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1000字集锦
发布时间:2023-01-12 《刀锋》读后感幼儿教师教育网主题阅读推荐:“《刀锋》读后感”。
科罗廖夫曾说过,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让我们内心有了一些新的体会,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抒发内心情感和感悟。我们怎样才能将自己最精准的感受写成作品读后感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刀锋》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刀锋》读后感 篇1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那句诗一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刀锋》读后感 篇2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过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这句话出现在书的扉页,出自《奥义书》。我想每个人在咬紧牙关试图越过自己那把刀的刀锋时,目的总各不相同,作为第一人称的主人公毛姆对每个人的努力都投去赞扬的目光,只是有的目光在赞扬中有些调笑,有的夹杂着洞悉,有的就是仰望。
小说的背景设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并且小说以英国人的视角看待在欧洲的美国人。主人公是身体力行探寻生命意义,最后大隐隐于市的拉里。他的第一位未婚妻叫伊莎贝尔,她致力于追求物质生活,最后因为与拉里价值观的差异而离开了他,嫁给里头脑简单但心地善良的格雷。伊莎贝尔的舅舅是一个励精图治混进上流社交界、终其一生在饭局和party上打拼的古董商人,名叫艾略特。他的第二位未婚妻是被厄运击倒就此堕落、最后死于非命的索菲。第三位与拉里有关的女性是苏珊,她成功从妓女和模特转变为了女画家。
伊莎贝尔是全书塑造地最成功的人物。前期她是天真单纯的,但在舅舅艾略特的精心培养下,成了一位有生活品味的美妇人。因为与拉里价值观不同,她选择和拉里分开,嫁给一个爱他的人,但当别人问起时,她说他这辈子除了拉里没有爱过第二个人,她选择把对拉里的爱放在心中。索菲的出现无疑是激起了伊莎贝尔内心的嫉妒,她不愿把拉里让给别人,于是她略施小计便扑灭了索菲刚刚燃起的希望之光,让索菲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拉里。在全书的尾声,索菲被人杀害,“我”在没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揭穿了伊莎贝尔地阴谋,她说索菲注定如此,并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
相比伊莎贝尔这个角色,拉里在整本书中显得很虚幻,在经历了二战失去战友后他开始探索生命的意义,由于欧洲精神空虚,因此他一路上晃膀子,最后在印度找到了吠陀经哲学,并以它作为安身立命之道。在书中描写的故事中他的性格并没有多大的转变,好像一个神一样的存在,他要以他的生存之道济世助人。
最后,拉里在回答对未来的打算时说到:“回美国,生活。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刀的锋刃不好越过,可是每个人都在努力寻找越过它的方法,正如他们努力探寻生命的意义那样。(叶王恺丞)
《刀锋》读后感 篇3
向伊莎贝尔求婚的时候,莱雷对她说:“我希望我能使你看到,我给你提供的生活,比你想象的任何生活都要充实。我希望能给你看到精神生活是多么激动人心,体验是多么丰富。它是无边无际的。”伊莎贝尔选择了格雷,然而余生都在纠结这个最重要的决定。
但无论多么纠结,她终究还是过上了“好极了的生活”。
总觉得伊莎贝尔在扮演一个角色,一个社会认知中完美的角色。可能年轻的时候她尚且没有这样明确的目标,对人生意义也没有认真的思考,才会显得天真浪漫热情洋溢。但拒绝莱雷无疑成了一个分水岭,伊莎贝尔离开了莱雷,选择了一条自己的路——优秀的年轻主妇。
虽然心有不甘,虽然难忘旧爱,以至于对莱雷的占有欲逼着她间接杀了昔日的朋友索菲,她还是依旧努力扮演着这个主妇的角色,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使命感了叭。
《刀锋》读后感 篇4
因为人不论男男女女,都不仅仅是他们的自身;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哦的诗章,和信仰的上帝。
你决计想象不到读《奥德修纪》的原文时多么令人兴奋。是你感到仿佛你只要踮起脚伸出手来,天上的星星就能碰到似的。我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我想弄清楚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我想要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我死后一切都完了。
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是别人不快乐。有些人对知识有种无所为而为的欲望。这不是什么下流的欲望。当你决定离开常规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
我知道这只是起码知识。我知道任何懂道理的人都会认为我做了唯一应当做的事情。我知道从任何实际的立场看,从人情世故的角度看,我做的都是对的。然而,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总感到一种不安,觉得我如果好一点,我如果不斤斤计较利害一点,比较不自私些,比较高尚些,我就会和拉里结婚,并且过他的那种生活。如果我真的爱他,我就会把世界不放在眼里。
爱情是个很不行的水手,你坐一次船,他就憔悴了。当你和拉里之间隔开一座大西洋时,你会意想不到地发现,在启程以前,好像无法忍受的苦痛,也变得轻微了。兰道尔《想象的谈话》: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烧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我要生活在世界上,爱这世界上的一切,什么都不能伤害我,什么都不必伤害我,我愿意接受形形式式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我觉得只有生生不息,一个生命接一个生命才能满足我的企求,我的活力,我的好奇心。读完啦,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我们渴望成为却不敢爱上的人。
《刀锋》读后感 篇5
好奇怪,一直感觉这本书是读过的,所以图书馆里无数次拿起又放下。可是翻开了印象全无。读着读着,某些情节又仿佛可以预料。我现在都不能确定,到底之前有没有读过。
从故事立意上算得是《月亮和六便士》的姊妹篇吧?“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类似《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列文和《乱世佳人里》的阿希礼,有种贵族式的骄傲和悲天悯人,以及不与主流大众一致的遗世独立和即便不被认同依旧能保持风度的君子形象。让我联想到孙师兄呢,那种温和却坚定的坚持。书里关于拉里的思想感悟,我只能远远得表示理解,并不真正懂得,还需要更多的阅历和思考。
艾略特,你很难说他的人生是个喜剧还是悲剧。求仁得仁,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上流社会认可,甚至“修正”了祖先的身份,获得了爵位,用毛姆的话说“同时摆平了财神和上帝”,临死前,得到了最想要的那个请帖(虽然是个谎言),主教亲自来给他祈祷。最让他安慰的是,他相信天堂里也有阶级区别,他自己会处于天上的上流社会,会像人间一样,跟他耻与为伍的中产阶级保持距离。
伊莎贝拉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生活,知道如何获得所需,有适度的热情和表面上的温柔,拥有俗世的幸福,可不知道为什么,故事的结尾,那种看着完满无缺的幸福让我有种强烈的孤独感,那一切好虚幻。
索菲恰恰拥有伊莎贝拉缺乏的全身心投入的热情,可惜不够幸运,当她失去最在乎的东西时,就不能像伊莎贝拉那样理智冷静,生活变成了地狱,她无法再维持表面的安好。飞蛾扑火,只求坠落毁灭得痛快。
我们对他人的了解是我们以为的了解。毛姆在里面作为旁观者,以作家的角度尽可能得诠释一个个角色,可角色之间,是并不互相认同的,就像人间的我们。
总有些人,不能满足于庸常生活的提供或者可能提供的那些,大多数人走的路很拥挤,当然未必有能力走在前面,可是无论如何内心有抵抗,想着另辟蹊径,冷清,却也许比在人群中不孤独一些,至少不用一遍遍得向人徒劳无功地解释,解释得自己越来越糊涂,别人始终不理解。
世间有很多,是你可以无限接近但永不能抵达的。譬如让人感到自由的财富、永恒的爱情、无上的荣耀、不可取代的地位、无人能媲美的学识………每个人的遭遇和感受不同,你靠近的那个东西也不同,无法完全地分享和互相理解。你觉得不能放下的一切,在外人看来会像个傻瓜。作文艾略特终身追求的阶级优越感是,拉里走的是完全相反的方向,可他们在别人的眼里,可能都是傻瓜,后者、甚至更加不被理解。可我们又常常盲目地深信,了解自己看见的大部分人事。事实上他们抵达的那个地方和沿途的风景,别人可能连想象都不曾有。当然,那些别人,作为个体,也在自己的身份里,矇昧或清醒地,尽可能的,探索着自己的人生:仅此一次的人生,境遇各不相同,长度不一且不可预测。
所谓沟通,或许就是再某些细枝末节上达到一些统一,或者作为旁观者,以自己的阅历和理解力对他人的生活进行一定程度的解读(中间包括误读),这错误不会被察觉,直到我们自己有了进步或体验。巴别塔已毁,略有互相懂得,都是奇迹了吧?
