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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奶羊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3-14 红奶羊的读后感

红奶羊的读后感模板6篇。

读书提高了我们的文化水平素质,增长了我们的社会阅历,阅读了作品之后,其实很多人都会有着自己的内心感悟。我们可以写篇读后感,把自己和作者深刻共鸣的地方也写进去。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奶羊的读后感 ”,为避免遗忘,还请您收藏本页网址!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1)

今天,我认真地读了《红奶羊》这篇文章。这真是一篇好文章,让我很感动。

一说起羊和狼,我们就会想到狼会吃羊,可是《红奶羊》里的这只公狼黑宝抓住了一 只母羊茜露儿,可公狼却没有吃掉母羊,只是把母羊的腿咬伤了,因为母狼难产死了,为了自己的孩子,公狼强迫母羊代替母狼喂小狼黑球。虽说狼是残忍、凶猛的动物,但这只公狼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宁肯牺牲自己也要让儿子平平安安地活下来。后来,它引开了猎人,死在了猎人的枪下。读到这里,我很感动,因为在公狼黑宝眼里孩子是最宝贵的,它用自己的死换来了孩子的生。

公狼黑宝死后,母羊茜露儿很高兴,想着又可以回到它日思夜想的草原了。可是它又觉得小狼可怜,不忍心离开小狼,茜露儿后来决定用它的奶喂养小狼。我觉得茜露儿很勇敢,它十分善良,有母爱。茜露儿一直想让小狼黑球变得象羊一样生活,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狼是狼,羊是羊,狼是永远不会变成羊,羊也是永远不会变成狼的。茜露儿最后还是狠了狠心离开了小狼黑球,回到了羊群,因为它们不应该在一起。

两年以后,小狼黑球长大了,有一次,它和母狼一起袭击了羊群,拦住了一只母羊,母狼刚要扑过去,却被它拦住了,因为它认出了这只母羊就是给它喂过奶的红奶羊茜露儿。它把母羊送了很远才走了。

在动物世界里,狼本来应是羊的天敌,可小狼黑球却没有忘记母羊茜露儿对它的恩情。在人类中有些人却能做出忘恩负义的事,他们连动物都不如,真可耻。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2)

故事是这样的:涨的大大的母羊茜露儿被大公狼黑宝拖回洞中哺乳自己的孩子,茜露儿对小狼崽恨之入骨,却又不敢不从。终于有一天,黑宝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而丧了性命。

在她逃走时,小狼崽黑球一直跟着她,并在途中与豹子搏斗救了她的性命。她不想伤害他,便趁他睡去后离开了。茜露儿回到了自己原来的羊群,面对头羊古莱尔不顾亲生女儿性命逃之夭夭却毫不羞愧。面对自己精心培养的儿子

撞翻自己头也不回的逃走。她不由得想起黑宝和黑球,把他们做比较,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震惊,人们常常把羊想像成善良的动物,把狼想像成的动物。可是这篇文章中:狼的舍身救子,羊的逃之夭夭。狼的斗豹救母,羊的夺路而逃。这反应的都是一个羊群所存在的致命的问题。难道就过着你吃一个,我生两个的生活吗?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3)

沈石溪是我国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家。他写过许多许多深受小朋友们喜爱的书,有《狼王梦》,《象母怨》,《双面猎犬》等让人爱不释手的动人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就是《红奶羊》。

在这个故事里,有一只母狼产下了一只全身绒毛都黑乎乎的小狼仔,可是母狼因为流血过多而不幸身亡了。小狼仔因为浑身都是黑色的,所以狼爸爸就叫它黑球。黑球的妈妈已经去世了,但是黑球还小,连牙齿都没长出来呢,必须喝奶啊!这可怎么办呢?急的四处乱转的狼爸爸忽然想出了一个办法:去弄一只羊来!天哪!他居然要用羊奶来喂小黑球!不过,或许这也行的通。

狼爸爸真的抓了一只皮毛微显红色的母羊回来。 刚开始,红奶羊的态度非常冷淡,除了喂黑球羊奶,根本就不理睬这只小狼仔。可是,渐渐的,一个月,二个月过去了。黑球和红奶羊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了。这时候,狼爸爸的嫉妒心也越来越强了。终于,有一天,黑球可以不需要喝奶了,狼爸爸再也忍受不了红奶羊的存在了。正当它要咬死红奶羊的时候,猎人出现了。狼爸爸被打死了,红奶羊完全可以丢下黑球而离开。可是,毕竟相处了那么久,她不忍心啊!更何况,黑球还小,她相信一定能改变小黑球。就这样红奶羊开始让黑球吃草学羊叫,可黑球一点都不高兴!有一天,黑球居然还开始吃小动物了!失望的红奶羊决定把黑球从悬崖上推下去,可是,最终她还是舍不得和自己生活了那么久的黑球啊!于是,她悄悄的离开了。

几年后的一天,阳光很好,红奶羊悠闲的在吃草。突然,从草丛后面冒出了一雄一雌两只狼,它们迅速的向红奶羊扑去!就在雄狼要一口咬断红奶羊脖子的时候,它停了下来,果断的放弃了这次原本轻而易举的猎杀。原来,它就是黑球。黑球长大了,红奶羊老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深深的感动了。母狼是感人的,为了给予黑球生命而牺牲了;雄狼是感人的,为了能让黑球存活下来,它忍受着吃羊的天性,整天看着红奶羊和小狼仔在一起;红奶羊更是感人的,她用自己的乳汁去抚养了一个自己敌人的孩子,在可以离开甚至杀死小狼仔的时候,红奶羊放弃了,我觉得这就是伟大的母爱!至于黑球,你觉得它让你感动了吗?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4)

12月27日,晴

这两天我读了动物小学家沈石溪写的《红奶羊》。

《红奶羊》主要讲了羊和狼的故事。母狼蓓蓓难产死了,公狼黑宝捉到了一只名叫茜露儿的红奶羊,要求为它的狼崽黑球做奶妈。有一天,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穴,公狼黑宝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黑球,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冲出洞口,结果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公狼死了,这时茜露儿完全可以逃离狼窝回到羊群中去,但是当她看到失去父母的狼崽黑球一副无助、可怜的样子,茜露儿最终还是没有离开,决定在狼窝喂养黑球。就这样,红奶羊茜露儿与小狼崽黑球就好像一对母子一般,有了很深的感情。慢慢地,黑球渐渐长大。一天晚上,一只凶残的豺盯上红奶羊茜露儿,幸亏黑球挺身而出,豺被吓跑了,黑球的身上却被豺咬了一口,这之后,茜露儿却悄悄地回到了羊群中。几年后的一天,红奶羊茜露儿被两只狼堵得无路可走,正在它完全绝望时,一只公狼却赶走了母狼,救了茜露儿一命,原来这公狼就是黑球。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黑球它虽然是一只野性十足的狼,但它却知道报恩自己的奶妈。

每当红奶羊面临危险的时候,黑球总是不顾自己的安危挺身而出!它的临危不惧的勇气、知恩图报的感情值得人类学习!

我想,连一只狼都会知道感恩,我们作为人类,就更应该要懂得感恩!我们要感谢爸爸妈妈、感谢老师、感谢每一个曾经帮过我们的人!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5)

在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其中有本书给我印象最深,那就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红奶羊》。

《红奶羊》叙述的故事是,大公狼的妻子在产崽时不幸大出血死了,没人给狼崽喂奶,大公狼抓来红母羊给狼崽喂奶,成了奶羊。一眨眼二十多天过去了。小狼崽在奶羊充沛的奶汁喂养下,长得胖嘟嘟的像只肉球,所以取名为黑球。没多久,老狼被猎人打死了。但奶羊出于一种母性的爱,没有抛弃黑球,依然哺育着它。转眼又是三个月过去了,黑球断奶了,体魄也日益健壮,并且长出了尖利的狼牙,成为半大的幼狼了。

一天,黑球发现了一只迷路的小羊,迅速扑过去咬断了小羊的喉管。奶羊看得心惊肉跳。它终于明白,狼是改不了凶残的本性。当黑球睡觉时,它决定把黑球推下深渊,没想到,一匹凶恶的豺悄悄摸上了断崖,想吃掉奶羊。黑球被惊醒了,使出全身的力气和强大的豺拼斗着,最后将豺打跑了。奶羊得到了保护,但黑球的肩上被豺咬掉了一大块皮。黑球累坏了,很快又倒在奶羊身旁睡着了。这时,奶羊放弃了害死黑球的念头,独自悄悄地走了。两年后,鹭鸶谷里,一雄一雌的两头狼追杀一只母羊。正当雌狼张开獠牙要咬母羊时,雄狼突然发现这只母羊就是当年哺育它的奶羊,马上用身体挡住雌狼的攻击,保护住了母羊。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即使凶残无比的动物,但对自己有恩的人,不但不会去伤害他,反而还会全力以赴地去保护他,关心他,帮助他,也懂得感恩,懂得孝敬,懂得回报。其实,作为人类,我们比那些动物更要懂得“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更要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是,今天有的孩子一旦被父母管得严,就说父母不好;特别是有些挨父母打过的孩子,还对父母不理不睬,甚至恨之入骨,他们就不想想,自己的生命是怎么来的?自己吃的、喝的、穿的、用的等等又是谁给予的?自己是怎么一天天长大的?父母天天含辛茹苦的为了谁……我真希望,这些孩子也静心读读沈石溪的《红奶羊》,看看那头叫黑球的狼,也做一个懂得感恩,懂得回报的好孩子。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6)

