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生命阅读心得9篇
发布时间:2022-12-29 生命阅读心得不为明天做好准备的人是没有未来的,幼儿园教师在工作过程中,都需要提前寻找一些资料。资料主要是指生活学习工作中需要的材料。有了资料才能更好的在接下来的工作轻装上阵!既然如此,你知道我们的幼师资料有哪些内容啊?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参考]生命阅读心得9篇,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生命阅读心得 篇1
我的书柜里有许多的书,他们就像是知识的海洋,从小到大哺育着我,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其中有一本书让我明白的道理尤为深刻,那就是——《生命流泪的样子》。
《生命流泪的样子》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讲得是“便利贴”女生盛欣怡,原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后来,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使盛欣怡从一个滴水不沾的大小姐变成了一个勤劳能干的小姑娘。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老师和同学的鼓励,但对亲情的渴望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孤独和困惑。妈妈最后还是离开了她,让十二岁的欣怡,过早体会到了生命和爱的含义。
读了《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本书后,我发现,文中主人公盛欣怡的妈妈和我的妈妈很相似。以前,我不懂妈妈为什么为了一点小事而发那么大的脾气,可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妈妈因为生病心情变得很急躁,而我做事又粗心大意,常常会惹妈妈生气,等她发火了,此时,也终于明白了妈妈的一片苦心,她怕我将来不会洗衣、煮饭、做家务……想让我以最快的速度学会独立生活的技能,妈妈也担心她因为生病看不见自己的儿女长大成人,独立生活的样子。
所以,我们要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也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和家人闹脾气。要知道,人不要因为失去,才懂得挽回。忘记别人的过错与缺点,记住别人的好。当生命流泪时,就晚了。人只能活一次,就像叶子,总有一天会掉落。而那深深的母爱和父爱却永久存在........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做一个听话懂事、知道感恩的好孩子,学会体谅亲人和老师,并善待你的朋友。共同创造一个幸福快乐得到家庭!
生命阅读心得 篇2
体会到生命的顽强。作者又从自己沉稳的心跳中体会到生命是宝贵的。一粒貌不惊人的种子,却隐藏着一个花季的灿烂;一只其貌不扬的毛虫,将蜕变成五彩斑斓的彩蝶。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可以歌咏出生命奇迹的奥秘。
《生命生命》一课的作家杏林子曾这样说。她也是这样做的。她身残志坚,以“无用之躯”,写出了几百万字,20多本的励志书。她的作品也许称不上精致文学,却是一字一痛,一字一爱,所迸发的力量比那些精致文学还要伟大珍贵。
我们和杏林子比,是多么幸福啊,拥有自己健康的生命,我们可以看周围美丽的景色,倾听美妙的乐曲,和爸爸妈妈幸福的靠在一起,感受世界的美,可以去感触暖暖的春天,去感受炎阳的夏天,去观望果实累累的秋天,还有飘着雪花的冬天?我们应该更热爱生命。去珍惜生命的每一天,作为小学生,在学校上课应认真听讲,主动去问老师不懂的问题。回家后认真完成作业,多读书,多看新闻,关心国家及身边的事。要学习杏林子他们对生命的执着和坚强的精神。
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遇到困难,都要勇敢的去面对,去克服。珍惜今天的和平幸福生活,我相信我能做好。我将会努力地让自己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让自己活的光彩有力。
评语:孩子,看了你的文章,首先为你对所学课文有如此深刻的理解而感到高兴,你是一个爱思考,悟性好的孩子。老师相信你说到也一定能做到!其次,老师和你有同样的感受,我们应该热爱生活,珍爱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生命阅读心得 篇3
有一篇课文——《生命生命》,是我在四年级的时候学的,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是一篇关于热爱生命的文章,是台湾女作家杏林子的作品。主要写了:一只昆虫飞蛾在人手中求生的强烈欲望,一粒香瓜子在恶劣的环境中生长,和一个人听律动的心跳。
这一篇课文让我明白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强烈的求生欲望,还要热爱生命,珍爱生命,一个人的生命属于自己,我们必须对自己好好负责,好好是用生命,让自己有限的心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更能让一个人的人生更有意义。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人对生命十分热爱,十分珍爱。
如:桑兰,她17岁,是一位来自于宁波的体操队员,曾经在中国体操队享有“跳马冠军”这个让人梦寐以求的美誉,在1998年桑兰代表中国参加在纽约市长岛举办的一个友好运动会,不幸因脊髓严重挫折而造成了双腿瘫痪,然而,坚强的她却没有选择灰心和沮丧,而是坦然的接受了命运对自己的挑战,始终以微笑征服了所有人。因为桑兰的努力。坚强。自信,不仅参加了星空卫视,成为了《桑兰20__》此节目的主持人,而且纵多媒体还在公布会上公布了她的体育的评述专栏。
啊!生命真是宝贵,我们要珍爱生命,热爱生命;不管在哪儿,都要有强烈的求生欲望;让自己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生命阅读心得 篇4
从读了《生命,生命》一课中,我觉得生命就是每一天快欢乐乐的,而在杏林子的眼里就是活得健康还有飞蛾求生静听心跳,砖缝中的小瓜苗。
可是,我读了这个文章,我的心也变的细腻了,我也想到了我观察到的事件:
过春节的时候,奶奶要做红烧鱼让我们一家吃,可是,我看见了一个令我震惊的事,奶奶把鱼用刀打晕了,把鱼鯽切掉了,可是鱼还在扑腾,我看到了这一切,我认为它的生命力很顽强。这使我想到了林俊德的故事,在生命的最终一刻拿着管子在办公室尽力的做着自我的工作。
在我家的花盆里种着一盆红掌,有一次红掌没浇水,红掌的叶子枯萎了,爸爸把叶子拔了,过了几天红掌的身子掉了,我把它放到土里,过了几天又浇了些水,红掌居然活了下来。我不仅仅想起了这样一句话:虽然生命短暂,可是我们能够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看了那么多,我想起雷锋的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生命阅读心得 篇5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生命阅读心得 篇6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书,名叫《热爱生命》。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他不小心把脚扭伤了,被朋友抛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没有食物十分饥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见到什么就吃什么,他吃过路边的野草,树上的坚果,水里的生鱼,还吃过松鸡的鸡蛋。同时他还与熊面对面的对抗,当时心里非常的害怕,一直站着,跟石头一样,最后熊被他这个毫不害怕的神秘东西吓跑了,等危险过后,他才倒在苔藓里。
这时他发现有一条病狼一直在后面跟着他,两个生命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足时,狼向他发出进攻,他用全身的力气压住狼用嘴紧紧地咬住狼的脖子,不一会狼被他咬死了,喝了狼血,他活了下来狼死了,最后他被别人救上了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放弃最后才能获得成功,同时我们也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快快乐乐的生活。
生命阅读心得 篇7
前几天,我们学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之后,我深有感受。
它的主要资料是,作者提了问题生命是什么下头就写了三个关于生命的哦小故事,第一个故事是飞蛾求生,第二个故事是瓜苗破土,第三个故事是是静听心跳,最终作者找到了生命是什么的答案。
我有几条关于生命的名人名言,你们想听吗第一是:有生命那里便有期望。第二是:人生就像弈棋,一步走错,全盘皆输。第三是:了解生命并且热爱生命的人是幸福的。第四是:在我们了解什么是生命之前我们已将它消磨了一半。
经过这篇课文,我的感受是,生命是强大的,生命有时会让你感到你震撼,我们要珍爱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杏林子说:“虽然生命短暂,可是,我们却能够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下定决心,必须要珍惜生命,决不让白白的流逝,让自我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阅读心得 篇8
即使那只飞蛾早已知道逃不出人的手掌心,可它极力鼓动双翅,没有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那棵在没有水分的砖缝中生长的小瓜苗,虽然只活了几天,但它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中仍努力生活.它短暂的一生是不懈奋斗的一生啊!
世界上有许多身残志坚的人,面对不幸的命运,没有屈服,而且经过不懈努力做出令正常人都佩服,感叹的成绩.
海伦.凯乐出生十九个月后,因为生病,失去听力和视力.她的发声器官虽然没有受损,却因为没有听力和视力而无法进行学习与模仿,成了一个又聋又哑还又瞎的残疾儿童.经过不懈努力后,最终可以独立阅读,与他人交流.海伦.凯乐取得的成绩是要比常人付出很多倍.
再看看的作者杏林子,杏林子十二岁就患上了"类风性关节炎",从那时起,她的手不能抬,头不能转,脚不能动.但在残酷的病魔面前,她没有沮丧,她表现出惊人般坚强的毅力.自学了许多的知识,成了一名出色的作家,出版了四十多本书,最震撼人心的是杏林子把所有的稿费都捐给了"残疾人福利院基金会".
是啊,生命虽然短暂,命运虽然无常,但只要我们努力生活,在有限的上生命里发挥无限的价值,让自己的生活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阅读心得 篇9
从教二十余年,已经渐渐习惯了老师的各种工作,上课、备课、改作业,一天都在忙忙碌碌中度过,渐渐的,看书的时间也少了。最近总在想,现在的孩子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老师,教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但是怎么样才能更深入地了解他们,走进它们,让他们在学校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想我该看看书,在书中寻找一下答案了。现在有幸拜读了
读罢这本《随笔》,只感触真是太多:当一名好老师的艰难,新课改的困惑,高考制度的是是非非……可最触人心弦的却是两个字——农民!差距!——农村与城市的差距、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的差距!
我来自农村,在农村生活了15年到县城读师范,在县城工作了11年又来到省城。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我这个农村人的人生之路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的。但也正是因为这一路的经历,我更亲身体会到这其中的差距。
虽在农村长大,但因为父母都是有工作的人,我不需要象身边的同龄人那样干农活,而我的父母对学习又抓得紧,所以自小我便是同学中的佼佼者,一直很快乐地长大。但初中时的一件事,我至今记忆忧新;邻村一个女孩与我关系较好,每天放学时我们一路走回,有时下午上学我便顺路喊她一道,可没两次便被我妈妈发现了,妈妈竟严肃地告诫我以后不许等她一道上学,并说:“你看她家杀鸭子,她中午回家饭都搞不到吃。你天天等她,不影响你学习嘛!”我当时很生气,又不敢反驳,细想起来又很讨厌她的家长:记得有一天中午她临上学时才吃碗早晨剩下的凉粥,而她早晨是没吃饭就去上学的,晚上放学回到家又该忙到几点才能吃上晚饭呢?就这样的女孩学习很努力,成绩也不错;就这样的女孩,初三也没上就回家了,哪里谈的上“知识改变命运”?
走上教师岗位,我再一次面对这样的家长:忙于生计,无暇过问孩子的学习,知识层次低,无力过问孩子的学习……曾经年轻气盛的我,常常责问这样的家长:“为什么你不过问过问你孩子的学习?……”面对面带愧色的家长,我的心中涌起鲁迅式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来,可现在,我要向这些曾受过我指责的家长真诚地道歉,求得他们的原谅,他们是不幸的,可不是“不争”!
常常想这个问题,农民为什么对自己的子女教育问题“不重视”?是“不重视
”还是没办法“重视”?是农民“不重视”,还是有谁“忽视”或是“轻视”了?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今天,有的城市学校宽带接口装到了每张课桌,有的农村学校孩子还得沙地当纸树枝为笔,有的城市学校铺着塑胶跑道的运动场不止一个。有的农村学校却连一个可供学生玩的篮球也拿不出;有的城市学校投资动辄百万甚至上亿元,有的农村学校连粉笔也得一根根地数着用。被央视评为20xx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的徐本禹使我们了解到,在他所支教的贵州山区竟然还有这么一条不通公路、没有水、没有点、寄信要走
18公里山路的地方,那里的教育状况差得简直令人难以想象,试问,我们的农民兄弟该怎样重视他们孩子教育问题?这难道不让人“头涔涔而泪潸潸”吗?
我们所需要的很多东西可以等待,但孩子所学要的东西不能等待。他的骨骼正在成型,他的血液正在生成,他的心灵正在发展。我们不能对他说明天,他的名字叫今天!缩小教育差距,消除教育贫困,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的教育,这脚步能否快点!再快点!
如果我能为之做点什么,我愿献出我的全部!!
读一本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想法,甚至可以改变人的一生。而如今与书为友,享受这种温馨的感受是难得的,读书,收获安静的富足《爱的教育》,我感到爱是心的呼唤,是人间的春风,师爱更是一种无私的奉献,爱得越深,奉献得越多,正如一首歌所唱“有爱的世界生命之花处处开放,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教师献给学生的是自己的知识、智慧、时间、精力,我们所期盼的只是学生早日成长、成才,这种爱是高尚的,纯正的。
读完《爱的教育》给我的第一感触,那就是——爱。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透视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天伦之爱。小说主人公是三年级学生安利柯,但我认为与其说是安利柯,不如讲是在他周围的用全身心的爱倾注于他以及他一样的孩子们身上的师长们。他们的言行中洋溢着爱的氛围。所以,孩子们也变得可爱,纯洁起来。如:安利柯的母亲是个富于同情心的妇女。她会带着孩子们送布给报上记载的穷妇人。而且她十分体贴他人,善解人意。当安利柯发现这户穷人正是同学克洛西的家事,她又不时的强调:“不要做声!”以免伤害到男孩的自尊。当克洛西看到他们,她又暗示儿子去与同学打招呼,使克洛西十分感动。她还很会借机教育孩子。在告诉安利柯万圣节的意义时,她也会告诉他,他要用感恩的心去纪念许多英雄。安利柯的父亲似乎是从来都不对孩子火的,他总是会用很温和的语气来训人.当安利柯抱怨先生的态度不好时,他给儿子分析先生是事出有因,并非有意,并且告诉他,要谅解别人的一时无礼,还应敬爱辛苦的先生.学期结束,他会提醒儿子去向朋友们告别,以及去向曾对不起的人谢罪请求饶恕。他也很关心其他所认识的人的情况,生活里充满欢笑。安利柯的先生当然也不能不提。他对每一个学生都是那么关心,一点点的小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对犯错之后又认错的孩子从不多家指责,只是说一句:下次不要在再做这种事了。他把每一个孩子都当作自己的家人,并告诉孩子们,这个集体是他们的又一个家。他对自己的行为从来都负责,自己犯了错,即使是芝麻点儿大的事,他也不会忘记道歉说:对不起。还有许多的人:如,他们都用自己的言行,教育孩子们如何去关爱他人。整个世界充斥了一种叫作爱的空气,轻轻飘荡着,萦绕在每一个地方。这种有意无意有形无形中,孩子们以及每一个人学会——爱。
“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可是,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如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爱、老师对学生循循善诱、朋友间互相安慰……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而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东西啊!让我们带着一颗圣洁的爱心,投入到全世界中。会发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为人师的同行们,让我们带着一颗圣洁的爱心,投入到教育事业中,让我们教育着并爱着学生们!
