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保合同
发布时间:2023-08-25 联保合同联保合同8篇。
随着社的会发展,科技的进步,合同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一份标准合规的合同从哪方面入手?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为您整理的一篇独家“联保合同”,阅读一篇好文章可以让我们更加聪明赶快分享给您的朋友们吧!
联保合同(篇1)
联保合同是指在保险公司的担保下,由建筑材料制造厂商或供应商与建筑施工单位或业主签订的一种质量担保合同。该合同主要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稳定性,从而避免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非人为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
联保合同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的特点:
1. 法律保障性强:联保合同是一种正式合同,它的签署和履行需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它具有很强的法律保障性,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覆盖范围广:联保合同不仅包括了建筑材料制造商和供应商,还包括了施工单位和业主等其他相关方,因此其覆盖范围非常广泛。
3. 维护工程质量:联保合同主要是为了保障工程的质量和稳定性,从而维护工程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4. 风险分摊:联保合同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分摊到各方之间,从而降低了风险的承担成本。
5. 维护市场秩序:联保合同可以规范建筑材料制造商和供应商、建筑施工单位和业主等各方的行为,从而维护市场秩序,避免出现一些不良竞争行为。
联保合同的签署对于保障工程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以及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联保合同的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因此需要各方共同合作,在签署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充分沟通,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积极参与联保合同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合同的监管和管理,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联保合同(篇2)
联保合同是一种合作关系,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并促进彼此的发展。它是一种有效的方式,让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协调和解决,避免损失和纠纷的产生。
联保合同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这部分内容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这是一份正式的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身份和基本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二,合同的主要内容。这部分内容包括合作的具体内容、合同的期限、合同的目标、责任和义务等。这些内容应该详细、具体、明确,以便于双方能够清楚的了解合作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合作方式和支付方式。这部分内容包括合作的方式、支付方式、付款期限等。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关系到双方的利益和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保证条款。这部分内容包括责任保证、质量保证、保密条款等。这些条款是保障合作的基石,它保障了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并防止出现争议和纠纷。
第五,违约条款。这部分内容包括违约责任、违约赔偿、合同的终止等内容。这些条款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和保障,是合同权利保护的重要部分。
联保合同的好处有许多,它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利益,避免损失和纠纷。此外,联保合同还可以促进双方的发展,使双方在合作中相互扶持,共同发展。
总之,联保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合作关系。它是在我们商业合作中非常必要的一种模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合作,避免纠纷和争议,保证双方的权益和利益。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联保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前仔细研究和审查,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能够顺畅地进行。
联保合同(篇3)
联保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保险形式,顾名思义,它是由多个保险公司合作提供的保险产品。联保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客户获得更全面、更个性化和更优质的保险保障。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联保合同的相关主题,包括其优缺点、适用场景以及如何选择合适的联保合同。
一、联保合同的优缺点
联保合同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联保合同可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险保障。由于联保合同由多个保险公司共同提供,在保障范围上会比单一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更加广泛,可以涵盖更多的风险。
其次,联保合同可以提供更个性化的保险保障。联保合同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不同的保障方案,从而更好的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
最后,联保合同可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由于联保合同涉及多家保险公司,这些保险公司在服务方面会相互竞争,从而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有竞争力的保险方案。
不过,联保合同同样存在一些缺点。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可能存在争议。由于联保合同涉及多个保险公司,一旦出现保险事故,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各保险公司之间也可能存在不同的处理意见,从而导致争议。
二、联保合同的适用场景
联保合同不是所有的保险需求都适用,适用场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
首先,联保合同适用于较为复杂的保险需求。对于一些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保险的需求,采用联保合同可以更好的进行保险覆盖。比如,企业的运营风险通常较为复杂,涉及多个方面,采用联保合同可以更好的规避运营风险。
其次,联保合同适用于较为高端的客户需求。对于高端客户来说,他们通常对保险保障有着更高的要求,更注重保险保障的质量和覆盖范围。联保合同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量身定制,提供更优质的保险保障方案。
最后,联保合同适用于涉及多个区域的保险需求。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许多企业在国内外都有业务拓展,涉及到不同的地区,采用联保合同可以在涉及多个区域的保险需求上提供更好的保险保障。
三、如何选择联保合同
选择联保合同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下面列出几点建议:
首先,选择具有一定信誉度的保险公司。选择联保合同需要综合考虑各个保险公司的实力和信誉度,选择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度的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保障我们的保险需求。
其次,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保障计划。在选择联保合同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保障计划。需要考虑保险金额、保险范围、保险期限等因素,选择最符合自己需求的保险计划。
最后,选择具有合理条款的联保合同。在联保合同的条款中需要关注条款是否合理,需要了解联保合同的赔付条件、免赔额、投保人义务等条款,以免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影响理赔。
总之,联保合同在一定场景下是非常有用的保险形式。但是,在选择联保合同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保险公司信誉度、保险保障计划以及联保合同条款等,以便更好地保障我们的保险需求。
联保合同(篇4)
(甲方)与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第_________联保小组(乙方)双方协定,自愿订立本协议。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申请书及借款借据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联保小组保证遵守《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合作银行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和各项规定。
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由农村合作银行在最高贷款限额内(见列表),对借款人分次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指最高贷款余额。在此期限和最高贷款限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联暴贷款协议。【289A.CoM 生日祝福语网】
三、每笔贷款最后到期日不超过上述终止日。每笔贷款利率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手续生效后,借款人按货款人的要求,保证将所借货款用于申请用途,接受农村合作银行监督。
四、联保小组中的借款人与其他借款人自愿组成联保小组进行互相联保,并一致推荐_________为组长,协助农村合作银行货款收回。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联保人对借款人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本协议乙方中任何一户违约,其它各户自愿承担全部连带清偿责任。
六、保证范围:包括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所需各项费用。
