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父追日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6-29 夸父追日读书笔记关于夸父追日读书笔记。
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经过阅读了{作者人名}写的读后感书名后,能让人思索万千,久久不能平静。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人生的真谛和价值观。今天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分享了一篇网络上选出的“夸父追日读书笔记”文章,敬请参阅本文!
夸父追日读书笔记 篇1
暑假里我读了一篇神话故事叫《夸父追日》,我认为故事里夸父坚持不懈的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夸父去追赶太阳,追啊,追啊,跨过了黄河、渭河,他口渴得把河里的水都喝光了,可是夸父没有停下来休息,又飞快的朝北方的大泽跑去,他跑跑啊跑,一向朝着太阳的方向跑去,可惜的是,他还没追上太阳,就轰然倒下了。他虽然没有成功地实现他的梦想,可是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却永不倒下。
生活中我最欠缺的是夸父坚持不懈的精神,记得刚上三年级我就被选进学校的鼓号队,刚开始很喜欢,时间久了,单调乏味的练习越来越让我提不起兴趣,上课时我开始不认真听讲和练习,教师批评了我,一赌气我就放弃不学了,此刻想起来真的很后悔,和夸父相比我真是太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了。可是我也有坚持的十分好的地方,那就是我最喜爱的篮球运动。那是从我小学一年级开始学习的,不管刮风下雨每个星期六都坚持学习打篮球,直到此刻。不管我将来打得如何我都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
夸父的那种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以后我们干任何事情要像夸父一样有坚持到底的决心,不能轻易放弃,仅有坚持才能成功,仅有坚持才能更优秀!
夸父追日读书笔记 篇2
《夸父追日》读后感400字
读《夸父追日》我才知道:夸父不喜欢黑暗,他喜欢光明。他看见太阳每天都是从东方升起,在西方落下,接着就是漫长的黑夜。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太阳才又从东方升起,夸父便决定去追赶太阳,把太阳抓住,想让它永远的固定在天上,想让大地一直充满阳光。
夸父追到了太阳那儿,忽然间,夸父的喉咙干的直冒烟。于是,夸父俯下了身子,把黄河、渭河的水喝的一滴不剩。可他还是渴,就向北方跑去,想喝大泽里的水。
可是,夸父还没有到大泽,他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的倒了下来。大地和山河都因为他的倒下而发出了巨响。夸父看着西沉的太阳,叹了一口气,把手杖向前一扔,就闭上眼睛长眠了。
第二天早上,太阳普照大地的时候,昨天倒在原野上的夸父,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山。山的南边,是一片鲜果累累的桃园,是夸父的手杖变的。树上有鲜美的桃子,可以为追寻光明的人解渴,让他们精神百倍,奋力前行!
《夸父追日》读后感400字
昨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夸父追日》。这里面讲述了一个震动人心的故事。
古时候,有一位大英雄,名叫夸父。他的身材很好,为人很正直,所以人们都喜欢他。那时候,很多人向太阳神祈求一个愿望,让太阳走得慢一点,这样他们才有更多的时间做工。看到这样,夸父帮他们跟太阳神讲。但是太阳神不要听他的话。因此他决定要把太阳追回来。在追太阳的时候,因为口很渴,所以他死了。当太阳看到这动人的情景后,便放慢了脚步,把白天变得长了一点。
一开始读这个故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特别是夸父的性格。他具有坚贞不屈的精神。在碰到困难,也就是他觉得口很渴的时候,还继续追太阳。如果我是他,我可能不要这样做。对我来说,他也是一个舍己为人的人。他很关心别人,会把一生的精力奉献给人们,他是一个那么好的人。
可是,我偶尔也会想:为什么他感到口渴的时候他还追太阳?为什么要危害自己的生活呢?有时候,我们可能会认为他很笨,对不对?不管怎么说,从故事中,我们可以学到:当面对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坚持不懈,努力地试一试才有可能成功。
《夸父追日》读后感400字
自从我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夸父没必要那刻苦的追赶太阳,因为太阳是永远都不会离开我们的,啊!原来夸父不喜欢黑夜,我也觉得他也不喜欢黑夜,那夸父不想想到了黑夜太阳就要休息,夸父是每天都看到太阳在天空,那要是每天都是白天,那我们还用不用休息了,我真是太讨厌夸父了,因为每天都追赶着太阳,烦不烦呀!也不知道太阳散步很久了之后就回去休息,那要是太阳每天都不休息那不是该累死了,夸父一点都不了解太阳!
但是我还是觉得夸父很刻苦,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夸父就已经追到那儿了,那样的速度是多么的快呀!
但是一抓住了太阳,那要是太阳几年都不休息的话那还怎么照射大地呀?夸父还想到了黑夜太阳躲到哪里去了,肯定是休息了。
我更觉得夸父实在是太傻了,因为夸父那么有情有义的追赶太阳却自己牺牲了,那要是不那样追赶太阳自己还能活很长时间。
我们也不喜欢在黑暗生活,夸父的做法也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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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追日读书笔记 篇3
今天,我津津有味地读了《夸父追日》这篇课文。他的精神真令人佩服,但我认为他的行为是盲目的。
夸父他是一位巨人,因为他不喜欢黑暗,所以想把太阳抓住,快追到时,夸父喉咙干渴得直冒烟,马上喝完了两条大河里的水。还是很渴,向北方跑,想喝大泽里的水,最后累得倒下了。这种勇往直前的精神令我佩服。对比他,我真惭愧。有一次,我写作业时有一道题不会做,我连想也不想,就把它丢在一边第二天考试时刚好考到这一题,我多么后悔啊!
但夸父的行为是盲目的。因为他没有想到,只有白天和黑夜的交替,人类才能正常生活。假如他追到了太阳,那么一天24小时都是太阳照耀着大地,地球上的花草树木都会被晒干。而且人们将没得休息,早上都无精打采,怎么能把工作做好呢?
所以我觉得做什么事情都不要违反自然发展的规律,读了这篇课文,我还想起了拔苗助长的故事。那都是不可取的。
夸父追日读书笔记 篇4
我读完了《夸父追日》这篇课文后,我收获了很多,我的感受是:夸父为了追赶太阳,留下光明,夸父不惜牺牲了自我的生命,我觉得他十分的勇敢,夸父是一个有决心、有毅力、精神百倍,奋勇前行的人。
夸父为了追到太阳,他十分勇敢地向前奔去,追啊,追啊,他口渴了,想喝水,霎时间把两条河水都给喝光了,可是,还不解渴,夸父没有停下来休息,又飞快的`朝北方的大泽跑去,他跑啊跑,一向朝着太阳的方向跑去,最终,没有水了,太渴了也太累了,最终闭上眼睛长眠了。我从那里感受到了夸父不故自我的生命,他为了光明,想抓住太阳固定在天上,让大地永远光明,所以奔着这个目标勇往直前。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里,也要有夸父这样的精神,比如:学习必须要努力用功,我喜欢的武术和书法,也要学习夸父那样,有决心,有毅力,这样才能练好。以后,我也要像夸父那样,做一个精神百倍,奋勇前行的人。
夸父追日读书笔记 篇5
今天,我读了一个神话故事,这个神话故事的名字就叫《夸父追日》。
其中,有一个巨人醒来了,他发现太阳正在落山。于是,巨人就想,为什么太阳每天都要落山呢?我不喜欢黑夜,我喜欢光明。于是,巨人就拿起手杖,大步向前奔跑着,满头大汗。这时,有一个火红火红的火球正照着他,巨人非常的渴,于是,他就去和河里的水,他把两条大河的水都喝光了,可是他还是很渴。于是,他就向另一条大河跑去,还没等巨人跑到,就像大山一样的倒下了。巨人把手杖向前一扔。第二天早晨,太阳刚从东面升起,巨人就变成了一座山,而巨人的手杖变成了一片茂盛的桃林。这一大片桃林专门是为追寻太阳的人解渴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非常的难过,我们大家也因该像这个努力的巨人一样,只要有自己的目标就要努力起来,坚持的去奋斗,这样,你自己的目标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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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琐记读书笔记
现代精神世界的匮乏需要阅读来予以补足,随着在作者写的作品里获得新的感悟。在撰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应当从何下笔呢?下面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是“琐记读书笔记”。
琐记读书笔记 篇1
初读,很难相信,世界上居然会有如此恶毒的母亲。母爱应该是温暖,温馨的,但是在《金琐记》中的曹七巧不但没有给子女所应有的关怀、温暖,而给予他们的反而是无尽的痛苦,折磨。她连女性最美好的母性都不存在,值得人去关心同情么?只让我感觉她所受的全是她自己自找的。
可是对于一个一直信奉:“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来说,我不得不从正面去想,像曹七巧这样的人难道没有好的一面?难道她生来就如此“恶”么?
再读,带着问题去读,发现自己对曹七巧的控诉太偏激了点。对于前面的义愤填膺,再读后,更多的是觉得她很可怜,需要同情的。
在文章的一开头,是通过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初步的了解的曹七巧。同时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看到,曹七巧很可怜。如文章中写到“凤萧道:‘你是她陪嫁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丫头即如此轻蔑地看待她,再加上她的身份与姜家并不算门当户对,且当初是以“姨太太”娶进门……而且她的丈夫是个躯体残疾,“没有生命意义的”姜家二少爷,对于一个正常的女人,能忍受,坚持下去么?还有她娘家哥哥的索取……“不承情也罢!我也惯了。我进你们姜家的门……谁见我的情来?谁有半点好处到我头上?”这样的环境怎能不叫她不暴躁,不尖酸刻薄?甚至最后到达性格的“扭曲”呢?
对于她对子女的态度我还是觉得不可原谅的,因为即使自己有多对世界,对社会,对世人的愤怒,也不能将子女当成自己发泄苦闷,愤怒的工具阿。记得有人这样说道:“曹七巧的命运本是不幸的,但她并不从自身的不幸中滋生出可贵的同情心,而是以制造别人(确切的说是她亲身儿女,而且也只能是她的亲骨肉,因为那是她所唯一能接触到的人)的更大的不幸来获得快感。曹七巧人性恶的最深刻之处就展现在她与儿女媳妇的冲突中。”我很赞同上述所说的`。尚且不论“虎毒不食子”,对于人类来说,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高尔基)。母亲是第一个影响她子女职业兴趣发展的人。再来看看我们这为所谓的“母亲”曹七巧,她又怎样对待他的子女啊?如她的女儿,如小说中说道“有时她也觉得牺牲得有点不值得,暗自懊悔着,然而也来不及挽回了。她渐渐地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安分守己起来。她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干涉家里的行政。她不时的跟怒亲怄气,可是她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她的怒亲了”。再如儿子,她以给长白娶媳妇的方式管住他,但又不让儿子与一个女人有正常的生活和快乐。她处处亲近长白,要长白给她烧烟泡,陪她通宵聊天。最后使得媳妇被残酷的精神折磨致死,姨太太做了"替身"。不到半年,也自杀了。这还称的上是“母亲”么?
