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练摊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1-23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最新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精华。
为了让人们获得绝佳体验,我精心制作了这篇令人满意的“罗克练摊记读后感”。通过阅读,我们的视野会得到拓宽,当我们读完作者的作品后,一定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通过写作阅读笔记,我们可以让自己的思考更加清晰。如果你觉得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希望你能分享给那些需要它的人!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篇1)
说起我喜欢的东西,真是不胜枚举,但我最喜欢看的书是郑渊洁的大灰狼系列之《罗克练摊记》。它的封面是硬纸板的,上面画着头戴厨师帽,手拿烤鱼串,既善良又可爱的大灰狼罗克。烤鱼串的香味儿,让他的口水都流出来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的装帧精美。更重要的是它的内容精彩。书中一共有35个故事,我感觉其中有3个最有意思,我给大家讲讲。
一是《罗克练摊记》:罗克逛夜市,小吃的香味儿让他食欲大增,他吃了7串糖葫芦、5碗馄钝、19个春卷,罗克看店主哗哗地挣钱,他想要开一个烤鱼串摊。他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办好了执照,就开始营业了。由于他贪吃抗拒不了烤鱼串的香味,把前两串都吃了,到第3串时,他不顾顾客的反对,把铁钎拿在手里,又吃了。就这样他一下子吃了28串。第2天,他的执照被吊销了,他准备在家里海吃烤鱼串,但是第3串还没吃就吐了。没人跟他抢着吃,就不香了。
二是《狼鲨之战》:一天,罗克在海里游泳,他马上上岸时,被一头1000公斤的鲨鱼咬住了他的腿。在海里他与鲨鱼顽强搏斗,他虽然失去了两条腿、一只胳膊,但勇敢地扎瞎鲨鱼的两只眼睛,他被鲨鱼带到了岸上,一位医生为他做了断肢再续手术,手术成功了。
三是《莫逆之交》:一天,罗克骑着摩托车在郊外飞驰,他看到一只兔子好像很痛苦,原来那只兔子肚子疼。罗克把它抱上摩托车,把兔子送到了医院看病,最后把它送回家,从此以后他们成了好朋友。
我从中感受到了罗克的勇敢、淘气、机灵、可爱和仗义,我知道了做人要坚强。如果罗克在海里不与鲨鱼生死相搏,那他就被鲨鱼吃了。我知道了做人要懂得分享,如果罗克卖出了烤鱼串与别人分享,那他的执照就不会被吊销。我知道了做人要有爱心。如果没有罗克的爱心相助,兔子早就没命了。总而言之,这本书真好!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篇2)
巫婆病了?狼心狗肺测量仪?蚊吃蚊五号?这可是罗克的“三大发明”。罗克毕业于名牌大学,对发明肯定有很深的造诣。比如“巫婆病毒”:罗克毕业后,想成为一位电脑编程员,无奈十家电脑公司都拒绝了它。罗克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罗克立刻开发出“巫婆”病毒系列,“巫婆一号”、“巫婆二号”不断侵入那十一家电脑公司的电脑,最终罗克怀着烫金的电脑文凭进了牢房。
莫逆之交?连环案?狼鲨之战?这些体现了罗克的正直热心。比如“莫逆之交”:罗克在路边看到了一只肚子疼的兔子,他不顾兔子对他的猜疑和误会,把兔子送到了医院,最终他们成了莫逆之交。
欲速则不达?七星瓢虫银行?五马分尸?从这本书里我们可以借鉴一些知识,“欲速则不达”告诉我们:卖许多个便宜点的货能赚到更多的钱;“七星瓢虫银行”告诉我们不管什么样的谎言都有被识破的一天;“司马分尸”告诉我们不要太死板。总之,《罗克练摊记》是一本好书。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篇3)
这个暑假里,罗克练摊记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罗克是一只大灰狼,但他从不杀人杀动物。
这天晚上,罗克去逛小吃夜市。他来到兔记糖葫芦摊位前,一连吃了七串糖葫芦;他又到杨记馄饨,吃了五碗馄饨。虽然罗克的肚子已经鼓鼓的了,可是狐记春卷的奇香又把他拽到摊位前,吃了十四个春卷。
罗克看着哗哗挣钱的摊主们想,我也应该干点儿什么?罗克爱钓鱼,他准备办一个罗记烤鱼串摊。
罗克赶紧跑到河边钓鱼。罗克今天运气格外好,不到十分钟,他就钓了二十桶鱼。
罗克回家后去工商处办营业执照。几天后,罗记烤鱼串摊开张了。
第一串烤鱼熟了,香味儿把顾客全吸引来了。罗克说:“我先尝尝味道怎样。”罗克一口把鱼吞了下去,满嘴是油。顾客咽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
第二串烤鱼熟了,顾客们再次把钱举过头顶。罗克叫道:“为了你们的健康,我要负责呀!”说着,罗克稀里哗啦又把鱼吃了。“别急,第三串鱼马上就好!”罗克说。
第三串鱼熟了,罗克二话没说,一下子把鱼吞到了肚子里。
伴着顾客愤怒的叫声,罗克吃了28串烤鱼。
第二天,罗克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了。
罗克决定在家里海吃烤鱼串。
第一串烤鱼下肚,没昨天香。第二串烤鱼下肚,罗克直皱眉头。第三串刚入嘴,罗克就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凡事都要分享,有肉一起吃才香!我以后要把好东西分享给大家,做个大气的人!我会把不舍得吃的巧克力分给果果吃,也会把3D立体贴纸分给朋友们。分享会让人感到快乐的!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篇4)
做意志力坚强、懂得分享的人
解放村中心小学六年级三班张智荣老师:刘娟
这个暑假,我过得特别开心和充实,因为爸爸给我带来了一个新朋友——摇滚。
亲爱的朋友,你知道谁是摇滚吗?它是郑渊洁叔叔笔下的一只善良而又笨拙的大灰狼,你一定觉得奇怪,这世上哪有大灰狼是善良的,但罗克它真的是这世界上唯一一只不吃动物的善良的狼。WWW.yJs21.cOM
爸爸小时候就爱看郑渊洁叔叔写的童话故事,一直到现在他还经常跟我提起书里的舒克和贝塔,还有皮皮鲁与鲁西西,让爸爸没有想到的是,现如今的儿子——我,也被郑渊洁写的童话给迷住了!但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还是这篇《罗克练摊记》。
罗克逛小吃夜市,满街飘香逗得他食欲大增,它首先来到的是兔记糖葫芦摊位前,一连吃了七串糖葫芦,接下来它又分别去了羊记馄饨、狐记春卷,这才算吃饱,虽然它是一只威风凛凛的狼,可它没有拦路抢劫、欺弱怕强,更没有吃霸王餐,而是恭敬有礼地奉上如数的钱币,你能说它不是一只善良有礼的狼吗?
因为逛了小吃夜市,罗克萌发了生意经,它想自己开个烤鱼串摊,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它与工商管理人员差点大打出手,在我看来,这种工商管理人员就应该让罗克好好地揍一顿,依仗着国家给的权力,有无放矢,违背了国家机关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但是当rock真正开始烤鱼摊的时候,我觉得它太蠢了,赚不到钱!它第一次烤出的串,自己试吃,没有让顾客买,馋得顾客咽口水的声音此起彼,起初我以为这是罗克的营销手段,觉得它聪明,这样做一定会让自己的烤鱼串卖得火爆;可第二次烤的鱼串,仍然是没能让顾客吃,而是又送进了自己的大嘴巴里,这下我才明白了一个道理:罗克除了吃还是吃,上天是公平的,给了它一副威风凛凛的皮囊,也给了它一个猪头,它没能把握好当下的商机,这会让顾客失去耐心、泯灭购买欲望!
我本想罗克是为了做买卖赚钱的,想必一定在烤完第三串鱼时,会卖给顾客,可结果第三串还是被它自己给吃了,就这样,它一直烤了二十八串,也吃了二十八串,没卖出一串,都溜进了自己的肚子里,只剩一根闪亮的钢钎留在罗克手中,执照也被吊销了。
罗克,罗克,你为什么这么没有毅力?一点点的**你就失去了本身了呢?一个没有毅力的人怎么能完成一件事?想想有时候我们不像石头!
老师布置的预习任务总是被三个障碍推倒,背书总是被心中无数的理由所安慰,我有时间背诵,但最终还是没有完成;练字更是练一天、休息一天,反反复复,没能练出效果!
唉……这样的我们也是没有资格说罗克的,因为我们和它也算是“一类”,所以从今天起我们应该改掉这样的坏毛病,给自己制定相应的计划,让计划催促自己!
罗克虽然自己独享了烤鱼串,但最终也不能开心起来,因为他没能懂得分享!当一个人拥有一件好东西时,或许他当时会觉得是个宝贝,但久而久之,他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久了便乏味了,只有大家都分享,你才能够得到更多,要知道:懂得分享的人,别人也会带给他快乐!
我从摇滚中学到了很多。感谢你可爱的狼和书带给我的快乐和知识!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篇5)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罗克在逛小吃夜市时,把肚子吃的鼓鼓的。他突发奇想,决定自己也应该办个摊子。
罗克爱钓鱼,所以他决定办个罗记烤鱼串摊。于是,罗克说干就干,骑车去郊外钓鱼。好运气格外关照他,一下子就钓上许多。罗克回家后去办执照。执照顺利的办完了。
几天后,罗克的罗记烤鱼摊开了。罗克刚把鱼架在火上,就立刻有几名顾客围上来。可罗克竟忍不住吃了。第二串鱼烤好了,数十双眼睛盯着他。罗克等到考好时立马塞进了嘴巴。还找理由说是把住质量关。顾客哗然。
最后,罗克又以各种不同的理由连续现烤现吃了二十八串,他觉得这样像元帅当着俘虏进餐。第二天,他的营业执照就被吊销了。他竟求之不得。
他一个人在家里,准备海吃烤鱼串。可吃了一串又一串,都没昨天的好吃。吃了三串,竟然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事情都要学会分享,只有学会分享才是最甜的。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罗克练摊记》,内容生动有趣,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这本书讲述了一头善良的大灰狼——罗克身上发生的故事,这本书有很多小故事,每一个故事罗克有不同的职业,用他的事例告诉我们种种道理,率领我们用“狼眼”看社会。
比如“罗克练摊记”这篇文章,讲罗克想办一个“罗记烤鱼串摊”。几天后,烤鱼摊开张了,许多客人都来了。可罗克也馋了,把鱼吃了下去,还说是为客人安康着想。
吃完一串鱼还不够,连续吃了28条鱼。顾客们很愤恨。第二天,罗克的营业执照撤消了。
罗克决定在海里的家里吃烤鱼串,但闻起来不像昨天。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必须学会分享和分享,这样我们才能享受自己。我想,以后我一定要大度的把好东西分享给大家。
除了这个故事,别的故事也十分精彩。《罗克练摊记》用生动的语言讲述着平常大家学不到的道理,是我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好教师!
我喜爱这本有趣的《罗克练摊记》!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篇7)
啊,好香呀!一个摊位前的奇香把我逗得食欲大增,那个摊位的营业执照上写着:“罗记烤鱼串摊”这是谁开的摊位呢?当然是罗克。
罗克是只大灰狼,他是童话大王——郑渊洁笔下的动物。他幽默风趣,很惹人喜爱。下面一起来听一听他的故事吧。
罗克是只热心正直的大灰狼:他在骑车兜风时遇见了一只生病的兔子,他不顾兔子对他的误会,及时把他送到了医院保住了小命一条,俩人最终成为莫逆之交。罗克还是一只喜欢思考的狼:在他的字典中,“个性”是最重要的,所以不管他做什么事都与众不同。设计师罗克苦思冥想,设计了一个有思想的博物馆,获得了“活建筑之母”的称号。罗克还把骨灰掺进面包里让家人吃了,他的后代还为此发了一笔大财。罗克并非神狼,他也有做事太离谱的时候。例如给孩子起名的时候,罗克自认学富五车,为此他翻破字典给小罗克取了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名字,可怜了小罗克呀!还有一次,罗克造了一个“巫婆”病毒,最终怀揣着烫金的大学文凭入住监狱。罗克还是一只心急的狼:他造了一条高速公路,想五年拿回成本。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罗克的高速公路自开业以来一直冷冷清清的。他后来改了一下收费价格,高速公路上就车水马龙了,为此罗克特意悬挂了一个牌子:“欲速则不达。”
《罗克练摊记》告诉我们:做事要冷静。不能心急,要做一个热心正直,爱思考,拥有自己的“个性”的人……
《罗克练摊记》还告诉了我许多,数不胜数,大家也找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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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精华12篇)
我们为你搜集了关于“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的相关信息。我们如果不趁早多读书的话,将来只会徒增懊悔,当我们从作者写的作品获得感悟之后。将这些感悟写进读后感,对于我们理解作品有很大的帮助。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1】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后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开始的时候,你前一秒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烟消云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跑。
然后,作好了和老狼同归于尽的准备的时候,杰米竟然公然挑战你,你为了和老狼同归于尽,放弃了王位。
几天后,老狼又来了。你看见杰米看见狼时逃命跑的最快。最后你终于运用你杰出的智慧和老狼同归于尽!
我感到只要用心去做了就一定会成功!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2】
我今天读了沈石溪写的十二本动物小说之一的《老鹿王哈克》,书中的故事离奇、可歌可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写了一个情节曲折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故事呢?哈哈,不要着急,听我慢慢道来,这篇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
哈克当了八年的王者了,它的肌肉己慢慢松散,牙齿也不太好用了,一头老狼又把这群鹿视为囊中之物,每隔十天半个月便来叼走一头鹿,有时是一头活泼可爱的小鹿,有时是一头垂暮之年的老鹿,再有时是一头刚刚分娩的母鹿。几个月过去了,在狼口中丧生的己有十四头鹿了!恰恰在这个时候,一头刚成年的公鹿来向哈克挑战,这头公鹿是谁呢?原来是它——杰米,杰米一定是看哈克的肌肉已经松散了,牙齿也不太行了,才向它挑战的,不然,杰米是不会轻易向哈克挑战的。因为哈克有一手绝招,那就是战斗中让对方不知不觉地抬高鹿角,然后出其不意,刺瞎对方的眼睛。哈克当上鹿王的这八年,己有过二次这样的挑战,第一次是叫森森的骚公鹿,被刺瞎了眼后自坠山崖而死;第二次是卓卓,算它命大,成了独眼龙。杰米先发制人,低着头向哈克冲来,它敏捷地躲开了,杰米刺了个空,但哈克毕竟老了,动作不灵活了,有几次躲闪时慢了几秒,下颊被杰米刺破了,鲜血滴了下来,染红了身下的几颗草,但杰米的鹿角也己不知不觉的慢慢抬了起来……“是时候了”,哈克想。于是它猛地一低头,向杰米冲去。可当它的鹿角己刺到杰米的眼睑时,它退缩了,因为哈克想:我己十五岁了,就要死去,而杰米年轻力壮,一定能把鹿群管好。于是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便断然放弃了王位……可鹿群偏偏不领情,当杰米成了鹿王后,其它鹿都一骨脑儿的围着它转,而没有一头鹿来理哈克,好象它自出生以来就一直是头草鹿似的,哈克觉得生不如死,就和老狼同归于尽,也算是为鹿群积福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心里五味杂陈,象打翻了五个调料瓶似的。我想:哈克可真勇敢呀,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做了这么大的牺牲,是多么值得鹿群尊重,可是,唉!鹿终归是鹿,终归是低等动物,不象我们人会眷念旧情,它们也不想想,哈克为了什么才放弃到手的王位?还不是为了你们整个鹿群的安危着想,要不然它还是高高在上的王者。如果我是一头鹿的话,我会打心底儿感激哈克,一定不会不理它,不会瞧不起它,我还会象对待鹿王一样对待哈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3】
从前,有一只鹿王哈克,已经十五岁了,对人来说十五岁还很青春,但对鹿来说已经是生命的尽头了。
但是鹿王哈克却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的死去,因为它是勇敢聪明出众的鹿王。它想生的与众不同,死的也要与众不同。它希望把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够给鹿群增添一点光明。
在鹿王王位争夺战中。老鹿王哈克主动放弃了王位,让位给了年轻的杰米。哈克这样做是为了保存体力,对付威胁鹿群的老狼。因为老鹿王哈克知道,王位固然重要,但是种族的生存和繁荣比王位更重要!