七、偿还方式:货款到期,农村合作银行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扣收,或由借款人、保证人主动偿还,逾期货款利息按月息_________‰结息。结息以约定日为准。超约定日部分,按农村银行罚息规定计算。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咀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保合同(篇5)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保险产品和服务在我国保险市场中迅速兴起,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青睐。而“联保合同”正是其中一种备受推崇的保险合同形式,它既有个人保险的特性,又融入团体保险的优势,成为了一种高效的集体风险防范与安全保障机制。因此,本文将围绕“联保合同”的相关主题展开讨论,旨在帮助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联保合同。
一、联保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联保合同是一种保险公司与多个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也称作“团体保险合同”。它的主要特点是:
1、保障面广泛,适用范围较大。由于联保合同是“团体”形式的保险合同,故它可以覆盖多种类型的风险,例如:人身意外伤害、疾病、意外损失等。
2、保费支付简便,手续简单。参与联保合同的被保险人只需缴纳一次性保费或分期保费,保险公司便能对其在一定期限内的风险进行保障。
3、风险共担,责任分担。由于联保合同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将风险分散到多个被保险人身上,这样就能够更好地实现风险共担,责任分担。
4、保障效果明显,利益共享。参与联保合同的被保险人能够通过缴纳保费,获得相应的保障效果,从而实现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保障,同时,联保合同也能够带来利益共享的效果,让众多被保险人共享保险公司提供的优质服务。
二、联保合同的主要形式
联保合同根据不同场合和具体情况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的形式,下面就两种常见的形式进行介绍:
1、企事业单位团体综合保险:一般由企事业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被保险人范围包括企业职工及其家属、企业财产、公务员等。该联保合同主要的保障范围是人身意外伤害、慢性病、门诊医保和年金等。
2、交通银行联保卡:由交通银行推出的一种金融保险产品,将储蓄卡和保险合同相结合,被保险人范围包括持卡人及其家属。联保卡主要保障人身意外伤害、旅行不便等风险。
三、联保合同的优势和劣势
联保合同作为一种相对新兴的保险合同形式,它在实际应用中表现出了一些优势和劣势:
1、优势:联保合同具有保障面广、保费支付简便、责任分担和利益共享等优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大众个人和家庭的风险保障需求,同时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更加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机制。
2、劣势:联保合同也存在着缺乏个性化的保障、对被保险人的权益保护不够充分、理赔流程繁琐等问题。此外,我们也需要看到,联保合同属于“一刀切”的保障形式,可能针对某些特殊风险或特殊人群的保障不够充分,需要配合其他保险产品一同使用,才能达到更加完善的风险管理效果。
四、联保合同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目前,联保合同在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发展情况相对较好,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机遇。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型联保合同的不断涌现,例如以互联网为平台的“众保”、“微联保”等,旨在更好地实现风险评估和保障;
2、产业融合型联保合同的广泛普及,例如与信贷、互联网金融、智能制造等产业结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风险维护服务;
3、风险管控型联保合同的进一步加强,例如针对大型公共安全风险作出应急预案和风险分类管理,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联保合同在我国保险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既能够为个人和家庭提供风险保障,也能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服务。在未来的发展中,联保合同需要针对不同需求继续进行创新和优化,加强其风险管控和成本控制能力,更好地为各类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联保合同(篇6)
联保合同是一种常见的保险产品,它是由保险公司为消费者所提供的一种额外的服务,为其在购买某些商品后提供额外的保障。这种合同的主要作用是提供消费者保险,以确保他们在使用商品时不会遭受任何损失。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联保合同的主题,并深入探讨其背后的细节和作用。
联保合同的主题:
随着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不断增加,消费者对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联保合同应运而生。其主题在于为消费者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购物环境,以防止他们在购买和使用商品时遇到安全问题。通过联保合同,消费者可以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以保障自身的购物权益。同时,该合同也有助于消费者对商品进行更全面的了解和评估,从而建立起更加稳固的信任关系。
联保合同的细节和作用:
联保合同的核心部分是保险责任。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可以选择附加联保合同以增加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承担某些风险,如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如果商品遭遇上述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
除了明确保障条款和保险责任外,联保合同也提供了一些额外的服务。例如,它可能包括用户使用说明,维修和维护手册,以及更加详细的客户服务。这些额外的服务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更好地使用商品,从而进一步提高客户满意度。
联保合同的作用还体现在消费者信任的建立上。当消费者发现卖家提供了联保合同时,他们会对商品和卖家原本的信任程度更高。这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可以在出现问题时得到保障。相反,如果卖家不提供这种保险选择,消费者将更难对商品进行信任和选择。
综上所述,联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购物保障,其主题在于提供消费者额外的保障,使他们可以更加安心地进行购物。该合同的核心在于保障条款和保险责任,以及提供更加全面的使用和维修支持。此外,联保合同还有助于消费者建立更加稳固的信任关系,从而促进商家的发展。
联保合同(篇7)
联保合同是一种新兴的合同形式,其特点是将保险和担保相结合,由借款人、出借人和保险公司三方共同签订,借款人缴纳保费,以便在还款期间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得到担保和保障。联保合同不仅可以为借款人提供保险保障,同时也能够降低出借人的信用风险,使双方得到充分的保障。
联保合同已经在国内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在金融领域中。保险公司可以为出借人提供信用保险,以保障其借款的安全性,从而鼓励出借人扩大放贷规模。同时,借款人也能够在出现不可预测的意外情况时得到保障,以保障其能够按时还款。
然而,联保合同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保险公司对借款人的保险额度存在一定的限制,导致借款人的保障程度不足。其次,保险公司出售的信用保险产品比较单一,无法满足不同出借人的需求。此外,联保合同的实施需要涉及到政府监管、法律制度等因素,需要不断地优化和完善。
面对这些问题,国家和金融机构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联保合同的监管和调控。首先,加强对保险公司、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资质审查和监管。其次,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确保联保合同的有效实施。最后,推动保险公司不断创新和完善信用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出借人的需求。
在未来,联保合同将在金融领域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保护借款人权益和降低出借人风险等方面都将发挥积极作用。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调控,逐步完善联保合同的制度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壮大。
联保合同(篇8)
合同编号:( ) 号
甲方(贷款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证 件 类 型: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乙方(借款人)
地 址:
证 件 类 型:
证 件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丙方(联保人)
地 址:
证 件 类 型:
证 件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最高贷款限额内,对借款人分次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在此期间和最高贷款限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联保贷款手续。
第四条 每笔贷款的最后到期日不得超过上述终止日,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月息 ‰计算,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结息日为每月的第25日。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贷款,在约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可周转使用贷款;
(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按约定使用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不得将贷款交其他联保小组成员使用;
(四)应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相关报表及所有开户行(社)帐号及其他资料;
(五)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
(六)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七)借款人保证不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八)联保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贷款转让、转借给他人或集中使用贷款人贷给联保小组其他成员的贷款。
第六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按第三条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二)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第七条 联保人的权利义务(保证条款)
(一)联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任一联保小组成员向贷款人借款均由联保小组的所有其他成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即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互相联保;
