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10-04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分享六篇)。
岁月的流转带走了尘埃,却留下了珍珠般的书籍。阅读这个作品后,我被作者的笔触下的世界所吸引,诱发出诸多思考。读后感,是我们对书本内涵的深度解读和记忆的方式。现特为你策划多篇关于“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的文章,希望你会喜欢这些内容!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1】
其实很惭愧,一直不知道这部大名鼎鼎的茅盾文学奖作品,一次无意中在文学**上浏览时,看到通篇关于《尘埃落定》的评论,再仔细搜搜,才发现这是一部真的影响了很多人的著作,于是立即决定买来一读。
大部分作品是我在值班时读完的,十几个小时的车程笨应该是让我满心牢骚的,但是越看似乎就越被迷上了,我喜欢一切和我所处的生活不一样的东西,于是故事中那特殊背景特殊民族特殊生活方式下所发生的特殊故事就格外引起我的注意。
20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地区藏族由18个土族统治,其中玛吉土司是其中之一。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琪土司在黄委员的指导下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他很快变得富有,并形成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并成为酋长的霸主。
其余土司用尽心计盗得罂粟种子广泛播种,这时麦琪家的傻少爷却建议改种麦子。大陆旱年,没有粮食收成,鸦片供过于求,**急剧下降。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大批饥民投奔到麦琪麾下,麦琪家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规模。
从此,傻少爷得到了茸贡女土司美丽的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这时,传来了一个好消息,二少爷开了一个仓库卖粮食,做了一笔公平交易。各种首领聚集在二少爷官庄。很快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几顶帐篷,进而是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
在黄先生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制度,建立了银行。现代商业集镇的原型首次出现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二少爷回到麦琪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我很喜欢故事中的“傻子”,其实他不傻,一点都不傻,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瓜,说实话,但没有人相信他,包括他的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
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
然而,这个不情愿的傻瓜也被拖了进来,成了剧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当土司的斗争无法解决时,汉族人就介入了。带来洋枪的同时也带来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
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美丽的罂粟花不是罪恶的根源,而是对他的人民的利用。贪财的汉族人把**的种子带到美丽的草原上,扎根在藏族人民的心中。傻瓜是聪明的。当他觉得自己快死的时候,他理性地支持妻子,平静地面对死亡。
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透过傻瓜的眼睛,描绘了土司家族的兴衰,揭开了神秘、奢华、迷茫背后的面纱,揭示了愚蠢、贫穷、苦涩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他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
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
《尘埃落定》的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你肯定喜欢书中描述的风景。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
**用诗一纯真的文字,演绎了土司制度从衰落到终结的一段历史。朴实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含着无限的深情,无不流露出作者敏锐的语言和创作才华。阿来是一个藏族汉人,出生在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嘉荣
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对藏民的***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2】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在大多数人眼里,土司制度不是完美,然而在傻子看来,土司制度也是不完美的。
“这是非常时期,一个傻子就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就像文章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在这个新时代,社会必然前进,土司制度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必然退出历史发展。
然而在土司家族中的大儿子,除了二儿子傻子,大多数人被认为是聪明的,然后这些聪明人却看不到历史的发展趋势,还坚信着土司制度还能继续生存,他们还能像原来那样生活。但由此可知,土司制度在历史的推动下,必然会退出历史发展阶段。
“当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可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这一点。我真替这些人惋惜。
” 聪明人总是感觉自己很聪明,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就是正确的。但往往忽视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当聪明人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迎接他们的结局必然是失败的。当麦其土司分别派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二儿子去南北边界时,聪明的大儿子守着自己的聪明,而最终失败了,没有达到麦其土司的期望。
而二儿子以“傻子”的视野,看到了时代的发展,所以在北方边界上建设起了了**,使得边界逐渐发展起来,**沟通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在这里,各个土司家族可以摒弃前嫌,加入**,发展自己的经济和家族。这是一种双赢的方式,其中最大的赢家是愚蠢的儿子。这个傻瓜儿子看清了历史的发展。
“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也还是会不断出现,很多所谓的“聪明人”都讲究体面,而把忠诚放在在了后面,甚至是把它丢弃掉。但结果真正的聪明人或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才是智者,他们看到的未来的景象才是更靠谱或真实,他们也才更明白在我们的人生中,什么是首位的,什么是次要的。
在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想法在别人看来确实是傻的,但他其实内心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只是周围的人沉迷于当时,所以并不能理解傻瓜少爷的所做。最后,大家看到了傻瓜少爷的一系列作为或者只是他的不同于其他家族的人的想法而做出的作为,使得大家对他改变了一番印象。傻瓜儿子在大家眼中是傻的,但他有些在土司家族里所没有的忠诚,因为他的忠诚,他收获了自己的好朋友,收获了自己的好知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而那些自作聪明的人最终什么也得不到,土司制度也随之灭亡。这些依赖土司制度的人,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尘埃落定而逐渐消失。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傻瓜少爷在当时土司家族里的格格不入,其实正是由于他对历史的认知很清,他知道在麦其土司家族的一切总有一天会消失。人们将有一个新的生存环境。在**中,人与人之间没有等级制度。这将是一个新的社会。
傻瓜少爷把那个游说各个土司家族失败的人当做了自己的朋友,还让他陪在了自己身边,那个人是从中原来的,他的思想注定也是不同于傻瓜少爷所居住的土司家族的思想,傻瓜少爷对于历史的发展的认知——土司制度不会存在很久,那位中原人也成为了记录土司家族兴衰的史官,正是他的记录,使得历史记录下了新篇章。他们都明白学问到底是什么,所以他们注重了历史,注重把这些历史记录下来,因为这些都是一些学问。在愚公移山的少爷的心目中,他知道一切终将尘埃落定。无论是土司家族、土司制度,还是土司家族下的各种人,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延续世系时,意味着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将告一段落。
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一旦旧的东西腐烂和死亡,新的东西将取代它。更新与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在不断更新与替代中完成自身的进步。
这种历史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反映。在每一个旧制度被推翻、新社会制度建立的背后,隐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自身价值观的最大体现。
历史的进步,本质上是人类不懈追求理想的外在表现。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需要的。人们总是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付诸行动。
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傻子,一个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麦其土司的儿子,事实上证明是未来土司的继承者,却拥有着超强的超时代的感知力,能远眺历史感应时代的召唤。然而,他只是一格不符合生活的傻瓜。他经常不知道他是谁,他在**,他做什么。每天早上,他都会用这三个问题来审问自己,所以他是一个傻瓜,一个生活的傻瓜。恰恰傻子主宰了历史,多么强烈的反讽,多少先知先觉在自身所处的时代被视为傻子。
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
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作为**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颠覆,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
人性的脆弱性和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历史的走向。**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3】
尘埃落定作为成语的意思是:1、尘埃虽然在空中飘浮,最终要落到地面。2。隐喻事物经过多次变化,最终产生结果;
或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傻子,大家都认为,不符合现实生活,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行为,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者。
笔者从这个傻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故事精彩、曲折、感人。它以超然的姿态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有童年,初恋,爱情,妻子,事业,权利,朋友,敌人,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4】
从大一到现在,已不知游《尘埃落定》多少次了?每次轻轻的叩问自己,可是答案却像个迷一样,无从得知。坐在荧光屏前,看着电视版的《尘埃落定》,突然想起了作品里的主人公,寂寞与失望突然悄悄偷袭我脆弱的心。
于是想应该给自己和作品一个读后感。这种感觉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为中心的!
麦其土司家的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没有人未看完作品,就敢断定他的傻,因为他在现实生活中做着聪明人无法完成的事业。傻与聪明的相对使本作品增添了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
傻子究竟是什么?傻子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傻子,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聪明人吗?因为二少爷在现实中全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傻子,如果以这个断定是不是傻子,那我想在这个世界就没有傻子和聪明之分了。
我们每个人都会在现实中想自己傻不傻,想自己到底聪明与否?可没有人赶给自己的智慧定格一个度,那我想二少爷不是个傻子。
二少爷在麦其全家人里是个十足的傻子,在仆人眼里也是,是他高贵的出生让他拥有了别的傻子没有的爱戴,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因为他的傻而百般爱他。可是母亲却在听到傻子懂得和女人云雨时潸然泪下,她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傻瓜儿子竟然懂得和女人云雨。哥哥后来背叛他,和他的女人沾染;到哥哥临终时说出了和他女人的不轨是因为害怕他不是真傻。
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家人已经在怀疑他的傻,可是却有多少人能理解傻瓜少爷内心的辛酸呢? 值得一提的是,就连二少爷都在文章中处处承认自己是个傻子,但同时也讽刺了哥哥那么聪明的人有时候在家人面前透露出的愚笨。从这而言,或许傻子真的不傻,他可能是为了保全自身的性命而装傻,或许土司制度下隐藏着不可人知的秘密,土司的职位可能带给他和他哥哥的仇恨。
这个傻瓜终于带着对家人的思念和对世界的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有人说他傻到躺着让仇人杀,我想这是错误的,其实是他看到了土司制度的瓦解,也许他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光明,他用傻子的这种处事哲学带给我们无尽的思索,他的死也预示土司的瓦解,奴隶制度的崩溃。
傻子的人生搁浅了,卑微的尘埃也用一种制度的瓦解而落定,是他经不起尘世的沧桑还是他的心痛在了人间烟火中,于是用轻微的形式告别那无奈的人生。不管怎样,他至少给我们留下了做事情的愚蠢哲学。让我们用另一颗心去体验。天空依旧蔚蓝,心依旧不可估量。让我们看看傻瓜是怎么保护自己的!
无论是傻还是聪明下隐藏那份傻,至少他用他的成功展示了他的人生,为自己划下了一个不完美而又瞩目的句号。
该书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的视角描写的一部反映**麦其土司的兴衰没落过程,也反映了落后的农权制度下吐司、农奴等生活状况以及围绕吐司职位的家庭纷争。
作品语言朴实,娓娓道来,却又不失力度,耐人寻味;二少爷犯〝傻〞犯得〝诡谲〞,而又合情合理;塔娜几次背叛,不符常规,却让人无处怨恨……真佩服阿来——这位茅盾文学奖获得者的语言功底、对人物内心的把控以及对在残忍的农奴制度下二少爷人性光辉的拿捏。
掩卷而思,让人回味无穷。一是对农奴和自由人悲惨生活的控诉,对吐司生司的至高无上和威力的描写,给人以种心灵的震撼。二是在吐司〝权力〞之争上,大少爷锋芒毕露、缺乏思考以及二少爷的似傻非傻、大智若愚给人一种隐忍才能成大器的感慨;三也是最重要的,佩服二少爷的小事常犯傻、大事却精明睿智的眼光与战略。
他能对吐司与哥哥、麦其吐司和其他吐司间的纠葛能斡旋得恰到好处,何时犯傻何时聪明,他心里明镜一般,实在是高明。
在作品中,二少爷真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形象。懂得进退,懂得怜悯,懂得珍惜。傻的聪明,傻的智慧。
看似平凡、平淡、平实,骨子里却充满了坚强,充满了抗争。其中让我咀嚼了许久的是,这位傻少爷每天早晨起来就把自己忘了,嘴里念叨的三个问题:我是谁?
我在**?我想做什么?每天定位自己,每天反省自己,每天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
把自己放低不至于别人嫉妒憎恨, 又能保存实力蓄积力量。〝聪明〞人也很难做到的啊!
何谓聪明,何谓愚蠢,的确没有衡量的标准。聪明人也往往做傻事,愚蠢人也有机灵时。但生活中有不少人定位不了自己,自作聪明弄巧成拙者多,看准自己摆正位置者少。
聪明不是坏事,但应该用在正确的地方;愚蠢不是好事,但我们应该努力摆脱它。其实,最重要的是去追求一些东西,不要被聪明误导,不要被愚蠢摧毁,这才是最好的。
在平凡的人生中,我宁愿愚蠢些,陋笨些。每天以:〝我是谁?
我在干什么?”激励自己,不是傲慢或不耐烦,而是愚蠢而快乐。
在喧嚣的尘世中,在内心中能独辟一隅,自得其乐,其也不妙哉?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5】
范文一:
用了几天的时间,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
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那是一个混乱的时期。整本书中没有人真正快乐。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
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
在傻子眼里,对声音和色彩感觉的描述就像一层神奇的面纱。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
就因为有高潮,就一定有低潮。当人民解放军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
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血液变黑,所有的时界从主人的角度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范文二:
从大一到现在,已不知游《尘埃落定》多少次了?每次轻轻的叩问自己,可是答案却像个迷一样,无从得知。坐在荧光屏前,看着电视版的《尘埃落定》,突然想起了作品里的主人公,寂寞与失望突然悄悄偷袭我脆弱的心。
于是想应该给自己和作品一个读后感。这种感觉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为中心的!
麦其土司家的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没有人未看完作品,就敢断定他的傻,因为他在现实生活中做着聪明人无法完成的事业。傻与聪明的相对使本作品增添了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
傻子究竟是什么?傻瓜就是不知道自己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因为二少爷在现实中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傻子。如果我们判断他是不是傻瓜,那么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傻瓜和聪明人没有区别。
我们每个人都会在现实中思考自己是否愚蠢,是否聪明?但没有人为他的智慧设定标准。那我想二少爷不是傻瓜。
二少爷在麦其全家人里是个十足的傻子,在仆人眼里也是,是他高贵的出生让他拥有了别的傻子没有的爱戴,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因为他的傻而百般爱他。可是母亲却在听到傻子懂得和女人云雨时潸然泪下,她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傻瓜儿子竟然懂得和女人云雨。哥哥后来背叛他,和他的女人沾染;到哥哥临终时说出了和他女人的不轨是因为害怕他不是真傻。
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家人一直怀疑他的愚蠢,但有多少人能理解他的内心痛苦?值得一提的是,就连二少爷在文章中也承认自己到处都是傻子,但同时,他也讽刺了弟弟这么聪明的人有时在家人面前显露出来的愚蠢。从这而言,或许傻子真的不傻,他可能是为了保全自身的性命而装傻,或许土司制度下隐藏着不可人知的秘密,土司的职位可能带给他和他哥哥的仇恨。
傻子最后带着对亲人的思念,带着对世间的遗憾离开了人世。有人说他傻到躺着让仇人杀,我想这是错误的,其实是他看到了土司制度的瓦解,也许他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光明,他用傻子的这种处事哲学带给我们无尽的思索,他的死也预示土司的瓦解,奴隶制度的崩溃。
傻子的人生搁浅了,卑微的尘埃也用一种制度的瓦解而落定,是他经不起尘世的沧桑还是他的心痛在了人间烟火中,于是用轻微的形式告别那无奈的人生。不管怎样,他至少给我们留下了傻子做事的哲学,让我们用另一颗心去体验吧!天空依旧蔚蓝,心依旧不可估量。让我们看看傻瓜是怎么保护自己的!