读了沈石溪的《红奶羊》,受益匪浅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但《红奶羊》却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我们一个关于羊和狼的温情故事羊的伟大母性和狼的之情。

本文讲了一只母狼难产死去,丢下还在吃奶的狼崽,为了救活奄奄一息的狼崽,公狼想尽一切办法捉到一只红奶羊,想让这只母羊代替母狼哺育自己的后代,为了狼崽,公狼毙命在猎人的枪下,留下善良的红奶羊哺育狼崽,做狼崽的茜露儿或许是对狼崽产生了感情,并没在公狼死后抛弃小狼,一直养到断奶后才回到羊群,并生下了一只公羊。在一次一公一母狼的追赶下,儿子为了逃生,把红奶羊推向了死亡的边缘,这时,红奶羊发现这只公狼竟是他抚养的小狼黑球为报哺育之恩宁愿被妻子咬伤也拼命自己的奶妈。读这本书,我被深深地着。从黑宝的身上,我看到了勇敢和强烈的责任心,深深感受到了父母对儿女的爱,他们为了子女,可以不顾一切,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的伟大,我们一定要好好尊重和孝敬自己的父母;从头羊和羊仔的身上,我却看到了懦弱和逃避责任,虽然在生活中我们许多时候不能自主选择,但关键时刻我们应当勇于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而不是逃避。从黑宝的身上,我看到了,我们生活界上,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我们得到了太多的关爱和帮助,我们应该用一颗的心暑期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精选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书评舞台艺术点评读后感去回报每一个帮助过我们的人,回报我们的。从茜露儿身上,我看到了一种不满足现状,勇于进取,力求更加完美的。《红奶羊》告诉了我们,人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临危不惧的勇气、知恩图报的感情和勇于进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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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模板


这篇文章名为“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小编特意为您精心整理,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深深地向往作者笔下的生活。写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作品,我们提供的方案仅供参考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篇1】

看完红色蕨类的故乡,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和狗之间有很多伟大的故事。无论是莱西的聪明才智和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和坚持,都深深**撼着人们的心。

今年夏天,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拥有两只自己的浣熊是比利最大的梦想。但是这个梦想对可怜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这是可以实现的,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姐妹。

然而,比利决心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用陷阱捉兔子,只要能挣到几分钱,他就毫无怨言地去做。每天的劳累使他疲倦,但他从不放弃。

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看到这一幕,比利对梦想的执着追求深深打动了我。如果是我,也许一天撑不住,更别说两年了,800多个日日夜夜。

我也曾有过不少梦想,可实现的却少之又少。每次遇到问题,我总会想到这样那样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现在想来真是惭愧得很。

比利让我明白了要实现自己的梦想,靠空想是不行的,靠家人或朋友也是不行的。要实现梦想,就要向比利那样认定目标,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努力。也许,梦想离你很远,但只要你坚持,你就能实现它。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比利、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生死情谊。他们一起长大,一起收获成功。当比利受到恶狮威胁危在旦夕之时,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奉献了自己的生命&&老丹和小安坟间的那株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是善良、勇敢、爱的象征。

它永远盛开在少年比利的心中,也开在了我的心间。无论你的梦想是什么,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勇敢面对失败和挫折,用爱温暖身边的人,你才会有开启梦想之门的金钥匙。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时装设计师。也许我过去不知道如何实现它,但现在比利、丹和安教我如何实现它。

那温暖的红色将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激励我向梦想前进。 【写作指导:作文怎样做到写我所想】

1、 写作时,要以形象为标准,衡量思想与写作是否一致

比方写人,在动笔前,同学们脑子里就要想一想这个人的外貌和性格特征是怎样的,在写到这个人的语言和行动的时候,也要和这个人的性格相吻合。总之,笔底下写的人,一定要像脑子里想的人,而且越像越好。

如果写事,在动笔前,同学们脑子里就要想一想这是一件什么事,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开始怎样,经过怎样,结果又怎样。()最好还要列出提纲。在动笔写这件事的时候,就要有条有理地按照构思好的思路或提纲去写。

写好后,还要以像不像作为标准,把想的和写的进行对照修改,直到想的和写的一致为止。

二、平时要以读和写加强训练,提高想、写结合的能力

写像了,这是作文最起码的要求。随着作文水平的提高,自己笔底下的人、事、景物等就会逐渐比脑子里想象的更生动、更形象、更具体、更逼真,就能让人读后如见其人,如见其物,如临其境,如闻其声。不过,要做到这一点,还必须下一番苦功夫。

平时要不断加强选词造句、文章编排策划等基本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写作表达能力。通过多读、多写、多练,我们可以逐渐改变写作无能的现象。

要做到想、写一致,还要特别重视写观察日记的训练。平时,我们应该每天记下观察日记,写下观察到的人、事、景或其他生活片断。如果能准确、生动、生动地记忆,不仅能提高观察生活的能力,还能提高写作水平。

久而久之,当自己掌握了越来越多的词汇,掌握了越来越多的写作方法,就能得心应手地把脑子里想的内容写出来,不但想的和写的逐渐变得一致了,而且写的一定会比想的更好!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和周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也是美国最伟大的关于狗的故事之一!而且这本书不仅是个关于狗的故事,还描写了一个男孩和他无可抗拒地想拥有猎犬的梦想!是发生在山区的一个家庭的故事,有关打猎也包含了生死的主题。

它主要讲的是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因此他努力工作,两年后买了一对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它们在一起度过了困难和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组成了一个三“人”世界。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的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个优秀的猎人,还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冠军!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凶狠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和小安帮助猎人比利逃出了山狮的魔爪,最后老丹失去生命,深情的小安绝食,直到死在老丹的坟墓上。

第二年搬家去镇上的那一天,比利到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来告别,就在那一刻比利惊讶的发现,它们的坟墓上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羊齿草,于是比利深信不疑: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我的礼物!

老丹的勇敢善战高大,小安聪慧小巧,加上一个有毅志坚强的猎人比利,组成了一个天天衣无缝抓浣熊的组合。他们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组合。

我多么希望他们没有遇到山狮!这样我就可能有机会去抚摸一下那两只勇猛的猎犬,去看一下他们是如何默契的捕抓浣熊,还要大声的对比利说你是一个好孩子,拥有一坚坚强有耐性的心,你的猎犬是好样的!你也很棒!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篇3】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对珍贵的童年记忆的觉悟讲述,会一直浸润着我的心,伴随着我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如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老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主人公比利的梦想是那么不一般-----渴望得到两只浣熊猎犬。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都无法熄灭他的梦。无意中他捡到的广告点燃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能背下广告的内容,仿佛看到浣熊猎犬的模样,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爱抚起它来。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男孩子追逐令他狂欢的梦。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之后,他为了得到猎犬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对别人来说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呀。为了梦想,他非常努力地赚钱:10美分是帮爷爷跑腿得来的;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啊,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必然会呈现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一个孩子单独去城里,确实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三十二英里,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就迈着一双赤脚走到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哪,只要拥有勇者之心,就会变得高大起来。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就单单这么一棵树,就因为这棵树上有只浣熊,比利竟花费了如此大的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要遵守和猎犬之间的约定。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比利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拼搏,终于把树砍倒了。比利那种拼搏向上的精神已经从砍树的过程中被充分的刻化出来了。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从领回来小猎犬那天开始,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将小猎犬领回来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时刻准备着为心爱的猎犬献出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活动中,比利又遇到了山狮。而那一次,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那么深沉和美好。那美好的爱恋、无私的付出都将存入比利的内心世界。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而在我的生活中,我已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对于自己的梦想,应当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更应该用爱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这本书毫无疑问是我读过的最不寻常的一本书。第一次读到它我就深深爱上了它。我日复一日地翻阅着,每一次阅读仿佛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内心,从不感到厌倦。这本书的励志故事非常感人,充满了冒险与爱意,并且又令人心醉。假如你错过它,你就错过了史上最伟大的励作。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篇4】

这是我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书籍。

我看见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国青少年阅读与写作教师)对这本书的评价:我以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爱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还有《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美国亚马逊读者Matt的评价。特别是英国亚马逊读者和冈村迪安都提到了这本书让他们很感动,读了三十多遍,遍遍感动落泪,还要在书页上提醒读者:请准备好纸巾!

