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可依法推断亲子关系
发布时间:2021-08-05 亲子游戏 幼儿园亲子的游戏 幼儿园的亲子游戏案例1
不认亲儿子?
法院推定就是父子
小莉(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与阿洪于2010年3月相识,阿洪向小莉隐瞒已婚的事实,双方发生了性关系。2010年7月底,小莉到医院检查,被告知已怀孕两个月。阿洪知道这消息后叫小莉将孩子生下来,并说会对小孩负责。
2011年3月,小莉生下儿子小凯。儿子小凯自出生起一直由小莉携带抚养,阿洪没有尽抚养义务。因小莉生活困难,为了照顾儿子,只能一直寄住在朋友家中。
2011年12月8日,双方见面,就儿子等问题进行磋商并达成协议。但之后,阿洪一直没有按协议对儿子小凯履行抚养义务,故小莉到法院提起抚养纠纷诉讼。
阿洪在庭上称,他与小莉素不相识,并无没有往来,没有不正当关系的发生,小孩也与自己无关,自己没有义务承担小孩的抚养费,更不应该作为本案的被告。最终,法院认定了亲子关系,判决阿洪支付每月3000元的抚养费。
法官说法
亲子关系可依法推定
法官表示,上述案例中阿洪不承认儿子为其所生,也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推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案例中小莉已向法庭提供了必要的证据(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记录卡、接种疫苗预约单上父亲姓名是阿洪、对话录音、转账明细等)证明阿洪与儿子存在亲子关系,而阿洪又没有提出相反证据,也没有对其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审查,无法在证据上推翻小莉的主张,更拒绝做亲子鉴定,因此依法应当推定存在亲子关系,阿洪应对儿子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案例2
解除同居关系
孩子抚养费照付
阿军、阿梅于1995年初相识并自由恋爱,于1995年6月起同居生活,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6年6月,双方生育一女儿。
近年来,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阿军以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为由提起本案诉讼,庭审中,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生育的女儿随同阿梅生活。
阿军称,其只能支付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至女儿大学毕业时止,阿梅坚持认为阿军需每月支付4000元抚养费。阿军称,其职业为经商,月均收入1万元。阿梅称,其无职业无收入,双方对对方所述月收入未持异议。最终,法院判决阿军和阿梅生育的非婚生女儿由阿梅携带抚养,阿军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女儿大学毕业时止。
法官说法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同样受保护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一条也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无论亲生父母有无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均不能改变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应与婚生子女有着相同的权利,任何人不能非法剥夺和歧视。
而非婚生子女的抚育费数额同样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7条进行处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相关司法解释还明确,子女的抚育费应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用,因此,阿军主张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是较为合理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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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被拒之后,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什么是亲子鉴定?
估计大家只在电视剧看到过
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和相关技术手段
通过提取血液、毛发、口腔上皮细胞等
人体任何组织样本进行分析,
最终确定当事人身份、血缘等关系
以此作为证据要求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但是如果当事人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怎么办?
故事中的沈某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来看看余姚妇联是如何帮助沈某维权!
案情简介
沈某未婚生下孩子,后来才得知孩子的父亲(张某)是有老婆的,故找到张某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他不承认孩子是他的,沈某提出做亲子鉴定,但张不肯。沈某没有工作,根本没有能力抚养,在这种情况下沈某怎么办?