无论是傻还是聪明下隐藏那份傻,至少他用他的成功展示了他的人生,为自己划下了一个不完美而又瞩目的句号。
范文三:
本文叙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土司的兴衰。通过我第一人称的描述,一个特定时代的故事被真实地再现。
我是一个人们眼中的傻子,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一个不让兄弟认为对手的傻子。然而,傻人有傻福。我的间隙性聪明之举,却让自己一举成功,成为了土司中的土司。
我也在这个暂时稳定的世界里,关注这个世界,偶而思考,平静地生活。
一、关于书名。
《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
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
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yjS21.Com
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
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
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
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
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二、傻子与聪明人
引用书中原话大意。这个继承未来土司的人,不是最聪明的人,就是最傻的人。在我眼里,哥哥是最聪明的人,因而,未来的土司也将是哥哥;在所有人眼中,我是个傻子,因而,我被人嘲笑,也得到了哥哥的关爱,也有了不忠的妻子。
作为聪明人的哥哥,却在大事上常犯傻。我这个傻子知道他的问题,喜欢表现自己的聪明。因而,别人也就很容易知道他想做什么。
我却是小事糊涂,大事不傻。我会在早上醒来不知自己是谁,不知自己在**。我却知道,茸贡土司送来了漂亮的女儿,我得想办法得到她;我知道,我该发火让女土司出来吃饭,而不是让她自以为尊贵的在楼上与女儿聊天;我知道我傻,因而守不往漂亮的妻子,因而当最初妻子结杏出墙时,我有点疼,最终却不再疼了,甚至让她去找别人男人;我第一个建立了市场,我成了土司中的首富,我知道用武力让人屈服,我也知道如何让人心服。
我知道自己会犯傻,但聪明人却以为自己时时聪明。
我这个傻子,在女人的唤醒来聪明起来,也在美色之下痴呆,我会问些聪明人以为奇怪的问题,却没有聪明人能答的上来。因而,我这个傻子,要不是最聪明的人,或许也就是最傻的人。用父亲的话是:
最聪明的傻子。用本人的话说,是个冷静的傻子。别人不关注,我才有时间去思考,才得以冷眼旁观,又置身事里,因身,我成了全书的主角和线索。
三、关于性与爱情
全书很明显更侧重于性,爱情在全书或即或离,若有实无。十三岁那年,我在大我五岁的侍女怀中寻找到温存,也学会的性。从此,我就以一个傻样子,生活在这个土司家庭,并开始才关注着这个家庭。
因而,我心中,侍女卓玛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情人。直到卓玛爱上了银匠,但后来,她对银匠也没有了最初的爱。
塔娜,侍女塔娜,是我生命中第二个与我有性关系的女人。这是一个与我相仿的小个子。与塔娜的初夜,才让我体会到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因为她够小,而这正好体现了我自己的强大,体现了男性的自我。
而这个人小心大的女人,是懂得男人的。
第三个有名有姓的女人就是我的妻子,也是叫塔娜。这是个知道自己漂亮,并懂得利用漂亮的女人。她母亲,连克三夫,到她身上,还保留着母亲的狂野。
外表上的尊贵,床上的下贱,正是她的表现。而且还几次出轨,所幸我是一个傻气的人,也知道,自己守不住她,因而一切随她。
全文中有几处着墨较多的性描写,处理的却很是斯文。可以说,是所有同类文学描写中,处理得相当好的一个,但让人又很明白的清楚他的描写。这一点上,本人不欣赏有些作品中过于直白的描写。
本书除了我是主角,我的父亲与哥哥,也是重要人物。他们的性与爱,着墨也较多,父亲不顾一切的与外族的母亲结合,然后又不顾一切的与三太太的结合,这是抢了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这里面不得不说存在爱情。然而,在性面前,本书的爱的力量毕竟太小。
也从某一个方面,反应了土司们的**观,野蛮占了很重要的部分,性像征着野蛮。
四、土司、下人与罂粟花
着笔于历史,**就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而这个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的省特派员。
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黄要实现政治上的野心,又得借助麦其土司的广大土地。
在那个鸦片大行其是的时候,谁拥有它谁就掌握了别人无法掌握的东西。最后,麦其土司成了最有实力的土司。**对那个黄特派员相应的发展没有交待,因为**不是讲它,同时也就给读者留下了空间,他们肯定是相辅相承的发展的。
而后来,黄的失势,也就让我们有些猜测。黄作为国民**的**的失势,也就暗示了国民党的最终失败。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6】
尘埃落定,仅四字却似乎饱含哲理。眼前便展现出开阔邈远的天地,吹着永不停息的风——这是初见这四字时的第一感觉。多么奇妙……
神秘的藏族文化、浓厚的高原氛围和宗教色彩,都为作品披上了神秘而迷人的面纱。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和神奇的宗教信仰开卷,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便会扑面而来。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面一路铺展延绵:
雪山上的阳光与青稞的颜色交织在一起。像堡垒一样的土司官邸,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雪尘
在这片土地上,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是勇敢善战的大儿子,愚蠢愚蠢的小儿子。王位继承人似乎毫无悬念。然后,在黄委员的指导下,麦其土司在全境种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为了宗央,老土司杀了世世代代忠心耿耿的督察长。为了不让其他土司贪得无厌,他发动了罂粟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土地的两边蔓延。次年,其余村庄的饥荒,使粮仓充裕的麦其一家发动了麦米战役,建立了边贸市场。
它似乎迎来了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但不知不觉中,它播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尔吉兹仁的两个儿子,最后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
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在这篇文章中,尊敬的麦其土司的小儿子是所有人眼中的傻瓜。然而,他以一种超越时代和家庭的思维方式洞察了浮华背后的一切。这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但这就是所谓的大智若愚吧。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其实,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土司或是贫民,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最后,难免随风漂荡,终于找到一个无人会来祭奠、安睡的角落。
花谢花开,云卷云舒,潮涨潮落。现在看来,我更喜欢这四个字:尘埃落定。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一切浮云,免不了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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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书本虽小却让我们能够从中环游世界,当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既能从中获得大量知识,也能得到一些人生感悟。您想起写作品的读后感就不知道从何入手吗?有关“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的内容是我们为您带来的。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2
尘埃落定开篇写到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于是,整个小说的故事就围绕着这个傻瓜儿子:展开,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虽然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是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尘埃落定》虽然讲述的是少数民族——康巴藏族的故事,但这篇小说并不局限于不于民族题材。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一个少数民族的历史,但这种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这种现实通过这篇小说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被展现得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全文是处于同一种空间,但是也存在着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作者通过傻子少爷之口,多次表明自已“看见了”,见了未来。他固然不可能真的看见未来,但对于我们来说,历史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旧社会的制度必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得。所以对于这片雪域高原土司制度的消亡,历史却早已知晓。因而,阿来不必明言,我们便可知道傻子少爷看到了什么。这里就体现了“傻瓜儿子”拥有超时代的预感。世上最后一个土司,雪域高原翻天覆地的变化,藏族贵族阶级无可奈何的没落伤感,藏族人民渴盼摆脱欺压迎接新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反映了雪域高原在面临变革前的动荡、傍惶、期待与困惑。这种预言营造的氛围和情绪贯穿全篇,自然而然带给了读者极强的感染力。
接着就是小说对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得扣人心弦。小说中描写的爱情,有傻子少爷对卓玛朦朦胧胧的爱和依恋,也有侍女塔娜与傻子少爷间不平等的畸形的爱,有引发兵戈与世仇的老土司和央宗的爱,也有傻子少爷和塔娜之间的爱。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和美丽的塔娜之间的爱与恨,依恋与背叛更是动人心魄,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中,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怀着爱的激情,卓玛勇敢地与银匠结合,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于是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作者在塑造“卓玛”这一人物形象的时候,将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她一个人身上;侍女因制度而被送到傻子少爷身边,她的奉献对傻子少爷来说具有成人礼的意味,这并不是傻子少爷和侍女自主选择的爱,是源于制度的爱,而这种爱只能以悲剧收场;傻子少爷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爱是傻子少爷一生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是傻子少爷主动选择的爱。塔娜与傻子少爷的结合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美丽的塔娜对爱情有着青春少女美好的幻想,但身为茸贡土司的女儿,她的爱情只能为了权力和政治牺牲。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3
《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4
文学作品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记录过去的历史,告诉后人,我们的祖先曾经这样生活,相爱,另一种是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告诉今人,未来世界里我们或许还是如此活下去。
阿来的《尘埃落定》,无疑两者兼而有之。虽然说藏族土司的世界早就存在,而且已经故去,可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去了解过它,更罔谈熟悉它,所以对我来说,它其实是一个陌生而崭新的世界。
《尘埃落定》整部小说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无法按常理摸透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傻还是聪明绝顶!透过傻子的内心世界和眼睛,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也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小说里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可以读上几遍,细腻的感受让人莞尔。故事情节饱满而丰富,就像看一部电影,活色生香。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带来的新鲜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一切伟大作品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百年孤独》,想起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一个傻子和上校同样有寓言的神奇本领,而且总会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神秘的气息。从人物刻画上看,《百年孤独》读来就好比首先是一幅巨大的白布,马尔克斯则用调色板将每个人调好颜色往上面泼洒,每个色彩都让人过目难忘。《尘埃落定》就好像是一个傻子站在中间,其他的人在时代背景的沉重压迫下,显不出多少特殊的气质。
看完以后,又找来同名电视剧看了一遍。看的时候,又把它和《阿甘正传》这个故事联系起来了。主人公都是有点傻的人,他们的经历似乎是奇遇,也是时代历史在他们身上的折射。创作者借用他们,带着轻松和调侃,演绎的那个时代的众生的生活。
然而《尘埃落定》中傻子的故事是用自述的方式描写的,而《阿甘正传》中阿甘的故事是用外界审视的眼光阅读的。阿来笔下的傻子时不时的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在为他引路,适时地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神奇。而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执着和专注,它们总让好运和他相伴。阿甘给人更多的是感动和一种不知失败和执着的精神,傻子给人的更多的是哲理和思考。
虽然傻子和阿甘的爱情一样执着,但他俩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幸的,女人讨好傻子只是因为他是未来的继承人,不会倾心于他,而珍妮或许只是把阿甘当做朋友。
傻子和阿甘这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经历各自不同,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独特却有类似的世界。
“此生纵然轻若鸿毛,不过在人世间飘荡了一回,但真情依旧,生命轮回,应当不存在什么遗憾。”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热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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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1)
当我第一次听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一本恨透内容的书,于是,我便在暑假把《尘埃落定》买回去了。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2)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3)
尘埃落定,仅四字却似乎饱含哲理。眼前便展现出开阔邈远的天地,吹着永不停息的风——这是初见这四字时的第一感觉。多么奇妙……
神秘的藏族文化、浓厚的高原氛围和宗教色彩,都为作品披上了神秘而迷人的面纱。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和神奇的宗教信仰开卷,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便会扑面而来。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面一路铺展延绵:
雪山上的阳光与青稞的颜色交织在一起。像堡垒一样的土司官邸,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雪尘
在这片土地上,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是勇敢善战的大儿子,愚蠢愚蠢的小儿子。王位继承人似乎毫无悬念。然后,在黄委员的指导下,麦其土司在全境种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为了宗央,老土司杀了世世代代忠心耿耿的督察长。为了不让其他土司贪得无厌,他发动了罂粟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土地的两边蔓延。次年,其余村庄的饥荒,使粮仓充裕的麦其一家发动了麦米战役,建立了边贸市场。
它似乎迎来了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但不知不觉中,它播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尔吉兹仁的两个儿子,最后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
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在这篇文章中,尊敬的麦其土司的小儿子是所有人眼中的傻瓜。然而,他以一种超越时代和家庭的思维方式洞察了浮华背后的一切。这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但这就是所谓的大智若愚吧。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其实,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土司或是贫民,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最后,难免随风漂荡,终于找到一个无人会来祭奠、安睡的角落。
花谢花开,云卷云舒,潮涨潮落。现在看来,我更喜欢这四个字:尘埃落定。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一切浮云,免不了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4)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深思的小说,作者用生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当代都市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他们在现实与梦想之间的挣扎。这部小说让我产生了许多思考,让我对人生的选择、幸福的定义产生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中年男子,他有着稳定的工作和家庭,但却日复一日地过着平淡乏味的生活。尽管他在外表上看起来很成功,却无法摆脱内心的空虚和追求更高层次幸福的渴望。他对工作的不满、家庭的束缚,使他感到疲惫。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自由奔放的女子,她的出现让他的生活彻底改变。
通过主人公的经历,作者展现了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主人公渴望追求自己真正的梦想,却又被家庭和社会的压力所束缚。这种压力来自于他对家庭的责任感和面对社会的现实需求。他意识到,在追求个人梦想的过程中,也会影响到身边的人。他开始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
小说中的女主角代表了主人公向往的自由和梦想,她不受拘束,勇敢追求自己的所爱。她的出现让主人公感到心动,他开始思考自己是否应该放弃现有的生活,勇敢追随内心的声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主人公逐渐发现,自由和梦想并非所有人都能够达到,也并不一定带来真正的幸福。
小说中的描写非常细腻,能够让读者深入地感受到主人公的内心挣扎和迷茫。我读着读着,不禁也开始反思自己的生活。我也常常感到对现实的不满和对更高层次幸福的渴望,但在实际生活中,我又常常感到无力和束缚。这让我想起了小说中的主人公,他在家庭和社会的约束下不愿放弃自己的真我,却也面临着种种困境和矛盾。
通过阅读《尘埃落定》,我意识到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是不同的,而且这个定义也会随着时间和生活的变化而改变。有人认为幸福是拥有稳定的工作和家庭,有人认为幸福是实现梦想,追求内心的声音。无论选择哪一种,都需要我们勇敢面对自己的内心,认真思考并努力追求。
同时,我也明白了每一种选择都会有代价。如果我们选择追求梦想,可能会失去某些安稳和实际利益;如果我们选择顺应现实,可能会放弃内心的渴望。这是一场折磨人的矛盾和冲突,但我们必须要面对,必须要做出自己的选择。
《尘埃落定》这部小说给了我很多思考,也让我看到了生活中的冲突和困境。它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更是一种启示,让我意识到人生不可能完全如愿,但我们可以通过内心的勇气和努力,追求更高层次的幸福。无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关键是要有勇气追求自己的梦想,并且在做出选择之后不后悔。
尽管幸福如尘埃般一直飘落,但只有当尘埃落定,我们才能真正领悟到幸福背后的含义。这种含义只有在我们的心中才能找到,只有我们自己才能定义。
总之,《尘埃落定》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和思考,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和追求。它让我明白,人生的选择是困难的,但只有勇敢面对困难,才能找到真正的幸福。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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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1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2“尘埃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阿来巧妙地虚构了一个藏族土司的傻少爷,他看似犯傻又带有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预言本领,正如书中说到“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每每读完这本书,我都觉得就是靠着这双清澈的不被世俗所污染的眼睛,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西藏藏族古老的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在转入另一个时代前的喧嚣和动荡。“我”这个傻子的眼光看似游离于世间,但他的灵魂却超越了世俗,因而他能够挣脱沉重肉体的束缚,仿佛飘到空中,引领着读者跟随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一起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进而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进入到傻子眼中的那个梦幻般的“现实”世界。最后,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无论它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远也不会在原地踏步。当年藏区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古老而严肃的制度,它曾经发展繁荣过,但是它终究是不符合我们今天的历史潮流发展的,不符合当代社会发展大趋势的。因为它不符合民主,尤其不符合我们今天所提倡和遵循的人道。因此,它的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就像那尘埃一样,最终也是要在时间和真理的“大地”面前落定。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3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4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再说落定。历史是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5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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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6)
