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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4-05 《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十篇。

通过观察其实不难发现作文的重要性,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提高语言组织能力。写作文前最关键的是确定好选材,想好标题,我们怎么样才能写出一篇优质作文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故乡》读后感十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故乡》读后感(篇1)

在全球华人华侨界有一位享有崇高威望的人,他的名字叫单声。单爷爷祖籍泰州,是著名的爱国侨领、法学博士。不久前泰州电视台拍摄一部关于单声先生的电影,讲述了他的传奇人生。

整部影片讲述了单爷爷一生的经历,从年轻时出国求学,到成年后艰苦创业,在海外多年却热衷于祖国的统一事业,虽然整部影片中故事是通过家人、朋友的对话形式讲述,但是看之后,让人激情澎湃敬佩不已。影片中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就是单爷爷说的:我在国外看到精美的东西,都以为是圆明园的,只要我能买下来,我都会买下来,带回祖国!这句话让我深深地敬佩单老先生的爱国情怀,作为一个华侨还能时刻想着祖国,想着祖国被掠夺的宝贝,想着用自己的金钱去把宝贝买回来,这是一个普通人做不到的。(WWW.dg15.COM 工作总结之家)

原来,早在单爷爷22岁离开上海的前一天晚上,他的父亲写了一封信给他,信里只有二十三个字勤学卫生,不做无益;闲学书法,爱国爱家爱故乡。爱国爱家爱故乡成了单爷爷永远的挂念和情怀!

单爷爷还在泰州设立了单声教育奖学基金会通过弘扬爱国主义情怀,激励品学兼优秀及家庭清寒的学生。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觉得我也要好好学习,努力成为一个像单爷爷一样爱国的人!

《故乡》读后感(篇2)

这学期,当我们向鲁迅的家乡学习时,鲁迅生活在地狱里,每天都很难走路,但当我们长大后,我们有足够的衣服和食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住在天堂,每天无忧无虑地玩耍,但当我长大后,我成为了别人的奴隶,为别人做牛和马。其中一篇短文,叫做年轻的飞跃土壤,但在课堂上,老师建议我们去看,我们班的人没有去看,所以我准备在寒假去看。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看,闰土是其中之一,他是农民的一代。闰土的青春,多么美好,抓鸟十倍关于多么幸福的生活,但中年闰土多灾多难,生活灰暗,这是什么?不要相信,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类的黑暗。一个闰土可能还不错,但这只是其中之一。世界上有成千上万像闰土一样的人。他们都像闰土一样过着多灾多难的生活。

鲁迅小时候就住在地狱里。他每天都很难走路,但长大后他有足够的衣服和食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住在天堂,每天无忧无虑地玩耍。当我长大后,我成了别人的奴隶,为别人做牛和马。

鲁迅几十年后看到闰土是闰土叫他的'第一句话是他的主人。他写道,闰土多年来遭受了许多灾难,反映了鲁迅对旧社会的高尚品德仇恨

但那是几十年前的社会。现在我们的生活比以前好多了。每个家庭都可以穿衣服和吃饭。然而,有些地方的人过着这样的生活。作为未来的新动力,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然后打破这些黑暗的社会,让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让他们不要像以前那样被黑暗势力欺负。

《故乡》读后感(篇3)

篇一:读《故乡的河》有感心中总会有那么一丝留恋,对故土的留恋;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牵挂,对故土的牵挂;心中也总有那么些难舍的回忆,那是故乡给的永恒的记忆!——每一个走出故乡的人,莫不如此,无论走开有多久,无论走得有多远!

一草一木一人一事触发思乡情思,独处凝神思想奔驰时重温儿时旧事,故乡的印记不因时间的流逝模糊,却会因心中那温暖的情愫日渐清晰。 “故乡的天空是蔚蓝的,故乡的河水是清请的,故乡的水草是招摇的,就连故乡的小桥也是那样的朴素,故乡的伙伴是调皮的,就连那放歌的舟子也是多情的。”纯美的故乡,淳朴的故乡,每每忆你,每每遇你,都觉心舒神畅,如沐春日暖阳。

“当所有的一切都沉浸在宁静的夜色中,在河水的浓浓低语里,现代的城市仿佛又回到了远古的年代,一叶轻舟载着浓浓的相思,枕着蛙声走入了我的梦乡,河边美丽的花儿早在我梦里绽开。”情牵梦绕,百转千回,故乡的韵味就这样变得悠长、悠长……愿七彩的虹霓扮靓着城市,也不阻隔思乡的情怀,愿都市的喧闹是和谐的曲调,永不打扰故乡的宁馨悠然,那么,从不曾远去的故乡,就依然长驻在我们的心海。篇二:

《故乡的河》读后感在我的故乡,有一条大河,哺育着这里世代汉族人民,她,叫做汉江河,是故乡人的母亲河。河北岸的沙石场,是观河的好地方。闲来无事,来到沙石场,爬上高高的石堆,期待——美丽!

河绿,天蓝。在那远方水天相连,虽不同色,却亦同清,似乎水天就是一体。江水偶尔擦几只燕子,天空偶尔飞来几只麻雀,却带来无穷的生机。

风来了,平静的河面起了浪。太阳在天空中温暖地照耀着,仿佛在欣赏着河的景色。河面,涛涛涌涌,没有海浪的气势磅礴,也无湖纹的温柔宜静,它给人的感觉是那样亲切--恰似一位慈母,轻轻拍打着自己的孩子,哄他睡着。

那哗哗的水声,那呼呼的风声,不正是慈母口中的摇篮曲么?一层浪摇过来,在岸边溅起一朵剔透的水荷,被无意的阳光一照,闪现出五彩的光辉。一个浪还没回去,下个浪又急匆匆地来了,浪赶浪,浪打浪,浪覆浪,浪胜浪。

汉江河!故乡历史的见证人,你是在向人们述说故乡的发展么?你是在激励后辈们如浪一样,一辈胜一辈么?

会的,您的哺育之恩我们没齿难忘。你看到家乡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了吗?这是你的期待,也是家乡人民对你的回报!

黄昏,我漫步在沙石场的石滩上。西边,就是河水。柔风送来河的气息,清新又凉爽,还夹着淡淡的乡土味,轻抚着我。

弯下腰,我从水中捧起一把卵石。哦,这是一群聪明的精灵,在我的手中跳跃和闪耀。它们覆盖或遮挡,或支撑或显示,色彩搭配多么自然和谐。

环顾四周,这整座沙石场,不都是汉江河给的吗?夏日,人们在您的怀抱嬉戏,那柔之水,传着比海深的情,有谁感觉不到?太阳在西方放射它最美的色彩,母亲河好象听到了我的赞美,脸上起了红晕。

啊,故乡的河…

《故乡》读后感(篇4)

刚读完鲁迅《故乡》这篇文章,就仿佛外面呜呜的冷风从门缝间溜了进来,顺着宽大的裤管慢慢的往上爬。我不由地裹了裹身上的衣服,仿佛已置身于那个令他日夜思念却让人如同身处冰窖里的故乡。

故事发生在鲁迅的年代,那个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的年代。小说的主人公迅哥儿因为要搬家,所以回到久别的故乡,却发现那故乡早已不再是自己记忆中的模样——记忆中美丽的故乡早已不复存在,自己昔日的小英雄也被生活和岁月刻下了一道道伤痕,与自己已产生了深深的隔膜……我想问迅哥儿一句:面对那个灰色的故乡,你在想什么?

故乡是什么地方?是李白“举头望明月”时凝望的地方,是范文公一杯浊酒下肚时思念的地方,是那断肠人在天涯之外所哭泣的地方。你爱故乡的天,你爱故乡的水,你甚至爱故乡的每一捧土地的清香,但你最爱的还是那个在深蓝色天空下头戴着小毡帽,项带银圈,捏一柄钢叉,刺向猹的少年。但是如果故乡的天不再是原来的天,故乡的水不再是原来的水,而那个人也不再是你记忆中的模样,你该去哪里寻找?那个让你梦牵魂绕的地方……

等你再次看见他时,看见自己童年时的小英雄时,你在想什么?你在问自己眼前的这个人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人吗?是那扬着嘴角,眼里散发出自信光芒,让自己看见了高墙外世界的那种人吗?是吗?他是吗?你愤怒,悲伤,不甘,你攥紧的拳头在发抖,你想冲上去紧紧抓住他的肩膀,大声的冲他喊为什么,为什么他会变成这样?但你始终没有,你只是感受到了手心传来的阵阵刺痛,因为你知道你们都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这时你又看见了你们的后辈,,你仿佛又看见了希望,但你又开始害怕这只是一种虚无的梦,不过你转念一想,人生不就是一场未知的旅途嘛,于是你笑了,笑的潇洒,笑的惬意,笑着他们走向明天。

读完《故乡》,我在想也许我也是个胆小的人吧,面对未来,脚步也会犹豫,正如鲁迅所说的一样,我也不愿意辛苦辗转生活,也不愿麻木的生活,更不愿恣睢地生活。未来一片迷茫,我们都是人生的初学者,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应走的那一条路,不必重复,不必相似。

我听过一首歌,叫做《lifeline》——生命线,全歌没有一句歌词,只有冰冷的机械发出的声音,开头是一段心电图的声音喊微弱滴滴滴,那是一个五岁的女孩临死前的声音,对于在你面前的死亡,你会有什么感受?恐惧,无助,不甘,我想最多的是不甘心吧,你不甘心就这样离你爱的人而去,你不甘心在这之前的生活,你不甘心曾经逝去的梦想,于是你只好含着泪,死死的抓紧他们,拥抱你爱的人,拥抱你逝去的梦,你是否有勇气继续生活?你是有勇气走向明天?你是否有勇气让锋利的剑刺穿你的身体,鲜血染红你的胸膛,你依旧在笑。笑的'如此美丽,如此惊心动魄,去拥抱着你的梦想。

在文章中有过这样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既然如此,那么人生苦短,何妨一试!

