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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与玫瑰的作文

发布时间:2023-04-06 国王玫瑰的作文

国王与玫瑰的作文700字合集。

也许以下内容“国王与玫瑰的作文”合你需求,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大多数人都在笔记本上留下手写的作文,当写作成为一种习惯我们会越来越优秀。写作文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学会确立中心,列好提纲。

国王与玫瑰的作文 篇1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国王。

他有一只宠物,它,就是啄木鸟马皮。

为什么它要叫马皮呢?因为它老是喜欢粘在马皮上,所以叫马皮。

有一年冬天的黄昏,在国王的房间里发生了一件令人惊叹的事情,那就是,国王的护卫突然用抹了药的刀刺向国王的头。不过刺斜了,那刀就刺在国王的一只手臂上。

国王大叫一声“啊!”,这时,幸好巫师赶了过来,给国王治病。巫师说,必须用一朵白玫瑰捣成药,抹在伤口上,抹三次才能好起来。

于是,国王叫来了啄木鸟马皮。他说:“马皮,你去找一朵白玫瑰来给我治伤吧。”马皮点点头,说:“好的,主人!”说着,它就飞出了窗口之外,很快就不见了。

马皮飞到了国王的花园里。问里面的其中一朵玫瑰花的花骨朵:“你是白色的吗?”那朵玫瑰说:“不是。”马皮又去问下一朵是不是白色的……终于,一只蝴蝶告诉它:“这里的玫瑰其实都是白色的。”马皮问:“那它们为什么说不是呢?”

蝴蝶说:“因为它们不想牺牲自己,救国王的命。”

听到这,花儿们流下了眼泪,一个个都绽放了,一起说:“我们愿意救国王的命!”

最后,啄木鸟马皮终于治好国王的伤啦!真是一件又告诉我们要懂得有需要的时候要牺牲自己换取成功的事情啊!

国王与玫瑰的作文 篇2

星期天,国王在皇宫里,举办了花仙子比美大赛,共有二轮,因为他想让最美的花仙子做他的妻子。

第一轮,骄傲的茉莉花仙子和美丽的百合花仙子比美,只见,茉莉花仙子迈着高傲的步伐,走到舞台中间,猛地一转身,双腿交叉,开始了自我介绍:“我是茉莉花仙子,我是世界上最美的花仙子。”众人议论纷纷,拿不定主意。

百合花仙子散发着浓郁的清香,踏着“恨天高”,亭亭玉立地闪现在舞台中央,说:“如果大家喜欢我,我会带大家去百合花谷。”大家把票都给了百合花仙子。

茉莉花仙子很气愤,像一个要爆了的绿气球一样。她没办法,想看玫瑰花仙子出丑,让玫瑰花仙子非去不可。

玫瑰花仙子不得不去了,这次,国王来决定,玫瑰花仙子一上台,国王就爱上了她,因为国王看到她在皇宫门口看到一张纸,她弯腰捡起纸,扔进了垃圾桶。只见玫瑰花仙子,头上铺满了发带,露珠似的花瓣,轻轻被风一吹,她的香气是那样浓郁,那样美丽,那样美好。最后,国王宣布玫瑰花仙子成为他的妻子。

百合花仙子和茉莉花仙子很生气,想让玫瑰花仙子死掉,于是邀请玫瑰花仙子出来野餐。但是国王已经知道了,叫她们到皇宫里来,她们吃完便睡着了,等她们醒了,已经在狮子笼里了。所以,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有害人之心!

国王与玫瑰的作文 篇3

美食国国王是一个脾气暴躁,但是内心特别善良的人。有一次,国王想吃苹果,仆人听错了,以为国王想要个花盆,就立马去买花盆。买回来后,国王暴跳如雷,指着仆人又喊又叫:“你这个聋子!我叫你买苹果,你买个花盆回来干什么?”国王喋喋不休一直骂,直到感觉饿了才停下。

他命令仆人立刻去做饭。仆人发现厨房没有粮食了,为了让国王快点吃上美味的食物,他急急忙忙提起篮子去森林超市买菜,顺便去抓几条鲜嫩的小鱼回来。

仆人出门了,他来到小河边抓鱼。仆人撸起袖子,“扑通”一声跳进了河里。“啊”仆人的脚被一块锋利的石头刮伤了。他赶紧上岸,忍着痛拔了几根草,包在脚上。脚受伤了,国王的美餐要泡汤了,他急得快要哭了。就在这时,他看见岸边绿油油的草地上,开着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花,简直是一枝独秀啊!

仆人看得眼珠都要蹦出来了,忽然想到一个好主意,他想:“这么漂亮的玫瑰花,不如把它种到刚买的花盆里,国王肯定会高兴的!”想到这里,说干就干!仆人挖了些泥土,放到篮子里压平,把玫瑰花插了进去,一瘸一拐地回宫了。

一回到宫里,仆人拿出刚买的花盆,把玫瑰花种进去,送给了国王。国王看见仆人用草包着脚,就奇怪地问:“你怎么了?”“我抓鱼时被石头刮伤了。”仆人伤心地说。国王听了急忙叫医生帮他包扎伤口,并让他好好休息,不用再干活了。

国王特别喜欢玫瑰花,每天都精心照料。早上给它浇水施肥,下午陪它晒太阳,还给它放好听的音乐。一个星期后,玫瑰新长出几片嫩绿的小叶子,像极了小眼睛。

有一天,玫瑰花竟然开口说话了,“你好啊,谢谢你把我照顾得那么好!”“你你怎么会说话?”国王惊讶极了,“我本来就会说话,每朵被照顾得好的花朵都会说话。”“哦,原来是这样啊!”