(二)保证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三)不管借款用于任何用途,都不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联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督促借款人履行合同,当借款人发生贷款挪用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贷款人。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归还贷款的,需在还款15日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1.乙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每日 ‰的罚息。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甲方有权从乙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每日 ‰的利息。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联保人违约
联保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贷款
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一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任何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各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到乙方全部还清贷款本息之日废止。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 借款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丙方(联保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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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保合同(模板五篇)
在当下这个法治观念越来越强的社会当中,合同贯穿于企业的每一项经营活动中。如果买卖的当事者发生纠纷,可以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才能写出一份完美的合同?感谢你的参考希望它对你的工作或学习有所促进。
联保合同 篇1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加速,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在国际市场中拓展业务。然而,这种国际化的进程面临着多种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汇率风险等。在这种情况下,联保合同成为了企业在国际业务中的一种重要保障措施。
联保合同是指由多个贷款人一起为同一个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合同。这种方式可以分摊风险,提高贷款人的安全性,也可以让借款人获得更多的贷款额度。在国际业务中,联保合同通常是由多家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多家银行共同为企业提供保证担保责任。
联保合同中最常见的形式是联合保函。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进出口贸易、建筑工程、采购等场景。企业在这些场景下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以获得信任和支持,如履行合同、按时支付款项等。在这种情况下,联合保函就可以为企业提供支持和保障,让企业能够顺利完成业务。
联合保函包括两种类型:先行保函和账户结算保函。先行保函是指在承诺履行合同之前,贷款人先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有一定信用记录和信誉的企业。账户结算保函是指在借款人开立银行账户之后,银行向借款人提供保证。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信用度较低的企业。
不管是哪种类型,联合保函都可以为企业提供重要的支持和保障。当企业在国际业务中遇到困难时,联合保函可以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维护企业的利益。
然而,联合保函中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企业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来获得联合保函,这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此外,联合保函也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信誉,银行可能会拒绝为企业提供联合保函。
总的来说,联保合同是企业在国际业务中的一种重要保障措施。它可以为企业提供支持和保障,分摊风险,提高安全性。然而,企业在选择联保合同时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成本、信用评级、信用记录等。只有谨慎选择,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利益。
联保合同 篇2
(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
编号: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借款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联保小组成员:1.______2.______3.______4.______5.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联保小组成员(即借款人、保证人)、贷款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各借款人为(市、县)乡(镇、农场)村(连队)村民(农工或个体工商户)共人,已了解并自愿遵守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的所有规定,在自愿的基础上结成贷款联保小组,而且均为借款人、互为保证人,对联保小组各成员在下列约定的期限和额度内,从贷款人处发生的贷款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共同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联保小组成员
借款用途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金额
(大写)
放款/还款
账号/卡号
第二条借款人的借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利率和还款方式以每个借款人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发放的贷款无需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条放款
3.1放款的先决条件为联保小组成员未发生违反本合同项下所述相关应尽义务或违约责任内容的情形。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
3.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额度内,在贷款发放时划入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内,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第四条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A.利随本清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结清借款利息。
B.按(月/季/年)结息,到期还本方式。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C.其他还款方式:
4.2借款人可以到贷款人处柜面还款,也可以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从本合同约定借款人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3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本合同约定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扣收;借款人有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扣收。
4.4若借款人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注销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处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4.5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在贷款人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补偿金及相关费用。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从约定还款账户中扣划本合同项下已经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除外)。扣款通知发出后3日即视为送达,借款人、联保成员对扣收有异议的,应当在扣款通知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
4.6贷款人扣收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
联保合同 篇3
联保合同是指保险公司、生产厂家以及销售商三方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其中保险公司作为联保保险的承保方,生产厂家和销售商作为被保险方,共同承担消费者产品质量方面的风险。
联保合同的出现,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为在平时的购买中,消费者往往难以判断特定商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而且厂家和销售商之间的追责问题更是让消费者感到困扰。此时,联保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为受保险的消费者提供了依据,使得消费者在发现产品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联保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保险范围,它包括了所有潜在的产品问题,如设计缺陷、零部件故障、生产问题等等。二是保险期限,平均时间通常为三年。在此期限内,无论是什么问题,消费者都可以依据署名的联保合同得到解决。三是赔偿方式,消费者在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后,可以通过在线申请、电话申请或邮寄申请等方式,向联保保险方提交申请,并获得相关赔偿。
联保合同对于商品质量的提升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促使生产厂家更加严格地把控产品质量,从源头上避免产品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它也可以让销售商更加重视售后服务,提升商品服务品质。
在实际使用联保合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具体问题。最常见的问题是,联保服务是否得到有效的执行?也就是说,消费者在申请赔付的时候,联保保险方是否能够及时响应和解决申请?