在鹿群对失去王位的哈克冷落的时候。老狼来袭击鹿群。是老鹿王哈克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老狼伸向小鹿的狼牙。哈克用自己衰老的身躯和老狼进行了殊死的战斗。最终老鹿王哈克用出众的智慧打倒了老狼,和老狼同归于尽,拯救了鹿群。
从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老鹿王哈克的伟大和无私的精神。为了鹿群的生存和繁荣不惜牺牲自己的王位和生命。对于这种牺牲自己利益换取别人幸福和快乐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我们也不能只想到自己,要多关心别人,关心班集体,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4】
读了这篇文章,我十分感动。老哈克的生命已所剩无几,可它还要在它的生命之火即将熄灭时为鹿群做出什么,给鹿群带来光明与幸福。也让自己死得与众不同。它的理想是与老狼拼搏,与老狼同归于尽。这个理想并不是普通的鹿能想出来的。作为鹿,作为草食动物,就具有对食肉猛兽的惧怕,可老哈克最后终于克服了这种惧怕,成功完成了它的理想。
为了这个理想,哈克忍受了杰米争夺,艾莉的厌恶,鹿群对它的种种冷落和嘲笑,哈克都接受了。
那天,老狼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来了。对于老狼的惧怕促使你撒开长腿拼命狂奔,想远离老狼。可是,就在老狼要追上一对鹿母子时,你对老狼的惧怕突然烟消云散。哦不,不!我哈克决不能让几天前安娜母子的悲剧重演!突然间,作文你身上充满了勇气,你撒开长腿向老狼迎去,与老狼进行殊死拼搏,以命相拼!最后,你用智慧战胜了老狼。可就在你即将到达胜利的终点时,老狼给你制作了一块绊脚石,绊倒了你,哦!你有你的智慧,老狼有老狼的狡猾,你们最终同归于尽,这也是一头鹿能做到的最大努力了。
你之所以能够实现自已的梦想,是因为你心中有一个目标,一个志向,一个伟大的志向。为了这个目标,你忍受一切,好几次你都想放弃,但你还是坚持下去了。我们在学习成长的过程中,也会有目标,也会遇到困难,但是和你遇到的相比,真是太小了。可我们还是会放弃目标,半途而废,而你却是如此坚强,克服困难。这一点我要向你学习。
也许,鹿群不理解你的所作所为,但我会永远记着你,向你致敬!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挑战自我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
哈克作为头鹿,率领着一群活泼快乐的鹿群在草原上生活着。在谁也没想到的情况下,从来没有野兽的草原上竟来了只凶狠残暴的狼,狼是一只狡猾而又贪得无厌的动物,每隔十天就从哈克率领的鹿群之中叼走一只,然而哈克和他们的子民却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你觉得逃跑是拯救鹿群的唯一办法了。于是,哈克率领着鹿群跑了七天七夜,鹿群自以为老狼再也不回来了,但是老狼却像一个魔鬼的化身,死神孵出的幽灵奇迹般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哈克绝望了,整个鹿群绝望了。
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着哈克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跟老狼较量一番。可就在你保存实力的时候,杰米却向你挑战。你只好忍气吞声,把王位和妻子让给了他。这是让谁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而哈克却忍了下来。老狼终于出现了,哈克的心里有些害怕驱使着哈克后退,可妻子和王位又在激励着哈克冲向老狼。哈克最终以智慧战胜了老狼把老狼“捅死”在石头上,可就在哈克骄傲的时候,幻想着妻子回到他的身边时,杰米把王位让给他时,老狼发动了最后一次攻击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最终哈克"失败"了!
虽然哈克失败了,但哈克从心中战胜了自己,让我学到了把集体的利益放在前,也让我知道了挑战自我是多么的伟大、艰难!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7】
暮霭沉沉,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唯有躺着的一狼一鹿的尸体证明着一场激战刚刚结束……
老鹿王哈克终于完成自己的梦想,它既帮助鹿群消灭了穷凶极恶的老狼,也让自己的死亡有了意义。
这是一头伟大的鹿,更是一个伟大的鹿王!它本可以带着一生的荣光,安详地死去,但是它放心不下它辛辛苦苦繁衍发展起来的鹿群,在生命的最后,它决定用自己残存的生命帮鹿群解决后顾之忧。为此,它放下尊严、忍受屈辱和嘲笑、甚至被自己爱的人不理解,但它没有一句辩解。
在与老狼最后的战争中,它毫不畏惧,以惊人的勇气、魄力和智慧战胜了老狼!也许正是因为它在战斗前就已经抱着必死的信念了,所以才可以那样的无所畏惧。
闭眼的老狼到死可能都不敢相信自己被一头衰老的鹿杀死了;奔跑的鹿群回来后发现了哈克和老狼的尸体时也许才能明白,老鹿王面对新鹿王不战而败的原因。而哈克呢?老狼的震惊、鹿群的悔悟,也许它都不在乎了吧,因为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了。作者在最后说:“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但是,我相信,哈克到死一定都没有后悔过。
因为,它是真正的英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8】
你叹息时光太短暂,你感慨生命太脆弱,但你无法改变大自然新陈代谢的规律。你甚至已经看到看到黑色的死神在向你召唤。
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自己是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
他总是半睁半闭那双沾满迷糊的狼眼,微露肮脏的黄色的狼牙,摇晃着那条扫帚似的大尾巴,衣服悠闲得意的摸样。
这不是一匹老狼,你觉得它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的幽灵。
这聪明的混蛋,一定是看出你的脚步不像过去那样矫健,看出你的脾气不像过去按摩暴烈,看出你已经被老狼的出现搅得心神不宁,看出你已经衰老了,于是想推翻你的统治,区带你当上尊贵的鹿王。
暮色沉沉,把一切都盖住了,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率领鹿群到奈玛儿草原觅食或到曼纳臭水塘饮盐碱水时,你就会觉得相当疲乏,要不是鹿王的自尊心迫使你撒开四蹄走在鹿群的最前面,你肯定要掉队了。
杰米一定是等得不耐烦了,前蹄拼命刨着砂砾,扬起一团团尘土,鼻子里发出哼哼的谩骂声。你不懂声色,沉稳地伫立着。你不急于进攻。老手都是后发制敌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9】
今天早晨,我看了《斑羚飞渡》中的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吧。
哈克是鹿群中心高气傲的鹿王,但是岁月不饶人,哈克衰老了,它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会咕咚一声气绝身亡。可哈克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平淡地死去,它希望给鹿群带来安宁用智慧和力量向老狼发起挑战。为了这个缥缈,让所有
人不敢想象的愿望,哈克受尽屈辱,它放弃了王位,失去了心爱的妻子,同时又遭到了同伴们的唾弃。可是鹿王的责任心却一直以无穷的力量支撑着它。他知道自己害怕狼,但它最终以智慧与狼同归于尽,让鹿群过上了安宁的日子。
我佩服鹿王的勇气,无论书中,还是电视上,鹿面对狼总改不了怯懦、胆颤,可是哈克,它虽然也害怕过,但是它能站起来,独自一个人去跟老狼斗智慧,它需要下多少大的决心啊!还记的一次,爸爸带我去公园玩,我老远就看见了绳网,那是一个有十米高的大网,看着就让人害怕,结果,爸爸让我去试试,我不敢去,爸爸吓唬我说:你要是再不爬,我就走了,我一听,赶紧往上爬,爬到一半时再一往下看,哇!吓死我了这么高,我要是摔下去咋办?爸爸一看我不爬了,就三步并做两步,爬了上来,爸爸说:跟着我,向上爬爸爸在前面爬,我在后面追,看爸爸屁股一扭一扭的,我笑出声来,心里也不害怕了,跟着往上爬;再一个,哈克的责任心更是让我为自己感到羞愧。哈克向狼挑战,是为了让整个种族更加繁荣昌盛,日子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我,对班级,对同学,少了哈克的那份最沉重的责任心。
读完一后我陷入了深思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10】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要战胜自我有多么的困难。
哈克是一只老鹿,是一个王者,是一个为民分忧的王者。他带领着自己的子民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草原上,直到有一天狼出现了。狼是一种奸诈、狡猾的动物。那只老狼一次又一次地袭击鹿群,于是,作为鹿王的哈克有了一种冲动: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他要消灭老狼,他要让自己的子民们平安!正在他准备与老狼一决高下时,一只叫杰米的鹿向他挑战,他为了保存实力,忍辱负重地把王位和妻子都让给了杰米。这是一种多么让人震惊的做法呀!可是,哈克并没有成功,只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可惜的是,这一切并没有被别人看到,哈克的伟大举动再也没有人知道了。
我们长大要为祖国的发展做些贡献,想要放下自尊又有多么的不易。并且,哈克让我知道了要以大局为重,做一个对集体有贡献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11】
整个世界,因为有了书籍,城市才有了生机;细小心灵,以为有了书籍,内心有了舒畅;每个生命,因为有了书籍,头脑才能变得聪明!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深深感动了我,老鹿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被想得神魂颠倒,想得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它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打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它以前的配偶)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其中,我也有印象最深的一部分:老狼从岩石上重重得掉落在地。你看见,狼腹上露出两只深深的窟窿汩汩冒着雪花;转眼间,血窟窿里迸出两截肠子,滑到地上。你仰起头,对着蔚蓝的苍穹,向着玫瑰的云霞,引颈长啸。呦——呦呦——这是胜利者的欢笑,你陶醉了。这是多么悲壮的时刻呀!此刻的老狼俨然成了英雄!
书映光而读之。每个人都应该勤奋读书,做到枕经籍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12】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觉得非常好看。
它主要讲了勇敢、智慧出众的老鹿王哈克,希望自己生命结束的时候与众不同,希望自己用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给鹿群增添光明。为了这个目标,面对恶狼,他勇敢、果断地战胜了老狼,并和它同归于尽。
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老鹿王勇敢、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所感动。一个高高在上的鹿王,为了种族的生存和繁荣,宁愿牺牲自己的地位和尊严。我不由得想起了越王勾践,他同样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在吴国为奴,睡柴草、尝苦胆,经过20年的努力,使自己的国家转危为安,并且灭掉了吴国。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误解,也会有人生低谷,这时,我们就要像老鹿王哈克一样,学会忍辱负重,明白暂时的忍让是为了实现更高的目标。
面对困难,老鹿王勇敢、坚强、勇于承担、不退缩、不逃避,哪怕是献出自己的生命。面对凶恶的狼,鹿只会害怕,但老鹿王哈克却用自己的智慧和生命战胜了困难。遇到挫折,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退缩,那么永远都不可能战胜困难,只要勇敢面对,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这是我读了这篇文章的感受,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目标无畏、勇敢地前进。
华罗庚读后感
写好一篇读后感应当从哪方面开始入手呢?读了作品感受到了一个人的思想文化修养。 撰写读后感时要有针对性,针对文章的核心思想深入剖析,幼儿教师教育网以您的需求为指引制作了这份实用的“华罗庚读后感”,感谢您的到来欢迎您查看本文!
华罗庚读后感 篇1
《华罗庚自传》读后感
《华罗庚自传》是一本关于华罗庚先生生平和思想经历的书籍。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一个伟大数学家的成长历程,他在不断探索数学领域的过程中不断战胜困难,最终获得了自己心中的成功和荣耀。这本书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奋斗和努力的力量,也让我明白了在追寻梦想的道路上所需要的勇气和毅力。
华罗庚先生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农村家庭,但他天生的聪明才智让他在学习中超越了同龄人。尽管他家庭贫困,但是他对学习的热爱让他在学校里脱颖而出,并最终考取了清华大学的数学系。华罗庚的数学天赋超出了常人,但是在数学研究的道路上他也经历了艰辛和挫折。他曾在创新数学理论时花费了数年的时间,但最终一无所获,这时的他感到了巨大的失落和沮丧。但他并没有放弃,他继续深入研究,坚定地相信自己的努力必将有所回报。多年后,华罗庚创建了一种全新的代数学,他的成就让人惊叹,也让他成为了一位不朽的数学家。
华罗庚先生的故事深深地触动了我。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但华罗庚先生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坚定自己的方向,保持努力和毅力,就能超越种种困难,获得自己的成功和荣耀。我想,正是因为这种信念的支撑,华罗庚先生才能在数学领域不断创造奇迹。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在迎难而上的过程中,才能成为真正的英雄。
此外,读完华罗庚先生的自传,我也深受他的为人处世之道影响。他待人谦和,不断自我反省和慎思,也深刻地理解人性。他坚持以真理为导向,而不是因人际关系或权力背景而做决定。这些都是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借鉴和学习的品质,也是我们在成长中需要不断培养的能力。
总之,《华罗庚自传》是一本充满智慧和感动的书籍。它让我们了解到一个不折不扣的数学家的生平故事,也让我们学习到了年少成才、坚韧不拔和为人处世的真谛。它告诉我们,只有不断探索和前行,才能让生命更加有价值和意义。我相信,每个人只要认真地读这本书,都会从中受到启发和感动,成为更好的自己。
华罗庚读后感 篇2
坚持,让沙石顶住大海残忍的蹂躏,化作璀璨美丽的珍珠;坚持,让天空忍受住雨水的肆虐,终于看见那一道昙花一现的彩虹;坚持,更让泉水忘记流进山谷时崎岖的历程,最终流入那蔚蓝无垠的大海……在辽阔的中华大地上,有一位科学家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走向了人生巅峰,他就是——华罗庚。
《中国科学家华罗庚》讲述了生活贫困的华罗庚从小勤奋好学,却因为思维不同于常人而成为老师眼中的“坏学生”。在上高中时,因家庭困难而辍学回家,但他并没有放弃,继续刻苦钻研数学。后来,华罗庚成为了举世闻名的数学家,并将数学融入进生活,为人民服务,也应邀在全球各所大学作报告,一直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华罗庚用毕生精力追求的事业,正如滚滚潮水一般奔流不息。
每当我看到《中国科学家华罗庚》这本书时,那件事又在我的脑海中回荡……记得那一次,我正在参观美术馆,那一幅幅画都是那么惟妙惟肖,让我不禁拍手叫绝!我不禁心血来潮,央求妈妈送我去学画画。一开始,我以为画画很简单,只要涂涂抹抹就能画出优美的画卷。但是,渐渐地,我发现画画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简单,想要画好一个物体并非易事,更不用提画人了,容不得一丝一毫的败笔,有时仅仅一笔就毁了一幅画,成了“四不像”。我心里渐渐打起了退堂鼓,心想:这也太难了!我还是放弃吧!这时,我看到了一旁的《中国科学家华罗庚》,它正巧翻到了华罗庚辍学后,一边帮父亲看店,一边刻苦钻研数学,全然不顾周围人的反对,一头扎进数学的海洋……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叹道:华罗庚如此好学,即使是家境的困难,面对着家人的不解与阻止,也不能阻挡他对数学的热爱与追求。他并没有现在这样优越的环境,却依然凭着自己不懈的坚持与努力走向人生的巅峰。生活如此幸福的我们又有什么资格不去努力呢?想到这,我不禁重燃信心之火,继续练习画画。终于,那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也诞生在我的画笔之下,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通过《中国科学家华罗庚》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待到成功之时,你就会明白其实你最终得到的,远比你付出的要多。
