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11-08 围城读书笔记2023《围城》读书笔记(系列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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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篇1)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字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 ,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
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 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围城》读书笔记(篇2)
我想以围城里的这句话作为这一篇的开头;“好像个进口,背后藏着深宫大厦,引得人进去了,原来什么也没有,一无可进的进口,一无可取的去处。”
其实我不知道钱先生写了什么,那城里有什么我也不知道,大概我正在这城里?为它的美丽引进来,结果我什么也没发现。“一无可进的进口,一无可取的去处。”正是我此时的真是形同吧,人生真的要面临这许多情况么,估计是这样的。
在恋爱时,也许我们真的看不到彼此的缺陷,可是结婚后,彼此的真是都相互了解才发现我们的生活是这般的苦恼,原来彼此的了解让我们对婚姻而担忧,这样的担忧很有可能 将我们的婚姻拆散,将这恋爱的结果毁灭,方鸿渐就没什么本事,现在却要自己去拼搏,辛媚是他的好友,最要好的朋友。
他们一起去大学学习,在这一路上,人生百态进出,各种花脸都在这里上演。方鸿渐的什么也不做。倒也发现了李梅婷的自私。李梅婷在哪烤地瓜的摊处吃地瓜时的丑态是可想而知的,这个形象中可以找到我周边的人也有这样的。辛媚是位有关系,有头脑的人,所以她一路是这个小群体的领导,孙小姐的主见是没有多少体现。
而当孙小姐与方鸿渐结婚后,彼此了解的深入,回到上海的他们依靠朋友亲戚谋了差事,而此时的方鸿渐再一次陷入了他的可悲,薪水没有妻子高,最糟糕的是这世上他只有赵辛媚这么一个朋友,他以为的道义人士全不把当一回事。他没有朋友,有一位妻子,他又不知道如何去爱,或说他爱了,却在最应该爱孙小姐的时候,他不爱了,没有和孙小姐商量他的辞职,完全不顾家庭的生机,为了那可恶的王会长的道义辞职了,还没有听孙小姐和陆太太的详细内容,便将孙小姐气走了,他想孙小姐还在家里,希望她能原谅自己。
当方鸿渐回到家里时,这一切真的情况发生了,孙小姐离开了那城,似乎这样也解救了那可怜的方鸿渐,这城是他们自己造的,现在这城的另一半所有者放弃了这城,不知道方鸿渐还会待在那城里么?
《围城》读书笔记(篇3)
故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是那个时代典型的旧式文人,也就自然拥有文人所具有的普遍特点,更准确的说是共性的缺点。他软弱、优柔寡断、自命清高,有时又天真到难以置信的地步,他在别人面前更多表现出的是自卑,但有时潜藏在灵魂深处的自负因子又会悄悄冒头,这种极度复杂,甚至矛盾的性格正是造成他爱情和事业悲剧的罪魁祸首。
先来谈谈他的爱情吧,曾经出席在他生命中的四个女人,鲍小姐是短暂的过客,苏纨文是个意外,唐晓芙是错过的挚爱,孙柔嘉最终成为他的妻,却并非心中所爱。
鲍小姐,可以说他们有缘却无分。有缘,因为他们相识在黑夜的海上,因旅途的寂寞而彼此亲近,方鸿渐自觉爱上了这个女人,因着她的活泼、乐观与开朗给他寂寞的旅途增添了安慰,就好像被黑夜包围的人,在百无聊赖中发现了一颗璀璨的流星,为它的光芒所吸引,情不自禁的选择靠近,然而这美丽的光芒转瞬即逝。在黑夜的海上相遇的两条船,终归是各有个的方向。他的潜意识里清楚的知道,这个女人并不属于他,她有自己的爱情与生活,他们的交情不足以使彼此放弃各自的生活而相濡以沫。于是,他们在短暂的相依后就离开了彼此,就如两条直线,相交后又朝着各自的方向延伸,永不回头。没有人会对这次错过感到可惜,包括方鸿渐自己,因为他从未对这段感情认真,也就不会为鲍小姐的离去感到丝毫遗憾。
第二个出席在她生命中的女人是苏纨文,一个官家出身的小姐,留洋回来的女博士,求学的经历耗掉了她最宝贵的青春时光,令人艳羡的博士头衔却没能给她带来好的姻缘,恰恰相反,高的学历反而让很多男人对她敬而远之。这个年近三十的女人,抱着大女恨嫁的心态,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之后,选择鸿渐当做理想的结婚对象。而后者却对着意料之外的追求表示出模棱两可的态度,一方面,他不爱苏纨文,鸿渐清楚的知道这一点,另一方面,他不想伤害这个女人,本着“道德上的懦夫”所应有的仁义,他始终未曾明确的拒绝她,却承受着心灵上的痛苦与愧疚,并最终为自己的软弱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明晓真相的苏纨文选择了报复,方鸿渐为此失去了他的挚爱,而获得了苏纨文一生的仇恨。哪怕多年后,当初的一代才女已变得庸俗不堪,没有了当初的才气与才情,仍无法对这段过往感到释怀。
其实,抛开爱情不说(因为爱情这东西无法强求)苏纨文未必不是一个理想的配偶,她与方鸿渐是大学同学,虽非相知甚深,至少知根知底。她的学历与鸿渐相配,官家的出身,更能为鸿渐谋一个好前程。本着虚荣的角度来说,这个女人的相貌无可厚非,带出去并不会丢男人的脸。至于她的年龄,更不值得介怀,因为每个女人都会有青春逝去的时候,而没有哪个男人会有那样的时间与精力,在妻子不再年轻后选择离婚再娶。或许多数有钱有势的男人会选择找一个或多个年轻貌美的情人,却不会选择与糟糠之妻离婚,并非他们有多长情,只是精明的男人会权衡得失,不想承担离婚所付出的名誉上和金钱上的损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未必不是女人的胜利。然而,当初少不更事的鸿渐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未经爱情洗礼的他将爱情看的太过重要,认为两个人相爱是相守的必要条件。若是当初他选择了这个女人,虽不会获得令人羡慕的爱情,但至少会有一个与众相同的家庭,更重要的是有令人羡慕的远大前程。可惜,光阴从不会倒退,否则,这世上便少了多少憾事,多了多少圆满。
与苏纨文同时出现的是唐晓芙,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学生,鸿渐理想的梦中情人,他为这个女孩子的美貌与青春活力所吸引,并将全部的热情投入到这段感情中。然而,他们受到了命运无情的捉弄,因为苏纨文的离间和彼此的误会,他们最终成为了对方生命中的过客。这段感情的失败使方鸿渐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为此而无比痛苦,并选择远走他乡而忘却这伤痕。其实,爱情只是生命中短暂绽放的烟花,能陪你走过一段已然很好,又何必奢求太多?他们没有相守到白头,假若他们真的结婚,是否能幸福圆满,仍是一个未知数。伤痕深深的烙在鸿渐心底,感情却未能维系一生,他对这个女孩子的印象,由刻意的回避变成久而久之自然地忘记。此生,他再未见过唐晓芙,正如每个人生命中都有的错过,遗憾总是不可避免,宛如鲜血淋漓的伤口,即使愈合了,不痛了,疤痕却还是会留下,并最终融为生命的一部分,再也无法分离。
至于孙柔嘉,这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子,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美丽的容颜,没有过人的才华,甚至没有一点引以为傲的资本。然而她最终却成为了他的妻,并非因为他有多爱这个女人,只不过在某一天,他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有个家,而她,恰好在那时出现。他们的婚后生活也自然向大多数人一样,没有风花雪月,只有柴米油盐,曾经所有对爱情的美好幻想归于平静,选择用一座名叫婚姻的围城将自己围困。
这茫茫人海中的你我他,都曾年少轻狂,对爱情抱有美好的幻想。却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挚爱的人,而多数人发现这一点后,都选择走进婚姻,他们将他作为爱情的延续,却不知婚姻与爱情本是毫无关系的两件事,就好像一对异卵双胞胎,虽则出自用一个母体,其五官和脾气秉性却是千差万别。既然找不到爱的人,又何苦找一个陌生人陪你共度一生?不走进婚姻的人,他的爱情也许会一直沉睡,但永远不会死亡,因为它始终埋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与人的躯体一同生长、绽放、衰老,直至消亡,最后一同深深的埋进泥土,直孕育出永不消亡的美丽。
《围城》读书笔记(篇4)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怅然若失的力量。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知识分子的形象,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地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做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或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亦正亦邪,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
方鸿渐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是必然的。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围城》读书笔记(篇5)
围城这本书,我已读过多遍了。
最初接触时,是在初中的阅览室里,本没抱多大期望,还以为钱老的作品会像鲁迅的文章那样深涩难懂。读后却感觉处处是譬喻,形象而生动;细细体会书中情节,模仿书中各人物说话的神情语调,其乐无穷。
那时年少轻狂,喜欢反复翻阅围城,喜欢背诵那些譬喻,喜欢用譬喻来评论某事,喜欢学习钱老在围城里说话的腔调,觉得玩弄文字游戏是最过瘾的事了。之后,看的次数多起来了,对围城更熟悉一些了,看到更深层次的东西,才明白围城能够这样通俗亲切,从生活中的细小事情入手,也能令人忍俊不禁,是因为作者在生活中历练,体味生活,鞭笞生活,从生活中看到人性的弱点、人生的真实,并透过生活掀开人生的面纱,用含蓄又不乏讽刺的笔调揭露客观环境的无奈和人本身的猥琐,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者以围城为名,叙述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遭遇----毕业、回国、恋爱、失恋、求职、任教、结婚、婚姻失败。无疑都是在围城内外反复转悠,这一切的经历无非就是为了说明婚姻像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经历恋爱又失恋,求职又降职,最终与孙柔嘉走进婚姻殿堂,然而结婚后两人都发现对方有双方婚前未发现的缺点,再加上生活琐事,工作不顺心,经济尴尬等原因,婚姻陷入破裂,最终分道扬镳,阐发结婚就如深陷围城的道理。这样的婚姻生活,此刻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翻版,绝对是现实又不新鲜的。退一万步讲,方鸿渐娶了孙柔嘉,到底不是自我的意中人,维持的婚姻不长久,可如果方鸿渐得偿所愿娶了意中人唐晓芙,围城会不会牢不可破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意中人,且能够共入围城,也会发现‘‘如果娶了意中人也可是尔尔,结婚后发现自我娶的总不是意中人”。每个人在长大后都会追求自我认为美满的感情,追求到了,又一无反顾的进入婚姻,然而真正寻找到梦想的婚姻,维系好婚姻,经过婚姻使感情美满,这样的人几乎少之又少。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正如杨绛所说,不仅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此刻我们是学生,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等到有一天,我们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感情。其实我们一向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一样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进取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我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我陷入围城。
最终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知足常乐。作为学生,感情、婚姻,对我们而言,还太遥远,可是,生活中的事,又何尝不是围城呢?
《围城》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故事。小说以从欧洲留学回国的青年方鸿渐为中心,以调侃、幽默和极富讽刺意味的笔触,描绘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和婚姻恋爱等方面遭遇到的重重矛盾和纠葛,揭示了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的猥琐灵魂和灰色人生,表现了作者对旧中国西式知识分子的无情嘲弄,以及对中国化了的西方礼貌的精心审视。
小说中方鸿渐这一西式知识分子的形象十分突出。他出身于封建世家,其父亲是前清举人,他靠着其死去的未婚妻(包办婚姻)的父亲(点金银行的周经理)的资助赴欧洲留学,由于他“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懒散”,四年中换了几所大学,但却一无所获,没有学到任何专长,眼看着回国在即,最终他不得不从一爱尔兰人手中花40美元骗得一张“克莱登大学”(子虚乌有的大学)的博士文凭。还有,由于他受西方生活的影响,生活放荡,在回国的船上,他挡不住诱惑,与轻佻的鲍小姐偷情,干那苟且之事。虽然方鸿渐的性格中有不求上进、游戏人生的一面,但他的性格中也有正值和热情的一面。在应邀的一次演讲中,他鄙薄西洋礼貌给中国带来的只可是是“鸦片和梅毒”;他拒绝大官僚的千金苏文纨的自作多情的许爱,多次揭穿对方的庸俗、势利和虚伪;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看不惯那里的黑暗的人事制度和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当他从职的华美新闻社被敌伪收买后,他没有顾及自我的生存问题和亲友的反对,毅然离开了报馆。能够说,他是一个具有必须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可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却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冷遇。方鸿渐的杯具,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那些比较正值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社会这一“围城”中的杯具命运。
小说除了着力塑造方鸿渐这一主要人物形象外,还成功地塑造了其他一些知识分子的形象。如满口仁义道德,但却满腹男盗女娼的封建半旧遗老李梅亭;虚伪庸俗的,以在情场上施展手段而得意的大家闺秀苏文纨;俗不可耐的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外形木讷,内心龌龊卑琐的假洋博士韩学愈;道貌岸然却老奸巨滑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溜须拍马、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顾尔谦等。这些活跃在新“新儒林”里的各色人物,真实地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
这本书写得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述得十分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述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我为自我创造的。我以往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此刻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我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我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我。只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我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研究,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围城》读书笔记(篇6)
第一次看《围城》,是两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弄来翻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其他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 “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才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至喙,但我记得古人曾说过“文无定法”,不知 “文”是否包括小说在内?就算不包括,套在小说上,行是不行?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你看,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但本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围城》就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小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光停留在反映人生百态上面,也不失为一部很好的作品,但还不算是智慧的书。智慧的书,作者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钱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能看穿人性,洞察人情世态的,我想有二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这个大染缸里如鱼得水,“流氓皇帝”刘邦,“乞丐皇帝”朱元章,就是代表,这类人世故,圆滑,狡猾。还有一种是有大智慧的人,他们看透了人性、人生,但不随波流,冷眼旁观,独善其身。两者的区别是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是“出淤泥而不染”,这是一种人生的智慧。显然,钱钟书就是后者。正经因为钟先生“入而能出”,所以能站在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上,清醒而明晰的剖析人性的种种,解剖纷纭的世态,举重若轻,包罗万有,呈现一幅刻画人性的“清明上河图”。有些西方批评家说《围城》写了西方文化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也有中国批评家说表现了西方现代文明在中国的失败,从而证明了资本主义文明不救中国的主题。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钱中书似乎并不是采取非此即彼的立场,他更着力于嘲讽伪文化人的可笑、可怜和可耻,更多地是要写出中西文化冲突中的尴尬、窘迫和困境。而从更广阔的文化意义上来体认,《围城》更主要的是写“围城”困境,其艺术概括和思想意蕴超出了狭隘的个人经验、民族的界限和时代的分野,体现了作者对整个现代文明、现代人生的深入思考,也凝结着作者对整个人类存在的基本状况和人类的基本根性的历史反思。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红楼梦》描写的不也是一个钟鸣食之家的日常生活?可是它达到的艺术高度,却是旷古炼今。表现生活的真实,却又超过一般意义上的真实,上升到人性和世态的层次和高度上,正是一种高超的艺术。
《围城》读书笔记(篇7)
有的报导说,方鸿渐便是作者的化身,乃至有的人还狐疑作者的博士单元能否也是虚拟的。但无论若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抽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由于他是知识分子,并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立场处世又有点良知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为了他平生的第一圈围城。他盼望做个大人物,如许的脾气,彷佛就决定了他的平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便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究竟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以前,他也问问良知,他为本身起了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贩子,要看契据。以他本身的口吻,便是说了假话,还要讲良知。撒谎就撒谎嘛,讲了良知这假话就变得不正经了。既然讲良知,就爽性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知了,就爽性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本身当个副传授饮泣吞声的,两端不着岸。
方鸿渐平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否决,是他在处置情感成绩时刻的玩世立场。大概从第,圈围城建马上,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谁人随处是大人物的期间,做个大人物并非每个人都有本事的。然则他照样盼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盼望本身可以或者使家翁感到灿烂门楣;买了文凭,又感到有损品德。要晓得,社会上只要两种人可以或者混得好。
种是真正直写的入,他们有他们奇特的能力,他们有他们崇高的情操。他们是由于他们近乎榜样的活动,才博得别人的尊敬。而另种,则是完整相同的。他们用歪门邪道,撒谎时,可以或者令本身都骗过去。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动活动偶然真是没有良知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古往今来都是如斯。袁世凯用了若干手腕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若何登上皇位的?就连如今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腕,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然则,并非所有人面临这些时都可以或者狠下条心的。多半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末一点的良知,有那末点的虚荣。他们随处做君子,又不得随处防备君子。他们也晓得世道的艰险,然则并无好好地去回收它。他们测验考试去转变,就彷佛方鸿渐想晓得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本身的公平同样。熟不晓得,人家早就设定了圈套等他踩进去。
或者《围城》的文学代价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重视的,实在的社会情况。
世道的艰险,然则并无好好地去回收它。他们测验考试去转变,就彷佛方鸿渐想晓得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本身的公平同样。熟不晓得,人家早就设定了圈套等他踩进去。
或者《围城》的文学代价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重视的,实在的社会情况。
《围城》读书笔记(篇8)
《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钟书君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我觉得《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这本书的比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不禁一一勾勒品读.《围城》中的妙喻有两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又如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
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沙砾和鱼刺所伤之痛的比喻既生动又准确。来看这一初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个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哈哈,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
真是语言犀利,讽刺尖露,诙谐幽默,妙语连篇!
读了《围城》,我也体会到了作者深刻的思想感情。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钟书的本意。“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锺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我们不至于坠入虚无。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我们不也一样吗?
《围城》读书笔记(篇9)
这是第一本重新再拿起来读的书,大学的时候读过一次,现在再拿起来别有一番风味,之前停留的印象是方鸿渐是一个浪子,但这次的感受却觉得他是一个可悲可怜之人。
围城给人以铭记的是“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人生的每个阶段都会有这样错觉的幻想,得不到的往往最珍贵。苏文执不是方鸿渐想要的,所以错过了不是遗憾;唐晓芙是方鸿渐想要但却未得到的,所以悲痛欲绝心有余悸;孙柔嘉是方鸿渐心善心软的得物,以为能给自己带来一丝温暖,却奈阴阳不定,吵闹不断。方鸿渐跟孙柔嘉结婚的时候,内心“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的资本了”好像是又好像不是。
“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
什么才是最伟大的爱情?什么又是最伟大的婚姻?
方鸿渐是生活中很多人的缩影。没有突出的成绩,微弱的工资,思想老套的家人,想时刻逃离的心境,想要而不可得的痛苦,心善心软的内心,决绝而不果断精神,单纯而不复杂的思想,孤独而又渴望被爱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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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精选12篇)
编辑为您精心整理的“围城读书笔记”将为您掌握更多的知识",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的内心被深深触动。 读后感是一次思想碰撞的过程,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请务必留意我们网站的实时更新以便及时调整商业计划!
围城读书笔记 篇1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茫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攻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书笔记 篇2
全书最喜欢的人是赵辛眉,虽然一开始对他印象不好,但是读着读着却发现他是一个情商很好,会办事、果断的一个人。
书中其他的人物呢,都感觉很虚假,戴着一层层面具,人前是一个样,人后是一个样,虚荣心面子作祟,这是读前半段的感受。
后面呢,主要是方鸿渐回上海后发生的事情。鸿渐父亲无能却还要继续维持自己以前大乡绅的习气,母亲小气对媳妇挑三拣四,两个弟媳则勾心斗角互相攀比,连带着孩子也让人觉得没有教养。孙家则重男轻女,对女儿过于冷漠,完全不像孙当初口口声声喊的爸爸妈妈,唯一对她好的姑姑也感觉是因为孙对她言听计从,仿佛她的宠物,书中并没有读出姑母对侄女的疼爱怜惜。
方孙两人一开始在一起我就觉得不可思议,主要是方鸿渐太糊涂了,一时冲动便定下了自己的终身大事。方鸿渐对孙柔嘉不是爱,是男人对于柔弱女人的怜惜,是一种天性。
他俩结婚后,一天两小吵三天一大吵,孙柔嘉心胸狭隘尖酸刻薄不识大体,方鸿渐志高气短软弱无能毫无主见一出错就为自己找理由,他俩婚后生活看得人头痛。要不是孙柔嘉对方鸿渐还有爱,方鸿渐对女人的怜惜,他俩或许早就完了,但也可能一辈子这样吵吵闹闹过下去,想想就让人觉得无趣。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书里找到自己或者身边人的影子。书中人的生活于作者笔下戛然而止,真实的故事却在现实轮番上演,正如书名围城,生活是一座城,一代人葬于此,一代人生于此。
四星是给自己的,第一次读围城,总觉得读得不够透彻,可能是自己缺乏人生经历吧!以后还要继续读下去。
围城读书笔记 篇3
第一次看《围城》,是两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弄来翻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其他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才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至喙,但我记得古人曾说过文无定法,不知文是否包括小说在内?就算不包括,套在小说上,行是不行?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你看,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但本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围城》就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小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光停留在反映人生百态上面,也不失为一部很好的作品,但还不算是智慧的书。智慧的书,作者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钱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能看穿人性,洞察人情世态的,我想有二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这个大染缸里如鱼得水,流氓皇帝刘邦,乞丐皇帝朱元章,就是代表,这类人世故,圆滑,狡猾。还有一种是有大智慧的人,他们看透了人性、人生,但不随波流,冷眼旁观,独善其身。两者的区别是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是出淤泥而不染,这是一种人生的智慧。显然,钱钟书就是后者。正经因为钟先生入而能出,所以能站在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上,清醒而明晰的剖析人性的种种,解剖纷纭的世态,举重若轻,包罗万有,呈现一幅刻画人性的清明上河图。有些西方批评家说《围城》写了西方文化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也有中国批评家说表现了西方现代文明在中国的失败,从而证明了资本主义文明不救中国的主题。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钱中书似乎并不是采取非此即彼的立场,他更着力于嘲讽伪文化人的可笑、可怜和可耻,更多地是要写出中西文化冲突中的尴尬、窘迫和困境。而从更广阔的文化意义上来体认,《围城》更主要的是写围城困境,其艺术概括和思想意蕴超出了狭隘的个人经验、民族的界限和时代的分野,体现了作者对整个现代文明、现代人生的深入思考,也凝结着作者对整个人类存在的基本状况和人类的基本根性的历史反思。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红楼梦》描写的不也是一个钟鸣食之家的日常生活?可是它达到的艺术高度,却是旷古炼今。表现生活的真实,却又超过一般意义上的真实,上升到人性和世态的层次和高度上,正是一种高超的艺术。
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这在某些人看来,是一种遗憾,甚至是病灶。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为目的,换言之他反映出了带普遍性,而超越了时代的人性百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这一类文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见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更不有说将婚姻喻为围城的永恒命题。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小说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我们今天再读这些小说,多是从文学欣赏的角度上,并不能作为一种智慧之书来看,更不能让人看了后有审视自已的逼切和共鸣感。据称《红楼梦》是第一本将女人当人的小说,能不能说,《围城》是一本专门针对和审视人作为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性的书?鲁迅的《阿Q》是从个人方面着手刻画中国人的劣根性,那么,能不能说《围城》就是从社会的角度表现人性的共同点?