国王继续陪玫瑰花聊天、晒太阳、唱歌。每天晚上,国王都会给玫瑰花读有趣的书《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儿童文学》当他们看到幽默的片段时,一起哈哈大笑;当他们看到伤心的片段时,一起流下眼泪。

国王自从遇到了玫瑰花,慢慢变温柔了,脾气越来越好。国王和玫瑰花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仆人也再也没有挨过骂。

国王与玫瑰的作文 篇4

从前,有一个国王,他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儿,女儿很喜欢玫瑰花,有一天,玫瑰花全都枯萎了,公主有气无力地瘫倒在床上昏了过去。

国王很着急,马上找大夫,大夫说:“公主殿下要闻一下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才能苏醒。”国王急忙叫很多士兵:“好了。你们快去找世界上最美丽的花!”士兵马上走了。

可是,士兵找了好多天,也没找到,国王只好自己去找,一边走一边唉声叹气:“哎,我亲爱的女儿啊,女儿啊!”一边哭着。突然,天空中出现了一位法师,他说:“我这里有一枝玫瑰花,不过你要给我你最宝贵的一个东西!”国王一听,立刻把签章给了法师,法师给国王一枝玫瑰花,可是国王拿玫瑰拿到公主面前,可是也没用。

国王在路上走,一只啄木鸟居然说话了:“我有一枝玫瑰花,我可以给你,不过,我得给公主亲自送。”

国王答应了。啄木鸟来到公主的房间,给公主闻一闻,公主醒了,国王给公主说了这件事。公主感激的跟啄木鸟说:“不管你是动物,还是人,就是我救命恩人。”瞬时,啄木鸟变成了一位英俊的王子,他向国王和公主说了自己变成啄木鸟的事情。

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国王与玫瑰的作文 篇5

从前,有一个非常骄傲的国王,总认为自己的国家土地辽阔,百姓富裕,对自己管理国家的能力十分骄傲。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国王来到小河边,遇到一片玫瑰花地,当他走到一朵最鲜艳的玫瑰花前时,玫瑰花说:你的百姓现在很贫穷,你需要帮助他们。我不信,我的百姓过得很好啊,他们生活很富足,不像你说得那么贫穷。国王说完这话,转身就走了。

转眼间冬天到了,国王和卫兵出去进行一年一度的打猎。森林里,啄木鸟在使劲地敲打着腐朽的树木,小兔子在野草丛中一蹦一跳,梅花鹿时而在树林间穿梭。国王骑着高头大马,欢快地追逐着这些可怜的动物。黄昏时分,国王又累又饿了,在返回城堡的路上,恰好路过一个森林超市,就派卫兵进去弄点吃的,结果卫兵回来说,森林超市的架子上空空如也,只剩下一丁点儿面包了。可是,国王对百姓生活的困苦还是半信半疑。

快到春节了,国王又出去玩乐,中午时分,来到了一家农舍,国王命令到:我是这个国家的统治者,现在我很饿了,快给我做些吃的来!农民一脸的恐惧和无奈。为什么呢?原来农民家里根本就没什么吃的了。他到厨房里找啊找,只找到了一些野菜和几粒稻谷,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只能煮点野菜糊给陛下吃了。当农民无奈地把稀饭端给国王时,国王很生气,他说:我亲爱的子民,你就给我做这样吃的吗?农民吓得不停地发抖,语无伦次地对国王说:不,不,陛下,我这里实在没有什么可吃的了。这这还是我找了半天才找到的啊。说完就向国王跪下了,陛下,请饶恕我吧。听到农民这样说,骄傲的国王再也生不起气来了,他终于相信百姓确实很贫穷。

回到王宫以后,国王决定暗暗调查,结果发现是官吏欺诈了百姓,就狠狠地处治了这些贪官污吏。经过这件事,现在的国王比以前谦虚多了,国家也渐渐富强了起来。

春天到了,国王又去了小河边的玫瑰花地,他向玫瑰花道歉说,请原谅我的无知,是我的骄傲让百姓受苦了,谢谢你!玫瑰花听了国王的话,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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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是语文学习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提高语言组织能力。有时好作文灵感是说来就来了,写作时为什么无话可说,无物可写?为此,我们花时间整理了玫瑰国王作文,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玫瑰国王作文【篇1】

从前,有一条清澈的小河,小河边盛开着一朵玫瑰花,鲜艳无比,清香扑鼻。居民们从未见过这么美的玫瑰花。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国王听说了这多玫瑰花,下令让一位仆人去摘玫瑰花。啄木鸟在窗外听到了这件事,急忙去告诉玫瑰花:玫瑰,玫瑰,你快走,国王要派人摘掉你!玫瑰花不紧不慢地说:不急,不急,我有带刺的根茎。果真,仆人一模根茎,立马被划了一道深深的伤口。他尖叫着回去报告国王。

国王一听,大发雷霆,又下令让一位士兵去砍下玫瑰花。恰好啄木鸟又听见了国王的话,赶忙回去告诉玫瑰花:玫瑰,玫瑰,你快走,国王要派人砍掉你!玫瑰想了想说:不急,不急,居民们定会来保护我。等士兵准备砍玫瑰时,附近的居民都赶来了,气愤地拿着斧头、镰刀与士兵对抗,他们不希望有人伤害玫瑰花。士兵寡不敌众,落荒而逃。

国王气急败坏,要将玫瑰花连根拔起。这时,一位大臣发话了:国王,您是想亲眼看看玫瑰花的样子吧?那您去小河边和大家一起欣赏不就行了,何必要将她占为己有?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呀!国王听了,恍然大悟,再也不打玫瑰花的主意了。

从此,玫瑰花静静地在那开放,开得比以前更艳了,国王在王宫里都能闻到她的香气了!

玫瑰国王作文【篇2】

从前,有一个温柔、善良的国王。他和她的妻子、儿子住在一个金碧辉煌的宫殿里。他非常负责,把国家管理得井井有条。他的子民们都非常喜欢他。

在一个阳光明媚、春暖花开的早上,国王悠闲地在花园里散步。花园里有很多美丽的花草,有粉色的牡丹花、紫色的牵牛花、黄色的月季花但是,因为国王几乎每天都来这儿散步,所以走了一会儿,国王想:我还是出去走走吧!于是,他告诉门卫:我去小河边走走,一会儿就回来哦!说完,他就出去了。

国王走啊走,来到了小河边。小河两边非常漂亮,一排排柳树、一片片草地,还有一些五颜六色的小野花。在一片空地中央,有一朵小小的,又很漂亮的玫瑰花。这时,国王刚好要从那片空地回家呢,当他走到玫瑰花旁边时,他蹲下身子摸了摸玫瑰花。突然,玫瑰花说话了:亲爱的国王,我本来是个公主,我好想变回人类啊!只要您在我的花蕊中找出一条虫子,我就能变回人!国王想了想,亲切地说:好哇!于是,国王找来一根树枝伸进花蕊里,国王仔细地找呀找,终于,一条又大又绿的毛毛虫出现在国王眼前。国王一下把它扔到了叶子上。

哗的一声,玫瑰花像玻璃一样碎了,一位美丽的公主从玫瑰花里站了起来,公主微笑着说:谢谢您,我的名字叫戴安娜。戴安娜长的非常美丽,她的腿细细的,金黄色的头发一直到腰,棕色的眉毛又细又长,眉毛下面有一双亮蓝色的眼睛,小巧的鼻子下面有一张樱桃小嘴。

不久,国王把戴安娜带回了宫殿里。正巧王后和王子下楼开了。王后说:她是谁?长得真好看!王子也说:是呀!于是国王就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听完国王的话,王子说:请你嫁给我吧!公主说:嗯好的!