掩卷沉思:会不会因为能写书的人基本都文艺,所以我把这个世上或者占少数的文艺的意识形态错当成“大部分”的理所当然了?我把我想象的书中人的理想世界当成现实世界了?还好明天要上班了,回到烟火气的世界,热热闹闹不解释意义的人间。
我们所在的世界,是各自看见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也是不同的世界。来人间一次,所求为何,得到什么,求仁得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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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读后感800字精选
读书一直是我们学习的重要渠道,作品是一部让人深思的作品,引起很多读者的思想共鸣。读后感要注意要读好原文,排好感点,选准感点,叙述要从简,联想要注意形式。此时此刻你正在写作品的读后感吗?也许以下内容“《刀锋》读后感”合你胃口!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刀锋》读后感 篇1
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圣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刀锋》的故事比较简单,但我喜欢这本书,以至于我真的很想做一点片段摘抄和故事梗概。
拉里。美国青年,一战中由于战友的牺牲开始追问内心,为探求人生终极价值放弃所拥有的一切(包括未婚妻),只身苦修。他放弃一切的追寻自我价值,就是一次刀锋之行。
伊莎贝尔。拉里曾经的未婚妻,热情善良但无法割舍上流社会的生活。
毛姆。毛姆常用的写作技巧,将自己作为角色之一代入小说中。
个人看来,伊莎贝尔的塑造比拉里更立体,一定程度上也为这类被定性为“爱慕虚荣”的人物去污名化了。】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当时我并不知道毛姆喜欢的写作方式,是将自己作为旁观者纳入故事中去。(他好像很喜欢将小说写得像“小说创作历程记录”)加上毛姆在书中反复强调“这是一个真实故事”“在这本书中,我只是试图追忆…”,所以当时的我探求了很久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最后,我并不相信毛姆是在记叙亲历的故事。(比如苏珊娜巧合出现就表明,毛姆依然将串联情节的任务交给了虚构人物)而令我疑惑的是:毛姆为什么不直接将它写成小说呢?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故事背景是一战后的美国,而毛姆作为一名英国作家,对美国人俚语、性格特征等塑造,很容易失真。但我觉得毛姆之所以执着于旁观者这一角色,是因为毛姆本人对拉里、伊莎贝尔的人生,并非达到绝对厘清、可以下结论的地步。他需要这些角色自己去讲话,需要“毛姆”这个旁观者来为开放式的结尾作铺垫。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借“书中毛姆”之口,讲出“心上毛姆”的想法。
我愿意认为:拉里和伊莎贝尔都是毛姆自身,而书中“毛姆”,就是毛姆本人性格中的“拉里”和“伊莎贝尔”冲突时供他跨越的桥梁。写出过《月亮与六便士》的毛姆,不可能不是一位刀锋行走者。但同时他也清楚这些追梦者,这些苦行僧,这些一心狂热于梦想、牺牲自己、牺牲他人、为了一瞬间的颤栗光辉而掷世界于不顾的人,他们是自私的,自私得全世界只有自己的渴望,自私得连自己都可以为那刹那圆满而灰飞烟灭。
但一个被召唤的人,甚至是一个被选中的人,一个渺小的人类,他怎么可能抵抗那种苍茫的、圣洁的、让人甘之如饴的伟大感召呢?节选一段伊莎贝尔和拉里的对话。这是伊莎贝尔得知,拉里拒绝工作,要只身在巴黎苦修时的片段。
伊莎贝尔:“拉里,如果你一个字儿也没有,但愿意工作,我会毫不迟疑地嫁给你。我会替你做饭、收拾床铺。我不会在乎自己穿什么衣服,作文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但现在这种情况我跟你结婚,那我这辈子都只能过这种穷困潦倒的日子,什么盼头都没有了。可这是为什么呢?就为了让你这么多年寻找那些问题的答案?你自己都说这些问题根本没有答案。”
“可是拉里,”她绝望地打断他,“你难道不明白你是在要求我做一件我无法适应、不感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的事吗?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我现在二十岁,十年后我就老了。”
拉里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有很美丽的梦,不管这个梦会不会成真,只要在这个梦境中,他就很兴奋。但无奈伊莎贝尔和拉里两人的价值观相差太远,倘若伊莎贝尔因为爱情而坚守和拉里在一起,伊莎贝尔牺牲的就是自己整个人生,她将会永远活着拉里梦想的阴影里。
毛姆让伊莎贝尔充分地讲了,他让她的绝望、她的痛苦充分表达了,也就是让毛姆本人生命里挣扎着归入尘世的那部分释放了。但20多年过去,《刀锋》的结尾同《月亮与六便士》的结尾殊途同归。毛姆都最终倾斜,将自己献身于那份感召。
他为什么要写?因为他挣扎。为什么挣扎之后结尾依旧?因为那就是毛姆内心深处的声音。就是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搏,去追求灵魂中的星辰。
《刀锋》读后感 篇2
圣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全书现实中最普通的人,拉里,却站在了精神的最高处。
读完全书的我是懵逼的,甚至有点气愤花了这么久时间就看了这么个故事,因为我完全不知道作者要告诉我什么,只是详尽地叙述了一件件故事,让我看到每一位角色的鲜明的特征,坦白而言自己的观点与除了拉里以外的角色有很多交汇之处,有功利,有自私,有欲望,有享受,所以我也根本无法理解,哪怕一丁点,拉里“疯狂”的思想、滔滔不绝的哲学理论、对世俗的看法以及他高尚的灵魂,说实话每当读到拉里的章节时我是很不耐烦的,几次都合上书,所以才读了很久。从初始我就是抱着解密拉里的心态去读的,但我发现我错了,越往后读,拉里越是神秘,我唯一知道的仅有拉里一直在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并以此为乐,我放弃了,我不是他,我根本理解不了,只知道他始终处于一种状态,一种沉醉的其中状态,并不是说抛弃现实与感情了,而是把它们压到最低,一切他人眼中的评价,追求,生活,灾难对他来说都那么平淡无奇,是去追求最高层次的真理与自由,虽然不是很懂,但是觉得蛮酷。
如果硬要想一想读完本书我的收获的话,能汲取拉里追求自我时的一点点“状态”,我就心满意足了。当然,还要像可爱又可悲的艾略特舅舅那样,让善良成为由内发散的美德。
《刀锋》读后感 篇3
好奇怪,一直感觉这本书是读过的,所以图书馆里无数次拿起又放下。可是翻开了印象全无。读着读着,某些情节又仿佛可以预料。我现在都不能确定,到底之前有没有读过。
从故事立意上算得是《月亮和六便士》的姊妹篇吧?“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类似《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列文和《乱世佳人里》的阿希礼,有种贵族式的骄傲和悲天悯人,以及不与主流大众一致的遗世独立和即便不被认同依旧能保持风度的君子形象。让我联想到孙师兄呢,那种温和却坚定的坚持。书里关于拉里的思想感悟,我只能远远得表示理解,并不真正懂得,还需要更多的阅历和思考。
艾略特,你很难说他的人生是个喜剧还是悲剧。求仁得仁,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上流社会认可,甚至“修正”了祖先的身份,获得了爵位,用毛姆的话说“同时摆平了财神和上帝”,临死前,得到了最想要的那个请帖(虽然是个谎言),主教亲自来给他祈祷。最让他安慰的是,他相信天堂里也有阶级区别,他自己会处于天上的上流社会,会像人间一样,跟他耻与为伍的中产阶级保持距离。
伊莎贝拉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生活,知道如何获得所需,有适度的热情和表面上的温柔,拥有俗世的幸福,可不知道为什么,故事的结尾,那种看着完满无缺的幸福让我有种强烈的孤独感,那一切好虚幻。
索菲恰恰拥有伊莎贝拉缺乏的全身心投入的热情,可惜不够幸运,当她失去最在乎的东西时,就不能像伊莎贝拉那样理智冷静,生活变成了地狱,她无法再维持表面的安好。飞蛾扑火,只求坠落毁灭得痛快。
我们对他人的了解是我们以为的了解。毛姆在里面作为旁观者,以作家的角度尽可能得诠释一个个角色,可角色之间,是并不互相认同的,就像人间的我们。
总有些人,不能满足于庸常生活的提供或者可能提供的那些,大多数人走的路很拥挤,当然未必有能力走在前面,可是无论如何内心有抵抗,想着另辟蹊径,冷清,却也许比在人群中不孤独一些,至少不用一遍遍得向人徒劳无功地解释,解释得自己越来越糊涂,别人始终不理解。
世间有很多,是你可以无限接近但永不能抵达的。譬如让人感到自由的财富、永恒的爱情、无上的荣耀、不可取代的地位、无人能媲美的学识………每个人的遭遇和感受不同,你靠近的那个东西也不同,无法完全地分享和互相理解。你觉得不能放下的一切,在外人看来会像个傻瓜。作文艾略特终身追求的阶级优越感是,拉里走的是完全相反的方向,可他们在别人的眼里,可能都是傻瓜,后者、甚至更加不被理解。可我们又常常盲目地深信,了解自己看见的大部分人事。事实上他们抵达的那个地方和沿途的风景,别人可能连想象都不曾有。当然,那些别人,作为个体,也在自己的身份里,矇昧或清醒地,尽可能的,探索着自己的人生:仅此一次的人生,境遇各不相同,长度不一且不可预测。
所谓沟通,或许就是再某些细枝末节上达到一些统一,或者作为旁观者,以自己的阅历和理解力对他人的生活进行一定程度的解读(中间包括误读),这错误不会被察觉,直到我们自己有了进步或体验。巴别塔已毁,略有互相懂得,都是奇迹了吧?
掩卷沉思:会不会因为能写书的人基本都文艺,所以我把这个世上或者占少数的文艺的意识形态错当成“大部分”的理所当然了?我把我想象的书中人的理想世界当成现实世界了?还好明天要上班了,回到烟火气的世界,热热闹闹不解释意义的人间。
我们所在的世界,是各自看见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也是不同的世界。来人间一次,所求为何,得到什么,求仁得仁吧。
《刀锋》读后感 篇4
花了六个小时略读了这本书,虽然跟大家一同见证整个故事的开头与结尾,但还是有种一知半解的感觉,可能作者以这种旁观者的方式写作出来,就是要展现给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感觉吧。再接下来说说剧情,给我以印象最深刻的好像就是拉里,他那种为了求知和解放自己天性的无所畏惧并且敢想敢做的行为深深的震撼到了我。然后不禁的想到了自己,如果拉里换算到我现在的处境他会如何去做呢?浑然不觉的同时混身却又充满了力量,就好像阴暗的房间里突然间打进来一道阳光,我好像看到了未来好像看到了希望
还有其他的几个主人公伊丽莎白艾略特格雷跟苏菲,他们几个都是有血有肉的真实人物,每个人都或许有自己的优缺点,但又好像也不是什么恶人,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害人之心,也非常清晰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且也为之乐此不彼不懈努力着。文章的最后还提到了苏菲娜,就连她也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我在想作者起名刀锋是不是寓意着人性自有其千钧之力,他如刀锋一般尖锐,却也钢脆易断,《刀锋》读后感 篇5
读书、做劳力、游历、修行,从法国、德国到西班牙、五年印度,拉里最终带着平静淡然又幸福溢满的心归到故里美国,希望生活在世俗里,享受世界万物,接受形形色色的人生,不再害怕忧伤痛苦。因为好友为自己牺牲,他开始探寻生命的意义何在,邪恶为什么被创造,终究开悟出善恶相伴而生,人们所珍视的价值也和邪恶并存。
世间万物都有终点,事物的本质就是改变,物质的满足只是暂时的,唯有追求永恒的精神世界。拉里说,人要晓得在自己的灵魂里寻求慰藉和鼓励,学会体验快乐与痛苦,而我以往习惯依托于他人,不免觉得自己灵魂的真我不够超脱,也不智慧。
毛姆在《人性的枷锁》中已经阐述过生命的意义是没有意义,不论忧郁还是喜悦,快乐还是痛苦,都是生命中精美的装饰,不过是让生命的图案美丽又丰富,总之应该笑对人生。而《刀锋》则是从哲学的角度,再度探索生命的意义,在我看来,《刀锋》是《枷锁》生命意义的升华版,但对于人性的诠释,《枷锁》淋漓尽致。
愿精神世界抵得过物质欲望。
《刀锋》读后感 篇6
《刀锋》是英国作家毛姆的又一部经典力作,这部作品的主人公是以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创作原型,就如中国读者所熟知的《月亮与六便士》是以画家高更为原型一样,属传记小说,但《刀锋》则更兼具了毛姆的哲学思辨。应该说他一生的哲学思想都融汇在这部作品里。特别是在第六章第六节中将东西方的哲学割裂开来,更推崇东方的哲学思想。作者借主人公拉里.达雷尔之口说:“你可曾想到过,轮回既是世间有恶的解释,也是恶的存在理由?如果我们受的恶报是我们前生造孽的结果,我们就会服服帖帖地忍受,并在今生努力行善,使来生少受些苦。但是,自己忍受恶报比较容易,只要硬挣一点就行;使人不能忍受的是看见别人受苦,而这些苦难看起来往往不是应得的。如果你能够说服自己,认为这是前世作的孽,你可以怜悯人家,可以尽力减轻其痛苦,而且应当如此,但是,你没有理由抱怨或者不平。”而在整个一个章节当中,让每一个中国读者,读来尤为亲切而易懂。正如书评所言:“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是主人公拉里为何能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毛姆塑造的拉里,体现了人之精神纬度。追求人格的完善和人性的至高境界,也是毛姆为现代人探索的一条精神出路。”
