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的岁月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4-05 成长的岁月读后感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经典十三篇)。
写好作文是我们最基本的素质,写作文可以巩固我们的专注力。一篇优质的作文可以打动人们,引起共鸣,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经典十三篇),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篇1】
下课了,同学们一起谈谈自己远大理想,马奇奇的理想是当一位联合国秘书长,沙非的理想是当一个舞蹈家,赵晶晶的理想是拍电影,演电视剧,还要出唱片,孙强的理想是当一个外科医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有人想当老师,把知识传给一届一届的学生,有人当医生,拯救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有人想当科学家永远走在人类科学技术发展的最前沿,有人想当明星,享受在华丽舞台上的陶醉和粉丝们的尖叫。而我的理想是做的自己,把自己喜欢的事尽力做好,一直坚持下去,就拿打乒乓球来说吧,我非常喜欢这项运动,一有时间我就会找小朋友玩,虽然我现在还不能像乒乓冠军马宁他们一样为国争光,但我会尽力去做。打乒乓球能使人获益很多。乒乓球速度很快运动距离又短,这就要求运动员头脑灵敏,反应迅速,遇事当即立断。其次,乒乓球飞行速度很快使得运动员的视觉器官得到很好的锻炼,变得眼明手快。最后打乒乓球能锻炼体质增强耐力。因此我就当它是强身健体的运动。
理想是坚持做自己真喜欢做的事,而不是为了炫耀,更不是为了讨好和迎合别人。
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篇2】
在今年的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成长的岁月》的书。这本书中叙述了一个年仅17岁的普通农家女孩——袁敬华。她的家在山东省夏津县渡口驿乡,高考后,看到村里的聋哑孩子没有书念,常常聚集在学校门外,眼巴巴的渴望读书的眼神。她毅然放弃了学业,留在村里教聋哑孩子学说话。在低矮的草房里,一天天,一年年,家里人的不理解,村里人的冷嘲热讽都没有改变她的决心。她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付出许多了艰辛,袁敬华如同那涓涓的泉水,流入孩子们像沙漠一样的心灵,教会了聋哑孩子说话。越来越多的聋哑孩子来到这里,袁敬华把自己的全部奉献给了聋哑孩子,为这些聋哑孩子插上飞翔的翅膀。用她那颗善良纯洁的心,改变了聋哑孩子的命运,造就了无数的希望和无限的生机,为我们展现这个世界最真、最美、最善的一面。
袁敬华的事迹,就像一缕春风拂过我的心头,就像春雨滋润我的心灵。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什么是无私的奉献,什么是爱。因为无私的奉献,润泽了无限的希望,因为怀有一颗爱心,这个世界才会变得如此美丽。 我要学习那种无私奉献爱心的精神,不歧视残疾的同学,帮助他们。要好好学习,在不久的将来,以一名志愿者的身份,和千千万万个像袁敬华一样充满爱的人,伸出爱的双手去温暖、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这个世界永远充满爱。
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篇3】
这本书与学生们讨论了他们从童年到青春期和青年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精神命题,以帮助他们了解自己和生活的世界。应试教育的最大问题正是在于对孩子仰望天空的幻想的权利的剥夺,好奇、探索、发现、创造的欲望的压抑,用残酷的生存竞争,打磨年轻人生存的锐气,消解他们的理想与青春激情,最终把学生变成一个“成熟”的庸人。严老师的读本所要做的工作,不过是要把“属于孩子的还给孩子”,放手让他们自由而健康地成长。
童年的世界充满了灵性。花园里的生物,花鸟,都是免费的。水果和水果都有自由意志。“倭瓜”愿意爬多高就爬多高,“黄瓜”自愿选择开不开花。本来嘛,世上万物就是这样自由自在,它们可不在乎人的想法,自由快乐,不受约束。
萧红的《呼兰河传》是一部描述故乡的回忆录。作者通过对家乡的各种人物和生活画面的回忆,表达了对旧中国扭曲人性、损害人格的社会现实的否定。在作者小的时候,祖父园子里的一切,都觉得是美好的,都充满活力。
那里的一切都有生命,都有梦幻般的色彩。文章的每一个字都能流露出作者的天真、可爱、轻盈和好奇。童年时候的她,快乐自由,祖父对她的爱,放飞了她的天性,展现了她幸福的童年生活。
这就是成长岁月真实的写照。《呼兰河传》记录的都是作者的童年生活,成长的岁月,孩童的天真快乐,富有灵性的世界。《成长的岁月》带给我的,绝不仅仅是这些,在成长的岁月,还有许许多多......
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篇4】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成长的岁月》,他很像我看过的一本书,那本书的名字是《故事会》,用许许多多的故事与事实来点缀自己,让人们明白很多的道理,《成长的岁月》也是这样,他用故事讲述许多事实。在这本书里,我感到了小孩的天真、大人的辛苦、游人的思乡这些文章给我们讲述了许多的道理,也让人们明白了许多事情。《小王子(节选)》中小王子让我们温习什么是真正的童年和人的纯真;《快乐王子》告诉我们人要是想的到真正的快乐,先要善良、同情和奉献。在这本书里讲了许多人成长的经历,以及对母爱的理解,或许那些把记录下来的人们已经历过挫折,但那母爱却让那些人们从挫折中恢复了自信,让他们有信心面对一切。
这本书不同与有些书,这本书里充满了正能量,有些书里充满了负能量,它是一本能教你静神自由,让你心灵自由的书。让我们知道学会爱自己,才会真正懂得这个世界这本书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人的心灵。
在我们的身边,也经常发生过这样的事,也许就这你面前。
在这世间,充满着爱,只等你去发现。
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篇5】
我们的班主任宋老师,推荐我们看了一本励志的好书《少年周恩来》。写了周恩来总理小时候发生的故事,我读后深受启发。
周恩来总理小时候母亲就去世了,都是在他的养母那里学习的知识。他小时候读书很勤奋,也很聪明。他的养母以教书为生,因为周恩来从小喜欢读书,他比别的学生都学习好。他读的那些书都是外祖父去世后留下的很多有趣的书。这些书周恩来爱不释手,都一本一本地仔细阅读。他还跟陈氏学习练字,学习背诵古诗文。他尝到了读书的乐趣,上学的时候经常跑到学校的书馆去读书,所有课余时间他几乎都是在书馆度过的。
有一次,校长问学生为什么而读书时,同学们的回答五花八门,而周恩来却说了一句相当震惊的话:“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他博览群书,积累了很多知识,顺利考上了南开大学。那是一所的大学,当然学费也很昂贵。面对那么贵的学费,他哪儿读得起呢?他就每天放学的时候到在学校的印刷室、编辑部帮老师们做点事挣钱。为了省钱,他每次带去学校吃的东西都是一小瓶酱菜。南开大学毕业后,为了寻找拯救祖国的良方,为了寻找中华崛起的真理,他东渡日本,艰苦求学。
跟周恩来比起来,我生活比他好多了,可是我学习比他差多了,他可是南开大学的优等生啊!读了这本书以后,我以后一定要孝敬父母,努力学习。做到课前预习,上课认真听讲,完成作业,课后复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老师和爸妈的无私关爱。要像小年周恩来那样,不只关注课本学习,还要多读书,读好书;要多关心国家大事,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长大后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自己的贡献。
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篇6】
寒假即将过去,我们即将迎来新学期、新挑战。
在这短暂的的寒假里,我阅读了《成长的岁月》这本使我思考成长的书。
这本书是由许许多多的小故事组成的一本书,而每一个故事都能给予我们很多启发,而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被自己淘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作者的朋友在伦敦大学学习工商管理时参加了一次**选拔。
朋友的**被英国企业界的成功人士看好。
英国皇家赛车公司总裁亲自点名让他参加公司的职位竞选,朋友决定参加比较激烈的总裁助理一职的竞选。
竞选分为两部分,朋友很顺利的通过了第一关,他和另一个选手胜出,第二关考的是开车,前半截朋友很顺利,但到后来他们走的路塞车了,朋友为了尽快甩下对手,便掉回头去走另外一条路,结果是那位对手耐心地等到塞车结束,而作者的朋友因为走得太远了,当他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对手早已经到了,他被公司淘汰。
**告诉他:你的性格在开车时就显露出来了。如果一个人耐心等待堵车过去,即使在工作中遇到危机,他也能理性地解决问题。
后来,笔者告诉朋友,他是被赛车公司淘汰的,但朋友认真地说,他其实并不是被赛车公司淘汰的,他是自己淘汰的。
这个故事让我有了一个感悟:站在人生的起跑线上,我们同时在跑人生的马拉松。
在命运的十字路口,有些人会放慢脚步,有些人会另辟蹊径,有些人会坚持前进。这取决于你的选择。
我们每个人都不完美,都有缺点,但我们唯一需要记住的是,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我们不需要被自己淘汰,我们需要不断地提高和充实自己,从而战胜自己。
岁月是我们成长,而成长的岁月是美好的。
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篇7】
短暂的寒假就要过去了,我们即将迎来新的学期、新的挑战了。在这个丰富多彩的寒假里,我看了许多书,比如:《福尔摩斯探案集》、《聊斋志异》、《成长的岁月》等。
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是《成长的岁月》,这本书是由许许多多的小故事组成的一本书,而每一个故事都能给予我们很多启发,而对我启发的故事是《被自己淘汰》。
这个故事讲的是:作者的朋友在英国伦敦大学进修工商管理专业的时候,参与过一次论文评选。朋友的论文被英国企业界的成功人士看好。英国皇家赛车公司总裁亲自点名让他参加公司的职位竞选,朋友决定参加比较激烈的总裁助理一职的竞选。
竟选分为两部分,朋友很顺利的通过了第一关,他和另一个选手胜出,第二关考的是开车,前半截朋友很顺利,但到后来他们走的路塞车了,朋友为了尽快甩下对手,便掉回头去走另外一条路,结果是那位对手耐心地等到塞车结束,而作者的朋友因为走得太远了,当他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对手早已经到了,他被公司淘汰。总裁告诉他:“你的性格已经在驾车时流露出来了,一个人耐心等塞车通了,那么他在工作中即使遇到危机,也能理性解决。”
后来作者对朋友说他被赛车公司淘汰了,朋友却严肃地说,他其实不是被赛车公司淘汰了,他被自己淘汰了。
这个故事给我们的感悟是:站在人生的起跑线上,我们同时进行着人生的马拉松赛跑。在命运的十字路口,有人会放慢脚步,有人会另寻他路,也有人会执着向前,关键看你怎么选择。
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都是有不足的,但我们要记住的是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不要被自己淘汰,要不断的完善、充实自我,这样才能战胜自己。
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篇8】
我成长的道路上,书与我一路相随。伟大的作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本书给了我太多的感动和追求,让我难忘。
在今年的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成长的岁月》的书。在这本书中,描述了17岁的农村女孩袁敬华。她的家在山东省夏津县渡口驿乡,高考后,看到村里的聋哑孩子没有书念,常常聚集在学校门外,眼巴巴的渴望读书的眼神。
她毅然放弃学业,留在村里教聋哑儿童说话。在低矮的小屋里,一天天,一年一年,家里人都不明白,村里人的愤世嫉俗并没有改变她的决心。她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付出许多了艰辛,袁敬华如同那涓涓的泉水,流入孩子们像沙漠一样的心灵,教会了聋哑孩子说话。
越来越多的聋哑儿童来到这里。袁敬华一生献给聋哑儿童,为他们插上翅膀。用她那颗善良纯洁的心,改变了聋哑孩子的命运,造就了无数的希望和无限的生机,为我们展现这个世界最真、最美、最善的一面。
袁敬华的事迹,如春风吹过我的心,如春雨滋润我的心。我在她身上看到了什么是无私奉献,什么是爱。因为无私的奉献,无限的希望被滋润,因为有了爱,世界会变得如此美丽。
我想学习无私奉献和爱的精神。我不会歧视和帮助残疾学生。要好好学习,在不久的将来,以一名志愿者的身份,和千千万万个像袁敬华一样充满爱的人,伸出爱的双手去温暖、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这个世界永远充满爱。
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篇9】
这首诗集中体现了顾城的审美理想——追求一个纯净、和谐,没有矛盾,使人心情愉快的另一世界,孩童时的遭遇,使顾城理想的梦破灭了,但他仍然执着地追求幻想,希望在他的另一世界中重新实现。在这首诗中,诗人以一个孩子的眼光和心灵去观察和感受世界,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幻想的世界里勾画出一幅幅色彩斑斓的人生蓝图,画下“笨拙的自由”、“没有痛苦的爱情”。然而,这幻想的美好蓝图在现实世界中能否实现吗?诗人离开幻想回到现实,理想蓝图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同,因而,“我”在绝望中“只有撕掉那一张张心爱的白纸”。 “我”仍是“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我任性,将执着地追求幻想。
看了这首诗之后,我感触很深。任性的孩子,才拥有真正的童年。从小事无巨细循规蹈矩的孩子,他的童年被成人社会剥夺了,当他从小失去了童年,长大就会失去自我,然后失去自己的一生。因为童年的游戏规则,和成人社会的不一样。一个任性的孩子,用童心来看世界,认为世界应该是这个样子——“每一个时刻,都像色彩蜡笔那样美丽”,“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快乐的小河”,“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而成年了的人们,认为这些幼稚可笑,这一切都是梦话愚行。所以,“我没有领到彩笔”,只剩下“收支和创痛”——纯真的美梦就这样一个个自生自灭。试问,孩子幻想中的童话世界和现实的成人社会哪一个更值得人居住呢?成人社会的游戏规则都是合理的吗?当一个人走出童年,就一定要抛弃童心吗?