就在当天晚上,他们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从此,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玫瑰国王作文【篇3】

从前有一个国王他非常喜欢花朵,所以基本上每一天他的王宫里面都会有佣人把百花一一呈上,供给国王赏玩。可是国王日一复日的对着百花却也生了腻,国王也渴望着最迷人的花中之王的出现。

虽然他的王宫里面的花朵都是经验丰富的园丁费劲心力所培养的,但是这些花朵日日的观看竟也生了腻,所以国王便生了寻觅新花朵的欲望。可是举国的能够找到的花朵的花种都已经经过历年经验丰富的园丁的培养,都已姹紫嫣红的进入了王宫。于是随着国王榜文的在举国各大城市贴出,随之而来的除了沸鼎人声的讨论外,还有各色各样的人或是结伴而行,或是独自穿梭于各乡各镇和各个山野村庄之间,只为了寻找国王从未见过的花朵。

就在全国人民正忙着为国王寻觅新花朵的时候,国王每天晚上都开始做一个梦,这是一个奇怪的梦,一个匪夷所思的梦。梦中的国王总是置身于一片荒野中,他感到一阵阵的迷茫与困惑。他感觉他的内心缺少了一块,可是那到底是什么,连国王自己都没有搞懂。他只知道他讨厌荒野,他喜欢开满鲜花的世界。在连续做了很多天这种梦之后,国王发布布告,令举国子民全部去种植鲜花,不可让荒野出现。于是浩浩荡荡的种花风潮就来了。

随着种花风潮的涌动,很多花都因为水土不服而凋零。于是一瞬间的百花凋零都成为热谈。但也因为这样国王惶惶不可终日,也在担心百花仙子不让花朵再次在国土上盛放。

也就是在这个时刻,国王梦见在一片荒野中凸现出一从美丽的花朵,那是带刺的花朵,散发着迷人的香味,那是玫瑰。但也就在发现玫瑰的那一刻,周围的百花因为玫瑰而盛放。于是百花争艳。自此国都繁盛。也许一件美好事物的出现总是伴随着残酷的事情、暗淡的事情,比如百花凋零。也许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正是这个道理。

自此王宫里面只有玫瑰花,再无它花。因为她便是国王眼中最漂亮的存在。

玫瑰国王作文【篇4】

国王不再了,玫瑰却依旧鲜艳

—题记

那个国王,年纪轻轻,稚嫩的面容上满是老陈的态度,仿佛一下子成长了,他唯一的爱好就是收集玫瑰,只是玫瑰容易凋谢,所以每天总是有不同的玫瑰进出宫殿。

小时候,母亲总是告诉他,一定要当上国王,不可以说出幼稚的言语,甚至不可以像其他人一样嬉戏打闹,必须要有一个国王的气质和态度。他很乖,不哭也不闹,似乎一切都理所应当,渐渐的,他失去了一个孩子应该有的童年,直到那个女孩的出现,改变了他的一生。

女孩是随着花匠的女儿,从小心灵手巧,会做出任何的花艺品,受到许多人的赞扬,年纪想近的他看到女孩脸上灿烂的笑容时,内心不知为何触动了一下,只是因为自己从来没有这么笑过,也没有见别人这么发自内心的笑过,那些人的笑容,都是谄媚的,都是虚伪的。

夜深人静时,他总会去找女孩一起聊天,一起学习花艺品的制作,他喜欢这个,看到那鲜红的玫瑰时,脸上的微笑不由自主的露出,手突然被刺了一下,原来玫瑰带刺呀,他只是听别人说过,却从来没有见过。月光下,两个小身影左右移动,玩的不亦乐乎,他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个国王,但是他也是个孩子呀,在孩子应该有的年龄,做些应该做的事情。

很快,这件事情被他的母亲所知道,母亲一气之下直接把女孩给杀了,女孩气息奄奄时,手机还握着她刚刚做好的玫瑰花艺品,那次是他第一次发自内心的大哭,眼泪落在了玫瑰花上,也落在了女孩的脸上。后来,他很认真的处理政务,只是再也没有发自内心的笑容,他很精心的照顾玫瑰,在玫瑰的面前轻轻诉说着一天发生的事情,但是从来都没有露出过笑容了。

那年,他死去了,手里还握着玫瑰,眼角的泪水滑落。此后,那个王国玫瑰花遍地。

因为每个人都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也许未来很痛很苦,但那也是路。

玫瑰国王作文【篇5】

良久良久以前,在一个清澈见底的小河旁,生长着一枝披发发着清香的玫瑰,也是一枝漂亮的玫瑰。但是它有一个缺点:就是太骄傲了,太自认为是了。每当有一枝新的花种下的时候,它就会像一只骄傲的至公鸡般抬起了头,似乎啥都瞧不起一样的,以为自己是最漂亮、最香的玫瑰花。

某个礼拜天的黄昏,一位国王正在披发步,他披着华丽的斗篷,拄着国王的手杖,头戴金光闪闪的王冠,还留着一撮小胡子,好威风啊!当这位高贵的国王到小河边休息时,他才发现那里有一丛五彩缤纷的花儿。那从花在披发发着无比绝伦的香气,而那枝玫瑰站在中间,像一位登峰造极的花中之王,披发发着最香的香气。国王想摘一朵回去,可都不知道该摘哪一朵好,终于他选择了那朵玫瑰,那朵玫瑰被连根拔起,它疼的要命,就怒吼道:“你为什么要把我拔起来?”“由于你漂亮、好闻,我才把你给拔起。”“那也不用这么鼎力气吧?”玫瑰又吼道,“我的腰都折了!”国王没说话,就把玫瑰带走了。“你想把我带到哪里去?”玫瑰火气未消地问。“去王宫。”国王义正辞严地说。“去王宫干什么?”玫瑰追问道,“当然是把你种到王宫花园呗。”国王自得地说。玫瑰听到挺兴奋的,由于它马上就要成为王宫花园的一朵花了。但是国王为了惩罚骄傲的玫瑰,就告诉花匠每个礼拜给这朵玫瑰少浇一点水。日复一日,慢慢的,慢慢的,玫瑰就徐徐的消瘦,枯萎了。有一次,花匠忘了给玫瑰浇水,玫瑰就干渴枯死了。

玫瑰在临死前说:“我真后悔啊,我不该由于自己漂亮、锦绣就骄傲的向国王大吼大叫的,我的骄傲害死了我!”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合集11篇


你是否对写一篇作品读后感不知从哪里入手?当作者写的作品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之后。大家可以将自己的感想写成读后感,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份“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如果有需要请参考本文希望你喜欢!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

记得每次从书架上抽出张爱玲的书,首先并不急于去欣赏她的佳作,而是总会盯着书的封面看上半天。喜欢看她的独标孤傲,喜欢去感受她的辛酸悲苦。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她,文采飞扬,妙语连珠,让人叹为观止。只是这么细腻的笔调,让我怎么相信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个?