《刀锋》读后感 篇7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那句诗一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刀锋》读后感 篇8
蔡康永在《奇葩说》上曾说过,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总是在两极之间摇摆。比如理性和感性之间。我曾有段时间特别迷恋灵修,但之后数年又将身心灵那一套全部束之高阁,而坚定地走向科学理性的另一极。
我已经好久没读小说了,毕竟那只是虚构的文学作品,与实实在在的科学不沾边。这次完全受貌美封皮的诱惑拿起毛姆的《刀锋》,却让我意外发现科学之外有更为广阔的世界。
《刀锋》主人公拉里是美国人,因为在战争中亲历伙伴的死亡,战后踏上游历世界、苦寻终极问题答案的旅程。
第一站他去到巴黎。“我看了很多书,一天看八到十小时……你是不知道看《奥德赛》的原著多带劲。那种感觉就好比踮起脚尖,伸出手就能摸到天上的星辰……我一两个月前还读了斯宾诺莎的作品,尽管我看得不是特别明白,但那样的作品真叫人兴奋。就像你从乘坐的飞机上走下后,来到一片被群山峻岭环抱的大高原上。四周万籁俱寂,纯净的空气如同美酒佳酿一样令人心醉神迷,你感觉像是拥有一笔巨大的财富……我想弄明白世上有没有上帝,想弄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想知道我的灵魂会不会不朽,是不是我死之后一切也就结束了。”
《刀锋》读后感 篇9
《刀锋》读后感300字:
一把刀得锋刃很难越过,因此智者说得道之路是困难的。这本小说描述了很多人物:一生醉心于挤入上流社会的艾略特、追求奢华生活享受的伊莎贝尔、可怜的苏菲、探求人生意义而不断阅读旅行最终开悟的拉里……
其实这篇小说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及其他人物塑造,基调及结尾都更加积极美好一些——除了主人公及作者,其他人物都有美好的一面,同时又有一些小恶的一面——也许这就是人性。
其实,这本书的各个人物,即使在如今这个社会,仍然不过时,仍然能够找到一些对应。尤其是拉里一直追寻的问题也困扰了当今很多的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所谓明了的答案,答案需要每个人经过一番苦苦寻找才可能最终领悟——而且每个人领悟的结果可能也有所差异。
其实,我觉得文中已经给了作者针对这个问题的认知:上帝可能根本不存在,轮回可能存在(既相信又不相信),得道之人具体在哪里做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对世界热情、无私、平和、宁静、节制。
其实我觉得:人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值得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刀锋》读后感 篇10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刀锋》读后感 篇11
“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也常常会思考,刀锋简介里涉及这个话题,于是便抱着从书中寻找答案的想法去读一读。
开关主人公拉里的气质(其实也可能就是帅气)一下就吸引了我,我迫切地想知道他会有怎样的故事。那就先从拉里说起吧。能沉浸在书里连续超过十个小时,这一定是个很特别的人呢!如果没有经历战争,他应该和伊莎贝尔一样,生活在上流社会,经常参加各种宴会。但目睹了战友的牺牲,他不能再从容如常地生活了。他需要找到一些东西,至于这些东西是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与未婚妻解除婚约,毅然决定独自去巴黎生活,后来也是做出了许多常人甚至可能无法理解的决定。从书中寻找答案,这一找就是许多年,至于答案到底找到没有,我觉得是没有。但可以肯定的是,拉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这个过程中,他的人生非常精彩。
所以对于拉里,我是极其喜欢的,甚至会有些嫉妒他,因为他可以独自游历山川,去深山看日出为自己庆生。当阳光穿过树林,大好河山尽收眼底时,作文幸福是会溢出来的。面对如此醉人的美景,留恋忘返也是自然。如果从外貌家世来看,他和伊莎贝尔毫无疑问是般配的一对,但精神追求不同的人是注定无法走到一起。他穷尽一生寻找精神上的答案,她在现世生活中忙碌而无法抽身。而大多数人啊,虽然内心是拉里,却只能像伊莎贝尔一样生活在现世。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伊莎贝尔从走出小旅馆的那一刻起便和拉里越距越远,看似得到了许多,却也只能抱撼终生。贯穿全文的宴会达人艾略特,到死的前一刻都不放弃回复宴会邀请,看起来很可笑,但这也代表了一种生活态度。从某种层面讲,艾略特也是用一生追求一种东西的人,只是和拉里追求不同而已。人的精神总是要有依托,否则只能是浮萍。
全文涉及到的人物不多,每个人几乎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归宿。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书中没有答案。遵从内心,也许是最好的答案吧。
《刀锋》读后感 篇12
断断续续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看完毛姆的《刀锋》。
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伊莎贝尔和拉里。伊莎贝尔漂亮出落,热爱社交、出行和橱窗里的富丽堂皇;拉里则有着禁欲系的超然,追逐知识带来心灵的丰盈和哲思带来人生的自由。
生活中,伊莎贝尔和拉里的身影我们大多数人中影影绰绰,有的人喜欢或者因为习惯慢慢依赖上富足简单的生活:工作之余,网红地点的打卡,新款轻奢商品的追逐,手机层出不穷的短视频…有的人就像不知魏晋的桃花源人,文字中缱绻的故事,清冷的人物,偶尔让你按下暂停键的哲思,亦或是对红尘滚滚商业社会的解构,希望逐步掌握世界或者商业社会构成和运行的奥义。精神世界中深层次的泵感才能让你变得更快乐。
我相信,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物质流俗和精神丰盈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两面:我们沉醉于诸多感官的快感之中,我们也同时希望有精神上更高层次的刺激和满足。只是,作为芸芸众生,我们很难游离于马斯洛的需求金字塔之外。一者,我们作为社会秩序行进的齿轮,被社会和工作的工具理性支配着,不断的KPI和重复劳动,已然让我们疲于奔命。二者,我们会首先认为要有更多的财富自由度,才会有、才能够追寻精神的自由度。最后,就是海量的游戏、爽文小说、社交视频app充分占据着碎片时间,沉浸在即时的享受和简单的快乐之中。
我们好像渐渐无力去追逐或拓宽诗和远方的.内涵和外延,随着年岁趋大,职业定型,再无九天揽月五洋捉鳖的心力来对抗社会的谄媚和冷漠。我们匍匐在社会物欲的泥淖和森严秩序之下,在所有的获得和deadline之后才能喘息,进入片刻的贤者模式。
部分男性有着较为明确的指向,事业、养家和财务自由,可以有更多的推力和身段。部分女性,则没那么幸运,没有殷实的家境,也没有足够的勇气和契机。有时候会试图尝试斜杠青年,以期同时获得内心期望的品质生活和独立女性的赞许。
之于爱情,最大的感触就是他似乎是唯一可以不需要理性来解释的现象。伊莎贝尔爱拉里,可能是因为拉里身上恬淡超然的稀缺特质。伊莎贝尔也可以全身心得交付给格雷,同时,还维系着与拉里的情感牵绊。突然觉得,人的内心和感情其实弹性十足,你所无法理解和接受的,并非你真的无法接受,而是因为你从未接触,你有足够的自由度选择离开。当某种外力或者契机让你置身于和第一眼并不喜欢之人的稍长相处中,情愫会暗自滋生,诚如《诛仙》里的张小凡和那一袭水绿。
我们司空见惯并切身经历,挚爱之人的炙爱逐渐冷却、熄灭。我们更习以为常的是,那个微信上初次联络、初次见面的人,少了些许幽默和吸引,就好像洞察全貌,缺失了一期一会因缘际会的耐心,匆匆进入下一段的奔赴之中,周而复始。殊不知,站在更长的时间节点回望,未来几十年的流年早已将初次的悸动稀释得荡然无存。
别高估我们感知和理解一个人的能力,别低估我们内心情感的张力和弹性。不是要勉强自己委身屈就,而是,有时候我们可以变得钝感一些,别把价值连城的际遇,轻易推走。
读后感作文雷锋日记10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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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雷锋日记(篇1)
雷锋这位解放军的普通战士,在党的培养下成长为全国人民的好榜样,他身上的魅力不仅是共产主义精神的体现,同时也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最好诠释。当我读起雷锋日记的时候,我是满怀欣喜,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这里到底写了些什么?但我读完以后,我那时的心情却是异常的沉重。那里面记载着雷锋每天助人为乐的故事,虽然事小,但这每一件事都滋润着我的心田。每一次想起雷锋,就想起这一段话。有多少人在回首往事的时候,为自己碌碌无为而悔恨,为曾经虚度年华而悲伤。有多少人能像雷锋一样,永远像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呢?
今日的世界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表现出更为开阔的空间,然而,我们曾经火热的心灵却开始变得冷漠,有些本不该变得东西也在变:亲情冷了,同居一楼,邻里相见不相识;友谊馊了,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成了互相利用的通行证,尽管在我们的身边,雷锋精神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淡忘,然而,在世界的更多地方,雷锋被不同肤色的人们所景仰,所学习。雷锋净胜以超越时空的力量成为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读后感作文雷锋日记(篇2)
今年暑假,我来到爷爷奶奶家短住。爷爷奶奶的家,就像一个百宝箱,不时会翻出什么好东西来。这不,今天我在爷爷的书库里找到了一本1990年出版的雷锋故事日记选。于是我如获至宝,马上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我读着读着,入了迷。在书中,我才知道旧封建社会有多么可恨,穷人在当时毫无立足之地,只得日日夜夜为那些土豪劣绅干活,却得不到一丝回报,常常拿不到或只拿到很少的工钱。雷锋到六岁时,他的父亲,母亲,哥哥,弟弟竟然全都被地主和资产阶级活活逼死,小雷锋成了孤儿。可即使这样,那些地主还是不满足。一次他上后山砍柴,被地主婆看见了,硬说他砍的是自己山上的柴,竟凶狠地拿起柴刀,直接往小雷锋的手上砍了三道口子。令人咋舌!但令人敬佩的是,当时年仅七岁的小雷锋毫不畏惧,愤恨地说:“总有一天,我要报仇!”
后来,国家终于解放了。小雷锋刻苦读书到县委当了一名干事。当时仅有小学学历的雷锋靠自学竟掌握了四则运算和一些外语。雷锋在工作岗位上勤恳敬业,待人友善,值得我们学习。他不畏艰苦,自愿到条件恶劣的东北去当一名炼钢工人。在东北期间,他不畏寒冷,早早起床,为厂里的厕所掏大粪,开推土机时,不慎撞坏了小铁道,遭到师傅批评,他自己用一上午的休息时间,修好了小铁道……这样的事,在雷锋东北任职期间发生了很多。这样的奉献精神,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后来雷锋到了部队当了一名汽车兵。他的考试样样都行,唯独投弹一项老是过不了关。于是,雷锋天天晚上不睡觉,来到操场艰苦训练,终于在考试中得到了优秀。我们一定要学习他的这种不畏艰苦的钉子精神。
一个多小时后,我读完了这本书,被雷锋的无私精神感动了。我从中有许多的收获。其一就是要节约,积少成多。可能会有人问,你一天节约的那几个钱算啥?雷锋叔叔的话就给了我们很好的回答:积少成多,如果每人每天节约一元钱,那整个国家一天就节约将近13亿元。积少成多的力量是巨大的。读到这里,我又突然想起来,最近我们班有许多同学,只要一拿到零花钱就去外面买吃买喝,往往一个星期不到就把钱花得一干二净。更有甚者,将自己支配的钱全部拿来玩游戏,有时一充就是几百块,把我吓了一跳。如果他们把这些钱拿去支援国家,那国家又可以得到多大一笔收入呀!我得到的第二个收获是,我们对待学习一定要热情。就像雷锋,他在部队当汽车兵时,由于出车任务重,根本无法抽出完整的时间来看书学习,那怎么办呢?这难不了雷锋。他每天都要在他自己的挎包里收书,只要一完成任务就不顾车厢多闷热,在里面研究学习。记得一位名人曾经说过,时间就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是有的。只要我们下定真决心好好学习雷锋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得到真传。
我的收获其三,就是要像雷锋一样有无私奉献精神。这种无私奉献精神,可能大多数人觉得需要超出常人的毅力才能做到。其实不然。无私奉献精神很多都是平常的小事,像帮助别人背包,得到好的先给别人等等。我们小学生是国家未来的主人,更应该多做这类平常但无私的小事,永远向雷锋叔叔学习。
“将雷锋精神发扬光大”,“永远学习雷锋精神”不是一句挂在嘴皮子上的空话,是需要我们动手去做的。只有这样,才是真正对雷锋叔叔的尊重和敬爱!
