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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客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2-18 纽约客的读后感

纽约客的读后感5篇。

一篇优质的作品需要具备哪些方面?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会被作者的才华所震撼。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的真情实感,栏目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纽约客的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纽约客的读后感(篇1)

◆第1章纽约客的临终遗言

相对来说,一个人的忏悔之心往往集中表现在他的临终之际,而不是当他拥有健康、财富和社会地位之时。所以中国人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西方人的说法也很接近:临终之人无谎言(Nooneliesathisdeathbed)。

人都需要一个能够直面自己灵魂并最终得到解脱的机会。

◆第2章白血病患儿留下的秘密

我一直都不懂,天堂既然那么好,为什么人要死了以后才能去呢?还有,为什么天堂不在地上,非要在谁也看不见的天上?

◆第4章百老汇编剧与核物理学家

亚当·斯密这样说过: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辛苦劳作、来回奔波是为了什么?所有这些贪婪和欲望,所有这些对财富、权利和名声的追求,其目的到底何在呢?归根结底,是为了得到他人的爱和认同。

◆第5章老实人做的一件不可告人的事

人性是永远上不了保险的一样东西。

人之初性本善,但人性又是如此的不可捉摸,如果人性始終上不了保險,愿在天堂得以淨化,進而昇華,進而超度……

我此生需要忏悔的事排列如下:

1.小时候偷过别人家的自行车和浇花工具

2.上学时因为请假、打架和成绩的事,多次骗过老师和父母

3.欺负过那些比较怂的小孩,也骗过我喜欢的女孩儿

4.和别人一起抢过老乞丐的零钱

5.结婚以后背叛过我老婆五六次

6.偷过岳父家的钱和超市的啤酒、烟

7.对自己的孩子撒过谎

8.对上帝祷告时也撒过谎

这次我说的都是实话。我必须忏悔,要在死前把良心上的垃圾扔光,无论我能不能去天堂。丽萨,我对不起你,希望你能再嫁人,找一个比我好的男人。

没了。

◆第7章死刑执行官的心声

我现在认为,死刑剥夺了人们改邪归正的机会,实为另一种貌似公正的邪恶。

在对237个人执行死刑后,我深知道他们犯下死罪的简单原因——对得不到爱而生恨的极端、变形的表达形式。

人类进化到何时才能开始关注造成一个人,往往是年轻人,犯罪的起因,从而从根源上及时切断犯罪的成因?在一个缺乏爱的世界里,法律到底能起什么作用?

◆第9章隐居曼哈顿的好莱坞女星的独白

人心是世上最美丽的东西,也是最丑恶的东西。

我想说,爱情是人类唯一值得体验的感情,人不要为了任何理由而拒绝和错过它!但也不要误把情色当爱情。真正的爱情到来时,奇迹就会发生,一个内心充满了爱情的人会被给予上帝才具有的不朽神性!即使爱情后来可能不再鲜活,并可能消失,但是没有经历过的人如同没有真正活过。它值得你在每一个平凡枯燥的日子去回味,因为人的一生里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浪费生命,为谋生苟活而已。我在遇到我此生唯一爱过的那个人之前,只知道孤独和贫困,寂寞和自卑,是他的爱情改变了我的一切,让我彻底得以重生。我始终相信,爱情是唯一让生命具有价值的经验。

◆第13章文学教授的肮脏秘密

尼采的看法:“没有一种人际关系能够隐藏寂寞。所有的人际关系都如此的薄弱,脆弱。你在内心深处很清楚:即使你身在人群之中,你也是跟一群陌生人在一起。对你自己来说你也是个陌生人。”

◆第14章世界500强CEO的离奇心愿

上帝造人时,给我们以丰富的感官,是为了让我们去感受他预设在所有人心底的爱,而不是财富带来的虚幻。有人说爱和情感是虚幻的,财富才是真实的。可此刻我无比清楚地知道,我生前赢得的所有财富我都无法带走,能带走的却只有记忆中沉淀下来的无邪的感动和与物质无关的爱和情感,它们无法否认也不会自动消失。它们才是人生真正的财富。

◆第24章地球旅行家的告别辞

我是个作家、编辑,曾在纽约一家著名的文学杂志担任主编多年。我之所以向你透露我的身份,是为了帮助你得出一个更接近公正的结论:即世间的人不论贫富,种族差异,贩夫走卒还是达官显贵,文化程度或高或低,都毫无列外地有着人类最基本的感情需要和弱点,都一样可能为了社会习俗和道德规范的制约而挣扎和痛苦过。

上帝在创造人类时,赋予了他世间最柔软的东西,即男女之情。可是他却并没有同时赋予人类有效抗拒它的利器——用意何在?是昭然若揭还是一个万古之谜?我相信,是人自己,而非上帝,创造出抵御感情的道德条文和规范。文学即人学。世间流传最久远的古典文学里,有几部不是关于最难以抗拒的男女之情的?没有这个恒久的主题,文学就是贫血的,就少了存在的理由。

纽约客的读后感(篇2)

云哥似乎一辈子都在找寻自己的寄托。从小寄人篱下,被当成负担的可怜人儿,只好自己学会懂事,按部就班的成长,超速长成然后再也不用寄人篱下给别人添麻烦。

可是肉体的自由不代表精神的解脱,在那样的家庭,处于那样的年代,喜欢同性这样的事情几乎是禁忌,禁忌只能封存,不能有丝毫的流露。可是人心啊,它不是密封瓶可以完全封存的,它是血肉之躯,它也会崩溃。

自己的国家没有自己的家,那么流落成为别的国家的客也是理所当然的。一辈子找不到可以为之安放的地点,一辈子找不到自己的终点,堕落或者死亡,其实也没有多大区别。求死很容易啊,尤其是身患绝症又毫无求生意志的人。

HIV和GAY,多么敏感的一个组合,尤其在大家对这两个概念都没有那么清楚的时候,普通人尚且一边厌恶一边逃离,可是当事人本身要如何逃离。作文或许白先生最终想要给云哥一个善终,终于让他遇到了能够安抚他灵魂的Dannyboy,是他一个人的Dannyboy。而云哥口中的韶华,或许也是作者的另一种善良,是能够让云哥安心讲述自己故事的可以以来的人,也是愿意虔诚的不带任何有色眼镜为云哥和他的Dannyboy祈祷的善良人。

而《Teafortwo》里直接把一群这样特殊的人放在了我们面前。他们也像所有普通人一样的邂逅,动情,生活。找不到自我认同的安哥幸运的遇到了罗先生,安抚了他那颗不能认同自己的心,可是安哥的死亡在我看来其实也是他对罗先生的拯救。如果没有这场痛苦的死亡,他们两人的故事或许也会像大伟和东尼,仔仔、兰诺他们一样,被可怕的AIDS折磨的不成人形,直至各自凋零。

生活在纽约,但都不是纽约人。不敢随意置喙其他,只期待所有的人都能找到自己的Dannyboy,所有的人都可以有与自己一起唱Teafortwo的人,然后与那人一起,找到一个地方,过着这平凡而又幸福,普通但却满足的一生。

纽约客的读后感(篇3)

不可靠叙述是当代叙事理论的核心理念之一,由美国修辞学家韦恩·布斯于《小说修辞学》中首次提出。布斯在第六章“叙述类型”中,如此描述道:“当叙述者的言行与作品的范式(即隐含作者的的范式)保持一致时,叙述者就是可靠的,否则就是不可靠的。”

布斯的定义之后,遭到了詹姆斯·费伦、查特曼和纽宁等人的挑战与修正。在其老师布斯的理论基础上,詹姆斯·费伦将不可靠叙述归结为三个叙述行为:报道、阐释和判断,并由此具体分划了三个不可靠叙述层面:叙述轴、感知轴和判断轴。

本文将采用詹姆斯·费伦的不可靠叙述理论,从叙述轴、感知轴和判断轴三个层面,对《谪仙记》中不可靠叙述的运用展开分析,并进而挖掘表层之下的潜在文本。

白先勇在《谪仙记》中,采用了第一人称(陈寅)的叙事方式,将叙事的焦点固定在主人公李彤身上。按照热奈特的叙事视角理论,《谪仙记》运用的无疑是第一人称内视角的叙事手法。大凡使用第一人称内视角的文学作品,都会在感知过程中,产生一定的主观偏差,也就是所谓的感知轴不可靠叙述,而《谪仙记》自然也不例外。

在《谪仙记》中,读者只能借助陈寅的眼睛来观察李彤的一举一动。陈寅的所听、所看、所想,被附加在李彤的人物形象中,转而被读者所认识。因此李彤的人物形象,必然已被叙事者的主观认识和情感所浸透。比如在李彤与周大庆跳舞的桥段中,陈寅这样描述道:“李彤仰起头,垂着眼,眉头皱起,身子急切的左右摆动,好像一条受魔笛制住了的眼镜蛇……李彤指着她的胸口一叠声嚷着,她眼睛里射出来的光芒好像烧得发黑了一般。”在这一段描述中,叙述者多次运用负面乃至不祥的形容词来描写李彤的舞姿,其中包含了叙述者对李彤的担忧与主观判断。我们不妨在同一桥段中,对比在场的其他人物对李彤舞姿的评价:“几个乐师越敲越起劲……一曲舞罢,乐师们和别的舞客都朝李彤鼓掌喝彩起来”。在其他人物的评价中,我们看到了鼓掌与喝彩,而再不是负面的形容词。

同样地,在之后的周末宴会上,叙述者也展开了类似的负面叙述:“李彤半仰着面,头却差不多歪跌倒右肩上来了。她的两只手挂在扶手上,几根修长的手指好像脱了节一般,十分软疲的悬着。她那一袭绛红的长裙,差不多拖跌在地上,在灯光下,颜色陈暗,好像裹着一张褪了色的旧绒毯似的。……”这个桥段里,白先勇高明地把环境描写揉捏在人物描写之中,利用衰败凋零的环境及负面形容词,进一步表现在叙述者陈寅眼中,李彤睡姿背后所暗含的不祥征兆。

费伦在定义不可靠叙述的三种轴线时,只指出了三条轴之间的平行关系。然而笔者以为,在某些文本中,三条不可靠叙述轴还会产生因果关系,叙述者在感知轴上的感知偏差,往往会引发叙述轴的叙述偏差,并随之互纠缠,而《谪仙记》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

在上述两个桥段中,叙述者对李彤的感知均掺杂了负面的主观认识,因而在叙述时,陈寅不由自主地将其带入,并产生了如下的描述:“身子急切的左右摆动,好像一条受魔笛制住了的眼镜蛇,不由己在痛苦的舞动着,舞得要解体了一般”。在这句描写中,前半句停留在叙述,似乎仅仅是对李彤舞姿的主观叙述;然而随着叙事轴的偏差逐渐转移至感知轴,原本负面的描写在后半句几乎演化为死亡的象征,尤其是“舞得要解体了一般”这一句,无疑是小说结尾李彤自杀的重要预兆之一。

在《谪仙记》中,由于叙述轴和感知轴产生双重偏差,并进而演变为不可靠叙述的例子还有很多。笔者以为,《谪仙记》中出现的叙事双重偏差,是白先勇在创作时所采用的高明技法。由于陈寅与李彤之间原本并不相识,两人生活的交集也仅仅只有小说中的四次会面。如何让一位旁观者通过几次事件,完整而有说服力得勾勒主人公李彤的生命轨迹,无疑是白先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在为数不多的几次会面中,白先勇让叙述者陈寅多次观察李彤,并大量加入主观判断及描写,一方面利用第一人称叙述的优势,拉近读者与叙述者的距离,增加读者的代入感;另一方面,他又刻意制造大量不可靠叙述,向读者传递信息。换言之,尽管读者已经意识到了陈寅的不可靠性,但却不会阻止其进一步发挥,因为这一不可靠性背后,实则包含了读者与作者共同认同的信息传递。

根据詹姆斯·费伦的理论,白先勇于陈寅所运用的不可靠叙述技法,正符合其对于“契约型不可靠叙述”的定义。而与契约型不可靠叙述的相反的,则是疏远型不可靠叙述,即拉大叙述者与读者的距离。事实上在《谪仙记》中,白先勇也大量运用了疏远型不可靠叙述。他通过充分利用内焦点叙事的灵活性,在文本中多次临时改变叙事角度,在读者尚未察觉时,便转用黄慧芬的视角进行叙事。在这些桥段中,白先勇便大量运用疏远型不可靠叙述,拉大黄慧芬与读者的距离,使读者多次意识到黄慧芬在判断轴产生的不可靠叙述,并进而揭示李彤与“四强”之间的精神鸿沟,以及李彤难以与其沟通的困境。

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不再对《谪仙记》中的疏远型不可靠叙述进行详细分析。但笔者需要指出的是,白先勇对于疏远型不可靠叙述的运用,实则构成了《谪仙记》隐藏在陈寅视角之下的潜文本。

由于白先勇在《谪仙记》的创作中通篇使用陈寅的视角来描绘所见所闻,因而文本在事件轴、感知轴与价值轴上均产生了偏差。其中,判断轴的偏差主要有黄慧芬转述产生,相关的疏远型不可靠叙述并非本文探讨的主要内容;而感知轴与叙述轴的偏差,则表现为陈寅对李彤形象的主观感知及李彤行为的主观叙述。白先勇巧妙地通过叙述者陈寅的“主观臆断”,在有限篇幅中,向读者传递了李彤的悲惨身世及其不可避免最终走向死亡的命运,可谓是不可靠叙述的经典范例。

纽约客的读后感(篇4)

两个“谪仙”是本书的开场故事,一开始看目录,还以为《谪仙怨》是《谪仙记》的后续故事,读完发现原本是两个不同的故事,但其实是相同的“谪仙”。

我真的非常喜欢李彤,她简直就是那个时代的典型,也能让现在很多人从她身上看到自己的撕扯和深深地孤独。就如李彤的三个姐妹一直疑惑的那样,她那么漂亮,从来不缺男人,可是为什么不愿意安安稳稳的找个人嫁了。在我看来李彤这个美妙的仙子,在听到了父母的死讯时就已经夭折了。父母在,尚有归期,即便时局动荡,家国不安。可是父母在那样一个不安的环境里终究是湮没了。那么身在异国的她究竟算的了什么呢?她的美貌,她的骄傲,她的张扬,曾经让她盛名的一切,现在又凭什么呢?

美貌没有了资本,肉体变成了无根浮萍一般,只能在异国他乡的浪潮里起伏,仅剩的一点清高成全了她的死亡。而我们的蒙古公主又何尝不是一样的堕落凡尘之下呢,唯一不同的是,一个是浑浑噩噩的活成了夜场中的蒙古公主,一个变成了那跳落河中的一缕轻魂。究竟是谁得到了解脱呢,或许每个人的选择都是自己的解脱吧。

纽约客的读后感(篇5)

白先勇创作纽约客时间跨度有38年。1965年28岁的白先勇几乎和台北人的首篇《永远的伊雪艳》同时创作了谪仙记。两年后完成谪仙怨。和台北人不同,纽约客道不独行,两两成篇,互相呼应,气象非凡。

纽约是国际化大都市,全世界的精英在这里打拼。成功者光鲜荣耀,失败者无立锥之地。曹桂林说,如果你爱他,带他来纽约,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带他来纽约,因为这里是地狱。随着年龄的增加,38年间白先勇笔下的人物由在纽约打拼的华人逐渐丰富成了全世界的各种族裔。因而纽约客的人文内涵就显得更加的丰富和完整。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谪仙记

李彤是女娲补天遗落在凡间的石头,是“五月皇后”,有红宝石的鲜艳,也有钻石的璀璨。她从不遮盖自己的美丽和风姿。她在人海里寻觅幸福而不得。她用男人和酒来麻醉自己人生的悲痛和苍凉。她羡慕于别人的幸福,又不屑平淡的生活。那只别再鬓边的碎钻镶成的大蜘蛛仿佛警告着靠近她的男人:这个女人美丽又危险。

李彤渴望幸福,渴望爱情,讨厌对自由的束缚,就像一只冬日里独自高飞的风筝,只靠一根细线维系与凡尘,寒冷孤独,摇摇欲坠。最后细线终于撕扯不过北风,断线而去。李彤对生活有巨大的绝望,肉身终于承受不住灵魂的折磨,在威尼斯美丽的水城香消玉殒。

李彤身边围绕着的都是登徒子,最后也没有等到脚踏七彩祥云而来的英雄。李彤的结局令人唏嘘,但仿佛又是必然。白先勇浓墨重彩的创作了这个美艳照人的女人,笔下充满了怜悯与慈悲。此曲只应天上有,谪仙记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对于幸福的追求,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对于追求不到的幸福,是选择坚守还是妥协,态度不同,结果也不一样。希望大家珍惜眼前人,不要错过幸福。也希望正在追寻幸福的人能坚守住内心的美好,因为——苦海虽宽,终有舟渡。

延伸阅读

三剑客读后感精华5篇


日常学习中写作是我们所需的重要能力,写作文能锻炼大家快速抓住重点的能力。每个人的经历不一样,写出来的作文肯定不一样。网络上优秀的作文有什么共同点吗?以下“三剑客读后感精华5篇”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三剑客读后感【篇1】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读后感【篇2】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

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

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_,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_去死,为了自己的_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_。

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

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的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_,可能是这个原因。

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山脑际,便轻轻的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

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一辈子有本好书相伴,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现在的社会,很少有时间看书了,只要能够将零碎的时间,安排好,还是可以阅读大量的书。

很多时候,都在坚持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人一辈子总要坚持一些东西,坚持一些东西会有幸福、会有痛苦,只要心里有了想做的事,一辈子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感谢让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未来是美好的,加油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3】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监听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性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读后感【篇4】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三剑客读后感【篇5】

《三剑客》是以17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手。在队长府上,他遇上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三个火枪,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四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并与邪—恶势力作斗争。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感触颇深:达达尼昂望了望窗外那两个嘲笑他的马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气冲冲地向外走去——两个男人唠的正欢,突然发现一个年轻人向自己走来:“先生们,谈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达达尼昂尽量压制住自己的愤怒。“嘿,小子,要不你是脑子进水了,要不你就是存心找不痛快!”

达达尼昂再也无法忍受,二话不说,拔剑就向对方刺去,而那人却似乎早有准备,也拔出剑来,并躲过了这一击,仅仅几个回合,达达尼昂便有些招架不住了,这时,周围的人蜂拥而上,把达达尼昂围了起来,在混乱中,达达尼昂被人打了一棒,剑也断了,昏了过去。读完这里,我心想,达达尼昂实在是太鲁莽了,但是,人在那种时刻,很难保持理智,唉,我可要吸取教训!

读了《三剑客》这部作品,大仲马刻画的人物细致生动,真是让人惊叹!达达尼昂的勇敢仗义,阿托斯的办事老练,波尔多斯的办事急躁,阿拉密斯的举止文雅,全部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定要学习他们不畏艰难的精神,充满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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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纽约的作文 篇1

留下来的日子显然没有第一年好过。第一年他是美国国务院请来的客人,风风光光,出入体面而且生活有保障。一旦从访问学者变成了滞留客,待遇就两样了。幸而,老舍有赛珍珠的帮助,在移民局办妥了允许滞留的法律手续。

大量史料表明,这段时间的老舍很少有朋友往来。他在纽约租了两间公寓房,终日进行艰苦的文学创作。19471949年,老舍完成了《四世同堂》的第三部《饥荒》,还创作并参与翻译了长篇小说《鼓书艺人》、戏剧《五虎断魂枪》等。

按说,老舍那时逃离了中国的战乱,得以在一个和平、安逸的环境下创作,这应该是那时多数中国作家的梦想。老舍求仁得仁,还有什么话可讲呢?的确,老舍在给友人的信中写到他的生活时显得很知足。关于《四世同堂》第三部的写作,他说:就我个人而言,我自己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因为它是我从事写作以来最长的、可能也是最好的一本书。

但事实上,老舍的这段日子并非很惬意。他在写给友人的另外的信里便真实地剖白了自己的内心:在此一年半了。去年同曹禺到各处跑跑,开开眼界。今年,剩下我一个人,打不起精神再去乱跑,于是就闷坐斗室天天多吧少吧写一点。洋饭吃不惯,每日三餐只当作吃药似的去吞咽。住处难找,而且我又不肯多出租钱,于是又住在大杂院里不,似应该说大杂楼里。不过,一想起抗战中所受的苦处,一想起国内友人现在的窘迫,也就不肯再呼冤;有个床能睡觉,还不好吗?最坏的是心情。假如我是个翩翩少年,而且袋中有冤孽钱,我大可去天天吃点喝点好的,而后汽车兜风,舞场扭腚,乐不思蜀没有享受,没有朋友闲谈,没有茶喝。于是也就没有诗兴与文思。写了半年多,四世的三部只成了十万字!这是地道受洋罪!其间,老舍还几次生病这样的状态和心情,能不生病么!以至于他在信中叹道:这年月,活着死去好像都没有多少区别。假若一旦死去,胃,头,痔不就一下子都好了吗?丧气成了这个样子!老舍的心情,可以想象是坏到了极点。但是,他还没有绝望:酒可不大吃了。吃一点,因为头昏,就会醉;爽性不吃。没有醇酒,似乎也就没有妇人;也好,这样可以少生是非。

日子既然过得像老舍描写得那样苦哈哈的,那他为什么不回国呢?老舍自述道:我想:出来一趟,若能有几本书译出,总算不虚此行。

看来,为了译书和出书,老舍没少付出,而且跟译者、出版人合作常有麻烦,甚至还打过一场不小的官司。老舍也去过好莱坞,寻求把其作品搬上荧幕。虽然一个人滞留异国、孤单单写作不易,老舍最终还是完成了不少作品,没有愧对这些日子。

写纽约的作文 篇2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转眼间就是11月份的月底了。我们即将迎来的是圣诞节了!虽然圣诞节不是我们南方的节日,可是我们家每逢圣诞节都会到外国去过......你们是不是很羡慕呢,让我来介绍一下XX年的时候我们去美国过圣诞节的时候吧!

那年12月23日,妈妈好不容易才抢到了去美国纽约的机票。于是那一天早上,我们穿着厚厚的衣服,兴高采烈的赶往机场。机场已经云集了很多人,有很多都是去旅游的,很少人是坐飞机回老家的。因为这些年机票实在太贵了,而且很难可以抢到,好像很快就会一抢而空。

好不容易才到了纽约!我们都激动无比。我们不需要居住宾馆,那是因为爸妈在美国的关系不错,有好几个美国朋友。他们邀请我们参加明晚的圣诞派对!我们开心极了,因为明天可是平安夜啊!我们这一天整天都沉浸在期待中,爸爸妈妈买了很多礼物和衣服当成礼物感谢那些美国朋友。

那天晚上真是好热闹啊!我到了那里才知道是一栋很大的私人别墅,周围都是银白一片。走进这栋别墅,里面才叫真正的热闹:不仅仅有一个一米多高的多层大蛋糕摆在中间让我和妹妹的馋虫一下子跑了出来,还有各种各样万分美味的西式甜点:提拉米苏、巧克力慕斯、千层派,还有五彩缤纷、诱人的马卡龙!我们每个人都拿了很多好吃的,却又闻到了饮料的味道,啊:我最喜欢的饮料,咖啡——有卡布奇若、有摩卡、有猫屎咖啡、还有雀巢!还有冰冻爽口的可乐!我们两眼发光,激动无比。派对还没有开始,我们就吃的肚皮都要涨破了!

还有半个小时,派对终于开始了!爸爸妈妈在与朋友们用英语流利的交流,我和妹妹两个孩子手拉手,激动的左顾右盼......这时候。我们才发现——大厅中心有一棵高大的无与伦比的圣诞树!更令我们惊讶的是,这棵圣诞树上挂着无数的糖果、小礼物、装饰品,让许多孩子都尖叫起来。在大厅中央的水晶灯的灯光照耀下,圣诞树上最顶端的星星居然发出了耀眼的金光!就好像天使降临了现场一样美丽!大厅里播放着英文版的《圣诞快乐》,我和妹妹还有几个美国朋友开始玩起了快乐的游戏,整个派对都回荡着我们激动的叫声。

晚饭的时间到了!当爸爸妈妈拉着我们的手走进饭厅前,我和妹妹还在抱怨、嘀咕说刚才吃了太多的东西,胃要装不下了!可是当我们看到这些食物的影子的时候,我们都反对了刚才的想法,打断了不吃饭的念头。我们蹦蹦跳跳的来到饭桌前:一张很长很长的餐桌旁,周围有很多的彩旗、彩色气球、鲜花装点着美丽的饭厅,我们一坐下,食物的香气就纷纷扑鼻而来!哇!真是太香了:火鸡大餐、蒜香蜗牛......一道道菜出现在我们的面前的时候,我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饭局一开始,每一道菜都是香喷喷的,筷子像雨点一样纷纷伸向它们。大家都赞口不绝......

