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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01 消防整治方案 消防整治

消防整治方案集锦七篇。

为了通过我们的工作效率。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活动方案,万全的方案都具备哪些要素呢?本文聚焦于与“消防整治方案”有关的主题,以下内容可能对您有所帮助请仔细阅读!

消防整治方案 篇1

位于嘉兴桐乡的中国濮院羊毛衫市场是中国羊毛衫商标品牌基地,每年从这里流向全国各项各地的羊毛衫服装达到7亿件,年交易额超百亿,其产销量已经占了全国总量的60%以上。近几年羊毛衫市场管委会本着安全聚人气、有序方繁荣的宗旨,不断加大消防工作领导和管理力度,在不断寻求市场发展的同时,在消防安全方面也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强化,力求取得市场发展与消防安全双突破。

针对濮院羊毛衫市场人流、物流高度集中,建筑耐火等级普遍较低的现状,建立和训练一支具备相当素质的专职消防队伍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20xx年8月,由于当时濮院毛衫产业迅速发展导致各类火灾隐患突出,被挂牌为省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当时由镇政府和羊毛衫市场管委会共同出资成立了嘉兴市第一支民办专职消防队,投入近70万元购置东风140型5吨水罐消防车一辆,并建造了专职消防队营房。20xx年由市政府正式挂牌之后,镇政府和羊毛衫市场管委会按照《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以及总队、支队有关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的要求,镇政府和羊毛衫市场管委会又陆续为专职消防队添置了小霸王3吨水罐消防车、皮卡警用消防指挥车、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逻车各一辆,队员也从建队时的6人增加到了现在的12人。20xx年底,濮院专职消防队又搬入更宽敞、更舒适的新营房,使专职消防队的装备、营房设施等达到二级专职消防标准。

有付出就有回报,说到濮院羊毛衫市场在消防安全方面取得的成绩,濮院羊毛衫市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认为,专职消防队功不可抹。他说,当初成立之时,没有人会想到这支由近10人组成的小分队力量会如此强大,能够扛起羊毛衫市场的平安大旗。这些年来,专职消防队始终坚持闻警必出、救之能胜、灭火救灾必须第一时间赶到和救人第一的工作原则,救好每场火灾事故,使火灾事故减少到最小限度。几年来成功扑灭了在濮院有影响的5起大火,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解救被困群众10余名。赢得上级领导和市场广大经营户的赞许肯定。

在每年6、7月份,羊毛衫市场处于交易淡季之时,市场管委会都会利用这个时机举办一次消防演习活动。这样做既能提升濮院的专职、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灭火技能,确保危急关头这些队伍拉得出、用得上,也能使市场的6000多家经营户受到消防宣传知识教育,提升了消防安全意识。

在濮院羊毛衫市场管委会的重视下,公安、消防、城管、工商、交警等部门联动、各司其职打造平安市场的场景随处可见。由于羊毛衫市场客流量巨大,一些经营烹炒小吃的流动商贩常常会伺机进入市场。他们有的肆意丢弃未熄灭的煤饼,有的更是携带煤气瓶进入市场,给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带来隐患。在这种情况下,专职消防队、保安和城管执法人员就会及时制止,屡教不改的就将其三轮车予以扣留。

濮院羊毛衫市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消防安全每年都是市场管理工作的重头戏。今年以来全国先后发生了广东潮州金龙市场火灾、山东德州三岭市场特大火灾和安微宣城九州市场等多起火灾事故,为了确保市场内无火灾事故发生,管委会要求市场管理科和专职消防队加大了巡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防患于未然。

消防整治方案 篇2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督促仓储物流场所和商场市场从业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仓储物流场所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镇仓储物流场所和各类商场、市场。

(一)对依法经过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的仓储物流场所和商场、市场,督促从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二)对利用经过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的建筑,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用作仓储、市场的,要责成业主重新申报,完善防火措施,并经消防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否则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三)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的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要责成业主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完善消防设施,达到消防安全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否则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四)对利用租赁用地建筑、临时建筑用作仓储场所和市场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责成从业单位按照消防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完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防火隔离等防火措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满足消防安全条件,否则依法予以取缔。

三、工作职责

(一)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的仓储物流场所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原有摸底基础上,再次组织人员重新核对并摸排,建立好基础台账,并全面逐一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将排查整治情况以表格形式(详见附件4)报送镇安办。

(二)镇经环办。负责组织对全镇工业企业所属仓储物流场所开展全面清查,将排查出的火灾隐患以表格形式(详见附件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处理。

(三)镇城建办。负责组织对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建设用地进行清查,严格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负责组织对全镇市场、商场及经营单位所属仓储物流场所进行全面清查,并逐个登记备案(详见附件3);在清查中,要督促从业单位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并将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报镇安办。

(四)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全镇违法建设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行为开展巡查执法,严格依法处理违法建设行为。

(五)镇安办。负责对全镇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依法实施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超期未检等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责令限期改正;负责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和设置液氨储罐的冷冻仓库开展安全排查;加强对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重点查处焊工、电工等特种岗位人员无证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汇总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排查出的火灾隐患交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处理。

(六)镇派出所。依法开展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排查检查,严格依法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中阻碍执法的行为,牵头建立加强全县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七)镇纪委。负责对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开展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制订方案和摸底排查阶段(从即日起至。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结合本辖区和本部门实际,制定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的消防安全现状逐一进行摸底排查,真正摸清整治对象的数量、地址、业主单位、建筑面积、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并建立基础台账。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可参照《仓库消防安全检查要点》(详见附件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巩固提高阶段(。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查找和整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此阶段,市政府将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区(市)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请各村(社区)和各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通过市上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团结镇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主要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协调等工作。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确保本辖区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宣传横幅、短信平台等多种形式,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发动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业主及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作用,广泛发动市民群众积极举报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和部门监管职责,镇政府将对因整治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甚至失职、渎职而引发火灾事故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

和《团结镇市场、商场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镇属相关部门摸底汇总后,于11月13日前报镇政府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请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从11月14日起每周四17时前,报送至镇政府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请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将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的检查情况填报至此表,纸质文档加盖公章于12月18日前报送至镇政府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镇属相关部门将纸质加盖公章的专项整治方案、总结,于12月18日前报送至镇政府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消防整治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依法依规推进分类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区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控制增量,稳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镇街要在继续推进城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重点围绕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排查以下五类房屋:

(1)3层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

(2)用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性和饭店、旅馆、商超等经营性的房屋;

(3)违规改为经营用途及改扩建的房屋;

(4)疑似使用海砂建造的房屋;

(5)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的房屋。

2.排查内容。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以下三个方面:

(1)结构安全性。排查自建房设计、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合法资质,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是否擅自改变梁、柱、承重墙等建筑结构和布局,是否存在违法改扩建(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搭设构筑物等情形)。

(2)经营安全性。排查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将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或提供给公共活动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业经营许可有关场地、场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镇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特别是用于餐饮经营的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

(3)建设合法合规性。排查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存在违法占地建设、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3.排查方式。组织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镇街核查、区抽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1)基础调查。一是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自报。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履行第一责任和使用安全的责任,全面自查房屋结构和改扩建等情况,按规定要求填写上报信息,并及时上报村居“两委”。二是村居“两委”审核。村居“两委”对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况进行100%审核,建立台账、填写汇总表并上报镇街。三是镇街复核。镇街对村居“两委”提交的台账逐一复核,重点审核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表中建设基本情况、改扩建情况、排查情况等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自查存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屋,及时会同专业检测机构对房屋建筑安全风险进行判定,并将排查数据录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自建房安全排查模块)。对经判定确实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房屋要专门建立清单,实施动态管控。有条件的镇街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工作。

(2)镇、街抽查。以镇街为单元,按不低于经营性自建房总数5%、不低于居住用自建房总数2.5%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总量中有10%房屋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必须重新开展排查。

(3)区级抽查督查。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数据质检的基础上,以区为单元,按不低于经营性自建房总数1%、不低于居住用自建房总数0.5%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各镇街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各镇街要严格按照《源城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要求,层层压实责任,迅速开展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立即采取停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镇街要组织专业检测机构等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

(1)重大安全隐患。对出现明显结构性裂缝、墙体倾斜变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风险或迹象,经专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做好封闭处置和现场排险;对危及相邻建筑和他人安全的房屋,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不能通过技术手段消除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2)较大安全隐患。对存在违法违规加层、改扩建、开挖地下室、分隔群租,擅自改变承重结构,超设计增加荷载的自建房,要及时清退人员。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认为可以采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的,由专业机构出具加固方案,聘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整治。

(3)一般安全隐患。对涉及水电、燃气、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以及装饰装修存在缺陷但不影响使用,且可以立即整治到位的自建房,要立行立改,及时更换、增设相应设施设备。

(4)地质灾害隐患。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压紧压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吹哨人”制度,充分发挥城管、村居“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依托数字城管、平安综治等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以及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

(1)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加强部门联动,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厉打击房屋安全鉴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伪造检验检测证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实评估鉴定报告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发动群众举报投诉违法建设和重大建筑安全隐患问题,以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举报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予以奖励。

4.建立长效机制。

(1)积极推动建章立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市级部门牵头研究制定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市级部门研究制定自建房用作市场经营场所管理办法,明确经营业态限制,容纳人数控制等规定。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2)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镇街要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镇街、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

(3)推行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各镇街要积极建立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主体责任权责明晰的制度体系,落实房屋用地、规划、设计、建设、经营、运维、拆除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实现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养老金和质量保险等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4)研究出台违法建设分类认定处置政策。各镇街要结合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共配套类、产业类、住宅类等类型,出台存量违法建设分类认定处置政策,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5)加强信息化管理。依托省住建厅建立的城镇、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掌握房屋底数,归集房屋信息。积极结合城区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将房屋安全管理大数据贯穿城区管理运营各方面;积极探索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制度,做好街路巷命名、门楼牌编制等基础工作,依托标准地址门牌,赋予每栋房屋二维码,动态关联房屋安全状况,推动非绿码房屋落实定期鉴定及维修保养。

三、部门分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区委宣传部门负责配合、指导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并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推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工业商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统战(宗教)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区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区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区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区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国有企业办公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指导镇街综合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自建房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巡查整治及查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区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机关用房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区政府成立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镇街要参照区的做法及时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做好综合保障。一是人财物保障。各镇街要认真研究解决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必要的人财物保障问题,给予房屋安全信息平台建设、门楼牌的编制和装订、数据摸查、整理和第三方鉴定评估、宣传等各项工作经费保障。二是培训指导保障。抓好镇街排查人员、村居“两委”干部及村民、居民排查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提高基层排查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专业技术保障。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企业,以及行业协会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推动农村“房地一体”、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和不动产登记等数据成果开放共享。四是解危服务保障。要按照“谁拥有(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引导金融、保险等服务机构支持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建立解危救助制度,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要解危的,争取市级支持统筹乡村振兴等资金对低收入家庭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治理改造、应急处置等给予适当补助。

(三)强化督促指导。加强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对“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评估,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积极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措施,耐心做好政策解读、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新媒体等,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增强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意识,自觉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调动村居干部、党员、公职人员等关键少数的积极性、主动性,带动群众自查自报、自我排险。

各镇街于20xx年7月20日前将本辖区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7月起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消防整治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检查、整治,进一步排查和整改中小学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全力推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广大师生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省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建筑。排查范围以教育部门前期排查的数据为准。检查整治内容:

(一)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检查评估

对照《幼儿园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见附件),对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二)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消防设施

1、校舍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食堂操作间、可燃气体液体储存间、锅炉房、配电室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是否与其他部位按规定进行分隔。

2、校舍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和设置方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是否正确。

3、校舍建筑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至6月20日)。各地根据要求立即成立由教育、消防等部门组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检查、执法工作机制,迅速动员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排查摸底(6月21日至7月20日)。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教育部门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名册,消防、教育等部门依据名册逐校联合开展检查,并登记造册,健全台帐。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由消防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确定合理整改期限,教育部门负责督促隐患单位整改落实。

(三)集中治理(7月21日至8月31日)。对于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教育部门要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汇总上报。对短期内难以落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临时调整校舍、减少集中人员、分流办学和加强现场看护等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通过集中治理,使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都按技术规范要求配齐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无证民办幼儿园限期整改和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__〕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各级消防、教育部门要从讲政治高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职责,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一格部门,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排查整治成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部门执法合力。各地消防、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关键性问题列为监督检查重点;要增强服务意识,选派技术骨干,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制定整改方案;检查整治要注重工作方式,多请示、多汇报,慎用罚款、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对存在火灾隐患,但积极予以整改的单位,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支持单位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履行主管单位职责,充分利用行政职能,协调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无证办园的现象,要统筹协调,综合考虑消防、卫生的意见和社会需求,疏堵结合,妥善解决无证幼儿园的问题。

(三)建章立制,完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研究巩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提请当地政府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推动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师安全教育体系和课堂教育,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四个一”制度:即结合实际,建立白天以教学区域、夜间以学生宿舍为重点防范区域,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设施维护、安全疏散条件为主要检查内容的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一支校园巡查队伍;制订一份科学实用的应急灭火救援和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师生逃生演练,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由设区市消防支队和教育局汇总后分别于9月10日前报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消防整治方案 篇5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区先后开展了多次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大批火灾隐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问题仍较为突出,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广东省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的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从5月上旬起至10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全面提升“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的战略任务,坚持“落实责任、夯实基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消防工作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城中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区贸工局、区城管局、区租赁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福田公安分局、福田工商分局、福田消防大队等有关职能部门;

2、南园街道办事处、福田街道办事处、沙头街道办事处、梅林街道办事处、华富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办事处;

3、上步股份公司、田面股份公司、环庆股份公司、岗厦股份公司、皇岗股份公司、水围股份公司、石厦股份公司、新洲股份公司、沙尾股份公司、沙嘴股份公司、上沙股份公司、下沙股份公司、上梅林股份公司、下梅林股份公司。

办公室主任:林玉胜(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罗伟明(福田消防大队防火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成员:刘宏儒、凌高、巫坚强、符瀛曦。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一)领导小组责任

1、统一领导和负责“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各项工作,其中包括组建、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

2、审定各项工作计划及专项治理方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2、部署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协调、配合福田消防大队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2、落实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的管理使用工作,督促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3、积极协调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等基层组织,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基层负责”的专项治理机制;

4、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福田消防大队职责

1、负责“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研究制订“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方案,制定深化推进“城中村”专项治理的制度措施;

2、加强对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的消防业务指导和灭火救援培训工作;

3、收集和整理《“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表,及时将阶段性总结和相应资料向领导小组或上级部门反馈。

(五)区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协调、配合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职责

根据“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机构,专人负责,抓好落实,保证本辖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三、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

要紧密结合“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条件,紧紧抓住火灾隐患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专项治理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围绕“四个基础”下功夫,全面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基础组织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一)基础组织建设。在区政府领导下,各“城中村”建立由街道办、城中村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警务室、物业管理单位、辖区单位和城中村居民代表参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各股份公司法人代表为“城中村”消防安全负责人,股份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

(二)基础制度建设。明确“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消防检查整改、初起火灾扑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警示制度等。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建立和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城中村”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城中村”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三)基础工作建设。要围绕“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发生”的总目标,打牢工作基础,狠抓“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注重发挥“城中村”社区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以及公告栏、宣传栏、文化橱窗等现有设施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社区每幢建筑物出入口、楼道内和公共建筑内设置《社区防火安全公约》牌,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图板和标志,有条件的要设置灭火器材和消防公益广告牌(箱)等。“城中村”所在社区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教育训练,每年119消防宣传日开展一次居民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每年组织一至二次灭火和逃生演习。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城中村”社区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居民住宅通道每周要检查一次。要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和城中村消防应急分队作用,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创造良好的“城中村”社区消防安全环境。三是要加强消防技防改造。要将“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和出租屋作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按照“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和既有建筑治理的要求,大力推广应用简易水喷淋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消防救生梯等消防安全技术产品,推动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改造,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四是要加强消防灭火演练。“城中村”消防应急分队配备适应“城中村”灭火救援需要的必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针对“城中村”基本地貌和建筑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救援演练,着力提高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确保“小火不出村”,遏制亡人火灾的发生。

(四)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城中村”社区单位、治安岗亭、门卫室等单位、场所,设置消防报警电话和消防器材箱,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灯等消防器材,随时接受群众的救助。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规划和基础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城中村”消防安全布局和旧城改造,拓宽消防安全通道,尽快补上室外消防管网,配置室外消防栓、消防卷盘等消防设施。要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维护保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

四、专项治理工作步骤和时间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排查摸底(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6月20日,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5月16日下发《关于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做好本阶段工作)。全面进行摸底调查,逐一登记建档,准确掌握本区“城中村”的底数,进一步了解“城中村”消防安全状况,研究制订“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方案,制定深化推进“城中村”专项治理的制度措施。区政府组织建设、安监、公安、消防、城管、租赁、城中村改造办等职能部门和街道办,召开“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各种媒介和手段,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内外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推进(6月21日至8月31日)。福田消防大队要按照“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抓住专项治理的重点,逐一落实。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工作组,深入各“城中村”加强指导和检查,帮助建立基层消防组织、基础制度措施,协助各“城中村”逐项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任务。这一阶段各“城中村”都要制定专项治理计划和进程表,并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备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检查考评(9月1日至10月10日)。区政府组织消防工作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逐项对各“城中村”进行排查,对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各“城中村”按质按量完成专项治理任务,以迎接市、省里的检查考评,并适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探索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推行“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关注民生、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推动我区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机构,层层抓好部署落实。要结合辖区实际,深入摸底调查,找准治理方向,制定周密可行的专项治理方案。要狠抓工作专项治理的部署落实,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等基层组织,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基层负责”的专项治理机制。要充分发挥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或防火安全委员会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要指导帮助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建立消防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开展防火巡查和灭火演练;要指导督促各专项治理单位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按专项治理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确保各阶段专项治理任务的完成。

