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23-03-22 故乡读书心得故乡读书心得合集。
文化程度不一样,对于事情的认知也会有所不同,我们可以试一试用电脑保存自己的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能帮助我们在下一阶段走得更好,根据你的需要,我们精心整理了故乡读书心得,希望本文能给您提供借鉴!
故乡读书心得(篇1)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的时候离开家乡,20年之后你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风景呢?当你遇到你的儿时伙伴时,他/她又是怎么一副脸色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而我国的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
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政府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在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中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故乡读书心得(篇2)
小狗是人们最好的朋友,他们是忠实、善解人意的化身为。人们与小狗中间产生过很多杰出的小故事,无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慧、英勇、還是八公的忠实与恪守,都深深震撼人心着大家的心里。
有着二只归属于自身的浣熊猎犬是男孩儿比利是大的梦想。但是这一梦想针对贫困的比利一家而言是望尘莫及的,没人觉得它能够 完成,包含比利的爸爸妈妈和妹妹们。可是,比利却下决心要依靠自己的能量进行这一看起来不太可能进行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要是可以赚到不值一提的好多个美分,他都勤奋去做,好无埋怨。每日的老累使他身心疲惫,却从来不随意舍弃。時间一天天消逝,比利总算在2年的勤奋以后获得了老丹和小安,二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身心爱的猎犬亲密无间,而且取得成功的训炼了他们,老丹和小安胜于是多少有着贵族血统的珍贵犬。
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受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诚的老为了更好地维护主人家,那毛绒绒的耳朵里面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子两侧的助骨被利爪抓开,外露了乳白色的骨骼,血肉模糊的创口遍及全身上下。不如人意,老旦放弃了,讨人喜欢的小安失去小伙伴,也不肯生存下去。
在她们的墓葬上居然长出了一株漂亮的红色羊齿草!她像七色彩虹一样夹在二座墓葬中间,那就是崇高的地方,仅有天使才可以播下羊齿草的種子。
她们都能给自己的亲人和小伙伴无私奉献出珍贵的身命,天是为她们撒播羊齿草的種子时,就表明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永生!
故乡读书心得(篇3)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诠释了一个完美地爱的传奇。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比利一家住在深山里,他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了愿望——获得了一对浣熊猎犬。并且在他们的一起努力下,老丹和小安不负众望,赢回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但老丹却用生命守护了主人,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于是,一株红色羊齿草悄悄地在坟头绽放……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比利和这两只浣熊猎犬之间互相关爱的情感,还有就是这对浣熊猎犬之间团结、互助的深厚情谊。比利深受着它们:他从不会打它们,最多最多只是训斥;在严寒的冬季,他不畏河水有多冷,毅然下水救起困在旋涡里的小安;不管谁,只要有伤害小安的举动,他就会上前阻止甚至打架……正是因为这样,猎犬们才对比利忠心耿耿,让比利有求必应。
老丹和小安之间也互帮互助,只要小安不在,或它没分到属于它的食物,老丹就不会吃自己的那份食物。相反,小安也是这样。还有,它们俩如果有谁没出猎,另一个肯定不会走,哪怕被主人拽走,它也会想方设法地回到狗舍,陪伴另一只。
由此,我也想到了我和我那5岁的妹妹——豆豆。豆豆很可爱,而且和我感情特别好,每次别人问她:“你最喜欢谁呀?”她总会大声说:“张可姐姐——”;每一次去外婆家吃饭,她都会紧紧地抱住我,久久不肯让我离去。
有一次,我带豆豆在公园里玩,豆豆不小心跌了一跤,皮擦破了,疼得哇哇直哭,怎么都不肯站起来走,还嚷嚷着:姐姐抱我!姐姐抱我!怎么办呢?她虽然只有5岁,可是依然很重。但看着妹妹那眼里的`泪花、看着那信赖的眼神,我深呼一口气,咬紧牙关,背起了妹妹,一步一步,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回走,路上好几次都想放下,但终究没有放下,最终把豆豆背回了家。我想:这就是爱的力量,爱的传奇!
其实,亲人之间也好,同学之间也好,如果都能像比利和浣熊猎犬那样相处,那么,每个人都能写出属于自己的爱的传奇!
故乡读书心得(篇4)
你让我懂得了不懈追求,小升初的考试我毫无意外的没有考好,但同样进入县城最好的中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时间和空间就是有这种能力,让人出现质的变化!这次的地震是非常厉害的,整个本州岛面目全非,地震引发的大火烧了整个城镇,并且由于本州岛是沿海地区,所以因为地震还引发了海啸,这次的海啸一直冲到宫廷县德楼,把整个日本本州岛可以说是全部吞没,变成了茫茫的海洋,今天,由于海啸发生,于是引起了漩涡,把东西都捐了进去。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故乡读书心得(篇5)
今天,我读了故乡的芦苇,很受感动,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奋动着作者的缕缕情思,文中作叙述的小河,野花,没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经过作者饱蘸深情的笔,都显现的非常美丽,迷人。作者博物馆从它的作衬托,然后突出描写芦苇朴实而又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用途,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由此得以升华。
然而,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却是故乡的芦苇。这段写作者对故乡的芦苇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忘怀。
生我养我的故乡啊,你给我留下多少梦幻般的,缤纷的记忆----这段写作者在故乡的,故乡的芦苇丛给了他很的回忆。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每一株花草树木都有生命,所以我们爱护这些花草树木。
我爱自己的家乡,爱家乡的一草一木,爱我身边的每一件东西。我们一起行动吧!一定要爱护这些花草树木和身边的每件东西。
故乡读书心得(篇6)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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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心得合集
我们在经历过一些事情之后,此时的文字的记录是最富有感情色彩的。我们的心得体会基本上都是我们参加完活动以后的所感所想。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特意收集和整理了故乡心得,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故乡心得【篇1】
三月,春暖。桃花初开,杨柳正翠。阳光撒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极其柔和。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站在长满野草的田野上,凝视着远山,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成了金色。手中捧着那本之被我翻遍了数遍的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风吹了起来,又翻开扉页
在奥沙克山区的一个山谷里,住着一个男孩,他叫比利。他患上恋狗情结,花了两年时间赚了五十美元,买了他日思夜想的两条浣熊猎犬。那两只猎犬分别名为老丹和小安,经过比利的训练,有了很多的战绩。砍枫树、智捉浣熊、参加比赛、勇斗山狮,比利一直以为上帝在帮助他。直到最后,猎犬永远地离开,在墓的中间,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从肥沃的土地上拔地而起,长长的红叶向外伸展,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红得鲜艳。那一刻,比利似乎意识到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每次读到最后,也不禁泪潸潸。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源于人兽之间的爱!
