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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飘读后感1000字精选

发布时间:2023-01-23 飘读后感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栏目推选:“飘读后感”。

最新飘读后感 篇1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最新飘读后感 篇2

《飘》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唯一一部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主人公斯卡丽与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同时,也揭露人性的丑恶,赞扬人性的善良。

阅读完整本书,我觉得每一章,每一段,都让人感受颇深,可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飘》的结尾。

“斯卡丽,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就是破碎,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起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的地方。”瑞德叹口气,“亲爱的,我一切都不管。”

她默默地望着他上楼,感到嗓子里痛得厉害,仿佛要窒息。随着楼上穿堂里他的脚步渐渐消失,她觉得这世界上对她关系重大的最后一个人也不复存在。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

此刻她心里是一片恍恍惚惚的麻木,她依据经验懂得,这种麻木会很快变为剧痛,“我不能让他走!一定会有办法的!”她说得很响,“我要回塔拉去,明天就走。”她站一会儿,回忆着一些细小的东西,如通向塔拉的那条翠松夹道的林荫道,那一排与粉墙相映衬的茉莉花丛。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明天,我会想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看到这里,整本书就完结,为什么看这个结尾,我的心会有那么些许难过呢?如果斯卡丽珍惜瑞德的爱情,不去痴心妄想追那个并不爱自己的艾希礼,那么,一切不就都皆大欢喜吗?

许多时候,我们都和文中的斯卡丽一样,不懂得珍惜,可最后想到去珍惜的时候,便什么也没。

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莫过于斯卡丽。我喜欢她的勇敢坚强,也喜欢她的有个性,在文章结尾时,她决定要找回瑞德,安慰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时,无疑更加深我对她的好感。

但我有时也认为,斯卡丽就像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非常执着,但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懂珍惜。我们要懂得放手,放下那些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

斯卡丽尽如此多的努力,但到头来却什么都没,艾希礼走,瑞德走,邦尼和媚兰也都死。自己的亲人也因病无一幸免。所以我们要明辨是非,不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葬送自己的一切。

每当在遭受挫折,痛苦不堪的时候,我都会像斯卡丽那样对自己说:“歇一歇,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也不知这句话陪我走过多少风风雨雨。

我也挺喜欢看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虽然它和《飘》都是爱情小说,但带给我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战争与和平》的结局是美好的,娜塔莎和皮埃尔最终在一起呀!可《飘》的结局却是令人心痛的,我想,这也是两本书吸引世人眼光的一部分吧!

不知多少次,我疑惑《飘》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只用“飘”这一个字来概括?我猜想很多个答案,或许是想表达女主人公斯卡丽的爱是那么的不稳定,总是在飘一样。也或者是表达斯卡丽爱的男人是那样的虚无缥缈。

《飘》的魅力体现在男女情感错位之上。在这里,一切都是混乱的,混乱的情感、混乱的背景、混乱的时代、混乱的婚姻……然而斯卡丽在这所有混乱之中坚强、不畏艰险地追求着艾希礼,可最后却发现自己爱的是瑞德,我们应该学习斯卡丽无畏的精神,去追随自己想要的。我不由得想起斯卡丽的一句话:“乱,是佳人。”

我认为,《飘》是历史上最棒的小说。刚读这本书时,我似乎还有些读不懂,后来又看几遍,终于从书中读懂许多道理,学到许多知识。

斯卡丽没有留住瑞德,但她留住希望。明天,她就会用剩下的这希望去寻找瑞德。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新的一天的曙光,将会再次来临。

最新飘读后感 篇3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在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时,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最新飘读后感 篇4

这个冬季因为读过了《飘》,而变得如此精神满满。郝思嘉一个坚强的女性形象,她带给我震撼和激励不是所有的语言能够讲得完的。

在爱情方面,她至始至终爱的都是卫希礼,可希礼根本不爱她,她对他的爱只出于个人的想象。于是她赌气般地嫁给了韩查理,生了一个男孩韦德。后来查理战死,思嘉变成了一个寡妇。为了解决因为战争导致的生存困难时,思嘉用尽一切手段,把弗兰克捕获了过来。因为弗兰克在战后有一家商店、一家锯木厂,思嘉嫁给他是为了在战后能够维持生计。后来弗兰克为了思嘉的事也被北方佬打死,思嘉第二次失去了自己名义上的丈夫。此时,思嘉心里想着的还是卫希礼。想得越多,也就带着太多的盲目性。而希礼带给她的永远是如光环一样的一个轮廓,看似仅在眼前,却又永远遥不可及。故事的另一线索是一个叫白瑞德的男人,这个男人看上去那么令人厌恶满脑子想着钱,非常现实的一个男人。他看似冷漠无情,其实却在时时处处关注着的思嘉的一举一动。思嘉对这样的男人毫无感觉,即使和他结婚了,并且生下了女孩邦妮,却为了希礼的存在,思嘉依然可以做到和瑞德事实上的分居。直到白瑞德由于邦妮的不幸离世,而决定离开思嘉。思嘉才猛然间发现,这个世界上原来真正爱自己的竟然是白瑞德。而思嘉至始至终想念的卫希礼竟然是一个只想在思嘉身上满足男人欲望的人。命运跟思嘉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真正爱她的白瑞德走了,而近在咫尺的卫希礼只是一个她需要照顾的男人。思嘉面对命运的嘲弄从此就善感罢休了吗?不!文章最后说:还从来没有过她得不到的男人,只要她下定决心得到他。这就是郝思嘉,虽然在爱情路上转了一个大弯,受到过命运的嘲弄,却依然追逐着对于美好爱情、幸福人生的梦想。

其次,思嘉对于在生活中碰到种种困难有一种坚韧的意志力。她要解决所有人的生计问题,每一个在她周围的人,都得依靠思嘉的忍辱负重、艰辛劳动、出谋划策才能得以生存下去。有了问题,思嘉只能自己一个人扛下来,心中的心思和委屈也只能自己一个人默默承受。在逃难的过程中,她勇敢地保护着媚兰不受伤害;为了恢复塔拉的生机,她甚至亲自下地除草、劳动;在开锯木厂的过程中,她忍辱负重,亲自打点生意在媚兰死后,又有两个人需要思嘉照顾:丈夫卫希礼以及儿子博。生活的负担一次又一次地加上思嘉身上,既压迫着她同时又驱使着她不断地往前走。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任何困难能把思嘉打倒。因为思嘉有对付生活磨难的法宝,那就是当她碰到一筹莫展、想不开的事情时,她会喃喃地对自己这样说:现在我不去想这些事情,明天等到我能承受得了的时候再想这些事情。当自己承受不了的时候,闭上眼睛,索性不去想那些可怕事、糟糕事、困难时,等到某一天自己能承受得了的时候再去想这些事情吧!这是郝思嘉这位坚强的女性带给我们面对困苦时的重要经验。可不是吗?生活中看似有许多烦恼,只要闭上眼睛不去想这些问题,那么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会渐渐发现,其实这些烦恼根本就不存在。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中的唯一一部名扬天下的作品。本部作品,文字细腻而生动,需要按下心来慢慢阅读。对于每一个场景的描写、人物的心里描写乃至在全文故事的连贯性上,都可以看出作者的文笔非常细腻。这确实需要我们按下心来,慢慢品味,慢慢欣赏,慢慢咀嚼。在阅读的过程中,又会带给我们精神上以及艺术上的享受。

谢谢《飘》,让我这个20xx年、20xx年的冬天不再平庸、不再寒冷、不再懦弱。生活需要我们坚强,并且勇于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在一切看上去纷乱无绪时,告诉自己:挺住!因为只有挺住,那么明天又将是新的一天了!

最新飘读后感 篇5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但是买了以后我就有点后悔了,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我就没信心有这个耐心能把这么多页看完。就这样直到十一,在家闲来没事,就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两个白天一个通宵把它看完为止。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就像自己真的成为了女主角思嘉莉,整个人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茫茫然中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油然而生。这么多年过去,至今想起仍历历在目。

《飘》,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斯佳丽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斯斯佳丽在不断地成长、成熟。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斯佳丽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少女时代的斯佳丽,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斯佳丽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斯佳丽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阿希礼。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斯佳丽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斯佳丽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斯佳丽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斯佳丽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阿希礼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斯佳丽经常生玫兰妮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斯佳丽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斯佳丽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斯佳丽看清了阿希礼,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斯佳丽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斯佳丽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斯佳丽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斯佳丽 的爱。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最新飘读后感 篇6

十岁出头的时候,姐姐不知道怎么拿着爸妈给的钱买了这本书,然后一个暑假,我们两个人捧着一本书非常着迷的一起每天通宵达旦直到看完。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godismyye,Imgoingtolivethroughthis,and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No,noranyofmyfolks,Ifihavetostealorkill—asgodismy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呢!

最新飘读后感 篇7

昨天,我学完书法,和妈妈一起来到了书店,想买几本书。来到书店,我看见了世界名著——《飘》。翻开看看,觉得很有趣,便把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开始看。《飘》讲述的是赫思嘉的一生,面对被战火烧毁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

赫思嘉一生经历许多磨难,她一直爱着卫希礼,但是,卫希礼为了卫家的名誉,只能娶表妹媚兰。思嘉被生活所迫,嫁了三个自己根本就不爱的男人。

他们有的生病死了,有的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她。思嘉有了三个孩子,但是她还是艰苦的养活他们。

思嘉为了养活孩子们,嫁了三个男人,忍受了不少痛苦,她的手已经从柔软、白皙的纤纤玉手变成了长满老茧的手。

我非常佩服思嘉,她毫不气馁、坚定不屈,太伟大了!

最新飘读后感 篇8

花了几天的时间,废寝忘食的看着,可是看到结局后却有很强的失落感。很容易联系到自己的生活,去反思一些所谓‘珍惜’的问题。尽管结局郝思嘉一如既往的充满希望,对自己无比的自信,可是我在想也许这次她真的错了,白瑞德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世界上本身没有后悔药,更何况是感情,这东西有时候说走了就真的走了,感觉很难找回来,更何况时世变迁,一切都发生在那么一个年代里,在那个错的时间里,瑞德已经45岁了,激情磨灭的年纪里,就像他自己说的,‘他的心已经不想再伤第三次了’,也许他是对的,他是个很聪明万事都深思熟虑的人,他太了解自己和思嘉,他们的个性里那些相似的自私等特点,最终只会导致他们无法厮守。他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已经认定的东西往往是很难去改变了。尽管我很希望结局会是美满的......梅丽真的是太纯净了,‘伟大的女性’,这样的价真的是不为过,她太善良了,也许她知道些什么,但是她选择去相信,去善良......埃伦真是十分优雅有魅力的女性,她的一切深深的印在思嘉的心里,思嘉渴望成为她那样的人,但是在那么一个特殊时期真的太难了,人们为了得到一些东西,往往需要舍弃另外一些东西,或者说不得不舍弃一些东西,尽管他们有时候自己都不知道......

‘现在先不去想这些’‘不要去回想,过去已经回不去了’,这两句话是一直鼓励支撑思嘉自己的话,她是一个十分勇敢、果断的女性,尽管个性里有许多的劣根性,可是很高兴最后她开始反思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反思到了自己曾经一直坚持的一些错误。或许她会有所改变,如果真的这样,那么她和瑞德还会有戏,哈哈(希望是这样吧)

Anyway,珍惜即使拥有......

最新飘读后感 篇9

现在作文中,习惯出现李白,杜甫,苏轼等传统中国文人,你使大部分人都忘却了外国经典文化。而这正是新颖所在。

读小学时候中央台就播放过一部经典巨片《乱世佳人》(改自小说《飘》),当时由于年纪小,又不懂英语,觉得不好看,但是女角思嘉丽鲜明性格却从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后来电视偶尔又重播,也看了一大部份,但都是看不懂。直到读大学时候学外国文学学到《飘》然后完整地看了一次电影《乱世佳人》,由于是英语系,加上学习了一相关历史背景,所以看起来明白了很多。当时只是对电影情节比较吸引。工作又在偶然机会在电视上又看了两三次整部片,虽然没有更多更深理解,但是觉得百看不厌。直到昨晚在明珠台又重新看了一次原汁原味英文版,感觉上又有新收获和不同理解,就像有人说看《三国演义》不同人生阶段看都会有不同收获一样。 我爱人、给了我错觉,最后发现他不是真正爱我,只是我对他太过美化了,是根本不存在;而真正爱我人三番四次受到我对他伤害,当他要离开我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在我潜意识里他对我是那么重要,我真正爱人、值得我爱人是他。但是在我如梦初醒时候一切都迟了。非常感人一个爱情故事,其实对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是有很大启示,有时候我们又何尝不像思嘉丽一样混然不知道自己爱是谁,什么才是值得我们去追求和为之付出呢。但是这一切都是一种生活经历。

昨天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一个大学同学电话,打电话给他谈起他跟大学里她续集如何时,他很坦然说他跟她分开了,虽然经历有点坎坷,但是大家都没有谁埋怨谁,这只不过是生活经历一部分。我听了也很感慨,人总要成长,包括处理感情事,能够做到像他们那样再见亦是朋友恋人真不多,我从心理佩服他理性。不知不觉间原来我们大学毕业已有十年了,十年了,多么想念我亲爱同学们呀!所以作为班长我有义务负起责任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否则太对不起同学们了!yjS2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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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简爱》读后感(篇1)

世上最脆弱的是孩子的内心,当辱骂、嫌弃、殴打充斥着简爱生活的小小空间,孤独、恐惧很容易滋生出黑暗的心理。然而,生命是坚强的,与其说是小小的简爱敢于反抗命运的不公,还不如说是一个孩子在极度恐惧中为了生存,本能的采取自我保护地措施。同样是寄人篱下的环境,相比于中国古典小说中林黛玉的谨小慎微,简爱在盖茨里德作出让对手胆战心惊的抗争,无疑更让人欣赏。也或许是年幼的简爱在冲动下并不会想到后果的严重,她的确如愿离开了这个令她痛苦的地方,但等待她的并不是她心中圣洁的学校,而是她人生的又一恶梦。

劳渥德学校校长布洛克赫斯特先生是一个残忍、伪善的人。他披着宗教的外衣,满口仁义道德,却将简爱置于耻辱台上,当众诋毁她,这深深地伤害了简爱的自尊心。当一个人认为人性是邪恶的,那他自身亦不会高尚。面对讥讽与蔑视,兼爱凭借骨子里的那份倔强,不是自甘堕落,而是更加奋发进取。她知道自己不美,但它却是一个不卑不亢积极热情生活的女孩,不会因失意而一蹶不振,更不会因为挫折而放弃快乐,即使没有人爱自己,也一样要潇洒的活下去。这使她最终获得了师生的理解,得到了应有的尊重。

为了追求自由实现自我,简爱又离开了劳渥德学校来到了位于桑菲尔德的罗切斯特庄园作了一名家庭女教师。每个女孩都渴望爱情,都希望找一个贴心的人、一份呵护。在桑菲尔德,简爱便卷入了爱情的漩涡。

维多利亚女王统治时期的日不落帝国,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资产阶级逐渐强大,使得物质与金钱成为时代的标志。伦理道德和社会等级观念极为严格,社会矛盾突出。拜金主义盛行淹没了人性的真善美。夏洛蒂笔下的简爱虽是在普通不过的女子,却拥有独属于她的骄傲。面对贵族的狭隘、浅薄、无知、装腔作势、自以为是、以及咄咄逼人的态度,简爱总是从容面对,叛逆却也端庄贤惠不失尊严。相较之下,简爱在精神上的富裕明显超过了贵族阶级。她正直高尚纯洁的人格魅力使罗切斯特感到自己道德及精神上的空虚,被真善美的原始人性感动,深深的爱上了简爱。不得不提当罗切斯特拐弯抹角的告白被简爱误解时那段经典对白: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和一点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象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一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我想即便是现代,也很少有女性敢于如此朴实和坦率的向心爱的人说这样的爱情宣言,大胆、直率,丝毫没有自卑感,冲破了世俗及传统偏见。这更让我们感受到了简爱对罗切斯特感情的深刻,这样坚强的女孩流下的泪让我们感受到她将离开的痛苦。接收到这样一份真挚地感情,罗切斯特除了震惊欣喜外又怎会不为之动容。他同样无视世俗的藩篱,逾越阶级的鸿沟,用更加炽热的心爱着简爱。这乌托邦式的爱情是每个有梦的女孩的幻想,遗憾的是,这美好只存在于小说中。

即便是小说中的美好,也会有残缺。当罗切斯特和简爱在教堂举行婚礼时,罗切斯特却被揭露早已结婚。得知他有妻子,即便知道他是被欺骗的受害者,他娶了一个疯妻,他并不快乐;即便他再三恳求与挽留。简爱依然强忍心中的悲痛离开了心爱的人。不是因为绝情,而是她爱的纯粹,她不愿作金钱的奴隶,不愿作他人的附庸,她付出全部的爱,只要成为他心中的唯一。这简单的要求如今也成了奢侈,无法得到爱与灵魂的平等,便选择离开。

离开桑菲尔德,天地之大却好像在无容身之所,直到她偶遇她的表哥,作牧师的圣约翰,才脱离窘境。在相处中,简爱看清了圣约翰的自私自利的本性,她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因为她知道圣约翰并不爱她。他只是看中了她独立、吃苦耐劳精神,只是把她当一位非常适合传教士的妻子。曾经沧海难为水,简爱不会为了一个不爱的人而将自己禁锢在婚姻的枷锁中。即便和牧师结婚,在当时英国社会中,是非常体面、令人刮目相看的。简爱还是毅然决然地拒绝了。

简爱从叔叔那继承了一些财产,有了些财富,却得知罗切斯特由于在大火中拯救发疯的妻子,最后财毁妻亡,罗切斯特也在大火中双目失明。她怀着那颗充满爱的心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她不嫌弃他的一无所有以及残疾,因为从一开始,她爱的就不是他的金钱与权势,她爱的彻底的是他这个人。在她充满女性温柔的悉心照料下,罗切斯特终于复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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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颗灵魂的爱慕-《简爱》读后感800字!

你以为因为我穷,我不美,个子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和一点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谈话,就像两个经过了坟墓的灵魂,我们站在上帝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简爱的那一段铿锵有力的话语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自尊坚强又倔强勇敢的简爱对着罗切斯特大声的宣告。

《简爱》是我幼时所读的第一本外国名著,那时我十岁,在家附近的小书店里收获了它,它看上去那么朴素无华,瘦弱的简独自站在封面上,睁着她那双真诚的大眼睛,似有千言万语想要对我说,我把它抱在怀里,好像什么无价的宝贝,走路也看吃饭也看,我要睡觉了,书还没有看完,那这晚注定没法做个好梦。

这本书时常被人当做爱情的启蒙书,但在我看来,这显然不是一本完全讲爱情的书,他告诉了我们,一个女人如何面对困难的生活,对待爱情,坚强而有自尊的活着,一个外表朴素内心高尚,坚守自己的原则的女孩,在纷纷扰扰社会里坚守自己的本心。

简爱从小缺少亲人的疼爱,她寄居在姑母家,虽然时常被人欺负、陷害,但是简爱却毫不在乎,姑妈家的两个孩子时常开简爱的玩笑,简爱只要稍稍低头,就不会承受那么严厉的打击,但是简爱却很倔强,她并不屈服眼前的困难,这让我想起幼时的我,我小时候经常被别人欺负,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或许是因为我太怯弱,或许是因为我家的贫穷,我想,在这个世界上,也有许多孩子和我们有一样的遭遇。

最让我佩服的是,简爱对待爱情的执着与坚定,他与罗切斯特先生相爱,不顾一切的决定要在一起,就在他们要结婚的时候,简爱看见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她知道,哪怕再爱一个人,也不能失了自己。

于是选择放手离开。当简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想再去见罗切斯特先生最后一眼,她终于在废墟边看见了双目失明、一无所有的罗切斯特先生,他们紧紧拥抱在了一起,他们的爱情与外表、金钱无关,只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真挚而恒久的爱情。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3)

简.爱,是个相貌寻常,单纯善良的女孩。因父母去世,而被寄养在舅舅家。舅舅又逝世,舅妈与仆人又不喜欢简.爱,便将她送往洛伍德孤儿院。

八年后,她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而一个秘密,再缠着她。当她明白后,思想与心灵迫使她离开桑菲尔德。原先她深爱的罗切斯特先生,已有了妻子,是个疯子。这给她多大的打击呀!

