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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最后一课有感600字

发布时间:2023-01-29 读最后一课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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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最后一课有感 篇1

讲了一会儿,地忽然晃动起来,谭老师立刻意识到:是地震!他招呼同学们赶快逃出教室。房倒屋塌,有四名同学已经逃不出去了,谭老师赶紧让同学们躲到桌子底下,自己却趴在桌子上,任由墙壁和房顶砸在身上,他却没有一丝害怕。

爱护学生是他的习惯,助人为乐是他的本性,在东汽中学师生的心目中他是最心疼学生的一个,走在校园里的时候,远远地看到地上有一块小石头他都要走过去捡走,生怕学生们玩耍的时候受伤。像谭千秋这样的老师还有很多,比如:北川一中老师刘宁在地震时救出59名学生,而自己的女儿却无助地在废墟里丧生;绵竹遵道镇幼儿园老师瞿万容用后背紧紧顶住垮塌的水泥板,怀里抱着一名幸存的小孩自己静静离去;汶川县映秀镇小学老师张米亚跪仆在废墟上,张开雄鹰一样的双臂紧紧搂着两个孩子,孩子还活着,而“雄鹰”已经气绝!还有杜正香、周汝兰、张兰、何代英、蒲斌、向倩、袁文婷。他们用行动乃至生命,向我们诉说了什么是师德,什么是无私奉献的大爱!

如今,虽然谭千秋和那些舍己为人的老师们已离我们远去,但他们那爱的羽翼和奋不顾身的行为,已深深地篆刻在我们的心中,我们唯有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增强战胜自然灾害的能力,使全世界人民在灾害面前不再无助、不再受伤,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加强大,才能告慰英雄在天之灵!

读最后一课有感 篇2

呷一口香茗,捧一卷唐诗宋词。一颗赤心,一方净土。是谁羽扇纶巾,笑看名山大川,吟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乐观?又是谁“寻寻觅觅”,却徒增“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悲凉?百感交集于简简单单的几个方块汉字,神奇。元曲的音律仍不绝于耳,明清小说俨然成为世界文学的舞台的凤毛麟角!文字因祖国的悠久历史而繁荣,祖国因文字的繁荣而更加兴旺发达。

可是现在,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有些学生认为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真的是这样吗?在我眼里,数理化好比毛发,语言文字好比皮肤。皮之不存,毛发焉附?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走出去张口闭口“A,B,C”,埋下头一片复杂的理化公式。好聪明的中国人把好优美的中国话放在什么位置?

《马关条约》签订后,台湾被实行文化侵略,学生们被强迫学习日文。为什么日本要这么做呢?因为只有通过语言文化的殖民化才能实现对一个民族真正的占领和征服。显而易见,文字的魅力的是无穷的,文化的统治力量是高于一切的!“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最后一课》中说得好——语言是一个民族的标志,就算亡国,如果我们牢记母语,强大的凝聚力将势不可挡!

母语,母语,语言就像是母亲,汉字浇灌了我国源远流长的文化,填补了中华儿女精神中的空白。抗日战争的战场上,我们的战士高唱《义勇军进行曲》,奋勇杀敌;陈毅元帅疾书“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鼓舞士气。思想的战场上,老舍用一个大茶馆,反映了中国近半个世纪的风云变化;鲁迅以书为药,呐喊出对明天的无限希望。

浩瀚宇宙,“神七”自由穿梭;华夏大地,奥林匹克精神熠熠生辉。环顾世界, “汉语热”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越来越升温。我们的祖国作为一名强者屹立在民族之林,悠久的中华文化位于世界巅峰灿烂地微笑。

看,那只昂首傲立的雄鸡在嘹亮地歌唱!

读最后一课有感 篇3

最近我读了法国现实主义作家都德的作品《最后一课》。《最后一课》虽以普法战争为题材,却不正面描写战争,而是运用以小见大的`艺术手法,选择日常生活的一个场景——小学里的一堂课,来表现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和人民悲痛的情感。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全文的高潮,这部分运用了语言、动作和神态描写,写出了韩麦尔先生使出浑身力气教完了最后一课。教室里每个人都恨不得一口气学完所有的法语,最后当韩麦尔先生用尽全身力量写下“法兰西万岁”两个大字时,这两个字就不仅仅是写在黑板上,而是刻在了每一个法国人的心中。

作者是在告诉我们,民族的语言文化可以把被分离的人民团结到一起来。我们刚学的《别了,语文课》也告诉我们,作者虽然离开了中国,但是祖国的语言文化仍然留在他的心中,并且会继承下去。很多海外华人也教导子女继续学习中文。我作为一个中学生,有那么好的老师教导,那么好的学习条件,更应该学好母语,做一个真真正正的中国人。

读最后一课有感 篇4

人们啊!爱惜自己祖国的语言吧!这是我读了法国作家都德写的《最后一课》心灵深处的感受。

文中的小弗郎士,是一个不喜欢语文课的孩子,甚至觉得士兵们训练,都比上语文课有趣多了,然而,当他走进了教室,发现语文课和以往不一样了,韩麦尔老师说出了让他震惊的话,韩麦尔老师说:“今天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了,我们的国家被侵略了,德国人不让你们学习自己国家的语言了。但是,请你们,永远不要忘记自己国家的语言,因为自己国家的语言都不会,别人会笑话你,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法国人,而你们连自己国家的语言却不知道怎么说。”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喜欢语文的同学,写字马马虎虎的同学大有人在,作文也不好好写的人也不在少数,有的大胆的孩子就直接在本子上写:“我不会写。“他们真可耻,可他们不知道,如果国家的语言没人重视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现在很多大学生在写一些报告或者求职简历的时候,“的地得”都不能够正确使用,多么可悲啊。以前,我从来没想过语言是多么重要,语文课多么重要。我们的学习时间,大多数,用在了英语背诵单词和大量做数学题上面了。殊不知,语文课才是唯一个,能让我们受益终生的学科。

这篇文章让我想了很多,反思了很多。文字是一个国家的尊严,不单单是一门学科那么简单,可为什么现在很多人都不重视语文不爱惜自己国家的语言呢?请大家爱自己国家的语言吧!