吃过丰盛的晚餐,送礼物的时候终于到了!我们纷纷把一个个大大的礼物盒堆放在圣诞树下,哇,所有的礼物堆积在一起就好像有一座硕大的山峰!今天先是我们互送礼物。当派对结束的时候,我和妹妹收到的礼物的比例居然是:28:26!我们把礼物都送进各自的房间......

在这个温馨又愉快的夜晚,我们进入了甜蜜的梦乡。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居然发现床头的袜子里面居然塞满了礼物!我激动的叫起来,立马拆开礼物盒,哇我收到了一只硕大的泰迪熊、一件漂亮的冬天毛绒服、各色各样的巧克力、马卡龙和糖果等等。我激动的把礼物都抱在怀里冲下楼跟大家分享,而那些可怜的礼物盒就都被我拆的惨目忍睹的,现在还在上面唉声叹气呢!

去年的圣诞节实在是太精彩了!今年的圣诞节一定会更加的完美!

写纽约的作文 篇3

6年前的一个晚上,她同一个新手一道执勤。当时她还穿制服。他刚从警察学院毕业出来,仍然同其父母一起住在长岛。

他几乎不知道到分局该怎么走,严格地说还从来没有在纽约的街道上走过。“他向我抱怨那些在街上喝酒闲逛的人,”她说。“他对那些人专门坐在门廊里,喝得烂醉惹事生非,十分反感。

他不理解池们为什么不去酒馆喝酒。”

“我向他解释说这些都是工人,是失业的人,是穷人,他们没有钱去酒馆。对他们来说,有瓶啤酒就算是宴会了。他们同朋友二起坐在门廊里谈天取笑。

他们大多数并不找麻烦,也不想找麻烦。”一索菲娅和玛丽•弗朗西斯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在她们亲自经历之前,哪里会相信一个警察会如此幼稚。许多刚参加工作的小伙子似乎是从郊区来的。

分局里有些守旧的人取笑他们是地地道道的土包子。s年来玛丽•弗朗西斯和索菲娅碰到了许多这样的人。这些年轻人都是住在家里,在他们上警察学院之前,基本上没有到过纽约市的五个行政区。

对街上的情况确实是一无所知。虽然她们俩小时候都不是街上的野孩子,但因为常乘地铁,所以她们比那些不是城里长大的警察对于街上的情况要了解得多。

想这些事又有什么用呢?反正她也无能为力。她看了一眼墙上的表,已经3点多了,便决定去看看玛丽。弗朗西斯是否在更衣室更衣,她不再想干其他事情了。

她上了一层楼,尽量不去看从墙上脱落的那些大块大块的油漆。1一6管区的办公楼是一座老房子,这是一座没有电梯的4层楼房,几乎不能住人了。已有计划要盖一座新楼,但。

从以往纽约市的办事程序来看,索菲娅知道几年之内是盖不起来的。女更衣室是在3层。这是1.

0年前用几间老储藏室和部分男更衣室改建而成的。厕所在大厅的尽头,但1一6管区的妇女还是幸运的。有些分局,女厕所与更衣室不在同一层。

索菲娅知道至少有一个分局去女更衣室要经过警长办公室。纽约市警察局哪里会想到各个分局也会有女警察呢。一索菲娅推开门看见玛丽•弗朗西斯正在穿警服。

与分局的其他房间一样,

写纽约的作文 篇4

漫长,无尽,寒冷,彻骨,这是去年纽约冬天的真实写照。雪,成为了那时最及时、最完美的慰藉。

纽约的雪,可观。大片大片落下,均匀地铺撒在街道上、屋顶上,像位艺术家般用那最纯净优美的白,缓缓地、轻柔地在这被迷茫笼罩着的城市涂抹着,一层又一层。一条并不宽的街道,两旁是并不高的西式房屋。被微微冻住,又被薄薄的冰晶落满的青石砖路上,没有一个脚印,仿佛整条街道都在沉睡。可你看,并没有。团起的轻纱散开了,瞬间补满了街道的空白。是雾,充斥在街道上,漂浮在空气里的雾,与雪一起装点着这个世界。几棵路边已掉光叶子的树,在雪的呼唤下苏醒,看着自己的树枝被晶莹剔透的雪打扮着。一簇簇盛开在枝头的白,是冬天最美的花。

纽约的雪,可玩。一天早上,当你睡眼惺忪地拉开窗帘,刺眼明亮的白会立刻让你睡意全无,那股兴奋劲儿,不停地往你心里灌!胡乱地套上围巾、帽子、手套、羽绒服,带着几个伙伴冲下楼去,好像外面的雪在不停地催促似的。是啊,最开心的总是我们这些孩子。捧起一把雪,紧紧将它揉在手心,再将这个残留着你的温度的雪球大笑着丢向伙伴们。虽然你知道这并不会对他们有任何影响,虽然这也许很幼稚,但是,你还有多少次机会,这样幼稚天真、畅快淋漓、尽兴地玩雪?玩累了,干脆整个人倒在雪地里,舒服地展开四肢,感受着柔软的雪将你轻轻托起,贴上你的脸颊抚摸着你,温柔地将你整个笼进它的怀抱。那一刻,你内心深处金子般的童真,仿佛融化在了这与世隔绝般的仙境里。公寓楼下,笑声未断,欢乐不停。

纽约的雪,安静。悄无声息地下,毫无踪迹地走。

纽约的雪,很长。不大,却洋洋洒洒、不紧不慢地一下就是好几天。像只刚睡醒的猫儿,慵懒、悠闲。

纽约的雪,和纽约的冬一样漫长。带着优雅、温柔和纯净,下满了我的心。美得惊心动魄,纽约的雪。

写纽约的作文 篇5

我暑假要去美国纽约喔!同学笑咪咪开心的说道。

好好喔!我用羡慕的眼神望着他。

没错!在酷热又漫长得令人难以忍受的暑假,我希望可以到全世界最大的都会区之一──美国纽约。

美国纽约是世界级的城市,超过一个世纪,纽约在商业和金融的方面有着强大的全球影响力,直接牵动着全球的媒体、政治、教育、娱乐、时尚界等。所以,我想去一探究竟,去纽约寻宝、发现哪里具有的特色,并且看看它的新科技,一定会让我收获良多、知识满满。

而我也想去造访我的偶像林书豪,现场观赏他打球时的英俊姿态;满心欣赏他进球时的得意神情;仔细研究他打球时的高超技巧──纽约的每项事物都令我期待万分。

纽约有一座高高在上的雕像,是的!就是自由女神像。它代表着美国人民的自由民主精神;中央公园是人造公园,那儿有企鹅喂食秀和看了会目不转睛的海狮表演;大都会博物馆是世界四大博物馆之一,馆内收藏许多艺术品,包括埃及、巴比伦、希腊、罗马等远古珍贵的奇珍艺品,倘若来到纽约,一定要好好参观。还有时代广场、第五大道、布鲁克林大桥、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等,这些都是来到纽约不可不去的名胜观光景点。

美国纽约有许多先进的数码产品,其中苹果电器便位于纽约,所以纽约有大苹果之称喔!除此之外,纽约还有第二个称号,就是不夜城,因为纽约的交通工具二十四小时运转不打烊呢!

纽约,我心向往;纽约,我的梦想;纽约,是我最想去的地方。

写纽约的作文 篇6

一个烈日炎炎的下战书,我们到达了纽约。刚走出机场,就感觉一股热气滚滚而来,我们脱掉了外套,任凭汗水自由的流淌着

一个小时后,我们到达了酒店,把行李放下,便呼呼大睡(时差问题)。

一觉睡到天亮,爸爸妈妈把我喊起来,上了车,开往港口。我们去了自由女神像,大约坐了半个小时的船,听到有人高兴地喊叫:看到了!我看到了!似的,远眺望去,一尊庄重的雕像耸立在海边的一座小岛上。这座岛的名字叫自由岛。

自由女神像高约九十三米,头戴着象征着自由的皇冠,手举着大约十米的自由火把。它是法国送给美国纪念一百周年的礼物。它象征着美国人的自由。她的眼神目视着前方,庄重而又慈爱。

第二天,我们早早的就起床了,驾驶着我们租的车前往华尔街铜牛。到了铜牛,我等啊等,好不收留易有了时间,我冲了进去,而老爸,则拿起照相机,啪啪啪地连拍了好多照片。看完了华尔街铜牛,我们就直接前往华尔街了。我最盼望去华尔街,由于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世界首富。在去华尔街的路上,我的心都要激动地跳了出来,爸爸假装摇摇头,然后悲哀的说:真是拜金主义啊!

华尔街是一条街道,旁边都是一些很古老的建筑。一直往里走,会看见一个证劵交易所。上面插着一个美国国旗,漂亮极了。

回到酒店,我们刷了牙爬上床,便进入了梦乡。早晨妈妈把我叫起来,连牙都还没有好好刷,就去了大都会博物馆。

大都会博物馆似乎不像一个建筑,就似乎是一个雕刻家,雕刻的东西被放大了一样,十分精致。第一层是埃及馆,许多用石头做的东西保留得好好的,有的上面还有土壤,让别人觉得是刚刚挖出来的一样。好不收留易看完了埃及馆我们迫不及待的上了二楼,知道为什么吗?由于是中国馆!上完最后一节台阶时,我们累得气喘嘘嘘,一扭头,我们便面前一亮整理时气力百增跑了过去,那是一个盘子,上面绣满了漂亮的花纹,仔细看,是一条龙和一条凤盘绕在盘子里。大家都看得目瞪口呆,布满期待的往下看,大约看了一个小时,大家看完了中国馆,不无惊叹。其中,我最喜欢的物品是一个张方形的东西,里面雕刻着一个大佛,外面全是小佛,大家惊讶地看着那件物品,心想:本来认为自己的时代有多好,可古代的也不比自己差!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天就黑了下来,大家只好恋恋不舍得离开了大都会博物馆。似乎过了良久良久,我醒来了,看了一下表,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现在是九点!我赶快将爸爸妈妈叫醒,爸爸妈妈笑着告诉我:今天可以起得晚一点,毋须着急。在过了半个小时以后,大家不慌不忙的吃了早餐,踏上了去波士整理的路程。

写纽约的作文 篇7

这部电影是在纽约取景的,因为在纽约街头,遍布中国元素

镜头一:纽约的唐人街

在纽约有过这么一条街,遍布华人。可能它没有纽约街市的繁华,但它是中国人倍感亲切的街唐人街。在那儿,我可以看到上海滩的旧式楼台、弄里,也可以看到老香港的文化地貌。在大街小巷,胡同弄里都有着一家家店铺,它们保留着的是中国人独特文化气息。就是这样的一条街,在纽约留下了中国的独特味道。

镜头二:纽约的中国人

随着科技的发展,唐人街也在飞速前进。我知道有一家百年老店,见证了唐人街从最开始到现在的蜕变。在19xx,沃尔特.吴和其家庭成员买下了唐人街26号的这栋建筑,这就是唐人街最老的商店。起初这只是一家杂货店,店里随处可见中草药以及烤猪肉等。随着时间的消逝,沃尔特.吴去世了,但是已有了三代传人。在岁月的冲刷下,这家店已经扎根在了唐人街。

镜头三:纽约街头的中国美颜相机

最近,我们一家人趁着假期,去美国纽约旅游。繁华的大都市,让人迷了眼。我不禁掏出背包里的手机和自拍杆,到处拍拍拍!为了使自己拍起来更美,我打开了美颜相机。 咦?这是中国的手机吗?怎么把人拍得这么粉嫩?一位外国老太太赞叹道。

奶奶好,这是中国的美颜相机,是可以提高颜值的神器哦!我得意洋洋地回答。说着,便用实际行动给老奶奶来一张。 它让我返老还童,真是太神奇了!我一定要买这部手机。外国老太太惊叹道。

看来中国的美颜手机也不输美国的苹果手机呀!我美滋滋地说着。

中国的镜头不只在纽约,在刚刚结束的平昌冬奥会闭幕式上,北京八分钟可是黑科技霸屏呀!在人类的新世纪里,世界各地将会有更多的中国镜头!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集合5篇)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些写作文的经验,我们可以通过写作文锻炼文字运用能力。好的作文是值得被人们长期阅读的,网络上优秀的作文有什么共同点吗?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集合5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1)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人生而平等,却承认人类确实有些方面不能达到绝对的平等。这就是一个大师的语言,他的作品经典,耐人寻味,可以值得你一读再读,并且每次阅读都会有新的发现和领悟,表面上看,他已经和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了,然而他的精神,他的思想却影响一代又一代的后人们,并发挥重要的作用,卢梭就是这样的伟大的学者。

本书是第二次阅读了,却没有值得炫耀的地方,因为过去阅读的到今天没有一点印象了,反而觉得很惭愧。也许是过去看了没有做笔记,未能及时表达自己的思想,也是过去理解不深,知识储备不足,今天依旧如此,法学方面的功底还是不够扎实。

第一卷主要是讲述人们明明生而自由,为何会变成不自由,迫于强权者的压迫而慢慢屈从。可是卢梭认为我们人类天生就是平等的,并不是因为奴隶制等身份问题而低人一等。我们每个人在政治上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如今面对这些强权者我们所能所的就是联合起来,构建一个契约,形成共同体,每个成员为了共同的利益团结起来,让渡自己一部分权利,达成一个共同体对抗强权者,如此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社会契约论》第二卷。

第一节第二节作者专门讨论主权的特征,他是不可转让的和不可分割的。最开始就将主权定义好,设定主权的权威性,不可动摇性,让那些想利用主权作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的人希望落空。让人们有信心相信主权可以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拥有主权的主体是人民,而不是个人,是愿意缔结契约,借助共同体维护自己利益的人民群众,对于人民也有一定的要求,不可以过于自私自利,如果太过于看重个人利益而忽略了公共利益,就会两败俱伤。如何保护主权的权威性,需要合理的可执行的公正公平的法律来维护。法律本身并不是太重要,最重要的是谁来制定法律,即立法者。因为任何法律最终都是保护立法者的利益,如果不希望他是恶法,就要确保立法者不是少数人,代表的应该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近日在看日剧龙樱,主人公鼓励那些高考生的话语中,令我最震撼的是制定法律的人都是强者,因为法律最终保护的是他们的利益,如果不想成为弱者,被统治,被剥削,那就努力做一个强着,成为法律的制定者,成为这个社会的主宰,我命由我不由天!

第三卷。本卷中心词是政府。

要论证一个事物,先要介绍他是什么,即给他下定义,讲述他的概念。作者将政府定义为介于臣民与主权者之间使两者相互沟通的中间体。他的产生,他的权力都源于主权者,然而一旦成立又允许其拥有自己的一定权力,可如果政府被小人所控制,成为某些个人的谋利工具,就是坏政府。接着,作者给政府做了分类,有这样几种类型:民主制、贵族制以及君主制政府。分类的思想受前人的影响。至于哪种类型才是的,作者并不直接给出定义,认为民主或是贵族就是,而是有种因地制宜的方法,根据国家的大小,甚至是气候要素来决定使用哪种形式。人口最少,不是那么富裕的可以选择民主制,而大国,且富裕可采取君主制,这样的说法似乎是找不出错误,有点笼统,但所受批判自然会比直接下定义用哪种的会好,因为他考虑的因素较多,较为周全。毕竟人是活的,可以根据时世需要调整对策。

总的结论是,一个好政府,考虑的不是政府自身利益,也不是少数人的利益,而是广大群众的利益,建立服务型政府,方为正道。

最后一卷则是作者根据自己所阅读的知识发表自己的看法,对国家的政治提出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2)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为近代的民主思想与民主运动提供了一项重要的理论基础,即主权在民论,从而使这部书为近代世界民主主义带来了福音。本书理应和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穆勒的《论自由》、马克思的《资本论》等经典著作并列,标志着人类近代思想理论的高峰。《社会契约论》曾为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美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是世界思想史上的重要古典文献之一。以卢梭为代表的天赋人权思想在上个世纪的初期传到我国,在我国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曾经产生过一定的思想影响。

通过阅读《社会契约论》一书,可以概括出其中心思想:人是生而自由与平等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力,可以用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国家的主权在人民,而最好的政体应该是民主共和国。本书主论的观点虽然基本上是从主观上出发的,但在十八世纪下半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前夕提出,终究起过进步的历史作用。社会契约的理论集中的反映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民主思想:针对封建制度和等级特权,提出争取自由和平等的战斗口号,并要求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美国革命的《独立宣言》、法国革命的《人权宣言》以及两国的宪法,在很大程度上都直接继承和体现了卢梭的理论精神和政治精神。

在本书中卢梭所要论证的道理不外两点:(一)自然权利论,即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按天赋人权的天赋一词,原文为自然的,天赋人权原文是自然的权利。(二)人民主权论,即主权在人民,政府是人民自由意志的产物,所以人民有权废除一个违反自己意愿、剥夺了自己自由的政府。这个理论成为近代世界民主诉求最有力的思想武器。

《社会契约论》共四卷、四十八章。其中可以将第一卷看作是论人民主权;第二卷是论立法;第三卷是论政体;第四卷是论民主与监督体制。但其始终不离上面所要论述的两点。

在第一章第一卷的题旨中,卢梭提到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当人民被迫服从而服从时,他们做得对。但是这种服从必须是合理的和合乎要求的,如果是出于不正当的理由。那么,否则别人当初剥夺他们的自由就是毫无理由的了。这些阐述了其天赋人权的思想,提倡人是生而自由的,人们有权获得自由,不是强力可以剥夺的。卢梭又说;人是被迫自由的。只要人民在强制下真的认了服从了,暴力算达到了目的;一但人民能够砸碎这种锁链并付诸行动,暴力的结果就更妙了,因为,人民凭着暴力夺回了他们因暴力而失去的自由。这里,或者自由的夺回是合理的,或者自由的失去是不合理的。

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虽然卢梭出于保证个人权利的目的,在《社会契约论》里提出主权权力是有界限的国家绝不能给公民加以任何一种对于集体是毫无用处的约束,但是这种强调整体道德性的主调,始终压倒个人意志的声音。

在关于人民主权问题的时候,卢梭说: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和不可分割的。立法权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是属于人民的。而人民主权的部分让出,才能与社会建立一定的契约。社会秩序是组织其它社会权力的一项基础的神圣权力。由此可以看出,这其中还是蕴涵着契约思想,要公民学会妥协。纵观卢梭有关主权性质的论述,可以看到他在这里强调了人民必须直接行使主权。无论在权力的归属与权力的行使上,卢梭都强调人民是政治活动的不可或缺的主体。由此也就可以理解,在国家政体的分类上,卢梭只承认民主共和国,就是按照公共利益的需要,由人民自己制定法律,由人民安排政府去存的国家。

卢梭有着浓厚的诗人气质,他的政治思想也是非常之个性化的,其本人的一生有着不太平凡的心灵的和感情的经历,这也不免反映在他的逻辑思维上。卢梭并没有能超出他自己时代的和阶级的局限。他理想中的永恒正义和理性王国,归根结底,只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的呼声,而天赋人权的学说实质上也只是那个时期所有制的理想化而已。不过,他的热情和真挚,他的独立思考,他对人与人道的深切执着,他对世俗权威的藐视,曾给后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其许多光辉的民主思想和辩证法因素曾鼓舞了近代许多的革命者,从法国的罗伯斯比尔到中国的邹容、陈天华。

卢梭和法国大革命距我们今天已经两个多世纪了,但是当年遗留给我们的那些思想瑰宝:启蒙理性主义、天赋人权等等,作为人类文化的遗产是永远值得后人诊视和认真研究的。人们的思想认识只有在前人已有的基础之上才有希望进步并达到更高的水平。一个传统的政权是可以或者应该彻底砸烂的,但一种思想文化的传统,却是不应该,而且永远也不可能彻底砸烂的。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3)

十八世纪,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首先提出了社会契约的概念,美国独立后,依照《社会契约论》思想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宪法,走上了强国之路,随后欧洲掀起了宪政狂潮,西方开始全面超出了东方。

在宪政发展过程中,民主改革和极权主义同时进行,所有的统治者都以人民的名义发号施令,无论独裁者还是宪政者,前者以人民的民义屠杀人民,后者努力建立宪政国家,经过痛苦而艰难的抉择,人类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和平与繁荣的世界环境,这是理性思想的胜利,虽然战争、恐怖、极权仍然威胁着人类。

中国在西方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宗教改革时候没有表现出兴趣,西学东渐也没能使中国发生变化,明帝国依旧沉溺于天朝大国的梦幻中,政治上太监乱国、经济上农业为主,对于个性解放、自由民主一无所知,全面继承明帝国统制思想的清帝国,除了在经济上达到封建社会最繁荣的局面外,别无进步,太平盛世的假象终于在十九世纪末被揭穿。

1840年鸦片战争,昔日强盛的清帝国不堪一击,忍辱签订不平等条约,不久,中国爆发太平天国运动,太平天国没有提出任何新的观念,唯一让人惊讶的是洪仁玕从英国殖民统治地香港带来的《资政新篇》,但《资政新篇》没有涉及宪政,太平天国起义也就注定了不成功的命运。太平天国被镇压后,鉴于对中国落后的认识,清帝国推行经济革新的洋务运动,与此同时,日本开始从宪政到经济全面改革的明治维新,三十年多年后,尽管中国洋务运动成绩斐然,但甲午海战中依旧惨败给了日本。

马关条约丧权辱国,痛定思痛,慈禧太后及知识分中子的开明人士,无不认为宪政改革是中国的唯一出路,清政府开始宪制改革的讨论,然而激烈的权力斗争让宪改搁置,此刻的中国已经无法忍受清政府的渐进改革,xx的保路运动导致辛亥革命,清政府寿终正寝,宪改无疾而终,从此中国由对宪改理性温和思考转变成激烈抗争,军阀混战、日本入侵,国共内战,一切让我们眼花缭乱,惨烈的近代史并没有使我们吸取太多教训,新中国的宪法无力阻止共和国主席变成阶下囚,尽管他是无罪的,但是不能保护普通公民的制度也不能保护共和国主席,其后结束了十年浩劫,可不是靠宪法来完成,我们的法律还是那么苍白无力。

在强调法治中国的今天,学习宪政、了解宪政是每个公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有必要将宪政来龙去脉了解清楚,明确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毕竟只有广大人民真正具有公民意识,才有可能构成真正的法治和民主制度国家。

人生而自由,卢梭说,人的这种共同的自由来自他的本性。他的第一法则是自己的存活,他的第一要务是自己的利益。人,一旦明白事理,就是自主的;对自身的生存手段,他拥有唯一的决断,他因此成为自己的主人。

任何违背人权的借口都会造成独裁,十八世纪的卢梭显然不能先知先觉后世的法西斯主义和极权主义,但他预料到了以人民名义专制的理论,所以他坚定不移支持自由的人是共和国制度唯一基础。因为契约,我们从人民变成了公民,我们不仅要考虑自己的权利,也要考虑自己的责任,我们不仅对自己负责,我们还要对社会负责。

也许每个人对人权和主权的理解并不相同,但是如果按照卢梭的论述和定义,人权是在主权之上的,这两者并不矛盾,人权是主权的基础,主权体现的是人权。卢梭的理想社会最终在慢慢变为现实,这需要公民用智慧与勇气来坚持原则,在法治不完善的国家,法律并不总是保护人民权利的,如果个人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特别是造成激烈的冲突时候,我更倾向于用良知来判断和行为,而不是法律条文。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4)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秩序并非来源于自然。社会秩序来源于共同的原始、朴素的约定。当自然状态中,生存障碍超过个人所能够承受的地步,人类就被迫改变生活方式。人类不能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集合并形成力量的总和来克服生存的阻力。解决办法就是形成一个约定,使每个人都把自身的能力置于“主权者”的指导下。主权者是尽可能包括最多社会成员的、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共同体中的约定对于每一个成员都是平等的。

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主权是公意的运用,不可以转让,不可分割。主权由共同利益所决定和约束,籍着法律而行动。法律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公意的行为。立法者的存在就是必要的。然而本身并没有权力只是指导者。他们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议,只有人民自己才有权设立法律。

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而非主权者本身。政府中的执政者只是受委托来行使行政权力。世上主要存在着三种政府形式:民主制,即由全体或大部分人民治理;贵族制,由少数人所治理;国君制,由一人治理。结构单一的政府是最好的;实际上政府都是混合形式的,都或多或少地借鉴了其他形式。没有一种政府适用于一切国家,但是一个国家的政府必须与其人民的特点相适应。