《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我觉得这实在是一种极大的误解,围城要表达的含义和内容与其是指婚姻,不如说是指人生!虽然故事从头就尾象是围绕着方渐鸿的婚姻展开,但钱先生其实是借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表达了自已对人生的种种看法和理解,并以讽刺调侃的方式,让人在会心一笑时,有丝丝的苦涩。我总有这样一种感觉,读一次《围城》就象跟着方鸿渐游经一番,有了一次深刻的人生经历。《围城》中的文化讽刺更多的是基于中西文化冲突、碰撞的历史平台,而这正是钱锺书的着力点之一。一是以现代文化观照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端,如方鸿渐的父亲方老先生的迂腐,他推荐的线装书中中国人品性方正所以说地是方的,洋人品性圆滑,所以主张地是圆的之类。二是嘲讽对西方文化的生搬硬套,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丁,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如曹元朗摹仿爱利恶德(艾略特)《荒原》的《拚盘姘伴》诗,又如买办张先生式的洋泾滨。三是探讨对西方文明和西方文化的吸收中的荒诞,如方鸿渐在家乡中学演讲时所说的,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鸦片,一件是毒品,都是明朝所吸收的西洋文明。又如三闾大学中的导师制。
但《围城》中的讽刺更多的是基于对人性的解剖。比如方鸿渐著名的克莱登大学假博士,集中体现了人性中的欺诈、虚荣、软弱、对环境的无奈等等,又如李梅亭偷吃烤地瓜、陆子潇以国防部、外交部信封唬人、范小姐用不通的英文假冒作者赠书给自己等等,举不胜举。读者扪心自问,做过这些事的似乎不止这些人,有时也包括自己,就好像我们在阿Q的脸上看到自己的相貌特征一样。
钱钟书是一位大学者,可惜他的主要学术作品《谈艺录》和《管锥篇》我没看过,没办法全面领略他的学识和智慧,如果没有《围城》,我们从哪里领略大学者的这种智慧和风趣?这让我想到英国的培根,他主要建树在哲学方面,是一个思想家,却有58篇的《随笔集》传世。培根的随笔,就如钱钟书的小说一样,都不是专业著作,但牛刀小试的结果却产生巨大的影响,让更多的人领略到大学者入世的智慧。如是没有《围城》,对钱钟书对我国文学也将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和损失!
围城读书笔记 篇4
初读《围城》,跃入眼帘的是才女苏文纨的话:“恋爱就像一座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霎那间,拨动了心弦,放飞了思绪。
苏文纨一心想走进方鸿渐的爱城,却不懂珍惜一直以来默默守护自己的赵辛楣。方鸿渐同样如此,他娶了孙柔嘉,却仍然念念不忘当初爱的唐晓芙。他们之间的爱恋,宛如一座座围城,想进的进不去,里面的人出不来。
轻合《围城》,无限感叹。如果当初苏文纨走进了方鸿渐的爱城,她还会一如既往的爱着方鸿渐吗?或许当她住进了那座城,她会发现自己并不是真的爱着方鸿渐;如果方鸿渐娶了唐晓芙,如果他得到了他想要的爱情,其结果会不会也是一座他想逃出来的城呢?或许,真的如此。爱如围城,拥有的,往往不懂珍惜;得不到的,永远是最美好的!
我想不仅仅是《围城》中的恋爱如此,生活中同样如此。爱与被爱,都是一座谁也逃脱不出的围城。爱如围城,身在城中,心在城外。当你千方百计的要逃出已拥有的爱城时,你是否曾想过当初你不顾一切的付出?就像小时候,你爱上了他人手中的小娃娃,做梦都想得到它。你对父母死缠烂打地索要,可当有一天,你真的拥有了,却把它丢在一边。爱同样如此,无时求之,得时弃之。
从小到大,我们都生活在父母用爱打造的围城中,无风无雨。然而,我们却总是抱怨父母的爱太压抑,一直想逃离这座城。却不知道有多少无家可归的孩童在羡慕自己!其实,世人皆如此。明明拥有许多美好的东西,却一直在羡慕他人所拥有的。总是苦苦追求可望而不可及的事物,到最后,只能独守空城,失去了触手可及的爱。要我说,羡慕别人得到的,不如珍惜自己拥有的!
有人说,爱如空气,寻不着,抓不住。其实,只要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爱就像影子一样,永远追伴随在身边。 真爱,不在于你付出了多少,只在于你是否懂得珍惜拥有!
围城下的故事,邪恶与善良并存,展示了最为丰富的人性众生象。围城般的爱恋,烦恼与幸福同在,呈现了天上人间中爱的真谛。我在围城中懂得,爱如围城,唯有珍惜,爱方能永存
围城读书笔记 篇5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围城读书笔记 篇6
这个寒假,我拜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读之前,我一直以为这是一本描写二战时期的人们黑暗的嘴脸,但是我觉得读之后给我震撼更大的是人与人之间所谓的“爱情”。
自古以来,人们总是有很多关于男女间纯洁的爱情的传说,什么梁山伯和祝英台呀,罗密欧与朱丽叶呀,甚至近代的小说例如《家》《春》《秋》中的主人公那些为了爱情不惜付出巨大的代价,这让人们总是对纯洁的如同雪花般的爱情有着完美的印象。我也一直觉得,男女之间的爱情是纯洁的,是永恒的,是不带有任何尘世间气息的,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般让无数人幻想。但是《围城》完全颠覆了这一切。
我个人认为,这本书中最完美的人物就是唐晓芙,她应该是爱着叶鸿渐,叶鸿渐也爱着他,可是造化弄人,两个人的内心都过于脆弱,两人间的关系仿佛脆弱的神经,虽然二人都极力维系着,却被苏文纨以摧枯拉朽般的态势破坏。而苏文纨更是可怜,她真心的爱着叶鸿渐,殊不知叶鸿渐只是在失去了鲍小姐之后将她当成了心灵上的寄托而已,管她是苏文纨还是苏文绔,只要是个女的就成,不在乎是谁。可笑苏文纨还把叶鸿渐当成武器,赶跑了赵莘楣,也许也是咎由自取吧。还是赵莘楣看得开,“苏文纨不喜欢自己说明她眼界太低,这样的女人配不上我。”但是这里我不得不质疑,赵莘楣对苏文纨是爱么?仅仅因为对方看上了别人,就不去爱她了,这还算爱么?
此书刚开始的时候还能看到作者内心那一丝丝完美爱情的影子,越到后面越是功利,越是腐败,越是难以理喻。苏文纨嫁给一个大胖子,很明显不是因为爱。汪先生和汪小姐,年龄差了20岁,从汪小姐对汪先生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厌恶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汪小姐很有可能只是爱她先生的钱和地位,而不是她先生本身。叶鸿渐和孙柔嘉,简直就像一场闹剧,两人之间只是略微的好感,甚至可以说只不过不互相厌恶而已,在流言蜚语下,在众人不怀好意的调侃下,竟然成了,真是笑话呀。或许真的像书中说的“两个人结婚不一定要相爱,只不过是互相看着不讨厌就行了”。
在当今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发的复杂,物欲泛滥,可怕的物欲如同洪水猛兽一般,不仅仅冲进了象牙塔,还打入了人们的爱情殿堂。柏拉图式的爱情真的或许只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吧。闪婚,裸婚一系列的新名词出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今婚姻走向畸形。女方总关心男方有没有房,男方关心女方家长是不是高官。“门当户对”四个字在人们的心中徘徊来,徘徊去,只不过仿佛像未出嫁的闺女,羞于从嘴中蹦出来见人罢了。家庭究竟是一个男女间维系爱情的地方,还是社会中冰冷的生产关系?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或许,爱情就像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站在雾气弥漫的江渚上。给人以希望,又永远无法得到吧。
围城读书笔记 篇7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光趁着无聊打发时光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个性是这次我感觉自我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能够明白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之后纵览全文之后,才明白,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感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好处……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决定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我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我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但是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能够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感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我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我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持续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我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此刻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我,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光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必须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方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杯具,起初,我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齐。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十分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我的脾气,一旦在一齐,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此刻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我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那里说到感情,毕竟自我少不更事,但是自我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必须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情绪,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光必须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能够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能够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能够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围城读书笔记 篇8
其实今天读完《围城》第一感觉就是:啊?这就结束了?这写的是啥?完全没读懂啊!
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这样的感受,反正我是感觉故事的结束有些太突然,好像有许多伏笔没有能够写完。比如赵辛楣娶得到底是谁?方鸿渐什么时候能再见唐晓芙?甚至,赵辛楣的妻子是不是就是唐晓芙?这些看似作者埋下的伏笔一个都没有再去进行描写,让我有点怅然若失。
同时,后期主人公方鸿渐结婚后的篇幅我一点感触都没有,如果说有,那就是感觉这些情节都很正常啊,没有给我深的思考,没有给我新的点醒。不过后来想想,这大概是没有女朋友的原因:压根没有人给机会感受那样的生活状态!
综合上面的感受,与其说是读完了《围城》,不如说是读完了杨绛先生的《围城后序》。
杨绛说,钱钟书写《围城》是因为他的痴气,所以整个后序都是围绕钱钟书先生的痴气来议论的。反而是这个后序让我有了想写这篇读后感的动力和思考。
因为这份痴气成就了钱钟书。
好像杨绛就是唐晓芙的原型。后序里杨绛女士也提到过,“唐晓芙也许是作者喜欢的角色,所以不情愿把这个角色安排给方鸿渐”。是的,唐晓芙和杨绛一样,聪明、漂亮以及充满着知识女性的魅力,这些可以从书中唐晓芙的心理活动以及杨绛女士在后序中的文字表达看出端倪。
唐晓芙是完美的。
当我在读《围城》的时候,有多少次希望方鸿渐能够回头,能够挽回到唐晓芙,能够挽回到那个古灵精怪,时常捉弄男友却心思细腻的女孩。那就像是一层薄纱,在书中的描写让你摸也摸不透,抓也抓不住,挠的你心里直痒,情感千丝万缕。
甚至我也时常会带入自己。
可是就像如读这本书一样,里面的故事情节从甲板上的鲍小姐发展到孙柔嘉,《围城》读完了还有下一本,没有什么会停留,回忆只会让人写出读后感,而自己的故事情节却还没有走下甲板。
围城读书笔记 篇9
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如果你们也想领略一下这本书的风采,就赶紧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围城读书笔记 篇10
我是测绘专业的一名学生,普普通通,没什么特殊的才能,会读书,会思考,没事偶尔上上网。不爱空想,不爱做作,胸怀小理想,奋斗为生活。
我没有担任学校或者班级的干部,选择了做一个站在路边鼓掌的人。在象牙塔中,我摸索着模糊地看社会,模糊地与人相处,模糊地生活。要是有人问我,是否愿意做一个围城人,我会笑笑说愿意。生活充满不易,何苦为难自己。
在钱钟书先生的笔下,“围城人”抑或是一个让人同情又受人讥讽的存在,他扮演着一个庸碌、无为、懦弱的角色。他没有干坏事儿,也称不上是英雄;既与世无争,又于事无补。在那个乱世中,不得不沦为一个失败者。
主人公方鸿渐便是这个“围城人”,钱老把他写成了一个十足的失败者。在他留学归来乘坐的油轮上,意志不坚定的他认识了一位澳门女子鲍小姐,之后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而鲍小姐诱惑他之后,又麻利地甩了他。他拒绝了同学苏文纨的爱慕之情,疯狂地爱上了苏小姐的妹妹唐晓芙却遭到了唐小姐的拒绝,满怀悲痛的他出行去湖南教书,在旅途中他也遭遇了各种颠簸,到了学校,看到了教职员工争风吃醋等种种丑相,让他感到很是反感,于是离开湖南,在香港与孙柔嘉小姐成婚,接着他们回到上海,方鸿渐感到上海人情冷淡后又想离开上海到重庆发展,两人由于产生分歧导致婚姻破碎。
在整本书的人物中,钱老只塑造了唐晓芙唯一一个纯洁而可爱的人,其他的所有人除了方鸿渐都展示出他们卑鄙的、可笑的、猥琐的、虚伪的一面,而主人公在前文说过,即是那位围城人,他在面对残酷的社会现实、生存与竞争、精神上的危机时,没有足够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性与热情。他虽然不是一个卑鄙的人,也有自知之明,但这恰恰显示了这个角色的尴尬,最终围城在他的婚姻破碎时也宣告结束了。
然而,即使如此,我依然要说,在当今社会,我甘愿做一个围城人。
屈原说,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在我看来,所有人都污浊不堪只有屈原清楚明白,那其实是他污浊了,所有人都醉了只有他醒着,其实是他一个人醉了。真理可能确实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是如果绝大多数人如果不认同,我想这也没有必要称为真理。早些年的时候在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大意是让现代人不要把世界看得太清楚,现实过于残酷,生活太过艰辛,人性充满黑暗,这些现象无时无刻呈现在我们的面前,难道我们非得要像方鸿渐一样,在看到学校里教职工处心积虑,勾心斗角的现象后毅然辞职么?像他一样因为在上海受尽了人情冷淡,倍感凄凉之后决定离开而导致与妻子产生分歧直至离婚么?生活已然不易,何必看得太清,而让自己受罪。
我愿做一个站在路边鼓掌的人。当我看到人性的黑暗面时,我会告诉自己,这在所难免,毕竟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个黑暗的角落,人无法控制住这股黑暗力量时便会犯下罪过。我看到社会上一系列不公平的现象,种种骗局,种种剥夺,我会以平常心去看待它们,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阻止这类现象的发生,因为存在即是合理的,我相信这是一个社会维持其稳定性的必要因素,我们无法避免。当你看透了生活的种种之后,你的生命又剩下了什么?可能是看破红尘,做到了清心寡欲,也可能是一辈子生活在抱怨里,郁郁而终。这样的生活如果有意义,我想屈原也不会跳江。
既然如此,面对诸多问题,我们为何不已一个围城人自居,凡事都看得浅一层,再浅一层,无需过度地去看到炎凉的事态,去深究凄凉的人生,去感慨伪善的人性,我要做的是独善我身,我要做的是在本是凄凉的环境下做好自己。我做围城人,但不是一个庸碌、无为、懦弱的围城人,我有自己的信仰、力量、理性与热情。虽不期望能成为英雄,却能做到自己自律,虽不会与世相争,亦不会自甘堕落。
在炎凉的世态中,灯火一样给予我苟且偷生的能力。我愿做一个围城人,毕竟现在不是乱世。
围城读书笔记 篇11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 克莱登大学" 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作者通过写方鸿渐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 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告诉我们无论婚姻、事业还是学习,整个生活都似乎在一个围城之中,
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书中那句"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的经典名言让人回味悠长。书中揭示了生活的" 围城" 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 其实很多人的成功是自身奋斗和运气相结合的成果,只看到别人的成绩,看不到别人的辛苦努力,老想冲出被自己理想化了的" 围城" ,好高骛远,是无法获得成功的。
我认为有积极向上、敢为人先的上进心是可取的,但成功不仅要看结果,更要看过程,一时的投机取巧虽然可以获得暂时的成功,但脚踏实地、默默奉献的精神更加伟大,奋斗是永恒的话题,是社会持续进步的不竭动力,但是衡量成功不能只局限于金钱和物质层面,更要看是否取得了进步,是否有利于自身和社会发展。当今社会上流传着" 一切向钱看" 的不良思想,误导很多人衡量一个人的才能只看是否可以赚钱,事业是否成功只看赚到了钱没有。这种思想是很狭隘的,它让很多人围绕金钱和财富,进入了追逐物质成功的" 围城" ,甚至扭曲人生观和价值观,最终酿成苦果。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现在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在我心中脚踏实地的过好每一天才是真正的生活。有句话这样说:“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之所以说它不容易,是因为我们给自己设定了许多不符合实际生活的围城,并想方设法的进去,就像主人公方鸿渐对待婚姻一样。或许脚踏实地的过好每一天,向着目标慢慢迈进。我们会获得更多的
快乐,会活的更加超然。记得有位老师说过,无论世界多么嘈杂,都要在心里为自己保留一片净土。嘈杂的社会给无形中我们限定了很多围城,我想不管是在现在的学习还是在将来的工作中,我们都不要为自己设定这么多围城,用一种超然的态度面对生活,就不会太累。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元素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书笔记 篇12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
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双城记》读书笔记900字系列
古语有云: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而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优秀的读书笔记有哪些特点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双城记》读书笔记"这样的内容,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1)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正因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齐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向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主角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取为另一名律师工作。可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好处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我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终终於让自我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欢乐幸福的女生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好处不能正因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相同的杯具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这天,期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2)
用了一天的时间,一口气把《双城记》读完了。些许震撼,些许愤怒;些许感动,些许欣慰,一时间充斥了我的心。我为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伟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尾部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这部小说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他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情节错综,头绪纷繁。虽然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爱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爱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该有的对于爱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理想。然而卡顿牺牲式的死亡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希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己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美好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接受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悲剧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希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己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直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还拥有卡顿那份只属于她的爱情。卡顿爱她,却并不要回报。在她生活无忧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的生活出现困境,爱人被囚时,却挺身而出,代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只要爱人幸福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自己就可以了无牵挂,正是怀着这样简单而满足的愿望,卡顿可以没有难过和忧伤的观望露西的幸福,可以离开得那么从容。相信很多女孩和我一样羡慕露西,羡慕有那么多人用心用生命来爱她。
查尔斯是幸运的,从第一次法庭上的转败为胜到最后的成功逃脱,卡顿——这个本该同他针锋相对的情敌,却一次又一次的帮了他。表面上看是因为卡顿爱露西,而露西又深刻的爱着查尔斯,但事实上查尔斯出色的人品也是卡顿愿意帮他的原因之一。因为他知道露西在他身边一定能够得到幸福,一定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开心快乐,他认同露西的选择,同时也作出了自己的选择。也许会有人觉得卡顿傻,为卡顿不值,但我想,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该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吧。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3)
1.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2.没有人值得你流泪,值得让你这么做的人不会让你哭泣。
3.失去某人,最糟糕的莫过于,他近在身旁,却犹如远在天边。
4.纵然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是谁会爱上你的笑容。
爱你的人如果没有按你所希望的方式来爱你,那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全心全意地爱你。
5.不要着急,最好的总会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
6.在遇到梦中人之前,上天也许会安排我们先遇到别的人;在我们终于遇见心仪的人时,便应当心存感激。
7.不要因为结束而哭泣,微笑吧,为你的曾经拥有。
8.如果你爱一个人,随遇而安,让他/她自由的飞,如果最后他/她还是回到你身边,那就是命中注定的。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4)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不过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
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
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双城记》是狄更斯的代表作之一。
故事发生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小说围绕着马奈特医生一家以及德日发夫妇展开,前者主要表现爱与善行,主要人物是诚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温柔多情、富有同情心而又坚强的露西、正直高尚的达内、仁爱无私又有才能的西得尼。卡顿,这些都是“爱的化身”后者主要着重反映恨与复仇,主要人物是冰冷、毫无人情、最常编织的`德发日太太、埃弗雷蒙德兄弟的恶,这些都是“恨的化身”。小说通过爱恨交织,善恶战争,最后如作者所说的“爱总能战胜恨”告终。
最令人感到的是最后兄妹相认、两人相继奔赴断头台的场景,尤其是最后的留言,“我所做的,是我一生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将是我一生最安详、最最安详的休息”,这充分的显示了卡顿的正义,内在的高尚和看尽人生的超脱。
小说作者充分应用了讽刺和夸张使文章幽默风趣,人物形象生动。有很多语言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总之,这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小说。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5)
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双城记》,也有了些体悟,下面我来把我的感受写下来。
一、情节布置
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和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
二、人物特点
本书最重要的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权,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
三.写作特色
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文章有特色的一处是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这就是我读过这部小说的感受。
2023双城记读书笔记
众所周知,身为一名合格的人们教师,我们需要把自己的教学方式与他人进行分享交流,而教育笔记可以促进老师教育素质和能力的提升。一篇教育笔记应该从哪些方面写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双城记读书笔记”,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1)
小说的开头便是名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相信这句话大部分都不陌生,但这句话之后是什么,大部分又都不知道。为了将这句话的“逼感”发挥到淋漓尽致,自然免不了一长段的排比,才能形成恢弘的气势,让整本书提升到家国的格调。
这段话两种不同的翻译方法,将它对比着看,或许对选择哪个译本有参考价值,于笔者更倾向于第一种,白话文的质朴厚实比文言文更能打动普通人的内心,引发共鸣。
第一种翻译: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代,这是愚蠢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绝望之冬;我们的前途拥有一切,我们的前途一无所有;我们正走向天堂,我们也正直下地狱。
第二种翻译:时之圣者也,时之凶者也,此亦蒙昧世,此亦智慧世,此亦光明时节,此亦黯淡时节,此亦笃信之年,此亦大惑之年,此亦多丽之阳春,此亦绝念之穷冬,人或万物具备,人或一事无成,我辈其青云直上,我辈其黄泉永坠。
开头这一段,便让人联想到一体两面,一个硬币必然有两个面,人具有双重性,光明和黑暗可以共存在一个肉体中。而文章便是从两个不同的国家的对比、同一个人在不同情境下的不同行为的对比,对开头这一段进行点题。
整本小说充满了古典小说特有的巧合桥段,虽然剧情冲突不断,但层出不穷的各种巧合让小说中人物精简到最少人数,因而十分适合改编为舞台剧,同时故事结构形成闭环,故事情节形成闭环,故事人员也形成闭环,戏剧张力和冲突点存在感明显。
双城指的是英国的伦敦和法国的巴黎,故事的历史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两个不同的城市形成了对比,英国的伦敦还留有对现有秩序的维护、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而法国的巴黎在认清贵族阶级中部分荒淫无道、横征暴敛、残酷无度的丑恶后,市民革命后各种势力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而造成整个社会的动荡不安。
出场的人物不多,但每个人有几重身份,而且身份夹杂,不能简单通过身份判定好恶。医生曾在巴黎因揭发贵族杀人暴行而被冤下狱,在银行家及旅店夫妇的帮助下好不容易逃亡伦敦,和女儿过几年清净日子。女婿本是贵族家后裔,因看不惯家族暴行而自决于家族,单枪匹马、身无长物、只身闯伦敦,最后抱得美人归,赢取医生女儿。
大革命开始后,为了帮助曾经的仆役,女婿重返前途未卜的巴黎,结果直接被下监狱判处死刑,送他上断头台的竟然是当初营救医生的旅店夫妇。医生和女儿为救女婿被迫重返伤心地,医生利用自己曾经的经历得到同情,银行家也在其中多方活动,最后在爱慕者的帮助下李代桃僵,终于一家三口安全的逃离乱世巴黎返回伦敦。
单单看书中的人物,个性并不典型且鲜活,戏剧化成分中,标签明显。最有意思的莫过于爱慕者的角度,从他最开始的玩世不恭、到对爱情执着追求、到为心上人全力付出、到最后平和赴死。这个人物身上有较多的情感变化,反而能打动读者。同时从死去后爱慕者的角度重新看待书中的各个角色,感受到一种安详客观,坦然接受所有人所有事,接受世界的不美好,欣慰于不美好之下依然存在的美好。
同时书本中还能看到部分贵族的荒淫无德、革命运动从激烈到时空,雅各宾当权派从懵懂无章法到全面失控崩溃,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和重复,太阳底下无新事。被压迫的大多数终于爆发后,会进入一种失去秩序到无序的状态,被其中激进的小部分人莫名其妙的裹挟着,走入暴力血腥残忍的快车道,沉默的大多数无法得到期待中的平静生活。想想乌合之众、想想白色恐怖、甚至想想现在的网络暴力搜索,或多或少能看出类似的影子。
只希望能有类似爱慕者的存在,在公共舆论危机中,能有效的将矛盾斗争降温,用一种相对温和泰然的态度化戾气为祥和。当然,如果爱慕者不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该是更好了。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2)
---为爱牺牲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存在着不确定性;在这种无序的状态下,毫无疑问,人性的一切表现。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在这个故事中,马内特医生从监狱里获释,和他的女儿住在伦敦。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向一为名叫查尔斯·代尔内的年轻法国男子做证,他结婚是因为他们的爱情。
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作为贵族后裔被捕并被判处死刑,在关键时刻被一向爱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斩首。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
有了这种对露西的温柔和爱,卡登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取代代尔的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另一个人的生命,换一个家庭的幸福和微笑。这是卡登守护露西,为爱牺牲的表演。在那个大时代,甚至在现代,它是多麼高尚!与所代表的温柔和爱相比,多法希夫人是杀戮和鲜血的象徵。
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虽然多法希夫人的嗜血让人不寒而栗,但也让人感叹仇恨的力量,将幸福快乐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我希望我们能够创造一个真正平等、自由和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像一根羽毛轻轻地浮在水面上,没有水,却有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和平等不能用断头台来建立。总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死前看到的世界,它不是天堂的幻影;总有一天,它会是我们的世界。
提问者评价如果能
我是读完这部文学作品之后立刻写这篇读后感的,真是太精彩了,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特别是读到最后两三章的时候,原先迷茫如大雾般的情节慢慢地似受到初生的阳光而将迷雾驱散后的天空一般明朗起来。怪不得作者狄更斯自述,这部小说使他“深受感动,无比兴奋”,并且渴望能亲自在舞台上扮演西
德尼?卡顿;在我看来,西德尼?卡顿确实是一个能让人“深受感动,无比兴奋”的人物,虽然我一开始对他的出场没十分感兴趣,只是一个放荡君子而已;最后兄妹两人相继奔赴断头台的那个场景真的让我泪如雨下。
尤其是最后的留言,包含了小说的结局,又显示了西德尼?卡顿的性格,以及让我们再次看到了人性的善良之处。“我所做的,是我一生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将是我一生最安详、最最安详的休息。
”,确实是五段催人泪下的“临终告别词”。首先,对于人物,稍微做一点个人见解。就按人物的出场顺序,第一个就是贾维斯?