她流落到一个小镇上,被好心的圣.约翰兄妹收留。也巧,他们是简.爱的表兄妹。圣.约翰爱上了简(简.爱),向她求婚,她不肯。她感到,罗切斯特先生在呼唤她,她也并没有放下过他。她,找到了他。疯女人烧了桑菲尔德,罗切斯特先生去救妻子,人没救着,自己却受了伤,双目失明了。

这本书写的,就是每个人就应有的人生立志啊!我完全被简.爱的人生打动了,被这本完美又感人的书打动了呀!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4)

《简爱》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也是我最爱阅读的书籍之一。书中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却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朋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朋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

我认为,简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为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和亮点。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5)

读《简爱》我感觉文中的蓓茜和阿博特小姐有着深仇大恨,并在逐步加深中。读:我一路都在反抗,这是我生来第一次,可以这样大大加重了蓓茜和阿博特小姐对我本来就有恶感,事实上,我有一点失常或者像法国人说的那样:忘乎所以了。我意识到,片刻的反叛了,经常使我难免要受到难以想象的惩罚。于是就像所有反叛的奴隶那样,我在绝望中下了决心,干脆反抗个痛快。从上段我读懂了蓓茜和阿伯特小姐的可能对对方都有很大的压力,我还觉得好朋友应该和平相处,互相帮助多一个朋友比多一个敌人好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不要为一个小小的问题,而伤了友谊。闭嘴,这么闹法这让人讨厌毫无疑问他真是报有这样的想法。在他看来我这样早熟的演员,他当着把我看成是个既心怀鬼胎,又满怀恶意阴险可怕的角色。我当时痛苦万分,泣不成声,里得太太很不厌烦,等蓓茜和阿伯特一走,就什么也没说把我往屋里一拽,锁上门,不再理睬我,我听着他大步的走开了。她走后不久。我想大概昏厥了一次纠纷最后就以我不的不省人事而告终。从这两段我读出了两个人到了最后还是分开了。里德太太有一点不耐烦等她们两人一走进屋里就不理睬他们。就因为这场纠纷最后就不省人事而完了。

我看的书很多,可令我喜欢的书却很少,但暑假中我看的一本书,让我真正感觉到身临其境,这本书名叫《简爱》,也许作为女生,我更能体会女主人公简爱的那种艰辛。

简爱是个可怜的女孩,比起我们大家,我们太幸福了。她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舅舅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如果舅舅还活着,应该对她还不错,可连他也死了。我们从小被家人保护,可简爱整天被表哥、表姐欺负。我天天有书看,她看本书也要躲躲藏藏,生怕被发现。后来就连她唯一的好朋友海伦也因病去世了。

简爱在寄宿学校过了八年孤独的日子。但当家庭教师时,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才得到了属于她自己的爱情。还有了一个儿子,眼睛和他父亲罗切斯特一样大,一样漂亮。

一个人之所以可以承受这么多苦难,到底是为什么呢?可能在她背后,一直有一股力量支持着她,鼓励着她吧!这股力量有可能是远在天堂的父母,也有可能是她自己。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简爱这样,激励自己,让自己有勇气,也就没有困难可以难得住你,让你停下前进的脚步。

读《简爱》有感我给你门介绍一本不容错过的好书,它的名字叫《简爱》

这本书讲述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被在舅母家。因受尽虐待,萌发了反抗意识。进入学校毕业后,到庄园当家庭教师后与庄园主人相互产生爱慕之情。结果发现对方是个有妻室的人,而前妻是被关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独自出逃,而后对其又念念不忘,又返回他身边。这时的男主人已双目失明,简依然和他相伴在一起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文学也有了新的理解。意识到文学是一种理想和抱负,也是聪明和智慧,更是一种信念。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就是一种遥不可及的无价之宝,是一种可以发扬光大的传统,精神财富。

这本书能丰富我们的课外生活,同时也能提升我们的文学功底,锻炼我们在写作中好词好句的驾驭能力。作者也和我们说了,在成长道路上充满了阳光与滋润我们心灵的雨露。

我受益匪浅,你呢?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6)

放假之前收到老师的一条信息,内容大概是让家长和孩子共同阅读一本书,并且各自写下读后感参加学校的读书节活动。这对于离开学校这么多年的我来说,有点手生,也不知道从哪方面来着手,究竟该写些什么呢?但为了能让儿子能够交上一份完整的寒假作业,最终还是决定和儿子一起选了一本外国文学《简。爱》。

初读《简》是在中学时期。书中细腻的文字,以及男女主人公纯洁的爱情故事,曾让几个小同学看的面红耳赤。现在我给儿子看这样的书,会不会早了点,他会持什么样的心情去看?是否会有兴趣看完这样的书?

在我还在纠结与顾虑的时候,儿子已经在默默的翻看着这本书了。

我有点迫切,也很期待,想知道他看完以后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和感触。

而对于一个已是中年人的我,再看这本书时却比当年又多了些感悟,感动,同时又有了不同的感慨。

童年时期的简父母双亡,寄养在舅舅家,受尽了舅妈的歧视,以及表哥表姐的,后来辗转到了寄宿学校,情况并没有因此好转,生活上过得更为艰苦了,即使这样,简仍然以她的倔强与坚强不断地在沉沦中成长、重生。最后成为一个多才多艺而又性格独立的人。长大后的简到了罗切斯特家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并和罗切斯特相爱。当得知自己快要结婚的对象还有一个妻子的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倔强的她身无分文,依然决然的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在离开路上即使饥饿潦倒,几经磨难,生命受到威胁也没有就此求全自己。这就是简所展现出来了人格的魅力,也是我看了几遍都为之感动而不能自已的地方。

小说看起来似乎是在描写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曲折而完美的爱情故事,但简凄苦的童年,波折的成长经历,以及刻在骨子里的那股精神,让我深深相信,作品不仅对于当初的我,还是对现在成长中的儿子,都一定有着不可言传的正面的影响。

小说中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才华横溢,积聚财富的庄园主。他的阅历,他的财富以及他的社会地位完全能够娶一个和他门当户对漂亮的英格兰小姐。然而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简朴,善良,独立,一个成长卑微但又不平凡的简,因为简爱的这些特质,他发现了自己的爱情,坚定着自己的爱情,给小说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然而,罗切斯特先生最最让我感动的不仅是他娶了简,还有他内心的淡定,朴实以及不被世俗羁绊高尚的灵魂,财富和地位远比不上拥有一个至亲、至爱的人。单就这点看,在现如今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有多少人能够懂得,能够做到,能够抛弃浮华,能够淡薄名利,做一个淡定自如又不失自我的人。我想,对我们成年人来说,都更应该思考。

这一点,也是我期待孩子能从书中读出来的感悟。更希望他能将名著的精髓感受到自己的思想中,像上了一堂终生难忘的课,来体味到名著带给他的影响,成为他成长历程中的不可多得的思想精华。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成为名著,能够经久不衰,我想大概应该是作品的精神,让不同时期、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看了都会受到感动和启发,《简爱》恰恰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再读《简爱》,我又一次感觉到好的作品带给人心灵的震撼和影响,这虽然是一部爱情小说,却又一次让我体味生命的真谛。《简爱》传达的,更是一个人生之为人的尊严,在任何时候,都能顽强地保有自己的原则和自尊,坚持自己的信念,在怎样的艰难困苦中都能为了信念毫无惧色地面对和生存,而在一些爱情和婚姻的尊严上,更是泾渭分明,爱的透彻,爱的浓烈,却也做到了充分保存自己的自尊,做到即便出身平凡、卑微,也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高贵的思想,并且不为各种环境和诱惑而改变自己的原则,更传达了爱情的神圣和灵魂的平等,一个有血有肉,自尊自爱的人,才是有着人格的魅力,值得人尊重和爱的人。

写到此处,我更想看看儿子的感想,他,是否如我所愿,感受到了这些呢?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7)

夏洛蒂勃朗----《简爱》的作者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宿在舅妈的家里,从小就受尽非人的折磨,被舅妈打骂,被舅妈的儿子欺负,但却没有还手之力,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造就了她的坚韧和不屈。

她有着骨子里的傲气,即使面对着魔鬼般的舅妈也敢放下狠话,与她作对,这让我十分佩服。一个弱女孩,手无缚鸡之力,但在面对被欺凌的场景下,会勇敢地扞卫自己的尊严,为自己辩驳,为自己申诉,喊出自己的心声,实在不容易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x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简?爱这位离经叛道的女性,虽然并不美丽,但富有挑战和抗争的个性,使她充满了魅力。她聪明好学,自尊自爱,尽管社会地位卑微,她决不自甘堕落。

她认为,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她为争取平等地位,为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而抗争、奋斗。从很小的时候起,她便敢于向欺压她的人反抗,哪怕因此而招致严惩,也不畏惧。她那不屈不挠,敢于同命运抗争的精神,使那些欺侮她的人胆战心惊。读这篇小说,真的是令我受益匪浅。简爱只是一个贫穷的小女孩的身世,她身材矮小,长相不出众,但是却有着自己的尊严。她坚强、不屈,因为人格而毅然放弃了真情,这是理智的选择;她善良、纯真,不因残疾的爱人选择放弃他,而是毅然决定与他一起生活,这是憾人肺腑的真情。她理智、她不屈、她善良、她坚强、她同时扞卫着自己的尊严和真爱,有着自己的人格和本性,她是一个平凡而不平凡的女性。从她的身上,我读懂了人生。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8)

简爱这个故事放到如今用天涯体来描述,也无非就是个傲骄文艺个性小萝莉PK忧郁多金悲情已婚叔。爱情貌似是一瞬间发生的,闪婚也随即进行,只可惜最后发现,即使你的老婆是很傻很暴力,也不能改变你就是个已婚男的事实。于是,小清新挥泪斩情丝,一手拽掉手工蕾丝婚纱,怀着一份纯洁的爱,朝着自由的天地含泪狂奔而去。直到最后,大叔一无所有,包括那个又傻又暴力的老婆也挂掉了,小清新这才坦然回归,稳坐大婆之位,一展贞烈之英姿。

当然,话说回来,不以娱乐精神来评断,这当然是一个舒心而且纯洁的故事。怀着一颗久违的纯爱之心,心无旁骛地来享受这两个小时,你会看到纯英国式的庄园美景,夹杂着永远灰暗的天气里纯正的口音,火炉旁安静的日子里迸发出的爱情,以及那些传统的,稳固的,单纯的价值观。离开或者不离开,能或者不能,爱或者不爱,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里,都展现了一个旧时代女子铿锵的现代灵魂。她想要爱,想要关怀,想要自由,却又不屑于乞讨,哀求,或者以此自怜。她的世界界限分明,爱恨果敢干脆,深爱或者逃跑都是那样一气呵成,重塑了我们现代的很多女子都无法找到的自我。影片的最后,他抱着她:你终于获得了自由。

电影里更多展现的是对爱的抉择,但是,我依然热爱它这样圆满的结局。我们常常说道,爱是所向披靡的,但这毕竟只是人类的幻想。爱在现实世界里,难免受到尊严与自由的阻碍。当简离开那座黑色学校的时候,她选择了自由;当她全身心付出对男主人公的时候她选择了爱;当她忍痛离开的时候她选择了尊严;最后她却依然因爱而回头。因为那时候,她找到爱与尊严的平衡,她在爱情里寻找到了自由。而如今的女性很幸运,高喊了很多年的平等凑效,大都是不再需要为尊严而讨好爱了,更多的是因为自由而离开爱人。我们的觉醒让我们就像简站在庄园的窗边说“天际不是我们世界的尽头”。我们的尽头,当然也不会止于一个男人的怀抱。端庄与温润的女人们,往往有一颗狂野而不羁的心。不要小看,更不要轻蔑,因为总有一天,它让人为之惊叹。

我们有多久没有全身心地去追求什么东西了?不论是爱也好,尊严也好,自由也好。信息时代的世俗空气总让我们觉得,探讨一些过于精神化的东西是一件令人羞愧的事情。但是,当物质充斥着我们的毛孔的时候,你却不得不承认:人,的确是需要一点精神的。那是睡前醒来那一秒呆滞时候你下意识的思索,是你活着的一点勇气与一点刺激。读经典给我们的感觉更多是返璞归真,它让我们觉得有些精神化的东西,是就是,非就非,黑就黑,白就白,比如我们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比如已婚的男人就是不能嫁哪怕爱得再伟大,比如若爱他所以必须要回去又不论他有多穷又瞎。这些最最基本的坚守其实很难做到,而身为现代人,我们聪明的,便用无数虚幻的借口来原谅我们的这些堕落,而经典里的那些传统价值观——那是一种净化的感觉。吸进肺里是一些千百年来最原始的情感,吐出去的,是一些现代社会里打着旗号的,千丝万缕理不清的纠结。

她们不把出轨叫做真爱,他们不把真爱叫做犯贱。这是只属于我们的词语。其实,爱情果真美好。从来都是。

我想起前段日子看到周国平的一本书,题为"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中写道:一个民族如果全体都陷入某种理想主义的狂热,当然太天真;如果在它的青年人中竟然也难觅理想主义者,又实在太堕落了"。非常讽刺的是,在我完完全全想借用这段话,来借用简爱这样一部经典,来重申我们需要一些全身心以及“专注”的东西的时候,他却美其名曰为他的在我看来也不过就是出轨事件美文了一篇。

我其实是最最不擅长也最最不喜欢使用“道德”这两个字的女人,因为总让自己显得有些正襟危坐,甚至像个性生活不满足的卫道士。只是如今,我果然还听说,某著名作家、某著名音乐人都大张旗鼓以人权以及真爱的字眼,毫不遮掩身为已婚人士对其他女人的渴望以及对出轨的容忍,甚至“亲自用身体和姑娘们进行艺术探讨”——他们真把出轨当纯爱,管垂涎叫艺术了。坏事以这样美好的名义被原谅的太久,我们便果然不记得他们其实做的是不正确的事啊。他们其实有更好的选择——自由!

有时候,人们真的可以自己选一选,爱,或者自由。如果你可以平衡,请爱;如果你无法平衡,你还是爱自由好了。这样,才会给爱情最后一点尊严。

经典之所以谓之经典,它果然可以荡涤灵魂,明辨善恶。

让我们重温那段话:

“我告诉你我非走不可!”我回驳着,感情很有些冲动。“你难道认为,我会留下来甘愿做一个对你来说无足轻重的人?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9)

写在前面:“你以为,我因为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简爱》

《简爱》是我读过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大概还在上小学。那时候就已经很明显的偏科数学了。妈妈总觉得理工科好的女生一定要有个好的人文熏陶,否则过于理性,不可爱。于是在爸爸书房里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这一本让我读完。所以跟这部小说还是蛮有感情。

小时候人生观价值观没有形成,总觉得公众的评价都是对的。简爱就是一个相貌平平却内心强大的人,她内心的女权精神,她的独立平等的意识,blablablah....她的思想就是我们应该追随的(totally)。

十几年之后看这部电影时,我却觉得其实她性格里总是有那挥之不去的自卑。当简爱说“ Do you think that because I am poor, obscure, plain and little, that I am souless and heartless?"其实已经说明了这些。当一个人揣测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时,也就是展现自卑的同时。她觉得R看她就一定是souless and heartless,她其实为自己的poor, obscure, plain and little feel shame。也许在那个年代对于大多数女性来说,她的思想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但并不优秀到让如今的我们全盘追崇。

对于Jane的财产,我不知道,如果她没有继承那笔遗产的话,当Mr. River要Jane嫁给他时,她是否也会突然想起Rochester,然后依然回去寻找他。

片子的结尾有些过于匆忙,尤其时对于看过小说的人,本来期待着很多锦上添花的琐碎细节,却突然发现就这样戛然而止了。

片子的场景让我又一次憧憬着以后出息了,去欧洲旅游。罗切斯特的庄园让我想起上周去Wisconsin看枫叶时Lake Geneva湖边的豪宅们,但是更豪华,更更有气质。悠久的历史总是赋予欧洲贵族气,看久了美国的free style总会想换换胃口。

由于刚刚看了《Billy Elliot》,片中开头见到Jamie Bell演的Mr. River亮相后超级开心,不过不明白为什么那个时期的英国人愿意吧胡子剃成那样,像猴子,还是喜欢他小时候塑造的Billy。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10)

似乎是上瘾了,放假以来我不是看书是写文稿,很少出去。再读《简·爱》,一切似乎都已不同了。

第一次读《简·爱》时,我才五年级,对爱情什么的都不懂,只是单纯的觉得那是长大后的事。那一次,我嘲笑了简·爱的傻,嘲笑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无知、自欺欺人。

第二次是在六年级,大家成长得飞快,身边都不乏一些“恩恩爱爱”的“小情侣”了,虽然羡慕,但身边有那个无话不谈的蓝颜知己就已经足够了。此时我开始羡慕起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圆满结局了,但又不免为中间的波折而伤神。

第三次读是在最近,时隔一年我再次拿起了《简·爱》,细细品味,咖啡的香在空气重飘飞、舞动。又是一年,一年间处了不少事呢。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如今,我又是孤身一人。此时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简·爱经历了那么多、明明有更好的人可以选择却单单只爱罗切斯特先生一人。

当两个人真心相爱之时,不管双方之间有什么隔阂,不管在一起时经历了什么,只要能够拥有足够的勇气闯过便可以获得最信服的圆满结局。若不能,那只能让时间冲淡一切,但在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任然有着属于他(她)的一个位置。

层层爱恋间常常会有磨练,若你闯得过,那便是天堂;若你闯不过,那便是地狱。时间并不是真正的锁,它不可能锁住那些让人心碎的回忆,总有一天那些记忆还会重现,因为它们一直在我们的心底。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11)

《简爱》这本书是老师推介给我们的,我看了开头,越看越着迷,一口气把《简爱》看完了。

《简爱》的作者是夏洛帝·勃朗特,她出生于一个贫寒的牧师家庭,自小热爱文学,简爱就是她生平的写照。简爱从小被寄养在舅母家,受尽了别人的白眼和歧视,最后,因不服管教,被送进一家慈善学校,最后成为一名家庭教师,与庄园主人相爱,历经各种磨难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读第一章时,透过密密麻麻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别人对简爱的白眼,看到了约翰把简爱打伤,看到了简爱被关在房间里的愤怒,读到后面,简爱在学校生活时,又替她感到高兴,她终于可以逃离舅妈家,不用再受欺负了。后来,简爱当了家庭教师,与庄园主人共坠爱河,将要结婚时,又被人告知庄园主人有个妻子,不得不取消婚礼,在欺骗面前,简爱选择了逃离,我又为简爱打抱不平,为什们简爱从小受尽伤害,就连爱情也被欺骗。哎!老天对简爱真是太不公了。最后,在历经各种挫折,简爱又回到庄园主人身边。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12)

今天因为老师的推荐,一口气看完了夏洛特勃朗特的《简爱》这本书。

本文主角简爱的父母,都是因为感冒去世的。从那以后,简爱跟着她恶毒的姨妈,还有一个可恶的表妹,约翰里德,经常打简,每次都把她打得鼻青脸肿。

想想自己,爸妈把我当掌上明珠,怕我受点打击。

然后那个可恶的阿姨把简爱送到了慈善学校。里面的食物很差,量很少,衣服很薄。

从小到大都不饿,衣服都是名牌。比起简爱,我真的很幸福。

简爱毕业了,但是在洛伍德当了两年老师,却一直觉得好空虚。她渴望自由无忧无虑的生活。于是简爱又找了一份工作,——家庭教师。我遇到了罗切斯特,他是桑菲尔德家的家庭教师。

他们相爱了,但是当简爱即将成为罗切斯特的新娘时,她意识到罗切斯特已经结婚了,她的妻子是个疯女人。简爱受不了打击,离开了.

简爱和罗切斯特终于在一起了。

看完这本书。简爱对自由生活的向往是可敬的。她自尊自爱。虽然她的才华和外貌并不出众,但她的内心是善良和最白的。当然,上帝没有辜负简爱。它给了简爱一段美好的爱情。拥有意想不到的财富。

再一次,我太微不足道了。我很自私。记得有一次,我最喜欢的衣服很小,我妈说可以给我姐穿,但是我不会送人。那件衣服还在家里!我真的很可恶。我很后悔.