(四)建章立制,重在长效。福田消防大队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一畅两会”专项整治活动和“三小”场所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深入剖析“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状况,创新思路和方法,促进社区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技防改造等措施,探索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区政府对工作部署推进得力的,将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强化督导,及时反馈。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各股份公司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各项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各股份公司每月2日前要将《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将阶段性总结和相应资料上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报送有关材料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联系人:符瀛曦,联系、传真电话:)。

消防整治方案 篇6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及任务分工

分析全国和我省发生的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发生场所和起火致灾原因,结合当前我校消防安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确定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范围:超市、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教学楼、综合大楼、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场所。普遍存在以下10类突出问题(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附后):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总务处)。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公共场所、超市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总务处)。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保卫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后勤)。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超市、食堂、学生宿舍、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实验实训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实训中心)。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保卫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保卫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违规动火用电(总务处)。违规使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违规装修施工。在火灾或爆炸危险性场所违规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八)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保卫处)。部门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书面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未明确统一管理。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值班人员不在位,不清楚岗位火灾风险和处置流程。微型消防站人员不能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九)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保卫处)。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保卫处学生处、宣传部)。部门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师生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工作措施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任务分工

(一)自查自改。各部门组织对符合工作范围的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单位台账底册。按照10类突出问题和附件中重点场所常见隐患进行逐一对照,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3月15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分别书面报保卫处。

(二)集中排查与整改。结合部门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采取约谈、督办等形式,跟踪督促及时整改隐患问题。保卫处充分发挥专项行动监督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和调度推进,在部门检查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消防器材、消防系统故障由保卫处负责维修处理,其他由总务处负责处理,3月底前,相关部门将排查情况及单位底册台账书面报送保卫处。

(三)开展专项治理。各部门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前期治理成效。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做好监管工作。

消防整治方案 篇7

25为认真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深化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安全整治力度,

为认真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深化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安全整治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不断增强学校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校消防安全。

二、排查范围

小学建筑、实验室、图书馆、教室、办公室、计算机房、多功能教室、多功能教室用电量。

三、排查整治重点及要求

认真贯彻区教育局、镇教育办的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深入底排查整治校园内各类火灾隐患。

(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学校每幢建筑物、每个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把每幢建筑物责任人在该建筑物显眼处上墙公布。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认真履行职责。

(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如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消防教育培训制度、用电防火管理制度、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使用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建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强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定期检查,保证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时清理、整改楼梯、走廊及外墙门窗上可能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保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及时发现并有效整改火灾隐患。

(3) 加强校园电力线路的排查整治。加强教学楼、食堂、实验室等用电集中区域用电线路、插座、开关的定期检查,公共场所用电线路布线时要充分考虑用电负荷,尽量要套管,对用电线路老化、用电设施损坏的要及时发现,及时整修、更换,防止因用电线路老化、用电设施损坏引发火灾。

(4) 加强消防设备的配置、检查、维护和保养。学校每幢建筑物要在显眼处张贴紧急疏散指示图,要在各建筑物的各楼层张贴、悬挂“紧急出口”指示牌,各楼层特别是楼梯转台要配齐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灭火器要实行“三定管理”,即定点放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每个灭火器要设置“定期检查记录表”,相应负责人按照责任分工范围每个月要对自己负责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并在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其完好,同时在专用记录表上做好管理记录,消防器材出现过期、损坏要及时更换,保证消防器材关键时刻拎得起、喷得出、有实效。

(5) 确保各种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有效运行。学校的建筑物要根据建筑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建设消防栓,配置消防水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完善消防设施。要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有效运行。

(六)严格控制“火源”。实验室是校园最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地方。各校要全面排查校园内,实验室的用火、用电管理,夯实消防基础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使用充电器的管理,严禁学生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学生乱拉乱接电线。

(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在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或安全联防队,确保人人负责消防工作。通过教育培训,每一位师生都具有较强的发现火灾、预防火灾和灭火的能力。

通过加强校防队伍建设,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ⅹⅹ小学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德育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班要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坚决做好防火工作,特别是班组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班会、广播、板报、校园网等向师生公布消防安全调查整改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师生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师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班级要明确责任,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对校内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

ⅹⅹ小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总结

我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责任”为核心,在接到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为打造平安校园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1、 健全领导机制,增强防范意识。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侯新勤为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所有行政人员都是责任人并责任到年级到班,落实责任状,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校师生共同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

我校教职员工清醒地认识到:校园内的各类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旧的隐患消除后,新的安全隐患仍会随时出现,学校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突出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2、 严格检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1把学校消防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局、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校园防火管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学校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各科室、计算机室、图书室、实验室、教室及各办公室等师生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它实现了调查不漏房、不漏班、不漏设施、不漏诊,不留死角。

如发现不安全迹象和现象,应迅速整改。

2整改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有缺现的插座及时更换;增加灭火器数量。

3、 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学校在组织活动时,能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特点,科学地组织教学活动,防止学生的伤害。学校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努力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组织力量定期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按有关要求及时整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间。在整改过程中,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落实,不留死角。

同时,把整改工作和预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预防。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确立“一保安全、二保稳定、协调发展”的工作原则。对容易发生事故的环节,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我们将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管理和防范,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下大力气、不懈努力,狠抓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初步建立起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ⅹⅹ小学消防安全排查台账

邹坞南安阳小学防火

安全制度

2013年11月

邹坞镇ⅹⅹ小学防火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内部防火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1、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措施,树立全员防火意识。

2、 校园内的消防管理实行多级分工负责制,由学校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三、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安全知识;

2制定防火制度,督促师生员工遵守;

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4带领志愿消防队扑灭初期火灾,协助维护火灾现场秩序。

四、重点要害部门防火责任:

1、总务处定期进行防火工作检查,对所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派专人把手)并通知有关部门定时解决。

Yjs21.coM更多幼儿活动方案延伸读

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合集6篇


幼儿园开展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幼儿身心的发展,很多时候,更是可以增强孩子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意识!为了让活动更加更加有教育意义,我们需要尽可能多的时间去准优秀的方案。那么,在写幼儿活动方案时要注意什么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合集6篇”,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区教育局和中心校关于加强学校“安全月”活动部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园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区教育局和中心校《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教安[20xx]21号)文件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区安委会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安全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园平安稳定,尽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主题

今年安全月活动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各班要强

化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目的

通过“安全月”活动,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普及宣传校园安全知识,使广大幼儿家长和幼儿正确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帮助师生掌握在不同环境和突发事件中自我保护,努力提高幼儿的自我防范能力和危险情况下的自助自救能力,有力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园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一)6月1日至6月10日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警示预防宣传教育阶段;

(二)6月12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

(三)6月13日至19日为应急预防演练阶段;

(四)6月20日至30日为整改检查总结阶段。

五、活动对象

参加活动的对象是全园在校师生,活动由中心校和有关部门进行指导,幼儿园具体组织实施。

六、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确保全区学校“安全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夹沟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具体工作由xx负责。

七、活动重点

根据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实际,结合学校季节安全工作的特点,今年“安全月”的活动重点是抓好学校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防雷防地质灾害、防校园伤害、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八、活动内容

安全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日—12日)的内容是认真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加强警示预防宣传教育。对生活、教学、运动设施和周边环境及卫生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幼儿园的校舍安全,学校食堂、饮用水安全,校舍用电和防火设施等都要进行彻底的排查,及时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加强对家长和幼儿进行防校园突发伤害、防游泳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火、防触电、防雷、防食物中毒、防地质灾害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二阶段(6月13日—19日)的内容是安全技能培训演练活动。在安全月活动中,要以安全知识教育为基础,以安全演练为主,安全演练内容重点:一是加强防校园突发伤害事件(防暴)教育和演练;二是加强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交通事故的自我救助演练;三是加强消防知识、防地震知识、防踩踏安全知识教育和发生事故时紧急疏散演练。

第三阶段(6月20日—30日)进行检查总结汇报。对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汇报。

九、活动要求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精心组织。

根据中心校会议部署和活动要求,成立“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有效果、有总结,做到统一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专人负责,确保安全月各项活动健康、有序、安全地开展。

(二)注重成效,开展好安全警示教育。

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既注意方式,又注重效果。如安全知识宣传,除了采用课堂、班会、校会的形式外,还可通过文艺活动、广播、墙报、图片展览等喜闻乐见、生动活泼、育教于乐、图文并茂的形式,多途径地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举办好应急预防演练活动

1、严格按照安全技能演练要求和步骤开展演练活动,事先做好演练方案,对演练场地,所需的器材认真细致的检查,确保演练活动规范、安全、迅速。

2、演练必须人人参与,教师也不例外。

3、要加强防交通事故或交通事故自救互救的演练;加强防火灾、地震的紧急疏散演练。

(四)要注意保存资料,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开展活动期间,要注意用文字、摄影、录像等方式对整个过程进行全方面的记录并妥善保存。并将开展活动情况及时上报中心校。

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缺失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稳定,根据《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21】27号)和《防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区安委办发〔2020〕25号)等文件要求,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实际,落实民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三、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治理重点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幼儿看护点(以下简称学校)。

(二)重点治理内容及标准

(1)学校所属各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是否通过验收或备案;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机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明白人”,公布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

(3)是否按要求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教育培训(至少每学期演练1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

(4)校内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畅通,三层及三层以上窗户上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建筑三层以下设置窗户防护网的,防护网上是否设置满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装置以及辅助疏散设施;

(5)是否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采用夹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钢夹心板搭建临时建筑物;

(7)住宿区域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等行为,违规使用液化气、酒精炉、电炉等灶具的行为;

(8)饭堂是否存在厨房与住宿同在一建筑,或在同一建筑内是否采用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厨房内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寄宿制学校床位数在1500张以上的学校和床位数300张以上的幼儿园是否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建(构)筑防火性能、消防设施运行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等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10)学校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且总人数不应少于6人,每班不少于2人;

(11)中小学校及大型以上幼儿园(10个班以上(含10个班))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应急防护装备;

(12)是否符合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机制,认真对照治理内容、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检查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门要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定期联合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帮扶,切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凡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由消防救援部门函报应急部门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或开展部门联合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学校要主动参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附件)开展创建自评,自评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区教科局联合评估组申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对申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各学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于获评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并视情开展表彰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各民办学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五、任务分工

(一)严把审批关口杜绝先天性安全隐患。教科局要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对未办理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的建筑物、办学场所不予颁发有关证照或批准文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确实需要办学且未符合建管部门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前置条件的场所,要组织建管、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将相关部门的消防检查意见作为社会办学审批前置条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办学规范安全有序。建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建〔2019〕14号)等法律法规,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关口,简化、优化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和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建管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照重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多措并举,不留死角、查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排出时间表,落实专人进行“销号”整改,确保校园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快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桂教安稳〔2021〕14号)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建管局)

(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2021年8月底前,教科局组织民办中小学校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全面增强其责任意识、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站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馆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实操培训。(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教科、建管、消防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各个环节。

(二)加大指导,督促隐患查改。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派出专人负责隐患监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日常防范管理,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加强沟通,完善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现实意义,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科、建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切实为民办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

(四)强化督导,夯实消防责任。民办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和防城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适时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学校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师生负责的高度认识,处理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校消防工作落到实处,为教职工和学员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

2、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3、学校宣传板报及班报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4、每学期每班组织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常识宣传。

5、每年组织一次参观驻地消防中队活动并请消防官兵讲授消防常识课;组织一次师生与消防官兵互动活动。

6、建立少年消防团组织,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7、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8、将消防常识纳入教学内容,使学生做到“两会两须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学生受教育率达到95%以上。

三、具体做法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要点,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学校成立了以户振江校长为组长,担任副组长,组员有十位,分别是:,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配合派出所严密防范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努力清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全体教职工和学员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2、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我校制订有"学校消防工作制度"、"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等各项消防制度。为保证各项消防制度的贯彻落实,本年度要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1)认真学习执行教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行政责任负责人,及时检查总结,把消防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2)修订完善"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具体制订常规教育制度,加强督查。上班时间教师必须在职在岗,严格按规定执行,防止学员伤害事故发生,切实做好登记和善后处理,并与教师的考核挂钩。

(3)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认真安排好值班,门卫要尽心尽责,每天检查教室门窗。加强对门卫的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要严格控制,做好登记。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5)定期检查各类器材、校舍,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强校舍改造、校园绿化过程中的安全防范,认真记载施工日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各班在学生离校前必须切断电源。

(9)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留,专人负责,学校财产借用出校门必须要有手续。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做好学校消防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继续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每天都要组织老师对校园等地方的巡逻,做好防火等工作。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全面开展消防大检查

学校每月都要对每个角落进行地毯式的大搜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别是教室的门窗、学校围墙、供电等更要定期检查,对较旧的电气设备、电线、灭火设施等进行更换,杜绝隐患,学校消防员要按上级要求参加培训,定期年审。在学校消防中发挥主力作用。健全安全工作台帐资料,即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工作检查情况、安全工作整改情况、安全工作教育内容、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要求。

5、开展好“119消防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今年的11月9日将是全国第xx个消防宣传日,学校将抓住这一契机,充分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6、总结经验

每学期都要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找出差距,不断完善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对在这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教职工,要给予表扬或者奖励,以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

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教育卫生局将5月21日至6月29日定为xx镇教育系统安全教育活动月。对照文件精神,我园将以"强化教育、增强意识、预防为主"为活动月目标,结合我园实际开展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全园师生的安全意识,希望各部门各班级认真按照方案要求贯彻落实好各项活动内容。

1、十五周召开全园教职工安全活动月动员会(徐园长主持);在正大门口悬挂安全教育横幅,营造全园人人重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为安全的良好氛围。

2、结合园务计划在十六周组织安全小组对园内和园周边环境进行月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查安全防范、消防设施设备、防雷、防震减灾、食品卫生等,并对园内的所有安全设备的标识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到标识明确规范。

3、利用每周的.国旗下讲话活动,十六周安排"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活动月"的动员性讲话,发动全体师生齐参与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强化安全防范,创建平安校园(石波老师负责)。

4、在安全教育月期间,各班级有效利用班级家长园地继续完善丰富安全教育宣传内容对家长进行有效的指引教育;同时通过外墙环境展出相关的安全教育宣传图片对孩子们进行及时的宣传教育)。

5、各班级在安全教育月期间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知识经验和能力水平积极开展自然灾害(雷雨、台风、地震等)、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健康安全、防火安全、水电安全等与孩子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教育活动,有效地增长孩子们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6、由安全小组给家长发放一封致家长的安全教育信以及通过家园校讯通发动家长在日常的生活中积极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家园共同携手关注孩子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

7、结合园务计划在十七周食堂管理员组织食堂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学习活动,安全小组组织保安员进行消防控制台及其他消防设备的实践操作考核。

8、对照园务计划由膳食委员会在十七周组织检查食堂的食品安全(食品采购、农药残留检测、食品留样、食品索证、台账记帐等)规范管理情况。

9、在十八周由安全小组组织统一开展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班级可根据孩子的知识经验以班或级部为单位开展防拐骗,地震自救演练、消防演练、紧急疏散、逃生自救等的演习,提高师生的应对能力和防范水平(卢雪英和班级老师负责)。

10、十九周行政、级组长一起检查班级安全教育月教育实施情况(行政、级长)。

11、各班级各部门按照安全小组的要求及时收集安全教育月的'资料,文字内容统一上缴到公共资料《年安全教育月活动资料》夹内。(内容包括安全教育活动教案、宣传资料和活动小结等)。活动资料上缴时间为6月28日前。

12、幼儿园安全小组在6月29日前写好活动月活动总结,全面总结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6月31日前上交加盖单位公章上交文教办曹毅。

13、安全小组按照每学期常规做好期末安全管理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

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 篇5

消防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安全工作中的重点。为了让广大师生更深入地了解消防逃生常识,使每一位师生都切实树立起消防意识,真正掌握好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在发生火警火灾是有序、迅速地按照消防逃生路线、方法安全疏散,在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到达集合地,确保生命安全,更为了全面深入地落实和推动我园的安全教育工作,让教职工掌握正确使用灭火器的方法及保护幼儿逃生的方法,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培养幼儿的消防安全意识,巩固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在火场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预防火灾和紧急疏散的能力,检验幼儿园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教育的成效,20xx年11月 29日我们将组织全体师生进行大型火场逃生、自救演习训练。

此次活动要求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担负起幼儿园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和指导老师及幼儿遇到险情如何做到:不惊慌、不害怕,学习自救常识,达到全员掌握电话报警,火警电话:119(告诉消防员发生火灾的所在位置)把幼儿园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结合公司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和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演习预案。

一、成立消防演习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医疗小组:

演习指导:海口市金盘消防中队准备材料:

1、准备3个扩音喇叭,各楼层一个。

2、各班老师为幼儿准备好一条湿毛巾。

3、后勤员工负责每个楼层放置一枚烟雾弹,如果没有烟雾弹请准备铁桶、汽油、树杆或木材代替。

4、准备消防车,2个火盆,10个灭火器放大厅备用,各班班主任与各救援小组成员示范使用。

5、保健医生负责医药箱和急救药品。

设备设施:确保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安全指示标志,应急灯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疏散要求:一楼最先、二楼第二、三楼最后,靠近楼梯的.班级为先,远离楼梯的班级为后。