看了评价,这本书很令人感动,我就迫不及待地读起来。这本书一共有20个故事,特别的是:这本书没有目录。作者威尔逊·罗尔斯以这本书为荣,这本书在世界上有50个版本,多年来畅销不衰,两次被搬上银幕,成为美国经典青少年动物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比利,他家位于奥沙克山区的一个美丽山谷中,地势崎岖不平,人烟稀少。比利家很穷,但是比利一心想得到两只捕猎浣熊的猎犬。要七十五美元,都可以买一头毛驴了。比利决定自行攒钱买狗,但要攒七十五美元不容易呀。有一次,比利在老枫树的树桩上看杂志,有出售幼狗的广告,比利找到他想要的那一种狗: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比利很高兴,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去把龙虾、小鱼、新鲜的蔬菜卖给钓鱼人;等浆果成熟了,摘下来拿到爷爷的商店里去买;到冬天了,出去打猎,卖猎物。

好不容易攒够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开始训练它们,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有一次,比利带它们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回来之后,比利又带它们去打猎,不幸遇到了凶猛的公狮,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意在独活于世。

两只爱犬都死了,比利很难过,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们身边长出了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书讲述了主人公比利的家在美国奥沙克山区一个美丽的峡谷中,他最大的心愿是得到一对猎犬。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依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攒钱终于买来了他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与两条猎犬一起捕捉浣熊,得到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比利不轻言放弃的故事,不由让我想起了学打篮球的事。

打篮球是一件十分累人的体育运动项目,爸爸妈妈希望我通过锻炼快点长高,于是为我报了篮球课。一开始,我天真地认为打篮球只不过是去随便打打比赛,充其量也只是玩玩而已。我去上了第一节课后不禁“大失所望”,教练说先要热身半小时,休息5-10分钟,再运球30分钟,然后打比赛30分钟,最后是沿着球场跑上10圈。这就是我们一节课的内容。

第一节课,我们的热身是从一个小游戏开始的,名字叫“运球抓人”。需要一只手运球,一只手抓人。首先轮到我来抓,我是这里的新生,其他的都是老生。他们一个个东躲xx跑到我前面引诱我,一会又走到我身后吓唬我,他们就像一条条灵活的鱼在水里游动,我怎么也抓不住他们。我又气又恼,心里直埋怨教练为什么不给我安排到新生班里,简直不想再学了。这时我眼前浮现出《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比利用了两年时间才攒到50美元买猎犬的情景,而我却连一个多小时的运动都想放弃不做,顿时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我想我也一定行的,于是咬咬牙坚持下去。

好不容易等到休息时间,我喝了一大杯水才缓解了口渴。这时,我却感到大腿的肌肉又酸又痛,如果这里有张床,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躺上去。此刻,大脚趾处也传来了一阵痛楚,原来经过刚才的热身,我的脚趾上居然起了一个大水泡。短暂的休息时间在教练的口哨声中很快结束了,我一跑脚趾头上的疼痛就一阵阵向我袭来,教练却责备我偷懒。我心里有委屈又恼火,明明事出有因,却被人误会。我忽然又想起了比利,他不就是我的榜样嘛,不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运动而已,我一定可以挺过去的。这样为自己一打气,似乎脚上也不再像刚才那么疼了。

到了打比赛的时间,脚上的水泡更痛了。我正准备和教练说自己脚上已经长了一个大水泡,比赛不参加,让我在一边休息观赛。话到嘴边,我又想起了比利得到一对猎犬的经历。我想他当时遇到的困难比我难多了,但他还是没有轻易放弃,难道打篮球这点小事就能难倒我吗?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够坚持并完成的!出乎意料的是,教练居然安排我打主力。我一次次想起比利的故事,那些情节就一次次鼓励我坚持下去。当教练宣布我们以四比三的成绩打败对方时,我兴奋地大声叫了出来,没想到我不仅坚持下来,还在比赛中为我们队出了不少力。此刻,我完全忘记了脚上的疼痛。

比利靠坚持和努力工作换来了心爱的猎犬,每当我遇到困难想退缩的时候,我便会想起他,他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给我无穷的力量和勇气!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篇6】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在书中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还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书中令我最感动的,那就是比利那顽强的毅力。直到今天,我的脑海里常常浮现出:一个小男孩光着脚丫去采黑莓和浆果,手脚都扎出了血泡的画面。看到这画面,任谁都会心疼这个只有十几岁的小男孩,本该享受着充满童趣的生活,却为了自己的梦想选择了艰苦的生活,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来实现自己的梦想。这让我懂得了幸福不会从天而降,要想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得付出艰苦的努力。如果我们都能像比利一样拥有着一颗坚毅勇敢的心,朝着目标坚持不懈地努力,那么我们的理想就一定能够实现,中国也会越来越繁荣富强,我们的“中国梦”也一定能够实现!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篇7】

当天真自由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书架上,一本蓝封皮的书总放置在那,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第第读起它,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流泪: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在2年艰辛的存款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他和它们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为比利得了捕猎大赛的金奖杯,捕获浣熊鬼......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更不愿独活于世上......

读完故事,我竟发现,泪,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脸庞,是呀,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毅力,有广度,有深度,更有分量,令人敬畏。在那个朴素,质朴的年代,人们平和,谦逊,却扮演着凡人中的英雄角色。文中两只可爱的猎犬勇敢,聪明,在小主人遇到危机挺身而出,护主,爱主的情感洋溢在字码之情。

放下书,将书慢慢放回书架,我踱步到窗前,回味书的内容,突然间,猛然醒悟:原来这就是生死与共的情谊......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篇8】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威尔逊·罗尔斯的知名作品——《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书里写的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传奇故事。 在奥沙克山区,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两只浣熊猎犬,他凭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出色的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猎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威尔逊·罗尔斯的这个故事不仅让我明白了死亡的意义,死是人生命中的一个过程和阶段,我们应当坦然地面对死亡;还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凭着勇气和坚持才能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当以诚实、勇气与坚持来面对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通往直前,要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与坚持定能克服困难。

主人公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篇9】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喜欢读书,在炎炎的日子,我坐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细细的品读着《红色羊齿草的》,书上一个小男孩抱着两只棕色的小狗,看到这幅画面我已经被它深深的迷住了,这到底讲的是什么呢?我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由美国的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穷孩子比利十岁时就患上了恋狗情结,整天都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没有钱只能爱莫能助,于是,比利学会了自己赚钱完成自己的心愿,为了赚钱他不顾一切,他用铁丝做成铁网捕捉小鱼小虾和自己种蔬菜来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莓丛里穿梭,手脚都磨出了血泡,把果子卖给了,就这样比利的钱一天比一天多,终于,两年后他存够了钱,读到这里我又感动又佩服,小小的年纪居然有这么顽强的毅力,我一定要学习他的精神,男孩比利得到了两只小猎犬,一只叫老丹一只叫小安,比利与它们形影不离,老丹和小安还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和一个金杯,然而在一次捕捉浣熊的狩猎中,忠诚的老丹和小安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小主人。

读到最后一页我深有感悟,老丹和小安的忠诚令人敬佩,所以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希望大家能爱护。同时,我也很钦佩比利的精神,为了自己的心愿,不畏困难,坚持奋斗,直到完成心愿为止,我们也应该要有比利一样的精神。

《红楼梦》读后感(模板6篇)


我们在小小的图书上就能领略大大的世界风光,我想您读了作品之后,受书中的内容启发会引起思考与联想。很多人会想通过文字来对自己的感悟进行整理,您是否烦恼于不能很好地写出自己的读后感呢?经过精心搜索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找到了一些关于“《红楼梦》读后感”的资料,感谢您来到这里让我们一同分享这个网站带来的乐趣!

《红楼梦》读后感(篇1)

两旁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

回想,黛玉刚进贾府之时,就意识到了贾府的不同之处,在见到祖母之后,忽听到一阵笑声传来,黛玉心中不解,只见来人“头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带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珮,身上穿着镂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外罩五彩刻丝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褶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但唇未启笑先闻。”这就是王熙凤。

王熙凤的一生都是光耀的手握着贾府的权力,在这个大家庭中游刃有余,她可以说是我们现代女性的追求的目标,可我不理解她的一生是为了什么,权力?金钱?还是幸福?

宝玉和黛玉,他们的家世品貌可说是相配的,但最后为什么弄得两人阴阳相隔呢?

宝玉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若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罥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两人一见如故,宝玉对功名利禄的蔑视,整天与丫鬟一起玩闹,黛玉自尊多虑。黛玉葬花正是她的写照。

正是因为如此,她与宝玉之间误会众生,最终错失姻缘,可这又怨得了谁呢?只能怪造化弄人。让她们生如一身怪性格。

有时我会想,假如他们只能有一人改变性格,或许结果就会不同,可是一旦改变,又有几人喜欢呢?我不知道曹雪芹先生是怎么想的,是他所经历的,还是其他?我不知道,但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一本我读不懂的书。

《红楼梦》读后感(篇2)

一个可悲的女子,韶华未尽,却化三分流水两分尘;一段可叹的爱情,花落人亡,才知侯门一入深如海;一代传奇的王朝,固步自封,终是山河破碎雨打萍......

其实,这段爱情本就不成立。

从阴阳相生的角度来说,林黛玉乃是太阴,经典的,黛玉葬花,正常人谁干的出来?贾宝玉也算不上是“男人”,也不是他的错,毕竟天天泡在女人堆里,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这样因缘巧合下,不正常的人凑到了一堆(这让我一个正经的大阳光男孩看得极其难受),柔柔弱弱的爱情,动辄破灭,这让我意识到,一股来自男人的阳刚对这个世界有多么重要!