比利坚持两年存钱买犬,跋山涉水上镇上领狗,废寝忘食砍倒藏着浣熊的枫树,暴风雪中焦急寻找爱犬一个个故事中隐藏着使他坚持下去不停歇的力量。读到这些情节,我便想起了自己的经历。
我知晓自己的经历不像书中的比利,但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会让我回忆一件平凡的小事。
这个事件追溯到去年秋天
天空中飘着几朵云,悠闲得在天空中漫游着。又是一节体育课800米。我没有长跑的经验,面对400米的红色跑道,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在一恍惚间,我早已在跑道上奔跑着,虽然开始时身轻如燕,如飞翔一般,飞快奔跑着,可是到后来双腿如灌铅般,脚步紊乱起来,手臂无法摆动,无力地耷拉着,似乎再也跑不起来了,再也不像刚开始那般轻松了。汗水顺着发丝,顺着眼眶,流过脸颊,滴在被阳光烤得火烫的塑胶跑道上。几片云朵遮掩了部分阳光,已被阳光蒸熟的脸颊仿佛得到了缓解。
我的重心慢慢向前,可全身无力,步子虽大却越来越慢,白色的校服上有汗水渗过的汗渍。我不敢抬头看天,不敢停下小憩。抬头望望一个个跑在前方的同学们,拉开了很大的距离。那一刹,我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到终点了。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很无助跑步过程中呼吸紊乱出现岔气状况,忍受着这种疼痛,喘着粗气,嗓子似乎都干了,一片冰凉。完全不想再坚持我仿佛看到了什么,那本封面颜色鲜艳的书,被我的同学攥在手里,不停地摇晃着,我的脑中似乎一片空白。仔细想,那本书真正帮助了我,我好像觉得自己还不如书中的一条浣熊猎犬,回忆起书中的点点滴滴,想起比利在枫树下深林中守中一天一夜只为砍一棵枫树,在暴风雪中迷失了方向。眼前仿佛摇曳着一株别样的植物,一株红色的羊齿草我又想到,那会是天使撒下的种子。
恍惚回神,我咬紧牙关,冲上前去,强忍脚上肌肉的酸痛,望见正挥手的同学,书摊开着,放在地上,我努力挤出一丝微笑。
风呼呼刮着,我又一次看完了这本书,回味无穷。眼神飘忽不定。我跑回家,把一句感受至深的话记录在笔记本上。
我看到了,它挺立在那里,美丽又奔放,在一片绿海中,像一面迎风飞舞的红色的旗帜,向我们许下承诺:再见了!不必担心,不要牵挂,我会永远守护在这里。
拿着书,凝视远方,心中思绪万千,我能体会一棵羊齿草的真谛。永远不会忘记这本受益匪浅的书中学到的一种信仰
故乡心得【篇2】
前不久,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书,它是由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原著,翻译成中文的小说。这本书受到《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等众多读者的好评。
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直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亨有了很大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掩埋的童年记忆……
这本书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合上这本书,我的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流,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老丹和小安对比利的忠诚,如果没有它们的忠诚,那就再也无法看到这本书了。老丹与小安为了比利,付出了生命,它们那种勇于献身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
故乡心得【篇3】
太阳炙烤着大地,风是热的,在这烈日炎炎的夏日里,我依然选择一到周末就去图书馆。迈着欢快的脚步,我又一次来到了图书馆。顿时,一阵清凉迎面扑来,纸墨的香味沁人心脾。我犹如往常一样,如饥似渴地扫视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书,这本,那本,我都想看。这次,我的眼睛停留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上。虽然这本书在家里我已读过,可再次看到它,还是不由自主地拿出它,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封面,捧着书依偎在书架旁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
可爱的男孩比利努力攒钱,买下了他梦寐以求的一对小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是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伶俐的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互相关爱,在小主人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时,勇敢的老丹用自己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绝食了。最后,小安在老丹的坟头睡着了,在它们沉睡的地方竟长出了红色羊齿草……
读着读着,我眼前浮现出了奶奶家两只可爱的鸡,一只叫绒绒,是只聪明但瘦小的母鸡;另一只叫长毛,是只健壮的公鸡。每当吃午餐时,绒绒总能迅速地找到虫子的藏身之处,随后便咯咯地叫着去找长毛,长毛便用他强有力的爪子刨开土地,用尖尖的嘴啄出虫子递给绒绒吃,绒绒又会把虫子分一半给长毛,两个小家伙津津有味地享用着它们的午餐。可不知为什么,一天清晨母鸡绒绒突然停止了呼吸,公鸡长毛呆立在一旁,久久也不愿离开!这不正如老丹和小安吗?这种温暖心灵的故事很多很多。有一回,我下楼梯时,一不留神脚受伤了,行动不便。同学们有的替我打饭,有的帮我背书包,有的代我收作业……每当吃午餐时,送饭的同学总是自己还未吃上饭,便匆匆忙忙地端来热腾腾饭菜,轻轻地递到我面前,嘘寒问暖,“这些饭够吗?”“菜是不是凉的呢,要不我明天拿个盖子盖吧……”我说:“以后你自己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她总是摇头。每次等我吃完饭,她才安心地端着空盘子往餐厅奔去。看着她一蹦一跳远去的背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眼眶湿润了,真想冲上前去,大声地说:明天你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
天气炎热,街口有大妈在赠送免费凉茶;马路上少先队员正搀扶盲人过马路;公园里,一位大哥哥正帮忙捡小妹妹飞走的气球……在我们身边,总能不经意地发现这些美好的画面,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论是情同手足的亲人、朋友,还是素昧平生的路人,这股正能量无处不在。
故乡心得【篇4】
这个寒假,我读了好几本课外书。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它主要介绍了男孩比利和两只猎犬——小安和老丹之间生死与共的情谊。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要数比利和两只猎犬参加捕浣熊比赛的故事了。比赛中,他们遇到了重重困难,小安和老丹有好几次遇险,在大家都放弃寻找它们时,比利始终没有放弃,最终找到了两只猎犬。而小安和老丹也没有辜负大家的希望,先后赢得了银将杯和金奖杯。