《故乡》读后感(篇5)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也要明白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读后感(篇6)

《故乡》中是有三个故乡,分别是回忆中的故乡、现实中的故乡和理想中的故乡。回忆中的故乡是神异的,色彩鲜明的---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是有活力的人----有一个手捏钢叉的英雄少年。现实中的故乡是荒凉的——苍黄的天底下横这几个萧瑟的荒村,人是麻木的愚昧的——如闰土、是恣睢的——如杨二嫂。理想中的故乡是美好的——人们在一起无拘无束、感情真挚情感自然流露,如宏儿、水生。

《故乡》中是有三个故乡,分别是回忆中的故乡、现实中的故乡和理想中的故乡。回忆中的故乡是神异的,色彩鲜明的---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是有活力的人----有一个手捏钢叉的英雄少年。现实中的故乡是荒凉的——苍黄的天底下横这几个萧瑟的荒村,人是麻木的愚昧的——如闰土、是恣睢的——如杨二嫂。理想中的故乡是美好的——人们在一起无拘无束、感情真挚情感自然流露,如宏儿、水生。

《故乡》实际探讨了两个问题,一是社会制度对人的影响,二是人与人的关系。回忆中美好的故乡因残酷的社会现实而变得模糊(小英雄的形象便模糊了)进而不可能存在,而现实中闰土因生活(多子),因封建礼教(称呼我老爷),因社会动荡不安而麻木、愚昧;杨二嫂经济生活较贫穷(擦粉为了多卖豆腐,后来明抢暗偷)这正是我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真实写照,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朝的统治但并未改变中国的面貌,封建制度还疯狂的压迫人们的思想——这在鲁迅的小说当中都有所体现如《狂人日记》、《祝福》狂人眼中的世界、祥林嫂的遭遇都是对那个时代的反应。

二是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异化的:最令“我”心痛的是与闰土的隔膜。一声”老爷”叫掉了我所有热情,童年的角鸡、贝壳等。不是成熟而是生活的经验所致。令“我”感到可笑、可厌、可怜的是杨二嫂。为了一点利益竟然扭捏作态,嘲笑别人。

《故乡》读后感(篇7)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篇8)

以前读书时语文课本中总有很多鲁迅的文章,那时都觉得枯燥乏味。长大后很多年也没有再看过鲁迅的文章了。最近,女儿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下,开始看鲁迅的各种文集,《呐喊》、《朝花夕拾》、《狂人日记》等等,我也跟着重拾三十年前的课本,重新阅读了鲁迅的诸多经典文章,甚至还认真地全文摘抄了《故乡》一文。儿时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对这篇文章并无什么感触,甚至都不太理解文中的有些内容和词句。现在人到中年,再重新读,却觉得有很多感触和体会。

文中主要写到了两个人物,主要刻画了这两个人物的形象和性格特征:一个是少年闰土,一个是豆腐西施杨二嫂。闰土是鲁迅儿时要好的伙伴,也是鲁迅家的长工的儿子。他们俩第一次见面时,闰土“紫红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脖子上挂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通过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一个活泼灵动的乡村男孩就跃然纸上。闰土给鲁迅讲了很多好玩的事情,比如海边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贝壳,比如怎样在西瓜地里逮猹这种动物,比如怎样在雪地里捕鸟,等等。总之,闰土懂得很多鲁迅不懂得的有趣好玩的事,两个少年之间建立了纯洁无暇的友谊。

后来,长大了,两人有了各自的生活,鲁迅离开家乡出来读书求学,后来又到日本仙台学医,再后来又回到北平生活。而闰土一直呆在绍兴老家,在海边种地,两人就再没有联系了。再见面已是三十年后。三十年后,鲁迅回到老家卖祖屋,这才又见到了闰土。

此时的闰土已是一个沧桑憔悴的中年人,“脸色变作灰黄,眼睛周围都是很深的皱纹,手冻得裂开了,仿佛松树皮一样。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一件薄棉衣,在寒冬中瑟缩发抖”。这一段外貌描写,与少年时代的闰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这都是那时封建的旧中国旧社会,萧条贫瘠的中国农村,经济上的贫困和压力带给无数个闰土一样的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折磨和压迫啊!

而且见到鲁迅,闰土不再像以前亲密无间地叫“迅哥儿”,而是分明地恭敬地喊着“老爷”。这一声“老爷”,让鲁迅顿时感到他和闰土之间筑起了一条深深的鸿沟,不可跨越。早年儿时那情真意切的友谊早已变淡,取而代之的是隔阂、生分以及不同阶级阶层之间的身份地位差距。毕竟鲁迅家是大户人家,闰土家是长工。

看到这里,不禁让我感到现实社会的无情和残酷,贫和富的差距,阶层阶级的差异,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礼仪和无形的阻碍,这些会把儿时纯真的童心磨灭,会拉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让人在世俗的世界里,在各自被安排好的轨道里生活,闰土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和浪漫,被尊卑和主仆的观念以及封建礼教侵蚀得迟钝麻木,原本可爱的小闰土变成了一个卑躬屈膝的“木偶人”,着实令人悲哀。这一切,鲁迅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故乡》里的第二个主要刻画的人物是鲁迅的隔壁豆腐坊的邻居,豆腐西施杨二嫂。她原本也是一个可爱的俏皮的没有心机的女子,但是三十年后,当鲁迅再次见到她时,她却变成了一个家长里短的、圆滑的、贪图小便宜的、庸俗不堪的俗气女子,从“珍珠”变成了“鱼眼睛”。为什么会这样?我想这很大程度都是那个黑暗的人吃人的封建旧社会所造成的。多少个像杨二嫂一样的可怜可悲的女子,被旧中国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得叫苦不迭,而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不仁,人们的心灵都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如果那个社会不男尊女卑,女子不用三从四德,如果女子也可以拥有和男子一样的受教育的读书的权利,如果杨二嫂也可以进私塾念书,也可以出来求学,甚至留洋,见世面,而不是一辈子局限于那一个从未踏出过半步的落后的小村庄,我想,有了阅历的丰富,精神的丰盈,心态的平和,她是怎么也不会从一个善良可爱的女子变成一个贪婪麻木尖酸刻薄的庸俗女子的。

三十年后,重读大师的作品,重温经典,让我慨然,悲凉。

《故乡》读后感(篇9)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这是一部描述生态环保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故事,它深深地让我意识到了自然界的脆弱以及对自然的责任。


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小镇上,这个小镇的居民们都养有一种名为红色羊齿草的植物。这种植物能够帮助大自然维持生态平衡,同时也给镇上的人们带来生活所需的物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人们的贪欲和不负责任的行为,红色羊齿草的数量逐渐减少,生态环境也开始恶化。最终,镇上的居民们不得不面对他们自己的错误,并且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当今社会中的很多问题。为了追逐临时的经济利益,常常忽视了环境保护的现实需求。在书中,当人们砍伐太多红色羊齿草时,思考这种植物的价值才开始。这让我想到了日常生活中对于资源的浪费以及对自然界的破坏。应该认识到,所依赖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而的行为可能导致这些资源的匮乏。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多么重要。在书中,当红色羊齿草减少时,不仅仅是植物受到了伤害,整个生态系统也开始出现问题。动物们失去了栖息地,水源也变得不再干净,居民们的生活也开始受到影响。这个故事让我意识到,与自然的联系是紧密而相互依赖的。需要尊重自然、保护环境,才能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


这本书让我深思的责任。作为地球的居民,不能忽视对自然的责任。应该关注环境保护,减少浪费,尊重自然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够保护的地球,为后代留下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除此之外,这本书还教会了我主动担当的精神。在故事中,当红色羊齿草的数量不断减少时,小镇上的居民们并没有放弃希望,而是积极地想办法解决问题。他们与动物专家和环保志愿者合作,共同努力,最终找到了恢复平衡的方法。这种主动担当的精神让我深受启发。在面对生态环境问题时,不能等待他人的行动,而应该主动出击,积极参与到环保活动中去。


通过阅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我对自然界的尊重和保护有了更深的认识。这本书不仅给了我一种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态环境问题,也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主动担当、积极参与环保的信念。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能够注意自己的行为,关注环境保护,就能够共同创造一个更美好、更可持续的世界。

《故乡》读后感(篇10)

《回忆故乡》读后感


《回忆故乡》是一本令人难忘的书,它由著名作家林清玄所著。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故乡的美好和深邃,以及怀念故乡的情感。


书中,作者以极其细腻的文字描绘了他的故乡。他在文字之中展现了家乡那独特的风景,一片碧绿的稻田,一朵朵绽放的野花,一座静谧的庙宇。这些画面仿佛在我眼前跃然纸上,让我仿佛能够看到自己童年时与朋友在稻田里奔跑嬉戏的情景。作者描写的是一个朴实而美丽的乡村,通过他的文字,我仿佛也回到了那个充满童趣和快乐的时光。


在书中,作者抒写了他对故乡的思念之情。他虽然离开故乡,却始终无法忘怀那温暖的家乡。他怀念故乡的山川河流,怀念故乡那熟悉的气味和味道,怀念与家人朋友的欢聚。他通过文字向读者表达了对家乡的深深眷恋和思念。读到这些文字,我也仿佛能感受到遥远的故乡,感受到他对家乡深深的思念之情。这让我不禁想起自己的家乡,也引发了我对故乡的思考和思念。


除了对故乡的美好描写和回忆,作者还在书中探讨了人与自然、人与家乡之间的关系。他提出了自然的力量和家乡的情感对人的影响和塑造。他认为人应该与自然和谐相处,并通过这种和谐来感受到家乡的温情和人与自然的亲密关系。这种观点让我对自然和家乡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也让我反思自己在现代化都市中与自然疏离的问题。


通过阅读《回忆故乡》,我深入了解了故乡的美丽和神奇,也更加珍惜起自己的家乡。故乡是每个人心中永远的牵挂,是我们的精神寄托和思绪根源。在故乡,有我们最亲近的亲人、最熟悉的街巷、最纯粹的感情。阅读《回忆故乡》让我更加思考和感悟到这些珍贵的东西,使我更加珍惜和感恩家乡给予我的一切。


通过《回忆故乡》,我不仅对家乡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也更加对故乡充满了向往和思念。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回到故乡,感受那片土地的温暖和气息,与亲朋好友共享天伦之乐。同时,我也要将故乡的美丽和真情传递给更多的人,让他们也能感受到故乡的魅力。


《回忆故乡》以其细腻的描写、深沉的思考和浓郁的情感给我的阅读带来了很大的触动。它不仅让我重新认识了故乡,也让我对家乡和亲人有了更多的思考和感悟。这本书给予了我对家乡的更深理解和热爱,也唤醒了我对故乡的深深思念。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更加努力地保持对故乡的思念和关怀,传承故乡的美丽和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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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经典十三篇


这是我精心为您准备的“故乡读后感”希望您会喜欢它,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心得体会。 只有深入钻研并领悟到该书的要旨,才能够写出丰富有趣的读后感,感谢您选择本网页希望您能将其收藏起来!

故乡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回故乡,留在家乡和离开家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

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有一块耕地,连第六个孩子都能工作,但税负仍在他肩上。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国民党**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因此,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秩序,建立一种超越庸俗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在鲁迅的书中,让我们认识到旧社会的腐败,让我们更加认识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故乡读后感 篇2

看到这书的名字,对我而言,必定索然无味。

但是像汪曾祺这样的作家曾经写过食物吗?凭着这一点点的好奇,我还是翻开了书页,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答案: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

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是这样。

仅凭着这一两页的文字,我就对汪曾祺这位学者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写我们知道的烹大虾、烤全羊、油炸辣椒拌饭,也写凉拌元妥、油饼就蒜……引人入胜。

我开始认真看这本散文集。

汪曾祺介绍食物,也穿插着介绍经历的往事、文化、名人和文学,还从许许多多小事中寻找出生活的真谛。

他写老北京卖豆汁儿的摊子里咸菜不要钱,一位保定人坐下要了一碗咸菜;写自己在王二的摊子上花二十文钱买一小包炒豌豆,撒上点盐,走到家门口也就吃完了;写有人家将煮熟的大粒蚕豆用线串成佛珠给孩子挂在脖子上,一颗颗剥着吃;写映时春饭店里能干的堂倌,点菜、上菜、结账算钱,全部由他一人来管,一刻不停,头脑却清晰灵敏;写缅甸人卖饵丝,紧挨着国界线,这边递过去人民币,缅甸女孩递来饵丝……很有意思。

我认为我们也应该这样做。我们不应该错过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去寻找生活中有趣的一面。

他写到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时,说自己发现了马铃薯两种不同的花香,对着马铃薯画画,到山上烤蝈蝈吃,让我感慨深刻:一个人,远离了家人和故友,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也能够乐观地生活,这样的人心胸是多么的开阔呀!他写自己坐在街边滩头的矮脚长凳上,要一碗老豆腐,就半斤旋烙的大饼,夹一个薄脆,吃得香喷喷的。

在摊头吃饭说明他当时并没有什么钱,但也能想办法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这本书中许多细节,也足足能够说明他学问钻研得很深,还博览古书。

他写葵就写了一个章节。

从《十五从军征》中的句子采葵持做羹中提问:葵怎么能做羹呢?后来我发现了很多书,终于知道我以前说的是现在的东建菜!