再者,林黛玉是寄人篱下,又显得与世俗格格不入,其实就叫不守妇道,据我所知,在封建社会,女人就该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孝敬父母,相夫教子,据说还要织布。林黛玉恰恰相反,恃才自傲,舞文弄墨,拈酸吃醋,经常生贾宝玉的气。在古代就是不守妇道,尤其是在大家族里,就很不。好,尤其是林黛玉人际关系不好,没人说媒,在古代婚姻,说媒妁之言是很重要的,不然就是私奔。(详情请见《诗经·氓》)然而贾宝玉,他。。。唉,猪队友,不说了。最重要的一点,曹雪芹大人专门说了宝玉命不该早取,薛宝钗颇有城府,给她足够的时间自然就能淘汰掉林黛玉。

但这段破破烂烂的爱情放在现在来讲,却是很甜美的。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爱情最重要的是一起成长。吵来吵去,分了又合,合了又分,分分合合中便是成长。就像只有林黛玉把泪流干了,宝玉才知道怎么安慰她,在现在再看,或许这才叫美好。

小说的次线是封建王朝的衰败史,四大家族,就是封建王朝的缩影。拿贾宝玉他家来说,贾家经历了几代人的艰苦创业之后才有今天的成就,然而繁荣昌盛过后,逐渐败露富家子弟的骄奢淫逸,尔虞我诈,内部矛盾不可开销。《抄检大观园》是《红楼梦》全书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它是贾府内部种种矛盾激化的结果,也是贾府由盛而衰的一个征兆。这时贾家的辉煌已经不在,府内时以花天酒地、斗鸡聚众赌博为乐,本是最清净的大观园,到头来也是一片腐朽,这也正应了《易经》中的一个道理,亢龙有悔!

总的来说,《红楼梦》是一部全方面的经验之谈,一本书,便是成长的开始。

这就是一块石头带来的传奇。

《红楼梦》读后感(篇3)

红楼总众女子中,我最喜湘云,喜欢她的率真,她的洒脱,她的豁达。雪芹先生让湘云第一次出场乃在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篇文字中,而在二十九回中,宝玉与钗黛三人斗口之间便已带出湘云其人。太君因见金麒麟眼熟,故问。钗曰“史大妹妹有一个”黛则讽曰“宝姐姐别的事情上还有限,惟有在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读至此,如不见后文,不知此文之妙,笔带双关,既活画出钗黛二人形象,又为后文打下伏笔,似此类之文,红楼中甚多,由此可见一斑,可知雪芹先生之胸中丘壑。

待到湘云第三,四次来,便应是整部红楼梦中最热闹非凡的文字了“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怡红院群芳开夜宴”等,如果说从前那两次只不过是湘云的一个剪影,那么此两回中,湘云便得到了一个升华。在庐雪庵的联诗中,湘云的联句是最多的,在我看来质量也是最高的。雪芹先生以如此笔墨将新到的宝琴,李纹,岫烟都给了读者一个大致的交代,如此便不感陌生了。憨湘云醉眠芍药洇,在我看来是红楼中画湘云最美的一副图画,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一般,湘云则是眠花了。试想红楼众闺阁中,除却湘云,还有谁会如此酣眠,无拘束,无牵挂的醉卧于花阴之间。在湘云的世界里,没有解不开的烦恼和忧虑,试问钗黛二人可有如此胸襟吗?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湘云便是这样的真名士。“英豪阔大宽宏量,从不将儿女私情略系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

也许是胜极必衰的原因吧,此等繁荣文字的背后便隐藏了无限的悲哀,此后逐晴雯,死金钏,尤三姐自刎,尤二姐吞金,大观园从此便笼罩上一层阴云,再也没有散开,湘云此后再来,没有了从前的那种笑声了。红楼便真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红楼梦》读后感(篇4)

凤姐篇

上学时只看过几十回,后来放暑假回家接着电视剧看了全部。当年凤姐病死狱中,我还哭的不行。感谢更新版,没有详述凤姐的死后事,只说平儿拿了体己钱让琏二爷办的体面些。

从小到大一直喜欢凤姐,直到读了整本以后,对凤姐的喜爱只增不减。即便她爱钱抠门儿我也爱得要死。一个二十岁的小女孩,帮着贾政打理整个荣国府,上头奉承老太太、太太,中间和兄弟姐妹嬉戏玩笑,下头对待下人们严厉且有规矩。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又不失幽默风趣,是个狠角色。即便最后抄家把所有高利贷凭证都搜刮了去,我也不忍讨厌她,只能说凤姐没有听秦可卿的话,只能说凤姐还没上过学,不知道理财之道。即便想阴招害死尤二姐,我也只觉得,吃醋是女人的天性,奈何嫁了个好色的琏二爷,自己的幸福只能自己争取。即便是众人筹钱替她过寿,她应了替别人出份子钱,后来钱够了,她也没有出那二两银子,我也还是觉得越有钱越抠是美德。即便贾瑞喜欢他被她坑了银子倒了大粪最终想她致死,我也依然觉得,这就是凤姐,人不狠站不稳。只当时骗宝玉娶宝钗时,让我有些失望了,但瑕不掩瑜。凤姐依然是我最希望成为的样子。

《红楼梦》读后感(篇5)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最新大全5

校园一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写出了作者的辛苦与心酸,也表达出了知音难寻的无奈何苦闷。而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出自曹雪芹先生笔下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它不仅是曹雪芹先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从而使一个繁荣的荣国府走向衰败。曹雪芹先生历时十年完成这部著作,用细腻和巧妙的文笔叙述了一个繁荣一时的荣国府。

当我看完了《红楼梦》后,我感到无比的心酸,我甚至有点怨恨作者为什么把这《红楼梦》的结局写得这么悲惨,这与《红楼梦》前部分的那生气、繁荣的景象一点有不符合。但后来我渐渐的明白了,当时的社会就是这么黑暗,这只不过就是社会的演变过程罢了。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贾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的成熟了,更何况在这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红楼梦》中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再到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的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让我感慨万千,它是贾宝玉一生的·真实写照岁月流逝,生命的年轮在不停的轮转,但又有谁能读懂这曹雪芹的梦中泪。

《红楼梦》读后感(篇6)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红楼梦》。刚开始读的时候,我还有点发愁:这么厚的一本书,什么时候才能读完啊?当拿起书开始读时,我却被书中的人物深深吸引住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有过困惑,但妈妈教导我,要读得通透必须要了解相关的社会背景,以及作者的个人经历和写作目的,读的过程中还留意文章的注释,必要时还要查找资料。得到这些读书“秘笈”的我如获至宝,便如饥似渴地开启了我的追“梦”时光。我每天手不释卷、废寝忘食地读,很快就读完了这本书。现在,我有点迫不及待地想跟大家分享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受。

翻开《红楼梦》,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大观园呈现在我眼前: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直性率真的贾宝玉、聪明大方的薛宝钗、宽宏豁达的史湘云……而在这些人物中,林黛玉和贾宝玉最令我感叹。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林黛玉,这个“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姑娘实在令我感叹。无论是离愁别绪还是草木枯荣,都能让她为之落泪。葬花情节更是体现了黛玉的敏感细腻与洁身自好,或许她来到世间只为了“还泪”的吧!虽然这样,但我还是忍不住喜欢她,喜欢她满腹才华,喜欢她聪慧灵秀,无论是吟诗还是作对她都是胸有成竹、出口成诗、艳压群芳。那是读了多少古典才有这样的成就啊!我要向她学习,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做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而这本书的另一个主人公贾宝玉也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通灵宝玉的化身,真诚、直性。他鄙视功名利禄,不愿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他厌恶官场的黑暗;他厌恶当时的封建礼制,不愿意被之束博。他清灵、纯洁,所以他能看到红楼女儿们水一样的清澈心灵。不但如此,宝玉还有吟诗作对的天赋。大观园里的“杏帘在望”、“稻香村”、“曲径通幽处”等等都是宝玉的墨宝。而他吟诗的天赋则在联诗上一览无遗,无论是什么诗,他都能联几句。他对待学问的专注也让我深深折服。我暗暗下了决心,以后一定要熟读唐诗宋词和古文。

这本书不但有令人感动的人物,还有令人深思的情节描写。其一,红楼梦的礼仪文化令我大开眼界,中国是个礼仪之邦,古代的著名书籍里都有记载,好的礼仪一直为人喜爱,在红楼梦里也可见一斑。例如林黛玉进贾府礼节、宝玉与宝钗的婚礼礼节、秦可卿的葬礼……种种礼节虽说繁杂,但涉及的内容实在广泛,有很多是我们现代人值得借鉴效仿的,如朋友之交,特别是尊重长辈的礼节这一块。通过阅读,令我对中国礼仪之邦有了更深的认识。认识了古代诸多场面的习俗礼节。其二,想当初,宁荣二府奢华极致,单是那一座大观园就奢华无比,连生活在皇宫中的元妃贾元春也感叹太金碧辉煌了,也如刘姥姥说的比画里还要美。这个大观园的建筑也是我国古代建筑史上的一块瑰宝吧。但到了最后,大观园变成了衰草枯杨,而曾经在里面居住的那些美好的人们死的死,走的走。而宁荣二府从“金满箱,银满箱”到“陋室空堂”的惊天巨变也令人惋惜,沉思。是什么造就了这些?是无止境的贪婪;是对金钱的过分追求;是妄想不劳而获;是吃人的封建礼制……如果没有了这些,那大观园还是一处“世外桃源”吧?宁荣二府的兴亡盛衰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封建社会的愚昧守旧,没落是必然的结局罢了。《红楼梦》让我见识了古代人们的生活点滴和社会、人生百态。不愧是一本社会百科全书。