从对梦的痴心幻想到逐步认识冰冷的现实,也是成长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每一个人的童年时代,都是梦的季节。小时侯,我们阅读的,是美妙的童话;画的,是无拘无束的想象;听的,是欢快的儿歌;做的,是无奇不有一心向往的梦。小时侯,在我们的眼里,周围每个人都是笑着的,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天空,可以画成绿色,狮子,不会吃人……一切都是多么美好啊。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的飞逝,我们长高了,长大了,看到的东西多了,也懂得了不少。其实我们有很多梦想,当我们真的涉足期间,却突然大失所望,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比不上人的想象那么美好。我们总会慢慢发现,不是每个人都是笑着的,不是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天空,毕竟还是蓝的,狮子,还是会吃人。
不错,童年的梦,热烈的梦想遇到冰冷的现实,可能会一个个破碎,而我们,正是踩着这些美丽的七彩梦的气泡,一天天成长的。
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篇10】
忙碌、疲倦而磨练人心的初三生活似乎在将我不断拔高,不能停下脚步,不能挤出闲暇时光,似乎就是在这样紧张的环境里,这股压力将我从幼稚无知慢慢推向了成熟。
偶然读到了《成长的岁月》一书,似乎那颗悬着而砰砰直跳的心终于静了下来,也仿佛看到生活本该应有的样子。
当阳光尚醒,公鸡始鸣,我总是趁着其他人酣睡之际,轻轻地爬起来看书。揉着迷茫的双眼,我自以为领先了他人一步,殊不知学习的真正要义是专注,使得最终的结果远不如自己的期望。
为了自己的目标,我总会佯装着努力和不知疲倦。不知是习惯了自己的不足还是学会了宽容自己,我变得对失望不以为然,甚至认为自己的长大就是能够直面挫折。
直到某天我读到了一句话人的长大就是信守诺言,做事负责。我才明白我之前的想法是很愚笨的。
深思后开始慢慢改变。
我学会了如何控制自己,控制自己的时间和生活方式,学会了在校生活应有的样子,懂得了如何面对生活中一个个困难。学会正确对待每一次小小的进步,我也会牢牢抓住机会,敢于突破自己。
或许在茫茫岁月里,我仍然在寻觅这成熟是如何,成长又是如何,但我知道每一次刻骨铭心的记号,每一次深沉的感动,每一次对生活的期许,都在暗示我不断进步。这,便是成长的岁月。
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篇11】
短暂的寒假就要过去了,我们即将迎来新的学期、新的挑战了。在这个丰富多彩的寒假里,我看了许多书,比如:《福尔摩斯探案集》、《聊斋志异》、《成长的岁月》等。
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是《成长的岁月》,这本书是由许许多多的小故事组成的一本书,而每一个故事都能给予我们很多启发,而对我启发最大的故事是《被自己淘汰》。
这个故事讲的是:作者的朋友在英国伦敦大学进修工商管理专业的时候,参与过一次论文评选。朋友的论文被英国企业界的成功人士看好。英国皇家赛车公司总裁亲自点名让他参加公司的职位竞选,朋友决定参加比较激烈的总裁助理一职的竞选。
竟选分为两部分,朋友很顺利的通过了第一关,他和另一个选手胜出,第二关考的是开车,前半截朋友很顺利,但到后来他们走的路塞车了,朋友为了尽快甩下对手,便掉回头去走另外一条路,结果是那位对手耐心地等到塞车结束,而作者的朋友因为走得太远了,当他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对手早已经到了,他被公司淘汰。总裁告诉他:“你的性格已经在驾车时流露出来了,一个人耐心等塞车通了,那么他在工作中即使遇到危机,也能理性解决。”
后来作者对朋友说他被赛车公司淘汰了,朋友却严肃地说,他其实不是被赛车公司淘汰了,他被自己淘汰了。
这个故事给我们的感悟是:站在人生的起跑线上,我们同时进行着人生的马拉松赛跑。在命运的十字路口,有人会放慢脚步,有人会另寻他路,也有人会执着向前,关键看你怎么选择。
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都是有不足的,但我们唯一要记住的是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不要被自己淘汰,要不断的完善、充实自我,这样才能战胜自己。
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篇12】
书本在深圳停货,所以买不着.
这是的介绍:本书和学生一起讨论他们从童年到少年、青年的生命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精神命题,帮助他们认识自己和自己赖以生存的世界。应试教育的最大问题正是在于对孩子仰望天空的幻想的权利的剥夺,好奇、探索、发现、创造的欲望的压抑,用残酷的生存竞争,打磨年轻人生存的锐气,消解他们的理想与青春激情,最终把学生变成一个“成熟”的庸人。严老师的读本所要做的工作,不过是要把“属于孩子的还给孩子”,放手让他们自由而健康地成长。
童年的世界是充满灵性的,花园里的生物,花开鸟飞,一切都是自由的,连瓜果都有自由意志。“倭瓜”愿意爬多高就爬多高,“黄瓜”自愿选择开不开花。本来嘛,世上万物就是这样自由自在,它们可不在乎人的想法,自由快乐,不受约束。
萧红的《呼兰河传》是一部描述故乡的回忆录。通过追忆家乡的各种人物和生活画面,表达出作者对旧中国的扭曲人性和损害人格的社会现实的否定。
在作者小的时候,祖父园子里的一切,都觉得是美好的,都充满活力。那里的一切都有生命,都有梦幻般的色彩。文章的字字句句都能透出作者的纯真、可爱、轻松与好奇。童年时候的她,快乐自由,祖父对她的爱,放飞了她的天性,展现了她幸福的童年生活。这就是成长岁月真实的.写照。
《呼兰河传》记录的都是作者的童年生活,成长的岁月,孩童的天真快乐,富有灵性的世界。
《成长的岁月》带给我的,绝不仅仅是这些,在成长的岁月,还有许许多多......
成长的岁月读后感【篇13】
人的一生避不开成长,它就像钟表那样准时,又如少女般脉脉。有人喜欢,有人讨厌,但没人能跳过。孩子最大的力量是成长的力量。它不能丢失或转让给他人。
在这条路上,有荆棘、青草、风雨和彩虹。但奇花异草会随时跟随孩子们的脚步,成长的道路会让他们成为勇敢、果断、聪明的成年人。
懵懵懂懂,迷迷糊糊,混沌未开的童年是每个人所拥有的,从上学的那一刻起,每一个孩子就期盼着放学,从上课开始每一个孩子就希望尽快下课,童年的时光总是充满着好奇,充满着幻想和天真。我们的父母把我们交给了学校和老师。他们害怕学校的坏气氛和糟糕的教学。他们担心,12年后的今天,他们会张贴一个通知,寻找可爱的孩子。每天家长焦急地等待着校门,却总是牵扯着孩子的梦想,总觉得孩子的不快是他们的极大耻辱。
贝克(美国记者,幽默作家)8岁就随了母亲的意思当了小报童,大人们认为他最好的工作便是当一名记者,母亲也不管他愿不愿意,都决心要让她的孩子有出息。从此,他便挨家挨户地敲门,询问他们是否需要哪些卖不完的《星期六晚报》。可是,他却想当一名作家,就因为作家不必去按别人的门铃也不需要有多大的进取心,可惜3年过了,他的母亲才发现自己儿子在作文方面的天赋。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场辉煌壮丽的人生之路,我们想当一切我们认为英雄的事业,可是走了一年,我们才发现这条路是多么的顺畅,什么“老虎”“狮子”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在往前看,原来是父母把路修直了。我们的征服之路成了父母心中的“通向**社会的天路”。从那以后,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我们的梦想总是在父母的脚下破灭。
他们插手孩子的梦想,不给他们创造的机会,总是把自己想象成的成长这条道路劈得整整齐齐,顺顺当当,可是,殊不知自己劈的是条歪路。当我们都是孩子的时候,我们就都躲避着这个**社会(“人生的学校”),害怕那里的人(包括父母),害怕时光将我们带进去,就是因为那里有种种清规戒律,关卡哨所,他们虎视眈眈地规范着我们的人生之路,我们想躲开这一切,藏在灌木丛中,藏在被窝里,但是我们躲得掉吗?14岁的我们踏上了春天的成长之路,有的人嘴上说“是”,循规蹈矩地做着大人们的正经事——为了显得成熟,却满身心地投入到阳光,草地和溪流中。
是啊,哪位少年又躲得过青春的**。在这里,我想对所有的父母说句:青春期的我们可以选择,我们可以选择羞羞答答或坦坦荡荡,我们可以选择独属于我们自己的梦想,这是我们的权力,自然也是你们给我们创造奇迹的动力。
人们常说,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伴侣是父母、老师、朋友和他们常大后的亲人。读了这本书,我们不禁感受到教育力量的神奇和伟大。我的梦想是当一名教师,但我不直到教师的职业,直到我打开这本书,我终于直到教师的真谛。
老师的讲台不是皇帝的宝座。没有人应该服从老师。老师不是上帝。他什么都不知道。他不可能什么都知道。老师的童年不可能是第一次。老师也不是魔术师,他只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园丁,他的责任不是开辟道路——这是学生们自己要去开辟的——而是引导学生走正确的道路,老师不是教书的机器,而是一个有感情,能教人,也是一个能教会人感情的人。老师不应该歧视或讨厌自己的学生,因为有的“有学***的人”并不一定都是差生,不要因为某一次或某一项的学***,就完全否认自己的学生。
教育,最基本的是知识的传承,最感人的是人格的传承。教育不一定意味着学生的着装和发型的统一。僵化统一的道的教育需要学生,但大胆创新的教育永远不是好的教育。教师的重要职责是教会人们欣赏他人的优点,因为一个人不经意间的表扬会成为他生命中宝贵的财富。
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当老师呢?为什么工资低甚至缺课的农村教师仍然喜欢教书?彼得*贝德勒就说过“当一名教师意味着是创造的见证人,他目睹了人体开始呼吸,开始了生命。
”射出一支箭,射向天空,唱着歌,那个捡到箭,答着歌的人自然就是我们的朋友,啊,这只呼唤之箭,牵连着两个知己难见的心啊。可是,若是我们射出的是一支**之箭,那么,它终将绕过你的朋友,穿越重重山,条条河,绕过一圈地球,也许你会发闷箭去了**,但是过了一会,你就会明白,那支可怕的箭正**地插在你的脊背上。其实伤害自己的朋友无异于伤害自己。
多少年来,为什么人人都说知己难寻呢?我想,就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惺惺面罩,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这样的:当有那么一天,久违的朋友重逢,那么,他会一脚踢开主人家的大门,大喝一声:
“我是某某某”。就像古代对阵一样,朋友就应该这样坦诚。人心是那么的纤细而多愁善感,我们不知道哪一根弦会让别人或自己战栗,有时,舌头总是转得比脑子快,或许,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射出那么一支**的箭,此时,我们需要什么,便是心中的善意,朋友之间心怀善意,坦诚相待,自然就不会出错,有时微笑和同情的力量能在朋友心间架起一座桥梁。
少年友谊的珍贵之处,是伙伴们共同攀登精神高峰,探索心灵的深度和广度。这样的友谊可以留下一生最神圣的回忆。朋友也是平等互惠的过程,论朋友,我们就要做到事事与朋友分享,朋友其实就像“点金石”。
它能使**(快乐)加倍,又能使黑铁(忧愁)成金,思想是卷着的秀毯,而语言是张开的秀毯,与其把忧愁憋在心里,到不如把它分享给自己的朋友,哪怕是一只动物或是一尊雕像。
14岁,有过一股异样的春风拨动心弦,身体苏醒,思想成熟,梦幻迷离的青春期正散发着迷人的芳香,或许这来自某位女士,又或许来自某位男士,当我们第一次被柔情的雪崩迷住,你是否又尝到了浓浓的爱意,爱是朦胧的,是需要缘分的,在千千万万的男女中,找到自己钟情的那个亦或是想要见到的那个并非易事。对青春期的爱是细心、清晰、清新的。几乎是悲伤,痛苦,就像一个害怕醒来的梦。青春的爱需要等待。它不可能一夜之间开花。
真正地爱情又有什么能够阻挡,学校的墙,父母的教育,哦,这些都是无用又是可笑的,青春的爱唯自爱不破,它充满着天真,幸福又充满着**与淫荡,其实,少男少女们倒都不如放手去爱,这无疑也是场磨练是一场**的洗礼。
读完这本书,我想把泉水浇在心里。我懂得人性美和人情美,学会被人情和人性所感动。这本书让成长中的孩子感受到生命的爱和温暖,从而更加热爱生命。
扩展阅读
十月读后感(经典14篇)