他写鲤鱼时,说写《水浒传》的施耐庵和罗贯中吃鲤鱼是外行,因为最好的鲤鱼是三斤左右的,吴用要吃十四五斤的鱼,太重了不好吃了。

这么厚的《水浒传》,汪曾祺老先生真是看得细致,并且敢于批判别人的不足。

我希望评论家和作家,特别是老作家,能有一个更混合的口味,不要偏食。

不要对自己没有看过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

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我希望他们能***似苦瓜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

有些人总是想把自己的一套强加给别人,而不仅仅是文化。

比如文学,就不必要求大家都写‘主旋律’。

... 从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出,他在生活中比别人吃得多,写作的主题也比别人新鲜;他也敢于批评和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故乡的食物》对我来说感触犹深,不仅仅了解到了许多我从没吃过的食物,让我眼界大开,也让我深刻地了解了汪曾祺这个人。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故乡读后感 篇3

六年级读后感 :闽南韵,故乡情 ——读《魅力泉州》有感_

《魅力泉州》这本书介绍了新东亚文化之都——泉州的历史、文化、风土人物、自然景观以及泉州现在的经济、**。当我读到泉港这片土地时,我的思绪飘逸,热血沸腾,因为我是一个地道的泉港人。

泉州泉港是我的家乡。这里也是一片充满浓郁闽南风情的热土。闽南韵,总关故乡情。我为闽南新的石化城市泉港市表示赞赏。

早在商周时期,这里就有先民刀耕火种。不信?那蚁山商周文化遗址可以为证!

还有很多代人,先贤们留下了许多珍贵的痕迹。自北宋太子兴国六年至今,这里人文鼎盛,英才辈出。在千百年来古族文化,中原文化,海外文化长期交融和源远流长的妈祖文化的熏陶下,形成了具有闽南侨乡特色的泉港人文。

看吧,元太祖后裔蒙古族出姓传奇,山腰“七星街”历史名臣良吏的故事,香气扑鼻的泉州小吃——海蛎煎,福建最美海岛乡村——惠屿岛,酷似古代大臣手持朝笏,称为“五笏朝天”的石笏公园,“红砖古大厝、闽南小故宫”之称的“皇宫起”,惟妙惟肖的布袋戏,提线木偶表演。听吧,“南音”“北管”……闽南风韵,总关故乡情,说也说不完,看也看不腻。用心体味,细心寻觅,我们读懂了泉州泉港的发展进步和灿烂的闽南文化交相辉映,和谐美好。

“泉”有奔涌不息之意,“港”有海纳百川之怀。泉与港的合称,彰显着这方人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包容并蓄,重乡崇祖,爱拼敢赢的闽南精神。这是爸爸和我一起品读《魅力泉州》这本书后告诉我的一番话,现在仍久久地回荡在我的耳边。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这是每个闽南人都必定会唱的一首闽南励志歌,这首歌突出了闽南人的精神——爱拼才会赢!爱拼,敢赢!

作为小学生,不怕失败了重来!我骄傲,因为我是闽南人,一个爱拼敢赢的泉州泉港人!

六年级:庄炜鑫

故乡读后感 篇4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作为一个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族的财富,也没有鲁迅的高待遇,但他有鲁迅小时候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

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是一个叫比利的小男孩住在奥沙克山脉。他一直梦想有自己的两只浣熊,但比利的家庭非常贫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

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聪明机智。老丹勇敢,善于战斗。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打猎,在共同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优秀的猎人。在与纯种猎犬的狩猎比赛中,它们自豪地为主人夺回金银奖杯。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山狮,他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勇敢的老丹用他的生命来保护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了伴侣,停止了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里。

伤心的比利决定和父母一起搬出奥沙克山。搬走那天,他去了老丹和小安的坟前告别。他惊奇地发现坟墓上长着一种美丽的红色蕨类植物。传说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红色的蕨类植物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种植红色的蕨类植物。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让我一次有一次感到温暖。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如果我想实现任何愿望,我必须努力工作。我也学到了勇气、团结、友谊和善良的含义。

动物和人是情感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 篇6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和旧社会的可怕。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因此,我们应该更加珍惜今天的生活,有责任感,利用现在努力学习,为祖国未来的建设做出微薄的努力。

故乡读后感(四)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 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作为一个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族的财富,也没有鲁迅的高待遇,但他有鲁迅小时候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

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 老爷! 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这篇文章最后一段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我希望有没有关系。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沐浴着新时代党的阳光。人民只有不同的社会分工,没有社会阶级,人人平等。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

故乡读后感(五)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

在一次家庭的大牺牲中,飞跃地球和鲁迅结识了,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的家庭背境不同,但在当时,虽然闰土的家庭背境不是很好,但他知道很多事情,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

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 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

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

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当闰土在海边时,他们和我一样,都能看到院子里高墙四角的天空。从这句话中我感受到鲁迅当是多么向望自由!

与现在相比,我们过着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衣食无忧。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故乡读后感(六)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

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和鲁迅一样,他们只看到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

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但在过去,我不懂得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台非常好看的电视。我想:这是个机会。

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奶奶不得不打了很长时间**才起床。结果,那天她上学迟到了。从那以后,我第一个做完作业,然后做其他应该做的事情。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

它也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珍惜时间,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

故乡读后感(七)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

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 ,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 ,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 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

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

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故乡读后感 篇7

打鱼的——一读故乡人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

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

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和下属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原因之一。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所小学的芦苇池后面的臭河里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

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

生活就像一个巨大的负担。因为压力他们不能呼吸。一开始他们应该很伤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变得麻木,没有感情。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越来越艰难的生活,他反抗,他努力,但最后,他屈服于眼前的生活,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感情,仿佛行尸走肉。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反映出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是早期的主人。

她15-6岁的女儿代替她和父亲去钓鱼。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对她女儿外貌的描述。厚肿的大衣,不合身的皮衣,合她年龄不相称的钓鱼动作,都看到了一天的凄凉。

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当明明应该无忧无虑地去学校和同龄人玩耍时,明明不应该承受如此沉重的生活,而只是因为社会的压迫,负担全在她和父亲身上。

沉默的父亲本人,由于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变得更加沉默。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喜忧参半的。因为远离城市,生活的负担变的更重。但悲惨的生活并不能压倒一些人对生活的渴望和希望。

我想作者提到了那些对以后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

故乡读后感 篇8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多少人在搬家,有多少往事被遗忘,只有舌尖上的味道,才会长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家乡,生火的起点,人们的生火在回到家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家乡,安慰家人。平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读后感 篇9

本文目录

1. 故乡读后感

2. 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3. 初中生读后感作文:《故乡》读后感

4. 《故乡》读后感

5. 15年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6. 初中读后感:读《月是故乡明》有感

7. 故乡读后感

8. 初中三年级学生故乡读后感

9. 初中生读后感:《故乡》读后感

10. 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珍贵童年记忆的觉醒,将永远渗透我的内心,与我一起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比利,一个在奥沙克山区长大的男孩,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买了两只小猎犬。

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英雄比利的梦想是如此不寻常-得到两只浣熊猎犬。他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并不能使他的梦想破灭。

他无意中捡到的广告点燃了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我能背诵广告,好像我看到了浣熊猎犬,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抚摸它。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的男孩追逐着使他陶醉的梦想。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在那之后,他决定存钱买猎犬,以便得到猎犬,这对其他人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

为了梦想,他努力工作赚钱:10美分来自帮爷爷跑腿;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

“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

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就必然呈现出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孩子一个人去城里真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

三十二英里。这不是一个小数目。我们赤脚步行去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

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们,只要他们有勇敢的心,他们就会变得高大。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因为这棵树上有一只浣熊,所以比利花了很多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已经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必须遵守与猎犬的协议。

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

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毕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搏斗,最后砍倒了大树。比利的斗志是从砍树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出来的。

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厚的感情。从他们把小猎犬带回来的那天起,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又一次的危险经历使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比利和小猎犬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山狮。

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总是准备为他心爱的猎犬牺牲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他的生活。小猎犬长大后,比利在一次狩猎中又遇到了山狮。

但那一次,两只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来拯救主人的生命和报答主人,但他们是为工作而死的。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是如此的深沉和美丽。那美利的爱,无私的付出将储存在比利的内心世界。

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在我的生活中,我已经明确了我的目标:

为了自己的梦想,应该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我们应该用爱来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这本书无疑是我读过的最不寻常的书。第一次阅读时我就爱上了它。我日复一日地翻阅着,每一次阅读仿佛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内心,从不感到厌倦。

这本书的励志故事非常感人,充满冒险和爱情,引人入胜。如果你错过了它,你就错过了历史上最伟大的灵感。

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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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

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故乡读后感15篇


如何快速写一篇读后感?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对生活又有了新的感悟。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感”是“读”的延伸,在本文中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将分享一些与“故乡读后感”相关的内容,请认真阅读本文谨慎决策!

故乡读后感 篇1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故乡读后感 篇2

乡愁

——读《故乡》有感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原来,我们都是如此。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美好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热泪。

可我还会回去,哪怕只抱着一丝丝希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毕竟,那是我曾经美丽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 篇3

此心安处是吾乡。这在之前,是很多不得不离乡的人对自己的慰藉,是明知心念故乡但不得回的借口。但在当代,在作者的娓娓道来中,可能“此心安处事吾乡”真的应该成为精神和物质上的食粮了。

故乡在失落,它矗立在土地上,正真正地和土地互相融合,几乎每个人的故乡都如此。这次回家,发现了那条道路被改建过了,下次回家,发现常去购物的商店易地了,每一次,说句玩笑话,就像英语等级考试一样“每次都有新感觉”。我们总会发现故乡慢慢地离我们远了,不论是物,还是人,都在变化,在向更富强的方向努力。故乡忘记了贫穷和简单的幸福。

忘记了贫穷与简单,也未必不是好事。老年人生病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医治,年轻人得以通过故乡与外界的融合认识世界并大有可为,儿童得以有更好的教育环境,每一代人都有更多的可能,而不是被农田、锄头、草帽缠住一生,一生只能在天生被限定的圈子里兜兜转转,像跑马场里的马匹,再怎么奔跑也不知道在草原的野马奔驰的乐趣。我们在故乡失落的年代,一边享受它所带来的恩惠,一边怀念过去的故乡的恩泽。想得通的人,活在当下、活在未来,想不通的人,活在过去,在想象的乌托邦里,晏乐宾客,但可能一生乏善可陈。

地理上的故乡我们是难以追回的,那怎样安放我们不安的灵魂?