读后感作文雷锋日记(篇3)
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钻。
可我呢?我没事时就去看电视,一看就是1个小时,有时还偷懒不写作业还马马虎虎,我并不像雷锋那样忙,我有的是时间,可我也没有学习。
今天我读了《雷锋日记》,真正让我认识到时间的宝贵,更让我懂得了雷锋的钉子精神,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有这种钉子精神。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认真地学习和运用。雷锋虽然离开了我们,但雷锋精神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雷锋日记》读后感
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家喻户晓的民歌时常在我耳边响起。在三月学雷锋月里,我们身边涌现出许多活雷锋,看着这情景,我又拿起了那本看了无数遍《雷锋日记》。这本书虽然已经看了很多次,但是每次看,我都深有感触,泪流满面。雷锋出生在1940年简家村的一个冬天里,他一生从事革命事业,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人民,他曾经在日记里写着: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雷锋叔叔是多么伟大啊,他虽然离我们而去了,可他的螺丝钉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者你生活的岗位位上……这是出现在雷锋叔叔日记中的一段,从这里,我知道了雷峰叔叔是那么的尽职尽责,他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可是他却做到了自己的本分。坚守着自己生活的岗位,他是彻底为人民服务的,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光荣的,有价值的,是比泰山还重的,我们难道不是也应该学习雷峰叔叔,做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吗?
雷锋叔叔艰苦朴素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他那穿破了的衣服,补好了再穿,在军队里,其他日常用品他也少领,自己够用就行了。与雷锋叔叔相比,我们实在惭愧,衣服划破了一个小洞,丢掉;鞋子旧了,马上换掉;书本脏了,把他扔掉;我们生活在这个年代的人都不懂珍惜,从来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想过这些生活都是革命者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这种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格外珍惜才对啊!
雷锋叔叔那默默奉献,忘我劳动,尽职守,艰苦奋斗,生活简朴的精神,在我们心中永放光芒!我记得雷锋叔叔又这样的名言:
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
读后感作文雷锋日记(篇4)
你的笑,你的泪,是我筑梦路上最美的太阳!
——题记
太阳犹如一杯杯香飘飘奶茶,温暖着人们的心田;太阳犹如一只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在大地的怀抱;太阳犹如三月初阳的母爱,滋润着千万儿女的心房……最美的太阳,人间无处不在。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温暖的人、事、物,可我说,在我心中雷锋就好比最美的太阳。雷锋就像一盏指路的明灯,也许不如伟人那般光芒万丈,却可以照亮身边的每一个人。他在黑暗的路边静静地散发着光芒,为迷失方向的人指引出一条充满光亮的道路。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她——那位与我素未谋面的阿姨。有一次,我出去买东西,可是,因为买的东西太多,所以袋子承受不住,扑通一声就破了,带里的东西在一瞬间,不知不觉得就掉了。我还没来得及发现,东西便随着我边走边掉了。就当我有感觉有不对近的时候,一回头,就看见了一位陌生阿姨捧着我掉了的零食,对我说了一声:“你的东西掉了,小朋友!”把东西给我了之后,回头就走了……是啊,在这个社会中还有多少人会像这位阿姨一样,让人温馨,让人依靠?在这个社会中,就应该有这样的“活雷锋”,让这个世界更加完美!
在我们身边,其实还有许多的“活雷锋”,只要你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就会注意到每一个小细节的美!就好比我们的父母,谁能说他们不是“活雷锋”?谁不是父母所生?谁不是父母所养?父母为了抚养我们,没有一句怨言,没有喊过一声苦,只是默默地为我们奉献出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一点一滴。一次,在那暑气熏蒸的夏天,我们一家人出去采野果子吃。当我们爬到半山腰时,我热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一般,不知所措,热得不知应如何是好。突然,我一脚踩空了,我的身子猛地就向后倾了,刹那间,爸爸迅速地扶住了我,才保住了我这条小命呢!之后,爸妈见我原来是中暑才会晕倒的,于是并没有弃我而不管,而是扶我到一片阴凉的大树底下,用自己的衬衣为我遮凉,而自己却热着,将我安顿好后,又将毛巾敷在我的额头上,一刻都没有离开过我,与我寸步不离。这时,我在用心感受着爱,爱的味道真甜!
让落叶在空中盘旋,谱写着一曲感恩的乐章,那是大树对滋它大地的感恩;白云在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绘画着那一幅幅感人的画面,那是白云对哺育它的蓝天的感恩。因为感恩才会有这个多彩的社会,因为感恩才会有真挚的友情,因为感恩才让我们懂得了生命的真谛,所以我们要用感恩对待生活,对待万物,对待世界的每一个生命体。让我们就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让雷锋精神传向社会,传向全球。让最美的太阳——雷锋,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永远散播在人们的生活中!
人生如茶。刚泡上的头道茶,沸水一沏,茶香四溢,犹如人生初年,刚入尘世,味淡而清香;二三道茶犹如人生进入青壮年,拼搏进取,充满坎坷,其味浓烈醇厚;茶至数道,味淡而涩甜,犹如老年,俗念淡化,回归自然。
——后记
读后感雷锋日记1000字
在写作中,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只不过必须建立在读后的基础上抒发感想,体会着作者在写作时的思考也能让我们有更多感悟。而选择撰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认真思考和总结从书中获取的知识,您对于作品都有哪些新的感悟呢?下面的内容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雷锋日记,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读后感雷锋日记(篇1)
读《雷锋日记》有感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大家唱着这首歌,就能想到一心为民的雷锋吧。
雷锋是9年2月8日出生,到92年8月日逝世,是中国家喻户晓的人民解放军,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雷锋原名:雷正兴、父亲:雷明亮、母亲:张元满、爷爷:雷新庭、哥哥:雷正德。雷锋得的成就也不少有: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还有抚师市人大代表。同学们我们了解雷锋,一起看看雷锋的小故事吧。
有一次,雷锋外出时在沈阳车站换车时,发现了一个背小孩的年轻妇女,被一群人给围着,雷锋向前去打听,原来她们是从辽宁去吉林看丈夫,可是车票和钱丢了,雷锋毫不犹豫的用自己的钱为妇女买了去吉林的车票塞到她手里,妇女站起来问:“小兄弟,你叫什么,哪单位,家住哪?”雷锋看了看说:“我叫解放军,家在中国。”
雷锋的这个故事感动了我,雷锋不畏一切,拿自己的钱为那位丢了钱的妇女买车票,可隐瞒自己的名字、住址、单位,雷锋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感动了我、感动了大家。
今天我读了《雷锋日记》。从日记中,我知道了雷锋是出生在旧社会的一个穷孩子。他从一个穷人,到工人,到军人,付出了多少心血。他的“钉子”精神,值得我学习。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挤劲,一个是钻劲。我觉得,我们在学习上,也应该提这种“钉子”精神。
而我呢?在这么好的学习环境里,还这么不认真学习,这么爱吵,这么爱玩。考试中,我每次都因为一个个的小错误而是自己失去满分。雷锋叔叔艰苦朴素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他那穿破了的衣服,补好了再穿,在军队里,其他日常用品他也少领,自己够用就行了。与雷锋叔叔相比,我们实在惭愧,衣服划破了一个小洞,丢掉;鞋子旧了,马上换掉;书本脏了,把他扔掉;我们生活在这个年代的人都不懂珍惜,从来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想过这些生活都是革命者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这种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格外珍惜才对啊。
今天我读了《雷锋日记》。从日记中,我知道了雷锋是出生在旧社会的一个穷孩子。他从一个穷人,到工人,到军人,付出了多少心血。他的“钉子”精神,值得我学习。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挤劲,一个是钻劲。我觉得,我们在学习上,也应该提这种“钉子”精神。
读后感雷锋日记(篇2)
暑假里,我读了《雷锋的日记》这本书,使我认识了一个人,那就是雷锋叔叔
雷锋叔叔写了很多很多的日记,我最喜欢其中的一篇它主要讲了一次雷锋叔叔去执行一个任务,在吃午饭的时候发现一个同志坐在一旁看着大家吃饭,一问才知道那位同志忘了带饭,于是他就把自己的饭让给了那位站友。后来雷锋叔叔在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
读到这篇日记,我就想到了上学期发生的一件事情。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我和同桌都忘了带红领巾,老师的讲台上正好有一条红领巾,于是我俩都说是自己的,都抢着戴这条红领巾,最后同桌抢不过我,没戴上红领巾,结果被老师批评了。现在想想,我当时很自私,只顾着自己。读了雷锋叔叔的日记,我脸红了,我决心今后一定要向雷锋叔叔学习,要跟同学友好相处,要学会互相谦让。
有一个人,从小就成了孤儿,饱经艰辛万苦;有一个战士,是把别人的利益看得很重,自己却省吃俭用,并且总是战斗在最艰苦的地方;有一个英雄,一直工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这个人,就是雷锋。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
“雷锋”这位解放军的普通战士,在党的培养下成长为全国人民的好榜样,他身上的魅力不仅是共产主义精神的体现,同时也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最好诠释,读后感《雷锋的日记读后感》。当我读起雷锋日记的时候,我是满怀欣喜,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这里到底写了些什么?但我读完以后,我那时的心情却是异常的沉重。那里面记载着雷锋每天助人为乐的故事,虽然事小,但这每一件事都滋润着我的心田。
雷锋叔叔的许多事迹都令我感动:他助人为乐,为高尚的事业奋不顾身。他走到哪儿,好事就做到哪儿。大坝抢修时,总能看到他在泥水中来回穿梭的身影;公路塌方时,总能听到他刚劲有力的脚步声。他去医院看病的路上,却遇到风雨中一位老人带着孙子去探亲,就背起小孩和那位老人一起去,把他们送到亲人家后,水都没有喝上一口,又转身钻入了茫茫大雨中……可惜的就是有一次,他和好友一起去开车,雷锋指挥,他好友开车时一不小心撞倒一根粗大的柱子刚好压到雷锋,雷锋当场死亡。但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读着读着,我不禁唱起了“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原作革命的螺丝钉,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让我们像雷锋叔叔那样,做一些平常的小事。因为在别人感到快乐的同时自己也会感到快乐。让世界充满关怀,世界才会更美好。
读后感雷锋日记(篇3)
少儿红色经典丛书系列是我特别喜欢看的一类书,今天我终于看完了其中的《雷锋日记》一书,感触特别深。