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公意是不可摧毁的,通过投票来表达。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选举模式,例如:人民大会、保民官、独裁、监察官等。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只要他们的教条一点都不违反公民的义务。

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虽然他没有定义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但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他阐明政府必须分成三个部分:主权者代表公共意志,这个意志必须有益于全社会;由主权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最后,必须有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他相信,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规模,把更多的权利留给人民,让政府更有效率。人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总而言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社会的发展起过重大的推动的作用,但这并不能掩盖他理论上本身的缺陷。他之谓“我要探讨的是权利的道理,而不是事实”,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得到理解,但是这种唯心的论证方法,显然还是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此外卢梭还有一个地方存在严重的思维混乱—“主权者”。有时它指全体人民的集合,有时指国王或君主,有时则指立法机构。其实,这三者是不同的主体。人民的整体,构成主权者。立法机构,是由人民中间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全体人民执行立法职能。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以及政府,都是人民的代理人。正因为存在这个混乱,卢梭在统治与代理的问题上也存在混乱。所以他有这样的说法:统治者的统治要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和认可。其实,依据他的基础观点,也是我所同意的观点,必然得出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仅仅是人民的代理人而已。

在中国不平等的现象也是十分普遍的,性别不平等,职业不平等,贫富不平等,权利的不平等……这无数的不平等似乎在向我们说明这个社会存在非常深刻的矛盾,尤其是现在的“富二代”“官二代”现象,更是深深刺痛国人的眼球。“人生而平等”成为了一句充满讽刺意味的空话,而“人生而不平等”才是这个社会的至理名言!人生而平等,人事实上又是不可能完全平等的。完全的出身决定命运,就是种姓制度或者“血统论”;而完全铲除出身的作用,实际上也只能衍生出新的不平等。但转型中国的二代现象,自有其特殊内涵。转型中国的二代现象一方面是反映社会垂直流动的程度,或者说公职和职位向所有人平等开放的程度,正所谓“举贤不避亲”;另一方面是二代之间的沟通问题。在二代标签的背后,是这个社会早已弥漫的仇富、仇官心理的进一步放大。这种放大已经发生质的变化:人们日益担心,社会的优质资源将日益被少数人垄断,大部分人会失去改变自身命运的机会。而这正是任何一种极端思潮诞生的社会土壤:以极端的方式重新洗牌。

自从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各种划分版本就层出不穷。和严谨的社会学意义上的划分不同,类似“富二代、穷二代和官二代”的划分实际上是网络舆论对于直观社会现象的反应。尤其是在就业和谋取更好职位的时候,当更追求职业前景激励的年轻人在关系、家庭资源、甚至是行贿竞争等的较量中败下阵来,一种“出身决定命运”的悲观情绪势必会蔓延。而当看到其他的人在享受到父辈积累的财富和人脉资源的荫庇,却又自认为理所当然,摆出一副傲慢姿态的时候,不平、不满和愤恨的情绪就会滋长。

究其根源,我认为自从实行“让一部人先富起来”之后,代际之间的公平问题就迟早会出现。这个政策的出发点很好,但是却没有达到它真正的目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没有错,但是接下来应该“让先富带动后富”这点却没有做到!先富起来的人抢占了绝大多数的社会资源,“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再加上社会保障体制严重缺失,让贫困的人们无法获得同样的发展机会,这就导致了一系列的不平等现象。资本和劳动的分配严重失衡,这直接影响大多数普通人的收入水平;土地和资源带来的暴富,以及土地和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有钱的越来越有钱,没钱的越来越没钱”。由于政府公共物品服务方面对于民众起点公平的保障严重不足,个人和家庭为此付出了过于沉重的代价(比如为了孩子读书条件好一点,或者承受高房价,或者承受高昂的择校费)。等到要“还债”的时候,相关的人们也不得不加入到对于稀缺性资源的寻租大战中去。没有“公平正义的光辉”,最终的可能结局只能是“丛林的战争”。

之所以如此关心二代现象,我想恐怕还是因为资源分配不公日益固化,在社会代际之间遗传,社会断裂得不到有效弥合。本来年轻意味着新锐和突破。但现实也昭示体制的力量更大。中国最严重也最需解决的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这才是一切不平等的根源,只有挖去陈腐已久的计划经济残存的“毒瘤”,中国的社会发展才能走上健康向上的道路,一切的一切才有可能完全解决。但是现在缝缝补补的小动作是无法撼动旧有的体质的,只有一场翻天覆地的改革才能打破一切。但是上层的既得利益集团会让这种有损于自身利益的改革实现吗?从目前的改革动向来看希望不大,个人在其中能起到的作用实在是太渺小了!难道真要等到一切矛盾激化到无以复加之时,政府才能下定决心吗?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5)

之前,我对卢梭的记忆仅仅停留在他的名字上,以至于阅读本书的整个过程中,脑子里配合想象的完全是古希腊的图景——

小国寡民之地,大家身体颀长,肌肉健美,三三两两,席地而坐,讨论的便是诸如一国立法权之类的问题。

奇妙的是,这种想象似乎并没有影响我的阅读,直到上个周末,我在书店里见到《社会契约论》的一个版本,封面图是《大碗岛星期天的下午》,瞬间为止绝倒,乃至此前海藻一般充塞脑瓜的公意、契约、立法等顽固词语,也如修拉的点彩技法一般,变得颗粒分明。

虽然是一本人文社科经典,数百年来一众大家对这方面的深刻解读也早就到了不容我来多舌的地步,但在我看来,卢梭的自然科学思维同样为整个内容增色不少。

虽然卢梭一上来就摆明“秩序并非来源于自然”,但整本书最为吸引人的,却是无处不在的数理式的缜密分析逻辑。我想他是深谙集合论原理的,否则绝不会在定义“公意”的时候着意探讨了边界效应——对任何一个罪犯的刑罚也不能算是公意,因为这一行为的实施者并不包括罪犯本身——这种数学家式的斤斤计较正是使得本书避免无聊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有理由怀疑,诸如《枪炮、钢铁和病菌》或者《人类简史》里面的地理决定论思想,很可能就是受到卢梭的启发。甚至在后者这里,整个观点的例证显得更富生活趣味。

土地越是肥沃,付出相同劳动量的情况下,产出盈余更多,从而可供贵族统治阶级来挥霍。因此,相比之下,热带土地产力更高,而人民需求更低,容易滋生奢侈享受。到这里还不够,卢梭继续巨细靡遗地从饮食、穿衣、住房等方方面面例证了他的观点。

从社会结构到社会契约,从主权到权利,从政府形式到它的运作,完成了如此美轮美奂的理论架构之后,卢梭显得意犹未尽,他继续饱含热情设计投票选举的规范,臧否独裁、监察、公民、宗教,这样宏大的语词在它这里一点也不显得沉重。相反,因为他精细的语言腔调,这些社会学概念具有了数学模型一般的美妙性质,释义轻盈,甚至读起来也语调清脆。

“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大概这就是问题的根源。如果说初民通过让渡自己的一部分自由行事权来避免自然强力的打击,那么经年累月之后,当自然的生存威胁已经所剩无几,这时候维持“国家-公民”契约依然发挥效力的因素又是什么呢?你当然可以找出三百七十七个社会学解答,但我更愿意进行卢梭式的畅想:类似于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自然强力充当了国家化的第一推动力,这制度运动起来就毋须外力维持,反而是阻力越小,它就越能直线运动下去——我称之为“国家惯性定律”。

1.劳动与耕耘,这是在缺乏法理依据时,所有权能受到别人尊重的唯一标识。

2.君王称呼的转变,以前只叫马其顿人的王,塞壬人的王,如今则是法兰西王,英格兰王,这就不仅说领土上的王,更是领土之上人民的王。

3.社会契约赋予了政治体以生存和生命,立法权则赋予它以行动和意志。

4.法律不过是我们自己意志,亦即公意的记录

5.孟德斯鸠:社会诞生之时是共和国的首领在创设制度,此后便是由制度来塑造共和国的首领了。

6.自由的行为是意志和力量的结合,政治体也有同样的动力,对应于立法权力和行政权力。

7.国家即是公意的执行体,公民通过让渡自己的一部分自由行事权来避免自然强力的打击.

8.地理决定论:土地越是肥沃,付出相同劳动量的情况下,产出盈余更多,从而可供贵族统治阶级来挥霍。相比之下,热带土地产力更高,而人民需求更低,容易滋生奢侈享受。

9.三种宗教:人类的与公民的,人类的宗教是纯粹而又朴素的福音书宗教,是自然的神圣权利。公民的宗教是写在某一个国家的点册之内。第三种,给人以两套立法,两个祖国。

信客读后感


这本作品,让读者获得了许多收获。很多人写读后感的时候,初次接触时都会感到一筹莫展。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认真阅读原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信客读后感”的相关资料,相信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读者找到所需信息。

信客读后感 篇1

信客,是一种职业,在这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每次的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紧紧依偎在妈妈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信客读后感 篇2

《信客》读后感600字心得感想范文:

信客,作为一种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里的职业,慢慢被人们所忘却,而有着“信客”精神的人,却没有绝迹。这种默默奉献的精神会在时间的长河中,永不腐朽。

《信客》一文讲述了:一个老信客失信于人,找到落魄返乡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在老人的哀求及细声慢语的嘱咐下,踏上了信客这条路。几年过去,年轻的信客也渐渐老去,老是犯病,又因为故去之人家人对他的态度,及在都市之中同乡之人对他的伤害,他放弃了在信客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在《信客》一文作者写了两个信客不同的机遇。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是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洁身自好,待人宽厚。为什么,一个,“赢得身前身后名”,而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像年轻信客一样的人。读后感.在四川藏族自治县的一名乡村邮递员,名叫王顺友。当地交通不便,地广人稀,还沿用着一种很古老的邮寄方式--邮递员骑着马走在漫长的邮路,挨家挨户送邮件,王顺友的邮路往返360公里,历时14天。就这样,王顺友,一个人,一匹马,一条路,在雪域高原上整整穿行了20年。这需要多么强大的毅力啊!他所走过的路,相当于二十一次两万五千里长征。王顺友这种牺牲自己,造就别人的品质,难道不是人们所赞扬的吗?

在时间的洪流之中,信客虽然已离我们而去,但是,像信客一样默默奉献的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的。诚信待人可以让我们苦尽甘来,而不是像老信客一样,因为一个污点从此被放逐,被遗忘。

教师点评:谷昕澄同学能从文中读出作者想要与读者分享的深层次的内涵。文章一开始就站在一定的高度,有自己的见解。文中没有多余的话来概括文本内容,这一点也是值得肯定的。篇末也能很好的点题,照应开头。

信客读后感 篇3

五年级的第一个学期结束时,老师发了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我认真读了几遍,得到了一些感悟。

这封信主要是提醒家长督促我们在寒假里注意培养读书、文明礼貌、合理安排、环保节俭、与他人合作分享、讲卫生等好习惯以及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在这诸多方面,自我保护这一条对我感悟最深,因为我在生活中也发生过类似的的不安全事故。

那是在暑假里,我来到了乡下老家。在那里,有一次我和弟弟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些烟花、爆竹。由于我和弟弟只顾好玩,从不考虑安全,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随时随地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给我们带来了欢乐,但不幸的是,在我们高兴的同时,坏事也随之而来:我的眼睛被硝弄伤了,弟弟被烟花喷出的火花烧伤了皮肤,我们难受了好多天。因此,我们的烟花爆竹也全被告没收了。我在此提醒大家:不要像我们一样没有安全意识地,一定要在家长带领下到指定地点燃放。还有,在交通、日常用火用电等等方面也要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措施。

总之,在这个寒假中,我要遵守《致家长的一封信》上的几条规则,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过一没有危害、欢乐有趣、祥和的春节!

信客读后感 篇4

诚信是一个人最精美的名片。韩莉君:一个人失去了诚信,就如盲人丢失了拐杖,只能四处摸索直至迷失方向。高枝妍:如果说人是一枚戒指,那么诚信往往是镶嵌在它上面的闪闪发光的钻石。

朱云杰:有时候,人会跨过诚信的门槛从地狱走向天堂;有时候,人会跨越失信的门槛从天堂坠入地狱。汪椅莎:失去诚信的人,比丑小鸭更丑,比垃圾堆更脏,比粪土更臭。高露青:打开了诚信的窗户,你就会走进别人的心灵,别人也会走进你的世界。张胜翔:把白说成白,把黑说成黑,这就是诚信。无名氏:老信客因轻度失信而落得个身败名裂终身与鬼神为伍的下场,年轻信客却因重度失信而选择“辞职”以至深受尊敬混了个校长死后还有各方人士争相吊唁,同样是信客,同样是失信,差别咋这么大呢?李晓辉:也许,世间无所谓诚信,亦无所谓失信,二者皆让位于“利益”。

冯超超:如果一个人因为他人的利益而失去诚信,只如一只鸟失去了一根羽毛,它往往会飞得更高更远;但如果一个人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失去诚信,就如一只鸟失去了翅膀,无法再度飞翔。

信客读后感 篇5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游荡在城镇和乡村间的小路上,既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为了他人能互相传递亲情,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更多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还记得余秋雨选择在描写年轻信客刚上路之时,对于游子对老信客的企盼所做的精彩描写:

年轻信客上路后,一路上都遇到对老住宅中的询问。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信客读后感 篇6

信客的苦是并不是一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仅够自己来吃饭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苦,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地方,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跋山涉水,翻山越岭,然而当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不会受到乡亲们的致敬,也不会受到乡亲们的重视,甚至都没有人会去注意这些整天跑东跑西得信客们。而且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是信客们不止身体上过度劳累,也使信客们心理上得不到一丝安慰。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普通人们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却默默承受这一切,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消失,并不再回来,但是他们那种: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善良厚道、宽以待人的优良品质,这些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品质。

信客会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信客读后感 篇7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 篇8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 篇9

今天老师讲了《信客》这一篇文章,都后我感触很深。

科技在日新月异的进步着,信客如同许许多多的职业一样,在今天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于是这个职业消失了。

但是,曾经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科技是在进步,但作为人的一种思想,一种品质的象征的信客是永恒的,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曾经的职业一样消逝,现在,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双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够糊口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辛,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城市,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运气不好,遇到坏天气,可能难以吃的上饭,这些苦就是来自肉体与物质的;然而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却难以受到乡亲们的安慰,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使本身身体劳累的他们,心也累了。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你我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都已默默承受,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逝去,并不再回来,让我们目送这曾经承载过无数有信客精神的人的职业,但是,也不要忘记,这种精神却永远的被刻在了历史,现在,和将来,是你我都因去继承和发扬光大的。

这是给信客职业的墓志铭,却不是给信客精神的墓志铭。

信客读后感 篇10

其实有些人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很平凡,但却很重要。就像文中的那个老信客,他连着那个小乡村与外面的联系,可他犯了一个信客最不应该犯的错误,这个错误对他来说是致命的,他再也无法做一个信客了。因为这件事,他失去了尽管苦,但他却非常热爱的工作。事后他很后悔,但这一切都晚了,只好把这个既让他热爱又让他痛苦的工作交给了一个年轻人,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这个乡村不能没有信客。老信客很不放心,详细的为年轻人讲解着,年轻人没有拒绝,当起了这个村与外面联系的新信客。

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轻的信客也变老了,在他当信客的十几年中,他对工作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的马虎。但是有一次送信发生的那件事,让他伤心极了,回到家,他当即到老信客的坟头烧了香,这位老人已死去多年。他跪在坟头请老人原谅:从此便不再做信客。信客已不再是信客,他只是有时间带别人写信,挣钱养家。

几年后,村里建起了学校,正缺一位地理老师,人们想到了信客。果然,信客讲的绘声绘色。不久,他就脱颖而出,成为了这个小学的校长。

后来,信客死了,前来吊唁的人非常多,有不少还是从外地特地赶来的。根据他的遗愿,他的墓就筑在老信客的墓傍。此时的乡人已大多不知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很多年过去了,在现在的社会里,所谓的信客似乎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我们有了许多完全可以代替信客的高科技产品。但在那个时代,信客很重要,但常常受人们误解,做信客要讲究信字,老信客就是例子。虽然这些人身份非常的卑微,但我们离不开他们。就像现在的乞丐,随处可见,虽然他们无法和信客相比,但是他们就一定要受到人们无情的鄙视和冷嘲热讽吗?

人们啊,请多给他们一点他们仅有的自尊,只是一个微笑也好,因为他们需要的仅仅是我们的关爱,仅此而已。

信客读后感 篇11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游荡在城镇和乡村间的小路上,既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为了他人能互相传递亲情,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还记得余秋雨选择在描写年轻信客刚上路之时,对于游子对老信客的企盼所做的精彩描写 年轻信客上路后,一路上都遇到对老住宅中的询问。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黑客读后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读作品之后,能深刻感受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如何才能写好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为了尽快满足您的需求我整理了以下信息:“黑客读后感”。

黑客读后感 篇1

作者范冰在书中讲了什么是增长黑客,增长黑客对企业的重要性,如何组建增长团队以及如何增长。作者重点讲述了增长的转化漏斗模型。

转化漏斗模型即AARRR模型,获取用户、激发活跃、提高留存、获得收入、传播推荐。

获取用户可通过多种方式,比如借助竞品平台、换量等。

激发活跃 用户获取之后要让用户保持活跃,可通过迅速传递产品核心价值,让用户感觉产品非常实用。用户感觉到有用才会持续使用持续活跃。

提高留存 用户保持持续活跃可以说已经留存下来了,但是流失的用户要及时挽回,开发一个新客户需要的花费是挽回一个老用户的5倍,所以要想尽各种办法提醒不活跃的用户活跃起来。

