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观后感
发布时间:2024-07-25 乡土观后感乡土观后感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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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观后感 篇1
长久以来,“中国”不仅仅是一个国家,也是一个具有深厚内涵的代名词。“土气”的帽子在中国冠了几十年,至今仍然不能完全摆脱。其实,这也成为一种带有象征意义的形容。
就“土”字而言,个人给予这种象形是笔直站立的中国人深深扎根于泥土中。中国的乡土气息,追溯其里,我觉得费先生这句“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收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用的恰到好处。中国亿万生民自古面朝黄土背朝天,无论是从奴隶走向封建,还是从**走向现代,“安土重迁”的秉性始终传承在炎黄子孙的筋脉中。
翘首千年的沃壤及高超的耕作,中国似乎离不开这“磨人的泥土”。泥土中生得光辉岁月,绵延的根脉早已遍布广袤大地,**还舍得遨游天宇。就现在的老人而言,纵使周游各国,背包东西,老死也得归于那个“老地方”。
“乡土气息”似乎在现代社会里被看做一种讽刺侮辱,但是在费先生的眼中这就是地域性的名词。你瞧不起乡下不识字的农民,“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是社会的人都是熟人人眼里长大的。‘面对面的社群里’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此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取文字呢”。
因此可以说,一方地域一种艺术,我不敢谈这是种文化,但这的确是地方人民世代累积的一种“习惯性的艺术”。你看不起乡下的大话。 乡下人可能在嘲笑你,因为你连田野里的狗都抓不到。书面语言仅是表达情感的一种工具,不是唯一的一种。
李冠南2013418154
2013级思政一班
乡土观后感 篇2
《乡土中国》,简简单单的四字书名,薄薄的一百多页纸张,却承载了几千年厚重的中国乡土文化,浸润着费孝通先生,这位将一生献给中国大地,献给中国社会学、人类学研究的学者对乡土社会的理性思考与浓浓深情。这本书册,由费老根据上世纪40 年代后期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出版而成,因而对于大学生的我们,也是再好不过的学习并**中国乡村社会,了解那些也许今日的我们所无法感受到的最质朴,最本真的乡土本色的读物。而对在记忆深处仍留有乡村印象的我来说,《乡土中国》这本书,更是成为了我追忆小时乡土记忆的回忆手册。
我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而我也是在上小学之后才搬家到城市。即使为了求学住在了城市,我也总是愿每周回乡下,陪陪看着我长大的老人,走走我摔倒过无数次的石子路,提着竹篮和奶奶去山下的田里挖土豆,照看蔬菜,感受最原始的中国大地。因此,在我的血液中流动的本质上是农民的血液,是本地的。
农村,即使现在被破坏得千疮百孔,也依然是我内心深处最眷恋和怀念的地方,那里绘成了我大半个童年;那里,也是无数淳朴的老人,憨厚的农民,**黝黑的小孩生存,生活,繁衍之地;它是中国的基础,是中华民族的源泉,也是中华文化和民族的源泉。
因此,在拜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的过程中,我总能找到很多熟悉的影子。在字里行间中,读出一丝怀旧的气息,仿佛听到爷爷们的憨笑与叹息,看到土地的丰收与荒芜,感受到乡土中国的过去和将来。
我也愿记下,费老文字中那些深深刻在我脑海里的和我的乡土回忆产生的几点共鸣。
一、安土重迁的守候
邀请奶奶外婆们来城里玩,来我家做客一直是最艰难的行动。“我离开了,家里的母鸡就没人照看了”,“我不愿意出来,家里习惯了”,“都是不认识的人,我不好意思的”,每次提议,总是毫无例外地收到这类的托辞。更不用说想为他们服务,让他们都住在城里了。
一方面让我苦恼,另一方面也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安置农村人口的观念根深蒂固。
乡土观后感 篇3
我希望我能帮助你!
《乡土中国:》评介;
有人说历史在不断进步,后来的人比以前有了更多的知识和观点,但这句话是非常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远不如费孝通先生作品中的观点。牛顿说他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他看得更远。深刻的含义是牛顿高于巨人的头。
然而,我们大多数人都比不上巨人的脑袋。我们站在巨人的脚边回头看。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为我们了解中国农村打开了一扇大门。有些人可能认为写得太早,这对目前的情况是不实际的。
我想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至今仍在闪耀。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在理论和语言方面还没有读过比这本薄薄的小书更好的社会学书籍。
我读的版本分为14篇文章。根据我的理解,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背景,介绍了中国的地方色彩,即中国的特殊性。
第二、三条主要介绍农村书面语的不适应性,第四、七条主要介绍不同的秩序模式对个人道德、家庭乃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章至第十一章主要介绍农村的政治运行,最后三章主要介绍农村的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书中主要提出了“礼序”和“差序格局”两个概念。我认为他最大的成就是挖掘中国的根源,指出过去100年的变化为什么如此艰难。
什么是中国本土?它的特点是什么?王先生在他的第一篇文章中指出了这一点。
例如,他说中国有许多农村人,而“土壤”是他们的特征。当然,土壤不是贬义词。以土地为生的农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非常稳定的。即使战争爆发,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顺便说一下,他还和美国做了一个比较,指出我们住在同一个村子里,把自己的生活孤立起来。因此,我们形成了一个局部和孤立的社会圈。同时,村里的每个人都很熟悉它,从而成为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里,法律实际上处于次要和可有可无的地位。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他想做的事而不超过规定。人们重视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这个充满陌生人的社会里,乡村语言已经变成了粗俗的语言,风俗礼仪也逐渐被法律所取代。
他正在谈论农村的写作问题。他认为农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不需要写作。经验通常是用手教的。
在一个地区生活了几百年,几代人面临的问题基本相同。解决办法是一样的。不需要理论或创新。
当然,王先生在这两篇文章中做了很多分析,也非常深刻。
下面是关于他非常重要的理论“不同顺序模式”的一个讨论。不同的订单模式是什么?它非常简单,就像鹅卵石撞击水面形成的水线。
最核心的一点是你自己,其余的都是用距离来划分的。关于中国人的自私和公德缺失,有很多争论。然而,王先生梳理了这个问题,发现我们之所以不同与西方,是因为我们把自己分为**和我自己不同的基础。
西方人长什么样?这是一个团体。集团内外的人都很清楚,他从家庭最基本的概念来分析问题。
这在中国不一样。他有很大的灵活性。当你掌权时,你可以有3000位客人和许多亲戚。如果你不掌权,也许没人认识你。
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没有人能像你这样。这样,我们和西方的区别就显现出来了。西方想要权力,而我们是友好相处的。
我们重视平等。西方正在谈论群体。首先有一个群体的概念。
当然,团体不能杀死个人,只有契约平等。然而,我们是利己主义者,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中国本土评论:范文2:
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书《乡土中国》中说:从基层来看,中国社会是农村。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离不开土地,农业离不开农民自身,农民是社会的基层。
然而,总的来说,农民通常被认为是农村人,这是中国基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封建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为中国社会的本土化奠定了文化基础。土地对农民来说非常宝贵,因为它是他们生长、生存和发展的地方。
农民没有土地就无法生存。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就以土地为基础。农民依靠土地播种和耕作。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农产品可以远离土地,实现无土栽培,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限制。目前,这项技术还不能广泛应用。这是因为中国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不太可能使用这些高新技术。
同时,在中国历史上,农业与土地密不可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无土农业的发展。这显示了土地对中国社会的重要性。
对城里的人来说,他们总是认为乡下人很土气,“乡下人”是一种轻蔑的意思。但是乡下人很土气,只有城里人鄙视他们。“土壤”这个词生动地描绘了农村人民生活的基础。
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季鲁硕曾告诉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就住在那里。不管天气怎样,他们仍然需要播种,看能否耕种土地。
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离不开土地。这是作者说中国本土的原因之一。
村民通常被城里人认为是愚蠢的,但人们是否真的愚蠢与他们的出身无关。比如,作为同胞,他们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了解很多,但作为城市居民,他们对农产品了解甚少。城市居民在这方面愚蠢吗?当乡下人来到这个城市时,他们对这个城市的一切都不熟悉,就像《红楼梦》中刘姥姥走进大观园,被公众**或嘲笑一样。
那么从这里开始,乡下人愚蠢吗?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是愚蠢的,因为他们在某些方面缺乏知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学***力。
他们只是缺乏知识,而不是学习的能力。我们不能片面地判断他人的本质,而应该从本质上看待他人。村民也有同胞的特点,城镇居民也有城镇居民的特点。
如果人们根据自己的缺点而不是缺点来评判别人,那么结果总是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在《写给农村》一文中,作者指出,当地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人们每天都会遇到互相合作的人。这意味着人们彼此直接接触。yJS21.COM
然而,写作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写作”在当地社会中处于一种不必要的状态,一种熟人社会。这与词语表达的不完美有关。人们喜欢用语言交流和表达,农村的写作肯定会受到阻碍。
写作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媒介,如果要在当地社会广泛使用,就必须渗透到当地社会。也就是说,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基层发生了变化,只有发生了变化,写作才能走向农村。
乡土观后感 篇4
(费孝通)
在本书中,费老共用了十四个部分来对中国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的讲述和分析。描述了当时社会背景下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在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礼治秩序、无讼和无为政治几个部分中。
我更是深有触动,我出生在农村地区,但是这些以前自己都没有系统的思考过,而现在却发觉到这些东西潜在的影响了自己这么多年。每年过节的时候,我都和家人一起回老家过年,但我没有意识到。通过这本书,我在农村看到了许多特别的地方,如下所示:
一、 商业性
由于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特点,受血缘和地缘的影响,一个人一出生就在一个熟悉的环境中长大,因此,乡村的社会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的可靠性,也因此乡村的社会的贸易在那个年代看来,是充满人情味的交易,这对于的城市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但这并不是说农村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贸易,因为这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发展中社会。当时,农村的生活方式在当今社会发生了变化。
二、 文字的作用性
在文字下乡的两个部分中,提到了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是出于乡下人的“愚”,同时运用了许多例子来说明,在乡土社会中人们并不是愚到不识字,只是缺乏一定的条件和基础。此外,在农村地区,文字和语言并不是表达感情的唯一工具,而且这种工具本身是有限的。就像书里所提到的一样,乡下人是很少认识字的。
可是乡下并不像城市里一样,只要你想看书,你就可以有条件随时去找到读书的地方,并能接受很好的教育。在城市,每个人的家里可能都有很多书,但在农村家庭,你可能会发现很难找到一本像样的书。事实上,当时农村人不需要语言,语言是他们认为足以代代相传的工具。当一个人遇到问题时,他总能从老人那里找到解决办法。
我在想,是不是因为诸如这样的一些原因,才会增加了文字下乡的困难或者说文字下乡的困难的原因之一是他们用语言代替了文字的功能,人们不会或者不知道用文字来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又或者说是某些文字缺失的原因?如果他们之间有关联,那该怎么做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呢?要将文字扎根于乡土社会的前提和条件是什么呢?
三、 家族特性和男女有别特性
在当地社会,家庭没有严格的群体界限,特别是受家庭、宗族、亲属制度的影响。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中,农村家庭是一个单一的家庭,男性的地位往往很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同于城市。男女之间的区别不仅在于生理上,还在于心里上。于城市人的开放性相比,他们很难理解。即使来到城市生活,他们也会保持严格的男女观念。
四、 法律在乡土社会中的特性
在礼治秩序、无讼和无为政治中,应该说在现代社会,人类在学习了法律之后,有了法律的意识和信仰,便相信法律是维持社会稳定的规范,而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之中,却有自己的一套维持和约束自己的“礼”,而礼则是在乡土社会中所有人都认同的道德。在今天许多法律深入乡村的同时,也给乡下人带来了许多困惑,因为在法律和礼的原则上,有很多地方可能是相矛盾的,因此,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是还得看人民这样去利用这些设备,也就是说,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我的一些思考:
1、 我国民生问题产生的部分根源,怎样解决这些问题?
2。如何建立法治与礼仪的合作关系,如何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
三。如何解决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道德发展不平衡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
4、 怎样建立更好的乡村教育、如何使乡下人更好的懂得怎样学好文字?
5、 怎样看待社会变革和社会变迁带来的社会问题?
6。现行法律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更多地考虑法律根植于农村社会的基础和条件吗?
乡土观后感 篇5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曾说过:
“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解决一个人出生在社会上,如何学会做人。这是对社会学的高度和本质的总结。
首先费孝通先生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据说,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就住在那里。不管天气如何,他们还是要种些种子,看看能不能种上这块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
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毕竟,中国的问题仍然需要在农村得到理解。毕竟,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
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总结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如:
它维护着私德、家庭、礼治秩序、无讼政治、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关系、地缘等。
同时,费孝通又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仪不同于法律和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人社会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结构,它与其独特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而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小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解决方案受到自然和政治因素的影响。
在南方,确实是一座山,但是语言和风俗不同,所以住在一起是自然的选择。但在北方,似乎自然因素不是很强,而非自然因素才是根本因素。这里的非自然因素可能与政治有关。
在中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不爱钱。他们爱权力胜过金钱。他们不受贫穷和不平等之苦。寡,好管,不均,一个容易乱,一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力量。因此,历代帝王都在作打击权贵的事情,这比农民起义更彻底。
农民起义只是一种催化剂。搬迁是一项基本的国家政策,其现代版本是不离开家乡就离开土地。
此外,功能主义是人类学研究的一种手段。简言之,需要导致文化的生产,文化反过来又满足了需要。法治的功能令其无法在熟人社会中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人认证了,熟人社会为什么不能产生法治,是因为不需要!而陌生人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生于陌生人社会中。
虽然这是一种循环认证,但并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以中国目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比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压力?
还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汲取?还是本身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
费老的《江村经济》中,**了技术变革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土中国》更进了一步。而“社会变迁”无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一个宏大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子都想**与解决的大问题。所以,可以理解,当人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化时,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料的!
功能主义在中国的流行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这并不是说这个社会没有规则。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
将这些不成文规则成文化,将这些不成文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行的吗?任何社会,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需要法治。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
现代法治不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更关注其存在形式、稳定性、适用性等一系列微观和技术性内容。但这并没有脱离规则和法令已经存在的事实。
因此,笔者认为,社会的结构特征并没有对法治的形成产生如此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是否在东方这种所谓的“熟人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方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尤其香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子。
乡土观后感 篇6
首先,红社会的消解并不意味着农村的消失,而是农村的差序格局、家族男女有别、长老统治等一系列特性被削弱了,我认为这些特性相当一部分是源于乡村的“粗“不流动性”、“封闭性”,正是这种“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生活带来了乡太村独特的秩序(当然这指的是和平年代广封建时代,皇帝的统治,从实在乡土社会中,实际上看是松驰微弱的,挂名的无为的“由此给了乡村不问世事,自己发展的基础。但是在今天标任何一个乡村都无法与世隔绝,封建社会的土壤消失了,在其上生长而出的社会必然会出现改变中,甚至是瓦解。
其次,在城市化不断发展的今天,乡村的许多人口流白了城市,同时鲜有新的乡村诞生,这无疑是在侵蚀着乡土社会的根基。除此之外,原有乡村的诸多特征与现代社会的追求方向是有所偏离甚至是相悖的。爱国是民族精神的核心,但在乡经社会中现代国家的相概念却是没有的: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但在乡经社会中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是模糊的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社会追求自由开放歌颂爱情,但在乡社会中激烈的男女情感是不容存在的……社会的主体一农民的也发生了改变。他们不早已不再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田,而转向集约化、机械化生产、转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经济本不复存在。面对着现代社会的冲击,乡经社会将要退无可退。但我们还不能草率地不定论。广大的'经社会并非不能被轻易地瓦解更淮确地说,即使原先的经济社会不再,乡村的生命力仍会催生成个新的乡土社会,更加现代的却保留着原原先部分特征的基层社会。这是就目前来讲的。这个新的乡土社会依旧会变迁直至在更加遥远的未来,在高城市化、高度城市化现代化的未来被彻底消解。
但乡土中国的意义永远不会真正消失,乡始终是中国人永恒的精神寄托,正如书中导读所写的:读懂了乡土中国、就读懂了我们的过去,而只有不忘过去才能更好地走向未来!
乡土观后感 篇7
2011级公公管理59级胡伟
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乡土中国》一书,感触颇深:我也是地地道道的、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乡下人”),好多乡土风俗、气息我都了解,以前从来没有感到过任何的特别,没想那么多的为什么,认为一切都是情理之中的嘛,可是经过费老这么一分析怎么就变了个味儿呢?
在对于本书的阅读过程当中,我一度是相当困惑的,以至于在第一遍的阅读过程中,我一口气囫囵吞枣般地看完以后,搞的是云里雾里的,对其中的内容竟是一点儿感觉和想法也没有。为了完成张老师布置的作业,无法,我去找了些别人写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分析和书评,看完了以后,再去阅读原书,这才有了一点自己的感悟。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的经验。
一、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阅读过程中印象最深的要数第一章《乡土本色》的开篇句“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乡土性”一词,说得很鞭辟入里啊。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土地,所以人口以土地为中心。然而,土地是不可能流动的,这就决定了当地社会人口流动并不频繁。
此外,依赖农业的人被困在土地上,因此当地社会稳定。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不像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那样的,而是实行的机械化管理,精耕细作、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样,传统的地方社会就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
是的,每个家庭都可以自给自足,商品的交换和销售是多余的。另外,由于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是熟悉的,而熟人间往往就是讲“人情”的,则人们无法从商品交换中获得较高利润,所以,商业在传统的乡土社会里就难以得到充分发展。
是的,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与独立性的显著表现形式之一就是“熟人熟事儿”,无论哪个家里有个什么婚丧嫁娶呀之类的,左邻右舍都是知道的,都是要去做送人情的。与此同时,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他们对于自己生活的环境是熟悉的,而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和对乡土社会的冲击,原先生活在乡土社会里的人有些会离开自己所熟知的乡土社会而进入到城市里去。因为他们对于城市环境的不熟悉,也许会做出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于是,进城的人们很多就会被讥笑为“土气”,是“乡巴佬”,并且城里面的人还拿“愚”来说明乡下人不识字。
但费老却从乡土社会的层面来强有力地批驳了推行“文字下乡”的人们所持的这种观点,进而还推导得到:在乡土社会里,很多时候文字的使用是有局限性的。
2,人际关系与当地社会的社会结构
很多人都认为,费先生在书中一个新的概念——“差序格局”的提出,是一大创举,是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一种精妙的概括。是的,我觉得他写的很贴切、很形象。在《差序格局》一章中,将中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
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像一个水波纹一样,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
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个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
人们往往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扩大或缩小自己圈子的范围。也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然而,无论这一圈的扩张与收缩如何局限于父权方面,这是中国传统父权社会的特征。
将焦点从人际关系转向社会群体上,我们会发现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很显耀的社群,在乡土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家庭在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庭可以等于家庭。它不仅具有生育功能,还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
三.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持。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这里的礼,并非所谓的“文明”,“慈善”,“善良”等等,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对的。但是在当地社会,这些仪式是怎么来的呢?
我们可以认为是经过一代一代的传承而遗留下来的,人们已经惯于遵守的并被认为是对的一些传统。礼的实行,不是靠暴力和权力,而是靠教化。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因此,在一个变迁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
而作者一开始就已经说了,乡土社会相对来说是静止的,变迁很慢,这也就为礼治提供了存在的温床,并且生生不息。
乡土社会自有自身的一套礼治秩序。长期的教化把外在的规则转化为了人们内在的习惯,人们遇到问题,习惯于从传统道德中寻求解决的途径,而非是法律。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人们本能地抵制打官司,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这在我们看来,似乎是不可理喻的,甚至会认为乡土社会里的人简直是野蛮,抗拒现代文明。但是,作者在这里给我们阐释了这样一种“无讼”的观念存在的合理性。在乡土社会里,必有一些人和事不容于传统道德,但是随着新的司法制度的推行下乡,这些本来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和事却从此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于乡间的调节而诉诸于法律。
这个时候,法律制度就成了包庇这些败类的保护伞了,这与乡土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最后,费老的结论是,要在农村伸张正义,就必须使人民做好思想上和心理上的准备和接受。
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我觉得他最大的成就是挖掘了中国本土的根源,指出了为什么我们在过去一百年中的变化如此艰难。
是的,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费老在第一篇文章中已经很好地指出了这一点。
他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他口中的“土”不是贬义词,而是说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里的每个人都非常熟习它,这使它成为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然而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因为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里,“土”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中国社会的基层是地方性的。那是因为我认为那里有一个不同于地方基层的社会。常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靠种地。
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对于乡下的人们,“土”是他们的命根。这不仅是他们的生命线,也是城市人民生存的根本保证。
城里人其实在藐视乡村人的同时也藐视了自己的生存价值。
靠农业为生的人被困在土地上。我不是说中国的农村人口是固定的。而是说,农民的思土情节和浓重。静止是指人与空间的关系。
这确实反映了我们中国人民的情况。这主要表明,中国人在无意识的生活中形成了一种土地迁移的思想。不仅是农村的人,城市的人也一样。
只要是搬迁对他们来说很舍不得,因为这里毕竟有很多都值得自己怀念的事情,如过走了,那么多的记忆该怎么办?
本地中国是中国社会的本地特色,是稳定的,但不容易改变。由此也可以看出,我们的国家有一个特点:喜欢住在一起。
这种习俗也显示了一个民族的特点。也表明了一个民族的智慧。俗话说:
“一个臭皮匠弄不出什么新化样,两个臭皮匠弄出了点花样,三个臭裨将,塞过一个诸葛亮。”群居也说明我们很早就认识到了人多力量大,人多好做事!费老不愧是一代宗师,把咱们中华民族的特性分析得是透透彻彻的。
有人说,《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入门和精华读物。的确,一个个看似简单的社会生活现象被费老解释得那么生动鲜活、那么精辟。不读《乡土中国》,就不能说你懂社会学;不读《乡土中国》,就不能说你了解中国的乡土社会。
是啊,薄薄的一本小书却蕴含了无穷的大道理,日后一定要多多拜读学习!
乡土观后感 篇8
当我真的读了整本书,我也明白它叫什么。大家是什么?费孝通先生给了我答案,大家就是用平铺直叙的简单直白的语言来讲述高深专业的专业知识,令读者读后感觉这就是我们的社会日常,我们每天都会去做,去发生的事情。
讲学术很多人都会做的很好,但是把学术讲到如此生动,费先生做到了。
我特别喜欢严复先生在《群学肄言》里面对社会学的定义:“用科学之律令,察民群之变端,以明既往测方来也。于正德、利用、厚生三者之业有一合焉,将以明治乱盛衰之由。
”如果说严复先生是把社会学引入中国的第一人,那么费孝通先生就是把社会学用来研究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发端与立足——中国农村的第一人。在中国传统的“士农工商”社会阶级之中,农民的地位一直很高,可以说因为农民的存在,才使得中华民族可以延续五千年之久。但是,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外来帝国主义的入侵,商人的地位逐步提升,农民也逐渐成为了“落后愚昧”的代言词。
社会阶层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生产力的进步始终是社会阶层变迁的重要推力。从原始时期的“母系社会”到封建时期的“男权至上”,这都是由于当时不同的生产分工要求所决定的。没有对错,只是为了生存。
而近代以来的社会阶层的变迁也验证了这一点,为了救亡图存就必须增强国力,为了增强国力就务必提升生产力与生产效率,为了生产力与生产效率的提升,就必须促进社会阶层的变化发展。
然而,现在的成功并不意味着可以否定过去的努力。费先生在书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农村人在马路中间行走,被背后的汽车疯狂鸣笛,农村人慌乱的不知所措,还要被司机所鄙视。确实,这是**时期的场景,但现在仍然适用。
我们可以嘲笑农民,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共享经济,什么是比特币。他们还可以嘲笑这样一个事实:我们不知道太阳术语的重要性,甚至我们不分享整个谷物。我一直认为生活在不同领域的人需要完全不同的生活技能。我们没有资格嘲笑别人,尤其是那些持续了几千年的笑话。今天,我们仍然支持中国十亿多人的建立——中国农村。
如今,《乡土中国》一书已经出版了几十年有余,在这几十年之中乡村社会也有了天壤地别的差距与变化,当然这不代表着《乡土中国》已然落后于时代,反之,它的思想依然受用至今。
费先生在全书的开篇便说,“中国社会从基层上去看是乡土性的”。他用14篇短小精悍的文章描述了一个充满乡土色彩的中国。也正是这群带着“土气”的人群,孕育了有着五千年悠悠历史的中华民族。
“土”当然不是一个贬义词,直至今日,我们一旦背井离乡,可能长辈还会在你的背包之上装上一捧故乡之土。但是这样的情景愈发的少见,科技的进步拉近了城市间的空间距离,也冲淡了“土”背后所凝系的情感。可是在过去,这种背井离乡对于这群“生于斯,死于斯”的群体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他们只需要几亩薄田,一湾清水这十分简单点物质条件,就可以安安稳稳的幸福过完一生,不会迁徙,聚村而居,看天吃饭,与动物为友。他们熟悉周围的一切,有自己的生活水平。事实上,制约他们的法律因素很少,但更多的是他们心目中印象深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他们会热情地和周围的人聊天,他们会不遗余力地帮助邻居,他们会信守承诺,做出承诺。
这些土气,可以说“土”得可爱,“土”得令人向往。虽前路未知,却勿忘心安。
五千年的文明传承了许多传统。这些传统,无论好坏,实际上都是社会共同经验的浓缩。这种经验在农村社会之所以能够流传下来,绵延至今,靠的不是文字的作用,更多所以靠的就是一代又一代的口口相传。文字和语言的存在一直是表达感情和思想的工具,但在现代社会,这一工具的重要性和便利性被无限扩大,人们离不开它。
从建国以来,国家一直在大力发展教育,在21世纪初期,终于将文盲全部消灭,文字也在农村社会彻底的普遍起来。现在我们无法想象没有语言的生活?如何交流?
