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生死疲劳》读后感1000字(精选5篇)
发布时间:2023-02-03 《生死疲劳》读后感幼儿教师教育网栏目精选:“《生死疲劳》读后感”,欢迎阅读。
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也许你以前读过作品这本优秀的书。写好一篇读后感常常能帮助我们理清阅读思路,更好的理解作品,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最新《生死疲劳》读后感。
最新《生死疲劳》读后感【篇1】
这本作者只用了四十多天和50支笔写就的浩浩荡荡气势磅礴的大作,最终感动我的竟然是一句“掌柜的,你也去吧。”——全中国唯一的单干户对主人公西门闹的第四个转世西门狗说的临终前最后一句话。
写作只用四十多天,但功力的聚集来自莫言半个多世纪的人生阅历。他魔幻现实的笔法描述了1950年到2000年半个世纪乡村中国的巨变。更有意思的是,很多场景就像是21世纪中国的预演,比如死猪入江,大雨捞鱼。
蓝脸就像最黑暗的夜空中的那唯一的亮光,拗相公般的倔强让他和西门闹的精魂成就了乡村中国的一个个传奇。印象最深的是牛之死。西门牛压着最后一口气走到蓝脸的那亩地,那亩全国唯一一块单干地。也正是这快地在全书的结尾,承载了故事的所有。
我想莫言写这本书最大的目的在于记录,让后人看到那半个世纪的中国是怎样一步步变化的。对于我们这一代,历史如果只来自教科书和官媒,那将多么悲哀。幸好,我们有莫言。
最新《生死疲劳》读后感【篇2】
高中时期有幸看见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作家---莫言,在老师的推荐下,尝试着读了一下莫言的《生死疲劳》,开始时以为大作家所作应该会比较难懂,但读下来,莫言用着直白却又不失大家风范的文字,朴素而又深刻地揭示着一些生活现象,于是,越看越停不下来,沉浸在书里的世界。
书中主要是讲一个被冤死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又转生成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的种.种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解放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故事。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本书描写的情感可以说十分复杂,有人与牲畜的相惜之情,也有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相待。而其中主角作为不同动物所发生、所看见的故事,也让人感到真实,甚至会引起内心的感动、或是惋惜。总的来说,这本书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对人性的深刻理解,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佳作。
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本书的叙事手法,这本书采用了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的结合,首先以主角这个转生为不同动物的视觉,以第三人称的视角阐述着故事的大概,然后又以故事中的人物进行第一人称的叙述。这种写法不仅让人感觉耳目一新,也让人能更加明白事情的发生经过以及每个人物的不同内心活动,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丰富的心理世界。也许并不是每一个性格、每一个想法都那么让人喜欢,有的甚至会引起内心的愤怒、鄙视,但这些心理活动却又十分真实,因为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次,书里的主角在经历了转生轮回之后,摆脱了他作为地主的颓败命运,让我看见了一个人大概只能在经历许多苦难才能真正成长。这本看似荒诞滑稽的书却又在揭示着旧地主时代农民的辛酸生活和人性的美好与丑陋,让人唏嘘感叹。
虽然书本语言比较直白,但其结合着庞大的历史背景,所以也并不是所有故事都能一下子看明白。但这本书确实值得观看和思考,感受大家魅力和不同时代的那些故事。
最新《生死疲劳》读后感【篇3】
不记得当初是抱着怎样的心态买下这本砖头大的书,或许是被发着光的莫言二字所吸引。今天看到书架上落灰已久的它的时候,便再忍不住想为它写点什么了。
人们有过雨果的博爱,萧伯纳的智慧,罗曼罗兰又把什么是美说得那么清楚,可这人性当真就只有爱与美吗?错了!人性也有丑恶,而莫言所要写的,就是人性的丑、人性的恶和人性的扭曲,此般特立独行,自是比那些又臭又长的书中的作家要强上许多的。
人类有的往往是美丑,善恶,却绝没有错与对。
就像该书中的黄瞳亲手崩掉了恩人西门闹的脑袋,也是因为背后有人唆使,而洪泰岳丧心病狂,针对所有单干户,甚至不讲道理,自以为是,可我们能说他错了吗?不能,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人民公社,站在人民公社的角度他又是对的。事情往往具有两面性,不能看的太极端。
倒是很欣赏书中的蓝脸中国唯一坚持到底的单干户(单干户:原指没有参加农业合作社的个体农户,与个体手工业者)反观,一直将自由看得比天高的我,倒像是一颗行星,绕来绕去,终究是在那轨道上,想要逃离的、拜摆脱的终究也只是父母的管教,我问自己,若生在那年代,我能像蓝脸那般单干到底吗?不行!我知道的,顶多是加入公社暗暗腹诽吧!写到这里,心里暗骂自己一声懦夫。就像小时候,班里有个披头发的女生,又黑又长的头发垂在腰间,好看极了。我心里暗暗羡慕却绝不敢这样做,甚至随着另一些女生说人家疯婆子,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我是虚伪的。
或许人们都应该活得轻松一点,趁余生还长,去做想做的事情,否则就像是书中六道轮回的西门闹,生亦是疲劳,死亦是疲劳。
最新《生死疲劳》读后感【篇4】
读罢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回归土地——莫言《生死疲劳》读后感。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莫言用魔幻般的语言,在高密东北乡的土地上描绘出了半个世纪的沧桑。“生死疲劳由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莫言说,佛教认为人生最高境界是成佛,只有成佛才能摆脱令人痛苦的六道轮回,而人因有贪欲则很难与命运抗争。
莫言运用佛教六道轮回的观念,杂糅魔幻写实的笔法,以独特的形式呈现了中国乡土近半世纪的蜕变与悲欢。“变”是小说的主题,也构成现当代历史的隐喻。他以笑谑代替呐喊与彷徨,对土地的眷恋、对社会众生的悲悯、对记忆与以往的辩证。
在书中,作者将西门闹轮回畜道,经历了驴、牛、猪、狗、猴,用它们的眼睛来见证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书中没有华丽的语言,但字字直入人心,将一世沧桑演绎得淋漓精致,扣人心弦;用巧妙语言、粗狂的言语将高密东北乡的人和事表演得笔不惊人,死不休;莫言用自己的语言,把半个世纪的变迁,丝毫不差地表现在我们的面前。
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
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蓝脸,一个雇农,却不是一个简单平凡的雇农,人人入社,但他却没有像别人一样,而是坚持自己的信念——单干!那他一份坚持,让人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敬畏——他说,“我死了守在这里,房子不倒,我不离开,房子倒了,我就在废墟上支个窝棚,依然不离开。”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道出了一个不简单的信仰,他的蓝脸,就像天空,总是那么清澈、单一。
当金龙拖着几捆玉米秆子要烧那头西门牛时,牛,它抖抖颤颤地站立起来,它的肩上没有套索、鼻孔里没有铜环、脖子上没有绳索,作为一名完全摆脱了人类奴隶羁绊的自由之牛,它站起来了,艰难的行走,它的身体摇摇晃晃,被撕裂的鼻子滴着蓝色的血、黑色的血汇集到它的肚皮上,像凝滞的焦油一样滴在土地上,那蓝脸的唯一的单干的土地上。它,一步一步地向蓝脸走去,它走出了人民公社的土地,走进了全中国唯一的单干户蓝脸的那一亩六分地里,然后,像一堵墙,沉重地倒下了。这是多么庄严的仪式呀,它,西门牛用自己的方式,像人们宣誓,它只为蓝脸犁地,只为蓝脸种田;蓝脸没有制止金龙的行为,他在一旁刨着那狭长的一亩六分地;他的无声是对当时人们最大的谴责,他的漠视底下,是一股雄雄的怒火……他没有制止金龙,只是一种无声,或者是无奈的抵抗,他明白,自己是在煎熬着。蓝脸,作为当时唯一的单干户,正在谱写着一段传奇的历史。
蓝脸死后,他的儿子蓝解放遵照他的遗嘱,将缸里的麦子、绿豆和口袋里谷子,抛撒到蓝脸的墓穴里,珍贵的粮食,也是蓝脸的土地里产的粮食,遮住了他的身体和面孔。他的墓碑上,写着——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这让我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词——根要扎在土壤里,和风一起生存,和种子一起过冬,和鸟儿一起歌颂春天。
没有土地,农民像浮萍一样飘摇。
最新《生死疲劳》读后感【篇5】
先说一下自己这个读后感的标题。
这标题,是我为图简便,从莫言这部小说里的两句话中化生出来的。这两句话就在紧紧相邻的两章中。第一句出自第三十章:“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说这话的,是叙事“主人公”之一的“西门猪”,“它”,是指另一头叫做“刁小三”的猪。第二句话,是他在第三十一章里说的:“他说这个戏是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带着荒诞但又庄严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的标本。”说这个话,还是“西门猪”,而这句话中“他说”的“他”,是小说中的“莫言”。由于这两句话相距不远,虽说现在记忆力比不了年少时的差不多“过目不忘”,年岁不饶人嘛,但是,在读到第二句时,总还算记得第一句。想起博客有几日没有更新了,没什么文字可写,不正好写几句读后感,一是聊作更新充帐,一是可以顺便显摆一下,证明最近读了莫言的小说,别让人说农夫就是农夫,连鼎鼎大名的莫言的小说都没有读过,所以,就有了这个标题:勉借荒诞叙庄严。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WWw.676u.COm 个人总结网)
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可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
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可以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
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不过,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应该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
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
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
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xx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弃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可以判断,莫言应该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可以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可以知道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知道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现在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
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可以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知道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不过,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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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疲劳》的读后感 篇1
这本作者只用了四十多天和50支笔写就的浩浩荡荡气势磅礴的大作,最终感动我的竟然是一句“掌柜的,你也去吧。”——全中国唯一的单干户对主人公西门闹的第四个转世西门狗说的临终前最后一句话。
写作只用四十多天,但功力的聚集来自莫言半个多世纪的人生阅历。他魔幻现实的笔法描述了1950年到2000年半个世纪乡村中国的巨变。更有意思的是,很多场景就像是21世纪中国的预演,比如死猪入江,大雨捞鱼。
蓝脸就像最黑暗的夜空中的那唯一的亮光,拗相公般的倔强让他和西门闹的精魂成就了乡村中国的一个个传奇。印象最深的是牛之死。西门牛压着最后一口气走到蓝脸的那亩地,那亩全国唯一一块单干地。也正是这快地在全书的结尾,承载了故事的所有。
我想莫言写这本书最大的目的在于记录,让后人看到那半个世纪的中国是怎样一步步变化的。对于我们这一代,历史如果只来自教科书和官媒,那将多么悲哀。幸好,我们有莫言。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 篇2
《生死疲劳》读后感400字
看莫言的书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在这部小说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也许是得益于莫言回归了纯手工写作,读此书的时候,思路酣畅淋漓,画面感十足,写到兴起处,甚至有种脱了缰的野马般的感觉,激情奔放,跑题万丈!我甚至一度认为,这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才能写出来的作品,嗯,当然是开玩笑了。也许这也正是为什么明明这么适合做电影剧本的作品,却没有导演敢接手的原因吧,这剧情实在是太魔幻了,也许只有CG动画才能表现出来。