获得收入 用户一旦习惯使用产品,离不开产品,自然而然就会愿意付费。变现的模式有广告和付费,产品可根据自己的定位选择不同的变现方式。

传播推荐 流量池一书中讲述了流量池思维,即以存量求增量。利用口碑+自媒体,让用户推荐传播产品,实现病毒营销。

《增长黑客》读后感【篇2】 1. 写在前面 周末最放松的时刻大概就是躺在床上看书了。最近之所以选择看《增长黑客》这本书,是因为发现当产品0-1搭建成功后,接下来最重要的工作是拉新获得用户量。是这本书让我找到了用户增长的方法论。 2. 书籍介绍 该书的作者是肖恩·埃利斯&摩根·布朗,主要讲的就是需求验证后,如何获客、激活、留存、变现和推广的方法。随着互联网红利的减少,用户时间的碎片化以及资本投资的理性化趋势,企业单位的运营成本也在不断的呈指数型增长。这本书告诉我们的就是如何利用数据在有限的资源内获得最大限度的用户增长。 3. 书籍重点摘要 增长前提 好产品是用户增长的根本。即在做用户增长之前,先确定产品是否为“不可或缺”受目标用户之喜爱。否则过早地追求增长会使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浪费在错误的事情上,推广一个不受欢迎的产品,不但不会使早期客户转换为忠实粉丝,反而会令他们失望,甚至变成愤怒的批判者传播负面性的口碑。 产品早期先从一小部分用户群直接/间接获取反馈,以最小化可行性产品验证需求,将反馈快速迭代,融合到新产品中。 认知数据 用户增长的一切工作都是建立在数据分析的指导之上,需要具有数据思维,没有数据就没有比较,没有比较就没有进步。通过数据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提出假设、设计方案、分析数据、验证或者是推翻假设,最终抽丝剥茧,逐渐接近真相。 不断的去认知挖掘数据的价值;掌握数据驱动的体系和方法;运用数据指导各个业务部门的运营;利用分析工具代替人力。 专注目标 用户增长的工作必须时刻围绕增长展开,确定增长愿景或目标,每个目标需要制定明确的投资策略和验收指标。但有时通往目标的道路处于一团迷雾之中,并没有现成的套路和方法可以直接借鉴,需经历不断地测试、改进、学习、再测试,要求相当强的毅力和抗压能力快速执行。 关注细节 对产品任何一处细微的改动都有可能影响到用户增长。通常 A/B测试 是检验产品细节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善于创新 用户增长本身就是一门艺术,我们不但要通过缜密的分析衡量自己的想法是否可行,也要天马行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构想(通常指头脑风暴)。 全方面探索 用户增长既要了解自己的产品用户活跃渠道,建立环环相扣的转化漏洞;还要目光长远审时度势时刻掌握海内外最新产品和市场动向,横向掌握产品的数据,纵向挖掘上下游生态链接情况。 一句话:既要低头走路,又要抬头望天 4. 总结 这本书有大量的具体执行案例非常值得我们反复阅读,对各种情况都提出了增长建议。AB测试,病毒式传播等等都是实现产品增长的经典手段。 《增长黑客》读后感【篇3】 Sean Ellis与Morgan Brown共同编写的《增长黑客》一书中,提供了一套驱动产品成长的方法,并列举了很多实战案列。对于我这个产品新人来说,书中第一部分所阐述的方法论十分具有指导意义,所以本篇重点讨论增长黑客方法中的三个基本原则:1. 实现“啊哈时刻”;2. 明确增长战略;3. 快节奏实验。 对于创业公司来说,最头疼的莫过于在短期内吸引大量用户,所以很多企业不惜花费巨额成本在前期获客环节,然而他们却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好产品才是增长的根本。在产品没有准备好之前,盲目地追求病毒式增长,很可能适得其反。现代互联网环境中,营销手段千奇百怪,其中不乏被证实带来惊人效果的,比如最近兴起的竞赛答题,短时间内就吸引了大量用户的眼球,但是热度退却之后,留下来的用户有多少?真正转化的付费用户又多少呢?病毒式增长带来的也许只是几个月后用户的迅速流失。 增长黑客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首先确定你的产品是否不可或缺,为何不可或缺,以及对谁来说不可或缺,也就是了解产品的核心价值,确定核心用户的“啊哈时刻”。 有些时候,产品的核心价值并不仅仅在于它的功能,而是在于它是否与核心市场相契合,而这一核心市场很可能和公司一开始所设想的相去甚远。所以创造了核心价值,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能够正确定位核心价值。在最初设计产品的时候,我们常常会为新产品制定核心功能和目标群体,预想用户将会喜爱产品的哪些地方,但事实上我们以为的不一定是正确的。产品真正的核心价值,也许会完全不同于我们最初的愿景,它可能是在产品推出之后才加进去的某个功能或者体验。 所以当产品不成熟时,或者还没有确定“啊哈时刻”的时候,关键一步是通过数据挖掘、用户调研,寻找那些真正热爱这个产品的用户,然后分析这些用户在使用产品时有哪些相似之处,从中摸索他们在产品中所获得的其他用户可能没有获得的价值。因此,一个有效的与用户沟通的渠道对产品成长至关重要,核心用户将给予产品最有价值的反馈,为后期迭代指明方向。除此之外,在产品调研工作中,可以多问关于产品改进的问题,这能够帮助团队发现阻碍产品获取更多用户的原因,也能够凸显公司自身没有想到的产品改进机会。 当产品具备了“啊哈时刻”,拥有了与市场匹配的核心价值,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让更多的人发现它,公司需要尽快将重心转移到促进增长上面来。 书中提到了Everpic的失败经历:Everpic是近年来最被看好的照片应用,用户平均评分高达4.5颗星,它初期获得的5.5万用户也非常活跃,而且升级到付费版的转化率高达12.4%,但是他们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没有利用早期用户的热情来获得更快的增长。他们也考虑过利用一些增长黑客的方法驱动用户增长,但是因为担心这样的方式会使用户感到厌烦,所以他们没有付之于行动,而是始终一心扑在改进产品上,终因资金链断裂而悲剧收尾。 Everpic的失败说明了在适当的时间选择适当的增长杠杆有多么重要。转化率和用户好评都表明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出色的产品和一群忠实的活跃用户,他们需要做的是把注意力从改进产品转移到增加收入上,不管是改变设计,改良现有的功能,还是增加新的体验,目标是将更多用户转化为付费用户。 增长黑客不仅仅是从一系列方法中选择一个来试用,而是一个持续的实验过程,以确保这些方法能够取得理想的结果。如果Everpic真正推行增长黑客的话,他们就会运行试验以确定他们的假设是否成立,而不是因为担心某些情况的发生就不做任何尝试。 对于BAT这类大公司而言,他们已经积累了各种资源来推广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有太多的办法可以为其所用。然而一个创业公司却没有这样的资源,在拉新阶段能做的无非就是邀请转发之类的动作。增长黑客提供了一种基于产品和数据的低成本营销方式,给创业公司带来了福音。 如何结合产品和数据分析,得出恰当的增长方法呢?最简单的例子,A/B测试经常能够帮助公司发现一些非常简单的改变,这些改变实现了用户的大幅增加。比如Basecamp发现只是将文字从“注册并试用”改为“查看购买方案与价格”就给他们增加了200%的注册量。当然,A/B测试工具虽然容易使用,但是它们提供的数据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这些工具依赖的是比较表面的衡量标准,比如哪个按钮的点击量更高,而不是点击按钮的人最终是否成了固定用户。这就好比看到一篇“标题党”新闻,忍不住点进去之后却对内容大失所望,这样的点击率显然无法体现长期的客户忠诚度。为解决这一问题,数据分析必须能够在任何A/B测试中跟踪测试对象从点击到长期使用整个过程的行为,这对于寻找增长点不可或缺。 不过,在追求增长的过程中,做越来越多的数据分析也可能成为陷阱。第一,数据分析需要较长的时间;第二,为了提升某个指标废寝忘食地工作,却不一定产生正向的帮助。因此,增长黑客的第二个原则是:明确增长战略。虽然谷歌分析提供了数百张图表和数据点,但是如果它跟踪的并不是对你的增长来说最为重要的指标,就可能导致你迷失重点。删繁就简地将企业运营浓缩为一个基本公式可以为增长团队提供极大的帮助,使他们在杂乱的数据海洋中找准方向。所以选择正确的北极星指标极为重要,它能够在增长试验偏航时为你指明前行的方向,防止你在荒野中迷失。 第三项原则是进行快节奏的试验。在北极星指标的指引下,增长团队可以逐渐增加试验的频率。增长快的公司,通常是学习快的公司。开展的试验越多,学习到的东西也越多。而且正如书中所说,增长黑客的巨大成功往往来自于一连串小成功的累加。在进行试验的时候,要避免谨小慎微,缩手缩脚,不要期待一次试验就带来完美的结果。舒尔茨在谈到增长时最喜欢引用的一句话,就是美国“二战”时的一位指挥官乔治巴顿将军的名言:“今天就全力执行的好计划胜过明天的完美计划。” 清晰明确的北极星指标,能使数据分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使具有高影响力的试验尽快落地。 关于具体如何执行增长黑客理论,这本书里提到了很多案列,不过由于我自身参与设计的产品不多,不能正确分辨出这众多案例的适用性,所以在此不做赘述。案例中描写的实际操作方法也许不可复制,但是其中的共同逻辑可以成为参考指引:首先通过对数据的观察和原有用户行为的捕捉,总结出经验,形成试验想法,排定试验优先级,运行试验,再回到分析阶段审视试验结果,决定下一步行动。这样的一个闭环可以被看作是增长黑客理论的缩影,运用得当的话即可寻找到产品的爆发点。 《增长黑客》读后感【篇4】 这几天,终于把这个攒了很久的书看完了,上面是每一章节的简单总结,主要是随手记下的书中内容,和一点点的个人心得,由于案例特别多,说是总结,也只是摘录了一些感觉重要或者喜欢的内容,最好还是翻阅一下原书,下面来对这本书来一个整体总结。 这本书看下来,感觉它更像是一本案例书,书中主要是按照增长模型AARRR,从没一点来介绍,主要同时国内外的APP的最佳实践,来分析其在哪个阶段,使用了什么方法,来获得的增长。作者深入去分析这些案例的思路,总结出来,当我们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了疑问或者有些困惑,都可以从书中对应的章节获取提示获取灵感。 增长这种事情,一定是要去实践的,不断的在实践中去尝试,复盘,然后再尝试,形成一个闭环。像我这种凭空去看,没有地方去实践,估计也就是提升一下感觉,拓展下思路,估计过不了多久就忘记了。 本书更多的是提供思路,提供案例的拆分细讲,没有太多的理论或者实践方法。但是本书的特点就是从实际成功或失败的产品上获取经验,本身就是一个宝库了。 从书中的内容,也可以窥探一些关于增长黑客的事,首先要有关注力,书中提到的很多产品很多的营销活动,有的没有听说过,有的没有关注过,这都是差距啊。在互联网工作,不但要关注工作,还要关注信息,关注最新的新闻,最新的产品,最新的活动,从不同的活动、产品身上去学习,这都是需要注意的事情。还有总结能力,持续的输出,学会怎样写,写成哪些会获得更多的关注,这也都是互联网人需要关注和提升的能力。 对于初入增长这一个相关岗位,或者感兴趣的同学都是值得入门的一本书,推荐看看。可以放在床头,时常翻看,总会有不一样的体验,获取不一样的灵感。 《增长黑客》读后感【篇5】 这本书也攒了好久了,之前有看过,想在想想,除了增长模型AARRR,拉新、促活、留存、获取收入、自传播,好像和没记住啥。现在很多岗位说是做用户增长啥的,我觉得就是用户运营,好像没啥区别,用户增长偏全栈?需要更多技能? 最近待业在家,多看看书吧,看完书还能二手卖了回点儿收入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什么是增长黑客。 什么是增长黑客 增长黑客一词,起源于硅谷,Growth Hacker,就增长来看,是给产品带来用户增长、收益增长,而黑客描述的是技术高超的IT人员,在网络上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情,所以增长黑客就是一群用技术给产品带来增长的人。 他们通常采用的手段有:A/B测试、搜索引擎优化、电子邮件召回、病毒式传销等,他们关注页面加载速度、注册转化率、E-mail到达水平、病毒因子等指标。 增长黑客的提出其实很早,在2010年就提出,2012年安德鲁·陈的文章《Growth Hacker is the new VP Marketing》收到关注,而在我们国内应该也是这几年才被广泛讨论和关注的。 增长黑客是个杂家,是一群以数据驱动营销、以市场指导产品,通过技术化手段贯彻增长目标的人。 增长的目标就是“AARRR转化漏斗模型”: Acquisition(获取用户) 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拉新操作,让用户接触产品 Activation(激发活跃) 获取了用户后,需要让用户使用产品,引导用户完成某些动作 Retention(提高留存) 用户来了,也活跃了,但是以后再也不用了,流失太严重也不行,还需要让用户持续的活跃,留住一个老用户的成本远远低于获取一个新用户 Revenue(增加收入) 做产品、创业终究是要盈利的,产品要有自己的盈利模式,不断地盈利才可以更好的运营产品 Referral(传播推荐)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通过传播,通过朋友间的推荐,会带了更多的流量 增长黑客的职责和特质 作者介绍了“安迪·琼斯”的职业生涯,Facebook,Twitter,Quora等,三家工作,三段用户增长的实践。 数据为王 增长黑客要具有数据思维,所有工作基于数据分析的指导之上,不管是发现增长点,还是改变后的变化,都需要用数据说话 专注目标 增长黑客的工作围绕“增长”展开,但路上会有不同的麻烦,需要不断的摸索前进,耗费大量的时间,需要相当强的毅力和抗压能力 关注细节 任何细小的改动都可能带来影响,一定要关注细节变化,做好评估,通盘衡量得失 富于创意 除了通过数据验证想法,还需要天马行空的提出创意方案 信息通透 除了要关注自己产品的用户,还需要掌握海内外最新产品和市场动向,关注新生渠道和业界趋势。 一切用数据说话 数据分析师增长黑客必备的一项技能,这里作者提到了几点,一个是指标定义,其实就是公司指标体系的问题,公司不同部门对公司核心指标的理解、指标的定义一定要一致,需要站在同一个视角看问题,上下同欲,这样可以避免无谓的争吵。 数据分析的方法可以分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定性分析 就是对事物的性质作出判断,它“是什么”。 比如通过公众号文章排行,去发现当前主要的用户群具有哪些特性,他们处在什么状态。 定量分析 就是对事物的数量作出统计,它“有多少”。 比如要判断一个文案的好坏,可以通过A/B测试的方式,看看不同情况的转化率有多少,通过高低来选择最优的。 数据分析就是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不断验证的过程。提出假设、设计方案、分析数据、验证或者推翻假设,最终抽丝剥茧,逐渐接近真相。 增长黑客担任的团队角色 这里提到增长黑客很类似市场营销,的确,增长黑客就是要考虑低成本的获客,在互联网公司的话,类似的角色像产品经理、产品运营、用户研究、研发工程师、交互设计师等,这里没有提到数据分析师,我是有点儿纳闷的,这本书2015年第一版,估计那时候国内数据分析师岗位不多,所以没有提到吧,或者是数据分析师不适合干这个?哈哈哈 严格来说,增长黑客和这些岗位还是有些出入,对比产品经理来说,产品经理关注现有产品需要哪些功能来满足用户,而增长黑客则关注可以带来增长的功能;而运营更多的使用有效、成功的运营方式,而增长黑客则乐于从数据中获得启发,去寻找设计新的机会,去验证想法。 当然,增长黑客不能少了技术的支持,需要掌握一定的技术能力,以此展开各项探索。增长黑客就是这样一个游走在各个角色之间的多面手,感觉就和全栈差不多。 如何成为增长黑客 作者在这里提到了几点软实力: 热情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满腔热血可以驱动走的更远一些 聪明 现在信息繁多,需要知道哪些是自己需要的,做好知识的筛选 好奇 从杂乱的数据中发现问题,发掘别人未曾关注的问题 资源 增长黑客需要具有收集情报的途径 影响力 不单单要回倾听,还要是一名演说者,鼓动说服团队中的其他成员,以“增长”为核心 心态开放 空杯心态,善于聆听,接受观点不一致 内心强大 增长黑客一大部分工作在于试验,从不可能中需求可能,面对风险、失败,愈挫愈勇 一点点强迫症 关注每一个细节,严苛要求 @乔布斯@ 你不可能从现在预测到未来,只有回头看时,才会发现事物之间的练习。所以你必须相信,那些生命中的点点滴滴,将会在你未来的生命里,以某种方式串联起来。你必须始终相信一些东西--你的勇气、宿命、生活、因缘,随便什么,它们将给你追寻内心真正所想的自信,带你走离平凡,变得与众不同。

黑客读后感 篇2

内容简介:本书是硅谷创业之父Paul Graham 的文集,主要介绍黑客即优秀程序员的爱好和动机,讨论黑客成长、黑客对世界的贡献以及编程语言和黑客工作方法等所有对计算机时代感兴趣的人的一些话题。书中的内容不但有助于了解计算机编程的本质、互联网行业的规则,还会帮助读者了解我们这个时代,迫使读者独立思考。本书适合所有程序员和互联网创业者,也适合一切对计算机行业感兴趣的读者。

黑客与画家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同学的亲戚刚好回国,立马让人家给带了一本,是那种used的,就是没有封面,硬皮装的,那个白色的硬皮很容易脏。不过内容才是第一位的。 我到目前为止断断续续地读了前几章,内容都很精彩,很有深度,Graham本来就是一个很有思想深度的家伙,如果你不信的话,上他的主页看看吧。

黑客与画家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黑客与画家》这本书和另一本获得过普策利奖的图书The soul of a new machine 中译本的书名为《新机器的灵魂》写作风格是差不多的。都并不是写给计算机专业人士看的。只是两者不同的是前者的作者是美国互联网界举足轻重、有“创业教父”之称的哈佛大学计算机博士保罗?格雷厄姆(Paul Graham),这是他的文集。而后者《新机器的灵魂》则是一个非计算机专业人士对计算机业的内行透视。你可以将它当作一本小说,故事、语言精彩动人。但故事之外,同样富于内涵,因此还可以当作企业管理的案例,一个项目管理的实例。因为,作者引导读者钻进机器内部、产业内部、企业内部,作了一次难忘的旅行。本书在美国不断再版,业内业外均受欢迎。《公司》(Inc.)杂志将其列为历史上最佳商业书籍之一,U.C.Berkeley的Haas商学院将其列为MBA组织行为课程的必读书籍。

黑客读后感 篇3

《增长黑客》读后感心得:

最初接触这本书,是樊登读书里面推荐,当时听着觉得不错,就买了放在书架里。一放就是近半年。

这本书是美国肖恩埃利斯和摩根布朗所著,书名增长黑客,就是如何通过数据分析,去实现病毒式的营销获取获客的大量增长,主要精髓是通过不同的测试方法和迭代方式,以极低甚至零成本以获取并留存用户。书中大量的运用了facebook、领英、优步等公司实例,来讲解如何搭建增长黑客团队,以及团队如何通过快节奏的增长黑客过程产生并测试新想法,从而迅速产生强有力的效果,如何找到客户的“啊哈”时刻,如何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精准营销。成长型黑客是一种全新的颠覆性商业组织,与传统的营销方式有很大的不同。

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当今,有些企业能异军突起,很多则迅速消亡,关键在增长,“if you are not growing,then you are dying!”(如果企业不是在增长,那就是在衰亡)。

读完后,值得深思。作为一个铁饭碗的职业,也许我们不需要用企业的思维去考虑自己的工作,但我们需要在工作中加入一些新的思维和新的方法,才能平和地思考危险,或者力求完美。

几年来,他在情报所率先研发金盾云战平台。当时,为了引起全体工作人员的注意,增加平台的知名度,他还想到了一些办法,包括局长下的行政命令。

但回过头细思,我们还是有所欠缺,一个平台要有人气,要吸引客户,需要研究客户的需求到底有哪些,最感兴趣的是什么,当然一部分受限于技术,无法通过浏览器cookie数据等实现精准的分析,但有些可以做到,比如分析每天有哪些人在哪个时间段登陆,停留了多久,点击了页面哪些内容,这些还是可以解决的,当时也没有多做研究。金盾云战平台还在运行,但很少再进入。前几天我进入这个平台的时候,发现很多内容已经很久没有更新了,所以应该可以减少一些章节,更加简洁明了。

黑客读后感 篇4

自己工作已经有5年了,对自己的要求是不仅要有执行能力和专业能力,更要有自己的结构能力(方法论和知识体系,自己的观点、大局观),所以读了《增长黑客》这本书,可以提升自己横向的各个领域知识,知道他们是如何分工搭配,是完成一个产品的增长过程。同时自己了解到了用户运营的几个关键指标(从拉新到激活到留存到变现等),补充了自己在消费者运营这块的短板认知。其中在现实的工作中,你很难组建自己的增长团队,你的影响力也很局限,但是你可以学习这种思维习惯(用户视角、数据驱动、精准营销等),在有限的空间里比别人多想一步,多做一步,你将会收获的更多。

三、表面指标和增长黑客(这部分深有感受,在工作中会遇到类似情况,用户真实反馈与公司KPI的平衡问题)

表面指标是指那些讲起来好听又容易做到但是对实际业务拉动和用户留存没有实际价值的指标,欺骗点击的曝光引流,没有留存的拉新,左手导右手的增长(如免费领华为手机,全场爆款19.9抢,这样的引流都是想占便宜的用户,对最终交易的帮助是多少)。那表面指标就不要了吗?我们需要将表面指标和增长黑客指标(用户角度)合理平衡的看待,即在表面指标大环境下,如果将增长黑客指标发挥最大化。

注:引用了《SKY全能活动运营》公众号里的内容

黑客读后感 篇5

《增长黑客》读后感2500字:

增长黑客的概念在于,帮助产品或企业,能够不断的寻找可以增长的客户。不仅仅是售卖产品,能够提升产品整个流程的转化率,也可以作为增长的一个特点。

在本书中,一共分为三个部分。“序言”部分,主要讲述了增长黑客的基础概念;“方法”部分中,则是讲述了一些特定的做法;而最后的“实战”,则是用一些案例,描述出如何应用方法,进行真正的操作。

如果是在互联网深耕多年,在本书中将会看到太多熟悉的内容。比如需求验证,本书描述了需求验证的作用。作为增长的主要基础之一,需求验证是产品或企业最需要做,也是应该最经常做的部分。它分为三个步骤,分别为“有效获客”、“激活”以及“留存用户”。只有这三个部分全部达成,才能够算是一个需求被成功验证,才能够带来业务爆发的增长,或赚取更多的利润。

而在这里,需要的就是精细化运营。现在企业必须不断创新,才能实现高效增长。一成不变,带来的只有用户的流失。而为了企业增长,关注用户体验和价值才是目标所在。运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数字化运营,不是简单的进行某一步骤的数字化分析,而是贯穿整个客户生命周期,通过各部门间的协作,为客户提供一个整体的、持续的最佳体验。

比如对用户进行调研的时候,举个例子,与其询问满意度,反不如询问失望度更能带来用户的真实想法。

增长团队的一个核心使命就是尽一切可能挖掘一个产品或服务的增长潜力。增长并不是一次性就能够爆发,而是来自于一次次小成就的积累。增长黑客强调的是团队合作,通过合作,创造性地提出新想法,以解决棘手的问题。增长团队应当参与到增长的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但是,强调一点,并不是一定要打破规矩,有的时候,循规蹈矩也不失为一种最佳的选择。

在“方法”部分,最关键的一句话就是“实施过程,关注于细节”。就像是那句“魔鬼在细节之中”一样。最有可能成功的增长策略不是只关注用户群的扩大,也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用户的价值,用户的反馈十分关键。

接下来本书有讲到如何组建团队,工作流程应该有哪些,如何做一个好产品,如何确定增长杠杆以及如何进行快节奏试验等等,这些与常规的书本与互联网思维几无不同。

比如应该如何组建团队,要以用户为中心,换位思考,使用数据作为驱动力,跨职能进行合作。团队中需要一名领导者,他需要确定试验的流程和节奏、检测团队是否完成了目标任务、采用适合既定的增长目标的指标来衡量并改进结果、用数值促进用户增长的方法以及团队所负责产品或服务的用法、要有相应的行业知识或产品知识、以及拥有出色的领导力等等。团队中也需要产品经理、软件工程师、营销专员、数据分析师、产品设计师等等。

而在工作流程中,关键在于进行数据分析与洞察收集的情况,以及如何收集团队头脑风暴所出现的想法,如何进行试验排序以及如何执行。

实验优先级排序可以选择不同的体系,如ICE、TIR或PIE等等。

ICE:Impact(影响力)、Confidence(信心)、Ease(简易性);

TIR:Time(时间)、Impact(影响力)、Repsources(资源);

PIE:Potential(潜力)、Importance(重要性)、Ease(简易性);

在如何确定增长杠杆时,最关键的一点在于选定一定阶段的关键指标,但要因时而变,可是不要偏离路线。而快节奏试验,在目前的互联网产品中已经十分普遍了。如每周一个小版本,每月一个大版本等等。

在“实战”环节,则是按照“获客”、“激活”与“留存”的方式进行了描述。

“获客”中,需要考虑的是具体的商业模式、当下面临的竞争以及当前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判断,所带来的不同获客方式自有不同,但核心一点却不会改变,那就是“尽可能提高获客的成本效益率”。这里有两个匹配规则,分别是:

语言-市场匹配:产品优势的描述打动目标客户的程度。

渠道-产品匹配:营销渠道在想目标用户推广产品时的有效程度。

“激活”中,不要想当然的去揣摩用户行为背后的原因,要找到所有激活节点,优化用户体验,并通过触发物不断提醒用户回来。

“留存”中,记住一点:商业的目的本身就在于创造和留住顾客。而留住用户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提供可以持续满足用户需求或者令他们感到愉悦的优质产品或服务,让产品或服务对他们而言不可或缺。

留存有三个阶段,初期在于获得最大化价值;中期在于新鲜感褪去后,是否能够成为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用户需要确定继续使用是否会带给他们持久的回报;而长期则是需要确定产品能继续为用户带来更大价值,因此需要的是固定时间周期,定期推出新功能。往往有的时候,我们需要判断什么才是好的留存,本书提供了两种方法:横向对比同类产品或服务的最高留存,或纵向对比成功的竞争对手的留存。最后一点:如果留存不乐观的话,最先应关注的不是老用户的后期为什么流失,而是新用户的初始留存如何提升。

除了“获客”、“激活”以及“留存”之外,“变现”是本书中一个特殊的描述。毕竟商业环境中,变现才是永恒不断的话题。而在这个环节中,首先应该做的,就是根据整个用户在产品或服务中的“旅程”,绘制基本路线图,标出所有可能从用户身上盈利的机会,并找出阻碍创收的所有环节。分析哪些环节带来的收益最高,以及哪些会损失潜在收益的夹点。

变现中,需要划分群组,并关注每个群组能够贡献的收益,比如同一地区、相同经历、消费水平、产品需求等等。这些需要使用不同的价值度量,但是这些度量的设计需要仔细设定:

这个价值度量是否与用户看到的价值相匹配,这个度量是否会随着用户对产品使用量的增加而增加,这个度量是否易于理解。

在变现中,这个度量可以通过CRAVENS来进行设定:

Credible(可信)

Relevant(相关)

Attractive(有吸引力)

Visual(可视)

Enumerated(可量化)

Specific(具体)

要记住,在今天激烈竞争的商业环境中,不前进,就是失败。而这就需要良性循环。毕竟,增长放缓往往毫无预兆地就发生。只有持续创新,并发掘新的可靠渠道,才能够前进。但是,千万不要偏离核心产品或服务,否则,这反而会让你失去原有的顾客。

黑客读后感 篇6

作者初衷并非写给纯技术人员阅读,所以书中谈论了包括如何学习、编程与艺术的关系、言论自由、创造财富、创业、品味和技术等众多话题,他希望除了帮助对编程有兴趣的人成为黑客以外,还能引起更多非技术读者的思考。

《黑客与画家》从解释为什么书呆子不受欢迎到阐述黑客精神的意义,实际上是给程序员进行了正名。保持黑客精神,就有可能改变这个世界。不守纪律的人是社会力量和财富的源泉。

因为程序员经常沉浸在编程中,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与他人相处。这常常导致他们看起来有点“呆”——就像书呆子经常只和书打交道一样,程序员大部分时间只对着计算机屏幕。--这常常导致他们在学校里不受同龄人欢迎。

据保罗·格雷厄姆说,书呆子不想不受欢迎,他们只想变得聪明。在他们看来,聪明远远比受欢迎更重要。

建议所有技术人员阅读本书的第六章“如何创造财富”。技术人员有必要确立他们的财富价值观。说到“财富”,似乎是一件恶心的事情,但也要看到,身边有很多技术人员热衷于谈论**和房地产,是谁让我们生活在这个可怕的事代?很少有人同时谈论财富和技术之间的关系。幸运的是,有这本书。

金钱只是财富的一种表现,但财富不是金钱,不止是房子和汽车。作者认为,致富的最好办法是创造财富。这是一个可靠的致富方式,创业或加入一个创业团队。

作者与那些常见的忽悠大师不同的地方在于,他同时也会给出稍显冰冷的事实:创业的付出与回报总体上是成比例的,但是在个体上是不成比例的,不要把创业过于神话,但创业的确给了我们更多的可能。

给我带来不小启发的还有关于 "不能说的话" 的论述。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如果你在这个社会中发现了某种禁忌,发现了一些你不能说的话,你该怎么办?最恰当的方式是选择合适的场合说出来,而不是到处说。我们应该学会“只打值得打的仗”。

想想我们通常在互联网上花费大量精力的口水战,不是没有必要吗?别去赞同这个社会任何一种歇斯底里,但是又不告诉他们你具体不赞同哪种狂热。如果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挑衅,我们可以把辩论提升到一个抽象的层次,或者我们可以用隐喻来暗示一种方式,那就是幽默。

如果自己是潮水的一部分,你无法看清潮水的方向,唯一的办法是永远保持质疑,提升自己的思辨能力。

黑客读后感 篇7

能让中国新基建战略提前十年的书-《黑客与画家》读后感500字!

《黑客与画家》,8.7。这本书是硅谷创业之父保罗•格雷厄姆的文集,不过虽然是文集,但表达的观点并不散。大致出线是从对教育和社会的思考,再串到创造财富的方式,引到技术领域创造财富的能力,劲儿进入到各种编程理念和语言的论述。

其实不会编程的人,这本书后半段基本没有意义,因为你根本也没法评价各种语言到底是好是坏。但是前半部分,他对社会和财富的思考,还是挺有意思的。格雷厄姆把好的黑客比喻成艺术家(画家),他们和码农不是一个完全等价概念。现在在很多IT大公司里的程序员。

的确也就是码农的定位,这我到不是贬低程序员,只是说真正热爱代码的人很难在大公司里找到发挥的空间。大公司的正常运作有赖于一系列的规则和限制,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稳定和各司其职,你不可能指望你的产品经理像程序员一样懂编程,所以大公司的程序员大概率都是根据用户和产品经理的需求,使用固定语言将之实现的指尖工人。这就好比为动画片画画的画师和原作者的区别,只有画原画和想故事的人,才称得上艺术家,而其他人只是打工的。

可以读读,这本书是2011年写的,如果当时中国绝大多数企业家(无论土鳖的还是不土鳖的)都读过这本书,那今天中国新基建至少提前10年完成。

《信客》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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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客》读后感(篇1)

信客读后感

信客读后感(一)

文/刘奕涵

《信客》一文写两代信客的人生,虽带有较强的故事性,但仍然比较偏重于批判旧社会的人们。所以文章写信客这个特殊行业不是目的而主要是为了表现它所影响所体现出来的一种人性的缺陷。它的批判意识与全文的基调是一致的。

读《信客》,我认为至少有两点值得重视。

第一,在《信客》里我们看到了信客为通报噩耗而被人当作死神冤鬼,大声呵斥以充当别人出气筒的可怜,看到了信客为死者把点点遗物送去却遭受了红红的眼圈里射出疑惑的利剑而到头来好心得不到好报的可悲,看到了信客为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出示物证却遭人诬谄并倒打一耙的可叹作者写的是当时,但我们读来却是对当世的一种警示和感召。尤其是年轻信客饱经了工作之苦、生活之苦和心灵之苦却依然保持了这份诚信的美德。作者是在寻找,还是在呼唤?