为了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消费者也可以自行完善联保合同的条款。例如,在购买产品时,消费者可以咨询销售商或者生产厂家,了解相关的售后服务和保障政策,提前确定相应的联保合同条款,以便在申请联保服务时,能够依据联保合同快速得到解决。
总之,联保合同对于消费者、销售商和生产厂家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是产业链之间合作的有益体现。我们应该认识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需要三方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使消费者从购买中得到保障,从而更加放心和愉快地消费。
联保合同 篇4
联保合同
联保合同是指各方在一件事项上作出保证,有共同承担风险和利益的合同制度,通常是多个企业或机构针对同一项目或产品进行联合保证。随着市场化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联保合同已经成为企业之间商业合作中保障合同权益、分摊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将探讨联保合同的特点、分类和应用,并分析其在商业合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特点
1. 多方参与:联保合同需要多方共同承担责任和风险,通常需要有两个及以上的主体来进行合作和签署合同。
2. 分散风险:联保合同可以将风险分散到各个参与方,避免单一企业承受全部风险的情况发生。
3. 合作协调:联保合同还需明确各方在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实现合作的协调和稳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合作中断等问题。
二、分类
按照联保主体的不同,联保合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 行业联保:指同行业内的企业联合保证,共同承担风险。例如房地产项目中,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与银行、建筑公司、装修公司、销售中介等多个企业签署联保合同,将风险分摊和各方利益联系起来。
2. 地区联保:指同一地区内企业或机构之间的联合保证。例如,某地区多个工矿企业联合签署协议,共同承担环境污染的风险。
3. 跨行业联保:指不同行业间企业之间的联合保证,例如政府采购中的联保、跨境贸易中的联保等。
三、应用
联保合同在商业合作中具有很大的应用价值,尤其是涉及到风险多、经济利益高、时间长、资源协调等方面的项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风险分摊和责任共担:签订联保合同可以将风险分散到各个合作方,减轻一方的经济压力,还可以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
2. 利益互补:通过联保合同,可以实现多个企业之间优势互补,各方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3. 资源共享:签订联保合同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实现协同发展。
4. 合作高效:联保合同可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合作高效运行,避免合作中断和不必要的纠纷。
四、注意事项
1. 合同条款应明确:在签署联保合同前,各方需要认真审核合同条款,做到条款明确合法、方法合理、风险均衡。
2. 多方关系应协调:多方联保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各方间关系要做好协调,避免出现合作中断和纠纷。
3. 责任界定应合理:责任界定要合理,根据各方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责任和权利。
4. 签署流程需规范:在签署联保合同时,要按照规范流程进行,依法签署,维护各方权益。
五、结论
联保合同作为一种多方参与、分散风险的商业合作方式,已在众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联保主体的分类以及应用价值分析都表明,联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商业合作工具,但需要注意各方责任协调和合同的条款明确。在未来的商业合作中,联保合同可能会在更多领域得到应用和发展。
联保合同 篇5
联保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借款合同,它是指为了保障借款人能够及时按照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而由一个或多个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相对于普通借款合同,联保借款合同在资金借入方面更加灵活,也更加可靠安全。本文将详细解读联保借款合同的定义、概念、形式、特点、注意事项及其适用范围等内容。
一、定义
联保借款合同是指在借款合同当中,借款人和一个或多个担保人签订的一项约定,担保人承诺在发生借款人逾期或者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时,承担对借款人的担保责任,确保借款人能够及时按照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二、概念
联保借款合同在概念上是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结合,其最核心的特点是担保人对借款人行为的担保责任,即“担保人为借款人的债务担保”,这是联保借款合同的灵魂和核心。担保人对借款人行为的担保责任一般包括连带责任和保证责任,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形式
联保借款合同可以使用多种形式,比如文件、口头协议等,更常见的是纸质合同或电子合同。无论使用何种形式签署,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备合法的证据能力。
四、特点
联保借款合同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借款人和一个或多个担保人签订联保借款合同后,将形成一种相对紧密的经济纽带,增强他们之间的合作关系。
2.借款人的资金借入更加灵活,借款利率更加优惠。由于有一个或多个担保人为其提供担保,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将大大提高,从而在银行、金融机构等获得资金借入更加容易,借款利率也更加优惠。
3.担保人可以有效降低担保风险。由于担保人同意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所以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或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可以在特定场合下有效地降低担保风险,保障自己的自身利益。
五、注意事项
在签订联保借款合同之前,借款人和担保人需要了解一些关键的注意事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主要包括:
1.认真评估风险。联保借款合同涉及到多方面的风险和责任,需要借款人和担保方在签订之前认真评估合同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包括合同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担保人的信用等方面,以达到共同的风险控制目的。
2.注重细节。合同签订的细节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在约定还款方式、还款期限、担保责任及其承担方式、违约行为及其后果等方面,需要借款方和担保方认真研究,明确具体的条款和约定方式。
3.合法合规。联保借款合同涉及到法律条款和监管要求等方面,必须合法合规才能有效,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借款人和担保方需认真阅读合同,充分了解合同的法律意义和法律约束力,并遵循相关法律条款和监管要求等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六、适用范围
联保借款合同适用于多种场合,包括:国有、民营、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体适用范围可以在合同中得到明确约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联保借款合同时,必须遵循法律和监管要求,并加以严谨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体来说,联保借款合同是一种对借款人和担保人都非常有利的借款合同形式,它保障了借款人能够及时按照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同时也提高了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从而在资金借入方面更加灵活、安全。但借款人和担保人需要在合同签订之前认真评估各种风险,并遵循法律和监管要求,合理管理和控制风险。
担保合同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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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篇1)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1条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收到贷款后向甲方开具收据)
第2条借款利率为,利息按。从借款之日起,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计算利息。如乙方未按期还本付息,每逾期一天,按每日所欠金额的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向乙方追偿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3条丙方应为乙方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包括乙方的还本付息、滞纳金和甲方向乙方追偿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四条贷款到期后,如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本付息,丙方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5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6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合同(篇2)
出质人(甲方):合作典当行
住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质权人(乙方):青岛新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北区延吉路128—36—01室
电话:400—619—7007
债务人(丙方):合作典当行的实际控制人
住所:
电话:
乙方青岛新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网络新博贷款的P2P平台,丙方希望利用乙方平台与乙方合作融资。基于丙方与乙方的融资合作,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作为丙方通过乙方平台进行一系列融资后还款的担保。
甲乙丙三方按照自愿、公平、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质权
1、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为甲方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出资额人民币1万元,即股权。
1、2本合同项下质权的效力为质权的孳息。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2、1甲方质押担保责任范围包括:0
2、1、1乙方根据与丙方签订的居间合同提供的融资租赁金额;
2、1、2乙方对主合同承租人行使追索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1、3乙方保管质押权利证书的费用以及为实现质押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2同时,甲方对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义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第三条合同的生效
3、1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质押依法需要办理质押登记,本合同自双方在规定的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变更登记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质押担保期限
4、1甲方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保证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期限为主合同期满后两年。
第五条质押权利证书的持有
5、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证书及其他权属证明材料交付乙方保管。
5、2质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质押权利证书及其他权属证书。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质押权利凭证遗失的,由乙方承担补发费用。
5、3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主合同的约定后,应及时将质押权利证书及其他相关权属证明材料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6、1若承租人在约定期限内违反主合同项下的合同,乙方可主张质权。
6、2乙方主张质权时,有权依法对质权进行折价、拍卖或变卖,以获得优先受偿的价款,或将质权直接转让给乙方。
6、3乙方按前款约定处分质押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6、4乙方根据本合同处分质押股权时,可优先要求甲方以现金方式购买质押股权,购买价款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支付的融资租赁实际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和各种费用。
第七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7、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质押权利的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人或国家授权的运营经理;质押权利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经营权纠纷。
7、2甲方完全理解主合同的目的,完全自愿提供质押担保,并有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质押担保的决议,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意图是真实的。
7、3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未对质押权利设定质押、赠与或转让等法律制裁。
7、4股权质押时,甲方保证:
7、4、1出具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质押的决议。
7、4、2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涉及增资或减资、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或减少向乙方质押的股权、对外担保等涉及重大资产变动事项的决议,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7、4、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质押股权。
第八条乙方承诺
8、1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权利证书和其他所有权证书。
8、2乙方主张质权时,应处分本合同项下从质权中取得的价款。主合同项下融资租赁款项全额偿还后如有剩余,应将剩余价款返还给甲方。
8、3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和处置其持有的甲方各类数据,不得对外披露。
8、4(本条款仅在特殊情况下适用)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配合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股份上市申请:如有需要,双方可先办理股份质押注销登记;但甲方或承租人应提供乙方可接受的替代质押。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质押证书遗失,甲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2一方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按主合同项下租赁金额的2%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不能履行或者继续履行不足以保护对方合法权益的,应当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3因甲乙双方原因