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

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妓女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

写到玫瑰的时候,只通过一句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没有遮拦的人。如此的生动细腻,如此的相得益彰,怎么不让人为之倾服呢?

而且爱玲用词严谨且特别玫瑰的身上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淫而不荡,赋予人无限遐想,又岂能用平常之言语与其媲美?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圣洁的,他确实做了属于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通过振保与娇蕊的对话,可以充分生动的体现出语言的幽默风趣。当娇蕊问及振保说喝什么时,振保说随便,结果娇蕊却记得振保喜欢吃清茶,振保在称赞她记性好时,娇蕊接下来说了一句不,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可见只有有心才会记得下来。我是个粗人,喜欢吃粗东西,足见她稚气的娇媚。

见过艾许太太之后,由于娇蕊不经意间的一瞟和那轻轻的一句话,触动了那原本善良、纯洁的心灵,她的话使他泪下,虽然也只是身外物。有句话写的还是非常耐心寻味的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

在振保得知娇蕊写航空信告诉士洪要离婚时,振保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娇蕊。在母亲的催促下,娶了一名大学生烟鹂。遗憾的是振保对他的身体并不感兴趣,因而渐渐的疏远开了。他开始宿娼,在心中留下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两个爱人玫瑰和娇蕊。

烟鹂在备受冷落的情况下,和一名裁缝有染,振保知道以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去折磨烟鹂。

结尾说,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他是好人,可是却不会去干好事。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2】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资料,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感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一样类型的女人,这样不一样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取逃避。

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我的职责,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我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一样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向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样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我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能够到国外读书,能够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能够跟自我心中属意的人在一齐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就应的不是找到教会自我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我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3】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作文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第二次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觉得用陈奕迅的歌词来总结再合适不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如果爱上了红玫瑰的热烈浪漫、娇嗔俏皮,就要忍受对自身掌控力的怀疑和未来不安稳的惶恐。一旦享受了白玫瑰的温柔娴静、端庄贤惠,就不得不接受生活的空虚寂寞和了无生趣。可多少人想二者兼得啊!

我和肖先生是大学同学,我大学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考证考证。图书馆里安静看书的有我,教室里认真听课的有我,学生工作处踏实工作的有我。穿衣服干净整洁,除了基础护肤几乎不施粉黛。当时看规规矩矩,现在回想起来就是土。结婚前,我问肖先生喜欢我什么?他说我朴素踏实,行嘛,对我的认识很到位啊,我一直也是这样的。

可结婚后,他却挑三拣四起来。

你去买两件时尚的衣服,那件太土了这双鞋子不好穿也不好看女儿的穿着果然是你的审美别写写写,又没人看

我每天六点上早自习,五点半就得起床洗漱。我想面额干净,衣着简单大方,对人基本的尊重应该是有了。空闲时,看看书写写文章,时光慢悠悠的也就过去了。我没有时间,也无心去化妆打扮,搭配漂亮衣服。至于弹钢琴跳爵士,赏歌剧品红酒,这么高雅的爱好我打小就没接触过。享受着我的朴实,又要求我浪漫,谁这么能干,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啊。

其实红玫瑰和白玫瑰也不是不能合二为一。就像佟振保,王娇蕊明明已经爱上了他,愿意为他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他却为了保全自己的脸面和前程,临阵脱逃了。孟烟鹂大学刚毕业,就做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称职太太,他却从来冷言冷语冷眼相待。如果佟振保婚前能勇敢一点,王娇蕊不是不能做一个勤俭持家的妻。如果婚后能热情一点,孟烟鹂怎不会变成浪漫自由的小女人?可惜的是佟振保将里子给了红玫瑰,面子给了白玫瑰,谁都没落着好。

所以一个男人,最好将爱给一个人,把余生也给这个人,把甜蜜、把负担、把懈怠、把陪伴全部都给这个人,那红玫瑰白玫瑰未尝不可同时得到。

作者: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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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4】

这是一本我最初从不期待主角得到幸福的书。是的,他们怎么配得到幸福呢?娇蕊擅长交际,名声坏了便绑住一个富二代,却也不甘寂寞不肯放弃自己擅长的事情。

她的心是一栋公寓。虽说是独栋,可不也有了调情的场所吗?佟振保完成了从穷一代到富一代的**。

‘他出生正途,出洋留了学,并且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国染织公司取得了很高的地位。他的妻子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家境清白,面容较好,性情温和。她从不交际。

’张爱玲的短短几十个字描绘出走上人生巅峰的画面。但又怎样呢?

白月光让人安心,适合做老婆,从此成了一根米棒。好好的白珍珠也成了死鱼眼睛。他们的结合在十年后,让他‘深深的悲哀着,觉得他白白糟蹋了自己’。

可是他有珍惜过自己吗?曾经有过真挚的感情,但寡妇的名声和前途更为重要。多年来,他活着就是为了向前,为了向上,为了得到别人的赞扬和认可,为了爬上名望和地位的阶梯。

对他而言,连他自己的眼泪和感动也是身外之物,但从不觉的放弃这一切的他,或者从未得到这一切的他会快乐,这一切也许就是奋斗路上他所追寻的天命,娶娇蕊他何能甘心。

由于环境影响形成的三观,振保对朋友、亲人都似乎要做尽一切好事,好像并不怕吃亏,我想他大概在实现自己的三观塑造下的人生价值。与此相反,在感情世界里,他只能永远是个懦夫。为了在玫瑰面前不负责任,他可以像柳树一样好。娇蕊的爱和眼泪只能用他的爱换回潮水。

从前种种自欺欺人般的不做了数,振保是被骗了,他很无辜,不能面对一切后果。当我用讽刺的口吻写下这句话时,都是振保软弱的眼泪。因此他嫉妒娇蕊,嫉妒她还有爱的勇气,还会遇见爱情。

振保开始光明正大的有了小三小四,又在结尾突如其来的回到正轨。但是他能做什么? 毕竟,这是他手工打造的世界。 他无法销毁它,但他没有。付出太多,得不到更好也最好承受,留下几句好消息。