读完了《红楼梦》,我觉得他是一部厚重的历史,令我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深的认识,恶补了我的历史知识,《红楼梦》也是一出悲剧,写满了悲欢离合。对于这场悲剧,我们只能说这是历史的使然,真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啊!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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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1

《吃狼奶的羊》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主人公则是一只身体健壮,肌肉饱满的羊——流火云。它从小就是喝着狼的奶长大的,因为自己刚出生,妈妈就不在了。而乌云飞本来是想吃流火云的,可没想到竟然当了羊的妈妈,真是奇怪。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乌云飞为了流火云可以付出一切。从此以后,流火云就在狼群中生活了下来,其实;狼群里的狼都不愿意,但是乌云飞是王妃,谁也不敢冒犯她,就勉强把流火云留了下来。好景不长,乌云飞为了保护流火云惨死在狼的脚下。流火云逃出狼群,在羊群中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是最终却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第一,还是以前说的那句话,母爱很伟大。大家都知道狼和羊天生就是天敌,是不能生活在一起的。而乌云飞失去了四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出于母爱,决定照顾流火云。其实,在狼群要吃流火云的时候,乌云飞完全可以不理睬,可它并没有这样做,宁愿自己死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这位母亲多伟大呀!

第二,流火云追求正义,公平公正,善良,勇敢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流火云它打破了羊群中那些传统的规矩,比如说母羊生产是不能有任何一只羊陪着,遇到危险时赶紧逃命,不要管其他的羊……凡是只要是它能干的,流火云都会做的,它为羊族创造下了一个个奇迹:打败银背豺,驱赶猎豹,打败大狗熊,这些是那些羊们完成不了的。最后要不是麻花角心存恶意,也不会至流火云于死地。

虽然流火云这只英雄羊结束了生命,但是,大家却将它永远铭记在了心中。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向流火云学习,面对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做让大家尊敬的人。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2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吃狼奶的羊》。它讲的是有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因为狼妈妈“乌云飞”,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她非常伤心,就自己一个人来到了黄土凹,想独自待一会。但她看见了一只失去妈妈的小羊羔。于是他就让小羊羔吃自己的奶长大啦!还给小羊羔起了个名子叫“流火云”。不过有一次狼群想吃了流火云,但是流火云是吃乌云飞到奶水长大的,乌云飞早就已经把流火云当成自己亲生孩子啦!于是乌云飞救流火云被狼群给吃了。流火云真可怜呀!生下来还没有吃一口奶水,羊妈妈就死啦。幸好流火云碰到了乌云飞,流火云才又感受到了母爱。乌云飞真伟大呀!竟然为了一只羊牺牲了自己。

流火云从狼群逃到了神羊峰。救了一只叫小黑角的小山羊,他们俩个成了好朋友。而且他们俩个一起度过了一个漫长寒冷的冬天,还在一起互相帮助,一起打败敌人。他们俩个还一起共同合作打败了麻花角。我们也要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成功。

自从他们俩个来到神羊峰后,就得到了母羊的喜爱。因为他们俩个勇敢、善良还善于帮助别人。比如:他们俩个保护小羊羔曲曲宝,保护母羊苏丹紫去生小羊羔香绣球的一路,流火云还帮助香绣球和母羊苏丹紫打败了狗熊。所以得到了母羊的喜爱。可是到了最后流火云被狼群给吃啦。

我感受到了,这个故事是一个令人伤心悲伤的故事,因为流火云是多么的勇敢,多么的善良,还多么的善于助人啊!可是到了最后还是被狼给吃啦,就剩下了一堆白骨啦。所以我感受到非常的伤心非常的悲惨。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3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吃狼奶的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生了四只小狼的母狼乌云飞,在一次大雨中失去了它自已的四只小狼,很伤心。在暴饮暴食的发懈后,乌云飞去散心,走到了一个荒芜的地方,在一片草丛中发现了一只小羊羔,但乌云飞不饿,没有吃了这只小羊羔,而是在草丛中睡了一个晚上。当乌云飞想吃掉它的时候,它却吃到了乌云飞的奶,使乌云飞不知怎么,不想吃它了。乌云飞还天天去喂它奶,并且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借口,还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做流火云。但是有一天,乌云飞喂流火云的事情被发现了,头狼金卡黑要让狼群把流火云吃了,但乌云飞是金卡黑的爱妃,它死也是不同意,于是流火云就留在了狼群中。

但是乌云飞还是留心着呢,它怕其它狼会趁着它不注意把流火云吃了。到了冬天,狼群没有吃的,便要吃了流火云。但是在乌云飞的保护下,它逃跑了,乌云飞也因此而死了。在逃跑后,流火云救了一只名叫小黑角的羊,度过了第一个冬天。春天的时候,它们两个去观看爱情擂台,却被麻花角挑战,流火云在快打败了它的时候放了它。从此,流火云和小黑角也有了团体。流火云还多次救了羊群的命,赶走了豹子,打走了大黑熊。

最后一次在和狼群对质的时候,被麻花角撞到了狼群中,让狼群吃了。我觉得麻花角太悲卑鄙了,居然为了头羊的位子,把救了羊群多次的流火害死,幸好后来麻花角得到了报应。而流火云在麻花角挑战时,不应该放了它,以引来杀身之祸。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4

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一本叫做《吃狼奶长大的羊》。

这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内容扣人心弦,情节起伏。是写一种动物的。

看完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虽然动物没有那么聪明,但却有灵性,懂得了什么叫知恩图报。

故事中的母狼乌云飞在一次雪崩中自己的失去丈夫和一对自己的双儿女,却把一只叫流火云的羊崽收养了。狼和羊本来是天敌,狼注定吃羊,羊也是一出生就做好被狼吃的命运。可是母狼不仅不顾众狼的反对吧羊崽安全的抚养长大,最后还以性命去保护羊崽,这有哪里比不上那些整天不务正业、自甘堕落、危害社会的人呢?

流火云崽狼群中生存不下去后,离开狼群,拯救下了小黑羊,与它同甘共苦,继而走向羊群。

以为它身上一般是狼的基因,从小生活在狼群,受到狼的影响,所以了解了狼的攻击战术和性格,才不怕狼;它身上一半是羊的天性,因为它是从一只温顺的羊羊胎中出来的,知道怎么和羊生存,就是它这不怕狼、不会在危难的时候抛下自己的同伴,自己逃难;会与羊们同甘共苦,所以也使流火云成为所有羊中拥戴的羊。

可是天公不作美,好景不长年。它们忘了还有一只头羊,头羊看见自己的羊民们这样拥戴流火云,却不听它的指令,让他的威严何在!被嫉妒冲昏头脑的它,做出了尖丧心病狂的事:它吧流火云送进了狼群,只剩下了一颗头颅……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流火云非常勇敢,它拥有一切美好的品质;母狼重情重义,这一切的有点难道还比不上有些人吗?不,比得上!因为个别动物的品质比一些人好,所以动物也是“人”,不要以为这是侮辱了人类,在远古时代,人类也是动物,现在也还是站在生物链顶端的动物,只是比我们口中的动物地位高那么一点点……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一本让我感受深刻的动物小说。这本书名为《吃狼奶的羊》。这本书的内容与众不同,生动形象地描写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狼文化和羊文化培育出来的英雄羊的传奇故事。

书中最让我喜欢的角色是母狼乌云飞。它意外发现了小羊羔,给小羊羔取名流火云,做了羊妈妈。在狼王发现它喂奶给羊喝时,乌云飞死也要护住小羊羔。那一刻,我流下了眼泪。在乌云飞的坚持下,小羊羔进了狼群。在狼群饥寒交迫之时,饿狼们想吃掉它。在危急之时,乌云飞为了阻挡狼群追捕流火云,被狼群活活撕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那一刻,我再次流下了眼泪。乌云飞对流火云深深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我,它是多么伟大呀!在生活中,每一位母亲都全身心地照顾自己的孩子,含辛茹苦,没有一声抱怨,但是有些孩子却不懂报恩。孟郊曾经说“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没有父母的.付出,哪会有我们的幸福。我们要做点什么来回报复父母。帮父母做家务,给父母捶捶背,跟父母聊聊天……同学们,“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啊,让我们尊重父母、孝顺父母吧!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幕是流火云在老豺手下救出小黑角的时候。眼看老豺就要吃掉小黑角时,流火云挺身而出,与老豺展开生死搏斗。在搏斗中,流火云勇敢机智,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努力,都失败了。可是,它仍坚持不懈地努力,最后,与小黑角同心协力打败了老豺。同学们,请想想,如果把老豺换成我们要克服的困难,把两只小羊换成自己和朋友。那么,你会怎样面对困难你?是直接逃避,还是在朋友的帮助下,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努力,克服困难,成为真正的赢家呢?如果是我,我会选第二种。因为,逃避永远没有用,必须战胜自我,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你也许会失去,但你得到的东西比失去的更加珍贵。因为你得到了一次锻炼,一次进步,一份友谊,难道不是吗?