所以,如果张某拒绝做亲子鉴定,沈某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要沈某能够提供必要证据证明孩子和张某之间可能存在亲子关系,张某又没有相反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什么情况下做落户亲子鉴定
问
以下情况,需要在落户前做亲子鉴定:
答
1、无出生证,由于各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正规的医院出生,而没有规范的出生证明,落户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就需要做亲子鉴定。
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要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要做亲子鉴定。
4、弃儿回家上户。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5、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问
需要的手续:
答
?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要求所有被鉴定人来我实验室,由我所工作人员进行样本采集、身份确认和拍照。
?如被鉴定人不方便来我实验室,可以预约我们的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温馨提示:请慎重选择鉴定机构
?目前网络上宣传做亲子鉴定的公司很多,但户籍类亲子鉴定属于司法鉴定范畴,请选择有司法鉴定许可证,并且鉴定许可上明确标识具有“法医物证鉴定”字样的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需要做亲子鉴定的情况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法医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血型或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如父母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及骨头等都可以做亲缘鉴定。
鉴定原因
进行亲子鉴定的主要原因:随着科技的发展,加上传统的家庭观念的改变,使得现代生物科技水平和需求不谋而合。由于自由化和人们对性别关系的开放,伦理的轻视,人生的生活方式等变化,导致许多夫妻结婚后都担心孩子是不是自已的,大部分是丈夫怀疑孩子是否亲生,还有的是怀孕前不止与一个人有过性关系的女性,她们为了搞清孩子的真正父亲是谁,怀着孕就提出鉴定,如果父母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及骨头等不存可以做亲缘鉴定。
司法亲子鉴定
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关系;
强奸犯的认定;认领被拐卖儿童;未婚先育落户,超生落户、无法提供出生证明;遇难者(空难、海啸等)身份无法辨认;抚养权纠纷;
个人亲子鉴定
怀疑子女不是亲生;怀疑医院产房或育婴室调错新生儿;失散的家庭成员认亲;
亲子鉴定还包括:亲缘鉴定(父系或母系),移民鉴定等
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亲子鉴定可以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
1、个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样本可以自行取样,送到专业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2、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1)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换言之,不参与诉讼活动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诉讼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
司法亲子鉴定是指需要把鉴定报告提供给法院、公安机关、公证处以及出入境管理处等司法机构的一种鉴定,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该鉴定中心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适用于中国大陆、港澳台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除个别国家和地区因政治体制限制),可用于诉讼、出国公证、办理签证、报户口等。
司法鉴定要做到: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合法,鉴定方法、标准合法。司法鉴定必须由相关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出具委托书,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并只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鉴定结论必须接受法庭质证方为有效。
司法亲子鉴定特点:
司法亲子鉴定的受理程序相对严谨,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真实、公正、有效。
(1)被鉴定人必须亲自来本中心办理实名委托;
(2)被鉴定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3)被鉴定人必须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4)我鉴定中心认真核对被鉴定人身份信息并现场拍照;
(5)亲子鉴定样本必须由本中心工作人员采集,必要时须有公证人员在场。
3)亲子鉴定80%以上都没有启动司法鉴定,都属于个人鉴定。
个人鉴定是鉴定机构对个人的遗传基因所做的生物学鉴定,在取样环节,不需要公检法出具委托书,也不完全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和同意书,仅做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并可作为证据之一,但鉴定流程、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
个体识别鉴定
一般用于刑事案件,鉴定DNA信息是否同属于一人。
亲缘关系鉴定
遗传学理论已证实,子女的基因组DNA各有一半分别来源于亲生父母一方。目前法医物证专业开展的亲缘关系鉴定包括以下几类:
1.常规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这是目前需求量最大的一类亲权关系鉴定,包括父母子三方(又称为三联体)、父子(或母子)双方(又称为二联体)的亲权鉴定。这类鉴定的准确率可以达到99.999999%。