作者在书中多次强调“精神的故乡、思维的故乡”,在作者眼里,故乡的概念被无限扩大,它不在是地理上的故乡,固然作者对地理上的故乡怀有深深地怀念,但是,随着故乡的变化,还有作者本身的变化,一切已不是那么简单的“我还念故乡啊!”。改变、发展总是比单纯的固定不变更为复杂。当你跳出了以前习以为常的圈子,你会对它有更为客观地理解,同样,随着你在天涯不断地闯荡,你会和某些地方产生心灵上的契合,就像和故乡一样,但是这并不是你的故乡,或许它和你的故乡在很多方面存在很大的出入。精神的故乡,此刻就在它的身上得到了反映,你没有从它那得到养育之恩,但在那一刻你得到了感动与隐退很久的思乡之情。

古人有句话“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我认为这就是对“精神的故乡”很好的诠释。我们完全可以在一个不适合你心境匹配的环境潇洒地生活,虽然这个地方可能没有家后的小溪、尽荠麦青青的田野、合抱参天的大树。

能够坚定地追求一直渴望的东西,能够坚守住自己的精神家园,能够在时代洪流中不被牺牲,这些何尝不是回到故乡了呢?拥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何尝不是在故乡的土地上继续生活呢?地理上的故乡会死,这这也阻止不了,不仅是社会发展的缘由,还有我们自己的对故乡的拳打脚踢。

作者并没有花很多笔墨描写故乡,并不是跑题。在书里,作者真正教会了我该如何追故乡,追精神上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 篇4

「水是故乡甜」是琦君女士最新的散文集,收在此书的绝大多数篇章,在第一次见诸报端时我即已读过,

水是故乡甜读后感。然而虽书结集後我又反覆读了数遍,想为文一抒读後感却又费思量。原因无他,要谈琦君的作品,我几乎不能避开别人早发表过的论点。

在印象中,名家如夏志清、杨牧、彭歌、思果、隐地、欧阳子、郑明㊣等均曾公开肯定琦君在散文上的成就,一般读者以行动支持,使琦君的书成为书籍市场上的「金字招牌」,更不在话下。即连我自己,在请朋友雅媛帮我剪贴之际,重新检视发表过的评论文字,就发现我谈过她三本书--「留予他年说梦痕」、「母心似天空」和「灯景旧情怀」。因为,析论「水是故乡甜」这本琦君出国後出版的散文集,我想用纵观列论的方式,而不是逐篇零碎提出意见。

首先谈形式方面,形式包括对篇幅长短的控制和文字的舖陈。

「水是故乡甜」全日约十万字,收文三十二篇,平均每篇三千余字。琦君曾向我说,对一篇散文而言,三千字上下是最合理的长度;她本身是这个理论的实行者。当然,许多人会说,文章重要的是内容的好坏,而不在於字数的多寡。可是一篇散文要合乎艺术水准,先决条件为材料的取舍,一味强调精练,有时反给人「意犹未尽」之感,悬河倒泻式的洋洋挥洒难免流於散漫。琦君严格掌握作品的长度,行止自然如流水行云,既不故意浓缩而现晦涩,亦不胡乱「掺水」使内容淡而无味,完整和恰到好处,是她每篇作品的共同特点。

在当今作家中,国学根柢像琦君这麽厚实的并不多。难得的是琦君的文字是圆熟纯净的白话,她没有卖弄学问大掉书袋的毛病,她适当的引用诗词,作用是使情思有所转折,而非故示典雅;她避免某些女作家容易犯的,极力词藻的堆砌,字里行间浓烈散发「闺阁体」的气息,简洁、朴实、准确,琦君文字的境界是「豪华落尽见真淳」。

平心说,琦君的素材对读者而言并不陌生,甚至是琦君作品最受喜爱的理由。但琦君之所以为琦君,是同样的人、景物,每次出现都有不同的角度,给读者新的启示和感悟,

就如同由大陆来台的其他前辈作家一样,琦君带出来的记忆,转变成挥之不去的乡愁。然她的排遣方法,是复活一个典型农业社会,那业已消失的世界,尽管这个世界和我们有着时空上的距离,但无损於我们的向往与感动。

回忆充满温馨,也难掩惆怅。可是琦君对旧时风物故时情的感怀,从没有达於哀伤的程度,她会适时再把大家带回现实来,肯定目前所拥有的。由新怀旧,再自旧返新,以致自由出入於现在与过去之间,令琦君的作品永远有旧命维新的意义。

多少和琦君同年岁的作家,他们多回顾少前瞻,为排遣乡愁而把自己情感逼进死胡同,连带也使自己的创作生命早按上休止符;有几多以新说自许的年轻写作者,也成天乡愁挂在嘴边,但那个乡愁所代表的年代,他们没生活过,不落实的描写,作品里刻意强调的乡愁是「象牙塔内的乡愁」,当然不能普遍引起读者的感应和共鸣。

典型琦君的散文,常叙事兼以描人再加抒情,绵密中有变化,其怀旧的文章可为代表。但琦君作品的迷人处不仅於此,如「水是故乡甜」书内,「儿时不再」的不失赤子之心,「一望无『牙』」、「药不离身」自我调侃的幽默,以诚恳温厚的态度推介其他作家的作品(詹悟「母亲的梦」、林武宪「我爱ㄅㄆㄇ」、简宛「叶归何处」),在在都显示琦君胸襟的宽博与豁达。

此外,也因为作家多情、敏锐、善感的个性,琦君毫无矫饰在笔下透露,她对过世父母亲人的怀念,对儿子丈夫的挂心,甚至念念不忘和自己相处过的各种大大小小动物,及任何一草一木,可说珍惜宝爱一切人间的有缘。

写了那麽多书,琦君没有塑造过十恶不赦的坏人,更从未剑拔弩张攻击过任何人,对人世她有着睿智的了解,对芸芸众生,她充满爱和同情。

时局如此艰难,世路这样坎坷,我们庆幸有琦君这样的写作者,作品秉持佛家大慈大悲的襟怀,叫我们能忍受一切灰暗和挫折!

故乡读后感 篇5

重归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我”本应该满怀潮涌般的激动与喜悦,可当“渐近故乡时”,“我”看到“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我”之所以悲凉不是来至重归故里后又要公卖“我”聚族而居的祖屋与家什并永远离它而去的失落,却是见到儿时的玩伴闰土之后命运之墙屏隔并模糊了“我”美好的少年的故乡回忆。

“我”依稀记得——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刺去,那猹却将身子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那真是一幅天然的图画,那就是“我”的故乡。那画中的少年就是闰土,他刺猹是因为它吃海边地里的西瓜。闰土不仅帮家里看西瓜他还曾随其父亲来“我”家给照看祭器,他说他能用一根短棒支起下面撒了秕谷的大竹匾捕很多鸟:稻鸡,角鸡,还有蓝背,还有在他不得不在正月回家要离开我时我们都哭了,他回家后还托他的父亲给我带来了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

故乡读后感 篇6

这是一群土生土长的乡里人,经年的辛苦劳作使他们皮肤粗燥暗淡,体态和容貌过早地留下岁月的痕迹;男人大多壮实,女人多数丰满肥硕,且说起话来嗓音高昂,若用美丽可爱来形容他们,也许会有人嗤之以鼻。然而,正是看似粗俗的这群人,却把世间人情世故诠释得淋漓尽致,他们用平凡的行动阐释着真,善,美的内涵,他们用无声的语言把中国传统美德世代相传。这就是我的故乡人,他们留给我的印象,何止是美丽可爱?

我曾染上城里人的疾患,对乡里人漠然鄙视。故乡,乡亲,这温暖的字眼,也不过是泛黄记忆中的一点残存。而几次遇事重归故里,乡亲们的热情友善、真诚淳朴,深深触动了我淡然已久的情怀,点亮了我近乎熄灭的心灯。我不禁对他们深怀敬意而由衷赞美。

那年三月,母亲猝然去世,家人一时慌了手脚。听到痛哭声,邻居们闻讯赶来,他们一面劝慰我们节哀,一面帮忙安顿母亲的遗体,年长的商量如何料理后事。不一会功夫,知情的人陆续到来,院子里顿时人头攒动。执事被请来了,他是村里专门义务主持婚丧嫁娶事务的。经他有条不紊的安排和指点,帮忙的人们便各尽所能,各司其职。他们有的布置灵堂,有的搭理棺木,有的烧水做饭,有的买菜买米,腿脚麻利的外出请客……大家竭尽全力,不分你我,就像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有乡亲们操心跑路,我们做主人的煞是省心,只需安心在堂前守灵。

三月的夜寒气未尽,但前来为母亲守灵的人却坐满庭院,东方破晓时才带着倦意悄然离去,而另一拨人又陆续前来筹备当天的活计。最令人感动的,是那帮媳妇们。从着衣打扮可见她们与时俱进,追求新时代的美,不过在她们身上,依旧洋溢着农村妇女特有的乡土气息。她们干起活来泼辣干练。乡里人殡葬的宴席要请厨师在家操办,这帮女人便是厨房的好帮手。择菜、切菜、配菜、蒸馒头煮米饭、刷盘子洗碗,全都由女人们分担。蒸馒头的活计十分辛苦、麻烦,供百十号人吃两三天的馒头,差不多要蒸十几锅。这帮女人麻利能干。她们使足力气把莫大的面团来回揉和翻滚,出锅的馒头弥漫着诱人的香味,松软可口。半夜,寒风吹得人不禁打颤,可这帮女人还在露天临时搭的锅台上忙着蒸馍。她们没有怨言,没人临阵脱逃,像干自家活那样,精心地做着每一个细节,把真诚全都倾注在每一个蒸熟的馒头里。

目睹她们如此实诚,厚道,我感动的哑然无语。除了满心感激,我一时找不到合适恰当的词语来表达对她们崇敬和赞美。我悄悄注视她们,发现她们没有雕琢和修饰的那张脸映衬下的双眸,竟是那样纯净清澈;平和的目光有如一缕清风,让人神清气爽。她们简单,真实,淳朴,就像秋天荒野盛开的雏菊那样清新素雅,却不失美丽的韵味。

乡里的男人力气盈满,掘墓穴,送葬,掩埋等气力活儿当他们莫属。面对沉重的灵柩,他们没人躲避,没人怕晦气,全身心投入其中去尽自己的一份力。乡村人就是这样,谁家有事,全村人会尽力相帮,不辞辛苦,不计报酬。不像城里人,干任何事情都得出钱雇人。

这就是我的故乡人,他们做着约定成俗的平常事,但在我看来却极不平常。故乡淳朴的民风,像一股涌动的暖流,温暖我的心扉,激起我对故乡美好的情愫;让我重温乡情的美好和珍贵。尤其是弟媳妇遭遇事故时,乡亲们热情援助,再次唤醒我对故乡的热爱和崇敬。

