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5-19 恋爱读后感恋爱读后感(分享12篇)。
写一篇好作文对我们来说不容易,作文的内容来源于我们对生活的观察。一篇好作文一定是经过仔细推敲的。写好作文到底要注意什么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恋爱读后感(分享12篇),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恋爱读后感 篇1
估计我是有多久没看完一本书了吧,好多都是看了一半一半的。历时3个多钟看完,横跨3天,周四那天听同事说在看《白夜行》,我说这本我之前看完了,现在好久没看东野圭吾的小说了,我也找本来看看。没错就是这本了,光看名字,以为是爱情小说,心想着东野圭吾不是一直都在写推理小说的嘛,怎么改变方向呢!对,就是这念头让我点进去看了,想看看平时写推理小说的他是怎么写爱情小说的!
刚开始看时,被日本的名字与姓给混淆视听了,不知道哪个对话是哪个人说的,感觉有点错乱吧。这也许是作者故意的吧,好有悬念!当看完第一个小故事后,以为美雪就是女主角吧,感觉她好惨啊,被男朋友背叛了,而且那个女是自己认识的。写得很精彩的是广太的心理活动,让人看得好焦急,是替他们焦急,牵引着读者想继续往下看的欲望。接着进入第二个故事,然后会觉得很奇怪,怎么两个故事的人物完全不一样呢,只是相同的还是围绕着一样的滑雪场。看似完全扯不上关系的两个故事,只是为后面的出场做铺垫。然后进入了第三个故事,看着看着那个桥本又是谁[捂脸],这个肯定又是一个重要人物来的吧,原来是和美雪同一个人,只是一个名字,一个姓氏。刚开始看没注意到,可是越看下去就不知不觉,预感是同一个人啦!看到第四个故事,当美雪和桃实再见面,当桃实和日田他们在里泽湿泉滑雪场联谊时,接下来的故事也就猜得差不多了,也就恍然大悟了吧,女主角是桃实!只是看到最后很心疼桃实,眼看着就要靠近幸福了,却又被残忍地毁掉了。结尾也是一个悬念,让人无限遐想!桃实这是自杀了吗?再见了!心疼桃实!
其实,也是一本推理小说,只是爱情的推理小说吧!一直在围绕着滑雪!滑雪!滑雪!整个篇章其实语言很平淡无奇,只是借着滑雪都是穿着滑雪服,看不出人物是谁,跳跃性的人物出场,让情节千回百转,这也是一个亮点。我想我以后要是有机会去滑雪,肯定会想起这本书了!跌宕起伏的爱情多角情节,美好的友谊之情,还夹着点滴亲情。
大概好久没写了吧,更是好久没写书评了吧!话说得有点多了!
恋爱读后感 篇2
我喜欢先看书再看翻拍的电影。一直到到现在才把书读完,终于可以看电影了。
嗯,这是一段认识自己本身,理解自己思考,寻找自己内心的旅程,与灵魂深处的自己达成和解,寻找内心的平衡。
我喜欢,很适合现在读,读书能让人心定。
某天早上醒来,我竟然也想试试禅坐,感觉会很奇妙。哈哈,因为我发现其实每天早上我都是要缓几分钟才起床,是为了让身体彻底醒来。这几分钟完全可以换作是禅坐哇。
人生的重要时刻真的不同,有的人毕业就能结婚,有的人决定出国就立刻出去,有的人犹豫不决始终看不清内心真实所想所需。每个人的选择和决定成就了不同的人生道路,人生在世,过程更重要。
想一个人去巴厘岛旅行,去看看作者走过的路,去过的城镇。作者没有夸张的,完全沉浸在这貌似欢乐的王国,而是将战争,腐败,黑暗等以另外一种方式表达出来,告诉读者,一切快乐源于你自己,世界还是正常以它的轨道运行着,天堂和地狱是一个地方。因为一本书去一个地方,应该算是喜欢书了。哈哈哈哈~
期待电影哦~
20xx.6.14
恋爱读后感 篇3
这本书和《黎明之街》一样写出轨的,那本书里面把出轨男人的心理活动描述的太细致了。
但是这本书好像更注重这些人直接错综的感情纠葛,这看似巧合的事情,在生活中未尝是不会发生的。因为喜剧来源于生活。
这四对情侣简直就是现代爱情的缩影。
月村和麻穗是感觉是最平淡的,但是却很温暖有爱,两个人互相理解,月村考虑麻穗父亲的感受,麻穗考虑月村的感受。
美雪和广太就是遇见了同居了,广太婚前不甘心,到最后也没发生实质性的行为,只是自己婚前偷腥的想法被大家发现了,但是还是结婚了。结局桃实拆穿他以后,他可能会求美雪原谅,美雪估计还是会原谅他,未来生活的话,他应该会小心谨慎,即便想出轨,也会想到此前这件事而克制。
水城夫妇的话,就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经典。女人也知道男人花心,但是还是喜欢。水城也是情商很高的,未来就算偷腥也不会被妻子发现,而且她妻子看起来好像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然也不会看到他追过麻穗又追弥生还和他结婚。
最甜的可能就是日田和桃实,桃实被日田气的用雪球回击,告诉了日田自己的想法,日田被桃实引导的很好。感觉很幸福啊。未来也会是这样。生活中钢铁直男肯定不会少的,生活中估计都是这样的,把女方气的不行了,但是又喜欢,两个人不断的磨合,白头偕老了。就像郭涛和梅婷演的父母爱情一样。[爱心]
恋爱读后感 篇4
一下午加一晚上看完了九夜茴的这本《初恋爱》,看完之后心情有些压抑,互为初恋的杜晓风和温静结束了七年的感情没有让我觉得太可惜,而已入天堂的孟帆对温静的初恋爱却让我觉得心痛π_π。我常说初恋是一个人心中永远的结。就像温静成了孟帆永生的结。
下面是《初恋爱》这本书中我觉得会让人有感而发的一些文字。
年少时我们有足够多的理由去认认真真的喜欢另一个人,而长大后的我们又有同样多的理由去认认真真的辜负另一个人。所以最初的那些稚嫩感情,偏偏会记住一生。或许真的是,好年月,旧时光。
吵架,冷战,道歉是年轻时恋爱必定经历的循环,而当这个循环终止,青春便即将散场。以为偶尔错过的那个人,终究会化成心底里化不开的影子。那个时候,其实真的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不被爱是一种痛苦,但是更厉害的痛是在被爱之后又不被爱了。
任谁都想好好去喜欢一个人,偏偏又总会患得患失。但是不管多么精明的人,一生中总会为爱无私一次,会有一种牺牲自己成全别人的冲动。没办法让对方爱上自己,那么能为对方做的唯一的事,就是退出。
人总有东西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放弃的,多么卑微的人生也有美好的坚持。
等的时间越久,重逢时就越幸福。
恋爱读后感 篇5
东野圭吾先生把恋爱到婚姻的两性关系比作贡多拉。
贡多拉是意大利威尼斯的两头翘雕花木船,它美丽极了,船夫需要掌握格外高明的操控技术,不断摇桨,才能让乘客感到平稳舒适。
本书人物众多,关系复杂,为了便于理解,我列一列简表。
乘客简表:
特别花,水城直也。
比较花,金元广太,他不姓金元,为了方便这样叫。
比较老实,月村春纪。
特别老实,日田荣介。
打酱油,根津。
重要乘客共五人,日、月、金、水、根。
船夫简表:
超一流船夫,桥本美雪。
一流船夫,山本弥生。
准一流船夫,土屋麻穗。
二流船夫,木元秋菜。
准二流船夫,火野桃实。
重要船夫共五人,火、山、土、木、桥。
故事一:
建筑从业者金元广太被单位的合同工、同居人桥本温柔催婚,他打算抢在婚前和性感萝莉火野过上一把瘾,便带她去里泽温泉滑雪场热辣旅游,带薪休假,两天一夜。火野心旷神怡的是两天,广太浮想联翩的是一夜。
无巧不成书,桥本正好陪办失恋的闺蜜来里泽温泉滑雪场疗愈旅游。
双方在缆车里狭路相逢,广太心惊肉跳。下了缆车,广太绝望地发现桥本和火野是高中校友。他大脑一片空白,不知如何是好,结果两位女士都把他甩了。
故事二:
桥本离开建筑业,到酒店上班,成为日、月、土、木、水的同事。
水城设计里泽温泉滑雪场告白旅游,帮助被土屋和木元拒绝的日田追求桥本,这次他瞄准的猎物是土屋。
谁曾想广太不请自来,削发明志,求根津帮忙,找到桥本,抢先告白,桥本提出严重警告,接受广太,辞去酒店工作,重回建筑业。
在此期间,月村和土屋公开恋情。
故事三:
水城和日向一组,火野和化妆品店的同事山本一组,参加里泽温泉滑雪场联谊活动。水城向火野发动攻势,火野芳心暗许。水城发现日田喜欢火野,让出机会,转而和山本套近乎。
日火二人缘深情浅,活动环节中,日田拿出玫瑰告白,火野拒绝了他。
故事四:
土屋和月村结婚,她父亲土屋彻朗是狂热的双板滑雪爱好者,一向瞧不起单板滑雪,月村只会单板滑雪,构成隐患。
桥本请根津出面,制造一系列巧合,帮助翁婿二人加深理解,增进感情。
故事五:
水城再次设计里泽温泉滑雪场告白旅游,他给日田和火野订了套房,给自己和山本订了双人房。
日田暗中告知木元,知情人士合演一出狸猫换太子。水城无奈之下,只好向木元求婚,木元答应了。
故事六:
火野已满三十岁,她发现日田的优点比缺点多,同时容易掌控,准备再给他一次机会。
大家前往里泽温泉滑雪场,这次没有设计,全靠运气。
他们与常客广太夫妻巧遇。
桥本向前同事们介绍老公,火野全副武装,广太认不出来,他自谑活跃气氛,曲解故事一,大肆诋毁火野的人格。
火野忍无可忍,留在缆车上,向日田说声再见,盯着广太,摘下防风镜和面罩……
《恋爱的贡多拉》,剧情扑朔迷离,细节玲珑有致。女性普遍想嫁人,修得白首同心,暗中盼望意中人赖在自己这条“贡多拉”上,永远也不要下船,永远也不要分离。
那么,操控船只的功力,构成巨大的分野,谁行谁不行,开一段就见分晓。故事中的男性,不乏心痒难耐、想要脚踩两只船的。
十年修得同船渡,划船的技术很重要!桥本那样的女性,一边美颜,一边修缘,一边练习划船,一边期待白首同心,她多核、她多元。火野那样的女性,总在幻想想直奔白首同心,梦中情人脚踏七彩祥云飘然而至,将她拦腰抱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她单纯、她单调。
现实世界,恐怕也是桥本先嫁,或许也是火野易老。
恋爱读后感 篇6
韩国电视连续剧《我怕恋爱》前十集讲述了一个从瑞士学成回国的青年与一个比她年长多年的女子的情感故事。
这部电视剧除了以情取胜外,美好的外部生活环境、干净清爽的街道、幢幢外形美观的三层尖顶公寓,均因白雪为衬显得纯洁宁静,加上挂满白霜的树木,觉着有一种超尘脱俗的意味,剧中人在此演绎着一出不食人间烟火,此情只应天上有的故事。
从一开始两人相遇的一瞬就让人觉得有一种内心悸动的感觉。郑仁华从瑞士归来,在他以前的老师金俊锡家里洗浴,当仁华裹着浴巾从浴室里出来找内衣时与刚进来的韩英子碰面,而英子来后以为放在椅子上的衣裤是屋主她的朋友俊锡的,已将它们全部丢进洗衣机里洗了。两人在此情形下相见,自然倍觉尴尬。仁华那局促不安的纯朴憨态与英子忍俊不禁的神情让人看了心里隐隐生痛,这是一种愉悦的痛感,朦胧间竟觉得他们是如此神似,两个演员从外形到演技都让人看了生出好感。
后来,从仁华看英子的神情,以及他追踪英子到植物温室的举动,让人觉察出他对英子的隐隐情意。仁华找到英子的时候,英子已在温室对着兰花取景拍摄,盛开着的朵朵美丽的兰花在微微颤动,英子在取景框里看见了花丛对面的仁华,在她抓拍的一瞬,仁华的影像也就永远定格在了她的照片和脑海里。在仁华送英子回家的路上,英子接到她女儿生病入院的电话,她要仁华放下她,她自己坐车去医院,仁华不作声,默默地执意把车开到医院,之后他悄悄退去。英子带着女儿出来时,仁华又及时出现在院门口,此刻英子才意识到他竟一直等候在这里,这个细心周到的青年男子让她感动不已。
再后来,仁华又找机会送英子去玻璃房拍摄玻璃器皿的制作过程。离开时,厂家送给他们一对镂空玻璃瓶,仁华很兴奋,回家后郑重地把它放在卧室里。
不久后,英子与仁华共同出席仁华公司新车发布酒会,期间仁华紧跟着英子,英子不小心碰掉了一杯酒,英子去捡杯子碎片时不小心划破了手指,仁华急切而鲁莽地把英子受伤的手指放进嘴里吮吸,让人看了心里又是一阵隐隐生痛,泛起阵阵涟漪,让人真真切切地为仁华的一片真情感动。
仁华为了多见英子几面,同意与英子介绍的同事相亲,而这是英子在觉察仁华的感情后为了杜绝他的念头故意提出的。在见面的晚上,仁华对英子表现出了明显的依恋,当英子要走时,他不顾一切地追了上去……
仁华对英子的感情,英子不敢接受,多次向他暗示自己比他年纪大许多,是他的前辈。在仁华来英子家找她的一个晚上,英子开玩笑地对仁华说,他这样跟着她是花花公子的行径,仁华很伤心,反问英子自己象花花公子吗?他注视着她似在对她说又似在自语,说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不了解自己的人呢?之后他低下头,眼泪一滴滴地滴了下来。英子被他的话语打动了,也被他勇敢的行为震惊了,心被这个年青男人的眼泪滴碎了,同时内心深处有柔波在荡漾,悸动不已,无言以对。
当天夜里,仁华为英子留言:“你要相信我,我是真的爱你,我爱你。”荡气回肠的真情话语,深深地打动了英子的心,也打动了我们观者的心。
仁华向英子表白自己的感情后,英子很为难,她内心确实为仁华而感动,但她已经答应了仁华以前的老师,现在的上司,她的学长金俊锡的婚事,虽然仁华表示要承担一切后果,但英子仍在两难间挣扎。仁华得不到英子的确切答复,心绪不宁,请了假在家,他弹着钢琴,唱着歌,想着无法排解的心愁,眼里流出了两行热泪。男人的眼泪啊,更让人心碎。
英子见仁华请假,心里放心不下,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前往仁华住处看他。到了仁华的房间,看见他一脸哀伤地躺在床上睡觉,她看着睡梦中的仁华,见他的脸上仍依稀残留着两条泪痕,爱怜之情油然而生,她轻轻地撩拨着他额前的头发,柔情地抚着他的脸庞,心里揪着难受,眼泪不觉流了下来。仁华醒来,睁眼看见梦中的女人就在自己的眼前,难以置信,英子向他柔情地一笑,他才相信眼前的一切,他们紧紧地相拥在一起……
因为有了英子无言的承诺,仁华心里觉得世界重新充满了阳光,他向英子表示一切苦难将由他一人承担,如果世俗容不下他们,他将带她离开以免让她受到半点伤害。
对俊锡,仁华充满了敬意,是他在自己求学期间对自己寄予厚望,是他去瑞士开会时,将已在瑞士完成学业留连在当地做导游、过着无拘无束生活的自己带回国,并为自己安排工作,对他有负疚感,但自己太钟情于英子,于是几次想把事情对俊锡讲清楚,希望他能成全他们,而已在英子家门口看见仁华和英子相拥情形,已明白一切的俊锡不愿承认现实,多次故意岔开话题,他心里也深爱着英子,希望与她走进婚姻的殿堂,他希望维持现状,处处关心英子,以期打动英子。
英子面对两个有情人,不知如何自处,她与仁华有着相知相依心心相印的情感,又有着对俊锡的一份愧疚之情,使她精力交瘁,终于在一天夜里晕倒,送到医院检查时才发觉她已到了胃癌晚期。
突闻如此恶耗,仁华恨上天不公,让他在历尽磨难找到属于自己的真情时就要夺去英子的性命,想到无法改变的结局,仁华的眼泪又现两行,这时让人感同身受椎心刺骨地为他们心碎流泪。人生无常啊,不久前我们还曾为他们的真情心醉泪流。
在知道英子的病情后,俊锡也是悲伤莫名,他向仁华表示只要英子的病能好,他愿意成全他们,只求英子幸福快乐。仁华哀伤地望着老师,强忍住眼泪,默默地垂下了头。
英子知道自己的病情后,也难以承受,她哀求医生要救她,因为如果她死了,可怜的女儿就要成为无父无母的孤儿,而且她也有了所爱的人,她要与他永远生活在一起。仁华在门外听到英子内心的话,为她的病情,也为她对自己的感情心碎了,靠在墙上默默地流着酸楚的泪。
仁华决心为英子做最后一件事情,为的是完成英子十年后的心愿。他在英子公司搜集英子的摄影底片,亲手把它们冲印放大,为她办一个个人影展。
英子出院后,仁华带着英子去自己住处,告诉她要带她去看一样特别的东西,要为她完成十年后的梦想。到了仁华住处,上到楼上,英子看见自己的影展,百感交集,在一幅兰花摄影前,她象是自语又象是对仁华说,这张像为什么会有你呢?仁华开玩笑说可见那时你心中已有了我,所以有意把我摄进你的影像中,英子向他凄然一笑,眼含热泪说:“我竟会遇上一个比我更傻的人,你为什么这么傻呢?”仁华轻轻地从背后抱住英子,用头靠着英子的头,柔情地注视着她,也不自觉地留出了热泪。
不知过了多久,英子紧紧依偎在仁华身上,两人静静地坐在椅子上……这时的画面现着柔和的白光,宁静而圣洁,画外音出现了仁华的声音:“我是真的爱你,我爱你。”英子满足地躺在心爱的男人—仁华的身上静静地离开了人间……
在教堂里,在向英子送别的仪式上,仁华悲伤地坐在椅子上,眼泪不住地流在脸上,伤感的音乐再次响起,我们的心一次次地被揪着,心里麻麻地,不住地打着激凌,长时间地流着热泪,热泪洒湿了衣襟。
我们真真切切地为英子和仁华的真情打动了,一次次地被感动,一次次地随着他们流着愉悦、伤心的泪,心里酸酸地,麻麻痛痛地,这是人间最后一出真情的绝唱……《我的北韩童年》读书笔记韩剧《急诊男女》观后感韩剧《主君的太阳》观后感
恋爱读后感 篇7
恋爱的贡多拉,不管是理解为需要时刻保持平衡的小舟还是发生一系列故事的缆车,都让人从心底里叹息:这怎么会是爱情和婚姻的样子?
又会承认:也许真实的世界确实如此吧。
年纪越长,婚姻就越像是世间万物的自然规律,到了年纪差不多就要结婚了,无关感情与精神的归属,倒像一种无奈地妥协。
害怕承担责任又不想与女友分手的广太和从来都没想过结婚的花花公子水城一直在出轨中寻求着新奇刺激的满足感,却还是选择和最初的女友结婚,而不是转向出轨对象,也许他们本身也明白二者并没有本质区别,交往一段时间和现女友的感觉也是一样倍感束缚、索然无味。
月村和麻穗的感情线始终没有交代,只有是在中间讲述了月村为讨岳父欢心始终没有隐藏着自己单板滑雪者的身份,即使最后有合适的时机说明,也考虑到岳父的情绪而作罢。
一开始受到欺骗后来又被污蔑的桃实选择了跳缆车自杀,总觉得这样的结局处理太过突兀不合常理。
而无数次描写的联谊,约会,直至求婚,总是包藏一个又一个精心设计与被设计的场面里,求婚的人觉得求婚本身是决定性因素,协助的人觉得只要营造的氛围够浪漫就能打动人,被设计的人因为看到女友取代欲勾引对象内心震惊不已,却还是装作筹备已久地向女友求婚。
东野圭吾擅长从不同的视角展开故事,最后用一根巧妙的丝线将之串联,移步换景,错综复杂,到结尾处又让所有线索都浮出水面,这样的写法引人入胜,却也让人质疑这样的故事对人性的探讨意义到底是否足够引人思考,够得上这样复杂的情节而不是单单地撒狗血?
恋爱读后感 篇8
爱是所有关系中最美妙的一种。两个不相关的个体因为某种机缘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相守,妙不可言。但是爱是需要学习的,从最开始接触时的困惑“我该怎么做”,到尝试了解时的犯错“我怎么会这样”,到重整旗鼓的上路“我还要怎样”,到抵达终点的喜悦“与自己言和”。在学习中成长,在学习中收获爱。
心理学者从扬洋从恋之前,恋之时,分之后三个阶段入手,讲述了不同时期的神经行为。但是他没有告诉大家应该怎样做,而是带领我们看到更多选择的可能性,选择,然后承担随之而来的结果和责任。因为我们必须要对自己负责,所以抛开那些无力的抱怨,对外的索取,重新正视自己,看到自己的价值,明了自己是谁,在做什么。真正了解自己之后,才能去了解恋爱,了解恋人,和恋人在一起,收获一段美满。
恋之前,我们不知道会遇到怎样的人,或者遇到了,但是没有勇气去开始,害怕面对表白失败的尴尬,害怕承担表白成功的责任,只能默默忍受着现在的状态:许是持续的付出没有回应,许是另一方遇进则退的拉锯,许是不拒绝不接受的拉扯。痛苦,又无法自拔。可是不知道你是否想过,你为什么想要恋爱呢?年纪?压力?随大流?寂寞?应该?征服?还是只想恋爱?也许你还没看清自己的内心,没看到在这个时期提升自我的可能性。所以你匆忙开始了一段恋爱。
恋之时,总有一段开始的时光是甜蜜的。逐渐的,你觉得另一方变了,越来越不在乎你,看不到你的付出,给不了你想要的安全感,也给不了你想要的归属感。争吵开始了,你越来越神经,他越来越不耐烦,越来越升级的争吵,甚至,他有了外遇。失衡的天秤终于撑不住了。大部分人不会反思为什么这段关系会发展到这个地步,而只是一味的责怪。“我都做到这个程度了,还能怎样”是这些人一贯的说辞。他们没有看清自己在这关系里的角色,也没有看到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分手不可避免的来了。
分之后总要经历一段痛苦的过程。这是值得的,也是成长的代价。分手总会让我们看清在这关关系里缺少了什么,一方面促使我们更好的认识自己,另一方面也避免了下一段关系里的重蹈覆辙。分手之后,跟过去好好道个别,允许自己痛苦,但不要太久,因为我们还要重整背囊,要走的路还很长,还会遇到可爱的人,开始一段美好的恋爱。
爱是一种平衡的关系,是因为吸引和满足而在一起,不会是因为强迫。发神经也不是坏事,他更多的在传达一种信号,一种关系即将发生转变的信号。这时候应该做的不是无视,不是压制,而是发现导致发神经的问题所在,就像有了伤口一样,不应该隐藏遮掩,需要及时就医,等到伤口发炎溃烂变成脓疮就为时太晚了。我们都向往美好的关系,就要我们去学着经营,学着看清自己,看清问题,解决问题,最终才能获得美好的关系。
恋爱读后感 篇9
#用男人的思维跟男人谈恋爱#
看完作者写的“百战百胜法”,我心里不禁打了个寒战——原来我一直以为像韩剧中的浪漫爱情其实是场“智力”的较量——谁先认真谁完蛋!但其中所陈述的“恋爱法则”也不是没有道理,相反有很多可取之处。下面总结一些印象深刻同时觉得很有道理的几点:
1)爱情绝不能凌驾于生活之上,更不是生活的全部。这个应该蛮好理解的,但相对于一部分超黏没有主见又闲的发霉的女孩子要做到这点恐怕会吃力……
2)共同或相似的价值观是相对好的爱情的基础。廖一梅说过——在我们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这其中所说的了解就是相似价值观的体现,要想真正找到自己的soulmate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
3)现今社会,经济独立实现人格独立,人格独立实现爱情独立。浅显的说就是女生自身硬件得好,学识经济身材相貌其中最显著最直接的就是经济,能做到面包我有你给我爱情就好,至少这样在爱情中不至于患得患失,分手不至于做只落魄的失恋狗。
4)分手的借口千千万,但真正的促使原因都是因为有一方不爱了。(其实我想说不一定,但没有经历过,体会不深刻……)
5)爱情的期望值和稳定性与年龄和阅历相关。年龄越小阅历越贫瘠,对爱情的期望越梦幻,年纪渐长经历越多,越注重爱情的稳定性。
6)续写自己是爱情的保鲜剂。两人在相处的过程中,互相翻阅着对方,但难免会有读完的时候,这时候便需要两人续写自己,让自己变成更厚更有吸引力的书。把握爱情的关键在于散发自身魅力吸引对方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对方的专一和不出轨上……用书中的话来说这叫激发男人的征服欲……
7)男人精神出轨比肉体出轨要可怕。渡边淳一的《男人这东西》里面也写到成熟的男人找到一个精神契合的伴侣结婚是个花时间花精力的事儿,而性冲动更多的是难以抑制的生理需要,就算上半身对你的忠诚天地可鉴,他们也会因为下半身的兽性大发“做错事”,但这并不代表他不爱你了。相反,若是精神出轨之后的肉体出轨就不言而喻了。
8)用道德去指责感情中忘恩负义的一方以此换取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姿态的人都是流氓。
9)不要试图改变对方来迎合自己。这里指的是试图改变对方的价值观。一个人的价值观囊括了他之前的经历、家庭背景、所受教育等,要想改变是非常之难的,所以要是价值观都不“门当户对”,就没有必要再在一起了……除非你愿意一辈子处于磨合期……
10)无论在外面是多小的草,男人都希望在自己的女人面前是棵树。曾经知乎上有人问“有女朋友是怎样的感觉?”我记得有个回答是这样说的:“在北京换乘站的地铁地里,不因为渺小和平凡而心慌。”这大概就是对这句话最好的解释了。
11)夫妻是互相成就的。(觉得很深刻……但暂时体会不深……)
总结完觉得自己都要变成恋爱高手了哈哈哈,但在自己这个才十几岁二十来岁的心里想的,还是希望恋爱遵从内心,抛开规则不管不顾的爱一场。(捂脸~(*ノ▽ノ))爱情不是一场战役,没必要分清谁输谁赢,我相信这世界还是期待有更多奋不顾身的爱情滴。(哈哈又一个站在世界中心呼唤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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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读后感 篇11
这是有好多故事在里面的一本书,不同的故事,一样的心情,那就是,我们该恋爱了。恋爱让人幸福,恋爱让周围变得平静,恋爱让我们更漂亮。或许不能说是恋爱,因为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道理再里面,相遇是一种奇迹,相爱并不是偶然,如果你的心告诉你可以了,就不要管那么多,勇敢的爱一次,只要感觉,一切就都OK了。日本人的思维,真的很有意思,故事有点反转,但又不失浪……
有一种情绪叫恋爱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严格地说,[有一种情绪叫恋爱]是一本只属于少女的书,就是那种女生和女生之间相互传递,对男生投射过来的不解眼神保持一致默契的笑容。心照不宣的秘密。关于这种仿佛粉红粉白粉嫩了一片的花朵中夹杂着黑色枝桠的坚硬的书,落落在写完[年华是无效信]里坚定说,这并不是男生能够看懂的故事。在故事立下基调时,它就已经清楚贴上标签,是女生写给女生看的故事,男生请绕道走开。这样的书明明就应该像少女裙子上明亮的花纹和图案一样青春地冒泡,却总会被突然出现的泥浆污渍破坏掉一切。她们在敞开自己内心粉红色的一片的同时,又会固执地关上其中一扇小门,把手是向外打开的,不能轻易向内窥探。也许用一些意象词组更好去诠释这种陌生的情绪。词独立存在却完整地搭建了少女内心丰富的世界。女孩子总是会被一些细小的事物注意吸引了目光,它们最后都分解成了一些名称和语气助词。打了奶昔的冰激凌。毛绒布偶。绿色百褶裙。黑色光泽的发饰。五颜六色的时尚杂志。这些那些的。就是少女的全部。柴门文的书是第一次读。[东京爱情故事]里的赤名莉香一直是内心的一道伤痕,暴露在阳光和空气里,总是在快要遗忘时就会想起曾经有过这样直达内心的伤楚和遗憾。当她已经走出了名叫[完治]的咒语时,我却好像永久地留在了那个巨大的城市里,被寂寞吞噬。柴门文对待自己的角色总是无法用[公平][偏颇]这样的字眼去圈定,赋予了他们名字后便抽身而出、在一旁观望,角色被注入了灵与肉般,生动鲜活起来,他们的欢喜哀愁自然地发生,仿佛本应如此,命运已然揭晓,柴门文只不过是把他们必然途径的路程用文字记录了下来。一位好的作者更像是记录者,而不是创造者。二十分钟路程的脚踏车。马尾辫的少女。醋拌茗荷。重复打错电话的梦境。没有血缘关系的双胞胎姐妹。一根手指的触碰。瑞佛菲尼克思海报的注视。俄国文学全集。敏感少女的浪漫特权。和尚一样的人。叛逆的长发青年。约定的车站前爵士咖啡屋和迟迟不送出的礼物。梅雨季节浸渍……
恋爱读后感 篇12
新恋爱时代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在当下,谈一场没有欲求、没有目的、只有感情的恋爱有多难?当感情被放在天秤上称量、量化、放大时,感情中的细枝末节、种种美好因了这变大而刺目。王海鸰《新恋爱时代》。不得不说,她确实把握住了时代的脉膊。眼下,各种相亲节目泛滥,除了跟风之外,也显现了市场的需求。三个有着亲戚关系的女孩,谈了三场不同形式的恋爱。一场是单纯善良的女孩小可和一个有着高收入的男孩相遇,男孩开始隐藏着高收背景,而女孩不为物质所动,虽历经男孩几近破产的波折,最终他们还是走上了婚姻的殿堂。这段故事太有些美好,美好得就像童话里的天使,“幸福和快乐是结局”。另一场是小可的表姐,北漂一族,直到遇到了失婚的钻石级别的王老五,尽管大她十几岁,她还是疯狂地爱上了他。这场恋爱,王老五的丰厚家境是最美好的陪衬。第三场是小可的堂姐,一位女研究生和即不高也不富的高中学历的男孩相恋了,作者可能想通过这段恋爱表明,并不是所有的恋爱都是物质的,也有纯碎感情的。不得不说,这本小说不及作者的《大校的女儿》、《成长》那般厚重,也不如《新结婚时代》那样引起众多人共鸣,略有些肤浅。三段故事写得太过于表面化,没有挖掘造成这种社会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其中,更因插入了参加《非诚勿扰》这样的桥段而显突兀。一直不明白,《非诚勿扰》已经很火了,不需要这本小说推动;王海鸰很有名了,更不需要借助于《非诚勿扰》的走红。两者的结合,就像油溶入于水中,浮在面上,不仅不能滋润彼此,还在互相干扰,得不偿失。当然,这本书的语言描述依然是美的,干净、简炼、赏心悦目,秉承了王海鸰一贯的语言风格。很快就把这书本看完了,一直在犹豫,是不是要将这本书推荐给那些正在恋爱、准备恋爱的朋友,可生活并不如这本书写得这般美好。现实中,高富帅并不是先隐藏了身家接近你,而恰恰相反,那些并不是高富帅的总先把自己扮成富且帅吸引你;钻石王老五也并不一定与你谈一场以婚姻为目的恋爱,可能他感兴趣的仅是恋爱,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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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读后感分享12篇
见字如面,所有情感都能在作文里体现,写作会让我们静下心来思考每天的日常,我们写作文,要能够超脱模板不受拘束。你会怎么开始动笔写一篇作文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红岩读后感分享1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岩读后感 篇1
--读《红岩》有感
六(1)班 张孜妍
读完了这本《红岩》,我已被书中一个个共产党员坚贞不屈的精神所感动。
刘思扬,这一位出生在不愁吃、不愁穿的家庭里的共产党员。他毅然地放弃了少爷的身份加入共产党的行例。他,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放而选择了革命。他这种肯吃苦、不畏惧困难的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许云峰,这位热爱革命,忠于革命的共产党员。他,为了人们能够逃出这个牢房,用自己的手指挖出了一条生命的通道。他,为了能让更多共产党人逃出去,把生存的希望留给了他们。在最关键的时候起了十分大的作用。他这种舍生取义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
华子良,十五年来,他装疯卖傻,以此博得敌人的信任。在这漫长的十五年中,他经历了多少磨练,多少次折磨,我们不得而知。在最危急时,他成了与外界的联络员,为共产党员们起了十分大的作用,他这种忍辱负重的精神令我十分佩服。
还有一位女共产党人,无论敌人如何严刑拷打,她始终坚守党的机密,绝不透露党的信息。她就是江姐-江雪琴。
不止他们,还有许多像他们一样令我佩服的共产党员,他们虽受尽折磨,但仍坚守党的机密。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平和幸福,现在他们虽然已没入历史的长河中,但我们要学习他们身上优良的品质,将他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我们要为祖国贡献出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让祖国更加繁荣和美好!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老师推荐亲子阅读的这本书--《红岩》。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人物是江姐,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血肉情深。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旧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在就义前,她平静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她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读着书中一个个的事迹,我无法自已,我没经历过战争,没经历过变革,没受过饥饿、寒冷的折磨,可有时总是对现有生活不满足,有时还抱怨。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能有生机勃勃的生活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
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我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我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和孩子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张孜妍家长 2015/4/25
红岩读后感 篇2
这个假期,我读了《红岩》这部小说。《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
在《红岩》中描写了许多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江姐虽然备受酷刑,却临危不惧,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
其中,我最钦佩许云峰,因为他是一位坚毅沉着、正气凛然、有血有肉的真正的共产党员。他是一个老党员,对重庆地下党里的任何事,他是最清楚的,但他在敌人面前却不肯透露半个字。他是个不但机敏、沉着,还附有自我牺牲意识的人,他在革命战斗即将胜利的最后时刻,把生的希望留给在白公馆的同志们,自己而从容就义。
炮声轰轰,震撼大地。晨星闪闪,迎接黎明这是解放后第一个黎明的描写。我感谢《红岩》这部小说,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的人!
红岩读后感 篇3
一拿到这本《红岩》,我就觉得它是一本火热的书,封面上的红岩两字仿佛是一团火焰,激荡了我的心灵,使我怀着烈焰般的心情阅读起它来。
《红岩》这本书讲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的故事,塑造了许多英雄形像,令我印象最深的是10岁就参加共产党的小萝卜头宋振中,虽然他的全家后来都遭到屠杀,但他们的革命精神却经久不息,世代相传。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宋振中,但令我最最敬佩的还要数度江姐了。她在渣子洞中受尽磨难,鞭抽棒打,竹签订手指,但她总是咬紧牙关毅然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子做的,但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无论敌人如何威胁,江姐始终没有透露一点情报。
在《红岩》中也有一些令人唾弃、遗臭万年的人,像叛徒甫志高。他们这些意志软弱的人是不可能使革命成功的,是不可能为人民造福的。
只有那些英雄们坚强不屈的意志,才能造就我们的国家,才造就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所以,我们要感谢他们,要向他们学习,让他们这种革命精神在我们心中永远回荡。
红岩读后感 篇4
我读了革命著作《红岩》,这是一部描写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的长篇小说。读完后我一直在思考:在渣滓洞、白公馆的黑牢里,革命者们吃的是霉米饭,睡的是潮湿地,承受的是皮鞭、镣铐、老虎凳,但他们从未停止过革命斗争。
在这本书中,敌人在狱中残忍的折磨她,用夹手指,灌辣椒水,做老虎凳去折磨一个弱女子,想让她吐露事情,一次次酷刑使她疼晕过去,但是她却咬紧牙关。她的坚强令我佩服,她的不屈令我震撼。我想,要是我一定会经不住折磨而说出军情,比起她,我们是多么的渺小。
在书中,我还认识了小萝卜头他的眼睛很大而有神,因为营养不良而又瘦又高。所以大家爱怜的称他为小萝卜头虽然他看起来瘦弱,但是却肩负着为狱友送信的重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红岩读后感 篇5
名著读后感350字篇一_《红岩》读后感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推荐了《红岩》这本书,她说这本书爸爸妈妈小时候都看过,这是本著作,我看过后就会明白如今的幸福生活是如何来的。我捧起书兴致勃勃得看了起来,深深地被书中的人物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述的是新中国成立前夕,重庆地下党组织的革命知识在“中美合作所”集中营里与国民党特务、军警展开顽强斗争,为新中国的诞生献出鲜血和生命的感人故事。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等众多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真是令人敬佩。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片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时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得景象是无数位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他们血染红岩,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想,我们应该加倍珍惜如今的幸福生活,把他们永远铭记在心!
名著读后感350字篇二_《红岩》读后感
在寒假的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红岩》。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江姐。
江姐是一个稳重、精细、安详、沉着、坚强的人,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顿时热泪盈眶,但她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给她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这种考验太小了,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哪怕你们把我怎样我也坚强不屈。最后江姐牺牲了。
江姐的行动实在是太伟大了,那她为什么要牺牲呢?他们就是想要新中国成立,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今天的我们。战士们都牺牲了,他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幸福的生活,换来了永久的和平,没错,她是伟大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是一遇到困难就想退缩,弹钢琴时,一遇到困难我就退缩,我就不想去弹,要是难的话我就只拆应付,我不会像他们那样勇敢去面对。
看完这本书后,我感觉自己好像缩头乌龟,我要向江姐学习,学习她的坚忍不拔、坚强不屈的精神!
红岩读后感 篇6
这学期我读了《红岩》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从中认识了江姐,许云峰,成岗等英雄人物。
故事讲的是1948—1949年解放战争临近尾声,蒋介石集团反动统治最黑暗日子里的重庆,为了配合工人运动建立了沙坪书店,江姐去华金山发现丈夫死了她强忍悲痛。蒲志高成了叛徒,因为他许云峰成岗等人接连被抓。
到了年底,革命形势一片大好,正当同志们要解放的时候,徐鹏飞提前把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杀害了。后来监狱暴动,刘思扬等人牺牲了,但更多人逃出了魔窟,去迎接灿烂的曙光。
读了红岩,我认识了稳重坚强的江姐,丈夫死了,她没有痛哭,在敌人严刑拷打下,她没有屈服,在刑场上,她没有暴露计划。她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打!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我喜欢红岩是因为那英勇无畏的精神,我喜欢红岩是因为那不怕艰苦的英雄,我喜欢红岩是因为它揭穿了国民党的狠毒。
我爱《红岩》这本书。(语文迷 zuowen.)
篇2:《红岩》读后感红岩》主要讲述了重庆解放前夕,地下共产党与国民党反动派激烈的斗争,在狱中,残暴的国民党对共产党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江姐、许云峰、小萝卜头等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让我最有感触的,是成岗的妹妹成瑶。她乐观、勇敢、有些任性,又因为缺乏斗争经验而惹一些麻烦。小说刚拉开序幕时,她还是一名天真烂漫的女学生,一次,她擅自把国民党到处搜查的《挺进报》带回家,成岗为了不让她卷入危险之中,严厉地喝斥了她,可她不能理解哥哥的良苦用心,竟然对哥哥发脾气。后来,成岗为了保护《挺进报》被捕,成瑶在李敬原等革命前辈的引领下,化身为一名女记者,打入敌人内部。她由一只不懂人情世故的乳鸽,蜕变成一身练羽的海燕,随着春雷的响起,勇敢地冲向天空,与暴风雨搏击!是她,一名女学生,用娇嫩的肩膀,挑起了党交给她的神圣的任务。
当成瑶得知哥哥被捕后,心中承受了多少悲痛啊!又有多少人为了革命事业,失去了自己的至亲,如果不是他们的前仆后继,又怎会有我们今天的和平与幸福?今天的我们,享受着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安定生活,却缺乏他们优秀的精神品质。当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尖,她依然坚贞不屈,而我在平时稍微擦破点皮就大呼小叫;昔日,连失去家庭都动摇不了烈士们的信念,而妈妈偶尔一次出差,我都会忍不住抱怨。合上书本,愧疚之感久久萦绕在心畔,我身在和平年代,硝烟弥漫的生活离我太遥远,珍惜现在——这就是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
红岩读后感 篇7
在学校里开展的清明时间活动中,有一项是阅读红色书籍,早就在语文书里看见过《红岩》这本书的介绍,终于有机会可以一睹它的庐山真面目了!
当我读到凶残的敌人把竹签插入江姐的食指时,我的心开始疼了起来,眉头也情不自禁地开始皱了起来。我能想象到江姐那苍白无力的脸和血流不止的伤口,我真痛恨那些杀人狂魔!当我读到江姐临行前,从容不迫的样子,为她的气概所深深折服。她为了共产主义与人民的利益,将自己生死置之度外!
看着书中江姐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情景,我不禁为我的胆怯懦弱而懊悔不己。
最近的体育课上,我们在学花式跳绳。看着曾经是跳绳队的同学们一个个都跳得这么好,我心里越来越没谱了。到我跳了,我怕极了,一直不敢跳进去,周围的同学的催促声使我心一紧,就直接跳进去了,但是闭着眼的我没有注意绳子的甩动,第一次我以失败告终。我安慰自己,第一次失败很正常。第2次,陆续有些同学可以跳两三个了,我以为自己也会进步,但实际上我因为脚跳的太高而又失败了!我尽量是自己的内心平静下来,去争取第三次的成功,可谁知,换来得又是失败了!我的信心跌落了万丈深渊,同伴们无心的玩笑仿佛在讽刺我总是不成功,真笨似的。我虚度了剩下的时间,并且讨厌了体育课。之后的体育课,我总是在老师面前装模作样地跳几个失败的,其它的时间也就是和别人聊聊天而已!
读了这本书之后,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这句话久久萦绕在我的耳边,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的意志呢?在之后的体育课上,我应该向退缩说再见,勇敢地踏出那一步!