读最后一课有感 篇5

今天在课上老师让我们默读了法国小说家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一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士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利,实行奴化教育,这使得小弗郎士在心灵上、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小弗郎士有对自己的悔恨、有对侵略者的痛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当韩麦尔先生翻开教材,开始讲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讨厌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很容易、很容易”。但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是的,就像韩麦尔先生所说的“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母语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文明的承传载体。如果母语没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将不复存在。因为一国人民语言彼此不通,就是一盘散沙。

那么,外语与母语到底哪个重要呢?

如今这个社会,不学英语你就别想上高中大学,更别想找个好工作了。既然外语如此重要,学外语的人多就不奇怪了。现在连幼稚园都开设英语课了。英语成了全球通用的“国际普通话”,其他语种已经受到严重威胁,面临消失的危险……这是不能忽视的。

让我们以小弗郎士的经历为戒,好好学习自己的母语、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吧!

读最后一课有感 篇6

今天,我读了《最后一课》这篇短文,深有感触。

故事发生在19世纪80年代的普法战争中,一所法语学校被要求上最后一堂法语课。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口气,详细叙述了当天的所见所闻、所想。从中能感受到当时人们深深的爱国情结和不屈精神。而其中我体会最深的是以代表的学生和老师们对时间的深刻认识:不要因为学习时间很长,就不珍惜,而天天和想到玩。可是,当某一天遇到一件事,才突然明白:时间很珍贵,学习时间也短。

文中我想到:我还不会写字呢!以后再也学不到!学这点就完了现在我怨自己浪费了时间,怨自己逃学去掏鸟窝,去萨尔河溜冰。看了这些,对照现实中的我呢?我平时虽然没做过这些事,但是花了很多时间来玩电脑、跟小朋友们捉迷藏、玩枪战等,做作业也拖沓,浪费了不少时间,真不应该。

文中语文老师说:事情就是这样,我们每天都这样想:算了吧,时间多着呢明天再学吧刚一看到这话,就突然想到我自己:在寒假里,我总觉得时间很充足,就只想到玩,也不遵照寒假刚开始时我跟爸爸一起拟定的计划书做。把作业留到后面来做,结果才发现时间真的很紧迫,时间不够用,好紧张啊。看来,这样真的不好,今天的事一定要今天做!

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光难买寸光阴!只要我抓紧时间学习了,才可以抓紧时间玩,才不会有什么后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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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狼王梦有感600字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栏目推选:“读狼王梦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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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王梦有感 篇1

每个人都有一个完美的梦想,都想去实现它。在动物世界中也同样如此。书中的主人公——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已故丈夫黑桑当狼王的遗愿,养育了三只公狼崽和一只母狼崽。可是,上天对这位狼妈妈很不公,三只公狼接连死去,只剩下一只母狼。但这残酷的现实并没有让紫岚绝望。她把期望投在狼女媚媚所生的狼孙上,用自我的生命为狼孙们扫清了生存的障碍。

小说十分动人,强烈的母爱贯穿了整篇小说,也体现了紫岚为了这个狼王梦努力的精神。虽然这个梦想最终没能实现,可是紫岚为它付出了,牺牲了,她死也能够瞑目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会遇到类似的情景。可当遇到挫折遇到困难的时候,是选择放弃,还是勇敢地去应对?当遇到难题解不出来的时候,我们不能坐等教师来教,更不能放弃。我们要仔细琢磨琢磨,多尝试几种方法,用自我的努力解决难题。

当遇到挫折应对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学习紫岚百折不挠的精神。《狼王梦》里母狼紫岚要把矮小自卑的双毛训练成有志气的大公狼,这件事看似不可能。可母狼紫岚却坚持梦想,在遇到困难时不放弃不抛弃,克服了许多困难努力帮忙双毛成长。我们也要相信自我,相信梦想,相信未来,永不放弃不断努力,就会有成功的期望!

让我们一齐为心中的那个梦想去奋斗,去拼搏吧!

读狼王梦有感 篇2

母狼紫岚让狼崽早早地领悟到了生存的艰难,体验到了竞争的无情,欣赏到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他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与谋略,这些都是成为狼王的基本条件。在我们眼中,狼是残暴的、冷酷的、狡诈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读了《狼王梦》后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弱肉强食与无情掠夺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是狼的本性,甚至,残忍与狡诈也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才可能拥有的一笔珍贵的财富。现在,父母都精心呵护孩子,怕孩子受到委屈和伤害,许多孩子都被培育成娇滴滴的、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了。长大后这些温室花朵怎么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展现自己的才能呢?

爸爸妈妈,请让我们拥有一方自由的天空吧。我们要做那丛林中自由奔跑的野狼!我们要做那蓝天下自由翱翔的雄鹰!

读狼王梦有感 篇3

狼的梦想——狼王梦读后感600字:《狼王梦》这本动物小说的主角,是一头叫紫岚的母狼,它的失去了伴侣黑桑,但却肚子里却孕育着黑桑的孩子,紫岚艰难得生下一窝狼崽,以血脉的延续想实现黑桑的狼王梦。紫岚想把狼崽培养成能与狼王相争的狼,结果一次又一次失败的。

我之前对狼的印象是强悍,冷漠,但是紫岚却是一头有母爱的狼,可是因为溺爱,让优秀的黑仔失去了生命。从小,紫岚总是把最好的食物留给黑仔,对黑仔十分偏袒宠爱,使黑仔从小便十分高傲,不喜欢与其他兄弟姐妹互动,总是独自出门玩耍,但紫岚对此十分放心并表扬了黑仔。如果说紫岚不过分溺爱黑仔,黑仔就不会养成高傲的性格,如果说紫岚能批评黑仔并阻止它,黑仔就不会因为独自玩耍而命丧金雕的口中,可是没有如果。

黑仔、蓝魄儿。双毛的死,都是因为什么?都是因为母亲的溺爱和急于求成的心态。在日常生活中,我犯了错误,妈妈总会批评教育我,从前的我觉得犯得都是小错误,妈妈不应该批评我,但是读了《狼王梦》我懂得了,妈妈的批评是为了我好,为此我真的要谢谢我的妈妈。读后感·另一方面,在实现梦想的路上,我们不能急于求成,而是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慢慢得走,一口吃不成大胖子,急于求成只会让你失败,让你梦想破灭,甚至还可能会毁了你的下半生。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的故事,其中有爱有执着有梦想,紫岚为了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母爱是无价的,但是母爱不能变成溺爱!紫岚有梦想,我们人人也都有梦想,人人的梦想都不尽相同,可是,在实现梦想的路上,人人都一样,要执着坚持不懈得走下去,只有这样你才能在道路尽头看到似锦的繁花,实现自己的梦想!