小说延续了《红高粱家族》的大河式家族史诗,用魔幻现实主义手法,透过六道生死轮回,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的历史发展过程,揭露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与矛盾。有人说故事尾声稍显仓促,但我觉得,从驴、牛、猪、狗的轮回过程就已经充分描述了西门闹从人到畜生的心态转变过程,百家笔记网再到猴子和大头婴儿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无需再多说了,炫技并不是莫言的目的,小说的主题和含意才是他想说的:生死疲劳,何须六道?不管是仇恨还是执著,爱情还是肉欲,终有一天都会烟消云散,在生死面前,都不再值得一提。
我也不禁反思,究竟对我来说,除了生死,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 篇3
读罢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回归土地——莫言《生死疲劳》读后感。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莫言用魔幻般的语言,在高密东北乡的土地上描绘出了半个世纪的沧桑。“生死疲劳由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莫言说,佛教认为人生最高境界是成佛,只有成佛才能摆脱令人痛苦的六道轮回,而人因有贪欲则很难与命运抗争。
莫言运用佛教六道轮回的观念,杂糅魔幻写实的笔法,以独特的形式呈现了中国乡土近半世纪的蜕变与悲欢。“变”是小说的主题,也构成现当代历史的隐喻。他以笑谑代替呐喊与彷徨,对土地的眷恋、对社会众生的悲悯、对记忆与以往的辩证。
在书中,作者将西门闹轮回畜道,经历了驴、牛、猪、狗、猴,用它们的眼睛来见证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书中没有华丽的语言,但字字直入人心,将一世沧桑演绎得淋漓精致,扣人心弦;用巧妙语言、粗狂的言语将高密东北乡的人和事表演得笔不惊人,死不休;莫言用自己的语言,把半个世纪的变迁,丝毫不差地表现在我们的面前。
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
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蓝脸,一个雇农,却不是一个简单平凡的雇农,人人入社,但他却没有像别人一样,而是坚持自己的信念——单干!那他一份坚持,让人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敬畏——他说,“我死了守在这里,房子不倒,我不离开,房子倒了,我就在废墟上支个窝棚,依然不离开。”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道出了一个不简单的信仰,他的蓝脸,就像天空,总是那么清澈、单一。
当金龙拖着几捆玉米秆子要烧那头西门牛时,牛,它抖抖颤颤地站立起来,它的肩上没有套索、鼻孔里没有铜环、脖子上没有绳索,作为一名完全摆脱了人类奴隶羁绊的自由之牛,它站起来了,艰难的行走,它的身体摇摇晃晃,被撕裂的鼻子滴着蓝色的血、黑色的血汇集到它的肚皮上,像凝滞的焦油一样滴在土地上,那蓝脸的唯一的单干的土地上。它,一步一步地向蓝脸走去,它走出了人民公社的土地,走进了全中国唯一的单干户蓝脸的那一亩六分地里,然后,像一堵墙,沉重地倒下了。这是多么庄严的仪式呀,它,西门牛用自己的方式,像人们宣誓,它只为蓝脸犁地,只为蓝脸种田;蓝脸没有制止金龙的行为,他在一旁刨着那狭长的一亩六分地;他的无声是对当时人们最大的谴责,他的漠视底下,是一股雄雄的怒火……他没有制止金龙,只是一种无声,或者是无奈的抵抗,他明白,自己是在煎熬着。蓝脸,作为当时唯一的单干户,正在谱写着一段传奇的历史。
蓝脸死后,他的儿子蓝解放遵照他的遗嘱,将缸里的麦子、绿豆和口袋里谷子,抛撒到蓝脸的墓穴里,珍贵的粮食,也是蓝脸的土地里产的粮食,遮住了他的身体和面孔。他的墓碑上,写着——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这让我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词——根要扎在土壤里,和风一起生存,和种子一起过冬,和鸟儿一起歌颂春天。
没有土地,农民像浮萍一样飘摇。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 篇4
不记得当初是抱着怎样的心态买下这本砖头大的书,或许是被发着光的莫言二字所吸引。今天看到书架上落灰已久的它的时候,便再忍不住想为它写点什么了。
人们有过雨果的博爱,萧伯纳的智慧,罗曼罗兰又把什么是美说得那么清楚,可这人性当真就只有爱与美吗?错了!人性也有丑恶,而莫言所要写的,就是人性的丑、人性的恶和人性的扭曲,此般特立独行,自是比那些又臭又长的书中的作家要强上许多的。
人类有的往往是美丑,善恶,却绝没有错与对。
就像该书中的黄瞳亲手崩掉了恩人西门闹的脑袋,也是因为背后有人唆使,而洪泰岳丧心病狂,针对所有单干户,甚至不讲道理,自以为是,可我们能说他错了吗?不能,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人民公社,站在人民公社的角度他又是对的。事情往往具有两面性,不能看的太极端。
倒是很欣赏书中的蓝脸中国唯一坚持到底的单干户(单干户:原指没有参加农业合作社的个体农户,与个体手工业者)反观,一直将自由看得比天高的我,倒像是一颗行星,绕来绕去,终究是在那轨道上,想要逃离的、拜摆脱的终究也只是父母的管教,我问自己,若生在那年代,我能像蓝脸那般单干到底吗?不行!我知道的,顶多是加入公社暗暗腹诽吧!写到这里,心里暗骂自己一声懦夫。就像小时候,班里有个披头发的女生,又黑又长的头发垂在腰间,好看极了。我心里暗暗羡慕却绝不敢这样做,甚至随着另一些女生说人家疯婆子,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我是虚伪的。
或许人们都应该活得轻松一点,趁余生还长,去做想做的事情,否则就像是书中六道轮回的西门闹,生亦是疲劳,死亦是疲劳。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 篇5
高中时期有幸看见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作家---莫言,在老师的推荐下,尝试着读了一下莫言的《生死疲劳》,开始时以为大作家所作应该会比较难懂,但读下来,莫言用着直白却又不失大家风范的文字,朴素而又深刻地揭示着一些生活现象,于是,越看越停不下来,沉浸在书里的世界。
书中主要是讲一个被冤死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又转生成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的种.种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解放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故事。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本书描写的情感可以说十分复杂,有人与牲畜的相惜之情,也有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相待。而其中主角作为不同动物所发生、所看见的故事,也让人感到真实,甚至会引起内心的感动、或是惋惜。总的来说,这本书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对人性的深刻理解,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佳作。
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本书的叙事手法,这本书采用了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的结合,首先以主角这个转生为不同动物的视觉,以第三人称的视角阐述着故事的大概,然后又以故事中的人物进行第一人称的叙述。这种写法不仅让人感觉耳目一新,也让人能更加明白事情的发生经过以及每个人物的不同内心活动,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丰富的心理世界。也许并不是每一个性格、每一个想法都那么让人喜欢,有的甚至会引起内心的愤怒、鄙视,但这些心理活动却又十分真实,因为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次,书里的主角在经历了转生轮回之后,摆脱了他作为地主的颓败命运,让我看见了一个人大概只能在经历许多苦难才能真正成长。这本看似荒诞滑稽的书却又在揭示着旧地主时代农民的辛酸生活和人性的美好与丑陋,让人唏嘘感叹。
虽然书本语言比较直白,但其结合着庞大的历史背景,所以也并不是所有故事都能一下子看明白。但这本书确实值得观看和思考,感受大家魅力和不同时代的那些故事。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 篇6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这是我儿时最爱哼哼的一首儿歌。唉,正所谓戏如人生,就在今天,我与我的同学们一齐由人变成了驴儿。
莫言《生死疲劳》中的西门闹冤死投胎成了自己生前收养的长工家里的一头驴,但它的心中、思想中还念念不忘着生前的家财万贯,光辉荣耀,因此,他在水深火热中痛苦辗转,享受不到快乐和自由,体验不了驴儿的轻松和自在。于是,可爱有活力的熊老师魔法棒一挥,将我们班的人通通贬为一头头西门驴。
其实我并不觉得这对我们是一种贬低,反而是一种激励。当我踏进这个人数不多的班集体,耳闻它有一个响亮的称号特优班,顿时心生欢喜和担忧。三十九个我们都是在曾经脱颖而出,在过去的班级名列前茅的优等生。过去三年,甚至更久,我们都佩戴者亮丽的光环。而今,当三十九顶光环相遇时,有些光环不免黯然失色。
然后,我们在做着思想上痛苦的纷争,怀念着过去的荣耀自得,如同转世为驴的西门闹。是啊那都只是曾经了,中考是一次生命轮回,我们通通被贬为不起眼的动物,又一次面临着六世轮回。
驴儿的我们能做些什么呢?丽华曰:积极学习,快乐进步!我好喜欢这句话!学习需要昂扬的斗志,坚定的信心,在这样的过程中不断进步,不断享受喜悦的硕果,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我又点燃了昂扬斗志,激情火把,不再留恋于过去的荣光,因为那再也照不亮现在的我。驴儿的我在心中默默决定:每日二十四个小时都做一头快乐的小驴,课上认真汲取老师给的养料,课下积极消化养料合成体内的正能量,在这样的三年里,茁壮成长成一头健壮、能挑百斤粮的驴。
我是一头小毛驴我勇敢向前进身前的光辉是一个可怕的魔鬼,它会一点一点侵蚀你的思想,毁灭你的动力,那就勇敢地舍弃它,大步向前走吧!
何不忘却身前事,做一头快乐的驴子度晨昏。瞧莫言写得多好!
我是驴儿我快乐!
最新飘读后感1000字精选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栏目推选:“飘读后感”。
最新飘读后感 篇1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最新飘读后感 篇2
《飘》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唯一一部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主人公斯卡丽与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同时,也揭露人性的丑恶,赞扬人性的善良。
阅读完整本书,我觉得每一章,每一段,都让人感受颇深,可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飘》的结尾。
“斯卡丽,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就是破碎,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起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的地方。”瑞德叹口气,“亲爱的,我一切都不管。”
她默默地望着他上楼,感到嗓子里痛得厉害,仿佛要窒息。随着楼上穿堂里他的脚步渐渐消失,她觉得这世界上对她关系重大的最后一个人也不复存在。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
此刻她心里是一片恍恍惚惚的麻木,她依据经验懂得,这种麻木会很快变为剧痛,“我不能让他走!一定会有办法的!”她说得很响,“我要回塔拉去,明天就走。”她站一会儿,回忆着一些细小的东西,如通向塔拉的那条翠松夹道的林荫道,那一排与粉墙相映衬的茉莉花丛。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明天,我会想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看到这里,整本书就完结,为什么看这个结尾,我的心会有那么些许难过呢?如果斯卡丽珍惜瑞德的爱情,不去痴心妄想追那个并不爱自己的艾希礼,那么,一切不就都皆大欢喜吗?
许多时候,我们都和文中的斯卡丽一样,不懂得珍惜,可最后想到去珍惜的时候,便什么也没。
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莫过于斯卡丽。我喜欢她的勇敢坚强,也喜欢她的有个性,在文章结尾时,她决定要找回瑞德,安慰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时,无疑更加深我对她的好感。
但我有时也认为,斯卡丽就像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非常执着,但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懂珍惜。我们要懂得放手,放下那些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
斯卡丽尽如此多的努力,但到头来却什么都没,艾希礼走,瑞德走,邦尼和媚兰也都死。自己的亲人也因病无一幸免。所以我们要明辨是非,不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葬送自己的一切。
每当在遭受挫折,痛苦不堪的时候,我都会像斯卡丽那样对自己说:“歇一歇,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也不知这句话陪我走过多少风风雨雨。
我也挺喜欢看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虽然它和《飘》都是爱情小说,但带给我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战争与和平》的结局是美好的,娜塔莎和皮埃尔最终在一起呀!可《飘》的结局却是令人心痛的,我想,这也是两本书吸引世人眼光的一部分吧!
