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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8-14 名利场读书笔记

名利场读书笔记(优选8篇)。

贫寒的时候,读书可以给予我们心灵上的力量,读完作品之后,我们会产生很多触动。 写读后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思考人类的发展和进步,写作品的读后感时要注意哪些问题?不管是对于新手还是老手了解“名利场读书笔记”都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有需要请参考本文希望你喜欢!

名利场读书笔记(篇1)

《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平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

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当时的英国,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取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爆发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然而,封建势力也很强大,爵位仍是人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故事中的女主角丽贝卡。夏普小姐就是以法国巴黎的某个公爵家族为荣耀和护身符,并为自己的纯正的巴黎口音和语法而沾沾自喜。而名利场上另一位“靠翻筋斗过活”的“涂着两腮帮子胭脂”的小丑别德。克劳太太也一直幻想着她丈夫的哥哥毕克男爵能念在兄弟的份上将爵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并为此煞费心思。

事实上偌大的一个名利场又有多少人为拉拢和巴结这些“勋爵”、“公爵”、“伯爵”甚至“男爵”之类的达官显贵而绞尽脑汁,甚至撕下那本就十分难说的脸皮呢?就连英国最有风度的公子自居的乔治。奥斯本上尉也能邀请到贝亚爱格思勋爵一家子赴宴而洋洋自得,虽然花了大把大把的英镑也是在所不惜。且“乔治的联队所隶属的那一师的将军请客,他得到了很大的面子,和贝亚爱格思勋爵的女儿的朗茜。铁色乌特小姐跳舞。”又因“靠着贝亚爱格思勋爵的面子,得到了一张邀请奥斯本上尉夫妇的帖子得意的不得了。

其实,当时的英国中上流社会里各式各样的人物们又有几个人不忙着争权逐利呢?

名利场读书笔记(篇2)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小说《名利场》,小说的主要情节可以分两条线索。一个线索是死者的穷画家的女儿贝基离开后pingkedun女子寄宿学校,会暂时在富裕家庭爱米丽亚家,但她试图勾引她的哥哥进入上流社会。经过这件事失败了,贝基来到毕脱—克劳莱家的家庭教师,同时她扮演一些讨人喜欢的方法如油腻,和合伙与好使。但当皮特提出贝基失去配偶,她已经嫁给了knight的儿子罗。另一个线索写纯洁的女生阿米莉亚深在警官georgeosborne的爱,超越所有障碍,最后嫁给他。可是她的老公立刻就抛弃了她。阿米莉亚是痴情的乔治,即便她老公死后,她仍不愿再嫁他人。最后,贝基告诉事实乔治约见自私奔生前,她赞同结婚。贝基被遗弃是由于老公之后找到了人际关系。她的晚年从另一个情人手里继承了一笔遗产,慈善事业开始变得热情起来。

不能否认这个故事非常真实。名利场里面的人看不了解,名利场的外面人一样看不清。某人都渴望资金,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一种,别的人都异常看重你。都宾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所爱的人,他把自我的青春和时间在名利场中的可怜人。可是,最后是好的。我想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里进去了又走了出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毫无顾忌的人得到了应有些报应。看着最后几次,有点高兴,有点难过。这不止是小说,这是一个缩影社会。它不只在英国当时,它也在今日。哪个不名利其他是基于这个。物质生活问题不解决,哪个去追求一种神话般的纯梦想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已成为一项工作,工作就是有一部分能被人以一种特殊的精神看待生活。当然,这并不可以替代,大家都是运势的棋子,命中目的个人。研究自己的社会地位,研究怎么样提升自我的社会地位。人只能去崇拜其他人,讲那些显赫的人物,你就去不去作曲,会有人去作曲。

名利场,大家如何能进去和走出这个地方,如何应付这个地方,大伙都在小说里无知的自私,渴望名利,到头来无所努力。

作者萨克雷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画面的名利场inrealityin小说,日常是背叛欺骗和敲诈他们,欺骗,势利虚荣等丑陋的行动表现的淋漓尽致。作者最后写道:“哦!虚荣虚荣!大家这个世界上有哪个会是幸福的呢大家需要根据自我的意愿来完成每一件事但即便所谓的,有哪个有认可的布“

名利场读书笔记(篇3)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束这个绵长厚实的故事,想要一窥尊贵的多宾少校的人生结局,看他是否在别处获得了应得的幸福;想要了解谎话连篇、机灵多变的丽贝卡是否恶有恶报,最终被印度文官约斯驱逐,归于流浪。至于那个天真可怜的阿米莉亚我并不关心她接下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因为目前看来她的生活还挺不错,在小说里她已时来运转,重新过上贵族生活,金钱匮乏的时期于她一去不复返,无论何种处境在小说里关于她的戏份总是比较乏味,虽然作者在前面部分对他赞赏有加。

阅读《名利场》这部小说花了我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包括十几个夜晚和业余空闲时间。我是奔着这本吸引人的书名和萨克雷的名号而去的。我最早看的一部外国小说《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曾直言尊崇萨克雷先生,此番我也借由此领略了他的小说之气度与风采。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也不谈小说描写的人物覆盖之广,上至欧洲各国皇室、达官贵人,中至发达商人及其亲属家眷,下至小摊小贩、佣人婢女的行为心理刻画,皆活灵活现、真实可触。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

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虽然作者并未故意划分,但事实就是如此。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人大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故事里几乎每个诚实而善良的人都热爱他。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两人还同为虔诚的徒。多宾在彼此相识之后的十八年中以乔治奥斯本(此时阿米莉亚为乔治的女友)最好朋友的身份为他俩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阿米莉亚家道中落乃至穷困潦倒后暗地里拿出大笔资金接济可怜的寡妇和她和乔治的孩子,为他们购买、寄送数不清的高贵礼物;他的朋友乔治奥斯本在世时多宾没有动过一点歪念头,只是虔诚地希望他心爱的阿米莉亚物质充裕、心灵快乐。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可是我们的作者不知出于何种意图,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至于故事的主角,出人意料,竟是一位女士,在那个男尊女卑再自然不过的时代,将一位女士塑造为主角实属不易,何况她还出身卑微,孤女一个,她叫丽贝卡夏普。在深入阅读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她与《红与黑》中司汤达笔下的于连索黑尔不无类似之处。他们同是一心向上爬者,都曾从社会底层爬入了上流社会,出尽风头,最后又都从高处跌落,只是法国的于连被推上了断头台,而英国的丽贝卡生活归于平常,不惊不喜。他们俩虽一个是男一个为女,可是都勤奋努力,有着某方面的天分,聪明机灵,超越常人,只是社会不允许他们跨越固有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朝气蓬勃、不断攀升的人物典型。

言归正传,在那个讲究出身血统、社会地位的时代,丽贝卡和普通人一样卑微,被人瞧不起。虽然她禀赋异常,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又精通歌唱,性格温和总是满脸微笑,又精通几种语言,学识渊博眼界开阔,不亚于任何一位上流社会的男士,在各种社交场合她虽不是最漂亮的,但是有她在的地方她总是最迷人的一个,男人迷恋她,女人嫉妒她,她多才多艺,很少有女士能比得上。

这个女人有如此众多的优点,可是只要有一个缺点就足以将她所有的优点都抹杀掉,这就是她卑微的出身。当时,英国上流社会的人从来不屑于与贫民百姓交往。同时,这个一心向上爬的女人也有许多品行恶劣,心灵邪恶之处,深为读者所唾弃。她是个天生撒谎者、表演者,仿佛蜘蛛般布下天罗地网般的谎言,欺骗愚蠢的人、欺骗信任她的人、欺骗善良的人,这一点我是对她深恶痛绝,和前段时间看的肥皂剧《女人的颜色》中的姚倩倩有得一拼。撒谎对她来说是习以为常,是像说真话一样自然的事,心灵早就已扭曲。小说里有些人评价她为水妖,在情在理。总之,这是一个多面的、立体的女性形象,为世界小说人物画廊增添了的浓墨重彩的一笔。

小说作者通过丽贝卡和阿米莉亚两条主线的铺排、交叉前进,广泛描绘了上流社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贵族与奴仆的生活百态、日常生活情景。世袭的贵族制度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给懒人创造了享乐的摇篮,同时也阻碍了优秀人才向上层的合理流入。贵族人士随意挥霍着劳动人民缴纳的税收,四处举债赌博、玩乐、宴饮、招摇,只靠着亲戚间争夺遗产来维持以后奢靡的生活,如成功则一朝在上,如失败则再也无回天之力,很多人处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生状态。

书中不时涌现出精彩之处,有些比喻让人拍案叫绝,比如有一章的开头部分作者将英国房子的二楼楼梯窗口做了特写和详细描述,作者透过这扇窗观察和摹写在楼梯上来来往往的人和事,男人、主妇、佣人、孩子、客人、律师、医生等等,他们从这里下楼或者上楼,上楼时是什么表情,做什么事,下楼又是什么表情,发生了什么事。作者通过这个微型的窗口洞察这里来往的人,也洞察社会上的是是非非、人性的光明与黑暗,各自的喜怒哀乐,它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十八世纪英国房子普通的窗口。

小说中滑铁卢战役展示的社会波澜壮阔的画面,几位主人公命运的颠沛流离、起伏不平,在故事的结尾最终归于平静喜悦。作者语言的诙谐幽默。讽刺机警,到处可圈可点。可惜我只是作为一位业余的读者,抱以虔诚之心,对作者致以敬意。正如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写下的:啊!名利虚荣,虚荣名利!人生在世哪个能幸福?哪个能如愿?即使能如愿,哪个又能满足?如此智语,又何须多解释,些许有人生经历的人都能颔首明了。

名利场读书笔记(篇4)

名利场,是个很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人们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金钱,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其他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诱惑,为了金钱利益用尽心机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爱情执卓了一生。

我无法判断谁对谁错,或许只是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瑞贝卡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的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

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名利场,我们要怎样出入于这个地方,怎样面对这个地方?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遗忘到九霄云外。金钱、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远离尘嚣,寻找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名利场读书笔记(篇5)

记得初中的时候看过这本书的英语版本,后来又看过拍的电影,对于女主的性格,可以说又爱又恨,不能完全的批判她的功利,要知道在一个父亲是酒鬼,母亲是歌女的家庭里长大的孩子,能够结束学业,会弹一曲惊艳四座的钢琴,歌声又那么动听,真的很不容易。他没有因为出身而自卑,变得孤僻,而堕落,反而更加积极乐观的面对生活,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美貌,一步步往上爬。这是值得赞扬和提倡的。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夏普小姐有过人的地方,我们不应否认,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他嫁给罗登以后,对待丈夫的态度让我几次想弃书,又不甘心想读下去。

罗登从出生就得到姑姑的喜爱,因为姑姑终身未婚嫁没有子嗣,所以其弟弟的儿子均为遗产的继承人。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罗登形成了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性格,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这不是绝对的,但作者如此刻画也合情合理。虽然当上兵,成了上尉,也并没有使他成熟。这点上,非常巧合的是,笔者认为约瑟夫和罗登有着相似之处,他们的价值观和对于事情的态度都比较愚蠢,比如约瑟夫很容易就被乔治的话所左右,而罗登完全是一个被动的性格,原本属于自己的遗产却丝毫没有想要去争取的意思。夏普与罗登的婚姻就是不幸的开始,先是罗登失去了遗产,而后看不惯妻子与勋爵们的献媚,最终导致他们的婚姻破裂,使夏普之后的12年光阴都在艰难中度过。

罗登人物形象的产生,完全是对夏普的一种反衬,这一形象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比较常见,但罗登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那就是他对爱情的忠贞,他确实非常爱夏普,而且无法容忍她与其他男人调情,但是迫于生活的无奈,他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最后撞见她被伯爵公然非礼,他忍无可忍决定离开。罗登内心是十分矛盾的,也许他也非常恨自己的无能,无法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但是令我们不解的是作者并未说明为什么他丝毫没有努力拼搏的意思,也许在当时的英国社会,有本事的人尚且温饱都成问题,更何况什么都不会的人。

最终夏普又和自己好友艾米利亚的哥哥走到一起。

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爱情是不能战胜一切的,所以富人一定不会和穷人在一起。这是被批判的,就像罗登的姑姑,绝不会允许自己的继承人娶一个名声不好的穷人,所以即使自己再喜欢夏普,最终还是没有把继承权就给罗登。

好在艾米利亚最后和爱他的人结婚,皆大欢喜的结局。

名利场读书笔记(篇6)

《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平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

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当时的英国,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取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爆发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然而,封建势力也很强大,爵位仍是人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故事中的女主角丽贝卡.夏普小姐就是以法国巴黎的某个公爵家族为荣耀和护身符,并为自己的纯正的巴黎口音和语法而沾沾自喜。而名利场上另一位“靠翻筋斗过活”的“涂着两腮帮子胭脂”的小丑别德.克劳太太也一直幻想着她丈夫的哥哥毕克男爵能念在兄弟的份上将爵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并为此煞费心思。

事实上偌大的.一个名利场又有多少人为拉拢和巴结这些“勋爵”、“公爵”、“伯爵”甚至“男爵”之类的达官显贵而绞尽脑汁,甚至撕下那本就十分难说的脸皮呢?就连英国最有风度的公子自居的乔治.奥斯本上尉也能邀请到贝亚爱格思勋爵一家子赴宴而洋洋自得,虽然花了大把大把的英镑也是在所不惜。且“乔治的联队所隶属的那一师的将军请客,他得到了很大的面子,和贝亚爱格思勋爵的女儿的朗茜.铁色乌特小姐跳舞。”又因“靠着贝亚爱格思勋爵的面子,得到了一张邀请奥斯本上尉夫妇的帖子得意的不得了。

其实,当时的英国中上流社会里各式各样的人物们又有几个人不忙着争权逐利呢?

名利场》讲的是一贫一富两女孩的故事。两个女孩都美貌无比、能歌善舞。贫穷的女孩瑞贝卡用美貌和不择手段进入上流社会。富有的女孩艾米丽亚心地善良为人厚道。瑞贝卡有野心、心机重,所有的女孩在她面前都黯然失色。最后瑞贝卡沉迷于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最终被丈夫抛弃,而艾米丽亚却拥有一个美满的婚姻,无比幸福。

阅读这本书,可以增进我们对18世纪英国社会的认识,也让我们看到西方社会的弊病——势利。这本书中的两个女主角:艾米丽亚和瑞贝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瑞贝卡城府深、野心大、反应快。艾米丽亚单纯可爱,天真友善,对任何人都没有防备。

这本书中最令我难忘的片段诗瑞贝卡对她孩子的一件事,她对她孩子很凶,孩子问她什么她也不理,还骂人。有一天,有一位公爵来她家,她的孩子跑出来找她,她没有凶巴巴的吼孩子,而是温柔的抚摸他。从侧面描写中突出她虚伪、很有心计的特点。

看了这本书我联想到当今社会的娱乐圈。有一位明星说过:“娱乐圈就是一盆污水,多纯洁的人跳进去也会变得肮脏、黑暗。”

在名利场里每一个人都带着面具与别人交往。我们所看到的也都不一定是真实的。

《名利场》这本书向我们披露了18世纪的英国人对名利的追求的疯狂程度。

《名利场》这本书寓意深刻,我很喜欢。

名利场读书笔记(篇7)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瑞贝卡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的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

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名利场,我们要怎样出入于这个地方,怎样面对这个地方?

名利场读书笔记(篇8)

从丽贝卡和艾米利亚讲起,这二人才是真正的时代姐妹花,作为贯穿全书的两位女性,在她们身上发生的事都借着作者的手中的放大镜被无限放大在我们眼前。

丽贝卡和艾米利亚,通俗点说就是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丽贝卡是穷人家出身的聪明妹子,还没发育就知道跟买画的达官贵族讨价还价,发育了之后那就更了不得,她眼中的男人就是货币符号的代言,爱情就是金钱的商标,她不断地趋炎附势,时刻准备攀龙附凤,有过几次飞黄腾达,也几次被自己的晚礼服绊倒,出场的男人大多都被她利用但她一个都不爱,她伤害了你不说还一笑而过,但是这样的丽贝卡对艾米利亚却是一片真心,因为艾米利亚,实在是太傻了。白富美,气质佳,看见喜欢的人就瞬间樱唇欲动、眼波将流,好姑娘都是相由心生的,即使最后家族败落,白富美依旧有白富美的操守,即使最后成为了大龄离异女青年,去见领走亲生儿子的公公时,拿的也不是盾和矛,而是几件衣服和满满的辛酸。

戈达尔说,如果粪便值钱,那穷人就不会有眼儿。丽贝卡才是真正懂得这句话的人,她就活在最底层仰望着繁星旁的土豪和贵族们,她作为一名战斗型冒险家,她的一生都如同开了挂。

不经过战斗的舍弃是虚伪的,不经劫难磨练的超脱是轻佻的,逃避现实的明哲是卑怯的,所以丽贝卡从不舍弃,一直都没有想开过,更没有自己出世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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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读书笔记(模板8篇)


众所周知,如果想要成为一名出色的教师,我们更应该观察和分析自己的教育方式,而教育笔记可以促进老师教育素质和能力的提升。优秀的教育笔记范文有哪些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包法利夫人》读书笔记(模板8篇),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包法利夫人》读书笔记(篇1)

包法利夫人她出身小康之家,不仅样貌出众还精通琴棋书画,更是在修道院接受过教育。就是这样的一手好牌,最后打了个全军覆没。她为了追求自己渴望的爱情经历了两次婚外恋。为了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弄得家庭负债累累。最后高额的债务让他深陷泥潭,她不得已向婚外恋对象寻求帮助,可是每个人都躲着他,只有包法利陪在自己身边,悲痛和羞愧之下,她选择了自杀。而她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也将亲人送到了地狱,自己所谓的爱情也终究是黄粱一梦。

勇敢的追求爱情

她出生在殷实的农户之家,曾与贵族小姐们一起在修道院接受教育,自己长得漂亮,琴棋书画也是样样精通。在她看来她和贵族小姐是没分别的,她理应享受挥金如土的浪漫爱情。当她遇到了体面的包法利后,以为自己的爱情来了。很久见不到包法利时,她会让父亲找到包法利表达自己的思念之情。她勇敢的追求自己的幸福,向包法利表达情感。自此以为他们要过上幸福的生活,实不知悲剧自此展开。

梦破碎了

她结婚的第一天,便因为婚礼的普通而思考婚姻是否正确。幻想的梦破碎后,失望便像雨后的彩虹悄然而至。在后来的日子中,包法利的木讷和恪守陈规总更是让她感到枯燥乏味。她越发觉得这不是自己想要的爱情。她的爱情应该是浪漫的,奢华的,而不是这些柴米油盐。她应该像贵族小姐那样,每天沉迷于舞会,享受生活。她对浪漫积攒了太多期望,所以当现实照进生活,她的心就开出了别样的花朵,而这花朵本不应在包法利的花园中。

遗憾收场

不满现状的她开始了婚外恋,同时执着于纸醉金迷的她在商人的哄骗下开始赊账。渐渐地,账单越来越厚,即使自己抵押了房产、当掉首饰可依旧是债台高筑。无奈之下她向情人求救,可怜的她等来的却是抛弃,她也因此悲愤自杀。她虽推开了地狱的大门,悲剧却没有随着她生命的结束而结束,身边的亲人也跟着受到牵连,这样的结果任谁不气愤。我认为她追求爱情是没有错的,但是成为包法利夫人的同时还享受婚外恋的快乐,这就是大错特多。如果她离开包法利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即使结果是失败了,我也是会佩服她的勇敢。

《包法利夫人》读书笔记(篇2)

刚刚看完《包法利夫人》,心情沉重。一个可爱的女人最后把自己逼上绝路,连带把她的丈夫、父亲、女儿也逼上绝路。为什么会这样?虽然事情发生在19世纪,可是读起来毫无违和感,爱玛的感情历程在今天还在重演,谁动真情谁先死,爱玛追求浪漫的感情没错,错在不用过分认真,因为男人都没认真,尽管他们说地认真,当然夏尔除外。最可怜的就是夏尔,他失去爱玛之后开始是悲痛,最后发现真相后是怎样一种死法呢?福楼拜没有点明原因,在我看来是致命的落差,那种致命的落差让他无地自容,难以理解,很快含恨死去。这是多么值得同情的人物,为爱玛提供金钱、荣誉,收获爱玛的厌倦和欺骗,他就是世界上最傻的男人。

《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安娜比爱玛要幸运的多。安娜有爱他的渥伦斯基,虽然后来爱的有点疲倦,但是最终还是爱她的,从安娜卧轨自杀后渥伦斯基恍惚的神情,疯狂的自责可以看出。但是就这么一个美丽善良可爱的女人卧轨了,她最后的时刻是多么绝望和无助呀!