读狼王梦有感 篇4

每一次读《狼王梦》,我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及看法。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美貌非凡的母狼—紫岚。它是一只拥有智慧充满母爱的狼。紫岚的丈夫在竞争狼王位时,不幸被野猪刺死,只给紫岚留下了一肚子的狼崽。在紫岚快分娩时,一只狼无依无靠,为了不让快出生的狼崽饿肚子,便到人类的农场偷羊羔,可却因为疏忽大意被草狗追,最后在有惊无险下分娩,可其代价却是刚偷来的猎物被凶猛的洪水沖走以及一只狼崽也不幸的死于洪水之手。除去那只被洪水淹死的狼崽,还剩下四只狼崽。狼崽当中的老大黑仔长的很像紫岚死去的丈夫,紫岚便极其偏爱黑仔,经常纵容黑仔打压其它狼崽,就连分食时也有偏心的现象,每次都是让黑仔吃饱喝足后才让剩下的狼崽吃。黑仔就在紫岚的纵容下变得非常跋扈,骄傲自满,所以它的兄弟姐妹们不愿意和它玩。一天由于黑仔对外面的好奇便独自出去玩,所以导致被金雕吃掉的下场,一只极有可能成为狼王的黑仔就此毀在紫岚纵容之手。可是,紫岚却依旧不死心,再次尝试让其余狼崽代替黑仔,试图将某一只狼替代紫岚和它丈夫圆梦,可是,到头来,功亏一溃终究是梦一场,最后,紫岚为了保护下ー代狼崽安然无恙,和金雕周旋,同归于尽。

直到读完整本书,我早已经热泪盈眶,紫岚真是让人敬佩!伟大到为了它的几个孩子的未来,呕心沥血,甚至放奔了自己的伴侣,放容了它自的未来,只为给孩子们一个美好的未来。从美貌非凡到丑陋不堪,都是为了它的几个孩子,时间带走了梦的沖动,让它反思……

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一片宽阔的大海,向我们敞开宽广的怀抱;母爱是一棵茂盛的大树,为我们遮挡灼热的烈日;母爱是春日里那如丝的细雨,无声地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母爱是黑夜里那盏最亮的灯,为我们照亮前进的道路。

读狼王梦有感 篇5

暑假,我读了很多本书,最喜欢的是当数《狼王梦》了,书中母狼紫岚那种坚定、执著不屈、关爱孩子、锻炼孩子的精神,让我深深的折服了。

母狼紫岚,她不仅毛色鲜亮,发出了淡淡的紫色,他的狼品也是一级棒的,她精心培养她的幼狼,可是,不幸的事发生在他的头上,第一只狼叫黑仔,它发育出色,可是在追逐蝴蝶时不幸被金雕叼走,第二只狼叫蓝魂儿,他实在忍受不住严寒和饥饿,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实在不想看到宝贝难受,干脆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减轻痛苦。第三只狼崽让紫岚大失所望,因为紫岚偏爱蓝魂儿和黑仔,把双毛给培养成了狗,因为狼痛恨狗,所以紫岚把双毛当成了狗看待,睡在洞口,喝的是紫岚和第四只狼崽媚媚洗过澡的泥浆水,终于,它狼的本性爆发了,它一下子咬断了紫岚的大腿,媚媚缩在洞口表示投降,紫岚他太高兴了,高兴胜过了疼痛嗷!一声狼叫,打响了争夺狼王的战斗,狼洛戛紧张起来,因为它第一个对手是满身肌肉眼里布满血丝的的大公狼双毛,对方磨磨爪子,撕咬起来,最后,洛戛身边的的狼古古,一起收拾掉了双毛,紫岚的心碎了,在山谷里整整哭叫了一天…

她爱他的的孩子,就像我们人一样,世界上都有母爱,母爱是无限的。

读狼王梦有感 篇6

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紫岚是一匹母狼。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有人说狼母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狼母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

读狼王梦有感 篇7

思绪回到了刚上四年级时,我喜欢上了一辆2000元的自行车,为了得到它,我向妈妈信誓旦旦地保证要靠平时的劳动赚钱、攒钱买那辆自行车。可一个月后,我靠帮妈妈做家务:晾衣服、洗碗、扫地板……才赚了30元,我气馁了,我想:按照这样的速度挣钱,我得猴年马月才能买到那辆心爱的自行车呀?说不定等我攒够钱,自行车早就被别人买走了。于是,我不但放弃了跟妈妈的约定,还对妈妈死缠烂打地耍懒,最终,妈妈被我折魔得“崩溃”了,同意给我买那辆自行车。虽然最终我的梦想也实现了,但那不是我自己的努力得来的,胜之不武!

在《狼王梦》里,我读懂了:人也好,狼也罢,只要有理想,并为之不懈努力,奋斗到生命的最后,这样的生命就值得我们尊敬,这样的一生就是辉煌的,无悔的!相信每个人只要能做到坚持不懈、永不言败,总有一天会实现自己的梦想!