我怎么会喜欢娇蕊呢?!放荡这个词也许过于严重,而我又有许多封建思想,名声不佳钓金龟婿仍不知足,这等卖弄姿色的美女,不会让我这样相貌平平的女生产生任何好感。娇蕊是尊重爱情的一个人。

振保路过她的人生,给她上了一课,课上完了,他也就走了,但娇蕊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可以后还是要爱的’。除了男人之外,总还有别的。这样的感悟怎能不让人羡慕。

于是那些过往都成了经历。一个爱情忠诚的女儿。

2016年2月9日庞四玉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5】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小说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QQ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那个QQ只下棋不加友,也就不算欺骗别人。)下棋时QQ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小说集,长篇小说《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6】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最经典的一段话,写出了中国众多男性的心声。而我谈的就是这段爱情背后的艰辛与无奈。对于许多男人来说,得不到的自然才是最好的,但是得到了的东西未必就不会失去。大多数人这样,振保也亦然。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可以认真对待每一段感情并无悔于最后的结果,不只要美好的过程更要完美的结果;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能在有了红玫瑰以后安然的过好日子不去惦记着那个床前明月光;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那该是多好。

令我感触深刻的并不是娇蕊怎样的艳丽与媚态,而是在她与振保离别多年后再次重逢时的身体发胖。多年以后,振保困于生活的压力,娇蕊也不再同往日那般活的精彩,这让我深深读出了岁月的无奈和世事的无常。娇蕊是一朵凋谢枯萎的玫瑰,久而久之也便成了一抹蚊子血极其普通了。而烟郦,她输在了自己的懵懂与无知上面,输在了自己的固有化模式上面。她爱振保,但也不只是要振保,她若是嫁给另一个男人也仍然会去爱另一个男人。但换个想法,烟郦最后与别人有染,也是振保自己一手促成的。可以说,振保和烟郦都不快乐,这段婚姻也从未幸福。

书中三个人物都是悲情的,我们并不能在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也不能在得到的时候太去贪心。我们只有懂得如何爱自己,才能有资格去说怎样爱别人。爱从来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振保娇蕊烟郦爱了一生,也败了一生,而我们的一生还太长了。多亏的是,娇蕊在离开振保以后终于遇到了那个对的人,尽管她已然成为一个落败的红玫瑰。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悲壮和美丽并存的本体。情至深处,知悔不愿悔。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7】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是张爱玲书里那段对男人最写实精辟的描写,我很佩服她可以将男人的心理描写的如此透彻!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然而,在度过如醉如痴欣喜若狂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满足。他开始想要一个快乐的艳丽梦幻,红的浓艳,摇曳在月的黄昏。红色的玫瑰,芳香弥散,辛辣魅惑。其实,女人的美,从来蕴涵着千个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在一个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番甜美的面貌。那样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爱怜,聪慧的温情,才可以灌溉。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8】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那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个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风骚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平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平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拔出来。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9】

1、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 ----张爱玲

3、砸不掉他自造的家,他的妻,他的女儿,至少他可砸碎他自己。 ----三毛

4、隔着那灰灰的,嗡嗡的,蠢蠢欲动的人海,仿佛有一只船在天涯叫着,凄清的一两声。 ----张爱玲

娇蕊道:”并不是够不够的问题。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 ----张爱玲

6、怎么这些时都没有看见你?我以为你像糖似的化了去了! ----张爱玲

7、不论在环境上、思想上,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

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 ----张爱玲

10、他向客室里走,心里继续砰砰跳,有一种奇异的命里注定的感觉。 ----张爱玲

12、他不知道烟鹂听无线电,不过是愿意听见人的声音。 ----三毛

13、许多叽叽喳喳的肉的喜悦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一种苍凉的安宁,几乎没有感情的一种满足。 ----张爱玲

14、……真是个孩子,被惯坏了,一向要什么有什么,因此,遇见一个略具抵抗力的,便觉得他是值得思念的。 ----张爱玲

15、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与白玫瑰最经典的语句 ----张爱玲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0】

“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寒假时偶然在书房中翻到的这本《红玫瑰与白玫瑰》,封面用酒红色与白色交叉配色,正中间纯白色的标题跃然于眼前,右下角是飘逸的张爱玲的签名。崭新却又落满灰尘,翻开扉页,一种异于其他书籍的香气扑面而来,清幽却不冗杂,简单又纯净。

据说张爱玲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才二十四岁,我想这大概是她自己对爱情的解读吧。

文中的振保租住了老同学的屋子,老同学有一位风情万种的太太,即为红玫瑰,在老同学外出经商的时候,他被红玫瑰“囚住”了。可当红玫瑰提出将事实告诉她的丈夫时,振保却拒绝了,他不愿为此情承受太大的责难。一番曲折,红玫瑰离了婚,却又收拾好纷乱的泪珠离开了他的生命。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娶了白玫瑰孟烟鹂,之所以称她为白玫瑰,是因为她身材单薄,静如止水,给人的感觉只是笼统的白净,无法激起振保心中的波澜。

红玫瑰指的是美丽又妖冶的情人,白玫瑰指的是与他共度一生却并不爱的糟糠之妻。我想即使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也一定听过“男人的一生全都有过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振保与红玫瑰有染却不愿将他俩的关系告知红玫瑰的丈夫时,我才深刻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一个男人在婚姻上的困惑,无论娶了哪一个,心里总还惦记着另外一个,在平淡的生活过后,娶了白玫瑰的男人会期待另一种刺激,娇媚的恋情。就像文中的振保一样,一开始愿意用一生的代价,求得在白玫瑰这样冰凉的水流中的沉沦度过这如痴如醉的欢喜后,他不再满足于这样简单的爱情,愿意在中年的时候享受年轻时的活泼,青春,浪荡。红玫瑰风情万种,光艳照人,唤起他心中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无奈错过,不爱的妻子使得他在婚姻外生出旁枝,肮脏,污秽,婚姻内部生出芥蒂,更不愿再提起。他的例子摆在现实来看,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振保抛弃原配,带着外遇远走高飞,可偏偏他的悲哀就在于此,他是中国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有始有终”是他的代名词,没和红玫瑰在一起使他成为了爱情的祭品。这样一个普通人,内心世界的无力挣扎,那些欢快欣喜的婚外恋情,冷若冰霜苍白透骨的婚姻,张爱玲在玫瑰之恋中隐喻出现代情感世界的纠纷与不清醒。