华罗庚读后感 篇3
之前,我就知道华罗庚是中国现代数学家,是新中国数学研究事业的创始人,他在全世界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但是对他少年时的经历却一无所知。星期二,我们初一就到剧院去观赏了音乐剧《少年华罗庚》。
华罗庚在他初中毕业后就因家境贫困而失学,在这些日子里,爱看书的他依旧捧着那本书,贪婪地、如饥似渴地读着,遇到不懂的题目,他就冥思苦想,直到破解难题为止。后来,华罗庚得了一次病,留下了后遗症,一只脚残废了,但他不自卑,自学成才。他深入研究,提出了苏教授的代数五次方程解法是不能成立的,应而使他的老师生气了,可他坚持正确的意见,最终被清华大学录取了,成为了举世闻名的数学家。
剧终,掌声如雷,所有人都若有所悟。华罗庚执着研究的精神令我感动,他可以为了研究一道题连看店都顾不上,用包装纸打草稿。再想想我自己,终于明白为什么我总是考不过别人了。在遇到难的问题时,我坐着抓耳挠腮一阵,也不用草稿纸,想不出来就把试卷随手一扔,赌气似的不再去理睬。华罗庚的成功不是空想出来的,是通过千千万万遍尝试出来的。我却只凭脑子想,手都不动,走怎能成功。想到这儿,我的脸不禁瞬间变成红苹果。
华罗庚曾说过“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我一定要学习华罗庚这种精神,以后不管遇到谁么难题,都要迎难而上,勤于思考,当然是一边打草稿一边思考,这样,不论什么难题都会迎刃而解了。
华罗庚读后感 篇4
《华罗庚读后感》
《华罗庚传》是一部关于数学家华罗庚生平及其数学成就的传记。本书既向读者展示了华罗庚卓越的数学才华,也向读者展示了他艰辛的求学之路和坚韧不拔的品质。本书引人入胜,激励读者追求自己的梦想,不断超越自我。
华罗庚是中国著名数学家之一,被誉为“中国的欧拉”。他是一个少年天才,能在儿童时期解决复杂的数学问题,也是一个革命烈士,他参加过中国的抗日战争。他的著作有普及性和专业性两种,著名的有《九章算术注证》和《数量分析》。华罗庚作为一位数学家,追求的不仅是数学的理论发现,还关注数学对生产和社会的贡献。他的追求不仅是科学,更是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他开创了中国现代数学研究的先河。本书通过华罗庚的生平故事,展现了华罗庚对数学的热爱和对祖国的挚爱。
本书中,华罗庚的求学之路充满坎坷,甚至有过被处死的危险。然而,因为他的努力和才华,他最终成为了中国数学界的巨匠。他经历了许多磨难,但是从不放弃他对数学的理想和信念。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很多挑战和困难,但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不屈不挠地追求自己的梦想,最终将会成功。
在华罗庚的生平中,还有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情节。在华罗庚十四岁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数学才能向母亲妙解一道算术题,让母亲感到惊异和喜悦,也打开了他的数学之路。这个情节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尝试用心去理解问题,哪怕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也可以有不凡的发现和创造。数学不仅是理论性的知识,还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中。所以,我们要像华罗庚一样,保持求知的好奇心与热情,以及对于生活和自然科学的敏感性,不断地研究、实践和发现。
总之,《华罗庚传》是一部值得我们用心阅读,在读完后,不仅是对华罗庚生平的关注和理解,更是对于数学、科学、思考、创新和追求自我的启示。作为一位中国数学家,华罗庚完美地诠释了“知行合一”的思想,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在追求科学与技术进步的同时,也要关注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努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华罗庚读后感 篇5
《华罗庚科普著作选》是一部适合中学生阅读的数学课外读物,它集合了华罗庚几十年的数学研究成果的精华。虽然我在读这本书时,有一些难以理解的知识,或者说是我所学过的知识所不能及的篇章,我都做上了标记,以便今后学习了相关的基础知识后,能够重新理解那深奥的理论。
《从杨辉三角形谈起》中最核心的理论便是杨辉三角形基本性质,从中衍生出的二项式定理是非常重要的。而它的两个特例也让我大为惊叹(2和0的变形)。之后的级数也是围绕这个定理展开的。《从祖冲之的圆周率谈起》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华罗庚从祖冲之圆周率的约率7/22和密率355/113开始,介绍了辗转相除法和连分数,由此解释了约率和密率的由来。奥数老师曾讲过用辗转相除法求出两数的最大公约数,而华教授能进一步用连分数相加求出原两数之比的既约分数。从这小小的一点就能反映出华教授的刻苦钻研精神。之后谈到的有关天文和历法的科普知识,又让我大开眼界。
《从孙子的“神机妙算”谈起》中,我掌握了一种用辗转相除法解决一类同余问题,以及用这种方法来解二元一次方程。多项式的辗转相除法可帮助我们解决多项式的类似问题。
《数学归纳法》中,我没有过多的心得体会,因为胥老师已经介绍得比较全面了,但我也多学习到了一些解题。
《谈谈与蜂房结构有关的数学问题》中最让我长见识的是蜂房底部居然是由三个菱形构成的,其中一致的规律:钝角等于109°28′,锐角等于70°32′。蜜蜂计算这一角度比科学家还要准确,真是令人佩服。蜂房结构使得它利用的材料最少,体积最大,更是令人折服。《天才与锻炼》使我懂得了天才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锻炼出来的结果。
在书的第二部分华教授为我们展现了中国数学史辉煌的一页,还与我们探讨了学习科学的方法,比如:学科学需要热诚,更需要持久的热诚;学科学要有雄心,但不能越级而进,更不能钻牛角尖;学科学要能创造,但也要善于接受已有的成果;自修是能达到学习的目的,毅力和耐心是成功的保证等等。
在书的第三部分华教授讲述了数学应用方面的知识,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统筹法”和“优选法”。学会了“统筹法”就能使一件事乃至一项工程,以最高效率完成。学会了“优选法”就能在最少的时间里选出最佳的方案。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在数学殿堂里又见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让我大开眼界,让我受益匪浅。虽然这本书我没有完全读透,但在以后我掌握了更多的基础知识后,我一定会将未读懂的部分再次研读。
华罗庚读后感 篇6
华罗庚自传读后感
《华罗庚自传》是一部介绍华罗庚的自传性作品,它详细、生动地记录了华罗庚横跨数学、教育、科技三大领域的成长历程。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这部自传对我的影响和感悟。
首先,《华罗庚自传》深刻地揭示出一个成功者的真实面貌。以华罗庚为例,他的成就并非源于天赋或偶然,而是靠他扎实的基础、不断的钻研、立身正道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支持。他曾说:“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小学生,无论怎样的成绩都不足以使我满足。”这种谦虚坚韧的态度,使华罗庚不断充实自己,开创了一个又一个奇迹。而这样的人生经历,极富启发性。我们都应该学习他勇于向前、不断追求进步的精神,以此激励我们在生活和事业中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
其次,《华罗庚自传》引领我们探究科学的本质,深悟数理思维的妙处。华罗庚是中国数学界的巨擘,他在数学领域做出了令人惊叹的成就。华罗庚回忆说,我小时候对心数(数学)的兴趣则从家乡学堂里的《三字经》中引发。在读书时,华罗庚舍弃游戏,专注数学,通过不断学习,扎实基础,独立思考,进一步发掘数学的神奇世界。华罗庚不仅仅是一个数学家,他获得众多荣誉和奖项,这反映了华罗庚丰富的思想和勤奋学习的精神,同时也表明科学家的成就离不开对科学本质的细致思考和深刻探究。
最后,《华罗庚自传》以深邃、通俗的语言,为我们呈现了一个时代的风貌。 书中所描述的是华罗庚所在的那个时代,这个时代特别艰难,但是,正是那个时代,华罗庚才更加奋斗了解他。同时,那个时代特别开放和思想解放,华罗庚作为推动时代前进的人中之一,抓住了机会和时机,勤奋学习,拼尽一切仅凭自己的努力,最后成为了世界数学的巨擘。这一时期是中国数学、科技发展的关键时期, 方方面面都面临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而通过读华罗庚自传,我发现历史会告诉我们过去、现在和未来,它鼓舞我们勇往直前并努力跟上时代发展。
总之,在读完《华罗庚自传》后,我更加感悟到了一个人的努力和奋斗是最珍贵、最宝贵的。也加深了我对于科学和学习的热爱,让我更有信心迎接人生的挑战和机遇。我相信这部自传不仅仅是对华罗庚生平的介绍,更是对华罗庚思想和奋斗精神的呈现,对我们今天的启迪作用是巨大的,借此对于在努力的人们表示鼓励和祝福。
最新罗斯福读后感
探索“罗斯福读后感”这个主题的奥秘让我们一起去揭开它们,在阅读完作品这本书之后,作者的文笔让我折服。其实我们常常可以通过书写读后感来更好的记录我们阅读作品的感悟,你是否对写一篇作品读后感不知从哪里入手?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请分享给您的朋友让他们也能够受益!
罗斯福读后感 篇1
回顾罗斯福的一生,到处都是传奇,很多地方都值得学习。他的生活也为我们教育工作者指明了出路。
罗斯福的成功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1.良好的外界环境的影响。正如他小时候的家庭教师所说:
“罗斯福是在一个美好的环境下长大的。”他成年之后能够拥有自信而内敛的性格,和这种优越的成长环境有着直接的关系。除了父母的影响外,皮博迪博士在格罗顿的四年对罗斯福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在皮博迪博士80岁生日聚会上,他高度评价罗斯福是一位真正的勇士和一位自豪的朋友。他的赞许增加了罗斯福的个人魅力,为后来的运动奠定了一定的群众基础。还有一个人是罗斯福的堂叔西奥多,可以说正是他的偶像作用引领罗斯福走向了白宫。
罗斯福的最大梦想就是按照堂叔走过的脚步一步步走向**之路,而他确实也是这样做的。可以说,没有他的堂兄,罗斯福的独立之路将很难准备。这可能只是他一辈子的梦想。
2.把握机会的能力。可以说,正是罗斯福抓住了一个难得得机会,使他的民主之路成为可能。
“希恩事件”罗斯福抓住的机会。利用这一事件,他成功地让人们记住了这位新的政治实习生,成为了一位得到公众认可的政治人物。通过这次政治训练,罗斯福学会了如何耍花招,如何平衡复杂的政治关系,并开始利用新闻为自己造势。
同时,他也遇到了郝,一个影响他一生的伙伴和朋友。正是像这次事件一样,罗斯福紧紧的抓住了以后的每次机会,是他的政治人生平步青云。
3.独特的人格魅力。罗斯福的人格魅力是独一无二的。
在竞选期间,罗斯福以其个人魅力征服了无数选民。这就是他经常以绝对优势获胜的原因之一。正是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了众多优秀人士的终身支持。
豪伊和法利的单亲支持(豪伊甚至死于劳累过度的疾病)、莱汗德小姐的终身护理等等,可以说完全被罗斯福的人格魅力所吸引。
4.敏锐的洞察。从最初的超越党的政治政策确立到后来的三次连任,罗斯福表现出敏锐的洞察力,使他对当前形势有了清醒的认识,同时做出了最有利、最合理的选择。
这些选择帮助他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为自己铺平了道路。
5.超强的人际关系协调能力。从事政治很大一部分是在处理协调人际。
罗斯福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天才。从最开始的协调妻子与母亲的关系到后来的“左右手”,再到后来三巨头的会晤,罗斯福展示了高超的协调艺术。我记得有一次罗斯福和他的老朋友摩根索谈论中国共产党部长之间的一些争端。他对摩根索说:
“切记,永远不要让你的左手知道你的右手在做什么。”就是,罗斯福的左右手原则。他利用这一原则控制内阁,操纵共产党,使之保持秩序。
正是这种智慧让许多人乐于为他工作,并将他推上历史的顶峰。
6.雄辩的口才。不管竞选什么,都要到各州各地做许许多多的演讲来为自己拉选票。
作为一个成功的政治家,口才是必要的。凭借雄辩的口才和丰富的演讲技巧,罗斯福在各州赢得了无数宝贵选票,树立了自己的良好形象。这也是他政治成功的关键之一。
7.坚毅顽强的性格。“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可以说罗斯福的前半生风平浪静,水波不惊。但一次意外差点毁了他的一生。小儿麻痹症使他的双腿瘫痪,一个政客被判死刑。
但罗斯福并没有放弃。他选择了面对困难,用自己的努力与命运抗争。最后,他做到了。他在儿子的支持下宣誓就职。他克服了命运的阻碍,创造了一个不可战胜的奇迹。
8.勇于打破传统的勇气。罗斯福的伟大不仅在于他卓越的政治成就,还在于他四届任期的奇迹。
无论是新政还是连任,都体现了罗斯福率先垂范、摆脱传统束缚、勇于创新的勇气。没有这种勇气,美国可能不会再这么短的时间内走出经济萧条的阴影。如果没有这种勇气,当罗斯福第二次任期届满时,美国可能会进入一个更加混乱的局面。可以说,美国今天的实力与罗斯福的政绩有很大关系。
罗斯福用勇气打破传统,创造了美国传奇。
9 激情。罗斯福的一生都对自己的事业充满了激情。这种激情变成了生活的动力,促使罗斯福不断努力,不断接近自己的梦想。
即使在人生最困难的时候,他也不会用沮丧来打发时间。他与生俱来的热情迫使他不断读书,以丰富自己的经验,使他回来后成为小儿麻痹症理论专家。激情就是罗斯福永远充满活力的真正原因。
罗斯福读后感 篇2
这篇文章写了美国总统罗斯福因为小儿麻痹症导致轻度残疾。在他自己都想要放弃的时候,他的父亲在一次植树活动中给予了他信心:他父亲知道他不会去管那棵小树苗,便暗中帮他照料那棵小树,想使他充满信心。当罗斯福发现自己的小树苗茁壮成长时便充满信心,去照料小树苗。
在一天夜里罗斯福睡不着,想去看看小树苗。他发现身影在施肥,那就是他父亲,这一刻他心里充满感动。正是这次他知道有人关心他,他便充满信心,当上了美国总统。
生命的养料是什么,是无私的爱浇灌了那棵不幸的小树,是小树,使儿子从不幸阴影中走出来,像其他人一样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成长。正是父亲这样伟大的爱,最终走上了总统的宝座。
虽然不是每个人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总统,但是每个人都可以在感恩中成长,在感恩中成长的人,也应该给予别人帮助。
罗斯福读后感 篇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罗斯福》。这本书讲述了罗斯福的一生,有快乐,有痛苦;有成功,有失败
罗斯福的全名为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他生于美国纽约赫德逊河畔的一个荷兰裔家族,从小生活条件就很好,富裕的生活使他自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长期随父母在欧洲旅游使他从小就见多识广。加上他天资聪颖,学生时期就显得卓而不群。长大以后,他如愿考进了举世闻名的哈佛大学,高质量的教育给他以后的前进道路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毕业后,他就涉足政坛,由议员做到助理海军部长,纽约州长,直至美国总统,可谓一帆风顺。在罗斯福上任之前美国经济正陷于崩溃的边缘,人民在呼唤:我们需要新政。罗斯福一上任,就迅速调整政策,施展手段,短短的两个星期,美国就大变样了,人们看到了未来。
二战爆发后,罗斯福又走向了世界。他率领美国人民和军队,同残暴的法兰斯政权展开了搏斗,为战争的胜利增加了一个巨大的砝码。人类和平与正义的胜利,美国和罗斯福功不可没最后,罗斯福死于严重的脑溢血。
看完了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罗斯福那伟大的一生。罗斯福是一个公平而又坚定的人物,他用自己的努力,为美国百姓建立了不朽的功绩。罗斯福已经去世半个世纪了,他一直被世人所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也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的四连任总统,他那无以伦比的胆略和智慧,会被人们所铭记的。
罗斯福读后感 篇4
美国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d·罗斯福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连任四届的总统,他拯救了美国人民,拯救了美国经济,使美国成为二战世界大联盟的领导者……他的成就如漫天的星斗,每一项都璀璨夺目,光耀千秋。
罗斯福的辉煌不是命中注定的,也不是靠运气获得的`,更不是用阴谋取得的,他的辉煌成就离不开他人的鼎力相助。最令我敬佩并值得我借鉴的便是罗斯福善于举贤任能、懂得协调各方面关系的能力,在这方面罗斯福不愧为大师!