《包法利夫人》的翻译太精彩了,感觉就是用中文写的,这个译者我记住了,叫周克希。

《包法利夫人》读书笔记(篇3)

《卖火柴的小女孩》是丹麦著名童话作家安徒生的杰作。这篇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一直往外涌,往外涌……那精彩的内容时刻告诉我:我多幸福,而文中的小女孩是那么的悲惨!

这篇故事写的是:一个小女孩在除夕夜晚卖火柴,由于她没卖掉一根火柴,也没有一个好心人愿意给她一分钱,所以她不敢回家,怕被爸爸打、骂。她的一双大拖鞋也在马路上丢失了。她太冷了,只好在一个墙角缩着,由于冷极了,她就擦亮了火柴,她看见了大火炉、烤鸭、圣诞树,最后她看见了唯一疼她爱她的奶奶。奶奶带她到了一个没有寒冷和痛苦的地方——天堂。

回想自己,是多么幸福啊!可以在明亮的教师里学习;可以在宽阔的操场上和同学们一起奔跑、游戏;可以在父母的关爱,老师的教导下快乐地成长。我们吃的是可口的饭菜;睡的是舒适的小床;背的是漂亮的书包;穿的是名牌的衣裤……而我们的心里还有更多的愿望,却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穷苦的孩子。

如果时空可以穿越的话,我愿意把我的零花钱捐献给她。我也希望身边的小朋友,从现在做起,尽我们的最大努力,为我们的同龄人奉献一份爱心。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包法利夫人》读书笔记(篇4)

最近开始阅读福楼拜的名作《包法利夫人》,全书一共分三部,每一部十章上下,刚看完第一部的前四章,初步认识了包法利先生。

包法利先生一生被他人所控,小时候受妈妈的控制,妈妈让他去读书,他就去读书,尽管要忍受同学们的嘲笑;妈妈让他学医,他就学医,尽管他在这方面并没有什么专长,也说不上喜欢;妈妈给他找了个有资产的寡妇让他娶,他就娶了,尽管这个寡妇长相难看,骨瘦如柴,满脸长着像春天的树芽般的粉刺。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下去,虽然平淡,也很平安。

一次给一个农场主治病,包法利先生见到了农场主的女儿,年轻貌美的爱玛,包法利先生没有任何非分之想,只是远远欣赏着爱玛的美,白皙的皮肤,嫣红的面颊,波浪型的秀发,最美的是那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他心动却不行动,只是本能地多往农场跑。

几周后,包法利先生的丑太太因资产萎缩被曝光,遭到包法利先生父母的数落,包法利先生很想为这位丑太太说句话,可是还是沉默了,一周后,丑太太因内伤去世了。

之后,包法利先生享受着无与伦比的自由时光,他经常去看农场主,当然主要是接近爱玛小姐,他很想求亲,可是却一而再地拖延,就在他下定决心,向农场主表明自己有事情要说时,他又沉默了,还是农场主先开的口,主动说起了这门婚事!

结婚当天,真是一团和气。小提琴手在田间边拉琴边引领亲朋好友走向宴会,宴会上有烤得金黄透亮的乳猪,色泽红润的羊腿和香气扑鼻的酸模叶香肠。甜点居然是三层的大蛋糕,博得满堂彩。蛋糕“底部先用蓝色硬纸板搭成四四方方一座神庙,门廊、列柱一应俱全,四周洒满烫金纸屑的神龛里,白色的小神像宛然在目;第二层的萨瓦蛋糕做成城堡主塔模样,围在白芷、杏仁、葡萄干和橘瓣做的要塞中间;最上层俨然是座平台,一片绿荫,点缀着果酱的山石、湖泊,榛壳的船只,一个小巧玲珑的爱神在荡秋千,巧克力的秋千杆上,两个真的玫瑰花蕾代替球饰,耸在顶上。”1这段话把我抄得真是累死了,但是真心佩服周克希先生的翻译,这三层大蛋糕描述得惟妙惟肖,我都想吃一口!150多年过去了,这蛋糕要是放到今天依然能博得满堂彩。

回到包法利先生,婚后,他身边有了爱玛这位娇妻,真是心满意足,无忧无虑啊!早晨凝神望着爱妻那半掩着的脸颊上的根根汗毛,挨近看她那双在暗处看是黑色,在亮处看是深蓝色的,仿佛有很多层次的色泽变化,愈往里愈浓愈深,靠近表面就又浅又亮2的大眼睛。读后感·他去上班,跨上马背,一定要给她一个飞吻,上班期间时时刻刻想念她,下班时匆匆赶回家,踮着脚上前在她背后给她一个吻。宇宙之大,对他而言大不过她那衬裙的丝裙边,他总是责备自己还爱她不够3。真是世间之大,得此一人足矣!如果我能吟诗,我一定附上两句诗文。可惜啊,可惜,一是我不会作诗,更重要的是包法利夫人不是那样想的!我借用《为你读诗》栏目中的一句话来形容包法利先生对爱妻的感情“满海余光都是你,亿万星辰犹不及”。

包法利先生给我的印象就是逆来顺受,隐忍憋屈!他一直默默地被动接受着生活给予他的一切好与坏,从不为自己而争取!也许他从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怎样的生活。

《包法利夫人》读书笔记(篇5)

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我不得不为小女孩的凄惨生活感到惋惜。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平安夜的晚上,小女孩的父亲让小女孩上街卖火柴。那晚天气非常的冷,身上只穿着一件十分单薄的衣裳的小女孩被冻得直发抖。当她点燃第一根火柴时,她眼前出现一个餐桌,她幻想着她在大口大口的吃烤鸭,可这个景象很快就消失了;当她点燃第二根火柴时,她幻想自己坐在暖炉旁,她把手伸到炉前烤了烤,一阵风吹来火柴被熄灭了,暖炉也不见了。当她点燃第三根火柴时,她死去的外祖母来看她来了,她乞求外祖母把她带走,外祖母答应了她,并告诉她她们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当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她时她已经去了天堂。

我和小女孩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此时此刻,我不得不为小女孩的凄惨生活感到惋惜,不得不为她的悲惨命运感到悲痛。

当无知的小男孩把小女孩的仅仅一双木鞋抢走时,我多想送给她一双保暖鞋;当小女孩幻想着自己在吃烤鸭时,我多想把我所有零食都给她;当小女孩看着别人家的小孩在圣诞树下许愿时,我多想把我所有的愿望都送给她。可是这些都是不可能的,因为小女孩已经不在了。不过,这世界上还有很多像小女孩这样的贫困儿童需要我们的援助之手,所以,我们要竭尽所能去帮助他们,要把这些贫困儿童带出困境。

当天空中的礼花又绽放时,我想这一定是为小女孩和她的外祖母绽放的吧!愿她们在天堂过得更好。

《包法利夫人》读书笔记(篇6)

包法利先生一怒之下,当街把一张椅子摔得稀巴烂,指责老伴祸害儿子,给他套上这样一批瘦瘪马,马鞍连马皮,一文不值!

一句话,狂妄自大只会跳着脚指责妻子的老包法利先生,没有主见只会唯唯诺诺奉承丈夫的老包法利夫人,还有不幸的杜布克寡妇的形象跃然纸上。更是把包法利先生成婚一家人打得什么算盘,每个人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交代得清清楚楚。有人说这本书叫做《包法利夫人》,其实主人公是三位,为儿子物色略有财产的中年寡妇做妻子的老包法利夫人,因为少得可怜的财产被席卷一空而一命呜呼的前包法利夫人,还有耗费主要篇幅描写的艾玛,都是这个时代不幸女性的缩影。前两位包法利夫人此后再没有出现过了,疯狂爱着丈夫的前包法利夫人死得就像《金锁记》中“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甚至这匹一文不值的瘦瘪马连美丽都算不上。

《包法利夫人》读书笔记(篇7)

《包法利夫人》是法国著名作家福楼拜的一部连载小说。据说这本书是作者退居山林而著的。而这本书在当时被认为是一种不入流的书籍。从而遭到很多人的抵制。但是读过福楼拜作品的读者都应该知道福楼拜的文章是反应现实的一面明镜。书中的很多情节包括人物的心理状态等等,都是对现实很真实的写照。《包法利夫人》这本书其实就是写了一个女人向往爱情,从而变得堕落,到最后成为爱情的俘虏品的一个心酸的求爱故事。

故事情节简介上

少女时期的艾玛内心极具不安分的因子,她向往外界一切新鲜的生活,以及追求外界的刺激。她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是现实与理想总是大相径庭的。她爱上了一个寡夫查理,查理之前与一个与他年纪相差较大的女人结过婚,但最后那个女人由于欺骗查理,隐瞒自己的收支状况而被查理质问而死。(查理以为自己傍了个富婆)。由于两次碰撞,查理与艾玛快速擦出爱情的火花。于是他们火速地进入婚姻的殿堂。刚开始爱情还处于保质期的时候,艾玛在家相夫教子。可是时间一长,她发现这个曾经她认为光芒万丈的丈夫是这样的平庸。于是她的性格变得乖张。周遭所有的一切对她来说黯淡无光。

一次机缘巧合,身为医生的查理妙手回春,就了当地一位大富豪的性命。为了报答恩人,这位富豪将查理夫妇邀请到自己的庄园参加舞会。而这场舞会也是爱玛向外界求爱的信号。她沉醉于舞会的豪奢,所有的一切豪华与艾玛心目中的景象的光影重叠。舞会中,艾玛认识了青年才俊莱昂,两个人眉来眼去,互生情愫。于是他们便很快在一起了,可是后来莱昂人间蒸发了。

故事情节简介下

为此生了一场大病的艾玛,大病初愈后,又碰上了第二个猎物—罗多尔夫,罗多尔夫有钱有势,但是他的年纪与艾玛相差悬殊,但爱玛甘愿成为他的情妇。但是这个伪君子只是垂涎艾玛的美貌,在艾玛提出私奔的要求后,他说他不想让艾玛以后活在无穷无尽的后悔之中。这真是妥妥的渣男呀!于是艾玛忍痛分手。后来她又在无意间碰到了她的第一任猎物,两个人小别别胜新婚,两个人又在一起了。但是渐渐地,莱昂对她的新鲜感早已消退。同时也为了他的前程(律师,怕有损自己的名誉)他便果断地与艾玛切除联系。经过两次受挫的艾玛,决定痛改前非,与丈夫好好地经营自己的小家。

可是后来法院的一张传票,让她开弓再也没有回头箭,她为了在这些男人面前保持光鲜亮丽的形象,她到处赊账借钱来装点自己。她不敢跟丈夫说,于是她便找到昔日的情人们,可是情人们一个比一个狠心,纷纷弃她于不顾之地。伤心绝望的她想到了用砒霜来结束一切。为可笑的是最后陪在她身边的是她的丈夫,那个木讷平庸无常的丈夫,是他卖光了,全部家产来为她偿还了她所欠下的8000法郎的债务。她的丈夫最后也因为积郁过多而死......

读后感悟

永远保持轰轰烈烈的爱情在现实生活中其实很难出现,而这种轰轰烈烈爱情,只有会在童话当中出现。那些幸福的家庭都是在无数的平常的日子里不断地积累而起的。另外,在爱情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谁应该对谁唯唯诺诺、自降身份地去迎合对方。也没必要像艾玛那样为了他人而去改变自己而借钱赊账来饲养小白脸,她以为这就是爱他的表现,但是真正爱你的人是不会让你活的小心翼翼的。她的爱情本来就是见不得光的,而这种注定见不得光的爱情只能活在阴影下。

每个人都会向往爱情,但是不要被别人一时的甜言蜜语冲昏了头脑,从而陷入无法自拔的境地中。我们应该用知识去武装头脑,让这化为自己的利剑。最后要时刻让自己保持新鲜感与神秘感,这样你自己才会更加的爱自己,而你爱的人也会加倍的爱你。过分地追求外界的.刺激,无异于在玩火。

愿每个人在爱情面前能够活出高级而独立的自己!

《包法利夫人》读书笔记(篇8)

《包法利夫人》是一出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并存的杯具。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包法利是一名小资产阶级的妇女。结婚后痛恨丈夫查理·包法利医生的庸碌无能,渴望温柔,英俊而有才情的伴侣,追求浪漫和优雅的贵族生活,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而不惜几次三番地与人通奸,甘愿堕落为他人情妇,痴心感情,而无暇后顾。最终变得精神分裂,负债累累,服毒自杀的下场。而男主人公查理是个迟钝迂腐,懦弱无能,却十分老实,勤快的人。出生在一个破败潦倒的家庭,很迟才上学,被同学们讥笑蠢笨,然而十分勤奋,每课必上,笔记必作既不拔尖,也不垫底。最后考入了医学院,成为了一名医生。

在第一部中,查理的父母为查理找到了一名年老且丑陋,但继承丈夫大笔遗产的遗孀做老婆。夫人对查理管教很严,偷拆信件,对病人诊费斤斤计较,买昂贵衣服,让查理顺着他,说爱她。不久查理就遇到了请他治腿的富农卢欧老爹的女儿爱玛,一个可爱又迷人的姑娘。查理以治疗为借口,和爱玛相见。夫人得知后,醋劲大发。然而过后不久婆婆发现大笔遗产是假的,和媳妇大吵大闹,最后第一任包法利夫人精神失常,吐血而亡。卢欧老爹闻讯,安慰查理,并让他娶爱玛为妻。于是不久,爱玛成为了第二任包法利夫人。少女时期的爱玛对感情十分渴望,婚后的查理夫妇也倍感甜蜜。但是爱玛总觉得查理不解风情。直到一位被查理治好的子爵邀请他们去舞会,爱玛被子爵的风度深深吸引了,经过一夜纸醉金迷的贵族生活,爱玛就再也忘不掉那种感觉了。

第二部里,爱玛正因过度的幻想而深陷痛苦之中。查理以为爱玛水土不服而得病,就举家搬迁到永镇寺。在那里他们认识了药剂师郝麦先生和文书赖昂先生。爱玛为赖昂的博学素养和绅士风度所折服,爱上了她。但赖昂要去巴黎念法律,很快就和爱玛分别了。爱玛又陷入无聊的生活和幻想之中。有一天,一个名为罗道耳弗·布朗的于歇特的地主来找查理替其仆人放血,在此认识了包法利夫人,并想要得到和玩弄她。罗道耳弗是一个情场老手,性格豪放粗野,内心粗俗,却有着敏捷而清晰的头脑。他毫不费力就让爱玛当了他的情妇并痴迷于他。一方面,爱玛为这种通奸的乐趣感到兴奋。另一方面,她又嫉妒痛恨查理的懦弱无知。她想要和罗道耳弗远走高飞。但那并不是如他所想,他很快一书抛弃了爱玛,爱玛进入精神分裂状态,之后又极度忏悔,期望赎清自己的罪孽。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赖昂学成归来,在鲁昂的事务所实习。查理夫妇去看戏时碰到了他,爱玛又陷入新的感情漩涡……

第三部开始,爱玛借口去鲁昂学钢琴,实则每个周四都和赖昂幽会,共度良宵。爱玛又开始享受到苟合的乐趣,并且愈演愈烈。她四处借钱,为通奸的场所创造舒适条件,最终引火烧身,商人勒乐透过法院传票,逼她还债。最终包法利夫人无计可寻,偷了药剂师实验室里的一瓶砒霜,服毒自杀。而查理正因悲哀过度,日渐颓废。女儿白尔特寄人篱下,后进了纱厂,而药剂师大走红运,生意兴隆。

《格列佛游记》名著读书笔记精选8篇


您是否能够写出一篇感情细腻的读后感呢?作品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有些段落我还能背诵出来呢。细细的品读完名著之后,收获到的知识就可以写成一篇读后感,下面是我们为你推荐的“《格列佛游记》名著读书笔记”。

《格列佛游记》名著读书笔记【篇1】

暑假是个放松身心的好时间,在这个闲暇的暑假中,拿起《格列佛游记》,仔细阅读着其中有趣、惊险的故事,真的可以把人带入斯威夫特的游历的世界……

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是个爱好出游的.人,他渴望着周游世界,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也许正是他那无畏的探索精神,才让我们也领略到了这奇特的四个国家吧。

第三部中的飞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飞岛上的人们只重视音乐与数学,一点没有想到要全方面发展,才能让国家强大起来。而且那些致力研究一些奇怪实验的人,譬如用蜘蛛网作防线,用嗅觉、触觉辨别颜色,还有把粪便还原为原来的食物等等。这些实验都是很愚蠢,有的实验甚至根本没有意义,但他们却依然热衷于做这些实验,而不去造更好的房子或是种植出更优良的粮食,让土地都变的荒废后还不以为然,真的令人不解。作者辛辣地讽刺了那些只会纸上谈兵的科学研究者,并讽刺了人类的疯狂和邪恶的本性,人性随着历史的前进一步步地堕落,走向深渊。

《格列佛游记》名著读书笔记【篇2】

《格列佛游记》是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我想你们听名字就可以知道,这是一个人冒险的故事,其实,就是格列佛冒险的故事。

格列佛是一个热爱航海的冒险家,书里就讲了格列佛冒险的四个小故事,分别是小人国游记、大人国游记、飞岛国奇遇记和慧马国蒙记,这些都是格列佛冒险过的地方。第一次去了小人国,那里的居名不到六英寸,他们选拔大臣的办法是让获选人在离地十二英寸的钢绳上跳舞,他们吃鸡蛋的方法和我们不一样,他们是先敲开一小端,而我们是先敲开一大端。

第二次去了大人国,他们把格列佛当做小玩物而被迫沿街卖艺,后来他又被买到王宫里。第三次去了飞岛国,格列佛游历了飞岛国及其领地,在那里些地方,格列佛“大开眼界”,那些人不但相貌古怪,想法、做事和方式更让人难以想象。

第四次去了慧马国,慧马国的友谊和仁爱深深打动了格列佛,也使格列佛看到人类的许多缺点。这一本《格列佛游记》真的很好看,如果你想看,就买一本看看吧。

《格列佛游记》名著读书笔记【篇3】

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

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么会飞。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地读起了第一章。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国家的事情。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

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使得我读了几遍了还是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有趣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的这本书。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心动的呢?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格列佛游记》名著读书笔记【篇4】

暑假里,我请妈妈帮我买了几本课外书,其中有一本书,它使我记忆非常深刻。在这个假期里,我便读了这本很有趣的书《格列佛游记》。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英国的斯威夫特(16671745),他是18世纪英国著名的讽刺作家和政治家,出生在爱尔兰的都柏林,我非常喜欢江奈生。斯威夫特的作品。他像鲁迅,老舍一样,是个讽刺作家。《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体现了英国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黑暗。主人公格列佛经历了无数次离奇超脱,不一般的故事,让我们一起走进这本书,去感受一下吧!