红岩读后感 篇8
什么是信念的力量?它是有声音的吗?还是有着固定的轮廓?不,都不是,它是根植在人们心中的,坚强而茁壮,伟大、无形的力量。信念,也许是你一夜又一夜的等待,它漫长,它遥远;它也许是你的梦,它真实,它短暂;也许是……
有一篇文章曾提到:只要心中有信念,那么胜利就在眼前!《金色的鱼钩》讲述的是红军长征过草地时发生的一件事。主要讲的是老炊事班长为照顾作者和两个小同志而不惜牺牲自己的故事。最后,那三位战士在老炊事班长的精神鼓励下,为了革命事业的成功,用坚强的毅力和铁打一般的双脚走出草地。
是什么使他们战胜了重重困难,抵达胜利的彼岸?毋容置疑,这,就是信念的力量。
而在小说《红岩》中,以小萝卜头、江姐、成岗、刘思扬等革命烈士为代表,为我们塑造了威武不屈、忠贞不渝、视死如归的共产党人英雄形象。他们都对热爱的祖国怀有坚定的信念---打倒国民党反动派,建立新中国。这信念给了他们力量,也更加坚定了他们就算把牢底坐穿也要迎来光明的决心。在狱中,敌人对这些不屈的革命者使出了浑身解数,酷刑蹂躏,百般折磨,却丝毫也动摇不了革命者的顽强意志和必胜的信心。
江姐是怎样忍夫为党的?当她在路上见到丈夫的人头悬挂在城门上,并没有被这沉重的打击所打倒,而以极为坚强的意志忍着心中的悲愤,继续坚持着去完成党交给她的工作和任务。成岗被捕期间,在敌人的威逼利诱下,依然坚守自己的气节,在狱中坚持创作出版《挺进报》。而小萝卜头宋振中遇害时年仅9岁,他在敌人的监狱里长大,特别痛恨国民党反动派的专政与暴行,他利用自己孩童的身份,在监狱里帮助地下党做了许多成年革命者不能做的革命工作,为打倒国民党反动派,建立新中国,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劳。当革命胜利即将到来的那一刻,刘思扬迎着敌人的机枪,毅然挺立,说什么也不愿在悔过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怀揣着伟大的革命信念,为了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为了祖国的明天,甘愿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感谢《红岩》,让我真正的理解了信念的力量是什么?是榜样的光辉,是人生的价值,是坚定的信仰,是光明的源泉,是未来的希望。
红岩读后感 篇9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著作,书中主要记叙了革命烈士为了新中国而努力奋斗的事。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就是江雪琴江姐。记得有一次,敌人拿竹签钉她的手指,让她说出共产党的秘密,但她誓死不说,直到牺牲的时候她还让大家不要哭要坚强起来。
回首望了望过去,人们不经赞叹;62年,光辉岁月弹指挥间,62年,中华大地沧桑巨变。我们是怎么做到的?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记得建国初期毛泽东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落后就要挨打!正是因为这句话,我们不断鞭策自己,鼓励自己,做一个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巨龙!
还记得2008年北京奥运会吗?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圣火刚刚熄灭,2008年奥运五环旗即将在中国北京升起!回首上届奥运史,北京的天空一片欢腾,那是因为无数中国人的翘首期盼与呐喊。北京申奥成功一方面说明世界需要中国,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我们国家的强大!中华民族犹如钢铁长城一般坚不可摧!97年香港回归,99年澳门回归;1998南方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2003年让人闻风丧胆的非典疫情,5.12特大地震。面对这些灾难,我们13亿中华儿女并没有被打倒,而是手挽手将一个个磨难阻击在脚下!
1999年十月一日,伟大的祖国50华诞,世界目光齐聚北京,因为这里正在举行盛大的阅兵。天安门前,各种兵种一一走过,各式兵器一一亮相。威武的士兵,整齐的队形,使人感受到人民之师、正义之师的雄壮和威严;先进的武器,繁多的种类,使人感受到祖国的安全与不可侵犯。更让人们感受到,中国不再是“东亚病夫”,而是一个正在慢慢成长中变强大的国家!
我们坚信,中华民族13亿华夏儿女的崛起必将让全世界为我们自豪!
红岩读后感 篇10
《红岩》观后感
祖国,中华民族伟大的母亲,你是华夏儿女心中的根。你就像一颗璀璨夺目的明珠,在世界的东方褶摺生辉,你就像一只雄鸡,在世界的东方放声歌唱,给我们迎来了新的一天,新的生活。
在这如长河的岁月中,涌现出了千千万万的爱国英雄,他们的名字将永远刻在这个世界上,他们的爱国事迹让我们感动!七八十年前,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的一生值得我们歌颂。在重庆白公馆渣滓洞的牢房里,他们用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唤醒了国民。他们始终坚守着自己的革命信念:中国一定会站起来的!这群人,就是《红岩》中的人物。在电影《红岩》中,有江姐,许云峰,可爱机智的小萝卜头等英雄,他们受到了国民党反动派的严刑拷打,他们保护了同志的安全,保守了党的机密,为新中国的成立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在他们的心中唯有一件事是最重要的—那就是爱人民,爱国家,用生命为他们护航!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江姐面对丈夫的死也不在敌人面前显露出半点畏惧,就算敌人站在面前,他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坦然面对着。即使江姐的身上已伤痕累累,血肉模糊,他仍然一声不吭,她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一个个为我们抛头颅洒热血的中华儿女。他们的希望源于一种无畏的信念:建立平等,自由,强大的中国。他们不屈不挠的斗争,拯救了千百万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百姓,用自己的生命给我们换来了幸福的生活,让历经沧桑的中国恢复原来的神采,为今天的伟大奠定了基础!
我们中国这一大家,何尝不是从一无所有,逐步到繁荣富强呢?九十年前,中国共产党诞生在嘉兴南湖的一只游船上,开天辟地;谁又想,九十年后的今天正是中国共产党,驾驶着新中国的大船,满载着信心和希望,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向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扬帆破浪,阔步前进!
党的旗帜在飘扬,鲜红的旗帜将永不褪色。因为不仅是伟大的革命先烈,我们这一代,以及千千万万代中国人都永远怀着一颗又红又热的心,准备用鲜血染红旗帜!从一辆汽车诞生到遍地奔跑的汽车;从原子弹爆炸到原子能的和平利用:从卫星上天到嫦娥奔月:从“愚公移山”时刨掀到西气东输,南水北调及三峡水利工程等世界举目工程。从缺衣少食挤着去住高楼林立,汽车遍地的富裕小康生活。中国真正变成了一条巨龙,他在空中呼啸着,腾飞着,奔向了灿烂辉煌的明天。
中国!您是我们民族的摇篮!五千多年的古国文化,从你这里发源,多少英雄的故事从你身边传出!我们骄傲,我们自豪,我们奋发。中国必将是世界民族之林的强者。
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要带着勇气和自信,用智慧和汗水,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为企业的不断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红岩读后感 篇11
小说《红岩》问世以后,不久就被搬上了舞台和屏幕,还被绘制成连环画,可见《红岩》的深入人心。邓颖超同志在1985年重回重庆时,激动地写道:“红岩精神,永放光芒。”1991年4月,总书记视察重庆时,特地参观了红岩村纪念馆,题下“发扬红岩精神,沿着老一辈革命家开创的道路奋勇前进”的词句。的红岩图片展览,在全国引起空前轰动,参观者络绎不绝。人们无不为红岩精神所吸引,所感动,所激励,所振奋。
捧起《红岩》便爱不释手,我全部的身心都被它所深深吸引,即使将他读完,头脑中仍时时会浮现剧中的人物形象。“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的英雄志士用鲜血换来的果实,血染红岩,才挣得今天的安居乐业。我要衷心的感谢《红岩》,不仅因为它为我树立了榜样,更由于它使我深入的体味到什么是光辉的历程,,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什么是珍贵的青春,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与认识!
凶残的敌人最终失败了,我们的革命先烈用“顽强的精神”与“不屈的气节”谱写了一曲荡气回肠的胜利之歌!所有为了我们今天的和平而牺牲的先贤们,不管岁月如何改变,你们将永远是赤子心中恒不褪色的“红岩”!
红岩读后感 篇12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红岩》,故事讲述了是一部以共产党人为争取中国人民解放而进行的壮烈斗争为题材的优秀长篇小说。作者罗广斌、杨益言曾被共同关押在“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集中营里,亲身经历过敌人的种种野蛮暴行和共产党人不屈不挠的斗争生活。作为幸存者和最直接的见证人,成功塑造了以许云峰、江姐、成岗和华子良等为代表的共产党人的英雄形象,热情歌颂了他们的坚贞不屈,向往光明的革命精神和英雄气概。
我对书中的许云峰特别敬佩,因为他作为一个地下斗争的领导人,他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多次在严峻关头,挺身而出,表现出顾全大局、独挡危难、赴汤蹈火的英雄气概。他在沙坪书店,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里为保护同志冷静机智的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地识破了敌人的诡计,在地牢中用双手为同志们挖出一个生命路,就义前他的慷慨陈词,……精彩的再现了一位智勇双全,信念坚定的共产党员的.高贵品格。
我要学习他的机智冷静,处事不惊,更要学习他的坚忍不拔的性格,我们也要坚定自己的目标和信念,勇于拼搏,刻苦学习,战胜一切困难,实现自己人生中的每一个目标,做像许云峰那样的人!
简爱读后感分享6篇
这是幼儿教师教育网整理的“简爱读后感”类文章,希望能够为您带来一些帮助。当我们读完作者的作品时,若能够产生新的理解或感悟,那么这篇读后感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应该点燃读者的兴趣,提供深刻的印象。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应该格外注意哪些方面呢?不妨收藏本文并分享给您的朋友们吧!
简爱读后感 篇1
《简。爱》这本书写了一个灰姑娘的奋斗史。主人公简。爱从小便失去了父母,寄养在舅母家。舅母有三个孩子,它们都非常讨厌简。爱,常常欺负简。爱。而仆人们怕得罪主人不愿帮简。爱,里德太太,也就是简。爱的舅母看见了,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来不管。在舅母家,简。爱受尽了折磨,可她从未屈服过。
后来,舅母把她送到了一所学校,在那儿,简。爱也十分悲惨,不过,庆幸的是,在那个学校,简。爱交到了第一个伙伴海伦。彭斯。
简。爱在这个学校当了六年学生,两年老师,一共八年。八年后,简。爱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当在他们的婚礼上,简。爱才知道罗切斯特先生早就有妻子了,妻子便是一直被囚禁在阁楼上的疯女人。当简。爱知道这个消息时,孤身逃离了庄园。之后,又因思念,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
夏洛蒂成功的塑造了一个追求平等的简。爱,一个有着自己的尊严,努力维持自己尊严的简。爱,一个在感情上,也要求平等的简。爱。
简。爱有一句名言,怕是所有人都无法忘记的:……就像两个都经过坟墓,我们站在上帝的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简爱读后感 篇2
“我贫穷,卑微,不美丽,但当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来到上帝面前时,我们都是平等的。”
简爱是一个孤女,她出作文身卑微、相貌平凡,但是她却没有自轻自贱,而是积极、勇敢地去追寻想要的幸福。有人说简爱值得赞美,但有人却觉得,简爱的行为离经叛道。特别是,有很多人觉得,简爱离开罗切斯特后,又回来找他,是矫情、甚至是多此一举。
但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却并非多此一举,而是恰恰让我们看到了,简爱不牺牲自由和尊严,在婚姻爱情中,努力追求平等、独立的可贵品质。“我不是罗切斯特的新娘,这是我痛苦中的一部分,从最美好的梦中醒来,发现一切都是空虚和徒劳的。这种恐怖我能够忍受。可是我必须果断地,立即地,完全地离开他,这却是无法忍受的,我办不到!”
他们互相相爱,本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但世事难料,罗切斯特已经结过婚简爱无法心安理得的接受他的爱,甚至有想过去死。德里达在与福柯的论战中,曾提到:疯癫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本质主义概念,它是社会力量的客体化对象,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理性背景下,依据不同的外在力量,疯癫才获得它的所指和意义。也就是说,在男权主义的时代里,掌握话语权的人,可以给一切异己的人或物,贴上疯癫的标签。罗切斯特就是这个掌握话语权的人,在他的叙述下,伯莎是“丑陋的怪物”、“疯狂的魔鬼”。且不论这些话的真实性,在我看来,伯莎不过是男权社会下,被放逐的、并失去申辩权利的女人。因为伯莎的出现,我与罗切斯特又站在了不平等的对立面上。所以我放弃了与他结婚的念头,独自流浪。
这世上没有什么比自己的独立、强大更重要的事了,只有强大,才能不惧怕,才能有平等对话的权力;只有强大,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才能拥有幸福。
简爱读后感 篇3
逆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逆境中丧失自我,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尊严,如果自尊自爱,永不放弃,那么生命之花就会在逆境中绚烂地绽放!
《简爱》讲述了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的故事,她在没有父母的情况下过着贫穷的生活。但是她坚信自己不能选择财富,但可以选择生活,努力学习,努力工作,最终会有独立的财富和亲人。每个场景都非常令人惊叹,使人坚强。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是自尊,支撑一个卑微女性不断奋斗的自尊!简.爱的高尚品质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也震撼了一个又一个的心灵。只要对世界充满了希望,不屈服于逆境,自尊自爱,哪怕你是一朵野百合中,也会收获属于自己的春天。正如常言道:“人不可有傲气,但不能无傲骨。”傲骨即是自尊,它能催人奋进,战胜困难,使心中的道德得到升华。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闪光点,给我不同的感悟。珍惜自己已拥有的,不因没有而自卑,但因拥有而满足!在生活中,我们要学着在逆境中站起来,一次失败就如白板上的一个黑点,我们应该去看那一片白板,而不是去注重那一个黑点。有尊严的人会不断奋进,战胜逆境,无尊严的人会在逆境中停滞不前,丧失自我。我们不要去畏惧他人的权势,更不能因攀权贪财而弃了自己的尊严。乐观对待生活,善待自己,面向阳光。
简爱读后感 篇4
读《简·爱》有感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可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并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必须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可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一样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我欢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可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完美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必须会充满阳光。
简爱读后感 篇5
暑假,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简爱是一个孤儿,但她善良完美,勇于抗争,能勇敢地追求自我的梦想,并为之不懈努力,即使最终爱德华一无所有,但她仍无怨无悔地陪在他身边,她的品质深深打动了我。
简爱的母亲也是一名勇于追求自我感情的人,身为富家小姐的她,不顾他人的反对,嫁给了一位穷牧师,而简爱一岁时,父母去世,父亲的亲人也杳无音讯,简爱在舅妈家生活,受尽虐待,我还在傻傻的认为,她会找到父亲的亲人,从此无忧无虑,但命运不愿就这样放过她,她被送进了学校,学校没有好的食物,没有好的环境,但即使这样,她也学会了很多,在这所学校,待了八年,她最终离开了,成为了家庭教师,对主人罗切斯特产生了爱慕之情,当罗切斯特向简爱求婚时,我认为一切都要结束的时候,他们会一向幸福的时候,罗切斯特竟然已有妻室,简爱不愿做世人所唾弃的小三,坚定地离开了她深爱的罗切斯特,但她怎样忘得了罗切斯特呢?她放弃了巨额财产,回到了桑菲尔德,原先的豪宅变成了一片废墟,原先的罗切斯特,双目失明,脚也废了,但她无怨无悔。
原先,她什么都没有,之后,她有了罗切斯特,她本来能够不管不问,和罗切斯特在一齐,但这样做,简爱就不是简爱了,她无才无貌,自尊心极强,不会违背自我的良知和罗切斯特在一齐,而罗切斯特恰恰爱她这一点,如果简爱不走,他们也不会像这样幸福。
简爱的命运一波三折,从红房子到学校,从学校到桑菲尔德,从桑菲尔德到一片废墟,如果是我们,早就精神崩溃了吧,更谈不上自强了,所以我们要学习简爱的高尚品质,不能怨天尤人。
我们要自强自立,自尊自爱,不能因为一点点小挫折就悲痛,不能因为一点点小困难就放弃。
简爱读后感 篇6
幼小的简爱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被寄养在冷血的姑母家。在这个家中,她身份卑微,处处遭受冷眼相待,甚至肉体上的折磨,不被赋予上普通学校的权利。虽从小缺乏真挚的关爱,被生活愚弄,还相貌平平,但却坚定地捍卫自己的尊严,勇敢开创自己的人生。
自由的爱
小说讲的是简爱在卑劣的生活环境中不断追求尊严与自由,靠努力学习成为了教师,有了收入,又突破层层磨难与罗切斯特在一起的故事。歌颂了简爱这样的女人,这样不困于一切旧习俗和偏见之中,敢于反抗、敢于争取平等地位和幸福的女人。
追求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不但情节跌宕起伏,而且引人深思,给人启迪。结合故事背景来看,以简爱这样一个身份,是一辈子翻不了身的。被送去那所贫困学校上学的话,只能迷糊过一生;没被送去的话,只能永远在姑母家当一个包羞忍耻的仆人。噢不,也许在学校里会因传染病爆发而死;在姑母家没长大就受折磨死了。但简爱,她偏偏不向命运低头,反而好像并不畏惧那些瞧不起似的,还生出来对那些权贵的骄横、愚笨的蔑视。并从始至终显示出自己的美好人格和理想
自由、平等与爱
简爱最终做到了,收获了自由、平等与爱。其实是她用善良和爱馈赠给他人,并收到了爱的回报。每个人都可以使自己很幸福。
用心聆听了简爱的故事,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渺小。幸福,其实很简单,不是么
母爱读后感(分享11篇)
读后感怎样才能写好?阅读了作品,心中莫名的有所感触是我们印象深刻。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思考人生和价值观,编辑为你准备的“母爱读后感”相关信息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母爱读后感(篇1)
文章摘要:作文从他给自己爷爷的信中,我充分体会到了凡卡急切地想回到故乡的心情?550字作文在雨中,母亲为了能早点回家,不顾大雨,蹬着自行车带着我艰难的行进着,在雪天,为了让我不挨冻,早早的在补习班门口等我,回到家,我看到母亲只是轻轻揉了揉有些发青的膝盖,这才知道那是她来接我的途中不小心滑到了,全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谁不是在默默地付出。
一开始我以为疯娘是一个疯子,肯定很好玩。可是读了文章以后,我的泪就涮涮的流了下来,疯娘为儿子可以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这就是母爱!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疯娘为了用她的方式表示对自己孩子的疼爱而失足摔死的故事。一个疯子生了一个孩子,也就是故事中的“我”后,被“我”奶奶赶出了家门,可历尽周折她还是要和孩子在一起。我渐渐长大了,知道娘是一个疯子,从没叫过她一声“娘”,还远离她,自己独自住在学校。过了好长时间,孩子才知道了自己错了。而娘虽然是个疯子,心里却似乎比谁都清楚,她知道:“孩子是我的,我应该去疼爱他。”一天晚上,疯娘拿着摘的野桃去学校送给孩子,孩子感动得大声说:“娘,这桃真甜。”这时,他才第一次叫了一声“娘”,孩子激动得哭了。于是,他娘便走了,一路上,疯娘边上山边摘野桃。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疯娘失足摔下悬崖,摔死在山脚下……孩子知道后,不知有多伤心呀!大叫着“娘”,可他再也见不到他的疯娘了,不管怎样,她毕竟是孩子的娘,孩子是疯娘的孩子,多可怜呀!一个疯了的娘也有着无私的母爱,面对儿子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娘还是给予了我最大的母爱。请你仔细的观察一下母亲,看到母亲脸上的皱纹了吗?看到母亲两鬓的银发了吗?这不还都是我们这些孩子造成的吗?啊!的确是伟大的,也是这个故事让我证实了世界上真的是只有妈妈好,我一定努力学习,用最好的成绩回报自己的妈妈。岳阳道小学5、7李奕霖11、6、11
母爱读后感(篇2)
书,可以称得上我的老师,它教会了我许多知识。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其中《伟大的母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讲的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为了一个死去的孩子辩解,而体现出来的高贵品质。事情发生在放学的路上,两个孩子不幸掉进河里淹死了。很多人认为是一个孩子掉进河里,另一个孩子为了救他才掉进河里去的。为此,救人的孩子被称为了小英雄。但她的妈妈却认为自己的孩子不会救他的同学。因为他从小胆小,也不会游泳,怎么会去救人呢?所以,她坚决要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情愿失去小英雄的美名。后来才知道,他俩是为了摘河边的果子才不幸掉下水的。
这个故事使我很感动,我想这种诚实而伟大的母爱已经不多了。爱,是人世间常用的字,人与人之间都有爱。但最伟大的爱莫过于母爱,真诚的母爱,可以说是真正的爱。每个人都享受过母爱,我也不例外。
“蒙蒙,蒙蒙。”小的时候,只要一听到这熟悉而响亮的呼唤声,在外面玩耍的我便知道是妈妈在叫我回家,于是便飞快地跑回去,扑到妈妈的怀里,每每这时,妈妈总将我抱起,在我的额头印下深深的吻,然后边抚摸着我的圆脑袋,边高兴地夸道:“蒙蒙好乖。”而我便会趁机向妈妈索要一些糖果之类的东西,自认为是做了好孩子应得的奖励。转眼间,我不再是那个为能吃上糖果而表现很乖的孩子了,妈妈也不能再将我抱起,但妈妈那亲昵的呼唤声却依然那么响亮,那么有味:“蒙蒙,作业写完了没有?蒙蒙,路上小心!”一件件平凡的事件,却烘托出母爱的真实和伟大!
母爱,就是那么奇怪,仅仅两个字,但很少有人真正知道它,怎样去写它,去表达它!设想一下,如果我们没有母亲,生命从何而来?如果没有母亲,人间将会失去许多温暖。正是有了母亲,当我远涉天涯独步人生时,纵使干不顺心万不如意,我也会在艰难中抬起头来。因为母爱在我身边激励着我,使我克服种种困难的同时真正体会母爱的无私和伟大。
爱,一个耀眼的文字!
母爱,一个一生享受不尽的真爱!
母爱读后感(篇3)
今天下午,妈妈带我和弟弟去电影院看了《父母的爱》这部电影。我们到影院时人很多,我们拍了一会儿队才买到票。
电影的主人公是毕胜利,讲的是他艰苦的家庭,故事是这样的:小时候他的家庭很艰苦,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家庭,但是还是很幸福的。他八岁那年家里找了一场大火,他自己在屋里,当时火势很大,他爸爸冒着生命危险救他,为了救他有一腿腿被砸伤了,他也被就出来了,但是眼睛再也看不见了,于是他的妈妈为了救他把自己的眼角膜见给他,可是妈妈再也看不见了,看到这里我心里好难过,妈妈好伟大,为了自己的孩子能看到光明,宁愿自己一辈子在黑暗里。看到这里我哭了,爸爸也为了就他也永远的残疾了,从此爸爸残疾,妈妈失眠,生活更艰苦了。他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考试大学报答父母。
他终于考上大学了,毕业也有了一个好工作,然而在他结婚那天自己的父母确没在现场,当他后悔时,回到家时确看到老旧的房子蹋了,自己的父母也被房子砸死了,万分难过。看到这里好像全场的人都哭了。
看完这场电影我知道了什么是《父母的爱》,父母的爱是无私的爱,不求回报的爱。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母爱读后感(篇4)
有这样一个寓言故事,只是不长的.几行,但它却让我受益终生。故事主要讲了:一位年老的母亲,因为年纪大了,儿子想把她送进山里丢掉。儿子背着母亲上山,儿子见母亲一路撒着一些树枝,边走边问:“妈,你这是干吗?”母亲答道:“为了让你回家时不迷路。读了这篇故事,我觉得文中的母亲真的很伟大,儿子把她丢到山里去,她不但不怨儿子,而且还一路上撒树枝帮儿子做记号,是怕儿子迷路。我想我懂了,这就是母爱。因为母爱,文中的母亲会帮儿子做记号。
因为母亲,她才能原谅儿子的不孝。因为母爱,才能让她坦然接受了被儿子抛弃的事实。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不由地想起了我自己的母亲。我的母亲是正宗的“严母”啊!从我升上小学起,母亲就待我特别的“照顾”我不懂拼音,她就专门买来一本练拼音的本子,叫我天天练,结果,我想不记都不行啊。每次寒假或暑假,我都有一大堆的家庭作业。读了这篇课文后,我明白了,“严母”兹母都是妈,严爱,慈爱都是母爱天下最诚挚的爱。
母爱读后感(篇5)
多少次母亲对儿女无悔的付出;多少次儿女嫌父母多事唠叨;多少次父母心中惦记儿女;多少次儿女不记父母;多少次父母为子女倾其所有,而子女冷漠以对,不愿说的是一声:“谢谢”······
母爱如潮水将我们所包围。母爱如水,如水似的轻。
一个人在远方深深凝望着你,心随着你上下起伏,为你忙东忙西,望你万事如意。当郁闷在心头之时,是什么询问缘由?是什么默默倾听?是什么拂去心中的怒气?是母爱,那如水似的轻拂。母爱如水,如水似的柔。水一般流逝而过,在你不那么注意的地方默默的付出,为了你贪黑早起,为了你担惊受怕,为了你甚至可以牺牲一切······是什么有着这平凡而伟大的力量?——是母爱,如潮水一般激情澎湃的爱。母爱如水,如水似的波涛汹涌。大海不仅有风平浪静,童话里不只是绵羊草地。母爱也有暴风雨的一面。当你做了错事还不思悔改,当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情油然而生,迫不得已“挥泪举巴掌”之时,是什么严厉地拍打着你,“望子成龙”呢?是那母爱,母亲严厉的爱······
人生路上充满爱。有人曾说:“世界上任何人都不可相信、不可信赖,但除了两个人,那两个人便是:你的父亲、你的母亲。”是啊,世界上最爱我们的人就是我们的父母呀!那样,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烦他们、恨他们呢?在我们的人生路上,母亲十月怀胎生下我们,无私地用母乳哺育了我们,让我们可以在世界上生存,母亲又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教我们做人、教我们做事、教我们生活自理。所以,没有什么比母爱伟大,没有什么比母亲无私。母亲给予我们的恩情是我们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所难以为报的。
读完了《娘啊,我的疯娘》之后,备受感动。一个神志不清的“疯子”都能体现出他对儿子的一种深深的情、浓浓的爱,不跟体现出母爱的伟大吗?
母爱如水,给予了我们很多很多,我们要从今天开始,件件小事做起回报父母、懂得感恩。
母爱读后感(篇6)
天气渐渐变热了,布衣柜里还挂着几件冷天的衣服未收拾,趁“五一”假期有时间,我把冷天的衣服都收进箱子里,以便腾出更多的空间来挂夏天的衣服。在整理箱子的时候,我又看到了那件多年未穿过的旧毛衣, 仔细一看,毛衣上已破了几个洞。
关于这件旧毛衣的历史,我还记得一清二楚。那是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妈妈亲手给我织的。那时的我们村,小学只办到三年级,四年级之后要去中心小学就读,中心小学离我家又比较远,上学还要爬一座又陡又高的山才能到学校。妈妈说中心小学那里会比家里要冷得多,于是,那一年的冬天,她给我织了一件毛衣。妈妈说她是拆了以前的旧毛衣织的,毛衣上的线有红的、黄的、绿的、蓝的、紫的。由于妈妈平时很少自己织毛衣也不怎么会织,加上毛线的颜色搭配不好,她织的那一件毛衣确实不太好看,所以当时的我死活都不愿意穿那件毛衣,嫌它太丑,怕其他同学笑话。为此,我还跟妈妈闹过几次别扭。
后来我上了初中,要去县里的中学上学,一个月只能回一次家。又到天冷的时候,妈妈又把那件她亲手织的毛衣塞给我让我带去学校,我不想跟她吵,所以只好极不情愿的把那件毛衣带上。初中的前两年我一次都没穿过那件毛衣,直到上初三那年的冬天,下雪了,我穿上那件毛衣去玩雪,那是我第一次觉得那件毛衣那么暖和。那一年的冬天我经常穿着它,感觉那年的冬天似乎没有往年的冬天那么冷了。上了高中之后,那件毛衣就很少穿了,因为穿上太紧了不舒服,于是我又把它带回了家。本来想给妹妹,但她不愿意要,嫌它难看,后来只能压在箱底放在家里。
20xx年9月我来到了贺州求学,那年国庆放假期间我回了家,刚好那个时候妈妈说她要跟我表姐去广东打工,我心里感觉很不是滋味。妈妈年轻的时候从来没有出去过,一直在家务农,她连普通话都不会说出去了又怎么跟别人交流,劝她又不听,那些日子每晚睡觉的时候我经常偷偷地哭,我知道妈妈是为了我们三姐弟才下决心去的广东。那年国庆收假回校时我不知道怎么想的,又把妈妈织的那件毛衣带到了学校,一直放在大学宿舍的衣柜里,每次想妈妈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毕业那年收拾东西的时候,也扔了一些旧衣服,可那件毛衣却被我压在箱底带着离校。工作以后,又要参加自考学习,日子过得越来越忙碌,有些东西渐渐地被我遗忘了,包括这件被我压在箱底的旧毛衣。这次收拾东西又把它翻出来,我甚至不记得它什么时候破了洞。虽然我再也穿不着它了,但我希望它以后都能陪在我身边。
如今,身在异乡的我,一看到那件旧毛衣,总感觉妈妈也在我身边,心里异常温暖。
母爱读后感(篇7)
赞颂母爱的文章读了很多,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肖潇的《母爱的较量》。
当饥饿的母狼扑上来的时候,母亲手里的弯刀毫不犹豫的划向狼崽,一股殷红的液体从小狼身上流下,母亲坚毅的眼神告诉母狼,倘若它真敢动我一根汗毛,它的小崽子会有什么下场,它该应明白。母狼的眼神里流露出奇怪的神情,她松开了我身上的前脚,慢慢向前走,母亲猛地将小狼往后一抛,母狼嚎叫一声,向着小狼的方向跑去,母亲冲过来抱起我,手里的弯刀时时刻刻立着,谨防母狼的再次袭击,然而母狼带着自己的崽子,温顺的跑开了。
每当我想起这段场景,我不仅被母爱的伟大所折服:一母狼之所以袭击我,是因为它们饥饿难忍,出于母爱的本性,它不得不攻击我;二母亲因为要保护我,也不得不向向小狼开刀,在这一场母爱的较量中,没输没赢。
天下的母亲一样伟大,在平常的日子,一粥一饭输送着母爱,一丝一缕寄托着母爱,这是母爱温柔的一面。母爱还有坚强的一面,在面对困难时,挺身而出,以自己柔弱的身躯,护卫子女于身后。母狼也是一位母亲,在与人类决战时,她也会用身躯保护儿女,她有与人类一样的秉性,她也会舍生救子,但人类不甘示弱,在生死关头,母亲爱子情深,会迸发出一种强大的力量,用人类的大勇大智去战胜母狼。两位母亲的爱令我震撼,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
温柔的底蕴是坚强,坚强而柔韧,这才是母爱真正的本色。正因为如此,母狼才明智的选择了和平的结局。当我们为人类的母爱而赞美时,是否也该为狼的母爱而发自内心的赞赏呢?
无论谁的母爱较伟大,都值得我们去赞扬,去发扬光大。
母爱读后感(篇8)
《感悟父爱母爱》读后感 《感悟父爱母爱》这本书是我的心灵受到了好大的震撼,读过书中这些文本的我,难以抗拒他们的魅力,他们蕴含着的深切的情感,让我心里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伟大! 这本书围绕“父爱到永远”,“比血还浓的母爱”,“父亲的高度”“妈妈的心”“妈妈的纯净水”,这五个题目,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感动天下所有人的小故事。 文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背》这篇文本,文本首要描述了作者自小双腿残疾,从小就在父亲的背上长大,父亲为了实现儿子的“音乐梦”。
背着儿子走了很长很长呢的一段路,最后圆了儿子的梦。是啊,世间上有多少父母为了孩子,不惜一切辛苦为了孩子圆梦啊! 父爱重如山,母爱深如海,父爱,母爱是最单纯的爱,也是最无私,最博大的爱,然而这种爱却常常被人所忽略,认为父母的无私付出是天经地义的。 这本书里有一个叫《布拉德利的账单》的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名叫布拉德利的小男孩喜欢用钱来衡量每件东西,但是有些东西不是用金钱就能买来的。有一天,她给妈妈写了一张账单。上面都是妈妈久布拉德利的费用,妈妈看见了,却给了不拉德利一份账单,可是账单上,没有一分钱,这就是母亲无私的爱。 有些东西不用花钱就能得到的是父亲,母亲的爱,感谢布拉德利妈妈的账单,不仅让布拉德利认识到母爱的无私,无价,也让天下的所有孩子懂得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最后好想说:谢谢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母爱读后感(篇9)
《感恩的父母》有97个感人的章节,都是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真实故事。其中一个故事深深打动了我,叫《血色母爱》。当我读到这个话题时,我不禁感到有点难过。这是关于索菲亚和方龄的母女去阿尔卑斯山滑雪的故事。不幸的是,他们遇到了雪崩。因为他们都穿着银灰色的羽绒服,颜色太接近雪的颜色,很久都没有获救。索菲亚看着奄奄一息的女儿,捡起一块石头,割开自己的血,在雪地里爬了几十米,把雪染成血红色。救援人员也意识到下面有人,方龄得救了。多感人啊!看完故事,泪水渐渐模糊了我的双眼。在风雪中,母亲尽最大努力抵御灾难。她默默地忍受着艰难和痛苦。她用生命换取了女儿的安宁。是的,有哪些父母没有深爱过自己的孩子?
《感恩的父母》也讲述了很多父母爱的不同表达和行动。也许只是在拐角处的一个转身,一个温柔的问候,一个鼓励的眼神,一个甜蜜的微笑,或者一个响亮的耳光。可能是各种原因,感觉父母不爱自己。我告诉你,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只要你用心去体会,去感受,你就会发现父母的爱只会越来越多。读《感恩的父母》让我明白了一个小而难的道理,那就是感恩。这首歌唱得多好啊!“感恩的心,谢谢你,陪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我依然会珍惜花开的时候……”是的,只要我们都有一颗感恩的心,这一次一定会变得更好。《感恩的父母》是一本普通而又特别的书,值得阅读和珍藏。
母爱读后感(篇10)
是什么信念可以让以使一位身患肝癌的女人支持7年?
痛苦的等待爸她消磨的两鬓花白,那一罐又一罐的粥压弯了她的背.
我想这就是爱吧,是爱让她拥有足以和病魔斗争的勇气.是爱让她能苦苦地等待到第8年74天呢?
文章开始儿子的那一次次冷漠拒绝勾起了我的愤怒之火,这难道就是中华的"传统"吗?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其实那"忤逆"子是脑死亡.那十万分之一的渺茫希望那位可怜的母亲也并没有放弃.那一粒粒洁白的米粒那一滴滴纯净的泉水是这位母亲心灵的寄托.火也好象看懂了这位母亲也变的温柔恬静了许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这样挑米熬粥吹凉被冷漠的拒绝,虽然她不知道儿子是不是那完分之一,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也没有流下一滴苦涩的泪.
第8年74天儿子巍巍颤动这那已好久没用的声带发出了那微微的声音"我
想喝粥."8年母亲已经等待了8年终于等到了这句话.这位母亲早已泪如雨下,心底的欢喜再也按耐不住了棕色的瓦罐里不只是谁还是母亲的泪.
真切之爱是可以创造奇迹战胜一切的.
母爱读后感(篇11)
今天,我看了一篇名叫《母爱》的故事,看完后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故事讲的是一位名叫金鹏的孩子,他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爸爸妈妈用卖菜换来的钱维持生活。转眼间金鹏要上小学了,家里付不起学费就四处去借钱。金鹏的学习成绩非常好,每门考试总能拿满分。因为学习好所以被一所天津的名牌中学录取,但学费又成了一个问题。妈妈不惜把家里唯一一头毛驴卖掉。在学校里金鹏是穿的是补了又补的旧衣服,用别人扔了的铅笔头。用印刷厂的废纸当草稿纸。每天吃的是咸菜辣椒和馒头。但他从来没有自卑过,反而更加勤奋学习。最后终于获得了数学奥林匹克金牌
我们现在的生活比金鹏好多了。要什么有什么,个个娇生惯养。但是我们读书的态度好吗?肯吃苦吗?答案是否定的。
我家离学校比较近,就一个人走路上学。特别是夏天的时候,我顶着火辣辣的太阳背着书包一步一步地走回家,途中虽买了冰棍解渴,可还是感觉很热,很累。回到家就向爸爸妈妈抱怨,烦死了,觉得非常委屈。而金鹏他要走四十多里山路上学,而且还吃不饱,一走就是几年。和金鹏相比我真是幸福多了。
我的书桌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笔,随手一抓就是一把。有时候懒得收拾,茶几上,餐桌上,床头柜上到处都是笔,至少有五十枝。每天放学回家时,我总还要到对面的小摊上去光顾一下,看见有花花绿绿的、卡通的自动笔总要买,生怕被别人抢光了。金鹏都是用别人不要的笔,再接上木头继续用的。但他的学习成绩还是那么好,和他比,我感到很惭愧。
我们每个人都不懂得珍惜。再学校里吃饭,只要有一点点不合胃口就不吃了,可口的饭菜向垃圾一样扔掉。放学后,全到小摊口去买零食吃。金鹏他每天只能吃咸菜、馒头那些没营养的东西,从来不乱花一分钱。
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要以金鹏为榜样,学习他身处逆境不屈服,自强不息,努力拼搏的精神。让我们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勤奋学习,不断进取。
地震的感读后感(分享12篇)
写作没有方向,是一种无拘无束思想解放的方式。坚持文章的写作有利于活动我们的大脑。经常写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文成绩。您是不是不太清楚作文的写作要点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的感读后感(分享12篇)”,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地震的感读后感【篇1】
在一次大地震中,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一位父亲,冲向学校接儿子时,看见了教室变成了废墟。过路的家长看见了这片景象,都伤心地走了,可是,这为父亲不是这样的,而是挖掘这片废墟,过路人都劝他不要再挖掘了,已经没希望了,可他不听,因为他说过: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和儿的时候,听到了儿子的声音。当时,他满脸都是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他和过路人一起挖掘废墟,50分钟后,一个安全的出口开辟出来了,他叫儿子出来,可是儿子要先让他的同学们先出去。最后,儿子说了一句话:我不怕,我知道,不论发生什么事,你总会跟我在一起。
我真佩服这对父子之间彼此信任的感情。俗话说得好:患难见真情。这对父子之间建立了多么深厚的`感情呀!
孩子了不起,父亲更了不起,如果没有他们之间的彼此信任,我想,这个孩子和他身边的14个同学,早已经死在这场地震当中。
如果没有他们之间的彼此信任,我想,这为父亲早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
不就是这彼此之间的信任,拯救了这对父与子吗?
地震的感读后感【篇2】
今天早上,我在学校图书室里看了一本书《地震中的父与子》,我原本以为父爱比母爱还要渺小,可是我看了这本书后才明白,原来父爱和母爱都一样伟大,只是母亲对我们百般温柔,从中我们对母亲产生依赖,而父亲对我们有许些严厉,这样我们对父亲就有些许厌恶感。
父亲虽然是有些严厉,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我们的父亲这样做是为了谁。
这本书里有一篇文章,讲述的是在1989年美国洛杉矶发生一场大地震,在4分钟不到的时间里,就几乎有30万人受到伤害。一位年轻的父亲安顿好爱人后,飞奔到儿子教室。到了儿子的教室,3层的教学楼变成了一座废墟,父亲在找不到孩子的情况下非常着急,不断地喊儿子的名字,不断地挖废墟,很多人都劝他没希望可是他不信,依旧坚信儿子还活着,心中想着儿子在等我。
我们都知道坚持就是胜利,大约过了几个小时,那位父亲在教室的一角找到了他的儿子,同样被困的除了儿子还有14个同学。经过几分钟的救援几个孩子获救,这对父子紧紧的拥抱在一起。
这篇短文让我彻彻底底明白父爱如山,母爱如河的道理,也明白了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束花可以见证爱与被爱的道理。在这里我向全天下的爸爸妈妈致敬,感谢您们辛劳的付出,将一粒种子转变参天大树!
父爱,不挑长相,父爱不管春、夏、秋、冬,父爱是那么坚强,是那么伟大!父亲母亲是个多么神圣的名称。
文章里爸爸依旧坚信儿子还活着的精神是多么伟大。全天下的父亲,我们为您骄傲,为您自豪!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你们致敬。
地震的感读后感【篇3】
当我翻开《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时,里面的内容一下把我吸引住了。
那是1994年美国洛杉矶的一次地震,一位父亲不顾自己的安危,冒着生命危险,克服重重困难救出自己的儿子以及他的伙伴。我被这位父亲的壮举深深感动了!为了救自己的儿子,父亲用自己的两只手,不断地挖啊,挖啊终于把儿子救了出来,当我读到他挖了8小时他满脸尘土,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的时候,我的泪水夺眶而出。他用自己的行动谱写了一曲感人至深的父子情歌。
是啊,爱是无形的,但它可以让你感动不已。他可以让你感受到人性的美丽,亲情的温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更是崇高伟大的!它可以冲破一切艰难险阻,可以创造人间的奇迹!!