二、演习项目

听到报警后,全体员工协助班级老师按照疏散线路,把幼儿平安转移到安全处。

三、演习要求

1、要求全体员工统一着园服。

2、听到消防报警音后,各班教师立即停止当前一切活动,集中学生,清点人数,学生全部到齐组织学生排成纵队一个跟着一个,低下身子,沿墙角边有秩序的撤离。教师在队伍前、中、后的有效位置护送学生安全撤离至指定安全地点。有特殊情况(个别学生无法马上撤离的),要及时告知应急搜救组人员未撤离学生的情况,由应急搜救组人员负责营救,撤离至指定安全地点。

3、告诉幼儿逃离险区时,不要讲话,不要惊慌,听从老师指挥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沿墙边弯腰前行。

四、疏散前后注意事项

疏散前的注意事项:

A、各班关闭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B、为保证快速、有序、安全地疏散,任何人在疏散时不应携带个人物品,更不允许逆向跑窜寻找个人物品。

疏散时的注意事项:

A、提醒疏散的幼儿不出现惊慌与骚乱,确保他们安全撤出。

B、现场警戒小组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和现场秩序稳定。

C、各工作小组本着对幼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现场上出现的每一个突发情况

五、撤离分区一号楼梯口:

接到警报后,科林班、奥维班、罗伊班、罗瑞班全体师生有序地从一号楼梯口安全撤出;撤出地点是大厅南门对面的跑道草地上;二号楼梯口(爱迪班旁边):

接到警报后,爱迪班、贝奇班、科特班、罗杰班、科尔班全体师生有序地从二号楼梯口安全撤出;撤出地点是大厅南门对面的跑道草地上;三号楼梯口(园长室旁边):

接到警报后,贝德班、贝恩班、奥林班、科迪班全体师生有序地从三号楼梯口安全撤出;撤出方向是大厅北门;到动物园处右转向大厅南门对面的跑道草地上集合。

四号楼梯口(感统室旁边):

接到警报后,爱德班、罗迪班、罗宾班、贝伦班、贝立班全体师生有序地从四号楼梯口安全撤出;撤出方向是大厅北门,沿感统室外路左转向大厅南门对面的跑道草地上集合。

另注:科伊班全体师生直接从教室撤离到操场安全地带集合。

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 篇6

【活动目标】

1、让幼儿了解火对人们带来的危害,知道不能随便玩火。

2、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学习火灾中简单的自救方法。

【活动准备】

火灾视频、电话、小毛巾和小脸盆若干、紧急出口标志

【活动过程】

1、谈话引出话题:

师:小朋友们,你们见过火吗?它有什么作用?(做饭、取暖)火可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这么多的方便,可是如果我们不注意,使用不当,火就会给我们带来灾难。下面请小朋友欣赏一段视频:《火灾发生现场》

提问:视频里讲了一件什么事?发生火灾会怎么样?幼儿讨论

小结:大火能够烧毁房屋,让人无家可归,大火也能烧毁森林,让动物们没有家园。大火还能烧死人和动物,让人和动物失去生命;大火发生时会产生大量的浓烟,浓烟会造成大气污染。

2、讨论:如何预防火灾的发生?

师:小朋友们,火灾能造成这么大的危害,那我们要怎么做才能避免火灾的发生呢?

小结:小朋友自己不能随便玩火;还要提向家长点燃的香、蜡烛要远离容易着火的物品;燃放烟花爆竹是要到指定的地点;不能玩未熄灭的烟头,见了未熄灭的烟头要及时踩灭;不能随便玩电、插头、插座等。

3、讨论:发生火灾了,怎么办?

师:小朋友们你们可真棒,能说出这么多的预防火灾发生的办法,可是灾害还会发生,当火灾发生时,我们要怎么保护自己呢?幼儿边想办法一边练习

师:小朋友,想出了这么多的办法来逃生,那小朋友你的办法都在什么情况下用呢?我们一起欣赏一段视频《发生火灾,怎样逃生》。教师和幼儿一起学习正确的自救方法。进行模拟练习。

小结:当小火苗时,用水泼、用沙盖、用脚踩灭;大火时,要以最快的速度用毛巾捂住口鼻,弯腰贴墙从紧急出口逃离,然后要拨打火警电话“119”告诉消防员叔叔:火灾发生的地点、着火的物品、火灾的大小。

如果浓烟太大时就用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匍匐请进,火势挡住逃生的门口时,用湿布塞住门缝,再用鲜艳的布料在窗口呼救或大喊救命切不可从窗户往下跳。

4、安全演练:

师:小朋友们可真厉害,个个都是防火小能手,长大一定能当消防员,咦,听,什么声音?呀,不好了,火警警报响起来了,肯定发生火灾了,小朋友们我们一定要安全逃离。

5、活动结束

集中整治方案锦集


经常地,自发地坚持平衡,事实上就是计划,为了确保项目按预期进行。我们都应该有一个方案,这个方案符合客户需求,可行,有针对性,满足客户需求。为了您的最大利益,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特别编辑了这篇“集中整治方案”,如果您觉得对你有帮助,请将其收藏起来!

集中整治方案(篇1)

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教育局和高坝学区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有关通知精神,我校开展以冬季取暖及交通安全为重点,校园日常安全管理、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安全集中检查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率达100%,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上报备案率达100%。要切实规范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高安全工作水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安全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成员:全体教师

三、整治内容

(一)车辆安全管理

1检查学校门口的安全警告标志和减速带。

2.检查学校教师上下班乘车安全情况,是否有部分学生家长联合使用农用车、三轮车辆、拖拉机等接送学生的行为。

(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

1检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2.检查安全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情况,是否对教职工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是否对学生开展交通、消防、饮食卫生、自然灾害防范教育和心理健康、法制教育活动,是否组织师生开展防火、防震、防踩踏、防恶劣天气、防暴力侵害等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3.检查落实校园安全保卫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检查学校内部治安管理情况,执行上下学值班制度、校门口出入登记报告制度、上课期间校园封闭管理等制度,特别是夜间值班和巡逻制度。

(三)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

1.检查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学生宿舍及文体活动等重要场所安全情况,学生安全制度及紧急逃生预案是否健全、是否有私拉电源现象、冬季取暖设备是否安全。

2.检查体育器材购买渠道是否正规、室内外体育设施是否安全适用,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保管情况,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的借用、使用记载情况,各类电器设备是否安全使用。

三。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食品卫生安全

1.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食堂从业人员证件是否合格,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食品留样是否规范。

2检查是否有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机制,学校是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是否按规定对师生进行定期体检。

(5) 校园周边环境与矛盾纠纷调查

重点检查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是否存在敲诈、勒索等现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是否有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室,是否有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饮食摊点,是否有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等情况。检查学校是否存在校园暴力、学生打架斗殴、失盗等情况,重点排查校园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村组与学校(园)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纠纷隐患、学生中是否有不安定因素等。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10日—12日)按照学区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制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有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二)学校自查阶段(2015年12月11日—12月15日)我校将严格开展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2月16日—12月20日)我校要对排查出的问题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完成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整改进行“回头看”,看整改工作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是否消除,及时完成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的工作局面。

(2) 突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全覆盖、拉网式的排查,做到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认真对本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自查报告及时上报学区,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明确,自查不积极的学校负责人要进行严厉批评及相应处理。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集中整治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孝安〔2022〕1号)以及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针对岁末年初(1—3月份)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以案为鉴,切实推进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冬奥会、春节、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会议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集中行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行动以“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方式为主,重点检查各地安全生产共性任务、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一)共性任务及责任分工

1.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安全防范工作系列会议以及系列文件精神情况;

2.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制定以及隐患整改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销号的情况;

3.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检查以及暗访暗查中发现问题隐患整改闭环情况;

4.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和应急准备以及应急值班值守新要求落实情况;

7.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

8.省安全生产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9.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需检查的其他内容。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安委会、县安委会各专委会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重点行业领域任务及责任分工

1.燃气领域: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场站、管道等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以及老旧管道改造和违章占压等隐患治理情况;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瓶装液化气,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牵头单位:各乡镇(区)安委会、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县燃气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交通领域: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客船运输和事故多发路段安全管控情况;冬季团雾多发路段、易结冰、易积水公路桥梁涵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三超一疲劳”、货车非法载客、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牵头单位:各乡镇(区)安委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塔吊、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安全管控情况;冬季防火、防滑、防冻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城市地下管道、危旧房屋、市政工程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违法分包、转包、借用资质、挂靠和以包代管、不办理施工手续等行为查处情况。(牵头单位:各乡镇(区)安委会、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建筑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危化品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落实情况;非法小化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牵头单位:各乡镇(区)安委会、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5.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等违法行为整治情况,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两关闭”工作推进情况。(牵头单位:各乡镇(区)安委会、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烟花爆竹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6.消防领域: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厂房仓储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以及经营门店消防安全整治情况。(牵头单位:各乡镇(区)安委会、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消防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7.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动火作业、爆破管理、边坡监测管理、厂内运输车辆管理、教育培训、隐患排查与治理等情况。(牵头单位:小河镇、小悟乡安委会、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非煤矿山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8.旅游领域:重点检查各类旅游景点安全管理、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游乐设施设备运行安全情况;旅游景区落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各乡镇(区)安委会、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9.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储存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锅炉以及快开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整改情况;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牵头单位:各乡镇(区)安委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特种设备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0.森林防火领域:检查乡镇、村、组防火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和火源管控情况;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和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情况;救援队伍应急值守、布防管理、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各乡镇(区)安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护林防火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1.防一氧化碳中毒:检查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情况;重点区域、场所和重点人群燃煤取暖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治理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安委会)

其他行业领域要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积极开展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三、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责任链条要坚决落到位、安全隐患要坚决查到位、执法执纪要坚决严到位”“务必牢固树立不抓安全是失职,抓而不实是渎职的认识;务必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麻痹就是灾害的警觉;务必牢固树立群众过节,干部过关的思想”的工作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切实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要持续推进各项整治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持续推进燃气、道路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消防等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约谈通报、现场督促指导等措施,推进整治取得明显实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要深入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决不放过,实施问题清单管理、措施清单管理、验收销号管理,推动隐患整改闭环。要举一反三,提出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要保持从严执法高压态势,不断提升依法治安水平。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执法+普法”的模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于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不断提升全县依法治安水平。

五要强化工作检查评价,确保集中行动工作实效。县安委会将对各地、各部门暗访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定期通报情况,并将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县安委会、县安委办将分别成立暗访组,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暗访督查,对集中行动中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

请各地、各部门、各暗访组及时将“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情况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联系人:XXX,电话:XXX,邮箱:XXX@。

集中整治方案(篇3)

西张丰小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发展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学生的交通文明和社会公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继续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具体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交通安全教育为基础,以文明行路为突破口,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在学生中推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让交通安全意识渗透到每一个人。

二、目的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大力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引导我校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使我学周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创建“平安华蓥”、“平安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三、组织机构

为认真落实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学校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文全

副组长:齐艳东杨会茹

组员:各班班主任

四、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是一种生活教育,它渗透到人们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道德等各个领域。学校要重视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的安全;要以正确的宣传教育为导向,让学生用心体验,获得真正的交通安全知识。

教师首先应该有很强的安全意识,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的《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在行政会、全校性集会上要反复强调安全的重要性,教师要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要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在开学、放假、春秋游、家长会及升旗仪式上都应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有关的交通安全式教育。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学校中掀起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重视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的热潮。各校要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要在近期集中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校园特色的“五个一”(一条宣传横幅、一期主题宣传橱窗和黑板报、一次主题队会、一封告家长书、一次专题国旗下讲话)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校园广播站”宣传导向作用,开辟“交通安全”专题专栏,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它为学生、教师和家长提供了一个学习交通规则和相互交流的交流平台。

3.突出主题,强化活动。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把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普法教育规划。在学校广泛开展“青春焕活力、文明构和谐”、“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争做文明学生”等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

同时,通过提前升旗、校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日常教育。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征文比赛,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开展生命教育,以珍爱生命探索新的教育模式。以学校、班级为单位,对学生集中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在全学期积极开展“五个一”实践活动:即搞一次交通安全晨会,开一次交通安全班会,设一处交通安全专栏,写一篇交通安全作文,赛一场交通安全演讲,不断扩大教育效应,努力培养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意识,不断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集中整治方案(篇4)

郯城县安达运输****安全

生产集中

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部7月24日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精神,关于威海“7.22特大交通事故,切实做好公司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有防止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落实临运管【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顿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安全生“一岗双责”,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程序和规章的执**况。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测。

4、应急管理和教育培训情况。

5、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本公司决定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陈强担任,副组长由刘建军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各科室负责人集中整治和协调工作。

公司决定于2011年9月8日至12日对公司驾驶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传授交通安全基础知识;驾驶道德;交通事故分析和预防措施,让驾驶员了解交通法规的主要内容,掌握驾驶道德及相关安全驾驶知识,掌握交通事故成因分析,掌握预防措施,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以人为本,安全时刻不放松”的安全生产理念。

附:驾驶员培训讲解内容:

摒弃十大交通陋习

1、强行超车、随意并线

2、加塞抢行;

3、不礼让斑马线

4、开车打手机

5、不系安全带

6、乱鸣笛

7、随意向车外抛撒物品;

8、发生轻微事故纠缠不挪车;

9、非机动车闯灯越线;

10过马路时,行人不要使用人行横道。

杜绝十大交通违法行为

1、酒后驾车

2、闯红灯

3、交通肇事逃逸;

4、无证驾驶;

5、伪造、变造、遮挡、不安装号牌;

6、超载、超速、闯禁行;

7、违法停车;

8非法占用应急车道、公交专用道的;

9机动车不按规定检验,违法上路的;

10、“黑车”“黑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载客。

三、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发行代表。要认真检查安全投入、管理、装备、法定代表人培训等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二是要对各级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

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三是要建立建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各生产环节、各级要明确相关配合协作单位的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做到相互支持、相互保护,使管理中没有责任盲区、没有死角。

4、 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台账、从业人员具体整改情况

1、重点检查对本公司所属车辆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车辆技术状况,刹车、转向是否灵活有效,车辆大灯、转向灯、刹车灯等出现问题是否得到立即维修。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配备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维修记录应及时纳入车辆技术档案。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台帐,包括安生生产责任制度台账、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治台账、事故处理台账、文件信息台账、安全生产设备台账。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详细的档案管理要求。

3、排查公司对拟聘用的驾驶员资格进行审查的情况,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一旦发现驾驶员有各种影响驾驶的迹象,就应采取措施停止驾驶员的驾驶工作,并杜绝不良道路行为的发生。

以“7.22”特大事故为例,对驾驶员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引导驾驶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

5、 突出重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1)做好因多雨而可能引发的道路货运特别是道路危险货运事故的预防工作,强化对货运驾乘人员安全教育,时刻注意雨情、水情的变化,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严格检查整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加强动态监控,坚决防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危及安全的违章行为,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保持信息畅通,重点做好汛期道路状况的调查,掌握道路受损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工作总结

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整治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从落实解决资金,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间入手,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做好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

推动运输企业本质安全系统工程建设迈上新台阶,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精心部署,要结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顿活动,把货运安全防范工作抓好抓实,将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郯城县安达运输****

2011年9月1日

集中整治方案(篇5)

春季乡镇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单位:

为全年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期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期管理水平和清洁质量;届时,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春季乡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成效进行检查和考核。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全面发动、全面动手

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参与此次环境治理工作的各村、各单位负责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结合本次活动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做到严密组织、精心策划、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

2、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按照集镇办区位分段及相关要求进行环境整治,改变环境卫生脏、乱、差状况,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树立营造清洁环境,建设文明城镇的良好氛围。各村干部以及机关干部都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同时要求参与环境治理工作的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好人员,做到“保证人员到位、保证清理速度、保证清理质量”,针对自己所负责的区段认真做好卫生清理工作,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突击战,积极为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2月26日召开各村保洁站负责人会议,对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的部署和发动,要求各村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做好本次考核期间的卫生保洁工作。

三、 强化检查,认真总结

根据本季度保洁工作情况,深入总结改进工作,弥补补足,完善细节。镇**、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以每月一次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为基础,以重大节庆活动为契机,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来抓,要扎扎实实的深入开展,使干净、整洁、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文明、有序、和谐的人文环境得到经常性保持,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下蜀镇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2013年2月24日

下蜀镇春季环卫整治活动

小结经过此次活动,为全年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提升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水平和保洁质量,完善了各村的环卫管理考核制度,改善了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乡**和环卫办要加强组织领导,立足全镇实际,大力抓好村容村貌综合治理。全镇把卫生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治理整顿全镇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以监督、检查、治理为手段,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整治城镇卫生,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

努力提高城镇卫生综合治理水平,使我镇的卫生面貌发生较大的改观,为我镇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较好的环境,以下,便是此次卫生整治的工作小结: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镇**把卫生工作列入了全镇工作议程安排中,提高对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视。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卫生整治工作领导责任制,下设清运组、保洁组、城管中队和各村建立保洁队伍,鼓励各行政村建立垃圾中转站,方便垃圾清扫收集和清运,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提高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经过几年的行政村环境整治,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环境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随着村里环境的改善,每一位村民都有了保持村里整洁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到环境卫生工作中来。通过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使“村庄是我家、美化靠大家”变成了村民的共识,形成了良好的氛围。

个别村村民自发成立了义务清洁小分队,每天早晚义务打扫村庄的卫生,时刻保持村道路没有垃圾,让村庄变得更加美丽整洁。

三、全面规范,加大整治力度

为了更好地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真正做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结合街道实际,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我们完善了相应的环卫规章制度,建立了自己的考核机制,提高环卫工作人员对工作的责任心。二是我们加大了对环卫的投入,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支出(包括清扫、清运、填埋场、垃圾运输、基础设施等),其次用于各村环境卫生管理,保证了街道辖区内、各村街巷、弄堂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张贴。