如何传递信息?如何延续传统?但是在过去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就是一个“面对面社群”之中,文字的重要性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重要,那么不可或缺。
费先生所说,不同环境需要的知识领域是大大不同的,乡民只要知道何时应该播种,什么时候应该施肥┄┄就可以活得被人尊敬,只要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工作规律,似乎一切都是多余的。如果这样状态一直维系下去,那么就会出现光有语言,而无文字的局面。费先生说,文字是从庙堂产生。
而我认为文字也必将服务于大众。虽然我们国家为了推行文字下乡而遭遇了很多困难与阻碍,不是说乡村的人们不爱认字,只是觉得文字没有多么重要。但是,现在的情况大有不同,无论是为了提升劳作效率还是为了走出乡村,文字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农村的人们也愈发地重视和学***。
乡土观后感 篇9
阅读笔记:法治的意义不在于法律本身能够统治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在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依法维护的。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
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读后感受:礼是一种教化的力量,在文化熏陶下是主动服礼的,不需要外在的权力来推行。主动给老人让座是一种礼的服膺,而爱心座椅则有点渐进到礼和法的灰度地带,如果是凭借老人证才能进的爱心贵宾厅就是法的味道了。
礼治的难处在于横向上不同民族的礼各不相同,纵向上社会变迁太快循旧礼也容易出问题,因为对过去有效的礼法在高速环境变化中应付不了新问题,所需要应付的新问题如果需要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坐下来讨论接受个共同的一致办法,确保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对新问题,这个新的办法就是控制每个成员个体的力量,这就演变成法治了。有感法治是博弈的结果,新旧的博弈、差异的博弈,是团队共同遵循并解决快速变迁新问题的方法。
读书笔记:现代的社会中并不把法律看成一种固定的规则,法律一定得随着时间而改变其内容。也因之,并不能盼望各个在社会里生活的人都能熟悉这与时俱进新的法律。
读后感受:如果把社会变迁的速度放缓,当期的法律慢慢的就会被世人所熟悉,几代遵循之后就可能沉淀为礼了,礼治和法治本是同源,只是取决于历史的车轮转的快不快,在社会秩序稳定的环境中我们听到的是“老祖宗的法子不能改”、“子不教父之过”,“世风日下”。因此,如果我们急于将法治推进到一个慢节奏的土壤中,法治秩序的效益并没有得到体现,而破坏礼仪秩序的弊端却首先出现。因此,社会节奏的调整是法治进入农村的前提。
读书笔记:如果有一天“阶级斗争”的问题解决了,社会上不分阶级了,**、甚至国家组织,都会像秋风里的梧桐叶一般自己凋谢落地。——这种权力我们不妨称为横暴权力。
没有人可以“任意”依自己高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得遵守大家同意分配的工作。读后感如果有人不遵守怎么办呢?这就发生了共同授予的权力。
这种权力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愈复杂,这权力也愈扩大。——这种权力我们不妨称之为同意权力。
读后感受:费孝通提出了一种长老权力,这种权力区别于发生社会冲突的横暴权力和发生社会合作的同意权力,这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力,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老年人的权力对社会的新成员是强制性的,是一个启蒙的过程。
传统社会一般情形下是基于文化的长老权力发挥作用,当人口过剩又苛政猛于虎的时候逐渐需要横暴权力出面,孔子的儒家思想之所以被历代统治者推崇可能也是因为可以鼓励“百姓的忍”拉伸横暴权力的极限。在现代社会,长辈的权力比同意的权力弱。
乡土观后感 篇10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己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乡土观后感 篇11
《乡土中国》有感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
《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中国,飞速发育中的古老国度,传统与现代在交融,青铜与碳纤在碰撞,道德这个东道主也在与远道而来的制度相互切磋。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不断创新,但其中有一种永远不会消失的东西——本土文化。中央电视台有一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创造了中国电视剧都难以企及的收视狂潮,其中除了美食的诱惑,更多的,是庞大的外出人口对家的味道的怀念,家在舌尖上,家在被褥间,家在笔墨里,正如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的前言中写道:
“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据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国国家结构的基层便是乡土,构成这个国家的最下一层维系纽带,正是乡土性,乡既不是特指乡下,土也非土头土脑,而是一种情感,一种牵连,是人与土地有着关于生死存亡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重土思安,故土难离。中国在传统上是一个漫长历史的农业国家,几千年来,家乡的土地对中国人来说就是饭碗,就是生存,游子在外,飘零无根,终归要站在家的土地上,挥起锄把,才算务了本业。长久下来,土地对人的影响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全面,渐渐地流入到中国人的血液中和骨髓中,成为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文化,于是,中国人开始离不开故乡的泥土,所有中国人的心都被牢牢留置在屋外的土地上,因而,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加入了深厚的安稳情节,中庸的处世之道,渊远的文明流传,安定的人生追求,中国人于是有了深深的乡土气息。
自然条件与家族观念决定了中国的基本聚落形式——农村,是一个内向的,封闭性的完整聚居环境,其中的每一户人家存在实际或理论上,或多或少的某种关系,这是亲密而纯粹的,邻里之间保持着基于善意的密切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乡土的;而现今更多人迁入城市,特别是超大型城市的高层建筑居住,一个个水泥的方格分割了人与人之间空间上的距离,也分割了心理的联系,按费孝通先生的说法,现在的人更类似于村与村之间的关系,相互隔绝并且相互孤立,带有天然的排斥性,在外孤独,在内又缺乏相互支持,最常见的聚居单位是一家三口,自我中心和人际冷漠也就不难解释了,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钢铁的。乡土社会与之不同,虽然村与村之间相互隔绝独立存在,但在内部有足够的交流和相互支持,村落得以建立,最初的一批创始人必然相互存在高度的信任,这种信任和心理的亲近随着繁衍而延续,人与人之间存在某种天然的相对熟悉,经过数代的延续,就成为一地的故土感情,这造成了人与人、村落与村落的差异,乡土味与钢铁味的差异,也造就了中国人的代代乡愁
时代在发展,社会的方方面面在变化。有些变化是进步,而另一些则难以界定其性质。如费孝通先生提及的,钢铁的城里人看乡土的村落人,会因为其文化认知的相对不足而以为其“愚”,相应的,乡土的村落人眼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钢铁的城里人,因为基本生存能力的相对缺失,也是“愚”的,这是时间推移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乡土与城市的分歧,在起点,整个中国都是乡土的,是真正的乡土中国,而逐渐的,城市中国出现了,并且与乡土中国向不同的方向在发展。在乡土中国,封建礼教的遗存,家族体系的残影,既束缚着这片土地上的人,也是其完整精神结构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男女关系的都不仅仅是生殖与繁衍的需要,更多的是了解,同样的,维持整个人际关系体系的同样是了解,相互了解与共同认识,传统儒家观念和道德伦理是同一片乡土上的人们接受同一种意识的基础。
当地社会依靠最亲密、最长久的共同生活和思维来配合彼此的行为。这种社会联系是永久的、熟悉的,使人感到自然。只有生死于斯的人群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人际关系和共同思维,其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这一切就是乡土观念和乡土情怀,其中最大的离心力,只不过是人的个体差异和必然的性别区分而已。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及了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即冲突决定存在,生命的过程存在于克服阻碍之上,但乡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或者说传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在中国几千年的处世哲学中,和谐稳定永远是第一位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和优先等级远远高于个性的突破和个人的满足,整个社会体系在遏制破坏秩序和稳定的因素时能够爆发难以想象的强大凝聚力,或许这是一种对进步的阻碍力量,但这也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原因。
中国现在正在全力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这是应该的,科学的,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历史前进的必然,但就传统而言,乡土中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这种人治并不停留在表面的个人集权和羊群效应上,在掌权者头上是舆论,连天子都不敢轻易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舆论的头上是道德,是伦理纲常,费孝通认为这种人治其实是一种礼治,根据礼仪和道德来实现法律的约束力。道德与法律,有时候需要面临取舍,但我认为更好的结果应该是融合,海洋法系的种种无奈已经表明了完全条文的法治是苍白的,而封建社会的最终崩溃也说明完全唯心的礼治是无力的,法律的严谨与公正保证了人格的平等,而道德发展的继承性与渐进性保证了社会进步的稳健。
时至今日,城市化成为中国发展不可阻挡的浪潮,但乡村仍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乡土的情怀则是中国人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柔软部分,既包括对天然熟悉的故土的怀念,也包括对那一种思维逻辑的认同,那一份敏感的不可触碰。这是中国的现实,也是中国的特点。中国要发展,无论是政策还是感情,都不可能牺牲甚至放弃当地人的那份。未来,无论是探索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的建设进程,还是发展有着更旺盛生命力的新农村,费孝通先生的这一部《乡土中国》,和它所引发的对乡土的思考,都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值得熟读和深思。
乡土观后感 篇12
契约社会有暴力机关可以帮助维系契约的有效性,那么对于以口口相传的经验形式流传下来的道德约束作为规矩,怎么维系其有效性呢?费老指出:“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我们的社会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想见,在某个波纹中的秩序,一定程度上这块石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细细品来颇有点谁发起、谁负责的意思在。
费老归纳出三种权力方式:
第一种是在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权力。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老子提出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其实就是避免纷争的一种手段。就像水滴,当互相融合时,可能一滴不干净的水就会污染一大杯水。但冲突是不可避免地。那么一旦有冲突发生,乡土社会的横暴权力就要发挥其作用了。
最能体现横暴权力的横暴二字的一个例子,是妇女一旦被发现不忠会被浸猪笼、沉塘。而这种惩罚自己家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实施了。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一定要维持稳定,并且要生育和繁衍劳动力,多多益善。所以对于导致家庭不稳定的因素,要使用横暴权力去干涉,就像人体的免疫细胞自主发挥作用一样。暴力导致的悲剧非常之多,这也是乡土社会为现代社会所诟病和不可想象的大多数现象所在。
第二种权力是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这种权力模式大家最不陌生,少数服从多数、投票等等都是同意权力的具体工具形式。同意权力对于乡土社会的重要性在于,一旦达成共识,就可以形成一股合力,更加促进乡土社会水源获取、土地分配、耕牛等物资共用这类争端事项圆满完成。典型的例子是,大家都同意去买媳妇,所以通过买卖获得的'媳妇在本地人看来就是正当手段完成的家庭构建。农村被绑妇女解救十分困难就在于此。
第三种权力是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提到长老这两个字,感觉莫名回到了篝火面具的洞穴文明。但实际上随着乡土社会的发展,长老是一直存在并有其非常崇高的地位的,现在也还是存在的,只不过形式和名头上稍微整了整容。
长老长老,顾名思义,首先要长,这个长可以理解为长辈,这是身份和地位上的限制;其次要老,毛头小伙子肯定做不来长老,这是经验和眼界上的限制。这两个条件摆的明明白白,长老的作用呼之欲出了:经验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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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观后感 篇1
知识改变世界
《乡村女教师》里最令我记忆犹新的两句话,一句是瓦尔瓦拉上课的开场白:“从今天起,你们不再是普通的孩子了,是学生。我教你们念书、写字、算术。
你们要成为识字的人。我要教你们思想。”一句是电影里的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这是很有意义的。”在我的理解里,她所说的有意义是指瓦尔瓦拉用辛勤的一生播撒着种子,传授着知识,而被她教育已经有所成就的下一代们也将继续把她的知识、思想传承下去。
“知识改变命运”“知识就是力量”“读书改变人生”这类的话语已经耳熟能详被人口口相传,正如《乡村女教师》里瓦尔瓦拉的学生在各个领域有所建树,为国家做出了不少贡献,这便是“知识改变世界”的有力铁证。
还比如现任中国农业大学校长的陈章良先生在接受中国**电视台 《****》节目采访时就强调:进入大学读书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他以后所有的成功都源于此。陈章良出生在福建沿海一个偏僻的渔村里,9岁才上小学,但26岁时他成了中国国家“863”高技术专家委员会最年轻的专家,35岁担任北大副校长,现在已经是中国科学家协会最年轻的常委。
也有拿破仑、毛泽东这样的伟人,只有广博的知识才能施展才华。这里就不做赘述。
那些伟人通过勤奋刻苦,汲取知识获得伟大成就的事例太多太多,我看过很受鼓舞,但是却没有深刻的感悟,而我这篇文章真正想说的,是我身边一些人一些事,一些切身体会。
1、考上哈佛的邻居哥哥
隔壁的石头哥哥,从小在我的印象里是个憨厚老实的人。他非常热爱读书,也十分爱惜书本,每次向他借书时,他总是千叮呤万嘱咐不要我弄脏书本。有一次他不小心在一本书的封面上折了一个印子。他恋爱了很长时间。
中考时,师兄石头离老家的省级重点高中只有一分之遥。他家花了几万元让他上了省里的钥匙。然而,三年后,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同济大学录取。他曾经和我说,家里出了几万让他上高中,他要以知识和成绩来回报父母。
大学他学的历史专业。我当时非常诧异他为什么选了这么一个冷门的不好就业的专业。他说这是他感兴趣的专业。他能学到很多东西。他还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他可以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甚至可以为世界做出一点改变。
当时在我看来,他都是夸夸其谈,历史都是空泛的东西,也是过去的老东西,他能玩出什么新花样吗?
石头哥哥之后的突飞猛进让我膛目结舌。大学前三年,他有着出色的专业表现,自学了七门外语。大三时,他翻译了一本哈佛大学出版的关于美国历史的书。他是中国第一个翻译这本书的人。那时,没有一个精通美国历史和英语的人能校对这本书。经过两年的包装,这本书终于在他研究的第一年出版了。
而他在四年的认真学习后,考上了北大研究生。
在他研究生期间,美国常春藤联盟的一所大学向他伸出橄榄枝,邀请他去那所大学攻读学位,并帮助他每月支付所有的学费和生活费以及数百美元的奖学金。然而他没有接受邀请。他说,他渴望更多的专业大学获得更多的知识,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博士学位。
去年,他申请了世多所美国著名大学,都录取了他。最后,他选择了世界著名大学哈佛。
这是我邻居的弟弟的故事。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传奇。今年他便要飞到大洋彼岸继续他的深造。我认为知识不仅改变了他的命运,也给世界带来了一些变化。
比如,他的译著加强了中美文化的交流和交流,比如,他在一些学术会议上的演讲传播了思想,比如他深造后对祖国的贡献,比如,他深受我妹妹的启发。
他曾经对我说的一段话我仍然记忆犹新:“你的出身、智商都不是你能决定的,而你能决定的是你要吸取多少知识。要知道书本是这个世界上能带给你最多智慧的事物,好好珍惜你还能大量获取知识的头脑。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
2、教书育人的妈妈
在**《乡村女教师》的时候,我无数次的想起了我的妈妈。作为一名初中教师,她已经教书24年了。在这24年里,她真像瓦尔瓦拉一样,用全身心投入教学。
电影里的女主人公在都市舞会里踌躇满志,在刚到西伯利亚时为破落的乡村现实唏嘘忧虑,在学生越来越多时激情万分投入教学,因为学生被中学拒之门外而愤怒,在婚礼上动情地歌唱,在战争来临后鼓励学生们,为远方战士祈祷,在得知恶势力要反扑时勇敢反抗,在苏维埃政权下的学校里做了校长后依然像第一次上课一样亲切,在面对满箱的学生来信时欣慰的笑了,在校友会中沉浸在幸福的回忆中。
而我的妈妈,中午牺牲吃饭的时间为孩子们讲题,晚上夜深了还一遍一遍修改着第二天的教案,寒冬里的课间陪着学生们跑操。在我的记忆里,我妈妈忘了接我。她看着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走出校门,想起她的孩子们没有回家。在我牙痛万分的时候,她还留在办公室里和情绪低落的学生谈心。
很多家长放心的把自己的孩子寄住在我们家里,而那些学生都亲切的喊她“王妈妈”。
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这么辛苦又累,容易上好课,一个初中老师能改变什么?她说,如果初中学得好,就能上好高中,接受更好的教育。虽然它不能直接导致任何事情,但它是人生的转折点。推动孩子们,也许他们将来能发展的更好?
这是妈妈的信念。她的学生从事个行各业,没有伟人,但有许多成就。每年过年,她的学生都会带蛋糕去看望她的母亲。
就像电影里校友会时瓦尔瓦拉欣慰的笑容,每年这个时候妈妈也会很开心。她说,当老师最大的幸福就是看到学生有所成就。教师是传播知识的桥梁,具有改变世界的魔力。
3、派出所所长叔叔
我妈妈的高中同学余叔叔,他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他们上高中的时候,上世纪80年代,余大叔家在农村,条件很差。叔叔回忆说,他的中学老师告诉他,只有通过考试,他才能走出农村,摆脱贫困。
他就拼命学,天天吃着咸菜,白米饭,为了走出农村,什么苦都能忍受。晚上别人都睡觉了,他还在教室挑灯夜战,最后考上了警官学校。现在是派出所所长。
他非常感谢他的中学老师。他每年新年都去看老师。他说,没有他老师,没有他现在的生活。
余大叔只是一个小小的派出所所长,但他破案不少,逮捕了不少犯人。他维持了社会治安,保障了群众安全,得到大家的赞扬和肯定。他用自己的知识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为世界做出了改变。
最近的新读书无用论甚嚣尘上,读书似乎只是为了吃饭。没错,人活着是要吃饭,而活着不是仅仅为了吃饭。古往今来,多少人凭借知识改变了人生,世界因科技文明的发展而改变。
从电影里孩子们一双双充满希望的眼睛里,我们看到了他们对知识的渴望,对未来的憧憬,是知识让他们的心插上了翅膀。作为当代大学生,拥有良好的教育资源,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汲取知识,并在未来用知识为这个世界做出一些好的改变。
乡村观后感 篇2
9月10日下午,我校**了三个《最美乡村教师》**,看后我深深被触动了,被他们的事迹感动着,和他们相比我觉得自己是幸福的,特别是在物质生活方面。
这个教师节,我们接受了心灵的洗礼,**向我们讲述了真正的老师的感人事迹,他们的乐观、坚持、付出、大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作为教师在新的学年里我将紧紧地追随着他们,力争做一个高度负责、忠于职守、团结互助、甘于奉献的老师。
一个曾当过教师的人说:“教师这个工作是少有的净土,如果能在光荣感之余再多点幸福感,是值得一直干下去的。”这两年我们也经常讨论幸福指数问题,很多同行都认为我们教师这一职业是幸福指数比较低的职业。
小学高级职称评定后,我觉得自己的幸福指数直线下降。当我听到老师们的评论时,我私下里问自己:我快乐吗?我又可以为什么感到幸福?
幸福是什么……
从乡村教师最美的事迹中,我感受到浓浓的爱在荡漾。正是这种孩子气的爱让他们选择留下来坚持,而不是被别人感动。我们常说,这是一种伟大的爱和伟大的自我,超越了个人的利益和价值,展现了一种崇高的境界和正直。
然而,从这些最美乡村教师的质朴和恬淡中,这种大爱与大我,我觉得我还没做到,但他们却几十年如一日的做着,像我们每天所见的空气和水一样平常。也许有一段时间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这样的爱和伟大的自我,在城市的喧嚣中却常常罕见,却在这些普通的乡村教师身上绽放得如此慷慨?从这些乡村教师的故事中,我们知道他们只是放纵了自己。
正是这种抛弃,使他们摆脱了个人名利的桎梏,却能顺应人们的基本情感需求,自然打开了小爱与大爱、小自我与大自我之间看似难以逾越的鸿沟。因而,他们一面给予着爱,一面又受爱的滋养。正是在这爱的给予与滋养中,他们实现了一种自我价值,获得了爱的温暖,成就了他们的“最美”。
活着,就要活出自己的价值;活着,就要体现自己的价值;乡村教师的执著,照亮了农村孩子的学习之路,也照亮了每个人的心灵之路。心中有爱,生活就是富足的,工作就是愉快的,人生就是美丽的,事业就是有成的。这是“最美乡村教师”们的坚守给我们社会、给很多人贡献的另一种奋斗的价值标准,或许更值得忙忙碌碌的世人们沉思。
他们是我们的学习榜样,最美乡村教师他们所处的地理环境,他们的坚守、对学生大爱,对事业的敬业精神,我觉得我应该去追随。有了这些例子,我们可以像他们一样成为一个快乐的老师。
他们因坚守而美丽,让我们做个幸福的追随者吧!
乡村观后感 篇3
今天,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山歌剧《乡村教师》,演员们精彩的表演把乡村教师——陈老师的美演绎得淋漓尽致。
穷孩子施凡是个孤儿,患有心脏病,与年老多病的爷爷相依为命。但施凡从小就很聪明、懂事。中秋节那天,陈老师给同学们分月饼时,大家当场就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只有施凡把月饼像宝一样捧在手里。陈老师问他为什么不吃,施凡泪流满面地向陈老师道出了自己的痛苦和渴望:自己只有爷爷一个亲人,他想和爷爷一起分享月饼。
陈老师知道情况后,对施凡怜爱有加。陈老师让自己当医生的丈夫为施凡和他的爷爷免费治病。因为施凡天资聪颖,陈老师还培养他参加世界算术大赛。在比赛中,施凡夺得了冠军,被东方大学录取,陈老师也因此获得了“国际教师”的光荣称号。邀请陈老师离开乡村的人纷至沓来,但都被陈老师婉言谢绝了。她离不开自己工作的这所学校,离不开这群可爱的孩子。就在这时,施凡唯一的亲人——爷爷也去世了。于是,陈老师便当起了施凡的妈妈,给了他一份母爱和希望。
陈老师那种不顾名利,扎根农村,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影响着施凡,所以施凡在大学毕业后也当了一名乡村教师。
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而乡村教师更加伟大。他们在贫瘠的土地上甘做一片美的叶子,为乡村孩子输送丰富的营养,让乡村孩子也能放飞梦想,实现梦想,他们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事业,他们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无怨无悔,用白发换取了乡村孩子的成长。“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不正是对老师的最高评价吗?