由此也使我深深的体会到,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样是伟大的,无与伦比的,这种爱是只求付出不求索取的!可平时我却没有感受到这一点,甚至还不尊重爸爸妈妈,不理解他们对我的教育与帮助。
我清楚的记得,有一次爸爸让我做数学题,我的心思全在玩电脑上,电脑好像爪子一样抓住我不放,我哪儿有心思做数学题呀!我便乱写一气,爸爸看了,直摇头,让我重做,我却不肯回想起来,我好愧疚!!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亲给了我生命,关爱我,教育我今后,我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后回报我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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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的感读后感【篇4】
这学期新的语文书发下来以后,没有几天我就把课文看得差不多了。书里面的每一篇课文我都很喜欢,但是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一篇就是《地震中的父与子》了。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1989年美国洛杉矶发生了大地震后,一位父亲去他儿子的学校,救自己儿子的事。
这位父亲以前对他的儿子说过:“不论发生什么事,我总会跟你在一起!”后来地震来了,他相信儿子在倒塌的教室里等着他,于是他不怕危险,不听别人的劝阻,一个小时、一个小时艰难地挖下去,直到第38个小时,才把他的儿子和14个同学救了出来。实现了他始终和儿子在一起的诺言。让我非常感动。
过去人们都说母爱是伟大的,可是读完这篇课文后,我觉得读父爱也同母爱一样伟大,同母爱一样的比山高、比海深,是什么都不能代替的。我要告诉大家:我们要珍惜它,要像爱自己的母亲那样去爱自己的父亲。
xx,9,26
地震的感读后感【篇5】
这学期,我学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课文通过这个故事,谱写了一首父爱的颂歌。这篇课文讲的是1994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地震。一位父亲在地震后,先安顿好他的妻子,就去学校寻找他的儿子,当他绝望的时候,想起了对儿子的承诺不论发生什么事,我总会跟你在一起!他埋头挖起来,许多人劝阻他,可他不听,一直不停地挖。他挖到38小时,找到了儿子以及14个同学。最后,这对了不起的父与子紧紧拥抱在一起。我读到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没人再来阻挡他。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时,我体会到父亲坚韧、有责任感、信守诺言的品格。同时,儿子的话也让我深深的感动,我告诉同学们不要害怕,说只要我爸爸活着就一定会来救我,也能救大家。因为你说过,不论发生什么事,我总会和你在一起。
我的爸爸也很关心我。记得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一个夏天的傍晚,我们全家一起去天安门广场散步。突然下起了大雨,我们没带任何雨具,爸爸在地下通道口看见有小贩在卖一次性雨衣,就花三元钱给我买了一件。回到家,我没被淋着雨,而爸爸妈妈浑身湿透变成了落汤鸡。世间的父母都是很关心自己的孩子的,难道不是吗?
地震的感读后感【篇6】
看了孩子的课文,感触很深,文中表现了一对在地震中的父与子,父亲对儿子阿曼达的爱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这种爱无私,深邃。灾难过后,父亲表现出一种永不放弃,靠着坚强的毅力坚信自己能挽救儿子的生命的决心。而阿曼达也深信父亲永远会和他在一起,所以这让阿曼达感到一种无限的温暖,心无杂念静静的等待父亲的救助。这需要多么深得信任与依赖呀,这种感情在生命中如此伟大,无不让人动容。
而阿曼达呢?他表现出一种怎样的友情呢?当父亲来救助他时,他却让别的同学先离开。这正是人间爱的延伸。阿曼达忘我真诚,这种同学之谊,平凡之中见伟大。如果世上有奇迹,我想这就是吧。爱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我们不放弃,随时都会有奇迹出现。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
纵观 古今中外不难发现,东方的传统文化与西方的人文思想在家庭伦理的理念中,爱是一脉相通的,人是一脉相随的。人类只有团结友爱,不轻易放弃,那么没有任何事情能击垮我们。在灾难中我们才能成长,才能学会怎样做一个坚强充满爱心的人。感谢父子带给我们的启示。
地震的感读后感【篇7】
不论发生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这是《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里的一句话。
一想到这句话,我就想起文章中的主人公阿曼达和他的父亲。面对大自然的灾害,我们似一棵小草,在天灾降临时,也许就会被天灾夺去生命。但是这对父子,在大自然的灾害来临时临危不惧。父亲怀着不放弃一丝救孩子的希望,而儿子阿曼达也怀着相信父亲一定会来救他的心理来接受困难和考验。终于老天不负有心人,让这对父子又团聚了。
老天可能会关上一扇门,但也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不要以为一件事只有一种解决方法!就像汶川大地震一样,全国人民心连心,各地群众自己送来了救命的物品,在大家众志成城的努力下,从废墟中就出了许多生命。终于,如此之大的困难,我们也克服了。
所以,我们要像那对父子一样,遇到困难勇于面对,不能半途而废。今年夏天,我就克服了重重困难,登上了黄山。黄山飞来石景观是我向往已久的,从早上出发,我和爸妈一路走,一路喘,马不停蹄地向飞来峰进发。可是来到山脚我傻眼了那么陡,那么高啊!原本不恐高的我想打退堂鼓了。可是,我这一路气喘吁吁地爬了大半天,不就是为了一睹为快吗,不能白跑一趟啊!可我就是小腿肚打颤。妈妈看出我的心思,大声说:悦悦,加油啊,你看我体力不如你都爬上来了,你也不能落后呀!爸爸也在一边说:我的女儿是最棒的,到现在都没让我们扶一把,一定会完成自己的心愿。听了爸妈的话,我鼓起勇气,扶着石壁小心翼翼地爬上了山顶。站在飞来石旁,望着脚下的万丈深渊,我的心胸一下子变得极其舒畅。眼前起伏的群山,连绵的云海尽在我的脚下,这是多么美好的享受啊!此时此刻,我忘记了害怕,尽然来到峭壁边扶着栏杆嚷着要妈妈给我拍照,留下这难忘的一瞬间。
现在,每当我看到当时留下来的照片,就会想起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我将把这句话当做我的座右铭,时刻激励着我,让我在今后的生活中像地震中的父子一样,永不言弃!
地震的感读后感【篇8】
在读过的课文中,《地震中的父与子》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这篇文章,主要写在发生大地震后,一位父亲在坚定的信念的支持下,挖了38个小时又50分钟。终于把他心爱的儿子从废墟中救了出来。
无论发生什么,我终会和你在一起。这位父亲靠着这个信念,不顾人们的劝阻,用他的双手挖得到处都是血迹。这位伟大的父亲的行为使我想到了自己。以前,我看见参加书法兴趣小组的同学写得一手好字,于是我嚷着妈妈带我去参加书法兴趣小组。一开始,我十分有兴趣,无论做什么都很认真。但过了几天,我发现练写毛笔字并不想我想象中的那么轻松,简直就是件苦差事:课间活动不能和同学们玩个痛快,必须老老实实坐在教室,等老师来教;这还不算什么最苦的主要是练字练得我的手都酸了,有时写不好还被老师批评。于是我开始讨厌练毛笔字了。每到课间活动,我都不愿去书法兴趣小组了。
后来,我看见参加美术班的同学画画很好看,便又叫妈妈到我去参加。妈妈和爸爸还给我买了彩色笔、画板、画纸、铅笔。可刚开始学画,我马上就觉得画的轮廓很难画,而且物体的大小比例也很难掌握,我又觉得画画很难,便渐渐不去了。回想起来,我以前也参加过不少兴趣班,可每次都半途而废,最后没学到什么本领,这是因为我没有一个坚定的信念。
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它使我明白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都要有一个信念,努力去做,不达目的,决不放弃!
地震的感读后感【篇9】
今天,我看了《地震中的父子》这个故事,文中的父子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美国的一个城市发生地震,父亲不顾危险赶到学校,当时学校倒塌,儿子被救出的希望很小,别人都放弃寻找儿女,只有这位伟大的父亲相信儿子还活着。满脸是泥的父亲在学校倒塌的瓦片里不停地挖啊挖,终于听到儿子的声音,在大家的帮助下,终于挖了一个大洞救出了儿子。伟大的父爱让父亲不顾安全和危险去挖废墟里的儿子。最令人惊讶的是儿子说的话:"无论发生什么事,爸爸都会和我在一起。"一个七岁的男孩,竟说出这样的话,因为他相信爸爸一定回来。相比之下,我是多么需要向这对父子学习。记得有一次别人好心帮我,我怕把事情搞糟,所以不领情。还有一次,我病了,想吃糖,妈妈说以后给我买,但我不信,硬要她当时买。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对别人信任,在危险时,要给予大家鼓励。
地震的感读后感【篇10】
在寒假我重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本书,虽然是重读把我也有很多感受。
有一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大地震,30万人在不到4分钟的时间里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有一位年轻的父亲安顿好他的妻子,冲向他儿子7岁的学校。当时的学校便是一片废墟。他跪在地上大哭一阵后他想起来对儿子说的话:无论发生什么,我总会和你在一起。他坚定的站起来,向废墟走去。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在挖到38小时,他忽然听到从瓦砾堆地下传出孩子们的声音。他欣喜若狂,赶快找过路人来帮忙。50分钟后一个安全的出口开辟了出来,里面的14位同学也先后的出来。
我看完后,感觉这给父亲太伟大了,我不像有些家长大哭一阵就走了,而他信守对儿子所说的话,不管挖多长时间一定要把儿子挖出来,永不放弃,尽管他挖的双手布满了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但他依然坚持不懈。他的儿子也非常了不起:他在废墟底下镇定勇敢,被救时互相谦让,把方便让给别人,困难留给自己。
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把好东西都留给我们,长大我们要好好报答他们。
地震的感读后感【篇11】
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我感触感染到那位父亲的勇敢和对阿曼达火热和真挚的爱。
这件事发生在美国。当时地震了,但是阿曼达还在小学里。于是父亲就去教授教养楼的废墟里找儿子。经由几十个小时的搜救,连警察和消防队队员都抛却了,但是这位父亲并没有抛却。消防队队员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劝他,但这位父亲仍旧坚持不懈地寻找着阿曼达。经由38个小时的搜救,终极找到了躲在角落里的阿曼达,跟阿曼达在一起的还有另外14名学生。
这体现了父亲对儿子的爱无穷的。经由10个小时、20个小时、30个小时直到38个小时时,才找到自己的儿子和同班的14名学生。那个爸爸在地震后竟然能勇敢地在废墟中找儿子,正所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假如我是那位父亲,固然我很想救自己的儿子,但是经由几个小时的磨练,我终极仍是会抛却的。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天天9点多上床睡觉,可妈妈一直为家务忙到11点,才让自己上床睡觉。但是天天6点半又起床给我们做早饭。妈妈是这么勤劳,每次这么晚睡这么早起,她都没任何怨言。想到这,我便热泪盈眶。
地震的感读后感【篇12】
前几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叫《地震中的父与子》。
内容是:有一次,美国洛杉矶发生大地震。一位父亲安顿好了妻子,奔向儿子的学校,那里已经变成了一堆废墟。这位父亲十分伤心,他突然想起了自己常对儿子说的一句话:“不论发生了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他坚定地挖起来,别人阻挡他,他也一直挖,他相信儿子还活着,但别人以为他伤心过度快要疯了。他挖呀挖,12小时,24小时,36小时,……当他挖到第38小时时,他突然听到了儿子的声音,同时,里面还有十几个孩子。最后,这对伟大的父与子,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这个事情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相互信任的重要和父爱的伟大!
如果,这对父与子不互相信任,后果会是多么悲惨。可能会饿死,渴死,闷死,被当作垃圾丢进垃圾场……,后果不堪设想!
信任是多么伟大,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父母之间、亲人之间都是要互相信任的。
我在这件事情中,感触最深的是:那位父亲坚定地挖了12小时,24小时,36小时,38小时,这使我惊叹不已,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啊!
这到底是什么力量?
啊!我知道了。
这是父爱和信任的力量,那力量是多么伟大啊!
每当我读这篇文章时,我都深深感动着。
范爱农读后感分享
书籍中蕴含着丰富的人类智慧和思想,就如同作者所写的作品一样,每次阅读都能带来不同的观点和看法。那么如何才能撰写一篇出色的读后感呢?今天,栏目小编将向大家推荐一篇非常卓越的文章,《范爱农读后感》。
范爱农读后感 篇1
不懂套路的"范"式好人
——读《范爱农》有感
原创: 狂人老师
几年前,我和家人打算去旅行,所以我们找了一家旅行社咨询。看完这次旅行的介绍后,我看中了一个乘游轮出海七天七夜的团队。旅行社接待我们的是一个老女人,我跟她说"我们想报这个团。
接待我的老太太看着我说:“这个?这艘船很旧。你应该做好准备!
“听着,我们最终选择了另一组。后来,这个"船很旧"就成了我们的笑柄,以后我们就给这个老女人取了一个绰号,叫做"船很旧".正是因为她的率直、实在,后来我们只要是去旅游,都会找到他们家报团。
然而,好景不长,这条"旧船"没过多久就"沉了"(公司倒闭了)!
我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这么真实,从不说谎,都不好;反而那些坑蒙拐骗的人,却越做越火,不但没人举报,还有越来越多人为他们数钱?带着这个疑问,终于在鲁迅先生的《范爱农》这篇文章找到了答案。
范爱农是一个性格非常耿直的人,耿直得就连身边的朋友都反感他,讨厌他。他是一个革命分子,为了革命奋不顾身总是冲在最前方,全力以赴做事。然而,正是这样一种人,只会以真实的方式做事,不会拐弯抹角。
最后,报社混不下去解散,他也失业了,最终走上了绝路,掉进水里淹死了。是什么导致了范爱农的死?因为水太深了!
他以为他会游泳。事实上,大多数溺水者都是游泳者。
本文的结局有着非常深的含义,也许大多数人的理解,都是范爱农自杀掉进水里淹死的,我不太认同。范爱农的死因,就是高估了自己游泳的能力,而不知道水太深了,喝点小酒做着这么大胆的事情,不溺水才怪!
回想我的创业经历,我和范爱农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我想知道一点编程技术会很好。我出来开了自己的公司。结果如何?会游泳又如何?
水太深,被淹死了啊!于是,开两次倒两次。现在出来做培训,同样水也是很深的,不但受到成功人士的破局,而且各种各样的看客种种不配合,可谓困难重重。
有幸的是,我有了经验,每一次碰壁,都会画一个记号,不会再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就把这些记号,总结成了《真诚的套路》这本书。所以说,不懂套路比懂套路更可怕!不懂套路的人总觉得水浅,觉得自己很有天分,最终导致“粉丝”式的悲剧。
范爱农读后感 篇2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著作,意为早上的花,傍晚时分拾起。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所写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记录了很多关于他的温馨回忆。今天在闲暇之余,我便读到了其中一篇文章——《范爱农》。
一开始的时候,鲁迅先生是不太喜欢这个人的。“这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自己的老师被杀了,连发个电报都害怕。我非常愤怒了,觉得他简直不是人。这些描写极为传神,通过外貌、神态、语言等细致的刻画,生动形象地传递了鲁迅先生最开始时对范爱农的不满与憎恶。
同范爱农争吵过几回后,鲁迅甚至认为中国不革命则已,要革命就必须将他除去。然而到后来,这种憎恶感却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淡薄了。
作者在文中也提到过:“直到革命的前一年,我在故乡做教员……不知怎地我们便都笑了起来,是互相的嘲笑和悲哀。”这次两人是又见面了,但和以前的针锋相对不同,也算是冰释前嫌了吧。“他穿着很旧的布马褂,破布鞋,显得很寒素。”这里详细介绍了范爱农困顿的现状,对外貌和破旧衣着的描写,使他所遭受的苦难更为直观。
鲁迅与范爱农从当初的对峙,到后来的再遇,虽然两人景况都拮据,但他们一起喝酒,说疯话,看光复的绍兴,一起在师范学校工作,两人成为了同事也成了朋友,文章也逐渐走到高潮。范爱农变得很勤快,也不大喝酒,甚至没有功夫聊天。因为报馆案,鲁迅被迫离开故乡去南京。由于受到排挤和迫害,范爱农丢掉了工作,甚至到熟人家去寄食,最终沦落到各处漂泊。
到最后,范爱农失足落水,淹死了。“我疑心他是自杀。因为他是浮水的好手,不容易淹死的。”范爱农死前时常盼望,也许明天就能收到鲁迅的电报,叫他去北京,给他找到了一份工作。范爱农写给鲁迅的信中,这样写到“如此世界,实何生为?盖吾辈生成傲骨,未能随波逐流,惟死而已,端无生理。”一个有理想正直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的社会无法生存,甚至被逼迫得自杀,范爱农悲哀的命运令人悲痛。
“现在不知他唯一的女儿景况如何?倘在上学,中学已该毕业了罢。”结尾言简义丰,看似平淡一问,实则蕴含了鲁迅先生对故友的深切怀念与内疚,以及他内心深切的悲痛并且久久不能释怀!
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范爱农的悲剧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读《范爱农》这篇文章,我能体会到鲁迅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刘耀方)
范爱农读后感 篇3
读完鲁迅先生的《范爱农》,想到了先生不是很佩服的诗人郑愁予的《错误》,觉得很贴切,先生与范爱农的相遇相识相交都让我想到“美丽的错误”这个词,是同诗一样美丽而充满淡淡的却拂之不去的哀伤,一种跨越万水千山却寻不到岸端的心竭力尽之辛苦。
范爱农读后感(二)
范爱农,作为一个年轻的知识分子,其实有一颗爱国的心,但即是在长期的忧郁症中,他们也没有办法说出来或使用它。鲁迅在文中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从初期的争锋相对,到两人有共同的话题。
范爱农读后感(三)
从《范爱农》一文的字里行间,我们分明可读出鲁迅先生对辛亥革命这一重大事件的深刻反剩鲁迅认为革命只能是“立人”的手段之一,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是不能颠倒的。鲁迅希望通过政治革命来推翻人肉大餐,而不是推翻旧桌子,在上面摆上新桌子,或者仅仅是为了调整享用大餐的食客的座位。因此,鲁迅决不一般地支持或否定革命。
革命的真正意义在于能否促进人民解放,能否对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了鲁迅在范爱农悲剧中对救国救民新道路的不懈探索。
文章虽然只是通过几个片段来描写范爱农这个人的,但从字里行间能够体会到其为人。我看完后也对他如此早的离开人世也感到惋惜。同时,他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感到极度厌恶和痛恨。
为什么要这样摧残当时的那些热血青年?我只能说他们出生的时候不好。如果他们能活在这个时代,我相信他们能取得巨大的成就。但也只是一厢情愿,历史的长河虽然在不停的流动,范爱农这样的革命青年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我们仍然应该拥有他们的一些精神,保持不灭。
范爱农读后感 篇4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以往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我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职责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之后,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最终,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可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范爱农读后感 篇5
范爱农的读后感 (一)
鲁迅是个大文豪,恐怕无法学到他的博大精深。但读一读也无妨,于是翻开来浏览。随手翻到了《范爱农》这一篇。
读了开头,便有勃于我的常规思路。一开始,我没有给范爱农写信,但在东京客栈,我从报纸上看到安徽省省长恩铭被徐锡麟刺杀的消息,后来秋瑾和徐锡麟被杀,几个中国学生讨论了起来。之后在一个同乡会上讨论发电文时,范爱农才出场,而且是以声音先出场的:
“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接着鲁迅看到的“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一句气愤的话语,一个“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将范爱农的个性和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愤怒了,这个范爱农,对自己的先生徐锡麟被杀,竟“那么冷”,而接着由谁拟电报稿的事,范爱农又说了一句“何必推举呢?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这一句,又进一步写出了范爱农的“离奇”、“可恶”。是个怪人,不易沟通。
我想,鲁迅的写法,应该是先抑后扬吧,前面“抑”着。接下去的阅读,应该在某处出现“扬”的文字。阅读的过程中,一心想尽快的读到鲁迅是如何写范爱农后来的“扬”的。
可是,这中间,写了鲁迅和范爱农的一些简单的交往之外,主要还是一些当时的社会现状,以及一些场合范爱农与鲁迅的对话,对范爱农并无详细的描写或深刻的议论什么的。读到最后,终究没有读到“扬”的地方,范爱农最后竟是掉进水里淹死了。而鲁迅怀疑他是自杀,最后鲁迅“也不明白他究竟是失足还是自杀。
”于是我又倒回去重新浏览一下。仔细想想鲁迅是怎么写范爱农的。整篇文章中,关于范爱农的地方不多,但总共只有几个。
而范爱农的语言、个性、形象,以及其悲惨的结局,却久久留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
范爱农的结局不仅是因为他的个性,更是因为当时的社会。这是鲁迅对那个社会的抱怨。
不过,我也想到了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鲁迅诚恳坦率,却没有帮助范爱农。范爱农给鲁迅写信。范爱农在给鲁迅的信中所说的话不得而知。也许范爱农求助过鲁迅,也许没有。
但范爱农多年来一直抱有希望。也许鲁迅能帮他找份工作。以至于范爱农到最后,还时常说:“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
”但终究鲁迅没有叫他,或许鲁迅确实没有办法,或许,正因为范爱农他那样的性格,鲁迅不愿意叫他。
也有可能鲁迅曾经答应范爱农帮他找工作,否则范爱农可能不会这么说。所以根据鲁迅当时的社会地位,帮范爱农找工作应该不会太难。但终究范爱农没有接到鲁迅的电报,范爱农一等再等,终于因为穷困潦倒,终于因为他的个性与人相处困难,终于等待鲁迅的电报等的没有了耐心,终于因为喝酒,于是,不如死了算了,一了百了。
鲁迅通过写范爱农,折射出对当时的社会和zf的黑暗进行控诉和抨击。正是当时那个社会造成了范爱农最后惨死的结局。鲁迅虽然描写了范爱农,但背后有着巨大而黑暗的社会背景。
范爱农的读后感 (二)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开头,作者用平实朴实的语言讲述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故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范爱农喝醉后,失足淹死在河里。
范爱农读后感 篇6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鲁迅在安徽巡抚思铭被刺杀后的同乡会中,发现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对鲁迅的意见大抵是反对。一问才知道:他叫范爱农,是徐伯荪的学生。我去动物园玩过一次,里面种类繁多的动物使人眼花缭乱,出于好奇,我去了野狼馆,里面一只只雄壮的狼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这些本该在草原上自由奔逐的狼,一个个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如同一只只癞皮犬,我震惊了,这还是我想象中的狼吗?他们同我印象中的狼十分相像,甚至更加威武雄壮几分,但关在笼中的狼早已失去了野性,他们丧失了熊熊斗志,只能如此麻木的苟且偷生!
鲁迅就愤怒起来了,觉得他太不勇敢,自己的先生被杀了,连打一个电报也害怕,于是坚持要发电。于是两人便成了冤家,致使鲁迅厌恶范爱农甚过满人。
直到革命前一年,两人才在绍兴相见,成了好朋友。一同喝酒时鲁迅又翻出那段往事,范爱农与鲁迅处处作对,原来是鲁迅再税关的一次摇头,使范爱农以为鲁迅瞧不起他。
这告诉我们,要与他人多交流、沟通,阐明自己的想法,就可以避免很多误会。如果鲁迅在同乡会上问一问范爱农,或许两人早就成为朋友了。
我们要使自己的心胸更加宽广,对他人的错误行为加以体谅,毕竟每个人都不可能不出差错。但原则上的问题不能让步。鲁迅和范爱农都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分析。所以,我们还要学会换位思考。
同时,我们对事物也不要太敏感,范爱农把鲁迅的一次摇头当作轻视,实在不应该。
总而言之,只要有宽广的心胸,就会避免很多误会。
范爱农读后感 篇7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范爱农先生、徐锡麟先生都值得我们尊敬。他们同情劳动人民,坚决不向反动势力妥协,反对到底。
鲁迅独特的写作技巧也值得学习。他在《范爱农》一文中,先从表面言行去描述范先生的如何可恶、如何可恨,再渐渐地引领着读者走近、深入范先生忧国忧民的赤子之心。
范爱农读后感(三):
范爱农是鲁迅在日本求学时的同学。一开始,鲁迅和他有些小误会,导致范爱农故意把他作为攻击目标。后来,鲁迅回到家乡,找了一份校长的工作。他偶然遇见了范爱农。他们消除了误会,经常一齐喝酒聊天。
鲁迅的学生写了一些关于他们同反动派斗争的材料,要求以鲁迅的名义出版。鲁迅同意了。后来,当时的领导人(反动派)看到这些文件,下令逮捕鲁迅。鲁迅虽然不怕这些事,但由于学生、一些斗争派系和分歧,他不得不离开家乡去南京。
不久后鲁迅得知了范爱农与友人游湖时落水身亡,怀疑他是自杀。有评论家说范爱农是鲁迅的影子。文章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命运的感叹和对当时社会的批判。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职责感。
范爱农读后感(四):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鲁迅在安徽巡抚思铭被刺杀后的同乡会中,发现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对鲁迅的意见大抵是反对。一问才知道:他叫范爱农,是徐伯荪的学生。
鲁迅就愤怒起来了,觉得他太不勇敢,自己的先生被杀了,连打一个电报也害怕,于是坚持要发电。于是两人便成了冤家,致使鲁迅厌恶范爱农甚过满人。
直到革命前一年,他们在绍兴相识,成为好朋友。一同喝酒时鲁迅又翻出那段往事,范爱农与鲁迅处处作对,原来是鲁迅再税关的一次摇头,使范爱农以为鲁迅瞧不起他。
这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想与他人沟通,澄清自己的想法,就可以避免很多误解。如果鲁迅在村民会议上问范爱农,也许他们早就成为朋友了。
我们要使自己的心胸更加宽广,对他人的错误行为加以体谅,毕竟每个人都不可能不出差错。但原则上的问题不能让步。鲁迅和范爱农没有从对方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
因此,我们还要学会换位思考。
同时,我们对事物也不好太敏感,范爱农把鲁迅的一次摇头当作轻视,实在不就应。
一句话,只要你有宽广的胸怀,你就会避免许多误解。
范爱农读后感(五):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开头,作者用朴素的语言叙述了他与范爱农在茶馆的相识。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职责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之后,又一次机会让他们成为同事。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范爱农喝醉后,失足淹死在河里。
文章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绍兴换汤不换药**后的描述。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杯具的伏笔。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能够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情绪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的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鲁迅随后用大量笔墨描写了绍兴恢复后的现实,这实际上是导致他朋友杯在**的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不能站在黑暗的社会。他的心是痛苦和悲伤的。
范爱农读后感(六):
《范爱农》: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来到城里,戴着农民常戴的毡帽。那笑容从未出现过。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比较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文章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厌恶,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比较写出了鲁迅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总评: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以前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职责。
范爱农读后感 篇8
《朝花夕拾》是范爱农的一部回忆录,生动地描绘了他的童年和青少年时光。通过这本书,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家庭、友情、师生关系和社会变迁的深刻思考和感悟。以下是我对《朝花夕拾》的读后感。
《朝花夕拾》这本书一开始就让我陷入了对我的童年的回忆中。范爱农笔触细腻,生动地描绘出在乡村小巷和庙会中度过的快乐时光,勾起了我对于过去的无尽怀念之情。他通过一幅幅鲜活的场景勾勒出父母的悉心呵护和乡间的宁静田园风光,使我仿佛又回到了童年。
我特别被书中关于范爱农和他的小伙伴们之间的友情所感动。他们形影不离,从早到晚一起玩耍、学习。他们帮助对方,一起经历成长的痛苦和喜悦。这种纯真无暇的友谊在现代社会变得越来越稀缺,读到这些情节时,我感受到了作者对友情的珍视,也让我对我身边的朋友更加珍惜。
范爱农这本书讲述了他对自己的父母的感激之情。范爱农的父母不仅仅是他生命旅途中最亲爱的人,同时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引导者。他们坚持为他提供最好的教育资源,关爱备至。这些父母将家教、家风的精髓融入到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他们的爱让范爱农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书中对于这一点的描写启示我要更加感恩我的父母,坚持不忘初心,为家人感恩而努力奋斗。
在《朝花夕拾》中,范爱农除了对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描写外,还表现出对师生关系的高度关注。他尊敬教师,感激教师的言传身教。范爱农身上展现出的对教育的向往和教育者的崇拜,使我在读书时不禁为我身边优秀的老师而感到自豪,更加想要成为一个有教养、有教育意识的人。
这本书不仅仅是范爱农个人的回忆录,也是一部关于中国农村社会变迁的记录。通过范爱农对于农村社会的描写,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农村的发展历程和变化。他描绘了饮食文化、民俗习惯和乡村风土人情,使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真实面貌。
《朝花夕拾》读后让我热爱生活,热爱我的亲人和朋友。它唤起了我对小时候的回忆,让我怀念童年的无忧无虑。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有一个健康幸福的家庭和真挚的友情是最重要的财富。同时,范爱农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真实面貌和发展历程,让我们更加了解乡村文化的魅力。
总之,《朝花夕拾》是一本充满感悟的回忆录。它让我思考生活的意义,珍惜亲情和友情,感激父母和老师。同时,它也让我更加了解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历程和变迁。这本书向我展示了生活中真正重要的东西,在我未来的生活中,将对我产生深远的影响。
范爱农读后感 篇9
《范爱农》读后感【一】
朝花夕拾,早上掉落的花,傍晚的时候捡起。意为重拾往事,旧事重提。《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里面记录了很多关于鲁迅先生的温馨回忆。
读这本书,让很多人意识到童年的记忆,也不禁想起自己的童年。
在闲暇之余读到了一篇《朝花夕拾》的文章,《范爱农》,从而有一些感受。
一开始的时候,鲁迅先生不太喜欢这个人。“这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象在渺视。他蹲在席子上,我发言大抵就反对”这句话运用了外貌、神态、动作的描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爱农先生的样子,表达了鲁迅先生对他的不满。
当时,因为范爱农先生的不屑,鲁迅先生很生气。这个人面对他丈夫被杀的事很冷淡。他一点也不后悔。“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何必推举呢?
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这两句话又看出了范爱农的不屑,也表达出了他对鲁迅的不满和不喜欢。
不管当时的现实社会如何,我想,有一个朋友终究是不错的,即使有误会,时间也会消磨,最终总会看清双眼,冰释前嫌。但时间不等人,所以珍惜朋友珍惜来之不易的友谊。
《范爱农》读后感【二】
最近,看了鲁迅先生的《范爱农》,非常的有感悟。
《范爱农》是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范爱农》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范爱农喝醉后,失足淹死在河里。
《范爱农》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不能站在黑暗的社会。他的心是痛苦和悲伤的。
而在看完《范爱农》,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与之相比,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充满光明的时代,非常的幸福。
《范爱农》读后感【三】
对于这篇文章,说实话,我没看懂,主要是不懂得它所表达的中心是什么。鲁迅先生的文章历来内涵丰富,意义深远。我想这篇文章一定是一样的,但我说不清楚。这篇文章是想讽刺范爱农还是赞美他?
它的中心是什么?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我还想凭目前粗浅的认识,再说点感想,整篇文章,无论示范爱农也好,“我”也罢,都给我一种很真实的感觉。不是说这事,这人一定完全是真的,但那种感情,直白的情感流露,我却有意无意的都能感到,并体会得真真切切。我不记得那篇文章了,但我记得其中一篇:
写文章要真诚。现在,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写文章是真诚的,可以有现实感,可以感人;是好文章,是好作家!鲁迅就是鲁迅。
回到范爱农,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却无法站在黑暗的社会。他无法与狂人一样,最终与这个社会妥协,也无法像n先生一样忘却,所以他的内心痛苦、悲凉。我也疑心他就是自杀的,因为从另一角度想,自杀对于他这种人来说,或许是一种解脱。
《范爱农》读后感【四】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开头,作者用平实朴实的语言讲述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故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范爱农喝醉后,失足淹死在河里。
文章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绍兴换汤不换药**后的描述。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不能站在黑暗的社会。他的心是痛苦和悲伤的。
《范爱农》读后感【五】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开头,作者用平实朴实的语言讲述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故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范爱农喝醉后,失足淹死在河里。
文章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绍兴换汤不换药**后的描述。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不能站在黑暗的社会。他的心是痛苦和悲伤的。
宝葫芦读后感分享12篇
我们特意收集并为您呈上“宝葫芦读后感”相关内容,阅读作品后很多人受益匪浅,也懂得了生活的道理。是时候将自己印象最深的情节写入读后感里了,请您保存本文以备参考!
宝葫芦读后感【篇1】
寒假里,我读了《宝葫芦的秘密》。故事中的主人公王葆是个爱吃零食又爱幻想,成天希望自己能拥有一个宝葫芦,可以毫不费力地获得一切。
这一天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一个宝葫芦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当成主人。王葆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过上了心想事成的好日子。但是宝葫芦总是毫无原则地为王葆变出他心中所想的一切。
这不仅没给王葆带来快乐,反而给他添了不少烦恼。王葆鼓足勇气向家人和朋友说出了宝葫芦的秘密,虽然抛弃了梦寐以求的宝贝,过上了平凡的生活,但生活的很踏实。
我也曾幻想过拥有这样的宝葫芦。记得有一次我的作业没写完,那个时候天又冷又黑,作业还有一大堆,我多想拥有一个帮我写作业的宝葫芦啊,这样我就不用操心作业的问题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认识到生活中不能靠别人,只能靠自己。妈妈说这本书还被拍成电影了呢,我一定找来看看。
宝葫芦读后感【篇2】
最近,我看了一本蕴涵深入道理的书,张天翼爷爷写的《宝葫芦的隐秘》。
记住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分,我就被书中的剧情深深招引了:本故事的主人公王葆是个一般的少先队员,但是有一天,他去河滨垂钓时,却钓出了一个能够完成他希望的宝葫芦。之后,他用这个宝葫芦变出了许多东西,吃的、玩的,包罗万象,过上了“要什么来什么,想什么有什么”的高兴日子。但是,好景不长,王葆逐渐发现了宝葫芦给他带来了费事:由于他不能泄漏宝葫芦的隐秘,就只能扯谎哄人,比方宝葫芦变出来的花,只能哄人说是同学暂时放在家里的;那些变出来的雕像和模型,也骗说是自己做的……王葆还发现宝葫芦不是随便就能变出东西,而是从其他当地偷偷搬过来的。他一再思考后,把隐秘告知了咱们,扔掉了“宝葫芦”,完毕了这种扯谎哄人、坐收渔利的日子。
看了《宝葫芦的隐秘》这本书,我理解了两点:首要,人必需要诚笃,不能扯谎哄人,王葆本来总是哄人,把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说成是自己做的,同学们都不喜爱他,但是后来王葆改了,他又成为一个诚笃的好孩子,同学们又喜爱他了。在我的日子中,我也有过相似的阅历。记住那一次,我去好朋友的生日集会,一不小心弄坏了他手机的屏幕,后来他质问是谁碰坏时,我也没敢供认。但看了这本书今后,我深深地了解到了自己的过错,并向老友道了歉,老友见我情绪诚笃,于是就宽恕了我。在咱们与人的外交傍边,最重要的便是诚笃,讲诚信。
其次,自己的工作自己做,不能依靠他人。王葆总是依靠宝葫芦,但成果总是让他出洋象。他最终意识到,天上不会掉馅饼,世界上没有坐收渔利的工作,也没有不尽力就能取得的成功。曾经,我在学习上总依靠教师和家长的监督,在日子上,总是叫爸爸妈妈帮我做我应该做的工作。现在我看了这本书今后,在学习上我不再依靠教师和家长的监督,而是自己自主学习,在日子中我做完自己应该做的工作后,还帮家长做一些自己量力而行的工作,不让爸爸妈妈再操心,现在我现已学会了洗衣服、洗碗,连妈妈也夸我长大了,明理了,是个吃苦学习、勤劳的好孩子了。
经过这本书,我深深知道到了自己曾经的过错,现在,我尽力扔掉自己的“宝葫芦”,不做扯谎的小人和坐收渔利的寄生虫,而是经过自己的尽力,长大今后,争当祖国的栋梁!
宝葫芦读后感【篇3】
坐收渔利有或许得到一时的荣耀,但不会持久,更不会有成就感,这是《宝葫芦的隐秘》带给我的最大感触。
王葆自从具有了宝葫芦,能够说是心想事成,有时免不了画蛇添足,笑话不断,家中几乎成了展览馆,好在这仅仅一个梦,要不然就麻烦了,我忽然想起读过的《鹰的重生》的文章。
鹰的终身,最久能够活到七十岁!四十岁之前,雄鹰展翅,飞翔于六合之间,搏击于云海之中,贵为百禽之首,傲慢而又逍遥!可是,四十岁时鹰的生理机能开端老化。这时,他们需求做出挑选,要么悲惨等候逝世,要么苦楚重生!
重生的进程是苦楚的,鲜血淋漓!鹰有必要奋展沉重双翼,飞到最高最远的山峰上,筑巢而居至少150天。飞翔,此刻已难如上彼苍,不断的飞,不能暂停,一暂停就意味着前功尽弃,就意味着屈服于命运,就意味着逝世!
寻到栖息之所,鹰开端了痛彻心扉的炼化。它先是用喙强烈啄击岩石,让老化的喙掉落,鲜血,一滴一滴地滴落,似乎不知苦楚,自始自终。比及新喙长出后,把退化变钝的指甲一片一片啄落,所谓十指连心,痛彻心扉。钝爪消逝,新爪已成,鹰再用锋利的爪一片一片拔掉全身的茸毛,这是一场毅力与苦楚的奋斗,惨烈,悲凉!待全身茸毛从头长出,鹰便完结了炼狱般的重生,能够再次展翅飞翔,笑傲天穹,重获三十年的重生!
咱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夸姣的梦,为了完结这个梦,咱们也应该像鹰的重生相同尽力奋斗,历经崎岖,在征途中留下一串串坚实的足迹,让芳华宣布耀眼的光辉。
宝葫芦读后感【篇4】
寒假,我看了一部令我难以忘怀的书《宝葫芦的秘密》。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王葆钓到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让王葆要什么有什么,然而,就是这个宝葫芦,王葆为了不让其他人发现宝葫芦的秘密,对自己最亲的爸爸撒了谎,最后把宝葫芦给扔了的故事。
其实学习生活中的我也有和王葆一样的经历。我希望自己有一个三头六臂的机器人,帮我写作业,帮我穿衣服,帮我收拾书包,这样多舒服啊!曾经有这样一件事:以前我不会系鞋带,总是妈妈帮我系。有一次上体育课,我的鞋带开了,不知道该怎么系,就随便系了个麻团,结果一会儿就又开了,一跑就摔倒了。最后我终于忍不住回到家里和妈妈学习系鞋带。学会了系鞋带后,对我帮助可不小,开了还能再系上,也不会摔倒了。这下系鞋带就难不倒我了。
有时候,我的题做错了,想偷懒就不管错在哪里,直接问妈妈:”哪里错了?“妈妈总是回答我:”自己好好看看。“我就不得不自己认真地检查演算,最后总能查出错在哪里,这样一来到锻炼了我的检查能力。学会了检查可是个好事情,每次考试都能查出错误来,这样考试就有好成绩啦。
看了《宝葫芦的秘密》,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只有一点一滴地不懈努力,才能收获最美最甜的果实。正如李老师所说的”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凡事都需要努力。“
宝葫芦读后感【篇5】
你读过一本书叫《宝葫芦的隐秘》吗?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王葆和宝葫芦。王葆在垂钓时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从此之后,王葆让宝葫芦帮他变玩具、爱吃的零食、花草、还让他换试卷……然后王葆好像成了一个没事人。可是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瑕的事,所以费事也一个跟着一个来了,比方:王葆在下棋时说要“吃”了这个马,成果宝葫芦真让王葆吃了马。还有一次,他家里多了许多花草,他的爸爸问起了来历,他却欺骗了爸爸。他觉得对不住他的朋友、家人,乃至杨拴儿都瞧不起他的行为。后来王葆忍受不了宝葫芦,自作主张把宝葫芦的隐秘告知了咱们,成果王葆发现这是一个梦。
在生活中,我和王葆相同想要个机器人,帮我写作业、打扫卫生、收拾书包、但不或许啊!我本来不会系鞋带,到了体育课,鞋带开了,我却不会系。有时我不会的问题都问爸爸,到考试时却不会写。我理解了,只要自己做出来的事才会实在,只要自己学到的身手才是自己的,不能光想着坐收渔利,不能做思想上的伟人,行动上的矮子。
你也快来看看这本书吧,它会让你终身获益的。
宝葫芦读后感【篇6】
你知道宝葫芦吗?那是一种你想要什么就来什么的宝贝。故事中的王葆从小就听妈妈讲宝葫芦,后来他做梦梦到钓上一个宝葫芦,过上了“要什么来什么,想什么有什么”的快乐生活。
但是好景不长,宝葫芦分不出指令的意思,例如上次象棋比赛,王葆为了赢,悄悄地对宝葫芦说:“吃车!吃象!宝葫芦糊里糊涂就把棋子喂到了王葆嘴里。还有一次他数学考试想作弊考一百分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它却等别人写完后搬了过来,受到了老师的训斥,一气之下他把宝葫芦扔到了湖里。
文中有一地方令我深爱启发:当王葆扔掉宝葫芦之后,他刻苦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成了校内数一数二的好学生。
虽然宝葫芦有无穷无尽的魔法,但它没有自己的想法,别人叫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根本不理解这件事的目的。其实人身上也有“魔法“,那就是潜能,只是有些人不去挖掘它而已。
宝葫芦读后感【篇7】
放暑假时,老师给咱们推荐了几本书,其中我最想看的就是《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
假期第一天,我就催着母亲去给我买书。书一买回来,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个故事是说:有一天,王葆去钓鱼,竟然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于是,宝葫芦的主人——王葆,就能够想要什么,宝葫芦就给他弄来什么。但是,之后王葆知道宝葫芦的东西全是偷来的,这使得王葆务必不断地说谎,为宝葫芦保守秘密。于是王葆毫不犹豫地扔了宝葫芦。王葆没扔宝葫芦之前,我很羡慕他,也十分想拥有一个宝葫芦。可当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就想,宝葫芦送给主人地东西都是偷来的,等于主人就是小偷,当了小偷就不会交上知心兄弟姐妹。而且,如果我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那我就会感到很无聊,因此,咱们不能为了懒惰就去拿别人的东西。
人们不能为了想要现成的东西,就让宝葫芦去偷,这样可不行。因此,咱们要好好领悟,用智慧争取自我想要的好东西。
宝葫芦读后感【篇8】
一觉睡醒,就听到宝葫芦在我床边大喊:“我是宝葫芦!姚劼,快起床吃早饭!吃完做作业!”我吓得一激灵,“好家伙,哪来的宝葫芦?”知道宝葫芦来了,我也高兴坏了,心里打起了小算盘。“听说宝葫芦无所不能,我可得好好利用!”于是,我制订了一个星期的游玩计划。先让宝葫芦替我把一周的作业全做好,真是美滋滋的。接下来我就要让宝葫芦带我周游祖国咯!
又是一觉醒来,我的天,吓死我了,我的床怎么飞在天上啊?“宝葫芦,你给我出来!这都是你干的好事吧?什么时候把我弄上来的?”宝葫芦说:“你不用怕,没事的。我让你飞到天上,你不就可以看风景了吗?”这家伙,果然就像电影里一样不靠谱哦!不过,看风景还真的不错,祖国的大好河山就在眼前,我可算是大饱眼福了!