Yjs21.coM更多幼师资料延伸读
[参考心得] 小班绘本阅读心得写作范例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平常的学习工作中,幼儿园教师会提前准备一些资料。资料可以指生产、生活中必需的东西。如: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参考资料有助于我们的工作进一步发展。那么,想必你在找可以用得到的幼师资料吧?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参考心得] 小班绘本阅读心得写作范例”,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在前几天,我刚刚读完了《父与子》这本书。书中以漫画的形式讲述了一位父亲与一位儿子,两人发生的生活趣事,如:父亲把自己藏在蛋糕里吓唬儿子;父亲醉酒,给镜子里的自己剃胡子;儿子用父亲的光头画画等搞笑幽默的事,这些事经常逗得我哈哈的笑,笑得我上气不接下气。
书中主要以生活中的小事写的,我认为这样很亲切。但是读久了,我也会发现书中的道理。
在有趣的发明中,父与子在设计各种发明,有:象棋领带、无顶的帽子、带锁的上衣等有趣发明。我十分羡慕父与子:为什么它没能设计出这么多的发明?后来我才发现,这些仅仅是想象!我陷入了沉思:生活会中是不是也有像父与子一样的人?
我想到了邻居洋洋。洋洋有一次来我家做客,他见我在画大公鸡,也想学。于是,我一心一意,教他学画大公鸡。我一边低头小心翼翼的画画,一边告诉洋洋:要画好大公鸡的肚子……下笔要轻一点……肚子要画圆,不然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结果,我让他画大公鸡时,他却说他只是想画,并不想画。
后来,我把《父与子》这本书给他看,洋洋似乎也明白了,一心一意跟我学。最后,他画了一幅很好的风景图。我认为:做事不能只想不做,想做就要好好的,认真的做,坚持做下去就一定会成功。
《父与子》教会了我许多:要孝敬父母,要体谅父母,不能糊涂地办事……父与子是一本好书,我决定要好好珍藏它,让跟多人知道父与子的精神。
[参考]教师读后心得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当一次工作学习即将开始时,我们通常会提前查阅一些资料。资料是作用于人类社会实践的一种可供参考的材料。资料对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你是不是在寻找一些可以用到的幼师资料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参考]教师读后心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教师读后心得 篇1
虽然以前拜读过郑杰的这本《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说实话,当时我只是匆匆瞥其一眼未能深入其思想,认为这又是一本晦涩难懂的教育理论书籍,而且一直以来,都因为工作忙而疏于读书,总借口没时间而不能够静下心来学习。在这个暑假,轰轰隆隆的热闹气氛中,我翻开书籍,仔细品味却让我有如获至宝、如遇知音之感。这本书中作者采用提“建议”的新颖形式,恳切地跟读者促膝谈心,使人听来毫无刻板、说教之感。全书皆为经验之谈,涉及教师经常遇到的棘手问题,读来令人倍感亲切、深受启发。
书中有很多建议都要我读完后能够会心一笑,几年来工作中遇到的点点滴滴小挫折,小困惑,都从这本书中得到了解答。还记得自己在上学的时代,总是不止一次地问自己,怎样才算是活完这一生觉得自己有价值?从一个小故事中获得了答案:能够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并且以此为生养活自己。换句话说,一个人最大的幸福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因为人的一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得工作,如果不热爱自己的工作,只是当成谋生的手段,就很难享受工作中的快乐。那么在书中,作者在教师作为一个自由职业这一部分中,给我讲述了一个高尚的灵魂应该怎么样去对待工作:在工作中,我们要学会做“减法”,要减掉积压在我们身上的重压;我们还要学会做“加法”,对自己的工作岗位负责,我们要学会团结协作。
在这本书中最要我深有体会的是第78条建议:永不放弃!
说实在,在看这篇文章的前几段,心里就开始想起一些班里的孩子,真是常常是拿他们没治。开始还以为作者是在替我们这些愁眉不展的老师诉苦那,接着读下去,作者话锋一转,直指我们某些教师出现的惰性,难道我们就只能为自己悲哀吗?一怪自己错投了胎怎么就入了这个行,每天见这些“死不悔该”的“小祖宗”;二怪命运不公,为什么班级里的“差生”就这么一茬接一茬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呵呵,的确是我们的心声,老师也是普通人要抱怨是可以理解的,关键不在抱怨能不能得到安慰而是看这些抱怨能不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
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换句话是:优秀的学生是相似的,“差生”却各有各的“差法”。那些好学生,你不用对他们吆五喝六,他们总是乖乖地亮而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而那一个个千差万别生龙活虎的学困生,也许只有神仙教得,我们这些平凡的老师怎么可能呢?
当然面对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种种困境,每个老师都会设法去解决的。作者有句话,要我铭记在心:“我们永远都不要绝望,是因为只要我们充满期待,他们或许很有希望”。
如果我们总是那样充满着积极的期待,孩子们现在或许不回领情,可将来,只要他们有良知,他们也会感激,不仅感激,而且作为一种精神的火种,他们还会传递。
教育从来不是一时一刻见成效的简单劳动,虽然我们可能根本看不到现在的不放弃对孩子们的未来会产生什么影响,但我们不必悲哀和气馁,我们在做着天底下最傻最可爱的事,这就足以自我夸耀一生了。
那么从我这次的期末考试出发,在自己的工作总结中我也有提到,关于班级中的学困生应该怎么样去对待?读了这本书,答案破茧而出,永不放弃!
只能说我在这方面做的还是有些欠缺。对于班级中一些学困生,我发现的比较晚,不过也及时的采取了一些措施。班级里有些学生小学的数学底子就差我就单独给他进行辅导,慢慢解除他对数学的厌弃心理。要他们首先从心态上接受数学,相信自己能够学好数学的。有一些学生则是很有上进心,可是往往达不到家长和自己的理想成绩。对这些孩子,给与他们课余的辅导会比要他们回家自己死学要有成效的多。这样的情况颇有如鱼得水的感觉,孩子只要想学,功夫用上了,一切就皆有可能。那么还有一些孩子就比较要人费心了,也就是上文提到的要老师大呼苍天的孩子了。这些孩子上课不认真听讲,好动,没有积极的学习态度,常常对于老师的教导不屑一顾。这个时候就要施展我们教师的杀手锏了:耐心!对于这样的孩子不能要求过高,也就一天一道题,不是作为老师的去看见他们的成绩在提高,而是要他们自己感受到自己的成绩有了提高。有时候下课就揪个学生来办公室,或者半路截着他:某某某,立马做到题给我看看。对于做对的奖励,可以减免他们认为他们有难度的题目。慢慢地他会做一道题,两道题,由开始的你讨债一样逼他做题,变成后来他主动向你要题做。我想这也是对我们老师的回报吧,当然不能一下指望着他们考试能够及格,还是需要慢慢来,只要我们能够做到我们永不放弃!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的建议,值得我们老师去深思,比如:“捧着良心读书”请扪心自问:今天我带良心了吗?,“教师与学生要共同学习”,“保存天真”我们来提倡,让教师儿童化,“不扮演圣人和神仙”我们需要的是有效的教师,而不是扮演的圣人和神仙等等。我不认为自己已经掌握了书中的精华,有些东西值得多年后想起时,心里慢慢品味,淡淡的书香。
读罢此书,我想起郑杰校长在《代序》中的一段话:不能说“我全部接受了并改变了自己的行为”才是受了影响,有时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或“我的观点和你的观点正好相反”,那也是受了影响,甚至更重要的影响也许是“我仅读了你的几十个字,忽然形成了一个观点,我的这个观点与你的观点相关,而不是相似、相同或相反”。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在不停的想,不停的问,不断产生心灵的萌动。我想,这些观点也会激起所有教育者心灵的萌动。正如开篇第一句“不妨一读此书,这是一本无害的书。”
教师读后心得 篇2
一、读“登上人生幸福的三层楼”有感。
幸福人人追求,只是每个人追求的目标和方式不同。有的人追求的是物质生活,在作者看来这是幸福的第一层楼。但物质生活是要靠自己努力才能获得的,而且对物质生活的追求需要人们为此付出代价。如果对物质生活的追求一旦成为人的惟一目的时,人将会迷失自己。
对于我们教师来说,物质生活都有了保障,平时大家在一起诉苦的不是什么经济困难问题,而是做教师的工作压力问题。现在学校领导、家长、社会对教师工作要求很高,学生也越来越难教,我们常常为此而苦恼。这时作者告诉我们要学会用艺术来“宣泄”,可以将音乐、美术、小说、电影等作为自己人生的精神导师,通过欣赏艺术来获得幸福感,忘却暂时的烦恼。其实更幸福的是创造艺术,对于我们教师来说,不仅要培养自己艺术的眼光和心灵,更应把教书当作是一种艺术创作。享受艺术生活就是作者所提出的幸福的第二层楼:“单纯的物质生活其实是一片沙漠,精神生活是沙漠中的一片绿洲,使人永葆年轻之心。”
幸福的第三层楼是独立思想。巴尔扎克曾说:“一个能思考的人,才真是一个力量无边的人。”作为教师我们思考更多的应是教育人的问题,思考我为什么而教、怎样教的问题。在思考这些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地探索,经常求教于书本和理论,进而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这就是一个教育工作者的幸福的第三层楼。
作者就是用这样一个浅显易懂的三层楼的比喻,告诉了我一个优秀教育者所追求的人生目标。这个比喻也像一面明镜,让我对照自己,令我惭愧:我常常徘徊于第一、二层楼之间;也令我奋进:我不能再徘徊不前,我应努力登上第三层楼。
二、读“顺乎人性是最美”有感。
在这条建议中作者想表达的思想是在教育民主化平民化的今天,不应再将教师的职业神圣化,也更应告诉所有人:每一个教师都是普普通通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神。而对于我们教师来说,首先应摆正自己的位置:“当老师,首先是当回自己,不要刻意扮演,更不要老想着证明自己像个老师。其实你无须证明,你就是老师。如果你真实,如果你善良,如果你有学问,那么就尽情地在学生面前表现你自己吧。当你表现自己的时候,在学生心中,尽管你不高大,也不漂亮潇洒,但是你最美。”这使我想起了爱因斯坦的那句话:当你把学校教给你的所有东西都忘记以后,剩下的就是教育。“幽默”是一种优美、健康的品质,一个老师能把他自身的优秀品质潜移默化地传给了学生,那是他最成功的教育。扪心自问,我留给了学生什么?我又为学生做了什么?在读了作者的另一条建议“为了孩子们当下的人生幸福服务”后,我深受启发。
三、读“为了孩子们当下的人生幸福服务”有感。
作为校长,作者不仅为他的教师搭建“幸福的三层楼”努力,而且提出教师应为孩子们当下的人生幸福服务。作者提出教育本身的意义并不是培养领袖、科学家、企业家等有身份的人,教育必须要为学生的人生幸福服务,尤其是为当前的人生幸福服务。人生是由童年、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一个个阶段组成,童年和少年是人生的重要部分,任何一个阶段的缺憾都是一生的缺憾。许多人的一生不幸福源于他童年的不幸与受到的伤害。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应该为我的学生童年时代的幸福服务。我想这种服务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更要引导学生寻找到自己的正确的幸福源泉。对那些乐于学习、擅长学习的学生,要为他们创造各种学习更多知识的机会,让他们不断获得学习成功所带来的幸福感和自信心;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就要分析他们学习差的真正原因:是学习态度的问题就要及时帮助他端正学习态度;是学习能力的问题,教师除了不厌其烦地提供帮助外,更应引导学生寻找另一条到达幸福的道路。譬如,有的学生在绿荫场上寻找到了幸福,有的学生在歌舞台上寻找到幸福,对于这样的学生我们为何还要在学习上苛求他们取得同样的成功呢。诚如作者所说:“我们要真正去感受每一名孩子的处境,了解每一个孩子的需求,成为孩子们学会把握自己追求幸福的权力的守望者”。
培根说:“读书使人充实;人的才智一旦遇到窒碍,读书则可使人顺畅。”《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这本书确实值得一读,尤其是从事教育的工作者们。从这本书中,普通教师可以读出人生哲理,教育智慧;教育管理者可以读出管理理念、办学方向;而思想者读出的更多是心灵的共鸣、灵魂的回音。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此书给了我很多的启迪,也让我深思。以上只是我的几点感想,其实书中的每条建议都带给我不同的感受,我想我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将这些教育智慧赋注于教育实践中,努力成为一名成功而幸福的教师。
教师读后心得 篇3
老师是我们精神上的导师,不求回报的为我们付出。有时候,往往因为老师一次刻骨铭心的教诲,一句感动人心的话语,一节永生难忘课就能改变你的一生。自从我读了《感恩老师》这本书后,对此更使深有感触。
一个小女孩,她从生下来就是兔唇。因此,她从小到大都在被人鄙视的环境中长大。曾经有人问过她:“为什么你的嘴巴会变成这样?”她只能撒谎说小时候,摔跤让玻璃划破了嘴巴,因为这样说总比说生下来就长这样好受些。她觉得,除了家人没有人会喜欢她。二年级时,她进了伦纳德夫人的班。伦纳德夫人很胖,很美,也很温馨可爱。她非常喜欢伦纳德夫人,也很尊敬伦纳德夫人。一次耳语测试,由于她的左耳先天失聪,完全听不见任何声音,所以她只能假装用手捂住。以前,老师一般说“天是蓝色的”,或“你有没有一双新鞋等等。轮到她了,她轻轻捂住耳朵,她等待着……然后,伦纳德夫人说了一句话,这句话,仿佛是一束温暖的阳光直射她的心田;这句话,安慰了她受伤的心灵;这句话,改变了她对人生的看法。老师轻声说道:“我希望你是我女儿!”
