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犬作文
发布时间:2024-02-12 爱犬作文我的爱犬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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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犬作文 篇1
从小到大,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说不清楚理由,那种喜欢是发自心底的。
十岁那年的冬天,姑妈家送来一条黑白相间的绒毛小狗。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除了鸡鸭以外的动物,可与它们不同的是,这条小狗会摇尾巴,会跟着我后面跑来跑去,还会舔我的手,朝我撒娇,它红红的舌头舔在我的手上,暖暖的,柔柔的,既舒服又让我欢喜。
它黑白相间,颜色搭配均匀,远远看去,像一朵绽开的花儿,所以我给它取名花花。它很有灵性,我只要喊几声花花,过来。它就会蹦蹦跳跳的向我跑来,笑眯眯的,一脸的天真无邪。
与它相处的日子,我过得很快乐。早上上学时,它会跟在我的脚后,送我出去;中午放学,大老远的喊一声花花,它便像个孩子似的快乐的跑出来迎接我。我们像朋友似的相处,有好吃的我与它分享,空闲的时候略显无聊,我们便一起出门到田野散步,它时而跑在我前面,看我落后很多,便坐下来等我;我快走到它身边的时候,又怕我抓它似的一闪身往前跑去。我总会笑着感叹:真是个调皮鬼呀!
我以为它会像爸爸妈妈一样,一直陪在我身边。可就在生日的前一天,它失踪了。起先我以为它贪玩,跑到外面找不到回家的路,所以在村子里跑了一圈,边跑边大声喊花花,花花。。。。。。可就算我把喉咙喊破了,也没有得到它的任何回应。后来天黑了,我彻底绝望了,在家里哭了一晚上。
后来,我渐渐的从悲伤中走出来。一个星期六,我和弟弟去河边钓龙虾,突然发现一只半大的狗,脖子上戴着一个熟悉的铃铛。那不就是我的花花吗?天啊,我高兴的呼唤它,它却不理我,还凶巴巴的朝我叫。一个村里的阿姨走过来,我问她这只狗是怎么来的。那位阿姨告诉我,她去地里摘菜遇到它,然后它就摇着尾巴跟着她回了家,于是她收留了它。
它已经有别的主人了,我即使知道也无法把它带回去了。不过看它油光发亮的毛,与那位阿姨相处融洽,我释怀了,替它开心。
我的爱犬作文 篇2
我的爱犬叫胖胖,之所以给它起名叫胖胖是因为老公抱它来的时候胖呼呼圆滚滚的,好似肉球一般。初见胖胖时,它着一身浓密、黑亮的绒毛,短而细的尾巴有一段白色的尖尖,长着四只洁白如雪小爪爪,胖胖的小耳朵是耷拉着的,虽不像狼狗一样有一对看似警觉的竖耳朵,但这样看着更可爱温顺。胖胖一见到我就挣脱老公的手讨好般跑到我身边,抱起胖胖想起老父亲曾说过的话,父亲说白尾巴尖的狗厉害、能咬人。而我却不在意,我不忍像父亲一样把幼狗的尾巴尖剪去,养狗就是看家护院的,不厉害养它干嘛。
胖胖来的第三天就让全家人见识了它本领。那天,老公一非常要好的朋友来家里找他,胖胖一见生人来立刻从我脚下冲过去,它呲着小狗牙,浑身的绒毛如刺猬般竖了起来,两眼瞪的溜圆低吼着向来者发出警告。朋友并没在意这个小家伙,自顾自地换鞋进门,胖胖对朋友的无视异常愤怒,它冲过去一口咬向来者的脚后跟,朋友一抬脚,胖胖虽没咬到脚却叼住了他的裤子,朋友嬉笑着企图甩开胖胖的纠缠,胖胖死死地咬着,圆滚滚的身体跟着朋友的腿上下翻滚。老公赶紧过来解围,胖胖忍着怒火委屈地回到我身边。摆脱了胖胖的朋友发现他的裤脚已经被咬破了几个小洞。等朋友走后,我奖励似的赏给了胖胖一根儿子都不舍得吃的火腿肠。
等胖胖长大一些,它的小窝就搬到了室外的小院中,胖胖也真正开始履行看家护院的职责。从那以后,什么收水费的,收电费的,卖假药的,跑保险的,所有生人都成了胖胖的敌人。那时候,家里负债累累且又供几个儿子读书,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来盖院墙,修大门。聪明的胖胖就把他的管辖范围扩展到了正对着我家路口的街道边。凡是在街道上走的人,胖胖一概不理,但是,只要行人在我家门前的路口停下,胖胖立刻呲出狗牙、竖起狗毛前腿摁地身体后倾,摆出一个随时要冲刺的姿势低声发出警告,若有人敢踏入我家路口半步,它必定狼嚎般出击。时间久了,胖胖看家护院的本领在附近也就出了名。就连亲戚朋友有事要来家里也都得先跟我们打个招呼,不敢贸然地来。因为有胖胖的恪尽职守,八年中家里从没有失窃过,大概是胖胖的威名让贼人闻风丧胆了。
儿子小时常常带胖胖玩耍,胖胖跟儿子们也十分亲昵。每天儿子去上学时,胖胖都摇着尾巴送儿子到路口,大概快到了儿子放学时间,胖胖就趴在家门口听,当胖胖欢喜雀跃、莺歌燕舞般跑到路口时准把儿子们接回来。就这样,几年如一日,胖胖对小主人们的热情从未减退。直到儿子们去外地读高中、上大学。不管小主人们多久未归,只要他们回家,胖胖必定热情万丈地迎接。
那几年,我和老公为生活四处奔波,根本没有时间整理家中的菜园子,婆婆就常常来帮着种菜。起初,胖胖也是充满了敌意,但在我和老公的呵斥下慢慢地认可了这件事,有一次婆婆来时我正好在家,婆婆半开玩笑半生气地跟我学她和胖胖的事,婆婆说,胖胖虽然允许她在菜园子里耕作,但还是把她当贼一样的防着。婆婆干活时,胖胖就在两三米范围之内监视着她,婆婆走时,自己的工具尽管拿,胖胖不理不睬。有一次,婆婆见我家的锄头好使就想拿回自己家用用,似睡非睡的胖胖立刻跳起来冲着婆婆咆哮起来,看婆婆放下锄头,胖胖也闭上眼睛继续装睡不再理睬婆婆。婆婆感慨地说:原来到你家只能干活,不能拿东西啊!
胖胖不像好孩子一样不吃别人家的东西,他不管谁给的,只要是荤的,照单全收。有时怕胖胖咬人惹祸,白天就把它拴起来,邻居家的大爷见状,胆子就大了起来,他常常把家里吃剩的骨头、鸡鱼、肉类的剩饭送过来喂胖胖,虽然每次胖胖都怒目相向,但对于美味它从不拒绝。虽然大爷对它如此关爱,但胖胖并不领情,它可不管吃人的嘴短不短。只要解开拴它的绳索,它必把大爷拒之门外。
在我眼中胖胖从不挑食,每年冬季为了给在寒风中依然忠于职守的它增加营养,我请在宾馆收折箩的朋友帮忙,每逢酒席,朋友就送来一些酒桌上剩下的猪肘子、扣肉、鸡、鱼、四喜丸子什么的。每当这个时候,胖胖高兴的什么似叼着个拳头大的四喜丸子满院子跑。等再次下班回家时,胖胖吃剩的食物里唯独没有四喜丸子。我想,四喜丸子一定是胖胖的最爱。有时偶尔在取暖的煤炭中发现几个丸子,心想,这大概是的胖胖储存起来备用的吧。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院子里的冰雪溶化后,四喜丸子是随处可见。胖胖对四喜丸子是情有独钟还是深恶痛绝?至今都是个谜。
养了胖胖八年,家人对胖胖有了深厚的感情,我最喜欢胖胖的一点是:它无论怎样想跟家人亲近都不把它的爪子搭到我们身上。不管怎样撒娇都跟我保持一点距离,家人的衣服也从未因胖胖而脏过。
八年间,因为有胖胖的守护,我们的家门从未上过锁。八年间,因为有胖胖陪伴左右,家人平添了许多乐趣。胖胖:我的爱犬,你撒娇时的可爱,你威风时的雄姿;委屈时的沉默,似一幅幅鲜活的画卷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脑海中,让我回忆着······
我的爱犬作文 篇3
上小学前,我家养过一只小狗,它是一只雌性小鹿犬,名叫黑妹。
它长得像一只小鹿,头上两只小巧的耳朵,乌黑的圆眼睛像两颗桂圆核。黑黑的鼻子不停的嗅来嗅去,短短的小尾巴朝天撅着,可爱极了。因为它的毛发乌黑发亮,所以我就叫它黑妹。
黑妹是个护食的家伙!它吃饭时,就连我都不能碰它的食盆,不然它就汪汪直叫,好像在说:“不许抢我的食物。”除非我把食盆凑到我的碗前,它就知道我要给它好吃的了,于是它就会作出讨好状,摇着小尾巴,眼巴巴地望着我。只要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我喜欢吃猪肝炒面,但对黑妹却毫不吝啬,每次都给它一大堆。可气的是它把猪肝挑得精光,剩下面条,又摇着尾巴讨好我,真的是得寸进尺啊!
黑妹喜欢上我的床,钻进我被窝,和我头靠头睡。但是外公不允许,只要外公不在家,它就无法无天,“噌”一下就跳上床。只要外公一声吼,黑妹就吓得夺门而逃。有时候,外婆故意吓它:“黑妹,外公来了。”它就马上从被子里钻出来,警觉地四处张望,可逗人了。
黑妹最大优点就是爱干净,大小便总是拉在便盆里,从来不随地大小便。
黑妹还有一点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其它的小鹿犬都身材苗条,而它却体型肥胖,因为,我给它吃什么好吃的它从来不拒绝。
可惜好景不长,我要上小学了,为了不影响我的学习,外公决定把它送到无锡太公家。我虽然不舍得,甚至还哭了,但还是很无奈。以后我每次去无锡,黑妹还是跟着我很亲近,好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后来它还生了宝宝,做了妈妈呢!
我的爱犬作文 篇4
我家有一名特别的成员,名叫“小七”。嘿嘿!听到“小七”这个名字你们一定很好奇吧,它就是陪伴了我三年的狗狗。
小七的眼睛黑黑的,炯炯有神,像两块乌金;两只大耳朵向下耷拉着,像两把蒲扇;黑黑的大鼻子,像一个气味探测器。小七有着一身黄毛,摸上去毛茸茸的,舒服得很。抱着它,就像抱着一个毛茸茸的球!它身穿一件蓝色运动衣,脚上套着妈妈给它织的小袜子,活像一个刚出生的娃娃。
小七是我们家最爱运动的成员。每天它都会带着我们去散步。小区、公园、河边……到处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它温顺乖巧,只要能和我在一起,干什么都乐意,即使坐长途汽车也不会觉得无聊。但它唯独有一个要求:每天洗完澡后,必须看一集《神犬小七》。如果不给它看,它准会“汪汪汪”叫个不停,好像在说:“快点!快点!我要看电视。”哈哈,这就是小七名字的由来。
它不仅是我的朋友,更是我的守护神。每当我上学的时候,它都会紧紧地跟着我,直到看着我平安走进了校园,才恋恋不舍地离去。放学时,我准能看见校门口耐心等待我的小七。它一看到我,立马两眼放光、摇动尾巴,飞速地向我扑来,“汪汪汪”,好像在说:“主人,我来接你回家了。”
没有什么比小七的陪伴更令人快乐,没有什么比小七的守护更让人心安。这,就是我的爱犬小七!
我的爱犬作文 篇5
这件事是在暑假里发生的,回想起来令人偷偷笑个不停,欲知详情,请听我慢慢道来。
左跳,又跳,滚啊滚啊滚……我的爱犬拉布拉多胖胖又在瞎玩,咦?它跑到哪了?