总之,曹七巧有值得我们同情的地方,但她对于子女的种种,我想是无可原谅的,不值得同情的。希望现在和以后不会有像曹七巧一样的母亲存在。
琐记读书笔记 篇2
《琐记》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衍太太之间的故事。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也让我从中懂得了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要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判断。
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被深深地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的社会现象。通过阅读此文,让我长了不小的见识,真是受益匪浅。
琐记读书笔记 篇3
今天看了鲁迅先生的《琐记》,《琐记》记叙了鲁迅先生为了寻找“另一类人们”而到南京求学的经过。作品描述了当时江南水师堂和矿物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以及鲁迅先生等一些学子求学的艰难,同时揭露了洋务派不切实际的办学方式,鲁迅还通过这篇文章记叙了自己最初接受新思想的兴奋心情和不顾老辈的反对阅读《天演论》,表现了他探求真理的强烈愿望。
鲁迅的作品有很多时候都是通过侧面描写来表达他所要描写的人物的性格特征,如本文中他家的房客“沈四太太”,通过她大声的说了那句“莫吃呀,要肚子疼的呢!”体现了房客沈四太太一种小市民阶层的妇女形象。又如对“衍太太”的一些描写:几个孩子在打旋子,她在旁计数说道“好,八十二了,再旋一个,八十三,好,八十四……”还有衍太太在作者的父亲去世之后说教作者去偷母亲的首饰和钱去用,体现了衍太太势利的一面。
文章的结尾写了作者去日本留学,在国内听说不能穿日本袜,边带去了十双中国的白袜,而且还换了日本的银元,结果银元早已废置不用,而且穿制服和皮鞋,中国袜也全然无用,体现了国内人的思想封闭,与外界沟通较差,当时的国情也是出于闭关锁国的状态。作者借此喻国情,的确有一番用心,这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琐记读书笔记 篇4
一直喜欢鲁讯的文章, 以前上学时,每新学期开始,上语文课时,老师捧着崭新的课本讲解着前面的课文,而我表面上是听着课、看着书,却不是看老师讲的那篇,而是翻到后面看还没学到的课文,看得津津有味;《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孔乙已》、《呐喊》、《药》、《祝福》…… 觉得每篇故事都深深吸引着我去看。
近日又重温了鲁讯的散文《琐记》,不同的年龄、不同的角度再次阅读,感受、体会也是不一样的。以前纯粹是看插图,看故事里人物结局,而现在看内容的同时,更是多方面、深层次的去感受作者那收放自如,宽松自然,高超技巧的写作方法和风格。
比如《琐记》中有段描写衍太太和赵四太太的段落: 冬天,水缸里结了薄冰的时候,我们大清早起一看见,便吃冰; 有一回给沈四太太看到了,大声说道: “莫吃呀,要肚子痛的呢!“ 这声音给我母亲听到了,跑出来我们都挨了一顿骂,并且有大半天不准玩……。 衍太太却决不如此,假如她看见我们吃冰,一定会和蔼的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的多。“ 还有段描写衍太太: 一回是很早的时候了,我还很小,偶然走进她家去,她正在和她的男人看书,我走近去,她便将书塞在我的眼前道:”你看,你知道这是什么?“ 我看那书上画着房屋,有两个人光着身子仿佛在打架,但又不很像;正迟疑间,他们便大笑起来了。
短短的两小段对话,足以让我们领悟到对事、对人不能只看表面,表面满面春风、和蔼可亲不一定心地就是善良的、好的, 反之也不一定就是不好的。
作者以闲适从容,自然真实,面对面交谈似的笔调讲述着事情,从而让读者自己从讲述中去感受人物的性格、为人,善与恶,好与坏。
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美词、美句的形容、修饰,就是家常理短,娓娓道来谈心似的对话,却刻画出深动的人物性格、特点,让读者过目难忘,从而也让我们领略到了一代文豪深沉的思想,新颖、犀利的手笔,大家的风格、风范。
自古以来,以貌取人,以穿戴看人的不在少数,但有句话妇孺皆知,就是人是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有人虽然长的不漂亮、不帅气,但很有才气,比如大名远扬的马云;有人个头不高,却心地善良,为人真实, 比如雷锋…… ; 有人很富有,却穿着很普通;有人很穷,却一身名牌;有人表面你好、我好,背后却捅刀子……
文章也和人一样,不能只看表面,字面词语华丽,但读起来泛味、空洞无物的比比皆是,而平平淡淡,没任何修饰词语,就生活中常见的你一句我一句朴实的,诉说式的文章,却能让我们有画面感,读起来有实有味,能让读者产生共鸣,有心灵碰撞、甚至震撼……
总之,无论是人、是事,面上好的,不一定就是里子也好,自然让我联想到现在的好多网络文章,有写的确实很好,而有的从头至尾只是精美的插图,全文只有几句感叹而已,有的从字面上看去,那真是一个”美“啊! 那简直就是美词、美句组成的文章,那海量的美词、美句真是能笔扫千军,让人拍案叫绝啊! 但细细品味,给人感觉就是没有主题、故事,除了感叹、赞美,还是感叹、赞美。
这也许只有、也只能有高科技的今天、网络时代才能有的吧,也是真正的文学大家与网络小作者的区别之一所在吧。
琐记读书笔记 篇5
一开头,是讲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后来,鲁迅的父亲过失了,她竟然怂恿鲁迅去偷钱,鲁迅说自己家没有钱,她又让鲁迅去偷家里的首饰变卖。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去偷,可是不到一个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鲁迅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事情很明显就是那个衍太太跑出去乱说的。
这种表面上对你很好,背后却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视的,小时候,我总觉得别的同学的家长特别好,总是和颜悦色,而我妈妈却很凶,总是管我。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其他同学的家长,其实表面上对我好的,总是和颜悦色的,却很少有内心真正对我好,只是觉得我是客人。而我的父母,平时对我总是很凶,总是管我,这也不让那也不让,其实才是真正对我好。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别具一格,那就是《琐记》。
《琐记》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衍太太之间的故事。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也让我从中懂得了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要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判断。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是耐人寻味。文章中说的城中唯一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习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被深深地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的社会现象。通过阅读此文,让我长了不小的见识,真是受益匪浅。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之后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之后,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能够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但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能够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就应能够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取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中国白袜子,之后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
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样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习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中国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制度,为追求新知识,离家留学并出国求学的一段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所这在雷电学堂求学的事,校长提出了一个【华盛顿论】的问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到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知那通’,对中华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侮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不会被我们接受的,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的几处当属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对外国人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那些新文化对青少年学生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令我感触最深。
关于双城记读书笔记
以下是我在网络上选取的一篇“双城记读书笔记”的文章。一个人通过读书可以形成自己丰富的精神世界,在认真品味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让人感觉收获不少。 阅读一本书并写读后感,是对文字的深入思考与理解。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1
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来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正如这部小说的经典开篇:“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么样,而是一个人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快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美好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理想化的美。它可以默默的悄无声息,也可以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己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己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能力。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爱情思考。
总之,《双城记》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当小说最后卡顿看到希望的时候,我仿佛也从整部书有些阴郁的情绪中看到了点点星光。所以,卡顿的存在不仅仅是作者对爱的渲染,更寄予了狄更斯对未来的信心。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没有复仇,没有血腥,只有那幸福的欢笑,灿烂的阳光,有这份人世间最崇高、最永恒、永不退色的爱,那么难得,那么美好,也必将永存!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2
机缘巧合参加了一个促进我多看书的活动,可以说是三生有幸了。
第一本书是想看很久都耽误下来的《双城记》,狄更斯的书一开始并不是我热衷的类型,总感觉故事铺垫太长,一本书说的故事其实寥寥落落。
这本书的作者狄更斯他18出生于英国朴茨亚斯,是海军职员约翰·狄更斯和伊丽莎白·巴洛所生的第二个儿子。
书中写了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莫须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监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他搬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卡顿。后来,露西和卡顿结了婚,过了十年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格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卡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这点,在达雷被处刑前用自己跟他掉包,代替他上断头台。
小说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骄奢淫逸的统治阶级的残暴,一方面使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3
读本科时,在朋友推荐下读过一本叫做《浮生六记》的书,是一个自传性质的散文作品,时隔几年仍令我印象深刻。作者是清朝乾隆时期的人,名叫沈复,字三白,是个不红不紫的画师。本书真实记录了沈复平凡而又艰难的一生,以及生活中令人难忘的片段。全书共分为六个篇章,包含了《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四篇文章。另外两篇《中山记历》《养生记道》据说是后人仿写。《浮生六记》中尤其第一篇章《闺房记乐》用深情的笔墨,描写了聪明绝顶而又非常不幸的妻子——芸娘。因为这个可爱而又可怜的女人才使《浮生六记》让世人记住,才得以让它永远散发出了人生智慧的无穷芬芳!
可能是年龄渐长的缘故,同一本书,同样的我,不同的时段,不同的年龄,不同经历过后不一样的心境又读出了不一样的味道,五年前读此书,似懂非懂,然后又找了其白话本看了一遍才透彻明了,对其中描写童趣的部分那时记忆深刻,写得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童心幼稚可爱的举动,读后觉得相当有趣,有些场景仿佛自己也曾经如作者一样玩过一样,身临其境,对其后的游山玩水一略而过,如今也忘光了;五年后的现在又重温此书,居然最最喜欢的是第一篇章《闺房记趣》,以《诗经》为模,第一篇章也列闺房趣事为首写开篇,本篇讲与他自己的表姐结为夫妻,可是古代传统封建的父母却对这对恩爱夫妻的行为看不惯,对这儿媳也颇有微词,夫妻俩虽伉俪情深,最后终被赶出家门。两人生活举步维艰,甚至经常要到朋友家借宿,但能够苦中作乐,生活过的很有情趣。可惜后来妻子生病早死,沈复很悲伤,十分怀念妻子,觉得要把这段感情和记忆流传后世,便写了这本书。它是中国古代散文中一颗璀璨的明珠,然而它却被埋没百年之久。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它的光彩才第一次展现于世人眼前。林语堂、俞平伯等新文学家都极为赞誉这部作品。林语堂曾经说过“芸,是中国文学和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可爱的女人。”他当初把《浮生六记》翻译成英文,也曾说“应该叫世界知道,一方面以流传她的芳名,又一方面,因为我在这两小无猜的夫妇简朴生活中,看她们追求美丽,看她们穷困潦倒,遭到不如意的折磨,受奸佞小人的欺负,同时一意追求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清福……” 我深深的被文中聪慧,娴淑,勤劳而又不失情趣,热爱生活的芸娘所打动,也为很多沈复与芸娘间的夫妻生活小片段流露出来的伉俪情深所感动,因此现在的芳邻二八的我最喜爱的还是第一篇章《闺房记趣》。
文中插花摆设的花艺技巧可看出芸娘不落俗套的生活品味,很有自己的眼光和见地;文中芸娘用六个小碟,五围一碟合为一梅花状供陈用不同颜色的小菜待客,可见她蕙质兰心的灵巧创意;文中与其夫君关于“腐乳与卤瓜”和“茉莉与佛手”小品对话故事,也让人见识了芸娘的聪明机智过人的头脑;文中她的“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的词句,以及对唐诗宋词李白杜甫诗型的精辟分析和见解,可见她又不失才气;她对婆家尊老敬爱幼,谦和有礼的美好品德也无一不在书中时有体现,这也是我们现代诸多女子身上缺少的隐忍品格;喜爱《闺房记乐》爱的精华所在就是芸娘一身的智慧,芸娘的一身是短暂的,但回忆绝对是绵长的,这也是我读此书能深受感染的部分,乡间的做菜种花,男耕女织,怡情小钓,逢时休闲,踏青郊游等等这些情调和记事,都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女子不能抵抗的所向往美好浪漫生活;芸娘是可怜的,深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幼年丧父,辛苦劳作养母供弟维持一个家,青年丧弟失母;出嫁从夫,公婆的苛刻保守固执,导致其夫妻沦落离家,颠沛流离,家徒四壁,甚至有过身无文银的地步;但芸娘也是幸福的,能够在最适当的时机遇到自己情透意合的人,并嫁给了这个志趣相投,情深义重的不离不弃的痴情男人,即使死也是合目于自己深爱人怀中,他们携手走过的几十载岁月终其一生让沈复无法忘怀,这也是令人所羡慕的.在这个复复杂杂,纷纷扰扰的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社会要想遇到这么一个人,有过这样一段情是何其之难,“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关于西游记读书笔记
读书,可以使人具有抵抗孤独的能力。这里所说的孤独并不是我们平时理解的孤独,看了作品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世事变化无常。一本好的图书,我们应该要弄清论点,并将其写在读后感中,写作品读后感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幼儿教师教育网为您特意收集整理了《西游记读书笔记》,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1)
千百年来,人们向往天上,向往神仙,以为各种丑恶现象只存在于地上,而天上一定是无比美好的,其实完全不是那回事!天上照样有不公,天上照样有丑恶。君不见在天庭很风光的、往来酬酢的、笙歌美酒的,不就是那一群有头有脸有身份有地位的大人物吗?普通小仙不就是只有粗茶淡饭、兢兢业业、脚踏实地、挨熊受气的份吗?君不见天蓬元帅不是仗势觊觎嫦娥、屡次调戏嫦娥吗?如来座前的两个侍者阿难、伽叶不是因为唐僧等人没送礼而给了他们无字经书吗?当唐僧等人回转索要真经时,阿难、伽叶不是明白地索贿吗?(为了办成事,唐僧还是极不情愿地把珍贵的紫金钵盂给了他们)天上尚且如此,世界上哪里有净土?!
西游记阅读体会5
纵观《西游记》,众多妖魔鬼怪在“下界”兴风作浪、危害百姓,追根shuo源,根子在上头。这些妖怪都有来头,都是上面大神仙身边的人物,有的是童子,有的是座骑,等等。他们仗着靠山硬,有恃无恐,一下来就为所欲为。一旦查清根源要问责的时候,大神仙总是用一句“因为我的疏忽”就搪塞过去。(说是“疏忽”,鬼知道是不是故意放纵呢?)当悟空要一棒打死时,大神仙又亲自跑下来说情,说是要带回去“严加管教”,就这样,这些作孽无数的妖怪逃脱了应有的惩罚。而被孙悟空大棒打死的,都是“上面没人“的妖怪。(当然他们也该死)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2)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西游记》也是中国文化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每当读起它,我的心里就很快乐,很充实。
特别是“大闹天宫”,非常有意思!孙悟空取得金箍棒、当了美猴王,自封为“齐天大圣”。太上老君请孙悟空上天做弼马温。当孙悟空知道弼马温是当马夫时,气得打坏了马院、捣毁了云霄宝殿,打伤了天兵天将,玉帝只好求如来佛祖前来相助……如来佛祖用高大的五行山压住了野性十足的孙悟空,又用封条加固,使孙悟空寸步难移、插翅难逃。这集“大闹天宫”好看吧!告诉你下面还有更精彩呢!