罗斯福出身名门望族,影响和财力首屈一指。但罗斯福却没有富家纨绔子弟的骄奢淫逸和自负,他从不恃才傲物,他为人谦逊,从小就显示出政治家的潜质。他在中学时期就知道如何处理和他人的关系,如何取悦于人。他始终保持着绅士特有的风度,这些都为他步入政坛夯实了基础。
步入政坛的罗斯福能用各种方式协调各方关系,始终保持着关系链条的正常运转。豪就是受到罗斯福的感染,誓死追随罗斯福,在关键时刻总能给罗斯福最大援助的人之一。罗斯福也非常感激豪,在重大决策前总要和豪商议,俩人形影不离,其亲密程度堪比三国时期的刘关张。
我也很想搞好人际关系,但是有时候我的做法欠妥,结果总是事与愿违,有时候,同学问我问题,如果在我看来是很幼稚甚至是很无聊的问题,我就时常表现出不耐烦,或以厌烦的态度敷衍了事,长此以往,使得一些朋友认为我不合群,或是认为我心高气傲,不大愿意和我交往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败。
读完《罗斯福传》以后,我有了很大的收获。
人是群居的动物,大家在一起生活,就不可避免要和他人交往。交什么样的朋友?如何择友?如何对待不同的朋友?如何维持人际关系链条的正常运转?……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正确解决。尤其是在自己的地位提升或影响力增大时,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就更显出它独特的作用和魅力。
罗斯福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囊团的鼎力相助,成功当选为美国总统。但是罗斯福并没有因自己的地位的改变而对他的朋友有任何改变,相反,他第一次成功当选美国总统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感谢他的伙伴相助并和他们共同庆祝。他组建了新的内阁,成员基本上都是先前追随他的“智囊团”成员,而且罗斯福还能将每一个人放在最适合自己的位置。罗斯福的一位好友,少年时期的伙伴因为经营并担任过地方的农业局长,才能和智慧首屈一指,很快被罗斯福任命为农业部长。事实证明,罗斯福没看错人。这位朋友在位期间,通过颁布一系列的条令以及刺激举措,使美国农业安然度过了经济大萧条。这使得许多人对罗斯福更加欣赏,认为自己没有跟错人,从而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为罗斯福,为全美国人民着想。以至于在他去世时,英国等数个国家为罗斯福降半旗致哀。整个美国为伟人的离去而落泪。
罗斯福作为一个人是成功的,是伟大的。
处理人际关系是一门艺术,是一种能力,是一种技巧。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不是一举就能掌握的。它需要我们在日常的交往中,通过不同的交往总结经验,它是一种积累。人际关系就是一个改错本,他记录着我们交往时的瑕疵以及正确的答案,以防我们重蹈覆辙;它又是一种修养,在它的下面,个人魅力尽情地得以展现。
学会交往吧,它是每个人的必修课;学会交往吧,在彼此的交流中,我们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学会交往吧,它会助你走向成功;学会交往吧,它会使你一路与快乐相伴。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罗斯福读后感 篇5
树立共同目标
有句话叫做“领导者的价值在于有愿景”,在罗斯福竞选州长、**、连任**期间,豪等团队成员对他的跟随就如同一个企业在雏形管理、继后管理变革中树立的共同愿景和目标,是企业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对企业管理能力的一种特殊的挑战。他毕生致力于激发目标的原则和愿景,让每个团队成员都相信并愿意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具有争议的领导人影响力
敏锐的洞察力:对于州长、**竞选、连选、各种决策通过国会,罗斯福都会对当前的形式有很清晰的认识,从而做出最有利于自己、也作为当下时局里最合理的抉择;
超强的人际关系:罗斯福和老朋友摩根索聊天,谈到**各部长之间的一些纠纷,他对摩根索这样说道:“切记,永远不要让你的左手知道你的右手在做什么。
”这就是罗斯福的左右手原则。他利用这一原则控制内阁,操纵共产党,使之保持秩序。正是这种智慧让许多人乐于为他工作,并将他推上历史的顶峰。
坚毅顽强的性格:“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可以说罗斯福的前半生风平浪静,水波不惊。
但一次意外差点毁了他的一生。小儿麻痹症使他的双腿瘫痪,一个政客被判死刑。但罗斯福并没有放弃。他选择了面对困难,用自己的努力与命运抗争。
最后,他做到了。他得到儿子的支持,走上宣誓的讲台。他克服了命运的阻碍,创造了一个不可战胜的奇迹
激情:罗斯福一生都对他的事业充满激情。这种激情变成了生活的动力,促使罗斯福不断努力,不断接近自己的梦想。
即使在人生最困难的时候,他也不会用沮丧来打发时间。他与生俱来的热情迫使他读书以丰富自己的经验,所以当他回来时就成了小儿麻痹症理论家。热情是罗斯福一直活着的真正原因。
我想单靠这些简单、浅薄的文字远远无法抒写这位伟人对世人、对美国在国际地位上的时局的影响。
读完这本书我尤为感谢前辈当时一定要将此书同我分享的良苦用意,非常感谢您。这本书也将成为我良好工作和工作的教科书。
xx201x年x月x日
罗斯福读后感 篇6
内容简介:《罗斯福(最新版修订本)》是公认的有关罗斯福传记作品中的权威之作,除了政治与社会生活以外。还详尽论述了罗斯福的个人生活,因为工作把这位伟大政治家的一切都无情地卷入它的漩涡。其中也包括他的家庭。《罗斯福(最新版修订本)》以洗练生动的笔触勾勒出罗斯福通权达变、折冲樽俎的一生。关于罗斯福的性格和成就。至今犹有激烈争论。一方面。在时代背景的衬托下审视罗斯福。他勇敢、乐观、朝气蓬勃、充满信心:另一方面。在伟大的才能中罗斯福也交织着各种弱点和缺陷,他变幻无常、翻云覆雨的手段,时常表现得像一只“狐狸”。所有这一切。在这本传记中都有着充分而精彩的演绎。罗斯福是美国第32任总统。1933年就职后实施“罗斯福新政”,带领美国渡过大萧条引发的严重危机。此后连续三次当选。打破美国有史以来总统不得连任三次的传统。在执政期间,罗斯福对于美国内政、第二次世界大战反法西斯斗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
罗斯福:狮子与狐狸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世界上最经典的罗斯福传记版本,普利策奖获得者、历史学家伯恩斯代表作。我们所不得不畏惧的唯一东西,就是畏惧本身,这种难以名状、失去理智和毫无道理的恐惧,麻痹人的意志,使人们不去进行必要的努力,从而将退却变成前进。
罗斯福:狮子与狐狸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幸福并不仅仅取决于拥有多少钱财,而在于成功的喜悦和创造活动所带来的心灵震颤……单纯坐而论道是完全于事无补的,我们必须行动起来,而且必须迅速行动起来。
罗斯福读后感 篇7
利用假期的时间,我读完了《罗斯福传》这本书。富兰克林·罗斯福的事迹不仅令我惊叹,也为我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参考。
罗斯福是美国历史上惟一连任4届的**,在1933年3月至1945年4月长达12年的任期中,他使美国摆脱了大萧条的阴影,使濒临绝境的美国经济得以复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他又使美国放下孤立闭关的观念,投入到反法西斯战争的洪流之中,并最终赢得了胜利,通过战争的胜利,以及联合国的建立,都确立了美国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可以说,没有罗斯福,美国就没有今天的国际地位。
49岁那年,小儿麻痹症险些断送了他的政治生命,他是怎么重新“站立”起来的?坚强,勇敢,乐观,不屈不挠
我最欣赏他的不屈不挠和勇敢的精神。如果说失败是成功之母,那么罗斯福在他的官场生涯中经历了坎坷,最终走向了辉煌。这说明失败并不可怕,甚至没有价值。
他几经竞选美国**,都没有被选上,竞选失败后,罗斯福掩饰住内心的失落感,兴致勃勃的为自己的竞选班子开了一个别开生面的“庆功会”,还命人特地为每人做一条金制的项链。上面分别刻着自己的名字和受赠人的名字,以示永远记住这次的失败,后人戏称这是一个“项链俱乐部”。后来他退隐了,经过几年的准备和努力,他东山再起,一边与病魔抗争,一边忍着病痛用微笑面对大家演讲,终于,他得到了民众的信赖与支持,当上了美国**。
通过罗斯福竞选**的这件事,我明白了,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一蹶不振,被一时的困难吓昏了头,连争取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困难。最接近我们生活的是我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有的同学只不过是一次期中考试没有考好,就整天愁眉苦脸,放弃自己,无心继续学习,以至于期末考试也没有考好,这使自己更加难过,便更不想学了,成了恶性循环。还有一些高中生也是这样,高考没有考好,就想用自杀来寻求解脱,李白说的好“天生我材必有用”,上大学不过是为自己走向社会多了一条出路,只要品德好,肯吃苦,到社会上去,还是能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所以我们应该学习罗斯福的精神,永不放弃,永不说死。
这本书让我欣赏了伟人的风采,也让我学习了伟人的精神,让我受益匪浅。我将在它的激励下继续努力,实现我的理想。
罗斯福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罗斯福。这本书讲述了罗斯福幸福和痛苦的一生。有成功也有失败...罗斯福的全名是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他出生在美国纽约哈德逊河的一个荷兰家庭。从小生活条件就很好。他的丰富生活从小就给他良好的教育。他和父母在欧洲的长期旅行使他从小就消息灵通。除了天赋和智慧,他在学生时代也很出色。长大后,他如愿以偿地被世界著名的哈佛大学录取了。高质量的教育在他未来的进步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毕业后,他涉足政坛,从国会议员到助理海军部长、纽约州长,再到美国总统,一切都一帆风顺。罗斯福就职前,美国经济濒临崩溃,人们呼吁“我们需要一项新的协议”罗斯福一上任,就迅速调整了政策,运用了自己的方法。在短短两周内,美国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看到了未来。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罗斯福再次走向世界。
他领导美国人民和军队与残暴的法国政权作战,为战争的胜利增添了巨大的分量。美国和罗斯福为人类和平与正义的胜利做出了贡献...最后,罗斯福死于严重的脑出血。读完这本书后,我似乎看到了罗斯福的伟大生活。罗斯福是一个公正而坚定的人物,他用自己的努力为美国人民做出了不朽的贡献。罗斯福已经去世半个世纪了。他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也是美国历史上唯一的四任总统。
他无与伦比的勇气和智慧将被人们铭记。
罗斯福读后感 篇9
长垣县东关小学
四年级(2)班
刘鹏振
辅导老师:翟凤君
我读了《罗斯福集邮》这一课后,获得了很多集邮的知识,它让我懂得了集邮的价值。原来,集邮是一种友谊的文化活动,它集思想性、知识性、价值性和娱乐性于一体,能增长知识,培养情趣。
罗斯福是从八岁开始集邮的。通过集邮让他不仅记住了一些难记的国家的名字,也了解了那些国家的地理位置、风土人情以及邮票中所涉及的种种历史事件和伟人事迹。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从集邮中,他也了解了中国这个文明的古国。就像他说的“集邮是要付出代价,但收获却比付出更多,因为它带来的是欢乐和获得了知识”。
虽然身为国家总统,但他并没有因为繁忙而放弃集邮。相反,在稍有闲暇的时刻里,他便会拿出那珍贵的集邮簿,在那些包罗万象、趣味无穷的邮票中,去放松自己愉悦自己。
他用几乎一生的时间来坚持自己的业余爱好,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这种坚韧不拔的毅力深深打动了我。我想如果课下我能坚持写作,明年,后年,……我也会硕果累累。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精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完作品后,可以把读书感悟记录下来。在读完一本书后写下读后感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吸收书中的哲理。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这本书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栏目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麦克白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 篇1
读完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麦克白片面听信女巫的所谓预言,利益熏心,残忍地将国王杀死,到头来他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莎士比亚在剧中说麦克白遇见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当上国王。麦克白开始还有些犹豫,但他看到比他强大的人都意外的死去,加上他的利欲熏心,盲目地听从妻子谗言,谋杀了国王,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国王,成为暴君。麦克白到后来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当他获得权力之后,胡作非为,失去民心,百姓把他看成“夏桀、商纣、杨广”之类的昏君。
麦克白丧心病狂的举动如其说是不得已,倒不如说是多年利欲熏心而所为。不可否认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利益熏心是一把害人、害己的双刃剑。要避免犯这样的错误,必须学会加强自身修养。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 篇2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知道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英国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我们放假了,我趁着这些时间,看了威廉·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此文被世人认为这是莎士比亚悲剧中最阴暗的一面。
因为一开始的麦克白英勇,忠诚于邓肯,用自己的行动获取了邓肯的信任,他从未想过杀害邓肯,可是却在三个巫师第一个的预言成真,自己妻子的怂恿之下,自己贪婪的欲望下而决定杀害邓肯,在杀害邓肯后,他看着自己双手说道,好惨!可见他那时的害怕和被他杀害的人的同情,他不敢相信这些居然是他一手策划的,他回不过神来。
第二天,杀人后的心虚感使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往上冲,将自己听别人说邓肯的惨状后那惊讶,对邓肯一代贤君的惋惜,悲痛之情全都毫不吝啬的表现出来,这些不仅仅是伪装出来的,这更多的是麦克白的真实心情。
而邓肯的遗子———马尔康和道纳本,他们被人污蔑弑父,于是商讨一番,他们逃了出去,想着等来年有实力了,再调查真相。之后,麦克白继承了王位,但是却对班柯产生了莫名的恐惧,于是,他找了两个刺客,并且刺激他们,导致他们杀班柯的决心更加的坚定。班柯死后,麦克白宴请大臣,在殿内,他看到了班柯的鬼魂,他不安,于是失了身份,而他的妻子更是被吓疯自杀。
而掌管那三位巫师魔法的人知道后怒了,她用一夜的时间以悲惨的结局结束了这一切,邓肯的遗子----马尔康,道纳本从英国进军,消灭了麦克白。而麦克德夫这个‘反贼’和马尔康在别处共谈天下,而自己的妻子和子女却在逃难时惨遭刺客的杀害。
《麦克白》这部话剧中的主人公麦克白因过于听信妻子和三位巫师的预言而导致篡权夺位,并且得到王位后还使全国血流成河,让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实属暴君之举。
而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得无厌,应适可而止,也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让自己陷于不仁不义,进退两难的地步,从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 篇3
我们都知道《麦克白》这个故事,一个关于权力、欲望与命运的故事,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但当我真正读到这部剧本之后,才明白那是怎样一个深渊。
莎士比亚的《麦克白》创作于1606年。15世纪初的英国仍处于斯图亚特王朝统治下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当时的统治者为了稳固自己的权力,提倡君权神授。当宗教与皇权被联系到一起时,虔诚的教徒便会无条件地信任并服从他的君主。既然君主是天神派来治理人间,他的意志可以全权代表自己所信仰的上帝,那么君主的决策又怎么可能发生任何微小的偏差呢?这是上位者利用宗教“净化人心”的效果,稳固皇权的重要手段。那么既然君主的皇权是命中注定的.,他能够登上皇位,受人敬仰,是上天安排好的,非自己能力所左右,同样作为人类的平民百姓,他们的命运也一定是注定的,即使人们认为自己是凭智慧与理智做出决定的,其实周围的环境与所供的选择,影响判断的因素都是安排好的,导致的结果也不可能改变。
这样命定说的思想在《麦克白》这部戏剧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三个麦克白路遇的女巫就是未来的揭示者,她们所预言的会一一被实现。她们预言麦克白会荣登皇位,麦克白便弑君夺位;她们预言麦克白的皇位不会被颠覆,除非勃南的树林向邓西嫩进军,果真推翻了他的统治;任何女人生的都无法伤到麦克白,他最后死在了一位剖腹产而生的将军手中。令人感到恐惧的发展,所能体现的不是巧合,而是命运。
而三女巫从另一种意义上也是命运的引导者。在遇到得胜归来的麦克白后,她们先称麦克白为葛莱密斯爵士,这是他已有的头衔;其次称他为考特爵士,此乃他击溃敌军和叛徒后将要获得的赏赐;最后才称他为王。当一个人突然被预言为国王时,震惊的同时,更多的是不可置信,但如果在此之前先以已有的和即将要得到的荣誉作为铺垫,这般,即使再忠诚的臣子内心也会生出疑虑,而嫌隙是背叛的第一步。历史上多如牛毛的离间计的例子是最好的例证。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欲望,正直的人将其压制,关闭在人性深处,可即使藏匿的再深夜是存在的,它就像盘踞在人性深处的一条蛇,一旦诱饵足够吸引,它就吐着信子滑了出来,将理智绞得窒息,主宰整个躯体,麦克白曾经也是忠诚的将军,为国作战,奋勇杀敌,但得知自己将继承皇位后,他的野心就星火燎原了。可对于弑君篡位一事麦克白还是怯懦的,也由此有了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与谋划。我认为麦克白夫人是麦克白欲望的具象化,她不断地在催促,迫使麦克白犯下大逆不道的错误,一步错步步错,麦克白在她的引诱下走上了杀戮和毁灭的深渊。
预言也在麦克白的心中埋下隐患,最终导致了麦克白的失败与死亡。三女巫预言到麦克白将登上皇位,但他的子孙却不会继承,反而班柯——另一位爵士会是世代帝王的父亲。一旦篡位成功,曾经的利益共同体就成了心腹大患,时刻害怕得之不易的皇位被他人运用相同的手段夺回,为斩草除根,稳固权力,他开始了不停的杀戮,权力与鲜血一旦堆积成山,越多便惯性越大,不容易刹车,终会因过重,速度过大而撞的粉身碎骨。所以从麦克白手沾鲜血起,他就注定会因激起民愤而遭反抗与推翻。
由此可见,麦克白的命运是早被预言注定的。但是女巫的预言预测到了麦克白的未来,还是因为遇见女巫得知命运才会因此作出相应的举动呢?或许遇见女巫就是麦克白命运的一部分。莎士比亚的这部名著也向我们反映了当时代对于命中注定思想的信仰。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 篇4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是人性与欲望的演绎,是一部揭露和鞭挞野心的悲剧。主要讲述了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上遇到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
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削首的下场。《麦克白》的成功之处有三:其一,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心理描写真实而细腻。在莎士比亚的笔下,麦克白由一个高贵前途无量的英雄人物,在野心与权力的诱惑下变成了一个举国声讨的历史罪人,展现出了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女巫的预言、妻子的怂恿、野心的驱使使麦克白走上了弑君的邪途,坐上王位后,权势的贪恋使其人性彻底泯灭,不仅杀害了侍卫,就连班柯和麦克德夫的家人也惨遭毒手。可见麦克白的悲剧是由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共同作用下造成的。剧本中作者通过大胆而文艺的言语表达深刻的展现了人物的心理。
坚固结实的大地啊,不要听见我的脚步声音是向什么地方去的,我怕路上的砖石会泄露了我的行踪,把黑夜中一派阴森可怕的气氛破坏了。文中的这一句就深刻形象的写出了麦克白内心的挣扎与恐惧。在迷信、罪恶、恐怖的氛围里,作者不时让他笔下的罪人深思、反省、剖析内心,麦克白夫妇弑君前后的心理变化显得层次分明,这就更加增大了悲剧的深度。其二,艺术风格别具一格,悲喜的有机结合。《麦克白》是在不损害悲剧基调的原则下把悲喜结合起来,在情节发展的进程中,让庄严的中有轻松,从而达到以喜衬悲、以喜促悲的效果,并使主题蕴意得以升华。例如看门人那一场中就有鲜明的体现。谁在那儿?哼!一定是什么英国的裁缝,他身前给人做条法国裤还要偷材料,所以到了这里来。进来吧,裁缝;你可以在这烧你的烙铁这一门房的话出现在麦克白弑君之后,在这样恐怖黑暗的时刻,不明就里的门房说出这话无疑给这紧张阴森的气氛增加了一些缓和轻松之气,使悲剧增添了一些喜剧色彩,使其气氛不致于过分凝重,缓和读者的情绪。其三,充分运用意象,深刻揭露主题。《麦克白》中的黑暗、鲜血、不合身的衣衫等意象,它们具体形象,含蕴深远,最大限度的表达了作者的意念和思绪。但剧中的意象大多以对立组合的形式出现,比如婴儿与母亲、血与水、黑暗与光明等。黑暗与光明的冲突有力地反映了那个新旧交替的过渡时期尖锐的社会矛盾,激烈的阶级冲突和斗争。剧中的麦克白夫妇为代表的黑暗和正义的光明的冲突,就象征着封建制度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冲突。反映出当时中世纪以宗教神学为代表的蒙昧主义思想走向没落,资产阶级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世界观日益深入人心,人文主义在社会文化思潮中开始占据统治地位。
该剧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通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最新《琐记》读后感精华9篇
你提供的信息让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找到了一些非常有用的资料:“《琐记》读后感”。这本书的作者创作的作品读过之后会一直在人们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读后感对于我们更好地探讨人类文化和历史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帮助。当我仔细思考这本书时,我发现它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哪里呢?
