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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一个人朝圣读后感900字汇总

发布时间:2023-01-04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作文水平的高低体现了一个人的语文成绩高低,通过作文我们可以不断地提升自身的水平,一篇优秀的作文是能够引起人们共鸣的,写作遇到瓶颈期怎么办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必备」一个人朝圣读后感900字汇总,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1)

读书心得之《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00字:

哈罗德的家庭非常不幸福,母亲对他冷漠,尽管他用尽全力去获取关注,最后母亲还是离家出,走,出走后父亲开始酗酒,带不同的女人回家。哈罗德16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而父亲也只给他留了件旧大衣。对于哈罗德的童年,夹杂着不被爱的绝望和被抛弃的无助,而时候的这些就是哈罗德的全世界的气息了。原生态家庭带来的自卑与挫败感,陪伴了他一生他渐渐变成了胆小鬼,遇到爱时候,不是开心,而是本能将自己藏起来。就像他在新婚之夜躲进了厕所,妻子莫琳太美,他害怕幸福不真实。哈罗德不善言辞,害怕失败,他很少和儿子戴维沟通,戴维眼中的父亲,懦弱无能。戴维聪明,考上剑桥大学,后面开始变的酗酒吸毒,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却不愿去面对儿子的陋习,导致事情恶化,儿子后面自杀。也使得莫琳和罗德变的越来越疏远陌生。对于奎妮也是一样。他因为酗酒而弄碎了老板母亲留给他的遗物,奎妮帮他顶下了罪名,他内心不安愧疚,却从未表达过自己的真实情感。

好在,他怂了一辈子,终于在暮年作出了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好在,他坚持了,当很多人反对他时,他说;他想试试。只要你想改变,你想唤醒被催眠的灵魂,任何时候都不晚。对于孩子,他无法弥补,但对于奎妮,他还能改变。

哈罗德行走在路上,他越走越轻松,他回忆起了过往,也开始正实这些回忆,这无疑是他一生中最勇敢的尝试。他开始思考,开始发现自己身为父亲,身为丈夫,身为奎妮朋友的失职,开始思考是什么时候他和妻子变的疏远。开始哈罗德报着“只要他走,奎妮就能活”的信念上路,一路上也遇到各色各样的人,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你一定要有信念”,因为养一条狗的独居女主人的留宿,开始更加坚定他的信念。后面他的事迹被暴光,他成了大家眼中的伟人。人们将他的故事神化,他有了很多追随者,他被人们要挟着前进,被他人的思想影响,也违背了他出发的初衷,没人理解他朝圣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还好,世俗没有让他丢失自己,最后,哈罗德选择独自上路,听从内心的声音,保持初心,继续上路。能走到最后的,往往,只剩赤子之心,因为真正朝圣的,在心。

书中有句话,特别打动我,她能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有多孤独,但是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哈罗德上路后,莫琳才发觉自己有多么爱哈罗德,他回忆起了和哈罗德刚刚认识的美好,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候,哈罗德给她讲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而其实笑话并不好笑,是因为他们太快乐了,所以觉得那么好笑。他们开始约会的时候,总有聊不完的话,而后面两个人却越来越沉默疏远。他们刚结婚的时候,莫琳喜欢下橱。厨房里永远都有热气,而后来他们的儿子戴维死后,他们的关系越来越恶化。莫琳从心底责怪他没有尽到一个父亲丈夫的责任。直到哈罗德出门。莫琳在日复一日的孤独中开始回忆往事,他整理着哈罗德的衣物,翻看之前一家人照片,才发现原来哈罗德也曾试着去接近儿子,而之前自己从没有真正去了解过自己的丈夫,他童年的悲痛,他那些没有说出口的爱。而哈罗德也同样深爱着妻子,朝圣的路上,哈德罗愿意分享她感受到的一切,也同样依赖妻子。还好,故事结尾,他们再一次牵起彼此的手。

好的书是一面镜子我们每个人都是哈德罗,幸运的是哈德罗在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完成了自我救恕,而我门或许并不能改变才什么,平静的生活就像一谭死水,然而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放下执念,忘掉伤把痕,重新经营好眼下每一天。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2)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 ,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 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 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3)

从学校毕业以后就很少再读除专业书籍以外的书籍了,尤其是在这个电子书盛行的时代,拿起纸质书本来阅读的次数真是少之又少。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位朋友,跟他聊天时他提到他平时很爱看书,而且看的都是纸质版的书,他说书本能使他浮躁的心静下来,能让他沉下心来思考,随后他便把他最近在看的《一个人的朝圣》推荐给了我。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作家雷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书本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在他退休后的某天清晨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过程中,他却越走越远,最后步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地区去看望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他坚信只要他走在去看望老友的路上,老友就有康复的希望。

好友的癌症给了哈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事一样仅仅是回一封信,但当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时,他仿佛看到了人生一个又一个方向标,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就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我们不正也如书中的哈德一样过着平淡无奇,不好不坏的生活吗?高额的房价,高强度的工作,快节奏的生活,让成年人觉得活的越来越艰辛,也总会在生活的压力下不断妥协,生活的艰辛让我们对梦想追求的脚步也不断的在退缩。星辰大海需要门票,诗和远方路费很贵,可诗和远方是我们的精神支撑啊,如若诗和远方的追求都没有了,那人生又有何意义?愿不管在哪个年龄段我们都有书中哈德那样说走就走的勇气,更要努力去奋斗有说走就走的能力,让人生不留遗憾。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遍历山河,仍觉人间值得。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4)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5)

雷秋。乔伊斯所著《一个人的朝圣》,吸引我读下去的不仅仅是特别的叙事风格和一路风景的细腻观察和多种写作技法的揉合,还有描述主人翁不仅仅是用生命在走的路途,并且是用灵魂在涂抹一路的灿烂,哈罗德的美是内敛的、绵长的、悠远的,仿佛从远古而来,又掐着时间的脉搏回去了,留下的刻度,是那么隽永、那么明亮、那么平淡、那么开怀、那么深沉……是真实的朴风流韵和感人至深,主人翁与书中人物的相互融合,使《一个人的朝圣》不仅接地气,而且平民化生活的状态活灵活现,有极强的可读性,以回忆形式,在简洁的文章体积中蕴含了丰富的内容,开辟了小说叙事方法的另一种路径或先河。

在我看来,小说的结尾片段非常重要,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现实的生活,这是存在的真实,这是不可抗拒的情理。哈罗德和妻子的隔阂正在冰雪消融,在暮年又重新了解、认识了对方,很平凡很自然的发生,不是轰然的顿悟,不是大脑的发热,而是灵魂的渐渐苏醒,只要灵魂有苏醒的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哈罗德”都会继续走下去。

坚持和信念是我们理解《一个人的朝圣》的一把钥匙,小说从主人翁哈罗德淡的如白开水的平静生活被打乱开篇,原因是接到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一封信,信中说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在悲痛和震惊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邮寄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用双腿跨越了整个英格兰。从开始上路的焦虑、挣扎、徘徊、惆怅,甚至放弃的念头,到随后路上遇到的一些事而受到鼓舞和启发,使哈罗德恢复自信,重新上路,心中有了怎样的一种信念:他坚信,只要坚持走下去,老友就有生的希望……

《一个人的朝圣》是与选择、困惑、纠结、坚定、信念、勇气、友情、亲情、爱情有关的书,不是简单的行走与文字组合的书,它是一本触及灵魂深处,一个人的灵魂攀登到达巅峰的例子。好书是夜的光亮,是冬夜冻僵之人的暖炉,是饥渴者求进的美味,是繁重工作之余的盛宴,是浮躁心灵的憩园,是迷茫时刻的指灯,书中主人翁所遇到的这些人和那些事看似往往不期而遇,但似乎早已注定在生活中不容半分错过,注定将在大多数人的人生路上给予力量的和引导。真的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感慨,从主人翁身上,我看到了,原来一个人的灵魂可以那么从容,那样优雅,那样坚强,那样平实,那样真实。当然,这绝对是少不了一种对生活的绝对追求,也许这份执著是天生自带的,但我更加相信更多的一定是后天的修养,是那种发自于心底的温暖和纯真、善良与质朴、不甘与勇气撮合而成的。

人们常说,命由运生,境由心造,可以想象,《一个人的朝圣》对于修心的人们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我不知道,追求爱情的、选择善良的、热爱自然的、尊重生命的人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对自身的修养?这些是不是灵魂在攀登过程中的风景?答案是肯定的。从来我都不怀疑,所有挚爱于生命、生活的人们,应该都是善良的、认真生活的人,应该都是对世间美好事物有着独特审美的人,应该都是对生活存在感动和感恩的人。只因经历了人生中的那些失败、彷徨、抗争、面对、逃避的人或有那样一些心结的人才会更深懂得哈罗德的心情。或许,才会对生活的透彻了然,也或许是因为对生活真实的无言以对,突然就让人找回了那对生活的依恋和重生的感觉,找回了那种有了生活便有了一切的安宁感受。原来在自己内心深处,或许从来就没有真正放弃对生活的爱,就像从来未放弃过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追求一样。

