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家大院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12-27 柳家大院读后感柳家大院读后感推荐8篇。
翻译结果:阅读旧书时,我感到从不厌倦,每次阅读都能体味作者的深意。熟读后,我能更加了解自己的内心想法。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我得到了许多感悟和启发。要怎样写出作品的读后感的重点呢?不妨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精选的文章“柳家大院读后感”,它将帮助您更深入地了解相关信息。
柳家大院读后感(篇1)
《柳家大院》中老舍以王家媳妇的死作为全文的主线,刻画了住在“柳家大院”里的各具特色的底层人物形象,并特意把女性放置在家庭这个环境中来表现她们的生存状态,同时体现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的情况。
王家媳妇既然是文章的主线,关于她的笔墨自然不少。她和小王的年龄相差整整十岁,是王家父子花了百元大洋买来的,为了娶她,家里还负了债。因为是花了钱买来的,照着老王被扭曲的物质观,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拿媳妇出气,不是这个不好就是那个不好。他看待媳妇就像看一件商品似的,不能有自己的思想,说干什么就要干什么。
可说到底,老王是什么样的厉害角色呢?老王是个“文明”人——这是一个铁铮铮的事实。他吹胡子瞪眼睛,因为“文明”人应当应分;他在儿媳妇面前闹气,存心找她毛病,因为“文明”人有这派头。事实上呢?老王自己也不过是个洋人的花匠,只因自认为有个好洋主子就觉得了不起。俨然是做惯了奴才想在更弱的弱势人物前充主子,满足自己变态的心理。这骨子里的“奴性”可见之深。而更更“文明”的是,老王从不会亲自对媳妇动粗,而是对她做体罚和精神上的摧残,可耻的唆使自己的儿子打媳妇,放纵自己的女儿二妞对媳妇的折磨。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王家媳妇根本没有地位可言,和被圈养的牲畜没什么两样,毫无身为人的基本尊严。是个无辜而又可悲的小人物。尽管她小心翼翼地躲过每一个黑夜,提心吊胆地捱过每一个比黑夜更肆虐的噩梦,但是在醒来后阳光普照的小世界,依旧没有温暖,只有恒常的37℃甚至更低。她对着那些蛮狠的人们,千依百顺,不敢反抗。有时候迫不得已地低三下四是她无法言说的痛苦。但是即使这样,仍然难逃她的悲剧命运。在丈夫回来的一天,她做事谨慎,本来是可以安稳度过,可二妞故意让她摔了跤,把米饭泼倒了。米饭对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是种弥足珍贵的食品。于是严厉的惩罚成了必须。在老王、二妞的怂恿下,小王使出浑身的劲打在媳妇身上。之后,奄奄一息的她陷入了深不见底的绝望。茫茫人生好像荒野,在本就贫瘠的土地上,如果生活只剩下无法言说的痛苦,没有希望,没有信仰,没有拯救,孤独的生活在黑暗之中,那活着和死去还有什么区别?于是她选择悬梁自尽,没有死过怎么知道不会比活着好。
二妞是文中的三位女性之一,也是促使王家媳妇死亡的间接关系人。她同她的父亲老王一样“狗仗人势”,凭着自己有过因洋人的供给在学堂里念过书的经历,就觉得自己与别人不同,确切地说是高人一等。有着如此盲目优越感的二妞在王家媳妇嫁过来之后,自然没给媳妇好日子过,每天想着法子找媳妇茬,看到媳妇挨打就很开心,露出很满足的样子。直到最后一次,二妞还是一如既往地成了可耻的帮凶和施害者。二妞自己也许会觉得这一切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买来的媳妇地位就是低下,就是可以随意欺负,就是应该猪狗不如的生活。其实我想说二妞到底不是聪明人。难道王家媳妇只是个意外的悲剧个体么?在这样扭曲的环境下,王家媳妇的命运并非偶然注定是必然的。而且王家媳妇的悲惨命运不正是二妞未来的预演么?如若不信,看看二妞在媳妇死后的境遇就能明白许多。
因为王家媳妇的死,娘家人来讨说法,结果王家又赔了不少钱。王家人财两空之后,等待二妞的便是像商品一样的推销出去,好让小王续弦。即使是亲生女儿又怎样?在金钱面前,扭曲的灵魂从不讲人性。二妞只是无知地加速了自己悲剧的命运到来。从前看似悠闲的日子,仅仅只是火石还没落到脚背上罢了。面对命运,我们一向无知,一贯弱势。不知道从施害者转变为受害者的那一刻,二妞会不会明白,她曾不善待的正是自己的命运。
同二妞对小媳妇的态度不一样的是张二嫂。张二嫂相较于其他两位女性是一位能靠自己力量主动抵抗悲剧的人物。她个性泼辣,有同情心,有正义感。在她的身上仿佛能看到一股扎根于神经的反抗精神。她嘴甜会说话,能把来收房租的房东说得舒舒服服,而等房东走后,她骂房东骂得比谁都解气。让人都忍不住爱她,爱她的快嘴。她把王家媳妇受的苦看在眼里,常常和媳妇说说话,适当地安慰安慰那个像被抛弃的孤寂灵魂。那种流露出的人性的关怀让看惯炎凉的人觉得并不那么冷。尽管后来被老王诬陷,赖上了害死小媳妇的罪名,以至于被丈夫毒打了一顿,被赶出了大院。也不算个喜剧收尾的场面。但是张二嫂在家庭中还是掌握着主动权的,并非像二妞和小媳妇一样的屈服着被当作商品可以任意交易处置。虽然生活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挨打,但是她至少是在主动地抗争。
王家媳妇、二妞、张二嫂这三位处于下层的女性,她们的命运无一例外的悲剧,最多只是悲得程度差别。她们被当做出气的对象,成为买卖的货物,活得不像人更像是商品。在这个物质观扭曲的底层社会,经济悲剧注定让女性在那样的环境中无幸福可言。她们的人性在金钱的脚下受到肆意践踏,不谈尊严与人格,又何来地位。我们渴了可以喝水解渴,我们饿了可以吃饭解饿,但很多东西不能一蹴而就,比如,明知这是病态得改,她们生活的地方以及奔向明天的道路却始终充满险恶。