在取经的路上,孙悟空用自己的聪明机智和一身本领保护了师父。但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师父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一次,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孙悟空自己回了花果山。等唐僧明白了之后,还是让猪八戒把悟空请了回来。经过重重考验,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了。
有一集“猴王保唐僧”也不错哦!孙悟空一直被压在五行山底下,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途经五行山脚下,听到孙悟空叫:“师傅,师傅!”心肠很软的他揭去符咒,才救下孙悟空,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悟空拜唐僧为师,唐僧收了他为第一个徒弟,取名为“行者”。就这样,孙悟空保唐僧西去取经。取经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功劳很大,然而却好几次被师傅唐僧误解了、驱赶走了。最终,师徒四人到达西天的雷音寺,才取得真经。
还有一集比较搞笑,叫“夺宝莲花洞”,师徒四人来到莲花洞。悟空叫八戒去看看有没有妖怪,结果懒惰的八戒却睡着了,焦急万分的悟空就变成一只小鸟把他啄醒,八戒只好再次寻妖,结果这次真的遇见妖怪,吓得惊慌失措,但还是鼓起勇气与妖魔斗争,可是仍敌不过,被妖魔抓走了。最后还是孙悟空帮了忙,救出了八戒,取得莲花洞中的宝贝。
当然,经典的故事除了“孙悟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夺宝莲花洞”外,还有“高老庄收八戒”、“八戒大战流沙河”、“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盘丝洞”、“火焰山”“天竺国”等等。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故事中的四个主要人物,像唐僧、沙僧、猪八戒、孙悟空,我都很喜欢,但是,最喜欢的还是机智坚强、勇敢可爱的孙悟空。
《西游记》告诉我们:为了追求寻找甚至实现一个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困难或挫折,我们一定得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和挫折。你看不是吗,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历经十四年寒暑,九九八十一磨难,与各路妖魔鬼怪进行搏斗,最后才到达西天,取回真经的呀!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3)
中国有四本书非常有名,它们是四大名着:《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还有《西游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罗贯中,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讲述的是唐僧和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西天取经的故事。
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4)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最为优秀的神话小说,深受人们喜爱。我已经第三次看这本书了,每一次看心里都有不同感触。
第一次看时,我被里面人物形象所吸引。第二次看时,我被里面故事情节所吸引。这一次是我第三次看这本书,我发现自己已能从中悟出一些道理来,比如遇到困难不要退缩,坚持就是胜利,团结就是力量等,但对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觉得人要学会感恩。不是吗?书中唐僧感激唐王李世民的知遇之恩,所以当唐王李世民问谁肯上西天拜佛求经之时,唐僧立马挺身而出,在佛前发誓:不到西天誓不罢休,然后毫不犹豫地踏上西去取经路。孙悟空大闹天宫被如来关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唐僧爬上五行山救出了孙悟空,孙悟空十分感恩,后来就死心塌地地追随唐僧西天取经。即使唐僧多次赶他走,即使前面是刀山火海,他对唐僧都不弃不离,帮助唐僧转危为安……正是感恩才完成了取经之路。当然书中也有忘恩遭到惩罚的例子:取经途中,老龟驼着唐僧四徒连人带马通过无法越过的通天河时,仅仅希望唐僧他们帮问如来一下年寿之事,但唐僧师徒一心取经,不知感恩,把这事给忘了,结果回来途中再渡通天河时,老龟知道后发火将经书扔到了河里……这就是忘恩负义受到的惩罚。
《西游记》中这些故事深深感动着我,以前爸爸对我严厉些,妈妈对我唠叨些,我都不耐烦甚至反感,但今天的我从《西游记》中深受启发,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甚至白龙马他们都能学会感恩,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为什么不能呢?如果我们都有一颗感恩的心,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主动关心别人、帮助别人,相信我们也一定会拥有一个美好、成功的未来!心存感恩,快乐成长!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5)
在寒假,我看了吴承恩的《西游记》,它使我深受感触。
书中主要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因为他从不放弃。在唐僧路经火焰山的时候,孙悟空三次向牛魔王和铁扇公主借扇子,最后于天兵天将一起才借来了扇子。孙悟空有无穷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并且神通广大,精通七十二般变化,能上天入地,可以说是无所不能。一路上,他忠心耿耿护送唐僧西天取经,不辞辛苦,用金箍棒降服了一个个妖魔鬼怪,功劳可真大!虽然他也有缺点,他居功自傲,动不动就夸耀自己。但他仍旧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从他身上我要学习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从孙悟空的故事中,我也回想到了自己。在我五岁的时候,流行玩赛车,我就叫外婆给我买了一辆赛车,它是散着装的,那时没有被组合好的赛车。我一有空闲时间就来拼它,最后发现不好拼,那张图纸第五部分我看不懂,问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也不知道,就放弃了。现在连其中的一个小零件都找不到了。八岁的时候,我养了一缸海绵宝宝,放在水缸中,越长越大。前两天我还给它们天天换水,后来就感觉太麻烦了,就没有给它们换水,结果,海绵宝宝把水给吸干后,就开始干裂了,后来越来越小。最后只好扔了。与孙悟空比起来,我真是羞愧万分。
说到孙悟空,大家都会想到猪八戒吧!他虽然迷恋女色,好吃懒惰。但是。他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说,他憨厚老实,在孙悟空一个人不能战胜妖魔鬼怪的时候,他总会不顾一切的与孙悟空并肩作战。有时,孙悟空耍他,他也毫不知情,虽然力不从心,但是,他也会挺身而出。举起耙子,杀向妖魔。
还有唐僧和沙和尚。唐僧的一生向佛,一旦下了一个目标,就不顾一切的完成它,但是他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肉眼凡胎,不识妖邪。沙和尚很少讲话,也很憨厚老实。师父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没有自己的主张。
读完西游记后,给我最大的启发是坚持不懈,只有坚持才能化可能为现实,我一定要改变自己半途而废的性格,多学习唐僧师徒的坚持不懈。
关于西厢记读书笔记
读的书越多,人才会越通透,读完作品,我的胸怀变得更加宽广。要怎样才能写好读后感呢?这是一篇非常有价值的“西厢记读书笔记”网络文章推荐给大家。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1
王实甫的杂剧《西厢记》,是我国古代的爱情戏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戏曲作品之一,第四本第三折的一首《正宫端正好》:“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都是离人泪。”颠倒了多少风流文人!一句“愿天下的有情人都成就了眷属”,道出了多少痴男怨女的心声!王实甫的《西厢记》虽然是在《董解元西厢记》的基础上编写的,但它的根本基础是唐代诗人元稹(元微之)的《会真记》。据说王实甫写至第四本第三折“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的千古名句时,已是力竭心枯,呕血而死。
大凡读过西厢记的人都觉得这部剧作的语言文字很美,让人有一种感觉,就好像走进神奇璀璨,异彩纷呈的艺术境界。作者用着如珠似玉的语言不着痕迹地将环境,人物,感情融为一体,浑然天成。
剧中有雄浑豪放的曲词:“{油葫芦}九曲风涛何处显?……这河带齐梁分燕晋隘幽燕。雪浪拍长空,天际秋云卷;竹索揽浮桥,水上苍龙偃;洞悉愧九州,南北串百川。归舟紧不紧如何见?却便似弯剑乍离弦。”
这里把九曲黄河写得何等气势磅礴,一泻千里。
当然也有绮丽婉转的小词:“{中吕}{粉蝶儿}风静帘闲,透纱窗麝兰香散,启朱扉摇响双环。绎台高,金荷小,银镇尤灿。比及将暖帐轻弹,先接起这梅红罗软帘偷看。”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这里洋溢着美好幽深的诗一般的气氛。读来余香萦绕。
而在剧中情节有悲苦性质的场面里,作者的描写依然笼罩着诗般的气氛。比如第四本第三折“长亭送别”:“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其语言是借助古典诗词描写离愁别绪的特有表现手法来加以渲染的,是以那种诗意的浅浅哀愁和无奈的色调来表现主人公离别时的悲苦的。
“文辞华丽”是《西厢记》语言艺术的特色,这种语言特色更表现在该作品语言的文采性。西厢记可谓是吸收了唐诗宋词的精美语言,这些绝妙好词在剧中俯拾皆是,真是美不胜收。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2
《西厢记》说的是“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一个又俗又滥的故事:张生与崔莺莺一见钟情,而崔母出于家族利益和封建礼法的考虑百般阻挠,最后,在红娘的帮助下,经过一系列斗争,崔张终成眷属。作品表达了男女青年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愿望,显示出一种所谓反封建的主题。
《西厢记》写出了张生的钟情之美、莺莺的深情之美、红娘的热情之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活着不只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而是一种精神的存在,精神的美在于率性纵情,而任何破坏这种美的势力必然是丑恶的。《西厢记》写出了这种美与丑的较量,写出了人性的被束缚和被压抑,更写出了人性终于冲破束缚如惊雷如春笋自由伸张的勃勃生机。
我们来看看《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场。
“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的崔莺莺内心十分痛苦,历经苦心刚刚获得的爱情又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这是一种什么“恨”呢?在莺莺看来,有情人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举案齐眉,卿卿我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总之,“但得一个并蒂莲”,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她反复叮嘱张生,“此一行得官不得官,即便回来”,休要说什么“金榜无名誓不归”!这是对爱情和幸福的热烈渴望和执著追求,这种追求突破了封建陈腐观念和传统道德的束缚,是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信条的颠覆,表现出一种叛逆精神。
崔莺莺还有一层忧虑:张生一旦高中,会不会另攀高枝?“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所以郑重嘱咐张生:“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莺莺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那个时代,富易交,贵易妻不但是常事,甚至“始乱终弃”的流氓行为还被认为是“善补过”。在莺莺看来,自己对张生的深情不应该被辜负和背弃,而要得到对等的回报,这实际上是一种捍卫人格尊严和要求平等的思想,这也是对传统的不满和抗争,代表了当时广大妇女的心声。
王实甫笔下的张生和崔莺莺冲破封建礼法的束缚,不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鄙弃名教纲常和利禄功名,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纵任性情自由奔放,勇敢地爱起来了。他们从佛殿相遇、一见钟情,到月下吟诗、互通款曲,发展到传书递简、跳墙赴约,直至西厢幽会、两情缱绻,最后长亭送别、海誓山盟,这一系列情真意切、大胆热烈的行为,不知使多少卫道士咬牙切齿、胆战心惊,也不知使多少在封建婚姻制度压迫下的青年男女为之击节,为之陶醉,为之神魂飞越。即使在今天,《西厢记》仍然让人心领神会、激动不已,让人认识到人性的美好和自由的可贵,认识到束缚心灵、摧残人性的势力是多么的可鄙和可憎,认识到幸福可以,应该和必须去争取——丢弃各种陈腐的观念,摆脱各种心灵的枷锁,为人性的解放和生命的尊严而斗争!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故事曲折,情趣动人,描写细腻的《西厢记》真乃爱情的美学宣言,何谓爱情的美学宣言呢?在王实甫的笔下,莺莺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维护了他们至纯至洁的爱情,重在公然上,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当生活略显枯燥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爱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因为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喜欢上张生,也仅仅是因为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同的人去读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己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己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内容感想:
中国的元曲与欧洲的歌剧,非洲班图人的皮鼓舞以及波尼里西亚的巫舞祭不同,是糅合了中国和西域的文学作品,既是歌,更是一个从散文,传纪体过渡到小说的中转站。内容严谨详尽,远比欧洲的歌剧如《罗密欧与茱丽叶》,《戒指王》,《十二夜》,《歌剧魅影》来得精细。可知真正的元曲,可以长到数天才能演完,亦可以短至区区一个时辰就结束。元曲兼有细致工笔,亦有言简意深的特徵。而西厢记亦是如此!对於张生与崔莺莺的相知相惜相恋相爱并没有花太多笔墨,但又达到传神的效果。而在两人的感情以至其相恋艰难的情节以及对自由恋爱的诉求却用不少笔墨所述。这亦是元曲比上述三者更能吸引我的原因!音乐的引入,广义的「说唱」的引入,弥补了语言的局限性给戏剧造成的损失。《西厢记》中「说」与「唱」交叉出现,交相呼应,堪称「说唱」在戏剧中应用的典范:
[寄生草]兰麝香仍在,佩环声渐远。东风摇曳垂杨线,游丝牵惹桃花片,珠帘掩映芙蓉面。你道是河中开府相公家,我道是南海水月观音现。
「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小生便不往京师去应举也罢。[觑聪云]敢烦和尚对长老说知,有僧房借半间,早晚温习经史,胜如旅邸内冗杂,房金依例拜纳,小生明日自来也。
[赚煞]饿眼望将穿馋口涎空咽,空著我透骨髓相思病染,怎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休道是小生,便是铁石人也意惹情牵。近庭轩,花柳争妍,日午当庭塔影圆。春光在眼前,争奈玉人不见,将一座梵王宫疑是武陵源。[并下]
这是第一本第一折结尾处的场景。见到崔莺莺第一面后便魂不守舍的张君瑞当即作出了放弃赴京赶考的决定,请求在寺中住下,从而有了以后的故事。这一幕中,「说」的部分承担了情节的发展,修辞朴实而精练;「唱」的部分渲染了人物的复杂情感,用词夸张,生动。[寄生草]中渐渐远去的香气和佩环声构造了一个粉红色的背景,观音之比从侧面烘托了莺莺的美貌,跟传达了张生的爱慕,[赚煞]中以铁石人作夸张,大好春光为反衬,更突显了张生心中的不安与期待。夸张的用词辅以音乐,将张生的心态勾勒得惟妙惟肖。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3
王实甫(约1260-1336年),名德信,大都(今北京市)人,祖籍河北省保定市定兴(今定兴县)。元代著名杂剧作家。
杂剧《西厢记》的作者。天一阁本《录鬼簿》称他名德信。河北定兴人。诸本《录鬼簿》都列入“前辈已死名公才人”,可能由金入元。据元周德清《中原音韵·序》,可知王实甫于泰定元年(1324年)前已去世。明贾仲明增补《录鬼簿》,有《凌波仙》词吊王实甫:“风月营密匝匝列旌旗,莺花寨明颩排剑戟,翠红乡雄赳赳施谋智。作词章风韵美,士林中等辈伏低。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风月营”、“莺花寨”、“翠红乡”,都代指元代官妓聚居的教坊、行院或上演杂剧的勾栏。显然,王实甫是熟悉这些官妓生活的,因此擅长于写“儿女风情”一类的戏。明陈所闻《北宫词纪》收《商调集贤宾·退隐》套曲,署为王实甫作,其中有“百年期六分甘到手,数支干周遍又从头”,可知其六十岁时已退隐不仕。但曲中又有“红尘黄阁昔年羞”、“高抄起经纶大手”,则其又曾在京城任高官,似与杂剧作家王实甫并非一人。
《北宫词纪》所收署名王实甫的散曲《商调·集贤宾》、《退隐》中写道:“想着那红尘黄阁昔年羞,到如今白发青衫此地游”,“人事远,老怀幽,志难酬,知机的王粲;梦无凭,见景的庄周”,“怕狼虎恶图谋,遇事休开口,逢人只点头,见香饵莫吞钩,高抄起经纶大手”,可知王实甫早年曾经为官,宦途不无坎坷,晚年退隐。曲中又有“且喜的身登中寿”,“百年期六分甘到手”,可以推断他至少活到60岁。这首散曲又见于《雍熙乐府》,未署名。因此,学术对它的作者是谁有不同看法。
《西厢记》五本二十一折的《西厢记》不仅是他的代表作,而且是元代杂剧创作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西厢记》结尾处,在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正面的表达了“愿普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的美好愿望,表达了反对封建礼教、封建婚姻制度、封建等级制度的进步主张,鼓舞了青年男女为争取爱情自由,婚姻自由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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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4
张生在普救寺相遇相国小姐崔莺莺,一见钟情,而无计亲近。恰遇叛将孙飞虎率兵围寺,要强索莺莺为压寨夫人;张生在崔母亲口许婚下,依靠友人白马将军的帮助,解除了危难。不料崔母却食言赖婚,张生相思成疾。莺莺心爱张生而不愿正面表白;几经波折,在红娘的帮助下,莺莺终于至张生住处私会。崔母觉察迹象,拷问红娘,反被红娘几句话点中要害,勉强答应了婚事,却又以门第为由,令张生立即上京应试。十里长亭送别之后,张生到京考中状元;而郑恒借机编造谎言,说张生已在京另娶,老夫人又一次赖婚,要莺莺嫁于郑恒。后张生赶来,郑恒撞死,崔、张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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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5
现如今,青少年对读书已经失去了兴趣,包括我自己也在内,但是唯独有一本小说我至今难忘,使我读过后流连忘返,这本书是余华写的《第七天》,它给了我许多的启发。
那是在许多年前的一个暑假,我读到了这本书。书从一开始就讲了一个死者的所见所闻,发现了许多他活着时不曾知道的事。主人公被他的养父给养大,养父很疼爱他,后来养父去世了,主人公知道了很多事,所以主人公想去寻找养父。在途中主人公遇到了许多不同死法的人,看到了这个世界的不公,很多人全都是惨死的,让我感到十分的悲哀。
余华通过《第七天》这篇小说让我看到了人的亲情,爱情,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每个人之间都互相有爱。其中有一个片段,讲的是曾经为主人公杨飞喂奶的李月珍,看见了许多孩子尸体,但向上面报道,他们却当做医疗垃圾而弃之不理,李月珍又在途中不小心出了车祸去世了,当作者杨飞想起这事后他来到李月珍身边,发现她和那群婴儿在一起,甚是可怜。每每想起这段我都感到十分悲愤,人群的冷漠,社会的淡然全都体现的淋淋尽致。
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杨飞与养父金彪之间的亲情了,金彪名字虽然凶狠,人却温柔和蔼。他是从火车上捡到杨飞的,他和杨飞一起生活,没有让杨飞受过一丁点的苦头。后来杨金彪因疾病住院,杨飞尽心照顾。杨金彪为不拖累杨飞而离家出走,却不曾想杨飞也因寻他时发生意外,来了另一个世界。杨金彪从头到尾都没嫌弃过杨飞,他在婚姻与杨飞之间还是选择了后者,他也没曾想过因为自己,杨飞会这么早来到这个世界,父子俩人都后悔自责,却都又挽回不了。给我留下抑郁和感动交织的情感。
“你这么快就来了。”“我在这里每天都想见到你,可是我不想这么快就见到你。”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能理解这句话,现在再看一眼这句话,其中包含的责任与爱是那么的强烈。这句话是第七天杨飞在殡仪馆见到父亲杨金彪后,杨金彪对他说的。此时此刻,我才能读懂其中的蕴意,金彪渴望见到儿子,可他又希望儿子能继续活下去。每每读到这都会使人感到抑郁,并且重新审视亲情的重要性。
《第七天》即使我感动又使我抑郁,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蕴含的往往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多得多,因此我们更应该燃起读书的兴趣。我也希望,能再读到像《第七天》这样让人感慨的好书!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6
人们谈起文学中的经典爱情,就不得不说梁祝、罗密欧与茱莉亚、牡丹亭和西厢记了。而《西厢记》作为反封建礼教的代表,更是被人们津津乐道。
谈起古人的爱情观,今人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古板”“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诚然,封建传统中礼教的力量之大是不容反抗的,我国古代多少痴男怨女的爱情为封建礼教所扼杀,只得饮恨终生含恨而终。但《西厢记》让我们耳目一新,精神一震。张生与崔莺莺相遇,相会,相恋,相爱,一波三折,最终越过那堵封建礼教之墙,步入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终成眷属,让我们现代所谓的“土鳖”看到了癞蛤蟆迟到天鹅肉的熹微之光,不得不说《西厢记》是一部很好的励志书籍。
先来说说张生与崔莺莺的相遇。张生本是西洛人,是礼部尚书之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此地,忽然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听状元店里的小二哥说,这里有座普救寺,是则君皇后香火院,景致很美,三教九流,过者无不瞻仰。一日,小姐与红娘到殿外玩耍,碰巧遇到书生张生。一段美丽的爱情就从游玩开始了。好的爱情都有一个好的开始,悲剧的爱情是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张生很幸运,猜中了结尾。当然那傻小子的傻气很令今日我辈的羡慕,现在你敢跟街头一不认识的美女要电话号我不奇怪,你要是敢一直跟着人家不被当做变态那我就要拜你为师了。
再来说说相会到相恋的过程。一天,崔老夫人为亡夫做道场,崔老夫妻人治家很严,道场内外没有一个男子出入,张生傻气又犯了,硬着头皮溜了进去。这时斋供道场都完备好了,夫人和小姐准备进香了。张生想:“小姐是一女子,尚有报父母之心;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
张生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夜深人静,月朗风清,僧众都睡着了,张生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莺莺也随即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张生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孩太好骗了,一首小诗,夜夜苦读就能让她倾心。当然,这也是由于青年男女间天然的吸引,也是自然的奇妙之处。产生爱慕之后,他们就开始欲拒还迎、羞羞答答的勾搭了。这中间红娘是不二功臣,指望那只有傻劲儿没有计划的张生跟那想越界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礼教那关的莺莺小姐,我看悬。红娘的敢爱敢恨、直爽率真颇有江湖儿女的风范,这种气质就算是现在的女性也并不是都有。
再然后就是孙新虎想要抢莺莺,张生找自己哥们救了莺莺,老夫人却反悔自己说出去的话。依我的看法,老妇人反悔的很合情理。老夫人说“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能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就将小姐许配给他”这句话的时候是有一个前提的——崔莺莺想自杀,老夫人说出这句话是在心理上打消崔莺莺自杀的冲动,事后反悔也不是大错。况且,一个趁火打劫的人跟孙新虎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吧。老夫人一反悔,张生就受不了了,大嘴的肉掉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想不通嘛。最难过的是丈母娘那关啊。
这一得一失间,张生就病了。至于病的多重,从他爬墙的姿势来看,估计不轻,莺莺怪他爬墙下流,可见动作不怎么潇洒。不过这个病很值得,张生成功的用憔悴的形容激起了莺莺的同情,“爬墙”成功了!最后连未来的丈母娘也妥协了,只要张生能考个功名,就皆大欢喜了。
张生跟崔莺莺恋爱成功可以说是占得了天时地利人和,天时——碰巧遇到崔莺莺在普救寺上香,地利——寺庙的墙很矮,曲径通幽实在是幽会圣地,人和——红娘牵红线、绑红线的功夫都是一流啊,其中的一点点小插曲都成了张生的垫脚石,孙新虎成全了张生英雄救美,老夫人的阻拦让叛逆期的崔莺莺逆流而上。
现代人总是认为古代人迂腐,都是男女授受不亲、父母之命不可违,男子都是诗书仁义,女子都是深藏闺阁、裹小脚绣鸳鸯。可是我从《西厢记》里却看到了古人对爱的真实渴求,他们认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纵有门第之见,父母之命,可仍然去勇敢的跨越过去。其实,残害女子的封建礼教大多是明清时期产生的,我国古风淳朴,不矫揉造作,顺应自然之道,生生不息。孔子曰:诗无邪。那才是我们中华民族最本质的美。
说古人注重门第之见,现在的人又何尝不是?没有房子车子票子谈什么爱情,情比金坚?过时了吧。人们物质的欲望越来越重,爱情反而成了物质的附属品,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读西厢,我们赞美张生莺莺翻过封建礼教的束缚,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减轻对物质金钱的欲望,还爱情本来的淳朴,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纯真。
这是我读《西厢记》的一些感想,浅浅的谈一些自己对爱情的看法,如有偏激,实在是无心之过。文章最后祝有情人忠臣眷属。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7
关于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可以说广为流传的。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去想认认真真的看过。这周老师给我们讲《西厢记》,我才从心底里觉得我应该认真的看,而不再是囫囵吞枣的阅读。
剧本塑造了崔莺莺和张生两个形象,他们具有共同的特点:向往爱情,追求幸福。他们互相爱慕,可是他们的地位悬殊:一个是相国之女,处在母亲严厉的家教之下;一个是书生,地位远远不及相国之女,在封建社会里,门当户对是婚姻成功的一个必备条件。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注定要通过反抗封建传统观点、反抗封建礼教,并要求两个人能够始终真心相爱,才能够取得胜利。故事就是围绕他们为爱情而反抗封建、以及他们面对重重考验时对爱情是否执著而展开的。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爱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有现在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爱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我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所以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己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意义,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己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可以猜到的结尾,所以我不怎么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爱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现在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后来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壮举,验证了爱情史盲目的。在后来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现在的父母一样有爱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爱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爱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弃爱情。也许这就是现在的人喜欢这样的结局的原因吧。生活中无法实现的事情只有靠戏剧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这一段爱情流传至今,可能是因为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美好爱情一方净土吧!所以一直被后人推崇,但是这样的纯净的爱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8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的名著,有人把它和《红楼梦》一起提及。我也是这么想的。在写这种读后感之前写不出文章,不是不够动人,也不是不够深,而是充满,那么恰当美丽,只是感觉不到那种语言,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在这心里吐出很多愿意付出手感的笔锋。