洛瑞。从后面的描写来看,他是一位兢兢业业的为银行工作的职员,极度忠实于银行以及后文中遇到的朋友亚历山大?马奈特。
他起码在银行里待了几十年吧,从作者风趣的描写“在台尔森银行各式各样的幽暗大橱小柜之间,一些年迈老头郑重其事地在办公。每次伦敦台尔森银行雇用一个年轻人,他们总是把他藏在老地方,像一块奶酪一样把他藏在黑暗的角落里,直到他充满了台尔森的味道和青霉素。”中就可以看出。
对于他极其重要的工作,可以忽略的是对老朋友的关心和帮助。我记得在文中确实写过一处,为了老友他可以连工作都放在一旁。露西结婚后她父亲的病让洛瑞先生很不安:
“洛瑞先生度日如年,希望越来越渺茫,心情也越来越重。”、“洛瑞先生由于焦急不安地日夜守护,弄得精疲力竭,竟在值班时睡着了。”、“不过这时他突然犯起疑来,怀疑自己是不是仍在梦中。
”都到了这种身心疲惫的程度了,可以看出他对朋友一家子的友谊有多深。还有,最后要不是有洛瑞为他们准备行程,较坦然地通过各个验收,光凭后面一个惊恐的女人,一个昏厥的男人,一个弱小的小孩,一个神志不清的老人,再怎么逃也逃不出所谓“人民”的魔爪的。再一个人物就是露西了。
她自己的外表决定了她是一个有同情心的软弱而坚强的女人。对于被囚禁18年的父亲,她用自己的爱帮助他度过难关。她先找回了自己的父亲,帮他脱离的肉体上的束缚,而对于父亲那深刻入脑海中的不定期的苦难的回忆,只有她才能最快、最轻柔地安慰住父亲那不定的心,这一点是连老友洛瑞都束手无策的。
还有的就是在法庭上的作证,她相当地用情,“面对着这样的同情,这样动人的青春和美貌,被告此时的心情,比面对所有看热闹的人群要难受多了。”等等描写的句子都显得露西极有同情心;最终吻别丈夫的时候,她还是坚
坚持下来了,和所有面对悲剧的人一样,坚强地面对;虽然后来还是有些力不从心,但她还是爱的化身。说道女儿不免要提到她的父亲。亚历山大?
马奈特的身世很值得人去琢磨,到底受到多大的冤屈,多大的经历,多大的思想创伤,都令我们去思考。他受到女儿的关心后,同样地力所能及地回报他的女儿。他最后展示的是一个父亲用爱来关心女儿的故事。
同样的,本人认为他也有他的极大的不幸。这号人物的身世十分坎坷,而最终并为实实在在地为女儿带来幸福,旧病复发,满屋子寻他的活计,就是这时,他才显得苍老又无依无靠。一个悲剧导致另一个悲剧的发生。
对于达内,这个人一般般,追寻着母亲的理念而“引发一系列的事端”(这里并不是对他的否定)。他其实也是内心善良的人,由于这个使他因小小的求救就回去致使自己与一家人都陷入了困境。这也是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原因导致的结果。
其中最传奇和含泪的是悉尼卡尔顿。出场时的情况“一直看着天花板”显出他的放荡不羁,而后来我们发现他实在是一个被湮没的才子,有才而在无法溶入当时的社会。
内在的情感也很高尚,最终是成全了情敌(姑且这么说,但是还没有觉得他俩的关系真的像以往故事中说的那种斗得你死我活的,恩,这里也看出他的心平气和了,或许是装的?如果是装的,那么就说明他很有才干了。真是一个够令人钦佩的人物。
)。在帮助达内越狱的时候,他还是那么一幅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但只有他在那时心里是最清楚的,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昏死的达内和他的妻子,纪念他的死是天经地义的事!
最后的他于他的妹妹的相遇,上刑场,安慰、鼓励他妹妹,真是一种看尽人生的超脱,小说也写了“那天晚上,巴黎城里人谈起他,说是历年上吉萝亭最平静的一个。不少人还说他表情神圣,像是先知的预言家。”这个人物的设订还是很扣人心弦的,比如在要去监狱帮达内越狱之前和洛瑞先生交代之后,“卡顿走进院子,在那儿独自呆了一会儿,仰望着她屋里的灯光。
他轻声地向它祝福,道一声‘永别了’,边消失在茫茫的黑夜里。”我在看这句的时候,心里隐隐地觉得有些不对,但是又因为前文交代了卡顿要洛瑞等他的,也想不出有什么会变动的。这句就有些淡淡的伤感,想让人哭但又不让人哭出来的味道。
这个就是卡顿内心的描写,轻浮浪荡的表面下藏着一颗对他人的爱而不顾献身的人的心。反派人物特别是德发日太太,可以说是以人民的利为幌子而复仇的一个深谋老算的人物。她最平常的
动作就是编织,一句话都不说,但是样样事都记在心里,记在她的毛线上;像这种人都会使人对她有一种惧怕的感觉,冰冷、毫无人情的化身。他们身边的雅克三号,复仇女等等都属于一种瞎起哄的,只觉得能从砍别人的头中得到一种快感。他们根本没有像德发日太太的那种觉悟,只是对生命的亵渎,从他们凌乱的外貌和败坏的礼仪就可以看出。
对于德发日,他虽然想推翻国王,但是对于自己以前服侍过的老主人,还是有一定的隐恻之心的。他妻子也说了,要她自己动手,他丈夫“老实想救那医生一家”,可见德发日还可以算得上中立派,但事实强迫他对主人一家动手,他就是活在矛盾之中的,可能受他复仇心强烈的妻子的影响。这本小说悬念很多,铺垫很充实,是那种越看越明白的,就像一条条小溪逐一地汇聚,最后成了奔腾的大江,使人越看越激动,越想看下去。
举例,最突出的就是第二部第六章《成百的人》和第七章《侯爵老爷在城里》毫无关系,如果把第七章单独拉出来,也可以成为一本小说。直到后面才看出他是关系到达内的身世,再后来看出了关系到露西,再后来看出了他关系到老医生,最后伴随着医生的信件,复杂的人物关系一览无余,对阐述人物关系,有很好的辅助作用。无疑,最后两章是高潮,最令人激动的部分。
最后兄妹的相认是超乎我想象的,作者这样安排无疑突出了卡顿,他是一种正义的象征。现在冷静下来,觉得要思考一下为何兄妹会全部关在里面的。我觉得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场大革命在作者眼力本身就是混乱的,无人权可言,疯狂的民众只按自己的意愿办事,那终究导致悲剧。
这部作品终究还是善与恶的对抗,善的胜利,令人激动地收场了。让我们深思的,复仇到底是否值得人们去做,但是德发日太太的复仇之心不是那么一日造就的,是对死去的哥哥,姐姐,父亲的回应;是阶级斗争的烙印,无可避免地形成复仇的观念,造就她冷冰冰的性格。说到底造成这种结果,各方面都要负一定的责任,社会环境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因素。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
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
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
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
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在狄更斯的作品里,语言的精彩是必不可少的。各种修辞手法,比喻、夸张、对比、幽默、嘲讽,被运用自如,而作品的艺术性也被送上巅峰。
“……于是,克伦彻先生只得再听检察长先生怎样把史蒂夫先生套在陪审团先生们身上的紧身衣又一件件脱下来,翻个底朝天;……最后法官大人站了起来,把那件紧身衣里里外外捣腾了一遍,看得出来,他想为犯人裁剪寿衣。……”诸如此类精彩的段落,作品里比比皆是。于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每一个中心,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了。
我相信这对我们平时的学习,必定是大有帮助的。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
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3)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屠格涅夫以“我”的行猎为线索,描写了地主、磨坊主妇、管家、农家、农家孩子等各种形象。展示了奴农制在外省城乡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作者寥寥数笔,描写出了地主表面光明正大,实际却阴险残暴的丑陋心理。无声的控诉了地主的对农奴的欺压,反映了俄国当时社会的生活。充满了对忍辱负重,备受欺压的农奴表示同情。
《猎人笔记》以耐人寻味的故事、怡人的风景吸引着读者。再在故事中又巧妙地加入反衬的手法,使读者在生动形象的故事中激起对旧社会的憎恶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屠格涅夫在反映当时社会时不是直言不讳,而是以含蓄,简约的描写,充满话外之音的语句,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感受到俄国当时社会的黑暗。
在这部名著里,使我感触最深的是《活骷髅》中的女主人公——露凯丽娅。当我翻到这一页并看到题目时,我曾浑身打冷颤——骷髅?也太吓人了吧!过了一会儿,恐惧渐渐被好奇替代了。于是,我鼓起勇气读了下去。这是一位名叫露凯丽娅、活泼、可爱,能歌善舞的女仆役。可是,她因为一场怪病变成了既不能站也不能做、不想吃也不能喝、想笑却笑不出来的“活骷髅”,可她却依然乐观地面对着严重的病情。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农奴们的租税能减少点……读完后,我舒了一口气,原来“活骷髅”是这样的。可渐渐的,我开始敬佩这位命运坎坷的姑娘了。她,被病魔剥夺了活动、笑的权利,可她还是积极,乐观的看待生活。要是换成别人,早就含恨而终了,哪能开心、快乐地过好每一天呢?而露凯丽娅却做到了,病魔虽把她的活动与笑带走了,却带不走她那开朗、善良的灵魂。
读完这部特写集,“不公平”三个字便在我脑海中浮现。地主们都是身披绫罗绸缎,腰缠万贯。而农奴却是早起贪黑,拼命干活,为的是挣回一点面养家糊口。地主的餐桌上摆的都是美味佳肴,而农奴却是忍饥挨饿。相比之下,现在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美好——没有饥饿、没有劳苦。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去过好每一天。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4)
《双城记》读后感复仇与爱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写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长篇**,书中有一段为人称道的话;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明明是含义相差甚远的几个词语,却如此诡异和谐得出现一起,这正是一个动乱年代的矛盾缩影。
翻开《双城记》,历史的气息便扑面而来。全书共分为三个部分:“复活”、“宝贵线索”、“风暴踪迹”。
初读双城,不免对邮差送信“复活”二字感到疑惑。驱使人继续读下去,在英国长大的美丽善良的孤女路茜在获知自己有一个被关多年的父亲,一时难以接受,本以为早已死去的人竟是活着,心头震动不可谓不大,认清现状后,在台尔生银行老绅士劳雷先生的陪同下漂洋过海去巴黎的一家酒庄阁楼接走老人,形容憔悴苍老的老人已精神失常,坐在破旧的矮凳上,拿着工具,双手机械不停地做鞋。子路西之前的不安完全消失了,反而充满了爱和心痛。
在返回英国途中受到法国青年讲师查尔斯·代尔那的悉心照料。在女儿的精心照料下,马内特先生的病情逐渐好转。不久几人为一起诉讼案出庭,而被诬告为勾结他国,泄露****的犯罪分子就是曾与他们同行的代尔那,法官昏聩、小人奸诈、民众麻木,幸而得到一位叫卡尔登卓越的律师相助洗清冤屈,在这之前路茜为代尔那流下同情悲悯的泪水,并一度昏厥。
在与路茜的相处中,代尔那和卡尔登渐渐喜欢上了可爱善良的姑娘路茜,也包括当时一位有钱有势的法官斯特莱佛,他本来不屑路茜,却也无可避免的动了心,固执德要把幸运慷慨施舍给她,却因各种原因不得不放手,很自以为是的一个男人。代尔那因为内心的悸动和对路茜的深沉的爱意向医生坦白,年轻人的真挚情感令医生动容,最终肯定和允可他追求女儿。我最为印象深刻的则是卡尔登,他以一个骑士的身份一直陪在他身边,他同样英俊睿智,心底却凄苦可怜,渴望温暖,所以当可爱善良的露茜出现时,他便义无返顾的爱上了,即使那只是个梦,“一个没有结果的梦”,所以他去见路茜,向路茜吐露心声,然后将感情尘封心底。
他说:“我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做任何事。”“我愿抓住一切机会为你和你所爱的人做出任何牺牲。
”这样隐忍卑微的爱让人心疼,路茜却什么也不能给他,不能回应也无法回应。露西很快久嫁给了达尔内,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一家人在英国度过了一段安宁幸福的时光与此同时,法国贵族为所欲为,厄弗里蒙地侯爵在乡间游玩,若无其事轧死一个农民的孩子,还用用语言和行动对民众各种侮辱,一场革命的浪潮正在酝酿之中。
得罚石的酒店就是革命活动的联络点,他的妻子不停的编织,并能面不改色地与密探周旋,手仍然不离织针。原来,她编织的是贵族的残暴和间谍的出现,等待复仇。
1789年,法国大革命终于暴发了。巴黎人攻占了巴士底狱,把贵族们一个接一个地送上断头台。代尓那收到管家盖白勒的求救信,冒险回国,一到巴黎就被入狱。法国侯爵之子戴安娜不习惯贵族对人民的欺凌。他愿意放弃继承权,去英国当法国文学史教师。
法国人民被复仇的火焰淹没,痛恨打击一切贵族和与之相关的人们:首都成立革命法庭,监狱胡乱吞吃并未犯罪而申诉无门的人们;私自设立达拉佛斯监狱,犯人被仓促判决并斩首;四天四夜的恐怖事件,杀害了1100个毫无抵抗的各种年龄的男女囚犯。正如文中所言,“这革命具有同归于尽的复仇性质,以致将一切都摧毁了”。
梅尼特医生凭借自己曾被关巴士底狱的身份为女婿开脱罪责,代尓那得以释放,却在几小时后又遭逮捕,在法庭上得罚石宣读了医生多年前在狱中含泪写下的血书,再次揭示了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的罪行,真相终于大白,医生被囚18年的缘由也水落石出:多年前医生在一个夏夜湖边散步被侯爵兄弟强迫出诊,在那里目睹了一个发狂的绝色农妇及其兄弟被残害致死的状况,他决定举报侯爵罪行,还未实施,写好的举报信就被截走,自己也被掳进巴士底狱。漫长的等待和孤独几乎把他逼疯了。事实上,他真的疯了。他多次请求允许在监狱里做鞋,每天一刻。
而必须杀了你的得惠希太太,是被**兄妹的妹妹。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对贵族的仇恨像藤蔓一样在心中生长,成为领导法国大革命的中坚力量。很自然,她不会放过敌人的最后继承人戴娜,她必须死去!即便有医生的证明、请求也无济于事,善良的医生曾为了女儿的幸福痛苦大度地放下抽根,欣然同意两人的婚事,如今却又葬送女儿的幸福,不幸的老人在有一次营救无效后再次病发,路茜也悲痛欲绝昏倒在地,于是卡尔登站出来,那个与代尓那面容肖似同样深爱路茜的青年,他不忍心上人受苦,便想出绝妙的计策,迷昏代尓那,李代桃僵替他赴死。
我佩服代尓那的勇气,爱情是自私的,但他却为爱情献出了生命,生时不能和她真正在一起,默默地关心她、爱怜她、守护她,却无法得到她的倾心,她对他只是友谊之情,他却无怨无悔,以实际行动还了他对她的承诺,甘愿一死成全她的幸福。
全书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开首设下悬疑,引人深读,真实再现了法国大革命前后法国及英国两个城市的人民生活境况,将人们在贵族统治下的悲惨生活及迫不得已推翻贵族政权,疯狂报复的活动过程展现的细致入微,似毫不留情地揭开历史丑恶的疤痕,鲜血淋漓。**它刻画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诚实善良的梅内特父女,忠诚可靠的罗瑞先生,温文尔雅的代尓,惩罚石夫人疯狂的复仇,献身于卡登的爱情
几者组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再现了法国大革命人民的挣扎与抗争,带给人极大的思想冲击。
14级汉语国际教育:马丽梅***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5)
而最后一类则是理想化的人物,在同是虚构的所有人物中,他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几乎集合了所有的真、善、美,他们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这些人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罗瑞和卡尔顿等等。这些人也不是与黑暗的社会毫无关系,反而有着更为悲惨的身世,梅尼特医生从一开始就被侯爵兄弟害得家破人亡,还不清不白的进入了巴士底狱,他对侯爵兄弟的深仇大恨应该是不共戴天的,但是他没有被黑暗的仇恨所冲昏了头脑,他为了女儿的爱,毅然的摒弃了宿仇旧恨,宽怀的接纳了侯爵之子——代尔纳,而对于代尔纳自己,他虽然是侯爵兄弟的子侄,但他并不与黑暗的贵族们同流合污,反而毅然大义灭亲,谴责自己家族的罪恶,好不犹豫的抛弃了爵位和财产,并且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赎罪”,彻底脱离这个黑暗而又肮脏的贵族群体,这对完全不同环境下的人物,形成鲜明的反差和对比,一位是贵族黑暗**统治下的受害者,但却能因为女儿的幸福宽容为怀;一位是贵族侯爵的继承人,却因内心的善良的本性断绝自己与黑暗的联系,主张仁爱。他们可以保持这种纯洁的变化,也可以作为露西的女儿和妻子。
正是因为露西,他们有一种无形的爱的纽带,在这种纽带下,他们形成了一个相互理解、感情和谐的幸福家庭,在世俗惊喜的目光下。这么一个真善美的境界,仿佛是在十八世纪中的一道曙光,充满着爱与希望,这显然是作者刻意刻画出来的场景,从理性思维和人道主义的立场中诞生的一条与暴力革命截然相反的解决社会矛盾的出路。
阅读整篇文章,我想大多数读者都能深刻理解作者的意图,即永恒的主题。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情感,它比恨强大的多。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相对的,爱和恨也是相对的。**这本书的开篇完美地解释了世界的相对存在: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的;说它坏是最高的。”
所有的事都没有其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只与人的心境有关,一切由心而生,由心而终,而其中的一切,将是由我们自己去把握了。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6)
爱情徘徊在生与死的悬崖边,而死亡是解决最终爱情的唯一途径。
“这是最美的时代,也是最糟糕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代,也是愚昧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时期,也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这是书中我认为最经典、最有分量的语句。
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在如此复杂的背景下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
卡顿,这个故事中的一个男主角。他深爱女主人公露西,但露西有一个深爱她的情人,代尔内。在这方面,他选择了放弃,用宽容来完成自己的爱情。
书中,他在每个喝醉了酒的夜晚,晃悠到露西他们所在的街角。在寒冷的月光下,只有街道两旁的影子陪伴着他——坐在那里,像那样看着房子。我不知道早晨的第一缕阳光是什么时候洒在不远处的教堂顶上的。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书中,道路悄然,夜色渐浓,《圣经》的词句拌和着他脚步的回音,在空中回荡。由于达内尔一家之间的关系,他将被法国大革命后愤怒的人们送上断头台。
为了爱情,卡顿毅然决定用与达内尔相似的长相来换取达内尔的生命。
塞纳河岸依旧,水浪怒涌着,扑向岸边,打起一串串水珠,而后转瞬退去。新的生命还是死亡?在这个最好和最坏的时代,一切都是未知的。
在即将踏上断头台的那一刹那,他看见露西:抱着那个以他来命名的孩子在多年以后,和达尔内在一起,达内尔向这个孩子讲述着他的故事。长大**的孩子在这条路上奋勇前进……
他心满意足地笑了:因为他所做的比他所做的好,他会去一个比他所知道的更好的地方好好休息!
卡顿为了爱情,选择了牺牲。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我身边和许多影视作品中,人们在爱情的道路上往往是自私的。看看你爱的人的幸福,不是一种幸福吗?
道路悄然,夜色渐浓,泰戈尔的那句话似乎又在吟唱,自心底升起:“让死者有那不朽的名,让生者有那不朽的爱。”
《双城记》读后感
这是一个200多年前发生在两个大城市的故事。浓雾弥漫,伦敦的灯光闪烁,绝望颓废的巴黎的底部。
对于当时发生在巴黎的大革命来说,太多的人花了太多的时间来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
虽然他没有看到,但他依靠丰富的想象力看到了当时的情景。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虽然当时,这些小人物本身并没有引起世人的注意。
但笔者敏锐地捕捉到,这些小人物与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的力量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中,我看到许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为一位优秀的作家,在狄更斯的作品中,语言的光辉是必不可少的。各种修辞手法,比喻、夸张、对比、幽默、嘲讽,被运用自如,而作品的艺术性也被送上巅峰。“……于是,克伦彻先生只得再听检察长先生怎样把史蒂夫先生套在陪审团先生们身上的紧身衣又一件件脱下来,翻个底朝天;……最后法官大人站了起来,把那件紧身衣里里外外捣腾了一遍,看得出来,他想为犯人裁剪寿衣。
……”诸如此类精彩的段落,作品里比比皆是。因此,作者要表达的每一个中心都体现得淋漓尽致。我相信这对我们的正常学习有很大帮助。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
主题是分析大革命与人民的关系,看是什么引发了革命,血洗给人民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双城记》读后感()
为了你,为了你爱的任,我愿意做任何事。如果我在生命中有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愿意为你和你爱的人牺牲。
西德尼卡尔顿
就这样被感动了。这是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是一个感人的故事,是一段纯洁高尚的爱情。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
这本书色彩复杂。作者以一系列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18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农民和工人阶级忍受着对资产阶级的无情剥削。正如作者所说:
“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希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这场运动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人公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唯一能让她活着的,就是在革命胜利时为家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
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手枪走火而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一样,把复仇作为人生唯一目的的人,即使命运坎坷,也永远无法赢的人们的同情。
在整篇文章中,律师助理西德尼·卡尔顿是我最喜欢、最感人的一位。他一出现,就充满了忧郁,失去了光明。他总是灰心丧气、失望、冷漠和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
他和查尔斯非常相似,他也同样爱露西,但两人的命运却大不相同。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
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终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
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接受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
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
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爱的任,我愿意做任何事。如果我在生命中有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愿意为你和你爱的人牺牲。”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7)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情节感人肺腑,是世界文学经典名著之一,下面是收集推荐的双城记读后感悟,欢迎阅读参考。
精选双城记读后感悟 (一)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
如果你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你为什么说和写这句经典的话,你应该阅读原著。
“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
这也就是**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的主要素。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
在他看来,革命是一种压迫而不是另一种压迫,是一种直接而厚重的血液而不是另一种。对巴士底狱的袭击和对人民的一系列描述——血腥、残忍、狡猾和恶毒,是共产党最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一个人文主义者,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
这种爱,体现在**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我非常喜欢卡顿。事实上,卡尔顿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首先想到了这个人和他的某种精神,然后构思了这本书。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
**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
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8)
双城记读后感
“那是最好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我们直接上天堂,我们直接下地狱”,狄更斯以这样的句子,拉开了《双城记》序幕。
美丽的曼内特小姐死后,突然知道她父亲还活着。一直以来处理她父辈家庭事务和财产特尔森银行职员贾维斯。洛里先生陪着她一同去接父亲。
在回家的路上,失去的父亲受到了女儿的爱戴。在从法国回英国的邮船上,一个查尔斯兄弟。达奈先生帮助正在甲板上休息的父母。他们互相了解,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在查尔斯。
达奈第一次受审时,马内特小姐作为证人,后经卡顿先生的帮助,查尔斯。达奈脱险。他们三人的命运联系在一起。
痴情的查尔斯。达奈告诉马内特医生他对马内特小姐的爱。当我读这本书时,我认为他很聪明,是知道的关键。读完这本书,我明白曼内特先生需要多少勇气来祝福他的女儿。眼前的求婚人正是让自己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元凶的后代。
当他感受到女儿对查尔斯。达奈的爱后,给了两位新人最圣洁的祝福。夫妻相爱,父女相爱,孩子健康,朋友忠诚,天堂就是这样。
“不消说,由于她勤俭持家,既精打细算,又安排的很雅致,一家过得富富裕裕,毫不浪费,他们这个和美的家哪怕最轻微的回声,对她都像**一样美。不消说,她的父亲多次告诉她,他觉得婚后比未婚时更孝顺他(如果可能更孝顺的话),他的丈夫多次跟她说,尽管她有种种操心事,要尽种种义务,似乎并未分心,影响她对他的爱,对他的帮助,便问她,“我们都把你看得重于一切,好像我们就一个人,而你似乎从不手忙脚乱,也不太劳累,你这戏法有什么秘诀呀,亲爱的?””