看了这篇故事,我想到了自己。以前,我因为一张很难的试卷得了100分,被老师表扬,被爸妈夸奖。我非常高兴,高兴到变成了骄傲,那段时间,我总以为自己是最好的,每天都沉浸在这个喜悦中,认为所有东西都很简单,作业只是随便应付一下。那段时间我的成绩,一落千丈。放学后,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对我说:“这段时间,你的成绩很不理想,你的‘尾巴’现在已经翘的很高了。老师希望你不要骄傲,要知道,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不要有一点成绩就飘飘然,要继续努力。”听了老师的话,我从沉浸的喜悦中走了出来。从此以后,我努力学习,成绩回到了从前,甚至比以前更优秀了。
教师读后心得 篇4
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好书,那就是“品味书香,爱我中华”读书活动中的推荐书目之——《感恩老师》。这本书中介绍了60个感恩老师的小故事,看完后,深受感动。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美国盲人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我的老师》一文。
故事讲的是在海伦·凯勒将满7岁那年,她遇到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那就是安妮·沙莉文小姐。她的到来让海伦看到了这个有声有色的世界。即使海伦发了脾气,安妮老师仍然很耐心的对待她。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幕就是沙莉文小姐怎样教会海伦·凯勒学会拼写“水”这个单词。安妮老师把海伦的手放在水龙头下面,当清凉的水流冲在海伦手上的时候,她在孩子的另一只手掌心里写了w—a—t—e—r这个单词。这让海伦明白了“水”是指那种奇妙的、清凉的、从手上流过的东西。那个活生生的单词唤醒了小女孩心中对光明、希望的感受。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第一次渴望新一天的到来。安妮·沙莉文小姐用爱心激起了海伦的求知欲,让她获得了新生。
教师读后心得 篇5
读《教师的幸福人生与专业成长》读后感
暑假培训中,我有幸拜读了肖川教授的《教师的幸福人生与专业成长》,感觉这里有很多意蕴深长的人生哲理,使我受益匪浅。我踏上教育这片沃土已十个年头了。看看自己这些年在教育战线所走过的路,有苦、有乐。
一、关于教师的幸福人生。幸福到底是什么?在我看来,幸福就是充实,物质和精神上的富有。所谓幸福,就是指内心的平安,自主地面对生活。这是我所理解的生活。幸福是人生的主题,只有感到幸福的人,他的人生总是快乐和阳光的,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毕生所求所愿,无可非议。幸福人生需要什么?肖川教师指出幸福人生的四有:心中有盼头,鼓励更多的教师能成为优秀教师作为人生的目标。手中有事做,珍惜自己的岗位,有被人需要的需要。身边有亲友,有情感的归属,打造互相支持、互相欣赏的团队。家中有积蓄,幸福的家庭是相同的,优质教育一定源于美好的生活。这四有我想对我们内心幸福的感觉有了实实在在的感悟和体会。
我们更清晰的感悟到教师的幸福来自教育教学的工作。教育是教师的生命,课堂上教学是教师基本的生活方式,是教师生命价值的体现。教育教学过程成了师生思想碰撞、心灵交流的过程。此时,教师的教成了学生的需要、向往;而学生的学,则成了教师的期待、目的。教师的幸福来自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教育的事业是一种基于生命、为了促进生命成长的事业,它影响着、推动着人的生命成长。教师最大的幸福,就是看到学生的成长,在学生的进步与社会的贡献中体会到一种他人无法达至的快乐。教师的幸福来自教师的专业成长。教师应该在自己的专业发展过程中积极创造幸福和享受幸福。教师真正意义的幸福最终必须回归到自己的教育幸福上来。还可以是学生取得进步后的一张张稚气的笑脸的回报,可以是学生一句简单的问候,也可以是学生毕业后的一张薄薄的贺卡与一次简单的造访。
二、关于教师的专业成长现在提倡的终身学习、做学习型教师、研究型教师,一方面指学习不断更新变化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理念,更重要的是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再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如果你不读书、不借鉴别人、不吸收新鲜的知识与观点,只是闭门造车,是很难有新的进步的。作为教师,我们要学会借鉴、学会吸收、学会融合、再加上自己的经验和一些思考,以求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新问题,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找到解决的方法与途径。因此我们要在不断的学习中不断的充实自己,体会成长带来的乐趣.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9篇
面临事情也是一个思考的过程。是时候将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用心得体会写下来了。在写学习体会时,应细读深思,盯住一点,以此作为切入点进行深入阐述。那么心得体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相信你应该喜欢我们整理的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1
这几日,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这篇小说。我感到莫名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的文章可谓是字字珠玑、一针见血,我也从中体会到了当时国之黑暗,引起了我的深思。
日记中记载有一句话:我认识他们,他们都是吃人的人。结尾处还发出振聋发聩的呼喊:救救孩子!日记中主人公对他哥哥的痛斥感染了我,那是暗讽他们是搜刮民脂民膏的人啊。主人公有正义感,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和那种人同流合污,于是提出了那样的见解。真是可亲可敬,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当世,这样的见解都是先进的、有道义的!如果这样为国为孩子着想的人再多一点,或许我们的世界会更好吧。
其实当今的世界很安宁,没有大型的战争,没有太多的流离失所,没有太过黑暗的灾难来临,和平稳定,欣欣向荣!
只是偶尔想想,这个世界上依然有着不平等、缺衣少食、天灾人祸,我的内心就不安,是我杞人忧天了么,或许不是吧。
带着我的思绪,我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收好,我的内心好似有一股力量在燃烧,我忽然感觉我的思维升华了,我应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没错,就是应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忽然想起了初中时接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是对中国,对中国社会,对中国人的要求,也是我们年轻一代的,更是我们需要硌守的信条!这是我们新一代、老一辈的全部。
只是我们还是没能做好,但我坚信,我们的坚持会换来更好的明天,我们的努力绝对不会白费,我们的信仰在未来,会洒遍祖国的每一寸土地!
从此,不,是一直以来,我都在努力学习,想要为祖国做出贡献,想要为社会提供一份力。虽然革命的道路还有很长,但我知道,这是正确的路。也许它没有终点,也许它艰辛坎坷,也许它暗藏杀机,但它是正确的,是可以坚持的!
貌似跑题了,只是忽然很澎湃,心情激动。我知道,未来的路还有很长,我更知道,路在脚下!
其实呢,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是为了控诉当时的地主阶级。他们搜刮民脂民膏,令百姓民不聊生,而主人公身为当中的一员,感觉到自身的罪恶,领悟了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他对此感到厌恶,同时也引起了他的深思。地主阶级靠剥削劳动人民为生,他们“吃”劳动人民的价值,吃他们的血肉,吃他们的精神,以此,养肥自己!
哎,当时的动荡摧毁了政府,很多地方民不聊生,日军侵华战争打了整整八年啊,八年啊!这期间有多少血与泪,有多少骨与肉!秩序混乱,生灵涂炭!
也需要感叹:这样难以忍受的时光过去了!这样黑暗动荡的年代过去了!
而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富强,社会越来越小康,科技越来越进步!人民富裕了,社会安定了,国家发展了!这是千千万万中国人民付出了鲜血的代价换来的啊!
我们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我们已经很幸福了,是不是!当今社会,我们唯有发展己身,争取做有用的人,才有机会在滚滚洪流中脱颖而出!
只是靠一个人努力还不够,要有千千万万个人,所有人一起努力才有可能成功!
我们生而知之!每个人都是有天赋的,并不是说你好我不好,你厉害我不厉害,只要我们认真起来,做好我们可以做到的事情,那么在困难的事情也能完成,不是么?
其实我还是更关注“救救孩子”的这句话,它让我深思:是不是孩子是最重要的!我想到了很多,终究还是没有明确的答案,可是我知道,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未来的路很广阔,对不对?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2
《红楼梦》是中国晚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着重讲述了上流社会的四个家庭,真实生动地描述了18世纪上半叶末中国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它是这一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崩溃的真实写照。为了一个个写出生动的人物,故事从童话《石头记》中的女娲开始。有一条关于真隐士的线索,开始和结束了整个故事。
遥远的大洋彼岸还有一个国家,——英国。她生下了一位伟大、杰出和有才华的剧作家。他是莎士比亚。他用自己的一生经历,在自己的国家发扬了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戏剧。当时,一个民族,他那个时代不朽的灵魂,以各种形式表达自己,丰富自己。就像莎士比亚和戏剧之间微妙的关系一样,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与其说他是一部异步的巨著,不如说他是一部中国通史。与其说是贵族生活,不如说是现状的真实写照。从一点点细节中,体现了那种语言的魅力,很多人物都是用生动的语言塑造出来的。从人物的一举一动,每一个微笑,每一次放松。最细微的痕迹显示了人物的特征。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没有瑕疵。从中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为民大计,都与此有关。这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也是一本柬埔寨的.书。
据说都是前八十回,后四十回我觉得正好相反。里面有很多瑕疵。比如贾宝玉前八十回就暗示自己是个悲剧人物,变成了一个肯读书肯考试的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的人,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联系,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红楼梦》写不好。况且像曹雪芹这样的人物刻画起来很难,也不容易达到。我看不如把这40次不写了,给人做白日梦的空间,还是很美的。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3
这是一只家犬,一只有钱的狗;这又是一只野狗,一只野狗:这还是一只野性呼唤的狗,生存让它贪婪:这终于是一只狼狗,一只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过着舒适的生活。它是那里最高最壮的狗,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和孩子们一起散步,在水里玩耍。冬天靠师傅的火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渡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雪橇,并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他学会了自食其力:学会了反击欺负他的狗,学会了如何争权夺利。巴克很快成为北方著名的狗。但是北方是狼出没的地方,它们在月亮上长号。巴克有机会回去,但他向往狼,野性的呼唤在他的梦里越来越响……这是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狂野的,是残忍的,是肆无忌惮的。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就很努力,成绩突出。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让他拼命争取第一。他说:他讨厌所有超过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据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意图,他不惜一切代价,但最终一无所获。这不是和巴克很像吗?
生活中没什么必要。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和财富,满足自己的野心,认为这就是人生的价值。你不觉得很累吗?
翅膀上绑了金的鸟能飞远吗?
其实让你的生活之舟变得简单善良就容易多了!这看似贫穷,实则是一种与自然规律相和谐的贫穷。同样,也是一种财富,一种内心的财富。只有过着冷漠而不张扬的生活,才能真正享受生活的乐趣。
生活!既然给了我一双手,为什么白天不去寻找诚实和快乐,而在夜里去触碰自己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
为什么?没人回答我。我要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寻找我想要的答案,才能找到生命的价值。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4
我一直以来都很喜欢一种花,向日葵。其原因并非它产有瓜子,也并不是因为它的体格壮硕,真正打动我的,是向日葵那种蓬勃向上的生机和永远向着太阳盛开的性格。
生命从不卑微,哪怕是一朵即将凋零的花,曾经也绽放过美丽的瞬间。曾经有一个伟大的女性,她被残酷的命运地丢弃在理黑暗而无声的世界里,与世隔绝。她的世界只有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
第一天:我要透过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感动的人们。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
第三天:我将在当前的日常生活中度过,到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体验他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
她的生命就像向日葵一样,经得起风吹雨打的考验,永远向着明亮那方。作家马克·吐温曾经这样夸奖她:“19世纪出现了两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一个就是海伦·凯勒。”能和战无不胜的英雄拿破仑·波拿巴相提并论的女性,可见的海伦是多么的了不起啊!她用不屈不挠的奋斗之笔,谱写了她那带有传奇色彩的一生。她的一生不仅载入了历史,同时也在向命运宣告:我要打败命运!
安妮老师是海伦·凯勒思想的解放者,而海伦则是我思想的解放者。
杜甫曾感叹:“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那种快感是多么酣畅淋漓啊!我也蠢蠢欲动,想要一饱爬山的乐趣。
刚到山脚,抬头仰望这山顶,在云层的上方,隐隐约约,若有若无,显得那么遥远。我飞快地奔上台阶,蹦跳而上。一阶一阶一阶……不想通往山顶的旅程。时间在我的爬山中滴滴答答地流逝,汗水也在我的爬山中滴滴答答地往下滴。捏一把汗,湿了手,我不禁打起了退堂鼓,但转念一想,我是冲着登上山的顶峰而来的,又怎么可以知难而退、不战而败呢?一鼓作气,我又一步一步地开始奋力向上爬。抬头向上一望,曲曲折折、漫漫长长的石阶,我又不禁灰心丧气了,对这座山发起了牢骚。虽然说我爬得山,比不上泰山那么高,但是,爬起来也很累,所以一直有人从我旁边走过,我也逐渐落在了队伍后面。
这时,一阵山歌大合唱突然响起,我看见一群肤色较黑的挑夫一边唱歌,一边挑着担子,迈着轻快而又敏捷的步伐向上爬着,似乎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肩上挑着是上百斤的担子。我和这一行人成了鲜明的对比,连流淌着的汗珠仿佛也在证明“我是温室里的花朵”,想到这儿,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了。
刹那间,我顿时恍然大悟,明白了海伦凯勒的真正用意,不用怨天尤人,只要自己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我要像一株向日葵一样,让生命向着太阳,轰轰烈烈,洋洋洒洒地盛开!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5
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视情感和正义。他,一只狗,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比人类更好。
“古欲在心中汹涌,习惯的束缚使心不安;再一次,从冬天的沉睡中,唤醒春天原始野性的爱。”这是小说的开头,给人无数的思考和遐想。
因为人类的欲望,巴克从一只受到全世界尊重的高贵的狗沦落为拉雪橇的奴狗。他在北方艰苦的条件下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但他没有灰心。他以自己超强的常德适应能力和血液中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活了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他彻底堕落成了一个像狗而不是狗,像狼而不是狼的野蛮状态。
“这次失窃标志着巴克适合生活在危险的北国环境中。它标志着它强大的适应性和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缺乏这种能力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也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落或瓦解,已经成为一种虚荣,成为无情的生存竞争的障碍。”读这段话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些感触的。道德其实是“一种虚荣,一种障碍”。可想而知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残酷,险恶,不道德,还是黑暗!