观看了这部山歌剧《乡村教师》,我仿佛接受了一场心灵的洗礼。乡村教师成了我心底最美、最敬畏的人。我在心底悄悄地埋下了一颗理想的种子:好好学习,长大后当一名乡村教师,让乡村孩子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让他们走出农村,走向广阔、美好的未来。
乡村观后感 篇4
俄罗斯教育
姓名:王昕宇
学号:***
爱的教育
——观《乡村女教师》有感
乡村,如一块知识干涸的土地,大地的龟裂抹去了这片土地上新生嫩草的蓬勃生机;教师,如一泉清冽甘甜的净水,能滋润干涸的大地、唤醒生命的韵律;而乡村教师,如重赋贫瘠大地生命的泉眼,他们将这清水引进大山深处,也将无数条溪流汇聚成川流。农村教师不仅用教育来丰富农村孩子的思想,而且用爱的教育来影响学生的心灵。在西伯利亚的一个偏僻山村中,也有这么一个人,倾尽自己一生来谱写一篇教育的乐章。
她是一个出身普通名门却不带一丝娇柔之气的女子,她是一个来自城市却渴望到乡村教学的教育工作者,她是一个为了苏联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革命者,她就是《乡村女教师》的女主角瓦尔娃拉。瓦尔娃拉,一个美丽的姑娘,一个将阳光照进乡村的教师,一个投身苏联教育革命的乡村女教师,她用乡村女教师的身份为我们诠释了一名优秀教师的职业素养,她用拥有坚定不移的教育态度,掌握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把握德才兼备的教育理念这三点内容为我们标榜了一个优秀教育者。
一、 坚定不移的教育态度
1.乡村施教的决心
正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苏联人民还没有在巨变中理清自己的情绪。教育,在那个战火滔天的时代中是一件无暇顾及的奢饰品,于乡村而言,教育更是一种不能当饭吃的无用品。对于坚持拥护教育无用论的人而言教育自然是无法维持人民温饱的废品;但于教育者而言教育可以改变国家命运,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命脉;于瓦尔娃拉来说,这教育可以唤起乡村的活力,帮助乡村摆脱迂腐的陈旧之气,可以帮助乡村的孩子开拓视野,拉近孩子们与苏联共产主义的距离。
带着这样的希望,刚刚毕业的瓦瓦娃拉更加坚定了到农村任教的决心。影片开头的一幕也明显地展示出了瓦尔娃拉为乡村教育事业奉献的决心,温馨的舞会上,单纯可爱、善良漂亮的瓦尔娃拉认识了马尔蒂诺夫,在被问及对以后的打算时,瓦尔娃拉说出了心中盘桓已久的夙愿,她要去西伯利亚当一名乡村女教师。西伯利亚,一个偏远的农村地区,充满了不安。
马尔蒂诺夫对于年轻的城市姑娘要去乡村支教很是吃惊,也很是为瓦尔娃拉做出这样的觉得而深深叹服。当蒂诺夫问她为什么要到西伯利亚去的时候,她闪烁着清澈的眸子这样回答的:“那里缺少教育,可是没有人愿意到那里去,我的理想是教育孩子,假如我们真心诚意、耐心的去教育、感化他们成为好人,即使是一个最坏的人也会变好,但是我们一定要真心诚意的去教。
”马尔蒂诺夫说:“你的信念正合我的心意,但愿乌拉尔的风暴别把它连根拔掉,别吹断它,别冻坏它。”就是这么一段朴实的语言和对话,深深地使我感到震撼,也让我看到了一个娇弱的身躯却隐含着一个因乡村教育事业而发光发亮的影子。
没有对教育事业的足够热爱,瓦尔娃拉就不会有这样坚定的信念,也不会有一辈子为教育事业而发光。所以,作为一个优秀的教育者,首要的条件是爱,只有爱教育,它才会给你足够的力量和耐力。
2.教育应冲破阶级的限制
还记得那个家庭贫苦却天资聪颖,勤奋好学的小男孩布鲁夫,也记得瓦尔娃拉带他去考中学时走在路上的一系列场景:布鲁夫用棍子挑着一双靴子,行走在辽阔的、野草茸茸的原野上,从他迎面而来到背影远去,这样的场景让我感受到了教育不仅丰富了学生的见闻,也壮大了孩子的心灵,让他们勇于走出小天地,帮助他们用胆识、智慧以及知识去挑战一个未知的世界。故事还在继续发展。虽然布鲁夫的分数是合格的,但面试官的话打破了原来的流畅:
“我不能允许这样一个要饭似的的学生夹杂在贵族子弟中”这赤裸裸的现实暗喻了当时社会等级观念的根深蒂固。相比之下,瓦尔娃拉的坚持,她对教育无等级限制的态度,体现出一个教育者对教育最原始的看法,教育公平。教育不仅是城市人的教育,也是农村人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要突破阶级的束缚,这是瓦娃拉当时对教育的深切呼唤。
二、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
1.充满热情地授课是前提
瓦尔娃拉在一第一次上课的时候,教室里凄冷空荡,虽然她有些失落,但是是一种对教育的热情支撑着她最初的信念,她在默默地对孩子们说:“孩子们我们开始上课……”,我想这不仅是在对孩子们说话,也是在告诉自己:瓦尔娃拉,今天你就要开始给孩子们上课了,你要用一个教师的素养去教导学生,引领他们走向更广阔的人生。
当她的声音消去之时,忽然在教师门口传来童声的回应,她激动地走过去,拉住他们的手说“孩子们,你们要学会念书、写字、算算术,你们将来要成为有智慧、有力量的人,我要使你们有理想。”这句台词在整个影片中被重复了三次,正是这普通之至的教师开场白,吸引着那些向往真理,向往知识的孩子们。瓦娃拉以这样的热情感动了村民,吸引了更多的学生来到她的教室。
渐渐地,在大家的鼓励下,沃尔娃拉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了信心。她以爱心和热情赢得了村民的尊重和信任。热情是作一名优秀教师的基本前提。没有热情,最初的梦想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这种热情就像冬天的一团火。虽然很弱,但它会温暖学生的心,让他们的眼睛发光。
2.心与心的交流是基础
“那里很需要教师,可没有人愿意去。我的理想是教孩子们,我这样想假如我们真心诚意,耐心地用教育来感化他们成为好人,或许是一个最坏的人也会变的,但是我们一定要出于真心诚意地去教” 瓦尔娃拉用一席温柔却真诚的话语深深打动了我。身为教师,瓦尔娃拉是在用心与学生交流,用心去感动学生的家长。
对于当时的情况来说,家长不可能主动送孩子上学,所以这确实是帮助村民认识教育必要性的良药。当瓦尔娃拉在去小村庄的路上时,一位拉车的大叔对她说:“他们的手不是用来写字的,也许会有人把他们淘气的孩子送进学校,但是他们最后还是要去淘金子的。
”可见当时的村民对于教育的态度是非常恶劣的,他们从根本上不认可教育,也不认为教育会为他们带来什么益处。但接下来的几件事,让村民们接受了教育,这位年轻的女教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影片中有个情节是瓦尔娃拉为了帮助一位村民造房子到一些只认钱不热衷教育的人里面去募捐。
一个学生没有来上课。瓦瓦娃拉参观了他的家,发现房子快要倒塌了,因为没有钱修理。于是,她走进了村里有钱的人们中间,虽然那些狂徒用火烧钱来嘲笑教师的天真愚蠢,但瓦尔娃拉以自己毅然的态度以及用自己十五块的工资作为号召的一番行动,深深让你们叹服这位女教师无私,大家最终筹资捐盖了房子。没有心灵的坚定哪能换回村民对她、甚至是对教育的态度的转变,是瓦尔娃拉付出的真心为乡村教育迎来了一个新的局面。
三、德才兼备的教育理念
1.重视道德教育
纵观整部影片,布鲁夫在瓦尔娃拉的班级上、中学考试的试场上,直到成为教授以后,都背诵着同一首充满着农民的质朴情感的诗。我想布鲁夫之所以能始至如一的保存着淳厚质朴的本质,离不开瓦尔娃拉对孩子们的道德教育。首先,在第一课中,她让孩子们站起来介绍自己的名字,和父母说好话。
她的名字的介绍表明了她对孩子们的尊重,也使他们学会尊重老师。尊师重道是基本礼仪。她希望孩子们能理解礼貌待人的重要性,首先要文明待人。影片中的另一幕也表明了瓦尔娃拉进行道德教育的决心。
村庄里的人们对教育不重视,也不会注重儿童的道德教育,当一个醉酒男人在许多孩子的面前对自己的妻子又骂又打时,在没人敢出手制止的情况下,瓦尔娃拉毅然出手相助。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她不允许这种不良的教育思想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作为一个有社会良知的人,她不能容忍道德低下行为的发生。她所要做的,不仅是打开孩子们的视野,给孩子们的心灵带来五彩缤纷的色彩,更是用良好的到的风范去影响和净化孩子们的心灵。
瓦尔娃拉在用自己崇高的人格去影响学生,她不仅帮助了布鲁夫建立了自己做人做事的原则,也帮助她所有的孩子们增长知识、启发了他们的自我意识、完善心灵,形成了自己的原则——做一个德才兼备的学者。
2.有教无类的教育
在农村教育中,瓦尔娃拉始终坚持自己的“无课教学”教育思想。每个学生都是她的孩子。她说她会用心和每个孩子交朋友,以影响他们成为好人。在影片的多处体现了其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那里很需要教师,可没有人愿意去。
我的理想是教孩子们,我这样想假如我们真心诚意,耐心地用教育来感化他们成为好人,或许是一个最坏的人也会变的,但是我们一定要出于真心诚意地去教”。她真诚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管她是家里的穷孩子,还是父母反对她,她仍然坚守对每一个孩子的承诺。在布鲁夫因为等级身份没有被中学录取时,她依然坚持帮助布鲁夫备考,她始终认为教育不会放弃任何每一个学生。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是社会上的真理”,带着这样的信念,她坚信总有一天教育会改变的。果真她的期待没有成空,***革命成功后,所以教育的道路都被打通。列宁曾说:
“现在青年最重要的是学习、学习。”有教无类是教育所应达到的一种境界,身为革命时期的教育者,瓦尔娃拉没有被其阶级观念所束缚,她冲破重重障碍投身于教育,只为诠释做一个有教无类的教育者的意义,只为让每一个乡村的孩子都接受教育,都感受到阳光的照耀。
影片开始于一场舞会,也结束于一场舞会。不同的是两场舞会的女主人公,由正当芳龄的少女变成年华老去的功勋教师。新老一代的年轻人在同一首悠扬的华尔兹中载歌载舞。
老瓦尔娃拉的学生中,也有一个立志要去乡村当一名教师的女孩。看到自己的理念得到了传承,站在学生们中间的老瓦尔娃拉微微地笑了起来。她慈母一样地对身边已经长大**的学生们说道:
“这是很有意义的。”瓦尔娃拉用柔情的一生播撒着种子,她就像一个母亲,把每个学生都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她用爱去感化孩子,用爱去鼓励孩子们。
听到她那句:“不要灰心,你会念到书的,好日子总会来的。”我总是对未来的教育又多了几分畅想,多了几分希望,瓦尔娃拉所谱写的不仅是一个爱的故事,更是一个爱的教育的篇章。
乡村观后感 篇5
中国乡村生活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西方的中国形象》丛书向我们展示了他者眼中的中国形象,这对于我们了解本国历史和国情十分有益。过去我们总是用狭隘的民族主义和“左”的思维方式评价西方人士介绍和研究中国的著述,反复不这样就不爱国,就不马列,因此,当我们说这些西方人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中国的时候,我们自己也戴上了有色眼睛。当然,其中包含着十分复杂的历史因素和情感因素。今天,中华民族正在走上伟大复兴的道路,我们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再读这些著作,我们的心情和态度已经发生了变化。客观地说,这些西方人士他们虽然对东方文明存在许多偏见,但他们良好的治学精神和方法,以及较为宽广的世界眼光,使他们的观察与描述具有一定客观性,尤其是通过东西方比较、与邻国的比较,让我们的视野更加开阔和丰富。说实话,我们真的需要经常听听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和意见,我们不能继续在自我描述和自我评价中无限循环下去,像《中国乡村生活》有许多内容至今看来还是有参考价值的。只要我们不要把这类著与具有‘指导思想’地位的论著相提并论就可以了。今天,我们再读一读这类作品,确实能帮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了解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并且看到这六十年来中国发生的惊人变化,因此,读一读这些丛书,可以说是开卷有益……
乡村观后感 篇6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小明的小男孩,有一次他爸爸要带他回老家去看望爷爷奶奶,可是小明怎么也不愿意,他说:“老家一点都不好。”爸爸问:“为什么呢?”小明回答说:“去看爷爷奶奶我当然高兴,但是路边有好多垃圾,空气也不好,最重要的是还有一条臭哄哄的小河......”经过爸爸的多次“洗脑”,小明终于答应去了。
来到乡下,小明这一次看到的是:路边长满了花花草草,原本又脏又臭的小河现在变得干净又清澈,水中还有许多可爱的小鱼儿,深吸一口气,清新的空气扫去了所有的疲惫......小明有点疑惑地问道:“这还是那一条小路吗?”爸爸说:“是的,国家正在进行乡村整治,所以我们的乡村才会变得如此美丽。”
是啊,现在国家对美丽乡村投入比较大,记得以前我去爸爸的老家也是这样,感觉乡下就是脏兮兮的,到处都是垃圾坑,也不太愿意回去,直到有一天,我又和家人一起到了老家,我发现不但垃圾坑没有了,而且那漫山遍野的野樱花开得好不热闹,都开发成了一个个旅游景点,游客来了一批又一批,因为家乡美丽了,也带动了老家的经济。这就是美丽乡村的整治给家乡带来了如此大的变化。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乡村振兴规划。以前,农村的各方面都比不上城市,就连路灯也没有,可是现在,不但有路灯有斑马线,连小公园都建造起来了,环境甚至比城里还好。
我们的乡村之所以会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美丽乡村一定会成为每个城里人梦寐以求的心灵家园。
乡村观后感 篇7
你是乡间耀眼的风景
——观《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有感
新宾县上夹河中心小学富可心
2015年9月10日,在第31个教师节,我以一名教师的身份**了《寻找最美乡村教师》节目。学生时代每每**饱含泪水,为老师的辛勤付出感动不已;如今自己成为一名乡村教师,感受到的更多是惭愧,与其相比自己相差甚远,要向这些最美乡村教师学习,弥补自身不足。
与这些最漂亮的乡村教师相比,我平时做的事情显得微不足道。与这些最美的乡村教师相比,我想我明白,我们国家之所以能有今天的辉煌,是因为有一批科学家像那些坚守信念的乡村教师一样。而我们国家之所以现在还强大,是因为我们还有这样一批坚守信念的农村教师。
朱敏才、孙丽娜夫妇退休后,没有享受安逸的生活,反而走进大山去支教。虽然头发白了,身体也没那么强壮,但他们脸上的笑容依然存在,他们对学生的爱之情依然存在,他们热情地为孩子们传递知识,让山区的孩子们也感受到了文化的洗礼。当他们要离开时,孩子们泪流满面地唱着老师教他们表达对老师的不情愿的歌。
就这样,朱敏才、孙丽娜夫妇已经走过了五所乡村学校,在那里他们将自己的知识传递给了孩子们;在那里他们把微笑留给了孩子们;在那里,他们同样把这种乐于奉献的精神留给了孩子们。虽然,长途跋涉、艰苦的条件让他们的身体不再那么健康,可是他们还是继续奉献着自己,让自己的教育洒遍更多的乡村小学,让更多的乡村小学生享受文化的熏陶,他们的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让我敬佩,值得我去学习。
看着最美的乡村教师曾维奋,我的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这是一个怎样的老师?他双腿残疾,躺在床上6年,没有放弃当老师的梦想。
终于,机会来了,可是上课要上**台阶,这对于双腿残疾的曾老师是一种挑战。为了不让学生和家长失望,他不断地反复练习,坚强的意志使他成功了。曾老师虽然双腿残疾,但是课堂上的曾老师从来没有坐下过,他站着为学生传递知识,他站着教学生写字,他的学生也不辜负老师的期望,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成绩。
正是对教师事业的热爱和对学生的热爱,才使曾老师走上了强者之路。他将继续下去,因为他的心全在他的教育上。双腿残疾的曾老师都能如此坚强,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坚强下去呢?
曾老师是我的榜样和动力。我也会把我的心放在教育上,真诚地对待我所教的每一个学生。
虽然他们都是老师,但由于学生不同,老师付出的努力也不同。从事特殊教育的张美丽、张秀丽两姐妹更是感动了我们。他们面对的学生都是一些残疾人:
有的又聋又哑,有的有明显的精神缺陷,但姐妹俩没有放弃任何孩子。虽然这些孩子不可能想正常的孩子一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是姐妹俩教给他们基本的生活技能,最起码当他们走向社会的时候有一技之长,能够养活自己,也能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她们已经这样做了。这些孩子已经融入社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从孩子们的成就中,我看到了姐妹俩无私的奉献。她们让这些不能正常学习的孩子实现自己的价值观。她们是这样的母亲和老师,这影响了我。我们的孩子是如此天真、活泼、可爱。面对这样的孩子,我们会少付出很多,但我们做得好吗?以后我会尽最大的努力让自己做到最好。
让学生施展才华的科技教师刘月升,让孩子走上了科技之路。他成立了一个科技兴趣小组,和学生一起变废为宝,发明了许多新作品,获得了许多国家专利。科技兴趣群使学生的枯燥生活丰富多彩。更重要的是,它能让学生发挥潜能,创造出更多有用的东西。
刘先生的科技兴趣小组也为国家作出了很多贡献。他真是最漂亮的乡村教师。
还有在新疆无私奉献的周丽娜、已故校长张伟、秦开美、得过肾病的陈腊英、藏族教师王偏初、四世都为教师的胡清汝以及清华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他们都为了自己的教育事业,为了自己的学生奉献着、劳累着,但是他们同样也幸福着。他们的精神感动了我,感染了我,激励了我做老师,让我也把自己的教育奉献给了自己,让我的学生也能吸收更多的知识,获得更多的快乐。
正是在这一刻,我明白了教师被称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意义,我意识到自己肩负着怎样的负担。我将不遗余力地为我们的教育事业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我会用平凡的工作,为祖国有一个坚强的脊梁作出不懈的努力。
乡村观后感 篇8
有爱就有希望
系别:中文系
班级:汉语言文学一班
姓名:陈闯
学号:***
激动与感动在孩子们阵阵整齐有力的一声:“老师,好!!!”中荡漾开去,“最美”一行七人,“会泽七子”,全是80后,但他们的事迹却告诉我们什么叫“老师” !
老师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为了圆自己的的一个梦。中华文明五千年的传承,是通过一代师圣的无私奉献而完成的。他们有的可能是孤独、贫穷和挣扎的生活,但他们没有忘记肩上的重要任务——传播思想知识,改变孩子的命运。
他们的行为不是为了自己的得失,而是为了爱情和希望的延续。
从乡村教师最美的事迹中,我感受到浓浓的爱在荡漾。正是这种孩子气的爱,让他们选择留下来坚持,而不是被别人感动。我们常说,这是一种伟大的爱和伟大的自我,超越了个人的利益和价值,展现了一种崇高的境界和正直。
然而,从这些最美乡村教师的质朴和恬淡中,这种大爱与大我,我觉得我还没做到,但他们却几十年如一日的做着,像我们每天所见的空气和水一样平常。也许有一段时间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这样的爱和伟大的自我,在城市的喧嚣中却常常罕见,却在这些普通的乡村教师身上绽放得如此慷慨?从这些乡村教师的故事中,我们知道他们只是放纵了自己。
正是这种抛弃,使他们摆脱了个人名利的桎梏,却能顺应人们的基本情感需求,自然打开了小爱与大爱、小自我与大自我之间看似难以逾越的鸿沟。因而,他们一面给予着爱,一面又受爱的滋养。正是在这爱的给予与滋养中,他们实现了一种自我价值,获得了爱的温暖,成就了他们的“最美”。
观看了颁奖过程,内心感动不已,最美乡村教师名不虚传,他们如乡村的风光一样,美得自然,美得纯朴,原汁原味,芳香醉人,他们燃烧自己的能量点亮了学生的梦想,陪着学生成长,他们的确是最美的乡村教师,让我们沉醉于每个故事中一点一滴地感动。
故事中的每一位乡村教师都在诠释他们对学生的挚爱。廖占富和张兴琼是一对老师。他们在四川凉山的两所小学教书,两所小学隔着山相望。他们一所一所地支持学校,让20多名大学生走出大巴山深处。当时,高中毕业的张兴琼在村长父亲的劝说下成为一名乡村教师,一个接一个干了8年。
8年后,村长父亲为了留住乡上派来的临村代课老师廖占富,撮合两人成婚。婚后,两个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一干就是二十多年。三年前,我丈夫被送到对面的山区小学,在一个废弃的寺庙里教14个山区孩子。
两个山头,两所小学,之间是两个多小时的山路,从此夫妻二人一人守住一所小学,隔山相望,一周见一面。他们用自己的分离和坚持,把孩子们的未来留在了大巴山深处。
16年前,牛吉思从一所普通的农村小学来到怒江特殊教育学校,来到了这个完全不通的世界。这是一所偏远山区的学校。大多数人是文盲。一直是学校老师上山招生。然而,由于怒江地势险峻,教师们往往要跨越索道、骑马、爬山两天才能到达。
这是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有79名儿童,大多数是傈僳族和白族的聋哑儿童。聋哑孩子性格孤僻极端,因为不会说话 ,发脾气时很容易自虐,吉思妞也曾经想过退缩,但当孩子们不清晰地叫着“妈妈”,张开小手让她抱抱时,她决定留下来。面对这些特殊的学生,吉思妞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变化,从吃喝到拉撒再到青春期。
吉思妞说,对于这些孩子,需要良心爱心更要有恒心。在吉思妞等老师的关心和教育下,这些聋哑儿童也被大学录取,其中一些学生毕业后愿意回国任教。
看着,一次又一次地跟着脚步寻找最美的答案,让我感动的泪水镜头里有很多,感动,崇拜!他们的事迹刻骨铭心,可歌可泣。
人生,短短数十载,可以有许多种度过的方式。他们选择了一条艰难的路,但正是这条路照亮了许多孩子的道路。孩子们的幼稚和老师们的年老,如此强烈的画面视觉效果呈现出来,深深**撼了大家的心。
什么叫“蜡炬成灰泪始干”,什么叫“春蚕到死丝方尽”,这些诗词在他们的行为面前,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作为一名师范生,将来很有可能成为一名老师,,我敬佩的同时,更多的是学习。
在我们抱怨学习环境不好的时候,抱怨学习工作太累的时候,我们应该意识到在世界的另外一个角落,还有这样一处恶劣的工作环境存在,这样一些感人至深的故事发生,还有这样一群奉献自我的人存在p>
他们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但他们以淡泊名利、执著奉献的精神品格和高尚情操,向我们展示了一位伟大教师的形象和最美乡村教师的最佳诠释。真的非常感谢那些“最美乡村教师”,他们让我重拾起了心中的美好,燃起将来从事教育的热情。他们所做的不仅仅惠及他们的学生,更激荡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灵。
什么是最美?那就是用伟大的爱来书写自己的人生。生命是值得活的,这是最美的。用行动坚持,用时间见证,就是最美p>
感谢这个节目,感谢“最美乡村教师”,我要向你们致敬!我会用行动向你们靠近,拉近与你们的距离。看完颁奖典礼,我的灵魂似乎走了很长的路。
走得很轻松,从未有过的惬意。在这次旅行中,我放下了太多得行李,平静地走过每一步。我所经历的只是我缓慢旅程的开始。但正因为有了这个美好的开始,我相信我能够而且一定会为我的漫长旅程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乡村观后感 篇9
五十一小学钱忠晋
最近观看了“寻找最美乡村教师”颁奖晚会。看着这些动画片,聆听他们的感人事迹,带给我的不仅是感动,更是灵魂的震撼和灵魂的洗涤。他们每个人都有一个非凡的故事。他们克服了普通人难以想响的困难。他们为了山里的孩子,为了中国的基础教育,牺牲了自己的青春,甚至生命。
他们用自己的故事来诠释阳光下最光荣事业的真谛,诠释新时代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
和这些最美乡村教师相比,我的条件要好得多;
和这些最美乡村教师相比,我的抱怨要多得多;
和这些最美乡村教师相比,我的付出要少得多;
和这些最美乡村教师相比,我的信念要差得多;
与这些最漂亮的乡村教师相比,我平时做的事情显得微不足道。
整个晚会,我基本上是流着眼泪看完的。孩子们的纯真,学校环境的艰苦,学校条件的简朴,老师对学生的关心,学生对生活的关心等等,都让我感动。感动之余,我不禁在想:
我又做了些什么呢?我为自己每天对学生成绩的要求、对学校待遇的抱怨、对工作的抱怨感到羞愧。太多的时候,我忘记了教育最纯粹的善良,追求一些物质享受。
热泪盈眶之后,我不能再无动于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许不会有阿力甫夏·依那亚提汗的牺牲,也许不会有宋玉刚的孤独,也许不会有徐德光的坚持,也许不会有邓丽的奉献,也许不会有肖山的洒脱,也许不会有于贵勤的执著,也许不会有刘效忠的遗憾,也许不会有马复兴的感动,也许不会有陈万霞的积极,也许不会有吴金城的清贫。但我会从备课、上课、作业批改等开始。我要从爱学生、爱工作、爱学习、爱同志、爱父母的平凡小事做起。
做一名合格的教师。
乡村观后感 篇10
《乡村少年的观后感》是一部引人深思的电影,故事展现了一个乡村少年的成长过程以及他所面临的种种困境和挑战。影片通过真实地描绘乡村生活和少年的内心世界,使我对乡村教育和农村发展有了新的认识。
影片以一个小山村为背景,以一个普通的乡村少年为主角。少年的家庭生活贫困,父亲去世后,他不得不背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尽管环境艰难,但他依旧勇敢坚强地面对生活的挑战,并且充满渴望学习和变得更好的梦想。影片中的这个乡村少年勇敢的家庭精神和对学习的热情感染了我。
从影片中,我对乡村教育的现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城市相比,乡村教育的资源匮乏,师资力量也不足。少年在片中无法得到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学习的条件不佳,生活中也缺乏激励和支持。这让我意识到,乡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是迫切需要的。我们不能让乡村少年因为缺乏机会、条件和资源而失去了发展的机会。
影片中还展现了乡村少年在面对困境时的勇敢和坚持。尽管生活环境艰苦,但主人公没有放弃学习和努力。他积极应对各种挑战,通过自学和勤奋努力,在学业上不断取得进步。他的坚持和努力让我深受鼓舞。他告诉我,只要心怀梦想,并付出努力去追求,即使在困境中,也能实现自己的目标。
该片也揭示了农村发展的问题和挑战。农村教育资源的不足只是农村发展的一部分。农村地区缺乏合适的就业机会和公共服务设施,导致很多村民迁徙到城市谋求更好的生活。这引发了农村人口的城市化问题和农村经济的落后。影片通过展示乡村少年的故事,让我意识到农村发展的重要性,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观后感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乡村少年面对困境时的勇敢和坚持。尽管他的生活困难重重,但他从不放弃,毫不退缩地面对各种挑战。他用他的热情和坚持证明了只要有梦想,再艰难的环境也不能阻挡成功的脚步。这激励了我,让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和信心。
通过观看《乡村少年的观后感》,我对乡村教育和农村发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它让我感受到乡村少年的困境和挑战,以及他们所需要的支持和关爱。乡村教育和农村发展是我们未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之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才能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明天。
乡村观后感 篇11
传统中国国家如何实施乡村治理,一直是中外学者尤其是社会学界关注的话题,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文明大国,中国的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更为重要的是中华文明的本质是农业文明,中华文化的价值观、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方式都是由农业文明决定的。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在经济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同时,农村社会的制度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社会的需要,农村治理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对乡村治理的研究成为社会学研究的热点话题。
张健博士的《中国社会历史变迁中的乡村治理研究》就是针对这一热点所做的系统研究,该专著是在他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完善的学术成果,于2012年7月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全书对中国社会历史变迁中的乡村治理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探讨了不同时期国家治理、乡村精英和农民的角色扮演和行动逻辑,考察了不同乡村治理模式的表现,并对未来的乡村治理模式进行了预设。该书结构严谨,框架清晰,观点鲜明,揭示了作者对中国农村社会变迁的历史脉络。作者将其视为中国农村社会的历史图景,使人们得以隐匿、思考和理解。
首先,张健博士从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视角,从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角度,对中国农村治理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他指出,中国农村治理是整个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乡村治理问题涉及到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方方面面。这是一个需要认真关注和妥善处理的重大问题。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构建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实现我国农村治理的善治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张健博士的著作结构严谨,逻辑清晰。无论是理论分析还是实证研究,都具有严谨的逻辑分析体系,从时间维度上,对传统社会、近代社会、新中国的集体化时期、以及改革开放后的乡村治理进行了考察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时期的乡村治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找到乡村治理的重要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本书的分析框架。
第三,张健博士突破了以往国家、民间精英与农民关系的静态和结构化图景,以国家治理、农村精英与农民为分析框架。在洞察国家治权、乡村精英和农民的角色和行为基础上,张老师将围绕国家治权、乡村精英和农民发生的事件嵌入到非仪式化的平静的村庄生活场景中进行观察,从而动态的把握了隐蔽在乡村表层之下的各种微妙关系及其内在逻辑。
最后,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张健博士得出结论:乡村治理模式是由国家权力、乡村社会精英和农民的政治经济权力配置决定的,并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对不同模式下的乡村治理绩效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基于此,张老师构建了乡村治理的“有限主导——合作”模式,为未来中国乡村治理的探索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对未来乡村治理模式的展望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行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乡村观后感 篇12
9月10日教师节,“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大型公益活动颁奖典礼在**电视台同步播出,乡村教师质朴的形象亮相央视荧屏,传递正能量,共谱最美的旋律。
刘坤贤、仲威平、王金花等11位教师获选并被授奖,虽然他们来自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工作经历,但是,他们乐于奉献、昂扬向上、扎根农村、甘为人梯的崇高精神却是相同的,应该说他们是无数耕耘在乡村这个最基层的教师岗位上的佼佼者。他们用青春、智慧、汗水和坚守,数年如一日,“玩命”教书甚至忍受着面临死神病魔的折磨编织着乡村孩子绚丽多彩的梦,这种美丽不是金钱和物质能够换取的,而且完全靠着一种职业精神,“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敬业精神来支撑。
教师的职业是高尚的,特别是这些乡村教师,他们扎根农村,用身、用心无私奉献,向我们展示了师德和大爱,我们全体向“最美乡村教师”们致敬!