卡顿源于对马内特小姐的爱,诉说一生的遭遇和对她的情谊,是如此庄重、如此高洁。马内特小姐也给了他最美好的友情。“难道没有情意,我就无法挽救你,卡顿先生?
我不能让你高兴起来-再次原谅我!---走上正道?我决不能报答你的信任吗?
我知道这是信任,。”她的真诚,赢得了朋友的爱戴,拯救了她的爱人和家庭。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9)
读《双城记》有感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
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西德尼·卡尔顿
就这样被感动了。这是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是一个感人的故事,是一段纯洁高尚的爱情。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
这本书色彩复杂。作者以一系列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18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农民和工人阶级忍受着对资产阶级的无情剥削。正如作者所说:
“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希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革命胜
利之时为亲人报仇。但是,当革命胜利后,她多年来梦想的复仇就失去了。她怒不可遏
然而,在想象中,为了发泄子及的愤怒,她带着侯爵兄弟的儿子和家人认罪。她走上了一条和那些伪贵族一样残酷的道路
在这条路上,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理解。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手枪走火而
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
即使命运坎坷,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现,就充满了忧郁,失去了光明。他总是灰心丧气、失望、冷漠和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
他和查尔斯非常相似,他也同样爱露西,但两人的命运却大不相同。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
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终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
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来,我一直为一种我以为再也不会谴责我的悔恨而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家庭罪行被判处死刑时,西德尼代替他去了断头台执行死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她的爱人。
当他走向断头台时,脸上仍然挂着微笑。他遵守了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
这种爱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的境界,永远散发着美丽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如果我在生命中有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愿意为你和你爱的人牺牲。”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10)
读本科时,在朋友推荐下读过一本叫做《浮生六记》的书,是一个自传性质的散文作品,时隔几年仍令我印象深刻。作者是清朝乾隆时期的人,名叫沈复,字三白,是个不红不紫的画师。本书真实记录了沈复平凡而又艰难的一生,以及生活中令人难忘的片段。全书共分为六个篇章,包含了《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四篇文章。另外两篇《中山记历》《养生记道》据说是后人仿写。《浮生六记》中尤其第一篇章《闺房记乐》用深情的笔墨,描写了聪明绝顶而又非常不幸的妻子——芸娘。因为这个可爱而又可怜的女人才使《浮生六记》让世人记住,才得以让它永远散发出了人生智慧的无穷芬芳!
可能是年龄渐长的缘故,同一本书,同样的我,不同的时段,不同的年龄,不同经历过后不一样的心境又读出了不一样的味道,五年前读此书,似懂非懂,然后又找了其白话本看了一遍才透彻明了,对其中描写童趣的部分那时记忆深刻,写得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童心幼稚可爱的举动,读后觉得相当有趣,有些场景仿佛自己也曾经如作者一样玩过一样,身临其境,对其后的游山玩水一略而过,如今也忘光了;五年后的现在又重温此书,居然最最喜欢的是第一篇章《闺房记趣》,以《诗经》为模,第一篇章也列闺房趣事为首写开篇,本篇讲与他自己的表姐结为夫妻,可是古代传统封建的父母却对这对恩爱夫妻的行为看不惯,对这儿媳也颇有微词,夫妻俩虽伉俪情深,最后终被赶出家门。两人生活举步维艰,甚至经常要到朋友家借宿,但能够苦中作乐,生活过的很有情趣。可惜后来妻子生病早死,沈复很悲伤,十分怀念妻子,觉得要把这段感情和记忆流传后世,便写了这本书。它是中国古代散文中一颗璀璨的明珠,然而它却被埋没百年之久。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它的光彩才第一次展现于世人眼前。林语堂、俞平伯等新文学家都极为赞誉这部作品。林语堂曾经说过“芸,是中国文学和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可爱的女人。”他当初把《浮生六记》翻译成英文,也曾说“应该叫世界知道,一方面以流传她的芳名,又一方面,因为我在这两小无猜的夫妇简朴生活中,看她们追求美丽,看她们穷困潦倒,遭到不如意的折磨,受奸佞小人的欺负,同时一意追求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清福……” 我深深的被文中聪慧,娴淑,勤劳而又不失情趣,热爱生活的芸娘所打动,也为很多沈复与芸娘间的夫妻生活小片段流露出来的伉俪情深所感动,因此现在的芳邻二八的我最喜爱的还是第一篇章《闺房记趣》。
文中插花摆设的花艺技巧可看出芸娘不落俗套的生活品味,很有自己的眼光和见地;文中芸娘用六个小碟,五围一碟合为一梅花状供陈用不同颜色的小菜待客,可见她蕙质兰心的灵巧创意;文中与其夫君关于“腐乳与卤瓜”和“茉莉与佛手”小品对话故事,也让人见识了芸娘的聪明机智过人的头脑;文中她的“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的词句,以及对唐诗宋词李白杜甫诗型的精辟分析和见解,可见她又不失才气;她对婆家尊老敬爱幼,谦和有礼的美好品德也无一不在书中时有体现,这也是我们现代诸多女子身上缺少的隐忍品格;喜爱《闺房记乐》爱的精华所在就是芸娘一身的智慧,芸娘的一身是短暂的,但回忆绝对是绵长的,这也是我读此书能深受感染的部分,乡间的做菜种花,男耕女织,怡情小钓,逢时休闲,踏青郊游等等这些情调和记事,都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女子不能抵抗的所向往美好浪漫生活;芸娘是可怜的,深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幼年丧父,辛苦劳作养母供弟维持一个家,青年丧弟失母;出嫁从夫,公婆的苛刻保守固执,导致其夫妻沦落离家,颠沛流离,家徒四壁,甚至有过身无文银的地步;但芸娘也是幸福的,能够在最适当的时机遇到自己情透意合的人,并嫁给了这个志趣相投,情深义重的不离不弃的痴情男人,即使死也是合目于自己深爱人怀中,他们携手走过的几十载岁月终其一生让沈复无法忘怀,这也是令人所羡慕的.在这个复复杂杂,纷纷扰扰的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社会要想遇到这么一个人,有过这样一段情是何其之难,“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双城记读书笔记(篇11)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正因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齐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向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主角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取为另一名律师工作。可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好处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我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终终於让自我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欢乐幸福的女生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好处不能正因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相同的杯具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这天,期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飞鸟集读书笔记系列九篇
大家都被作品的情节所深深吸引。 记得把读书的主旨写进读后感里,这样能表达出读书的心得,很开心为大家推荐一篇关于“飞鸟集读书笔记”的好文章,我们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多的安心感!
飞鸟集读书笔记 篇1
读泰戈尔的这本《飞鸟集》,源于老师的推荐,里面记录了泰戈尔一生对生命、生活的见解,也是印度最优美的短诗集,被作家李敖誉为“犹如醍醐灌顶,令人茅塞顿开”,足以证明这本书的文学地位。
这本书都是精选的优美短诗,清丽雅洁,每当我捧起这本书,总是舍不得放下,如一个饥饿的人正在享受刚刚到来的食物,恨不得一口气读完它;每当我放下它时,似乎仍然陶醉其中。里面有很多好句子,最难忘的是--
这句话虽然很短,但意味深长,令人难忘。当我第一眼看到它时,我忍不住又看了几眼。虽然读过其他的诗句,我仍然记得这句话,并思考他的含义。每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而放弃,这句话总是激励我充满希望,让我克服这些困难。
记得一次长跑测试,跑到最后一圈时,我早已上气不接下气,脸上的汗珠如大豆般流了下来,双腿已经没有了知觉,只知道机械般地运动,这时,我脑子里似乎跳出两个声音,一个劝我继续努力,另一个却劝我放弃,我本想放弃,但脑海里却突然想起泰戈尔的这句话,一语点醒梦中人,希望在我心中亮起,我咬紧牙关冲向终点,取得了不错的佳绩。
这句话就是“把提灯放在后面的人,把阴影放在前面”。其实,一切都是自己做的。如果灯笼放在后面,阴影一定在前面。在这个时候,怎么看路?当然,灯笼应该放在前面。其实,提灯就犹如希望,我们应该时刻保持一种乐观的心态来面对每一件事、每一个困难。
就像在长跑中,我本想放弃,但却想到了这句话,如果将希望丢在了后面,那必定会找不到通往前方的路,永远地迷失方向,而如果将提灯也就是希望放在前方,那希望必定会引领你走向成功的大道,不要害怕前方的路有多困难,多坎坷,只要铭记时刻将提灯放在面前,你必定能勇往直前。我们每个人都有提灯,只看你怎样利用这盏提灯,你是想要前方一片光明,还是希望迷失方向?毫无疑问,你必须选择前者,然后不要犹豫,好好利用这个灯笼,你会使前面明亮!
面对,永不逃避;执着,永不后悔;坚持,永不放弃!拿起属于你的灯笼,让希望点亮,然后带到前面!
飞鸟集读书笔记 篇2
我的心中腾起了一团火,呼呼地燃烧起来。那是读完《红岩》后的心灵激荡。 我的心被重重的击中了,那是一种心疼的声音。许云峰,江姐,成岗这些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在我的脑海中鲜活起来,铺展开来……
他们为了共同的信仰,为了推翻国某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同国某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挠地斗争着,表现出了共产党员的英勇气概,对革命必胜的信念。
让我难以忘记的是:许云峰以超人的意志,在敌人魔掌中两次战胜死神,在与世隔绝的魔窟中用双手挖出一条越狱的通道留给战友,自己壮烈牺牲。江姐看到自己丈夫彭松涛的头颅挂在城楼上时,把刻骨之痛深深埋在心底,把满腔悲愤化为革命的动力。她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成岗在狱中受尽各种严刑拷打,催眠术,测谎器,美国新药诚实注射剂,然而依然无法动摇其革命信念。他居然还在敌人审讯室里大声朗诵 “我的自白书”,不禁令敌人惊慌失措。
高墙,电网,酷刑,死亡都不能阻止狱中共产党员对党和祖国的忠诚、热爱;都不能动摇他们崇高的信仰。
掩卷沉思,急风暴雨,血火硝烟已经散去,我们已进入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似乎有人认为《红岩》已经过时,在和平温馨的环境里,应该想如何致富,营造好自己的小家庭。股票热,大款梦,出国潮成了当代的焦点,有权捞一把也成为个别人追逐的目标。革命斗争史用不着提了,电视里不就是一天到晚播放着集戏说、武侠和荒诞于一身的电视剧吗? 像《红岩》之类革命故事书籍在书店里很难找到,即使有也往往被冷落在角落里,少有人问津。倘若革命先烈地下有知,他们会怎么想啊?
有位哲人说:“一个民族如果忘记了历史,她也注定将失去未来。”“温故而知新”是人们的口头禅。在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不能忘记党的革命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失去对革命理想,信念的追求。一个人没有一点精神,理想,就会变得庸俗,就会迷失方向。
如今,我们走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路上,一定要牢记千千万万革命先辈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怕流血牺牲,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感人事迹。把他们的精神化作我们前行的动力,为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而努力。要将他们的遗愿发扬光大,为共建美好中国奋斗终生。
飞鸟集读书笔记 篇3
我們作協的領導李智明寫了篇小說。开始没太認真,没太注意,我以爲寫的是兒童文學。因爲他起了一個叫《飛鳥》的名字,聽起來挺浪漫,像是孩子的故事。北京作協一直致力於小作家文學創作的培养,所以,我以爲他是给孩子写的故事。主观主义害死人,差点放过这个故事。
小說《飛鳥》非常有意思,它写的是一個人(或是“我”)的心情,我是這樣理解的。心情的表達,是他觀察社會,觀察世界,觀察人物,然後把自己的感受和思考表達出來。
他表達的方式就是內心獨白,這種独白可以信馬由繮,東拉西扯,但是萬變不離根本。評論家說他是在寫逃離,我覺得可能有這方面的意思,但我覺得更多的是一種思考。他是對事對人對世界的一個思考,再让思考相互碰撞。
這種思考的可能有逃離的成分,但是不僅僅是如此。“胜利大逃亡”之后“一个人的旅行”,找到“一个女孩”……这个故事的结局无疑是找到了一个归宿!
跟智明先生認識很多年,此兄看上去谦和随性,总是笑呵呵的,雖然是我们的領導,但是更像朋友。没想到他居然有很好的武術功底。那天看他手抖白蠟杆的動作,小小的一个亮相,哇塞,相當的带劲!
我們倆還有很好的交情,之所以也很好的交情,是因爲我們倆個屬性一样,我們倆都屬狗,我們是同月同日出生,我們之間相差一輪。我們曾經在一起過過生日。那天我是60岁,他是48岁。在河北的某县城。这个生日终生难忘。
我們是很好的朋友,但是我沒有想到他把我写进了他的这篇《飞鸟》。小說里提到一個胖子,提到胖子有“蝸居一號”。我得对号入座。我觉得是我,令我感动的还有溢美之词。这篇小说读起来自然就感觉特别的亲切。
我覺得這篇小說可能沒有寫完,可能還有更深層的故事在裏面。
我們曾经在網上一起聊過緬甸的事,是不是還有往緬甸逃離或是重生的故事。不得而知。
這篇小說的真實感,我覺得特別的強。所謂真實感強,就是他叙述的語言、跳跃性思维,表达各種各樣心情的模式,如同我们自己。其實他是沒有受到过多的局限,或者受到一些框框的束縛。有些平時大家很忌諱的話,他也同样表達出來,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這種情感的表達,也是中國人內心長期積累的情緒。
小说的细节也反映了作者深厚的生活积淀,我们也看到作者不常表露的另外一面,尽管是管中窥豹。智明兄绝对是有故事的人,有思想的人。今天我们再看智明兄就更加立体了。
故事的結果,我覺得其实還真是不一定很重要,语言的叙述方式,我觉得特別有趣,特別幽默,也特別的`耐讀。這顯然证明智明兄是駕馭文字、駕馭語言、把握结构的老手,怎麼就成了新人新作?我覺得很奇怪。
我們寫小說兒的,有的時候往往老想表達一種思想,或者是表達一個主題。我覺得智明兄這個小說表達的,它是一種情感,一種情緒,一种思考。這種情感和情緒,其實跟我們的日常生活最爲貼近。人的可貴之處的就在於思考。我更認爲這篇小說表達的是思考。而這種思考是跟人生聯系在一起的,是跟社會緊密聯系在一起,是跟這個世界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總而言之,思考是人的本性,思考是人的天赋,思考是人存在的意义。思考中我们看到希望,思考中我们更加理智,思考中我们可以看到光明!
小说的具体情节,大家可以自己看,我就不啰嗦了。
飞鸟集读书笔记 篇4
泰戈尔说过:“让我设想,在群星之中,有一颗星指导着我的生命,通过不可知的黑暗。”这一颗闪亮的星星,想必就是泰戈尔的《飞鸟集》吧!
没有华丽的词语,没有精彩的情节,以自然为背景,以万物为中心,泰戈尔独特的见解与过人的智慧铸就了这本轻灵洒脱的《飞鸟集》。
看,短短几笔,简洁的语言,都很好的道出了每个道理,构造了真理的殿堂。朴实的文笔勾勒出对大自然的爱,对人生的爱;一切人类可以体会的情感,被完整而又含蓄的表达出来。《飞鸟集》中有这么一句话,弓在箭要射出之前,低声对箭说道:“你的自由就是我的自由。”是啊!人们都渴望自由,不希望被拘束。弓和箭,看起来是完美的一对,却不曾想到,他们在一起时互相束缚,并不能实现彼此的价值。只有在弓把箭射出的一刹那放手,两者才能获得自由,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实现它本来的价值。
我时常听到同学在抱怨:由于成绩一时的下降,父母就管教的很严。各种复习资料排山倒海的卷席而来,常学习到深夜,再顶着一个黑眼圈来上学。甚至还报了许多的补习班,整个周末,别说玩了,连学校布置的家庭作业也来不及做。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我们累,父母也辛苦,本来就要工作,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还要报一个个昂贵的培训班,还要担心有没有成果……就如同那弓和箭,互相的束缚并不能实现彼此的价值,反而让孩子们更厌倦这样的学习。倒不如适度的放手,让我们自由拼搏,自由探索,自由创造,反倒更能开拓出属于自己的天空。
放手吧,就像弓和箭的组合,弓拉得再紧,箭终究在弦上,束缚着自由;只有放了手,箭才能自由的冲向蓝天,摆脱弓的纠结,直刺苍穹!
也许这就是《飞鸟集》的真谛吧!
飞鸟集读书笔记 篇5
小巧秀气的浅黄色封面上掠过一群展翅高飞的群雁,映衬着三个柔中带刚的黑字“飞鸟集”(stray birds)——这,便是我桌面上摆在最显眼位置上的一本书。而就在昨天,在金海心空灵飘渺的歌声中,我刚刚读完了这本泰戈尔的经典诗集——《飞鸟集》。
《飞鸟集》由105段诗歌组成。每段诗歌都只有简短的两三句话,却在冥冥中,悄悄为我们点亮了什么东西。而在这些集灵感与思索为一身的精悍短诗中,泰戈尔更向我们展示了他的多个身份——他时而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孩,为母亲的微笑而手舞足蹈;时而是一名四海为家的探险家,向着高山大海发出感叹;时而是一位热恋中的青年,因心爱的姑娘而讴歌爱情;时而是一位满头银发的老朽,独自在回忆中反思人生;但更多时他只是一个无名的过客,为世间万物记录下灵感闪动的瞬间,然后微笑着安静离开。
除去泰戈尔清新自然的文笔,在《飞鸟集》中,我更多感受到的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以及对爱的思索。毫无疑问,泰戈尔的灵感来源于生活,但同时更高于生活;他用自己对生活的热爱,巧妙地隐去了一些苦难与黑暗,而将所剩的光明与微笑毫无保留地献给了读者。他对爱的思索,更是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青年男女间纯真的爱情、母亲对孩子永存的母爱、人与自然间难以言喻的爱……尤其是对于爱情,泰戈尔毫不吝啬地运用了大量的比喻修辞来赞美爱情的美好与伟大。在泰戈尔眼中,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要爱,正如他在《飞鸟集》中所写的一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
在另一方面,泰戈尔捕捉了大量关于自然界的灵感。他说天空的黄昏像一盏灯,说微风中的树叶像思绪的断片,说鸟儿的鸣唱是晨曦来自大地的回音;他将自然界的一切拟人化。他让天空和大海对话,让鸟儿和云对话,让花儿和太阳对话……总之,在泰戈尔的诗里,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是人性化的,万物都有它们自己的生长与思考;而他只是为它们的人性化整理思想碎片而已。而这,便也是《飞鸟集》名字的由来:“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它们振翅高飞的声音。”
这就是泰戈尔,这就是《飞鸟集》。或许,对于人类的文明史来讲,《飞鸟集》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然而,我却只想说,它是一种别具一格的清新,在如今繁忙拥挤的都市里,用它蕴涵的广阔无边的自然荒野,为我们开创另一个天堂。
《飞鸟集》读后感篇2
《飞鸟集》应该就是这种智慧的结晶。“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窗前唱歌,又飞走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也许这是泰戈尔听到窗外飞鸟的欢歌与落叶的飘落所写下的感悟。夏天那生机勃勃的飞鸟充满着活力和希望,它们有着青少年的热情和梦想,而秋天的落叶却失去了鸟儿的年轻,只能消失在岁月的流逝里。万物始于自然,归于自然。夏天告诉我们万物开始生长追逐新的梦想,秋天告诉我们万物开始回归自然,扑向大地。人们因为时序的变化,四季的轮回而思索生命的真谛,感受生活的真理。
“静静地坐着吧,我的心,不要扬起你的尘土,让世界自己寻路向你走来。”面对自然的变化,时代的变迁,时光会让你成长,让我们静静地面对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不要太烦躁,也不要太轻浮,世界会因为你扬起而看不到你的模样。记得,要让简朴而纯粹的心静静地感受,你要相信,美好的世界总会自己寻路想你走来。
泰戈尔的诗内容丰富多彩,他的诗总能给人力量,让人振奋,使人进取。他以一颗赤子之心讴歌了对人类的无穷热爱。他的诗像珍珠一样闪耀着深邃的哲理光芒,唤起人们对自然,对人类的,对世界上的一切美好事物保持爱心,启示着人们执着于现实人生的理想追求,让人生充满欢乐和光明。
泰戈尔的诗还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之情。“世界以他的痛苦同我接吻,而要求我以歌声回报。”不要过多的关注痛苦,其实,我们可以笑着唱歌和快乐的接受,要知道你拥有很多,要知道百花盛开的春天在向你招手,欢快的鸟儿将为你歌唱。因为进取,因为乐观,因为这种进取和奋斗,整个人生不仅显示出它的价值和意义,而且充分地显示了生活的信念和对生活的热爱。
泰戈尔的诗让我感动,他总是能给人新的力量,还能给人心的启迪。
飞鸟集读书笔记 篇6
《飞鸟集》读书笔记800字
“夏天的飞鸟,来到我的窗前,歌唱,又飞走了。秋天的黄叶,他们没有什么曲子可唱,一声叹息,飘落在地上。”小巧秀气的封面上掠过一群展翅高飞的雁儿。这就是泰戈尔的经典诗集。喜欢在某个明媚的午后,手捧这卷诗集,独自静静地坐在阳光下。手中的纸页被阳光照射后书香四溢,仿佛不用看,只需轻轻地嗅嗅,就能体味到其中淡雅的芳香。
我想那是拂过浩瀚碧海的一阵风,从某个遥远的盈满绿色的国家吹来,飘动着若有若无的青草香味。不一定笔墨浓重,不一定恢弘华丽,那些小草、流萤、落叶只是在纸上安静地笑着,点缀着午后独有的阳光和随风舞动的白纱窗帘,就连空气,也被渲染上一层淡雅的青色。于是就连鱼儿也陶醉了,仿佛能幻想远方未曾踏足过的土地与茂盛的植物。就好像在姹紫嫣红的大花园里,发现了一朵清新自然的青色小花。
“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扯下它那庞大的面具。它变小了,小得宛如一首歌,小得宛如一个永恒的吻。”“忧伤在我心中沉静下来,宛如降临在寂静山林中的夜色”读泰戈尔的诗集不同于读那些阳光中带着忧伤和彷徨的青春故事,也有别于读华丽中透着沧桑的古老爱情故事。泰戈尔的文字有一种独特的清新,读这些小诗就像暴雨过后的初夏:刚修剪过的草坪像是吸足了油彩,混合着雨水的清香,散发出独有的青草香味,还挂着水珠的树叶一片勃勃生机,一些都是那样清新、亮丽。记得爱尔兰诗人叶芝说:“我每天读泰戈尔的诗。读他一行诗,便把世界上的一切烦恼都忘了。”我不禁想到后弦的那首歌《听,花期越来越近》,那缓慢却不悲伤的“再冷的冬天也会有花开”。
于是,所有的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如果你厌倦了践踏很多人的痛苦建筑起来的爱情故事,如果你厌倦了泛滥的眼泪和你死我活的尔虞我诈,如果你厌倦了不能减轻没有救赎的沉重和无奈,那么不妨坐下来品一口淡雅清香的绿茶,享受这一刻扑面而来的舒爽凉风,安静地欣赏那一片平凡而又不平凡的青色小花。在泰戈尔的眼中,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要爱,正如他所写的一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句话做我最后的话。
合上书卷,闭上眼睛,细心咀嚼其中的每一个字,每一段情,每一个微妙的瞬间,原来爱是这样……
《飞鸟集》读书笔记800字
有的人,善于堆砌华丽的辞藻,营造虚幻飘渺的意境,内容却空洞苍白,无病呻吟;有的人,善于长篇大论,洋洋洒洒数千字,读来却晦涩枯燥,毫无文字之美感。不如翻翻泰戈尔的《飞鸟集》吧,纵使多么冷漠的人,也难以抵抗这默默无声的爱和清灵洒脱的智慧。
大爱无声,泰戈尔用他沉默的文笔勾勒出对自然的爱,对人生的爱。在自然中追求真理,在人生中崇尚高洁,这是泰戈尔超出常人的智慧。“世界上的一队小小的漂泊者啊,请留下你们的足迹在我的文字里。”他记录了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记录了千变万化的经历。“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他道出了生存的.真谛,人性的价值。“我投射我自己的影子在我的路上,因为我有一盏还没有燃点起来的明灯。”他反省自我,谦虚谨慎。“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他耐心追求,无怨无悔。
泰戈尔用简洁的语言,构造了一个真理的殿堂。不可否认语言的简略使得《飞鸟集》难以理解,但这并不影响其蕴含深刻无价的真理。从泰戈尔的文笔中,我感受到的是一种热爱生活的认真的态度以及对爱的思索。毫无疑问,泰戈尔的灵感来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他热爱生活,因此也隐去了生活中的苦难与阴暗,保留的是光明与欢乐。泰戈尔对爱的思索,更是深切,更是执着。男女间纯真的爱情,母子间温馨的亲情,人与自然间微妙的感情……一切人类可以体会的情愫,都被泰戈尔原原本本,又及其含蓄地表达出来。泰戈尔尤其崇尚爱情,他毫不吝惜地运用了大量比喻来赞美爱情的伟大与永恒,就像他写的那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他把爱与真理恰到好处地放在生活这架天平的两端,,没有丝毫的偏差。
生活的天平——爱与智慧;生命的天平——爱与真理。这本书虽然难懂,但我们都能从中悟出一样的道理:爱是人生的基础,爱是人生的全部!!不妨听着轻音乐,捧着《飞鸟集》,想想自己是一只飞鸟,在无尽的蓝天中自由的翱翔......