我一直对巴克有一种崇拜和敬佩。他太强大,生活太悲惨。他一次又一次面对你要去哪里,尤其是最后一次,他打猎回来,看到了主人和伙伴的尸体,残忍。还原原貌后,巴克毅然撕裂了印第安人(凶手)的喉咙,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之后他彻底成了野之王,令人胆战心惊。我非常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一个孤独的国王,一个骄傲的国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无边的月光下穿梭,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幻觉一直在我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最原始的生活,抛弃道德的束缚,追随“野性的呼唤”。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6
这是杰克伦敦写的一本书的一部分。大致内容是一只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被宠坏了,过着富裕幸福的生活。但是上帝丢了脸,一个小偷在半夜偷了巴克。当然肯定是卖给北方那些拉雪橇的人了。巴克挣扎着反抗,但他出生在公爵家。他连狗的本事都不会,几鞭就受不了了。唉,他像雨一样被鞭打一点也不好玩。渐渐地,他开始学会躲避,即使想偷懒,也要等主人发现。第一次滑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很多狗,比如杜贝,常年主导狗地主位置的斯皮茨,安静而冷酷的索莱克斯。这个单位的主人,费兰索斯,起初看到巴克并不喜欢他,但后来他慢慢地影响了巴克.
时间过得很慢,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还是摆脱不了斯皮兹的压迫,准备和斯皮兹战斗。很多时候,只要一有机会,巴克就会嘲笑斯皮兹。显然,斯皮兹也发现巴克在他的统治下崛起了。两只狗终于打起来了,巴克浑身青一块紫一块,但看着眼前这个该死的敌人,他调动起自己原有的力量,奋力一战,把斯皮兹打得倒地不起,然后杀了他。最终,巴克的野性发挥到了极致,基本上变成了狼,最终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对他生动的语言有好处,可以写一个生活中常见的东西。同样,巴克的毅力打动了我。巴克变了,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了。现在的他很奇怪,很勇敢,充满怨恨。有些文章是愤怒的,有些是泪流满面的,有些意想不到的情节被他触动了,更多的是写刺激但没那么惊心动魄的环节.
我个人觉得我更欣赏巴克的命运,因为最终他是自由的,他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他必须通过生死考验)。在取胜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困难。我也想向巴克学习,做一些倔强不屈的事,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不倒下。我觉得我做的还不够。做了很多事情之后就摔倒了,好像永远都不想起来。但是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你认为对的事,需要多少次并不重要!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7
你认真观察过大自然吗?你感受过大自然的浩瀚和无奈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向我们展示了一只同样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普通狗——巴克,但这只狗却给我们带来了非同寻常的生活震撼。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从小就尝到了生活的温暖和温暖。1896年的淘金热将杰克伦敦吸引到寒冷的北极,在那里他淘金的梦想因败血症而破灭。但在那里,他可能获得了比黄金更宝贵的财富,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很多名著如《野性的呼唤》,《白牙》等。受到淘金热过程中创造性材料的启发。
巴克其实很普通。他在生活中扮演许多角色。他是与法官同行的老朋友。他也是一只给邮递员赶雪橇的工作犬,但也是一只超出他精神支柱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米勒法官的家中。像许多狗一样,巴克是人们家里的宠物,也是孩子们的伙伴。如果园丁曼纽尔没有背弃自己的信仰,不回家就把他送到北极,也许他的一生都会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点燃巴克小壳的火柴。
巴克在旅程开始时非常不舒服。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怀有敌意。他拼命想逃离,离开他害怕的地方。然而,在它的强大抵抗下,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人用一根大棍子抽打着自己的身体,这似乎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让巴克明白,在大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他无能为力。
来到北极后,因为害怕大棒,很快适应了北极的生活,难以置信。它从库里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和战斗;它在戴夫和斯皮兹的训练下学会了雪橇;它再也没有意外掉进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冷的北极休息,而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惊叹不已的时候,一直敌视巴克的斯皮兹终于向巴克发起了进攻,一直谨慎的巴克再也没有反击斯皮兹的进攻,但这一次巴克内心的野性欲望让他和斯皮兹打了起来。巴克终于赢了,他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他了!这只导盲犬就像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疯狂,也让他从迷失中找回自我。
巴克从苏醒的野性中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化特征,他内心嗜血的欲望越来越强烈。经过一次次成功的战斗,巴克的小炸弹彻底爆炸,他成了狼王!他继承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以及牧羊犬母亲的体型和体态。如果不是因为鼻子和嘴巴与眼睛上端之间有一些稀疏的棕色毛发,以及胸部中间向下延伸的一个大斑点,巴克就会是一只狼,这使得它作为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恶的,勾心斗角,勾心斗角,这些往往是人类用来取得成功的。每一个种族都有野心,但他们都在努力争取最终的成功。人类野心之所以无聊,是因为他们给予别人,回报自己。也是野,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如果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享受天伦之乐,还是来北极历尽艰辛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我很折磨,但是有回报,比在家过一辈子好多了。所以也许巴克放弃了温暖的家,去了北极受罪。换个角度看事情,世界可能会更美好。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8
《红楼梦》,中国古代四大文学名著之一,被誉为《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等。它是迄今为止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文学杰作。仔细看了,确实名副其实。
该书以贾、石、王、薛四大家族勾心斗角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两大贵族青年男女的爱情为主线,展现了封建制度下人物丰富多彩的世俗情怀和悲剧命运。该书以嘉福为中心,描写了从朝廷到市井的世态人情,用相当大的篇幅描写了贵族少年的日常生活、游戏、读书、社交。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金陵十二钗》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缩影。其实《嘉福》中有很多矛盾,看似是用锦缎和火来烹油绽放的:家族统治者和叛逆青年的矛盾、主仆矛盾、上层奴隶和下层奴隶的矛盾、统治者之间不同派系的矛盾、官员之间的矛盾……在整本书中,贾宝玉对大观园的殴打和抄袭是整本书所有矛盾的集中爆发点。
《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生动。薛宝钗是傻子也是傻子,王熙凤的办公室最好。李纨就像一个“死檫树”。迎春是“怒死人”,史湘云直言.每个角色都深入人心,令人回味无穷。其中,贾宝玉和林黛玉是我最喜欢的。
贾宝玉,生而有玉,聪明机智,对贾家寄予厚望。他的思想是叛逆和前卫的。在他心目中,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人只能分为善、恶、美、丑,不能分高低贵贱。他鄙视假教义的老师,不相信男尊女卑。他珍惜女孩,认为女儿的家是水做的,清新可爱,是钟灵郁秀的家。后来,贾府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包括她家的财产被没收,祖母和袁春去世,迎春被虐待,远嫁滩纯,苗玉被抢劫.特别是被人扒了嫁给宝钗,使黛玉的灵魂转离恨天,贾宝玉受到了很大的精神打击。你会去哪里,情况不一样,世界很冷,世界又暖又冷,这让他恍如身处水中月镜中花,时而癫狂,时而痴呆,时而清醒异常。在顿悟了一切后,贾宝玉最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悬崖撒手”而去。
林黛玉同样是一个优美的女性。她楚楚可怜,多才多艺,多愁善感,充满诗情画意。她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她敏感小性,不懂人情世故。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做最真实的自我。她执着于爱情,却又压抑着自己。在封建社会传统道德的打压下,贾宝玉娶了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成就了“金玉良缘”。而她却苦恋无果,最终泪尽而逝。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随着一纸抄家皇令的下达,赫赫扬扬的百年荣宁二府顷刻间大厦将倾。那些如水般清纯的女性也惨遭厄运。黛玉泪尽而逝,宝钗独守空房,惜春落发为尼……真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合上书页,书香犹在手中。走进红楼,感知一曲悲歌一段梦。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9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1876年出生于美国旧金山,出身贫寒,从小生活艰难。他当过报童,当过水手,在阿拉斯加淘过金子,甚至坐过牢……正是这种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位才华横溢的作家,年仅40岁,在被各种疾病折磨多年后,死于心力衰竭。
人终有一死,然后无非是一把灰土,一把黄土。然而,一个人的身体可以被摧毁,但他的精神可以永存。杰克伦敦的精神活在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巴克在《野性的呼唤》对自由和野性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中;生活在《一块炸牛排》挣扎中的老拳击手无助却永不放弃的铁拳上.杰克伦敦的精神永存,是对自由的真诚呼唤,是对原始生命力的由衷赞美和颂词。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故事取材于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名叫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从温暖文明的南方拐入冰冻的北极荒野,成了一只在缰绳和鞭子下无止境辛勤劳动的雪橇犬。在经历了数次的折磨和垂死挣扎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类世界,在荒野中追逐着风,寻求着自由,标榜着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一个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蓝天下显示出它的活力,自由而美丽。
然而,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但我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束缚住。巴克作为一条狗,无法在人类文明的规则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他也有同样的无奈。但是,我们要始终相信,生命要按照生命体本身的意志绽放。所有生物都有选择、服从、反抗、自豪地活着和庄严地死去的权利和自由。所有的生物都是自然界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一出生,霉菌就被破坏了。所以所有的生物都应该以自己的生命为荣,无论是高贵的人还是可能被认为“卑微”的狗。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
不为明天做好准备的人是没有未来的,当一次工作学习即将开始时,我们通常会提前查阅一些资料。资料意义广泛,可以指一些参考素材。参考相关资料会让我们的学习工作效率更高。你知不知道我们常见的幼师资料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 篇1
故事讲的是印弟安酋长纳斯,来自世界的边缘阿卡屯,他对仇人的女儿恩卡一见钟情。他即刻向恩卡的母亲提出聘礼,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一切,包括成堆的礼物,鱼、皮毛和油、珍贵的玻璃珠子和大皮船。他成功了,然而在他的婚礼上,来了一群在海上漂泊的人,为首的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抢走了恩卡。从此他踏上了一条寻找的漫漫长路。
他越过了奔腾的大海,穿过了暴风骤雨,经过了上千个城市,在挨了好多年的饿,受了各种各样的苦难,历尽千辛万苦,碰见各种陌生的面孔,他终于找到了恩卡,但是恩卡早已忘掉了他,她宁愿留在那个已经死了的人的身边,也不愿意跟随纳斯回去。
我觉得纳斯很勇敢,能够坚持自己的意愿,为了找到恩卡,能够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同时也觉得纳斯很可怜,经过了那么多年,遇到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终于遇见了自己心爱的人,但却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而是悲惨地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离开。
我不明白为什么恩卡不愿意和纳斯一起离开,是忘记了他?还是已经不再喜欢他?我觉得纳斯过得太悲惨,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却没有得到最美好的结局,这是一个悲剧。
同时,我希望纳斯不要太悲伤,因为他毕竟努力过,坚持过,他对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交代,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了,也是一个胜利者。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是人生可能会有悲剧和喜剧,有时自己努力了,也可能会有不同预想的结果,这时候我们都要正确去面对,只要能证明自己努力了,那就是胜利者!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 篇2
《热爱生命》,这无疑是一个很简洁的书名。一个简单的动宾短语吸引了我,我好笑地猜想着,这书里讲的是不是那千篇一律的身残志坚的故事。
但是,事实证明,《热爱生命》却绝非我所想那般平淡,我被书里那个一直被作者以“他”称呼的淘金者所吸引,所震撼!
十九世纪后半期到二十世纪初,工业革命在美国火热进行,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当时美国文坛“世纪末文学”的潮流正流行,这股潮流专注于死亡、病态,加重了社会的悲观厌世情绪,作者就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创作了这样一部予人感动,引人深思,让人热爱生命的小说。
有人说“小说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确,《热爱生命》就是那个充满着“侵略”的年代的真实写照。谁能想象在淘金归途被伙伴无情抛弃?更何况当时的他(小说主人公)脚已扭伤,我想,如果是我处在那样的困境中,不,岂止困境,这可是绝境啊!我也许早已放弃了自己,心中所剩的也只是对死亡的凄凄等待。然而,他却并未放弃!他走在险象环生的崎岖道路上,承受着孤独,与寒冷、饥饿、野兽、疾病做着斗争,面对未知的未来,他不知道自己能否生存下来,但是,他凭着对生命的期望,坚持着,坚持着,坚持着!故事也以此展开。
如今,我们很难想象饥饿是怎样的,也不会为了“吃饭”如此简单的一件事而担忧,但是,他却为了饱腹,忍着剧烈的脚痛拼命地追赶一只受伤的松鸡,也许有人会认为“拼命”这词用得太重,其实并不重,他如果没能充饥,他就多了一份来自死亡的威胁!“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那一个个动作都在展现他生命的坚毅!当我读这部小说读到入情入景时,我会为他所承受的沉重感到鼻子酸酸,也为他近乎不可能的坚持感动。一页页纸翻过,一个个剧情发展,我猜测着如此绝境他是否还会坚持着,坚持着为了生存而前进,又在内心默默为他祈祷,加油!