不知多少次,我疑惑《飘》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只用“飘”这一个字来概括?我猜想很多个答案,或许是想表达女主人公斯卡丽的爱是那么的不稳定,总是在飘一样。也或者是表达斯卡丽爱的男人是那样的虚无缥缈。
《飘》的魅力体现在男女情感错位之上。在这里,一切都是混乱的,混乱的情感、混乱的背景、混乱的时代、混乱的婚姻……然而斯卡丽在这所有混乱之中坚强、不畏艰险地追求着艾希礼,可最后却发现自己爱的是瑞德,我们应该学习斯卡丽无畏的精神,去追随自己想要的。我不由得想起斯卡丽的一句话:“乱,是佳人。”
我认为,《飘》是历史上最棒的小说。刚读这本书时,我似乎还有些读不懂,后来又看几遍,终于从书中读懂许多道理,学到许多知识。
斯卡丽没有留住瑞德,但她留住希望。明天,她就会用剩下的这希望去寻找瑞德。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新的一天的曙光,将会再次来临。
最新飘读后感 篇3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在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时,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最新飘读后感 篇4
这个冬季因为读过了《飘》,而变得如此精神满满。郝思嘉一个坚强的女性形象,她带给我震撼和激励不是所有的语言能够讲得完的。
在爱情方面,她至始至终爱的都是卫希礼,可希礼根本不爱她,她对他的爱只出于个人的想象。于是她赌气般地嫁给了韩查理,生了一个男孩韦德。后来查理战死,思嘉变成了一个寡妇。为了解决因为战争导致的生存困难时,思嘉用尽一切手段,把弗兰克捕获了过来。因为弗兰克在战后有一家商店、一家锯木厂,思嘉嫁给他是为了在战后能够维持生计。后来弗兰克为了思嘉的事也被北方佬打死,思嘉第二次失去了自己名义上的丈夫。此时,思嘉心里想着的还是卫希礼。想得越多,也就带着太多的盲目性。而希礼带给她的永远是如光环一样的一个轮廓,看似仅在眼前,却又永远遥不可及。故事的另一线索是一个叫白瑞德的男人,这个男人看上去那么令人厌恶满脑子想着钱,非常现实的一个男人。他看似冷漠无情,其实却在时时处处关注着的思嘉的一举一动。思嘉对这样的男人毫无感觉,即使和他结婚了,并且生下了女孩邦妮,却为了希礼的存在,思嘉依然可以做到和瑞德事实上的分居。直到白瑞德由于邦妮的不幸离世,而决定离开思嘉。思嘉才猛然间发现,这个世界上原来真正爱自己的竟然是白瑞德。而思嘉至始至终想念的卫希礼竟然是一个只想在思嘉身上满足男人欲望的人。命运跟思嘉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真正爱她的白瑞德走了,而近在咫尺的卫希礼只是一个她需要照顾的男人。思嘉面对命运的嘲弄从此就善感罢休了吗?不!文章最后说:还从来没有过她得不到的男人,只要她下定决心得到他。这就是郝思嘉,虽然在爱情路上转了一个大弯,受到过命运的嘲弄,却依然追逐着对于美好爱情、幸福人生的梦想。
其次,思嘉对于在生活中碰到种种困难有一种坚韧的意志力。她要解决所有人的生计问题,每一个在她周围的人,都得依靠思嘉的忍辱负重、艰辛劳动、出谋划策才能得以生存下去。有了问题,思嘉只能自己一个人扛下来,心中的心思和委屈也只能自己一个人默默承受。在逃难的过程中,她勇敢地保护着媚兰不受伤害;为了恢复塔拉的生机,她甚至亲自下地除草、劳动;在开锯木厂的过程中,她忍辱负重,亲自打点生意在媚兰死后,又有两个人需要思嘉照顾:丈夫卫希礼以及儿子博。生活的负担一次又一次地加上思嘉身上,既压迫着她同时又驱使着她不断地往前走。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任何困难能把思嘉打倒。因为思嘉有对付生活磨难的法宝,那就是当她碰到一筹莫展、想不开的事情时,她会喃喃地对自己这样说:现在我不去想这些事情,明天等到我能承受得了的时候再想这些事情。当自己承受不了的时候,闭上眼睛,索性不去想那些可怕事、糟糕事、困难时,等到某一天自己能承受得了的时候再去想这些事情吧!这是郝思嘉这位坚强的女性带给我们面对困苦时的重要经验。可不是吗?生活中看似有许多烦恼,只要闭上眼睛不去想这些问题,那么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会渐渐发现,其实这些烦恼根本就不存在。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中的唯一一部名扬天下的作品。本部作品,文字细腻而生动,需要按下心来慢慢阅读。对于每一个场景的描写、人物的心里描写乃至在全文故事的连贯性上,都可以看出作者的文笔非常细腻。这确实需要我们按下心来,慢慢品味,慢慢欣赏,慢慢咀嚼。在阅读的过程中,又会带给我们精神上以及艺术上的享受。
谢谢《飘》,让我这个20xx年、20xx年的冬天不再平庸、不再寒冷、不再懦弱。生活需要我们坚强,并且勇于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在一切看上去纷乱无绪时,告诉自己:挺住!因为只有挺住,那么明天又将是新的一天了!
最新飘读后感 篇5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但是买了以后我就有点后悔了,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我就没信心有这个耐心能把这么多页看完。就这样直到十一,在家闲来没事,就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两个白天一个通宵把它看完为止。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就像自己真的成为了女主角思嘉莉,整个人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茫茫然中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油然而生。这么多年过去,至今想起仍历历在目。
《飘》,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斯佳丽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斯斯佳丽在不断地成长、成熟。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斯佳丽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少女时代的斯佳丽,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斯佳丽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斯佳丽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阿希礼。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斯佳丽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斯佳丽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斯佳丽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斯佳丽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阿希礼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斯佳丽经常生玫兰妮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斯佳丽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斯佳丽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斯佳丽看清了阿希礼,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斯佳丽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斯佳丽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斯佳丽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斯佳丽 的爱。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最新飘读后感 篇6
十岁出头的时候,姐姐不知道怎么拿着爸妈给的钱买了这本书,然后一个暑假,我们两个人捧着一本书非常着迷的一起每天通宵达旦直到看完。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godismyye,Imgoingtolivethroughthis,and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No,noranyofmyfolks,Ifihavetostealorkill—asgodismy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呢!
最新飘读后感 篇7
昨天,我学完书法,和妈妈一起来到了书店,想买几本书。来到书店,我看见了世界名著——《飘》。翻开看看,觉得很有趣,便把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开始看。《飘》讲述的是赫思嘉的一生,面对被战火烧毁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
赫思嘉一生经历许多磨难,她一直爱着卫希礼,但是,卫希礼为了卫家的名誉,只能娶表妹媚兰。思嘉被生活所迫,嫁了三个自己根本就不爱的男人。
他们有的生病死了,有的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她。思嘉有了三个孩子,但是她还是艰苦的养活他们。
思嘉为了养活孩子们,嫁了三个男人,忍受了不少痛苦,她的手已经从柔软、白皙的纤纤玉手变成了长满老茧的手。
我非常佩服思嘉,她毫不气馁、坚定不屈,太伟大了!
最新飘读后感 篇8
花了几天的时间,废寝忘食的看着,可是看到结局后却有很强的失落感。很容易联系到自己的生活,去反思一些所谓‘珍惜’的问题。尽管结局郝思嘉一如既往的充满希望,对自己无比的自信,可是我在想也许这次她真的错了,白瑞德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世界上本身没有后悔药,更何况是感情,这东西有时候说走了就真的走了,感觉很难找回来,更何况时世变迁,一切都发生在那么一个年代里,在那个错的时间里,瑞德已经45岁了,激情磨灭的年纪里,就像他自己说的,‘他的心已经不想再伤第三次了’,也许他是对的,他是个很聪明万事都深思熟虑的人,他太了解自己和思嘉,他们的个性里那些相似的自私等特点,最终只会导致他们无法厮守。他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已经认定的东西往往是很难去改变了。尽管我很希望结局会是美满的......梅丽真的是太纯净了,‘伟大的女性’,这样的价真的是不为过,她太善良了,也许她知道些什么,但是她选择去相信,去善良......埃伦真是十分优雅有魅力的女性,她的一切深深的印在思嘉的心里,思嘉渴望成为她那样的人,但是在那么一个特殊时期真的太难了,人们为了得到一些东西,往往需要舍弃另外一些东西,或者说不得不舍弃一些东西,尽管他们有时候自己都不知道......
‘现在先不去想这些’‘不要去回想,过去已经回不去了’,这两句话是一直鼓励支撑思嘉自己的话,她是一个十分勇敢、果断的女性,尽管个性里有许多的劣根性,可是很高兴最后她开始反思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反思到了自己曾经一直坚持的一些错误。或许她会有所改变,如果真的这样,那么她和瑞德还会有戏,哈哈(希望是这样吧)
Anyway,珍惜即使拥有......
最新飘读后感 篇9
现在作文中,习惯出现李白,杜甫,苏轼等传统中国文人,你使大部分人都忘却了外国经典文化。而这正是新颖所在。
读小学时候中央台就播放过一部经典巨片《乱世佳人》(改自小说《飘》),当时由于年纪小,又不懂英语,觉得不好看,但是女角思嘉丽鲜明性格却从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后来电视偶尔又重播,也看了一大部份,但都是看不懂。直到读大学时候学外国文学学到《飘》然后完整地看了一次电影《乱世佳人》,由于是英语系,加上学习了一相关历史背景,所以看起来明白了很多。当时只是对电影情节比较吸引。工作又在偶然机会在电视上又看了两三次整部片,虽然没有更多更深理解,但是觉得百看不厌。直到昨晚在明珠台又重新看了一次原汁原味英文版,感觉上又有新收获和不同理解,就像有人说看《三国演义》不同人生阶段看都会有不同收获一样。 我爱人、给了我错觉,最后发现他不是真正爱我,只是我对他太过美化了,是根本不存在;而真正爱我人三番四次受到我对他伤害,当他要离开我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在我潜意识里他对我是那么重要,我真正爱人、值得我爱人是他。但是在我如梦初醒时候一切都迟了。非常感人一个爱情故事,其实对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是有很大启示,有时候我们又何尝不像思嘉丽一样混然不知道自己爱是谁,什么才是值得我们去追求和为之付出呢。但是这一切都是一种生活经历。
昨天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一个大学同学电话,打电话给他谈起他跟大学里她续集如何时,他很坦然说他跟她分开了,虽然经历有点坎坷,但是大家都没有谁埋怨谁,这只不过是生活经历一部分。我听了也很感慨,人总要成长,包括处理感情事,能够做到像他们那样再见亦是朋友恋人真不多,我从心理佩服他理性。不知不觉间原来我们大学毕业已有十年了,十年了,多么想念我亲爱同学们呀!所以作为班长我有义务负起责任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否则太对不起同学们了!
《生死场》读后感1000字集锦
我相信每一个曾经读过作品这本书的读者,内心的感触一定很多。不妨通过书写读后感的方式,将一些人生的感悟一一记下。你是否正在为写作品读后感头疼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特意整理了“《生死场》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生死场》读后感【篇1】
疫情当前,重读女作萧红的《生死场》,其中与幼年时读后有很大不同。
尽管我与女作者生活的时代有着巨大的差距,但是萧红那奇特的笔锋描绘展开了一幅落后的,混沌的,残酷的北方农村画面给幼年的我以极大地刺激。那些场景似乎离我很远又似乎很近。那些挣扎在生死线上的人们,麻木中有着深深地困惑,中有着觉醒。让人看了沉重又有所思考。
萧红笔下一再强调的是农人价值的无意义与丧失。在,人和动物一起忙着生,忙着死。
农家无论是颗菜,或是一株茅草也要超过人的价值。在风暴中呼喊着,为的是从他脚上扒下一双旧棉鞋,因为那是孩子唯一一双出门穿的鞋,而让孩子赤着脚走在地里,乡村的母亲仿佛与孩子是仇敌。们摧残孩子永久疯狂着。
一切都出自本能。
萧红的生死场不仅是天地,生死场中的女人表现了一种生与死的大场域。作为女人我最关注的是文中女人的,所以的金枝,年老的王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
五姑的难产,金枝的早产,李二婶的小产。王婆服毒和小金枝被成业摔死,王婆生病。月英,打渔村最的女性,毫无声息地死掉了。不同年纪的女人共同面对的相同命运。从金枝到老妇王婆,漫长的受难图。年轻时的金枝和成业有着青春狂热的爱,但也有着面对生活困惑的愤怒,小金枝被成业惨惨摔死。愚昧之下,人性,时刻是魔鬼;流落到城市的金枝更是无根的浮萍,她无路可走。在贫困的荒芜的乡村,在夫权的重压下,在文化的荒漠中她无路可走。王婆年老困顿,但是她有不屈的灵魂,她是文中最富于反抗精神的代表,她是北方女人中最可贵的人物。
我生活的时代已经与文中时代有了千差万别,但是年幼时的我也曾经看到笼罩在北方农村的落后与愚昧。年幼的我在农村的姥姥家做客时,在大人暗搓搓的闲聊中偷偷听过好多农村女人的悲惨。有被雪天打在雪地里罚跪致死的农村小媳妇,有在农村鳏寡的自杀的老人,这些故事成了我最早的女人独立的启蒙。
,随着时代的进步,农村的变化很大了,但是女人真正的独立道路仍然很远。女人的独立应该是独立于物化之外的,精神的彻底的自由。这是女人的生死场。
《生死场》读后感【篇2】
时光凉凉,浅浅。岁月悠悠荡漾,生命中总有些娉婷的美好,暖过心,在苍凉的尘世烦躁的社会,像一阵混着花香的清风,拂去内心的尘埃。
有美一朵向晚生香,亦是一朵含苞待放的娇花,给人心以淡淡绵绵的感动,明媚岁月的苍凉。
丁立梅呀,一个朴素却又神奇的名字,她用音乐煮文字,用如水一般柔进骨子里的语言在人心里写下感动,陪伴着光阴清浅,一切故事,于一笺素墨里缠绵。
《有美一朵向晚生香》里92篇文章,92朵花,在一个暖阳的下午绽放在我的心田,从此,种下了温暖的种子。每每想起,总是一阵阵感动。
在这本书里,我漫步时光回廊。回到了那个《陌上花开蝴蝶飞》的童年,回忆着《那一夜,星光如许》,感受着《母亲的心》,珍藏着心中点点的《小欢喜》,从此《跟着一朵阳光走》,以后《让每一个日子,都看见欢喜》……
这些花儿啊,单纯美好却直击你的心,让你回忆起一件件小但温暖人心的事。
在这本书里,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大雨倾盆的早晨。
那一天,我起迟了。拎着书包就直接冲出家门,没料到,天公不作美,“晚云含雨却低徊”,而我没带雨伞。
时间滴滴答答的击在我心上,我看了看手表,咬了咬牙,背上书包就跑。
跑到半路,雨淅淅沥沥地下了,雨越来越大。豆大的雨滴砸在我头上,顺着发丝湿了我全身。我一个人在雨中,行人一个个都撑着雨伞忙碌的向前方走着,我想跑到屋檐下躲雨,可手表上的时间反复提醒你要迟到了,通向学校的路还那么漫长。心,不知所措。
“同学,坐上来吧”一个羞涩的声音从雨中传入我耳边,我循声而看。
一辆三轮车停在我后面,一个满脸褶皱的老人正冲我咧嘴笑,一个撑着雨伞的姐姐背着书包穿着和我一样的校服坐在后面也招呼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却在他们的热情下跨上三轮车。
说实话,三轮车很脏,我不知道坐哪,那个姐姐见状,用手擦了擦她旁边的位置,腼腆的笑了笑。我红了脸。
我坐在那个姐姐旁边,雨还在下,她为我们撑着雨伞。天很冷,我的心很暖很暖。
不知不觉,学校到了,我有点留恋的走下三轮车,而那个姐姐的雨伞一直没从我头上离开过,她说:“我和你一起进去吧。”那个老人淳朴的咧嘴笑着向我们再见。
我无意一瞥,发现那个姐姐和老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的淋湿,尤其是那个姐姐,半壁肩全湿了,而我身上,只有半干不干的的水迹。一瞬间,落了泪。
后来,那个姐姐把我送到后就去了她的教室。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的年纪,不知道她的班级,我与她和老人本素不相识。
可她和老人,却像一朵朴素的雏菊在我心里摇曳,他们好美。
有人说,记忆的梗上,谁没有两三朵娉婷?无论尘世中有多少荒芜,流年有多少不堪回首,总有一些散落的美丽,写满了柔情的词章,温暖了岁月的相遇。
有美一朵向晚生香,合欢树叶闪着亮光,暗香袭来,在空气中弥漫。
感谢生命中的那些相遇,那些暖花,在我人生的底色上,抹上一朵粉红,于向晚的风里,微微生香。
《生死场》读后感【篇3】
这几天在百忙之中我抽空粗略的看了一下萧红的《生死场》,看过之后,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还比不上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也许这脱离了作者写作的本意,但《生死场》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情感!无论是二里半与他的老山羊,还是老王婆与她那匹瘦弱的老马!