我想时间的男人应该是既爱又恨张爱玲的吧,爱她能把自己的困惑描写得如此透彻,恨她将自己卑微又贪婪的欲望展示在世人眼前,她将他们的心理表现得一览无遗,纯净又生动的色彩,不禁也让我生出思考,在男人心中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增长而提高标准,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有所缺憾,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是爱情的陪葬品,她们输给时间,输给距离。

张爱玲以其叙事的笔法让我看到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那种琐屑却易逝的欢喜,具有强大的文学价值和现实意义,所以我将这本描述现代爱情中悲欢的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谢谢大家!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1】

终于还是忍不住去关心这部小说,或许是张爱玲那种原始的贵族气或许是她在背后深深埋藏的市井感觉。张的小说在描写人物性格和的叙述上我更倾向于她的写作风格,尤其喜欢她有些许玩世不恭的调调。小说里很多经过深思熟虑的比喻和描写让人流连,不禁一遍遍地重复,仿佛自己被她高超的包围,然后静静地自己一个人思索,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最后的含义,以及这个比喻与故事的戏剧冲突之间的内在联系等等。这种过程,似乎告诉自己你自己读的不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而是把自己融入到故事里。

然后在故事的发生时,你可以参与进去。思考着与书里所描述的主人公一样的人生问题。你在张的小说里可以处遇到这种比喻,以及类比,反比等等。张在这种叙事和描写方式上更多的见于她的早期作品。如《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紫罗兰》、《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等。小说里叙述了主人公振宝生命里举足轻重的几个女性,学徒时巴黎的妓女,英国的初恋玫瑰,情人“红玫瑰”王娇瑞,妻子“白玫瑰”孟烟鹂。四个女人在他生命里停留的时间各不相同。在小说里叙述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如果故事平铺直叙下去的话,可以略去妓女么?这个时候,我们就想象了,张为什么会加入妓女的角色在故事里呢?然后就是他的初恋玫瑰。小说里,他说过自己“没有想到她爱自己那么深”,从而得出判断,这个初恋的下场是他在心智未成熟的表现。

在回国之后,自己第一个遇见的那个让他动心的女子,还有玫瑰的影子。于是他叫她“红玫瑰”。红是炽烈的,于是在他怯懦的表现后,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后来的妻子“白玫瑰”则是那么完美,但是,振宝骨子里那种不安分的感觉,“白玫瑰”无法给予满足。而接下来的故事则“顺理成章”的“白玫瑰”有了外遇。进而是振宝的报复。殊不知,其实都是自己在伊始就种下的恶果。最终的振宝在颓废荒.唐之后,作者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这样的男人,在现实世界里是很难赢得读者的欣赏的。

小说的精髓在于故事,但是张的这部小说貌似故事里的冲突很少,而其当代人面对电视,电脑等众多媒体的影响下能否对这样的故事继续感兴趣呢?我们看到故事里的情节在某个地方似曾相识,但是我们中还有一些人继续关注着张爱玲的小说,继续一次次的阅读里面的章节。而且每次似乎都有相同的兴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张的小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陌生的,我们阅读里面的文字时仍然会为里面的精言辟语叫好。这同时也倒出了很多当今社会里的普遍现象,以及普通人的心理情结。我们说张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这不为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身边或者周围的社会里寻找到他的原型。于是小说里面的对白,小说里的信息指示也为我们的生活增加了些许说教的味道。这种说教是侧面的,或者说是间接的。习惯于说教的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一代,在这种以故事为背景的形式下,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不足为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合集9篇


相信大家读书时都写过作文小作文吧,写作可以锻炼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想要写好作文脑海的写作“素材仓库”要丰富,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合集9篇 ”,欢迎你的品鉴!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

记得每次从书架上抽出张爱玲的书,首先并不急于去欣赏她的佳作,而是总会盯着书的封面看上半天。喜欢看她的独标孤傲,喜欢去感受她的辛酸悲苦。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她,文采飞扬,妙语连珠,让人叹为观止。只是这么细腻的笔调,让我怎么相信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个?

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

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妓女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

写到玫瑰的时候,只通过一句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没有遮拦的人。如此的生动细腻,如此的相得益彰,怎么不让人为之倾服呢?

而且爱玲用词严谨且特别玫瑰的身上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淫而不荡,赋予人无限遐想,又岂能用平常之言语与其媲美?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圣洁的,他确实做了属于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通过振保与娇蕊的对话,可以充分生动的体现出语言的幽默风趣。当娇蕊问及振保说喝什么时,振保说随便,结果娇蕊却记得振保喜欢吃清茶,振保在称赞她记性好时,娇蕊接下来说了一句不,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可见只有有心才会记得下来。我是个粗人,喜欢吃粗东西,足见她稚气的娇媚。

见过艾许太太之后,由于娇蕊不经意间的一瞟和那轻轻的一句话,触动了那原本善良、纯洁的心灵,她的话使他泪下,虽然也只是身外物。有句话写的还是非常耐心寻味的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

在振保得知娇蕊写航空信告诉士洪要离婚时,振保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娇蕊。在母亲的催促下,娶了一名大学生烟鹂。遗憾的是振保对他的身体并不感兴趣,因而渐渐的疏远开了。他开始宿娼,在心中留下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两个爱人玫瑰和娇蕊。

烟鹂在备受冷落的情况下,和一名裁缝有染,振保知道以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去折磨烟鹂。

结尾说,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他是好人,可是却不会去干好事。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2)

终于还是忍不住去关心这部小说,或许是张爱玲那种原始的贵族气或许是她在背后深深埋藏的市井感觉。张的小说在描写人物性格和的叙述上我更倾向于她的写作风格,尤其喜欢她有些许玩世不恭的调调。小说里很多经过深思熟虑的比喻和描写让人流连,不禁一遍遍地重复,仿佛自己被她高超的包围,然后静静地自己一个人思索,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最后的含义,以及这个比喻与故事的戏剧冲突之间的内在联系等等。这种过程,似乎告诉自己你自己读的不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而是把自己融入到故事里。

然后在故事的发生时,你可以参与进去。思考着与书里所描述的主人公一样的人生问题。你在张的小说里可以处遇到这种比喻,以及类比,反比等等。张在这种叙事和描写方式上更多的见于她的早期作品。如《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紫罗兰》、《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等。小说里叙述了主人公振宝生命里举足轻重的几个女性,学徒时巴黎的妓女,英国的初恋玫瑰,情人“红玫瑰”王娇瑞,妻子“白玫瑰”孟烟鹂。四个女人在他生命里停留的时间各不相同。在小说里叙述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如果故事平铺直叙下去的话,可以略去妓女么?这个时候,我们就想象了,张为什么会加入妓女的角色在故事里呢?然后就是他的初恋玫瑰。小说里,他说过自己“没有想到她爱自己那么深”,从而得出判断,这个初恋的下场是他在心智未成熟的表现。