首先,这本书引发了我对于人类历史的思考。作者通过精彩的叙述和情节,展现了不同时期的人们所经历的各种困难和挑战。通过主人公的经历,我深刻感受到了历史的变迁和人类文化的发展。这让我对于人类历史更加感兴趣,也激发了我进一步研究和学习的动力。
其次,这本书还让我更加关注人性的探索。作者通过塑造各种不同性格的角色,展示了人们在面对困境时的选择和决策。有的人选择坚守信仰,有的人选择背叛道义。这让我思考到了人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通过这本书,我意识到人类的行为和思想是有时代背景和环境影响的,这也引发了我对于人性和道德的深入思考。
最后,这本书还给我带来了情感共鸣。作者通过细腻的描写和情感的抒发,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故事触动了我的心灵,引发了我对于生命和情感的思考。这让我更加珍惜眼前的一切,也激发了我对于人类情感和人生意义的思考。
总的来说,这本书的读后感重点在于人类文化和历史的发展、人性的探索以及情感共鸣。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不仅丰富了自己的知识和阅历,也为我后续的学习和思考提供了许多思路和灵感。希望这些信息能够为您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
《琐记》读后感 篇1
把《纽约琐记(修订版)》翻完后,终于确认了陈丹青在这书再版序言里的话――他出过这么三五本书,也就这么一本尚可读。大致原因,这虽是陈丹青先生第一回写书,但写得扎实,写得用功,特别那洋洋一大篇《回顾展的回顾》,读得出学生认真作论文的傻而珍贵的劲头。文字技巧,也不像之后那些书里捻熟得有些油滑。之后的书,批驳教育的文字,狂风一样刮着,刮完了,弱下去,只剩下不流动的空气。虽是不断再版着,那也只是畅销书的畅销罢了。
论阅读感,我其实很喜欢《退步集》,那是我读陈丹青的头一本书,也吸引我读掉他所有的书。因为文字好看,又是在骂人――好看的骂人,读起来很爽快的。《退步集续编》,凑数文章多,论及鲁迅的那几篇还可看,其余的不值书钱。《音乐笔记》谈的什么,不记得了,大致是借音乐谈他自己比借他自己谈音乐的文章多。至于《多余的素材》,题目也真恰当的,确是不成品的素材,确是多余出版,也许不如不出版的。
学生的时候,看到过原先两卷本的《纽约琐记》,觉得贵,舍不得买,似乎那个版本没彩图。这回的修订,定价比原先两本还贵,但我见到里面缤纷的彩页,大师画作与珍贵照片堆叠书页,即刻买下来。
我美术眼界的开窍,多亏李泽厚的那本《美的历程》,虽然那本书说的不全然是美术,但让我晓得美不是“好看”那么简单,就像我读过余华那本谈古典音乐的书,看过一些涉及摇滚历史的电影,晓得音乐不是好听那么简单。后来读朱光潜先生的《西方美学史》,如坠云雾,美的历史变成满篇满眼的哲学用语,读到康德那一章,终于读不下去,读不懂,放下了。后来明白,应该先看些哲学书的。这读了半本的书让我好歹明白,美不是漂亮那么简单,而是可以升华性命的。
《纽约琐记》的好,我想是对一个个画家的个性,一幅幅画作的气质进行对照的罗列与陈列,让我明了美的概念里有着美学概念之下实在而生活的一面。陈丹青写画家们的平常日子,比如他写他的画家朋友奥尔,如何一边给人油漆广告牌忙生计一边自顾画着卖不出的崇古画。他也会写画家的逸事,比如他写德加画画的斤斤计较,会将许久之前送给朋友的画拿回来重新修改。他甚至单单描述画家的样貌。他也提出自己的观点,乐意颠覆往常的看法,比如他说毕加索的画人物肖像其实没有夸张,也没有变形,只是以儿童的视角,企图在画布上画出它所见的全部,所以将立体的面画成一个平面而已;比如他说夏加尔到晚期的画是假天真,天使飞得太久了。
我不知道他对不对,我并不懂得画。但我知道他说的好,因为那全然是一个阅画无数的画家看画的真切感受,是喜爱,是憎恶,是敬而远之,是远之且不敬――怎样感受,陈丹青便怎样说出来,丝毫不掩饰的。这是这本书最具价值的地方了,因为这些感受,叫我意识到,学会如何感受一幅画,是懂得画为何美的第一步。
我原先去美术馆看各种展览,只是硬生生盯着一幅幅画,盯着画里不动的景象,盯着色块,盯着笔触,盯着水早已干了的墨,看完了,好像没有看。
相比《回顾展的回顾》的严肃较真,书里有趣的,是一篇《我的画室》。画室是画家的中心,连接着怎样生存与生活。陈丹青讲了自己画室的租金,讲了怎样从一间空屋很快“摊得一塌糊涂”,讲了画室的被拆迁以及为拆迁而打的官司。那是一个留洋中国画家的生活自描了,陈丹青文字好,不乱抒情,读来轻松不轻巧。
书里也有对画论的辩论,对历史的翻检,有些是我不能理解,不能全懂的了。须得再多看些书,多看些画,再去读。
读完这书,按照书里提及的画家,又去城里一间卖美术书的小铺子里淘了几本画册,都是多年前出版的次等货色,印刷粗糙。我只买的起这些便宜货,不过这不大的城里真想买好图册,也买不到的。至于美术馆,有小小的两座,有一些省内当代画家的展览――和没有一样。只能眼巴巴再翻翻书里《美术馆》这篇文章,借陈丹青描绘,再幻想一把国外那些琳琅满目挂着珍贵画作的美术馆。
《琐记》读后感 篇2
《朝花夕拾琐记》是一本由鲁迅撰写的短篇散文集,收录了他早期的散文作品。这些作品以鲁迅独特的写作风格和深邃的思想内涵而闻名,对于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阅读完这本书,我被其中的思想启迪所深深感动,同时也在我多年的工作经验中发现了一些共鸣。
读完《朝花夕拾琐记》后,我对鲁迅先生敏锐的观察力和独特的思考方式印象深刻。他能够从一个小小的琐事中发现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并以其独到的见解深入探讨。作为一名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的人,我也深切体会到了观察力的重要性。只有通过观察,才能真正理解客户的需求,抓住市场的机遇。同时,观察也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关键。鲁迅的作品中所涉及的社会问题虽然是早年的,但其中所暴露的阴暗面仍有启示意义。
在《朝花夕拾琐记》中,鲁迅对于封建社会的批判和对自由、平等的追求,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在作品中通过描写社会弱者的遭遇,揭露了封建社会中的不公和压迫。同时,他对于自由和平等的追求也是他作品中的重要主题之一。读到这些文字,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工作中的一些经历。在商业领域,有时也会面临着不公平和压迫的局面,但鲁迅的作品告诉我,只有勇敢地追求自由和平等,才能真正实现个人的价值和社会的进步。
另外,我在《朝花夕拾琐记》中也发现了对于人性的思考和对于人情冷暖的揭示。鲁迅通过他的作品揭示了人性的复杂性和人性中的善与恶。同时,他也通过描写人情冷暖,告诉世间并非完全黑暗,仍然有人情温暖可贵。作为一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人员,我深知人情冷暖对于工作的重要性。在处理人际关系时,需要善于观察他人的需求,体察他人的感受。只有用心去关怀和支持他人,才能真正建立起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团队合作精神。
鲁迅在《朝花夕拾琐记》中对于语言的运用也给我很大的启示。他能够通过短短的几句话传达出深刻的思想,言简意赅却意味深长。这让我意识到作为一名专业人士,如何用简练而精准的语言表达自己是非常重要的。在工作中,要善于总结、善于沟通,用简洁而有效的语言传递信息。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与他人合作,推动工作的进展。
《朝花夕拾琐记》是一本富有启示和思考的作品。通过阅读,我深刻体会到了观察力的重要性,对于自由和平等的追求的重要性,以及人情冷暖的重要性。同时,鲁迅对于语言运用的精妙也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些都与我多年的工作经验相吻合,启发和引导着我不断成长和发展。通过在工作中运用这些启示,我相信我能够更好地面对工作中的挑战,取得更好的成绩。
《琐记》读后感 篇3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琐记》鲁迅在这篇文章里主要回忆了自己为追求新知识离开绍兴去南京求学的过程。描述了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生活和学习,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冲破封建束缚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谁。体现了封建社会思想十分陈旧,而且对新思想不接受,排斥。
在鲁迅生活的年代,正好赶上百日维新,但很多老辈的人并不支持,国门洞开的原因之一正是文化闭塞,而鲁迅先生很有主见,提倡学习新的文化。我们现在有了良好的学习条件,更应该好好学习新的文化和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
《琐记》读后感 篇4
《琐记》讲的是鲁迅从家到南京,从南京到日本的经历,从中我不但看到了一个旧中国,还懂得了不能从表面来看任何事物和事情。
衍太太是那种小孩子看不出,但大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歪心眼的人,他对别人家的孩子“好”,“赞赏”他们吃冰,并且不告诉他们的妈妈,并且还鼓励他们多吃,与之成反比的是沈四太太,当他看到孩子们吃冰,即使阻止,但因声音太响,被母亲听到,骂了一通。表面上看,衍太太心胸宽大,懂得保护小孩的自尊心,会替别人保守秘密,而沈四太太就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吃冰对人的害处,远远大于衍太太的“热心”沈四太太虽然方法欠妥,但是它是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而衍太太所谓的“赞赏”就是变相的怂恿,放纵。当“我们”在那里打旋,他在那里计数,突然一个孩子摔倒了,正好孩子的婶母来了,他非但发布夫妻那孩子还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这件事情突出了他爱推卸责任。
当孩子们跌倒了,像母亲寻求帮助时,往往是一顿臭骂,但是衍太太绝不埋怨,立刻给孩子们上药。从表面上看,孩子们的母亲心狠异常,但是衍太太却是和蔼可亲,孰不知,母亲的狠心是要让孩子们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衍太太的不厌其烦,宽容大度,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放纵,是真正的不关心。
看看今天的我们,我觉得似曾相识,世界上对我们追好的是父母,但是,我们真的是这么觉得吗?最常见的就是,天冷了,妈妈叫你多穿些衣服,但为了好看,就是不愿意穿,最后生病了,当你苦着一张脸去向他寻求帮助时,他却升起的'不理你,让你烧着,任凭你苦苦哀求就是不带你去医院,心软的父母,看着孩子这副样子,听着孩子的苦苦哀求,忍无可忍最后带着怒气送我们去医院。你会不会觉得父母很坏见死不救,不,他们表面上是在骂你,表面上是在生气,但心里已经急得不得了,他其实起你当初为什么不听话,不带你去,是为了让你记住这个教训,让你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但是我们都无久了父母的一番苦心。
然而对一些表面上对你好的人,却是爱戴有加,绝对信任,但当你遇到困难,或让你陷入困境时,他逃的最远,甚至让你陷入困境的元凶就是他。最后真正在你身边,并且千方百计地帮助你的人,竟然是你以前不理睬甚至是曾经恶语相向过的。
所以,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判断它。
《琐记》读后感 篇5
初读,很难相信,世界上居然会有如此恶毒的母亲。母爱应该是温暖,温馨的,但是在《金琐记》中的曹七巧不但没有给子女所应有的关怀、温暖,而给予他们的反而是无尽的痛苦,折磨。她连女性最美好的母性都不存在,值得人去关心同情么?只让我感觉她所受的全是她自己自找的。
可是对于一个一直信奉:“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来说,我不得不从正面去想,像曹七巧这样的人难道没有好的一面?难道她生来就如此“恶”么?
再读,带着问题去读,发现自己对曹七巧的控诉太偏激了点。对于前面的义愤填膺,再读后,更多的是觉得她很可怜,需要同情的。
在文章的一开头,是通过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初步的了解的曹七巧。同时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看到,曹七巧很可怜。如文章中写到“凤萧道:‘你是她陪嫁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丫头即如此轻蔑地看待她,再加上她的身份与姜家并不算门当户对,且当初是以“姨太太”娶进门……而且她的丈夫是个躯体残疾,“没有生命意义的”姜家二少爷,对于一个正常的女人,能忍受,坚持下去么?还有她娘家哥哥的索取……“不承情也罢!我也惯了。我进你们姜家的门……谁见我的情来?谁有半点好处到我头上?”这样的环境怎能不叫她不暴躁,不尖酸刻薄?甚至最后到达性格的“扭曲”呢?