《飞鸟集》读书笔记800字
今年暑假,我有幸得到了一本令人感触极深、过目难忘、恋恋不舍、依依不舍、爱不释手、泪流满面、睡觉也抱着、做梦也梦到的书,那就是大名鼎鼎、鼎鼎有名、举世无双、名声在外、人人皆知、享誉中外、中外闻名的伟大作家泰戈尔写的《飞鸟集》。今天,我阅读了这本泰戈尔的诗集《飞鸟集》。刚读上,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还上了隐。从今往后,我对泰戈尔佩服地五体投地。
这本书由325篇短小精悍的小诗组成。这些形式自由、语言精湛、短小精悍、气质悠扬、出类拔萃、令人深思、笔法清隽、朴素无华的小诗中,似乎带着一点点童趣,一点沧桑、一点忧郁、一点悲伤、一点心痛。。。。。。细细品味,仿佛又蕴含着一点儿哲理……总之,一个字:好!两个字:很好!三个字:特别好!四个字:特别的好!。。。。。。说它有童趣,是因为《飞鸟集》中的诗,写的都是生活中常见的“死物”,并赋予它们“生命力”和“说话的权力”。例如:他在第36篇中写道,“瀑布歌唱道:‘我得到自由时便有歌声了。’”这句话就是作者赋予了瀑布“唱歌的权力”;又如他在第86篇中写道:“‘你离我有话中,作者赋予了它们“说话的权力“。说它有哲理,是因为泰戈尔从那些似乎平常的事情中,却能看出许多错综复杂的做人道理。例如:他在第16篇中的诗句:“我今晨坐在窗前,时间如一个过路人似的,停留了一会儿,向我点点头又走过去了。”如果你仔细读的话,那么你就会发现这句话中的哲理并不难找:时间就象一个顽皮的孩童,稍不留神,他就会从你眼皮底下溜过,因此,时间是宝贵的,一寸光阴一寸金也是这个道理。著名戏剧作家莎士比亚有过一句名言:“在时间的大钟上,只有两个字——现在!”意思是:钟上的时间都是现在的,眼前的,而不是刚才的或是明天的。时间过得很快,在不停向前走。刚刚还是现在的,一转眼已经变成过去了。我们不断看到的都是“现在”,但它们立刻就变成了“过去”,不断地“现在”,不断地“过去”,快得不得了!所以我们现在要抓紧时间,抓住每一个“现在”,好好地努力地读书,从“现在”的这每一分钟、每一秒钟开始努力!
虽然,我现在只看懂了全书的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二没看懂,泰戈尔的诗对我来说还是比较深奥、难懂、神秘、怪异、奇特、恐怖的,不过,他的那些带有灵性的语言却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和韵味儿,这就使他的诗给人带来一种美感,也是他的书令我爱不释手的原因所在。
飞鸟集读书笔记 篇7
“我相信你的爱。”泰戈尔如是说。
夏天的飞鸟,穿透黎明前雾霭般的晨光,带过云朵的边角,沾染了森林高处树梢上的凝露,划过天空留下点点痕迹。飞鸟,永远没有栖息的理由。它沉默的`瞳孔里映射着淡薄的天光,流淌着对大自然隽永的爱恋。是一种爱与美交织的智慧,是一个真实而清新亮丽的梦。当飞鸟遇上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自己,是一切爱的前提。"我曾伤痛过,也曾失望过,还曾体会过"死亡",我很高兴生活在这个伟大的世界里。"谁不曾苦恼过然而在失落与苦痛中,泰戈尔选择了爱,爱自己的生命……年华如潮水般推着我涌上远方的堤岸,我知道,有一天,我也会一点一点地老去,于是,我越发珍惜生命。是飞鸟,让我明白"爱就是充实的生命,一如盛满了酒的酒杯,"才发现,每个角落,都有爱,有美,还有平凡的感动。当烦恼来临时,把它看得轻一点,淡一点,一切都好。何必要顽固地令自己沉沦在"苦"里头呢风也没动,幡也没动,美也好,丑也罢,能活着本来就是一种幸福,何必庸人自扰当飞鸟触摸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他人,更是幸福的延续。
飞鸟集读书笔记 篇8
自然是纯洁的,但它一旦有了思想,就在也不可能纯洁。《飞鸟集》中除了有明亮的清晨,温柔的黑夜,还有孤独的黄昏,飘摇的风雪。我们站在人类这一边,脑中灌满了忧思和寂寞。“我们看错了世界,反而说它欺骗了我们。”泰戈尔在诗中这样说。他亦是一个诗人。自由活在遥远的彼端,被束缚的灵魂浸透忧伤与孤独。不完满的过去和背叛是他挣不开的枷锁。纵使他智慧超群,看清万物本身,终抵不过一场苦心积虑的猜疑与指控。当夏天的气息漫延至每一个角落,几只飞鸟掠过,骨骼作响,声带微不可见振动,开始歌唱。渐渐的有什么东西苏醒。诗人的风,穿越海洋和森林,找寻它自己的歌声。
他是一个诗人,诗人爱着世界。即使这个“世界”仍存在着阴暗、自私、欲望、背叛与肮脏。即使只有小小的飞鸟肯为他停留,歌唱者“我爱你”,却已经足够让他虔诚地瞻仰整个世界,深信不疑。一如泰戈尔曾说的“我相信你的爱。”
飞鸟集读书笔记 篇9
一个好的读书心得是靠充分理解输的核心思想、丰富的阅读经验而提升的文笔创造出来的,一篇优秀的读书心得实属难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阅读《飞鸟集》心得体会范文5篇,以供大家参考!
阅读《飞鸟集》心得体会范文篇1飞鸟的象征是什么?是自由。大诗人泰戈尔写的这一部《飞鸟集》,以抒情的诗篇记录着他对人生、自然与宇宙的深刻思想,给了我许多的人生启示。《飞鸟集》中的语言优美,有许多饱含着理性的话语。其中便有一段:“权威对世界说道:‘你是我的。’世界便把权威囚禁在她的宝座下面。爱情对世界说道;‘我是你的。’世界便给予爱情以在她屋内来往的自由。”这段话用语言描写与拟人的修辞手法,生动地诠释了深刻的人生哲理,可以说《飞鸟集》中的智慧是无限的。这部诗集以“飞鸟”的名字命名,因为这部诗集是自由的完美体现。它带给人轻松愉悦之感,阅读过后,仿佛脑海中真的有一群群展翅翱翔的飞鸟,它们向往蓝天,努力高飞,把天空作为自己生命的起点、终点。这部诗集想告诉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应有一个信念,在人生旅程中不断向前拼搏、迈进,正如天空中不停飞翔的飞鸟。整部诗集由325段小诗组成,每段小诗都有它不同的寓意。我对于其中的一些感到十分地有道理,反复地阅读;可是另有一些我读不懂是什么意思。这里面蕴含的哲理非常广,可能因为我学识浅薄,人生经历少,才不能完全读懂。虽说如此,但这并没有打消我的阅读兴趣。作者写下这一部诗集献给后人,其实是给予了后人无限的精神财富。《飞鸟集》仿佛飞鸟般自由飞翔入人的脑海、心田,使人久久难忘。人也应该像飞鸟一样,不放弃自己一生的追求。阅读《飞鸟集》心得体会范文篇2四夏花、黄叶、飞鸟、流瀑,根和枝、星与月,群山与众生、黑夜和明灯……我心的引导者啊,你是谁?是谁带我们来到这个空旷而陌生的世界?是谁与我们同来?谁伴我们同行,谁又会和我们分离?我们是从哪儿来的`,又要往哪儿去啊?我们降生、我们呼吸、我们欢笑、我们流泪……谁又能说这些和风雨雷电、霜露雾雪之间没有某种神秘的联系?那使我们的心微微颤栗的,是谁?是哪一种力量让叶子长出、变绿,让花儿吐蕊、芬芳?是什么让婴儿稚嫩的小脸上第一次绽放微笑?“把那些花朵抛掷上去的那一阵子无休无止的狂欢大喜的劲儿,其源泉是在哪里呢?”……我坐在房间里读泰戈尔的《飞鸟集》,恍如置身于俯视天下的奇山之巅,又如浸漫在氤氲的云海和晨雾之间,奇观异景、美不胜收。他的诗句,解答了我恒久以来的种种困惑,让人在享受至纯至美意境的同时,仿佛也对自己的生命和天地有了一些更深的理解。或许,我们先前对于世界、生命的看法,真的是太小了、太肤浅了、太简单了。大自然的无数奥秘,并非是武断的科学所能轻易说明的。人,是万千生灵中的一种,只有把自己的全身心完全融入到这大自然中去,才可能真正地、更透彻地理解了自己和他人,以及身边这个世界。读读泰戈尔的《飞鸟集》吧,你的灵魂会变得更加丰盈而纯美!阅读《飞鸟集》心得体会范文篇3今年暑假,我有幸得到了一本令人感触极深、过目难忘、恋恋不舍、依依不舍、爱不释手、泪流满面、睡觉也抱着、做梦也梦到的书,那就是大名鼎鼎、鼎鼎有名、举世无双、名声在外、人人皆知、享誉中外、中外闻名的伟大作家泰戈尔写的《飞鸟集》,飞鸟集的读后感。今天,我阅读了这本泰戈尔的诗集《飞鸟集》。刚读上,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还上了隐。从今往后,我对泰戈尔佩服地五体投地。这本书由325篇短小精悍的小诗组成。这些形式自由、语言精湛、短小精悍、气质悠扬、出类拔萃、令人深思、笔法清隽、朴素无华的小诗中,似乎带着一点点童趣,一点沧桑、一点忧郁、一点悲伤、一点心痛。细细品味,仿佛又蕴含着一点儿哲理……
总之,一个字:好!两个字:很好!三个字:特别好!四个字:
特别的好!。说它有童趣,是因为《飞鸟集》中的诗,写的都是生活中常见的“死物”,并赋予它们“生命力”和“说话的权力”。例如:他在第36篇中写道,“瀑布歌唱道:‘我得到自由时便有歌声了。”这句话就是作者赋予了瀑布“唱歌的权力”;又如他在第86篇中写道:“‘你离我有话中,作者赋予了它们“说话的权力“。
说它有哲理,是因为泰戈尔从那些似乎平常的事情中,却能看出许多错综复杂的做人道理。例如:他在第16篇中的诗句:“我今晨坐在窗前,时间如一个过路人似的,停留了一会儿,向我点点头又走过去了。”如果你仔细读的话,那么你就会发现这句话中的哲理并不难找:时间就象一个顽皮的'孩童,稍不留神,他就会从你眼皮底下溜过,因此,时间是宝贵的,一寸光阴一寸金也是这个道理。著名戏剧作家莎士比亚有过一句名言:“在时间的大钟上,只有两个字——现在!”意思是:钟上的时间都是现在的,眼前的,而不是刚才的或是明天的。时间过得很快,在不停向前走。刚刚还是现在的,一转眼已经变成过去了。我们不断看到的都是“现在”,但它们立刻就变成了“过去”,不断地“现在”,不断地“过去”,快得不得了!所以我们现在要抓紧时间,抓住每一个“现在”,好好地努力地读书,从“现在”的这每一分钟、每一秒钟开始努力!虽然,我现在只看懂了全书的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二没看懂,泰戈尔的诗对我来说还是比较深奥、难懂、神秘、怪异、奇特、恐怖的,不过,他的那些带有灵性的语言却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和韵味儿,这就使他的诗给人带来一种美感,也是他的书令我爱不释手的原因所在,我相信你的爱。”泰戈尔如是说。夏天的飞鸟,穿透黎明前雾霭般的晨光,带过云朵的边角,沾染了森林高处树梢上的凝露,划过天空留下点点痕迹。飞鸟,永远没有栖息的理由。它沉默的瞳孔里映射着淡薄的天光,流淌着对大自然隽永的爱恋。暴风雨后的初夏清晨,推开卧室的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清新的世界。正如读《飞鸟集》一样,似有淙淙的流水从山间飞漱而下,直流进心田,以缓慢的姿势,流出满满一腔的清新与宁静。薄暮的晨光从地平线处发散,千万缕光芒明亮了大地,恍恍惚惚间,似回到了童年无数个天真玩耍的早晨。几只飞鸟来到我的窗前,歌唱,又飞走了。“我曾经历过,也曾失望过,还曾体会到死亡,于是我以我在这伟大的世界里为乐。”诗中伟大的世界一直存活在泰戈尔的心中。白昼和黑夜,溪流和海洋,在那个世界里是美好的。白昼里的露珠闪着晶莹的碎光,花草互相依偎,诉说着温情。黑夜默默无闻地绽放出花朵,却让白天去接受谢意。溪流是欢快活泼的,一路横亘着的大石磨平了它的棱角。当它成为海洋便就浸染了静谧与深沉,一如海水默默时海边的暮色。它们都在给予着,以沉默的方式。它们爱着对方,爱着所有。自然是纯洁的,但它一旦有了思想,就在也不可能纯洁。《飞鸟集》中除了有明亮的清晨,温柔的黑夜,还有孤独的黄昏,飘摇的风雪。我们站在人类这一边,脑中灌满了忧思和寂寞。“我们看错了世界,反而说它欺骗了我们。”泰戈尔在诗中这样说。他亦是一个诗人。自由活在遥远的彼端,被束缚的灵魂浸透忧伤与孤独。不完满的过去和背叛是他挣不开的枷锁。纵使他智慧超群,看清万物本身,终抵不过一场苦心积虑的猜疑与指控。当夏天的气息漫延至每一个角落,几只飞鸟掠过,骨骼作响,声带微不可见振动,开始歌唱。渐渐的有什么东西苏醒。诗人的风,穿越海洋和森林,找寻它自己的歌声。他是一个诗人,诗人爱着世界。即使这个“世界”仍存在着阴暗、自私、欲望、背叛与肮脏。即使只有小小的飞鸟肯为他停留,歌唱者“我爱你”,却已经足够让他虔诚地瞻仰整个世界,深信不疑。一如泰戈尔曾说的“我相信你的爱。”阅读《飞鸟集》心得体会范文篇4《飞鸟集》是印度诗人泰戈尔的代表作之一,它由三百二十五首意蕴深长的小诗组成。泰戈尔歌颂这世间美好的一切,万物生灵在泰戈尔的笔下都充满了善意。溪流汩汩作响,那是自然对世界的馈赠。旭日冉冉升起,那是上天对人类的爱怜,诗人的双目滤去了世故与不安,让爱静静的流淌,让美默默的绽放。我们在《飞鸟集》中,追寻美与爱,谛听生命的祈祷,为明天的理想,添上坚定的翅膀。我存在于世,是永恒的生命的惊喜。赞美生命,是因为它的存在是一个华丽的奇迹。生命在无垠的宇宙间飘摇,我们常常为其脆弱流泪,也为其坚毅鼓掌。阿甘说过:“生活就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会得到什么。”而正因为无法预知的未来,才让坚持前行更有意义。正如《飞鸟集》中提到的:“我存在于世,是永恒的生命的惊喜。”人生是变幻莫测的,此刻你脚下坚实的土地,可以让你赖以生存安生立命,而或许在下一秒,它就会变成沼泽泥淖,吞噬掉你的所有。而此刻你经历的狂风侵袭,在下一秒也可能阳光和煦。所以,在顺境中思虑危机,在逆境中坚信奇迹。要相信生命会在漫长的跑道上蜿蜒曲折出一个璀璨的梦,那些信念,会像夜空中的启明星,伴你度过最黑暗的夜,引领你去夺取属于你的绚烂明天。永远不要折服于困难,因为活着就会遇到奇迹,因为我们的生命永远有惊喜。阅读《飞鸟集》心得体会范文篇5现在,初中生活已陪伴了我三个月,在这三个月里,作业并不算多,但我常常写到十点半,这让我和妈妈很苦恼。今天,我奉命阅读《飞鸟集》,让我眼前一亮。《飞鸟集》的第十九篇写道:休息之隶属于工作,正如眼睑之隶属于眼睛。初读这句话还完全不懂,当我看到旁边的名师导读时恍然大悟,明白这是关于学习习惯的一句话,是说没有休息,学习与工作的效率就会降低,就像没有眼睑眼睛会劳累过度不清楚一样。看了这首小诗,我眼前豁然开朗,原来是我没有适当的休息,使学习效率成倍降,越写越累,越写越烦,于是写到了晚十点半多。这使我想到了政治课上的“文武之道,一张一驰”这一课,就是讲要劳逸结合,使身心放轻松,从而提高学习效率。这的确是一个可行的方法,我就怎么没想到呢?“播下行为的种子,可以收成习惯之果;播下习惯的种子,可以收成性格之果;播下性格的种子,可以收成命运之果。”既然如此,我下决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改变一生。《飞鸟集》,希望你能催促我前行,推动我前进,改变我的一生,你能做到吗?
202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精品九篇)
阅读要注重三重性质:坚韧、记忆和理解。当我们完整地读完作者的文章后通常能获得深厚的启示,内心充满了各种思考。那如何才能将这种奇特的感受表达出来呢?接下来为您分享的是一些关于"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的相关内容。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篇1)
《城南旧事》这本书分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和《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五篇。在第一篇《惠安馆》里,那个常常站在惠安馆门口,梳着大辫子的女子秀贞,是故事里人见人说的“疯子”。但在英子眼里,秀贞却是她的朋友,她不仅认识了秀贞,还与一名叫妞儿的女孩成为了好朋友。
第二篇《我们去看海》写的是英子与一个小偷的约定。但始终没有实现。英子在他们家附近碰到了一个小偷,英子和他成了道义上的朋友,英子喜欢听他讲故事。英子对他说要分清海和天,所以他们约定要一起去看海。在英子眼里这个小偷性情和善,但最后他还是被抓了。所以没有实现他们的约定。
《兰姨娘》讲的是兰姨娘敢于逃出旧家庭,勇于追求爱情。最后与一个革命青年德先叔远走高飞,开始了新生活。
《驴打滚儿》讲的是英子家的保姆宋妈日夜思念她的儿妇,不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她把英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以寄托自己的思念之情。
最后一篇写的是小学毕业的英子,告别了童年,开始担负起生活的责任。这篇文章写出了英子失去父亲的悲伤,以及对人生无常的感慨。
通常一本书可以带我们感受快乐、悲伤、失败的痛苦、成功的喜悦。也让我们学到许多知识。就这本书把我们带回到了那个时代,让我们了解了那个时代发生的事,那个时候人们的生活。所以书籍可以带我们“穿越时空”,让我们了解以前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开阔我们的视野。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篇2)
寒假里,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它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小时候成长的点点滴滴,道尽了小孩子之间的纯真、当时社会的穷苦、人与人之间的离奇琐事和封建制度的黑暗。读了它之后,我才发觉到有一种现实世界所缺少的东西 真善美。
故事讲述了: 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疯女人秀贞的女儿 ,她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来大学生被警察抓走,而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未卜。英子对她非常同情。当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后,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找爸爸,结果母女俩却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因为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巡警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英子心里非常难过,后来做这无意得知,她结交的这个朋友原来是个小偷﹗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其实,《城南旧事》里面的人物都很善良,不论是惠安馆的秀贞、努力供弟弟上学的小偷;还是命运悲惨的妞儿、忠诚可怜的宋妈;或是兰姨娘,坚强、令人尊敬的爸爸,他们都是好人。但遗憾的是,他们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离开了英子。林海音也曾说: 每一段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我而去,一直到最后的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亲爱的爸爸也去了。 这些人物的离去,让英子伤心和惋惜,但他们都给英子的童年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也让英子变得越来越 成熟,越来越坚强
虽然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会遇到很多不尽人意的事情,但是一定要以一种乐观开朗积极的态度去看待。只要有快乐和友谊,还有自己的坚韧意志,就能克服重重难关,到达成功的彼岸。
我明白了,在任何时候都要学会坚强,要用毅力去克服成长道路上的重重难关。不能因为一个小小的波浪就被打垮。在哪里跌倒就在那里爬起来。永不轻言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失败乃成功之母,没有失败,哪里来的雨后的云彩。
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赏析: 这一小段话把骆驼咀嚼草料的神情与动作描写得非常具体、细致。我好像真的看到了一只骆驼弓着身子,吃着草,牙齿磨来磨去,发出 嗞嗞 的声音。磨着磨着,一些白泡泡就出来了,挂在骆驼的嘴上,别有一番乐趣。我从 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 体会到,林海音对骆驼十分感兴趣,并且非常之喜爱,深深地被骆驼吸引住了;也让我看到了梳着两个麻花辫的小林海音看着骆驼,眼睛直直的,牙齿有节奏地磨着。再来看看 大鼻孔里冒着热气 这半句,也充分说明了作者对骆驼的喜爱,如果她不喜欢骆驼,她会观察那么仔细吗?这就是林海音高明之处 一整段没用一个 爱 ,却通过自己的动作和骆驼的动作表现出自己的喜爱之情。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篇3)
这段时间,我从朋友那儿借了一本小说——《城南旧事》。每天放学回家,我会捧起书,坐在书桌旁,津津有味的看上半小时或一个钟头,感到非常快乐。
这天,我如同往常一样回到家,打开书包,准备看《城南旧事》。我向包中扫了一眼,咦,不对呀!《城南旧事》封面是白色的,在包里总会特别显眼,怎么会没看到呢?不会丢了吧?我不禁打了个寒颤。不管了!先找找看再说。我立刻一头扎进了书包,两手飞快的翻起来。我左手抓起一本,看了看,不对。右手又抓起一本,也不对。就这样,我一本本的翻着找着,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肯定是压在箱子底下了!倒出来再找找。于是,我一把抓起书包,整个儿翻过来,只听“哗”的一声书全倒了出来,我趴在书堆里找了一遍又一遍,还是没找到。
这时的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要是书丢了,可怎么向那位借书的朋友交代呀!再说我还迫切地想知道小英子后面到底会发生什么事?他又会遇到怎样的困难?如果书丢了,一时我就看不了了……怎么办?怎么办?我又把书桌找了个遍,还把书柜上的书也都一本本拿下来,找了个遍,可就是没有《城南旧事》的影子!我已经筋疲力尽了,只能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生闷气。哎!看到哪儿了呢?“惠安馆传奇”?早看完了!“我们看海去”?前天也看过了,“兰姨娘”?昨天看完的,“驴打滚儿”?呵呵……早上看了一小部分……什么?早上看的!那一定是把书落在妈妈车上了!我突然想到,早上跟妈妈出去的时候,自己还坐在车上看过书。我高兴得手舞足蹈,终于能继续往后看了!嘴里似乎还喊着:“可爱的小英子我来了!”