现在街道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实现了一条龙服务,保证了全街道范围的垃圾日产日清。三是我们加强了对环卫设施的维护和清理,我们定期派人对各村的垃圾箱和垃圾中转站进行检查维护、清理和消毒,对已经损坏的垃圾箱进行了更换,实现了垃圾设施周围无赃物。四是保持共厕清洁卫生,配备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各类事件。

五是维持了对河道的清理,下蜀镇很早以前就开始了对主要河道上浮漂物的清理,现在每天都有专职保洁员对主要河道进行保洁,保证河面上无漂流物。

四、 问题和建议要求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全镇的卫生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成效也比较显著。但是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垃圾随意堆放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镇上的环境卫生。

第二,农村环境设施投入存在较大差距,影响城乡一体化进程。镇**、环卫所处决定进一步加强宣传知识,强化环境整治为目的,以点带面加强各行政村之间的平衡,加强地区间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加快发展下蜀镇的环境面貌,使下蜀成为一个山清水秀、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工业重镇。

下蜀镇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2013年3月15日

集中整治方案(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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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二、整治依据

二、整治重点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整治依据

二、整治重点及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力争实现四个目标

三、组织领导

副组长:华祥瑞王强李志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区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实施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项目部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脚手架事故专项整治

2作业层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底部应覆盖安全网;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

4根据施工方案设置各种作业平台和卸货平台。脚手架主体应保持稳定,不得与脚手架连接。操作平台严禁超载。

6、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抽检,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1、基坑、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

三。各类建筑材料堆放在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侧时,应按规定的距离堆放。机械开挖土方时,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进行清理、找坡。基坑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并连续进行基坑开挖或回填。

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并提出预案措施。

5、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工作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垂直运输设备专项整治

2、塔吊、外用电梯等大型垂直运输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方案审批制度和设备登记制度,确保每台设备安全使用。

4施工外电梯的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并采取措施防止人员和材料坠落。电梯上下运行时应无障碍物。电梯轿厢运载人、物时,严禁超载,荷载应均匀分布,防止重量偏差。

1加强洞口、边缘防护,防止坠落事故发生。施工现场的洞口与临边,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严密防护,要做到所有临边处都要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并自上而下用安全密网封闭;每一处洞口要有合适的防护物,洞口必须设固定牢固的盖板或防护栏杆。

禁止使用单排脚手架,技术指标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验收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②脚手架基础的处理,必须满足不同高度脚手架基础强度的要求,脚手架基础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要有排水措施,提倡基础硬化,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搭设。每根立杆底部应设底座或垫板,其宽度和厚度应符合使用要求。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外脚手架基础稳定与强度要求。

④提倡使用刚性扎带。 不管使用哪种方法,在特殊方案中都应有专门的章节设计和放大的细节;

⑥钢管及扣件要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每个单体建筑使用的管件要统一颜色,安全网应使用经过安全监督部门登记的产品;

⑧外脚手架拆除前要全面检查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人员监督实施。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改善生产条件,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在施工现场开工时要制定专项整治的落实方案,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防护,对施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进行整改,并及时复查整改情况。

六、工作要求

施工管理人员应将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到个施工现场,督促各施工队严格按要求施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电视**会议和定西市安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县委安监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我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副组长:******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重点

1、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按要求规范安全档案管理,形成企业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培训机制,实施安全培训制度,有效识别培训需求,实施培训,评估培训效果。检查安排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资格证书年审并通过审核,严格控制无证从事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的人员。

三。在安全培训方面,要创新培训模式,灵活授课,借鉴其他先进企业的经验,力争事半功倍。

1、加强危险源监控管理

2、抓好维、检修作业的管理

、检修作业中要落实以下要求:一是施工中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措施;二是带氧气、乙炔等切割、补焊危险作业,要实时检查氧气、乙炔等瓶具是否存在漏气现象,氧气、乙炔瓶是否安装有效适用的压力表,并保持其距离,确保安全作业,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加强对外包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

规范应急管理,有效提高应急能力。

4、工作要求

、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工作。对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有关单位要认真安排、周密部署,并指定专人限期实实整改。对整改难度较

公司安全环保部将认真分析、总结各单位的各种隐患,建立隐患整改记录。按照隐患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情况。同时,应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归档和汇总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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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二、整治依据

二、整治重点及目标

集中整治方案(篇7)

为把xx镇建设成为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秩序优良、环境优美、和谐发展的文明集镇,镇党委、政府决定,近日开展创建文明集镇集中整治活动。

一、总体目标

以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文明村镇工作的决定》为指针,动员集镇单位和居民在创建文明集镇工作中,认识再提高,思想再统一,力度再加大,工作更深入,围绕创建优美环境、建立优良秩序、搞好优质服务、着力优化管理的目标,服从大局,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把xx集镇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安定、风气向上、治安良好、文化丰富、环境优美、卫生整洁、生活方便、服务优良、富庶文明的新集镇。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笔架山路、金刚台路、赤南路、富民新街。

(二)整治内容:治理“脏、乱、差”现象。

1、拆除违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房前伸“舌头”、乱搭乱建的棚舍和违规设置的广告标牌。

2、清除占用道路(含人行道)的工程建筑材料和废弃物价。

3、纠正经营单位、个人“店外店”及占道经营现象。

4、划定机动车辆停靠站(点),规范车辆停放。

5、加强卫生管理,实行垃圾点定时投放。

6、对公厕、私厕和有碍市容环境卫生的家畜、家禽栏圈进行整改达标。

7、取缔占道经营的机动车维修点,不规范的`洗车点。

8、打击市霸、行霸、地霸以及整治过程中的违法当事人。

9、清理环卫费收缴情况。

(三)保障措施

1、调整“xx镇集镇市容市貌综合执法管理队”。

2、完善《集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暂行管理办法》和集镇文明创建门前“三包”责任制。

3、建立环卫组织网络,划定居民小区,实行居民小区责任制,选举小区负责人。

4、强化监督机制,一是广播、电视、公开栏的舆论监督;二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检查、视察。

三、方法步骤

1、20**年8月8日至20日进行集镇文明创建集中整治,参加人员:镇干、街道居委会值班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工商所全体干部职工。

2、8月11日上午召开集中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3、8月14日至8月16日综合执法队送达有关限期整改通知书。

4、8月17日至8月20日集中整治。

任务:整治“脏、乱、差”现象,进行现场纠正,对没有按期整改的个人(或单位)进行严惩重罚。

四、具体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一是广播、有线电视举办专题节目,大力宣传;二是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召开好居民小区会议,讲清、讲透整治的意义、目的、任务、方法、措施和要求。三是出动宣传车,宣传《xx镇集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暂行管理办法》;四是各单位必须书写张贴大幅标语,炒浓创建氛围。

3、严明纪律,文明执法。①整治期间,各相关执法单位要确保人员、时间、精力、工作到位,服从领导组统一安排分工,不得擅离职守;②所有被抽调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努力工作,做到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行动,包宣传到位、包整治到位、包集镇文明创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圆满完成任务。

4、整建同步,搞好结合。一是镇直各单位要在整治期间率先完成任务,并结合本单位办公区、生活区的实际,制定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按规划适时搞好绿化、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居住在集镇的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人大代表要做“三个代表”的践行者,为集镇建设献计献策,带头整改,带头缴费,带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是镇容镇貌综合执法管理队要认真搞好服务,管理好农贸市场,管理好机动车停靠站(点)和垃圾定点定时投放。

5、搞好评比,兑现奖惩。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任务差的,除限期整改媒体曝光外,并按《xx镇集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集中整治方案(篇8)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10月28日电视**会议精神,下大力气解决我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县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集中整治的目标

通过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各乡镇、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涉危生产经营单位目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得到提高,事故防范措施得到加强,一般事故隐患得到及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彻底取缔和关闭非法的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涉危生产经营单位。

从而达到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一般安全事故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的总体目标。

2、 集中整治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11月15日至1月5日,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全县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本次整治活动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11月5日至12月15日为企业自查自改、行业检查整治阶段;第二阶段为12月16日至12月25日,为县**监督验收阶段。

(二)集中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

本次整治活动的重点是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安全生产整治。

1、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重点整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疏于管理或管理粗放的问题,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流于形式问题,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发证不严的问题,未取得相应资质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问题。坚决纠正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装和驾驶员疲劳驾驶、带病车辆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不具备资质的车辆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2、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齐全、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大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予以整改。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单位要坚决停产整顿。

3、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准备工作迟缓问题,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安全评价、未制定应急求援预案的问题。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问题。

从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等环节逐一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

4、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整治各类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特别是涉危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未健全、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项重点防护措施的落实有缺陷的问题,特种设备不按期检测、检验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等违法行为。

(3) 集中改造方式与部门分工

这次集中整治采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形式。企业和乡镇自行安排,进行综合整治;专项安排、专项整治、县**统筹安排、检查验收。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由县公安局负责,对涉及民爆物品的审批、发放、使用、储存安全逐县进行检查整治,对规模较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进行重点整治。

2、由县交通局负责,对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特别是客运企业、长途客车营运安全,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重点整治。

三。县文化局负责对50人以上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整顿。

4、由县教育局负责,对校园和学生安全进行整治,重点对学生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事故应急常识和安全避险演练等进行重点整治。

5县建设局对施工安全负有责任,特别是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施工企业。

6县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整顿、烟花爆竹安全整顿、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整顿。特别是省市督查重点事故隐患要重点整改。

7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整顿。

8、由县卫生局负责,对医院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的问题,氧气瓶、医用氧舱等特种设施设备管理不严的问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状况差的问题进行整治。

9、由县气象局负责,安监、建设、公安消防部门参与对易燃易爆、高层建筑、通讯、化工企业、远程教育等防雷电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整治。

三、督查验收的内容及分工

1、各乡镇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情况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巩固和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工作实施;省、市、县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2、督查验收的时间安排:

验收时间为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5日。各检查组到个乡镇检查验收的时间不少于两天,具体时间安排由督查组自行决定。

3、督查验收分组:

第一组:由县体育局牵头,县公安局消防队、县安监局参加了普集镇和小村庄的验收。

第二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林局、县乡镇企业中心、县电力局牵头,参加了长宁镇、河河乡的验收。

第三组: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参加,对贞元镇、南仁乡进行了检查验收。

第四组:由县质监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协会参加,对大庄镇、普集街乡进行验收。

第五组:由工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参加了武功镇、代家镇的验收。

第六组:由县建设局牵头,县粮食局、县安监局参加,对苏坊镇、游风镇进行验收。

第七组:由县气象局牵头,县建设局、县安监局参加,督查验收全县易燃易爆、高层建筑、通讯、化工企业、远程教育等防雷电设备、设施。

四、几点要求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检查工作正常进行。

2、各行业整治检查及县**督查验收组必须抽调熟悉安全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并在检查、督查验收前开会学习,明确目标,端正思想,确保集中整治活动能发现突出问题,解决重点问题,真正收到实效。

三。各领导单位负责协调解决各验收组的检查车辆。

4整改活动结束后,各领导部门必须负责写出书面材料,并于年月日前报县安委会。

消防方案汇集


幼儿园开展活动,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有着行为指导的作用,教师和孩子一起玩游戏,更是可以拉进师生之间的关系。为了让幼儿对活动更加有有兴趣,我们需要提前准备好优秀的方案。那么,举办幼儿活动还有哪些正面的影响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消防方案汇集,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消防方案 篇1

中峰镇中心学校 2013年消防日教育活动方案

2013年11月9日是我国第23个“消防日”为切实提高学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普及消防知识,根据学校2013年安全教育工作的安排,学校决定开展“消防日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陈汝波

副组长:高如毛远意 余香贵方敦文余秉君 成员:阳家新杨勇王勇 刘敏 政教处工作人员 班主任

二、活动主题

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三、活动内容

1、11月4日上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研究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确定学校“11·9消防日”活动方案和“11·9消防日”学生疏散演练活动方案。进行“消除在你身边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责任部门:校委会、政教处、总务处。

2、11月4日上午,升旗仪式举行以“消防日”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责任部门:校团委

3、11月5日下午,举行学生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制作、印制消防安全展板及宣传材料。责任部门:校委会、政教处、校团委

4、11月6日,召开“中峰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演练暨知识讲座” 责任部门:校委会、政教处

5、政教处组织各班上好“消防安全知识”主题班会。责任部门:教务处、政教处

6、通过“消防知识宣传单”、校讯通平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责任部门:政教处

四、活动要求

1、大力倡导、鼓励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积极参与对家庭、社会的消防宣传教育,努力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2、各部门制定相关活动方案,精心组织、落实。

3、各项活动按照方案执行,以防突发安全事故。

五、材料整理、宣传报道及后续工作

政教处负责活动材料的整理、收集及存档工作。 办公室负责活动统筹安排、宣传报道。

校委会组织进行活动总结,并督促相关部门将消防安全常规化。

中峰镇中心学校2013年11月附:

1、中峰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演练暨知识讲座方案

2、中峰镇中心学校学生紧急疏散演练方案

消防方案 篇2

(一)策划、宣传

时间:各车间、以“参与社区消防 建设平安家园”为主题出一期板报,公司将于11月9日进行板报评比。

(二)开展清剿火患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入冬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

(三)邀请县消防大队进行消防指导

为了使员工了解消防工作,掌握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公司邀请县消防大队人员进企业,对公司的消防工作进行指导,跟公司消防队员互动一起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公司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四)开展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培训

由公司组织分期对各车间、中心班组长以上员工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促使车间五大员、班组长带动广大员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为确保公司安全的.经营生产环境,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司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升广大员工自防自救能力,努力营造“全员消防”的良好氛围。现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重点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查找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公司综治消防安全。

消防方案 篇3

一、演练目的

通过消防安全应急演练,使全校师生驾驭应急火灾发生时的正确方法,熟识火灾发生时我校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确保在火灾降临时,我校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展,从而最大限度地爱护全校师生的生命平安,特殊是削减不必要的损害。同时通过演练活动造就学生听从指挥、团结互助的品德,提高突发公共事务下的应急反响实力和自救互救实力。

二、演练支配内容

(1)紧急疏散演练

(2)消防安全学问培训

(二)对象:

小学全体师生

(三)时间:20xx年3月15日

三、演练打算

1、下发实施方案

2、班主任对学生进展消防安全学问教育、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培训。

3、演练前班主任发动,让学生熟识应急疏散的正确方法,讲明演练的程序、内容、时间和纪律要求,以及各个班级疏散的路途和到达的区域,同时强调演练虽然是预防性、模拟性练习,但应谨慎肃穆对待,确保演练能平安、顺当进展。

4、演练前对疏散路途必经之处和到达的“平安区域”进展实地细致检查,对存在问题刚好进展整改,消退障碍和隐患,确保线路畅通和平安。

四、演练要求

1、不要惊惶,听从指挥,听从支配。

2、保持静谧,动作迅捷、标准,严禁推拉、冲撞、拥挤。

3、按规定线路疏散,不得串线。

4、各教室、班级严密组织,谨慎对待,以免担心全事故发生。

五、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组长:

成 员:

消防方案 篇4

灯会消防安保方案为大家提供元宵灯会开展时,消防安保工作的布置实施,安排负责领导及安全措施预防,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灯会消防安保方案范文

灯会消防安保方案

为确保2013年元宵灯会顺利举行,特制定文新街道元宵灯会消防、安全保卫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文新街道元宵灯会消防、安全保卫领导小组。

组 长:陈智伟(文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娄益元(文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任明伟(文新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方国庆(文新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高宇红(文新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顺华(文新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何建民(文新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郎汝恒(文新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叶 红(文新街道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夏 海(文新执法中队队长)

支拥军(文新交警中队队长)

金 葵(文新工商所所长)

组 员:张晓剑、张国良、张水龙、孙卓琳、李东明、胡庆良、白洪凯、张汉英、傅晗莉、陈 威、徐建斌、郁永胜、沈忠敢、郦晓莺、吕丹萍、陈 峰、李建英、郑在利、冯 珏、王 燕、郑 玮、杨玉萍、田蓉萍、李惠奇、周均、花丽姝、皇甫丽文、张晓涛、陈月海、杨国庆、蒋建华、吴霄坚

二、活动时间

2011年2月23日2011年2月25日

亮灯时间:18:3021:00。

三、活动地点和灯展数量

活动地点:文二西路西城广场。

1、游园:布置led灯,烘托新春气息及新年新意,2月23日(正月十四)举办游园活动。内容有:套圈游戏、百发百中、盲人击鼓、愤怒小鸟、定点投篮。晚19:00-20:30举行猜灯谜活动。

2、元宵晚会:2月24日(正月十五),举办蛇舞迎春 人文日新元宵晚会,演出节目13个,由街道艺术团队及辖区居民、专业表演团队参与表演,演出时间19:0020:30。

四、保卫力量

整个元宵灯会灯展区和活动区由街道机关干部、派出所、民警、联防队员(详见文新派出所安全保卫方案)、文新执法中队队员、协管队员、机关干部组成(详见文新街道2013年元宵灯会值班人员名单)。

五、场地内安全措施

1.消防疏散通道:主会场(a区)共设四通道至外环境(北面3个,南面1个)。led灯装饰区(d区、c区)内设3个人流通道。

2.草坪周围用绳子围栏。并设10块安全警示牌(内容:有电,禁止入内)。

3.电缆线架空或地面穿钢管铺设。设总开关箱1只。

4.总电源由配电房引出,三相电缆截面积为90平方毫米。

5.所有灯具根据实际情况用空开分路控制。

6.安装完毕请消防安全检测部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7.对高灯用防风绳或沙包加以固定。