无意间发现一只拖鞋不见了。“你这死狗,捉到你非把你揍一顿!”我吼道。我跑步追赶,胖胖左拐右拐,我怎么也追不上,毕竟是四条腿的动物,累死我了!咦,这“胖胖”怎么上楼了。嘿嘿,好机会!我蹑手蹑脚地跟了上去,它进了我的房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以最快的速度走进房间,把门一关,呵呵,这下你跑不掉了吧,小样!它把拖鞋一甩,一副很酷的样子。我气不过,就把它推到床上,开始了“人犬大战”。
我把它前脚抓起,往前一推。多米诺骨牌效应出现了,这只“胖魔王”便往后倒去,四脚朝天,我哈哈大笑,正得意忘形时,我的脚跟上热乎乎的,“着火”了吗?我心内一惊,吓了一大跳,顿时重心向前,平衡失调,摔了个“狗啃屎”。这时我才想起,那热乎乎的东西原来是狗狗的舌头啊!正想找它报仇,它却从窗户跳到楼梯上,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回过神来的我突然发现这拖鞋的主人是老妈,“哎呀,天哪!”天顿时塌下来,老妈的吼叫声此起彼伏…
人生就像餐桌,放满了餐具和杯具(“悲剧”),一不小心,丰盛的宴席会消失,悲剧演绎人生。
我的爱犬作文 篇6
“汪、汪、汪”几声响亮的犬吠打搅了我的好梦,我哼哼唧唧地赖了会儿床却怎么也睡不着了,只得不情愿地起床。一看钟,才6点半!“唉,真是,好不容易放暑假,也不让我睡个踏实觉,真是的!唉,还是天天好啊……”天天!我又想起了天天,思绪也情不自禁地奔回了天天初临我家的那年——20xx年。
那是个夏末秋初的季节,天气不冷不热,舒服极了。当时的我,才是一个刚准备上小学的小丫。我从小什么事都像我爸,特别是爱狗这一点。只可惜,我们虽然千方百计地想让妈妈同意我和老爸养狗,可妈妈要么避开问题,要么不理,要么就干脆回答“不行”,因此我们一直没有办法养起狗来。一天,我又和老爸策划养狗事件了,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三十六计——“抱”为上。先把狗狗抱回来,再藏起来慢慢养。讨论完毕后,老爸便以火箭的速度把一只可爱得要死的哈多丽(一种犬种)抱了回来。那天,我刚回家,便看见老爸向我招手,我十分好奇,一看,呦,是一条小狗!一条有着黑色绒毛,眨巴着一对像葡萄那样黑、向天空一样清澈的眼睛。现在回忆起来,长长的睫毛下面那双有神的眼睛怕是它最吸引我的地方了。
可是,狗回来不久后,妈妈就发现了它,并且执意要把它送人,我和老爸急坏了。于是我们轮番上阵,向妈妈求情。不久,妈妈也因我们的求情而放过了狗狗,并且喜欢上了它,最后它正式成为了我们的家庭成员。经过这次“劫难”,我和狗狗的关系更亲密了,我们开始用眼神交流,渐渐地成为了知心朋友。
不久后的一个夜晚,妈妈对我说:“晶晶,这小狗和你渊源很深呢!你也应该给它取个名字了!”我听后立即翻开字典。1个小时后,我选择了“天天”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有着双层寓意,一是希望我俩能“天天向上”;二是因为天天的眼睛就向天空一样清澈,正好突出它的特点。第二天,我便“告诉”了天天他的这个寓意深刻的名字。而天天也似乎想到了这个名字的双关义,摇摇摆摆地向我走来,美丽的眼里透出兴奋的光芒,还用温暖的红舌头把我的脸舔了个遍。我的心里开心极了,心想:有宠物真好!
很快,天天在我的训练之下变得很聪明。一天,我突然发现我的那条桔色纱巾不见了,那可是我最爱的纱巾呀!正当我翻箱倒柜之际,天天疑惑地看着我。看着它这副样子,我突发奇想:“也许我交给它的找东西的方法可能可以派上用场,让它来找纱巾!”于是,我便画了一张纱巾的画,交给天天看。看完之后,天天“嗖”的一声就奔了出去。我满心期待地等着它叼着我的纱巾“凯旋归来”,可是5分钟过去了,10分钟过去了,15分钟过去了,卧室门口却始终没有出现天天的身影。“唉,还是别指望它了,说不准玩去了呢!”于是,我便又翻箱倒柜起来。可是,没等我找5分钟,我突然看见天天正叼着我的桔色纱巾站在卧室门口。突然之间,我不由自主地抱住了它,热泪盈眶。
天天是只聪明又讨人喜欢的狗,但可能是天妒英“犬”吧,两年过后,天天便天天烦躁不安,动不动就咬人或是用爪子抓人,老爸曾不止一次地被它弄伤。一天下午,我和老爸正观察着熟睡的天天,老爸对我说:“很有可能天天是得了重病了。”爸爸面带愁容,伤心地看着我。我激动地说:“不会的!天天从来都没有生过病,肯定是最近太累造成的!”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我的心里也有了不祥的预感,而老爸见我情绪这么激动,便开始沉默不语,自顾自地抽着闷烟。几天之后,老爸突然告诉我一个我不能接受的消息:天天患了肾衰竭,已到晚期,无药可救了!我当时就呆住了,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天天啊,怎么可能死掉?怎么可能!很快,天天在一个天色很灰的下午,离开了我以及它所爱的人,奔向了极乐世界。第二天,老爸便把它葬在了楼底下的土地里,可我却不忍下去,因为我真的好怕在想到天天,因为一想到它,我的泪就会抑制不住地流出来。于是,那个下午,我便一直坐在沙发上看天天生前的照片,一边哈哈大笑一边任泪水肆意流淌,那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下午。
回忆完天天,我已用了一包纸巾。天天是我的第一个朋友,教会了我很多:爱护动物、和动物交朋友、待人和善等等,但最重要的还是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天天的灵魂至今萦绕在我的心头,我相信它会成为我成长航道上的一个指向灯,教会我更多。
我的爱犬作文 篇7
德庆爷爷和他的爱犬--佳佳
德庆爷爷年近古稀,是一位非常义道的盲人,住在郊外一个小集镇上。因有一门占星算卜绝技,人缘关系很好,在当地小有名气,故人们都尊称他德庆爷爷。他身边没有其它的亲人,仅有一条狗形影不离地相依陪伴着。
这条狗名叫“佳佳”,是几年前一位朋友从野外捡来的流浪狗。佳佳机警聪明,活泼可爱,爷爷对它可疼爱呐。每日三餐给佳佳喂得饱饱的,有时宁愿自己少吃,也不使它饿着;早晚自己洗漱完后,照例还要给佳佳洗脸洗脚,每周洗一次澡,梳理毛发。若有谁欺负它,爷爷准会对他不客气。佳佳对主人可忠诚听话呐,不时地守在主人身边,白天爷爷外出,它替爷爷做向导,晚间替爷爷看守家门。有时爷爷的鞋呀袜呀找不着了,爷爷猜测准是佳佳叼到什么地方去哪,对佳佳训斥一顿后,它心领神会,很快会帮爷爷找回来。有一次爷爷在野外走路不小心,滑落到两米多深的沟里去了,腿被摔伤,怎么也爬不上来,急得佳佳直踏前爪。过了一会,佳佳居然跑回邻居家“报信”,邻居看到佳佳气喘嘘嘘,又是晃头又是摆尾,一付着急的模样,猜想爷爷一定有事,就跟着佳佳找到爷爷,将爷爷救上来背回了家。
这天,爷爷又出门了。跟往常一样牵着佳佳在马路上走着。忽然迎面一辆卡车失掉控制,越过中线,朝爷爷佳佳他们直冲过来。说时迟,那时快,佳佳并不是躲闪,而是狂吠着扑向卡车,以此阻挡卡车,保护主人。佳佳被撞到五米开外,德庆爷爷碾在车轮底下。人们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把爷爷从车轮底下救出,发现人和狗都死了,其状惨不忍睹,个个都悲痛地掉下了眼泪。常言道,人间的生命死了,灵魂要上天的。刹时间,只见一缕青烟,向天空飘去。
他们的灵魂升天了。
他们一同来到天堂门前,被护门神拦住。
门神对德庆爷爷说:“先生,你们来的不是时候,现在上天堂的名额只有一个了,你们之中,有一个要下地狱。”
德庆爷爷沉思片刻,朗嗓地对门神说:“那好办,反正我的狗狗不能说话,谁去天堂,我来决定吧!”
门神听到这话,鄙咦地看着德庆爷爷,很不高兴地想,你心术怎么这么不正,决定最终归宿的大事,怎么能由你一人说了算。接着就不客气地对爷爷说道:“现在你们的灵魂都是平等的,这个大事,谁来决定都不行,你们要来一次竞争,谁取胜了,上天堂的名额就归谁。”
话既然说到这份上,德庆爷爷只好表示同意。
竞争的方式是,由此地至天堂入口这段路程,以赛跑的方式进行,看谁最先跑到入口处,谁就是赢家。门神想出这个办法,是有意把条件向着狗,人怎么也跑不过狗的。
门神想,我命令一下,他们就会舍死地向前奔跑。
谁知,情况完全不是门神想象的那样。只见德庆爷爷象往常一样,慢吞吞地向前迈着步子,佳佳也没有急速奔跑,仍然跟随着主人,忽前忽后,忽左忽右。
门神猛然想到,狗有随主的习惯。德庆是利用狗忠心听话的本性,掌控他的狗。只要走到入口处,他会发出口令叫狗停下,而他自己就轻轻松松地争得头筹,走进天门。
门神这时急了,认为自己失算了。于是直率地对狗喊道:“你的主人不再是瞎子,用不着你陪护了,你和你的主人一样,都是自由的、平等的,你赶紧朝前跑呀!”
德庆爷爷和佳佳仍未理会门神这番话,还是不紧不急地朝前走,象是在街道上散步似的。果然,他们来到天堂入口不远的地方,德庆爷爷叫狗狗停住了脚步,泪水汪汪而又极为伤感地对狗狗说道:“佳佳,我的最忠实的好朋友!送君一程,终将一别!你机警、勇敢,无私无畏,真是好样的。这些年来,跟随我受了不少的苦和罪。这次劫难,本来是可以躲过的,你是为了保护我而丢掉了自己的性命,你对我的无私奉献,让我感激涕淋。刚开始让我选择去天堂还是去地狱的时候,我内心就决定自己去地狱,把去天堂的名额让给你,无须让门神费尽心思为我们搞什么竞争。现在你听我的命令,向天堂走去吧!”说完,德庆爷爷转身向右,朝地狱的方向疾驶。
然而,此时的狗狗,一付愁容,眼泪巴沙地看着主人,终身第一次违背主人的意志,没有向天堂走,而毅然地转向右,跟随主人也朝地狱疾驶。
门神目睹他们的举动,肃然起敬。喃喃地说:“多么善良、高大的一对灵魂啊!”门神立即向天神秉报了这一切。天神听了,也为之感动,不忍再让他们下地狱受煎熬,就下令把右边与地狱只一墙之隔的那道天门打开,让德庆爷爷和他的爱犬佳佳一同上了天堂。
撰稿人:王扬能
撰稿时间:xx。10。10。
我的爱犬作文 篇8
"坐下!坐下!坐下!"听着戈薇的喊叫,看着可怜的犬夜叉1下2下3下的跌地摔个四脚朝天,我还真有一股冲动想上去把它(因为犬夜叉是只狗狗~)拉起来,然后把念珠挂在戈薇的脖子上让她尝尝被摔的滋味呢~呵呵,我当然会为犬夜叉这么打抱不平拉!因为我是最忠实的犬迷!~
理由一:最爱犬夜叉的耳朵
我喜欢犬夜叉的耳朵,那双把它的可爱之处表露无疑的耳朵,当戈薇第一次用手扭住它的耳朵发出"咯啾咯啾"的声音时,我就有冲动也想去扭两下。听戈薇说话时,会动一动,发出"咯啾咯啾",在生气时,也会发出"咯啾咯啾",并时不时的鼻子嗅两下,一副标准的狗的姿态便呈现出来,完美无缺,简直可爱至极,让人顿生喜爱之心。
理由二:最爱犬夜叉的眼睛
我喜欢犬夜叉的眼睛,虽然它不像其他动画片一样对其人物的眼睛精雕细琢,但是却从眼睛随着心情神态的不同变化而改变中透出一股帅气,一种怜惜,一种喜爱。生气时,它的眼睛会向下斜,无奈的时候,它的眼睛会变痴呆状,成熟的时候,它的眼睛会散发出一种无法抵抗的魅力与神情,那双看似空洞的眼睛,它没有雕琢灰黑的大眼球,只是在白色中点上一点,而就是这一点,让犬夜叉更与众不同,更透出双重的性格与它对生命的感悟。WWw.Yjs21.coM
理由三:最爱犬夜叉的为人
那身大红袍便是最与众不同的地方了吧,和这身红袍一样,它的心也是红色的,虽然嘴上说要成为妖怪,嘴上总不愿意承认自己内心最软弱的地方,但是救人时它比谁都要快,受伤时比谁都需要依靠,它的性格就像个小孩子,爱逞强,爱耍性子,总是过于自信自己的能力,而在最危险的时候总是奋不顾身去救大家,不论自己的处境去拼命奋战。外表上,它是个脾气暴躁,小气的人,而实际上,它是个有情有义,善良的人。
理由四:最爱犬夜叉的重感情
在桔梗与戈薇之间的徘徊,怕是犬夜叉最大的苦恼了,它曾经深爱过的桔梗,被奈落的阴谋夺去了生命,犬夜叉与桔梗的矛盾,使桔梗爱他却更恨他,而戈薇,这个单纯的女孩子,她可以为了犬夜叉而不顾一切,在犬夜叉变成全妖时,每每都是戈薇的一声:"坐下!"和接着的紧紧的拥抱使犬夜叉恢复理智,就是这么多次的并肩奋战和互相的救助,犬夜叉开始喜欢上了戈薇,那个曾经被它称做:"笨女人!"的女孩.最让我感动的便是犬夜叉受伤后躺在戈薇腿上说的话:"你..好香..""你不是说讨厌我的气味吗?""..那些...都是...骗你的..."也只有在这种时候,这个内心软弱的半妖才会说出自己内心最想说的的话了。
(从第一次看过犬夜叉,我便深深喜欢上了它,这只最后为了不会伤害他人而请求戈薇将它封印的半妖,这只从一出生起就被别人瞧不起的半妖,它用它坚强而善良的心,去扛起自己的整个世界。)
我的爱犬作文 篇9
在我的记忆中,妈妈和外公都是很爱狗的,他们不喜欢娇生惯养的宠物狗,他们喜欢的是具有野外可以防御且不娇弱的小狗。
在我八岁那年,妈妈收养了一只小狗崽,妈妈很爱它,像对待子女一样对待它,不过它可不是人,吃的也只能是残羹剩饭,妈妈总让它食宿无忧,我给它取名叫“黄黄”,因为它的毛发黄亮亮的。它一天天长大。每次,我放学回来时,它和妈妈总会去接我,妈妈总问我:“怎么这么晚回家?”我解释完后,小狗也用责备的眼神望着我,然而又温柔吠叫:“汪、汪……”养了一个月了,它却还是没有长大多少,看来它是长不大的狗狗呀。渐渐的,我也和它混熟了,我并不喜欢小动物,我只喜欢具有素质和美貌的动物,人也需要这些高贵的特点,但我却喜欢和它在一起。之后,渐渐的……我总爱叫妈妈多弄点食物给它:“妈妈,多弄些给黄黄,吃吧,看样子黄黄胃口长了不少了。”妈妈笑着笑着便答应了,于是,我竖起了右手,勾起了食指说:“黄黄,黄黄,过来吃饭了。”狗果然通人性,一听到吃,像一根离弦的箭,狂奔过来,自知失态,又腼腆的“汪汪汪”两声,我笑了,爸爸也笑了:“你看黄黄,多像某人,还好些呢。”妈妈也笑了,我知道这“某人”是谁,便对爸爸说:“爸爸,你什么意思?”大家一阵叽里呱啦之后,黄黄已经吃光了食物,还意犹未尽的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向我眨巴眨巴着眼睛,黄黄果然是好胃口啊,吃完了有没完没了的撒娇:“汪汪……”果然是被“宠坏了”,感觉有它的日子,度年如日!