柳家大院读后感(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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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先生出生于城市贫民家庭,童年时代是在北京胡同里的大杂院度过的,大杂院的人和事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柳家大院》讲述的就是北京大杂院的故事,熟悉的素材与背景显然是这篇小说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故事的讲述者“我”是个在街上摆卦摊的算命先生,老伴已经去世,与拉洋车的儿子相依为命,“住着柳家大院的一间北房(租的)”。悬梁自尽的小媳妇所在的王家共有四口人,住两间房(也是租的),公公老王“给一家洋人当花匠”,还认得几个字。丈夫小王是个石匠。
小姑子二妞由老王服务的那个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学校念书”,自居女学生。因为“娘家使了一百块的彩礼”,王家“爷儿俩大概再有一年也还不清这笔亏空”,“所以老拿小媳妇出气”。老王是“一天到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二妞“和她爸爸一样讨人嫌”,给她嫂子小鞋穿,乱造谣言给嫂子使坏”。小王虽然不像爸爸、妹妹那样恶毒,但受到爸爸、妹妹挑唆后还是经常狠狠地殴打小媳妇。并且,“一打,他可就忘了他的胳臂本是砸石头的”。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有的时候还吃不饱”,最后在不堪忍受、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二妞。她是小媳妇之死的罪魁祸首。是她不忿于嫂子的“脸上居然有点象要笑得意思”,要惩治嫂子,先踹了嫂子一脚,导致小媳妇手中正端着的饭锅出了手,掉在地上,锅里的米粥泼了一地。然后二妞马上恶人先告状:“爸,瞧她把饭全洒在地上啦!”在一个贫穷之家,“糟蹋粮食”几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小王的脸当时就涨紫了,过来揪住小媳妇的头发,拉倒在地。小媳妇没出一声,就人事不知了”。第二天小媳妇就上吊自杀了。
我对二妞这个人物的印象,就是一个词就是尖刻,否则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千方百计陷害嫂子。但老舍先生对此显然并不满足,他特意在小说中设计了一出二妞与张二嫂吵架的情节,对二妞这个人物作了更为严厉的批判。当时小媳妇被打之后躺在床上,邻居张二嫂“动了善心”,过来看看小媳妇,安慰了她几句。这下子可得罪了二妞,她当即就与张二嫂吵了起来。不过她可不是张二嫂的对手,张二嫂一句“你这个丫头要不下窑子,我不姓张”就“把二妞骂闷过去了”。接着张二嫂骂得更厉害,“三秃子给你俩大子,你就叫他亲嘴;你当我没看见呢?有这回事没有?有没有?”通过张二嫂一连串责问,我们可以肯定,有!这就不仅尖刻,而且品行不端。此处令人“拍案叫绝”。二妞此时只有十四五岁,很难想象成年后她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柳家大院》是那种具有完整结构与完整故事情节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在魔幻、先锋、心理、意识流等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已经被不少人视为陈旧、落伍,应该被送进垃圾箱了。只是我能力有限,只能欣赏这类小说。老舍先生的创作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幽默,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一特点与他的大多数作品的主题—穷人的苦难与不幸—不相协调。鲁迅先生曾批评过老舍先生油滑,我想原因可能即在于此。《柳家大院》虽然没有幽默成分,但因为文字采用了不少北京口语,整篇作品多多少少仍给人以轻佻、不庄重之感—北京口语很大程度上给外地人的印象就是嬉皮笑脸、油腔滑调、“耍贫嘴”。这也是它在深度方面难以达到鲁迅先生同样描写女性悲惨命运的短篇小说《祝福》的原因。
柳家大院读后感(篇3)
老舍在《柳家大院》中给我们刻画了住在“柳家大院”里的各具特色的底层人物形象,在语言上朴实而滑稽,在小说中多次运用到“暗讽”,“文明人”“猫尿”等语言构成了老舍独具特色小说风格。
老舍用王家小媳妇之死作为全文的主线来重点刻画了王家,张家和“我”的生活。老舍通过用人物自诉的方式,批判了像老王、小二妞这样身上存有严重人格扭曲的贫民。老王本是一家洋人的花匠,儿子在城外当石匠,可以说生活并不富裕,但老王却整日用“文明人”自居,把封建礼教作为自己的道德标准,自己还挺得意,不把自己的儿媳妇当人看,从不给她好脸色看,他把自己的儿媳妇当成了一件“货物”,因为那是他花了一百元的彩礼“买”来的,一年父子俩也还不清亏空,老王就拿儿媳妇出气,更可恶的是他自己不亲自动手打儿媳妇,只对她做体罚和精神上的摧残。