在这个故事中,我对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任、责任、诚实和勇气感到敬;也被两只猎犬那颗忠诚的心打动了。当两只猎犬的生命走向尽头时,比利伤心欲绝。这也给他的童年记忆留下了深刻的回忆。我有一只可爱的小仓鼠,它的名字叫”小布丁”。我很爱它,喜欢在空闲的时候陪它一起玩。它也很喜欢我,喜欢在我身上”瞎逛乱串”。如果有一天我家的小仓鼠死了,我肯定也会像比利一样伤心不已。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它会让你一遍一遍地读,每一次都感动落泪。
故乡心得【篇5】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心爱猎犬,为了能实现自己的愿望,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卖过蔬菜、摘过浆果。可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
他凭着坚固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在两年里终于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和小安。我在为比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感受到:比利的家庭虽然不富裕,大但他有一种很宝贵的品质,那就是坚持不懈,才如意以尝的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训练了这对猎犬。在比利第一次打猎时,他断然砍断了一棵要几个人合抱才能抱住的粗壮的枫树来获取小猎犬的信任,也让我感觉到比利是个说到做到守信用的人。
在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俩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他们每天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扑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猎比赛的金杯奖和银杯奖,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是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丹为了保护主人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这段文字,我的眼前仿佛出现老丹那种无助的眼神,那毛茸茸的长耳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肋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忍不住停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些文字,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在心里祈祷,希望老丹可以战胜伤痛,勇敢地站起来!可是事与愿违。老丹死了。可爱温顺的小安失去了同伴,也不愿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助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心里万分伤心、难过。
但是,在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此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是一对多么忠诚的狗!也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他们都能为自己的主人和伙伴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当天使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故乡心得【篇6】
最近,我读了一篇由被毛泽东主席誉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所写的一篇文章,名字叫做《故乡》。
在这篇《故乡》中,描绘了社会对普通的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不公平。文章主要分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与“离故乡”。“回故乡”讲述了作者在回故乡的船上,怀念自己的故乡与故乡的亲人;“在故乡”则写作者回到故乡,见到了母亲。还有一个卖豆腐的杨大姐来拍马屁,想在他们搬家之时,捞点好处,却没能如愿,便气呼呼地走了。之后,又来了一个闰土。闰土的外貌与儿时相比,苍老了许多。见到闰土,作者顿时回想起了儿时的事,他觉得,现在的他们与小时候相比,他们俩之间多了一层无形的屏障。“离故乡”主要写了作者在离开故乡的时候,希望社会变成一个美好欢乐的地方。
读了这篇《故乡》,我深深地感到了当时社会制度的不公平。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公平,当时,很多善良、朴实、诚信的人渐渐地失去了这种美好的品质,变得以愚昧无知,变得阿谀奉承,变得尔虞我诈,谁也不再信任谁。也有更多更多的人自甘堕落,任人欺压。这些种种结果,都是由那个不公平引起的。我们一定要让那个不公平在人间消失。
我们一定要努力,努力创造一个人人不再尔虞我诈、斤斤计较的美好社会。
故乡心得【篇7】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老人写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火、捉知了、故乡的一轮明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抗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离乡背景,漂泊他乡,浪迹天涯。等到重回故乡后,离现在已经有四十多年了。他到过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美妙绝伦的月亮,可在作者的眼里不管、多么美丽无瑕的月亮,永远都比不上家乡那一轮清月。
虽然作者身在异乡,不管看到怎样的良辰美景,心里想到的还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小月亮。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我觉得故乡的月亮像一只手,它挥手把季羡林送出了故乡,在异乡闯荡,又在四十年后的梦里把他牵回了故乡。这是一只无形的手,这只手让季羡林再次回到了故乡。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都是一样的。
故乡读书心得系列
我们该怎样去动笔写好一份心得体会呢?当我们在亲身经历中收获了感悟之后,写下来会是一个不错的办法。记录下自己的心得体会,以后可以更好回顾和思考,是不是很多人对“故乡读书心得”有些疑惑呢编辑为您一一解答,希望您对该文的句子结构感到满意!
