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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10-09 刺客读后感

刺客读后感。

这篇"刺客读后感"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精心为大家搜罗的,读完这部作品,我们都会被作者高超的文笔所折服。现在,我们不妨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希望您能对本文进行认真的研读!

刺客读后感【篇1】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篇2】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

《刺客列传》中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

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

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

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

现在我们称赞的是荆轲重义气,重然诺的豪侠精神,他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为国捐躯,所谓荆轲一怒易水寒!

士为知己者死,士有之,然则知己何求?

相反的,真正的那些为知己者死的不是上述五个刺客,而是文中其他一些人,聂政之姊聂荣,荆轲之友田光,高渐离等人。

由是观之,身处乱世,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或为忠诚,或为义气,更为甚者只为一句话。太史公评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因而千里马易得,而世无伯乐,此乃大憾也!而那些所谓为知己者死的士们,他们的牺牲不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不是为知己者死,而是那些为了那些利己者而死!

刺客读后感【篇3】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这其中有着深深的无奈,荆轲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在执行过程中暴露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竭尽忠诚,至死方休”,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出现失误,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刺客读后感【篇4】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篇5】

月黑风高,蒙面持刀,偷偷摸摸,行为龌龊,心狠如魔……这应该是大多数人印象中的刺客吧。然而刺客不尽是如此,司马迁就在《史记•刺客列传》中为春秋战国时期的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作传,让他们同屈原、商鞅、吕不韦等风流人物的传记并列,可见司马迁对他们赞赏有加。其实,古代刺客们并不像他们的名字那般令人恐怖,他们也是一个个有血有肉之人,一个个重情重义之人。

曹沫----君恩似海,视死如归。齐鲁交战,曹沫作为鲁将,多次败北,损兵折将,国土沦丧。但鲁庄公却并没有追究曹沫的责任,对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信任,仍然让他统领鲁国军队。曹沫当然感激涕零,但自己既无经天纬地之能,也无攻城拔寨之才,有的只是七尺之躯,一腔热血。于是在齐鲁城下之盟时,面对国家的屈辱,胜利者的傲慢,曹沫决定用匕首劫持齐桓公,逼迫齐桓公归还鲁国被侵占的土地。为了报答君王厚恩,也为了鲁国黎民百姓,曹沫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作赌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要不是管仲力劝齐桓公不要为了一己小利失信于诸侯,曹沫恐怕就人头落地了。

专诸----鱼腹藏剑,芳名永传。刺客总是野心家们争权夺利的棋子,专诸就是如此。时吴王僚在位,吴国公子光心有不甘,暗中招贤纳士,伺机夺位。专诸本是屠户出身,却有万夫不当之勇。伍子胥从楚国流亡到吴国,与之结交,把他引荐给公子光。公子光得到专诸以后,像对待宾客一样待他。在专诸心中,以前的自己,杀猪宰羊,勉强糊口,空有一腔壮志。无数个夜晚,他辗转难眠, 渴望建功立业, 渴望获得别人的理解与尊重,渴望遇见真正懂得自己人生价值的人。而公子光就是真正欣赏他的人。于是,在公子光为吴王僚设的“鸿门宴”上,他将吹毛断发的鱼肠剑藏于鱼腹,刺杀成功,而自己也被吴王僚卫士砍为肉泥。可死前的专诸我相信是含着笑的,与其卑微的活着,不如轰轰烈烈的死,世人会传颂他的功德,父母已经托付给了公子光,自己的儿子也即将被新皇帝封为“上卿”,这就够了,没有遗憾了……

豫让----片丹心,万古长青。豫让是最让人心痛怜惜的刺客。他起初委身于范氏、中行氏,但都没得到礼遇。侍奉智伯,智伯却对他非常尊重 ,以“国士”待之,后来智伯被赵襄子所杀。豫让报仇的方式是惨烈的, 他先扮作修整厕所的人, 以图行刺, 结果未能如愿。赵襄子觉得他是一个“义人”,放了他。不久,他又把漆涂在自己身上,使肌肤肿烂,毁了容,又吞炭使自己声音变得嘶哑,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他了。于是他趁赵襄子外出时行刺,结果还是失败。临死之前, 他提出要击刺赵襄子的衣服, 以致报仇之意, 赵襄子非常感动,答应了他的请求。豫让刺完衣服后后伏剑自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遇见知音, 就会毫不吝惜自己的生命, 用刺杀这种最激烈的方式来报恩。明知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也没有因此感到胆怯和恐惧。他不是热衷于自杀自残的自虐狂,不是铁石心肠的冷酷 *** ,而是重感情重义气的热血男儿。

聂政----孝悌为先,侠肝义胆。聂政行刺, 可以说“惨不忍睹”。他客居异乡,家境贫穷,与屠猪贩肉之人为伍。韩大夫严仲子因与韩相侠累结仇,听说聂政有侠名,多次前往,求其为己报仇,还备了酒食,亲自送到聂政母亲面前。又拿出黄金千两为聂政母亲祝寿。聂政感恩戴德,但坚决推辞,因为老母健在,姐姐未嫁,不敢以身许人。很久之后,母亲亡故。聂政守孝三年后,想到自己一介草莽,市井之徒,而严仲子千金之躯,位列卿相,却屈尊与自己结交,是看得起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便独自一人仗剑入韩,面对守卫森严的相府,以白虹贯日之势,杀了侠累。因怕连累与自己面貌相似的姐姐,于是用剑割破面皮,挖出眼珠,剖腹自杀。姐姐在韩国集市上看到了弟弟,伏尸痛哭,撞死在聂政尸前。母子情深,姐弟同义,令人动容。作为一个儿子,他做到了一个虔诚孝子该做的一切;作为一个刺客,他不求财不为利,只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不是冷血的职业 *** , 而是温情的侠客,他有的是精彩的人生, 而不是残酷的人生。

荆轲----风萧水寒,义薄云天。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早已广为流传。荆轲是卫国人,喜爱读书、击剑,凭借着剑术游说卫元君,卫元君没有任用他;与盖聂谈论剑术,盖聂对他怒目而视;鲁勾践跟荆轲博戏,争执博局的路数,鲁勾践发怒呵斥他,荆轲默无声息地走了。莎士比亚说,没有什么比希望不平凡更平凡的了。无人理解,无人赏识,四处游历,无所事事,荆轲是怀才不遇的、苦闷的。但是燕太子丹尊他为上卿,每天去拜访他,如此高规格礼遇让荆轲受宠若惊。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明知此去凶多吉少,可为了太子的那份恩情,为了给危在旦夕的燕国出一份力,他毅然决然地走上了刺秦的不归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仍然忘不了报答太子丹,“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荆轲刺杀失败了,可他那舍生取义的精神却永存世间,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正如其墓联所写的那样:身入狼邦,壮志匹夫生死外;心存燕国,萧寒易水古今流。

司马迁笔下的五位刺客在春秋战国这个特殊的时代相继登场,为我们展现出了一幅幅悲壮的历史画面,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许在今天的我们看来, 刺客的个人暴力并不一定正义, 但刺客们重情重义、自我牺牲、不畏强权的侠义精神, 却是可歌可泣的, 如一颗划过夜空的流星, 短暂而又绚丽, 给人以鼓舞和希望。正像鲁迅所说:有缺点的英雄毕竟是英雄,完美的苍蝇也不过是苍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在我心中,他们是刺客中的侠客,真正的侠客!

刺客读后感【篇6】

《刺客列传》读后感800字: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刺客读后感【篇7】

看完《刺客传》,我不禁佩服这五个人。

虽然这五个人的事迹不尽相同,但暗杀的目的也不尽相同。但他们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有着一种不畏**,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刚烈精神。

曹沫,是一位有勇无谋的刺客。他用自己的话与齐桓公作战。一方面,他以武力威胁齐桓公,迫使齐桓公归还因战败而失去的土地。不过,我认为曹沫此举还稍欠妥当。

如果齐桓公只在乎自己的土地和国家的利益,曹沫这次威胁齐桓公的行为非但能使齐王归还土地,反而会使齐王愤怒,并对鲁国大举进攻使鲁国面临着亡国的危险。

为了给智伯报仇,玉郎决定刺杀赵襄子。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会毫不犹豫地让我们的身体遭受巨大的伤害。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荣。

”最后刺了赵襄子几刀便自刎谢世了。但他的忠诚却感动了赵国志士。但我认为豫让的行为只是愚蠢和忠诚。

他大可以以自己的才能辅佐与赵襄子身边,再找时机为智伯报仇,这样既可报仇又可保全自己,两全其美,岂不快哉?

聂政,为了达到目的,直冲“方坐府上”的韩相侠累,然后“自屠出肠”。而聂政为了不让家人受牵连“自皮面决面”。聂政的姐姐聂荣认为,为了保护自己,他不能永远埋葬弟弟的名誉,于是和弟弟一起死去。

同样为了古代君主的一己私利成为牺牲品的专诸,为了刺杀成功,将匕首藏在烤鱼肚子里,刺死了吴王僚,但却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对我们来说,不能为祖国做贡献是非常遗憾的。但是对于古人来说,为他们的主人献祭确实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

荆轲,他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他是一位有勇有谋的刺客,但造成他失败的最主要的原因就应该是他的武功吧。他的剑术不精,却要刺杀秦王,他的精神与勇气可歌可泣,可惜的只是能力罢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首慷慨激昂的歌曲流传青史,同时流传的还有荆轲大无畏的精神。

这些刺客有成功也有失败。但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我们要记住的是这些刺客的灵魂。

刺客读后感【篇8】

内容简介:一名神秘女子找到杰克·李奇,邀请他暗杀新当选的美国副总统。杰克·李奇欣然从命,短短的一百二十个小时内,他就让副总统“死了”三次半!然而他不知道,此时真有一伙人正在磨刀霍霍,准备送副总统“上路”。更要命的是,那伙人也不知道杰克·李奇的存在……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刚收到书,封面很酷啊,和国内的同类小说封面很不一样,很有一种欧美范儿,打心眼儿里喜欢《模拟刺客》的这种感觉。小说前面还有填写小猪的导读,作为推理界达人,他的导读格外有分量,真是个意外收获,赞一个!《模拟刺客》主线是刺杀美国副总统,辅线是男主角李奇与大哥的情人之间的周旋,我更期待爱情可以开花结果,那些政客们只是政府的工具,死了一个还会有成百上千个。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模拟刺客》刚拿到书,开始以为是个谍战故事,看后不久才发现是本融合了阴谋、惊险、爱情、推理的冒险小说,越往后看越欲罢不能,主人公李奇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神探,话语不多,却总是一语中的,出手快,而且狠,女人就爱这样的男人,读者就爱这样的硬汉!《模拟刺客》是我看的第一本李查德小说,他的冷硬风格早就听说,这次国内终于发行,果然精彩,喜欢李奇思维的敏捷与身手的强硬,同期还有一本《暗夜回声》,正在读,同样很过瘾。

刺客读后感【篇9】

读《刺客列传》有感

高二年九班戚赫

有人喜爱文辞简约的《三国志》,有人喜爱饱含深情的《红楼梦》,有人喜爱清新亮丽的《飞鸟集》。而我却独爱人物细腻的《史记》。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行各业的英雄追逐中原。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和尊严,无数英雄在山野上流泪。刺客事卑鄙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他肩负着国家的期望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五个人虽然肩负着不同的命令,有着不同的结果,但他们都是侠义的、无所畏惧的,有着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层楼中最长的一层。从准备刺杀秦王到最后一次刺杀,说明荆轲是一个崇尚正义、信守诺言、有勇气、有计划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遗弃在街上,他的妹妹因悲伤而死。

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篇10】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读后感【篇11】

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刺客读后感【篇12】

司马迁虽曾身陷囹圄、惨遭酷刑却依旧豪情万丈,说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亦或是在书中毫不留情地抨击汉武帝的昏庸无道;也会借陈胜之口明“鸿鹄之志”。不得不说,太史公是一个极富英雄主义情怀的人,这点也可以从他把项羽归到专为帝王准备的“本纪”里、专门为刺客列传这样个人情感色彩浓郁的做法里窥见一斑。

司马迁本人就是一个极矛盾的人——肉体的残缺与精神的腾飞,那我们也以矛盾的观点去看五位刺客。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曹沫和荆轲。

先看曹沫。“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短短三句,曹沫便给我留下有勇无谋的匹夫形象。再往下读我不禁蹙眉:曹沫劫持齐桓公不过是为自己作战失利鲁国蒙羞所赎罪,不过是进行一场以生命为赌注的赌博而已。但是最终我被他的“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所折服。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曹沫与畏畏缩缩、割地求和的鲁庄公对比鲜明。曹沫功成身退,算是五刺客中比较好的结局了。

再谈荆轲。初读荆轲,令人同情钦佩;再读荆轲,从字里行间却发现他的“义”有些变味了。没错他“倚柱而笑,箕踞而骂”确实慷慨豁达;“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确实不失为一首撼人心魄的悲壮交响曲。细品,却发现矛盾确实多多。

荆轲本是卫国人,他之所以携秦舞阳舍身前往不测之秦,引用原文,是为报太子知遇之恩。这是怎样的“知遇之恩”呢?

太子丹年少时曾在秦国当人质,已经成为秦王的嬴政对太子丹并不友好。后来,他从秦国逃回燕国,寻求报复秦王的方法,但因燕国弱小,力不能及,便谋划暗杀秦王阻挡秦的兼并之势。太子丹四处物色剑客,看中了荆轲。史载,为了让荆轲死心踏地为他卖命,“太子再拜而跪,膝行流涕······太子日造门下······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看看,才认识,就精神物质双满足了,哪算什么“知遇”呀?分明是高价收买!太子丹也非真正信任荆轲。《史记》有云:“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太子迟之,疑改其悔”荆轲仅仅是为刺秦准备,他都不理解、等不及,甚至遣秦舞阳要挟、威吓,从何侈谈“知遇”。

由此可见,荆轲或许只是一个被雇佣的亡命之徒。

用矛盾的观点读《史记·刺客列传》,问世间义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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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读后感(精选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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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读后感 篇1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

《刺客列传》中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

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

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

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

现在我们称赞的是荆轲重义气,重然诺的豪侠精神,他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为国捐躯,所谓荆轲一怒易水寒!

士为知己者死,士有之,然则知己何求?

相反的,真正的那些为知己者死的不是上述五个刺客,而是文中其他一些人,聂政之姊聂荣,荆轲之友田光,高渐离等人。

由是观之,身处乱世,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或为忠诚,或为义气,更为甚者只为一句话。太史公评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因而千里马易得,而世无伯乐,此乃大憾也!而那些所谓为知己者死的士们,他们的牺牲不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不是为知己者死,而是那些为了那些利己者而死!

刺客读后感 篇2

在家整理书柜时,无意间看到《刺客》一书,还以为是描写类似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书的封面很好,黑底白字,视觉效果很强烈,特别是“刺客”两字更是醒目,书名下面的一段文字吸引了我:用一生的时间去熟悉一支枪,全景展示狙击手的神秘生活的铁血文学。

书中的刺客就是神秘狙击手,刺客在古代被称之为“侠之大者”,为了一句承诺,可以赴汤蹈火,付出性命亦在所不惜。狙击“伺人不备,突然袭击”之意,狙击手是在特种作战行动中重要角色,狙击手也是杀手,只是相对敌人而言,因为这种杀手并不是杀戮。

书中的主人公韩光,是一名优秀的特种兵,更是一句优秀的狙击手,为了一方净士,为了除暴安良,为了国家利益,再大的苦也要吃,再大的冤也要受,明知是枪林弹雨,危险四伏,处处陷阱,可还要冒死前行,他那种战士精神、奉献精神让我感动,他深知这是一个危险工作,需要付出巨大牺牲,最爱的人因误解而伤心欲绝离他而去,昔日的生死朋友,最信任的上级,因误解而追捕他,他蒙受着常人不能承受的不白之冤,甚至有可能死于自己人的枪口下,一旦失手,将成为真正的罪人,冤情也无法昭雪。面对如此境况,他别无选择,当他抬头望着天空说:“我是军人,这是我的职责,别人不理解我,祖国理解我,祖国知道我”时,这几句铿锵有力的话,蕴藏着无法表达的庄严和神圣,我深受感动,不禁潸然泪下,只因他是一名军人,他曾宣誓效忠祖国,他也是真正的刺客,一言九鼎,一旦作出承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选择军队,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理想和忠诚。

无限向往军营生活,喜欢那身军装,更喜欢军人那独特的气质。只可惜无缘军旅梦,只能远远的欣赏。

刺客读后感 篇3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 篇4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刺客读后感 篇5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 篇6

内容简介:一名神秘女子找到杰克·李奇,邀请他暗杀新当选的美国副总统。杰克·李奇欣然从命,短短的一百二十个小时内,他就让副总统“死了”三次半!然而他不知道,此时真有一伙人正在磨刀霍霍,准备送副总统“上路”。更要命的是,那伙人也不知道杰克·李奇的存在……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刚收到书,封面很酷啊,和国内的同类小说封面很不一样,很有一种欧美范儿,打心眼儿里喜欢《模拟刺客》的这种感觉。小说前面还有填写小猪的导读,作为推理界达人,他的导读格外有分量,真是个意外收获,赞一个!《模拟刺客》主线是刺杀美国副总统,辅线是男主角李奇与大哥的情人之间的周旋,我更期待爱情可以开花结果,那些政客们只是政府的工具,死了一个还会有成百上千个。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模拟刺客》刚拿到书,开始以为是个谍战故事,看后不久才发现是本融合了阴谋、惊险、爱情、推理的冒险小说,越往后看越欲罢不能,主人公李奇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神探,话语不多,却总是一语中的,出手快,而且狠,女人就爱这样的男人,读者就爱这样的硬汉!《模拟刺客》是我看的第一本李查德小说,他的冷硬风格早就听说,这次国内终于发行,果然精彩,喜欢李奇思维的敏捷与身手的强硬,同期还有一本《暗夜回声》,正在读,同样很过瘾。

刺客读后感 篇7

司马迁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他为了编成史记着一本伟大的书而漫游华夏各地。在他的雄心壮志以及辛苦付出之下,史记作为一个伟大的存在流传了3000多年。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将千百年来的历史浓缩在这一本书内。

史记中的故事真是数也数不清,我最喜爱的荆轲列传这一篇了。我十分敬佩其中的刺客荆轲。他的英雄的大无畏精神被刻画得淋漓尽致,性情刚烈也被放大突出。他儿时便喜欢读书击剑,结交的朋友还是个宰狗的酒友。荆轲自己也是个酒鬼,天天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喝酒。这从小培养了他的'豪情壮志,以及不怕死的精神。等他长大以后,为自己的国家赴汤蹈火,为国家做出了巨大奉献,也为燕国成为最后一个被消灭的国家作出牺牲。故事围绕荆轲刺杀秦王展开。他在国家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牺牲自己刺杀秦王,在失败过后也毫不畏惧死亡,光荣牺牲。

荆轲作为中国几万刺客中的一员,只是冰山一角。中国史上的刺客都有同一个特点:他们都对死亡无所畏惧,对于牺牲坦然面对。之所以荆轲有名,不过是因为他刺杀的是秦王而已,而无所畏惧则是所有刺客的共同点。刺客不仅是刺杀别人的残酷工具,更是敢于打破自己内心的畏惧的勇士,不畏艰难勇敢冒险的人。在这篇文章里,刺客精神也不仅仅表现在一个人的身上。文章中的许多人物都拥有着刺客精神。他们为了保住机密而宁愿自杀,以自己的生命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耿耿。

我们也应该要有刺客精神,虽谈不上要以生命做代价,但是要有不畏艰难的心。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刺客读后感(合集13篇)


我们经常会被老师要求写作文,作文,可以描写身边的细微事物,也可以大胆想象。花点时间写让人满意的作文还是很值得的,你是不是也正在写作文?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刺客读后感(合集13篇),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刺客读后感(篇1)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

《刺客列传》中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

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

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

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

现在我们称赞的是荆轲重义气,重然诺的豪侠精神,他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为国捐躯,所谓荆轲一怒易水寒!