他可耻的唆使自己的儿子打小媳妇,她卑鄙的让自己的女儿小二妞折磨小媳妇。小二妞本来就像他的父亲一样坏,她凭着洋人供给在学堂读过书,就自以为了不起,瞧不起人。和他父亲一样“狗仗人势”,明明是给别人当奴才,还把它当成了一种“光荣”,从中我们可以看见这些人的“奴性”之强。而小王呢?本身秉性并不像他的父亲老王和小二妞那样坏,但依然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为了顾及“愚孝”他一次次的把重重的拳头打在了自己的妻子身上。这些种种的摧残与折磨最终让小媳妇没有了活路。我们可以说老王是致使小媳妇的罪魁祸首,小王和小二妞实质是老王的帮凶。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看到老王、小二妞这样人的身上他们确实是有“病态”的,他们明明和其它贫民一起住在这个破败的柳家大院里,却自以为高人一等,明明自己也是一个穷光蛋,洋太太给她一百元钱是看在为她卖命和加上要从老王的工钱里扣缘故,可以说老王没有从洋太太那里得到什么便宜,但为何他还“洋洋得意 ”感觉内心很满足呢?这是因为他们是一群当惯了奴才的人,他们在封建礼教的影响下已经没有了独立自主的人格,他们跟惯了主子,已经形成了把能跟着好主子作为“光荣”的普遍价值观,他们已经被毒害的不能称其完整意义上的人。
柳家大院读后感(篇4)
老舍的短篇小说《柳家大院》讲述的是在旧时代北京的一个不起眼的大杂院里,公公、小姑子、丈夫虐待小媳妇导致她上吊而死的悲剧故事。但作品并不仅仅唱出了黑暗社会底层妇女的悲歌,更像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在平凡的事件中看出意义”。从贫民窟司空见惯的血泪的生命史中挖掘出底层劳动人民的悲剧根源,揭示整个民族精神文化的痼疾。
谁是逼小媳妇走上自杀绝路的凶手?单从文章表面看,我们可以断然地回答她是被自己家中的亲人——公公,小姑子,丈夫折磨死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妇女的地位是最低下的,就如鲁迅悲痛地指出:“有时简直并牛羊而不如”。贫穷往往能将人性的残忍与对生命的漠视展露无疑。小媳妇是被她的父母以一百元的代价“卖”给王家的,这样就使王家“再有一年也还不消这笔亏空”。“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因为穷,小媳妇被人认为是王家生活贫困的根源,被当作“出气筒”。但是如果究其根本,我们可以看到是所谓的“文明”在从中作梗。这“文明”,指的就是中国固有的封建伦理道德加上外来的资本主义文化思想,是它毒害着劳苦人民的心灵,酿造着生活的苦酒,使像小媳妇这样的“苦人”走上绝路。
小媳妇最终是死了,她的死是苦难的终结和逃离,更是对丑恶世界的控诉与批判,但这种力量太微弱了,萤火照不亮黑暗的天际。二妞的命运就说明了一切。这个自居为“女学生”的丫头,变着法儿折磨她的小嫂子,恨不得“把她一下子捶碎才痛快”,可她无论怎样自认高贵,都逃不脱“穷人家姑娘的悲剧命运”,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正盘算着把她卖出去,更没有意识到她嫂子就是未来的自己。这样的结局使得悲剧之悲达到了无以加复的地步。
柳家大院读后感(篇5)
老舍在《柳家大院》中给我们刻画了住在“柳家大院”里的各具特色的底层人物形象,在语言上朴实而滑稽,在小说中多次运用到“暗讽”,“文明人”“猫尿”等语言构成了老舍独具特色小说风格。
老舍用王家小媳妇之死作为全文的主线来重点刻画了王家,张家和“我”的生活。老舍通过用人物自诉的方式,批判了像老王、小二妞这样身上存有严重人格扭曲的贫民。老王本是一家洋人的花匠,儿子在城外当石匠,可以说生活并不富裕,但老王却整日用“文明人”自居,把封建礼教作为自己的道德标准,自己还挺得意,不把自己的儿媳妇当人看,从不给她好脸色看,他把自己的儿媳妇当成了一件“货物”,因为那是他花了一百元的彩礼“买”来的,一年父子俩也还不清亏空,老王就拿儿媳妇出气,更可恶的是他自己不亲自动手打儿媳妇,只对她做体罚和精神上的摧残。他可耻的唆使自己的儿子打小媳妇,她卑鄙的让自己的女儿小二妞折磨小媳妇。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看到老王、小二妞这样人的身上他们确实是有“病态”的,他们明明和其它贫民一起住在这个破败的柳家大院里,却自以为高人一等,明明自己也是一个穷光蛋,洋太太给她一百元钱是看在为她卖命和加上要从老王的工钱里扣缘故,可以说老王没有从洋太太那里得到什么便宜,但为何他还“洋洋得意”感觉内心很满足呢?这是因为他们是一群当惯了奴才的人,他们在封建礼教的影响下已经没有了独立自主的人格,他们跟惯了主子,已经形成了把能跟着好主子作为“光荣”的普遍价值观,他们已经被毒害的不能称其完整意义上的人。
柳家大院读后感(篇6)
王家媳妇既然是文章的主线,关于她的笔墨自然不少。她和小王的年龄相差整整十岁,是王家父子花了百元大洋买来的,为了娶她,家里还负了债。因为是花了钱买来的,照着老王被扭曲的物质观,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拿媳妇出气,不是这个不好就是那个不好。他看待媳妇就像看一件商品似的,不能有自己的思想,说干什么就要干什么。
可说到底,老王是什么样的厉害角色呢?老王是个“文明”人——这是一个铁铮铮的事实。他吹胡子瞪眼睛,因为“文明”人应当应分;他在儿媳妇面前闹气,存心找她毛病,因为“文明”人有这派头。事实上呢?老王自己也不过是个洋人的花匠,只因自认为有个好洋主子就觉得了不起。俨然是做惯了奴才想在更弱的弱势人物前充主子,满足自己变态的心理。这骨子里的“奴性”可见之深。而更更“文明”的是,老王从不会亲自对媳妇动粗,而是对她做体罚和精神上的摧残,可耻的唆使自己的儿子打媳妇,放纵自己的女儿二妞对媳妇的折磨。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王家媳妇根本没有地位可言,和被圈养的牲畜没什么两样,毫无身为人的基本尊严。是个无辜而又可悲的小人物。尽管她小心翼翼地躲过每一个黑夜,提心吊胆地捱过每一个比黑夜更肆虐的噩梦,但是在醒来后阳光普照的小世界,依旧没有温暖,只有恒常的37℃甚至更低。她对着那些蛮狠的人们,千依百顺,不敢反抗。有时候迫不得已地低三下四是她无法言说的痛苦。但是即使这样,仍然难逃她的悲剧命运。在丈夫回来的一天,她做事谨慎,本来是可以安稳度过,可二妞故意让她摔了跤,把米饭泼倒了。米饭对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是种弥足珍贵的食品。于是严厉的惩罚成了必须。在老王、二妞的怂恿下,小王使出浑身的劲打在媳妇身上。之后,奄奄一息的她陷入了深不见底的绝望。茫茫人生好像荒野,在本就贫瘠的土地上,如果生活只剩下无法言说的痛苦,没有希望,没有信仰,没有拯救,孤独的生活在黑暗之中,那活着和死去还有什么区别?于是她选择悬梁自尽,没有死过怎么知道不会比活着好。