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外科医生格列佛,对航海非常感兴趣。主人公格列佛是一个热爱旅行的冒险家,去过很多奇奇怪怪的地方,总是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奇,他的生活是那么的多姿多彩。因为在一次海上航行中遭遇风暴,外科医生格列佛意外闯入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不可思议的冒险开始了:在小人国遭遇战争,成功退敌后成为万人崇拜的大英雄;在大人国被当做玩偶,冒险出逃九死一生;在飞岛国,黑白颠倒,是非混淆的怪现象让人哭笑不得

在一次航行上,他们遇上了强风暴,死去了12个人,船也触礁了,活着的人只好弃船逃走了,但风暴把救生艇也弄翻了,辛亏格列佛福大命大,被风浪推到了岸边。

格列佛一醒来,就发现自己被小人给抓住了。后来一个月,他成为万人崇拜的大英雄,因为他击退了敌国的舰队。

格列佛的冒险旅程曲折而又离奇,十分精彩。详细描述了他在四个国家的旅行见闻: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小人国是英国社会的一个缩影,那里充满了阴谋诡计和倾扎纷乱;而巨人国就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王国,他们的与世无争和很简单的政治令人们向往;飞岛国则是一个畸形的、变态的国家,那里的人们时时刻刻都在忙,忙那些荒唐又没有用处的假科学;慧骃国里的那些马却是真诚与智慧的化身,人却成为了下等动物

在小人国,他变成了一个威力无比的巨人,并被封为那达克利立浦特帝国的最高荣誉。看到这我为格列佛骄傲。之后在大人国,格列佛在那里却成了一个矮小的宠物,成了国王和王后的笑料,看到这我为格列佛感到无奈。在马国,他又成了卑微的野胡,我为他感到可惜。可虽然经历了重重危机,勇敢的格列佛不知道他又要去哪儿了。他的勇敢让我敬佩,他的这种精神是我要学习的。

很小的时候,我便读过小人国和大人国的故事。现在再次读完整的名著,却读出了一些与之前有趣的情绪不同的情感。

首先,我发现了作者精细的一面。写过巨人或是小人的书有很多,但很少有像斯威夫特这样精细,严守1:12的大小比例的作者。而且,在全书中有很多数据应该都是作者经过精确计算的。

其次,尤其是在第一卷和第三卷中,有很多可笑却令人深思的内容。比如高跟当和低跟党、大端派和小端派,稀奇古怪的进入仕途的方法,还有巴尔尼巴比游记中大科学院的各种令人喷饭的研究。这些内容看似可笑,却也映射了对一些政客和不切实际的科学家的讽刺。

在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游记中,有一段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在格列佛向国王提到火药和枪炮的时候,国王直接断然拒绝,他表示宁可失去半壁河山,也不愿意拥有这样一个杀人武器。相比之下,利立浦特的宫廷却是极其残忍的,竟然想要通过减少食物的方式慢慢饿死格列佛。两卷之间进行对比,就会发现作者的讽刺情绪愈发强烈。

另外,单从写作手法的方面来说,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除了对比之外还用了详略结合的方法。比如中间关于王国的历史等等,作者之挑选其中一些重要的部分介绍,而有些部分,比如利立浦特人搜查他的随身物品的报告和对他的弹劾书这样的明显能体现他们无知、可笑一面的内容都描写的很详细。

《格列佛游记》作为一本家喻户晓的名著,或许是以童话故事的面貌进入我们的生活,但细细看来,这本书却是一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精彩的讽刺小说。尽管在书中有一些童话的气氛,但如果只把它作为一本童话书来看的话,是不能体会到其中的绝妙之处的。

在这文章中,前两卷最为生动。其中的语言也极其滑稽,想象力极丰富。同时用讽刺、夸张、对比等手法,使情节更加生动,让人百看不厌。他揭露、抨击社会的黑暗和时弊的特点,批判他所处时代的政治制度,社会现象及对各种人物的描写。更获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

《格列佛游记》中,航海家格列佛在四个不同的国度所遇到的奇闻趣事。从他自己的角度进行讽刺与对比。虽然《格列佛游记》里的情节和人物纯属虚构,但他却以作家现实生活为基础,因而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这种用法既巧妙,又不失严肃,给人强烈的真实感。

《格列佛游记》虽然已经历了两百多年,但大人国和小人国的故事仍在各国广为流传。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慧骃国的感触最深。这个国家的主人是马,它们善良、朴实、重视友谊、乐善好施具有许多我们身上没有的优良品德;而在这个国家有一种非常丑陋的、把这个国家的马当做主人的、叫野胡的动物,就有很多人类身上丑陋的东西:贪婪、残暴、狡诈与人类十分接近。在这个故事里,我懂得了很多,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慧骃国里的马具备的品德有很多都是我们身上没有的,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而这些优良品德都告诉我们:应该为自己犯过的罪恶感到羞耻。

我们应该向慧骃国里的马学习,学习他们身上的各种优良品德。

嗯,从这本书中,我沉迷于此。或许,格列佛使我看到了以前的英国。

读完这本书后,心里很难受,我始终也不明白:为什么以前的英国的社会状况怎么说呢?或许,我应该为英国人保密。

看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书是知识的海洋,让我们一起去遨游吧!

《格列佛游记》名著读书笔记【篇5】

有这样一本书,在美国《生活杂志》评选人类有史以来的最佳图书,入榜11名它就是《格列佛游记》。早有耳闻,今年被列为初中义务教育配套课外读物,有幸拥有了一本。

作品的主人公梅尔*格列佛是一个英国外科医生,在远洋船上任随船医生,后来担任过船长。他受过良好的教育,为祖国而自豪,在职业和政治两方面有见识。在他身上,体现了当时人们的基本价值观念。他信任理性,相信后天经验是知识的源泉。他追求荣誉、正义、真理、节制、公德、坚韧、贞洁、友谊、仁爱和忠诚,反对律师、扒手、上校、白痴、贵族、赌徒、政客、医生、证人、教唆犯、法律代理人和叛国者。在几番旅行的经历后,看透了他们的罪恶与愚蠢。

四次奇异旅行,他游访生活了十六年,从利里普特国到布罗仆奈格国,再到勒皮它,又游经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和日本,最后到慧骃国。在利立浦特国,从他叙述我的知小人国靠绳上跳舞和横杆爬跳来选拔官员,国内分为高跟党与低跟党,王子高不成,低不就,与外国不来夫斯古帝国只因鸡蛋用哪端敲荒谬的辩题而进行长达三十六个月的流血的战争。格列佛又在死敌海军大将联合皇后、财政大臣等重要宦官对于格列佛上交弹劾书,压迫之下,格列佛流逃不来夫斯古帝国,后逃亡回英国。

在布罗仆丁奈格国,格列佛被农民当做格雪瑞格。去巡国表演,累得苦不堪言,后转手王宫,被矮子几番捉弄,在王宫里几次死里逃生,被女官调戏,去看过杀头,经历同样离奇。

后来在飞岛国勒皮它,飞岛国人精通数学和音乐,王宫建在以磁石为动力源的飞岛上,对于地面上的城市进行无情统治压迫,他还造访了拉格多大科学院和语言学校,从黄瓜里提取光线,把人的粪便还原成食物等荒诞的科学研究以及用物代替语言的怪异方案,那样奇怪。作者也借此对当时科学研究脱离实际、脱离生产的倾向作无情讽刺。

最后,他到了慧骃国遇到令他生厌的丑陋的野胡和有理性温顺的慧骃。友谊和仁慈是慧骃的两种主要美德,节制、勤劳、运动和清洁是青年慧骃男女孩都必须攻读的课程。在那里,格列佛在美德中间徜徉,无比快乐,却命运指使,他又回到原来的家。

作者在《格列佛游记》中用丰富的讽刺手法和虚拟幻想的离奇情节,深刻地剖析了当时英国社会现实与幻想交织对比,用虚实反差完善讽刺的艺术效果。借英国小说家毛姆的话说:《格列佛游记》有机智和讽刺,有巧妙的构思,洒脱的幽默,泼辣的讥嘲,痛快淋漓,它的文体精彩绝伦。

沉浸在斯威夫特的讽刺艺术,使我对人性善与恶,有了更深的认识,对于那时社会环境也有轮廓的认识,离奇曲折的情节,强烈的讽刺,发人深思。

《格列佛游记》名著读书笔记【篇6】

《格列佛游记》因深得孩子们的喜爱而知名于世。

格列佛,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的人。他的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和观察,善于思考,性情朴实温和,对人态度友好,心地善良,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有君子之风,愿意将自我所了解的先进的思想知识和他人一齐分享,愿意帮忙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也会随时准备抗击一切对朋友不利的人。

他聪明机智,有胆识,处世圆滑合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急中生智,对于面临的困难不退缩,能够见机行事,抓住一切机会追求自由,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我能够成功。他为人坦率、爱国,也十分顾惜自我的面子,对敌视他的人充满了仇恨、厌恶与鄙视,但敬重高尚,知识丰富的学者。总的来说他是一个具有质疑精神、酷爱真理、有忍耐力的游者。

佛利姆奈浦是利立浦特国王的一个宠臣,对于国王他一味阿谀奉承,为了讨好国王,他会想方设法让其开心,甚至愿意做出威胁自我生命安全的行为来得到国王的欢心。反过来对人民却颐指气使,看不起平民,认为他们比自我低级。佛利姆奈浦有才能和本领,但却不将此运用到正途上来,没有为百姓做多少好事。

他心眼极其狭小,嫉妒心强,对于党派斗争十分熟悉,痛恨比自我有能耐的人,并且睚眦必报,喜欢暗地里给人打小报告,诬蔑他人,做事毒辣,不计后果,不择手段寻找机会来进行打击报复,不给对手留下丝毫的余地。在格列佛看来,他有阴暗乖僻的本性,狡猾奸诈,口蜜腹剑,并且多疑,猜忌心很强,甚至会无端地怀疑自我的至亲和至爱,是一个受人鄙视的人。

布罗卜丁奈格国国王,他容貌雄健,性格和善儒雅、聪明、认真,做事仔细,一丝不苟,理解力甚是突出,热爱艺术,尤其酷爱音乐,十分博学,思维清晰,流畅且不华丽,好奇心很强,善于提出疑点和不一样意见,喜欢学习先进的东西,吸取自我以前没有学习到的知识,认识事物迅速通透,但由于环境所限,与世隔绝,对于别的事物明白不多,就不可避免的有点固步自封,产生了一些偏见及某种狭隘的思想。

国王待人可爱可亲、理智、正义、仁兹,让人容易亲近,爱护自我的国家和自我的臣民,不喜欢甚至是鄙视有阴谋、虚伪、背信弃义、残暴和有嫉妒心的人,心里没有任何非人道的念头。在格列佛看来,他具有令人崇敬、爱戴和敬仰的所有品质,有杰出的才能,伟大的智慧,高深的学问,有统治国家的雄才,有一种天生为王的人格魅力。

这本书让我们学会了如何坚强地应对世间万物,在困难面前,我们必须坚强地应对。

《格列佛游记》名著读书笔记【篇7】

格列佛:一个充满神话色彩的人物。今天,就让我们再一次走进乔纳森斯威夫特笔下的那些神秘、精彩的王国,来体验童话的无限魅力

题记

读书不仅可以培养良好的气质,而且也能让人长精神。读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令人心旷神怡的部分。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它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

今天,我无意间翻到《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一翻开书,我就深深地被它吸引了。也许有些人都不知道这本书是最早被介绍到中国的那个英国文学名著。在1872年的时候,就被翻译成《谈瀛小说录》,在《申报》上登刊出来,受到很多读者的欢迎。

身为外科医生的格列佛喜爱冒险,在航海途中,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入了4个奇妙的国家,于是便开始了一段奇幻之旅。

文中作者以生动形象的语言,通过对格列佛传奇经历的描写、对四国人物的刻画,来间接地讽刺18世纪英国政府及统治者的罪恶与腐败,并把格列佛视为正面的榜样,来体现作者内心深处精神与思想。身在小人国里的他,打败了敌国,急中生智扑灭了大火;在大人国里,他却像田间的老鼠一般小了,被当做玩物,供人欣赏;在飞岛国中,他见到了许多整天沉思默想却又不学无术的人们;在慧骃国中,他的言谈举止被慧骃感化了。而最令我感到愤怒的时小人国的大臣们。

外科医生列佛在一次航海中遇险了,变成了小人国的俘虏,这里的人大约是十八厘米高的小人儿,国内却是战火连天。在小人国,那儿的人们个头极小,显然格列佛在他们眼中,成了一个高大伟岸的巨人。格列佛心地善良,因而得到了人们的青睐。他还帮助他们战胜了死对手不来夫斯古帝国。得到了国王的赏识,这引起了大臣们的不满,他们勾心斗角,联合起来,想至格列佛于死地。如此之狠毒,可见人心险恶啊。然而回头仔细想想,18世纪的英国政府,怎不和小人国相似呢?官员们矛盾混乱,政府腐败无能。英国政府还采取官取恩赐制。英国的历史是阴谋、叛乱、暗杀、残暴、怨恨堆积而形成的恶果。我为那些大臣们感到可悲。

他们就因为嫉妒,而做出这么卑鄙无耻的事情,这让我发现嫉妒是吞噬善良心灵的猛兽,他们就因自己不能获得对方的荣耀,就难得只好用嫉妒的心理来维护自己可怜的自尊吗?

其实,嫉妒之心,人皆有之。可我们应该正确地认识自己,找出自己的优点,尽快地从病态的自尊心和自卑感中解脱出来,正视自己的差距。与其一味的嫉妒,还不如学习他人的长处,让自己在求实中进步,思想解脱了,才会从嫉妒的死水里跳出来,才能做一个真正的自己,独一无二的自己。

格列佛才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却又因为一次航海遇险中进入了大人国里,当地居民高大威猛,貌似巨人,迈一步差不多有十码远。格列佛比大人国里的蜗牛还小,就成为了当地居民的小宠物,掌上小玩物。在大人国里,他却像田间的老鼠一般小了,被当做玩物,供人欣赏;

然而,在慧马国的经历,却是格列佛的一个美好回忆。慧马们不仅聪人一等,而且淳朴善良,在他们的世界中,只存在和平,幸福,美好。而那些黑暗,腐败,邪恶,一心为己的思想荡然无存。我也很喜欢慧骃,他们勤劳勇敢、公平公正,在他们的社会中,不会有贪婪、欺骗、诡计他们的世界才是一个真正充满幸福和快乐的地方。难怪当格列佛离开那里时留下了悲伤的眼泪。

这本书的导读里写过《格列佛游记》,在写作上最大的特点就是想象奇特,妙趣横生,以绝妙的讽刺艺术,对英国当时的社会、政治、法律和风俗习惯进行了辛辣地揭露和嘲讽。并且作者姜奈生斯威夫特也曾被高尔基称为世界伟大文学创造者之一。《格列佛游记》一个辛辣的讽刺,然而,在为之哈哈大笑的同时,你到底又收获了多少

每一次读《格列佛游记》都有不同的收获,不知下次又会带来什么呢?