“最美乡村教师”,虽然他们的事迹看起来很平凡,但是做起来却是很难,数年如一日地坚持下来则更难。“寻找最美乡村教师”这项活动,能让我们了解农村的教育状况,让我们看到还有那么多的教师工作条件如此艰苦,而他们却还是那样的敬业,那样的热爱教育事业,那样的热爱渴望知识的农村孩子们,这些都让我们深受感动。
记得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只有献身社会,人生才能显示意义。也许那些伟人是这么想的,让他们在困难面前永不回头,勇敢向前,在私利面前无私,无视个人得失,在掌声和鲜花面前退休,专心研究。
为了学生,“最美乡村教师”们不怕苦不怕累,他们放弃了优越的物质条件,几十年的艰苦付出,不是为了被谁称赞,不是为了取得荣誉,更不是为了获得报酬,默默地付出,默默地承受,默默地离开。此时我想说“无声胜有声”,无声的伟大比有声的伟大更令人敬佩。正如记者所说,他们的境界并非人人都能进入,但当我们迷失在熙熙攘攘之中时,不妨仰望蓝天。
“最美教师”的义举正是对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崇高品质和心系学生、爱生如子的高尚师德的最好诠释,他们身上印证了平凡中的非凡,普通中的崇高,他们为广大教师树立了可亲可敬的榜样。在他们身上值得我学习的东西很多,在这里我谈一下我感受最深的几个方面:
第一是忠于职守、高度负责的精神。最美老师,美在责任。她们的责任感充分体现了她们对学生、对工作、对社会的态度,以及敢于承担责任的精神。
向她们学习,就是要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把岗位当作社会责任,把工作当作一种事业的追求,满腔热情的、全身心的投入各项工作,踏踏实实的干事,兢兢业业的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第二是乐于助人、至善大爱的精神。最美教师,美在大爱。这种爱就是把学生真正放在自己的心里,对学生不嫌弃、不抛弃、不放弃,坚守着可以没有大师,没有大楼,但绝不能没有大爱的坚韧的信念和价值。
向最美教师学习,就是要传承中华的美德,弘扬大爱精神,本着爱人民、爱社会、爱他人的博大情,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把我们的国家打造成为充满爱心,人人向往的幸福之邦。
第三坚持学习,充实自己。最美教师,美在学习。要教给孩子一滴水那么多知识,教师就要具有一桶水那么多的知识。
所以,白天,他们不仅在学校上课,批改作业,处理一些班务,搞教研活动,还要抓紧业余时间外出听课学习,晚上回家还得备课,看书学习,查阅资料等,不断地充实自己,提高自己。虽然辛苦,但当看到学生取得进步时,自己课堂教学闪现出火花时,工作得到同事、领导的肯定时,那种兴奋与激动是难以言表的。觉得所有的辛苦和付出都是值得的。
向最美的老师学习就是不断学习,学习专业知识,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天道酬勤,相信只要辛勤耕耘就会收获丰硕的成果,哪怕一颗青涩的小果,也要为之努力奋斗,心里也觉得很甜。
虽然我成不了他们,但是他们身上所弥散出的敬业精神和忠诚人格却能够被我效仿,他们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静得下心来教书育人的纯净的品质都是我应该学习的方面。同时通过**“最美乡村教师”们的事迹,我越来越感觉到教书育人的工作是充实的、有意义的,教师这项职业是幸福的,我更应该用自己的爱心、耐心、细心,去关心和热爱每一个学生。
2015年9月12日
乡土中国读后感推荐十篇
生活中如果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一样,缺少了灵感与智慧的滋养;智慧若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无法展翅高飞。当我们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故事中的剧情深深打动了我们的内心。或许您现在在思考如何写一篇出色的读后感?不用担心,编辑已经根据您的需求搜集了以下相关信息:“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在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之前,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十分陌生的,当然,我也没有听说过这本书。感谢学校为我们安排了丰富的寒假生活,让我能接触到这样一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启发。费孝通1910年11月出生于江苏省。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从4岁起,她开始在母亲创办的蒙古族养老院接受正规教育。曾就读于东吴大学预科医学、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后就读于伦敦政经学院。
费孝通论著甚丰,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英文版,1939)、《禄村农田》(1943)、《生育制度》(1947)、《乡土中国》(1948)、《乡土重建》(1948)、《从事社会学五十年》(1983)、《费孝通社会学文集》(1985)、《记小城镇及其他》(1986)、《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查》(1987)、《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1988)《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1992)、《费孝通文集》(1999)等,**多篇。1980年3月,国际应用人文学会授予他当年的马林诺夫斯基荣誉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
作者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国家真的离不开地球。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
“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
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中国曾经是何种面目?现在是什么模样?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可以扩展到当代许多领域,有助于我们理清我国的背景。
研究中国传统社会模式,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一本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书,尽管已经过去了半个多世纪,现代化进程如火如荼,但书中的诸多论点依旧是振聋发聩,费孝通先生勾勒出的那个中国仍未消逝。如果说白话代表了传统,那么混凝土就是现代化的力量,它席卷了整个中国并侵蚀着中国本土。今天,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状态。
在农村,当地的青瓦建筑逐渐被小建筑所取代。从本地到具体,这是一个漫长而不可避免的过程,就像地质运动一样,它是强大,不可避免和长期的。我们可以做的就是把握时代的脉络,紧跟时代的步伐,如果我们更加幸运,我们可以为时代加油。
从乡土到混凝土, 这是中国正在走的路, 毫无疑问, 混凝土都绝对不是终点,但若我们想走向远方,至少要先到达这一站。
。 《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
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感谢学校为我们安排了这么又意义的活动,因为读书让我们的假期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制社会。
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们比较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认为在西方社会,有争议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则是友谊。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国与西方的主要区别在于差异秩序模式的不同,即群体自我与个人自我的划分。
西方人看重群体,而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
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这样,我希望土地仍然是大自然孕育生命的土地,我希望农村生活会更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还记得刚刚得到《乡土中国》这本书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乡土”二字,由此,脑海里面顿时浮现出的是一副中国世代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情景。但阅读过后,其实不全然如此。
“乡土”,“乡土”,即由“乡”和“土”共同构成。“乡”即乡村、村落,“土”即泥土。纵观全书,其基本脉络为:
先有土,后产生乡,而后有各种习俗规范。即人们先有土地,然后在其上耕作,然后形成村落聚居,而后形成了诸如差序格局、长老统治等具有乡土特点的意识形态的道德规范、行为模式等。
首先谈“土”,即泥土。在现代生活中,经常会听到这样的字眼:“你好土气。
”似乎带着几分贬义。但仔细斟酌,发现这样的说法是极其幼稚的。华夏文化中最重要、也是最先的便是农耕文化。
在农业文化中,土壤是根,土壤是根,土壤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土地肥沃的地方更是中华文化丰富多彩的地方。浅显点来说,没有土,祖先就没有生存之本,又何来今天的我们呢?
或许是由于工业革命后,工业逐渐超过农业,占据主导地位,再加上科技的迅速发展,使得很多所谓的城里人忽视了土地的重要性,也不会明白对于那些靠土为生的乡下人,土地是何其的可贵。
其次谈“乡”,即乡村。由于人们在土地上世代耕作,但每家所耕的面积小,即进行的是小农经营,但即使是小农经营,也需要水利,所以也需要合作,再加上为了安全,人多易于保卫,出于种种种种共同的利益,人们聚村而居。每个村庄都是一个单元。人们在村庄之间进行各种活动,与外界相对隔绝。
也就是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具有地方性的,他们的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由此,也形成了一种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的局面。虽然与外界相对隔绝,但在一个村子内,大家在一起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彼此熟识,人与人的关系也发生了一定的特色,即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甚至邻居比远在他方的亲人更加熟络。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
再次谈各种习俗规范。虽然在一个村庄里,我们彼此熟悉,但仍然有公私之分,形成了不同的秩序格局。谈到公共和私人,我立刻想到经济学中的公共资源和私人物品。
公共资源即没有排他性但具有竞争性。没有排他性,即人们可以随意使用。但由于它的竞争力,人们在使用它时会产生负外部性,也就是说,它会对他人产生不良影响,但没有人会考虑这种负外部性。
私人物品既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当人们使用它们时,他们应该比较成本和收益。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许多公共场所垃圾很多,而他们自己的院子很少有垃圾。因为公共场所是公共资源,自己的院子是私人物品。
在乡土社会里面亦是如此。但在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个圈子里,向内看也可以是公的。
在此,要着重提出的就是差序格局。为了更好地让我们理解“差序格局”,费老用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即我们的格局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
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总之,人们根据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划分次序。
在此,人们依据的关系主要是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血缘关系是建立在出生和婚姻基础上的一种社会关系,地理更是血缘关系的投影。“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
由此,不得不提三个势力,即团体、家庭和个人。在西方,形成的是团体本位。个人是团体中的个人,要根据团体的准则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
家庭是一个相对较小的力量,一个定义明确的群体。而在中国,特别是在乡土社会中,则不然。在乡土社会中,形成的是家庭本位,即家庭占据的是主导地位,个人和团体都是依附家庭而存在,但其划分的界限甚不明确,所以也具有很大的伸缩性。
小到只有三个人的核心家庭,大到包括四代甚至五代的大家族,譬如《红楼梦》里,大观园里既住着姑表林黛玉,也住着姨表薛宝钗,甚至到后面凡是能扯上一点亲戚关系的都住了进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家族体系。但这庞大的家族也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变化。就像后来贾家没落了,众多的亲戚也是树倒猢狲散,各自散落天涯。
其实,在现代社会中,不管是乡下还是城里,这种现象依旧存在。当你有事需要请人帮忙时,当然希望找一个相对熟识一点的人,最好是亲戚,因为这样人家也不好拒绝。也许就会出现这样的场景:
某天a君突然去拜访b君,b君问a君为何人,a君回答:“我是你外婆的妹妹的侄女的堂哥的表舅的弟弟,有xx事需要你帮帮忙……”
小乡土,大社会。从一个地方,也能反映当时社会的现状,甚至能找到合理的解释。一本好书,光读一遍两遍三遍是不足够的,《乡土中国》即是如此。
所以,《乡土中国》这本书还应继续细细品读,方能理解更透彻。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我敢说,费先生的社会分化是横向的,也是因为城市和农村的社会团结是不同的。相比于城市,在乡下人们的宗族观念是要强烈的多的。虽然中国经过打开国门已有近二百年,学习西方的东西已经普遍的像厨房里的调味味精。
但中国乡村的宗族观念依然强势。谁和谁是一个家庭,他们与哪个家庭共用祖坟,哪个家庭有很多努力是一个明确的心理界限。乡村社会的团结力量依然是“人情味”较浓的社会,纵然如今经济已深入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但乡村的宗族与熟悉形成的心里联系并不会比经济联系得来的团结力量要弱。
从血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比优势并不太大,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血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无论走到哪里中国人摆在第一位、首先想起和相信的依然是血缘。正如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所说“中国很难按照西方的形式来实现这种自由,因为从来就摆脱不了宗族的羁绊。迁居城里的居民一如既往的保持着同祖籍的关系,保持着同他出生的村子的一切礼仪性的和个人的关系,因为那里有他所属宗族的祖田和祖祠。
”中国人“家”的概念是不能用两三句话说清的。因为它包含和承载的太多。也正因如此,中国城市建筑的水泥再坚硬也没有阻隔血缘的凝聚,只是相对于农村大家比邻而居,城里人相互的日常联系和见面的频数少了。
但农村宗族团结与城市经济团结的差距要小得多。
从法理上说,在中国农村**的(或说官方的)行政、政策是在人们心里有些另类的。这么说是因为在人们心里约定俗成的习俗办事规则和宗族内的通人情的族规是从心里内化的或者说是自己的,无论怎样自己的和外来的总有个亲疏远近和差异。而后者总有强行介入的外来者形象。
当然农村人嘴上很少如此说出,但心里对此的界定还是较明晰的,这从他们对待民事和官事的态度和行事方式可以明显的看出。而在城市似乎礼俗的东西并不被人信服,大家办事还是最好用契约条例、用规章落笔成文较为安心。而这种安心与村里人的相比也只是在违反承诺时有据可查而已,至于心里上使对方不安或使对方承受周围人的“另眼相看”而带来的压力则小的多,因为这里是陌生人的社会,人们更多的是过着事不关己的生活。
而在熟人社会里则是要对失信承担更大的边际成本的,如果某人失信了,他生活的圈子中的人或者说他生活村庄的人会都知道。经过大家的斥责,下次要和他打交道的人都会担心。而城市即使失信的某个人被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知道,那个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也会因为认为有契约做保证来和他交往。
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人们日常工作不需要送礼,而城市更注重送礼。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在中国的传统乡村大家是由一份“人情”来记住别人的好处的,以便于将来有机会还一份更大的“人情”。这不但是自己的心里债务偿还了,在更多还债的同时让对方有一种要返还债务的感觉。
费先生认为,这也是农村社会保持交往和社会团结的原因。鲁斯·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讲日本人关于恩时说:“在公认的社会人际关系中,巨大的欠恩感推动每个日本人竭尽全力以求报恩。
”同在儒家大文化圈中,虽然中国人没有日本人那么强烈的“难以报恩于万一”的心里负担,但在中国乡村当有恩于己的人需要时他们还是会提供无偿帮助的。有很多时候他们所做的并不是过分拘于理性的,“人情”是没有具体数字衡量的,它只有大小之分,而这个大小也是依人们传统文化中心里内化的风俗来划分的。在城市里人们之间不是没费老先生写的“人情”交往,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多是理性的,可计算的交往。
在城市里,由于陌生人之间的交流,对自己利益的计算和衡量自然会出来。而乡村人们日常交往之时就不可如此,如果这样大家会认为他没有“人情味”,所以只有在正规的场合(如乡村的集市上)人们才会理性的计算。这也出现了《乡土中国》中费老先生所写到的:
“我常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的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又老远地背回来。他们何必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家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这一趟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居,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
这是陌生人的行为,不能涉及其他社会关系。”这主要是绕开邻居间的“人情”。而城市更加市场化的交易则不会有如此现象。
所以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主要区别和制约因素与这个“人情”是分不开的。
前面我已经说过,乡村的熟人社会与城市的陌生人社会在主要方面是“人情”与“法理”的社会团结的区别。而再上升一步说,造成两者区分的源头若一个是循环论另一个则是进化论了。在乡村社会的长老统治正如费老先生所言是“社会继替”的,年长者通过教化这个长者特权过程来对年轻人实施权力,而在彼此熟悉已深入人心的共同风俗下,老者将各种礼俗原原本本地传递给下一代人,而下一代人在长久的日常生活中积累对礼俗的知识以便逝世后接礼俗教化的权杖。
这种“社会继替”所带来的礼俗变化非常小,基本上上一代是怎样的,下一代也是怎样。也就是说,礼俗思想统治下的下一代生活方式与上一代生活方式没有太大区别。这样以代际为周期的循环就形成了。
城市中的陌生人社会不是由工同的风俗习惯所维悉的,而是由工作或生活所必须的劳动关系所形成的契约关系所维悉的。虽然代际传播在传统思维下有很强的复制性,但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循环,不同职业之间的代际流动是主要趋势。在城市由于受礼俗的长老统治较为宽松,维持在契约下的关系的变动性更强,特别是相对于乡村,城市的功能在需要完善的动力下促生社会的更快速分工。
社会分工的加速,使整个社会的团结更加紧密,而向个人层面的降低,则使个人的选择性更强。从长远来看,它更像是生物物种更多亚种变异后的生存斗争和优胜劣汰的过程,即城市中的陌生社会更接近进化论。当然这里也只是相对于传统乡村社会来说的。
如今中国社会的传统乡村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冲击下已有大批人进入城市务工,与此同时大量城市文化进入乡村,特别是信息传播的加速带来的影响,使得上述“社会继替”在农村已更趋同于城市的进化论式了。但是,这种分工的影响仍然没有完全改变村庄的社会结构。这个村庄不同于城市的自治系统,仍然由家庭和老人等传统力量控制。由于中国人民缺乏传统的民主观念,农村的民主选举大多仍由村里的大家庭控制。这回归到我们从《乡土中国》中看到的,依旧是“人情”长老制与理性契约的差别。
即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不同。
我对费老先生作品的认识也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这里也是他对我启发挂一漏万的一些感想。相信学习中西文化的智慧,会启发更多中外学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乡土中国》中作者为我们讲诉了中国历史中存在的权力结构,正是这些权力结构,影响了一代有一代人。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社会视角下的权力结构分析,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具体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内容我就不再赘述,我想做的,只是分析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构建的权力结构,笼罩在整个乡土中国,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乡土社会人的权力结构。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总觉得自己脸红,不是因为内容有多强,而是因为费孝通先生的观点正好说明了为什么我的父母与自己的想法有这么大的不同,以前也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羞耻。当我看到最脸红的时候,我读到了权力结构的一部分。涉及到权力结构的内容主要分布在《乡土中国》的后半部分,9-12章。
在这些章节中,费孝通列举了四种不同的权力:暴力的权力、同意的权力、家长式的权力(启蒙的权力)和时代的最后权力。
“横暴之力”是从社会冲突来入手的。社会分为不同的阶层,在上的阶层握有权力去支配在下的阶层,能够发号施令,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权力”的由来,就是这种冲突过程的持续,是一种休战状态中的临时平衡。
被支配的一方在冲突过程中认输、屈服,但是并没有心甘情愿接受胜利者所规定下的条件,非心服。于是两方的关系中发生了权力,权力是维持这种关系的必要手段,是压迫性质的,是上下之别。战国时期,秦国以武力统一世界。这些国家不愿意被秦国统治,而是因为秦国的武装力量使他们屈服。
武装的冲突消失之后,休战状态的冲突继续延续,武装力量的压制进而转变成权力的压制。这些国家由于战败,处于被秦国压制的“下层阶级”,秦国运用“横暴之力”来维持这种上下之别的关系。由此可见,“横暴之力”的实质就是武装力量,只不过由于武装冲突不再继续,这种力量转化成为了维护武装冲突结果的一种平衡社会关系的权力。
这种“横暴之力”其实在乡土中国的历史上无处不在,说“王权更迭”,大抵就是这个意思了,只不过是换了个天,换了一个统治阶级罢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乡土中国读后感(一)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其性质的分析。它偏重于一般理论的性质,把它作为发展中国社会学的一个方向。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笔者在这一部分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似乎比较普遍,即从现象中看本质。
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二)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 。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的乡土中国,不是一个特定的中国社会的写照,而是一个特定的中国传统草根社会所包含的特殊制度,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现代社会 “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一个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他们的细节,所以他们必须清楚。
当地社会从熟悉中获得信任,而现代社会则无话可说。它需要签署一封信,起草一份保证书,并形成一项法律。地方社会的信用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于对一种行为规则的不假思索的认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光的流逝,总是记录着历史的进程,跨过世纪的门槛,回首百年来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历程,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记。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三)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对书中的一些句子表达我的一见。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位从内蒙古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户人家总是规划一小块地来种植,但没有想到其他的用地方式。似乎中国自古以来就在土地上发展,我们对土地的依赖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地方社会的信用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于对一种行为规则的不假思索的认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
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要如何回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四)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也是农村人,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80%人口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是农村人对土地的高度重视。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
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正因为如此,当地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熟悉自觉遵守传统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也不需要借助契约在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是在人口快速流动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感吗?答案是不!
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信土地的乡下人,他们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乡土中国读后感(五)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在基层。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当地社会的本质发生变化,否则下乡写作的过程将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
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我们总是请一些长辈或权威人士来评头论足。如果我们不能调解,我们可以选择诉诸法律手段。
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在今天的民主社会,人们仍然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忽视政治事务。只有当他们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时,他们才会寻求政治或法律庇护。
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 “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费孝通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的社会,“礼”并不是文明、礼貌的意思,而是一种行为规范—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同时,他也指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对生活的问题为前提,它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也是乡土社会的特色。今天的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是现代社会还是传统社会。
事实上,我们现在的社会是一个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相互传递和融合的社会。我们也经常说到,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的社会,它的特征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是依靠依赖去保障,陌生人之间才需要写契约、立字据的。那么,我们的社会现在是熟人社会吗?
不一定是高楼越来越多,空间越来越小。冷漠越来越多,温情越来越少。今天的社会是一个混凝土大于土壤的社会。
住在大城里的高楼里,进门出门把防盗门和防盗窗一关,关外面如何的轰轰烈烈,只要自己屋里安安静静就行,在自我的一片小天地里自我陶醉的快活。你不必一年四季都认识同一个单位的邻居。防盗门和防盗窗挡住了大家都认识的狭窄道路。
可是,在乡下或小城镇里人与人之间还是相互熟悉的。有时从城里回来的人说大城市里没有人认识人和人。我们最好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当人与人相互认识时,人们的行为,尤其是生活中的事情,仍然是以依赖为基础的。
对方答应的事,我们总是相信他们是不会食言的。如果对方一旦食言了,我们也无法用现代法律去起诉他,因为会往往因为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这种结果也会导致我们对法律的失望。因为法律是一个讲证据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依赖是多么神圣,多么温暖。
生的文字,总是期望用最通俗的语言,让“只要能读懂报纸的人就能读懂他的文章”。在《文字下乡》和《再**字下乡》这两篇文章中,这样的风格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尤其精妙的是,最简单的文字后面却蕴藏着丰富的涵义,令人赞叹。
要理解费孝通的思想,需要从时代背景和作者的学术旨趣中寻找答案。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文化的模式应该从产生它的农村社会来理解。在从农村社会向现代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农村社会生活方式的缺点逐渐被暴露出来,只有农村社会的旧传统被摧毁,中国才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
费老在文章中的基本观点是:“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费老告诉我们,关于文字,为什么乡土社会对于文字是漠然的,这要从文字的功用说起。
文字有两个用处,一个是横向的传递信息,比如说亲朋好友间的书信等,另一个是纵向的传递,比如说我们通过读书,了解前辈的思想,通过了解这些思想来解决现在的问题。最简单的例子是现在我们如果去找相关资料,我们就会上网去找,这既可以说是横向的,大约也可以说是纵向的传递。但是,乡土社会中,所有的事情都是熟悉而很少接受的新鲜事物,绝大多数事情都是可以预计的,那么文字的效用就很小了,比如说,我们还是一个小孩子时,我们是不可能凭空想要做曲奇的,要是我们想要做曲奇,必定是大人长辈常做的结果,,而完全不必要借助文字。
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不完全是出于“间接接触”的原因。我们所要传达的情意是和当时当地的外局相配合的。
我们用文字把当时当地的情意记了下来,如果在异时异地的环境中去看,所会引起的反映很难尽合于当时当地的环境中可能引起的反应。人物之所以成为表达感情的工具,正是因为这种不可弥补的缺陷。于是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
文法和艺术就在减少文字的“走样”。”
读到此处,我不能不说,费老先生由“社会学”的范畴而引发的对于中国乡土社会最基本而又最深入的描绘,对“文字”这种分析,使我也不由得审视起自己: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何时曾想过关于“文字”究竟是什么?!真要谢谢费老先生!
还有一点想说的是,通过这样一次越过自己专业而去求读其他领域的著作的过程,是多么有益的旅程。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我希望我能帮助你!