柳家大院读后感(篇7)
小说的开篇就揭示了反讽的主题——出人命在柳家大院是一个热闹,被人们认为是一个茶余饭后笑话一样的谈资。住在柳家大院的都是老北京底层的劳苦人民,他们谋生的方式千差百异,各不相同,三教九流,无孔不入;他们生活的境遇无所差别,户户相通,衣食住行,手停口停,生活的艰辛与摧残,封建传统礼教的根深蒂固,使他们麻木不仁了,那份恻隐变成了可笑荒诞,漠视旁观热闹变成了热衷。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对于王小媳妇的遭遇没有半点同情,甚至认为理所当然,伸出那宝贵的援助之手等于天方夜谭,嬉笑调侃倒成了家常例行。最后,王小媳妇死了,作为夫家残暴虐待的牺牲品,作为人性冷漠的牺牲品,她死了,她也解脱了。活着没有尊严,没有人格,任人践踏凌辱,死亡对于王小媳妇来说无疑是的解脱。她活着还不如死了来的风光与体面,有价值,并且还能感受到来自丈夫微弱无力的“怜惜”。活着是牛马猪狗也许还不如,死了起码还算“体面”,享受“尊容”。我不知道在那个时代有多少如王小媳妇那样的无辜者,受尽了人世的心酸,默默忍受不见天日,走向灭亡。他们的死是可悲的,中国人民需要觉醒,彻底的觉醒。
底层的住户如蝼蚁草芥一般茹苦生活,却仍然有追求“文明”的心,“我”和老王一家即是最典型的代表。“我”一个算命术士却自称文明,老王一个洋家花匠硬要讲文明。人物自身的矛盾充斥全文,老派市民的迷信,中庸,保守,虚荣展现的淋漓尽致。王家女儿虽然上了新学堂,接触了新文明,她的本质毫无改变,反而加剧了她压迫奴役别人的恶念,谁又知道她不是下一个王小媳妇儿呢?王家儿子的愚孝仅是那一类保守派的缩影,一味地执行,顺从,失去了也是茫然怅罔,不知如何。“我”和张二嫂是本文仅存的温情与人性,对于王小媳妇的同情,有了斗争的火苗,反抗的实践。弱,总比无好,进步的道路是漫长的,有希望就有明天!
处于文明开化的当今,社会人性的漠视无情依然存在,并且不会消亡。漠然是人性的黑暗,但我们可以选择光明。我们是社会,世界,宇宙的尘埃,渺小而无迹可寻。一切都在发展,一切都在进步,组成世间气息的我们可以努力,可以面对,可以献身,有时候我们需要勇气,奋起说不,说对的勇气,愚公亦可移山。历史文明的优化不正是数以百计成千上万的“愚公”们所创造?
柳家大院读后感(篇8)
老舍曾说过:“读历史设若能使我们落泪,那么眼前摆着一片要断气的文明,是何等伤心的事”。柳家大院就是以北京为代表的古老城市的缩影,文章让读者通过大杂院中惊心动魄的悲剧,看到封建宗法社会中的人情世态,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伦关系,看到长期统治着中国社会的封建文化道德是怎样地毒化着广大劳动人民的心灵,麻痹着他们的灵魂。使他们变得愚昧、保守、自私和残忍。
在“我”这个算命先生的眼里,老王是大杂院中“第一个不是东西的”,他在洋人家中当花匠,正是这挣钱不多但在旁人看来相当“体面”的差事,使老王自诩为“文明人”,专学文明人的派头,好像“文明人的吹胡子瞪眼睛是应当应分”。自个儿身份卑微,围住的又都是肝火旺,爱吵架的家伙,向谁去耍聪明人的派头呢这苦难,当然就落到了他家那“像窝窝头”的儿媳妇身上。他是公公,却“想把婆婆给儿媳妇的折磨也由他承办”。一天到晚对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他为媳妇立下许多“规矩”。要她这样那样的,“变着方儿挑她的毛病”。“为了三个钱的油,两个大的醋,他能闹得翻江倒海。”他想尽方法来虐待媳妇,罚饿、罚跪。自己不能动手打,就挑唆儿子动手。因为他知道儿子是石匠,“打一回胜似别人打五回”。当媳妇不堪毒打而发神经时,他明知她已清醒,还故意掐人中、用草熏,为的是“惩治她”。真是恶毒至极。当媳妇上吊后,他痛心的不是她的死亡,认为这“不算什么”,而是担心“脏了房”。房东不饶他,要是再为儿子娶一个“上次的债又还没归清”。
老王在家中是高高在上的不可触犯的存在,手中掌管着小媳妇的生命,但在洋人面前,他又变成了另一幅模样,挂着谄媚的笑,弯着腰,恨不能把头贴到地上去,“洋人要是跟他过一句半句的话,他能尾巴摇动三天三夜。”这就是病态文明孕育下的精神贫民,封建思想和洋奴意识已在不自知中融入骨血。
社会的下层贫民,他们不光在物质上贫困,更可悲的是病态的文明扭曲了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自身的奴隶性使他们向老爷太太谄媚讨好的同时,又去欺辱和奴役比自己更加弱小的人,在悲剧的循环中,在病态“文明”的绝对统治下,精神的贫民永远无法看到希望的曙光,享受到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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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侦探读后感(推荐8篇)
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读完作者的作品后,让我既有了新知识,又领受了启示。因此,阅读后的感想十分重要,这也是栏目小编为您推荐精心打造的“大侦探读后感”文章,希望您品味其中的内涵,从中得到启迪!