故乡读书心得 篇1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是青壮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起幼年的飞跃土壤时,描绘了一个活泼、可爱、干练的农村孩子形象。闰土在农村知道很多有趣的时情,这也让鲁迅先生向往农村。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对闰土出现的描写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年人的闰土非常贫乏。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是更象一个老人。生活的重担太重了,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飞跃地球,我可以看到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我为生活在一个新中国和一个新社会而感到高兴。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有没有理由****的生活状况?大人总是认为吃饭、穿衣、取暖和学习是孩子的全部,但这些恰恰是我们孩子最忽视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需要体验,我们也需要知道许多新的东西,我们想要快乐的童年,我们想要摆脱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
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
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我记忆中的故乡,是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青年人迷恋的情景:一轮金月挂在深蓝色的天空,月亮下是海边的沙滩,长着无尽的绿色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
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
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纯洁、自然、活泼、敏感,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象。
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由封建礼法组织的,而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不是主人或仆人。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
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我们可以感觉到他们的交流是不受限制的,也没有太多的兴趣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态是不固定的,那种儿时的良好友谊是不可能永远保持下去的。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
回到家乡,却失去了家乡的记忆,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童年的美好记忆。
读《故乡》有感
读了鲁迅的小说,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
如果人们为希望而奋斗,那么他们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幸福的新生活。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只有一个美好的愿望,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就必然失败,这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有很多困难,但只要我们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
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其次是要说说这句话单单对故事里的人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
鲁迅的希望是提倡白话文,提倡封建礼教;飞跃大地的希望是有足够的食物和幸福的家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这些希望不是对是错,是好是坏。它们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
但是这好像是命运如路一般,你不走你不会知道它的尽头是哪里。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
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要谈谈这句话与鲁迅先生一生的信奉的关联。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
白话本是中国语言文化长期积累和发展的产物。我们不能说它发展的所谓时间、地点和人。换言之,白话文的形成与否无所谓,它只是自然形成的。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还想,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强求,前人都会自然的碰碰、探探、走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就必定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
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中国有个很温暖的词语叫落叶归根。漂泊了一生的人,到了垂暮之年,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过那种享乐于田园生活的恬淡,闲适生活,是多少人求之而不得的啊。就像作者,自此一别,已是一生。
就像无根的浮萍,就算在自由,能游遍千山万水,也始终没有一个最终的归宿,能让他由身到心安定下来。
故乡读书心得 篇2
读过小学生作文:2018年8月16日读过红色蕨类的故乡,这是一只感人的动物**,它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充满爱的故事。
刚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我对书名感到非常惊讶。
于是,我怀着这个问题,抱着弄明白故事的意志,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最大的愿望是得到两只浣熊猎犬。
为了实现他的愿望,他把猎物卖给了渔夫,在山里寻找浆果。
经过两年的漫长时间,比利终于得到了两只属于他猎犬——老丹和小安。
比利成功地训练了两只猎犬,但在他们成功的背后,他们付出了很多努力。
老丹和小安是一对组合。它们的勇敢和聪明使它们在猎浣熊比赛中赢得了冠军。
在与山狮的搏斗中,老丹受了重伤,为了保护他的主人比利而奄奄一息。
读啊读啊,我的眼睛都湿了,老丹的行为深深打动了我,眼前似乎有一幅画:老丹和山狮在互相咬。
我希望丹能勇敢地站起来,但他死了。
小安十分伤心,绝食而死。
最后,在老丹墓和小安之间,长出了一种红色的蕨类植物。
传说红色蕨类植物生长的地方是神圣的,因为只有天使才能种植蕨类植物的种子。蕨类植物的出现表明他们有永生。
我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的泪珠,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是为了猎犬和比利而难过,是因为美好的结局而高兴。
人与动物也是有情感的。
在乡下的奶奶家里,有一只小狗,它的身体是黑色的。
它十分温顺,有时还会舔我们的脚呢。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回杭州的时候,它是从它的小房子里出来的。
它嘴里叼着一些塑料袋,慢慢地跟在我们后面。然后它把袋子放在地上,摇着尾巴,好像在说:这些袋子可以为你装东西!它默默地看着我们在车里,直到我们消失在它的视线里。
等我们走了,它才慢慢地走回家。
读完这本书,我坚信动物和人类有同样的感情。动物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因为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红色蕨类植物给了我们答案。
但我们应该保护动物,而不是伤害它们,让它们快乐地成长。
故乡读书心得 篇3
看到这书的名字,对我而言,必定索然无味。
但是像汪曾祺这样的作家曾经写过食物吗?凭着这一点点的好奇,我还是翻开了书页,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答案: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
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是这样。
仅凭着这一两页的文字,我就对汪曾祺这位学者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写我们知道的烹大虾、烤全羊、油炸辣椒拌饭,也写凉拌元妥、油饼就蒜……引人入胜。
我开始认真看这本散文集。
汪曾祺介绍食物,也穿插着介绍经历的往事、文化、名人和文学,还从许许多多小事中寻找出生活的真谛。
他写老北京卖豆汁儿的摊子里咸菜不要钱,一位保定人坐下要了一碗咸菜;写自己在王二的摊子上花二十文钱买一小包炒豌豆,撒上点盐,走到家门口也就吃完了;写有人家将煮熟的大粒蚕豆用线串成佛珠给孩子挂在脖子上,一颗颗剥着吃;写映时春饭店里能干的堂倌,点菜、上菜、结账算钱,全部由他一人来管,一刻不停,头脑却清晰灵敏;写缅甸人卖饵丝,紧挨着国界线,这边递过去人民币,缅甸女孩递来饵丝……很有意思。
我认为我们也应该这样做。我们不应该错过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去寻找生活中有趣的一面。
他写到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时,说自己发现了马铃薯两种不同的花香,对着马铃薯画画,到山上烤蝈蝈吃,让我感慨深刻:一个人,远离了家人和故友,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也能够乐观地生活,这样的人心胸是多么的开阔呀!他写自己坐在街边滩头的矮脚长凳上,要一碗老豆腐,就半斤旋烙的大饼,夹一个薄脆,吃得香喷喷的。
在摊头吃饭说明他当时并没有什么钱,但也能想办法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这本书中许多细节,也足足能够说明他学问钻研得很深,还博览古书。
他写葵就写了一个章节。
从《十五从军征》中的句子采葵持做羹中提问:葵怎么能做羹呢?后来我发现了很多书,终于知道我以前说的是现在的东建菜!