最新《论语》读后感1000字精选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栏目推选:“《论语》读后感”。

最新《论语》读后感 篇1

这学期,我们背诵了闻名中外的《论语》。这本书主要记录了孔子和他弟子的言行,里面的许多话,都让人受益匪浅。

其中,让我深受启发的是曾子说的一句话: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一天中多次反省自己,为别人办事够不够尽心呢?与朋友交往够不够诚实呢?老师教的知识够不够熟练呢?

背诵着这句话中,我想到了自己。在老家的时候,佳志哥哥把乒乓球打到门上面去了。他怎么弄都弄不下来,我见了,对他说:“我帮你把乒乓球弄下来吧!”我想了一会儿,便拿起扫把。可是,弄了半天也没把球弄下去,倒把我自己给弄的头晕眼花的。我想:做什么事情不能靠蛮力,要动脑筋想办法。站在地上太低,站在楼梯上不就高了吗?于是,我站在楼梯上,果真一下子就把球给弄了下去。

我不仅能尽心尽力地帮助别人,还很讲诚信。二年级的时候,我背着妈妈,偷偷拿了一块钱,买了个笔。我想:要是被妈妈发现,那不是得挨一顿嚷,而直接对妈妈承认错误,只是被妈妈说两句而已,以后改正错误就可以了。所以,我选择了主动承认错误的方法,果然像我想的那样。

以后,我要像曾子说的那样每天反省两次,这样我会更优秀。我还要继续背《论语》,牢记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继承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

最新《论语》读后感 篇2

孔子,名丘,字仲尼。儒家学派的创始人,经典传世之作《论语》,包罗万象,令人无一不回味无穷,否则,何以留芳千古,为世人所称道呢?

《论语》之所以称得上是经典,是因为它将中国的国宝级别的人物孔丘,所言所行完完全全的记录了下来,真正的讲述了中国千年以来所传承的正统学派的真谛,而且,其中大部分还被现代华夏儿女所沿用着,不失为历经风霜而留其真谛。

孔子的政治主张是礼和仁的学说。他生活于春秋大变革时代,他反对以政、刑来强迫人民服从。他所说的礼,是一种政治秩序,他所说的仁,是最高的道德规范,当然,这种仁和礼是有上下、尊卑、贵贱、等级之分的。动荡不安的春秋时代,诸侯为了争霸,是讲究实力,着眼于利的,所以未能采纳孔子仁的政治主张,孔子也没有被重用。孔子师徒颠沛流离14年周游列国,于公元前484年返回鲁国,这时孔子已是白发苍苍的68岁的老人了。但孔子用他晚年的精力,集中整理古籍六经。

孔子所谓礼,其核心是正名。在孔子看来,周礼最重要的原则是尊尊与亲亲。为了贯彻亲亲和尊尊的原则,孔子提出正名的主张,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所以,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作为正名的具体内容。就是说,为君者要使自己符合于君道,为臣者要符合于臣道,为父者要符合于父道,为子者要符合于子道。在等级森严的奴隶制社会里,上下尊卑的关系是靠礼来维持的。因此,孔子对于不按自己名分行事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如他批评鲁国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鲁国的三桓在祭祖时,唱起天子祭祀相维辟公,天子穆穆的《雍》诗,也受到孔子的指责。

孔子道德思想的范畴,主要是仁。孔子主张仁,在《论语》中有多重涵义。一是仁者爱人;二是克己复礼为仁;三是仁者人也。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过:孔子这种所谓仁道,很显然的是顺应着奴隶解放的潮流的。这也就是人的发现。孔子主张仁,孟子重视义,所以,孔子的杀身成仁与他的继承人孟子的舍生取义,对后世志士仁人的影响极为深远。

《论语》讲学:《论语》首先就告诉我们一件事情,学习。学,不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人若是只懂得嘴尖皮厚腹中空的话,蛮不讲理,一无是处,那么,这个人就在这个世界上只起到了绿叶的作用衬托红花。《论语》首先就告诉我们一个铁铮铮的事实,人要学习。首先要有兴趣,再者就需要恰当的方法,最后,需要的就是持之以恒的动力。

《论语》讲孝:孝道,在中国古代至今天都占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而在这部着作之中,也毫无疑问的占据了主导的地位,人不孝则非正人君子,此类人鲜矣,《论语》大概一半左右都牵扯到了这个孝字,正因如此,后被公认为百家之正统的儒家学派把孝道推广的非常广泛,巩固了孝道在人们心中的地位。

《论语》讲政:政治,自古以来一直才是世界上真正占据主要地位的事,论语中对待政治,主讲一个子仁。对于政治来讲,要想成功的治理国家需要什么?答案是得民心,若想得民心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只有仁。这一点儒家的选择是很正确的,但不知为何,儒家的政道并未被自古以来的各大王朝用于主要政道,实是一件痛苦之事。《论语》是一部语录体散文,记叙了千年以前我国大学者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成为我国的四书五经之一,其经典语句被我们流传至今,可为宗矣。《论语》其实并不仅仅的记录了孔子以人的言行,还有许多的是他弟子的言行,他的弟子无一不亦包揽群书,通晓古今,人品正道,更有天赋异禀的弟子,在我眼中,他们的成就决不亚于孔子。

《论语》讲友:人存世上,什么是最不可缺少的?朋友!这一点论语中就讲述了许多,交友儒雅,友人高尚,就是一种激励自己向上的方法,《论语》讲交的朋友要比自己强,这样才可以让自己奋发向上,成为人中之龙。

儒家思想正是这种思想的代表,凡事不可偏激,也不可太淡薄,所以我们正需要一个态度去对待这些无法分化的特别明确的事情,那就是中庸之道。

《论语》作为我国文学艺术的瑰宝,对于我们来讲实在是太重要了,对于它,世人也抱着神圣的态度去品读,也是我们华夏五千年历史的一大见证,也是历史上不可动摇的一部分,被世人所称道,《论语》不朽!

这仅仅是我这一段时间的小小见解,谈的不一定全面,也不够具体,可能也有一些偏及。但我在日后一定会按照论语所教的去做,谦虚谨慎,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平时我会时常温故论语的,我从内心喜欢它。

最新《论语》读后感 篇3

从前,因为各种杂事,从没有静下心好好翻看一本书,都是零零碎碎的读些只字片语,自从参加了读书协会,在大家的影响下我开始认真的阅读一本书。在这个寒假,我翻阅了一本影响中国几千年文化的巨著——《论语》,这让我受益匪浅。

从我们的历史课本中,大家能知道,西汉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让儒家思想成文了中国的正统思想,而儒家经典著作《论语》成为了那个年代道德思想的标准,直到清朝末年。在这两千年的学习中,论语已深入中华民族道德文化的骨髓,在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中扎根繁衍。但从历史中,我们获知,这两千年统治者更多的还是将儒学和《论语》作为一种统治工具,运用论语中的“礼,仁,忠,孝”来禁锢人们的思想,加强自己的统治,所以,在我们要推翻封建统治时,就必须先推翻它的思想枷锁。《论语》自然是首当其冲。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文化运动中“打倒孔家店”是非常正确的,打得很好。但当时的局限,全盘的否定,也使得中国的文化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抛开任何历史偏见来阅读它时,你会发现,他蕴藏着几千年,我们古人在生活实践中获知的大量智慧结晶,这些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是一份及其珍贵的文化遗产。

就《论语》本身来说,他不像西方人的思想著作,在某个问题上做十分深入的分析,他的思想道理非常广泛浅显。对于读惯西方哲学、神学著作的人来说,孔子的思想可能会太散乱了,没有一定的系统。然而在细细的品味中,你会发现,“圣人”所说的都是贴近我们日常生活的,有着非常强的实践性,生活性。这也许就是我们中国人的道德思想特点,重实践不重理论。就像老子说的“圣人行不言之教”,正因为如此,我们在《论语》中看到的,都是孔子和他弟子的言论和日常的琐事,然而,就是在这些平凡的言论和日常琐事中,蕴涵了泱泱五千年中国文化传统的精髓。

在读书协会的讲座中,我听到老师说:《论语》就是译本教我们“如何做人”的书。这让我感触很深:做人和做学问是不同的。做学问也许还能在纸上做,做人却只能到生活中去做。读教人做人的书,自然要放到生活中去读而不是仅仅在纸上读,到故纸堆中去寻找疑问的解答。所以,阅读《论语》要和我们的生活结合起来,这样我们才能从实践中去真正感受《论语》中的精髓。

打开《论语》,我就像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造就了一带圣人——孔子,一个2000多年前的学者。他的思想、教育理论、教育方法、他的言行,在今天看来依然是那么先进,那么贴切。

孔夫子曾经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他也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朝闻道夕死可矣”,这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作为一个学识渊博的大学问家,孔子还有必要这样孜孜不倦的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探索中去吗?然而,从他的言论中我们不难看出他的答案是肯定的。这让我对自身的.浅薄感到惭愧。

从孔子的言论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学术并不是探求天地万物的客观规律,而是探求社会与人生的具体真谛。作为有限的“人”,却投入到探究无限的“人”之中,这也许就是让孔子感到学无止境的原因吧。

作为一名教师,在和学生的交流中,我也能偶尔感到人的性情举止,是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每当探究出新的内容后,原来的旧的规律就被打破了。在阅读了《论语》后,我才发现几千年前,孔子就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它的意思是“不忧虑别人不了解自己,只忧虑自己不了解别人。”原来,去了解人性,才是最困难的。而孔子最精辟的论述,也自然而然体现他对人性的入木三分的见解。

在现在的教学中,我们不能仅仅局限在教学,我想在孔子的言论中已告诉我们“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的道理。这让我想到了自己的教学。

记得有一次课堂上,学生对于我提出的一个历史问题产生了疑惑,根据他平时看的电视,他不赞同我的观点。当时,他开始在座位上和旁边同学,窃窃私语。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课堂秩序,我很生气,所以,立刻点名批评了他。他很不服气,课后在和他的交谈中,他始终不认为自己有错。在读了《论语》后,我发现,在教人求真的时候,我的错了,我没有真正的好好的去了解这个学生,从他的行为,可以看出,他是喜欢历史的,而且愿意学习,因为只有认真学习了,才会真正产生疑问,而我却只看其一,而不看其二,做了错误的决策。

教师教的是“人”,这不是一成不变的客观规律,而是千变万化的事物。从《论语》中我明白了,对待人不能墨守成规,如果那次事件中,我能在课堂上对他的认真加以肯定,对他的行为给以提醒,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吧。

在阅读《论语》的过程中,我深感自己对于世界的渺小,深感自己行为的诸多缺失,但从《论语》中,我不断找到新的自我,不断成长。我深信《论语》是一本值得我们细细品位的好书。

精选最新《我们仨》读后感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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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对写一篇作品读后感一筹莫展?读完作品后,很多人的内心都深受触动。通过自己的对作品的感触,我们可以把它通过写读后感表达出来。或许你需要"最新《我们仨》读后感"这样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新《我们仨》读后感(篇1)

“三里河寓所,曾是我的家,因为有我们仨。我们仨失散了,家就没有了,剩下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

跟随杨绛先生的脚步,一页页画面从我眼前略过。“我们仨”的温暖、幸福,令我久久不忘。

一九三五年,杨绛与钟书新婚后来到英国牛津大学求学。辗转多次,在巴黎迎来了“MissSingHigh”——钱瑗,于是“我们仨”相聚了。

几十年的风风雨雨,“我们仨”始终相依。杨绛的一句“不要紧,我会做”就足以让钟书放心;圆圆在去世前不久不放心妈妈,特地写信教妈妈做饭;圆圆生病时,杨绛夜夜“看见”她。“我们仨”始终相互信任,不论什么结局,都是心连心走下去。

正如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不管世风如何,不管身份如何,杨绛夫妇一直低调平实,淡薄名利,宁静超然。书中曾写“嘤其鸣兮,求其友声。”“有名就是多些不相识的人。”

杨绛的文字,清新脱俗,告诉我们做人做事的真谛便是归本,珍惜。我仿佛看到杨绛夫妇正坐在无限好的夕阳下,浩瀚的江面如明镜,柳树在晚风中飘扬,他们在人群中不是最显眼的,却有着一种不同于凡夫俗子的气质。

最新《我们仨》读后感(篇2)

“不过三里河的家,已经不复是家,只是我们的客栈了。”一句话道出了一个年迈老人都痛失至亲的无助,我们仨失散了,家人已不在,家不再是家。只是一个暂居的客栈。

这本书,第一部我们俩老了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第三部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思念化成如此强大的力量,在现实到梦幻,深入骨髓,又平静如夕,超越寻常的坚毅和勇敢面对,大多数都颓废了时间,虚伪了人生,离思念越来越远,在未知的不安和焦虑中远目极望,寻找失散的梦魇。

1997年和1998年对于杨先生来说是很残忍的时间。一生相知相扶相濡以沫的伴侣,唯一的女儿都相继离去,杨先生晚年之情景非常人所能体会。“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在人生的伴侣离去四年后,92岁高龄的杨先生接过女儿的笔,用心叙述了他们仨这63年的风风雨雨,点点滴滴,就是《我们仨》。

通读一遍后我真的无法想象杨先生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完成了这部震撼人心的作品。他以独特的写法,以感人的文字记叙了坎坷的历程和他们仨相依为命的一生。

他们仨的足迹跨越半个地球。无论暴风骤雨,他们相濡以沫,始终站在一起,美好的家庭是他们避风的港湾,自从1998年钱钟书先生逝世后,杨先生从此独伴青灯,她那难以言表的亲情和忧伤弥漫在文字里行间,领我为之动容。

但若你想从内容上看到丝毫悲观的文字,那你要失望了,书中丝毫没有伤痛欲绝的诗句,而是处处洋溢着思念的。他们虽然阴阳相隔,真情却从不被阻断。她通过这部书,用文字想上天的亲人无声的倾诉着对他们的怀念。

家的意义,在她的书中被赋予了深刻的含义:在孤灯下,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手拿颤动的笔,它一句,伤心欲绝。仿佛远去的人才刚刚远去,垮了的往事就在昨夜。在他挂满泪珠的脸上却带着舒心的微笑,她在想些什么呢?

文章第一段是以老人的梦,一个长达万年的梦。

从第二部分七记叙了他们仨开始分开的情景,说实话,第一遍,我真的没读懂杨先生到底写了什么。她以一种独特的手笔——梦境,幻化了一种飘渺的感觉,钱媛那是还在吗?我揣着这个问题有深读了一遍,似乎还是不大明白,为什么作者梦境中钱媛已经去世,钱先生也已病入膏肓了,事实上钱媛还活着。这是真的梦吗?为什么天天都做这个梦呢?这真是奇怪!这也是我惟一不明白杨先生的地方。

到了第三部分时,已只剩杨先生一个人了,夫女都接连脱离了这个家,连杨先生自己也说,我现在就好比日暮途穷的羁旅倦容:顾望徘徊,能不能感叹,人生如梦,如梦幻泡影?大概这就是她要继女儿之后完成《我们仨》的原因吧,一个人闲暇时间难免会胡思乱想的,而将回忆与读者分享快乐会增添一点,也许痛苦会减一点...

我真的非常羡慕他们这个朴素的家,住着一屋子与世无争的人。她们没有太多的奢望,只求能够相聚在一起,享受在一起,共同解决困难。然而这个小小的要求命运却不愿满足他们,“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活下来的人要比去世的人痛苦千倍。可又怎样,命运就是如此捉弄人。俗话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果然就是如此啊!

现在,杨先生将他们曾经共同的岁月重温了一遍,再享受一下亲情存在的感觉。回忆往事,那深藏内心的痛苦又再一次被掀开,我想她应该是含着眼泪完成的吧。特别是写到钱钟书先生在小舟上的生活,那冥冥之中无尽的思念,折磨了我们好久好久。而我似乎跟着作者在他们的驿道上走了一回杨先生的心境,恐怕只有这回“梦境以逐漫漫柴身骨终拼寸寸灰”只以写照。

书中的钱媛是个乖巧聪慧的孩子,更是个孝顺的女儿。她和父亲更胜密友,两人的默契绝对可得100分,“格物致知”更是他们一直赞同的理活。我真的很佩服她对病魔抗战到底的勇气,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敢说敢做的干劲以及对父母的孝顺。与她相比,我真的还差着远呢。就连她去世前不久,还放心不下她妈妈的一日三餐,特地写信教妈妈做简单的菜。事实上,当时的她自己已经进食了,可赞他生命垂危之际还想着妈妈。这份深厚的母女情恐怕现在少有。

她尽管忍受着疾病加治疗的折磨,还想利用自己身尚在床上无所事事的时间,把过去和父母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写下来留为纪念。于是,她拖着微弱的身体开始写《我们仨》。但是不久医院报病危,她便放下了笔,而这本书也只到了个内容清单,就无法再写下去了所以最后只好由母亲杨先生来完成了。

而杨先生的文字也很具有感染力,我随时能“亲身”体验到他们三个的天伦之乐和童心未泯。他们的善良正直以及对生命、家的感情,使我深受启发,获益匪浅。所有的悲欢离合,在作者那里是一种自然在读者那里却经常潸然泪下。书中最后谁:“我清醒地看到我们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罢了,没有丝毫温暖可言。这时候仅剩的一人活下来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怀着潸潸的眼泪终于读完了这本书,无法诉说的爱,无人可说的情。在心里埋藏了很久家的感情绝不会随时间而渐变冲淡。

最新《我们仨》读后感(篇3)

昨晚看了一个开头,今天一口气读完了《我们仨》。听杨绛娓娓道来,没有一句悲伤的话,没有一个煽情的词,读来却是满心的酸楚,对丈夫的爱,对女儿的爱,对至亲至爱面对病痛的折磨,面对现实的残酷,无力的痛感,那么真切。要顾着丈夫,却又割舍不下女儿,只能在梦里和女儿相见,梦见女儿病重,心痛得不敢做梦,放心不下,又不敢不做梦,只能对自己说梦是反的梦是反的~世界上最痛的是妈妈的心~最最朴实的话,“阿圆住院已超过一年,我太担心了”,再简单不过了,但只要是妈妈,一读就能懂~

下午坐在车上忽然间明白,并不是日日梦见阿圆,其实是每天都去见阿圆,可能只是心里希望阿圆的病只是一场梦罢了。前几篇读来也觉得仿佛置身梦中,大概杨绛想要表达的就是当时自己的一种状态或者心情吧,老伴病重,女儿也病重,八十多岁的她要在两个医院间来回奔波,不仅是身体的劳累,更是精神上的煎熬,她多想那段日子只是一场梦,梦醒了,老伴还在,女儿还在……通篇没有一点声嘶力竭的哀号,没有一句歇斯底里的悲痛,却让人那么感同身受。如果结局太心痛,就回忆过往吧。

从婚后一起留学开始,从生活中买菜做饭看书点滴小事说起,字里行间,温情脉脉,她不紧不慢地诉说着,看似回忆旧人旧事,实则怀念至亲。看似叙述似水年华,实则难忘过往。淡淡的话语显现出钟书的呆萌,却才气过人,相互包容却恩爱至深,“除非死别,绝不生离”。待到另一个跟钟书一样呆萌的阿圆到来,才正式成为我们仨。

钱钟书云“最才的女,最贤的妻”,真真最贴切最恰当的评语。

最新《我们仨》读后感(篇4)

一九九八年,杨绛的先生钱钟书去世,一生的伴侣,疼爱的女儿都相继离世,杨绛的晚年情景非常让人难以体会。在人世的伴侣去世后四年后,结成了回忆录《我们仨》。

我从前也阅读过杨绛先生和钱钟书先生的书,对他们的了解也只是停留在语文书中的《老王》,导致我一直以来都认为这些写作大家的生活离我是很遥远很遥远的,可当我偶然阅读的时候,我认为杨绛更像是一个亲切、和蔼的奶奶,她笔下的语言温馨地描绘了他们一家三口,但更多的笔触间我还是读出了千辛万苦,读出了无可奈何,更读出来深恶痛绝,看这段:“但我没有意识到,悲痛只能啼哭,还有钟书的百般劝慰,我那时候是多么幸福,老人的眼是干枯的,只会为心上人流泪”。现在她的悲痛欲绝,她的无助,却没人劝慰,她的钟书先生不在了,老人的眼睛连泪都流不出来。

这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从书中,我读出来中国几十年间的风雨历程,一家人的相濡以沫,相亲相爱,它诠释了幸福原来,原来最美好的样子,告诉我们如何得到幸福。看看杨绛、钟书先生的风风雨雨,不论怎样的苦难,怎样的逆境中,永远都是一个幸福的家庭。读到开心处,我会欢笑;读到伤心处,我会落泪;读到离别,我会心酸;读到家常,我会感同身受,这也许就是这本书的魅力吧!