故事还在继续,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早晨,他一睁眼就看到这匹贪婪丑陋的病狼用着一种如饥似渴的眼光瞪着他。“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那血就如同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最终他获救了,“那个水手笑了笑,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把它拿住,象守财奴瞅着金子般地瞅着它,然后把它塞到衬衫里面。”他即使获救,饥饿给他带来的可怕却不散。在这淘金归途中,他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的作者杰克·伦敦也曾加入过淘金者行列,但空手而归。从此,他埋头写作。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我们时常能感受到英雄主义情结。对生命本身的祟拜,对生命、生存的意义追求原始形态与精神自由。
生命的坚毅就如果书中的那位淘金者,面对饥饿的狼也能反身而扑,面对挚友的背叛也能孤独而行,面对病痛折磨也能咬牙挺去。回眸过去,我国有名外交家张骞也是在各种艰难险阻下无畏地为着各国间的和平友好奉献奋斗着!“梅花香自苦寒来”,是不是只有绝境才能磨砺出坚毅的生命,我想,这不尽然,不论是在逝去的历史长河里,还是如今正蒸蒸日上的走向和平的现代社会,亦或是未知的未来世界,坚毅的生命都不会停止奔跑,不会停止对困难的挑战!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 篇3
唯独这,将从一切中存留——他们,经历了人生与风浪;纵然赔光了赌本,却领略了无限风光。——题记《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为了生存,为了自己的生命在北国荒原中同极度饥饿和无情的大自然顽强抗争的过程。那个淘金者他曾经吃过苔藓莓;也曾为了捉一条如小鲦鱼般大小的鱼不惜舀光了溪流中全部的水;他的胃已经开始沉睡,但他知道,要活下去就必须吃东西,于是他便将那小指班大小的鱼生吃了;饥饿的噬咬之痛让他曾一度遭受幻觉的折磨,他一方面深信他还有一颗子弹,一方面却清楚枪膛里空无一物;然而,尽管这样,他却依旧向前走着,因为他热爱生命,因为他想要活下去啊!他吞食过狼群吃剩的残骸,他曾与一只病入膏肓的老狼做斗争,最后为了生存,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将那只病狼咬死了。或许是因为他太过执着,或许是因为老天对他的垂怜,最终一艘路过的航船救起了他。
我无法想象这样一个人,也无法想象这样一种过程,那是怎样的一种意志力,那是怎样地震撼人心!他说,生命是一种徒然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生命是有痛苦的。死亡没有伤痛。死亡就是入睡。死亡就是停止,就是休息。那么,他为什么不愿意去死呢?他不清楚,我也一直在思考,为什么活得如此痛苦却依然不选择死亡?死亡不是一种解脱吗?只要死了,一切痛苦不也就不存在了吗?后来才有一点懂得,或许他们活着只是为了尽到自己的责任罢了。责任,这是对生命最深的诠释。每个人生下来,不管他愿意否,都不得不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儿女,父母,丈夫,妻子……这些一个个都是责任的代名词。生命是需要珍惜的。
很多人都说,人生在世,就那么一回,得好好把握。是啊,在你尽到那些责任时,在你付出自己的爱时,你敢说你没有得到过回报吗?造物主给予每一个人一颗温热而火红的心。你会为别人的爱而感动,他们自然也会懂得感激。一个眼神,一声谢谢,那都是一种值得珍藏的财富啊!活着就尽量微笑吧。是自己的责任就尽量去承担吧。不要试图逃避,不要试图轻生,就算再世轮回,你改变了样貌,改变了气息,改变了责任,可是你却也依然逃脱不了这样命运。就如彼岸花的花和叶,花开无叶,叶盛无花,不管如何,它们都永不能相见。
它们无法挣脱大自然的规律,你又何必妄图去改变人世间的轨迹呢?好好生存吧,让我们也如那淘金者般来好好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在这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世界里,总能够找到那么一两个爱着你的人,而你也就努力不要让他们伤心吧。最后,那就让我们再来感受一下那段刻骨的历程:但他们几乎不能将其称为人。它的眼睛是瞎的,没有知觉。它就像一条巨大的虫在地上蠕动。它的大部分行为是无效的,但它毫不松懈,依旧不停地翻滚,扭动,一个小时可能只向前蠕动了二十英尺。它便是他啊,那个热爱生命的人啊!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 篇4
也许是因为心灵太久没有遇到被抨击的东西,这几天内心开始变得枯燥不安,像是一口常年没被蓄水的井,渐渐、慢慢的枯死,总感觉一切都那么萧索冷落、暗淡无光。
闲来无事时,看到舍友的床头放着一本《汪国真诗集》,索性无事可干,便拿来阅读。翻开目录,极力寻找着可以让我亢奋的诗歌,最终目光定格在了一篇名为《热爱生命》的诗上。翻开后,是一篇只有寥寥几行的短诗,总以为长篇的高谈阔论才能给人以感动和振奋,而读罢此诗后,那简短精悍的话语让我激动,我极力揣磨着每一个字,除了很好的语感外,便是强烈的情感共鸣,似源头活水一般,浇灌我干涸的心灵!黄山既有云海的陪伴,又有怪石的守卫,还有松树的点缀,怪不得人人挂在口边的都是“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我终于目睹了一番这如画的风景了!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人生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经历过。漫漫人生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而对于刚刚跨入大学又涉世未深的我们却满是浮躁心理,甚至有退缩的打算。可是没有经历、没有过程的人生又怎么会精彩呢?我们有可以有太多的迷茫,太多的郁闷,但我们却不能有太多的无知,太多的颓唐。成功需要脚步的积累才显厚实,生命也只有血与汗的交织才更加五彩斑斓。要想成功,要想有自己的舞台,就让我们前进吧,和着风伴着雨!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情。”面对着爱情,萌动的青春总让人蠢蠢欲动。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有权利去追逐属于自己的爱情。我们都想要美好而纯真的爱情,而这种追求是需要勇气的,更需要吐露自己的真诚。勇气不是盲目,更不是狂妄,需要我们发自内心的、有真情实感的表白。我向往有友谊作为基础的爱情,而想要爱情永远保持最初的浪漫,永远枝繁叶茂,则需要我们的真,我们的实,我们的纯!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向上的路,总是坎坷与崎岖。成长穿越了疲倦与乏味后,记忆里只会有自己真正的影子。从地平线开始,就只任自己的背影紧贴世界,听到的是自己的声音。坚定信念吧,相信天会破晓,种子会发芽,花儿会向着太阳敞开自己的心,你的苦将照亮你的路。就让我们执着的接近自己的梦想吧!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常常这样想,为什么自己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正是激情四射的年纪,却有着六七十岁老人的心理,这真有些令人匪夷所思。有时觉得心灵枯萎比容颜的衰老更加可悲。即使是这样,我依然安于现状!真的应该觉醒了啊,热爱生命吧,时时掌控好自己的命运,才会活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热爱生命不用轰轰烈烈,但要坦坦荡荡。老人们常常羡慕我们,说我们年轻就是资本,但我们不要忘记啊,我们要时时学习,刻刻充实我们自己啊,因为我们永远在路上!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 篇5
文章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五年级的学生,成绩不好,常常大把大把的花钱。后来,他被查出得了恶性的胆囊癌,手术后最多还可以活一年。他这才觉悟过来,在剩下的时间内用功读书,不放过一分一秒。固然如斯,命运之神仍是吹灭了他的生命之火,只留下了一封写给父母的信。
合上眼睛,我想:固然他刚开始很不懂事,可他后来仍是觉悟过来了,捉住时间,从一个差生奔腾到了一个高材生,不再大把地花钱,不再与同学们闹腾。如我是命运之神,我一定会重新点燃他的生命之火的,谁会舍得这样一个觉悟了的年青的生命就这样离别世间呢?
睁开眼睛,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糊口:暑假一到,晚上就十点钟睡觉,早上八点半才起床,整天懒洋洋的。假如不是他,我还真不知道接下去我会怎么样。感谢他生命尽头的觉悟,让我提前觉悟了。我知道我今后该怎么去做了!
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珍惜它,不要在有生之年碌碌无为。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 篇6
有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无意偶尔,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沿挣扎,但是终极仍是逃避不了死亡的恶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气力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自得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傲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己的设法主意是错的。在难题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暖和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靡的糊口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暖和当成了但愿。再想想自己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己还经常铺张食品,还挑食,假如把我不爱吃的食品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天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不外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宏伟、花儿虽锦绣、歌声虽动听……但老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斯,它固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其实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朽迈……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固然明亮,可仍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色泽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糊口的乐趣时,生命就飞奔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限的活力吧。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 篇7
鲍老师拿着《天蓝色的彼岸》,在过道里来回走动,大声念着。同学们侧耳倾听,教室里非常安静,平时一些喜欢在老师说话的时候插嘴的同学,也闭上了嘴巴。我觉得这本书特别好,回家马上要妈妈买。
年幼的哈里被醉酒驾车的司机撞了,因此去了另一个世界。“我们走着瞧!我这次可算是恨上你了!我再也不会回来了!”这是哈里出车祸前对他姐姐说的,然而,现在他真的死去了。他身处在另一个世界,不知道怎样传达他的心声,直到他遇到了一个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悄悄回到了人间,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表达歉意和爱。第一次看完后,我的泪水夺眶而出。哈里被车撞后,没有冷酷无情地抛下一切,前往天蓝色的彼岸;而是先去完成他未完成的心愿:因为他对自己临行前说过的话感到羞愧,所以他想对姐姐说一声“对不起”。以前一提到“死亡”,我心中就充满悲伤和恨,是它夺走了疼爱我的爷爷!
第二次看完,我懂得了死的概念:死就像落叶归根,成为泥土的一部分,成为一个新生命的一部分,然后又开始轮回。活着的时候,我们要珍惜生命;否则,快要死去的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唐山大地震》你看了吗?你有发现吗?它和《天蓝色的彼岸》一样都是讲生与死的。亲人去世了,我们不必为他的死而过度悲伤,应该更加爱护身边的亲人,因为他不在了,但生活还在!死,是人人都会有的经历,没有死,你的人生就不算是一个完满的人生,死是不能躲避的。只热爱生活,不热爱死亡,就不是真正热爱生命!!!《圣经》有句话,绝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这也是《天蓝色的彼岸》要告诉我们的:在你睡觉前,绝不能生气或敌视任何人,特别是不要敌视你所爱的人,因为你有可能今晚一躺下,明天早晨就再也起不来了……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 篇8
似蒙田那样感悟生命、乐趣生活
——致依然需要鼓励的我们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热爱生命》是米歇尔·埃康·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如果说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谈“生”,那么在后半部分作者要解决的就是“死”,但归根到底还是要说如何地“生”。
“生与死”是人类历程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人说“生的本质在于死”。我是凡人,总是达不到伟人般胸怀的,但我想即便是“伟人”也和我是一样求“生”的,只是他们更懂得如何地“生”,还能够勇敢、坦然地面对“死”。这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他算不得“伟人”,在我眼里也不应该是“凡人”了,他的名字叫XXX,该是我一个已故的亲戚,让我深感敬佩。在他癌症晚期的治疗中,始终充满了生活的激情和坚强的姿容。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时段,每每看着他与病魔抗争时的坚韧和乐观,看着他在生命流逝时刻的坦然和理智,看着他在匆匆光阴下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没有消极、没有颓废、没有抱怨、没有暴躁,有的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给予过我的不断鼓励。
对于生活殷实和忙碌中的人们来说,死是遥远的,或许是根本不愿意提及的。但当我们面对逐渐衰老的暮年或者面对持久的病痛时,有很多人畏惧死亡。一个人免不了对人生进行思考,而年轻时未免流于肤浅,只有在年老时才会渐趋睿智。这篇暮年之作中所充盈的深邃思想,正是让我浮想联翩的所在!每每读到这篇短小的文字,我看到了蒙田所展示出来的他对生命的深入思考和最终态度。
对于蒙田来说,他曾经在欧洲长时间的旅行,这无疑开拓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锻炼了他的意志,陶冶了他的情操,归隐田园后的潜心研究和思考使他看透了“既有其生,必有其死”的玄机,正如他在文中说的那样“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这不正是我们要热爱生命、积极人生的辩证思想观?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生命在于运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核心内涵。从物质不灭的角度来说,“生”和“死”只是展示了我们存在的不同形式,但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就大不一样了。
我以为热爱生命,就是要热爱现实的生活,能与人为善、充满乐趣、精神饱满地生活,思想根基要设立在不寄托于他人、不寄托于未来,更不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做“糊涂人”。垂暮之年的蒙田就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 如果有一天,当我们真正沦落到了自责、自叹、自怪的时候,我们的生命还有意义么?