对于她对子女的态度我还是觉得不可原谅的,因为即使自己有多对世界,对社会,对世人的愤怒,也不能将子女当成自己发泄苦闷,愤怒的工具阿。记得有人这样说道:“曹七巧的命运本是不幸的,但她并不从自身的不幸中滋生出可贵的同情心,而是以制造别人(确切的说是她亲身儿女,而且也只能是她的亲骨肉,因为那是她所唯一能接触到的人)的更大的不幸来获得快感。曹七巧人性恶的最深刻之处就展现在她与儿女媳妇的冲突中。”我很赞同上述所说的`。尚且不论“虎毒不食子”,对于人类来说,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高尔基)。母亲是第一个影响她子女职业兴趣发展的人。再来看看我们这为所谓的“母亲”曹七巧,她又怎样对待他的子女啊?如她的女儿,如小说中说道“有时她也觉得牺牲得有点不值得,暗自懊悔着,然而也来不及挽回了。她渐渐地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安分守己起来。她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干涉家里的行政。她不时的跟怒亲怄气,可是她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她的怒亲了”。再如儿子,她以给长白娶媳妇的方式管住他,但又不让儿子与一个女人有正常的生活和快乐。她处处亲近长白,要长白给她烧烟泡,陪她通宵聊天。最后使得媳妇被残酷的精神折磨致死,姨太太做了"替身"。不到半年,也自杀了。这还称的上是“母亲”么?
总之,曹七巧有值得我们同情的地方,但她对于子女的种种,我想是无可原谅的,不值得同情的。希望现在和以后不会有像曹七巧一样的母亲存在。
《琐记》读后感 篇6
《金琐记》是张爱玲小说的典型代表作品。小说塑造了一个为了金钱而放弃正常生活的女性形象,挖掘了她的内心世界,也展示了她扭曲的人性、分裂的性格和变态的心理。
主人公曹七巧,原是一家乡下开麻油店人家的女儿。哥嫂为贪图钱财,把她送到上海富宦之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二奶奶。于是她失去了本该属于她的正常生活,而天天守着一个活僵尸似的丈夫。这样的命运,本不是她的错,她根本就没有机会找寻自己的幸福。在那个时代,她只能听从家里的安排。但她真的非常厌恶这样的生活,她丈夫的肉“是软的、重的,就像人的脚有时发了麻,摸上去的感觉……”那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两个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对她来说,这是一种病态的生活,由于想念着钱,她忍受了这样的生活。然而她毕竟是一个正常的人。出于生理的需要,同时也因为喜欢,她用心去追求小叔子。她讨厌季泽的媳妇兰仙。“她嘴里说着,心里发烦,一双手也不肯闲着,把兰仙揣着捏着捶着打着,恨不得把她挤得走了样才好”。这应该是她的妒忌心作祟把。但季泽尽管玩,却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人。这使得本来就忍受煎熬的她越发地感到悲凉了。
然而,七巧的不幸并不单这些。她在姜家是没有地位的,她自己也知道这屋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搭理她。云泽更是啪的一声打掉了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是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她嫂子也说姑娘受的委屈也不只这一件,好歹忍着罢,总有个出头之日。
于是,七巧在金钱的诱惑下,继续着她不堪的生活。
终于,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了一张她丈夫的遗像,她如愿以偿地成了一位富孀。但其实什么也没得到,只不过用青春和爱情换来了姜家戴给她的金锁而已。这带有悲凉意味的不幸婚姻扭曲了她的灵魂,“她恨透了丈夫,恨透了姜家,恨透了自己势利的哥嫂,恨透了一切生活幸福的人。”于是带着报复心态似地去阻止和破坏别人的幸福。儿子结婚后,她让儿子把毯子铺在烟榻前为她点烟过夜,以阻止儿子和儿媳同房。她还让儿子讲他和媳妇芝寿之间的事。她儿子长白和芝寿本就关系不好,这下子更加恶化了。“这是个疯狂的世界。丈夫不像丈夫,婆婆不像婆婆。”后来,芝寿得了肺痨,死了。七巧的女儿长安二十四岁那年得了痢疾,七巧不替她延医服药,只劝她抽两筒鸦片。后来,长安抽鸦片上了瘾,婚事受了影响。长安到了快三十的时候,七巧反而责备长安的不是,推卸自己的责任。后来长安遇到了留学归来的童世舫,两情相悦,但还是被七巧破坏了。
七巧,“三十多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沉重的枷角劈死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就这样死在了自己给自己套上的黄金的枷锁里。
七巧的一生,何其不幸,何其悲凉。因为金钱,她亲自毁了自己的幸福,将自己的一生禁锢。我想,七巧在姜家没有一天是快乐的,反而是她当初在麻油铺的时候,也许得到过些许简单的快乐。在姜家,她虽过着富足的生活,却也是“非人”的生活。她只是金钱的奴隶,一副没有生气的皮囊。然而七巧更是可怜的,除了钱,她还能牢牢抓住什么。她想用金钱安定自己的心,却禁锢了一生。
《琐记》读后感 篇7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琐记读后感7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今天是短假的最后一天,中午,偶然翻到《琐记》这篇文章,感觉不那么深奥,便读了起来。
一开头,是讲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
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后来,鲁迅的父亲过失了,她竟然怂恿鲁迅去偷钱,鲁迅说自己家没有钱,她又让鲁迅去偷家里的首饰变卖。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去偷,可是不到一个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鲁迅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事情很明显就是那个衍太太跑出去乱说的。
这种表面上对你很好,背后却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视的,小时候,我总觉得别的同学的家长特别好,总是和颜悦色,而我妈妈却很凶,总是管我。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其他同学的家长,其实表面上对我好的,总是和颜悦色的,却很少有内心真正对我好,只是觉得我是客人。而我的父母,平时对我总是很凶,总是管我,这也不让那也不让,其实才是真正对我好。
《琐记》读后感 篇8
今天看了鲁迅先生的《琐记》,《琐记》记叙了鲁迅先生为了寻找“另一类人们”而到南京求学的经过。作品描述了当时江南水师堂和矿物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以及鲁迅先生等一些学子求学的艰难,同时揭露了洋务派不切实际的办学方式,鲁迅还通过这篇文章记叙了自己最初接受新思想的兴奋心情和不顾老辈的反对阅读《天演论》,表现了他探求真理的强烈愿望。
鲁迅的作品有很多时候都是通过侧面描写来表达他所要描写的人物的性格特征,如本文中他家的房客“沈四太太”,通过她大声的说了那句“莫吃呀,要肚子疼的呢!”体现了房客沈四太太一种小市民阶层的妇女形象。又如对“衍太太”的一些描写:几个孩子在打旋子,她在旁计数说道“好,八十二了,再旋一个,八十三,好,八十四……”还有衍太太在作者的父亲去世之后说教作者去偷母亲的首饰和钱去用,体现了衍太太势利的一面。
文章的结尾写了作者去日本留学,在国内听说不能穿日本袜,边带去了十双中国的白袜,而且还换了日本的银元,结果银元早已废置不用,而且穿制服和皮鞋,中国袜也全然无用,体现了国内人的思想封闭,与外界沟通较差,当时的国情也是出于闭关锁国的状态。作者借此喻国情,的确有一番用心,这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琐记》读后感 篇9
《秋灯琐记》是清朝人蒋坦所写的忆妻书。书中所记,大多是与妻子秋芙的生活琐事,但文中一字一墨,皆妙曲横生,使人读之慨然,无不有羡慕之感。
蒋坦,字平伯,号蔼卿,是浙江钱塘人。秀才出身,善文章,工书法。道光七年与青梅竹马的表妹秋芙订婚,道光二十三年成婚。而秋芙亦有文才,著有词集,解音律,善弹琴,尤喜佛经。故夫妇偕隐家园,联吟礼佛,作诗载歌,又有游山玩水之趣,并享天人之乐,虽箪食瓢饮,常自窘困,但不输高雅之志。
可以看出,蒋坦与秋芙皆是性情中人,见山树花木,水光风涌,无不有感。
还记得书中写道二人夏日出游,到理安寺,在石屋洞中陶然忘世,不知几何。所记写道:“秋芙安琴磐磴,鼓《平沙落雁》之操,归云滃然,涧水互答,此时相对,几忘我两人犹生尘世间也。”可见二人自然之天性,非尘世之人可比也。
蒋坦对秋芙可谓珍切宠爱,记的二人在一湖游玩,到了晚上,四周暝目,霜风乍起,秋芙时着薄棉,略有寒色,蒋坦见之,于是脱衣半臂拥之。读者念至此处,怎能不唏嘘感叹,真是羡煞人间也!
春花风月有时,秋落霜寒亦有时,所以二人也常常有惜花伤神,念苍山衰败之感。秋芙常对蒋坦说:“人生百年,梦寐居半,愁病居半,襁褓垂老之日又居半,所仅存者,十之一二耳;况我辈蒲柳之质,犹未必百年者乎。”蒋坦闻之同感。是啊,生死有定,但愿你长寿百年,希去我之前,免伤孤之痛。蒋坦所想,或许如此,上天应之,所以也就有了丧妻之痛啊。
幸福源于细节,所谓琐事者间,往往都是最真实的。而人们大多愿意看的,不是表面的华丽词藻,而是内容中的真实情感。蒋坦与秋芙,如《浮生六记》中的沈复与芸娘,都是至情至性之人。
夫妇本三生结缘,若能如此,皆为良缘。但世上没有那么多良缘,所以才会去羡慕蒋坦与秋芙,羡慕古人的至美爱情。
有时候,我们无法选择对方是蒋坦或秋芙那样的人,但我们可以选择自己去做蒋坦或秋芙那样的人。如果真是如此,又怎么会怕没有良缘呢?
最后,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比翼双飞,再续蒋坦与秋芙之爱情。
最新罗马假日读后感
阅读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受益匪浅。阅读不仅是一种娱乐活动,更是一种学习和思考的过程。读完一本好书,我们会对作者的才华和智慧感到敬佩。而有思考能力的人,在读后更会写出一篇深入的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感受和体会。接下来,我们准备了一篇罗马假日读后感的文章,相信对您也会有所启发和帮助!
罗马假日读后感 篇1
很早就开始想看《罗马假日》了,这天我最终如愿以偿欣赏了这部幽雅的作品。看完《罗马假日》却很是惆怅。作为这样一部传世名着,或许中间的情节我们能够简单猜到,我一向好奇的是影片如何结尾。于是在我的翘首以盼中,joe沉重地迈着步子缓缓离开。说好了不说再见的,说好了不好回头的,可是,joe怎样做得到所有人散去,空旷的大厅,回荡着的是他和她的感情。凝住泪眼才敢细看,只因你的背影太好看,太好看。
不明白该称之为阴差阳错,还是机缘巧合,他们就是相遇了,一个是高贵的公主,一个是平民记者,他们携手进行了罗马一日游,经过这一天的相处,他们相爱了。即使乔在最初是出于功利的私心,可是,从他放下把照片交给报馆的老板以邀功能够看出,他是真的爱上了那个天真清纯而又美丽的公主,他要保护她的形象!可是最终,安妮公主和乔并未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公主清楚她对国和家的职责,她回到大使馆去了,而乔也明白,并尊重她。他们真的只用了一天的时刻就爱上了彼此,从此,他们却要用一生去忘怀了。或许他们不会选取忘记,这样他们就不用应对一个一生的难题。他们只会把那一天的完美永存心底,在各自的人生中各安天命。
这部浪漫的感情喜剧影片堪称经典之中的经典,多少年来屡映不衰,一代又一代的影迷为之倾倒。同时,这也是一部无法言说的迷人影片,语言在它面前失去了颜色。影片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塑造了一个美丽而不圆满的感情,就像几十年后的《泰坦尼克》一样。感情的魅力就在于它的转瞬即逝和无可奈何。影片在成功的营造了一个喜剧氛围之后,又转回头来成就了一个杯具结尾(当然,这也是别无选取的),两者结合竟然如此成功,难怪会成为绝世经典。纯粹的喜剧和单调的杯具都无法脱离自身的局限而上升一个档次,这种笑过之后眼角带着泪花的影片才能抓住观众的心。
罗马假日读后感 篇2
罗马假日英文观后感汇总
罗马假日观后感(The Impression Of Roman Holiday---I Hope You Well)
Roman Holiday,a movie does not have the too winding strange plot,has not let the magnificent scene which the human is dazzled, has not made the stunt effect which one praises to the heavens, only then simple black and white, actually because of had a most perfect female with pure beauty--Ann and a most perfect man with affection look--Joe among, but lets us immerse, the feeling time is unable to cancel purely and happy, closely is affecting the innumerable happy young moods.
In the open-air cafe, in the ancient Rome sports arena, in makes a vow in front of the cliff, in charitable dance party, in police station, in the small apartment and Roman street corner princess is merry the high school female student who looks like first plays hooky, in the air always is filling the air that romantic joyful breath. Initially fords the performance circle Ann young, attractive, is lively, is intelligent, is always gazing at the Joe by the bright eye incomparable trust, at that time Ann was a so lovable girl, the high Joe lowered the head looks at her, the corners of the mouth smiling face slightly brought some to look down on the world gently.
However, because understood oneself to the national responsibility, reason princess finally chose left own spouse, again turned over to the imperial family. Joyful and the short 24 hours had finished, princess or princess, common people or common people, but, many growth. Meanwhile,understood the secret important to Ann,faced love and interest,Joe chose to quit the report about princess,although he would not get 5000 and would lead simply life. Unforgettable princess finally says “me most to love bravely, Rome!”She no longer is one only can nod, the smile, amenable is obedient constantly princess baby, but grows in order to has the opinion, has courage genuine princess.
罗马假日观后感(The Impression Of Roman Holiday)
The story is about a young princess (公主) (Hepburn) named Ann, making a goodwill (善意的) tour of Europe's capitals. She is tired of the responsibility (职责) and demands of the role she has been born in to and longs to experience the every day pleasures of an ordinary person. In Rome she finally rebels. Waiting until after everyone in the embassy (大使馆) where her party is staying has gone to sleep, she slips out a window and finds herself alone on the streets of Rome.
She is found by Joe Bradley (Peck), a hardened (坚毅的) and somewhat cynical (愤世嫉俗的.) reporter, on his way home from a late night card game. Not knowing who she is but seeing that she has no place to stay he takes pity on her and invites her to his apartment for the night. In a comical (滑稽的) scene, he offers her a pair of his pajamas (睡衣) and points to the couch where she can sleep. Innocent (天真的) aristocrat (贵族) that she is, she asks for a nightgown and help undressing. Bradley helps her take off her tie and then leaves the room. When he returns a few minutes later he discovers her sound asleep on the bed, leaving him the couch (沙发).
Leaving her sleeping the next morning, Bradley shows up late for work and tries to cover himself by saying that he had an interview (采访) with the princess. But his editor shows him a newspaper with her picture and headline stating that she was taken ill the night before and canceled all appointments (安排) for the day. Bradley immediately realizes who he has in his apartment and gets the editor to agree to pay ,000 if he can get a real interview with the princess. On the way out Bradley contacts a photographer (摄影师) friend, Irving Radovich (Albert) and arranges for him to met him later with his camera for a big scoop.
Returning to his apartment, Bradley picks up the princess for their planned tour of the city. Bradley's real aim is to get the pictures and story he promised (答应) his editor. But the innocent charm of the princess softens him and the two start to fall in love. They end up having a good time and some comical adventures (冒险). Bradley conceals the fact that he is a reporter who knows who she really is and she doesn't tell him that that she is a royal princess. But in the end the truth comes out and the princess realizes that her duty to her country and family come first and she reluctantly (不情愿地) returns to her official role.
The two meet briefly at the end during her press conference with other reporters. She addresses Bradley as Mr. Bradley just like the others. As he is leaving, Bradley, quietly slips her the photos that his friend Irving had taken and lets her know that his story and pictures of their time together will never be published (公布).