最后,虽然流火云为了羊群而悲惨地死,但是它那向往和平,追求公平,不屈xx的精神永远留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6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被小说中的乌云飞 (母狼) 给打动了,它为了保护流火云(小羊)不惜背叛狼群,我想这也许是动物界的一个笑话吧。一只母狼怎么可能给一只小羊喂奶呢?事实证明我错了,在一个冬天母狼乌云飞为了让小羊流火云能顺利的逃离狼群不惜惨死在同伴的利爪之下,乌云飞的死让我感到很难过,我想这也许就是伟大母爱吧!

流火云误打误撞的进人了红石岩野山羊群,我想这下流火云回到了羊群应该安全了吧,可事实证明我还是想错了,麻花角(头羊)怕流火云夺走它头羊的宝座,一次次的想陷害流火云,而勇敢流火云却一次次都用它的智慧的躲过了劫难

最后在一次狼群的围攻中,流火云正在一心一意的为保护同伴而和狼群周旋时,被麻花角从背后撞下山崖掉进狼群,麻花角正在为除掉竞争对手而高兴时,母羊们个个都用鄙视眼光看着它都默默离开了麻花角。而麻花角却成了孤家寡“羊”。

我为流火云的死感到惋惜,同时又为麻花角感到脸红,动物之间难道只有战争没有和平相处的义务吗?麻花角的结局也不是我想看到的,在我的眼里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世界是和平的。我想这样的场景也会在动物界上演。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7

在这个漫长而有趣的假期里,我在家认真的品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名字叫《吃狼奶的羊》。

刚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情不自禁地想:羊怎么会吃狼奶呢?这可不符合自然规律啊……

看完了这本书,我恍然大悟,原来书中讲述了狼文化和羊文化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培育出来的英雄羊的传奇故事!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最终英雄羊虽然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虽然稍纵即逝,只是短暂的辉煌,但却让生活有了亮色,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由羊,我想到了人。这不正和人一样吗?我们也要做一个纯洁善良,向往和平的人。虽然是和平年代,但是我们也不能任由性格软弱,该需要正义公平的时候还是要和邪恶势力对抗。在人生的道路上,我相信我们也都会遇到各种挫折,迫害、误解、嫉妒。但是我们应该用正义的力量来赢得尊重,信赖和友谊。

虽然结局比较悲壮,流火云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了生命。但是我们的人生不一样,我们要用有限的生命去做不让自己后悔的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大家都可以做到,世界会多么美好。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8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吃狼奶的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生了四只小狼的母狼乌云飞,在一次大雨中失去了它自已的四只小狼,很伤心。在暴饮暴食的发懈后,乌云飞去散心,走到了一个荒芜的地方,在一片草丛中发现了一只小羊羔,但乌云飞不饿,没有吃了这只小羊羔,而是在草丛中睡了一个晚上。当乌云飞想吃掉它的时候,它却吃到了乌云飞的奶,使乌云飞不知怎么,不想吃它了。乌云飞还天天去喂它奶,并且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借口,还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做流火云。但是有一天,乌云飞喂流火云的'事情被发现了,头狼金卡黑要让狼群把流火云吃了,但乌云飞是金卡黑的爱妃,它死也是不同意,于是流火云就留在了狼群中。

但是乌云飞还是留心着呢,它怕其它狼会趁着它不注意把流火云吃了。到了冬天,狼群没有吃的,便要吃了流火云。但是在乌云飞的保护下,它逃跑了,乌云飞也因此而死了。在逃跑后,流火云救了一只名叫小黑角的羊,度过了第一个冬天。春天的时候,它们两个去观看爱情擂台,却被麻花角挑战,流火云在快打败了它的时候放了它。从此,流火云和小黑角也有了团体。流火云还多次救了羊群的命,赶走了豹子,打走了大黑熊。

最后一次在和狼群对质的时候,被麻花角撞到了狼群中,让狼群吃了。我觉得麻花角太悲卑鄙了,居然为了头羊的位子,把救了羊群多次的流火害死,幸好后来麻花角得到了报应。而流火云在麻花角挑战时,不应该放了它,以引来杀身之祸。

羊脂球读后感模板


怎么样才能将这种奇妙的感受表达出来呢?对于这本书,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看法。读后感是展现作者观点和意图的关键,为了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意设计了这篇名为“羊脂球读后感”的文章,希望您在这个网站上度过一个愉快的时光!

羊脂球读后感 篇1

文学是比鸟飞和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聪明。所以说,读一本文学名著就似乎享受一般,最近我就读了一本

这篇小说讲的是在一场战争中战败国的人民纷纷逃离战区。在一辆回法国内地的车上坐着很多名流淑女,还有一个叫羊脂球的***。在马车上的第一个中午,谁都没有预备吃的,只有羊脂球带了一筐精美的食品。她邀请车上的所有人一起分吃这筐食品,他们把这筐可以吃三天的食品一扫而光。

等到第二天才见到了一个宾馆,尽不犹豫的住了进往。不料,被军队扣押了。头一天他们什么也不管,过了二天,那群所谓的名流淑女为了自已的安全,不惜将羊脂球以不正当的手段送到那个军官的怀里,使她受到了欺侮。事后还对这件事的大谈特谈,对羊脂球表示不满。而伯爵在羊脂球向伯爵夫人请安的时候,故意将伯爵夫人拉的远远的,似乎在避开某种不洁的东西。第二次上马车的时候,没有人在理会羊脂球。到了另一个中午,除了羊脂球之外所有人都带了吃的,但没有人愿意和羊脂球分吃自已的午餐。可怜羊脂球那一筐精美的食品,被他们狼吞虎咽般的横扫一遍。在路上,他们对羊脂球的事情十分不满,还讥讽、嘲笑羊脂球。天哪,怂勇羊脂球的是他们,对这件事不满的还是他们,他们到底对什么满足。而且,他们把羊脂球的那一筐精美的食品一扫而光,不仅不对她心存感激,在宾馆里还为了自身的利益出卖羊脂球。似乎羊脂球就是一个工具,用完了就把她当作垃圾似的扔掉。那些所谓上流社会的名流、淑女心灵是那样的丑恶。

我十分替羊脂球伤心,她被那伙忘八骗的好惨。我也十分憎恨那些可恶的衣冠禽兽,他们不仅连基本的爱国心都没有,就是在文明礼节上也形见相拙。

好像字数多了,看看吧!

羊脂球读后感 篇2

《羊脂球》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创作的短篇小说,小说以一个羞于委身敌寇的妓女做对照,淋漓尽致地刻画出只顾私利而不顾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者们的寡廉耻。

合上《羊脂球》的书卷时,我轻轻叹了口气。我为她感到不值。那一刻,她的啜泣似乎感染到了我。

羊脂球,这是一个身份低微的妓女。是的,她的身份卑贱,可是,在她和她的旅伴被困旅店时,她牺牲了自己的尊严为旅伴们解围。这样的她,心灵是美丽的,因而,她是高贵的。当她面对普鲁士军官时,她并没有恭恭顺顺,她那一颗强烈的爱国之心使她与那些旅伴们区分开来。她拥有的是高贵的灵魂,是对国家深深的爱意。最后,她还是妥协了,因为她不愿看到她的旅伴们因为她而受困。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别人,可是,到了最后,她却被他们的无情伤透了心。她不知道,当她在为她的旅伴们担忧之时,他们心中想到的只是通过牺牲她来换取自由。她太单纯,也太容易相信别人。她心灵的美丽超越了身份的卑微,因而,她是高贵的。

反观羊脂球的.旅伴们,他们个个身份显赫。从表面上来看,他们似乎都比羊脂球高贵,但事实却与他们的身份截然相反。当他们饥饿时,他们可以毫不客气地接受羊脂球递给他们的食物;但当他们被困时,这些先前还和羊脂球一样愤慨于普鲁士军官无理要求的“高贵之人”,瞬间变了嘴脸。他们开始谋划如何劝服羊脂球答应军官的要求,以使自己脱离困境。甚至,当羊脂球为他们做出牺牲之后,他们放下了假装亲切的伪装,对她冷淡起来。他们的心灵难道不丑陋吗?我想说,他们是卑微的,纵使他们的身份再高贵,他们的心灵不美,因而,他们并不高贵。

你是否还记得那位勇救三名溺水者而不幸身亡的湖南青年邓锦杰?或许,他的身份只是一位普通市民,但他无疑是高贵的。因为,他用行为向我们证明,这个世界真的存在无私奉献的人。而那三位被救之后连声“谢谢”也没说就离开的被救者,他们和羊脂球的旅伴们又有什么分别呢?心灵的高贵会让一个人的人格得到升华,而心灵的丑陋会让一个人成为世间最卑微的人。

身份的高低并不能区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心灵的高贵与否才是衡量每个人品质优劣的最好依据。