士为知己者死,士有之,然则知己何求?

相反的,真正的那些为知己者死的不是上述五个刺客,而是文中其他一些人,聂政之姊聂荣,荆轲之友田光,高渐离等人。

由是观之,身处乱世,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或为忠诚,或为义气,更为甚者只为一句话。太史公评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因而千里马易得,而世无伯乐,此乃大憾也!而那些所谓为知己者死的士们,他们的牺牲不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不是为知己者死,而是那些为了那些利己者而死!

刺客读后感(篇2)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篇3)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刺客读后感(篇4)

在家整理书柜时,无意间看到《刺客》一书,还以为是描写类似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书的封面很好,黑底白字,视觉效果很强烈,特别是“刺客”两字更是醒目,书名下面的一段文字吸引了我:用一生的时间去熟悉一支枪,全景展示狙击手的神秘生活的铁血文学。

书中的刺客就是神秘狙击手,刺客在古代被称之为“侠之大者”,为了一句承诺,可以赴汤蹈火,付出性命亦在所不惜。狙击“伺人不备,突然袭击”之意,狙击手是在特种作战行动中重要角色,狙击手也是杀手,只是相对敌人而言,因为这种杀手并不是杀戮。

书中的主人公韩光,是一名优秀的特种兵,更是一句优秀的狙击手,为了一方净士,为了除暴安良,为了国家利益,再大的苦也要吃,再大的冤也要受,明知是枪林弹雨,危险四伏,处处陷阱,可还要冒死前行,他那种战士精神、奉献精神让我感动,他深知这是一个危险工作,需要付出巨大牺牲,最爱的人因误解而伤心欲绝离他而去,昔日的生死朋友,最信任的上级,因误解而追捕他,他蒙受着常人不能承受的不白之冤,甚至有可能死于自己人的枪口下,一旦失手,将成为真正的罪人,冤情也无法昭雪。面对如此境况,他别无选择,当他抬头望着天空说:“我是军人,这是我的职责,别人不理解我,祖国理解我,祖国知道我”时,这几句铿锵有力的话,蕴藏着无法表达的庄严和神圣,我深受感动,不禁潸然泪下,只因他是一名军人,他曾宣誓效忠祖国,他也是真正的刺客,一言九鼎,一旦作出承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选择军队,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理想和忠诚。

无限向往军营生活,喜欢那身军装,更喜欢军人那独特的气质。只可惜无缘军旅梦,只能远远的欣赏。

刺客读后感(篇5)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篇6)

内容简介:一名神秘女子找到杰克·李奇,邀请他暗杀新当选的美国副总统。杰克·李奇欣然从命,短短的一百二十个小时内,他就让副总统“死了”三次半!然而他不知道,此时真有一伙人正在磨刀霍霍,准备送副总统“上路”。更要命的是,那伙人也不知道杰克·李奇的存在……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刚收到书,封面很酷啊,和国内的同类小说封面很不一样,很有一种欧美范儿,打心眼儿里喜欢《模拟刺客》的这种感觉。小说前面还有填写小猪的导读,作为推理界达人,他的导读格外有分量,真是个意外收获,赞一个!《模拟刺客》主线是刺杀美国副总统,辅线是男主角李奇与大哥的情人之间的周旋,我更期待爱情可以开花结果,那些政客们只是政府的工具,死了一个还会有成百上千个。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模拟刺客》刚拿到书,开始以为是个谍战故事,看后不久才发现是本融合了阴谋、惊险、爱情、推理的冒险小说,越往后看越欲罢不能,主人公李奇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神探,话语不多,却总是一语中的,出手快,而且狠,女人就爱这样的男人,读者就爱这样的硬汉!《模拟刺客》是我看的第一本李查德小说,他的冷硬风格早就听说,这次国内终于发行,果然精彩,喜欢李奇思维的敏捷与身手的强硬,同期还有一本《暗夜回声》,正在读,同样很过瘾。

刺客读后感(篇7)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为了保卫家园,扞卫尊严,无数豪杰泪洗山野。刺客,本事卑鄙邪恶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中,却肩负着国家的期盼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尽管五人肩负不同的嘱托,有着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都侠肝义胆、不畏强暴,且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人故事中治安篇幅最长的。从为刺杀秦王做准备到最后刺杀,都体现出荆轲是一个重义气、守承诺、有勇有谋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弃在街头,姐姐因悲哀至极而死在他的身旁。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篇8)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刺客读后感(篇9)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刺客读后感(篇10)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做什么都好,但我要他记我一辈子。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甘付生命。甘负人心。

我不是什么善类,他爱的只能是我。不然,他便不能存在。

“主人,太子来了。”童仆端上一壶烫酒。

“桃花醉,好酒。”荆轲笑笑,“他果然来了。”

“荆卿。你对这时局,怎么看?”太子有些憔悴,但还是温和的`笑意。

“笑看!”荆轲大笑,“怎么,最后一坛桃花醉,不来一杯?”

太子勉强的勾勾嘴角,小酌一杯。

“燕国危亡,我自当以命相报。你不是要守江山万年么?我便杀了秦王,许你江山。”荆轲自嘲地笑笑。

“……那,你还要准备什么?”

“此去要有信物。秦王求取樊於期将军首级。我要他项上人头。”

“不行!”话音未落,太子气得颤抖,拂袖而去。

“怎么可能,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了江山百姓,感情那种东西。算什么?他会去的。”笑笑,闭上眼。罢了吧,一切都将终结。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都知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

“我也是无法。”

“荆轲。我自是知道。我终究,比不过太子吧。”褪下半边衣衫,握住荆轲的手,银色的刀刃卷起锋芒。

“左边第三根肋骨深处,刺下去吧,荆轲。就像你一直所做的一样。”樊於期笑得邪魅,刀尖在胸口冰冷。

“我要你,记我一辈子。”笑得狠绝,匕首刺入心脏,染红衣衫。

“殿下,樊於期死了。”

“皇上,有人称取得樊於期首级,是否……”

“传。”不怒而威的声音。樊於期,你死了啊。你不是不爱我么,你不是要从我身边逃走么。不爱我。那就死去吧。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

穷图匕见。

刀刃划过秦王下颚,一片混乱。

但,终于是匕首长不过宝剑。

“你倒是胆大包天,怎敢?!”

“我有何不敢?来了,就没有想过回去。”

丹啊,你还是,太天真了吧。杀掉秦王,怎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呢?力量不够的弱者,秦王死了,会有下一个秦王。终究不是杀死一个人就可以躲避的祸事啊。

“丹。我先行一步。於期。来世,来世。”仰天长笑,徐夫人的匕首刺入心脏,罢了吧。

不要奢求了。

“殿下。秦军……”

“我知道。”太子拨弄琴弦。

“再也没有桃花醉了。”

再也没有了。

刺客读后感(篇11)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篇12)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读后感(篇13)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信客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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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客读后感 篇1

信客,是一种职业,在这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每次的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紧紧依偎在妈妈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信客读后感 篇2

《信客》读后感600字心得感想范文:

信客,作为一种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里的职业,慢慢被人们所忘却,而有着“信客”精神的人,却没有绝迹。这种默默奉献的精神会在时间的长河中,永不腐朽。

《信客》一文讲述了:一个老信客失信于人,找到落魄返乡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在老人的哀求及细声慢语的嘱咐下,踏上了信客这条路。几年过去,年轻的信客也渐渐老去,老是犯病,又因为故去之人家人对他的态度,及在都市之中同乡之人对他的伤害,他放弃了在信客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在《信客》一文作者写了两个信客不同的机遇。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是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洁身自好,待人宽厚。为什么,一个,“赢得身前身后名”,而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像年轻信客一样的人。读后感.在四川藏族自治县的一名乡村邮递员,名叫王顺友。当地交通不便,地广人稀,还沿用着一种很古老的邮寄方式--邮递员骑着马走在漫长的邮路,挨家挨户送邮件,王顺友的邮路往返360公里,历时14天。就这样,王顺友,一个人,一匹马,一条路,在雪域高原上整整穿行了20年。这需要多么强大的毅力啊!他所走过的路,相当于二十一次两万五千里长征。王顺友这种牺牲自己,造就别人的品质,难道不是人们所赞扬的吗?

在时间的洪流之中,信客虽然已离我们而去,但是,像信客一样默默奉献的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的。诚信待人可以让我们苦尽甘来,而不是像老信客一样,因为一个污点从此被放逐,被遗忘。

教师点评:谷昕澄同学能从文中读出作者想要与读者分享的深层次的内涵。文章一开始就站在一定的高度,有自己的见解。文中没有多余的话来概括文本内容,这一点也是值得肯定的。篇末也能很好的点题,照应开头。

信客读后感 篇3

五年级的第一个学期结束时,老师发了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我认真读了几遍,得到了一些感悟。

这封信主要是提醒家长督促我们在寒假里注意培养读书、文明礼貌、合理安排、环保节俭、与他人合作分享、讲卫生等好习惯以及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在这诸多方面,自我保护这一条对我感悟最深,因为我在生活中也发生过类似的的不安全事故。

那是在暑假里,我来到了乡下老家。在那里,有一次我和弟弟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些烟花、爆竹。由于我和弟弟只顾好玩,从不考虑安全,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随时随地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给我们带来了欢乐,但不幸的是,在我们高兴的同时,坏事也随之而来:我的眼睛被硝弄伤了,弟弟被烟花喷出的火花烧伤了皮肤,我们难受了好多天。因此,我们的烟花爆竹也全被告没收了。我在此提醒大家:不要像我们一样没有安全意识地,一定要在家长带领下到指定地点燃放。还有,在交通、日常用火用电等等方面也要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措施。

总之,在这个寒假中,我要遵守《致家长的一封信》上的几条规则,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过一没有危害、欢乐有趣、祥和的春节!

信客读后感 篇4

诚信是一个人最精美的名片。韩莉君:一个人失去了诚信,就如盲人丢失了拐杖,只能四处摸索直至迷失方向。高枝妍:如果说人是一枚戒指,那么诚信往往是镶嵌在它上面的闪闪发光的钻石。

朱云杰:有时候,人会跨过诚信的门槛从地狱走向天堂;有时候,人会跨越失信的门槛从天堂坠入地狱。汪椅莎:失去诚信的人,比丑小鸭更丑,比垃圾堆更脏,比粪土更臭。高露青:打开了诚信的窗户,你就会走进别人的心灵,别人也会走进你的世界。张胜翔:把白说成白,把黑说成黑,这就是诚信。无名氏:老信客因轻度失信而落得个身败名裂终身与鬼神为伍的下场,年轻信客却因重度失信而选择“辞职”以至深受尊敬混了个校长死后还有各方人士争相吊唁,同样是信客,同样是失信,差别咋这么大呢?李晓辉:也许,世间无所谓诚信,亦无所谓失信,二者皆让位于“利益”。

冯超超:如果一个人因为他人的利益而失去诚信,只如一只鸟失去了一根羽毛,它往往会飞得更高更远;但如果一个人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失去诚信,就如一只鸟失去了翅膀,无法再度飞翔。

信客读后感 篇5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游荡在城镇和乡村间的小路上,既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为了他人能互相传递亲情,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更多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还记得余秋雨选择在描写年轻信客刚上路之时,对于游子对老信客的企盼所做的精彩描写:

年轻信客上路后,一路上都遇到对老住宅中的询问。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信客读后感 篇6

信客的苦是并不是一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仅够自己来吃饭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苦,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地方,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跋山涉水,翻山越岭,然而当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不会受到乡亲们的致敬,也不会受到乡亲们的重视,甚至都没有人会去注意这些整天跑东跑西得信客们。而且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是信客们不止身体上过度劳累,也使信客们心理上得不到一丝安慰。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普通人们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却默默承受这一切,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消失,并不再回来,但是他们那种: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善良厚道、宽以待人的优良品质,这些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品质。

信客会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信客读后感 篇7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 篇8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 篇9

今天老师讲了《信客》这一篇文章,都后我感触很深。

科技在日新月异的进步着,信客如同许许多多的职业一样,在今天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于是这个职业消失了。

但是,曾经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科技是在进步,但作为人的一种思想,一种品质的象征的信客是永恒的,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曾经的职业一样消逝,现在,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双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够糊口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辛,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城市,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运气不好,遇到坏天气,可能难以吃的上饭,这些苦就是来自肉体与物质的;然而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却难以受到乡亲们的安慰,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使本身身体劳累的他们,心也累了。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你我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都已默默承受,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逝去,并不再回来,让我们目送这曾经承载过无数有信客精神的人的职业,但是,也不要忘记,这种精神却永远的被刻在了历史,现在,和将来,是你我都因去继承和发扬光大的。

这是给信客职业的墓志铭,却不是给信客精神的墓志铭。

信客读后感 篇10

其实有些人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很平凡,但却很重要。就像文中的那个老信客,他连着那个小乡村与外面的联系,可他犯了一个信客最不应该犯的错误,这个错误对他来说是致命的,他再也无法做一个信客了。因为这件事,他失去了尽管苦,但他却非常热爱的工作。事后他很后悔,但这一切都晚了,只好把这个既让他热爱又让他痛苦的工作交给了一个年轻人,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这个乡村不能没有信客。老信客很不放心,详细的为年轻人讲解着,年轻人没有拒绝,当起了这个村与外面联系的新信客。

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轻的信客也变老了,在他当信客的十几年中,他对工作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的马虎。但是有一次送信发生的那件事,让他伤心极了,回到家,他当即到老信客的坟头烧了香,这位老人已死去多年。他跪在坟头请老人原谅:从此便不再做信客。信客已不再是信客,他只是有时间带别人写信,挣钱养家。

几年后,村里建起了学校,正缺一位地理老师,人们想到了信客。果然,信客讲的绘声绘色。不久,他就脱颖而出,成为了这个小学的校长。

后来,信客死了,前来吊唁的人非常多,有不少还是从外地特地赶来的。根据他的遗愿,他的墓就筑在老信客的墓傍。此时的乡人已大多不知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很多年过去了,在现在的社会里,所谓的信客似乎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我们有了许多完全可以代替信客的高科技产品。但在那个时代,信客很重要,但常常受人们误解,做信客要讲究信字,老信客就是例子。虽然这些人身份非常的卑微,但我们离不开他们。就像现在的乞丐,随处可见,虽然他们无法和信客相比,但是他们就一定要受到人们无情的鄙视和冷嘲热讽吗?

人们啊,请多给他们一点他们仅有的自尊,只是一个微笑也好,因为他们需要的仅仅是我们的关爱,仅此而已。

信客读后感 篇11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游荡在城镇和乡村间的小路上,既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为了他人能互相传递亲情,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还记得余秋雨选择在描写年轻信客刚上路之时,对于游子对老信客的企盼所做的精彩描写 年轻信客上路后,一路上都遇到对老住宅中的询问。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黑客读后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读作品之后,能深刻感受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如何才能写好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为了尽快满足您的需求我整理了以下信息:“黑客读后感”。

黑客读后感 篇1

作者范冰在书中讲了什么是增长黑客,增长黑客对企业的重要性,如何组建增长团队以及如何增长。作者重点讲述了增长的转化漏斗模型。

转化漏斗模型即AARRR模型,获取用户、激发活跃、提高留存、获得收入、传播推荐。

获取用户可通过多种方式,比如借助竞品平台、换量等。

激发活跃 用户获取之后要让用户保持活跃,可通过迅速传递产品核心价值,让用户感觉产品非常实用。用户感觉到有用才会持续使用持续活跃。

提高留存 用户保持持续活跃可以说已经留存下来了,但是流失的用户要及时挽回,开发一个新客户需要的花费是挽回一个老用户的5倍,所以要想尽各种办法提醒不活跃的用户活跃起来。