也许生命就如一条河流,左岸是我们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才是我们值得追寻的璀璨日子,然而中间所有的行走、历练、打磨、平淡,不过是那些追寻中成长的印记。对于挚爱于生活、尊重生命的人来说,岁月可以带走所有过往的伤痛,而灵魂的有所依靠才是我们与之相伴的另一个存在,才是我们内心得以安宁和澄清的一剂良药,它可以让我们从容的轻触生之意义,并让我们一路向阳,一路坚强,一路助人,一路为乐,一路在徘徊中能够邂逅时光的流逝,依然能够看尽世间一切繁华,最后任由风定花落,让这最美好的一缕缕阳光穿透躯体,照亮心路。从而感受到,原来,每一天都清新而美好的,一时看不到美好,一时的纠结无奈,一时的失败迷路,只不过是自己蒙住了心的双眼,当打开心窗,一切依旧,不忘初心,勿执固念,喜我所喜,安然泰若,爱我所爱,心安静处,生活中的疑惑、纷扰、困顿、挫折抑或只是生命中暂时的过客,只要一直温柔的坚持,不论再长的距离,不论多深的隔阂,都会获得理解,都会解开疙瘩,最终收获安宁和幸福。因为,我知道有一个声音回响在心的深处:走向灵魂之巅,尽管那永无休止的琐屑、烦恼乃至忧伤,不论生活的真实和未来生活未知和不确定,我们都有理由为那“一个人的朝圣”孤独的美而深情地歌唱,去感知那些未知的生活和从未经历的跋涉……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6)

1.被书名吸引,“朝圣”离我们很远。百度解释“圣”是通达事理,“事理”,凡夫依迷情所见之事相,称为事;圣者依智见所通达之真理,称为理。那么,所谓“朝圣”,就是人类渴望从动物性走向神性的过程。想起弗洛伊德的“三我”,抑制“本我”,获得“超我”。如果有机会,想要去藏族,看看别人描述的“朝圣”场面(蓬头垢面,身着长围裙,手戴木拖板,喃喃念诵,俯身下去,四体伸直,头和鼻子都要触地,然后起来,再重复。一次,两次,永无休止)。

2.“朝圣”是宗教信仰,普遍信仰是荒谬的,宗教信仰许诺的幸福理想只有在来世实现。我们都知道这是虚妄的,可是我们仍然会相信。喝了很长时间中药,好了一段时间,又开始复发,但有人告诉我,这就是治疗的过程,先完全恢复,最后再复发一个高峰期,坚持喝药下去,就会好。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愿意相信。在我们未知的时候,相信是唯一看起来具有正能量的东西,放弃,你真的甘心吗?

3.在我看来,哈罗德的徒步之旅的伟大不在于87天627英里,也不是带给其他生命和社会的影响,而是他对自己这一生的回顾、开始面对并接纳痛苦、认识自己、带着爱意回归生活。“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才觉得那么好笑”。

4.对于奎妮,脑海里只有五个字“好人有好报”。会不会死,是老天决定的,而在生命最后的阶段,有个人带着对她过去的感谢遍越远途,有人挂念已是很幸福的了。她爱过,也失去过,触碰过生命的本质,也曾游戏人生,终有一天,要把门关上,把一切放下。人生的最后一定是生命的结束。我们一路准备着自己,就是要面对那个最终的失去。

5.莫琳。在哈罗德开始自己旅途时,她是担忧,到关心,再到众人都抛弃哈罗德,哈罗德坚持不下去时,她告诉哈罗德坚持下去。好的伴侣应该是知己,知道自己,在我们即将忘记初心时,告诉你,“别怕,还有我,坚持下去”。然而,在莫琳的一切愿望里,什么都比不上哈罗德安全回家重要。

6.徒步中的追随者里奇。里奇一定要给这份徒步加上一个目的,以去看到临近死亡的奎妮为终点,走最近的路,用分队前行的方式,抛弃哈罗德。在工作中,里奇一定是优秀的领导者形象,但在生活中他一定不是个智者。这场徒步本就是场自我信仰的行为,如果灵魂没有到达,身体到了又有什么意义。一生也就那么长,没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我愿意慢点走,好好看风景。

7.“有的回忆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害怕有一天把它们弄丢了。”

“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7)

20xx年7月9日和20xx年5月4日,于我是两个特别的日子。两个普通的时间节点,给了我不一样的体验。

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这一年是我过的最快的一年,这一年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比起钱来时间是那么的宝贵,我的钱可以给你,但是你缺时间却爱莫能助。所以我开始懂得珍惜时间。

这一年,我开始努力,忘记抱怨,低下头,沉下心第一次全身心的投入一件事情。

独处的这一年,我认识到不一样的自己,反省了过往的种种,最大的变化是一年多只生过一次气,还及时意识到并道了歉。我开始关心自己,爱护自己。以前曾傻傻的喜欢感冒,只因想被关心,现在再也不会了,自己爱自己,自己把自己保护的好好的。

开始学习无能,一直都那么独立,从小就向往职场女达人的样子,不过之前太过青涩,稍有成绩就不自觉得飘飘然。现在我还是要漂亮的人生,只是希望以柔和的方式表达。让自己舒服,让别人舒服。

这一年,我喜欢上了走路,独自一人走路。休闲时,锻炼身体时,思考时。一步一步的往前走,走着走着仿佛所有的问题也一同往前走了。我知道生活总归是会有问题的,所以就淡然了许多。

这一年,我改变了好多,唯独在爱情里还是憧憬能遇见一个可以和我聊天舒服的人,一起风雨同舟,风清云淡。

——20xx年5月22日

离开384天,我一直在等你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8)

记录了一下哈罗德的旅程,不知道对不对:金斯布里奇-洛迪斯韦-南布伦特-布克法斯特-阿什伯顿-希斯菲尔德-奈顿-查德利-埃克塞特-布兰福斯贝克-索华顿-比克利-提伯顿-森弗路德-巴格利坪-陶顿-奥特里-布尔顿-格拉斯顿伯里-威尔斯-拉德斯托克-皮斯登圣约翰-巴斯-斯特劳德-斯拉德-伯德利普-切尔滕纳姆-佩雷斯贝里-温奇科姆-百老汇-米克尔顿-克利福德堂-斯特拉特福-沃里克-巴金顿-贝德沃斯-纳尼顿-特怀克罗斯-朱什的阿什比-提克诺尔-小切斯特-奥尔弗里顿-克雷科洛斯-谢菲尔德-巴恩斯利-维克菲尔德-利兹-达林顿-纽卡斯尔-赫克萨姆-康博-贝里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总是想到一首歌,《Five hundred miles》,一英里又一英里,哈罗德就这么一步步走完了全程。是自我救赎,是苦行僧,正是在一步一步中慢慢回忆过去,思考一生。接触不同的人,感悟不一样的生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哈罗德和莫琳之间有隔阂,正是这趟旅行让俩人冰释前嫌。过去都已经过去,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珍惜眼前始为真啊。好好的把握当下吧,不要做对不起自己的事。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9)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它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而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

书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六十岁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合上这本书,我感慨万端。

哈罗德的人生几乎是平淡的,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主人公在寄信的过程中明白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

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它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怀揣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10)

作者:李丽。哈罗德不是一个人在走,读这本书的人都在陪他一起走。87天,627英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与徒步装备,仅凭借一个信念,但是他坚信,只要他走下去,他的好友奎妮就会活下去,他欠奎妮一句感谢还有道别!

这是一场艰辛的旅行,也是一场心灵上的朝圣。在他走的过程中,遇见不同的人,得到一些人的支持与帮助,也认清了自己以往60多年的人生。

这一生,我们都匆匆忙忙活过,忙碌的外表下是伤痕累累的灵魂,我们甚至都忘记了以前的幸福与欢乐,忘记了那些我们挚爱的人在心目中的地位。哈罗德的徒步旅行不光是身体上的旅行,更是一次对心灵最直白的叩问与反思!

仔细想想大学生活,忙碌且迷茫,忘了上大学的意义,忘了自己的初心,平庸的日常也是显得自己颓废不堪。我不正像哈罗德一样只顾匆忙生活,忘记了身边有那么一群可爱的人,忘了家里那些给予温暖的亲人。有时候,又觉得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实际上是我没有勇气敞开自己的心扉吧!

感谢遇见了哈罗德,他让我明白了:不问结局,坚持一个信念的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边走边看周围美丽的风景,牢记旅途中美好的人和事,活出一个不留遗憾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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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精选


作文是老师要求学生写的用以写作性的文章。作文,传统意义就是使用文字,多阅读优秀作文有利于我们的写作,现在你是否对作文一筹莫展呢?以下“[荐]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精选”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1)

龙应台曾说过一段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档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个人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愈走愈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愈走愈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读完这本书,会感慨很多。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近的孤独感。哈德罗,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震惊、悲痛之下,哈德罗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那么长那么艰难的旅程,他为什么能坚持下来?他或许真的觉得自己过去欠奎妮太多,希望奎妮因为自己的坚持而多活几日,但那绝不是爱情,也不是单纯的友谊。其实,奎妮给他留下的记忆点并不多,甚至早已淡忘了她,在收到她的来信时甚至觉得是邮局弄错了。提起笔,也只能写下几句苍白无力的祝愿。终于走到了目的地,他甚至不知道怎样面对她,不知道找到她该说什么,该做什么。

行走,本是件单调的事,不过是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走再长的距离,也不过是那些单调景物的组合与变换。但因为他和奎妮之间隔了二十年,所以这627英里不再只是一个物理量度,而成了一个时空隧道,从过去到未来,从麻木颓靡到生机焕发,从目之所及到灵魂深处。他不再需要英里来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是重生了的丰富的灵魂。他在跋涉,更在寻找,寻找那属于自身的丢失了的意义。因此,他坚持了下来,不仅因为信念,更因为每一步都是目的。