杨绛被钱钟书先生成为最贤的妻,最才的女。他们生活在那个艰难的时期,依旧过着幸福的人生,体味着生活的快乐,他们三个的普通,跟现在的许多家庭一样,一家三口,粗茶淡饭,温馨简单。

我们处在这个安定的时期,更要创造像他们一样的幸福!

最新《我们仨》读后感(篇5)

“‘我们仨’,其实是最平凡不过的。”仅仅十二个字,质朴的语言,平实的文字,正是老人对一家三口这些年相知相伴最真实的评价。

《我们仨》,只有165页,却让我感触颇深。我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回家和返程的火车上读完的这本书。一路上,一边看风景,一边享受书中的感人至深的故事。朴实的文字娓娓道来,如同四月的微风拂面般柔和,如同细雨滋润心田,如同阳光暖人心扉,一切都是那么平凡。

我开始静听平凡。

第一部:我们俩老了。简短的文字,仅仅讲述一个关于梦的故事,但依旧能够感受到两位老人的真情。梦里,她寻找忽然不见了的他,是那样的急切,如现实一般。而他安慰她说:那是老人的梦,他也常做。她说,“好像只要找到他,就能一同回家。”平淡朴素的文字中透露着无言的感动。

我继续静听平凡。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一个梦境如真的“万里长梦”。踏上古驿道,梦就开始了。钟书被一辆大黑汽车接走了,从这里,老人开始了漫长又焦急的等待。幸好,她还有女儿阿圆。“阿圆一再对我说:‘娘,不要愁,有我呢。咱们明天就能见爸爸了。’”读到这里,我想,这就是亲情。不用做太多太多的事,只需要亲人的一句安慰,一句“有我呢”,足矣。的确,我也听过一句“有我在呢”,那时,心里暖暖的,心在微笑。平凡的话语,平凡的人和事最能感动人心,确切的说是触动了我们经历过却不曾在意的人情事。走着走着,终于,他们在“空气郁塞,叫人透不过气似的”古驿道上相聚了。“不用说话,都觉得心上舒坦”,只要三个人在一起,只是几个动作,即使相互无言,仍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这或许就是平淡的亲情最好的诠释吧。杨绛老人的梦在继续,慢慢地变得沉重,她在病中的钟书先生和忙碌的女儿阿圆之间不停奔走,后来,阿圆也病重了,她很累,却又无可奈何地看着他们父女俩一点点地在她眼前消散。看这部分时,泪早已湿润了双眼,心也在流泪,好像自己也在经历亲人的离别。阿圆“回自己家里去了”,载着钟书先生的小船变成了一叶小舟,“我眼看着一叶小舟随着瀑布冲泻出来,一道光似的冲入茫茫云海,变成了一个小点;看着看着,那小点也不见了。”这个“万里长梦”结束了,只剩下杨绛先生一个人了。

我依旧静听平凡。

第三部:我一个人怀念我们仨。她说“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在这部分里,我看到书中附带的几张照片,有夫妻俩年轻时在巴黎和伦敦留学时的合影;有夫妻俩争着看女儿自英国寄来的家信;有三人各自认真工作的画面;最让人能够感受到什么是相濡以沫的是最后两张照片,两位老人互相理发,“我能用电推子,他会用剪刀”。简单的几张照片确是中国知识分子家庭真实的写照。我静听着老人讲述“我们仨”的平凡生活,也喜欢上了老人说的“探险”。无论是散步,还是去度假,或是去图书馆,好像都是在“探险”。也正是有一个又一个的“探险”,他们搬入新居,开始自理伙食,开始平淡中充满着趣味的生活。阿圆的降临带给了一家人很大的乐趣,也是因为有了阿圆才有了“我们仨”的故事。

喜欢父女俩的对话。面对两年不见好像已经不认识的爸爸时,她猜疑的监视着,晚饭后,阿圆对爸爸发话了。

“这是我的妈妈,你的妈妈在那边。”她要赶爸爸走。

钟书很窝囊地笑说:“我倒问问你,是我先认识你妈妈,还是你先认识?”

“自然是我先认识,我一生出来就认识,你是长大了认识的。”

这样绝妙的对话,妈妈怎能不记住女儿吐露的每一个音符句语?又怎能不说“阿圆和爸爸最‘哥们’?我们也能想到杨先生面对女儿的离去,内心是有多么的不舍。一年之后,钟书先生去世,三人就此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碎琉璃脆”。这里,有谁不为之动容呢?

朴实的文字,讲述了“我们仨”最真实最平凡的生活,而现在留在先生心里的一定是那些年“我们仨”在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有苦有甜有笑有泪,平凡的小家,因为有“我们仨”,幸福快乐。

我静静地听完了一个平凡的家的故事,现在,我要去认真体会我们一家五口的平凡的生活。

最新《我们仨》读后感(篇6)

《我们仨》是杨绛先生的一本回忆录,讲述了杨绛、钱锺书和钱瑗一家三口平淡的生活。

文章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以一个梦开头,第二部分是一个亦真亦假的梦,钱先生生病,圆圆生病,杨绛奔波在老伴和爱女之间,最后圆圆先走了,钱先生也走了,“我们仨”走散了,第三部分是完全真实的故事,讲述了钱钟书和杨绛婚后工作,爱女出生直至钱钟书和钱瑗相继离世的人生历程。

钱钟书和杨绛婚后到英国留学,后又回国,他们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他们把平淡的生活当作是“探险“,在”探险“中,交流自己的想法和观点,没有主题,看到什么想到什么就交流什么,这是多么让人羡慕的夫妻。

爱女圆圆的出生,给家里带来了许多的快乐,圆圆虽然从小体弱多病,但是生活很乐观,喜欢“格物致知“的观察事物,是父母的小棉袄,重病期间,都不忘叮嘱妈妈注意身体和饮食,也不忘给爸爸寄卡片。我仿佛看到了这个其乐融融的家里,处处有欢声笑语,有趣味。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一句平实的话语,却真真的感受到了那份沉重的爱和刻骨铭心的思念。现在的人们都太忙碌了,不断的追求想要的,却忽视了平淡的美丽。我们有理想,有追求,不停的奔波忙碌,抱怨生活中工作中的不满意,却没有认认真真的体会身边人带来的快乐和乐趣。

最新《我们仨》读后感(篇7)

早见识过时间的飞逝,但读了《我们仨》之后,更加强烈地意识到了时光流逝的速度,于是便开始愈来愈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对我们重要的人,比如父母、老师、朋友等。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并没有想过很多,但在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有不断地想:如果离开了他们,自己是否会去怀念并去报答他们呢?那些令我们尊重而且久久不能忘怀的人,他们一定帮助了我们,是一句话语给予的鼓励?还是一段刻意嘲讽激起的斗志?这不是他们应该做的,他们也并不是天生就必须给我们帮助,之所以帮助我们,是因为心中有爱,而在与此同时,我们是否也像他们一样怀有爱之情呢?

在我看来,爱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强大的,这种情感,可以感化他人,改变他人,改变自己。本文总是提到钱锺书帮助杨绛,和她一起写文章、做饭、读书,正是因为心中有爱,所以杨绛才能在钱锺书的不断鼓励和关爱下不断获得动力,有继续前进的希望,相信在杨绛获得中国文学史上的进步时,有她自己的努力,更少不了钱锺书先生对她的鼓励和帮助,和她的女儿、家人们对她的支持和认可。

人的一生真的很短暂,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我们是否有好好地关心、关爱身边的人呢?我们是否有好好珍惜有他们陪伴的日子呢?请多一份爱,少一点冷漠,在他们在的时候,好好地爱他们。

最新《我们仨》读后感(篇8)

淡淡然读完杨先生的《我们仨》,终了也是淡淡然,再女儿钱瑗,丈夫钱钟书相继过世的沉痛打击下,杨先生只用平淡的文字里记录着生活里点滴记忆,也许这是她对逝去的人的最好缅怀方式,也是她在痛苦中得以解脱的唯一途径吧!

“心上又绽了几个血泡”这么一个百岁老人一生又该绽起多少血泡,看着血泡一个个变大,最后喷薄而出,留下的可能才是痛苦之后的温情。让我记起《汤姆叔叔的小屋》里的一段话“当一种强大的压力把一个人压得忍无可忍时,他就会立刻调动他全部体力和意志进行垂死挣扎,企图掀翻这个重压,由于这个道理,痛苦达到最高潮之后,退潮时往往会给人带来喜悦和勇气”。这生离死别带给杨先生的除了深秋的悲凉,还有什么?

《我们仨》这样一本纪实文集,轻松的展示了一家三口走过的六十几年岁月。从两口之家的小甜蜜,到两人去到牛津,在图书的海洋里徜徉,再到小圈圈的降生,成才,总也找不到什么喧哗的声音,找不出任何干扰项去打破这片宁静,老人像是在轻轻的对自己言语,在亲人墓前一起回忆那逝去的日子。她不曾想把人生描绘的多么壮丽,多么缤纷,却在不经意间告诉我们,她爱着她的丈夫,女儿,她有着普天之下女人所有的那份热忱,那份牵挂。 然她的不同,除了书本,除了学生,除了家庭,其他的纷纷扰扰均与她绝缘,他的文字里透出来的尽是黑白底色,年轻时候的含苞待放,大家闺秀,到老年时候的沉着坚毅。在这片田地里,你何处去寻找市侩气息?又有什么比这无声的坦然更有重量。

了不起的,是她在浪涛滚滚尘世间,瘦弱身躯下投出的坚毅,视野的宽广,对知识的渴求,对任务的负责,对丈夫的肯定,对女儿的宽容,只在其内心拥有一颗淡然的心,不计名利,不求富贵,书香四溢,如入芷兰之室!女人当有对生活如此之真诚,又何如收获不了安然的晚年?

这个暑假,我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洗澡》等一些著作。有一些感触,写在这里,是一种总结,也算是一种回顾。杨绛是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是钱瑗女士的母亲,《我们仨》就是她写的他们家的一些故事。在这些故事里,每句话,每个字,都透着浓浓的亲情气息。

整本书的开始是一个“梦”,一个“长达万年的梦”,梦的主要内容是作者与-

她的家人在一条古栈道上的离离合合、聚聚散散。一开始看的时候,我看不懂她的那个梦是要说明什么,只是看字面的意思,就当看一篇小说。但当我看到后面的内容时,我才明白,这个梦是她们一家在一起走过的最后一段人生路的写照。她欲扬先抑,开篇就抓住了我的心,激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杨绛的写作风格和我以往见到的许多作家的风格不同,前一段时间我看余秋雨的文章比较多,他的文章总是在表象中寻找内涵,寻找风景之后的文化,寻找大背景、大道理的。他追求的是“大”,还有许多作家群起效之,结果却都丢了自己的风格,又学不到他的“大”,所以余秋雨得以闻名。 。 而杨绛不一样,她注重细节,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下笔,看似零散的点点滴滴,都可以成为她文章中的亮点。而这些点点滴滴,正是我们平时觉得不足挂齿的那些片断,但杨绛却可以把它们串在一起,就像把散落的珍珠串起来,就变成了一条项链。她不直接抒发感情,不直接议论人事、阐述道理,她只是从容地叙述,将那些她家里的小事娓娓道来,变成一篇篇的文章。但就是这样细致的、不动声色的讲述,使读者有了更多理解、想象的空间,她所要表达的主题也在这样的讲述中慢慢地浮上水面。

这本书的内容我也比较喜欢,字里行间满满的全是要溢出来的亲情。我很珍惜亲情,很爱我的爸爸妈妈,很喜欢幸福的家庭生活。所以这本书的内容也算是配合了我的心情,所以特别喜欢。

杨绛的书我还在找着看,她的作品风格是我比较喜欢的风格。我从她的书中也学到了很多。的确,珍珠每个人都有,但是项链却是珍贵的。因为许多人都对自己的珍珠视而不见,任它们散落,却不会将他们串起来。所以我正在学,学会了串珍珠,就拥有了项链。

最新《我们仨》读后感(篇9)

第一次拜读杨络先生的《我们仨》,还是在大学时代。

那是在图书馆不起眼角落里的一本小书,泛黄牛皮纸质感的书皮上印着于写的"我们仨"3个字,并跟着这样一句平实而温暖的话: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

读罢,我不禁感动流泪,似乎有股暖流在内心蔓延,让人久久不能释怀。此后,每每拾起这本小书偶然读一小段,都为她朴实的亲情和淡泊超然的境界而回味深思。

《我们仨》是先生写的家庭回忆录,叙述她和钱钟书以及独女钱援温馨、简单而富有情趣的家庭生活。虽然记录下的只是生活中零碎琐事,却一点不显冗长乏味。在经历"相守相助,相聚相失"之后,一个单纯平凡的学者家庭近一个世纪的成长跋涉,在先生哀而不伤、行云流水般的语句中娓娓道来。试想年已86岁的老人在最艰难痛苦又长达万里的时光里,奔波于双双病重的丈夫和女儿之间,惶恐地走在人生驿道上,先是送走骨血亲女,再又送走伴她一生的丈夫,是怎样一种孤独的痛呢?然而书中却无悲痛欲绝的语句,在看似轻描淡写的文字背后是种朴素的心疼和淡淡的哀伤。正如她在女儿离世后写到:

自从生阿段,永远牵心挂肚肠,以后就不用牵挂。我是这么说,心上却牵扯得痛。

读后不觉心酸,也被先生身上那种坚强的力量所感动,又怎会不清然泪下呢?

钱钟书、杨络先生一辈子相需以沫、相敬如宾,有着低调朴实的做人品格,女儿钱援亦是北师大英语教学的"尖兵",兢兢业业,不辞辛苦。书中这样写到:

钟书是坐冷板凳的,他的学问也是冷门。他曾和我说:"有名气就是多些不相知的人。"我们希望有几个知己,不求有名有声。

这一家人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也收获着难得的恬淡与幸福。正如杨络先生所说的那样:

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羊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我们一同承担,困难就不复困难;我们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甘润。

一家人纵然已是天人相隔,那安定于无常世事之上的温暖亲情已把"我们仨"永远联结在一起,生命和家的意义在先生的书中得到尽情诠释。反观如今,物质极大充足之下浮躁的社会氛围让很多人在追逐金钱名利中渐渐迷失本心,精神的空虚和内心的麻木似乎让幸福和快乐遥不可及。或许我们欠缺的正是先生一家人"出世不离世人尘不染尘"的人生态度。倘若每个人都踏实做好分内之事,闲暇之时做些类似读书、捐赠的"无用之事",而不盲从在以炫耀奢侈品为荣、带着面具战战兢兢活着亦或空谈虚伪的人群中,在得与失之间有着"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的胸怀,便会有不一样的人生境界吧。

生命和家的意义是紧密相联的,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万家灯火中才可能会有温情的人生。当下,我们倡导传承良好家风,而良好家风的形成也有赖于家庭成员的个人修养和人生境界的提升。这样,自然会有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也会从父母的"不言之教"中深深受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良好的家风也会渊源流传。

"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乐乐的一起生活。""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玻璃脆。"

这是《我们仨》结尾的一段话。其中发生的也似乎是身边的故事,主角是你,是我,是生活中的每一个人。

人生一世,不过匆匆,在这寻寻觅觅的万里长梦中,我们终会相聚相失。在滚滚红尘与纷纷扰扰之中,我们应该培养坚强、低调、朴实的做人品格,提升自我的人生境界,珍惜当下的每一天,也终会拥有温情的人生和"永恒之家".

[荐]最新《铸剑》读后感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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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铸剑》读后感(篇1)

看完鲁迅先生的《铸剑》,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中学时期学过的《干将莫邪》,铸剑师干将三年为楚王打造两把名剑,剑成时预料到自己将被楚王以血祭剑的后果,在回王命时留下雌剑并交代妻子告诉未出世的孩子将来长大后为父报仇,孩子出生长大后踏上了为父报仇的路,并在一个陌生人出现后以自杀的代价换来陌生人助其报仇的事情。《故事新编》的《铸剑》中也可看出一些《干将莫邪》的影子,但鲁迅先生笔下的《铸剑》以怪异另类、大胆夸张的情节描写以及不合常人逻辑的情节安排,加强了故事中的悲剧色彩与复仇的力量。在故事情节叙述的背后让我们得以体会其中作者的深意及其想要表达的思想及当时的社会现状。

《铸剑》的主要人物有眉间尺、眉间尺的母亲、黑色人宴之敖、楚王以及一大堆“看客”。在文章的最开始,描写了眉间尺深夜斗老鼠的场景,他不堪老鼠的烦扰想要亲手解决掉老鼠,但他在水瓮中看到老鼠挣扎地场景时又心生不忍,下决心踩死老鼠时又觉得自己作了大恶似的,从这个场景中可以看出。将满十六岁的少年眉间尺的优柔寡断与内心的矛盾挣扎。在其灭鼠过程中吵醒了睡梦中的老母亲,其母哀叹其性子不冷不热,并交代了眉间尺的身世及楚王杀其父的仇。复仇的力量是强大的,这种力量赋予了他勇气与斗志,于是眉间尺在第二天背上当年其父所铸的雌剑踏上了复仇之路。

在找楚王报仇的路上遇到楚王,还未行动就遭国王追捉,这时黑色人宴之敖出现了。宴之敖承诺会帮助其报仇,前提是要眉间尺的头与剑,眉间尺同意了。于是,宴之敖带上眉间尺的人头与剑进宫为国王“表演”,他将眉间尺的头放到金鼎里煮并唱起了歌,不久,人头在金鼎里翻筋斗,当楚王凑近时宴之敖斩下楚王的头。当两头相争眉间尺的头被楚王控制时,黑衣人也斩下自己的头加入争斗。最终,三颗人头皆“宣告死亡”,纷纷沉入鼎底,最后鼎中只剩下三只头骨,难以分辨,只能合葬一处。

在复仇之后,作者还着墨写了楚王死后,宫中众人的反应,无法认清的头骨以及一团混乱的情景。最后众人决定将为三个人头一个人举行大出丧,但到后来举行大出丧的时候俨然演变成了一出“大热闹”,至此,整个故事结尾。

《铸剑》完成与1926年10月,中国军阀混战,以段祺瑞为首的北洋军阀屠杀请愿学生,制造一系列血的惨案。当时的鲁迅在看到这些社会惨状后激发了他反抗复仇的怒火,《铸剑》就是在这种心情下写下的。细细品读,我们可看出,文中的楚王就是封建统治的代表,而眉间尺及黑衣人宴之敖则代表了敢于冲破封建传统的勇士,他们的复仇行为实则是向封建传统发起的攻击。直指楚王的行为也表达出作者想直接快速地推翻封建统治而不愿牵扯太多,黑衣人的仗义与对承诺,宁死也要帮助眉间尺报仇的行为在很多读者看来是难以理解的。文章描写虽然夸张,但我想作者这样写想表达的意图是作者本人对推翻封建传统的勇气与决心。

再看文中所写到的众多“看客”。一直深表认同:鲁迅先生除开笔下描写的一些代表当时中国普通民众的形象及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外,还塑造了一大堆形象生动的看客。如《孔乙己》中酒店里戏弄嘲笑孔乙己的群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祝福》里乡里人们对祥林嫂的冷漠与嘲讽,不同情祥林嫂悲苦的身世反而从中取笑;《药》里英雄夏瑜的英勇就义沦为茶馆里茶客们的谈资,鲁迅笔下不乏伸长脖子在人堆里张望的看客,也不乏絮絮叨叨,一群置身事外的看客,就像《铸剑》里,国王死后的大出丧最后会演变成一出大热闹,王公大臣,平民百姓都在人堆里装出哀戚的颜色,却无几人感到真正的悲痛,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从中人性的冷酷显而易见。结局中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只留尸骨在人间,大出丧时尸骨享受着百姓的祭拜,而这出复仇的事实却被世人遗忘、丢弃。愚昧的、以复数存在的看客却成了“胜利者”得以置身事外。

回归到当时的中国社会现状,只懂得伸长脖子、张大嘴巴充当看客的群众充分体现出当时国民的劣根性。鲁迅的弃医从文只为唤醒沉睡麻木的看客们却终究无法,一如《铸剑》中勇士的英勇报仇与仗义相助换来的还是城中百姓的麻木,其中的荒谬与讽刺可见一斑。

最新《铸剑》读后感(篇2)

《铸剑》是一个复仇故事。

故事上写了主人公眉间尺与闹夜的老鼠折腾了一番。然后他的母亲跟他讲述了父亲当年帮助国王用神铁铸造了两把举世无双的神剑,一把是雄剑,另一把则是雌剑,他(父亲)怕国王会将自己置于死地,所以把雄剑放在家里,自己把雌剑献给国王。眉间尺听了之后愤怒极了,立刻叫母亲找出雄剑,发誓明天一早就去替父报仇。

眉间尺在复仇的路上遇到了黑衣人,黑衣人说帮他报仇,只要眉间尺头颅和雄剑就可以了。眉间尺很干脆的把这两把两样宝物给了黑衣人。

国王在王宫里无聊,就把官员叫来,叫他们找一个会变戏法的人来,给他(国王)解解闷。然后,官员们就把黑衣人叫来。然后将国王的头砍入水中,仇人相对,本来就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由于王头特别狡猾,让眉间尺的头受伤多处,黑衣人有些焦急,便把自己的头也给砍入水中最后王头大败,二人报酬成功。

读了这篇短文,使我深刻感受到:邪恶是永远不可能战胜正义的!