2.隔代亲缘关系鉴定:这类鉴定指要确认曾祖父母、祖父母、与曾孙子(曾孙女)、孙子(孙女)之间的亲缘关系。还包括单纯的父系亲缘关系鉴定如要确认曾祖父、祖父、与曾孙子、孙子之间的亲缘关系,以及单纯的母系亲缘关系鉴定如要确认曾祖母,外祖母,与外孙女,曾外孙女之间的亲缘关系。
3.疑难的亲缘关系鉴定:除上述两类外,还有一些比较疑难的亲缘关系鉴定,如父母皆疑(无)的同胞(兄弟、兄妹、姐弟、姐妹)、表兄妹关系的鉴定,叔侄之间、姨和外甥女之间、舅舅与外甥(外甥女)之间的亲缘关系鉴定等。
鉴定原理
判定亲生关系的理论依据是孟德尔遗传的分离律。按照这一规律,在配子细胞形成时,成对的等位基因彼此分离,分别进入各自的配子细胞。精、卵细胞受精形成子代,孩子的两个基因组一个来自母亲,一个来自父亲;因此同对的等位基因也就是一个来自母亲,一个来自父亲。鉴定结果如果符合该规律,则不排除亲生关系,若不符合,则排除亲生关系(变异情况除外)。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母、子关系是已知的,要求鉴定假设父和孩子是否亲生关系。此时首先从母、子基因型的对比中,可以确定孩子基因中可能来自父亲的基因(生父基因,OG)。然后观察假设父亲的基因型,如果不具有生父基因,则可排除假设父与孩子的亲生关系。若假设父也具有生父基因,结果就不能排除假设父的亲生关系,假设某案例中母亲是FGA-22/23型,孩子为22/25型,从比较中可确定生父基因是FGA-25。此案中假设父1为FGA-22/24型;假设父2为24/25型。其中假设父1不具备生父基因25,故可排除他与孩子的亲生关系;相比之下,假设父2因具有FGA-25,不排除与孩子有亲生关系。
鉴定应用
刑事案件方面
1、强奸致孕,需要确定犯罪嫌疑人;2、高度腐败的无名尸体或骸骨,需要确定身份的;3、对拐卖的儿童进行的亲子鉴定;4、交通事故致死,亲属需要认领尸体求得应有赔偿。
民事案件方面
1、办理移民;2、子女户口登记;3、财产继承纠纷;4、怀疑婴儿被调换;5、超生子女的血缘鉴定;6、非婚生子女的血缘鉴定;7、失散子女的血缘鉴定;8、男子想证实孩子是否是亲生;9、被领养的孩子寻找亲生父母;10、帮助寻找失散的家庭成员;11、帮助妇女从孩子生父处获得子女抚养费用;12、帮助父母亲取得亲生子女的监护权和探视权;13、试管婴儿的血缘鉴定,鉴别经体外授精获得的试管婴儿有无实验室的差错;
上户鉴定
上户亲子鉴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也是在中国独特的户口管理制度衍生出的一项亲子鉴定,在亲子鉴定领域应用非常广泛,2010年的人口普查,由于有上户口的优惠措施,掀起了亲子鉴定热。
一、以下情况,需要在上户口前做亲子鉴定:
1、无出生证。因种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没有在医院出生,因而没有规范的出生证,上户口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或已有出生证,但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
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要做亲子鉴定。
4、弃儿回家上户。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5、部门特殊规定,因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因怕其他行业人员进入特殊行业,在招工招干时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如郑州铁路系统招工就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6、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二、上户亲子鉴定所需要的手续:上户亲子鉴定属于上户关系人自行举证过程,因而鉴定证明仅需鉴定当事人提供:
1、能够证明被鉴定人身份的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身份证明、出生证等。无以上证明者就需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公安派出所申请鉴定证明。
2、被鉴定人必须到司法鉴定中心采血参加鉴定,并完成身份验证工作。主要验证身份证明、留指纹、照相。
3、如因鉴定人确因不便,不方便到司法鉴定中心采样等,可联系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和验证身份。
三、选择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的机构很多,但上户亲子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所以,选择鉴定机构,必须要有《》,亲子鉴定报告一定要全国有效并被全国的公安、司法等部门认可,必要时还需要国际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如孩子被拐骗到国外或香港等地区)等。
四、上户亲子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仅从上户需求考虑,可以是父子(女)或母子(女)鉴定就可以凭鉴定结论上户。但因亲子鉴定中基因突变因素及上户口诸多因素考虑,上户亲子鉴定最好是做父母子(女)三人做亲子鉴定。
五、被鉴定者半年内输过他人的血,或在两年内进行过骨髓移殖,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需要鉴定者应该避过以上时间。
偷着做亲子鉴定的办法
现如今,由于社会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很多孕妇在生完孩子之后,配偶对其孩子是否亲生存在疑问,但是又不便于公开去证实孩子的身份。随着遗传科学的不断进步,想要证明孩子是否是亲生也多了很多手段,因此许多男性都会偷偷的采集一些孩子的基因资料,提供给专业的亲子鉴定机构进行操作,这样可以私底下知道孩子的亲生父母。
一、采集孩子的血液样本。
想要进行亲子鉴定,首先要提供一些孩子的样本,其中采集血液是比较基础的一种。家长可以用消毒后的针,从孩子手指末梢部位采集血液,然后将其滴在干净的卫生纸上,血量不用太多,三滴左右就可以了。然后慢慢将其晒干,用信封包好邮寄给专业的鉴定机构。
二、采集孩子的毛发。
除了采集血液样本之外,家长还可以通过一些渠道取得孩子的毛发样本,需要注意的是,毛发样本要保留毛囊部位,这样才可以采集到孩子的基因,数量在五根左右为宜。江苏百盛亲子鉴定中心强调如果用剪刀剪下来的毛发,是不能够作为基因鉴定的样本的,必须是拔下来的毛发并且要带有毛囊的毛发才可以!家长需要提前了解这些知识。
三、采集孩子的口腔黏膜。
除了以上两种样本的采集方法之外,家长还可以通过采集孩子口腔黏膜的办法来做亲子鉴定。具体做法是取一根干净的棉签,在孩子口腔上壁轻轻划几下,想要样本更加准确,可以多采集几次。再用干净的纸包好,提供给专业的亲子鉴定机构。
做亲子鉴定的方法有哪些?