诚然,生命中确实充满了许许多多不可知、不可控的因素,那么应该怎样面对它呢?在像蒙田一般的睿智者面前,这个问题是容易回答的——那就是把握住自己对待生命的态度!因为消极的态度产生消极的人生,积极的态度必然产生积极的人生。因此在《热爱生命》的文中蒙田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如果我们也有了这样的认识,就可以从一个更高的角度去俯察人生。我们就不会随生活中的烦乱而躁动,也不会因生活中的苦恼而沮丧;不会随生活中的病痛而畏惧,也不会因生活中的困难所阻挠。因为我们已经可以自由地阐释生活,细细地享受生命之水的甘醇香甜,心也就释然了。
我不只是为蒙田的《热爱生命》感慨,凡是对生命的礼赞和感悟,都会引发我的感动。过去常去阜外医院看病,总能在候诊楼道的墙壁上看到几幅无名小诗,记得其中有一幅的标题也是《热爱生命》,我曾将它记录了下来。这首小诗这样写道: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得到爱情
既然忠诚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首小诗的作者是谁?是不是专写给心血管患者?是不是也是舶来品?我没必要去考证了,但觉得很有意境。与蒙田《热爱生命》相比,感觉散文比诗歌更加直白和透彻,不藏不掖、不虚不幻。我想小诗的作者也许比不上蒙田在世界文坛的名望,但他们却从各自的视角,用不同形式的文体表述出同一个命题,那就是坚定的热爱生命之情,同样值得感慨。
我感慨,不是因为我消极了,也不是因为我失去了生活目标,而是及早地提醒和鼓励自己,希望我自己能继续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生活情趣和生活热情,并能劝导别人也能行动起来。不仅如此,我还希望我的亲人们也能如此,希望所有有着健全思维的人们都能如此,这样我们才能共处和谐社会、快乐人生。
感慨多日,终于有一天我豁然发现蒙田的《热爱生命》这篇短文,不过是高中教材中的一篇范文时,我时时在想我高中毕业前真地读过吗?想必已有数以千百万计的年轻学子们读过了,于是也就怪不得人称“80后”、“90后”的人们,现在生活的那么快乐和自信。
悲夫(叹惜)!“廉颇老矣!”。
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保持年轻的活力,为快乐生活加油吧……,我们都没有来世!我们都不要做“糊涂人”!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 篇9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参考]悲剧的诞生读书心得1500字8篇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幼儿园教师在工作过程中,都需要提前寻找一些资料。资料主要是指生活学习工作中需要的材料。有了资料的协助我们的工作会变得更加顺利!所以,关于幼师资料你究竟了解多少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参考]悲剧的诞生读书心得1500字8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悲剧的诞生读书心得(篇1)
在这本书里尼采开门见山的解释了希腊悲剧产生的内在机制。指出,是阿波罗精神和狄俄尼索斯精神。即日神和酒神。所谓日神精神就是沉湎于外观的幻觉,反对追究本体,日神的光辉使万物呈现出美的外观,制造一种幻觉,日神精神的潜台词是:就算人生是个梦,我们要有滋有味地做这个梦,不要失掉了梦的情致和乐趣。;所谓酒神象征着情绪的放纵,它的一种状态是一种痛苦与狂喜交织的颠狂状态。酒神精神要破除外观的幻觉,与本体沟通融合。酒神精神的潜台词是:就算人生是幕悲剧,我们要有声有色地演这幕悲剧,不要失掉了悲剧的壮丽和快慰。前者用美丽的面纱遮盖人生的悲剧面目,后者揭开面纱,直视人生悲剧。前者教人不放弃人生的欢乐,后者教人不回避人生的痛苦。前者迷恋瞬时,后者向往永恒。
我们都很喜欢听音乐,而音乐正是日神与酒神精神的一种综合情绪的表露。尼采把悲剧看作是阿波罗精神与狄俄尼索斯精神而这的合成物。但是从实质上他更欣赏狄俄尼索斯精神。这也就是他所说的音乐精神。尼采认为,看悲剧时,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通过个性的毁灭,我们反而感觉到世界生命意志的丰盈和不可毁灭,于是生出快感。现实的苦难化作了审美的快乐,人生的悲剧化作了世界的喜剧,肯定生命,连同它必然包含的痛苦与毁灭,与痛苦相嬉戏,从人生的悲剧性中获得审美快感。这就是尼采所提倡的审美人生态度的真实含义。其结果是造成普遍的罪恶感和自我压抑,审美的人生要求我们摆脱这种罪恶感,超于善恶之外,享受心灵的自由和生命的欢乐。”所以尼采有这样两句话:“艺术是生命的最高使命和生命本来的形而上活动”,“只有作为一种审美现象,人生和世界才显得是有充足理由的。”
《悲剧的诞生》主体部分又可以分为两大板块,前十五章为尼采文艺理论的阐释部分,十六章到最后则是将前文提出的文学、美学思想在德意志文艺复兴中的方法论应用,故而下面的内容概括以第一板块为主,后十章的内容与前文多有重复,可以用于对前面概念的佐证和解释。而由上文可见,尼采《悲剧的诞生》存在着两个层次,首先是对古希腊悲剧起源的探讨以及由此生发的对现代理性主义的批判,另一层则是潜藏在这些讨论背后的、真正的内核——审美对于人的存在之意义的决定作用,即所谓“重估一切价值的尝试”的最初形式。后者是尼采美学的核心,是我们理解其日神-酒神理论的基点,是贯穿全书的一条线索。
关于尼采《悲剧的诞生》,学者周国平有过一段概括:“关于《悲剧的诞生》的主旨,尼采原来一再点明,是在于为人生创造一种纯粹审美的评价,审美价值是该书承认的唯一价值,‘全然非思辨、非道德的艺术家之神’是该书承认的唯一的‘神’。他还明确指出,人生的审美评价是与人生的宗教、道德评价以及科学评价根本对立的。……后来又指出:‘我们的宗教、道德和哲学是人的颓废形式。相反的运动:艺术。’可见,‘重估’的标准是广义艺术,其实质是以审美的人生态度反对伦理的人生态度和功利(科学)的人生态度。”
尼采在写作《悲剧的诞生》时还出在叔本华哲学思想的影响之下。尼采在本书第五节中,应用叔本华音乐哲学的观点,说道:“我希望我是在他自己的意志下认识他的。”在第四节中显示提出一个概念——“永在痛苦和矛盾的`原始太一’”,又称“存在的基础”这与叔本华的把宇宙看作是意志的表象观点十分相似了。果然在第十六章中,他就明确的提出“我们可以称世界为具体的音乐,正如我们称它为具体表现的意志”,暴露出了他的唯意志论的观点。后来提出“权力意志”的命题已经在此显现出了端倪。而能够实现权利意志的所谓的“超人”,即“有艺术才能的专制君主,”他们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奴役群众。这种超人哲学也在本书中也有眉目。在第十八节中,尼采呼唤“一个具有大无畏眼光,具有指向那未经发掘的世界之勇敢冲力的新兴一代”,这是些非理性的“天才人物”是否认科学的普遍有效性和达到普遍目的的主张,并且开始打破所谓人类可借因果关系而探索宇宙的那种信心。这就是说超人在行动时无需理性的指导和制约,只需要抽象的意志和原始的本能。
综合上述,我们可以看到尼采已经在《悲剧的诞生》中构造出他在哲学、社会、历史方面的唯意志论。悲观主义。原始复归主义、超人哲学的雏形。他想世人宣扬的是一整套令人震惊的思想,如:自觉的歌颂恶而排斥善,认为追求善行是一种错误;真正的美德与传统的美德是相反的并只有少数人拥有;高等人向庶民开战,抵制时代的民主倾向;意志的力量高于一切,为了具有加害人的能力和忍受痛苦,要执行斯巴达式的纪律,更充满痛苦;男人应当训练来战争,女人应当训练来供战士娱乐等等……
悲剧的诞生读书心得(篇2)
摘要:尼采的悲剧哲学是西方美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他虽继承叔本华的意志主义哲学,但却自成体系。《悲剧的诞生》是尼采的代表作之一,是处女作,也是其哲学思想的开端。本文是在阅读1986年版三联出版社出版的《悲剧的诞生尼采美学文选》后所写的读后感,将从叔本华、尼采的哲学思想入手剖析,继而探究《悲剧的诞生》这本著作,也将对该书中的日神文化、日神精神、日神冲动和酒神文化、酒神精神、酒神冲动加以分析,最后将涉及叔本华和尼采对权力意志的不同看法。
关键词:叔本华,尼采,悲剧哲学,日神文化与酒神文化,权力意志
一、叔本华的哲学理论
(一)作为表象的世界
叔本华认为哲学是无前提的,也是最普遍的知识。哲学与科学有着根本性的差异。在他看来,科学要问的是为什么,而哲学首先问什么。哲学的根本问题是世界是什么,同时,哲学必须是普遍性的知识,它将我们作为认识主体本来就有的直观知识抽象化、明晰化,这就是哲学任务。[1]
康德哲学使叔本华摆脱了朴素的实在论,而是首先从主体和客体的依存性出发来看待世界。他谈到的表象和意志的区分,实际上对应的就是康德的现象与自在之物的区分。
叔本华认为,要探讨世界是什么这个问题,应从表象出发。世界是我的表象:这是一个真理,是对于任何一个生活着和认识着的生物都有效的真理;不过只有人能够将他纳入反省的、抽象的意识罢了。[2]在这里,叔本华十分重视身体的作用,这对其作为意志的世界的哲学观点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作为意志的世界
世界绝不仅仅是表象,在康德那里,现象与自在之物得以区分,但现象界是可通过直观形式和知性范畴认识的,而自在之物则不可。叔本华的意志学说则是为了认识这个自在之物。在叔本华的哲学里,这个自在之物就是意志,它是世界的本质。在解释这个重要命题时,叔本华是从身体入手,但其的主要观点则是意志甚至是整个自然的内在的本质,且意志是不可分的。意志不同于表象,所以叔本华也提到意志作为自在之物是在具有各种形态的理由律的范围之外的,从而就简直是无根据的[3]
二、尼采的哲学理论权力意志
在尼采看来,权力意志也是一种强力意识,这里的含义是尽力肯定、把握意志;是一种充分的肯定。虽然尼采对叔本华的意志主义哲学有些许的继承,但是,他并认同叔本华对表象和意志进行区分。在他看来,表象就是所谓的本质。
权力意志是尼采哲学的核心思想,它是一个匿名的过程;需要释放与保持自己的生命力,这就是一种主人意识,即要做主人,要拥有支配力、权力,保持自身;权力意志也是一种求真一直,我们要理解,在尼采的眼中,真理不是纯粹的、客观的、绝对的而是虚构的、错误的,在认识与权力意志的关系中,权力意志是第一原则;权力意志也是永恒轮回的,它自我创造、自我毁灭、循环往复,在永恒轮回的过程中,权力意志是有限的、守恒的、循环的、没有目的的。
三、悲剧的诞生
在未阅读《悲剧的诞生》时,通过多方面的理解,我以为这是一本蕴含尼采悲剧美学观点的著作,尼采通过古希腊辉煌的艺术历史讲述日神文化和酒神文化,从二者冲突中剖析悲剧的诞生。但在阅读过本书以及相关的二手文献后,我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本解释希腊悲剧起源、通过希腊悲剧而探讨悲剧本质的美学著作,而是一本毋庸置疑的哲学著作,一本由美学通向哲学的著作。
在探究本书的写作背景时,我们不难发现:1870年,尼采参加普法战争无疑推动了该书的成形。1870年,尼采参加普法战争的精力和痛苦感受,进一步推动他向总体生命哲学迈进,,迪奥尼索斯和阿波罗的形象不断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对他来说,这不仅仅是一对非常不同的希腊神袛,而是指在历史上,在艺术和生存中极不相同的两种巨大力量。[4]尼采的悲剧旨在建立,建立一种不同于希腊世界的理想主义和乐观主义的观念,这是一种新的文化观念。也是需要我们去理解、剖析的观念。
四、日神文化与酒神文化
日神文化与酒神文化无疑是《悲剧的诞生》一书中最惹人关注的重点。在我看来,只有理解的酒神冲动,才能理解尼采的悲剧哲学,才能理解尼采哲学。
所谓日神冲动首先是指本体性的生命意志表现为具体事物的冲动,这种冲动创造出包括天地万物在内的整个现象世界;所谓酒神冲动是本体性生命意志否定,消灭具体事物和现象世界的冲动,而所谓酒神世界,便是本体性的意志世界本身。[5]这是对日神冲动、酒神冲动最普遍的认识了。
我的理解便是,日神冲动创造现象世界,但是它是刻板的,没有生命的。而酒神冲动虽然在消灭、破除现象世界确是时时创新,有着生命力的。如果一成不变又怎会有生命力?只有毁灭再创造才可以实现生命的永恒。其实也可以说日神冲动和酒神冲动都是意志下的不同表现,日神冲动是意志的肯定性,酒神冲动是意志的否定性。有冲突才会有新生。其实,日神艺术与酒神艺术在相互争夺优势地位和主导地位时,二者之间也是互相需要的,就像尼采本人说道我们必须把希腊悲剧理解为不断重新向一个日神的形象世界迸发的酒神歌队。[6]
五、权力意志
(一)意志主义
意志主义是对黑格尔理性主义哲学的全面反动:在存在论上,意志主义义务目的的意志冲动代替了理性,认为生命和世界的本质是意志;在认识论上,意志主义以直观代替了理性认识,认为只有通过直观才能把握世界的本质,认识仅仅是一直发展到某个阶段的产物,是意志的工具;在人生论上,意志主义以个体主义和悲观主义代替了历史主义和乐观主义。
叔本华作为表象和意志的世界、生命意志的肯定和否定,尼采的权力意志使得二位成为了意志主义的重要代表。
(二)叔本华和尼采的不同意志
叔本华主张通过自我意识和艺术直观把握意志本身,在他看来,意志是单一的,没有任何理由的,盲目的,是一种悲观、饥饿意志。在上文提到过,尼采的权利意志是一个永恒轮回的过程,这恰恰体现了生命的价值。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尼采虽然与叔本华一同关注意志,但二者的一直观念却是截然不同的。我们只有理解了他们之间的相同处、不同处才能了解《悲剧的诞生》的背景,才得以真正读懂这本著作。