中午,我们来到了台湾,听说这里有许多好吃的。宝葫芦变出了许多钱给我。于是,每遇到一个饭店,我都会进去吃里面最好吃的菜,这真是一个胖了十斤的中午。在路边,我看到几个乞丐,于是给了他们每个人几万。看吧,有了钱的人,花钱就是这么大手大脚。这是一个开心的中午,我帮助了好几个人。突然想起,我一直想养一条鱼,便让宝葫芦变出鱼来。宝葫芦唱道:“宝葫芦、葫芦宝,葫芦全身都是宝。金鱼鲤鱼黄花鱼,愿望成真真奇妙。我变、我变、我变变变!”空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鱼,真好看!最后我选择了一条会胀气会鼓起来的河豚鱼来养,好可爱!
傍晚,我和宝葫芦一起飞到海边,看着夕阳西下,一起快乐地钓鱼、一起挖沙子堆城堡、一起在海里游泳......不知不觉,我们已经成了最好的朋友。
晚上,我们一起吃饭。可是因为宝葫芦不讲卫生,于是我们吵了起来。我一着急,我……我醒了过来!原来我是在做梦啊,要是真的该多好……
宝葫芦读后感【篇9】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p>
作者董琳琳
指导教师边献娥
学校长清区归德镇董洼小学
联系方式***
你有没有梦想过你有一个能满足你任何愿望的宝藏?就像神话故事里那样,只要你轻念咒语或意念转动,宝物随时随地都有求必应。对了,好比阿拉丁神灯、哆唻a梦的大口袋……
不过,这种好事没被我碰上,却发生在了王葆身上。你问王葆是谁?他就是《宝葫芦的秘密》里的主人公啊!
王葆是个初一学生,在一次钓鱼的时候,“钓”到了一个神奇的葫芦。从此,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宝葫芦不仅让王葆吃到了以前从未吃过的美味,还亲手制作了地图和飞机模型。如果他想钓鱼,桶里装满了活金鱼。
宝葫芦还给他带来了一系列的荣誉。
读到这儿,我不由万分羡慕起王葆来,神通广大的宝葫芦可以让他不费吹灰之力达成自己的愿望。如果我有葫芦,我不需要复习。我每次考试都能得100分。超市里的费列罗巧克力会像雪花一样向我飞来,让我吃得饱饱的。衣橱里摆满了漂亮的衣服。我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可是,宝葫芦给王葆带来的幸福并不长久:宝葫芦帮他偷了同学的书:还把别人的试卷变成了王葆的名字;下象棋时,把“马”塞进他嘴里让他吃……这种靠偷窃而取得的“满足”给王葆带来了严重的精神负担。
他不敢面对家长与同学,整日惶惶不安,一件珍爱的宝贝变成了心头的累赘。好在这一切都是他做的一个梦,梦醒了,王葆也长大了。
原来,“宝葫芦的秘密”不是它有多么神通广大,而是让王葆懂得了“世界上这些吃的、用的东西,没有一件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都得有人去做”的道理。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宝葫芦”这样的东西,天上掉馅饼的事无异于白日做梦,要想吃“馅饼”,就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肯定不会成功。
王葆是一面镜子,“宝葫芦”则是一柄利剑,催我警醒、改过、发奋。美好的生活从哪里来?要靠自己去创造!
宝葫芦读后感【篇10】
今日我读了宝葫芦的隐秘,这本书是以王葆的梦为阅历的。
首要讲的是王葆,在无意中得到了一个奇特的宝葫芦,有了这个宝葫芦,不管他想要什么,宝葫芦都能帮他完成完成,可是渐渐的,王葆发现宝葫芦没有一点分辩的才干,会给他带来许多费事,而且宝葫芦变来的一切东西都是从他人那偷来的,让王葆感到,非常绝望,而且决定说出本相,丢掉宝葫芦。
起先我觉得,宝葫芦是一个宝物,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可是后来我理解了,宝葫芦尽管能够给咱们带来高兴,但更多的是烦恼,由于他给你变出来的,都是从他人那偷来的。王葆自己神往着成为一个诚笃、爱劳动的好孩子,但也正是这样,所以他后来抛弃了宝葫芦,做自己。
鲁迅先生从前说过:“巨大品格的本质重要的是一个诚字。”诚笃便是人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的底子,为人诚笃才干得到的,才干得到他人的信赖,而总是说谎的人会失掉他人的`信赖,乃至会失掉朋友,而且不能获得成功。
人活在这世上,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支付,有勤劳的汗水,不能总是希望坐收渔利,就像刻舟求剑的故事,田地里的农民总是期待着兔子再次撞向树桩,而不劳动,田里的庄稼都枯死了。所以咱们都要自己支付,就像煮饭相同,自己做过的饭,才会感觉到这顿饭的甘旨。勤劳,便是价值连城。
可是这本书,最终才说这仅仅一场梦,归根到底这一切都仅仅王葆幻想的白日梦。
宝葫芦读后感【篇11】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一篇
王葆从小就从奶奶那里听说了许多关于宝葫芦的故事,这个宝葫芦可神奇了,要什么有什么。王葆就联想到了自已,他要是有这么一个宝葫芦,那该多好呀!他去河边钓鱼时,从河进里钓来了一个这样的宝葫芦,他捧着宝葫芦,第一次该向它要什么呢?他要了一桶鱼。果然有了一桶鱼。宝葫芦对他有一个条件:得到了它,得绝对保守秘密。他们俩就有了共同的秘密。从此以后,他就跟以前的`王葆不一样了,无论什么事就都能办到了。他的学习成绩变好了。但是宝葫芦也让他闹了不少笑话。
象棋比赛中,王葆说“吃军”“吃马”,宝葫芦就真的让他把棋子吃了。在玩具店里,王葆说所有的玩具他都喜欢,宝葫芦让所有的玩具都跑到他的家里。数学考试时,宝葫芦帮王葆作弊,结果把别人的名字都给“搬”了王葆的试卷上。王葆被老师批评。一气之下把宝葫芦扔回小河里。他开始每天努力锻炼,准备参加游泳比赛,依靠自己的实力帮学校赢得了这次比赛。他也尝到了有付出就有回报的乐趣。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投机取巧,只有通过自已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我们也要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二篇
小时候看动画片的里面,有阿拉丁神灯,阿拉丁的神灯里面的灯神,帮助他实现愿望,最终让他娶到了美丽的公主。还有神笔马良,他画笔下的东西一下子就能变成真实的东西。多么神奇啊。
当时就想,如果生活中真的有这样的神奇的事情,该是什么样子呢?不需要努力,想要的都在眼前了。
王褒也是这样想的,王褒的奶奶经常给他讲宝葫芦的故事,宝葫芦是个神奇的宝贝,能帮人实现自己的愿望。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这天王褒自己去钓鱼的时候,偶然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哇。这岂不是以后自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了啊。
他想要鱼,钓鱼的桶里面就有了鱼,还有漂亮的金鱼。可是金鱼怎么会出现在河水里呢?王褒把鱼拎回家,路上遇到了同学小郑,小郑看到这么多的鱼很羡慕王褒,想跟着他一起去钓鱼。还在水桶里见到了他不认识的鱼,小郑带着王褒去找姐姐,因为姐姐认识的东西多,姐姐说金鱼是不可能出现河水里的。金鱼是鲫鱼的变种,鲫鱼进化成的。河水里有鲫鱼不奇怪,有金鱼就很奇怪。为此小郑和姐姐还发生了争执。看来,钓鱼和变出来的鱼还是有差别的呀。
这个宝葫芦还有其他的本领,他想吃好吃的,美味的食物就出现了,想要模型,模型就出现了。他能拥有一切他想要的,但是有一样,他要给宝葫芦保守秘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了宝葫芦的存在,不然宝葫芦就再也不灵了。
宝葫芦给王褒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王褒带来了麻烦,因为毕竟不是自己付出劳动得来的,所以多少会让人怀疑。故事的结尾,他知道了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从别人那里得来的,他很后悔,自己吃了的花了的没有办法当时返还了。那些物品都列好清单,希望还给大家。
王褒从梦中被奶奶叫醒。还好是一场梦。
看来虽然人人都希望能有很多东西直接摆在眼前,不需要自己付出努力,但是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宝葫芦也只不多是挪用了别人的成果。想要什么东西,还是需要自己付出劳动才行呀。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三篇
今天看了《宝葫芦的秘密》这部电影,虽然我笑弯了腰,但对我的影响很深。
电影讲述了小学生王葆在一次钓鱼中偶然钓到了宝葫芦,他就“幸运”的成为了宝葫芦的主人,此后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记得影片中,王葆要求考全班第一,宝葫芦帮他“实现”了。抄了一个叫苏明凤的人的答案,结果却弄巧成拙,把她的名字也抄上了。由于这样,他渐渐脱离了群体,最后,刘老师找他长谈了一次,他顿时醒悟,发奋图强,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重新成为同学们的好朋友。看完后,我哈哈大笑起来。但转念一想,编剧这是别有用心呀,想让大家在欢笑声中明白:真正的第一是要考出来的,而不是抄来的。做人要诚实。
想到这里,不禁令我回忆起了那一次,我坐公交车去上学,就没有带太多的钱,口袋里只装了几块钱,却掉在了地上。正巧,一对夫妇看见了,就提醒了我一声。要是我还不知道,今天就没法去上学了。
还有一次,学校要开越野赛,体育老师先挑选队员,全班跑7圈,跑到第6圈时,一位同学对我说,别跑了,跟在我后面,混过去吧,我跑完了。
虽然很想少跑一圈,但是在诱惑面前,我毅然选择了诚实。因为我知道,诚实是一个人必不可少的东西。一个人的一生,什么都可以没有,但绝对不能没有诚实。我婉言谢绝了她的请求。
跑完了老师规定的7圈,虽然很累,但我很快乐,因为我没有被诱惑所击倒。
一个人要想失败很简单,可要想成功却很难,因为他要放弃很多十分诱惑人的东西,比如名利和金钱。或许这很难放弃,但是要想成功就必须放弃这些想要可必须放弃的“鱼”。
诚实是什么,我想人人都应该知道,人人都会说,但是如果让你去实践呢?做到的应该没有几个吧!诚实不仅仅是选择是与否,也不是仅仅在嘴上说说,是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你是一个诚实的人。选择诚实,你才是一个成功者,才是一个不被诱惑的人,才是一个诚实的人。
其实诚实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是一颗未萌芽的种子,需要我们去浇水,施肥,最终才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四篇
这个学期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了。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王葆的小男孩,每当他在学习上碰到困难,或在课余生活中遇到麻烦时,他就幻想有一个神奇的宝贝出现来帮他轻松地实现目标。一天,他去湖边钓鱼,结果钓到了宝葫芦,他高兴极了,于是便把宝葫芦带回了家。宝葫芦帮他完成了许多事:帮王宝钓鱼、帮王葆写作业、帮王葆做模型,帮助王葆”吃棋“……
可是,渐渐的,王葆发现宝葫芦原来不分青红皂白,只懂盲目服从,他生气了,把宝葫芦升扔回了湖里,但同时他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检讨了自己的行为,成了勤奋好学的好孩子。
这本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那就是王葆老师常说的”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只能靠自己努力。“是啊,这句话是真对,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凡事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取得回报。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宋国有一个农民,一天,这个农夫正在地里干活,突然一只野兔从草丛中窜出来,它因受了惊吓而拼命地奔跑,不料一下子撞到农夫地头的一截树根上,折断脖子死了。农夫便放下手中的农活, 走过去捡起死兔子,他非常庆幸自己的好运气。后来,农夫每天就这样守在树桩边,等着天上掉馅饼,希望再捡到兔子,然而他始终没有再得到,农田里的苗也枯萎了。
回想以前,我也做过这样的傻事。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数学老师布置每天写两面口算题卡,我一直偷懒没有写,等到老师快检查的时候,就找同学抄一遍。回到家后,我把《口算题卡》交给爸爸批改,就心虚的赶快开溜了,去写别的作
业。没过多长时间,爸爸就怒气冲天的把我叫了过去,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太着急了,把前一面的答案抄到了后一面,这一面没对一题。我低着头,不敢看爸爸那张阴云密布的脸,我羞愧极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我知道再也瞒不下去了,就只好跟爸爸妈妈坦白,妈妈听了我的话,气极了,把我打了一顿。
看了《宝葫芦的秘密》,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只有一点一滴地不懈努力,才能收获最美最甜的果实,不然只会适得其反。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五篇
这几天,我读完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主要是关于一个叫王宝的孩子。一天,他在河边钓鱼,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从此,他不用动脑子做事了。他想做什么或想做什么,都要靠这个葫芦来替他做。他成了一个不劳而获的孩子,同时也失去了友情。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曾经做过的一件事。那天,当我在家做作业时,我看到了一道难题。当时想都没想就准备问爸爸了,但我又想,我这样问,岂不是一点脑子都没有?我还是先为自己考虑一下吧。于是,我不停地计算,不停地画,终于在一张计算图中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我按照上面的方法一步一步的计算,终于做出来了。我给我父亲看了,它是对的。我开心地笑了...
其实人的生活中有很多事情是喜欢问而不是自己想的。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能有自己的结果。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六篇
影片讲述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少年偶然得到了一个无所不能的宝葫芦,宝葫芦想变就变,飞天遁地,既使王葆梦想成真,也给他带来了许多烦恼,几番挣扎后,王葆最终丢开了宝葫芦,凭借自己的努力赢得了成功。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非常感动。王葆首先依赖宝葫芦,想不费力气就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宝葫芦在帮助王葆的时候,也弄出了很多麻烦,让王葆很烦恼。经过几次折腾以后,王葆终于醒悟了,如果不经历风雨,怎能看见彩虹?王葆就把宝葫芦扔了。从此,认真学习起来。在期末考试时,王葆拿到了全校第一。
再想想我自己做作业不认真,一本暑假作业,就做错了好几题,爸爸为此说过我很多次,我经常想努力作对所有的题,可是,每次做题,不是马虎,就是不细心,没有几道全作对过。这次,看完了电影,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要在做作业的时候想东想西,做完后,不要马上给爸爸,妈妈检查,要自己先检查一遍再给爸爸妈妈检查。
宝葫芦的“不会变,只会搬”的秘密揭开了。我也懂得了我的做法和王葆一样,是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不劳而获。这能使人变坏,变懒,学不到真本领,这样长大怎么能为祖国贡献力量?
以后,我一定要像王葆一样认真学习,不依赖宝葫芦!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七篇
宝葫芦在我心中是一个万能的宝贝,它能带给我幸福。我多么想要一个宝葫芦,有了它同学们可以对我刮目相看,老师会对我竖起大拇指,邻居也会对我赞不绝口。可是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却害了它的主人。就这样我有点讨厌它了&&
这本书主写,一个叫王葆的小朋友经常听奶奶讲起关于宝葫芦的故事,慢慢的王葆着了迷,梦想着自己也能有一个宝葫芦。一次,王葆居然钓到了那个让他梦寐以求的宝葫芦,这下他可算是高枕无忧了。他让宝葫芦帮他写作业、做航模、考试&&王葆因此变得整天懒洋洋的,渐渐的十分依赖宝葫芦,而且还学会了偷懒、说谎。
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使用魔法,把不仅苏鸣凤卷子上的答案转到了王葆的卷子上,而且一并把苏鸣凤的名字转到了王葆的卷子上。这下可好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严厉批评和同学们的嘲笑。不过这只是一场梦!
透过这本书使我明白:人生就是一场比赛,没有任何捷径,如果你坚持到终点你就是赢家!同时也让我懂得: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八篇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令我有很深的感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王葆在钓鱼时意外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从此王葆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个宝葫芦什么都可以变出来,可以为王葆做一道很难的数学题,可以为王堡变出很多好吃的零食,可以为王堡变出他不用动手就可以得到的飞机模型。这个宝葫芦是那么的神奇,可这些本领都是偷的,王葆知道以后便把宝葫芦摔碎啦,心生惭愧。
想想我们自己,头脑里总是想不劳而获,面对困难时,我们总是时不时的想:要是有个人或宝葫芦来帮我们完成该多好啊!我们要让不劳而获这个词永远从我们的脑海中抹去。我们总是觉得不费吹灰之力取得的成功也是成功,跟自己用自己的方法或取得成功是相同的,可恰恰相反,不劳而获取得的成功就相当于是作弊,是不值得珍惜,不值得留恋的,这种成功不会让别人对你刮目相看,只会越来越小瞧你。我们总是对自己的生活环境充满不满,总是觉得自己不够幸福,总是觉得不上学,不写作业,天天玩是幸福的。我们应该问一下自己,这样的人生有意义吗?既然父母把我们生了下来,那就是希望我们长大成才,能对自己的国家有用,让别人因你的存在而感到幸福。真正的幸福是温暖的,如:一缕久违的阳光。一个暖人的微笑。一个大大的拥抱。想一想,这些幸福是多磨的好得到,而我们让别人感到幸福了吗?别人总是不顾一切的想办法让我们幸福。假期中把老师布置的小马制作不靠别人帮忙,自己努力做好,开学时交给老师一份惊喜,这是我们给老师的一个最好的幸福,也是天下所有老师共同期待的。这个特殊的幸福,你能保证给老师吗?
想不劳而获取得的成功是不可能的,让我们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成功吧!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九篇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张天翼写的《宝葫芦的秘密》。
《宝葫芦的秘密》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小学生王葆做梦时梦到“在钓鱼的时候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从此,王葆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想喝什么就喝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可是,他知道宝葫芦给他的东西都是偷来的以后,决心把宝葫芦给丢掉了。到了最后,只不过是个梦。
读到这里后,我想到了自己。其实我的身边也有宝葫芦。在学校里,老师是我的宝葫芦,每次遇到难题,就会问老师,自己不动脑子。在家里,父母是我的宝葫芦,每次一做家务就会说:“我还没做完作业那。”除非迫不得已,才会勉强做一点。读了《宝葫芦的秘密》后,我也要像小学生王葆一样丢掉自己的宝葫芦,自己努力做自己的事。
作为21世纪的小主人翁,我们更应该磨练自己的意志,陶制自己的情操,努力学习,使自己从雏鸟变成雄鹰,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相信自己的努力,不要指望天上掉馅饼。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十篇
寒假里,我看了张天翼所写的《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脑海中不禁浮现主人公与宝葫芦经历的一幕幕,心中已明白几分耕耘收获的道理。
王葆偶然间得到宝葫芦,他用宝葫芦帮自我做了很多事,写作业、看电影、偷商店玩具、钓到很多鱼……甚至自我心中所有的念头,都被宝葫芦察觉,并一一办到,可是王葆渐渐发现自我越来越会撒谎,想做的事都被宝葫芦抢着干,很多时间都荒废了,什么事情也没办成,一无所获,最终不得不逃学。这种害怕让他惊醒,原先是一场梦,告诫自我以后不要再想不费力就得到了东西。
读完这本书,那些情节还在脑海中浮现,令我回味再三。人们常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不劳动,哪里来得成果;不耕作,哪里来得丰收;不用功,哪里来得成绩异想天开只会得到幻想的事物,想有一个完美的结果,必须有着刻苦的精神和不懈的努力。也许每个人都想要得到最好的东西,也许每个人都想要悠闲的生活,也许每个人都期望少动手事办好,可耕作总会让你的田园里结出丰硕之果,有付出就必会有回报。每一天都付出一点,时间长久,便会酿出最醇美的美酒。
快要期末考试的那段日子,白天我利用课间参考书籍,夜晚我挑灯夜战复习重点习题。每个课间看见别人玩得开心,我总是忍不住想要投入到他们当中去,可转念一想,考试了,让自我的心静一点,专心学习吧!一个晚上,一道思考题难住了我,那时我的眼皮想要”罢工“,可心里却总有一个念头在提醒我:千万不能睡呀!复习任务还没有完成,怎样能睡了呢不能养成拖拉的习惯。于是我强打起精神,复习着我标注的地方。日复一日,短短几个星期后,我的复习任务已经完成了,为考试做好了”全副武装“的准备。期末考试后分数下来了,那鲜红的分数闪耀着喜庆的光芒,我付出的精力总算得到了回报。
付出总会有收获,春天播下勤奋的种子,秋天收获成功的果实。在来年的春天里,我要播种下努力的种子,等待下一个秋天金黄灿灿的收获。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十一篇
拥有宝葫芦的王葆,这些日子可真变了,只要王葆心里想什么,就有什么,连数学作业都不用写,刚开始的时候我也想拥有这个宝葫芦。王葆想吃什么东西,就有什么东西;想要鱼就有鱼;要书就有书;要棋就有棋;要花就有花,还有自行车。我可真羡慕呀!
可是到了最后还被别人勿认为是小偷了,但是王葆有说不尽的借口。
想到以前的诚实的王葆到现在爱撒谎的王葆有一个明显的变化,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有一次,因为我从小诚实不会骗人,连做一件坏事也会自己承认出来。但是那一次太可怕了,我一句话骗了老师还没有主动承认,我好后悔。是在幼儿园大班的时候,有个小朋友做了一个很漂亮的钟,十分美观。我无意中把手放到了钟上。不妙!钟上的针掉下来了,我手忙脚乱的把指针放了上去,可是有掉下了,我随手丢在了地上,那时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赶紧逃跑。后来,老师发现钟上的针少了一根便一个一个的问小朋友,小朋友们都说没看见过钟。当老师问到我时我冷静的回答:“我不知道。”老师点点头说:“那也是,女孩子是不会干这种坏事的,干这种坏事的只有坏男孩。”我还配合的点点头说:“是呀,是呀!”老师还对男生大骂一通,却不知道干这样坏事的不是男生而是乖巧的小女生,这件丢人的是我这辈子也忘不了。
我还有一件很丢人的事,是要背一首诗,我背了好久也背不下来,我就把诗写在了手上,在给妈妈背时我就读了下了。背完后妈妈就问我为什么老要看手,我不紧不慢的回答道:“因为我的手上有一张很好看的黏黏纸。”这个借口可真好呀!一下子就骗过了老妈。但是我的心里却很内疚。
王葆的借口闹出了大事,他还被宝葫芦害成了小偷,偷别人的东西。借口可真是个坏习惯呀!虽然是个梦,但的确很可怕哦。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十二篇
我读了一本名叫《宝葫芦的秘密》的书,十分的喜欢,此刻就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故事讲述小学生王葆,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少年。他在学习上碰到困难的时候,或在课余生活中遇到不顺利的时候,就幻想有一个神奇的宝贝来帮他简单地实现目标。一天,王葆在钓鱼时钓到了传说中能实现任何愿望的宝葫芦,他想要什么宝葫芦都能帮他实现。宝葫芦帮王葆钓到鱼、做成高级的模型、完成回家作业,真是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就成什么。宝葫芦又能变成各种形状,想坐飞机的话,它就能立刻变成葫芦飞机带着王葆翱翔天际。王葆大喜过望,有了这个宝葫芦后,他在学校的表现是突飞猛进,让同学们大为惊讶。宝葫芦更帮忙他在泳池中大显神威,轻易获得了参加校队的机会。生活仿佛变得那么完美……但是,王葆逐渐发现宝葫芦原先不分青红皂白,只懂盲目服从,因此屡令王葆哭笑不得。之后,王葆发现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偷来的,王葆气急败坏,把宝葫芦扔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发现什么事都是要用你的劳动成果换来的,不能不劳而获,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的诚实孩子!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十三篇
我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的是一个宝贝呢,还想着我要是有这么一个宝葫芦,该多么好呢!一想起来那些有了宝葫芦的人们我就羡慕嫉妒恨啊!我也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可以帮我做所有的事情,我什么也不用干了!哈哈哈!但这好像就是一个梦,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就算实现了,但它也不一定会给我带来好处,有人会问我怎么知道的呢?其实就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宝葫芦帮我做的事情,都是自己能做的事情,而不想做的事情我在想我能做为什么就不能自己做呢?对,我可以自己做!
王葆在钓鱼时捡到了一个宝葫芦,而这个宝葫芦确实给他带来了很多物质上的一些利益,也确实给很多事情的麻烦解决了很多,但也确实惹了不少麻烦呢,比如说考试的时候,他想着自己怎么做?但是宝葫芦觉得,我可以帮主人做好啊!结果就把同学的考试卷,在写上名字之前偷拿过来给了王葆,这种事情肯定让王葆高兴极了呢!可王葆并不知道,这可是别人的卷子啊!但就在这时这位同学,报告给了老师,王葆才知道自己的卷子不是宝葫芦自己做的,而是同学的。这让他紧张坏了,但还是暴露了。
从那结束后,王葆收拾书包的时候之前学校丢的东西,结果都找着了那是因为被宝葫芦拿走了,给了谁呢?给了王葆,王葆低着头慌忙的跑出了教室,这对他是一种很大的打击,随后他就把宝葫芦扔了,再后来杨栓,来到他的身旁,告诉他学校乱套了,他的爸爸已经在校长室了,他急忙跑回学校,把所有的事实都说了出来,这时他身上好像丢了一块大石头一样,终于把心里的疙瘩说了出来。放松极了!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我们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十四篇
我曾经读过一本书,叫《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的故事。他爱幻想,经常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神通广大,它帮王葆变出鱼、各种零食、玩具,还给他做模型、换试卷王葆从此似乎成了“闲人”,自己不用做任何事情,宝葫芦简直是万能的宝贝。王葆感觉自己的世界变得完美了,但世界上并没有完美的事情,接二连三的麻烦随之而来了。王葆一次次的出丑,更让他伤心的是,朋友、家人都误解他甚至连杨栓儿也瞧不起他。
后来,王葆实在无法忍受宝葫芦自作主张、随意侵占别人成果的行为,把宝葫芦抛弃了。最后,王葆发现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梦,他非常庆幸自己只是在做梦,他明白想要不劳而获,不动脑筋,凡事依靠别人的行为是不对的,他决定做一个好学生。当王葆在科学小组被苏鸣凤等同学指责、笑话的时候,他把东西往地下一扔,狠狠地踢了一脚,就往外跑。“扔”“踢”等动作形象地写出了王葆因感到被羞辱而愤怒的样子,从这些词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性格倔强的孩子。由王葆联想到自己,我不也和王葆一样,不愿多出力,光想着坐享其成吗?每次值日时,我只完成分给自己的任务,多一点儿也不愿动手;一到双休日,我就将作业一气儿做完,连检查都懒得检查,就出去痛快地玩耍去了我想,不管是在学习中还是生活中,我们都不能抱有不劳而获的想法。因为如果只靠别人,我们会逐渐变得懒惰、迟钝,对他人产生依赖性这样,我们就无法掌握自己的学习、生活了,还会被别人嘲笑、误会。
我们应记住: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不做不劳而获的寄生虫。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十五篇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一次他去钓鱼,十分意外地捞到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帮他实现所有的愿望。王葆想要什么宝葫芦可以帮他变出来。王葆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自己成了一个拥有特殊幸福的人了,心里十分开心。
可是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宝葫芦最终给王葆惹出来一大串麻烦的事情。有一次王宝和同学下象棋,想把对方的“马”给吃掉,结果“马”就跑到王宝的嘴里了;王葆和同学打扑克,当他拿起牌,发现别人的牌都到自己手里了;还有一次数学考试时,宝葫芦使出魔法,把苏鸣凤试卷上的答案全部转移到了王葆的空白试卷上,而且上面还写着苏凤鸣的名字,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们的嘲笑,王葆很伤心,离开了学校,离开家……
后来,王葆发现宝葫芦给他的东西都是偷来的,王葆很懊悔,发现拥有宝葫芦并不是一件好事,就把宝葫芦给扔了,最后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同学们……
有些人认为王葆把宝葫芦丢掉是对的,而我认为王葆应该把宝葫芦的错误告诉它,而不该向它大吵大闹。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应该做爱劳动、爱学习、不偷懒、不说谎的好孩子。王葆明白了,我也明白了: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收获丰收的果实!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十六篇
最近,我读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王葆,得到了一个宝葫芦,从此以后, 要什么有什么, 想什么来什么。
可是, 这不但没帮他忙, 反而使他出尽了丑。比如他和同学下象棋, 他想把对方的马吃掉, 那棋子就跑到自己的嘴里去了;他和同学玩扑克牌, 刚拿起牌, 就发现别人的牌跑到他手里去了;想做飞机模型, 可还没动手, 就做好了, 什么事都不要自己做,宝葫芦替他做好了, 真没意思。
通过这个故事, 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靠自己动手做, 想靠别人是不行的。
读了《宝葫芦的秘密》之后,我很受启发。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写一个叫王葆的小朋友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后着了迷,总想得到一个宝葫芦。一天他在梦中得到了一个”宝葫芦“,从此就能够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什么就来什么。例如,他想要一个飞机模型,宝葫芦就会帮他”变“一个出来。他不会做作业,宝葫芦马上帮他完成,甚至在考试的时候他做不出考题,它也会帮他变出一张答案正确的卷子,他只要填上他的姓名,就可以了。但最后王葆发现,要什么就有什么是不会给自己带来幸福和快乐的,而是无聊和苦恼。最后他把宝葫芦的秘密都揭开了。
通过这个故事, 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靠自己动脑思考、自己动手做, 这样才会时时幸福和快乐。
从小就听说了”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直到读完《宝葫芦的秘密》这个故事,我才真正明白了其中的涵义。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名叫王葆,奶奶经常给他讲”宝葫芦的故事“。有一天,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他得到了朝思暮想的宝葫芦。
于是,王葆真的要什么有什么:香喷喷的卤蛋、甜滋滋的冰糖葫芦,真是让王葆大饱口福。有了宝葫芦,王葆在学校的表现也让同学们刮目相看。可是有一次,宝葫芦却给王葆帮了倒忙:在一次数学考试中,宝葫芦把同学苏鸣凤的答案原封不动地转移给了王葆,结果让数学老师发现了其中的秘密,受到了严厉的批评。
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什么事情只有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才能做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有多大的付出,就有多大的回报。世上没有笨孩子,只有懒孩子。让我们脚踏实地,发奋努力,相信成功就在不远处向我们招手呢。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十七篇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是我最近看的印象最深的一本童话故事书。这本书写的既平实又幽默,具有深刻的教育和启发意义,深受我们小读者的喜爱。
这本书讲述了小学生王葆由于经常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便梦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得到一个宝葫芦。想不到有一天当他钓鱼时,却意外地得到了这样一个宝贝。宝葫芦表示愿意做他的奴仆。于是王葆要什么就有什么,从此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幸福”,一种新奇的、刺激的,可以不必自己劳作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几乎所有东西的“幸福”。然而,与这种“幸福”相伴的却是无穷无尽的烦恼,弄得他狼狈不堪。他感觉无比孤单、寂寞,仿佛跟这个世界完全失去了联系。他突然对生活的意义感到一种迷茫……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最终王葆和宝葫芦决裂,又重新回到正常的健康生活之中。
王葆与宝葫芦从妥协到斗争,直至最后将其彻底抛弃的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他的思想转变,形象有力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世界上人们所需要的东西,没有一件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真正的幸福,必须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去创造。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十八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和宝葫芦的故事。
在神话故事里,宝葫芦就是一个聚宝盆,可以变出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因此,王葆也天天想拥有一个宝葫芦。一天,王葆真的从河里钓出了一个宝葫芦,他非常兴奋,因为他觉得马上就要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了。但好景不长,宝葫芦越来越不听话,还让王葆在老师、同学面前出丑,最后连他的家人都不相信他了。更让他崩溃的是,他得知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他吓醒后,发现原来这只是一个梦。
王葆因为抱有不劳而获的想法,想靠宝葫芦而获得财富,最后却“竹篮打水一场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所有的成绩都是要靠自己努力才能得到。只有自己学会了知识,掌握了本领,才能得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
记得二年级的时候,我不会系鞋带。妈妈每次要教我,我因为偷懒,总是拒绝。每次鞋带散了,我自己心安理得坐在椅子上,让妈妈给我系。一次体育课上,同学们一起跑步的时候,我发现一只鞋带散了,因为不会系,我只好硬着皮头把鞋带塞进了鞋里面继续跑。可是不一会儿,“嗖”地一声,鞋从我的脚上飞了出去,我赤脚在地上跑了几步。同学们顿时哄堂大笑。我满脸通红,心里真是后悔万分,只怪自己偷懒,不学怎么系鞋带,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我想,在学习上也是一样,想不劳而获,最后什么都得不到。
懒惰是我最大的敌人,我只有克服懒惰的缺点,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才能不断进步,成为一个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十九篇
我曾经读过一本书叫《宝葫芦的秘密》,讲的《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是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他喜欢吃零食、爱幻想,经常听奶奶讲宝葫芦的。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神通广大,他帮王葆剪指甲、做作业、做模型,跟他大战恐龙……王葆从此变成了闲人,自己不用做任何事情,仿佛世界变得完美,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情,所以接二连三的麻烦也随之而来。王葆实在无法忍受宝葫芦的盲目从命,把宝葫芦赶走了。宝葫芦走后,王葆发奋图强,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比赛中夺得了冠军,最后与宝葫芦依依不舍地告别了。
其实学习生活中的我也有和王葆一样的经历。我希望自己有一个三头六臂的机器人,帮我写作业,帮我穿衣服,帮我收拾书包……这样多舒服啊!曾经有这样一件事:以前我不会系鞋带,总是妈妈帮我系。有一次上课,我的鞋带开了,不知道该怎么系,就随便系了个团,结果一会儿就又开了,一跑就摔倒了。最后我终于忍不住回到家里和妈妈学习系鞋带。学会了系鞋带后,对我帮助可不小,开了还能再系上,也不会摔倒了。这下系鞋带就难不倒我了。
通过阅读故事和我的生活结合起来,我发祥不劳而获是不对的,。如果只靠别人,自己也会变得懒惰,变得依赖别人,变得不爱动,生活中基本技能也不会了。我们应该多动脑、勤动手,学习上开阔思维,勤于,思考做个勤学好问的好孩子。《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这些道理,受益匪浅。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二十篇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述了: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很爱幻想,也十分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总是给他讲《宝葫芦》这个故事。他和同学争吵的时候,就期望得到宝葫芦。在一次钓鱼时,很幸运钓到宝葫芦。他让宝葫芦帮他游泳、钓鱼、做模型、看电影……他逐渐把宝葫芦当成是一种依靠。
放学之后,王葆去河边钓鱼。他没有钓到鱼,结果就让宝葫芦帮他变出了一桶鱼。这时,郑小登正好来了,王葆说这些鱼是他钓上来的,结果,自己脸上直发热,因为,这是宝葫芦用魔法变出来的。但是,宝葫芦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帮他,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不仅仅把苏鸣凤的答案转移到王葆的试卷上,还把苏鸣凤的名字也转移到王葆的试卷上,害得王葆被老师骂了一顿。在今后的日子,王葆发现宝葫芦只会盲目地帮他实现愿望。在一次游泳锦标赛上,他最终决定放弃宝葫芦,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拿下“游泳锦标赛”的冠军。
从《宝葫芦的秘密》这个故事里,我明白了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我们不能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我们务必用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实现愿望。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二十一篇
以前我在一本书里看到了关于《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的介绍,而现在我又看见了。于是我激动不已,要爸爸赶紧给我买一本。他同意了,于是我每天都迫不及待的想着那本书。终于他到了,我立马打开了那本书里头精彩的情节吸引着我,我越看越有意思,越看越有趣。也至于我累了就躺一会儿,然后起来再看。这本书太好看了,让我读的太快,结果在一天之内竟把这本书读完了。我自己都惊讶不已,这就是这本书的魔力。
这本书告诉我们,天上不会有掉馅饼的事,我们要脚踏实地,努力劳动,争取有个好结果。
你们看了我的介绍后,是不是也想看这本书了呢?如果你也想看,那还等什么行动起来,到时候你一打开这本书,你就知道了。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二十二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王葆,它讲了有一次,同学约王葆去一个风景很美的地方钓鱼,王葆答应了。到了鱼塘,他们开始钓鱼,没过一会儿,同学就钓到了满满一桶鱼,开开心心的回家了。可王葆一条鱼也没钓到,他钓着钓着就在塘边睡着了。醒来后,他发现自己钓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对王葆说:“只要你不把我的秘密说出来,我就满足你所有的愿望。”王葆非常高兴的答应了。从此以后,他做任何事情都不努力,他想要什么,就问宝葫芦要,成为了一个不劳而获的人。王葆想吃糖葫芦,宝葫芦就把糖果店里的糖葫芦拿给他。有一次考试,宝葫芦把苏鸣凤的试卷拿给他抄,结果他连名字也写成了苏鸣凤。后来王葆知道宝葫芦的东西都是偷来的,就把秘密告诉了同学们。宝葫芦消失了,他也从睡梦中醒了过来,继续过上了平凡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不能不劳而获,任何偷来的东西都不会长久,我决定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做事,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二十三篇
葫芦是一个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宝贝。故事中的王葆从小就听奶奶讲故事,后来,他做梦梦到了一个宝葫芦,过上了“要什么来什么,想什么有什么”的快乐生活。
但是好景不长宝,葫芦分不清王葆的指令。例如,和同学下象棋,王葆心中想着吃“马”,宝葫芦就稀里糊涂的把棋子喂到了王葆嘴里。还有一次,他数学考试想作弊,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宝葫芦把别人写完后的试卷变过来了,使王葆收到了老师的训斥,一气之下他把宝葫芦扔到了河里。
从宝葫芦的故事中我到了两点:首先,做人必须要城实,不能说谎骗人。王葆开始不城实,虚荣,把宝葫芦做的事说成是自己做的。为了防止谎言被揭穿,王葆不得不撒更多的谎,而且还总是避开朋友。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绝对不能和王葆一样,做一个欺骗朋友,不诚实的人,我们要勇于面对,不撒谎,做一个讲诚信的人。
其实,自己的事自己做,不能过分依赖别人。王宝依赖宝葫芦,结果什么都没干好。后来被人发现真相,他羞愧地逃离了学校。我们在平时也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依赖他人。
虽然宝葫芦有无穷无尽的魔法,但他没有自己的想法,别人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根本不理解这件事的目的。其实人的身上也有“魔法”,那就是潜能,只是有人不去挖掘而已。我们应该记住王葆的教训,学会诚实和自理,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不努力就获得的成功。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二十四篇
和我一样生长的花花草草们都读过或者看过的书吧,《宝葫芦的秘密》倒是看过,似乎还是借的,小的时候,买书,是件必要的奢侈,当然,这样的书,不会买的,只有借来读了。当时看过的后果就是自己也想有个宝葫芦,好把梦中宝贝一样一样叫出来,哪怕,宝葫芦是件可怕的东西,今天看来,宝葫芦其实就是心底的欲望啊,一样一样的,呼之欲出……,故事只是故事,何况,还是借来的书。《大林和小林》的木偶剧吧,看了很多遍的,木偶剧的主题曲也似乎就在嘴边而又忘却旋律,双胞胎的故事,记得大林变得很肥很肥,而小林变成了模范孩子,今天看看,大林真多啊!想起来一件事,一回跟一个小姑娘一起走路,她在上小学,她看过《三毛流浪记》张乐平先生的,我说,三毛多苦啊,没爹没妈没衣服穿没饭吃,你知道解放前吗?小姑娘回答我,不知道,还有,哪儿有那么多倒霉事发生在一个小孩身上啊!!我,无言。
又联想起一个地方来,上海一个叫达伶港的地方,做新概念川菜的,我们这里的包厢向来蛮注重隐私的,而哪儿的包厢却有面玻璃格子墙,这面玻璃格子墙,无端端的总让我想起三毛愁眉苦脸的站在有钱人家窗外挨苦收冻窗内大吃大喝朱门酒肉臭模样的画来,此是题外,不多说也。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二十五篇
我的心里装着一个“哆啦A梦”,希望靠着它,去实现心中的一个个愿望。但最近阅读了中国著名儿童文学家张天翼创作的童话故事《宝葫芦的秘密》,这种想法开始发生变化了。
故事中的王葆幻想得到一个宝葫芦,借助它不费力气得到心中所想的一切,终于有一天他得到了,但是他的宝葫芦却给他带来了痛苦。他终于明白了,没有什么是不劳而获的。于是,他舍弃了这个宝贝,之后发现这只是他的梦,他也因此改正了缺点,开始认真学习。
书中有两句话使我受益匪浅。王葆的老师常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自己靠自己”。王葆爸爸常说:“不要把小心眼放在做坏事上,要放在学习上,学习成绩肯定会提高。”
是呀,曾几何时,我的身上也有王葆的影子。记得那次数学课后,老师要求完成练习题后才能出去,可是我却被一道题难住了,因为心中急着想出去玩,于是便鬼使神差地看了别人的答案,直接写了上来。那时还沾沾自喜,逃过一劫。不幸的是,正好后来的单元考试中再次遇到了这道题,当初的“不劳而获”,致使那刻捶胸顿足,后悔不已!
其实我们自身也有“魔法”,只要付出努力和汗水,我们的“魔法”就能“解封”,随时随地施展,我们自己也就成了一个会产生神奇作用的“宝葫芦”。因此:我想用一首自创的小诗来时时鞭策自己:葫芦葫芦虽神奇,麻烦困扰也随形,一鼓作气切断离,事事靠己方能行。
愿以后的自己能凭自己的努力,拥有自己的“魔法”,去实现心中一个个美好的梦想。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二十六篇
《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男孩和宝葫芦之间的故事。
王葆小时候每逢做一件事,奶奶就会给他讲一个关于宝葫芦的故事,所以王葆也特别希望 自己能有一个宝葫芦。
有一次,王葆到河边去钓鱼,很意外的钓上来一个宝葫芦,就这样,他成了宝葫芦的主人。从此,他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来什么,宝葫芦为他变来了会说话的鱼、名贵的花、电磁起重机等等。他不用再做任何事情,包括写作业,并且他想和谁玩谁就会马上出现,甚至各种各样的荣誉证书都能变来,不用他自己去费力争取??可是宝葫芦也给他添了很多麻烦,因为宝葫芦不会“变”只会搬,考试时竟然把苏鸣凤的试卷搬来给他,害得他在老师同学面前出尽了丑。宝葫芦并不能了解王葆的真实意愿。
虽然有了宝葫芦就可以拥有一切,但王葆没有接受宝葫芦的建议离开亲人和同学,而是最终决定把宝葫芦的秘密和大家说出来??