羊脂球读后感 篇3

读了《羊脂球》一文。我们大能够说本文刻画了资产阶级以及贵族教会自私虚伪的丑陋嘴脸,或说本文批评了有产者为富不仁没有民族气节对国家前程漠不关心只要不影响生意继续哪怕是去美国的阴暗心理,但这都不是我的第一感受,因为这些不是十九世纪法国特有的。用人朝前我们早已习以为常了,多个朋友多条路不明白你说没说过,反正我听过无数次了。在这个本来就没有多少人情味的社会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开放,随着gdp的增长,无疑有些东西倒退了。注水猪肉,有毒校服,问题疫苗,三聚氰胺,还有矿难频发,强拆屡现,舞弊不止,贪污成风这一切有个幕后推手,就是钱。钱最终博得有史以来最多数人的尊敬。大多数人也过上了史上节奏最快的生活:蜗居一角则奋斗不已,入住豪宅则物欲暴增。陶渊明说: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到今日,变成了不是汲汲于富贵,就是戚戚于贫贱。这好像一群近视眼

,其一暴发后买了台新车,并且交通规则是谁快谁有机会加油,领跑有赠送,大家都疯狂往马路上挤,没车的就冒着危险拦他人车,停下你倒霉,撞死我倒霉。这时候几个腼腆者本来还坐在路边观赏,可他们突然发现,所有生活必须的衣食住行都随着车队往前跑,自我周围霎时一片荒凉。他们一面抢上公路,一面抱怨自我,一面感叹人心不古顺便踢倒几个同伴。这一切仿佛合情合理,没抢到汽油,谁让你慢!本来大家挤在一齐还相互抱怨,这回热闹了:没打没骂,见面都好的跟一家人似的。大家的目标历来都没有如此一致过。过去大家都刚起步,一张大团结证明团结就是力量;此刻通行的大钞告诉我们,要有红利才行。过去大家坐一桌还看看志趣是不是相投,此刻请一桌人吃饭就当请一桌梯子甚至砖头(也叫垫脚石)。做买卖发财连关老爷都能帮上忙,谁求不着谁啊!关羽准得问刘备,大哥也算卖过草鞋,三弟好歹卖过猪肉,为甚生意人供我?张飞说:谁让你生得一副大义凛然相?刘备笑说:生意人明白打交道的都没比自我好哪去,明白你忠义:忠,不会弑主,义,杀尽来犯。

我看完这篇小说,心里想的就是怎样才能安慰羊脂球。可问题是,有这种想法的人似乎不可能出此刻这个马车上,羊脂球身旁。多数人去了前线,保卫着祖国和人民,也包括马车上几对无耻的夫妇;剩下的没钱坐上马车。可就算这样,胖女孩是有本事照顾好自我的,你看她准备的好吃的。可是我疑惑的是,在咱们这,多少个世纪以来,她的同行们都明白的道理,怎样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里面还有她这样天真的人呢?我可不能够说不管黑猫白猫会走猫步就是可爱的小猫?这还不算,她居然还要充当那些下流人士的保护者,我不相信莫泊桑有多丰富的想象力,上帝的玩笑开大了。

鸟夫妇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由于我们这遍地都是,作者又写的那末传神。这样龌龊的人,本没什么可说,可是有时候他们也需要帮忙,他们也需要自由和尊严,乃至他们也要有选举的权利:这种时候,我们都无话可说。可是,当这类人反而获得更多权利时,情形就讨人厌了;可是,如果一个社会仅有学作鸟夫妇才能获得更多的权利,那我只能说,这是什么鸟社会。

回过头来,再之后说为什么胖风尘女子没遇到一个结实的肩膀。常听人感慨或咒骂,为什么去一些地方办事那么难,这群狼!你要明白,一个好人挠到你眼前办公桌后面的转椅上有多不容易,按概率来讲,你只能遇到狼。换个角度,胖女孩也应当想,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为何坏人都那么顽强,从不愁眉苦脸,为何有志者都慨叹怀才不遇,继而郁郁寡欢,乃至悲观厌世?为什么听的到对人性贪婪的咒骂,听的到向钱发起冲锋的号角,却听不到澄清天下的志向和墨子那死不旋踵的脚步声?

恶人向目标冲锋时,不管失败多少次,永不气馁;好人刚试了一半,就觉得理应得到一些尊敬或是更实惠的东西,刚1挫折就顾影自怜,固然这种人也给我们留下了不朽诗篇可是,跟他们本该成就的相比,远远不够,立言是排在立德立功之后的。当然,向坏人学习这条路一向没断了人影,乃至一度人头攒动。我想说的是:把根留住,死缠恶斗。

羊脂球读后感 篇4

作者:土土土

战争,我们该如何评价?什么是正义?什么是侵略?面对突如其来的掠夺?又该何去何从?

一群富贵清高的上层人士,一群道貌岸然的阶级分子,一群华丽的富贵太太,一对狼狈为奸的店商夫妇……他们为了面包和牛奶,阿谀奉承,他们为了逃难,出卖队友,出卖自己的救命恩人。

他们似乎也存着一颗荣辱一心,一颗懂得爱恨情仇的心,一颗不受欺侮的心……但荣辱的背后他们做了什么:挣名夺利,一己之私,说三道四……

而她,在臃肿的身体下面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她从事低贱的行当,在俗媚之下有一颗廉耻之心,为了国家的荣誉,她离家出走;为了集体的利益,她出卖灵魂!她就是羊脂球

但她也将人性的弱点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坚毅的外表下,一颗恐惧的心在存折里;坚韧的心被冠冕堂皇的花言巧语所屈服。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样真的好吗?面对困难真的该低头吗?

“休戚与共”又该怎样解释?

羊脂球读后感 篇5

冰凉的泪水划过她的脸颊,沿着下颚的弧线滴落,在这样寒冷的冬夜,未间断的,令人绝望的。我想这是读完羊脂球后留在我脑海中最深刻的画面。

《羊脂球》是一个以普法战争为背景,发生在一辆马车上,一个平凡妓女的故事,然而更多的是从她身上映射出的周边人的无耻与卑陋。

当普鲁士占领了卢昂,他们预备了逃亡,一辆马车,十位客人——一伯爵夫妇,厂长夫妇,小商人夫妇,两位修女,一位民主人士以及羊脂球——一个受人嘲讽却心地善良的妓女。逃亡的开初,除了羊脂球没有人记得为逃亡准备丰富的食物,他们是这样的匆忙,亦或许是过多了奢华的日子,最终饥饿让他们不得不放下高傲的嘴脸,然而羊脂球笑着让所有人一起分享了自己的食物。

在多忒镇普鲁士的纠缠中,众人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牺牲了羊脂球,他们油嘴滑舌,丑态百出,却打着上帝会原谅一切动机纯洁的行为的幌子说服羊脂球就范,得知事情得逞后,他们笑了,笑得如此滑稽,如此低级,正如戈尔弩兑说的,他们做了一件再可耻不过的事。

终于众人从多忒镇的普鲁士手中获得自由,这全是羊脂球的功劳,可是没有人再去理会她。她深知自己被骗了,然而她却无能为力,他成为了所有人用过就丢弃的一块抹布,此刻,他们辱骂她,在他们眼中她肮脏不堪。而羊脂球只有静静地坐着……

“大家都像是看不见她,认不得她。”

“没有一个人望她,没有一个人惦记她。”

再一次的起程,除了羊脂球这回所有人都为自己准备了充足的食物,她的饥饿无人问津,众人冷眼相对,修女们的自私虚伪暴露无遗。于是羊脂球哭了,在戈尔弩兑轻唱的《马赛曲》中,她忍不住的呜咽声从两段歌词的间歇中在黑暗世界里传来。

可那黑暗世界是什么?是这种充斥着自私自利的污浊的社会?是战后断壁残垣的颓败之景?还是此刻羊脂球绝望的心?我无从得知,只是这冰冷的泪水始终盈满我的心,那样的夜里,不知它是否会结成晶莹的冰,去冻结一切的阴霾,然后待到雨过天晴后再无暇的绽放。

羊脂球读后感 篇6

俗话说,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最近我读了一本名为《羊脂球》的书,它是大文豪莫泊桑众多作品中的一篇佳作。小说描述的是普法战争期间,一辆马车被普鲁军官扣留,主人公就在这辆马车上,但这个主人公有一个让人所不齿的职业——妓女。普鲁军官要求羊脂球陪他一个晚上,否则就不让马车通行,羊脂球出于爱国之心,拒绝了普鲁军官的要求。但车上的乘客,贵族们为了自己的私利,逼她为大家牺牲自己,羊脂球为大家做了退步。但是第二天人们又换了一副嘴脸,个个疏远她,当她为大家牺牲之后把她当作一件十分肮脏的废物丢在一边,对她无情无义!

读了这篇文章,我了解了另一种历史背景环境中人们的另外一种面貌。那些为自己私利无情践踏羊脂球的人就是我们所谓的上流社会中的上流人士,那么他们高贵吗,高雅吗?在当今社会中,除了我们披在身上的外套,我们都是一样从妈妈的肚子里出来,牙牙学语,蹒跚学步。我们都是一个生命个体,只是有的人从事的工作不同,扮演着各种不同的社会角色。有人在办公室当白领,有人在街上当清洁工,不能说坐在办公室就是多么高人一等,大家只是为了生存选择了不同的方式,人生的划分不是以这些事情来决定的。不要以我们从事的工作、家庭背景、文凭的高低等等来划分人生的贵贱。重要的是我们的内心,我们有着怎样的心灵,我们的灵魂是否纯洁,就像羊脂球这样一个人们所不齿的妓女,可她拥有一颗真挚纯净的爱国之心。就像冰岛一位女作家所说:“我们无权表示你的人生不比我们的人生更有价值。”所以我们不要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任何人的人生,摘下戴在我们身上的光环用精神去体会,用心灵去感受,除去这些物质,我们都是一样的。我们没有贵贱之分!并且高贵与低贱并不取决于外表,而在于灵魂和人性。

书中那个时代的人们的心灵已不知不觉地蒙上了一层灰色的纱,渴望阳光的心在其间发霉腐烂。而莫泊桑所做的,就是揭开那层灰色的纱,让人们变质的心透视在不同年代的人们面前,让它重见光明。就此告诉我们人人生而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爱国,平等,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道理,与此,这也不就是我们当代青少年应具有的品质吗?而我要做的,就是把这星星火炬更好地传递下去,不辱我青少年的艰!