这一天没什么不同,但是妈妈和黄黄却没来,推开门,一直和妈妈形影不离的黄黄不在了,妈妈的眼角蓄满了泪水,眼圈通红通红的,妈妈依然问我:“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无语,拉着爸爸走到后院,“爸爸,怎么啦?黄黄怎么啦?”爸爸说:“黄黄死了,妈妈心情不太好,你晚上帮妈妈按按肩,捶捶背。”我并没有这样做,当第一丝月光透过窗纱,我像往常一样,钻进我的小窝,我把头窝在被子底下,妈妈却没有责备,我其实是在无声的流泪,妈妈把头扭向一边。第二天,妈妈起来的很早,做事确是那样无力,枕头果然湿漉漉的,再也没有提过我们黄黄。
渐渐地,妈妈果然忘记了黄黄,时而说起黄黄,她只是淡淡一笑,笑中却有一丝不可磨灭的伤痛……
听不见“汪汪”的吠叫,看不了黄黄的身影,原来黄黄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体,这种伤痛,妈妈这种重情重义的人,怎能忘掉?洒泪告别一切,好好埋葬它,有爱不觉天涯远,或许天上的那朵白云,就是黄黄在向我微笑哩,“汪汪!”我仿佛又听见了黄黄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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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天边突然会萃了大片大片的乌云,不久就下起了瓢泼大雨,洪水如同万马飞跃一般冲了过来,没等蚂蚁国臣民喊一声:“上帝啊!”就将它们吞没了,在蚂蚁中,有一只叫琪琪的工蚁,它挣扎着扒着一根树枝才幸免于难。大雨过后,此时的它既没有住处,也没有同伴,它想,我一定要克服难题,找到同伴,重新过上夸姣的糊口。
走出没多久,它又碰到了过河的水牛,这些庞然大物成千上百地疾走过去,琪琪在中间往返穿插,有好几回就要落入死神的怀抱,但“活下去会下去!”的坚强信念又让它一次又一次的活了下来。转天,它又碰到两个蚂蚁国交战,琪琪作为敌人,当成俘虏,天天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地狱般的糊口。这种糊口使它受尽了煎熬,它真想一死了之。但是它想到自己是个男子汉,又咬牙挺了过来。一个无意偶尔的机会,它听到了那个国家的军事秘要,马上趁着看管不严时偷偷溜了出来,把情报提供个了另一个国家,帮助它们大获全胜,国王为了嘉奖它,封它做情报部长。
从此,琪琪在另一个国度,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糊口。
由于他渴想生命,这不恰是我们人类应发扬的品格吗?小作者通过想象给我们留下了人生的思索题!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2
在这个轻松而又好玩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觉得风趣又让我深受启发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是一本具有历险精神,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学会在困难中怎么生存下去的经典著述.
故事的次要内容讲的是:一位美国少年不受家人、老师、同窗的注重,一气之下,便离家出走,和最要好的朋友乔奇、哈克一同来到一个荒凉的野外小岛.很不幸的是,他们碰上了一帮海盗,侥幸的是,他们经过了本人的智慧与勇气,在小岛上克服了重重困难,文秘网,锻炼了本人的勇气,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后来,他们因在岛上的无趣与寂寞回到了可爱的他乡.当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为他们举办葬礼时,三个孩子在家人面前出现了,又回到他们以前那幸福的生活了.
读了这个故预先,我的启发是:当咱们陷身于困难的时候,咱们要运用咱们巧妙的智慧,要鼓起勇气去击退咱们的阻碍——“拦路虎”.不要由于害怕的心思而不敢去面对困难.我想咱们真正的敌人不是困难,也不是他人,而是本人.要想克服困难,赢取胜利,必需要超越本人.我想到了一句含有深刻道理的名言:“害怕风险的心思比风险自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在这里,我呼吁大家要向有冒险精神的人学习.学习生存、学习自理.我宿愿本人也能成为一个像汤姆索亚那样的人,不畏惧困难,退缩不前.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3
我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名叫小汪。我是一只人见人爱,狗见狗追,花见花开的美丽女狗。我一个月时,主人走丢了,从此,我开始了流浪……
一天,我在大街上找吃的,只听一声尖叫,我连忙躲在一个人的脚下,他旁边的人见了马上走开,说:“小心!流浪狗有狂犬病!”那人听了连忙走开。我的自尊心受到严重创伤,心想:你们不就是大猩猩升级版吗?
我还是狼后、狮子王的后代呢!不理他们!我继续走自己的路,谁知一不小心惹上了狗霸王,我连忙向它点头哈腰表示尊重,没想到它并不领情,还色迷迷地看着我!Oh,MyGod!我为了尽快逃离这一危险人物,连忙使出必杀计——唠叨:“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听得它口吐白沫,OK!计划成功,886了兄弟!然后我爬上了一座大山,从此,与狼虫为伴,虎豹为群,獐鹿为友,野狗为亲。夜宿石岩下,朝游峰洞间。折山花,觅树果,饮涧泉……成了我每天必做的事。没事干时,我和兄弟们打在一起,新来了朋友时,和新朋友玩儿,不一会儿就和它们称兄道弟了。
我又回到了主人家中,从此过上了美满的生活。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4
第一集 小金鱼的新伙伴
漂亮的小金鱼珍珍被一个渔夫放进了大海。
小金鱼游啊游,看见了一些五颜六色的小树。珍珍觉得很新奇,因为在它以前生活的湖里,从来没有这样的东西呀!珍珍游上前去,对那些小树说:“小树们,你们长得好特别哦。”一棵小树回答道:“我们不是树,是珊瑚虫,如果你嫌麻烦的话,你可以叫我们珊瑚。”
珍珍问珊瑚:“你有自己的名字吗?”
小珊瑚说:“我叫彩彩,你呢?”
“我叫珍珍,刚来到这里,你能给我介绍一下这是什么地方吗?”珍珍说。
“可以呀,这里是大海,那些绿色的是海带。可惜我生活在这里,不能走也不能动,只能告诉你这些。”
“我们是朋友,我会永远记住你的。”珍珍说完就往深海游去了。
第二集 珍珍成为演员了
珍珍往深海游去,看见一个奇怪的生物。彩彩没说过海洋里有这样的生物呀,珍珍想。
珍珍犹豫了半天才游上前去问:“你是什么生物?你叫什么名字?”奇怪的生物说:“你是刚到大海的吧?我是水母,我叫露露,我是闪亮马戏团的演员。”
珍珍又问:“那你出来干吗?”
“我们剧团临时要找一个水底生物当小丑。”露露说完,开始上下打量着珍珍,说:“你的身材正好合适,你愿意当小丑吗?”
珍珍高兴地说:“愿意,愿意。”就这样,珍珍成为了马戏团的演员。
第三集 第一次上台
珍珍和露露往闪亮马戏团游去。
来到马戏团,珍珍被眼前的景物吸引住了,它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美那么大的地方。露露连忙拉珍珍去导演室,露露问导演:“导演,这条小金鱼可以当小丑吗?”
导演把小金鱼上下打量了一翻,伸出手说:“你好!我叫沙巴。我看你可以胜任。”沙巴给珍珍一本剧本,叫它好好练习。
珍珍说:“沙巴,我刚来到大海不久,没有家,怎么练习呀?”
沙巴叫露露带珍珍去贵宾房,来到贵宾房,露露说:“导演让你在这儿住下。”珍珍说:“你回去后帮我好好谢谢沙巴。”
珍珍每天在房间里按照剧本上说的来练习。
表演的那天到了,珍珍上了台。大家都被这个滑稽可爱的小丑逗得哈哈大笑,纷纷打听它是谁。珍珍为自己的表演感到骄傲,虽然小丑只是一个小角色,可是观众却给出了最热烈的掌声。
第四集 重回家园(大结局)
表演完后,沙巴让珍珍休息几天。珍珍游到水面上,看见一艘船,珍珍不知道这是什么,仍然在水面上游着。
突然,一张大网向珍珍扑去,珍珍还没来得及游走,就被网住了。珍珍被网住后就晕了。
当珍珍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回到了湖里,珍珍游回家里,跟家人讲了自己的经历。虽然回到了家里,可是珍珍忘不了它的朋友们。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5
2090年,科技已经发达了,人们已经造出了时光机,我被聘请去乘坐时光机回到以前。不料,时光机在穿越时光时出以外了,我被时光机带到恐龙时代,在那里我看见许多恐龙,有:翼龙、三角龙、梁龙、剑龙等。我叫陪同我的教授把时光机修好,而我自己则帮他们找吃的。
走 着走着,我看见一棵树上有许多水果,我便想摘这些水果。可是,我够不着,怎么办?想着想着,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我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机器手,机器手可以 把远远的东西给捉住。我用机器手把水果捉住,然后就把水果拿走。就在我兴高采烈地走着,突然,一只霸王龙盯住了我,我赶紧跑,霸王龙穷追不舍,我跑着跑 着,跑回了时光机降落的地方,我看见教授,问:“时光机修好了吗?”“修好了,”教授说。“我们赶快回家。”“好”教授说。于是,我们乘时光机回家了。回 到家,我想起恐龙时代的经历就兴奋。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6
上了一天的课,可把我累坏了。回到家扔下书包,向床上一躺,心里真是美滋滋的,不一会儿就走进了甜美的梦乡。
朦朦胧胧中我好像乘上了时光飞机,快速地向100年后的地球驶去。我憧憬着,那里绿树成荫,鲜花遍地,水声潺潺,鸟语花香。可眼前的景象,却把我吓呆了。只见大地被炽热的太阳烧开了一条大裂缝,这里满目荒凉,行人更是寥寥无几。
此时,我的心中燃起了一股无名怒火,这里的人们是怎么干的?怎能把原先美丽富饶的地球变成了不毛之地呢?