但如果循着作者这条思路,我们似乎发现,其实这又是矛盾的,凭着两代信客这种顽强的承受力,都不应该告别自己所从事的信客职业:一个去看坟场,一个从教当了校长。那么,在这里我们是不是还可以斗胆地揣测一下,作者处在当今这个从业多元化的社会,文章是否力图去解释选择与坚守以及放弃这一社会现象的复杂性?

因为它有一种失败的无奈,像老信客失信自残,最终一路寂寞伴坟场,它是一种敏锐的选择;像年轻信客由于感受到这条路越来越凶险,我已撑持不了,才让人生拐了弯但他或许清楚地认识到,是30年信客的经历增长了自己的才干,才有了后来适合从教的选择。《信客》一文中体现出的传统文化心理以及作者所要表现的文化批判意识是显见的。

第二是《信客》中塑造的人物形象:

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年轻信客从业30年,通报噩耗,无端受气,出示物证竟遭诬谄,他一生坎坷,挑着一副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外出谋生的四个乡都把汗水和眼泪都堆在他身上。

读此文,我们除了对人物命运寄予深切的同情外,还将受到人格魅力的感染,那就是两代信客表现出来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宽厚待人的职业道德和优秀品格。但仔细品尝后,会让你深思。在思考中,你会发现作者的情感态度比较复杂,一系列的人物很难用好坏来界定。写了两代人的信,一方面,作者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为他们建起了丰碑;另一方面,他也书写了作为普通人的正常情感和心态。

他们肩上的负担太重,他们承受的太多,最终成为生活中无法承受的重量,他们选择了放弃。这也正塑造了完整的人物形象。

《信客》读后感(篇2)

。就像文中的那个老信客,他连着那个小乡村与外面的联系,可他犯了一个信客最不应该犯的错误,这个错误对他来说是致命的,他再也无法做一个信客了。因为这件事,他失去了尽管苦,但他却非常热爱的工作。事后他很后悔,但这一切都晚了,只好把这个既让他热爱又让他痛苦的工作交给了一个年轻人,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这个乡村不能没有信客。老信客很不放心,详细的为年轻人讲解着,年轻人没有拒绝,当起了这个村与外面联系的新信客。

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轻的信客也变老了,在他当信客的十几年中,他对工作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的马虎。但是有一次送信发生的那件事,让他伤心极了,回到家,他当即到老信客的坟头烧了香,这位老人已死去多年。他跪在坟头请老人原谅:从此便不再做信客。信客已不再是信客,他只是有时间带别人写信,挣钱养家。

几年后,村里建起了学校,正缺一位地理老师,人们想到了信客。果然,信客讲的绘声绘色。不久,他就脱颖而出,成为了这个小学的校长。

后来,信客死了,前来吊唁的人非常多,有不少还是从外地特地赶来的。根据他的遗愿,他的墓就筑在老信客的墓傍。此时的乡人已大多不知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很多年过去了,在现在的社会里,所谓的信客似乎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我们有了许多完全可以代替信客的高科技产品。但在那个时代,信客很重要,但常常受人们误解,做信客要讲究信字,老信客就是例子。虽然这些人身份非常的卑微,但我们离不开他们。就像现在的乞丐,随处可见,虽然他们无法和信客相比,但是他们就一定要受到人们无情的鄙视和冷嘲热讽吗?

人们啊,请多给他们一点他们仅有的自尊,只是一个微笑也好,因为他们需要的仅仅是我们的关爱,仅此而已。

信客读后感800字范文(二)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关于两代信客的故事,这是关于信任与不信任的警醒。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重视、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因为,不论从现在还是当时来看,信客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老信客干了一辈子,穷困潦倒,连一个家室也没有。家中一无所有。沿途投宿,总是拣最便宜的小旅馆。吃饭找那种“可以光买饭不买菜”的小店。终年奔波,劳累孤独,陪伴他的只有胃病和风湿玻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额外的工作,经常帮助写信、谴信。有时还要充当代理人,某个外出谋生者死去,代表家属料理后事,收拾遗物,资料共享平台《信客读后感800字范文精选》()。回到家乡,要通报噩耗,吊唁死者家属,交出遗物。信客还要遭受无端的怀疑,憎恨和诬陷。可以说是身心俱疲的来往于城市和乡村,做着那个“最敏感的神经末梢”。

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客愿意担当起这份琐屑和辛苦?这样的事,放在现代,实在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客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丢失的人格。令我感觉惊讶的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任劳任怨、恪守职责的信客,怎么就会栽在那样一件小事上。

第一,信客只是为了图喜庆,撕了一点布边。这件事,可大可小,大了说,他的确不应该动托寄的物品,这是信用问题;可往小了说,这个行为,放在平时,就相当于借了别人的肥皂洗了次衣服那样无足轻重。就事件本身而言,我认为,实在是小题大做。对老信客,我始终觉得这个行为很生活化,很真实。就像天使偶尔偷了一回懒。

第二,事态严重化的关键,就是上海那边又派了个人随后到,关照家里人看布匹头尾的标记,以免信客动手脚。看到这里,我觉得人心啊,实在是——不说险恶吧——太具有防备性了。这个在上海闯荡的同乡,看来已被城市同化,而信任到了需要被检验的时代。不幸的是,从未犯错,从被信任的老信客被这突如其来的检验难住了。唯剩百口莫辩……

第三,最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曾经带来的喜悦和希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也许,他们真是铁石心肠?也许,他们也是值得我悲悯的受害者——突来的证据,把老信客推到了乡亲们的'对面,他们那简单甚至狭隘的心不能接受,就像被最信任的朋友背叛的孩子,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怨恨,于是,找来许许多多的回忆做证据——老信客已经干过很多这种事了,他一无所有的家就是通过克扣赚来的!文章刚开篇到这里,我便尝出弥漫着的讽刺意味。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心情,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

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个游走于两地的乡村信客,他不是民族英雄,死后可以被平反,被悼念,然后永存世人心中,光辉照耀大地。但我庆幸,有这样一段文字,记录下了那个年代的那些人,一种原生态的喜与怒,坚守与不舍。让我,可以去感受、思考那源于历史的无奈和无奈背后的深沉。

《信客》读后感(篇3)


说明: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为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通过学了语文书上的《诚实与信任》这篇文章,相信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感受。下面是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希望你喜欢!请您阅读。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1

前几天,我们学了语文书上的《诚实与信任》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我”黑夜驱车撞坏了一辆小红车的反光镜,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主动留下字条要求承担责任,感动了车主的故事。

课文中的这句话让我回味无穷:“不,人与人之间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你给我留下了诚实与信任,这比金钱更重要。”

是啊,人与人之间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诚实与信任。

记得我爸爸每天都出去工作,没有时间陪我。有一天,我就对爸爸撒了谎,说肚子疼。爸爸就请了假来陪我。……但是后来知道了真相。大人们都批评我,说我是个不诚实的孩子。

现在我已经改正了。但有时我拖拉作业,总是不主动承认错误,不主动把订正好的作业本交给老师批。这也不好。

我们每个孩子都要讲诚信。如果我们不诚实,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骗长辈,最后就没有人会相信我们了。我们就得不到别人的帮助。

诚实与信任,我要记住它!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2

这学期,我们语文课本上学习了一篇课文《诚实与信任》,这一篇课文主要讲了“我”深夜驱车回家时自己的车的反光镜与路边停着的车的反光镜相碰而碎,我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主动给他留下了写着电话号码和姓名的字条,希望车主和我联系。后来车主在电话上感谢我,不用我赔偿,并且告诉我人与人之间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你给我留下了诚实和信任,这比金钱更重要,使他深受感动。

妈妈也教育我,做人要诚实,生活中,妈妈处处要求我,也是这样做的。有一次,我与妈妈去菜场买菜,妈妈买了17元的菜,给了50元,结果卖主找回了83元,妈妈发现了,立刻把多找的50元还给了卖主。卖主连声地说:“谢谢!”妈妈对我说:“做人要诚实,不是自己的钱不能拿。”

孟子说过:“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是离不开相互信任的。信任别人,是会得到别人的信任和感激的。这样人与人之间就会很和谐,相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会很糟糕。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3

今天,我在语文书上读了一篇文章叫《诚实与信任》,若有所悟。

作者不小心碰坏了车主的反光镜,但作者主动留下了字条,后来车主不仅没有要求作者赔偿,还感谢他,使两个陌生人拉进了距离。

诚实是我们每个人所具备的基本品质,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人们常说:“诚实是做人之本”,是啊,做人交朋友最要紧的是诚实,大家不都喜欢诚实的孩子吗?如果你跟《狼来了》里的小孩子学,那就是不诚实,就不会得到别人的帮助,结果他自食恶果,得到了丧命的下场。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位名人。

华盛顿从小就是一个诚实的孩子。有一天,爸爸送给他一把小斧头,小华盛顿想试一试小斧头快不快,便把爸爸心爱的樱桃树砍了一刀。正巧爸爸当时回来了,小华盛顿知道无法掩盖这个事实,诚实地走到爸爸面前,低着头向爸爸认错。爸爸虽然心里很心疼他那棵樱桃树,但还是笑逐颜开地抱起儿子说:“一棵樱桃树算不了什么,但我希望你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4

别拿诚信开玩笑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一句话诚信是金!诚信可以弥补智慧,而智慧却不能弥补诚信文中的小伙子虽然很有才华,但是却没有一家公司愿意招录他,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渐渐地,他发现法国的车站不需要检票,这位小伙子为了省钱,就经常逃票,不过偶尔有两次还是被发现而受到处罚。他就找到了安慰自己的理由,自己是穷学生嘛,能省点是一点。而这两次逃票的经历被永远地记在了他的信用记录上。所以,虽然他满腹才华,却最终因为缺少做人最起码的品质埋葬了自己美好的前途。事实证明,谁拿诚信开玩笑,不仅会名誉扫地,还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所以我们应该吸取这篇文章中小伙子的教训,把诚信是金这句话深深印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有一次,我考试得了一百分,可我检查的时候发现我明明错了一题,这时我走上讲台跟老师说我错了一题,最后我只获得了九十八分,红红的九十八分呀,我要永远把你刻在我的心上,你是我诚实的起点。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守信。里面讲的是古代一个名叫范式的少年的故事。看后,我觉得范式是一个守信的人,因为范式答应“两年以后的今天,我到你家去,拜见你的父母双亲以后,我们一起再去京城继续求学。”果然范式两年后的今天就到张劭家去了。所以我觉得范式很守信。

看完后,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和教育。这篇文章让我想到三天前的电视中新闻的一件事情----一家公司的老板在一家汽车销售店里买了一辆二十九万元人民币的宝马牌的小轿车。公司老板怕被别的车子撞坏,于是这个公司的老板就给自己新买的汽车上了汽车保险。保险公司的人员说:“不管是撞坏还是什么的,都赔二十万元。”但是公司老板在车子坏后,要求赔偿的时候工作人员却说:“你的车子没上火险,我们不能给予赔偿。”

你说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是不是不像范式一样守信?

生活中这种不守信的事情还真是比比皆是。不过,我还是希望大家行动起来。学习范式做一个守信用的人,不要不守信用。一定要还社会一个好风气。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6

今天,我坐在窗前,仔细阅读着《诚实守信》这本令人回味无穷的好书。这本书里的《宋奶奶遵守诺言》和《列宁承担责任》两篇文章更令我感慨万分。《宋奶奶遵守诺言》讲的是宋奶奶冒着狂风暴雨,仍然到预前约好的幼儿园看望小朋友们。

小时候,有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宋奶奶约好第二天上午小珍教她叠花篮。到了第二天,爸爸叫醒宋奶奶,说今天早上全家要到李伯伯家去做客,宋奶奶早就想去李伯伯家看鸽子,但转念一想,想到明天约好的事,便留在家里等着。可等了一个上午,也不见小珍来。爸妈回来后,知道宋奶奶白等了一个上午,爸爸生气地批评了她。可宋奶奶却说守信最重要。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真是惭愧万分啊!记得有一次,学校要我们当一回红领巾主持人。那天上午放学后,我们几个小主持人约好,下午两点准时在学校门口相见排练。可当下午两点我刚要出门到学校时,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立刻退步而回了。等雨渐渐停了,我才打起雨伞走向学校。这时,他们几个同学都成了落汤鸡,他们异口同声地对我说:“李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啊。”这使我听了,觉得十分惭愧,恨不得有个地缝让我钻进去。还有那篇《列宁承担责任》更使我感到无地自容。这篇文章讲列宁讲的一句中说得不确切,不仅没有为了顾自己的颜面而自己狡辩,而是主动承认自己的过失。此文虽短,但意义却绝对非凡。与列宁这种诚实、坦率的品质相比,我简直是无地自容。在一个炎热的下午,我破例(老师不让我们带饮料到学校去)带饮料去学校。有些同学告发我,我为了维护自己班长的尊严,便狡辩说没有。后来经过老师的教育,我终于承认了错误。俗话说得好:诚实贵于珠宝,守信乃人民之珍。是的,诚实守信,是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就十分崇高的品德。也许,从某一观点上讲,忠诚会使我们吃不少亏。

像王安石、林则徐等中华民族的杰出人才,虽曾蒙冤一时,可是到后来,不也得到历史的公正评价吗?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7

我在寒假期间阅读了《播撒诚信的种子》,是由侯靖方与徐令义主编的。看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小孩子要从小养成一个诚信的好习惯。

在《播撒诚信的种子》这本书中,分十个大章,每一个大章里都有四个小题,分别是:故事小屋、美文品读、教你一招和活动天地四部分。最让我记忆犹心的是第五章中的美文品读的众说诚信:盘古、女娲、牛顿、爱因斯坦……他们分别说诚信是我开天的巨斧、诚信是我补天的五彩晶石、诚信是我的三大定律、诚信是我的相对论……

读了《播撒诚信的种子》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诚即诚实,就是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说谎,不虚伪,言行一致;信即守信,就是言而有信,说到做到,履行诺言。

我在平时也不是很乖的,有些时候也会说谎,不诚实。记得有一次,因为考试的分数较差,不想让妈妈知道我这次考试的成绩,但是又要签名,怎么办呢?我就想从原来的本子上有妈妈签名的地方剪下来贴上去,晚上妈妈在从我书包里拿东西时无意中看到了考卷,妈妈就对我说:“做人要诚实,要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最重要的就是德,如果一个人品德不好,成绩再好也没用。做错事情,要勇于认错,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8

前几天,我们学了第七册语文书上的《诚实与信任》这篇文章。

课文主要讲的是作者驱车从外地回布鲁塞尔,不小心把一辆小红车的左反光镜碰碎了,但是作者在路灯下写了一张字条,希望车主与他联系。事隔三天,小红车的主人与作者联系,车主被作者的诚实所感动,原谅了作者。他很后悔,没有记住车主的姓名、地址、年龄、职业,但他的话深深印在了作者的脑海里。

是啊,人与人之间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诚实与信任。

记得我爸爸每天都出去工作,没有时间陪我。有一天,我就对爸爸撒了谎,说肚子疼。爸爸就请了假来陪我。……但是后来知道了真相。大人们都批评我,说我是个不诚实的孩子。

古人说:“与人相处,第一要谦虚诚实。”强调待人以诚是立身之本。唯有诚实,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古今中外,有许许多多的故事都赞扬了诚实这一美好的品质。本文的两位车主就是诚实守信的模范。他们使我懂得了诚实和信任比金钱更重要。在生活中不管遇到大事还是小事,我们都要诚实。做一个有良好品德的人。

《信客》读后感(篇4)


《把信送给加西亚》的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至今人们还在传诵它,平实的语言,质朴的文笔,没有漂亮的修饰,没有离奇的故事情节。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请您阅读。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1

书,是书虫的食粮。它让喜欢读书的人热爱;它让热爱读书的人酷爱;它又让酷爱读书的人感到“饥渴”。

经老师推荐,酷爱读书的我读到了一篇关于战争的文章:《把信送给加西亚》。这篇文章主要讲一名叫罗文的中尉被美国总统派去送一封加密的信给加西亚将军的故事,罗文经过千辛万苦,最终把信送到加西亚将军手里。

故事的剧情令人心情此起彼伏,仿佛身临其境,给人一种好奇、惊险、刺激的心理阅读体验。故事展现了美国军人的风采,以及忠诚敬业、态度严谨、认真负责的品质。

从文中“上校当即回答:‘在华盛顿有个名叫罗文的中尉,他一定能给你把信送到。’”中“当即”和“一定”这两个词,可以看出上校思维敏捷,对工作高度认真的行为品德。“一定”还说明了罗文中尉是一个对工作认真、负责、迎难而上的人。而且,从“‘派他去。’总统下达了命令。”这一句简介的话语中,可看出总统对上校的信任与当时情况的紧急,不容有任何犹豫。

这篇文章还充分体现了美国人的团结友爱,没有人会因为任务的艰难而放弃完成,所有人都团结一致,群策群力,也没有人会因为艰苦而背叛祖国。文中的几个部分都突出了美国人的这些优秀品质,比如:“勇敢牙买加”,“海上遇险”和“丛林枪声”。在遇难的时候,正因为参与这次“重大”任务的队员都有着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才使得罗文中尉如此及时地完成任务。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体会到了团结友爱的中重要性。在学校,我们应该团结友爱,群策群力;在学习上,我们应该迎难而上,坚忍不拔,最重要的是态度严谨;在学习上,我们应该认真负责,不敷衍了事。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2

放假前,在学校的年度总结会上,刘校长郑重的向全体教职员工推荐了一本书:《把信送给加西亚》。他说他已经三次重读此书,相信书中浅显易懂的道理会带给大家一点震撼。于是,利用年假的空闲,我也静下心来,细细的来品读一番。

《把信送给加西亚》是一本享誉全球的商业经典之作,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年轻的美国陆军中尉安得鲁罗文临危受命,历尽艰难险阻,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在古巴丛林中找到了加西亚将军,完成了送信这一神圣使命,为打败西班牙侵略者立下了卓越功勋的故事。

读了《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本书,我认为这本书至今畅销不衰,始终被人津津乐道、具有强劲的生命力的答案,就是因为每个时代都在寻找“罗文”,各个国度、各个行业都在推崇和呼唤“罗文”精神。这种精神就是爱岗敬业、公而忘私的奉献精神,就是百折不挠、坚持不懈的执着精神,就是顺应潮流、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正如中国古话所说:“君子以厚德载物”,“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们需要具有这种精神的人,需要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就是要学习、弘扬、践行这种精神,为教育教学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认为,世界上到处都有“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从书中了解到,“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并不是那些声名显赫之人,也不是那些权高位重之人,而往往是那些在平凡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主动进取、忠诚敬业的员工。工作中怎样去寻找这些员工,那就要象瓦格纳上校一样去了解、信任、知人善任、培养他们。作为一个合格的领导,既要学会写信,又要学会送信。对待上级,就要学会罗文的敬业精神、主动创新精神,义无返顾地送好信,始终不渝地忠诚上级;对待下级,就要学会麦金莱总统的豁达大度、信任无忧精神,相信和信任下级;对待单位工作,要学会瓦格纳上校的知己知彼、知人善任精神,了解手下人员,忠诚上级领导。

“态度决定命运,细节决定成败”。书中的主人公罗文在接到送信的任务后,不提要求、不讲条件,不怕吃苦、不怕牺牲,舍小家、为国家,历尽千辛万苦,历经千难万险,最终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他前进中的每一步都浸透着汗水、熔铸着心血。这种奉献精神,在1--年前的战争时代需要,在和平发展的年代需要,在转型跨越发展的新时期更是迫切需要。这种奉献精神军队需要,企业需要,政府部门更加需要。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既然肩负起党和人民交给的重担,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真意为祖国出力,就要像罗文那样,不怕吃苦受累、不怕困难重重,脚踏实地、拼搏奉献,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崇高的价值追求,献身于科学发展的宏伟大业。具体到我们教师工作,就是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文化素养,倾其所能、无怨无悔、尽心尽力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教育工作上成为一个甘于奉献、尽职尽责的人。

罗文接到命令后,没有选择逃避和退缩,而是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顽强不屈的毅力,置生死于不顾地勇气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作为教师工作,虽说不是什么要害部门,但关系着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未来的培育,任重而道远,所以,只要我们选择了教育,选择个教师这个称呼,我们就要在工作中坚持不懈,忠诚于教育事业,用我们饱满的热情、永远的童心来呵护孩子们,用我们的爱心来践行一个教育人的职责。就像书中所说:“如果你非要辱骂、诅咒和没完没了的贬损不可,那么你为什么不辞职哪?当你身处局外时,你可以尽情发泄。但是,我请求你,身在其中时,不要诅咒它。当你贬损它时,你身置其中,那么你也是在贬损自己。”就如我们昌乐二中的师生,从他们的口中,听不到一个关于二中不好的字,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所在?忠诚!如果说,生命力使人们前途光明,团体使人们宽容,脚踏实地使人们现实,那么深厚的忠诚感就会使人生正直而有意义。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3

近一时期以来,公司组织学习罗文精神,并发放了《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其目的是要员工提高执行力,在工作之余,我也认真阅读了这本书,刚看第一章,就被其征服了,我如饥似渴地读完了全文。老实说,我对执行力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各人也有各人的解释,通过学习,我比较认同这种解释:执行力就是公司或上级安排给职员或下属的任务,自觉、及时并尽量完美的把工作完成,并且很好的向公司或上级汇报工作结果或进度。

《把信交给加西亚》其实就是美国军人罗文一则送信的故事,故事的的结构很简单,简单的几乎不用一百个字就能描述完,但是罗文所表现出的精神,使这个小故事有者独特的魅力,那么罗文所表现出的执行力是什么呢?我认为,罗文的执行力就是“忠诚、服从、努力、进取”,其中忠诚是核心,是前提,没有对国家的忠诚,就没有军人般的无条件服从,就不会有不懈的努力和不断的进取,最终达到目的,显然,在这里“忠诚”变的异常重要,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解决:“忠诚”问题。

没有执行力或执行力不强会要怎样的结果呢?一是没有及时去办,拖拉,延误了战机,导至任务失败;二是心里有情绪.带着情绪去工作,自然做不好;三是完成任务的决心不决定,工作如石沉大海,没有了消息,不向公司或上级汇报工作结果或进度;四是工作效率低下人家用上30分钟的事完成,你可能用一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试想,如果没有一颗对企业的忠诚的心和对工作忠诚的态度怎么能够解决上述问题呢?