获得收入 用户一旦习惯使用产品,离不开产品,自然而然就会愿意付费。变现的模式有广告和付费,产品可根据自己的定位选择不同的变现方式。

传播推荐 流量池一书中讲述了流量池思维,即以存量求增量。利用口碑+自媒体,让用户推荐传播产品,实现病毒营销。

《增长黑客》读后感【篇2】 1. 写在前面 周末最放松的时刻大概就是躺在床上看书了。最近之所以选择看《增长黑客》这本书,是因为发现当产品0-1搭建成功后,接下来最重要的工作是拉新获得用户量。是这本书让我找到了用户增长的方法论。 2. 书籍介绍 该书的作者是肖恩·埃利斯&摩根·布朗,主要讲的就是需求验证后,如何获客、激活、留存、变现和推广的方法。随着互联网红利的减少,用户时间的碎片化以及资本投资的理性化趋势,企业单位的运营成本也在不断的呈指数型增长。这本书告诉我们的就是如何利用数据在有限的资源内获得最大限度的用户增长。 3. 书籍重点摘要 增长前提 好产品是用户增长的根本。即在做用户增长之前,先确定产品是否为“不可或缺”受目标用户之喜爱。否则过早地追求增长会使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浪费在错误的事情上,推广一个不受欢迎的产品,不但不会使早期客户转换为忠实粉丝,反而会令他们失望,甚至变成愤怒的批判者传播负面性的口碑。 产品早期先从一小部分用户群直接/间接获取反馈,以最小化可行性产品验证需求,将反馈快速迭代,融合到新产品中。 认知数据 用户增长的一切工作都是建立在数据分析的指导之上,需要具有数据思维,没有数据就没有比较,没有比较就没有进步。通过数据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提出假设、设计方案、分析数据、验证或者是推翻假设,最终抽丝剥茧,逐渐接近真相。 不断的去认知挖掘数据的价值;掌握数据驱动的体系和方法;运用数据指导各个业务部门的运营;利用分析工具代替人力。 专注目标 用户增长的工作必须时刻围绕增长展开,确定增长愿景或目标,每个目标需要制定明确的投资策略和验收指标。但有时通往目标的道路处于一团迷雾之中,并没有现成的套路和方法可以直接借鉴,需经历不断地测试、改进、学习、再测试,要求相当强的毅力和抗压能力快速执行。 关注细节 对产品任何一处细微的改动都有可能影响到用户增长。通常 A/B测试 是检验产品细节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善于创新 用户增长本身就是一门艺术,我们不但要通过缜密的分析衡量自己的想法是否可行,也要天马行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构想(通常指头脑风暴)。 全方面探索 用户增长既要了解自己的产品用户活跃渠道,建立环环相扣的转化漏洞;还要目光长远审时度势时刻掌握海内外最新产品和市场动向,横向掌握产品的数据,纵向挖掘上下游生态链接情况。 一句话:既要低头走路,又要抬头望天 4. 总结 这本书有大量的具体执行案例非常值得我们反复阅读,对各种情况都提出了增长建议。AB测试,病毒式传播等等都是实现产品增长的经典手段。 《增长黑客》读后感【篇3】 Sean Ellis与Morgan Brown共同编写的《增长黑客》一书中,提供了一套驱动产品成长的方法,并列举了很多实战案列。对于我这个产品新人来说,书中第一部分所阐述的方法论十分具有指导意义,所以本篇重点讨论增长黑客方法中的三个基本原则:1. 实现“啊哈时刻”;2. 明确增长战略;3. 快节奏实验。 对于创业公司来说,最头疼的莫过于在短期内吸引大量用户,所以很多企业不惜花费巨额成本在前期获客环节,然而他们却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好产品才是增长的根本。在产品没有准备好之前,盲目地追求病毒式增长,很可能适得其反。现代互联网环境中,营销手段千奇百怪,其中不乏被证实带来惊人效果的,比如最近兴起的竞赛答题,短时间内就吸引了大量用户的眼球,但是热度退却之后,留下来的用户有多少?真正转化的付费用户又多少呢?病毒式增长带来的也许只是几个月后用户的迅速流失。 增长黑客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首先确定你的产品是否不可或缺,为何不可或缺,以及对谁来说不可或缺,也就是了解产品的核心价值,确定核心用户的“啊哈时刻”。 有些时候,产品的核心价值并不仅仅在于它的功能,而是在于它是否与核心市场相契合,而这一核心市场很可能和公司一开始所设想的相去甚远。所以创造了核心价值,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能够正确定位核心价值。在最初设计产品的时候,我们常常会为新产品制定核心功能和目标群体,预想用户将会喜爱产品的哪些地方,但事实上我们以为的不一定是正确的。产品真正的核心价值,也许会完全不同于我们最初的愿景,它可能是在产品推出之后才加进去的某个功能或者体验。 所以当产品不成熟时,或者还没有确定“啊哈时刻”的时候,关键一步是通过数据挖掘、用户调研,寻找那些真正热爱这个产品的用户,然后分析这些用户在使用产品时有哪些相似之处,从中摸索他们在产品中所获得的其他用户可能没有获得的价值。因此,一个有效的与用户沟通的渠道对产品成长至关重要,核心用户将给予产品最有价值的反馈,为后期迭代指明方向。除此之外,在产品调研工作中,可以多问关于产品改进的问题,这能够帮助团队发现阻碍产品获取更多用户的原因,也能够凸显公司自身没有想到的产品改进机会。 当产品具备了“啊哈时刻”,拥有了与市场匹配的核心价值,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让更多的人发现它,公司需要尽快将重心转移到促进增长上面来。 书中提到了Everpic的失败经历:Everpic是近年来最被看好的照片应用,用户平均评分高达4.5颗星,它初期获得的5.5万用户也非常活跃,而且升级到付费版的转化率高达12.4%,但是他们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没有利用早期用户的热情来获得更快的增长。他们也考虑过利用一些增长黑客的方法驱动用户增长,但是因为担心这样的方式会使用户感到厌烦,所以他们没有付之于行动,而是始终一心扑在改进产品上,终因资金链断裂而悲剧收尾。 Everpic的失败说明了在适当的时间选择适当的增长杠杆有多么重要。转化率和用户好评都表明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出色的产品和一群忠实的活跃用户,他们需要做的是把注意力从改进产品转移到增加收入上,不管是改变设计,改良现有的功能,还是增加新的体验,目标是将更多用户转化为付费用户。 增长黑客不仅仅是从一系列方法中选择一个来试用,而是一个持续的实验过程,以确保这些方法能够取得理想的结果。如果Everpic真正推行增长黑客的话,他们就会运行试验以确定他们的假设是否成立,而不是因为担心某些情况的发生就不做任何尝试。 对于BAT这类大公司而言,他们已经积累了各种资源来推广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有太多的办法可以为其所用。然而一个创业公司却没有这样的资源,在拉新阶段能做的无非就是邀请转发之类的动作。增长黑客提供了一种基于产品和数据的低成本营销方式,给创业公司带来了福音。 如何结合产品和数据分析,得出恰当的增长方法呢?最简单的例子,A/B测试经常能够帮助公司发现一些非常简单的改变,这些改变实现了用户的大幅增加。比如Basecamp发现只是将文字从“注册并试用”改为“查看购买方案与价格”就给他们增加了200%的注册量。当然,A/B测试工具虽然容易使用,但是它们提供的数据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这些工具依赖的是比较表面的衡量标准,比如哪个按钮的点击量更高,而不是点击按钮的人最终是否成了固定用户。这就好比看到一篇“标题党”新闻,忍不住点进去之后却对内容大失所望,这样的点击率显然无法体现长期的客户忠诚度。为解决这一问题,数据分析必须能够在任何A/B测试中跟踪测试对象从点击到长期使用整个过程的行为,这对于寻找增长点不可或缺。 不过,在追求增长的过程中,做越来越多的数据分析也可能成为陷阱。第一,数据分析需要较长的时间;第二,为了提升某个指标废寝忘食地工作,却不一定产生正向的帮助。因此,增长黑客的第二个原则是:明确增长战略。虽然谷歌分析提供了数百张图表和数据点,但是如果它跟踪的并不是对你的增长来说最为重要的指标,就可能导致你迷失重点。删繁就简地将企业运营浓缩为一个基本公式可以为增长团队提供极大的帮助,使他们在杂乱的数据海洋中找准方向。所以选择正确的北极星指标极为重要,它能够在增长试验偏航时为你指明前行的方向,防止你在荒野中迷失。 第三项原则是进行快节奏的试验。在北极星指标的指引下,增长团队可以逐渐增加试验的频率。增长快的公司,通常是学习快的公司。开展的试验越多,学习到的东西也越多。而且正如书中所说,增长黑客的巨大成功往往来自于一连串小成功的累加。在进行试验的时候,要避免谨小慎微,缩手缩脚,不要期待一次试验就带来完美的结果。舒尔茨在谈到增长时最喜欢引用的一句话,就是美国“二战”时的一位指挥官乔治巴顿将军的名言:“今天就全力执行的好计划胜过明天的完美计划。” 清晰明确的北极星指标,能使数据分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使具有高影响力的试验尽快落地。 关于具体如何执行增长黑客理论,这本书里提到了很多案列,不过由于我自身参与设计的产品不多,不能正确分辨出这众多案例的适用性,所以在此不做赘述。案例中描写的实际操作方法也许不可复制,但是其中的共同逻辑可以成为参考指引:首先通过对数据的观察和原有用户行为的捕捉,总结出经验,形成试验想法,排定试验优先级,运行试验,再回到分析阶段审视试验结果,决定下一步行动。这样的一个闭环可以被看作是增长黑客理论的缩影,运用得当的话即可寻找到产品的爆发点。 《增长黑客》读后感【篇4】 这几天,终于把这个攒了很久的书看完了,上面是每一章节的简单总结,主要是随手记下的书中内容,和一点点的个人心得,由于案例特别多,说是总结,也只是摘录了一些感觉重要或者喜欢的内容,最好还是翻阅一下原书,下面来对这本书来一个整体总结。 这本书看下来,感觉它更像是一本案例书,书中主要是按照增长模型AARRR,从没一点来介绍,主要同时国内外的APP的最佳实践,来分析其在哪个阶段,使用了什么方法,来获得的增长。作者深入去分析这些案例的思路,总结出来,当我们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了疑问或者有些困惑,都可以从书中对应的章节获取提示获取灵感。 增长这种事情,一定是要去实践的,不断的在实践中去尝试,复盘,然后再尝试,形成一个闭环。像我这种凭空去看,没有地方去实践,估计也就是提升一下感觉,拓展下思路,估计过不了多久就忘记了。 本书更多的是提供思路,提供案例的拆分细讲,没有太多的理论或者实践方法。但是本书的特点就是从实际成功或失败的产品上获取经验,本身就是一个宝库了。 从书中的内容,也可以窥探一些关于增长黑客的事,首先要有关注力,书中提到的很多产品很多的营销活动,有的没有听说过,有的没有关注过,这都是差距啊。在互联网工作,不但要关注工作,还要关注信息,关注最新的新闻,最新的产品,最新的活动,从不同的活动、产品身上去学习,这都是需要注意的事情。还有总结能力,持续的输出,学会怎样写,写成哪些会获得更多的关注,这也都是互联网人需要关注和提升的能力。 对于初入增长这一个相关岗位,或者感兴趣的同学都是值得入门的一本书,推荐看看。可以放在床头,时常翻看,总会有不一样的体验,获取不一样的灵感。 《增长黑客》读后感【篇5】 这本书也攒了好久了,之前有看过,想在想想,除了增长模型AARRR,拉新、促活、留存、获取收入、自传播,好像和没记住啥。现在很多岗位说是做用户增长啥的,我觉得就是用户运营,好像没啥区别,用户增长偏全栈?需要更多技能? 最近待业在家,多看看书吧,看完书还能二手卖了回点儿收入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什么是增长黑客。 什么是增长黑客 增长黑客一词,起源于硅谷,Growth Hacker,就增长来看,是给产品带来用户增长、收益增长,而黑客描述的是技术高超的IT人员,在网络上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情,所以增长黑客就是一群用技术给产品带来增长的人。 他们通常采用的手段有:A/B测试、搜索引擎优化、电子邮件召回、病毒式传销等,他们关注页面加载速度、注册转化率、E-mail到达水平、病毒因子等指标。 增长黑客的提出其实很早,在2010年就提出,2012年安德鲁·陈的文章《Growth Hacker is the new VP Marketing》收到关注,而在我们国内应该也是这几年才被广泛讨论和关注的。 增长黑客是个杂家,是一群以数据驱动营销、以市场指导产品,通过技术化手段贯彻增长目标的人。 增长的目标就是“AARRR转化漏斗模型”: Acquisition(获取用户) 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拉新操作,让用户接触产品 Activation(激发活跃) 获取了用户后,需要让用户使用产品,引导用户完成某些动作 Retention(提高留存) 用户来了,也活跃了,但是以后再也不用了,流失太严重也不行,还需要让用户持续的活跃,留住一个老用户的成本远远低于获取一个新用户 Revenue(增加收入) 做产品、创业终究是要盈利的,产品要有自己的盈利模式,不断地盈利才可以更好的运营产品 Referral(传播推荐)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通过传播,通过朋友间的推荐,会带了更多的流量 增长黑客的职责和特质 作者介绍了“安迪·琼斯”的职业生涯,Facebook,Twitter,Quora等,三家工作,三段用户增长的实践。 数据为王 增长黑客要具有数据思维,所有工作基于数据分析的指导之上,不管是发现增长点,还是改变后的变化,都需要用数据说话 专注目标 增长黑客的工作围绕“增长”展开,但路上会有不同的麻烦,需要不断的摸索前进,耗费大量的时间,需要相当强的毅力和抗压能力 关注细节 任何细小的改动都可能带来影响,一定要关注细节变化,做好评估,通盘衡量得失 富于创意 除了通过数据验证想法,还需要天马行空的提出创意方案 信息通透 除了要关注自己产品的用户,还需要掌握海内外最新产品和市场动向,关注新生渠道和业界趋势。 一切用数据说话 数据分析师增长黑客必备的一项技能,这里作者提到了几点,一个是指标定义,其实就是公司指标体系的问题,公司不同部门对公司核心指标的理解、指标的定义一定要一致,需要站在同一个视角看问题,上下同欲,这样可以避免无谓的争吵。 数据分析的方法可以分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定性分析 就是对事物的性质作出判断,它“是什么”。 比如通过公众号文章排行,去发现当前主要的用户群具有哪些特性,他们处在什么状态。 定量分析 就是对事物的数量作出统计,它“有多少”。 比如要判断一个文案的好坏,可以通过A/B测试的方式,看看不同情况的转化率有多少,通过高低来选择最优的。 数据分析就是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不断验证的过程。提出假设、设计方案、分析数据、验证或者推翻假设,最终抽丝剥茧,逐渐接近真相。 增长黑客担任的团队角色 这里提到增长黑客很类似市场营销,的确,增长黑客就是要考虑低成本的获客,在互联网公司的话,类似的角色像产品经理、产品运营、用户研究、研发工程师、交互设计师等,这里没有提到数据分析师,我是有点儿纳闷的,这本书2015年第一版,估计那时候国内数据分析师岗位不多,所以没有提到吧,或者是数据分析师不适合干这个?哈哈哈 严格来说,增长黑客和这些岗位还是有些出入,对比产品经理来说,产品经理关注现有产品需要哪些功能来满足用户,而增长黑客则关注可以带来增长的功能;而运营更多的使用有效、成功的运营方式,而增长黑客则乐于从数据中获得启发,去寻找设计新的机会,去验证想法。 当然,增长黑客不能少了技术的支持,需要掌握一定的技术能力,以此展开各项探索。增长黑客就是这样一个游走在各个角色之间的多面手,感觉就和全栈差不多。 如何成为增长黑客 作者在这里提到了几点软实力: 热情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满腔热血可以驱动走的更远一些 聪明 现在信息繁多,需要知道哪些是自己需要的,做好知识的筛选 好奇 从杂乱的数据中发现问题,发掘别人未曾关注的问题 资源 增长黑客需要具有收集情报的途径 影响力 不单单要回倾听,还要是一名演说者,鼓动说服团队中的其他成员,以“增长”为核心 心态开放 空杯心态,善于聆听,接受观点不一致 内心强大 增长黑客一大部分工作在于试验,从不可能中需求可能,面对风险、失败,愈挫愈勇 一点点强迫症 关注每一个细节,严苛要求 @乔布斯@ 你不可能从现在预测到未来,只有回头看时,才会发现事物之间的练习。所以你必须相信,那些生命中的点点滴滴,将会在你未来的生命里,以某种方式串联起来。你必须始终相信一些东西--你的勇气、宿命、生活、因缘,随便什么,它们将给你追寻内心真正所想的自信,带你走离平凡,变得与众不同。

黑客读后感 篇2

内容简介:本书是硅谷创业之父Paul Graham 的文集,主要介绍黑客即优秀程序员的爱好和动机,讨论黑客成长、黑客对世界的贡献以及编程语言和黑客工作方法等所有对计算机时代感兴趣的人的一些话题。书中的内容不但有助于了解计算机编程的本质、互联网行业的规则,还会帮助读者了解我们这个时代,迫使读者独立思考。本书适合所有程序员和互联网创业者,也适合一切对计算机行业感兴趣的读者。

黑客与画家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同学的亲戚刚好回国,立马让人家给带了一本,是那种used的,就是没有封面,硬皮装的,那个白色的硬皮很容易脏。不过内容才是第一位的。 我到目前为止断断续续地读了前几章,内容都很精彩,很有深度,Graham本来就是一个很有思想深度的家伙,如果你不信的话,上他的主页看看吧。

黑客与画家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黑客与画家》这本书和另一本获得过普策利奖的图书The soul of a new machine 中译本的书名为《新机器的灵魂》写作风格是差不多的。都并不是写给计算机专业人士看的。只是两者不同的是前者的作者是美国互联网界举足轻重、有“创业教父”之称的哈佛大学计算机博士保罗?格雷厄姆(Paul Graham),这是他的文集。而后者《新机器的灵魂》则是一个非计算机专业人士对计算机业的内行透视。你可以将它当作一本小说,故事、语言精彩动人。但故事之外,同样富于内涵,因此还可以当作企业管理的案例,一个项目管理的实例。因为,作者引导读者钻进机器内部、产业内部、企业内部,作了一次难忘的旅行。本书在美国不断再版,业内业外均受欢迎。《公司》(Inc.)杂志将其列为历史上最佳商业书籍之一,U.C.Berkeley的Haas商学院将其列为MBA组织行为课程的必读书籍。

黑客读后感 篇3

《增长黑客》读后感心得:

最初接触这本书,是樊登读书里面推荐,当时听着觉得不错,就买了放在书架里。一放就是近半年。

这本书是美国肖恩埃利斯和摩根布朗所著,书名增长黑客,就是如何通过数据分析,去实现病毒式的营销获取获客的大量增长,主要精髓是通过不同的测试方法和迭代方式,以极低甚至零成本以获取并留存用户。书中大量的运用了facebook、领英、优步等公司实例,来讲解如何搭建增长黑客团队,以及团队如何通过快节奏的增长黑客过程产生并测试新想法,从而迅速产生强有力的效果,如何找到客户的“啊哈”时刻,如何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精准营销。成长型黑客是一种全新的颠覆性商业组织,与传统的营销方式有很大的不同。

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当今,有些企业能异军突起,很多则迅速消亡,关键在增长,“if you are not growing,then you are dying!”(如果企业不是在增长,那就是在衰亡)。

读完后,值得深思。作为一个铁饭碗的职业,也许我们不需要用企业的思维去考虑自己的工作,但我们需要在工作中加入一些新的思维和新的方法,才能平和地思考危险,或者力求完美。

几年来,他在情报所率先研发金盾云战平台。当时,为了引起全体工作人员的注意,增加平台的知名度,他还想到了一些办法,包括局长下的行政命令。

但回过头细思,我们还是有所欠缺,一个平台要有人气,要吸引客户,需要研究客户的需求到底有哪些,最感兴趣的是什么,当然一部分受限于技术,无法通过浏览器cookie数据等实现精准的分析,但有些可以做到,比如分析每天有哪些人在哪个时间段登陆,停留了多久,点击了页面哪些内容,这些还是可以解决的,当时也没有多做研究。金盾云战平台还在运行,但很少再进入。前几天我进入这个平台的时候,发现很多内容已经很久没有更新了,所以应该可以减少一些章节,更加简洁明了。

黑客读后感 篇4

自己工作已经有5年了,对自己的要求是不仅要有执行能力和专业能力,更要有自己的结构能力(方法论和知识体系,自己的观点、大局观),所以读了《增长黑客》这本书,可以提升自己横向的各个领域知识,知道他们是如何分工搭配,是完成一个产品的增长过程。同时自己了解到了用户运营的几个关键指标(从拉新到激活到留存到变现等),补充了自己在消费者运营这块的短板认知。其中在现实的工作中,你很难组建自己的增长团队,你的影响力也很局限,但是你可以学习这种思维习惯(用户视角、数据驱动、精准营销等),在有限的空间里比别人多想一步,多做一步,你将会收获的更多。

三、表面指标和增长黑客(这部分深有感受,在工作中会遇到类似情况,用户真实反馈与公司KPI的平衡问题)

表面指标是指那些讲起来好听又容易做到但是对实际业务拉动和用户留存没有实际价值的指标,欺骗点击的曝光引流,没有留存的拉新,左手导右手的增长(如免费领华为手机,全场爆款19.9抢,这样的引流都是想占便宜的用户,对最终交易的帮助是多少)。那表面指标就不要了吗?我们需要将表面指标和增长黑客指标(用户角度)合理平衡的看待,即在表面指标大环境下,如果将增长黑客指标发挥最大化。

注:引用了《SKY全能活动运营》公众号里的内容

黑客读后感 篇5

《增长黑客》读后感2500字:

增长黑客的概念在于,帮助产品或企业,能够不断的寻找可以增长的客户。不仅仅是售卖产品,能够提升产品整个流程的转化率,也可以作为增长的一个特点。

在本书中,一共分为三个部分。“序言”部分,主要讲述了增长黑客的基础概念;“方法”部分中,则是讲述了一些特定的做法;而最后的“实战”,则是用一些案例,描述出如何应用方法,进行真正的操作。

如果是在互联网深耕多年,在本书中将会看到太多熟悉的内容。比如需求验证,本书描述了需求验证的作用。作为增长的主要基础之一,需求验证是产品或企业最需要做,也是应该最经常做的部分。它分为三个步骤,分别为“有效获客”、“激活”以及“留存用户”。只有这三个部分全部达成,才能够算是一个需求被成功验证,才能够带来业务爆发的增长,或赚取更多的利润。

而在这里,需要的就是精细化运营。现在企业必须不断创新,才能实现高效增长。一成不变,带来的只有用户的流失。而为了企业增长,关注用户体验和价值才是目标所在。运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数字化运营,不是简单的进行某一步骤的数字化分析,而是贯穿整个客户生命周期,通过各部门间的协作,为客户提供一个整体的、持续的最佳体验。

比如对用户进行调研的时候,举个例子,与其询问满意度,反不如询问失望度更能带来用户的真实想法。

增长团队的一个核心使命就是尽一切可能挖掘一个产品或服务的增长潜力。增长并不是一次性就能够爆发,而是来自于一次次小成就的积累。增长黑客强调的是团队合作,通过合作,创造性地提出新想法,以解决棘手的问题。增长团队应当参与到增长的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但是,强调一点,并不是一定要打破规矩,有的时候,循规蹈矩也不失为一种最佳的选择。

在“方法”部分,最关键的一句话就是“实施过程,关注于细节”。就像是那句“魔鬼在细节之中”一样。最有可能成功的增长策略不是只关注用户群的扩大,也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用户的价值,用户的反馈十分关键。

接下来本书有讲到如何组建团队,工作流程应该有哪些,如何做一个好产品,如何确定增长杠杆以及如何进行快节奏试验等等,这些与常规的书本与互联网思维几无不同。

比如应该如何组建团队,要以用户为中心,换位思考,使用数据作为驱动力,跨职能进行合作。团队中需要一名领导者,他需要确定试验的流程和节奏、检测团队是否完成了目标任务、采用适合既定的增长目标的指标来衡量并改进结果、用数值促进用户增长的方法以及团队所负责产品或服务的用法、要有相应的行业知识或产品知识、以及拥有出色的领导力等等。团队中也需要产品经理、软件工程师、营销专员、数据分析师、产品设计师等等。

而在工作流程中,关键在于进行数据分析与洞察收集的情况,以及如何收集团队头脑风暴所出现的想法,如何进行试验排序以及如何执行。

实验优先级排序可以选择不同的体系,如ICE、TIR或PIE等等。

ICE:Impact(影响力)、Confidence(信心)、Ease(简易性);

TIR:Time(时间)、Impact(影响力)、Repsources(资源);

PIE:Potential(潜力)、Importance(重要性)、Ease(简易性);

在如何确定增长杠杆时,最关键的一点在于选定一定阶段的关键指标,但要因时而变,可是不要偏离路线。而快节奏试验,在目前的互联网产品中已经十分普遍了。如每周一个小版本,每月一个大版本等等。

在“实战”环节,则是按照“获客”、“激活”与“留存”的方式进行了描述。

“获客”中,需要考虑的是具体的商业模式、当下面临的竞争以及当前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判断,所带来的不同获客方式自有不同,但核心一点却不会改变,那就是“尽可能提高获客的成本效益率”。这里有两个匹配规则,分别是:

语言-市场匹配:产品优势的描述打动目标客户的程度。

渠道-产品匹配:营销渠道在想目标用户推广产品时的有效程度。

“激活”中,不要想当然的去揣摩用户行为背后的原因,要找到所有激活节点,优化用户体验,并通过触发物不断提醒用户回来。

“留存”中,记住一点:商业的目的本身就在于创造和留住顾客。而留住用户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提供可以持续满足用户需求或者令他们感到愉悦的优质产品或服务,让产品或服务对他们而言不可或缺。

留存有三个阶段,初期在于获得最大化价值;中期在于新鲜感褪去后,是否能够成为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用户需要确定继续使用是否会带给他们持久的回报;而长期则是需要确定产品能继续为用户带来更大价值,因此需要的是固定时间周期,定期推出新功能。往往有的时候,我们需要判断什么才是好的留存,本书提供了两种方法:横向对比同类产品或服务的最高留存,或纵向对比成功的竞争对手的留存。最后一点:如果留存不乐观的话,最先应关注的不是老用户的后期为什么流失,而是新用户的初始留存如何提升。

除了“获客”、“激活”以及“留存”之外,“变现”是本书中一个特殊的描述。毕竟商业环境中,变现才是永恒不断的话题。而在这个环节中,首先应该做的,就是根据整个用户在产品或服务中的“旅程”,绘制基本路线图,标出所有可能从用户身上盈利的机会,并找出阻碍创收的所有环节。分析哪些环节带来的收益最高,以及哪些会损失潜在收益的夹点。

变现中,需要划分群组,并关注每个群组能够贡献的收益,比如同一地区、相同经历、消费水平、产品需求等等。这些需要使用不同的价值度量,但是这些度量的设计需要仔细设定:

这个价值度量是否与用户看到的价值相匹配,这个度量是否会随着用户对产品使用量的增加而增加,这个度量是否易于理解。

在变现中,这个度量可以通过CRAVENS来进行设定:

Credible(可信)

Relevant(相关)

Attractive(有吸引力)

Visual(可视)

Enumerated(可量化)

Specific(具体)

要记住,在今天激烈竞争的商业环境中,不前进,就是失败。而这就需要良性循环。毕竟,增长放缓往往毫无预兆地就发生。只有持续创新,并发掘新的可靠渠道,才能够前进。但是,千万不要偏离核心产品或服务,否则,这反而会让你失去原有的顾客。

黑客读后感 篇6

作者初衷并非写给纯技术人员阅读,所以书中谈论了包括如何学习、编程与艺术的关系、言论自由、创造财富、创业、品味和技术等众多话题,他希望除了帮助对编程有兴趣的人成为黑客以外,还能引起更多非技术读者的思考。

《黑客与画家》从解释为什么书呆子不受欢迎到阐述黑客精神的意义,实际上是给程序员进行了正名。保持黑客精神,就有可能改变这个世界。不守纪律的人是社会力量和财富的源泉。

因为程序员经常沉浸在编程中,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与他人相处。这常常导致他们看起来有点“呆”——就像书呆子经常只和书打交道一样,程序员大部分时间只对着计算机屏幕。--这常常导致他们在学校里不受同龄人欢迎。

据保罗·格雷厄姆说,书呆子不想不受欢迎,他们只想变得聪明。在他们看来,聪明远远比受欢迎更重要。

建议所有技术人员阅读本书的第六章“如何创造财富”。技术人员有必要确立他们的财富价值观。说到“财富”,似乎是一件恶心的事情,但也要看到,身边有很多技术人员热衷于谈论**和房地产,是谁让我们生活在这个可怕的事代?很少有人同时谈论财富和技术之间的关系。幸运的是,有这本书。

金钱只是财富的一种表现,但财富不是金钱,不止是房子和汽车。作者认为,致富的最好办法是创造财富。这是一个可靠的致富方式,创业或加入一个创业团队。

作者与那些常见的忽悠大师不同的地方在于,他同时也会给出稍显冰冷的事实:创业的付出与回报总体上是成比例的,但是在个体上是不成比例的,不要把创业过于神话,但创业的确给了我们更多的可能。

给我带来不小启发的还有关于 "不能说的话" 的论述。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如果你在这个社会中发现了某种禁忌,发现了一些你不能说的话,你该怎么办?最恰当的方式是选择合适的场合说出来,而不是到处说。我们应该学会“只打值得打的仗”。

想想我们通常在互联网上花费大量精力的口水战,不是没有必要吗?别去赞同这个社会任何一种歇斯底里,但是又不告诉他们你具体不赞同哪种狂热。如果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挑衅,我们可以把辩论提升到一个抽象的层次,或者我们可以用隐喻来暗示一种方式,那就是幽默。

如果自己是潮水的一部分,你无法看清潮水的方向,唯一的办法是永远保持质疑,提升自己的思辨能力。

黑客读后感 篇7

能让中国新基建战略提前十年的书-《黑客与画家》读后感500字!

《黑客与画家》,8.7。这本书是硅谷创业之父保罗•格雷厄姆的文集,不过虽然是文集,但表达的观点并不散。大致出线是从对教育和社会的思考,再串到创造财富的方式,引到技术领域创造财富的能力,劲儿进入到各种编程理念和语言的论述。

其实不会编程的人,这本书后半段基本没有意义,因为你根本也没法评价各种语言到底是好是坏。但是前半部分,他对社会和财富的思考,还是挺有意思的。格雷厄姆把好的黑客比喻成艺术家(画家),他们和码农不是一个完全等价概念。现在在很多IT大公司里的程序员。

的确也就是码农的定位,这我到不是贬低程序员,只是说真正热爱代码的人很难在大公司里找到发挥的空间。大公司的正常运作有赖于一系列的规则和限制,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稳定和各司其职,你不可能指望你的产品经理像程序员一样懂编程,所以大公司的程序员大概率都是根据用户和产品经理的需求,使用固定语言将之实现的指尖工人。这就好比为动画片画画的画师和原作者的区别,只有画原画和想故事的人,才称得上艺术家,而其他人只是打工的。

可以读读,这本书是2011年写的,如果当时中国绝大多数企业家(无论土鳖的还是不土鳖的)都读过这本书,那今天中国新基建至少提前10年完成。

《信客》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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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客》读后感(篇1)

信客读后感

信客读后感(一)

文/刘奕涵

《信客》一文写两代信客的人生,虽带有较强的故事性,但仍然比较偏重于批判旧社会的人们。所以文章写信客这个特殊行业不是目的而主要是为了表现它所影响所体现出来的一种人性的缺陷。它的批判意识与全文的基调是一致的。

读《信客》,我认为至少有两点值得重视。

第一,在《信客》里我们看到了信客为通报噩耗而被人当作死神冤鬼,大声呵斥以充当别人出气筒的可怜,看到了信客为死者把点点遗物送去却遭受了红红的眼圈里射出疑惑的利剑而到头来好心得不到好报的可悲,看到了信客为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出示物证却遭人诬谄并倒打一耙的可叹作者写的是当时,但我们读来却是对当世的一种警示和感召。尤其是年轻信客饱经了工作之苦、生活之苦和心灵之苦却依然保持了这份诚信的美德。作者是在寻找,还是在呼唤?

但如果循着作者这条思路,我们似乎发现,其实这又是矛盾的,凭着两代信客这种顽强的承受力,都不应该告别自己所从事的信客职业:一个去看坟场,一个从教当了校长。那么,在这里我们是不是还可以斗胆地揣测一下,作者处在当今这个从业多元化的社会,文章是否力图去解释选择与坚守以及放弃这一社会现象的复杂性?

因为它有一种失败的无奈,像老信客失信自残,最终一路寂寞伴坟场,它是一种敏锐的选择;像年轻信客由于感受到这条路越来越凶险,我已撑持不了,才让人生拐了弯但他或许清楚地认识到,是30年信客的经历增长了自己的才干,才有了后来适合从教的选择。《信客》一文中体现出的传统文化心理以及作者所要表现的文化批判意识是显见的。

第二是《信客》中塑造的人物形象:

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年轻信客从业30年,通报噩耗,无端受气,出示物证竟遭诬谄,他一生坎坷,挑着一副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外出谋生的四个乡都把汗水和眼泪都堆在他身上。

读此文,我们除了对人物命运寄予深切的同情外,还将受到人格魅力的感染,那就是两代信客表现出来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宽厚待人的职业道德和优秀品格。但仔细品尝后,会让你深思。在思考中,你会发现作者的情感态度比较复杂,一系列的人物很难用好坏来界定。写了两代人的信,一方面,作者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为他们建起了丰碑;另一方面,他也书写了作为普通人的正常情感和心态。

他们肩上的负担太重,他们承受的太多,最终成为生活中无法承受的重量,他们选择了放弃。这也正塑造了完整的人物形象。

《信客》读后感(篇2)

。就像文中的那个老信客,他连着那个小乡村与外面的联系,可他犯了一个信客最不应该犯的错误,这个错误对他来说是致命的,他再也无法做一个信客了。因为这件事,他失去了尽管苦,但他却非常热爱的工作。事后他很后悔,但这一切都晚了,只好把这个既让他热爱又让他痛苦的工作交给了一个年轻人,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这个乡村不能没有信客。老信客很不放心,详细的为年轻人讲解着,年轻人没有拒绝,当起了这个村与外面联系的新信客。

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轻的信客也变老了,在他当信客的十几年中,他对工作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的马虎。但是有一次送信发生的那件事,让他伤心极了,回到家,他当即到老信客的坟头烧了香,这位老人已死去多年。他跪在坟头请老人原谅:从此便不再做信客。信客已不再是信客,他只是有时间带别人写信,挣钱养家。

几年后,村里建起了学校,正缺一位地理老师,人们想到了信客。果然,信客讲的绘声绘色。不久,他就脱颖而出,成为了这个小学的校长。

后来,信客死了,前来吊唁的人非常多,有不少还是从外地特地赶来的。根据他的遗愿,他的墓就筑在老信客的墓傍。此时的乡人已大多不知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很多年过去了,在现在的社会里,所谓的信客似乎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我们有了许多完全可以代替信客的高科技产品。但在那个时代,信客很重要,但常常受人们误解,做信客要讲究信字,老信客就是例子。虽然这些人身份非常的卑微,但我们离不开他们。就像现在的乞丐,随处可见,虽然他们无法和信客相比,但是他们就一定要受到人们无情的鄙视和冷嘲热讽吗?

人们啊,请多给他们一点他们仅有的自尊,只是一个微笑也好,因为他们需要的仅仅是我们的关爱,仅此而已。

信客读后感800字范文(二)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关于两代信客的故事,这是关于信任与不信任的警醒。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重视、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因为,不论从现在还是当时来看,信客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老信客干了一辈子,穷困潦倒,连一个家室也没有。家中一无所有。沿途投宿,总是拣最便宜的小旅馆。吃饭找那种“可以光买饭不买菜”的小店。终年奔波,劳累孤独,陪伴他的只有胃病和风湿玻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额外的工作,经常帮助写信、谴信。有时还要充当代理人,某个外出谋生者死去,代表家属料理后事,收拾遗物,资料共享平台《信客读后感800字范文精选》()。回到家乡,要通报噩耗,吊唁死者家属,交出遗物。信客还要遭受无端的怀疑,憎恨和诬陷。可以说是身心俱疲的来往于城市和乡村,做着那个“最敏感的神经末梢”。

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客愿意担当起这份琐屑和辛苦?这样的事,放在现代,实在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客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丢失的人格。令我感觉惊讶的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任劳任怨、恪守职责的信客,怎么就会栽在那样一件小事上。

第一,信客只是为了图喜庆,撕了一点布边。这件事,可大可小,大了说,他的确不应该动托寄的物品,这是信用问题;可往小了说,这个行为,放在平时,就相当于借了别人的肥皂洗了次衣服那样无足轻重。就事件本身而言,我认为,实在是小题大做。对老信客,我始终觉得这个行为很生活化,很真实。就像天使偶尔偷了一回懒。

第二,事态严重化的关键,就是上海那边又派了个人随后到,关照家里人看布匹头尾的标记,以免信客动手脚。看到这里,我觉得人心啊,实在是——不说险恶吧——太具有防备性了。这个在上海闯荡的同乡,看来已被城市同化,而信任到了需要被检验的时代。不幸的是,从未犯错,从被信任的老信客被这突如其来的检验难住了。唯剩百口莫辩……

第三,最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曾经带来的喜悦和希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也许,他们真是铁石心肠?也许,他们也是值得我悲悯的受害者——突来的证据,把老信客推到了乡亲们的'对面,他们那简单甚至狭隘的心不能接受,就像被最信任的朋友背叛的孩子,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怨恨,于是,找来许许多多的回忆做证据——老信客已经干过很多这种事了,他一无所有的家就是通过克扣赚来的!文章刚开篇到这里,我便尝出弥漫着的讽刺意味。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心情,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

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个游走于两地的乡村信客,他不是民族英雄,死后可以被平反,被悼念,然后永存世人心中,光辉照耀大地。但我庆幸,有这样一段文字,记录下了那个年代的那些人,一种原生态的喜与怒,坚守与不舍。让我,可以去感受、思考那源于历史的无奈和无奈背后的深沉。

《信客》读后感(篇3)


说明: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为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通过学了语文书上的《诚实与信任》这篇文章,相信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感受。下面是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希望你喜欢!请您阅读。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1

前几天,我们学了语文书上的《诚实与信任》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我”黑夜驱车撞坏了一辆小红车的反光镜,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主动留下字条要求承担责任,感动了车主的故事。

课文中的这句话让我回味无穷:“不,人与人之间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你给我留下了诚实与信任,这比金钱更重要。”

是啊,人与人之间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诚实与信任。

记得我爸爸每天都出去工作,没有时间陪我。有一天,我就对爸爸撒了谎,说肚子疼。爸爸就请了假来陪我。……但是后来知道了真相。大人们都批评我,说我是个不诚实的孩子。

现在我已经改正了。但有时我拖拉作业,总是不主动承认错误,不主动把订正好的作业本交给老师批。这也不好。

我们每个孩子都要讲诚信。如果我们不诚实,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骗长辈,最后就没有人会相信我们了。我们就得不到别人的帮助。

诚实与信任,我要记住它!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2

这学期,我们语文课本上学习了一篇课文《诚实与信任》,这一篇课文主要讲了“我”深夜驱车回家时自己的车的反光镜与路边停着的车的反光镜相碰而碎,我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主动给他留下了写着电话号码和姓名的字条,希望车主和我联系。后来车主在电话上感谢我,不用我赔偿,并且告诉我人与人之间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你给我留下了诚实和信任,这比金钱更重要,使他深受感动。

妈妈也教育我,做人要诚实,生活中,妈妈处处要求我,也是这样做的。有一次,我与妈妈去菜场买菜,妈妈买了17元的菜,给了50元,结果卖主找回了83元,妈妈发现了,立刻把多找的50元还给了卖主。卖主连声地说:“谢谢!”妈妈对我说:“做人要诚实,不是自己的钱不能拿。”

孟子说过:“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是离不开相互信任的。信任别人,是会得到别人的信任和感激的。这样人与人之间就会很和谐,相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会很糟糕。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3

今天,我在语文书上读了一篇文章叫《诚实与信任》,若有所悟。

作者不小心碰坏了车主的反光镜,但作者主动留下了字条,后来车主不仅没有要求作者赔偿,还感谢他,使两个陌生人拉进了距离。

诚实是我们每个人所具备的基本品质,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人们常说:“诚实是做人之本”,是啊,做人交朋友最要紧的是诚实,大家不都喜欢诚实的孩子吗?如果你跟《狼来了》里的小孩子学,那就是不诚实,就不会得到别人的帮助,结果他自食恶果,得到了丧命的下场。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位名人。

华盛顿从小就是一个诚实的孩子。有一天,爸爸送给他一把小斧头,小华盛顿想试一试小斧头快不快,便把爸爸心爱的樱桃树砍了一刀。正巧爸爸当时回来了,小华盛顿知道无法掩盖这个事实,诚实地走到爸爸面前,低着头向爸爸认错。爸爸虽然心里很心疼他那棵樱桃树,但还是笑逐颜开地抱起儿子说:“一棵樱桃树算不了什么,但我希望你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4

别拿诚信开玩笑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一句话诚信是金!诚信可以弥补智慧,而智慧却不能弥补诚信文中的小伙子虽然很有才华,但是却没有一家公司愿意招录他,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渐渐地,他发现法国的车站不需要检票,这位小伙子为了省钱,就经常逃票,不过偶尔有两次还是被发现而受到处罚。他就找到了安慰自己的理由,自己是穷学生嘛,能省点是一点。而这两次逃票的经历被永远地记在了他的信用记录上。所以,虽然他满腹才华,却最终因为缺少做人最起码的品质埋葬了自己美好的前途。事实证明,谁拿诚信开玩笑,不仅会名誉扫地,还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所以我们应该吸取这篇文章中小伙子的教训,把诚信是金这句话深深印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有一次,我考试得了一百分,可我检查的时候发现我明明错了一题,这时我走上讲台跟老师说我错了一题,最后我只获得了九十八分,红红的九十八分呀,我要永远把你刻在我的心上,你是我诚实的起点。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守信。里面讲的是古代一个名叫范式的少年的故事。看后,我觉得范式是一个守信的人,因为范式答应“两年以后的今天,我到你家去,拜见你的父母双亲以后,我们一起再去京城继续求学。”果然范式两年后的今天就到张劭家去了。所以我觉得范式很守信。

看完后,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和教育。这篇文章让我想到三天前的电视中新闻的一件事情----一家公司的老板在一家汽车销售店里买了一辆二十九万元人民币的宝马牌的小轿车。公司老板怕被别的车子撞坏,于是这个公司的老板就给自己新买的汽车上了汽车保险。保险公司的人员说:“不管是撞坏还是什么的,都赔二十万元。”但是公司老板在车子坏后,要求赔偿的时候工作人员却说:“你的车子没上火险,我们不能给予赔偿。”

你说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是不是不像范式一样守信?