悲剧的诞生读书心得(篇3)
时隔半年重读尼采的《悲剧的诞生》,不同于当初刚接触哲学时的一片茫然,在对尼采有着一定的阅读后再读尼采的处女作,感受到的与之前相比多了许多。虽然尼采在后期将《悲剧的诞生》视为极不成熟之作,但其讨论终生的母题已在此出现—克服虚无。
在西方,自现代性出现伊始,人本与理性渐渐战胜绵延上千年的神本主义信仰体系。这两个相悖的体系,从苏格拉底到黑格尔,都建立在形而上学的基础之上,而尼采要推翻都,恰恰是这构筑了上千年的形而上学体系。最早的理性主义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时代,直到启蒙运动,理性主义彻底走入每个人心中,同时,信仰的缺失导致人们怀疑生命的意义,虚无主义自此萌芽。
在痛苦且无意义的人生中,依靠日神艺术的表达完成个体化,又在对世界的恐惧与怀疑中,个体化破碎,主体隐失于酒神艺术。
希腊诸神体现了酒神与日神的对立与结合,日神元素中的个体界限与酒神的过度忘我相互制约。在四大艺术阶段之后,悲剧便是酒神日神结合下的崇高艺术作品。
“艺术挽救了希腊人,而且通过艺术,生命为了自身而挽救了希腊人”
抒情诗作为悲剧与酒神颂歌的前身,其中蕴含着两种艺术冲动—酒神与日神。酒神冲动感受原始矛盾痛苦,抛却主观性完成主客体的交融;日神冲动显现意志的形象—模仿音乐。
悲剧产生于悲剧合唱歌队,在歌队中,迷狂的希腊人创造出一片世界,将理想与自由保存其中,他们在其中消融统一,作为狄奥尼索斯式的表达,共同受苦。
“但只要实体是艺术家,那么主体就已然摆脱了自身的个体性意识,仿佛已经成为一种媒介,通过这一媒介,这个真在存在着的主体便得以庆贺它在假象中的解脱。”艺术先于艺术家而存在,艺术家作为艺术的媒介。
普罗米修斯的双重本质—酒神与日神,泰坦式欲望与个体。
尼采认为,悲剧在欧里庇得斯手中消亡。欧里庇得斯作为思想家,将平庸的观众带上舞台,形成了一种新的戏剧—阿提卡新喜剧:由悲剧蜕化而来,构成悲剧极其艰难和惨烈的消亡纪念碑。
但究其根本,欧里庇得斯也只是面具而已,真正让悲剧艺术中强大的交织的两种艺术冲动解体的是—苏格拉底主义。苏格拉底的审美原则是:“凡是要成为美的,就必须是理智的。”本能直观在苏格拉底这被理智意识压制,导致了酒神冲动与日神冲动的解体,此后,哲学思想的生长也压倒了艺术。
但尼采并没有一味贬低苏格拉底主义中的理智意识—当科学到达界限,在那界限处凝视一片不可知的黑暗时,科学就必定突变为艺术。悲剧从音乐精神中诞生,也因音乐精神的消失而毁灭。尼采直接引用叔本华“音乐不是现象的映像,而径直是意志本身的映像。”音乐激发普遍性的比喻性直观,也使其以至高意蕴显露出来—悲剧神话。
意志以三种方式维持在生命中:苏格拉底式的求知欲—科学乐观主义,对知识的万能功效的信仰;艺术之美的面纱—阿波罗式的艺术,通过现象之美获得解放;形而上学的慰藉—悲剧中酒神与日神的结合,感受生命的永恒与强大。作文作为彻底外于艺术本质的的艺术形式—歌剧,在那里音乐作为歌词的仆人,非狄奥尼索斯精神使音乐疏于自身,成为现象的奴隶。完全是为了满足非审美的需要,对于人类的乐观赞美。
克服虚无的主题在尼采的处女作便已形成,面对痛苦无意义的人生,重估“审美价值”成为最高价值,“用生命的透镜看艺术”;日神阿波罗作为现象的个体化冲动,酒神狄奥尼索斯作为意志的的统一化冲动,在二者的对立制约中诞生出悲剧—生命的形而上学的慰藉;悲剧又因苏格拉底的快乐科学主义而消亡,理智意识压到了本能直观,使两种强大交织的艺术冲动解体;结合尼采以后的作品,在我看来,“生命”才是他真正之所信仰,寄托于强大生命力的信仰,以此克服虚无。
悲剧的诞生读书心得(篇4)
《悲剧的诞生》是尼采第一步正式出版的著作,发表于1872年。尼采是德国人,在1866到1872年间,德国还处于皇帝的统治下,并且连年征战,社会比较动荡,学术界也比较偏向于传统保守。尼采当时是巴塞尔大学的古典文学教授,年轻有为且前途无量,正在研究古希腊罗马精神,学界都在期待他写的文章。然而,《悲剧的诞生》一经出版,这一通惊世骇俗的新理论就激怒了学术界,还因此引来了不少批评,连他的老师和学生都不支持他。直到现在,这本《悲剧的诞生》虽然已经非常出名了,却依然没有得到承认。但是尼采是很有点执着又浪漫的文人精神的,面对这么多的反对声音,依然没有放弃追求自己的哲学理想,坚持把自己的思考进行到底,后来又陆续发表了代表其思想的其他文章和书籍,比如《自我批判的尝试》、《偶像的黄昏》等等。
我买的译本是周国平先生翻译的版本。作为国内第一个翻译尼采书籍的翻译家和文学家,周国平先生很用心地为现代青年们作了序言和导语,在书籍的最前面简要介绍了《悲剧的诞生》的主要思想。二十世纪时,周国平先生把尼采美学带到国内之后立马引起了一股美学热潮,当时的人们都以谈论哲学为荣,有文化有情怀的人才是高贵、高尚人士。
尼采说过这样一句话:“苏格拉底杀死了悲剧。”我虽然还没有读过苏格拉底的著作,但前不久刚刚读完苏格拉底的徒弟柏拉图写的《理想国》一书。《理想国》里把正义定义为,城邦里的每个公民都做好自己的分内事,可见柏拉图的思想倡导的是用理性约束自身的行为,光靠感性是不能建设美好国家的。柏拉图的思想有很大一部分承袭于苏格拉底。苏格拉底以研究人性中的理性、倡导“独立自主”思想而闻名,后世不少西方政治学家和哲学家的理论起源都来自于苏格拉底。尼采是一个富于感性的、浪漫的思想家,他像无数的思想家一样关心人类存在和存在价值的问题,但他不认同苏格拉底在人性中这种只看重理性忽视感性的观点,网上有网友这样评论:苏格拉底作为“科学精神”和理性主义的化身,既谋杀了古希腊悲剧和艺术,又可能造成巨大的政治灾难;苏格拉底用理性否定本能,其“理论乐观主义”杀死了悲剧。苏格拉底作为“科学秘教的传播者”,导致求知欲和科学精神在后世的泛滥,由此成了“世界历史的转折点和漩涡”,可能带来可怕的政治后果。
先意识到尼采是这样一个充满浪漫感性、想法大胆又天马行空的人之后,或许能够更好地理解尼采的美学思想。尼采寻找诸如音乐、抒情诗、悲剧等艺术种类的本质以及人为什么需要审美的根源时,开创了独特的“日神酒神二元冲动”学说。日神和酒神都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代表人物。日神阿波罗是光明之神,支配着世界的美丽外观,这种外观是不同的人主观看到的不同世界,也可以说是一种幻觉,并不一定是真实的客观世界本来的面目;酒神狄奥尼索斯是一种艺术力量的象征,古希腊常常有民谣集会来纪念酒神受苦的场景,而这种集会仪式中人们尽情饮酒作乐,纵情恣意,说明古希腊人潜意识中渴望脱离个体的束缚、回归原始回归自然,本质是“个体化原理崩溃时从人的最内在基础即天性中升起的充满幸福的狂喜”,是人类放肆的天性。酒神与世界的本质相联系,日神与现象相联系,那么自然是酒神是本原的因素。
我对此简单粗暴的理解是,日神象征人类用理性建造出的实物上的美,而酒神象征着人类感性上对原始自然的天然渴望。周国平先生认为,日神是个体的人借外观的幻觉自我肯定的冲动,酒神是个体的人系我否定而复归世界本体的冲动。用我的头脑来理解,就是时代在发展在进步,效率越来越高事物也越来越精致,从原始人的小木屋到如今的摩天高楼就可以看出来,人类理性上是追求事物外观的精致和完美的;但是这种外观的精致美丽是“建立在某种隐蔽的痛苦和知识之根基上”的,意思是说社会发达的背后伴随着人民精神上的压抑与痛苦,看看二十一世纪人民的生活现状就不难理解了——生活节奏太快,打工人们为了跟上社会运转的速度每天痛苦的上班,社会竞争也加剧,从上学读书时开始就有“内卷”,每一天都处于压力之下,人性难免有压抑和扭曲——这些都是“隐蔽的痛苦”的外化表现。“二元冲动”,意思是日神和酒神虽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对立力量,但两者可以相互制衡相互促进,这就是人类存在的本质,社会也是在这种冲突矛盾中不断前进——当酒神力量放纵时,人民就会松散且沉溺于欲望中,需要理性的日神力量把人们从欲望的泥沼中拔出来;当日神力量盛行时,人们会感到苦闷不堪,需要感性的酒神力量来给人们进行一场心灵和肉体上的慰藉。“日神和酒神相互激法更有力的新生,在彼此衔接的不断新生中相互提高。”
在人们的头脑中,悲剧往往比大团圆结局更容易留下印象,悲剧也被认为时高级甚至是顶峰的艺术形象。古希腊神话中有许许多多的悲剧,出名的`例如普罗米修斯之火,都给人留下超出故事本身的震撼之感。按照尼采的解释,悲剧的诞生可以分成三个阶段:最初,只是群众的幻觉,酒神信徒纵情狂欢,在意识模糊的时候把自己看作是酒神随从萨提儿;然后,由此出现了萨提儿歌队,歌队成员用舞蹈、声音、台词等来扮演萨提儿,谈论这种幻想,但这个时候是没有舞台的,酒神只是作为人们谈论的对象被想象在场;最后戏剧产生了,有专人扮演死神本人,死神“真的”在场而不是聊天对象,是更立体的形象。这个过程就是酒神音乐不断向日神的形象世界进化的过程,所以周国平认为尼采正是在探索悲剧的诞生过程中开创了二元对立理论,进而找到了尼采的人生哲学。
《悲剧的诞生》之中的语言和普通研究所采用的正式学术语言很不一样,无怪乎学界既不接受尼采的思想也不接受这本书本身了。本书的文字就像尼采本人在和读者聊天,又或者是尼采本人在自言自语,把他的所思所想娓娓道来,很连贯很流畅,没有生硬的一二三四点或者是开头过程结果。平直中也有文学性,在写到激动的时候,尼采会连用五个反问句来抒发情感;行文中也有一些感性的、华丽的描写,把他要表达的内容夸张的叙述一番,加上他主观的感情“滤镜”于事物之上。
文学书是不好读的。在中学的时候,我特别喜欢读张爱玲、李碧华的小说,这些书籍当然也属于文学之列,但是是非常有趣轻松的,有情节有描绘;但是像《悲剧的诞生》一样纯粹阐述作者的思想的文学书籍读起来就远没有那么轻松,有时读起来还觉得有些晦涩,需要大量的总结提炼才能读懂作者想表达的意图。然而研究文学,不能只选择读那些自己喜欢的、轻松的书,各方面经典的书籍都要涉猎,才能有一些小小的心得。
悲剧的诞生读书心得(篇5)
尼采的第一本书,看完不禁感叹,他确实是一位天才。这份才不仅仅是哲学上的造诣,还有他文学上的造诣。他的文字洋溢着狂热的味道,扑面而来。字里行间包含着专属于他的纯真,尽管此时的他已经认清世界在形而上的悲剧结局,可是他毫不老道,鞭辟入里却又疯狂忘我。
世界在形而上的悲剧结局是必然的,这一点他与叔本华的想法是一致的。但是与后者不同的是,他认为我们还可以有所追求,他认为我们还能在世界上找寻到美的存在,并为之度过不凡的一生。
在本书中他介绍了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
日神精神则象征着,人类发现美,并认识到自己是宇宙美的一个原子,在缘起缘灭中参与宇宙这宏大的剧目,把自己的生命看成轻盈的一抹色彩,直面真实,直面结局,直面虚无,反而摆脱了俗世的种种枷锁,在精神上高度愉悦,从而无畏死亡。
酒神精神则象征着,人类发现美,并认识到自己是宇宙美的一个原子,在缘起缘灭中参与宇宙这宏大的剧目,把自己的生命看成轻盈的一抹色彩,直面真实,直面结局,直面虚无,反而摆脱了俗世的种种枷锁,在精神上高度愉悦,从而无畏死亡。
在这次阅读中,带给我最大反思的是,尼采对于苏格拉底式的求学派的否定。科学不能够解决人生的虚无,科学的边界清晰可见,它不会是人类的出路。是啊,自诩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我们,到底是在改变什么命运,它改变了我们的外观,我们衣冠楚楚,它改变了我们的历史,现在的我们在科技爆炸中忙碌,愈来愈加重了对于知识的焦虑,因为知识和阶级挂钩。我们始终不幸福,也始终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我们无法找到能打破形而上的意义虚无,因为我们始终不能跨越造物主,成为造物主。“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正如老子所言。
悲剧的诞生读书心得(篇6)
在那个年代,唯一可以和酒神精神相对立的灵物,人谓苏格拉底精神。“就像在神秘主义者身上直觉与智慧过度发达一样,在这位天才的身上只允许逻辑天性过度负荷”,尼采如此评价道。这逻辑驱使他对希腊悲剧愈看愈不顺眼,怎么会有靠本能与直觉便可以成名的诗人与戏剧家?怎么会有如此“非理性”的艺术形式?他还在执念于自己的三个乐观主义公式:“知识即美德;罪恶仅仅源于无知;有德者即幸福者。”古希腊悲剧正是在他们的逼迫下跳入历史的洪流,背上缺少真知,充满幻觉,荒唐腐败的罪名。
苏格拉底虽是逻辑天才,但他身上的逻辑冲动却对自己丝毫不讲逻辑,如奔腾的浪般不羁。于是他四处讲学,于是他触怒权贵,于是他不屈于传统宗教势力,于是他在雅典的法庭上受审。面对着死刑,他却显得格外宁静,光明磊落而从容赴死,迎着曙光被毒酒醉倒在宴席上。他最终还是脱离了作为表象的个体躯壳,在太一的母体中获得永生。
他的一生已然是一出不折不扣的悲剧:虽知自己的下场却依旧昂首高歌逆之而行,那生命的强度与升华直叫人看得如痴如醉。这是一位可敬的对手,他所追求的乐观主义与求知欲乃是为了挽救他本以为真理缺乏的世界,虽然在人生悲剧的本质面前他的坚持是错的。反悲剧的苏格拉底在本性与意志,也就是他一直抨击的酒神的雕琢下,成为了悲剧的苏格拉底并为萨提儿的歌队与狂欢者所传颂。可是后世他的传人们还是像这样,本着祖师爷的理想与初衷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的人生雕刻成悲剧么?
现代的科学界应该认识到苏格拉底在创造所谓科学与知识这一概念时是为了造福众生,在不改这个世界本质的前提下为宣扬真理,而不是那些贪得无厌的乐观主义者手中用来谋私利的低劣工具。与那些自以为经纶满腹的学者一并,这些人懂得真理的目的不在于维护秩序,而在于改变规矩,他们狂妄的认为这些工具可以让他们脱离千万年延续的悲剧,跳出人的圈子而成为神。殊不知这样却带来了更多的流血与厮杀,以致人的求生本能降低,生命的强度减弱,悲剧的主旋律自是噤若寒蝉;个体意识的空前暴涨,更是促使了原始生灵母体的消瘦,悲剧的升华又如何延续?