最新《铸剑》读后感(篇3)

在那武侠长短篇多如牛毛的时代,很多都被质疑,而《铸剑》的横空出世,在时间的冲刷下,却有了睥睨千古之态。小说取材于古代神话传说,言必有据,又随意点染,渗入了作者的深沉思考和强烈饱满的精神力量。

不论我们对世界、对某些人怎么的不满,当你有极端行为时,你就输了。复仇者与被复仇者都死了,他们唯一留下的,就是和敌人尸骨混在一起,享受着活着的人的膜拜。而活着的人,有几个是清醒的,他们的心灵都蒙上了一层灰色,从来不会看到本质。这就是当时的社会环境。鲁迅在我们心中,留下的都是批判的文字,有时,他就是复仇的歌颂者,可在《铸剑》之中,在复仇的结束背后,有着更多的反思。从作品的结局,我们又看到,最终,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尸骨难解难分,大复仇演变为大出丧、狂欢节,宴之敖者与眉间尺身首异处,且连仅余的头颅也被与仇敌的头颅并置共陈,公开展览,享受虚妄的欢呼和膜拜;复仇本身,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复仇的后果,同时被遗忘、遗弃;愚昧的、以复数存在的看客,才是唯一的永远的胜利者。至此,复仇(及侠义)的崇高、神圣与诗意,被消解为无;复仇的最终失败,复仇的无效和无意义的真相,被出人意料地揭示出来。

都在说由于时代不同,不能用鲁迅的眼光来看我们的世界。可有时,我们周围有着鲁迅生活时代的气息。其实在《铸剑》中也包含了荒谬与嘲讽吧!纵然放弃生命的意义,一生都只为了报仇而辛苦,可是最后换来的,只有无数人的痛苦,自己也在无尽的痛苦中生活。复仇的结果,总会有些悲哀,因为会给很多人受牵连。

最新《铸剑》读后感(篇4)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最新《铸剑》读后感(篇5)

相对于《呐喊》的开山之功(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彷徨》的低吟徘徊(所表现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qiang舌剑。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潮,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最新《铸剑》读后感(篇6)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_、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最新《铸剑》读后感(篇7)

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在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的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铸剑》中,就刻画了一位舍生取义的人物黑色人。

小说讲述了主人公眉间尺替父复仇的故事。而作为次要人物的黑色人,是在眉间尺去城里准备刺杀大王处处碰壁的时候才出场的。那时的眉间尺,虽然勇气十足,但显得有些莽撞,特别是当他与那些围观的闲人发生冲突的时候,眉间尺显得缺少与看客打交道的经验,有些手足无措。黑色人的出现,其实是帮助眉间尺完成了性情的一次重大转变。眉间尺相信了黑色人的话,以自刎这种悲壮的方式显示自己复仇的决绝之心,同时把复仇的最终任务交给黑色人来完成。

看到这里,感慨万千。重言诺,轻生死。眉间尺为父报仇的信念,巍如泰山,坚如磐石。但同时,我心里却涌起了另一种担忧:黑衣人会不会要拿眉间尺的项上人头讨赏呢?于是我赶忙往下看去。

黑色人带着眉间尺的人头和宝剑拜见王,并让王准备一口金鼎,然后煮开沸水,将眉间尺的头丢进去,随后趁王靠近金鼎观看之际,趁其不备将王的头颅砍入沸水中。眉间尺和王的人头在金鼎的沸水中撕咬。过了一阵子,眉间尺已明显落入下风,被王咬了七处伤,而王只有五处伤;这时王又突然一口咬住尺儿的鼻子不松口。黑色人看势不妙,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头颅也砍入金鼎之中。

我被黑色人的义气深深震撼了

他(黑色人)的头一入水,即刻直奔王头,一口咬住了王的鼻子,几乎要咬下来。王忍不住叫一声阿唷,将嘴一张,眉间尺的头就乘机挣脱了,一转脸倒将王的下巴下死劲咬住。他们不但都不放,还用全力上下一撕,撕得王头再也合不上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先前还会在鼎里面四处乱滚,后来只能躺着呻吟,到底是一声不响,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这就是黑色人,一个始终具有坚定信念和冷静头脑的理想化人物,最重要的是,他的复仇精神是那么强烈,那么彻底。他舍生取义,不辜负眉间尺的期望与重托。他代表了一种侠义精神,一种舍生忘死的高贵品质,这种崇高的境界,让我高山仰止。

重言诺,轻生死,他才是我心中真正的侠之大者。他是这样微笑着死去的

黑色人和眉间尺的头也慢慢地住了嘴,离开王头,沿鼎壁游了一匝,看他可是装死还是真死。待到知道了王头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

最新《铸剑》读后感(篇8)

前几天,我在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读到了《铸剑》这篇文章。这是鲁迅先生改写的一篇别有深意的文章。

《铸剑》从主人公眉间尺的优柔寡断开始,用他不知杀不杀老鼠的事例体现了他的这个特点。紧接着,描写了眉间尺得知父亲被王杀死后的巨大改变。

但是,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不是眉间尺的变化,而是王的举动,杀死为自己铸出宝剑的铸剑师,多么“高尚”的情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秦始皇陵。秦始皇陵竣工后,第一批因它而丧命的人,便是这些陵墓的挖掘者。秦始皇为了不让陵墓的秘密传播出去,将那些为他修筑陵墓的人统统杀死以封口。这难道不是荒唐而又残忍之举吗?就算真的害怕他们泄露秘密,你当初只要让他们负责不同的区域不就行了吗?何必非要杀死他们呢?这难道不是毫无理由的杀戮吗?

另外,文中特意描写到了“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几个人”。这不正是某些人的象征吗?自己心情不好,却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能学到点什么呢?试想,动不动就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从中我们会失去什么呢?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忍耐和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某些“灾祸”的降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刻苦历练,才能迎来成功;只有能忍耐狂风暴雨,才能见到绚丽彩虹;只有刻苦学习,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所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未来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啪!”呀,我想得太专注了,手没拿稳,书掉在了地上!

最新《铸剑》读后感(篇9)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最新《铸剑》读后感(篇10)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最新《忏悔录》读后感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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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忏悔录》读后感 篇1

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五十五万字的自传是一部情感型人的宣言,卢梭想要透过对自我一生的回顾阐明一个事实,即他在自序中所说的:“人之是否崇高,只是以其情感是否伟大高尚,思想是否丰富敏捷而定。”在第一章的一开始,卢梭就大声宣称:“我深知自我的内心,也了解别人。我生来便和我所见到的任何人都不一样;甚至我敢自信全世界也找不到一个生来像我这样的人。虽然我不比别人好,至少和他们不一样。”他对于自我“与众不一样”的认识是正确的。

卢梭开始写这部自传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但他对童年生活的记忆仍然非清晰。童年,不但是卢梭的精神源头,而且更重要地,已成为他的生涯中的伊甸园,在坠落之后剩下的就是怅然回望,以及不自觉的对童年感情的模仿。追求纯粹的情感上的满足近乎拙稚,以致其理性终其一生也未能成熟。卢梭的情感如此细腻,性格如此敏感,休谟形容他“好象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仅被剥掉了衣服,而且被剥掉了皮肤”,而他清楚的自我意识使他把“多愁善感”看成了一种天赋,为了肯定自我所特有的道路,他务必把情感作为最高的价值。卢梭写的是“忏悔录”,却把一根绳索吊在了听他忏悔的人的脖子上,就像此刻也有人拿一根绳子去要求别人忏悔一样。

这本书,鉴于看完之后完全没有摸到门路,个人感受和通常对于本书形成的定论大有出入。我决定买一本以后慢慢翻看。

最新《忏悔录》读后感 篇2

 再没有比《忏悔录》更能体现出记忆和期待之于幸福的意义的了。实际上,这双重的寻找可以归结于一个问题:人和上帝的关系。这不仅因为人是上帝创造的,更重要的还在于人的心灵乃是上帝的形象。只有认识到人和上帝的关系,才能理解作为人和上帝之中介的心灵上帝的形象;而心灵作为上帝的形象,恰恰就是人最真实的自我。从这个意义上讲,《忏悔录》的写作目的,就是在自我身上寻找上帝的形象。

经历了五十多年的风风雨雨,面对周遭无数的恶毒攻讦,他毅然拿起了如椽巨笔,写下这部自传体的《忏悔录》,把自己赤裸裸地剥现在世人面前,让人们看到一个完完全全真实的卢梭自我。胜过任何的辩解与粉饰,所有的人面对这个真实的灵魂,都沉默不语。因为人们在他面前就如在一面纤尘不染的平镜前一样,照射出了自己灵魂的卑污与丑恶。正如卢梭所云:我如实地描绘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可鄙可恶绝不隐瞒,是善良宽厚高尚也不遮掩:我把我那你看不到的内心暴露出来了。上帝啊,把我无数同类召到我周围来吧,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丑恶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可鄙而羞愧。让他们每一个人也以同样的真诚把自己的内心呈献在你的宝座前面,然后,看有谁敢于对你说:我比那人要好!

我是没有这样的勇气的。在世人面前我展现给大家的形象,决不是我的全部。有许多东西,它们深藏在我心灵的深处,只有我一个人面对自己时,才有可能浮现。像卢梭那样冷酷地解剖自己,是需要非常的胆量与勇气的。

早在上中学的时候,我就心惊肉跳地读着卢梭的《忏悔录》,因为我读出了自己意识深处那么多的黑暗的洪流。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学会了在日记本上反省、忏悔、自律、自强,自己要对自己真实。不知有多少次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面对苍穹,寻找上帝的光芒。我曾经数次把一摞摞厚厚的日记本点燃,企图在灰飞烟灭之中,消灭那个可怕的魔鬼。如果把所有的日记搜集起来,也许也是一部属于我的《忏悔录》。

而今我再一次读着《忏悔录》,我的心跳得更加厉害。检视自己成人之后的将近十八年的心灵历程,我发现我更加无法面对卢梭这面镜子。有更多的黑色洪流,不可阻挡地向我涌来,几乎淹没了我。我徒然地挣扎,甚至甘心情愿地投入洪流的怀抱。犹如从恶梦中惊醒一般,我蓦地坐起,张开双臂,渴望拥抱光明与希望的抚慰。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谁还能够像你一样真实地忏悔?

在告别尘世的那天,谁还能够像你一样安然地入睡?

就如今日在电脑前写着这些文字将要贴在博客上面一样,我还能够面对远朋近友,有足够的勇气对他们说:这就是我真实的自己吗?!!!

卢梭,你让我再一次发出深沉的喟叹唉!

最新《忏悔录》读后感 篇3

在这本简短的忏悔录中,列夫托尔斯泰勇敢地坦白了他现在认为自己过去做过的无意义的蠢事。他一方面否定自己和周围人空虚的生活,一方面又试图通过理性推断获得生命的真谛,结果却陷入了更加痛苦的深渊。用文中的话说,他就像一个吊在深井中的人,外面是猛兽,下面是恶龙,而暂时支撑他的藤条,随时都有可能被老鼠啃断。

我在读到这一部分的时候,不得不佩服托尔斯泰的勇气。在他当时那种“功成名就”的状态下,还能如此冷静、理性地剖析自我,并且全盘托出,是需要多么强大的内心力量。另外,我也折服于托尔斯泰的逻辑思考能力。一个伟大的思想家的确应该是“文理”皆通的。

但是,我不同意托尔斯泰关于生命无意义的分析。我不认为人终究要死去是虚无生命的证明,恰恰相反,正因此我们需要在有限的生命中赋予它更大的价值。我同意乔布斯和钱穆的观点,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在于增加后来人的选择性。Makeadifference!

后来托尔斯泰想通了又投向“不理性”的宗教,在我看来很难理解。但是,旁观一位智者严密地审视自己、艰难地做出改变,亦给人启迪。

最新《忏悔录》读后感 篇4

读了部分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奥对自己从小的思想和行为进行了细致的回忆,对自己从小所作的恶进行了忏悔和剖析。如对他16岁时和小伙伴去偷邻居家树上的梨,他对此的反思是:我并不贪图这些果子,因为我有很多更好的。我把这些果子偷到后就丢掉,我偷窃只是为了品尝偷窃的罪恶感,享受犯罪的的乐趣。偷窃并不为东西本身,反而是为了从中感受一种乐趣,年少的人有这种心理也很正常。据说,国外有明星也喜欢到超市偷小东西,也是为了享受偷的乐趣,倒是蛮有趣的。有人说是明星变态,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明星也有孩子似的心态。而且从对这个事情分析来看也蛮有意思。在超市偷小东西,没被抓会有成功的感觉,被抓到了罚点款也够不上犯罪,反正明星也不缺那几个钱。明星也挺会算计的。这种算计跟少年的算计一样。奥古斯丁说: 在这次偷窃中,我究竟享受到什么乐趣?难道是我在恶意地模仿卓越的天主吗?其实,原因在于我没有能力违反法律,我只想拥有囚徒做禁止之事的快乐,得到一种欺骗性的感觉,而且在犯罪之后还不会立刻得到惩罚。这种偷窃,很可能不会受到惩罚,即使受到惩罚也很小,足可以承受,但却大大满足了少年或者明星们的敢犯罪的感觉,获得敢做常人不敢做的快乐感觉。所以这些看似无理或正常人看来不值得的事情,其实也隐藏着他们的一种智慧的算计。

奥古斯丁对自己少年透彻的心理还分析说如果我只享受偷吃果子的乐趣,我一个人就可以完成,没有必要在同伴面前做。所以我的乐趣不在果子而在罪恶,在于多人合作完成的犯罪行为。哈哈,奥古斯丁真的是一个相当透彻的心理分析师,对自己少年的行为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而且那么合情合理。看过苏童的《刺青时代》,那些少年成立帮派,打打杀杀,甚至死都不怕,其实也有类似的心理,实际的物质利益反倒是不重要的。

奥古斯丁分析自己是为了忏悔,为了让自己心灵纯洁,为了让自己彻底的心向天主。他为这段生活作了总结性发言这些丑陋不堪的事,我也不愿再去想它了。我现在需要的是你,我的天主,你拥有正义和纯洁,在你左右才能享受无比安宁的幸福生活。谁投入你的怀抱,谁就不再忧虑,就可以在至善中享受完美的生活。可是我年轻时远离了你,远离了你的支持,误入歧途。 对奥古斯丁对自我的分析我还是很佩服的,不过我不喜欢他的结论和目的。我的分析和结论是什么呢?我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历程,是多种多样的,每个人都不一样。奥古斯丁少年时的偷窃和反叛,从某个角度来是也是他成长的一个过程。也许他从小一番风顺,从小就听从母亲的教导,而且如他长大后那样心灵上皈依了万能和至善的主,也许奥古斯丁如许多人那样反倒一生默默无名,也没在历史上留下什么呢?也难以有这样一种透彻心灵的认识。

另外,对为什么少年常会做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我倒觉得,和奥古斯丁后来对自己的剖析和忏悔是人的一种相同的禀性。那就是人都有一种让自己成为世上独立无二的内在禀性。让自己成为一个跟他人不一样,一个特立独行的自己。少年时被父母和周围的人教导要努力学习自己并不喜欢的拉丁文,去做许多自己并不喜欢却不得不做的事,这时候,他会觉得自己是在为他人为环境而活着。而去偷去做那些有些历经叛道的恶事,虽然为世俗不容,却向自己证明了自己的存在,证明了自己有胆量和勇气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他可以成为他自己,而不是别人要求的自己。当他多年后又开始反叛自己,对自己过去的恶进行剖析,向天主进行忏悔,并留下文字。其实也是在向自己证明自己,证明自己可以成为自己,让自己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别人没有这样过的忏悔,自己认识到了,就勇敢的去做,这正在另一个角度成就了自我。只不是少年时的偷窃是表层的反叛,在浅层次上让自己成为自己;而中年后对自己的深刻剖析和忏悔,却是在更深层次的反叛,在深层次上让自己成为一个新的独立无二的自己。

在奥古斯丁看来,少年时候的偷窃是犯罪和错误,中年后的反思和剖析是在走向真理。我却不这样看,他们都是一个人思想自由成长的一个历程。少年时的错误不是真的错误,中年后的反思和忏悔也不是真理。只代表一个人成为自己层次的深浅而已,也是一个人思想自由发展所要经历的一些阶段而已。

最新《忏悔录》读后感 篇5

卢梭(1712~1778)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他的政治民主方面的著述在法国大革命中成为激进的雅各宾派的理论向导。

《忏悔录》是一部别开生面、独具匠心、无出其右之作,卢梭在书中以惊人的诚实、坦率的态度和深刻的内省,叙述了自己从出生到1766年离开圣皮埃尔岛之间50多年的生活经历,讲述了他的全部思想感情,剖析了他的行为和内心世界。小说的问世,开拓了浪漫主义文学的道路,深刻地影响了19世纪欧洲思想和文学的发展。

《忏海录》就是这样一个激进的平民思想家与反动统治激烈冲突的结果。它是一个平民知识分子在封建专制压迫面前维护自己不仅是作为一个人、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人权和尊严的作品,是对统治阶级迫害和污蔑的反击。它首先使我们感到可贵的是,其中充满了平民的自信、自重和骄傲,总之,一种高昂的平民精神。

本书是作者晚年处于悲惨地时的悲愤自省、呕心沥血之作。整个自传是在颠沛流离、四面受敌的逃亡生活中断断续续完成的。卢梭通过举世无双的自我忏悔,把他与众不同的人生经历、思想情感和行为举目都淋淳尽致地展现在世人眼前,并引导我们深入那一时代去认识、思考关于人和社会的许多奥秘和深层次问题。

卢梭在《忏悔录》的另一个稿本中,曾经批评了过去写自传的人总是要把自己乔装打扮一番,名为自述,实为自赞,把自己写成他所希望的那样,而不是他实际上的那样。他大胆地把自己不能见人的隐私公之于众,他承认自己在这种或那种情况下产生过一些卑劣的念头,甚至有过下流的行径。他说过谎,行过骗,调戏过妇女,偷过东西,甚至有偷窃的习惯。在他身上,既有崇高优美,也有卑劣丑恶,既有坚强和力量,也有软弱和怯懦,既有朴实真诚,也有弄虚作假,既有精神和道德的美,也有某种市并无赖的习气。总之。这不是为了要享受历史的光荣而绘制出来的涂满了油彩的画像,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复杂的个人。这个自我形象的复杂性就是《忏悔录》的复杂性,同时也是《忏悔录》另具一种价值的原因。

人的价值是由自己决定的。---卢梭

是的,人是自己真正的主人,没有谁能主宰你自己,只有你自己。抓住一切有利于自己成长、成功的机会好好拼搏一下,你一定可以做到最棒的,加油,你一定可以。

最新《忏悔录》读后感 篇6

卢梭的童年是可悲的同时又是幸运的,刚出生时,母亲便因难产而逝,父亲对他又怜又恨。他父亲时常从他身上抓摸出母亲的影子,给予他全部的爱。

卢梭的母亲遗留下不少小说,父亲常常和他在晚饭后互相朗读。每读一卷,不一气读完是不肯罢休的,有时通宵达旦地读,父亲听到早晨的燕雀叫了,才很难为情地说:“我们去睡吧,我简直比你还孩子气呢。”在这种情况下,卢梭日复一日地读书,无形之中养成了读书的习惯,渐渐充实并滋养了他年幼的心灵。

在父亲的鼓励下,卢梭读了许多古希腊、古罗马文学中的名人传记。7岁的卢梭就将家里的书籍遍览无余。读完了自己家里的藏书,他还外出借书阅读,从外祖父那里卢梭获得了许多使他终生受益的经典著作,如勒苏厄尔著的《教会与帝国历史》、包许埃的《世界通史讲话》、普鲁塔的《名人传》......这广泛的阅读无疑使他憧憬自由、追求民主和谐。

晚年卢梭写成这本《忏悔录》用以回击给他的“敌人们”,其书最大特点便是真实、无与伦比的真实。不同于其他自传,这本书完全流露作者所思所感,如卢梭宣称那般:“既没有隐瞒丝毫坏事,也没有增添任何好事。”他承认自己因唾手可得的一点小小快乐,抛弃了自己的保护人;承认自己在做学徒的时候,因偷了师傅的东西而挨打,并诬陷了无辜的女仆马丽恩......

