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汪汪作文
发布时间:2023-10-31 小狗汪汪作文 汪汪作文小狗汪汪作文。
在学生时代的我们经常要写作文,写作是作家们创作文学作品重要的途径之一。写作文只有训练到位了,才能得出优秀的文章。有哪些值得我们可以借鉴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狗汪汪作文",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小狗汪汪作文 篇1
我大妈妈家有一只漂亮的小狗,它的名字叫汪汪。它可是一只名狗,价值要好几万。
小狗汪汪全身雪白,眼睛黑黑的,圆圆的。黑色的鼻子小巧玲珑。两个三角耳竖了起来,就像人们说的眼观四方,耳听八方。它有一条毛绒绒的短尾巴,大妈妈特意把它的尾巴染成了红色,可引人注目了。
每次我到大妈妈家,小狗就带着热情扑到我身上 ,一会儿亲我的脸,一会儿摸我的头,还不停地摇着尾巴,好像和我问好呢!
我想和汪汪玩玩,就拿来一根香肠扔到空中,小狗后退几步,使劲一跳,张开嘴把小香肠吞了下去。我拍手叫好,实在太厉害了。因为我和它经常玩这种游戏,现在它空中接物的本领是数一数二的。如果参加小狗跳高比赛一定拿第一。
小狗会游泳吗?我想试一试,我就把它抱进浴缸里,大约放三十厘米的水,它就开始游泳了,他的姿势叫狗爬式。
我喜欢小狗汪汪!
小狗汪汪作文 篇2
搬新家时,我唯一留下来的毛绒玩具只有小狗汪汪,因为我和它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
记得我五岁那年冬天,妈妈决定要我自己一个人睡觉了。那天晚上妈妈为我铺好舒适温暖的床,又把汪汪放在我的枕头边。第一次没有爸爸妈妈的`陪伴,独自睡觉的我不禁有些害怕,但是当我转头看到汪汪——毛绒绒的它全身金色,那是太阳的颜色,也是令人感到温暖的金色。我一把抱住它,它睁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我,两只小耳朵顺从地耷拉着。我拉起它的小耳朵,告诉它:“从今天开始,我要一个人睡觉了,我有点害怕。”汪汪挺着身子端坐着,像一个天使默默地守护在我身边。我忽然不那么害怕了。
突然,夜空中白色闪电划过,把正在闲游的云一下子一分为二,紧接着“隆”的一声巨响,豆大的雨滴拍打在窗户上。幼小的我差点要大喊“爸爸妈妈”,这时我想起了汪汪,一把抱住它,抱得紧紧的。它还是睁着可爱的大眼睛,温柔地看着我,仿佛在说:“小主人,不要害怕,有我在呢!”慢慢的,我抱着小狗甜甜地入睡了……
现在我已经10岁了,虽然睡觉时已经不再需要汪汪陪伴了,但是当我担忧、难过、生气时还是会抱着汪汪和它谈谈心。
汪汪,你是我童年里美好的回忆,也是我的心爱之物。
小狗汪汪作文 篇3
我家有一只小狗名叫“汪汪”,可爱极了!它的毛是金黄色的,像刚抹过油似的闪闪发亮。它有一对黑黑的,亮亮的、水灵灵的'大眼睛。它的鼻子黑黑的,十分灵敏;就像一颗黑色的大宝石。
它长长的嘴里长有一排洁白的牙齿,尖尖的非常锋利。每当炎热的夏天来到时,它总喜欢把黏糊糊的、长长的小舌头伸出来散散热;可爱极了!
你瞧,“汪汪”蹲在门口一动不动的,像个站岗的卫兵,时刻注意着周围的动静。只要有陌生人进来,它必定大声狂吠,虎视眈眈地瞪着客人,吓得客人们面如土色、落荒而逃。就这样,它在我们家的
“地位”也慢慢高了起来。
“汪汪”在吃骨头的时候可有趣了!吃完饭,我把吃剩下的骨头都给了“汪汪”,它可是我们家的饭后垃圾桶。只要它一看见骨头,就立刻蹦到我身上来;它 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说:“主人,我饿了,你就给我点东西吃吧!”我毫不犹豫得把骨头送到它嘴边。它一边吃一边摇尾巴,还差点吃到我的手指。看见它吃得津津有味、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忍不住要多模几下。
我真爱小狗“汪汪”呀!它是多么的可爱、忠实、有趣!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希望我家的“汪汪”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小狗汪汪作文 篇4
真好!奶奶家的狗下仔仔了!我高兴极了,给它取名为“汪汪”。
汪汪十分可爱。浑身上下胖嘟嘟的,就像一个小毛球,用手摸起来十分舒服。它有一对黑溜溜的圆眼睛,就像两颗黑亮黑亮的珍珠,炯炯有神。一对灵敏的小耳朵,连走路也十分警惕。还有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一会儿闻闻这,一会儿闻闻那。四条毛茸茸的小腿儿,走起路来十分轻巧。毛,雪白雪白的,跑动起来就像滚雪球似的。尾巴时常摇来摇去的,显得很灵活。
汪汪十分喜欢吃肉!记得有一次,我们正在吃饭。汪汪见了,急忙摇着小尾巴来到我面前,用可怜的眼神瞅着我,仿佛在说:“小主人,求求你给我一块肉吧,你最好了!”我怎么能忍心让这小家伙挨饿呢!于是,我便夹了一块肉准备给它。忽然,一个念头在我脑海中闪过。何不逗一逗这小家伙呢?只见我手中夹着的肉,一上一下,起起伏伏、左右摇动,汪汪这憨厚老实的小家伙随着我摆动的节奏,就跳起了既滑稽又搞笑然而又可爱的舞蹈。可它见怎么也吃不着,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围着我团团转。我不忍心,便把肉交给了这小宝贝儿。汪汪见了,十分高兴,哼了两声便兴高采烈地享用这顿美餐去了!
汪汪跟我的关系可“铁”了!汪汪就像我的跟屁虫似的,我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它时而在我的前面蹦来蹦去,时而围着我转来转去。有一次,我在家里看电视。汪汪见了,便跑上我的腿,身体趴在我腿上,小脑袋东张西望……过了一会儿,再瞧瞧这小家伙,居然在我腿上睡着了。雪莲似的小身子盖住了它的小腿,眼皮盖住了圆圆的机灵的眼睛,是那么的享受!瞧,这小家伙多么像一个小宝宝!仔细一听,它还发出哼哼的.声音,难道在打呼噜?
我家的汪汪也十分爱干净。每当吃完饭后,它就会缠着我给它洗脸,你若不给它洗,它会向你撒娇,到时候你怎么会不给它洗脸呢?每次洗完脸,它都会在镜子前面照一照,舔一舔镜中的自己,然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汪汪每次要大小便了,它都会到厕所里去,绝不会像其它小狗一样在外边乱拉!我真佩服它!
这就是小狗汪汪,一只喜欢吃肉、喜欢和我玩耍、爱干净的小狗。
小狗汪汪作文 篇5
我家养了一只小白狗,因为它总爱叫唤,所以我们给它起了一个名字——“汪汪”。
汪汪长着一身纯白色的毛,就像雪一样白。它的头又圆又小,就像一个可爱的小皮球。汪汪的两只耳朵尖尖的,呈小三角形。它还有一双圆圆的亮晶晶的眼睛,像两颗黑珍珠镶嵌在毛茸茸的脸上,使它显得更加活泼机灵。
汪汪是一只特别懂事的小狗。它吃饭时总是不争不抢,十分有礼貌。每当我们吃饭的时候,汪汪总是特别乖,安安静静地趴在一角,静等我们给它喂食。偶尔也会用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我们,好像在说:“主人,我什么时候可以吃饭呢?”这时,我会给它一点点食物,它会立马跑过来,嗅嗅食物,然后抬头看看我,好像在说:“谢谢小主人。”看,汪汪文静又优雅的`吃食样子,真是又可爱又好笑。吃完后,汪汪就又乖乖地睡觉去了。它把身子一卷,像一团软软的棉花,真可爱!
汪汪还是我的好朋友。每当下午放学时,汪汪总是早早地在門口等着我,一看到我,就迫不及待地跑过来,使劲地摇动着它那美丽的尾巴,一边叫一边跳来跳去,好像久未见面的老朋友重逢似的。
这就是小狗汪汪,我爱我家的汪汪,希望它永远活泼,可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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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先生读后感
今天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汪汪先生读后感”的文章,作品描述了作者细腻的心理世界。 透过阅读笔记,探索自己的阅读人生和生活意义,你知道如何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吗?感谢您选择阅读希望您能从中获益!
汪汪先生读后感(篇1)
《汪汪先生》读后感350字
我觉得《汪汪先生》这本书非常好看。它讲述了汪汪先生和它的主人之间发生的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最喜欢第3篇故事,因为,汪汪本来是一条狗,第3篇故事说汪汪喝了爸爸发明的浅蓝色液体之后,就变成了人,第16篇《尴尬的三角恋》这篇故事说,丽希布鲁夫人还以为施泰轮海姆在骗她。爸爸就和玛克斯去找蓝色液体,找到蓝色液体以后,汪汪就在丽希布鲁夫人面前舔蓝色液体,然后,他又变回了人。我觉得汪汪先生非常有的趣,因为它原来是一条狗,然后又变成了人,最后又变回了狗,接着又变回了人,他什么也不会读,什么也不会写。可是它很善良,乐于帮助人,也就是施泰轮海姆一家,我最喜欢玛克斯,因为他非常聪明,而且还会做饭。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想办法解决困难。还有我们不能总是欺负同学,因为班级就象一个大家庭,老师代表爸爸妈妈,同学就是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互相残杀,就会两败俱伤。
汪汪先生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是老师推荐的暑假必读书目系列,我让孩子自己选了几本,书一到第二天,孩子就大部分看完了。孩子评价说,作者太有想象力了,故事很吸引人,故事里那蓝色的肥料真是在有趣了,居然能把动物变成人,孩子喜欢看。
汪汪先生读后感(篇2)
你猜汪汪先生是一条狗还是一个人呢?看了《汪汪先生》这本书后,你就能找到答案。
汪汪先生原来是条流浪狗,后来被玛克斯收留,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有一天,玛克斯带汪汪先生去他们家的大药房,药房很黑,玛克斯又不想开灯,怕外面的人看见,所以汪汪先生闯进了爸爸的实验室,打破了装着蓝色化学肥料的瓶子,还津津有味地舔了一番。一转眼功夫,汪汪先生就变成了长着密密体毛的男人。
更有趣的是,农场里的鸡和兔子吃了这种蓝色药水后,也变成了鸡人和兔人。
其实这种药水过了一段时间后就会失效,汪汪先生、鸡人、兔人都会变回原形。
在汪汪先生从狗变成人,从人变成狗,又从狗变成人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也发生了很多麻烦的事情。
我觉得汪汪先生的经历非常有趣又不可思议,我也想养一条像汪汪先生一样的狗。
汪汪先生读后感(篇3)
我看了《汪汪先生》这本童话书,作者是德国的保罗*马尔写的,主人公是汪汪,此书非常有趣,趣味多多。
汪汪是一只来历不明的卷毛大狗,一个叫马克斯孩子在和爸爸去农场玩的时候发现了它,把它带回了家。从那天起,趣事发生了。夜晚,马克斯带它去公干,野狗们召唤它了,它跑了。第二天,它又跑回了马克斯身边。来路不明的食物是不能吃的,而汪汪因不小心而舔到了一种奇妙的蓝色液体变成了人。恼火的是,它变成人后,习惯把手搭在对方的脸上伸出舌头去舔人家的脸表示友好,却遭到斥责,他半夜跑的街上与原先的狗友吠叫,却被抓到了警察局,警察决定请青少年事务局的克纳普夫人来家访。在这期间,汪汪变回了狗,帮助马克斯以及他的爸爸成功地使这次家访成功。苦恼的是,他爱上了丽希布鲁夫人,因为她很可爱,很漂亮。但是,丽希布鲁夫人喜欢的却是马克斯的爸爸。他只好让他的意中狗(爱德里娜)喝下蓝色液体变成了人,和他一起住。
收获及知识:所有自己不知道的食物不可食用,要不然就会有一系列的麻烦。我认为马克斯对任何生命都很有爱心,他收养了汪汪,喂它食物,和它一起游戏玩闹,不管它是人还是狗,马克斯都很喜欢他,没有嫌弃它。还有他应该知道别人的感受,比如把用舌头舔别人的脸就很恶心,他却很快乐,那是不对的。汪汪也很聪明,成功地帮助了马克斯他们受过克纳普夫人的检查。
这本书很有趣,很好玩。百看不厌,笑声充满童趣。来看看吧!
汪汪先生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完了《汪汪先生》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流浪狗,他被玛克斯一家收留,玛克斯起的'名字为:汪汪。可书名为“汪汪先生”这又为什么呢?是因为汪汪服用了一样蓝色液体,变成了人,书名就为“汪汪先生”。
我再来给大家讲讲书的主要内容吧:来路不明的东西是不能吃的,每个孩子都应该知道这一点。可狗就说不好了,汪汪就是因为舔食了一种蓝色的液体眨眼之间就变成了汪汪先生。值得庆幸的是,不论他是狗还是人,他的主人玛克斯都一如既往地爱着他。可是烦恼的事情还是一件接一件——他习惯把双手搭在对方的肩上、伸出舌头去舔人家的脸表示友好,却遭到斥责;他半夜跑到街上对着一群狗狂吠(其实是想和它们交朋友),却被抓到了警察局;还有,他得学会用马桶,而不能在街边随便找棵树就……当然,最大的烦恼是他爱上了住在楼上的丽希布鲁夫人,因为她在他做狗的时候对它不错,可丽希布鲁夫人心仪的是玛克斯的爸爸……
接下来,我再来给大家讲讲我对书中主要人物的评价吧!汪汪:乖狗狗,为小主人“除害”(吓唬欺负玛克斯的人)。玛克斯:是个爱汪汪、爱施泰伦海姆先生(他的爸爸)的好孩子,尽管汪汪变成了人。施泰伦海姆先生:好人,尽管自己的狗狗给自己惹了多少麻烦,依旧爱它,更爱自己的孩子——玛克斯。
我的感受:这本书是一本十分有意思的书,经常令我捧腹大笑,但我也感受到施泰伦海姆先生和玛克斯对汪汪的爱,和汪汪对施泰伦海姆先生和玛克斯的爱。尽管汪汪变成了人,给他们家带来了许多麻烦,但他们都一如既往的爱着汪汪,没有嫌弃它。汪汪也挺身而出,在玛克斯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帮助玛克斯除害(吓唬欺负玛克斯的同学)。
我推荐给你看这本书哦!
汪汪先生读后感(篇5)
我觉得《汪汪先生》这本书非常好看。它讲述了汪汪先生和它的主人之间发生的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最喜欢第3篇故事,因为,汪汪本来是一条狗,第3篇故事说汪汪喝了爸爸发明的浅蓝色液体之后,就变成了人,第16篇《尴尬的三角恋》这篇故事说,丽希布鲁夫人还以为施泰轮海姆在骗她。爸爸就和玛克斯去找蓝色液体,找到蓝色液体以后,汪汪就在丽希布鲁夫人面前舔蓝色液体,然后,他又变回了人。我觉得汪汪先生非常有的趣,因为它原来是一条狗,然后又变成了人,最后又变回了狗,接着又变回了人,他什么也不会读,什么也不会写。可是它很善良,乐于帮助人,也就是施泰轮海姆一家,我最喜欢玛克斯,因为他非常聪明,而且还会做饭。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想办法解决困难。还有我们不能总是欺负同学,因为班级就象一个大家庭,老师代表爸爸妈妈,同学就是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互相残杀,就会两败俱伤。
汪汪先生读后感(篇6)
我读了《汪汪先生》这本书。我最喜欢《汪汪先生》里的故事是《玛克斯再谈汪汪》里发生了一件事情。事情这样的,一天晚上,10点钟的时候,玛克斯和汪汪走进了玛克斯爸爸施泰轮海姆的实验室,汪汪走到盆栽的橘子树前,抬起一条腿准备撒尿。
玛克斯不小心打碎了爸爸的一瓶蓝色液体,汪汪看到玛克斯打碎的蓝色液体流了一地,汪汪以为这是玛克斯赏给它的可口饮料。汪汪就立即添了地上的液体,添得津津有味。可是,汪汪发生了变化,发出了古里古怪的声音,听起来像是骨关节在发出轻轻的噼啪声,汪汪两腿立起,全身舒长,在长高,它的长嘴不停的往回缩,缩回到脑袋里,它的长耳朵由尖变圆,它身上灰褐色的卷毛消失殆失,变成了一个一丝不挂、长着密密体毛的男人。等施泰轮海姆回来时候,发现了汪汪的变化,愣住了,嘴巴惊讶得合不拢嘴。由于惊吓,房间里有一阵子死一般的寂静。汪汪先生变成人以后烦脑的事情一件接一件的发生等等。可是,汪汪还是很聪明、很勇敢的克服了一切困难。
我最想介绍的一个人物是汪汪,因为狗汪汪还是一只温驯、可爱、听话的狗汪汪。汪汪还会想办法帮助玛克斯一家克服困难。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了要学会帮助别人,还有遇到事情的时候要学会克服困难。
汪汪先生读后感(篇7)
很多同学家中都养着宠物,我们都会百般照顾、疼爱他们,那么如果宠物变成了人,会怎么样呢?大家一定都不会相信吧,可是,玛克斯家中的狗在吞下一种蓝液体之后瞬间变成了人!你肯定会好奇,下面,我就带领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汪汪先生》这本书吧。
男孩玛克斯收养了一只流浪狗,并取名叫汪汪,碰巧,有一个名叫冯·阿尔滕斯坦茵的夫人送给玛克斯爸爸一瓶蓝色液体,这位太太其实就是服用这种液体后由狗变成了人哦。将这瓶蓝液体滴一滴在小红萝卜上,那颗萝卜瞬间就会变成一颗巨型大白萝卜,这么强的威力,对狗会怎么样呢?一次意外,汪汪不幸舔食了这种液体,瞬间变成了人,玛克斯惊讶之余却还是一如既往的养着汪汪先生,汪汪变成人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情,最后,汪汪先生找到了一位心仪的女郎,这位女郎原先也是一条狗哦,不过,她将永远与汪汪一起生活在玛克斯家!
看完简介,大家是不是觉得很有趣呢?那么请允许我作为一名幻想家大胆的幻想一下,如果世界上所有的动物和昆虫都变成人,会怎么样呢?这不但违反了自然界的规律,就连整个世界也会从此而混乱起来,所以,我并不赞同让动物变成人这种奇思妙想。
我认为,不能打破自然界的规矩,大自然本该是怎样的,现在还应该怎样。
汪汪先生读后感(篇8)
嘿嘿,同学们你们猜一猜汪汪这个名字是人的名字还是动物的名字,O(_)O哈哈,答错了。两个都是,或许你很迷惑,那你就听我慢慢道来吧。
汪汪先生是主人公收留的一只流浪狗,它因吃了一种蓝色的、可以让植物迅速生长的药水,便变成了一个大汉,虽然成为了一个人,可是那种狗的习惯却没有改,如:亲热的添人家的脸,拿一根骨头来送给别人当礼物侥幸的是,他后来又恢复了原样,找到了那条它心爱的狗,把蓝色药水给她和自己喝了,从此以后,他和那条狗又变成了动物,生活在主人公的家里。
这本书的最后一篇文章最使我难以忘怀,因为那个温馨的场面谁也不会忘记,它们后来可能成为这个家庭中的一员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这本书也使我明白了:人变成了动物又变成了人,自身的习性根本没有改变,所以我们要尊重人们的性格,根据人们的性格与他人交往,这样才会使两人之间的友谊加深,而不会使两人之间出现矛盾,互相争执的状况一次又一次的发生。
《汪汪先生》这本书很有想象力,希望大家能读一读!