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哈德罗也是如此。一开始是,最后也是。中途虽然有很多跟随者,有像自己儿子一样的维尔夫,有追求虚荣的里奇,有善解人意的凯特,有一条可爱的小狗……一开始他是感动的,觉得自己的信念终被理解,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我发现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旅程的速度由于成员的冗杂庞大而不得不延缓,一路上不断有矛盾与纠纷,作为朝圣者们的关键,他不再能安静地回忆与思考,而要顾及到更多的人。每个人加入的初衷都是不同的。既然是灵魂之旅,每个人的阅历无法统一,这份深刻的孤独就该自己消化。

最后,他选择了自己离开。最后的最后,连一直跟随着的小狗也离开了。这些跟随者们,其实都是生活中亲朋好友甚至路人甲的抽象化。我们或许曾经形影不离甚至生死相依,但终要挥手告别,或许是各人的发展道路不通,或许是时空终将让我们把彼此淡忘,或许是被疾病衰老拉进坟墓从此永别……缘分终究让我们只能一起走到这一程。

这个故事其实并没有结局。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情理之中,生活的真实。哈德罗和妻子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他们在这个年纪又重新认识了彼此。一切都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顿悟,没有极不平凡轰轰烈烈的那一刻。只要灵魂苏醒,哈德罗还会走下去。

"她去世之前还带着笑容,好像找到了什么东西。"

"她又想到那些海浪,想到生命没有结束就不会完整。"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程孤独的朝圣之旅,我们会在其中看到很多风景,领悟悲欢离合,待阅历渐丰,自己的人生不再能用几个标签或三言两语能够道尽。因为我们的人生,即使渺小、孤独,也是深刻的,唯一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2)

看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在20多章还在疑惑到底哈罗德、莫琳、奎妮、戴维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书中用了哈罗德一路上遇到的人与事来穿插过去发生的事,正是这些回忆,引起了我们的共鸣。

每个人看这本书可能都有不同的感受,对我来说两个词比较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一个是“遗憾”,一个是“信仰”。人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每一天都是其中的一份子,我们的人生都是有很多的人与事组成,就像书中里面作者用了很多的比喻和拟人语句描绘的花草树木动物天空一样,正是这些描述,描绘出一幅幅不同的场景,衬托着每一个故事。我们每个人的故事背后就是这些人与事。我们和哈罗德都一样,都是一个单人,我们有很多路可以选,在年轻时候,我们都是一张白纸,要怎么画,我们自己决定,但愿能够经过深思熟虑,不让以后有遗憾。

信仰并不是说要去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或者人与物,我们只要坚定自己想要做的事,我们迈出第一步,路上会有很多的“不可能”去阻碍我们,我们要正视它,要强大自己,像坦克车一样推过一切,结果能不能如意不一定,但是没有信仰,我们要的结果肯定做不到。同时,在信仰的路上,我们会获得很多,也要注意不要失去我们本应该有的,例如爱,这个世界永远因为有爱而变得不一样。

但愿你我都能找到方向,走完自己的627英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3)

你是否也浑身是刺的在外界否定与自我否定的声音中迷失自我,又在自我救赎与肯定自我的征途独自上路?

很庆幸忙碌的日程安排和碎片化的阅读也没能阻止在写书评的这一刻完整的故事情节仍能跃然纸上,当然这得益于本书经久不衰的魅力,总能感动一个个平凡却不甘于平庸的人。

放弃的理由千万个,上路的理由只有一个:哈罗德知道,在痛苦挣扎自我放弃之时能被坚定选择,被鼓励,被给予希望感的人是很重要的,他想为昔日老友奎妮做点什么,为她上路,与她一起承担苦难未知一起咬牙坚持。

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一路上,“曾以为世上最容易的事就是将左脚迈到右脚之前”但后来才知道将一件最简单的事日复一日的做好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每一步都是到达目的地不可或缺的一步,哈罗德就这样一步步上路。

起先,难免会被一句浅浅的鼓励所感动,会为陌生人的善意所动容,会去聆听形形色色人的种种经历,会疲惫,会像个旅行者一样学者去享受旅途。

后来,他开始融入自然,成为山川河流的一部分,与回忆作伴,丰盈而自由。

哈罗德赢来了荣誉,路上多了崇拜者,追随者,旅程变得热闹,他却越来越空虚,不可避免的被别人影响。

他行进的速度追不上“朝圣者”们渴望成功的速度,他终于又是一个人了,这份久违的自由令他欣慰。

故事的最后是我们渴望的结局,哈罗德见到了莫琳,哈罗德与莫琳重归于好,哈罗德也悦纳了自己。

人的一生终会有未来得及说出口的谢谢,没有表达的歉意,有遗憾就永远需要自我救赎,这条路我们只能自己走,很艰辛,但好在不放弃,终会得到救赎,请记住,皈依就在路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4)

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好长时间,终于在今天看完了。看到一半时,这本书被搁置。但我是一个有点强迫症的人,要把一本书看完以后才能再认真地去看下一本。所以想着还是要读完。其实看自己读书过程跟哈罗德的路程是有相似之处的。在完成一件事情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厌倦,或者不知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然后内心便不再坚定。哈罗德在见奎妮的旅途中慢慢的找回了之前的自己,找到了内心的真实。他没有救活奎妮,但是在整个过程中他重新审视了自己,以这种状态赢回了婚姻,或更准确的说是赢回了爱情。

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夸赞的事情呢?他只是追随了自己的内心,而一路上越来越多的关注使得他的旅程的目的变得有些模糊。好多人追随他,只是为了让自己变得伟大。他们认为我在跟随着哈罗德呢!那可是报纸上大家争相报道的人啊!他那么崇高,然后顺理成章地认为自己是在做着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认真去看这些人,大概是由于内心的空虚吧!我们大部分人都是流于表面,然后假装着深沉,好像这样自己便属于了成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5)

这是一个人的朝圣的合集版,分上下两册,刚花钱把第一册看完,就推送免费的合集版,真是浪费了我的q币,还好多心仪的书没买,不过紧跟着免费阅读了他的第二册,也知足了。

曾说过鲁迅的笔像刀似戬,而野夫的笔像一套绳索,而蕾秋的笔则像一阵柔风,轻风婆娑,让人轻松愉悦,感觉蕾秋就像她笔下的奎尼一样温柔善良充满智慧。

许渊冲说:生命并不是你活了多少日子,而是你记住了多少日子。你要使你过的每一天,都值得记忆。

第二册就其实就是奎尼的宝贵记忆,她记住的每一天,交代出事件的始末,把已知的发生与未知的情感一一交代,一一映证。

奎尼一直默默的爱着哈罗德,为他守候,为他坚持,但爱不意味着得到,她只是把他放在心里最柔软的位置温存……

爱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儿,看似简单,很容易就陷入,但正确的人也需要正确的时间遇见,奎尼找到了那个她认为对的人,却在兜兜转转的错爱里无法停靠。

从第一部开始,我一直知道哈罗德是个温暖善良的人,虽他从小缺失爱,但却极愿意去释放爱,付出爱,但有时候表达的会比较笨拙。

就在奎尼对哈罗德的心心念念间,哈罗德完成了他的朝圣,一个心愿已了,一个放下过去,找回生活本来的样子。

就这样吧,可以接受的安排与结局,没有太过悲伤,也无法高调的喜悦……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6)

看完《一个人的朝圣》第一遍,看书的时候正处于迷茫期,有很多想法和计划,却不知道从何做起,这本书像一盏灯,让我从哈罗德的旅程中找到希望,找到目标。他告诉我,开始吧,什么时候都不算晚,在那个念头冒出脑海的那一刻,坚定地迈出你的脚步,天知道,有多少想法被扼杀在计划、准备的过程中。如果哈罗德在第一个信箱前投进了回信,那什么都不会改变,在以后的日子,他仍旧会呆坐着院子里,和莫琳过着形同陌路的生活。幸运的是,哈罗德踏上了朝圣之路,这一路,是心灵的洗礼,也是对自己的救赎。

一路上,许多不好的、美好的回忆一幕幕浮现在哈罗德的脑海,他在行走中整理、回忆、反思自己的一生,在行走中发泄痛苦、找寻解脱、看到希望;哈罗德碰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在他们的故事中,他开始反思自己和莫琳、戴维的关系,在行走的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很多的困难,脚伤、迷路、很多人的加入让哈罗德的旅程慢慢偏离他的初衷,但好在,他都一一克服,到最后,他还是最初出发时的那个保留初心的自己。一个更好的自己——从不善交谈到乐于分享,从接受帮助到帮助别人。

哈罗德就是我们自己,这段旅程就是我们生命的缩影,坚持自我,忠于内心,应该就是哈罗德教会我的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7)

读完此书,真的是欲罢不能,期待2的内容。

作者与译者的文学功底或者文学素养很深厚,书中的人物心理刻画、坏境的细致入微的描写,都异常生动,代入感很强。运用了大量的铺垫暗示,故事平铺直叙进入,将现实的朝圣之路与回忆中的反思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期间穿插着莫琳这一人物的成长与变化,在故事达到高潮的时候,真的让我狠狠的感动了一把。

在这个纸醉金迷和通讯发达的21世纪,放空自己,远离人群,远离电子设备,来一场与心灵的对话,很难。哈罗德一开始的出发点当然不是这些,他仅仅只是为了去见患病而濒临死亡的老友,在前进的途中进而反思自己反思过往。真的没有什么能比中年丧子更让人心痛的了,真的也没有比夫妻间近貌合神离的状态,几乎没有言语沟通精神交流更让彼此崩溃的了。好在故事最终有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哈罗德找回了自己,莫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奎妮也走得很安详,这不仅仅是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我觉得也是对莫琳一次心灵的洗礼。