想完完整整的写完一部小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想写一部受人瞩目,与人产生共鸣的的小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片粗犷无边的大草原,无论面向何方,面向何点,都无法将四周的一切完整的描述下来。因为惊艳的物和震撼的心,像风一样、雪一样,川流一样,轰然的在脑中极速旋转、尽情飞扬、彻底奔腾。
这让它的观摩者无法理智的解说、判断,它会让你的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华、奔腾。《尘埃落定》正是这样一部佳作。小说以简单、真实、幽默的人物形象,诠释土司制度兴衰的历史。
朴实深刻的人生思考,节制而充满张力的叙述,蕴含着作者无比深厚的情感,让人读了又回味,不禁感叹作者语言的敏锐和高超的创作才能。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在阿来的《尘埃落定》中介绍了这样的一个故事:19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的地区存在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他们的首领被称为“土司”。
其中一个强大部落的土司(老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土司和正室所生,小儿子是土司酒后和抢来的汉族太太所生。在当时的人们眼里,大少爷聪明、勇敢、勇敢、渴望权利;而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称他为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
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所以,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大少爷是权力的继承者。但是,老麦琪土司却认为自己的大儿子在大事没有自己的判断力,而自己的小儿子有时却聪明的异常,虽然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
《尘埃落定》中以傻子少爷的为第一人称序写着一幅美丽而充满斗争的藏族土司文化风情卷轴。在比较封闭的土司部落里,“傻子”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因为他违背了当时的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当时的活下来的规则,简单的说他是一个不适时的人。正是因为他是个傻瓜,才能够在土司制度下好好生活。
他不像他的打个那样在尘埃漫天飞,仇恨化的世界里活着。他对权力没有欲望,他是个傻瓜,所以他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可以和家奴的孩子一起玩耍。相反,其他人都在清晰的等级制度下活着。
他们市场牢记——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如此严格的等级制度压迫着许多人,也在他们心中滋生仇恨。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对视他们为平等人的傻子产生了感激之情。
这也使得之后有很多人愿意跟随这样的一个傻子。
但是,当这个傻子遇到一件需要有远见的大事的时候,他将比任何人都将聪明,为他有前瞻远瞩的目光。比如这样的一件事:老麦琪土司在郭明政府的特派员的劝说后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
这也让麦琪土司大赚了一笔,并且购买了大量的武器让他组装了一只强大的武装力量,之后便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其他的土司盗得,使得罂粟广泛种植,而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琪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
于是在高原地区山峦叠嶂的罂粟花海中,麦其家的绿麦苗顽强地生长着。然而这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傻子少爷这时建立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生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景象。这里是傻子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能不在世人眼中是傻瓜,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让他不会参与一场血淋淋的家庭内部斗争。
所以,他宁愿永远呆在这样的一个与世不同的世界里。
但傻子在“傻”,也不会想到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因此,历史文明怎能允许这样一个欲望膨胀、仇恨升华的地方存在?它会无情的把这些碾在他的车轮之下的。
然而,大钟还在摆动,终于,解放军来到这里围剿国民党残余势力时,麦其家的官邸在重炮声中倒塌。欲望和仇恨同时被绞死,一个腐朽的旧世界终于安定下来。然而,土司世界里留下的只是那个与众不同的官寨,只因为他是“傻子”的。
此时,我们在看看那个“傻子”,他正说着:“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此时,我们虽不知“傻子”是否是聪明人,但我们至少知道他不是傻子,只因为土司已经不存在了。
我们总说历史是强大的,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像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昔日在这片土地上是如何飞扬,但终将于历史的这篇净地上尘埃落定。
大风起兮尘飞扬,正因为有有风的助长,当风停之时,自然便会迎来“尘埃落定”。当人民解放军整齐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
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血液变黑,所有的时界从主人的角度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那曾今的事,曾今的人也将不复曾在。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7)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2023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合集4篇)
毋庸置疑,当我们成为一名合格的老师时,我们需要把自己教育实践中的见闻感受记下来,而教育笔记可以很好的提高自己书面表达能力。平常你收集了优秀的教育笔记吗?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2023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合集4篇),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
这是一部以西藏为背景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土司家的兴衰史。从一个傻子——土司二儿子的角度叙述。
这部小说从来没有提过傻子的名字,这让我想到了韩剧“你好,陌生人”一部很温馨的作品,剧中的男女主角同是泰国人独自到异国旅游,偶遇后一起经历了一些美好的时光,最后相恋,但一直没有向我们透露他们的真名,他们在剧中向彼此介绍自己的时候也是用了化名。真的就照应了开头的“陌生人”。而且这本小说不让我们介绍傻瓜的名字,或者说傻瓜并不像很多人说的那样真的是个傻瓜。
在一开始,傻子没有得到太多人的关注。从他嘴里说的,大抵都是傻话,只是成为了人们笑过就无关痛痒的话。但他总是以一种清晰的视角看待世界,简单而直截了当。
可以说,一个简单句就揭示了一个哲理。
印象挺深刻的一句话就是里面英国来的传教士翁波意西说的: “为什么宗教没能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这个不为人所重视的人的话,在傻子看来,是一句哲学。
他总是比常人能洞察一切,预知未来,但又没有心机,总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做什么,在这个时候,他的让大家认为不可思议、无礼的言语与动作,却又能显得理所当然。是的,傻子做了傻事,在大家看来是一件常事,“他是傻子嘛!”但当他做了一件还不赖的事,众人就会对他刮目相看。
傻子的话也总是幽默的。当他和随从被人挟持时,他说:主子就是主子,尽管被挟持了,下人还在饿肚子的时候,我却还有一大群姑娘围着我。在这个严守等级制度的社会下,确实是如此。
这本书少了爱。相反,它经常谈论欲望,赤裸裸的欲望。在愚人的世界里,所描述的世没有包装的最直接的描述。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
后来,聪明人都看到了他的聪明。准确地说,他有时是个傻瓜,有时看起来很聪明。他的父亲开始重用他。
这也使得他一向自诩聪明的哥哥饱受打击,当傻子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他一直处于思想的困惑中,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时,却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我们一直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在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
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但是,或许这也是聪明的另一面?知道自己命数已尽,是以一种坦然豁达的态度对待。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2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本文叙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土司的兴衰。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当然,他被认为是土司最自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由于罂粟花过多,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然而,这激起了我哥哥的敌意。就这样,家族继承权的血洗悄然开始。后来,在解放军对国民党的无情轰炸中,麦其家的官邸坍塌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强盛。
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先进的意识,但他不想改变任何事情。他维持旧制度,并为其注入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在这里写作,我忍不住想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谈谈自己的感受。我们身边总是有很多人,他们看起来多么聪明和不可预测。他们洞察世界,仿佛总能看透别人的心思,然后看透身边每个人的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他们总是认为自己输不起,别人占不到自己的便宜,一眼就能看穿别人,有远见卓识,为自己得到很多好处。
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淌的叙述中,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更容易地叙述和书写一段不同于官史的尘封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同时,每一种叙事手法都会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和不足。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善于取长补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3
想完完整整的写完一部小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想写一部受人瞩目,与人产生共鸣的的小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片粗犷无边的大草原,无论面向何方,面向何点,都无法将四周的一切完整的描述下来。因为惊艳的物和震撼的心,像风一样、雪一样,川流一样,轰然的在脑中极速旋转、尽情飞扬、彻底奔腾。
这让它的观摩者无法理智的解说、判断,它会让你的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华、奔腾。《尘埃落定》正是这样一部佳作。小说以简单、真实、幽默的人物形象,诠释土司制度兴衰的历史。
朴实深刻的人生思考,节制而充满张力的叙述,蕴含着作者无比深厚的情感,让人读了又回味,不禁感叹作者语言的敏锐和高超的创作才能。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在阿来的《尘埃落定》中介绍了这样的一个故事:19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的地区存在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他们的首领被称为“土司”。
其中一个强大部落的土司(老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土司和正室所生,小儿子是土司酒后和抢来的汉族太太所生。在当时的人们眼里,大少爷聪明、勇敢、勇敢、渴望权利;而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称他为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
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所以,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大少爷是权力的继承者。但是,老麦琪土司却认为自己的大儿子在大事没有自己的判断力,而自己的小儿子有时却聪明的异常,虽然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
《尘埃落定》中以傻子少爷的为第一人称序写着一幅美丽而充满斗争的藏族土司文化风情卷轴。在比较封闭的土司部落里,“傻子”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因为他违背了当时的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当时的活下来的规则,简单的说他是一个不适时的人。正是因为他是个傻瓜,才能够在土司制度下好好生活。
他不像他的打个那样在尘埃漫天飞,仇恨化的世界里活着。他对权力没有欲望,他是个傻瓜,所以他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可以和家奴的孩子一起玩耍。相反,其他人都在清晰的等级制度下活着。
他们市场牢记——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如此严格的等级制度压迫着许多人,也在他们心中滋生仇恨。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对视他们为平等人的傻子产生了感激之情。
这也使得之后有很多人愿意跟随这样的一个傻子。
但是,当这个傻子遇到一件需要有远见的大事的时候,他将比任何人都将聪明,为他有前瞻远瞩的目光。比如这样的一件事:老麦琪土司在郭明政府的特派员的劝说后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
这也让麦琪土司大赚了一笔,并且购买了大量的武器让他组装了一只强大的武装力量,之后便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其他的土司盗得,使得罂粟广泛种植,而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琪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
于是在高原地区山峦叠嶂的罂粟花海中,麦其家的绿麦苗顽强地生长着。然而这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傻子少爷这时建立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生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景象。这里是傻子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能不在世人眼中是傻瓜,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让他不会参与一场血淋淋的家庭内部斗争。
所以,他宁愿永远呆在这样的一个与世不同的世界里。
但傻子在“傻”,也不会想到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因此,历史文明怎能允许这样一个欲望膨胀、仇恨升华的地方存在?它会无情的把这些碾在他的车轮之下的。
然而,大钟还在摆动,终于,解放军来到这里围剿国民党残余势力时,麦其家的官邸在重炮声中倒塌。欲望和仇恨同时被绞死,一个腐朽的旧世界终于安定下来。然而,土司世界里留下的只是那个与众不同的官寨,只因为他是“傻子”的。
此时,我们在看看那个“傻子”,他正说着:“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此时,我们虽不知“傻子”是否是聪明人,但我们至少知道他不是傻子,只因为土司已经不存在了。
我们总说历史是强大的,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像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昔日在这片土地上是如何飞扬,但终将于历史的这篇净地上尘埃落定。
大风起兮尘飞扬,正因为有有风的助长,当风停之时,自然便会迎来“尘埃落定”。当人民解放军整齐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
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血液变黑,所有的时界从主人的角度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那曾今的事,曾今的人也将不复曾在。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4
《尘埃落定》读后感--陈月杰《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们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乎有着无限的张力,蕴含着无限的情感。**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为主题,以描写**的风土人情,阐述他对**历史和人文的认识和思考。
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再说一遍题目:“尘埃落定”,这是个好名字。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
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拦,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
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还有就是人物:
故事一开始,阿来给了我们第二个酋长的眼睛。那是一双极其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看到了一切,不仅是今天,而且是明天。”。正是它带领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看到康巴土司制度崩溃前的最后幻觉,见证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
麻其土司二少爷没有名字。他父母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
"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瓜没有自尊。这位“傻少爷”承认开玩笑,并自称“我是麦基家的傻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瓜”。
不过,傻子也出人意料地做了几件聪明的事。他哥哥怀疑他是在“装傻”。临死前,他对哥哥说:“你知道我最怕谁吗?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
"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
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
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只有爱他的人才能伤害他,而恨他的人根本无法抚摸他的痛苦。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
该来的总会来,抗拒死亡是没有用的。应该去的人总会去的,拼命留着也没用。所以他是混乱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
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阿来创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和一个成功的角色。看了**之后,我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能笑、能感觉、能思考的尘埃。《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读后感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独特的幻想和芬芳。
也许是因为阿来在那个地方出生长大,他可以写出真正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选择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主题,来描写**的风土人情,阐述他对**历史的认识和思考。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不久,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这是一个风调雨顺、小麦丰收的年份,而其他土司土地的鸦片**超过了需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
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
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2025尘埃落定读后感