二里半与老山羊的感情可以说是贯穿全文的。小说一开始就写二里半去寻找丢失了的山羊,为了找回山羊,他不惜被人追打,丢了那顶常年跟随他的草帽。后来日本侵略村子的时候,村里组织的民兵因找不到公鸡祭旗,就打着那只老山羊的主意,二里半也同意了,可是当就要杀它时,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只鸡换下了那只可怜的老山羊。再后来,二里半的老伴死了,家里只剩下他与老山羊了,这时,这只和他一样年老的山羊就是他的“老伴”了,当最后二里半移动着他那双腿一瘸一拐的参加革命军时,那只老羊还跟随他身后,而他将老羊托付给了赵三,自己拿着一小撮羊毛,流着泪离开了。
小说在描写王婆与那匹老马时,是选取了几个场景,在去屠宰场的路上和在屠宰场里。为了耕种,老马瘦的只剩下骨架了,而这时它却不得不被送进屠宰场里,位的只是那张马皮。即使王婆有万般的不舍,那也没有办法,为了生活,她必须那么做。当王婆拿过钱准备回家时,那匹老马却跟在她的身后,而那些人却将它抬了回去,最终倒在地上了。王婆是哭着回家的,两只袖子完全湿透了。当看到这个场景时,我想起了小时候我家的那头老牛,那头牛和这匹老马的命运是一样的,我还清楚的记得老牛在被送走的那天早上,它的眼里是流着泪的,妈妈说老牛跟着我们家这么多年,是有人性的!
小说中的动物是有人性的,而人的人性却很单薄。文中的月英本是村里最美的姑娘,在出嫁后瘫痪了,而她的丈夫却不闻不问,最后身上都腐烂了,惨死在一间散发着死人气息的房间里,葬礼极其简单。还有,王婆在喝毒药后,还没有断气,人们就将棺材准备好了,等了很久发现她还没有断气,就极其残忍的用扁担去用力的压她,还没有断气就将她装进棺材里了,幸亏王婆最后就出了声,不然的话王婆就死在了人们的“黑手”之下!金枝也是一个受害者,当她将出卖自己的身体换得一块大洋给她母亲时,本想得到母亲的安慰,没想到母亲叫她赶紧休息明天接着进城去赚钱!就连自己的母亲,在面对亲情与金钱时,还是选择了金钱!不禁让我们想起那是怎样的一种社会?
在一个缺乏人性关怀的年代,人们就会去寻找另一种精神寄托,而动物无疑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生死场》读后感【篇4】
很小的时候,就常常听语文老师说萧红。大概是从那个时候起,就不由得在心里对萧红产生了敬佩之意。读完她的作品,深深的感受到了感触。很喜欢她的《生死场》。这是她的成名作。在文坛上引起巨大的轰动和强烈的反响。
《生死场》是她的第一部以萧红之名写的作品,原名《麦场》,后来胡风将它改名为《生死场》。
喜欢《生死场》,是因为它以沦陷前后的东北农村为背景,真实地反映旧社会农民的悲惨遭遇,以血淋淋的现实无情地揭露日伪统治下社会的黑暗。同时也表现了东北农民的觉醒与抗争,赞扬他们誓死不当亡国奴、坚决与侵略者血战到底的民族气节。萧红的笔触式如此的细腻,鲁迅先生也曾这样评价过:“北方人民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品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此外,胡风曾这样评价过: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萧红的这部作品对当时的作用是很独特的。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萧红将悲剧的触角滞重地深入到女性世界。《生死场》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老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后来干脆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老赵三。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反动政权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可是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又活转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有十七岁,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梦想着青春和幸福。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言冷语的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作者通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现了北方贫苦妇女的悲惨的遭遇。萧红思考关注着女性的生命形式及生存状态。她将自己作为女性的痛苦的灵魂,融进她笔下苦难女性的身上,将她特有的“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孤寂与悲剧融为一体,从而使她笔下的“萧红式”女性充满着悲剧美,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现实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萧红对男权社会的强烈抨击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性意识,即女性应该获得人格的平等与人性的尊严。在继承五四传统的道路上,萧红以自己创作呼唤着妇女解放与女性自觉。
每个时代都会出现那么一些文人骚客来反映社会现实,推动文学的进一步发展,萧红为中国文学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生死场》读后感【篇5】
在老师讲到萧红之前,我就借了《生死场》和《呼兰河传》来看,因为中学的时候看到过萧红的一篇文章,十分有意思,还依稀记得一些片段。
鲁迅在为《生死场》作的序中,称它是“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的一幅“力透纸背”的图画。《生死场》描写了“九·一八”事变前后,哈尔滨近郊的一个偏僻村庄发生的恩恩怨怨以及村民抗日的故事,字里行间描摹着中国人于生的坚强与死的挣扎。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
在文章一开始,就提到了两个人,二里半和他的孩子”罗圈腿“,他们辛苦的在找他们家的羊,而二里半的老婆麻面婆给我的感觉就像一个可怜的农村老太婆,苍老的脸、粗糙的手、混沌的眼睛,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
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用真是的生命抒写了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有十七岁,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梦想着青春和幸福。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言冷语的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作者通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现了北方贫苦妇女的悲惨的遭遇。
萧红思考关注着女性的生命形式及生存状态。对男权社会的强烈抨击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性意识,即女性应该获得人格的平等与人性的尊严。在继承五四传统的道路上,萧红以自己创作呼唤着妇女解放与女性自觉。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现实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
《生死场》读后感【篇6】
首先说萧红这个作家,原来只是听说过她的名字,后来看看电影黄金时代,对她的经历过了一遍,也算是了解了,也喜欢了。前半部,它对人性,人的生存这一古老的问题进行了透彻而深邃的诠释。这种对人生的生存期望的思索,超出了同时代的绝大部分作家。不过,它在艺术表现上存在着不足之处,有人称之为文本的断裂。换言之,小说的后半部,由生死存亡转到革命前途问题。鲁迅称它是“ 北方人民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 的一副“ 力透纸背” 的图画。
这是萧红的成名作,或许就是在写着她的命运,父亲出了名的抠门,从小跟着祖父,祖父有美丽的花园。就像书的结尾写着,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起了,小主人逃荒去了。那花园里的蝴蝶,蚂蚱,蜻蜓,也许还是年年仍旧,也许现在完全荒凉了。的,但都透露着生存与死亡的挣扎。好像就是叙述,那些故事真实的让读者就感觉它的确发生过。荒凉的年代,吃饭都成了问题的时候,人们还是有情的,只是情之前是吃饱,生存,然后是情。一本书看下来,给人一种淡淡的压抑感,看到结尾,好像又解脱了,这种解脱,是死亡的解脱。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 悲凉” 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 九一八” 事变后,宣称“ 王道” 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 王道” 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又说小说中人物的塑造,它不是大部分小说那样,好人坏人分明,这里面都是复杂的人,真实的人,人性就是这样。没有绝对。她有事做着好事,有事做些谁也不理解的事。你以为她要死了,她偏偏挣扎着,最后活了过来。你以为她最终会好好活着,却无比凄惨的死去。你以为你可以预知他们的命运?没有经历过的,不会知道他们路途的远方。 所有著名的小说,作家,都是来自生活,有着丰富的经历。平淡的人生不生波澜,无节无枝,实在没东西可写,所以乱世总是出作家的。
生死场我花了三天的时间看完了,所以故事在玩我心中是连贯的,也有些看不懂的地方,这或许是时代不同,有些话语不能理解。
它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 麦场” 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 菜圃” 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 荒山” 写月英的死和“ 镰刀会” 。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萧红是个经历丰富的作家,《生死场》是一部发人深省的小说。
《生死场》读后感【篇7】
《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这是一部浸透着凄凉的小说,当你怀着愉快的心情读这本小说时,读到最后,你的心情会变得非常的沉重。你容易置身于当时的环境背景。在深夜里读这本小说想笑,又觉着酸涩;想哭,又流不下眼泪。
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萧红将悲剧的触角滞重地深入到女性世界。《生死场》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老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后来干脆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老赵三。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反动政权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可是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又活转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有十七岁,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梦想着青春和幸福。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言冷语的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作者通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现了北方贫苦妇女的悲惨的遭遇。萧红思考关注着女性的生命形式及生存状态。她将自己作为女性的痛苦的灵魂,融进她笔下苦难女性的身上,将她特有的”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孤寂与悲剧融为一体,从而使她笔下的”萧红式“女性充满着悲剧美,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现实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萧红对男权社会的强烈抨击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性意识,即女性应该获得人格的平等与人性的尊严。在继承五四传统的道路上,萧红以自己创作呼唤着妇女解放与女性自觉。
”人“一生中所必须经历的两件大事便是生与死,哭叫着生来,无声的死去。《生死场》便是一本呐喊生活,看透生死的书!我们都是人,无一例外是挣扎在生死场上的人,可有许多人根本不理解何为”生“,何为”死“,何为”生死“。
活着是生,溘然长逝是死,但却有一种生活如死水一般掀不起波澜,而也有一种死亡如初生的太阳一般蓬勃向上,是永生的,长存的!
《生死场》读后感【篇8】
4月10日,我读完了萧红的小说《生死场》,这是一本好书,它没有复杂的情节,但已能够清晰地表达出主题。文艺理论家胡风对这部小说有很多好评。
看完了书,我也是有点感想的,为书中的主人公惋惜,为旧中国惋惜。书中有一句经典的话:“在乡下,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读来让人断肠。胡风说:“乡下的人们,蚊子似的生活着,糊糊涂涂地生殖,乱七八糟的死亡。”说得很真切。的确,在暴君的统治下,人们活着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只是生啊,死啊,生与死都没有目的,生活在一片迷茫之中。我感到这种麻木不仁的生活的可悲。
但是他们终究醒悟了,他们受到了日军的残害,他们猛然醒悟,活着,应该为捍卫家园而奋斗,为自由而奋斗。他们也许认识到,天下不是暴君的天下,是百姓的天下,是自己的天下,应该为自己的天下而战斗。
小说中赵老三的话让我感动,也让我记忆犹新——“等我埋在坟里,也要把中国的旗子插在坟顶,我是中国人!……不,不是亡国奴!”赵老三的觉醒也唤醒了所有愚夫愚妇们的心,不知生死是什么的人们终于醒了!他们以前是像蚊子般的为死而生,现在是像巨人般地为生而死了!