有幸在20___年的尾巴以徒步的方式来迎接20___的伊始。不是一个人,七八个好友,参加环巢湖徒步,一行人从早9:00走到晚22:00多,历时13h,徒步50公里,一开始的时候,我们闹着笑着蹦着跳着,好不自在。越到最终,我们走散开了,基本上就蔫了。腿疼,脚疼,口干舌燥,彼此之间的距离也拉开了,基本上在接近终点的时候,我是一瘸一拐拖着残腿走完的,那个时候完全是凭着毅力在走了,哪怕一松牙口,就会放弃了。所以很能理解哈罗德在徒步中的艰难。为我的大学添了一笔不可多得的回忆。

感谢遇到这本书,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遇到不顺的事情可以学着放空自己,徒步,反思恒久,重新出发。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8)

断断续续看了两个月,中间隔开一个多星期看了《法医秦明》前五季,今天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样断断续续看,很多看书时的感触已经忘了。

一个退休的老人,原以为生活会是不咸不淡一成不变地过下去,突然收到许久未见的旧时的同事患癌之后写来的告别信,在加油站女孩的善意鼓舞下,怀抱着要治好同事让她活下去的信念开始了长达87天六百多英里的信念之行。全书大数用了哈罗德和莫琳的角度讲述了这段朝圣之路的心路旅程。对于哈罗德而言,奎妮的信给了他一个契机,一个去寻求改变的契机。从未挣脱过目前的`困境,缺乏思考的机会,所以,放任生活过得一塌糊涂,对妻子,对早夭的儿子,对抛弃自己的母亲,情感的迟钝,丢失了许多原本该珍惜的东西。六百多英里的旅程,孑然一身,全凭信念,独自面对生活的点点滴滴,反而,可以开始冷静思考人生。重新捡拾起最初的初心,记忆深处的`回忆。

对于莫琳而言,哈罗德的突然离家,以及哈罗德离家时间的叠加,都让她的心开始受到触动,有更多的时间去回顾过去,回味爱情、婚姻最初的美好。人的劣性,是永远不懂珍惜眼前人眼前事,不经历失去,便不懂拥有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还好,虽然我们错过许多,但如梦初醒时,你还在我能触碰到的地方,你依旧属于我。还好,我没错过你。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是两个人的自我救赎之路,放下过去,放下执念,重新开始。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书不错,值得一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9)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的是一位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加薪,没有升职,没有朋友,直到安静地退休的销售代表,哈罗德·弗莱,他一个人徒步旅行的故事。

哈罗德只是千千万万人之中很普通的一位老人。而“一个人的朝圣”重要意义便是,在临近人生终点时,哈罗德做了一件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平凡的事儿,而这不平凡的经历,正好让他重新梳理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重新理解处理亲密关系。正如文章里所言:“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一段路接着一段路。”

整部小说主线极其简单,故事人物也不复杂,四个主要人物贯穿其中,哈罗德,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好友奎妮·轩尼斯,及路上遇到的过客。故事的发生源于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星期二,在那个早晨收到的一封信,开篇“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引起了我们很大的好奇,但其实也不过是一封平常不过的告别信而已。一切都看似平常简单。一开始哈罗德只是出门去邮寄一封回信,写给患了癌症住在贝里克郡疗养院奎妮的回信,可走着走着,让他回忆起了诸多往事,总想着下一个邮筒停下来,却根本停不下来,直到遇到了加油站女孩,他们聊到了信仰,哈罗德至此下定决心徒步去看望奎妮。历经辛苦,他横跨整个英格兰,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共计627英里,耗时87天。哈罗德始终坚信,只要他一路走下去,好友奎妮一定会等着他的。

借用小说中的一段话,作为这篇文章的一个结尾,“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只有当我们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才有可能真正开始一段旅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10)

我有一个前同事。她比我年长一点,为人严谨,话也不多,很多时候雷厉风行得令人有点害怕,内心却是个十足内向敏感的人。我知道,因为我也算是。

一起共事过不过短短两个月,她在我心里的印记却如何都无法抹去。看到单纯的人会想起她,看到敏感脆弱的人会想起她,看到奎妮会想起她。

我有很多和她一起的回忆,回忆里只有我们两个,喝咖啡,聊天,吃东西,哪怕在一个嘈杂的会议里,我也知道她听得见我的声音。

我记得许多她讲的故事,说过的话,我们一起大笑过的脑洞大开的可能性。我记得她有时小心翼翼的措辞,有时坚定果决的帮助。

我之所以一直想着她,可能因为我知道她也记得所有的这些。她从来不说,可是我知道,她或许也知道我知道。

我们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见过就忘记了,或者有幸记得彼此的存在,却很难在心里清晰刻画出彼此的忠诚和唯一性。

人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一两个月不见,很多时候就很难再见了。

我知道,如果我某一天像哈罗德一样行走,只会是为了像她一样的人。我不忍令这样单纯的心在世界的残酷冷漠里翻滚,也不愿意让自己放弃和这个世界唯有的纽带。

我们拥有的太多了,知道珍惜的太少。一条微信就可以找到一个人的时代,谁还会指望谁会跋山涉水只为了来看你?取而代之的,却是对听不到及时回讯的恐惧。

我想,浪漫的本质不在于我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而是我认为你比一切都重要,而你也正好知道。这是一道没有人道破的默契,一份从来不曾签署的协议,一个从不会怀疑的承诺。浪漫不需要知根知底。

浪漫是,不论我变成了谁,做过了些什么,经历了多久,在这一天我雀跃地向你奔去时,你也雀跃地满心等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通用5篇


当我们探索了未知的领域之后,我们会将自己心境的变化,进行一个记录。心得体会的优化需要不断地更新迭代,你还在为了写心得体会而头疼不已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 篇1

看完《一个人的朝圣》第一遍,看书的时候正处于迷茫期,有很多想法和计划,却不知道从何做起,这本书像一盏灯,让我从哈罗德的旅程中找到希望,找到目标。他告诉我,开始吧,什么时候都不算晚,在那个念头冒出脑海的那一刻,坚定地迈出你的脚步,天知道,有多少想法被扼杀在计划、准备的过程中。如果哈罗德在第一个信箱前投进了回信,那什么都不会改变,在以后的日子,他仍旧会呆坐着院子里,和莫琳过着形同陌路的生活。幸运的是,哈罗德踏上了朝圣之路,这一路,是心灵的洗礼,也是对自己的救赎。

一路上,许多不好的、美好的回忆一幕幕浮现在哈罗德的脑海,他在行走中整理、回忆、反思自己的一生,在行走中发泄痛苦、找寻解脱、看到希望;哈罗德碰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在他们的故事中,他开始反思自己和莫琳、戴维的关系,在行走的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很多的困难,脚伤、迷路、很多人的加入让哈罗德的旅程慢慢偏离他的初衷,但好在,他都一一克服,到最后,他还是最初出发时的那个保留初心的自己。一个更好的自己——从不善交谈到乐于分享,从接受帮助到帮助别人。

哈罗德就是我们自己,这段旅程就是我们生命的缩影,坚持自我,忠于内心,应该就是哈罗德教会我的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 篇2

哈罗德·弗莱的旅程,最初的困难只是:从未经历过的野外自然环境、糟糕的身体状况、难以承受的经济条件,伴随而来是不断涌入脑海的悲惨回忆。他的亲人、家庭给他一生带来的痛苦创伤:离家出走的母亲、不闻不问的父亲、聪明但抑郁自杀的儿子、关系破裂的妻子,身体在行走中,他的思绪却在翻腾。他在回忆、在反省、在自责、在渐悟,然后思想在改变,生活最终也将改变。

他在行走中,完成了逃离、迷茫、思索、探寻、醒悟这样一个心灵朝圣的过程。

看完书,掩卷长叹,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在平淡中经历不平凡,原来平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也可以完成不平凡的历程。正如文中所说,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我们会经历一些痛苦的事件,当它来临时,我们会难以置信,会不断挣扎,然后会被现实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但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可以去相信、去接受一些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我感动于哈罗德·弗莱的勇气,撕开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就好象揭开已经结疤但底下仍发炎化脓的伤口,鲜血淋淋,痛苦万分。然而唯有这样才能改变,凤凰浴火,涅槃而生。这正是给我的最大启示和思考,生命无常,人生苦短,每个人的人生、每个家庭,或多或少会遇到困难,困难在我们没有防备时撞击而来,我们甚至会被它撞击的痛苦摔倒,可是我们终将要学会爬起来。

掩卷之余,我陷入沉思,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希望家人得到什么,我曾经做错什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 篇3

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好长时间,终于在今天看完了。看到一半时,这本书被搁置。但我是一个有点强迫症的人,要把一本书看完以后才能再认真地去看下一本。所以想着还是要读完。其实看自己读书过程跟哈罗德的路程是有相似之处的。在完成一件事情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厌倦,或者不知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然后内心便不再坚定。哈罗德在见奎妮的旅途中慢慢的找回了之前的自己,找到了内心的真实。他没有救活奎妮,但是在整个过程中他重新审视了自己,以这种状态赢回了婚姻,或更准确的说是赢回了爱情。