生活中这种不守信的事情还真是比比皆是。不过,我还是希望大家行动起来。学习范式做一个守信用的人,不要不守信用。一定要还社会一个好风气。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6

今天,我坐在窗前,仔细阅读着《诚实守信》这本令人回味无穷的好书。这本书里的《宋奶奶遵守诺言》和《列宁承担责任》两篇文章更令我感慨万分。《宋奶奶遵守诺言》讲的是宋奶奶冒着狂风暴雨,仍然到预前约好的幼儿园看望小朋友们。

小时候,有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宋奶奶约好第二天上午小珍教她叠花篮。到了第二天,爸爸叫醒宋奶奶,说今天早上全家要到李伯伯家去做客,宋奶奶早就想去李伯伯家看鸽子,但转念一想,想到明天约好的事,便留在家里等着。可等了一个上午,也不见小珍来。爸妈回来后,知道宋奶奶白等了一个上午,爸爸生气地批评了她。可宋奶奶却说守信最重要。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真是惭愧万分啊!记得有一次,学校要我们当一回红领巾主持人。那天上午放学后,我们几个小主持人约好,下午两点准时在学校门口相见排练。可当下午两点我刚要出门到学校时,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立刻退步而回了。等雨渐渐停了,我才打起雨伞走向学校。这时,他们几个同学都成了落汤鸡,他们异口同声地对我说:“李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啊。”这使我听了,觉得十分惭愧,恨不得有个地缝让我钻进去。还有那篇《列宁承担责任》更使我感到无地自容。这篇文章讲列宁讲的一句中说得不确切,不仅没有为了顾自己的颜面而自己狡辩,而是主动承认自己的过失。此文虽短,但意义却绝对非凡。与列宁这种诚实、坦率的品质相比,我简直是无地自容。在一个炎热的下午,我破例(老师不让我们带饮料到学校去)带饮料去学校。有些同学告发我,我为了维护自己班长的尊严,便狡辩说没有。后来经过老师的教育,我终于承认了错误。俗话说得好:诚实贵于珠宝,守信乃人民之珍。是的,诚实守信,是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就十分崇高的品德。也许,从某一观点上讲,忠诚会使我们吃不少亏。

像王安石、林则徐等中华民族的杰出人才,虽曾蒙冤一时,可是到后来,不也得到历史的公正评价吗?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7

我在寒假期间阅读了《播撒诚信的种子》,是由侯靖方与徐令义主编的。看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小孩子要从小养成一个诚信的好习惯。

在《播撒诚信的种子》这本书中,分十个大章,每一个大章里都有四个小题,分别是:故事小屋、美文品读、教你一招和活动天地四部分。最让我记忆犹心的是第五章中的美文品读的众说诚信:盘古、女娲、牛顿、爱因斯坦……他们分别说诚信是我开天的巨斧、诚信是我补天的五彩晶石、诚信是我的三大定律、诚信是我的相对论……

读了《播撒诚信的种子》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诚即诚实,就是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说谎,不虚伪,言行一致;信即守信,就是言而有信,说到做到,履行诺言。

我在平时也不是很乖的,有些时候也会说谎,不诚实。记得有一次,因为考试的分数较差,不想让妈妈知道我这次考试的成绩,但是又要签名,怎么办呢?我就想从原来的本子上有妈妈签名的地方剪下来贴上去,晚上妈妈在从我书包里拿东西时无意中看到了考卷,妈妈就对我说:“做人要诚实,要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最重要的就是德,如果一个人品德不好,成绩再好也没用。做错事情,要勇于认错,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

诚实和信任课文读后感8

前几天,我们学了第七册语文书上的《诚实与信任》这篇文章。

课文主要讲的是作者驱车从外地回布鲁塞尔,不小心把一辆小红车的左反光镜碰碎了,但是作者在路灯下写了一张字条,希望车主与他联系。事隔三天,小红车的主人与作者联系,车主被作者的诚实所感动,原谅了作者。他很后悔,没有记住车主的姓名、地址、年龄、职业,但他的话深深印在了作者的脑海里。

是啊,人与人之间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诚实与信任。

记得我爸爸每天都出去工作,没有时间陪我。有一天,我就对爸爸撒了谎,说肚子疼。爸爸就请了假来陪我。……但是后来知道了真相。大人们都批评我,说我是个不诚实的孩子。

古人说:“与人相处,第一要谦虚诚实。”强调待人以诚是立身之本。唯有诚实,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古今中外,有许许多多的故事都赞扬了诚实这一美好的品质。本文的两位车主就是诚实守信的模范。他们使我懂得了诚实和信任比金钱更重要。在生活中不管遇到大事还是小事,我们都要诚实。做一个有良好品德的人。

《信客》读后感(篇4)


《把信送给加西亚》的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至今人们还在传诵它,平实的语言,质朴的文笔,没有漂亮的修饰,没有离奇的故事情节。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请您阅读。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1

书,是书虫的食粮。它让喜欢读书的人热爱;它让热爱读书的人酷爱;它又让酷爱读书的人感到“饥渴”。

经老师推荐,酷爱读书的我读到了一篇关于战争的文章:《把信送给加西亚》。这篇文章主要讲一名叫罗文的中尉被美国总统派去送一封加密的信给加西亚将军的故事,罗文经过千辛万苦,最终把信送到加西亚将军手里。

故事的剧情令人心情此起彼伏,仿佛身临其境,给人一种好奇、惊险、刺激的心理阅读体验。故事展现了美国军人的风采,以及忠诚敬业、态度严谨、认真负责的品质。

从文中“上校当即回答:‘在华盛顿有个名叫罗文的中尉,他一定能给你把信送到。’”中“当即”和“一定”这两个词,可以看出上校思维敏捷,对工作高度认真的行为品德。“一定”还说明了罗文中尉是一个对工作认真、负责、迎难而上的人。而且,从“‘派他去。’总统下达了命令。”这一句简介的话语中,可看出总统对上校的信任与当时情况的紧急,不容有任何犹豫。

这篇文章还充分体现了美国人的团结友爱,没有人会因为任务的艰难而放弃完成,所有人都团结一致,群策群力,也没有人会因为艰苦而背叛祖国。文中的几个部分都突出了美国人的这些优秀品质,比如:“勇敢牙买加”,“海上遇险”和“丛林枪声”。在遇难的时候,正因为参与这次“重大”任务的队员都有着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才使得罗文中尉如此及时地完成任务。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体会到了团结友爱的中重要性。在学校,我们应该团结友爱,群策群力;在学习上,我们应该迎难而上,坚忍不拔,最重要的是态度严谨;在学习上,我们应该认真负责,不敷衍了事。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2

放假前,在学校的年度总结会上,刘校长郑重的向全体教职员工推荐了一本书:《把信送给加西亚》。他说他已经三次重读此书,相信书中浅显易懂的道理会带给大家一点震撼。于是,利用年假的空闲,我也静下心来,细细的来品读一番。

《把信送给加西亚》是一本享誉全球的商业经典之作,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年轻的美国陆军中尉安得鲁罗文临危受命,历尽艰难险阻,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在古巴丛林中找到了加西亚将军,完成了送信这一神圣使命,为打败西班牙侵略者立下了卓越功勋的故事。

读了《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本书,我认为这本书至今畅销不衰,始终被人津津乐道、具有强劲的生命力的答案,就是因为每个时代都在寻找“罗文”,各个国度、各个行业都在推崇和呼唤“罗文”精神。这种精神就是爱岗敬业、公而忘私的奉献精神,就是百折不挠、坚持不懈的执着精神,就是顺应潮流、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正如中国古话所说:“君子以厚德载物”,“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们需要具有这种精神的人,需要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就是要学习、弘扬、践行这种精神,为教育教学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认为,世界上到处都有“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从书中了解到,“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并不是那些声名显赫之人,也不是那些权高位重之人,而往往是那些在平凡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主动进取、忠诚敬业的员工。工作中怎样去寻找这些员工,那就要象瓦格纳上校一样去了解、信任、知人善任、培养他们。作为一个合格的领导,既要学会写信,又要学会送信。对待上级,就要学会罗文的敬业精神、主动创新精神,义无返顾地送好信,始终不渝地忠诚上级;对待下级,就要学会麦金莱总统的豁达大度、信任无忧精神,相信和信任下级;对待单位工作,要学会瓦格纳上校的知己知彼、知人善任精神,了解手下人员,忠诚上级领导。

“态度决定命运,细节决定成败”。书中的主人公罗文在接到送信的任务后,不提要求、不讲条件,不怕吃苦、不怕牺牲,舍小家、为国家,历尽千辛万苦,历经千难万险,最终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他前进中的每一步都浸透着汗水、熔铸着心血。这种奉献精神,在1--年前的战争时代需要,在和平发展的年代需要,在转型跨越发展的新时期更是迫切需要。这种奉献精神军队需要,企业需要,政府部门更加需要。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既然肩负起党和人民交给的重担,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真意为祖国出力,就要像罗文那样,不怕吃苦受累、不怕困难重重,脚踏实地、拼搏奉献,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崇高的价值追求,献身于科学发展的宏伟大业。具体到我们教师工作,就是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文化素养,倾其所能、无怨无悔、尽心尽力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教育工作上成为一个甘于奉献、尽职尽责的人。

罗文接到命令后,没有选择逃避和退缩,而是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顽强不屈的毅力,置生死于不顾地勇气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作为教师工作,虽说不是什么要害部门,但关系着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未来的培育,任重而道远,所以,只要我们选择了教育,选择个教师这个称呼,我们就要在工作中坚持不懈,忠诚于教育事业,用我们饱满的热情、永远的童心来呵护孩子们,用我们的爱心来践行一个教育人的职责。就像书中所说:“如果你非要辱骂、诅咒和没完没了的贬损不可,那么你为什么不辞职哪?当你身处局外时,你可以尽情发泄。但是,我请求你,身在其中时,不要诅咒它。当你贬损它时,你身置其中,那么你也是在贬损自己。”就如我们昌乐二中的师生,从他们的口中,听不到一个关于二中不好的字,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所在?忠诚!如果说,生命力使人们前途光明,团体使人们宽容,脚踏实地使人们现实,那么深厚的忠诚感就会使人生正直而有意义。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3

近一时期以来,公司组织学习罗文精神,并发放了《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其目的是要员工提高执行力,在工作之余,我也认真阅读了这本书,刚看第一章,就被其征服了,我如饥似渴地读完了全文。老实说,我对执行力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各人也有各人的解释,通过学习,我比较认同这种解释:执行力就是公司或上级安排给职员或下属的任务,自觉、及时并尽量完美的把工作完成,并且很好的向公司或上级汇报工作结果或进度。

《把信交给加西亚》其实就是美国军人罗文一则送信的故事,故事的的结构很简单,简单的几乎不用一百个字就能描述完,但是罗文所表现出的精神,使这个小故事有者独特的魅力,那么罗文所表现出的执行力是什么呢?我认为,罗文的执行力就是“忠诚、服从、努力、进取”,其中忠诚是核心,是前提,没有对国家的忠诚,就没有军人般的无条件服从,就不会有不懈的努力和不断的进取,最终达到目的,显然,在这里“忠诚”变的异常重要,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解决:“忠诚”问题。

没有执行力或执行力不强会要怎样的结果呢?一是没有及时去办,拖拉,延误了战机,导至任务失败;二是心里有情绪.带着情绪去工作,自然做不好;三是完成任务的决心不决定,工作如石沉大海,没有了消息,不向公司或上级汇报工作结果或进度;四是工作效率低下人家用上30分钟的事完成,你可能用一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试想,如果没有一颗对企业的忠诚的心和对工作忠诚的态度怎么能够解决上述问题呢?

忠诚是一种品德,是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情感。忠诚从小的方面讲是对一个家庭、一个组织、一个企业的责任,从大的方面讲它是我们每一个社会的人对国家民族所应承担的义务。

忠诚无论作为一种优秀的传统精神,还是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企业精神,它不仅护卫责任,它本身也是一种责任。在一个企业里,企业和员工是一个共生体,企业的成长,要依靠员工的成长来实现;员工的长成,又要依赖企业这个平台来实现。企业兴,员工兴;企业衰,员工衰。现在大多数优秀企业在用人标准上都把忠诚作为识人、用人的首要标准,然后才是个人的能力和素质。所有公司无一例外地希望吸纳忠诚的职员,并寄希望于招聘来甄选,因为忠诚已经不仅仅是对道德标准的评判,而是一个员工对职业水准的衡量。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愿意使用一个缺乏忠诚的人,只有忠诚的人,才有资格成为优秀团队中的一员。缺乏忠诚的人才,没有了发挥才能的舞台,成就不了事业的同时,也成为“怀才不遇”的主力。我认为,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其忠诚往往比智慧更加重要。如果每个中层干部都能做到这一点,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尽自己最大能力做好每一项工作,这无疑是企业最大的福祉,也是走向自己职业生涯成功彼岸的起点。

可以说,拥有忠诚,你就会拥有了做事的动力,工作效率就会得到更大的提升,企业和个人都会从中受益。因此,无论你在哪个岗位,肩负什么职务,都必须以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己任,用忠诚书写成长的经历,使自己每一天都有新的收获,不要因为受一点儿委屈,吃一点亏就牢骚满腹、耿耿于怀。其实在很多时候,吃亏是进步的扶梯,失去的越多,得到的也就越多。我们只有齐心协力,才能造就一个优秀的团队,才能推动企业实现健康快速的发展。

忠诚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能力、一种责任、一种精神,我们不论身居任何位置,只要拥有一颗忠诚的心,我们就拥有了一个个人全面发展的舞台,就可以为实现和谐快速发展这一光辉梦想,做出我们应有的更大的贡献。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4

怀着由衷敬佩的心情和谦恭诚恳的态度,我再次拜读了《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本堪称为成功学的圣经,感受颇深。

19世纪,西班牙军队占领了古巴这个小岛国家,并野蛮地奴役着古巴人民。1895年,古巴人民奋不顾身地争取自由。由于地理位置等因素,美国不得已密切关注着古巴形势。随着形势的不断恶化,1898年4月,美国正式向西班牙宣战,并意识到和古巴起义军合作是赢得这场战争至关重要的因素。因此,美国总统对陆军中尉罗文委以重任,给古巴起义军首领加西亚送一封决定战争命运的联络信。罗文没有提任何问题和要求,而是以其绝对的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克服艰难险阻、冒着生命危险,出色的完成了这个“不可能”的任务。罗文被堪称为美西战争中的英雄。故事情节简洁明了、扣人心弦,从中折射出象征忠于职守,人人树立敬业、忠诚、勤奋品质的这样一个道理。

100多年来,英雄的故事广为流传,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人以主动性完成职责。如今,每个企业都在呼唤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寻找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重用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了今天职场的主旋律。然而在现实社会还有很多的人以玩世不恭的态度对待职责,给公司报以潮讽、频繁跳槽、推诿塞责、固步自封,对能偷懒沾沾自喜、消极懒惰、自毁前程。因为他们忽略了人类社会最基本行为法则---互惠的交换,投入才有回报,忠诚才有信任,主动才有创新。为此我们不但要投入自己的忠诚和责任,尽职尽责,努力争做《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而且要正确引导全体职工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为此,从以下方面努力去做:

1、提倡敬业?敬业是一种人生态度,是一种道德的光辉所在,是珍视生命、珍视未来,是全心全意地投入,是脚踏实地,是一种对自己自内而外形态的关注与升华。

?敬业,首先要爱业,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哥伦布在他每天的航海日志上最后一句总是写着:“我们继续前进!”这句话看似平凡,实则包含无比的信心和毅力,包含着哥伦布对航海事业的热爱和对人生的态度。就凭着这一股精神,他们向着茫茫不可知的前途挺进,横跨惊涛骇浪,历经蛮荒野地,克服了无数的艰难险阻,终于发现了新大陆,完成了历史上惊人的壮举。

我们经常说:今天不爱业,明天就会失业。每一份工作都来之不易,所以我们就应该本着“努力、努力、再努力,实践、实践、再实践”的精神,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因为干一项事业,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就难入佳境,难出成绩。而且,往往事业心比知识更重要,因为没有使命之感,没有敬业之心,没有锐意进取的勇气,知识就只是摆设,终不能转化为能力和成绩。敬业,还要有恒心和毅力,要有不怕吃苦的精神。每个人都渴望成功,但是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就像天上不可能掉下馅饼一样,成功是靠百折不挠的进取意志,靠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拼搏得来的。正如《把信送给加西亚》中所讲:“年轻人所需要的不只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不只是聆听他人种种的指导,而是更需要一种敬业精神,对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去完成任务——把信送给加西亚”。我们提倡敬业,还应该搞好团结。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其实也是敬业精神在日常琐事中的具体体现。

2、提倡忠诚?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罗文中尉就是怀着对自己祖国的热爱、对自己祖国的忠诚,完成了一个军人应该完成的任务,而且没有丝毫怨言,没有丝毫退却。

我们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集体、忠于事业,时刻牢记,集体的利益永远高于个人的利益。当然,只靠简单的服从是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送信人”的,我们正处在一个信息化、知识化的多元社会,服从的精神加上创新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完成“送信”的任务。?