他写鲤鱼时,说写《水浒传》的施耐庵和罗贯中吃鲤鱼是外行,因为最好的鲤鱼是三斤左右的,吴用要吃十四五斤的鱼,太重了不好吃了。
这么厚的《水浒传》,汪曾祺老先生真是看得细致,并且敢于批判别人的不足。
我希望评论家和作家,特别是老作家,能有一个更混合的口味,不要偏食。
不要对自己没有看过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
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我希望他们能***似苦瓜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
有些人总是想把自己的一套强加给别人,而不仅仅是文化。
比如文学,就不必要求大家都写‘主旋律’。
... 从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出,他在生活中比别人吃得多,写作的主题也比别人新鲜;他也敢于批评和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故乡的食物》对我来说感触犹深,不仅仅了解到了许多我从没吃过的食物,让我眼界大开,也让我深刻地了解了汪曾祺这个人。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故乡读书心得 篇4
《故乡的芦苇》是201x年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樊发稼。以下是我家乡芦苇读后,欢迎阅读和参考!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
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
用芦苇盖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我们都要给孩子们做五彩缤纷的灯笼和八角灯,一定要用芦苇做支撑;芦米还可以用来做风筝,编制各种手工艺品,撒上芬芳的芦苇叶,可以用来做粽子;白雪皑皑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也可以**
芦苇有很多用途,对人类生活非常有用。我希望你能保护好芦苇,不要损坏它。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我们大家都很重要,不能损坏。
今天,我读了故乡的芦苇,很受感动,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奋动着作者的缕缕情思,文中作叙述的小河,野花,没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经过作者饱蘸深情的笔,都显现的非常美丽,迷人。作者博物馆从它的作衬托,然后突出描写芦苇朴实而又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用途,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由此得以升华。
故乡读书心得 篇5
回不去的故乡
《中国在梁庄》的作者是梁鸿,1973年生于河南省邓州市穰县,2003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现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文系副教授,为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博士后,致力于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文艺思潮研究。201x年11月,《中国在梁庄》获201x年度"茅台杯"人民文学奖非虚构作品奖、《亚洲周刊》201x年度非虚构十大好书、新浪201x年度十大好书和《新京报》201x年度文学好书。
该书是梁鸿教授分别于20xx、20xx年间用近5个月的时间深入河南穰县一个小村落,进行调查采访而完成的,大约10多万字,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记述了河南穰县梁庄近30年来的变迁,以近似纪实手法呈现了梁庄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家乡新建和老旧的建筑、孩子的教育、老年人的留守、年轻人的逃离、情感的空虚、选举的悲哀等问题。
在这本书中,作者并没有形成一些结论性的东西,但在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理解一些作者的观点。她否认农村完全沦陷了,但接受了农村到处是窟窿的事实。她不认为农民的处境已经到了最困难的阶段,但同意整个社会最严重的问题集中在农民和农村。
同时,*对于农民工来说,各种政策和对农村的努力似乎都无济于事。农村正在加速衰落,它正在向城市的模式跑去,就像一个巨大的城市赝品。--
在这本书中,作者没有强有力的话语,也看不到明显的倾向性话语。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是在以一种相对冷静的、客观的立场来呈现乡村图景。正如梁鸿教授本人所说,她只是以海归的身份再次进村,所以她没有用启蒙的视角。
这是一次回到生命开始的旅程,再次感受地球,感受那片土地上亲人的心灵。这本书是一个展览,不是一个判断或结论。梁庄显然是中国当前农村的真实写照。面对不可抗拒的城市化进程,我们只能体验是鼓掌欢呼还是保持沉默。
在留守儿童问题上,梁庄留守老人芝阿姨也知道,虽然外出打工能致富,但孩子的教育确是是个问题。农村教育质量相对较低。年轻人外出打工,不管孩子,爷爷奶奶只能勉强吃穿暖,不能教育。没有办法指导和指导学习问题。老人们也知道孙子长期留在自己的身边,会给孩子带来父母子女分离,家庭割裂,情感伤害等心理问题,但面对忙于在外奔波的子女,面对现实生活的压力,芝婶奶奶也只能用"那有啥门,大家都是这样子"来冲淡这一切的痛苦。
留守儿童不只是梁庄才存在,大部分的乡村都存在这一社会问题。祖国的未来,祖国的花朵都是这样培育出来的,怎么能茁壮成长呢?所以现在寒门出贵子越来越少。
有人说过,往上数三代,都是农村出来的。在作者的叙述中,有着身为一个观察者的平实、清醒、客观,却又时刻让人感受到其中所饱含的对与故土的深情与眷恋。这份纪实文本,从社会学角度看,可能不够高屋建瓴。
然而,它确实如此鲜活,如此具体。让我们看到中国农村痛苦的现实,让大家读这本书,都会扪心自问:为什么我们的农村今天会走到这一步?