如因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双方应在质押担保责任范围内重新签订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以确保主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是独立的,不受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关系的影响。如果主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被确认无效,甲方仍对主合同项下的租赁金额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承租人违反主合同项下的合同,不影响甲方的质押担保责任,甲方不能以此为由减轻或免除质押担保责任。
10、2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变更方式是签订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10、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0、4本合同的效力自主合同承租人履行主合同相关协议后或自甲方对乙方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终止、、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1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合同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补充规定
12、1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两份,登记机关执一份。每份合同内容相同,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日期:
担保合同(篇3)
特征
从属性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而且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二是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三是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四是效力上的从属性,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的订立时间,可以是与主合同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订立在先,担保合同随后订立。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不从属于被担保的合同的,若被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担保法》第14条和第59条也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或者抵押权。
补充性
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 责任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得以扩张,或使债权人就特定财产享有了优先权,增强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可能性。
二 效力的补充,即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只有在主债务不履行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才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
相对独立性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发生或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即担保合同也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样,须有当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发生,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的成立或者发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受不同的法律调整。二是效力的相对独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担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单独发生效力,此时,被担保的合同债权不成立、无效或者失效,对已经成立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此外,担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灭的原因,而且,担保合不成立、无效或者消灭,对其所担保的合同债权不发生影响。
担保合同从其涵义上来说,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
从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看,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
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序予以确定,如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范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了《合同或者协议书》(合同编号为 ,下称主合同)。
按照该份主合同的约定,乙方应于 年月日支付给甲方款项计人民币 万元。
为保证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现各方达成本担保合同:
一、丙方的担保范围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义务和产生的全部合同责任,以及甲方为实现上述权利而支出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全部必要费用;
二、担保期限至 年月日止;
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即甲方届时有权选择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张全部权利;
四、如届时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义务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____人民法院诉讼主张权利的;
五、各方明确,为签署本合同,各自已经完成了议事程序和必须的授权,签署本合同是真实自愿的。
六、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担保合同(篇4)
根据担保法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5种方式。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合同(篇5)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和担保方的担保提供 贷款。
第二条 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________年 个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条 借款用途:为 。
第四条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国XX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____月浮动。甲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乙方。
第五条 乙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
第六条 借款偿还: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款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偿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乙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 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期按额向乙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乙方2‰的违约金。乙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甲方支付2‰的承担费。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乙方不按期归还贷款,甲方有权从乙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乙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甲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甲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
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甲方偿付贷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乙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则本合同一式 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X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担保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盖X)法定代表人:(盖X) 法定代表人:(盖X
担保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筹集_________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_________元,期限_________年,年利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偿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偿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_____月内,偿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_____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偿还时,应按每日_________‰比例,另向乙方偿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偿还期届至_________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偿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合同(篇7)
担保合同,是指为了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当事人协商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是可以依法解除的,那么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呢?本文整理了担保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来为大家解答这个疑惑,请阅读了解。
律师应当合理提示委托人,担保法规定车辆、船舶、企业动产、城市房地产及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抵押权、质押登记生效的,协议解除或依据法定条件解除抵押、质押的,应当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或质押注销登记手续的,应当遵守法律和相关规章的规定。
解除合同权利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没有积极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主张解除担保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担保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接触担保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93、94、96,《担保法》20、52、74,《司法解释》10
律师应当合理提示委托人,保证人依法享有主合同债务人的抗辩权,保证人可以依法独立行使抗辩权,抵押权、质押权伴随主债权的消失而消失。
为解除保证担保责任,为解除抵押权或质押权的法律效力,第三人作为保证人的可以依法请求解除保证责任;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登记担保、质押登记担保。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或注销质押登记手续。
担保人请求解除担保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订立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实现。
担保合同可以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协议解除,或者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等在主合同出现下列法定情形时,可以与担保债权人协商解除,或依法解除担保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担保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主合同债权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合同主要债务的;
3、主合同债权人迟延履行主合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主合同债权人迟延履行主合同债务,或有其他不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等违约行为,致使主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担保合同(篇8)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在签订担保主体之前应当确定担保合同主体是否合格,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将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其中,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应认定该担保合同无效。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第二条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担保范围
乙方应当就丙方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第四条
担保期间: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其它约定
1、担保期间,如果甲方需要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概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概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甲方与丙方在业务过程中,对购销合同(主合同)数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货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的变更,无论是否经过乙方同意,也不论是否减轻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均应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产生的债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_______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4、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止。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保借款合同热门7篇
“联保借款合同”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让我们深入了解它。在法律观念不断深入人心的今天,大家都会仔细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各自的经济目的。与您身边的人分享这个有用有趣的内容吧!