作文从小学时候就开始一直学习,通过作文我们可以把所看所想所感表达出来,一篇好的作文文字要简练,语言要丰富。我们都要认真学习作文的写作。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十月读后感(经典14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十月读后感(篇1)
太阳西下,洒下缕缕最后的光辉,夕阳将大海染得变了色。海浪阵阵,一位清秀的男孩漫步在这里,探索着,寻找着特殊的秘密。
《十月》这本书我早已看过多遍,一遍遍地翻读,让我深深感受到了那个书中的“我”从原先的软弱无能,蜕变成为一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十月》这本书从书中十月的妈妈病死开始,十月就开始了妈妈生前写下对十月的考验。从七天不哭,学会坚强,到靠自己的能力赚一百块钱,再到与表哥重归于好,还要历史考一百分,最后还得去历史老师家住一晚 。在完成这些习题的过程中,十月渐渐寻找到了一个被严守多年的秘密:自己不是妈妈亲生的!慈爱的舅母,神秘的蝴蝶夫人,严肃的历史老师······无一不在这条“寻找身世”的道路上帮助着他。在经历多种磨难后十月最终坚持着一步步寻找到了自己身世,探寻到了真正的自己与自己真正的家……
坚持不懈就是对十月经过考验行为的表示。
唐朝“诗仙”李白小时候不爱读书,逃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一老妪在磨铁棒,好奇的他便走了上去,寻问老妪:“老太太,你在做什么呀?”老妪笑了笑说道:“我在磨铁针啊!”“什么”李白听了一惊“你要把那么粗的铁棒磨成针,这怎么可能啊?”“只要坚持不懈,铁杵磨成针!”老妪沉重地说道。李白听了,大有感触,立下决心,坚持不懈地读书。从此李白废寝忘食,终于成了一代诗人。
李白用自身行动,诠释了坚持不懈。说到这儿,我惭愧万分,其实我只是一个只会说大道理,而不会执行的人。
曾经学过电子琴,弹得很好,在同龄人中算是出类拔萃,深受老师、家长的表扬,为此我很骄傲。一年年地苦练,我已有了不小的成绩,但由于年级的升高,作业量加大,而自己做作业速度也不够快,于是就慢慢的放弃了弹琴。说到底还是我自己不够坚持。
看过许多关于坚持不懈的文章,我个人认为坚持是人不可缺少的性格之一。为了学会坚强,迈步吧,向巅峰驶进。
十月读后感(篇2)
2010年01月-12日**:网络作者:轶名点击: 15985 字号:t | t
下午,我收到了同学的短信。我强烈建议去电影院看十月围城。特别是,我在那之后加了一句话。黎明是如此自然。。下班后,拉拉霖收拾好一切,一直等到20点。。。
先是战士,同学,结果,用当年cs的话,爆了头;现在,秒杀,可怜的同学。。。
之后就各勇士来了。。。霆锋,李宇春,巴特尔,华哥,梁家辉,leon,曾志伟,“重光”~~~
华哥,号称当年三百多个军队,抗击外敌,剩下如今三十多个,一开始,那个气势啊,放在现在,就是五个台湾,估计也能轻松拿下,结果,真正有敌来了。。。三十多个,一下子全完,我恍然大悟,终于知道为何会从三百多个到三十多了,估计外敌也是手下留情的。。。倒是华哥勉强小支撑了下下。。
华哥之女,春哥。。。春哥出场,全场小轰动,让我知道全场还是有不少90后的,坐我隔壁就有两个,华哥倒下的时候,很心疼的说“春春这么快就没老爸了,才开始十几分钟,好可怜哦”旁人无语;话说春哥剧中的**貌似是锁链的东西,摆明了就是真人版的阿瞬,想当年我还真的为阿瞬是男是女,动过一番脑筋,后来没得出结果,今天看到春哥的角色,**,还有独特的中性,实在让人觉得很圣斗士阿瞬,之后爷们的牺牲掉,小帅。。。
霆锋,阿四,活脱脱菲佣的名字,为了主子鞠躬尽瘁,很纯真,也有痴情的一面,跟平时酷酷的霆锋造型不同,感觉演得不错,小赞一下。。。
巴特尔,哥哥就是把篮球的东西带进去,抢篮板快攻的姿势扔东西砸人,入樽的姿势扔西瓜, 还是砸人。。。最后大力神牛的拉倒竹架,给群“小不点”群杀掉,感觉很像动物世界里面看过的小鲨鱼吃大鲸鱼。。。
辉哥,当他和李玉堂、胡军谈民主的时候,我总在想,如果这个角色是为罗家英哥哥拍的,那就好笑了。。。换句话说,影帝就是影帝。他很擅长演戏,而且很英俊。。。
曾志伟,改邪归正的家伙,keep one eye open,and close the other的家伙,算上勇士,是因为他在春哥牺牲后,用自己的部队,救了一下帮家伙,很及时雨啊,不然在那个角落里,估计“孙文”会变成落凤坡的“庞统”了。。。
也正是有了曾志伟,才令到我的leon出场有了作用,不然估计黎明要保持那个风度公子姿势站在楼梯上n久,直到自己满身蜘蛛网还等不到大队伍来的时候,才会醒悟起来,跑去前面支援一下。。。
leon,刘郁白,家道中落的公子爷,因为一个女人,戏中哭着说“爱上一个不该爱的女人,人生最悲哀的莫过于此”,由于现在现实中他还在甜蜜中,故感觉不出那种味道,只是客观来说,本来黎明忧郁的眼神很适合这个角色,只是到了戏中,却有时看不到了,不过武打倒是很有进步,乞丐造型挺新奇,感觉像悲哀版的洪七公;公子爷造型,做下是楚留香哪,风度翩翩;最后,跟人打斗的时候,感觉有点像双雄里面的黎上正,给人打了n枪还是坚持了过来,特别是那表情,确实很像;最后,final boss出来了,因为辫子给明哥儿的扇子弄坏,爆power,乱刀砍死刘公,唉,心痛啊。。。可怜的李嘉欣李大美女,出场就是唯一的那几秒,还是在黎明的回光返照中。。。
“重光”,我压根就不觉得这孩子十七岁,成熟到你啊,在父亲面前的那种孺弱,在民主面前的那种大义禀然,极大的反差,特别是在陈立白口口声声的跟李玉堂说,我们这一代的牺牲就是为了重光这一代的光明,结果,死的是重光这一代,活下来的反倒是那两个准备为了下一代牺牲的老者,有点讽刺意味;
丹哥,之所以不把他当成勇士,就是他去保护,只是受了fbb所托,保护他老婆的老公,他女儿的爸爸,复杂的关系,可怜的哥哥;虽然开头挺帮忙的,但是出发点还是为了保护别人,倒是后来杀了那个警察,算是出了不少力哪,个人觉得丹哥这部戏有点牺牲,不像叶问打得那么帅,给人打的快死了,只是后来小突袭成功,完全没有哥哥之前拍戏那种千军万马也难近其身的气势,之后也是死得不明不白,冲上去跟马相撞,估计那马不是宝马,因为宝马是“bmw,别摸我”;那马是“bzw,别撞我”。。。。
李玉堂,基本感觉是这部戏的主线了,实力派。。。
大反派,胡军,爱国青年,也是戏中的final boss,不过,这哥们命好,里面全部勇士中,跑龙套的都是人家帮他解决掉,剩下两个实力较强的,丹哥和leon,他出场的时候,已经是临死状态,只要用手指一顶,马上可以华丽倒下那种,最后杀死了假孙文,却给自己敬爱的老师枪杀掉。。。
这是一部好电影。真让人心碎。它能抓住观众的心。值得去看电影。。。
ps:看完电影回家的时候,感觉回家的路上也是很十月围城哪,一路很多死老鼠,一路走来也是胆战心惊啊。。
[责任编辑:飞翔**编辑部]
十月读后感(篇3)
《十月》一本非常温情的故事,他的每一个字眼,都是充满着爱,对于我来说,《十月》就是一本爱的宝典,他感动全球华人与读者,并被金波、曹文轩、安武林等人联和推荐。
《十月》,被许多读者所喜爱,而我是流着深情的眼泪,带着无限的感动看完了漫长的《十月》,犹如一个爱的行程让我有着满心的爱意,使我处处感受着妈妈的爱。妈妈用他的爱关心着我,培养了我的坚强与独立。
失去母亲,才发现母亲的爱是无限潜能的,《十月》从一个爱开始,带我们近距离地深去感知伟大的母爱,也引领我们走进一个爱的开始,去体验这个世界给我们大家的喜怒哀乐。
一把钥匙,打开了孩子对母亲永久的回忆与思念;几封书信跨越了人间与天堂的沟渠,一个又一个的悬念,引导着我们一直读下去,揭开一个个秘密。只用朴素的语言,展现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爱的世界;没有赞美的词汇,但刻画了一个坚持不懈的人物形象。
男还十月从小失去了爸爸,妈妈又因病去世了。妈妈的离去让十月原本轻松快乐的生活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变化。寄宿在舅舅家里,忍受着表哥的冷莫与敌意。妈妈留给十月一封信和一把钥匙,信上说道你要停止哭泣,维持七天。才可以打开柜子。十月艰难地完成了习题,谁知,优势一封天堂来信在等着他:努力赚到一百元,与表哥重归于好。经百般努力十月打开了第三封信。十月寻找着妈妈,寻找着自己。
读完书后,我可以用一首歌是来表达我的心情:花谢后,留给蝴蝶的是一肚子的心酸。母亲走后,留给孩子的是一辈子千千万万个深情的爱。
这本书能引领我们进入一个至正、纯美的世界。和谐、悠远、互助,天下花人次与同。
十月读后感(篇4)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十月》。这是一本温情而又悬疑的故事书。
一把钥匙,打开了孩子对母亲的思念;几封书信,跨越了人间与天堂的沟壑。一个又一个悬念,引导着我们一直读下去,去揭开一个秘密。只用朴素的语言,却展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爱的世界:没有赞美的词汇,却刻画了一个坚持不懈的爱的形象。
男孩十月从小失去了爸爸,妈妈突然又因病去世。妈妈的离去,让十月原本轻松快乐的生活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寄宿在舅舅家里,忍受着表哥的冷漠和敌意,十月总有一种逃离的渴望。
妈妈留给十月一封信和一把钥匙,信上有一道习题;你要停止哭泣,坚强起来,必须连续七天没有掉眼泪,你才可以用钥匙打开柜子。十月艰难的完成了习题,打开了柜子,谁知又有一封“天堂来信”等待着他,上面还有习题:靠自己上的力量赚到一百块钱、和表哥重归于好。而完成这些习题就可以打开第三封信……
十月玩着“闯关游戏”,完成了一个个看上去简直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十月也发现了一个被严守多年的秘密:自己不是妈妈亲生的!慈爱的舅母,神秘的蝴蝶夫人,严肃的历史老师……十月寻找着妈妈,寻找着自己,寻找着一个温暖而又温馨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才知道,有妈妈在身边每天呵护着,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我喜欢十月,他是一个坚强、有责任感的男孩子;我也喜欢他的同学,那几个男孩子和我们班的男孩子一样顽皮、可爱。
一位去世的母亲生前留给孩子的习题,饱含多少温馨的情意。这本书通过一个十五岁少年的视角,重新省思我们身处的社会里,亲情、血缘和这爱的定义。作者以精简的笔力、巧妙的铺陈、另类的黑色幽默叙述了一个悬疑的故事,让我们明白:母爱,从来不容置疑。
十月读后感(篇5)
你还记得上次“留着泪的你的脸”是什么时候吗?
这个星期无力翻看下一本书了,接二连三点开电影,**,却极快入睡,宛如良好的催眠曲。
看《倾城十月》的介绍说一个叫苏莉的女孩盼望十月的来临,因为有夜茉莉开放,芳香扑鼻,沁人心脾。想看夜茉莉花,想看大自然的美丽,所以点击**。
引人入胜的是丹对待工作的消极怠慢与苏莉的兢兢业业形成的强烈反差,生活中的阳光与沮丧两种心态尽收眼底。
怀疑他们之间有没有爱情可言,因为没看出来,如果有也是懵懂的那种,隐隐的想念。再无聊的生活也有短暂的自娱自乐的消遣。在一次顶楼露天聚会苏莉撑手坐围墙的时候,她失去平衡掉了下去。
重度昏迷的苏莉,在丹的坚持下继续**。因为丹认为苏莉是因为自己而出现的意外,他有义务去为苏莉倾其所能。苏莉在掉落之前说的话“丹不知道在哪”深深萦绕着丹。
丹3到9月只上班58天,后查看留用又因心思在苏莉那里出现感情的爆发,而后失去工作。他依旧不离不弃照顾苏莉。苏莉慢慢回复了她的意识,她不再是一个蔬菜。这取决于爱。丹对她的爱。送她最喜欢的夜茉莉,告诉她该怎么做。
他母亲和她母亲都叫丹去工作。正当丹努力工作并成功时,萨莉死了。 苏莉的一生,就如同夜茉莉一样短暂。
最后,苏莉母亲说了苏莉名字的由来:因为苏莉盼望十月,盼望夜茉莉开放,并努力收集凋谢的夜茉莉。她母亲想离开失去女儿的伤心地,但她不能相信院子里的夜茉莉树。
最后丹答应像照顾苏莉一样照顾树。其实,在他心中茉莉树就是苏莉,余生将与她厮守。
泪,在这部电影中是点睛之笔。萨利的特写镜头里,泪水盈眶,丹的脸颊上有一滴泪水,向世人诉说着爱与不愿意
(估计是最新电影,因为没有其他影评。
十月读后感(篇6)
为了保护孙中山先生的安全离境,那些社会底层、爱国主义意识强烈的人,不惜付出代价,为之牺牲。同时,他们以其强烈的人格魅力唤醒了人们的睡眠意识——商人、学生、搬运工、苦力、赌徒甚至乞丐。这些人参加营救孙中山先生,目的五花八门——为了老大,为了兄弟,为了爱情,为了救亡,甚至有人不知道该为谁去做。
这些小人物带着自己的夫妻、父子、兄弟和孩子的感情参加了救援。当尘埃落定,那些静谧的灵魂被注入了革命的崇高,这是值得每个人仰望和铭记的。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们当今的社会,和平和发展成了当今世界的主流,我们不用为了民族大义去战争,去抛头颅,洒热血。是否良久的平静已经让我们身体里面最深层的爱国热血冷却了呢?