看到最后我知道了这虽然只是王葆的一个梦,但我想: 有时候我不是也和王葆一样,不愿多出力,总希望能够不劳而获吗?《宝葫芦的秘密》让我懂得了世上没有捷径,做任何事都要靠自己的努力,这样才会时时幸福和快乐 .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二十七篇
今天,我要给学生你们进行介绍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我们叫做《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作为一个公司名叫王葆的小学生,好吃零食,又爱幻想,希望通过自己也能得到发展一个像宝葫芦一样的宝贝,可以不费事不操心地投入获得企业一切。一天,他的愿望终于能够实现。他有了一个宝葫芦,心里他们想要了解什么,那个没有东西自然就会成为摆在他的眼前,什么金鱼、画报、玩具……要什么便有一种什么。
获得宝葫芦后,王保非常高兴,从那以后,似乎变成了一个“闲人”,他不再做任何事情,葫芦简直就是万能的婴儿。但是,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一次又一次愚弄,让王保意识到自己这样做是错误的,于是就把宝葫芦扔。最后,王保发现,他只是写做一个梦,他非常高兴,他只是在做梦,我看到不劳而获,不动脑筋,总是依赖别人是错误的,他决心做一个好学生。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我也有和王葆一样的经历,多么企业想有作为一个没有三头六臂的机器人,帮我进行写字、洗衣服、搞卫生……这样学生该有多舒服啊!但是,这样是不对的。我想,不管做任何其他事情,都要有付出他们才会有收获。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不少收获”,我要努力提高学习,不怕苦不怕累,要做就是一个国家有用信息的人,能帮爸爸因为妈妈做家务,帮老师可以分担点责任,自己也会学会通过许许多多的本领。
书籍是智慧的源泉,知识是梦想的翅膀。
我要多读书,练好每一项本领,让我们一起行动吧!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二十八篇
暑假到了,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买了一本《宝葫芦的秘密》。我特喜欢这本书,一下子就看完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王葆,他是一个好吃零食,爱幻想的孩子。从小奶奶就给他讲宝葫芦的故事。他也很想要一个宝葫芦,连做梦都梦到自己得到一个宝葫芦。这样就可以不费事不操心地获得一切。
这天,王葆终于美梦成真了,在钓鱼的时候真的钓上了一个宝葫芦。从此,他想要什么有什么。他想吃好吃的,面前立刻出现他最爱吃的东西。写作业时他想立刻写完,谁知作业真的写完了。他想炫耀一下自己的本领,做一个起重机模型,这个模型就在他的房间里出现。真是个神奇的宝葫芦!从此,他就高枕无忧,让宝葫芦代他学习、写作业、做模型……让同学们刮目相看。王葆开始是乐滋滋的,可他慢慢地发现,他有了宝葫芦,不但没有得到真正的幸福和快乐,反而多了不少麻烦和苦恼。比如:他和同学下棋,他想把马吃掉,结果那个马的棋子就飞到了他嘴里。终于在一次数学考试时,宝葫芦使用魔法时不仅把苏鸣凤试卷上的答案全部转移到了王葆的空白试卷上,而且把试卷上的姓名也一起转移给了王葆,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严厉批评和同学们的嘲笑。原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不是它变的,它是偷取了别人的东西。王葆逐渐认识到宝葫芦不是个好东西,他明白了做事要靠自己的双手,于是便把宝葫芦给扔了。
读了这一本书,我联想到了自己学习书法,写一幅作品,需要一个字一个字的写过关,有时两节课都不能写过一个字,真让人泄气。书法老师很严厉,说必须写过一个字才能回家。有时会写到晚上十一点,甚至十二点。我有一次就偷偷拿老师写的样版,想蒙混过关,结果被老师发现了,狠狠地被批评了一顿。这让我懂得了只有通过自己的付出才能换来成功的结果。学习是来不得半点投机取巧的。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年的书法学习,我的书法有了长进,多次获得了书法比赛的奖励。
同学们,这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人生就是一次一次的超越,只有用勤劳和智慧去创造,我们才能获得成功!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二十九篇
葫芦在我们中国传统文化中寓意为“福禄”,是吉祥的象征,也是大家都很喜欢的东西。“宝葫芦”一定是一个好宝贝,它到底有什么秘密呢?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述了有个叫王葆的小男孩,他经常听奶奶讲一些有趣的故事,每当他调皮不听话时,奶奶都会给他讲《宝葫芦》的故事,于是他就幻想如果有一天也能拥有一个神奇的“宝葫芦”那该多好呀!幸运之神终于降临到他头上,有一次他去钓鱼时,真的就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从此以后,王葆就把“宝葫芦”当作一种依赖,总想不劳而获,所有的事都靠“宝葫芦”帮他做。可后来他才发现,其实“宝葫芦”只会盲目地帮助他实现愿望,让他出风头,让他有一种自豪的感觉。然而也令他失去了朋友,失去了快乐和幸福。最后他终于悔悟过来,放弃了“宝葫芦”,又做回了原来的自己,并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重新获得老师、同学、家人的信任。
《宝葫芦的秘密》让我深切的感受到不努力是不可能有很大收获的。同时也告诉我们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的道理。只要我们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地做事,汗水和努力会帮我们实现自己所追求的梦想。
同学们,丢掉那让我们依赖的“宝葫芦”吧!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三十篇
最近一段时间我都在读《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这本书很适合我们去读。
这本书非常有趣、好玩,而且书者把书中的宝葫芦写活了。
主人公王葆去河边钓鱼,结果拉到一个很重的东西,王葆还以为是一条大鱼。结果,鱼竿一拉上来,王葆一看,结果让王葆大吃一惊。原来是一个宝葫芦!这本书中间还有好多的好词好句,我挑了两个在我心目中最好的句子:我既然活在世界上,我就得有我的生活,我就得活动,就动发展,就得起我的作用!每一秒钟都宝贵……时间。这两句在我的心目中是最好的两句话。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故事给我的印象最深:吃棋子。主人公王葆和他的好朋友一起去下象棋。王葆想吃对象的棋子,结果宝葫芦理解错了,反而让棋子进到肚子里去了!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做事情要先搞清楚再去做。
我的读后感是:这本书里的主人公王葆非常可爱,而宝葫芦呢,总是不把事还必须搞清楚就做了,真是不细心呀!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三十一篇
这个寒假,让我难忘的事情有很多;这个寒假,我看过的好书也有很多。但是使我最难忘的那一本好书,当然是属《宝葫芦的秘密》了。
寒假中,我买了一本非常好看的故事书——《宝葫芦的秘密》。我一口气就看完了,这本书非常精彩。看后,我有许多想法。
故事的主人公是小学生王葆。王葆从小听奶奶讲关于宝葫芦的故事长大。王葆一直希望自己可以有一个宝葫芦。因为与同学发生了一点小矛盾,所以就更希望得到宝葫芦了。有一天,王葆在钓鱼时不小心钓到了宝葫芦。可是宝葫芦变出的一桶金鱼却让他无法解释明白。王葆发现宝葫芦虽然可以满足他,但是它做得有些过分。王葆想要什么,宝葫芦就会给他变出什么。
在考数学时,王葆因不会做而望着试卷发愣,而宝葫芦却偷偷地将别人完成的试卷与王葆的空白试卷在不知不觉中互相调换了。不料,此时却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了,使王葆羞得无地自容。
王葆有了宝葫芦,不但没有得到想象中的幸福和快乐,反而多了许多麻烦和苦恼,还被大家认为得了什么病。他渐渐认识到宝葫芦不是个好东西,便与它绝交。可是宝葫芦跟着他不走,无奈之下,王葆把“宝葫芦的秘密”告诉了大家。
后来,王葆一觉醒来,才发现根本没有宝葫芦,一切都只是一场梦而已。
看完之后,我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如果我有一个宝葫芦会怎样,会不会像王葆一样多了许多烦恼?”后来我想明白了:这种生活的的确确每个人都想拥有。可是在享受“幸福”时也面临着“烦恼”。这种生活并不是人们口中的“神仙般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就像一座座高山,在我们走向山顶的途中,会遇到很多挫折。如果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来,不要灰心,就当是积攒力量,冲刺山顶!只要我们坚信,努力就可以成功。
世界上没有成功的捷径,没有如果,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可以达到自己最后的目标!加油吧!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三十二篇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宝葫芦的秘密》,故事讲王葆钓到一个神奇的宝葫芦,能帮他满足各种愿望,甚至不用动嘴,只要想一下,宝葫芦就能帮他实现。宝葫芦却使王葆很苦恼,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是从别人那里取来的,它还经常给王葆帮倒忙。最后王葆把宝葫芦变出的东西物归原主,并发现着只是一个梦。
故事的大意:有一个男孩叫王葆,他很爱听人讲故事。而王葆的奶奶要求王葆做什么,就得给王葆讲一个故事。这天奶奶要给王葆洗脚,剪指甲。王葆便提了一个条件,就是让奶奶给自己讲个宝葫芦的故事!奶奶便给王葆讲起了这个有关宝葫芦的故事,但每次讲的都不一样!讲了张三、李四、王五、赵六他们各自如何得到的宝葫芦,听的王葆津津有味!逐渐的王葆一天天的长大,王葆便经常幻想自己也有一个宝葫芦会是什么样的?所有的一切都会省心了。因为以前奶奶的爱就如王葆所得的葆葫芦那么幸福!所以,读了这篇我觉得:我们长大了,应该所有力所能极的事情都要自己去完成,尽量不要去麻烦长辈,而且永远抓住自己身边的宝葫芦,不要让它失去,那才是最幸福的!不管什么时候都要做一个有礼貌。有爱心的人才是最重要的!
我以前经常帮别人倒忙,他们总是急急地说:“去去去,这儿没你事儿。”我知道了以后不能乱帮忙,首先要想一想别人需不需要你。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三十三篇
在一个月色朦胧的夜晚,我翻开了一本叫《宝葫芦的秘密》的书,有关这本书的秘密我已经看过好几遍了,这次我又想看看书中还有什么“秘密”。
书中讲的是一个叫王保的同学,酷爱钓鱼,以至于受到了一些影响,而他却因祸得“福”得到了一个宝葫芦。这是从天而降的“好事儿”,让他兴奋的不得了,于是他二话不说成为了宝葫芦的主人。但与此同时,怪事儿也接二连三的发生在他身上。比如,他在下象棋,想将对手的军,那个“帅”就飞到他的嘴里;出去钓鱼,想做个手工,材料马上就变成了成品。这些还是小事儿,最夸张的是他要是个东西,这个东西就会从别的地方出现在他的手上……
不过还好,这到头来居然是个梦!
不管是不是梦,我都明白了一些道理:不管什么事儿,都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做,不能总想着不劳而获,也不能总想着依靠别人。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才能从中感受到劳作的乐趣和成就感,所以人们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奇迹。俗话说得好,自力更生,丰衣足食!还有,如果人人都有宝葫芦的话,就可以不经人允许就拿到别人的好东西,那么这世界还有什么秩序可言!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这个梦好长啊!请问张天翼老先生,您想让王保同学睡多久呢?哈哈……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三十四篇
最近,我在读一本书叫《宝葫芦的秘密》。读完这本书,我有一个很大的感悟:不管做什么都要靠自己的能力。只有用自己双手创造出来的东西,才是属于自己的。
这本书主要是写了王葆在一次钓鱼中偶然钓起了一个大宝贝———宝葫芦。这个宝贝什么都可以变出来,无论是吃的、喝的、穿的、玩的、应有尽有。王葆十分高兴,可是就因为只要他脑子里一想到的东西宝葫芦马上就能变出来,所以让王葆无事可做了。他家里多了许多怪东西。当别人问东西是哪里来的时候,他就撒谎说是帮别人寄存的。当他看电影时发现了宝葫芦变来的东西都是偷来的,就十分生气,一气之下把宝葫芦的秘密告诉了大家,让宝葫芦没有用了,于是把宝葫芦扔了。
这个故事十分意味深长,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每天只想不劳而获,生活就没有了意义。有一句古话说的好:“含泪播种的人,定能含笑收获”。所以我要用自己的劳动取来的东西才有意义。不去偷不去抢,要用自己的实力去解决问题为社会做贡献。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三十五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宝葫芦的秘密》,感受颇深,现在我给大家讲一下我读后的感受。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因为不满同学们对他的看法,所以自己一个人来到河边钓鱼,在无意中发现宝贝—宝葫芦。这是一个有魔力的宝贝,可以满足他的主人的任何愿望,条件是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个秘密。王葆接受了这个条件,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且不是一般人享受的幸福,比如他要演讲比赛,想要一份演讲稿,马上就会有一份演讲稿出现在桌子上;如果他想买东西没有钱,他的口袋里立刻有一大把钱任他花。王葆自以为获得了一件神通广大、魔力无边的宝贝,但是却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后来王葆才知道,宝葫芦变出来的各种东西,原来都是被人做好的:演讲稿是别人写好的;花草是别人培养的;机械模型是别人做好的,最终,纸包不住火,王葆把宝葫芦出卖了。
其实生活中的我也有和王葆一样的经历。我希望自己有一个三头六臂的机器人,帮我写作业,帮我穿衣服,帮我收拾书包……这样多舒服啊!曾经有这样一件事:以前我不会系鞋带,总是妈妈帮我系。又一次上体育课,我的鞋带开了,不知道该怎么系,我就随便系了个团,结果一会儿就又开了,一跑就摔倒了。最后我终于忍不住回到家里想妈妈学习系鞋带。学会系鞋带后,对我帮助可不小,开了还能再系上,也不会摔倒了。这系鞋带就难不倒我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贪图小利的人,这个宝葫芦的故事正告诉我们,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要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成果才是最珍贵的。有了自己用劳动换来的成果,才知道劳动的辛苦,就不会把别人的劳动不当回事了。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宝葫芦偷了东西我若接受了,也就等于我偷了东西,时间长了我就会养成好逸恶劳的坏毛病。
读完《宝葫芦的秘密》,我知道了我们不能收不劳而获的东西,做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诚实的孩子。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三十六篇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王葆。他从奶奶给他讲的故事中知道了神奇的宝葫芦,你想要什么好吃的和好玩的,宝葫芦都能给变出来,不用操心、不费事地获得想要的一切。王葆羡慕极了,非常渴望能得到一个那样的宝贝。
有一天,王葆做了一个梦,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那个宝葫芦。宝葫芦能知道他内心在想什么,只要王保一想,宝葫芦立马就给变出来。王葆很兴奋,想要告诉别人他的快乐却又不能说,因为一说宝葫芦就会消失。王葆只能什么都放在心里,只好对别人撒谎,这又令他压力很大,也很烦恼。最后王葆发现自己的东西都是别人的,他告诉了大家真相,归还了大家的东西,宝葫芦也消失了,梦醒了,原来是虚惊一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不劳而获。如果像王葆一样坐享其成,会降低我们动手、动脑的能力,人就会变得太懒惰。比如,妈妈给我买了一箱乐高。一开始,我觉得乐高好难,想让妈妈给我拼。妈妈说:“你自己动脑筋拼,好好想一想,多尝试几次。”于是我认真看着图纸,开动脑筋,反反复复拼了几次,乐高终于拼好了。在拼的过程中,我了解了乐高的结构和变化规律,现在再难的乐高我都会拼了。我十分开心,体验到了其中的乐趣,得到了成功的喜悦。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三十七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叫王葆的人,他意外得到一个宝葫芦。宝葫芦有魔法,只要你想要什么,它都能满足你,所以,王葆过上了一段“幸福”的日子。然而,他有了宝葫芦之后,自己反而变得懒惰了,失去了对学习的热情。最终,他选择了丢掉宝葫芦。
我认为王葆丢掉宝葫芦是对的,他如果再这样下去,恐怕只能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了。王葆在没有拥有宝葫芦之前,是一个很勤奋、很热情的人,但是,自从他有了宝葫芦之后,就不那么勤奋了,甚至变得很懒惰,他把所有事情都推给宝葫芦做。最后,王葆从宝葫芦口中意外得知,宝葫芦是通过偷别人家的东西来实现他的愿望的,甚至连试卷都是偷来的!他这才醒悟,这段时间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不劳而获得来的!于是他不要宝葫芦了,他继续努力学习,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世界上人们所需要的东西,没有一件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真正的幸福,必须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去创造。
我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好成绩,坚持奋斗,做好自己,获得成功!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三十八篇
在国庆长假中,我看了一本张天翼写的书叫《宝葫芦的秘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做事不爱动脑筋,一次他梦见钓鱼时,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之后他什么事都依靠宝葫芦的神力,结果他不光丑态百出并且还他让他失去了同学和朋友.
以前我也想要一个能够帮我做事的宝贝,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宝贝,如果你也和我一样想的话我们就大错特错了,你想你有宝葫芦那你做什么呢我认为人的一生是为了难关而生的,如果难关已经被你借助别人的力量冲过去了那人生又有什么价值呢?你们再想想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宝葫芦那就是我们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你们好好回忆一下你们的衣服是谁洗的你们的饭是谁煮的?都是他们!
我已经上6年纪了我决定要扔掉那些梦想中的宝葫芦,我要自我的事自我做,飞向属于自我的一片蓝天。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三十九篇
读完《宝葫芦的秘密》初二(3)有一本叫《宝葫芦的秘密》的书触动了我。是爷爷张天翼通过一个梦写的。故事的主人公叫王宝,曾经也是一个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一天,他在河边钓鱼,得到了他盼望已久的宝葫芦。
这样,王宝就有了他想要的。他想和朋友一起玩,朋友主动来找他,让他不用花一点时间,连宝葫芦都能让他得到他想得到的东西。自从得到宝葫芦后,王宝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幸福的人了,却不知道宝葫芦送给他的东西都是偷来的。恒会对偷来的东西满意吗?王宝虽然不肯动脑筋,但他从来不愿意享用偷来的东西,所以当他知道宝葫芦是怎么把一切都给了他的时候,气得拼命打烂烧宝葫芦,再也不想要了。
虽然只是一个梦想,但也告诉我们,不要总想着不劳而获。一切都需要人去工作,一切都需要工作。不要梦想天上会掉馅饼,否则我们只能去偷。同时也很佩服张天翼爷爷把一个梦想写成书,告诉我们这么深刻的道理。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四十篇
我们这一代的人,小时候怕是没少观看、阅读具有所谓教育意义的影片和书籍。小的时候看这些看的的津津有味,长大后回过劲来才明白当时原来是被这些作品说教了许多年,心中怕难免有些抵触,总觉得是被大人变着法的忽悠了一场。可是当我们自己开始为人父母时,却又不自觉的把当年我们看过的那些回忆中的经典影片、书籍推荐给自己的孩子来看。此时记得的全部都是其中的各种好,全然忘记了有段时间我们是如何的嫌弃其中的说教内容。
能够长时间流传下来的,非昙花一现的作品就是经典的。就像是这本名为《宝葫芦的秘密》的少儿读物。它自儿童作家张天翼于一九五八年创作出来之后,至今近六十年而魅力不减。它陪伴了几代人的成长,其影响力至今还在,是各种小学生推荐书单上的必推书籍。
少年王葆的心中有许多梦想,事事心想事成是他最大的愿望。或许是老天感知到了他的想法想要帮帮他,在一次外出钓鱼时他竟意外的得到了一个能够满足他任何愿望的宝葫芦。这下子王葆应该开心极了吧。毕竟不是人人都能够如此好运的得到一个有求必应的宝贝的。只是这世上的事并不像之前想象的那样美好,拥有了宝葫芦的王葆非但没有感觉的幸福,反而平添了许许多多的烦恼。哎呀!这可如何是好。
童话作品的魅力就在于其中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许多我们现实生活中实现不了的愿望都能够在童话里实现。我们其实都曾经如同这个故事中的少年王葆一样,想要拥有一个有求必应的宝葫芦。从此以后便不用付出艰辛与努力,只要动个念头,一切自然会轻易得到。只是那时的我们实在是太幼稚,哪里懂得想要拥有必须要有相应付出的道理。即便是有些东西轻而易举的便得到了,使用起来怕是也不会那么心安理得的。
故事的最后王葆摆脱并舍弃了宝葫芦,这让他的心里产成了从未有过的踏实感。这番经历真的是让他长大了许多。而我们这些已经长大了的人,又何尝不是经历过一番波折才明白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的道理。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而收获的快乐恰恰在于因为你感受过那段付出的艰辛过程,如果什么都能够不劳而获,感受到的`便不再是幸福与快乐,而是烦恼与厌倦。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四十一篇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宝葫芦的秘密》,可好看了。
里面的内容是:有个小男孩叫王葆。他天天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一直听到十来岁,故事里宝葫芦能帮助人们实现任何的愿望。听着听着,听得王葆也很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有一天,王葆去小河边钓鱼,那天他虽然一条鱼都没钓到,可是他却钓了一个宝葫芦。王葆要求宝葫芦把他的水桶里倒满鱼。宝葫芦说有个条件,就是不能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王葆答应了。宝葫芦在他的桶里变出了满满一桶鱼后,王葆带着心爱的宝葫芦开心地回家了。后来,宝葫芦帮助王葆实现了很多平时达不到的愿望,帮他做了很多很多事,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有应该做的,也有不应该做的。在王葆从学校拿了好多不该拿的东西,得到好多本不该属于他的奖状和荣誉后,宝葫芦的秘密被大家发现了,宝葫芦再也不会讲话,再也变不出任何东西了。最后,他发现自己躺在自家的床上,奶奶还在他身边。原来这一切不过是一场梦,真是空欢喜一场。
这个故事真有趣,看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之后,我也好想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啊,不过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宝葫芦,要想实现自己的愿望,只能靠我们自己去努力。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四十二篇
今天,我终于把最喜爱的书《宝葫芦的秘密》看完了!
《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小主人公王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一个能说会道的神奇宝贝——宝葫芦。从此,他想要什么,宝葫芦就能给他变出什么来,这让同学们羡慕不已。在一次数学考试中,王葆让宝葫芦使用魔法,不仅把苏鸣凤试卷上的答案全部转移到了自己的空白试卷上,就连试卷上的姓名也一起转移了过来,后来,当然被老师发现了,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严厉批评和同学们的嘲笑,从那以后,王葆下定决心要离开宝葫芦了……
看完后,我非常激动,原来宝葫芦这么神奇,要是我也能有这样的一个宝葫芦那该多好呀!爸爸妈妈每天都很忙,每天天蒙蒙亮,爸爸就要起来送我上学了,要是我有了宝葫芦,它就能送我上学了,这样,爸爸也能多睡一会了。节假日的时候,宝葫芦还能陪我玩游戏呢!但在学习上,我一定不会像王葆那样靠宝葫芦投机取巧,因为我知道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学到真的本领!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四十三篇
大家听说过这么一个宝贝吗?它叫做宝葫芦。对,就是张天翼的作品《宝葫芦的秘密》中的那个宝葫芦。读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主人公王葆偶然一次的情况下,捡到了宝葫芦来实现他的愿望,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宝葫芦是偷取他人的劳动成果,再转给他。这非但没有让王葆实现愿望,还让王葆陷入了一连串的麻烦中。最后离开了宝葫芦,王葆用自己的双手实现愿望。
这个宝葫芦就是不劳而获的代名词。在我们的学习中也许有许多同学贪玩,不努力学习,到了考试时却又希望能够考出好成绩,这可能吗?当然不可能。我认为想要取得好成绩,就要认真踏实,下苦功夫,才有可能实现自己的目标。生活中有些人奢望过上幸福的生活,但他们整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依靠父母生活。这些人可能会幸福一时,但不可能幸福一世。想要过上好日子,就必须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努力工作,努力拼搏,这样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所以,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要努力去奋斗,去创造。学习上能够奋发图强,生活上能够自主自立,不要幻想那些宝葫芦的存在,不要奢望不劳而获,要记住,财富是要靠双手取过来的。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四十四篇
今天我终于阅读完了作家张天翼所写的《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这本书通过小学生王葆的视角描写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曾看过由《宝葫芦的秘密》这本原著改编的迪士尼同名电影,当时就十分喜欢,这才淘来了这本书来看一看。《宝葫芦的秘密》是一个有趣的童话故事,书中描写了小学生王葆异想天开的白日梦。宝葫芦是一个能把东西变到主人手里的宝贝,只是它虽然是一个宝物,却并没有自己独立的意识,宝葫芦根本分不清对错,只知道满足主人的要求。
当宝葫芦阴差阳错的来到了小学生王葆手中的时候,故事就由此展开了,小学生王葆是一个懒惰的小男孩,他每天有很多的想法,不是想得到这个,就是想得到那个,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知足。当王葆得到了宝葫芦之后,便随意命令宝葫芦去做一些事情,但是宝葫芦本身是没有思想的,它能只能理解主人字面上的意思,所以总是适得其反。而当王葆每次多了一个物品时,他就又失去了一份家人对他的信任。所以这个世界有时候真的是公平的,所有东西都需要我们付出努力付出劳动来得到,没有什么是可以不劳而获的,即使在童话世界里也是这样的。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四十五篇
《宝葫芦的秘密》是张天翼爷爷在1956年创作的童话。几十年来,深受孩子们的喜爱,经久不衰。
读完《宝葫芦的秘密》高二(5)寒假的时候,我看了一本叫《宝葫芦的秘密》的书。因为有这本书的陪伴,我觉得这个寒假特别有意义。
这本书我已经读了三遍,我一遍又一遍地从中学到了东西。刚开始读《宝葫芦的秘密》时,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王保贞是幸运的。他遇到了天上掉馅饼:他钓鱼钓到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改变一切。它可以吃,可以玩,可以用…各种方式。他可以大着肚子吃饭,玩脾气。他不用说话,只要想一想,他所有的愿望都能实现。我羡慕他。我希望我有一个葫芦。但是,我看了第二遍第三遍之后,就觉得越来越不喜欢这个宝葫芦了,尤其是读到第34章的时候。因为宝葫芦的帮助,王宝不用自己思考问题,宝葫芦也会帮助他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例如,他听说苏明峰数学学得很好,所以他做完试卷就偷了,没有写他的名字。除此之外,王宝得到的孩子半身像、航模、鲜花等等都是宝葫芦从别人那里偷来的。我认为偷窃是一种犯罪。他怎么能做到呢?幸运的是,王宝终于发现了真相,扔掉了葫芦。
看完这本书,我受到启发:凡事都要脚踏实地,不懈努力,才会有好的收获,好的结果。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四十六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是张天翼爷爷写的。他用做梦中的故事巧妙的写出了这本书。
故事里的主人公王葆,一天,他和同学出去钓鱼,同学钓了一桶的鱼,他什么也没钓到,却意外捞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对他说:“只要你答应我不把我的秘密说出去,我就答应你实现你从今天开始的所有愿望。”王葆答应了它。于是,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作业不用他写;模型不用他做;连试卷都只要他写上名字就够了。但后来,他渐渐对这种生活失去了信心。终于有一天,他把宝葫芦的秘密说了出来。突然,他从这场“美”梦中醒了,开始了平凡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表面上的美好终会害人一生。我们千万不要被它所迷惑了,王葆就是一个这样的受害者。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如果有,那一定是偷盗而得来的。任何东西都需要我们的双手获得的。所以,我们要脚踏实地,用我们辛勤的劳动来换取一次次的收获。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四十七篇
这星期我们读了一本名叫《宝葫芦的秘密》的书,我非常的喜欢这个故事。
在这本书中,宝葫芦它不但可爱机灵,而且还有许多魔法,并且用魔法帮助了王葆,帮助他恢复了学习的自信心,可是宝葫芦也帮助了许多倒忙,使王葆又很讨厌宝葫芦。有一次在王葆下棋的时候,他要“吃”马,结果宝葫芦把意思理解错了,理解成里王葆要吃马,它变把马的棋全部飞到了王葆嘴里。只要王葆一说要吃什么,那个棋子就会马上的飞到王葆嘴里。还有一次王葆回家看见玩具店里的玩具有很多,他很喜欢,宝葫芦问:“你喜欢什么样的玩具?”王葆回答说:“全喜欢。”回到家王葆看见家里全部是玩具,王葆对宝葫芦说:“为什么都把玩具变回来了??快送回去。”宝葫芦听了只好把玩具都送回去了。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第四十八篇
最近看了一本书,叫《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是张天翼爷爷写的。他巧妙地将这本书作为一个梦的故事来写。
故事的主人公王宝,有一天,他和他的同学去钓鱼,他们钓了一桶鱼。他什么也没钓到,却意外地钓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对他说:“只要你答应我不说出我的秘密,我就答应你从今天起实现你所有的愿望。”王宝答应了。所以,他有他想要的;他不用写作业;他不需要制作模型;他把名字写在试卷上就够了。但后来,他渐渐对这种生活失去了信心。终于有一天,他说出了葫芦的秘密。突然,他从这个“美好”的梦中醒来,开始了平凡的生活。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表面的美丽会害人一辈子。我们不能被它愚弄。王宝就是这样的受害者。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如果有,那一定是偷来的。一切都需要我们的手去拿。所以要脚踏实地,用自己的努力换来一次次的收获。
宝葫芦读后感【篇12】
暑假里,我买了一本童话书《宝葫芦的秘密》,看完以后,我感受颇深。
书中主人公王葆是个活泼、开朗、爱幻想的孩子,他的奶奶经常给他讲关于宝葫芦的故事,说不管什么人只要得到了宝葫芦都能过上幸福的日子,王葆也想有一只宝葫芦。
一天,王葆在学校里和同学闹矛盾后,便去河边钓鱼,没想到竟钓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宝葫芦,宝葫芦认王葆为主人,它帮王葆变这变那,一开始,王葆可高兴坏了,可过了一段日子,宝葫芦也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比如一次考试,宝葫芦帮他弄了一张试卷,结果被老师发现了,又被同学们称为“小偷”,最终,王葆把秘密告诉了大家,就好像放下了一副几百斤重的担子似的,好轻松……
一口气读完童话之后,我不由得浮想联翩,从王葆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不正和王葆一样吗?整天做白日梦,不想劳动,却希望要什么有什么,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平时不想好好学习,又希望能考出好成绩;有时因为凭着一点小聪明取得了一点进步,就沾沾自喜,忘记了“天才等于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句真理。这本书是一针清醒剂,使我明白了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也没有免费的午餐。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只有靠自己辛勤的耕耘,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干,长大后才能取得丰硕的成果。
与爱同行读后感分享
殷切期待这份"与爱同行读后感"可以帮助您解决所遇到的难题。如果我的策略对您有所帮助,请务必将其珍藏。每一秒钟花在阅读上都会积累成未来更好的自己。当我们完成作品的阅读时,内心无疑会像喷泉一样涌动感慨。写读后感并非简单地复述原文,而是要表达自己的真实体验。
与爱同行读后感 篇1
爱是什么?爱就是母亲风雨无阻,就是生病了也强打精神背着瘫痪的孩子上学,并撑起一片天。爱是对陌生人残缺身体的一种同情。是那一个冒着生命危险接住从十楼掉下来的陌生人的孩子。爱的种类很多,不计其数。
在《与爱同行》这本书中,记载了许多因为“爱”而感人肺腑的真情故事。有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吸引了我。在20xx年3月的一天中午,吴菊萍刚吃过午饭准备出门办事。刚走到小区门口,突然听到一阵大喊大叫声“孩子、孩子……”她顺着喊声向楼上看去,惊险的一幕映入眼帘:10楼的窗台上竟然有个孩子再往外爬,大半个身子已经悬在外面。
这时周围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大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就在这一瞬间,惊心动魄的一幕发生了,那个孩子掉下来了,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吴菊萍甩掉自己的高跟鞋,像箭一般的飞快冲到正对着孩子的那片绿化带了,展开双臂接住了孩子。
她的故事感动了整座杭州城,这就是“最美妈妈”,像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这些故事给我上了爱的一课。其实,爱很简单,爱是没有限制的,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等等……它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用心体会和聆听爱心的涓涓流泻,你会有所感悟的。让我们与爱同行吧!
与爱同行读后感 篇2
正所谓:“父母的心,是最仁慈的法官,是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它的光耀照耀着我们心灵深处的意向。“我觉得父母的爱是无处不在的:
前行时,父母的爱是一块踏脚的石头;迷失时,父母的爱是一盏指路的明灯;受到伤害时,父母的爱是**疾病的灵丹妙药。努力时,父母的是催人前进的道路。因此,父母的爱是非常伟大的。随便,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份爱!第一章父母呵护
比如说:第一章父母呵护的第一篇美德故事《爱,让生命延续》。当我读到这篇故事时,我不禁泪流满面,因为栋栋的父亲给栋栋捐献了自己宝贵的器官——肝,同时父亲也给了栋栋一份伟大的爱,父亲在栋栋生命垂危时挺身而出,捐出自己的肝脏,拯救了儿子的性命,父亲宁愿自己受尽苦楚,也不愿家人受到一丝伤害。
父爱就像一座山,无处不在。只要用心去感受,我们一定会理解父爱的存在!
再比如说:美德故事第二篇《妈妈背我上大学》。这篇故事的突出内容是”母爱“,大家都知道母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但这篇故事中的母爱又是怎样的呢?
我们一起去看看吧。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母亲施冬娟每天背着儿子金鑫上学的故事。她母亲的无敌精神体现了她母亲对儿子的爱。母爱是每天抱着儿子上学的精神,是每天照顾儿子的结果,是生病时心痛的眼泪。
金鑫虽然不幸,但他很幸运,因为他有一位全心全意爱他的母亲!
再比如说:美德故事第三篇《最好的一课》。这篇故事主要讲了陆妈妈为绣一幅《清明上河图》花费了不少心血,陆妈妈为什么要绣这幅图呢?
是因为闲着没事干绣幅图打发时间?都不是,是因为陆妈妈想让儿子明白做任何事情的不易之处,她用了40个月1200天的坚持,给儿子做出了榜样: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要轻易放弃,一定要坚持到底。
陆妈妈对儿子做得一点一滴的劳动,她用一针一线给儿子上了最深动的一课!
再接下来看没得故事第四篇《超越血缘的母爱》。这个故事主要描写罗雪华收养了一个女婴,并给她取名为小陆。罗雪华面对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孩,但她却付出了所有的心血给小陆陆治病,罗雪华才称得上是一位好“母亲”。
有人说她傻,花光了钱,费劲了心血,做的却是一件完全没有可能的事情,但我不觉得她傻,她这种行为使我很感动,因为她完全尽到了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呵护孩子,照顾孩子。十年来,罗雪华用超越血缘的母爱照顾着这个被遗忘的女孩。
最后一篇美德故事《一个鸭梨》。我觉得天下的父亲都有一颗纯真的爱子之心,这篇故事虽然显得很单调,没有华丽优美的词语,没有精彩的情节,但却显示着父爱的魅力,一个鸭梨,不仅是父爱的见证,更是情感的阶梯!
父母的爱还真是伟大。爱,抚平了痛苦的创伤;爱,唤醒了创造奇迹的心灵;爱,点燃了真善美的火花。
六年级:冷忆
与爱同行读后感 篇3
我看完了《与爱同行》这本书。里面的故事都很感人,父母们不顾自己的生命,不顾自己的家产救自己的孩子,看着看着我的眼睛都湿润了。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超越血缘的母爱。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罗雪华是浙江台州一家餐馆的老板娘。20xx年4月的一天清晨,在她家门口发现了一个被人遗弃的女婴。从此罗雪华为小陆陆奔波。后来医院诊断,女婴得的是“铁粒幼细胞性贫血症。”治疗费用高昂,希望很小。可罗雪华还是治好了小陆陆的病。
就说我的妈妈吧。平时都是妈妈送我上学的,因为爸爸工作很忙很少有时间送我。我记得,有一年夏天在上学的路上,下起了大雨。而我们走在半路上,妈妈不知哪里借了一把伞,为我撑着。走进校园,我回头看见妈妈全身湿了。可是妈妈一点都没感觉到自己全身湿了,还在那一个劲的唠叨:“妮妮,注意安全。”
母爱似海,辽阔无边。母爱如火,永不熄灭。母亲的爱,是雨天递过的伞,是冬天的热水袋。是犯错时严厉的责备,是在生病时心疼的泪花。这就是母爱的伟大。
与爱同行读后感 篇4
405班胡诗锐
《与爱同行》是围绕:父母的呵护、老师的关爱、社会的温暖、珍爱自然……等多方面展开,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感动天下所有人的小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每个故事中的人物深深**撼了,他们的人格魅力与深切的情感,让我心里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伟大。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妈妈背我上大学》,文中描述了一个妈妈十二年来,背着自己天生瘫痪,生活无法自理的儿子去上学,最终完成了高中学业,并以648分的高考成绩被浙江大学录取的感人故事,其中付出的艰辛与遇到的困苦数之不尽。
因此,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她是一位温柔、善良、坚强的母亲。 回想起生活中妈妈呵护我的一幕幕精彩瞬间:风雪中送伞的妈妈,病榻前照料生病儿子的妈妈,上学途中接送儿子的妈妈……点点滴滴浮现眼前,一举一动无不渗透着妈妈那浓浓香纯的母爱。
我记得去年寒假的一天晚上,爸爸不在家,我发高烧,妈妈忙着起床给我吃药。然后,用两条毛巾交替将水倒在我的额头和眼睛上。这时,我感到一股清凉的泉水浸没在我的身体里。
在迷茫中,我看到了母亲焦急的眼神。。。很长一段时间,我还是发高烧。于是妈妈把我裹得严严实实的,慌忙骑着电瓶车冒着严寒带我去医院。
由于夜深人静,路上没有行人了。我烧的难受又害怕,紧紧地抱着妈妈,妈妈安慰着我说:“别怕,有妈妈在,很快就会好的!
”后来在医院打针的时候,我难受的叫喊,妈妈为了分散我的注意力,不停地给我讲故事,不时用手抚摸着我的额头......我安静的睡着了。终于,我完成胸针后在凌晨3点到家了。
看着妈妈的红眼睛,疲惫的身体。我对妈妈说:“妈妈,您累了吧,您躺一下吧!
”回想起当妈妈为了让我添一件衣服时的唠叨,无非是怕我着凉了;当妈妈忙着唠叨要我多吃的时候,她只想让我多吃点营养,长的更强壮;当我无休止地看电视时妈妈的唠叨,无非是怕影响到我的学习成绩……回想起妈妈唠叨的一切情景,竟无一不牵动着妈妈那颗爱子之心。
“时间不早了,收拾好了准备睡吧!”妈妈忍不住又唠叨开了,“明天起不来,早饭又来不及吃了。”
我突然意识到,母亲的唠叨就像夜晚的月光从窗户射入我的心,柔和的月光就像母亲抚摸我熟睡的手。我渐渐明白了母亲是很好的。她对我的爱比海深,比天宽。
我爱我的妈妈!
母爱是什么?母爱就是能使你在伤心时得到开心,能使你在寒冷时得到温暖,能使你在困境中得到帮助。就是母亲那对你一点一滴的爱。
母爱是慈祥的;母爱是温柔的;母爱是严厉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永远的;母爱是唯一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神圣的!
2012年10月8日
与爱同行读后感 篇5
我看了《与爱同行》这本书后,特别感动,这本书里有许多感人的故事,有《爱,让生命延续》、《一把断尺》等。最让我感动的是《爱,让生命延续》,主人公是一家三口。故事讲的是:
有一个小男孩,有肝病,需要换肝。这时,小男孩的爸爸和妈妈正争着为儿子换肝。最后,小男孩的父亲来捐款。这时,小男孩的妈妈已经泪流满面,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小男孩被救活了!小男孩父亲苍白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多么伟大的父爱啊!
看到这里,我感慨万千。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一个词语,它就像冬日里的一束阳光,温暖每个人的心房;爱,是世界上最沉重的一个词语,包含着多少热泪和感激的心跳&&以前我不会给予别人太多的爱,总是觉得那是在剥夺自己被爱的权利,但现在我知道了:爱别人就是在爱自己。
当你停下来停留,爱的画面将被固定为永恒的记忆。当你突然回首时,你并不孤单&&
爱只是一个词。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也许你会抱怨那些你不需要爱的人。事实上,如果你是一个有爱心的人,你会发现每个人都需要这样的爱。你对父母主动说过辛苦了!你能为那些需要的人提供一个座位吗?
当你看到有人摔倒时,你会伸出手来吗?诸如此类的东西已经是太多太多了,你想到了吗?爱,不需要有朝气,有时候平淡也是一种幸福!
我长大这么大,也得到了很多父爱,像天上的星星,数不清。我父亲对我的爱,虽然没有故事那么惊天动地,大多都是小事,但它们也表达了我父亲的无微不至的关怀。
那一天,正好轮到爸爸值周,我放假。在我再三要求之后,爸爸带我去了他们的学校。爸爸刚进办公室,就有许多家长来找他。
他忙好后,看我没事干,就给我找了份试卷。我刚开始做,又有很多家长来找爸爸办事。爸爸叮嘱我:
要细心哦!我知道爸爸时刻都在关心着我的学习。我把试卷做完,爸爸知道我喜欢看书,又带我去了图书室,我拉着爸爸的手,感觉好温暖。
我到了图书馆,父亲对我说:欣然,你在这里看书。我先去。哦。
我答应着。
晚上,爸爸请了假带我回姜家,我说:爸爸,你吃完晚饭再走,好不好?好!爸爸满口答应。
由于父亲忙于工作,他吃完饭就要走了。我看见爸爸转身走了,眼里含着泪水,哽咽着:爸爸!
爸爸转过身来摸了摸我的头,说:欣然,等我走了,我再和你玩,不要哭!说着,擦干了我的泪水,转身走了。
我再也忍不住,眼泪大颗大颗地滴落下来。
我知道,爸爸也巴不得留下了陪我。爸爸,我知道,您很爱我&&
与爱同行读后感 篇6
爱,是多么的伟大;爱,是多么的温暖。无论是亲人还是伴侣,只要充满爱,世界永远是一个美丽的春天!
史蒂维·旺德曾经说过:“妈妈是我最伟大的老师,一个充满爱和富于无畏精神的老师。”
如果爱像花一样甜美,那么我妈妈就是爱的花朵。我看了,不禁感叹道:“是啊,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要懂得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才行。”父母的爱无处不在:前进时,父母的爱是一块踏脚的石;迷路时,父母的爱是指路的明灯;当受到伤害时,父母的爱是**的良药;在努力工作的时候,父母的爱是推动人们前进的号角,我们应该懂得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不要让父母失望!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培根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份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同伴是你的亲戚。有了同伴,我们不会孤单。有了同伴,我们会更快乐。
伴侣的爱是春天的暖风,带着清香;伴侣的爱是夏天的阴凉,为你托起烈日;伴侣的爱是秋天的金色,它总是给你带来收获的喜悦;伴侣的爱是冬天的一件棉衣,温暖你冰冷的心
雷锋叔叔曾经也说过:“把别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同志的愉快看成自己的幸福。”他用最质朴的语言,表达了他对待同志的态度,他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自己的誓言,用自己的热心和诚心温暖着周围的人。
大爱是一种本能,责任是一种习惯,向善之心是人性中最美的花。让我们记住那些平凡的善良和感动,让爱一直传递下去!