3、提倡勤奋?在工作上要勤奋。

国外有位名叫杰克·韦尔奇的CEO这样说过:“没有什么细节因细小而不值得你去挥汗,也没有什么大事难到尽了力还不能办到”。工作中,即使再细小的事情,我们都应该尽心尽力、勤勤恳恳的去完成;只要我们尽心尽力、勤勤恳恳的去做了,就会成功。成功不是三分钟的热情所能实现的,也不是一时的冲动所能造就的,它靠的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

在学习上要勤奋。现今的时代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时代,科技的飞速发展、竞争的异常激烈,需要一专多能、多才多艺的“复合型”人才来应对。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要想不被时代淘汰,要想取得更大的发展,就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要多学习多思考,多方面的充实自己,全方位的提高自己,跟上时代的步伐,做时代的追随者,而不是时代的淘汰者。?

“送信”的传奇故事是一种象征,一直以来在激励、鼓舞、鞭策着人们,社会在呼唤着、寻觅着、锤炼着“送信”的人。让我们共同打好基础、提高素质、培育品质、胜任工作,为我们的祖国、为我们的人民、为我们的工作尽自己之才力,展自己之智慧,扬自己之风帆,创辉煌之业绩,人人都真正成为“送信”的人!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5

《把信送给加西亚》讲述的是罗文中尉是如何把信送给加西亚将军的故事。这个送信的传奇故事已在全世界广为流传100多年,《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也畅销不衰,风靡世界,这主要是它倡导了对工作的勤勉敬业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推动企业、单位和社会发展的。

随着矿井改革的不断深化,是发展的前提,以紧跟企业快速发展的步伐,需要职工对企业的忠诚、责任和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以加快企业发展的进程,这就需要职工像罗文中尉一样,能够不问原因,只要是上级领导安排了,就执行并认真细致的完成它;然而,在我们的身边,这样的精神、这样的人确实有点少了。所以我们要学习这本书,学习罗文中尉的精神,我想这也是此书畅销100多年的根本所在。

现在这本书静静地放在我的桌子上,薄薄的,朴素而不鲜艳。这是我看过的最小的书了,叫它小册子好像更适合,然而它的内容所给我的感觉绝不像它的外观那样。因为通过学习这本书我明白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行为法则,那就是:“只有投入才有回报,只有忠诚才有信任,只有主动才能有创新,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这本书以一种足以让所有人信服的表达方式传达了一种极为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人才价值观,使我深刻感悟到“罗文”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的态度直接体现了工作的质量,要看一个人做事的效率,就要看他的工作精神和态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一些人工作态度不端正,以善于投机取巧为荣耀,领导一转身就懈怠,没有监督就没有自觉,对工作推诿塞责,划地自封,以至于自己总是在原来水平上来回波动,不自我省思,而以种种借口来遮掩自己缺乏责任心。整天抱怨说什么社会不公平了,埋怨自己没有找到好工作之类的。其实在埋怨和抱怨的同时,这些人为什么不能坐下来仔细地想想,为什么这些“不幸”会落在自己身上呢?这又回到了“态度决定一切”这句话上了,我觉得人生真正的不幸就是那些对自己不负责,工作态度不端正的人,特别是有才华的人,因为自己有才华,所以觉得自己就应该被重用,被别人所注视,不愿意从小事做起。只有才华,没有责任心,缺乏敬业精神,又有什么用呢,在现实世界里,到处看到的都是有才华的穷人,为什么他们有才华但又是穷人呢?就是因为他们缺乏敬业精神,缺乏主动完成工作的积极性。

从书中,我们也可以知道,要想干成一件事,出色地去完成它,除了具有主动性,忠诚度与责任感外,还必须要专注地盯住此事,锁定目标,认识这就是命令,必须完成,还必须在工作之余不断地学习有了充分的基础知识,工作经验,素质能力之后,你才能更好,更快,更准地去完成你所要想干的事。书中罗文中尉是在孤身一人,不知道加西亚将军具体在哪,长什么样,又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从美国出发秘密登陆当时尚被西班牙军队控制的古巴岛,最后成功地把信交到了加西亚将军手中并带回了非常宝贵的资料。整个送信过程充满了艰辛和危险,但在罗文中尉迫切希望完成任务的心中,却有着绝对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精神。试想,如果罗文一味抱怨领导交给的工作工作难度大,对领导的决定似是而非,没有敬业精神,他就不会积极主动去把信送给加西亚。

要想在工作中成就一番事业,就需要勤勉敬业。要做到勤勉敬业,首先要从心理上树立自信心,有一个正确的心态,才能丰富知识,掌握更多的机会,努力做好每一件事,机会才不会擦肩而过,才能培养高尚情操,才能超越自己,反省自我,正视自己的心灵,改掉一些抱怨,嘲弄做法,站在单位,个人,社会的立场考虑问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解决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每一件事情,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从心理上战胜自己后,自身素质提高了,也就有了勤勉敬业精神,不论领导干部还是一般职员,在环境变化时,尤其是条件较差时,都能把这看作是对耐心和自制力磨练的机会,调整心态,积极适应环境,把自己的命运与组织的命运看成是同一体,将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事业基础与企业的发展紧紧相连的时候,当我们发现,英雄其实就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工作的普通人的时候,我们就是一个称职的好员工。有了勤勉敬业精神,就会使工作从盲目中走出来,梳理好工作,制定优质工作计划,并能按照计划逐步实施,并能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改正工作效率不高,屏弃错误的、有一定缺陷的工作方法,在改进的基础上,探索新出的新工作机制,使我们工作不断前进。

“奖赏仅仅给那些有用的人”。永远记住这句话,不要停留在原地等着天上掉馅饼,一切成功都是努力的结果,让我们停止无谓的抱怨,收拾好心情,从头开始,从现在开始,忠诚于你要做的每一件事,不断完美自己,做一个现代的罗文。

《信客》读后感(篇5)

今天读了余秋雨的一篇文章—《信客》。读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不时浮现出信客的形象:在崎岖的山道上,一个身穿破旧的粗布衣衫,背着沉重包袱的人在踽踽而行,汗水顺着他苍老的脸颊流淌下来,啪——嗒!

啪——嗒地滴在山路上,也滴在他那充满希冀的目光中。汗水浸湿了他弯曲的背,但他仍在走路

他知道他不能停下来,因为在他看来,他背上的包袱太深重了,里面装的可是千家万户的期盼和他对未来的希望啊!有老张家期盼的书信,老李家过冬的衣衫,一句话里面充满着千家万户的喜怒哀乐,吉凶祸福,他要把这些一全部交到主人的手中。这就是他——一个信客的神圣的使命!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和崇高的责任感,奔波于城乡之间,坚定的脚步成为联系城乡的纽带。一年四季,风里雨里,他拚命地奋斗着、挣扎着,就为了得到一点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这就是一个信客艰难的人生!

他本来应该赢得人们对他的尊重,然而并非如此,他经常遭人怀疑、责难和污辱。尽管如此,他还是保持沉默,容忍屈辱。只有没有客人,人们才能想到他的好处。

他有一双铁脚板,能走遍千山万水,可是却一生贫寒;他有知识,本可成为他骄傲的资本,然而却成了他为人处事的羁绊。这就是一个信客的悲剧一生!

然而,信访沟通了城乡,增进了人与人的交流,是当时边远山区邮政业最早的雏形。它的贡献不可磨灭。

信客读后感(二)

一口气读完这篇《信客》,心里的感觉无法以言语来形容。

信客信客,“信”字尤其重要。老信客悲惨的命运成了年轻信客的教训,苦心维持了大半辈子的诚信品质毁在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上。在事发现场外,我们似乎听到了凄凉的警报声。

诚信需要以许多美好的品质来维持,信客任劳任怨、默默无闻、能抵住**,这些都让我体会到信客的不易。拥有诚信并不容易,但失去诚信只是一瞬间。

我明白,“诚信是做人的根本”,“诚信是人生的试金石”。一个人若失去诚信,犹如丢失了你进入他人心灵,他人进入你心灵的钥匙。

我们应培养自己诚信的好品质。

信客读后感(三)

文中的那个老信客,他连着那个小乡村与外面的联系,可他犯了一个信客最不应该犯的错误,这个错误对他来说是致命的,他再也无法做一个信客了。因为这件事,他失去了尽管苦,但他却非常热爱的工作。事后他很后悔,但这一切都晚了,只好把这个既让他热爱又让他痛苦的工作交给了一个年轻人,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这个乡村不能没有信客。

老信客很不放心,为年轻人详细讲解,年轻人没有拒绝,成了村里的新信客和外界的接触者。

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轻的信客也变老了,在他当信客的十几年中,他对工作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的马虎。

但是有一次送信发生的那件事,让他伤心极了,回到家,他当即到老信客的坟头烧了香,这位老人已死去多年。他跪在坟头请老人原谅:从此便不再做信客。

信徒不再是信徒。他只是有时间和别人写信,挣钱养家。几年后,村里成立了一所学校,缺少一名地理老师。人们想到了朝圣者。果然,信客讲的绘声绘色。

不久,他脱颖而出,成为这所小学的校长。后来,信客死了,前来吊唁的人非常多,有不少还是从外地特地赶来的。按照他的遗愿,他的坟墓建在老信徒的坟墓附近。

此时的乡人已大多不知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

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很多年过去了。在当今社会,所谓的顾客似乎不那么重要。我们有许多高科技产品可以完全替代客户。但在那个时代,信客是非常重要的,但却常常被人们误解。作为一个信访客人,我们应该注意信的性质。老信客就是一个例子。

虽然这些人很卑微,但我们不能没有他们。

人们,请给他们多一点自尊,只是一个微笑,因为他们需要的只是我们的爱,仅此而已。

信客读后感(四)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被逼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终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希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五)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徘徊在城乡之间的小路上,为自己,也为他人。作为一个不知名的小角色,为别人能够传递家庭情感,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

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

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更多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我还记得余秋雨刚刚上路时,他对游客对老信徒的企待的精彩描述:

青年信客上路后,一路到老宅探访。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

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信客读后感(六)

读了《信客》这篇散文,我觉得人与人之间要有一座桥梁——心灵与心灵的沟通,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待.而我认为信客这行业是乡村与城市的桥梁,也是乡人与远行者心灵的桥梁.有人说,信客就是邮差,至少在我看题目时这样想过.

但读完文章,我并不同意这个观点,在我看来,信客的工作内容比那些邮差要有价值,信客要比邮差有着更多的人生经验和经历!

邮差是传递信息,但信客不只是传递信息,也在传递着一份份的感情!信客基于对乡亲们的一片奉献之心,帮同乡的人处理大小小的事情,大至处理后事,小至挽回一份感情,这也是城乡之间沟通的通道.“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我知道信客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除了传递信息与情感之外,还有就是帮助那些在他乡的同乡人排除思乡之情.

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的肩上.说句实话,信客真的是不好当:要有过人的体力,过人的坚持,毅力,过人的信用,还要有过人的爱心.

小至对同乡的关爱,大至对整个社会的关爱。

信客、信客,就贵在一个信字.这篇文章的“信”,我把它理解为诚信、信用.在读完文章后,我觉得我们做人做事更要讲信用,更要有诚信,要诚实.

就算一个人一辈子都在做好事,做了无数件好事,但是因为这最后一件事,一次的不诚实,那这一生的名声也就随着这一次破败了.文中的那们老信客就是这样的人,他只是因为一次的不诚实……

如果我去当信客,我想我应该是不能胜任的!先排除体力不说,光是那一项项繁杂的工作就不能胜任.不过,我想,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坎坷和磨难,但是我们如果要有信客这样的精神的话,这些坎坷也会不攻自破.

就像信客的奉献精神感动了上天,他们的这一切付出终于有了回报,他们跋山涉水,但终可以见多识广;他们周旋于喜事与丧事之中,但他们终富于情理!这也许就是对信客的回报吧!

信客读后感(七)

今天老师讲了《信客》这一篇文章,都后我感触很深。

科技在日新月异的进步着,信客如同许许多多的职业一样,在今天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于是这个职业消失了。

但是,曾经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科技是在进步,但作为人的一种思想,一种品质的象征的信客是永恒的,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曾经的职业一样消逝,现在,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双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够糊口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辛,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城市,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运气不好,遇到坏天气,可能难以吃的上饭,这些苦就是来自肉体与物质的;然而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却难以受到乡亲们的安慰,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使本身身体劳累的他们,心也累了。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你我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都已默默承受,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逝去,并不再回来,让我们目送这曾经承载过无数有信客精神的人的职业,但是,也不要忘记,这种精神却永远的被刻在了历史,现在,和将来,是你我都因去继承和发扬光大的。

这是给信客职业的墓志铭,却不是给信客精神的墓志铭。

《信客》读后感(篇6)

人们,请给他们多一点自尊,只是一个微笑,因为他们需要的只是我们的爱,仅此而已。

参考信客读后感 (二)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一个关于两代信徒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信任和不信任的警钟。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重视、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因为,不论从现在还是当时来看,信客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老信客干了一辈子,穷困潦倒,连一个家室也没有。

家中一无所有。沿途投宿,总是拣最便宜的小旅馆。吃饭找那种“可以光买饭不买菜”的小店。

终年奔波,劳累孤独,陪伴他的只有胃病和风湿玻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额外的工作,经常帮助写信、谴信。有时还要充当**人,某个外出谋生者死去,代表家属料理后事,收拾遗物。当你回到家乡时,你应该报告这个坏消息,哀悼死者的家属,交出遗物。

信客还要遭受无端的怀疑,憎恨和诬陷。可以说是身心俱疲的来往于城市和乡村,做着那个“最敏感的神经末梢”。

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徒愿意承担这一琐碎而艰苦的工作?这样的事情,在现代,真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徒是我们这个时代失去的人格。

令我感觉惊讶的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任劳任怨、恪守职责的信客,怎么就会栽在那样一件小事上。

第一,信客只是为了图喜庆,撕了一点布边。这件事,可大可小,大了说,他的确不应该动托寄的物品,这是信用问题;可往小了说,这个行为,放在平时,就相当于借了别人的肥皂洗了次衣服那样无足轻重。就这件事本身而言,我认为这真是小题大做。

对老信客,我始终觉得这个行为很生活化,很真实。就像天使偶尔偷了一回懒。

第二,情况严重的关键是上海派人看布头和布尾的痕迹,避免信徒的手脚。看到这里,我觉得人心啊,实在是——不说险恶吧——太具有防备性了。这个在上海闯荡的同乡,看来已被城市同化,而信任到了需要被检验的时代。

不幸的是,从未犯错,从被信任的老信客被这突如其来的检验难住了。唯剩百口莫辩……

第三,最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曾经带来的喜悦和希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也许,他们真是铁石心肠?

也许,他们也是值得我悲悯的受害者——突来的证据,把老信客推到了乡亲们的对面,他们那简单甚至狭隘的心不能接受,就像被最信任的朋友背叛的孩子,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怨恨,于是,找来许许多多的回忆做证据——老信客已经干过很多这种事了,他一无所有的家就是通过克扣赚来的!文章刚开篇到这里,我便尝出弥漫着的讽刺意味。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心情,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

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

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

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

另一方面,他带着污点被流放,被推入无底深渊,完全被遗忘。他只是一个在两个地方旅行的乡村朝圣者。他不是民族英雄。他死后,可以平反和哀悼。然后他将永远活在世界的心中,照耀大地。但我很高兴有这样一篇文字,记录了那个时代的那些人,一种原始的生态喜怒哀乐,坚忍不拔,舍不得放弃。

让我感受和思考历史的无奈和无奈背后的深度。

经典的信客读后感 (三)

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它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在上海的男子让另一个人带口信给他的家人,说收到红绸后,他会看看两端是否有一个小圆圈,以防止信使做任何事情。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

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在每一场风抱中,总会有一个浑身湿透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奔跑,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一样依偎在母亲的怀里,紧紧地,紧紧地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我在着答案。他只是为了生存?不,他什么都没有。只有那间破旧的小屋陪伴着他

他是为所有的人,为所有等待的人努力,也为正直。

也许他的努力常常得不到理解,面对村里人的长短不一,面对不信任的眼神,面对世界的恶毒。多少个夜晚,他独自坐在破旧小屋的台灯前,思念着老信徒,他明白了老信徒的心情,他的心里顿时充满了辛酸和凄凉,谁会注意到他呢?谁会感谢他?

凛冽的寒风划过他的面颊,望着窗高高在上的明月,没有人,没有人会相信他,他或许会想念以前的日子,但他明白,“乡间不能没有信客,做信客的就得挑着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那一份难忍的孤独谁会了解?也许他只是一个运输的交通工具,也许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信差,可以挥之即来,挥之即去,注定这一辈子孤独终老,值得吗?

谁会了解?谁会用心去感受?可他却依然执着,依然坚持……

每一次读过后,眼帘中,我仿佛有看见了,看见了那个单薄的身影在风雨中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模板信客读后感(四)

这几天在网上读余秋雨老师的散文集《文化苦旅》,感受颇多。读了很多篇文章,感受最深的是他那篇体现“诚信”的《信客》,我们上次学生做作文也是写了反映“诚信”的话题作文,所以想把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谈一下。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

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在上海的男子让另一个人带口信给他的家人,说收到红绸后,他会看看两端是否有一个小圆圈,以防止信使做任何事情。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

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西方有句话:“他骗了所有的人,最后发现他被所有的人骗了。”信誉,是对权益的维护和尊重。

承诺,就自己来说是一种责任,就对方来说是一种希望。失信和失诺,不管对象是谁,都是一种失责。然而,正是这种诚信,才显示出一个人思想品德的高下。

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何难追?

因为言出诺随,方显君子本色。“言必行,行必果”,特别是存在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承诺更是事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只有一诺千金,才可赢得至高无上的信誉。

郑周永说过,信用是财产,有信用就有一切。麦可格雷尔也说过,一切商业交易中,信用第一。请看美国的凯特皮勒公司是怎么做的,这个公司是生产推土机和铲土机的世界性跨国公司,它的广告中说:

“凡是买了我们产品的人,不管在世界的哪一个地方,需要更换配件,我们保证48小时内送到你们手中。如果送不到,我们的产品就白送给你们。”他们说一不二。

有时候为了把一个价值50美元的零件送到边远山区,不惜用一架直升飞机,费用高达2000美元。有时无法按时在48小时内把零件送到用户手中,就真的按广告所说,把产品白白送给用户。由于经营信誉高,这家公司历经几十年风风雨雨仍然兴旺。

这就是讲究信誉给凯特皮勒公司带来的效益。正是有了信誉,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的发展,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兴旺。这就是说,承诺就是信誉,承诺的实现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

有一家国内的银行的员工们也很好的做到了讲诚信,维护了“青年文明号”的荣誉称号,做到了名不虚传。当记者拿出1100元钱,却故意在存款凭条上填写了1000元,递进2号窗口,服务员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并将多出的100元退了回来。这是发生在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工商银行吉林市湘潭储蓄所的一件事。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普普通通的银行普普通通的职工,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坚持,才换来了他们这样的光荣称号。这种品德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这告诉我们:信誉要靠实际行动积累。

但也有一些单位口号喊得震天响,在真有事发生后却一再推诿,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一消费者到一家门面堂皇,公开向消费者承诺“包修3年”的电器商店,花820元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使用仅10天,就发现定时器失灵了。当该消费者带着发票把洗衣机运回商店要求换一台新的时,就惹得营业员满脸的不高兴。

她说,换新的不可能,只能给你修理一下,今天没修理人员,你先运回去,明天派人来维修。不得已,笔者只好运回去等人上门修。殊不知,修了坏,坏了修,折腾了好几个回合仍无效果。

真是让人有苦说不出。这样的服务,这样的承诺,又怎么能让人信服?这件事告诉我们:

承诺不是只说不做。就像池田大佐说的:“信用是难得易失的。

费十年的功夫积累的信用,往往由于一时的言行而失掉。”这也是我们今后生活中要吸取的教训吧!