读狼王梦有感 篇8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看到了那一本书,那本书就是《狼王梦》这本书令我百看不厌。你想知道一个母亲是如何培养狼王的。又是怎么成为狼王的,它们有没有成为狼王,要想破解这些谜题,就来探索探索这其中的奥秘。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匹母狼紫岚在猎狗的追逐下生下了一雌四雄,五个孩子,它辛辛苦苦的吧它们养大,训练它们,但它的子女不是死于非命就是翅膀硬了飞了。在后来年老的紫岚,为了保护它的狼孙和金雕一起同归于尽了。它为什么这样做呢?只为他的一个梦!一个平凡的梦,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它不放弃,因为他有梦。

我们都有梦,比如,我们下期读六年级了,面临着升初中,大家都想考一个好点的中学,这就是梦,可以实现的梦。如果每一个人都没有梦的话,也是万万不能的,一个小小的`豆芽需要有人灌溉,而梦也需要人来用知识施肥,用知识浇水。

梦,有很多种,比如噩梦,好梦,白日梦,如白日梦就是不可能实现的,像有些人总想着一夜暴富,但不努力,只想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呢?只有靠自己的行动来实现。我们要做一些实际的梦,并努力实现这个梦。

每个人有梦是好,但不能有一些异想天开的梦,要明确自己的梦,朝着它努力,总有一天便会实现!

读《琐记》有感600字


在工作中,我们经常要撰写很多的文档,借鉴别人的同类文章很有必要,写作能力很优秀的人,也是从学习范文起步的,写作范文的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内容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特地整理的“读《琐记》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琐记》有感(篇1)

这个寒假的天气却是不错的,阳光明媚,晒得人暖暖的,这样的境况委实适合泡上一杯香茗,读上一本好书的。好书如此多,从其中挑出一本来也绝非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目光不由的被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大概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不多,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定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现在的文章是极有思想的,这题中的猫鼠狗自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形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己的“仇猫”。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实则暗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嚷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会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 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哀。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对付猫自有一套办法。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逐个推广,以致后来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

文章至此,先生的态度已是明确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的大鼠是决然不同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知是长妈妈所谓,但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细细品味,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描绘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抨击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己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持,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嗤之以鼻!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但是却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向先生致敬!

鲁迅先生的文章实在值得回味,反反复复的看才能大概了解其中滋味。曾经看过一篇关于先生的文章的评论,说先生的文是只可浏览不能详读的,盖因先生实在是个忧国忧民的革命文人吧,这等的境界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今天看了先生的《朝花夕拾》册子中的第二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也是颇有些感触的。这篇文章,先生用深沉隽永的笔描写了一个在先生家做工的女性,长妈妈。

读《琐记》有感(篇2)

有时候忍不住会想,严厉的爱与宽松的放纵,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的?那个“别人家孩子”与自己的区别真的那么大吗?仔细想想,区别,真的怪可怕。

读着读着,一丝阴冷的气息爬上我的背。它仿佛是青绿色,像是衍太太的“和蔼”的笑容。她笑得眼睛弯弯的,嘴里说出的却尽是在孩子们看来很温柔,在大人看来却很恐怖的话语。种种行为,无不让人感到惊恐。别人家孩子在她跟前,像是无自觉地被摧残,还是以极其温柔的方式。对自己的孩子,却是天下父母心。

同样是孩子,到底为什么要这样蹂躏别人家的?或者说正因为是同样的,才会想让自己的孩子显得更好?区别,怪可怕的。就是因为这种讽刺的原因,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就坏掉了,被指向邪路了。而那位太太,还是笑着旁观与自己家有区别的孩子,一步步走向毁灭吗?

区别,让人心狭窄了。

读《琐记》有感(篇3)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制度,为追求新知识,离家留学并出国求学的一段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所这在雷电学堂求学的事,校长提出了一个问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到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知那通,对中华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侮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不会被我们接受的,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的几处当属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对外国人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那些新文化对青少年学生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令我感触最深。

读《琐记》有感(篇4)

ideng_f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读《琐记》有感(篇5)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之后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之后,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能够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但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能够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就应能够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取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中国白袜子,之后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

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样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读《琐记》有感(篇6)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读《琐记》有感(篇7)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别具一格,那就是《琐记》。

《琐记》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先从衍太太这一主角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衍太太之间的故事。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也让我从中懂得了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要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决定。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是耐人寻味。文章中说的城中唯一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文中最搞笑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被深深地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的社会现象。透过阅读此文,让我长了不小的见识,真是受益匪浅。

读《琐记》有感(篇8)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别具一格,那就是《琐记》。

《琐记》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衍太太之间的故事。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也让我从中懂得了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要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判断。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是耐人寻味。文章中说的城中唯一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习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被深深地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的社会现象。通过阅读此文,让我长了不小的见识,真是受益匪浅。

读《琐记》有感(篇9)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读《琐记》有感(篇10)

《琐记》讲的是鲁迅从家到南京,从南京到日本的经历,从中我不但看到了一个腐败的旧中国,还懂得了不能从表面来看任何事物和事情。

衍太太是那种小孩子看不出,但大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歪心眼的人,他对别人家的孩子“好”,“赞赏”他们吃冰,并且不告诉他们的妈妈,并且还鼓励他们多吃,与之成反比的是沈四太太,当他看到孩子们吃冰,即使阻止,但因声音太响,被母亲听到,骂了一通。表面上看,衍太太心胸宽大,懂得保护小孩的自尊心,会替别人保守秘密,而沈四太太就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吃冰对人的害处,远远大于衍太太的“热心”沈四太太虽然方法欠妥,但是它是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而衍太太所谓的“赞赏”就是变相的怂恿,放纵。当“我们”在那里打旋,他在那里计数,突然一个孩子摔倒了,正好孩子的婶母来了,他非但发布夫妻那孩子还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这件事情突出了他爱推卸责任。

当孩子们跌倒了,像母亲寻求帮助时,往往是一顿臭骂,但是衍太太绝不埋怨,立刻给孩子们上药。从表面上看,孩子们的母亲心狠异常,但是衍太太却是和蔼可亲,孰不知,母亲的狠心是要让孩子们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衍太太的不厌其烦,宽容大度,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放纵,是真正的不关心。

[最新]读《刘胡兰》有感6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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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刘胡兰》有感(篇1)

刘胡兰的故事,以前听老师讲过后,刘胡兰这个光辉的名字就铭记在我的心里,我一直盼望能读到这个伟大的刘胡兰的书。

今天我能读到这本书,我就被书中的刘胡兰的英雄事迹深深感动了,心灵震撼特别大。

刘胡兰,一个只有15岁的小女孩,表现出来的是对党的事业赤胆忠心,对人民,对革命同志忠心爱戴,面对敌人的屠刀脸不改色心不跳,最后还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我最受感动的是:刘胡兰在死前两眼闪着光,并且瞪得圆圆的。似乎在向人们说:她一定要亲眼看到敌军的灭亡;看到自己的队伍胜利归来。这是多么可歌可泣啊!