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夸赞的事情呢?他只是追随了自己的内心,而一路上越来越多的关注使得他的旅程的目的变得有些模糊。好多人追随他,只是为了让自己变得伟大。他们认为我在跟随着哈罗德呢!那可是报纸上大家争相报道的人啊!他那么崇高,然后顺理成章地认为自己是在做着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认真去看这些人,大概是由于内心的空虚吧!我们大部分人都是流于表面,然后假装着深沉,好像这样自己便属于了成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 篇4

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大概是这样的:“无趣、一无所有,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生子、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有时候不禁会反思自己的人生,难道我就要这样过一辈子吗?这样的人生会不会太寡淡了点。

《一个人的朝圣》很鸡汤的名字,但说的是主角哈罗德的一段徒步之旅,在阅读的过程中,很多场景都引起我的共鸣,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其实书中哈罗德就是你,就是我,就是苦苦在现实中挣扎的普通人。“我并不是说要信仰什么,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在做一些事情之前,我们总在犹豫,总是在做与不做之间举棋不定。归根究底,对于那些我们不了解的事情,我们总是在担心自己做不好。只要我们相信自己,认真努力尝试过,哪怕只比过去好一点点,我们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告慰自己,很多时候,也许正是你自以为是的理性,阻挡了人生的更多可能。人生只有一次,如果不疯狂一次,冲动一次,生命未免过于单调,太过平淡,在若干年后,再回首,其实那都是只要付出一些努力就可以解决的困难。

一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百年人生其实并不短,我们没有办法一眼看到尽头,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么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 篇5

龙应台曾说过一段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档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个人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愈走愈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愈走愈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读完这本书,会感慨很多。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近的孤独感。哈德罗,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震惊、悲痛之下,哈德罗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那么长那么艰难的旅程,他为什么能坚持下来?他或许真的觉得自己过去欠奎妮太多,希望奎妮因为自己的坚持而多活几日,但那绝不是爱情,也不是单纯的友谊。其实,奎妮给他留下的记忆点并不多,甚至早已淡忘了她,在收到她的来信时甚至觉得是邮局弄错了。提起笔,也只能写下几句苍白无力的祝愿。终于走到了目的地,他甚至不知道怎样面对她,不知道找到她该说什么,该做什么。

行走,本是件单调的事,不过是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走再长的距离,也不过是那些单调景物的组合与变换。但因为他和奎妮之间隔了二十年,所以这627英里不再只是一个物理量度,而成了一个时空隧道,从过去到未来,从麻木颓靡到生机焕发,从目之所及到灵魂深处。他不再需要英里来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是重生了的丰富的灵魂。他在跋涉,更在寻找,寻找那属于自身的丢失了的意义。因此,他坚持了下来,不仅因为信念,更因为每一步都是目的。

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哈德罗也是如此。一开始是,最后也是。中途虽然有很多跟随者,有像自己儿子一样的维尔夫,有追求虚荣的里奇,有善解人意的凯特,有一条可爱的小狗……一开始他是感动的,觉得自己的信念终被理解,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我发现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旅程的速度由于成员的冗杂庞大而不得不延缓,一路上不断有矛盾与纠纷,作为朝圣者们的关键,他不再能安静地回忆与思考,而要顾及到更多的人。每个人加入的初衷都是不同的。既然是灵魂之旅,每个人的阅历无法统一,这份深刻的孤独就该自己消化。

最后,他选择了自己离开。最后的最后,连一直跟随着的小狗也离开了。这些跟随者们,其实都是生活中亲朋好友甚至路人甲的抽象化。我们或许曾经形影不离甚至生死相依,但终要挥手告别,或许是各人的发展道路不通,或许是时空终将让我们把彼此淡忘,或许是被疾病衰老拉进坟墓从此永别……缘分终究让我们只能一起走到这一程。

这个故事其实并没有结局。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情理之中,生活的真实。哈德罗和妻子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他们在这个年纪又重新认识了彼此。一切都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顿悟,没有极不平凡轰轰烈烈的那一刻。只要灵魂苏醒,哈德罗还会走下去。

"她去世之前还带着笑容,好像找到了什么东西。"

"她又想到那些海浪,想到生命没有结束就不会完整。"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程孤独的朝圣之旅,我们会在其中看到很多风景,领悟悲欢离合,待阅历渐丰,自己的人生不再能用几个标签或三言两语能够道尽。因为我们的人生,即使渺小、孤独,也是深刻的,唯一的。

最新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集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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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

从学校毕业以后就很少再读除专业书籍以外的书籍了,尤其是在这个电子书盛行的时代,拿起纸质书本来阅读的次数真是少之又少。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位朋友,跟他聊天时他提到他平时很爱看书,而且看的都是纸质版的书,他说书本能使他浮躁的心静下来,能让他沉下心来思考,随后他便把他最近在看的《一个人的朝圣》推荐给了我。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作家雷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书本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在他退休后的某天清晨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过程中,他却越走越远,最后步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地区去看望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他坚信只要他走在去看望老友的路上,老友就有康复的希望。

好友的癌症给了哈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事一样仅仅是回一封信,但当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时,他仿佛看到了人生一个又一个方向标,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就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我们不正也如书中的哈德一样过着平淡无奇,不好不坏的生活吗?高额的房价,高强度的工作,快节奏的生活,让成年人觉得活的越来越艰辛,也总会在生活的压力下不断妥协,生活的艰辛让我们对梦想追求的脚步也不断的在退缩。星辰大海需要门票,诗和远方路费很贵,可诗和远方是我们的精神支撑啊,如若诗和远方的追求都没有了,那人生又有何意义?愿不管在哪个年龄段我们都有书中哈德那样说走就走的勇气,更要努力去奋斗有说走就走的能力,让人生不留遗憾。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遍历山河,仍觉人间值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3

刚看完这本书不久,看了前面的回答,觉得都挺文艺,所以想写写自己看这本书的一点收获。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时间,合上书,闭上眼,忘掉所有或琐碎或简洁的语言,忘掉所有书中的明线暗线和情绪中的细枝末节,留在我的脑海中的只余下一个画面:一位在自己人生中所有角色都一败涂地的懦弱男子,在一条望不到边的路上艰难前进。

无数次想过放弃,又因为或是觉醒或是被鼓励而最终坚持到了最后。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这个老人的普通,他不像很多小说中的主人公,他既不巍巍然如山川湖海也没有卑劣无耻没有下限,他就是你身边的他他和他,就是与你擦肩而过的某某某,就是你和我。这本书让我明白,让一个人坚持下来的动力,往往不仅仅是意志贯穿始终,更多的是挣扎、犹豫、疼痛和痛苦后的自省。当然还有不可避免的外界环境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提供给如我们这样普通的人也可以拾级而上的一个故事,一份期冀,一个朝圣成圣的救赎之路。

一棵草可斩星,一粒尘可填海,没有去尝试,便不能说不可能。多年以后,我忘记了哈罗德,忘记了莫林和奎妮,但是乔伊斯带给我的那种信仰会一直存留。这本书给人的,是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4

寻找人生的意义-《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00字: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5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哈罗德蹒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伟大,在蕾秋安静又细腻的文字里慢慢舒展开来,一点一点地撞击着灵魂深处的东西,那些蛰伏已久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以为是最简单的事情,开始之后原来是困难重重。以为是困难重重,到最后是轻而易举;以为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忘却,却发现无法逃避。以为痛苦再也不能够解脱,坚冰却已在不经意间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必备」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900字模板


作文也是我们所熟知的一个学问,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将发生的事写成作文。写好作文需要反复地审阅,才不致出错。写作毫无头绪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必备」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900字模板,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 篇1

巴黎圣母院坐落于巴黎市中心塞纳河中的西岱岛上,建造时间长达150年,巴黎圣母院作为一座石头建筑,以其结构严谨、雄伟庄严的特点,在世界建筑史上,留下了不朽的地位。被誉为一部由巨大的石头组成的交响乐。各国的诗人、作家都曾歌颂过它。在读了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以后,我对这座宏伟的建筑有了新的认识。

合上厚厚的书本,我的眼前再次浮现出了《巴黎圣母院》中所描绘的故事。那是中世纪的法国,一位叫埃斯梅拉达的吉卜赛姑娘吸引了来往行人的目光,她长得美丽动人,舞姿也非常优美。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罗德?弗罗洛疯狂地爱上了她。于是命令教堂敲钟人,相貌奇丑无比的卡西莫多把埃斯梅拉达抢来。结果法国国王的弓箭队长法比救下了埃斯梅拉达,抓住了卡西莫多。他把敲钟人带到广场上鞭笞,善良的吉卜赛姑娘不计前仇,反而送水给卡西莫多喝。卡西莫多非常感激埃斯梅拉达。天真的埃斯梅拉达对法比一见钟情,两人约会时,弗罗洛悄悄在后面跟着,出于嫉妒,他用刀刺伤了法比,然后逃跑了。埃梅斯拉达却因谋杀罪被判死刑。卡西莫多把埃斯梅拉达从绞刑架下抢了出来,藏在巴黎圣母院内,弗罗洛趁机威胁吉卜赛姑娘,让她满足他的情欲,遭到拒绝后,把她交给了国王的军队,无辜的姑娘被绞死了。卡西莫多在把弗罗洛推下教堂摔死后,自己也拥抱着埃斯梅拉达的尸体死去了。