我狂奔向妈妈的汽车,拿下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篇4)
随着“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抚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的歌声,我仿佛走进了二十世纪的一位小女孩英子所居住在北京的那条胡同,仿佛又走进了她的那段“城南旧事”。
几十年前,六岁的小女孩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胡同中,她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心灵的世界中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结识了第一个朋友:“疯女人”秀珍,秀珍的女儿小桂子被家人遗弃,生死未卜,在英子的帮助下,认出小伙伴妞儿就是秀珍离散六年的女儿小桂子,但在她们回家途中惨死在火车轮下,母女俩惨痛的经历在后来英子人生中成为了无法忘却而又时常浮现在脑海中的噩梦。
而后,英子乔迁到新帘子胡同,她认识到了一个以偷盗为工作的年轻人,他为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窃,英子觉得她很善良,命运本不该如此,动荡岁月的背景下,这位年轻人在英子充满童稚的眼中,既伟大,又渺小,而且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他被英子无意揭发,并因此行窃中被抓,从此,在英子的生活中又失去了一位好友。我看到的是那时的英子眼中闪烁的泪光,看不到的是英子不及后悔的心灵。
还有一位人物不得不提,她就是英子的奶妈——宋妈。英子一直对宋妈丢下自己的家庭,来照顾别人的做法深感不解。世事难料,在英子九岁那年,宋妈得知儿子去世,女儿被丈夫卖掉,父亲因肺病去世,悲痛欲绝。然后便随丈夫回家,留给英子的是长久的孤独,留给宋妈的是无尽的落寞。曾经的依依不舍,曾经的朝夕相伴,在离别时都悄然随风逝去,往日的悲欢离合,往日的阴晴冷暖,在失去时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不久,英子的慈父也因染病在身而终埋地下。这是她第一次经历生离死别,毕竟骨肉相连,血脉相通。这给小英子留下了沉痛的回忆,父亲的音容犹在,暮然回首却只有忘不掉的背影。一捧黄土,雨泪纷纷;一方石碑,红叶翩翩。
童年往事在英子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无法重来的童年,无法倒流的时光,无法改变的岁月。缠绕往复的悲剧轮回解释了黑暗的社会与美好祝愿之间的强烈反差。这本书以小英子的经历为背景,这就给故事蒙上了一层天真童稚的色彩,即使是悲剧,也会使心中漾起一丝温暖,尽管小英子的童年历尽艰辛,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遇事难遂人意,人生终难完美。一生中的缺憾会有很多,英子的童年也许有天真,也有疑惑。可这毕竟是她生命中不可取代的一段时光。这本书揭示了英子眼中的世事变迁,也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
看完这本书后掩卷沉思,英子的童年不该如此,她对生活的思索从未停止,也曾经不谙事理,对大人世界充满疑惑。但仔细回想,英子的童年经历却并不意外,城南旧事只是穷苦人民生活的一个缩影。童年的沉重经历是她情感深处酝酿过的一坛陈年老酒,往事辛辣而干涩,但仔细回味,就能体会到它的香醇,回味到它其中流露的人间真情。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篇5)
《城南旧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作者林海音在书中讲述了她童年在北京城南的生活,以一个小孩童稚的眼光去看待那些人、那些事,从另一个纯真的角度分析了世俗和成人的人情世故。那悠悠的怀旧笔调使得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思绪万千。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英子可以和每个人都成为朋友?为什么不论是被所有人视为疯子的秀贞,还是被养父母打骂的妞儿,又或是为供弟弟上学而偷东西的小偷都愿意把心事将给英子听?我百思不得其解,有时能模模糊糊地想清楚,却又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于是,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有这样一句话解答了我的疑问:“主人公英子的世界时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这或许就是一条与人相处的秘诀吧!敞开心扉,真诚地接纳别人,走进他们的世界,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某件事,最终将会获得他人的信任。
英子以她儿童的思想和眼光来看待世间的善恶、冷暖,于是有很多事情她不能理解。她不明白为什么人们都说秀贞是疯子,都不敢和她来往。在英子看来,秀贞只是个一心寻找被丢弃的女儿的伟大母亲,不但不是疯子,而且值得怜惜。她分不出那个躲在树林里的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她觉得那个人一心供弟弟上学,应该是个好人;但他又是个小偷,从偷东西这一点上讲,他又应该是个坏人。于是,英子迷茫了,他不能分辨那个人是好是坏。英子的看法是错的吗?我觉得不然,是成人用他们的想法绑定了某些东西,他们只看到了表面,然后就根据心中的那些“定理”给事物下了定义。而英子看到了别人不曾触碰的事物的内在本质,所以她得出了和别人不同的答案。
其实,《城南旧事》里面的人物都很善良,不论是惠安馆的秀贞、努力供弟弟上学的小偷;还是命运悲惨的妞儿、忠诚可怜的宋妈;或是兰姨娘,坚强、令人尊敬的爸爸,他们都是好人。但遗憾的是,他们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离开了英子。林海音也曾说:“每一段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我而去,一直到最后的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亲爱的爸爸也去了。”这些人物的离去,让英子伤心和惋惜,但他们都给英子的童年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也让英子变得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坚强。
在一周内,我把《城南旧事》这本书读了两遍,尽管这样,我仍然感觉到这本书中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等待我去挖掘。英子虽是个懵懂好奇的旁观者,观看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但正因为她的旁观者身份,因为她天真的眼光,使得一些事情变得引人思考。这本书中透露出的某些意味深远的东西,我会在日后慢慢回想、细细品味。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那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其实,在小学时,我们学过这里面的一篇文章,当时我也觉得非常有意思,所以,我就满怀期待地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也深有体会。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根据小时候的事写成的一本自传体小说。主人公英子随着爸妈从一个四面环水的小岛来到了北京,在城南的一家四合院住下了。她在这里认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东阳下的骆驼队,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姑娘以及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他们都和主人公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她记忆里深刻的人物。
全书是以英子的视野描绘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疯女”秀贞的爱情悲剧,宋妈的婚姻悲剧……她父亲的故事也被她记录了下来,英子说了这样一句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经不是小孩了。”她知道爸爸再也不会回到她身边了,所以她选择坚强,不再像以前一样,不想再想个小孩子了。这本书通过小英子稚嫩的双眼,来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并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城的风光融入到字里行间,阅读时会有种不一样的感觉,耐人寻味。正是因为英子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无忧无虑。
读完《城南旧事》,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都是耐人寻味的。童年是最快乐的,童年时的时光浪费不得,这正是经历压力后所悟出来的,所以,我们不能浪费大好青春,要努力奋争向上,不要给自己的永年留下遗憾。童年不一定都是美好,但你重新回想自己的童年,可能也会获得什么意想不到的东西。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篇7)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题记
在偌大的北京城中,有数以百计的胡同,在这些斑驳的胡同里珍藏着许多老北京的回忆,一位可爱的小姑娘把童年的欢乐与疑惑刻在了老北京的经纬线上。优美的文笔,真挚的情感都注入了《城南旧事》之中,她——就是林海音。
北京城的晴日依然像往常一样热闹,六岁的小英子和宋妈在买菜的途中与惠安馆的疯姑娘秀贞偶遇,在多次的接触和交流中,英子和秀贞成了好友,得知秀贞的悲惨遭遇后,英子帮秀贞寻找失散的女儿。相逢是短暂的,找到女儿的秀贞却不幸惨死在火车轮下。这样的结局让英子备受打击,为了忘记这悲伤的回忆,不久在家人的陪伴下英子迁往新帘子胡同开始新的生活。
在新生活的开始,荒园里那个厚嘴唇的年轻人闯进了英子的生活。为了供弟弟上学,这个厚嘴唇男人被迫以偷窃来维持生计,这让单纯善良的英子疑惑不解,对善与恶的理解有了新的思考和判断——善与恶在于心的感悟,情的包容。可这位年轻人最终被巡警带走,这又是生活带给英子的一场情感历练。
生活在充满快乐的同时也会穿插着悲伤,英子九岁那年,宋妈的丈夫带来了儿子溺水身亡,女儿被卖的噩耗。在英子感受到宋妈悲伤的同时,她更多的是疑惑:家人团聚的天伦之乐不是人人渴求的吗?为何宋妈要抛弃家人出来做别人家的佣人?年幼的英子在经历了形形色色的喜与悲后告别了快乐中装满疑惑的童年。
《城南旧事》虽在写英子的童年,但在那温馨快乐的童年里隐藏的却是生活的辛酸和生存的逼迫。冬日里不远万里运煤的骆驼队,执著于寻找小桂子的秀贞,为供弟弟上学偷窃的年轻人,还有撇下家人、孩子出来做佣人的宋妈,他们向往着幸福的生活,却迫于社会的禁锢,用自己的方式努力地活着,幸福只能是一种美好的奢望。天真无邪而又多愁善感的英子如何能懂得生活的艰辛,她用那双纯真的双眼在观察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正因为她的纯真和善良,让故事中的人物形象更加生动丰满,恰如那冬日里的骆驼队,在人生的沙漠中努力行进,也许会迷失,但生命的轨迹却如烙印一般历历在目。
努力生活,在人生的胡同里,即使经历生活的辛酸,也要留下心底的那份纯真,永存心灵的童年。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篇8)
我看《城南旧事》余光中说过一句话:“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在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余光中对两位作家的赞赏。但比起张爱玲的孤傲,我更喜欢林海音那热爱生活,真情流露的温情小说。《城南旧事》一书既是她童年生活的写照,更是当年北京平民生活的写真,也是她最具影响力的作品。
《城南旧事》整本书分为六章,描述的是发生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北平城南的“我”身边的故事,客居京城的英子从混沌孩童到明理少年的成长经历中接触的人和事、体验的喜和悲、感受的善和恶,在作者娓娓道来的叙述中,一个机灵、外向、善良、勇敢的形象跃然纸上。
我几乎是手不释卷地看完了《城南旧事》,当我合上它时,书中一个个形象鲜明、性格迥异的人物浮现在我眼前:富有冒险精神的英子、可怜的“疯子”秀贞、冲破封建桎梏的兰姨娘、真诚善良的宋妈、美丽时髦的韩老师、因生活所困沦为窃贼的“他”……,我为作者刻画人物的细腻而折服,更从书中读到了人世间的真善美与假恶丑。
真——为真爱付出真情却遭遇抛弃和失子之痛的秀贞思念成疾,成为大家都嫌弃的“疯子”,她却始终思念着他们,并为此身心交瘁。终于天可怜见,在“我”的帮助下,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小桂子,又毅然地带着她走上了寻夫之路。
善——“宋妈心疼着什么似的,立刻搂抱起弟弟,把头靠着弟弟滚烫的烂花脸儿说:‘不走!我不会走!我还是要俺们弟弟,不要小栓子,不要小丫头子!’跟着,她的眼圈可红了,弟弟在他的拍哄中渐渐睡着了。”迫于生计而离家弃子为“我”家做保姆的宋妈,兢兢业业地照顾着“我们”的成长,在她善良的背后一定还饱含着辛酸的痛苦。
美——“她冬天穿着一件藕荷色的旗袍,周身镶了白兔皮的边,在大礼堂里教我们跳舞,拉圈儿的时候,她刚好拉着我的手。她的手又热又软,我是多么喜欢她,她喜欢我吗?”、 “美丽的韩老师正在操场上学骑车,那是一种时髦的事情啊!”、“她骑在车上像仙女一样,我在路上见了她,一定向她招手说:‘韩老师早!’”这是英子心目中的美好的化身——韩老师的形象,虽然书中没有更多的描述,美丽的韩老师一样善良。
与之相对应,就像一位哲人所说的那样:“生活中并非只有鲜花”,书中也展现了人世间的另一面。
假——思康三叔,这是一个书中没有出现的人物,他停留在秀贞的回忆里,那么的美好而又刻骨铭心。或许有无数的理由来解释他的杳无音讯,但他带给秀贞的伤感和痛苦是无法抹去的,无论如何他都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我在想:携子寻夫的秀贞在滚滚红尘和茫茫人海中会得到些什么呢?
恶——“唱完了我就捧着个小筐箩跟人要钱,一要钱人都溜了,回来我爸爸就揍我!他说,给钱的都是你爷爷,你得摆个笑脸儿,瞧你这份儿丧!说着他就拿棍子抡我。”、 “我再顺着她的肩膀向下看,手腕上有一条青色的伤痕……。我是蹲着的,伸出手正好摸到她的腿上,那一条条肿起的伤痕。”妞儿(小桂子)眼中的爸爸只是把她当作一棵摇钱树,从不关心她,爱护她,连最基本的快乐都不能带给她,这难道不是一种“恶”么?
丑——黄板牙,是宋妈的丈夫,一个游手好闲的人,以至于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都抛弃了。作者在书中这样描绘他:他有一张大长脸,黄板牙儿,怎么这么难看!、“驴子吃上干草了,鼻子一抽一抽的,大黄牙齿露着。怪不得,奶妈的丈夫像谁来着,原来是它!”外貌的比喻衬托了他那丑陋的勾*,这也毫不掩饰地表达了作者对他行为举止的鄙夷。
《城南旧事》入选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被评为五十年来最让人温暖的感动小说,也是语文新课标的必读书目,它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也使我受益非浅。“一本好书就是一个好朋友”,我恋恋不舍地把它轻轻放在书架上,我知道,有时间我还会去打开它的。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篇9)
这部电影出自台湾著名作家林海音,讲得是在北京一条胡同内发生的趣闻异事,里面的主角是小英子,她是个大胆、勇敢、活泼可爱、纯真善良的小姑娘。
小英子这种天真活泼的性格邻里相亲的都很喜欢她,就连邻居的那个“疯女人”也不例外,其实她也不是真疯,只是有一种思念病,她的丈夫被抓走了,女儿也不见了,她便见一个人就对那人说些什么,所以人们以为她发疯了。这听“疯女人”说她女儿丢失了,并且脖子上有一块紫青,是她的爸爸打的。后来小英子发现了那个女孩儿把她交给了疯女人。疯女人带女孩上了火车去找她们的亲人。没过几天,小英子上学了,在校门口的家长接接送送,那条街好不热闹,小英子听说闹鬼了,家里的钢盆、筷子、瓷碗都没有了,好像是疯女人家对面的草丛里,小英子进去了,第一次发现了那些人们丢失的东西,第二次发现了一个人,那个人为了弟弟,没钱养活弟弟上学,才想出了个方法,小英子喜欢上了一个小铜人,那个人就把小铜人送给了小英子,被民警发现后抓住了那个人是个小偷。小英子家里那个奶妈得知自己的丈夫卖掉了姑娘,儿子被淹死了,她的奶妈过于伤心,不久就离开了他们,后来小英子的爸爸得病去世,他们一家也从这条胡同搬走了,小英子的童年回忆也结束了。
这个故事体现了旧社会的贫苦,人们就像活在黑暗的社会里一样,迫不得已的去做一些事情,社会的不平等造成了形形色色的人。我们现在生在了新社会是多么幸福,我们应该去珍惜生活。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系列十二篇)
毋庸置疑,当我们成为一名合格的老师时,我们更应该观察和分析自己的教育方式,而教育笔记可以丰富老师授课经验,提高主观能动性。那么,有哪些值得参考的教育笔记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系列十二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1
最近几天我读了台湾女作家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看完以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作者对童年的怀念,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刚拿起这本书,我只看了一章,就被作者所表达的童年的快乐的感受深深熏染了,对这本书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这是一本作者从不懂事到长大后的成长史,语言中透着淡淡的悲伤,童年遇到的那些人和事,在记忆的脑海里逐渐褪去颜色,却怎么也忘不掉。
这本书分为四章,讲述了四件不同的故事,每一件故事都会让我明白一个深刻的道理。大人们眼中的疯子,可在作者小时候的眼中却是那么的纯真,大人们的心灵已被世俗蒙上了一层灰尘,用孩子的眼光看这个世界,会发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着阳光,作者小时候善良,妈妈给自己买的糖果,作者却悄悄留着给自己的好朋友,是啊!“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的童年都是这样的纯真无邪,童年的每一个时刻都是快乐的,心中装不下什么,却稍纵即逝,童年一去不复返,再也回不来了!
人世间所有的人并不是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充满邪恶或充满善良,这一切在作者小时候的眼里却都是一个样,作者小时候不知道海长什么样,课文上说太阳是从海面升起来的,作者却认为太阳是从天空升起来的。作者分不清海和天,也分不清好人和坏人。一个为了供弟弟上学而去偷别人家东西的坏人,和作者许下承诺,等作者长大了,一起去看海。作者和坏人交朋友,和坏人谈心,是坏人唯一一个朋友,因为作者还小,坏人将自己所有的事都告诉作者。当坏人被警察抓住的时候,作者双眼还噙着泪水,不愿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孩子们头上的那片天空是很蓝很蓝的,纯净的赏心悦目,童年就是这样,失去一个人就会伤心,我们的思想和心灵都是纯粹的,有很多事情我们都搞不懂,所以童年都是快乐的。
“等你长大了,我们看海去。”坏人说。
“英子,你长大了可不能惹妈妈生气了。”兰姨娘说。
“英子,你长大了,可不能和弟弟吵架了。”宋妈临走时说。
当童年熟悉的那些人都渐渐离开时,我们才渐渐的长大,随着时光的飞逝,等我们再想起时,一定会深深的怀念和感激,因为他们教会了我们成长一些必要的道理,是我们生命的一次转折点。
童年一去不复返,即使长大后,我们也不会忘记童年的岁月和时光,让童年永远在我们脑海里永存,记住这段美好的时光,成为我们前进道路上的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吧!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2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城南旧事》,作者是林海音。说起这位作家,可了不得!因为她的文章《窃读记》被入选了语文课本,语文课本一学期只有36篇呢!
《城南旧事》这本书,我觉得冬阳、童年、骆驼队这个题目很特别,吸引着我,让我有兴趣打开了第一页。
整本书让我最感兴趣的,当然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个篇章。主要讲了:英子漫长的小学生涯结束了,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英子去看望病倒在床上的爸爸。英子说爸爸不在身边,讲话也不怎么敢讲。爸爸却说,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努力坚持去做就行了,不用太在意别人。毕业那天,大家都落泪了,这也使英子回想起以前刚刚入学时,欢送六年级同学时的情形。
林海音13岁那年,爸爸去世了,这是件多么痛苦的事情。一个为成年的孩子,面对了这么大的事,还要养活弟弟妹妹,真厉害!