这是中国农村的现状,必须引起我们的深思。正如书中所说:有的中国在北京,有的中国在重庆,有的中国在西北,有的中国在沿海,但更多的中国在梁庄。
面对一个如此复杂的社会问题,不是一两个方案都可以解决的。但我们社会可以试着步步推进。解决这一问题,如加快发展适合本地区的乡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使大量外流的农民工返回家乡,这样家长在发展家庭经济的情况下,可以照顾并教育子女,充分发挥家庭难以取代的教育功能。
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全社会应共同努力,逐步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如推进户籍制度、城乡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只有这样才能解决留守儿童入城难的问题。
可见,中国现代化转型以来,农村文化、情感、生活方式和心理结构的变化是一个巨大的矛盾。这种很难用对错来衡量的矛盾,使我们困惑、犹豫、高兴、悲伤。
农民工外出打工,滞留家庭,对于未来社会的发展,我认为这将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情。农民为了生活不断往外跑,但却很少时间与孩子们相处,这很容易会现成一个潜移默化的分离状况。但是不出去工作解决不了生活的基本需要,所以在中国,最困难的是农民,最悲哀的是农民。
即使在农民工的心目中,教育也不再是孩子未来的唯一出路。在中国大学严重扩招的年代里,在中国大学严进宽出的时代,农村的孩子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考上重点大学,毕业之后能顺利找到一份工作,提高自己家里生活水平已经不错了。但现实是,相当一部分大学毕业生的月薪不如农民工,更不用说靠自己买房、结婚成家了。
现在的学历就像坐火车,研究生坐卧铺,本科生坐硬座,专科生买站票,高中生在厕所旁站着,初中生逃票,火车一到站,都要下去找工作的,老板不会关心你是什么学校毕业什么学历,他只会关心你会干什么能够创造多少利润。关心的人能找到好工作,能力不是特别强的人能找到好工作,但大多数人只能找到一份只能解决自己温饱问题的所谓“白领”工作,有些人甚至找不到工作。
作为一个在农村长大的读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诚如梁鸿教授所言,从小而言,村庄的溃散使乡村人成为没有故乡的人,没有根,没有回忆,没有精神的指引和归宿地。往大里说,村庄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民族的子宫,它的温暖、它的营养度、它的整体机能的健康,决定着一个孩子将来身体的健康度、情感的丰富度和智慧的高度。
面对这样溃散无根的村庄,我们这个民族将何去何从,我们这些从乡村走出来的个体又何以安放自己的灵魂?也许,对我们来说,从离开的那一刻起,我们的家乡就再也回不去了。
作者: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张宁
故乡读书心得怎么写
经验告诉我们,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当幼儿园教师的教学任务遇到困难时,往往都需要参考一下我们提前准备参考资料。资料一般指代可供人们参考的信息知识等。有了资料,这样接下来工作才会更上一层楼!只不过,你是否知道有哪些幼师资料种类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故乡读书心得怎么写,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故乡读书心得 篇1
到这篇文章已经感受到读后感的笔记与运笔书写的认真程度会影响思路,这也就是说读书写字是两个基本点,书中的意境与自己的价值观是两个基本点,这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
文中第一段对故乡和家乡的区分给了我这样笨嘴拙舌的人一个新的说辞,我的确遇到别人问我老家是哪的,脑子里词汇少,而且也不想费口舌就直接说住址,有时候会看看对方是哪的人好,确定一下范围,但是最终还是不想多费口舌。
对芥菜的描写引经据典价值多样,但似乎故乡的人不太加以利用,只是采取食用。
黄花麦果和紫云英都与祭祀有关,黄花麦果,可做成糕点,小孩们特别喜欢。在北京的家乡也有售卖,但没有作者故乡儿时的味道了。
紫云英价值多样,却是一种被见识的植物,作者引用了日本的经典“在女人里边,不曾采过紫云英的恐怕未必有吧”这个里边的女人说的是日本的女人吗?
现在城区里的野菜都长在公园里吧,可以在生长的季节里采点做包子馅烙个糊饼之类的。
故乡读书心得 篇2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书心得 篇3
你让我懂得了不懈追求,小升初的考试我毫无意外的没有考好,但同样进入县城最好的中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时间和空间就是有这种能力,让人出现质的变化!这次的地震是非常厉害的,整个本州岛面目全非,地震引发的大火烧了整个城镇,并且由于本州岛是沿海地区,所以因为地震还引发了海啸,这次的海啸一直冲到宫廷县德楼,把整个日本本州岛可以说是全部吞没,变成了茫茫的海洋,今天,由于海啸发生,于是引起了漩涡,把东西都捐了进去。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故乡读书心得 篇4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
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
故乡读书心得如何写
怎么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感言呢?当我们参加生日聚会或者公司年会的时候。感言可以表达我们内心感受的语言,感言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一定的影响。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给你提供了以下的《故乡读书心得》,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助力!