做亲子鉴定的方法有哪些?
1、血型测试
血型测试进行亲子鉴定就是通过对血型的检验比对来确认亲子关系。根据孟德尔遗传规律,人们认识到人类的血型是按照遗传基因传为下一代,故一定血型的父母所生子女也具有相应的血型,这为血型鉴定亲子关系。
用于血型来鉴定亲子关系的血型系统主要有:AB型血、A型血、B型血、O型血、检验的血型系统越多,其准确性就越高,如果血型检验的结果表示无遗传关系,可作出否定亲子关系的结论,但结果存在遗传关系也不能完全确定是亲子关系。
2、染色体多态性鉴定
20世纪80年代,专家们又开创了使用染色体多态性鉴定亲子关系的技术,染色体多态性又称异态性,是指正常人群中常见的各种染色体形态的微小变异(如:随体增大、重复或缺失等),这种多态是可以遗传的。这项技术就是利用其形态来鉴定亲子关系,这要靠技术人员的主观判断,其准确率也不尽如人意。
3、DNA鉴定
鉴定亲子关系目前用得最多的是DNA分型鉴定。人的血痕、带毛囊的毛发、口腔细胞等都可以用于亲子鉴定,十分方便。
一个人有23对(46条)染色体,同一对染色体同一位置上的一对基因称为等位基因,一般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如果检测到某个DNA位点的等位基因,一个与母亲相同,另一个就应与父亲相同,否则就存在疑问了。
利用DNA进行亲子鉴定,只要对十几至二十几DNA位点做检测,如果全部一样,就可以确定亲子关系,如果有3个以上的位点不同,则可排除亲子关系,有一两个位点不同,则考虑基因突变的可能,加做一些位点进行检测辨别。DNA亲子鉴定,否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100%,肯定亲子关系的或然率99.99%。除了真正双胞胎外,每人的DNA是独一无二的.由于它是这样独特,就好像指纹一样,用于亲子鉴定,DNA是最为有效的方法。
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样本?