有一年初秋时节,弟媳收包谷时被农用车碾压,当时伤势十分严重。为了及时抢救,村里有人立即开车护送伤员赶往十多公里以外的县城医院。经医生诊断,伤者危在旦夕,必须及时去省城大医院抢救治疗。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弟弟一时没了主意。再说事故骤然,一大笔医疗费该从何处筹措?还没等弟弟缓过神,几位随后赶往医院的乡亲和朋友已经替他考虑周全,他们慷慨解囊,你一万,他五千……瞬间三四万元鼓囊囊的塞进弟弟的口袋,缓解了弟弟的燃眉之急。

几个乡亲陪护弟媳顺利到达省城医院,拖住了弟媳在死亡线上徘徊的脚步。经过一个月多治疗,弟媳终于逢凶化吉,转危为安。十多万元的.治疗费并没有给弟弟他们带多大的威胁和压力,这些都归功于乡亲们的帮助。住院期间,家里秋收秋种这些农活没人经管,但村里人自发帮忙,解除了弟弟的后顾之忧。乡亲们帮忙收回几亩地包谷,剥皮晾干,脱粒装袋储藏。把收完包谷的土地被翻耕后种上小麦。后来据弟弟说,乡亲们当时给他们家搬包谷,有一天竟超过30多人。几亩地的辣椒红了,村里人自发帮忙采摘,运到集市变卖。乡亲们摘完一茬茬红了的辣椒,变成一沓人民币,等待主人归来移交。

弟媳终于要出院回家了,村里人像迎接自家亲人一样,在村口等候。在她回家休养的日子里,上门看望的人络绎不绝,几乎全村的人接二连三轮番上门问候,送大米、送挂面、送牛奶,礼品在一间屋子堆成了小山,甚至每天有人来送饭送汤。

乡亲们亲人一般的关怀,给弟弟他们一家带来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弟媳能闯过生死难关,后来竟没留下一点残疾,除了现代医疗技术发达,更得益于大家及时帮助。而这一切,何尝不是弟媳有幸生活在一个团结友爱的大家庭,才不至于被灾难和困难压倒?而这个大家庭的每个成员,看似粗俗的乡里人,他们的心灵竟是这样美好。他们用平凡的行动诠释着人世间的真、善、美。如果把他们平凡的故事告诉所有的人,我相信,善良的人们都会说他们美丽、可爱。

故乡读后感 篇7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的所见所闻以及家乡房一番美景。

在文章的中间,作者运用了好词好句,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好词好句让我感受到了家乡的美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有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

故乡读后感 篇8

故乡的黄瓜是一种孤寂的果实。

或在玉米地里间作,或在沟坡崖畔闲植;玉米秆便是它的架,崖石紫荆亦是它藤之所依。农人撒下籽种之后,便把它们遗忘;待炊间菜蔬稀疏之时,才有不经意的问寻。只要问寻,就有累累的果实无言地等在藤间。任你摘去后,果实的梦,才终于得圆。

故乡的黄瓜是一种农家品种。所谓农家品种,已非植物学的概念,系祖上的一种遗产。时光使其与故乡的人、故乡的地有了一种命脉关系——只有在故乡的土地上,才可以结出果实;在他乡肥厚的土壤上,却只长藤蔓。

它的果实短而圆,只有青白两种。青是山青,白是月白,无中间杂色。它的皮很厚,汁液亦不丰沛,但耐得住咀嚼,且能嚼出满口清香,可以清理污浊的肺腑。

那天,它出现在缄市的市场上,摊边蹲着一个乡下的姐姐。它特有的外形和特有的颜色很撩人眼目,但摊边极冷清。姐姐说:“城里人不认,说它皮厚。”

“不,每天总有几个老主顾,他们都是从乡下进城的。”

我明白了她的心思;与其说她是在做买卖,不如说是在维系乡情。因此,她永远也发不了大财,却也不会没日子可过——那几个老主顾总会光顾她的摊位,给她一个存在的理由。对他们来说,她的摊位不是市场的一隅,而是故乡的一块土。故乡的颜色,故乡的滋味,滋润着他们的生活。

父亲是个很仁厚的人。

父亲当村党支部书记那年,一个村民因违反砍伐政策而被处罚,便对父亲耿耿于怀。我家自留地上有——棵名贵杏树,结出的果实又大又甜, 名曰“香白杏”。当果实似熟未熟时节,那个村民叫着父亲的小名蹿到树旁,用力摇晃树的枝杈,让果实提前跌落。山里人把这种行径叫“毁秋”,属极端恶劣的一种。  父亲心疼果实,用乞求的口气对他说:“即便你对我有意见,也不能毁坏无辜的杏子,你且停下来,有话好好说。”

“咱们好好说吧。”

“就不跟你好好说。”

反复有三,那人依旧摇晃,未熟的杏子就纷纷落了下来。旁人便为父亲叫不平,鼓动父亲对他施以厉害颜色,让民兵把他捆了送去法办。但父亲没有吱声,索性任其摇晃——你不让我享受果实,我干脆就不享受,你还要如何?那个人便哈哈大笑,很是得意,似乎自己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村党支部一班人很不理解,认为父亲助长恶人气焰。父亲却很平和:“这件事应分开来看,他私砍村树,违反公家政策,处罚他,我绝不手软:保不保全那棵杏树,是我私人的事。私人的事便可以放他一马,他终究还是咱的一个乡亲啊。”

父亲虽是支书,却不挟嫌报复,以树个人威严,可见其仁厚之处。

仁厚的人,并非没有自尊,而是有极端的自尊。

1994年,父亲得了绝症。他要我把他接到我在县城的家,说离大医院近—些,好接受治疗。我理解他,他是怕癌症晚期塌了架的身形惹亲朋好友伤心,也怕乡亲们来看望他——既来看望,怎么也要花几个钱,但乡亲们还不富裕,他于心不忍。

临终时,他把我叫到身边:“我在县城里死了,你可以放心把我烧了,不会落埋怨。”我恍然大悟:按国家的山区殡葬政策,他可以入棺土葬;但他考虑到自己虽然不当党支部书记了,但毕竟是多年的`老党员,还是有余威在的,便不想遗后患给儿女和村人。他至死想的不是一己的风光,而是自己的尊严,他不愿污损了身后的声名。

他攥着我的手,轻叹一声说:“可惜啊,到底是身死异乡了。”这一声叹,像一记重锤锤得我身心俱痛,我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他虽然是山里的一个有威望的人,但首先还是一介普通山民啊!山里人的传统观念,还是在他的心里留下了最后的一丝不安。

故乡的夏日,有瓜棚豆架,它搭在每家的庭院里,或叫天井,或叫天亭。

叫天亭,更贴近瓜棚豆架下的情趣:或围坐啖夜饭,或斜倚对家常;鸡拥猫簇,人声物声,杂然相谐,是个有生气的地方。

男人在瓜棚豆架下喝酒,即使是酷夏,喝的也是白酒;女人在架下纳鞋底,脸相再俊俏,也敢胸乳裸露——无非是熟人过熟日子,既要过,便要过得爽快些。

先富起来的人,花钱搭了有合金骨架的遮阳凉棚,但在瓜棚豆架的绿海之中,顿显花哨各色,不待人说,自己便悄悄地撤下去了。自然的生活自然地销蚀着人工雕饰的成色。

依然清贫的人,从瓜棚上剪下一颗嫩瓜,也可以烹出一碟熨帖的话题——没有焦虑,何来心忧;不懂得安贫乐道,只讲求心神安泰;妻还是那个妻,子还是那个子;无所失,便是有所得。该说的话,再拙的嘴,亦说得令人动情;不该说的话,再巧的舌,亦牺惶打结。是你的鸡,长着翅膀,也不会飞远;不是你的金,揣在怀里,也会掉在人眼前——没有人给瓜棚豆架下的人讲哲学,但他们却过得很有哲学意味。

所谓天道人心,莫非就是这般情状?

瓜棚豆架下的人从不骂官,官离他们远,便只有敬畏。至于一个升了、一个降了,他们认为都差不多。但瓜棚豆架下的人,义愤填膺地恨骂小偷小摸、小奸小诈。这些都是发生在身边的恶行,虽小亦大:小隙可以败大节,小恶可以污大善……他门不能容忍,骂之,恶之,痛之,恨之。

在故乡,一个被亲朋好友唾弃的人,往往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只不过在某一方面,小节有亏也。

故乡人放在城市的话语里,会给他们四个字的评判:小题大做。

小题大做,几乎就是故乡人生活处世的基本准则。用小题大做造个句子,便是:故乡人小题大做的生活,结出了一颗很美丽的果实——乡风淳朴。

故乡读后感 篇9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二十年后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一个形象。

从鲁迅《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童年是一座被尘封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故乡读后感 篇10

篇一:《故乡》读后感[600]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

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篇二:《故乡》读后感[600]

鲁迅先生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小的时候看到穷苦人缺医少药,饱受疾病之苦,立志学医,希望用自己高超的医术为穷苦人治病救命。然而,整个社会的腐败和没落,使他感到只靠自己高超的医术救苦救命远远是不行的。于是,他弃医从文,他要用自己的大声《呐喊》唤醒沉睡的国人,实现社会的革命和进步。

《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21年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给劳苦大众造成的灾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历史现实。二十年的变化,使活泼可爱、机灵能干的少年闰土变成了一个“脸上刻着许多皱纹,只管吸烟身体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麻木、畏缩的人。“多子多福”的封建观念,苛捐杂税的摊派,兵匪及官僚的盘剥,是闰土家庭的生活“苦”的无法形容,问一句说一句,简直形同木偶一般。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

面对现实,鲁迅先生不由自主地发出“救救孩子”的大声“呐喊”:要人们冲破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推翻 “吃人”的社会,“去寻求别样的人生”。

近百年来,鲁迅的“呐喊”唤醒了一批批新时代的青年人,他们求真理谋变革,唤起民众千千万,开创了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如今,我们重温这片文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人——不能墨守陈规,要敢于创新;人——不能失去希望,失去了希望,就失去了动力和方向。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中国的伟大复兴正期待我们少年来继承、来接班,中国梦、复兴梦,正期盼着我们新的一代,“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和不懈的努力,相信成功的路就在不远的前面!

篇三:《故乡》读后感[600]

隔膜,疏远,毁灭,其实有时渐进式的,从隔膜到毁灭,是一个过程,不是瞬间的变动。就拿闰土这个典型的人物来说吧,少年闰土是如此的纯真,他可以忘记地位身份的界限,跟“我”一块玩耍;但是中年闰土显得低微、恭敬,我们可以分明地感受到一股封建等级的气息,“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我”与闰土、杨二嫂之间表面的隔膜是不是又在更深层次上映射出他们的心灵已经逐渐地被销蚀,甚至说早已毁灭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呢?

“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到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想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到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归来——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蓬船,终于蓬船’的圆圈。”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现代文学三十年》

在钱、温、吴三位青年学者的解读中,《故乡》是鲁迅小说中两大小说情节、结构模式之一的“离去——归来——再离去”的“归乡”模式的代表之作。这种结构安排形成的不仅仅是小说结构的完整,我认为,更是作者情感历程的完整:为生活而漂泊辗转的无奈又满怀信心——回乡寻“梦”时充满希望——再次离乡时的绝望和落空。鲁迅通过这种“故乡”情结,正好有意识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

鲁迅带着这种“为人生”的写作原则,而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从“启蒙主义”的观念出发,开创了“表现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

我们当代不也需要这样的作家,拿起笔,深入社会底层,关注身边的人和事,揭露社会的病态吗?