8.对无法采用上条的彩灯用钢架支撑。

9、街道派专职电工进行现场管理。

六、紧急措施

建立一支应急小分队,由派出所和执法中队组成,具体由叶红调度,如发生紧急情况及意外事件,立即由现场值班领导组织群众疏散,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七、安全防范措施

1、由派出所、巡防大队、行政执法中队、协管队员到现场值班巡逻,维护现场秩序。

2、灯会期间对灯展区周边道路的车辆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停放,由交警中队维护现场交通秩序。

3、灯会使用的电源设施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操作,配备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队员协助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值班。

4、三天元宵灯会期间西城广场白天灯区现场由派出所落实人员管理。

八、现场治安、消防、秩序、车辆责任分工

消防安全:郎汝恒

治安维护:叶 红

车辆秩序:支拥军

广场秩序:夏 海

现场电源管理:郑新华、吴霄坚

以上这篇是 灯会消防安保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

消防方案 篇5

一、演练目的

乘人员安全意识,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

2.让幼儿学习安全乘车的知识并进行宣传教育,掌握安全突发事故的自救自护能力。

3.提高师生应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心理素质,科学应对,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二、校车安全演练领导组

组长:组员:

参与人员:所有驾驶员及接车教师、乘坐校车幼儿指挥:

三、演练相关事项安排

2.演练时间:20xx年x月x日下午

灭火器、医药箱

驾驶员、乘坐校车幼儿分别20人

5.演练地点:xxx路,集中上车点:xxx幼儿园

6.摄像:王雪静

四、演练流程

4.永安路北头调头,校车出现故障吗,车头冒烟。

司机师傅及跟车教师组织幼儿疏散逃生。(校车故障设计:接送过程中车辆因机件故障突然停止在马路中间,xxx/xxx负责制造烟雾。车头冒烟,师傅与跟车教师立即安全疏散幼儿,做到逃生时不抢道、不惊慌,有序撤离)x师傅负责处理故障烟雾(灭烟雾)。

5.待故障解除,安全乘车返回,xxx处停车,在校车上xxx做总结。

6.副班教师延伸普及乘车安全教育。

消防方案 篇6

一、学生消防逃生演练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时间:

20xx年4月16日

三、演练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

1、演练前保护引导人员各就各位。准备燃放火,(位置在教学楼前),当学校喇叭连续响起警报时,由各班任课老师根据教学楼楼道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学生疏散。在楼梯口、转弯口等指挥学生安全撤离。

2、广播告诫学生:请大家不要慌张,在各班老师的`指挥下,选择最近的逃生出口,有秩序地进行疏散,逃生时要注意用湿毛巾(湿手帕)捂住口鼻,弯着腰撤离火灾现场,到安全地点操场上去。

3、各班主任老师在疏散时,要稳定学生的情绪,大声地指挥,教育学生撤离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撤离,注意楼梯口行走安全。疏散集合地点:操场

4、安全撤离顺序:(按班级顺序)各班严格按照疏散顺序分班依次快速、安全下楼,不能抢先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践踏事故。

5、郑涛老师进行灭火演习。点燃准备好的木柴,试用灭火器灭火。

四、演练程序

1、在教学楼前同时放火,学校喇叭连续响起警报。

2、听到安全警报后,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确定是火警后,立即紧急集合并组织疏散,班主任在班级队伍稍前位置,配班教师在班级队伍稍后位置,按指定路线下楼,立即到达指定安全区。

3、各班级紧急疏散到操场指定的安全区,班主任清点人数。

4、消防演练总指挥杨校长进行总结讲话。

消防方案 篇7

为了积极防范,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火险火患,最大限度的保证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力求通过应急疏散演练,使广大师生了解掌握火灾发生时的应急避险知识,进一步增强应对火灾的自我保护和协同救护能力。根据教育工作安排和我校安全工作计划,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决定于20xx年XX月XX日下午13时开展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演练实施步骤

此次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共分为四个步骤实施。

1.宣传教育(20xx年XX月XX日-XX日)。通过教师例会对消防安全疏散演练进行部署,学习《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实施方案》及《火灾自救互救常识》。

2.组织演练(20xx年XX月X日)。按照《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实施方案》组织进行演练。

3.总结讲评(20xx年XX月X日)。对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进行讲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演练安排

(―)演练时间:

20xx年XX月XX日下午13时整

(二)演练场地:

应急疏散场地为学校操场。

(三)演练内容

此次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火灾发生时会伴有明火、浓烟和房屋坍塌,因此本次演练应重点突出对浓烟、吸入性粉尘和逃生的应急防范

(四)演练信号

考虑到火灾发生时可能导致电力中断,致使校园广播无法正常使用,因此演练开始时信(记)号主要使用铃声。火灾发生的信号为:连续短促钟鸣。发出钟鸣信号后,师生立即就地展开疏散撤离。

自信号发出至全体撤离疏散完毕,时间应不超过1分钟。一般情况下,火势会借助建筑物内的.可燃易燃物质迅速蔓延,火灾引发的建筑物坍塌极有可能堵塞逃生出口。因此火灾发生后1分钟内是最佳疏散逃生时间。

四、演练设计

(一)疏散前预备。

20xx年XX月X日下午13时整,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开始。13时整,发出模拟火灾信号,在教室、办公区域室内人员立即停止一切活动,按火灾紧急疏散要求利用衣物、毛巾等物遮挡口鼻。学生在班主任的指挥下,迅速降低身体重心,等待疏散撤离。班主任在确认本班学生已采取正确预备姿势后,迅速打开教室大门观察火势,指挥学生疏散。

(二)紧急疏散。

利用5-10秒对所处环境及周边火势进行观察。在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座位次序(靠门先行)依次离开教室,按预定线路向空旷的大操场疏散撤离。撤离过程中由于可能伴有坠物、粉尘、浓烟和明火,应尽量降低身体重心,用毛巾、衣物或手掌捂住口鼻,防止浓烟熏呛或吸入粉尘物。

(三)清点人员。

各年级指派专人在学生撤离后,迅速搜寻遗留在教室内的学生。待人员全部撤离完毕后,各班班主任按照花名册进行人员清点,掌握本班学生伤亡情况,并向本年级负责人汇报。各年级负责人汇总情况后,立即向总指挥报告。清点人员过程中,已疏散撤离学生应尽量采用蹲姿,降低身体重心,以班级为单位,按课间操制定地点进行集结,不得随意走动或返回教学楼。

(四)开展搜寻。

搜寻施救组人员配置主要由学校青壮年教师为主,由学校副总指挥带领,根据各年级汇报的学生滞留情况,分组开展搜寻施救。

(五)演练结束。

开展总结讲评,宣布演练结束。各班按秩序返回教室,进行班级总结。

五、注意事项

一是要严肃演练纪律,严禁嬉笑打闹。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主要目的在于培养检验师生在应对火灾时的自救互救和协同能力。全体师生应当充分认清此次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的重要意义,要在思想上形成重视,在行动上做好准备。要进一步严肃演练纪律,切实消除部分师生“图形式走过场”的错误认识。在演练过程中,要着眼灾害实际,充分设想灾害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积极应对,严禁嬉笑打闹、敷衍了事。

二是要加强演练管控,严防安全事故。此次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由于疏散撤离时间较短、在校师生人数较多、疏散通道相对较窄,管控不好,易发生群体性踩踏等安全事故。各年级务必要加强现场管控,加强安全防范,疏散通道要配置足够的护导力量进行人群导流。各级负责人员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演练疏散撤离过程中学生安全。

三是要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演练方案和辅导资料下发后,各班要组织认真学习,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广大师生要了解掌握应对火灾的相关常识。着重培养学生自救互救能力、紧急避险能力、安全疏散能力,做到灾害面前临危不乱,处置得当。

四是要认真组织讲评,总结经验教训。演练结束后,要认真组织总结讲评。对演练中好的方面进行总结归纳,对存在问题要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要把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作为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

环保整治方案


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整治方案”内容,谢谢浏览愿您从中受益。不打无准备之仗,重要的事情需要作好方案设定,为了更好的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我们都会制定一份方案,方案编写有四个视角:业务视角、功能视角、技术视角、实现视角。

环保整治方案 篇1

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9部门《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0〕44号)和全国、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昭通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

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紧紧围绕重金属污染整治和保障“十一五”减排目标两项重点,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中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回头看”,检查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的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的停建停产情况为主要内容,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使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有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包括回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废物堆场。进一步增加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

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排放(包括无组织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筛选一批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摸清重金属排放情况,明确特征污染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最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由县环保局牵头加大对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县华益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奥鑫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三家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茂租铅锌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渣是否安全规范堆放。检查县华益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奥鑫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水是否实现零排放,废渣堆放是否存在渗透和及时清运进行综合利用。对小河铅锌选厂在投入生产前进行检查

验收,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三同时”建设。同时对县金宏矿业有限公司、东坪铅锌矿进行跟踪服务,如恢复生产,纳入重点督查对象。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县经贸局要严把新建企业的准入关。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私设暗管、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严禁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严禁含有

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1.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继续做好重点减排企业的现场环境监管。一是严肃查处企业故意不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杜绝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各类开发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工作,要对县城生活污水排放进行监

管,新建房屋必须建好三级化粪处理,确保经处理达标排放。县环保局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恒达建材有限公司结构减排工作,停产后不得恢复生产,并做好减排工作材料的上报,必须在规定时间上报上级环保部门接受结构减排验收。

2.对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污染反弹。一是加大对昭通市长江丝绸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生产废水处理排放进行督查。二是督促县华益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技改,扩大生产,硫酸制造工艺实现两转两吸,如不能进行技改将纳入淘汰对象。三是加大对东坪凉坪煤矿、江西12全文查看

环保整治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九部委召开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结合我

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2010年6月10日至10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

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为目标,通过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针对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对涉及重金属(汞、铅、锰、锑、锌、铬、砷等)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金属企业名单见附表1)。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或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是否按规定进行危

险化学品登记等。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将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健康安全。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动,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县城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

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然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严格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坚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环境监管的首要任务,加强检查频次,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在近几年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坚决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点,切实保障群众饮

水安全。(详细项目见附表2)

(三)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巩固污染减排成果,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突出抓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营的检查,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杜绝随意丢弃或直接排放,同时要确保满负荷日常稳定运行。加快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进度,确保6月30日前建成运营;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及涉水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同时为确保“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加强省控、国控企业减排设施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增加突击检查的频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坚决实施挂牌督办,依法高限处罚,限期治理,切实提高减排效果。

(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对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加强监管,确

保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实现cod在线监测联网,制定污染防治长效措施。对世纪明大果业有限公司、山川果蔬汁有限公司两家果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咸阳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果汁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确保运行过程中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装置联网正常,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2、加强对“两高一资”企业的监管。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按照“五个不批”要求,杜绝“两高一资”企业进入本县;同时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监管,促使“两高一资”企业逐步淘汰退出。重点加大对秦威水泥有限公12全文查看

环保整治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9部门《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0〕44号)和全国、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昭通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紧紧围绕重金属污染整治和保障“十一五”减排目标两项重点,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中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回头看”,检查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的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的停建停产情况为主要内容,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使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有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包括回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废物堆场。进一步增加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排放(包括无组织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筛选一批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摸清重金属排放情况,明确特征污染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最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由县环保局牵头加大对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县华益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奥鑫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三家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茂租铅锌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渣是否安全规范堆放。检查县华益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奥鑫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水是否实现零排放,废渣堆放是否存在渗透和及时清运进行综合利用。对小河铅锌选厂在投入生产前进行检查验收,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三同时”建设。同时对县金宏矿业有限公司、东坪铅锌矿进行跟踪服务,如恢复生产,纳入重点督查对象。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县经贸局要严把新建企业的准入关。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私设暗管、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严禁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严禁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1.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继续做好重点减排企业的现场环境监管。一是严肃查处企业故意不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杜绝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各类开发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工作,要对县城生活污水排放进行监管,新建房屋必须建好三级化粪处理,确保经处理达标排放。县环保局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恒达建材有限公司结构减排工作,停产后不得恢复生产,并做好减排工作材料的上报,必须在规定时间上报上级环保部门接受结构减排验收。

2.对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污染反弹。一是加大对昭通市长江丝绸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生产废水处理排放进行督查。二是督促县华益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技改,扩大生产,硫酸制造工艺实现两转两吸,如不能进行技改将纳入淘汰对象。三是加大对东坪凉坪煤矿、江西

德天公司采(探)煤矿井涌水的治理,确保达标排放,不得影响老百姓生产生活用水。四是加大对白鹤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齐昌畜禽屠宰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的监管,白鹤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2011年开榨前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正常运行,齐昌畜禽屠宰有限公司必须尽快完善环评验收手续,办理排污许可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指导乡镇开展整治工作,及早部署环保专项行动。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2010年5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与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至9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重点流域、污染减排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和企业进行集中整治,9月2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情况于2010年6月10日前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10月至11月)。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乡镇和部门工作进行督查,切实做好整治工作,迎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督促检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2010年11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乡镇人民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内容进行考核,不能如期完成的,予以通报。要加大环境执法检查、监测及应急能力建设,提高装备和技术水平,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加强部门联动,全面推进整治。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督查工作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发改局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县经贸局要督促和指导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县监察局要督促乡镇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县司法局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县城管局、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强化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县工商局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行为;县安监局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防生产事故的产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供电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追究责任。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件。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和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要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

环保整治方案 篇4

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

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九部委召开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结合我

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2010年6月10日至10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

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为目标,通过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针对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对涉及重金属(汞、铅、锰、锑、锌、铬、砷等)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金属企业名单见附表1)。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或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是否按规定进行危

险化学品登记等。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将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健康安全。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动,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县城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

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然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严格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坚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环境监管的首要任务,加强检查频次,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在近几年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坚决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点,切实保障群众饮

水安全。(详细项目见附表2)

(三)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巩固污染减排成果,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突出抓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营的检查,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杜绝随意丢弃或直接排放,同时要确保满负荷日常稳定运行。加快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进度,确保6月30日前建成运营;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及涉水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同时为确保“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加强省控、国控企业减排设施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增加突击检查的频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坚决实施挂牌督办,依法高限处罚,限期治理,切实提高减排效果。

(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对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加强监管,确

保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实现cod在线监测联网,制定污染防治长效措施。对世纪明大果业有限公司、山川果蔬汁有限公司两家果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咸阳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果汁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确保运行过程中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装置联网正常,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2、加强对“两高一资”企业的监管。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按照“五个不批”要求,杜绝“两高一资”企业进入本县;同时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监管,促使“两高一资”企业逐步淘汰退出。重点加大对秦威水泥有限公12全文查看

环保整治方案 篇5

双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丰镇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双丰镇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双丰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抄送:环保局档

(二)双丰镇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为巩固我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果,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隐患,切实发挥环保倒逼转型升级的作用,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镇污染减排、环境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称“镇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黄进(政府镇长)

副组长:邱忠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鲁宏来(副镇长)

成员:周家明(双丰中学校长)

邱邦俊(双丰中心小学校长)

张正东(双丰卫生院院长)

纪昌军(双丰镇办公室副主任)

各村主任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鲁宏来兼任。

三、整治重点及目标

(一)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在2011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涉及重金属企业重点防控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大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处罚力度,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改扩建或改变生产工艺的,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

(二)强化危险废物污染监管。

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贮存设施及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打击不按规定转移或处置危险废物、未经审批跨市转移

危险废物和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大污染减排企业的监管力度。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既要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取得的成果,又要为“十二五”污染减排开好局、起好步。各乡镇、有关部门,各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要结合污染减排重点工作,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污染减排成效。

加强对水泥、砖厂、石灰厂、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的排查,采取明查暗访、跟踪监管等多种措施,全方位监管,加大现场检查频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转、超标排污的企业严管重罚,坚决落实停产治理、限产减排等措施,对恶意偷排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加强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监管,严格落实废水、废气在线自动监测各类技术规范,加强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监管,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废水、废气在线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违规设定仪器参数、故意破坏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或其他影响自动监测数据传输等违规行为,确保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的稳定规范运行。

(四)严格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

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0〕303号)精神,对调整后的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按照“突出重

点,分类整治”的原则,采取部门联动等手段,用三年时间切实规范水源地的规划、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我镇饮用水源安全。加强水库型饮用水源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结合2012年全国及省、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和整治阶段(6月—9月)。全面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重金属排放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单位等,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对屡教屡犯并经限期整改、限期治理仍未能达到环保要求的违法企业,依法吊销许可证并报请市政府实施关闭。同时按要求将阶段性整治情况按月上报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0月上旬)。10月15日前,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结合职责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镇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镇专项行动总结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建立健全定期

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和通报制度,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营造震慑违法、鼓励守法的浓厚氛围,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违法企业名单。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和支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奖励表彰提供有效举报信息的人员。

(三)加强协调,保障信息畅通。要建立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调度和传递工作,及时上报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

(四)加强部门联动,提高专项执法效力。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执法人员要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心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整治不力、久拖不决、行政干预或者行政不作为,严重影响党群关系或者社会稳定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双丰镇环保专项行动负责人和联系人联系方式

环保整治方案 篇6

XX县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1‟xx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县2011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蔓延势头;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果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在2010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放行为,提高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水平,重点地区的重金属排放企业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查处一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各类企业污染减排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使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效,确保完成2011年污染减排任务。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1、加强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确保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环境问