汪汪先生读后感(篇9)
这几天我看完了《汪汪先生》这本书。汪汪的主人是玛克斯。有一天,汪汪跑到玛克斯的爸爸施泰伦海姆的实验室。汪汪把一个瓶子撞到了,瓶子摔到地上,汪汪就去舔了舔,就变成人了。玛克斯喊它汪汪先生。
有一天,施泰伦海姆训练汪汪先生,说:“你用嘴和稀饭。”结果汪汪先生把脸弄到稀饭里。施泰伦海姆说:“练习第二项,接客人。”施泰伦海姆站在门外面说:“开门吧。”汪汪先生说:“谁呀?”施泰伦海姆说:“我是施泰伦海姆。”汪汪先生说:“你开门吧。”施泰伦海姆说:“今天训练失败。”第二天,施泰伦海姆发现一位先生看见胡罗卜就吃。
原来那是兔子变的人,是一个发明家也发明了同样的药水,把它给他们家的兔子喝了就变成兔子人了。最后汪汪先生和一位女士住在一起,因为施泰伦海姆没发养育汪汪先生。就把它交给一位女士。然后,施泰伦海姆就轻松了很多。但是,玛克斯很想念汪汪先生。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建议大家看看《汪汪先生》这本书。
汪汪先生读后感(篇10)
书的内容主要是讲汪汪的主人叫玛克斯,是一名学生。他的爸爸是药剂师,发现了一种蓝色液体,能使植物变性,生长变快。可有一天汪汪舔了这种药品,竟然一下子变成了一个高大的男人。可仍旧很难改掉原先的习惯,半夜喜欢与街街上的狗一起狂叫。他的主人玛克斯非常瘦小,经常被罗伯特欺负,可自从玛克斯的大狗把同学吓得魂不附体。罗伯特恨不得与大狗隔上一堵墙。这一天,趁大狗没在罗伯特死死的把玛克斯压在地上,就在这时汪汪先生拧起罗伯特的衣领,拾起一米多高,说“不许欺负我家玛克斯,还不快滚!”罗伯特吓得飞一般逃走了。
汪汪先生当人也学会了许多东西,解大小便会乖乖的蹲在马桶上,解完了还会冲掉。睡觉会自动睡到床上,跟真的人没什么区别的。
汪汪先生的经历故事给我们很深的印象,来路不明的东西千万不能吃,说不定哪一天也会倒大霉的。也懂得了一些道理,无论这个人他是好是坏,长的丑是美,你一定要善待,决不能轻视他。我们不能随意的轻视别人,轻视别人就等于轻视自己!
赠汪伦改写作文推荐
谈到“赠汪伦改写作文”那么这篇文章一定值得一读,一谈到作文,广大学生们肯定很熟悉,通过作文可以更加真实地表达人们的情感和情绪。有时,一些优秀作文可以给我们写作时很多灵感,是不是写不出好的作文?
赠汪伦改写作文(篇1)
一轮皎洁的明月下,长亭里,一对好友正在饮酒。酒杯碰撞的声音惊动了一只小鸟,它展开翅膀飞向天空这大概就是李白离别时的情景吧。
再喝一杯酒吧。李白又给汪伦倒了一杯酒,哎,不行了。喝得半醉半醒的汪伦连忙摇头又摆手。不行,明天我就要和你分别了,以后不知道何时才能再相逢,再喝酒,现在多喝一杯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我一人饮酒实在是无趣,你就再陪我喝一杯吧!李白不停地劝说着汪伦。好吧,好吧。看着他心目中最尊敬的大才子醉眼迷蒙地坐在他眼前,汪伦心中顿时涌起万千离愁,于是他再次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第二天,到了离别的时候。李白看见汪伦还在酣睡,不忍吵醒他,于是他偷偷离开了汪伦家。正当他登上船准备扬帆起航时,他突然听到岸上传来了汪伦的歌声,循声望去,汪伦正深情地向他这边走来,他一边豪情万丈地唱着《踏歌》,一边还用脚打着拍子。看着汪伦越来越近的轮廓,李白情不自禁流下了感动的泪水。汪伦大喊:太白兄,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就走了呢!下次一定要再来我家玩啊!
李白频频点头:你回吧,别送了。常联络哦。
水流潺潺,落花纷纷。在这个离别的伤感时刻,有感于汪伦的一番盛情,李白写下了这首流传千古的《赠汪伦》,想来这是他可以回赠给汪伦的最好礼物了吧。
赠汪伦改写作文(篇2)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有一个穿着淡蓝色长袍,头戴官帽的人,气宇轩昂地站在一艘小船上,正在观赏眼前的一片美景。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唐代诗人李白。
忽然,岸上传来了悦耳动听的踏歌声,随后,岸边就出现了李白的好朋友汪伦。李白看到了汪伦便马上走上前去与他相会。汪伦拍了一下李白的肩膀说:“你怎么连一声招呼都不打就悄悄地要走了,要不是我发现的早,恐怕现在见不到你了。”
李白不好意思地说:“我是一个重兄弟情意的人,我不愿看到兄弟为小弟的离去而感到伤心,所以才写下离别信给你,谁知你这么早就发现了。”
汪伦听后,连忙拉住李白说:“太白兄,你怎么这么快就走了,不如在小弟家多休息几日,是否赏光啊?”
李白为难地说:“不是我不赏光,而是我在兄弟家已逗留多日,你又这么好客,我已不好意思再待下去了。”
汪伦还是不肯放弃连忙又说:“太白兄,你在家中反正没有什么事,还是再在我家多留几日吧!”汪伦见李白还是没有做出决定,便又说下去“是不是小弟有什么地方照顾不周?还是兄弟你有什么难言之隐啊?”
李白见汪伦误解了自己的意思,连忙回话说:“不是你的错,要错还是得怪我。谁叫我是一个喜欢四处旅游的人,从而养成了四海为家的习惯,我已在兄弟家待了这么久,也是我归去的时候了。”
汪伦听了李白这么一说,脸上露出了一丝伤心的神情。李白看了看天色,说:“汪伦兄,现在天色不早,你还是回去吧,我也应该走了。”
汪伦见没法留住李白,便深情地说:“好吧,那就后会有期吧。”
于是,两人就地握手告别。李白站在船上,看着多情的汪伦,脱口吟出了一首诗:“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赠汪伦改写作文(篇3)
一天早上,在一条大街上有许多的人,不时传出欢声笑语。
就在一个古色古香的酒楼中,人山人海,说的说,唱的唱,谈天说地,诗意飞扬。有的在聊天,有的在唱戏,周围也有一群人在听。人群中,李白和汪伦正饮酒话别,你说我笑,拿着酒杯,你敬我,我敬你。就这样,不一会儿,李白和汪伦都有了几分醉意,他们左晃右晃,脸上通红;特别是鼻子,却是最红的,像里头点了一盏灯一样。最后,他们不知喝了多少杯,睡着了。
睡了一会,他们朦朦胧胧地起来了。汪伦从衣兜中取出了点银两,放在了桌子上,他们俩勾肩搭背地走出了酒楼,左晃晃,右晃晃,差点撞倒了别人的老古董,又差点撞翻了别人的烤地瓜,还差点把小孩子给撞飞了。这时,汪伦说:“我的老朋友啊,既然你要继续去游山玩水,礼物那也必定是要有的,对吧?”
说完,他们来到了一家木雕店。进去后,发现每一个木雕都栩栩如生,饶有风趣。突然,汪伦看到了一个大葫芦,表面很光滑,上面还刻画着一条龙,做工完美,很是精致,毫无瑕疵。李白很喜欢,汪伦二话不说,拿出一些银子,买下了那个葫芦送给李白,还给李白装了些酒进葫芦里。
后来,他们俩来到了岸边。告别后,李白便坐上了小舟,离开了。汪伦唱起一首歌,打起节拍,为好友送行。李白激动万分,认为汪伦对他的感情比千尺的桃花潭水更深,便挥毫写下了千古名篇《赠汪伦》: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赠汪伦改写作文(篇4)
此时,正是初秋的寅时三刻,江上大雾漫天,好像一张朦胧的网,笼罩着大地,前方的树木若隐若现。
在站台上有个身穿白色长袍,身高七尺的轻年男子,双手背在身后,眺望着远方的景色,也许,是习惯吧!他时不时地用手捋捋胡子,脸上露出渴望的神色。
忽然,远处传来一阵忧伤的歌声,那歌声伴着脚步的节奏,显得更加惆怅,李白那哀伤的眼神,突然,显示出一层兴奋,他疾步往歌声处走去,果然,汪伦带着仆人出现在李白的眼际。
他俩坐在地上,汪伦拿出酒、碗,李白说:“汪兄,近日让你不便,请多多谅解,真是太感谢了。”说着,便拱手作揖。“这是什么话,太白兄,我们没有什么多谢的,我们之间的情意谁也别想破坏。”汪伦笑着端起碗,“来,干一杯。”说着,将酒一饮而尽。
之后,俩人沉默了一会儿。
突然,李白赞美的说:“汪兄,你还记得吗?前些日,你我一同,前去你汪家庄的桃花潭,那水碧蓝碧蓝,你说,要用石子来看看这水有多深,扔下一颗石子,却听不见一点儿声音,可见,这水有多深,那碧如翡翠的水,可真是漂亮呀!那水还那么有灵气,你这汪家庄还真是奇妙呀!”汪伦笑笑说:“没什么,这汪家庄,再美,再好,也比不上,你我那深厚的情意啊!”汪伦的话语里略带忧伤。
这时,船夫对李白喊:“客官,客官,该走了,再不走,就不能到镇上打尖儿了。”李白的书童也说:“先生,是该走了。”李白知道,他该走了,汪伦依依不舍的看着李白,李白的眼睛好像湿润了:“汪兄,虽然,我要离开你了,但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
李白一步三回头,汪伦看着李白走上船,船渐渐走远了。
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周围的环境似乎显得更加惆怅,仿佛老天爷也被感动的哭了。
突然,远处传来李白用他豪迈的嗓音吟诵的一首诗:
李白乘舟江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周围的雾渐渐的散了,汪伦站在岸上朝那圆点挥手,在不知不觉中他的眼角就湿润了,大滴大滴的泪水,滴进泥土中……
赠汪伦改写作文(篇5)
清晨,大雾笼罩着青衣江,远处的汪伦家庄门口小小的灯笼在风中摇曳着。
丹凤眼,一对浓眉,方圆的脸,腰上插着镶着玉的佩剑,头上戴着软翅官帽,凝视着远方的汪家庄,不知在想着什么,等待着什么,此人便是李白。
李白在码头上踱着方步,低着头沉思,“客官,已寅时了,还得上镇甸打尖呢!”船家又在船头催了,“再等一刻吧,汪兄说话算数!”李白在码头急促地喊,忽闻远处的汪家庄门前传来一阵阵踏歌声:“长亭外,古道边,……”带头的正是汪伦,浓眉大眼,一抹腰带上,插着一把金光闪闪的宝剑,背后一阵人喧马啸,边举着酒坛边跟着汪伦齐踏歌。“李兄啊,饮吧,饮吧!”李白也语到“谢兄弟多日来的照顾,怎能在送别时还如此张狂呢?”“讲的什么话呢!其实兄弟该向您道歉,骗您到这既没有十里桃花,也没有万家酒店的地方,实在对不起您啊!”汪伦也语道。
“客官,已卯时,再不走就真赶不上了!”船家再次催行道。李白抬头望天,天空早已染成一片红,微风一阵,江边的柳树也随风舞动,便疾步转身向船走去,本早醉酒的汪伦,红着脸,朝李白喊:“李兄等一等,桃花潭水深千尺啊!传说能通往金城,李兄远行时,必要绕行而过呀!此日远行,何时方能再见呀!”说完李白便上了船,直到船接近红日时,才回头遥望码头,吟诵到: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望着远去的李白,汪伦不禁转头失声痛哭。江上映着红光,粼粼的波光,将大地照得金光闪闪的。
船远去了,酒也醒了,只有两人深深的友情还停留在时光中。
赠汪伦改写作文(篇6)
清晨起来,桃花潭上飘着薄薄的雾。咦,那是什么东西?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小船在水面上行驶着,眼前的这幅画面充满了诗情画意。
前段时间,李白云游四海来到了安徽。听说自己的好友汪伦住在桃花潭边,所以就匆匆赶到了桃花潭边,到汪伦所住的竹林探视。汪伦热情邀请李白多住几日,李白整日与汪伦在一起欢歌笑语,痛快饮酒。
几天前,李白望着月亮思念起了远在家乡的亲人,所以写出了著名的《静夜思》来表达自己对家乡的思念之情。这天早晨,李白准备独自乘船返回家乡。可是正当他要走时,听到岸上响起了悠扬的笛声,他正在困惑这声音是从哪里传来时,就听到汪伦在岸上喊道:“李白,你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就走呢?”李白心里很不舍,但又很想念远方家乡的亲人,于是便挥笔写下了《赠汪伦》来表达与汪伦的情谊: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赠汪伦改写作文(篇7)
清晨,桃花潭上飘着浓浓的桃花香气。水面上飘着一个什么东西,走近一看,噢,原来是李白的小船……
原来,李白听说一个岛上的风景很好,尤其是里面的“桃花潭”,便乘舟来到了这里。正巧遇到了好友汪伦,他们都兴奋极了,李白说:“我本来想游览桃花潭的,没想到遇到了你,真是太好了!”汪伦说:“既然这样,那就去我家多住几天吧,我们还可以叙叙旧。”李白便与汪伦一道来到了汪伦家中。
过了几天,李白非常想念远方家中的亲人们,于是汪伦说:“既然先生思亲情切,那就回家看看吧。”于是第二天一早,李白便动身回家。正在船慢慢远离岸边的时候,李白听到了岸上传来汪伦的歌声,原来,汪伦舍不得好友,于是也赶来赠歌送行。
李白感动不已,便找来一张纸,提笔写道: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写完这首诗,李白已经泪流满面,挥手与好友道别……
赠汪伦改写作文(篇8)
晨露漫漫,缠缠绵绵,如同在天空中发酵的冰晶;还透着金灿灿的阳光,如同无数支削铁如泥的金剑,刺透了晨雾,勇往直前;橙红的太阳如同出嫁的姑娘,羞答答地待在帷幔般的晨雾里,显得十分神秘。李白回首遥望,月光如同铁屑被磁铁紧固般凝视着汪家庄。
今天,就是李白与好友汪伦分别的日子了。李白拳头握紧,垂着脑袋,像是不堪重负被压垮的玉米般。眼眸紧闭着,好像在奋力闭收着内心的无限依恋。眼角,好像有个阀门流淌着晶莹剔透的泪珠,静静地流淌着。内心,如同被刀绞了般的悲痛不已。是啊,他是多么不远离开这位举世难再寻的好友啊!他的脑海中,如同电影重播般,不断回放着这些日子与好友汪伦吟诗作对的快乐时光。这些日子与好友汪伦同饮美酒的爽快,汪伦那张阳光般的脸庞刻在了李白的脑海中,寄托了他无限的想念。
但汪伦为何还不来相送呢?难道他有事儿耽搁了?正想着,耳畔又响起了那熟悉不已的旋律,只见李白猛地睁开眼睛,明亮的眼眸中洋溢着无法控制的惊喜。
他猛地上前几步,张开修长的手臂,紧紧拥抱住汪伦,汪伦紧紧地握住李白的手,温暖的手心包裹着李白的手,就如同包裹住了那样一颗眷恋的心。昔日的快乐时光又如一般流涌怒流一般急速略过心头,带起一阵阵想念的高浪,不停撞击着友谊的海岸。
汪伦一挥手,只见一个小书童带来了几个大大的袋子。李白一愣,问:“汪兄,这是……”话没说完,那香飘十里的香味和麻布遮掩不住晶亮光泽,就给了他答案。李白鼻尖猛地就是一酸,如同被呛了醋一般的酸味瞬间布满了全身。眼眶一热,二行热泪,承载着万般不舍与感动,拂过了李白的脸颊。
“汪兄,你这……这是为何?你我……我之间的友……友谊又如何能用这满……满腔铜臭所玷污?”李白断断续续地泣不成声地喃道。
“太白兄,不用如此推却了,一路上旅程艰辛,你就收下吧,指不定哪日又要用到呢?”汪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把钱囊强行塞进李白的怀中。
李白又上前几步,紧紧拥住汪伦这位人生挚友,连涕泪俱下流如锦绣衣裳也甚不在意。
突然,一声洪亮的声音打破了离别之宁静。“客官,快走啰,再不走就赶不上晚间酒馆了!”
这一声吆喝打破了李白所有的欲留之情。如果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可是他实在是不舍。他想,如果可以,真希望此时此刻时光永凝,就在这好友的陪伴下永远静止。他又想起了这几日与好友痛饮美酒的美好时光。想着,李白翻开布袋,拿出酒罐子,拨开酒瓶,豪气穿云地说道:“汪兄啊,让我们再痛快地喝它一杯吧!”汪伦应声接过,扬起酒罐,带着无限的不舍与思念,无比珍重得乐享着这与好友最后的共处时光。他相信,这杯承载着李白无限友谊的美酒,所蕴含的甘甜,会永远萦绕在自己的心头上。
李白凝望着汪庄的潭水,不禁感慨说:“汪兄啊,无论在潭水有多么深,也永远无法形容我们之间的深厚友谊!”
李白、汪伦努力收起无限不舍,带着对未来的憧憬,说道:“汪兄,不论这旅途有多么坎坷,我也会再次来你家,与你再聚的!”
汪伦嘴角勾起一抹弧度,说道:“好!好啊!李白,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异姓兄弟!汪家庄会永远欢迎你的到来!”
随着船夫的一声催促,李白带着不舍的心情,上了船。他望着远处朦胧中的.山庄,回忆着与好友共处的美好时光,想着不久将来,与汪兄再重逢的激动心情,遥遥挥手告别。望着那一行逐渐与山水翠色融为一体的一行黑影,又想起离别时汪伦那寄望未来的笑容。
你放心,我们这一别,不可能是永别,你我二人定会再重逢!这时,晨雾渐渐散去,太阳璀璨的光芒如同古时万箭齐发般“射”下来,耀得湖上涟漪晶光四射,像是浮于水面的沉银一般。灿烂的阳光,此时不仅照射湖面,也照耀着李白怀念故人的心灵。这美好的阳光,也好像在预示着那美好一刻的到来。
李白想着此事,一首诗脱口而出: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送别
赠汪伦改写作文(篇9)
村里有一个穷苦人家——汪伦。李白被请到了汪伦的家,汪伦家境贫寒,家中有几头猪,几只鸡和几头牛。汪伦杀了鸡和猪做成菜,再将家中的牛卖掉了一头,换了酒,盛情款待了李白。两人在闲暇时对酒当歌,吟诗作赋,在山水间寄情于诗篇中。李白和汪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快乐的时光总过得那么快,李白要走了。
李白收拾好了行李,走到桃花潭边,只见李白身边有几棵桃树,桃花飘落到了水中。李白抬头向村子里望去,眼前仿佛浮现出了李白和汪伦在边喝酒边取乐的情景。
李白上了船,船夫解开绳子,船开走了。突然,李白听见了在岸上有人踏着步子,唱着高歌。李白回头一看,竟然是汪伦。李白让船夫调转了船的方向,向岸上开去,汪伦对李白说:“李兄,我实在不舍你去,不如在小弟家再住几日否?”李白说:“我是四海为家的人,我要游走天下,我会记住你的深情厚谊的!”