15岁,我们还在父母身边享受天伦之乐!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学习着,生活着!可是,刘胡兰却被敌人屠杀,一个年轻的生命就结束了。我们的毛主席,在纪念刘胡兰时写道: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这是对刘胡兰英雄事迹的高度概括。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生在和平年代,没有战火和硝烟,这样的环境是千万个像刘胡兰姐姐一样的革命英雄经过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此时此刻,我们应该要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啊!

读《刘胡兰》有感(篇2)

读《刘胡兰》有感作文(1)

读《刘胡兰》有感 生得伟大,死的光荣!这是毛泽东亲自为刘胡兰题的词,是对共产党员刘胡兰的最高评价。一位 十五岁的少女,为了党的机密和乡亲们的安全,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威胁。她毫不畏惧,英勇地牺牲在敌人的铡刀之下。 当我读完《刘胡兰》这本书以后,我禁不住潸然泪下。此时,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今天的幸福的生活以及这和谐的社会,是多少个像刘胡兰一样的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 刘胡兰牺牲时年纪仅十五岁,她短暂的一生是何等的光荣。与刘胡兰相比,我感到自己是如此的渺小。他在铡刀下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让我感动也令我羞愧。平日里只要有一点不如意或是一点点小困难和挫折,我就会垂头丧气,叫苦喊累,甚至直接向困难举手投降。 读完《刘胡兰》,我知道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决心学习刘胡兰,做一个不怕困难、敢于拼搏的人,现在好好的学习,将来好为我们的祖国、我们的党多做一些贡献!

读《刘胡兰》有感(篇3)

星期六,我要爸爸找篇爱国文章,并询问爸爸是么是爱国。爸爸说“爱国,就是热爱这个国家,为了这个国家,可以奉献自己的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我不解,我认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更应该爱惜自己的生命,而国家有那么多人,为什么我为了爱国就要献出生命。爸爸听完我的话,脸当时阴的就象能滴出水来,我很害怕,怕爸爸打我。

爸爸把我拉到电脑边,打开电脑很快找到一篇文章,恶狠狠的对我说“自己看,看完自己再说话”。

这是一篇介绍刘胡兰的文章,我心情沉重把文章默读了一遍,又一遍。读着,读着,刘胡兰牺牲前那一幕幕令人潸然泪下的情景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的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

我读了红色经典书籍里的英雄故事,对刘胡兰感到非常的敬佩。

读到这里,我对照了一下自己,觉得作为21世纪的我们,应该更加努力学习。为了我们伟大的祖国,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为了不辜负爸爸妈妈的养育之恩,我下决心要好好学习,一定要像刘胡兰一样,做一个敢于拼搏、不怕困难、英勇不屈,对国家、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读了关于刘胡兰的书,我知道了她的本名是叫兰子,是她的后妈给她起了刘胡兰这个名字,她14、15岁时就参加了革命。

她是个勇敢、善良、坚强、正义、和平、执着的一个小女孩,虽然四五岁时亲生母亲就死了,但她还是和妹妹,奶奶爸爸在贫苦中坚强的生活,她爸爸后来又给她姐妹俩找了个后妈,这个后妈对小姐妹俩可好了,处处为她们着想,后妈看兰子到上学的年龄,不但让兰子去读书还帮她改了名后妈姓胡,爸爸姓刘,加上自己的名叫兰子,“刘胡兰”。

她为了不让村子里的人受伤,她参加了革命,她为了不让朋友难过会跑去安慰他们的,她虽然当上了团长,可她从不骄傲。伤了手臂也那样执着。最后刘胡兰宁死不屈的精神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中……

如果没有这些先烈们的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安定美好的生活。

读《刘胡兰》有感(篇4)

我今天看了《刘胡兰》这本书,我深有感触,刘胡兰是多么刚强啊!

一九三二年一个暴风雨的日子,刘胡兰出生了。可是她妈妈患上疾病死去,五岁的刘胡兰就帮奶奶干家务。没想到,日寇又来到了文水县城,把刘胡兰家中的一点油水抢走。后来,她协助抗日队伍,终于,抗日胜利了,日本无条件投降。但是阎匪军又来了,刘胡兰不幸被捕,任敌人拷打,逼她招供,她也一声不吭,视死如归的样子,让我十分敬佩。一九四七年,一月十五日,在刑场上,把宝贵的生命献出来。

刘胡兰直到牺牲前,两眼都还是瞪着眼,闪着光。毛主席曾用这样的话纪念刘胡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我们要像刘胡兰那样,在困难前不被吓倒,而是要勇敢的去面对,要知难而进。我们的幸福来之不易,是烈士们用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们要刻苦学习,长大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刘胡兰》有感(篇5)

今天,我读了一则爱国故事《刘胡兰》,读完以后,我对刘胡兰的敬佩之情不禁油然而生,她那大无畏的精神令我刻骨铭心。

故事是这样的:1946年秋,国民党大举进攻解放区。政委决定留少数的武工队坚持斗争,则大批干部转移上山。刘胡兰也接到了通知,但是她并没有转移,而是留下来坚持与敌人斗争。这位年仅14岁的女共产党员,在已成为敌区的家乡奔走,秘密组织群众,配合武工队打击敌人。1947年1月12日,刘胡兰不幸被叛徒告密而被捕,敌人用严刑拷打寻问刘胡兰,刘胡兰在敌人的威逼利诱下不为所动,面不改色,不幸的她牺牲在了敌人的侧刀下。这时的她还尚未满15岁。刘胡兰去世后不久,毛泽东主席便为她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这八个字深深的刻在刘胡兰的雕塑上,也刻在了全国人民的心中。

有的人生前显赫,死后却默默无闻,有的人生前无名,死后却流芳百世。刘胡兰也一样,生前的她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共产党员,而许多年后的现在,刘胡兰却成为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大英雄。刘胡兰她为了保家卫国,竟然牺牲了自己,而现在的我们每次遇到挫折,总是垂头丧气,没有上进心。刘胡兰这种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像周恩来总理说的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用智慧来武装自己,长大报效祖国,让中国变得更加强大!更加富有!让中国这条巨龙腾飞得更高!更远!