今天栏目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尘埃落定读后感”,阅读作品时,被其跌宕起伏的剧情,流畅的文体深深吸引了。 记录下书籍的主要思想,能帮助我们阅读书中精华部分,请先收藏本页面下次查找时不用再费力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2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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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3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4
《尘埃落定》读后感3000字
广西师大文院17秘书班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神秘。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简直可以用"享受"二字来形容都不为过,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勾勒出了秀丽恢宏的蜀藏河川风光,还有那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和土司历史。这是独属于藏族文化的历史载体,在历史的长河里熠熠生辉。形象各异的藏族人,更为小说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生动而又鲜明的人物形象,幽默而又风趣的语言,使得作者在描写着令人压抑的土司制度的同时,还穿插着藏族风情,这些都为小说的内容增添 了浪漫的底色。无不让人沉醉在其中,心生向往,实在是享受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作者阿来巧妙地通过侧面描写,即傻瓜少爷的父母都叫他"傻子",连下人都敢叫他"傻瓜少爷",可想而知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但 主人公之所以会被称为"傻子",是因为他违背了当时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那个时代的生存规则,他是特立独行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不适时的人。正是因为在当时人们的眼里,主人公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所以才没有卷入权利斗争的漩涡中去,能在土司制度下很好的活着。他没有权欲,他在大家的眼里是个"傻子",所以他才能拥有着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反观那个时代的其他人,比如主人公的大哥在争权夺利的漩涡中越陷越深,一生都被土司制度束缚着,活在仇恨化的世界里。还有更多的人,他们时刻牢记着首先是土司,土司 的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才是家奴。等级森严的土司制度日益腐蚀着人们的观念,已经到了根深蒂固的地步了。恰恰是这种强烈的反差对比,使得地位卑贱的人们对"傻瓜少爷"视他们地位平等的观念而心存感激之情,为后来"傻瓜少爷"受到英雄般的待遇而埋下了伏笔。
但是在面临着紧要关头的事情时,"傻瓜少爷"却又展现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也比任何人都高瞻远瞩。印象最深的就是小说中描绘因种植罂粟而引发的事件。老麦其土司在郭明政府的特派员的劝说下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这也让老麦其土司大赚了一笔,并且购置了大量的武器让他组装了一只强大的武装力量队伍,之后便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其他的土司盗的,使得 罂粟广泛种植,而在这个时候,"傻瓜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其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的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然而这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的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傻瓜少爷"这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升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 的景象。这里是"傻瓜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不是世人眼中的傻子,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一个平常人一样,不会卷入一场血雨腥风的家族内部斗争。所以,他宁愿永远呆在这样一个与世不争的世界里。
如同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一般,高潮迭起。主人公一步步地赢得了族人们的爱戴,娶到最美丽的土司之女为妻,并如同 先知那样在麦其土司家势力达到盛极之时预言土司制度十年后将土崩瓦解。小说的内容涉及了与权利紧紧交缠之下的亲情、爱情、友情、复杂的人性,背叛、斗争、复仇、以及人物冥冥中的宿命。但高潮总有谢幕的一天,麦其家的仇人早年发下了复仇的毒誓,最后麦其土司一家死于仇人的儿子之手。这一个个神奇的故事情节串联起来构成了一个紧密交缠着的圈环,将整个小说框架完美的和故事情节契合在一起。
说到复仇,让我深感意外的是 酒家店主身上颇有江湖中的武林侠士的作派,质朴而动人。不同于那些凶狠残暴、嗜血成性之人的丑恶嘴脸,他们心中尚存着仁义道德。他们讲求复仇的"规矩"要按规矩行事,"不然要被人笑话".仇人的弟弟已经把刀架在了"傻子少爷"的脖子上,却因为想到事发的时候他还小,又是个傻子,杀他不合规矩,便放了他。似乎在一个傻子面前,大家都放下了机巧、猜忌和伪装,人性中的单纯都自然地流露出来。尽管他们是异族人,却在无意间契合了汉族所推崇的儒家思想。这就是人性的光辉和共同之处,不管是哪族的人,灵魂上总有相互感召的地方。
历史总是随着时代 的更迭而摒弃那些落后腐朽的思想和制度,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而停滞不前。终于在解放军来到这里围剿国民党残部,在隆隆的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欲望、仇杀同时也被绞杀了,一个旧的腐朽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然而,土司世界里留下的只是那个与世无争的官寨,只因为他是"傻子少爷"的。此时,我们再看看那个"傻子少爷",他正说着:"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 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的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 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事外,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傻子。"他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因而他不属于那个时代,这就导致了他的命运走向终究是迎来了毁灭。
书的结尾部分,酒家店主到傻子少爷家送酒,敲门的时候,傻子少爷预测到自己将命丧于他手,便淡定地说:"是我的命来敲门了。" 作者通过傻子之口流露出 神秘主义宿论,向读者们暗示一切都是注定的——无论是时代的变革还是微小的个体的命运,一切都如同飞扬的尘土,顺着定好的轨迹在空中晃晃悠悠地飘荡,最后落定在一汪变作黑夜 颜色的鲜血里——"血慢慢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用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象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曾经在这片土地上辉煌灿烂的历史,又是如何以尘埃的形式烟消云散的,最终落在历史的这片净土上。而这本书的名字恰好叫"尘埃落定",一切仿佛都昭然若是了。尘埃落定,书中人们的命运是早已经注定好了的,无法改变。而作者恰巧的把自己对于老麦其土司一家的命运通过"傻子少爷"的话暗示出来,物极必反,盛极必衰,他们最终还是会无法避免的走向毁灭。当解放军整齐的脚步声响起的时候,麦其家迎来了毁灭,土司制度也随之土崩瓦解,也预示着整个西藏将迎来另一种符合时代发展的新制度,新文化,他们的思想不再被土司制度所束缚,这是充满光明与希望的西藏。而"傻子少爷"也最终死于仇人之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的这个世界就从"傻子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历史的更迭,文明的交替,生命的倏忽而逝,最终都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烟消云散。就像土司制度的土崩瓦解,"傻子少爷"闭上双眼的那一刻,一切都像尘埃一样飞舞,在阳光下不停的旋转漂浮,最终还是洋洋洒洒的落在了这片早已沉寂了的土地。一切是那样的平静,平静有些过于不真实了,连一丝一毫的痕迹也捕捉不到。而在岁月 的打磨之下,沉淀下来的,是一代人的集体记忆和生命体验,它们在无数发黄的纸页中、在那些口耳相传的故事中永远默默地流淌着。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5
1、阿来的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只是一时的冲动,但它背后有一种永恒的感动。高考前的第n天,我的心突然失去了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
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他们开始向我身边的朋友借钱,借了一两天,但我很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
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二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三《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讲述的事土司制度崩溃前他们所做的事情。我觉得自己是一个人从童年到成年,一个慢慢成长的过程。
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也许,那些成熟的人总是喜欢关心那些天真的朋友,关心他们,照顾他们,但是当这些孩子长大后,他们就不会有兄弟般的关心了。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都变得空荡荡的,只有耀眼的阳光在空气中如此强烈,仿佛刚刚有一个梦要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2、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本文以20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地区土司制度的兴衰为主线,从土司愚子的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而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种神秘而浪漫的藏族风格。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麻其土司在黄特派员的指导下,在全境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不久,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大陆旱年没有粮食收成,但鸦片供过于求,无人关注。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为此,傻少爷还得到了茸贡女土司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二少爷官庄旁出现了一个帐篷,包括酒馆、商铺门、歌榭勾栏,甚至还有青楼泉塔。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
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6
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用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象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曾经在这片土地上辉煌灿烂的历史,又是如何以尘埃的形式烟消云散的,最终落在历史的这片净土上。而这本书的名字恰好叫尘埃落定,一切仿佛都昭然若是了。尘埃落定,书中人们的命运是早已经注定好了的,无法改变。而作者恰巧的把自己对于老麦其土司一家的命运通过傻子少爷的话暗示出来,物极必反,盛极必衰,他们最终还是会无法避免的走向毁灭。
当解放军整齐的脚步声响起的时候,麦其家迎来了毁灭,土司制度也随之土崩瓦解,也预示着整个西藏将迎来另一种符合时代发展的新制度,新文化,他们的思想不再被土司制度所束缚,这是充满光明与希望的西藏。而傻子少爷也最终死于仇人之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的这个世界就从傻子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7
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父母兄长,还有其领地的人民奴隶都这么说。阅读的过程中,发现大家都在不断讨论二少爷是不是真的傻,以及啥子和聪明人的分别。作者用民间故事的方法开始诉说西北藏区最后的一抹尘埃。
小少爷说他是从13岁开始记事的,小说便从他的眼中展开叙述。小少爷记忆的开始,内心智慧的启迪,来自侍女卓玛老师一般的xing启蒙。卓玛身上独特的香味和年轻的身体唤醒了他原始的冲动,也发现小少爷身上有聪明之处。开始的时候他不知道对卓玛的喜欢是爱情还是什么东西,到后来明白她是他的启蒙老师。但是土司的制度下,侍女的未来是渺茫的,她是奴隶。如果她早一点出嫁还有人要,等年纪大一些就没人要了。封建土司的制度里人是分等级的。小少爷在卓玛和银匠结婚时很不舍,不断对卓玛说我舍不得你。因卓玛而在他心中卷起的尘埃要一段时间才能落定。等到小少爷要去边界,他带上了卓玛作为厨娘,他问卓玛:你后悔嫁给银匠吗?卓玛点点头又摇摇头,点点头是屈服于命运制度身份,摇摇头是她和银匠生活那样艰苦。小说里对爱情的另一段描述是小少爷与土司的女儿塔娜。风华绝代的塔娜让所有见过她的人都懂的什么是美丽的女人。小少爷提出要娶塔娜时,她说你会失去我的。他们两人之间的却有不断的爱与背叛。
作者阿来老师说小说想要表达的主要还是权力。是啊,土司们拥有一块土地上的至高权力,权力又带给他们银子、美色、人民。但是有了财富,还想要更多的。权力可以给人一种获得感,自我实现的价值感;同时也能把一个人吞噬,勾引出人性的贪婪。老麦琪土司派小儿子巡视领地,实则是用自己的傻儿子引诱汪波土司袭击,把自己的亲儿子当作诱饵。对于耳贡土司,美色是她的武器,她用女儿解决饥荒问题。土司之间争斗,土司家庭内部也会有。哥哥小时候喜欢我,后来发现我装傻开始害怕我。兄弟之间、父与子为土司的位置明争暗斗。这些都是封建时代不断上演的故事,正如书记官所言这些不新鲜。
在西北藏区汉化的过程中,鸦片和梅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还有自由买卖的市集、银号。在母亲吸食鸦片时,小少爷说她的眼神像老鼠,作文他开始害怕随着鸦片到来在他心中产生的阴影。老鼠应该是指吸食鸦片的人和纵欲吧。像老鼠一般的新侍女到来以后,他心中老鼠的阴影才消失。针对藏区的汉化,黄特派员和姜团长有不同的策略:一个主张扶持一个土司强大来控制别的土司;另一个是让土司们势均力敌,自相残杀。开始鸦片的引入给麦琪土司家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其他的土司也想种植,围绕罂粟种子又展开了争夺。但是没有不透风的墙,风也会把种子吹遍藏区大地。
小说的最后终于揭开小少爷“傻”的问题:他思维方式的不同,让他能看到体制规则世事的另一面;他的傻让他打破规则更加合理;上天派他来可能是让他见证土司坚固堡垒的崩塌。
我们每个时代创造的制度体系都那样坚固,好像随着时间的沉淀越来越沉重。但是当下个时代的力量以摧枯拉朽之势到来,上个时代的种种还是像小小的尘埃,被旋风卷起在空中漂浮。同时它的残余影响缓缓落下。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8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分享六篇)
这是一篇颇具魅力的“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网络文章值得大家一读,在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让人恍然大悟。读后感能够很好地加深我们对书中情节的印象,你写的读后感质量如何呢?我希望我的观点和建议能为你带来新的角度和思路!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1)
自从接触《富爸爸穷爸爸》后,玩过现金流游戏,再到这本书,每一本书都给我极大的震撼,犹如发现新大陆,不断思考,不断反思以及分析。
最令我佩服的是作者的远见及分析透切,说到:“低首付,轻松每月支付!”还真是打击我的心灵,记得一次在广大商业中心闲逛的时候看到的,当时,觉得这是多么好的事情,可以每个月轻松支付几百块就买到自己心爱的手机,感叹真是会为客户着想啊!岂知,这些心理活动都被作者彻底剖析,被说这是增加自己负债,增大指出,现金流减少,进入恶性循环,陷入财务危机!因为没有控制好支出,控制不好自己的欲望,疯狂购物或是购买一些贬值的东西。
说到“风险”这个词,钱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以前我很是担心股票的危险性,波动不定,危险性大没有任何性保障,因为我周围的人都是这样说的,周围的人从来都没有买股票或是做一些投资的,所以在我的内心深处对股票多多少少有点厌恶并认为这是充满欺诈的地方,但作者却和我说投资市场是没有风险的,就像学习骑单车一样,一开始会摔会难,可是当你学会骑单车的时候,就很自然很容易的赚到钱,因为投资市场和其他的行业一样的,精通之后都会赚钱,我对此深信不疑!
长大了,我们不能再像童年一样凭感觉兴趣爱好来决定是否这样去做,也不能像父母经常说的应该这样做,而成年人必须知道自己做什么并且去做,即使你可能感觉并不喜欢做这件事。不是吗?我们不能再那么任性,也不能再是执行别人的想法,要有自己的思想和价值观,深深的知道自己将往何方,目标在哪里才是最重要的!
你所说的就是你思想的反射,所说的就会变成现实,这就是语言威力所在!为此,我们必须经常说:“我能做的到,我一定能成功,我如何才能解决这个问题,亿万富翁是我的目标,成功一定会到来的,”下意识提醒自己,你的目标就会实现,积极力量的影响着你思想和行为!需要我们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才行!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2)
一开始对经济类的书并不是特别感兴趣。总觉得自己还在上学,太早涉及投资是不现实的。当然,你完全可以说我是在逃避现实,事实是我比你更清楚我的怯懦与迷茫。
我一直都说我们是在被时代赶着走的一代人。上完大学面临的是一大部分待业的本科生,等上完硕士也许也就会发现也不过如此。
必须清晰的一点是,我曾以为文凭越高,可供的选择就越多,实际上恰恰相反,文凭越高,选择越窄,专业性越强。
我也有自己想要的.生活,我们太多人的思想都被局限了,属于那种一直想逃离“老鼠游戏”却逃不掉的。不能说这本书是偏激的,因为它表述的比较客观。里面很多方法和投资项目可能不大适用于这个社会了,可是思想依旧经典。
思想领先并勇于付出行动,别像一个莽夫一样空有勇气,也别浪费自己的想法。人生有很多种可能,每天都会有不同的机遇。你会遇到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印象最深刻的是书中对于失败的描述。人总是瞻前顾后,有时候想太多反而失去越多。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害怕失败的心理。
是一本值得二刷的书。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3)
前言:
我是一个很不爱看书的人,从小就不愿意与书沾边。但与此同时,我又特别羡慕那些会看书的人,因为我会觉得他们的精神世界特别丰富,他们的思想特别饱满。我一直期待自己有一天能突然喜欢上看书,但纵观大学以来这5年,自己这方面依旧没啥改进。于是今年元旦的时候,就暗自下定决心,从这学期开始自己要努力学会看书并努力让自己享受读书的乐趣。与此同时,顺便延用一下自己毕设时候开的微信公众号,来记录下自己读书的点滴。
《富爸爸穷爸爸》这本书是我老爹推给我的,虽然我也不知道当初他为啥突然给我推荐这本书,但是就这名字而言,还是对我引起了比较大的兴趣。
这本书开篇就讲了我一个非常喜欢的词汇,那就是“财商”。我们都知道智商,情商,但似乎并不是有那么多人知道财商。其实按照我个人理解,财商也是归属于智商的体系下,只是更加偏重于理财的部分,并且要求一个人的思维比较灵活,拥有一定的商业嗅觉,并具备一定的胆识。这个词汇的出现,让我对这本书突然拥有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仿佛价值观世界里又发现了新大陆的感觉。
书中讲了很多有趣的案例,围绕着两位“爸爸”讲述着彼此的经历,以此来让读者切身地感受到为什么一个会是富爸爸一个会是穷爸爸。所谓穷爸爸,就是作者的亲爸爸,有着正式的工作,相对不错的薪水,以及安分老实的性格。而所谓富爸爸,是作者朋友的爸爸,一开始生活并不如意,但随着不断的尝试,有了自己的公司,富裕的生活条件。其实这样的例子,想必很多人自己脑里放电影都能放出来,感觉有点平常。但这本书的意义,就是在于它并不是简单地想告诉你结果,也不只是告诉你产生这种结果的过程,而是通篇告诉你过程中一些重要的细节和节点,以及这种节点所产生的蝴蝶效应。
由于这本书读完于半年前,有很多细节已经遗忘,我就挑一些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来写好了。
首先就说说税收。我也不记得在哪里看到的理论,越是有钱的人,政府就越难从他们身上拿到钱,因为他们都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的财产。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就需要上缴税收,穷爸爸虽然有着不错的收入,但也因此要承担高额的税务,为此他经常抱怨自己很大部分的收入都上交给了政府。但富爸爸对此态度就有所不同,他会懂得如何灵活应用金融法则来实现合法避税,继而去规避这项支出。当时看到这里的我一定是震惊的,心想原来还有这种操作。而这个例子也正指出了不同人对于规则的理解。很多时候,规则并不需要去违反,只需要利用另外一个规则来制约当前这个规则,就可以很有效地让自己脱离当前规则的制约。而富爸爸难能可贵的一点就是知道如何去理清规则,并把自己放置在规则的最有利的位置。
第二,就来说说书中一直提到的资产和负债。正是读了这本书,我对资产的定义有了全新的认识。以前,我一直认为资产等同于财产,就相当于一个人所拥有的财力。但这本书告诉我,资产其实是一块有生产力的财产。关于这点,我跟老爹还探讨了大半天,至今印象深刻。这里举个简单的例子,一栋房子,如果你拥有它,居住在里面,它对你的开支没有任何影响,那么他就是你的财产。但是如果你拥有它,并把它出租,每个月带来一定的受益,那么他就是资产。如果你拥有它,居住在里面,但还处于还房贷期间,每个月占用你一定的支出,那么它就是你的负债。在这本书中,资产与负债的定义无非就是一块财产会额外增加你的收入还是占用你的支出。所以要想提高自己的资本量,就是要提高自己的资产占比,让自己进入良性循环模式,打开钱生钱的大门。
最后一点,想谈谈职业与事业。关于这一块,书中没细说,但我感触很深,我就来谈谈我个人看完后的感想。同样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并不觉得职业和事业有那么大的区别,但看完后确实觉得天差地别。个人理解职业更像是一份单纯的工作,属于按劳分配的接受方。而事业更像是一个人的理想,属于按劳分配的给予方。职业像是一个螺钉,属于生产线上一个节点。而事业则包罗万象,就算自己开个小店,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给人感觉就是,战略与战术的区别,棋盘与棋子的区别。所以我个人觉得富爸爸与穷爸爸最本质的区别是,富爸爸有着一份自己的事业,而穷爸爸有着一份自己的职业。拥有事业的人往往不会那么被动,拥有事业的人往往有很多属于自己的资产。简单工作上浮动并不会撼动他们的收支平衡,强大资产列表的存在能让他们保持着良好稳定的受益。而到这里,也总算恍然大悟自己今后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总的来说,《富爸爸穷爸爸》给我带来的感触很深,尤其是很多关于金钱的概念,自己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不过很惭愧的一点就是自己读完还是忘掉了很多,有机会改日再读,读完再写一篇吧~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4)
一直想要写这篇读书笔记的。因为工作的关系,一直被搁浅。读完《富爸爸穷爸爸》已经一个多礼拜过去了,回想看书那天,刚好是台风天气,被困住一天没出门,刚好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把这本儿书一口气看完。近一年多的时间除了看跟瑜伽有关的书籍很少涉入其它领域。前一段时间在朋友的推荐下才下定决心看这本儿书,还真是不容易啊!