The charming Audrey Hepburn plays a modern princess who takes a day on Rome. She meets up with reporter Peck and wise-cracking photographer Albert. Peck and Hepburn fall in love, though Peck plans to sell an "exclusive story with the princess." Roman Holiday is a fun romantic comedy, but stays realistic (现实) with its commentary on society and royalty.
罗马假日读后感 篇3
光阴似箭,日月如棱,我以为一生要看的50部经典电影,大家在忙碌的工作之余,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还应力争取出点时间观看为宜,得益非浅,每一部经典大片都有它的教育意义所在,我们从中能够吸收到精神食粮,古人所云:见贤思齐。
今天小编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其中之一的《罗马假日》,是1953年美国推出的一部经典浪漫爱情片,由道尔顿庄柏编剧,威廉惠勒导演,格利高里派克和奥黛丽赫本联袂主演,该片于1953年8月27日上映。
故事讲述了一位欧洲某公国的皇室公主与一个美国平凡记者之间在意大利首都罗马一天之内发生的浪漫故事。
这是一部历久不衰的轻喜剧爱情故事片。某国王室的安妮公主(奥黛丽赫本 饰演)到罗马去访问,国务烦身,但她又厌倦繁文缛节。一天晚上,身心俱疲的她偷偷来到民间欣赏夜景,巧遇报社记者乔(格利高里派克 饰演)。二人把手同游,相当快乐。
公主更是到乔的家中作客并在那过夜。不料乔无意中发现了公主的真实身份,他决定炮制一个独家新闻,于是乔偷拍了公主的很多生活照,看到了成名的曙光。然而,在接下来与公主的相处中,乔不知不觉恋上了公主,深深地爱上了公主。
为了保护公主的形象,乔只能忍痛抛弃功成名就的良机,将照片送予了公主。安妮公主在经历了罗马一日假期后,反而体验了自己对国家的责任重大,毅然返回了大使馆,为了本身的责任而果断抛弃了爱情,令人不禁有些黯然神伤。
乔在与安妮公主的相处,喜欢上了单纯漂亮的公主,也是被无心机天真善良的公主所打动,作为一名记者,而且还处于经济困难之中,却主动放弃了一举成名的皇室独家秘闻,不为金钱所动。而公主为了国家和人民的责任,而放弃了喜欢的人,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称之为大侠。
然而,又有谁能来安抚公主心灵的伤感,又有谁能领会公主美丽动人的大眼睛里面闪过的郁忧?公主就是公主,平民就是平民,乔深深地知道不可能,和无能为力,一切的一切都在他的满眼泪花之中,有多少不甘?有多少不舍?我已被深深地感动了。
罗马假日读后感 篇4
今年6月份关注《宛养生》公众号,被一篇名为《仪态万方胜春颜》的文章震惊了。从此,如“背影杀”西班牙王后般挺拔的身型就是我的终极追求,如想拥有挺拔身型,那赫本的“天鹅颈”必不可少,从此被赫本深深吸引,将她作为我的偶像。
在百线书吧买下《奥黛丽.赫本》传记,希望可以了解这位偶像的一切。书中的讲述以事业为主线,穿插了三段感情。其中,赫本凭借首部作品,也是其成名作——《罗马假日》首次进入人们的视野。
分三天才看完整部电影,故事讲述的是安妮公主厌烦了王室生活,在出访罗马当晚从竞技场逃跑,在街上偶遇记者乔。乔以为她喝醉了,便好心的将她带回家。后乔偶然发现安妮公主的真实身份,于是想利用她制造新闻卖个好价钱。他假装偶遇安妮公主,开始了罗马一日游,两人慢慢的产生感情。影片很多的经典镜头,被赫本演绎的那么俏皮而又不失优雅:安妮公主剪短发、咬吸管喝汽水、买鞋子、吃冰激凌等。
在一起的快乐时光都是公主以前闻所未闻的,她渴望自由,渴望生活,渴望一切新鲜的事物:他带她骑摩托车,在街上横冲直撞,被警察围捕带回警局,乔竟解释说他们是骑车准备去教堂举行婚礼,不但被原谅还被祝福。哈哈~~此时安妮公主脸上脏兮兮的,一脸的惶恐但又掩不住激动,像刚体验过山车的小孩子一样。
后来公主逃脱了便衣的追捕,但为了履行责任,她返回了竞技场。回来后的公主变的坚定决绝,一夜间长大的感觉,此时的她凸显出一国之主的气质。其实看到这里,除了赫本的个人气质,对这部电影没什么特别感觉。
最后的一部分是公主召开记者会,这是故事的高潮。当有记者提问:
在访问过的城市中,您最喜欢哪一个?
安妮公主回答:各有千秋,都难以忘怀,最难忘的是罗马,当然是罗马。我将把这次访问珍藏在心里,永不忘怀!乔与公主坚定的望着彼此。
提问结束后安妮公主与所有的媒体握手,在她上台慢慢转过身的一瞬,先是灿烂微笑环视周围,在将目光定格在乔身上时,她脸上的笑容消失、渐渐悲伤,但又隐忍着不能被人发现,那是一种压抑的笑着哭的表情。只要一想起这个画面,我的内心就被深深刺中。
这就是电影的伟大,此刻我才真正感受到。就像李跃儿表达的,只有用心灵创造的才是真正的艺术,之所以伟大就在于其中蕴含的情感会感染每一个人心灵。
经典印象:安妮公主缓缓转头的瞬间,悲喜表情的转换,深深刺伤心灵!
罗马假日读后感 篇5
很早就开始想看《罗马假日》了,初中的暑假里我最后如愿以偿欣赏了这部幽雅的作品。
奥黛利赫本冰清玉洁、温婉高贵、清秀典雅,她纯真美丽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清澈的眼牟,阳光的微笑、俏皮的短发,让人无法抗拒她的魅力,看见了就不再忘记;格利高里派克英俊潇洒、心地善良、眼神深邃,他仿佛就该是童话里不幸跌落的王子。在一个浪漫的地方一个浪漫的时刻邂逅了理想中的公主,而罗马更是一个梦想中的城市、历史上的繁华古城、银幕上的浪漫情史的发生地。就这样,高贵典雅的公主与穷困潦倒的记者之间,在罗马这座梦幻般的城市,上演着温馨感人、浓烈而又清香的感情。
看罢,不禁折服于演员的完美,折服于导演很有节制很细腻的笔触,《罗马假日》的每个细节都正好立于完美的那一点,似乎增之一分减一分都会大打折扣。为安公主睡在豪华大床上懒洋洋,接待外宾弄丢鞋子的可爱而忍俊不禁;为她应对着满满的日程安排、诸多拘束,深受宫廷生活折磨的痛苦而抑郁担忧;为安公主与记者乔的相遇,游玩于罗马的快乐与自由而兴奋激动;为安公主与记者无奈的分离而叹息。
上了大学,我再次看了《罗马假日》。或许是正因年龄的增大,环境的变化,这一次,竟然有了完全不一样的感受。不再是仅仅看到演员、故事、背景的精致完美、高雅脱俗,更深刻的是看到了自己,看到了身边每一个人的生活,感觉跟自己有了实实在在的联系。
自己和身边的每个人都不是主人公,但每个人又是公主。我们都和公主一样,应对满满的日程,应对繁文缛节的束缚,看着远离自己本性的安排,想要呐喊,想要逃离甚至反抗。我们也象公主在站累了偷偷放松自己,在呆板的程序下不肯安然入睡一样调皮可爱;象她不顾一切逃离一样满心期望,义无返顾;象她剪掉长长的头发尽情游玩那样喜爱刺激;象她对抓她的人大打出手那样想用拳头向不明白自己的大人大声说:不!还一样的期盼着心中的白马王子,浪漫温馨的感情。
是的,小时候,我们能够用尽情的呐喊、大吵大闹来宣泄自己的不满,赖皮的坐在地上不肯起来,直到大人向我们妥协,才破涕为笑地宣布恶作剧告终;年少时我们能够对自己不喜爱的东西大声说不,然后很潇洒地不再理会,有苦恼的事就找个朋友,痛快淋漓滔滔不绝的唠叨一顿;那么张大了呢?
最后,在一天艳阳高照、无忧无虑的罗马假日之后,在爱的火花正在灿烂绽放之时,公主安却强忍心中的巨大的悲痛对记者说“我此刻要离开你”“各走各路”。正如她所说,“若我不清楚自己对国和家的职责,今晚我就不会回来,永不再回来。”再次应对随行的将军和伯爵夫人,她不再不知所措,而有了属于自己的威严。正因她已经明白了她为什么要担起着份职责,她开始用心主动地思考自己的立场、应对自己的主角。
当公主和记者最后相遇在罗马的宫殿,却已经是一个公主,一个是平民,纵然有了许多共享了的快乐,有深深的彼此依恋,从此以后,两人是天涯陌路不相见,再无人知晓的秘密,只能甜蜜而又苦涩的埋于心底,随着潮起潮落永远封锁,成为岁月无言的歌。一边是自由与幸福,一边是束缚与职责,安还是选取了后者。
忽然之间,我们20岁了,似乎该是一个长大的年龄。已经不能再仅仅正因不喜爱就大声说:不了,即使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但视野里绝对不能只有自己,看着把所有的爱都投注于自己身上,站在一旁永远默默支持着自己的父母,看着所有关心爱护自己的亲人朋友,应对着高深的社会复杂的人际,很多时候只能独自坚强。太累了,想逃课,想放下工作;要刺激,想瞒着家人快乐出逃;期盼放纵,于是决定通宵看电影,把一大堆事情扔在一边,不理会;要自由,不想上学不想受到各种各样的束缚。
但是这些都不行!正因职责。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渐渐有工作,有家庭,有孩子,肩上的职责与压力只会越来越大,但是我们无法逃避,也不能逃避。正如圣君所罗门所说:“唯一值得一个人炫耀的,只有他的职责。”
人生活在客观世界中,和客观世界有着不可割裂的联系;人生一辈子,有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朋友、同事等等许多社会关联,人正因社会关联还到这个世界,在社会关联中成长和生活。
在这些关联中,人扮演着必须的主角,务必做一些事情,承担必须的职责。职责,是我们每个人生活在必须的社会关联中的人与生俱来的。
对自我职责,对他人职责,对社会负责,并且在不断的实践中,学会增强职责心,强化职责感;用心承担职责,学会享受职责‘理性对待职责,适度把握职责。生命并仅仅属于自己,它还是父母、亲戚、朋友、社会的,因此活着要有重量,要负责。很容易就联想到华农的跳楼事件,是对生命的亵渎,也是逃避职责的行为。不能总听从于自己的感性认识,正如一句话说的那样:“世界上有许多事情务必做,但你不必须喜爱做,这就是职责的涵义。”
就象公主一样,毅然转身回到深深的宫廷,但我们又比公主安幸运多了,起码我们在承担职责的同时也能够是在为自己的幸福而在付出,有职责才有真正的幸福,未来还是属于我们的天空!
其实,我一向都不太清楚怎样才能算是真正的长大。在强大的诱惑下持续稳重,在一群朋友间掌握自我,在一片喧哗中持续宁静,在一堆压力下独立自强。这些虽然不是长大的充分条件,但却是必要条件。身负着对自我,对他人、对社会的负责,我们要快点长大。
罗马假日读后感 篇6
到了学校,上官影先下了车,听见花痴的阵阵尖叫,皱了皱眉但还是微笑着帮雪沫打开车门。
雪沫在心里冷哼一声,表面笑得挺甜的,还没下车就引起了所有人的尖叫,雪沫向他们点了点头。对上官影的说:哥哥,你先回去吧,我想转转。甜甜的声音,绝美的容貌。上官影心里明明不愿意,但他却宠溺的刮了刮雪沫的小鼻子,柔声说:那雪沫,哥哥先回去了,有事来找我。乖巧的点了点头,目送上官影离开。自动把耳边的谈论声无视,这些东西她都听腻歪了,无非就是上官大少爷多么多么宠爱上官二小姐,如果不是兄妹恐怕会是最最幸福的一对
可笑啊,不是兄妹的话,她宁愿不认识他!懒洋洋的转身走向她的秘密基地,却听见有人喊她的名字,熟悉的声音让雪沫娇小的身体颤了颤。随后转身扑向那个人,雪沫呜咽着声音说:爷爷老者心痛不已,拍了拍雪沫的后背说:雪沫是不是有人欺负你,如果有人欺负你,你要告诉爷爷,爷爷非打得他连他妈都不认识他。
听着爷爷开玩笑似的语气,雪沫笑了在老者怀里撒娇说:有爷爷罩着我那,谁敢欺负我啊,爷爷我就是太想您了。雪沫绝对相信爷爷有这个实力。小丫头,就是嘴甜。老者宠溺的摸了摸雪沫的头发,雪沫爷爷还有事,先走了下次咱们再在一起聊天。雪沫听话的点了点头,跑向自己的秘密基地,跑到一半,转过身向身后挥动手臂爷爷,再见。老者欣慰一笑,离开了。
雪沫等老者走后,一个闪身来到了秘密基地。好漂亮的地方啊,说是世外仙境都不夸张。一片大大的草原,有很多很多种类的花朵,五彩缤纷的蝴蝶飞来飞去,十分耀眼,离这里不远有一个小小的木屋,雪沫关上机关,(打开石门的机关)朝木屋走去。
(未完待续)
罗马假日读后感 篇7
黑白电影呈现出的是一种经典的东西。没有了缤纷视觉感受,真正考察的是剧情本身和演员功力。对于那些优秀演员来说,这样的黑与白反而更能验证本身的魅力。
她的美丽丝毫无损于色彩的缺失,她的纯真永远定格在黑白胶片上,她是罗马那个假日里的女郎,永远的公主,奥黛丽。赫本。而格里高里。派利,也以他独有的俊朗深情,而成为记忆中不变的记者先生。
《罗马假日》,对我来说是特殊的电影。它让儿时的我第一次知道了世界上有一种情感不同于亲情,友情。那种情感,叫做爱情。而如今,看够了电影中的背叛分离,看够了必演的接吻和上床,回头再看看《罗马假日》,才体会到那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情是何等真挚,美丽。
公主生活在礼仪和责任的束缚中,众人面前的她,永远是仪态端庄。就像一朵永恒的水晶玫瑰,美丽却缺乏生气。她的心却并非外表般沉静,就像在大大的裙摆下掩盖的那只失落的鞋子。记者生活在狼狈中,他工作不顺心,经济紧张。他有自己的梦想,回到美国,却不得不为了钱被主编奚落,在现实中挣扎。他们都厌倦了固定生活模式,却不能不服从。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种工作,永无休止的工作。
公主怨恨这束缚,羡慕自由的生活,所以她才会偷跑出使馆。离开了使馆,公主就不存在了,离开了使馆的公主只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姑娘。她遇到了记者,和他在一天的时光中畅游罗马,感受阳光,风和自由的空气,感受淡淡又浓浓的情愫。罗马一日真正是她生命中的美好假日。而记者,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机会来一举出名,这罗马假日对他来说是上天掉下的美味馅饼,可是最后他放弃了,因为他善良本性和真挚感情。因此他才体会到这一日对于他来说有多可贵。
罗马假日中的爱情,发乎情,止乎礼,只有快乐和真挚始终如一。公主不可能放下自己的责任,记者明白,因此他拒绝了老板的要求,拒绝出卖真诚的情感。这爱只留下了记忆,无奈,和,温馨。两个人的心心相印,一个拥抱就印证了这一切。
最终格里高里。派利站在已经人群散尽的大厅中,似乎在追忆公主留下的最后影象。然后,他转身离去,只有脚步声“啪—啪—啪—啪—”留下。一次相逢,一天的守望,一辈子的回忆。日子还要继续过着,曾经的那些美丽,也只不过是些痕迹。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爱却可以在一天里,焕发美丽。
最新《罗生门》读后感900字精选
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读书已经成为普遍的文艺活动之一,相信作品这本书为很多读者带来了内心深处的触动。阅读完作品之后,可以写读后感表达我们对于情节的充分的理解。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书笔记呢?编辑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最新《罗生门》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最新《罗生门》读后感(篇1)
黑泽明的罗生门原本是这个故事集里的 这一故事 但是现在大家还是用本不想干的来形容扑朔迷离各执一辞的现象.这也算是个趣事了.