如果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有哪些,我会选择三个人,概括而言:纯洁、善良、坚贞不屈、极富同情心、舍己救人的爱斯美拉达;阴险、狠毒、虚伪、没有人性的克洛德和善良、高尚、嫉恶如仇的卡西莫多。克洛德身为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有一个不错的外表,虽称不上帅气,但和外表丑陋相比较,确实很容易让人感到由衷的喜爱,但是令我所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内心却是那样的丑恶,为了得到吉普赛女郎的爱慕,竟不惜采用各种各样毒辣的方法。相反,敲钟人卡西莫多虽然外表奇丑无比,但是心地却是那样的善良,为了帮助爱斯美拉达逃脱主角的魔爪,做出过许许多多的努力,虽然并没有成功的帮助爱斯美拉达逃离魔爪,但是他的行为还是给予了我深深的震撼。

善良的爱斯梅拉达,忠诚的卡西莫多,虽然结局并不是很尽人意,但是我相信在天堂中一定会有他们幸福的生活,因为上帝总是青睐于善良的人。在卡西莫多的影响下,我渐渐学会去以善良的心对待他人。

有一次,在街道旁,我看见一个盲人,拉着二胡,声音很凄惨,脚边放着众人施舍的钱。我摸摸口袋,那是准备去买零食的钱,正巧我准备离去的时候,仿佛看到善良的爱斯梅拉达为伽西莫多递上纯洁的水,我不再犹豫,毅然将钱放了进去,我看得出盲人的感激,他连声道谢。我笑了,原来能帮助别人是这样令人愉快。

确切的说,《巴黎圣母院》是一本意味深长的小说,每读一遍就有一遍的味道,读几次就有几次不同的感受。不过,我想说,我感谢《巴黎圣母院》,因为是他教会了我以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他人。作文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 篇2

卡西莫多小时候是个弃婴,而且他长得非常丑,但是他很爱帮助人。爱丝梅拉达要被吊死的时候,卡西莫多顺着绳子滑了下来,把士兵给打死后,把爱丝梅带到了巴黎圣母院中,卡西莫多嘴里喊着“庇护”,士兵们就不能攻打了,所以我就觉得他是乐于助人的。

爱丝梅拉达很漂亮,也很善良。比如说卡西莫多上了耻辱柱上面,挨打后晒得很渴,围观的人都是用菜叶子打他。有一个人还把他的水壶砸到了他的眼前,砸碎了,让卡西莫多眼睁睁的看着水流走了。可爱丝梅拉达就好好的喂他喝水。

副主教大人他虽然人很英俊,但是他心很坏。比如说,明明是他杀了弓箭队队长,可是他就说是爱丝梅拉达杀了弓箭队队长,所以他的心非常坏。

我觉得通过对三个人物的分析,让我总结出:有时候看一个人不能光看他的外表。比如说,卡西莫多他虽然很丑,但是他乐于助人,心肠很好,这才是是最主要的。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 篇3

路易十一的统治开始弥漫在地狱的每个角落,罪恶的灵魂越发地猖獗。

遥远的天堂传来圣洁的歌声,穿过浩瀚苍穹,直入地狱深处。

“红衣主教脸上露出大人物天生对待平民百姓的那种微笑,向观众表示致意,并若有所思地款款向他的猩红丝绒座椅走去,他的随从跟着一起拥入了看台,正厅的观众不由得更加喧嚣,愈发好奇了。但红衣主教对此无动于衷,从他心事重重的神色上便可以看出他另有烦心事,这烦心事,就是弗朗德勒使臣们。他,堂堂红衣主教,却不得不盛情款待这班芝麻绿豆官,而且最难堪的是这一切都在大庭广众之间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这叫红衣主教大人怎么受得了!诚然,这也是为了讨好王上,他平生最倒胃口的一次故作姿态罢了。”

揭开序幕便是这番的虚伪。怎能不让人联想到统治的背后——宫廷与教会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金钱,势力在他们眼中已经不足一提,他们异变成饮血的恶魔,睁开猩红的双眸,露出尖利的獠牙,展开巨大的黑色羽翼,伸出陰寒的爪,狠狠地汲取民众的一切。他们要的只有屈服,只有卑贱的人民的屈服。

天堂传来的歌声还 在继续,一束光芒透进法兰西的陰霾之中,唤醒了人民。

与恶魔的斗争悄无声息地展开了,善良的人民开始反抗,开始夺回希望。

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与面容丑陋的残疾人卡西莫多便是这圣洁歌声的化身。他们在黑暗的笼罩之下,给饱受痛苦折磨的人们带去快乐与梦想。

吉卜赛女郎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心,敢爱敢恨,用自己灵动的舞姿,天籁之音般的歌喉还 有一只可爱的小绵羊打动了许多人。只可惜这样一朵鲜花般的生命最后也在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无助地陨灭。

也正是在这一天,平时被厌恶、唾弃的卡西莫多成了众人簇拥的“丑人王”。他何时受过这样的待遇!出生时的不幸接二连三,严重的残疾,相貌的丑陋,紧接着是父母的抛弃与社会的遗弃。他用自己善良真诚的心守护着爱斯梅拉达,他想保护她。但在强大的社会势力面前,即使再强悍,也微不足道。

小说的结尾处处溢着悲情,卡西莫多目睹了自己所爱的一切:爱斯梅拉达被恶魔无情的绞死,副主教被他推下摔死在钟楼下面不成人形……他的无助,他的泣不成声,只能化作一句悲愤:“天啊!这就是我所爱过的切!”卡西莫多最终拥抱爱斯梅拉达共同殉葬,终究还 是完美的爱情。

黑暗早已散去,巴黎在陽光下愈发宁静,再无人听到那最后一声朝向天堂的呼唤。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 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巴黎圣母院》。读完这本书,我深受感悟。

这本书围绕着“命运”一词展开了这个故事。全书主要讲了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心地却非常丑陋阴暗,他疯狂地痴迷着如天仙般美丽的吉普赛少女——斯梅拉达,因为得不到她的心,竟借教会的力量将她送上绞刑架。而面貌丑陋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心地却非常的善良,他不惜性命去就埃斯梅拉却未成功,便怒将收养他的恩人——副主教克洛德从教堂顶楼推下……命运将他们捆绑在一起,赋予他们曲折离奇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情感,最终造成他们的毁灭。

在这本书中,我最看好的人物,不是喜新厌旧的军官——腓比斯·德·夏多佩尔队长,也不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洛德,而是外表丑陋,心地善良的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

卡西莫多的一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称赞——为主人效劳、忠心耿耿。不欺骗、不隐瞒、能同恶势力斗争到底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这种精神不仅仅只是值得我们学习,而且还是我们现在非常缺少的一种精神。

其实,看似可怕而又坚强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其实很可怜:从小就被人丢弃了,如果不是圣母院副主教领养他,他早就被那些没有良心的人们放在柴火堆上烧死了;还有,因为他长大了,副主教因他长得丑,只好让他到圣母院的钟楼去敲钟,而因钟声太大,他无法躲避,久而久之,变成了一个聋人,听不见一个人说话,也无法与人交流。还好,他的养父——克洛德与卡西莫多构成了一种“默契”:克洛德做的手语卡西莫多都能看懂;在卡西莫多听不见的时候,大家都嘲笑他,笑他听不见,笑他长的丑……他虽听不见,但他也不傻,何尝看不出人们在嘲笑他?

跟卡西莫多相比,我们实在是一朵温室里的花朵,张绽放自己的美丽,不断攀比;而卡西莫多却如同路边的小草,不仅要衬托出花朵的美丽娇艳,还要任人踩踏,忍受艰苦与疼痛。

和他相比,我们是不是太娇贵了?

明朝那些事读后感必备


小时候我们经常会写作文小作文,写作文有利于我们更好去组织语言词汇。写一篇好的作文除了需要更多的阅读外,还需要更多的练习。好的作文一般都具备什么要素?小编特别编辑了“明朝那些事读后感必备”,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明朝那些事读后感 篇1

很早就听说这套书,但一直没看过,最近下到ipad里,随手翻翻,居然一口气把全套七本书都看完了。对于一向不太看历史书的我,还真是比较奇怪的事,原因么,就是作者在书的一开始就讲了,历史书也可以写得很好看,我想他做到了。

除了在中学学过历史外,了解到的其他历史知识很多是从一些杂志上看到的历史小故事,没有系统地去读过史书,所以对历史向来都是一知半解。《明朝那些事》以时间为序,依次讲述了明朝历代皇帝及其统治期间的事情,可以説是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明朝三百多年的历史。

既然看完了,下面也来谈谈对这套书的感想。

首先这是一套通俗易懂的书。好书能够广为流传的原因,就是要写得深入浅出,使人人都能看懂,也愿意看,但文字浅白不代表书中的道理肤浅,直白的文字也一样可以承载深刻的道理。例如,作者用一个二维坐标系来评价每一个皇帝,即他是否好,他是否好。

也就是把皇帝分成了四类,两好和两坏的都很少,最多的两类,就是是好皇帝但不是好人,是好人但不是好皇帝,前一种著名的代表人物就是明成祖朱棣。作者在书中说明好皇帝和好人完全是两套不同的评价体系,做人厚黑不可取,但如果厚黑运用得当,完全可以用于做个好皇帝,从而把政绩和人品完全分开,使读者一目了然,不会再纠结于对皇帝的不同评价。

其次,我们对这段历史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因为是较为系统地介绍明朝历史,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都一一道来,因此对一些著名的历史现象除了表象外也了解到其背后的原因,比如天启皇帝朱由校由于爱做木匠不爱做皇帝而出名,原来是由于其父亲不受祖父万历的待见,导致他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没有文化因而不具备做皇帝的能力造成的,以前对这位皇帝只有诧异和鄙视,现在更增加了同情和了解。而风流才子唐伯虎的事迹,由于电影《三笑》、周星驰的《唐伯虎点秋香》等而广为流传,但历史上此人虽确实是个才子,却因考场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终身不得志,因而浪迹于欢场,才得了个风流才子的名号,其实饱含无法施展才华和抱负的心酸