书中讲到雷锋精神,所谓的雷锋精神就是第一螺丝钉精神,做一个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第二钉子精神,雷锋说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第三傻子精神,活着就是为了别人过得更好。雷锋总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人后己,舍己救人。1963年3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主席的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也因此每年3月5日定为是全国中小学生学雷锋做好事的日子。雷锋热于党、热于祖国、热于社会主义,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努力改造世界观,我觉得他一生最突出的是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毫无损人利己之心、自觉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我爱读《雷锋日记》,因为我可以从中汲取力量,获取温暖和辨别方向。
我们青少年学习雷锋,就要像雷锋同志那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万丈高楼起于垒土。我们这一代应像雷锋那样,满腔热忱、坚持不懈地做有益公众的平凡小事,用共产主义思想的瑰丽珍珠,镶嵌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大厦。我也要加入到学习雷锋的队伍中,在新中国,做一个雷锋式的炎黄子孙,发扬雷锋的光荣传统,做一颗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的星星!雷锋精神永远不会过,。雷锋精神之花已在我们这一代身上重绽笑脸,我要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培养高尚的人格,让我们把雷锋这种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的精神作为一种精神财富流传后世,发扬光大,为祖国这个五彩缤纷。
刀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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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读后感 篇1
【第1篇】
在我们的
大自然中,每一个
动物都有自己所代表的角色。少了任何一种
动物,我们的
自然将变的不平衡,而保持动物之间的平衡正是科学所称的食物链。本来,我天真的认为像人们破坏食物链这种事情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但我读了沈石溪笔下的《刀疤豺母后》,才发现的的确确有这种现象存在。人们,醒醒吧,你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这种食物链破坏的后果。
《刀疤豺母》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作家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是他的生日。毫无。在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淘气包马小跳之疯丫头杜真子》的书。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疑问的是汉族人。1968年初中
毕业后,我到西双版纳傣族村寨入队定居。而《刀疤豺母》之书就是在西双版纳所发生的真实故事。
《刀疤豺母》讲述了沈石溪在一次无意中发现了一群稀有的金背豹群。而刀疤豺母就是那金背豹群的首领。因为金豺去年捕食西双版纳村民喜欢吃的红兔子,他与村民有着深厚的不和。
日复一日,终于有一天,村民们把金豺狼赶出了埃尔玛尔大草原。由于失去了金毛豺,尔玛尔草原上的红兔开始疯狂繁殖。一群群红毛兔开始自由自在的吃着草原内的
植物。草吃完了,灌木丛就会把小树吃掉,所有能被红兔子吃掉的绿色植物都变成了光秃秃的。由于红兔子大规模繁殖,一些红兔子冲进了村民家。
即便如此,村民们也不会让金豺狼回到埃尔玛尔草原。然而,沈石溪只能用迷信来欺骗村民。同时也带回了金背豺群。
从此,额尔玛草原恢复了昔日的生机。
那些村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他们驱赶了金背豺的时候,同时想不到的应该是他们眼中恶贯满盈的豺是守护尔玛尔草原的守护者。
事实上,人类对动物本身的理解存在问题。例如,狼被认为是无情的,但其实它们是最深情的,无论什么动物有自己的性格,都有它存在的理由。
【第2篇】
在大草原上,有温顺的绵羊、巨大的大象和易怒的牛。这些家畜受到人类的尊敬和爱戴。黑暗中的野兽使和谐的草原变得危险。它们是一些人轻视的对象。但如果没有它们,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强巴带“我”去观察动物,无意中碰到了国家保护动物金背豺,冤家路窄,这可是强巴的死对头,因为这群金背豺了断了他爱犬雪娇的生命,复仇心强的强巴举起了猎枪。
作为动物保护者的“我”,让强巴把枪打歪了。经过了几次较量,“我”无意中取得了豺群的信任,而强巴心里的屡屡失败点燃了复仇的火焰,利用各种手段,把豺群驱赶出了高黎贡山。
没了豺的威胁,稀有的红毛雪兔迅速繁衍起来,让村民获得了金钱收入,畜生们也发肥了。渐渐地,红毛雪兔遍地都是,草吃光了,让畜生们没有了吃的,瘦了下来,用了多种方式,都没能让雪兔数量减下来,反而越战越勇,发飙的疯涨。无奈之下,只好请豺群回归。
通人性的豺,虽对强巴有一腔怒火,但在“我”的帮助下,接受了强巴,回归了留念的老家。红毛雪兔数量恢复到了往常,草原森林恢复了生机,再也没人厌恶金背豺了,大家都能互相理解,和平的气氛在家家户户洋溢着。
大自然是生物链的控制者,草原上的落弱强食,都是自然的安排,如果没有了凶猛的野兽,草食动物的失控状态可想而知。
现在人们想依靠自己的能力来改变生物链,但越是迷茫,好心助坏事。那就不管了,也许你看不惯的,却是它本身的原则;只要我们慢慢接受,我们就知道每一种动物都有生存的理由。
稳定的生态环境是由动物组成的生物链,是不可缺少的。
刀疤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名叫《刀疤豺母》的动物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通人性,懂甘苦,明事理的好豺,草原豺的头领,名叫刀疤豺母。却被强巴理解为是老谋深算,狡诈,罪大恶极的坏蛋。因为它曾带领草原上的一群豺和人类结下种种恩怨。强巴一心只想把这群世世代代都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豺赶出尕玛尔草原。但他不知道豺是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的功臣。最后,强巴领悟了食物链的重要性,费尽周折才把豺请回了尕玛尔草原。兔患解除了,人与豺的隔阂烟消云散。从此,刀疤豺母再也没有与村民产生冲突,也没猎杀过村民的牛羊。“仇恨是坚冰,感情是太阳。在暖融融的阳光的照耀下,再厚的冰层也会融解,化作一江春水。”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维护生态平衡。想想看猎人强巴因为豺群咬死了自己最心爱的猎狗雪娇而和豺结下怨,将豺群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以为从此这里万象更新,结果适得其反。雪兔泛滥,草原变得就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再也没有从前生机勃勃,万物欣欣向荣的景象。这样一来,豺反而成了“功臣”,雪兔则成了“坏蛋”。豺原本有效地阻止了雪兔的泛滥,捍卫了生态平衡,立下了汗马功劳,却遭到村民们的误解。并且豺通常全都是捕捉一些老弱病残的雪兔,帮人阻止了瘟疫的传播。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破坏了大自然的食物链就是破坏了生态平衡。大自然的食物链一经破坏,哪怕只是其中一根“链条”断了,所有生物都得遭殃,包括人类也是其中之一。当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因为种种人为的原因而灭绝的时候,人类也就看到了自己的尽头。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个限度。豺不能多打,一旦把它们赶尽杀绝,破坏了大自然的规矩,超过了限度,好事就会变成坏事,会带来预想不到的后果。所以我们千万不能破坏食物链,要吸取尕玛尔草原的这次教训,保护好动物和人类共同的家园,善待我们神奇的大自然。
我们要珍惜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今年的暑假,真是酷热当底了,闲着没事,我从图书馆借到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读完感觉获益匪浅。
书中的刀疤豺母是一只年老、脸上有一条从眼睑直到嘴角的金背母豺,统治着金背豺群。生活在草原上的豺群免不了扑咬牧民的牛羊,牧民们忍无可忍,想方设法把豺群驱离了草场。
草原没有了豺群的存在,兔子、老鼠迅速繁殖,草原的生长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此时牧民们才感觉到豺群存在的必要性,于是,牧民们开始寻找远离了的豺群。
开始刀疤豺母和豺群对人类充满了敌意,但经过几件事情,它们也感受到了牧民们的善意。在一次与野蜂群的遭遇中,豺群冲在了牧民们的前面。抵挡了野蜂群的疯狂叮咬。
也许,在人类的字典里,豺是吃牛羊不吐骨头的没有感情的恶魔,恶名甚至超过了狼。但我觉得真正的、有血有肉的豺是有智慧也懂得知恩图报的动物。豺群中了蜂毒,奄奄一息。人们为它们配制了消除蜂毒的汤药。但豺群从未喝过,这时候刀疤豺母作为首领,站了出来,带头喝下了汤药。看首领这么做,豺群也全部喝了药,终于度过了危机,也回到了它们日思夜想的草原。草原也因为豺群的回归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刀疤读后感 篇3
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去打猎。却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背豺,强巴一开枪便打掉了那只雌豺的半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那只公豺带着一大群金背豺过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
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虽然强巴已经消除了对豺群的怨恨,可是,牧民们没有啊!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一开始,牧民们还以为是好兆头,可后来,没有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尕玛尔草原上便满是红色,甚至有好几片地方已经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它生态平衡的人们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
我无数次被豺群与强巴之间的事迹所感动,忍不住热泪盈眶。动物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自然对你好,他们是那么的充满灵性。大自然这个造物主也赏罚分明,他既然创造了人类,又创造了其他的动植物,那么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破坏、打乱别人的秩序,不然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
刀疤读后感 篇4
一想到豺,豺狼虎豹,豺居首第一是最残暴狡猾的。可是看了作家沈石溪笔下的《刀疤豺母》一书,豺在我心中的印象彻底改变了。
藏民强巴偶遇豺狼,忠诚的雪娇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牺牲了,而头领金背豺母的脸上受了刀伤,因此得名刀疤豺母。从此,强巴和豺狼结下深愁大冤。强巴不择手段,采取种种办法:偷窃幼崽、诱捕、火攻。豺狼不得不带着一颗伤心绝望的心离开绿意葱茏、生机盎然的尕玛尔大草原,庞大的红毛雪兔军团像红潮似的在草原上涌动,折腾肥沃的草原不成样子,像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我”劝说强巴和他一起去请金背豺拯救奄奄一息的尕玛尔大草原。在寻找过程中,金背豺被黄蜂突袭,强巴献计献策,在“我们”的共同帮助下使危在旦夕的.金背豺们脱离了生命危险。刀疤豺母重拾信任,决定跟“我们”回朝思暮想的尕玛尔大草原。仅仅三个月,大草原就恢复了往日的光彩,牛羊肥壮,农民丰收,金背豺们功不可没。啊!好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其实,每一种动物和动物之前都存在着一条隐形的生态链,某种动物灭绝了,那么这条“链子”也跟着消失。很多人都觉得那些窃食家禽的食肉动物就是“害虫”,它们给人类带来了不幸。回首过往,动物们只有强弱之分,并没有善恶之分,有感情、有灵性、也有爱,它们只是按自己的生物本能去生存,维护着暗藏的生态平衡。人类为了一己私利滥捕滥杀,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不仅给动物带来灾难,而且也会给人来带来灭顶之灾。到时流离失所的不再是豺而是我们人类了吧!