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2010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基础上,按照《广西重金属企业环境整治工作要求》(附件1)进行整治,将类金属砷和铅、镉、铬、汞等作为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污染物,特别是类金属砷和铅等重金属污染的防治作为重中之重。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坚决淘汰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小型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及冶炼企业,严格电镀、制革、化工等工业园区及企业的监管,禁止偷排偷放。加强涉重金属化工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公开环保不达标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严格环境准入,要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环评文件,严禁擅自降低评价等级审批环评文件,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查和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凡是污染治理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投入试生产;凡不符合验收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加强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审批的若干规定,从审批源头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2、将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电解及电镀等作为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行业

重点对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电解及电镀等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行业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建立重点防控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台账,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2011年要对重点防控行业企业所有废气、污水、雨水排放口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

切实加大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

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被地方政府依法关闭的企业,要落实断电措施,及时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臵危险废物;对停产整治企业,要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未经验收不得恢复生产。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未进行过清洁生产审核的铅蓄电池企业要在2011年底前完成一次清洁生产审核。

进一步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和规范含砷废渣、含铅废渣等危险废物的管理。要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全面排查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臵单位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要重点加大危险废物的转移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重点排查大型选矿、冶炼企业各类危险废物的去向,重点整治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要加强危险废物处臵利用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要将涉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当中,着力加强我市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1、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切实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重点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管网不配套、排放超标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运行负荷率,提升运营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建成投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月检查、季抽查、半年督查一次。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全面分析、掌控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尤其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情况。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臵的监管力度,按照“无害化、资源化、节能低碳”原则妥善处臵污泥,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或交由无资质单位处臵。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臵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臵量

及其去向等情况,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定期向地方环保、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臵污泥行为。

2、加强电力企业和钢铁企业排污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继续加强电力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和钢铁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有效运行。重点检查烟气脱硫设施运行情况、旁路铅封情况和连续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加大燃煤电厂和钢铁企业脱硫设施运行检查频次,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从重从严行政处罚、追缴排污费、扣减脱硫电价。加强脱硫设施停运管理,规范企业停(启)报告,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3、加强淀粉酒精企业环境问题的整治,提高企业治污能力 继续对淀粉酒精企业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治。重点是污水末端治理设施要配套齐全,并与产能相匹配;锅炉烟气除尘设施要保证烟气达标排放;木薯皮、木薯渣和酒糟临时贮存池要落实防渗措施;糖蜜贮罐、浓硫酸贮罐和酒精贮罐必须建设符合要求的泄露应急围堰;向河流或农灌渠新增排污口必须经环保部门批准,排污口设施符合规范化要求。2011年10月底XX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督查组对企业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完成整治任务具备生产条件的由企业所在地环保局批准2011/2012年季节性生产。不完成整治任务的,一律关闭;由企业所在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责成供电部门停止输送生产用电,环保部门收回排污许可证,工商部门收回营业执照,工信部门落实相应的关闭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条件

为加强对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XX县人民政府成立XX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要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环保专项行动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要在工作经费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同时,要加大环境执法、监测及应急能力建设,提高装备和技术水平,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明确部门分工,加强部门联动

县环保、发展改革、工信、监察、司法、国土资源、住建、水利、工商、安全监管和电力监管等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有色金属冶炼和铅蓄电池企业在项目立项与生产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工商注册登记等清单的联合排查机制,完善联合检查、联合监督、联合问责的工作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整治突出的环境问题。

县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工信部门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县政府依法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县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依法打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加强固体废物填埋场用地的管理;住建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并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水利部门要合理调整水功能区划,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强化对入河(含水库)排污口设臵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36号)有关规定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处理;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防范生产事故,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不得给未有或不完善环保手续的生产企业供电。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环境执法效果。

(三)加强督察督办,加大惩治力度

要切实加强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督查督办,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督察方案,督察中要坚持实施约谈、通报等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整治重点存在薄弱环节的、上报相关整治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挂牌督办,落实案件后督察

县人民政府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一批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电解及电镀等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行业和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的案件,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凡是上一级人民政府已经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下一级人民政府不再重复挂牌督办。

要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督促环境违法企业切实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对已确定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应制订后督察方案,明确整治时间,督促采取有效措施,按质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公示督察结果。县环保部门要针对2010年辖区内所有挂牌督办案件和涉及重金属处罚案件的处罚、处理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后督察,督促县人民政府和本部

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防止污染反弹。

(五)做好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件

各部门要根据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研讨会、现场新闻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每个工作阶段完成后,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六)建立环保专项行动考核机制

为确保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提高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积极性,要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排查和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将整改完成情况列入县人民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和机关绩效考评的内容进行考核。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2011年5月20日前报送XX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排查和整治阶段(5月至9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要将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情况及含铅蓄电池企业整治情况于2011年7月10日前报送XX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10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

结,于2011年11月5日前将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XX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

1、XX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环保整治方案 篇7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07-02-06 12:26: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06]74号)和《云南省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云环发〔2006〕362号)要求,结合昭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

大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保证群众饮用水源安全,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整治重点和具体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各县区要在2005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范围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

对全市各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检查。对2005年饮用水水库水质安全专项检查查出的不能满足要求的水源地要制定整改方案,在2006年7月15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加大整治力度,保证达到水质要求。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

依法关闭。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严禁网箱养殖活动。特别是昭通渔洞水库、绥江县城饮用水水库要认真请查。

(二)集中整治工业集中区域和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

各县区要对辖区内工业集中区域和工业园区内的排污企业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化工、采选矿(主要是煤、铅锌)、建材、冶金、造纸、酿造、废旧物质加工、制糖、制药等企业的环保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各地在鼓励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过程中,降低环保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执法,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做法。对彝良洛泽河沿岸、水富楼坝、鲁甸乐红及茨院、巧家茂租、永善金沙、昭阳区城郊等片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督促盐津红原电石厂、盐津石特水泥厂、昭通烟厂等企业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

施。

对工业集中区和工业园区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要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禁令以前建设投产的企业,由经济主管部门提出淘汰计划,暂不淘汰或需要改造升级的企业应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做到达标排放,并逐步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和设备改造老生产线;2006年以后一律不准新上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志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对达标无望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彻底关闭。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各县区要在对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化工、采选矿(含煤矿)、冶金、水电、公路、造纸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对未经环境保护审批合格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并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给以处罚。

对昭通市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水泥一厂违法违规生产、水泥二厂未按规定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问题进行整治;对昭阳区、大关等县出现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进行严格的清查整治;

对彝良滇能洛泽河发电有限公司熊家沟水电站未按规定申请环保竣工验收进行整治;对巧家茂租铅锌有限公司进行严格的“三同时”监管;对全市378对保留煤矿“环评”、“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整治。

(四)集中整治公路沿线环境污染的问题

各县区要对辖区内主要公路沿线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国道、省道和旅游道路沿线影响景观和有碍观瞻的污染企业的排污问题,如213国道、昭通至彝良公路、大关至永善县际油路沿线。对在检查中发现有对公路沿线产生污染的违法排污企业,要责令其整改,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从重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环保部门要严格控制对公路沿线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对盐津红原电石有限责任公司和水富县富达水泥粉磨站要加强环境监管。

(五)集中检查各地及重点企业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006年8月15日前,各县区政府和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并报批、公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检查持有省、市级排污许可证企业和化工、冶金、选矿、制糖、造纸等重污染企业及各地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要检查各企业应急预案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有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措施和设施,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要对各重点企业环境安全大检查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昭通天合有限责任公司、鲁甸昊龙有限责任公司、巧家白鹤滩食品有限公司、盐津红星及红原电石有限责任公司、绥江造纸厂、国营云南包装厂水富分厂、水富金明化工有限公司、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

办事项

经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对以下问题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一)昭阳威力淀粉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建设、生产、排污问题。

(二)昭通市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水泥二厂未按规定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长期试生产问题。

(三)巧家茂租铅锌有限公司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擅自投入生产问题。

(四)彝良滇能洛泽河发电有限公司熊家沟水电站未按规定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问题。

(五)彝良九欣化工有限公司违法排污问题。

以上挂牌督办事项所涉及县区,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整治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各县区也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提出符合要求的挂牌督办企业和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员会、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等七部门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督办重点案件,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要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逐级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2005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和通报制度,落实各部门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依法取缔。

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公职人员的行政责任,对下级人民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依法予以纠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信息通报,建立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信息通报机制,通报的内容可以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事故和存在有安全生产方面事故的环境

污染事件情况。

供电部门通过依法采取对违法企业的停电、限电等措施,积极配合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

(三)强化督办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由政府牵头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案件要有明确的目标责任、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及奖励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并报上一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备案。对2005年以来督办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由上一级政府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问题逾期不完成的,应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在8-9月期间,对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严格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要将贯彻执行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包庇、袒护违法排污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有关政府及公务员、国有企业负责人等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公开处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

(五)加大公众监督

各县区政府要将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宣传工作要点,制定和实施专项行动的宣传计划,组织新闻媒体制订新闻报道计划,深度报道环境安全特别是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形势,披露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和部分工业企业的违法排污问题,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展览等各种媒体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

线,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六)加强动态报告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报送2006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要求,确定专人负责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管理工作,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各县区每周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旬编发一期工作简报并上报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按期上报阶段性工作报告。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上报。

五、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旬)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实施细则,各县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细则以及阶段

情况于7月15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9月)

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五个重点问题进行检查和集中整治。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挂牌督办名单于7月15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情况、工业集中区和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情况、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整治情况请分别于7月18日、8月8日、9月8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路沿线违法排污企业整治情况及各地、各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请于10月5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0月)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环保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

施,提交《2006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11月1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环保整治方案 篇8

环保局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环保局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通知》普环发〔〕124号文件、《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墨政发〔〕131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开展好全县环

保专项行动,县人民在政府印发了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详细制定工作重点及要点、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将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为人民群众解决生活、生产中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开展好全县环保专项行动,县人民在政府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光明任组长,县发改局、经济和商务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县工商局、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李应华兼任。明确职责分工,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明确重点,狠抓环保专项行动、明确重点,全面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共出动检查人员8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等15家,截止10月19日止,专项行

动期间累计接受12369环保热线投诉案件22件,其中已受理22件,办结率91%,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1、对县城集中生活垃圾填埋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对不规范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查处,加快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站建设。

2、检查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未发现违法建设项目和工业排污口。

3、县安监局、公安局、经济与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六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周万忠废旧轮胎炼油厂依法取缔关闭、通关瑞鑫制炭厂依法限期整改。

4、对尾矿库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重点流域、重污染源进行检查,未批先建项目0个,未落实“三同时”项目0个;不存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的违法建设项目,无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企业,无私设排污管线企业,无排污口设置不规范企业。

6、放射源安全隐患排查:15个乡镇的医疗卫生系统的ⅲ类医用射线装置,森鑫达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沪森木业集团有限公司的2枚ⅴ类源。主要存在问题是资金不到位,部分防护措施得不到落实,欠缺专业的管理人员。

7、检查了我县危险化学物品存放、使用、保管等相关问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1月至9月15日期间,未查获危险化学物品案件。云南沪森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制胶工段中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甲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堆浸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氰化钠进行检查,均无危险化学物品泄漏事故发生。与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元磨高速公路段危险化学品泄露交通事故,为提高应急能力,将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县人民政府承办,进行危险化学物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对往年挂牌督办案件进行跟踪检查,县屠宰场于10月12日-14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

9、其他方面,对县城医疗机构的

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弃物进行检查,认真解决群众来访案件,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措施有力,全面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充分认识到本次环保专项行动对做好国庆60周年安全保障工作、保障群众健康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县特点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和我局检查相结合,全部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防范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三、客观分析,实施求实,总结经验。、部门之间联动性弱。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实生产工艺的关停取缔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原因,死灰复燃的隐患依然存在。、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企业重经济、轻环保,致使部分达标企业的环

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环保执法设施滞后,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由于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环保经费不足,环保执法设施滞后,给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四、继续强化执法力度,做好下一步工作。、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深入广泛地宣传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使环境保护概念深入人心,让人人行动起来,参加环境保护事业中来。、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在推进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坚决杜绝污染反弹现象。对部分企业业主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的行为要采取强硬措施,该依法查处的要严肃进行查处,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确保执法到位。、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环保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自

身素质和环保行政执法能力,积极主动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环保工作人员和工作使用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环保整治方案 篇9

【发布单位】长春市

【发布文号】长府发[2004]16号 【发布日期】2004-05-14 【生效日期】2004-05-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长春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长府发[2004]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长春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持续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遏制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司法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吉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监察厅、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司法厅、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遏制污染反弹,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加速生态市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振兴。

(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手段,遏制污染破坏环境的利益驱动行为,创造良好的守法环境,促进企业建立环境行为的自我约束机制。

(二)典型引路,疏堵结合。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制定政策,树立典型,引导和激励企业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的道路。

(三)突出重点,严肃法纪。以人为本,以民为先,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环境利益的行为,依法处理违法责任人,追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任,有效遏制污染反弹。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2003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着重解决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烟尘污染、居民区油烟及噪声污染等问题。

清理城市居民区楼内开办的歌厅、酒吧、餐饮娱乐、配货站、铝合金机械加工、废品回收站以及建筑施工等产生噪声及油烟污染的经营场所。对三环以外,高速公路以内污染物严重超标的小铸造、小锻造进行集中整顿;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烟尘严重超标的锅炉及除尘器进行限期治理;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小锅炉实行集中并网供热。对尚未建油烟和噪声污染治理设施,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娱乐经营场所,一律进行整顿或取缔。

(二)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执行“三同时”的问题。重点查处钢铁、电解铝、水泥、炼焦、铁合金、造纸、食品加工等违规建设与结构性污染问题,公路、矿山违规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

对2000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限期补办手续,经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对没有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建成后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或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一律停产治理,限期验收,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查处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落后生产工艺,重点整治小屠宰、小酿造、小冶炼,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等行业污染。

对逾期未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一律依法取缔、关闭,相关设备就地销毁,严禁向其它地区转移。对违法转让淘汰设备的,没收转让者全部违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规模化养殖场实行治理或整顿。对农畜产品深加工、定点屠串等污染进行限期治理,不达标的一律停产。

(四)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进行全面清理,突出查办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转、擅自停业停产、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石头口门水库、新立城水库两个水源地污染,松花江、饮马河、新凯河及伊通河四条河流违法排污,双阳、北郊、西郊等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南湖等公园水体、西部串库等大型地表水体污染及医疗垃圾、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问题。

对没有达标而进入松花江、新开河、饮马河及伊通河及新立城水库和石头口门水库的企业,一律关闭;对未建污染治理设施或虽建污染治理设施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于在2001年、2002年严查行动和2003年清理整顿行动中已受到查处但仍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除责令其停产治理外,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要对其产生的渗滤液进行有效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设施未运行或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倍征收其排污费。

(五)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与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悖的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干扰、阻碍环境执法的“土政策”。重点清除降低或取消环保准入和阻碍环保执法的不当规定。

对各制定的与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悖的政策和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对拒绝环境执法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封闭管理”及“挂牌保护”等行为一律予以纠正。对擅自出台的减免排污费的规定立即废止,并追缴未征收的排污费。对阻碍环境执法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六)治理城乡区域污染。重点整治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对农药、化肥施用和固体废物特别是畜禽规模化养殖粪便处置进行严格监管,加大白色污染防治力度。

(七)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安心”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放对核磁放射源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加快核监测、应急预警和反应能力建设,加强核设施、各类放射性源、电磁辐射源安全审评和监管,确保核磁环境安全。

三、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要将解决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并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要重点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部门职责

在全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的环境行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应取缔、关闭和限期治理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做出决定。同时,组织与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计委负责清理国家投资的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执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

经贸委负责清理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对逾期未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同时配合环保部门清理地方投资的违法建设项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违法企业依法取缔。

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管理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基层人民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依法予以纠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宣传部门要对全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导,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在媒体上曝光。

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办。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确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对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对严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的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及清理整顿行动中出现的抗拒执法的现象进行及时处理。

城市执法局负责清理在居民区内开设的机械铝合金加工、配货站、废品回收站以及建筑施工等噪声扰民的经营场所。

法制办负责清理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

牧业局负责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规模化养殖场实行治理或整顿。

商委负责对农畜产品深加工、定点屠宰等污染进行限期治理。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决定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采取停电、供水、销毁设备等强制措施。各级环保部门对构成破坏环境资源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要加强部门间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协同处理。凡涉及其它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环保部门要在查清违法事实后协商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有关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

(三)进行全面排查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查清污染源的治理状况。对屡查屡犯的,一律停产治理;对偷排污染物的,要严肃处理企业法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要将明查与暗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发现违法排污行为立即查处。

(四)查处大案要案

各级人民政府要突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对于危害群众健康,长期未得到解决的;不接受环保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一查到底,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五)实行挂牌督办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近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各(县)市、区(开发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确定一批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并上报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加强舆论宣传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要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及“12369”环保热线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搞好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于违法排污行为,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于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包庇违法行为,或隐瞒违法事实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遏制环境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要认真研究政府工作和干部任期考核综合指标体系,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要建立与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形成社会和群众共同监督的风气;要逐步建立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九)定期通报信息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报告制度是加强上下协调、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制度,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周一前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重点督办问题的进展情况、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环境违法问题的立案与结案情况及信息报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四、整治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初――5月末)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将实施方案于5月30前上报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保障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成立长春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祝业精 市 长

副组长:王学战 市政府副市长

徐毅夫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俊先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张 伟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唐晓明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庞福祥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刘海玉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意海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戈保权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学民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韩忠宝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 显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沈启天 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唐若迪 市商委副主任