故乡读书心得 篇1
鲁迅的《故乡》,我从上学就读,现在教学了,仍在读。以前也没觉得多么好。但是今年看了电影《突出重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时,突然佩服起鲁迅的睿智来。
《故乡》中闰土辛苦麻木的生活,杨二嫂辛苦恣睢的生活,“我”辛苦辗转的生活。“我”不希望“我们”的下一辈像“我们”那样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翻开中国近代史,为了这个新生活,中国的许多革命志士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尽管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他们的名字,但他们却实实在在为之奋斗过。电影《突出重围》就是用音光声的效果给我们视觉听觉的冲击,让我们具体感受到这段普普通通的文字后面带给当时以及后人的革命效果。
那一刻,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今天可以人人平等的生活,得益于那些革命志士。
用鲁迅《故乡》的结尾: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对那些有名字没名字的革命志士致意崇高的谢意!
故乡读书心得 篇2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她的草莓最甜,不过,她却从来不收钱,这是为什么呢?快来看看吧!。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它的草莓是镇上最甜的,每一个都多汁饱满,个个都很大。有一个青年每天都来这条街上买草莓,但从来没有到小女孩儿那里买过草莓,这一天,他走到了小女孩儿草莓店的前面,就想去买一个,当他走过去了以后,伸手品尝了一个,姆,好甜呀,那个青年就说:“我要买全部的草莓!”,小女孩说:“不可以,你一次只能买二十个!”。青年很奇怪,就说:“你快一点买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还可以在拿一点草莓来买呀?”小女孩说:“不行,今天就这一篮子,只有明天才有!”。
青年刚要付钱,小女孩就说,这草莓不要钱,你非要给钱的话,你想给多少给多少!。青年很又很奇怪,就所受丢了两块钱在桌子上,就走了。
那个青年想去学一学是怎样种出这么甜的草莓的,有一天,他就偷偷跟着小女孩儿走到了一个山上,突然,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只见到三只狐狸,两只小的一只大的。这时,青年才知道,原来这么甜的草莓是狐狸种的,所以比人类种的更甜一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丽的神话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故乡读书心得 篇3
“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流浪者”“我从哪里来?哪儿是我的故园我的故乡?”让我体会到了作者带着微微迷茫的感伤,对于故乡不同的情感体悟,对故乡的理解与探求。
文中作者一共描写了自己经历过的四个地方。首先是祖籍广东新会。广东新会树林繁密,鸟声阵阵,婉转动听,使我仿佛亲身体会到了那里令人向往的美。接着描写的是外婆家——江南小镇洛舍。那儿流水清澈见底,有着幢幢瓦房,作者在那个地方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然后是出生地——杭州。在“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子湖畔。水光潋滟,烟雨迷蒙。仿佛眼前被罩上了一层神秘面纱又同时感受到了杭州的柔美和平淡,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最后到了北大荒的冰雪之地——小兴安岭。作者在那度过了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在那她感受到了冰天雪地火焰带给她的温暖。
四个地方每一个都很美,都给作者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在作者描写的这四个“故乡”中,在之前我觉得只有北大荒是她的故乡。在这个地方,作者体会到了什么是故乡和故乡带给她的感觉。在之后我明白了作者在19岁时离开了生活多年的杭州去到了北大荒,她在北大荒也找到了归宿,但是她并没有在那里扎根,并没有停下她前进的脚步,而是选择了继续浪迹天涯,去追求她所谓心里的那种远方。
“我已有了太多的第二故乡”在我心中,其实属于作者的故乡并不是广东新会、江南小镇、杭州,也不是北大荒,而是她真正所去追求的那种放飞心灵,安放灵魂,满足内心精神世界的故乡——远方!
故乡读书心得 篇4
暑假中,我读了繁星·春水这本书,当我读到《少年川川的故乡》时,令我大发其想。
这篇文章是讲少年川川原来在民工子弟学校读书,后来运用了自己的足球技术,被特招到了全市最好的中学,在那儿,又经历了学习成绩不好,逃课三天被老师批评等事件,但他不被这些挫折所击败,勇往直前,去克服困难。继续努力学习,不像以前一样无视学习,而是把学习放的和足球一样位置,一起进步,我也不禁称赞道:”川川你真棒, 不怕困难,从来不自卑,到最后也不会怯懦,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从那以后,川川就学习认真了起来,学习态度也受到了表扬。有一天,川川写了一 篇《美丽家乡》的作文,原来自己的家乡也很漂亮,但是由于有一群人跑来说要开矿,砍了许多树,引发了泥石流,卷走外婆和屋子······老师在课堂读完这篇文章后,所有人都 被打动了,并主动捐钱,此时,川川心里觉得:原来,那些平时对我冷漠、看不起我的同学都是善良的,会为我的家乡捐钱。灾难是可怕的,人心是温暖的。
从这篇文章中,反映出了打工者子女在城市里的遭遇和心态,他们从小就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却有着丰富多彩的童年。虽然没有城市孩子生活那么富裕,但他们有着纯真的心灵,他们向往着迷人的故乡,还有自己的理想,在城市中为寻找自己的定位而拼搏不懈。
故乡心得感悟合集
当我们获得各种奖项或者面临毕业的时候。感言最纯粹的目的就是表达我们内心的一些真实感受,有哪些优秀的感言是能给我们参考的呢?经过收集,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您献上故乡心得感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故乡心得感悟(篇1)
鲁迅在这部小说中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
我过去的家乡是一个美丽、和谐、幸福的世界,那里有我童年的美好回忆。有“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挂在深蓝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滩,种着一望无际的绿色西瓜。”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年轻人,长着一张“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围着一个“亮”“银白色”的衣领,海边的“彩色贝壳”“红绿相间”。还有鬼,观音手,各种颜色的鸟:米鸡,角鸡,鹧鸪然而,现在的家乡已经变得腐朽,荒凉,死气沉沉,而以前生机勃勃的飞跃之地已经麻木。他过着艰苦而麻木的生活,成了一个“有道德、有纪律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鲁迅记忆中的“故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它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实际上是一个少年美好灵魂的反映,是他与少年和谐精神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看到鲁迅,对鲁迅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的“主人”让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亲密,让他们变得陌生,让他们之前的亲密关系活生生的撕裂。