读《刘胡兰》有感(篇6)

一个个革命烈士仿佛是一块块雨花石,静静地、深深地躺在泥土之中,铺起一条条五彩的路,让人们去迎接黎明,迎接欢乐。而在其中,有一颗小小的雨花石,她让我感动,让我震撼,她就是刘胡兰。

刘胡兰,一个只有十五岁的文静小女孩,面对敌人的刀枪,脸不改色,心不跳,宁死不屈,大义凛然,是那么的从容不迫、视死如归。表现出来的是对党的赤胆忠心,更表现出了共产党人作文的崇高气节。

此刻,我仿佛看到刘胡兰穿着粗布衣裳,剪着齐耳短发,眉宇间透着毅力,眼睛怒睁,嘴角微翘,面对凶狠的敌军昂首挺胸的景象。与刘胡兰对照一下,我感到自己十分的渺小,平时碰到一点点困难,遇到一点点挫折就垂头丧气,叫苦叫累我决心要向刘胡兰姐姐学习,做一个勇于拼搏的人!

刘胡兰的崇高理想,坚定意志,宁死不屈的革命气节,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看《最后一课》有感900字系列4篇


工作过程中,我们每天都会写作大量文档,文档种类的错综复杂决定了我们需要用到范文。范文为我们节省时间。怎样才能让范文值得称道?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看《最后一课》有感,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看《最后一课》有感【篇1】

以前的我,总想妈妈抱怨作业太多,课太无聊,上学太辛苦。但是在读了《最后一课》之后我被深深感动了,更被震撼了。对于他们来说,这短短的一堂课是多么的珍贵。那是场法国与普鲁士的战争,那场战争以法国战败,“亚尔萨斯”被占领结束。但更悲惨的是,这里的人将不能再学习他们的母语—法语,被迫转向学习德语。

就在那样的环境下,哈迈尔先生坚持引领学生上完最后一堂法语课。在这堂课上,哈迈尔先生说了这样的两句话: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是—法语;但一个民族沦为奴隶时,只要他好好的保住它的语言,就好比掌握了牢房的钥匙从他身上我感受到了一股强烈的爱国情怀。虽然他们的国家战败了,但是只要他们的民族精神—国家的灵魂依然存在,那么,这个民族就永远不会倒!

教室里十分安静,只有笔尖在纸上划过的声响,那是他们上的最后一节习字课。在老师的带领下,那些学生们在纸上一遍遍写着“法兰西*亚尔萨斯”那种丧失家乡的痛苦在他们身体里蔓延着,他们清楚的明白,再过几分钟他们就再不能上法文课了。也许这是有生之年的最后几分钟了!他们集中所有注意力,拼尽全身力气也要写好这伟大的七个字。当霍塞老人捧着一本厚厚的拼音入门词典,用发颤的声音领读拼音时,我哭了。那是多么悲壮的一幕。在他们心中深深的爱着他们的祖国,爱着他们的语言--法语。在那天之后,在这所学校里,那个庭院,那个教室里的座椅板凳,乃至那颗哈迈尔先生亲手种的胡桃树这些也许根本不会发生改变,而唯一变的只有那堂刻在学生心里的最后一节法语课。

正因为那堂法语课,让学生永远忘不了法文,永远铭记法兰西万岁让深深的爱国情怀,自强不屈的民族精神永远溶□们骨子里。当哈迈尔先生在黑板上写下法兰西万岁这几个字时。作为一个中国人不由想要高呼一句中国万岁因为我们祖国,我们民族也有过被列强侵略的悲痛历史,但伟大的中华儿女从未屈服,我们团结一心,自强不息,终于将列强赶出中国获得独立与解放!我们的伟大成就不正来源于我们中华儿女对祖国深深的热爱,我们是自强不息的炎黄子孙吗?我们作为祖国的希望,未来的接班人,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责任感,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励志修德,勤奋学习,做名优秀的四好少年。

看《最后一课》有感【篇2】

乍一读本文,根本没有兴趣,没有意义。自己很安逸,很无聊,觉得自己没有那种可能,不会被别国侵略。命运不会那么悲惨。却感觉我们的学习是如此的辛劳,无奈,无望,迷茫,困惑,绝望。好像人生没有乐趣,没有新奇。

继续读,渐渐理解课文。文中写到,最后一堂法语课的原因,是德国侵略法国。他们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为了永久地占领这些地区,在被他们侵占的地方下令一定必须要说德国语言,学习德语!对此,韩麦尔先生的话让我印象犹为深刻:“法国语言是世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神;又说,我们必须把它牢记在心里,永远别忘了它,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是的,各自民族的语言不都是最宝贵的吗?这是我们生命的根,是民族的魂。可是,在我们的心目中,很多时候,对于祖国的文化,对于祖国的语言,好像是多余的东西,是多一些负担罢了!甚至学习似乎是多余的。因此,我们对待学习的态度是随便的,不以为然的,消极地。这是什么原因呢?难道不值得我们深入的反思吗?我们自己是否在放弃了自己学习的权力?是否意味着有一天他们的悲剧可能在我们的身上重演呢?是否我们是否太狭隘,太无知,太愚蠢呢?学习该是这样的无趣,令人厌倦么?学习的力量呢?乐趣呢?智慧呢?

我们该多点清醒,多点觉悟,多点聪慧,多多体会学习的快乐,祖国语言的优美,生动,美妙绝伦。要把学习当做自己的事,要认真严肃对待,自主自觉学习。可是,我们太不应该把学校当作混日子的地方;把课堂当作出风头的地方。不应该死气沉沉,情绪低落,无所事事,空虚无聊,更不应该变本加厉,交头接耳,嘀嘀咕咕,吵闹喧哗。要来一场战争,来一场自我革命。深入体会祖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欣赏古今中外精彩纷呈的文化知识。

《最后一课》让我们清醒吧!我们要做一个文明的人,有责任的人;要做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人,更要做一个善于学习,乐于思考得学生!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眼前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取一点一滴的成长。这样,我们才没有白学这篇课文,我们才是成长了的小弗郎士,还要超过他!我们要无愧于炎黄子孙的称号,我们将来才有希望,才有做人的尊严和价值!