样本可以有带毛囊的头发15-20根,血痕 ,口腔试纸
1、血痕采集
用针轻刺皮肤表面(手指尖、耳垂、脚后跟以及身体表面任何部位),待血流出时,用准备好的纱布(大小药店均有出售)轻轻擦拭,在其表面留下5-6个如同黄豆大小的血印即可。
将其用白纸或则信封包好,不能用塑料袋装。在信封表面标记上样本所属人的身份和姓名。注:采血的人半年之内没输过别人的血两年之内没进行过骨髓移植。
2、口腔粘膜采集
从药店购买单头消毒棉签,每人三根。拿起一根棉签伸进口腔在脸颊内侧的肌肉壁上来回刮,让棉头充分湿润,刮拭20下。第二根在另一侧刮拭20下。第三根左右各刮拭10下后拿出。
将其用白纸或则信封包好,在信封表面标记上样本所属人的身份和姓名。注:不能用塑料袋装。
3、毛发采集
准备好一张白纸。
从头上拔下毛发(动作要迅速,最好两根一起拔),用肉眼观察毛发根部是否带有一个半透明的胶囊状物体。取下的头发不能用手去接触毛囊,用A4纸包好放入信封,在信封表面标记上样本所属人的身份和姓名。每人需要15-20根。
亲子关系鉴定及相关法律责任
《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一、亲子关系不存在的鉴定与推定
夫妻一方(一般是男方)主张亲子关系不存在的,首先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诉法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进行举证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证明标准采取高度盖然性的原则,只要提出主张的一方的举证达到了高度盖然性,使得法官能够确信其主张的事实成立,则其就可以胜诉。但是,对主张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一方的举证标准的要求略低于高度盖然性,即只要能够提供必要证据,使得法官比较倾向于认为亲子关系不存在即可(夸张点说,只要主张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一方的举证能够达到51%的盖然性即可),这时,举证责任即转移到了对方当事人。对方即应当提供相反证据证明亲子关系存在,如果不能提供相反证据降低主张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一方的证据的盖然性,就必须接受(非人身强制)亲子鉴定,否则法院就可以推定亲自关系不存在。
亲子关系不存在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1)男方和子女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也不存在监护关系和法定代理关系;(2)男方不需承担离婚后的抚养费;(3)男方的损失可能能够得到赔偿,等等。
二、确认亲子关系的鉴定与推定
和亲子关系不存在的鉴定与推定道理相同,主张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不可以没有任何依据地任意地提出做亲自鉴定,亲子鉴定的启动必须以主张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为前提。只有在主张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提供了必要的证据,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推定确认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得到确认,也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关系:(1)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产生;(2)父母对子女的监护与法定代理的法律关系产生;(3)父母子女一方死亡时相互之间的继承关系产生,等等
附张某甲与张某乙离婚纠纷案
案情简介:原、被告于2012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同年8月8日登记结婚,2015年3月11日生育一女名张某丁(女儿出生至今均随原告共同生活)。婚后夫妻感情一度尚可,近来双方为日常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故原告诉来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另查明,被告每月收入约8,000元。审理中原告又称,女儿张某丁系与被告所生,故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原告不同意赔偿原告办理婚礼的钱款,也不同意返还被告金首饰及彩礼5万元。
裁判原文节选【案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5)浦民一(民)初字第36650号】本院认为:近来双方为家庭日常生活琐事等原因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双方自愿离婚,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婚姻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本案中,被告认为原告所生女儿张某丁并非与被告所生,但被告未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被告所提供的证人也仅系听到了他人的相关陈述,并无实质性的证据加以证明,故本院对被告的该辩称意见不予采信,确认原告所生女儿张某丁系与被告所生。对于女儿的抚养问题,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女儿现在的实际生活状况及今后的成长教育等因素,随原告共同生活较有利于女儿的成长教育,故原告要求女儿随其共同生活的诉求可予支持。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由被告按照其收入情况及女儿的生活实际需要等负担相应的抚养费。对于原告所称被告为其他女性购买物品之事,原告未提供相应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而被告的辩称意见较符合生活常理,被告等人居住在其姨妈家中,而给其姨妈等亲戚购买一定的物品属人之常情,且金额不大,故属被告的合理开支,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故对原告的该要求不予支持。对于原告所称被告5万元用于炒股的钱款属夫妻共同财产,虽被告认为系其父亲给其炒股所用,但应认定为被告父亲对被告的赠与,故属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予分割,现根据股票的市值等实际情况,原告要求被告支付1万元并无不当,故应予支持。对于原告所称原告垫付的购买地板的钱款及被告婚后购买的家电家具等物品,被告对此均予以否认,原告未提供相关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故本院对此不予采信。