故事曲折,情趣细腻《西厢记》真是爱的美学宣言。什么是爱情美学宣言?在王室报的文章中,莺莺和长生公然战胜封建礼教,守护纯洁干净的爱情,公开发表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的时间,河16聚在一起看完,自觉地做弥撒,余香满嘴,虽然读完了书,但还是疯了,心里默默朗诵。”说。这是《红楼梦》第23回中玉对《西厢记》的赞单词,其实是曹雪根的单词。
“希望永远不离不弃,玩万古相,天下有情之人都成为家人。”这是《西厢记》年千古流传的名门,数百年来在无数代人心中吟诵的美好爱情生活。看透永恒无穷的魅力和奇异,连西湖的月老寺都忘不了这个词,题目是大连。美丽的爱情是我们追求的。所以当生活有点枯燥的时候,我们可以试着净化自己的心灵,展开《西厢记》,用心感受那粗糙的爱情,那甜蜜的集合,以及其中令人陶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可以看出长生和崔英英的相遇只是纯粹的一见钟情,长生迷恋莺莺,只是因为她的美貌和温柔,莺喜欢长生只是因为长生的才能和气质。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生活经验中,“一见钟情”往往是因外貌特征或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而产生的。它是人类生理上的荷尔蒙冲动,冲动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就像冰雪中的一滴。不久就会自动冷却和冻结。丘比特的箭,月亮的红线,天空神谕的微光
;··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同的人去读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己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己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9
《西厢记》最突出的成就是根据人物的性格特征,展开了错综复杂的戏剧冲突,完成了莺莺、张生、红娘等艺术形象的塑造。可以说,人物的性格和情节的开展得到了高度的结合。《西厢记》的戏剧冲突有两条线索。一条是封建势力的代表老夫人与崔莺莺、张生、红娘之间展开的冲突。这是维护封建礼教的封建势力和反对封建礼教、追求婚姻自主的叛逆者之间的冲突。此外,《西厢记》还有由莺莺、张生、红娘之间的种种矛盾引起的另一条戏剧冲突的线索,这些冲突虽然属次要,却是大量的,错综复杂的,常常和主要矛盾交织在一起,互相影响,推动戏剧情节一环扣一环地发展,具有强烈的戏剧效果。这正是《西厢记》令人叫绝之处。《西厢记》的角色不多,戏却很多,情节曲折。
《西厢记》的语言是非常生动的。剧中人物的语言,基本上都是鲜活的口语,十分传神地表现出各个人物的性格。而人物的语言也是展开他们个性的重要形式。张生和莺莺是具有很深文化底蕴的读书人,所以他们在倾吐闺怨相思,离愁别恨时,所用的语言具有华丽的风格。但两者也有各自的特色。张生的语言往往表现出他的诚实厚道但又迂腐可笑的形象。莺莺的语言是婉转的、闪烁其词的,这个与她性格深沉、态度犹豫有很大的关联。当然,莺莺的语言并非始终如此的。当得知老夫人“赖婚”,她无法控制自己,毫无保留地倾吐了满腔的愤怒。在这里,我想到了郑光祖的《倩女离魂》中,张倩女唱道:你把我越间阻,越思量。这句多么准确地表现了封建社会中被压抑的青年男女的心情。莺莺也是这样,老夫人越间阻,她越思量张生。红娘的语言就更富于个性特征。她的语言就如其人:尖锐犀利明快幽默,不论是嘲笑张生“银样蜡抢头”,揭穿莺莺的虚伪,还是反驳老夫人,都反映了她聪明机智的性格特征。她代表着健康的生命,富有生气,并因此而充满自信。
除了语言外,作者善于描摹景物、酝酿气氛,衬托人物的内心活动,多数场次饶有诗情画意,形成作品独特的优美风格。王实甫的杂剧和关汉卿杂剧以本色为主、朴素流畅不同,它明显地偏向于华美,形成一种诗剧的风格。许多曲词,广泛融入唐诗、宋词的语汇、意象,运用骈偶句式,以高度的语言技巧造成浓郁的抒情气氛。像“长亭送别”一折中莺莺的两段唱词:
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端正好》)
这曲化用范仲淹《苏幕遮》词句,既写秋天之景,又写离人之情,情景交融,臻于化境,遂成千古绝唱。后人把“长亭送别”作为描写艺术的典范篇章,就是因为它的情、景描写真正达到“交融”的高度。因此,我想这一折值得我们好好研究。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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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1
追风筝的人一部扣人心弦的感人之作,读之,让我懂得一个人撒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撒谎的人从不感到羞愧,甚至认为理所当然;读之,让我理解在和友谊、背叛和救赎之间该何去何从。它带给我的感触远远超过了所有我看过的小说加起来的。
阿米尔——小说的主人公,虽然他也曾懦弱过,害怕过,甚至为此伤害到对自己最好的朋友。但是最终他战胜了内心,战胜了自己,我想他会成为他的心目中所希望的那样,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哈桑,一个低等的下人,一个生来就被人取笑的人,一个可以任人打骂的仆人(要知道在那个年代的等级观念还是很高的)。可是,相对很多所谓的上层人来说他又是那么的高贵,不可侵犯。他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即使至死也从未违背,也让我为之肃然起敬!阿米尔的爸爸,是一个典型的阿富汗人,虽然年轻时犯过错,可是,他终其一生,都在为其赎罪,即使为了不相干的人付出生命,也从不却步,他们都是可爱的人。他们热爱生养自己的土地,即使在那时已满目疮痍,也无时无刻的不在牵挂着。我们都知道阿富汗现如今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可是,我相信一切都会过去,因为和平的脚步势不可挡!
在这部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引领着我们不断翱翔;它带领我们走出心中的牢笼,直至完全光明!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2
。下面是由unjs小编推荐的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500字范文一
大学时就听同学说过《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很好,一直都没机会看;就业后偶尔有同学提起这本书很值得一看,遂决定买来看看。今天看完了,确实很好看,很不错的一本书。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500字范文二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资料共享平台《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500字》()。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500字范文三
由于时间的问题,这本书的前半部分是陆陆续续看完的,而今天周六,便抽了一天地时间看完了后半部分。锁在自己的房间里,没有任何人的打扰,于是一直沉浸在故事里,至动情处,或感动,或惋惜,或悲伤,几度泪盈满框,甚至哽咽的喘不上气。在索拉博自杀的那个情节,我瞬时捶胸顿足,没有刀光剑影,却可以把一个人伤那么深,那是摧毁了一个人对未来的所有希望,我恨作者怎么可以写的那么残忍。千万别去辜负对一个孩子的承诺。它比任何瓷器都脆弱且难以修补,索性故事的结果还是给我读者希望,可能风筝是帮助阿米尔和索拉博再次取得信任的线。
这个的背景是我从不曾了解的一个国家,关于这个国家所经历的所有战乱和动荡,或许我都一无所知。但是却非常享受按着这个故事轨迹所经历的这场难忘的旅途。当生活安宁时,作者描写的笔触细腻而美好,能把人拉回一个纯真无邪的童年时代,而如果一个人的童年真的纯净的像蒸馏水,似乎太过理想,谁的童年没有几个难以启齿的略显卑劣的小秘密,阿米尔的童年时胆小懦弱的,于是一直在寻找自我救赎的机会,再次成为好人的计划。一步一步,终成为一个为别人、为自己挺身而出的人。而哈桑,这个天生善良正直诚实勇敢的人,他的高尚品质那么值得尊敬,忠诚的坚不可摧。这两个同父异母的兄弟,一个从卑劣终实现自我救赎,一个终其一生固守着他的崇高品质。但是,哈桑对阿米尔说过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终是最触动人心灵的品质,义无反顾的奉献,人性的崇高,才是着人间最美好的体验吧。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500字范文四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的仆人的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用细腻平淡的笔触,为我们真实的还原了阿富汗,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
当哈桑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作为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躲在角落里默默注视,泪流满面确认不敢挺身帮助哈桑。阿米尔由于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后来战乱又将阿米尔带到了美国。
正当美国平静的生活抚平了往事,中年的阿米尔却得知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不顾危险,前往了阿富汗。但时间是可怕的,它改变了一切。阿富汗战乱不断,哈桑也早已死在了 的枪下。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宿敌的手中。儿时的懦弱与愧疚缠绕着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最终,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在与悍匪激烈的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索拉博重新找回生命的意义的同时,他自己对生命也有了一番新的认识。生命的价值在阿米尔的救赎之路中体现的淋漓尽致。过去所有的一切,都在索拉博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静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所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无法推卸;应该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应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择。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命的安排下义无反顾的追逐着,在幸福与痛苦的反复交替中渐渐感悟生命的真谛。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3
第二次读这本书了,为你,千千万万遍!
从哈桑和我的童年开始,从幸福快乐略带嫉妒的日子开始,直到我放风筝拿了第一,收到了父亲的表扬,也是同一天,看到哈桑被辱却害怕的不敢出头,自此关系破裂,由于自己的愧疚和逃避不想见到哈桑,却伪装成偷盗事件,赶走了哈桑和阿里,父亲其实是知道的。同时阿富汗战火四起,我与父亲来到美国,慢慢遇上意中人,结婚,成为作家。
看起来是平静又美好的生活,因为一封信踏上了自我救赎之路,经历了各种危险,找到了哈桑是同父异母兄弟的真相,终于找到了赎罪的勇气,踏上了将侄儿带往美国的征途,一路危机不断,比如福利院得知侄子被带走,比如看现场行刑,遇到儿时对头,并由此发现侄子所在,比如一番打斗,临死侄子用弹弓保护阿米尔,和当初哈桑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比如最后处境遇到麻烦,侄子因害怕回到孤儿院自杀,失去生活下去的勇气,最后的`最后,来到美国,从对生活提不起兴趣到一只风筝,我成为了为侄子追风筝的人,为你,千千万万遍!新生活的大门由此开启!
很喜欢这本书,阿富汗的战乱我很同情,同时我很喜欢阿富汗,这是一个伟大的国家,书里反应的阿富汗坚韧的民族精神令人为之动容。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4
用了一天的时间把《追风筝的人》看完了,中途几度产生恶心反胃之感,并不是对作者或者书有什么意见,而是书中描述的人性之恶令人发指。当初读《活着》更多的是悲哀,其实这两本书有共通之处,都是在动荡的大环境之下的变迁,甚至哈桑身上一连串的悲剧经历也跟福贵很是相似。唯一不同的大约是,余华的描写尤其是对那个特殊年代的人性描写有点一笔带过,而胡赛因显得更加赤裸裸,赤裸裸到令人汗毛立起、胃液翻滚。难以想象人性之恶到那种地步!
是的,这并不是一次很愉快的阅读,自从我开始学着看电视和新闻一来,阿富汗一直给我的印象就是战火纷飞!战争,是许多悲剧的开端,也是人性之恶滋生蔓延的最好时机,伦理道德弃之不理,纲常信仰扭曲沉沦,阿塞夫这个天生的反社会分子利用战争如鱼得水,将恶毒散播得淋漓尽致,我简直不敢相信也不能接受,就像是作者的“恶意”,哈桑与其子均受此人侮辱,利用小说的巧合,剖开了人性最不堪的一面!
相较于阿塞夫这个恶魔,我对阿米尔的懦弱甚至可以原谅,如同拉辛汗信中所说,他那个时候毕竟是个12岁的瘦弱矮小的孩子,面对阿塞夫的暴行,他毫无办法,甚至阿富汗固有的等级观念也令他深受其害,然而他耿耿于怀,这个脆弱敏感的孩子,将自己和哈桑都逼入了绝境。
每个人在孩童时期都做过一些错事,那个时候并不知道这些错事会带来蝴蝶效应,因而改变了许多人的一生……阿米尔是这样,我也是这样,当然阿塞夫不是——他是天生的恶魔!