《乡土中国:》评介;
有人说历史在不断进步,后来的人比以前有了更多的知识和观点,但这句话是非常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远不如费孝通先生作品中的观点。牛顿说他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他看得更远。深刻的含义是牛顿高于巨人的头。
然而,我们大多数人都比不上巨人的脑袋。我们站在巨人的脚边回头看。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为我们了解中国农村打开了一扇大门。有些人可能认为写得太早,这对目前的情况是不实际的。
我想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至今仍在闪耀。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在理论和语言方面还没有读过比这本薄薄的小书更好的社会学书籍。
我读的版本分为14篇文章。根据我的理解,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背景,介绍了中国的地方色彩,即中国的特殊性。
第二、三条主要介绍农村书面语的不适应性,第四、七条主要介绍不同的秩序模式对个人道德、家庭乃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章至第十一章主要介绍农村的政治运行,最后三章主要介绍农村的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书中主要提出了“礼序”和“差序格局”两个概念。我认为他最大的成就是挖掘中国的根源,指出过去100年的变化为什么如此艰难。
什么是中国本土?它的特点是什么?王先生在他的第一篇文章中指出了这一点。
例如,他说中国有许多农村人,而“土壤”是他们的特征。当然,土壤不是贬义词。以土地为生的农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非常稳定的。即使战争爆发,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顺便说一下,他还和美国做了一个比较,指出我们住在同一个村子里,把自己的生活孤立起来。因此,我们形成了一个局部和孤立的社会圈。同时,村里的每个人都很熟悉它,从而成为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里,法律实际上处于次要和可有可无的地位。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他想做的事而不超过规定。人们重视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这个充满陌生人的社会里,乡村语言已经变成了粗俗的语言,风俗礼仪也逐渐被法律所取代。
他正在谈论农村的写作问题。他认为农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不需要写作。经验通常是用手教的。
在一个地区生活了几百年,几代人面临的问题基本相同。解决办法是一样的。不需要理论或创新。
当然,王先生在这两篇文章中做了很多分析,也非常深刻。
下面是关于他非常重要的理论“不同顺序模式”的一个讨论。不同的订单模式是什么?它非常简单,就像鹅卵石撞击水面形成的水线。
最核心的一点是你自己,其余的都是用距离来划分的。关于中国人的自私和公德缺失,有很多争论。然而,王先生梳理了这个问题,发现我们之所以不同与西方,是因为我们把自己分为**和我自己不同的基础。
西方人长什么样?这是一个团体。集团内外的人都很清楚,他从家庭最基本的概念来分析问题。
这在中国不一样。他有很大的灵活性。当你掌权时,你可以有3000位客人和许多亲戚。如果你不掌权,也许没人认识你。
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没有人能像你这样。这样,我们和西方的区别就显现出来了。西方想要权力,而我们是友好相处的。
我们重视平等。西方正在谈论群体。首先有一个群体的概念。
当然,团体不能杀死个人,只有契约平等。然而,我们是利己主义者,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中国本土评论:范文2:
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书《乡土中国》中说:从基层来看,中国社会是农村。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离不开土地,农业离不开农民自身,农民是社会的基层。
然而,总的来说,农民通常被认为是农村人,这是中国基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封建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为中国社会的本土化奠定了文化基础。土地对农民来说非常宝贵,因为它是他们生长、生存和发展的地方。
农民没有土地就无法生存。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就以土地为基础。农民依靠土地播种和耕作。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农产品可以远离土地,实现无土栽培,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限制。目前,这项技术还不能广泛应用。这是因为中国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不太可能使用这些高新技术。
同时,在中国历史上,农业与土地密不可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无土农业的发展。这显示了土地对中国社会的重要性。
对城里的人来说,他们总是认为乡下人很土气,“乡下人”是一种轻蔑的意思。但是乡下人很土气,只有城里人鄙视他们。“土壤”这个词生动地描绘了农村人民生活的基础。
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季鲁硕曾告诉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就住在那里。不管天气怎样,他们仍然需要播种,看能否耕种土地。
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离不开土地。这是作者说中国本土的原因之一。
村民通常被城里人认为是愚蠢的,但人们是否真的愚蠢与他们的出身无关。比如,作为同胞,他们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了解很多,但作为城市居民,他们对农产品了解甚少。城市居民在这方面愚蠢吗?当乡下人来到这个城市时,他们对这个城市的一切都不熟悉,就像《红楼梦》中刘姥姥走进大观园,被公众**或嘲笑一样。
那么从这里开始,乡下人愚蠢吗?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是愚蠢的,因为他们在某些方面缺乏知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学***力。
他们只是缺乏知识,而不是学习的能力。我们不能片面地判断他人的本质,而应该从本质上看待他人。村民也有同胞的特点,城镇居民也有城镇居民的特点。
如果人们根据自己的缺点而不是缺点来评判别人,那么结果总是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在《写给农村》一文中,作者指出,当地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人们每天都会遇到互相合作的人。这意味着人们彼此直接接触。
然而,写作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写作”在当地社会中处于一种不必要的状态,一种熟人社会。这与词语表达的不完美有关。人们喜欢用语言交流和表达,农村的写作肯定会受到阻碍。
写作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媒介,如果要在当地社会广泛使用,就必须渗透到当地社会。也就是说,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基层发生了变化,只有发生了变化,写作才能走向农村。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9
***郑鹏
说实话,自己平常很少读社会科学类的书,第一次读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时,看的我一头雾水,几乎不知道在讲什么,于是,我读了第二遍,因为有了第一遍的基础,了解了这十四章之间的联系,又仔细读了这本书前面的序言和本书最后的后记,所有第二遍再读感觉清晰了许多,下面,我就想谈一下读完后的感受和理解。
在我读的《乡土中国》版本中,开篇是费老先生的序言,第一次读的时候,我直接忽略掉了,到了第二遍才认真翻阅了几遍,因为我发现忽略序言直接读后面的内容,根本理不出头绪,认真读后才了解到《乡土中国》是收集费老先生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的内容,在序言中费老先生就提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所说的乡土中国,不是中国社会的具体写照,而是特定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所包含的一种特殊的制度,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其实在后面的阅读中,我也逐渐发现费老先生在讲述他的观点和理论时,大多数是从概念入手,在理论的层次上展开,但也穿插着一些经典的例子,例如讲到“差序格局”时,费老用捆柴来引出团体的概念,再进一步联系到“团体格局”的概念,从而对比“差序格局”;而在家族一章中概念体现的更为明显,或许正是因为从概念上出发,把概念作为我们认定事物的工具,才使整体更加深入透彻的解读了中国基层乡土社会,使读者在几乎没有社会科学的基础的情况下,也能有着本书大致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格局情况。
下面我想写一下对全书内容的理解,本书共分了十四章(不带序言和后记的情况下)。感觉可以把第一章单独拿出来,因为通读全书可以发现里面的文章几乎都是循序渐进,环环相扣的,因此第一章乡土本色就先总括社会的乡土性:“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但是说到土,好像带有一种贬义的色彩,所以费老先生接着就解释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而上面所说的土的基本含义是泥土,所以说乡下人土气在作者看来还有另一层意味。同时在文章的下文举了中原人去内蒙那种原本适合游牧的草原却还是保留着播种的习惯的例子,以及中国人到西伯利亚那种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仍不忘尝试播种的习惯,从而说明了我们的民族与土地分布开,与乡情分不开,同时也为后文写生于斯死于斯做了铺垫,也为后文更好说明乡土社会变迁速率慢做了证明。
土是乡下人的命根,在中国文化中占有相当的地位,同时费老先生还强调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但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今儿对比对比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和美国一家自成一单位。而中国基层乡村社会中,村与村之间相互独立而在本村中,自己生活的社会圈子中,两种模式——礼俗社会,法理社会,为后文比较两种社会买下了伏笔,而在乡村的圈子中,由于人口流动速率很小,熟悉和信任成为了人与人之间交际的默认准则,然而现在社会却不同,流动性大,成为了陌生人的社会,乡土社会那种原始的准则不再适用,这才诞生了法律,以明文的方式约束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的行为规范,在我认为,由于乡土社会中人与人都是熟悉的,甚至人与物都是熟悉的,所以人之间交往首先要讲求心安,但首先前提是建立在熟悉的基础上,而现代社会的流动性和陌生性,使得“心安”不再那么重要,毕竟讲求心安一般发生在熟人之间,陌生人之间很少有交集,也就无所谓心安,所以原本在乡土社会中实行的很好的“礼治”在现代社会中不得不变为“法制”。其实第一章是通篇的基础,正是分析乡土的独特的环境才引出了后面的“差序格局”,“礼治秩序”等。
对于第二章和第三章,我认为最好把它们放在一起分析。我说的是一个大问题:在农村写作。城里人认为乡下人很愚蠢。原因很简单。大多数乡下人不识字,不熟悉城里人习惯的生活习惯。
而城里人到了乡下后,在乡下人眼里何尝不是呢?不同环境需要不同的生活经验,不能掌握一门技能并不代表愚,而是在于是否学习这一方面的知识,比如城里人识字比乡下人快但比起捉蚱蜢等乡下孩子习以为常的活动,确实比不过的,费老正是运用这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不同生活环境中的人锻炼出的生活技能是不同的,并不是智力问题,同样文字也一样乡土社会中人们是在熟人圈子里长大的,天天见面,交流只需要语言配合姿势就够了,虽然文也属于语言的一部分,但并不是必要的,因为文字也不过是传递信息的一种载体和符号罢了,而在乡土社会,文字不一定比乡下人的语言和姿势更加实用,所以人们也就不去刻意追求文字那种在陌生人社会中为了传递信息的产物。但说到底,语言也不过是人们所赋予共同含义的事物,在乡土社会中,面对面地交谈中,有时面部表情或动作更能发挥传递信息的作用,所以,相比乡土社会中人原本行之有效的交流方式,强行推广文字下乡不见得比原来方式的效果更好,乡土社会中的人是靠上一代的经验的传承发展下去,而在面对面熟人的社会中,不一定需要借助文字去传承,所以当文字必须要下乡时,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才真正发生了变化。
中国的乡土社会讲究与西方社会“团体格局”不同的差序格局。即以己为核心如石头投入水中,向外拓散的波纹一样,形成差序格局,越往外越淡,但这个“波纹”的大小因为“石子”的力量变化而变化,可伸可缩,而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所用的圈子也就不同,与不同人的远近关系也就不同,而公私由于站在相同的圈子上而由于向内和向外看的方向不同也就变成了相对的,也就讲到了第五章中差序格局中的道德格局。西方“团体格局”讲求人与人相互尊重,而团体也尊重个人,但在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中却是截然不同的,差序格局的道德是在熟人之间所遵守的,在自己的关系网中适用,古代所讲求的美德如“忠”“孝”也不过是在个人社会圈子中适用,即家人和君臣之间,而在不同的团体之间,陌生人之间,这一切就不再适用,这时就开始体现利己性,与西方的兼善恰恰相反。
家庭制度也是乡土社会的一个重要的特点,这里的家族不是指家庭,而是有家庭组成的事业社群,而在这社群中,男女各有分工,乡土社会中,男女只是在分工合作和生育上相互合作,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同性之间的合作更多,为了家庭的稳定,家族制度便诞生了,生活中各类合作同性为主,异性为辅,有序进行,而形成了一个安稳的社会,而在这个家族制度中,长老统治扮演者维护家住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角色,在乡土社会中,没有民主和不民主的严格定义,由长者掌控着家族,年长对年幼的教化在乡土社会中看起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但由于社会的变动,长者的教化先对年轻的表面会服从,但实际不一定去达成,也就是所说的名实分离问题。但年长对年幼的强制权利正如费老所言,是血缘社会的基础,而乡土社会中讲求生于斯,死于斯,血缘不断传承,在社会稳定时人们不断继承着来自上一代的土地,人口变迁速率很慢,也就逐渐形成了因为地理位置几乎没有变动产生的地缘关系,而乡土社会由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也是乡土社会史上的重大改变。
上面说到了统治,在乡土社会中,法律几乎是不适用的,乡土社会中存在着不同于法治的礼治,在乡土社会中,原本都是熟人的圈子,是安土重迁的,一代一代的传承中留下了许多传统,在没有外因干扰的情况下,这些传统都是每个人所要遵守的,久而久之就演变成了不同于法律和道德的礼,在长老统治的教化下,人对礼有着很重的敬畏感,特别是人生存在熟人的社会里,主动去服礼,这正好适应了乡土社会变动速率很小的特点,每个人都去遵守礼,用礼来克己,当然礼并不适用于变迁速率极快的社会,因为礼基本上都是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正是人们对礼的重视,也就出现了费老先生说的无讼,因为在熟人圈里违反了礼在别人看来是很严重的,不同于变迁极快的都市需要明文法去制约,在乡土社会中有礼就够了,礼便起着法的作用,但乡土社会中的礼和法必然会有冲突的地方,,所以当法律推行到乡下时,同人们传统形成的礼发生冲突时,也就出现了司法难以推行的情况,而此时法未行而礼被破坏,导致乡土社会中的原本秩序被破坏。
在乡土社会人一开始一般靠欲望行事,经过欲望——紧张——动作——满足——愉快的步骤,不断积累着生活的经验,然后有传承下去,然而在实际中,虽然有时有了欲望,但行为上却没有满足需要,所以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原来欲望未能满足需要之然被淘汰,而满足需要的欲望和方法又在传承,说白了,乡土社会中的人正是想满足自己合理的欲望而去行动,而不会像城里人一样去计划着生活。
纵观全书,费老从十四个方面比较全面深入的剖析了中国的乡土社会现状,其实总结起来一切的基础也就源于冲过的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所以才会形成了不同于城市社会的特色架构,但一旦熟人的社会被破坏掉了,也就难以维持中国乡土社会的特色。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0
《乡土中国》给我的一些感受和启发。
一、 规矩在乡土社会中是人们自然而然地去遵守的定式。 最近沸沸扬扬的metoo事件、强东事件、霸座事件等等,其实归根结底都是权利和权力的边界在**的问题。权力与权力的界限在中国有一个相对本地化的词。
《荀子·礼论》:“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礼记·经解》:
“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孔颖达疏:“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
”可见对于规矩,从古人开始就有非常明确的定义了,简单说来就是用来衡量边界的规则。 费孝通在乡土社会中直接指出:“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
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一点与以契约作为关系维系基础的西方社会区别非常大。 我记得小时候回农村老家过年,最头疼的就是大年初一的早晨,因为晚上守岁过了十二点才能睡觉,早晨天还没亮就要早早起来并吃完早饭,因为天亮之前就有人径直登堂入室来拜年了,如果还没起床会被人大声嘲笑。
但头晕眼花的我又最记得这个时候,因为爷爷家辈分很大,会有四五十岁来拜年的陌生成年人喊不到十岁的我为“姑姑”,在炕沿就势屈个膝且作揖来问我新年好。在一个离契约社会更近的城市里,半夜直接闯入别人家叫孩子当阿姨是非常困难的。但全村人都这么做了,但我的惊讶似乎不合时宜。
天亮前一定要径直登堂入室别人家并拜完年,并且一定按照辈分不按照年龄来行拜礼这种行为,并没有人质疑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当地人看来这就是天经地义的,年年如是,这样才是不失礼。于是,费老得出这样的结论:当地社会是阿波罗式的,依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彼此的行为,社会联系是成熟的、熟习的,在某种程度上,它让人觉得它是自动的。
二、 乡土社会维持秩序的力量所在是人治契约社会有暴力机关可以帮助维系契约的有效性,那么对于以口口相传的经验形式流传下来的道德约束作为规矩,怎么维系其有效性呢?费老指出:“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我们的社会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推出来的圈子的中心。”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想见,在某个波纹中的秩序,一定程度上这块石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细细品来颇有点谁发起、谁负责的意思在。费老总结了三种权力方式:一是社会冲突中的暴力权力。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老子提出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其实就是避免纷争的一种手段。就像水滴一样,当它们相互融合时,一滴不干净的水可能会污染一大杯水。但冲突是不可避免地。
所以一旦发生冲突,当地社会的暴力力量就会发挥作用。 最能体现横暴权力的横暴二字的一个例子,是妇女一旦被发现不忠会被浸猪笼、沉塘。而这种惩罚自己家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实施了。
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一定要维持稳定,并且要生育和繁衍劳动力,多多益善。所以对于导致家庭不稳定的因素,我们应该用暴力的力量进行干预,就像人体的免疫细胞发挥自己的作用一样。暴力导致的悲剧非常之多,这也是乡土社会为现代社会所诟病和不可想象的大多数现象所在。
第二种权力是社会合作中的同意权。这种电源模式式大家最熟悉的。少数服从多数、投票等是同意权的具体工具形式。同意权力对于乡土社会的重要性在于,一旦达成共识,就可以形成一股合力,更加促进乡土社会水源获取、土地分配、耕牛等物资共用这类争端事项圆满完成。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每个人都同意买媳妇,所以通过**获得的媳妇,在当地人眼中是通过正当手段完成的家庭建设。农村被绑妇女解救十分困难就在于此。第三种权力是长辈在社会继承中的权力。
提起长辈这两个字,莫名其妙地感到回到了篝火面具的洞穴文明。但实实上,随着当地社会的发展,长辈们一直存在并有着非常崇高的地位,现在依然存在,只是形式和名字稍微改善了整容。 长老长老,顾名思义,首先要长,这个长可以理解为长辈,这是身份和地位上的限制;其次要老,毛头小伙子肯定做不来长老,这是经验和眼界上的限制。
这两个条件是明确的,长老的角色正在显现:经验的传承。 南方这一点更加明显,对于祠堂、族谱等文化的重视,起名字时大家族一定要按照家谱来确定辈分,有些大宗族都是有族长的。
没有明显宗族的地方,有红白喜事的时候,一定要请一些受人尊敬的老人来镇上坐坐,问老人遇到一些难以礼节的礼节该怎么办。 我参加过农村的婚礼,一定有一位大知宾负责总调度,通常是年纪四五十开外,有丰富的筹办经验,那时候他的指令就是最高意志,包括各种亲戚、贵宾都要听他的调度安排,颇有点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意思在。所以,怎么安排一场婚礼,全在大知宾的一张嘴上,并没有我们熟知的计划书、wbs任务分解、各种公告、条文、时间表来告诉各色人等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所有人都等着大知宾口头通知。
有的多才多艺的大知宾,说的很漂亮,一套半文半白,甚至有的还会唱押韵的歌词来安排事情,真是太神奇了。这就是典型的人治。第四种权力是发生在社会剧烈变革过程中的现行权力。
费老用的这两个字非常传神,时势造英雄,这种权力的产生和实现方式大家都懂得,是彼可取而代之的自信,是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霸气,是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大胆。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时势权力还是在乡土社会的框架内产生的,一旦取得了权力,不会跳出乡土社会的特性去重建一个世界,如果真有哪怕一点征兆,那么就会有人怀疑对方可能是穿越者了,比如王莽同学。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1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看到这个书名映入脑海的是中国乡村农民辛勤劳作和简朴生活的画面。在这幅画中,底层农民的朴素特征随处可见。然而读过费孝通先生的这部“大家小书”式的著作后,才知道自己的思维和想法是那么的狭隘和片面。
这部书从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向我们讲述中国乡村的淳朴气息,这些方面远远超出我所想到的角度。这也让我对费孝通先生有些钦佩。现在我将根据书中的一些具体内容谈谈我读完后的感受。
通过这部作品,费孝通先生展示了中国农村的景象,这是人们认识和进入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和一扇窗户。该书通过对中国礼俗社会的描述,反映了中国的乡村管理和风俗习惯。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
中国农村家庭不仅具有基本的生育功能,而且还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地方社会,家庭里应该有家法,夫妻之间要互相尊重,妻子要三从四德。在农村,通常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女人和女人在一起,孩子在一起,这是由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
中国人的情感储备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形成的。
对于乡村的这种状况,许多的城里人持着蔑视的眼光来看待。在他们眼中,乡下人可以用“笨”、“愚”、“蠢”之类的词语来形容。但是他们却忘了向上推三代,自己的祖先也同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着。
在书中,费孝通先生用一个很好的例子对这些人的看法给予了反击,费先生说: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反思中国当今社会,感动中国的、下水救人的、无私奉献的等多数是乡下人,多数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而那些经过了高等教育的城里人却因为过于客观和理性,怯于承担社会责任,致使道德沦丧。
记得上次一个同学谈到《乡土中国》这本书时提到过关于中国乡下人们的信任问题。在农村,人们之间的信任度远高于城市。乡下人借东西或办什么事只要一句话就够了,但如果在城市的话,肯定要用到借条、合同之类的东西。
由此看来,乡下是一个无法或者法制理念淡薄的社会,但是通过上述事例却又足以证明:无法对于中国乡下的影响并不大,因为中国乡下靠传统的“礼制”来治理社会,维持秩序。礼制虽然没有法制的强制性,效果却好于法制,原因在于中国上下五千年积累下强烈的传统美德。
当他们做不道德的事情时,即使没有法律的限制,但也有社会的指责。对于农村家庭的生活特点,这种指责对他们的家庭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也体现出中国乡土的淳朴风情。但我个人认为,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农村越来越社区化、城市化。
城、乡的接触、交往日益增加,在这个潜移默化的进程中,如果还是单单用“礼制”或“法制”的手段治理社会,难免会造成分歧、弊端。所以,为了进一步促进乡村和城市的融合,应该将“礼制”和“法制”潜移默化的相互溶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
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完作品的感觉就是,狠狠被治愈了,触动我的地方真的很多。写读后感的时候,我们不能泛泛而谈,而要言之有物,写出一篇优质的作品应该具备哪些条件?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这本书详细地描绘了中国式乡土社会的三个特点:一、“乡土人粘在土地上”——对于乡里人来说,种地是最基础的谋生方式,他们离不开土地;二、“不流动性”——乡里人是不怎么流动的,他们通常不离开他们的土地;三、熟人社会——乡里人有“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有着相互之间最基本的信任。
在这部书里,作者探讨了一个关于乡里人到底“愚”不“愚”的问题。作者认为,不能使用文字并不能被当作乡土人“愚”的表现,而只能被当成乡土人对他们生活环境的一种适应。为了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学习种田、维持生活,他们不得不舍弃一部分拥有学识的机会。在乡土社会中,信息的`传播与交流都是直接以面对面接触的方式完成的。各种信息都是由语言,以及表情、动作等特shi方式来传达的相互之间彼此信任,所以都不必通过文字来传达,更不必签字画押,显得见外。乡里人不懂文字,和城里人不懂捉蟋蟀是一个道理,都是舍弃了一些次要的生存技能,以达到谋生的目标,并不能作为“愚”不“愚”的标准。所以,“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每个人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他们也许有许多短处,但都有赖以生存的技能,即使他们的短处再怎么明显,哪怕他们是文盲,也不能仅仅因为这个就说他们“愚”。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在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有个词在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那就是“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算是一个舶来词,特指父母的家庭,与之相对应则是新生家庭,也就是夫妻自己组建的家庭,新生家庭并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而这则与中国传统观念是相悖的。
费老在《乡土中国》的《家族》一文中指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也就是说,中国的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的区分是模糊的,在一定程度上新生家庭仍然依附于原生家庭,无法完成与原生家庭的割裂。“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费老如是说。
不可否认,原生家庭与新生家庭融合成为一个“大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生活、养育等事务上的配合协作,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沟通,但也不可避免出现种种摩擦,最重要的是在原生家庭的持续影响下新生家庭无法真正实现经济、人格、思想上的独立。在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总是喜欢描绘主人公在失去双亲后马上懂事、肩负责任的故事,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彻底“断乳”。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费老并没有明确说中西两种家庭关系何为优劣,但可以看出他希望被固化的中国传统家庭能够做出些许改变。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每次拜读费老的文章,他那朴实无华的文风总是让我连连称赞。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虽然我说出上边的话显得不那么让人信服,但是这些真的是我在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之后的想法,率性而发。
还是进入正题吧,《乡土中国》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习大有益处的。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 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稳而慢变是它的特点。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本色,“乡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所说的“土”,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他们的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而且,“土”也成了我们的传统,乡土社会的人们不论在哪,都离不开泥土。从中原走出去的人们,到了草原,还是以种地为生。“土是他们的命根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如文章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人民固定在他所种植的那块土地上了,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殖,一代又一代,只有当这块土地过于饱和了,才会有人离开。“土”固定着人,这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看看我们现代社会,国家提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为了什么?因为土地是固定着人,使社会安定的重要介质。虽然没有工作,但是种着这块地,最起码能保证温饱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有这么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想了解中国就一定要先阅读《乡土中国》。因为它可以让你了解清楚什么是中国。
这本书回答了中国是如何崛起与什么是中国特色。《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乡村实质的作品。全书有12篇,涉及乡土社会的人文环境、传统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文章共十四章,一环扣一环,所以当我在第一章感到疑惑时,我就知道我注定读不懂这本书,但好在坚持读完一本书后还是获得了一些感悟。
在阅读过程中,费孝通的观点一点一点地渗入了我的脑海,像是有一只小虫子不停地在心口挪动。整本书以通俗的语言阐述了中国人的社会操作系统,其内涵远远流长,十分经典。所以就连外国人都在费尽心思地研究这一本书,研究这个作者。《乡土中国》是一本很成功的书,虽然页数不多,仅有100来页,但它的内涵确实是很深沉,所以这么多年来它不断更新出版,越来越多的人去阅读它,更有的人反复阅读这本书,以求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也好在每一遍都会有新的感悟与思考。
人们总在口头上喊着中国崛起、中国模式、中国特色和中国制度, 倘若读不懂这本书,不明白中国的本质,大多都是空想。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家,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土人才是中国的基层,可现在的人们却是带着几分蔑视的意味去看待乡下人。书中讲,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绝对运动的,所以它的发展就相对比较缓慢,尽管一直在变革但是社会性质还是没有改变,土气就成了乡下的一种特征。因为乡下人的生活是固定的,早起劳作晚上归家,也没有别的活动,更不会想到其他。因此乡下人的生活被局限在了泥土里,乡下人熟悉了根植于土地的所有习惯,加上辈辈相传,无需其它就足以支撑他们的一生。从乡土社会转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也出现涌入的东西无法进入乡土社会生活的情景,免不了冒出一些笑话。所以乡下人被骂做老土、愚蠢,难以成为衣锦荣归的去处。
书中作者表达的观点是,在乡土社会里不会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蠢的表现。我也是十分赞同这个观点的。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抛离乡土社会。文字已成为现代化的工具,处处都离不开文字。乡土社会中出现的文盲,并非出自乡下人的愚蠢,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单纯以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类人是错误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达情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乡下人不是学不了文字,而是根本不需要文字,文字在乡下,没有丝毫的生存空间,所以文字下乡是很难对乡下人产生大的影响的,但这绝不是因为乡下人愚蠢,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
书中也提到文字下乡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是建国后的社会改造,大规模发展工商业,中国完成了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型,商品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打破了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打破了乡土社会的基础,文字才能成为大众的需求,所以才能带来真正的文字下乡高潮。
其实谈到中国社会的特点,让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中国人的关系,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起来是最最特别的。对于书中的差序格局,阐述了消除社会结构的特征,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联系成了社会关系,会随着个人的实力而伸缩,代表一种自我主义,一切价值以己出发,所以会产生自私。中国人“自私”的印象也一直为外国人诟病。
我认为中国人的做事准则是挺含糊的,不像外国那么严厉执法,中国是一个尽人情的国家,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的伸缩。这是我们从小生活环境就可以感受到的,一切普通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所以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找关系办事,找亲朋好友捎根烟塞红包也成了屡见不鲜的现象。当然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旧时代。
中国人同情被动的人们,所以真正地执行起司法来,一旦被惩罚,违法者摆出楚楚可怜的姿态,就会得到广大人民的原谅,而在国外,一旦被抓到,违反了法律丝毫没有情面可讲,这就是中外很大的不同,这从占用应急通道的处罚便可以看出。中国在之前管得是非常的松了,因为中国人总是不忍心发狠不下心去,好在中国的规章制度一直都在不停完善,到现在21世纪中国的规章制度已经相当的完善了,即将到来的20xx年,现在也可以预见它的辉煌。
很多的乡土性都被慢慢地被新型法所代替,现在的社会已让相同社会那种融合的事情体系认证淡化,以前最重要的人情已经难以维持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现在的社会朝着更科学更秩序的方向发展。
总之,旧社会沿袭下来确实会对祖祖辈辈产生影响,但在社会不断更替制度的同时,总会贯彻那么一个精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社会学永远不简单,社会的发展问题,永远不会有一致的意见,人们会一直研究,一直争论,一直改进,一直进步。中国朝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在小学作文中的20xx年马上就要到来了,预定的计划已经大概完成,虽然没有幻想的飞船,但中国确实正欣欣向荣,全面前进!