有人说,这本书看起来有点枯燥无聊,好像是一个老男人神经质的絮絮叨叨、自言自语,他无非是想把这一生所做的坏事暴露出来,以求别人给他一个高尚人格的评价。然,他们没有想到卢梭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将要死去。也有人说,读卢梭的《忏悔录》,见证了心目中那位伟大的思想家,文艺复兴的启蒙者内心深处那么多的黑暗,情不自禁地会产生一种厌恶感。所以,这是一本很难读下去的书。

我认为没有任何事物比研究人性更加有趣。自传本身的价值并不在于让我们了解一个人过往的历史曾经多么光荣,人们往往会用优美的辞藻以粉饰人性中的丑恶。《忏悔录》展露出的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具有个性特点的人,他性格激烈、多变、热情奔放而又极端敏感,大悲大喜、旁若无人而又缺乏自制力。正是这些相互冲突的个性让他更像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神。他睿智但是也活得苟且,他骄傲但是也卑微,他坦诚但是也有掩饰。他忏悔自己犯下的错误:嫁祸别人,抛弃孩子,一切是那么真实而又赤诚。

我在成长的过程中,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所谓现实令人变得虚伪的现状,所谓童心、初心也随之改变。恰,卢梭让我明白了真诚的可贵,没有它只怕到了未来我便会迷茫,而陷入所谓现实的圈套,能够读到读到此书,以卢梭的勇气为成长路上的精神楷模,我可算庆幸。

最新《忏悔录》读后感 篇7

忏悔?为什么忏悔,这个人生前做了什么坏事,值得他写一本书去忏悔。相信不少读者在看到这本书的译名时,脑海便会涌现出类似的想法,完全提不起来兴趣去研读它,毕竟我们唯一不缺的其中之一就是选择,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这一本绝对不是最吸引眼球的,但绝对是值得欣赏的一本,话说回来,那我们缺的是什么呢?这便是这本书最大的亮点之一,真诚。"如果在我的著作中看不出我的真诚,在书中没有什么话可以证明它,那就表明我书中的话不是出自真心。"卢梭这么说,也的确这么做了,这本身不是忏悔,只是作者真诚的将自己的经历用他独有的艺术表现形式呈献给读者,阅读这本书,更像是了解一个人,这种感觉,就像是听一位年迈的老者,在讲述他一生的故事,分享他的想法,读者必将受益匪浅。

我本人没有什么社会地位,但我了解所有一切有社会地位的人。除了没坐过国王的宝座以外,我在最底层社会和最高层社会都待过。——卢梭。

他曾在书中描述过这样一段故事,他在维尔赛里斯夫人家做仆人时,维尔赛里斯夫人过世后,他偷走了一条已经用旧了的小小玫瑰色和银色相间的丝带,但是还没藏好就被发现了,质问之下,他慌了神,诬陷了一个叫玛丽蓉的山村女孩,她是一个对主人极其忠心,而且也受大家喜欢的姑娘,作者本身也非常喜欢这个姑娘,可是当时的情境下,他却是在一个劲的昧着良心指控她,谎称这个姑娘喜欢他,然后将偷来的丝带送给他做礼物。这样做确实很蠢,从作者的言辞中可以看出他对当时发生的事,以及这件事对这位年轻姑娘一生的影响让他多么自责,他的指控让她蒙冤受屈,名誉受到了极大损害,让其他人认为她是一个既撒谎,又坚持错误,集诸多恶习于一身的女人。这件事作者难以向他人启齿,即使是向最亲密的朋友,他也从未提及,因为这件事,他在书中写到"这个心灵上的重负直到今天还依然压在我的良心上,而没有一丝一毫的减轻。我可以说:正是由于我有解脱这个重负的愿望,所以才决定把我的忏悔之心在书中向各位读者详细阐述",我们看到了作者的真诚,可为什么偏偏是那个曾经对主人忠心不二,漂亮善良又受人欢迎的农村姑娘呢?作者是这样回答的"当时我把罪行推到那个可怜的姑娘身上时,我确实没有故意害她之心,而且我那样做,还恰恰是出于我对她怀抱的友情".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在当时的情况下,一群大人拿着铁证逼问一个犯了错的年轻人,让他承认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是一个卑鄙的小偷,这种情境下年轻人的羞耻心总会异常的强大,这便往往会伤害我们认为是亲近的人。现实中的我们也是如此,尤其是今天刚刚踏入社会不久的我们,真正到了自己自力更生的时候,方才发现自己父母的不容易,父母对我们的爱是那么的无私,以至于许多人将其视之为理所应当,不懂得回报,不懂得感恩,甚至有些人变本加厉,欲求不满,可心底里,我们明白,父母是我们最亲最爱的人,越长大,越明白,没有什么东西应该是理所应当的,我们不必自己骗自己,而是应该努力去珍惜,去维护一切现有的东西。

我们总是习惯从别人眼中认识自己,甚至高过自己对自己的认识,以至于我们一直摸不清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卢梭年轻时的生活非常多变,但是唯一不变的是,他在人生的各个阶段,无论是主动选择,还是迫于生活压力的暂时苟且,他时刻都明白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以及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

"我这颗既骄傲又温柔的心就是这样形成和表现的。我既怯懦又十分倔强的性格,时而胆小,时而勇敢;时而优柔,时而坚强,因此最后使我自己和自己发生矛盾;行事既缺乏克制又不敢恣意行乐;既得不到欢乐,又不日益聪明".

"我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满了十六周岁;我成天焦虑,对我周围的一切和我自己都不满意,既不喜欢我的学徒生活也没有我这个年龄的孩子的欢乐心情。我心中充满了向往,但又不知道我具体向往的是什么事物。我经常无缘无故地哭泣、无缘无故地叹息。由于看不到周围有任何一样能使我喜欢的事物,我就只好深深地沉浸在幻想里".写这段文字时,作者正经历他的学徒生涯,跟着一位专横作风的师傅学习雕刻,这本来是他所喜欢的工作,但是他师父的作风使他对原本喜欢的工作感到难以忍受,使他本来憎恨的坏事反倒喜欢上了,例如撒谎、偷窃和干活磨洋工,原本自由,没有束缚,后来由于受到来自师傅体罚的压力,而变得事事瞻前顾后、胆小如鼠,这使得他对于这一境况做出改变的决定也做的非常坚决,为了避免受惩罚,在第三次回师傅家晚了之后他这样写到"而我也拿定了我的主意,只不过我的主意与他们的主意完全不同。我当场决定,发誓从此不再回到师傅家".

"一切进行得很顺利。我几乎已经获得了大家的敬重,对我的考验已经结束。这一家人都普遍认为我是一个有前途的年轻人;现在屈居人下,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的。然而,我认为,我的前途是不能由别人来安排的;我要通过完全不同的道路去争取。在这里,我要谈一下我天生的个性;对于这种个性,我无需多加解说,只把它向读者陈述清楚就行了".

诸如此类的自述,贯彻于忏悔录的上册全文,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这样类似的描述出现,前面提到过,年轻时期的卢梭更像是一个漫无目的的旅者,他到过不同的地方,感受过不同风景的魅力,难得的是,他一直按自己的方式进行选择,既冒险又大胆,重要的是与众不同。这便是除了他的真诚以外的第二个让我认为最亮眼的地方,这一点,说好听了叫自信,说不好听了也可以叫自私。我们生而不同,因而承认自己和别人的不同点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可现实生活中却并不是这样,这个年代的人们,被异军突起的互联网浪潮带向了"速食时代",人们不再静心思考自己的所缺所需,漫天的广告、资讯、推送让人们完全成为了毫无主见的个体,不知不觉中,我们在被迫进行选择,而不是主动的去发现,去寻找,一切都来的太快,以至于现在不少人呼声要过慢节奏的生活,为什么我们与众不同,因为"思考"是我们天生的武器。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作者在年轻时所经历的各个阶段,一直在进行自我的总结和反思,通过这种方式,他一方面明白了自己,另一方面在自我了解的基础上让他进一步去求知和探索的旅程更加顺畅,可见不定期的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是大有裨益的,尤其是处于青年期的我们,总有人说,谁的青春不迷茫?时间滴滴答答从不停歇,于是有很多步入中年的人感慨时间飞逝如白驹过隙,青春最为美好却总是在不经意间就与我们擦肩而过,要想青春无悔,作者给我的答案就是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承认自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大胆地去探索、去发现。

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显然不止我看到的这些,可读书就是这样,一方面引发读者的思考,一方面作者并不能把控读者的思考方向,原因很简单,因为时代在变。这位在法国 8世纪的启蒙运动中大放异彩的思想先驱,他的思想,在《忏悔录》下册中会有更形象的描述,上册更多的是描述了他有趣而又别类的年轻岁月。我写这篇读后感的目的则更直接,希望大家能提起兴趣去读读这本书。

最后再给大家分享一段我非常喜欢的话"我到巴黎的第二天,就急不可耐地到歌剧院去看了一下,他的样子也不过尔耳。后来去参观凡尔赛宫,再后来去看大海,都是如此,看到的景象与过去人们向我吹嘘的样子,相去甚远,因为,无论是人们的渲染,还是大自然本身,都既不可能也很难超过我的想象力所想象的气象的宏伟".

最新《忏悔录》读后感 篇8

午休时,我坐在椅子上看《爱的教育》这本书。

读着读着,我仿佛也成为书中一角,尝尽了主人公们品过的酸甜苦辣,经历了他们身边的点点滴滴……

我要学习安利柯伸张正义的精神,他秉性纯朴仁厚,总在别人有困难时热情地伸出援手,他极富上进心,看见别人的优点,总会取长补短,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戴洛西一位受人尊敬的班长,他风度翩翩,很有才干,在各方面均出人头地。往往在犯错时,卡洛菲那种知错就改的思想总在我脑海中出现,正是他一直激励着我去承认错误,并改正错误。而柯礼智在搬运劈柴的时候,仍不忘读书,常常口中念念有词地背诵着。他这种勤奋好学的品德使我懂得了学习的快乐……

作者埃・德・阿米琪斯通过一件件平凡的小事,一个个充满特色的人物,让我们在阅读中受到了多方面的教育。爱的教育不仅是素质教育更是一次心灵的洗涤。在生活中我们要做安利柯,关心父母、老师、朋友,让开心无处不在;在学习中我们要做那格,勤奋用功,奋发向上;在将来要做柯礼智充满了爱国热忱。

爱的教育是人一生不可缺少的,就像一日三餐一样,只有明白了,懂得了,才能使你受益匪浅。一生中犯的错很多,中间大多数都是微不足道,但是它的影响有多深谁也不知道,只有通过教育,才能真正改正。爱的教育不仅是教育自己,也需要自己去教育别人,使大家都受到爱的教育。只有这样我们才算真正读透了爱的教育。

读完全书,我悟出一个道理:“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直激励着我,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最新《忏悔录》读后感 篇9

没有想象中那么好读,看到一半差点放弃了,觉得有些无趣了。感觉奥古斯丁只是在借这本书,以剖析自己内心的方式宣扬教会,达到传教的目的。

直到坚持着看完一整本书,折返回来大略翻了一下,才又觉得并非如此。虽然全书确是在宣扬奥古斯丁对神的忏悔,对教会的皈依,但其中也不乏对共有人性的剖析与忏悔,令人警醒。

奥古斯丁于354年出生于北非的塔加斯城。他的父母亲都十分重视对奥古斯丁的教育,还设法筹钱送他远游求学。奥古斯丁小时在塔斯加斯提成,后在迦太基学习文法和雄辩术,二十八岁时又前往罗马、米兰。

《忏悔录》相当于奥古斯丁个人的自传,剖析个人内心的善、恶、欲望等。关于幼年时偷梨子摘梨树的行为,奥古斯丁在文中写着:为了作恶而作恶。并非是迫于穷困,也并非是想尝尝梨的滋味,只是为了偷盗而偷盗,要的也只是偷盗过程的乐趣,只是出于所谓的朋友情谊。

来到迦太基,他迷恋戏剧和雄辩术。在剧场里,他发现人们愿意观看自己都无法承受的悲惨景象并为此伤心。难道人们追求的就是眼泪和悲伤吗?可是人人不都是趋乐避苦吗?戏剧打动观众,不是促使他们帮助受苦者,而是煽动他们可怜受苦者。编剧越是让观众伤心,观众就越是喜欢他。没有人愿意过悲惨的生活。但可怜一下别人却大有乐趣,那么我们之所以喜爱观看别人的悲惨,或许就是因为如果没有这些我们便没有可以怜悯的对象。

同情和怜悯是可以的,但我们不能乐于去感到同情和悲伤。

同时,奥古斯丁还陷入了对雄辩术的狂热和对功名利碌的追逐。不仅如此,奥古斯丁还教授雄辩术,教导学生们如何狡辩,如何挽救犯罪之人的生命,与爱慕虚荣和追求谎言的人们成为一丘之貉。

此后,奥古斯丁因朋支的劝说及自己希望去一个有口皆碑的地方教书,决定前往罗马。在罗马,奥古斯丁继续教授雄辩术,在家中招收了几名学生。他厌恶学生们贪图诱惑,双手沾满肮脏的钱票铜臭味,但他也热爱着学生,把他们看作加以改良的对象,希望能引导他们热爱自己的学业胜于金钱。

在摩尼教教友们的支持下,前往米兰的申请得到批准。在米兰,奥古斯丁彻底脱离摩尼教,皈依教会。在皈依过程中,他受到了金钱、情欲等种种诱惑。其中,最为让他摇摆不定便是情欲。一方面明知上帝才是真正的能找寻真理处,一方面又舍不得俗世的诱惑,这让他大为苦恼及愧疚。在米兰,他与一个比他小两岁的女孩子订婚了,但她还要过两年方到结婚年龄。在这两年间,奥古斯丁屈服于自身的肉欲,便有了另外一个情人,在这之前他还和上一情人育有一子。或许他渴望的并非是婚姻,只是情欲罢了。不过在米兰,三十二岁的奥古斯丁还是皈依了教会,即使之前他因摇摆苦闷而放声大哭,拳打脚踢地发泄,感觉灵魂被割裂成两个部分,一在天一在地。

书,是没读透的,只是走马观花了一下罢了!许多思想与体悟也是不甚成熟的,或是还没沉下心来或是阅历不够。也许再过几年还可再看一遍,应该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最新《忏悔录》读后感 篇10

昨天晚上粗略的看了卢梭《忏悔录》的第四章,大致讲了他四五年的漂泊生活。他是勇敢的人,敢于承认自己做过的违背道德的事情。不是伪善者。这一章的景色描写很动人,发生的事情也十分有趣,看过之后,心中有浓浓的满足感。这便是名著的魅力吧。

卢梭的为人向来遭人垢病。他性格激烈、多变,热情奔放而又极端敏感,大悲大喜旁若无人,缺乏自制力。正是这些相互冲突的个性让他更像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神。他睿智但是也活得苟且,他骄傲但是也卑微,他坦诚但是也有掩饰。在自传里,卢梭忏悔了一个年轻时犯的错误。有一次他偷了主人家一颗贵重的钮扣,把事情赖在一个他喜欢的小女仆身上,因而使那个无辜的女仆蒙受了羞辱。由于卢梭的“自暴隐私”,一些后来的哲学家包括罗素甚至认为卢梭根本谈不上是个哲人。而我却认为卢梭触及了哲学的本质问题-他首先用自己为解剖标本,对人性做了一次深刻的探讨。

从气质上讲,罗素与这些人是两类人,他对于浪漫主义激情向来不以为然。其实罗素本人也不是一个冷静的书斋学者,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三番五次闹离婚,不会提倡性解放,不会反宗教,不会被当局禁止讲学,不会相信社会主义,不会参加反战运动甚至弄到要坐牢。激情是每个人都有的,罗素也认为激情与理智相比是推动历史的一种更主要的力量。

卢梭是法国第一个最勇敢的平民思想家。他出身贫寒,年轻时代长期处于奴仆地位。罗素这样的贵族子弟当然不会去偷钮扣,罗素的子女当然也不用进孤儿院。卢梭跟一个地位低贱的女侍结婚,这也被罗素拿来进行了一番精神分析,意思是卢梭只有在下贱的女人面前才能得到一种完全的自信。我对罗素一向敬仰,但这一次我觉得罗素讲话未免刻薄了一点。在法国大革命前,逆向等级的婚姻是不被允许的,他与华伦夫人的关系不可能为当时的婚姻制度许可。

上帝造人的时候,给我们一双眼睛看外部的世界,审视内心的智慧之眼则是这颗忏悔的心。如果说读蒙田让我心灵安详闲适,读卢梭则使我悲天悯人。卢梭觉得前辈作家蒙田还坦白得不够,他说蒙田虽然也讲了自己的缺点,却把它们写得相当可爱。看起来像是自责,但是却是自赞。他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一个哲理性的警句:“没有可憎的缺点的人是没有的。”在忏悔录里,他写了他的吝啬,他的偷盗习惯,他对朋友的背叛,他说的谎行的骗。

最新《忏悔录》读后感 篇11

这次的内容大概是卢梭从一个天真的少年到他事业有成的这段时间的事。

经过这一段的阅读,对一个现象很感兴趣,那就是我感到卢梭的部分心理活动和对外界事物的反映与我极其的相似。我这么说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也有成为一个伟人的天资,而是说一些感情,或者是心理反应或情感,可能是组成一个人内心情感或个性的基本因素。我想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在这里我占且就叫它”七巧板“理论吧。就像是七巧板一样,几种同样的普遍的情感,经过不同的组合,演变成了千千万万种不同的个性。又或者可以说是乐高玩具,几个简单重复的积木似乎可以拼接出整个世界。

最开始这么意识到这个理论,是因为我之前产生了这么一种认识,即人人都一样。意思是世界上其实没有多少比你笨或是比你聪明的人,一个人每多一个缺点,都会有一个相应的优点作为补偿,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天才也是有的,不过个人认为比例较低,否则就不会被称为天才了。所以说,既然认识到卢梭与我一样,一个几百年前的欧洲人与一个几百年后的中国人一样,那么是不是大多数人都是差不多的呢?我认为是的。

虚荣与自我保护,也许是人天生就拥有的一个特质。至少作为生物的基本特征之一,自我保护我肯定扎根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细胞中的。但是在这里,虚荣与自我保护之间的界限似乎很模糊。表面上看起来不相关的两个概念,其实是相通的。我这里所说的自我保护,并不是物理上的保护,而是精神的一种自我保护。在一个人受到攻击时,这里当然也包括精神的打击,通常情况下,大脑都会给出一个应对的信号。在我所读到的卢梭的忏悔录中,他即使用文章给予了攻击他的人以反击。

最新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精选


图书记载了古人传承至今的智慧,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的过程中,以后,不禁为作者优秀的脑洞所震撼在阅读过一部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我们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写作品吗?以下“最新西厢记读后感”由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最新西厢记读后感 篇1