罗伯特·T·清崎是其中的一位作者。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富人如何教育孩子有关金钱的问题,这些看似常识的关于金钱的观念和知识却是穷人和中产阶级家庭所没有的。他用叙述故事的方式深入浅出的道出富人是如何致富的。
给我感觉最深的是如何让钱来为我们工作,而不是为了钱而工作。这需要与常人不同的思维方式,看待问题的方式,处理问题的方法。
如何理解资产和负债的关系。刚开始很难理解资产和负债,书里最容易理解的解释就是:“资产就是向你口袋送钱的东西。负债就是把钱从你口袋掏出的东西。”所以当我们有了这样一个观念的时候,在购置一些东西时候就懂得去衡量了,减少不必要的花销而增加了自己的负债。就像我们买了房子,如果这个房子一直在消耗物业费,或者为了这个房子每月还要月供,如果不能让它产生经济收益,我想房子也变成了负债吧。我这么理解,资产是正数,而负债是负数。我们在购买的时候如果一直买的是正数就会累积越来越多,并让资产产生经济效益,这个正数就会越来越大;而购买负数则会让我们负得更多,付出的也会更多。而书里说“富人买入资产;穷人只有支出”。我想这就是思维方式的不同,如果要改变的话,首先要改变的是思维方式。
里面还有一句话我觉得给我印象很深:“让金钱成为你的雇员”,不停的为我们工作,获取更多更大的资产!
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要为了钱去努力的工作,而在工作的同时得关注自己的事业,也是本书里说的事业,那就是自己的资产。做个努力工作的雇员,确保自己的工作,但要不断构筑自己的资产项。如何构筑需要方法,需要实际操作!任何的事情在掌握方法后都得付诸行动。这是雷吉老师所说的实操啊!跟瑜伽是一样一样的,光有理论是没用的,必需相互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验证理论。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5)
富爸爸穷爸爸这本书早流行的时候我就不屑一看,因为我一直对大众流行有抵触的。就象家庭主妇鸡皮老奶都在炒股的时候你就该清仓了。这条绝对是真理的。现在流行风过了,再加上有人推荐,我就有理由看了。嘿嘿,没想到又应验了老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啊。
比较认真的看了富人不为钱工作这一章节。标题让我的脑子里现出几个大问号。在我的认知范围内,富人都是为钱工作的。不过又仔细想想世界五百强们应该就不是为钱工作了吧,
恩,只能说我认识的富人还不能介定为真正意义上的富人了。一章读完证明确实如此。原来认为的开着大公司开好车有好几套房子的富人们,他们一样因为恐惧和贪婪为钱而工作,身心都不能自由和快乐。因为可能他们不知道关于钱的知识;不知道什么是资产和负债;(资产就是能把钱放进你口袋里的东西,负债是把钱从你口袋里取走的东西)而只是害怕没有钱的生活,让这种害怕的情绪控制了他们的思想和行为,象一头驴一样的周而复始的老鼠赛跑。而不是用脑子想一个能解决问题的长久之计——-学习财务知识,用钱来为自己工作。就是这样,我觉得这本书的宗旨就是要告诉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听起来很简单。但反过来我们又是那么愚蠢,因为98%的我们都是驴子。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自己不当驴子?
大多数人选择对生活屈服,不承担风险,过稳定的生活,社会和我们的父母都这样教育我们。走出校园我选择了挑战,因为不安分的性格还有无知无畏。其实确切的说我没当过几天驴子,也没有能找到用钱为自己工作的方法,因为根本不知道。按照书上的说法。钱为你工作的标志是:不需我到场就可以正常运作的业务。我拥有它们,但由别人经营和管理。这种事情听起来的确很棒。在我的理解一件事情少了你还能够继续运作就必须有一套系统让它上轨道,这套系统就是核心的竞争力和完善的管理。我认识的我听过的这样的企业象昆明的城建股份,还有万科地产都应该算吧。(不知道你的公司算不算,如果算的话我们的距离就不成问题了)除了这些,能不为钱工作的事情还需要信息、创造别人忽略的机会来赚钱等等吧。总之,现在对我来说还是纸上谈兵呢。只是你说要谈谈想法就只有这么胡诌一篇了,望勿见笑!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6)
最近刚刚读完罗伯特·清漪的《富爸爸穷爸爸》一书,感触颇深,如果自己早5年或者更早读了这本书,在自己更加年轻的时候树立一些理财的思想,是不是现在就不一样了呢。
书中将财富的衡量标准用不工作可以支撑自己生活的时间长短来定义,也提到富人总是买入资产,穷人买入负债,而中产阶级买入的是自以为是资产的负债,作者希望我们更多的学会让钱为我们工作,而不是我们在为钱工作。我们的工资不是我们的资产,资产是能带来被动收入的东西,我们不需要实时在现场,就可以带来收入。当我们仅仅依靠工资带来的收入消费,就会迫使我们不得不为钱工作,而掉入到老鼠陷阱中。我们的工作不是我们的事业,我们工作的越努力,越是替老板在实现他的事业,让他越快实现财务自由。很多人收入提高,消费也越来越高,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钱驱使的命运。所以我们需要构建自己的资产项,我们收入提高后,自然而然想要增加一些奢侈品,这时候消费使用的应该是资产项所产生的收入,而不是工资带来的收入,所以富人最后才买奢侈品。当我们的财务自由度到达100%时,就实现了真正的财务自由,这是一个逐渐的过程,需要花费很长时间,从少积累的,而不是一开始就能有明显的效果。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
如何才能创作出独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呢?当我们读完作者的作品时,会从中汲取许多知识和人生感悟。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记录下主要观点,这样可以回忆起当时的感受。希望您会对我为您准备的“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感到满意。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 篇1
《假如没有灰尘》读后感三篇《假如没有灰尘》读后感一
“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同学们,你们一定还记得上学期学的那篇《假如没有灰尘》这文章吧。生命中微不足道的尘埃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影响。
人们都非常讨厌灰尘,可有谁会想过,生活怎么也离不开灰尘。
当我上学期学到这一课时,它使我了解了许多灰尘的作用。灰尘吸收太阳光并散射周围的光线,就像无数的点光源一样。阳光经过灰尘的散射,强度大大削弱,因而变得柔和。
如果大气中没有灰尘,强烈的阳光会使人睁不开眼睛。在大气中的气体容易散射紫、蓝、青三色光,天空则呈蔚蓝色状。我们之所以看到天空是由蓝变白的,是因为空气中的尘埃含量很高。
如果天空没有灰尘,天空永远是暗蓝色的。空气中的水蒸气必须附着在灰尘上,形成稳定的水滴并从空气中落下。地面潮湿,水分被灰尘完全吸收,地面就会干燥。
如果空气中没有灰尘,地球将永远是湿的。因为小水滴的折射,会有千姿百态的自然风光。她像个母亲,给孩子们一个好的环境。
湿漉漉的地面,会影响到生物的生存。人们长时间呆在潮湿的地面上,会导致呼吸困难,甚至危及生命。太可怕了!看似微不足道的尘埃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影响。
现在再阅读《假如没有灰尘》那一课,真令我永生难忘啊。
《假如没有灰尘》读后感二
灰尘是人人讨厌的东西,它有碍环境卫生,危害人类健康。因此,古往今来,人们总是“时时勤拂试,勿使惹尘埃。”人类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人类的生息离不开灰尘。
如果世界上没有灰尘,对人类来说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
尘埃颗粒的直径一般在千分之一毫米到百分之一毫米之间。肉眼能看到的尘埃是尘埃中的巨大尘埃,而细小的尘埃只能在高倍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灰尘的主要**是土壤和岩石。
风化后,它们会变成细小的颗粒,与其他有机颗粒一起漂浮在空气中。
人只看到灰尘的坏一面,却看不到好的一面。用我们的话来批评自己就是“看问题不要片面,要全面”。
灰尘在吸收太阳部分光线的同时向四周反射光线,如同无数个点光源。阳光经过灰尘的反射,强度大大削弱,因而变得柔和。如果大气中没有灰尘,强烈的阳光会使人睁不开眼睛。
有趣的是,灰尘还有个”怪脾气”,容易反射光波较长的紫、蓝、青三色光,而“喜欢”吸收光波较长的其他色光。由于低层大气含尘量高,我们在地面上看到的天空是蓝色的。如果大气中没有灰尘,天空就会变成白色。
灰尘大多具有吸湿性能。空气中的水蒸气必须附着在灰尘上形成小水滴。这样,当空气中的水蒸气达到饱和时,分散的水蒸气就会附着在尘埃上,形成稳定的水滴,在空气中可以飘浮很长时间。
如果空气中没有灰尘,地面上的一切都会湿的。更重要的是,天上不可能有云,不可能形成雨和雪来调节气候,从地面蒸发到天空的水也不能再回到地面。如果地球上的水越来越少,最后完全干涸,生物将无法生存。
此外,由于这些小水滴在太阳上的折射,还会出现日落、晨光、闲云、雾气、彩虹光晕等自然景观。
假如空中没有灰尘,大自然将多么单调啊!
一提起灰尘,人们总是退避三舍。因为灰尘污染环境,有害环境卫生,容易引发疾病,危害人类健康。人们讨厌灰尘,希望世界上没有灰尘。
通过学这篇课文我觉得灰尘并不不是百突害而无一利。我认为它的利大于弊。虽然它有许多缺点,但它在自然界中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例如:世界各地的动植物和各种各样的动西都会受到影响而没有灰尘,因为越来越多的水蒸气蒸发到报纸上,而大气中的温度上升将影响生物的生存。如果没有灰尘,天空中将只有一种颜色。
因为大气中的气体会散射紫罗蓝色、蓝色和蓝色的光,而尘埃会散射七色的光,所以天空的某些部分是蓝色的,有些部分是白色的。但如果没有尘埃,天空中就只有一种颜色。
灰尘对我们来说是十人重要的,假如没有灰,人们的生活会是什么样?
如果没有灰尘,强烈的阳光会使人睁不开眼睛。如果没有灰尘,地面就会潮湿。假如没有灰尘就难以形成云雾也难以形成雨雪,假如没有灰尘,就不会有晚霞朝晖、闲云迷雾等气象万千的自然现象。
灰尘对我们有好处。让我们正确地知道。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 篇2
假如没有灰尘读后感
假如没有灰尘,这个世界将是怎样的景象呢?没有灰尘的世界会不会更加洁净和完美?在我们眼前的这个世界上,灰尘是无处不在的,你会发现灰尘落在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物体上。它们似乎总是寻找着机会,占领我们的生活空间。然而,正是有了灰尘,我们才会有这样丰富多彩的世界。
灰尘是生活的痕迹,是时间的见证。当空气中的灰尘在阳光下微微闪烁着,那是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进来,指引着新的一天的开始。阳光洒在空气中的尘埃上,将其变得如同晶莹宝石般的美丽,犹如空中漫舞的小精灵,给人们带来一份清新与美好。
灰尘也是生活中的忠实伴侣。当你打开一本书,掀起书页时,是否曾在白纸上看到漂浮的灰尘颗粒?那是岁月的痕迹,是时光的细语。灰尘无声无息地陪伴着我们的阅读时光,仿佛在书籍所述的故事和知识中留下了一段段的底韵。
灰尘还是自然界意志的表达。当大地上的每一片枯叶落地时,阳光下的灰尘与之相遇,形成一幅绚丽多彩的场景。它们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象征着自然的变化和永恒的循环。灰尘是自然赋予大地的魔法色彩,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份神秘与美感。
然而,假如没有灰尘,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单调乏味。想象一下,世界上再也没有灰尘,那么我们将无法感受到大地的洗礼,无法感受到岁月的流转,也无法感受到自然界的鬼斧神工。我们将失去对时间的认知,失去了日出和日落的美好。我们将失去了对生活的感知和珍视。
有人会说,灰尘是脏的,是我们努力清除和消除的对象。的确,灰尘会让我们的生活环境看起来不那么整洁,甚至有些不卫生。但正因为有了灰尘,我们才会努力去打扫清洁,让环境更加整洁和舒适。那种心满意足地看着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无论是清洁家园还是清洗内心,都给人以满足和幸福的感觉。
总之,灰尘是人们对生活的感知和烙印。它是时间与空间的交融,是自然界美学的体现。假如没有灰尘,我们将失去对生活和时间的感悟,我们也将失去对永恒与美丽的追逐。因此,让我们珍视灰尘,感受它带给我们的美好,同时也努力清除它,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清新舒适。
注:本篇文章为虚构作品,灰尘对于保持环境的清洁和卫生非常重要。请大家注重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 篇3
读了《假如没有灰尘》,我觉得世界上的各种事物都有所长,哪怕是小小的灰尘也不例外。(蓉:总领全文。)
灰尘是很多人都讨厌的东西。它有碍环境卫生,危害人类健康。因此,很多人总是说:
“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可是,你们知道吗?人类的生息是离不开灰尘的。
小小的灰尘可以使阳光变得柔和,不会让我们睁不开眼睛;在人类眼里毫无作用的灰尘还可以散射阳光,让天空不会始终只有蔚蓝色;有用的灰尘还具有吸湿性能,它可以不让世界万物始终是湿漉漉的。所以,灰尘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是很有用的。(纪、炎、肖萍:
这一段运用了先抑后扬和对比、排比的写法,写出了灰尘的作用和重要性。)