下面我要靠回忆剧透了。
《罗生门》讲了战乱年代下一个走投无路的武士在罗生门避雨同时思考自己的人生方向,在乱世中是该保持自己的气节饿死也不作恶,或是干脆变成强盗?然后他偶遇了一个割死人头发做假发变卖谋生的老妪,和老妪的谈话中,武士心中的恶被激发,最后选择抢劫了老妪变成了恶人!
《竹林中》一个谋杀案在竹林中发生,凶手,被杀者,被杀者之妻 却各执一词 凶手说自己看上了被杀者之妻的美貌 ,本来无意杀人 ,只是想强奸她.但是她却苦苦哀求凶手杀掉自己的丈夫,因为她不想这世上有两个男人看见她的丑态,承诺说杀了丈夫她愿意以后跟凶手一起生活,所以凶手才动手 杀了丈夫. 但是被杀者之妻却说 凶手在奸污了她之后就离去了,丈夫对她投来鄙视的眼神让她伤心欲绝 所以她决定杀了丈夫之后再自杀,但是杀了丈夫之后她就晕倒了.通过招魂回来的丈夫鬼魂说凶手在奸污完妻子之后要带走妻子,但是妻子却大喊着要杀丈夫灭口,这一行为反而让凶手气愤,把刀交给丈夫让丈夫决定是否取妻子性命,妻子惊慌逃跑了,悲愤交加的丈夫选择了自杀.
《地狱绘》一个为画痴迷性格古怪的画师,为了画出地狱的场景而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伤害别人来观察人痛苦受难的神情,他唯一疼爱的只有他的女儿,但是同时这家的主人也看上了女儿的美貌想招女儿当小妾,画师一直画不好贵妇人在车中被烈火灼烧这一画面,所以便向主人提出要求想看一看真实发生的这一场景,求爱未遂的大人便安排了画师的女儿在车中,当着画师的面防火烧她,画师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被烧死悲痛欲绝,但画痴的本性让他看到梦寐以求的画面竟有一丝小雀跃.之后他成功的画出了地狱绘,然后自杀了。
《山药粥》
一个穷酸胆小的五品将士,毕生的梦想就是饱餐一顿山药粥,他的梦想被一个奇人听见了,所以承诺他愿意帮他完成这一心愿.奇人带他去了很远的地方,途中捉了一只狐狸又放生,命令狐狸让远处的一个富贵人家出门迎接,到了那个地方,那家主人真的听见了狐狸的话.恭敬的招待了他们
长鼻子 一个鼻子很长的和尚,一直为自己的长鼻子所苦恼,因为他觉得大家都在笑话他,他明明很在意自己的鼻子却又要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做了个手术把鼻子变短了,但还是感觉大家都在笑话他。甚至然后他更加觉得苦恼.所以他祈求让他的鼻子再长回来,第二天鼻子真的长回来了
河童 一个人类偶然掉进了河童的国家的一段奇妙经历
《侏儒的话》搞不懂到底在讲什么 所以就跳过了
只是回忆个梗概 其中故事中的小讽刺 小细节这里就不说了
最新《罗生门》读后感(篇2)
1950年,《罗生门》被黑泽明搬到银幕上。电影《罗生门》为原著中的《竹林中》,只不过将地点竹林换成了罗生门,小说仅寥寥千字,但却揭示人性利己的本质。
看完小说不得不使人惊讶:芥川对人,对人性怎么会有如此的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在细小琐碎、平平常常的事物中,竟将人性剖析的那样尖锐而透彻!
小说《竹林中》是以樵夫、行脚僧、捕快、老妪、大盗、女人、男人亡灵(借巫女之口)七人的供词写的。每人的供词都互相矛盾,大盗、女人都自供为凶手,而死者借巫女之口,却说为自杀。七段口供,互相矛盾,其中必有人隐瞒真相,或每人供词有真有假。
那么,为什么要说谎呢?可见每人心里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小说通过没有结论的案子,让读者看到人性丑恶的一面,耐人寻味。
芥川的小说,一字一句揭露了人性丑恶的一面,结尾令人深思。
最新《罗生门》读后感(篇3)
《罗生门》读后感1000字:
用了大概四五天里的空闲时间,把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短篇小说集给读完了。小说集一共收录了芥川龙之介的二十五篇小说,这二十五篇小说里,都有个共同特性:短小精悍。
最开始的时候,我对芥川的认识,只停留于听说过“芥川龙之介”这个的名字,但却从没有看过他的小说。就只是草草有个印象——芥川龙之介在文坛上好像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直到我这次翻开了《罗生门》这本书的序,才稍微对他有了些了解。果然,他和我最初的那个印象别无二致:芥川龙之介,的的确确是个文坛大家,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引用高慧勤译者在序里的这段话,便足以说明他的重要性:“芥川果不负众望,佳作迭出,成为日本短篇一大家。悠悠岁月,大浪淘沙,一个现代作家,能经得起时间的筛选,能在文学史上占有光辉的一席,具有文学史的意义,足以代表一国的文学,为世界同行所认同,当自有其卓绝之处。”是阿,读完这部《罗生门》,我只后悔,没有早些读到他的作品。
芥川龙之介的短篇小说集,总是必定涉及到人性。译者在序中也说:“读芥川的小说,常让人惊讶:他对人,对人性,怎么会有如许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在细小琐碎平平常常的事物中,竟能将人性的某些方面,剖析得那么尖锐而透彻!”而追究个中原因,不得不提到芥川的生活背景:芥川的母亲在其出生后八个月便精神失常了,他被交由舅父收养,等到他母亲去世后两年,他便正式成为了舅父家的养子。长大后,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却遭到了养父家的强烈反对。“此事对他影响甚大,平生第一次在人生大事上遭遇挫折——触碰到人的自私,哪怕是亲人也不例外。”加之寄人篱下以及有个精神失常的母亲…等等影响之下,芥川对人性有着深刻的了解。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便是“我经常对‘人性’表示轻蔑,那是事实。但又常常对‘人性’感到喜爱,那也是事实。”我想,正是因为如此,芥川的小说里,才总能够看到人性。
芥川大概是个较悲观的人吧,所以在他的二十五篇小说里,大概有二十篇讲到的都是人性的丑恶和不堪。诸如《罗生门》,是活活饿死还是成为强盗?家丁原本的犹豫在一秒内便有了答案——“此实乃不得已,不然就得饿死。”;又如《蜘蛛之丝》,厢犍陀“只顾一己脱离苦海,丝毫无慈悲心肠,受得应得的报应,又落进原先的地狱。”;再如《枯野抄》,“古往今来无与伦比的一代俳谐宗师芭蕉庵主松尾桃青,在‘无限悲痛的’众弟子簇围之下,溘然长逝。”……好多好多,都被他用了寥寥几千字,向我们展示了人性的利己本质。
虽然大多数都是描写了人性的不堪之面,但《罗生门》里也偶有描写人性可爱的一面。
其中,我最喜欢的乃是《黄粱梦》这一篇。吕翁原以为卢生经历了“人”的一生后,便“子对人生之执着与热情,该可减却几分吧?既知得失之理,死生之情,人生诚无意义耳。然否?”却得到了卢生的这番答案:“唯因虚梦,尤需真活。彼梦会醒,此梦亦终有醒来之时。人生在世,要活得回首往事之际能无愧于说:此生确曾活出个名堂来。先生以为然乎?”可以说,我是非常地赞同卢生这番话了,因为我也有他的这般想法。人就活这一次,怎么能不好好活着呢?在弥留之际回首了一番往事之后,无愧于此才能去的安心阿。
《罗生门》,实在称得上是不朽之作。
最新《罗生门》读后感(篇4)
这个故事奇幻的地方在于,他的梦里下地狱或许不止她还有他女儿,那么那次流泪也可以多加上这一面的含义。而故事里隐含的他的女儿在老殿下眼里绝对不止是侍女,强迫一定有,最后的贵妃和马车的安排一定是老殿下想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安排,他哪里只是想简单的灭威风,是想闹出点有意思的事情来乐呵乐呵罢了,只是最后没想到亲眼所见被冷血震惊了。最后的画,实在是让他身临其境了吧。
而良秀,只想早日解脱这一切吧,完成画作,自己给自己的使命热爱做一个了断,给女儿一个了断,反正最后都是要下地狱的,他早已在梦中见识到了什么叫地狱。只是要他亲手做这件事亲眼看着亲自来画,实在太可悲可叹。
老殿下才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狱,活着就是炼狱罢了,对他和他的女儿来说都是这样的。我并不觉得那眼泪是为了女儿或者冥冥中注定的那最后的悲剧会落到女儿头上,那纯粹关于艺术造诣吧。他炉火纯青的境界却不得不陷入没有亲眼所见就会不出来的困境,这看似很简单,不看就不会临摹,那么究竟是画师不是画家不是艺术不是才子。但是能将画作临摹得如此生动,也难得。天才和地才的区别吧。是一个泯灭人性的父亲,也是一个被逼着丧失另一个自我,被逼入绝境只得这么做的人。老殿下有心试探人性,是拿别人的一切在试探,他又哪里有人性。无辜的真诚的感情还是那只猴子和女儿罢了。没有人性的画疯子,没有人性的上层阶级喜欢看笑话,最后承受这一切的只是苦难的普通人。
最新《罗生门》读后感(篇5)
《罗生门》是芥川龙之芥创作的短篇小说,本身是一个来自佛教禅经里面的故事,罗生门读后感。
《罗生门》尤其精短,在他的小说中什么也没说,他只讲了故事,他没有任何议论和交代,故事甚至讲的有些唐突,初读《罗生门》时,不太能懂其中的深层含义。其实即使此刻,我也不确定自我理解是否正确。可是,不可否认的是,每一次读《罗生门》都会有种莫名的压抑和忧闷感。小说开场即描述了一个地狱一样的场景:日落黄昏,阴霾密布,淫雨绵绵,杳无人烟的街道,断壁残垣的废墟,头上盘旋着吞噬人肉的乌鸦,脚下重叠着无人认领的尸体…总之是满目疮痍。
其实无论是那个不积阴德的老妇,还是那个由朴实农民蜕变成的强盗其实都是可悲而可怜的。天灾人祸,为了生计,这是一切犯罪的借口,也是致使人性堕落的原因。这就是说吃不起饭的时候什么都干得出来,这样推理下去,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作出的任何事都是能够原谅的。然而纵观中国历史,违背这种生存至上理论的不在少数。古有"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不为五斗米折腰""贫贱不能移"等等说法,就正好论证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比生存更重要的事——人的尊严。
应对复杂的社会,善与恶都不是那么容易定义的。更何况,人心之复杂多变,善恶观是以人对社会认识的深度和目标取向为依据的,作为一般人,总是选择对自我有利的方向。
仅有在生活无忧、风气淳朴的社会里,人才会活得有尊严,有善良的愿望和对罪恶的憎恨。在一个贫穷、不公正、风气恶劣的社会里,罪恶感会被消解,善良和正义成为一种摆设和借口。
当下,人们对社会公权力的滥用已经习以为常,对官员和国企经理贪污款额的理解程度已经越来越高,对各种各样的愚弄和欺骗已经不再愤怒,对种种的不公平已经无话可说。罪恶感正在道德的团体沦丧下慢慢消解,并且,催生新的罪恶。
《罗生门》是一篇风格特异,技巧精湛的短篇小说,其文就如他的作者一样,清晰而沉重地看到了问题,展现了问题,却无计解决问题,看到那黑暗之中光明的门扉,却只能在门外的黑暗中无力的叹息。大概是这样的困惑并不只是局限在一个时代,而是人类自我的终身枷锁。可在某一个国度,某一个时代里,又有几人能担负起这种思索的重任呢?
最新《罗生门》读后感(篇6)
《罗生门》应该是黑泽明最广为人熟知的一部电影吧,《罗生门》观后感。与其以往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不同的是,这部只是围绕一个很小的一个故事的几段叙述而已,这部电影之所以受到如此关注在于,她比其他作品更加直面揭露人性的黑暗。
故事透过四个人的嘴巴,呈现四种不同的状态。故事的主角只有三人:强盗、武士、女人,他们都为了掩饰自己的龌龊与软弱而粉饰自己而说谎。武士和强盗一样,都是为了给世人表现自己的"男子汉"气概而把自己说成是"侠士"或"勇士",其实都是一样懦弱,自私,更加可笑的是死去的人也要说谎。女人阴险和恶毒,本身不止淫x而且还在武士与强盗之间挑拨,要让他们自相残杀。她这样做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坏名声得以流传。最后透过了樵夫的讲述呈现了故事的真相。
故事虽然简单,但其中透露出来许多人寰的悲剧,人性的龌龊。人性的黑暗比魔鬼还可怕!女人可以为了自己的名声而教唆人杀害自己的丈夫;武士可以为了保命而出卖自己的妻子;强盗可以为了自己的兽x而去玷污别人的妻子,这样组成了一个因果的环,人们在这个环里唯一做的事就是出卖别人。但这个故事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她只是为了表现社会的一个状态。
让我们回到罗生门前,如果说上面的故事只是一个故事,就让我们真正见识现实中的"恶"。乞丐最后夺去婴儿的外衣,为了自己能买几个钱。几间衣服能抵几个钱?!就可以这样残害一个生命?!(包括弃婴的父母)整个影片呈现出的是一个疯狂而自私的世界,人们都为了自己而编织各种谎言,都是虚伪地隐藏自身的险恶,以至于每个人都不信任别人。
可能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但自私不一定都为"恶",世上也有善意的谎言。樵夫同样说了谎,同样偷了别人的东西,但他并没有给别人带来伤害,而且他是为了抚养家里的6个孩子。最后他收养了罗生门下的弃婴,这个婴儿象征着新生命,也是新希望。黑泽明对于这个疯狂的世界并没有完全放弃,他还是"抱有希望"并借由樵夫的手来表现。暴雨过后,樵夫身后重回了阳光。不过社会再黑暗都要坚信有善和光明存在,永远都不要放弃希望。因为如果放弃了希望就会堕入黑暗之中。
最新《罗生门》读后感(篇7)
人人各有一词,真相却只有一个。
几米曾说:小孩闭上眼,看见花,看见梦,看见希望;大人闭上眼睛,睡着了。长大后的成人们,无法想象像小王子中蛇吞象的漫画,可他们却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先从最早发现尸体的樵夫讲起,他其实是了解真实案发经过的人,也是杀人事件最重要的证人,但他却为了掩盖自己偷走匕首的行为而隐瞒真相,谎称自己在场没有见过任何凶器,也没有看到完整的作案过程。
再说多襄丸,他是臭名远扬的盗贼,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苍蝇和蚊子在他身旁肆虐,在森林的树底下睡觉的他遇到了真砂与武弘两夫妻,由于真砂的美貌,他故意引走武弘并将他五花大绑,真砂见此情形便让丈夫跟多襄丸一战,其实只是为了自保罢。在要求作证时,多襄丸也是大方承认自己杀害武弘的真相。
但荒唐的话再次发生,真砂辩解自己杀害丈夫,而其本人又说自己是自杀。此时的真相扑朔迷离,人人都为了自己利益,各执一词,又自圆其说。正应了那句撒谎是人之本性,在大多数的时间里我们甚至都不能对自己诚实。绝对理性是当今利已主义的代名词,若生活上和陌生人交流,给陌生人帮助都不复存在,那么理性教给我的最终唯有苍白。这不仅仅是个人的冷漠,还是时代的悲哀。
就像不久前真实发生的案例中讲的,一位独自生活的老人依靠楼下水果铺店的帮助度过余生,并给了店主自己的家产。这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陌生人能走到一起便只是同情心使然。店主完全没有想到老人会将他的家产交给自己,两人之间丝毫没有利益的争夺,也许这便是性之善。
在影片的结尾,樵夫从僧人手中接过婴儿,告诉别人自己家中已有六娃时,偷人匕首也似乎变得合情合理,恶也转变成了善。人性的毁灭源于人生的困境,人生的困境又饱含人性的无奈。他们被繁重的生活所压垮,梦中再无诗和远方,只是无力地为维持生计所日夜奔波。成年人也许并不是想放弃梦想,而是在一次次现实血淋淋的教训后,迫不得已的放弃已然是最后的希望。
真相只有一个,人人各有一词,这就是现实所带来的悲哀与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