总之,社会学是一个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学科,要想了解社会,也得多了解,多关注,从客观实际出发。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乡土社会的概念。其中,费教授将乡土社会概括为“礼治社会”,且还是一个“无讼”的社会。的确,乡土社会由于其空间流动性小,人与人之间交往单纯的特点,使得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人们似乎仅仅依靠“礼”就能维持良好的秩序,彼此之间发生冲突也不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协商和解。这就使得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
“无讼”,是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中一种现象的描述。具体说来就是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依靠自身的道德教化,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纠纷和争议都通过协商解决,而不是采取诉讼的方式的一种理想化状态。由此,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不需要法律的存在。
在古代,封建统治为了维护其自身统治,需要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封建社会“无讼”文化是统治阶级维持社会秩序,实现长久统治的需要而提出的,并通过贱讼、压讼、灭讼等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从儒家创始人孔子最早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到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声称“读书万卷不读律”;从早期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讼师(即现代的律师)被民众称之为“讼棍”,到常提起诉讼的人被认为是“搬弄是非”之人或游手好闲之徒;从封建官吏政绩考核中善于教化,善于息讼、止讼的考核标准,到国家机器惯以严刑峻法迫使民众视法为畏途,产生厌讼情绪,反映出中国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对诉讼采取的压制、抑制的指导思想和行为标准。从这一方面说,产生“无讼”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社会中的人们能够依靠礼的教化维持正常的秩序,或者说考虑到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而也可能是因为统治或司法官吏希望没有人来诉讼或少诉,从而积极的主张无讼。但这种情况较多的出现在封建专制国家中,在现代国家应很少有这种情况。国家虽然也希望社会中尽量出现无讼的情况,但并不会主动的去干涉;另外,现在的法官并不要求与领导者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他们也可以独立进行判决、裁量,且他们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这与乡土社会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有所不同。
儒家认为,和谐包括天道自然和谐、天人和谐和人人和谐,这些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讲求互谅互让,自己要正名分,明等差,并使各人都能够安分守己,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即使发生了纠纷,也应力图通过和解,调处息讼,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达到和谐的理想境界,人们就应奉行中庸之道为做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哲学思想长期影响下,“无讼”观念的形成则是自然而然的了。”著名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对中国人的这种和谐与中庸之道有较深的感悟:“中国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况下生活的。他们对于法律制定些什么规定不感兴趣,也不愿站到法官的面前去,他们处理与别人的关系以是否合乎情理为准则,他们不要求什么权利,要的只是和睦相处和和谐。”
尽管我国的司法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据笔者所知,在很多地方,如果不是发生非常严重的事故,如谋杀、枪杀或者是其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件,人们一般都不会选择诉讼的方式。有的是因为觉得这件事太小,不愿意起诉;有的则是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逃避的方式,有的则是不知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无讼”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需要国家对这一方面加强教育与指导。
费孝通先生对于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表述,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基层社会所特有的文化渊源和秩序传统。其学术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从他提出“礼治社会”这一概念以来,就一直被人不假思索地加以援用,以致人们普遍都以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是“唯礼无法之治”。对于“无讼”的观点,我们应辩证的看待,尤其是它产生的社会基础。不能认为在礼治社会中就没有法的存在,或者说在这样的社会里就不需要法。在现代社会中,如果说没有法,个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公平的保护的;至于法在礼治社会中的作用,则需要依赖于时间来证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如果双方的纠纷没有达成和解,也就是他们寻求的调解组织调解失败后,就会建议一方当事人去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这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当和解不成的时候,人们是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在这个时候,双方的矛盾必定是达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且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恶化,并不会担心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后会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我们不能片面的说乡土社会还是原先那个保持流动不变的社会,人们还是一味的寻求和解,当送法下乡的活动进行这么多年后,人们的观念总归是有些变化的,特别是侵犯了他们的重大利益时还是会依靠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于我而言,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并不陌生——在高中历史主观题的题干中,这本书的内容常常会被引用到。另外,老家在乡下,翻阅过程中,恍惚间能从字里行间里看到那个苏北小乡村的影子。
可以说,乡土社会是传统社会。传统源于经验的累积,累积的是一套留给下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一套经历了自然选择、淘汰了有悖于“丛林法则”条条框框的生活方式。因此,上一代人累积起来的经验尽可能用来做新人的生活指南,愈是前代生活中证明为有效的,便愈值得保守。于是在一定意义上,在每个人尚未出生之前,就已经有人替他们准备好方式方法以应付人道路上有可能发生的问题。
另外,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味”似乎同新时代我们追求建构的法治社会的“冷血无情”相矛盾。这种矛盾让我想到辈际间的矛盾:长辈们觉得我们怎么可以不按照“正常”的路线走,而我们却觉得他们都过了时,或激进一点,认为教育好长辈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得承认,无论这个时代怎样发展,在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不能完全摆脱乡土社会的影响,国人都将永远带着乡土性。
现在想想,若要了解人情世故,单单读懂心理学是远远不够的。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等方方面面都应被纳入考虑的范畴,从这几个维度考量,《乡土中国》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在读完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后让我体会到了乡土社会与一般的社会一样,社会与社会之间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费先生的看法是,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其实说实话,我个人认为城市人和农村人应当是没有差别的,城市人的先辈们,不也是从农村里走出来的吗,当代的社会,不论是少了这二者的任何一方,这个社会都无法长久,应为这二者应当是密不可分的。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所以,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异常熟悉,大家彼此之间往往都能很好的打成一片。可是,与由众多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解释的,因为大家在现代现代社会中生活久了总认为自我或许比乡土社会中的人们高一个档次。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我们应当认识的“乡”了。
在“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并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并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研究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认为的确如此,文字的确是工具,因为人们之间增加感情或表达感情的方式并不是完完全全依靠于文字的,也能够经过自身的行为举止或者语言去表述,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并不只是经过文字去实现的,就是放到现代社会也是如此。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在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上是基本一样的。也能够说,现代社会的交际是从乡土社会中传承下来的。
在文章中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格局里,费先生认为仅有“礼”才能够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很多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费老先生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格局,每个网格之间彼此存在着差异,同时也存在着交集。
在“男女有别”中,费先生认为:“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和“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深刻地展现了乡土社会的性心理,可是,我认为这在现如今已经改变了许多。只是,男女之间多了些平等,并没有“有别”。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可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必须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并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礼治惯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间看到坏的行为却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所以,费先生倡导:“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缺陷的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与各种缺点,飞老先生在最终一篇中说到:“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对于欲望的解释费老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那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产生的,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现代社会往往是从某一目的出发的。
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民族心理。虽然有人从思想方面排斥这种情结,可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传递的结果,是一种共通意识,不会因为部分人的意识的缺失和丢弃而不复存在,这只是为了经过民族的文化底蕴传承下去。费孝通先生正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从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分析。从而让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去了解什么才是社会,什么才是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费孝通先生在序言里就直接说了,他写《乡土中国》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知道、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的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了乡土人们的内心世界。
费老在第一章就提出了乡下人的“土气”,乡下人向土地讨生活,和土地分不开,以农为生的人们,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就是论语说的“生于斯,死于斯”。并且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城里绝对看不到这样的现象,这个是“土气”特色,也是一种习俗。
接下来费老又讲了文字下乡,他说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有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在乡土社会中,他们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并且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
费老也讲到了差序格局在中西方的对比中,西洋的格局是团体,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洋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何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
作者还讲了家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的内容,我觉得这都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所导致的,我们的奉行的是儒家文化,讲的是“和气、礼治”,人情世俗的常态。
最后作者还讲到了血缘与地缘、欲望和需要、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这本书用对比的手法进行叙述,很容易让读者了解,并且也举了许多事例,很贴近人们的生活,容易接受。
二十二观后感十二篇
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将他们做成记录,对于观后感来说,应该处理好观影和感受之间的关系,要在抒情和叙述之间取得平衡。在撰写观后感时,应该从哪几个角度来切入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经过精心筛选,为您编辑出了这份精选的“二十二观后感”,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我们将会持续更新更多的内容!
二十二观后感【篇1】
如果没有看到你,二十二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数字。而现在,这个数字串起了一段段许多人不愿回忆的往事。历史不能遗忘,或许仇恨可以放下,而那些满是伤痛的坑坑洼洼也应该被岁月抚平,因为生活还在继续。而我也相信,你应该有着更深的含义。
没有酷炫的特效,没有如何跌宕起伏的情节,只是简简单单的叙述:从过去到现在。有人说,这对于受难的老人及其亲人来说就是一种折磨;也有人说,这也许是一种解脱,让羁绊的受伤的心灵得以释怀。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不是所有老人都能做到真正的放下,惟愿这能减轻她们些许的伤痛。这一次,我不说历史,历史就在那里。不说仇恨,也许仇恨早已不复存在,扎在老人们心里的到底是什么?岁月走到这里,更多的是沧桑啊!
几乎所有的画面都是在纪录老人们的日常生活,在说起过去的时候,有的老人哭着说不想提了,显然可以看出那段屈辱的往事给她们带来了极深的伤害,这也深深地刺痛了我们的心。同时,我也看到了她们的孤独与无助。中国现在可以说是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了,这个群体需要的关爱与陪伴,我们应该如何去守护,这需要我们深思。其实,人生就是一个轮回,从呱呱坠地到摸爬滚打,到最后的返老还童。老人和孩子一样,需要的更多是陪伴。无奈的是,我们很多时候都是背井离乡,不是所有人都能在他乡买房置地,更多的是漂泊。不是所有老人都愿意迁徙,或是因为想着落叶归根。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故乡的大树已不再茂盛,而那个巢则日渐空虚了,呱呱坠地和返老还童变成了留守。片中老人喂流浪猫的那一幕是我想起了奶奶,还有被我奶奶喂过的流浪猫……
生活不易,但我们可以让心态变得简单。海南的那几位老人令我心生敬佩之意:耄耋之年,生活还能自理,洗衣做饭。我想,这必然离不开乐观开朗的态度,离不开对生命的热爱,离不开对生活的向往。其中有一位老人这样说:这世界真好,吃野东西都要留着这条命来看。愿你我都能以感恩之心去对待这个世界的每一份恩赐。希望中国和日本一直友好,不要再打仗,以为一旦打仗,会有许多人死去。这也是一位幸存老人的心声。是啊,仇恨不能永久,希望和平长存。社会还是那个社会,爱的旋律不会消逝。治国、平天下也许有点泛,修身,齐家不应该遥远,践行在点滴上。
世界很美好,一呼一吸都能感受到。玫瑰也带着刺,但这丝毫掩盖不了它迷人的容颜。生活不曾想过伤害你,那些你遇过的荆棘,都是它与生俱来的,我们理应包容对待,就像生活包容你我的任性一样,陪着我们慢慢成长。漫漫岁月,常回家看看,那个生根发芽的地方,那里有期待已久的陪伴!
二十二观后感【篇2】
其实,我也是个看纪录片的人,之前看过的纪录片也不在少数。挺习惯里面的调调。之前看过的比较有名的,比如舌尖上的中国,萌宠成长记,我在故宫修文物等等。所以,看二十二,成了很正常的行动。因为之前看到网上的一些评论,于是走进了影院。
《二十二》一如即往的保持着之前的风格,平实,安宁。
风景伴着那些老人们的回忆,现在的生活,婉转道来那些故事。曾经受到伤痛的老人们,过的那般幸福。也许不该去打扰她们吧,但是这历史不该被遗忘。就算她们一个个的都离开,也不该忘记这些。
让我感动的是,关注的人们中,不止是中国人,还有韩国人,日本人。而默默睡去而去世的老人,让我心痛。
我看到的是老人们的乐观,她们活的快乐安宁。喂猫的老人,打牌的老人。还有曾经立过战功的老人,她们过着她们自己的生活。
生下来的中日混血,也许出生并不是他的错,错的是那段历史。可恶的是那些日本军人。
有句话很触动我,早知道这样,我不该去打扰她们。没有得到过一句道歉,一分赔偿,反而使原来的生活变了样子。真的不该去打扰她们。
纪录片的语言是平实的,无非就是家长里短。远离故乡的毛奶奶,被丈夫再次接受的奶奶,还有喂猫的奶奶,看西游记笑着的奶奶,打牌的奶奶,请幸福的生活下去。
二十二观后感【篇3】
《第二十二条军规》的作者为美国的约瑟夫?海勒,本文写作特点为:作家采用的逻辑悖论的手法。作者有意在大前提错误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荒谬可笑的结论。
本书主人公约赛连就生活在这个绕着战争怪物旋转的光怪陆离的世界里。他是这个飞行大队所属的一个中队的上尉轰炸手。他满怀拯救正义的热忱投入战争,立下战功,被提升为上尉。然而慢慢地,他在和周围凶险环境的冲突中,亲眼目睹了那种种虚妄、荒诞、疯狂、残酷的现象后,领悟到自己是受骗了。他变严肃诚挚为玩世不恭,从热爱战争变为厌恶战争。他不想升官发财,也不愿无谓牺牲,他只希望活着回家。看到同伴们一批批死去,内心感到十分恐惧,又害怕周围的人暗算他,置他于死地。他反复诉说“他们每个人都想杀害我”。他渴望保住自己的生命,决心要逃离这个“世界”。
摘录:“我唯一的缺点,”他以他那种长期练就的诙谐口吻说道,同时密切注意着自己这句话的效果。“就是我没有缺点。”
沙伊斯科普夫上校一点没笑,佩克姆将军不禁大吃一惊。深深的疑虑一下子打消了他的热情。他刚一说出这个他最拿手的悖论,就惊恐地注意到对方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上没有流露出任何反应。
二十二观后感【篇4】
“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每当听到这义薄云天、豪情万丈的旋律,八百里水泊梁山上一百零八位好汉匡扶正义,替天行道的画面就会在我脑海里浮现。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书中的人物几百年来为人们津津乐道。我觉得《水浒传》之所以有如此高的成就,是因为书中塑造的人物形象个个栩栩如生、个性鲜明。
他们身上除了具有高义薄云、除暴安良的共性外,每个人身上还具有与众不同的鲜明个性,甚至两个人物之间的性格是截然相反的。这种对比式的人物描写是《水浒传》中人物塑造的一大亮点,比如书中先后出场的鲁智深和林冲。
“花和尚”鲁智深为人坦荡,武艺高强。他爱打抱不平却又性格鲁莽,仗着一身好武艺,总是由着性子做事。华州城外,只因一言不合便勃然大怒,单枪匹马闯入城内,结果吃了他一生中唯一一次牢饭。
但鲁莽也有“好处”,若不是他一时兴起,三拳打死镇关西,恐怕连“鲁智深”也没了,只剩一个“鲁达”。要不是他在野猪林里飞杖隔过水火棍,林冲怕已被害死。当然,鲁智深的鲁莽急躁或许是一个绿林好汉必备的特点。确实,《水浒传》中的许多人物都和他一样“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但也有一些人物却恰恰相反,他们行事谨慎,能忍则忍,只到无路可走时才最终被“逼”上梁山。其中的代表当属“豹子头”林冲。他紧随鲁智深出场,是鲁智深的好兄弟,却与鲁智深有着截然不同的个性。
林冲本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本来生活安定,家庭美满。只因高衙内看中了他的妻子,被三番五次设计陷害,妻子岳父全都自杀,他也最终被逼上梁山。从白虎节堂,东京牢内,沧州路上,直至柴进庄上,无不体现一个“忍”字。直到风雪山神庙,他终于不再隐忍,这才上了梁山。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他是一个逆来顺受、生性软弱的人。
鲁智深和林冲似乎是两个极端,剩下的都是“中间派”,不过是有的偏“莽”多一些,有的偏“忍”多一些,比如“行者”武松。
二十二观后感【篇5】
《第二十二条军规》读后感1500字!
人必须忍受死亡,正如人享受出生一样,成熟就是一切。
《第二十二条军规》,1961年出版的现象级长篇小说,开启了黑色幽默和无厘头文学创作新的篇章。这本书影响了包括王小波和王朔这种类型的作家,让他们将“痞子文学”创作形式在国内发扬光大。
《第二十二条军规》,到底是个什么玩意?书中其实并没有明确的做以解释,而是列举了很多形象的譬喻。例如:只要你能证明你疯了,那么就能避免被投入战场,但必须本人提出本人发疯的申请。而如果这个人提出这样的申请,就表明这个人并没有真正疯掉,所以这个人就不能被排除在战争之外。实际上,《第二十二条军规》是一个悖论,是二战时美军部队中流传的一条并不存在的军规。可以被理解为,在那个最坏的年代,必须有某种束缚,约束人们普遍享有的权利,让军人们、政治家、新闻工作者、商贩、盗贼甚至妓女,都义无反顾的投入到那场保卫正义的战争当中。
《第二十二条军规》其实是个坑,是说了等于没说、讲了还是白讲的包袱。这个包袱由上层建筑设计、中层统领裹挟,然后在底层的蝼蚁们出现怠工的情绪时,像一个无法估计重量的秤砣,将出现反抗情绪的螺丝钉彻底压扁。
《第二十二条军规》规定了在作战中如果完成了履职的次数,就可以退伍归国。但同时它又规定了军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的命令。所以就出现了小说里主人公完成了上校一次又一次规定的飞行作战任务,却永远也无法达到下一个飞行作战任务次数的结果。
这本小说发表于1961年,作者约瑟夫·海勒,二战时加入美国空军,作为轰炸投弹手参加了多次飞行作战和轰炸任务,不出勤的时候就驻扎在地中海科西嘉岛。《第二十二条军规》是他在1955年开始创作的小说,一些内容取材自作者的作战经历,但所有取材自作者亲身经历的内容都毫无悬念地被作者篡改,因为他始终无法忘怀战争中的血腥和黑暗,以及在战争中失去的伙伴。海勒在小说里已经坦诚:所谓“第二十二条军规”其实并不存在。问题是,美军认为它存在。这就更加糟糕,因为这样就没有具体的对象和条文,可以任人对它进行嘲弄、驳斥、控告、批评、攻击、修正、憎恨、辱骂、唾弃、撕毁、践踏或者烧掉。“第二十二条军规”只是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残暴和专横的象征,是灭绝人性的官僚体制、是捉弄人和摧残人的乖戾力量。它虽然显得滑稽可笑,但又令人绝望害怕。它总是有理,而被约束的人总是无理。作者借“第二十二条军规”,辛辣地讽刺了当时美国军方的官僚和愚昧,以此展示现代人荒诞的生存状态和战争机器的荒诞不经,从而折射出世界的荒诞不经。
透过一片喧闹、粗野、疯狂、杂乱的氛围,从不露神色的冷峻、幽默和漫画式的嘲讽中,可以认识到一个严肃的主题:在美国的现实世界里,到处都有“第二十二条军规”,到处都存在着让人啼笑皆非的专横和残暴,以及捉弄人、折磨人、使人无法摆脱的荒谬。后来,“第二十二条军规”(Catch-22)成为一句美式俚语,用来形容“难以逾越的鸿沟”、“无法摆脱的困境”和“自相矛盾的条款”。用我们当前比较流行的说法,就是坑爹!
作者不仅把“坑爹”理解的淋漓尽致,同时还对小说中的所有角色,进行了极度“坑爹”的神经质地刻画。所有军官、士兵甚至是随军牧师,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人格分裂的迹象。作者以一种颠覆小说构体的创作形式,将所有故事不分时空、不分线索、不分因果地,杂乱无章地呈现在读者面前,甚至在前面章节已经死掉的角色,在后面章节又反复出现;在前面章节陈述过的细节,在后面章节通过书中角色之口反复陈述。导致很多读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甚至中途放弃阅读,可能这也是这部小说神一般存在的另类之处。
那是一场惨绝人寰的战争。投入战争的所有一方都没有赢家。战争毁灭的不仅是君士坦丁凯旋门,还有参与战争的每个人的灵魂。每个人都是犯罪者,每个犯罪者又都是受害者,总得有人在某个时刻站出来承担责任,却无法撕裂战争中危及所有传统道德的锁链。战争在毁灭人的灵魂前,就已经把它捆绑的奄奄一息。而被恐惧掏空的躯体,除了装傻之外,还能导演出何种方式的逃离?
人必须忍受死亡,正如人享受出生一样。成熟就是一切。
二十二观后感【篇6】
西方学者对黑色幽默有个特别通俗的解释,他们称之为“绞刑架下的幽默”,意思是有个临上绞架的死刑犯,指着绞刑架问刽子手:“你肯定这玩意结实吗?”。这种用不严肃,玩世不恭的态度,去看待严峻的个人现实问题,就是黑色幽默。
无独有偶,远在东方的中国,就有过刑场上的“黑色幽默”。相传,明末清初的大才子金圣叹因触犯当局被判斩首,临刑前夕,他呼来狱卒,说有要事相告,等见着狱卒,他却指着饭菜一本正经地说:
“花生米与豆干同嚼,大有核桃之滋味。得此一技传矣,死而无憾也!”
这还没完。金圣叹被斩首后,刽子手发现从他耳朵里滚出两个纸团,打开一看:一个写着“好”,一个写着“疼”。真是神人,临死也不忘幽默一把。
按照常理,这种对死亡若无其事的戏谑态度,似乎不符合将死之人的行为特征,在普遍认知里,死刑犯应该是一副神色哀切,哆哆嗦嗦的模样,他们内心歇斯底里,绝望异常,身体冰冷,唇焦口燥,干涩的喉咙发不出半点声音,整个人已经临近崩溃,更遑论开金圣叹那种逗人的玩笑。
但凡事都按照别人想的那样,就不幽默了。金圣叹身上那种看似超脱生死的乐观,其实是对常态和现状的一种精神叛逆。他以十足的反叛个性和玩世不恭,若无其事的态度,去抗衡世界的荒诞和庸俗,以违反预期的行动,狠狠地嘲弄所有人的预期,最后留下一个斗士般的狂狷姿态,这是死亡带不走的。
无视禁忌,无视苦痛本身,正是黑色幽默反现实的迂回路线,好笑,且酸楚;悲壮,但不悲哀。由此看来,黑色幽默在中国早有发端。但真正将其发展为成熟的文学风格,还是在西方。
美国有一作家叫约瑟夫海勒,他写过一本举世闻名的小说,叫《第二十二条军规》,是黑色幽默文学的代表作之一。他在书中极尽讽刺之能事,通过漫画式的表现力和夸张线条,写了一个荒诞无序,非理性,梦魇般的飞行部的故事,借此揭露战争的残酷,以及战争背后,政客弄权,商人投机,利益集团交相勾结,为己谋私的黑暗境况,还原当时美国社会所面临的道德沦丧,信仰缺失,人心离乱的困境。
这本小说,从头到尾散发着一种荒诞魔幻之感,用时下流行的话说,叫做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令人捧腹之余,又忍不住冒出疑问,这会儿笑出声来,是否不合时宜,毕竟书中人物的经历,其实挺惨的。
严肃的公共良知如果被特权控制和把持,那就去破坏这种道貌岸然的严肃伪装,报之以黑色幽默的利刃,笑一笑倒无妨。不同于现实主义那种巨细无遗,严肃客观的笔触,黑色幽默是夸张滑稽的粗线条风格,在荒诞可笑,又自相矛盾,无穷无尽的悖谬中揭露骨感的现实。书中那条有如上帝神谕般统照着飞行部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就是一根诡异的发条,是皮诺亚萨岛上一切现实悖论的开端。
“只有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你一旦提出申请,恰好证明你是一个正常人,所以还是在劫难逃。”
这是“第二十二条军规”的荒谬之处。就像书里说的,申请撤销飞行任务,是“面临真实而迫在眉睫的危险时对自身安全的关切是理性思维的过程。”,疯子是无理性的,但吊诡之处在于,疯子要自己提出申请,才能免飞,这个死扣永远也解不开。
还有一条,飞行员只要执行满规定次数的飞行任务,就可以回美国。但这也几乎不可能实现,上层总会及时地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不断提高这个指标,从25次,40次,60次,到70次,除非战争结束,否则死亡就是唯一有效的停飞申请。
特权阶层制定这样别有用心的军规,毫无疑问,就要用潜规则的实际操作,收回明规则的权益规定和承诺,可悲的是,所有的飞行员,无论疯不疯,都要执行飞行任务,都要白白送死,在死亡和恐惧的笼罩之下过着毫无盼头的军旅生活,最终都沦为高层谋取政治利益的牺牲品。
在”22条军规“这最大的悖论之下,无数荒唐的悖论并行存在,首尾相连,绵密交织,将小说主角约塞连和他战友们网罗在这个荒诞不经的绝望怪圈里。作文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以战争为幌子谋私的特权集团,以及附庸于其利益根系吸血的作伥者们,他们打造一个混乱无序的体制,只为了搞疯所有人,然后坐收渔利。然而每个人的反应是不一样的。
主角约塞连作为觉醒青年的代表,被当局所鼓动的战争热情,早已在残酷的战场经历面前冷却和瓦解,厌战情绪滋蔓他整个思想。“他早已拿定主意,要活得长久,不行就死在求生的努力之中,于是他每次上天的唯一任务就是活着下来。”
为了逃避飞行任务,他用尽办法。甚至还半夜闯进布莱克上尉的帐篷,悄悄把地图上的轰炸线移到博洛尼亚的位置上,制造博洛尼亚已经被攻下,无需出动轰炸机的假象,使上级取消轰炸任务,多么无奈可笑的行为。以荒诞行径,去逃避荒诞的现实,打不过你,我就诅咒你,甚至相信你会中邪。无意义的自我欺骗行为,似乎是每个人类在无奈中的本能。
约塞连还喜欢住院。他不是肝病患者,但他身上有着难能可贵的肝病症状,偶尔会以身体原因暂时躲避飞行,这又是作者刻意为之的自相矛盾,没有得病,却有病状,现实中不太可能发生,但既然“22条军规”可以成立,为什么就不能在身体有症状的同时,还保持健康呢?
约塞连作为战争题材文学里的主角,他的形象是“反英雄”的,相比传统英雄的勇武和无畏,约塞连显得有点贪生怕死。他在一次轰炸任务中,只顾着活命和躲避高射炮,生生错过轰炸时机,无奈之下只能折返再飞一次,因为他的怯懦,飞行部损失一架飞机和克拉夫特。
当然还有不怕死的疯子。麦克沃特就是。他痴迷于贴着地形表面做低空飞行。经常自杀式开飞机,在空中急速爬升,然后猛烈俯冲,贴着山峦,海浪,帐篷顶,甚至敌军的高射炮飞掠过去,一种近乎生理性的癫狂贯彻他的意志。在小说后半部分悲剧频发的阶段,麦克沃特因为一次贴着海面飞行,高速的机身不慎将刚好也漂浮在海上的小桑普森劈成两半。在几个随从背着降落伞跳机之后,空中的麦克沃特告别式地点了一下机翼,仿佛在向海边的约塞连致意,然后开着飞机猛然撞向一座山。
一个疯子,也懂得一命还一命,而体制吃人是不吐骨头的,约瑟夫海勒这样安排麦克沃特的命运,似乎想告诉那些身影闪动,面目模糊的特权人物,你们他妈才是不讲道理的疯子。
总之,形形色色的人格,被并置在这个如浆糊般胶着的紊乱场景中,构成约瑟夫海勒嘲讽现实的隐喻实验。邓巴跟约塞连一样,经常光顾病房,以此来逃避任务,他们真正反映战时最真实的普遍心态。
克莱文杰属于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有正义感的那一类代表。麦克沃特,内特利身上散发的不断追求刺激的癫狂气质,正是勇气十足,但缺乏冷静的体现。
梅杰少校一心只想着置身事外。随军牧师对自身宗教身份的不自信,象征着宗教信仰在当代社会逐渐式微的处境。卡思卡特上校,惠特科姆下士,科恩中校等存在的作用,是为了生动展现战争官僚体系里掌权者们的满嘴獠牙。司务员米洛在战争中投机倒把,在黑市上大赚特赚,是一个利己主义的二道贩子。他代表战时贪得无厌,大发战争财的无耻资本家。
当约瑟夫海勒将这几十号人物放在同一个空间,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强烈碰撞,对抗的张力其实已经形成了。然而终如每一个渺小的个体那样,被时代赋予的命格里,隐约透露着不可违抗的必然,作者大肆表现黑色幽默的背后,弥漫着悲观情绪,书中的正面人物,最终都死得差不多,这隐含着强烈的宿命感。
因而我认为作者还不太够豁得出去,他在“不朽之城”这一章里面,以沉重的笔触描写了被轰炸的罗马城满目疮痍的街头惨状,无意中暴露出他悲天悯人的个人情绪,使得黑色幽默的色彩不够彻底,如同憋了许久的眼泪,因为别人一句话,终于还是忍不住滚珠般地流下。海勒还是有他的精神美学。克莱文杰在云层背面人间蒸发,充满一种浪漫主义色彩的体面,麦科特利撞机自杀,则是一腔孤愤的悲壮感,这两件事,似乎构成这幕悲剧的绪端:身份感的消失和精神性的死亡。
最后,约塞连选择逃走。他拒绝了军队当权者的收买,并从奥尔逃到瑞典的事件中受到莫大鼓励,于是十分振奋地出走。小说到这里就告终。他终于还是逃离了这个折磨了他一整本书篇幅的鬼地方。
在现实里不断退却,其实是一种反抗。军队里的狼性文化,要人前进,死何足惜,道德绑架的筹码是人的精神和生命。但约塞连是唯一的觉醒者,他的个体意识不断在压抑的群体文化里左右开道,又进退维谷,他的懦弱,实际是不屈从。他的逃避路线,实际是挣脱命运枷锁的路线。”有朝一日,我必须承认,现在七十岁的约塞连也不得不死去,但那不会发生在我的手里”。约瑟夫海勒在《第二十二条军规》的自序里这样写道。或许是作者不忍,他给这个世界留下一颗伤痕累累的种子,虽然无力改变它的生命处境,但保留它的活性,有朝一日就能重见于世人。
约塞连就是这颗种子,在黑色幽默的狂风暴雨中劫后重生吧。
二十二观后感【篇7】
《第二十二条军规》里塑造了一个杜撰的荒诞世界。它在这个环境列举了40个人物,有理性的人,无理性的人,成功的人,失败的人,统治者,反抗者,还有死者。活着的人可以失去,尽管大家都知道他活着,;死去的人却依然活着,尽管大家都看到过他的尸体。这臧克家的著名的诗句,是不是变得毛骨悚然?黑色幽默。这就是荒诞,世界是非理性的,人生是非理性的。人们试图用理性控制自己,让自己与伊壁鸠鲁主义或斯多葛主义交融,但在这个后工业时代,却是荒诞的浪潮将你的身体把控,你不由自主,无法逃避。
这部小说没有完整的情节,或者说,更本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小说”,而是情绪发泄的合集
,但从结构主义的角度,它确实是一本国宝级的小说,是荒诞世界的“史诗”和“神话”。主角,倘若有主角的话,其实是一个自私的人,他不是国家主义者,不爱国,作为一个士兵,理应为国家而战,他却认为活下去才是最重要。他嫖娼,他倒卖货物,和别人合伙发国难财,抵抗长官,态度恶劣,一心只想逃避,贪生怕死,怎么说也好,他决不会是“民族”英雄,也不是“国家”英雄,他仅仅只是“自我”的英雄。他是一个反抗者,与荒诞的世界斗争。他意识到,在这非理性的梦魇般的地狱世界,只有两条路可走,逃避或死亡。死亡,若只是身体上的死亡,还算幸运,所以这里的死亡,是无穷的恐惧络成的罗网向人们的禁闭,是心灵的溃烂,是将自己麻痹,死了又死。逃避,你如何逃脱?主角在死亡和逃避之间踱步,那就是反抗。就像纳在水和植物油的交界处上下漂浮,但由时间延续下去,结果可想而知。小说的结尾几章,尤其是《不朽之城》,主角终于爆发,向这个荒诞的世界彻底宣战。结果如何,我们并不知道,只知道他宣战了,他也许胜利了,我们不知道。
“他们凭什么这样做?”“因为第二十二条军规。”
中文系文学史教材对第二十二条军规的解读,我是不满意的。更不满意的地方,是他解读卡夫卡的地方。三部未写完的长篇小说
本身是多义的,所以不谈。可是,短篇《乡村医生》,那一句概括的话(仅一句):是一篇梦幻式的作品,它反映了人与人之间人冷漠关系。这是什么鬼?反正我不懂。上面这些话表面了我对中国学院派的不满,因此我不满足他们对“第二十二条军规”这个“唯一的圈套”的解读。“第二十二条军规”事实上是《城堡》和《审判》里那种“权威机构”的象征的凝聚,那便是“官僚主义”
,并不是寻常意义上的官僚主义,而是非理性的意义上的“官僚主义”。这种权威存在,是因为人们的默许,但人类默许它是很荒诞的,于是推导出,世界是荒诞的,人生是非理性的。但既然是象征,那么就不能用详尽的分析语言来概述,这是小说所特有的特征,倘若只需要你领会这个信条,那也不需要有文学了。
反抗。是这部小说的另一主题。因为有荒诞的世界,才会有反抗。这是哲学上的反抗。加缪的《反抗者》与《西西弗神话》正是贯彻了反抗这一主题。反抗者,都是哲学上的英雄,都是非理性的英雄,他们或许在一般人看来是神经病。譬如你搞学习,才能考好大学,但你厌恶学习,还能找出“智商低”和贪玩以外的其他理由,说什么应试教育是对人在形而上学上的迫害之类的屁话,所以要反抗,那你就是人们眼中的神经病。形异于人,众必非之,这是亘古以来颠扑不破的真理。况且学习能为你找到好工作
结婚生子,快乐生活,何乐而不为?这就像,你是为国家而战斗,为什么不去呢?倘若每个人都有和你一样的想法
那战争就不用打了。这样的盘问在《第二十二条军规》中出现了两次。为幸福生活而学习,是伊壁鸠鲁主义,为完美人生学习,是斯多葛主义,他们都是好的。但有些人,不知道为什么,就是那么倔强,对此,还能说什么呢?