小时候,跟我的小伙伴们一起玩耍,我曾失手甩出了块碎石头,砸到了其中一个伙伴的眼部,幸而没有伤到眼睛,只是擦破了皮,流了点血,可是当时的我跟其他人都吓坏了……伤害别人,这在我那段幼小的年纪里从不曾出现过的事情,我很害怕,害怕到躲了起来,甚至在一段时间内连他家门前的路都不敢走,我宁愿绕远,也不愿接近他和他的家……
所有人都安慰我这只是件小事,是孩子间的玩闹,甚至没人让我去道歉。可是我的`内心很挣扎,然而我挣扎到最后放弃了我跟他之间的友情,我开始躲着他,并且再也没敢直视过他的眼睛……就像他是瘟疫是灾祸,而这些不过是我不敢直视内心肮脏的借口而已……
我是卑劣的,也是幸运的,我失去了一个玩伴,但至少他还是健康的,人生也光明,他的生命旅程没有因那个小小的意外而遽变,甚至他可能都忘了,我们小时候还曾经是玩伴,而我曾伤害过他……
阿米尔跟哈桑是不平等的,而我跟他是平等的……哈桑对阿米尔忠诚了一生,他跟我陌路人已久,说不清哪种更可悲,在当今的世界里,似乎没有什么是无法被时间带走的!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5
再次看到风筝时,已然是七月。绿草如茵的空地上,几个人在放风筝,脸上的笑容宛若夏日雨后的天空。我坐下,神思有些困倦。不知是睁眼之时还是闭眼之时,我望见一片瑰丽的苍穹,灿烂的云朵中是成片的风筝,如同飞鸟。远处,放风筝的人伫立,追风筝的人奔跑。一切都如此熟悉。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追风筝的人》中的对白此刻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我意识到周围的一切都是一场梦境。我在延续着一个梦,一个《追风筝的人》的梦。
阿富汗,一个在曾经在我印象中只有战火纷飞的地方。而《追风筝的人》却为我呈现了一个真正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情谊的国土。阿米尔和哈桑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是那样幸福。虽然身份与种族的差异不时扰乱两人的友谊,但是谁也无法忽视这之中令人艳羡的美好。然而,这样一个美好的开头,冥冥之中注定会有一个令全文发生转折的岔路口。阿米尔和哈桑在当地的斗风筝比赛中取得了胜利,狂喜中,哈桑要去追那只被割下的风筝。那一刻,我仿佛预感到了之后的事情,我听到我的心中大呼“不要去!”……可是,我只是一个看客。我只能一页页翻下去,看着阿米尔走街串巷寻找着哈桑,看着哈桑被一群不良少年施暴,看着阿米尔在这重要的岔路口选择了胆怯……当那只风筝坠落,阴影扫过白雪上斑驳的血渍,我知道,坠落的不仅是风筝,还有阿米尔与哈桑之间一整个过去,连同快乐与悲伤。
那时的我想,如果是我,我会挺身而出吗?如果阿米尔当时用自己救下哈桑,他们之后又会如何?我不知道。这世界没有如果。但我知道,阿米尔在他尚且年幼人生中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而正是这一错过,将用他的一生来补救。我们的人生究竟禁得起几次这样的错过?人生竟是这样坚强而又脆弱!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6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哈桑为你追来了那只蓝色的风筝,虽然付出了某种沉重的代价,但这真的很棒,不是么?
“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你闭上眼睛,然后听到自己说。“我想我无法再面对哈桑。”
于是你把自己崭新的手表与阿富汗尼钞票塞在了哈桑的毛毯下面,你大概想不到他会承认他做了一场子虚乌有的偷窃。
你说你能够想象他们两个在那间昏暗的斗室里面如何的掩面哭泣,哈桑恳求阿里不要揭发你。
那么我认为哈桑是幸福的,他也是不幸的。
他的内心一片坦荡,从来不做令自己愧疚的事情,他成功的用自己的一切守护了你。离开后他至死没有再见到你,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与你有着同一脉血缘。
“他只是个哈扎拉人。”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我再没有见过令一本像这样动人心弦的书。
犯错。错过。然后用一生去寻找救赎。
阿米尔。
再次看到风筝时,已然是七月。绿草如茵的空地上,几个人在放风筝,脸上的笑容宛若夏日雨后的天空。我坐下,神思有些困倦。不知是睁眼之时还是闭眼之时,我望见一片瑰丽的苍穹,灿烂的云朵中是成片的风筝,如同飞鸟。远处,放风筝的人伫立,追风筝的人奔跑。一切都如此熟悉。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追风筝的人》中的对白此刻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我意识到周围的一切都是一场梦境。我在延续着一个梦,一个《追风筝的人》的梦。
阿富汗,一个在曾经在我印象中只有战火纷飞的地方。而《追风筝的人》却为我呈现了一个真正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情谊的国土。阿米尔和哈桑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是那样幸福。虽然身份与种族的差异不时扰乱两人的友谊,但是谁也无法忽视这之中令人艳羡的美好。然而,这样一个美好的开头,冥冥之中注定会有一个令全文发生转折的岔路口。阿米尔和哈桑在当地的斗风筝比赛中取得了胜利,狂喜中,哈桑要去追那只被割下的风筝。那一刻,我仿佛预感到了之后的事情,我听到我的心中大呼“不要去!”……可是,我只是一个看客。我只能一页页翻下去,看着阿米尔走街串巷寻找着哈桑,看着哈桑被一群不良少年施暴,看着阿米尔在这重要的岔路口选择了胆怯……当那只风筝坠落,阴影扫过白雪上斑驳的血渍,我知道,坠落的不仅是风筝,还有阿米尔与哈桑之间一整个过去,连同快乐与悲伤。
那时的我想,如果是我,我会挺身而出吗?如果阿米尔当时用自己救下哈桑,他们之后又会如何?我不知道。这世界没有如果。但我知道,阿米尔在他尚且年幼人生中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而正是这一错过,将用他的一生来补救。我们的人生究竟禁得起几次这样的错过?人生竟是这样坚强而又脆弱!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为索拉博追着风筝。那风筝究竟是什么?到底谁才是追风筝的人?这两个问题一直伴随我到最后。我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我知道,这问题阿米尔已经明白了,我也已经明白了。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个世界。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可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担起责任,鼓起勇气,翻过千山万水,跨越艰难险阻。我相信,我的风筝一定会在某座山的后面等着我。
睁开眼睛,声旁依然是碧绿的草地。放风筝的人越来越多,阳光在各种风筝下投下细碎的光斑。夏意正好,此时的我仰望天穹,仰望天穹上的风筝,嘴角的弧度悄然上扬。
呐,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花儿永远都是渴望着得到赞美,可是被淹没的花海里很难寻找到他们的身影。默默付出,用花香去渲染那奋斗的感慨,没想到等待他们的只是无情的雨水。甚至……那痛苦的背叛。摘下面具,他们都是天使的化身。
这本书的名字是《追风筝的人》,可能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太坎坷,所以我无法用一颗平静的心,一颗享受的心去品味这本书真正的韵味,品茶或许不适合这本书真正的意境。而这本书真正带给我们的是那种境界。让自己融入进了那个纠结的故事。去用心评价每一个人物带给自己的种.种思考。我想,这本书最好的地方在于它不做作,让读者真正的感受到来自异域的不公。我带着满心的沉重,静静的融入到了那一个世界里,那是一个被人遗忘,却容易受伤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富家公子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的故事。这两个人物也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哈桑总是百依百顺的对待阿米尔。可是阿米尔为了博得父亲全部的爱,甚至不惜背叛哈桑。最后哈桑在阿米尔的背叛下,和他的父亲离开了服务了很多年的地方。他们的付出,没有得到任何的奖赏。留给他们的只是无尽的遗憾。或许吧,遗憾还没有结束。甚至是一辈子的事情,谁也无法知道他们的遭遇……在别人眼中,他们不仅是仆人,还是不同种族的人类,被别人歧视的种族。
数年以后,阿米尔的父亲带着阿米尔从喀什布到了美国。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而阿里和他的儿子哈桑仍留在阿富汗。后来,阿米尔的父亲和阿里都相继到了另一个地方天国。阿米尔也有了他的家庭和事业。而哈桑也有了自己安逸的生活。或许是出于良心的不安,阿米尔又重新开始寻找哈桑。当寻找到哈桑的时候,没想到哈桑却意外丧生,留下的只有不满1岁的孩子。阿米尔十分愧疚,故事还没有结束,后来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让阿米尔原本愧疚的心变得无法原谅自己。或许吧,正是这个秘密让哈桑唯一的孩子得到了好的照顾。
或许哈桑和阿米尔这种背叛与友爱纠缠的感情正是感动读者的线索吧!不想用自己的感觉过多的去发表自己的想法。毕竟我没有经历过,是无法体会作者写这篇文章时的感慨。读后的感觉真的很压抑,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水,洒满了背叛与友情,告诉我们的是珍惜与信任。
心灵的救赎_读了《追风筝的人》有感_600字。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复杂的让人不相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当我们已长大,足以面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会自我省悟的时侯,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为了灵魂的安宁,我们应该去找回,应该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相信,作者确是给了我们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7
喜欢阅读,人终其一生都不可能探索感知整个世界,而天生的不可抑制的认知欲望却与之相孛,阅读就是一种平衡,一种满足心灵的平衡。
友“大立子”没有任何推荐,意外给我《追风筝的人》,感谢她的寡言,让我没有任何铺设,不带任何期望走进故事,完全自我地、第一感受地了解那个不一样的世界。
喜欢阅读,阅读让遥远不可知的事物近在咫尺,可以触摸,可以感受。
阿富汗,这个前几年还在新闻风口浪尖,却因伊拉克战争逐渐褪色的国家,第一次,在我这个异国人的心中有了温度。因为《追风筝的人》来自阿富汗!
开始在国际时讯中听到那些书中呢喃的地名,喀布尔、、、、、有了一种揪心的痛,一种悲悯的哀,开始关注那个与自己没有任何关联的国家,知道它的贫困,罹难,悲痛。这一切都缘于《追风筝的人》。
童年的记忆总是能娓娓入心,就像许多故事总是喜欢从小时候说起。一个阿富汗的童年足以构成一个令所有读者辛酸唏嘘的故事。从没有战争硝烟的阿富汗时期,故事行进在温和灿烂的笔意中,只是偶尔的回笔预示着悲剧的开端。这样的明朗笔调并没有维持多久,很快,随着阿富汗的战争开始,一个多灾多难的国家跃然纸上,作者怀着深深赤子心,以最痛楚的笔意描写了母亲的罹难,字间流露的不舍,悲愤,哀痛让人为之憷眉!故事是线,线的终端就是国家的命运。
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与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随父亲逃往美国。
故事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就像阿富汗曾经的美丽和现在的残忍。
“漫天绯红的晚霞下落日惶惶,一只黑色的风筝系着纤细的线逆风飞行,黑色的地平线一无所有”。这是〈追风筝的人〉的封面,读完全书后,我常对着封面联想,这样的设计直摄人心。
卡勒德·胡赛尼,阿富汗应该铭记这个名字,他不是将军,更不是决定阿富汗命运的领袖,他是个名不见经传的阿富汗逃民,可他的初啼作〈追风筝的人〉却让世界上所有读过的人了解阿富汗人和阿富汗的文化!还有什么比这更有力量呢!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8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阅读,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近读了《追风筝的人》,不敢说理解透彻,但是真的颇有感触。
前言中的最后一句话,愿你们的风筝飞得又远又高。当我读的过程中发现风筝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义,可以是某种情感,或是不懈追求的珍贵的精神或物质。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代表的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目前我还想不出来我人生的风筝到底是什么,不过不管是什么,我会勇敢的去追逐,不管前方有多少的坎坷。
而阿米尔那受万人敬仰的父亲,尽然隐瞒着那样的丑闻,还有男人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出售自己的义肢,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被石头砸的血肉模糊,而哈桑的儿子尽然也逃不过悲惨的命运,被迫涂着胭脂,带着铃铛跳着猴子表演的舞步,并且和父亲一样被阿塞夫强迫,这些景象给人以很大的冲击,实在令人回味无穷。
凡夫俗子在历史狂涛里的独立奋斗,一部非比寻常的小说。
所有的书,每一次阅读会有不同的感触,期盼下一次阅读。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9
关于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450字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450字(一)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一句话深深地感动了在这人心难猜的社会中生活的人。因为是你,所以我可以为你千千万万遍,只因为你是我心中最重要的人。
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是一个渴望父爱且内心较为封闭的一个人,对于从小与自己一起长大的仆人儿子哈桑保持着亲密的友谊却怎么也不远承受哈桑是自己的朋友,尤其是当哈桑也在享受着阿米尔父亲的爱时,阿米尔对哈桑的感情产生了动摇,甚至在一次放风筝比赛后,阿米尔背叛了哈桑,最后还涉及逼走了哈桑。而在以后的一次次生活磨砺中,阿米尔开始面对自己的内心,并且对自己的过去产生了一场救赎之旅,当他面对一场隐瞒了十几年的真相后,他也纠结过,迷茫过。但最后他鼓起了勇气去面对这一残酷的现实,而并非如前一样地逃避,这或许就是最让人感动的地方吧!正如我们自己在经历这般成长过程后的点点滴滴与辛酸苦楚。
可能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一个如哈桑般的让我们不敢去碰触的人,他可能就是我们曾伤害过的人,可能是我们牵挂的人,又可能是应该珍惜却又错过的人,只是我们不敢如书中的阿米尔一般去面对他,去真正地解决心中的哪一个疙瘩,那份伤痛。当看完这本书后,我们都应该知道没有什么放不下,没有什么解决不了。只是因为我们缺乏勇气去面对这破碎了一地的过往,慢慢捡起碎片吧!你可看到那碎片上的影子才是你最初的模样。
或许有人好奇那隐藏了十几年的秘密究竟是什么,我却不能告诉你。我只知道当我们犯下了错误后,不要试图去回忆它,而是痛快地与这错误对决,因为对于过往我们于事无补,缅怀无意,只能带着这错误勇敢地面对未来。
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个风筝,无论艰难险阻我们都会去追逐,去守护。哪怕过往沧桑,哪怕前路渺茫。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450字(二)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是一个对书没有兴趣的人,一次偶然,让我有机会翻开了这本橙色封面的书,翻开了,就欲罢不能了。原本以为以这样一个有意境的'题目命名的书,应该展示的是一幅唯美的画面,然而情况却完全相反,这是一部震撼人心的作品,读过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一个阿富汗少爷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之间的点点滴滴,也是阿米尔对哈桑从犯错到后悔再到去设法救赎过程的描述。书中的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的特点,阿米尔、阿米尔的父亲、哈桑、阿里、拉辛汗,他们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的人性的闪光点。从阿里的身上,我看到一种忠诚的尽职尽责,这在哈桑身上也有同样的体现,他对阿米尔少爷的保护,甚至就算牺牲自己的生命也毫不犹豫,这似乎已经超越了忠诚这个词的界限,这是真正朋友之间的两肋插刀,()又或许这是这份同父异母的兄弟之情的本能反应,无论是那种,都体现了哈桑的那种人性的光辉,一种无私的付出。而在阿米尔一直为自己的怯懦,自己的自私而愧疚时,哈桑却早已原谅了他,没有再提起以前的事,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般,照片上的他依旧笑容灿烂。而这本书的主人公,也就是阿米尔,虽然他曾因为太过怯懦,太过自私而犯下一些可能永远弥补不了的错,但他却始终背负着这个罪责,说明他还是一个善良的人。在书的后半部分中,主要讲述了他救赎自己的过程,他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后,悔恨万分,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自己的侄子,这正是一种自我救赎的表现。人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错了。书中有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人的一生难免会犯错,面对这些过错,我们不应逃避,而是试着去弥补,即使永远都弥补不了,但至少一些善行能让自己解脱一点,心安一点。这正是我从阿米尔身上学到的,故事的最后,阿米尔还在追逐那只人性的风筝。
读过《追风筝的人》,我从阿米尔身上学到要将罪行转化为善行,从哈桑身上,我学会了"为你,千千万万遍".我也开始追逐起了那只能点缀我的生命,让其大放异彩的风筝。
关于匆匆读书笔记
为满足你的需求,编辑特地编辑了“匆匆读书笔记”,作品这本书当中的细节常常为人所感叹。我们可以将好的想法写成读后感,与身边的朋友一起分享,敬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以免遗忘!