《格列佛游记》名著读书笔记【篇8】

格列佛他就是18世纪一个普通的英国人,同时他也就是一个不寻常的鲁滨逊,就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人。他就是一个勤劳勇敢、机智善良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和观察,善于思考,有独特的思维,性情温和,对人态度友好,举止善良,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愿意帮忙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也会随时准备抗击一切对朋友不利的人。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见机行事,此时抓住一切机会追求自由,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我能够成功。他为人坦率,爱国,也十分顾惜自我的面子,对敌视他的人充满了仇恨、厌恶与鄙视,但敬重高尚的人、知识丰富的学者。总的来说他就是一个具有质疑精神,酷爱真理,有忍耐力的勇者。

书中的第一部分“小人国之旅”中的小人国,描述了小人国王国中最高的职位要透过跳绳(不就是以人的潜力品德)来决定,谁跳得最高,谁就能获得最高的职位,实际上反映了在当时的英国平常人难以凭真才实学获得其应有的地位。

书中的第二部分“大人国之旅”中的大人国则充分暴露了大人国国王对英国如此喜好战争也表示出极大的憎恶,这也正就是作者借大人国国王之口来谴责战争带给人民的恶果。

书中的第三,四部分也分别表达了作者赞成和平制度和反映出由于历史的限制,作者无法找出摆脱人类丑恶的态度。

《名人传记》读书笔记(模板8篇)


古语有云: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会有新的想法,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特别为你收集的“《名人传记》读书笔记”,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名人传记》读书笔记(篇1)

路德维希.范.贝多芬,德国古典主义最伟大的音乐家,是这样一个不幸而坚强的人:在青年时期就开始耳聋了,

名人传读书笔记。对于一个以音乐为生命的人,还有什么 比这更不幸的呢?谁又能想象 他在漫长的酷刑中的心情和痛苦?上帝真是残忍,把最美的音乐赋予了贝多芬却剥夺了他欣赏音乐的权利,他听不到自己的音乐,人们都在尽情享受他的音乐带来的欢愉的同时,他却必须独自忍受无声的折磨!而就是这个人,写出了那样大量的乐曲,而且往往是欢乐的乐曲――从天国发出的,传播到人们内心的欢乐!他扼住了命运的喉咙,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是苦斗的成果,是胜利的标志。

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铸成欢乐,好似他用那句豪语来说明的,――那是可以总结他的一生,可以成为一切英勇心灵 的箴言的:“惟其痛苦,才能欢乐!”

“他是孤独的。――他恨人,也遭人恨。他爱 人,但无人爱 他。人们对他既钦佩,又惧怕。最终他在人们心中引起了一种宗教般的崇敬。他凌驾于他的时代。于是,他稍稍平静了一些。他从高处看人,而人们则从低处看他。他始终是单身。他从不休息,连最卑贱的人都能享受到的温柔他也尝不到,他一生中连一分钟都不曾在另一个人的温柔怀抱里入眠。他从未得到过女人的爱。在这荒漠般的天地里,只有维多利亚科洛纳的友情 ,曾闪过一道纯洁而冷峻的星光。周围是一片黑夜,只有他炽热的思想流星――他的欲望和疯狂的梦境――飞驰而过。贝多芬从未经历过这样的黑夜。因为这黑夜就在米开朗基罗的内心。贝多芬的悲愤是社会的过错,他本人却天性快活,且渴望快乐。米开朗基罗则忧郁成性,令人害怕,使人本能地躲开他。他在自己周围造成了一片空虚。”――《米开朗基罗传》

贝多芬的痛苦来自病痛的折磨,米开朗基罗的痛苦来自他充满矛盾的灵魂:他既无残疾,也不贫穷。他出身高贵,是佛罗伦萨的名门望族,他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有很高的文化素养和艺术功底,。但他的祖国多灾多难,外族入侵,人民被奴役,他的心血之作一次又一次被毁于战乱。他非常富有,每完成一部作品,他都会获得一大笔酬劳,但他却过着像穷光蛋一样的生活 ,只吃面包,喝点葡萄酒,每天只睡几个小时;他惊人的长寿,一生渴望爱情,写出大量火热纯洁的十四行诗,但他却终身未婚,孤单到老;他的家族从未给他任何温暖,总是一次又一次从他身上榨取金钱,利用他的名誉到处炫耀,而他根深蒂固的家族观念和光宗耀祖思想却使他出手大方;他骄傲固执,目空一切,他在艺术上坚持自己的独立见解,甚至不惜和教皇闹翻,但他又软弱可笑,总是在关键时刻选择妥协投降,做出种种与他名誉不符的可笑举动;他的艺术天分惊人,雄心勃勃,创作出《大卫像》、《奴隶》、《摩西》等惊世杰作,但他又不得不为教皇奔波卖命,这个任务还没完成,又有新的任务在催促着他,因此他计划中最伟大的作品都半途而废。他一生都在超负荷的工作,同时还要为那些没完成作品忍受内心的谴责;到了老年,他已经成为文艺复兴时期最后一位艺术大师,人们对他像对上帝一样敬重,无人敢于挑战他的权威,但他却越来越虔诚,在上帝面前惴惴不安。

尽管米开朗基罗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尽管他一直没能实现自己最伟大的计划,可谁也不能否认他的艺术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人文精神,从大卫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的理想,人的尊严,人的意志;从摩西和奴隶身上看到了人与命运的抗争……米开朗基罗塑造的是神灵,但他表现的却是现实中

“他的面貌有了固定的特征,永远铭刻在人类的记忆之中。宽广的前额上两道微弯的皱纹,白色的双眉异常浓密,一部忠厚长者的胡须,使人想起第戎的摩西像。苍老的面庞变得平静、温和,留着病痛、忧伤和慈祥的痕迹。从二十岁时的粗野豪放、塞瓦斯托波尔从军时的呆板严肃,到现在的他改变有多大啊!但明亮的眼睛仍然锐利深沉,显得坦白直率、胸无城府却又明察秋毫。”――《托尔斯泰传》

列夫.托尔斯泰的情况则完全不同,他是贵族出身,地位优越,衣食无忧;他身体健康,婚姻美满,有深爱的妻子儿女;他有很高的文学天赋,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好评如潮,他是巍然耸立的文学高峰,他不仅为读者展示了俄罗斯近代历史的广阔画面,还精彩地谱写了俄罗斯民族之魂,他塑造了一个个生动鲜活的人物形象,每一个都让人们点点头说:“是的,俄罗斯人就是这样的。”总之,他是一个一般人看来什么也不缺的人,然而他的痛苦恰恰由此而生。他天性善良,悲天悯人,他为城市贫民的凄惨处境感到镇静,为农民的生活贫困,精神麻木而痛苦,因自己物质富有,生活优裕而内疚,为自己不忍心摆脱家庭羁绊去过苦行生活而苦恼……总之,他的博爱精神使他不能忍受他人受苦受难,他渴望天下大同,人民昌盛,他希望所有人都能过上幸福 安详的生活。为了实现他的理想,他首先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让自己和农民生活劳动在一起,他在自己的庄园里实行改革,解放农奴,把土地分给佃户,他推行“爱的宗教”,提倡“不以暴力抗恶”,甚至提出“敌人要打你的左脸,要把右脸也伸出去”,到了晚年,他的想法更加变本加厉,他甚至打算捐出自己的所有财产,想法遭到家人的拒绝之后,他以八十二岁高龄离家出走,最后孤独地死于出走途中人的苦恼和感情!

《名人传记》读书笔记(篇2)

读完《名人传记》这本书,我发现里面描写的人物既不是打遍天下的大英雄,也不是武功盖世的武林高手,而是一些顽强奋斗的普普通通的人。

书里写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等名人的故事和他们奋斗的经历,讲述了他们为了自己奋斗的目标付出了常人难以理解的艰辛。

贝多芬从小家里就很穷,很小的时候就没有去上学了,他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不平,最后就连他唯一的亲人都离开他了,可是他并没有被生活的艰辛所击倒。他热爱音乐,写下了许多的不朽乐章,被后世的人们所仰望。在他的经典巨著里有很多都是他耳聋以后写的,到现在我也没有想明白,耳朵聋了就听不到声音了,可是他是怎么写下这些的,是什么让他坚持下来的,我想是不是除了他奋斗的目标和理想一直在支持着他吧,他是用心再去创作。

贝多芬的故事告诉我,只要心里有目标,只要你愿意为了目标去奋斗,哪怕你付出的再多也是值得的。因为只要你付出了就会有回报。

米开朗琪罗生活在意大利动荡的年代,颠沛流离的生活让他对当时的社会产生的厌倦和怀疑,虽然他的家境比较富裕,可是他却不满现状,于是他把他的理想都寄托在了画画和雕刻上,他在艺术创作中加入了自己的理想,创作了好多不朽的作品。他也参加过反抗暴君和抵抗外来侵略的斗争,这些经历都为他后来的创作提供了灵感。

他的作品激励了当时的爱国主义人士和为自由而战的一代人。可是他的命运却是悲剧的,他没有看到自己理想实现的那天就去世了。无论怎么样,他都是我值得敬仰的一个人,为了理想,为了自由,他不屈的奋斗着,把他要表达的话都刻在了他的作品里,他凭借着不屈的意志,走完了辉煌而艰辛的一生。

《名人传记》读书笔记(篇3)

翻开《名人传》,在首篇的引言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周围的空气多沉重。老大的欧罗巴在重浊与腐败的气氛中昏迷不醒,鄙俗的物质主义镇压着思想,阻挠着政府与个人的行动。社会在乖巧卑下的自私自利中而死,人类喘不过气来。打开窗子罢!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呼吸一下英雄们的气息。”

《名人传》描写了一个音乐家,一个雕塑家,一个小说家,他们在各自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为寻求真理与主义作做出的艰苦努力,为后世留下了享受不尽的精神食粮。

面对痛苦,面对孤独,贝多芬选择了坚持自己的信念。作为一个听不到任何声音的音乐家,他给人一种傲慢的错觉。对于政治上的腐败,以及无情的战乱,他却选择了反抗,为了和平。贝多芬曾经说过:只要是为了获得更美的景物,任何规律都可以破除。

而米开朗琪罗又何尝不是呢?为创造能够表现出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因为他相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断,不因悲苦而一味深沉,那么就一定会冲破精神上的束缚,奔向他的人生理想

托尔斯泰则用他的笔描写当时社会的阴暗,对神的信仰使他坚持不懈地用笔向人间播撒爱的种子。

在三位伟人所演绎的故事中,我最敬佩的是贝多芬,他在双耳失聪时,还坚持自己的创作;无论家境多么艰苦,他却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他却从来没有放弃自己追求的梦想。在如此艰难困苦的条件下,他完成了自己的著作,如《田园》、《第六交响曲》等。贝多芬的一生可以说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只是为了坚守自己的梦想。

《名人传记》读书笔记(篇4)

《名人传》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终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境,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齐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齐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所以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可是贝多芬没有所以而沉沦,他把自我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我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理解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应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忙,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必须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应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我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能够打败。

《名人传记》读书笔记(篇5)

今天读的是《世界名人传记速读》,读的人物是欧几里得,他是几何学里的知名人物。欧几里得,在前一阵读的《耶鲁极简科学史》里有提到,所以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就先把他的故事再拿来读一下。

1.“金字塔”如何被测量的故事

书中说了一个非常有趣的`事,那就是很多人都在为“如何测量金字塔的高度”而苦恼的时候,欧几里得轻松破解了这一难题。他说当你的影子和你一样高的时候,你去测量一下金字塔影子的长度,那么你就能知道金字塔有多高了。

2.“求知无坦途”

因为欧几里得,很多人开始对几何学感兴趣,包括国王。但是国王在学了一两次之后,觉得太难了,想向欧几里得请教捷径。但欧几里得说:“科学上没有专为国王铺设的大道”,因为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通过学习的。

想一想,我们每个人是不是都有过这样的时刻?想要偷懒的时刻?想要走捷径的时刻?但是当你想学一门技术,钻研一种学问的时候,踏踏实实才能走得更扎实,因为“求知无坦途”。

3.王国维的三境界

在这一章节的最后,提到了王国维的三境界,感觉很熟悉,但忘了具体的内容是什么了。于是搜索了一下,然后记忆就回来了,这应该是我在读大学的时候读过的内容。现在读起来依然觉得很美,很有道理。

王国维的人生三大境界是在他的《人间词话》这本书里提出来的。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重境界:第一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二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三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名人传记》读书笔记(篇6)

这是贝多芬发自内心的呼喊。

从1815年开始,贝多芬就只能和别人在纸上交谈了——一只无形的手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拿走了。这对他无疑是致命的打击,他曾想放弃作曲、离开祖国、过隐居生活。但经过了不知多少个不眠之夜的思考,不知多少次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开始面对命运、顽强耕耘,写出了交响曲《英雄》《田园》《命运》,钢琴协奏曲《皇帝》,小提琴奏鸣曲《克鲁采》,钢琴奏鸣曲《华伦斯坦》《热情》,歌剧《菲德里奥》……

有个叫密契尔的人,他也许没有贝多芬著名,但也有贝多芬的精神。他曾自认为世界上最倒霉的人:46岁时因车祸烧得面目全非,51岁时又因坠机造成瘫痪。但他不甘心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最终凭借自己的顽强意志,成了既是受人爱戴的演说家,又是事业成功的企业家。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不管他们是平凡还是出名,凡是有贝多芬精神、与命运抗争的人,都是伟人。

贝多芬的坚强意志在他的音乐中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他的精神和音乐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在他的墓碑上,刻着这样的话:“当你站在他的灵柩跟前的时候,笼罩着你的并不是志颓气丧,而是一种崇高的感情;我们只有对他这样一个人才能说:他完成了伟大的事业……”

勇者无所畏惧

米开朗琪罗的性格可真不是太好:软弱、胆小、多疑、优柔寡断、做事有始无终……但在艺术上呢˙为了寻找好材料,他在采石场一呆就是几个月;为了运送精心挑选的石料,他亲自带领工人开山筑路;为了使壁画保持鲜艳不脱落,他摸索颜料配方,一有差错就得从头再来,于是尝试了又失败,失败了再尝试;为了建造陵园、铸造铜像,他不得不从头学习自己完全陌生的领域——炼铜术、建筑学;为了掌握人体的结构,他用尸体来解剖,不仅惹来人们反感,还累得大病一场……他在生活中也许不勇敢,但在探索艺术时,他从未胆怯过!

冯刚,一个普通的中学教师,也有着这样超人的勇气。为了将野生动物的美展现在人们面前,从而唤起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他背着十几公斤重的照相器材,足迹遍及天山南北。为拍藏羚羊,他克服了高山反应,摆脱了重重困境;为拍野牦牛,他孤身步行8小时,冻坏了双脚;为拍蒙古野驴,他曾在40℃的高温中迷路14小时;为拍大白鹭,他裹在雨衣中等了4个多小时……他和米开朗琪罗一样在自己热爱的事业中,勇气十足。

米开朗琪罗一生作品无数,他却因未完成的太多而认为“虚度一生”。其实他不知道,只要是勇敢地与艰难搏斗的一生,都是成功的一生。

仁者悲天悯人

有这样一个人,他来到人世间后,表现出了不平常的奉献感和拯救感。他为许许多多的人做出了许许多多的贡献,却从无所求。他为心中的真理而奋斗,屡遭误解也毫无怨言。他写了不少书,展示了历史的广阔画面,谱写了民族之魂,塑造了一大群鲜活的人物形象。慢慢地,他成了德高望重的人,他的书被人们称赞,他的善行被广为传颂,他的名字被人们默默敬仰。他离开人世间若干年后,他还一直被人们深深怀念着。他有着优越的地位,健康的身体,美满的家庭。倘若他安于现状,过着平静而幸福的生活,那么若干年后,将没有人记得他的生存。

他,就是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喜欢打扮成流浪汉的样子徒步旅行。有一次,他在一个小火车站的月台上休息,月台边列车上的一位妇人误将他当成脚夫,叫他去候车室取回手提包。他照办了。妇人随手塞给他五戈比小费。他先是一愣,而后自然地收起来。这时周围的人认出了托尔斯泰,妇人由惊讶变为了窘迫,请求托尔斯泰将那五戈比还给她。托尔斯泰拒绝了:“这是我用劳动挣来的正当收入,我要把它留下来。……这是件很平常的事,您不必感到不安。再见吧,祝您一路顺风,夫人。”

这就是这三个巨人。但却是命运待他们不公:为什么贝多芬没有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那样好的身世˙为什么米开朗琪罗没有贝多芬和托尔斯泰的自由˙为什么托尔斯泰不像贝多芬和米开朗琪罗那样有追随者˙……他们有种种的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遇上挫折时表现得勇敢坚毅,沉着地与困难抗争。他们所表现出的坚韧与勇敢感动了所有的人。从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三个“大写的人”。

《名人传记》读书笔记(篇7)

带着一种好奇和探究的心理我开始阅读鲁迅,一个伟大寻求着的心声,读到了鲁迅的思想,情感,知识,态度,言行。了解了鲁迅的平凡而伟大的一生,对人生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和反省,更认识到鲁迅外冷内热的热烈情怀,对人生的深刻认识和挚爱。正因为对人生刻骨铭心的爱,才有了对戕害人生的言行的痛彻骨髓的恨,才有“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生写照,

人的生命是这样的珍贵,我们的人生如果用一种健康科学的态度和思想来经营和维持的话,我们本来可以过的更加幸福和快乐。社会组织结构的不合理,导致社会功能的不正常,导致社会家庭生活的不科学不健康,谁之过?社会管理者的责任,当然也有我们自己的责任。因为我们没有充分争取和使用我们手中的权力,缺乏对利益保护的追求认识和理解。民主与科学是人类发展进步的锐利武器,经过流血牺牲换来的宝贵财富却让我们弃之如敝履,能不说是我们的悲哀吗?一个缺乏有机统一组织的社会系统是不可能完全表现他的生命的丰富和生动的,一个健康的生命机体,有完善的系统组织,保证了功能的健全和活动的正常,实现了生命的完美展现,这才是可喜可贺的人生历史。

我们却自陷在物欲横流的漩涡中不能自拔,这是多么悲哀的事!痛心疾首之余,仍然不想放弃自己的人生理想,那是我一生的追求,为了人生的幸福,必须像鲁迅先生一样做“韧”的努力和奋斗。周围的人们还会沉迷在现有的唯利是图的圈子里用异样的眼神看人,但在我的好友中已经有人觉醒,趁着黎明前黑暗的掩护悄悄地向着光明的方向轻装前进了。我要抓紧时间学习,去追赶前面奔跑的人们——像鲁迅一样,做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做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名人传记》读书笔记(篇8)

暑假我读了名人传,这本书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他是著名的反战主义者,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对世界和平作出了贡献。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有名的人物。他们是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全世界最伟大的音乐家,虽然他拥有如此高的荣誉,但贝多芬自幼不幸,他的父亲是一个残暴的酒鬼,他剥夺了小贝多芬学习,休息和娱乐的时间,而只是一味地强迫幼小的儿子没玩没了地练习钢琴和小提琴,有时把他关在小屋里一整天。使他度过了冷酷的童年生活。

贝多芬年轻时前往维也纳去拜访莫扎特,可惜的是他在维也纳学习的时光很快就中断了。原因是他的母亲患重病且不久要离开人世,失去心目中唯一的亲人贝多芬悲痛欲绝,这些不幸一起压在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上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但他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他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虽然他生患重病,可是这位自尊心极强的音乐家仍然相信,“谁也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摁住命运的咽喉”。

贝多芬是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疾,孤独,世界不曾给他快乐,他却创造了快乐给予世界!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情,他却能做到?这引起了我的思考。我认为他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用苦难铸成了欢乐,也就是他超于常人的毅力与奋斗精神。

读书笔记哈利波特(精选9篇)


古语有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阅读相关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这些瞬间即逝的收获,就是我们写读书笔记的基础,优秀的读书笔记有哪些特点呢?栏目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书笔记哈利波特”,敬请参阅本文!