我拉住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满心疑惑地问:奶奶,这里的环境怎么这样了呀?见我这样发问,可能是旧事重提,奶奶显得很激动,她用颤抖的声音说:二十 一世纪的时候,人们不注意节约用水,使地球上的水资源大量浪费,到现在很多地方都成了极度缺水的地区!人们饮水都有了困难,生存环境就更不用说了!听到 这里我一拍胸脯高声说道:奶奶您放心,现在我就去找水。老奶奶连忙劝阻:好多人为此付出了很高的代价,那些人可都是一去不复返啊!没关系,我一 定要去!说着,我就踏上了寻水的历程。
寻水的第一站长江三峡。这里应该是个多水多山的地方,水库中肯定蓄满了水,我找水的计划很快就会成功的。 可是,事情并不如我想象的那样,此时的三峡山虽多,水却接近干涸。水库里仅有的水只够用来救济附近的居民,实在没有水让我带走了。
第一次行动受挫,我的信心大打折扣,但我不想放弃,只好鼓励自己,继续踏上了寻水之路。
寻水的第二站黄河。我想,黄河的水虽然浑了点,但过滤过滤,还是可以给人们饮用的。不知不觉,我来到了黄河的源头,青藏高原的原始森林中。我小心翼翼 地走着,生怕惊动了野兽。突然,一只饿得干瘦缺少尾巴的老虎拦住了我的去路。原来,这里的动物由于缺少饮水,只能靠喝人或其它动物的血液来勉强度日。时间 一长,老虎就成了这幅模样。我戴上动物语言交流器和老虎攀谈起来。老虎告诉我,它也不愿意吸食人血来维持生命,这可都是人类不节约用水造成的恶果。到现 在,人类可要自食其果了。听了这些不堪入耳的话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二十一世纪的人们为什么不珍惜水资源,不节约用水啊!
老虎看到我后悔不迭的样子,忍住饥饿和干喝,放我过去了。我继续向黄河源头进发,当我来到黄河的上游,不由得大吃一惊。昔日汹涌澎湃的黄河水早已不见踪迹、现在看到的只有光秃秃的河床。
后来,我又走了很多地方寻找水源,都没有一丝收获。我全身冒汗,心急如焚。
哐当一声,大汗淋漓的我从床上滚落下来。从睡梦中惊醒后,我顾不得疼痛马上拿起了纸和笔,写下了这样的一句话:节约用水,从现在做起。旁边还有一行小 字:如果你浪费水,那么不久的将来,当人类由于缺乏水资源而走向灭亡之时,世界上的最后一滴水将是人们痛苦的眼泪。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7
我是一个爱运动的人,最喜欢的运动就是跑步和爬山了,在一个周末的时候,我去爬山,经历了一场历险记。我去爬的山在我家的后面,不是很高,但是树木很多,阳光斜斜的射过来。我走在山路上,突然听到有什么东西在刨地的声音,我以为是狗,心里害怕极了,动也不敢动,直到声音已经没有了,我才发现是几只小鸟在动,真是虚惊一场啊。
在22世纪末,我坐在自动调温椅上仍感到热,机器人迈克见了,便给我端上一杯饮料,我一边喝饮料,一边想去一个即凉爽又好玩的地方。忽然我想到了海底!
既然有了想法,何不立刻行动?于是,我便那上在海底调温自如的潜水服,拿上在水底也可呼吸的龙珠,戴上鱼语翻译器,叫上几个同伴便出发了。
我们游呀游呀,游了很深,我们才开始玩耍。玩了一阵,我漫不经心的往后一看,好家伙,一条大白鲨向我们游来,我立刻招呼伙伴们快跑,于是,伙伴们立刻开游。于是,我们便飞速划开,忽然一个伙伴大叫:“快躲到珊瑚丛里去!”我抬头一看,前面果然有一个珊瑚丛,我们立刻游进去,大白鲨因为体积太大,只好游去。
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们见大白鲨游走,便小心翼翼的游走,忽然,一只极大的章鱼又向我们追来,忽然,那只大白鲨又来和章鱼开打,而我们却快速逃走……
下次再不去海底了!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8
温暖和煦的阳光普照着万物,海面上粼粼的波光投映在我身上,我睁开朦胧的睡眼。哦,对了,差点忘了介绍自己呢,我是一只来河流里的小蝌蚪。
吃完早饭,我开始了自己一天的旅行。
我沿着河底游啊游,欣赏着两边的风景,看着小鱼儿在林立的水草里穿梭,嬉戏,好不惬意!不知走了多久,我抬头一看,河流竟从我眼前“消失”了。遭了,前面是悬崖!。我忙掉头,可水流太大,我眼前一黑,顺水漂流了下去。
不久,我睁开了眼,看见不远处有一尾不知比我大多少万倍的鱼,正张着血盆大口,向我游来。还没醒过神来,却又被他吃进了肚子里。
“喂,你还好吗?”我睁开眼,却看到星星在我头顶旋转,旋转,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与我“同病相怜”的蝌蚪。我忙问他:“这是在哪?”“很不幸,我们都被大鱼吃进了肚子里”他答道。“那我们可怎么出去啊?”“我观察过了,这条大鱼每隔几个小时都会吃一次食物,并把多余的水分排出去,我们可以趁着他排水的空档,顺着水流出去”我们俩等啊,等,终于,不远处照进来一束光,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他拉着我就往外冲。可惜,当我们冲到鱼嘴的时候,大鱼停止了进食,闭上了嘴巴,我们俩又被咽进了肚里。我沮丧的说:“看来我们没有机会了”“不会的,还有下一次呢,别灰心”终于,在大鱼下一次张开大嘴时,我们终于冲了出去。但一刻也不敢停留,继续向前冲。
“哎呦,好痛啊”,抬头一看,原来,我们着急向前跑,不小心却撞到了一块大石头。
“哈哈”,我们两个相视而笑,恐惧一扫而光……
回到家,躺在床上,回想着一天的经历,嗬,好险
写警犬的作文11篇
小编根据您的需求为您提供了以下相关信息:“写警犬的作文”,作文是发现和理解世界的重要方式,写作能帮助我们理清思路不再感到迷失。写一篇好作文是需要一朝一夕慢慢累积的,是否你需要一点优秀作文借鉴呢?
写警犬的作文 篇1
这几天,我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伯伯的《警犬拉拉》这本书,我很喜爱警犬拉拉,个性佩服拉拉的勇敢与忠诚,佩服拉拉的永不放下的精神。
《警犬拉拉》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帮忙警员大漫破获了几起案件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看出拉拉是一只勇敢的狗,而且拉拉还个性重视感情。比如说在《沉重的追逐》的故事中,拉拉和主人大漫来到和平医院找到外科护士小燕,拉拉嗅到了小燕身上的的味道,但是小燕以前给拉拉治疗,给它生命,拉拉内心很矛盾,最后还是扑向小燕,但是拉拉却很悲哀。说明了拉拉是有感情的动物,不止是破案机器,它和人是一样有感情。
在《神秘导盲犬》里写了拉拉闻到导盲犬身上的炸药味,警员,但是警员却不坚信,最后凭借拉拉的执着破获了金三角贩毒集团的爆炸案。在《女警员午夜被害案》中,女警员阿珠被杀害了,姚警官怀疑是大漫干的,为了救主人大漫,拉拉查找真正的凶手,在一个松树边的泥坑里发现了凶器,拉拉被歹徒打的浑身是伤,又累又饿,最后拉拉成功的抓住了凶手,救了大漫。拉拉多么聪明、多么执着啊!
从故事中我感觉到拉拉是一只十分称职的警犬。它十分忠实,机智勇敢,遇到危险从不退缩。破案时跟踪线索从不放下,哪怕伤痕累累也要完成任务。
我被书中的拉拉深深感动着,我也想有这样的一只聪明勇敢忠诚的猎狗。
在生活中,我们也就应像拉拉一样,做事要永不放下、沉着冷静、不怕困难、勇敢执着。
写警犬的作文 篇2
警犬拉拉尽管老了一些,但依然是一条好警犬,能听到人听不到的声音;闻得回人闻不到的气息;看见人看不见的蛛丝马迹。靠它的天性和能干,追捕烟毒贩、抓获暴徒,破获诱骗婴儿和杀人灭尸等大大小小的案件。一些用科学技术没办法破的案子,都凭仗着拉拉的天性和勇猛而破案。它让我明白了啥叫勇猛;它让我明白了啥叫坚毅;它让我明白了啥叫真实的警犬。它是我见到的世界上最出色的警犬!
并且书内里还有很多好词好短,例如好词:柔曼宛转,轻吠低吟,毅然决然,排山倒海,优柔寡断······好段:拉拉的主张落到那只蓝色蝶状发卡上,内心一阵欣喜,就好像看见了一名亲热的朋友,它伸出尖尖的嘴吻,在蓝色发卡上嗅闻。狗的视觉尽管不错,但狗的感觉更加智慧,在狗的大脑左边有个气息回顾库,能贮存数万个分别的气息。拉拉的鼻翼噏动两下,马上闻到一股非常熟悉而又-关切的气息······
写警犬的作文 篇3
警犬拉拉虽然老了一些,但仍然是一条好警犬,能听到人听不到的声音;闻得到人闻不到的气味;看到人看不见的蛛丝马迹。靠它的本能和智慧,追捕烟毒贩、抓获歹徒,破获拐骗婴儿和杀人灭尸等大大小小的案件。一些用科学技术无法破的案子,都凭借着拉拉的本能和勇敢而破案。它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勇敢;它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坚强;它让我明白了什么叫真正的警犬。它是我见到的世界上最优秀的警犬!
而且书里面还有许多好词好短,比如好词:柔曼圆润,轻吠呻吟,斩钉截铁,气势磅礴,犹豫不决······好段:拉拉的眼光落到那只蓝色蝶状发卡上,心里一阵欣喜,就像看到了一位亲密的朋友,它伸出尖尖的嘴吻,在蓝色发卡上嗅闻。狗的视觉虽然不错,但狗的嗅觉更加灵敏,在狗的大脑左侧有个气味记忆库,能储存数万个不同的气味。拉拉的鼻翼翕动两下,立刻闻到一股十分熟悉而又亲切的气味······
写警犬的作文 篇4
我是一只牧羊犬,长得胖乎乎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对毛绒绒的耳朵,黑白相间的毛发,显得特别可爱。
我现在生活在公安局的饲养仓里,`日子过得可累啦!每天都要进行训练,有时警察先把地挖个坑,然后把一块烤好的腊肉放进坑里,每当这个时候,我真想一口把肉叼来吃了。但是,腊肉是训练用的。警察把我带到离土坑很远很远的地方,用一块布把我的眼睛蒙起来,命令我去寻找这块腊肉。如果找到了,就让我大吃一顿,否则,只有挨饿了。不过,经过这样长期的刻苦训练,我很快成为警犬中的一员了。在抓捕犯人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为除恶扬善做了一些巨大的贡献。
有一次,一个刺客在小区的巷子里面刺杀了这里房子的主人,于是,警察马上带着我去了案发现场,就是凭着我那机灵的耳朵和那灵敏的嗅觉,最后才将这个犯人捉拿归案。怎么样,小朋友,我是不是非常地威武,非常地厉害呢?
写警犬的作文 篇5
大家好!我叫拉拉,我是一只快乐的警犬,大家快来看看我精彩刺激的警犬生涯吧!
我和我的主人破获过无数次的要案,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一次非同寻常的经历!
一天下午,我被大漫(我的主人)牵引着跨进阳光马戏团的大门,来到专门饲养老虎的院落前。我知道大漫不是带我来看表演的!是来做什么呢?为什么要到这种地方来?这时铁栏里飘出一股虎身上特有的浓烈的腥臊味,我厌恶地打了个喷嚏。我虽然是英勇善战的警犬,但是虎是百兽之王,人类尚且谈虎色变,狗当然也对虎有种天生的畏惧!
大漫蹲了下来,将我搂进怀里,粗糙的手掌动情地抚摸着我的脖子和耳朵,胡子拉碴的下巴摩挲着我的鼻吻。我跟随大漫多年,我知道,主人性格内向,并不是什么时候都会这么深情的抚摸我,只有两种情况下,大漫才会这么深情。一是完成了重大任务,大漫会抚摸进行嘉奖;二是我即将出发执行危险任务,这样抚摸表示生离死别的牵挂。这几天我并没有破什么疑难案件,可以排除第一种情况,那么剩下的就是去执行危险任务了!
我似乎明白了到这里来的原因!我是高智商警犬,主人把我带到这里来要执行的任务一定和这只虎有关!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铁栅栏里老虎的味道和面貌我都似曾相识,在哪里见过呢?我终于想起来,那是我拍电影时的拍档------蓝蓝。记得一开始时我很怕他,后来我发现它面目凶猛其实性格很和顺,因此我们渐渐成了好朋友。难道今天大漫是带我来会老朋友?我不相信,我们忙着呢!这时我发现它好奇怪,它的左前脚掌吊在腹部没有着地。我明白了,大漫是让我想办法救治蓝蓝!