每一种动物都有它们自己不可替代的角色,有各自存在的意义,人类要与其和平共处,保护生态平衡,大自然才变得生动美丽,让我们手挽手,心连心筑起一道美丽的长虹,保护动物,保护家园。
刀疤读后感 篇5
豺,这是一只许许多多人都未曾见过面的动物。它们的外貌,生活习性等都鲜为人知。也许有人会说:“即使它是鲜为人知的动物又如何,动物终究还是动物。它又不像人一样有高超的头脑。”那么,你的观点就一定是错的。接下来我向你们介绍的是一只豺,它有着如人一般的头脑。就是靠这种智慧使它渡过了一关又一关的难关。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记录了这只豺的人,就是著名少年作家——沈石溪。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九五二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一九六九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她创作的小说都以动物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
沈石溪所写的《刀疤豺母》是一只金背豺。豺是犬科类动物,故又称豺狗,是一种中型食肉猛兽。普通山豺皮毛为褐红色,所以许多地方又把豺叫做红毛狗或红狼。北美洲有一种豺,脊背上覆盖着一层银白色的毛,学名叫银背豺。在好几十年前,有一位名叫怀特福桑的法国博物学家徒步考察高黎贡山峡谷,说是发现一种背毛为金色的豺,定名为金背豺。遗憾的是,这种豺数量稀少,又是在人迹罕见的雪线一带活动。
废话不多说了,言归正传。话说《刀疤豺母》讲述了:以刀疤豺母为首的一群金背豺在西双版纳捕杀可口的当地的“特产”雪兔。而后让当地村民不可享用美食。所以村民们便把豺们当做妖魔,把它们赶出了草原,而当时又是食物紧缺的冬天,这令豺来说是最残忍的惩罚了。豺们也想方设法的想回草原,但都失败了。于是豺群便被迫离开了草原,把栖息地转移到了森林。而豺这一走,雪兔开始大量的繁殖。雪兔一增多,草原上的草便不够吃了。为了不饿肚子,雪兔们拼命地吃着庄稼,连老鼠药都奈何不了它们。庄稼在一天天减少,开始产生饥饿感。村民们无论如何去捉他。一直到了沈石溪挺身而出,雪兔才慢慢减少数量。
这个实例告诉我们,人类必须要保护好大自然上的每一只动物。而每一个动物都有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下去的道理。不能因为动物对于我们人类有益就一个一个的保护它。更不能因为某只动物对我们有害就去伤害它。在大自然这个舞台上,每个动物都有它存活的道理。
读后感才能1000字集锦
一篇优秀作品作品的读后感到底应该如何撰写?作品就是一本可以开阔视野的好书。相信通过读后感的记录方式能够帮助我们好的去回味作品。以下为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你收集整理的读后感才能,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后感才能 篇1
从结构上看,一篇读后感至少要有三个部分的内容组成:一是要介绍原作的篇名内容和特点;二是根据自己的认识对原作的内容和特点进行分析和评价,也就是概括地谈谈对作品的总体印象;三是读后的感想和体会。即一是说明的部分,二是要有根据评价作品的部分,三是有感而发,重点在感字上。
首要的一点是读。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只有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的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点,深刻地领会原文精神所在,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个人的实际,才能真有所感。所以,要写读后感,首先要弄懂原作。
其次要认真思考。读后感的主体是感。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
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
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读后感才能 篇2
读了《重磨才能出细粉》这篇文章,对我感触很大。
《重磨才能出细粉》中的父亲非常严格,干什么都一丝不苟,作者小时候倍感压力,觉得父亲很冷酷。
有一次,父亲在院子里磨米粉,可刚磨到一半,村子里有人需要父亲帮忙,父亲临走时让作者把剩下的那些米磨完。
父亲用的是重石磨,作者刚开始磨还觉得很轻松,磨了一会儿便撑不住了,他看到院子里还有一个轻的石磨,便用轻的石磨磨米粉,不一会儿便磨完了。父亲回来后,看着作者磨的米粉,什么也没说,只是皱了皱眉头走了。显然作者磨的米粉不好。联系实际生活,作者小时候和我没两样,都喜欢投机取巧,耍些小聪明,偷工减料。父亲用作者做的米粉做了一块糕,作者馋极了,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小块,感觉又粗又糙,口感一点没有往常那样好吃。
是啊,只有重磨才能磨出细的米粉,只有用细的米粉才能做出口感好的糕,正如作者在最后说的“没有压力,人生将不复美丽!”
我的父亲也和作者的父亲差不多,十分严格,三门考试都好分数,少一分一碗“皮带炒肉丝”,因此我也对父亲产生了不好的印象。
有一次,我英语测验只考了91.5分,与父亲规定的分数还差了一大截,在学校里我心里急得直发慌,回家我慢吞吞地拿出卷子,心“砰、砰、砰”地跳着,本以为会尝到一顿“皮带炒肉丝”,谁料先是爸爸对我一顿臭骂,接着是一陈安慰,然后爸爸帮我分析试卷上失分的原因。这宛职一缕阳光射入我的心田,让我觉得父亲也有好的一面,我还以为父亲会放过我,谁知最后爸爸来一句:“皮带先欠在我这儿,大考考不好,一起算!”
《重磨才能出细粉》让我明白父亲的良苦用心,也让我明白了“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这句话的含义。
读后感才能 篇3
《战胜诱惑才能赢》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网瘾少年的故事,如果没有网瘾,她会和别的孩子一样,读大学、工作、结婚生子、孝敬父母。。。。。度过幸福的一生。可是,谁又能想得到呢?可怕的网瘾让这个花季少年的生命定格在了十二岁。她是一个网瘾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和魔幻小说,她想戒掉网瘾,可是她总是在犯网瘾时控制不住自己,最后她离家出走,喝了农药百草枯。后来她回到家和父母说我对不起你们,我实在控制不了我自己,由于服用药量过多,在医院的大部分时候都是神志不清,双手不停的抖动,似乎还在打游戏,嘴里一直念叨着:妖怪来了,杀光!杀光!最终永远的离开了深爱她的父母,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却在此画上了终止符。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该拒绝网瘾,管住自己,上网不上瘾,拒绝放纵,放纵自己是一种无能的表现。要对自己负责,人生是一列无法回头的单程列车。还要珍惜时间,一村光阴一寸金。我们要热生活,游戏只是游戏本身,不是生活。要拒绝沉迷,不能玩物丧志。远离恶习,别让网络变魔鬼,自暴自弃是一条啃噬心灵的毒蛇,我们要心怀希望,永不言弃。树立目标,每天早晨叫醒我的不是闹钟是梦想。不虚度光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戚!
这是一本励志、启蒙书,我发现在成长的道路上,有许许多多美丽的诱惑,她们看似香甜芬芳,实则是可恶的小偷,偷走你的梦想,偷走本属于你的灿烂,只有打败他们,你才能赢的未来!
读后感才能 篇4
波特认为影响企业竞争力的因素有五个。根据我的理解,它们是:
·公司现有竞争对手的实力、活力和能力:
竞争对手数量多吗?它们的资本是否雄厚?它们是否清清楚楚地瞄准了你?
·公司的供应商的实力、活力和能力:
供应商数量是很多,让你的业务有足够的选择余地;还是只有几家,它们可以扼住你的咽喉?它们是充满挑衅,贪得无厌;还是较为谨慎稳妥,并把对客户情况的长远评价作为企业指导?
·公司的企业客户的实力、活力和能力:
企业客户数量是很多,还是仅仅依靠一两家主要客户做生意?它们是倚恃激烈的竞争而对你求全责备,还是采用较为温和的态度?
·公司潜在竞争对手的实力、活力和能力:
这些对手现在还没有出现,但是形势一变,它们就可能加入进来。这样看来,它们可能比现有的竞争对手更加强大有力,资金更加雄厚,态度也更加强硬。
·你的产品或服务项目采用其他方式投产或发送的可能性:
这常常叫作“替代方式”(substitution),我认为这是最致命的一点。新技术、新方法可以颠覆旧秩序,建立新规则,使商业环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就类似于公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对铁路运输的冲击,集装箱货运对传统海运的冲击,超级市场对小商店的冲击,微处理器对运算的冲击,以及数字媒体对娱乐的冲击。
最近,新改进的竞争力理论在这五个因素之上又增加了第六个因素:
·互补企业因素:
互补企业就是为客户提供互补型产品的其他企业。每个公司的产品都要和其他公司的产品互相结合,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有的产品甚至不与其他产品结合就无法使用。汽车需要汽油,汽油也需要汽车。计算机离不开软件,软件也离不开计算机。[插图]
互补企业通常和你的公司在利益上同呼吸、共命运,它们的经营方向和你们通常是一致的。我把它们叫作“旅伴”。你们双方齐心协力之时,便能共同前进,互相支持。可是,新技术、新方法能够颠覆旧秩序,改变互补企业对你的影响,甚至使你的“旅伴”与你分道扬镳。
这六个因素如图1所示。
[插图]
图1六大因素图
超竞争因素
当企业中的某一部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超过了企业以往能够承受的程度时,成败就在此一举了。风起了,接着台风来袭;浪起了,狂涛紧随其后。竞争因素出现了,超竞争因素也出现了。我把上述六个因素中的其中一个发生的这类剧变叫作“10倍速变化”(a“10X”Change),意为该因素在短期内势力增至原来的10倍。我们用图2来表示。
[插图]
图2加入10倍速因素的六因素图
当企业从前一幅图的状态演变到后一幅图的状态时,它就面临着一场剧变。在10倍速因素面前,你可能会失去控制自己命运的能力。企业中发生了从未发生过的事,你的决策与行动对企业不再起作用。这里,我们很快就要听到这句震撼人心的话——“变化出现了”。
面临10倍速变化的时候要想管理企业简直难于上青天。从前的管理手段无一奏效,我们失去了对企业的控制,而且不知道如何重新控制它。最终,业界将达到一个新的平衡。一些企业强盛起来,另外一些衰败下去。但是,图3中的转变时期却显得格外变幻莫测、令人费解。
[插图]
图3企业在两种状态之间的转变
如今,没有人会事先为你敲响警钟,提醒你已站在转变的边缘。这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各因素的力量悄然积聚,并使企业的特性发生改变。只有开端和结尾两种状态是明确可辨的,中间的转变过程则潜移默化,扑朔迷离。
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PeterDrucker)曾引用过一个对企业家的定义,说企业家就是那些把资源从低收益项目的生产转到高收益项目生产中去的人。
读后感才能 篇5
“如果不经历摇摆,就不能算是大人。那么,只有经历千万次摇摆,才能长成为大人。所以,即便摇摆也无妨,因为你我的摇摆正是变成大人的必经旅程。”
随快递而来的,是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千万次摇摆,才能长成为大人”,很吸引人的名字,恰就迎上了正在迈向成人行列的我们的默契吧。