李白又向远方驶去,在纸上挥笔写下了“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题名《赠汪伦》。
赠汪伦改写作文(篇10)
又是一年春光到。远望,山坡上姹紫嫣红,莺歌燕舞。一潭深水,嵌在山坡之上,倒映着蔚蓝的天空。天空是多么明朗啊,万里无云;可我如今起程远航,告别老友,怎是个明朗心情?望着河上飘着的片片桃花瓣,我心伤悲。真是个多愁的春啊!
缓步踏上船只,前去远航。与其前方未知的路程,我便思念与汪伦一起的时光。或许,此后不再见了吧。正想着,忽闻岸上“踏踏的歌声传来”。转头望去,见汪伦在岸上送别。他唱着《送别》,朝我招手:“此去,不知何时再归?汪伦在此送别,愿有缘再见!”有他招手,想起之前饮酒作乐的时光,悲伤漫上心头。此去离别恐怕再寻不到一个与汪伦一般的知音吧!
犹记得,当年汪伦邀我前来,齐饮酒,常聚会,与汪伦相见恨晚。如今,我将离去,又送上离别礼物。唯有汪伦一人吧!
船开了,迎着阵阵桃花雨,踏着悠悠清潭水,故梦已离我远去。我凝视着渐渐远去的汪伦身影,眼泪不禁从脸颊滑过。汪伦,你这份情,这份意,我永不忘怀!又看看底下的这潭深水,心想,这潭水有多深,也不及汪伦对我的情这份深啊!
船渐渐远去,已看不见汪伦的身影了。我回到船舱内,思起汪伦,不禁写下:
赠汪伦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题罢,泪流满面……
赠汪伦改写作文(篇11)
在唐代的泾县,住着一个叫汪伦的人。他十分敬仰“诗仙”李白的才气,特想邀约李白到他的故乡来坐客。
因而,他托关系捎了一封信给诗仙李白,信中提到:“老爷子钟爱走桃花运吗?大家这里有十里桃花;老先生喜爱饮酒吗?大家这里有万家酒店。”李白收到这封信后,十分激动,马上便提前准备马车前去泾县。
这是为什么呢?为何李白见到“十里桃花”与“万家酒店”会出现异常激动呢?这是由于李白不仅喜爱游山玩水,更喜欢饮酒作诗。那么漂亮又有很多酒的地区,李白怎能不想要去呢?
两个人一碰面,李白便急不可耐地拉住汪伦,问:“汪伦兄,我早已肚子饿了,哪个‘十里桃花’与‘万家酒店’呢?快带我一起去看景喝酒吧!”汪伦听后,开怀大笑起来,这让诗仙李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看见李白疑虑的小表情,汪伦说:“李兄,你太急了!‘十里桃花’是大家这里有一个桃花潭,方圆十里;‘万家酒店’是由于这儿酒店的老总姓万。”诗仙李白听后一愣,从而一边开怀大笑,一边拍着汪伦的肩说:“不错啊,老弟,把我都耍了一把!”两个人一见如故。
接下去的生活,汪伦带著李白畅快地游山玩水、饮酒作诗,每日都高高兴兴地过着如仙人一样的日常生活,这更是李白所向往的生活。一天,家里捎来一封信,告知李白家里有急事。应对热情好客的汪伦,李白不太好张口说要走,只能在临走前的晚上给汪伦留有一张小纸条,表明他回家的缘故。
第二天的清早,李白踏入了回家的小船。他恋恋不舍地转过头看了看仍在睡觉时的泾县,刚准备充分让船家坐船,地面上忽然传出了一阵梯步歌唱。李白回头一看,原来是汪沦!汪伦笑着说:“李白兄,要走都不早和我讲,大家这里有一个送客风俗习惯,每一位顾客走时,全村群众必须踏步歌唱,欢送顾客。”李白听后很打动。正当行为此刻,船家说:“客官,状况下不造,该动身了。”李白回过头舍不得地抹了抹泪水,大声地对汪伦说:“再会啊,汪兄!”汪伦一边招手一边说:“大家一定会再相见的!”
船离岸账户越来越远,诗仙李白感慨万千,为汪伦写成了一首《赠汪伦》: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如汪伦送我情。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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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1】
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较深。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不是说。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认真扣字眼,沈从文《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洒脱真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要先有个整体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
二是他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研究和大师本领,是写不出那样文字。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东西是绝缘。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是写人物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回忆文章写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母亲》中对三位母亲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如对西南联大诸多师友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他老师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2】
春初新韭,秋末晚菘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生活气息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散文的。他喜欢清淡的风格,那是深深得自然香味。叙述朴实、含蓄、节制。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顿、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散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当好,看似平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白。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劝告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 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
光是真的,光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理解。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
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当有味道。他的散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旧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好像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考的空白。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处理后,立即就充满一种雍容大度的雅儒气息,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智慧。
真僧最言家常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3】
汪曾祺在短篇**
有感范本,相信能带给大家启发。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范本一
汪曾祺作品中最吸引人的是他的语言风格。汪曾祺的作品可以解读人生。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他写的是他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镇,西南边陲镇
昆明市文化界老师生、西南联大师生、京剧团戏曲演员;家乡的大淖、竹发庵、昆明的白马寺等。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因此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散文比较多。下面我将以他的散文为例,分析他的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他所有的优点,知道那个树枝适合什么子适。云从树叶中间过去。
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在石笋上,石笋是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吃一片叶子半天。是不是有点甜和嫩。
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浪-金鱼吐出一个泡泡并破裂。下午,我们去捉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
——《花园》。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搞笑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感觉手是能够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此刻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述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离市中心很近。大哥的酱油,大约两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乎很远。那里没有交通。总是很安静。
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此刻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先生描述的胡同里的场景非常逼真。这些人物的性格特征非常鲜明。虽然每个人物只有一个简短的句子来描述,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和灵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生活和文化的热爱。
汪曾祺先生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此刻的,活着的;其次是昨日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正因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
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期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先生所说,他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汪曾祺先生用简单实用的语言记录了自己的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祺先生的文学
这写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性,即从生活传统和生活中汲取营养。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范本二
布封说过:“风格即人”。
能够留下伟大作品的人是幸运的,即便风云变化、沧海桑田,有那一份作品为自己正身,验证一段充实丰盈的岁月,抑或是一场别样凝重的征途。
断断续续读完了《汪曾祺散文》,感觉真实纯粹、简单自然。书中有对家乡美食美景的无限眷恋,有对母校西南联大的光辉追忆,有对父亲家人的温情感念,更有对风俗文化的悉心寻探。
我最喜欢的篇章还是作者对大学生活的一段描述,可能每个人骨子里都对逝去的青春年华深深怀念,难怪这几年盛行“致青春”。青春里的自己都是快乐而无羁的,斗志昂扬、意气风发、满腔热血、壮志凌云,如果能掺杂一点爱情的甜蜜那就更完美了。《新校舍》《泡茶馆》《跑警报》让我对西南联大有了更多的了解。
“西南联大”可真是一个不朽的历史名词。
百度百科中这样解释: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是中国抗日战争期间设于昆明的一所综合性大学,由国立北京大学、国立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三所著名学府联合而成。具体背景应该为:
1937年抗日战争发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先迁至湖南长沙,组成长沙临时大学,同年10月25日开学。1938年4月西迁昆明,更名为西南联合大学。5月4日开始上课,设立文、理、法商、工、师范5个院26个系,两个专修科一个选修班。
北大、清华、南开原均为著名的高等学府,组成汪曾祺散文读后感联大以后,荟集了一批著名专家、学者、教授,师资充实。西南联大8年毕业学生约2000人。抗日战争胜利后,西南联大于1946年解散,三所学校分别迁回北京和天津。
西南联大事关祖国命运,在特殊时期培育了一批优秀的时生。当时的名师有陈寅恪、吴有训、梁思成、金岳霖、朱自清
,冯友兰,沈从文,闻一多,钱钟书,吴大猷,
华罗庚、朱光潜、林徽因、吴晗、吴宓、卞之琳、张伯苓。难道有一个研究联大校史的美国教授以为:联大八年,出的人才比北大、清华、南开三十年出的人才都多。答案是:自由、时事。
兵荒马乱,前方抗战,云南联大的学子们却是清净活跃地经营着自己的生活。《泡茶馆》中的茶馆林林总总、规模各异、名目繁多,为学生们提供了休闲读书的好去处。有同学从早到晚泡在茶馆,甚至牙刷都寄存在茶馆,深夜才回宿舍。
绍兴的老板惜才爱希将帮助学生豪华地去南屏看电影
院看一场电影。《跑警报》中,虽然警报声声刺耳,而学子们更多地在警报声中寻出了乐趣。一位姓马的同学跑去报警时,从不忘记带上一壶水、一点食物和一段温飞卿或李商银的片段
的诗,才慢悠悠地向后山走去。哲学系的研究生们向警察跑去时,把他们的哲学推理了出来。“有人带金子,必有人会掉金子,有人掉金子,必有人会捡到金子,我是人,故我可以捡到金子。
”故此,每次解除警报时,他都会细心查看路面,还真有两次捡到了金子,由此实践了自己哲学的合理性。更有一位罗同学,在别人都去后山躲警报时,自己一人逍遥自在地在宿舍楼里洗头洗衣,因为此时,没有人和她争抢。形形色色的学子,诙谐幽默的生活。
《湘行二记》令我了神思,我也想去一趟湖南桃花县,去看一眼现实版的桃花源,虽然世人都说不像陶渊明
的《桃花源记
》,但慰藉一下多年的畅想也是可以的。还有岳阳楼,“长江三胜,滕王阁,黄鹤楼都没有了,就剩下这座岳阳楼了”。那么多岳阳楼的诗句
,那么多洞庭湖的篇章,影响最深远的还属范仲淹的《岳阳楼记
》。而范仲淹从来没有去过岳阳楼,也从来没有见过洞庭水,但他写的这么千变万化,充满活力,难得,难得!
《林肯的鼻子》一文中写到,林肯的墓前有林肯铜人雕塑,游客们为了借染好运,都要摸一摸林肯的大鼻子,日复一日,林肯的鼻子部位铜漆凋落,格外显眼。笔者似乎并不认同这样的旅游习俗,但回首我们身边,不是有很多类似的情况吗?我倒觉得摸摸也无妨,游客们不远千里慕名而来,总得亲手碰触一下历史,这样才不留遗憾吧。
我是喜欢吃葡萄的,正应了一句广告“酸酸甜甜真好吃”。而看完《葡萄月令》,才让我对葡萄艰难神奇的生命有了切实了解。永远不知道葡萄的根会在冬天被雪覆盖。
来年开春再挖出来,搭架、上棚。我从来不知道葡萄的枝叶是一根水管的静脉,它从根部吸取水分喝。多好的枝物啊。
《汪曾祺散文》值得翻阅,倘若喜欢,细致咀嚼,不合君意,那就大致浏览。开卷有益,更何况是大家名作呢?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范本三
今天,读了汪曾祺的散文,我感触很深。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文章中如何是用汉字,其中汪曾祺提到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汪曾祺说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说的。许多诗歌
他一背诵,过去什么都没有,所以他反对背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
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人物不应描写太多,而应从环境、声音、色彩等方面加以描写和衬托。如何组织文章?
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就是他端着一杯茶静静地坐着时想到的。
其次,汪曾祺的散文风格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
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
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
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乍一看很舒服,也很可信。不像现在很多人写的文章,他们喜欢华丽,但内容是空的。
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很高雅。草木、历史文化、民间故事、民俗、艺术、文物。
都有涉及。但最真实的部分是关于人物的,尤其是关于老师、朋友、家庭背景、父亲、母亲等的记忆。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善良和真理。
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他们是继母,但他们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汪曾祺的用情。汪曾祺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果我们回忆起西南联大的许多老师和朋友,就能感受到汪曾祺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
它非常纯净自然。我想我应该像汪曾祺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追求自然,简单的生活方式也是值得学习的。
文中提到的汪曾祺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都是真的。人们应该在生活中保持一颗童心,不要假装。看书就是学习嘛。
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4】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一)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儿子,所以大部分人物都受他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
《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出,王健林对生活的淡漠态度很有天赋,但缺乏非常内向和谦逊的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他是秦少游的同乡。我还可以爬长江以南。
水乡的文化历史故事虽然没有高原北部那么大胆,但却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
所以有人把他的文章叫做地方文学,但他不同意。我认为汪力宏最重要的文学品质是质朴自然,他的文章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质朴自然,这也是他文章的主要特色。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在南方或北方,我可能会走一条完全不同的路。对我父母来说,他们大学时才从南到北,然后就回不去了。他们不是一直在游荡吗?
人类的命运有一定的可重复性,没有根的人可以不悲伤地四处游荡,或者是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在现代,很多人已经没有了家乡的概念,因为生活质量决定了一切,家乡的概念必须淡化。
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不得不承认,只有离开家乡,我的家乡才能有它不可抗拒的魅力。正如汪曾祺和沈从文一样,这些伟大的作家的作品反映了这一点。那些没有失去的人不知道他们的珍贵地位和意义。
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王力宏的书表达了他对家乡的怀念,这其实是一种普遍的人情。对我来说,这是一本激起我思乡之情、激发无限共鸣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5】
汪曾祺是中国当代文学史上著名的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他写的散文有一种独特的韵味,那么在看完他的散文之后,会有怎样的感受呢?现在由xx收集整理的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欢迎阅读!
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1法国雕塑大师罗丹曾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汪曾祺先生就是这样一位智者,他擅于将生活中的琐碎杂乱串联成一幅幅生动别致的画卷。
汪老的笔调平淡质朴,贴近生活细节,不追求华丽辞藻的刻意堆砌,不注重观念思想的有意灌输,在他的文章中,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样自然纯朴,却又意味深长。古云文如其人,汪老一生处事淡泊、不计名利,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人格魅力令人景仰。右派派派他到张家口工作的日子里,他奉命画了一套马铃薯地图集。
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汪先生的品行心境决定了他散文创作的独特风格,读汪老的散文,犹如在和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拉家常,虽然话语平实,但饶有风趣,令人回味无穷。
(一)汪老散文之贴近生活
拜读过汪先生的诸多散文之后会发现,他所写散文的主题大都是生活中的凡人小事,都是我们平常生活中遇见却未细心留意的人或物。如《夏天》中对夏天景色的细微描写,《泡茶馆》对茶馆里的闲人趣事的生动刻画。汪老从小处埋头,写平凡人的小事,记风土人情,谈花鸟虫鱼,考辞典典故,善于捕捉平凡的生活美,对平凡的视情有着非同寻常的兴趣。
现代社会下,都市人的生活节奏加快,生存压力急剧增加,他们沉浸在工作和学习中,闲下的心情和兴趣都抛在脑后,他们没有时间去照顾身边的普通人或事。除了工作学习,他们无法体会到生活的其他乐趣,他们的世界被物欲所包围着,周围一切平凡美好的事物都与他们划清界线,他们将自己局限在自我的小世界里,然而社会生活的喧嚣与紧张唯有透过心灵的恬淡与灵静才能得到调剂与释放。很多读者喜欢汪老,他也被自己的考试和对普通人琐事的关注所吸引。在汪老的散文中,他们可以感受到心灵的愉悦和净化,进而对周围环境产生新的关注。
(二)汪老散文之平淡质朴
汪曾祺先生曾说过:“我觉得伤感主义是散文的大敌。一个大男人,说点像女孩子的话我希望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朴素一点。
”正如汪老所言,他的散文中至始至终弥漫着平实主义风味,散文语言简单易懂,曾有评论家评价汪老的语言十分特别,拆开来看,每一句都很平淡,但放在一起,就别有一番味道。个人比较喜欢汪先生的《多年父子成兄弟》,文章笔调朴实,如拉家常,但却字里行间中折射出父子之间无需言语表达的亲情。
(三)汪老散文之以小见大
汪先生的散文不是对生活琐事的描写。他常常对事物有自己的见解和美妙的美学发现。他擅于从事物的现象中看本质。如汪老在其散文《吃食和文学》中谈到苦瓜到底是不是瓜时,最后从苦瓜想到文学创作,他说作家应该口味杂一点,不能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汪先生这种生活中的敏思与睿智,是值得我们所提倡与奉行的。
“我思故我在”,不断的思考才能迸发生命的灵感。
(四)汪老散文之乐观豁达
他的散文风格向我们展是乐乐观主义的精神和内涵,这与他淡泊名利、追求安逸的生活方式有关。现在的很多艺术过于浮躁,无病呻吟,汪曾祺先生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汪老散文所散发出来的豁达精神,是对我们人生的一种启迪。无论我们经历多少挫折和磨难,我们都坚信黎明的到来,保持积极的态度,享受人生的跌宕起伏。
当我们真正以乐观的心态看待它时,我们会发现任何困难都只是成功的基石。
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2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
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
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整篇文章是孩子们纯洁的眼睛看到的,是他们纯洁的心灵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
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
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认为大黄蜂在花上撅嘴有点不配,愚弄了大黄蜂,体现了对花、动物、花园和自然的童趣和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
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
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的不知道作者用什么样的感情来写作。绣球花和白色缎面绣花拖鞋有什么联系?是个老姑娘的闺房。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姑姑和一个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
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
而正是这种看似随意、看似休闲、恬静,其中蕴含着一种文化和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
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6】
汪曾祺的散文大多数都写得随意感性又兴致盎然,更接近通常意义上的随笔。汪曾祺的作品多是随随便便、任心闲话、兴之所至的的闲话。以下是阅读汪曾祺散文的优秀范例。让我们通过这些简单的话语走进汪曾祺的内心。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优秀范文1
暑假,我买了一本《汪曾祺的散文》。本想在闲暇之余读这本书消磨时光,那知道却对其手不释卷。
《汪曾祺散文》描绘了各个地区风情,人物特色,民风习俗,以及地方特产,这一切,都使人耳目一新
人物传记,上到文学
家里,下至普通老百姓,都是汪增祺先生联系过的人。我印象最深的是《吴大和尚和七拳半》这个故事
。书中描写了两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含辛茹苦的吴大和尚和矮的出奇的七拳半。他们都是旧社会的普通平民,他们都有烧饼店,却拥有不同的故事,吴大和尚开烧饼饺面店,有妻小,本来是个幸福的家庭,结果他的妻子跑了,留下了他孤单一人看家;七拳是一个个体经营的人。 他也有一家面包店,生意兴隆。 作者对此充满了期待。
他们的故事真切再现了旧社会的平民风貌,仿佛再现了那时的乡村生活,其乐融融的家庭,街头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农民在田里辛勤的劳动。这一切有苦有甜。妈妈读了这本书后,津津乐道:
“我好像回到了童年!”虽然我是没有体验过乡村生活,但在汪曾祺的散文中,仿佛能感到乡村生活的酸甜苦辣。相信汪曾祺先生也是很怀念吧!