联保借款合同【篇1】
联保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借款合同,它是指为了保障借款人能够及时按照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而由一个或多个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相对于普通借款合同,联保借款合同在资金借入方面更加灵活,也更加可靠安全。本文将详细解读联保借款合同的定义、概念、形式、特点、注意事项及其适用范围等内容。
一、定义
联保借款合同是指在借款合同当中,借款人和一个或多个担保人签订的一项约定,担保人承诺在发生借款人逾期或者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时,承担对借款人的担保责任,确保借款人能够及时按照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二、概念
联保借款合同在概念上是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结合,其最核心的特点是担保人对借款人行为的担保责任,即“担保人为借款人的债务担保”,这是联保借款合同的灵魂和核心。担保人对借款人行为的担保责任一般包括连带责任和保证责任,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形式
联保借款合同可以使用多种形式,比如文件、口头协议等,更常见的是纸质合同或电子合同。无论使用何种形式签署,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备合法的证据能力。
四、特点
联保借款合同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借款人和一个或多个担保人签订联保借款合同后,将形成一种相对紧密的经济纽带,增强他们之间的合作关系。
2.借款人的资金借入更加灵活,借款利率更加优惠。由于有一个或多个担保人为其提供担保,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将大大提高,从而在银行、金融机构等获得资金借入更加容易,借款利率也更加优惠。
3.担保人可以有效降低担保风险。由于担保人同意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所以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或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可以在特定场合下有效地降低担保风险,保障自己的自身利益。
五、注意事项
在签订联保借款合同之前,借款人和担保人需要了解一些关键的注意事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主要包括:
1.认真评估风险。联保借款合同涉及到多方面的风险和责任,需要借款人和担保方在签订之前认真评估合同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包括合同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担保人的信用等方面,以达到共同的风险控制目的。
2.注重细节。合同签订的细节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在约定还款方式、还款期限、担保责任及其承担方式、违约行为及其后果等方面,需要借款方和担保方认真研究,明确具体的条款和约定方式。
3.合法合规。联保借款合同涉及到法律条款和监管要求等方面,必须合法合规才能有效,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借款人和担保方需认真阅读合同,充分了解合同的法律意义和法律约束力,并遵循相关法律条款和监管要求等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六、适用范围
联保借款合同适用于多种场合,包括:国有、民营、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体适用范围可以在合同中得到明确约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联保借款合同时,必须遵循法律和监管要求,并加以严谨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体来说,联保借款合同是一种对借款人和担保人都非常有利的借款合同形式,它保障了借款人能够及时按照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同时也提高了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从而在资金借入方面更加灵活、安全。但借款人和担保人需要在合同签订之前认真评估各种风险,并遵循法律和监管要求,合理管理和控制风险。
联保借款合同【篇2】
联保借款合同范文一
合同编号:
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 保证人(联保小组成员): 保证人(非联保小组成员): 贷款人:
为满足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资金贷款,贷款人同
意发放。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所称的联保借款是指联保小组成员(即借款人,作为联保小组成员的保证人)
按照联保协议组成联保小组,贷款人向作为借款人的任一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贷款,由联保小组所有其他成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作为非联保小组成员的保证人按合同约定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一)本合同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联保小组各借款人具体借款金额,用途见下表: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 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 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最高______(余额/发生额)贷款,最高额贷款本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联保小组各借款人具体为最高贷款额度,用途见下表;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合同约定最高额贷款限度内,对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贷款,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在此期间和最高贷款额限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每笔贷款的最后到期日不超过
本合同所称的最高余额贷款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贷款额限度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资金供给的可能,对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贷款。借款人可以循环使用贷款额度,借款人的贷款余额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任一时点均不得超过约定最高贷款额限度。
本合同所称的最高发生额贷款是指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贷款额限度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资金供给的可能,对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贷款。
二、利息计付
(一)贷款利率为____(月/年)利率,为以下第_____种;
1.固定利率,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浮动利率,即在基准利率基础上_______(上浮/下调)_____%(本合同签订时基准利率为______,执行利率______),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利率调整日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
(1)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调整基准利率后,新基准利率正式施行当日。(2)自基准利率调整后次_____(月/季/年)起调整。(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按__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第20日,借款人应将当期利息足额汇入其在贷款人开立的结算账户中,由贷款人从该账户直接收取。
(三)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四)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实施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基准利率指银行同业公认或通常实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本合同贷款执行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时,贷款人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三、还款方式
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还款。
(一)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二)按期结息,到期还本。如借款本金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三)分期付款的,按_____(季/每*个月)还款,还款日为每月/季末月/期末月的______
(20日/借款对应日)。如无借款对应日,以还款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还款。
1.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期还款金额=
2.等额本金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每期还款金额=借款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期利率
(四)借款人提前偿还本金,须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如需展期,应提前向贷款
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和保证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五)本合同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借据不一致时,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作为借款人的联保小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借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二)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三) 应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相关表、报及所有开户社(行)、帐号和其他资料;
(四) 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
(五)为自身其他债务或他人提供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利用本合同借款进行生产经营所形成的资产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六)借款人不得恶意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合同下债务。
(七)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借款转让、转借给他人或集中使用贷款人贷给联保小组其他成员的贷款。
(八)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资产处分、重大关联交易、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对外投资及因其他原因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须提前30日通知贷款人,征得贷款人同意,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九)发生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或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等、须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的债权保全措施。
(十)承担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修、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事实行为产生的所有费用,但房屋登记费等国家有专门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按第一条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但因非贷款人的原因除外。
(二)有权了解借款人、保证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资料,对借款人、保证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对借款人、保证人应按合同支付的款项,有权(商请其他金融机构、单位)从借款人、保证人的任何帐户直接划收(借款人、保证人特别声明:贷款人向任何金融机构、单位划收借款人、保证人任何账户的资金都代表借款人本人在任何金融机构、单位支取借款人的资金,贷款人和任何金融机构、单位不需再获取借款人、保证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的债务,贷款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接到贷款人要求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代为清偿。
(五)按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对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但贷款人内部使用及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第四条 作为保证人的联保小组成员的权利义务(保证条款)
一、保证人承诺:
(一)作为联保小组成员的保证人愿为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条与贷款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各保证人共同对本合同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非联保小组成员的保证人愿为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条与贷款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各保证人仅对约定的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具体保证担保金额如下: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为本合同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如贷款展期且保证人继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展期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项下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四、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收入、资产证明或财务报表,以及所有开户社(行)、账户和其他相关资料。