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金素妍的《幸福》中说,“把变得空虚又轻狂的青春,想一次性餐具里吃剩的炸酱面一样,丢在大门口然后起身离开,这是一种幸福,让人流泪的幸福。”一个月前,曾骄傲地宣布:我十八周岁了,我长成大人了。然而当我读完这本书时,不禁问自己:我长成大人了吗?所谓大人,也许并不是年龄、婚姻、个人收入等达到某种条件是的“状态”,说它是彷徨时能够认清自己,并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应该更恰当吧?也正如这本书的作者金兰都老师所说的那样,他到了他父亲的年纪,参加工作、生儿育女之后才明白,原来成年人也会彷徨,原来成年之后和青春年少时并无两样,也有各种烦恼,也有喜乐忧伤。年纪再大一些时明白,不管生日蜡烛上插多少根蜡烛,也不可能帮你变得成熟,不是虚长几岁,就能使一个人变得成熟的。如果我们做不到不断自省、不断成熟,时间永远不会把我们变成大人。我懂得了,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的指示,但我不能迷茫,不能停滞,心中想要去的远方,就是我所要前行的方向。自然,彷徨和摇摆都是正常的,所以能克服这些彷徨的孔夫子才会被推崇为圣人。
Amorfati,爱上你的命运。这不是悲观的接受,而是如果我们不热爱自己的命运,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相比拥有什么,更重要的是经历过什么。拥有的东西早晚都会失去,但经历却是人生的一部分,是任何人都抢不走的,最有价值的是现在开始的。
不要想直线一样前行。梦想从来不会逃走,逃避的往往是你自己。因为失败本身并不是问题,重要的是你通过失败学到了什么。每一次失败,都会带来一次伤痛。每一次伤痛,都会带来一次成长。这成长,会带着我们更加接近梦想。不要太过失望,当下的挫折日后一定会是华丽的反转,危机越深,反转就越是精彩。不要轻易放弃,人生的反转剧还在等着你去实现。是不是以往的人生没有巨大反转波动的原因,我没能深切体会到那种无助,不过想到现实中的先挫折,处理时亦是如此的道理。人生不是喜剧,不是悲剧,是反转剧。保罗·柯尔贺的《像奔腾的江水》说,铅笔有时也要停下书写的脚步,削尖自己的身体,尽管当时会感到疼痛,但过后却能用更尖利的铅芯书写文字。你也应该学着去忍受那种苦痛和悲伤,只有那样,你才能够长成更优秀的人。所以我们要增强抵抗悲伤的意识。首次成功征服喜马拉雅山脉海拔8000米以上的14座山峰,并且首次实现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无氧登顶,有“世界的铁人”之称的传奇登山家莱因霍尔德·梅斯纳尔这样说道:“只要心还能坚持,双腿就能迈动。”是啊,只要有坚强的意志,我们就能走到任何地方。不要害怕摔倒,不要丧失了再次爬起来的勇气。
所谓人生,在远处看是喜剧。在近处看是悲剧“别人的人生是从远处再看,而自己的人生是在近处看。所以,必然的,别人的人生看起来很幸福,而自己的人生则很痛苦。有人说,所有上坡路和所有的下坡路最终都会扯平。生活终究是公平的,折返点前后,有逆境,也有顺境。
一个人不可能在任何时候都成为专家,每天做的事情之中,想要有一件做得专业,也是极难的。这就是生活。毕竟,经历千万次摇摆,才能长成大人。
读后感才能 篇6
书中讲道:一个没把心思用到工作上的人,永远是个小角色。“用力做事只能做完,用心才能做好”“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对此,我悟出以下几点:首先,在工作中要有爱岗敬业的精神,要干一行,爱一行。工作中坚决杜绝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简单工作不值得做的浮燥心态,只有从小事做起,逐渐增加才干,赢得认可,赢得干大事的机会,方能干大事,像网络公司的陈天桥起初经历告诉我们,只有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就会发现自己人生之路是越来越宽广的,成功机会将接踵而至。第二在工作中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时候我们感到自己的工作是那么的简单,琐碎,在工作中还遇到素质不高的群众,对此工作真有点泛味,更毫无创造性可言,如果把工作做得比别人更主动、更迅速、更正确、更完善,那就会缊藏着巨大的机会,成功与失败的区别在于成功者无论做什么工作,都会积极主动,用心去做,毫不放过,失败者在做工作时,常常轻率敷衍,得过且过。积极主动是一种珍品,是一种美德。其次,在工作中要善于动脑筋,敢于创新,那就是书中提到用心与用力的区别,一个人在工作中只用力,那只能是一个不称职的职工。必须要冲破旧框框,旧条条的束缚,勤于思考,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科学的发展。
另外,让我更感悟了“用心与尽心”哲理。“用心”,是一种态度,一种境界,用心是一种品质。用心是一心一意,还是三心二意;是全心全意,还是半心半意。做人做事应付,敷衍,一心二用,与专心,认真,一心一用相对应。这是做人做事的态度,也是用心的力度。当然,一个人的素质元素中,人生观念、个人性格、品行技能等方面,也往往影响一个人的心力稳定性和专注度。我们说做人做事讲“用心”,并不是对人的一个绝对要求。比如在单位若是人际关系不融合,上下关系紧张,各自为政,存在不正当竞争,那么你是无法安心做人做事的,更不用说“用心”啦。
“尽心”应该是说做人做事尽到了个人的心力。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心力有大小,用心做了,达到了个人的心力所能达到的程度,就是尽心。在人生中,用心做人做事如果做不下来了,或者做不好了,那就要问这个人尽心去做了吗?要是尽心了,也就心安理得了。用心就得定心、安心和专心,不然是做不好的;尽心就得诚心、实心和铁心,否则是做不到位的。交友如此,用心交友,还要尽心;做事如此,用心做事,还要尽心。从用心到尽心,是一个深化的过程。之前自然离不开安心,心不稳定,胡思乱想,浮躁,虚伪、好高骛远,自乱阵脚,心猿意马是成不了气候的。人的心要能适应各种变化中的人事和生存环境,所以说做人做事,须先安心。只有安心,方能定心,就是拿定主意,不再左顾右盼,不再心神不定,不再犹豫不决,就是定下志向,认准方向,稳住心态,决心下定了,才可能专心下来用心去做事情。在用心做的时候,应保持耐心,甘于寂寞,能够排除外界的种种诱惑和干扰,能够矢志不移,勇往直前。尽心,把心力投入到最高点,真心实意,毫不保留,耗尽心思,问心无愧,只有脚踏实地,尽心做事,才可能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把事情做到极致。用心与尽心,是做人做事诚信的根本,是做人做事的立身之源,也是建功立业的基本信条。一个人的能力有大有小,只要你选准了方向,把握每一次机遇,用心并尽心地去做,败不馁胜不骄,总会有人生和事业上的收获。
读后感才能 篇7
要有多勇敢才能念念不忘?
曾经说过,做不了恋人也可以做朋友,我知道你努力了,我也努力了,可是我们都做不到。虽然都装做不在意,可是每次的见面都让人心痛;虽然故做轻松,可是每次的通话都带着伤感慢慢地,慢慢地,我们不再写信,不瑞打电话,很少聊天,回家去也没有见面!
我不怪你,也没有理由怪你,是我们都不够勇敢!
你恋爱了,希望你的女朋友可以去到你那所学校;你们那边发生地震,想着你在那里受苦会心里难过;假期回家见不到你,会有些许失落!所有的一切你比我想得更明白透彻,我们已经是两条过了交点的直线,永远不会再相遇了,而只会越走越远!
虽然是这个样子,可是我想说,你依然对我来说很重要。就算有一天我们都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孩子,有自己的生活世界,可是你对我依然重要!你的名字刻进了我的心里!我们不可以念念不忘,那就让它在那里沉睡!
谢谢你曾经给我的快乐,谢谢你的理解,谢谢你曾经爱过我!
最新《刀锋》观后感模板
看电影和电视剧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习惯之一,其实这也是分享内心感动的一种方式,观后感主要就是写心得感悟,是日常最常见最实用的文体之一,写观后感可以锻炼自己的写作水平。观后感的基本结构是哪些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最新《刀锋》观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最新《刀锋》观后感 篇1
生如逆旅,一苇以航——《刀锋》读后感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作家七堇年的诗那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最新《刀锋》观后感 篇2
好奇怪,一直感觉这本书是读过的,所以图书馆里无数次拿起又放下。可是翻开了印象全无。读着读着,某些情节又仿佛可以预料。我现在都不能确定,到底之前有没有读过。
从故事立意上算得是《月亮和六便士》的姊妹篇吧?“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类似《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列文和《乱世佳人里》的阿希礼,有种贵族式的骄傲和悲天悯人,以及不与主流大众一致的遗世独立和即便不被认同依旧能保持风度的君子形象。让我联想到孙师兄呢,那种温和却坚定的坚持。书里关于拉里的思想感悟,我只能远远得表示理解,并不真正懂得,还需要更多的阅历和思考。
艾略特,你很难说他的人生是个喜剧还是悲剧。求仁得仁,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上流社会认可,甚至“修正”了祖先的身份,获得了爵位,用毛姆的话说“同时摆平了财神和上帝”,临死前,得到了最想要的那个请帖(虽然是个谎言),主教亲自来给他祈祷。最让他安慰的是,他相信天堂里也有阶级区别,他自己会处于天上的上流社会,会像人间一样,跟他耻与为伍的中产阶级保持距离。
伊莎贝拉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生活,知道如何获得所需,有适度的热情和表面上的温柔,拥有俗世的幸福,可不知道为什么,故事的结尾,那种看着完满无缺的幸福让我有种强烈的孤独感,那一切好虚幻。
索菲恰恰拥有伊莎贝拉缺乏的全身心投入的热情,可惜不够幸运,当她失去最在乎的东西时,就不能像伊莎贝拉那样理智冷静,生活变成了地狱,她无法再维持表面的安好。飞蛾扑火,只求坠落毁灭得痛快。
我们对他人的了解是我们以为的了解。毛姆在里面作为旁观者,以作家的角度尽可能得诠释一个个角色,可角色之间,是并不互相认同的,就像人间的我们。
总有些人,不能满足于庸常生活的提供或者可能提供的那些,大多数人走的路很拥挤,当然未必有能力走在前面,可是无论如何内心有抵抗,想着另辟蹊径,冷清,却也许比在人群中不孤独一些,至少不用一遍遍得向人徒劳无功地解释,解释得自己越来越糊涂,别人始终不理解。
世间有很多,是你可以无限接近但永不能抵达的。譬如让人感到自由的财富、永恒的爱情、无上的荣耀、不可取代的地位、无人能媲美的学识………每个人的遭遇和感受不同,你靠近的那个东西也不同,无法完全地分享和互相理解。你觉得不能放下的一切,在外人看来会像个傻瓜。作文艾略特终身追求的阶级优越感是,拉里走的是完全相反的方向,可他们在别人的眼里,可能都是傻瓜,后者、甚至更加不被理解。可我们又常常盲目地深信,了解自己看见的大部分人事。事实上他们抵达的那个地方和沿途的风景,别人可能连想象都不曾有。当然,那些别人,作为个体,也在自己的身份里,矇昧或清醒地,尽可能的,探索着自己的人生:仅此一次的人生,境遇各不相同,长度不一且不可预测。
所谓沟通,或许就是再某些细枝末节上达到一些统一,或者作为旁观者,以自己的阅历和理解力对他人的生活进行一定程度的解读(中间包括误读),这错误不会被察觉,直到我们自己有了进步或体验。巴别塔已毁,略有互相懂得,都是奇迹了吧?
掩卷沉思:会不会因为能写书的人基本都文艺,所以我把这个世上或者占少数的文艺的意识形态错当成“大部分”的理所当然了?我把我想象的书中人的理想世界当成现实世界了?还好明天要上班了,回到烟火气的世界,热热闹闹不解释意义的人间。
我们所在的世界,是各自看见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也是不同的世界。来人间一次,所求为何,得到什么,求仁得仁吧。
最新《刀锋》观后感 篇3
原来晚年的毛姆笔锋可以如此“温柔”,没有之前作品刻画人性的的锋芒,明明娓娓道来却依旧犀利深刻,依旧是月亮与六便士的故事,可我更喜欢拉里,不变态的拉里,有人性的拉里,普通人的拉里…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拉里没有随波逐流,拉里没有人海沉浮,拉里迈开步子寻找生命的意义。
上刀山,做自己。你是书里的谁?
如果每个人对号入座你会是谁,毫无疑问我是那个凡夫俗子格雷,当然只是和他一样不能没有工作岗位,可惜没有和他一样有钱,一心工作赚钱保家庭周全,毛姆对他没有精神世界的描写,因为精神所求一眼看到穿,想想自己如此俗气难免有点忧伤哎!难得活一次却不知人生每个阶段都被戴上枷锁,带着人生的枷锁却浑然不知沉重,感知沉重却完全没有想法也没有能力去挣脱…真丧!