这本书,我觉得就是英子从童年到小学6年级的生活故事,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类似。不过,为什么要叫《城南旧事》我还不知道。不过,这是林海音奶奶的一个美好的童年!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城南旧事》。这本书写得很好,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书里面写了6个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城南旧事”中的第一篇故事“惠安馆”。
惠安馆的故事讲的是:秀贞疯了,作者并没有因为秀贞疯了而害怕她,而是和秀贞成了好朋友。从宋妈妈和老婆子的对话中,作者知道了秀贞的遭遇后感到可怜。作者与妞儿的关系更加密切,并深深地同情妞儿的悲苦命运,也为他的父母不是亲的感到惊讶。作者与秀贞的相处,秀贞给作者梳头,给作者染指甲,从秀贞的叙述中,作者知道了她与“思康三叔”和“小桂子”的故事。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3
写在前面:
此前,并不知晓林海音,《城南旧事》倒是很早有耳闻,具体是什么情况下听到,却也并不能详细记起。记得高中时写了一遍同题的文章,语文老师在班级公开赞赏,想必他认为我定读过这本书。说来惭愧,那时确实不知晓有位叫林海音的作家写过《城南旧事》这本书,只是依稀觉得这四个字颇有历史的厚重感,能够激发些写作灵感,顾用做题。现在想想,在没有拜读的情况下写的那篇文章颇有些寻觅往事的意味,竟巧合的在某些地方和书中如此的相似,不禁哑然失笑,这世上巧合的事太多,说不清,言不明,每思之,觉得甚有契机,其中种种,唯有自己内心了之。
在这里,感谢我的舍友NHX,她将此书推荐给我。
那么,关于此书: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我知道,我的睫毛上挂着泪珠,那是因为就要和英子说再见了。可是,多么的不舍啊。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眼前,看见了青色的石榴打蔫的滚落在泥土上,头发黄黄的英子倔强的望向灰色的屋檐,湿着眼眶自言自语:“我们看海去。”
也许,每一个女孩都曾在一生的某段时间,突然绽放,在仲夏之夜或是浓冬清晨,只是一夜,一夜长大。
惠安馆,太多过往的人在此前匆匆而过,关于秀贞的流言蜚语随着清晨的雾流过巷子里的每一户人家。只有英子迈着小腿走进的那扇门,她同秀贞讲话,一句又一句。英子不觉得秀贞是疯子,在她眼里,她只是一个思念着夫君和孩子的可怜人儿。英子唤秀贞“我要帮你,寻你的孩儿——小桂子。”直到有一天,英子发现小桂子就是自己的好友妞儿,她是多么欣喜,她偷了家里的金镯子给了秀贞让她带着小桂子逃走,虽然她淋了雨,生了病,可是迷迷糊糊中她还是揪着一颗心盼着秀贞可以逃走。可是,真的走了,没有了同她说话的秀贞,没有了陪她玩耍的妞儿,马车载着英子一家淡出小巷,英子心里舍不得,可是,她知道,自己做了件对的事情。
不是所有的大人都可以分得清善与恶,他们声色厉荏的说着某人的错,不给辩解的机会。英子觉得那位哥哥是善良的,他为了给弟弟挣上学的钱,不得以的偷东西,可是却被警察带走。英子困惑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好人?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只知道那位哥哥在她眼里是个好人,可以听她读诗,一天又要结束了,英子不敢看清眼前的一切,只是一个人,静静的念出声来:
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
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
金色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
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
兰姨娘和德先也走了,挽着手走的。英子看到了父亲失落的眼神,她觉得失去了些什么,难以言明。可是她得到了一副滚铁环,一双皮鞋,一整年的《儿童世界》,英子还是笑了,她觉得她得到的最好的是一个完整的家,只有爸爸妈妈妹妹弟弟和韩妈。
书的最后两章看的我神伤了,心也伤了。韩妈离开的时候,我的眼泪不觉得落了,我想说的太多了,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觉得这眼泪都替我言明了。韩妈是个太过苦命的人儿,她的爱给了英子的兄弟姐妹太多了,上天说:“韩妈,你对自己的孩子太不公平了,现在我要将他收回来亲自疼爱。”韩妈,别哭,别哭,你还有英子,还有弟弟,韩妈,大家都陪在你身边,韩妈,可不可以别走,英子习惯你给她扎辫子,韩妈,韩妈,韩妈……韩妈也走了,家里的人越来越少了,那头破毛驴一颠一颠的带走了韩妈的身影。韩妈,再见了。
5年后的英子拿了毕业文凭,她多么希望看见台下父亲,她要上台说话了,觉得自己着实给父亲增了面子,可是父亲又不来看她了。往家赶的英子觉得害怕起来,她加快了脚步跑到院子中,院子中,石榴落地了,却没有熟。厨子老高对英子说了些话,本是伤人心的话却叫英子平静了下来,英子和自己说:“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看见了没,英子爸爸,放心的走吧,英子长大了。
后面的话:
归于安静,安静的开始,安静的结束。我愿意沉在英子的世界里,不叫外人来扰我,不叫。可是,惠安馆的巷子没了,英子后来的家也消弭了,黑白的老北京剥落在时光里,褪去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热乎的心。英子,听见你那唱了5年的歌了,教人哀伤,可是,我们都是要长大了…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4
落红满地,落英飞雪。花香犹在,花影曼妙。在这种花瓣飞舞,悠然飘落,缕缕幽香,暗暗侵袭的季节。翻开那本陈旧的书——《城南旧事》,我仿佛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声熟悉的呼唤,亲切温暖又似曾相识。当我在走进那本书时,我仿佛置身于一场梦中,恍恍惚惚又朦朦胧胧。
《城南旧事》那优美的文笔,那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写的每一件事都是那么动人心弦,让人身临其境。
书中的主人公——英子。是位善良、聪慧,有着与别人不同想法的女孩子。英子看待事物和人的眼光比较特殊。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都想远离秀贞。而英子却成了秀贞的第一个朋友。在荒地里遇到了小偷,可当英子知道小偷是为了让弟弟能够上得起学而偷东西,便觉得他不是小偷,只是迫于生活的无奈。英子觉得小偷能够如此真挚地爱着自己的家人,爱着自己的弟弟,甚至为了亲人不惜自己犯错误,让自己背上了骂名,一定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是一个本质不坏的人,只要生活条件能够变好,他肯定能够热心帮助别人的。英子觉得能够不顾自己而去爱别人的人本质上都是善良的、可爱的。所以,当小偷被警察抓走时,英子的心里隐隐流淌的都是悲伤。英子还积极地帮助和爸爸关系特殊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希望本质不坏的人都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
随着花瓣的片片凋落,一阵冷风吹过,爸爸的生命之花被吹落了。在那些飞落的花瓣中,夕阳下映衬着爸爸的笑容。英子强忍住眼眶里的泪,用坚强告诉自己,爸爸走了,我没有爸爸了,爸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英子知道爸爸回不来了,自己稚嫩的肩膀应该坚强起来了,该扛起这个家了。英子深切地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该为妈妈分担些了。
爸爸走了,英子长大了。英子的童年也一去不复返了。可是住在北京城南的一件件往事总是萦绕在英子的心头,总是吸引着英子不停地去回味、去咀嚼、去追寻。回忆使英子的思绪在飞舞。英子怀念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英子怀念自己童年里遇到的各种人和事,于是英子提笔写下了《城南旧事》,把自己快乐的童年时光记录在这本书里。书中的英子善良单纯,对什么事情都是执著而认真,我喜欢这样开心而善良的英子。书中的故事像二月里和煦的暖风一阵阵涤荡着我的心灵,让我享受到生活中乐趣,让我受到启发,受到教育。
当我生活中遇到了什么困难的事。我总是会想到英子,想到英子的坚强。
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妈妈教我骑自行车。当时的我开心极了,一个飞步就上了自行车。刚开始我还骑得好好的,可是妈妈一松手,我便连带着自行车摔了个底朝天。一阵委屈、无助、伤心的泪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心里懊恼极了,委屈和懊恼像两股洪水吞没了我,好像有一股无名火无处发泄。这是自信满满的我遇到的骤然打击。我一面心里埋怨妈妈的突然放手,一面也沮丧的认为自己太没用了。这时我的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了一个人——是英子,想到了英子对待任何事情都是不放弃,不妥协。英子让我挫折沮丧的情绪得到了缓解,给了我启发,给我了教育。是呀!在爸爸去世的时候,失去依靠的英子表现得那么坚强。而我仅仅摔一次难道就对自己放弃了,我不可以因为摔倒就抱怨妈妈没有扶稳吗。于是,我重新飞步上了自行车,我握紧自行车龙头,告诉自己,我可以掌握骑自行车的方法。我的内心有一个声音,不断地鼓励自己。像英子学习,你可以的。我咬紧牙关,心脏砰砰地跳动,可是摔了几次后,我就掌握了骑车的方法,学会了骑自行车。是英子在我最失落,最彷徨时给了我力量和勇气。
好的书本就想一个亲密的朋友,不断的在鼓励我,也像一个好的老师不停地劝戒我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花在飘落,我的思绪在飞舞。花谢了,明年还会再开,英子在静静等待下一个春天。城南那个纯真的小英子,你是否还在?即使不在了,你在城南的往事永远刻在城南,你永远印在我的心中。瞧,花瓣上还印着你的笑影……
合上书,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5
读完了林海英写的《城南旧事》,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古老的北京。全篇文章的文笔淡淡的,但如茉莉,清香中耐人寻味。
《城南旧事》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英子的女孩在经历风风雨雨,先后认识了妞儿、秀贞、兰姨娘、德先叔、宋妈这几个人几件事后开始长大成人,成人后便开始回忆童年,并写下了《城南旧事》这本书。作者还在代序中写下了这样的一段话:它们的故事不一定是真的,但写它们的时侯,人物却不断地涌现在我的眼前,斜着嘴笑的兰姨娘、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不理我们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的疯女人,井边的小伴侣,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
英子的童年是纯洁的,如一块无瑕的翡翠。而我的童年则是甜蜜的,如蜂蜜一般甜美。记得在一个酷暑难耐的下午,我和哥哥一边手紧握着捉知了的竹竿,一边兴高采烈地跑到林间小路,耳边满是蝉鸣声,这里一声“知了知了”,那里又一声“知了知了”,把我和哥哥弄得团团转,不知所措。终于,我们在一棵虽然不高大却很茂盛的桃树上发现了一只知了,于是我们就慢慢地、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活像一个小偷儿,近了,近了,我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拿竹竿一粘,粘住了!我们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看《城南旧事》这本书,心头总是漾起一丝丝温暖,因为在这个钢筋泥水的城市里,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了,它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画面一幅画面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6
趁着“五一”假期,一口气读完了这本由林海音前辈所回忆童年创作的《城南旧事》。原是偶然间发现的,读后却不禁久久地回味起来;心里涌起了一股不知是喜、是怒、是哀或是乐的情感。
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视角英子稚嫩的心灵去对待世界的。她性格活泼、善良、淳朴而细腻。读着读着,仿佛我就是她,她就是我——却又像是我居住在英子身体里,晓得她的所思所想、一举一动,是她另一个灵魂……总之,从读第一页开始,我就深深地被这个调皮而机灵、直率而重义的小女孩吸引了。
不知不觉地与英子相处下去,她在成长,我与她一起成长。在这过程中,她经历了许多事——不,是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结识了许多人。我们认识了妞儿、秀贞、“厚嘴唇”、兰姨娘……我想,在这些人当中,英子该最喜欢她的爸爸了,他即给了英子许多关爱,却没有宠溺她,也给了她严格的要求,教她严律克己……然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在她12岁毕业典礼后,爸爸永远离开了她,她也长大了。
在北京的这些事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秀贞和妞儿(小桂子)去找思康三叔的故事,也就是《安惠馆》。秀贞与思康三叔是在惠安馆相识相爱的,但思康三叔回家乡后,或许是被他的母亲留住而一去不返,秀贞独自生下妞儿,却被她妈给扔在了齐化门。经过一番颠簸,由英子帮助她们相认,导致英子病后打听到秀贞与妞儿的在火车轮下的不幸遭遇。这或许是场梦,梦醒了,将过去都忘了,依然能快乐地生活下去。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哭了出来,书页湿润了,也不知是涕还是泪。
这本书不仅情节引人入胜,人物形象也很鲜明独特。有些人也不全是假恶丑,也有真善美的一面——就像世间万物都不是十全十美却也不是毫无优点一样。譬如说“厚嘴唇”吧,他是个小偷——多不光彩的职业!虽然是为供弟弟上学被逼无奈走弯路的,还是造大家所唾弃!在小英子眼里他却是要好的朋友。为什么两者想法不一样呢?其实两者都没有错,前者因为接受了社会现实,质疑他。后者则是天真单纯,将所有事物想得都是美好的,这也感化了“厚嘴唇”。用心对待人,总会使某些人的心灵得到净化。
书中平平凡凡的事情,却蕴含这细腻的感情。读完全书,无意间感觉精神品格上增添了某样物质。再次回味,鼻尖泛起一片酸涩……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7
每当我面对夕阳西下的余晖时,每当我听到那首总会让人伤感的离别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时,我不禁就会想起那一本关于一个孩子灰色童年的书《城南旧事》。
这本书讲了一个六岁女孩英子的童年生活中发生的种种喜怒哀乐的事情。 在英子那纯洁无暇的心理,仿佛所有事情都会有一个欢乐的结局。她是多么希望小桂子和秀珍可以在一起;她又多么希望可以与那位哥哥一起去看大海去;她还那么希望宋妈可以再次回来……可这些都成了不可能。 就在英子的毕业典礼当天,他的父亲去世了父亲的离去,给小英子的童年带来了一个永远不可免去的悲痛。这时的她才明白,世上所有事情都有悲欢离合,她真正的开始成长了了。
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物是宋妈。英子曾一直对宋妈丢下自己的家庭,来照顾别人的做法深感不解。在英子九岁那年,宋妈才得知儿子已去世了两年,女儿被卖,父亲病世,悲痛欲绝。然后便随丈夫回家,留给英子的是长久的孤独与怀念。读完《城南旧事》,我的心头萦绕着的是淡淡的哀愁与浓浓的温情。英子童年也代表的她那个年代所有孩子的童年吧,纯真而又悲凉,我感受到了。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8
童年是一部摇篮曲,是一串串随风摇摆的风铃。我读着作家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慢慢地走入了作者的童年。
在北京四合院内住着英子温暖快乐的一家:宋妈,妹妹,弟弟,妈妈。作者透过英子,描写了她快乐精彩的童年生活,让我们见证了一幕幕的悲欢离合。
当读到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时,使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英子六年级毕业时妈妈对她说:“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英子听了这句话,内心很是失落,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英子在为爸爸默默祈祷的背影,作者就像是把花比作了辛苦的爸爸,花儿凋落了,就好比爸爸一天一天的病情恶化了,一天一天的变老了。
英子回到家后,弟弟,妹妹坐在凳子上,她看到了爸爸种的花凋落了就像是看到爸爸离她而去的背影。
英子泪流满面,马上出门跑去医院看爸爸。
可是,爸爸离她而去了,她备齐了照顾弟弟妹妹的重大责任,还记得爸爸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英子,你长大了,要背起做姐姐的责任。”虽然这样的重担落在了英子的身上,但是我相信她一定能承担起着责任的。
读完《城南旧事》这本书,我的心中涌起阵阵酸楚,宋妈离开了英子,三姨娘也走了,家里就剩下英子喝她的弟弟妹妹还有妈妈。
《城南旧事》这本书就像是一位绘画大师,书中英子的童年是那么精彩是因為她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愿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有一颗感恩的心。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9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觉得名著不生动,往往是看了一半便将它放在一边。但是,《城南旧事》这本名著不同,它将我拉进了书的真谛里,朴实的文字,淳朴的语言,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从前的老北京,在娓娓动听的叙述中抒发了小英子对童年的幻想、怀念与渴望,这本书写得亲切近人,仿佛让我们身临其境,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有些令我感动,有些令我欢笑,有些则令我悲伤,这么多的感觉融合在心头,令我思绪万千。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调子,将作者所有的情绪色彩,五彩缤纷,以一种自然的手法轻轻地“画”出来,一幅多么美妙的画啊。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缓缓的,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年华……景色、物品、人物、事情,起因、经过、结果,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朴实的诗。
这本书由五个故事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以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的主人公?英子,以她孩子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点滴滴,讲述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从顽皮至懂事的成长经历,看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又纯洁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她从不将自己的世界里关闭,而是敞开心扉与人交谈,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把她认作三姨,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给他背着“我们看海去”,为他的事迹而感动,不敢看他被抓;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早上一大早起来找她梳头;看着兰姨娘乘着车远去,想起了往事的一切。透过英子纯洁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无邪,却道尽当时的复杂社会。
这本讲述老北京时代的书,给了我无限的精神,不论生活多么困难,只要勇敢地往前走,挺起胸膛,加油、努力,总会成功。就像英子,奶妈、爸爸、朋友都离开他了,但她还是坚强地走了下去。这就是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让我们和英子一样,加油,向人生的道路出发!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10
“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若是你到小城来,收获特别多”,这首优美动听的歌声仿佛把人带到那个久远的年代,那个美丽的小城北京中的一条深深的巷子,使人浮想联翩。不用说,你应该也知道了,这就是著名小说《城南旧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是中国现代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五岁随父母到北京,在那里度过了她的童年和青年时代,因此有了这部富有生活气息的小说——《城南旧事》。
小说由五个短篇组成,通过英子的眼睛,讲述了一篇篇动人的故事:《惠安馆》、《我们看海去》、《驴打滚》、《爸爸的花儿落了》。读到《惠安馆》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时,我体会到英子此时悲伤的心情,自己也不禁潸然泪下;读到《我们看海去》、《驴打滚》时,我又感到英子内心多彩的世界和对社会、对大人的认识;读到《兰姨娘》时,我体会到英子身上小孩特有的调皮与童真……可以说,故事中的每个情节都深深牵动着我的心,而我的心也早已飞到那个美好的小城中去了。
合上书,我的感受万千,可以分为二方面:首先是令人憧憬的小城平淡而又多彩的生活,我不禁联想起在明媚的阳光下,自己就是主人公英子,在老槐树下与伙伴嬉戏……脱离大都市的噪音与忙碌,来到小城的老胡同里住上几天真是最惬意不过的事。如有机会,我定要去北京参观令我向往的老胡同。
其次是令人牵肠挂肚的故事情节和令人沉思的故事中的人物。每当读到一些感人的情节或是重要的地方时,无论你怎样呼喊,我也不会听见。这部小说是通过一个孩童的视角看社会的,英子看到了秀贞、小偷、兰姨娘、宋妈、爸爸等这些平凡的人,他们也代表着社会上各种不同的人,赞美了他们的人性美、人情美。
平凡的生活就是最好的生活,朴素的品格才是人身上最大的闪光点,这也正是英子要告诉我们的。小城故事像一杯茶,永远散发着那不变的清香。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11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每当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再次从耳边响起时,我仿佛又看见了学骆驼吃草的英子,身世可怜的妞儿和忠诚老实的偷儿。
《城南旧事》是我看过最震撼人心的小说,里面是台湾作家林海音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写的是主人公英子通过他幼稚的双眼来看大人的世界。里面包括《惠安馆》,《我们看海去》,《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等章节。
拿起《城南旧事》的时候,书中描绘一切都是那么安详,柔和,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的结合,仿佛一首含蓄而淡雅的诗。
全文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是令我感触最深的一章。写出了作者所感受到的那种影响自己一生的真挚的父爱,“夹株桃是你爸种的,带上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当我读到这时候,就能知道父亲不能看着女儿上台做代表,只以一朵夹竹桃去看的心情。作者一直以来都把父亲的话铭记在心,努力拼搏。文章写英子父亲病危,以花暗喻了英子父亲的病重,直至死亡。英子不再逃避现实,而是镇定的接受了事实,决定担任起照顾家人的重任。
文章以“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结尾。是啊,我们长大了就要负责任,长大了就意味着不再让人担忧。虽然生活的重担附在了英子幼小的肩膀上,但是他的心灵已经长大,不再任性。
蓦然回首,满地散落的花瓣,仿佛在诉说着盛夏的热情……沉沉的情思之中,少了一丝懵懂,少了一份缅怀。落寞之后,那悠然古朴的音乐仍在耳边萦绕着:“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12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故事结束了,英子的童年生活也结束了。合上书,不知为何,我的心情感到沉重起来,一丝淡淡的忧伤笼罩在我身旁。
书中,北京形形色色的人一一展现。英子的成长,随着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变故不断,但也引出了书中的一连串人物: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在书中,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看待那些复杂的人和事。虽然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分不清好人和坏人。然而,英子最宝贵的东西,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就像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而把妈妈的金手镯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也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读《城南旧事》的时候,我的心里没有太多的杂念,因为故事本身没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所以,我的心绪是淡然而平和的。而让我感动的,是在这些文字之间荡漾着的淡泊与纯净。林海音以儿童清澈的眼眸,用清新淡雅的文字,诉说着她对城南旧事的情意缱绻。半个世纪的别离,城南的落花依旧,然而零落的,只是人们记忆的碎片。
看完《城南旧事》,我感慨万千。回想我的童年,应该说是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如果要让我像作者一样去采撷童年的花束,还真有些困难呢!因为我的童年和大家一样,也是在玩耍、游戏、上学中快乐地度过。生活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无限欢乐,然而我却缺少了作者的那份细心,今后我一定要善于观察生活,感悟人生。
[最新]《围城》名著读书笔记通用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专题推荐:“名著读书笔记”。
下面的内容是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围城》名著读书笔记,在阅读了由{作者人名}写的读后感书名后,我们感受到了读书的快乐。当我们和作品当中的一些描写产生情感共鸣时,不妨记录下来你的情感思想,作品的读后感该如何去写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 篇1
第一次接触《围城》,还是读书的时候,听很多同学推荐过,那时只是随便地翻翻,并没有认真的体会其中的含义。“妈妈,你喜欢唐晓芙吗?我觉得唐晓芙是这本书里最完美的一个人物。”女儿对着我津津乐道。为了和女儿有共同的话题,寒假,我最终仔细的读了一遍,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述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到达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自得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经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证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
杨绛女士曾说过“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便很好地为世人诠释了“围城”心态。人要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让自我的生活多几分舒适,少几分带着牵挂的苦楚;多几分欢乐,少几分带着瑕疵的不如意。珍惜此刻,就是要避免让自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再有遗憾;脚踏实地抓住今日,充实今日,完善今日,在今日这张纯洁的白纸上画下美丽的历史画卷。从某种意义上说,珍惜了今日,就等于延伸了自我的生命长度,升华了生命的意义。拥有知足,就拥有幸福。有时候,什么值得珍惜,什么应当放弃,自我也会有困惑、迷茫之感。那些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答案,等待时间来检验吧。重要的是,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生活会更加完美,笑容会更加灿烂!再也不要在所谓的“围城”中进进出出了。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 篇2
无锡作家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部40年代就引起轰动,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优秀小说。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原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 篇3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述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那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杯具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之后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感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所以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奸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我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述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欢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一样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仅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并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期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我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我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我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期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期望自我能够