二十二观后感【篇8】
《第二十二条军规》读后感1000字!
活活地逼成个疯子——《第二十二条军规》书评。
第二十二条军规是一条“不存在”的军规。它是驻扎在意大利皮亚诺扎岛的美国空军飞行部队的军中规定。它规定:只有疯子才能免于执行飞行任务,但必须由本人申请。但如果本人提出了申请,就说明,这个人没有疯,他也就不能获得批准。第二十二条军规还规定所有飞行员必须要在服役期间飞满二十五次飞行任务才能回国,但前提是必须绝对服从上级的命令。而上级们(在本书中主人公尤索林所在部队,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卡思卡特上校身上)却一次又一次地、无休止地提升需要完成的飞行次数。
整本书充斥着这样让人哭笑不得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式的荒诞。黑色幽默在其中发挥的淋漓尽致,荒诞感也猛烈地爆发出来。战争的残酷,荒诞,可笑全都杂糅在了一起。在所谓的国家之间的战争中,底层的士兵军官们,却是这样子一种生活状态,让人看了哭笑不得,我不禁思索起战争的本质。战争这东西,往大了说,国家、权利、政治、经济……大的很,但是细化下来,到每一个参战玩命的军人身上,全然不是这种东西——大家都是被裹挟着的,大家都在哭笑不得,当生命随时可能失去,那些大而空泛的事情又有什么意义呢?我想,要是尤索林的话,可能得说一句:“扯淡!”然后嘿嘿一笑。故事中的人们经常笑,他们互相开玩笑,疯狂地玩笑,甚至于,整个战争,对于他们,就是个巨大的玩笑,这玩笑让人无奈,让人想哭。但是没有办法,大家都是无法掌控自己命运的。二手玫瑰有首叫做《允许部分艺术家先富起来》的歌儿,其中一句歌词叫做“我被活活地逼成了个废人呐”,请允许我,稍作修改——对于尤索林他们来说,那就是——我被活活地逼成了个疯子呐!
实际上,在战争中,没有人是正常的——所有的人都被活活地逼成了疯子。无论是痴迷于无意义的检阅的谢斯科普夫上校,想着用各种方法升官的卡思卡特上校和科恩中校,令人生厌的、麻木不仁的领航员阿费,还是我们的主人公,大家公认的疯子尤索林——他裸着身子领取一枚由于因为失误导致了人员伤亡和损失而得来的勋章,他一直认定自己帐篷里住着一个死人,他光明正大表示对卡思卡特上校的反抗并且拒绝飞行任务,他不停地做着疯狂的事情。战争中,大家也都是不幸的。战争黑色幽默般地折磨着所有人。当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朋友一个个地离去的时候,尤索林也一步步地更加“疯狂”了。但,战争里,疯狂,就是智慧——这是战争的荒诞。
所以尤索林最后抛弃了这操蛋的战争,逃往瑞典或者罗马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去了,成为一个“疯子”对他来说是最大的逍遥,这回儿他可能正在罗马或者瑞典的某处妓院里偷着乐呢。但是,真真儿地,我要替尤索林和仍旧处在战争中的不幸的人们说一句(希望他不会因此生气而要拿着啤酒瓶砸我的脸):
我被活活地逼成了个疯子啊!
二十二观后感【篇9】
《第二十二条军规》是美国黑色幽默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当代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
黑色幽默出现于六十年代,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重要的文学流派之一。这一流派的作家突出描写人物周围世界的荒谬和社会对个人的压迫。他们用放大镜和哈哈镜把这种荒谬和压迫加以放大、扭曲、变形,变得更加荒诞不经,滑稽可笑,更加反常无理,丑恶可憎,其中也寄托了他们无可奈何的悲观和痛苦心情。因此有人把黑色幽默称之为绞刑架下的幽默或大难临头时的幽默。
《第二十二条军规》虽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空军一个飞行大队为题材,但实际上并没有具体描述战争。本书的要旨,正如作者自己说过的那样,在《第二十二条军规》里,我也并不对战争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官僚权力结构中的个人关系。所谓第二十二条军规,其实并不存在,这一点可以肯定,但这也无济于事。问题是每个人都认为它存在。这就更加糟糕,因为这样就没有具体的对象和条文,可以任人对它嘲弄、驳斥、控告、批评、攻击、修正、憎恨、辱骂、唾弃、撕毁、践踏或者烧掉。它只是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残暴和专横的象征,是灭绝人性的官僚体制、是捉弄人和摧残人的乖戾力量。它虽然显得滑稽可笑,但又令人绝望害怕,使你永远无法摆脱,无法逾越。它永远对,你永远错,它总是有理,你总是无理。海勒认为,战争是不道德的,也是荒谬的,只能制造混乱,腐蚀人心,使人失去尊严,只能让卡思卡特、谢司科普夫之流飞黄腾达,迈洛之流名利双收。在他看来,战争也罢,官僚体制也罢,全是人在作祟,是人类本身的问题。海勒的创作基点是人道主义,在本书中着重抨击的是有组织的混乱和制度化了的疯狂。
《第二十二条军规》中人物众多,但大多根据作者的意念突出其性格的某一侧面,甚至夸大到漫画式、动画式的程度,而有的则是象征性的。如卡思卡特着重表现了官僚体制的专横无理,迈洛着重表现了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谢司科普夫着重表现的是军事机器残害个性。就连本书主人公尤索林,重点描写的也在于他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尤索林是个被大人物们任意摆布的小人物,是个荒诞社会的受害者。他有同情心、是非感和正义感,他曾愤慨地指出:只消看一看,我就看见人们拼命地捞钱。我看不见天堂,看不见圣者,也看不见天使。我只看见人们利用每一种正直的冲动,利用每一出人类的悲剧捞钱。可是在这个疯狂的世界里,他由于正直、善良,反被人看成是疯子。他深感对这样一个世界无能为力,逐渐意识到只能靠自己去选择一条求生之路,并最终逃往一个理想化了的和平国家瑞典,完成了英雄化过程,成为一名反英雄。
二十二观后感【篇10】
我这些年看电影越发谨慎,有些敏感的题材基本不碰。这次的《二十二》,我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是为了表示支持与尊重,我还是走进了电影院。
感谢导演的克制,完全省去了煽情的旁白,纯粹只是默默地记录老人们日常的生活。只是当毛银梅老人唱起《阿里郎》时,我终究还是哭了。也许是许久没有哭过,电影结束之后,眼睛竟然有点肿。看电影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想,我要拿自己生活中经历过的哪个伤心的事情去想象,才能感同身受老人们当年受到的伤害,可惜没有,我们这一代人,永远无法体会。
如果不交代背景,这些受害老人和平常人家的奶奶没有什么两样。只有当她们回忆起当年的遭遇时,才会说着说着就失声痛哭,还会安慰自己说想不起来了,不说了。其实她们怎么会忘记,只是无能为力而已,只好任由日渐衰退的大脑功能,搞得自己好像真的忘记了一样。老人们的脸上,都是岁月留下的痕迹,然而在我们看不到的她们的心里,战争究竟给她们刻下了多重的伤痕,我们不得而知。片中有这样一幕,低矮的茅屋,不愿出门面对镜头的老人,屏幕上只有名字,而纪录片创作者写下的每一个名字,刻画的都是我们民族曾经遭遇的历久弥新的伤痛。
幸好有人知道,幸好有人感动,幸好有人记录,不然就真的来不及了。从导演知情时的三十二位,到拍摄时的二十二位,再到现在只有八位老人还在世,过不了几年,这二十万二战受害女性终将归于尘土。我们要拿什么留给后人?导演郭柯承认,在之前拍《三十二》时,他还想的是怎么重点展示老人们受到的苦难,甚至还会让老人们详细讲故事,甚至还有摆拍。但是这几年接触下来后,我们现在看到的《二十二》,才是一部好纪录片应有的克制和隐忍。把这些老人们当成自己的奶奶,才是生活本身该有的样子。伤痛需要时间去抚平,如果真的难以忘记,我们要做的,就是让她们安享晚年。
片子的开头和结尾,是老人的葬礼,就像中国绝大多数普通人家的葬礼一样。最后镜头在老人的坟头静止,大好河山,冬去春来,世界依然充满希望。
二十二观后感【篇11】
《第二十二条军规》读后感1500字!
我的问题:
1第二十二条军规象征着什么?(也许是法律?用来进行讽刺?)
2内利特的妓女象征什么?(也许是作者用来表示荒诞世界中人人莫名其妙的杀人?)
3克莱文杰的消失应该不是故意的,对吧?(奥尔的消失是有谋划,这毫无疑问,但是克莱文杰如此的忠于他的祖国,应该不是有谋划的,对吧?)
我的感悟:
1作者对于战争的揭示,很有代表,以小见大:所谓战争不过是谋取利益的手段,可是却使得无数战士以及人民丧失了性命。当然,反侵略战争应该客观对待。虽然作者未直接如此表示,但是,作者对于这里一个军营的揭示是具有普遍意义的。
2作者的表现方式很理性,确实高超,相比那些通俗的作品,影视确实优秀。比如,作者表示对于战争的厌恶时,不是塑造一个孤胆英雄,也不是让这位英雄成功的推翻黑暗,而是塑造了一群普通人,他们有这不同的追求,作者也并未直接的肯定或者否定什么。对于战争的厌恶,逃离权谋的算计的不是只有约塞连一个,有许多人的想法都是相同的,并且有两位成功逃脱:克莱文杰是意外,奥尔确是有预谋有计划。约塞连的结局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通过结尾内特里妓女的砍杀失败,不难看出作者的希冀。前有古人人,后有来者,正是因为主人公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才更让人觉得有代表性,而不是塑造一位全能的英雄,这也许就是经典的高超之处。与此同时,作者在揭露战争的黑暗内幕时,也直指人性,主人公们不是以推翻黑暗为目标,而只是选择了逃离,这又是其高超之处,因为太真实。其实,这种黑暗段时间甚至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无法推翻的,因为他的背后是人性。在这里不得不说,作者的认识实在深刻。
其实我觉得把这本书的主人公不是只有约塞连一个,奥尔也应该作为一个主人公,因为他也是这项事业的开拓者,若是只有主人公一个,实在没有代表性。
我对于这部作品这两处高超之处实在是叹为观止。因为我最近看了很多暗黑戏,韩剧塑造了许多孤胆英雄,当然有可能他们会组成一个团来反抗黑暗的社会制度。但是看完第22条军规之后,我才真正明白他们的行为有多么的幼稚。因为黑暗的背后往往不单单是社会制度的问题,其背后往往直指人性,而人性的问题实在太过复杂,甚至无法解决。我又联想到之前一个泰剧叫超凡英雄,其实这部剧的结尾还是很不错的,因为主人公竟然是以失败者为结束的,而导演或者说编剧只是留了一个希望。
3作品的形式实在很有趣。为什么作者的叙述不按常规的时间线呢?一件事好像分布到许多章,最后几章的时候,时间线才顺起来。还有作者叙述风格形成的荒诞,黑色幽默也很吸引人。这里的人物真的很奇怪,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不记得,我记得很清楚的一个情节,实在是太荒诞了。约塞连,因为不想执行博罗尼亚的任务,于是便将那条红色路线往上移了,结果这个汇报从下向上层层汇报,竟然都没有一个人怀疑他的真实性。我的天哪,这个世界到底是多么的荒诞。书中有很多重复性的语言,也有很多的反转反讽。作家总是喜欢一本正经的夸奖人物,但却在你最不经意期间,以一种最正经的姿态叙述这个人最龌龊的行为。
再谈一下小小的人生启示:
奥尔这个人物可以说是书中的一大亮点。其实只要稍微有过阅片经验或者是看书经历的人,基本上在作者的叙述当中就已经明白奥尔的消失不是偶然,而是有计划的,他的消失是为了逃离。我每次对于他的成功都有一种欣喜,我们应该明白,在缜密的思考过后,要有缜密的行动,只有这两者的完美结合,才能将我们影响幸福的征途。与此同时,与其做一个锋芒毕露的人,倒不如做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一个默默在背后为自己事业筹谋规划的人,一个默默的实现自己价值的人。因为当你选择锋芒毕露的时候,你会承担更多不可思议的外界压力,而这些东西会成为干扰你的重大因素。也许你想说你的承受能力很强,但是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你彻底隔绝外界评价对你的干扰,这是作为人的本质的决定。
二十二观后感【篇12】
没有酷炫的特效,没有如何跌宕起伏的情节,只是简简单单的叙述:从过去到现在。有人说,这对于受难的老人及其亲人来说就是一种折磨;也有人说,这也许是一种解脱,让羁绊的受伤的心灵得以释怀。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不是所有老人都能做到真正的放下,惟愿这能减轻她们些许的伤痛。这一次,我不说历史,历史就在那里。不说仇恨,也许仇恨早已不复存在,扎在老人们心里的到底是什么?岁月走到这里,更多的是沧桑啊!
几乎所有的画面都是在纪录老人们的日常生活,在说起过去的时候,有的老人哭着说不想提了,显然可以看出那段屈辱的往事给她们带来了极深的伤害,这也深深地刺痛了我们的心。同时,我也看到了她们的孤独与无助。中国现在可以说是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了,这个群体需要的关爱与陪伴,我们应该如何去守护,这需要我们深思。其实,人生就是一个轮回,从呱呱坠地到摸爬滚打,到最后的返老还童。
老人和孩子一样,需要的更多是陪伴。无奈的是,我们很多时候都是背井离乡,不是所有人都能在他乡买房置地,更多的.是漂泊。不是所有老人都愿意迁徙,或是因为想着落叶归根。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故乡的大树已不再茂盛,而那个巢则日渐空虚了,呱呱坠地和返老还童变成了留守。片中老人喂流浪猫的那一幕是我想起了奶奶,还有被我奶奶喂过的流浪猫生活不易,但我们可以让心态变得简单。海南的那几位老人令我心生敬佩之意:耄耋之年,生活还能自理,洗衣做饭。我想,这必然离不开乐观开朗的态度,离不开对生命的热爱,离不开对生活的向往。其中有一位老人这样说:这世界真好,吃野东西都要留着这条命来看。
愿你我都能以感恩之心去对待这个世界的每一份恩赐。希望中国和日本一直友好,不要再打仗,以为一旦打仗,会有许多人死去。这也是一位幸存老人的心声。是啊,仇恨不能永久,希望和平长存。社会还是那个社会,爱的旋律不会消逝。治国、平天下也许有点泛,修身,齐家不应该遥远,践行在点滴上。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由10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800字,欢迎大家分享。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本书在序言中提到了,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并不是指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而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极其成因的分析。《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它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如: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在乡土这个熟人社会中,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这即是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引起的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状况。
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与现代社会追求法制不同,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它并非需要靠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这种礼,相反的是它需要靠传统来维持礼这种规范。因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而乡土社会时间和空间不流动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一前提,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内在的服从,它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
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80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最近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利用晚上入睡前的时间,本来是要养睡意,哪想这本书有瘾。可能和自己农村生活经验相关,书中描写的人情世故就像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场景,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又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也处处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芒。费孝通先生写这本书,是从小处开始,从生活琐事开始,分析却鞭辟入里、入木三分,另人叹服。
讲到乡下人夫妻之间的相敬如宾,似乎总是隔着一层,似乎很少谈笑风生、谈情说爱就更是少见了,这很像很像农村夫妻之间的状态,似乎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但这客气背后确是礼法束缚而至的习惯。这隔膜,我是早就有所感悟的,但经这本书一点,就更真切了,像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们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了,但至于为什么,确没见过什么人讲出个所以然来,这本书给出了答案,对人的启迪远的很。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印象中,我应该没有读过一本社会学的专著,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主动地去品味社会学这门熟悉又陌生的学问。自然,无穷的好奇心与有限的既有知识催生了强烈的新鲜感。而这一切新鲜感,就是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带给我的第一感官。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了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激情与灵感。不过,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了。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了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了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了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提供了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了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了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了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面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通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因此,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多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了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可以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面对新情况,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形成了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形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了。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了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了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了差序格局,也形成了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不过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能力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这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希望通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了解乡土社会,了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不过,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文明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通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合适的土壤。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 。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 关于“土”的思考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 “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早就听说费孝通老师的这本书,一直没有腾出时间拜读,近期抓紧时间终于看完了。一本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在里面融入了质性研究和比较研究的科学探索方法,通过对比现代经济下西方的团体格局和乡土经济下中国的差序格局,引出中国情境下的关系社会的缘起等,更深层次解释了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现象,受益匪浅。里面有很多喜欢的语句和思想,其中印象最深的是下面这几段话:
1、中西社会结构的不同: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2、中西社会关系的理解: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而西方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改变。
3、最欣赏的`恋爱观: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但不是经济的生产,不是个事业。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在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有个词在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那就是“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算是一个舶来词,特指父母的家庭,与之相对应则是新生家庭,也就是夫妻自己组建的家庭,新生家庭并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而这则与中国传统观念是相悖的。
费老在《乡土中国》的《家族》一文中指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也就是说,中国的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的区分是模糊的,在一定程度上新生家庭仍然依附于原生家庭,无法完成与原生家庭的割裂。“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费老如是说。
不可否认,原生家庭与新生家庭融合成为一个“大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生活、养育等事务上的配合协作,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沟通,但也不可避免出现种种摩擦,最重要的是在原生家庭的持续影响下新生家庭无法真正实现经济、人格、思想上的独立。在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总是喜欢描绘主人公在失去双亲后马上懂事、肩负责任的故事,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彻底“断乳”。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费老并没有明确说中西两种家庭关系何为优劣,但可以看出他希望被固化的中国传统家庭能够做出些许改变。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乡土中国下的身份认同,乡土中国下个体身份的认同带有浓厚的乡土中国的特点。土地带来的归属感与安全感促使一代又一代的人在某一片土地上出生、死去,世代定居的常态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且纠缠不清,个体间界限如水面波纹般模糊。
举目皆亲朋,孩童在熟人的目光下成长,价值追求也在别人的审视中实现或推翻,但乡土中国下自我身份及意义却并非完全需要等待他人来定义。这就是与西方罪感文化以及日本耻感文化全然不同的中国“礼”文化的产生有关——人既不是背负着原罪无法摆脱现状,也不是在隐私与公共状态下性格的矛盾转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治国修身的“礼”将内与外结合,也肯定主观能动性对价值的创造和对自我的超越。
“礼”是公共规则,遵守“礼”才有合式、得体的行为,才能在客观上得到“熟人”社会的认可;但“君子”守礼,不只是在外人面前,还在自己面前,以道德的、体面的姿态获得尊严;另一方面,守“礼”即守秩序,服从社会秩序所直接带来的便是地位的提升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下理想的实现。因此,在“礼治”下的乡土社会中,身份的认同受到由内而外多方面的影响。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9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0
《乡土中国》的主要内容来源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这本薄书显然谈不上是鸿篇巨作,只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阐述观点。
感觉当时30多岁的费孝通无论在思路观点,还是研究学问本身,已经相当成熟。这本书直到现在来看,依然感觉很有道理。
费孝通在序言里讲到,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不只是说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乡土中国》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
熟的关系是不能谈钱的,所以走很远也要去集市这么个环境下去交易,或者让外来人当商业媒介。没有血缘(换成其他“缘”也类似)关系,外来人很难融入乡土环境。
乡土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孤立隔膜,本质上却一点不孤独,相比之下城市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倒是很紧密,本质上却是特别孤独的.。法律、道德约束人,在中国最能约束人的非“礼教”莫属,能量要强大百倍。
倒是有一点,原来男女不讲爱,不讲私情,讲的是三纲五常,忠孝义悌,君臣父子的纪律,追求的是有利于家庭团结的效率,好打造事业共同体,夫妻间关系淡漠是常规。如今受西方观点影响较多,开化不少,男男女女的,好关系既是伙伴,也讲情爱,一年中情人节也得一中一洋两个。
还有一点,原来的家族概念淡了,大型家族也越来越少,有些形式上还有,但长老的乏力,只是年龄大但发挥不出族长的权威功能。但那些还能保持家族规格的,家族及其家族成员的事业就能绵延与成就。随了西方观点的夫妻小家庭成了当前社会的主角,尤其在城市中。
书是分节点分析,便于理解便于阅读,十四个节点合起来,又是个完整的社会脉络。乡土中国换个说法其实就是传统中国,是我们今天这个中国的逻辑前提。中国的社会脉络,长久以来都是如此的,感觉长久以后大概也还会是这样的。
当然,伴随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显然感到乡土中国的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中国只是四季的转化,而不是时代的变更。
所以本书的参考意义应该会是极其长久的。读此书,再联系生活的实际,便能理解许多世道、许多相处的章法。几千来来,文化未曾断过,也还将绵延下去。大家都是不能置身事外,而得感同身受的观世、处世。
乡土中国读后感13篇
读书可以使我们变的有修养,作者写的作品为我们开辟了一片心灵净土。我们要做的是认真读好原作的前提下,将自身的见解一起写进读后感里。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经过细致的调研和剪辑整理出了这篇“乡土中国读后感”,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您提供一些价值!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因自己的职业性质,都是以解决问题为主。作为每天跟法律实务打交道的律师,书架上本来不多的法哲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的著作鲜有光顾。自己一直以来也愿意做“多解决问题,少谈些主义”的胡适派,加之近十年来,目前耳闻的大学大家们写的东西是越来越看不懂,也不知道是自己肤浅还是人家深沉,总之对于那些解构-重构-再解构的“大家学说“,是愈加的不感兴趣甚至厌烦,总是抱怨离基层和实际太远,牛角尖书生气的东西太多。所以,我即便有兴致耐心去做读后感并形成书面文字,那至少是这本书须真正的在解决问题,在打动人,历史能够证明其价值的著作。国外的很多社会学名著已经不少;国内而言,很多现在讲的中国社会问题,实际上在我看的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解放前就已说的再透彻不过了。
请原谅我对社会学背景的无知,看费老《乡村中国》之前,我仅仅是从(朱)苏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些个在校大学生喜欢看的畅销书中的一些内容中了解到进而查找这本书的。看了之后,我心里有种不太愿意承认的感觉,前面苏力的两本书似乎都在偷师费老的研究方法,甚至一些文风和语气也是有模仿之嫌,尽管不是所谓抄袭或山寨,但却让人不适。这也难怪,我们八十年代以后培养的前面几批法学博士们,现在都基本上是中国法学界的执牛耳者,但是却一直没有出现过一个至少让人敬仰的大师,大概也就是在浮躁的空气下博古通今,模仿古今甚至抄袭古今内外的结果,几无创新、突破。
费老的《乡村中国》实际上是其以《乡村经济》为基础,并结合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编的讲义整理后,于1948年出版的一本反映中国农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按照费老的说法,这本书不是完稿,也不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十三篇短文,短短一万多字的薄皮书,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中国三十年代封建农村社会活脱脱的解构的清清楚楚。这本薄书多次再版,其内容过去60余载,依旧没有过时,堪称经世大作。
第一篇《乡土本色》为概述。文章描述了中国30年代乡土社会的基本轮廓。第二篇《文字下乡》、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论述文字或教育对于乡土社会意义与局限。
第四篇《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
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序格局。这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乡土中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差序格局,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涟漪:
(1)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不同对待。即对家族亲属要“孝”、“悌”;对待知心朋友要“忠”“信”。
(2)存在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
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而《无讼》倒是蛮符合中国的目前情况和我们律师碰到的现实。中国社会群体都有厌讼心态,无论从面子问题、经济角度还是对审判者、代理者的不信任,造就了善良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的思维定势,也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是刁民的误读。
最后的三篇《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名实的分离》是对时势造英雄背景下的个人功名探讨。《从欲望到需要》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费老已经离开我们五年多了,他的这本《乡土中国》写就也有60余年光景。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礼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
尽管我们国家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已经给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带来了巨大冲击,包括我们没有了大院邻居经常性的互相串门;尽管我们不像父辈那样会亲自下厨烧菜在家待客,而是每每在酒店宴客应酬;尽管我们的交际圈子越来越朝着价值利用的功力角度,人是认识的越来越多,吃过饭、递过名片都称很“熟”,而知音的真心的知心的确是越来越找不到;尽管我们的孩子包括父母都在被日后视为无用的奥数班消磨时间,而不愿或不敢让孩子去社会实践…这些冲击仍然无法改变中国社会的传统社会伦理观念和家庭观念“内孝外和”。
同样,如果借用这本书来描述一下自己在律师行业解决现实问题的启发意义,也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充分的感受到我国律师行业与欧美西方国家的律师有着非常不同的文化:西方律师的按照小时收费的方式,和我们按照包干收费的方式,也直接映射了不同社会文化早就的结算方式;西方社会的以牙还牙的法治强力维权,和我国的止诉息讼甚至全民调解的社会治理理念;西方社会的惩罚性违约损失,与我国填补损失的违约责任形成的不同追责方式等等。按照我自己的比喻,在中国的律师,和西方的律师区别,就好似中国的中医,须有治本的理念;而西方的律师,追求的是指标的效果。与其激烈、快速的干预社会生活不同,我们强调温和、根本的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所以,在中国做律师,也须考虑到中国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格局,考虑到中国的儒家和谐文化底蕴。如果说这是从《乡土中国》能够得到的职业启示,我想也是非常不错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乡土中国》相当于一本论文合集,是费孝通老先生整理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在大学讲课的手稿而成的,书里面每一篇文章都是“浓缩的精华”,虽然一篇文章只有十几页,但是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涵盖了大量思想精华,每一段每一句每一字都不可以略过,不像小说中有为了衬托主人公而添加的辅助景物描写心理描写等等,论文这种题材就是既简要分明又知识量丰富,必须耐心地逐字逐句读。
我买的书籍版本是费孝通先生写的《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的合集。