小小的灰尘都有如此多的作用,那我们人类就更有用了。我们班有一个男同学。他作业做得不好,走得很慢。
我们班的大部分同学都不理他,要么就在他背后说他的坏话,骂他“傻子、笨蛋、愚蠢……”我呢,觉得他并不傻,也不笨,更不蠢。他比那些不认真上课,像木头人一样坐在椅子上的人好几倍。我吧,还认为他很聪明。
他在课堂上积极举手发言,汉语理解水平很高。每次上语文课,他总是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受到老师的高度赞扬。我还觉得他是我们的榜样。
因为他不仅能忍受别人的冷言冷语,而且在别人的批评下学习也越来越努力。
罗丹曾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所以我认为每个人都有所长,不管是有所成就的,还是正在努力的。
只是有些人喜欢在生活中表现自己,所以我们很容易看到他们的优点;而有些人恰恰相反,所以我们很少看到他们的优点。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共产党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缺点,而不是嘲笑别人的缺点。我们一起加油努力吧,把自己的优点散发出来,把自己的缺点一点一点地补上,好吗?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 篇4
灰尘是每个人都有一份憎恨的东西,我也不例外,但我读了我们学习的课文《假如没有灰尘》后,我发现,灰尘也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先来说说灰尘的坏处:灰尘把我们的空气弄脏,还回把我们的房屋、墙壁、家具、衣服和手上的**弄脏。
它们还使机器的光滑处磨坏,会使内燃机的活塞发生阻碍,还会毁坏工业产品。更重要的是危害人类的健康。因而故有“时时勤佛拭,勿使染尘埃”的说法。
虽然灰尘对我们有害,但它也为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成就。如果没有灰尘,强烈的阳光会让人睁不开眼睛,这是因为灰尘吸收了太阳的一部分光线,像无数的电光源一样散**周围的光线。阳光经过灰尘的散射,强度大大削弱,因而变得柔和。
灰尘有很多用处,。没有灰尘,天空将始终是蔚蓝色的,而且地面上的东西都是湿漉漉的,还会让自然气象消失。假如没有灰尘大自然是很单调的。
了解尘埃的危害和益处,我们需要了解尘埃:尘埃颗粒的直径一般在百万分之一毫米到一亿分之一毫米之间。人眼能看到的灰尘,是灰尘中的庞然大物,细小的灰尘只有在电子显微镜下才能看见。
陆地上空灰尘的主要**是。工业排放物、燃烧烟尘、土壤扬尘等。希望灰尘多多发扬它的益处,不要再危害人类了。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 篇5
假如没有灰尘读后感
如果没有灰尘,我的生活将会变得如此轻松,因为我不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来清洁家里。但是,如果这样的情况真的发生了,我们可能会失去许多东西,包括一些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经历。
生活中,灰尘是很难避免的。它可以从很多来源产生,比如灰尘在空气中漂浮,从土地,树林或道路上飞扬,也可能是来自家中的皮屑、宠物毛发、纸屑等等。当这些灰尘聚集在一起,形成了强大的力量,会把我们的环境包裹在一个脏乱的泡泡中。
但是,如果不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灰尘,我们会失去很多事物。例如,当我小时候,我喜欢在我家的长沙发上跳来跳去留下一些些美好的回忆。沙发上的灰尘和绸缎材质的沙发总是让人感到特别兴奋。如果没有灰尘,那将意味着我不会再那么轻易地留下那种美好的回忆了。
灰尘也是一种艺术。当有光线照在它们上面时,灰尘粒子会以一种美妙的方式发光和反射。许多艺术家在他们的创作中使用了灰尘,以此来追求独特和美妙的效果。例如,艺术家Kerry Skarbakka创造了一种名为“尘世”的作品,这是一组照片,展示了她自己在各种地方和场景中全部裹着灰尘。如果没有灰尘,我们会失去这些美妙的艺术创作。
此外,灰尘还具有意义。保存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灰尘,那么这些文物就会失去它们的自然、真实的存在感,让我们无法领略真正的历史文化遗产。
当然,没有灰尘是一件理论上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如果我们可以保持清洁、整洁,并且将环境中的灰尘最小化,那么我们可以在不失去它所带来的一切同时,拥有一个洁净、健康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雪国读书笔记分享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雪国读书心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雪国读书笔记 篇1
《雪国》的故事在一个银色的国度里慢慢地揭开了故事的一角,雪国被白雪覆盖,一切丑陋的虚伪都蒙上了灰尘。岛村遇到了这里美丽的艺妓驹子,两人一见如故,在雪国的日子里岛村有驹子的陪伴并不无聊。
有传言说驹子有一个病重的未婚夫,由一不叫叶子的女子照顾,而驹子成为艺妓是为了支付医药费。但当岛村里问起时,小马却矢口否认。过了没多久,驹子的未婚夫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照顾驹子未婚夫的叶子请驹子去探望,但是不管叶子怎么请求,驹子还是不去,和岛村慢慢的离开了。
驹子未婚夫死后,叶子在大火中自杀,而岛村只能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为驹子失去生命而难过。
就像一个没有尽头的故事,在最后,雪国火花飞天,让白雪染上了火红的颜色,埋在雪地里的是渐渐失去了色彩的`生命,在茫茫的雪地里湮灭,融化成一片洁白,最后尘埃落定。
川端康成用他充满悲伤的笔墨在纸上写下了壮丽的篇章,仿佛一点点墨水就会在纸上留下绚丽的花朵。他的故事和他自己的一样悲伤,早年失去亲人的痛苦为他的世界观增添了一抹暗淡的色彩。在凭借《雪原》、《千只鹤》和《古都》获得梦寐以求的诺贝尔奖三年后,他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才华横溢而又忧郁的一生。
没有人能理解他的这种行为,但你可以在他的作品中听到他悲伤的叹息。生命不是死亡的对立面。死亡潜伏在生命中。川端康成的话,仿佛在告诉世人,他依然存在,生命的存在中包含着死亡,让一切得到升华。
雪国读书笔记 篇2
川端康成是日本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这周刚好有空,去了书店,于是我打开了一本以前很想看但是没有看的书《雪国》,这本书也是川端康成的代表作品。《雪国》是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一部知名的小说。
小说主人公岛村是一个具有现代思想的青年,但由于现实的无奈,他沦落为坐食祖产、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他为了摆脱现实的压力,从东京来到多雪的上越温泉旅馆并在那里结识了年轻貌美、琴艺高超的驹子。驹子为了给毫无感情的未婚夫治病,当上了艺妓。虽然岛村和驹子之间只是买卖关系,但是单纯天真的驹子却对岛村付出了真挚的感情。但岛村生活上的颓靡导致感情的漠然,在他眼里自己只是驹子的一个过客,他们不过是露水姻缘而已。单纯的驹子,没有对岛村要求很多,只是希望他会记得自己,一年来一次也行,甚至带着夫人来也可以。
读完这段,我觉得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有人身不由己。驹子虽然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她来自乡村。但是她也渴望真挚的感情。即使明知道岛村不可能喜欢他,仍然默默等待。也许她并不是真正爱上岛村吧。
在岛村第二次去雪国的时候,看见了另外一个美貌质朴的女孩,叶子。这时,叶子正在火车上精心照料一位男青年,行男。叶子闪烁的明眸,精致的容颜让岛村心动。在他眼里,叶子就像一只纯净的雪莲花一样绽放在这广袤的雪原上。读完这里真的很佩服作者的写作手法,虽然看不到叶子,但是可以想象叶子的.美貌。
岛村后来了解到叶子原是驹子三弦师傅家的人,行男是三弦师傅之子,而且听说三弦师傅活着的时候曾有意叫驹子和行男订婚,驹子也是为给行男治病才当艺妓的。这样看似复杂的爱情其实非常简单,一个女人在日本的社会地位低下。在这个故事中他们都不敢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爱情。
在这个世界上美丽的东西本来就是短暂的,美好的爱情结局往往并不完美。也许正是这些不完美才让我们的更懂得珍惜吧。最后也感谢川端康成给我们带来这么好的作品。
雪国读书笔记 篇3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在一本冗长复杂的名著导读里。我喜欢它的书名——雪国,书名都带着淡淡的忧伤,连故事都是在雪中的悲剧,仿佛天空中飘落的一片雪都有着忧伤的含义。
《雪国》的作者是我崇拜的偶像,这么说也许有些牵强,但他无论是他的启于还是作品都给我的思想带来很大的变化。只要是有关于他的文章甚至是短文我都会绞尽脑计地找到并小心翼翼地阅读,生怕漏下一个字。没有过多的诗歌或是言诗来描述他凄凉而悲伤的一生,但他的`文章却可以让人感受到他笔下那哀伤的美,作者的名字叫——川端康成。
故事在一片银白的国家慢慢露出故事的一角,雪国被莹白色的雪花铺满,将一切丑陋伪善掩盖在尘埃之中。岛村在这里邂逅了美丽依人艺伎驹子,两人一见如故,在雪国的日子里岛村有了驹子的陪伴也不显无聊。从传言得知驹子有未婚夫并重病在病由一不叫叶子的少女照料,而驹子为了筹集医药费而做了艺妓。可当岛村询问时,驹子却矢口否认。没过多久,驹子的未婚夫即将离开人世,照料驹子未婚夫的叶子请驹子前去探望,可无论叶子怎么请求,驹子仍是不去,和岛村缓步离开。驹子未婚夫死后,叶子便在大火中自杀身亡。而岛村也只能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惋惜叶子年轻逝去的生命。
像是一不没有结尾的故事,最后的雪国火花冲天,将苍白的雪染上了火红般的颜色,埋没在雪地里的是逐渐失去色彩的生命,在茫茫的雪野湮没,融进那片纯白,最终尘埃落定。
川端康成用他含满悲伤的笔墨在纸上写下华丽的篇章,仿佛只要墨汁一点便会在纸上留下艳丽的花。他的故事和他的一样哀伤,幼年失去亲人的痛苦令他的世界观添上了凄凉的色彩。当他以《雪国》《千只鹤》《古都》而获得否无数人梦寐以求的诺贝尔奖后的第三年,他却以含煤气管自杀的行为结束了自己才华而忧郁的人生。
没人能理解他这样的行为,可从他的笔墨中仿佛听见他悲怆的叹息声,命运多桀造成了他的才华和精神。生并非死的对立面,死潜伏于生之中。川端康成的话,仿佛是在向世界述说他依旧存在,存在包含着死亡的生中,升华了一切。
雪国读书笔记 篇4
其实一直以来我对日本的很多东西都是很反感的。其中的原因自不用说。但是当我看到日本著名的作家川端康成写的散文临终的时,给我极大的震撼。之后我知道了他的小说雪国。
总觉得川端康成的作品写得太过干净,尤其是《伊豆舞女》。干净的让人觉得一切都是幻想,在如今这样一个复杂,充满利和欲的世界,那样纯粹、干净、真挚的情感体现着人类最简单原始的珍贵性情,令人神往、倾心,却又不忍心打破这份悸动。
《雪国》是以白雪的世界为背景,雪是世界上最干净、圣洁,同时也是最美丽、飘渺近似虚幻的东西。通文都流露着一种淡淡的苦闷、愁思、悲哀的情绪。
岛村,既是故事的男主角,又是个旁观者。对于这个人物,我并不喜欢。他是消极的,面对驹子对自己的痴迷,他觉得一切都是徒劳而已,他无法带给驹子想要的安心。甚至于,他觉得自己所做的,对于驹子艳丽的`美和叶子空灵、清澈的美的贪恋、追寻都是徒劳的。他看着驹子为生活奔波,为感情压抑,同情她、怜悯她,时而给予她一丝安慰过后又冷静地告诉对方一切都是徒劳。
当然岛村这个看客做得也很吃力,他一直在追寻中想象中的美丽,他渴求的清冷、干净的叶子始终不正眼看他,而让他矛盾纠结的驹子确是一味地等着他。还时刻担心着自己的心思被驹子看穿,想要躲着又期待着接近。
相反我很欣赏驹子,虽然付出得不到回报,依然率性而积极地生活着,渴望爱情,执着爱情。喜欢、憎恶,每一种情绪都表现得真实、坦然,丝毫不做作。
其实至今我有很多疑问,叶子对行男究竟是什么感情?只是想实现护工的愿望吗?驹子对行男又是怎么回事,为何临死都不愿见面,只是不想感受生死离别的痛苦吗?驹子似乎并不喜欢叶子,总是在岛村前避免着有关话题,可为何在叶子跳楼死时又哭的这么悲痛,近似疯狂,难道她真把叶子当做自己的寄托,希望她活出另一个自己?
雪国读书笔记 篇5
火车穿过长长的隧道,“夜的底层变成白色的了”。
每次翻开《雪国》,拂面与这一句相见,就想起在加州时与杜国清老师的交谈,我们共同的遗憾。这句话的日文,似乎中文或英文的翻译都不尽意。
有些书就留下这样的气息,引人一再重返,流连不已。
《雪国》、《千羽鹤》、《古都》的合集,以文学成就而言,《古都》最是单纯清浅,恍若以京都四季风物作背景的莫扎特的音乐;《千羽鹤》的编织承转亲密而微妙,近乎不着痕迹,以超然的叙述技巧蜿蜒探入内心的幽深世界;相比之下,《雪国》则与两部作品都极不一样,透过那样秉赋强烈、棱角鲜明的虚构,摊开一帧按捺不住却无以寄托的精神映像。
从火车穿过隧道的那一刻开始,就处处看见两相映照的风景:岛村眼睛里的两个女子,驹子徒劳而认真的生,与叶子悲凄而凛冽的死之间,构成亮色与冷色、浓烈与柔敛、渐悟与顿悟的对照,实与虚、动与静、续与断的反诘,如霞光对雪色,如镜里照现的妖娆红颜与窗上浮映的迷离秋水;并非对比,亦非张爱玲所偏好的“参差的对照”,而是一体之两面,是生命在抵达死亡以前所兼具的美丽与虚幻,因为不断的消逝,涌出不竭的眷恋。岛村并不仅仅是叙述的取角,也是风景的一部分:叶子与行男之死别,正照应驹子与岛村之生离;而叶子对于死的.决然归赴,像透过一粒沙所洞察的世界,照亮了岛村对于生的惝恍缱绻。
解读这篇小说的虚构动机,让我想起另一部成双设对、处处渗透“参差的对照”的作品——《石头记》,贯穿两者的是如此相似的精神底色:是情,是幻?孰真,孰空?是执著于物哀之美,抑或皈依运命的徒劳?当记忆如此纤毫毕见,刻骨铭心,由谁来了悟红尘虚幻,悬崖撒手?