这部小说在呼吁人们爱国的同时,也让人们发出对生的思考,生为何,死为何?我不能完全理解,但我依稀觉得,为死而生是牲畜,为生而死才是人。其实生死也没有绝对的意义,最终也就归结于一个简单的道理——为他人奉献,为国家奉献,为除自身以外的一切奉献自己的力量,生就有意义,死就是不朽。
《生死场》读后感【篇9】
我一点也不看高自己的阅读能力,便是从这本萧红的书中得到肯定。萧红何人?我不知,就像钱钟书先生对于那些因为《围城》上门拜访的人说:如果你觉得一个鸡蛋好吃,何必认识那只会下蛋的母鸡呢?何等慷概之态度才能说出这番话,如今凡是立人设稍起作用的角色便马不停蹄得给自己增添着色的分量。
要想了解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容易,因其怀揣着无知的、不可泄的秘密;想了解一个故去之人亦非容易,曾经的秘密谁来验明正身。照此来说,不存在“不能说的秘密”,活着之时只有对自己有益处的“可说之秘密”,身后有的是些许无增益的“不可说”。这名被誉为“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女作家,文豪鲁迅先生器重为“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在读了文章后我才略微体会到其才芒。
实在话,这种文笔乍看得我进不去脑子,因其潜在的跳跃意识,快节奏的叙事、独立故事的串联,都是在我耐着性子下体会到的滋味。那种读到最后依旧难以理解、却有种莫名情愫在心间吐露的感觉才让人知道是自己水平不够。我连人物关系都不怎么理得清就感在这大放厥词,不过是在自己的文字土地上,谁管荒芜或肥沃。
我读到的是乡村女性地位的低下。从文中几位被当作男人性欲发泄却不能得到柔情蜜语、被当作生育工具却在分娩时得不到温柔相待只有痛骂可鄙、被当作毫无用处的附属品活活饿着身体溃烂蠕虫遍布的的女人,被父亲吵架发疯似的一股脑摔死的婴孩,一举一动被当作嘲笑的傻呆跛脚老妇,为避免落入鬼子手中遭践踏进入城市挣扎却无可奈何走上变相卖淫的年轻女孩。
女人、小孩、女孩,在那年代里所谓的人权?置于何处。所谓的男女平等?水中泡影。话又说回来,那时的人皆非人,何来人权一说,那时的男女都难自保,哪来平等。在这落伍的、封建的、自私的、充斥荒唐行为的、提不起仁义道德的乡村里,能让人体会到的不是简单的愤怒、恨铁不成钢、逃离,而是沉重的叩问,叩问一切发生的原因和解决之道,然则一切无回应、一切无声响。底层生活的人之所以是底层,脱离不开柴米油盐的烟尘气息,那种斤斤计较的自私性在这种气息的被引导着到处皆是、到处令人反感。但个体的悲哀绝非个体之痛,更有群体的无视不处理、冷眼看结果的纵容,每个跟不上队伍的人被那么无情的抛弃在道路上,被唾弃的连自戕的勇气都自我怀疑。
再来读到的是民族性压倒一切后,丑陋人性下被压榨出的光亮。无论是为反抗日寇侵占一次次茫然组织革命队伍的男人,生活不再有意义不愿三岁孩子长大被日寇凌辱双双上吊自杀的奶孙俩,想要出家当尼姑的女人,舍掉山羊依靠、决心加入革命队伍的男人。
我为他们这种做法默然,这是种说不上来倾佩、但绝不是平视或俯视的对待。为众人的无可奈何而呐喊,为众人的呐喊而无可奈何,站在上帝视角看着书里一切发生的自己真的能做什么呢?不忍静看却无法,想要插手却不知。
这片土地上的小老百姓们,有着充分的、就快要溢满出来的自私相貌,做着欠妥的、就快没人要指摘的市侩行为,咀嚼着他人苦涩的马尿、眼擦着他人干净的屁股,是我们这种投身于人情世故规则里、整日将道德伦理挂在嘴边、对行布施倍感怜惜的人能训诫开导的吗?
我们追求的自由,是思想的枷锁。
我们给予的平等,是同情的怜悯。
这所有的一切,并非一两个人能解决,也并非一群人所有人能解决,因为没有人能对别人百分百的了解,甚至连自己对自己都是那么的陌生,那么我们怎么能奢望陌生的我们去关爱同样陌生的别人,陌生下的关爱除了虚假,我想不出是什么。
《生死场》读后感【篇10】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呼兰人读萧红的书,说得上是一种最简洁最直接的一种阅读了。这样一个夜里,凉爽而优柔的微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地从窗外轻轻而过。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秋天,风吹得令人抑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抑郁。也许抑郁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其中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只有十七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落和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悟画面中的风俗,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头涌出不尽的忧伤。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也着墨于满洲国死场的沉重。
小说中萧红为人们描绘了另一幅画面。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村庄、田野。日本旗代替了中国旗,日寇把东北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村庄里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往日静穆的村庄,尸骸遍野,一片呻吟,这死场的恐惧撕裂着人们的心。于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们宣誓的日子,气氛很悲怆,那种抗战到底的决心十分坚决。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诠释生命的悲凉,让我感到了死去的沉重。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初霜过清秋。在中秋节未到来之前,做为家乡人,我再次阅读萧红的文章,算是对萧红的纪念。明年是萧红诞辰100周年,现在的萧红故居正在修缮、扩建,说明家乡人没有忘记萧红,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我们都知道萧红是无法复制的。
《生死场》读后感【篇11】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生死场》读后感【篇12】
《生死场》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
读完整本书,尤其是其中呼兰河传这一部分时,忽然发现原来是老早就与作家萧红见过面的,呼兰河传中的几章选入过我们的课文,至于是哪一年级,不记得了。
首先不得不说不愧是鲁迅先生的门徒,萧红笔下透着的也是那冷眼观世界的文风。记得第一章是王阿嫂之死,形容最贴切的一段说,王阿嫂和那些妇女们向麦苗一样,风一到伏下去了,地主一走,又直起头聊起来了。王阿嫂总归是死了,但也只是生死场里不起眼的一例而已,这样的死亡司空见惯,萧红看似平淡的描述里似乎要告诉我们这个道理。
再接着是看风筝,刘成仍是这大生死场里的一位过客,他死了,却是为了革命而死,“我”是在看风筝的路上看到他的,亦如我在牛车上听闻那赶车人和路人的辛酸,我不是讲述者,“我”也和你们一样,是位看客,也同我们一样冷漠和后知后觉。
在接着是主篇生死场,这回是一个大的村庄的生死,三户人不同的辛酸和生死印证了生死场这三个字,孩子一个个生着,大人怀着各自的苦难和不幸死着,谁都不记得谁,谁都那么渺小,生着有其欢乐和苦难在前方,而死者也不是永久的解脱,他们还在东桥下呐喊哭泣,似乎永久得不到安宁。
“我”有二伯死了,歪脖子磨倌的老婆死了,团圆媳妇也死了,每分每刻都有人死,而“我”只是他们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不悲亦不喜,这大的生死场,他带走了“我”可爱的祖父,可恨的祖母,然而“我”只是看着。
团圆媳妇死的那一段让我记忆犹新,开头我还骂着那胡老太太的假仁慈,后来我才发现了莫大的悲,不是那老太太,是所有人,是所有人的麻木和冷漠,是所有人的假仁慈害死了团圆媳妇,我和他们一样是看客,也是把她按进滚烫热水的一份子,我没有阻止,我即有份,团圆媳妇呢,她也有罪,她像是在看别人一样看自己:“看着吧,一会有人要洗澡了”,团圆媳妇眼睛大大的,笑呵呵的说(摘自原文),这是一个人人不自知的生死场,人们冷漠到连对自己都是那般冷漠,这是封建社会最大的悲。祖父理应是很善良可亲的,但他也只是说二月份要让他们搬走,哪有这样虐待孩子的;抽贴的理应是个有良知的,但他也只是受了一百吊钱走了,谁来救团圆媳妇呢,连团圆媳妇自己都不想救自己。
打梆子的人还在彻夜的打着梆子,“我”有二伯还在叫嚷着上吊,他是怕死的吗,不是吧,不是吗?“我”只是客观的存在和记录者,“我”不说对错,亦如我们一样叹着可悲却也只是叹着。
精选最新挪威的森林读后感1000字精选5篇
应该从哪个角度写才能把震撼写出来呢?作品是一部备受好评的经典作品,对于书里情节的分析,我们可以写读后感来记录,你不妨看看最新挪威的森林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最新挪威的森林读后感【篇1】
很多人大约都有过这种体验,纠结于要用社会的标准还是按照内心的意愿来生活,当我们选择用社会标准时,我们会狂叫着“这个生活不是我想要”,但当我们选择内心的意愿时,我们又在考虑社会是否接纳我们。
——这正是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里要讨论的主题。
木月自杀时是十七岁,当渡边过二十岁生日时,竟无比地羡慕木月可以永远地活在十七岁。可现在的我,无比地怀念我的十七岁。
十七岁的那年,因为一首《雨巷》,我喜欢在下过雨的早晨撑一把蓝色的伞走在通往十中那条落满梧桐叶的小路上。
十七岁的那年,因为一首《掌心》,我喜欢在夜里的十一点,冒着被蚊子咬出小红包的风险,在电话轻轻地听另一端一个清澈的男孩子轻轻地哼唱歌曲。
十七岁的那年,在我的生命的历程里不平静,我时常怀念起那时在学生街见到落到古厝上的阳光,直直地打落下来,红色的泥墙里淡淡地唤发处处的生机。那时,我黯然地想,我再也见不到这样的阳光了。从那以后,不见了那束光。
今天当我意识到我们所处的环境和日本的六十年代是多么的相像,价值观的多元化,通货膨胀在不断地上升,我们青年的一代期待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在社会的巨流前感到恐惧、迷茫、无助。
于是,我们麻痹自己,迷失自己。但,终有一回,我们得面对我们的心。
我们的生活中有像永泽那样优秀的男人,活在“体内的渴望”下,坚持不懈去酒吧里喝酒,泡女孩子,去旅馆里过夜。恋人对于他,是可有可无,可以随时放弃。他放弃了内心与人真正地交流,做一个绅士(不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而是做应该做的事),不要同情自己,用学业与事业的卓越地描绘人生。在强大的外表下,只有一颗对自己残忍的脆弱的心。他如愿地做自己想要的工作,至于感情生活,村上春树没有说。
绿子,一个勤劳、叛逆、率真,人间烟火味浓厚的姑娘。她的出现伴随焦虑,她像一个老太婆一样絮叨着生活的不平之事。这个姑娘遇到难题,只想先把这事解决了再说。她爱着渡边,慎重于考虑和前男友分手,也慎重地让渡边考虑她的爱意。她是把渡边带入现实生活的人,与她在一起,渡边发现不寂寞和孤单,也是渡边活下去的支撑之一[绿子,不完美,甚至有点粗俗,但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
最新挪威的森林读后感【篇2】
故事的开端是渡边君在机场降落,回忆起了他的童年,他的儿时玩伴木月与直子。木月自杀给故事的开始蒙上了灰暗的色彩。后来,渡边陷入了患了精神疾病的直子与活泼开朗的小林绿子之间两难的境地。
青梅竹马的恋人直子因有共同不可触碰的记忆而越走越远,活泼的绿子的出现无疑是渡边君的救赎,但是另一方面,渡边又不能完全地投向绿子的怀抱,他心里永远都保留着直子的位置。这是一部动人心弦的、平缓舒雅的、略带伤感的小说。你会迷失会思考,但是思考以后也许会更加容易迷失,你不知道你能不能完全读懂,每读一次就有一次新的思考与认识,就像陷入了一个漩涡。
人在年轻的时候,容易冲动、不顾一切。时间过去,有些东西却随着时间的洗刷而越加清晰,你想要逃避想要忘记,它越是以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向你靠近,让你不得不睁开你的双眼去看清、张开你的双臂去拥抱接纳它。
村上春树写下《挪威》的时候,也许就是被这样不可触摸的力量所桎梏,不得不面对内心最真实的记忆与想法,提笔写下这一故事。通过情节聚拢、刻画内心,直视自我,平静地叙述了这个青春中参杂着痛苦的关于成长的故事。
它仿佛有一股力量,从你翻开这本书开始,这股力量就从你的身体里拉扯出一根细线,你每看一个情节、一个段落、甚至一个文字,这根线就拉扯得越长,直到你的身体逐渐被拉扯抽离,倘若中途想停下来,这根细线会时不时抽动一下你的内心。推荐大家看一看《挪威》,年轻的时候看不懂,也许在往后的时间里,带着作者创作的情深与情怀去读,又能读懂多几分。
最新挪威的森林读后感【篇3】
《挪威的森林》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树所著的一部长篇爱情小说。讲述了主角渡边纠缠带情绪不稳定且患有精神疾病的直子和开朗活泼的小绿之间苦闷彷徨,最终展开了自我救赎和成长的旅程。
先谈一下村上春树的这一部作品,这个作品是村上春树最有名的小说,也是其作品中最容易看和显示的一部没有神出鬼没的迷宫,没有卡夫卡式的隐喻,没有匪夷所思的情节,只是用干净的语言去讲述已逝的青春,讲述青春时代的种种经历,体验和感触,讲述青春快车的乘客沿途所见的实实在在的风景。而想去读这本书是因为在几年前看过的影片《挪威的森林》,现在已印象模糊,只记得一贯的日系风格安静、哀伤,于是便想去再读一遍书本。
随着阅读的深入,记忆便像泉水一样翻涌而来,我总觉得日本的天空都没灰色的云雾遮住了有一种阴冷严肃的气氛,好像永远都没有晴天。主人公都独来独往,没有朋友很古怪,活在自己的世界,别人进不去他也不出来,一直被迷茫和痛苦所包围,就像书中的那段对白“喜欢孤独?”“喜欢一个人旅行,喜欢一个人喜欢上课是一个人孤零零单坐?”“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德不孤,必有邻”孤独是人生的必修课。
《挪威的森林》贯穿全书的就是作者多次提到了的,“死并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全书的结构也如作者所说,并不以此终结,这里有作者的无奈及所有人都会死,也有作者面对生活的勇气,即有死才有生。
最新挪威的森林读后感【篇4】
我想,温暖的和风吹拂着暗夜,送来一阵阵暖流夹杂的清凉感,这个时候,伏案细细品味一本书,是再好不过的状态了,尤其是,还有一首再符合不过此情此景的音乐萦绕耳旁,与书中的景色、人物,一起流淌进心田。
“献给许许多多的忌日”。这是村上春树笔下《挪威的森林》扉页上的一句话。当,将这一本书读完,然后合上书,再积淀那么几天,再思索的时候,这几个简简单单的字冲荡着文字、冲荡着思绪,直子、绿子、玲子、初美、永泽、木月,甚至那无数的不知名的少男少女的形象都一股脑的涌来。
献给许多许多的忌日,这忌日是渡边君亲身体会到的死亡。木月、直子、渡边,三人的世界;永泽、直子、渡边,三人的世界;玲子、小女孩、玲子丈夫,三人的世界;绿子、绿子男朋友、渡边,三人的世界。在这三人组成的世界,一次又一次,死亡降临三人之间,让一个人离去,又让一个人离去,让一个人永远停留在十八岁,又让另一个人永远停留在二十岁,也许最终的渡边君,不知道身在哪里的结局,也将永远停留在二十一岁。这是生命的悲哀,是生命的凄凉,更是人间的不忍。一幕接一幕,对于一个深爱这个世界的人,又将如何面对?