读书笔记哈利波特【篇1】

哈利·波特,集勇敢与智慧,坚强与自信于一身,为了打败大魔头伏地魔,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接受着挑战,生性坚毅的他在朋友的鼓励支持下从未向命运低过头。在霍格沃兹,哈利学到了很多魔法,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最最重要的是在霍格沃兹他发现了一样最美的东西—友情。哈利从小生活在姨妈家,失去父母他并没有得到更多的爱,他对人间中的温情感受得最早的,要算他与罗恩、赫敏的友情了。他们用一段最最纯真的友情撑起了一片属于他们的魔法师世界。

赫敏.格兰杰,一个来自麻瓜家庭的孩子,正因为家庭的原因才更渴望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常在潜意识里责怪自己不够美好,但天生的优点就是放得开,不会就此一蹶不振。做事一丝不苟,是个完美主义者,极度的厌恶虚伪与不正当的事。在小说的一开始,浓密蓬乱的头发使我对赫敏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当渐渐走入这个魔法世界后,才发现其实赫敏是一个活泼开朗有个性的女孩,并有着令人羡慕的好成绩。富有正义感的她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帮助哈利通过魔鬼网和逻辑推理。为了找到神秘的密室所在地,赫敏不惜花费更多的时间奔走于图书馆与研究药水的女厕所之间,毫不吝啬自己的能力,只为同伴能够成功找到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她知道丽塔·斯基特是非法的阿尼马吉,随后敲诈她要写文章陈述伏地魔的回归。赫敏并且产生成立邓布利多军的想法,介入了魔法部神秘事务司的争斗,她为此还受了重伤。

罗恩.韦斯莱,拥有纯正的血统,罗恩与哈利在九又四分之三月台第一次见面,他们一同坐在霍格沃兹特快车的包厢内,罗恩向哈利展示他的宠物老鼠斑斑,而哈利则与罗恩分享零食。在霍格沃兹被分在同一个学院同一间宿舍,这给他们以后的友情夯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赫敏被马尔福羞辱称做“泥巴种”时,他与哈利挺身而出,尽管一点也不清楚自己是否有那个实力打败拥有多种血统高傲的马尔福。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爱棋的罗恩为了证明自己的棋术高超,他“牺牲”了自己,和邪恶的势力对决,冒着生命危险,只为同伴可以前行,毅然选择自己被棋子打昏,最后获得了胜利,使得哈利通过了守护魔法石的巨大巫师棋盘,这难道不是友情的最好的诠释嘛?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他和赫敏被选为葛莱芬多学院的级长,并加入了邓布利多军。

在哈利组建“邓布利多军”时曾经一度想要放弃,赫敏和罗恩给了他莫大的支持。是的,也许他们就是他的精神力量,也许除了爸爸妈妈,教父小天狼星,邓布利多教授,韦斯莱夫妇可以给他他想要的亲情,剩下的精神支柱就是罗恩和赫敏!自己生日那天会收他们的礼物,圣诞节可以和韦斯莱一家一起度过,还会收到韦斯莱太太亲手织的手套。姨妈一家的冷言冷语让我看到了哈利的不幸,但当看到哈利总是在友谊光环的笼罩下露出久违的笑容时,又觉得他是幸运的!

在三个主人公还没有真正领悟到友情的实质时,他们间的友情脆弱的像个玻璃瓶,一不小心就会被打碎,他们之间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什么矛盾,意见的不一致,舞会前的不愉快,个人个性的不和……差点扼杀了刚刚长出的花骨朵!但最终三人的互相理解与包容战胜了“冷战”与矛盾,经历了魔法石,密室,火焰杯,混血王子等一系列不平凡的事后,他们更加坚定那份联系他们之间的纽带,更加团结,致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不可摧。真正的朋友是这样一种人:他们襟怀坦荡,为人正直,有求必应,勇于冒险;他们能忍受一切,勇敢地牺牲一切,对朋友永不变心

“Oneforall.Allforone”他们是真正的三剑客!将友谊的精华全都聚集在那朵花苞中,积蓄着强大的力量,等待开花的瞬间,击退邪恶的伏地魔,正义永远会战胜邪恶,友情的力量足以使魔王折服!友谊就像激情四射的太阳,阳光如瀑布般铺洒开来,所到之处开满了美丽的小花,使那朵曾经娇小的花儿根扎得更稳,茎长得更硬,叶长得更茂,花开得更加灿烂。

除了亲情,爱情,留给我们最珍贵的就是友情了,高尔基曾说过:“真正的朋友,在你获得成功的时候,为你高兴,而不捧场。在你遇到不幸或悲伤的时候,会给你及时的支持和鼓励。在你有缺点可能犯错误的时候,会给你正确的批评和帮助。”我想说的是真正的朋友并不是一味的说你好话的.人,而是那些经常给你带去善意提醒的人,真正的朋友会是在你摔下悬崖的瞬间死死拉住你的人。所以,请珍惜身边的每一个值得我们信任的人,因为他们都是朋友!看见了吗,那朵属于你的友谊之花正在慢慢的绽放……

读书笔记哈利波特【篇2】

哈利·波特讲诉的是关于魔法的故事,主人公哈利·波特进入魔法学校,他不仅学会到了许多魔法,还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投球手,不仅仅如此,他还交了两位非常要好的挚友,这两位挚友在他人生道路上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它既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书籍,同时也是一部十分优秀的影片。在娱乐的同时,又教给了我们一些道理,像在困难来临时,不要退缩,要勇于面对;珍惜友谊;爱憎分明等,在哈利·波特身上表现出来的美好品质,不正是我们青少年所要学习的吗、哈利·波特在被亲家欺负,他却一直不卑不亢,这给了我极大的启发——考试没考好,不要消沉,不要失望。要以失败作为动力的源泉,持着不懈的奋斗,奋发图强,争取更大的进步。看完这部优秀的影片,我想到了当前的中国影坛、文坛的一些负面的影响现象。现在的影片、书籍大都是讲述人间的爱恨情仇、恩恩怨怨。这些都不符合我们青少年的口味,更不适合我们品鉴。我们需要像哈利·波特这样的影片和书籍。为何哈利·波特如此的受中国青少年儿童的青睐呢?经过调查,许多孩子都说喜欢哈利·波特的机智和勇敢,喜欢电影中的重重悬念的‘魔法’,孩子们观看影片,既娱乐又可以学到做人的道理,何乐而不为呢,这就是哈利·波特受欢迎的重要原因吧!在如今这个科技发达的时代,孩子们的成长较快,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比较强,自然不会喜欢古板的影片和书籍,而许多的国产片只注重教育而不注重娱乐,异常古板,更不堪的是故事毫无新意,看了前面就能猜到后面的内容,整片几乎都是以教育开始又以教育结束,很明显是把教育放在了第一位,导致内容太过稚嫩、太过无语了。其实青少年们都希望有优秀的国产片,看到适合他们的书籍,而不仅仅是空洞的说教。孩子们喜欢在快乐、轻松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及做人之道,像哈利·波特一样,在神奇的魔法世界中遨游、探索、学习。因此,我希望中国的影坛、文坛一般能在轻松、快乐的氛围中学习笑对困难、爱憎分明、舍己为人的高贵品质。实现‘寓教于乐’的巨大飞跃,让我们不会‘只为读书而读书!’

读书笔记哈利波特【篇3】

这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星期二,住在女贞路四号的德思礼先生看见一只花斑猫正在家门口不远的地方看地图,而且听电视上说:一贯昼伏夜出的猫头鹰今天一早就四处纷飞,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这种现象。

就在这天晚上,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波特神秘地出现在女贞路四号的门前,开始了在他姨夫姨妈家饱受欺凌的生活。姨夫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经常对他大喊大叫,不时把他关在碗柜的“房间”里。他们还有混世魔王一般的儿子达力,更是经常对瘦小的哈利拳脚相加。

十年过去了,住在姨夫姨妈家的哈利从来没有过过生日,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的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一只猫头鹰捎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神奇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上学。

九月一日那天,哈利来到古城堡似得魔法学校: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过??这里的一切——从上课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这里还有形形色色的老师:慈祥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教授,严厉正直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处处呵护着哈利的海格,还有不知怎的总是看哈利不顺眼,不断找他茬儿的斯内普教授。不过最让哈利高兴的是,他结识了两个好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当然,同学中还有趾高气扬,一心与他作对的男孩德拉科·马尔福??

哈利开始学习自己以前从来不知道的魔法,他学会了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以前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视线中消失的隐形衣更给了他出入任何场合的自由。

然而,在这一切的背后,似乎有一种更加神秘的力量始终萦绕在哈利的周围:他额头上那道由杀害他父母的凶手留下的闪电型伤疤现在比起十多年来的任何时候都更加频繁地隐隐作痛,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哈利和罗恩,赫敏偶然发现学校三楼的一个房间里竟然有一条长着三个脑袋的大狗,魔法界的银行古灵阁离奇被盗,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的头上总是莫名其妙地围着一条大围巾??这一切都与一块神秘的魔法师有关,都与那个杀死了哈利父母,被人称为“伏地魔”的邪恶巫师有关,从此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艰难多舛的命运。

读书笔记哈利波特【篇4】

我有许多喜欢看的书,比如说:《小狗钱钱》、《老鼠记者》、《小屁孩日记》、《俏鼠菲姐妹》……可是我最喜欢的,就非《哈利·波特》莫属了。

我从三年级开始看《哈利·波特》这一套书。一开始,我觉得这套书很乏味。一个胖表哥欺负一个戴眼镜的瘦弱表弟,有什么好玩的?居然有这么多人喜欢它?所以,我就把它扔到一边,不看了。于是,我妈妈就看起了《哈利·波特》。她每次看完一点,就说很好看,想让我继续看。我想:可能只是开头有点儿不好看吧,我试试先看看后面的吧。然后我便跳过了开头的几章,读起后面的来了。结果一发不可收拾,马上超过了妈妈,读完了第一本。我又回头看了前面那几章,发现也没有那么无聊嘛!随后我又读完了第二本、第三本、第四本……再如痴如醉地把每一本再读一遍。最后,我一到八本各看了六遍!

在我读它们的每一遍中,我总能发现新东西。现在,我可以把每一本的内容背的滚瓜烂熟。书中的每一个地点和人物我都记得,可以把它们倒背如流。我最喜欢别人问我关于《哈利·波特》的问题。我很享受回答别人的问题的时候的感受,因为我为他们能知道更多《哈利·波特》的知识而感到高兴。不过,当我问别人关于《哈利·波特》的问题而他们答不上来时,我就会说:“你这都不知道吗?”虽然我知道有些问题的确很难。

我有一个愿望:我希望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爱上《哈利·波特》。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但不管如何,我都是最顶级的骨灰级哈迷!我也很敬佩《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我希望我长大也能成为像她一样的作家,写出这么好看的小说!

读书笔记哈利波特【篇5】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书笔记

作者:英J.K罗琳

页数:495页

类别:儿童文学

J.K.罗琳十分着重描写了哈利和他的朋友们的友谊,写了他们在平常的日子里是怎么相处的,他们怎样一起上课,写作业。他们一起去冒险,一起出生入死克服了重重困难。她写地物品,景色,写得也非常逼真,写的景色可以以人好像真的到了那个地方。她写的其他生物也写的非常详细,她笔下的家养小精灵又生动又活泼。

书推荐:《霍比特人》

作者:英国的J.R.R.托尔金

出版:1937年12月首次出版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霍比特人受到13个矮人和一个巫师的邀请去恶龙那里夺回属于矮人首领的宝藏,霍比特人不愿意去,但是也被卷入一场“意外之旅中。他们遇到了食人妖,巨型蜘蛛,精灵王,森林精灵,找到了魔戒,进入了孤山,遇到了恶龙,夺回了宝藏。

可是,灾难又降临了,半兽人对所有的种族发起了进攻,矮人向精灵发起了进攻,最初,矮人精灵和人类并没有合作对抗半兽人,但是它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同胞身亡,他们合作一体对半兽人发动了总攻,最后他们打败了半兽人。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要在事情中总结收获,要在不断的失败里吸取经验,在有困难的时候可以请别人帮助。

读书笔记哈利波特【篇6】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快乐的源泉;书,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在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欣赏了上下五千年的光荣历程,走过了巴黎圣母院,在广阔的大草原上与动物们作伴,闯入了奇妙的魔法世界里与精灵们一起玩耍。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了。这套书讲述了主人公哈利从11岁初识魔法世界与伏地魔到17岁保护霍格沃茨并打败伏地魔的蜕变过程。英国女作家JK 罗琳用时而轻快,时而悲伤,时而阴森恐怖的语调描写了哈利快乐而又心酸的成长历程。在这七本书中,《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令我印象颇为深刻。这本书把哈利在德思礼一家的饱受掠待,在对角巷和海格初成好友,在9又3/4月台神奇穿墙,在霍格沃茨特快列车上结识罗恩和赫敏,在学校连连闯祸,在与伏地魔对决中和好友的团结一致描绘得淋漓尽致。我很喜欢神级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因为他非常爱哈利,也经常帮助他,可惜邓布利多为了哈利的安全不惜以死为代价保护他,真令我佩服啊!可爱的家养小精灵多比这个角色我也非常喜欢,它好单纯好善良啊!总是在关键时刻帮住哈利的它,却为了幻影移形救哈利和朋友们而被贝拉特里克斯的剑刺中心脏,就此丧命。邓布利多和多比的'死使哈里非常难过,但是,正是死亡,它让哈利从一个懵懂的少年变成了一位成熟的强者。先是父母的死,接着,小天狼星布莱克、邓布利多、疯眼汉、多比、斯内普、弗雷德、卢平,唐克斯,一个又一个爱哈利的人死去,哈里稚嫩的心灵也随着他们的死一步又一步的成熟了。

爱,是多么伟大啊!因为只有爱,才能帮助哈里真正的打败伏地魔,也因为有爱,我们的世界才会更加美好!

读书笔记哈利波特【篇7】

这本书写了哈利波特收到邓不利多的信上面写邓不利多来接他去上学,中途来到了邓不利多一个老同学那里去说服他到学校里去教书。后来,出人意料的是邓不利多竟然让斯内普当了黑魔法防御术的的教师。哈利在储藏室中得到了旧的魔药书,它的上任主人是“混血王子”,在它的帮助下哈利的魔药成绩一升再升并获得“魔药奇才”的称号。哈利发现马尔福有点奇怪,哈利想揭穿他,但没成功,一直到马尔福把坏人引到了学校中,死内普杀死了校长——邓不利多,才让所有人发现了他们的阴谋,但为时已晚。

我认为哈利很勇敢,在面对坏人时毫无恐惧只感,而是奋力拼搏。如果是我说不定已经躺在地上装死或吓晕了。但我更羡慕他是一个巫师,他有一根魔杖,而我顶多把钢笔甩来甩去。我甚至做梦也会梦到我有一根魔杖和他们一起去打倒坏人。

如果我是一个巫师而且有一大堆金加隆上班不怕迟到了,一下子瞬过去了,还可以买一大堆魔法世界中稀奇古怪的东西来玩。甚至可以和哈利波特一起对抗坏人。

上帝啊,快实现我的愿望——成为巫师吧!

读书笔记哈利波特【篇8】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我喜欢魔法,而且这部书非常精彩:这套书讲得是一个父母双亡的普通男孩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和他的朋友一起刻苦学习魔法,最终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的故事。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三个小青年哈利波特、罗恩和赫敏一起冒险的故事。

哈利波特小的时候父母就被伏地魔给封印起来了,他的姨妈和姨夫把他给收养了下来。在他们家里,哈利波特遭到了虐待,姨夫把他关在阁楼里,给他剩菜剩饭吃,就连他的表哥达力也整天捉弄他,把他当玩具打,当橡皮泥一样捏。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叫海格的大巨人来到了这里,他把哈利波特带到了魔法学校教他魔法和巫术。从此,哈利波特就在魔法学校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虽然在魔法学校里,但是他仍然受到别人的欺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讲得是哈利从教室储藏柜里翻到一本魔药课本,它的前任主人是“混血王子”,从此哈利在神秘王子的帮助下成为魔药奇才。校长邓不利多开始了给哈利的单独授课,但奇怪的是,邓不利多却经常离开学校外出。在邓不利多的课上,哈利经历了几段关于少年伏地魔的惊心动魄的回忆,揭开了伏地魔不同寻常的身世之谜。

后来哈利波特凭着自己的魔法、勇敢和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打倒了伏地魔,救出了被封印数百年的父母。这本书终于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坚强;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什么叫光明,什么叫黑暗。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要想打败邪恶,并不需要蛮干,而是需要勇敢和智慧。看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不怕吃苦,面对困难时,不能向困难低头。

读书笔记哈利波特【篇9】

罗琳创作的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让我对奇幻文学有了新的认识。很长一段时间,我把自己置身于神秘的城堡“霍格沃茨寄宿学院”中。书中除了向我们展现充满刺激和挑战的魔法世界外,更多地让我们感受到了勇敢、信念和忠诚的人生态度。

哈利波特战胜伏地魔的勇气让我佩服。我一直在问自己,如果我面对杀人魔王伏地魔会怎么做?是勇敢地接受挑战还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美好的现实时代,不会碰到战争、死亡的挑战,但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今年寒假我们全家去长白山滑雪,因为我们每年都会去滑雪,所以我已经具备了滑雪的基本技巧。这天,爸爸带我坐缆车上了高级雪道,我站在高级道的顶端向下看,吓得直哆嗦,这条道太陡了,我肯定不行的,爸爸鼓励我:“拿出点勇气,记住要领,你一定可以的!”我越来越害怕,心跳加速,嘴里不停地念叨:“我不行的,我滑不了”。

爸爸平静地说:“缆车只能上不能下的,你现在只能靠自己滑下去,别无选择。”爸爸说完看了我一眼,然后就直接滑下去了。我孤零零地站在那儿,心中忐忑不安,这时哈利波特大战伏地魔的场景从我脑中闪过,哈利的勇敢给了我信心和力量。我看着让人望而却步的雪道心想:“与其这样恐惧地站着不如抬起头勇敢地面对它、征服它。”

于是我鼓起勇气艰难地迈出了第一步,不停地提醒自己:“稳住,控制好速度,不要慌。”就这样我一路上根据雪道的情况变换着动作,时而疾驰,时而缓行,千米高的雪道被我抛在了身后,我的勇气战胜了高级雪道战胜了自己。有了这次经历,以后再遇到困难我都不会退缩,会勇敢地战胜它。

赫敏复习时碰到了一道难题,为了找到答案,在图书馆整整待了一天,直到图书馆管理员催她离开。这是赫敏对待学习的信念。记得有一次,有一道数学思考题把我难住了,我又是画图又是思考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怎么解答,最后我索性放弃了。一周后一次数学考试居然考到了这道题,我傻眼了,第一次开了天窗,心里别提多难受了。回到家拿出笔和纸开始重新审题,做了一遍又一遍,当时心里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我一定可以做出来的。”就这样花了四个小时,终于解出了这道难道,那一瞬间我又开心又满足,我明白了做事要有坚定的信念,付出必要的努力,最终必然会取得成功。

罗恩在寻找魂器的过程中,弃哈利而去,后来他想起了邓布利多校长给予他们的使命,最终他回来了。他凭着对朋友的忠诚,战胜了恐惧。忠诚是什么?忠诚是文天祥被俘后宁死不屈的忠心耿耿;忠诚是霍去病那句“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忠诚是岳飞的精忠报国。忠诚是一种品德,滋长在人们心中。

《哈利·波特》这本书给了我勇气、力量和爱。让我看到了勇敢的哈利,坚持信仰的赫敏,忠诚的罗恩,乐于助人的邓布利多校长……胜利永远属于坚贞不屈的人,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体会着作者在写作时的思考也能让我们有更多感悟。 读后感是通过文字表达自己阅读体验和心得的方式,小编为大家选取了题目为“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的文章希望大家喜欢,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1】

在英国的女贞路4号里,楼梯下的储物间里,住着一位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

一个平常的一天里,一位巨人海格来到了他们家,带着哈利·波特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就在这里开始了那长达七年的学习之旅。在他们的大礼堂中,上面竟然“飘”着许多蜡烛,在楼梯间里,宽大的楼梯竟会旋转,并且,他们的休息室竟然还要口令……在这个世界里,魔法一直笼罩着他们。一年里,他们也遇到了许多老师,严厉正直的麦格教授,慈祥温和的.邓布利多教授,偏爱自己学院的斯内普教授,还有说话结结巴巴的奇洛教授。

他在霍格沃茨里结交了两个好朋友———忠厚老实的罗恩·韦斯莱和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他们一直和黑魔势力做斗争!