大侦探读后感(篇1)
《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是一位叫阿斯特丽德?林格各伦写的。她写这本书的时候有94岁,被人们称为童话外婆。她还写了很多书,如果把她写的书摞起来有175埃菲尔铁塔那么高,把它们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周。她是不是很了不起的一位作家呀!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卡莱,他机智、勇敢、执着。小卡莱是个侦探迷,一心想当侦探。这位小卡莱时刻留神周围有没有可疑的事。由于他观察仔细、勤于思考,他破获了许多案子,后来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私人侦探。
《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讲小卡莱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破获了一帮偷取金银珠宝的盗窃犯;第二部分讲的是他们帮助警方逮住了杀人犯;第三部分是讲在他们的协助下,警方成功地解救了教授父子,并保守住了国家机密。我的心随着故事情节变化,时而兴奋不已,时而屏住呼吸,时而张大嘴巴
读完这本书,我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多动脑筋才能找到解决困难的方法!
大侦探读后感(篇2)
这个暑假,我读了《大侦探福尔摩斯逃狱大追捕》这本书,这是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里的其中一本,这本书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拍档华生,帮助警探李大猩和狐格森抓获越狱的江湖骗子马奇的故事。
这本书讲述了福尔摩斯在江湖骗子马奇女儿凯蒂的生日会将其抓获。四年后,马奇袭击狱中老大刀疤熊,成功逃出固若金汤的牢房。福尔摩斯知道马奇只为见证女儿的婚礼,让他完成了心愿后主动自首。故事的最后,马奇的女儿凯蒂得知他越狱的原因是因为想在婚礼上见她一面后,便在礼车上放了马奇送给她的布偶,表示原谅马奇。
书中,对马奇越狱过程的描写和福尔摩斯破解了马奇越狱之迷是我最喜欢的部分,因为这一部分是包含了很多科学道理。马奇为了越狱,作了周密的计划,他先老实听话成为厨房帮工,成功地从厨房偷取盐,并利用了盐水锈蚀铁壁的化学性质轻松拆下困住他的铁杆,还利用了和冰与尿液的化学作用,攀越了6米高的围墙。他还经过精密的计算,巧妙地切法切出51块饼干藏在身上,用来逃跑时吃。大侦探福尔摩斯凭借几团碎布和一块薄饼等仅有的几个线索便破解了马奇的逃狱之迷。这些情节不仅让我读到了精彩的故事,更是让我在故事中学习到了很多科学知识和思考方式。
故事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四肢敏捷,善长拳术,头脑灵活,知道许多知识,曾破过许多案,知道摩尔斯电码和常人不知道的科学知识;他的拍档华生,助人为乐擅长医术;警探李大猩和狐格森爱出风头,查案手法案笨拙;越狱骗子马奇,虽然是骗子但却是劫富济贫,还深爱着自己的女儿,对家人有爱心。书的最后还验证了马奇对凯蒂的关心,正如书中所说他明白,无法相认虽然遗憾,但人生岂能尽如人意,能够默默地在远处中守护,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书中的每个人物都鲜活有趣,在被故事吸引的时候我还能学到很多知识。我感觉,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科学道理是成为合格学生的基础,而将所学的知识用在正确的事情上,才能真正的学以致用。同时,这本书还让我感受到了亲情的可贵,明白了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更加明白了他们平时的良苦用心。
大侦探读后感(篇3)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一本书,书名叫做《大侦探之恐怖的地下宫殿》。
这本书最适合喜欢侦探的小读者,里面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惊险曲折,充满悬念。而且这本书可以让读者开动脑筋,充分运用发散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锻炼想象力和判断力。
这本书作者是绿蒂。主要内容是聪明的唐逗带领着胆小的郁蓝和帅气的王子冒险地下宫殿的故事。他们不怕烈日炎炎的夏天,也不怕冰天雪地的冬天,克服了许多的难题,最后找到了他们想要的宝贝。
这本事不仅深受许多侦探的喜爱,而且还可以锻炼自己的大胆性。最重要的是,读完这本书,就像看了一场电影一样,拍案叫绝。
最后,就让我们一起跟随针尖社的脚步,观察现场,寻找证据,共同破案吧!
大侦探读后感(篇4)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关于侦探的书籍--《大侦探海啦啦4疯子杰克的生死挑战》。它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书的主人公是海啦啦--一个小学五年级的机智男侦探。他的好帮手青瑛有一个堂哥,名叫青峰。青峰有人格分裂症,一人扮演三个角色:疯子杰克、地狱博士阿南以及青峰。疯子杰克多次向海啦啦发出挑战,做出疯狂的举动,而地狱博士阿南与青峰却竭尽全力地帮助海啦啦度过难关。最终,海啦啦解开了这个谜团,让真相浮出水面。
一个个新的人物,一种种新的可能,一堆堆新的谜团,一次次新的挑战,让海啦啦不知所措。疯子杰克可怕的非人行为,让海啦啦痛心疾首;疯子杰克神秘的行踪与历史,让海啦啦捉摸不透;疯子杰克发来的挑战邮件,又让海啦啦忐忑不安。而其中,海啦啦每一次心情的转变,读者们都可以在阅读中深刻体会到。
本书作者海小枪枪老师刻意在书中设置了许多谜团,每一个都引人深思。你必须仔细观察细节,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多角度思考,才能得出正确答案。如果我们不仔细观察,不用心思考,都无法解疑,就无法增长我们的智慧。
在生活中也是这样。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还没有回来。我灵机一动,打算制造一个惊喜给他们。爸妈都特别喜欢吃油炸南瓜饼,我刚好可以趁着这次机会,让他们尝尝我的手艺。因为经常看妈妈做这道菜,所以我大概知道它有哪些步骤,并有信心把它做得和妈妈一样好。
于是,我装着妈妈的熟练的样子,点好火后,先把适当的油倒进锅里。等油烧热后,再把南瓜饼放进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没过多久,锅里的油就四处乱溅。刚开始还好,只是溅到桌面上。后来,油就更加调皮了,甚至溅到我的衣服和手臂上,让我感到十分难受。我实在忍不了了,打算寻求解决办法,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来,这南瓜饼没有加盐,于是我不论先后顺序,往锅里加了点盐。
没想到,油居然停止了飞溅,安分地待在锅中,我感到十分奇妙。做好油炸南瓜饼等爸妈回来后,我一边看着他们吃我做的油炸南瓜饼,一边疑惑地问妈妈刚才的问题,妈妈微笑着告诉我:油炸食物时之所以油会外溅,是因为油锅或食物中含水分的缘故,因为油的沸点比水高,而密度比水低,因此油层在水层上面,水层沸腾而使油层飞溅,如果在油中加盐,那么盐应该不溶于油脂中,但溶于水中,水盐油混合时,使水变成高浓度的盐水而使其沸点增高而不易沸腾,那么油层就不会往外飞溅了,下次如果再遇到这种问题,也就可以使用这个方法。听了妈妈讲的话,我深有感触:原来生活中蕴含着那么多奥秘,多加观察和思考就会获得智慧!