同大多数人一样,“十月围城”里的最让我感动的人是李重光。虽然年纪尚小,却早已立志要拯救四万万中国人民!他“幸运”地被抽中作为孙文的替身,以转移敌人的注意力,使得其能安全离开。
面对年迈的父亲兼车夫阿四的苦苦哀求,他没有退缩。他说:我十七年的人生,原来就是为了这一个小时啊!
他无悔地上路了,无悔地忍受着一次又一次的暗杀行动。我的感动并不仅仅**于他的壮烈牺牲,还**于这个仅十七岁的少年,他能深刻的明白自己在做什么,自己的方向在哪儿。尽管年幼也让他在真正面临死亡时产生极大恐惧,那双不停颤抖着的双手和那双满含泪水的眼睛说明了一切。
但是,他不后悔,这是他爱的事业,这是他爱的中国!这是他所追求的信仰,为之牺牲,何等光荣!
还有阿四,生在那样的一个时代,却有着无穷的悲哀的气息。他和阿纯的爱情美好,却没有好的结局。只有当他最后闭上眼睛,他才能想象他和他的阿纯会永远在一起。
也许他不知道革命是怎么回事,但他觉得少爷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他紧紧地跟着他,跟着从小教他写字和说话的哥哥。简单的思想,不简单的行为,着实令人感叹。
其实,他只是一个车夫,最卑微的事业,但最高尚的心!
和平不代表永远的和平,平凡不代表永远的平庸,青春不代表永远的孩子气。我们的心还在中国大地上跳动,我们的血液还在沸腾。电影短短的几十分钟,重现了历史,我们在缅怀这些为了民族大义而献身的英雄的同时,更多的是应该从中感受到那些英雄们那颗坚定的心和倔强地追求梦想的精神。
来警醒我们要时刻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不管你现在身处何地,不管你现在的职业是什么,不管你现在在想什么,即便平凡渺小,只要我们拥有共同的信仰,我们就在同一条光明大道上。
孙中山先生曾说:“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明之痛苦,而这痛苦,就叫做革命。”当人们都在为自己内心的所求主义寻求突破的时候,当每个人所追求的主义站到一个共同的立场时,每个人的主义便共同构成推动革命进行的动力。
当然,所表现出来的力量也是很震撼的。
如今,没有了烽火硝烟、生死绝杀的战场。但另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仍在持续。只有不断增强自己,武装自己的身心,坚定中华民族的共同信念,才能前进、前进、再前进。
虽然我们个体渺小,但请相信,水滴终将汇成大海!
十月读后感(篇7)
主人公“十月”从小失去了爸爸,妈妈的离去让十月原本轻松快乐的生活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寄宿在舅舅家里,忍受着表哥的冷漠和敌意,十月总有一种逃离的渴望。
妈妈留给十月一封信和一把钥匙,信上有一道习题。当十月完成了习题,打开了柜子,谁知又有一封“天堂来信”等着他。十月结束了“闯关游戏”,完成了一个个看上去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与此同时,十月也发现了一个秘密,自己不是妈妈亲生的,历史老师才是自己的生母,而自己的真名叫杨归帆。
当我一口气读完了《十月》这本书之后,才发现,原来,我的内心早就已经被故事中那个坚强、孝顺、重情、坚持不懈、勇敢面对现实的十月给打动了,被故事那离奇、曲折、温心的情节打动了,早就已经感动得热泪盈眶了。
当我第2遍读完《十月》的时候,一个想法从我的脑海中油然滑出:“如果,我们也遇到了像十月一样的事件,会像十月一样对待事情吗?”另一个想法蹦了出来:“不可能的,现在的孩子如果遇到这种事,只会非常非常伤心难过,没有勇气面对其他事情的。”是呀,我们会变得没有勇气面对一切的。所以,我们要向十月学习:要有勇气。
许友彬笔下的十月,教会了我们坚强、孝顺、重情、坚持不懈、勇敢面对现实,所以,我们要做得更好。
十月读后感(篇8)
暑假我看了一本《十月》的书。这本书讲了男生刘诗乐,小时候便没有了爸爸,留下他与妈妈相依为命。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他十五岁时,妈妈也因患了癌症离他而去。诗乐和妈妈玩起了一场死人与活人之间的游戏。
舅舅对他很严格,毫不留情地一次一次当着大家的面打了他,但他很坚强,他只能默默受着其他人的讽刺、嘲笑。这时她想起妈妈留下的钥匙,打开了他的心房。拿着钥匙,他打开了柜子,里面有妈妈留给他的信。妈妈的第一封信说,只要十月七天不哭,就可以打开下一个柜子,领取奖励。这是妈妈精心设计的闯关游戏,没有辜负妈妈的期望,完成了第一个习题,可接下来,摆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又一个的难题,在游戏中。
读到这里到这里我的心像喝了醋了一样,酸溜溜的。我觉的十月为了完成妈妈给他的习题,不管受到别人的训骂,他都毅然的完成了。这时常人都无法克制的。
他一次又一次的完成了许多的习题。当他在一次打开柜子时里面有两张剪报,一些婴儿用品和封信,从简报上,那条关于xx前的抢劫案的新闻,让他们知道自己不是妈妈亲生的,而是他讨厌的历史老师玛丽老师他唐春莲的儿子。
,我读完这本书,心里乱糟糟的,仿佛我就是十月,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当你残疾、受伤她都不会抛弃你她就是妈妈。
十月读后感(篇9)
当你的童年少了爱自己的父亲,接着,又少了慈祥的母亲。你是否想过要放弃生命?当得知自己的双亲不是生自己的人,你是否躲在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角落痛哭?
今天,我看了《十月》书中的主人公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在他很小的时候便失去了父亲,接着又失去了母亲。几封来之不易的信件又让他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母亲生前留给他的“信件闯关游戏”……
第一封信上面写着:你要坚持七天不流泪,就可以打开下一封信。看到这儿,我不禁产生了疑问——七天不流泪对于男孩子来说不是很简单么?继续往下,我知道了。原来,失去母亲的十月很“脆弱”,他爱哭,这对于他来说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其难度不亚于徒手爬上珠穆朗玛峰,蛙泳游过太平洋。十月忍住对妈妈的思念,好不容易坚持了五天,眼看胜利在望,还是在第六天晚上,没忍住对妈妈的思念,留下了想念的眼泪。但是,这并没有击垮他对母亲留给他的任务要完成的信心,心中强忍住对妈妈的思念,在接下来的七天中他学会了坚强,终于完成了这个任务。谁知,下一封来自“天堂”的信正等待着他……
十月怀着复杂的心情打开了第二封信,上面写着:你要和表哥重归于好,并且要靠自己的努力赚取一百元钱。表哥静安在学校卖起了小玩意儿,而这些都是学校不允许的,十月主动替表哥“背黑锅”表哥对他感激不已,他和表哥多年僵持不下的关系终于缓解了,妈妈给十月的又一个任务完成了。而另一个任务也在表哥静安的帮助下顺利完成了。十月的“信件闯关游戏”依然进行着。渐渐地,他知道了一个关于自己身世的秘密——自己居然不是妈妈亲生的……于是他便又开始了寻母之路,十月寻找着家,寻找着温暖……
我情不自禁的.留下了眼泪,想想我们自己衣食无忧,考试没考好有爸爸的鼓励,冬天冷了有妈妈温暖的呵护,而这些对年仅十五岁的十月来说,却只能在梦里享受到……生命过早的让他体会了悲欢离合。但也让他学会了坚强,自立和担当……
合上书,依然沉浸在那梦幻般的事件中,我会永远记得我的童年读过这样一本书——《十月》……
十月读后感(篇10)
最近,我读完了马来西亚作家许友彬写的《十月》,这部书主要写了一名叫十月的小男孩,他失去了妈妈。当十月完成妈妈生前布置的任务,最后发现自己竟不是妈妈亲生的!于是,他开始寻找自己的妈妈……我想,十月面临的任务和发现,都是很难得,但十月为什么每次都能有勇气接受呢?世上真的会有如此巨大的勇气吗?
“勇气……”,我默默念着。对了,我们不是刚学过课文《花的勇气》吗?仔细一想,是呀!小小的花不就是凭着勇气才在冷风冷雨中拔地而起的吗?这,就是那顽强的勇气!
植物……,哦,我想起了我们科学闻老师要求我们种的蚕豆。我的蚕豆种在一个塑料杯里,一有空,我就会去看它们。哇!有一颗种子被我一直塞到了杯底,但它还是长出了粗壮的茎和嫩绿的叶。可惜,土太厚了,它钻不出来。过来几天,我发现,茎已经长得很长了,可还是钻不出泥土,而且被土压得弓起了背。终于有一天,我惊奇地发现:它的一片叶子已经钻出来了。在阳光的照耀下,这片叶子显得格外富有生命力!在这么深的泥土下还能发芽成长,这是因为蚕豆没有选择放弃,而是鼓起勇气冲向了成功!这一刻,我明白了,原来世上真的有巨大的勇气。
想累了,休息一下,“勇气、勇气”这个词语总是在我脑海中浮现……
十月读后感(篇11)
愉快的暑假又要结束了,在假期里,我读了许多有意义的书。其中《十月》这本书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写男孩十月从小就失去了爸爸,妈妈又突然因病去世。在舅舅家里,他忍受着表哥的冷漠和敌意,因此,十月总有一种想逃走的渴望。妈妈留给了十月一封信和一把钥匙,但信上规定要完成一道习题后才能用钥匙开柜子门。十月艰难地完成了习题,习题其实是一个任务,妈妈要求十月停止哭泣,坚强起来,要七天不流泪了才能打开柜子门。当他打开柜子的时候,一封“天堂来信”等着他,上面又有一道习题,只有完成这道习题才能打开第三封信……正当十月为解不开题而发愁时,他发现自己不是妈妈亲生的。十月开始了寻找妈妈,寻找自己,寻找着家……但是当他找到了自己的家时,他却没有和真正的家人住在一起,而还是和舅舅他们住在一起。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恍然大悟,十月所经历的这么多事,其实正是他成长的过程,他应该感谢去世的妈妈,是她一颗慈母的心,一种无私的爱成就了十月的成长。
在现实生活中,孩子们常常会做错事,当然我也不例外。小时候,当我做错事的时候,妈妈就会严厉地批评我、教育我。那时,我总会认为妈妈是故意和我唱反调,甚至有点怨恨她。但随着我一天天成长,一次次拿奖回来,一次次考出满意的分数得到老师的赞赏和表扬后。渐渐地,我体会到了,其实妈妈不是在和我唱反调,而是想让我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让我长大以后能够用这些好习惯交到许多好朋友,得到大家的信任,做好每一件事。每当想起小时候那些对妈妈的话当作耳旁风,想起和妈妈对着干的事,我的心中总会荡起一丝内疚和不安。
在读完了《十月》这本书的后,我更是懂了妈妈对我爱的表达方式。是妈妈,给了我稚嫩的生命,是妈妈教会了我无数个第一次,是妈妈把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在了我身上……
妈妈的爱,是如此的无私,我们又何不做点喜人的事来回报自己的妈妈呢?