与爱同行读后感 篇7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与爱同行》。这本书讲述了发生在我们这个世界上的感人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很多能让我们的事界变得更加充满爱、更加富有同情心、更加美丽的东西,比如:母爱、父爱、孩子爱、社会爱、家庭爱这些小小的行动都能让世界变得更加充满爱。
但是我们身边有许多人却不懂得去关爱别人。有一天,我放学回家,一上公交车,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幕:一位怀着小宝宝的妇女吃力地站在一边,车上一个人都不愿意让座给她,有几个看上去是中学生的大哥哥,大姐姐抱着自己的书包,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根本没有让座的意思。
我想,我要是有个座位,我一定要让给那位阿姨。但是,直到那位阿姨下车,也没人给她让座。我们有没有想过,即使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我们也不能失去帮助别人的精神!
《与爱同行》这本书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有爱的故事。如果以后,我们每个人做一件有爱的事,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与爱同行读后感 篇8
走进《妈妈背我上大学》这个故事,我目睹了金鑫是怎样学习,怎样生活的。金鑫是不幸的,然而他又是幸运的,因为他有一个全心全意爱他的母亲。金妈妈用自己最质朴的行动,滋润孩子的心田,温暖孩子的一生。在感动中,我发现爱包含着对于生活的执著追求。
杭州“最美妈妈”——吴菊萍,她不顾危险,伸手把从高空掉下来的孩子接住,导致自己身受重伤;栋栋的父亲在儿子生命垂危之际,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地捐出自己的肝脏,拯救了儿子的生命;还有“最美司机”吴斌,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关爱着车上二十多位乘客的安危……这些感人的故事让我真正地懂得——“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人们说,母爱似海,辽阔无边;母爱如水,润物无声。是呀,在我身边,也有这样一位妈妈陪伴着我成长。每当我不想睡觉的时候,妈妈会不知疲倦地给我讲故事,直到我进入梦乡,她才去睡觉;每当我放学回家,妈妈都会为我准备好可口的水果;每次写作业的时候,总能看到干净而又整洁的书桌……在这些平凡的小事里,深藏着妈妈对我的爱。
妈妈的爱是一杯满满的水。每天早晨,我在睡意朦胧中醒来,妈妈总会给我喝一杯温热适中的白开水,带上不变的唠叨:“空腹一杯水,清肠又清胃。”每天上学前,妈妈从不会忘记帮我灌一瓶满满的水,还千叮咛万嘱咐,要多喝水,多喝水不会感冒……让我养成了爱喝水的好习惯,所以我很少感冒。
妈妈的爱是一枚枚拆卸的衣服商标。小时候,我不太喜欢穿新衣服,因为新衣服上硬硬的商标总会让我的脖子不舒服,而且很刺人。为此,我经常惹妈妈生气。后来,我发现妈妈每次买回新衣服,都会先轻轻地拆下商标,再把旁边的线条压平,不留一点拆线的痕迹。从此,我穿上每一件衣服都觉得特别舒服,因为那一枚枚拆卸的商标里藏着妈妈的爱。
平凡的生活演绎着悠长的故事,妈妈对我的爱有多少斤,我数也数不清,但我懂得妈妈的爱让我一辈子都享受不完。亲爱的妈妈,与您同行,是我最大的幸福!
与爱同行读后感 篇9
文章摘要:作文我们商量了对策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战斗”?450字作文你不喜欢战争,可别人偏偏要来欺负呀。我坚定不移地保持着自己的本色,依旧做那个一半乖巧一半叛逆的孩子。他们付出,他们快乐?雪,是一种神圣的象征。但同时也是因为你,我领悟了这份天庭上没有的真情。(肯定有人会骂我了:还没说你为什么想到"平平"的`呢,怎么就扯到九霄云外的子丑寅卯去了哦?
爱有很多种,有一种爱让我们享用一生,让我们成长,学会坚强,这就是伟大无私,不求回报的父母之爱!仔细回想是谁在你生病之时日日夜夜守在你床边,是谁在你伤心失落时第一个拍着你的背来安慰你。是父亲!是母亲!真就是父母之爱。狄更新曾说过没有的自我牺牲的母爱的帮助孩子的心灵将是一片荒漠。
还有一种爱虽然没有父母那么无私但也很重要。这就是同伴的关爱。不论我们身处何境,无论我们来到怎样的集体,有了同伴,我们不会孤单,有了同伴,我们会更快乐。想象一下,自己一个人孤身在外漂泊,遇到了伤心事,想向人诉苦,父母又不在身边,第一个想到的人会是谁,就是同伴。王勃曾写下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诗句,写的就是同伴的关爱。
还有一种爱不是父母对我们的爱也不是同伴对我们的关爱,而是我对父母的关爱,俗话说的好“百善孝为先”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儿女的本分,孝也是一种爱,《弟子规》中写到“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
爱还有很多种有保护环境的爱,有尽职尽责的爱……我们要弘扬“雷锋精神“让世界充满爱。
《朝花夕拾》读后感(分享12篇)
编辑已经为您找到了以下的相关信息:“《朝花夕拾》读后感”,这些资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以实际为准。读后感是人对书中事物的感叹,说出来世间真理,当我们对作者写的作品有不一样的看法时。我们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不妨用读后感来一一记录下来。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1】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本散文集。鲁迅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革命家。这本书记录了鲁迅的童年,青年生活的时光的10个小故事。例如《狗猫鼠》记述了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五猖会》回顾了一次看庙会的经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封建而变得痛苦。从文章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而真实的目的是将愤怒藏得更深。有人曾说过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鲁迅的《朝花夕拾》作为鲁迅唯一的散文集。在《朝花夕拾》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
我记得在《父亲的病》一文中,鲁迅的父亲得了水肿,鲁迅是一个孝子,为了治好父亲的病,他花了大价钱为父亲请“名医”治病。“名医”们用一些奇怪的药引子,比如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一对……直到他的父亲生命垂危时,所谓的名医仍旧泰然自若的开着这样的方子,然而却没有挽回父亲的生命。
就像本书的题目一样,朝代表早晨,比喻生命的起点也就是童年。童年像花一样,应该是美丽的散发着芳香,但是作者的童年却被这封建社会笼罩着。夕就是傍晚,比喻生命到了中期,而作者在这时才重拾自己的童年为时已晚。所以我们要珍惜童年的时光。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2】
童年当然是美好的。从作者对百草园那一串充满诗情画意的描述中,我似乎随着他的心情愉快的回到了那个充满童趣的,碧绿的,生机勃勃的院子里,体验一个孩子与大自然相处的无忧无虑。
即使我上学,也有一个刻板的老师,读着一些难懂的句子,我抑制不住孩子们梅花和蝉蜕的浪漫和天真。
作者童年的乐趣还包括对绘画和**戏剧的渴望和满足。
我很羡慕作者丰富多彩的童年,这是我们这些在城市长大的孩子感受不到的。文中的一切对于我都是那样的新鲜,鲜活。
不仅这些,读完这本书后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以及当时清**的昏庸,百姓对**的痛恨,对我实在是受益匪浅。
朝花夕拾300朝花夕拾读后感(2) |鲁迅的文笔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微妙的情感让我感觉像是在和一个平易近人的祖父交谈。于是,今天我向姐姐借来鲁迅的《朝花夕拾》,闷了自己一天,品味了一番。
当然,在这本书中,也有鲁迅一贯的讽刺和刻薄,但更多的是一个老人回忆往事时的温情。
书中的十则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藤野先生》。当我看到《藤野先生》中的那一段话,便没有来由地心痛起来“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
但是,日本人也不是都不知道“尊重”二为何意。本文作者所关注的是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风格和对作者的真挚关怀。作品的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鲁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
藤野先生对鲁迅的病人指导是向中国介绍日本高超的医疗技术,为中国人民治病。为了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着实可敬!
《朝花夕拾》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有沁人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有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在鲁迅笔下确实能真切的感受到。
晨花晚读200首晨花晚读(三)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杰出的思想家。他的许多作品不仅反映了他独特的人生历程,而且反映了整个民族的心理历程。读《朝花夕拾》让我走进了鲁迅自己的记忆的窗口,站在作者自己的思想高度上,观望作家的童年记忆和青年历程。
童年当然是美好的。从作者对百草园那一串充满诗情画意的描述中,我似乎随着他的心情愉快的回到了那个充满童趣的,碧绿的,生机勃勃的院子里,体验一个孩子与大自然相处的无忧无虑。
即使我上学,也有一个刻板的老师,读着一些难懂的句子,我抑制不住孩子们梅花和蝉蜕的浪漫和天真。
作者童年的乐趣还包括对绘画和**戏剧的渴望和满足。
我很羡慕作者丰富多彩的童年,这是我们这些在城市长大的孩子感受不到的。文中的一切对于我都是那样的新鲜,鲜活。
不仅这些,读完这本书后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以及当时清**的昏庸,百姓对**的痛恨,对我实在是受益匪浅。
朝花夕拾读后感300朝花夕拾读后感(4) |鲁迅的文笔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微妙的情感让我感觉像是在和一个平易近人的祖父交谈。于是,今天我向姐姐借来鲁迅的《朝花夕拾》,闷了自己一天,品味了一番。
当然,在这本书中,也有鲁迅一贯的讽刺和刻薄,但更多的是一个老人回忆往事时的温情。
书中的十则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藤野先生》。当我看到《藤野先生》中的那一段话,便没有来由地心痛起来“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
但是,日本人也不是都不知道“尊重”二为何意。本文作者所关注的是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风格和对作者的真挚关怀。作品的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鲁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
藤野先生对鲁迅的病人指导是向中国介绍日本高超的医疗技术,为中国人民治病。为了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着实可敬!
《朝花夕拾》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有沁人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有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在鲁迅笔下确实能真切的感受到。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3】
《朝花夕拾》这部作品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鲁迅所写的。《朝花夕拾》是作者从大脑里挖出来的,大多都是凝练,稳重的笔法摘取那些深藏在内心深处的难忘的生活片段。
我最喜欢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个片段中的第二段,这段话一开头就运用了排比手法,用了一组连词,如: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菜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了。这些自然而又逼真的景物描写,读起来仿佛身临其境,仿佛碧绿的菜畦,高大的皂荚树就在我们眼前,轻捷的叫天子在我们头顶上盘旋。我还喜欢《藤野先生》这一片段中的第一段,例如:上野的樱花烂熳的时节,望去却也像绯红的轻云,但花下也缺不了成群结队的‘‘清国留学生’’的速成班,头顶上盘着大辫子······这段话一开头就运用了比喻手法,形象生动地把成朵成朵的樱花比作绯红的轻云,而又从侧面描写出清朝留学生不学无术的丑态。总之,作者的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了人物的独特个性。
作者在行文中经常插入一些与文章内容有关的典故等,使文章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使行文更有说服力。而且《朝花夕拾》这部作品不但手法犀利,入木三分,而且语言也与众不同。作品的语言清新自然,朴实而又不失稳重,读起来琅琅上口,亲切感人,总能勾起人们对往事的留恋与回味······
我们以后也要与鲁迅“同行”,为祖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用自己的双手写出一篇篇优美而又蕴含哲理的美文,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去海边采撷属于自己的一朵浪花,为太阳添上笑脸,为蓝天涂抹色彩。我们还要去天边寻找属于自己的伟大理想,并为之努力奋斗。
让我们共读《朝花夕拾》,在记忆中追寻,在记忆中探索……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4】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回忆性著作。于他的其他作品相比,我认为他的讽刺性更轻,但他的光回忆点也不差。朝花夕拾又名旧事重提,字面上的意思与其实际意义差不多,就是以前的事情又再一次的提起。里面有很多生动的人物,包括龙妈妈、和蔼可亲的藤野老师还有各种各样的小事,比如五大猖獗会。
二十四孝图等等。但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让我最有感觉的还是二十四孝图。
鲁迅先生所在的时代与我们不同,那时候的孝道,以及对家庭的认识,都与现在有所区别,而且区别不是一星半点,相对来说还是非常大的。
以前的家庭是非常严谨的,隔着几米就带向亲人问好,早上得比家长早起去做早饭,以及为父母准备好洗脸工具,父母一起床就得看到这个,不然就会被批评吧。但是现在呢,似乎是反了过来吧,父母早早地起来为我们做好早餐,再轻轻的叫我们起床,有起床气的还要千劝万劝,好声好气的说。所以现在的家庭相对以前还是开放了不少,没有这么严格的要求,以前的家庭是严格的父母关系,现在孩子与父母更是朋友,经常看到一些女孩子把自己的母亲叫“姐”的。
这是第一个不同。
第二个区别是居住的地方。看看以前的四合院,它大到可以和一个大家庭住在一起。现在,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家庭。更多的是一家一家的住,以前这边住着父母亲,那边大哥,那边二哥的,现在看个亲戚都要开一大段车。爷爷奶奶也不驻足于家中,趁自己还没到走不动的时候,还跟着旅游团去各种地方,欧洲之旅,澳洲之旅等等。
我认为这是时代的变化。年轻人过去出国时花了很多钱。老年人怎么能出去玩呢?现在可就不一样了。和我一样,父母和我住在珠江新城天河区,叔叔住在越秀区,岳父在汕头。见面不容易。
在“二十四孝图”里,有些我们现在无法理解的现象比如“卧冰求鲤”,更有的七十多岁还在地上“摇拨浪鼓”逗父母高兴的,真是让我无话可说,也许这就是时代带来的变化吧。现在与父母吵架似乎都不少见,甚至连动起手来的也不是没有。
每个时代的孝都不一样,但是正所谓“百善孝为先”,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遇事不转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生活不是单行道。你可以转弯。
删除关于你的一切,但不能删除关于你的记忆。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别放弃,相信自己,你可以做到的。
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目标,承受普通人无法承受的磨难和挫折,不断奋斗,成功终将属于你!既然爱,你为什么不说呢?有些东西丢了,不会回来了!对于人来说,问心无愧是最舒服的枕头。
嫉妒他人,表明他人的成功,被人嫉妒,表明自己成功。在人之上,把人当作人;在人之下,把自己当作人。人们不怕卑微,怕失去希望,憧憬明天,憧憬太阳,人们会从卑微中站起来,用封存的梦想拥抱蓝天。
成功需要付出代价,时间也是代价。珍惜时间就是节约成本。人只要不失去方向,就不会失去自己。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5】
《朝花夕拾》读后感在这本鲁迅先生唯一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我感到了鲁迅在回味自己一生漫长的路途,从充满欢乐与迷茫的童年时代开始,到少年时期的求学和一系列事件中逐渐把握正义,再到中年更加铿锵有力的生活,无不让我感到鲁迅先生“波澜壮阔”的往事。
《朝花夕拾》的十篇往事中,回忆的感情有所不同。《狗,猫,鼠》记述了鲁迅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儿时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当时混乱社会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有力的抨击;《五猖会》回顾了鲁迅先生小时侯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鲁迅当年纯真欢快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快乐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的过程中,表达出对这种庸医误人的社会现象的愤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年少时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先生,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仔细阅读,每一篇文章都有其独特的品味和不寻常的经历。《朝花夕拾》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看了《朝花夕拾》这一本书。这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讲述了鲁迅童年的故事。读着这些故事,我想起了我的童年,字里行间充满了真情实感。
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他是中国伟大的作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世界十大文学巨匠之一。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但后来他的祖父犯罪,被抓在首都,判处死刑。此后,周氏家族没落,鲁迅父亲的病也越来越严重。
鲁迅从此在家、三味书屋、当铺之间来回跑。这一时期,鲁迅也以为从此不读书了,因为他以为祖父、父亲和三味书店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书,但最后什么也没读。然而,鲁迅的父亲希望他们的三个兄弟将来能读好书,荣耀周家。
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有一部电影叫做“风雨故园”,它讲的就是鲁迅小时候的事,大家有机会可以看看。
《朝花夕拾》共十篇,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文章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作者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和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很受我喜欢。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这本散文集讲的都是他的童年。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读鲁迅关于童年记忆的散文,我不禁想起了我的童年,那么真实。
顿时,贪恋起童年的味道。我也意识到了鲁迅对童年的内在热爱。让我感到无比的亲切,内心充满激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其中有欢笑和泪水。然而,鲁迅童年虽有不幸的事情,却表现出不同的心态。在阅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时,就感觉在和鲁迅先生聊天。
从鲁迅的文章中读出了朴实。就是以为内这份朴实,让读者感觉十分亲切。鲁迅轻松生动的语言,读来,你仿佛看到了站在你面前的那个人。
鲁迅先生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他的童年。
第一次《朝花夕拾》时,不明白书名的含义。爸爸说,《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的人回忆起儿时的点点滴滴。
鲁迅的童年回忆就仿佛一篇感人的日记,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
那一点点的欢笑和喜悦,在我们闲暇的时候,却不去品尝。
《朝花夕拾》不过是一本极薄的本子。
它是有些文言文的好的味道。
它的作者是鲁迅。
我似乎很小的时候就听闻鲁迅的大名了,相比于巴金,果然知道的更早些。可相比与巴金,我也更喜欢和了解后者些。不过两人的文笔,应该差不多,不过性格不同,时代相同的关系。
每次听说鲁迅的伟大,我都想读一读。
倒真的去看了,第一遍没甚感觉,只觉平淡得出奇。倒不会跟其人去说鲁迅先生如何伟大,文笔如此动人之类的话了。
不管如何,多读读总是好的。于是有读了第二遍,或许是真的对鲁迅先生的作品涉猎不多,依旧认为平平无奇,但掩卷一会,倒想出一些端倪来了。
本来是不懂《朝花夕拾》的题目,现在想来竟是鲁迅先生慢慢回忆少时的事,时光淌过也就磨灭了轻狂,所谓文章平平淡淡倒是觉得鲁迅先生其中还有一丝如有如无的惆怅。
不过还是不甚懂。但我觉得写这样的文章不容易。若是自己在多少年后也这样回忆往事,可也能写出这番话来?
忆起第一次阅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害怕“美女蛇”倒真真是好笑了。是联系自己所浮想一下罢了。
这是略略对《朝花夕拾》有些回味,大概这些散文不过就无聊之作。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面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归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瞅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店,虽然有寿先生的严格教导,但还是受不了学生心中的稚气。
全部感触全部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归味,也学便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瞅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布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往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全部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全部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当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种比较方法很好地描述了藤野先生的高尚品质和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在这本鲁迅先生唯一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我感到了鲁迅在回味自己一生漫长的路途,从充满欢乐与迷茫的童年时代开始,到少年时期的求学和一系列事件中逐渐把握正义,再到中年更加铿锵有力的生活,无不让我感到鲁迅先生“波澜壮阔”的往事。
《朝花夕拾》的十篇往事中,回忆的感情有所不同。《狗,猫,鼠》记述了鲁迅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儿时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当时混乱社会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有力的抨击;《五猖会》回顾了鲁迅先生小时侯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鲁迅当年纯真欢快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快乐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的过程中,表达出对这种庸医误人的社会现象的愤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年少时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先生,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仔细阅读,每一篇文章都有其独特的品味和不寻常的经历。
在暑假里,我看了《朝花夕拾》这一本书。这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讲述了鲁迅童年的故事。读着这些故事,我想起了我的童年,字里行间充满了真情实感。
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他是中国伟大的作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世界十大文学巨匠之一。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但后来他的祖父犯罪,被抓在首都,判处死刑。此后,周氏家族没落,鲁迅父亲的病也越来越严重。
鲁迅从此在家、三味书屋、当铺之间来回跑。这一时期,鲁迅也以为从此不读书了,因为他以为祖父、父亲和三味书店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书,但最后什么也没读。然而,鲁迅的父亲希望他们的三个兄弟将来能读好书,荣耀周家。
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有一部电影叫做“风雨故园”,它讲的就是鲁迅小时候的事,大家有机会可以看看。
《朝花夕拾》共十篇,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文章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作者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和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很受我喜欢。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这本散文集讲的都是他的童年。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读鲁迅关于童年记忆的散文,我不禁想起了我的童年,那么真实。
顿时,贪恋起童年的味道。我也意识到了鲁迅对童年的内在热爱。让我感到无比的亲切,内心充满激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其中有欢笑和泪水。然而,鲁迅童年虽有不幸的事情,却表现出不同的心态。在阅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时,就感觉在和鲁迅先生聊天。
从鲁迅的文章中读出了朴实。就是以为内这份朴实,让读者感觉十分亲切。鲁迅轻松生动的语言,读来,你仿佛看到了站在你面前的那个人。
鲁迅先生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他的童年。
第一次《朝花夕拾》时,不明白书名的含义。爸爸说,《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的人回忆起儿时的点点滴滴。
鲁迅的童年回忆就仿佛一篇感人的日记,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
那一点点的欢笑和喜悦,在我们闲暇的时候,却不去品尝。
《朝花夕拾》不过是一本极薄的本子。
它是有些文言文的好的味道。
它的作者是鲁迅。
我似乎很小的时候就听闻鲁迅的大名了,相比于巴金,果然知道的更早些。可相比与巴金,我也更喜欢和了解后者些。不过两人的文笔,应该差不多,不过性格不同,时代相同的关系。
每次听说鲁迅的伟大,我都想读一读。
倒真的去看了,第一遍没甚感觉,只觉平淡得出奇。倒不会跟其人去说鲁迅先生如何伟大,文笔如此动人之类的话了。
不管如何,多读读总是好的。于是有读了第二遍,或许是真的对鲁迅先生的作品涉猎不多,依旧认为平平无奇,但掩卷一会,倒想出一些端倪来了。
本来是不懂《朝花夕拾》的题目,现在想来竟是鲁迅先生慢慢回忆少时的事,时光淌过也就磨灭了轻狂,所谓文章平平淡淡倒是觉得鲁迅先生其中还有一丝如有如无的惆怅。
不过还是不甚懂。但我觉得写这样的文章不容易。若是自己在多少年后也这样回忆往事,可也能写出这番话来?
忆起第一次阅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害怕“美女蛇”倒真真是好笑了。是联系自己所浮想一下罢了。
这是略略对《朝花夕拾》有些回味,大概这些散文不过就无聊之作。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面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归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瞅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店,虽然有寿先生的严格教导,但还是受不了学生心中的稚气。
全部感触全部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归味,也学便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瞅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布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往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全部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全部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当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种比较方法很好地描述了藤野先生的高尚品质和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
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
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
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
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
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6】
《朝花夕拾》在字里行间,散发着作者鲁迅,年少时的童真,其中还带着作者回忆童年往事时丝丝温情的羁绊。让我也开始沉溺于曾经属于我们的无忧无虑的日子的记忆。
《朝花夕拾》本这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时写的。作者在老年时回味童年的点点滴滴,虽然还有当年的味道,但如今的感受已经完全不同了。它讲述了作者青年时期的童年生活和学习经历,回忆了那些难忘的人和事,表达了他对过去亲朋好友的怀念,也描写了反动派和保守派的反讽和批判。
在《朝花夕拾》中的《狗猫鼠》针对着所谓的“正人君子”对他的思想攻击的事,体现出了他爱憎分明。他数清了猫的罪: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后,才吃下去;第二,它与老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它所害,但我对猫还不会产生好感。
更何况它后来还吃了兔子!
从表面上看,本文记起了一只小时候养大的可爱的隐藏老鼠的不幸经历。作者对猫的憎恨表现出对弱者的同情和对残忍者的憎恨。他巧妙地利用童年的历史来批判那些侵略我国的人,同时也回击那些攻击他的人。他就是用这样的方法,反抗侵华者,从思想上打破封建思想,解放百姓。
而《五猖会》则记叙了作者儿时看到五猖庙会的难逢的庙会。但父亲却让鲁迅背诵《鉴略》,而且背不出来就不准去看庙会,扫鲁迅的兴致。它表现了当时人们的无知,反映了当时封建社会对儿童的巨大压迫,批判了封建习俗的非理性,批判了当时封建儿童的无奈。
鲁迅用儿童的眼光来描述他美好的童年,却反映封建社会人的愚昧。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社会需要不断的鼓励和完善,才能造福于人民,领导国家。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7】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本散文集,该书包含了鲁迅先生自幼至壮年期间的许多作品,描绘了他成长过程中的点点滴滴,给读者带来了深刻的思考和感悟。本文将结合标题《朝花夕拾》,详细、具体且生动地探讨这本书的主题和内容。
朝花夕拾,字面上解释为早晨观赏花朵,晚上收拾花叶。但在这本书中,这个标题更多地传达了鲁迅先生对于人生的理解和思考。花朵代表生命的美好和短暂,而收拾花叶则寓意着对逝去时光的回忆和珍惜。
在《朝花夕拾》这本书中,鲁迅先生通过一系列的散文,回顾了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他借用了大量的细节和描述,使读者仿佛置身于他的童年世界。他描绘了过去的小巷、院子、邻居和玩伴,让读者感受到那段浓墨重彩的人生往事。
在《朝花夕拾》的几篇散文中,鲁迅先生以文学的笔触,透露出他对于童年的怀念和对于成长的思索。从《我的母亲》到《故乡》,鲁迅先生回忆起了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和在小镇上的生活,讲述了他亲身经历的家国风云和社会变迁。这些记忆鲜活而感人,让读者感受到了荣辱与共的真情实感。
鲁迅先生也在《朝花夕拾》中提到了一些他所关心和思考的社会问题。他通过《阿Q正传》这篇小说,揭露了旧社会封建观念对人性的压迫,以及阿Q这个角色在社会压迫下的反应。鲁迅先生通过寓言和讽刺,向读者传达了对社会黑暗和人性扭曲的拷问和警示。
朝花夕拾的寓意还延伸到鲁迅先生对于历史和现实的思考上。他通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篇目,评述了中国古代文化的衰落和撒谎的社会。他对于历史和传统文化持批判的态度,表达了他对人性蒙蔽和自我欺骗的强烈不满。朝花夕拾仿佛是鲁迅先生回顾过去、批判当下的心灵之旅。
小编认为,《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对于人生和社会的思考和表达,是他回味过去和思索现在的一次难忘之旅。通过细腻而真实的描写,鲁迅先生展示了他对于人类生活的关切和对于人性的深邃洞察。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角展现了一个个细小而珍贵的瞬间,使读者深入思考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朝花夕拾,这个标题以其简洁而富有意味的短语,道出了鲁迅先生散文集的主旨和内涵。无论是丰富的细节描写、对传统文化的批判,还是对社会现实的思考,都构成了这个散文集的独特之处。通过阅读《朝花夕拾》,读者不仅能感受到鲁迅先生对于人生的感慨和思考,更能启发对于自身生活和社会现实的深刻反思。这本书以其细腻而真实的笔触,为揭示了生命的脆弱和美好,同时也向传递了对于珍惜和回忆的重要性。朝花夕拾,是一本值得深入品味的经典之作,用文字将过往流年娓娓道来,引发读者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给予人灵魂深处的洗礼和感动。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8】
1.《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噑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2.《阿长与(山海经)》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我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3.《二十四孝图》从当时的儿童读物谈起,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者对古人“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充满了指责,认为这种孝道是不合伦理的,并给予相当大的抨击。
4.《五猖会》记述儿时盼望观看迎神赛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但是在关键时刻被父亲强迫背诵课本的扫兴感受。通过这件使鲁迅记忆犹新的事情指出落后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
5.《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说明“无常”爽直而公正的形象之所以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同时在文章中穿插着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的嘲讽。
6.《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百草园,是作者儿时的乐园。里面有菜畦,石井栏,皂荚树和桑椹,听长妈妈讲还有吃人的美女蛇和飞蜈蚣。
冬天下雪时,学闰土的父亲去百草园捕鸟。 后来作者去书塾里读书。三味书屋的先生是一个极方正,质朴, 博学的须发花白、戴着大眼镜的高而瘦的老人。
当a先生全神贯注地阅读时,作者在下面画了一些图画,并把绣好的图画画下来。它展示了作者童年在家庭花园得乐趣和三味书店枯燥的读书生活,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兴趣与束缚其天性的封建学校教育之间的尖锐矛盾。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在最后时刻,精通礼节的“衍太太”让我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
”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揭示了当时医生神秘化、勒索钱财、短视人生的社会现象。
8.《琐记》忆叙鲁迅为了寻找“另一类的人们”而到南京求学的经过。作品描述了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和探求知识的海洋时的艰辛。
作者描述了与进化论最初接触的兴奋和不顾长辈反对而饥肠辘辘地阅读的情形,表现出强烈的探索真理的欲望。
9.《藤野先生》记录作者在日本留学时期的学习生活,叙述在仙台医专受日本学生歧视、侮辱和决定弃医从文的经过。作者突出地记述日本老师藤野先生的严谨、正直、没有民族偏见的高尚品格,藤野先生跟那些歧视和侮辱中国人的学生完全不一样,在我所认识的老师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它描述了我对他的看法在革命前后的变化,从对他的不良印象到对他的景仰。
它表现了对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失望和对正直顽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哀悼。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9】
近几天,我看了一本散文集小说——朝花夕拾。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影响。
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书中有批判,有朝讽,可以视为鲁迅先生的杂文笔法向散文渗透,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富,描写出真正的鲁迅,使这本书吸引了众多读者。我也爱上了这个。
在《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父亲的病”鲁迅是一个孝子,得知父亲得了水肿,为了帮父亲治好病,他不惜花大价为父亲请名医治病。“名医”用一些奇奇怪的.药引子,还要用“原配”。这些药是多么荒唐可笑!还有一种药丸,叫败鼓皮丸,因为水肿又名鼓胀,就用打破的鼓皮去水肿,也十分的荒唐可笑。直到父亲奄奄一息时,“名医”们仍然泰然自若的开着这种方子,然而却没有挽回父亲的生命。文中鲁迅批判了这些庸医故弄玄虚,草营人命的恶闹的一面,已下定决心去了日本学习西医,他是希望用自己学成的高明艺术去救那些被庸医糊弄的病人,由此可见,鲁迅先生是非常热爱人民群众的。
有一章叫《藤野先》,讲了鲁迅在日本留学经。那时日本人都看不起中国人,认为中国人低能没文化。鲁迅考试得了60多分,被日本人认为作弊。之后她与同学去看了一个日本战争片,而剧中中国人不是想保卫祖国,而想给俄国人当间谍,围观的同学们拍手叫好,鲁迅终于打算放弃医学,用文字救治中国人沉睡的心。
读后,我认为虽然国家很安宁,但我们依旧得有一颗爱国之心,努力学习,将来报效国家。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10】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重新认识了鲁迅先生。这为中国文学史做出巨大贡献的民族灵魂。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著名的散文集,分为三个部分:朝花夕拾、荒凉中的自言自语、匕首射击。在鲁迅先生眼里写了不一样的东西。
这篇散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无常。无常是一个民间神话人物。他活泼幽默,不像其他鬼魂那么可怕。无常仍然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鬼魂。有一次,当我无常地去勾魂时,我看到一位母亲对儿子的离去如此悲伤。无常把儿子还阳半刻,冒着被阎王大四十板的风险。
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有无情的揭露、愤怒的抱怨和尖锐的批评……鲁迅先生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他的作品不仅属于那个时代,也属于所有的时代。鲁迅先生记录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批评了各种不公平的待遇,令人高兴。他不愧为民族灵魂。
希望这本书能成为大家认识鲁迅先生的窗口,让大家认识鲁迅先生,更好地理解鲁迅先生俯首甘为牛的精神。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11】
鲁迅下方这篇文章《父亲的病》,此刻已经是很出名了。但是再出名,也无法改变当年他的遭遇。就象文章中所提及的“名医”一样,也并非名气大就能够起死回生的。读鲁迅这篇文章,我为其之痛苦遭遇而感到遗憾,如果其言属实,更是为这些装模作样、故弄玄虚的“名医”感到愤慨。
鲁迅当年家庭败落,其父周伯宜从监狱放归之后,变得喜怒无常、酗酒,脾气暴躁,脸色阴沉。先是咳嗽,然后是咳血,还合并全身水肿,最后严重到鼓胀发作,医治无效而亡,前后立时约三年。咱们此刻难以考证其父当年得的是什么病,但是从症状看来,初期有点象肺结核,后期就是明显的鼓胀。治疗类似肺结核的咳嗽、咳血,“名医”们往往是有法子的。但是要治疗鼓胀这种疑难病症,如果不是真正的大师,是很难做到的。
你还别说,生姜、竹叶、芦根、甘蔗这些东西对于清肺热去痰,治疗肺痈还是对证的。芦根始见于约汉末的《名医别录》,但是,这个药比较常用,就应在中药店里就有的,何至于要鲁迅到河边去掘,不解。倒是这“经霜三年的甘蔗”比较难得。竹叶、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都是些甘寒之物,虽然能够清肺热而泄火,但长期服用而过于寒凉是会败坏中气,令患者病情更加严重甚至死亡的,而且这些药也不是非此而病不能除的,能够替代之药多如牛毛,而且都是数千年长期筛选出来的,为何非要张罗这些当时也并不容易取得的药物呢?难道“名医”非得以此才能显示出自我用药之非同一般,医术神妙吗?
说实在话,诸如“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一窠的蟋蟀”、“平地木十株”这种以搜奇掠怪为能事,又让人难以备齐的用药法我是十分鄙视的,真正的大方之家是不会不思考病患的疾苦的,真正的经典也是不会随便收录这种古怪的药引的。如果大家不信,能够去翻看经典的《神农本草经》、《伤寒论》、《金匮要略》、《中藏经》、《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等,是找不到这些东西的。这些东西的出现肯定是后世才有的。
“经霜三年的甘蔗”,大概是为了更寒凉些,正因甘蔗甘寒,入脾胃而泻热除烦,可清肺热,但患有胃寒、呕吐、便泄、咳嗽、痰多等症的病人不宜,会寒中下利,增湿起痰咳,经霜三年则更为寒凉,不但不容易找,而且于脾胃其弊端更甚。
至于蟋蟀,其性温,味辛咸,有毒,利尿,主利水肿、小便不通等症,是适合鲁迅父亲水肿病症的,但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要用原配的。文中说要用原配一窠,如果不是作者虚构污蔑,就是该“名医”太过迂腐。
平地木是能够药用的,但我学医半年来也看了不少医书,却从来没见过这味药,开始还以为是纳音,谁知道经过查找,才知道它是植物紫金牛,也叫叶下红、老不大,始载于什么《李氏草秘》的书,多长在山谷里的树阴下,象小矮樟,自然难找。性平,味辛、微苦。归肺、肝经。治疗新久咳嗽,痰中带血,黄疸,水肿,淋证,白带,经闭痛经,风湿痹痛,跌打损伤,睾丸肿痛。即使它有治疗水肿的功用,却肯定不是什么常用药。
如果就泄水利尿,消水肿而言,能够替代蟋蟀、平地木的良药太多了,《伤寒论》里到处都是,如茯苓、猪苓、泽泻、滑石、海藻、大戟、甘遂等,而且大都容易从中药店里得到,“名医”又何至于以此为难早已焦头烂额的病人家属呢?只有迂腐不化,无真才实学之医生,才会出如此刁难的手法,因此可恨!或者是患者历来专权跋扈,“名医”最后逮着机会故意为难一下,也未可知。
但话又说回来,如果是真有水平的“名医”,非要用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以及平地木,都是无可厚非的,这是人家用药的特色而已,你如果不钟爱也能够有选取其他医生的自由,但是真有水平的“名医”绝对不会死板到要“原配一窠”的蟋蟀,因此,有人怀疑鲁迅这么写是夸张杜撰出来以污蔑中医形象,以泄个人私恨的,也未可知。
让人有点不解和可笑的是败鼓皮丸,败鼓皮是有记载可作为药用的,但是却用来治疗蛊毒,而非治疗鼓胀。说败鼓皮能破鼓胀,这属于庸医“意淫”的糟粕之流,是牵强附会的说法,是庸医无能的表现。鼓胀的根源黄师已经分析得十分精妙,可惜数百年来,少有人识。
梧桐叶可入药,若经运用合理,自然有验。但药引子的说法,其实也多是迂腐之医糊弄人的手段而已。看看《伤寒论》、《金匮要略》等等经典,从来没有药引子的说法。这都是后世之愚妄凭自我的臆想而无端生出来的。因此,鲁迅也说“医者,意也”,其实说得不好听点,甚至带有臆想、意淫的成分。能到达随意挥洒境界的大师毕竟是极少数的,就如书法一样,“书意”是很高的境界,不是简单的随便随意能够做到的。看似不经意很平常的寥寥几味药,就能够治疗痼疾或重病,玩味《伤寒论》里的首首经方,你才能感觉到医圣意境之高远,平淡之中见神奇。药有主药、副药之别,所谓君臣佐使,也但是是主次之分,虽然药有善于引入血分、气分、经络等之分别,但很多都是能够替代的,主要还是靠精选主药以及众药合力才能起效,大方之家是从来不说需要某个药引子才能治病的。愚蠢的人多悟不通这个浅显的道理,以药引子要挟病患,好显示自我的与众不一样,实在败坏之极。
事实上,心开窍于舌,因此说“舌乃心之灵苗”并没错,鲁迅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以为“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但是,光靠把丹点在舌头上,是无法治疗当时的重病鼓胀的,只能是糊弄人的把戏,连“名医”自我都没有底气了。于是连“名医”也怀疑起是否有“冤愆”来。
“医能医病,不能医命,对不对?自然,这也许是前世的事”,看看这句话,多少有点推卸职责了。如果你真能医病,那病就真该好了,痊愈后的病人第二天不留意掉进河里淹死了,那才叫不能医命。治不好病人,却还固执地说“能医病”,真要“能医病”,病人又怎样会日益严重而病死呢?这分明就是一个悖论。因此,推卸为“这也许是前世的事”。
至于“因此无论什么,都只能由轩辕岐伯的嫡派门徒包办。”鲁迅这么写,实际上是无意中抬高了这些所谓的“名医”,轩辕岐伯的嫡派门徒怎样会是这样的水货呢?这绝对不是嫡派,见不到岐黄的真正影子,见不到扁鹊、淳于意的影子,也见不到医圣的任何影子,所见到的只有愚妄和迂腐,当然,人家是顶着“名医”的光环的,因此你很难追究和质疑。汉唐以后,这种非正统而以前叫嚣、却也日渐没落之所谓医学,在经历数百年之流弊,杀人无算之后,最后又在日后成为大文豪的鲁迅身上发生了,因此才遭到鲁迅这位旗手日后有力的讽刺和挖苦,成为差点自取灭亡的代价之一。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12】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当我打开书,我跟着鲁迅先生走进了他的童年世界,最后轻轻地合上了书。慢慢回味童年,心中仍会有原汁原味。
我似乎被这本书的纯真感染了。也许鲁迅的文章有某种魔力。他用孩子的眼睛来探索我的内心,激起我的共鸣。 虽然在书塾读书很烦闷,但是我觉得鲁迅的小时候还是很快乐的,正如我们现在每天都要上学,生活却还是那么的欢快。看到这,总是能回想起小时候的趣事,在现在看来,总觉得小时候无忧无虑,我多么想再回到小时候,在体验一下那小时候的事情,虽说现在回想起小时候,总会感到原来是多么无聊,幼稚。
但小时候发生的点点滴滴,是多么值得回忆的事啊。
还记的小时候,最喜爱的事情莫过于去小溪边抓鱼玩了,现在还十分清晰的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个小朋友一起去抓鱼玩,比赛谁抓到的多,当我们都在认认真真的抓鱼,希望赢得这场比赛时,忽听一声:“哇!好大的鱼呀!