《易经》有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无数的三,也何尝不是在暗示着无数的人间悲剧。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在我看来,《挪威的森林》还是一部青春剧,正如木月说的死,这死是青春的一去不复返,但是青春永远留在了记忆的最深处。书,记录的是大学的生活,从高中毕业起,到大学深入进行;想想,我们何尝不是从大学走过,何尝不是在大学毕业,迈上工作岗位便不再有那过往的青春。而,面对即将逝去的青春的时候,我们又何尝不再哀叹。记忆中,毕业的时候,每个人都是痛苦的,都想再看看自己的校园,再和同学们聚上一餐;当送走同学的时候,由何尝不是在一滴一滴落泪;还有,工作的前几年,又何尝没有一次又一次梦回校园,梦回那个同学之间。熟不知,我们那个时候,不仅在告别校园,而更多的是在同青春挥手告别,再同直子、初美代表的最青葱的岁月告别,而这种告别,是永别。
生在此侧,死在彼侧。我在此侧,不在彼侧。书中还有这样的永泽对于渡边的定论:他和我一样,在本质上都是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人,只不过在傲慢和不傲慢上有所差别。自己想什么,自己感受什么、自己如何行动—除此之外对别的没有兴趣。一方面,这又是一本关于“孤独”的记述,玲子是孤独的、直子是孤独的、绿子是孤独,宿舍内无数的男同学是孤独的,所以,面对孤独,他们能做的就是通过性爱,大胆的性爱来填充这种空虚。我想这也可以充分解释了书中对于性爱的叙述。但,面对孤独,面对性爱,在读者看来,却是高雅的,并没有绿子看的很黄很黄的那种录像的猥琐。
自己是自己,别人归别人。书中如是说,我同渡边的相近之处,就在于不希望别人理解自己,而觉得不被别人理解也没有关系。这还真同现在正在听得音乐《一个人挺好》相符合,也和这暗夜下,只闻狗吠、车声,还有清风声相吻合。
当我又走在那熟悉的街道,总会有人对我笑。
最新挪威的森林读后感【篇5】
世界变大了,心却变小了,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把生活塑造得越来越完美,却把心雕刻得越来越粗鄙,把社会变得越来越繁华,而心却在这种繁华中渐渐落寞。
《挪威的森林》中展现的就是一群人在冷酷的现实社会面前的困惑与苦恼,他们孤独,寂寞,却无法排遣,于是便开始把玩孤独,把玩寂寞,把玩无奈……《挪威的森林》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佳作之一,他给我们展现的就是一个孤独,腐化,堕落的世界。作家借此来表达现代人在机械化、科技化的现实社会中生存的悲哀与生存的困惑。
“我真的太寂寞了,非常非常的寂寞……”阿绿总是像一头黑夜被遗弃在荒漠中的狼向世界发出最沉痛的哀鸣。他们都很寂寞,所以需要被在乎的感觉,而这种在乎不一定是喜欢和爱,在乎只是寂寞中的人急切需要、时刻需要的镇痛剂,仅此而已。在他们的世界里,爱情不再是爱情,爱情是被亵渎被蹂躏的对象,他们只是打着爱情的幌子获取上的满足与快感来融化寂寞,腐蚀孤独。他们只靠啃食那点可怜的低级的肉体的快感在世上苟延残喘。
像永泽与初美,初美从来不管他多么滥情,她只需要他在她身边,陪伴她,哪怕他是一具行尸走肉的躯壳,而她相信这只是暂时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因为事情到最后只能变好!所以她在脑海中独自编织美妙的梦想,梦总是美的,而悲哀的是一个人在把梦编织好之后要被现实压迫得不得不万念俱灰地亲手撕碎自己的梦,然后恶狠狠地告诉自己这永远只能是梦。明知道在扭曲变形的世界里,爱情只是一个人寂寞时的玩物,而她却要冒险。很长时间之后,当初美发现她与永泽之间的爱情除了肉体上的占有外,其他的全是一片令人绝望的惨白时,她呆滞的眼神向永泽发出绝望的质问:难道有了我,你还不能满足?他冷冷地说:“并非不能满足,在我的心里面有某种东西渴求那样做。但我只能活在那种饥渴感之中。这就是我,有什么法子?”他无法把爱情当爱情,他只有把玩孤独把玩无奈,他才能活。
而女人天性的善良与软弱终究决定了她们没有勇气与毅力去陪男人玩这种游戏,所以初美选择走向死亡,用死来诠释生的另一种方式。初美选择了死,永泽选择了生,人不论是生还是死,都会有一种信仰,一个人之所以死,是因为她(他)相信死比生更好,而一个人之所以选择生,哪怕是痛不欲绝地生,是因为他(她)相信好死不如赖活着。而对于渡边君、直子来说,生活的信仰就是那些最低级的肉体性行为所拼凑起来的碎片,他们饥饿的时候啃“寂寞”,独孤的时候玩“寂寞”。渡边君一直放不下直子,可在放不下的同时却又玩弄阿绿,两个女人便是他的世界。直子在疗养院那段时间,他在和阿绿玩“寂寞”的同时又在心里想像直子回来之后生活会有多么多么的美好,而支撑着这些信念的只不过是那些碎片拼凑的庸俗。这,也是爱情吗?
直子,是因为适应不了这种扭曲的社会,所以她到疗养院来,把自己扔进和她一样需要宁静与安然的人群里,而疗养院的主治医生告诉她们:“你们之所以不能在外界生活,是因为你适应不了那种扭曲,既然不能改变,你们就应该让自己有一个适度的心理空间去接受那种扭曲……。”直子,她在努力啊,她想活着,简单地活着。可事与愿违,她适应不了那种扭曲,所以她越是强迫越是更糟,后来出现严重的幻听。她没有片刻的安宁,她崩溃了。在一个寂寞的深夜,她走向了茫茫的森林,用一根寂寞的布带让自己告别了世界,一个人孤苦地咀嚼着死亡……是的,对她来说,死亡才是最轻易的割舍。
《挪威的森林》的旋律开始在浩渺的黑夜中哀鸣,久久没有散去。而当渡边君知道直子死了之后,他深知,他与直子彻底地永别了。茫然苦楚之时,他想起了阿绿,他拨通了阿绿的电话,阿绿在电话的另一端沉默了好久,可最后还是低沉却平静的声音:现在你在哪里?“我现在在哪里?”渡边君自问道,如今他在什么地方?他猜不着,到底这里是哪里?映入他眼帘的只是不知何处去的人蔓,神色匆匆地从他身边走过去,而他只能站在那个不知名的地方,不停地呼唤阿绿的名字……也许他已经不需要知道自己在哪里了,只知道或许从阿绿那里可以获得某种让他排遣寂寞、无奈的镇痛剂,继续活下去。
最新《简爱》读后感1000字精选
读书是最好的学习,追随伟大人物的思想,是最富有趣味的一门科学。作品教给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时候就可以把心中所想诉诸与笔墨。你是否在寻找关于写作品读后感的优秀模板呢?经过收集,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献上最新《简爱》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1)
世上最脆弱的是孩子的内心,当辱骂、嫌弃、殴打充斥着简爱生活的小小空间,孤独、恐惧很容易滋生出黑暗的心理。然而,生命是坚强的,与其说是小小的简爱敢于反抗命运的不公,还不如说是一个孩子在极度恐惧中为了生存,本能的采取自我保护地措施。同样是寄人篱下的环境,相比于中国古典小说中林黛玉的谨小慎微,简爱在盖茨里德作出让对手胆战心惊的抗争,无疑更让人欣赏。也或许是年幼的简爱在冲动下并不会想到后果的严重,她的确如愿离开了这个令她痛苦的地方,但等待她的并不是她心中圣洁的学校,而是她人生的又一恶梦。
劳渥德学校校长布洛克赫斯特先生是一个残忍、伪善的人。他披着宗教的外衣,满口仁义道德,却将简爱置于耻辱台上,当众诋毁她,这深深地伤害了简爱的自尊心。当一个人认为人性是邪恶的,那他自身亦不会高尚。面对讥讽与蔑视,兼爱凭借骨子里的那份倔强,不是自甘堕落,而是更加奋发进取。她知道自己不美,但它却是一个不卑不亢积极热情生活的女孩,不会因失意而一蹶不振,更不会因为挫折而放弃快乐,即使没有人爱自己,也一样要潇洒的活下去。这使她最终获得了师生的理解,得到了应有的尊重。
为了追求自由实现自我,简爱又离开了劳渥德学校来到了位于桑菲尔德的罗切斯特庄园作了一名家庭女教师。每个女孩都渴望爱情,都希望找一个贴心的人、一份呵护。在桑菲尔德,简爱便卷入了爱情的漩涡。
维多利亚女王统治时期的日不落帝国,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资产阶级逐渐强大,使得物质与金钱成为时代的标志。伦理道德和社会等级观念极为严格,社会矛盾突出。拜金主义盛行淹没了人性的真善美。夏洛蒂笔下的简爱虽是在普通不过的女子,却拥有独属于她的骄傲。面对贵族的狭隘、浅薄、无知、装腔作势、自以为是、以及咄咄逼人的态度,简爱总是从容面对,叛逆却也端庄贤惠不失尊严。相较之下,简爱在精神上的富裕明显超过了贵族阶级。她正直高尚纯洁的人格魅力使罗切斯特感到自己道德及精神上的空虚,被真善美的原始人性感动,深深的爱上了简爱。不得不提当罗切斯特拐弯抹角的告白被简爱误解时那段经典对白: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和一点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象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一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我想即便是现代,也很少有女性敢于如此朴实和坦率的向心爱的人说这样的爱情宣言,大胆、直率,丝毫没有自卑感,冲破了世俗及传统偏见。这更让我们感受到了简爱对罗切斯特感情的深刻,这样坚强的女孩流下的泪让我们感受到她将离开的痛苦。接收到这样一份真挚地感情,罗切斯特除了震惊欣喜外又怎会不为之动容。他同样无视世俗的藩篱,逾越阶级的鸿沟,用更加炽热的心爱着简爱。这乌托邦式的爱情是每个有梦的女孩的幻想,遗憾的是,这美好只存在于小说中。
即便是小说中的美好,也会有残缺。当罗切斯特和简爱在教堂举行婚礼时,罗切斯特却被揭露早已结婚。得知他有妻子,即便知道他是被欺骗的受害者,他娶了一个疯妻,他并不快乐;即便他再三恳求与挽留。简爱依然强忍心中的悲痛离开了心爱的人。不是因为绝情,而是她爱的纯粹,她不愿作金钱的奴隶,不愿作他人的附庸,她付出全部的爱,只要成为他心中的唯一。这简单的要求如今也成了奢侈,无法得到爱与灵魂的平等,便选择离开。
离开桑菲尔德,天地之大却好像在无容身之所,直到她偶遇她的表哥,作牧师的圣约翰,才脱离窘境。在相处中,简爱看清了圣约翰的自私自利的本性,她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因为她知道圣约翰并不爱她。他只是看中了她独立、吃苦耐劳精神,只是把她当一位非常适合传教士的妻子。曾经沧海难为水,简爱不会为了一个不爱的人而将自己禁锢在婚姻的枷锁中。即便和牧师结婚,在当时英国社会中,是非常体面、令人刮目相看的。简爱还是毅然决然地拒绝了。
简爱从叔叔那继承了一些财产,有了些财富,却得知罗切斯特由于在大火中拯救发疯的妻子,最后财毁妻亡,罗切斯特也在大火中双目失明。她怀着那颗充满爱的心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她不嫌弃他的一无所有以及残疾,因为从一开始,她爱的就不是他的金钱与权势,她爱的彻底的是他这个人。在她充满女性温柔的悉心照料下,罗切斯特终于复明了。
简爱观后感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2)
两颗灵魂的爱慕-《简爱》读后感800字!