说到这里,不禁又想起了《礼记》上的一句话:“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这句话战国时期的尾生做到了。

尾生曾与一女子约会于桥下,女子未来,河水却开始**。于是他便面临着两难的选择:要么固守着诚信被淹死;要么丢掉诚信保全生命。

尾生最终选择了诚信,抱柱而死,成就了千古美名。读来虽觉惨重,但在追寻诚信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正像《信客》里的那位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

流落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世人,牢牢的记住那句话吧:

万事诚为先。

优秀的信客读后感(五)

这几天在网上读余秋雨老师的散文集《文化苦旅》,感受颇多。读了很多篇文章,感受最深的是他那篇体现“诚信”的《信客》,我们上次学生做作文也是写了反映“诚信”的话题作文,所以想把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谈一下。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

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在上海的男子让另一个人带口信给他的家人,说收到红绸后,他会看看两端是否有一个小圆圈,以防止信使做任何事情。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

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篇7)

读余秋雨

的《信客》时,我的心情从叹息到释怀,中间又夹杂着怜悯、愤怒等情感。《信客》通过讲述老信客和年轻信客各自的遭遇,表达了作者对信客的尊敬和高度赞赏之情。

文中说老信客因为将客人包装礼物的红绸私自剪下来一条为自己的礼物包装,被客人逮了个正着,从而使老信客的声誉受损,村民们无法再信任老信客,因此老信客就不再干了,自己孤身一人去看坟场了。事实上,老信客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只是觉得一条包装用的红绸并不会影响什么,但是如果自己礼物的包装被动了手脚,多数人都会觉得自己的礼物被克扣了一些吧。老信客尽管被村民们冤枉了,但是他还是一心为村民们着想,他想到自己不干后,村人们的物品无法送达他们远方亲人的手里,他就很忧心,因此他找到了一个年轻人接替了他的职业。

年轻信客原本是没有意思去做信客的,但是老信客讲的细心、真诚,年轻人被老人打动了,所以就不再回绝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这位年轻的朝圣者是一个善良的人。老信客守坟时,想起自己送过的每一封信就夜夜失眠。

老信客是一个善良、有责人心的人,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但他只能在悲痛中度过余生,这让人感到无限的同情和叹息。

信客是一件很辛苦而且贫困的工作。信客的工资并不多,因此年轻信客出外送信或者物品都要肩挑手抗,住在最便宜的旅馆,以便节约花费。年轻信客因为经常长途跋涉得了胃病和风湿病。

从这里可以看出,年轻的朝圣者是一个勤奋的人。外出的谋生者死了,年轻信客需要向她的家人报丧,并且帮忙打点一切。如果死者的遗物过于简单,信徒的人格就会受到怀疑。

死者家属经常提出问题。如果信徒回答不好,他们就得为许多罪行付出代价。信客会帮助那些不识字的村民**书信。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年轻人是一个勤劳诚实的人。

这位年轻的信访客人知道一个同胞作弊了,但他不想给他的同胞的名誉蒙上阴影。他在村里什么也没说。关于年轻信客为什么不让出轨同乡的妻子这件事,我不想多作评论,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不会多说什么。我认为外人最好不要干涉别人的事,否则他们可能会很好地做坏事。

那个同乡后来有钱了,因为感动于年轻信客没有传他的坏话,所以想要帮助年轻信客,但是年轻信客并没有接受。后来,这位年轻的信徒成了一名教师,为人民服务,受到许多人的尊敬。再后来,年轻信客死了。

年轻信客要求葬在老信客旁边。年轻信客尊敬老信客,视老信客为人生知己,老信客能得到这样的人生知己也算是对他凄凉余生的慰藉了。

带刺的朋友读后感


相信大家应该对作文都不陌生吧,经常写作文能够巩固我们的学习成果。想要把作文写好,是需要花费一些心思和时间的。如何让自己的作文在众多人中脱颖而出?小编现在向你推荐带刺的朋友读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带刺的朋友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带刺的朋友》,这本书讲了:“有一天,三个好朋友,小兔、小鸭、小猴,它们一起在草地上跳皮筋,过了一会,一只满身长“箭”的小箭猪来了,小箭猪说,你们好,我因为满身是刺所以没朋友,你们能和我玩吗?小猴说,我们不和你玩,因为你身上有会扎人的刺。

小鸭也说,对呀对呀,我们不和你玩就是嫌你的刺扎到我们,你还是在旁边看着吧,于是小箭猪就垂头丧气的在地上坐着,小兔看了,说,小箭猪,你和我们一起玩吧,它们两个只是刚在说笑而已,小箭猪问,是真的吗?小猴和小鸭脸红着说,嗯,对,你和我们一起玩吧,我刚只是在说笑。于是,小箭猪就和小兔、小猴、小鸭开始了游戏,可刚过一会,一只狐狸盯上了它们。

小猴首先发现了敌情,所以,它叫小箭猪拔下几根刺,然后就让小鸭拿着橡皮筋把刺射到狐狸那里,它们照做了,于是,小鸭、小猴、小箭猪、小兔,又一起玩起了游戏。”我觉得,我们要宽容的接纳别人,这样你才可以交到朋友,如果你对别人大喊大叫,那么别人就会认为你是个不可以交朋友的人,所以,宽容的接纳别人。

带刺的朋友读后感 篇2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让我来为大家揭开谜底吧!

新月斜挂的夜晚,枣树上挂满了一颗颗红枣儿,风儿一吹,如同无数颗飘香的玛瑙摇来晃去,看着就让人眼馋。这时,“我”走到后院的枣树旁,忽然看见一个圆乎乎的东西,正缓慢的往树上爬,后来它停住了脚,然后在枣树上用力的摇晃,把从树上掉落的红枣逐个归拢在一起,打一个滚儿,把枣子全都扎在背上的尖刺上了。这是什么动物呢?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它就是刺猬。

在文章中,“我”通过爸爸的讲解,给我们介绍了刺猬的生活习性。于是,“我”按捺不住好奇心,决定去看一下刺猬的住所。在第二天晚上,“我”用石子吓跑了刺猬,从而发现了刺猬的住所,又看见了刺猬的四个宝宝。又从爸爸口中得知,刺猬一旦发现有人发现了他们的住所,就要搬家了。“我”担心刺猬发现有人找到他们的住所,就会搬家,于是“我”开始向刺猬一家提供食物。冬天到了,“我”通过寻找消失了的刺猬一家,了解他它们冬眠的习性,还担心躲在草蓬睡觉的刺猬会觉得冷,便用一些东西,把草棚的'门窗封了个严严实实,让刺猬度过了一个温暖的冬天。

我读完这个故事后,脑子便想起了我和小伙伴之前在农村对小动物的不友好。是谁用鱼钩钩破了鱼的嘴巴?是谁将小鸟放入冷水中,洗了个冷水澡,?是谁把蚂蚁放入水中淹死的?我们一时的恶作剧,却给小动物带来了很多不幸和痛苦。

所以我希望其他小朋友不要像我和我的小伙伴一样去欺负小动物,因为它们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让我们一起来保护小动物吧!

带刺的朋友读后感 篇3

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宗介华用他那支深情的笔,为孩子们带来了一幅幅山村画卷,他笔下的那些小动物们就如同《带刺的朋友》中的小刺猬,活灵活现,调皮、可爱又聪明。拜读宗老师的文章,沉浸在他描绘的童年生活中,在不停变换的四季里,既有众多小伙伴的喜怒哀乐,有对童趣的美好记忆,也有对乡土文化的真实情感;既有对田野鸟兽的热情拥抱,也有对山川河流的深情歌颂那是来自内心的一首首美妙的旋律。这不禁让我回忆起属于自己的那段最美好的年华。童年,回忆一次就陶醉一次。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作为在农村长大的孩子,我的童年有一股土味,土味中那有趣的故事像被一根丝线串起来似的,抽不完,扯不断,时常萦绕在我心头。印象中,村里的早晨总是清新的,不论是绵绵春雨下的氤氲还是薄薄秋雾中的朦胧。早起的我一定会站在屋檐下贪婪地吸一口气。嗯,今天的空气也是甜的。早上出门,往往意味着一上午都在奔波忙碌,河里的小鱼小虾都在等着我和小伙伴去叫醒它们,田埂上的花草也总是躲不过我们的辣手摧花。直到家里大人揪着我们的耳朵回家吃饭时,村上才会得到片刻的宁静。我最喜欢的是黄昏的小村庄,家家户户的烟囱里都冒着腾腾的热气,整个村庄都充盈着淡淡的饭香味,我就坐在灶头前,看着柴火上跳动的火苗,托着腮帮子,幻想着长大的日子……我童年的诗,都在这一方小河、田野缠绕的小村庄里。

现在做了教师,也初为人母,面对眼前可爱的孩子,更能时时感受那份纯真的童心。清代文学家沈复在《童趣》中提到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年的物外之趣从何而来?用沈复的话来说,就是因为见渺小之物必细查其纹理,正是这样的对世界最初的好奇和求知欲构成了童年最大的乐趣。记得去年夏天,我带着孩子们玩制造彩虹的小游戏。一开始,班里的几个小调皮四处泼水,但是当有一个小朋友制造出自己的彩虹的时候,那一双双羡慕的眼睛里,闪耀着的就是最大的童趣。孩子们的求知欲将童心裹挟着,每个人都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制造自己的彩虹。

赫尔曼黑塞说,童心是诗。在孩子们的眼中,世界真是一件赏心乐事。他们会为花开驻足,会为落叶悲伤,会为虫鸣兴奋,在他们的口袋里藏着各种怪兽,他们的脑袋里浮现着奇异彩虹。希望我能在世界的美好里,守护着孩子们星星般的梦,与他们一起感受春雨拂面的快乐,聆听夏日蝉鸣的热闹,发现秋叶枯枝的美好,探寻冬日温暖的意义,共同追寻生命的美好。

后记

穿行在孩子们的世界里,才觉得童真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美丽的情在里面,五彩的灵光在里面。

薇言微语

文字是一道桥梁,作者和读者分别在桥的两端。通过这座桥,读者与作者得以会面。不但会面,并且了解作者的心情,和作者的心情相契合,这就颇有想谈谈自己相类似的经历的需要。正因此,有了钮老师这篇读后随笔的诞生。

钮老师受所读之书的触发,获得共鸣与写作的冲动,并写下这些温暖动人的文字。我想,这样的老师,自然也能引导学生调动生活积存,更积极地去阅读与写作。

带刺的朋友读后感 篇4

夏日的晚风吹过小河,泛起层层涟漪。择一处荫凉,拿上我的小木凳,轻轻翻开《带刺的朋友》。一页又一页,我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带刺的朋友,鸣叫的蝈蝈,有趣的摸鱼,神秘的蛛网、难忘的打猎一幕幕情节印刻在我脑海里,是那么有趣,那么令人向往。《带刺的朋友》记录了作者心中难忘的留恋,也翻开了我童年甜蜜的乐园。

春天,油菜花开,我和几个小朋友在花丛中捉迷藏,馋了,摘一朵油菜花放进嘴里,哈,有点甜!不知谁喊了一声,有蝴蝶!我们几个便争相去抓,可是才一会儿功夫,却飞入菜花无处寻了。转眼,我们又突发奇想,把油菜花装在瓶子里,打开瓶盖,对准墙上一个个小洞眼,一会儿功夫,蜜蜂钻出来了。哇,蜜蜂钻进瓶里了!我们欢呼着,雀跃着,采摘了更多的油菜花,精心为蜜蜂布置家园。可是蜜蜂好像不开心,我们对视一番后默契地放走了它,飞吧,自由地飞吧。

夏日里,小河就成了我们的天堂。每天最快乐的事就是盼着夕阳西下。太阳终于下山了,小伙伴们争先恐后地来到小河边,扑通扑通跳下水,一会儿功夫,河面上就汇聚起五颜六色的游泳圈。几个大一点的小伙伴已经会游泳了,他们得意地炫耀憋气的技巧,我也壮起胆来学着他们的样子,哎呀,喝到水啦,呛得我连连咳嗽。等晚上洗完澡,再吃上一根冰冰的雪糕,这感觉真好!

我最喜欢的是冬日,因为有雪啊。到了冬天,我总会问妈妈,什么时候能下雪,妈妈说再等等,要等到很冷很冷的时候。于是我日盼夜盼,等着下雪的日子早点到来。直到终于等到下雪的那一天,一早,妈妈来喊我:小宝贝,快起床,外面下雪啦!我不用妈妈多喊一声,飞快地起床,迫不及待地冲出家门,堆雪人、搭雪桥、打雪仗感觉不到一丝冷

合上书,我依旧恋恋不舍,童年就像一个七彩的梦,好想永远不要长大。

后记

我喜欢童年,喜欢童年的春夏秋冬,喜欢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好想永远不要长大,永远停留在快乐的日子里。

家长感言

童年总是伴随着美好的记忆,令人难忘和珍惜。孩子,愿你在童年的天空中自由飞翔,拥有自己的一片蓝天!

教师赏析

小作者从《带刺的朋友》联系自己的童年,那里有春的灵动,夏的热烈,冬的静美。文章语言优美,描写细腻,充满童真,让人不自觉地也期盼着小作者最爱的冬雪来临。

带刺的朋友读后感 篇5

在我们的课本里有一篇课文是《带刺的朋友》节选,学完后老师让我们看《带刺的朋友》整本书。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就被这个名字吸引住了。

放学一回家,我就拿到这本书,哇!那本带刺的朋友封面上,画者两个人和一棵大树,树上坐下了一个人,我觉得,封面有点吸引了我的好奇心,我打开第一篇,那里什么都没有,后来,我一直往前搬,放到了目录,目录上写着,第一页,带刺的朋友。谷地里的歌声,蛛网上的迷和摸鱼等等等等,让我最好看的就是,摸鱼这篇课文,那里写着,很有意思的课文,那我就讲讲摸鱼这个课文吧,那离连日几天没下过雨了,那里的小河早亮了低处了,据佬们能说,这是多年没有过的干旱。有一个小男孩听谁喊着,北河要干了,快去抓鱼吧!他想,有时,明明看见他浮在岸上,一动也不动。可是,还没接近两步,她就头一摇,尾巴一摆,就像个调皮的小男孩,小鱼儿故意开着玩笑似的,眼看北河就干掉了,水也浅了许多,我觉得抓鱼就容易了,我提着一个竹竿小篮子,向北河那边跑去,呀,可不是河水真的奄奄一息了无同一条宽绳子那样长,猛地被谁值掌了一样,变得细细的。

岸边相核心追近了许多,绿苔变成了干枯的硬块,微微一碰,就粉身碎骨了,哪些集藏小鱼小虾的水草,也一扫望城石的绿苔,不知被谁进回家去喂猪了,消失不知怎么传的那样快,昆虫的河水里已经粘了一些人,有的把裤腿碗带大腿根儿,弯着腰,伸出两手在水里摸鱼。

啊!这本书真好看呀!看着看着,人家叫我去吃饭,都没听见啦,我喜欢这本书,喜欢摸鱼这篇课文,真开心呀!

带刺的朋友读后感 篇6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本,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带刺的朋友》。有一个故事让我难忘,叫做《鸟腿上的秘密》。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做富贵小男孩子早上去打猎,结果被一个叫介华的小男孩发现了,(也就是本文的作者)然后富贵在路中看见了介华,发现他的头发上、眉毛上都挂着一层白霜,就像一个白头老翁一样。

可是富贵并不乐意在这里碰到他,别看他平时总是跟建华玩赶集呀、游泳啊,可今天不同,他是到捕鸟去的,所以才不愿意见到他。富贵不想让介华跟他一起去捕鸟,可没办法,介华一直缠着他,他只好让介华跟他一起去,不过他提了个要求,说你不能大喊大叫,不然就把鸟给吓跑了。介华点点头说,你不让我说话,我就装哑巴。在路上,介华一直讨好富贵,说,富贵,你能给俺一只小鸟吗?富贵想都没想就说,不成。介华说,甭管公的母的,不要的那只给我好吗?富贵更直接的说,不行,我都要。最后介华发现,富贵打到鸟来是把他们放生的。在路上,有一个人一直想买他们的鸟,介华认为富贵觉得他出的价钱太少了,就说,五毛钱一只,怎么样?那个人就回答,如果你们买的是好鸟,五毛就五毛。结果富贵就说,给座金山也不卖。后来那个人看到介华他们车里有一只黄雀。就问他们,六毛钱一只,怎么样?富贵就说,给座金山都不卖。那个人又讨价还价,七毛,怎么样?富贵看了他一眼。结果那个人看他们嘴硬,就说,我是县里面的,你们真因为我是买鸟的?国家说不准打鸟,你们为什么不听?哪个学校的,找你们老师去。后面介华和富贵用他们聪明、机智的本领逃走了。

带刺的朋友读后感 篇7

当我拿到《带刺的朋友》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封面的图画深深的吸引住了。一个小朋友在树上摘果子,在树树下,有个小朋友背上背着斗笠,似乎是在放羊。我被周边的山川美景深深的吸引住了。小孩的周围全是茂盛的树叶以及美丽的山川,让人流连忘返

在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胖女巫。这一章节主要讲了石奶奶孙子生病了,然后石奶奶心急如焚,她就去找胖女巫帮她孙子治病,看一下到底是什么不干净的,或者是什么,妖魔鬼怪的东西附身了。因为我们跟石奶奶的孙子关系很好,跟石奶奶关系也很好,我们也一起跟着去了,然后我们看着胖女巫是怎么骗人的,他用白棉花塞在墙缝里面,就当做是白妖,被我们当众揭穿了,然后胖女巫又用药水,然后利用化学原理让它变成红色,说是斩妖除魔,也被我们当众的拆穿了,最后胖巫婆一下子瘫在了屋地上。

以前由于科学还不发达,农村缺少医药,农民有病了用命硬扛。我也听奶奶说过,以前大家感冒了,用香炉里面的香灰泡一下水喝了就能好了,其实这些都是迷信的的做法。所以我们要相信科学,要好好学习去探索那些未知世界,去研发出更先进的医药来治疗人们的病。迷信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作文在每个人这里都留下不可磨灭的记忆,如果没人倾诉的时候,写作就是你的疗愈者。注重对优美句子的日积月累,写作能力能较快提升。那么在作文的写作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荆轲刺秦王读后感,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

在战国时候,秦国攻打燕国,燕国国王惧怕秦王,就拿燕国太子丹做人质。太子丹想找一个人,用来刺杀秦王。后来,丹找到了一位壮气吞牛的刺客,名叫荆坷。他让荆坷交给两件会使秦王政高兴的礼物:一是秦王政一直在缉拿的叛将樊於期的人头;二是燕国督亢的地图,假称要把这块地送给他。另外,太子丹把浸泡毒药已久的匕首夹进地图里,让荆轲去刺杀秦王。

到了秦国,荆轲先给秦王政樊於期的人头,秦王政看后,欣喜若狂。地图一掀开,一把匕首竟然露了出来!荆轲拉住秦王政的衣袖,拿起匕首秦王刺去。秦王政使劲抵抗,终于把衣袖给扯断了,绕着大殿跑,他正要拔剑,可是越急越拔不出来。旁边的太监御医个个急得呆若木鸡,身后的荆轲穷追不舍。有一个御医急中生智,拿起药囊向荆轲咂去。秦王政把剑拔出来后,砍掉了荆轲的左腿,再对荆轲连砍八下,荆轲还叫骂不绝。最后侍卫把荆轲砍成了肉泥。

荆轲虽然失败了,但是他气壮山河的精神永远记在了我心中。

再看看我们,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和荆轲坚韧不拔的精神,差别真是比天与地还大。先在连日本人每周都有“忆苦饭”吃,可我们天天都有吃荤菜,从来都没有想过穷苦人的生活,我想,荆轲小时候肯定比我们穷很多!