雪国读书笔记 篇6
一片白茫茫的雪国,连绵起伏的山峦,火车向前行驶着。窗外的暮景以及一位美丽姑娘的身影在玻璃上构成虚无缥缈的梦。她叫叶子,仿佛人如其名终究要飘落。他没有抗争,她认命,在一场大火中从高楼向下缓缓的寂静的向人间道别。她像是黛玉还完泪后再回到天上去,她送走了师傅,送走了情人行男,再也了无牵挂。她的最终离去仿佛是要告诉你:在人间,一切都是徒劳的。
如果叶子代表着精神上的美,空幻迷离的美,那么驹子便是真实的美,一种像春天像小草生机勃发的美。与现实对抗,与生命抗争。她十六岁开始阅读小说并做了简单的笔记,可在岛村眼里她并无深刻的理解。
岛村心想:要是见到驹子,就劈头给她一句“徒劳”。然而,对岛村来说,恰恰相反,他总觉得她的存在非常纯真。
她未婚夫行男卧床不起,师傅中风,她为了医药费为了生存去做艺伎,而在岛村看来又是徒劳的,关于书中第二次提到徒劳:
他明知对于这女子来说不会是徒劳的,却劈头给她一句“徒劳”。这样说过之后,反而觉得她的存在变得更加纯真了。
驹子弹着三弦琴,以山谷大自然为知音,美妙的琴声里满满是对生活的热烈与迷茫。可在岛村看来:
驹子这种生活可以说是徒劳无益的,也可以说是对未来憧憬的悲叹。不过这种生活也许对她本身是有价值的,所以她才能弹出铿锵有力的琴声。
生命是一场徒劳又怎样,我喜欢着我的喜欢,热爱着我的热爱,我身心沉浸着我就觉得有意义。驹子始终怀着一份纯真与真挚,而这正是岛村所怜悯与叹惋的东西
她深深的爱着那个来自异乡的岛村,可同时又觉得不可能,因为岛村是有妻子的。他对她也只是爱怜,是对美的一种疼惜。在他眼里,驹子不过是:
一个在乡村水果店里的奇怪的水果,独自被遗弃在煤烟熏黑了的玻璃箱内似的。
在最后,天上出现一望无际的银河,而地上是一场熊熊的大火。火势向天喷去,银河倾斜下来。叶子的死无疑是对美的致敬,美的诠释。而驹子疯了,或许叶子曾是她的精神支柱。小说到此结束,诗一般的收了尾。
雪国读书笔记 篇7
《雪国》是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第一部中篇小说。它也是作者在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时被评奖委员会提到的三部小说之一。小说以中年男子岛村三次到雪国和艺妓驹子的交往为基本线索,写出了他与艺伎驹子,以及萍水相逢的少女叶子的爱恋纠葛,为读者展现了一种哀怨和冷艳的世界。
对于小说中的人物,驹子是《雪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驹子是一位社会底层的一个被侮辱又不甘沉沦的乡村女子,最终为了给毫无感情的未婚夫治病沦为一名艺妓,其实更是生活的压力,把她一步步逼上了这条路。驹子渴望美好而真正的爱情,希望找一个爱自己的丈夫,渴望“正正经经”的生活。她对岛村非常痴情,对他是有一种期待的。她刻苦学习,勤奋练习三弦读小说,这种期待在驹子身上表现得越来越强烈。她对岛村的爱恋不掺有任何杂念,纯真、无私,甚至不求任何回报,她追求着一种岛村看来完全是“徒劳”的爱。
对于岛村,一个空虚无聊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典型。他家境富裕,无所事事,是个虚无主义者。在他看来,现实中的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只有当人们抱着非现实的想法、徒劳地追求它们的时候,才会对它们感到一种“虚幻的魅力”。比如,他研究西方舞蹈的演出,却只凭着从画报上看到的西方舞蹈的图片来写一些研究文章。因为生活实在无聊,他便来到偏远的雪国寻找刺激,邂逅了驹子。他觉得驹子记日记又有什么用,“徒劳而已”;驹子苦练三弦技艺而且达到了很高的境界,他也认为是“一种虚无的徒劳”;驹子对他一往情深,他却觉得“这种爱情远不如一匹麻绉那么实在”;对于驹子的对他的`苦苦追求,他觉得很不可思议,认为这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当叶子葬身火海,他一点也不感到难过,他只感到叶子的内在生命在变形,正处于一个转折。通过岛村这个艺术形象,作者表达了人生归于虚无的思想。
我并没有真正读懂《雪国》,但我觉得它的语言很有韵味,充满虚幻之美、洁净之美与悲哀之美。比如这些句子——“穿过县境上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夜空下,大地一片莹白,火车在信号所前停下来。”在这里川端康成用几近吝啬的简洁文字,拉开了《雪国》的序幕,大家也仿佛像书中的主人公岛村,坐了一夜的火车,终于抵达了这个静寂寒冷、给人一种虚幻感觉的天地。还有“她的眼珠儿更像美丽撩人的萤火虫,飞舞在向晚的波浪之间”,把叶子的美描绘得格外迷人。又如,“亮光深深地射进来,铺席冰冷地显出蓝色。火车站上的灯光,因为寒冷的缘故,闪铄不停。”看似简简单单的描写,却充满悲凉感。读者仿佛在清冷寂静、简古淡朴的境界境中,慢慢地感受隐于雪境深层的虚无的质感。
作者把西方现代派的某些创作手法和日本固有的文学传统结合起来,无论在人物形象的塑造方面,还是情节结构方面,均能另辟蹊径,为日本文学和世界文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作品给人一种强烈的真实感,这种强烈的真实感超越了很多作家。要知道,一幅画,要有主体和背景,一篇文章也要分主次,次要人物的存在是为了烘托主要人物的性格,在这点上作者处理得恰到好处,可见他对西方文学表现手法实质的深入把握,从这点上看,似乎可以把川端归为是“表现主义”的作家,因为他强调小说要表现感受,把感受融入诗一样的意境中。正如某学者的评价,“在镜子的底面,傍晚的景色变动着,也就是镜面和它映现的景物像双重电影画面似的流动着。上场的人物和背景是什么关系也没有的,而且人物在变幻无常的透明中,哕景在朦胧流动的薄暮中,两者融合在一起,描绘出并非这个世界的象征世界。”
《雪国》是一部富有诗意的作品,风景如画的北国景色与主人公的内心融为一体,《雪国》整体给我的感觉是平缓而抒情的,故事的'结局即叶子在一场大火中逝去生命,驹子那悲痛欲绝的神情,那撕心裂肺的哭声,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力。叶子的死亡预示着一种幻想的美好人性的破灭。作者把叶子和驹子进行了对比,驹子是“实”的,那么叶子便是“虚”的,面对那样恶劣的生活环境,叶子又怎能独善其身,洁身自好呢?这只不过是作者对比驹子产生的美丽幻想罢了,因此川端康成对叶子的描写其实并不多,用了一种淡化的处理方式,我们可以感受到这个人物的存在,但又不能过多的了解,给人一种琢磨不透的虚无飘渺的感觉。
总之,《雪国》这部作品需要读者慢慢咀嚼,才能挖掘作者所要表达的深意。
雪国读书笔记 篇8
暑假到了,我们终于能好好修息了,在这个暑假中,我看了一本我梦寐以求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雪国狼王》。
这本书是被誉为"中国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故事,如:雪国狼王,梅里山鹰,阿黑的密秘。在所有的故事中,我最喜爱的便是雪国狼王。让我带领大家进去故事吧!
这个故事分为7段,让我为大家从头说起吧:1923年,一只叫尤肯的头犬带领着一队挽犬,拉着雪橇去城镇换回生活的必须品后回归部落。可在回归部落的第10天,他们碰上了狼群。饿极了的狼群把他们撕成了碎片。只有头犬活了下来,因为狼王要把她做为自己的妻子。第2年尤肯就生了只小狼。因为小狼是在暴风雪中出生的,所以这只小狼叫"暴风雪"。
在15只小狼中已经初步排列了名次。最历害的便是"黑毛"。黑毛曾在攻击麋鹿时被麋鹿的大角扎伤了右眼,所以,大家都认为黑毛会成为狼王。过了几年,狼王便走了。在狼群中,分成了2派。一派的头头是黑毛,另一派的头头是暴风雪。一次尤肯的主人的朋友到狼群里来猎食物。这一次,暴风雪与黑毛开始争夺王位,最终暴风雪赢了。因尤肯回到了人类中,暴风雪也尾随妈妈进到了人类中。成为了一只出类拔群的雪犬。它凭借卓越的智慧与勇气,赢得了一个国家的赞许。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原来狼也会归顺人类,在此,我要对大家说:''不要让狼灭绝!‘'人类因用动物的立场去想动物
雪国读书笔记 篇9
川端康成是日本现实主义文学的一员,他的文学作品具有必须的特质。其作品《雪国》是一本讲述日本寻常人家在一段旅行中发生的普通平常的事。经过这样的故事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微妙的关系和复杂的内心境感世界。
在《雪国》这部作品中,描述了一位自由撰稿的舞蹈研究家岛村在一次机遇中认识了当地的一位艺妓后的情景,那时所谓的艺妓就是平时在家里做些平凡的家事,过着极为普通的生活,待到被召唤时就立刻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地道的艺妓,有的时候她们在客人的旅馆内一齐歇宿,大家坐在火盆旁闲聊一些家常,很自然地同客人们熟悉起来,而后,当她们看到男人们穿着棉睡衣就寝或起床时便会给予精心的料理,驹子就是这种地方艺妓中普通的一个,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逐渐的熟悉起来,并且经常见面。
这部小说重点在于其文字的感染力的成功。经过岛村和驹子之间的对话及其之间的关系的演变,极其丰富的表现了其文字的浸透力。在这样普通的生活场景中,充分的显现了日本的民族特色文化,将这些特殊的`食物连接起来,组成了一个个唯美的画面,给人以丰富的想象力,甚至还会有情感的共鸣。
作者经过“雪”这样的事物,来表达在日本所说的美学的体现。从这些文字中我能够看出作者的一种平静的心境。人物中岛村对于叶子的印象比驹子还要深刻。叶子的出现和逝去,那是一种从静美的状态跌落到凄美的情景。
总而言之,这部小说是川端康成对日本传统文化的担忧,即营造了雪国这样一个唯美的环境来寄托自我对日本文化及其传统美学观念的情感。整部小说都体现了川端一种孤寂的心灵,表达自我的一种终极理念。
雪国读书笔记 篇10
“不知为什么,岛村总觉得叶子并没有死。她内在的生命在变形,变成另一种东西。”
许是日本文学笔下时刻笼罩着淡淡的悲哀,我总不敢轻易去触碰。读罢川端康成的《雪国》,无力感似有似无地涌上心头,竟感到了莫名的惆怅。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
故事便从川端笔下这片茫茫雪域开始。
岛村,坐食祖产的有妇之夫,对西方舞蹈感兴趣,然而却只是凭借西方舞蹈的书箱和图片去任意想像。他不是欣赏舞蹈家栩栩如生的肉体舞蹈艺术,而是欣赏他自我空想的舞蹈幻影。驹子,雪国的艺妓,为了给师傅患病的儿子行男等医药费成为艺妓。她是一个连脚趾弯里大概也是干净的女子,她期望能够上城市去,与其它山沟沟里的艺妓不一样,她几乎每一天都写日记,把读过的小说做了十册多的读书笔记。小说描述了岛村三次到雪国来找驹子,在第二次来的途中被一双美丽的眼睛吸引。“她的眼睛同灯光重叠的那一瞬间,就像在余晖里飞舞的夜光虫,娇艳而美丽。”这是一个叫叶子的姑娘,她的声音悲戚而优美,仿佛是某座雪山的加声,小说平谈如水,却纤弱氤氲着淡淡的悲哀。最终以叶子在一场大火中丧生而结尾。
川端康成的文笔极其细腻,意识流的资料按时间顺序相互交织,所有情节,语言都如雪国的皑皑白雪,纯净而无丝毫杂质。平淡却能给予心灵沉重一击。
小说始终围绕着“虚无”与“徒劳”。
在岛村看来,一切都是徒劳的,他拥有幸福的家庭和令人艳羡的社会地位,却一向在寻找活着的'意义。驹子在他眼中,所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驹子记读书笔记是徒劳的;对城市的幻想是徒劳的。“看上去她那种对城市事物的憧憬,此刻已隐藏在淳朴的绝望之中,变成天真的梦想。他强烈感觉到,她这种情感与其说带有城市败北者那种傲慢的不满,不如说是一种单纯的徒劳。”她爱上不可能的他是一种徒劳,她为了将死的行男筹医药费是徒劳……
生命本来就是徒劳的,所以岛村在看到叶子死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极度的悲痛。“待岛村站稳了脚跟,抬头望去,银河好像呼啦一声,向他的心坎上倾泻了下来。”叶子是虚无的美丽,是精神纯洁美丽的化身,她的死亡映证了生命的虚无。生死无常,人生无常,无生就无死,无死就无生。人生无所谓生和死,死并不是生的终结,无并不是有的肯定。生和死,有和无只可是是生命存在的两种形式,仅有敢于肯定死,才能拥有生,才能在生的时候不为死的影子所困扰,才会在列的时候不会因贪生而却步。死是幸福的重点,人死后就回归到虚无,同自然万物一样,到达万物一如。这是川端康成经过《雪国》想表达的,与中国古代老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
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
有时候我们将生死看得太重,在这世界上,我们谁也没有办法活着离开。那又何必自寻烦恼,为生死所困呢?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倒不如坦然去应对生老病死,像赶赴上盛宴般去迎接自我的宿命。
生命会回归虚无,但我并不认为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徒劳。
哪怕到最终我们什么也带不走,但在有限的生命里面,我们能够探究生命无穷的意义,因为岛村觉得一切都是徒劳的,所以他一向深陷在一种混沌的泥潭中,找不到生命的意义所在。我们活着,就有活着的使命,有更多未知等待发现,许多问题等待思考。我不愿意因为结局而放弃享受生命的过程,哪怕是为了一朵春天早开的花,第二天升起的太阳,我都有正取幸福的理由。就如同雪国不会一年四季都大雪飞扬,它总会等到了春天的到来。这也正如我们每一天都做的,期待第二天的朝阳,为更好的明天奋斗。
在川端康成的笔下,那里还是一片白雪琉璃的世界,迷迷蒙蒙地罩上一层柔和的乳白色,整个世界纯白洁净地似有似无。里面有物的悲哀,人的悲哀,人的徒劳,生命的虚无,岛村的哀伤,驹子的三弦梦……
“没有剧场墙壁,没有听众,也没有都市的尘埃,琴声就会透过冬日澄澈的晨空,畅道无阻地响彻远方积雪的群山。
在那里,雪山将给生命,最冗长的回音。
雪国读书笔记 篇11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在一本冗长复杂的名著导读里。我喜欢它的书名——雪国,书名都带着淡淡的忧伤,连故事都是在雪中的杯具,仿佛天空中飘落的一片雪都有着忧伤的含义。
《雪国》的作者是我崇拜的偶像,这么说也许有些牵强,但他无论是他的启于还是作品都给我的思想带来很大的变化。只要是有关于他的文章甚至是短文我都会绞尽脑计地找到并留意翼翼地阅读,生怕漏下一个字。没有过多的诗歌或是言诗来描述他凄凉而悲伤的生命,但他的文章却能够让人感受到他笔下那哀伤的美,作者的名字叫——川端康成。
故事在一片银白的国家慢慢露出故事的一角,雪国被莹白色的雪花铺满,将一切丑陋伪善掩盖在尘埃之中。岛村在那里邂逅了美丽依人艺伎驹子,两人一见如故,在雪国的日子里岛村有了驹子的陪伴也不显无聊。从传言得知驹子有未婚夫并重病在病由一不叫叶子的少女照料,而驹子为了筹集医药费而做了艺妓。可当岛村询问时,驹子却矢口否认。没过多久,驹子的未婚夫即将离开人世,照料驹子未婚夫的叶子请驹子前去探望,可无论叶子怎样请求,驹子仍是不去,和岛村缓步离开。驹子未婚夫死后,叶子便在大火中自杀身亡。而岛村也只能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惋惜叶子年轻逝去的性命。
像是一不没有结尾的故事,最后的雪国火花冲天,将苍白的雪染上了火红般的`颜色,埋没在雪地里的是逐渐失去色彩的性命,在茫茫的雪野湮没,融进那片纯白,最终尘埃落定。
川端康成用他含满悲伤的笔墨在纸上写下华丽的篇章,仿佛只要墨汁一点便会在纸上留下艳丽的花。他的故事和他的一样哀伤,幼年失去亲人的痛苦令他的世界观添上了凄凉的色彩。当他以《雪国》《千只鹤》《古都》而获得否无数人梦寐以求的诺贝尔奖后的第三年,他却以含煤气管自杀的行为结束了自我才华而忧郁的人生。
没人能明白他这样的行为,可从他的笔墨中仿佛听见他悲怆的叹息声,命运多桀造成了他的才华和精神。生并非死的对立面,死潜伏于生之中。川端康成的话,仿佛是在向世界述说他依旧存在,存在包含着死亡的生中,升华了一切。
雪国读书笔记 篇12
故事情节大概是这样的吧,岛村是个生活富裕波澜不惊的男子,他会离开东京去往雪国寻求一些所谓的纯洁带来的新鲜感。他第一次去的时候遇见了驹子,一个连脚趾弯都干净的女人。可是第二次去的时候,驹子为了给师傅重病的儿子治病,她做了艺伎。而这一次的路上她遇到了另一个干净纯洁的.女孩叶子。其实我觉得岛村是个渣男,他不爱她们任何一个人,只是爱着心里的纯洁,她们为了生活不得放弃纯洁而他又给不了什么的时候,他却站在道德制高点觉得她们令他难以启齿。他这样评价驹子:看上去她那种对城市事物的憧憬,站在已经隐藏在纯朴的绝望之中,变成一种天真的梦想,他强烈地感到她这种情感与其说带有城市败北者的那种傲慢的不满,不如说是一种单纯的徒劳。岛村他不承认驹子的爱情,在我看来不过是为了自己所谓的自由。
驹子对岛村的爱说不上是对这个男人的爱还是对东京的爱,可无论哪一种似乎都是抓不住的,都是徒劳的,因为那个男人就没有心。她的三弦琴注定换不来回应,她只能每年一次短暂地见到他,然后在其余时间里孤老。她的爱情太过卑微,只敢卑微地祈求一年见一次。她那点期待也只敢通过叶子说出来,请带我去东京吧,对驹子姐好一点。
其实我没太理解叶子这个人物,她和行男什么关系,最后为什么要自杀。也许是重申了岛村对人终将死亡的懦弱。书的结尾说叶子由于失去生命而自由了,生与死仿佛停歇了。这是岛村的想法,因为他的生被困在了虚无里,被困在了人生注定是一个悲剧的命题里。
这里的雪多美啊,白色的雪,红色的枫叶,阳光下金色的山峦。除了视觉,声音也多美啊,鸟声,溪水声。可是这种美总带着那么些悲凉,那么些寂静,少了那么些生气。
生存也许是没有意义的,是徒劳的,但我不觉得它是虚无的。所以我不喜欢岛村,我更欣赏驹子,尽管不明白她为什么爱岛村,但她却尽她所能地努力生活着,写着日记,认真的铺着被子,即使身为艺伎也努力练习琴谱,以山谷为观众。这才是生活。
雪国读书笔记 篇13
算下来,《雪国》已经读了三遍了。第一次概读,大致了解作品中的主要人物关系以及情节发展状况;第二遍细读,品味其中主人公岛村和驹子之间的感情,以及夹杂在他们中间的叶子和行男的微妙感情,感受《雪国》给我带来的日式爱情;第三遍在重温作品的基础上有重点地选择川端康成的环境描写,去浅析这些环境描写对故事情节发展所起的作用。
因为之前读了两遍后也去翻阅和查找了《雪国》作品赏析的'相关资料,很多都是对作品中人物关系的解析,如岛村和驹子的感情真假,叶子和行男之间的隐晦情感,以及驹子对行男的态度等等等等,这种文章很多,无形中也影响了我对《雪国》的理解。但是,我是不喜欢走人家走过的路的,看了那么多文章我都不知道我最初对这部作品的理解是怎样了,已经默默随着主流思想走了,失去了我自己当初对《雪国》的纯真……
不走寻常路,我不想再去分析人物关系,因为我觉得很多其实都不是我自己的理解,而是从别人读后感上的理解,因此我选择研究《雪国》中的环境描写,于是这次在重温的时候我特别关注了川端康成在作品中对环境的构造,其实仔细研读发现精彩的环境描写不少,或许是作者有意而为之的呢,在最终的读书报告中我将就其中部分的环境描写简单谈一下我的理解,或许对于这部作品的解析会有意外的收获。
一些被我们边缘化或者忽视的东西也在发挥着它独特的作用,期待新的发现。
雪国读书笔记 篇14
总觉得川端康成的作品写得太过干净,尤其是《伊豆舞女》。干净的让人觉得一切都是幻想,在如今这样一个复杂,充满利和欲的世界,那样纯粹、干净、真挚的情感体现着人类最简单原始的珍贵性情,令人神往、倾心,却又不忍心打破这份悸动。
《雪国》是以白雪的世界为背景,雪是世界上最干净、圣洁,同时也是最美丽、飘渺近似虚幻的东西。通文都流露着一种淡淡的`苦闷、愁思、悲哀的情绪。
岛村,既是故事的男主角,又是个旁观者。对于这个人物,我并不喜欢。他是消极的,面对驹子对自己的痴迷,他觉得一切都是徒劳而已,他无法带给驹子想要的安心。甚至于,他觉得自己所做的,对于驹子艳丽的美和叶子空灵、清澈的美的贪恋、追寻都是徒劳的。他看着驹子为生活奔波,为感情压抑,同情她、怜悯她,时而给予她一丝安慰过后又冷静地告诉对方一切都是徒劳。
当然岛村这个看客做的也很吃力,他一直在追寻中想象中的美丽,他渴求的清冷、干净的叶子始终不正眼看他,而让他矛盾纠结的驹子确是一味地等着他。还时刻担心着自己的心思被驹子看穿,想要躲着又期待着接近。
相反我很欣赏驹子,虽然付出得不到回报,依然率性而积极地生活着,渴望爱情,执着爱情。喜欢、憎恶,每一种情绪都表现得真实、坦然,丝毫不做作。
其实至今我又很多疑问,叶子对行男究竟是什么感情?只是想实现护工的愿望吗?驹子对行男又是怎么回事,为何临死都不愿见面,只是不想感受生死离别的痛苦吗?驹子似乎并不喜欢叶子,总是在岛村前避免着有关话题,可为何在叶子跳楼死时又苦的这么悲痛,近似疯狂,难道她真把叶子当做自己的寄托,希望她活出另一个自己?