你以为因为我穷,我不美,个子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和一点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谈话,就像两个经过了坟墓的灵魂,我们站在上帝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简爱的那一段铿锵有力的话语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自尊坚强又倔强勇敢的简爱对着罗切斯特大声的宣告。
《简爱》是我幼时所读的第一本外国名著,那时我十岁,在家附近的小书店里收获了它,它看上去那么朴素无华,瘦弱的简独自站在封面上,睁着她那双真诚的大眼睛,似有千言万语想要对我说,我把它抱在怀里,好像什么无价的宝贝,走路也看吃饭也看,我要睡觉了,书还没有看完,那这晚注定没法做个好梦。
这本书时常被人当做爱情的启蒙书,但在我看来,这显然不是一本完全讲爱情的书,他告诉了我们,一个女人如何面对困难的生活,对待爱情,坚强而有自尊的活着,一个外表朴素内心高尚,坚守自己的原则的女孩,在纷纷扰扰社会里坚守自己的本心。
简爱从小缺少亲人的疼爱,她寄居在姑母家,虽然时常被人欺负、陷害,但是简爱却毫不在乎,姑妈家的两个孩子时常开简爱的玩笑,简爱只要稍稍低头,就不会承受那么严厉的打击,但是简爱却很倔强,她并不屈服眼前的困难,这让我想起幼时的我,我小时候经常被别人欺负,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或许是因为我太怯弱,或许是因为我家的贫穷,我想,在这个世界上,也有许多孩子和我们有一样的遭遇。
最让我佩服的是,简爱对待爱情的执着与坚定,他与罗切斯特先生相爱,不顾一切的决定要在一起,就在他们要结婚的时候,简爱看见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她知道,哪怕再爱一个人,也不能失了自己。
于是选择放手离开。当简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想再去见罗切斯特先生最后一眼,她终于在废墟边看见了双目失明、一无所有的罗切斯特先生,他们紧紧拥抱在了一起,他们的爱情与外表、金钱无关,只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真挚而恒久的爱情。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3)
简.爱,是个相貌寻常,单纯善良的女孩。因父母去世,而被寄养在舅舅家。舅舅又逝世,舅妈与仆人又不喜欢简.爱,便将她送往洛伍德孤儿院。
八年后,她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而一个秘密,再缠着她。当她明白后,思想与心灵迫使她离开桑菲尔德。原先她深爱的罗切斯特先生,已有了妻子,是个疯子。这给她多大的打击呀!
她流落到一个小镇上,被好心的圣.约翰兄妹收留。也巧,他们是简.爱的表兄妹。圣.约翰爱上了简(简.爱),向她求婚,她不肯。她感到,罗切斯特先生在呼唤她,她也并没有放下过他。她,找到了他。疯女人烧了桑菲尔德,罗切斯特先生去救妻子,人没救着,自己却受了伤,双目失明了。
这本书写的,就是每个人就应有的人生立志啊!我完全被简.爱的人生打动了,被这本完美又感人的书打动了呀!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4)
《简爱》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也是我最爱阅读的书籍之一。书中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却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朋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朋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
我认为,简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为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和亮点。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5)
读《简爱》我感觉文中的蓓茜和阿博特小姐有着深仇大恨,并在逐步加深中。读:我一路都在反抗,这是我生来第一次,可以这样大大加重了蓓茜和阿博特小姐对我本来就有恶感,事实上,我有一点失常或者像法国人说的那样:忘乎所以了。我意识到,片刻的反叛了,经常使我难免要受到难以想象的惩罚。于是就像所有反叛的奴隶那样,我在绝望中下了决心,干脆反抗个痛快。从上段我读懂了蓓茜和阿伯特小姐的可能对对方都有很大的压力,我还觉得好朋友应该和平相处,互相帮助多一个朋友比多一个敌人好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不要为一个小小的问题,而伤了友谊。闭嘴,这么闹法这让人讨厌毫无疑问他真是报有这样的想法。在他看来我这样早熟的演员,他当着把我看成是个既心怀鬼胎,又满怀恶意阴险可怕的角色。我当时痛苦万分,泣不成声,里得太太很不厌烦,等蓓茜和阿伯特一走,就什么也没说把我往屋里一拽,锁上门,不再理睬我,我听着他大步的走开了。她走后不久。我想大概昏厥了一次纠纷最后就以我不的不省人事而告终。从这两段我读出了两个人到了最后还是分开了。里德太太有一点不耐烦等她们两人一走进屋里就不理睬他们。就因为这场纠纷最后就不省人事而完了。
我看的书很多,可令我喜欢的书却很少,但暑假中我看的一本书,让我真正感觉到身临其境,这本书名叫《简爱》,也许作为女生,我更能体会女主人公简爱的那种艰辛。
简爱是个可怜的女孩,比起我们大家,我们太幸福了。她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舅舅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如果舅舅还活着,应该对她还不错,可连他也死了。我们从小被家人保护,可简爱整天被表哥、表姐欺负。我天天有书看,她看本书也要躲躲藏藏,生怕被发现。后来就连她唯一的好朋友海伦也因病去世了。
简爱在寄宿学校过了八年孤独的日子。但当家庭教师时,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才得到了属于她自己的爱情。还有了一个儿子,眼睛和他父亲罗切斯特一样大,一样漂亮。
一个人之所以可以承受这么多苦难,到底是为什么呢?可能在她背后,一直有一股力量支持着她,鼓励着她吧!这股力量有可能是远在天堂的父母,也有可能是她自己。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简爱这样,激励自己,让自己有勇气,也就没有困难可以难得住你,让你停下前进的脚步。
读《简爱》有感我给你门介绍一本不容错过的好书,它的名字叫《简爱》
这本书讲述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被在舅母家。因受尽虐待,萌发了反抗意识。进入学校毕业后,到庄园当家庭教师后与庄园主人相互产生爱慕之情。结果发现对方是个有妻室的人,而前妻是被关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独自出逃,而后对其又念念不忘,又返回他身边。这时的男主人已双目失明,简依然和他相伴在一起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文学也有了新的理解。意识到文学是一种理想和抱负,也是聪明和智慧,更是一种信念。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就是一种遥不可及的无价之宝,是一种可以发扬光大的传统,精神财富。
这本书能丰富我们的课外生活,同时也能提升我们的文学功底,锻炼我们在写作中好词好句的驾驭能力。作者也和我们说了,在成长道路上充满了阳光与滋润我们心灵的雨露。
我受益匪浅,你呢?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6)
放假之前收到老师的一条信息,内容大概是让家长和孩子共同阅读一本书,并且各自写下读后感参加学校的读书节活动。这对于离开学校这么多年的我来说,有点手生,也不知道从哪方面来着手,究竟该写些什么呢?但为了能让儿子能够交上一份完整的寒假作业,最终还是决定和儿子一起选了一本外国文学《简。爱》。
初读《简》是在中学时期。书中细腻的文字,以及男女主人公纯洁的爱情故事,曾让几个小同学看的面红耳赤。现在我给儿子看这样的书,会不会早了点,他会持什么样的心情去看?是否会有兴趣看完这样的书?