这些人终其一生却无法成为悲剧,所谓褒贬,仅此一句。
悲剧的诞生读书心得(篇7)
人类的活动(不论体力或智力的)创造了艺术,艺术来源生活,而那些不朽而光辉,得以长存至今艺术形象,是人类活动在无边的历史长河的淘洗下,脱颖而出的精华。在同一时期,不同地方的人类文明以自己的社会形态、文化风格为原型,创造出了众多特点鲜明的艺术形象。在这些形象当中,堪称经典,为我们所熟知的两位,即本文将要讨论的夸父和普罗米修斯。在讨论他们之前,我必须不厌其烦地补充一点历史背景知识,这样将有助于文章的铺展和读者的理解。所以请耐心地读下去,肯定会有所受益。
如果我们假定,这两位曾经以人的形式,在大地上行走的话,那么他们大致生活在同一个历史阶段公元前第三个千年至第一个千年之间。这个时期是人类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过渡阶段,即由新石器时代向古代文明时期过渡。
在这个伟大的变革时期,因为灌溉农业、金属冶炼,和牛耕农用动力的产生和推广,古代文明首先在中东破土而出,然后以不可阻挡的趋势向各地传播。在这一时期,中东出现了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东边,黄河流域出现了中华文明的雏形,印度河流域出现了古印度文明;在西边,埃及文明诞生于尼罗河流域,地中海的波涛和美丽的克里特岛是孕育米若斯文明的摇篮。紧接着,在亚欧大陆的古代文明之后的,是中美洲的古老文明。这是一段古代文明焕发活力,欣欣向荣的时期,也是一部反映人类挑战自我,突破自然限制的伟大诗篇。从新旧石器时代的蛮荒中苏醒过来的人类,仿佛是受到文明之火的启示,他们睁开双眼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向强大无边的自然发起挑战。现在看来,人类无疑是赢得了这场战争,他们成功地开辟了一片自然奇迹之外的广阔天地。但是,当时的人类决不会有这样的自信,在他们辛劳而短暂的生命中,一定充满着人生苦短的慨叹。在古代文明的发源地美索不达米亚,频繁而又无规律可循的可怕山洪,与反复无常的气候变化,时时刻刻摧残着那里脆弱的农业生产;而周边游牧民族军队反反复复的侵略、骚扰,又是破坏文明国家国计民生的一大威胁。翻阅苏美尔人的文献,我们看到他们用这样文字来抒写对人生感慨。
只有人,寿命不久长,无论做什么,都如清风一扬。
在可怕的自然力面前,我们的祖先是十分渺小的,但他们心中涌起的欲望又无法让他们在与自然的对抗中妥协,实际的情况是,人类已经没有退路了,在与天地进行的斗争中,他们必须放手一搏,哪怕这是一场必输的战斗。
古人是怎样看待他们与自然力的较量呢?
人类的神灵意识,贯穿着人类发展演变的历史。自然力量在他们眼里,化身成为无所不能的神灵,步入文明时代的人类向自然发出的挑战,实际上就是在挑战新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心中不敢逾越的权威神灵。神界与人界分异的产生,其实是非常合理的,我们无法想象,绝大多数古人会忽视神灵的存在。事实上,也正是因为对自然力量的惧怕,人类才需要神那是一种强有力的依靠,不论他降灾还是赐福,都是一种心理上的慰藉。
进入文明阶段的人类没有对神灵的存在产生怀疑,他们依然要仰赖对神灵的信仰才能生存,但与新旧石器时代的人类不同,那时的人类已经敢于接近神灵,去获取神灵的智慧。我们都知道巴别塔的故事,骄傲的国王集合天下能工巧匠,想要造就一座通天的高塔,结局自然是神战胜了人类,浩大的工程最终在神的干预下半途而废。这个故事体现了人类对神灵态度的转变,尽管结局是人类遭受了失败,但那种敢于接近神灵、触犯神灵的勇气,是那个时代人类文明所共有的特征,也是众多艺术形象不可或缺的精神。先民们创造的这些伟大的艺术形象,多是以挑战不可战胜的神灵为开始,以主人公受到神灵惩罚的苦难为结束,体现了充满磨难而又百折不饶的人生这一悲剧性的主题。伟大的悲剧是人类艺术史上的巅峰,悲剧背后所体现出的人性光辉,甚至超越了其在美学上所能达到的成就。
宇宙心灵所怀蓄的矛盾,在他看来显然是由于种种不同世界的交错混乱,譬如说,神界与人界,这两者分别来说都是合理的,但是,正因为它们分庭抗礼,所以势必各因其个性而经受痛苦。当个人英勇地努力追求共性,当他试图跨过个性的界限,从而使自己变成唯一的宇宙生灵时,他定必经受那隐藏在万物本质中的原始矛盾,也就是说,他越轨了,因此受苦。
尼采《悲剧的诞生》
普罗米修斯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形象,他虽然是一个神,但他更像是一个在大地上行走的人类,在对待火的立场上,他和人类是一致的。这样一个为人类的利益奋斗而不惜背叛自己身份的神灵,我们不妨就把他看作人类中的一位勇士。
当人类走出蛮荒,努力地征服自然,想要在世界上拥有自己的位置时,他们就已经从内心深处与自己的神灵决裂了,客观地承认神人二界的分野,只会加速这种决裂的发展。面对生存环境的艰险,文明人不会寻求妥协,正因为这名正言顺的分界,造就了人类与神灵分庭抗礼的局面。用尼采的话来说,就是人类跨越个性的限制,去追求共性的过程,人类追求的最终目标,是使自己成为宇宙中唯一的生灵。但是这种疯狂的行为,又是对神灵权威的冒犯,越轨者必遭受苦难,他会为其所作所为付出痛苦代价。而这就是其悲剧之所在,冒犯神灵的权威会招致灾难,但为了人类共同的利益,普罗米修斯这样的英雄必须去犯。他做了,神灵不会给他好果子吃;他不这样做,人类将遭受灭顶之灾。普罗米修斯的人生悲剧,就这样淋漓尽致地展现在世人眼前!
无独有偶,在遥遥相隔万里的东方,黄河流域养育下的中华文明也诞生了这样一位伟大的人,他就是夸父,那位手持拐棍,只身追寻太阳的巨人。
与希腊人埃斯库罗斯所写故事的背景相同,夸父生活在一个极端寒冷的年代,鹅毛大雪漫天飘洒,遮蔽了太阳火热的脸庞,给行走大地上渺小的人类带去了无边的寒冬长夜。在艰难困苦的情况下,巨人夸父表现出了与普罗米修斯相媲美的勇气,告别族人,他要去寻找太阳,为了让太阳回到族人身边,他必须说服这位力量强大的神灵。这一情节的设置,与普罗米修斯为救人类而盗取神火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两个故事稍有不同的地方,只在故事的结果。
普罗米修斯盗取了神火,也受到了惩罚,宙斯把他悬挂在峭壁之上,派巨鹰日日啄食他的肝脏。夸父的结局是死亡,他长途跋涉,历经艰辛来到了太阳面前,对他说出了自己的诉求,然后悲壮地倒下。两位代表着人类利益去冒犯神灵的英雄,一个得到的是万年的折磨,另一个则面对生命的终结。普罗米修斯成功地获得神火,使温暖重回人间;而夸父没有带回他所渴求的太阳,他的同胞并没有获得解放。
但是结局不言自明,在逆境中生机勃勃的人拥有不可战胜的力量,巨人夸父所表现出来的超凡勇气,预示着人类将克服一切艰险,创造出光明璀璨的未来。在故事最后的部分里,夸父丢在地上的那根拐杖,化作了一片美丽的树林,树上结满了甘甜的果子。这个美丽的地方,后来成为了一代又一代行者追寻不止的所在。个人认为,夸父追日这个悲剧故事,比起埃斯库罗斯笔下的普罗米修斯,在对结局的艺术处理上要技高一筹。总之,夸父与普罗米修斯这两位人类英雄的悲剧形象,是人类在历史上试图超越自我,战胜自我,挑战极限过程的完美写照。在中国,与他们相类似的艺术形象还有填海不息的精卫,和开天辟地的盘古。他们在悲剧中诞生,在悲剧中寻找超越的动力,亦在不竭的奋斗中得到永恒的生命。
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设想,应该把夸父的形象作为我们民族精神的标志,中华民族在近代的发展充满着挫折和艰辛,只有保持最大的勇气才能支持我们在逆境中前行。我呼唤当代的夸父,那坚定的巨人,能够忍受大众的奚落和嘲讽,向着那美好而渺茫的希望之林前进,哪怕等待前方的是死亡,也能顽强的前行,为了人类的幸福,挑战那不能超越的极限。
悲剧的诞生读书心得(篇8)
昨天戴老师布置了一样比登天还难的作业,就是抄一至四单元的重点段落。这可不是轻松的活,有两课是全部要抄的啊!唉,谁让我们这次的期中考试考得这么差呢!很多同学试卷上的按课文内容填空都错了,只有杨妤霏幸免于难,因为她是年级第一。想到老师布置的作业,我现在的心情真可以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形容蓝瘦香菇。
放学来到晚辅导班,我马上拿出水笔开始抄,我还是挺有耐心,抄啊抄啊,可是我抄到一半,手就感觉要废了。实在太多了,我能完成吗?看着已抄得密密麻麻的本子,想到还有一半没抄,我真是欲哭无泪。可是怪谁呢?谁让我自己考试不认真呢?现在后悔也没用了。我扭头看看其他同学,他们也皱着眉头,不停地抄着,有人不时地揉揉发酸的手腕,教室里安静极了,只听到一片沙沙沙的写字声。一直到了晚上九点多,我们还没抄好。家教老师发信息问戴老师,这么多没抄好怎么办。戴老师居然回:孩子们自己定。这下我们乐开了花,一个个开始收拾书包准备回家了。陈若文还懊悔地说:唉,早知道这样,我刚才就抄慢一点了,手都快断了。只有潘鑫悦还坐在那里抄着。我也背起书包,如风一样飞回了家。
第二天戴老师居然问我们:你们抄书都抄了吗?什么?不是让我们自己定吗?我的心像静止了一样,呆若木鸡。戴老师生气地说:我就是要看看你们有没有自觉。没抄的人全给我补起来。我默默地拿出水笔开抄了。老师还给我们设陷阱?谁让我们不自觉呢?
这悲剧的两天,我可怜的手啊!看来以后一定要自觉完成作业,不能再心存侥幸了。
[参考]《铸剑》读书心得1000字
感言其实就是把内心的思想感情表达出来的言论,感言可以很好的反映了我们的一些心得体会。当经历了一些触动人心灵的事情之后,就可以发表一些感言,说出自己的心声,你是否在考虑写一篇优秀的感言呢?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铸剑》读书心得”,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铸剑》读书心得 篇1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读书心得 篇2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铸剑》读书心得 篇3
前几天,我在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读到了《铸剑》这篇文章。这是鲁迅先生改写的一篇别有深意的文章。
《铸剑》从主人公眉间尺的优柔寡断开始,用他不知杀不杀老鼠的事例体现了他的这个特点。紧接着,描写了眉间尺得知父亲被王杀死后的巨大改变。
但是,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不是眉间尺的变化,而是王的举动,杀死为自己铸出宝剑的铸剑师,多么“高尚”的情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秦始皇陵。秦始皇陵竣工后,第一批因它而丧命的人,便是这些陵墓的挖掘者。秦始皇为了不让陵墓的秘密传播出去,将那些为他修筑陵墓的人统统杀死以封口。这难道不是荒唐而又残忍之举吗?就算真的害怕他们泄露秘密,你当初只要让他们负责不同的区域不就行了吗?何必非要杀死他们呢?这难道不是毫无理由的杀戮吗?
另外,文中特意描写到了“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几个人”。这不正是某些人的象征吗?自己心情不好,却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能学到点什么呢?试想,动不动就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从中我们会失去什么呢?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忍耐和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某些“灾祸”的降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刻苦历练,才能迎来成功;只有能忍耐狂风暴雨,才能见到绚丽彩虹;只有刻苦学习,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所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未来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啪!”呀,我想得太专注了,手没拿稳,书掉在了地上!
《铸剑》读书心得 篇4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_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
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_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
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_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_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铸剑》读书心得 篇5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粗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唯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现在时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时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这个故事毕竟是属于眉间尺的。
眉间尺刚出场的时候,是他十六岁成人的那一夜。此前,他还是一个懵懂的无知少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这夜,他在母亲的引导下坚定地告诉自己,我已经改变了我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
而这个男人的成长历程,是在和老鼠的斗争中体验的。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鲁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让我们不由想起《史记》里的细节种种,酷吏张汤幼年审鼠,大将韩信少时乞食,秦相李斯读书时更有仓厕之论,司马迁善于在人物的成长过程中探询其心态、品质对于将来的影响,撰史之时细微如斯,鲁迅写小说亦鉴此等手法。
《铸剑》读书心得 篇6
在那武侠长短篇多如牛毛的时代,很多都被质疑,而《铸剑》的横空出世,在时间的冲刷下,却有了睥睨千古之态。小说取材于古代神话传说,言必有据,又随意点染,渗入了作者的深沉思考和强烈饱满的精神力量。
不论我们对世界、对某些人怎么的不满,当你有极端行为时,你就输了。复仇者与被复仇者都死了,他们唯一留下的,就是和敌人尸骨混在一起,享受着活着的人的膜拜。而活着的人,有几个是清醒的,他们的心灵都蒙上了一层灰色,从来不会看到本质。这就是当时的社会环境。鲁迅在我们心中,留下的都是批判的文字,有时,他就是复仇的歌颂者,可在《铸剑》之中,在复仇的结束背后,有着更多的反思。从作品的结局,我们又看到,最终,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尸骨难解难分,大复仇演变为大出丧、狂欢节,宴之敖者与眉间尺身首异处,且连仅余的头颅也被与仇敌的头颅并置共陈,公开展览,享受虚妄的欢呼和膜拜;复仇本身,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复仇的后果,同时被遗忘、遗弃;愚昧的、以复数存在的看客,才是唯一的永远的胜利者。至此,复仇(及侠义)的崇高、神圣与诗意,被消解为无;复仇的最终失败,复仇的无效和无意义的真相,被出人意料地揭示出来。
都在说由于时代不同,不能用鲁迅的眼光来看我们的世界。可有时,我们周围有着鲁迅生活时代的气息。其实在《铸剑》中也包含了荒谬与嘲讽吧!纵然放弃生命的意义,一生都只为了报仇而辛苦,可是最后换来的,只有无数人的痛苦,自己也在无尽的痛苦中生活。复仇的结果,总会有些悲哀,因为会给很多人受牵连。
《铸剑》读书心得 篇7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读书心得 篇8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