大漫打开了栏杆上的门,说了声:“进!”主人的命令不得不服从,我哆嗦着往前走,来到了蓝蓝的跟前,对着它叫了两声,它也温和地叫了两声,表示:“你好!老朋友,我们又见面了!”它吊着左脚掌向前走了两步便倒了下去!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蓝蓝不久前才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是怪胎,没有嘴巴,两天后活活饿死了;另一个是正常的,蓝蓝非常爱它。有一天早上,一只大黄蜂在小老虎脑袋上飞来飞去,蓝蓝很生气,纵身一跃在空中拍打大黄蜂,掉下来恰好踩到小虎身上,把它踩死了。踩死小虎的就是吊着的那只脚。从那以后蓝蓝的前左脚再也不敢放下来!
我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一个办法,让蓝蓝走出心理阴影。
我扑上去,咬住它的尾巴,又快速跑开,又上去,又跑开,如此反复几次后它忍无可忍跑上来把我扑倒在地。我又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蓝蓝终于肯放下他的脚了,我成功了!害怕的是我的狗命不保!他只是吼了几声,看在我和它曾经是拍档的份上饶了我一条狗命,起身离开时那只脚又吊起来了。我失败了!
我沮丧的在假山上转来转去,突然我想到了一个完美的办法!我想起狼孩的故事,我想蓝蓝想感受做妈妈的感觉,所以我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喝它的乳汁!我跳下假山,冲过去,这一下子蓝蓝又是一声长长的吼叫,我没有退缩,一下子叼住它的乳头,凶猛的吼叫变成了欣慰的低声嚎叫……这以后,蓝蓝又成了合格的马戏演员。
精彩刺激吧!
这就是我,一只快乐的警犬。每完成一个大任务,奖章挂在我的脖子上,主人抚摸着我……
写警犬的作文 篇6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叫《神奇的警犬》,这本书的作者就是大名鼎鼎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这部书主要讲了:有一只神奇的警犬,它的名字叫拉拉,它的主人的名字叫大漫,它是刑警大队的功勋警犬,我喜欢的故事叫:《死亡游戏》,里面讲的内容是一只马戏团的大象跑了出来,然后拉拉把大象引进了笼子里,完成了任务。拉拉的聪明、机警、自尊、勇于牺牲的精神令我敬佩。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坚强的人,比如:在《开学第一课》里廖智老师,她在地震中失去了双脚,但她还能戴上假肢继续练习,还没有学会走路就学会了跳舞。
我平时遇到困难总是想逃避,比如:遇到一道数学题我不会做,就会去问妈妈,妈妈不会告诉我,我只好勇于面对,去寻找答案。
勇敢,是每个人学习的榜样。
写警犬的作文 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知识的海洋;书是人类成长的径道。书分很多种:动物类,幻想类,童话类……我最喜欢动物类,最近我看了沈石溪写的一本激情动物小说《神奇的警犬》。
这本书主要写了警员大漫带着警犬拉拉一系列的破案过程,书中警员大漫是一名了解拉拉,相信拉拉,帮助拉拉的训犬员,同时也是拉拉的主人。啦啦呢?是一条在警校的功勋警犬,也是对主人十分忠诚的一条狗,他们组合在一起,可就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他们一共破了大大小小十几次案件,拉拉也曾被评为“年度最佳警犬”。拉拉不仅鼻子灵敏,而且动作也非常迅速,灵活,同时也是一条有灵性的警犬,在一件追捕毒贩的战斗中,充分体现出他的内心纠结和警犬独有的灵性,并向广大读者展现出拉拉的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精神。在其他几次案件中,他也有出色的表现。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都会想到我五年前养了一条白色比熊狗,我们都喊她QQ。小时候,我们俩是最最要好的朋友,只要我一拍手,它就会摇着尾巴跑来跟我玩。但是,有一天,爸爸带着QQ出去散步,回来的时候,只有爸爸一个人回来了,我就跑过去问爸爸:“老爸,QQ呢?”老爸结结巴巴地说:“孩子……对……对不起,QQ……被……被我给弄丢了。”“什么!”我大叫一声,便跑回房间,因为这件事,我生了老爸好长一阵子气……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所有小动物都有情绪中的酸甜苦辣咸,就像我们人一样,也有悲伤和开心,我们要学会了解他人,关心他人,安慰他人。
写警犬的作文 篇8
那天,我在姑姑家发现了一只退役的警犬,它身上的毛很黑,黑得发亮。鼻子小小的眼睛很大透露着智慧的光芒姑姑逢人就夸警犬如何如何乖巧听话,如何如何通人性。
警犬从屋里跑到了屋外,在一块草地上趴下,仿佛在等待着什么。这时,我想在它身上找乐子,顺便验证它是否真如姑姑说的那样好。
我的鬼主意在心里“嗒嗒”地盘算着,我轻轻一笑:先打了一盆水,在水里加了一点泥巴。
我双手端着那盆水,轻手轻脚的走进警犬,时机一到,我把那盆水哗啦一声,倒在警犬的尾巴上,警犬一下子爬起来,开始甩尾巴上的泥水。那泥土水都弄在了警犬身上,干了以后,原本黑黑的皮毛变成了一坨一坨的有点像斑点狗。
我又拿起几块石头去打它,但又嫌弃还不好玩儿,就故意给它加上了一项“罪名”:偷肉吃。我边喊边打,但警犬就是警犬,它“身手敏捷”,打都打不中。它得意的直摇尾巴,对我“汪汪”大叫。
不知是警犬的一时疏忽,还是我的射击很准,不偏不倚正打中了它的屁股,不知是不是刺激了它,还是它感到了耻辱,不在逃跑,而是凶猛的开始了反击,它追着我跑啊跑啊,但我最终被它按倒在地。双手胡乱挥舞着,我大声叫喊,它大声叫着,原以为它要咬我,但它把我按到后,就离开了。
我想:“警犬是救过人的,是大功臣,现在它退役了,应该好好地享受生活,而我却打它,用泥水泼它,让它成了落汤鸡,以前的它肯定很威武雄大,但我现在让它威风全灭,是我不对!”
我找到了警犬,帮它洗掉了身上的污垢、泥土。它舔舔我的手,好像在感谢我一样。
谁都有尊严,人有,动物肯定也有!
写警犬的作文 篇9
暑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神奇的警犬》,这本书真是有趣又有意义。主人公拉拉是一只勇敢和非常有正义感的警犬,通过故事的了解后来,我深深的喜欢上了这只非常特别的警犬。
这本书有9个小故事,每个故事都是深刻的描写出警犬拉拉忠诚、机智、勇敢的优秀品质。看到拉拉冒着生死危险,主动替维奇挡子弹而受伤的那一刻,我看到了拉拉的勇敢,勇于为他人付出的精神。拉拉为了救朋友,连死都不怕。人和人之间本来就是相互帮助,让我明白我们要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勇敢地站出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更让我深受触动的是,在主人被误会时,拉拉还一心一意逃出宿舍抓住罪犯,因为它知道罪犯还会回到犯罪现场,会伤害自己的主人,于是,它在一个陌生小女孩的帮助下,抓获罪犯,救出主人大漫。它的忠心与智慧让我佩服。拉拉为了完成主人给它的任务,帮助猴群不再打架,和帮它们选猴王,受尽了猴群的欺负。但是,无论心里多么委屈,它都会尽职尽责地完成好,因为这是主人给他的任务,它对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啊!
读完这本书,让我有了很多的感慨:学习和生活上,我们不能因为眼前的一点麻烦就半途而废,不懂得坚持,而拉拉是一条警犬,连一条警犬都比我们懂得坚持,懂得风雨后才能见彩虹。这样一只勇敢、机警、智慧、忠心、善解人意的小狗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而我们更要做最出色、最好的自己!
写警犬的作文 篇10
“汪,汪汪!”,在警犬的吠叫声中,令人期待良久的警犬表演开始了。
我们观看的警犬是黑色的拉布拉多犬,我暗暗把它叫做小拉。小拉很大,伸着长长的舌头,眼睛炯炯有神,时不时地盯着我们看。全身的毛发黑得发亮,在草地上特别引人注目。
训练员一声令下“坐!”,小拉仿佛听得懂人话,迅速而准确地后腿弯曲,做出半蹲的姿势,一个标准的“狗坐”。真听话!训练员连连施令“卧!立!定!叫!”。小拉不带一丝犹豫,有节奏地,快速地做出了标准的动作。我暗暗给小拉点了个赞。
接下来是跳铁圈和跳木栏的表演。“出发!”,训练员一指前方,小拉如箭般冲了出去。第一个铁圈已经近在眼前,小拉没有丝毫的犹豫,身形略向后一紧,一蹬,四爪腾空,庞大的身躯恰到好处地穿过了铁圈,周围响起了如雷的掌声和叫好声。小拉足尖刚一点地,就又飞快地向前窜去。第二个铁圈接踵而至,这个铁圈更高,小拉又动作娴熟地跳了过去。我心里连连叫好!
第三个铁圈,又过了!
第四个铁圈,还是过了!
迎面是最后一个木栏。木栏不仅是最高的,而且还装着锋利的木刺,稍一疏忽就有可能会戳穿小拉的血肉之躯啊,我不禁屏住了呼吸。小拉紧跑着扑到木栏前,前爪平举,背部一弓,纵身一跃,身体腾空而起,眼看就要撞上木刺的同时,腰部又一挺,在空中画出了一个漂亮的流线,转眼已跃过了危险的木栏。掌声,喝彩声四起。
面对这么完美无缺的动作,我真不知道小拉是怎么训练出来的。我想小拉一定付出了许许多多的汗水。也许在烈日猛烈的照射下;在寒风呼啸的冲击下;在狂风暴雨的轰击下,小拉和训练员一起,在草地上坚持不懈地奔跑着,一次又一次地翻滚着,跳跃着,刻苦地训练者,执行着命令…… 我不管小拉在实战中究竟立了多少军功,就凭这,我也从心底里佩服它!。
写警犬的作文 篇11
昆明犬是我国等犬的一个优良品种,被人们称为亚洲第一猛犬。虽然它生长在我们的家乡,但对它的来源和习性我们还不太了解。为了获得更多的有关昆明犬的知识,我们走访了云南省公犬基地的宋新国叔叔。宋叔叔十分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向我们作了介绍,并回答了我们的问题。一只优秀的等犬是很不容易培驯出来的。要经过嗅觉、侦察、超越障碍、体力耐力各个方面的严格训练。而要得到优良警犬,最重要的是对等犬本身的优选和培育。日本侵略中国时。带了一些狗来欺负中国老百姓。抗战胜利后,有些资本家喂养了日本人留下的狗,为他们看家护院。新中国成立后,云南省警犬基地用这些狗和农民放牧用的狗,用群体寄代、选优去劣的科学方法,经过了四十多年的精心培育,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经历了无数次失败,终于培育出了今天的优良警犬,它被誉为昆明犬。仔犬出生一周内,由于活动能力不强,有被母犬压死、踩伤的可能.也有的仔犬因靠不到母犬身边而受冻挨饿。这就需要管理人员加强护理。每隔二十天要打一次虫,每隔一个月要给它检查一次身体,在一个月内还要教会它们自己吃东西。到了六个月(相当于人的十八岁)就要选择精良、聪明的警犬进行训练。昆明犬比世界一流的德国牧羊犬优点还多。最主要的特点是它适应性强,耐酷暑,耐严寒。在不同的环境里,它都能保持灵敏的嗅觉。昆明犬的培育成功,填补了我国没有优良瞥犬的空白,为国家节约了外汇,现已推广应用到29个省市。1989年,昆明犬的培育被公安部评为科技进步一等奖;1990年被公安部评为科技进步二等奖。昆明犬月前有三个种类:1.狼青品系种犬;2.草黄品系种犬;3.黑背品系种犬。培育合格的昆明犬,从基地到各地工作后,立下了赫赫战功。例如有一只名叫莎莎的昆明犬,1986年结业。分到贵州工作,几年来,帮助要察叔叔们破了一百多个案子呢!1989年6月重庆一工厂价值一万多元的机器主件被盗。训练员王树伟叔叔把昆明犬天龙带来了。天龙便领着公安人员来到罪犯家中,在罪犯床底下发现了机器主件。当时罪犯正在睡觉,见警察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差点儿把魂儿都吓掉了,急忙说:我坦白我我坦白。大家都知道,亚运会开幕是1990年9月22日,可是就在9月21日,北京的一个军火仓库被盗走手枪7支,子弹90多发。因为第二天亚运会就要开幕了,如果不在当天内把案犯抓获,罪犯就可能在亚运会开幕时故意捣乱,损害我国的声誉。就在这危急时刻,训练员马叔叔带着昆明犬刺客,顺着现场留下的脚迹搜寻。就在离一个部队营房五六百米的地方,刺客使劲用前足刨地,发现了可疑情况。公安人员赶到,挖开土一看,看见里面埋着手枪五支。那么还有两支呢?罪犯到底是谁?刺客继续寻找,最后发现罪犯是一名战士。当公安人员问他另外两支枪和子弹的下落时,他坦白说被一个河南战友拿走了。公安部门立即通知河南公安厅,就这样,把两名案犯同时捉拿归案,保证了亚运会的顺利进行。一只优良的昆明犬如果没有训练,也是不能成材的。宋叔叔本人,就是一个非常关心昆明犬健康的人。他是1981年来到带犬墓地的。那时刚好有一只母夫生病了。因为它是一头非常重要的种犬,宋叔叔为了帮它治病,便每天和它住在一间房子里。经过四十多天的精心护理和治疗,这只昆明犬不但被养得又肥又壮,而且还生下了四头小犬。黄德兴伯伯是警犬基地第一代从事警犬事业的人,已经千了三十多年的警犬培训工作,他今年已经58岁了。因为他事迹突出、经验丰富,披授予畜牧师称号。前不久,他又在做国际警犬锦标赛的训练工作,在训练髻犬时,他的腰肌严重拉伤.还住了十五天医院。出院后,领导劝他再休息几天,可他说活着干,死了算,要为中国兽犬事业争光。通过这次调查,我们获得了有关昆明犬的不少知识。我们的昆明犬真了不起!凭着它灵敏的嗅觉和顽强的斗志,帮助等察叔叔侦破了许多疑难的案件。保卫了祖国和人民的安全。昆明犬真不愧是亚洲第一猛犬啊!