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报效国家。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2)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3)

近代杰出诗人臧克家曾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历朝历代都有许多的爱国志士,对于荆轲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北宋苏洵非议荆轲:始速祸焉;朱熹认为:轲匹夫之勇,其事无足言但对荆轲给予肯定的人也很多,左思的《咏荆轲》称颂他: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陶潜说他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评者大都认为,荆轲虽不懂以一人之力难以挽狂澜于既倒的道理,也不懂得秦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还是值得我们大家赞颂与学习的。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西谚曰:叛祖国犹舟人自穴其舟也,可不戒哉。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一句足以将他的爱国豪情展现出来。在这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退缩与投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愿以一死以换国之存。1911年编纂的小学课文,向孩子们这样讲述爱国:

国以民立,民以国存。无民则国何由成?无国则-民何所庇?故国民必爱国。舟行大海中,卒遇风涛,则举舟之人不问种族,不问职业,其相救也,如左右手。何者?舟为众人所托命,生死共之也。国者,载民之舟也,国之利害,即民之休戚。荆轲的确做到了这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现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志士是毫不吝惜的。

孟子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荆轲也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这不仅仅表此刻他毫不畏惧地进入号称虎狼之国的强秦,更表此刻他与秦王的斗争上。从他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一句能够看出他的勇敢。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其怒叱太子,表现出了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颇有些壮举,但也透着淡淡的感伤。正所谓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易水诀别,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所以,他是一名勇士。

有些人认为,荆轲之所以刺不成秦王,是因为他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成秦王,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此次秦国之行有信,使秦可亲,他向太子丹提出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的要求,这是他智的表现之一;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并说服樊将军自献其首,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二;既至秦,厚遗秦王宠臣蒙嘉,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三;秦武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秦武阳,一句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更是表现出他的智慧``````总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荆轲刺秦王,是反抗强暴的正义行为,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我只想给予荆轲八个字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4)

《荆轲刺秦王》是战国策的名篇。在“新课标”课程理念的指导下被选入人教版教材必修1第二单元。通过荆轲刺秦王的过程,抒发了对荆轲的赞美。认识荆轲那种舍生忘死、扶弱济困、反抗的精神和正义行为。学好这篇文章,可以感受荆轲这一悲剧英雄的人格魅力,还可以利用古今视界差异,激发学生读出新意,用现代观念审视作品,评价其积极意义与历史局限性,并在这方面作出一些有益的探索。

1、知识与技能:

①、进一步掌握常见的文言实词、虚词和句式,培养文言断句和翻译的能力。

②、学习通过人物的语言、行动、表情、神态,在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中表现人物性格。

依据:课标指出“阅读浅近文言文,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理解词句含义,读懂文章内容。了解并梳理常见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和文言句式的意义或用法,注重在阅读中举一反三。”

2、过程与方法:

通过诵读设疑、自主探究、合作解决,培养学生的能力。

依据:目标要求“诵读古代诗词和文言文,背诵一定数量的名篇。”通过诵读培养学生的文言语感,使作品中的形象、意境、风格、节奏等都刻骨铭心在自己的脑海中”。“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理解思想内容,学习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评价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

依据:“理解和评价古代文学作品的方法论的要求:历史眼光与现代观念的统一。”

重点:分析人物形象,从对话、动作、神态的角度入手,认识荆轲那种舍生忘死、扶弱济困、反抗的精神和正义行为

依据:课标指出:“学习中国古代优秀作品,体会其中蕴涵的中华民族精神,为形成一定的传统文化底蕴奠定基础。”

依据:学生认知能力有限,很可能在这个问题的看法上失之偏颇,无法认识到刺秦的合理性和局限性。

利用影视资源,通过多媒体进行文稿演示。尤其是“易水送别”和“刺秦”两个精彩片段。展示历代文人对荆轲刺秦或褒或贬的诗词。

语文新课程认为学生是课程的开发者和创造者,老师是学生的指导者和组织者,是最主要的语文课程资源,要能利用教科书,进行再创造,把教科书变成发展学生语文素养的教学内容,赋予教科书内容以生命的活力。因此,老师应创设一种情景,点拨与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

由于本文主人公所置深的特定时代背景,学生已经习惯接受传统赞赏荆轲的观点,甚至形成思维定势,因此作为老师应不失时机地培养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问题。用现代观念重新审视作品,形成个性化的认识。

文言文教学是高中语文阅读教学中的难题,学生往往视为畏途。老师应该少作一些脱离语文语境的.、所谓梳理规律的、机械操练性的客观化、标准化练习,文言常识的教学要少而精,点到即可,重在提高学生古文能力。学习最好的动机是来自对学习材料的兴趣。

“新课标”旨在建立“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因此我设计了:

(1)朗读法——只有反复读才能让学生领会作者的情感。

(2)探究法——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自主学习,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

古人云:“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教是为了不教,学是为了不学。本节课,我以语文学习普遍规律“写了什么—怎样写的—为什么这么写”为指导而设计教学,以教给学生现代诗歌赏读方法为目的而推进教学,以“情”为突破口,以“读”贯穿始终,期望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朗读法、提问法、讨论法。

依据:对于教师的作用,“新课标”在“教学建议”中指出:“教师既是学生平等的对话者之一,又是课堂阅读活动的组织者,学生阅读的促进者。”教师点拨是重要的,但不能以自己的分析代替学生的独立思考。因此,这堂课我将借助多媒体的手段,运用朗读法,启发探究法,启发学生思考、探究,期望构建师生间和谐平等互动的语文课堂。

今天,我们来上新课《荆轲刺秦王》,关于荆轲,历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北宋苏询称其“始速祸焉”,朱熹认为他“匹夫之勇,其事无足言。”但司马迁却为他立传,并在《史记》结尾评价其“名垂后世”。还有其他人,如陶潜,称其“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为什么前人对他会做出这种评价。相信我们学了这篇课文,也会对荆轲有更深入的了解。(用多媒体展示上边内容)

同学们已经做过预习工作了,那该文选自哪里?

《战国策》是战国末年和秦汉间人编辑的一部重要的历史著作,也是一部重要的散文集。作者已不可考。最初有《国策》《国事》《短长》《事语》《长书》《修书》等名称,经过汉代刘向整理编辑,始定名为《战国策》。

《战国策》的内容,主要记载战国时期各国谋臣策士游说诸侯或进行谋议论辩时的政治主张和纵横捭阖、尔虞我诈的故事,也记述了一些义士豪侠不畏、勇于斗争的行为。《战国策》长于议论和叙事,文笔流畅,生动活泼,在我国散文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2、了解本文的背景。可让同学们结合学过的历史知识来谈一谈。

战国末期,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秦灭韩,又破赵,统一的大势已定。地处赵国东北方的燕国是一个弱小的国家。当初,燕王为了结好于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做人质,而“秦遇之不善”,太子丹逃回燕国,为抵抗强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报见陵之仇,太子丹想行刺秦王。为此,他找来了荆轲,精心侍奉。(肯定学生的预习)

(一)、让学生借助工具书,对照注释,初读课文,要求划出疑难词句。整体把握作品的故事情节:(板书)

4、结局(末段):荆轲被斩。一幕惊雷乍起、剑拔弩张的活剧,以秦王「目眩良久」告终。

(二)、提问:

1、荆轲刺秦王的谋划,表现了他怎样的性格特点?写太子丹「不忍」,有什么作用?

2、“怒叱太子”表现了荆轲性格的那个侧面?

3、作者是怎样描写易水诀别这一场面的?

问题设计意图:主要是让学生利用文本从对话、动作、神态等角度入手,分析悲剧人物形象,认识荆轲那种舍生忘死、扶弱济困、反抗的精神和正义行为。

4、如果荆轲把秦始王刺死呢,那将会怎样,中国将会出现怎样的局面?

问题设计意图:以往的课堂,总是老师预设好课堂教学流程,预设好问题,甚至预设好问题的答案。本课教学既有预设的内容和流程,同时也注意课堂的生成。如学生会提出类似的质疑:这是笔者在预设内容里没有的,然而,一发现问题,老师便即时对问题进行整理,把问题摆出来,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如何能让人人都“动”起来,成为学习语文的主人。

荆轲刺秦王,是反抗的正义行动,而秦统一六国是历史发展的趋势,这是个人或少数人的愿望改变不了的,所以只能以悲剧告终。荆轲刺秦王就与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消极因素作斗争来讲,这场斗争具有合理性;就整个历史发展过程进程来讲,它有着很大局限性。

对荆轲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但评者大都认为,荆轲虽不懂得以一人之力难以挽狂澜于既倒的道理,也不懂得秦帝国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他不畏、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把你对“荆轲刺秦王 ”的看法整理成一篇文章。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5)

秦国王朝,一个庞大的国家,也是中国第一个一统六国的国家。它每个时期所产生的历史事件,都是一个谜底。对于这个历史的一切谜团,我都希望一步一步的去了解,了解历史中的人物和事件。

偶然的机会,朋友介绍了一部电影《荆棘刺秦王》,这是一部经典的历史故事,是陈凯歌导演指导的电影。这部有历史价值的经典作品在上映时评价不高,在国内受到国人的质疑和批判,虽然票房收入很低,但在日本很受观众欢迎,最后以海外票房收入回收了成本。之后,经过岁月不断的沉淀,我们渐渐开始承认这部电影,这是一部有着深厚历史文化的大作。

看完这部电影后,足足花了我两个半小时。从这部电影中,我们可以看出了这部电影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整个色调是悲伤的,具有夸张色彩的电影。

这是一部描写战国时代,富有雄伟壮志的赢政如何完成统一事大业的作品,赢政被野心所驱使而屠杀了黎民百姓。整个剧的故事情节,都是对故事情节和人物的描写,还有人物的对话,行动和表情让观众来了解人物的整个塑造,剧中也成功的塑造了荆轲这样一个富有侠义的英雄人物。

首先,这部电影讲述了战国时代秦王赢政为了统一六国,燕国是这次统一的最大难题。秦王赢政的夫人赵女是他的青梅竹马,赵女为了帮助秦王赢政的早期统一,为得到燕国的太子丹的信赖而做了贡献。赵女为了得到燕国太子丹的信任,在自己的脸上烙了秦字。那样的话,马上就能得到太子丹的信赖。赵女和太子丹逃回了燕国。赵女在得到太子丹的信任后,向太子丹提出了主意,寻找不怕死的刺客,去暗杀秦王赢政。

后来,赵女在鱼龙混淆的市井之地,发现了剑客的荆轲。经过与荆轲的接触,赵女对荆轲的胆识和侠气义胆感到佩服。赵女不想害了这种英雄侠客,便拒绝说服荆轲。太子丹知道了,生气地把赵女关了起来。荆轲知道赵女被关了,应太子丹的要求去秦国暗杀秦王。

这时秦王赢政把吕不韦从丞相的位置撤职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秘密,恼羞成怒,愤怒地派遣军队攻打了赵国。战争之暴行惨不忍睹。赵女知道攻打赵国后,便回到赵国看到赵国人民百姓无一生还,就连妇孺幼小也没有放过,秦王赢政之前对她说的都是谎言,只是赢政为了统一大事业而说的话。赵女回到燕国,把一切都告诉了荆轲。荆轲为了民族大义暗杀秦王。荆轲在正殿上暗杀了秦王,最后失败了,反被秦王杀掉了。

赵女在电影中存在什么样的角色?

在这部电影中,巩俐出演的赵女一登场就受到秦国人民的尊敬和敬畏。赵女对秦王赢政寄予了很大的期待和重望,她希望嬴政能够心系赵国,放过赵国,可最后却演变成了她对嬴政的彻底失望。

剧中描写了赵女是一位个性跳跃、不失孩子纯真的女性。赵姬评价她性格直率、大胆、放荡,疯狂。即使赢政成为了王,在赢政的旁边也能表现出更进一步的态度,不是卑躬屈膝,而是直言不讳,互相倾诉自己内心的想法。在她的家国和嬴政之间,她选择相信嬴政,愿意毁容来帮助嬴政收服燕国。

但是最后,赢政还是派兵攻击了赵国,这时她终于看穿了赢政的残忍和暴虐。此时嬴政真正伤害了她的心,使她支离破碎,失去了对赢政的所有爱和信赖,只留下了怨恨。最后她从爱中产生了怨恨,求得于荆轲冒着生命去秦国刺杀秦王嬴政。在那样的年代,这种女子是让我们佩服的,不仅有胆识和智慧,还拥有一颗爱国心,虽然离开了国家多年,却可以放弃自己的情爱,把对国家的爱放在了第一位。

荆轲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在历史中记载,荆轲是一位侠义英雄,他具有大侠的胆识,又拥有一个充满正义感的侠士。但是在各类史书中记载的荆轲,很多专家学士对他的评价却是不一样的。在讲坛上王力行对他的评价是“侠义英雄,很有智慧,又有侠肝义胆的勇士”。

但从这部剧中,刻画的荆轲只不过是一个混于市井之地的莽夫,终日与一些人贩子和屠狗之士喧闹,整日喝酒唱歌,还毫无忌惮的嚎啕大哭,若无旁人。从这一切可以看出,荆轲他算不上一个技艺高超的剑客。

太子丹却把燕国的未来命运交到了这样一个人物手中,说明太子丹他是一个愚蠢至极的人物。荆轲刺杀秦王嬴政前,他在大殿上装疯卖傻赢得了嬴政的信任,虽然没有刺杀成功,但成功的把荆轲洗白了,让他变成了一位为救天下无辜百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英雄壮举。

首先其实这部剧中,叙述荆轲这个人物事迹很少,更多地描述了秦始皇这位君王人物和荆轲刺杀的原因。电影开头听到了一句句的“秦王嬴政你忘记了,秦国历代先君一统天下的大业了吗?”阐述了秦始皇作为君王所担负的责任和抱负。秦始皇的身世之谜,根据史书的记载和历史的揭秘,我们可以猜测到吕不韦不是秦始皇的父亲,秦庄襄王才是秦始皇的亲生父亲。

其次是秦始皇知道嫪毐和母后生下了两个孩子,阴险狡诈的嫪毐害怕他的事迹败露秦始皇要杀他,所以他不得不叛乱,先下手为强,最终叛乱不成反被秦始皇围杀乱箭射死了他手下的门客。

秦始皇把嫪毐绑到母后面前,当着他们的面把两个孩子摔死了,嫪毐自知难逃一死便说出了秦始皇的身世,说吕不韦才是秦始皇的生父,大怒之下杀了嫪毐把他母后流放,还赐死了自己的父亲吕不韦,这样人们就会相信他不是吕不韦的儿子。家庭环境的影响,让秦始皇深受打击,变成了一个不追求抱负,只为权力而生的残暴君王。

最后,秦始皇为了永绝后患,把所有知道的秘密人斩草除根,便出兵攻打了邻近的赵国,捉拿知道真相的樊於期,命令战士残杀赵国所有的百姓,故事一步一步演变成了一个杀人机器,这让后面荆轲刺杀他埋下了伏笔。

秦始皇是个可怜的人,他的一生经历了战争和背叛,生活在一个混乱的家庭环境中。如果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秦始皇那样的境遇,无论有多坚强的心,都会变得神经质。这部电影的人性特征值得一看。

陈凯歌把人物的人性特征刻画的很到位,撕下了人性残酷的面具。此外,剧中还有巩俐、张丰毅、李雪健等演技高超的演员出演,值得我们去看。不过剧中的造型令人大失所望,尤其是秦始皇的造型,无比失望,整个造型像乞丐或市井一代,而不是威严震撼的君主。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6)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负还。一个燕国nba勇士好像就是这样长存在大家心里,你的技能,才可以。和你一样一去不复返!或许你重任在肩,如同你临终前所言“你要生擒秦王,回报燕太子丹”即便秦王被暗杀,秦还会继续有二世,三世。如果你用你的技能去,取下樊於期人头数时。樊将军甘心情愿,假如你将这类外交关系才可以运在六国同盟。六国团结一致,不容易被秦所灭。秦的反间计或许更不容易反咬一口,你将变成联接六国的桥梁,六国同盟的整体实力会大大的提升。也不会被秦逐一解决!秦朝正运用了世界各国的缺陷尽量的增加该国权益,而当秦兵兵临城下之一会儿惶急憋屈道歉。没想到堂堂七尺男儿,却装扮成一时臣,送地形图,送人头!也许它是历史时间的大势所趋,分久必合。公元221年秦王一统天下秦代具有一个承前启后的功效。它告一段落我国奴隶社会的历史时间,开拓了我国更光辉的阶段封建制阶段。你是一个nba勇士!以便燕国老百姓奋然向前,不骄不躁。你赶赴秦朝,你了解九死一生。你保卫祖国,大方起行。你报大恩大德,怀着取胜的信心。你的信念,热爱祖国的心。大家会承继。白天,朝阳区,美好的未来,你来开辟。你以那热爱祖国的心,做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你不求回报,小小年纪就历此一劫。你是一个守护者!你向大家确认了信念与信心的杰出,印证了国家有难,匹夫有责。我觉得,再强劲的战斗力也无法让人妥协。如同“你能打倒一个人,但从来不击败一个人”。印证了精神财富远强劲于外力作用,印证了无败的传说故事。但你,失败了。依柱任说着自身的消沉,你意味着了燕国。它的不妥协,燕国的生命的坚强。也许你成功了,你一直在大家心里长存,变成大家的聚焦点。杰出的战土,不灭的心。不畏的人世间,将你磨炼变成一颗耀眼明珠。始终,始终嵌入在历史时间的皇冠上。在历史时间大河中闪亮,不息的大牌明星长存!荆轲,真正的勇士!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7)

战国时期,燕国太子丹请刺客荆轲去刺杀秦王嬴政。为了能近距离的接近秦王,荆轲假借献地图为名去见秦王,把匕首藏在地图中。地图展开后,匕首露了出来,荆轲便拿匕首刺杀秦王,没有成功,荆轲也丧命于此。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我特别欣赏荆轲这个人,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他毫不畏惧的进入号称狼虎之国,与秦王斗争,一句“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表现了他的勇敢。易水畔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诀别,这句话更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

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虽然他刺杀秦王并未成功,但是他的勇士精神被世人永远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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