六、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情况的检查监督。
七、保证人不得恶意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保证责任。
八、为自身其他债务或他人提供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如可能影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须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九、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资产处分、重大关联交易、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对外投资及因其他原因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十、发生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产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等,须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的要求落实担保措施。
十一、不论借款人将借款用于任何用途,保证人均愿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十二、督促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履行合同,当发生借款人挪用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贷款人。
十三、贷款人转让债权、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四、对保证人因履行保证责任所应支付的款项,贷款人有权(商请其他金融机构、单位)从保证人的任何帐户直接划收。
第五条 被担保债权的确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
一、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
间届满、以及贷款人依国家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借款人、保证人不违法本合同约定,贷款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二、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三、借款人、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四、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保证责任的承担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支付的款项如不足以清偿本合同下的债务,贷款人有权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偿还本金、利息、罚息或相关费用等;
(一) 本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按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二) 借款人、保证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裁定和解。
(三) 借款人、保证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四) 借款人、保证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死亡。
(五) 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
(六) 其他严重影响债券实现的情形。
二、 借款人、保证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名称及资本变更、及因其他原因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因此减免。
第七条 贷款资金支付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本合同 (是/否)适用本条以下约定:
一、本合同贷款资金支付选择以下方式:
(一)贷款人受托支付: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二)借款人自主支付: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帐户,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贷款资金支付具体方式以经贷款人审核同意的《贷款支付申请(委托)书》为准。
二、借款人应按_____(月/季)向贷款人报告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资金支付情况。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按贷款人要求提供商务合同等资金用途证明材料。
三、贷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对贷款资金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采用贷款人受托
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审核借款人提交的贷款支付申请、资金用途证明材料与实际用途是否相符。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四、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出现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追加担保∕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改变贷款资金发放、支付的条件和方式∕或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第八条 贷后资金监管
根据监管部门关于流动资金贷款管理规定,本合同____(是/否)适用本条以下约定: 借款人必须设立专门资金回笼资金账户,并及时向贷款人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借款人以本合同贷款从事经营活动的资金来往应通过该账户结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借款人违约
(一)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人从其违约之日起按合同利率加收%计收利息,或按 (日/月/年利率) 计收利息(遇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按其规定执行)。贷款展期后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从其违约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 %计收利息。
(二)贷款逾期,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利息,即按合同利率加收 %计算利息,或按 (日或率或年利率) 计收利息。(遇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按其规定执行)。贷款展期后逾期,自逾期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 %计算利息。
(三)借款人未按期付息,其欠息部分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
如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三、保证人违约
保证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四、借款人、保证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其期限纠正∕停止发放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要求借款人追加担保;对违约人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债务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进行信贷制裁∕向有关部门单位及金融行业通报∕通过新闻媒体实行公告催收∕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并有权向上述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
二、借款人、保证人申请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章程、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等事项,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
三、借款人、保证人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在10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有权按原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无论收到与否都自愿认可已收到通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履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联保小组成员各持一份,贷款人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声明条款
一、借款人、保证人清楚地知悉贷款人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借款人、保证人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贷款人已对本
合同条款进行详尽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已全面充分理解。
三、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如为“借新还旧”,保证人对此是知晓并自愿提供担保。
四、借款人、保证人保证具有独立或经营合法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应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保借款合同范文二
贷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 万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上。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 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 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 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 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 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 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 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发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甲方:乙方:日期:
联保借款合同范文三
借 款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地 址:
联系电话:
保 证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保 证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贷 款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小写)元 (大写)叁 ,借款实际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六 个月,即年日起至年 04月 07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货 款 。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利息执行月息 25 ‰,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五条 贷款发放与支用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贷款人才可以发放贷款:
一、 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
有关的批准、登记、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二、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还款
一、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个月,借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有权征收借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一、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两年。贷款如果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三年;
三、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借款人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保证人的家庭财产及收入来源偿还借款。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及担保;
(八)应当承担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律师和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等费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贷款,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贷款人的权利
(一) 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贷款人款项,贷款人有权经法院从借款人在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 贷款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二)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还款计划表在每期到期日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则自逾期次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2‰,直至借款人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完所有违约金,到期利息和本金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强行执行,并将其信用历史转告其他融资类机构。