在生活中,观察是根,思考是叶,智慧是花。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种下一粒认真努力的种子,就会收获成功的绿萌,绽放智慧之花!
大侦探读后感(篇5)
每个人都知道郑渊洁,他是一个童话大王,写出来的书非常吸引人,真的是这样吗!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妈妈给我买的书,《鲁西西与大侦探荞麦皮》。这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用荞麦做成的人,他叫荞麦皮,是个神探,专门帮助那些弱小的人,替他们讨回公道。
他有一次来到了荒郊,突然听到一群小孩的声音,他又看到了一座城堡,原来这个城堡是一群逃学的孩子们把这个废弃的城堡改装后做成了一个他们生活的地方,读到这,我都开始佩服他们了,这真是太神奇了!可荞麦皮后来了解到那些孩子们并不喜欢看书,因为他们觉得很没有意思,这吓了荞麦皮一跳,但对于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却是一件极为普通的事情,有写孩子不喜欢读书,枯燥无味,这是那些孩子对书的评价。这时,大侦探荞麦皮更紧张了,因为他知道,孩子们缺少精神食粮可不行,如果长时间这样,大脑会很虚弱,导致脑血管里的血液凝固在一起,人就会昏迷。于是他决定,把故事装进大炮里,攻击城堡。读到这里,我非常惊讶,这对于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的事情,但童话中就是这样。就这样,他成功的把这个危机化解了。
我觉得这个故事通过旁敲侧击,的告诉了我们,要多读书,多增加我们的精神食粮,这个手段非常的高明,令我非常的佩服,但我平常不是很喜欢看书,这回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以后一定会注意多读书的。
大侦探读后感(篇6)
从小,我就非常喜欢读侦探故事。从书和电影里,我认识了英国的名侦探福尔摩斯、日本的名侦探柯南和比利时的大侦探波洛。最近我又从书里认识了瑞典的一位大侦探:卡莱·布鲁姆奎斯特。
大侦探卡莱出自瑞典的“童话外婆”阿斯特丽·林格伦的小说《大侦探小卡莱》。你别误会,卡莱不是一个像福尔摩斯那样的成年人,也不是像柯南那样的高中生,而是一个只有13岁的小男孩。不过,像所有厉害的侦探一样,卡莱聪明、勇敢、冷静、细心,爱动脑筋,当然也喜欢“多管闲事”。
书中描写了卡莱和他的两个好朋友安德士和艾娃露达在暑假里和别的小朋友玩“玫瑰之战”的游戏,发现了案件,然后一起追查案件、对抗罪犯的很多故事。
卡莱常常躺在梨树底下瞪大眼睛想入非非,他也常常和假想中的谈话对手对话。这位假想谈话对手是他的忠实伙伴,已经陪伴他多年了。卡莱认为他是一位出色的人,是一个杰出的侦探,值得任何人对他怀有深深的敬意。请猜猜,这位假想对手是谁?对,就是卡莱自己!原来他整天都在琢磨当侦探的事情。
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所有的罪犯都很狡猾,想要抓住他们就要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顺藤摸瓜,还要有足够的耐心,要学会分析。
我认为我要学习卡莱的聪明冷静和敢于对抗罪恶的精神,学习安德士的领袖精神,学习艾娃露达关心他人的精神。
我还想多掌握一些侦探的知识,长大了当侦探,破许多案子。
大侦探读后感(篇7)
福尔摩斯一直是办案现场最聪明的侦探,很多凶手都被绳之以法,然而如今,有一名新犯罪首脑仍逍遥法外,那就是莫里亚蒂教授。莫里亚蒂教授不仅仅跟福尔摩斯的智力不相上下,更加上他作恶多端的能力及丧尽天良的本性,很可能会使这位举世闻名的福尔摩斯侦探居为下风。
澳洲皇储突然死亡,虽然莱丝楚德督查在调查之后认为皇储是自杀的,但是福尔摩斯却认为皇储是一起谋杀案的遇害者。这起震惊世人的谋杀案其实只是莫里亚蒂教授开始自己的黑暗统治的前奏曲而已。发现了凶手蛛丝马迹的福尔摩斯顺着线索追寻了下去,没想到这个线索把他带到了一家小酒馆中。前些年,他和自己的兄长以及好朋友华生,在这里庆祝完华生最后一个单身汉夜晚,在这间小酒馆里,福尔摩斯碰到了西姆,她是一个吉普赛的占星巫师,她看到了谋杀案的发生,但是他并没有把一切真相都告诉福尔摩斯。因为她的占星术,使她变成了莫里亚蒂教授的下一个谋杀对象,不过福尔摩斯,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了她,为了报答福尔摩斯,西姆答应帮助福尔摩斯破案
看了这部电影后,我觉得福尔摩斯是最勇敢最聪明的人,但他有时候也比较有趣,他会把自己伪装得很好,他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能快速的扫描跟整个案件有关的证物以及凶手留下的任蛛丝马迹,再把线索和证物连起来,找到最后的幕后凶手,然后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牺牲自己,阻止凶手的阴谋得逞,最后又活过来了。我最喜欢看探险或破案的电视电影。我很羡慕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以及他那双灵活敏锐的眼睛,那双眼睛透漏着一种不服输,一种正义的光彩!