你对街头巷尾、火车站的乞丐视而不见吗?你碰见农民工还是投以鄙视的眼光吗?你在满头大汗的清洁工面前乱扔垃圾还是不知羞耻吗?

那就请您爆发你的正能量吧!

子曰:“温故而知新。”只有沉得住气,静得下心,才会有新的感悟。

故乡读后感 篇11

最近,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

1、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2、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3、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

4、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故乡读后感 篇12

最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故乡》。读完之后感受甚多故写下此文!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平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润土的思想可以说是已经完全的麻木和呆滞,在他的眼中更多的是等级封建制度的约束。对于一些我们不可以改变的外界因素,我们只有接受但我们可以改变可以控制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要在逆境当中找到希望,并有顽强的毅力,决不可随波逐流。

故乡读后感 篇13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

故乡读后感 篇14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故乡读后感 篇15

故乡美丽幽静的环境,让一些远离故乡的人十分怀念。我的故乡十分幽静,在河中长满了芦苇。在别人的眼中我的故乡可能是一个破烂的农村山野,可是在我的眼中我的故乡,非常美丽,到处洋溢着欢声笑语、充满了温暖。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故乡读后感5篇


全身心的投入阅读,可以让我们变得越来越高尚,作品这本书籍用真实的故事让读者了解更多。 现在是我用文字记录本次阅读体验的好机会,如何理清自己的写作思路,更好的记录一篇读后感呢?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这篇“故乡读后感”的内容,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篇1】

“我”回家了。眼前尽是悲凄萧索之景——这不是我的故乡。那时的故乡,是一片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可这形象却愈发模糊了;那时的故乡,是一位水乡中最美的姑娘——可这“西施”却站成了圆规的模样;那时的故乡,是小毡帽,是紫圆脸,是红活圆实的手,是那说不尽道不完的故事……可现如今呢?眼前的萧索,是破毡帽,是一片灰黄,是两板松树皮,是历经岁月沧桑的……的一切。

何为“可悲的厚障壁”?我想,那不仅是阻隔“我”和幼时伙伴的那堵无形的希娜之墙,更是那可悲年代的产物。民不聊生,众生苦难,阶级的划分早已明了之际,没有人会在历经岁月沧桑的打磨下,在疲于奔命时,在为了“活着”而拼尽全力时仍期望着再续幼时兄弟亲情。即便闰土激动至极,即便迅哥儿重返故里,即便四外无人,即便没有“面子”上的困扰,即便没有“主仆”之分,我想,二人也不会如幼时那般亲密了——他们“长大了”。正如闰土所言:“那时是小孩子,不懂事……”

就如歌中所言,“都在岁月中磨掉了尖牙。”

再看自己,小学的玩伴又能依稀记得几个呢?其中又有多少仍有联系呢?试想将来,又有何人能保证自己不会被一句“哦!我想起来了!原来你是那个谁啊!”所伤呢?又有谁能保证自己不会看着一幅幅陌生而又有些许印象的,成熟的面孔一一猜想“这大概是我当年的右前桌”呢?

……良久,回神。

希望仍在。这一隙的光明,是闰土的香炉、蜡钎和黄毛边纸——是飘渺的神明;那半丝的隐曜,是迅哥儿口中的“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这就是一个大的斯金纳箱,而“希望”,便是那尊神:它来自于人,受托于人,却也背叛于人。可这就是人的天性,他们一遍遍的被希望所抛弃,并取名叫“绝望”,然而又一遍遍的说:“希望总是有的。”

就像一个奇妙的轮回,水生便是闰土,宏儿便是迅哥儿。他们也会在雪地捕鸟,也会在瓜地叉猹,也会在金滩拾贝,也会收到来自对方的彩色羽毛——他们说好的。“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宏儿如是问道。但又有谁知道,宏儿所见是否也是满目萧索呢……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故乡读后感【篇2】

这的的确确,确确实实是我第一次沉下心来去触碰季老先生的文章,以前只是在小学课本上读到它在外留学时写得日记,字字句句里都充斥着爱国思乡之情。小学课本里这样的文章很多,读了后,我也不留记忆。如今却无意间翻到一篇老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还没来得及去细细品味,就已经被这个题目给醉倒了,写得多好呀,月是故乡明,月是故乡明,一语道破,点醒梦中人。往日里读到的那些,什么想念家乡啊,什么思念故园,顿时都化为了浮云,都不如这五个“月是故乡明”。

这篇的名字叫《故乡的二月兰》,简单而不失风雅,单调而不失古朴,极其吻合了老先生那种独有的气质。起先是被开头提到的“燕园”二字迷住的,我极其向往那里,去窥视那个海纳百川、兼容并包的园子。殊不知老先生竟然住在那里,转念一想,老先生就该住在那儿,也只有那里值得老先生祝我细细地往下看,看懂了什么叫“一见钟情”,彻彻底底地伏倒在老先生的文字之下。对这些文字油然而生一种“相见恨晚”的情感。

他说,二月兰是在努力攀爬着的,这“攀爬”两字用得妙绝,仿佛可以看见二月兰那顽强的生命力。“连喘气的声音似乎都能听到”二月兰的喘气竟被老先生听见了,我痴笑,大概也只有老先生这样的人能听得见吧。

婉如是季先生的女儿,但是对她描写,倒让我想起了“江南伊人,在水一方”的场景,“她总穿过左手是二月兰的紫雾,右手是湖畔垂柳的绿烟,匆匆忙忙走去,把我的目光一直带到湖对岸的拐弯处。”

“紫气直冲霄汉,连宇宙都仿佛变成紫色的了。”这句话在文章中足足出现了三次之多,我本是觉得奇怪的,从没读见文章中竟出现了这么多重复的语句,想拿着书去找胡老师问问的,但后来多读了几次,便觉得就该这么写,已经找不出比这更好的语句了。

我的这篇文章绝不是在点评,因为即使读了许多次,也不敢斗胆写一篇点评的文章,只是写写心中的敬佩之情而已,仅此而已。

故乡读后感【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故乡》。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由著名白话文《狂人日记》,还有著名小说《阿Q正传》,而令我最欣赏的,便是新编小说《奔月》。

《奔月》这个故事,主要写的,不是嫦娥,而是她的丈夫后羿的故事。它没有赞扬后羿的功绩,而是续写了他的婚后生活。

后羿的婚后生活,十分艰苦。因为长期的大量捕猎,最后只剩下了乌鸦、麻雀等小鸟。因此,后羿一家只得餐餐吃乌鸦炸酱面。为此,妻子嫦娥经常白眼儿他,除了家人外,大家几乎要把它忘记。我觉得,后羿现在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同时,我也觉得后羿十分可怜,因为他每天几乎不吃早饭就去打猎了,而给他的回报却是几匹老乌鸦;回到家里,他还要受妻子的埋怨和白眼儿,他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苦不堪言”。后来,他的弟子逢蒙又在外造谣,竟说九个太阳是他逢蒙射下的。后来,他又出去打猎,结果误伤了老太婆的黑母鸡。老太婆硬让他赔,还问了他是谁。后羿说,他就是射日英雄。老太婆听过了逢蒙的造谣,自然不信后羿,不仅把后羿骂了一顿,又让他赔十个炊饼。看到这里,我真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后羿,赔了炊饼又挨了骂,心中无比失落。

后来,那个老婆子把黑母鸡给了后羿也答应用十个炊饼来交换。这下,我心中的不满情绪总算减轻了一些。

正当后羿带着黑母鸡回到家时,他的妻子嫦娥却不见了。后羿惊慌无比,马上差人去找,折腾了半天,后羿才知道:原来是妻子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吃了法师给他的仙药,去了月亮。接着,后羿便心痛不已。我也为后羿伤心,因为他的弟子忘恩负义,妻子背信弃义,人们将他淡忘。我相信,现在他的心也是落寞、疲倦的了。这也许就是一个英雄的悲剧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时,心中涌起的是一种凄凉。同时,我也品尝了一个人一生的苦与难。我也懂得了什么叫背信弃义,什么叫忘恩负义,在这时,我的心灵也在文学的魅力中受到了洗礼,得到了人生真谛的升华。

故乡读后感【篇4】

不知在哪里观过盛开的.稻花,却不像记忆中的稻花。看着它们,我却像在听一个恍如隔世的故事,故事里有我的稻花,有带给我许多温暖的人,有我那同稻香一同飘走的童年。

茅盾说:“故乡之于我,犹如心底的一汪清泉,涓涓流淌,生生不息,它流经过往的岁月,流经我人生的每一寸土地,流经心尖尖上那些永恒的记忆……”

小时候,故乡之于我,是大片大片的稻田,在风吹起的金色浪涛中遨游。它生长在我对于故乡的每一寸印象之中。我拍下一望无际的稻海,金黄金黄的,风儿吹来,带来稻米的气息,弥漫在空中的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永恒的味道。嗅着稻香,徜徉于稻海,轻声哼唱:“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那时,我身自有稻花香。

茅盾说:“历史的发展大凡是一种文明改变另一种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立什么,破什么,留存什么,发展什么,选择将决定和影响太多东西,它正悄悄地构建着我们未来的世界。”

后来啊,故乡的土地上还会种植水稻,却没有了曾经的那般金黄,而是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灰。我目睹着柏油马路代替乡间土路;目睹着高楼大厦代替平房小屋;目睹着私家车代替驴车马车。故乡的消亡,也许是城市化的一种必要牺牲吧。我庆幸着,那时在故乡的秋天,仍能闻到不多的水稻的气息。以后的以后,再看到一株水稻,嗅到一阵稻香,我能够记起故乡的那片稻海,能够想起空气中弥漫的稻香,那时,我乡自有稻花香。

茅盾认为,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故乡的消亡似乎变成了一种必然,故乡的消失便是告别一个旧时代,迎来一个新时代。

而现在,故乡是为我们留下的是原始而美好的记忆,可能我们无法遏制故乡的城市化。但是,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力量,记录下这片土地曾经的美好。未来的故乡将变作心灵之乡。每每当我们念起那片满是稻香的土地,就会感到欣慰。

也许,故乡真的要消失了,一并带着他们的故事与沧桑,从我身自有稻花香到我乡自有稻花香。现在与未来,我会说:“我心自有稻花香!”

故乡读后感【篇5】

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精品作文>,读了里面的几篇文章让我深深的喜欢上了它。其中一篇

小作者和我一样离开家乡很多年了,父母在外地打工,所以不得不跟随父母一起外出读书。在外度过了几个中秋节。但总觉得每年八月十五的月亮似乎都不那么圆润,多少次地反复问自己,是偏见?还是思念?文中的字字句句都好像敲打在我的心坎上,无一不是我自己的内心写照。“我曾经是一个贪恋月色的小女孩’.每逢中秋的时候,我也像小读者一样,深深的怀恋我的爷爷,小时候和爷爷奶奶一起的生活好像一首儿童诗,虽然简单却很快乐!可在几年前,刚刚过完中秋,月饼的香气还没散尽,我亲爱的爷爷就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我只有用泪水模糊的双眼看见妈妈无奈的背影离开了家乡,来到了盛泽读书。来到了盛泽,我感到孤独和不快乐,这里再也没有家乡的味道。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在想,全国不知有多少像我一样在外上学的小朋友,也在无时不在思念家乡!家乡的明月我们何时才能相见!