雪国读书笔记 篇15
《雪国》故事在一片银白的国家慢慢露出故事的一角,雪国被莹白色的雪花铺满,将一切丑陋伪善掩盖在尘埃之中。岛村在那里邂逅了美丽依人艺伎驹子,两人一见如故,在雪国的日子里岛村有了驹子的陪伴也不显无聊。从传言得知驹子有未婚夫并重病在病由一不叫叶子的少女照料,而驹子为了筹集医药费而做了艺妓。可当岛村询问时,驹子却矢口否认。没过多久,驹子的未婚夫即将离开人世,照料驹子未婚夫的叶子请驹子前去探望,可无论叶子怎样请求,驹子仍是不去,和岛村缓步离开。驹子未婚夫死后,叶子便在大火中自杀身亡。而岛村也只能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惋惜叶子年轻逝去的生命。
像是一不没有结尾的故事,最终的雪国火花冲天,将苍白的雪染上了火红般的颜色,埋没在雪地里的是逐渐失去色彩的生命,在茫茫的雪野湮没,融进那片纯白,最终尘埃落定。
川端康成用他含满悲伤的笔墨在纸上写下华丽的篇章,仿佛只要墨汁一点便会在纸上留下艳丽的花。他的故事和他的`一样哀伤,幼年失去亲人的痛苦令他的世界观添上了凄凉的色彩。当他以《雪国》《千只鹤》《古都》而获得否无数人梦寐以求的诺贝尔奖后的第三年,他却以含煤气管自杀的行为结束了自我才华而忧郁的人生。
没人能理解他这样的行为,可从他的笔墨中仿佛听见他悲怆的叹息声,命运多桀造成了他的才华和精神。生并非死的对立面,死潜伏于生之中。川端康成的话,仿佛是在向世界述说他依旧存在,存在包含着死亡的生中,升华了一切。
雪国读书笔记 篇16
读了书之后,感觉总是要写点什么,不然我总有一种感觉:再过几天,或许我连这本书的内容都不记得了,甚至或许一年后的今天我都不知道去年曾读过这本书。
这本书怎么说呢?说实话,我真的没读懂,真的。或许是不喜欢过于单纯的描写,也或许是看惯了大场面大情节的叙述吧,对于这种大部分描述雪国风景而将细腻的情感寄托于景色上的书不是很懂得欣赏吧,总的读下来,就是感觉到一种压抑,既有为自己没读懂这本书这本书所阐释的含义,没有与作者内心共鸣的惋惜,也有对书中驹子最终还是做了艺妓,岛村终归还是没能与驹子表明心意而遗憾吧,总之很多种感觉交杂在一起,感觉再不梳理脑海中的头绪,可能就会陷入思维的混沌或者干脆忘记读过这本书的思想吧,或许这也是我要写这篇读后感的真正想法吧。
不想为这本书到底好在哪作出教科书般的解释,只想单纯地作出自己的看法,给出自己的观点,这也是我想表达的。书中主要就是描绘了岛村来雪国与艺妓驹子厮混的故事,而之中也牵扯到叶子和行男与叶子的关系,具体的不再详述,也没有那个心情详细叙述,可能需要真正读过的人才能理解吧。岛村来雪国第一次就喜欢上驹子的美貌,而驹子也被岛村的学识所倾倒,但是岛村终究是只会“纸上谈兵”的人,竟把从来没有看过的西洋舞蹈也能洋洋洒洒写出一番文章来,因此这种我认为可能有性格上的懦弱,以致无法表达对驹子的爱意,虽然明白驹子也同样深深倾倒于他,可终究是水中映月一场空啊。
驹子可以说是比较好或说是乐于追求美的人了,不在意世俗的眼光,只要能见到岛村就好,哪怕让岛村带妻子来也好,只要能这样长久地交往下去就好,也不愿寄一份哪怕是妻子看了也无关痛痒的信,她或许内心真正想的就是遇到一个能与她内心相共鸣的人,正像她不愿为多挣一些钱搞坏自己身子一样,钱只要够用就好,趁空溜出宴会也好,来到客栈也罢,都会来到岛村的房间,不论是早上七点钟亦或是夜半三点钟,只要见到他就好了。或许这就是单纯的喜欢吧,像岛村眼里的驹子一样,是个单纯很好的人呐,就像璀璨的银河和雪国洁白的雪一样早已走进了岛村的内心,为之倾倒,超乎了普通旅客的身份和艺妓。
说了这么多,或许每个人读《雪国》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吧,读一读吧,书内容不多,字数也不长,也希望能与我有相同共鸣的人。
落花生读书笔记
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读完作品后,很多人的内心都深受触动。读后感中的叙述应该要形象生活,要简洁明了。编辑为您特意收集整理了《落花生读书笔记》,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1)
前些天,我读了《落花生》这篇文章,其中蕴含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文中说的“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们当中有一些人,只顾及外表的美丽,却将内心的美置之不理。
我曾经见过一位盘着头发,穿着连衣裙,打扮得很时髦阿姨。她拿着香蕉皮随手扔到路边,若无其事地走了。旁边一位衣着朴素、相貌平平的路人看见了,毫不犹豫地拾起香蕉皮,扔到垃圾箱里。我觉得,比起那位打扮漂亮却失去了美丽内心的阿姨,不起眼的路人更值得我们赞赏。他们那些只讲体面但对社会无益甚至有害的人,难道不是一些只供观赏的花瓶而已吗?
你们总听说过包青天吧?他是个家喻户晓的人。他的脸黑漆漆的,一点都不好看。可是,他帮助过多少人,破了多少生死疑案,还了多少人的清白!他就像《落花生》里所说的那样,是个外表不好看,但对人民有贡献的人!人有美丽的外表固然好,但外表美绝对不能与心灵美相提并论,我认为不图虚名,默默无闻地奉献的品格更为可贵,更了不起,更让人敬佩。让我们都来做一个不求外表美丽,只求内心纯洁和对他人对社会有用的人吧!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2)
前些天,我读了《落花生》这本书,书中的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在《落花生》中,作者借落花生来表明自己的心志。“父亲”先把花生与桃子、苹果和石榴相比,通过果实的颜色、样子以及果实的成长位置比较,说明花生没有桃子、苹果和石榴美观,但是它却有内在的最可贵之处:朴实无华,默默奉献,不计较比利。“父亲”并不是说桃子、石榴、苹果没有用,而是指他们外表的美与花生内在的美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更为重要的是内心美,实实在在多为人民做好事。一个人外在无论不怎么美的人,也能默默无言的去努力,给他人带老好处的人,应该更了不起,也更加让人佩服。“父亲”就希望“我们”能做这样的人!
文中说的:“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示。我们当中有些人,只顾表面的美丽,却将内心的美置之不理。
我曾经看见过盘着头发,穿着连衣裙,打扮的很好看的一位阿姨,她拿着香蕉皮随便一扔,然后就走了。旁边站着一位穿着朴素,相貌一般的路人看见了,捡起香蕉皮,扔进了垃圾桶里。
我觉得,比起那位打扮漂亮却内心不美丽的阿姨,不起眼的路人更值得我们赞赏。他们那些只讲体面对社会无益,甚至有害的人,难道不是一些只供观赏的花瓶而已吗?
你们总知道包青天了,他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他的脸黑漆漆的,虽然一点都不好看,但是他帮助过多少人,破了多少生死案件,还了多少人清白!他就像《落花生》里说的那样,包青天是个外表不怎么好看,但对人民绝对有贡献的人!
对于那些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的外表其实并没有什么用,外表美怎么能与心灵美相提并论呢?如果一个外表一般的人不计较个人得失,真心为他人着想,也许比外表赏心悦目更美。所以我们也要像落花生一样默默无闻、毫无怨言的努力给别人带来好处。
去年,我在杭州陈经纶体校读书,成绩一般,因为那里是体校,只注重体育方面的发展,所以在文化课上落下了很多。由于各种原因,我又回到了我们湘师附小读书,回到了原来的班级。爸爸让我回来后,要好好读书,争取把以前落下的好好补回来。就这样我回到了原来的学校,回到了原来的班级。虽然我在文化课成绩上老是拖班级后腿,但是在我的参与下,在班级同学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在学校举行的拔河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大家都说是我的功劳,我不敢居功,这里面也凝聚着原先在体校沈教练的多少心血啊!没有他的刻苦训练,没有我今天体育方面的成绩,沈教练他们就是不追求表面的荣誉,而是把劳动果实默默地奉献给别人的人,他们这样的人才是值得大家尊敬的人!
人能美丽固然好,但对外表的美绝对不能与心灵美相提并论。我认为不图虚名,默默无闻的为人民服务的人,就是最美的人,他们就像落花生一样。
只要有价值,花生也能美丽;只要充满阳光,只要内心充满阳光,内心的美就会换发全身,美丽无处不在!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3)
《落花生》这篇文章,是我最喜欢读的,因为文章的每一段话,都包含着一种深刻的道理。
文章写道:“花生的好处很多,有一样最可贵,它的果实埋在地里,不像桃子、石榴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
花生矮矮地长在地里,等到成熟了,也不能立刻分辨出来它有没有果实,必须挖起来才知道。这句话表面是说花生不像桃子、石榴那样炫耀自己的果实,而实际上是指社会上有的人能说到,但缺乏吃苦耐劳,是实于的精神,做一点微不足道的工作就自已为了不起,整天像蝉一样叫;而有的人,虽然不善于言淡,却一心扑在事业上,苦干、实干,成为社会上有用的人,这句话也提醒我们做人不要做华而不实的人,而要做不图名利,只求有益于社会的人,“落花生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不是外表好看而没有实用的东西。”这句话说明了一个人生的道理:一个人的外表并不重要,只有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成为受人尊敬的人。
一个人,虽然长得美,可是心灵丑恶,这样,即使她打扮的花枝招展,人们也会厌恶她。“人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这句话告诉我们不要做只讲体面地人,而要做有真实本领的人,只有兢兢业业地做有益于人民的事,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还告诉我们做人要像落花生一样,踏踏实实的,做一个心灵美、语言美、品德高尚、知识渊博的人。这种人,人民需要、社会需要、祖国更需要。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4)
开始读这篇文章时,我还以为这篇文章是描写花生的呢!读完以后,我才知道,这篇文章是写“父亲”教导“我们几个”做人的故事。“父亲”说,花生外型虽然不好看,但它很有用,对人有好处。花生一般不易发现,只有扒开土才能找到。所以,做人就要做有用的人,不能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正因为如此,许地山才写道:“花生做的食品都吃完了,父亲的话却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上。”是啊,这句话同样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上。古代有许多-臣、小人,他们都是依靠甜美的嘴、华丽的外表来博得皇帝的喜欢,而他们阴险歹毒的一面往往表现在对待比自己身份低贱的人身上,这种人最可恶了。
相反,像花生那样的人往往对上司说话都是直言、忠言,对低贱的人是好上加好。比如:三国时期的庞统,虽然相貌丑陋,做的好事(有益于别人的事)数不胜数。历也还有许多像花生那样的人。所以,我下定决心,长大后要做一个具有花生品质的人。
做一个有花生品质的人听起来不难,但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的话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拥有克制力的人才能做到。我相信我自己一定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