在合上《十月》之后,我暗暗地对自己说。
十月读后感(篇12)
这几天我看了《十月》这本书,这本书的小主人公“十月”,本名:刘诗乐,其实真名:归帆。
读者本书时看到十月,我首先联想到的就是《偷星九月天》中的十月。其实十月是一个十分命苦的孩子,因为小时候的一场劫婴案,和自己的亲生父母离散。不过十月的妈妈对他非常好。十月的爸爸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而十月的妈妈在他十岁时去世了,因为十月的妈妈去世早所以每月时间告诉他真正的身世,就为他设计了一个寻宝游戏,而宝藏就是他的身世。
第一个习题:就是让十月停止哭泣,坚强起来,开始正常的生活。必须连续七天不流泪,才可以用钥匙打开柜子。
第二个习题:必须靠自己的能力兼职工作赚到一百元钱。
第三个习题:必须和静安(十月的舅母生的儿子,因为小时候有些误会他们之间的误会很深。)言归于好,言归于好的标准是,做一件令她感动的是,让他真诚的跟你说谢谢。
第四个习题:十月自从上中学以来,历史总是考不及格。这次的要求就是,历史考试要考一百分,只要考一次一百分就算过关。
第五个习题:因为是越讨厌历史老师这是鸡与鸡蛋的原理。只要说服历史老师接受十月去他家住一个晚上,就算他成功。
在十月妈妈第四封信中告诉了十月,不是她的儿子,而是历史老师玛丽儿子而那些习题就是让十月学会:坚强、学会出好关系、学会自我生存。
则本书就是告诉我们母爱。让我们一起来爱我们的妈妈。这就是爱。
十月读后感(篇13)
还是先想想自己回到自己你 要过什么日子你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然后 然后就真的去做很认真地做 很笃定地去做很温和的 教育就在里头……怅然合上整本书,才明白了:做老师,原来先要看好自己,就找得到方向……《好老师在这里》告诉我——教育不必太傲慢,不必和孩子们之间拉开距离,其实学生不全然是老师教会的,大部分有效的学习,都是孩子自己体会和同学之间相互的影响,10月读后感。我们不应该一味强调竞争,利用竞争压迫孩子,而用真心去感受他们的需要,应该让他们相互同化吸收不同的长处,养成良好的团队精神,最好的调整好自身学习心态放心的走下去。《好老师在这里》告诉我——老师不需要高高在上,事事严格。我们每个人都曾是学生,那个和我们有说有笑有点放任的可爱老师才是留在我们记忆深处的榜样,过度的强调老师尊严事实是给老师带上了假面具,读后感《10月读后感》。一切都被管制,在压抑下,师生冲突,人格及情绪教育的空转几乎难以避免,只有让师生有诚意及互动,教室才能成为成就好老师以及优秀教学的真实所在。《好老师在这里》还告诉我——会尊重孩子才会激发孩子的主动性,所以在我们的日常教学当中,也要学会尊重,因为好的老师都是懂得尊重的。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教学过程中,不是一味的老师讲,学生记。只有在充分互动教学下,大家才能共同进步.人无完人,老师也一样,要鼓励学生指出老师的缺点及错误,只有这样才能在现实中寻求自我完善。
十月读后感(篇14)
钟颖《窗边的小豆豆》讲述的是一个因淘气而被退学的一年级小朋友小豆豆的故事。在以前的学校里,她总是打开和合上书桌的盖子,经常站在窗边迎接路人的宣传员。因为她的"奇怪"她被迫退学了。
其实,小豆豆并不是一个“差生”。她不是应学校和老师的原因是别人不理解她。但毕竟,小豆豆很幸运遇到了这样一所特殊的大学,一位特殊的校长和一群可爱的朋友。
小豆豆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单纯、善良、懂事的小女孩。她的新学校,朱巴学校公园,与众不同。小豆豆在“巴学园”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有很多人会认为这种教育方式是异想天开的。它对爱、耐心、想象力等的要求远远超过了对知识的要求。但我觉得这是许多孩子的心声。
我认为做一个关注学生心灵的老师,就是要放下身段,与孩子们的心灵和情感联系起来。我经常认为我们在为每节课做准备,准备课本,准备问题,准备答案。课后,孩子们遵守老师的规章制度。也许知识是学习的,技能是掌握的。但要是问他们这么多的知识你们想学的有多少,可能答案会让我们失望。
也许我们让孩子们选择自己喜欢学习的东西,走向生活,在生活中寻找阅读的源泉,远比关在教室里填知识强!
自信读后感(经典十三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自信》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自信读后感 篇1
昨天,妈妈从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公主故事》书。里面有许多公主故事。其中,最让我深刻的是美人鱼爱丽儿的一个故事。斯丁讲的是,国王的生日快到了。皇家指挥员赛巴斯丁正在指挥乐队。可是一个叫考罗尔的小美人鱼,不是跟不上节拍,就是把钹掉下。惹得赛巴斯丁和别人生气的走了。只有爱丽儿留下来,想让考罗尔自信起来。
于是,爱丽儿就把她带到了自己的秘密洞穴。考罗尔看到洞穴里有自己从未见过的东西。当她得知爱丽儿是从沉船上找来的,非常想去沉船上找几样物品。爱丽儿就带着考罗尔到沉船那里。她不敢进去,但是考罗尔还是勇敢地进去了。几天后,爱丽儿听见考罗尔在唱歌而自己的歌声却不能让赛巴斯丁满意。就让考洛尔去庆典上唱歌。国王的庆典到了,考罗尔唱起了优美的歌曲,乐队随着歌声演奏起来。表演后,考罗尔对爱丽儿说:“谢谢你给我了自信!”爱丽儿笑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或缺点。对自己有信心的人是最完美的。
自信读后感 篇2
今天马老师给我们讲了一篇关于《自信》的阅读。这篇阅读让我从中明白了“一个人的成败,不是因为种族,出身,关键是你心中有没有自信。”
这篇文章介绍了基恩小时候很自卑,但一位卖氢气球的老爷爷鼓励他要自信的故事。
是啊,世上没有一帆风顺的事,有顺境就必定有逆境,但只要你充满自信,你一定会取得成功。一位伟人说过“一个人是否能够成功,只要是他有没有自尊心,自信心,这两个条件。”可见自信的重要性,相信我们只要有自信,就可以战胜困难,恐惧,往往会取得成功。
中国著名企业家马云,高考时三次落榜,可是他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的,经过自己的不懈奋斗,最后终于成为了成功的企业家。
自信是一颗火热的太阳,使我感到无比的温暖;自信是我心里的一个宝石,什么时候用它,都能感觉得到它在发光;自信是旅途中的.导航的灯塔,带我们走过一道道艰辛的旅途;自信是一缕阳光,滋养着我们的内心。
自信是什么?是我前进的动力,自信是我们内心的源泉,自信更是我的无穷力量。爱迪生说:“拥有自信你就像成功迈出了第一步。”让我们一路高歌“我相信自由自在,我相信希望,我相信伸手就能碰到天,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
自信读后感 篇3
断断续续看完了《自信力》,总体看下来不是很好,长篇干货较少,并且书中的排版很有问题,乱得没什么层次感。
但书中还是有几点很触动,自己本身不是很个自信的人,曾艳羡别人自信所带来强大的气场感。但是本书一开篇就提出一个误区,即【提起自信,人们通常相到的是外在的表现。而自信与不自信的人区别,井不在于害怕或焦虑程度,而在于如何忍耐并不受影响地面对自己的处境。不自信的'人面对不适的处境想着逃离、退缩,而自信的人并不是表面看起来的一帆风顺,他们也会遇到不如意的事情,但关键是他们不会害怕,而是采取有效行动。】这点纠正了同样在自己脑子里存在对于自信的误区理解。
根据回溯理性原则(人的大脑愿意相信与信念一致的行为方式),即要想获得自信,不要总一步登天达到,而是从细节改变,例如声音不要颤抖、声小、急促,而要缓慢、低沉、有力、洪亮。肢体语言要少摆弄小动作,例如尽量少摆弄钥匙。
自信读后感 篇4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过许多说理性文章。在这些文章中,我单单对《人贵有自信》一文情有独钟,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人生的哲理,生活的真谛。
这篇文章写的是: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在小时候被老师认为是低能儿。一次,他面对愠怒的老师,不慌不忙地从书桌下举起另两只粗陋的小板凳,解释道:“这是我第一次做的,这是我第二次做的。他们虽然不太令人满意,但我努力了,即使进步是微小的。”
这段话实在是发人深思。如果换作我们,面对老师严厉的责备,会怎么做?我会胀红了脸默不作声,任凭老师无情的指责而毫不解释,麻木不仁;我也许还会无可奈何的说:“我已经努力了,但我真的是力不从心。”于是,我会深深的对自己拙劣的.手工技能产生抱怨,表现出我很自卑,认为自己无能为力。而爱因斯坦那一番精辟的话则显得他十分自信,面对着微弱的进步自信而不自负,让人敬佩。我想,爱因斯坦以后之所以能够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原因就在于此吧。
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自信对于人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当一个人屡屡失败,心灰意冷时,他需要振奋,需要自信,这时自信会给他勇气和力量。相反,过于自信,就会沾沾自喜,夜郎自大,只是成功的彼岸离他愈来愈远,他便会被时代的飞速发展所淘汰。
自信读后感 篇5
我曾在莱芜教育博客上读过刘艺写的《自信,我爱你》这样一篇文章。通过读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拥有自信。
刘艺的故事是这样的':在一次数学课上,老师说了一道题的方法,可是,刘艺还有另一种解决方法,就是不敢说,于是,自信鼓励了她,让她鼓足勇气举起了手。还有一次的在数学课上,老师让懂得了的同学给不懂的同学讲解,刘艺又懂得了,可是还是不敢举手,于是,自信又一次鼓励了她,让她勇敢的、高高地举起了手。
通过刘艺的这篇博文,我联想到了我自己。我也在上数学课,数学课本上有一道题我非常会做,可是我又不敢举手,就自言自语:“我要不要举手?”突然,自信给足了我勇气,让我勇敢的举起了手,回答完了这一道题后,老师对我说:“回答地非常正确!请坐!”坐下后,我的心里美滋滋的,非常感谢自信给足了我勇气,让我得到了老师的夸赞。
让我们一起拥有自信吧!自信会给你带来力量,自信还会让你变得与众不同。
自信读后感 篇6
假期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IQ智商启蒙故事》中的《胜利源于自信》这个故事我看了以后很有同感。
故事讲了一个叫美美的女孩参加乒乓球比赛,经过一路的过关斩将闯入了决赛。眼看第二天就要比赛了,可她却紧张起来,对自己一点都不自信了。原来她遇到的对手是曾经打败过她的晶晶。她的妈妈知道后鼓励了她,让美美回想过去赢过的比赛,回味胜利的感觉。结果美美对自己又充满了信心。最后赢得了比赛。
我不由得想到了我自己。上个学期我们班要向全校开一堂主题队会。老师让我做主持人。虽然我答应了,可是心里很害怕。因为我曾经口吃过,现在虽然好了,可我担心到时候一紧张会出丑,我还担心我说话时能不能做到有感情。我一肚子的心事。妈妈和老师知道后都鼓励了我。妈妈让我想想以前讲故事比赛得奖的情景,老师让我多想想上课时正确、流利、有感情背诵课文的情景以及同学们佩服我的情景。在大家的鼓励下,我对自己也有了自信。上课那天我表现很好,大家都夸奖我了。我很开心。
我想如果以后小朋友遇到我和美美一样的问题时要对自己充满信心。相信自己一定会取得成功!
自信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永不消失的自信》这篇文章,里面是这样讲的:她升入中学后的一天,下巴上有几个很小很小的圆形斑,原本一头金色长发,现在已经掉光了,虽然这种病并不会危及到人的生命,但会吓到人。在一次心理学课上,老师让同学们谈谈自己的理想,轮到科尔时,她还没开口,有个男生说:她的理想是整容,科尔说她的理想是成为一位律师,同学们哈哈大笑,而她严肃的说:我要当一名律师,去帮助那些可怜的受害者。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拿到了律师许可证。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受到了很大的鼓舞,无论我们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努力,有恒心,持之以恒,就能把事情做好。我要学习科尔那种自信的精神,在暑假里,好好学习,把我的学习成绩提高上去。
自信读后感 篇8
你有自信力吗?
从自夸着“地大物博”,到终日希望国联,到一味求神拜佛,中国人失掉自信了吗?不!
今天,我读完《鲁迅诗文名篇》中的《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我的脑海里思绪万千,像煮沸的开水一样。
这篇文章大意是这样的:几年前,中国人都相信地大物博;过了一段时间,又希望国联了;最后,就改为一味求神拜佛,怀古伤今了,有人认为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而鲁迅认为,我们有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人在。
文章里许许多多镜头使我难以忘怀。当我读到中国人不再相信切实的“地”和“物”,而相信渺茫的国联甚至爬出国联的火坑而坠入一个更黑更深的迷信火坑时,我为当时的中国人感到无限的惋惜又感到无限的愤怒,惋惜的是如果中国人脚踏实地,那么中国说不定会更富强,愤怒的是炎黄子孙的土地上为何有这群“害群之马”。真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啊!当我读到祖国还有一部分“中国的.脊梁”—舍身求法、埋头苦干的人时,我又感到一丝欣慰,因为中国还有这批有确信、不自欺的骨干在,庆幸中国还有他们在前仆后继地战斗,战斗…… 鲁迅先生说得不错:说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那简直是诬蔑。
同学们,你愿做那些自欺的人,还是做一个有自信力的人呢?让我们脚踏实地,奋发向前,我我们富强的祖国做出一点贡献吧!
自信读后感 篇9
课余的时候,我看了《自信的我》。文章里的小主人公有着坚强的自信心,让我感受到了男人要坚强不息,不要退缩,做什么事情都要对自己有信心,才能勇往直前。
别人可以做的`事我也可以做到,别人不可以做到的事,我也要争取做到。失败了,要重新站起来,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不要放弃。考试发挥不好不要一脸沮丧,要满脸微笑地对自己说:“别灰心,别失望,我一定能行!”
我喜欢打乒乓球,在打乒乓球的时候我感觉也是这样的。这些天,在打比赛的时候出现了跟以前不一样的情况。比自己技术水平高的,我有时候可以打得过去;比自己技术水平差的反而打不过去。打比赛的时候心里老是想着比分,生怕输给人家,这样结果往往都是我输。输掉了,心里很是难过,怕家里人生气,心里着急,在打比赛的时候就哭了,这样怎么能对得起家里人对我的培养啊!