看《最后一课》有感【篇3】

《最后的一课》的作者阿尔封斯·都德(1840——1897),法国十九世纪著名的小说家。他一生中,除一部诗集和一些戏剧外,共写了十三部长篇小说和四部短篇小说集。《最后的一课》是他短篇小说的代表作。

《最后的一课》写于1873年,即普法战争结束的第二年。1870年7月普法战争爆发,8月份普鲁士军队深入法国境内,在色当大败法军,法国皇帝路易·波拿巴投降并当了俘虏。战后法国和普鲁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条约,将法国东北部的亚尔萨斯和格林两省割让给普鲁士。《最后的一课》就是以这一历史事件为背景的。主要反映了在普鲁土侵略者的残酷统治下,亚尔萨斯省人民的痛苦生活和他们敌汽同仇的爱国主义的思想感情。

作者在小说中表现这一重大主题时,既没有正面描写普鲁士侵略者的强盗行径,也没有写抽丁拉夫,敲骨吸髓的残酷剥削,而是写了沦陷区生活的一个小小的侧面:已经被普鲁士侵略者统治两年的亚尔萨斯省人民接到了柏林的命令,不准在学校里教授法文,一律改教德文。小说通过一个小学生的自述,描写了一个乡村小学接到这项命令后,全体师生和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映,深刻地揭示出了小说的主题。

小弗朗茨是一个贪玩的顽皮孩子。他法文学习成绩差,怕考问,怕挨老师的训斥,经常逃学。在这天的法文课上,哈墨尔先生心情沉重地宣布;“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今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文课。”老师的话给小弗朗茨极大的震动,使他意识到,他们将要同祖国的语言告别了,现在他们将要丧失学习祖国语言的权利了。于是,他开始变得懂事起来,刚才还使他头疼、讨厌的法文课,一下子就像老朋友一样舍不得离开。他悔恨自己没有学好法文,并在悔恨中对祖国的语言产生了新的认识,新的感情。“要是我能从头到尾把这些分词的规则大声地、清清楚楚地、一字不错地背出来,任何代价我都是肯付的啊!”这是多么巨大的思想飞跃,多么深沉的感情变化呀!是啊,连一个爱逃学的顽童都如此地留恋祖国的语言,都如此地憎恶普鲁士侵略者,那么,热爱祖国、不愿做奴隶的成年人的感情则是不言而喻的了。作者采取这样精巧的艺术构思,比直陈对普鲁士侵略者的愤怒和谴责,更具有较强的感人力量。

看《最后一课》有感【篇4】

今天下午,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高高兴兴地来到食堂观看了一部电影-《最后一课》。

看完后,我深受感动。其中令我感动的内容是:同学们正在听老师讲课,突然发生地震,天摇地晃,山崩地裂,许多砖、桌子、墙都倒了。老师大声说到:“同学们,快跑。”许多同学都跑了出去,只有几位同学因来不及就躲到了桌子底下。老师见四位同学已经来不及了,可依然想去救他们。

只见一块大砖头要落下来了,老师奋不顾身地跑了过去,用那脆弱的身躯挡住坚硬凶猛的大砖头。一眨眼,一幢高大的楼房变成了一片废墟。从这里看了,可以得出老师是一个多么善良,多么坚强的人啊!情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让学生受伤。我明白了:要乐于助人,多和同学互相帮助。

发生地震后,老师和他们正在废墟中昏迷不醒。他的妻子在雨中抱着一个大约只有4岁的孩子,等待父亲的出来。尽管风雨很大,可她依然坚持。从这里看出妻子十分爱丈夫。我明白了:一个人要学会坚强,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最令我感动的一部分是:老师已经到了奄奄一息的地步了,可她依然坚持用全力与他们对话。慢慢的,他的生命即将逝去。但在最后,他只说了一句话:“我爱你——轩轩。”说完后,不幸牺牲了,他们十分伤心,心里便鼓起勇气,说道:“坚持,不放弃!”通过他们的团结信念,终于出来了。从这里看出了老师对儿子的喜爱之情和同学们团结精神。我明白了:要和同学和睦相处,团结一致,共同击败困难。

这个老师就是谭千秋,他既是一位好老师又是一位好父亲,他不惜自己的生命救儿女们的生命。

嗯!我也要像谭老师那样乐于助人,坚持不懈,顽强不屈,今后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我也相信:你哪怕你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只要你有了对生命的信念,并坚持不懈,与困难作斗争,就一定可以战胜困难,取得胜利。最后,我希望全天下人能够互相帮助,团结一致,为美好的明天创建一个美好的家园。

读五猖会有感600字


经验时常告诉我们,做事要提前做好准备。平常的学习工作中,幼儿园教师会提前准备一些资料。资料的定义范围较大,可指代生产资料。参考资料有助于我们的工作进一步发展。那么,你知道幼师资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五猖会有感600字》,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读五猖会有感 篇1

细细品味,《朝花夕拾》乃是鲁迅先生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文书为鲁迅一九二六所作回忆散文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反后五篇写于厦门,其中就有一篇是《五猖会》。写于五月二十五日。

文中主要记叙了作者童年时观五猖会的情景。五猖会是难逢的盛大的赛会,让人兴奋不得了。然而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叫住作者,让他背书,并下达了不背就不准去看会的命令。一次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赛会被父亲的不理解和专断打搅了,变得索然无味。我们可以隐约感受到作者当时的压抑心情。文中既有繁华市井的描写,也有细腻的内心描写,两者相得益彰,展示了作者儿时生活的酸甜苦辣。

鲁迅文章透露的道理,似乎是我们本就知道的,读着读着就浮出水面了,自然而然的事情却让你铭刻于心。却看那封建孝道,看那封建教育,看那伤害儿童,看那伤害人民的,读起来让人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读鲁迅的先生的书,就像一杯清爽甘甜的清茶;读鲁迅先生的书,就像一块五彩斑斓的调色板,读鲁迅先生的书,就像一首悠扬动听的圆舞曲;读鲁迅先生的书,就像一瓶气味丰富的五味瓶。真是令人回味无穷,美不胜收啊!