匆匆读书笔记 篇1
朱自清爷爷一生认时如命,时时刻刻抓紧时间,把握每分每秒。我不禁对他产生一种敬佩的感情。再看看周恩来总理,他每天要看多少份国家大事的报告,日理万机的大事,他怎么会处理得过来呢?就是他分秒必争,把时间看得是如此必不可少。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有所成就,无论什么事都应该处处超前,不会利用时间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只有那些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分昼夜不断工作,废寝忘食的人,他们才能有所成就,位世界做出卓越的贡献。
时间像水滴,缓缓流淌,逐渐汇入大海,点点滴滴,毫无声响,无影无踪。时间又像是微风,慢慢吹着,无声无息,无形无色,不留丝毫痕迹。时间与自然界的一切所融合,让它们新生、成长、衰退,周而复始。就如文章所说: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时间呢?
对时间的流逝是惋惜的,是悲伤的,时间是不是过得太匆匆了?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该如何去面对,如何去利用?时间不等人,我们既然来到了这个世间,就不能白白地走这一遭,只有天天向上,朝着积极的目标发展,才能有所成就。
匆匆读书笔记 篇2
以前,我一直以为时间很多,可以随意挥霍,直到看了朱自清的《匆匆》,才明白时间的可贵。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有句话说的好: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是啊,如果你平时总是在浪费时间,不好好做事,那么时间也不会对你善良,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说起珍惜时间,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那一天我正在做作业,刚开始非常认真,学神附体一般,可这时,我看到了一个“不祥之物”——手机。我的手不由自主地向手机伸去,把手机拿了过来,我心想:就玩两分钟,应该不会被爸妈发现的。于是我打开抖音开始刷视频,等我回神的时候,一看时间,都过去了一个小时了,更加雪上加霜的是:爸爸要起床上班去了,被他发现我没做完作业就在玩手机,可免不了一顿暴打!我赶快退出抖音,把手机放好,还好昨天晚上已经提前把语文作业做完了,不然我可就死定了!
是啊,时间都是在不经意间浪费的,我以为我只玩了几分钟,可时间已经不知不觉过去了那么久。那天我做作业做到很晚很晚,原本玩耍的时间也没有了。当你和时间开玩笑的时候,它却对你很认真。
读了《匆匆》这篇散文,我久久思索着,的确,“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时间就像一匹奔跑的马儿,日夜奔跑,永不停歇,绝不复返。要想出人头地,做年轻有为的少年,就不该叹息岁月匆匆,而要努力把握住每一天,去奋斗,去攀登!
匆匆读书笔记 篇3
当我不小心看到《匆匆》这一课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者朱自清会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呢?大家都不思考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想呢?
课文主要写了:“燕子去了,还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的;桃花谢了,也会再开;但是为什么我们的光阴一去就不复返呢?”作者感悟时间去的太匆匆了,想把时间抓住时,时间又从作者的手边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流失的那么快呢?
我想,《匆匆》写出了大多数人的心声,的确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朱先生用细腻的笔法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用事实与实例形象地表达了时间匆匆与我们对时光流逝的无奈与惋惜,“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而我又何尝不是这种心情呢?连朱先生那样有作为的人都发出“在白云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的疑问,这实在让我感到惭愧,我活了二十多年了,可是回头一看,我却无所作为。但我不能一直生活在感慨里,赤裸裸的感慨也是浪费时间的一种方式。于是,我减少了看电影,逛街,睡懒觉,发呆……的时间,取而待之,我用这些时间来打电话与父母聊聊家常,看看书,锻炼身体。也许这些事在有些人眼里并不多有意义,但人生在世,我认为,这些事儿对于我来说是有意义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吧!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确,一去不复返的时光如江水,日夜不停,可是这却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的。而在能感受到的人中,却仍不是所有人都能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给予行动的改变的。现实中,总不乏有这样的现象:人们不经意便会感慨时间的流逝,而日子却总是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这便是虽知时间的匆匆,却又无奈时间飞逝的活生生例子。又或者,人们总会把今天应完成事推向明天去做。可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啊!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四季轮回,有再现的时时候,可那是昨日的春天吗?光阴一去不复返。”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也是是一个平常的问题,而我对它却思之肃之。我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不能白活一回。
李开复说过:“想像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而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你存在的意义。”我想,只要能着手把身边的事情做好,热爱祖国,孝敬父母,忠诚朋友,善待同事,努力工作,便是用我的时间做了有意义的事。我用无价的时间换取同样无价的亲情与友情,这足够证明我生存的意义。
总而言之,朱自清先生的《匆匆》让我受益匪浅,我不知道上天给了我多少时间,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逝里,无声无息。尽管我留不住时间,我会用最朴实的行动让时间在我的生命里留下痕迹!让自己不再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匆匆读书笔记 篇4
我们刚刚学习完了散文家朱自清的《匆匆》一文,深有感触。
我只有十几岁,感受不到大人们对自己年龄变大的悲伤,我只有四千多天,感受不到岁月变迁的惆怅。
就像朱自清先生在文中提到:“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文章里透露出作者无限的哀伤,是啊,当我们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当我们在为犯下的错误懊恼时,不知时间又悄悄的溜走了。我已经上六年级了,马上就要迈入毕业的殿堂,可是剩下的时间,又能让我做些生么呢?
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那就让我们抓紧时间,做点在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后不后悔的事情吧!
我曾经想过一个问题,时间有单位吗?应该是没有吧?
匆匆读书笔记 篇5
人们常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他细腻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我觉得这句话说得特别好。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有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浪费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所以他的一天是短暂的。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一天则是漫长的。
有一个笑话是这样讲的: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所以,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匆匆读书笔记 篇6
人生是一场单程旅行,时间就是人生的旅票。人们仅有在时间已经白白浪费后,才回过头叹息,埋怨着时间的流逝,却从来没有审视自我。
当我们在看肥皂剧时,时间已匆匆离去,带领我们赴往下一段旅程。虽然时间是不会停止的,可是为什么人们不能充实做些有意义的事呢不要让人生之旅这么虚无呀。我们能够去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能够去帮忙需要帮忙的人,能够去培养自我的一技之长……有这么多事能够做,人们为什么会无聊呢
朱自清感叹着过去的时间渺小,我却不然。一个人对于地球46亿年的长河的确像是沧海一粟,可对一个人来说,一分钟也是宝贵的。在区区的一分钟里,可能在汶川大地震中生还的人会多一个;可能在有难题想不通时,有了思路……时间对于人来说,就是无价之宝。虽然它去得匆匆,可是,人们也能和时间去赛跑。
在每时每刻,时间都在流逝,朱自清也在《匆匆》道出了人与时间的平衡。难道人们不能打破这些,去和时间比赛仅有和时间一齐赛跑,人在一生也将十分充实,旅程也是幸福欢乐的。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必须要珍惜时间,去努力向前,让一张单程票没有被匆匆的日子击败。
匆匆读书笔记 篇7
今天,我读了朱老朱自清写的一篇散文《匆匆》,读完之后,感受很深。
《匆匆》的主要内容:全文围绕”匆匆“两字来写,从提出问题到具体说明,最后发出感叹。全文描写的是时间流逝太快,没有去好好珍惜。
整篇文章,朱老朱自清都在叹息时间飞快,比如这一句话:”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在这句话里,从”叹息“这俩个字眼当中深切体会到:朱自清面对时间,只能眼睁睁看它流逝,朱老怎么也抓不住时间,让它停下,所以,朱自清也是无奈和惋惜了。开头朱老运用衬托的手法,来强调人生的短暂,再提出问题:”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中间部分,以好几个例子来说明时光飞逝,让我更加觉得时间的重要性。最后结尾,首尾呼应,感叹:”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就是这样,只有你等它,它可不等你,但它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过去了就过去了吧,你没有什么能抱怨的,好好珍惜时间吧,只有珍惜它,才不会留有遗憾,好好利用它吧,只有好好利用,才能抓住今天,赢得明天!
关于呐喊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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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书笔记 篇1
大片大片染红的云彩,是太阳最后耀眼的光芒;被劲风吹得旋飞的落叶,是大树释放的最后的力量;草原上衰老的'野狼,在响彻原野的嚎叫中闭上了双眼……呐喊,是生命中的最底音!
忙碌的我们穿梭在教室、食堂,或是已经麻木,或许自己已经彷徨,晚自习回家匆忙的抽出时间去听自己喜欢的音乐,耳机却不在给心灵带来震撼。好想好想,趴在阳台,大声地呐喊,寂静的夜,迷离的星空,忽闪的星光,呼啸的风声,还有爸妈已经睡着,心中酝酿的呐喊渐渐逝去。疲惫的爬进温暖的小窝,关上灯,是静谧的夜,嘴角有一丝微笑,终于,充实的闭上了眼,期待着崭新的明天。
天已渐渐变寒,骑着车子,哈一口气,眼镜便有了雾气。早晨,上班一族很匆忙,车灯照着流动的乳白色的雾气,但看到晨练的老人,伴着舒缓的音乐,静静的闭眼打着太极,硬朗的身子,突然有一阵感动,感动着老人的泰然自若的生活,感动着他们已经沉淀的心境,感动着他们面对岁月的淡定与坦然。
或许大喊有利于健康,每天早晨都会听到一位老爷爷在运河畔边走边喊,那是怎样的呐喊声啊!伴着附近教堂的钟声,尽管那一声声的呐喊没有钟声的雄浑,没有路边店里放的流行音乐有强烈的节奏感,或许在呼啸的寒风中显得微不足道,但那沙哑的声音,依然穿透层层的雾气,震颤着每一个人的心。这是一种顽强的精神,是一个暮年的老人与生命的较量,是夕阳西下时最绚丽的红色,啥呀震颤的生命之音回响在耳旁。默默中感动,给予了我力量。
于是,今天,我一人爬上了附近的石山上,站在最高处,风吹树叶的声音呼啸在耳旁,围巾飘向远方,我深吸一口气,朝向远方,呐喊,尽管强劲的风声湮没了我的呐喊,但我的心已不再孤独,我知道,它已融入了自然。萧索的暮秋,被劲风吹黄吹枯又旋飞的落叶,漫天飞舞,我知道,它们并不孤寂,因为他们生于自然,最终归向自然。
我拾起一片落叶,记住今天的呐喊,不再遗憾!