在我还在纠结与顾虑的时候,儿子已经在默默的翻看着这本书了。
我有点迫切,也很期待,想知道他看完以后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和感触。
而对于一个已是中年人的我,再看这本书时却比当年又多了些感悟,感动,同时又有了不同的感慨。
童年时期的简父母双亡,寄养在舅舅家,受尽了舅妈的歧视,以及表哥表姐的,后来辗转到了寄宿学校,情况并没有因此好转,生活上过得更为艰苦了,即使这样,简仍然以她的倔强与坚强不断地在沉沦中成长、重生。最后成为一个多才多艺而又性格独立的人。长大后的简到了罗切斯特家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并和罗切斯特相爱。当得知自己快要结婚的对象还有一个妻子的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倔强的她身无分文,依然决然的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在离开路上即使饥饿潦倒,几经磨难,生命受到威胁也没有就此求全自己。这就是简所展现出来了人格的魅力,也是我看了几遍都为之感动而不能自已的地方。
小说看起来似乎是在描写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曲折而完美的爱情故事,但简凄苦的童年,波折的成长经历,以及刻在骨子里的那股精神,让我深深相信,作品不仅对于当初的我,还是对现在成长中的儿子,都一定有着不可言传的正面的影响。
小说中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才华横溢,积聚财富的庄园主。他的阅历,他的财富以及他的社会地位完全能够娶一个和他门当户对漂亮的英格兰小姐。然而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简朴,善良,独立,一个成长卑微但又不平凡的简,因为简爱的这些特质,他发现了自己的爱情,坚定着自己的爱情,给小说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然而,罗切斯特先生最最让我感动的不仅是他娶了简,还有他内心的淡定,朴实以及不被世俗羁绊高尚的灵魂,财富和地位远比不上拥有一个至亲、至爱的人。单就这点看,在现如今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有多少人能够懂得,能够做到,能够抛弃浮华,能够淡薄名利,做一个淡定自如又不失自我的人。我想,对我们成年人来说,都更应该思考。
这一点,也是我期待孩子能从书中读出来的感悟。更希望他能将名著的精髓感受到自己的思想中,像上了一堂终生难忘的课,来体味到名著带给他的影响,成为他成长历程中的不可多得的思想精华。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成为名著,能够经久不衰,我想大概应该是作品的精神,让不同时期、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看了都会受到感动和启发,《简爱》恰恰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再读《简爱》,我又一次感觉到好的作品带给人心灵的震撼和影响,这虽然是一部爱情小说,却又一次让我体味生命的真谛。《简爱》传达的,更是一个人生之为人的尊严,在任何时候,都能顽强地保有自己的原则和自尊,坚持自己的信念,在怎样的艰难困苦中都能为了信念毫无惧色地面对和生存,而在一些爱情和婚姻的尊严上,更是泾渭分明,爱的透彻,爱的浓烈,却也做到了充分保存自己的自尊,做到即便出身平凡、卑微,也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高贵的思想,并且不为各种环境和诱惑而改变自己的原则,更传达了爱情的神圣和灵魂的平等,一个有血有肉,自尊自爱的人,才是有着人格的魅力,值得人尊重和爱的人。
写到此处,我更想看看儿子的感想,他,是否如我所愿,感受到了这些呢?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7)
夏洛蒂勃朗----《简爱》的作者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宿在舅妈的家里,从小就受尽非人的折磨,被舅妈打骂,被舅妈的儿子欺负,但却没有还手之力,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造就了她的坚韧和不屈。
她有着骨子里的傲气,即使面对着魔鬼般的舅妈也敢放下狠话,与她作对,这让我十分佩服。一个弱女孩,手无缚鸡之力,但在面对被欺凌的场景下,会勇敢地扞卫自己的尊严,为自己辩驳,为自己申诉,喊出自己的心声,实在不容易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x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简?爱这位离经叛道的女性,虽然并不美丽,但富有挑战和抗争的个性,使她充满了魅力。她聪明好学,自尊自爱,尽管社会地位卑微,她决不自甘堕落。
她认为,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她为争取平等地位,为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而抗争、奋斗。从很小的时候起,她便敢于向欺压她的人反抗,哪怕因此而招致严惩,也不畏惧。她那不屈不挠,敢于同命运抗争的精神,使那些欺侮她的人胆战心惊。读这篇小说,真的是令我受益匪浅。简爱只是一个贫穷的小女孩的身世,她身材矮小,长相不出众,但是却有着自己的尊严。她坚强、不屈,因为人格而毅然放弃了真情,这是理智的选择;她善良、纯真,不因残疾的爱人选择放弃他,而是毅然决定与他一起生活,这是憾人肺腑的真情。她理智、她不屈、她善良、她坚强、她同时扞卫着自己的尊严和真爱,有着自己的人格和本性,她是一个平凡而不平凡的女性。从她的身上,我读懂了人生。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8)
简爱这个故事放到如今用天涯体来描述,也无非就是个傲骄文艺个性小萝莉PK忧郁多金悲情已婚叔。爱情貌似是一瞬间发生的,闪婚也随即进行,只可惜最后发现,即使你的老婆是很傻很暴力,也不能改变你就是个已婚男的事实。于是,小清新挥泪斩情丝,一手拽掉手工蕾丝婚纱,怀着一份纯洁的爱,朝着自由的天地含泪狂奔而去。直到最后,大叔一无所有,包括那个又傻又暴力的老婆也挂掉了,小清新这才坦然回归,稳坐大婆之位,一展贞烈之英姿。
当然,话说回来,不以娱乐精神来评断,这当然是一个舒心而且纯洁的故事。怀着一颗久违的纯爱之心,心无旁骛地来享受这两个小时,你会看到纯英国式的庄园美景,夹杂着永远灰暗的天气里纯正的口音,火炉旁安静的日子里迸发出的爱情,以及那些传统的,稳固的,单纯的价值观。离开或者不离开,能或者不能,爱或者不爱,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里,都展现了一个旧时代女子铿锵的现代灵魂。她想要爱,想要关怀,想要自由,却又不屑于乞讨,哀求,或者以此自怜。她的世界界限分明,爱恨果敢干脆,深爱或者逃跑都是那样一气呵成,重塑了我们现代的很多女子都无法找到的自我。影片的最后,他抱着她:你终于获得了自由。
电影里更多展现的是对爱的抉择,但是,我依然热爱它这样圆满的结局。我们常常说道,爱是所向披靡的,但这毕竟只是人类的幻想。爱在现实世界里,难免受到尊严与自由的阻碍。当简离开那座黑色学校的时候,她选择了自由;当她全身心付出对男主人公的时候她选择了爱;当她忍痛离开的时候她选择了尊严;最后她却依然因爱而回头。因为那时候,她找到爱与尊严的平衡,她在爱情里寻找到了自由。而如今的女性很幸运,高喊了很多年的平等凑效,大都是不再需要为尊严而讨好爱了,更多的是因为自由而离开爱人。我们的觉醒让我们就像简站在庄园的窗边说“天际不是我们世界的尽头”。我们的尽头,当然也不会止于一个男人的怀抱。端庄与温润的女人们,往往有一颗狂野而不羁的心。不要小看,更不要轻蔑,因为总有一天,它让人为之惊叹。
我们有多久没有全身心地去追求什么东西了?不论是爱也好,尊严也好,自由也好。信息时代的世俗空气总让我们觉得,探讨一些过于精神化的东西是一件令人羞愧的事情。但是,当物质充斥着我们的毛孔的时候,你却不得不承认:人,的确是需要一点精神的。那是睡前醒来那一秒呆滞时候你下意识的思索,是你活着的一点勇气与一点刺激。读经典给我们的感觉更多是返璞归真,它让我们觉得有些精神化的东西,是就是,非就非,黑就黑,白就白,比如我们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比如已婚的男人就是不能嫁哪怕爱得再伟大,比如若爱他所以必须要回去又不论他有多穷又瞎。这些最最基本的坚守其实很难做到,而身为现代人,我们聪明的,便用无数虚幻的借口来原谅我们的这些堕落,而经典里的那些传统价值观——那是一种净化的感觉。吸进肺里是一些千百年来最原始的情感,吐出去的,是一些现代社会里打着旗号的,千丝万缕理不清的纠结。
她们不把出轨叫做真爱,他们不把真爱叫做犯贱。这是只属于我们的词语。其实,爱情果真美好。从来都是。
我想起前段日子看到周国平的一本书,题为"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中写道:一个民族如果全体都陷入某种理想主义的狂热,当然太天真;如果在它的青年人中竟然也难觅理想主义者,又实在太堕落了"。非常讽刺的是,在我完完全全想借用这段话,来借用简爱这样一部经典,来重申我们需要一些全身心以及“专注”的东西的时候,他却美其名曰为他的在我看来也不过就是出轨事件美文了一篇。
我其实是最最不擅长也最最不喜欢使用“道德”这两个字的女人,因为总让自己显得有些正襟危坐,甚至像个性生活不满足的卫道士。只是如今,我果然还听说,某著名作家、某著名音乐人都大张旗鼓以人权以及真爱的字眼,毫不遮掩身为已婚人士对其他女人的渴望以及对出轨的容忍,甚至“亲自用身体和姑娘们进行艺术探讨”——他们真把出轨当纯爱,管垂涎叫艺术了。坏事以这样美好的名义被原谅的太久,我们便果然不记得他们其实做的是不正确的事啊。他们其实有更好的选择——自由!
有时候,人们真的可以自己选一选,爱,或者自由。如果你可以平衡,请爱;如果你无法平衡,你还是爱自由好了。这样,才会给爱情最后一点尊严。
经典之所以谓之经典,它果然可以荡涤灵魂,明辨善恶。
让我们重温那段话:
“我告诉你我非走不可!”我回驳着,感情很有些冲动。“你难道认为,我会留下来甘愿做一个对你来说无足轻重的人?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9)
写在前面:“你以为,我因为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简爱》
《简爱》是我读过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大概还在上小学。那时候就已经很明显的偏科数学了。妈妈总觉得理工科好的女生一定要有个好的人文熏陶,否则过于理性,不可爱。于是在爸爸书房里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这一本让我读完。所以跟这部小说还是蛮有感情。
小时候人生观价值观没有形成,总觉得公众的评价都是对的。简爱就是一个相貌平平却内心强大的人,她内心的女权精神,她的独立平等的意识,blablablah....她的思想就是我们应该追随的(totally)。
十几年之后看这部电影时,我却觉得其实她性格里总是有那挥之不去的自卑。当简爱说“ Do you think that because I am poor, obscure, plain and little, that I am souless and heartless?"其实已经说明了这些。当一个人揣测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时,也就是展现自卑的同时。她觉得R看她就一定是souless and heartless,她其实为自己的poor, obscure, plain and little feel shame。也许在那个年代对于大多数女性来说,她的思想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但并不优秀到让如今的我们全盘追崇。
对于Jane的财产,我不知道,如果她没有继承那笔遗产的话,当Mr. River要Jane嫁给他时,她是否也会突然想起Rochester,然后依然回去寻找他。
片子的结尾有些过于匆忙,尤其时对于看过小说的人,本来期待着很多锦上添花的琐碎细节,却突然发现就这样戛然而止了。
片子的场景让我又一次憧憬着以后出息了,去欧洲旅游。罗切斯特的庄园让我想起上周去Wisconsin看枫叶时Lake Geneva湖边的豪宅们,但是更豪华,更更有气质。悠久的历史总是赋予欧洲贵族气,看久了美国的free style总会想换换胃口。
由于刚刚看了《Billy Elliot》,片中开头见到Jamie Bell演的Mr. River亮相后超级开心,不过不明白为什么那个时期的英国人愿意吧胡子剃成那样,像猴子,还是喜欢他小时候塑造的Billy。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10)
似乎是上瘾了,放假以来我不是看书是写文稿,很少出去。再读《简·爱》,一切似乎都已不同了。
第一次读《简·爱》时,我才五年级,对爱情什么的都不懂,只是单纯的觉得那是长大后的事。那一次,我嘲笑了简·爱的傻,嘲笑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无知、自欺欺人。
第二次是在六年级,大家成长得飞快,身边都不乏一些“恩恩爱爱”的“小情侣”了,虽然羡慕,但身边有那个无话不谈的蓝颜知己就已经足够了。此时我开始羡慕起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圆满结局了,但又不免为中间的波折而伤神。
第三次读是在最近,时隔一年我再次拿起了《简·爱》,细细品味,咖啡的香在空气重飘飞、舞动。又是一年,一年间处了不少事呢。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如今,我又是孤身一人。此时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简·爱经历了那么多、明明有更好的人可以选择却单单只爱罗切斯特先生一人。
当两个人真心相爱之时,不管双方之间有什么隔阂,不管在一起时经历了什么,只要能够拥有足够的勇气闯过便可以获得最信服的圆满结局。若不能,那只能让时间冲淡一切,但在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任然有着属于他(她)的一个位置。
层层爱恋间常常会有磨练,若你闯得过,那便是天堂;若你闯不过,那便是地狱。时间并不是真正的锁,它不可能锁住那些让人心碎的回忆,总有一天那些记忆还会重现,因为它们一直在我们的心底。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11)
《简爱》这本书是老师推介给我们的,我看了开头,越看越着迷,一口气把《简爱》看完了。
《简爱》的作者是夏洛帝·勃朗特,她出生于一个贫寒的牧师家庭,自小热爱文学,简爱就是她生平的写照。简爱从小被寄养在舅母家,受尽了别人的白眼和歧视,最后,因不服管教,被送进一家慈善学校,最后成为一名家庭教师,与庄园主人相爱,历经各种磨难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读第一章时,透过密密麻麻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别人对简爱的白眼,看到了约翰把简爱打伤,看到了简爱被关在房间里的愤怒,读到后面,简爱在学校生活时,又替她感到高兴,她终于可以逃离舅妈家,不用再受欺负了。后来,简爱当了家庭教师,与庄园主人共坠爱河,将要结婚时,又被人告知庄园主人有个妻子,不得不取消婚礼,在欺骗面前,简爱选择了逃离,我又为简爱打抱不平,为什们简爱从小受尽伤害,就连爱情也被欺骗。哎!老天对简爱真是太不公了。最后,在历经各种挫折,简爱又回到庄园主人身边。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12)
今天因为老师的推荐,一口气看完了夏洛特勃朗特的《简爱》这本书。
本文主角简爱的父母,都是因为感冒去世的。从那以后,简爱跟着她恶毒的姨妈,还有一个可恶的表妹,约翰里德,经常打简,每次都把她打得鼻青脸肿。
想想自己,爸妈把我当掌上明珠,怕我受点打击。
然后那个可恶的阿姨把简爱送到了慈善学校。里面的食物很差,量很少,衣服很薄。
从小到大都不饿,衣服都是名牌。比起简爱,我真的很幸福。
简爱毕业了,但是在洛伍德当了两年老师,却一直觉得好空虚。她渴望自由无忧无虑的生活。于是简爱又找了一份工作,——家庭教师。我遇到了罗切斯特,他是桑菲尔德家的家庭教师。
他们相爱了,但是当简爱即将成为罗切斯特的新娘时,她意识到罗切斯特已经结婚了,她的妻子是个疯女人。简爱受不了打击,离开了.
简爱和罗切斯特终于在一起了。
看完这本书。简爱对自由生活的向往是可敬的。她自尊自爱。虽然她的才华和外貌并不出众,但她的内心是善良和最白的。当然,上帝没有辜负简爱。它给了简爱一段美好的爱情。拥有意想不到的财富。
再一次,我太微不足道了。我很自私。记得有一次,我最喜欢的衣服很小,我妈说可以给我姐穿,但是我不会送人。那件衣服还在家里!我真的很可恶。我很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