看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到打球也得要有自信。打比赛的时候一定要有自信,要有不怕输的精神,失败是成功之母。只有多失败才能有以后的成功,没有自信,打球的时候就放不开打,该有的技术发挥不出来,跟人家死打,只有输。所以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爷爷跟我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我想是的,以后一定要坚强,不能动不动就哭。以后打比赛的时候一定要调整好心态,战胜自己,改掉所有的坏毛病,找回自信!
自信读后感 篇10
我今天看了一个小故事,感触非常大,决定和大家分享一下:故事的主人公是珍妮,她是一个害羞的女孩,总是低着头,因为她总是觉得自己不够美。
有一天,珍妮去饰品店买了一个绿色的蝴蝶结,店主告诉她:“你戴上这蝴蝶结真的漂亮极了!”珍妮虽然有些不信,但她感到非常高兴。昂起头走了出去,这是她第一次雄赳赳气昂昂的走正步。
珍妮走出教室,遇到了老师,老师微笑的对她说:“珍妮,你昂着头走起来真美,我希望你一直这样!”老师拍了拍她的肩膀,同学们都欣赏的看着她。
那一天,她得到了许多人的赞赏。她认为这是蝴蝶结的功劳,是蝴蝶结把她变美了。
当她回到家时,这才发现,她头上根本没有那个蝴蝶结。她急急忙忙的奔向小饰品店,或许自己掉到路上了。
结果,到了饰品店。店主说:“早上你慌慌忙忙的跑出去,蝴蝶结就掉了,你不知道吗?”这时候,店主把蝴蝶结给了珍妮。
但,从此珍妮没有戴过它。因为她突然明白了,这一天的赞赏和自己的好感觉和这个蝴蝶结没有丝毫关系!
当读完这则小故事时,你是否知道文章最后的寓意?是的,就是两个字——自信!做到自信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昂起头,挺起胸膛,雄赳赳气昂昂的走下去,这就是自信!故事主人公珍妮因为店主的一句话,自信了起来,但她误认为是蝴蝶结把她变美了,她终于明白了事实,别人的赞赏声是因为这个平时羞怯的小女孩有一天挺起了胸膛,拥有了自信!
说起自信,我自己其实也被胆怯给击倒过。那是学校的竞选比赛,是在学校的五楼大厅进行的,我的面前是一排评委。稿子我原来是背的挺熟的,但一进入五楼大厅,手心就出汗了。我一紧张就会忘记稿子。坐下来,我只能一遍又一遍的读着,背诵着这篇稿子。可一读到我的名字时,我紧张了。脑子中一片空白,就这样进了讲台。开始,我还不是那么忐忑,但到最后几句,我的嘴越来越不利索,不知道该怎样说下去。只能在脑子中凭空想象了几个字,疙疙瘩瘩的串成了几句话,敷衍了事了下来。
结果,这次没有成功,我落选了。这场本来可以成功的一次演讲我就这样失败了。
其实,面对这次的演讲,我应该大胆的站出来,自信的完成这次演讲。可是,就是缺乏自信,我失败了。不过我不气馁,只要有机会,我都会尽量的参与。
怎样增强自信呢?每天对着镜子笑一笑,最重要的就是挺胸,昂头,展示你的微笑,让别人看到你的笑脸。把这种情绪传递给其他人。让全世界都在你的笑容中荡漾。所以,从现在开始,昂起你的头,笑一笑。做每一件事都能够带着自信的心态。咱们相信,你昂起头,会非常美!
自信读后感 篇11
生活中,常常有人喜欢奚落、嘲笑别人。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强大、能干。殊不知,如果你嘲笑的人本来就缺乏自信,那你的举动简直就是在刀口撒盐、雪上加霜;但是如果你嘲笑的人也了解你的不足,那不是自取其辱吗?《母鸡和蜗牛》这篇短文就告诉了我这样的.道理。
文章主要讲述了一只母鸡遇到了一只蜗牛,便奚落了蜗牛一番,没想到最后竟然败给了聪明机智、自信十足的蜗牛。文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母鸡前后的不同表现。一开始,它为了嘲笑蜗牛,竟然摆出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装作不认识蜗牛,大声问话,还夸张地盯着蜗牛,讥讽地说:“你蜗牛是牛,人家犀牛也是牛。你这么小,我只要轻轻一踩,你就得粉身碎骨。就算几千只蜗牛加起来也不及一头犀牛大!你怎么配叫‘牛’呢?”当被蜗牛以牙还牙后,它只好把头夹在翅膀间,灰溜溜地走了。
母鸡这样的下场是它自己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呀,爱嘲笑别人的人,通常自己也不见得有多高明、多强大。
我同时更加佩服故事中的蜗牛,它虽然弱小,甚至不堪一击,但它聪明机智,自信乐观。当受到母鸡嘲讽时,它不但没有自卑,反而能针锋相对,予以有力的还击。
因此,我觉得在生活中,我们既要自爱,更要自信。不要只看到别人的不足,更不能总想讥笑、奚落别人;当然,即使遭到别人的嘲讽,也不必将这些放在心上,要相信自己,说不定嘲笑你的人就是一只不会飞的母鸡呢!
自信读后感 篇12
《自信》这篇文章讲的是:美国著名的心理医生基恩博士小时候的一件事,是触动他心灵的故事。基恩小时候是个腿有残疾的黑人小男孩。在当时的美国,黑人与白人之间是有着种族歧视的。一位老人告诉基恩一席话:“气球能不能升起不是因为颜色,而是在于内心是否充满了氢气。”刚开始基恩并不在乎老人的话,直到他长大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才时,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自信就是发自内心的自我肯定与相信,只有相信自己,别人才会相信你,不要在乎别人的眼神,要相信自己是最棒的,努力做到——我能行。
有一次,舞蹈比赛,因为自己不自信,刚开始就跳错了,影响了舞伴。结果金牌与我擦肩而过。获得了银奖,赛后非常后悔,但是后悔有什么用啊,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后悔药可吃的,我知道必须相信自己,必须相信“我能行”,才会获得成功。
缺少自信亲身经历的我和《自信》中的基恩不是一样吗?
是啊,成功者一定会在失败中查找原因,成功者也一定会勇于对自己的失败负责,成功也一定会永远属于拥有自信的人,我要努力做个成功者,加油!
自信读后感 篇13
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长相平平,家境不是很好,所以她一直很自卑,她走路总是低着头,因为她怕同学会用“犀利的目光”来嘲笑她。直到有一天,女孩看见街上有卖蝴蝶结发夹的,她觉得很漂亮,戴上后,看着镜里自己的样子变得很漂亮,于是非常的自信,走在路上,还有同班男同学请她喝茶。她觉得蝴蝶结的魅力很大,于是,就问男生:我头上的发夹好看吗?男生说什么发夹啊,头上什么也没有啊,女生连忙道别后就回到那家商店。老板说她走得太匆忙,忘记拿了。这时,女孩才发现,她不需要这个发夹了,因为她的魅力不是因为这个发夹,而是源于自己的自信。
我从中得到了很多的`启示,自信可以为我们树立一个很好的形象,自信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快乐,自信是通往成功的基石。
如果我们拥有自信,我们会活得很阳光,很快乐。因为自信的人都是积极的,美好的。自信是人们最好的心理医生,可以让自己变得积极向上,乐观勇敢。自信的人总是爱笑,笑容中有对成功的喜悦,对战胜挑战和克服挫折的信心,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向往。
自信不是自负,也不是自卑,而是自卑与自负之间的一种积极状态。自卑是缺少自信,自负是太过自信,自己需要一个好的状态,要把握一个度,心中要有一把衡量度的标尺,所以我们要选择自信,避免自卑和自负。
自信可以为我们树立一个很好的形象,乐观,开朗,阳光,微笑,快乐。这些词是自信的人的标签。自信为我们树立了一个自己向上的形象,所以我们会活得更快乐。
自信的人比平常人更容易成功,因为他们充满了无限的信心,如果我们能够成为自信的人,我想,生活应该会很美好吧。
故乡读后感经典十三篇
这是我精心为您准备的“故乡读后感”希望您会喜欢它,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心得体会。 只有深入钻研并领悟到该书的要旨,才能够写出丰富有趣的读后感,感谢您选择本网页希望您能将其收藏起来!
故乡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回故乡,留在家乡和离开家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
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有一块耕地,连第六个孩子都能工作,但税负仍在他肩上。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国民党**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因此,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秩序,建立一种超越庸俗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在鲁迅的书中,让我们认识到旧社会的腐败,让我们更加认识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故乡读后感 篇2
看到这书的名字,对我而言,必定索然无味。
但是像汪曾祺这样的作家曾经写过食物吗?凭着这一点点的好奇,我还是翻开了书页,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答案: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
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是这样。
仅凭着这一两页的文字,我就对汪曾祺这位学者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写我们知道的烹大虾、烤全羊、油炸辣椒拌饭,也写凉拌元妥、油饼就蒜……引人入胜。
我开始认真看这本散文集。
汪曾祺介绍食物,也穿插着介绍经历的往事、文化、名人和文学,还从许许多多小事中寻找出生活的真谛。
他写老北京卖豆汁儿的摊子里咸菜不要钱,一位保定人坐下要了一碗咸菜;写自己在王二的摊子上花二十文钱买一小包炒豌豆,撒上点盐,走到家门口也就吃完了;写有人家将煮熟的大粒蚕豆用线串成佛珠给孩子挂在脖子上,一颗颗剥着吃;写映时春饭店里能干的堂倌,点菜、上菜、结账算钱,全部由他一人来管,一刻不停,头脑却清晰灵敏;写缅甸人卖饵丝,紧挨着国界线,这边递过去人民币,缅甸女孩递来饵丝……很有意思。
我认为我们也应该这样做。我们不应该错过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去寻找生活中有趣的一面。
他写到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时,说自己发现了马铃薯两种不同的花香,对着马铃薯画画,到山上烤蝈蝈吃,让我感慨深刻:一个人,远离了家人和故友,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也能够乐观地生活,这样的人心胸是多么的开阔呀!他写自己坐在街边滩头的矮脚长凳上,要一碗老豆腐,就半斤旋烙的大饼,夹一个薄脆,吃得香喷喷的。
在摊头吃饭说明他当时并没有什么钱,但也能想办法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这本书中许多细节,也足足能够说明他学问钻研得很深,还博览古书。
他写葵就写了一个章节。
从《十五从军征》中的句子采葵持做羹中提问:葵怎么能做羹呢?后来我发现了很多书,终于知道我以前说的是现在的东建菜!
他写鲤鱼时,说写《水浒传》的施耐庵和罗贯中吃鲤鱼是外行,因为最好的鲤鱼是三斤左右的,吴用要吃十四五斤的鱼,太重了不好吃了。
这么厚的《水浒传》,汪曾祺老先生真是看得细致,并且敢于批判别人的不足。
我希望评论家和作家,特别是老作家,能有一个更混合的口味,不要偏食。
不要对自己没有看过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
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我希望他们能***似苦瓜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
有些人总是想把自己的一套强加给别人,而不仅仅是文化。
比如文学,就不必要求大家都写‘主旋律’。
... 从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出,他在生活中比别人吃得多,写作的主题也比别人新鲜;他也敢于批评和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故乡的食物》对我来说感触犹深,不仅仅了解到了许多我从没吃过的食物,让我眼界大开,也让我深刻地了解了汪曾祺这个人。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故乡读后感 篇3
六年级读后感 :闽南韵,故乡情 ——读《魅力泉州》有感_
《魅力泉州》这本书介绍了新东亚文化之都——泉州的历史、文化、风土人物、自然景观以及泉州现在的经济、**。当我读到泉港这片土地时,我的思绪飘逸,热血沸腾,因为我是一个地道的泉港人。
泉州泉港是我的家乡。这里也是一片充满浓郁闽南风情的热土。闽南韵,总关故乡情。我为闽南新的石化城市泉港市表示赞赏。
早在商周时期,这里就有先民刀耕火种。不信?那蚁山商周文化遗址可以为证!
还有很多代人,先贤们留下了许多珍贵的痕迹。自北宋太子兴国六年至今,这里人文鼎盛,英才辈出。在千百年来古族文化,中原文化,海外文化长期交融和源远流长的妈祖文化的熏陶下,形成了具有闽南侨乡特色的泉港人文。
看吧,元太祖后裔蒙古族出姓传奇,山腰“七星街”历史名臣良吏的故事,香气扑鼻的泉州小吃——海蛎煎,福建最美海岛乡村——惠屿岛,酷似古代大臣手持朝笏,称为“五笏朝天”的石笏公园,“红砖古大厝、闽南小故宫”之称的“皇宫起”,惟妙惟肖的布袋戏,提线木偶表演。听吧,“南音”“北管”……闽南风韵,总关故乡情,说也说不完,看也看不腻。用心体味,细心寻觅,我们读懂了泉州泉港的发展进步和灿烂的闽南文化交相辉映,和谐美好。
“泉”有奔涌不息之意,“港”有海纳百川之怀。泉与港的合称,彰显着这方人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包容并蓄,重乡崇祖,爱拼敢赢的闽南精神。这是爸爸和我一起品读《魅力泉州》这本书后告诉我的一番话,现在仍久久地回荡在我的耳边。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这是每个闽南人都必定会唱的一首闽南励志歌,这首歌突出了闽南人的精神——爱拼才会赢!爱拼,敢赢!