大侦探读后感(篇8)
当我在书店顺手拿起这本书,随便翻翻时,突然被上面几排美妙又刺激的句子吸引了。我猜这一定是一本讲侦探的书,我太喜欢了,就央求妈妈给我买。起初,妈妈还有点不相信的我判断力,等她看了这几排文字后,立刻同意了,还对我说这本书不能不买!你知道这本书有多么好看了吧!
原来,这本书是一位叫林格伦的外国老奶奶写的,她真的很老,有94岁,被人们称为童话外婆。她写了很多书,在世界各地发行的书摞起来足有175座埃菲尔铁塔高。我后来还买了她写的《小飞人卡松》、《长袜子》,都很好看。
《大侦探小卡莱》是一本大部头的书,不仅书大而且还很厚,差不多400页。故事讲了一位名叫卡莱的小朋友与他的伙伴一起破案的经历。主人公小卡莱有很多优点,他乐观、聪明、胆大。不过,他的胆子也太大了,朋友们常说他完在敢。但我觉得这是一个侦探应该具有的冒险精神,更重要的是他有很多知识,在破案的时候这些知识给了他巨大的帮助,我也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破案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原因还有它的大和厚,我可以多看几天才看完,以饱我的书瘾。
啊!在漫长的假期里,小卡莱和他的伙伴们给了我很多快乐。
《童年》读后感推荐8篇
与“《童年》读后感”相关的问题是本文的核心议题。在假期里,我们有幸观看了这部作品,相信它一定给您留下了独特的心灵体验。而将自己的真实感受写成读后感,是理想的表达方式。只需反复品味、细致思考、反复阅读,您就能写出一篇出色的读后感。非常建议您将这篇文章收藏起来,或许它将对您有所启发与帮助!
《童年》读后感(篇1)
高尔基,年幼时常听大人们提起,却不知道他是谁,欲知他的身世,柯达人们总是说你还小不懂的。初中时了解到了他,他的身世如此悲惨,但也获得了许多名号、荣誉。并且他还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而《童年》也正是他写的一本自传体小说。
这本书讲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看完后我不禁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每个人都有童年,我的童年包括大家的童年估计都是充满了快乐的,然而高尔基的童年如此残酷,他也成为了如此了得的人,我感到很是敬佩。高尔基早年丧父,一直跟着妈妈与年迈的奶奶过着贫困的生活。然而他并没有抱怨过,而是努力的学习,长大后想要孝敬妈妈,这点我也是很佩服的。此书记载了高尔基凄惨的童年的故事,里面夹着一些苦涩,与做人的道理。
看了这本书,我很庆幸自己生在了这个充满人道的社会主义国家,这里没有伤人的鞭子,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这里的人们善良、团结、充满爱心。走进书香四溢的校园,成为一名莘莘学子,开心的迎来充实的一天。校园里老师们热心的传授给我们知识,我们如同一个个树苗在这个平与的社会里渐渐长大。让我们珍惜现在吧,珍惜每一秒,长大后回报这个人道的国家。让书中亲人朋友间勾心斗角的事永远不要变成现实,让这个人道主义的国家一直延续吧。
我们也将要向高尔基学习,古人说的好:“见贤思齐焉”。
《童年》读后感(篇2)
小孩子的记忆总是最真实最纯净的,记得看完这本书时感觉一个人的成长和小时候爸妈的教育是密切相关的不管将来你变得怎样或多或少都有那是的影子一些人性的善恶是非判断在那个时候已经深深渗入你的灵魂亚米契斯用耐心,用平凡的故事,写出了关于儿童世界的杰作!
在这个由安利柯记下的日记里,有很多性格各异的男孩,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卡隆和伍蓝迪,卡隆是班里个头最高的男生,却有点害羞,但关键时刻他总是勇敢地挺身而出;而伍蓝迪恰恰是个小恶魔,(日记里有个细节:班里有个可洛西,是个红头发,胳膊残疾,母亲是菜农的同学,伍蓝迪为了取笑他,就站到桌子上,装出挑菜的样子,结果全班同学都哄堂大笑起来!)
这本“意大利小学生的日记”,每读一次,都很感慨:一个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家,一定是有最高尚的起点。所以,把自己从小就喜爱的书耐心地手抄一遍,对自己,不只是犒赏,甚至是很奢侈的享受!而一个逝去的作家如果知道在遥远的中国,有读者用这么傻的方式表达对他的敬意,他也一定会很幸福!
《童年》读后感(篇3)
童年,每一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那样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想。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莎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反衬出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的多。因为主人公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是地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过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有好的学习生活,好的老师,好的同学……
我非常敬佩他,能在这样的苦难环境中成长起来。是啊“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啊!”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的坎坷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无愧于心呀!面对困难时,只要想起阿廖莎在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莎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就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高尔基是我一生学习的榜样!
《童年》读后感(篇4)
感恩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同样的基调。它温暖着人们如阳光般灰白的脸颊,滋润着人们如雨露般干涩的眼睛,它的主题曲永远不会在每个人的心谷响起,没有喧嚣。《童年》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故事的熏陶,这些琐事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外祖母给阿廖沙讲故事,在困难之时,收留阿廖沙,时时为阿廖沙祈祷,替他挨骂。
这些平凡的小事感动着阿廖沙,他努力赚钱为外祖母分担辛劳,他勤奋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来感恩外祖母。祖母的伟大不仅在于凝结阿丽沙的血肉,更在于塑造阿丽沙的灵魂。她的生命是一段爱的旅程。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感恩的故事。在美国,当人们庆祝感恩节时,一对年轻夫妇绝望地欢迎感恩节,因为他们太穷了,想不起感恩节。
看着父亲的争吵,儿子只能无奈地站在一旁,就在这时,有人敲门。
男孩看到门外站着一个满面笑容的男人,手里还提着一个大篮子,里头装满了各式各样的过节用的东西。那人篮子搁在男孩的臂弯里就转身离开了。临走时还留下一句温暖的话语祝感恩节快乐!