第三,我们对一些历史事实有不同的看法。很多人都看过金庸的《碧血剑》,知道书中的男主就是袁崇焕的儿子(虚构人物),而小説的开头也直接采用了某些史书上的说法,説崇祯皇帝中了皇太极的反间计,由于疑心杀了袁崇焕,导致边关失守,清军入关的结局。但在此书中,作者对这一说法进行了全面解析,说明只是清朝史官为吹捧皇太极而根据《三国演义》的情节杜撰出来的故事而已,从而为崇祯皇帝正名,说明明朝的覆灭是积重难返、气数已尽。

虽説也只是一家之言,但从作者在书中引用资料的丰富程度来看,可信度还是挺高的。

从这本书的历史中,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发,引起一些思考。从天启皇帝的经历可以看出教育的重要性。这也适用于企业。为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还应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和制度。

其中入职培训是帮助新员工更好更快地适应公司环境及岗位,内部及外部业务培训可帮助员工提升处理业务的能力,从而为更好完成业务提供帮助。

总之,这是一套好看的历史书,不但通俗易懂,行文还很幽默风趣,读起来很轻松,可以説是老少皆宜,不失为一套休闲娱乐之余又增长历史知识的好书。

明朝那些事读后感 篇2

读史使人明智,读了《明朝那些事》,让明朝成为我最为了解到一个历史时期。作者以诙谐幽默的笔法,向我们描述了几百年前明朝的皇帝、大臣的事情,跌宕起伏,趣味无穷。

明朝是个人才辈出的时代,在读这部明史时,有一位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就是王守仁。王守仁,明代心学创始人,著名的哲学家、军事家、文学家、政治家。他最大的哲学贡献就是追求知行合一,王守仁的知行合一理念是他一生哲学思想的浓缩。知,即理论;行,即实践。知行合一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王守仁认为古代的圣贤在看到很多人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费在知上,而忽略了行,认为这样下去会造成浮夸的风气,于是开始强调要知,更要行。不仅要知道,更要做到,这对于读书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纸上谈兵是不够的,可以用于实践的理论才是正确的理论,这个核心教导了不知道多少中国人,甚至是那么多位伟人,至今还有深远的意义。

王守仁还是一个伟大的忧国忧民的政治家和天才的军事家。他在正德年间平定宁王叛乱,几乎就是凭一己之力。在没兵、没粮、没政策的情况下,短短三十五天就平定了宁王苦心经营数年的造**。不是宁王无能,而是王守仁确实太高明。王守仁的用兵,虚实结合,讲求以最小代价获得最大战果,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胜利。

王守仁他还是一个心系百姓的人,为了百姓免坠涂炭,他孤身一人也要平定宁王叛乱;为了百姓,他不惜违抗皇命,说服掌权太监张永劝阻皇上进入江西;为了百姓,他毅然在暮年出山平定广西少数民族叛乱,最后死在班师的路上。正是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可以说他把光辉的一生都献给了国家和人民,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对我们后人至今有学习和借鉴的意义。

明朝那些事读后感 篇3

内容简介:本书讲述的是从永乐夺位的“靖难之役”后开始,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任务为主线,并加入了**的笔法和对人物的心理分析,以及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一些评价。

备考深外分校期间,在同学手里发现了一本名为《明朝的那些事(万国来朝)》的书,信手翻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好话借,回来监督妈妈复习功课,一口气读完。至今回味无穷。

这本书从朱棣治国到仁宣盛世,再到土蕃变局,最后以英宗夺门告终。这一系列事件和人物精彩纷呈,可谓高潮迭起,令人眼花缭乱,欲罢不能。《万国来朝》一书没有用“土木堡之变是明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这样空洞的句子来填塞历史,它很生动地向我们描述了北京保卫战的过程。

看完此书是怅惘的,毕竟一个王朝最辉煌的时代就要结束了。所以这本书有温情,有豪情也有凄情。美丽的大明王朝至此便将褪下最美丽的历史华服,只待后人咏叹一句:

“当年明月夜,万国来朝时。”

读完这本书,我开始在脑海里不断地思考:今天中国最大的问题是什么?经济?

技术?领土?资源?

错!错!错!

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让亚洲国家乃至全世界钦佩!

为什么东南亚小国敢于与中国争夺南海?日本为何从中国低价进口资源?为什么我们的资源在日本四处转卖,却翻了一番?

昔日明成祖朱棣南征北战,亚洲无数国家向大明顶礼膜拜,今日东瀛跳梁小丑却敢任意放肆?都是因为中国**这条巨龙打了点“瞌睡。”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礼让三分;人再犯我我必犯人!”如今天下时势亦是如此。中国人**应该像成祖一样,做一些震惊世界的事情!

比如咱到南极点看看,把空间站建了,咱再顺便到月球上去看看,圈出一块地,把五星红旗插上去!算了,先不说这些了吧。

明成祖容忍建文皇帝三年,终于爆发了怨恨。通过“靖难”把建文帝踢**。我不太喜欢建文皇帝。他太软弱了,但他做了我钦佩的事。

成祖攻打南京城时,下令将皇宫烧成灰烬,不留痕迹。他逃跑了,让成祖找到他困扰了他一生。

郑和下西洋,所到之处,锐不可当。东南亚小国,俯首称臣。那区区韩国,还跟我们争端午?

把这本书直接交给联合国。800年前,朝鲜没有分离。你们都是大明的附属国!今日去跟“本家”争端午?争何?

争何?校长妈妈在“爱的叮咛”里给我们说过:“日本从中国进口大量低价煤和低价稀土,把煤沉在海里为将来做打算。稀土被制成显示器,然后销往中国!

”如果山西的煤老板不贪点小便宜,如果把稀土的**抬高点。那小日本怎敢放肆?

成祖南征北战,一统中国,打得瓦刺溃不成军,一听朱棣之名,犹如天打雷轰。成吉思汗的皇室威信已不复存在,一个民族诞生了。人民安居乐业,以至朱高炽和他儿子朱瞻基的“仁宣盛世”堪比汉朝的“文景之治”。

有钱的人不会抱怨的。而现在呢?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国!

中国经济在增长,但人民素质却在下降。中国乃礼仪之邦,为什么国民素质和日本等国比起来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不仅是**的单方面责任,也是13亿中国人民的责任!

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所有的国家都会来到韩国。

明朝那些事读后感 篇4

朱元璋大概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坐上龙椅,贵为天子,君临天下,当初迫不得已跟着造反,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但形势不由人,一步一步下来,他这个乞丐和尚出身的人也当上了皇帝。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在那个混乱的年代,群雄角逐,给了豪强们功成名就的机会,但最终登顶的只朱元璋一人而已,朱元璋这个被时势造就的英雄最终也造就了自己的时代。

他大概也不会想到,他的孙子只做了四年的皇帝就被四叔给赶走了;他想不到,自己整顿吏治,严惩贪腐,百年之后,帝国却一片狼藉,千里为官只为财啊,他改变不了;他也想不到,自己废除了丞相,自以为自此之后就是皇帝一人说了算,但另一个叫内阁首辅的官却比丞相还宰相;他想不到,自己手书“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的铁碑竟然被一个叫王振的太监给撤掉了,之后的刘瑾,魏忠贤等大名鼎鼎的太监一个个比皇帝还风光;他还想不到,他兢兢业业,呕心沥血,试图给子孙们做个还榜样,却还是有那么多不成器的败家子挥霍着他的江山;他想不到,自己荡平四海,自认此后边疆永固,但有明一代,边患迭起,最后还是被那个他没有放在眼里的女真给替补掉了。他想不到的太多了,两百多年的大明王朝,有多少精彩的事情,多少生动的人,这段好看的历史要是他能想到,那历史的未知性不就没了,还是得有后人来为我们书写这些。

历史很好看,我一直这么认为,但看了《明朝那些事儿》,我才发现,历史可以有趣到这种地步。在我看来,一步有思想的书就是好书,而有思想,能让人接受,深入人心,又是基于事实的,就算是好书了,这本书不但具有这些,还生动有趣,鲜活形象,能达到这么多境界,而作者又是一如此年轻的非专业人士,那只能说是非常好了,五体投地啊!