郑伟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亚昆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铁力 市法制办副主任

刘 峰 市牧业局副局长

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办公室主任:张俊先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 伟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于 春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金玉英 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组长

李洪峰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部门委派一名处长作为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5652276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环保整治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39号)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解决我区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83号)要求,制定**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

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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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保证群众饮用水安全为主线,加强环境执法为手段,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切实遏制污染反弹,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保证环境安全。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这次环保专项行动,在2005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农村集冲式饮用水源地范围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建设项目、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等,严格控制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范围内的各种养殖活动。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整治等重点流域沿岸大中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2.继续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查清环境污染危险源,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整治叶尔羌河、吐曼河、克孜河、叶城提兹那普河、**噶尔河流域巴楚段等重点流域和各城市饮用水源地沿岸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要求相关企业在2006年7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3.做到“三公布”,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一是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二是向社会公布一级保护区内被取缔的排污企业名称、位置;三是向社会公布影响饮用水源地停产整治的企业及法人代表名单。

(二)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

这次环保专项行动,要对各类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在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制革、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工业园区的违法排污问题。要坚决纠正降低环境准入门槛、阻挠环保现场执法、违规减免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环境违法行为。对园区内的违法企业,该治的治、该停的停、该关的关,绝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

1.要坚决纠正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拒不纠正的,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行政责任。

2.要对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内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一律取缔并销毁生产设施;对私设排污管线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志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依法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达标无望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彻底关闭。

3.对工业园区开展(工业企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做规划环评的,要限期补做规划环评。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各县(市)要在辖区内组织对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合格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来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坚决遏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监管不力、失职或者违规审批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行政责任。

(四)结合各地实际,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县(市)在完成以上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从实际情况出发,就当地最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专项行动。重点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招商引资过程中盲目引进污染严重企业,造成污染转移的问题;不符合产业政策以及边调整边违反产业政策造成污染的问题;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问题。2005年专项行动挂牌督办

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挂牌督办企业整治工作。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企业;对严重拖欠排污费的或拒交排污费一年以上的排污企业;去年行署下达超标排污企业未按时完成限期治理(**啤酒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县浙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莎车县隆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叶城县隆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叶城县永祥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监督、指导,市政府决定立**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

(电监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承办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利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张学东同志担任,成员由环保局内部抽调。

四、部门职责

环保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企业环境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违反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和违规建设的项目,并依法予以查处。

经济贸易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监督电力企业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政府下达的对违法企业取缔关闭的决定,依法责令被取缔关闭企业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企业。

监察部门负责监察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司法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继续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各县(市)要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由政府牵头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案件要有明确的目标责任、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及奖惩措施。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备案。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政府开展专项行动的检查、指导,组织各种形式的检查活动,逐级督办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县(市)环保部门、监察机关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认真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

(四)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县(市)要将专项行动列入今年宣传工作的要点,制定和实施宣传计划,并将宣传的成效纳入专项行动的考核范围。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环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深度报道环境安全,尤其是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形势,披露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和部分工业园区集中违法排污问题,不断形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高潮。同时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调度工作。各县(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每周要向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及信息上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搞好专项行动考核工作。各县(市)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将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行署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组年终作为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7日一6月15日)

6月15日以前,各县(市)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督察组,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将领导小组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动员部署有关情况在6月15日前报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和全面整治阶段(6月15日一10月25日)

1.集中检查(6月15日一7月25日)。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源地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工业园区违反环保法律问题以及建设项目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问题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违法问题挂牌督办名单。7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和挂牌督办名单报送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整治(8月1日一10月25日)。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检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和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将查处和整改情况于10月30日前报送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开展专项行动适时进行检查和督察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重点检查各地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一11月25日)

各县(市)于11月10日前将2006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

环保整治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九部委召开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2010年6月10日至10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为目标,通过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针对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对涉及重金属(汞、铅、锰、锑、锌、铬、砷等)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金属企业名单见附表1)。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或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等。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将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健康安全。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动,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县城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然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严格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坚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环境监管的首要任务,加强检查频次,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在近几年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坚决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点,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详细项目见附表2)

(三)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巩固污染减排成果,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突出抓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营的检查,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杜绝随意丢弃或直接排放,同时要确保满负荷日常稳定运行。加快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进度,确保6月30日前建成运营;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及涉水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同时为确保“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加强省控、国控企业减排设施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增加突击检查的频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坚决实施挂牌督办,依法高限处罚,限期治理,切实提高减排效果。

(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对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加强监管,确保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实现cod在线监测联网,制定污染防治长效措施。对世纪明大果业有限公司、山川果蔬汁有限公司两家果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咸阳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果汁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确保运行过程中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装置联网正常,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2、加强对“两高一资”企业的监管。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按照“五个不批”要求,杜绝“两高一资”企业进入本县;同时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监管,促使“两高一资”企业逐步淘汰退出。重点加大对秦威水泥有限公司、富雄焦化有限公司的关停力度,确保按时关闭到位;加强对昌鑫钢铁、型材厂等钢铁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三同时” 制度,确保环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实现达标排放。对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不得批准生产运行。

3、开展对植化以及乳品等涉水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植化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提升环境排放标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对

已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的植化及乳制品企业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未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的企业要求8月底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必须停产治理并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4、督促各医院对含菌废水进行治理,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贮存并缴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永成铝业有限公司采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进行违法生产,在专项行动期间,依法对其实施关闭。(县级挂牌督办企业名单见附表4)

(五)集中开展矿产开发环境污染整治

对辖区内公路沿线和旅游景点周围的采用落后工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和我县对外形象的白灰窑、粉灰厂、堆煤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对市级挂牌督办的瓦头坡一带涉及大程镇、西阳镇的粉灰厂粉尘污染问题进行限期集中规范整治,于6月30日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坚决予以拆除;对沿山周围公路两旁的采石场要采取限批、限建措施,规范开采,有效遏制乱开滥采;做好对水泥粉磨站的环境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未按环评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擅自投入运行的,责令立即停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上限处罚。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开产。对违反《环评法》未办理环评手续且已投产的企业,依法进行上限处罚并予以关闭。同时,加大对建筑噪声、扬尘整治力度,规范建筑工地环境管理工作。(市级挂牌督办企业名单见附表3)

(六)开展环保“三同时”执法管理专项检查

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经被取缔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企业。对“环评”、“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七)加大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按照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的农村环保目标要求,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积极实施农村环保“双十工程”,有效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执法检查,督促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完善保护措施。强化对化肥、农药的使用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按照“人畜分离,集中养殖,污染物再利用”的思路,抓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利用。

(八)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工作

进一步规范全县放射源管理,在专项行动期间,开展环境安全联合大排查活动。建立放射源档案,健全涉源单位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企业将已停用的射线及放射源装置进行规范处置。

(九)集中查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

按照《环境保护信访办法》内容要求,进一步畅通环境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广大群众的环境污染信访和上访案件,加强调查和调处,妥善处理环境纠纷,促进群众关系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县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县环保局局长

成员: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工业发展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电力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许文斌同志兼任,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督查上报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6月20日)

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0月10日)

对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植化、乳制品等涉水企业以及工业集中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追究一批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0月15日前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职责

县环保局负责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负责陕西方圆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飞鹏氧化锌有限公司和陕西医疗仪器厂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监督检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环保执法情况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坚决予以纠正。

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环境维权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县安监局负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促使企业完善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企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营工作,确保6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县水利局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与管理工作,确保运营正常且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负责冯村水库水源地的打桩、拉网以及巡查保护工作;负责高渠西秦水源地以及鲁桥供水站的保护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县工业发展局负责煤炭经营仓储行业于6月30日前完成规范整治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负责完成秦威水泥有限公司1号窑、富雄焦化有限公司50孔焦炉生产线的拆除关闭工作,同时协调解决企业改制及职工安置问题。

县工商局负责对下达关闭或取缔措施的违法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负责依法取缔。

县电力局负责配合环保专项行动,对被政府明令关闭、取缔的违法企业停止供电,拆除相应的供电设备。

大程镇政府、西阳镇政府和独李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粉灰厂于6月30日前完成规范整治工作。

渠岸乡政府负责在专项行动期间完成永成铝业加工有限公司的关闭和取缔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二)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对专项行动以及国控、省控、市、县挂牌督办项目进行全面督查督办。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要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市专项行动办公室,不得隐瞒或迟报。

(三)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加强部门之间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协同处理,凡涉及其他部门管理权限的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予以协调解决。

(四)各新闻单位要分阶段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认真做好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联系协调,及时在县内新闻媒体上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整治方案(热门八篇)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方案更具有时效性,您是否对“整治方案”有些疑问看看幼儿教师教育网为您准备的资料吧,我们提供这些材料作参考和使用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和支持!

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经营单位严格自律,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原则,健全农药市场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农药登记备案市场准入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健全县、乡、基地(合作社)农药连锁配送体系,从源头上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药市场整治,使我县农产品质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不在我镇出现,限用高毒农药全部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在蔬菜主产区、基地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权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明白纸、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沂水县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力度,对制售假劣农药、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公开曝光,营造“安全用药人人有责,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农药市场监管氛围。

明确工作职责。农业、工商、安监、质监、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司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抓好农药生产、经营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镇农药经营网点的布局规划、农药登记备案市场准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及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等工作;安监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监督打击假劣农药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要依法取缔;质监部门负责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有毒有害农药非农药用途的监管工作;确保限用农药不在果蔬茶等基地上使用。

清理农药经营主体。农业、工商、安监等部门要联合行动,依法取缔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农药经营店,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人员进行从业技能培训,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4、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农业、工商、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假劣农药、非法经营使用高毒、剧毒农药等违法行为。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3月1日——3月31日)。利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播放录音等多种形式进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经营主体清理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全镇的`农药经营单位经营主体进行清理整顿,对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所有农药经营单位配齐身份证识别器和条码扫描仪,达到可追溯管理。

(三)市场检查阶段

1、(3月——8月)依托农药市场登记备案准入大厅,对所有农药产品开始登记备案、市场准入,重点检查市场上的农药产品有无未经备案的,对未经备案的农药产品严格查处。

2、(3月——10月)组织对全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用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国家不准在蔬菜果品茶叶上使用的禁限用农药。

3、(5月——10月)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所经营的农药产品是否经过备案;是否黏贴电子标签;非高毒定点单位是否经营高毒农药;经营台账是否记录真实及时全面。对存在以上问题的,严格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4、(10月——11月)组织大棚等保护地用药专项检查,严查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总结全年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

由镇食安办牵头,农业、工商、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组成联合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整治方案 篇2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储煤场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根据《市储煤场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细则》规定,“凡在规定时间内,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区(市),暂停审批省、市以上生态系列创建荣誉;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对责任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取消由市农工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生态系列创建等活动的评选资格;在整改期限内,对未完成整改任务或未落实整改措施的乡镇(街道)予以区域限批;对三个以上乡镇(街道)未完成整改任务或未落实整改措施的,对所在区(市)予以区域限批;对拒不整改、反弹严重(3家及以上)、秩序混乱的区(市)给予通报批评,乡镇(街道)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对未按规定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企业,相关部门可依法予以采取限制措施”。

二、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标准和完成时限

储煤场综合整治的重点是滕政办发[20xx]77号文件划定的煤炭禁储区内的煤炭经营业户(煤炭禁储区:国道、省道及旅游主干线两侧2公里内;名胜古迹、旅游景点、水源地周边和出境河流两侧2公里内;城市规划控制区及以外2公里范围内,镇区控制范围内)。

全市所有储煤场经过综合整治后,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储煤场建设手续完备,内部管理制度完善。

2、储煤场的场坪、路面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清洁;周边配备高于设计堆高(或堆存煤炭)至少2米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并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等防风抑尘措施,边界大气颗粒物排放达到《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排放标准》(DB37/1996-20xx)要求。有条件的要采用棚式化或密闭贮存。储煤场应当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及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露天装卸煤炭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3、搬迁或取缔的原储煤场所要清除存煤,拆除相关设备、设施。用作他途的,要符合相关规定;否则,要平整场地,恢复地貌。

9月15日前全面清理完毕,9月20日前迎接市组织的验收。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完成煤场综合整治任务

我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行动的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我镇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拒不执行、干扰或抗拒综合整治工作的,要依法吊销有关证件,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要加大日常巡查工作机制,积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出现反弹。对清理出的土地,要积极新上非煤项目,巩固整治成果。

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有序发展,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2月份,集中对全市幼儿园(包含登记注册幼儿园及无证幼儿园)进行综合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疏堵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对全市幼儿园的综合整治。通过本次全范围的清理整顿,摸清全市幼儿园的基本状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幼儿园布局规划,引导办园条件达标的幼儿园完善提高,督促基本达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整改规范,取缔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或拒不整改的幼儿园,坚决预防和杜绝幼儿园各类安全事故,规范全市幼儿园办学秩序。

二、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月1日-6月31日)。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统计,摸清每所幼儿园位置、举办者、规模、性质、园舍以及接送车辆使用等情况,建立幼儿园基本情况档案,填报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7月15日之前将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稿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划建设阶段(7月15日-8月31日)。各镇区街道(管委、办公室)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人口分布流动规律、就近入园的需要及适龄儿童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在反复考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一社区一园”或者“5000人口,1.5公里服务半径”的原则,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科学规划,对一些比较偏远且规模不足两个班的幼儿园,进行合并或设置教学点。规划中要明确需保留、暂时保留、拟合并、拟新建或改扩建、拟取缔的幼儿园,并明确幼儿园取缔或建设的时间安排。各镇街区幼儿园的布局规划要于8月29日前以政府文件形式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镇街区的规划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引导村集体和企业按照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规范办园。

(三)综合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15日)。由各镇街区牵头,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对全市幼儿园进行综合整治,重点对幼儿园的园舍条件、人员配置、教具配备、接送车辆、食堂管理、师生体检、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整治期间,能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据《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省学前教育规定》有关要求和标准,以及各镇街区幼儿园布局规划,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纳入管理或继续办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后仍未达到办园条件或拒不整改的,对其下达《停办通知书》,对未注册的,依法取缔;对已注册的,取消其办园资格,收回办园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四)落实整改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综合整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限期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限期内未停办或取缔的,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停办;对拒不执行相关行政处罚的幼儿园,提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分批公布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和已被取缔的幼儿园的名单,让家长和社会及时了解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引导家长科学选择安全、合格、规范的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幼儿园综合整治的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整治工作任务具体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全力做好综合整治工作;要摸底调查辖区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落实整治要求,做好被取缔园所教师、幼儿的安置和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市教体局负责提供办园标准,对符合办园条件幼儿园的整改落实和审批注册进行审核,对各类幼儿园加强业务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及安保检查,协助做好相关幼儿园的取缔工作。市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市卫计局负责检查幼儿及教师健康查体情况,并对园内卫生、消毒、防疫、饮用水等方面进行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幼儿园的食堂及餐饮许可进行检查。市住建局负责对幼儿园的园舍安全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配合做好幼儿园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二)稳妥推进,确保稳定。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及无证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害。要认真做好需整治园所负责人的说服教育工作,防止激化矛盾;稳妥做好被取缔或合并幼儿园的幼儿及教师的分流工作,原则上将其吸收到镇街中心幼儿园或就近转入管理规范的幼儿园,不得因整治、取缔而影响幼儿入学,贻误孩子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长抓不懈,确保效果。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要树立”打长期战”的思想,认真分析和研究无证幼儿园存在的成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巩固整治效果,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容貌水平,加快推进“两个环境”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建筑渣土。

一是加强工地源头监管。重点对市区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对非法拆迁、开槽工地上限处罚,未接受处理的坚决禁止渣土外运。

二是狠抓渣土规范管理。采取指定倾倒与协议倾倒相结合的方法,指导监督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按要求倾倒建筑渣土,疏导渣土有序排放。

三是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加强对运输渣土车辆的监管,保证车辆封闭运输,对超高超载、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道路等行为,依法严格处罚。

(二)清理占道经营。

一是治理好早晨6:30—8:30早餐占道摊点,及时清理并保证摊点周边环境卫生。

二是抓好晚上5:30—7:30主次干道沿线水果摊、蔬菜摊等流动摊贩管理,及时做好规劝和引导,保证市容整洁有序。

三是解决好沿街店铺外溢问题。做好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逐路解决店外摆卖、路边洗车、路边加工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

(三)整治户外广告牌匾。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做到严格审批、规范管理。

(四)强化机动车停车管理。加强城区占道停车规范管理,对占道停车实施动态监控,严厉查处机动车随意调头、乱停乱靠行为,确保占道停车规范有序。合理设置机动车泊车位和非机动车存车点,解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五)深化“门前三包”。继续与沿街单位,继续开展沿街门店环境卫生星级达标评比制度,提升商户管理积极性。要积极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工夫,采取分门别类、区别对待的办法,对不同行业、不同门店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六)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开展春季植树活动,实施补植增绿和绿化提升。对街道绿化隔离带、绿篱及公园、游园进行全面排查,对缺株、死株进行补栽、换栽,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确保植物造型美观、绿地内没有裸露地块。实施绿化卫生整治,严格日常保洁,彻底清理街道绿化、街旁绿地及公园、游园等绿地内的垃圾和树木上的悬挂物;对公园、游园的休憩桌椅、牌示、甬路、栏杆、花池、照明、喷泉、供水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绿地整洁、设施齐全。

(一)组织阶段。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紧调查摸底,制定详细的专项实施方案。对于具体工作要量化、细化、标准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此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抓紧落实,认真组织好每一项整治工作;要采取多管齐下、齐头并进的办法,全面展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按时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市考评办要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或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一)加强检查,强化督导。活动期间,市考评办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每天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一是对整治工作进度、效果和创新措施进行通报;