钱给了我世上最珍贵的东西—独立自主。现在只要我愿意,就可以叫任何人见鬼去,真是开心到无法想象。”可能这才是凡夫俗子如我所秉承的信念和努力的方向,物质的世界里依旧留自己一个精神世界吧,我可以做到的,至少看书看书友的书评,不如上刀山般表意志,却也深深表示我不会放弃精神世界的美好意愿。
平淡处世,凡事随和,慈悲为怀,戒除私心,节制性欲。”感谢毛姆,感谢拉里。
最新《刀锋》观后感 篇4
圣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全书现实中最普通的人,拉里,却站在了精神的最高处。
读完全书的我是懵逼的,甚至有点气愤花了这么久时间就看了这么个故事,因为我完全不知道作者要告诉我什么,只是详尽地叙述了一件件故事,让我看到每一位角色的鲜明的特征,坦白而言自己的观点与除了拉里以外的角色有很多交汇之处,有功利,有自私,有欲望,有享受,所以我也根本无法理解,哪怕一丁点,拉里“疯狂”的思想、滔滔不绝的哲学理论、对世俗的看法以及他高尚的灵魂,说实话每当读到拉里的章节时我是很不耐烦的,几次都合上书,所以才读了很久。从初始我就是抱着解密拉里的心态去读的,但我发现我错了,越往后读,拉里越是神秘,我唯一知道的仅有拉里一直在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并以此为乐,我放弃了,我不是他,我根本理解不了,只知道他始终处于一种状态,一种沉醉的其中状态,并不是说抛弃现实与感情了,而是把它们压到最低,一切他人眼中的评价,追求,生活,灾难对他来说都那么平淡无奇,是去追求最高层次的真理与自由,虽然不是很懂,但是觉得蛮酷。
如果硬要想一想读完本书我的收获的话,能汲取拉里追求自我时的一点点“状态”,我就心满意足了。当然,还要像可爱又可悲的艾略特舅舅那样,让善良成为由内发散的美德。
最新《刀锋》观后感 篇5
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圣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刀锋》的故事比较简单,但我喜欢这本书,以至于我真的很想做一点片段摘抄和故事梗概。
拉里。美国青年,一战中由于战友的牺牲开始追问内心,为探求人生终极价值放弃所拥有的一切(包括未婚妻),只身苦修。他放弃一切的追寻自我价值,就是一次刀锋之行。
伊莎贝尔。拉里曾经的未婚妻,热情善良但无法割舍上流社会的生活。
毛姆。毛姆常用的写作技巧,将自己作为角色之一代入小说中。
个人看来,伊莎贝尔的塑造比拉里更立体,一定程度上也为这类被定性为“爱慕虚荣”的人物去污名化了。】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当时我并不知道毛姆喜欢的写作方式,是将自己作为旁观者纳入故事中去。(他好像很喜欢将小说写得像“小说创作历程记录”)加上毛姆在书中反复强调“这是一个真实故事”“在这本书中,我只是试图追忆…”,所以当时的我探求了很久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最后,我并不相信毛姆是在记叙亲历的故事。(比如苏珊娜巧合出现就表明,毛姆依然将串联情节的任务交给了虚构人物)而令我疑惑的是:毛姆为什么不直接将它写成小说呢?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故事背景是一战后的美国,而毛姆作为一名英国作家,对美国人俚语、性格特征等塑造,很容易失真。但我觉得毛姆之所以执着于旁观者这一角色,是因为毛姆本人对拉里、伊莎贝尔的人生,并非达到绝对厘清、可以下结论的地步。他需要这些角色自己去讲话,需要“毛姆”这个旁观者来为开放式的结尾作铺垫。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借“书中毛姆”之口,讲出“心上毛姆”的想法。
我愿意认为:拉里和伊莎贝尔都是毛姆自身,而书中“毛姆”,就是毛姆本人性格中的“拉里”和“伊莎贝尔”冲突时供他跨越的桥梁。写出过《月亮与六便士》的毛姆,不可能不是一位刀锋行走者。但同时他也清楚这些追梦者,这些苦行僧,这些一心狂热于梦想、牺牲自己、牺牲他人、为了一瞬间的颤栗光辉而掷世界于不顾的人,他们是自私的,自私得全世界只有自己的渴望,自私得连自己都可以为那刹那圆满而灰飞烟灭。
但一个被召唤的人,甚至是一个被选中的人,一个渺小的人类,他怎么可能抵抗那种苍茫的、圣洁的、让人甘之如饴的伟大感召呢?节选一段伊莎贝尔和拉里的对话。这是伊莎贝尔得知,拉里拒绝工作,要只身在巴黎苦修时的片段。
伊莎贝尔:“拉里,如果你一个字儿也没有,但愿意工作,我会毫不迟疑地嫁给你。我会替你做饭、收拾床铺。我不会在乎自己穿什么衣服,作文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但现在这种情况我跟你结婚,那我这辈子都只能过这种穷困潦倒的日子,什么盼头都没有了。可这是为什么呢?就为了让你这么多年寻找那些问题的答案?你自己都说这些问题根本没有答案。”
“可是拉里,”她绝望地打断他,“你难道不明白你是在要求我做一件我无法适应、不感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的事吗?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我现在二十岁,十年后我就老了。”
拉里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有很美丽的梦,不管这个梦会不会成真,只要在这个梦境中,他就很兴奋。但无奈伊莎贝尔和拉里两人的价值观相差太远,倘若伊莎贝尔因为爱情而坚守和拉里在一起,伊莎贝尔牺牲的就是自己整个人生,她将会永远活着拉里梦想的阴影里。
毛姆让伊莎贝尔充分地讲了,他让她的绝望、她的痛苦充分表达了,也就是让毛姆本人生命里挣扎着归入尘世的那部分释放了。但20多年过去,《刀锋》的结尾同《月亮与六便士》的结尾殊途同归。毛姆都最终倾斜,将自己献身于那份感召。
他为什么要写?因为他挣扎。为什么挣扎之后结尾依旧?因为那就是毛姆内心深处的声音。就是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搏,去追求灵魂中的星辰。
最新《刀锋》观后感 篇6
就如昨天的一场雪,是惊喜的相逢。
这本书断断续续的读了有一两个月,终于收尾。可是想说些什么却是些没有逻辑没有言语能形容的复杂。收获很多,因为是在这个于我很特别的时期,迷茫,还没有看过世界,对人生的思考也没有那么深刻的一个时期,毛姆无疑是给了我一个新的世界观。
我喜欢书里的每一个角色,都在彰显着每一种人生态度。于我的角度,他们都是利己主义者,拉里对自我的追求,放弃婚约,又自以为能救赎苏菲而要娶她;伊莎贝尔对拉里狭义的爱不过在物质面前是无关重要可以抚去的尘埃,后来的对苏菲的嫉妒而设计杀了她;格雷对需要钱财地位来证明自己;艾略特势利虚荣精明,利益至上。说利己主义,并非贬义,人打从在这个世上,无不是为了实现自己所需的而所作所为,各人有各人的追求,无需苛责或比较。或是放于现代的各人身上,也不能不苟同。
毛姆的书里,从来都可以直观清晰的看见人性。是善与恶,冷漠与怜悯,自私与宽容,总之人性里所有对立面的词都可以全部融为一体的加注在一个人身上。所以拉里在探寻中最开始想要知道的恶的先天与后天,始终与存在的问题,我觉得人性如此复杂,是因为恶与善总是一体的,是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你所看到的一个人的一面是在特定的时间,条件,社会环境下所呈现出来的,所以善恶被社会环境影响,也可以说取决于社会环境,这是不可控的一部分,然后被心智所接纳与否,换句话说你是纵容善或恶还是制约,这便是为人可控的。(仅为一些个人的观点)
在书里的后部分明显进入了一个对拉里追寻的东西的探讨,关于绝对,信仰和轮回等。这里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经历太少,很难去接受和应承这种深度的思考,我是典型的唯物主义,是就于我现在的认知中,我承认自己现在的年纪目光是短浅的,但不是不可一成不变的。希望等自己有更深的认识后能再来读一遍。
拉里最后仍在追寻中,他是年轻的,他最终找没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这个结果不重要了,而是他自己说的,知道自己至少在路上。是他自己选择并热爱的生活方式,其实是很好的结局了。
自己何曾不像前期的拉里一样,想要读大量的书,然后在路上,至少在这样的一段时间里是可以思考,明白一些东西的。但是不同于拉里的是,我想要的在路上,是为了最后能停下。
拉里,人生导师[强]
最新《刀锋》观后感 篇7
《刀锋》读后感1500字:
蔡康永在《奇葩说》上曾说过,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总是在两极之间摇摆。比如理性和感性之间。我曾有段时间特别迷恋灵修,但之后数年又将身心灵那一套全部束之高阁,而坚定地走向科学理性的另一极。
我已经好久没读小说了,毕竟那只是虚构的文学作品,与实实在在的科学不沾边。这次完全受貌美封皮的诱惑拿起毛姆的《刀锋》,却让我意外发现科学之外有更为广阔的世界。
《刀锋》主人公拉里是美国人,因为在战争中亲历伙伴的死亡,战后踏上游历世界、苦寻终极问题答案的旅程。
第一站他去到巴黎。“我看了很多书,一天看八到十小时……你是不知道看《奥德赛》的原著多带劲。那种感觉就好比踮起脚尖,伸出手就能摸到天上的星辰……我一两个月前还读了斯宾诺莎的作品,尽管我看得不是特别明白,但那样的作品真叫人兴奋。就像你从乘坐的飞机上走下后,来到一片被群山峻岭环抱的大高原上。四周万籁俱寂,纯净的空气如同美酒佳酿一样令人心醉神迷,你感觉像是拥有一笔巨大的财富……我想弄明白世上有没有上帝,想弄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想知道我的灵魂会不会不朽,是不是我死之后一切也就结束了。”
兜兜转转数年后,他来到印度,开始冥想,听先知讲道,到山中静修,并最终感知开悟。
印度教之于当地人是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仰,可之于美国人拉里则是多了几分客观观察的一种哲学体系。“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印度人)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在某次冥想时,清晰地看到一长串的人在他面前排成一队。这些人形象之清楚犹如真人站在他面前一般。对此拉里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
印度人对信仰之虔诚,确实令人动容。一个邦的财政部长,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思想开放,突然某天放下家产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两年后拉里再次遇到他时,他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留着胡子,长发披肩,正徒步到印度各个圣地朝圣。
拉里在恒河之上见到的场景,“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私处,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感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这让我想到大同的石窟。有朋友曾我问:“你会被眼前的石佛感化吗?”虽然只是阴冷雨天时匆匆游览,几年过去了,云冈石窟在我心底留下的震撼丝毫未减。站在石像脚下以及每每回想起来,内心总是沉静的、宽阔的。对云冈石窟我始终念念不忘,总想有机会还要去。这大概也可以称得上佛祖的召唤吧。
当然读完这本书,我依然是倾向于理性的,信奉科学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感受也不是宗教的洗礼,而是发现只笃信科学、理性、逻辑,特别容易产生是非对立。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不痛不痒的伪科学常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言语都有违于逻辑严谨,很多人只依赖个人经验行事而不听信专业的建议。秉持着科学的精神,这些都是不对的。而从感性的角度追根溯源,这些错误其实甚是可爱,没必要打压,有的甚至值得被推广。比如对待过度养生的老人家,传授科学营养知识是无用的,不如送一些无害的营养品,老人家心情愉快对身体也是大有裨益的。
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比如拉里,但他值得被尊重。有些人是不高尚的,比如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但他们代表的却是普通大多数,拉里对他们看破不说破,毛姆对他们说破却不排斥。因为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多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