啊!”紧接着听到了扑通一声,我回头看去只见一个小朋友摔在水中,但没什么大事,我们顿时嘻嘻哈哈的笑起来,那个小朋友哈哈一笑,站了起来扑向另一个小朋友,抓鱼大赛就顿时变成了打水仗。我想鲁迅的童年就是在这样的笑声中度过的。
老师曾经说过:只有情感才能使文章有血有肉。鲁迅先生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但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拥抱,在山川中流连,与小昆虫在一起。阅读和阅读,我似乎也想起了那些无忧无虑的童年,当我跌倒和爬在草地上和游泳池。我们的童年正在远去,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朝花夕拾》,带着我们去仔细领略了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高祖本纪读后感(分享12篇)
相信大家都被要求写过作文吧,通过写作文可以记录自己身边经历的人和事,写好作文练习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写作文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高祖本纪读后感(分享12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高祖本纪读后感(篇1)
作为一代开启辉煌汉史的帝王,司马迁并未将其一生渲染的过分神奇。我在读过《高祖本纪》后,感受到更多的是一个人从民间奋斗到万人之上的历程。
古人对于帝王和杰出之人的描述难以避免会融入些神话色彩,从文中我们明显的感受到君命天授的思想。高祖的降生就是神迹,见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於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高祖本纪》)。他的天生奇相在之后仕途的初段起了不小作用,从吕公嫁女可得知,见吕公曰: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愿季自爱。臣有息女,愿为季箕帚妾(《高祖本纪》)。但我们又得知,刘邦原本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又好酒及色,很多后人评价他时常用市井流氓来形容。司马迁在此评价是大度。《史记》是不虚美,不隐恶的,司马迁不掩饰刘邦的似乎不光彩的行为,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来自民间的皇帝,没有受过文化礼仪的教育熏陶。但他同时认可平民刘邦身上有不拘小节和仁而爱人,好善乐施的优点,展现出一个活生生的民间英雄人物的形象。而这些性格特点也是他成就大业所不可或缺的,可见所谓帝王之相也并非空穴来风,高祖的成功更多的还是来自自身的性格。
刘邦最突出的优点便是善于用人。
谈到这里就不得不提经典的南宫论三杰。帝置酒洛阳南宫。上曰:彻侯、诸将毋敢隐朕,皆言其情。吾我所以有天下者何?项氏之所以失天下者何?高起、王陵对曰:陛下使人攻城略地,因以与之,与天下同其利;项羽不然,有功者害之,贤者疑之,此其所以失天下也。上曰: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张良字子房);填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供给军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所以为我所禽也。群臣说服(《史记》)。
刘邦能正确地总结了他取得战争胜利的成功经验和项羽的失败教训,即得人者得天下,失人者失天下。其中包含着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必须有人才,尤其是杰出人才。人才的灵活运用是制胜的灵魂,战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较量,军力人数等缺陷不是绝对致命,历史上从不缺乏以少胜多的例子。人才质量的高低是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这正是刘邦在军事上的独到之处,优胜之术。而他手下的三杰是楚汉战争期间质量最高的人才。其中,张良是战略家、政治活动家,不仅能制订正确的战略,而且能通过自身的政治活动来实现,他的天才在楚汉战争时期独一无二;韩信是当时杰出的军事家,其军事天才在当时也是独一无二;萧何是杰出的政治家,其治理、协调才能在当时也是独一无二。而这三个独一无二的人才皆在刘邦运筹之中,战争的胜负不言而喻。
另一方面,有人才必须保得住,保不住反受其害,刘邦在这点上相当果断利落。要保住人才,就要尊重人才,重用人才。众所周知刘邦重才是中国帝王中的典范。他对张良敬之如师,自始至终保持着这种特殊关系;他对韩信,以军权王爵相付,稳住了韩信,保证了对项战争的进行;他对萧何,推心置腹,从不怀疑。他与三杰的如此关系,这在中国历史上都是罕见的。他能做到拿得起放得下,赏罚分明。不似项羽,封赏之章磨钝了棱角已是举棋不定。明锐发觉曹无伤的背叛后立即斩杀。因此,高祖才能以杰出人才的资源优势,战胜貌似强大的敌人,成为古今政治家寻求成功的典例。汉高祖用人之道,见解之精辟,令人不得不叹服他强大的凝聚力。
夺得天下之后所需要的便是治天下。秦王朝的暴政和楚汉之争后已是民不聊生的局面,新政权刚刚建立还面临着很多敌对的目光。此时的刘邦发挥了他另一种才干。
在刘邦起义之初他便懂得拉拢民心,当然,他自身也是暴政之下受害者,所以它更能体会到民心所向。当父老乃率子弟共杀沛令,开城门迎刘季,欲以为沛令时,刘季曰:天下方扰,诸侯并起,今置将不善,壹败涂地。吾非敢自爱,恐能薄,不能完父兄子弟。此大事,愿更相推择可者。而萧、曹等皆文吏,自爱,恐事不就,後秦种族其家,尽让刘季。诸父老皆曰:平生所闻刘季诸珍怪,当贵,且卜筮之,莫如刘季最吉。於是刘季数让。众莫敢为,乃立季为沛公。刘邦能让众人自愿将自己推向叻统治者的地位,而不是用武力强逼。他能体谅诸县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能做到与父老约法三章,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能暂退一步,还军霸上,取得诸侯的信任信服,与其约定先入关为王,时期之后称王名正言顺。能使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做到如此,使众人敬己而服而非畏己而不敢言,谦逊如此,也是其对手项羽无法做到的。这也许正是刘邦性格中的闪光点,也是民间生活的给予。但能守住这闪光实属不易,农民起义很多走不到最后都是因为抵制不了权利金钱这些糖衣炮弹的诱惑,使其忘本。而了解历史的人可知刘邦是一位相当节俭的皇帝,汉初的道家思想的运用,休养生息,鼓励生产为之后的治世奠定了基础。司马迁评价:故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
总结下来刘邦从一介庶民走向汉朝高祖之位归于君命天授,善用人,抚百姓三点。相比宿命之说我更认同他自身的能力与努力。后世对刘邦的评价多只看到了历史的不隐恶,而忽略了很多不虚美之处,造成了尴尬。从最客观的整体实际评价,刘邦的首要功绩便是使自周王朝东迁后动荡了几百年的社会生活复归于正常,这样的功绩,当然只能用大圣来形容。而他宽厚仁爱,有远见善用人,以天下苍生之心为心,敢于承担责任,不自矜其功,勇于自责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即使有些手段是狠辣了一些,但也是成就大业,顾全大局所需,不能因此否定整体。成功都不是一簇而就的,成功的路上必定布满了荆棘。不断的失败,总结,学习,完善,刘邦亦或所有伟人皆是如此。世上没有生而完美的存在,而从尘埃历练到真金的过程才是最震撼人心的。
高祖本纪读后感(篇2)
翻看《项羽本纪》,不知怎么,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界限,将项羽的影投在了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项羽有太多的遗憾,或者说本该成为英雄的人却无法成为真正的英雄。但他在乱世中绽放了未有的光华,他的传奇让人觉得刘邦、韩信只能做乱世的配角。
在钜鹿,面对秦军,是他率领江东的子弟以少胜多,震慑诸侯,我仿佛看到了血染征衣的项羽挥戈于千军万马,楚军的呐喊响彻云霄,看书从未有过这样真实的感觉,不知是司马迁传神的笔抑或是那喊声本存在于虚空之中。钜鹿是他的一个起点,那时起,他注定是楚人的骄傲,“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誓言在项羽的振臂间得到应验。
面对危难,置之死地而后生,不退缩终将成功,是项羽为人们所立的榜样。
四年的楚汉相争在垓下之围时本预言着传奇的陨灭,但项羽却在这终点又舞出了眩目的光华,只是这个终点注定成为楚人的遗憾。霸王别姬不免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四面楚歌,重重之围,项羽在诸侯的眼皮下率众突围,也只有项羽才有这份胆气。二十八骑的东城决战,尽显英雄霸气,这是只有他才有的自负,只是一句“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却没有了“力拔山兮气盖世”所有的霸气,若非如此,那一天的夕阳也必将是血染的。
乌江自刎,项羽抛开属于他的一切——天下、美人、骏马。战神一般的人便如此躺在乌江岸边,他的血流进乌江,让这江水有了灵魂,江水的咆哮,掀起的白涛,冲去了夕阳下的最后的残戈……
舍生取义是项羽离开乱世的方式,自负毁了一切是项羽留下的警示。
乌江流水,历史在那里留下最耀目的一笔,也留下项羽的遗憾,项羽让我有了许多的感受,不知是感动多于惋惜亦或是惋惜多于感动,总认为他不该如此消亡,他不该龙袍加身,九州方圆自在民心。他的身旁有热血的江东子弟,有虞姬,有乌骓,他本可骑马追风。他的自负让人羡慕,但风中的低语却诉说着自负所带来的危难,项羽的死是历史的遗憾,他未能有完美的结局,毕竟这不是故事,无法有善变的结局。项羽的血流入家乡的水,这水的一旁是他曾经守护的地方,而他也将在这萦绕千年,不禁为他叹息,不禁责问历史为何选择了刘邦,但我只是站在历史长河的边缘,无论这里多么汹涌,多么绚烂,我都是一个过客,无法涉足去改变命运的轮迹,乱世的光华似乎就在瞬间,乌江流水已滔滔而去,只是未曾惊醒了沉睡的霸王。
安息至永生,是经历了时间所遗留的,项羽似乎在千年之前便已沉睡,但他的灵魂在时间中得到永恒,他化为江东子弟心中亘古的传说。
一切已过,英雄也有江水这归处,也许这是一种荣耀。长江边李清照是否为项羽叹息,“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是否亦是多少人的感言?只因那乱世不灭的'光华。
高祖本纪读后感(篇3)
本学期参加了司保锋老师的《史记导读》小司同学的讲课果然不同一般,颇有大学教授的风范,可讲得生动有趣,甚至有时候讲到精彩处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课上的内容很丰富,吸引了很多同学。(虽然睡觉的人比较多)
都说刘邦出身低微,性格油滑,也看不出有什么雄才大略,那么他是凭借着什么来率领一班豪杰推翻暴秦,打败大英雄项羽并建立大汉帝国的呢?
司马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刘邦做皇帝的根据。首先是君命天授。二是善于用人。三是抚百姓。
刘邦有识人的能力,知道哪些是人杰,哪些是庸才,然后才能量才而用,《史记》曰:吕后问:陛下百岁后,萧相国即死,令谁代之?上曰:曹参可。问其次,上曰:王陵可,然陵少戆,陈平可以助之。陈平智有余,然难以独任。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刘氏者必勃也,可令为太尉。这也应算是一项重要的领导才能。项羽就不行,不能识人,所以陈平和韩信之类就全部跑掉了。
刘邦用人不疑,并且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与天下同利也。让人有盼头,所以能够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另外又能把握兵权和人事权以防止喧宾夺主,不致失去对人才的控制,像韩信所言:陛下不能将兵,而善将将。就是这个道理。
刘邦能屈能伸,果敢能决。按李宗吾的话说就是面厚心黑。
刘邦有急智。在被项羽围困在荥阳时,韩信不但不及时救援,反而趁机要封,汉王大怒,骂曰:吾困于此,量暮望若来佐我,乃欲自立为王!经张良、陈平暗示后,汉王也悟,因复骂曰: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假为!乃遣张良往立信为齐王,征其兵击楚。,在与项羽对决时,刘邦曾被伏弩射中,汉王伤胸,乃扪足曰:虏中吾指!以定军心。在鸿门宴前夜项伯来通风报信的时候,刘邦紧紧抓住这根救命稻草,急忙套近乎,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在关键时候逃过一劫。很多事例都表现了刘邦的急智,按现在的话说叫危机处理能力,这也是一项重要能力。如果反映迟钝,朝三晚五,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刘邦只怕小命都难保,更不用说王霸大业了。
社会并不缺有才干的人,像项羽、韩信、张良、陈平等,但却缺少能将他们的才干合理组织和发挥出来的人,而刘邦恰好具有这一长处,因此他成功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成功是性格上的成功。
高祖本纪读后感(篇4)
夫古之英雄,成旷世功业,彪炳千古者,其道有三焉耳。有亲闲远佞,度人御职之术;有食苦耐穷,卧薪尝胆之能;有统揽全局,运筹决断之才。
昔汉高祖驭人之术,虽历千载,亦为今人所鉴。其用张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使萧何镇守后方,统管府库;调韩信统兵百万,往来征战,终至灭楚兴汉,其用人不可谓不高明矣。恰逢项籍忌惮,高祖迁蜀,尚能忍辱负重,秣马厉兵,终于暗度陈仓,击楚暮归,而主中原。高祖之耐穷困之能,惟勾践,未有他人矣。至于先入函谷,约法三章,还军霸上,静观项氏,其统揽全局,运筹决断之才亦可见一斑。其用心之深,项籍勇之勇矣,而智难敌也。
今者,涛、东、静合三人之力治一区区酒肆,而未见其成,利不及万洲烤鱼,声不如半山小厨,劳劳碌碌,不知其所忙于何。
李涛,年且十九,奔忙采购勤之,呼喝指挥瘁之,思虑出入频之,而学识微之。
刘东,起早入黑,辛劳有甚,遂至威严早立,遣人、示令而莫敢违矣。奈何面慈心善,邻人沾利而容之,客人咄进而让之,财物多费而略之。
至于吾,对内,同侍者嬉笑有余,而威严难树;知人长短乃设职,而怠于推心置腹。对外,同客人言谈有笑而不苟让,服务有礼而不卑躬。东则直言欠缺柔和。至于管理,推机示谋却难施展;欲窥其穷,则理论有余,实践不足也。
综览吾辈三人,能纵观全局者,不能御人;能勤于事务者,不能目远;能细较出入者,欠于智谋。悲夫,人力短长,而有事之成与败矣。
荀子曰:君子非力所及也,善假于他物焉。譬如盲人携拐,矮者履高。又有,“三人行必有我师”,君子各有所长,莫若取长补短,方为上策。
奈何树分高低,识有长短,况人之相容,未有如鱼处同渊之易。彼与彼年相若也,孰为先孰为次;彼与彼之识见相异也,曷为愚曷为智?盖吾三人学识、经历互为制约,况同职同列,故不若高祖之御良、萧、信之易也。
悲夫,吾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而难知其化解、周旋之道也。
高祖本纪读后感(篇5)
高祖本纪讲了高祖刘邦的一生经历,即是写刘邦如何战胜项羽,最后建立汉国的过程。让人真切的感受到历史的豪迈,悲壮与些许心酸。
本篇著重写了刘邦的成功,而对于他的一些缺点陋习,比如奸诈,损人利己,虚伪等人品方面则有些忽略,不过终归来说,刘邦是成功的,正所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项羽虽然一生正气,勇猛无比,但却也只能是一个失败者。历史就是这样残酷冰冷,不得不让人感慨。
人们普遍都认为刘邦是个品德高尚忠厚老实的人,认为他值得信赖,因此都纷纷依附他拥立他为王。而项羽呢,虽勇猛无比,却又奸猾伤人,项羽曾攻下襄城,那里的军民没有一个活下来的,全被活埋了,凡是他所经之处,都会遭到毁灭,他这样的糟蹋人民,可想人民怎么会拥护他,他的失败是必然的。其实比刘邦更有才的人很多,比如张良,韩信等,但刘邦趋合理的利用他们并把它们的才能发挥出来,刘邦本不是旷世奇才,但他善于用才,善于抚民,最终取得成功。
本篇高祖本纪中,司马迁将刘邦和项羽做了强烈而且鲜明的对比,由此更加突出了刘邦的胜利。刘邦是一个成熟的政治家,胸怀大略,虚怀若谷,求贤似渴,善于知人用人;而项羽者过于稚嫩,气量小,嫉贤妒能,造的后来众亲背离,凄凉的自刎乌江。比如说写到项羽刘邦分别率兵去关中击秦时,项羽之描述了他在军事上的胜利,而刘邦则不仅有军事上的胜利,还写到他抚慰军民等安民措施。司马迁还将项羽和刘邦用人方面进行了对比,项羽刚愎自用,有范增却没有好好利用,做事鲁莽,不经思考,正如刘邦这句脍炙人口的话语所说的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项羽有一范增,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司马迁正是经过这样的层层对比,不对递进,进而拉下了刘邦胜,项羽败得帷幕。其实,很佩服刘邦。
本片高祖本纪语言精练,朴实无华,给我们读者展示了刘邦与项羽争霸的精彩以及历史的残酷与真实,刘邦与项羽两位人物形象也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刘邦得胜与项羽的输给后人许多启示。
高祖本纪读后感(篇6)
高祖本纪讲了高祖刘邦的一生经历,即是写刘邦如何战胜项羽,最后建立汉国的过程。让人真切的感受到历史的豪迈,悲壮与些许心酸。
本篇着重写了刘邦的成功,而对于他的一些缺点陋习,比如奸诈,损人利己,虚伪等人品方面则有些忽略,不过终归来说,刘邦是成功的,正所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项羽虽然一生正气,勇猛无比,但却也只能是一个失败者。历史就是这样残酷冰冷,不得不让人感慨。
看了《高祖本纪》当这种结果也是必然的。刘邦虽然人品不好,出身低微,胸无大志,无雄才伟略,但他却领着一帮豪杰推翻暴秦,打败英雄盖世的项羽,建立汉国。首先,司马迁认为他能当上皇帝是上天授予的。刘邦母亲怀他时就有蛟龙附身,刘邦长相一副龙的容貌,面相贵不可言,被称为赤帝的儿子,所到之处,天空都有象征天子的一团云气,这么来说,刘邦自生下来命中注定就是天子,他就会建立汉国。这一点来说,带有一些神话色彩。当然,刘邦德胜并不只是由于他是君权神授,他还有过人的用人才能,这一点是项羽远远不能及的。刘邦能够识才,。如《史记》上有:“吕后问:‘陛下百岁后,萧相国即死,令谁代之?’上曰:‘曹参可。’问其次,上曰:‘王陵可,然陵少戆,陈平可以助之。陈平智有余,然难以独任。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刘氏者必勃也,可令为太尉。’刘邦知道每个人的长处与短处,有才能的人都不会被他遗漏,取其长避其短,使得人才得以尽其所用。而且刘邦用人十分果敢,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而且用自己的的情感感人,很得人心,给他要用的人信心与盼头,让他们全心全力的为他效力,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所以他手下有韩信,张良,樊哙等为他尽心尽力。正如他说的:‘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夫运筹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肖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刘邦不善于将兵,而善将将,再让他手下的人才竭尽全力地发挥他们的才智作用的时候,又要保持对他们的绝对领导权,加强他对人才的控制,这一点我认为即使是在今天,对当领导者的来说也是值得借鉴的。还有刘邦的能力十分强,能屈能伸,反应能力十分快。即使是在危机时刻,不管是在危机丛丛的鸿门宴,还是在被项羽围困时,还是与项羽对决时被弓箭射中。他都有急智。他总是在最危急的时候急中生智,抓住哪怕一点点的希望,成功逃脱。相对于刘邦来说,项羽就有些反应迟钝,死脑筋。在被逼到乌江时,他本可过乌江,以求之后重振旗鼓,东山再起。可是却一下在失去理智,自刎于乌江边上,只留得后人唏嘘不已。刘邦能成功,还有个重要的因素时他会安抚人民,可谓得人心者的天下,在归降了的地区,刘邦对安抚人民,鼓励耕种,镇国家,抚人民,给粮饷,不绝粮道,正如他说的“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人们普遍都认为刘邦是个品德高尚忠厚老实的人,认为他值得信赖,因此都纷纷依附他拥立他为王。而项羽呢,虽勇猛无比,却又奸猾伤人,项羽曾攻下襄城,那里的军民没有一个活下来的,全被活埋了,凡是他所经之处,都会遭到毁灭,他这样的糟蹋人民,可想人民怎么会拥护他,他的失败是必然的。其实比刘邦更有才的人很多,比如张良,韩信等,但刘邦趋合理的利用他们并把它们的才能发挥出来,刘邦本不是旷世奇才,但他善于用才,善于抚民,最终取得成功。
本篇高祖本纪中,司马迁将刘邦和项羽做了强烈而且鲜明的对比,由此更加突出了刘邦的胜利。刘邦是一个成熟的政治家,胸怀大略,虚怀若谷,求贤似渴,善于知人用人;而项羽者过于稚嫩,气量小,嫉贤妒能,造的后来众亲背离,凄凉的自刎乌江。比如说写到项羽刘邦分别率兵去关中击秦时,项羽之描述了他在军事上的胜利,而刘邦则不仅有军事上的胜利,还写到他抚慰军民等安民措施。司马迁还将项羽和刘邦用人方面进行了对比,项羽刚愎自用,有范增却没有好好利用,做事鲁莽,不经思考,正如刘邦这句脍炙人口的话语所说的“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项羽有一范增,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司马迁正是经过这样的层层对比,不对递进,进而拉下了刘邦胜,项羽败得帷幕。其实,很佩服刘邦。
本片高祖本纪语言精练,朴实无华,给我们读者展示了刘邦与项羽争霸的精彩以及历史的残酷与真实,刘邦与项羽两位人物形象也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刘邦得胜与项羽的输给后人许多启示。
高祖本纪读后感(篇7)
历史流转,造了时势,于是便有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时事造了英雄,英雄不一类。
两千多年的文明史,那些英雄人物如沧海遗珠,串成历史的帘。时间从不停歇,无了遗迹,那些过往总难为人知,英雄也因了这史册留名,万世流芳。然而人无至人,历史演绎的芳香,总掩不了其人自身的浊。
不要一提起“英雄”这样的字眼,便以为是一个何其伟大,何其美好甚至虚幻的至人,实则不然。英雄可以是成大业者,可以是救乱世者,可以是平逆反者,他们因其功成而得名就,因其奉献和功业不至于被历史淹没。然而,除去这外层的名就,是何类人便不一定了。
刘邦,汉高祖也。一生征战,领兵反秦,约法三章,建立汉朝,休养生息。从秦手中救了天下百姓,使天下统一,百姓安定。这样一个从草民出身辗转成了皇帝的成功者,他输得很少,赢得很多。他是时势造下的英雄,然而,他的真面,也常叫人匪夷所思——一个如此成功的人,怎就这样平庸,甚至不贤?《本纪》中说他“易诸吏”,好“狎侮”,他人见其虚伪;众臣面前戏弄其父,逃跑途中抛弃儿女,见其无情;忌恨雍齿,有仇必报,见其小肚鸡肠。甚至就我来看,他的约法三章,他的“仁爱爱人”,他的赦秦王子婴的做法,都是为了成全他的野心。事实上,这些事也确实推动了他的作为。他的善举并不纯粹,他所图的,也并不是善本身。
英雄并不一定都是善的,也并不是都为了救民于水火,尽管,他们做到了。
并有同时代仁义而无情的西楚霸王,便更凸显刘邦的小人气质。然而刘邦确实胜了,是他凭着冷静的头脑杀死了项羽成为了皇帝,建立了汉朝。历史留下来的还是他的芳,他知人善任,圆滑而有心计,甚至他斩白蟒,“左股七十二黑子”的天命所归,传至今日,至今是一段美谈。瑕不掩瑜,“无德不肖”的刘季依旧光芒万丈,雄图伟略的汉高祖。历史有其自然的规律,天有道,人无常。
有人说刘邦是正应了“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若在当时,有比他还要仁义,更有雄才,目光更长远的可成事之人,只怕历史就要改写了。然而“竖子”这样的形容又像是轻薄了刘邦,但刘邦之所以是刘邦,之所以让楚怀王、张良、韩信、萧何这样的一代豪杰刮目相看,甚至俯首称臣,定也是他人格里有不凡的闪光点。但历史也好像也太巧,正如鸿门宴,偏偏项伯和张良有恩缘,便“夜驰”“欲活张良”,于是刘邦也得以活命。常思索,若历史恰恰在此偏差了一点点,刘邦在鸿门宴上没有侥幸逃脱无巧不成书。万物四时,天下聚散,历史时时给我们开这样或那样的玩笑,又在太多偶然之下演绎成必然,只留下太多假想。
人各有优点和缺点,这在平常我们并不惊讶,但对于历史我们就未免太大惊小怪了。一代清关海瑞会因女儿与陌生男子交谈而砍去她的左手,唐玄宗励精图治竟会在晚年骄奢淫逸,著名改革家张居正因怀恨汤显祖而暗中操作阻止其中举听到这些我们总是将信将疑——我们全然忘记了,再伟大的人也只是人。关于刘邦和项羽谁才是真正的英雄,这是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的话题,抑或是三国时期的曹刘孙,总是在各种讨论和意见里翻来覆去。然而这漫长的时间里,或青史留名,或遗臭万年,或是不曾留下一点痕迹的人,总在特定的时势里以特定的姿态发生于历史,推动历史或阻碍历史,都是确确实实存在过,容不得一点点亵渎。
我国史册存留之丰,规模之大,世上绝无仅有,然而无论拿出任何一段,却都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历史的真相,我们永远无法还原,只能怀着敬畏去揣测,去假想。就连亲身经历的那点“曾几何时”,也在记忆里斑驳的面目全非——过去的,便陷入了永远的沉睡。
历史光阴流转,时势变化总有其道理。英雄早已陷入永远的长眠,我们永远无法将其唤醒。天有道,人无常,只是我们不懂,一切都很寻常。
高祖本纪读后感(篇8)
《史记》是我国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原名《太史公记》。该书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
在我没看《高祖本纪》之前,我只知道刘邦就是汉高祖。 但是在看完《高祖本纪》之后,我对刘邦这位汉代开国皇帝有了更深的了解。
刘邦性格油滑,很难看出有什么雄才大略,可他却做了皇帝,这使我很不理解,但我把《高祖本纪》看完后发现刘邦虽然性格油滑,但他有识人的能力,知道谁有才华,也可以说刘邦是个伯乐,他找到了张良、韩信、彭越、萧何、曹参、陈平等这些千里马,帮助他打天下,终于建立了汉朝。
项羽没有统一天下是因为他骄傲自大,经常不听取范蠡的建议,不知道良药苦口利于病的道理,更不知道将有才华的人为己所用,最终导致了他的失败。
刘邦也有不少缺点,比如说他假仁假义,因为他建立了汉朝之后就把韩信、彭越等开国功勋全部杀死了。说明他是个只能共患难,不能同享乐的人。
高祖本纪读后感(篇9)
《史记高祖本纪》既没有把汉高祖作为一个南征北战,一统天下,威加海内兮归故乡的英雄来歌颂,也没有从一国之主荣归故里的角度纯客观地描述那种热烈壮观的场景,而是通过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农民,勾勒了成为天子过程的一幅幅画面。
高祖从出生的那时刻,文中就开端就预示着天子的降生,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於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文中描写龙与母亲刘母融合。无论是不是真实的,都能证明他不是一般人。或许是后人对他的尊敬对他的敬仰而神话了。但是从高祖后续的事例都能证明这不是主要的。
正因为他是来之民间,得知民心,得知民意。正因为他是小流氓却有了野心,有了影响力。所以他有了最基层的基础,也有了最浩远的抱负。
正是应为他是平民出生,正因为他流氓童年的生活,正因为他的无所事事。让他明白了这个国家,让他从社会的底层与社会高层的关系。让他明白了自己的地位,慢慢形成自己的性格。明白自己所需要的。也使得他有了伟大的志向。
成就的前期条件高祖都具有后开始了他的大业。用张良计,派说客利诱的破之。巧设疑兵,施仁爱,收买人心的因大破之。乘胜追击,取得完胜的遂破之。善于用人用计,收买人心都使得刘邦节节交战的胜利。不杀秦王子婴,封存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霸上,与秦父老约法三章,对百姓秋毫无犯。这些措施无疑起到了安抚民心的重要作用,从秦人喜秦人大喜人又益喜便可见一斑,这也为日后刘邦称帝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反面来讲,项羽的作为,闻沛公已定关中,大怒,使黔布等攻破函谷关项羽遂西,屠烧秦咸阳宫室,所过无不残破,秦人大失望,然恐,不敢不服耳。(《高祖本纪》)不善于克制自己,不分析不考察形势(苦秦久矣,人心思定),自恃勇武,凶残暴虐。不但不善于笼络人心,而且常常把别人推到自己的敌对面去。刘邦从这面相对比都能看出他民间的基础作用,他知民心。欲止宫休舍,樊哙、张良谏,乃止,还军霸上。召诸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吾与诸侯曰,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高祖本纪》)善于包装自己,把自己塑造成解民困于水火之中的形象,能听取别人的意见,克制自己的欲望,善于笼络人心。当然社会的反应却是刚刚相反,唯恐沛公不为秦王与秦人大失望,然恐,不敢不服耳。这些都能反应民众基础的重要性。
鸿门谢罪,项羽入关,称霸分封,决策东进,追击项羽,决胜垓下。后世一系列的战争都越发明白了刘邦成功的原因,对盟友下属,刘邦与天下同利,而项羽妒贤嫉能,不与人共享利益;对人才,刘邦知人善用,虚怀若谷,项羽则不能善用,刚愎自用。
刘邦出生于平民,能屈能伸不拘小节,处事圆滑果断,善于用人用计,没有大的勇气却有才能,为人心狠手辣,志向远大,冷静沉着。
项羽出生于贵族,宁折不弯,优柔寡断,有勇无谋,儿女情长都成为他成不了大事。气量狭窄,狂暴浮躁都能使得他失去很多,重要的是没有民众的基础。
在定都之后,他们的举动也能看出才能的趋向,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令儿皆和习之。高祖乃起舞,慷慨伤怀,泣数行下。(《高祖本纪》)刘邦衣锦还乡的自得,创业艰难的慨叹,希望求得人才安邦定国的感慨。重视人才,视角高远,不因胜利而失去清醒。项羽却纵横一世却连一美人一名马都无法保全的伤感、不解、不平与怨愤。眼中只有自己,却又不能清醒地认识自己,不正视自身的弱点,即便是处于英雄末路的情形之下也是如此。
刘邦成功的路线成为后世的典范,自古以来,皇帝需要是民众的支持才能长久。而汉高祖的成功也正是如此。就如后世的朱元璋,毛泽东。都是从民众开始抓。
总的来说都说刘邦出身低微,性格油滑,也看不出有什么雄才大略,那么他是凭借着什么来率领一班豪杰推翻暴秦,打败大英雄项羽并建立大汉帝国的呢?
社会并不缺有才干的人,像项羽、韩信、张良、陈平等,但却缺少能将他们的才干合理组织和发挥出来的人。以及需要能组织上层与下层的关系才能成功,而历来的人士往往不能组织的却是下层民众。都值得我们现在人深深的思考。
高祖本纪读后感(篇10)
看《高祖本纪》时有一处令我印象深刻,当陈胜吴广起义的风波席卷到沛县时,萧何曹参都因为怕起义失败,秦军会杀害自己的家庭,而并没有自告奋勇去领导大家,这是刘邦却站了出来,并且和沛县的诸多百姓阐明局势,号召他们共同杀了沛县的官吏起来谋反,从此有越来越多的人来投奔他,形成了属于自己的一股势力。
萧何曹参都是很有才华的人,但是由于关键时刻的畏畏缩缩,所以没有做到刘邦那个地步。但是分析当时的局势,他们的这种做法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在动荡的局面下,谁也不能预测起义是否会取得胜利。沛县的父老乡亲们面临起义被秦军镇压,不起义被陈胜吴广的军队攻击的危险,估计萧何和曹参也不是没有想过要当首领,但是考虑到自己家人的安全问题,于是就顺水推舟的推给了刘邦。刘邦也不是没有家属,并且以多年后刘邦与吕后对于丞相人选的讨论中可以看到刘邦不是一般的聪明,所以说他肯定不是没有想到同样的问题,他估计有两种想法,一种像其他人一样不确定,但是他毅然选择了自己的前途,另外一种就是他对自己具有足够的自信,相信自己终究会会成为不平凡的人,相信自己一定会带领大家走出水深火热。其实这样的一种主动与自信,正是我们生活中好多人所缺少的一种精神品质。
刘邦当初与一群人在夜晚行走,有人向他报告说有一条大蛇挡住了,当别人都建议绕道而走的时候,刘邦却说壮士只有向前而已,有什么可怕的?,之后斩杀了白蛇。刘邦绝对不是鲁莽之人,如果没有充分的自信,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的。他斩杀白蛇,让周围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更加信服。
后来在刘邦带兵打仗的过程中,智者郦食其去为刘邦献计献策。他说:领兵的将军们,经过此地的有很多。我看只有沛公是一位大人物,有仁厚长者的气度。这里他所表达的沛公应该具有两种他所看重的品质,一种是宽厚大义得民心,另外一种我想就是沛公具有充足的自信而散发出来的一种气质,既不是简单而鲁莽的用事,也不是关键时刻的畏畏缩缩,即使是遭遇失败也会依然向前,这也许就是众多有才华的人,张良,萧何,韩信,曹参,陈平,周勃,臣服于他的足下,甘愿听他指挥而少有谋反之心的原因吧。
一个领导者,重要的不在于他自身具有多少特长和才华,而在于自身散发出一种气质,能把这些有才华的人纠集起来,(或许这就是老大说我的领袖气质吧)。自信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以前和我关系最好的老师在上高中之前对我说其实你各个方面做的都不错,只是缺一点自信,我当时并没有很在意。今天读完,一边思考一边意识到,如果想成为一个领导者连自己都对自己的想法没有充分的自信,连第一个提出来的勇气都没有,底气都不足,还怎么让别人对你的想法充满信心?具有信心,身上就会像刘邦一样散发出领袖的气质。所以嘛,实现自己的梦想,首先得先从培养自信心开始。
这就是《高祖本纪》带给我的思考。
高祖本纪读后感(篇11)
汉高祖是个很矛盾的人。
你没有办法去评定他的对与错,他是一个好皇帝,却绝对不是一个善人。我时常在想,是否拥有众多身份的人在一个方面表现的太突出,其他方面的特性就会削弱,譬如亲情。他可以慧眼识珠,将贤臣的智谋发挥到极致,懂得拉拢人心,让一众将领为他肝脑涂地,却毫不犹豫在逃难途中将亲生孩子丢弃,在谈判周旋时对方用亲人为筹码威胁他,亦可无动于心镇定自若。
的的确确,他是一个圣明的君主,可谓天赋自成:自信强大,折节下士,刚柔相济,虚虚实实,张良说他“沛公殆天授”,司马迁则用一段近乎神话的描述将这种不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身上有楚人的神秘与灵秀。
“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初见秦始皇时的一句喟叹——他的成功,从对权力的崇敬和隐约的向往里已可初见端倪。
你必须肯定他的政治头脑和虚心纳谏,他不以全能自居,而有倾听的本领,能够察纳雅言。多少皇帝因刚愎自用而一意孤行、狂妄自大,刘邦却总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去摘取太阳。手段不一定光彩,结果却一定令人满意。他看似大方,放长线钓大鱼的时候不介意多做牺牲,可以将最丰厚的奖赏赐给最讨厌的人;内里却明察秋毫,谁要多拿一个子儿他都能立马翻脸,不能给的就一定寸步不让。
他更多时候对手下体贴周到,对百姓宽厚仁慈,却也屡有冷酷无情刻薄寡恩的时刻。一旦威胁到自己的生命,仁,义,礼,信都可置之度外。他是一个参悟了“政治三昧”的人,权力一刻也不能丧失。
你说他善良,有些事情又实在不太厚道,说他坏透了,他却将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他与其他高高在上的九五之尊实在太不一样,——他太鲜活了,有凡尘俗世的市井气,那些小性子和小缺点反而让他更真实、更可信。在史书里面,哪个帝王比他的形象更生动?即使你厌恶他,也无法将他划归到十恶不赦的类型之中。
那些古板的帝王之气没有笼罩他,所以他在历史的轮回和记忆里倒显得鲜活起来。
他矛盾着,又特别着。
高祖本纪读后感(篇12)
听说刘邦出身贫寒,性格圆滑,看不出什么天分。那么,他靠什么带领一批英雄推翻暴虐的秦朝,打败伟大的英雄项羽,建立汉朝帝国呢?
司马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刘邦做皇帝的根据。首先是君命天授。二是善于用人。
三是抚百姓。刘邦有识人的能力,知道哪些是人杰,哪些是庸才,然后才能量才而用,《史记》曰:“吕后问:
…陛下百岁后,萧相国即死,令谁代之?上曰:…曹参可。
问其次,上曰:…王陵可,然陵少戆,陈平可以助之。陈平智有余,然难以独任。
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刘氏者必勃也,可令为太尉。”这也应算是一项重要的领导才能。项羽就不行,不能识人,所以陈平和韩信之类就全部跑掉了。
刘邦用人不疑,并且“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与天下同利也。”让人有盼头,所以能够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另外又能把握兵权和人事权以防止喧宾夺主,不致失去对人才的控制,像韩信所言:
“陛下不能将兵,而善将将。”就是这个道理。
刘邦能屈能伸,果敢能决。按李宗吾的话说就是“面厚心黑”。
刘邦有急智。在被项羽围困在荥阳时,韩信不但不及时救援,反而趁机要封,“汉王大怒,骂曰:…吾困于此,量暮望若来佐我,乃欲自立为王!
”经张良、陈平暗示后,“汉王也悟,因复骂曰:…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假为!乃遣张良往立信为齐王,征其兵击楚。
”,在与项羽对决时,刘邦曾被伏弩射中,“汉王伤胸,乃扪足曰:…虏中吾指!”以定军心。
在鸿门宴前夜项伯来通风报信的时候,刘邦紧紧抓住这根救命稻草,急忙套近乎,“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在关键时候逃过一劫。很多事例都表现了刘邦的急智,按现在的话说叫“危机处理能力”,这也是一项重要能力。如果反映迟钝,朝
三夜零五天后,在那个动荡的时代,刘邦害怕自己的生命难以保护,更不用说他的伟大事业了。
社会并不缺有才干的人,像项羽、韩信、张良、陈平等,但却缺少能将他们的才干合理组织和发挥出来的人,而刘邦恰好具有这一长处,因此他成功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成功是性格上的成功。
命若琴弦读后感(分享12篇)
你已经想好如何撰写读后感了吗?阅读作品可以让我们的心态更加平和。写下阅读后的感想和体会,是进行反思和回顾的重要方式。在这里我们要为您全面解读“命若琴弦读后感”相关的内容,接下来会分享一些心得体会和经验教训,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命若琴弦读后感(篇1)
初中时的自读课本里,第一篇课文便是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从那时起,我便知道了这名残疾作家,从《秋天的怀念》到《我和地坛》,再到《命若琴弦》,他将自己对生命的感悟都揉进了文字中,看似悲观,却又处处表现出对生命的达观和坦然。
如果说《秋天的怀念》讲的是亲情,《我和地坛》讲的是差别和淡然,那么《命若琴弦》谈的便是目标。这目标,便是曾经鼓励老瞎子和他的师傅坚定的活下来,并即将同样鼓励小瞎子活下去的根根琴弦。
目标之于人生,犹如灯塔之于航船。世界上充满了困难和欲望,这些都容易使人迷失方向,有的人,遇到困难之后变得自暴自弃,满身的消极情绪:“别跟我谈理想,戒了”。也有的人,尽管拥有物质上的财富,却终日沉湎于声色犬马之娱,以至于经常空虚的感叹“我穷得只剩下钱了”。
文中的老瞎子和小瞎子,同样面临着困难和欲望的考验——天生失明使他们看不到蓝天白云,看不到绿色的长乙(椅)和曲折的油狼(游廊);爱情欲望的破灭也使小瞎子甚至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所幸,他们的生命中还有琴弦,这琴弦,给他们的生命带来了方向和希望。“记住,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老瞎子的师傅一语道破了人生真谛:有目标,生命才会有勇气、有意义;那些为目标而执着的去拼搏、奋斗的经历,便是快乐的本源,生命的意义。谈断琴弦本来只是老瞎子的目的,但是为这个目的而奋斗的几十年,却充分让他享受到生命的乐趣:他高超的琴艺使他有了谋生的手段,也给了他忘却失明的快感,使他能在众人的喝彩声中“全心沉到自己所说的书中去”。
甚至当他最终梦想破碎,回想从前的时候,那些奔奔忙忙兴致勃勃的翻山、走路、弹琴,乃至心焦、忧虑都让他感觉“多么欢乐”!他的一辈子都被那虚设的目的拉紧,于是生活中叮叮当当才有了生气。重要的是从那绷紧的过程中得到了欢乐。于是,他把这快乐之源又传给了他的徒弟,不管琴弦的数量是1000根还是1200根,可以预想,小瞎子的一生,也将充满快乐和希望。
作为一个健全人,我们理应对造物主充满感恩,理应比老瞎子活得更有生机和活力,但扪心自问,我们真能做到吗?有多少人,遇到困难便自暴自弃、不思进取;又有多少人,不去奋斗却整天抱怨社会对自己不公,终日垂头丧气;有多少人,沉溺于声色犬马之娱……我们找不到自己生命中的那根琴弦,而是任由抱怨、牢骚、勾心斗角成了我们生活的全部,比之文中的老瞎子,或是身患残疾的作者本人,身体健全的我们情何以堪!
世界因差别而存在,有的人天生富贵,也有人天生贫穷;有的人天生健全,也有人天生孱弱,造物主的安排面前,抱怨和攀比毫无意义。但无论处境如何,对每一个人来说,生命的主动权都掌握在自己手里,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琴弦。当你找到琴弦,并弹出动听乐曲的时候,你就找到了生命的真谛。
命若琴弦读后感(篇2)
一个作家,首先,他是一个人,一个完整的人,即使有身体上的缺陷。作家对于读者,呈现于文字背后而见,清晰而又模糊。对于史铁生,我更多了一份猜想。
阅读史铁生的作品,是阅读他本人。我从没见过第二个人把自己融入这样的工作。阅读他的作品是神圣的精神洗礼,而阅读自己则是接受人与人之间的奇迹。
史铁生,让我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他的理想世界。对于身残的史铁生,开始并没有志坚。曾经千方百计寻找自杀机会的史铁生,不会想到今天已获得如此多人的认可。
它之所以能活下去,是因为它找到了活下去的好理由。他选择了写作,写作成了他的生存方式。可以说他是被生活逼上了文学的道路,但他比别人走得更远,因为人的不完美证明了上帝的完美。
因为身残,他有了更多的思考机会;因为身残,他更多地关注人的精神;因为身残,他更懂得了人的生存境地;因为身残,他……所有这些,为他铸就了长远的文学道路,而且越走越远。读完史铁生的《命若琴弦》,我更加知道为自己找到生活的理由是多么重要。老瞎子的师傅在临终前告诉他有一张复明药方,但非要弹断一千根琴弦,否则就不灵。
这张药方支撑着老瞎子走过了七十多个春夏秋冬,老瞎子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将一千根琴弦弹断,以图看到世界一眼。后来,老瞎子发现复明药方不过白纸一张,复明计划失败,他千方百计找到小瞎子,对他说:“是我记错了,是一千二百根,师傅记错了,记住,是一千二百根!
”老瞎子知道,这一千二百根琴弦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小瞎子的生命。他们的生命就寄托在脆弱的琴弦上,这是否是一个玩笑!
弦是脆弱但有弹性的,人的生命也是如此!作者为老盲人和小盲人设计了一个人生目标,但他没有让他们实现。因为实现,等于破灭。
当老盲人找到药方,发现只有一张白纸,他才明白师傅的良苦用心。可以破碎,最终还是破碎,它不能回到过去,不能有以前生活的激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如何让小盲人坚强地活着。他应该做到了,因为小瞎子相信了。
这时,老瞎子才真的是“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在读史铁生之时,常会使我们想到加缪。加缪认为荒谬是人与世界之间唯一的联系。荒谬是不能消除的,人只能生活在裂缝中。
但人必须超越荒谬,在荒谬的生活中获得意义。史铁生也是这样。他意识到生活中的困难和不完美,但认为它们是获得生活意义这一主题的应有之义。
如果没有孤独,爱就失去了意义;如果没有欲望的痛苦,就没有实现欲望的快乐;例如
果人永远不死,那么人就像波伏娃的名著《人皆有死》中那个死不了的福斯卡那样,变得乏味透顶。生命的不完美和生命的虚无,为人们克服自我、超越困难、证明存在的意义开辟了可能空间。人的存在毫无理由是荒谬的,但在理想主义者看来,必须赋予它以意,必须有东西证明它的意义。
“只有人才把怎样活着看得比活着本身更要紧,只有人在顽固地追问并要求着生存的意义。”(《**文本断想》)对生存意义的追问,是人文精神的骨髓所在,也是人区别与动物的主要标志。人必须选择一种东西作为生存意义的证明。
史铁生选择的是写作。但是,写作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存在?如果作为一种存在目的,作为一种特定的、功利的目的,那么人们就会被书写所禁锢,而失去存在本身的意义。
而在史铁生看来,写作无非是一种生命的存在方式,一种意义的证明,“只是因为我活着,我才不得不写作。”(《我与地坛》)这又让我想起余华的《活着》。余华说:
“活着就是为了活着。”这不是一种行尸走肉的混日子,而是一种生存哲学。余华深知中国人民生存的苦难。作为最底层的劳动群众谁也抵挡不住什么,也许为了生活而生活才是最明智的人生选择。
当然,史铁生和余华是截然不同的。史铁生认为,人应该活得比活得多。史铁生毕竟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余华则是一个理性的反叛者。但两人都在顽固地追问并要求着生存的意义。
因为残缺,完美才得以显现。史铁生意识到,所有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残疾。
人生而就有缺陷,问题,不可能完美。对于许多人的精神缺陷,身体缺陷算什么?史铁生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所以他想用文学来弥补人们的精神缺陷。
有评论家把史铁生的创作分为两个阶段:1985年以前,他写残疾人,然后写残疾人,他们的缺陷和问题。史铁生用自己的心灵创造了一个巨大而无边无己的精神空间,让无数人在这里游荡,得到精神的洗礼和锤炼。
在找到了为自己生活的理由后,史铁生正在寻找为别人生活的理由。史铁生当然算得上是经历过绝境了,绝境从来是这样,要么把人彻底击垮,要么使人归于宁静。史铁生属于后者。
在史铁生的作品中,我们常常看到生活的激情,感受到自己的平和。所谓“宁静以致远”,史铁生并不是在呐喊,而是在剖析,在阐释,为了生活。“无所谓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也无所谓谁是谁…… ”人生就是一条漫长的河流。
你也可能会是老瞎子。这时候你会怎么办?