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明白,社会上仅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明白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明白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我的公道一样。熟不明白,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 篇4
写《围城》的读后感有些犯难,倒不是说读完之后没有感悟,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落笔。小说的背景是在民国时期,虽然那个时代距离我们并不算遥远,但也是很陌生的。小说中的人物也实在真实的在身边就可以随便找出一大把,每个人都存在人性的弱点,每件事件都在映射社会的不同面,看得也算过瘾,但是谈到感受却有点难受。
前些天姐姐做手术我去医院看她,顺便将《围城》带上想在无聊时看看,医生查房的时候看到了对我说,我这个年龄看《围城》还有点早了。当时我有些不以为然。想来即便没有看过《围城》的人对于书中描述婚姻的那句话也是非常熟悉的:“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也是冲着这句话买的书。书中有不少对于婚姻的描写,我一直觉得早一点了解到婚姻,无论是好的一面还是不好的一面总不是一件坏事,毕竟有了万全的心理准备,再去面对,存在问题的时候才能更有方向的去处理。婚姻本来就不是童话的结局,而是生活的另一个开始,所以哪怕残忍一点先将它的丑陋揭开,也好过天真的将它当成童话去对待,否则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很容易万劫不复。
可是在看完了整本书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位医生要说我现在看还太早了,只书中一段描写就让我对婚姻产生了畏惧:“譬如他那位原配的糟糠之妻,凑趣地死了,让他娶美丽的续弦夫人。结婚二十多年,生的一个儿子都在大学毕业,这老婆早该死了。死掉老婆还是最经济的事,虽然丧葬要一笔费用,可是离婚不要赡养费么?重婚不要两处开销么?好多人有该死的太太,就不像汪处厚有及时悼亡的运气。并且悼亡至少会有人送礼,离婚和重婚连这点点礼金都没有收入的,还要出诉讼费。”虽然不至于人人都像这位汪处厚,可现实中这样的人却也是很多的。钱钟书先生实在是厉害,这段描述看起来是很轻松、揶揄的语气写的,可是读起来却让人心中一沉。婚姻和人性的丑恶在这一段描述中展露无疑。
不过虽然残忍,但是读懂了或者明白了婚姻之后,再去面对,倒更能帮助自己找准在婚姻中的定位。反正最后还是要看自己怎么去经营。看《围城》这本书,对婚姻和人性的解读是一方面,不过我感触最深的却是另外的一方面。读文学著作的好处便是能够学习到大师们的写作技巧,这本书中有大量的比喻、修辞手法以及侧面的批判描述,却不同于我们平时写作时候那般生硬,读起来总让人能够有一种身临其境,或者临画观摩的感觉。
例如书中写月亮:“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羞缩,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托夜景。”一轮并不圆满但也能够清晰可见轮廓的月亮跃然纸上,朦朦胧胧却又让夜色有了一丝光亮。
例如写蛙声:“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的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短短的一句话便将夏日里蛙声浩大的阵仗表现的淋漓尽致。读来仿佛耳边已经嗡嗡响个不停了。
例如写主人公出国后对家乡的感觉:“好像荷叶上泻过的水,留不下一点痕迹。”清晨的荷塘,一滴水珠在荷叶上随着风不停的晃动着,最后随着荷叶向下倾斜,哗啦落进了荷塘里,惊起一圈圈水纹,而荷叶上却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没有一点痕迹。多么形象生动。
在描写人们爱吹嘘,借着日本人侵略后没了证据,大肆吹嘘自己本来有好多的产业,但因为日本人、因为战争都没毁了的时候,作者也并不直接正面描写。而是写到:“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由着读者自己去体会。
我想这就是读书的魅力所在,不仅让我们从故事中去体会人生百态,去感悟生活,更能让我们学到其他更多的东西。例如写作的技巧等等。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 篇5
《围城》这本书名声极大,书中的许多句子亦成为经典。仔细看来书中故事虽然没有其他小说惊心动魄,但其中满含的隐喻和观点却耐人寻味。下面我想从四个方面来说说这本小说。
一、景色描写
小说一开头就是一串景色描写,太阳仍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描写细致却不随意,用词精当,诸如此类。然而,作者的景色描写目的并不在此,下文中事后大家都说是兵戈之家,因为这就是民国二十六年。给上文的热增加了一层喻意,同时交代了时间,更具有一种淡淡讽刺意味。大家说是兵戈之家的原因不是热,而是民国二十六年。这是事后诸葛亮的智慧。再往下看,方鸿渐回国后,生计有忧,此时窗外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害羞。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抖。月光不到的阴黑处,一点萤火忽明,像夏夜的一只微绿的小眼睛。他由此而领会到生命的美善,回国的快乐也不足为奇了。
在小说的其它部分,景色描写也有其妙用。如在一行人出发向就职地的过程中,半空里轰隆隆一声回答,像天宫的地板上滚着几十面铜鼓。对暴雨的描写饶有趣味,五人之行的整体状况便也可想而知,毋需多言了。
二、 心理联想
这大概是全文最有趣的看点了。生活本是沉闷无聊的,然而给作者借人物之口发表的评论一交杂,就显得活泼而有生趣了。随意一翻,作者的机智穿插在行间,如赵辛楣对方鸿渐的态度,眼里仍没有方鸿渐。但又提防着他,恰像慰问害传染病者的人对细菌的态度。写到方翁的日记时,作者注解自己的话亦有一番趣味:这些记载从各个方面,各种事实来证明方翁的高人一等,他现在的一言一行,同时就想日记里,言行录里如何记法,记载并不完全凿空,譬如水泡碰了总剩下一水滴水,不论是文武商官,全流露这种病态。多么妙的注解,一水滴水代表那少得可怜的事实依据,而吹出来的大水泡正好充当了谎言的角色。在三闾大学时,方鸿渐无意中泄露给陆子潇自己大学文凭的秘密,心中不快,想:可是这种不快意是透风的,见得天日的,不比买文凭的事像谋杀灭迹的尸首,对自己都要遮掩的一丝不露老实人吃的亏,骗子被揭破的耻辱,这两种相反的痛苦,自己居然一箭双雕地兼备了。这些话虽然是气头上的心里话,但仔细想想却颇有趣味,诸如谋杀灭迹的尸首和一箭双雕地兼备了用语顽皮,或褒词贬用,表现人物无奈愤怒而又诙谐的一面,这些心理联想,种种皆是,十分强大的。
三、比喻和拟人
这点倒可以简单谈谈,因为作者无时无处不在用到这两种手法为小说添色。月亮可以是一只挤着的近视眼睛。而眼泪在脸上则像清明时节的梦雨,浸肿了地面,添了些泥。作者的顽皮劲儿可远不止此,他将苍蝇,蚊子,臭虫比作小饭店里的岁寒三友,并说在深秋它们没有显出后凋劲节,可见作者在生活中也是幽默好奇地打量这个世界的。对于王美玉的笑容,他笔下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像侠客的胸襟。将全无联系的二者用一个相同的形容词联结在一起,饶有趣味。闻到烤山薯香味就鼻子渴极喝水似的吸着的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将汽车夫修车过程居然想像成:汽车夫只好下车。向车头疏通了好一会儿,在路旁拾了一块烂泥,请它享用。而将车形容成;这是辆病车。正害疟疾,走的时候,门窗无不发抖。可爱可笑,总算给他们的旅途增了一丝情趣。
四、人物语言
人物语言是小说中人物思想直接交流的工具,自然也逃不过作者的精心塑造,导师制讨论会上,部视学讲话作者只选取了一句:平均每半分钟一句,兄弟在英国的时候。没有评论,却无可替代地讽刺了讲话者崇洋媚外,毫无方法主张的形象。在吃饭的问题上,高松年提出的所谓导师制遭大家群起而攻之,他想模仿西方餐前祝福,搜索枯肠却找不到合适句子。经济系主任自语道;干脆大家像我儿子一样,念;吃饭前,不要跑,吃饭后,不要跳。朴实幽默,却令人捧腹不止。
总而言之,《围城》是一本极佳的小说。尽管故事情节并不离奇,人物也就在身边,可它的描述细致周到,其蕴含的感叹也深刻惊人,这也使这本小说不可不读了。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系列
经过收集并整理,我们为你呈上张爱玲《倾城之恋》读书笔记,认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思维也随着剧情一直在跃动。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作品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书笔记 篇1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却《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尾巴。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着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了。这时候各自面对的人儿都成了种类物,可以替换的。若是换了些时候,换了个光景,他对面兴许是另一个女人,她对面也兴许是另一个男人。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幺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寂寞倒是其次。
一个二十八岁的离过婚的没落大户人家的女儿——白流苏,回到娘家,惨遭哥嫂排挤,却意外地将其七妹的相亲对象——范柳塬夺了过来。流苏和柳塬都是精明的人,他们在感情上锱铢必较,不肯输对方半步,最后由于香港战争的爆发,战世的混乱才使两个相对无趣的人成就了婚姻。
白流苏是相当渴望这场婚姻的,正象苏青所说: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求归宿的心态总比求爱情的心来的更切,虽然“取悦柳塬是太吃力的事”,但她还是“笑吟吟”的。
相对于白流苏,我本人更喜欢范柳塬,他在某些方面还是表现了较天真的一面的,最使我难忘的他在一天深夜给流苏打了四次电话,前两个电话是争吵的,最后一个电话柳塬这样说:“流苏,你的窗子里看得见月亮吗?我这边,窗子上面吊下一支藤花,挡住了一半,也许是玫瑰,也许不是。”
这在整篇小说里,是难能可贵的浪漫。小说的尾部很耐人寻味。“四奶奶决定和四爷离婚,众人都派流苏的不是,流苏离了婚再嫁,竟有这样惊人的成就,难怪旁人要学她的榜样。”令人莞尔。
掩卷之余,我更惊叹作者的成熟与事故。写这部小说时,张爱玲只有二十叁岁,难以置信!何以一个二十叁岁的女子,竟有着如此老辣和冷酷的笔触!难怪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天才,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女作家。
不难看出,张爱玲的小说充满着小资情调和危险意味,王安忆曾说:张爱玲是虚无的。我在读张的小说时,更多的体会是现实的苍凉和生命的疑问。
一个浪漫主义者读张爱玲的小说,将会是一种极其痛苦的折磨:因为要承受从梦想的巅峰跌落至现实底谷的打击。
于是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书笔记 篇2
很少有特别吸引人的喜剧,因为生活多数是悲剧,悲剧也更加刻骨铭心,喜剧的结局反而让人觉得做作,不过在我看来张爱玲的《倾城之恋》算是一个例外吧。
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起初,男人和女人都爱自己多于爱别人,都是精明的人,知道没有人可以许自己一个未来,只有自己和自己永远在一起。就像流苏说的:
“他爱她,这个毒辣的人,他爱她,然而他待她也不过如此。”
一直都觉得人类理智一点是应该的,动辄放弃一切,善始善终当然最好,若有一天曲终人散,怎么对得起曾经那些庞大的牺牲呢。可是又不得不承认太理智真的会错过很多原本可以美好的东西。
他们是幸运的,这个城市的沉沦,成就了他们。验证了柳原原本无心的一句话:
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地被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塌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可不是么,在这种关键时刻,顾不上理智的考虑问题,只是真实的做最原本的自己:原来大家都把自己藏得很深,原来大家都是感情动物。在这样的乱世,经历着这样的倾城之恋,那一刹那的动情,足够他们和谐的活个十年八年吧。
爱受了些苦,才变得铭心刻骨。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书笔记 篇3
张爱玲全集:倾城之恋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小说《倾城之恋》的创作背景约略是这样的:那是1941年末,太平洋战争爆发,那时张爱玲还在香港大学求学,临毕业还有半年时间。战争让她见识了人类卑微而懦弱的利己主义,她一边感怀自己的身世,一边于乱世沉谧地体悟起存在的真谛与价值来。惨烈的战争为《倾城之恋》提供了素材,而自私的人性也令张爱玲茅塞顿开,她大胆地将男女主人公定位成“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也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虽然仍旧写“男女间的小事情”,只是这次有些欲盖弥彰的“轰轰烈烈”。小说主人公范柳原与白流苏,都是情场的好手,都有自私的意图,二人从相识到恋爱,乃至到达婚姻的地步,可谓机关算尽,步步为营。香港城的倾覆成就了他们的爱情,战火中的依偎,倒是真挚地透彻,灼热地决绝,两人的感情迅捷地升华,最终白流苏获得了梦寐的婚契。就是这样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却不是鸳鸯蝴蝶式的痴男怨女、缱绻依依,因了张爱玲文字的底色——苍凉的浸染,小说隐隐藏匿着张氏惯有的狡黠的睥睨,这轻狂,是给那个时代瞧的。《倾城之恋》虽不是张爱玲最好的文字,但却是张氏生前最惜爱的作品之一,当代影视人同样珍视这份资源,尤以与小说渊源深厚的香港为甚。早先许鞍华拿来拍了电影,毁誉参半,日后剧作家们大刀阔斧的改换思路以话剧的面目推出,仍旧掌声寥寥。不管是影视改编还是话剧演绎都不能真切地表现那种张爱玲式的抒情方式,谁教张氏将这段乱世间的情爱故事讲述得太过精彩太过严密呢,根本不给改编者罅隙去创作。若你不信,就去书里自己找寻答案吧。这本书,我想要推荐张迷收藏,推荐非张迷一阅……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书笔记 篇4
这是一个简单,或许还略显庸俗的故事。不过,这个故事的确“动听且近人情”。也许因为是发生在那个距离遥远,风雨飘摇的年代,也就冠上了一个倾城之恋的称号。一个婚姻失败,以美貌为唯一赌注的女人,最后竟能嫁给黄金单身汉范柳原。范柳原是谁?纵情声色,颇有手段的迫使白流苏来到香港——一封电报:乞来港。船票已由通济隆办妥。寥寥几字,挥之即来,招之即去。不过白流苏也并非爱情至上主义,结婚对她来说不过是换取一张长期饭票的手段。白流苏她很现实,她在乎物质,在乎结果,她期待以结婚收尾。而范柳原只享受爱情的过程——“他思索了一会,又烦躁起来,向她说道:我自己也不懂得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我要你懂得我!
到目前为止,这是还只是两个精明的人之间的试探,如果故事只到这里,那就真的再平凡不过,甚至会以悲剧结尾。
可是,当淡蓝的天幕被扯成一条一条,在寒风中簌簌飘动。风里同时飘着无数剪断了的神经的尖端——香港突然陷落了。
于是这个故事又重新开始,范柳原重新回来找她了,就像之前他对白流苏说的那样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侯在这堵墙根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他们最终结婚了。
“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白流苏。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
香港如果没有陷落,他们就不会结婚。但香港陷落了,也不代表他们是因为真正相爱而选择结婚的。
就像张爱玲自己说的那样,范柳原依然是那个范柳原,那个玩世不恭,寻求精神寄托,对婚姻疑惑的范柳原。白流苏依然是那个为传统道德束缚,与现实妥协,心灵上空虚的白流苏。不过是被一场偶然事件成就,在一个非常的时期结合,两个搭伙过日子的人,仅此而已。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书笔记 篇5
在这算不上传奇的传奇里,只有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题记
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面寻找传奇。似乎张爱玲的写作都离不开这样一条矛盾的宗旨,但就是这样一种情感纠结,价值错位的安排,才使她在华彩益彰的文坛走出了自己的与众不同。
大凡传统的爱情模式都摆脱不了类似三毛、琼瑶古典浪漫唯美的神话格调。我们膜拜的爱情常态是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山盟海誓;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信誓旦旦。。但在《倾城之恋》中,这种被我们视为必不可缺的元素却通通找不着影子。是的,里面也的确没有。
张爱玲的爱情惯性呈现的几乎是一种悖乎伦理,暴露人劣根性的病态。例如,《倾城之恋》中的女主角白流苏并不是琼瑶笔下冰清玉洁的大家闺秀,而是一个离过婚的,并有点灰颓的女子。男主角范柳原也并非是一个超凡脱俗的正人君子,顶多算个风流倜傥的富款大少。而他们之间摩擦出的爱情火花却并不亚于那些被圣化的男女。因为爱得世俗,所以才显得真实;因为不类同于爱情神话,所以它才成了世俗爱情里不可小觑的神话。
《倾城之恋》并未过多局限于以背景环境渲染人物。她顶多在故事的开头谈到:白公馆有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忽忽悠悠过了一天,世上却已经过了千年。在这压抑的阐述里,我们不难想到生活在这馆里的主人公-----白流苏的单调和孤独。在旧式年代,流苏只能顺理成章地陷入价值观的误区,认为: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到异性的爱,也就得不到同性的尊重。所以她急切想找到另一个能安放自己青春和情感的归宿。命运的调侃,让原本和自己妹妹宝络是一对的范柳原义无反顾地钟情于她。在范柳原的热烈追求中,她有过徘徊,有过退步,但再多行动和言语都是不能和心与之抗衡的。
范柳原说:中国化的外国人,顽固起来,比任何老秀才都要顽固。他对流苏的爱也确如自己所言------倔强,顽固。而也正是这种无所顾忌的放肆他才得以俘虏流苏铜墙铁壁的心。他出口成章的情话似很狡黠,但又让人顿生一种蠢蠢欲动中纯粹的被征服。流苏则觉得自己的最高理想是做一个冰清玉洁又富于挑逗性的女人。而这样两面性的女子身上散发的魅力注定不会被异性忽视,所以柳原这块磁铁不由自主地向这块冰冷的铁吸了过去。
作为爱情经典,《倾城之恋》确有与众作迥异的地方,譬如:爱情轨迹没个着实的起点和终点;爱情逻辑也没分个彻底的孰是孰非;最传奇的是《白桦林》是战争焚毁了一场苦等的爱情;而《倾城之恋》是战争成就了一段原本不可能的平凡爱情。
它的结局也确实像《西厢记》里所倡导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不错,流苏最终有了可以停泊,依靠的岸,只是这岸没有她想像中的结实。柳原给不了她所要的天长地久,所以她只能听着胡琴,在回忆的过程里寻找。也许正像《红与黑》中所说的:爱情可以超越理智。而如果一旦理智让步,我们只有沦为不折不扣的爱的奴隶,不过与其他奴隶不同的是:奴隶主是我们自己选的。也许也正像《围城》中透视的:婚姻只是感情幸福的一种,而不是全部;爱情的距离有时会由于亲情而被搁置得更加遥远。
可无论它属于何种,人还是得学会爱着,体味被爱着,而不问值得与不值得。流苏的爱情悲喜剧就像我曾写的一首韵味小诗:
香灭了,烟尽了,胡琴在暗夜里长嘶。
也许曾经的美丽还盖着一层保护色,
也许海誓山盟的诺言还醒着。
而爱已无法回头,也无法在向前走。
曲终了,人散了,空余这座城市的伪装和寂寞。
也许往昔的回忆开了一扇窗,
也许岁月会给个答案。
但爱已打不开,也无法再走进来。
心醉了,梦碎了,徒留独角戏的心酸和疲惫。
也许逝去的真实终究成幻影,
也许坚强的背后流淌着涩涩的泪。
但别忘了,
金玉王朝爱的天国里有另一种天长地久,
是的,还有另一种天长地久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书笔记 篇6
初读《倾城之恋》,庆幸白流苏终于有了平凡的归宿;再读,则多了几分对白家那些三爷四爷的势利眼的鄙视、对范柳原初衷的怀疑、对流苏处境的同情;而现在细看来,不禁感慨颇多。
白流苏无疑是值得同情的。离过婚,在娘家人的闲言冷语中度日,白公馆的人拿她的再嫁当个笑话,却又迫不及待地打发她出门。所以,流苏也迫不及待地要离开,报复性的,她找上了范柳原。这个范柳原不是个好货色(可以说,如果没有那场战争,那么,流苏的结局将会沦为她自己也不屑的二奶)。范柳原是个情场老手,喜欢自由,不愿被婚姻束缚(也和他自己的身世有关),他不愿和流苏结婚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对流苏来说,结婚是头等大事、急事。因此,两人的矛盾、争吵就不可避免。流苏在白公馆的处境对流苏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她和范柳原约会,是抱着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心态。她不断地揣测柳原的心思、分析他讲的话,目标就是婚姻。范白两个人在相互的拉锯战中,流苏一只脚跨进了姘头之门。
《倾城之恋》精巧的构思就像是精雕细琢的玉器。作者看似将结局往一个悲剧方向上推,但却由于一场战争,流苏和柳原意外得到了一个最平凡也是最美好的结局。我认为,张爱玲先生对范柳原这个人物形象的感情是矛盾的。一方面,柳原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另一方面,范柳原又是不负责任的浪荡子和心计深重的人。但我还是认为,张爱铃先生是偏爱他的。作者理解甚至同情他的所作所为,她借他之口说: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仿佛柳原是个忧伤的男子,有不得已的苦衷。这让我想起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恋爱,让我觉得张爱玲先生对这场邂逅是无悔的。她给范白一个完好的结局,正是内心对爱情的期待。
与同时期的作家相比,张爱玲更以其细腻的笔调,在一片严峻的氛围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她笔下的人多是市民形象,小奸小坏之人。她对人性的理解深刻而无情,因此她仿佛永远冷静地隔岸观火,洞察世事世情。不过对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结局,她却愿意用一场战争、整个香港的沦陷来给予他们平凡的结局,这之中可以看到她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对爱情的期待了。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书笔记 篇7
1、读倾城之恋张爱玲的文笔和思想真的很丰富和细腻,因为她写出的故事人物鲜明故事情节精彩,是专属张爱玲笔下的人物。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的生活环境受世俗的影响很大,谈恋爱也要依着周围人的看法和意愿,去做难免会有些不自由,很贴合实际,因为也常常有这种类似的追爱路上的挫折,都是有存在的,很生活。女主人公心里的纠结和挣扎都能体会到,毕竟这个年纪的人不去想太多实在很难,她的思想也是成熟的,思考事情的利弊和权衡,体现了一个女人离婚要再嫁的不容易,还有男主人公的追求方法,不正面追求而是做一些以猜的方式,真复杂啊。这样的爱情经过或许不够纯粹,但也是生活中常遇到,如果引导人思考现实中的爱情观,其实还是很有共鸣的。
全书每个故事都比较短,但落笔的恰到好处,其他的也不错,会继续读下去的。
2、我不懂爱情。
但流苏与范的爱情不是纯粹的爱情,甚至跟一座城市的倾倒没有关系。如果说,非得这样写,才能成全他们,或者使他们的爱情最终能走向真实、纯粹......我能说这也显得苍白无力吗?结局也不过如此。
开始并不纯粹,所以结局不美好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3、上世纪中叶的中国,大多数人或疲于奔命,或浑噩度日,动荡的年代,给予个体的选择太少了。白流苏如此,范柳原亦如此。
生于旧式大家庭的白流苏经历过一次失败婚姻后,受尽冷嘲热讽,看遍世态炎凉,身无分文,无处可去的她,爱情根本遥不可及。风流多金的单身汉范柳原,无疑是个极好的目标,他一见钟情,她有意接近。没错,白流苏不爱他,只是需要他的钱,她需要讨好他,依附他,需要他给他一座生存的房子和家庭。
父母双亡,历经世事的范柳原,风流浪子的表象下,却藏着一颗追求生死契阔,与子成说这样的真爱的心。他辗转于英国、上海、马来亚、新加坡、香港......让他动心的,也只是白流苏一人,更悲哀的是白流苏不爱他。纵然他使出浑身解数,也只能承认:(流苏)你不爱我。
范柳原想从白流苏身上得到真爱,白流苏想从范柳原身上得到生存保障。两个顶厉害的人物,在不断的交锋中,逐渐也诞生了一些情谊,却并不纯粹。看似完满的结局,也掩不住两人爱情的悲哀。战争的生死情谊,在白流苏心里,也只够十年夫妻而已。
张爱玲笔下的女子,对于爱情的怯懦,让人甚觉可悲。
换个角度想,世间无数家庭夫妻,你爱我我爱你的,令人艳羡的天地良缘,寥寥可数。大多数还不如白流苏与范柳原这般完满。
爱情的不完美不纯粹,每个人都要学会接受。一起过一辈子的人,也需用一辈子去判决。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书笔记 篇8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盈盈地站起身来,将蚊烟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摘自《倾城之恋》
这是在这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仿佛有无尽的宿命在里面,是不是只有在这样的一种无奈的情况下,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才有她们的安身立命的地方呢?这种相依相偎是不是又是真正的爱情呢?也许爱情在他们之间,更像一场游戏,两个人的交易。
流苏是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畸形的生活环境里,选择了出逃。她大胆地顶着众人的唾弃与前夫离婚,这是她的勇气。可同时,她始终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逃离的方式只能是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于是她必须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学会保护自己,却又让她这份简单、真挚的情感徘徊在疑虑、猜忌、金钱、责任、虚荣之上了。但这又怎能怪她呢?她承认柳原是可爱的,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是她跟他的目的终究是经济上的安全。
说到柳原,他又何尝不是这样呢?青年时期同样有着一段不愉快回忆的他性格怪癖。对于爱情他根本无法驾驭,无法给予对方承诺和信心。也许或者说一定,他曾经只是把流苏看作是那很多个里面的一个,新鲜过后,一拍两散,责任不需要,爱情只是调剂,而流苏也自然知道这一点,“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流苏的心中,自然是知道柳原的,她也明白只有这场关于这个城市的劫难才成全了她们。战争带来的是残缺,可为流苏和柳原带来的却是一场圆满”。偶然的倾城,让他们抛却了所有,让他们从捉迷藏式的精明走到冲破一切的结合。流苏得了名份,柳原也甘愿担起了责任。战争让人变得真实。死亡下,忽然感觉瞬间的变化即是烟消云散、阴阳相隔,容不得你有半点犹疑,因为生死只在顷刻,金钱、权利、美色等等都不重要了,能抓住的只有现在,只有身边尚存气息的他(她)。
两个人之间那一丝丝的温情,在一瞬间,让时间成为永恒。这一刻交织的情感该是幸福存在的道理吧。如果这可以叫做-爱情,那么就算是吧。可我更觉得这是一种悲凉。假如没有战争,两人将依然活在自己背负的壳中慢慢前行,谁也不会为对方付出真心。他们会按自定的生活轨迹走下去,看似丰盛,却是苍白悲哀。
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张文娟)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书笔记 篇9
近段,听朋友推荐读张爱玲的作品,对张爱玲其人早有耳闻,只是无缘拜读其作,偶然看了电视剧《倾城之恋》,心有所动,便买了一本细琢,想体味一番书中描写与剧中演绎的落差究竟在何处?
相比而言,我更欣赏剧中的白流苏,文雅而不缺浪漫,庄重而略带叛逆,任性而又不失自尊,一个在娘家众亲人的讥笑,冷漠和无情的压力之下,而致使她不得不选择离开的女人,她想要独立却无更大能力,想要自强而又奈,抱着对爱情的一丝侥幸期待和违心不为,而被迫投入范柳原的怀抱。她虽不值得尊敬,却也没让人感觉可悲,可怜!
范柳原邀白流苏的香港之行是“用心”的,而白流苏的接受也有“有心”的,一个“用心”用在“只想曾经拥有,却未想天长地久”,一个“有心”有在对爱情的“侥幸”期待,敢用一生去做筹码,范柳原认定白流苏无力逃出他的“手心”,白流苏赌定自己将会是范柳原一生牵挂不忘的女人。不仅仅是因为她被范柳原的风度和魅力所征服,还为了摆脱那最痛苦的成分—————家庭的'压力!因此,她不惜将自己暂时“沦”为情妇!
如果不是香港城市的沦陷,也许真的改写不了白流苏“情妇”的无奈命运,之所以范柳原最终会选择和她结婚,她在某种程度上真的应该感谢战争!在战争中,让两个对爱情都存有私心杂念的人彻底结合在一起,真切感受到:当成千上万的人死去,当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逃命生存,而唯有他们彼此还可以相互拥抱,相互依靠,乃至相互安慰,掩护,生存时,在那一瞬间,两个人内心的自私转化成谅解和真诚,两颗心才紧紧地贴在一起。是呀!不经历风雨如何见彩虹?人生尚且如此,何况爱情!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死离别都由不得我们个人来支配,可我们能够选择,并且能够做到的是,永远和相爱的人,一起手牵着手,微笑着,一直走下去,一生一世都不离开!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书笔记 篇10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结尾。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
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而白公馆无疑属于守旧的那一派,他们家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就这样,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人。而柳指望的是那个安稳于是两人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
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完了!还绕得大弯子!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接着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这次又加上了淫荡的恶名。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人说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许这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
在《倾城之恋》中白流苏只是一个生长在大家庭中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子。她离了婚,在一个特定的机会下结识了范柳原。我一直很喜欢这段话:在日常世界里,他们间存在一场征服的战争,他们内心明争暗斗。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她只喜欢他用更优厚的条件前来议和。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是什么因,什么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也许流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人,一段婚姻。然而这终究是偶然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一个女人,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