出于爱好,我比较喜欢历史方面的东西,当然我承认,历史确实比较枯燥,但这本书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读着读着竟然觉得是在看小说,而它确实是基于正史的,不是演义,能把历史白活到这种程度,真是绝了。

当然,形式很重要,一种好的形式可以吸引很多人,但最重要还是得有好的内容,这本书可称得上是内外兼修,表里如一了,内容如形式一般引人入胜。

读历史的作用有很多,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其实不仅仅是这样,手头常备一些历史书籍,不管什么时候看看都有用,这部书出来之后,有这么一套摆在案头,经常翻翻,应该感觉不错吧。困难时,看看朱文正是怎么守住洪都,袁崇焕怎么千辛万苦击退宁远来犯之敌,再想想长征两万五,觉得这点困难不过如此了;失意时,看看杨慎,三朝元老杨廷和之子,状元及第,前途一片大好,曾经意气风发,却也躲不过政治的无情,杖责,监牢,流放,谋杀,他尝了个遍,却能安然处之,专心休学,最终著作等身,名扬天下;骄傲时,看看陈友谅,他是什么下场,想想蓝玉、胡惟庸,骄傲是什么下场,还是被朱元璋给灭了;看看那些个败类,王振徐有贞魏忠贤之类的,你会觉得咱还不是那么差劲;读了杨继盛慷慨赴死,杨涟宁死不屈,就想到了信念的力量真是无穷的,精神真的可以支配肉体,人的意志可以坚定到如此程度,自愧不如感动之余也知道了崇尚正义;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戚继光的人生誓言,他做到了,每每此时,自小心中那从军报国建功立业的想法总被唤醒,顿感天地如此开阔,正是我辈驰骋时;看看李时珍,想想现在那些个庸医,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现代社会人人为利而来,但总该讲点职业道德吧;明朝的那些言官,屡屡直言抗上,凛然不屈,宁死不从,现在那些不惟真,只惟上的人该脸红了吧。

明朝历史真是奇怪,嘉靖、万历两个皇帝在位将近百年,虽说多少管点事情,但比起朱元璋朱棣差的不是一点半点,而国家也能运转下去,这可就要归功于那些辅臣了,那两个时代产生了多少优秀的政治家,夏言、徐阶、高拱、张居正、申时行等等。明朝官员的内耗是相当厉害的,这些人在你死我活之余还能顺手把国家给治理了,不是一般的强。看着他们的斗争,丝毫不亚于刀光剑影的血拼,步步为营,进进退退,虚虚实实青云直上身败名裂只在旦夕之间,看看那些人,哪一个不是才高学富身手非凡,却也一个个一败涂地,只能感叹,一般人真玩不了政治啊!

这也是一个名将辈出的时代,开国名将徐达常遇春李文忠这些不必说了,嘉靖到万历这一百年,也是人才济济,东南抗倭有戚继光,镇守辽东,拱卫京师有李成梁,出征朝鲜有李如松,还有谭纶、王崇古、杨博这些文官出身搞军事的也做得有声有色,明朝的江山没有他们估计也做不了这么长时间。戚继光当然是我最服气的了,先是抗倭,每次看戚家军和倭寇的阵亡比例,往往是个位数对四位数,就是想不通他是怎么做到的,真刀真枪的拼能有这么悬殊的差距,鸳鸯阵真有那么厉害?戚家军真的如此勇猛?再是北方守蓟门,十五年屹立不倒,相当于前十任总兵的任职时间总和,看来他不但英勇善战,领兵作战三十多年,未尝一败之外,还精通人情世故,为人慷慨仗义,作为一个纯武将出身的人将领却能写诗著书,在明朝重文轻武的大环境下混的风生水起,等等这些,高山仰止啊!而李成梁就不那么地道了,辽东铁骑纵横天下,他的战功百年少有,但私心太重,贪欲太强,对蒙古女真,他是谁厉害谁打,却也从不做毁灭性打击,一次都打光了他也无功可立了,于是边疆貌似平安无事,其实是养虎为患,最终后金的崛起,努尔哈赤坐大,最终对明朝长期为患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的儿子李如松倒是厉害非凡,远征朝鲜,打得丰臣秀吉手下那些战国名将落花流水,长国人志气,只可惜天妒将才,英年早逝,可惜了。

海瑞算是明朝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影响力之大古今少有,的爆发也有他一份功劳。举人出身,四十做官,还是不入流的教谕,为人又不是一般的正直,这种人头脑里想的都是忠君爱民,廉洁奉公,和官场规则不接轨,按说一辈子是没指望了,但正直的人永远都有,所以正直的他被个别欣赏他的人提拔,官越做越大,事情办得也越来越不靠谱,名声也越来越盛,海瑞是个好人,但这种正直近于刻板,廉洁近于苛刻,奉公近于自虐的行为是不是有点过了?水至清则无鱼,凡事得讲策略,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是有匡扶济世的理想,但理想的跟着现实走啊!一味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办事只能是日渐封闭,事倍功半了,虽有千古美名但都是虚的,除了道德理想,也得讲技术,看看徐阶张居正,这些人无疑更出色。“知行合一”看来海瑞得学学,徐阶就是王守仁的传人,这一点上他做得很好。说到王守仁,作者把他列为明朝第一号人物,应该是当之无愧的,此人确实厉害,大哲学家,心学的创始人,军事家,单枪匹马能召集千军万马,荡平宁王叛乱,政治家,政治上相当成熟,跟他作对的坏人基本没什么好下场,基本上能在立于不败之地,文学家,著作颇丰。算是传奇人物了。

皇帝不好当,我算了算,明朝的皇帝平均寿命最多也就四十吧,像皇帝这种地位高贵,养尊处优,吃好的喝好的,还有一大帮太医围着转,却寿命不长,什么原因?压力大算是一个吧,整天得提防着谁暗算,谁图谋不轨,心神不宁,生活压力也大,那么多嫔妃,累啊!最主要是治国理政太累,每天得批多少奏折,想多少点子,英年早逝也算正常,当然也有高寿的,像朱元璋、朱棣,这父子俩战乱出来的,长期征战,身体条件好,活六十多七十正常,像嘉靖、万历祖孙俩情况就不一样了,虽说活了五十多,但主要是靠偷懒换来的,不光彩。待遇高就得卖命干活啊!都不容易。

一个朝代,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不是那些皇帝大臣,明朝有多少个皇帝很少有人能说出来,堪比宰相的内阁首辅近百人,真正让人记住的不过十人,历史记住的永远只是那些功勋卓著或是臭名昭著的。就说青史留名的,各行各业都可以,只要是对人类的发展有贡献,浓墨重彩也好,痕迹淡然也罢,史书上都有一笔,后人的评价可就不一样了,当时的小人物现在可以是大人物,当是大名鼎鼎的现在也许无人知晓,像李时珍,像徐霞客,他俩一个医生,一个旅行者,当时或许籍籍无名,现在却是尽人皆知,只因为他们有功于人类;至于那么多名噪一时,位高权重的状元、首辅、尚书有几个能让人记住?

明朝的特务算是封建王朝里登峰造极的吧。锦衣卫,东厂西厂内行厂,这些组织,无所不为,监视、抓捕、审讯、绑票、暗杀等等,虽说威风八面,但一个政府如果用这么一些恐怖手段去统治大众,它的脆弱也可见一斑了。还是讲法制的好,要想坐稳了江山,搞这些是不行的。

王朝更迭是历史规律,中国更有趣,封建社会的大一统王朝没有一个能超过三百年的,汉唐明清,都是二百多年,秦隋元则是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几十年而已。明朝开国之初,灭北元,下西洋,修大典,四海归一,万国臣服,泱泱大国,何等尊崇。但岁月流逝,当这些繁华都已成旧日往事,帝国风光不再时,鞑靼瓦剌又是俘虏皇帝又是兵临京城,东瀛小国也敢骚扰侵犯,虽说一次次化解危机,但不难看出,大明帝国已渐渐走向没落,最后苟延残喘也逃不过历史的宿命,被革掉了。

想起诸葛亮的一句话: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国家的强盛,需要一大批人才的支持,但凡盛世,无不是君主励精图治,臣下各司其职,建言献策,一心为国。而那些黑暗的年代则是各有各的不同,有主上昏庸不堪,有奸臣蒙蔽圣听,有阉党为非作歹,有党锢之争,有外戚作乱,但社会大众永远都是决定历史走向的,当群众的愤怒达到了顶点,揭竿而起时,王朝末路就到了。明朝也是如此,后期魏忠贤一折腾,皇太极在关外骚扰,国内又有天灾,政府还要加派三饷,去剿这个灭那个,那些当官的还照贪不误,老百姓也不是摇钱树,活不下去就反了他,大明最终是谁也没剿就被老百姓给灭了。

明朝那些事儿,那么多的事,那么多的人,有血有肉的历史人物,精彩生动的历史故事,读了之后真是感触不少,毕竟才读了一遍,多读几遍,每一次读应该都有不同的感触,这就是读书读史的乐趣所在吧!

明朝那些事读后感 篇5

张弛,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蒋集小学六年级五班,12岁导师:马翠霞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蒋集镇中心小学

联系**:151邮箱: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明朝那些事儿》里面写了很多事,令我感受颇多。

这本书主要是写朱元璋怎样从一个贫苦的放牛娃经过重重难关变成一个元朝的毁灭者和明朝的统治者的。让我觉得《明朝那些事儿》中最精彩的,也是最有收获的就是朱元璋在鄱阳湖和陈友谅的决一死战。这场战争没有逃脱,只有输赢;没有举旗投降,只有生和死;没有不公正,只有胜利者和失败者。

这场战争,让我看到了古人的智慧,因为朱元璋和陈友兰的水军差距太大。一边是类似现代航空母舰的超级战舰,另一边是从敌人手中缴获的木质战舰。强势的一面是陈友兰,弱势的一面是朱元璋的水战工具。

不要看朱元璋的船对于陈友谅的战舰来说是不堪一击,但朱元璋凭借自己的智慧,利用敌人战舰的行动能力笨重的缺点想出了一个个绝妙的策略,击退了**的战舰。

后来,朱元璋在危急关头用自己惊人的智慧冷静思考,终于在背水一战的情况下扭转了失败的局面,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但一道道难关还在等待着朱元璋……

通过读《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我从古代人那里学到了赢得胜利的宝贵方法——冷静。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一定会经常遇到各种困难和难题,每当这时,有人会很急躁,总是难以静下心来思考,不会思考了,这样怎么能解决问题?

冷静和智慧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法宝。在生活中,在学习中,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冷静地思考,不要乱动,这样会使我们的生活和学习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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