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催讨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四、借款人如发生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所有未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一)借款人和保证人更改联系方式,住所,生意场所地址,工作单位没有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到贷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给贷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五)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生意情况,收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借款人的保证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对外借债或提供担保;
(八)借款人和担保人陷入诉讼纠纷或着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 款 人 签 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签字:
贷 款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保借款合同【篇3】
联保借款合同是指在借款过程中,除借款人外,还有一方或多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提供担保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通常用于商业贷款或大额个人借款,以确保借款人能够按时还款并保证借款安全。联保借款合同的形成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严格的法律规定,以确保借款合法有效,并为借贷双方提供保障。
联保借款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合同的缔约双方、借款金额和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等。首先,缔约双方是联保借款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借款人是合同中的一方,担保人则是为借款提供担保的一方或多方。其次,借款金额和利率是合同中的核心内容。借款金额需要明确规定,以确保双方权益;利率则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法规进行协商确定。借款期限是指借款的时间长度,一般根据实际需要和还款能力进行确定。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按照何种方式进行还款,可以是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是联保借款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担保人需要承担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的责任和义务。
联保借款合同的形成过程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首先,借款人需要向担保人提供借款申请,包括详细的借款金额和用途说明。然后,担保人会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提供担保。如果担保人同意提供担保,双方会进行协商确定合同的各项内容。一旦双方达成一致,会签订正式的联保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签订之后,借款人会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联保借款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虚假信息和误导;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需要明确清晰,避免模糊和不明确的情况发生;需要进行公证和合法注册,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联保借款合同是保障借贷安全与利益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能够让借贷双方有法可依,并规范双方的行为。同时,担保人的参与能够提高借款人的还款信心,提供借款安全的保障。联保借款合同的签订不仅对于借款人和担保人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于银行、金融机构等放贷方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通过联保借款合同的执行,能够促进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总之,联保借款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通过规范借贷行为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借款安全和借贷双方的权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严格的程序和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借款人需要提供详细的借款需求和情况,并接受担保人的评估和审查。担保人需要根据借款人的情况和信用状况,判断是否提供担保。通过联保借款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可以促进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确保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联保借款合同【篇4】
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 经营地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议,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三户联保”贷款一事,协议如下:
一、乙方愿意甲方配合办理“三户联保”贷款,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办理“三户联保” 贷款,且保证不损害乙方的.利益。 “三户联保”贷款办理的时间、额度、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方申请“三户联保”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
2、合理妥善经营乙方转让给甲方的经营店面,且能够依照乙方制定的经营方案进行营业。
3、甲方须将贷款所得全部款项及时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在经营乙方转让店面期间,不得擅自将店面转租、转让。
5、甲方须合理使用、保管乙方提供的各类资产。
三、乙方承诺
1、乙方提供甲方办理“三户联保”贷款所需的经营门店、场所并依照贷款资料审批要求相关手续。
2、乙方承担甲方办理“三户联保”贷款手续中收取的各类费用。
3、乙方为甲方提供合理的经营方案及相关物资。
4、甲方经营门店期间,乙方须及时协助甲方解决营业中出现的问题。
5、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门店营业利润的20%作为分红。
四、本协议以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三户联保”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甲方的借款申请不符 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若因甲方恶意不配合而导致贷款失败,则甲方应承担一半办理贷款产生 的前期费用。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度的70%,则乙方有权利决定是否实行本协议。若停止协议,则办理 贷款所需前期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擅自将经营门店转租、转包或不按乙方经营方案实施,因向乙方赔尝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成功后未向甲方提供应有的支持,则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律师事务所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联保借款合同【篇5】
为了发展经济,提高社会效益和个人经济效益,本着互相促进、互相联动、互相督促的原则,经充分协商, 等 位自愿组成凑合担保小组向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奎洋信用社贷款,共同承担联保小组成员在该联保借款额内的连带偿还责任。
一、贷款额度、期限贷款总额 万元,其中: 申请贷款 万元、 申请贷款 万元、 申请贷款 万元、 申请贷款 万元,以上贷款期限 年。
二、贷款责任:联保小组成员取得贷款后,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转移用途,必须恪守信用,按期还贷,一旦联保小组中成员贷款不能按期归还,其他成员负有连带清偿的责任;
三、联保协议期限:本联保小组的有效期直至联保小组成员全部归还信用社结欠的贷款本息为止。
四、联保小组组长应协助信用社信贷员管理贷款,报告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
咀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保借款合同【篇6】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
A.利随本清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结清借款利息。
B.按 (月/季/年)结息,到期还本方式。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C.其他还款方式:
4.2 借款人可以到贷款人处柜面还款,也可以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从本合同约定借款人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3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本合同约定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扣收;借款人有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扣收。
4.4若借款人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注销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处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4.5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在贷款人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补偿金及相关费用。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从约定还款账户中扣划本合同项下已经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除外)。扣款通知发出后3日即视为送达,借款人、联保成员对扣收有异议的,应当在扣款通知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
4.6 贷款人扣收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承担。
联保借款合同【篇7】
联保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借款合同,它在一般借款合同的基础上增加了联保人的责任,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合同在金融领域广泛应用,特别是在贷款购房或经营贷款方面。
首先,联保借款合同是什么?它是一种由借款人、贷款机构和联保人签订的协议,其中借款人是指贷款合同中的借款主体,贷款机构是指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联保人是指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个人或机构。联保借款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借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贷款机构的利益。
在联保借款合同中,贷款机构通常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可以是房产、车辆或其他有价值的资产。但有时候,借款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满足贷款机构的要求,这时就需要联保人的加入。联保人通常是借款人的亲属、朋友或其他经济实力较强的个人或企业。
联保人在联保借款合同中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他们需要提供详细的个人资产和负债情况,以及个人信用报告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贷款机构会对联保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确保其经济实力可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具体来说,联保借款合同中联保人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联保人需要提供担保物。这些担保物可以是房产、车辆或其他有价值的财产。贷款机构可以在需要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约定,对这些财产进行抵押或查封,以保证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其次,联保人需要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担保。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或违约,联保人有义务代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是联保借款合同的核心要素之一。
此外,联保人还需要在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解除担保时提供同意。贷款机构一般会对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提前还款或解除担保条件进行审核,并要求联保人提供书面同意。这是为了保障贷款机构的合法权益,防止借款人和联保人恶意逃避责任。
最后,联保借款合同还规定了联保人的权利和义务。联保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的还款和负债情况报告,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状况信息。另外,联保人还有义务保证对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进行保管和维护,确保其价值不降低。
综上所述,联保借款合同是一种具有特殊性的借款合同,它在一般借款合同的基础上增加了联保人的责任。联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提供担保物,担保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在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解除担保时提供同意。联保借款合同的签订可以增加贷款机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其利益。然而,作为联保人也需要对自己的财产和信用状况进行谨慎评估,确保具备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