故乡读后感13篇


写读后感并不容易,但如果我们能仔细地观察作品中的细节和情节,就能够写出更好的读后感了。相信大家都读过一些作者写的作品,在此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了最新的“故乡读后感”,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建议大家将本页和本站收藏起来,以便日后的阅读和学习。

故乡读后感 篇1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故乡变得美好,鲁迅先生就是借小说《故乡》表达了他对自己故乡的一份特殊情怀的。

《故乡》的内容大部分取材于真人真事。那么,《故乡》是如何成为一篇著名的小说的呢?它主要运用了对比映衬的手法。小说以“我”(迅哥儿)回故乡的经历和见闻,写了故乡的景色、事件和人的前后种种变化,从而揭示了深刻的社会主题。

在“我”的心里,故乡过去的景色十分美丽。那时候,天空是深蓝色的,圆月也是那么金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人们的生活优裕富足。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这样的景象已经不再出现了。跨入故乡的第一眼,首先给人留下印象的是深冬阴晦(huì)的天气,吹进船舱中呜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的萧索的荒村。这样的景象只能使人产生悲凉的感觉。

在准备搬家的过程中,迅哥儿再把他前后经历的事和人一一对比,心中就有了一种比悲凉更为沉重的心情。比如,过去他们的老屋,是多年聚族而居的,但现在已经卖给别姓了;而且现在这老屋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已经朽败不堪了。

那时,他们的家景很好,大祭祀的年头,他们家的供品不少,祭器也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还要请一个忙月来帮忙。和迅哥儿相处的小朋友闰土,才十一二岁,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能手捏一柄钢叉刺猹(chá),能管祭器;能装弶(jiàng)捉小鸟雀;能讲故事;还有许多“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迅哥儿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但是,现在的闰土却跟过去完全不同了。他的身材变了,脸色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肿得通红;头上戴的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穿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sè)索着;那手也不是迅哥儿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更为严重的是“……他景况也很不如意……”。

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当年因为她,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而现在却成了一个市侩小气,爱占便宜,贪财,势利,捕风捉影,无事生非的人,所有这一切都给人一种世道凄凉的感觉。

本来我和闰土,当年可是无所不谈的好朋友,而现在,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那么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主人公对自己的故乡有没有一点希望呢?小说又是用什么叙述方法把这些不同的材料组织在一起的呢?只要认真读书,同学们也能从小说中找出答案。

故乡读后感 篇2

一个深冬的早晨,冷风吹进船舱中,远处是一片荒凉的村庄。鲁迅又回到了久别的家乡,而这里的一切都变了,他一心一意冒着严寒只为了见一见他的故乡,看到这一幕,他的心也经不住悲凉起来。

第二天一早。鲁迅满怀激动地走进家门,亲人们都出来迎接,说说笑笑,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突然,有人在敲门,这是鲁迅儿时的伙伴闰土。岁月如梭,已经相隔二十余年啦,曾经一起谈笑,一起捕鸟,一起玩耍,天真无邪,儿时的记忆如闪电般划过脑海。

鲁迅一听说是闰土,连忙上前迎接,亲切地问声早,闰土站住了,脸上透着欢喜和凄凉的神情,恭敬地问了早。鲁迅刚想多说两句,但这一串迫切的话语像是被挡住了,不得不咽回去,因为他知道与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块坚硬深厚的玻璃,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了,鲁迅感到十分悲哀凄凉,也说不出话了。归程了,却离故乡远了,也并没有任何留恋,仿佛四周有几堵密不透分的高墙,环绕着他,将他孤立了……

鲁迅儿时的故乡是美好的,但历经岁月磨砺,再熟悉的人也变得如此陌生,就像从未说过话,曾经他与闰土是最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时间不饶人”,以前的事也逐渐淡化,友谊是彼此的,但同样需要维护。其实重要的原因就是鲁迅长大了,成为了一名家喻户晓的作家,前途无可限量,志向也是高远的,不再是一个顽皮的少年。而闰土是在他家打工的佣人,虽然小时候一同玩耍,但长大后毕竟不是一路人,志向也不同,这让他们各自分道扬镳,也无话可说了。

现在我们就生活在自己的家乡,每次出游过后,回到家也会感到十分亲切,并不会陌生,只是因为时间相隔不长。鲁迅一别就是二十年,也记不清故乡是否还是原来的样子了,看着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比以前陈旧了,儿时的伙伴也陌生了,不禁变得心酸。这就是光阴的威力吧!

生活中我也有一起长大的九年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习,挥洒汗水,同甘共苦,回想起来真是历历在目,她们使我的童年生活更富有乐趣,希望我们能够不像鲁迅与闰土那样,可以友谊长存,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 篇3

主要内容简介:

《乡关何处》是野夫的一部散文,虽然我很少读散文,可以读完之后,还是挺喜欢他这种带着悲伤情绪的文章。

读后感心得体会:

散文一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从文学上来看,需要有一定的文学细胞且有文艺范儿的人,才能很好的理解散文的美,对于我来说,既没有文学细胞,也不会装文艺,散文对于我来说,一直都是提不起兴趣的类型。在好友的推荐下,我才抱着尝试的态度,去尝试读一读这本书。

阅读之初,好友春红已经给我灌输了这本书的基调——有点悲伤。我原以为,这又是一部描写爱情的散文集,因为太多的散文就是这种类型。但是当我读完第一篇文章后,我发现,这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也不是我想象的那种情爱的散文,而是怀旧,是对故乡、故人、故事真实情感的抒发。于是我,怀着对作者的尊重,对好友的最终,读完了这本书,不得不说,我被作者那朴实的情感所吸引,那种饱经沧桑的经历,充满无奈的生活,活生生的反映出当年作者身边人的身边事,无奈,辛酸,被生活所折磨,我仿佛看到了,从抗战到80、90年代的社会的样子。

作为一个90后。我或许没有亲身经历过80年代甚至抗战,平淡的生活。但从我童年的经历来看,当年的生活一定是非常的艰辛,非常的不容易吧。记得我都还用过一分钱,两分钱五。

那个年代。虽然会有很多弊端。但是较80年代,甚至抗战年代而言。人民可以做主,社会还没有那么专制,言论还是比较自由。作者身边的人,如果还活着,他们一定会羡慕现代i的生活。可是有大多的人已经作古。他们已经看不到现在生活的样子。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活着就已经很好了。想想现在的我。其实和作者有相同的地方。从作者的文章来看,是一个比较悲观的人。悲伤的情绪是他的主线。和我一样。作者也是重感情的人。我能够理解到作者的那种心酸和无奈。看完之后,突然想回到当年的时代。去看一看作者当年生活的样子。可是没有机会也不可能。就现在社会而言,我可能是一个不入流的中年。本想说是青年,但想想自己已经二十七八了,也是中年人了。

生活还在继续,时代还在发展。我也有我自己的目标。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为之努力。。

故乡读后感 篇4

蜗牛背着重重的壳,一步步向上爬,蝴蝶破茧而出,一扇一扇飞向花丛,雏鹰经过无数次的试飞终于飞向蓝天,敢于追梦,敢于奋斗,都是生命最精彩的瞬间,《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同样讲述了一个叫比利的男孩追梦的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在奥沙克区一个叫比利的男孩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历时两年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拥有两只猎犬。从此他们形影不离,并肩作战,赢得了大赛的冠军,最后他的两只猎犬为了救比利,死在了山狮锋利的爪下,那两只猎狗的墓间,长出了一丛绚烂的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个感人而励志的故事,小主人公为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他为了实现买到两只猎犬的梦想,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用了整整两年时间不停劳作,双脚划出血淋淋的伤痕他不顾。当每次只能收入一、两美分时,他没有因为距离目标遥远而放弃。因为他有坚定的信念,他要得到两只猎后终最后终于攒够五十美元的时候,他捧着钱罐流着泪,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正如文中爷爷说的:“”这是用诚实工作换来的钱。”此时我的泪水也夺眶而出,不禁为比利感到高兴。是的,我们要靠自己的双手,辛勤的劳动去创造生活。有梦想,去坚持,跌倒了爬起来,只有坚持下去,才会有实现梦想的可能。“我们命定的目标和道路,不是享乐,也不是受苦,而是行动,在每个明天要比今天前进一步。”亨利。沃兹沃斯的这句话正诠释了比利的精神。

读着比利的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记得打乒乓球的时候,打了一盆又盆球,浑身酸痛,手臂发麻。我一次又一次的对自己说太不容易了,我要放弃。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不禁问自己,我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吗?打乒乓球还能比比利的两年辛苦劳作更累吗?我和比利可是同龄人啊。是啊,我应该向比利一样。不轻言放弃。为了自己的乒乓球梦,我应该勤学苦练。草木不经霜雪,则生意不固。吾人不经忧患,则德惠不成。我不禁在心里对自己呐喊:加油,健丞,像比利一样逆风飞翔。

莎士比亚说:在生命的颠沛流离中,最容易看出一个人的气节。我们这一生,并不止于生于渺小与等待死亡,而应该向苔花学习,哪怕如米粒一样微小,在春风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依然像美丽高贵的牡丹一样,大胆自豪地盛开。

当我合上这本书,我的眼睛控制不住地湿润了。比利、老安、小丹在树林中猎浣熊的情景在我脑海中像放电影一样一遍遍回放。当面对五十美元巨款。比利那句:不管怎样,我一定要想出办法。也一遍遍在我耳边回响。当我读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那一株红色羊齿草永远刻在老的记忆之中。

故乡读后感 篇5

一天,妈妈下班回家时,给我带回了一本《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说很好看,可我一点也不感兴趣,妈妈见我无动于衷,便说:“这可是关于小狗的故事哦,你不看的话……”话还没说完,我就把书抢了过来,哈哈,妈妈一下就击中了我的“要害”,因为我超喜欢小狗呢!

傍晚,吃过晚饭,我便迫不及待地阅读了起来,一读就让我爱不释手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两只猎犬的感人故事:在奥沙克山区的一个人烟稀少的美丽山谷中,住着小男孩比利一家,比利家很穷,可他一心想要两只小浣熊猎犬。一次,比利在钓鱼人的宿营地找到一本杂志,()看见上面有一条消息“出售小型红骨浣熊猎犬,每只仅售25美元”,他决定自己赚钱买猎犬。从此,比利非常努力地干活:把蔬菜卖给钓鱼人;摘下浆果到老爷爷店里去卖;冬天出去打猎,卖猎物……这样日复一日过去了两年,他终于攒到了50美元,如愿买到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看到这,我打心眼里为比利高兴,他用毅力和勇气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真是太棒了!