在当时,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真正的家乡”是一个精神分离、失去活力、人与人之间失去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着一种传统道德,这种道德压抑了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失去了生命力,使人精神麻木,使鲁迅和润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
看完这本书,我为他们失去的友谊感到难过。同时我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新的社会,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我们不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们有真诚的感情。
故乡心得感悟(篇2)
润土应该成为一个关键人物。经过20年的蜕变,他从一个勇敢、足智多谋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仆人。是什么让他变化这么大?是贫穷吗?或者.这是我们不能知道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目中,润土一直是一个勇敢、聪明、活泼的人,否则,当他提到润土的时候,他不会想到他的刺。然而,当润土与鲁迅交谈时,第一个词竟是“大师”。我相信鲁迅当时内心的'震动一定很大。他可能想到了成千上万种说话方式,但他肯定没有想到这一点。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闰土应该叫鲁迅先生的师傅。但是,从20年前的快哥到20年后的高手,跨度是不是有点太大了?闰土的变化很明显,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外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是心理上的改变。或许,他内心还是把鲁迅当成了快哥,只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玩,但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是有主仆关系的。一个“大师”包含了多少感情?是懦弱吗?是懦弱吗?还是因为很久没见陌生人了?这一点,也许只有闰土知道。
另一个角色,嫂子杨二,没被看过《故乡》的朋友注意到。虽然嫂子杨二是配角,但她也是变化很大的角色之一。20年前,她曾有豆腐师的美名,但20年后,她的模样已面目全非。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指南针”关于她的外貌。如果只是外表的改变,杨二的小姨子之所以变成了这个“丑陋的样子”,是因为她的内心在逐渐改变。她去鲁迅家,其实是要一些旧家具。他拒绝后,她夸口说“越是有钱的人越不肯放松,不肯放松的人就越有钱”。这样尖锐的说法,不像是一个“石”能说的,倒像是一个夹杂着菜味和苦口婆心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鲁迅的母亲离开时,杨二还带着她的手套。这一切,这个人的变化也很大。
故乡心得感悟(篇3)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故乡心得感悟(篇4)
《故乡》年,鲁迅不仅注意到了家乡的变化,而且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有代表性的例子证明了一个字——的变化。无论是故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说话很有正义感的感觉,尤其是最后一句: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走得多了,就会有。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则,怀疑,胆怯,因为贫富不同。障碍太多,差距太大。差距太多,让人拒绝。人们说懂事,我觉得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因为他们的童真和天真是被现实一点一点打磨出来的,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在这个荒凉的社会里成长起来的。例如,润土在沧桑中成长。他不仅身体有了变化,内心也有了无奈。他恭敬地叫鲁迅:“先生。”而前面的笑就叫鲁迅:“荀哥!”飞跃的土壤已经在社会的寒冷中消亡了。真是莫名其妙。所以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只有这样,鲁迅才想拿起笔来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路,让后人走过这条路,开创新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更多的人会变成路。人们常说要懂事,其实未必如此。还不如天真一笑。
当我看到我的家乡时,我感到一种悲伤的感觉,我不禁颤抖起来。友谊会在时间的过滤后褪色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地叫道:“润土兄弟!”而闰土沉默的回复。之后他又喊了一声:“先生!”我知道他们的友谊没有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就像一条小溪。我开始害怕。我怕我最好的朋友会贬值。时隔多年,也许我才想起来原来有这么一个人。我不要这个,就像鲁迅不要水生和宏子一样。走自己的路。哎,世界上不是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没有路,但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这句话我以前听过,但一直没听懂。看了以后明白了,规则只有一条,没有它的人多了,就成了规则。凡事总有个开始,当所有人都认同他的时候,就成了合理的事情。我恍然大悟,哦,我爸妈的所作所为,在我们看来不可理喻,却有其意义。感情会褪色变质,但只有回忆不会变。时隔多年,改变对他的感情不是你的错,不了解他才是你的错。
故乡心得感悟(篇5)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故乡》的文章,看完之后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是由鲁迅先生写的,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在外地生活20年之久后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感到一阵悲凉,特别是小时候与他一起玩的:闰土。
闰土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闰土心里装着无穷无尽的鲁迅所不知道的新鲜事,因为鲁迅只能看到院子里的那个四角的天空。在与闰土的交往过程中,鲁迅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充足,并从闰土那里学到了许多他以前所不知道的知识。
然而,当鲁迅先生再次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外的一幅截然不同的画面:"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得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更让人一惊的是:闰土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为什么二十年前的那个活泼能干的闰土竟变成了现在这样唯唯诺诺、奴颜婢膝的形象呢?我想在封建社会的压迫下,他们不得不遵从那时的主仆关系;并且在战争的侵犯下,人们都过着悲惨的生活,社会也随之越变越坏,否则闰土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当下,沐浴在新时代的阳光下,没有社会的阶层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真是太幸福了!
故乡心得感悟(篇6)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着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政府、国民党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