我合上书,义愤填膺。羊脂球——一个被命运戏弄,被人情出卖的可怜人;那些“自视清高”的冷面人——外表风度翩翩,言吐不凡,却不懂得珍惜他人的情。羊脂球遇上他们,如同人遇上了“温柔”的魔鬼!羊脂球虽然不是很完美,但她拥有一个人所拥有的情,她为了情,“牺牲”了自己,却赢得了 “朋友”的“尊重”。

书中还有一个细节让我十分气愤——为了让羊脂球答应敌人军官的请求,那些“朋友”设计了一个阴谋,而随行的两名修女竟也参加了。“修女”在世人眼中是纯洁,善良,情的代言人,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天使也有变成魔鬼的时候。

人与魔鬼的差距就在于人有情。情是人与生俱来的。有情的人血液是沸腾的‘无情的“人”如同行尸走肉’建立起的“感情”也是纸糊的灯笼——一戳就破。

经过这次“512”事件,我发现社会中情没有绝种,四面八方的请用项同一个地方,让人们感受到情的温暖,情的力量,并因此,这些情更坚,更真,更美,让“人情比纸还薄”成为谣言,让情经得起考验。

请不能成为“不可再生资源”,要让它延绵下去。让我们用自己的诚心去浇灌那颗正在发芽的情的种子,去开拓情的天空!

羊脂球读后感 篇7

金钱、利益……种种可怕的力量,使真善美从人们身上淡化,使他们的灵魂扭曲!

永远无法忘记出自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手中,那被刻画得栩栩如生的人物:善良的西蒙爸爸——铁匠菲利浦·雷米;不舍得花一分一毛自己的钱,却糟蹋他人的金钱的都市小市民——奥莱依太太;不懂得孝敬父母的公务员——卡拉望夫妇;贪婪自私、爱慕虚荣的贵族官僚——鸟先生……不同的阶级,不同的形象,不同的特点,一个个都令人感慨万分。当然,还有那最令我难忘的充满傲骨的妓女——羊脂球。

在那个身材矮矮的,满身各部分全是滚圆的,胖得像是肥膘,手指头儿全是丰满之至的,丰满得在每一节小骨和另一节接合的地方都箍出了一个圈,简直像是一串短短儿的香肠的羊脂球身上发生了这样的情节:逃难的路上,饥饿的贵族官僚们臣服在羊脂球的食物面前,就像一只只听话的哈巴狗,饱食后慷慨的为她唱赞美歌,赞扬她的善良,同情她的疾苦。从前在他们眼中身份卑微的妓女,此时此刻却被他们捧成上帝的女儿。贵族们伪善面具令人“佩服”!当普鲁士兵威胁到他们的腰包时,他们看不见羊肢球是他们恩人的身份,只看见她是妓女的身份。他们顿时由哈巴狗变成了柴狼,拼命把羊脂球推入火坑。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利益去衡量一切

我不禁为这世态炎凉、人情淡薄的社会感到悲哀,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式上的终极关怀。让我不禁想起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在学做学问前,先学会做人!”

物质上的“贵族”不一定是“贵族”,而精神上崇高的人比“贵族”更高贵。同样的道理,身份上的“妓女”不一定是“妓女”,而品质上低劣的人比“妓女”更让人唾弃。或许,这些道理对于我们这群涉世未深的中学生,仿佛有些“无处可用”,但是,想想我们的身边却又是充满了这样的道理。

记得化学老师曾经说过:“我不是凭成绩好坏来评价我的学生,我看的是人品,同学们,你们都有着一颗善良的心,所以,你们都是我的好学生。”这一段话让我感动,同时也让我更加认识到做人的实质。“良莠不齐”这个成语大家都听说过吧!我始终记得,当初语文老师解释着成语的时候说:“意思是:好人坏人都有”。有一个病句是这样说的:我们班的同学成绩良莠不齐。当时语文老师说:“成绩差的人,他就是坏人吗?坏人的含义是:品质恶劣的人”。

一个人的身份、一个人的才智都不能够真正说明这个人。人的美丽与否是要通过内心地感受,真真切切的感受她的内在,生活的穷富并不能代表什么,出生的环境不是你能决定的,但后天的做人准则是只有你才能决定的!

羊脂球读后感 篇8

暑假,蝉鸣阵阵,蛙声渐老,红樱落尽青梅小。在这个暑气蒸人的日子里,我拜读了莫泊桑的《羊脂球》,她宛如像一阵清风,令我精神宁静舒适。羊脂球,一个身份卑微而灵魂高贵的女人!

在未读这本书之前,我就一直认为羊脂球是与鼠耳、牛粪球一样被作为一种十八世纪苏格兰高地的药材。然而,并非如此。羊脂球是主人公的名字,小说这样讲,因为主人公早年发福,身体肥得流油,皮肤犹如羊脂般光滑,所以别人称她羊脂球。

在普法战争的那个动荡的岁月,一辆马车在滚滚大雪中出发,用古龙的话讲,是一辆马车自北而来,碾碎了地面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车上的乘客除了有身份,有地位的伯爵、富商、修女之外,还有一位叫做羊脂球的妓女。这一车的乘客正准备去尚未沦陷的勒阿弗尔避难。路过马德时,一位普鲁士军官看上了羊脂球,并扣留了马车,他要求羊脂球委身于他,但羊脂球因为爱国情,拒绝了他。经过乘客们的“劝说”,羊脂球勉强同意。到马车再次启程,羊脂球又成了那个“下贱”的女人。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小说的第一章,主要写了法国的败军残部的凌乱不堪的惨状,这里交代了普法战争的背景。法军装腔作势地吓唬敌人,但一听到敌军将要进攻的消息,一个个惊慌失措、仓惶逃命。普鲁士军队的长驱而入,导致了法国的兵败。也许,这为下文一个普鲁士军官的傲慢,蛮横地阻拦马车做了一个很好的铺垫。

因为马车出发得匆忙,马车上的乘客大多没有带食物。其他九双眼睛都直勾勾的盯着羊脂球了,因为羊脂球带足了三天的食物。什么肥羊腿、冻着的兔肉、好像还带了几瓶酒。这时的羊脂球很慷慨地与其他乘客分享的食物,仅仅一顿,全车人就把三天的食物给吃光了。在这里,羊脂球的善良大方和贵族们的虚伪卑鄙形成鲜明的对比,暗示了羊脂球的悲剧命运。

当普鲁士军官看上羊脂球时,军队扣留马车,将乘客都作为人质。羊脂球认为自己作为一位法国人,应当有着爱国心,即使自己从事妓女的职业,也不能委身于普鲁士人。乘客们起先都去赞扬羊脂球的爱国精神,但被扣留的时间一长,一个个的都打着主意,如何劝说羊脂球同意要求。趁着羊脂球去教会期间,他们拿定了主意。

他们大摆宴席,举着酒杯向羊脂球致敬;他们花言巧语,鼓动羊脂球;他们甚至称羊脂球为“夫人”(不是先前的小姐了)来表达对她的尊敬。羊脂球就是这样被他们逼迫得同意了要求。

次日,马车再次启程,与第一次不同的是,除了羊脂球为来得及带食物,其他的人都备足了食物。失去了利用价值的羊脂球像一块被人丢弃的抹布。伪君子们终于撕下了他们道貌岸然的面具,他们似乎忘记了这个被他们称为“小姐”“夫人”的女子,她似乎又成了那个千千万万人唾弃的妓女了。马车上,达官贵人们一次次碰杯,谈笑风生,两个修女吞下两块大饼开始了一天的祈祷。这些嘈杂的声音将羊脂球的呜咽声淹没了。

读完了小说,我多想去为羊脂球打抱不平。那些伪君子就活像第一章所讲的战败法国兵,仗着自己身分显赫,装腔作势出威风凛凛的神气样,但在苦难面前一个个抱头鼠窜,将别人推上刑场。他们在苦难面前只剩下丑陋与恐惧了。在一个冷漠无情的社会里,羊脂球得不到任何同情。他们认为自己位高权重,身份高贵,但他们的灵魂是空虚的,形成鲜明的对比的是羊脂球,虽然她身分低下,但至少灵魂是高贵的。羊脂球是莫泊桑笔下一个被出卖的女英雄,一个有着贞德姑娘那样的坚强意志和爱国热忱的高大形象,那些与她同车的有钱有势的“同胞”正像当年他们的祖先出卖贞德一样抛弃了她。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剧。

因此,做一个像羊脂球一样有高贵灵魂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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