后来,比利花了一年时间训练老丹和小安,还参加捕浣熊比赛,得了冠军……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晚上,他们遭遇了山狮的攻击,眼看小主人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看到这儿我既伤心又气愤,我恨那头狮子,是它从比利身边带走老丹的。老丹死后没多久,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读到这里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为什么老丹和小安都死了?它们是那么的可爱、勇敢、忠诚!

故事的最后讲到在两只小狗的坟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相传红色羊齿草是天使种下的。我想:老丹和小安应该就是来到人间的天使吧。

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它温暖了我的心灵,让我一次次落泪。我要把它推荐给我的同学们,让他们一起来感受这份温暖的力量。

故乡读后感 篇6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明白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样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述能够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完美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此刻,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故乡读后感 篇7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创作的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反映了辛亥革命后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与剥削之下农村破产、农民生活痛苦的现实;揭示了封建传统观念对劳苦大众精神上的束缚,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强烈感受到旧中国的民不聊生,与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党中央提出“改善民生”这一理念,让中国人民在现实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建设小康社会带来的福祉。我不由得想起太平镇我姥爷家这几年的巨大变化来。

一 崭新水泥路

从前我坐车回姥爷家的时候,村里只有泥泞不堪的土路,用“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形容最恰当不过了,而且也有许许多多的大坑,我坐在车上,就如同在蹦蹦床上一样,上蹦下跳的。自从开启“一事一议”和“平整土地”的项目,村里修建了几条机耕路,宽敞的机耕路笔直地从田间穿过直达村里,乡村就像换了一个新容颜:路变成了水泥路,再也没有灰尘和泥巴,坐在车上,也没有一丝的不平稳,公路两旁也添加了许多的杨树和松树,成群的小鸟在树上表演大合唱,小溪那欢快又轻柔的叮咚声来为小鸟们伴奏,各种各样高大的楼房也在静静地凝听。我兴奋地跟姥爷说:“修好了新公路,真是太方便了,以后我经常回来看您!”姥爷乐呵呵地说:“乖孙女啊,修好了新公路,不仅方便大家出行,更大的好处是种出来的甘蔗、蜜桔和葡萄等农作物可以更快捷地运往外地。你不知道以前有多麻烦,隔壁家的张爷爷以前种了很多的甘蔗,因为路太烂,大卡车都进不来,要用牛车拉几十次到公路边才能装车运走,讲多辛苦就有多辛苦!现在老板直接开车到田间地头把农作物拉走呢!”是啊,正是这一条条四通八达的大路,让农村发展的势头更猛了,村民们的生活也随着进入了快车道。

二、广场舞

火遍大江南北的广场舞,如今也跳进了我们的小农村。每当夜幕降临,村里的文化活动中心——操场上就传来动感的音乐,各家的大妈们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一块,随着音乐像愉快的蝴蝶一样翩翩起舞,谁又想到,就在几年前她们可都是麻将牌桌上的主力军呢!操场四周,老人们在下棋、聊天,孩子们在嬉闹、游戏,好一幅和谐新农村的动人画卷啊!

当然,农村的变化远远不止这些,随着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富强,惠民政策越来越多,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啊!我相信姥爷家的生活一定会蒸蒸日上,繁荣昌盛!

故乡读后感 篇8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与善良的化身!”也可能是我属狗的缘故吧,向来对描写狗狗的书籍都情有独钟。无论是《灵犬莱西》,还是沈石溪笔下的《第七条猎狗》,都很吸引我的眼球。但是最让我难忘的还数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整本书故事既精彩,又感人,我反反复复读了四、五遍,依然意犹未尽,每一次阅读仿佛都能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内心,从不感到枯燥。它就像一块磁铁一般深深地吸引着我。

故事虽然简单明了,但情节却波折起伏。文章中的小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如愿以偿,并与爱犬结下生死情谊,令我最感慨的便是比利为了得到两只猎犬而努力的片段。一个仅仅十岁的小孩,遇到任何事都不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触动了我!由于比利一次偶尔的机会在河边捡到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的广告,于是比利下定决心要自己攒钱买狗,不依靠父母。比利从此开始了每天早起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扑兽夹捉野兔,将零零散散的物品卖给河边的钓鱼人,每天只赚几美分,离目标的50美元,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这却偏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漫长的两年,他集齐了50美元。最终如愿以偿,得到老丹与小安。我对比利坚持的信念所震撼!

想想自己,两年时间不知道做了多少半途而废的事情。另外我也折服于老丹和小安的对主人的忠诚与奋不顾身。回想小猎犬领回来的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猎犬,比利舍身保护了一对猎犬。渐渐地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三人慢慢变得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中,比利又遇到了可怕的山狮。在这危在旦夕的时刻,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特别是老丹为了保护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中,耳朵被撕的一条一条,骨头纷纷露出。最后失血过多,失去生命。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最后两条小猎犬都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挽救了主人的生命,回报了主人数年前的救命之恩。不久,两个小小的坟头长出了一株株红色的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难道这就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生活要更加勇敢。只要自己有追求和梦想,通过努力必然会呈现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左右!

故乡读后感 篇9

炒米:在写炒米的时候汪曾琪先生先说了炒米的典故、来历、用途。让不明这种食品为何物的读者,不感到陌生。并让人明白,这种食物是生活紧张的年代的一种应急食品。

端午的鸭蛋:说到端午节,人们熟知的是粽。,而汪曾琪先生要说的是家乡的鸭蛋。这点首先引起人们的好奇。

作者的家乡在高邮,家乡的端午节风俗,那里的孩。们兴在胸前挂“鸭蛋络。”。在胸前挂了半天,什么时候一高兴就把络。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有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用吃剩的蛋壳里放几只萤火虫,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纸,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机了。(既说明了家乡的风俗,又饶有兴趣)

咸菜茨菇汤:早年冬天缺少蔬菜的一种替代品。

是一种青菜腌制的。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凉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咸菜里有时加了茨菇片,茨菇的味道微苦,吃多了就再也不想了,谁想过了三四十年还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当然主要是作者想念家乡的风物、人情。)

枸杞头:枸杞是多年生植物,春天冒出嫩叶,即枸杞头。枸杞头可下油盐炒食;或用开水焯了,切碎家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极清香”。春天吃枸杞头,可清火……(汪曾琪先生是一个美食家,他喜。做菜,并把他的做菜经验用文字表达出来。在欣赏文字的同时,同样可以学着做这道菜。这些是其他作家那里,不曾有的为文特点之一。)

故乡读后感 篇10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名叫比利的小男孩,一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两只浣熊小猎犬,但比利家很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机智聪明,老丹勇敢善战,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猎的美好时光,在共同的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出色的捕猎高手,在与纯种的猎犬比赛捕猎中,骄傲的为小主人赢回了金奖杯和银奖杯。但是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伙伴,不再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

伤心的比利决定随父母搬离奥沙克山区,在搬家离去的那天,去老丹和小安坟上告别,惊喜地发现坟上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下红色羊齿草的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长出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让我一次次情不自尽的落泪,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想实现任何的愿望,都得通过自己的努力。也让我懂得了勇敢、团结、友爱、善良的意义。动物和人一样是有感情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 篇11

作者对对于金大力这样一个泥瓦匠有着非常细致的描写,哪怕几句简单的任务对白,也可以看得出金大力这人的品性和为人。而这个人物的与众不同,在于他长年累月地生活在一个单调的生活环境中,每天重复同样的劳动,所以形成了他淳朴的性格和易于满足的心态。而这样的人,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不可缺少的,又是让我们感叹而无可厚非的。

文中写到这样一段话:“这些他统统不会,他连砌墙都砌不直!当了一辈子瓦匠,砌墙会砌出一个鼓肚子,真也是少有。他是一个瓦匠头,只能干一些小工活,和灰送料,传砖递瓦。”可见此人真的没有多大本领,甚至堪称笨拙。现在的话叫做笨得可爱。但是紧跟着下面一句描写却说:“金大力听明白了是一个多大的工程,就告辞出来。他算不来所需工料、完工日期,就去找有经验的同行商议。第二天,带了一个木匠头儿,一个瓦匠老师傅,拿着工料单子,向主人家据实复告。”看看,这就是这个人良好品性的体现,绝不浮夸,做事情负责任,难怪“这一带人家,凡有较大的泥工瓦活,都愿意找他”。我们都知道,一个人的能力大小和先天以及后天因素都有关系,我们看不起的并不是那种能力不大的,相反能力大却恃才放旷的人我们都长都很厌恶。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有品行的人,随不足担当重任,但是普通事情交给他,你可以绝对放心。

再看看这段:“金大力是个瓦匠头儿,可是拿的工钱很低,比一个小工多不了多少。同行师傅们过意不去,几次提出要给金头儿涨涨工钱。金大力说:‘不。干什么活,拿什么钱。再说,我家里还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我不比你们指身为业。这我就知足。’”多么难得!这就是健康的心态和为人。

这样的形象恰恰代表了我们社会底层无数朴实简单的劳动者,他们虽然能力单薄,却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最重要的是,他们并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有多大能力就做多大的事情,有多少付出就要求多少回报。

我之所以认为这样的人是社会不可缺少的,是因为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能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从不给我们的社会制造冲突或者麻烦。而且他们还在一点一滴地为我们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这些靠着自己的劳动和汗水吃饭的人,虽然平凡,却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有良好而健康的心态和精神面貌。

故乡读后感 篇12

大概是生活的劳累所至吧,“我”很兴奋见到了闰土,总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却“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闰土见了“我”却站住了,有些木然,脸上显出“欢喜和悲凉”,接着恭敬地叫“我”——“老爷”……而不是“迅哥儿”,“我”此时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家乡由此变得阴晦悲凉了。昔日纯朴天真的少年终不堪多子饥荒兵匪官绅的压迫而如其祖辈们一样命运悲惨了。

“老屋离我愈远了,但我却并不感到留恋”,“我”不愿留恋的是“闰土”似的乡亲要了香炉和烛台去敬奉陈腐而落后祖辈并沿袭封建祖制过着木偶似的世代辛苦而麻木的生活。朦胧中,“我”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那圆月下的少年不再是项带银圈的闰土,而是宏儿正在想念的”应该有新生活“的水生。

时间轮转到二十一世纪,我有如“我”一样的美好的少年时的回忆:放野火,打野仗,赌硬币……还有那郁荫葱茏炊烟树下的茅舍和生产队的大晒谷场上孩子们极情的追逐嬉戏,还有我常和父亲总在月高霜白的冬夜船行二十多里水路在大湖上放网捕鱼,鸡唱三轮之时,仓满船归,舟行波随……如今,我不是”我“,我却似闰土继承了我的祖业,当了一名渔夫,然而我不供奉”香炉与烛台“我不想辛苦麻木的生活,也不愿意辛苦展转而生活。我脑海里常常影现父亲因多子与世事等羁绊的人生阴影,我总在父亲的人生轨迹上抗争,我力图要开辟一条自己和路……

我不知道水生是过的一种怎样的生活,也许是”我“和我理想中的新生活吧。

故乡读后感 篇13

六年级读后感题目:《故乡》读后感600字。鲁迅先生的这篇《故乡》读后感作文,我觉得表达更多是一种悲凉、无奈的思想。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题目: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题目: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题目: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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