有一次,他们在无意间知道了有人想偷走魔法石的事情,并且发现看守魔法石的巨怪把斯内普教授咬伤了,便怀疑斯内普教授要去偷魔法石。在最后的时刻,他们穿越了一个活板门,克服难关,来到了真正有魔法石的地方———地下教室。结果,哈利一进去才发现,想偷走魔法石的竟是平时说话磕磕巴巴的奇洛教授。最后,哈利打败了奇洛教授,让他再也无法得到魔法石,这样伏地魔也就失去了复活的机会。

徜徉在神秘的魔法世界中,让我感觉自己也拥有了魔法一样,读了他们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友谊的珍贵,团结的力量和勇气的可贵。我们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要深入研究,透过现象看本质。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自信和勇气,当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即使遇到困难与挫折,也要奋勇前进。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2】

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

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碗橱。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以及所有读到哈利故事的人——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找着了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力出现了,它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3】

一放假,黄老师就给我们精心推荐了二十多本好书,我浏览了一下书目,《哈利·波特》系列丛书引起了我的兴趣。之前在我们班的读书交流会上,有同学就谈到过这本书,哈利波特就已经深深吸引了我,这下我可要好好读一读了。我节约了打篮球、踢足球、画画的时间,甚至放弃了我钟爱的机器人的研究,我一下子钻进了《哈利·波特》丛书。

本套书主要讲述了哈利·波特在十一岁生日的时候,意外被接到了魔法学校霍格沃茨上学,在魔法学校里他遇见了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以及和他作对的德拉科·马尔福,还有哈利在学校的离奇、有趣、又险象环生的生活经历。

而让我感到兴奋的是:故事虽然是作者想象出来的,但是书里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过似的。比如:魁地奇运动,类似于我们的足球、篮球、棒球和橄榄球的结合体。把鬼飞球投进篮筐加分;用球棒击中游走球打到对方可以干扰别人而不犯规;找球手找到并抓住金色飞贼可加大量分值,这时比赛才可以结束。总之,规则特别多而细致,特别有意思!

这套书还有一个看点:魔咒。作者罗琳的想象力可真丰富,竟然凭空想出一百一十多个咒语,并且每一种咒语都有自己的功能,无一重复。比如:恢复如初咒,可以把弄坏的东西修复为原来模样的咒语。塔郎泰拉舞咒,中了这个咒以后,双脚开始任意的跳起舞来,有时甚至摔倒,想想都觉得搞笑。我认为她的想象力比杨鹏更胜一筹,让我也脑洞大开,真想和她一起施展魔法、驰骋校园!

在整个故事情节中,我非常赞赏第七册后半部分中的哈利,他假装被伏地魔的索命咒击中,倒在地上装死,轻敌的伏地魔以为他死了就不再理他了。哈利的机智让他捡回了一条命。我喜欢哈利遇到事情冷静思考、机智勇敢,不盲目行动的性格特点。我为这个正义、机智、冷静、勇敢的男孩点赞。

在阅读丛书期间,我也仿佛收到来自霍格沃茨的入学邀请函,和哈利一起学习、历险、打击马尔福、战胜伏地魔!浑身充满了正义感,使命感!哈哈,希望我也有作者罗琳的想象力,让哈利这样富有正能量的小主人公出现在我的笔下,走进读者的视野中。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4】

去年暑假,我读了《哈利·波特》,看了电影。

在这本书里,哈利·波特是英雄。哈利·波特和他的同伴们在魔法学校和一片可怕的禁林中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它让人在阅读、阅读和阅读后不寒而栗。他会带你进入魔法世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阿不思·邓布利多总统在魔镜前对哈利说:一个人不能沉湎于梦境而浪费时间。

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例如,一名乒乓球运动员想赢得世界冠军。他每天都想着期待着它,一直躺在床上,想着他已经失去了时间,失去了梦想,浪费了时间,最后只能用筛子打水——a空。

关于这句话还有另一个故事。有一个人捡起地上的一个鸡蛋。他边走边想,鸡蛋可以变成鸡,鸡可以长成大鸡,大鸡可以孵蛋,鸡蛋可以卖钱。想着,想着,没有注意,他被一块石头绊倒了,鸡蛋“啪”地一声掉到了地上,打破了他的梦。这个故事表明,人们必须按照自己的理想去做每件事。然而,有些人有理想,总是幻想未来会发生什么,因此浪费了他们的时间。人们想要有理想和梦想吗?重要的是,有了理想和梦想,一个人必须努力实现它们。

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医生,治愈伤员,拯救垂死的人。在我看来,当我有一个理想的时候,我不能只想着它。为了实现我的理想,我必须努力工作和学习。

男孩女孩们,你们能通过说这些普通的话来教育那些沉溺于梦想和浪费时间的人吗?学生们,还有什么能让人们不沉溺于梦想而浪费时间呢?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5】

哲学家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在几百万年的进化过程中创造出的阶梯可真是数不胜数,但其中真正好的却是万里挑一,我觉得《哈利波特》这本书应该算是其中一个吧!

这本书的母亲叫JK罗琳,她是一位充满故事的女性,她在与丈夫离婚后,选择独自抚养女儿,在经受了生活中的重重打击后,最终写出了这本举世闻名的作品。她的人生十分励志,写的书也非常受人喜欢,迄今为止,《哈利波特》的销量超过了四亿五千万册,并被翻译成七十七种语言来世界各国传播,这真是JK罗琳人生中完美的翻盘。

要介绍这个儿子也并不难,这本书主要从主人公哈利波特的视角为我们介绍了魔法世界的所见、所闻。其中有充满趣味的对角巷;各种炫酷的魔法以及晦涩难懂的魔法咒语;还有让人向往不已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如果要我讲完魔法世界的奇妙之处,那给我一天一夜的时间也讲不完,所以大家最好还是自己去看吧!

哈利波特的成长之路经历的并不只是魔法世界的奇妙和快乐,他也经历了许多磨难。每个学期他都会因为大反派伏地魔而必须经受一个又一个危险的试炼,他非常勇敢,不像有的人那样选择逃避,每当遇到挫折时,他都会与他的好朋友一起运用智慧和勇气化解危难。

我们看书时总会觉得他是主角,所以他一定不会死,但每一次的困难都是他经过千辛万苦,挺过一个个难关才成功度过的,从他身上我看到了勇气、努力、坚持等优点,我很崇拜他,所以我也积极学习他身上的这些优点。记得以前的我对学习总是带着抗拒和厌恶,但自从升上六年级后,我慢慢开始接纳它,因为我明白了人生中的困难有千千万万,我眼前面对的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小朵浪花罢了,没什么好怕的,这些勇气都是我从哈利波特身上领悟到的。

从好的书籍当中,我们会收获到很多有益的东西,所以我希望同学们可以多去看看好书,不断充实自己。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6】

很多人都知道这样的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最擅长的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面,还有一道闪电形的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直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收到了一封神秘的信件,信件中写道邀请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这所魔法学校里读书。哈利得知自己是名巫师后,就向姨夫姨妈要求去霍格沃茨,姨夫虽然很忌讳魔法,不过他巴不得哈利去别的地方,于是就同意了。

哈利在学校认识了两个新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在学校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哈利的父母是被伏地魔杀死的。也许是因为哈利·波特是伏地魔无意中创造的最大的敌人,所以他一直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想找个机会杀掉哈利。但也许是哈利母亲的爱给哈利留下了一个强大的护身符,让哈利从伏地魔的手中一次次的逃脱。于是哈利波特给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的伟大奇迹。

很多人也知道这样的一个巫师,他的名字人人都怕,他的面孔比腐烂的'尸骨还难闻,他是蛇的化身,他残忍、冷酷,内心里每天想着怎样杀死更多的人,怎样能称霸世界。他的名字叫伏地魔。

伏地魔是一个让人恐惧的魔鬼,是因为他没有感受到爱,体会到爱。伏地魔从小没有母亲,他是父亲带大的,但是他就因为父亲说的一句玩笑话而怀恨在心。于是他开始学习黑魔法,找了个机会,把自己的亲生父亲给活活的杀死了。从那以后,他开始变得越来越残酷、无情。

父母都是爱孩子的,可怜天下父母亲的意思就是父母为了孩子可以不顾一切,但不但孩子却毫不知情,还对父母表示不满。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达到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弃爱与希望,它们可以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希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7】

这个夏天,我沉迷于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 这真的是一套我停不下来的书。 主人公哈利在小的时候被伏地魔杀死了。 他被姑姑收养,非常不幸,然后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朋友罗恩、赫敏在凤凰社、DA和邓布利多校长的帮助下,克服了许多困难,坚持不懈地一次又一次地击退伏地魔的攻击。

在读完《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哈利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他与巨魔战斗并且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了他的朋友赫敏·格兰杰他来到密室去探索学生变成石头的秘密与蛇怪战斗几乎中毒并且用勇气和毅力赢得了胜利他独自面对可怕的摄魂怪他的生命悬于一线但是他没有放弃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独自面对大魔鬼的魔法世界置自己于危险之中而这个邪恶的人进行了一场残酷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你有这样的勇气,写他如何将再度面临强大的敌人的未知世界?如果你有胆量,他怎么会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的生命和伏地魔战斗,因此在结束了吗?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是相似的,但它是很难做到像哈利在现实中勇敢面对困难,挫折往往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想法,晚上漂流......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主要还是一个没有进行任何研究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企业相比来说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发展似乎更加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学习思考这个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时间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一些难题。此时,我真正实践体会影响到了可以克服这些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发现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通过内心,只要人们相信作为自己,敢于直面生活困难,就一定能不断取得巨大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8】

今天,我第三次打开《哈利.波特》,沉湎于另一个与当今世界截然不同的一个奇妙国度----魔法世界,一个我做梦都想去的一个世界,我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收到一封来自魔法学校的邀请函,虽然不可能,但保留一个小小的幻想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书中的主角哈利是我心目中的偶像,他勇敢顽强,虽然失去双亲却毫不自卑,他有强烈的好奇心,又勇于去探索,他年龄不大但却能将目光放的长远,不拘小节,他一生下来就注定与众不同,自命不凡,因此,他常常不被人理解,但他一笑置之,他可以说是一个开朗自信的男孩的完美写照,在两个知心朋友的帮助下,他不畏不惧,意志坚定的与别人连名字都不提的伏地魔战斗,最终用人间真情,人的真性---爱的力量,使贪婪的伏地魔一步步地显现了自己的渺小与丑恶。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断抛出一个又一个悬念,象一块磁铁把你的目光紧紧吸引,这套书的第一本告诉我,人生不要有太多欲望,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是毫无益处的,用自己的努力换来的,才能真正去体会它的快乐。

《哈利.波特》是我情有独钟的一套书,其实不仅是它,书,本身就像一面镜子,我们总能在其中发现自己的影子。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9】

在读完了J.K罗琳的这本著名魔幻小说后,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个系列,也喜欢上了这个苍白瘦弱、戴着眼镜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詹姆·波特。

哈利波特的童年是悲惨的,他的父母都是凤凰社(反伏地魔组织)的成员,但被小矮星彼得出卖,双双被伏地魔杀害,只有他幸运地活了下来

后来,哈利来到了霍格沃茨,认识了两个好朋友,并一次次挫败了伏地魔的计划。在面对伏地魔卷土重来,校长被杀的困境时,哈利勇敢面对,毁掉了7个魂器。在最后决战中,用老魔杖击败了黑魔王,拯救了魔法世界。

本书主角哈利波特是我最喜爱的的角色。他勇敢、机智。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和纯洁的灵魂。正是他的爱,他的无私,他的纯洁,才最终击败了黑巫师。

与其对立的则是最邪恶的巫师——伏地魔。他冷若冰霜、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无数巫师惨死在他的魔杖下。与哈利一样,伏地魔也是一个孤儿。但是他从来都不知道什么是爱,这是一个悲剧性的大魔头。

哈利和伏地魔同是孤儿,为何两人分别成为一正一邪两种人呢?因为哈利虽然失去了父母,但他依然在霍格沃茨寻找到了爱与欢乐。而伏地魔从小就没有受到关爱,也不明白被爱的感觉,这使他的性格变得孤僻,并且崇尚暴力。再加上他的与众不同,使他感到自卑,产生了许多错误的人生价值观,也没有及时改正,这让他在黑魔法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成为黑魔王。

由此可见,一个人的成长需要关爱,父母的关爱,同伴的关爱。一个人只有得到并懂得了爱,才会去关爱别人,净化自己,感动别人。

现在电视上有许多关于弃婴的报道,我想:如果婴儿被抛弃,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是否会出现更多“伏地魔”式的人物,危害社会?答案是肯定的。所以我希望社会上能多一点关爱和幸福,少一点陨落的“伏地魔”。

名人传记读书笔记精选


你搜集过作品的读后感范文吗?我们的心灵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也得到了一些感悟。 读书并写下读后感是一个读者和写作者丰富人生经验的美好旅程,我们向您推荐“名人传记读书笔记”它是一篇不错的文章,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名人传记读书笔记(篇1)

读了《名人传》这本书,我感受颇深。让我明白了人的至高无上的伟大精神是存在的,并且就在我们身边。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列夫。托尔斯泰的故事。这三位都是世界闻名的大人物,可我们看到的都是他们光鲜亮丽的一面,却不知道在鲜花、掌声、喝彩的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辛酸。他们一生经历了许多坎坷,但他们一直不违背原则,坚持自己的想法。

我被文中他们的坚持深深的打动了,明白了无论做任何事都要有坚定的信念。做什么事,无论成功与否,都要去做,要有毅力,有坚定的信念,只要这样,我们一定会成功。还有,我们也不能轻言放弃,俗话说得好:困难像弹簧,你弱他就强,你强它就弱。我们面对困难时,要想办法解决,这才是处理事情的正确方法。假如你放弃了,那么成功的快乐就会纵然逝去,你将无法体会到克服困难后的喜悦与豁达。

这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则故事。有一个打弹弓很差的男孩儿,几乎百发不中,但他的妈妈依然鼓励支持他,母亲说:“只要做,就要有信念!”到了晚上,男孩终于打中了。当得知男孩是个盲人时,作者为之一震。是啊,男孩的品质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世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一切皆有可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信念是金,在我们做事要有一种坚定的信念,不要轻言放弃,就算成功的几率再小,也要努力去做!

名人传记读书笔记(篇2)

读完了罗曼·罗兰所写的《名人传》片段后,我才真正地找到了我们所需要的东西。贝多芬——一位著名的德国音乐作曲家,他的一生是多么艰难:他10岁丧母,独自一人外出谋生。

当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恋爱失败,又患上了耳聋的疾病,这对作为音乐家的贝多芬来说无疑是无法弥补的灾难。这不仅影响了他的工作,是他从此只能过着孤独凄凉的生活,还可能是他受到敌人的污蔑和满怀敌意的城市维也纳的攻击……然而,他却并没有因此而放弃音乐。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还坐在钢琴前,创作了不朽的《欢乐颂》。

我国先哲孟子曾说过:“天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确,贝多芬是在经历了超越常人的磨难之后才成为伟人的。这就像罗曼?罗兰所说的一样:“英雄的伟大并不在于他的体魄,而在于他的心灵和品格。”

是的,唯有真实的苦难,才能使人们不去抱有幻想,直面人生;也为有与苦难搏斗,才能是人经受住菜枯的命运。为人之所以称之为为人,就是因为他们的生涯往往是长期饱受磨难的,身心常常遭受到悲惨命运的折磨。然而正是吆喝一切的忧患才促使他们成功,才造就了他们的伟大!

1858年,瑞典的一个富豪人家生下了一个女儿,然而不久孩子就染上了一中无法解释的瘫痪症,丧失了走路的能力。然而那女孩并没有灰心,一直努力着。在一次次地从轮椅上站起又一次次地摔倒在地上后,她竟然成功了,她终于能独自站起来了!