贵宾犬作文12篇
作文训练非常重要,可以帮助我们养成良好的语文习惯。写好一篇作文除了需要大量阅读,还需要不断地进行练习。你知道怎么写作文吗?小编费尽心思创造的“贵宾犬作文”一定能够让您满意。以下信息仅供参考,请勿将其视为最终决策依据!
贵宾犬作文 篇1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贵宾犬。
贵宾犬有着可爱的外表:水莹莹的小眼睛,在太阳的照耀下就如同宝石一般明亮。毛毛毛茸茸的,就像一团雪白的毛球。它的毛毛可以随意修剪,有时可以修剪成千金小姐,有时可以修剪成可爱的小狮子
贵宾犬不仅有可爱的外表,还有极高的智力呢!它的智商在狗家族中排名第二呢!贵宾非常可爱,但以前它还是一种水猎犬呢!
贵宾身材小巧,聪明伶俐,就是一个天生的杂技演员。因此,贵宾酒变成了绝佳的马戏演员。众多的马戏表演上都少不了它娇小玲珑、活泼可爱的身影。
贵宾目前已化身为二十一世纪最流行的狗狗了!
我喜欢贵宾!
贵宾犬作文 篇2
贵宾犬贵宾狗分为好多种颜色,我家养的是一只白色的小贵宾狗,他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圆圆的小鼻子,让人终身难忘。我喜欢小贵宾狗,不仅因为它的样子,还因为它的脾气。说到脾气,你会以为:狗会有什么脾气呢?不就是高兴时围着你转几圈,生气时不理你罢了。其实,狗的脾气大着呢,你给它骨头,它还挑剔起来了。我家这只小贵宾狗,要不就不吃狗粮,要吃骨头,就必须吃肉骨头。那你一定会想到让它吃狗粮,但狗粮不仅没有营养,而且还很贵。在小狗高兴的时候,你给它一块儿肉骨头,它就陪你玩儿,把你逗得十天都合不拢嘴。可它生气的时候,玩具、狗粮、肉骨头排成一排,人他吃,任他玩儿,可他就是不领情。唉,真拿它没办法。每当我生气的时候,就要付出一块儿肉骨头让小贵宾狗陪我玩,但还要看它的脸色,哪有主人看宠物脸色的呀!小贵宾狗给全家人带来了快乐,有时我还情不自禁的用零花钱给小贵宾狗买肉骨头吃呢!贵宾犬可真可爱啊!
贵宾犬作文 篇3
秋天了,我想看看落叶,就去了常德的柳叶湖公园。在一个木板搭成的红色小平台上,我看见了一条贵宾犬。
它长约25厘米,高约15厘米,一身雪白的毛,毛还是卷卷的呢!像我的玩具狗。又小又亮又黑的小鼻子,犹如画家给它涂上了“亮亮油”似的。不长不短的耳朵自然下垂,小小的舌头,短短的尾巴,见到你,它的尾巴就摇个不停。你一定会和我一样很喜欢它。
贵宾犬不仅长得很好,还挺可爱的呢。
我慢慢地挨近它,它却向我扑过来,用身子蹭我的腿,用鼻子吮吮我的腿,然后亲亲热热地蹦进我的怀里。我抱它,它也抱着我。过了一会儿,它的主人叫它过去,因为刚才有人向平台走过来,铁板桥很摇晃。我把它放下,它好像有点害怕。我和它一同走下铁板桥,来到水泥路上。主人说:“走回去。”贵宾犬还依依不舍地跑到我的脚边,又抬头看看我,然后就跟着主人走了。很远,它还不时地回头望我,我也目送它,直到看不见为止。
柳叶湖公园之行真让我流连忘返啊!
贵宾犬作文 篇4
我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只小贵宾犬,我给它起名叫“贝贝”。
贝贝一身巧克力色,头上长着两只灵敏的耳朵,两只大眼睛圆溜溜的,非常可爱。尾巴像一个球,毛茸茸的。它的四条腿短而粗壮,跑起来很快。但它的身体很小,胆子也很小。
一天,我们去公园散步,一只吉娃娃朝着贝贝叫,贝贝吓得躲到了我的身后。我说:“贝贝,人家小狗比你小,你还怕它?亏你是只公狗!”贝贝只当没听见,继续躲在我身后。我摇摇头,真是一只胆小如鼠的狗呀!
贝贝它可是跑步高手呢!别人拉着狗狗走,而我却是被贝贝拉着走。记得我跟它比赛可搞笑了,我说:“看谁跑得慢,开始跑!”一开始我跑得飞快,接着,我慢慢地走,可是贝贝这大傻瓜则是飞快地向终点跑去,可把我笑得合不拢嘴了。
贝贝最大的本领就是看家了。每次它见到陌生人经过家门,贝贝就一直叫个不停,直到别人走开。它从不吃肉骨头,只吃狗粮,因为它还小,不能吃的。
贝贝的自学本领可是很强的。我每天走楼梯,贝贝看了三天就学会了。我每天教它:拍一下椅子就代表叫它上来,手放在头上代表不乖,摸一下它代表很乖;我蹲下,拍拍手就是叫它过来……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它就全部掌握了,贝贝可真是聪明。
我特别喜欢我家可爱、聪明、搞笑的贝贝。
贵宾犬作文 篇5
邻居家养着一条名为哈利的灰色贵宾犬。
放学回来,正好看见邻居在遛狗,哈利大概闻到了我和奶奶的气味,一回头,兴冲冲朝我们叫,要不是有狗链拴着,早已成了一条脱缰的野狗,朝我们飞奔而来。
奶奶一见到它,就会从包里拿出零食,或者把家里的剩菜喂它,天长日久,奶奶一来它就开始讨吃的。瞧,这次,它又吐着舌头,绕着我们哧溜哧溜地转,尾巴拼命地摇,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着我们,一副可怜无辜又急切的神色,让人看了忍不住发笑。
先握手!奶奶蹲下来,伸出一只手。哈利很利索地伸出毛茸茸、肉嘟嘟的小爪子,牵着奶奶的手上下应付地摆几下。
哈,挺可爱。我把蛋卷拆开,递到它面前。它狼吞虎咽,一会工夫就享用完了,还意犹未尽地舔着嘴唇,嘴角仍残留着碎屑。
再握个手!奶奶再次蹲下来。没想到这回它被催急了,不耐烦地冲我们吠了几声,一点儿也不友善,还像皇帝看待平民一般,一甩头趾高气扬地走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狗眼看人低?吃前吃后真是判若两狗啊!
哈利你个小赤佬,奶奶笑着说,标准的翻脸不认人哇!
贵宾犬作文 篇6
我家有只狗它叫巧巧,它有一身棕色的卷毛。它的眼睛像两颗黑黑的圆溜溜的小宝石。它的鼻子小巧玲珑,像倒过来的小三角!
小舌头像一块粉嫩嫩的小饼干。它的耳朵像一对大大的耳环!尾巴像一团小毛球!
我的小狗它特别乖巧,我说坐它就坐,我说握手它就握手。它那两只小眼睛可怜巴巴的望着我,仿佛在说:主人快让我吃吧我啥都愿意做。我一说吃它就马上起身,吃着碗里的食物,看它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眨眼就吃的一干二净!它舔了舔盘子,好像在回味刚才的味道。好像在说:好吃、好吃!
小贵宾犬还和螃蟹大战过可有趣了。巧巧见到螃蟹就像遇见自己的敌人,连连后退,巧巧想:这是啥玩意儿。巧巧还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只小螃蟹。它想:它一动不动应该也没有太大的杀伤力。
最后那只螃蟹被妈妈拿去红烧了。这就是惹人喜爱的巧巧!
贵宾犬作文 篇7
迷你贵宾犬是可爱、聪明、优雅、活泼的小动物。它们小巧玲珑的脸上长着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睛,水汪汪的特别可爱。微微向上翘的小嘴显得特别高傲,短短的尾巴插上一朵绒球十分可爱,在它雪白的小脑袋旁有一对毛绒绒的乖巧的耳朵。
迷你贵宾犬很亲近人,也喜欢跟同类一起玩,每当在路上遇见狗时都会很兴奋地跑过去,互相闻闻对方的气味,相互逗乐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迷你贵宾犬喜欢玩水,每当给它洗澡时它就用爪子拍打水,让水变成一朵朵水花。如果水温不合适了,它会想逃出来,一直不停地左跳右跳,闹得不安宁,直到你给洗舒服。
迷你贵宾犬的食量不大,但却很挑剔。它每一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其它的骨头,如果是蔬菜它绝对碰都不碰,舔都不舔。如果肉和饭混合在一起喂它,它就尖起小嘴把饭里的肉都吃了,最后只剩下一碗白米饭,真是佩服它的挑肉的功夫。在我们吃饭的时候,它会一直在你脚边叫两声或舔你的脚让你注意到它,好像在说:可以把吃的也给我一些么。如果没人理它,它就会生气地叫几声,围着桌子转圈,东瞧瞧西瞧瞧,希望能有人能施舍一些给它。
它是一种享受型的小狗,如果给它挠痒它就会躺在地板上享受着,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一会儿这里痒,一会儿那里痒,直到四脚朝天的让我们给它的全身按摩舒服。如果你不挠了,它就用前脚抱住你的腿不让你走,不停地向你撒娇,让你给它再一次挠舒服。
如果小朋友和它相处的好,放学回家时它左跳右跳的欢迎你回家,好象在等你陪它玩。每当看到有人在换鞋子的时候,它就会马上跑到门口,不停地摇头摆尾,好象在乞求你能带它一起出去。
迷你贵宾犬通常一胎生三四个。小狗只有一个拳头大小,生下来一周后才睁开眼睛,全身长着细小的绒毛,渐渐的长成一身雪白的皮毛。
贵宾犬作文 篇8
贵宾犬姑姑家有位大小姐,它就是贵宾犬——桃桃。她的外貌和吃相,让人看了都觉得它既可爱又高傲。桃桃很可爱。眼睛黑玛瑙似的一闪一闪,看见生客进来,它就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在问:“你是谁?来我家做什么?”它的鼻子塌塌的,黑黑的,能在各种气味相似的物体中找出所需的东西。它的嘴唇红红的,红的比火焰色的蔷薇花瓣还要艳丽。它的体态太可爱了,因为天天大鱼大肉,它胖得一跑就喘气。圆球般的它,倒与桃桃的名字相称。它就连自己的“家门”都很难进了,它的“家”是小时候的,那时觉得门挺宽的,现在它得左右挪挪才能勉强进去,真是又可怜又可笑!桃桃的吃相十分高傲。吃饭时,它从容不迫地迈着一字步走上前去,先抬头挺胸,看看大家,好像对我们说:“我要吃饭了,你们可别打扰我享受美食。”接着就专心致志地吃起来,任凭我们怎么逗,它也爱理不理,真有一种不可一世的霸气。这位“大小姐”有时让人喜欢,有时让人讨厌,到底好不好,我也说不清楚。指导教师:陈仲华教师评语:贵宾犬——桃桃,既可爱又高傲。小作者抓住桃桃的外貌可爱,吃食高傲来写,有点丰子恺的风格呀。
贵宾犬作文 篇9
有一天,我在路上遇见了一只小狗。它是一只贵宾犬。它的毛白白的。腿很长,眼睛黑黑的,像战士。我真搞不懂,他的主人怎么会丢弃它呢?