汪曾祺先生写的**
,我感到一种亲切,一种情怀。当他写人的时候,他总是表现出对别人的尊重;写风景的时候,总是表现出对山水的热爱;当写美味的食物时,这是一种向往。字里行间都是
很真实,不像其他一些文章,描绘的是龙飞凤舞,其实文章都是空的。汪曾祺的文章更纯粹、更美。像他一样,我们应该对人友好,对事情认真。
这本书还描述了他的老师对待人和待客的方式,这也应该值的我们学习。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优秀范文2
我一直讨厌散文,不止是因为考试要考,而且还因为呆板无趣,看着想让人睡觉,每次看着看着都是迷迷糊糊,让人讨厌。所以我把所有的书都放在书架上,只是没有散文集。像什么朱自清
﹑老舍﹑巴金等人的散文实在是除了被迫才读几篇,否则几乎不看,因为这是在太无聊了。
但是,相比之下我认为汪曾祺的散文要比其他人好多了,他的散文轻松自在,而且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隐秘的幽默,让人嘴巴一咧,会心一笑。他的手法很有意思,总会在文中一些微妙的地方加上几句看似文不对题的几句话,却又在无意间把文章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有人说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
营,也不追求主题的深邃诡异,质朴雄辩,如常;汪曾祺的散文创作习俗,讲文化,回忆旧闻,讲故事,寄情于乡土,花鸟鱼虫,瓜果累累;汪曾祺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在这本书中他的《跑警报》很有意思写出了西南联大在昆明时逃飞机轰炸时的许多趣事,当预行警报的灯笼挂出,人们从驿道撤入郊区的深山老林,警报响起后,男生手里提了一大袋零食在宿舍门口等人,直到女生出来了以后上去“嗨”一声以后欣然地并肩走出后门带着闲适的心,嘴里啃着零食,又因为是跑警报所以不能悠哉悠哉的,得带一些危险感,但还是显得不紧不慢。让人不得不感慨道:“原来跑警报也可以这样”
又比如说《五味》他用了风趣的笔法写出了全国各地的饮食习惯以及一些趣闻,比如山西人的酸,四川人的麻辣,无锡的甜,当然包括全国各地的人都喜欢的臭豆腐。是的,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 当我仔细回想一下后,也就发现原来《舌尖上的中国》应该是根据这篇文章改变的吧。
我当然也喜欢他的《端午的鸭蛋》就连上课时也很想知道老师到底是怎样上这节课的。
我比较喜欢的还有《多年父子成兄弟》,一对父子之中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那无与伦比的“孩子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早春的时候带着一大堆孩子在田野上狂奔,“我”初恋时,父亲在一旁给我出馊主意,这种父亲**能够看见:如此民主而且回去理解孩子,从孩子身上学会不怕担干系,只是本着同学有难就要两肋插刀的的淳朴精神而去帮助他们。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他们的现在和未来应该由他们自己设计。
文如其人,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作家和他一样幽默自在的散文,自由自在让人一看上去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理解,他并没有苦心去钻研如何写,同时也不用我们广大的读者去钻研如何读,只是像饭后的水果让人心里甜滋滋的,只是需要一颗轻松自在的心。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7】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一):
也许很多人不认识汪曾祺。也许很多人认为在现代中国很难见到散文大师。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只知汪先生就应算得尙是一茖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情绪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們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們看了以前的西南联大教授們的风采,我們读了当时人們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們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們读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方式向我們讲述了过去,并为我們送来了各种学习的神灵和思想。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处世!
看完汪老的书,我坚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并不缺文化人和散文人,我們只是缺少学习的机会。读这本书,说中国没有散文,说不定会是个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二):
这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较深。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是用汉字,他在其中提到了汉字的独特性和优势,他说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说的。很多诗一朗诵,过去就没有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和散文。
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齐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
他主张不应过多描写人物,而应从环境、声音、色彩等方面加以描写和对比。如何组织?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应对整个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
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简单,但它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语言研究和大师的能力,就不可能写出这样的词。
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
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就应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此刻好多人写的喜爱辞采华丽,但资料空空。
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十分博雅。草木、历史文化、民间故事、民俗、艺术、文物。
都有涉及。但最真实的部分是人物,尤其是对老师、朋友、家庭背景、父亲、母亲等的记忆。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
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比如,在西南联大的许多老师和朋友的记忆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
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就应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
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就应持续一颗童心,不好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
学,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三):
汪曾祺作品中最吸引人的是他的语言风格。汪曾祺的作品是能够读出生活的。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
他的作品都熟悉他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镇、西南边城的昆明、文化界的老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京剧团的戏曲演员、家乡的大淖、楚发庵、昆明的白马寺等。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因此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下面我将以他的散文为例,分析他的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他所有的优点,知道那个树枝适合什么子适。云从树叶中间过去。
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吃一片叶子半天。是不是有点甜和嫩。
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浪-金鱼吐出一个泡泡并破裂。下午,我们去捉金鱼虫。香橼花基的黄色似乎有些犹豫。其他的花都飘下来了。当香橼花落下时,花落在草叶上。草微微低下头,蹦蹦跳跳。
——《花园》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搞笑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感觉手是能够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此刻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述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离市中心很近。大哥的酱油,大约两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乎很远。那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
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此刻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述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这些人物的性格特征非常鲜明。虽然每个人物只有一个简短的句子来描述,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和灵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生活和文化的热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此刻的,活着的;其次是昨日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正因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
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期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言,他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
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祺的文学作品展示了中国现**作的另一种可能性,即从生活传统和生活中汲取营养。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四):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一样,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情绪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情绪,这种情绪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情绪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能够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明白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此刻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情绪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留意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
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通用
作文无时无刻出现在我们工作学习中,借助写作可以训练提高我们的表达技巧。通常好作文是修改出来的,写好作文有没有什么小绝招?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汪曾祺散文》读后感通用。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
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糊口的。这是源于作家对糊口的真诚吧。他所写的都是自己认识的糊口: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
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糊口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披发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披发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触感染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认识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中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战书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轻微低头又弹起。——《花园》
《花园》这篇披发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面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
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泛起在我面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门,似乎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糊口,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斯,平凡渺小,但却凝结着巨大的能够感动人心灵的'气力。汪曾祺专心感触感染糊口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糊口。源于糊口却高于糊口。
胡同是贯串大街的网络。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利便但似有很远。这里没有毂击肩摩,老是安安悄悄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掠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糊口、真切。人物的特点很光鲜,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捉住了人物的细节,捉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糊口和文化的喜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朴,由于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糊口,也是但愿把这种文化以最简朴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
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实糊口。归有光的“以平淡的文笔写寻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糊口中汲取营养。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2
我一直讨厌散文,不止是因为考试要考,而且还因为呆板无趣,看着想让人睡觉,每次看着看着都是迷迷糊糊,让人讨厌。所以我的书架上什么书都有,就是没有散文集,。像什么朱自清﹑老舍﹑巴金等人的散文实在是除了被迫才读几篇,否则几乎不看,因为这是在太无聊了。
但是,相比之下我认为汪曾祺的散文要比其他人好多了,他的散文轻松自在,而且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隐秘的幽默,让人嘴巴一咧,会心一笑。他的手法很有意思,总会在文中一些微妙的地方加上几句看似文不对题的几句话,却又在无意间把文章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有人评价: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汪曾祺的散文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汪曾祺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在这本书中他的《跑警报》很有意思写出了西南联大在昆明时逃飞机轰炸时的许多趣事,当预行警报的灯笼挂出,人们从驿道撤入郊区的深山老林,警报响起后,男生手里提了一大袋零食在宿舍门口等人,直到女生出来了以后上去“嗨”一声以后欣然地并肩走出后门带着闲适的心,嘴里啃着零食,又因为是跑警报所以不能悠哉悠哉的,得带一些危险感,但还是显得不紧不慢。让人不得不感慨道:“原来跑警报也可以这样”
又比如说《五味》他用了风趣的笔法写出了全国各地的饮食习惯以及一些趣闻,比如山西人的酸,四川人的麻辣,无锡的甜,当然包括全国各地的人都喜欢的臭豆腐。是的,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 当我仔细回想一下后,也就发现原来《舌尖上的中国》应该是根据这篇文章改变的吧。我当然也喜欢他的《端午的鸭蛋》就连上课时也很想知道老师到底是怎样上这节课的。
我比较喜欢的还有《多年父子成兄弟》,一对父子之中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那无与伦比的“孩子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早春的时候带着一大堆孩子在田野上狂奔,“我”初恋时,父亲在一旁给我出馊主意,这种父亲哪里能够看见:如此民主而且回去理解孩子,从孩子身上学会不怕担干系,只是本着同学有难就要两肋插刀的的淳朴精神而去帮助他们。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文如其人,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作家和他一样幽默自在的散文,自由自在让人一看上去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理解,他并没有苦心去钻研如何写,同时也不用我们广大的读者去钻研如何读,只是像饭后的水果让人心里甜滋滋的,只是需要一颗轻松自在的心。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3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4
拜读过汪先生的诸多散文之后会发现,他所写散文的主题大都是生活中的凡人小事,都是我们平常生活中遇见却未细心留意的人或物。如《夏天》中对夏天景色的细微描写,《泡茶馆》对茶馆里的闲人趣事的生动刻画。汪老从细小的视角嵌入,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虫鱼,考辞章典故,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平凡之美,并于平凡事物中发现不平凡的趣味。
现代社会下的都市人生活节奏加快、生存压力剧增,他们沉浸于工作和学习中,闲情逸致都抛之脑后,对于 身边平凡的人或物他们无暇顾及。除了工作学习,他们无法体会到生活的其他乐趣,他们的世界被物欲所包围着,周围一切平凡美好的事物都与他们划清界线,他们将自己局限在自我的小世界里,然而社会生活的喧嚣与紧张唯有透过心灵的恬淡与灵静才能得到调剂与释放。许多读者喜爱汪老也正是被他对凡人小事的审视与关注所吸引,在汪老的散文中可以感受到心灵的愉悦和净化,进而对周围环境有了重新的注目。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5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述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就应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齐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就应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述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就应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但是来气,想必,他们就应刚开始是很悲哀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应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好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齐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述。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贴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就应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齐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期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期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齐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期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期望和善良的人民。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6
微光,纱帘,素笺。
一米阳光探进窗扉,似轻纱自空中柔缓飘舞,闪烁着橙黄的,樱红的,温暖的光。一缕微风挟裹着草木的清新拂进窗内,衬着阳光下浮动的微尘,撩开扉页,送来蔓草自然的清香。
他,自书香门第走来,淡雅绝俗的言语是他的生活方式;生动鲜明的描写是他的至理名言;双瞳剪水,是他对峥嵘岁月的淡淡回忆;酒入豪肠,是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沧桑矍铄的面容于眼前渐渐浮现,温厚哲理的话语于耳畔轻轻回响——"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更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走过战火纷飞的抗战时期,在兵荒马乱的繁尘俗世中,他依然保留着一颗宁静淡泊之心,用心体味,用笔记录下战乱年代一点一滴的小幸福。在文《跑警报》中,汪老如是言:"跑警报是谈恋爱的时候……跑警报可算同生死,共患难".在动荡不安的时局中,人人自危,又能有几人会注意到这细微的现象和人们忙而不慌的心理感受呢?唯有汪老,以一双擅于观察的睿智之眼,一颗素雅如兰的淡泊之心,以温暖的笔触,静静地勾勒出一幅繁忙却不失幸福的生活画卷,亦鲜活地描摹出自己内心深处感性而细腻的伊甸园。身处乱世思桃源,素心如兰淡雅香。汪老静静地教导我,善于捕捉细节的慧眼与知性细腻的善思之心最为可贵。
跨入坚韧沉稳的中老年时代,汪老将年轻时一颗焦躁不安的心轻轻安抚,把青葱岁月中的点滴回忆慢慢沉淀,于岁月长河、广阔文坛中交织、升华,终酿成一坛醇香浓郁的玉液琼浆。三分啸成文采,七分酿成情愫,绣口一吐便是绝世风采。正如文《豆腐》中所记:"砂锅豆腐须有好汤,骨头汤,小火炖……汤清而味浓……".汪老的一生正如这锅好汤,以聪慧才智为底,以人生阅历为料,以生活中的挫折和历练为文火,慢慢炖,静静熬,待汤内翻白,浓香四溢,方揭盖起锅。哇!一锅好汤,乳白中透着奶黄,这不正是汪老乐观诗意人生的缩影吗?袖舞斜阳四暮合,浓情诗意青莲馥。汪老轻轻的告诉我,怀着一颗淡泊朴素之心,带着一份热爱生活之情,并将之汇聚于文海中,融合于生命长河中,才是永恒的真谛。我想,这也正是汪老在茫茫文海中沉沉浮浮,虽历经岁月沧桑,却依然能历久弥香,于世间芳华处绽放的原因吧!
人间草木已纷菲,心间芳华始绽放。我相信,铭刻在我们心中的,不仅只是汪老的音容笑貌和散文随笔,他那在沉浮世俗中依然宁静豁达、淡泊致远的高贵品质,他那在滚滚红尘中依然能独守初心、执着前行的坚定信念,他那在峥嵘岁月中甘于默默沉淀、厚积薄发、始绽芳华的质朴而伟大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7
《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2000字:
手头所拿的这本是2004年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是文化部、财政部2005年度送书下乡工程书目之一。这是近日从乾县图书馆借的。
以前自己读书一般都是直接用电脑写读后感,很少存留纸质版的,总觉得比较麻烦,因为自己读书的目的还是要将读后感写出来与大家分享的,如果先要弄一个纸质的笔记,再输入电脑,做成电子版,就有点重复啰嗦了。这次因为一个活动的影响,自己还是决定在阅读的过程中,随时把自己对于书中片段的点滴感受记录下来,到后边整理电子版的时候也是一个沉淀的过程。所以这篇文章和我在笔记本中所做的摘抄内容有较大的差异。因为这有一个重新建构的过程在其中。