感激之心生在男孩的心中。他暗暗发誓将来也要以同样的方式帮助别人。18岁那年,男孩在感恩节买了很多食物,假装是送货员,来到一个非常贫穷的家庭。
他从那辆破汽车里取出食物,走进那间破房子。孩子们看到食物时欢呼起来。临走时男孩也说了一句:祝你们节日快乐!
感恩这心就是在被别人帮助中油然而生的。感恩不需要理由,因为有爱才会感恩。感恩是什么?
一千俱有一千种答案。
但无论是谁,都无法表达对一个没有感情的人的感激之情。因为感觉的原因不是说,而是用心去品味。感恩,如沁人心脾的甘泉。畅饮甘泉,我们的内心变得纯净而又宽敞。
感恩,如令人心折的白雪。领略白雪,我们的内心变得安静而平和。人们每天都被这么多的事情所感动。也许有时候正是因为它们的共性,我们才对它们视而不见。
有一种说法,人们感恩是因为他们生活在爱中。
滴水之恩,当我们涌泉水报到时,我们凭什么让碌蒙上眼睛而没有感恩之心?世界有爱,世界有感情,感恩是一种表达内心的方式,它不在于物质的多少,而在于态度。今天是感恩节,给父母洗脚,帮助老人过马路,照料花草树木。
当这个世上已无感恩的足迹时候,那它也就随之成了一个冰封的天地。冷酷,亦无情。
朋友们,请把你的心从泥里拔出来!请腾出一点空间来承载这足够让我们回味生命的感恩!
《童年》读后感(篇5)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这本书叫《艾莎和安娜的童年时光》,这本书总共有48页,我几乎每天晚上都读它,因为我最喜欢里面的艾莎女王。
这本书写的是艾莎女王和她的妹妹安娜公主童年的故事,艾莎女王有着神奇的冰魔法,让我羡慕不已,艾莎女王穿着浅蓝色的美丽长裙,披着带有雪花标志的浅蓝色披风,她的头发上还有钻石的发卡,我觉得这样打扮非常非常的漂亮,冰雪奇缘电影里有一段,艾莎女王在山顶一边唱着我最爱听的歌,一边给自己搭建了一座冰雪城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关于这本书,我还有一件事要和你分享。我父母知道我非常爱艾莎皇后,所以我带我去上海迪士尼看了真正的艾莎皇后,以满足我的愿望。那几天我开心极了,在迪斯尼里面我不光在城堡下遇见了我最爱的艾莎女王,还和爸爸妈妈一起看了冰雪奇缘的演出。真的是太开心了。
我有一个愿望告诉你,我希望有一天我能成为一个美丽的公主,穿着美丽的裙子,披着淡蓝色的斗篷,像艾莎一样。对了,还要卡着浅蓝色钻石发卡。
《童年》读后感(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童年》,我读了之后,心中有很大的感触。
阿廖沙3岁丧父,从小跟着母亲、外祖母和外祖父。从此,不幸的生活来临了。外祖父脾气非常暴躁,常常打他和外祖母,让他的心灵中有了阴影。唯一关爱他的,唯有和蔼的外祖母,用慈祥的面孔关爱阿廖沙。阿廖沙还有一个很要好的伙伴,但也被爱嗜酒的舅舅逼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我们的童年是彩色的、阳光的、自由的。比起他,我们要幸福的多。我们从小就有父母的关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缺吃,不缺穿,生活在爱里,可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认为这种爱是理所当然的,不!我们不该太贪心,向别人奢求更多的爱,我们还应该存怀感激之情。遇到困难也应该挺过去,因为我们有爱。阿廖沙就是这样,慈祥的外祖母给予了阿廖沙无限的爱,致使阿廖沙拥有了坚强不屈的性格,让他感觉到了温暖,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虽然世界不是处处充满爱,但我们也要寻找爱,在爱的关怀下健康成长。
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后,让我懂得了珍惜自己美好的童年,还要心存感恩。
《童年》读后感(篇7)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寒假即将结束的一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字体而忽起忽落。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歧视: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黑暗的的环境下,谁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
我为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而伤痛。但我依然含着泪水,坚持把这个催人泪下的故事看完了……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老师讲课;回家有可口的饭菜等着你品尝;你需要什么,家长就会给你什么……
我们应该更加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抓紧时间,刻苦勤奋,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良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童年》读后感(篇8)
我读完《童年的馒头》这篇文章使我久久不能平静。这篇文章主要内容写了“六一”儿童节的时候学校,发三个白花花的馒头,在放学的路上主人公平娃因为肚子饿,把学校分发的馒头都吃完了。二丫他娘来串们问起学校发馒头的事,平娃母亲蒸了五个馒头保护了平娃的自尊心。
当我读到“等我回到家时,呆呆地看着手中空空的荷叶里边连馒头屑也没剩。”的时候。知道了平娃上学的地方离平娃家很远他才肚子饿。在从“呆呆地”可以看出平娃已经知道自己错在了把妈妈和妹妹的馒头吃完。看那一个主人公每天都是起早贪黑,可我每天都非常晚起床,还在学校中不用心学习,让父母担心。
当我读到“我在五里外的村上小学,六岁的妹妹在家浇锅做饭,背着那个比她还高半截的竹篓打猪草,娘起早摸黑挣工分”从这一句话我感受到“我”家中穷的只供我一个人读书,妹妹确每天干家务活,一句埋怨话也没有说;可我的妹妹与弟弟每天在读书。我们非常不爱惜现在的生活与幸福。看着主人公的妹妹做家务活一句话不说,可我做家务妈妈都要吹催一下。有时还不去做。
读完了这些,我来整理一下,我每天的生活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过我有一个非常坏的毛病就是挑三捡四。如果父母爱孩子想要保护他们的自尊心,请放开双手让孩子在自由的生活中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