从此,孩子的病便痊愈了。女孩长大后,又忘我地投入到文学创作中,尽管她经理了许多难以想像的挫折与磨难。最后终于成为了第一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她就是茜尔玛?拉格萝芙。

就像梁启超所说的:“患难困苦,是磨炼人格的最高学府”,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伟”,不仅仅只是因为他们的一生是苦难的。真正的伟大则是他们勇于、敢于植棉曲折、苦难的人生的精神。夜种精神就好比一只大手,紧紧地握住了名誉的咽喉,是生命的为大得以展现,是生命的价值得以升华!

这精神就应该是我们所寻找的吧!这精神也应该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吧!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定能冲出黑暗;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定能走向成功!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名人传记读书笔记(篇3)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罗曼.罗兰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展开恢复20世纪文学崇高德人道主义传统,恢复其丰富多彩的人物性格。贝多芬从刹那光辉享受的名誉鼎盛到人生谷底的贫苦交加,从童年时悲惨到老年时对欢乐的追求的曲折人生,正如罗曼.罗兰形容的“他整个一生都像是一个雷雨天”。从中,我体会到了贝多芬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斗争,尽管他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然而他内心的一份脆弱,一份坚强,是不了解他的人无法挖掘的。对于创作完美歌曲的热情,对于寻觅欢乐的执着,对于完美的邂逅,促使他的生命成为了“大自然的一股力;一股原始的力与大自然其余成分之间的那种交战,产生了荷马史诗般的壮观景象”,他以自己的苦难在铸就欢乐,“用苦痛换来欢乐”就足以浓缩了他的人生。米开朗琪罗又何尝不是呢?“他有力量,他有幸生来就是为了奋斗,为了征服的,而且他也征服了——他不要胜利。那不是他所企望的。”他是精神贵族,是天才,然而他被天才所困扰,连他的精神与心灵也无能为力。这种疯狂的激发存在于一个过于柔弱的躯体和心灵中无法控制它的可怕的生命。从中我看出,他的一生是神圣痛苦的,但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而一味沉沦,那么就一定会冲破精神上的束缚,他在斗争和舍弃中,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托尔斯泰,这位大地上火光闪亮的俄罗斯的伟大灵魂,在十九世纪末那阴霾浓重的日暮黄昏时抚慰人的星辰,他用他强而有力的笔杆写出一部部能让我们一步一步地紧跟着托尔斯泰那冒险生涯的矛盾经历的作品。这些作品的描写除了当时社会的阴暗,对神的信仰是他坚持不懈地用笔尖向人间播撒爱的种子。我深深地体会到,他为真理和正义坚持信念,为真理和正义谱写人生。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不是的,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只要我们体会到《名人传》给我们心灵崇高的升华,使英雄的鲜血呈现在我们面前,英雄的红旗在我们的头顶上飘扬,我们就慢慢地感受到,在这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我们的灵魂也被所升华为一种崇高。

名人传记读书笔记(篇4)

最近,我读了《名人传》。作者罗曼·罗兰把三位名人刻画得非常出色,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列夫·托尔斯泰等三位名人的灵魂仿佛融入了书中。我是学钢琴的,自然对贝多芬很熟悉,我就讲我读贝多芬传的体会吧。

贝多芬是人类音乐史上真正称得上伟大的人。他父亲是一位男高音歌手,非常爱酗酒,他的母亲是女仆。他的一生是穷困的,常为生活而发愁。他耳朵聋了,却坚持创作。他的一生是非常不幸的,但他心里有一种不屈的力,时刻与命运抗争。是这种条件和因素造就了他。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贝多芬生活在现代会怎样?首先,他是一个极具音乐天才的人。他的家庭不会那样贫穷,他的父母不会强迫他学习,他的一生不会为生计发愁,反之,他也不会疯狂地创作、练习,他内心对社会的怨恨和内心不屈不挠的抗争情绪,也会随之消亡。现代社会不像以前了,贵族与平民森严的等级区分早已腐朽,自然不存在公侯伯子男,他的女友也不会放弃他而嫁给一个所谓的伯爵,他会成家,过上幸福的生活,而他的作品,也只不过是风靡一时,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被掩埋。他不再是人类音乐史上伟大的人。

同一个人,不同的时代,竟会有如此差别。为什么那个动荡的年代造就了贝多芬呢?显然是那个独特的年代磨练了他的性格,使之成为一个伟大的音乐家。而如今我们早已衣食无忧,不可能像贝多芬那样努力,但我们不能纵情享乐,要时刻提醒自己必须怀着艰苦奋斗的努力做好自己能做到的一切。我们不能空怀着这种精神,必须付之于实践之中去运用,这样才不会枉费一腔热血而无处努力。我们要把精神变为实践的动力,找准目标,为达成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彷徨读书笔记(精选8篇)


每当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对作者的想法都会或多或少的有所了解。此时我们就可以将脑中的想法记录进自己的读后感,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彷徨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彷徨读书笔记 篇1

《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是北大最励志双胞胎苑子文与苑子豪合力所著。初闻兄弟俩的名字在一档综艺节目里,刚出场时我以为他们俩是同一个人,结果节目组对他俩进行了不同的访问。这时我才睁大眼睛看节目下方的标题“北大双胞胎兄弟——苑子文苑子豪。”

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由苑子豪执笔,原因是哥哥“让贤”,所以后半本由苑子文书写。我喜爱这本书不因为它华丽辞藻,不因为它平易近人,因为它收藏过往。

青春,这个充满喜乐哀愁的字眼,同时又温暖着我们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我的青春才刚开始。哦不!已经开始了。从初一就已开始,从褪去身上青涩开始。

我,相貌平平,小家碧玉一枚,挑食,兴趣不多,喜欢一个人呆着,又很依赖他人。四年前,踏着清晨第一缕阳光步入初中校园,翻开人生新篇章。我当时进入班级,空位所剩无几,不得不在一男同学旁落座。四周瞅瞅,小学同学离了我一个“漂洋过海”的距离。我的同桌易害羞又腼腆,这实在与他高大魁梧的外貌不相符。再后来认识了一群好朋友,至今还有联系。苑子豪以小欺大,顽皮的多,每每都让哥哥谦让着,爱护着。他们“巧记吃饭”的那一章节,孩童的天真与兄弟情谊的深厚,让我忍俊不禁。我想到了初中那些二到无法用语言形容的事,只能给个眼神自己体会,走个路能撞树上,全班被罚晒太阳一片人中暑……

时间是世间最快的东西。

三个柳絮漫天蝉声如翡翠般碧绿的夏天以及三个大雪皑皑树木如枯柴的冬天过去之后,我们毕业了。毕业了……

然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书中那二十个好友们的经历。远方先生是理科生,他的成绩足以上清华大学物理系。可是当高考考场铃声响起那一刻,他的英语答题卡还未填。后来他只去了一个不错的二本院校。高考前他与苑子豪约定,他去清华,子豪北大,横扫天下!这些在现在看来都成了一场笑话吧。每个人都会有一段异常艰难的时光,挺过去,人生豁然开朗;挺不过去,时间会教你与困难握手言和。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再见,远方先生!

在逝去的高一日子里,我得到了许多也失去了许多。被朋友伤害了的时候,别怀疑友情,到提防背叛你的人。原谅,但不遗忘。知心朋友无须多,一两个足矣。但愿我能如书中所写:好的.请坚持,坏的请努力,你要看到别人的光芒,更要信仰自己的力量。

青春是一场大雨,即使感冒了,也愿意再淋一次。多年以后,我们都长大了。经过谎言,承受欺骗,习惯敷衍,忘记誓言,放下了一切。既然无法得到,索性就放手成长。年少的忧伤是人生必经的花园。

眉毛上的汗水,眉毛下的泪水,你总得选一样。

彷徨读书笔记 篇2

剧透警告

首先得吐槽一下,确实不能对东野圭吾的作品里的推理元素抱有太多期望,怎么看这部作品都是完全是社会派嘛……假如这还算是推理小说的话。尽管如此,我仍觉得里面有些故事的推进真的没有太多技术啊太糙了,不断有神秘线人打电话就算了,从录像里面推理出待出售的民宿这我觉得略牵强。好在作者的描写人物塑造气氛方面我还觉得不错。

结局虽然略狗血但也比较合理,呼应了书名,成功给读者们的心添了几分堵。不过本来这也不是爽文,可以理解。

本书要探讨的主题,我觉得既有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也有警察的执法工作和个人朴素道德冲突的问题。我不是法律专业并不懂法律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是什么样的精神,因此我感觉对这种话题更愿意保持缄默……想起长峰感叹自己在失去女儿前也和这些上班族一样对发生别人身上的灾祸满不在乎,我觉得我不可能真的同受害者共情。虽然我不知道该如何看待法律,不过我倒是考虑过如果我遭遇长峰的灾难,恐怕有几分可能我也会斥诸私仇吧?

警察们的态度很有意思,我觉得这个工作真的蛮艰难的,要做完全和个人意愿相斥的工作真的很痛苦。

彷徨读书笔记 篇3

在书城的那一夜,我彻夜未眠,却不再彷徨。吃完晚饭后,我和妈妈吵了一架,两人唾沫横飞,互不相让。吵了许久,我口干舌燥,摔门而去。口袋里还有一点钱,我去了24小时书城。我找了个靠窗的好位置坐了下来。这里可以看见月光,古朴的桌子上,还摆着一本鲁迅先生的《彷徨》。

我很快的平复了刚才激动的心情,点了杯咖啡,翻开扉页,鲁迅先生的肖像在凝视着我。翻开正文,细细的品读起来。混乱的时代,战火和硝烟,黑暗和死亡,蒙蔽了当时人们的双眼。鲁迅先生笔下“彷徨”的人们,有的无知愚昧,迷信无能;有的欺压百姓,鱼肉乡邻;还有的消极无求,彷徨一生。《彷徨》和《呐喊》,都是鲁迅早期的作品,反映了当时无知无能的人们生活在黑暗社会的现实。而正是这部经典,能启迪后人,使人不再彷徨。

夜深了,我合上书,凝视窗外,月光静静的如牛奶般洒在桌上,安静祥和,而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看着窗外的行人,彷徨的走进书城,又充实,充满知识智慧的走出。又翻翻书籍:一个彷徨的黑暗时代,被伟人们的火光照亮,无知的人们不再彷徨,走向光明美好的新时代。再看看自己:一个彷徨的我,与母亲吵架,在大街上闲逛,对学习漫不经心……

我决定了:不再彷徨!轻轻地把书放回书架,静静地品完剩下的咖啡,再真诚地向母亲道歉。不能再彷徨了。

一缕月光,一本好书,一个启示,使我寻回真我,不再彷徨。

彷徨读书笔记 篇4

如今都市生活笼罩在一片雾霾之中,人们是否感到彷徨,不为人所知。但在封建时期的旧社会中人们身处一个乌烟瘴气的社会却不自知,唯有那新文学一派的人意识的了,在那个“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社会中,新文学的代表人物——鲁迅先生为世人感到彷徨。

无论是鲁迅本人,还是他笔下的人物,都是在看与被看中所彷徨的。鲁迅先生少年时怀着一颗救国的心到日本留学,一开始的他以为国人的病是可以靠医学可以救好的,可是,在他看到日本人处决中国人的时候,日本同学看不起中国人,他醒悟了中国人患的病是心病,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在日本继续学习的机会,回到国内,通过文字来唤醒国人的灵魂。他在看与被看中觉醒,弃医从文。

细细想来,鲁迅笔下的人物也大体实在看与被看中反映社会。“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将会过去,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要来临。”祥林嫂无疑是鲁迅笔下著名的人物,她一开始期待这美好的生活,但却在一次次无情的遭遇中失去了对生活的期望,最终走向死亡。祥林嫂一开始是五叔家的帮工,日子过的还算不错,但她的婆婆却让她改嫁,最后丧夫丧子,被人看的目光也不一样了,原本以为捐个门槛就可以洗清罪过的她,最后还是惨死街头。与其说杀死她的是寒冷,不如说是世人的目光,她失去了原本应该属于她的东西,人们的目光使她生活在冷漠与无情之中。

我们永远无法挣脱生活。鲁迅冷冷道来,铺开了生活绝望的巨网。网中的人可以选择挣扎或不挣扎,而结果都是一样的。灰暗的调子挟着湿冷的风席卷而来,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在生活的泥沼中沦陷,无论他或她以何种姿态与生活对话,无论他们是逆来顺受地妥协麻木不仁地顺从还是孤独地守望心灵月亮。而鲁迅站在高处,热肠挂住,冷眼看穿,如一个造世主看着他的子民们匆匆奔赴命运既定的悲剧走向。

孔乙己也是鲁迅笔下一个栩栩如生的角色,咸亨酒馆是他经常去的地方,他虽然是个读书人,但却始终与功名无缘。鲁迅先生用第一人称的视角将孔乙己这个人物逼真的描绘了出来,孔乙己最后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后最后一次出现在咸亨酒店了,之后就再也不见踪迹了。是否真有孔乙己这个人,现在也无从考证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那个时代,像孔乙己这样的人物绝不在少数,鲁迅先生深刻的剖析了当时的社会现象。

他伫立在苏醒了的人群的最前端,以笔为剑,刺向敌人的心窝,为棍,敲击麻木沉沦的国民,为杆,撑起中国血染的希望大旗,他点燃了希望的火焰,打破了固执的铁屋,唤醒了沉睡迷茫的灵魂,这就是一代文豪——鲁迅和他的作品《彷徨》。

彷徨读书笔记 篇5

东野先生的书总是能够揭露一些社会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推理和侦探小说,这也是很吸引我的一点。

这本书里的故事是——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18-20岁)做了非常非常非常非常过分的事情,犯了很严重的罪,但是由于少年法对他们的保护,他们基本上不会受到什么大的惩罚,也不会被公开姓名,总之,这个法律就是会保护这些未成年的极端坏的犯罪分子,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这样的后果,在有密报者的情况下杀害了其中一个人,报了一些仇,然后去追杀另一个犯罪的人,但是警察却要保护这个犯罪的少年,而最终杀了即使受害者家属也是嫌疑人的人。

这样的情况,让人很生气,也很让人彷徨,身为警察,他们设身处地把自己放在受害者家属的位置上,也会有要亲手杀了犯罪的人的想法,几乎每个人都会这么想。但是又没有真实的发生在每个人的头上,所以他们还是要去逮捕受害者。

最终的结果反而是由于自己的职务和手中的利刃(枪)杀死了受害者而保护了犯罪的人。因为法律制定的不完善而发生了这样难以接受的事情,而警察也不是保护正义,只是在保护法律而已。

这样的故事,很值得我们深思,值得制定法律的人反省,怎么样才能既能保护到犯了错(可以改正)的未成年人又能够真正地制裁那些反社会反人类的坏人呢?

彷徨读书笔记 篇6

《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由北大最励志双胞胎苑子文和苑子豪所创作,讲述了20个关于勇气、成长与爱的正能量青春故事。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关于《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的读书笔记吧。

这是一对来自北大励志的双胞胎的传奇故事。哥哥叫苑子文,弟弟叫苑子豪。先是从两个将近两百斤的胖子减肥成功,再是两个人一起考入北京大学。这看似传奇的人生引得了多少人的羡慕,当然我也不例外。但在这本书中,他们成功的背后所付出的日日夜夜的努力实在是令人敬佩与称赞。

两兄弟在这本书中写了他们当时的高中生活,与现在的我们一样年轻又彷徨。书中还写了他们的学习经历、学习压力学习方法以及应对一些突如其来的状况的乐观心态与不懈努力。这本书着实让我心情豁然开朗,让我不那么害怕生命中的那些挫折,要相信那些我无法战胜的、克服的、隐忍的、宽容的,都会令我更加坚强。它告诉我,高中生活的每一天,都值得努力,并且用尽全力,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以后的自己过上自己想要的人生。

生活马不停蹄地向前,时间让我们成长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开了许多,没什么非我不可,也没什么不可失去。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弟弟苑子豪去参加北大的自主招生的时候,直到铃响的时候他才发现有三科的选择题没涂到答题卡上。那一刻的他觉得老天给他开了个巨大的玩笑,我看到这里的时候也是十分为他难过。多少个日日夜夜的付出,在看错时间面前不堪一击。面对眼看的加分,北大的梦想似乎离他越来越远。但他没有就此放弃,而是在几个月的低谷里摸爬滚打地坚持并且更加努力,终于在高考时还了他一个公道——如愿以偿地考入北大。并在大学期间,与哥哥一起创了自己的品牌且坚持写作、出书。

再强大的人也会有失败的一天,这世上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硬汉或铁娘子,那些都不过是遇到困难比普通人多挺了一会儿的人罢了。做努力爬行的蜗牛或坚持飞翔的笨鸟,在最平凡的生活里,谦卑且认真地活着。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假如生活给了你一个巴掌,记得要起来反抗。”每一个无比努力的日子都值得被记住,因为总有一天我会站在最亮的地方,活成自己曾经渴望的模样。

彷徨读书笔记 篇7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会有那么一点多多少少的沉重感。其实,彷徨主要源自于责任、期盼和压力。因而,承受便是生命的一种需要的方式了。我们不可能也决不能无任何负载地来往与世,做为人,必须有所承受,承受我们需要承受的东西。在这现实与理想的王国里,我们承受着亲人与故人对自己寄予的热望和要求;在生活路途上,我们承受着来自世俗的各种恶意和善待;在情感的海洋里,我们承受人生变故中的各种打击和煎熬。

当我们觉得自己快要承受不起时,就会感到周身的血液如禁锢在坛子里的葡萄酒,有一种想把这坛子打破的冲动。

其实,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问题很简单,人们从懂事的那一天起,总在努力学习适应环境,努力做到与别人和谐相处。但恰恰忽略了一点:忘记了学会与自己快乐相处。而正是在这一点,才导致了我们种种的烦恼与痛苦。

其实,战胜生命彷徨的力量恰恰在于自己本身。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和失落、欢乐和痛苦。面对自然与社会,人不可能总是胜者,就像季节不会总是春天。

我们应该让自己学会与自己的快乐相处,让自己的心灵时时充满快乐,就是自己要拥有一间常敞开着的‘健身房’,常常走进去,为自己忙碌疲惫的心灵做做按摩,使心灵的各个零部件经常得到维护和保养。

按摩的方法有很多种,最中要的是做到自我悦纳,正确地认识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对自己的长处能欣悦自慰,不妄自菲薄;对自己的短处能坦然自若,不讳疾忌医。对自己不提过分苛刻的要求,对自己犯的错误也能够平心静气地谅解。许多人的烦恼和痛苦,多半是对自己要求过高,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又耿耿于怀。一个人能够放弃自己已经成为心理负担的所谓远大理想,中止自己毫无结果而言的努力,重新设计自己的人生,才是真正的智者。