知道汪曾祺,大约是因为那篇《多年父子成兄弟》,这是自己十七八年前就曾经看到过的一篇文章。说来惭愧,那时候自己孤陋寡闻得厉害,还真的不知道汪曾祺是何许人也。
只是一看到这个题目我有一种深深地震撼感,我觉得肯定会有所收获的。因为按照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男人们大多数有恋母情节,与恋母情节相反的,就是父子成仇。而且在中国,受封建社会礼法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观念的影响,父子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比较紧张的。父亲,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就是山,是和严厉、古板、不苟言笑相结合起来的。至于说,朱自清先生所写的《背影》能够广为流传,我认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一反常态的讴歌了父亲,一个在自己母亲去世、差事交卸、身处困境、却仍然能对和自己发生矛盾的长子心细如发的父亲。所以,多年父子成兄弟,这对我来说是一种人生理念上的严峻挑战,而能提出这样的说法的人,在我想来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
事实证明,这篇文章果然令我耳目一新。多年父子成兄弟,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力量。汪先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至少我看到了包括汪先生的父亲在内的四代人其乐融融的感人场面。多年父子成兄弟对我来说,也是一种人生启示,要善待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要学会尊重和理解每一个关爱或者伤害过自己的人。普天之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切都在自己的因缘之中。
再次了解汪曾祺,是因为他关于美食的文章,读汪先生的文章能够感悟到他对于中国饮食文化的独特理解,这其中有对物质生活“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精细化追求,也有对人生至真至善至美的精神追求。所以写下了《四方食事》《手把肉》《五味》等精彩篇目。更因为先生对于这些生活琐事、衣食住行的敏锐感知力,成就了作者,造福了一批又一批有心之人,使我们能够欣赏到先生的《烟赋》《寻常茶话》《故乡的食物》《故乡的野菜》等精美文章。
读汪先生文章,有一种闲适的感觉,仿佛在听人侃大山,在摆龙门阵,娓娓道来,声声入耳。尤其是在社会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能够静下心来读汪先生文章,让自己的心灵有一个缓歇的机会,这简直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汪先生文章只要你认真阅读,沉浸其中,定有收获。让自己的生活更有品味,让自己的心灵从此不再寂寞,从阅读汪先生散文开始。
最后,要谈到的是这次在阅读先生散文集是的收获:第一就是认识了很多伟大的人和一些虽然平凡但是很真实的人。汪先生是沈从文大师的得意弟子,与金岳霖大师往来甚密,在他的笔下这些大师们褪去了华丽的光环,存留的是至真至善至美,真性情、真趣味、真自我。沈从文先生是这样,金岳霖先生也是这样。读这本散文集,我也知道了年度大片《无问西东》中“跑警报”片段的由来。明白了汪先生的文章不只是用来耳目一新的,而是要用来走心。
近年来,对于沈从文先生的评价不断提升,但这其中也却有很多的误解。通过汪先生的抽茧剥丝般的述说,我们得以正确的认识和评价沈从文先生,认识他认真做事的精神。无论是他在讲授习作课,还是他对后辈的提携,对于学生友人借书或者文玩相赠时的大方慷慨,这些都是令人敬佩的。确如张充和为沈先生撰写的挽联中所述:“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即使晚年在研究文物时,也非一般的文人雅士们的将文化精品据为己有,而是带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满腔热忱,在研究终结以后,将大部分赠与科研院校,这种气度与豁达几令后辈星爷们羞愧欲死,颜面无存。
通过汪先生的讲述,我们还知道了沈先生对与衣食的不甚讲究,他的不慕名利,这在他对于葬礼的要求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必然伴随着对于假丑恶的揭露和批判,这一点,这师徒仍然有共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沈从文是一种消极的“躲避”,所以他写了《湘行散记》;而汪曾祺先生是用文字来控诉,《钓鱼台》就是汪先生对于那段历史的记录和控诉。
其次,王先生对于人生苦难的豁达与大度,这在《牙疼》《随遇而安》等文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即使对终年往事有所不满和愤恨,也是淡淡的“为政治民者,可不慎乎”一句轻轻点过,这需要多少的人生历练才能练就。正因为如此,才使得汪先生能够以平常心对待小市民、对待胡同、写下水母娘娘的颂歌、赞美白马庙中的哑巴,叙写胡同中的大妈,以及闹市中的闲人。但是闲人不闲,闲人们都有自己坚定的信念和追求,这就使得闲人变得有趣了。从这些卑微的人、平常的事中感悟人生、汲取动力,这是汪曾祺先生的感人之处。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8
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
有幸领到了汪老先生的《生活家》,看了以后,感觉平淡如水,意蕴无穷。
上大学时,有傅瑛老师讲的《受戒》,感觉汪老先生的文章淡淡的,水水的,同时也暖暖的。后来看了他其他的小说和散文,才知道他喜欢吃,也会吃,而且会做吃食。我就觉得他真的很会生活,而不仅仅是活着。
在《四方食事》中,各种各样的口味,各种各样的调味品,各种各样的食品都有他的看法和吃法。有些美味有的人不喜欢,但吃着吃着就爱上了。如同生活,我们不尝试,不体验,怎么会知道生活的多样性呢?还有你不喜欢的东西,自己可以不吃,但也不要反对其他人吃。是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求同存异,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生活,应该多种体验,就如作者说的,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要杂一点。对食物,对文化,对生活都如此。
《五味》一文中,讲到了山西的酸醋。我们家喜欢吃恒顺的陈醋。另外就是我喜欢吃酸菜鱼。而甜食则是南方人的最爱。记得舌尖上的中国里讲过无锡人爱吃甜食。我爱吃甜品,吃菜却不喜欢太过甜。苦味则想到苦瓜,我不爱吃,也不明白为何有水爱吃,好像苦味可以降火。喝过苦丁茶,居然喝了很久,可能是因为提神醒脑。咖啡美味,不觉得苦,只觉浓香。臭则很奇特,皖南臭鳜鱼是徽菜代表,算是拿得出手的硬菜了,而臭豆腐也是路边摊小吃了。臭味也能这么普及到大众吃食。辣曾经也是最爱,最近三年因为怀孕加哺乳期,不吃辣,现在也习惯了,不能吃辣了,也不能吃咸了。口味接近孩子的辅食,基本上吃食物本身的原味。
《故乡的食物》一文中,我有共鸣的是鸭蛋和荠菜。高邮的鸭蛋的确很有名气,我们这里也爱吃咸鸭蛋,只是我们称之为青皮。小时候记得家里人会像随园食单上说的,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我们家也是这种切法,基本上配白粥或馒头一起吃。不过孩子们总喜欢吃蛋黄,蛋白总是大人吃。让我想到了有的家长能力有限,但她们总是在能力所及的地方,给我们提供最好的。还有就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是淮安人,她就教我用筷子敲破空头,用筷子挖出来吃。或许都是南方人的吃法,竟有相同之处。她还给我寄过咸鸭蛋和烧卖,这又让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荠菜我们这也有,基本上做包子饺子吃,香味奇特,却很好吃。有了荠菜馅,其他我都不会选。不过好像只有清明前可以吃。我爱吃,却不认识。有点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和桃桃妈妈曾带着孩子一起去挖荠菜,可是一直不认识。像我们又不去菜市场,超市又不卖,今年我们又没有认识荠菜。
生活中总是有着小美好,小期待,小确幸,我们不仅仅为了活着,不必辛苦恣睢的谋生,而要有趣的活着,做一个能感受温暖美好的生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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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1)
花草树木,悲欢离合,一切寻常的小事构成了生活绚丽多彩的画卷。汪曾祺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和细腻的感受让他的散文散发别样的魅力,它清新,有趣,吸引着我读下去。其中我最喜欢《寻常茶话》这一篇。
茶,是深受北京人喜爱的一种饮品,在我的家中亦是如此,所以我才对《寻常茶话》这篇文章产生了一些共鸣。汪曾祺在这篇文章中写了关于茶的很多奇事小事,其中他说到他祖父好喝龙井,这恰好和我姥姥的喝茶习惯爱好一样。姥姥退休前是教师,平时为了缓解嗓子不适,就爱喝茶,而且还就爱喝龙井茶,一年四季都喝,这习惯已经伴随了姥姥一生。姥姥会在每天早上沏上一杯龙井茶,喝到中午换一次茶叶,再喝到晚上。因为我经常去姥姥家,所以自然也喝惯了龙井,而且龙井好坏,一“品”便知。姥姥烧水、挑茶、洗茶、沏茶这个过程,我更是看会了学到了,如今,我也开始了“喝茶之旅”,也成了“品茶大师”。汪曾祺在这篇文章中还说到了老北京爱喝花茶,恰巧我姥爷就是这样一位喝了一辈子花茶的老北京人。自打姥爷参加工作以来,便每天早上一碗花茶喝到晚上,姥爷喝茶很淡,每次只放一点茶叶,但他只认准“张一元”的茶叶,这个习惯延续至今。汪曾祺在一次“西湖品茶”中得知好茶需好水,水好,茶才香。我姥姥泡茶的水也从来不用自来水,都是用买来的矿泉水泡茶,因为她也坚信好水出好茶。汪曾祺散文中的语言是那么的灵动,自然和亲切,以至于每一个小故事都让人读起来是那么的有趣。
在汪曾祺的散文中,我们不仅能学到他对文字巧妙的运用,更能从他的文字中感受到他是一个乐观,开朗,热爱生活生灵,心灵细腻,善于发现生活美好的人,这更加深了我对他的喜爱。我们应该像他一样过好每一天,留心每一件生活中发生的趣事,这样你的生活方可更美好。
最新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2)
我一直讨厌散文,不止是因为考试要考,而且还因为呆板无趣,看着想让人睡觉,每次看着看着都是迷迷糊糊,让人讨厌。所以我的书架上什么书都有,就是没有散文集,。像什么朱自清﹑老舍﹑巴金等人的散文实在是除了被迫才读几篇,否则几乎不看,因为这是在太无聊了。
但是,相比之下我认为汪曾祺的散文要比其他人好多了,他的散文轻松自在,而且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隐秘的幽默,让人嘴巴一咧,会心一笑。他的手法很有意思,总会在文中一些微妙的地方加上几句看似文不对题的几句话,却又在无意间把文章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有人评价: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汪曾祺的散文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汪曾祺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在这本书中他的《跑警报》很有意思写出了西南联大在昆明时逃飞机轰炸时的许多趣事,当预行警报的灯笼挂出,人们从驿道撤入郊区的深山老林,警报响起后,男生手里提了一大袋零食在宿舍门口等人,直到女生出来了以后上去“嗨”一声以后欣然地并肩走出后门带着闲适的心,嘴里啃着零食,又因为是跑警报所以不能悠哉悠哉的,得带一些危险感,但还是显得不紧不慢。让人不得不感慨道:“原来跑警报也可以这样”
又比如说《五味》他用了风趣的笔法写出了全国各地的饮食习惯以及一些趣闻,比如山西人的酸,四川人的麻辣,无锡的甜,当然包括全国各地的人都喜欢的臭豆腐。是的,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 当我仔细回想一下后,也就发现原来《舌尖上的中国》应该是根据这篇文章改变的吧。我当然也喜欢他的《端午的鸭蛋》就连上课时也很想知道老师到底是怎样上这节课的。
我比较喜欢的还有《多年父子成兄弟》,一对父子之中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那无与伦比的“孩子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早春的时候带着一大堆孩子在田野上狂奔,“我”初恋时,父亲在一旁给我出馊主意,这种父亲哪里能够看见:如此民主而且回去理解孩子,从孩子身上学会不怕担干系,只是本着同学有难就要两肋插刀的的淳朴精神而去帮助他们。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文如其人,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作家和他一样幽默自在的散文,自由自在让人一看上去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理解,他并没有苦心去钻研如何写,同时也不用我们广大的读者去钻研如何读,只是像饭后的水果让人心里甜滋滋的,只是需要一颗轻松自在的心。
最新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3)
我和汪曾祺虽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他散文字里行间那种热情和幸福,我读起来也能感同身受,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很爱生活。读完他的散文集,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
在我的印象里北京的秋天好像只有菊花和红叶,可是汪先生却还写到了北京秋天的鸡冠花、凤仙花、秋海棠、黄栌、爬山虎……他笔下北京的秋海棠尤其可爱“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近似木本”,很健康茁壮,一点儿不像秋天万物凋敝的样子。汪先生写完北京的秋海棠话锋一转,回忆起他家乡“伶仃瘦弱”的海棠,在他母亲生病过世后,不知道是谁在他母亲曾居住的小屋门口种了两三棵秋海棠。这秋海棠虽然花色苍白,却在秋天也能开花。汪先生每次看到秋海棠就会想到他的母亲。读到这里我很感动,这秋海棠就犹如他的母亲,洁白而让人哀伤,虽然离开了,但还在他的心里,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旁。
今年春节我也买了一盆海棠,就像汪先生的散文里写的,它也是四个花瓣。我的海棠是粉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朵小小的,娇嫩的花瓣微垂在绿油油的枝叶上。我生怕一碰花瓣就掉了,所以连浇水也格外小心。我听卖花人说它喜阳,就把它放在窗前。可是即使是冬天的阳光,晒了半天时间,它的.花就落了、叶子也开始卷了。我赶紧把它转移到没有阳光直射的书桌上,天天浇水,一周后才恢复生机。海棠花真是很娇弱,但我会照顾好它,因为我也想像汪先生一样,每天都有花陪伴。
最新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4)
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汪曾祺的都称得上是一篇奇文!
一篇优秀的散文,必然深深打上作者的烙印。我们能从字里行间看到作者的人生经历、爱憎好恶、气质秉性、品格风骨。总之,我从作品里,看到了作者自己。
汪曾祺是西南联大的高才生,沈从文的得意弟子,比较典型的学院派作家。我们从《跑警报》的选材里,依然可以发现这样独特的人生经历的影响。
初读文章,我们会发现文章中涉及的内容很多,表面看似乎信手拈来、随口道来、没有什么章法和匠心,如果我们细读下去,我们会发现这一个个故事之间是有着很强的内在关联的,它们被一个灵魂统摄着,那就是汪曾祺的独特的人生经历、独特的人生态度、独特的审美趣味。
文章开头,作者借一个发生在联大师生之间的故事来说明“昆明警报之多”——教授问学生上节课讲到哪里了,一女生回答讲到‘现在已经有空气警报,我们下课’,教授是渊博而率性的,女学生是认真到了有些迂腐的程度但仍然不乏可爱天真的。这就是身为联大才子的汪曾祺的趣味,汪曾祺的记忆。
这样的例子文中俯拾即是。夹着一卷温飞卿或李商隐的诗慢慢走向郊外马姓同学;坐在教室里上课,居然能感觉到五华山挂了三个红球的侯姓同学;在躲避空袭时忙里偷闲用碎石子拼出的对联“人生几何,恋爱三角;见机而作,入土为安”的联大师生;把逻辑推理用到了捡金子上居然成功的哲学系研究生;跑警报时必带研究印视若性命的情书的研究印度哲学的金先生;别人跑警报时痛快洗头的罗姓女同学和在炸弹乒乒乓乓声中神色不动搅和冰糖莲子的郑同学。
汪曾祺笔下的,都是奇人,异人!他们才华横溢,极具个性,有点固执,有点迂腐,有点天真,有点浪漫,率性而为,颇有魏晋文人的风骨和气度。
文中有几处描写,看起来似乎是闲笔,但我以为恰恰是能表现汪曾祺独特的文人趣味和风度的。
一处是对西门驿道的描写。驮着货物的马帮,赶马的马锅头侧身坐在木鞍上唱着呈贡的调子,特别是作者注意到了马锅头的特殊装束,马锅头吹口哨没有撮唇而吹的,鞋帮上都绣着花。斜阳古道上的这种情景,在作者眼中很有一点浪漫主义的味道,会引起远客的游子的一种淡淡的哀愁。
另一处是关于坟头的描写,作者注意到了坟多有碑,碑上除了刻下坟主的名讳,还刻出“×山×向”,并开出坟茔的“四至”。作者说:“这大概也是一种古风。”
第三处是关于马尾松和关东糖的描写。
“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
“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如果不看全文,一定以为这是一个细腻、多情的读书人于富足悠闲的生活中发出的惬意的感叹。但是,放在敌机轰炸、性命攸关的“跑警报”的大背景下,就着实令人惊叹和欣羡了!
《跑警报》是以残酷的日本侵华战争为背景的,但是在文中我们看不到硝烟弥漫,看不到人仰马翻,看不到生离死别,看不到惊慌失措。并不是作者有意美化战争的惨烈,有意淡化战争给人的伤害,与其说作者是在描写客观的侵略和避难场面,不如说作者是在续写内心的感受——无论情势多么紧急,他的内心永远
是平静而从容、强大而美好的。所以,留在他记忆里的首先不是敌机的疯狂残暴,而是斜阳古道上唱着呈贡调子的马锅头,是马锅头鞋帮上的绣花,是“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的“丁丁糖”,是“个大皮薄仁饱”的松子,是有着古风的碑文,是“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
这让我想到了孔子。“孔子穷乎陈蔡之间,藜羹不斟,七日不尝粒。”“不得行,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孔子讲诵弦歌不衰。”孔子处于绝境仍能“讲诵弦歌不衰”,汪曾祺承袭了这种儒人的气度和风骨,难怪被后人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汪曾祺是一个多才、浪漫、敏感的旧式文人,同时又是在俗世生活中活得投入而有滋有味的人。所以他才会选择这样一些旁人不会理会、不会入文的材料去写,显示出它独特的审美趣味和境界。这在汪曾祺的很多文章中都有体现。
就像他在《花园》里写的那样:“园里什么花开了,常常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我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市。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
谈到他被打成右派下放劳动以后的生活,他在《随遇而安》里说,“我当了一回右派,真是三生有幸。要不然我这一生就更加平淡了。”他写“自己成了喷波尔多液的能手”;他用戏剧油彩给工人化妆,“这比粉妆要漂亮得多”;还完成了一部“巨著”——《中国马铃薯图谱》;他给北京的朋友写了一首诗,其中有“坐对一丛花,眸子炯如虎”,并感叹“:“白天画图谱,夜晚灯下读书,如此右派,当得!”
再来体会《跑警报》最后一段话:
他们不知道中国人的心理是有很大的弹性的,不那么容易被吓得魂不附体。我们这个民族,长期以来,生于忧患,已经很“皮实”了,对于任何猝然而来的灾难,都用一种“儒道互补”的精神对待之。这种“儒道互补”的真髓,即“不在乎”。这种“不在乎”精神,是永远征不服的。
正是这种对突然而来的变故、灾难“不在乎“的精神,这种在俗世生活中自得其乐的入世态度,造就了一代奇人和他的奇文。
最新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5)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洋中的一条船读后感
当下的我们都是需要懂得一点写作的,写作文可以使人保持内心的一份宁静,写作文时一定要在脑子里提前构建好框架,你印象深刻的作文是哪一篇呢?或许你需要"汪洋中的一条船读后感"这样的内容,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汪洋中的一条船读后感【篇1】
暑假到了,老师为我们推荐了几本课外书,其中就有《汪洋中的一条船》这本书。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非常沉重。我为书中主人公郑丰喜悲惨的命运而难过,又为他自强不息,与命运顽强抗争的精神所感动。
本书主要描写了主人公郑丰喜所走过的挫折人生路。他是一个农村的孩子,由于先天的不幸,使他双腿残废,从小只能爬着走。6岁时,随江湖艺人卖药、耍戏法,过着辛酸的生活。后来,他决定和命运较量。他回到农村,克服困难,以惊人的毅力念完小学、中学,最后又进入大学,并写下了以自己奋斗求学的经历为内容的文章《汪洋中的一条小船》,一下子成了新闻人物。毕业后,他返回故乡教书,并得到幸福甜美的爱情。不幸于中年,因积劳成疾,丢下妻儿离去。主人公用毅力书写生命的奇迹,用真情谱写人生的壮美与辉煌,读来发人深省,耐人寻味。
当我看到郑丰喜在狂风暴雨中赶着鸭子,艰难的爬着、爬着,与命运争斗着让我感动的泪水流了下来,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生命,多么惊人的意志啊!
在我们的一生中,谁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挫折。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决不能逃避现实,要摆正心态,直面挫折,勇于战胜它。历经坎坷的郑丰喜,因为坚强而活着,可以说没有人的命运比他更悲惨的了,但他从未向命运低头过。,我喜欢他那种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再想想我们自己,因为一点点挫折、一点点困难,就自暴自弃、怨天尤人,与郑丰喜相比,真是汗颜。
现在的我们更有理由刻苦学习,奋力拼搏,不畏艰难,努力上进。将来努力成为一名 和郑丰喜一样 对社会有价值有贡献的人。
汪洋中的一条船读后感【篇2】
《汪洋中的一条船》讲述的是一个天生残疾者郑丰喜自强不息、造福乡里的真实故事。他虽然先天身患小儿麻痹,落得双腿残疾,差一点就被家人抛弃,艰苦的人生磨难,孕育了丰喜自强不息的毅力与求存的积极精神,不但靠超乎常人想象的努力在社会上生存了下来,还逾越了种种障碍走进了学校求学,在一边要奉养家庭的压力下取得了让人无法想象的优异成绩。郑丰喜的坚强毅力和顽强奋斗的精神感动了同校法律系女同学吴继钊,两位有情人终于结为连理,婚后还育有两个女儿……
郑丰喜将自己的经历写成自传体**《汪洋中的一条破船》,发表后反响强烈。丰喜的事迹在台湾广为流传,被评为台湾十大杰出青年之一。正当中秋节全家团聚时,却得知丰喜已患肝癌的噩耗,乡民们居然为他举行万人祈祷大会,求神佑其**,但后来他终因医治无效而病逝,年仅三十二岁。
电影看完之后我无言了。我脑海里浮现的,依然是那个在上学的路上缓慢地爬行着的孩子。我不知道如何形容我此刻的心情
我宁愿这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而不是真实的再现。真的不敢相信世上尽有如此历尽磨难的人。当我看了汪洋中的一条船,我才觉得自己其实是多么的幸福。我真的希望没有郑丰喜
人生就像一个五颜六色的调色盒,每一种颜色表达着不同的意义,而一个人就像是一滴水,成千上万的人汇成了一片“汪洋大海”,在这片汪洋的水面上却有一只这样的船在坚持不懈地航行着,这条船永远都会属于他们。这部电影可以说是一部用血泪写成的纪录本。看完真的感动,这种感动有别于杨过等候小龙女16年,许仙当和尚来积修功德祈求娘子早日脱离苦海这些。
《汪洋中的一条船》是真实的自传。是发生在几十年前的真实故事。
一个不幸的孩子,他经历了艰苦的生活,挣扎的一生,他用自己短暂的生命做出了最有力的诠释:坚持和力量。上帝不是不公平的。丰喜有什么,有些人一辈子也得不到。这样的生活是完美的,才是真实的生活。
命运不能眷顾你,但你不能抛弃自己!这是他人生奋斗的全部意义!郑丰喜的成功来自他自身的努力与奋斗,不平凡的人生经历造就了不平凡的人,他的感人事迹可以激励后人,教育来者。
生活艰难的人,坚强的人,资本的人,短暂而精彩的人生!我佩服他的毅力与勇气无论是生活和爱情,他都赢得了成功,因为他和吴继钊至死不渝的恋情,也更肯定了他的人品。
作为一个四肢健全的健康人来说,扪心自问,原来人可以是这样活的,我们虽然健全,但是不如他的一分顽强,虽然生活中有齐所有的不愉快,但不论如何都没有理由、没有借口去怪谁。那怕正处于一种十分艰难的境地,犹如一叶汪洋中的小船驶进了苍茫的大海,一切都还是未知数。如此看来,这一叶汪洋中的小船所面临的,便不是什么“哪边是岸,**有岛”的问题了。
而是只有不断的努力奋斗,才能得到想要的一切,相对于他的苦难来说,我们所谓的苦难仿若显得太苍白!人生是海,人生是风,人生是船,人生是港湾。
努力吧!相信自己,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能活出属于自己的天空,为人生写下美丽的音符!加油吧!
愿我们的明天像彩虹一样美好。本剧不仅是鼓励不幸残障的人能藉此寻求到求生的灯塔,同时也给那些健壮的人,尤其是那些消极颓唐,不思上进的青少年朋友,对自己的过去有所省悟,郑丰喜的奋斗精神和感人事迹,无异是一支强心针、一面好镜子。生活是多么美好!我们有理由不珍惜它吗?
汪洋中的一条船读后感【篇3】
他,是被上帝遗留的孩子。从小,他就很坚强,没有腿也能活,不怕被别人欺负;为了上学,他学会了骑没有腿的自行车。从开始他都没有放弃过,就那样用五哥那句‘努力:
就是人家欺负你,你不哭;跌倒了,马上爬起来;不怕苦,不怕难,一直做下去。伟大的人都是努力努出来的。’坚持了下来 。
而他就是著名的郑丰喜
从养鸭到学自行车,从被人欺负到被人尊敬,他努力工作,从不放弃。因为他相信只要他努力工作,他就会成功。他相信他和别人一样。如果上帝忘记了他,他会让上帝想起他。为此,他一直在努力学习,以便顺利完成中学学业。他一优异成绩考入台湾中兴大学法律系。在大学里,他遇到了让他感到被吸引的女朋友。他没有因为残疾而自卑,而是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爱情。最后,他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生活。
他虽然先天身患小儿麻痹,落得双腿残疾,差一点就被家人抛弃,艰苦的人生磨难,孕育了丰喜自强不息的毅力与求存的积极精神,不但靠超乎常人想象的努力在社会上生存了下来,还逾越了种种障碍走进了学校求学,在一边要奉养家庭的压力下取得了让人无法想象的优异成绩。
上帝不是不公平的。他很高兴拥有它。有些人一辈子都得不到。这样的生活是完美而真实的生活。命运可以不垂青你,但你不能抛弃自己!