忠诚是一种品德,是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情感。忠诚从小的方面讲是对一个家庭、一个组织、一个企业的责任,从大的方面讲它是我们每一个社会的人对国家民族所应承担的义务。

忠诚无论作为一种优秀的传统精神,还是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企业精神,它不仅护卫责任,它本身也是一种责任。在一个企业里,企业和员工是一个共生体,企业的成长,要依靠员工的成长来实现;员工的长成,又要依赖企业这个平台来实现。企业兴,员工兴;企业衰,员工衰。现在大多数优秀企业在用人标准上都把忠诚作为识人、用人的首要标准,然后才是个人的能力和素质。所有公司无一例外地希望吸纳忠诚的职员,并寄希望于招聘来甄选,因为忠诚已经不仅仅是对道德标准的评判,而是一个员工对职业水准的衡量。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愿意使用一个缺乏忠诚的人,只有忠诚的人,才有资格成为优秀团队中的一员。缺乏忠诚的人才,没有了发挥才能的舞台,成就不了事业的同时,也成为“怀才不遇”的主力。我认为,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其忠诚往往比智慧更加重要。如果每个中层干部都能做到这一点,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尽自己最大能力做好每一项工作,这无疑是企业最大的福祉,也是走向自己职业生涯成功彼岸的起点。

可以说,拥有忠诚,你就会拥有了做事的动力,工作效率就会得到更大的提升,企业和个人都会从中受益。因此,无论你在哪个岗位,肩负什么职务,都必须以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己任,用忠诚书写成长的经历,使自己每一天都有新的收获,不要因为受一点儿委屈,吃一点亏就牢骚满腹、耿耿于怀。其实在很多时候,吃亏是进步的扶梯,失去的越多,得到的也就越多。我们只有齐心协力,才能造就一个优秀的团队,才能推动企业实现健康快速的发展。

忠诚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能力、一种责任、一种精神,我们不论身居任何位置,只要拥有一颗忠诚的心,我们就拥有了一个个人全面发展的舞台,就可以为实现和谐快速发展这一光辉梦想,做出我们应有的更大的贡献。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4

怀着由衷敬佩的心情和谦恭诚恳的态度,我再次拜读了《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本堪称为成功学的圣经,感受颇深。

19世纪,西班牙军队占领了古巴这个小岛国家,并野蛮地奴役着古巴人民。1895年,古巴人民奋不顾身地争取自由。由于地理位置等因素,美国不得已密切关注着古巴形势。随着形势的不断恶化,1898年4月,美国正式向西班牙宣战,并意识到和古巴起义军合作是赢得这场战争至关重要的因素。因此,美国总统对陆军中尉罗文委以重任,给古巴起义军首领加西亚送一封决定战争命运的联络信。罗文没有提任何问题和要求,而是以其绝对的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克服艰难险阻、冒着生命危险,出色的完成了这个“不可能”的任务。罗文被堪称为美西战争中的英雄。故事情节简洁明了、扣人心弦,从中折射出象征忠于职守,人人树立敬业、忠诚、勤奋品质的这样一个道理。

100多年来,英雄的故事广为流传,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人以主动性完成职责。如今,每个企业都在呼唤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寻找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重用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了今天职场的主旋律。然而在现实社会还有很多的人以玩世不恭的态度对待职责,给公司报以潮讽、频繁跳槽、推诿塞责、固步自封,对能偷懒沾沾自喜、消极懒惰、自毁前程。因为他们忽略了人类社会最基本行为法则---互惠的交换,投入才有回报,忠诚才有信任,主动才有创新。为此我们不但要投入自己的忠诚和责任,尽职尽责,努力争做《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而且要正确引导全体职工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为此,从以下方面努力去做:

1、提倡敬业?敬业是一种人生态度,是一种道德的光辉所在,是珍视生命、珍视未来,是全心全意地投入,是脚踏实地,是一种对自己自内而外形态的关注与升华。

?敬业,首先要爱业,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哥伦布在他每天的航海日志上最后一句总是写着:“我们继续前进!”这句话看似平凡,实则包含无比的信心和毅力,包含着哥伦布对航海事业的热爱和对人生的态度。就凭着这一股精神,他们向着茫茫不可知的前途挺进,横跨惊涛骇浪,历经蛮荒野地,克服了无数的艰难险阻,终于发现了新大陆,完成了历史上惊人的壮举。

我们经常说:今天不爱业,明天就会失业。每一份工作都来之不易,所以我们就应该本着“努力、努力、再努力,实践、实践、再实践”的精神,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因为干一项事业,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就难入佳境,难出成绩。而且,往往事业心比知识更重要,因为没有使命之感,没有敬业之心,没有锐意进取的勇气,知识就只是摆设,终不能转化为能力和成绩。敬业,还要有恒心和毅力,要有不怕吃苦的精神。每个人都渴望成功,但是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就像天上不可能掉下馅饼一样,成功是靠百折不挠的进取意志,靠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拼搏得来的。正如《把信送给加西亚》中所讲:“年轻人所需要的不只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不只是聆听他人种种的指导,而是更需要一种敬业精神,对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去完成任务——把信送给加西亚”。我们提倡敬业,还应该搞好团结。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其实也是敬业精神在日常琐事中的具体体现。

2、提倡忠诚?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罗文中尉就是怀着对自己祖国的热爱、对自己祖国的忠诚,完成了一个军人应该完成的任务,而且没有丝毫怨言,没有丝毫退却。

我们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集体、忠于事业,时刻牢记,集体的利益永远高于个人的利益。当然,只靠简单的服从是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送信人”的,我们正处在一个信息化、知识化的多元社会,服从的精神加上创新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完成“送信”的任务。?

3、提倡勤奋?在工作上要勤奋。

国外有位名叫杰克·韦尔奇的CEO这样说过:“没有什么细节因细小而不值得你去挥汗,也没有什么大事难到尽了力还不能办到”。工作中,即使再细小的事情,我们都应该尽心尽力、勤勤恳恳的去完成;只要我们尽心尽力、勤勤恳恳的去做了,就会成功。成功不是三分钟的热情所能实现的,也不是一时的冲动所能造就的,它靠的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

在学习上要勤奋。现今的时代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时代,科技的飞速发展、竞争的异常激烈,需要一专多能、多才多艺的“复合型”人才来应对。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要想不被时代淘汰,要想取得更大的发展,就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要多学习多思考,多方面的充实自己,全方位的提高自己,跟上时代的步伐,做时代的追随者,而不是时代的淘汰者。?

“送信”的传奇故事是一种象征,一直以来在激励、鼓舞、鞭策着人们,社会在呼唤着、寻觅着、锤炼着“送信”的人。让我们共同打好基础、提高素质、培育品质、胜任工作,为我们的祖国、为我们的人民、为我们的工作尽自己之才力,展自己之智慧,扬自己之风帆,创辉煌之业绩,人人都真正成为“送信”的人!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5

《把信送给加西亚》讲述的是罗文中尉是如何把信送给加西亚将军的故事。这个送信的传奇故事已在全世界广为流传100多年,《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也畅销不衰,风靡世界,这主要是它倡导了对工作的勤勉敬业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推动企业、单位和社会发展的。

随着矿井改革的不断深化,是发展的前提,以紧跟企业快速发展的步伐,需要职工对企业的忠诚、责任和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以加快企业发展的进程,这就需要职工像罗文中尉一样,能够不问原因,只要是上级领导安排了,就执行并认真细致的完成它;然而,在我们的身边,这样的精神、这样的人确实有点少了。所以我们要学习这本书,学习罗文中尉的精神,我想这也是此书畅销100多年的根本所在。

现在这本书静静地放在我的桌子上,薄薄的,朴素而不鲜艳。这是我看过的最小的书了,叫它小册子好像更适合,然而它的内容所给我的感觉绝不像它的外观那样。因为通过学习这本书我明白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行为法则,那就是:“只有投入才有回报,只有忠诚才有信任,只有主动才能有创新,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这本书以一种足以让所有人信服的表达方式传达了一种极为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人才价值观,使我深刻感悟到“罗文”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的态度直接体现了工作的质量,要看一个人做事的效率,就要看他的工作精神和态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一些人工作态度不端正,以善于投机取巧为荣耀,领导一转身就懈怠,没有监督就没有自觉,对工作推诿塞责,划地自封,以至于自己总是在原来水平上来回波动,不自我省思,而以种种借口来遮掩自己缺乏责任心。整天抱怨说什么社会不公平了,埋怨自己没有找到好工作之类的。其实在埋怨和抱怨的同时,这些人为什么不能坐下来仔细地想想,为什么这些“不幸”会落在自己身上呢?这又回到了“态度决定一切”这句话上了,我觉得人生真正的不幸就是那些对自己不负责,工作态度不端正的人,特别是有才华的人,因为自己有才华,所以觉得自己就应该被重用,被别人所注视,不愿意从小事做起。只有才华,没有责任心,缺乏敬业精神,又有什么用呢,在现实世界里,到处看到的都是有才华的穷人,为什么他们有才华但又是穷人呢?就是因为他们缺乏敬业精神,缺乏主动完成工作的积极性。

从书中,我们也可以知道,要想干成一件事,出色地去完成它,除了具有主动性,忠诚度与责任感外,还必须要专注地盯住此事,锁定目标,认识这就是命令,必须完成,还必须在工作之余不断地学习有了充分的基础知识,工作经验,素质能力之后,你才能更好,更快,更准地去完成你所要想干的事。书中罗文中尉是在孤身一人,不知道加西亚将军具体在哪,长什么样,又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从美国出发秘密登陆当时尚被西班牙军队控制的古巴岛,最后成功地把信交到了加西亚将军手中并带回了非常宝贵的资料。整个送信过程充满了艰辛和危险,但在罗文中尉迫切希望完成任务的心中,却有着绝对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精神。试想,如果罗文一味抱怨领导交给的工作工作难度大,对领导的决定似是而非,没有敬业精神,他就不会积极主动去把信送给加西亚。

要想在工作中成就一番事业,就需要勤勉敬业。要做到勤勉敬业,首先要从心理上树立自信心,有一个正确的心态,才能丰富知识,掌握更多的机会,努力做好每一件事,机会才不会擦肩而过,才能培养高尚情操,才能超越自己,反省自我,正视自己的心灵,改掉一些抱怨,嘲弄做法,站在单位,个人,社会的立场考虑问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解决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每一件事情,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从心理上战胜自己后,自身素质提高了,也就有了勤勉敬业精神,不论领导干部还是一般职员,在环境变化时,尤其是条件较差时,都能把这看作是对耐心和自制力磨练的机会,调整心态,积极适应环境,把自己的命运与组织的命运看成是同一体,将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事业基础与企业的发展紧紧相连的时候,当我们发现,英雄其实就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工作的普通人的时候,我们就是一个称职的好员工。有了勤勉敬业精神,就会使工作从盲目中走出来,梳理好工作,制定优质工作计划,并能按照计划逐步实施,并能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改正工作效率不高,屏弃错误的、有一定缺陷的工作方法,在改进的基础上,探索新出的新工作机制,使我们工作不断前进。

“奖赏仅仅给那些有用的人”。永远记住这句话,不要停留在原地等着天上掉馅饼,一切成功都是努力的结果,让我们停止无谓的抱怨,收拾好心情,从头开始,从现在开始,忠诚于你要做的每一件事,不断完美自己,做一个现代的罗文。

《信客》读后感(篇5)

今天读了余秋雨的一篇文章—《信客》。读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不时浮现出信客的形象:在崎岖的山道上,一个身穿破旧的粗布衣衫,背着沉重包袱的人在踽踽而行,汗水顺着他苍老的脸颊流淌下来,啪——嗒!

啪——嗒地滴在山路上,也滴在他那充满希冀的目光中。汗水浸湿了他弯曲的背,但他仍在走路

他知道他不能停下来,因为在他看来,他背上的包袱太深重了,里面装的可是千家万户的期盼和他对未来的希望啊!有老张家期盼的书信,老李家过冬的衣衫,一句话里面充满着千家万户的喜怒哀乐,吉凶祸福,他要把这些一全部交到主人的手中。这就是他——一个信客的神圣的使命!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和崇高的责任感,奔波于城乡之间,坚定的脚步成为联系城乡的纽带。一年四季,风里雨里,他拚命地奋斗着、挣扎着,就为了得到一点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这就是一个信客艰难的人生!

他本来应该赢得人们对他的尊重,然而并非如此,他经常遭人怀疑、责难和污辱。尽管如此,他还是保持沉默,容忍屈辱。只有没有客人,人们才能想到他的好处。

他有一双铁脚板,能走遍千山万水,可是却一生贫寒;他有知识,本可成为他骄傲的资本,然而却成了他为人处事的羁绊。这就是一个信客的悲剧一生!

然而,信访沟通了城乡,增进了人与人的交流,是当时边远山区邮政业最早的雏形。它的贡献不可磨灭。

信客读后感(二)

一口气读完这篇《信客》,心里的感觉无法以言语来形容。

信客信客,“信”字尤其重要。老信客悲惨的命运成了年轻信客的教训,苦心维持了大半辈子的诚信品质毁在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上。在事发现场外,我们似乎听到了凄凉的警报声。

诚信需要以许多美好的品质来维持,信客任劳任怨、默默无闻、能抵住**,这些都让我体会到信客的不易。拥有诚信并不容易,但失去诚信只是一瞬间。

我明白,“诚信是做人的根本”,“诚信是人生的试金石”。一个人若失去诚信,犹如丢失了你进入他人心灵,他人进入你心灵的钥匙。

我们应培养自己诚信的好品质。

信客读后感(三)

文中的那个老信客,他连着那个小乡村与外面的联系,可他犯了一个信客最不应该犯的错误,这个错误对他来说是致命的,他再也无法做一个信客了。因为这件事,他失去了尽管苦,但他却非常热爱的工作。事后他很后悔,但这一切都晚了,只好把这个既让他热爱又让他痛苦的工作交给了一个年轻人,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这个乡村不能没有信客。

老信客很不放心,为年轻人详细讲解,年轻人没有拒绝,成了村里的新信客和外界的接触者。

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轻的信客也变老了,在他当信客的十几年中,他对工作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的马虎。

但是有一次送信发生的那件事,让他伤心极了,回到家,他当即到老信客的坟头烧了香,这位老人已死去多年。他跪在坟头请老人原谅:从此便不再做信客。

信徒不再是信徒。他只是有时间和别人写信,挣钱养家。几年后,村里成立了一所学校,缺少一名地理老师。人们想到了朝圣者。果然,信客讲的绘声绘色。

不久,他脱颖而出,成为这所小学的校长。后来,信客死了,前来吊唁的人非常多,有不少还是从外地特地赶来的。按照他的遗愿,他的坟墓建在老信徒的坟墓附近。

此时的乡人已大多不知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

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很多年过去了。在当今社会,所谓的顾客似乎不那么重要。我们有许多高科技产品可以完全替代客户。但在那个时代,信客是非常重要的,但却常常被人们误解。作为一个信访客人,我们应该注意信的性质。老信客就是一个例子。

虽然这些人很卑微,但我们不能没有他们。

人们,请给他们多一点自尊,只是一个微笑,因为他们需要的只是我们的爱,仅此而已。

信客读后感(四)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被逼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终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希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五)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徘徊在城乡之间的小路上,为自己,也为他人。作为一个不知名的小角色,为别人能够传递家庭情感,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

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

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更多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我还记得余秋雨刚刚上路时,他对游客对老信徒的企待的精彩描述:

青年信客上路后,一路到老宅探访。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

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信客读后感(六)

读了《信客》这篇散文,我觉得人与人之间要有一座桥梁——心灵与心灵的沟通,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待.而我认为信客这行业是乡村与城市的桥梁,也是乡人与远行者心灵的桥梁.有人说,信客就是邮差,至少在我看题目时这样想过.

但读完文章,我并不同意这个观点,在我看来,信客的工作内容比那些邮差要有价值,信客要比邮差有着更多的人生经验和经历!

邮差是传递信息,但信客不只是传递信息,也在传递着一份份的感情!信客基于对乡亲们的一片奉献之心,帮同乡的人处理大小小的事情,大至处理后事,小至挽回一份感情,这也是城乡之间沟通的通道.“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我知道信客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除了传递信息与情感之外,还有就是帮助那些在他乡的同乡人排除思乡之情.

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的肩上.说句实话,信客真的是不好当:要有过人的体力,过人的坚持,毅力,过人的信用,还要有过人的爱心.

小至对同乡的关爱,大至对整个社会的关爱。

信客、信客,就贵在一个信字.这篇文章的“信”,我把它理解为诚信、信用.在读完文章后,我觉得我们做人做事更要讲信用,更要有诚信,要诚实.

就算一个人一辈子都在做好事,做了无数件好事,但是因为这最后一件事,一次的不诚实,那这一生的名声也就随着这一次破败了.文中的那们老信客就是这样的人,他只是因为一次的不诚实……

如果我去当信客,我想我应该是不能胜任的!先排除体力不说,光是那一项项繁杂的工作就不能胜任.不过,我想,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坎坷和磨难,但是我们如果要有信客这样的精神的话,这些坎坷也会不攻自破.

就像信客的奉献精神感动了上天,他们的这一切付出终于有了回报,他们跋山涉水,但终可以见多识广;他们周旋于喜事与丧事之中,但他们终富于情理!这也许就是对信客的回报吧!

信客读后感(七)

今天老师讲了《信客》这一篇文章,都后我感触很深。

科技在日新月异的进步着,信客如同许许多多的职业一样,在今天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于是这个职业消失了。

但是,曾经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科技是在进步,但作为人的一种思想,一种品质的象征的信客是永恒的,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曾经的职业一样消逝,现在,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双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够糊口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辛,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城市,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运气不好,遇到坏天气,可能难以吃的上饭,这些苦就是来自肉体与物质的;然而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却难以受到乡亲们的安慰,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使本身身体劳累的他们,心也累了。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你我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都已默默承受,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逝去,并不再回来,让我们目送这曾经承载过无数有信客精神的人的职业,但是,也不要忘记,这种精神却永远的被刻在了历史,现在,和将来,是你我都因去继承和发扬光大的。

这是给信客职业的墓志铭,却不是给信客精神的墓志铭。

《信客》读后感(篇6)

人们,请给他们多一点自尊,只是一个微笑,因为他们需要的只是我们的爱,仅此而已。

参考信客读后感 (二)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一个关于两代信徒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信任和不信任的警钟。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重视、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因为,不论从现在还是当时来看,信客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老信客干了一辈子,穷困潦倒,连一个家室也没有。

家中一无所有。沿途投宿,总是拣最便宜的小旅馆。吃饭找那种“可以光买饭不买菜”的小店。

终年奔波,劳累孤独,陪伴他的只有胃病和风湿玻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额外的工作,经常帮助写信、谴信。有时还要充当**人,某个外出谋生者死去,代表家属料理后事,收拾遗物。当你回到家乡时,你应该报告这个坏消息,哀悼死者的家属,交出遗物。

信客还要遭受无端的怀疑,憎恨和诬陷。可以说是身心俱疲的来往于城市和乡村,做着那个“最敏感的神经末梢”。

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徒愿意承担这一琐碎而艰苦的工作?这样的事情,在现代,真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徒是我们这个时代失去的人格。

令我感觉惊讶的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任劳任怨、恪守职责的信客,怎么就会栽在那样一件小事上。

第一,信客只是为了图喜庆,撕了一点布边。这件事,可大可小,大了说,他的确不应该动托寄的物品,这是信用问题;可往小了说,这个行为,放在平时,就相当于借了别人的肥皂洗了次衣服那样无足轻重。就这件事本身而言,我认为这真是小题大做。

对老信客,我始终觉得这个行为很生活化,很真实。就像天使偶尔偷了一回懒。

第二,情况严重的关键是上海派人看布头和布尾的痕迹,避免信徒的手脚。看到这里,我觉得人心啊,实在是——不说险恶吧——太具有防备性了。这个在上海闯荡的同乡,看来已被城市同化,而信任到了需要被检验的时代。

不幸的是,从未犯错,从被信任的老信客被这突如其来的检验难住了。唯剩百口莫辩……

第三,最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曾经带来的喜悦和希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也许,他们真是铁石心肠?

也许,他们也是值得我悲悯的受害者——突来的证据,把老信客推到了乡亲们的对面,他们那简单甚至狭隘的心不能接受,就像被最信任的朋友背叛的孩子,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怨恨,于是,找来许许多多的回忆做证据——老信客已经干过很多这种事了,他一无所有的家就是通过克扣赚来的!文章刚开篇到这里,我便尝出弥漫着的讽刺意味。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心情,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

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

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

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

另一方面,他带着污点被流放,被推入无底深渊,完全被遗忘。他只是一个在两个地方旅行的乡村朝圣者。他不是民族英雄。他死后,可以平反和哀悼。然后他将永远活在世界的心中,照耀大地。但我很高兴有这样一篇文字,记录了那个时代的那些人,一种原始的生态喜怒哀乐,坚忍不拔,舍不得放弃。

让我感受和思考历史的无奈和无奈背后的深度。

经典的信客读后感 (三)

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它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在上海的男子让另一个人带口信给他的家人,说收到红绸后,他会看看两端是否有一个小圆圈,以防止信使做任何事情。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

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在每一场风抱中,总会有一个浑身湿透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奔跑,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一样依偎在母亲的怀里,紧紧地,紧紧地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我在着答案。他只是为了生存?不,他什么都没有。只有那间破旧的小屋陪伴着他

他是为所有的人,为所有等待的人努力,也为正直。

也许他的努力常常得不到理解,面对村里人的长短不一,面对不信任的眼神,面对世界的恶毒。多少个夜晚,他独自坐在破旧小屋的台灯前,思念着老信徒,他明白了老信徒的心情,他的心里顿时充满了辛酸和凄凉,谁会注意到他呢?谁会感谢他?

凛冽的寒风划过他的面颊,望着窗高高在上的明月,没有人,没有人会相信他,他或许会想念以前的日子,但他明白,“乡间不能没有信客,做信客的就得挑着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那一份难忍的孤独谁会了解?也许他只是一个运输的交通工具,也许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信差,可以挥之即来,挥之即去,注定这一辈子孤独终老,值得吗?

谁会了解?谁会用心去感受?可他却依然执着,依然坚持……

每一次读过后,眼帘中,我仿佛有看见了,看见了那个单薄的身影在风雨中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模板信客读后感(四)

这几天在网上读余秋雨老师的散文集《文化苦旅》,感受颇多。读了很多篇文章,感受最深的是他那篇体现“诚信”的《信客》,我们上次学生做作文也是写了反映“诚信”的话题作文,所以想把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谈一下。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

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在上海的男子让另一个人带口信给他的家人,说收到红绸后,他会看看两端是否有一个小圆圈,以防止信使做任何事情。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

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西方有句话:“他骗了所有的人,最后发现他被所有的人骗了。”信誉,是对权益的维护和尊重。

承诺,就自己来说是一种责任,就对方来说是一种希望。失信和失诺,不管对象是谁,都是一种失责。然而,正是这种诚信,才显示出一个人思想品德的高下。

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何难追?

因为言出诺随,方显君子本色。“言必行,行必果”,特别是存在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承诺更是事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只有一诺千金,才可赢得至高无上的信誉。

郑周永说过,信用是财产,有信用就有一切。麦可格雷尔也说过,一切商业交易中,信用第一。请看美国的凯特皮勒公司是怎么做的,这个公司是生产推土机和铲土机的世界性跨国公司,它的广告中说:

“凡是买了我们产品的人,不管在世界的哪一个地方,需要更换配件,我们保证48小时内送到你们手中。如果送不到,我们的产品就白送给你们。”他们说一不二。

有时候为了把一个价值50美元的零件送到边远山区,不惜用一架直升飞机,费用高达2000美元。有时无法按时在48小时内把零件送到用户手中,就真的按广告所说,把产品白白送给用户。由于经营信誉高,这家公司历经几十年风风雨雨仍然兴旺。

这就是讲究信誉给凯特皮勒公司带来的效益。正是有了信誉,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的发展,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兴旺。这就是说,承诺就是信誉,承诺的实现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

有一家国内的银行的员工们也很好的做到了讲诚信,维护了“青年文明号”的荣誉称号,做到了名不虚传。当记者拿出1100元钱,却故意在存款凭条上填写了1000元,递进2号窗口,服务员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并将多出的100元退了回来。这是发生在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工商银行吉林市湘潭储蓄所的一件事。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普普通通的银行普普通通的职工,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坚持,才换来了他们这样的光荣称号。这种品德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这告诉我们:信誉要靠实际行动积累。

但也有一些单位口号喊得震天响,在真有事发生后却一再推诿,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一消费者到一家门面堂皇,公开向消费者承诺“包修3年”的电器商店,花820元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使用仅10天,就发现定时器失灵了。当该消费者带着发票把洗衣机运回商店要求换一台新的时,就惹得营业员满脸的不高兴。

她说,换新的不可能,只能给你修理一下,今天没修理人员,你先运回去,明天派人来维修。不得已,笔者只好运回去等人上门修。殊不知,修了坏,坏了修,折腾了好几个回合仍无效果。

真是让人有苦说不出。这样的服务,这样的承诺,又怎么能让人信服?这件事告诉我们:

承诺不是只说不做。就像池田大佐说的:“信用是难得易失的。

费十年的功夫积累的信用,往往由于一时的言行而失掉。”这也是我们今后生活中要吸取的教训吧!