在回国之后,自己第一个遇见的那个让他动心的女子,还有玫瑰的影子。于是他叫她“红玫瑰”。红是炽烈的,于是在他怯懦的表现后,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后来的妻子“白玫瑰”则是那么完美,但是,振宝骨子里那种不安分的感觉,“白玫瑰”无法给予满足。而接下来的故事则“顺理成章”的“白玫瑰”有了外遇。进而是振宝的报复。殊不知,其实都是自己在伊始就种下的恶果。最终的振宝在颓废荒.唐之后,作者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这样的男人,在现实世界里是很难赢得读者的欣赏的。

小说的精髓在于故事,但是张的这部小说貌似故事里的冲突很少,而其当代人面对电视,电脑等众多媒体的影响下能否对这样的故事继续感兴趣呢?我们看到故事里的情节在某个地方似曾相识,但是我们中还有一些人继续关注着张爱玲的小说,继续一次次的阅读里面的章节。而且每次似乎都有相同的兴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张的小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陌生的,我们阅读里面的文字时仍然会为里面的精言辟语叫好。这同时也倒出了很多当今社会里的普遍现象,以及普通人的心理情结。我们说张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这不为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身边或者周围的社会里寻找到他的原型。于是小说里面的对白,小说里的信息指示也为我们的生活增加了些许说教的味道。这种说教是侧面的,或者说是间接的。习惯于说教的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一代,在这种以故事为背景的形式下,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不足为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3)

有幸在国话剧院看了场话剧,田沁鑫改编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实际上自我并不爱看女性主义小说,对于很多人追捧的张爱玲更是无可无不可。或许细腻,也许深刻,但这种缺乏社会背景的感情怎样看起来都比较苍白。

好多年前,看过95版关锦鹏导演,赵文瑄、陈冲和叶玉卿出演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当时看完电影又找小说读了一遍。电影比较忠实于原着,但是陈冲似乎对王娇蕊解读的比较深刻,那种随电梯升降的无奈情绪,打动了很多观众。陈冲也凭此获得了当年的金马奖最佳女主角。

当时自我对电影中原文引用的台词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印象极为深刻。选取总是很难的吧。

几十年过去,此刻不是男权社会了,男人越来越娘,而女人比男人更男人。春晚看李玉刚,春哥早已是爷们的代名词。同为女性的田沁鑫在话剧中转换了主角性别,在现代都市生活中,进行选取的是女性的佟振保,而被选取的是两个男性,刚下岗的孟烟郦和被包养的王杰瑞。

抛开时尚外衣和网络语言,这个剧只是将选取权从男人手中放到了女性手上。应对的问题仍旧是你是我的幸福吗?

张爱玲小说中,佟振保在王娇蕊的表白后落荒而逃,漏出男人的怯懦本质和偷吃不负职责的无耻嘴脸。而后,在老婆和小裁缝----,他大发脾气后,最终又向现实低头,不管是什么玫瑰,拿着不扎手总还是安全的。无论怎样,他还要去顾及面子和生存,要应对小说中时刻提醒他要好好做事的母亲。

现代社会,家庭逐渐碎片化,维系熟人社会的关系不复存在,社会伦理不再对他人的生活状态

进行制约。丁克家庭,合约同居,同性婚姻等等,爱和家庭的定义正被迅速改写着。同时红白玫瑰往往不是延续,而是并存关系。男性和女性都有选取的权利和自由。据统计,xx年北京市离婚率到达39%,而同期北京的幸福指数高达73%。即使思考到离婚涉及人群与总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从这一统计数据看,似乎幸福来的并不和婚姻有必然关系。

演出时,演员试图将观众拉入,现场征求大家看法,让观众回答如何选取。也是因为这样,让我和同去的朋友感觉不太舒服,有点堵得慌,当时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不舒服。回来仔细一想,这哪里是选取,明明就是一个代入感很强的陷阱吗。选取具有加乘效应,最开始也许简单,但走下去以后会有很多路口,回头再走,也许还是同样的结果。应对选取时,想清楚自我要的是什么,就一切明了了。

只是有多少局中人能想清楚自我要的是什么呢。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4)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5)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可以描述出来,”诚然,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书中描写的佟振保是一个有始有终,有文有理的乌托邦式爱情的理想化人物,通过白描刻画出人物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掺杂了琐屑易逝的欢喜,最后种种欢喜忧愁都淹没在时代的潮流中。

留洋回来的佟振保在一家外商公司谋得了高薪职位,出于种种原因,他成了老同学王世洪的租客。在他留学期间,有一个叫玫瑰的初恋,他曾拒绝玫瑰的风情而赞誉。王世洪有位妖艳魅惑的太太叫娇蕊,在她身上,振保第一次感受到了情爱的滋味,但好景不长,令振保措手不及的是娇蕊太太是真心爱他的,当他提出要和振保公开在一起时,振保因此大病,并告诉了娇蕊,他不愿为情爱承受舆论的抨击和责难。

娇蕊,这位如红玫瑰般热烈高兴的女子抹掉纷乱的泪珠,出奇的冷静,此后完全走出了他的人生。后来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不情不愿地娶了如白玫瑰般寡淡宁静的孟烟鹏但笼统的素淡白净唤不起振保的欲望,振保开始留恋花柳之地。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被他遗忘的白玫瑰居然和一个猥琐的裁缝暧昧,从此更加放浪形骸。某天,他在公交车上偶遇了红玫瑰娇蕊,却已是接近花谢的媚俗了。岁月摧花无情,花期已过便再无百日之红,在点点泪光中,红玫瑰与白玫瑰已经成为了幻影。昔日善良的振保在如今的歇斯里底之后又回归了好人形象。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爱情总是如此,并不壮烈,并不太美,被娶的白玫瑰早已枯萎,而未曾得到的红玫瑰却在心口绽放,后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拍成了电影,演的感情浓烈而又不失真,再后来《红与白》成为了陈奕迅歌词中交织缠绵感情的取材。喜新厌旧,总想鱼与熊掌兼得,却忘了自己最初也是经过反复衡量才做出选择的。

张爱玲是独标孤傲的,也是心酸悲苦的,他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可以在他作品中找到影子,在《红与白》中经过一番爱恨交织的狂风暴雨,最后让人明白要珍惜既得的,不要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人的面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6)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第二次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觉得用陈奕迅的歌词来总结再合适不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如果爱上了红玫瑰的热烈浪漫、娇嗔俏皮,就要忍受对自身掌控力的怀疑和未来不安稳的惶恐。一旦享受了白玫瑰的温柔娴静、端庄贤惠,就不得不接受生活的空虚寂寞和了无生趣。可多少人想二者兼得啊!