这是他人生奋斗的全部意义!郑丰喜的成功来自于自己的努力和奋斗。他非凡的人生经历造就了非凡的人。他的感人事迹可以激励和教育后代。苦涩的人,坚强的人,资本的人,短暂而精彩的人生!
就像他在被评为‘十大杰出青年’时的讲话‘在广大的宇宙里,人生太渺小了;在无尽的时间里,生命太短促了。海水会枯干,石头会腐烂,但是一个人奋斗的精神会永远存在,就像汪洋中的一条船,它代表了无比的信心、坚强的意志、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抱负,它引导大家克服困难、不屈不挠、乐观、积极、进取、奋斗,走向光明灿烂的前程。’想想一个先天残疾的人还可以这么好的面对生活而我们有那么好的身体又有什么资格不去好努力生活呢,珍惜自己如今美好的生活呢?
如此看来,这一叶汪洋中的小船所面临的,便不是什么“哪边是岸,**有岛”的问题了。但只有不断努力,我们才能得到我们想要的一切。于他的苦难相比,我们所谓的苦难显得太苍白了!生命是海,生命是风,生命是船,生命是港湾。
努力吧!相信自己,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能活出属于自己的天空,为生活写下美好的音符!加油吧!
愿我们的明天会精彩得如彩虹吧。本剧不仅是鼓励不幸残障的人能藉此寻求到求生的灯塔,同时也给那些健壮的人,尤其是那些消极颓唐,不思上进的青少年朋友,对自己的过去有所省悟,郑丰喜的奋斗精神和感人事迹,无异是一支强心针、一面好镜子。生命多美好啊,我们有理由不去珍惜吗?
看人不要只看外表,要重视的是内在,一个人能被开发的潜力是很无限的,就像是我们所敬爱的主角郑丰喜先生。从出生到长大**一定会遭遇到一些挫折,不可能有人会一辈子都平平顺顺、无风无浪的。没有礁石,我怎麼能激起美丽的浪花呢?”我想这句话一定有它的道理,就像郑丰喜的一生一样,如果他没有经历过挫折的喜悦,怎麼会变的那么坚强,那么乐观进取地期待自己的一生。
因此,我们应该学习他的精神,重新认识、珍惜和受益。
汪洋中的一条船读后感【篇4】
《汪洋中的一条船》书里叙述了作者郑丰喜从一个天生不能行走的残疾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成为一名大学生,最后成为一名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中学老师的真实故事。大师以恒心书写人生奇迹,以真情书写人生辉煌,令人深思、耐人寻味。
我们一出生便学会了爬行,爬行可以说是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中必然经历的阶段,然后随着我们逐渐地长大,慢慢地学会了直立行走,可郑丰喜从出生便一直爬着,因为他一出生便双腿的残疾,直到考大学那年在好心人的资助下安上义肢,才像普通人一样站立起来,正是他用自己的努力诠释了“顽强不屈”这四个字。
书里有一个情节让我感到震憾,年幼的郑丰喜在狂风暴雨中赶着鸭子,幼小的身躯在艰难地爬着、爬着,与命运搏斗着… …读到这里让人不禁潸然泪下。这么辛苦的生活,他却爬了,也爬得比正常人好去了!这需要多么惊人的意志啊,真正的坚强应该用百倍的勇气去迎接人生的巨大不幸!
郑丰喜的一生出现了三次转机,第一次是能和其他普通的孩子那样上学,第二次是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第三次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安上了义肢。郑丰喜之所以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与其性格息息相关。在郑丰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像小草般顽强不屈的精神,这源于他小时候同赵老伯流浪卖艺的经历,在这段经历中他看到形形色色的人,感受到了生活艰辛,体会到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
更重要的是在这段经历中他逐渐融入社会,虽然依然会被许多人嘲笑侮辱,虽然自己还是会对自己跛脚而感到自卑和不好意思,但为了生活郑丰喜不得不面对各种各样的人,才能让他对于人生有着上进和积极的态度。
郑丰喜小时候,因为抗拒别人对自己的侮辱,几乎被家人抛弃,差点淹死在洪水中。这些让人痛苦与可怕的经历并没有让他堕落悲观,反而是使他变得更加的坚强,不向命运屈服,他凭借着自己的毅力硬是跛着脚也学会了骑自行车,干农活儿,自己在河边打水,虽然每次做完这些事儿,身上都会流淌许多鲜血,但他觉得这并不可怕,因为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不是废物,普通人能做的事他也能做到。在看到主人公伟大精神的同时,我也看到了生活在他周围的人的伟大,郑丰喜最后能成功也离不开赵老伯、校长、老师等众多好心人对他的帮助,固然在他的成长中遭受过许多人的歧视,但更多的是别人的关怀与无私的爱,让他相信在这个世上好人比坏人多。
我喜欢郑丰喜。我喜欢他不屈服于命运,敢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人能够一帆风顺,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挫折。遇到挫折,不能逃避现实,要理直气壮,直面挫折,要有战胜挫折的勇气。
如果你没有克服挫折,你别无选择,只能让他们战胜你。历经坎坷的郑丰喜,因为坚强而活着,可以说没有人的命运比他更悲惨的了,但他从未向命运低头过,我喜欢他那种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喜欢他那毫不为己,专门利人的人生价值。
郑丰喜虽自比是汪洋中得一条破船,但他凭着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和努力,乘风破浪,度过了无数狂风暴雨的日子, 最终迎来了人生中灿烂的彩虹… …想想肢体健全,饮食无忧的我们,生活在幸福的今天,享有先辈们为我们创造的优势教育资源和条件,我们更有理由刻苦学习,奋力拼搏,将来努力成为一名和郑丰喜一样对社会有价值有贡献的人!
汪洋中的一条船读后感【篇5】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它给我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这本书是在介绍郑丰喜先生的一生。郑丰喜先生从小脚就畸形了,但他从不放弃,忍受别人的冷言冷语,努力学习。
最后,凭着不屈的性格,他不仅考上了大学,还当上了老师。我想如果我生下来就有畸形的脚,我可能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
在这本书中,我发现郑丰喜先生的精神是如此伟大,我们是如此幸福。不必忍受身体残疾的痛苦,却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像有些人,连食物都不够。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身边的一切!
我想郑丰喜先生想证明残疾人不等于残疾人。残障者也可以像平常人一样过生活。只要肯努力,没有完成不了的事。世界上有许多四肢健全的人不但不求上进,还无恶不作,真是令人感慨。
人生在世就像一条船,有的破损,有的完好如缺;波浪就像人生的高低起伏,有的人经历大风大浪,有的人则是风平浪静。在航行的过程中,有的人航向成功的港口,有的人迷失方向,更有的人船沉了。希望大家都能学***喜先生残而不废的精神,遇到困难都能用最大的毅力及恒心克服。
汪洋中的一条船读后感【篇6】
今天,我观赏了《汪洋中的一条船》这部电影,有所感悟。
郑丰喜先天身患小儿麻痹,落得双腿残疾。从小没有腿,他活得那么坚强,不怕被别人欺负,每天一步一步跪着上学。就是因为郑丰喜的五哥的那句“努力:
就是人家欺负你,你不哭;跌倒了,马上爬起来;不怕苦,不怕难,一直做下去。伟大的人都是努力努出来的。”让郑丰喜坚持生活了下来。
上学时,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从被别人欺负到被别人尊重,他就那样的努力着,从不放弃。因为他相信只要他努力工作,他就会成功。他相信他和其他人一样有一条健康的腿,这鼓励他一直努力工作。最后,我顺利地完成了中学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被中兴大学法律系录取。
在大学里,他遇到了让他感到被吸引的女朋友。他没有因为残疾而自卑,而是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爱情。最后,他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生活。郑丰喜坚韧不拔、积极向上的生存精神,在养家糊口的压力下,取得了难以想象的成就。
命运可以不折磨你,但你不能自暴自弃!郑丰喜的成功来自于自己的努力和奋斗。他的自强精神值得学习。在生活中,我们不应该因为一点点挫折而气馁!
我们就像大海中的一艘船。只有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我们才能得到我们想要的一切!
汪洋中的一条船读后感【篇7】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后,这本书就在我心中留下不可抹灭的印象。这本书是在介绍郑丰喜先生的一生。郑丰喜先生从小就双脚畸形,但他永不放弃,忍受别人 的冷言冷语,努力苦读。最后,凭着他不服输的个性,不但考取大学,还当上老师。我想,要是我出生就双脚畸形,我可能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呢!
在这本书里,我发现郑丰喜先生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也发觉我们真是太幸福了。不用忍受身体残缺的痛苦,更可以丰衣足食的过生活,不像有些人,连饭都吃不饱。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珍惜生活周遭的每一样事物啊!
我想,郑丰喜先生是想证明残障者不等于废人。残障者也可以像平常人一样过生活。只要肯努力,没有完成不了的事。世界上有许多四肢健全的人不但不求上进,还无恶不作,真是令人感慨。
人生在世就像一条船,有的破损,有的完好如缺;波浪就像人生的高低起伏,有的人经历大风大浪,有的人则是风平浪静。在航行的过程中,有的人航向成功的 港口,有的人迷失方向,更有的人船沉了。希望大家都能学习郑丰喜先生残而不废的精神,遇到困难都能用最大的毅力及恒心克服。
汪洋中的一条船读后感【篇8】
生活没有意义。如果你想给他任何意义,他会有任何意义。与其终日冥想人生有何意义,不如试用此生作点有意义的事。
——胡适
人生的价值何在?这是人类亘古经常拷问自己的重大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今天下午**电视台第六频道**了台湾于1977年拍摄的《汪洋中的一条船》。影片中的主人公郑丰喜用他那短暂而具有传奇的一生交出一份优秀的答卷。
郑丰喜(1943-1975),台湾省云林县口湖人,农民,父母一般。他出生时右脚在膝盖以下,前后弯曲,左脚从膝盖以下突然收缩,脚板翘起来。他躯体虽然天生残疾,然而不怨天不尤人,残而不废,意志坚强,凭着非凡的毅力和顽强奋斗的精神深深鼓舞着所熟悉他的人。
他顺利完成中学教育,以优异成绩考入中兴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他回到家乡担任中学教师。他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写出一部自传体**《汪洋中的破船》,在台湾影响很大,因此被评为台湾十大杰出青年。
然而不幸的是,他在1975年死于肝癌。终年32岁。
郑丰喜去世后,她的遗孀吴继钊女士在口湖镇创办了郑丰喜图书馆,以纪念郑丰喜。1989年竣工,建筑师李祖源设计。除了藏书外,还有郑丰喜用来供人们参观的书籍、假肢等文物。1977年成立“郑丰喜文教**协会”,是台湾第一个从事身心障碍公益事业的协会。此外,还设立了奖学金,帮助鼓励身体残疾学生上学和出国留学。
他的一生是短暂的,然而又是不平凡的。他的坎坷人生经历被改编为电影《汪洋中的一条船》。多亏了现代科技,我在高中时很幸运地看了这部电影。当时,我深受他的影响,他激励我勇敢面对困难,努力进取。
我的人生格言是:“我不是最好的,但我一直在努力工作”
《圣经》说:"你本从泥土中来,还要回到泥土中去。"每个人的一生在历史长河中犹如倏忽一瞬。
在这倏忽一瞬间,如何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这的确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总不能来此世白走一遭吧?一个人,无论他多么富有,多么高贵,多么杰出,当他离开这个世界时,他不能带走任何东西。那么怎样才能使这一生富有价值呢?
我认为只有他才能用实际行动回答这个问题。
汪洋中的一条船读后感【篇9】
《汪洋中的一条船》书里叙述了作者郑丰喜从一个天生不能行走的残疾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成为一名大学生,最后成为一名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中学老师的真实故事。主人公用毅力书写生命的奇迹,用真情谱写人生的壮美与辉煌,读来发人深省,耐人寻味。
我们一出生便学会了爬行,爬行可以说是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中必然经历的阶段,然后随着我们逐渐地长大,慢慢地学会了直立行走,可郑丰喜从出生便一直爬着,因为他一出生便双腿的残疾,直到考大学那年在好心人的资助下安上义肢,才像普通人一样站立起来,正是他用自己的努力诠释了“顽强不屈”这四个字。
书里有一个情节让我感到震憾,年幼的郑丰喜在狂风暴雨中赶着鸭子,幼小的身躯在艰难地爬着、爬着,与命运搏斗着……读到这里让人不禁潸然泪下。这么艰难的人生,他却坚强地爬过了,而且还爬得比正常人走的还要好!这需要多么惊人的意志啊,真正的强者应该用百倍的勇气来迎接人生的巨大不幸!
郑丰喜的一生出现了三次转机,第一次是能和其他普通的孩子那样上学,第二次是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第三次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安上了义肢。郑丰喜之所以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这和他的性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郑丰喜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像小草般顽强不屈的精神,这源于他小时候同赵老伯流浪卖艺的经历,在这段经历中他看到形形色色的人,感受到了生活艰辛,体会到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更重要的是在这段经历中他逐渐融入社会,虽然依然会被许多人嘲笑侮辱,虽然自己还是会对自己跛脚而感到自卑和不好意思,但为了生活郑丰喜不得不面对各种各样的人,才能让他对于人生有着上进和积极的态度。
郑丰喜小时候差点被洪水淹死,因为反抗别人对自己的侮辱,差点被自己的家人抛弃。这些让人痛苦与可怕的经历并没有让他堕落悲观,反而是使他变得更加的坚强,不向命运屈服,他凭借着自己的毅力硬是跛着脚也学会了骑自行车,干农活儿,自己在河边打水,虽然每次做完这些事儿,身上都会流淌许多鲜血,但他觉得这并不可怕,因为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不是废物,普通人能做的事他也能做到。在看到主人公伟大精神的同时,我也看到了生活在他周围的人的伟大,郑丰喜最后能成功也离不开赵老伯、校长、老师等众多好心人对他的帮助,固然在他的成长中遭受过许多人的歧视,但更多的是别人的关怀与无私的爱,让他相信在这个世上好人比坏人多。
我喜欢郑丰喜,喜欢他不屈服命运,敢于同命运抗争的精神。在我们的一生中,谁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挫折。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决不能逃避现实,要摆正心态,直面挫折,勇于战胜它。如果你不战胜挫折,那么你只有别无选择的让挫折战胜你。历经坎坷的郑丰喜,因为坚强而活着,可以说没有人的命运比他更悲惨的了,但他从未向命运低头过,我喜欢他那种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喜欢他那毫不为己,专门利人的人生价值。
郑丰喜虽自比是汪洋中得一条破船,但他凭着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和努力,乘风破浪,度过了无数狂风暴雨的日子,最终迎来了人生中灿烂的彩虹……想想肢体健全,饮食无忧的我们,生活在幸福的今天,享有先辈们为我们创造的优势教育资源和条件,我们更有理由刻苦学习,奋力拼搏,将来努力成为一名和郑丰喜一样对社会有价值有贡献的人!
汪洋中的一条船读后感【篇10】
《汪洋中的一条船》讲述的是一个天生残疾者郑丰喜自强不息、造福乡里的真实故事。他虽然先天身患小儿麻痹,落得双腿残疾,差一点就被家人抛弃,艰苦的人生磨难,孕育了丰喜自强不息的毅力与求存的积极精神,不但靠超乎常人想象的努力在社会上生存了下来,还逾越了种种障碍走进了学校求学,在一边要奉养家庭的压力下取得了让人无法想象的优异成绩。郑丰喜的坚强毅力和顽强奋斗的精神感动了同校法律系女同学吴继钊,两位有情人终于结为连理,婚后还育有两个女儿
郑丰喜将自己的经历写成自传体小说《汪洋中的一条破船》,发表后反响强烈。丰喜的事迹在台湾广为流传,他遂被评为台湾十大优秀青年之一。正当中秋节全家团聚时,却得知丰喜已患肝癌的噩耗,乡民们居然为他举行万人祈祷大会,求神佑其康复,但后来他终因医治无效而病逝,年仅三十二岁。电影看完之后我无言了。我脑海里浮现的,依然是那个在上学的路上缓慢地爬行着的孩子。不知道怎样来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
我宁愿这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而不是真实的再现。真的不敢相信世上尽有如此历尽磨难的人。当我看了汪洋中的一条船,我才觉得自己其实是多么的幸福。真的希望从来都没有过郑丰喜这个人
人生就像一个五颜六色的调色盒,每一种颜色表达着不同的意义,而一个人就像是一滴水,成千上万的人汇成了一片汪洋大海,在这片汪洋的水面上却有一只这样的船在坚持不懈地航行着,这条船永远都会属于他们。这部电影可以说是用血和泪所编织而成的纪录本。看完真的感动,这种感动有别于杨过等候小龙女16年,许仙当和尚来积修功德祈求娘子早日脱离苦海这些。《汪洋中的一条船》是真实的自传。是发生在几十年前的真实故事。
一个经历艰苦生活的不幸儿,一个在生活中苦苦挣扎的生命,他用短暂的生命对执着与坚强做出了最有力的诠释。上帝不算不公平,丰喜拥有的,有些人碌碌无为一辈子也得不到。这样的人生才是完美的,才是真正的生活。命运可以不垂青你,但你不能抛弃自己!这是他人生奋斗的全部意义!郑丰喜的成功来自他自身的努力与奋斗,不平凡的人生经历造就了不平凡的人,他的感人事迹可以激励后人,教育来者。苦命的人、坚强的人、大写的人、短暂却精彩的人生!我佩服他的毅力与勇气无论是生活和爱情,他都赢得了成功,因为他和吴继钊至死不渝的恋情,也更肯定了他的人品。
作为一个四肢健全的健康人来说,扪心自问,原来人可以是这样活的,我们虽然健全,但是不如他的一分顽强,虽然生活中有齐所有的不愉快,但不论如何都没有理由、没有借口去怪谁。那怕正处于一种十分艰难的境地,犹如一叶汪洋中的小船驶进了苍茫的大海,一切都还是未知数。如此看来,这一叶汪洋中的小船所面临的,便不是什么哪边是岸,哪里有岛的问题了。而是只有不断的努力奋斗,才能得到想要的一切,相对于他的苦难来说,我们所谓的苦难仿若显得太苍白!人生是海,人生是风,人生是船,人生是港湾。
努力吧!相信自己,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都能活出自己一片天空,给人生写下一段段美好的音符!加油吧!愿我们的明天会精彩得如彩虹吧。本剧不仅是鼓励不幸残障的人能藉此寻求到求生的灯塔,同时也给那些健壮的人,尤其是那些消极颓唐,不思上进的青少年朋友,对自己的过去有所省悟,郑丰喜的奋斗精神和感人事迹,无异是一支强心针、一面好镜子。生命多美好啊,我们有理由不去珍惜吗?
小狗狗作文集合
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针对“小狗狗作文”的话题为你特别整理了资料,作文的意义在于传递作者对某个话题或事物的见解和感受,写作让我们更善于表达和传达周遭事物的多样性。平时多注意观察自己身边的人和事能帮助我们写作文,怎样才能写出高水平的作文呢?