说到这里,不禁又想起了《礼记》上的一句话:“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这句话战国时期的尾生做到了。

尾生曾与一女子约会于桥下,女子未来,河水却开始**。于是他便面临着两难的选择:要么固守着诚信被淹死;要么丢掉诚信保全生命。

尾生最终选择了诚信,抱柱而死,成就了千古美名。读来虽觉惨重,但在追寻诚信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正像《信客》里的那位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

流落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世人,牢牢的记住那句话吧:

万事诚为先。

优秀的信客读后感(五)

这几天在网上读余秋雨老师的散文集《文化苦旅》,感受颇多。读了很多篇文章,感受最深的是他那篇体现“诚信”的《信客》,我们上次学生做作文也是写了反映“诚信”的话题作文,所以想把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谈一下。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

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在上海的男子让另一个人带口信给他的家人,说收到红绸后,他会看看两端是否有一个小圆圈,以防止信使做任何事情。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

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篇7)

读余秋雨

的《信客》时,我的心情从叹息到释怀,中间又夹杂着怜悯、愤怒等情感。《信客》通过讲述老信客和年轻信客各自的遭遇,表达了作者对信客的尊敬和高度赞赏之情。

文中说老信客因为将客人包装礼物的红绸私自剪下来一条为自己的礼物包装,被客人逮了个正着,从而使老信客的声誉受损,村民们无法再信任老信客,因此老信客就不再干了,自己孤身一人去看坟场了。事实上,老信客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只是觉得一条包装用的红绸并不会影响什么,但是如果自己礼物的包装被动了手脚,多数人都会觉得自己的礼物被克扣了一些吧。老信客尽管被村民们冤枉了,但是他还是一心为村民们着想,他想到自己不干后,村人们的物品无法送达他们远方亲人的手里,他就很忧心,因此他找到了一个年轻人接替了他的职业。

年轻信客原本是没有意思去做信客的,但是老信客讲的细心、真诚,年轻人被老人打动了,所以就不再回绝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这位年轻的朝圣者是一个善良的人。老信客守坟时,想起自己送过的每一封信就夜夜失眠。

老信客是一个善良、有责人心的人,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但他只能在悲痛中度过余生,这让人感到无限的同情和叹息。

信客是一件很辛苦而且贫困的工作。信客的工资并不多,因此年轻信客出外送信或者物品都要肩挑手抗,住在最便宜的旅馆,以便节约花费。年轻信客因为经常长途跋涉得了胃病和风湿病。

从这里可以看出,年轻的朝圣者是一个勤奋的人。外出的谋生者死了,年轻信客需要向她的家人报丧,并且帮忙打点一切。如果死者的遗物过于简单,信徒的人格就会受到怀疑。

死者家属经常提出问题。如果信徒回答不好,他们就得为许多罪行付出代价。信客会帮助那些不识字的村民**书信。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年轻人是一个勤劳诚实的人。

这位年轻的信访客人知道一个同胞作弊了,但他不想给他的同胞的名誉蒙上阴影。他在村里什么也没说。关于年轻信客为什么不让出轨同乡的妻子这件事,我不想多作评论,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不会多说什么。我认为外人最好不要干涉别人的事,否则他们可能会很好地做坏事。

那个同乡后来有钱了,因为感动于年轻信客没有传他的坏话,所以想要帮助年轻信客,但是年轻信客并没有接受。后来,这位年轻的信徒成了一名教师,为人民服务,受到许多人的尊敬。再后来,年轻信客死了。

年轻信客要求葬在老信客旁边。年轻信客尊敬老信客,视老信客为人生知己,老信客能得到这样的人生知己也算是对他凄凉余生的慰藉了。

刺客读后感


这篇"刺客读后感"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精心为大家搜罗的,读完这部作品,我们都会被作者高超的文笔所折服。现在,我们不妨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希望您能对本文进行认真的研读!

刺客读后感【篇1】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篇2】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

《刺客列传》中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

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

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

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

现在我们称赞的是荆轲重义气,重然诺的豪侠精神,他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为国捐躯,所谓荆轲一怒易水寒!

士为知己者死,士有之,然则知己何求?

相反的,真正的那些为知己者死的不是上述五个刺客,而是文中其他一些人,聂政之姊聂荣,荆轲之友田光,高渐离等人。

由是观之,身处乱世,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或为忠诚,或为义气,更为甚者只为一句话。太史公评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因而千里马易得,而世无伯乐,此乃大憾也!而那些所谓为知己者死的士们,他们的牺牲不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不是为知己者死,而是那些为了那些利己者而死!

刺客读后感【篇3】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这其中有着深深的无奈,荆轲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在执行过程中暴露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竭尽忠诚,至死方休”,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出现失误,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刺客读后感【篇4】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篇5】

月黑风高,蒙面持刀,偷偷摸摸,行为龌龊,心狠如魔……这应该是大多数人印象中的刺客吧。然而刺客不尽是如此,司马迁就在《史记•刺客列传》中为春秋战国时期的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作传,让他们同屈原、商鞅、吕不韦等风流人物的传记并列,可见司马迁对他们赞赏有加。其实,古代刺客们并不像他们的名字那般令人恐怖,他们也是一个个有血有肉之人,一个个重情重义之人。

曹沫----君恩似海,视死如归。齐鲁交战,曹沫作为鲁将,多次败北,损兵折将,国土沦丧。但鲁庄公却并没有追究曹沫的责任,对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信任,仍然让他统领鲁国军队。曹沫当然感激涕零,但自己既无经天纬地之能,也无攻城拔寨之才,有的只是七尺之躯,一腔热血。于是在齐鲁城下之盟时,面对国家的屈辱,胜利者的傲慢,曹沫决定用匕首劫持齐桓公,逼迫齐桓公归还鲁国被侵占的土地。为了报答君王厚恩,也为了鲁国黎民百姓,曹沫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作赌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要不是管仲力劝齐桓公不要为了一己小利失信于诸侯,曹沫恐怕就人头落地了。

专诸----鱼腹藏剑,芳名永传。刺客总是野心家们争权夺利的棋子,专诸就是如此。时吴王僚在位,吴国公子光心有不甘,暗中招贤纳士,伺机夺位。专诸本是屠户出身,却有万夫不当之勇。伍子胥从楚国流亡到吴国,与之结交,把他引荐给公子光。公子光得到专诸以后,像对待宾客一样待他。在专诸心中,以前的自己,杀猪宰羊,勉强糊口,空有一腔壮志。无数个夜晚,他辗转难眠, 渴望建功立业, 渴望获得别人的理解与尊重,渴望遇见真正懂得自己人生价值的人。而公子光就是真正欣赏他的人。于是,在公子光为吴王僚设的“鸿门宴”上,他将吹毛断发的鱼肠剑藏于鱼腹,刺杀成功,而自己也被吴王僚卫士砍为肉泥。可死前的专诸我相信是含着笑的,与其卑微的活着,不如轰轰烈烈的死,世人会传颂他的功德,父母已经托付给了公子光,自己的儿子也即将被新皇帝封为“上卿”,这就够了,没有遗憾了……

豫让----片丹心,万古长青。豫让是最让人心痛怜惜的刺客。他起初委身于范氏、中行氏,但都没得到礼遇。侍奉智伯,智伯却对他非常尊重 ,以“国士”待之,后来智伯被赵襄子所杀。豫让报仇的方式是惨烈的, 他先扮作修整厕所的人, 以图行刺, 结果未能如愿。赵襄子觉得他是一个“义人”,放了他。不久,他又把漆涂在自己身上,使肌肤肿烂,毁了容,又吞炭使自己声音变得嘶哑,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他了。于是他趁赵襄子外出时行刺,结果还是失败。临死之前, 他提出要击刺赵襄子的衣服, 以致报仇之意, 赵襄子非常感动,答应了他的请求。豫让刺完衣服后后伏剑自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遇见知音, 就会毫不吝惜自己的生命, 用刺杀这种最激烈的方式来报恩。明知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也没有因此感到胆怯和恐惧。他不是热衷于自杀自残的自虐狂,不是铁石心肠的冷酷 *** ,而是重感情重义气的热血男儿。

聂政----孝悌为先,侠肝义胆。聂政行刺, 可以说“惨不忍睹”。他客居异乡,家境贫穷,与屠猪贩肉之人为伍。韩大夫严仲子因与韩相侠累结仇,听说聂政有侠名,多次前往,求其为己报仇,还备了酒食,亲自送到聂政母亲面前。又拿出黄金千两为聂政母亲祝寿。聂政感恩戴德,但坚决推辞,因为老母健在,姐姐未嫁,不敢以身许人。很久之后,母亲亡故。聂政守孝三年后,想到自己一介草莽,市井之徒,而严仲子千金之躯,位列卿相,却屈尊与自己结交,是看得起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便独自一人仗剑入韩,面对守卫森严的相府,以白虹贯日之势,杀了侠累。因怕连累与自己面貌相似的姐姐,于是用剑割破面皮,挖出眼珠,剖腹自杀。姐姐在韩国集市上看到了弟弟,伏尸痛哭,撞死在聂政尸前。母子情深,姐弟同义,令人动容。作为一个儿子,他做到了一个虔诚孝子该做的一切;作为一个刺客,他不求财不为利,只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不是冷血的职业 *** , 而是温情的侠客,他有的是精彩的人生, 而不是残酷的人生。

荆轲----风萧水寒,义薄云天。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早已广为流传。荆轲是卫国人,喜爱读书、击剑,凭借着剑术游说卫元君,卫元君没有任用他;与盖聂谈论剑术,盖聂对他怒目而视;鲁勾践跟荆轲博戏,争执博局的路数,鲁勾践发怒呵斥他,荆轲默无声息地走了。莎士比亚说,没有什么比希望不平凡更平凡的了。无人理解,无人赏识,四处游历,无所事事,荆轲是怀才不遇的、苦闷的。但是燕太子丹尊他为上卿,每天去拜访他,如此高规格礼遇让荆轲受宠若惊。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明知此去凶多吉少,可为了太子的那份恩情,为了给危在旦夕的燕国出一份力,他毅然决然地走上了刺秦的不归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仍然忘不了报答太子丹,“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荆轲刺杀失败了,可他那舍生取义的精神却永存世间,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正如其墓联所写的那样:身入狼邦,壮志匹夫生死外;心存燕国,萧寒易水古今流。

司马迁笔下的五位刺客在春秋战国这个特殊的时代相继登场,为我们展现出了一幅幅悲壮的历史画面,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许在今天的我们看来, 刺客的个人暴力并不一定正义, 但刺客们重情重义、自我牺牲、不畏强权的侠义精神, 却是可歌可泣的, 如一颗划过夜空的流星, 短暂而又绚丽, 给人以鼓舞和希望。正像鲁迅所说:有缺点的英雄毕竟是英雄,完美的苍蝇也不过是苍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在我心中,他们是刺客中的侠客,真正的侠客!

刺客读后感【篇6】

《刺客列传》读后感800字: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刺客读后感【篇7】

看完《刺客传》,我不禁佩服这五个人。

虽然这五个人的事迹不尽相同,但暗杀的目的也不尽相同。但他们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有着一种不畏**,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刚烈精神。

曹沫,是一位有勇无谋的刺客。他用自己的话与齐桓公作战。一方面,他以武力威胁齐桓公,迫使齐桓公归还因战败而失去的土地。不过,我认为曹沫此举还稍欠妥当。

如果齐桓公只在乎自己的土地和国家的利益,曹沫这次威胁齐桓公的行为非但能使齐王归还土地,反而会使齐王愤怒,并对鲁国大举进攻使鲁国面临着亡国的危险。

为了给智伯报仇,玉郎决定刺杀赵襄子。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会毫不犹豫地让我们的身体遭受巨大的伤害。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荣。

”最后刺了赵襄子几刀便自刎谢世了。但他的忠诚却感动了赵国志士。但我认为豫让的行为只是愚蠢和忠诚。

他大可以以自己的才能辅佐与赵襄子身边,再找时机为智伯报仇,这样既可报仇又可保全自己,两全其美,岂不快哉?

聂政,为了达到目的,直冲“方坐府上”的韩相侠累,然后“自屠出肠”。而聂政为了不让家人受牵连“自皮面决面”。聂政的姐姐聂荣认为,为了保护自己,他不能永远埋葬弟弟的名誉,于是和弟弟一起死去。

同样为了古代君主的一己私利成为牺牲品的专诸,为了刺杀成功,将匕首藏在烤鱼肚子里,刺死了吴王僚,但却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对我们来说,不能为祖国做贡献是非常遗憾的。但是对于古人来说,为他们的主人献祭确实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

荆轲,他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他是一位有勇有谋的刺客,但造成他失败的最主要的原因就应该是他的武功吧。他的剑术不精,却要刺杀秦王,他的精神与勇气可歌可泣,可惜的只是能力罢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首慷慨激昂的歌曲流传青史,同时流传的还有荆轲大无畏的精神。

这些刺客有成功也有失败。但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我们要记住的是这些刺客的灵魂。

刺客读后感【篇8】

内容简介:一名神秘女子找到杰克·李奇,邀请他暗杀新当选的美国副总统。杰克·李奇欣然从命,短短的一百二十个小时内,他就让副总统“死了”三次半!然而他不知道,此时真有一伙人正在磨刀霍霍,准备送副总统“上路”。更要命的是,那伙人也不知道杰克·李奇的存在……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刚收到书,封面很酷啊,和国内的同类小说封面很不一样,很有一种欧美范儿,打心眼儿里喜欢《模拟刺客》的这种感觉。小说前面还有填写小猪的导读,作为推理界达人,他的导读格外有分量,真是个意外收获,赞一个!《模拟刺客》主线是刺杀美国副总统,辅线是男主角李奇与大哥的情人之间的周旋,我更期待爱情可以开花结果,那些政客们只是政府的工具,死了一个还会有成百上千个。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模拟刺客》刚拿到书,开始以为是个谍战故事,看后不久才发现是本融合了阴谋、惊险、爱情、推理的冒险小说,越往后看越欲罢不能,主人公李奇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神探,话语不多,却总是一语中的,出手快,而且狠,女人就爱这样的男人,读者就爱这样的硬汉!《模拟刺客》是我看的第一本李查德小说,他的冷硬风格早就听说,这次国内终于发行,果然精彩,喜欢李奇思维的敏捷与身手的强硬,同期还有一本《暗夜回声》,正在读,同样很过瘾。

刺客读后感【篇9】

读《刺客列传》有感

高二年九班戚赫

有人喜爱文辞简约的《三国志》,有人喜爱饱含深情的《红楼梦》,有人喜爱清新亮丽的《飞鸟集》。而我却独爱人物细腻的《史记》。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行各业的英雄追逐中原。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和尊严,无数英雄在山野上流泪。刺客事卑鄙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他肩负着国家的期望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五个人虽然肩负着不同的命令,有着不同的结果,但他们都是侠义的、无所畏惧的,有着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层楼中最长的一层。从准备刺杀秦王到最后一次刺杀,说明荆轲是一个崇尚正义、信守诺言、有勇气、有计划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遗弃在街上,他的妹妹因悲伤而死。

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篇10】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读后感【篇11】

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刺客读后感【篇12】

司马迁虽曾身陷囹圄、惨遭酷刑却依旧豪情万丈,说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亦或是在书中毫不留情地抨击汉武帝的昏庸无道;也会借陈胜之口明“鸿鹄之志”。不得不说,太史公是一个极富英雄主义情怀的人,这点也可以从他把项羽归到专为帝王准备的“本纪”里、专门为刺客列传这样个人情感色彩浓郁的做法里窥见一斑。

司马迁本人就是一个极矛盾的人——肉体的残缺与精神的腾飞,那我们也以矛盾的观点去看五位刺客。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曹沫和荆轲。

先看曹沫。“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短短三句,曹沫便给我留下有勇无谋的匹夫形象。再往下读我不禁蹙眉:曹沫劫持齐桓公不过是为自己作战失利鲁国蒙羞所赎罪,不过是进行一场以生命为赌注的赌博而已。但是最终我被他的“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所折服。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曹沫与畏畏缩缩、割地求和的鲁庄公对比鲜明。曹沫功成身退,算是五刺客中比较好的结局了。

再谈荆轲。初读荆轲,令人同情钦佩;再读荆轲,从字里行间却发现他的“义”有些变味了。没错他“倚柱而笑,箕踞而骂”确实慷慨豁达;“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确实不失为一首撼人心魄的悲壮交响曲。细品,却发现矛盾确实多多。

荆轲本是卫国人,他之所以携秦舞阳舍身前往不测之秦,引用原文,是为报太子知遇之恩。这是怎样的“知遇之恩”呢?

太子丹年少时曾在秦国当人质,已经成为秦王的嬴政对太子丹并不友好。后来,他从秦国逃回燕国,寻求报复秦王的方法,但因燕国弱小,力不能及,便谋划暗杀秦王阻挡秦的兼并之势。太子丹四处物色剑客,看中了荆轲。史载,为了让荆轲死心踏地为他卖命,“太子再拜而跪,膝行流涕······太子日造门下······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看看,才认识,就精神物质双满足了,哪算什么“知遇”呀?分明是高价收买!太子丹也非真正信任荆轲。《史记》有云:“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太子迟之,疑改其悔”荆轲仅仅是为刺秦准备,他都不理解、等不及,甚至遣秦舞阳要挟、威吓,从何侈谈“知遇”。

由此可见,荆轲或许只是一个被雇佣的亡命之徒。

用矛盾的观点读《史记·刺客列传》,问世间义为何物。

信客读后感4篇


你是否了解书迷們撰寫讀後感的方式呢?多數情况下作品令我感慨萬千。撰寫讀後感時必須細心把握文意,力求客觀公正。為方便查閱,小編整理並提供了關於“信客读后感”的相關資源。謝謝瀏覽本內容,希望能為你提供實用信息!

信客读后感 篇1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游荡在城镇和乡村间的小路上,既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为了他人能互相传递亲情,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更多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还记得余秋雨选择在描写年轻信客刚上路之时,对于游子对老信客的企盼所做的精彩描写:

年轻信客上路后,一路上都遇到对老住宅中的询问。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信客读后感 篇2

《信客》读后感600字心得感想范文:

信客,作为一种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里的职业,慢慢被人们所忘却,而有着“信客”精神的人,却没有绝迹。这种默默奉献的精神会在时间的长河中,永不腐朽。

《信客》一文讲述了:一个老信客失信于人,找到落魄返乡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在老人的哀求及细声慢语的嘱咐下,踏上了信客这条路。几年过去,年轻的信客也渐渐老去,老是犯病,又因为故去之人家人对他的态度,及在都市之中同乡之人对他的伤害,他放弃了在信客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在《信客》一文作者写了两个信客不同的机遇。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是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洁身自好,待人宽厚。为什么,一个,“赢得身前身后名”,而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像年轻信客一样的人。读后感.在四川藏族自治县的一名乡村邮递员,名叫王顺友。当地交通不便,地广人稀,还沿用着一种很古老的邮寄方式--邮递员骑着马走在漫长的邮路,挨家挨户送邮件,王顺友的邮路往返360公里,历时14天。就这样,王顺友,一个人,一匹马,一条路,在雪域高原上整整穿行了20年。这需要多么强大的毅力啊!他所走过的路,相当于二十一次两万五千里长征。王顺友这种牺牲自己,造就别人的品质,难道不是人们所赞扬的吗?

在时间的洪流之中,信客虽然已离我们而去,但是,像信客一样默默奉献的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的。诚信待人可以让我们苦尽甘来,而不是像老信客一样,因为一个污点从此被放逐,被遗忘。

教师点评:谷昕澄同学能从文中读出作者想要与读者分享的深层次的内涵。文章一开始就站在一定的高度,有自己的见解。文中没有多余的话来概括文本内容,这一点也是值得肯定的。篇末也能很好的点题,照应开头。

信客读后感 篇3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最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期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 篇4

读余秋雨的《信客》时,我的心情从叹息到释怀,中间又夹杂着怜悯、愤怒等情感。《信客》通过讲述老信客和年轻信客各自的遭遇,表达了作者对信客的尊敬和高度赞赏之情。

文中说老信客因为将客人包装礼物的红绸私自剪下来一条为自己的礼物包装,被客人逮了个正着,从而使老信客的声誉受损,村民们无法再信任老信客,因此老信客就不再干了,自己孤身一人去看坟场了。事实上,老信客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只是觉得一条包装用的红绸并不会影响什么,但是如果自己礼物的包装被动了手脚,多数人都会觉得自己的礼物被克扣了一些吧。老信客尽管被村民们冤枉了,但是他还是一心为村民们着想,他想到自己不干后,村人们的物品无法送达他们远方亲人的手里,他就很忧心,因此他找到了一个年轻人接替了他的职业。年轻信客原本是没有意思去做信客的,但是老信客讲的细心、真诚,年轻人被老人打动了,所以就不再回绝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年轻信客是一个善良的人。老信客守坟时,想起自己送过的每一封信就夜夜失眠。老信客是一个善良、负责人、热爱自己的工作的人,但是他只能在悲伤中度过他的余生,让人无限同情和叹息。

信客是一件很辛苦而且贫困的工作。信客的工资并不多,因此年轻信客出外送信或者物品都要肩挑手抗,住在最便宜的旅馆,以便节约花费。年轻信客因为经常长途跋涉得了胃病和风湿病。从这儿可以看出年轻信客是一个吃苦耐劳的人。外出的谋生者死了,年轻信客需要向她的家人报丧,并且帮忙打点一切。如果死者遗物过于简陋,信客的人格就会遭到怀疑。死者家属往往会提出诘问,信客答不好就不得不赔许多罪。信客会帮助那些不识字的村民写书信。从这儿可以看出年轻人是一个任劳任怨、老实厚道的人。年轻信客知道一个同乡出轨了,但是他不想颠沛在外的同乡名声蒙受阴影,他在村里什么话也没有说。关于年轻信客为什么不让出轨同乡的妻子这件事,我不想多作评论,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不会多说什么。我认为别人的事情外人最好不要插手,否则很可能好心办坏事。

那个同乡后来有钱了,因为感动于年轻信客没有传他的坏话,所以想要帮助年轻信客,但是年轻信客并没有接受。后来,年轻信客成为一个老师,为民服务,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再后来,年轻信客死了。年轻信客要求葬在老信客旁边。年轻信客尊敬老信客,视老信客为人生知己,老信客能得到这样的人生知己也算是对他凄凉余生的慰藉了。

信客读后感14篇


作文是记叙事情和感情的一种方法,写作文是我们表达思想、整理自己思路的一个过程,好的作文是需要我们用时间和心思去打磨的,想要写好一篇作文应该怎么办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信客读后感1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信客读后感 篇1

这几天在网上读余秋雨老师的散文集《文化苦旅》,感受颇多。读了很多篇文章,感受最深的是他那篇体现诚信的《信客》,我们上次学生做作文也是写了反映诚信的话题作文,所以想把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谈一下。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西方有句话:他骗了所有的人,最后发现他被所有的人骗了。信誉,是对权益的维护和尊重。承诺,就自己来说是一种责任,就对方来说是一种希望。失信和失诺,不管对象是谁,都是一种失责。然而,正是这种诚信,才显示出一个人思想品德的高下。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何难追?因为言出诺随,方显君子本色。言必行,行必果,特别是存在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承诺更是事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只有一诺千金,才可赢得至高无上的信誉。

郑周永说过,信用是财产,有信用就有一切。麦可格雷尔也说过,一切商业交易中,信用第一。请看美国的凯特皮勒公司是怎么做的,这个公司是生产推土机和铲土机的世界性跨国公司,它的广告中说:凡是买了我们产品的人,不管在世界的哪一个地方,需要更换配件,我们保证48小时内送到你们手中。如果送不到,我们的产品就白送给你们。他们说一不二。有时候为了把一个价值50美元的零件送到边远山区,不惜用一架直升飞机,费用高达2000美元。有时无法按时在48小时内把零件送到用户手中,就真的按广告所说,把产品白白送给用户。由于经营信誉高,这家公司历经几十年风风雨雨仍然兴旺。这就是讲究信誉给凯特皮勒公司带来的效益。正是有了信誉,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的发展,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兴旺。这就是说,承诺就是信誉,承诺的实现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有一家国内的银行的员工们也很好的做到了讲诚信,维护了青年文明号的荣誉称号,做到了名不虚传。当记者拿出1100元钱,却故意在存款凭条上填写了1000元,递进2号窗口,服务员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并将多出的100元退了回来。这是发生在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工商银行吉林市湘潭储蓄所的一件事。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普普通通的银行普普通通的职工,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坚持,才换来了他们这样的光荣称号。这种品德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这告诉我们:信誉要靠实际行动积累。

但也有一些单位口号喊得震天响,在真有事发生后却一再推诿,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一消费者到一家门面堂皇,公开向消费者承诺包修3年的电器商店,花820元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使用仅10天,就发现定时器失灵了。当该消费者带着发票把洗衣机运回商店要求换一台新的时,就惹得营业员满脸的不高兴。她说,换新的不可能,只能给你修理一下,今天没修理人员,你先运回去,明天派人来维修。不得已,笔者只好运回去等人上门修。殊不知,修了坏,坏了修,折腾了好几个回合仍无效果。真是让人有苦说不出。这样的服务,这样的承诺,又怎么能让人信服?这件事告诉我们:承诺不是只说不做。就像池田大佐说的:信用是难得易失的。费十年的功夫积累的信用,往往由于一时的言行而失掉。这也是我们今后生活中要吸取的教训吧!