而承受,是一种力度和气度;是一种坦然的接纳和始终清醒的生命理想;是为实现自我的一种磨练;是为寻求迸发所作的自我积蓄。

心理学家有一句这样的惊世名言:人类似乎是唯一能使自己变得神经不正常的动物,因为他们首先否认自己是动物的事实。这句话的意思是,人类为什么常常自我烦恼?因为我们常常为一个“做人”的大问题捆扰着、折磨着。学会给心灵松绑,减轻这些负担,无疑是让心灵快乐的又一条捷径。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生命,没有必要把自己高悬在半空之中。当感觉力不从心,无所适从的时候,就退一步看看。这时候,你会发现,生命的花园里花团锦簇。

这个时代比以往更看重个人的价值取向和人生奋斗的精神,每个人面前都隐伏着万千机遇,而最大的机遇却是洋溢于你生命中的乐观和欢喜。“纵然是漂流四方,也要边走边唱。”自觉地享受着实在的生活,又被高远的希翼所牵引,那该是如鸟在林的快乐啊——所有的树木清风都适合你。

我们的心灵是脆弱的,需要经常地鼓励与抚慰,长长自我激励,自我表扬,会使自己的心灵快乐无比。

一个人只有时刻保持幸福快乐的感觉,才会使自己更加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只有快乐、愉悦的心情,才是创造力和人生动力的源泉。只有不断给自己创造快乐,与自己快乐相处的人,才能远离痛苦与烦恼,才能拥有快乐的人生。

彷徨读书笔记 篇8

一开始看着本书觉得无非就是习以为常的的案件,罪犯也没有用什么特别的手法,所以觉得此书没有那么引人入胜,殊不知越看下去越沉浸其中,许多少女被无赖又不知天高地厚的未成年少年蹂躏强奸拍摄视频并以此为荣。

故事就此打开,一再做恶,不断尝试新方法,且以此为快。处于花季的无辜少女绘摩不幸被蹂躏致死,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她还什么都不知道,莫名其妙被你们这些混混的小畜生抓去蹂躏,丝毫没有负罪感。绘摩的父亲长峰就此走上了复仇之路,他知道法律保护未成年,他们并不会因此而受到多大处罚。一次又一次看着自己女儿被蹂躏摧残的录像,问谁能接受?我如此宝贝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受到如此折磨?长峰复仇路上遇到的一系列事情,让我不得不深思,社会给我们带来的是什么。是舆论压死人的社会,是金钱权利至上。一群只知道我这么做,我能得到什么,从未思考过带给被害者什么样的伤害的记者。而警察带来的是正义吗,还是维护法律的工具?一切难以言喻。

在我看来,未成年带来的罪给被害人家庭带来同样的伤害。而国有未成年保护法,其实客观看来我认为这也没有错,但是如果对一切蓄意的恶,是否该被宽恕呢?法律虽是如此,但是扪心自问,你给了未成年改过自新的机会,那么他们是否真的改过自新呢?

所以,我们能做的只是制止此类事情的发生。如何制止,应当从家庭做起,不要过度维护偏袒自己的孩子。

最后,彷徨之刃彷徨之刃,维护所谓正义者彷徨,破坏正义者亦彷徨。我们没法去追问这个社会怎么了,也没法去改变他,能做的就是不要让自己和身边的人成为所谓的唯利是图者,以利己去揭露别人的痛,也不要自以为是持有所谓的正义。对于舆论的说法应是持有一双雪亮的眼睛,清醒的大脑去看事物。而对于事件中贯穿的未成年法,有自己的看法吧~能做的只是给自己的孩子一个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家庭环境吧~

孰是孰非,各有各理~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8篇


下面是栏目小编整理的“背影读书笔记精选”。好书有不朽的能力,它是人类活动最丰硕长久的果实,作品正是一本值得我们细细品读的好书。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的感受。本网页内容仅为您提供参考!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篇1)

每当我读《背影》时,总会被这一段朴素自然,看似平淡无奇的文字所打动,从作者笔端流淌出来的是一种自然的情感和一份沉甸甸的爱,它将我拉回到了两年前。

还记得两年前冬天的那个下午,天空飘着细密的、牛毛似的小雨,本来爷爷去金坛体检,约好不能来接我。放学后,夹着冰冷细雨的寒风吹得我不停地打着寒颤,我蜷缩着身子,用羽绒服的帽子紧紧地裹住头正准备向公交车站跑去。这时远处跑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爷爷?!爷爷大口喘着粗气,腋下夹着雨伞,寒风吹着他花白稀疏的头发,鼓起他厚厚的羽绒服,冰冷的细雨淋着他冻得发紫的脸颊,臃肿的衣物让他看起来跑地很吃力。我欣喜的大喊:爷爷!爷爷用颤抖的双手从他的羽绒服里面拿出一个用手套包裹地密不透风的袋子,里面是一个包子,爷爷笑眯眯地递给我说:快吃吧。

因为没有戴手套,爷爷的双手冻地不停地发抖,但包子却因为得到了保温,像刚出笼一样热气腾腾的。我不禁眼睛一酸,背过身去,假装吃包子,偷偷擦去忍不住的泪水。爷爷告诉我,因为下雨,他担心我没带伞,所以他一体检完就马上赶回常州,因为打不到车,又急着来接我,就跑了过来。后来爷爷在我五年级时就回老家了,因为学习越来越紧张,我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回老家去看他,似乎这份浓浓的情也慢慢地淡了。但每当我读到《背影》时,便会忆起那个冬天的下午,便会唤起我心灵中最脆弱的一隅。

虽然时空不同,虽然场景不一,虽然背景不然,但是我们应该怎样去面对这一份相同的爱呢?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篇2)

只那一个月台边的背影,便成了父爱最好的象征;只那两行感动的清泪,便教会了我们感恩。一个背影,让朱自清禁不住潸然泪下。其实,真正令他感动的,是父亲对他深沉的爱。朱自清的父亲那并不挺拔,甚至有些臃肿的身姿,在朱自清的笔下显得那么高大,从而深深地烙在了我们心灵的最深处,给予我们最深的感动。自古以来,亲情似乎永远是文人墨客笔下亘古不变的话题。古有“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感人亲情,而现今歌颂亲情的辞藻更是数不胜数。可真正打动我的,是那篇抒情的散文――《背影》。

有时,越是平常的人或事却越具有令人震撼的力量。朱自清的文字似乎正具有这样的力量,它将我们带入一个极其平常的事件中,却让我们从中体会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印象中,我的父母也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给我帮助,给我温暖。迷惘时,父母为我指点迷津,让我不要灰心;难过时,父母会小心翼翼地安慰我,为我抚平创伤;开心时,他们会和我一起笑,和我分享喜悦。可有事,父母的所走所谓却总是得不到我的理解:天凉了,父母让我加些衣服,我却执意不肯,认为它们多此一举,却忘了是谁在我感冒时为我递上热水和药片;每次考试前,父母都会帮我复习之前所学的内容,可我总是嫌它们烦,每次都带着情绪听他们讲完,却在获得好成绩后,沾沾自喜地向爸爸妈妈炫耀,接受他们赞许的目光。我和那时的朱自清不正一样吗?我们总是自认为聪明,总是对父母的关爱不屑一顾,现在想来,这是对父母的不尊重啊!我们需要做的是在父母的有生之年好好报答他们,而万万不可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才追悔莫及。

因此,我们要学会理解,学会感恩。学会感恩,并不只是口头上的一句空话,它需要我们付诸于实际行动,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去诠释。感恩,是在父母疲惫的时候为它们捶捶背、揉揉肩;是为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为父母分担;是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一点一滴,都是感恩,感谢父母的辛劳,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一个背影,让我们学会了如此之多……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篇3)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靑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

当我读到这里时才知道以前和现在父母对我们有多尽责、多爱我们,父母为我们忙前跑后,像对待小孩一样不厌其烦叮嘱着,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可是傻傻的我们却一直体会不到父母的用心良苦,反而有时还会责怪他们。

早上起来,爸爸连忙披着一件薄薄的的浅色外套来到厨房,用他最快的速度来为我做早饭,因为他怕我迟到了,她煮了一碗沸气腾腾的水面,送到了我的面前,每每当我吃下的第一口时都用渴望的眼神看着问我怎么样,味道可以不?可是我每次都却说嗯,一般。其实我也想说:你煮的水面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了。可是我每次都害羞不敢说,所以爸爸的心一次次被我伤害的一次次破碎。

一次妈妈来学校接我回家时,我的注意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同学的鞋子,妈妈当时就知道了我的想法,回到家妈妈问我你想不想要你同学一样的鞋子,当时我知道那双鞋子很贵,而且我们家又缺钱,我就对妈妈说:妈妈我不想要,我当时只是欣赏一下,好让我长大了以为你买一双适合你的类似的鞋子给你穿。第二天是我的生日,我去学校读书后,妈妈也出去了,当我晚上回到家时妈妈递个我了一双跟同学一模一样的鞋子,我当时兴高采烈的拿回我的房间去试穿了一下,吃晚饭时,我为妈妈洗脚时发现妈妈的脚上多了一些水泡,这是我才知道妈妈为我买这双鞋子走了多久的路,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当我把《背影》读完时勾起了好多的回忆,回忆父母养我时是多么的不容易,为我是多么的忙前马后。我为什么还这么的不懂事?为什么不多体谅他们的用心?为什么不为他们着想?为什么不和他们聊聊天?为什么不心平气和的和他们说话?这些都是为什么呢?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篇4)

我渐渐地、渐渐地掌握到,说白了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是代表着,你和他的缘份便是今生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越来越远,你站起在小道的一端,看见他慢慢消退在小道拐弯的地区,并且,它用背影对你说:不必追。这一段文本在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中发生了2次,开头和结尾。目送既是一篇文章的名称,也是一本书的名字。儿时,我们都是多么的依靠父母啊,她们便是大家的天地,她们那边有溫暖的怀里,甜美的奶水,但这种伴随着岁月逐渐的被抛在了风中。大家觉得自身长大以后,当母亲再度为大家递上纯棉毛巾,嘱咐大家还记得带饭盒的情况下,父亲给大家讲三个小仙女的故事的情况下,大家会厌烦地说:“我已经并不是小朋友了,母亲!”“别再讲这些坑人的小故事啦,父亲!”

她们会静静地点点头,一言不发。有时,她们硬要把大家送至校门口,大家会迫不及待地很早摆脱她们的怀里,跑向校门,分毫没去想身后那双疲倦的双眼。再大一点,大家心急地想拍着自身刚长好的羽翼去翱翔,大家和盆友独立逛街购物,我们与盆友悄悄地聊一些比较敏感的话题讨论,由于大家觉得自身长大以后。

大家感觉爸爸妈妈落伍了,不清楚最红的大牌明星,不清楚最火的游戏,不清楚最时尚潮流的知名品牌。大家想飞,但大家不清楚,每一次大家给父母留有一个背影的情况下,她们是多么的的忧愁。大家想飞,但大家不清楚,身后有一双眼睛,一双温婉地凝视着我们的眼睛,一双饱经风霜的双眼。大家远沒有成长,大家还不大, 大家何曾了解,她们目送大家离开,一直满心期待着大家回首,满心期待着大家给他一个笑容,为此证实自身付出的爱是有收益的。

但大家匆匆忙忙,只给他留有一个轻率的背影。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篇5)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文中描写的父爱令我深深感动,读《背影》有感。

这篇散文记述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父亲也失去了工作。当丧事完毕后父亲要谋事了,朱自清也要回去念书了,他们便同行。当朱自清要去车站时,本来父亲准备让茶房陪他去,但父亲临时又改变主意,亲自送朱自清上火车。他父亲又准备买桔子给儿子路上吃,而买桔子要穿过铁轨,父亲人又胖,爬上爬下月台非常艰难,朱自清看着父亲的背影,被父亲的慈爱所感动,眼泪也禁不住流下来了。

我读完后发现朱自清的父亲是多么关爱他啊,当他们到了南京后,父亲原打算找人代为送行,自己去找工作,认为找到工作是最重要的,但朱自清的父亲最后自己亲自送行,担心出远门的孩子。另外,从朱自清的父亲去买桔子的背影这段,也可以看出父亲对儿子真诚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

文中尽管没有详细描写父亲的言语和神态,只是多次提到了父亲的“背影”,体现了一个父亲对出远门的孩子放心不下,关切、爱护的心情,以及儿子对父亲的感激思念之情。

我也有一位慈父,父亲也曾多次费尽周折为我安排生活和学习,有时我考试考砸了,他不但不责怪我,反而安慰我,帮助我查找原因。我每次见到父亲头上渐多的白发,便会想到父亲为我的操劳。我长大了,我才愈加感受到这深深的父爱。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篇6)

坐在窗前看着朱自清的《背影》,“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在朱自清的眼里,父亲的背影显得格外的苍老无劲,每行一步都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在我眼里我的父亲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几年之前,那个难忘的夏天,那个炎热的酷暑,那个不堪回首的夏天。正如《背影》里朱自清的祖母去世一样,“那个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回家变卖了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给祖母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边为了办丧事,一边为了父亲的赋闲。”朱自清的父亲忙碌了半生老了,无力了。我的祖母去世了。在外面打工的父亲匆匆赶了回家看祖母最后一眼,那天父亲哭了,显得那么的无助,也是我第一次看见父亲的泪。为了养家,给祖母办完丧事,父亲便立即启程赶回去继续他的工作,这在父亲转身出家门的时候我看到了父亲原来黑油油的头发多了几根银丝,背影是那么的无奈与无助。最终,父亲还是走了,留给我的就只剩下那个无助的背影。

前几个月,父亲还和我有说有笑的谈论着一些问题。可没过几天父亲便出事了,到现在还住在医院接受那些药水了“侵入”。那天学校说要开家长会,父亲二话没说要求我载他去,我争执不过他就答应了。“这时我看到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流了下来了。”看着父亲一拐一拐的走着,我那不争气的泪早已流了下来,父亲由于脸上的皮刚刚张全还不能接受阳光的照耀。如果是个阴天也就没什么了,可老天偏偏喜欢捉弄人,那天阳光特别的刺眼,可父亲还是坚持要我载他去学校。由于这次的经历让父亲在阳光下过久,父亲彻底“毁容了”脸上全起满了红疱看着都觉的恐怖。看着父亲走向学校,从他的背影里我看到了父亲老了,不再像以前一样了。这一刻,父亲的背影深深的定格在我的脑海中成为了我这生都挥之不去的记忆。

由于上学的缘故,我很少看到父亲了,很少关心父亲的健康,每次见到父亲他总是问我在学校里过的好不好。那天我生日,本来我自己都忘记了的事,父亲还是特地从医院赶回来,亲自做了一桌好菜,打算在我回家的时候的给我一个惊喜。我的眼眶再次湿了,我内心开始内疚起来因为从出生到现在我都不知道父亲何时生日。

也许多少年之后,出去工作了一年到头也见不到父亲,也许会忘记父亲的容貌,但是不会忘记父亲那越来越苍老越来越无助的背影……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篇7)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文章不长,写得很平朴,却以情动人,感人至深。

文章讲的是多年前朱自清先生父亲在浦口车站送他乘火车北上念书的情景,虽然只一千多字。去让人深受感动。纵观全文,文章写得十分朴实,但时时处处流露着一种动人的情感:父子间深厚的感情,父亲对儿子无微不至的关爱和儿子对父亲的百般怀念和无限的感激。

作者对父亲的关爱十分感激,情抑于中,诉之于笔,让人感同身受。文章以情动人,父子深厚的感情洋溢于纸上,然而像“关心”“爱护”“感激”这一类的抽象现成的字眼,文章中却一个也没有用,更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文章只是用不加粉饰装点的平常话语来打动读者。

文章写父亲的背影,正是不加形容和修饰,用质朴的文字,把当时的情景如实地记写出来,给读者以身临目击之感。

作者用平朴的文字描述了父亲去给我买橘子时的情景,他写了父亲怎样走去,怎样探身下去,怎样爬上月台,攀上爬下,这些都是如实的描述,洗尽铅华,保寸本色,至真至朴,细细道来,将人、事、情、感,原态原貌地呈现于读者的面前,让人感同身受。

《背影》以情动人,感动了无数的读者。我想这除了因为作者用了平朴的语言写出了真实的情感外,还在于文章里头蕴涵着一种“淡淡的哀愁”,而这种哀愁是时世给作者的影响。作者的心境是哀愁的,这种哀愁也加深了读者对父子情深的理解。

文章一开头就定下了“哀愁”的基调,“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家中的光景很是惨淡”。这对作者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那个时候作者的家庭景况是悲凉,作者的心境是哀愁。就是在这样的背景里,父亲为作者送行,而其时年老的父亲还要去找工作,作者在那里看到了父亲的背影。作者在描述这个背影的时候,不仅仅融人了对父亲的深深感激之情,也融人了一种辛酸和悲凉的情绪,正是再一种情绪加深了读者对父子情深的体验,引起读者的同情和共鸣。

全文虽然没有运用过于华丽的词藻,可是却给人一种心灵上的震撼,引起读者与作者之间的共鸣。让人能够深深的感受到父亲的爱是如此深沉,如此温柔,如此伟大。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篇8)

《背影》这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xx年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到处借钱办完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朱自清的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晚上,教我不会做的题目,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发烧,妈妈先弄药给我喝,但是终究不放心,陪着我直到凌晨3点多,等到我的烧退了,妈妈才合眼睡着。第二天早上,我的烧完全退去了,妈妈叫醒我,吃完早饭,妈妈怕耽误我的功课,坚持送我去学校。但是她却不放心,中午冒着大雨来学校送药给我吃,当时她的衣服都湿透了,却顾不上自己对我问这问那。看着妈妈那湿漉漉的头发,我都分不清她脸上是雨水还是汗水。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上翻滚,我忍住没让它流下来。当妈妈匆匆离去的时候,我却忘了问妈妈有没有吃饭,那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默默说:“妈妈,我爱你!”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但亲爱的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匆匆,不会为谁而停留,在这时间的洪流中,卷进了父亲的青春,也卷进了我们的青春,无门随着青春的流逝而长大,而父亲却慢慢老去了。是父亲用那坚实的肩膀托起了我们,也托起了我们一片光明的前途。我们都是求学路上孤独的孩子,但有了父母亲的爱,我们的旅途不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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