我觉得这只狗比较可怜,于是,我把这只小狗带了回去。为了不让爸爸、妈妈知道,我给它安了一个家。它的家安在了三楼电梯旁边,我给了它一根骨头,这回到家了。
以后,每一次回来,给它一根骨头,成了我一天以来最重要的事,过了不久,有一天,我发现这只奇怪的狗有一种特异功能,它比其它狗跑得快多了。慢慢地我已经习惯了回到家,就去电梯旁边照顾这只流浪的狗了.它的身体也在慢慢地长大,比以前跑得更快了。
有一天,它不见了。我很伤心,但愿已经找到自已以前的主人。跟以前的主人家里欢快地生活着。
贵宾犬作文 篇10
我的奶奶家有一只淘气、挑剔又可爱的贵宾犬――可乐。
可乐,全身土黄色的卷毛,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滚圆滚圆的,稍稍突出,像一颗黑珍珠;一把像扇子一样的大耳朵挂在小小的脸颊旁;尾巴摸起来柔柔的,可舒服啦!
可乐还真淘气,每次爷爷和奶奶要带它出去玩,它就会高兴地追着尾巴转圈儿。有一次,爷爷他们要出去办事,就对可乐说:“我们要去上班班,可乐要乖乖待在家里。”可乐听了,对着他们“呜呜”地叫唤。一开始以一种祈求的眼神望着他们,希望博取他们的同情。但是这个方法不起作用。等爷爷走后,可乐发疯似的,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还跑到他们的床上拉了几滴尿。等爷爷他们回来发现可乐干的好事,狠狠地骂了它。说它淘气吧,的确是呀,但又看到可乐抬着头,眼泪汪汪地望着他,好像在认错,奶奶不知是哭还是笑。
可乐可挑剔了,它不吃狗粮。不是吃最高级的香肠,就是吃最好的猪肉或正宗的牛肉和羊肉。有一次,我把一块肥肉给它吃,没想到它闻也没闻就走开了,我心里很生气,“哼,真高傲”!
可乐天真、活泼,我真喜欢它!
贵宾犬作文 篇11
我家养了一只贵宾犬毛毛,它浑身洁白,仿佛披了一身毛绒大衣,它那大大的眼睛,像动漫中的眼睛一样漂亮,有事没事总是爱冲你眨一眨,时刻在向你卖萌特别可爱。
我的贵宾犬毛毛十分聪明。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电视,它就跑过来,用大大的手爪拉着我的衣服,好像在说:主人,你陪我到外面去玩吧!我有点不情愿,继续看着电视。于是,毛毛就跑过来用头轻轻地蹭蹭我的腿,似乎在跟我说:主人,就出去玩会儿嘛,就一会儿。发现我看电视还是不理它,就换到另一边舔着我的脸,看它这么想出去,我就看了一下窗户外面,北风已经呼呼的了,我披了一件厚厚的棉袄,牵着毛毛走到外面去,直到一楼,一出大门,就有一片雪花落到我的脸上,我缩着身体,放开毛毛,就在那一瞬间,毛毛的屁股下流出一道黄色的液体,然后,一脸委屈地看着我,好像在说:叫你下来,你不下来,你看多尴尬呀!幸好当时我带了电话手表,不然就不能给母亲打电话了。
它不仅聪明,而且特别的正义。还有一次,我带着毛毛到公园散步,它发现一对狗狗在那里打架,它猛地跳过去,扑倒了男狗狗,于是狗的主人看着我,我尴尬地看着另一只狗的主人,连忙说:对不起。然后,我骂着毛毛说:别人打架关你什么事它嗯直叫,好像在说:我看到好朋友受欺负,能不帮忙吗?
我家的贵宾犬毛毛真是又让我生气,一下又让我开心。有时候真的是让我又爱又恨呀!
贵宾犬作文 篇12
关于贵宾犬作文
我家二楼邻居阿姨家养了一只贵宾犬,阿姨每天到楼下遛狗两次,我常逗小狗玩儿。
这只贵宾犬体毛是棕色的,毛又长又卷;眼睛圆溜溜的,像两颗闪闪发亮的黑宝石;鼻头是三角形的;两只耳朵长长地垂在两边,像两把毛茸茸的扇子;它的脚垫非常厚,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响;它的尾巴很短小,阿姨把它修剪成了一个绒球形,它看起来就像只可爱的玩具狗。夏天天气炎热时,这只贵宾犬经常把粉嫩嫩的舌头伸出来,嘴里“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似乎在用这种方法消暑呢。每次我看到阿姨家的小狗时,它总会跑到我身边,绕着圈嗅来嗅去,撒欢儿似得摇头摆尾,好像在说:“终于有人陪我玩儿了!”
阿姨说这只小狗因为年龄幼小,所以只喂狗粮;它三天一洗澡,性格很温顺,而且不掉毛。它白天经常懒洋洋地趴着呼呼大睡,可是一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就会迅速冲到门前,对着门“汪汪”大叫,是个合格的“守门小卫士”呢!
这只贵宾犬对我很友好、长相可爱,而且非常干净,所以我特别喜欢它。
拉布拉多犬作文
作文是学生学好其他学科的重要基础能力,写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世界和人生。写好作文就要做生活的有心人,注意积累丰富的写作素材。在大量阅读中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选出了非常有价值的“拉布拉多犬作文”,很高兴为大家提供阅读参考!
拉布拉多犬作文 篇1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拉布拉多犬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从小时候起,我对狗这种动物便有特殊的情感,小时候,我很怕动物,但惟独不怕狗。我甚至觉得他们友善、可爱、忠厚。
七岁那年,我收养了一只棕毛拉布拉多犬。它是那么的小,只有我的半个手臂长,它的眼眸水汪汪的,清澈动人,可爱极了。对于它,我似乎已经超过了喜欢。
我每天都会看它吃饭,因为注视它是一种享受。某日中午,阳光毫不吝啬地洒向大地,我像往常一样把在外头晒日光浴的小狗拉拉抱进屋子里,让它吃中饭。有一小盆米饭,是浇了肉汤的,边上还有一碗水。
它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摇着小尾巴,凑到饭盆前一点一点地舔食着,时不时地,喝几口水。
吃饱喝足后呢,就慵懒地躺在太阳底下,在阳光的照射下,它的棕色短毛闪着金子般耀眼的光芒,很好看,很高贵。
到了差不多的时候,它便起来开始活动了,它最常玩弄的是一个小皮球,踢啊、推啊,玩法各种各样,有时,还会让我加入其中,给它当投掷员。
这投掷员也不是这么好当的,要是扔得太用力,它便接不住了,会“汪汪”叫。
捉迷藏也经常玩,不过它那灵敏的小鼻子找起我来很容易,我要找它就比较困难了,这点我很佩服拉拉呢。
怪不得都说,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这一点都不假,它们对社会作出的.贡献,都是难以计数的。
有聚终有别,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可爱的拉拉在我去上学后不久便不见了踪影。它难道是被坏人骗走了?只要每次想起它,我的心都是空荡荡的,好像有一个地方被人抽走了,好痛。
现在,在街上看见许多个头比它大,但外貌很相像的狗,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的拉拉。如果,我能看着它一点点成长,那么它应该也有这么大了吧。
它在我的记忆里雕刻出一段美丽,却又遗留下一片哀思。
拉布拉多犬作文 篇2
我家有一只拉布拉多犬,它的名字叫“妮妮”。
妮妮长得非常庞大。它有宽大的额头,三角形的耳朵,相对庞大的身体而言,比较小。它还有一张大嘴巴,给它吃晚饭时我都会和它做一个游戏,我手里拿着它的饭,它等我数到一百下才能吃到饭,它没次都能忍着,不来抢,但口水不停得往下流。它的毛比较硬、比较短,碰到敌情颈部的毛就会敏感地竖起来。
虽然妮妮是个“女孩子”,但秀气、斯文于它没有半点关系。它非常贪吃,还很调皮。有一次我们去外婆家吃饭,回来是发现姐姐送我的粘粘纸被它吃了,我大哭了一场。妈妈从图书望馆借来的书也被这个捣乱分子咬得稀巴烂,还得妈妈要买一本一样的赔给图书馆。
有一次,我和妈妈带它出去溜达,因为刚下过雨,河水上涨了,我采了一些浮萍,它非常好奇,拼命往栏杆的洞里钻,拉不拉多犬是一种非常聪明的狗,它能当搜索犬、导盲妈妈拉也拉不住它,结果它掉进了大塘河里,我和妈妈齐心协力,终于把它拉了上来。
犬、缉毒犬等。我们家的妮妮看起来却傻乎乎的。
拉布拉多犬作文 篇3
我们家养了一只小狗,叫可可,我特别喜欢它,可可可爱极了,每天可可都很乖,每次妈妈接我时候都会告诉我,可可没次等你走后,都很听话。但我快到家的时候可可听到门口的脚步声都会立即跑到我的脚下,让我抱抱。
可可是是一直拉布拉多犬,鼻子总是湿漉漉的,可可还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可可的牙齿也很好啊,吃起肉来毫不费力。可可的嘴巴大大的,可可不胖,但是不能因为不胖你就小看它啊,可可可是地道的吃货!
记得又一次,我的卷子找不到了,我让可可帮我帮我找一找,可可毫不费力就帮我找到了,原来是我一不小心让调到床下面了,从这以后,我更加对可可好了!对它越来越喜欢!
可可也是我的开心果,因为每次我不开心时候它都会逗我开心,可可是我的好朋友,我非常喜欢它。
拉布拉多犬作文 篇4
我最喜欢还没长大的拉布拉多犬。
小拉布拉多犬非常可爱,它的头圆圆的,耳朵大大的紧贴着头的两旁,远远看去就像两片垂下头的黄色枯叶,它的眼睛黑黑的.圆圆的.,远远看去就像两颗闪闪发光的黑宝石,鼻子有一点扁平,它浑身上下都是黄色的,毛很短所以摸起来很滑。它的尾巴长长的总是翘起来,仿佛天天都很高兴。它每天都很安静,如果其它犬来招惹它,它也不会生气怒吼,但一见到骨头就飞快地跑过来吐出湿漉漉的舌头,张开了自己的嘴巴,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我们吃饭的时候它就围着桌子乱窜,我吃饭时不小心掉下的肉它也抢着吃。有的时候它饿了见到吃的就狼吞虎咽。还有的时候它会舔落在地下食物的味道。
这只拉布拉多犬非常可爱,有时温驯.有时调皮,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拉布拉多犬作文 篇5
坦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拉布拉多犬,雄性,约80公分高,身躯庞大,胖胖的,足足有80斤,它到今年10月份就2岁了。它有一身乌黑发亮的毛发,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两只大耳朵垂在脸上,显得呆萌呆萌的。
坦克最爱吃的是鸡架子,记得有一次,爸爸喂了它一次鸡架子,它就两天不吃狗粮了。坦克不爱看电视,当它犯了错,我和爸爸准备打它的时候,它就会自己把笼子门关上,害怕的两只耳朵朝后背着,尾巴夹着,一副可怜样,朝我和爸爸虚张声势的叫。
坦克犯过两次错,第一次,它从笼子顶上跳出来了,我爸正在睡觉,听到有动静觉得没事又睡着了,过了一会爸爸再听又没动静了,便出去看了一眼,没想到,坦克竟然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爸爸赶紧把它关进了笼子。第二次,奶奶遛完狗没关好笼门,坦克把花盆里的土洒了一地,鞋也扒的乱七八糟的,屋里片狼藉,连个下脚的地都没有。
这就是我家可爱的坦克,有了它作伴我真是开心极了!