说到这里,不禁又想起了《礼记》上的一句话: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这句话战国时期的尾生做到了。尾生曾与一女子约会于桥下,女子未来,河水却开始上涨。于是他便面临着两难的选择:要么固守着诚信被淹死;要么丢掉诚信保全生命。尾生最终选择了诚信,抱柱而死,成就了千古美名。读来虽觉惨重,但在追寻诚信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正像《信客》里的那位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流落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世人,牢牢的记住那句话吧: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 篇2

《信客》读后感600字心得感想范文:

信客,作为一种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里的职业,慢慢被人们所忘却,而有着“信客”精神的人,却没有绝迹。这种默默奉献的精神会在时间的长河中,永不腐朽。

《信客》一文讲述了:一个老信客失信于人,找到落魄返乡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在老人的哀求及细声慢语的嘱咐下,踏上了信客这条路。几年过去,年轻的信客也渐渐老去,老是犯病,又因为故去之人家人对他的态度,及在都市之中同乡之人对他的伤害,他放弃了在信客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在《信客》一文作者写了两个信客不同的机遇。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是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洁身自好,待人宽厚。为什么,一个,“赢得身前身后名”,而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像年轻信客一样的人。读后感.在四川藏族自治县的一名乡村邮递员,名叫王顺友。当地交通不便,地广人稀,还沿用着一种很古老的邮寄方式--邮递员骑着马走在漫长的邮路,挨家挨户送邮件,王顺友的邮路往返360公里,历时14天。就这样,王顺友,一个人,一匹马,一条路,在雪域高原上整整穿行了20年。这需要多么强大的毅力啊!他所走过的路,相当于二十一次两万五千里长征。王顺友这种牺牲自己,造就别人的品质,难道不是人们所赞扬的吗?

在时间的洪流之中,信客虽然已离我们而去,但是,像信客一样默默奉献的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的。诚信待人可以让我们苦尽甘来,而不是像老信客一样,因为一个污点从此被放逐,被遗忘。

教师点评:谷昕澄同学能从文中读出作者想要与读者分享的深层次的内涵。文章一开始就站在一定的高度,有自己的见解。文中没有多余的话来概括文本内容,这一点也是值得肯定的。篇末也能很好的点题,照应开头。

信客读后感 篇3

一口气读完这篇《信客》,心里的感觉无法以言语来形容。

信客信客,“信”字尤其重要。老信客悲惨的命运成了年轻信客的教训,苦心维持了大半辈子的诚信品质毁在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上。置身事外的我们,似乎也听见那凄凉的警钟。

诚信需要以“诚信是人生的试金石”。一个人若失去诚信,犹如丢失了你进入他人心灵,他人进入你心灵的钥匙。

我们应培养自己诚信的好品质。

信客,是一种职业,在这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每次的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紧紧依偎在妈妈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我第一次读了《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被-逼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终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希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 篇4

其实有些人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很平凡,但却很重要。就像文中的那个老信客,他连着那个小乡村与外面的联系,可他犯了一个信客最不应该犯的错误,这个错误对他来说是致命的,他再也无法做一个信客了。因为这件事,他失去了尽管苦,但他却非常热爱的工作。事后他很后悔,但这一切都晚了,只好把这个既让他热爱又让他痛苦的工作交给了一个年轻人,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这个乡村不能没有信客。老信客很不放心,详细的为年轻人讲解着,年轻人没有拒绝,当起了这个村与外面联系的新信客。

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轻的信客也变老了,在他当信客的十几年中,他对工作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的马虎。但是有一次送信发生的那件事,让他伤心极了,回到家,他当即到老信客的坟头烧了香,这位老人已死去多年。他跪在坟头请老人原谅:从此便不再做信客。信客已不再是信客,他只是有时间带别人写信,挣钱养家。

几年后,村里建起了学校,正缺一位地理老师,人们想到了信客。果然,信客讲的绘声绘色。不久,他就脱颖而出,成为了这个小学的校长。

后来,信客死了,前来吊唁的人非常多,有不少还是从外地特地赶来的。根据他的遗愿,他的墓就筑在老信客的墓傍。此时的乡人已大多不知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很多年过去了,在现在的社会里,所谓的信客似乎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我们有了许多完全可以代替信客的高科技产品。但在那个时代,信客很重要,但常常受人们误解,做信客要讲究信字,老信客就是例子。虽然这些人身份非常的卑微,但我们离不开他们。就像现在的乞丐,随处可见,虽然他们无法和信客相比,但是他们就一定要受到人们无情的鄙视和冷嘲热讽吗?

人们啊,请多给他们一点他们仅有的自尊,只是一个微笑也好,因为他们需要的仅仅是我们的关爱,仅此而已。

信客读后感 篇5

读余秋雨的《信客》时,我的心情从叹息到释怀,中间又夹杂着怜悯、愤怒等情感。《信客》通过讲述老信客和年轻信客各自的遭遇,表达了作者对信客的尊敬和高度赞赏之情。

文中说老信客因为将客人包装礼物的红绸私自剪下来一条为自己的礼物包装,被客人逮了个正着,从而使老信客的声誉受损,村民们无法再信任老信客,因此老信客就不再干了,自己孤身一人去看坟场了。事实上,老信客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只是觉得一条包装用的红绸并不会影响什么,但是如果自己礼物的包装被动了手脚,多数人都会觉得自己的礼物被克扣了一些吧。老信客尽管被村民们冤枉了,但是他还是一心为村民们着想,他想到自己不干后,村人们的物品无法送达他们远方亲人的手里,他就很忧心,因此他找到了一个年轻人接替了他的职业。年轻信客原本是没有意思去做信客的,但是老信客讲的细心、真诚,年轻人被老人打动了,所以就不再回绝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年轻信客是一个善良的人。老信客守坟时,想起自己送过的每一封信就夜夜失眠。老信客是一个善良、负责人、热爱自己的工作的人,但是他只能在悲伤中度过他的余生,让人无限同情和叹息。

信客是一件很辛苦而且贫困的工作。信客的工资并不多,因此年轻信客出外送信或者物品都要肩挑手抗,住在最便宜的旅馆,以便节约花费。年轻信客因为经常长途跋涉得了胃病和风湿病。从这儿可以看出年轻信客是一个吃苦耐劳的人。外出的谋生者死了,年轻信客需要向她的家人报丧,并且帮忙打点一切。如果死者遗物过于简陋,信客的人格就会遭到怀疑。死者家属往往会提出诘问,信客答不好就不得不赔许多罪。信客会帮助那些不识字的村民写书信。从这儿可以看出年轻人是一个任劳任怨、老实厚道的人。年轻信客知道一个同乡出轨了,但是他不想颠沛在外的同乡名声蒙受阴影,他在村里什么话也没有说。关于年轻信客为什么不让出轨同乡的妻子这件事,我不想多作评论,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不会多说什么。我认为别人的事情外人最好不要插手,否则很可能好心办坏事。

那个同乡后来有钱了,因为感动于年轻信客没有传他的坏话,所以想要帮助年轻信客,但是年轻信客并没有接受。后来,年轻信客成为一个老师,为民服务,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再后来,年轻信客死了。年轻信客要求葬在老信客旁边。年轻信客尊敬老信客,视老信客为人生知己,老信客能得到这样的人生知己也算是对他凄凉余生的慰藉了。

信客读后感 篇6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游荡在城镇和乡村间的小路上,既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为了他人能互相传递亲情,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更多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还记得余秋雨选择在描写年轻信客刚上路之时,对于游子对老信客的企盼所做的精彩描写:

年轻信客上路后,一路上都遇到对老住宅中的询问。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信客读后感 篇7

第一次读《信客》这篇课文,我看到了他默默奉献的精神。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因为,这种精神存在于大多数人心中。

读完《信客》这篇文章,我从“整整两天”、“细声慢气”两个词中,可以看出老信客是很有耐心的尽管不会有人去看重他的职业,可他依然任劳任怨地帮助别人,默默地奉献着。

作为一名信客,虽然经常要长途跋涉,四处奔波,可是依然存在着幸运的一方面。因为他们可以开阔视野。尽管信客的责任很重,可是他们并不会因这一点小小的责任而压倒,而是会更加努力、更加辛勤地忙碌着,为他人默默奉献着。

无论信客这种职业多么卑微,信客这种职业多么不受人尊敬,可是他们默默奉献的精神是其他人无可比拟的。

虽然信客的时代已经过去,可是信客的精神依然存在,它就像一粒种子,播种在每个人心中,让这种默默奉献的精神,永远流传下去!

信客读后感 篇8

信客,是一种职业,在这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每次的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紧紧依偎在妈妈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信客读后感 篇9

信客读后感400字【一】

今天老师讲了《信客》这一篇文章,都后我感触很深。

科技在日新月异的进步着,信客如同许许多多的职业一样,在今天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于是这个职业消失了。

但是,曾经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科技是在进步,但作为人的一种思想,一种品质的象征的信客是永恒的,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曾经的职业一样消逝,现在,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双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够糊口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辛,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城市,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运气不好,遇到坏天气,可能难以吃的上饭,这些苦就是来自肉体与物质的;然而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却难以受到乡亲们的安慰,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使本身身体劳累的他们,心也累了。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你我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都已默默承受,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逝去,并不再回来,让我们目送这曾经承载过无数有信客精神的人的职业,但是,也不要忘记,这种精神却永远的被刻在了历史,现在,和将来,是你我都因去继承和发扬光大的。

这是给信客职业的墓志铭,却不是给信客精神的墓志铭。

信客读后感400字【二】

虽然说信客这个职业,已经随着世界的变化,,时间的流逝,消失了

但是,曾经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各个地方,这样拥有无私奉献的人,仍存在着,并却永远不会消失。科技是在进步,可是信客这种高尚的精神,却会成为心中的永恒,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曾经的职业一样消逝,现在,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并不是一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仅够自己来吃饭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苦,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地方,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跋山涉水,翻山越岭,然而当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不会受到乡亲们的致敬,也不会受到乡亲们的重视,甚至都没有人会去注意这些整天跑东跑西得信客们。而且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是信客们不止身体上过度劳累,也使信客们心理上得不到一丝安慰。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普通人们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却默默承受这一切,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消失,并不再回来,但是他们那种: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善良厚道、宽以待人的优良品质,这些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品质。

信客会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信客读后感 篇10

五年级的第一个学期结束时,老师发了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我认真读了几遍,得到了一些感悟。

这封信主要是提醒家长督促我们在寒假里注意培养读书、文明礼貌、合理安排、环保节俭、与他人合作分享、讲卫生等好习惯以及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在这诸多方面,自我保护这一条对我感悟最深,因为我在生活中也发生过类似的的不安全事故。

那是在暑假里,我来到了乡下老家。在那里,有一次我和弟弟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些烟花、爆竹。由于我和弟弟只顾好玩,从不考虑安全,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随时随地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给我们带来了欢乐,但不幸的是,在我们高兴的同时,坏事也随之而来:我的眼睛被硝弄伤了,弟弟被烟花喷出的火花烧伤了皮肤,我们难受了好多天。因此,我们的烟花爆竹也全被告没收了。我在此提醒大家:不要像我们一样没有安全意识地,一定要在家长带领下到指定地点燃放。还有,在交通、日常用火用电等等方面也要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措施。

总之,在这个寒假中,我要遵守《致家长的一封信》上的几条规则,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过一没有危害、欢乐有趣、祥和的春节!

信客读后感 篇11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被逼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终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希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 篇12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 篇13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被逼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终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相约星期二读后感读书心得10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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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事产生的不同想法,通常一篇心得体会就可以表达内心的所有想法。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总结事情的经验。如何去借鉴合适的心得体会范文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约星期二读后感读书心得”,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相约星期二读后感读书心得【篇1】

这里讲的是一个非常真的故事:年逾七旬的社会心理学教授莫里在一九九四年罹患肌萎性侧索硬化,一年以后不幸去世了。作为莫里早年的得意门生,米奇在老教授恶病缠身的十四周里,每周二都上门陪伴着老师,聆听他最后的教导,并在他死后将老师的教导汇集成了一本令世界瞩目的文集,冠名《相约星期二》。

作者米奇·阿尔博姆是美国著名作家、广播电视主持人,还著写了一本在全球热销已达五百万册的小说《你在天堂里遇见的五个人》。对于他来说,与恩师“相约星期二”的经历则是另一个重新审视自己、重读人生必修课的机会。这门人生课不仅震撼着作者,也凭借着作者的妙笔,感动整个世界。本书在全美各大图书畅销排行榜上停留四年之久,被译成包括中文在内的三十一种文字,成为近年来图书出版业的奇迹。

读这本书之前,在自己的心里也斗争了很久。毕竟因为书的封套上那么郑重其事地写道“作家余秋雨推荐”,于是,很怕这本书会像余先生的书一样,让人深感是那样的正经,那样的正襟危坐。还好,对于我自己的感受而言,有关生命、死亡的书,只要有真正的感悟,那就总会有吸引人的地方,总会让我明白到人生的意义,总会让我深感其所表达的内涵之处。

一位身患绝症缠绵病榻的老教授,面对死亡,他会想到些什么?这也正是真本书吸引人以及耐人寻味的地方。而在书中,他并不是那种与死神抗争的斗士,他只是重新审视了自己的一生,他只是淡淡地告诉我们,竞争并不是人生唯一的目的,第一只有一个,那么就做第二又怎样?他觉得如若悲伤袭来,无须退避三舍,而恰恰应该尽情体会个中滋味,细细品尝后再弃之一旁,方能真正超脱……也许这些并不太新鲜,甚至不太“与时俱进”,可是读完整本书后,你才会理解,其实他重新审视的是人们公认的从不多加思考的标准,而我们仍然在这样的标准下,浑浑噩噩地斗志昂扬地生活着。作者米奇一直与教授相伴,聆听他的内心,也思索着自己的生活,所以,书中还有他的琐忆和随想。

读这样的书,总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想起角落里那落满灰尘的画笔,想起很长时间没打电话联络的朋友,想在秋日的阳光下从容地坐一会儿眯一眯眼睛,想离开现在固定、紧张、忙碌如陀螺的生活……不过,合上书,就像关闭了一扇窗,日子还是一样滴滴答答地走下去。老人说“当你学会了怎样死,你也就学会了怎样活。”

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看看究竟自己想要的,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是非一定要做到某种所谓的程度才是我们人生所谓的追求,好好的生活,好好的体味人生,难道就不是一种很好的追求吗?看完这本书,结合自己的实际,我们将会得出属于我们自己的答案,让我们一起“相约星期二”吧。

相约星期二读后感读书心得【篇2】

虽然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可以在有限的生命中发出无限的光亮。帮助别人,给予别人爱,给人温暖。在给予爱的同时还要接受别人善意的爱。如果不接受别人的爱人家会觉得你不解风情,以后也会不需要你的帮助了。

死亡是小事,但是注重在死亡后留下什么。或者是一部有哲理的书,或者是几句名言,抑或是一点欢笑,又或者是一点模糊的记忆,你就不算白活了。到人世间走一遭,留下点什么东西也就行了。

莫里老人说来世想做羚羊,但是他不会不知道羚羊十分危险的吧。每天都被猎豹追捕,总是生存在不安的环境中。而他却说是“优雅”、“迅捷”,体现出了莫里老人的人生观,不为生存太久,只为给世界留下美好的印象。(这句话很经典!你能理解这句话,也是一种智慧!)

对此我也赞同,像秦桧,陈世美等人只顾自己一时享乐,贪图富贵,贪功而害君子,实在是饱受别人唾弃的小人。

莫里老人自己也不希望死,莫里老人对他的死很冷静,不像某些人要放弃生命,也不像某些人宁可花费重金也要延长10分钟寿命。莫里老人只想在生命余年活得尊严、勇气、幽默和平静。

如果我们也能这样看生命,就不会因为丢钱而烦恼,不会因为失败而困扰。在莫里的眼里,成败得失如过眼烟云,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正视生命,才能更好得活。(是呀!正视生命,也就是珍视生命!)

相约星期二读后感读书心得【篇3】

在美国小女儿家忙里偷闲看了几本闲书,对我感触最深的是一本《相约星期二》,这本书是讲人生的,或者说是一位老教授对人生的感悟,主人公叫莫里。施瓦茨,社会学教授,他已患了绝症,受一家电视台的《夜线》节目采访,被他十六年前的一位学生,当今的作家记者米奇。阿尔博姆偶然看到,学生匆匆赶来看望即将离世的老师,而老师宣布要给这位学生上最后一门课,每星期一次,时间是星期二。这样的课程没有那位学生会拒绝,于是每星期二,这位学生坐飞机飞行七百英里,赶到病床前去上课。

这门课讲授了十四个星期,最后一堂是葬礼。老师谢世后,这位学生把听课笔记整理一下交付出版,书名就叫《相约星期二》,这本书引起全美国的轰动,连续四十四周名列美国图书畅销排行榜。该书已译成中文。

这门课的内容有:世界、遗憾、死亡、对衰老的恐惧、家庭、金钱、文化等等,莫里老人对待病痛、衰老、年龄、死亡的心态及有关的论述对我们年长者可能更有现实意义,关注更多一些,他乐观平和的心态和富有哲理性的论述,我感到很受启迪。

莫里老人得的绝症,他是逼视着自己如何一部分一部分衰亡,这比快速死亡要残酷得多,他不能动,活着全靠别人帮助,他是怎样对待的呢?对别人的照顾开始觉得不便,但很快又释然了,他说:“我感觉到了依靠别人的乐趣,现在当他们替我翻身,在我背上涂擦防止长疮的乳霜时,我感到是一种享受,当他们替我擦脸或按摩腿部时,我同样觉得很受用,我会闭上眼睛陶醉在其中,一切都显得习以为常了。这就像回到了婴儿时期,有人给你洗澡,有人抱你,有人替你擦洗,我们都有当孩子的经历,它留在了你的大脑深处,对我而言,这只是在重新回忆起儿时的那份乐趣罢了”。这种心态足以化解一切人生悲剧。他还说:“你应该懂得一个哲理,拒绝衰老和病痛,一个人就不会幸福,因为你终究会要变老的”。是啊!因为衰老和病痛总会来,你为此担惊受怕又拒绝不了它,那还会有幸福吗?

莫里以一种更独特的视角来看待年龄问题。他说:“你应该发现你现在生活中的一切美好真实的东西,回首过去会使你产生竞争意识,而年龄是无法竞争的”。“当我应该是个孩子时我乐意做个孩子,当我应该是个聪明的老头时,我乐于做个聪明的老头。”学生问他你从来没有害怕变老?莫里说:我乐于接受老,这很简单随着年龄的增加,你的阅历也更加丰富,如果你停留在二十二岁的年龄阶段,你就永远是二十二岁的那般浅薄,要知道衰老并不是衰败,它是成熟。学生问:如果变老那么有价值的话,为什么人总说我愿意变得年轻?莫里说:你知道这反映了什么?生活得不满足,生活得不充实,生活的无意义。因为你一旦找到生活的意义,你就不想回到从前,你想往前走,你想看的更多,做得更多。“老年人不可能不羡慕年轻人,但问题是你得接受现状,并能自得其乐”。‘我知道年轻也会是一种苦恼,所以别向我炫耀年轻的魅力,有他们的烦恼,矛盾、迷惘、不成熟、活着感到累---’。

他是怎样看待死亡呢?莫里说:死亡是一种自然,人平常总是觉得自己高于自然,其实只是自然的一部分罢了。“接近死亡并不一定是坏事,当你意识到这个事实后,它也有十分积极的一面,你会因此而活的更好。”“意识到自己会死,并时刻做好准备,这样你活着的时候就会更珍惜生活。”“学会了死也就学会了活”,他还说:“如果早知道面对死亡可以这样平静,我们就能应付人生最困难的事情---与生活讲和”。他还设想几天后死亡火化时突然一句笑话把大家逗乐了,“千万别把我烧过了头”。在死亡面前真正懂得了与生活讲和,这简直是一个充满哲理的结论。

我所以摘录以上莫里老人的话,是读后我感到颇受教益,生老病死任何人都不能逃脱,这就是自然。病痛、衰老、死亡是老年人面临的现实,如果都有莫里老人的乐观平和的心态,就能化解人生一切悲剧。

日过中午就是一天,人的年龄过五就进入下一个整数,再过几天就是我七十五周岁生日了,过了生日就向八十迈进了。当我五六十岁时,还觉得七老八十离我还远,如今我已是七老八十行列中的一员了,一下子感到余年不多了,自问怎么会这样?倒不是我心态年轻,而是感到时光过得太快,拽也拽不住,忽忽的过去了。有人说要忘记年龄,其实不可能,每年家人为你过生日自然记起年龄,每天日出日落就是时光的流逝。莫里老人还说:“人意识到会死,看问题的眼光也就不一样了,更珍惜活着的生活”。我想人活到这份上,就是要和生活讲和,活的豁达些,少操闲心,有的老人活得累,想为子孙留下什么,最近看电视剧蜗居,李老太太为给孙子留下房子,最后把老命都搭上了,我没什么留的,所以不想。有的人想到死后墓地,我只想活着的事,死后的事不管。我想人老了要大度,自得其乐,少找烦恼,一切顺其自然,过平常日子,每天看到太阳升起,高高兴兴的迎来新的一天,我就想这样平平淡淡快快乐乐的度过余年。

相约星期二读后感读书心得【篇4】

平常总不怎样谈论到关于死亡啊人生啊什么的,认为这些似乎离年少轻狂的我们太过于遥远。这次,静下心来,好好地读了人生的这本书《相约星期二》。有着很个性的名字,一次很个性的人生之课。

或许此刻的我们还太小,关于人生只是一个开始。莫里把我们带入了人生的旅途,在我们还未经历过那么多的时候,告诉我们以后的道路就应怎样走。他不仅仅仅是在为他的学生上课,同时,也在为所有的读者上课,让大家受益终身。

茫茫宇宙之中,我们每个人只是那么渺小的一点,由于某种特定的原因,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也但是几十年的人生罢了。渐渐地,我们看清了这个世界的所有,完美的,丑恶的。要找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脚踏实地地走下去。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走在自己的那一条道路上。也许偶尔会迷茫,也许会害怕,但是要坚持地走下去,总有一天会看到光明,那个时候,就是读懂人生的时候。

有时候也会问自己:我活着是为了什么?

我就是这样存在在这个世界,每一天过好每一天的生活。余秋雨在序言里说道“——与生活讲和。”是的,我们无法去要求生活给予我们什么,那就少一些抱怨,多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人生吧。渐渐地学会享受,享受所有的喜怒哀乐。

提前学习了人生的课,在享受人生之前,享受了莫里老人的一生,死前最后的一课。(把人生遭遇的一切都当做享受,需要勇气、智慧、达观!)

相约星期二读后感读书心得【篇5】

美国诗人纳.斯待尔在87岁那年写的一首诗,借此与大家共享:

《我会采更多的雏菊》

如果我能够从头活过,

我会试着犯更多的错。

我会放松一点,我会灵活一点。

我会比这一趟过得傻。

很少有什么事情能让我当真。

我会疯狂一些,我会少讲点卫生。

我会冒更多的险。我会更经常的旅行。

我会爬更多的山,游更多的河,看更多的日落。

我会多吃冰激凌,少吃豆子。

我会惹更多的麻烦,可是不在想象中担忧。

你看,我小心翼翼地稳健地理智地活着。

一个又一个小时,一天又一天。

噢,我有过难忘的时刻。

如果我能够重来一次,我会要更多这样的时刻。

事实上,我不需要别的什么,

仅仅是时刻,一个接着一个。

而不是每天都操心着以后的漫长日子。

我曾经不论到哪里都不忘记带上:

温度计,热水壶,雨衣和降落伞。

如果我能够重来一次,

我会到处走走,什么都试试,并且轻装上阵。

如果我能够重头活过,

我会延长打赤脚的时光。

从尽早的春天到尽晚的秋天。

我会更经常的逃学。

我不会考那么高的分数,除非是一不小心。

我会多骑些旋转木马,

我会采更多的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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