在观王实甫的《西厢记》之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复,哪怕莺莺最终和张生喜结良缘;在文末作者发出了“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哪怕后代评论家一次次渲染该剧的反封建先进性……但我分明看见,分明感受到了剧本中所蕴含的那些让人激愤而又无奈的内容。

“斗士”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阿金》中写下:“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相信妲己会亡殷,也不相信旦己亡殷,西施亡吴,杨贵妃乱唐那些古老的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性是绝不会有这么大的力量,兴亡的责任都应该由男的负。但向来男性作者大抵将败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这真是一钱不值的没有出息的男人。”张生始乱终弃的行为让很多读者义愤填膺,可是后世还是出现了诸如“红颜祸水”等词语,把许许多多沉重的罪责压在了女性的头像。在遥远的古代,处于卑贱地位的女性怎么可能发挥如此强大的作用呢?为后世广为表彰的昭君是因为献身于大汉事业,可是《汉宫秋》也依旧为她留下了一个跳水而亡只为保全贞洁的伟大结局。特洛伊的领袖们被海伦的美貌所吸引,可最终还是认为“尽管她如此美丽,还是让她坐船离开”,因为海伦会成为他们和他们的“后代的'祸害”。

女性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了繁衍后代的工具,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是古代又有多少的家庭会将这么沉重的罪责牵连上男性呢?这一点固然和当时落后的生物知识相关,但是这其中所蕴含的重男轻女的观点和女性长期以来低微卑贱的社会地位息息相关。母亲成为很多人歌颂的对象,认为她无私地创造了生命。但是在魏晋时期,让梨的孔融认为母亲不过是一个容器,于自己并无恩德。这个观点可以说是相当的大逆不道了,虽然后来的鲁迅先生曾经写下了《我们今天怎样做父亲》,给了准父母和预备父母们提供了一条新式的观念。但是在孔融的年代,这般新潮的观点给了曹操一个杀他的理由,“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也是后话了。

西蒙娜*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写道:“男人的极大幸运在于,他不论在成年还是在小时候,必须踏上一条极为艰苦的道路,不过这是一条最可靠的道路。女人的不幸则在于被几乎不可抗拒的诱惑包围着,她不被要求奋发向上,纸杯鼓励着滑下去到达急了。读书笔记.当她发觉自己被海市蜃楼愚弄时,已经为时太晚,她的力量在失败的冒险中已被耗尽。”我们不得不承认,哪怕这个社会存在着各个领域的优秀杰出女性,但是这个社会确是到处都是为女性设置的往下滑的坡道。不管是我,还是身边的,看不见的许许多多的女性,在这个坡道中努力地向上攀爬者,时不时有着懈怠的念头。

《西厢记》中,矛盾的解决来源于张生考取了状元,这点显然是有些痴人说梦。反观我们现在的电视剧,男权的放大的现象时有出现,《何以笙箫默》、《那年花开月儿圆》、《芈月传》……这些大ip制作的背后依然逃脱不了“霸道总裁爱上我”魔咒,在女权的放大的表面下,依然是为统治已久的强大男权镀金让位。但是很遗憾也很无奈,存在即合理,观众永远都不会缺席。

最新西厢记读后感 篇2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有了......《西厢记》!

崔莺莺,已故相国之女,才貌双全;张君瑞,没落贵族之子,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像所有的小说话本一样,暮春时节,普救寺内,才子佳人一见钟情,从此堕入情网,执迷不悟;可恨封建大家长卑鄙狠毒,棒打鸳鸯,先许婚又赖婚,即使是才子佳人生米成熟饭后仍要一条路走到黑;才子佳人怨恨却又无力,相思成疾,最后在善良侠义的侍女红娘帮助下才能暗中传情一解相思苦。也像所有戏文里说的那样,才子后来考上状元荣华富贵,小姐的爹娘都原谅她,姐妹都祝福她,奴仆都羡慕她。最重要的是,最后才子佳人白头携手恩爱一生,童话式结尾,大团圆结局。

有句话说,第一个这样写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材。这样的剧情走向在当时大概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也许可说是轰动式的,奈何这种剧情后世玩得太多,逐渐烂大街,让人难以有惊艳之感。然而还是感谢《西厢记》,被它的情节和语言震惊到,我终于能够理解“小说话本雅俗共赏”是个什么意思......这妥妥的就是现代网络言情的古代版啊!

《西厢记》中表现得最为出彩的绝对是女性,而古代女性又是一大值得探讨的命题,因此我总是试图通过这部作品来理解当时的女性地位和女性命运。众所周知,作者王实甫虽是元朝人,《西厢记》却改编自《莺莺传》,唐朝传奇。历代王朝女性地位最高的当属唐朝,小说中女性表现出的自由热情也就不难理解,即使这种所谓的地位高只是相对而言。

要探讨这个话题,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古代男性对女性的态度和看法

1.古代男性对女性的要求。

对于女子,男子首先想到的是美,完了最好有才,当然遇上事关清白坚贞之事,才貌就得往边靠。

一开始张生对莺莺的倾慕,说得好听点是一见钟情,难听点就是见色起意,直到月下和诗时张生才真正开始欣赏小姐的品德和才华。

令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春宵一度后小姐担忧被情郎轻视或抛弃,婉婉诉衷情,张生却是盯着帕上的落红确定后才开启甜言蜜语模式。在莺莺冒着风险,孤注一掷后,却怀疑她的贞洁,这样的做法让人心寒......

不知怎么,我看《西厢记》,总感觉以张生的多情怯懦,《西厢记》竟然还能童话式结尾也是不可思议。

2.女性常和性联系在一起。

张生第一次见莺莺,跟法聪小和尚说,“那一对小脚儿,价值百镒之金”。脚是女性身体性感部位之一,等同于性。因此,与其说一开始张生爱的是莺莺,不如说爱的是莺莺的身体。

性贯穿全文,处处可见。张生第一次写信,就写“花影重”,暗示要与小姐风流一度。小姐邀约,张生第一反应,这是要干那事啊,喜滋滋乐哈哈......可见,女性在当时与性、欲联系密切。

3.女子容貌太过容易“招灾惹祸”,是为“红颜祸水”。

第一次,孙飞虎强抢莺莺做压寨夫人,可视为女祸;再来是为老相国道场做法事,“老的小的,村的俏的,没颠没倒,胜似闹元宵”。能令老的少的和尚忘了佛家道义神魂颠倒,把本该最庄重严肃的道场变得荒唐又可笑......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为莺莺容貌惊艳的同时,陡生一种忧虑与恐惧。要极写女子之美方法可以很多,作者却选了这种最夸张最末等之法,作者笔下莺莺已美得近妖。

4.婚姻里女性地位最终要弱于男子。

《西厢记》中,才子佳人的爱情里,张生的地位逐渐上升,莺莺则一弱再弱。

如果说一开始两人的爱情完全掌控在莺莺手里,那么后来张生就从跪老夫人、跪红娘、跪莺莺这三跪慢慢掌控了主导。

过程手段什么的不重要,总之结局是,高中状元后,张生莺莺的地位已经整个反转过来。可以说,在那时甚至在以后,莺莺是会被抛弃、被多个姐妹儿还是怎样,她的命运已经被牢牢掌控。

二、老夫人对待女儿

1.被压迫者与压迫者。

这里不得不提老夫人,一个女性,一位母亲......一个封建大家长。

作为女性,她是可怜的。《西厢记》里她作威作福,肆无忌惮,看似大利在握,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因为她丈夫已死罢了。

她也曾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接受“天字出头夫做主”的观念和想法,在严苛礼教的压迫下谨言慎行,到了晚年却用同样的礼教让女儿体会自己曾经经受过的痛苦。

当被压迫的女性,丝毫不觉得这是一种压迫,最后用同样的手段去压迫同性,恶性循环,这难道不是最可悲的吗?

2.把女儿视为政治交易品。

作为封建家长,她坚持门当户对,把女儿的婚姻当作工具来交易,尤其是老相国离世,崔家家道中落的情况下。

张生是白衣时,老夫人不会同意女儿与张生的婚事,即便女儿相思成疾,即便一切早已木已成舟。女儿不过一个政治牺牲品,我相信在最后,即便莺莺张生没有生米煮成熟饭,没有婚约甚至没有相爱,只要张生想要,老夫人绝对把莺莺拱手送上,哪管一个是她讨厌的张生,一个是她素来疼爱的侄子呢?一个朝廷新贵,一个没落贵族,孰轻孰重,老夫人一向分得清楚。

女性在这里与政治相联系,成为牺牲品,可交易物品,没有选择的余地。

三、女性自我意识的初步觉醒

从莺莺、红娘自身来看,她们思想上已初步觉醒了。红娘侠肝义胆,反阶级反礼教;莺莺内心自由独立,敢于抓住机会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她不重功名,把爱情视为至高无上;她清醒理智,明白男女地位差距,却仍敢冒险孤注一掷。这种反抗虽然还局限于爱情,却已难能可贵。

因此可推测,唐朝女性常生存于异性同性双重压迫下,与性、政治相联系,婚姻爱情要为家族服务不能自主,通常是可交易物品,地位较低;然而在当时奔放自由的社会风气下,有一定的反抗意识和自我意识。

最新西厢记读后感 篇3

寒假,我发现书柜里有一本书已经落满尘灰,拿起来擦了擦便读了起来。这本书叫做《西厢记》,看完后感受颇深。

至于《西厢记》的高深论坛评价,前人、古人、今者学家总说纷纭!我倒是只觉得此书倒真值得再看她几遍!黄山归来不看岳,五岳归来不看山!读罢此书,在翻阅元稹的《莺莺传》感觉着实有点儿遗憾,以至于《商调蝶恋花》《鼓子词》《西厢记诸宫调》应该在此书之前读!

自古才子佳人的爱情结合都难免遭到上天的妒忌,也难免有所催人泪下的波折,也难免会有后人的传诵。至于结果是否完美,那自是另当别论。中国自古以来人们的潜意识里都有大团圆!即便是牛郎织女,即便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即便是白素贞与许仙!张生与崔莺莺也算是最终修得正果!

张生的才与貌无可厚非,崔莺莺那简直是完美,那是自古以今所有天下男子心目中的女子的化身,压根儿就是“唯美”!莺莺的貌,不多说,只张生道——娇羞花解语,温柔玉有香,我和他作相逢记不真娇模样,我只索手抵着牙儿慢慢的想。其才情其家势,你也简直没得挑剔!也难怪张生即便考取状元,也没有如郑恒所说为尚书女婿。

或许女人给了真心,爱得愈深愈容易患得患失,莺莺先是心动、思恋到最后的长亭送别中“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依依惜别,到“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再到寄送张生汗衫、裹肚、袜儿、瑶琴、玉簪班管等东西,不外乎担心他的心上人有“始乱终弃”的念头。呵,天底下究竟又有几个崔莺莺呢!不过难得的是,张崔二人毕竟是真爱的。无论是戏剧还是小说电影,都必符合郎才女貌,其背景都应是王公贵族,不是贝勒公子便是少爷,或者公主小姐,呵,反正不是万金也有千金,要么什么明珠,总之排场要耀眼的。

至于穷书生巧遇佳人,如《西厢记》或《柳梦梅》那也不是没可能,不可否认的就是真爱。话说现实生活中也是有的,我想他们肯定是上辈子种红豆的,而且投胎之前贿赂了柏拉图和维纳斯的!

话题回到《西厢记》其实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大凡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一定有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要说张催二人爱情背后的确有一个功不可没的红娘,这是肯定的!不管他们二人相遇相识到相知这整个过程,都抹不掉红娘的影子。至于老夫人、郑恒、孙飞虎那只是他们爱情的试金石!

一部《西厢记》着实让人赞叹王实甫的才华不一般。还一个——永老无离别,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我感谢那些尘灰让我有机会看到《西厢记》这本好书。

最新西厢记读后感 篇4

“好句有情怜夜月,落花无语怨东风”。这是《西厢记》里的一句名诗。

《西厢记》,元代王实甫作。这部作品实际上来源于唐传奇《莺莺传》(又名《会真记》,唐元稹作)。传奇者,浪漫爱情故事。

元朝是中国剧本创作的一个高峰时期。除了王实甫外,杰出的剧作家还有关汉卿,其代表作《窦娥冤》经久不衰。《西厢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剧之一(其余为《牡丹亭》、《长生殿》和《桃花扇》),剧中张生与崔莺莺的生死恋情历来为人们传颂。

《莺莺传》本是以悲剧收尾,但在王实甫手下,张生(字君瑞)和崔莺莺却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张生出身于上层阶级,父亲是礼部尚书,但因病早逝,从此,家道没落。于是,前往投靠其父亲曾援助的同窗杜确,因为他镇守边疆,掌控十万大军。张生想从那里谋个一官半职。崔莺莺出身其实更优越。父亲是相国,但也在她幼时早逝。一家人只好举家迁移至浦东(今山西省西南永济市蒲州古城)。张生爱游山玩水,所以有一日特地去浦东普救寺游玩。因为有缘,所以那天,崔莺莺及侍女红娘也碰巧去该寺上香(普救寺是崔相国生前主持捐建的),两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迫于封建礼教,张生以读书为名,寄居于普救寺的西厢,希冀每天多望崔莺莺一眼。后来,当地的地头蛇孙飞虎得知崔莺莺貌若天仙后,欲用其五万大军趁崔家上香的机会去普救寺“抢劫”。无奈,崔夫人提出解围者嫁其女的说法。值此危难之际,张生接下这一“光荣的任务”。他派一和尚送信给杜确,最终在他的帮助下,压退了孙飞虎。但是,“却道妇人心易变”,崔夫人瞧不起张生,嫌弃他无名无财,便生出返悔之心,因为有损名门。可是,在爱情面前,谁又阻止得了丘比特的情箭呢?“崔莺莺夜听琴”,两人在红娘的帮助下成就“好事”。莺莺的坚定,普救寺方丈的劝说,大将军杜确的无形“胁迫”,都迫使崔夫人最终做出了让步。她以“金榜题名”来回复张生。苍天有情,张生果真中了状元。一切本已入彀中,谁又想半路杀出个“郑常发”。崔家与郑家定下过娃娃亲。此刻,他想与崔莺莺完婚。得知事情真相后,他诬陷张生,说他已经在外娶婚。崔家误信为真,便想让崔郑二人完婚。千钧一发之际,张生赶了回来。真相揭晓,郑常发自杀。张生与崔莺莺喜结连理。

《西厢记》表达了当时一些先进知识分子意识中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时至今日,这一古老的爱情传奇仍被人们传颂,因为,它折服过许多青年男女的心。

合上书本,潸然泪欲下。想人生最苦离别!可怜见千里关山,犹自跋涉!崔张二人可是深有体会。张生上京赶考,崔莺莺茶不思饭不想;而张生也有过“草桥一梦”。心灵相通,情何以再言?只想说一句:真爱永恒。“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倘若现实的话,崔张二人将实现这一古老而虚幻的爱情传奇。

回想,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文学”已没有以前那么兴盛、繁荣,正逐步走向平庸,特别是那些真正具有意义、价值的文学作品已屈指可数。那就多从古代汲取营养吧,本人拙见,《西厢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最新小妇人读后感1000字精选


读后感就是尽情抒发自己在读完某本书之后的所思所感,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应该把想法写进读后感里,勤写读后感对于我们写作水平的提升非常重要。对于一些写读后感的小技巧你是否掌握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最新小妇人读后感,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最新小妇人读后感【篇1】

经常有人会问,快乐是什么?

是自由,是团圆,是富裕,是舒服,还是塌实?

如果是我,我会回答,都是,但又都不是。如果快乐是一棵树的话,自由,团圆,塌实……这些都是“快乐”这棵树的树根,但树最重要的不是根,而是所有,这一切加起来,就是心,树的心。快乐这棵树的心,就是乐观,不论处境多么险峻,不论局势对你多么不利,都要乐观。只要有心在,一切就不会毁灭。

快乐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才能快乐。

>描写了马奇一家人的天伦之乐。马奇家的四姐妹,不管是为了爱情甘于贫困的梅格,或是通过自己的奋斗成为作家的乔,或者是坦然面对死亡的贝思,还是以扶弱为己任的艾米,虽然命运并不相同,但却有着同样的精神,乐观。

有一个人想挂一张画。他有钉子,但没有锤子,邻居有锤子。于是他决定到邻居那儿去借锤子。

就在这时候他起了疑心:要是邻居不愿意把锤子借给我,那怎么办?记得昨天他对我只是漫不经心地打招呼,也许他匆匆忙忙,但也许他这种匆忙是他装出来的,其实他的内心对我是十分不满的。什么事不满呢?我又没做对不起他的事情,是他自己在多心罢了,要是有人问我借工具,我立刻就借给他。而他为什么会不借呢?怎么能够拒绝帮别人这么一点忙呢?而他还自以为我是依赖他,仅仅因为他有一个锤子!我受够了。

于是那个人迅速跑过去,按响门铃。邻居打开门,还没来得及说一声“早安”,这个人就冲他喊道,“留着你的锤子给你自己用吧,你这个恶棍!”

这个人真是可笑,明明邻居什么也没说,他就乱加猜测,最后事情变得一团糟。

而马奇家的所有人却那么的乐观向上,真是与这种没有摆端正心态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果你说你的生活真是美好,那你就错了,真正美好的不是你的生活,而是你看世界的态度;如果你说,这个世界真是糟糕,那你就大错特错了,真正糟糕的不是这个世界,而是你看这个世界的心态。

有的时候我真的不得不在谈一下马奇家的四个女儿了,因为他们让我懂了很多。

梅格让我明白了,简简单单的,就是快乐,索求得太多,快乐就越少。快乐并不与拥有成正比。

乔让我知道了,你选择了快乐,快乐也选择你。选择不同的生活态度,就选择了不同的生活。只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什么能给自己快乐,就去追求它,这就够了。

贝思告诉了我,当自己寂寞难耐的时候,请记住还有人在思念自己。回味自己做过的事,你会比著书立说,周游世界还要快乐,因为,当我们离开人世的时候,爱是唯一能够带走的东西,它使生命的结束变得轻松许多。

艾米则使我知道,生活中,为别人着想,别人也会为你着想。

只要乐观,快就会到来,我坚信。

最新小妇人读后感【篇2】

在19世纪南北战争背景下的美国大陆上,一个有着四个未成年女孩静候培养的家庭,是如何将女孩们养育成独立自主、自尊自爱并自给自足的人,是值得观摩借鉴的。并非说书中的教育方式都应该照搬,但贯穿其中的教育思维可以借鉴,很适合吾家有女初成长的妈妈看,也适合带娃的妈妈借鉴,会有所启发有所感触。

开篇就交代背景,这个家中缺少男性气息,丈夫出征在外无法照顾家庭,夫妇俩并未生育男孩,因此一家五口都是女将,坚强的妈妈独立拉扯四个女儿。马奇太太很神奇,明明家中四个孩子虽不知衣食不足,但能感受到生活的捉襟见肘,然而马奇太太依然热心的帮助他人。女儿们有各种不同的心愿,穿新衣换新鞋有欢乐的聚会,马奇太太一方面尽最大的能力满足,当然在程度上必然打了折扣,同时也教育女儿们凭借自己的努力克服生活的困难,达到自己的心愿。女孩的富养,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无限量满足,而是让女孩们树立通过自己努力便可以满足欲望的信心。希望实现的愿望,不寄望他人的给与或恩赐,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它,在努力的过程中享受快乐,在满足的时刻享受喜悦,这才是独立自由的女性。

大女儿梅格是马奇太太的好帮手,一方面能帮助马奇太太照顾妹妹,另一方面可作为妹妹们学习的好榜样。梅格性格沉稳,做事踏实,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追求浮华和虚伪。书中给梅格的命运是很不错的,非常类似马奇太太的生活轨迹,嫁给了爱情,而且比马奇太太幸福,丈夫能时常陪伴左右。小两口虽然生活清贫,但有情饮水饱,而且莫欺少年穷,两人感情稳定热烈自然,看这两人的婚姻生活描写,能感受到满满的幸福,这碗狗粮愿意干。蜜里调油的日子给了小两口一对龙凤胎,我相信家庭教育的力量,因此这对龙凤胎是在爱中长大的孩子,未来可期。