小狗狗作文【篇1】
我最熟悉的动物是狗,狗只要你跟他住有一段时间他就会对你和蔼和亲,如果你刚刚买回来就没那么熟悉,甚至有的还会咬你,所以你刚刚买的时候不要搞它如果你拿着绳子也一样。不过狗是一种很容易能教得很听话动物,我也很喜欢狗。
我外婆的姐姐家中养了三只大狗,狗身上的雪白雪白的毛,真的很好看。一只住在一个小房子里,一只就住在一个,笼子里另一只也是。而且它们三只也很听话我外婆的姐姐话,外婆的姐姐打开它们各自的房子的门,那三只雪白的狗就会各自回家。从那天开始我就开始喜欢狗了,因为我觉得狗虽然会咬人,不过狗也有它乖的一面。不信你看!
我表姐曾经也养过一只狗它的名字叫“LongLong”我也很喜欢它。它是一只小狗他的毛很长,不过它的毛没有外婆的姐姐那三只狗那么白,那只狗常常睡在地上想人用脚帮它捉痒痒。我觉得LongLong真是一只懒惰小狗。
小狗狗作文【篇2】
动物是每一个少年朋友的天使,喜爱小动物是每个孩子的天性。你是否曾经因为意外得到一种小动物而欢呼雀跃,欣喜若狂;是否会因心爱的小动物突然失踪或者死亡而寝食不安,伤心落泪?小动物通常都是那么亲切、可爱、活泼、机灵,那么通人性,招人喜爱。
我曾经养过一只名叫露露的小博美(狗狗哦)。妈妈知道,我最喜欢的就是小狗狗了!每次,我看到有人带着小狗狗,我都忍不住想去摸摸它,想去抱抱它,可妈妈对此非常的反感,她不让我近距离接触它。因为这样,妈妈后来就把我们家的露露送走了。
清晰地记得那时我上一年级,当时送走露露我虽然有些不情愿,但我不怎么伤心,可是到二年级了、三年级了,我渴望拥有小狗狗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了,每当看到小区里有可爱的小狗,我就会缠着妈妈,告诉妈妈,说着小狗如何如何好。
可妈妈总是那么的狠心,毫不考虑我的感受就拒绝了我,我为此哭过,闹过,可都不管用,每次妈妈都振振有词地把我的那心中的希望火苗吹灭了。那一刻,我彻底恨透了妈妈(我说的是心里话),我是多么多么(此处省略n个多么)希望妈妈爽快的答应啊!可现实总是残酷的。
妈妈,你给我买只狗狗好不好?
不行!!
为什么?!!?
狗狗虽然很讨人喜欢,但妈妈现在没时间照顾它,再说现在照顾你和你老布(老爸)就够累了,那里还顾得上再照顾一只狗啊?!如果你实在想养,等你长大了,你自己有能力了,你想养什么狗狗妈妈都不反对
太欺负人啦!妈妈的这一长篇大论让我无言以对。每当那时,我多想听到妈妈对我说:嗯!宝贝,星期天我们去宠物店挑一只你喜欢的小狗狗吧。可每一次听到的,都不是我想要的。
可爱的露露啊,你何时能回到我的身边。
小狗狗作文【篇3】
我最喜欢小狗。我的大姑姑家就有一只小狗叫乐乐,它长着一身金黄色的毛,长长的耳朵。它的嗅觉很敏捷,轻微有一点味道,就会跑过去。夏天一到,它就会把红红的舌头伸出来,感觉很累的样子。
乐乐非常可爱,我平时一般都喂它吃火腿肠,有的时候它吃不饱,经常会看着我,它似乎在说:“我肚子饿了,再给我点火腿肠吃吧。”我并没有强迫它,就给它吃了点儿,等它吃完后,它就会想我摇尾巴,表示感谢。
乐乐最爱吃骨头了,每次吃饭的时候,我就把吃剩的肉骨头放进一个专门喂狗的饭碗里,它就会迫不及待地跑到饭碗里,低下头拼命的吃,还吃的津津有味。
乐乐长短常温和的,当它见到主人的客人时,尾巴不停的摇尾巴和你打招呼,也会用身子蹭你的腿,或是跳上沙发来任你抚摩它,十分引人爱。
有一次,我预备和大姑姑出去玩,当我们将要开门的时候,乐乐就“汪汪汪”地叫着,似乎在说:“我也要去玩!”但是大姑姑没让它去,真是太可惜了。不外有时候,乐乐会溜出去,所以只好让他去了。
我太喜欢乐乐了,由于它经常给我带来快乐!
小狗狗作文【篇4】
我和小狗狗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因为它是一个有人性、能和人类相依相伴的一种动物。我去奶奶家玩,奶奶送我一条小狗,它有黑豆般的大眼睛,全身土黄色的皮毛是光溜溜的,黑色的鼻子总是湿湿的,粉红色的舌头总是伸出一半可爱极了,所以我把它取名叫‘‘黄黄’’。
黄黄很通人性,第一次到我们家它很害怕,总是躲在墙角不敢出来,汪汪地叫个不停,好像在说:‘‘我要回家’’;这样过了几天后,黄黄对我熟悉了,因为每次我放学回来都会给它喂好吃的,还有逗它玩。。。,慢慢地时间久了它就喜欢上我了,每次见到我就‘汪汪’直叫,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我想你了。”并且摇着尾巴向我身上扑来,舔舔我的手,咬咬我的裤脚,或者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好像拥戴小皇帝一样对待我,渐渐地我和黄黄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记得有一次,我的同学邀请我到他家玩,那天我玩的很晚才回来,我还没有到家,远远地就看见黄黄在楼下转来转去的,看样子是在等小主人归来,从它的眼睛里可以看出是很着急的样子。我喊了一声“黄黄”,它听到我的声音了,像箭一样的冲我扑来。。。我抱起它抚摸它的头,它的我的怀里一点也不老实,舔舔我的`手,舔舔我的脸,好像在说“主人你可回来了,我都急死了,顿时我的心被刺痛了,,我的眼泪都想掉下来。。。,我抱住它好久都不放下来。黄黄成了我的好朋友了。
黄黄跑步特别快,每次和它比赛我都的它后面,我很不服输,于是我想了个好办法,手里拿着一个骨头或者黄黄喜欢吃的零食,它一旦跑的比我快我就扔给它吃,它肯定会停下来抢着吃,这样我就能跑过它了,时间久了黄黄好像明白我的用意,有时候扔过去它也不理会,总是能冲到我的前面陪我玩,跑远了还会回头来迎接我,不愿意把我甩的太远。我家的小狗聪明吧!
从此,我和黄黄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了。
小狗狗作文【篇5】
我家的狗狗有棕色的毛,小小的眼睛,非常可爱。你家的狗狗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可爱的小狗狗作文,希望大家喜欢。
老早就听说过美香阿姨的婆婆家有一只黄母狗,我非常的羡慕,爸爸和我一样也挺喜欢小狗的,可是妈妈非常讨厌小狗,最讨厌其中的三样:狗屎,狗尿,狗生病。最近美香阿姨说:黄母狗又生了小狗,小狗还没到两个月,胖胖的身材,长长的毛儿,乌溜溜的眼睛,走路还走不稳,一不留神就摔成一团,滚到你的脚边,可爱极了!依依,你要的话,阿姨帮你带一只来。听了阿姨的讲述,我便更加想要小狗了,妈妈似乎也有些心动。我抓住机会,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拼命地的跟妈妈讲小狗的好。经过我的艰苦奋战,妈妈终于同意让我养回小狗。
今天下午,我在打作文,妈妈在午睡,突然,门外响起了脚步声,进来的竟然是美香阿姨。她手里拿着一个小盒子。我的心怦怦地跳,该不会是小狗驾到?。
这是你的小狗。美香阿姨指着盒子说。
我颤抖的接过盒子,感受到里面的小东西正在挪动着身子,我小心翼翼的打开盒子。
啊!好漂亮啊!雪白的身子,尾巴尖上的毛毛是黑的。
两只耷拉在两边的耳朵是黄色的,就如两颗豆子挂在两边,像耳环一样垂着,眼睛上的毛毛是淡黄的,像涂了一点眼影,鼻子一半是黑的,一半是粉红的,十分有特色。它呜呜的叫着,眼睛可怜巴巴的望着我,我轻轻的把它抱出来,我发现它全身都在颤抖,背部紧张的弓着,我伸手友好的摸了摸它,希望能缓减它的紧张,哦,它的毛软软的,舒服极了。
它很怕生,羞涩的、小心翼翼地在屋里走了一圈后,看中了电脑桌下那片小天地,半跑半走屁颠屁颠的躲了进去,我找了块排骨,引诱它,想把它哄出来,可它立场太坚定,死活不出来,而且没一会儿就睡着了。弄得我哭笑不得,哎,还是慢慢来。
小狗狗作文【篇6】
我与小狗狗
我与小狗狗
我家有一只既乖巧又漂亮而且听话的小狗狗,她的名字叫“嘟嘟”是我家的一个小成员,同时也是我的一个好朋友。
嘟嘟有一身棕色的绒毛,有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每次放学回家,她都会摇着小尾巴,嘴里汪汪地叫着,似乎在说:“欢迎回家,我的小主人!”我看见后,心情也会舒畅许多。
记得有一次,我们出去钓鱼,把小狗狗也带上了。刚到地方,我们就开始弄鱼饵,刚全部做完,就有一个调皮的小弟弟,把鱼饵丢给了嘟嘟,结果嘟嘟这个“小馋猫”,上钩了。嘟嘟疼得哇哇大哭,我慌了,急忙叫来妈妈。经过妈妈的半个小时的处理,伤口处理了。我看着嘟嘟又活泼起来,开心极了,心里的那块重重的石头,也掉了下来。
寒假的时候,嘟嘟怀孕了。我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担心。担心是因为,如果嘟嘟“宝宝”生多了,奶奶不够怎么办?如果宝宝的名字不好取怎么办……一细列问题纠缠这我。嘟嘟生了,结果是难产,我当时慌张极了。看着嘟嘟使劲的样子,我就知道,她很想生下这几个孩子,于是我也在旁边为她加油。最后终于生下了三个小“宝宝”,我们给“宝宝”们分别取名为琪琪、乐乐、和谐。它们刚出生就在睡懒觉。我看着她们,不由自主地笑了。慢慢的,小狗们长大了,可以自己吃东西了,但它们的妈妈老了。有一天我惊奇的发现嘟嘟头前面的绒毛已经有点变白了,她老了。人老了,也会死去,动物也一样。想着嘟嘟就要死去,我还真有些舍不得。想想以前那些经历:吃饭的时候,我总会加一些肉和菜给它吃,它也会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出去溜达的时候,它总会第一个冲出去,怎么叫也叫不回来;我放学的回到家里后,她总是会摇着尾巴,等候我……琪琪、乐乐、和谐它们是三个铁兄弟,你不管用什么方法,也不会把他们分开。不管做什么事情,他们都是在一起的`。有一次,三个铁兄弟为了一个玩具,而吵得不可开交,甚至偶尔还会打起来呢。开始我以为我他们是在玩,就没在意,但我发现琪琪、乐乐、和谐开始生闷气。特别是琪琪,他眉毛一皱,眼睛一瞪,嘴巴一厥,好像是个人似得站在中间;乐乐第二。它的毛似乎立起来了似的,眼睛似乎跳出来了,嘴巴里还发出“哼哼”的声音。和谐,一听名字就知道不吵架,是三只小狗脾气最好的一个。就在他们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狗妈妈出场了。她的眼睛直瞪瞪的看着他们,仿佛在说:“大家都是一家人,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包容,相互理解。”说完又把三只小狗的“手”放在一起,大家也点了点头,表示赞同。从此以后,他们再也不吵架了!
因为嘟嘟老了,所以我要更加爱护她,珍惜她!这就是我们小狗一家,瞧!它们是多么的和谐,快乐呀!
小狗狗作文【篇7】
快看!有一只小狗向我跑来!
圆圆的眼睛像玻璃球,披着蓬松的头发,一双耷拉的耳朵更可爱。这是我最喜欢的小狗球——。
小球爱喝牛奶,爱吃面包。每当我拿面包不给他,他甚至生气地不理我,好像他是我的小朋友。小球每次吃面包都会很快吃光,好像我会抢他的面包一样。小球也爱亲我。每当我靠近她,她都会吻我或者给我一个鼓励。我也是主动吻她的。每次我吻她,她都会很开心,好像我是她妈妈一样,还会伸出“手”和我握手。
小球很可爱,但有时候也很调皮。
我要上学的时候她会缠着我不让我去,我放学回家他会跑过来跟我说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你好久了,好想你。小球的调皮行为不仅表现在我上学放学的时候,也表现在我不和她玩,不做作业的时候。每当我写作业的时候不陪她玩,她就会来我的桌子“捣乱”,阻止我写,我就要先陪她玩,再写作业!
虽然小球有时候可爱有时候调皮,但我还是很爱我的小球。"小球爱你"!
小狗狗作文【篇8】
我爷爷家养了一只狗他的名字叫罗拉。罗拉是拉布拉多名犬,它眼睛大大的忽闪忽闪真好看。眼睛上面有两个小黄点像它的眉毛。耳朵胖胖的向下耷拉着跑起路来直山呼。脖子上系着个红绳上面有一排小铃铛,走起路来叮铃叮铃真好听。有一次我和它在玩,有一条流浪狗跑来吓的我往树后藏。罗拉跑过来嗷嗷两声把它吓走了。好像在保护他的小主人。我摸摸它的头心想这下可有保镖了它最喜欢吃肉和啃骨头。每次爷爷都用玉米面饼子和肉拌在一起给它吃,有时也给它吃一些狗粮换换口味。
它吃东西时有一个毛病别人不能靠前要不它就呜呜的叫着生怕别人抢它的食物,爷爷说它那是护食。罗拉有时还挺会自娱自乐的,嘴里咬个球快速的跑到院子那头再放下然后再跑过去咬回来跑来跑去自己玩,很像个足球运动员特好玩。它睡觉的时候像个小孩子。四肢伸展侧躺在它的窝棚里,有时还嗡嗡发出声音像在说梦话,有时还抿抿嘴笑笑真香啊! 我可喜欢罗拉了它真是我的好朋友。
小狗狗作文【篇9】
我家里有两只调皮的小狗。
大狗可闹事了,所以叫闹闹。闹闹长毛,怕热不怕冷,最爱跑步。眼睛像人一样,眼周围还有一圈棕红色的毛呢。鼻子像老虎的鼻子,牙齿不全,但咬起东西来可轻松了。
小狗因为特别淘气,所以叫“淘淘”。淘淘有两只不同色彩的眼睛。一只眼是蓝色,蓝的如天;另一只眼是黑色。在它的身上有黑白相间的颜色的毛。当我喊它的时候,他就会迈开四条短腿跑过来。别看淘淘个头小,它可牛了。记得有一次我在看书,一只手放在身体旁边。淘淘看见了,就轻轻的咬我的手指。你说它淘气吧。还有一次,淘淘咬着叉子,一不小心,把叉子弄到地上,吓得淘淘身子直抖。
你们说这两只狗是不是又淘气又好玩呢?
小狗狗作文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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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狗作文 篇1
星期六的中午,爸爸抱来了一只小狗,他的眼睛很小,嘴巴也很小,小狗的身体和头是白色的,脚是黑色的,尾巴是黄色的,这只小狗从早到晚总爱叫,于是,我就给小狗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叫“汪汪”。
汪汪三个月大的时候,它的嗅觉就非常灵敏,有一次,我正在家里吃零食,往往就从那边跑过来围着我,我就给他分享我的零食,它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
还有一次,我家炖排骨,我正吃得津津有味地时候,汪汪过来了,它朝我叫了两声,我就知道它饿了,于是就给了它一大块骨头,汪汪追着骨头吃得津津有味,爸爸妈妈看了,笑得合不拢嘴。
星期天,我带汪汪出去玩,我拿了一个圆盘,我把圆盘扔出去,往往立马跑过去准确地找到圆盘,你说汪汪的反应是不是很灵敏。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眼间,汪汪已经六个月大了,他的奔跑速度更快了,但是,爸爸却把它送人了。
一年过去了,我还是没有忘记这个伙伴。
小狗狗作文 篇2
我家有一个可爱的小狗,它的名字叫欢欢。它长着金色的绒毛,尾巴总是卷着的。脑袋上有两颗水溜溜的大眼睛,加上一个黑黑的小鼻子,还有一个黑嘴巴。
它的性格很忠实,每当胡同里有人走过来,它就汪汪地叫个不停,好像在说:“有人来了,有人来了!”如果有陌生人进来,它更是叫个不停,直到陌生人走了为止。见过它的人都说:“它真是一条忠实的看家狗。”
欢欢特别爱吃肉骨头,每当炖排骨的时候,我们就把肉骨头给它。它用两只前爪把肉骨头捧在中间,慢慢地啃着。就像人用手拿着一样。正当它吃的津津有味的时候,我给它的碗里倒点儿水。原本我以为狗是像人一样喝水的,经过仔细观察,我才知道它是用舌头舔的,它的舌头很长,还有许多毛刺。
它非常喜欢玩球,每次我给它了一个乒乓球时,它就会一直玩个不停。它见什么东西都想咬,好像不咬东西牙就痒痒似的。
瞧,我家的欢欢多有趣,多可爱呀!
小狗狗作文 篇3
因为它长得非常可爱、美丽,所以大家都叫它美美。美美全身长着雪白雪白的毛,耳朵尖尖的、小小的,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一张嘴,就会露耳朵尖尖的、小小的,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一张嘴,就会露出几颗锋利的牙齿,它的尾巴上的毛特别的多,也特别的大,常常蜷曲着,看起来多像一个毛茸茸的球啊!殷奶奶家养了一只小狗,出几颗锋利的牙齿,它的尾巴上的毛特别的多,也特别的大,常常蜷曲着,看起来多像一个毛茸茸的球啊!
美美对主人很有礼貌。每当主人回到家时,美美就会“汪汪汪”的叫几声,好像在说:“主人,你好!”有时它还会用身子蹭你的腿。甚至还会一下站立起来,两只前爪和在一起,給殷奶奶作揖,引得主人哈哈大笑。
美美很讲学比卫生,从不随地大小便。如果它要大小便时,总是到指定的地方去。每当殷奶奶给它洗澡时,它表现的很乖、很听话,不乱叫、也不乱跳,一到晚上,美美就乖乖地回到自己的狗屋里,睡觉了。
美美的食量 很小很小,每天只吃一顿饭。它最喜欢吃猪肝、鸡肝和饭一慢慢地细细地嚼着。口干了就去一旁喝水,吃饱了,喝足了。就在院子里和其它小狗一起追逐、打闹。玩累了,跑回家里一下就跳到殷奶奶的怀里。殷奶奶紧紧地抱着它,一边抚摸着它的毛,一边说:“美美真乖,真乖。”
它的屋,夏天是用树藤給它做的房子,冬天来了,就给它买了一个大大菠萝房子,在给它铺上点厚厚的被子,可暖和了。它睡觉时会感到无比的暖和,它又会“汪汪汪”得叫,好像在说:“谢谢主人,谢谢!”这就是可爱而又美丽的小狗美美!