我和肖先生是大学同学,我大学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考证考证。图书馆里安静看书的有我,教室里认真听课的有我,学生工作处踏实工作的有我。穿衣服干净整洁,除了基础护肤几乎不施粉黛。当时看规规矩矩,现在回想起来就是土。结婚前,我问肖先生喜欢我什么?他说我朴素踏实,行嘛,对我的认识很到位啊,我一直也是这样的。

可结婚后,他却挑三拣四起来。

“你去买两件时尚的衣服,那件太土了”“这双鞋子不好穿也不好看”“女儿的穿着果然是你的审美”“别写写写,又没人看”……

我每天六点上早自习,五点半就得起床洗漱。我想面额干净,衣着简单大方,对人基本的尊重应该是有了。空闲时,看看书写写文章,时光慢悠悠的也就过去了。我没有时间,也无心去化妆打扮,搭配漂亮衣服。至于弹钢琴跳爵士,赏歌剧品红酒,这么高雅的爱好我打小就没接触过。享受着我的朴实,又要求我浪漫,谁这么能干,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啊。

其实红玫瑰和白玫瑰也不是不能合二为一。就像佟振保,王娇蕊明明已经爱上了他,愿意为他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他却为了保全自己的脸面和前程,临阵脱逃了。孟烟鹂大学刚毕业,就做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称职太太,他却从来冷言冷语冷眼相待。如果佟振保婚前能勇敢一点,王娇蕊不是不能做一个勤俭持家的妻。如果婚后能热情一点,孟烟鹂怎不会变成浪漫自由的小女人?可惜的是佟振保将里子给了红玫瑰,面子给了白玫瑰,谁都没落着好。

所以一个男人,最好将爱给一个人,把余生也给这个人,把甜蜜、把负担、把懈怠、把陪伴全部都给这个人,那红玫瑰白玫瑰未尝不可同时得到。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7)

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

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

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

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

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

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

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

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

尘埃落定,木已成舟

无论你是否接受

随风而去,随风而去

不管怎么说

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8)

我对张爱玲了解的并不多,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之后,才觉得出她是个通透的女人,看问题看的通透,以至于她把男人了解的那么彻底,一举一动。她说每个男人都有过至少这样的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确实,两个他都喜欢,可是无论娶了哪个,另一个对他来说都是心底里忘不掉的人,是一道白月光。或许陈奕迅的歌词“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是对这句话的解释了吧。

振保的第一个女人是留学时在巴黎遇到的一个妓女。这个女人让振保不再是童男子。

振保后来又认识了一个叫玫瑰的姑娘,这姑娘算他的初恋,是相处过一段时间的。因为这初恋的名字,他把以后的两个女人都比作玫瑰。

第三个女人,娇蕊,就是他的情妇,他的红玫瑰。娇蕊是他朋友的妻子,振保借住在朋友家时,他朋友正要去国外办点事情。看着娇蕊的身材,振保总是想做出点事情,娇蕊也总是有意无意的勾搭振保。终于在一个日子,他们睡在了一张床上。男人憧憬一个女人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她的灵魂,占领了她的身体后,就忘了她的灵魂。他爱她,她也爱他。可是由于世俗的眼光,由于社会的评价,他无法继续下去这段感情。毕竟,他现在所拥有的社会地位,是他辛辛苦苦自己奋斗了好多年才得到的。他不能接受她。

最后一个女人,孟烟鹏,他的妻子,他的白玫瑰。烟鹏不喜欢运动,连“的户内运动”她也不喜欢,这让振保觉得她是个乏味的妇人。振保也从这时开始宿娼,烟鹏并未察觉到。她爱振保,可振保对她并不好,总是当着佣人的面训斥她,这让她在佣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久而久之,她和家里的裁缝发生了关系,这一切,振保都看在眼里,让他觉得自己的妻子很下贱。曾经觉得圣洁的她也不在圣洁了。振保也开始不避讳自己嫖娼的事情,这个家也越来越不像样了。

烟鹏的不反抗让我们看到了封建社会女人地位的卑微;以及振保受世俗牵制的悲哀。小说把男人的思想,男人的小心思描绘的淋漓尽致。不得不感慨张爱玲是懂男人的。

确实,人的一生总会出现两个想要的东西,当你做了选择后,就会怀疑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这也让我们懂得了珍惜,当你做出选择后,就不要怀疑,坚定的走下去,你会看到另一种风景。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9)

书里两个故事,红白玫瑰和倾城之恋,一样可怜的女人,却有不一样的归宿。

红白玫瑰:圣洁的妻和热烈的情妇都是男人生活中的调味剂,男人的事业、名声远远大于女人的生活和命运,男人一边想要拥抱新事物、释放自己的爱,一边又挣脱不出传统的束缚,女人可以是男人自尊的牺牲品,对于圣洁的妻,男人爱了才有天堂,男人不爱即使不愁吃穿有名有份,终究还是如同生活在炼狱,孤独寂寞!男人苦苦为了家,就可以抵得过女人一生的孤寂,此时男人在外花天酒地也是理所应当,女人不甘寂寞偷了情就是下贱无耻。对于热烈的情妇,男人可以享受爱情的滋润和无需负责的自由,破鞋的名头由女人来当,男人依旧是别人的好同事、社会的好青年。对于女人,在那个年代,永远是传统的受害者,红玫瑰的大胆和热情不能被传统所接纳,是被传统唾弃的,白玫瑰的圣洁和自持不能被丈夫所宠爱,是被爱情抛弃的!那时候的男男女女,从来都不是公平的。

倾城之恋:旧社会,离了婚死了丈夫的女人就是一个累赘,即无用还得贴钱养活,婆家不要娘家嫌。有点身份的,不甘于放下身段去做那下贱的粗使去养活自己,自降一等,就彻底绝了上层社会的路子。这身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男人便是这类女人的救命稻草,或者说,男人基本上是所有女人的救命稻草!和平时期,女人以经济实力挑选自己的主人,男人以家族地位和品貌挑选自己房子的主人,对于上层社会的男女,爱情是奢侈的,有一点灵魂上的契合便足够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即使有了爱情,也会屈居于利益之下。或许真的是患难见真情,战争,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利益在战争面前也突然显得微不足道,爱情在这时占了上风。但是,富贵的才配谈将来谈爱情,穷苦的只配谈论下一餐如何果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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