呐喊读书笔记 篇2
在读过《呐喊红宝石》这本书之前,我或许从不会了解作为一个孤儿不被人爱护、不知道家庭温暖的感觉,因为只有这本《呐喊红宝石》,才能让一个人体会到拥有父母的关心以及家庭的温暖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文中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妹,一出生便被他们那狠心的母亲给放进了孤儿院中一对夫妇的手中。他们把这对小兄妹当作货物似的进行“买卖”。在一次又一次的“买卖”后,两个可怜的孩子失去了对大人的信任。终于,他们被一对年老的夫妇所领养,他们各自带着一个孩子去旅行,受到了几经波折,终于得到了难能可贵的幸福。
生活需要爱,因为有了爱,世界将变得无比幸福。
朋友间无需道歉
“一百条裙子”,是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数量!我想,能够拥有这“一百条裙子”的女孩儿,必定是一个出生子啊大户人家的千金,但你却万万没有想到,能够拥有这“一百条裙子”的是一个只能住在波金斯山和有一个怪名字的小女孩。
面对有着漂亮裙子的同学们,她说出了自己拥有这“一百条裙子”,但是,她并没有得到同学们羡慕的眼光,反倒惹来了更多的嘲笑。最后,她终于因为受不了这些嘲笑而转学了。但是她留下了那“一百条‘裙子’”。两个捉弄过她的女生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想得到她的原谅,最后才真正发现:她是她们的好朋友,并且从来没有生过她们的气。
看吧,朋友之间根本不需要道歉。
呐喊读书笔记 篇3
自从上了四年级,妈妈帮我买了许多书,而且都不错,但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自然是鲁迅的《呐喊》。从前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觉得晦涩难懂,可如今再看,却不由得发现:鲁迅先生早在90多年前就已经道出了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国民劣根性。虽然他后期不再写那些意味深长的小说,而打起了笔仗,让人觉得尤为偏激,人总会有梦,但醒来后却大半都忘了,但是,鲁迅却不以为可惜,他常常会回忆起那些事,可鲁迅常常也回忆着寂寞的时光,他又苦于不能全忘却,所以,鲁迅把它编成了《呐喊》。但他早期的《呐喊》、《彷徨》等小说集实为中国现今仍然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呐喊》这本书包含了许多对于当时社会的讽刺,批评,例如:狂人日记,药,白光等;还包含了对于当今的人们的看法,例如:孔乙己,阿Q正传,兔和猫等;不但如此,鲁迅还写了许多关于自己童年时的回忆,例如:故乡,端午节,社戏等;最后,还有一些鲁迅记载的故事,例如:明天,一件小事,鸭的喜剧等。总之,当你看了《呐喊》这本书,自己就好像看到了当时社会的残酷,悲凄,幽默,有趣,就好像看到了给孩子们吃茴香豆的孔乙己,好像看到了从前的有趣社戏,又好像看到了日益繁忙的咸亨酒店故事从华小栓得了痨病开始,他的父亲华老栓为了治好小栓的病,和别人交易买下了一个人血馒头。这个人血馒头就是用革命烈士夏瑜的鲜血浸染的。愚昧的华老栓夫妇以为用人血馒头当药,就可以治好当时几乎要人命的痨病,最后自然无法阻止华小栓病情的恶化。因为巧合,小栓的墓与夏瑜的墓仅隔了一条小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狭路相逢。可更令人痛心的是,夏四奶奶居然连来上坟都要偷偷摸摸,羞愧,踌躇,国民的愚昧无知可见一斑。结尾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是无尽的凄凉与悲哀。
呐喊读书笔记 篇4
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我就忍不住读了下去。《呐喊》这个题目短小而犀利,可是我不断地阅读当中,却仿佛真的听到了一声声来自心底的呐喊。
初读《呐喊》,我是没有读出其中蕴含着的深意的。我只当是一种特殊的写作风格来看待。《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文章,更是看得我忍俊不禁。一遍遍的复读,笑容渐渐凝固,我开始被它其中所蕴含的深意震惊。其中,我感受最深的大概是《狂人日记》。
“狂人”在书中并没有被提及名字,只说是一个“迫害狂”,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被精心刻画了的形象,各种细节都很到位。狂人不被村里人所认可,据其老友所言,“语颇杂错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写的日记只被“供医学研究”。在今天所看来,大概就是一个与别人格格不入,一个发病的疯子。但是当读者开始读日记,才发现并非如此。
作者借了狂人之口,控诉了吃人的封建礼教。狂人翻看历史,却发现人“仁义道德”的实质其实是吃人。村中人以异样的眼光来看待狂人,狂人却无所畏惧,很大胆的对于那些“吃人的人”发出了声讨。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和村中人,说出了极为精彩的一段话。“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面对着吃人的礼教,狂人勇敢的发出了自己的呐喊。当然,整本书多处运用了象征的手法,借病人之口,道出被压迫人民的心声。
狂人是真的疯吗?我认为肯定不是的。狂人其实就是一个觉悟了的知识分子的形象,一个敢于向封建社会挑战的战士形象,但是显然,这种想法却不被麻木的百姓们所认可。最后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吁,正是狂人的呐喊,要把麻木的人们喊醒,要使更多的青年觉悟,参加到推翻封建的斗争中去。
《呐喊》一书,控诉了吃人的封建礼教,同时对那些仍处于迷茫的青年们发出呐喊。正如作者自己那样“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些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与前驱。”
呐喊读书笔记 篇5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的。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呐喊读书笔记 篇6
记得小时候曾因一个偶然机会读过《狂人日记》,只是那是见识比现在还要浅薄,只是怀疑小说中描绘的这样一个畸形的世界真的存在吗?
“人吃人“应该是伦理道德所最不能容忍之事,难以想象的是这确有发生,然我不做深究,看官自明。鲁迅先生以第一人称视角带我们进入那时那地的情景,周围一群人都在打着吃你的主意,真想起来不禁寒毛竖起。
”青面獠牙的笑“、”他们的牙齿,吃人的家伙“,甚至狗都成了合谋;”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这样荒诞的语句,却是主人公惊吓之余的真实心理。人人上蹿下跳地寻机会吃人,又忌惮被人吃,又是那种环境下众人皆有的矛盾心理。解开这死结也容易,只要人人改过即可,可如同鲁迅笔下刻画种种劣根性,被传统拖累而积重难返。
反观现实,虽没有这般恐怖,但人人都陷入了一种不信任的危机。我父母一辈还在乡下体验过”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生活,我辈已不知道坦诚相待为何物了,我为我自己而悲哀。
《一件小事》是书中篇幅最少的一篇,题为”小事“,而作者却说它带来的记忆要比那些耳听来的国家大事更刻骨铭心。”小事“的共同特点是感受起来历历在目,而流于文字则似乎不值得一写,我还是推荐去阅读原文,没有鲁迅先生的功底我就不复述了。
我曾看过一个一分钟短片,讲述的是美国人的一个实验。在匹萨店里装成流浪汉问客人要食物而全部遭到拒绝;赠与门外一名真正流浪汉一份披萨,他却愿意同实验者一起分享。这个故事和《一件小事》有着相似点。往往拥有更少的、更深处底层的人,他们却显得更高大,在一个”笑贫不笑娼”的世风背景下,这些高大的背影还能给善良的人们一点坚持下去的勇气。
当全世界都在喊着“世风日下”的时候才是光明的时候,当耳边充斥着像《呐喊》一样的的声音时,那才是黎明前的黑暗,而当人们习惯异象而保持沉默时,那才是真的无所希望。
呐喊读书笔记 篇7
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我的感触最大的是,他就是写的自己。今天我也写写自己。
香灰,就是给菩萨点香燃尽之后的粉状物。极容易造成肺病。就是这么一种东西,我记得小时候就曾经见过我母亲,在生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就曾经泡水服过。当然后来病是好了。当时,我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香灰真起了什么作用。后来出来读书之后,有次回家,我母亲也有拿出过这么一小包东西,她告诉我这是求菩萨时得的,但是我母亲说她稍微喝点,你就不要喝了。我当时跟我母亲说不要喝这种东西,但是我母亲还是坚持抿了一小口。
前段时间,我母亲身体一直不适,她跟我提的第一个事情就是,她已经去医院挂过水了,可是还是没有好,还要再挂一段时间的水。后来我带她去医院做了个比较全面的身体检查,她很质疑那个医院,连药都不配,身体么又不见好,这些医生到底会不会看病。
后来我妈的一个小姨,那时候兄弟姊妹多,我叫她外婆的这个小姨不辞辛劳特地从南京打听,帮忙着介绍了一个苏州的专家医生,她家的一个亲戚也跟我妈差不多的情况的,身体好多了。而我呢,也为此专门打了这位外婆电话了解了这位医生,跟我妈检查出来的症状其实是毫无关系的另一病症的专家。我就一直推着拖着。最终也是不了了之。估计我妈会嘀咕,她不嘀咕,这些亲朋好友也不会饶了我。
这期间,偶然有一次,她跟我提了我阿姨给她买了一些营养保健品,说是效果非常好,建议我妈,也就是她姐姐也应该用用。营养的保健品真心贵的啊。
做儿子的实在不想像鲁迅先生那样质押衣服首饰换钱买药。不晓得如何跟母亲大人开口,就如当年不知道该怎样劝解母亲不要喝那香灰泡水一般。我对母亲的感受想法,就好像鲁迅先生当时暗地里笑话闰土拿了香炉和灶台一样。
在了解了母亲的比较确切的病况后,我跟我母亲说了几点想法,都59岁了,不要上班了,至少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第二呢,多锻炼锻炼;最重要呢,从饮食上去改变一下。大半年过去了,上个月我妈打我电话,说想去厂里上班了。我也支持,毕竟一个人呆在家里也会觉着闷。
前两天,她很开心的说着,她在新厂里面,大家之间都非常谈得来。谈得来就好。
关于名著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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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笔记【篇1】
暑假读了这本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在孤单一人在孤岛上生存下来,并成为航海家的愿望。
鲁滨逊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在风暴海啸中,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但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名著读书笔记【篇2】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名著读书笔记【篇3】
昨天,我从书城买了杨红樱的一本新著作——《一棵长着耳朵的树》。
这本书说的是一些有趣的童话,例如:小人精和迷糊豆。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傻呆呆而充满孩子气的迷糊豆意外的遇到了卷心菜里小精灵——小人精。小人精和迷糊豆在一棵参天大树的帮助下飞上了天空,看到了天上的世界,他们还帮助短松鼠增长尾巴然后参加从的树上跳到地下的比赛,帮助杜鹃妈妈孵鸟蛋,帮心脏病的同学实现跳舞的梦想。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迷糊豆是一个充满孩子气的孩子,而不是只会拿着书本死读书的书呆子,不是被补习班排满周末而慢慢消磨掉童年快乐的学生。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他喜欢帮助任何人和动物。这正是真正孩子的天性——天真、善良。在小人精出现之后,迷糊豆的天真和善良又有所增加。
这本书的作者——杨红樱想告诉我们的是童年时的快乐时光是可多不可少的。童年只有一次,时间是最宝贵的,童年也是最宝贵的。童年的时光是不能被补习班的时间取代的。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比什么都珍贵,所以一定要珍惜童年,珍惜时间。
名著读书笔记【篇4】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然而,最打动我心的却是海轮,一个同样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海伦——我心目中超凡美丽的天使。她超凡,是因为她完全放弃现世,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比拟的忍耐精神。她美丽,毋庸置疑,有哪个人心目中的天使不美丽呢?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包括简爱。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我欣然,释然。“R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最好的诠释。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论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象野花野草那样无人欣赏,无人攀摘,自生自灭。可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一开始她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喝茶、吃午餐和傍晚的散步,她尽可能地若无其事,平静处之,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打开记忆的闸门,他们相处的一幕幕清楚的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婚事,罗切斯特先生也佯装与英格拉姆小姐亲密。
他们相互之间试探,相互审视着对方,其实他们早已在心灵上合为一体了。罗切斯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燥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本该一帆风顺走下去结婚生子,但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搁浅。罗切斯特先生发疯的前妻的出现,简走了,为了她的自尊,也为了对爱情的忠贞。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所有一切,跳楼身亡;罗切斯特先生为救疯女人被倒塌的房樑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的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的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平静走向小木屋……
这是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过了许多年,可在我看来,仍常读常新。
名著读书笔记【篇5】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