作为小学生,不怕失败了重来!我骄傲,因为我是闽南人,一个爱拼敢赢的泉州泉港人!
六年级:庄炜鑫
故乡读后感 篇4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作为一个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族的财富,也没有鲁迅的高待遇,但他有鲁迅小时候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
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是一个叫比利的小男孩住在奥沙克山脉。他一直梦想有自己的两只浣熊,但比利的家庭非常贫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
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聪明机智。老丹勇敢,善于战斗。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打猎,在共同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优秀的猎人。在与纯种猎犬的狩猎比赛中,它们自豪地为主人夺回金银奖杯。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山狮,他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勇敢的老丹用他的生命来保护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了伴侣,停止了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里。
伤心的比利决定和父母一起搬出奥沙克山。搬走那天,他去了老丹和小安的坟前告别。他惊奇地发现坟墓上长着一种美丽的红色蕨类植物。传说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红色的蕨类植物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种植红色的蕨类植物。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让我一次有一次感到温暖。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如果我想实现任何愿望,我必须努力工作。我也学到了勇气、团结、友谊和善良的含义。
动物和人是情感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 篇6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和旧社会的可怕。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因此,我们应该更加珍惜今天的生活,有责任感,利用现在努力学习,为祖国未来的建设做出微薄的努力。
故乡读后感(四)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 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作为一个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族的财富,也没有鲁迅的高待遇,但他有鲁迅小时候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
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 老爷! 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这篇文章最后一段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我希望有没有关系。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沐浴着新时代党的阳光。人民只有不同的社会分工,没有社会阶级,人人平等。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
故乡读后感(五)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
在一次家庭的大牺牲中,飞跃地球和鲁迅结识了,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的家庭背境不同,但在当时,虽然闰土的家庭背境不是很好,但他知道很多事情,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
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 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
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
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当闰土在海边时,他们和我一样,都能看到院子里高墙四角的天空。从这句话中我感受到鲁迅当是多么向望自由!
与现在相比,我们过着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衣食无忧。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故乡读后感(六)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
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和鲁迅一样,他们只看到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
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但在过去,我不懂得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台非常好看的电视。我想:这是个机会。
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奶奶不得不打了很长时间**才起床。结果,那天她上学迟到了。从那以后,我第一个做完作业,然后做其他应该做的事情。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
它也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珍惜时间,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
故乡读后感(七)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
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 ,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 ,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 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
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
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故乡读后感 篇7
打鱼的——一读故乡人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
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
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和下属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原因之一。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所小学的芦苇池后面的臭河里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
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
生活就像一个巨大的负担。因为压力他们不能呼吸。一开始他们应该很伤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变得麻木,没有感情。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越来越艰难的生活,他反抗,他努力,但最后,他屈服于眼前的生活,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感情,仿佛行尸走肉。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反映出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是早期的主人。
她15-6岁的女儿代替她和父亲去钓鱼。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对她女儿外貌的描述。厚肿的大衣,不合身的皮衣,合她年龄不相称的钓鱼动作,都看到了一天的凄凉。
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当明明应该无忧无虑地去学校和同龄人玩耍时,明明不应该承受如此沉重的生活,而只是因为社会的压迫,负担全在她和父亲身上。
沉默的父亲本人,由于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变得更加沉默。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喜忧参半的。因为远离城市,生活的负担变的更重。但悲惨的生活并不能压倒一些人对生活的渴望和希望。
我想作者提到了那些对以后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
故乡读后感 篇8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多少人在搬家,有多少往事被遗忘,只有舌尖上的味道,才会长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家乡,生火的起点,人们的生火在回到家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家乡,安慰家人。平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读后感 篇9
本文目录
1. 故乡读后感
2. 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3. 初中生读后感作文:《故乡》读后感
4. 《故乡》读后感
5. 15年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6. 初中读后感:读《月是故乡明》有感
7. 故乡读后感
8. 初中三年级学生故乡读后感
9. 初中生读后感:《故乡》读后感
10. 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珍贵童年记忆的觉醒,将永远渗透我的内心,与我一起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比利,一个在奥沙克山区长大的男孩,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买了两只小猎犬。
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英雄比利的梦想是如此不寻常-得到两只浣熊猎犬。他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并不能使他的梦想破灭。
他无意中捡到的广告点燃了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我能背诵广告,好像我看到了浣熊猎犬,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抚摸它。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的男孩追逐着使他陶醉的梦想。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在那之后,他决定存钱买猎犬,以便得到猎犬,这对其他人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
为了梦想,他努力工作赚钱:10美分来自帮爷爷跑腿;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
“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
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就必然呈现出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孩子一个人去城里真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
三十二英里。这不是一个小数目。我们赤脚步行去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
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们,只要他们有勇敢的心,他们就会变得高大。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因为这棵树上有一只浣熊,所以比利花了很多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已经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必须遵守与猎犬的协议。
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
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毕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搏斗,最后砍倒了大树。比利的斗志是从砍树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出来的。
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厚的感情。从他们把小猎犬带回来的那天起,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又一次的危险经历使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比利和小猎犬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山狮。
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总是准备为他心爱的猎犬牺牲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他的生活。小猎犬长大后,比利在一次狩猎中又遇到了山狮。
但那一次,两只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来拯救主人的生命和报答主人,但他们是为工作而死的。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是如此的深沉和美丽。那美利的爱,无私的付出将储存在比利的内心世界。
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在我的生活中,我已经明确了我的目标:
为了自己的梦想,应该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我们应该用爱来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这本书无疑是我读过的最不寻常的书。第一次阅读时我就爱上了它。我日复一日地翻阅着,每一次阅读仿佛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内心,从不感到厌倦。
这本书的励志故事非常感人,充满冒险和爱情,引人入胜。如果你错过了它,你就错过了历史上最伟大的灵感。
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故乡读后感(2) |返回目录
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
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书虫读后感(经典十三篇)
作为一名学生,写一篇作文是很常见的,写作会让我们静下心来思考每天的日常,写作文时我们要灵活多变,采取夹叙夹议法等方式。怎样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作文?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书虫读后感(经典十三篇),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书虫读后感 篇1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的书,书中的主要内容是:喜欢读书的宝来和允熙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缓静“插足”了。偏偏爱美的缓静最不喜欢读书了,甚至还带坏了允熙,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她们参加“读书王”大赛,还主动送给缓静书,这让缓静和宝蓝之间亲密了许多。不过“一波不平一波起”,这时,调皮鬼民俊故意向缓静发起挑战――要和缓静争当“读书王”!于是,缓静、宝蓝、允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来对阵民俊,并在元美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起了读书模式。然而,本以为“读书王”的称号能手到擒来,结果却出人意料,由于缓静的紧张,民俊获得了“读书王”的称号。
在这本书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阅读除了要有“乐读”的态度,还要掌握阅读的技巧。是啊,阅读不光是你得有心还要有阅读的技巧,这样你想理解一本书的内容就容易多了,所以会识字并不代表会阅读,重要的是你得有阅读的技巧和一颗想要阅读的心!
看完这本书后使我想起了在“朗读者”里的一个人,她是徐秀娟,徐秀娟是一个患有脑瘫的人,从小她就渴望读书,每当看到别人在读书,她总是羡慕不已,但她家里人却说她不能读书,可徐秀娟不这么认为,她觉得她可以,最后,她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知名作家。
这让我十分惊讶,也让我懂得了:读书是每个人都可以做的事,只要你努力,只要你有一颗想要读书的心,只要你懂得阅读的方法,那么我相信,你就可以爱上阅读,喜欢上阅读。所以阅读并不是只要识字就行,重要的是你要有阅读的技巧和一颗想要的心!这就是这本书告诉我的道理。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我想这本书应该就是冰心奶奶所说的好书!
书虫读后感 篇2
前些天,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一本本课外书让我爱不释手,我挑了几本回来,其中有本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读后印象非常深刻。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原本是非常好的朋友,可是到五年级后她们没有分到一个班,不久允熙班上又转来了个插班生叫林媛静,她却喜欢打扮不喜欢看书,渐渐地允熙和林媛静走的很近,冷落了宝蓝,林媛静自己不喜欢读书还教坏了允熙。宝蓝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挽救”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人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因为媛静从来就不喜欢读书,宝蓝就千方百计想办法让林媛静爱上读书,宝蓝为林媛静挑选的第一本书是《少女喜欢的服饰搭配方法》让林媛静从此爱上了读书。调皮大王金民俊也因为林媛静的激怒而立志读书,向媛静发出挑战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非她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也思考了好多。宝蓝不抛弃,不放弃终于把好朋友允熙挽救了回来,同时也把林媛静这个不爱读书的坏学生成功拉入到一个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学生行列。当然这也与媛静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是分不开的。从林媛静的转变过程中我也深深体会到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做成功。
一开始我总是在问自己:我们为什么要多读书、读好书呢?读的书多了,慢慢就明白了许多道理,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让我们变得更加有修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够让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内,掌握大量的知识。通过读书我们还了解到世界上还有很多像我们这样的儿童现在还生活在战火之中,吃不饱穿不暖。我们感谢我们的党和政府,让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幸福。也感谢书让我认识了世界、了解了世界!
书虫读后感 篇3
《小书虫》这篇文章主要是写作者对书的痴迷与喜爱。
在读这篇文章时,我知道了小书虫是什么意思,原来书虫二字是来比喻那些看看书的人,说他们就像虫子一样,恨不得把书吃掉,而童年时代的梁小天,就是这样是小书虫
而从中我知道了作者最喜欢博览的群书是《封神榜》《说唐》《水浒传》还有《三国》
在这篇文章中我发现了很多的词可以运用在我们写作使用上,比如说:匆匆忙忙,跌了等等可是运用上,在作者读书读得忘了回家时,体现了作者一丝不苟的阅读那本书。
作者还会阅读书时,把精彩,有趣的段熟记下来,他的父母怕他眼睛看坏了,所以限制他,不准他看书,所以他偷偷的看。
这篇文章和五年级上册的,第一单元有很多一样的地方。
就比如说:《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说的就是作者对书的渴望之情,而《小苗与大树的对话》也是和《小书虫》有许多很像的,比如在《小苗与大树对话》里面说的也是作者季羡林老爷爷小时候,他叔父也不让看书,这是不是和《小书虫》有这同样的地方呢?
我对《小书虫》和本单元学习,有着很深的感触,我觉的这几篇文章,都有对书的喜爱之情。
我希望自己也能像作者一样,爱看课外书,能在书籍里翱翔,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
书虫读后感 篇4
在我们身边,总有些与众不同的人。他们或许有着听起来奇怪的名字,看起来奇异的服饰,交往起来感觉古怪的个性……但是他们却有着美好的情感、美丽的憧憬和对真、善、美的向往;同样他们也有一颗真诚而火热的心。而我们,是否会因为他们某些外表因素而疏远了他们?自以为是的理解让我们没有在意这些默默无闻、可爱的人儿。“自命清高”和不平等的观念腐蚀着我们的心灵,损坏了我们原本天真的想法。
你是一个着怪衣服的奇怪的孩子,但你的本质却是那么善良可爱。
当你执着真诚地想与一个人交朋友时,然而他漠然置之的态度,冷冷的话语,犹如寒冰覆盖了温暖的火塘;当你忍受着别人对你的非议而面不改色时,心里却波涛汹涌,有一种孤独的苦涩;当你向别人眉飞色舞地讲述你美好的愿望,讲得津津有味时,一个孩子的天真和童趣在你的脸上荡漾;人们却不屑地轻描淡写了几句,仿佛不以为然。人们都对你望风远遁,仿佛你是不吉利的乌鸦、狰狞的恶魔和脏兮兮的乞丐。你很委屈,你并没做错什么呀!有人说:你是个古怪的人。
让我们挖掘奇怪的人们心灵深处的纯洁和善良吧!去接纳和尊重那些心灵美的人们吧!你会感受到昔日外表看起来古怪的他们,那如春日般温暖的情感,色彩四溢的奇幻梦想。你会学会怎样坚忍,在人们的排挤和奚落中生活。你还会学会更多,足以让你受益终生!其实“清高”是告诉我们不要亲近那些外表华丽内心丑恶的人,要亲近心灵美的人儿。
当你用友爱、尊重打开了古怪人们的心扉,请接纳他们吧!透过虚假的物质外表和谣言,你会看到一个伟大的精神形象。你会为自己原先的无知而羞愧,会为自己奚落他们的形象而后悔。
这是《一百条裙子》给我的启示。
书虫读后感 篇5
Jane Eyre, is a poor but aspiring, small in body but huge in soul, obscure but self-respecting girl. After we close the covers of the book, after having a long journey of the spirit, Jane Eyre, a marvelous figure, has left us so much to recall and to think:
We remember her goodness: for someone who lost arms and blinded in eyes, for someone who despised her for her ordinariness, and even for someone who had hurt her deeply in the past.