命若琴弦读后感(篇3)
寒假看了看史铁生的书,感觉很好,和大家分享一下。拙笔之见,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些思考。
“文学就是宗教精神的文字体现”史铁生如是说。他赐予了文字宗教的神圣。“职业是生病,业余是写作”是史铁生对自己的评价,年轻小伙正是生龙活虎的二十出头却双腿瘫痪,他经历了多少生与死的挣扎,受过多少命运不公的折磨,扛过多少从恶梦中入睡从美梦中惊醒的夜晚?他的文学让人感觉不到身为残疾人的颓废和萎靡,相反,他对宿命和理想的思考对生死的深思,以及带有北京口语贴切的语言帮我拨开眼前的乌云,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
《命若琴弦》讲述的是一老一小两个瞎子带着三弦琴,说书为生。小瞎子年轻好奇,对大山外的世界、对爱情都充满了憧憬。但他是个瞎子,注定和正常的男子不一样。他不让他养狗,怕受村子里的狗欺负,也怕欺负了别人家的狗,误了生意。
当小瞎子听出他的心绪好时,就问:“什么事绿色的长乙(椅)?”“那曲折的油狼(游廊)呢?”“你就爱瞎听那些玩意儿,听那些玩意儿有什么用?天底下好东西多啦,跟咱们有什么关系?”(注:小瞎子有个收音机,那些东西都是从收音机里听到的)老瞎子往小瞎子头上浇凉水。老瞎子天天想的就是弹三弦琴,因为他的小瞎子的师爷曾经告诉他:我们的命就在这几根琴弦上,我给你留有一张药方,你得弹断一千根琴弦才能去抓那副药,吃了药你就能看见东西了。
老瞎子当然相信他的话,能看到东西是多诱人的一个目标,于是老瞎子盼了五十年了,五十年中翻了多少架山,走了多少里路啊。挨了多少回晒,挨了多少回冻,心里受了多少委屈。这一切的过程就是为了达到心中的那个目标,看一看这个世界!
一老一小到野羊坳说书,小瞎子巴不得早来这里,因为这里有个小妮子名叫兰秀儿,两人正值情窦初开,在一起听电匣子,谈天说地,都想成为的彼此。但是老瞎子告诉小瞎子:“听我一句话,保准对你没坏处。离那妮子远点儿。”“兰秀儿不坏”“我知道她不坏,可你离她远点儿好。早年你师爷这么跟我说,我也不信……”老瞎子不是预言家,只是他经历过,最后的分离和心痛让他生出保护小瞎子的心。终于老瞎子弹断了一千根弦,带上药方启程拿药了。
可是那张载有老瞎子一生梦想的药方竟是一张白纸,没有一个黑字,老瞎子蹒蹒跚跚来到野羊坳得知小瞎子走了,走的那天就是兰秀儿嫁到山外头去的那天。
难道这就是命运的轮回?当小瞎子问老瞎子为啥没拿到药,老瞎子说:“记住,得弹断一千二百根,我没弹够,记成了一千。”说到这,估计老瞎子明白师爷对他说的话:“记住,得弹一千根,我没弹够,记成了八百。”
目的虽是虚设的,可非得有不行,不然琴弦怎么拉紧,拉不紧就弹不响。
故事就是这样的,瞎子的命记在琴弦上,奔波一辈子,虽没得到梦想中的药方,虽辛辛苦苦说了一辈子书只是验证了一个谎言,但倘若没有这个谎言,瞎子能把三魂七魄、东刀西枪、关羽张飞那些动人心弦的故事讲给老百姓听吗?能充实的度过每个物质缺乏的白天黑夜吗?能身体强健劲头十足的四处奔走吗?恐怕失去了拉紧的琴弦,他的生命将不堪一击。也许每天只是抱怨哀叹自己是个瞎子,还有老天的不公,人生的没有意义。
虽是个谎言,但瞎子过出了不是谎言的人生。梦想对于自己来说,成真了就是梦想,否则就是个谎言,是个神话。但从瞎子身上,我明白了人们在梦想的征途上得相信梦想绝不会是谎言,只要拉紧琴弦,不停的弹奏下去,最后即使梦想未成真,他的过程也是值得掌声的赞美,呼声的衬托的。
人生在世,黄发垂髫,都得经历坎坎坷坷的岁月,都得完成心中的生命意义,都得拉紧命运的琴弦。眼前或许是弹断一千根琴弦,或许是阅览一千本名著,或许是建造一千座大楼,或许是医治一千位病人……就在弹断琴弦、翻阅纸张、添砖弄瓦、听诊问切当中,日子过去了,岁月捎带着喜怒哀乐,酸甜苦辣,给予我们千姿百态的人生阅历......
我们不必把命绑在琴弦上,但我们得把命记在目标的弦上。
工程班每个人都弹响一曲生命的赞歌,将会交融成最雄壮最秀丽的交响曲!!
命若琴弦读后感(篇4)
“无所谓从哪里来,也无所谓从哪里去”,这就是人生。
史铁生先生笔下的命若琴弦讲述了生活在社会边缘的瞎子师徒,年轻的徒弟经历了爱情的幻灭,年老的师傅更是被击破了一辈子最大的希望——在生命的终结之前看一眼这个一直在黑暗充满希望幻想色彩的世界。他们都历练着痛苦,但最终他们都顽强地踏上了人生之路。老者将希望重新传授给徒弟,给年轻人的未来一个重要的精神支柱。
两代人的故事,代表着生命的延续与轮回,也寄寓着浓厚的宿命意味。老者苦苦坚持弹断一千根琴弦,取出治盲药方,为的就是看一眼这个他从没见过的世界,可是事实是残酷的,说了一辈子的书,最后才发现那治盲药方原来是一张白纸,但同时他深深地体会到了他师傅曾经的良苦用心——“咱这命就在这几根琴弦上”。于是,我们看到师傅对于徒弟的良苦用心,他们踩着彼此的脚印,就这样一步步的走下去。宿命不断的轮回,现实的残酷与命运的无奈。当支持着他们唯一会下去的目标,在现实与希望的催击下悄然滑落,他们苦苦追求与艰辛营造的美好世界顿时倾塌,此时此刻他们会以什么样的姿态去面对眼前的虚无,而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
一根琴弦需要两个点才能拉紧。同样,扎根于他们心中的心弦也需要两个点——一头是追求,一头是目的——你才能在这紧绷的过程弹奏心曲。而此时对与他们希望追求支持着他们实现自己的梦想,顽强的走完生命的终结。对于我们,目的本来没有,但虽是虚设,可非
得有不行,不然琴弦怎么拉紧,拉不紧就弹不响。倘若目的不明确,心弦如何能拉紧,拉不紧心曲又如何能弹响呢?
师徒两代人的盲目和孤独,是人在宇宙中困境的体现,他们顽强的求生,则投射着人类自强不息的精神。其实,人生就是如此。在人的一生中,掺杂了许许多多的无奈与痛苦,自身的力量无法改变的时候,我们如何坚强的走下去呢?那就必须找到支撑我们走下去的动力,也就是如何将心弦绷紧,因为只有弹唱出热情、充满活力的心曲,才能使我们即使在无奈与痛苦的时期也能活
命若琴弦读后感(篇5)
所谓活着
《命若琴弦》是史铁生早期的作品,以一张可以让盲人恢复光明的神奇药方串连起三代失明说书人一生的故事。与其同期作品相同,这篇文章**了“人为什么活着”这个困扰了史铁生大半生的问题。
为什么活着?对于一出生就失明,说书说了五十多年的老瞎子来说,活着就是为了及早弹断一千根琴弦。以一根一根亲手弹断的琴弦为药引,用师傅留下的神奇药方使自己恢复光明,亲眼看看这个熟悉但又陌生的世界。
所以老瞎子带着小瞎子奔走于各个村落,只希望尽早弹断一千根琴弦。
为什么活着?对于一位年仅十七岁,正处于人生中最灿烂时期的小瞎子来说,活着就如同人要呼吸那样平常,没有理由地活着,也没有理由等待死亡。他对这个世界怀有无限的好奇与畅想,借助电匣子接受来自这个世界的各种信息,他想进城,想知道什么是“曲折的油狼(游廊)”,想要接近那位尖声细语的小女孩。
于是他不听老盲人的劝阻,追逐着世界的步伐,满怀期待地联想起兰秀儿。
老瞎子与小瞎子是如此的不同,就如史铁生在文中写的那般,“两面脊背和山是一样的黄褐色。一个又老又骨瘦如柴,像山根下裸露的基石。另一座正年轻。
”老瞎子年老体弱,历经风霜,一生的艰辛只为看一眼他生活的世界。小瞎子年轻有活力,好奇地探索着这个他仅三岁前看过的世界。但他们又是如此的相似,同样失去光明,同样奔走于山间村落说拉弹唱。
他们就像生命中的两个阶段,由于经历的不同而略有不同。
老瞎子看着小瞎子就像看到年轻时的自己,他为着小瞎子的跳脱,面对爱情的无措感到忧虑,又为自己即将弹断一千根琴弦而激动万分。当他终于知道,多年的辛劳,多年的坚持换来了一张白纸,前世似乎毫无意义。失去了人生存在意义的老瞎子迷茫了,绝望不足以描述他的心情,那个一直拉紧他心弦的东西不见了,长久以来支持身体里的一切都熄灭了。
是小瞎子的存在让老瞎子得以坚持下来,兰秀儿的成亲对小瞎子打击巨大,他开始怀疑人活着的意义,或许说是怀疑他本身存在的意义。作为一个盲人,他受了很多苦。他为什么要活在这个世界上?小瞎子渴望睁眼,真正地看一眼这个世界。
直到这一刻,老瞎子终于明白师傅去世前所说的话“记住,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
命若琴弦,拉紧的弦才能弹出好的乐曲,相同的,人活着需要一个目的,让这个目的拉紧你的心弦,让你拥有动力面对生活,活出属于自己的人生。为什么活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有意义地生活。所以这个目的不管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只要它藏在人的心里。老瞎子活着就是为了断一千根线来恢复光明,在断一千根弦的过程中,老瞎子感受到了生活的真正快乐。
历史是那样的相似,最后一如老瞎子的师傅那般,老瞎子又将药方封入小瞎子的琴中,告诫小瞎子用心弹断一千两百根琴弦才能用药方取药,只为留给小瞎子一个活下来的念想。不知道许多年后,当老瞎子离开人世,当小瞎子成为老瞎子,当老瞎子身边又跟着一个小瞎子时,这个神奇的药方是否会被继续传下去。
老瞎子和小瞎子不是史铁生本人的化身。史铁生20岁前就像个小盲人。他对生活抱有无限的幻想。他年轻,充满激情和梦想。去乡下对他来说没什么。生活是他展示才华的舞台。似乎没有什么能使他退缩。20岁时瘫痪的史铁生绝望迷茫,突如其来的灾难打破了他的梦想之翼。
之前的年华与抱负已如泡沫泯灭,被拘于轮椅上的史铁生开始整日地思考他存在的意义。随后,史铁生将生命寄托于写作,写作之于他如同说书之于老瞎子般,让他沉迷愉悦,但同时困惑,困惑这样值得吗。老瞎子所追求的是恢复光明,为是人所接受。史铁生追求的是人们对残疾人的认可和认可。
最终老瞎子明白自己始终无法看到这个美丽世界,但却也真正认识到活着的意义。史铁生也在无尽的思考中意识到什么才是真正的活着。史铁生在《我与地坛》提到,人为什么活着,因为人想活着。
生活的重击使史铁生失去了眼前的一切。他害怕他想要得,但他不知道他能得到什么。写作给了他新的希望和寄托。在写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史铁生终于明白,他必须写作是因为他活着,他必须写作只是因为他想活着。不怕死与想去死是两回事,怕活不等于不想活,因为你想得到点儿什么,你觉得你还可以得到点什么,正是那种欲望让人在艰难的生活得以坚持。
人的真名是欲望,因为有他们想要的东西,所以他们不想死。倘若消灭了这种欲望,人生怎能得以保存?
所谓生活,当它是有自己的欲望时,这种欲望并不意味着肤浅**,而是一种追求,一种野心,人们也把它称为理想、梦想。生存欲望只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它就像一张白纸,毫无价值。重要的是在追逐自身欲望的路上,我们所经历的,所领悟的,所获得的一切让那张白纸染上生活的色彩,绘制属于我们每个人独一无二的生命旅程,这就是真正的活着。
在这旅途中,我们曾经愉悦,欢欣,我们有过迷茫,哀伤,但也正是这一切让我们感到真正活在这个世界。
命若琴弦,无法找到那个能够拉紧自身心弦的事物,又如何以生命弹奏出激昂的乐章?无法奏乐的琴弦,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生活没有绝对的公平,每个人都会遭遇磨难,同时生活亦不会刻意打压一个对生活仍抱有希望的人。
找到自己的那个目的,拉紧心弦,在生活中感受活着的喜悦,奏出属于自己的生命乐章。
命若琴弦读后感(篇6)
**的开头这样写道: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少,一前一后,两顶发了黑的草帽起伏躜动,匆匆忙忙,像是随着一条不安静的河水在漂流。无所谓从**来,也无所谓到**去,每人带一把三弦琴,说书为生。
那怀了一生的期望的老瞎子,只为师傅留下的那张在琴里的药方,为了能够看一眼这个明亮的世界,他坚忍地漂泊了一生,虽然中间有过迷茫,琴声烦躁不安,像是年年旷野里的风雨,像是日夜山谷中的溪流,像是奔奔忙忙不知所归的脚步声。但是,他仍然坚持着弹断了一千根琴弦,但是,最后,他发现,这张药方是张白纸的时候,终于懂了什么是命,为什么师傅说“咱们的命就在这琴弦上”。老盲人的心弦断了。他不想再搬家了,这吸引了他。发生的事情突然消失,变得干净,就像一根无法拉紧的绳子。很难弹出一首悦耳的曲子。
他的心弦断了,身体里的一切都在熄灭。
小盲人,心爱的女孩结婚了,爱的火焰瞬间熄灭。他的心里也痛不欲生,为情所伤,问老瞎子:“干嘛咱们是瞎子!
”“就因为咱们是瞎子。”师徒的简短话语掺揉了多少心酸与无奈。因为他们是瞎子,他们所能做的就是接受它。
不能改变,不能改变,身体缺陷给他们带来了多少不便,甚至爱情也不能像普通人一样。
其实,人生就是如此。在人们的生活中,夹杂着很多的无奈和痛苦,在人类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我们如何才能继续坚强?人活着,就要有目标,有希望,有信念,有前行的动力。
当全世界都误解你的时候,你仍然可以一步一步地走下去。不管你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失望,你仍然可以微笑,拍拍你的脸,对自己说,继续前进!!!人们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追求物质生活。然而,精神世界必须丰富多彩,强大,并有自己的精神支柱。
给自己一个可以一直坚持走下去的理由。不怕死,就怕一个人没有目标,没有追求,没有生存的力量。这样的人活着有何意义?
必须找到支撑我们走下去的动力,也就是如何将心弦绷紧,因为只有弹唱出热情、充满活力的心曲,才能使我们即使在无奈与痛苦的时期也能活出自己的精彩。
也许有人说,虚设的目的又有什么意义呢?也许我们一辈子也不可能实现,到头来也是一场空,也许只能像老瞎子那样伤心与失望。是的,当老瞎子发现那治盲药方原来只是一张白纸的时候,把他那五十年来绷得紧紧的心弦一下子震断了。
可是,这就意味着他的这一生就没有意义了吗?不是的,虽然他最终也不能睁开眼看一眼这个彩色的世界,但是他的生命也不是没有意义的。当他穿梭于大山为村民们说书的时候,不仅“给寂寞的山村带来了欢乐”,同时“这也是老瞎子最知足的一刻,身上的疲劳和心里的孤寂全忘却”。
确实,正是“他的一辈子都被那虚设的目的拉紧,于是生活中叮叮当当才有了生气”。“重要的是从那绷紧的过程中得到欢乐”。当我们站在生死边缘的时候,回想这一生,也许你们会认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劳碌一生不知为何。
但是你们能知道你们曾经体会过什么,得到了什么,也许是痛苦,也许是欢乐,是感动,是温暖,能知道你们能为在世的人们留下了什么,也许是你的音容笑貌,也许是你的帮助、撒下的温暖,那就已经足够了。“弹好了就够了”……
其实瞎子的瞎与各人自身的弱点是多么的相似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和无奈,关键使你如何对待它,如何让你的不幸在**中淡出心弦。盲人的黑暗世界充满了未知,也充满了幻想。
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不也是一无所知的吗?那我们是怎样在我们人生的白纸上描绘出自己的世界的呢?“其实人人都是根据自己的所知猜测着无穷的未知,以自己的感情勾画出世界。
每个人的世界就都不同”。我听过这样一句话,其实生活是一个循环,从起点开始,最后回到原点。当你出生的时候,你的圆开始被画出来;有些人可能画一个大的圆,有些人可能画一个小的圆,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在画圆的过程中,这也是个人的一个独特的地方。
**的开头“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小,一前一后,两顶发了黑的草帽起伏躜动,匆匆忙忙,像是随着一条不安静的河水在漂流。无所谓从哪儿来,也无所谓到哪儿去,每人带一把三弦琴,说书为生。”和**的结尾“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小,一前一后,两顶发了黑的草帽起伏躜动,匆匆忙忙,像是随着一条不安静的河水在漂流。
无所谓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也无所谓谁是谁……”,前后照应,使**弥漫着一种宿命的味道,也不禁使人深思:人生也许就是一个圆,就是这样周而复始的接受命运的拷问。穿透力极强,哲理性与思考性也在字里行间中不知不觉地浮现。
人生,真是一幕大戏,曲曲流传,唱的不过是同一曲,同一幕,人生的精彩,人生的奋斗,人生的跌宕起伏,是谁比谁更执着?谁比谁更不开悟?不过是有些人勇于承担,有些人善于逃避。
总是有理由承担,有理由逃避,也有理由逃避。不管怎样,人们都应该给自己设定目标和期望。
人的生命就像这根弦。只有把它拉紧,才能演奏好。玩得好就够了
命若琴弦读后感(篇7)
一曲一亡魂,一弦一情深。
一人一世界,一念一乾坤。
莽莽群山走来两个瞎子,一老一少,一前一后,说书为生,为一千根断弦换得的药方。小瞎子历了情劫,老瞎子渡了心劫,弦断了,人走了,一切都回到了原点。莽莽群山走来两个瞎子,一老一少,一前一后,说书为生,只为一千两百根断弦换来的药方…………
活脱脱的一场悲剧啊。小瞎子动了情,兰秀儿却走了;老瞎子大半辈子的苦苦追寻,药方却是一张白纸。悲剧而又现实,人生十九不如意,事与愿违才是常态。若既已知无可挽回,就不要自怨自艾,当一切尘埃落定,当一切归于平静,我们才会真正懂得放弃其实也是另一种美丽的收获,往昔皆须尽,接纳现在便已足矣。
“他本来能弹够一千根,可他记成了八百。”“是一千二。我没弹够,我记成了一千。”一代又一代善意的谎言,支撑了一代又一代说书人的生命,带着信念扯紧心里的那根线,才能奏成叮叮当当的生命乐章。代代说书人把命附在琴弦上,翻山,走路,说书……兴奋而又憧憬,最终也只会在死去的一刹感叹没有得到药方的遗憾。虚无的药方只是一张白纸,但他却能给说书人带来斑斓的一生。这就是目的和信念的力量。我们心中都该有一条心弦,自追求而起,以目的为止,悸动着我们的一切努力和追寻。人生宛若皑皑雪山,我们是攒动的小黑点,唯有目标能在这漫天风雪中开出一条生路;人生宛若碧海波澜,我们是无帆的船,唯有目标能带我们迎风启航;人生……
他们回到了原点,却再次踏上征程,他们弹断了琴弦,却再次绷紧了心弦。终是瞎子断了弦,既是恩赐也是劫。终是心中有了弦,烟海无涯也向前。
命若琴弦读后感(篇8)
读史铁生的《命若琴弦》,眼睁睁地看着一代带老瞎子引领着一代代小瞎子走向虚空,总有一种沉重的悲伤郁结心间。绝望的存在不在于生命的短暂与不再性,而在于希望的存在。
老瞎子在行走的过程中是满怀着希望的。他的希望是“最后能看一眼世界”。这个希望支撑老瞎子行走了七十年。当他意识到“无论如何没几年活头了,失去的已经永远失去了”仍然认为“七十年来所受的全部辛苦就为最后能看一眼世界”,值!这最初的也是最后的希望因其唯一性与持久性注定了绝望到来时候的毁灭性力量。“传道者说,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然而传道者并未告诉老瞎子这一点。当他弹断一千根琴弦最终却只换得一纸空白的时候,他才发现了虚空。
当他于绝望中回首过去的日子时,他领悟到重要的是从绷紧的过程中得到快乐。然而这个领悟并不能消解他的绝望。他试着振作起来却总是摆脱不掉那张无字的白纸。史铁生相信“人可以走向天堂,不可以走到天堂……而你若永远走向它,你便随时都在它的光照之中。”老瞎子发现天堂根本就是一个虚设,他还有没有能力假想它的光照呢?
到老瞎子想到小瞎子还在等他回去的时候,他认识到:目的虽空,必须设置。“如果不是在绝望的同时力图消除绝望感,在痛苦的同时祈求抹去痛苦的创痕,生命就没有出路。”所以老瞎子把师傅给自己提出的弹断一千根琴弦的要求为徒弟增加到一千二百根,既给他一个目的也延长他到达目的(也即发现虚空)的时间。这样,徒弟便能在走向“天堂”的途中感受到它的光照。
再说小瞎子,小瞎子一直以来并没有体会到瞎子的苦恼。而一旦因兰秀儿的出嫁而重新审视自己的缺陷时,他便产生了强烈的看看这个世界的渴望。无疑,他自此开始重复老瞎子的命运。
其实,老瞎子一生都生活在被欺骗状态。当他醒悟到自己被骗后,陷入绝望,又于绝望中体察到骗者(师傅)的良苦用心,继而把自己变成一个骗子,去欺骗自己的徒弟。这是一个循环,可以想见,无数代瞎子都生活在这个循环当中。
命若琴弦,琴弦若路,是路就有指向,即使指向虚无,也是指向。要知道这指向是虚无,必得走一遭才知道。等到知道的时候就会陷入绝望。可绝望就绝望吧,反正已经走过来了。且在此过程中,你是被希望支撑着的。即使瘫倒在最后的觉醒中,你的生命也差不多该尽了。一代代瞎子在路上(也即在被欺骗的状态中)可能都是“盲目乐观”的。人生的苦难太多,若要一生生活在绝望之中,还不如“盲目乐观”一点好。这是老瞎子的观点。
这也是史铁生的观点。“目的皆是虚空,人生只有一个实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惟有实现精神的步步升华,才是意义之所在。”“目的虽空但必须设置,否则过程将通向何方呢?”所以他创造了老瞎子用来拯救小瞎子,创造了老瞎子和小瞎子用来拯救我们。即通过一代代老瞎子给一代代小瞎子设置目的,告诉读者你得有一个目的。
我始终在想这种赋予他人以虚妄的希望到底应不应该。就好象你吃了李子后发现它很酸,你是隐瞒它的酸,让别人通过亲自尝试而自己得出酸的结论,还是开始就告诉他说李子是酸的,又因为他不得不去吃它而使他亲自体验它的酸以前就准备承受它的酸呢?鲁迅说:“做梦的人是幸福的,倘没有看出可走的路,最要紧的是不要去惊醒他。”可能鲁迅和老瞎子都认为后来者没有足够的勇气与力量来承担虚无,所以鲁迅就想到不要惊醒他们,而老瞎子就给小瞎子一个希望。其实鲁迅也充当过老瞎子的角色。鲁迅的许多文字里都充满了绝望与虚无感,然而他仍然在夏瑜的坟上凭空添上个花环,也不说单四嫂子根本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而故乡的深蓝的天空里仍然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
他们无不在自己绝望的时候赋予他人以希望,即使知道这希望其实是无用且无望的,就像诸神赋予西西弗斯的那样。不同的是,前者是为了拯救,后者是为了惩罚。
小瞎子觉悟到希望是虚妄的时候,他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所以绝望也将随之而逝。但是西西弗斯不同,第一次把石头推到山顶,看到它滚落山下时候的西西弗斯是最绝望的,因为他明白了自己的命运然而又未走到生命的尽头,于是他不得不重来一次、两次……N次,直至死亡。所以他比小瞎子痛苦,因为明知是无用而无望的劳动却不得不为之。
然而加谬说西西弗斯是幸福的。
其实西西弗斯可能有两种结局:要么因绝望和痛苦过于强大,把石头推上山顶后就站在它下面,被滚落下来的它砸死;要么就对此习以为常,且终于把它化作是自己的生命全部,屡屡推它上山,看它滚下,就是自己在渡过生命。而后一种情况又有两种可能:一是变得麻木,一是以此为乐。加谬所谓的西西弗斯是幸福的,就是后一种情况:攀登山顶的奋斗本身足以充实一颗心。这句话也适应于一代代觉悟了的老瞎子的心境,所以他们无有不担当了绝望,反抗着绝望。
作为读者,我们不是文中的当事人,而是观众。当小瞎子处于被欺骗状态时,我们是清醒的。所以作家其实是把读者变成了第一次看到石头从山顶上落下而不得不第二次把它推上去且明知道它会再落下来的西西弗斯。至于做麻木的西西弗斯,还是做快乐的西西弗斯,则由我们自己选择。而当我们作出选择的时候,我们就得为此承担责任。
命若琴弦读后感(篇9)
无所谓从哪里来,也无所谓到哪儿去,《命若琴弦》告诉我:这就是人生。
史铁生先生笔下的《命若琴弦》的开头如是描述: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小,一前一后,两顶发了黑的草帽起伏躜动,匆匆忙忙,像是随着一条不安静的河水在漂流。无所谓从哪儿来,也无所谓到哪儿去,每人带一把三弦琴,说书为生。一个简洁的开头,却充满了思考性和哲理性。
在文章的开头,故事已经成形:两个瞎子,一老一少,穿梭在群山之中,每人带一把三弦琴,说书为生。他们一前一后走在迂回的山路上,也一前一后走在人生的崎岖小道上。一前一后,小瞎子正沿着老瞎子的脚印向前走!
在野羊坳,小瞎子重演了老瞎子曾经的伤痛:一个受到命运不公对待的有生理缺陷的人未必就能得到命运的同情,他们所谓的爱情也只是昙花一现,注定是一个悲剧兰秀儿最后嫁给了别人。而老瞎子也经历了他师傅曾经经历过的被崩断心弦的痛苦时刻:苦苦坚持弹断一千根琴弦,取出治盲药方,为的就是看一眼这个他从没见过的世界,可是事实是残酷的,说了一辈子的书,最后才发现那治盲药方原来是一张白纸,但同时他深深地体会到了他师傅曾经的良苦用心咱这命就在这几根琴弦上。于是,我们看到的是:老瞎子踩着老老瞎子的脚印,小瞎子又踩着老瞎子的脚印,小小瞎子又踩着小瞎子的脚印,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下去。于此,我们不得不称赞构思的巧妙,它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瞎子的一生,许许多多瞎子的宿命,现实的残酷与命运的无奈。
干嘛咱们是瞎子!就因为咱们是瞎子。师徒的简短话语掺揉了多少心酸与无奈。对于他们是瞎子的事实,他们能做的就是接受它。至于怎么来接受已成为事实的事实就得看你怎么看,怎么想,怎么选了。一根琴弦需要两个点才能拉紧。心弦一也需要两个点一头是追求,一头是目的你才能在中间这紧绷绷的过程上弹响心曲。这时就看你愿不愿意为自己的心弦设定两个端点了。目的本来没有,这需要我们来虚设。目的虽是虚设的,可非得有不行,不然琴弦怎么拉紧;拉不紧就弹不响。如果目的不明确,心弦就拉不紧,那么心曲又如何奏响呢?
其实,人生就是如此。在人的一生之中,掺揉了许许多多的无奈与痛苦,在人力无法改变的时候,我们如何坚强的走下去呢?那就必须找到支撑我们走下去的动力,也就是如何将心弦绷紧,因为只有弹唱出热情、充满活力的心曲,才能使我们即使在无奈与痛苦的时期也能活出自己的精彩。也许有人说,虚设的目的又有什么意义呢?也许我们一辈子也不可能实现,到头来也是一场空,也许只能像老瞎子那样伤心与失望。是的,当老瞎子发现那治盲药方原来只是一张白纸的时候,突然地他那黑暗的世界,他那只靠想象描绘出来的世界山崩地裂,把他那五十年来绷得紧紧的心弦一下子震断了。可是,这就意味着他的这一生就没有意义了吗?不是的,虽然他最终也不能睁开眼看一眼这个彩色的世界,但是他也不是白活的。当他穿梭于大山为村民们说书的时候,不仅给寂寞的山村带来了欢乐,同时这也是老瞎子最知足的一刻,身上的疲劳和心里的孤寂全忘却。确实,正是他的一辈子都被那虚设的目的拉紧,于是生活中叮叮当当才有了生气。重要的是从那绷紧的过程中得到欢乐。当我们站在生死边缘的时候,回想这一生,也许你们会认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劳碌一生不知为何。但是你们能知道你们曾经体会过什么,得到了什么,也许是痛苦,也许是欢乐,是感动,是温暖,能知道你们能为在世的人们留下了什么,也许是你的音容笑貌,也许是你的帮助、撒下的温暖,那就已经足够了。无所谓从哪里来,也无所谓到哪儿去,弹好了就够了。
这时,不禁令我们想到:其实瞎子的瞎与各人自身的弱点是多么的相似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与无奈,重点在于你是怎么对待它,怎么使你的不幸在心弦奏出的乐曲中淡化。在瞎子黑暗的世界里充满了未知,但也充满了幻想。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不也是一无所知的吗?那我们是怎样在我们人生的白纸上描绘出自己的世界的呢?其实人人都是根据自己的所知猜测着无穷的未知,以自己的感情勾画出世界。每个人的世界就都不同。盲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只是站在原地不敢也不愿意向前踏出一步,只能局限于眼前的黑暗描绘出来的也只能是黑点,只是在原地害怕与失望。已成为事实的事实,害怕与失望、抱怨又能改变什么呢?我们能做的就是将心弦两端的点设好,将心弦绷紧,奏出属于你自己的生命独特之曲。这样才能在黑暗中、在绝望中,找到指明灯,找到动力,带领我们走出黑暗、走出绝望,继续生命之途。记得有人跟我说过:其实人生就是一个圆,从起点出发,最终还是回到原点。当你一出生,你的圆就开始画了;也许有的人画的圆很大,也许有的人画的圆很小,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这个过程中你到底圈住了什么,这也是个人独特的地方。怎么才能圈住属于你的精彩呢?也许我们可以在某一线段(人生的某一时期)设置两个端点,完成一个再接着另一个,也许这样我们能走得更远,圆画得更大,圈住的东西更多,收获到的也更丰富多彩!
小说中除了内容让我们沉思,哲理性的句子让我们思考外,它的结构之美也是让我们陶醉的!
小说的开头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小,一前一后,两顶发了黑的草帽起伏躜动,匆匆忙忙,像是随着一条不安静的河水在漂流。无所谓从哪儿来,也无所谓到哪儿去,每人带一把三弦琴,说书为生。和小说的结尾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小,一前一后,两顶发了黑的草帽起伏躜动,匆匆忙忙,像是随着一条不安静的河水在漂流。无所谓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也无所谓谁是谁,前后照应,使小说弥漫着一种宿命的味道,也不禁使人深思:人生也许就是一个圆,就是这样周而复始的接受命运的拷问。穿透力极强,哲理性与思考性也在字里行间中不知不觉地浮现。
他本来能弹上一千根,可他记成了八百。要不然他就能弹断一千根。与是一千二我没弹够,我记成了一千。相互映衬,从而弥散出一种悲凉与无奈,不禁让人流下同情的泪水,也深深体会到老瞎子的良苦用心,同时也紧扣主题命若琴弦。
总的来说,《命若琴弦》给我们展示了文学之美,也为我们带来了对人生、对生命、对命运的思考
命若琴弦读后感(篇10)
人活在这个世上是否一定要有追求吗?答案是:是的。因为如果这个世上没有了追求,没有了目的的话,人就如白活了一般。好似这个人就从来没有来到过这个世界,但却不能说是没有来到过这个世界,做起码他浪费了这个世界上的一点资源,也曾经占有了这个世界的一点空间。
总而言之,人是不能没有自己的目标的。就连那文中的两位盲说书的也有自己的目标,那个老的,为了能够弹够那一千根琴弦,他那五十年里不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最后终于把琴弦弹断了一千根,但是有用吗?老盲说书的师父为了不让他可以得到那张根本就不存在的药方,所以把那本来只要弹八百根改成了一千根,还对老盲说书的说是他记错了,而现在老盲说书的做到了他师父提出的要求,弹足了一千根,可是当他把琴槽里的那所谓的药方拿到药店去抓药时,当别人告诉他那只是一张白纸时,他明白了是为什么要在临终前告诉他:人的命就像这张琴,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就够了。他的师傅不忍心让他的徒弟——老盲说书的知道没有药方这一残酷的现实,只好把难度提高,并在临终前暗示了老盲说书的,但因为老盲说书的要能看见东西就没有怎么去思考他师父的话。
也许思考了也不明白所以只有经历才知道他师父说的是什么,那药方也只不过是又来鼓励自己的传人不颓废下去而设立的,让他明白一切都不为什么,就为了活下去,上天如何安排的你就如何去做吧!但是自己也要有过努力,而不是因为自己的目标太过于远大就选择了放弃,或者是因为几次挫折就选择了放弃因为这样的选择会让你后悔一辈子,虽然结果也是不尽人意的,但在你实现你的目标时你可以真正的让自己笑一回,这样的人生才是最有价值和意义的。
而那老盲人的徒弟小盲说书的就是老盲说书的小时候的缩影,所以老盲说书的就像他师父那样在知道了真相之后把难度提高,从一千根提升到了一千二百根,想让小盲说书的永远去扯紧欢跳的琴弦,不必再去看那所谓的药方了。也就可以在忙碌中过完小盲说书的自己的人生。
这个故事虽然有点悲伤,却也让我们明白了,目的虽是虚设的,可非得有不行,不然人就会失去自己的志气,失去自己的追求,是自己的灵魂先老去、死去,只剩下那一副皮囊罢了。
命若琴弦读后感(篇11)
在《命若琴弦》中,讲述了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一老一少两个瞎子,每人带一把三弦琴,穿山越岭,怀揣着美好的愿望,说书为生。老瞎子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够弹断1000根琴弦,然后取出师傅留下的药方去治愈自己的眼睛,好亲眼看看明亮的世界。老瞎子的师父临终时告诉老瞎子:得弹断一千根琴弦才能去抓那副复明的药方,而他自己记错了,只弹断了八百根,所以不灵了。老瞎子紧记师父的话,弹了五十年,盼了五十年。小瞎子则是期盼着和心爱兰秀儿幸福的生活。然而当老瞎子真正弹断1000根琴弦,拿着师傅留下的药方取药的时候,才知道那所谓的药方原来只是一张白纸,瞬间,老瞎子的心弦断了。但是当他想起此时的小瞎子也正因兰秀儿远嫁他乡而痛不欲生,想到了小瞎子的心情,老瞎子想到了“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这句年幼时师傅临终说的一句话,在这一瞬间也深深的领悟了。于是为鼓起小瞎子生活的勇气,老瞎子用师傅的方式将药方封进琴槽,并告知只要他弹断1200根琴弦,就可取出药方治病。老瞎子没有把药方是一文空纸的事实告诉小瞎子,而是告诉小瞎子,是他记错了,得拉断1200根弦才可以去抓药方,琴弦数从1000增加到1200,不仅是数目的递增也是生命的递增。这番“美丽的谎言”,给予了三代人活下去的希望。让这三代人为了这个希望去拉紧琴弦,弹奏下去……
余华说:“活着就是为了活着。”生,容易,活,容易,然而,生活却并不如容易。生活的目的是什么呢?是希望。对于老瞎子来说就是琴匣里的张白纸。老瞎子一生的精彩,全来源于那张白纸。或许对于我们而言也是如此,当我们蓦然顿觉到自己的人生目标不过是一张白纸时,我们该为了什么而生存呢?
其实,就如同史铁生所言的,生命的意义在于其过程,《命若琴弦》中,老瞎子和小瞎子正是在日奔波忙碌地弹弦说书中发现了生命的价值和快乐,所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因为人总是要死的,对于必死的人来说,一切的目的便显得很空虚无。那些被人视为“目的”的东西随着人的死亡都将不复存在,都将转化为虚无。史铁生曾这样说过,目的皆是虚空,人生只有一个实在的过程。对于像老瞎子和小瞎子这样的残疾人而言,虽然活下去的目标是一个虚幻的,但却是他们活着的足迹则是真实存在的。当然,虽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但是目的仍是很重要的。但是目的不仅仅是纯粹的目的,而是为了引出人活下去的动力,从而创造精彩的过程。正如文中所说的:“目的虽然是虚设的,可非得有不行,不然琴弦怎么拉紧,拉不紧,就弹不响。”当我们拉紧琴弦开始弹奏的时候,就不必去看那无字的白纸了。因为过恒永在,美丽终会逝去,但却改不掉曾经美丽的事实。
命若琴弦读后感(篇12)
读《伤逝》有感
服设131
李科孟***
《伤逝》讲述了子君和涓生从相识.相知.再到相爱,最后到相离的爱情悲剧。
与其说是两个人的悲剧,不如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他们对爱情充满好奇,却无法克服封建传统的束缚。或许你不爱的人陪在你身边一直到老,但你爱的人却和你天隔一方。所以看来,对于子君和涓生来说,他们毕竟是幸福的,他们曾经相爱过。
谈到这篇**自然离不开爱情了。据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在**也一样,但是**会回到**。在我看来,只要用心守护婚姻,就是爱情的升华,婚姻就成了爱情的港湾。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
如果一见钟情是爱情的开始,那么为了方便而思念对方就是爱情的开始。就如子君和涓生的爱情,涓生对子君的牵挂无时无刻,子君对涓生的思念也是欲罢不能。和一个你不爱的人一起生活是痛苦的,但看到一个你爱的人快乐是幸福的。
爱情需要双方共同呵护。
如果一个爱我的人和一个我爱的人让我选择,这次我不会再犹豫别人,因为我坚信我爱的人会慢慢喜欢我,然后爱上我,而爱我的人会慢慢忘记我。因为我知道一个人的爱是单相思,爱是两个人的事,只有深爱对方才是幸福。直到爱情的尽头,子君依然深深地爱着涓生,但涓生却把真正的重担压在了子君身上,最终导致他们的爱情破产。
相爱时,要宽容对方
‘因为陌生相爱,因为了解分开’很恰当的表现他们两个爱情。距离产生美。当你不熟悉的时候,你看不到对方的全部。你看到的只是他的优点。你会发现他没有你想的那么完美。
或许远处是他是天使,他身上到处都是吸引你的地方。
有些东西在远处是美丽迷人的,就像月亮一样,但是站在月亮上的人看不到她的风景。当你们相爱的时候,你们应该用心守护对方,宽容地对待对方的缺点。因为涓生渐渐了解了子君的灵魂,更了解了她,但渐渐产生了分离,也不自觉地发现了子君的缺点。
这种隔膜对爱情来说却是致命的。因为爱会发现爱的缺乏,因为爱会有原谅的勇气。
别等失去才懂珍惜。
无论俊生多么遗憾,他们的爱已成为回忆。很多时候幸福就在身边,被幸福包围着感觉不到,直到失去了幸福的意义。无论是亲情还是爱情人离开才察觉他们的爱。
珍惜你现在拥有的幸福,否则下一秒就可能成为回忆。与爱情相比,幸福会更抽象。但爱也需要珍惜,珍惜你爱的人,相信他,保护他,原谅他,爱来之不易,有理由去珍惜。
即使爱情到了最后也不要憎恨。
爱是因为你认识对方,但有时你会面临这样的选择。当你分开的时候,你要么是朋友,要么是陌生人。也许很多人会选择成为陌生人,这样你们就不会在对方身上留下太多阴影。爱上一个人需要几秒钟,恨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憎恨一个人会使自己受伤,也会伤害对方。
爱一个人需要勇敢,但恨一个人需要勇气。所以即使到了爱情边缘,不再爱也不要恨,
有爱是幸运的。能够保护爱和亲人携手变老,是最大的幸福。涓生和子君是幸福的,他们曾经相爱,他们的爱又是那么悲剧,毕竟没有走到最后。
努力寻找爱情,更要用心守护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