对于被告要求原告赔偿办理结婚仪式的费用及返还金首饰及礼金的请求,因不符合婚姻法关于应当赔偿或返还财物的相关情形,故对被告的该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张某甲与被告张某乙离婚;二、婚生女儿张某丁随原告张某甲共同生活,被告张某乙从2015年10月起每月负担女儿抚养费1,0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履行方法:2015年10月起至2016年6月止的抚养费9,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2016年7月起每月10日前给付当月之抚养费;三、被告张某乙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逢每月第一个及第三个周六上午9时至原告张某甲处将女儿张某丁领回己处,并于次日上午9时将女儿张某丁送回原告张某甲处;四、被告张某乙名下的股票账户中的股票及资金余额归被告张某乙所有;五、被告张某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甲共同财产折价款10,000元。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元(原告张某甲已预交),由原告张某甲负担100元,由被告张某乙负担100元,被告张某乙应负之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做亲子鉴定相应的法律常识
一、什么是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法医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亲子鉴定在中国古代就已有之,如滴骨验亲,滴血验亲等。
END
二、亲子鉴定要注意什么
在确认亲子关系诉讼或离婚诉讼中,有关亲子关系处理问题
1、亲子关系诉讼是身份关系诉讼的一种,主要包括婚生子女否认之诉和非婚生子女认领之诉,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亲子关系诉讼中直接证据的缺乏和亲子关系证明责任的高标准,使得亲子鉴定成为关键性证据。
2、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较高,从技术手段方面来讲,目前被广泛采用的DNA鉴定技术,肯定生物学父子关系的准确率在99。99%以上,否定生物学父子关系的准确率则几乎达到100%,在诉讼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如果当事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对此类纠纷应如何处理,审判实践中争议比较大,法院往往很难定夺。
3、由于亲子鉴定事关重大,涉及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要承担与其诉讼请求相适应的举证责任,即其生父和生母有同居或受胎之可能的基本事实。如果过分强调请求一方的证明责任,势必使请求人的实体权利难以得到保护;但如果忽略请求一方的证明责任,则可能导致权利滥用,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当事人隐私的保护。
4、亲子鉴定作为一种证据方法,其实施必须具有必要性与正当性,有利于子女的最佳利益构成必要性;所谓正当性,是指当事人在请求进行亲子鉴定时,已具有推论亲子关系存在与否的重要证据,使进行亲子鉴定成为正当的收集证据的手段。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亲子关系,也可以说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情况下,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由于亲子鉴定使用的是人体生物学样本,本人是否同意鉴定、同意采样,关系到人权问题,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但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作出处理。
5、在有关亲子关系的纠纷中,一方面要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保护相对方的人身和人格权利不受侵犯。面对相互冲突的权利和利益,我们应当将未成年子女享有的被抚养教育的权利置于司法保护的首位。
司法亲子鉴定与个人亲子鉴定的差别
亲子鉴定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需要有司法效力,如打官司、移民、上户口等;另一种是只是想了解结果,并不涉及司法用途。法律用途鉴定和私人鉴定的鉴定方法及鉴定准确率完全相同,但因为其目的和用途不同,办理过程有一些差别。
司法亲子鉴定
如果遇到以下的问题需要申请司法亲子鉴定: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关系;强奸犯的认定;认领被拐卖儿童;未婚先育落户,超生落户、无法提供出生证明;遇难者(空难、海啸等)身份无法辨认;抚养权纠纷。
司法亲子鉴定是指需要把鉴定报告提供给法院、公安机关、公证处以及出入境管理处等司法机构的一种鉴定,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司法亲子鉴定报告适用于中国大陆、港澳台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除个别国家和地区因政治体制限制),可用于诉讼、出国公证、办理签证、报户口等。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是不能被采信的。司法亲子鉴定的受理程序相对严谨,被鉴定人必须亲自来本中心办理实名委托,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必须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鉴定中心要核对被鉴定人身份信息并现场拍照,亲子鉴定样本必须由本中心工作人员采集,必要时须有公证人员在场。
个人亲子鉴定
当怀疑子女不是亲生、怀疑医院产房或育婴室抱错新生儿、失散的家庭成员需要认亲时可以进行个人亲子鉴定。
个人亲子鉴定本身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只要提供被鉴定人的样本,样本也可以自行取样,送到专业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需要提醒的是,个人亲子鉴定的报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结果仅供自己参考。
亲子鉴定的费用
很多人关心亲子鉴定的费用,这并没有一个十分明确的答案,亲子鉴定费用根据地区不同、机构设备不同、鉴定方式不同、以及出结果的时间不同,收费也会有所差异。各地会略有差距,我中心司法亲子鉴定,个人鉴定费用均为三千元,即夫妻一方和孩子是三千元,父母双方和孩子也是三千元。均为五天出报告,出报告时间亦可以视情况加急提前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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