小狗狗作文 篇4
我的小狗 重庆市忠县新生小学四一班 李蓝星 我有一只小狗,它是一个“独生子小皇帝”,是我用三个月的零花钱买来的,名叫我的网名——ahly share,但我通常叫它阿利。 阿利外形美。黑宝石般的眼睛,灵敏的鼻子,贪吃的嘴巴,浅灰色的毛,粗壮的小腿,毛茸茸的尾巴,怎能不惹人喜爱呢? 阿利是一位尽职的守门员。一旦有陌生人进屋,它会狂吠不止。晚上,它要值夜班,每当有一点声响,它便大叫起来。但是如果有熟悉的人进屋,它会大摇尾巴,恭恭敬敬的迎接客人进屋。不过,阿利也有眼花的时候,那是一个临近期末的夜晚,妈妈在学校批改试卷,回来晚了,手电筒的光惊动了阿利,它狂吠起来,妈妈叫了他几声,也许是妈妈的声音有点嘶哑,阿利没有听出来是谁,仍然大叫不止,最后还是爸爸开门发现是妈妈,骂了阿利,它才闭嘴了,在灯光下,它看清了是妈妈,竟不好意思的摇着尾巴,慢慢地走近妈妈,妈妈气恼地一脚踢开了它,阿利委屈地蜷缩在门后,眯着眼睛,偷偷地看着妈妈。 阿利吃饭更有趣。一次,我把骨头放在阿利的碗里,又把碗偷偷地藏了起来,没想到,我出门转了一圈,回家一看,阿利正趴在院子里,前爪按着骨头,锋利的牙齿正啃着爪子下的骨头。我飞快地跑到藏骨头的地方一看,只有一只空碗。当我回到院子时,阿利已经懒懒地躺在院子中央,美美的享受着日光浴呢!见到我垂头丧气的样子,它竟然毫不理睬,转过脸去,还用前爪刨开嘴边的光骨头。气得我愣愣地站在那,发了好一阵的呆。 这就是我的阿利,你说有趣吗?
小狗狗作文 篇5
我家供养过七条狗,我慢慢的跟你们叙述吧。竖起耳朵认真听哦。一定非常有意思。
我家的小狗历史可古老了。嗯呢不骗你门。我爸爸首先养的是一条藏獒。还在马路边捡的那条藏獒可凶了,有一次好像是一个小偷想偷我们家的东西。我们家里没有人,爸爸将藏獒的绳子放开。
那个小偷翻了进去,咬了好几口,最后狼狈的出去。还要被邻居发现,送到了派出所。第二条是一条小黄狗,因为藏獒太凶了,连我都咬我也不例外,我哪次差点儿被咬了。所以爸爸把藏獒送给了别人。
自己分享了一条小黄狗。小黄狗可聪明了整天围着我笑个不停。小黄狗,一个人太孤单寂寞了。啊,我心里向往着狼狗。所以第三条狗是一条狼狗,那只狼狗和我感情非常的好。有一次,邻村的伙伴欺负我。哭了起来,我想报仇。我就把我家的狼狗引来。我们家的狼狗咬他们。可是我叫他狼狗,很乖。只叫不咬。
他们就被吓着了,我开心的哈哈大笑。第四条狗呢是我养的我,七八年过去了。我家的黄狗失踪了我就想从新养一只狗,我走到了邻居家,邻居家有一条母狗,正在下载。我也捉了一只狗儿子那个很可爱,虽然他现在还不会吃,但是我每天都把他抓去到它妈妈那儿,让它妈妈给他吃奶。
我有一次吃鸭脖,狗狗也想吃鸭脖我就给他了一只。还吃第二天起来,狗狗被呛死,五条狗呢?就是现在的小白狗,雪球。他也很聪明,我就不过多的介绍了。给我条狗,是一只帅气的狼青。很厉害的。我很喜欢他。我还我也喜欢小白狗。
每当小白狗与其它的狗打架。大狗就帮忙。
小狗作文
写作文是汉语学习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只需确定好骨架,便能顺畅地写出文章。你是否在为写作文而感到困惑呢?别担心,本篇文章将为你详细介绍“小狗作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小狗作文 篇1
星期天下午,妈妈刚进家门,就神神秘秘地从衣服里捧出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来。我仔细一瞧,哇!原来是一只小狗。它的黑眼睛圆溜溜的,小鼻子往外鼓着,三角形的棕色小耳朵直直地竖起,雪白的毛裹着它的身子,柔软得像个绒球。最令我惊奇的是它的'小脸蛋居然一半是白色,一半是棕色,两种颜色自然而巧妙地结合,可爱极了!我忍不住伸出手要摸摸它。它的小嘴巴突然张开,美美地打了个哈欠,可真逗!爷爷说:“这只小狗长得这么奇怪,就叫它小怪吧。”
小怪的到来为我们家带来了无尽的欢乐。我每天放学回家,小怪总是摇着尾巴欢迎我,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回来了!”还不停地往我腿上拱啊拱,那股亲热劲,让我立刻忘记了一天的疲惫,将所有的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当我做作业的时候,它在椅子下面钻来钻去,身上的毛蹭得我痒痒的,赶也赶不走,后来它干脆跳到椅子上面,趴在我身边,“呼噜呼噜”地睡大觉。
小怪非常活泼,经常在家调皮地到处钻进钻出。为了提高小怪的素质,训练出一个有教养的“绅士”,全家人动足了脑筋。小怪天资聪颖,短短一个月,已基本改掉了坏习惯,还会对准卫生间的排水洞口撒尿,可笑极了。
爸爸说:“小怪和子涵一样,刚刚进入这个陌生的环境,也是通过育逐步养成了好习惯。”
我家的狗狗小怪可爱吧!
小狗作文 篇2
黄昏时,总会听到凄惨的狗吠声,那就是邻居黄叔叔的小狗—小白的哀嚎声。
小白原是一只流浪狗。黄叔叔见它很可怜,便收留了它。
黄叔叔一家都很喜欢小白,常常陪小白玩乐,院子里总传来阵阵的欢笑声。
没想到收养小白三个月后,黄叔叔一家就遭遇车祸了,只有黄叔叔一个人活着。自此,黄叔叔有点精神错乱了。他埋怨小白为他家带来霉运,于是他开始挥棒打小白,还用铁链锁着它不让它吃东西。邻居看见小白的惨状,都于心不忍,但又因为同情黄叔叔的遭遇,而没有向有关当局举报他。
终于有一天,小白挣脱铁链,逃走了。从此,再也没听见小白的哀嚎声了。我衷心祝福小白,希望它找到一户好人家,找到一个真心对它好的主人。
小狗作文 篇3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身上黑一块白一块的,是一只纯种的斑点狗,所以我给它起名叫“沸点”。
沸点的鼻子很灵。有一次我在家里吃肉,它在门口那儿玩。闻到了肉味,就“嗖”的一下蹿了过来,吓了我一大跳。它两只前爪趴到我腿上,对着我伸着舌头。我知道它想吃肉,就故意夹起一块来逗它。我的'手一伸一伸的,它就一跳一跳的。终于,被它抢到了,还差点咬到我手。它嘴里叼着那块肉,跑到一边吃去了。
还有一次,我跟同学约好下午一起到公园玩丢沙包。到了下午,我走在路上老是感觉后面有人跟着我,一回头,发现是沸点。我就对它大声的说:“沸点,快回去!”沸点停了下来,楞了一下,然后就回头走了。又走了一小段路,我又觉得后面有人跟着我,又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又是那小家伙。心想:唉,它跟着就跟着吧,吼它也没用。到了公园,我跟同学们就玩了起来,沸点在一旁看的津津有味。有一个同学拿着沙包向我丢来,沸点见了,就飞奔着过来,那同学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愣在那里。沸点离她越来越近了,她脑子好像转过弯来了,没命的跑了起来,沸点呢,就在后面追她。人哪能跑的过狗狗呢,沸点追上她了,咬着他的裤管不放。我对沸点说:“沸点,快放开!我们在玩呢,又不是在打架!”沸点听了,就放开了那个同学,跑到一边玩去了。
我家沸点还通人性呢。有一次奶奶在看电视,它也爬到沙发上跟奶奶一起看了起来。看到精彩的地方,还“汪汪”的叫呢!
这就是我家调皮的沸点。怎么样?沸点这条狗狗不错吧!
小狗作文 篇4
小狗花花和小猫奇奇,本来是一对好朋友,可是有一天它们俩因为一件小事意见不合,吵架了。
原来呀,花花和奇奇正在比哪个东西最好吃呢!花花大声地说:“肉骨头好吃,因为肉骨头香,吃起来特别有味道,而且还会吃着吃着流口水!”奇奇也不甘示弱:“肉骨头虽然好吃,但会掉牙的!还不如鱼好吃呢!”就这样,它俩你一句,我一句,就吵了起来。
这时,小松鼠银银路过了,它看好朋友花花和奇奇吵了起来,于是便去问为什么,银银知道了吵架的原因,对它俩说:“你们不能因为这一点小事就吵架,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吃的食物,我们不能用自己喜欢吃的食物和人家吃的食物比。”
听了银银的这句话,花花和奇奇羞愧的低下了头,又握着手,和好了。
小狗作文 篇5
我的好朋友李林豫家有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小虎。
小虎长得像只小狐狸,有一身金黄色的长毛、尖尖的嘴巴、还有毛绒绒的小尾巴。
小虎非常可爱,周末,我去朋友家里玩,刚刚一进门小虎就“汪汪汪”地和我打招呼、摇摇尾巴表示有好、还在我脚边转来转去,想让我抱它。
小虎不仅可爱而且也很聪明,主人叫它“恭喜”,它就把前爪抱在一起、有人来做客,它伸出一只前爪想跟客人握握手、主人叫它“起立”!它就挺直着身子像人一样站着、主人叫它坐下,它把前爪放在前面把后爪放在后面,看它人模狗样地坐着我们哈哈大笑。
小虎虽然可爱又聪明,但是也有哭笑不得的时候。有一次小虎饿了,我和李林豫去菜场买包子给它吃。在回家的路上,被几只流浪狗盯上了。小虎睁大警惕的眼睛,对着它们大吼大叫,张牙舞爪,还冲过去大打出手,结果,被咬地全身是伤。我心疼地连忙拉着狗绳把小虎牵走了。
我真的喜欢小虎。
小狗作文 篇6
每当说起我童年的往事时,我的脑海里就会情不自禁的出现一只雪白而眼睛上有一团黑的小狗,那就是我的小宝贝“来喜”。
它小时候只有一个作文本那么大,毛绒绒的,像一团棉花。
每次我都带着它去玩。我和它在草地上玩毛线球,做游戏,和它捉迷藏,玩得不亦乐乎。每当我躺在坪上时,来喜就会爬到我的身上跳来跳去。
有时它也很调皮,我在写作业时,这就老在我作业本上踩来去,但是我并不会去打骂它,只是把它抱到地上玩。它也像听懂了似的乖乖地跑到别的地方去玩。
我叫它“来喜”是有原因的。每次只要它爬到我身上叫几声的话,我就会有好运。
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它爬到我身上来叫了几声,我不知道它要干什么,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她给我带了好多好吃的。这样,我就叫它“来喜”了。
我非常非常的喜欢它。因为它是我的开心果,既活泼可爱又调皮贪玩。我的童年趣事就是在我的宝贝“来喜”身上了。这一件事是我永远不会忘的。我爱它,它也喜欢我,我们是真正的好朋友。
这就是我童年最值得回味的一件事了。
小狗作文 篇7
笨笨,你是一只很可爱的小狗,当07年你第一次来我家,我看见你,很高兴。你_穿着一身黑色的大衣,两个圆溜溜的眼睛就像两颗黑葡萄似的.。开始,你对我很陌生,后来,我们两个就像朋友一样,我无论走到哪里,你都要跟着我,形影不离。还记得吗?有一次,我去上学,你竟然也跟着我去了,还是我把你抱回家的呢!每次我放学回家,你都能听出来我的脚步声,还会出来迎接我,然后扑到我的怀里,舔我的手……
后来,你长大了,变成了一只大狗,身材魁梧的大狗,每次我出去玩,你都跟我一起,甚至有时候别人欺负我,你都对着他“汪汪”的叫,我知道,你是想保护我,谢谢了哦。
可是现在,你已经听不到我对你说的“谢谢”了,我放学回家,也再看不到你的身影了,别人欺负我的时候你也不会再保护我了。
笨笨,你生病了,姥姥带你去医院,可是没有治好,回来以后,爸爸说:“治不好了,就杀了吧。”我大声叫喊:“不要,不要杀笨笨!”可是那根本没用,晚上,爸爸还是抱着你把你……
你知道吗?当我听见你撕心裂肺的叫喊时,我心里有多难受啊!
现在,我多想叫你回来啊!笨笨,笨笨……
小狗作文 篇8
有一天,我在路上遇到一只小狗,它全身都是白色的。它垂头丧气的走着,好像已经受过惊吓,见到我就跑了。我跑过去摸摸它的头,问:“小狗,你怎么了,为什么不回家?”没想到,小狗开口说话了:“我……我是被主人抛弃了的,前几天,主人看见邻居家买了一只蓝色的小狗,嫌我不好看,就把我扫地出门了!”于是,小狗请求我帮忙。
我把小狗带回了家,拿出了许多好看的颜色,选了其中最好看的颜色———红色。几分钟后,一只红色的小狗诞生了。小狗回到主人面前,主人看见这只红色的小狗眉清目秀,神气极了,就收养了它。可是,过了几天,邻居家又买了一只花色的小狗,主人又嫌这只红色小狗不好看,就又把它抛弃了。小狗又来找我帮忙,我拿出五颜六色的彩笔,把小狗涂成了五彩缤纷的花色小狗。小狗又回到了主人身边,可主人看着那么多颜色,看厌了,又想念白色的小狗了。于是,小狗找我把它身上的颜色洗干净了。
这次,小狗回到主人面前,主人看了又看,亲了又亲。从此,他(它)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狗作文 篇9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我对狗就像是对自己的朋友和亲人一样。
一天,我哥哥给我买了两只小狗陪我玩——哥哥经常有事不能陪我玩,妈妈和爸爸又要赚钱养家。两只小狗的颜色都是黑白相间的,一双机灵的耳朵,还有满口的尖牙,拥有利爪。
小狗刚见我很生,但是经过几个月的玩耍,我们变得很融洽。有时甚至还会跑到我床上睡一下,而我却没有则怪它们的意思。但小狗好像看出点什么苗头,就一直睡在上面,直到我们叫它们起床时才起来。
而且每当我洗澡时,它们两个“小淘气”就轻轻推动洗澡间的门。那是一个冬天,我正在洗热水澡,“小淘气”们就推开洗澡间的门。忽然,一阵冷风吹进来,冻得我直打喷嚏。而“小淘气”们就走到喷水头下面舒服地冲着热水澡,还表现出很享受的样子。澡后,我发现自己生病了,我想应该是刚才吹了冷风。当妈妈问起我时,我说:“是我洗澡忘关门,吹到了冷风。”妈妈装作信的样子给我拿药吃,其实妈妈知道是“小淘气”们开的门。我回头看了看身后的两只“小淘气”,看着它们那承认错误的眼神,我笑了一下。“小淘气”们就“汪汪”地叫着,好像在说:“主人原谅我了。”
狗是有灵性的,我们应该像对待自己的朋友一样,对待每一只狗。
小狗作文 篇10
有人说:“家养的狗没有野生的狗生活能力强。”有人说:“家养的狗没有野生的狗好,因为它们可能失去了自由生活的权力”。而我却不这样认为,我觉得:“被家养的狗会更有幸福感,因为它能得到来自人类的关怀和照顾。”
家养的狗和野生的狗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它们的区别来自于一件件普普通通的小事。就比如说生存问题吧,在家庭温室里的小狗,不会因为缺少食物和水源死去,它们每天都有主人亲自喂食,亲自喂水。而在野外的狗就得不到这般优待,它们会因为缺少了相应的资源而死在荒无人烟的废墟中。
还有一个不同,也就是关于伤害的问题了。在家里生活的狗不会轻易受伤,即使偶尔受伤,饲养它们的主人就会心急火燎地马上把它们送去宠物医院医治。但是在野外生活的小狗就没这么好运了,即便它们身上全都是那一条条的伤口,也无人问津。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野外的狗不是自己家里养的吧。
还有就是狗对于人类的态度了。在家里长大的狗看到了回家的主人,便会恭恭敬敬地等待主人的到来,对于看到陌生人也是一样,它们依旧保持着它们那恭敬端庄的模样,因为它们已经习惯了。可在野外遇到的狗就不一定了。也许对于它们来讲,你也许就是入侵的敌人,对你狂喊乱叫,甚至会直接将你咬伤。
最重要的区别也就是家养的狗和野生的狗对秩序问题的不同理解了。在家中由于我们在生活中有礼有序,基本上干什么都井井有条,而这些都会被你的狗狗看到,所以它们也会不知不觉地被我们的行为所感染,自觉地遵守我们的生活秩序。而在野外的狗就永远不会懂得这些,在它们的世界中只有打斗、厮杀、乱闯,狂哮,不会有一点儿秩序。
我对于此类问题想了很多,所以在这些问题上我有自己独特的看法。我们就如同在家里长大的小狗,现在的生活无忧无虑,而在野外的狗就如同那些不好好学习,整天只知道闯祸的坏孩子。也正因为这样,我们更要好好珍惜这段无忧无虑的时光,好好学习,争取让这美好的生活延续……
小狗作文 篇11
我家有一只名叫黄黄的小狗。它牙齿锋利,最爱啃骨头了!有一次,它叼来一块大骨头,玩了半天,好象是无从下手,最后才象是欣赏它的战利品似的细嚼慢咽起来。这让我有了一个疑问:它为什么会对好象是啃不动的骨头,却又能吃得如此津津有味呢?经过我多日的“明查暗访”终于知道了:原来骨头上有肉香味,骨头还即可吃,又可玩,顺便也能清洁牙齿,狗狗也可以吸收一定的营养。
我就想:狗狗爱吃骨头是否就是因为骨头上的肉香味和里边的骨油呢?于是,我就做了两个实验。实验一:我把它没吃完的骨头拿来切得很细,让里边的骨油流出来,我猜它不会吃吧!可是黄黄却仍然吃得津津有味的,任谁也不能阻拦它。实验二:我在骨头上面放一些调料:辣椒、香料,我想用来盖住骨头的肉香味。我猜它不会吃了,可它比谁都吃得快。这让我更想不明白了,为什么它不管见到什么骨头都要狼吞虎咽呢?
我实在弄不名明白了就去查找了资料。嘿!原来狗狗吃骨头是因为机体的需要呢!骨头中含有大量的钙元素能补钙,而且狗的生长需要大量的钙元素,它在缺钙时更会啃骨头。虽然看起来一大块骨头好长时间都啃不完,但是在啃的过程中微量钙离子就被身体吸收了。另外,狗狗啃骨头还有锻炼牙齿的作用,也就是能帮助它磨牙!
我终于知道小狗为什么那么爱啃骨头的原因了,原来,骨头里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
小狗作文 篇12
最近村里要把所有狗、猫等活物都要处理掉,一根毛也不许留!因为有一些狗、猫在绿化带里大小便,破坏了小区里的环境。
但是,我觉得非常非常不公平,有些猫狗也没有在里面大小便啊,当然也包括“嘟嘟”。不过我知道和那些大人们是没法讲理的,一个小屁孩和村里的领导对战,简直太荒唐了!
可是“嘟嘟”是一只善良的狗,它对我们楼上的小伙伴们来说,就是我们最好的玩伴。我一想,那些人们要把“嘟嘟”带走,心里就像刀割一样疼痛。
这天早上,我对妈妈说:“老妈,最近嘟嘟都处在危险处境下,我们能救救它吗?求求你了!”妈妈温柔地回答道:“放心吧!我已经想到办法了。”“是什么?是什么?”我迫不及待地问道。“那就是把嘟嘟带到你姥姥家!”我高兴的跳了起来,连说:“好,好。”
希望在处理之前赶紧把嘟嘟送到姥姥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