We remember her pursuit of justice. It’s like a companion with the goodness. But still, a virtuous person should promote the goodness on one side and must check the badness on the other side.
We remember her self-respect and the clear situation on equality. In her opinion, everyone is the same at the God’s feet. Though there are differences in status、in property and also in appearance, but all the human being are equal in personality.
We also remember her striving for life, her toughness and her confidence…
When we think of this girl, what she gave us was not a pretty face or a transcendent temperament that make us admire deeply, but a huge charm of her personality.
Her story makes us thinking about life and we learn much from her experience, at least, that is a fresh new recognition of the real beauty.
书虫读后感 篇6
殊不知我在班级的外号就是“小书虫”,今年暑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有幸结识了《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个“朋友”,从他的身上我得到了很多启示。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允熙和喜欢读书的宝蓝是一对好朋友。可是他们的友情却被刚转学过来的媛静给“插足”,偏偏媛静不喜欢读书,爱漂亮,把允熙给教坏了。宝蓝为了让自己两个朋友端正好态度,便鼓励她们参加“读书王”大赛,还主动送媛静书。在元美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不喜欢读书的媛静渐渐爱上了读书,与宝蓝、允熙成立“读书三剑客”。调皮鬼民俊在这时候说要与媛静争“读书王”,自信满满的媛静以为能拿到“读书王”,可却被明俊抢走了。媛静很伤心。可就在这时,明俊给宝蓝一本书,书中夹着一封信,信上明俊写着自己对宝蓝她们的歉意,自己想和宝蓝她们交朋友。这几句话不仅震惊了宝蓝,还感动了在场所有的同学。接着明俊又向媛静道了歉,他们四个人与书越来越近,彼此都成了好朋友。
有句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比如允熙和宝蓝在一起,便爱上了读书,和媛静在一起就爱上了漂亮。汗水是不会欺骗人的,民俊之所以能成为“读书王”,这完全在于他的勤奋努力。为了争当“读书王”,民俊改掉平时贪玩的习惯,拿起书认真读。他甚至把老师书单上的书全借了出来,让宝蓝他们借不到书。他最好的朋友光明去他家找他玩,民俊都闭门不见。这些事都是他能当上“读书王”的见证。
好习惯贵在坚持。媛静之所以爱上读书,是因为她为了信念坚持。她不喜欢读书,但她在爸妈的帮助下,坚持一页一页地读着,每天坚持多一点,久而久之发现书中的乐趣。
啊,坚持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多么重要啊!以前我对数学没多大兴趣,经常出现马虎和应付的状态。考试总是因为数学落分,从而换来老师的失望,家长的责备。当时我就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掉粗心的毛病,与数学成为“好朋友”!于是,我每天写数学题前,一字一句地读题,遇到难题,就多读几遍。答完题再验算一遍,虽然答题速度变慢了,但正确率大大提高。一直到四年级,我都坚持这个学习方法,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的数学成绩已经名列前茅。看着同学们钦佩的目光,老师赞许的眼神,妈妈幸福的笑容,我都格外开心。
每当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时,我都会想起媛静,想起媛静认真阅读书籍的样子,从而一天天在进步,一天天离坏习惯越来越远!
书虫读后感 篇7
暑假里,我阅读了《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它不仅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书中的知识更让我流连忘返。
这本书主要说的是:喜欢读书的宝蓝和允熙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媛静“插足”了。偏偏爱美的媛静最不喜欢读书。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她们参加“读书王”大赛,还主动给媛静送书。这时,调皮鬼民俊故意和媛静争当“读书王”……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读书是快乐的,可以学到许多知识。一位名人说过“知识能改变命运”。读一本书,你可以积累好词佳句,一些写作方法,了解一些你不知道的事。当别人交流一些深奥的事时,你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别人一定会对你刮目相看,你也会为自己与别人有不同的见解而感到骄傲。读书,就像在跟一位知识渊博的朋友交谈,相信你一定会爱上读书。
在吃饭前后的空闲时间里,试着读一会儿书吧。可以读之前没看完的课外书,坚持一个星期,你会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看完了整本书。读书其实并不需要很长时间,读书也不是一件“大事”,可以充分利用零散时间来看,这个爱好会让你终身受益。
读书,有时能让你忘记周围的一切。有一次,我正在读书,妈妈让我去买包白砂糖。我一边走向小店,一边细细地品味着刚才看的那些内容,可谓是“温故而知新”。我走进小店,拿了包白砂糖,对老板说:“小二,这包白砂糖多少钱?”老板好像没听到似的,这时我才明白,我刚才说错话了,于是我马上说:”老板,这包白砂糖多少钱?”哎,幸好那个老板没听见,不然就成笑话了。
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做一个快乐的小书虫吧!
书虫读后感 篇8
《快乐王子》是英国作家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写的着名童话。《快乐王子》讲述了快乐王子与一只燕子为了帮助他人而牺牲自己的故事。
快乐王子成为塑像后,浑身披戴着金箔,眼睛是蓝宝石的,剑上镶着红宝石,十分美丽。但是,有一天,快乐王子落下了泪水,因为他看到了受苦受难的人民,看到了人世间的不公和剥削。快乐王子企图用自己的力量,来拯救他的子民。于是,他先是把剑上的红宝石,送给了一位孩子正在发烧的贫苦母亲。然后,他又托小燕子把自己的一只眼睛——一颗蓝宝石,送给了一个饥寒交迫的剧作家。把另一只眼睛——另一颗蓝宝石送给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最后,他把自己全身披挂的金箔,也一片片地分送给了全城的穷苦百姓……快乐王子一无所有了,他的心也因为严寒和悲痛,裂成碎片。
在快乐王子这样的献身精神之下,遭到的却是嘲笑和诋毁。那些市议员们认为王子十分寒酸,于是他们就推倒了王子的塑像,把他放到熔炉里焚烧。让人心酸。
而燕子对待王子十分忠诚,为了与王子之间的友谊,它离开了自己的伙伴,放弃了自己的旅游梦,忍饥受冻,直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让人敬佩。
童话中快乐王子是真善美的化身,他献出了自己满身的财富,并勇敢地竭尽所能,在付出中感受快乐。我从《快乐王子》中明白:只有牺牲自我解救大众苦难的人,才拥有真正的快乐,才具有完美的生命。
书虫读后感 篇9
作为一只热爱阅读的小书虫,我经常会留意各种各样的故事集。最近,我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集,它的名字叫做《小书虫故事》。在阅读这个故事集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阅读的力量,也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所热爱的事物。以下是我的读后感和体会。
首先,在这个故事集中,我发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这些故事情节生动且具有深刻的寓意,让我不禁被吸引。每当我翻开这个故事集,我都会迫不及待地想看一看其中的故事。我喜欢那些充满幻想和悬疑的故事,也喜欢那些字里行间充满智慧和哲理的故事。通过这些故事,我不仅可以开拓自己的视野,也可以丰富我的想象力,感受到阅读的乐趣。
其次,这个故事集中的小书虫形象非常有趣。在故事中,小书虫不断地探索世界,发现了各种有趣的事物,也结交了许多好朋友。这让我想起了自己,我也热爱探索未知的领域,也喜欢与不同的人交往。因此,我发现自己和小书虫有很多相似之处,也体会到了小书虫的成长经历和成长感受。
最后,通过这个故事集,我深深地认识到了阅读的力量。阅读可以让我们开启想象力,沉浸于经典故事之中。它也可以让我们受益终身,丰富我们的知识,启迪我们的智慧。在日常生活中,读书可以让我们更加自信,掌握更好的人际交往技巧,成长为更成熟,更有智慧的人。
总之,《小书虫故事》是一个非常有趣,充满乐趣和智慧的故事集。通过这个故事集,我深深地认识到了阅读的力量和自己的成长经历。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会在阅读中不断成长,发现更多探险和的学习之路。
书虫读后感 篇10
《傲慢与偏见》,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小说,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日记》: 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着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05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读后感 篇11
昨天,我刚读完一本书,名字叫《小公主》,其中的一个故事使我老了也忘不了。
噢!对了!有一件事,听故事前你们要知道。以前,莎拉(《小公主》里面的主人公)是学校里面穿的最华丽,法语学的最好的同学了,可是,她的爸爸去世了,去世之前莎拉的爸爸克鲁上尉很有钱,然后克鲁上尉又把他所有的钱都投资给一个朋友了,那个朋友逃走了,克鲁上尉就因为头痛死了,然后莎拉就成了女佣。
这个故事就是:一天,莎拉又累又饿,还得去买菜,半路上,她捡到了4便士,她想问问这是谁的,正好有个面包店,她去问了问,面包店的女工说不是她的,莎拉想,她要把这四便士花掉,她要了一个便士一个小面包四个,女工看到莎拉穿的很不好,女工送给了莎拉两个面包。这时,她看见有一个比她更饿的人,她把五个面包都给了那个人,自己只吃了一个。
通过这个故事,我要向莎拉学习她舍己为人的精神。
轻轻放下手中的书,仿佛自己在城市的街心花园中漫游,品尝着一杯浓香的奶茶,品味着弦外之音,话外之意。
保尔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妈妈是大富人家的厨娘,哥哥在机车厂做钳工。保尔为了赚钱去干杂活,放弃了学业。之后,保尔又去当了兵,虽然生活艰苦,屡次生病,但是保尔并不后退,即使双目失明、四肢瘫痪,他也不放弃对梦想的追求,最后,他终于梦想成真,出版了他的小说。
其实,这本书不仅仅告诉了我们对待困难不能退缩,要勇敢面对,在前面几章中我还懂得了小孩子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就拿生活中的例子来说,有些小孩,他们总是叫父母干这干那,那些被父母过于宠爱的“小王子”、“小公主”更是认为这是父母的责任。这些小孩子就应该去吃点苦,才能知道什么是幸福。
书虫读后感 篇12
从前,玛丽是一个脾气很怪的小孩,她脸色枯黄,没有一点色彩,灰色的眼珠命令着女仆转来转去,紫色的嘴巴不停的又吼又叫。
这一天,来了一种怪病,第二天早上,玛丽的全家都死了,只剩她一人孤零零的,之后他被接到舅舅家,在舅舅家门前的草原上,认识了玛莎女仆,玛莎告诉了她秘密花园的故事,甚至告诉她花园的钥匙被舅舅埋了起来。
夜深了,玛丽听到了一阵阵哭声,她便点着蜡烛,循着哭声找到了一个跟她一样怪脾气的小男孩---柯林。
玛莎对玛丽说:“明天一早你到草原上去看看,一定会见到你心里的狄肯的。”果然如此,他们在草原上见面了,这时本爷爷的更知鸟,叽叽喳喳的飞过来了,在地下刨了个坑,露出了锈迹斑斑的钥匙,打开了被藤条遮住的花园,他们每天都在花园里除草,玩耍,可开心了。之后他们把柯林接到秘密花园,这是他们三个人的小秘密。
柯林的爸爸回来后,看见柯林不再像以前躺在床上的像一根毛线一样,现在他的儿子变得跟大树一样强壮了。
柯林的爸爸不在像以前愁眉苦脸,而是眉开眼笑。他们每天都来秘密花园玩,可高兴了。
现在秘密花园已不再是秘密,而变成了开心花园。
书虫读后感 篇13
笛卡尔说过:读一本好书,犹如同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交谈。在暑假中,我经常抱着一本心爱的书,独自徜徉在书的海洋里,那里面充满墨香文气。看,今天我又读起了巜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它让我懂得好习惯,贵在坚持。
故事讲的是:爱读书的南宝蓝和允熙原本是形影不离的好闺蜜,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缓静给插足了。喜欢打扮的媛静偏偏最不喜欢看书,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媛静发出挑战要公平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得他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和忐忑不安,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但缓静也真正的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个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习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毛主席每天日理万机,还抽时间读书。一想到这,我不禁脸红,我以前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威逼之下才看书。总是将看书视为一件苦差事。自从读了这本书后,妈妈说我变了一个人似的。有空就一头扎到书海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天真无邪的小红帽,神秘魔幻的绿野仙踪都让我沉迷,让我陶醉。现在呢,我喜欢古典名著。会为唐僧师徒的安危提心吊胆;会为林黛玉的凄美爱情珊珊落泪;会为梁山英雄拍手叫好;会看诸葛亮实战空城计我一边又一遍品读,一遍又一遍思考,体会其中的阴险诡计,体会其中的善良纯真。
我觉得现在的我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炎热的夏天,酷热难耐,我独自坐在热得像蒸笼的书房,津津有味地读着书,电扇开到了最高档,吹得全是热风,可我似乎丝毫也没感觉到热--我完全沉浸在书中。啪!一只手打在我的胳膊上。你都快被蚊子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进来了,替我拍死了正在喝血的蚊子。奇怪,平时最怕蚊子的我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胳膊上正停着一只蚊子!妈妈心疼地说:你看你胳膊、腿上全是蚊子叮得疙瘩!我回过神来,摸摸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咬书,蚊子咬我,我们是一对儿虫呀!妈妈听了,笑着说:好了好了,快去涂点药去吧!我只好极不情愿地走出书房。自从爱上阅读,我的习作常被老师作为范文,作文也多次参加比赛获奖。我现在一天不读书就会闷得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也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同学们,让我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们在读书中快乐,在快乐中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