读五猖会有感 篇2

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的《五猖会》首先描写了鲁迅对迎赛神会的独道见解,随后又写了他们一家人在去看五猖会时路上的情形。

本来兴奋无比的他因为文亲的一句“去拿你的书来”变得忐忑不安,谁知读完二三十行《鉴略》后,他父亲又对他说:“给我读熟,背不出,就别想去看会。”

这在幼小的鲁迅头上彻底浇了一盆冷水,当时让他兴致全无,一句句梦似的背完后,对会也没什么兴趣了,以至于后来回忆,记得最清楚的也只有背书了。

我在这篇散文中读到了一个天真活泼的小鲁迅,也读到了一个严厉,重视学习又摧残孩子天真本性的父亲,全文把他们俩连在一起,组成了一个书香浓郁的家庭。

而从深层来看《五猖会》真的只是讲这些吗?不,这里头还有着深刻的含义。很多人会认为这篇文章是批判了那些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与摧残。我觉得我在这当中,还读出了一些东西来。

对我们虽然很唠叨,但总没有那时严重,他们唠叨是为我们好,他们在为我们的未来着急呢。

然而有些人呢,对父母的唠叨一句也不听,依旧我行我素,这样的人一定是没有大的志向,成不了大器的人。

现在父母的确有时候不太通情达理,但他们的唠叨总是在为我们未来美好生活作出铺垫。也许有一天我们有出息了,回眸过去,在这条路上有着多少父母的心血啊!

所以请不要忽略父母的每一句唠叨,他们就是你成功的铺路石之一。

读五猖会有感 篇3

《五猖会》本是一个迎神赛会,在孩子的心中,这是一个节日。但我们能从作者的语言中体会到更多的只是父亲对儿子的压迫,而不是对快乐的正面描述。这足以体现父亲在儿子节日时对儿子做的那件事先背完书才能去过节,对一个人的心理,对一个人的一生的影响有多大。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中华民族有许多的优良传统,有一些思想的精华,也有一些糟粕谬论。读书固然可以出人头地,但孩子的健康成长,也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吧,家长是时候换个角度想想孩子的问题的了。

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这是鲁迅的抗议之声,看似是对父亲的不明白,其实更深成次的,是透过自己的亲身经历,表达了自己对封建社会的思想习俗的不满。本应是高高兴兴地去观会,却被父亲的命令弄得兴致全无。怪不得,他梦似的背完了,应对东关五猖会的热闹却提不起兴致。儿时的鲁迅与其他孩子一样,喜爱凑热闹,对于一年一度的五猖会自然十分欢喜。一大清早,工人们就开始搬东西。而鲁迅笑着、跳着脸上写满了喜悦,躯体虽然在家中,但心早已飞往了东关五猖会的现场。父亲让我背书,嘴上虽不能发表什么抗议,但心中必须在表达对封建教育的不满。封建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将孩子们的天性一点点地蚕食鲸吞了,使孩子们只会人云亦云,尾随人后。让孩子过早地被之乎者也纠缠。文章描述了作者与父亲之间一场微小的冲突,作者对五猖会的热切期盼和父亲的阻难构成鲜明的比较,表现了父亲对孩子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可能父亲是无心的,但就是这么一件小事,可能让孩子刻骨铭心,永不忘记。

读五猖会有感 篇4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啊,真是太过分了。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大家同时活动起来。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读五猖会有感 篇5

《五猖会》读后感在大家看来,鲁迅先生才华横溢,是个言之坦率的人,但谁曾知,鲁迅先生从小便是在父亲的封建教育下成长的。

《五猖会》便讲述了鲁迅儿时,在父亲的教育下发生的事。这篇文章开篇写了从前的迎神赛会的壮观场景,先写了作者童年时期看赛会,接着又写了《陶庵梦忆》中的赛会,最后写了作者自己见过的较为盛大的赛会,和现在的赛会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后面的部分描写了“我”在父亲的强迫威逼下背书,最终成功把书背下来,得以去看五猖会。

看过这篇散文之后,我从这一字一句中,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封建强权教育的厌恶,以及对这种扼杀孩子天性的教育的强烈谴责。鲁迅先生以细腻而突变的心理表达了对封建强权教育的腐朽与反动的控诉。之所以后来鲁迅先生在五猖会的现场时,对于鲁迅先生似乎都没有什么意思,是因为父亲强迫的教育方式,使原本对五猖会充满兴趣的鲁迅心情逆转,从而使鲁迅先生也觉得看五猖会也没什么意思了。孩子们的童年本该是充满色彩的,充满童心,是爱玩爱捣蛋的。但是在鲁迅的童年中,父亲的封建教育给鲁迅的童年带来了阴影。

我认为对孩子的教育从不应该用强迫,用威逼,用打骂去让孩子好好学习,乖乖听话,这不仅不会起到听话的作用,反之可能会“弄巧成拙”的效果。当今社会的封建教育已经少之又少,我们理应庆幸,生在这个解放社会,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

读五猖会有感 篇6

孩子们渴望的大概是自由吧,染整我是特别渴望,而且连做梦也常梦到,自由是多么难得也!

父母们总以为孩子的任务是学习,其他的都不重要,因此他们让孩子嘲讽河的学习,考试拿第一,火煤门将考满分。但这并不是很容易实现的,也不一定是所有孩子所期盼的。对于奖励,也许给孩子们一些自由回来的更好些。

没有人可以肯定只有读书,考上为大清花才能实现人生价值,职位不是每个人考上理想大学后就实现人生价值,做自己快乐的事,坐立人利己的事也算是实现人生价值,没有人可以否定这一点。大山里的孩子就难道因为读不了书就无法实现人生的?这个说法实在是太荒谬了?孩子们想要的也许只有自由,这也许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但我并不是让孩子们以为的玩耍,功课自然不可以落下的,可自由同样不能舍弃,偶然有自由对孩子们其实意思很大的奖品,孩子们会记得的。

自由,孩子们所渴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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