拉布拉多犬作文 篇6
我家新买了一只小狗,叫小拉。它是一只拉布拉多犬。
小拉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嘴巴是大型犬具备的人字形嘴,耳朵往下垂,鼻子像一颗小石子。
它刚来的时候眼睛还睁不开,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而且每时每刻都在睡觉。过了一周后它的眼睛完全睁开了,也不是整天都睡觉了,它每睡一会儿都出来活动一下,它的活动很奇怪,它并不是在家跑或者散步,而是与我家另一只狗旺仔打架,它们一个咬对方的耳朵,一个咬对方的脚,它们互不相让,到这时我们就开始劝架,我们分别把它们抱到两边,让它们分开,但不过一会它两个又会打起来。
小拉的吃相也很好玩,每次它饿了就会抱你的腿,咬你的脚,这时就要给它吃饭啦,因为它是一只刚出生的小狗,所以要用水把狗粮泡软,泡的时候小拉会叫着催你,等把狗盆放下,它就会狼吞虎咽的吃,仿佛有人跟它抢。
这就是小拉,一只聪明又贪玩的小奶狗。
拉布拉多犬作文 篇7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名字叫雪宝,是一只拉布拉多犬。它全身雪白,像穿上了一件白色上衣,还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和一双灵敏的小耳朵
我非常喜欢雪宝,喜欢它的可爱和调皮。
它的食物也很丰富。一根骨头和一盒狗粮。吃完晚饭后都要让我陪它出去散步,它出去后很兴奋,闻闻着闻闻那,一切都很新鲜,雪宝有了个新朋友:米团~泰迪狗,桃桃~博眉犬,它们一起玩耍,不时打打闹闹,真是活泼。
雪宝是一个小歌星,每当我练长笛时,它也跟着节拍唱起歌来。雪宝吃食时也很可爱,当我把狗粮拿出来时,它就迫不及待地跟在我后面,不时叫两声,似乎在说我饿了,我刚把狗粮放盒子,它就赶紧把头埋进盒子里,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狗粮,再去喝水,鼻子嘴巴都湿湿的。
可爱的雪宝,给我带来了很多欢乐。
我的爱好作文
写作的重要性是我们必须要清楚的,写作其实就是发挥自身想象力到文字里的过程,写作文的时候,开头结尾占两行半,顶多不能超过三行半。那么优秀的作文我们究竟该如何才能写好它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我的爱好作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我的爱好作文【篇1】
我的爱好就是看书。
要问我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看书的,那是刚上学时,妈妈给我买来了平生第一本书,我怀着好奇心翻开了这本书,不翻不知道,一翻吓一跳,这本书上全是一些有趣的小故事和奇妙的自然知识,我立刻就被这本书迷住了,久久不肯放下。从此,我便爱上了读书。
我每天一有时间就抱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有时连饭都忘了吃,因此,妈妈经常叫我“小书呆子”。
有一次,我和妈妈到书店买书,转了一圈又一圈,好像哪本书都想买。足足转了一个小时,才挑中了几本中意的书,一路上始终抱着这几本书,妈妈见了,微笑着说:“小书呆子,整天忘不了书。”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皮,笑了。
我就是这样一个爱看书的人,因为书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带我走进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我的爱好作文【篇2】
人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人有爱看电视的爱好;有人有爱玩电脑的爱好;还有人有爱演奏乐器的爱好。而我的爱好与他们都不一样,我的爱好是读书。
读书能使人知识渊博,还可以让人词汇量变的丰富起来。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是啊!粮食能使我们的胃充足,但书籍可以使我们的心灵充足!
所以我非常喜爱我这个知识渊博的朋友——书。它已经陪我度过了五年的时光。现在我已经上五年级了,但我还是一直保留着睡前读书的习惯。有时晚上睡前不读书就总也睡不着觉。
在我六岁时,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实用文摘》,但我当时一点儿也不喜欢这本书。接过书后,我就把它给扔在一边,一直摆弄着手里的积木。妈妈看到这个情况,立即过来“开导”我。我在心里想:算了,别惹妈妈生气了,假装看一会儿吧。我开始假装认真地翻书,但真正的状况是:一页一页又一页,飞入脑海都不见!后来在妈妈的耐心劝告下,我又无奈的认真看书。但接下来的几天,这本书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了“开卷有益”的真实性———考试时,有一道题,里面让添上成语中缺少的字,而这些成语我正巧又在《实用文摘》上看过。不用说,我全做对了,而且得了全班第一名。
读书益处多多,自从我考了全班第一名之后,我更加喜欢看书了,我和书结下了不结之缘。睡前读一会儿书,饭前读一会书,书和我形影不离。书成了我的挚友,它教会我如何写出好文章,书成了我前进路上的一盏明灯,照亮我学习路上的一点一滴。
书成了我漫漫学习长路上的一位好老师,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我的爱好作文【篇3】
我的爱好有很多,不过我最喜欢吹萨克斯。
我是三年级开始学的,当时是胡老师先找了十几个同学进管乐团,我想进管乐团,我把手举得高高的,老师就叫了我,老师说:“被我叫着的同学下午放了学去三楼的大会议室去开会。”下了课,我迫不急待的飞奔出学校大门,叫妈妈去三楼开会。开会的时候管乐团的陈老师说了许多乐器,我非常喜欢萨克斯,妈妈说:“自己想好了,就要坚持。”我说:“好的,我一定会的。”就这样,我就开始学萨克斯了。
教我的老师是学校的王老师,她萨克斯吹的特别好听,我在心里下决心:“我一定要把萨克斯学好。”刚开始老师讲的知识很简单,一个音符、长音、短音,越学越难了,但是我每次都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在家的时候认真练习,还经常给小朋友们做示范呢?快放假了,老师说;“假期里要好好练习,有想学习的同学可以继续学。”我对妈妈说:“我想学,我想学。”妈妈说:“放假了,还得好好地练习钢琴呢,就别学了。”我说:“可是,我的好妈妈,我真得想学。”在我的坚持下,妈妈终于同意了。经过一个假期的练习,我的萨克斯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老师还教我们学习了国歌。一开学,我就进了国旗班。我太高兴了,进国旗班、进管乐团,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小小梦想,终于实现了。
这就是我的爱好——吹萨克斯,伴随着我的梦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我的爱好作文【篇4】
我那精致、美丽的彩笔盒里,住着水彩兄弟一家子,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描绘大自然的秀丽景色,勾画自己对生活的向往。他们小巧、可爱,身着一套套不同颜色的衣服,头上端正的戴着白色礼帽。
蓝色水彩像一位忠实可靠的法官,有着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总爱用自己的理解去抒发内心世界。那滔滔的江水,波涛翻滚,气势如虹,犹如千万匹骏马正在奔腾、吼叫;那蔚蓝的天空,万里无云;那浩瀚的大海,荡起层层波浪。这都是蓝色水彩的杰作。
性格文静柔和的黄色水彩,像一位俊美的少女。它虽然没有红水彩那浪漫的色调,没有绿水彩的青春活力,没有黒水彩那朴实无华的线条,却有一股温暖、安静的气息,仿佛是一朵朵如纱的白云在缓缓移动,又似一片片枯黄的落叶在静静的诉说。
水彩兄弟们,一群可爱的家伙,他们将要去追赶时代的潮流,抒发自己的观点。用一条条朴实、浪漫、柔美的线条,去诉说它们对生活的理解。
亲爱的小伙伴们,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辉煌灿烂的21世纪里,我们也将像水彩兄弟一样,去勾画祖国那繁荣富强、绚丽多踩的明天。
我爱你们,水彩兄弟!
我的爱好作文【篇5】
我非常喜欢踢足球,所以说这是我的爱好。
每次上足球课的时候我都特别高兴,每到周末,老师让我和队友们踢足球的的时候,我会把球传给自己的队友,我们交替着把球踢进了对方的球网里,我们小队得了分,对方的气势也上来了,我们踢得热火朝天的,我们以十比八的比分获胜了。
我明白了团结才是力量,我又对足球产生了好奇心。我好奇足球为什么用脚踢一下,就能往前跑呢?我上网查了一下,原来是因为有了外力,足球才会跑的呀!我又深深地迷上了足球。
我的爱好200字(四)
我很喜欢看书,因为这是我的爱好。
小时候,爸爸妈妈上班,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住在乡下。有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当时我识字不多,我便囫囵吞枣地读起来。刚开始我只不过觉得有趣,于是读了一遍又有一遍,渐渐地读出了一些道理。当我把我的收获告诉了爸爸时,爸爸趁机教导我,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你现在一定要多读好书,将来大有用处呀。
总之多读书,读好书,将是你终生受用不尽,因为书中的智慧永存!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文有画,有古有今,我爱读好书,书将伴随我的一生。
我的爱好作文【篇6】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像体育、舞蹈、音乐
当然,我也有我的爱好。体育?不行,一上体育课就这儿疼,那儿酸。舞蹈?要么就是扭来扭去,要么就是狂跳狂叫,羞死人。音乐?小时候倒是挺喜欢,张大了,功课一多还管那些。
不卖关子了,我的爱好就是写作。
许多同学都讨厌写作,感到没什么好写,怪无聊。其实不然,写作是很有趣的,写得多了你就会觉得自己已深入情节,整个儿钻了进去,到那时,想放下手都不行,那中无聊劲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说实话,一开始写作。我也觉得没意思。平时一股脑儿跟同学说话,好像没完没了,可一提笔却脑袋空空,写什么也觉着不妥。渐渐地才摸着了些门道:写好一篇文章,最主要的就是要多观察、多留意、多练笔。像写一种树木,就要观察他的生长情况、形态,以及他与别的树木的不同之处。写一件事,就必须写清楚他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等。要写好一篇作文,也必须多练,记日记就是一种很好的练习方式。
我喜欢写作。不仅在于他能提高我的作文能力,还给了;饿我不少教益。
同学们一定知道著名的文学作家莫泊桑拜福楼拜为师的这个故事吧。当时,福楼拜让默泊桑买天观察过往车辆。当莫泊桑认为车辆没什么可观察时,福楼拜就跟他说,观察事物要观察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更要有耐心,有恒心。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莫泊桑成为一代文学巨匠。
我喜欢写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他贴近生活。无论是我高兴时、愤怒时、伤心时,都会把自己的心情、感受诉说。出来喜、怒、哀、乐,无所不有。
写作成了我学习和生活的一部分,就像是我一个无话不说的知心朋友,每时每刻伴随我。
我的爱好作文【篇7】
有一个姑娘,她有一点任信,她还有一些嚣张这句歌词引用在我的身上何不是一种附合呢?知道我是谁不?我是一个大方的女孩七七,一个四年级的学生。看!那位正在钢琴前的就是我。浓浓的眉毛下,闪着一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给予了一种独特的感觉;那个稍厚的嘴巴,加了一个东方女性的沉稳美,在这大大咧咧的外表下,我却有着一个安静而淑女的爱好。
话说音韵之美,凡人不可轻易揣摩。正是因为这句话,我便对音乐产生了一个好奇心,所以我结识了它我的朋友钢琴。它是我成长路程中一个功臣,就是因为它给予了我力量,所以才让我从老虎变成了绵羊,说着说着,我的思绪飞回到那天下午。
七七,快过来吃饭了,我和你爸爸有一个惊喜要给你。妈妈边端着菜边说。当时我心想:一定是给我准备了礼物,我踏着轻盈的步伐来到饭桌前。可是,等待我的不是礼物,也不是去三亚的专途度假,而是爸爸妈妈地一句话:我们给你报了一个舞蹈班,你应该要有更多的本领。我皱着眉头说:不要,我学钢琴就够了,你们把它退了吧,我不会去了。说完,我饭也没吃,径直走向书房。
我望着放在那里黑得发亮的钢琴,就像一个身着黑西装的绅士,不禁会心一笑,看着那黑白的琴键,就是引领我飞向美好的主角。我把手放在琴键上,先是一个音调一个音调地弹哆咪唆嗦哆这清脆的琴声让我的心灵觉得如森林般空灵,也许是这个声音引发了我想弹琴的欲望,我把手放在琴键上,弹着那首我最喜欢也最熟悉的曲子《虫儿飞》,那悠扬的琴声一直在我的耳朵里回响。让我情不自禁地闭上眼睛,整个人就像飘在空中一样,那么的自在。而陪伴着我的,就只有这架钢琴。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把旋律重复弹了很多次,大概是因为我太喜欢弹钢琴了。不管累不累这句歌词的旋律重复弹了很多次。
弹完之后,我的手迟迟不想从琴键上离开,我对琴太依恋了,与其说琴,不如说是不想从刚才自己的音乐中走出来。而我的心情也随着音乐的旋律变好了,我满面春光地走到爸爸妈妈面前,笑着对他们说:爸爸妈妈,我不喜欢跳舞,我想好好弹好我的钢琴,对了,你们猜是因为什么,我才会出来和你们和解吗?就是钢琴啊,它给予了我快乐与惬意,我很喜欢弹它,所以,我希望我和他才是我唯一的合作伙伴,这番话,也让爸爸妈妈放弃了报舞蹈班的想法,而我也很喜欢弹钢琴了,更加喜欢那沁人的音韵。
音乐,是一剂美的药方,治愈我内心的忧愁。音乐,是一颗魔法种子,给予了我快乐。音乐,使我陶醉。然而,在那一架散发音乐的钢琴下,蕴含着我的所有,也许,这就是爱好的魅力吧!感谢在最美好的时光里,遇见了你,我最爱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