二女儿乔非常独立,类型男孩的爽直性格让人欢喜,喜欢读书写作因而有自己独立的思考问题的方式,因此让乔的情感之路稍显坎坷。乔十分独立有主见,她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养活自己,而且她也的确做到了。乔非常会讲故事,家中姊妹都十分喜欢听,而乔就是通过这个优点的拓展,实现了自我经济独立,将故事写下来投稿,无心插柳之举让乔很快得到了稿费。因为读书和思考,乔未来的伴侣,应该是学识渊博,能和乔交流互动的,而这样的男性何其稀少且难找。好在月老并未忘记这个独立的女孩,一名沉稳博学的教授走入乔的生活,虽然教授姗姗来迟,迟来的表明心意甚至一度让乔自我怀疑,好在结局圆满。婚后的乔并未回归家庭,而是和教授丈夫两人齐心协力兴办学校,成就了另一种方式的婚姻家庭生活。

三女儿贝斯温文有礼、任劳任怨。上有姐姐,下有妹妹,气质接近马奇太太和梅格的温柔的贝斯,在这一家子中,并不出脱,但确是不可忽略的存在。就好像很多事业上会有的螺丝钉人物一般,有些人看似不出格,但始终少不了。马奇太太去前线照顾丈夫,大姐梅格已经结婚忙于照顾龙凤胎,二姐乔专注于自己的写作生涯,老三贝斯自然接过了操持家庭的`重任,一方面要照顾小妹妹艾米,另一方面还要帮扶受到马奇太太关照的穷苦人家。家务活任劳任怨,情感事始终倾听,如同一个天使一般为整个家庭发光发热,可惜天使是上帝钟爱的,过早的被上帝召回了。最感叹,在贝斯病弱随时可能死亡时,全家所有人都表现出对死亡的恐惧和不安,只有贝斯坦然的接受这一切,她爱着每一位家人,也希望她的家人保有对自己的爱好好生活。

小女儿艾米,貌美如花,温婉知礼,倾人佳丽一枚。家中老小本来就容易受宠,加上美貌,因而性格难免娇贵,甚至曾表达过希望未来的丈夫有钱有地位。但家庭熏陶是潜移默化的,这一家子都是看重感情而非金钱,小女儿虽然口头宣言喊得响亮要有经济基础,但真到了选择之时,毅然嫁给了青梅竹马的劳里,而非家财万贯的追求者。当然,劳里也非穷苦之辈,不过家资没那么丰盈而已。因此,女性在婚姻中对经济有一定要求,是可以并且应该理解的,毕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通过马奇家四姊妹的成长史,反思女性在追求情感、追求独立、面对家庭生活烦琐、面对生命无常等诸多方面的千丝万绪。都说女人心海底针,女性生性比男性更敏感、更易感,生命更加纤弱但也更加坚韧。不管在本书的社会背景下,还是在现代社会中,女性都更难得到认可和公平对待,这一切既然是现实,就只有好好接受,才能用丰盈的人生追求更大的自由。

最新小妇人读后感【篇3】

《小妇人》这部小说以家庭生活为描写对象,讲述马奇家四个女儿独特的成长经历。《小妇人》故事情节简单真实,却感人至深。所有时代的所有少女成长过程中所要面对和经历的,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初恋的甜蜜和烦恼,感情与理智的抉择,理想和现实的差距,贫穷与富有的矛盾……

在这本书里,我读懂了女性的尊严和独立。书中四姐妹勇敢地挑起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老大梅格去金斯家做家庭教师,尽管金斯家的孩子比较难对付;老二乔不仅悉心照顾马奇姑妈,还偷偷写小说,勤奋使得她最终成为了作家;老三贝丝主动为家庭默默奉献,丝毫不计较个人得失;老四埃米也努力照顾别人,我们也应该学着成为坚强懂事的小妇人。

不仅如此,在对待生活的态度上,梅格和乔尤为可贵。梅格宁愿放弃马奇姑妈的遗产,选择清贫的布鲁克先生,二人同甘共苦,生活快乐自在。乔则努力写作,是自己完成了成为作家的梦想。她们自主地选择了自己的路,尽管归宿不同,但她们自立自强的精神,却是我们值得借鉴的。

马奇家的四姐妹具有善良仁爱的高贵品格,乔与贝丝尤其有这种令人可敬的牺牲精神。乔为了给父亲筹钱看病,毅然剪掉了身上唯一漂亮的东西——一头秀发。她喜欢劳里,那种感情是那么单纯,为了挽留姐姐,她甚至希望姐姐与劳里在一起。而她以为贝丝喜欢劳里时,又忙着为贝丝张罗。她总是关心别人而不为自己考虑,那么单纯,那么善良。

贝丝呢,她总是默默为大家做着各种事情,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而染上猩红热,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她爱惜一切生物,对小猫细心照顾,对小鸟非常关心,对破布娃娃也毫不嫌弃,处处闪烁着善良天性的光辉。我们也要成为一个想乔与贝丝一样单纯善良的少女。

温馨的家庭氛围曾一度被打破,源于埃米出于报复心理,烧掉了乔唯一自创的童话手稿,乔感到受伤与不公平,但当埃米掉进冰窟窿后,乔深深懊悔并原谅了埃米的行为,和谐的家庭氛围重新恢复,正是因为乔宽容了埃米,才使得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又向前迈了一步。

如果你也是一个暴躁耿直的人,那么我们应该像乔一样,在话出口前,多思考几分钟;尽量不要因为自己的怒气使别人成为受害对象;宽容别人的过错,保持友好的心态;学会谅解他人,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才能逐渐成长成为一个心底宽厚,不与人计较的小妇人。

我们都曾经真正或将要从一个少女走向成熟,在自己快乐而艰难的成长路上,书中所提倡的善良、尊严、宽容、勇敢、无私、忠诚、坚韧、慷慨等品质,是我们永远尊崇和追求的美德和信仰,我们要做到以上几点,努力克服自身缺点,完成自己心中梦想,勇敢战胜超越敌人,成为一个美丽、独立、坚强、自尊、让所有人感到自豪的女孩!

最新小妇人读后感【篇4】

见到《小妇人》这一题目的一瞬间,我便觉得它讲的无非便是某一妇人的凄惨运势,如同《茶花女》,如同《娜娜》。但上帝却敲着我的脑门说:傻孩子,它是一种繁心点点的爱。

家中美丽风景

初读《小妇人》,在我的眼前展现的就是一幅幸福快乐温暖的界面:

每日早上,马奇太太都是立在窗前目送梅格和乔去工作中,每晚,马奇一家都是沉醉在贝思欢乐的歌声中,在甜美的歌声中进到梦乡。每一个礼拜天,四姐妹都是在家里做分别的活计;每一个圣诞,马奇一家虽过着清苦的日常生活,但都是救济穷苦的人。我忽然恍悟回来,《小妇人》是一种浓郁的情意。我迫不及待的将读到的回答告知上帝,上帝笑容着说:小孩,它是繁星点点的总括。

不求回报的亲情

再度捧起《小妇人》时,在我眼前展现的则是另一幅画不求回报的亲情。

在乔将漂亮的长头发剪去,为马奇太太筹钱时,在马奇太太低声下气向他人借款时,我看到的亲情是一种无怨无悔的努力,是一种鲜红色的爱。

在贝思病危中,我读来到那样真心实意的祷告:假如上帝赐给贝思一条生路,我一定爱他敬他,终身做他的奴仆。乔说:假如上帝赐贝思一条生路,我一定已不埋怨。梅格在一旁虔敬低语,艾美难过的说:倘若丧失溫柔讨人喜欢的亲姐姐,即便有一千个一万个绿松石戒指,也不可以帮我产生宽慰!

念完这种话,我忽然搞清楚,家中中不可以沒有亲情,亲情是爱的永恒的开场白,大家的家中必须用亲情来装饰设计。我将这一念头偷偷地告知上帝,上帝点了点头说:它是众星中最亮的一颗。

友谊与感情

又一次举起《小妇人》,在我眼前展现的也是另一幅界面深深地的友谊和感情。

在马奇家与劳里家创建起友谊后,我看到了一幅互相协助的友情图。马奇家给劳里家送去友谊的关怀,劳里家给马奇家送去热情的两手。

在乔与巴尔专家教授创建起感情后,我看到了另一幅相亲相爱的爱情图。巴尔专家教授在家里教书,乔变成一位完善的家庭妇女,日常生活平平淡淡但美满幸福。

我合上书,晚风轻拂。我望着苍穹天空中的繁星点点,默默地的思索着,渐渐地的咬合着,也细细品位着原来爱是浩瀚无垠天空中的繁星点点。这时候上帝抚摩着我的头,笑容着说:小孩,你看到灿烂的星空了没有?

最新小妇人读后感【篇5】

我从书城回来的路上,就一直怀着忐忑的心想着《小妇人》到底讲的是什吗?

《小妇人》主要讲了:马奇一家有四个姐妹,生活清贫、简单而又温馨。四个妹性格迥异;老大梅格漂亮端庄,有些爱慕虚荣;老二乔自由独立,渴望成为作家,老三贝思善良羞涩,热爱音乐,老四艾米聪慧活泼,爱好艺术,希望成为一名上流社会的“淑女”。

我比较喜欢老二乔她自由独立,渴望成为作家,乔的皮肤黝黑,有一头长长的头发,她是四个姐妹里头发最长的一个,我很喜欢她是因为,在他的父亲马奇先生病危时她把自己的头发剪掉了换了24美元给他的父亲治病,在贝思得了猩红热时她主动她主动提出要留下来照顾贝思,乔的'性格开朗,这也是她的一大优点,这让我想到了三个砌墙人的命运这个故事,第三个人就是怀着一颗开朗的心才成了前两个人的老板,我觉得我们也因该每天都抛开烦恼开开心心的过每一天,这是我在生我弟弟的气时妈妈对我说过的,她还说:“桑南,是奥运会时摔伤的,可他也每天都在微笑啊,与她比起来你这一点算什么那?”我想了想张海迪大姐姐他也是每天开开心心的生活啊,海伦也不是一样吗?她自小就双目失明,耳朵失聪,她不是也是成了一位有名的作家吗?霍金也是自己奋斗而成功的。这也许就是我喜欢乔的原因。

这也认证了一句话:自己是自己命运的创造者。

最新小妇人读后感【篇6】

今天想改随想为观后感,疫情后的第一次观影,庆幸是一部很好的电影,憋着一泡尿至发抖都不愿意起身离开荧幕。

看完之后有好多好多收获,关于女性,关于爱情,关于成长,关于内心深处不愿承认的比较,关于高尚与真实,本来想发个朋友圈,但如若真的要发,只言片语没办法涵盖喜爱,没办法包涵思想,没办法决出哪一场面哪一台词撼动我最深,哪一个角色是最迷人的,所以观后感最好了,想写啥就写啥,有多长写多长。

内心可以没有比较顺序,但文章必须得有,想先写写情感,我认为太贴合个人了,这些天的闲暇时刻经常会思虑音乐与经历的贴合会带给人更丰富的心流体验,现在电影也出现了,无论表面的人物经历或是内心深处的情感活动,都那么相似,同样都是四个人,观影时思虑跳到了选择,如果是自己,自己更像哪个人,但却没办法避免的是我不能像小时候看七仙女一样,大声的说出我更愿意成为,我觉得我更像是谁,这或许也是变相的成长和丰富,因为我没有足够的童年时间再去要求自己成为哪位,自己所具备的个性也已成为板上钉钉的个人色彩,就像白纸,永远都是最好涂抹与修改的,当然我并不是再怀缅错过的,我只是在感叹童年,我有那么珍贵的童年记忆,它不是由特殊难忘的情节组成,而是那些可爱的人组成的日常的点点滴滴,争吵也好,玩耍也好。这部影片关于错过也给了很好的解释不是吗,没有泰迪也没关系,因为会有教授不远万里找到你,承受孤独很不易,只是因为仍不合适,即使被爱是那么温情,不过相爱更是难得,所以再等等吧,就像梁博的歌唱的一样“每一个未来都有人在”。

我想,如果是已到中年,我再去看这部电影,我没有那么多的感触,正是在这个年龄,在这个人生关口上,关于女性应该选择的人生,有人选择爱情,有人选择婚姻,有人选择奋斗出自己的事业。看电影时我思虑,如果有甜茶这样帅气的人这么喜欢我和爱我,无论我是一个多么坚定的不婚主义者我都抵挡不住这么美好的人吧,所以我感叹乔的真实与原则感,还是得感叹美国的教育方式,尊重个性,以此她们都不一样但都好完整,所以没有办法去评价谁更优秀,因为她们都不一样,都有着个人的忧虑与欢喜。

难受的是今日在寝室输出,所以不可避免的思绪一直被打乱,于是制造了很多焦虑,就像你明天就得串起手链送给某个朋友,但一直有人拿起手链的另一端将串好的珠子一颗一颗的摘下,

兴许再过三年,人生会渐渐明朗,我必须得说的是,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归宿,而不是世俗之见认为的好归宿。最终再记录一些不得不记的台词吧:

“以后的我会比任何一天都真实高尚的”,我想说梅格你不必如此怀疑自己,因为没人定义真实与高尚,每个人都有自己内心的恶魔与虚荣,面对它展露它不是过错,是常情,才是真实,希望世上所有的女孩子都能坦诚面对虚荣,它没那么可怕,否认真实的自己才可怕。

“才20岁就下此结论”这是劳里说的话,不是因为多有道理,只是对自己的劝勉和激励,我更相信这是的20不是年龄,任何阶段都可以是自己的20岁,人的一生必须得有自己的20岁,它可以是数字意义上的,也可以只是人生状态上的昂扬,当然自己恰逢其时的处在数字意义上的20岁,所以这是在告诉自己,别下结论,还没到时候。

“我不敢相信童年就这样过去了”

“它总会有以某种方式过去”

“这样的结局已经足够美好了”

童年不必缅怀,珍惜现下吧,;或者珍藏童年吧,活成想要的样子。

“爱人和被爱是两回事”这是妈妈对乔所说的,比起相信女人的强大,我认为这不置可否,因为事实不必一直强调,更想说的是有关感情的错过,下一次再遇见爱情,别错过了,如果无法相爱,那我选择爱人,就像奥登所言:倘若爱不可能有对等,愿我是爱得更多的人。

最新小妇人读后感【篇7】

每当我接你,细细品味你的时候,我在脆弱的时候学会坚强,在平凡的时候懂得珍惜,在不耐烦的时候变得坦然。生活中,你是一轮明月,溶解的银辉照亮了我。在我的书房里,你是一只哨子,你的声音时刻提醒着我。多年来,你一直陪伴着我,走过春夏秋冬,你给了我一颗纯洁的心,一颗战胜困难的决心,一颗自信的信心,一颗感恩的心。你是——《小妇人》。

《小妇人》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描写内战时期贫穷但温暖的马奇一家的家庭生活;后半部分描述了女孩离家寻求独立,寻找自己幸福家园的旅程。在生动的语言中,生动地展现了四个美丽的女孩成长和学习了解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的过程。其中,我记得最清楚的是马奇夫人说的话。人生是一段没有路的旅程。旅行者不能停留。他们要背上包袱,穿越漫漫征途,寻找属于自己的“圣城”。我认为我不是一个在生活中寻找圣城的旅行者。面对学习的压力,我累得喘不过气来。但是,我不能从一次次的失败中退缩,成长。还记得刚开始练字的时候,总觉得静不下来。我手里的笔好像有一千斤重,写的字总是歪歪扭扭的。尤其是我练笔画的“那”的时候,练久了总是那么难看。这时,我突然生气了,拿起画笔在纸上乱涂。我父亲上来帮助我,但我仍然没有成功。于是我对父亲吼道,我气得一直很善良的父亲都说我没出息。我转身进了房间,砰的一声关上门。我在房间里很生气,对自己的无能很生气。这时,一阵凉风从窗口吹来,吹在我的脸上,让我的心平静了许多。突然想起来上次说要找时间再看一遍《小妇人》。现在不想练字,不妨去看一下,于是拿起书看。“嗯,这本书讲的是m-girls在经历了人生的磨砺之后成为优秀女性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乔。她是一个性格浮躁,脾气暴躁的女孩,但是通过她的努力,她不仅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也给其他孤独的孩子带来了温暖,她对写作的坚持和热爱让我很感动……”,谈《小妇人》里的故事,你不就是少女们的缩影吗?现在遇到一点困难就想退缩,再也不想坚持。突然觉得自己又充满了力量,可以面对任何困难。在那本书里,我也感动于马奇家的善良,他们能够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给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贫困家庭,感动于四姐妹为这个家庭所做的一切,对一切都心满意足,心存感激。现在的我们想着吃好穿好,关心尊重担心,从来没有想过为贫困地区孩子的生活做点什么,从来不知道珍惜和感恩自己所拥有的,更不知道为家庭做出牺牲。

通过阅读《小妇人》,我学会了朋友、亲人、孩子的爱,学会了用一颗收获的心去体验、去感受、去对待。他们的笑容会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他们的信念会成为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最新小妇人读后感【篇8】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作者是美国的奥尔科特。这本书主要写的是马奇家的四个不同性格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善良和勤劳找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虽然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她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作者只描写了生活中很平凡的细节,但却处处显露出对爱、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马奇家的女孩虽然家里贫寒,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 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也表现出她们的自我约束,而独立自强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她们总是在不停地找出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这也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喜欢她淑女风范;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也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把扶贫济穷当作己任的信念。 她们的理想与命运不相同,但她们都找到了自己最好的归宿。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她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 友情和爱情。在我看来,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永远和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 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了有色眼睛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 她们的微笑会永存在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最新小妇人读后感【篇9】

小说的结局当然完满而我却有一种抑制不住的遗憾甚至失望的情绪。

乔热情叛逆情绪化才华横溢。她拒绝了劳里的爱情只因为我想我以后不会结婚的。我这样很幸福我太爱自由了不会匆忙地为任何一个凡人放弃它。可是几年后或许是由于美好时光的流逝或许是由于曾经直面死亡我们乔居然说出假如特迪求婚的话也许我会回答愿意不是因为我比以前更爱他而是因为我比他离开时更在乎被人爱。

这种孤独感使她顺理成章的嫁给了巴尔教授成为好妻子好母亲和一个合格的小妇人。可是从一个性格如火的年轻女子到一个温驯的主妇这其中的变化是不是有太大的跨度?为什么乔注定不能实现自己成为知名作家卖文为生和父母一起环游世界的梦想?为什么在己经有梅格和艾美两个幸福完满的家庭之后作者不能够赋予我们可爱的乔一点特别的东西呢?难道只因为这是一个道德家世小说?

从前男人巡浚属于自己的文学地盘不许女人靠近半步。在似乎没有禁忌的现代社会暴力和专制只能引发好奇和冒险开始褒奖耕作于其间的女人。

所以直到今天每每看到女作家的文章总是在自己的生活半径中浮游关于爱情关于家庭关于自己的琐碎虽然空虚倒也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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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最好的学习,追随伟大人物的思想,是最富有趣味的一门科学。作品教给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时候就可以把心中所想诉诸与笔墨。你是否在寻找关于写作品读后感的优秀模板呢?经过收集,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献上最新《简爱》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2023-02-03 阅读全文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栏目推选:“《论语》读后感”。...

2023-01-26 阅读全文

幼儿教师教育网内容专辑推荐:“《我们仨》读后感”,敬请浏览。你是否对写一篇作品读后感一筹莫展?读完作品后,很多人的内心都深受触动。通过自己的对作品的感触,我们可以把它通过写读后感表达出来。或许你需要"最新《我们仨》读后感"这样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3-02-09 阅读全文

写作算是最综合的能力素质了,自己写出一篇喜欢的作文,内心会有成就感,当我们提高自己的写作兴趣,作文自然而然可以写好。您为写作文烦恼过吗?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最新《铸剑》读后感1000字精选”,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看完鲁迅先生的《铸剑》,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中学时期学过的《干将莫邪》,铸...

2023-02-17 阅读全文

掌握写作技巧是非常有必要的,写作文有助于提高个人的总结和概括能力。写作不仅仅是写作,更是一种锻炼思考的能力。背范文能写出好作文吗?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最新《忏悔录》读后感1000字精选”,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五十五万字的自传是一部情感型人的宣言,卢梭想要透...

2023-07-03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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