二是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环境脏乱差现象进行通报;

三是4月30日前,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各种媒体,对综合整治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报道,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支持环境整治工作,形成整治合力。

整治方案 篇5

1、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化监管。在生产企(!)业实施制度化监管的同时,逐步扩大到有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和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造提升危险性工艺控制水平;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2、强化基础工作,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推行安全标准化,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台帐,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3、强化培训教育,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加强对职工应急基础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4、强化动态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换证条件,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上报换证,对重大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提请吊销许可证,进一步强化危险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

整治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是重点检查辖区内汽配生产企业的制动器衬片、制动液和强制性认证情况,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假充真、废旧翻新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确定重点地区的重点产品,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对我市汽配企业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抽样检查,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使我市汽配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有进一步提高。

二、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5月。

(二)打击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8月

(三)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11月底,对此次汽配产品利剑行动进行工作验收总结,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文件精神部署,制定抽样检查实施细则,落实“质检利剑”行动汽配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2、加强对汽配企业的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对假冒汽配案件,依法严格查处。

3、加强信息报送。

从5月起,每个月月底前至少报送1次简报信息,反映本地查办案件、组织行动、组织新闻宣传等工作情况,重点反映取得的成效;分别于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附件1、附件2和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总结。

整治方案 篇7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专项整治地点

辖区各路段

三、人员组织

为关于货车抛洒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人员组织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

四、整治主要内容

对在辖区各路段上行驶的渣土车、砂石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建筑废料运输车等车辆进行监管;对存在抛洒行为的车辆进行扣押、处罚等方式处理;对抛洒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清理干净。

五、专项行动目标

有效预防和杜绝辖区内各路段车辆抛洒行为的发生,改善路面环境,减少扬尘污染,提升区·镇宜居宜业、文明形象。

六、工作纪律及要求

1、各成员听从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按时到岗,统一着装,保持通讯畅通。

2、各成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泄密。

3、按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整治工作正常进行,发现特殊情况和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组长。

4、对在执法过程中寻衅滋事、暴力抗法、干扰阻挠正常执法活动的当事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迅速带离现场。

5、执法过程要全程录像,对扣押的车辆出具扣押清单,拍照、存档、签字。

整治方案 篇8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决定在全县村(社区)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展不平衡,还存在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假公开、甚至长期不公开,村居民代表、村(居、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不规范,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不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管理不民主、不规范和管理混乱等现象。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不断完善“四议两公开”、“四定两监督”等制度,丰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县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和完善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让群众满意得实惠,为全面建成小康农村社会提供强有力保证。

三、方法步骤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第一阶段,筹备部署阶段(9月1日—5日)。搞好学习,进一步认识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搞好调查研究,对本地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充分认识,做到胸中有数,整治有法;拟定本地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标、方法步骤、措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认真梳理问题阶段(9月6日—15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查摆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解决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切实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9月16日—30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年底前)。结合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建立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依法推选村(居、财)务监督委员会,完善和落实工作职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等,保证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四、整治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相关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1、健全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

健全以村(居)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或人数较少的村(居)可不设副组长),“两委”成员为组员,人数3至5人的村务居务公开实施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有关村务居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政策以及上级精神;讨论、研究、部署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重大问题;搞好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工作;倾听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质询,并做到件件有落实;廉洁自律,加强自身建设。

2、推选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

落实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3至5人的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成员。

其主要职责是:审查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收集、整理、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负责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监督建立村务居务财务公开档案;代表村(居)民民主理财。

(二)规范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

1、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一般可分为财务公开、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政策落实、公益事业建设、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村(居)干部管理等八个方面。重点公开财务、村(居)民自治事务、政务。

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各项财务计划、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居民负担等。

村(居)民自治事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村(居)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居)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村(居)公益福利事业建设、村(居)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安排、民主评议方案、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村(居)干部及村(居)民的'社会保险等。

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国家关于城乡的有关政策,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征用土地补偿、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招工征兵、优抚五保、水电费代收代缴、粮食补贴、医疗补贴、教育补贴、兴修水利、农税改革、退耕还林、国家扶贫开发项目等。

同时,要根据城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内容。

2、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时间。

一般村务居务财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公开。

3、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程序。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居)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核;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及时公布。

4、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主要采取设立村务居务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并根据形势发展和群众意愿不断丰富公开形式。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含村改居)“三资”管理。

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党委领导、纪委组织协调、财政业务指导、农业具体实施,县自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围绕“村组摸底、建立台账、财务代理、阳光交易、网络管理”的总目标,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做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七有三统一”,即有组织领导、有管理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台账管理、有代管制度、有交易中心、有工作流程图,并做到统一名称、统一工作职责、统一管理流程。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整理收集和核实,扎实开展数据转录工作。经常性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发布、报送审核、统计汇总、梳理分析、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四)切实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一是通过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二是村(居)民进行监督。村(居)民对公开的内容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意见箱或口头向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反映,也可以向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询问或以书面形式向乡县(街道)及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要在一周内在反馈栏或召开质询会议给予解释或答复。

(五)扎实推行村务居务财务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凡涉及村(居)经济、社会、文化、事务、基础设施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由村(居)党组织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程序。做到在充分征求党员、村(居)民代表及广大村(居)民意见并认真调查论证,集体充分酝酿和讨论,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施,使村(居)重大事项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确保村(居)重大事项实施既符合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又符合本村(居)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

(六)建立健全村(居)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和村(居)民对村(居)干部评议制度。

村(居)委会主任要定期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对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村(居)委会班子成员每年要接受村(居)民的民主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五、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要认真研究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出实招,现实效。明确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分管组织工作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扎实开展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把整治工作的好坏,作为衡量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县领导干部整治工作联系点,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集中整治。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在保证整治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三)突出重点。要扭住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整改。如: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机制,提高基层干部操作能力;依法推选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落实工作职责、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完善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制定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目录,充实内容,规范程序及时公开等。

(四)建立机制。建立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按照“四定两监督”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机构,落实相关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做到定职责、定目标、定考核、定奖惩,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促进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持续深入推进。

整治方案(精品7篇)


在我们面对各种不同的工作时,通常需要先准备多份方案供领导参考和决策。您是否对编写这样一份方案感到困惑呢?经过作者的耐心思考和精心打磨,这篇“整治方案”终于完成了。感谢您的阅读!

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根据市纪委《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委开展以“弘扬优良作风、厉行勤俭节约”为主要内容的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为指导,结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督促引导全委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

二、总体目标

认真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中央、中纪委以及省市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控制“三公”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使全体工作人员清醒地认识到奢侈浪费行为的危害性和顽固性。通过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有效的增收节支方法措施,建立健全从严从紧的财政支出体制,改进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切实增强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从而形成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通过专项整治,确保20xx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用、公务接待经费和会议经费只减不增。

三、整治范围

委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和开支标准,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严禁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公款吃喝或到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用。重点整治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的行为。

(二)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总额控制和先行审核制度,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三)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配备标准,严禁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暂停新购或者更新一般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实行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和加油管理,严格落实“一车一卡、卡车相符”的定点加油制度。

(四)精简会议活动。认真执行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严格执行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与会议费用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得在会议期间安排宴请和提供烟酒;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娱乐、健身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五)控制办公用房建设。继续停止新建和改扩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对超过规定标准配置、使用办公用房的,督促整改纠正。加强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及时将腾退的办公用房或超标部分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严禁擅自出租出借。

(六)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强资源利用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优化办公家具、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不得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耗材。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下旬至20xx年7月,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

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

对照整治工作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纠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上是否存在问题;重点查纠财务上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问题;重点查纠会议审批、公务接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三)组织检查阶段(6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给予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根据专项整治要求,查问题、查原因、定措施、定责任,公开承诺,落实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7月)。

针对此次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成立委反浪费反侈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情况汇报、信息交流和面上的工作指导。所涉及的处室(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要从加强行政管理入手,认真查纠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推动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格纪律。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查明原因,限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奢侈浪费问题,坚持纠正为主、教育为主、总结经验教训为主的原则,把思想教育和自我纠正贯穿始终。区别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措施,严格执行纪律。对违反规定但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损失浪费,并能通过对照检查,进行自我纠正的,不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问题较为严重,自查自纠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把制止奢侈浪费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把完成阶段性任务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既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使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先期效果,又要将其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既要注重治标,又要立足治本,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工作中把握不准的问题,严格按照程序请示。

(四)重点指导,及时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控减公务开支任务重、难度大和“三公”经费明显增加的,要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反浪费反奢侈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把治理工作情况作为检查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报送重点任务和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 篇2

为了切实做好公路碾打晾晒整治工作,维护好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陕西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整治在公路上碾打晾晒和乱堆乱放等现象为重点,全面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整治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相互协作,社会积极参与,既严格依法行政,又体现为民服务宗旨。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我县境内的国省道和县乡公路。

四、时间安排

此次整治活动从6月15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五、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公路上碾打晾晒整治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省道及县乡公路范围内碾打晾晒、堆放秸秆、焚烧秸秆、倾倒垃圾,严禁损毁路旁树木及绿化带。

县公路段负责全县国省干道的整治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旬麟路南塬、彬蒋路、底韩路、太底路的整治工作。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旬麟路北塬、湫彬路、早瑶路、史雅路、高安路(含湫汉和车亭段)的整治工作。

县农牧局负责西早路、土上路、太蒙路、土老路的整治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城区道路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要对整治过程中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人和事,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组装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在公路上碾打晾晒的危险性,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在公路上碾打晾晒的社会危害,不断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夯实责任。各镇(街道、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及时召开干部群众专题会议,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详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安排部署整治活动。各镇(街道、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公正执法,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专项整治活动中,县上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治活动中行动缓慢、整治不力的单位,责成及时整治,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因整治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整治方案 篇3

为全面完成区20xx年农机安全目标任务,有效控制农机事故指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市农机监理所下达我局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前)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深入乡镇、村、学校,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户、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农机安全宣传片、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信息和农机安全知识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二要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咨询活动,开展“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月”与“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与元旦、五一、中秋、十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三要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机事故防范专题宣传教育,举办以提高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与农机事故防范能力为主题,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整治阶段(7月2日至12月10日)。

加强农机安全专项执法,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农机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日常农机作业特点、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经常性组织农机人员,深入乡(镇)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时参加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杜绝农机重大安全隐患。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农村发展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区农发局农业科。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认真负责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都应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于每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工作情况报区农发局。活动开展期间,区农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镇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农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不力、走过场的镇街,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整治方案 篇4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六、几点要求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xx〕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xx〕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整治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主体,使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促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稳定好转。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公司全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

二、公司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领导全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即使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公司个部门和各厂的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公司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事宜,跟踪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得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办公室主任:XXX

成员:XXX XXX

三、公司专项整治重点

根据交安委办字[20xx]16号文件精神,针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我公司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公司焦化厂、危化品生产、经营和运输单位企业资质的审验台账的规范化。

重点工艺及产品:涉及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工工艺和粗苯等化学品重点产品。

重点环节:动火工作、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和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环节,开、停车环节,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

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23号文件及186号文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及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安全生产最薄弱环节的改进情况。

3、罐体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整改情况。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5、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6、针对近两年来化工事故暴露出得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防范情况。

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资质审查情况。

8、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的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演练情况。

四、公司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以自查自整、公司各部门督查同时邀请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分级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阶段(8月1日—8月30日)

1、公司成立化工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县安监局备案。

2、公司和各厂按照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证开展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各厂要结合自身实际,认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定各厂重点专业检查内容和重点项目检查内容,并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科备案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公司自查自整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各厂对照186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专项整治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厂实际开展全员性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通过排查,对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对排查出处于不安全状态的设施设备限期进行整改,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培训和教育。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各厂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深入开展“查三违”“抓三纪”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各厂在本阶段工作完成后,向公司上报《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公司安全科向县安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然后转入第三阶段工作。《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各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专项整治排查出本厂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对排查出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向安监局主动报告、接受处罚。

3、公司要对组织不力的分厂、第一阶段开展不扎实的厂,安全隐患较多的厂、车间、近阶段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厂、车间进行重点检查督查。

第三阶段:公司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1、公司将对第二阶段专项整治中,出现并整改的问题进行认证的回头看。

重点检查问题:

1第二阶段查处的问题整改后效果巩固情况。

2制度落实的持续情况。

3易出现隐患点得监控及复查隐患情况。

4隐患出现频次的考评及整改完成情况考评。

第四阶段:公司专项整治专家评价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公司将通过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公司涉及危化品部门进行专家评价,找出存在的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解决时间和责任人,实行任务完成时间倒排,确保县政府第三阶段检查顺利通过。

整治方案 篇6

一、工作任务

(一)在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问题;

(三)在教育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自查。对征求的群众意见中涉及有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漠视群众诉求,推诿扯皮等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根据自查和抽查反馈的情况,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分析症结,剖析根源,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整措施,明确整改期限,集中进行整改。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的事件,追究直接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重点抽查。乡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对本单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要认真谋利、周密安排、把握进程,积极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二)细化落实任务。结合本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乡纪委对各村、乡直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对敷衍塞责、组织不力的,要及时纠正;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工作有效推进、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

(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要注重从制度上查找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发生的原因,切实把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起来,以制约和监督基层权力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要继续深入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惩处和问责力度,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整治方案 篇7

近段时间我校学生使用手机、MP4的现象日渐增多,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的休息、影响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过度使用手机容易滋生校园安全隐患和滋长了学生之间的攀比心理,给家长增加了经济负担。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安全,减少外界的干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手机给学生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根据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z(负责组织德育处和团委对我校学生带手机进校情况进行整治工作)

副组长:z(负责七年级各班的集中整治及成果巩固)

z(负责八年级各班的集中整治及成果巩固)

z(负责九年级各班的集中整治及成果巩固)

成员:各级级委员、德育组成员和全体班主任

二、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xx年4月7起至7月17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7日至4月11日)

各班班主任根据整治的要求,联系实际,在教育学生的同时,认真摸排本班级带手机上学的学生数并填写好自查表(自查表由学校统一下发)于4月11前上报到德育处,做好本班的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13日至4月18日)

开展宣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学校首先通过国旗下讲话,广播宣传学校的相应措施,其次各班利用班会开展一次手机整治专项活动,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至6月20日)

1.各班主任自行制定符合本班实际的倡议书(各班倡议书在4月30日前交到德育处存档,注明班级和班任姓名)。组织向全体学生发出《文明校园拒绝手机的倡议书》,对学生携带手机对个人、班级乃至全校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对身心健康的损害进行深入分析,使广大学生理解学校意图,消除抵触情绪。

2、各班利用清明节假期开展自主家访活动,向家长反映半个学期来学生在校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同时向家长宣传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引导学生如需与家长联系可利用校园卡或到行政办公室。

3、德育处组织团委、学生会对各年级、各班开展不定期检查,做好情况登记,检查结果要及时向广播室通报,一经发现,取消当月文明班、文明宿舍的评比。学校并于4月30与各位学生签订“禁止带手机进校园”承诺书。

第四阶段:检查督促、巩固成果阶段(6月23至7月17日)

在各班级自主清查的基础上,德育处协同团委组织团委干部、学生干部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不听劝阻、无视学校规定,坚持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坚决给予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反校纪处理。

三、活动要求

1、各级、各班思想上要重视,态度要明确、决心要坚定,努力创建学生无手机班级。

2、各班主任要密切关注班内同学使用手机问题,一经发现不管是否使用,一律没收代为保管,并电话告知家长,手机由班主任保管直至学生离校。

2学校对在本活动中,不服从教师管理,态度特别恶劣的学生,教师教育引导后仍不思悔改的;因佩戴手机问题而引起其它违纪行为并造成相应严重后果的作通报批评,书写说明500字以上反思交德育处存档,取消该班文明班、文明宿舍的评比 。

3、 加大行政值日检查力度。每天值日的级委员,要下班、下寝室如实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到当月的班主任考核。值日领导、值日老师在午休、晚寝中发现学生使用手机的学生要做好记录,对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行为,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并在当月班主任绩效考核中每人次扣3分。

4、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巡查力度,在巡查中发现有学生持有、使用手机的,坚决给予登记。

5、各科任课教师、宿管员、门卫配合管理,发现学生有持有、使用手机的,可直接与该班班主任取得联系,由班主任按照相应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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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弹指一挥间,一阶段的工作就这样过去了,我们需要开始收集整理幼儿园消防安全的工作总结素材,我们需要认真总结工作终的得与失,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总结,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2022-04-26 阅读全文
  • 消防主持稿集锦七篇 为了满足您的需要我整理了以下信息:“消防主持稿”。编写文档是实现工作目标的关键步骤,范文在写作教育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学习范文的写作思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文章的加工技巧。请把您的创意分享给您的朋友或许会协助他们!...
    2024-04-03 阅读全文
  • 消防方案汇集 幼儿园开展活动,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有着行为指导的作用,教师和孩子一起玩游戏,更是可以拉进师生之间的关系。为了让幼儿对活动更加有有兴趣,我们需要提前准备好优秀的方案。那么,举办幼儿活动还有哪些正面的影响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消防方案汇集,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中峰镇中心学校 2013年消防...
    2024-08-24 阅读全文

幼儿园开展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幼儿身心的发展,很多时候,更是可以增强孩子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意识!为了让活动更加更加有教育意义,我们需要尽可能多的时间去准优秀的方案。那么,在写幼儿活动方案时要注意什么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幼儿园消防整治工作方案合集6篇”,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为全...

2023-08-03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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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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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6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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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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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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