前半部分《乡土中国》讲的内容是“乡村社会学”,本来这些内容费先生并不打算在社会刊物上公开出版,因为这里面的文章是他在云南大学和西南联大的上课教案,主要是传播费先生自己关于中国传统基层乡村社会的一些看法和总结,有传授性质,但不是科普,因为这些观点还没有经过严谨证实。原书的重刊自序中提到,“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结合这本写成的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之前——那时我国乡村民众受中华传统思想的影响还比较严重,而且由于多年战乱,人民身上还压着“三座大山”,一片流离失所贫困潦倒的景象,乡村一蹶不振,矛盾冲突频频爆发。正是在这种混乱的过渡期中,过去在各种压迫下粉饰良好的根本性问题才能够暴露出来,是实地调查、解决问题的好时机。费先生年轻时凭着一股闯劲,深入到生活条件艰苦的农村考察,这才能贡献出这许多珍贵思想。
《乡土中国》中包含着的十四篇文章名字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第一篇“乡土本色”强调了在中国农村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中国从古至今都是以农耕社会为基础的,农民世世代代基本都不离开他们耕种的土地,导致一个农民对他所生活的地方的邻居、物品都无比熟悉,而且在传统农村里不靠法律而是依靠道德和礼来维持秩序;接下来第二、三篇研究文字下乡,得出了在传统农村中文字是不必要的,语言就足以交流信息,只有当中国传统农村的基层性质改变了之后才有文字下乡的必要;“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血缘和地缘”这四篇都和乡土传统形成的“差序格局”密切相关,中国不像西洋一般有神爱世人、人人平等的理念,而是讲究以个人为中心、由血缘的亲疏远近有如涟漪荡开的一圈圈波纹的处事原则,定义为差序格局,这种原则也导致中国传统思想中道德伦理、男女授受不亲、家族一体观念的牢固;
“无为政治”介绍了权力的两个类别,一种是强调阶级和压迫的横暴权力,另一种是偏重社会合作方面的同意权力,中国传统的封建社会是这两种权力形式都包含的,而为了维持皇权的专制独裁不被推翻,先人从历史的经验中总结出了“无为”的政治理念,不劳民伤财、让民众可以休养生息就是传统观念中最佳的统治方式;揭示了另一种中国传统权力“教化权力”的“长老统治”篇,指出教化过程是代替社会去陶炼出合于在一定的文化方式中经营群体生活的分子;倒数第二篇“名实的分离”则揭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本质,长老权力通过给经典书籍作虚假注释来达到换汤不换药、扭曲原意以达成维护长老统治阶级利益的目的;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在大类上不属于科普乡村社会学的范畴,而是指出进入现代社会后,人们接受了理性思想的灌输,逐渐脱离只跟随欲望而思考的感性处事方式,也在这之中发现中国一直以来的社会解组现象,因为那时的中国农民只关心自己身边的生活,没有乐趣,也不关心社会时事,这样的社会是不完整的,是有缺陷的。
我把这十四个章节的主要内容都简单的总结了一下,可以看出来,以上都是对中国基层乡土社会实地观察而总结的中国乡土社会现象,是最基本的一部分,还没有关于中国乡村应该怎么做的建设性意见。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北斗七七
早些年,第一次读费孝通先生写的《乡土中国》时,我没有耐心细读完整本书,只是听说它是本名著、看到它被多次推荐的心态而功利地读了个大概。虽是浏览,但书里提到的一些情形,对于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我,熟悉而又印象深刻。比如书里写到“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用得很好”,“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向泥土讨生活的人是不能老是移动的”时,让我想起终年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劳作的母亲,有时叫她出来散散心,她总是推脱说“哪里走得开嘛,地里的草长得快有一人高了还没薅完……我走了,家里的鸡给喂食啊”,真像是书里所说的“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流动不得。
初读这本书,我只停留在农村生活表面的感同身受,并没有深入地思考过。再读这本费老基于农村社会调查的基础来剖析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及其特点的书时,我已经离家在外近10年。这10年,我跟土气的农村老家在物理距离和心理距离上,有过一个分分合合分分、心生排斥到达成和解的过程。
从第一次出来上大学开始,家乡于我,只剩冬夏,再也没有春天和秋天。所以,我曾特别怀念老家院子里那满树白色的杏花、粉色的桃花,以及其他我都记不清是什么颜色的果树花、蔬菜花各相争艳的春天,怀念我家果子熟了,树叶变得红的红、黄的黄那五颜六色的秋天。曾想什么时候有机会在四五月的时候回趟家,看看那魂绕梦牵的家乡的春天。
然而,当这个机会真正来临时,我却任其溜走。由于疫情,今年学校一直没开学,我在家待了两个多月,本来还可以待到四五月杏花盛开的时候,但我却提前离开了家,后知后觉地才发现自己已经与家乡在精神上做了一次“断舍离”。我想,此后我恐怕再没资格把“怀念家乡的春天”之类的话挂在嘴上,毕竟是自己主动与家乡的人、家乡的景渐渐疏离……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调查中国农村状况而完成的,尽管时过境迁,斗转星移,现在的国人依然有着“安土重迁”的浓重思想,但是随着一个个新兴城市的崛起,向传统的农村生活不断提出挑战,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农耕劳作的人越来越少,随便走到中国任何一个农村角落,青壮年出去外面闯荡营生、只剩空巢老人在农村老家一边种地一边照顾留守儿童的现象比比皆是。特别是从我们90后这一代人开始,有相当一部分人出外求学、工作,孔雀东南飞,家乡成远方,他乡即故乡。
而年轻一代人在原来熟人的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到了陌生人的城市生活中逐渐失灵,所以“法律”开始居于中心管理地位,这是时代的进步。但仅仅依靠法律条文来规范调节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是不够的,还得靠道德来约束,胜在我们从原始社会到农业社会,再从工业社会到信息社会,一直都保有这个优良传统,所以对比历史简短的西方国家,我们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是基于我国国情而制定的,读过《乡土中国》这本书后就理解得更透彻了。如果再有一部调查当前这种社会流动现象的社会学著作,配上这本书那就太赞了!
随便瞎掰扯了一些,等再过几年回头来看,不知道会有什么新的感悟。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一个生在社会里的人,怎样学会做人的问题。这是对社会学高度和本质的概括。
首先费孝通先生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曾听人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需要回到乡村里去理解,毕竟中国是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同时,费孝通又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人社会这种基层社会结构,是与其独特的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而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小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聚落形态,是自然和政治因素的双重影响。在南方,确实是过一山而语言风俗就不同,所以聚族而居是很自然的选择。但在北方,好像自然因素就没这么强烈,非自然因素才是根本。这里的非自然因素可能就跟政治有关了。在中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们不爱钱,他们是爱权胜过爱钱,不患寡而患不均。寡,好管,不均,一个容易乱,一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力量。所以,历代皇帝,都在作打击豪强的事情,比农民起义还彻底。农民起义不过是个催化剂的作用。而安土重迁,就是一项基本国策,其现代版本就是离土不离乡。
另外,功能主义系人类学研究的一个手段,简言之,即需要导致文化的产生,文化又反过来满足需要。法治的功能令其无法在熟人社会中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人认证了,熟人社会为什么不能产生法治,是因为不需要!而陌生人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生于陌生人社会中。这虽然是一个循环认证,但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以中国目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比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压力?还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汲取?还是本身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费老的《江村经济》中,探讨了技术变革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土中国》更进了一步。而“社会变迁”无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一个宏大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子都想探究与解决的大问题。所以,可以理解,当人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迁的时候,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计的!功能主义在中国的流行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没有规则。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将这些不成文规则成文化,将这些不成文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行的吗?任何社会,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需要法治。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现代法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还关心它的存在形式、稳定性、适用性等一系列微观的、技术的内容。但这并不脱离于规则和律令已然存在这个基础。
所以,我认为,社会的结构形态特征,对法治的形成与否并非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是否在东方这种所谓的“熟人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方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尤其香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子。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大地。那些人的住所大多很简陋,硬的咯人的床、漏风的窗、仅看得清人脸的灰暗的灯,这是他们的生活,但他们却谁也不能埋怨,因为是他们自己当初选择的路,这是眼中死一般寂静的“幸福”。
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却又离不开乡里人。乡里人也笑城里人,似乎这只是对异己生活的排斥。但奇怪的是去了城里的乡里人笑留在乡里的乡里人,笑他们不懂电脑,不会讲普通话,不懂Q……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一个人被笑了却不生气,而是去笑另一个人,从被笑者变成了笑人者,还真是好笑,可到底有什么可笑的,笑的人不高兴,被笑的人也不高兴。笑来笑去,只有观众笑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我认为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随着工业、大机械化的进程,和时代的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之后让中国发生的巨大变化,中国的城市如同雨后春笋般一个个出现,中国迈向了现代化。城市似乎已经成为了中国的代表,而农村似乎被遗忘在了某个角落,然而不是这样,大多数的人们都和农村,和自己的家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都或多或少继承了乡土文化。我认为保住农村,也是保住中国发展和稳定的根基,是非常有必要的。
追求稳定是乡土中国文化的最大特点。每一代人在此繁衍,生生不息。而年长的人拥有更多资源和生产经验。所以需要树立长辈的威信。而在家庭内部,年轻的后辈还需要供养前辈。所以劳动力是很重要的。而耕织方式,医术、艺术这些经验是传统,也是文化,依靠这种方式来传承,在这块地域是一脉相承而行之有效的。而“礼”、道德的约束,也是因此需要深入人心的,而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框架,“异端”是会被稳定的团体唾弃的。并且乡土社会需要抑制情感,因为情感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是很大的,而乡土社会的根本是追求稳定,维持基本秩序,所以需要明确的分工,和同性之间资源的传承。
而似乎在追求稳定的乡土文化中,看似和谐也有着非常隐晦的蛮横。这可能并不指的是所谓“落后的封建思想”,地主土豪等阶级压迫。而是在礼仪外衣的包裹下,论“实力”占据话语权。中国的乡土文化和家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文化的家庭定义是可以伸缩的,团体的界限也是不清晰的,而家庭成员的多少也代表着家庭实力的大小。中国的乡土文化的差序格局中,团体格局植根而产生与于农耕的中国,其中乡绅、族老,大家族的实力和威信是很高的,其中多德高望重的老人,因其后辈多,并且拥有众多的土地,因此其在这个地域的话语权是很大的,所以能左右乡村的秩序,如发生案情,意外,战争等,那么乡绅的责任也是比较大的,不仅其代表了家族与这个团体之间利益,其实也捍卫的是其在乡村中占有的大部分利益。
这种现象在灾荒、疾病流行的变乱时期更为明显。作为农耕为主的社会,人无法进行生产,消耗资源,因此可能会出现争夺的情况。而人丁较少的人家和地区,在农耕社会不仅代表了其生产能力较弱,也代表着其实力较弱,因此也无法养活更多的后代而维持氏族的而最弱的氏族,最终也可能会出现绝户的现象。因此留有后代,维护稳定的家业和生产也成为了乡土中国的重要观念。
而这种“实力主导话语权”的状态以乡村为起点,往下延伸,可以反应家庭之间的关系,如兄弟,夫妻,父子;进而兄为弟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往上延伸,需要忠君报国,可以反映国家,这种家天下政权形成的原因。
《乡土中国》中把关于权力的`的论述分成几个部分,横暴、同意、长老等,我认为这些权力的产生也来自于乡土中国的社会关系。我认为这些权力也是这种“实力”关系的反映,塑造了几千年来乡土中国相对稳定的状态。
因此这种状态,最终能让中国形成稳定的格局和形态,这也因此产生了孝、悌、忠、信、多子多福这些观念与思想。如孔子的“仁”而言,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也讲求的是差序社会的一种秩序感。但落到具体实践上,还是需要孝、悌、忠、信这些观念与思想来匹配,而这些含义是可以具体解释的。自此古代中国的的社会形成了一脉相承的稳定局面,人们能够在自己的一方土地生活、代代相传,安土重迁。以邻里社群为纽带,能够在无促成了和谐稳定的局面。乡土社会中的很多观念是有利于社会延续和发展的。
中国的城市也是从农村而来,是作为政治和贸易的中心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和农村不一样,中国人所以中国的文化植根于农耕的乡土社会,而乡土文化和中国在漫长历史中衍生而来的儒家文化,佛道文化,相互交融,相互捆绑。诸如三皇五帝,孔孟老庄等中国文化的塑造者,其功绩莫不是从乡土文化的影响中而来,在数千年历史的长河中,农村扮演着稳定社会的重要支柱,也是中国当今社会的基本盘,而深受乡土文化影响的广大中国人,在近代以后也塑造了中国的历史格局,也左右了中国现代的发展为何选择这条道路,这甚至也影响了中国在当今世界所扮演的角色。多姿多彩的乡土习俗,也塑造和丰富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家庭为单位的乡土中国,孕育了整个大统一中国的气象。
而当今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短短几十年,这种稳定可能正在被打破,随着中国的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的城市高速发展,大量劳动力涌入城市,少数农村变成大城市,随之带来变化是城乡之间割裂、乡土习俗的消亡,社会原子化、分工化。最终导致的是大量自然村的消亡和人口过度集中,这种变化有其历史进程所在,但是也有人为的不利因素,乡村稳定的根基被打破。中国已经有超过半数人口住在城市,城市化还在进行之中,未来的路会走到何方还是未知,但是保存乡土文化的传承,不要让乡村的气息凋零,青壮年流失,还留有“人气”,是非常重要的。
个人主要看法和观点:
1、我认为中国的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而乡土文化的承载体,乡村和中国广大的腹地,不仅是古代中国的基本盘,也是当下中国基本盘。
2、乡土文化中如安居乐业、多子多福等很多价值观念是对社会延续和发展是有实际意义的。我们需要反思有些观念为什么会式微,并且重新塑造它们。
读后主要困惑与问题:1、中国的乡土文化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今天,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
2、乡土文化对当今的现代中国人和城市居民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前所未有的现代化,乡土文化是否正在随之衰败凋零?这会对于当下所对应的“城市中国”造成多大的影响?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9
印象中,我应该没有读过一本社会学的专著,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主动地去品味社会学这门熟悉又陌生的学问。自然,无穷的好奇心与有限的既有知识催生强烈的新鲜感。而这一切新鲜感,就是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带给我的第一感官。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激情与灵感。不过,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提供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面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通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因此,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多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可以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面对新情况,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形成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形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差序格局,也形成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不过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能力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这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希望通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解乡土社会,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不过,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文明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通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合适的土壤。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0
这本书详细地描绘了中国式乡土社会的三个特点:一、“乡土人粘在土地上”——对于乡里人来说,种地是最基础的谋生方式,他们离不开土地;二、“不流动性”——乡里人是不怎么流动的,他们通常不离开他们的土地;三、熟人社会——乡里人有“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有着相互之间最基本的信任。
在这部书里,作者探讨了一个关于乡里人到底“愚”不“愚”的问题。作者认为,不能使用文字并不能被当作乡土人“愚”的表现,而只能被当成乡土人对他们生活环境的一种适应。为了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学习种田、维持生活,他们不得不舍弃一部分拥有学识的机会。在乡土社会中,信息的`传播与交流都是直接以面对面接触的方式完成的。各种信息都是由语言,以及表情、动作等特shi方式来传达的相互之间彼此信任,所以都不必通过文字来传达,更不必签字画押,显得见外。乡里人不懂文字,和城里人不懂捉蟋蟀是一个道理,都是舍弃了一些次要的生存技能,以达到谋生的目标,并不能作为“愚”不“愚”的标准。所以,“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每个人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他们也许有许多短处,但都有赖以生存的技能,即使他们的短处再怎么明显,哪怕他们是文盲,也不能仅仅因为这个就说他们“愚”。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1
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和作者后我的认知让将其确定为一本高深的教研用书,但通读以后才知晓它是一本逻辑严谨、文章通俗易懂的社会学小册子。看到“乡土”的字眼,会让我把它完全定性为乡村研究,但其实它是对中国乡村及乡土社会下的中国的剖析。全书表达的观点是乡土社会的中国是一个稳定的熟人社会。为了能够较好的把握书中内容,我把它简单的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乡土中国的社会特征、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乡土中国的社会治理。
了解一个国家先要了解其政治体制,了解一个社会当然也要了解其社会结构的构建,作为乡土社会最核心的东西,我想把它写在最前面。
谈到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用“差序格局”一词来概括乡土社会下的中国。他讲西方社会组织结构是“捆柴”样式的团体格局,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界限分明,责任分明;“差序格局”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投石水面后形成的波纹中心,波纹层层向外推开与他人产生关系,这就产生了社会关系,而每个同心圆波纹就是我们的亲属关系,这是由血缘关系来产生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发展实质上是私人关系的发展,作为以个人为中心的发散式发展关系,是十分容易由于个人主观因素而破坏关系的连接,这便需要强有力的`纪律来管理,最好的方式便是约束波纹中心的个人,所以儒家搬出了“克己复礼”的说法。
在“差序格局”中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便是我们常说的家族关系,由于“差序格局”有着极强的伸缩性,所以这个“家族”既可以小到一个家庭也可以大到一个氏族。每一个“家族”是需要维持和发展的,需要一定生产效率来促使其绵延,“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男耕女织,各自搭配,纪律的出现保证了社会关系的维稳。“纪律排斥私情”,中国人的感情文化中的矜持和内敛与此有着很大关系。男女有着生理上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激发着双方的探求欲望,男女双方感情激动破坏以血缘基础而建立社会关系,这就是“浮士德文化”,而乡土社会追求稳定发展的特性,不容许有任何破坏这个社会秩序的精神和行为的出现,因此“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也登上了历史舞台。
乡土社会下的中国给人最直观的感受便是乡土性,中华民族就是泥土里长出来的,我们的历史仔细嗅来也有着乡土气息。过去几千年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我们都是从土里谋生的,农业社会基础下一个个王朝进行更替。农业社会的中国最大的特点就是稳定,乡土社会下人口不会产生太大的流动,而且人们聚村而居,这种有机的聚集行为形成了“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熟人社会。稳定的状态可以形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生活,可以“生于斯,死于斯”,建立家业世代相传,可以有固定的农业税负和劳动力维持王朝的运转,因此形成一系列章法维稳差序格局的社会形态极其重要。
全书中提到最多的便是“克己复礼,推己及人”、“礼治”,封建社会中儒家思想一直是维稳社会的正统思想,所以这一点就不足为奇了。在西方的团体格局社会中每个人、每个团体都有着明确的界限划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而在社会界限的模糊性的差序格局社会中,我们只能严于律己,“克己复礼”,并通过社会关系来“推己及人”。礼治成为了乡土社会中唯一的治理标准。社会的维稳需要礼治,礼治在稳定社会中才能生存。“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祖宗之法不可变”等俗语便说出了礼治的方法在于社会经验的传授,在于教化人们服从已有的道德和行为标准。以现代文明的角度看,这种教化具有强制性的,是以抹杀人的思想和人性为基础的,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有这样一段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仁义道德”拒绝男女双方的接触,拒绝孩童有自己的判断,拒绝超前性的思想出现,“吃人”的字眼侵蚀普罗大众的思维,泯灭人的原始欲望。仁义道德就像一座围城将大众牢牢束缚其中,满足他们的欲望,拒绝他们的需求,维系着社会关系,维稳着社会架构。人的成长离不开最基本的乡土性以及熟人社会,中国和外国不一样,中国人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土社会中人是相互沟通彼此合作,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必须更好的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社会工作者作为外来者一旦和他们建立了熟人关系,则更容易和他们进行沟通更容易敞开心扉进行交流,社会工作者和村民快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是一种挑战,农村社会工作者必须把握乡土社会的特征,乡土社会的性质,从基础层面影响着农村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更应该用本土化的视角去开展工作,在吸收外国有利于中国国情的部分,必须进行本土化的发展,只有这样社会工作者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
作为已经习惯了现代文明的当代人,诚然无法想象这样一个社会为何会持续,几千年之久,但“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并且我们当今的社会有着些许遗风。在现代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以现代文明的角度看,“乡土中国”的环境也在慢慢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法治社会”取代“礼治社会”,社会的组织形式也随着土壤改变发生改变。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2
该书的作者费孝通被誉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著名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便出自费先生之口。而谈及本书的内容,其主要源自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的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在结构上该书并非长篇大论,而只是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来阐述观点,总体来看,该书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对这种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由于该书篇章较多,笔者只选取印象较深的三章进行介绍。
“差序格局”一章中费先生前无古人的提出“差序”这一社会格局概念,其核心观点可以比喻为以下论述: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就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啦。”这种提法既肯定了个人本位,也形象点出了社会关系的亲疏和延伸,其实往小了说,现实社会中的人际关键和待人接物之道也大概如此,也即“推己及人”。
“礼治秩序”一章中对法治和人治做了经典解读。作者提出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与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上。这种阐释可谓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于公众理解依法治国很有意义。但是,乡土社会构成比较特殊,其既非人治也非法治,费先生将其归纳为“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其不同于法,法律靠国家的权力来维持,而礼却是靠传统也即累积的经验来维持。在当代中国,乡土农村的法治意识仍然淡薄,而伦理秩序仍然占据主要地位,因此,送法下乡必须植根于农村的文化土壤,借鉴合理成分进行接地气的改革。
“无讼”一章中主要对“乡土之诉”做了独特解读。作者指出把诉讼推行到乡土社会在理论上是好现象,可以使中国走上法治现代化的道路。但在事实上,依着现行法判决,时常和地方传统不合,因为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里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启发: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刑法条文或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是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这样才不至于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先发生。
伴随着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大家显然能感受到乡土中国的巨大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社会只是四季的转化而非时代的变更。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3
最近看了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细细读来,触动很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我具体说记得哪些,我却脑子有些不清楚。看来有些危险了我。只能边看书边写读后感了。
乡土中国,中国传统上是个礼俗社会,但是现代社会却是个法理社会。在这个社会转变中,发生混乱想必是理所当然的吧。这二十年来,我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的一个变迁吗?又或者,只是变迁的一小部分。小时候,周围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小学,中学,始终没有离开那一片土地。同学纵然几经变迁,但同学的父母却好些都在父母的交际圈内,所以也还算熟悉得很快,知根知底的。那里,可不就是一个传统的礼俗社会?到了后来,上大学,突然发现一切都不适用了,那里却是一个法理社会了。到处都是陌生人,随时可能认识新的人,交到新的朋友,但又得小心翼翼,因为陌生。大学几年,我总觉得自己是孤独的,想必是因为社会秩序不一样,我需要慢慢适应吧。
其实礼俗社会也是一种制度管理社会,法制社会也一样,只不过,制度不一样,导致人的生活习惯有所不同而已,说到底,都是制度,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就好像玩一个游戏,要遵守相应的游戏规则。
生育制度,有几句话让我触动很大。生育只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完整性。人类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从事各项分工,如果某一部分没有人了,社会完整性受到破坏,对每一个生活其中的人都有很大影响,在我看来,政府就是为了保证社会完整性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一个存在。这样一项工作是巨大而繁琐的,是不可缺少的,所以他们从事这项工作,从中得到的回报也多。他们让这个社会有机的组织了起来,不管是封建王朝的政府还是现代政府。他们把社会最小的细胞单位——家庭——采用某种方式组织了起来。当然,任何时候都有一些比较另类的人存在,但是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主流还是家庭单位。
社会需要安稳,种族需要延续。婚姻为种族延续并且保障种族延续提供了一种方式。生下孩子,并且保障孩子的教育,直到他可以接续社会上的工作。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血缘关系。也许,社会采用婚姻的方式来稳定,延续也考虑到了血缘这层关系吧。有时候觉得,建立一种社会秩序,就是综合调整社会资源,得到一个可行的办法来让社会运行。
人都是各自独立的个体,结合到一起,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养育。这一点,我想有没有可能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长大呢?如果社会提供一个孩子的生长平台,孩子生下来就送到一个集中的地方长大并且接受教育然后走向工作岗位,就可以避免很多无良的人利用孩子赚取黑心钱,也避免了因为孩子因为家庭条件而造成的无奈。孩子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一样的,但是因人的智商而异,可以选择他们可以胜任的方向,那才是真正的优胜劣汰,是一种更为有效的社会发展手段。同时,也可以避免孩子的选向受到父母太多的干扰。
但是,既然现在社会是要求父母单独抚育孩子,那么保证父母婚姻的稳定对于孩子的成长教育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种社会行为,不仅牵扯到了这两个人自身的社会关系,还牵扯到了社会问题。当两个人的婚姻是个例时和当两个人的婚姻从属于主流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绝对是不同的。
叔本华说过,人就好像刺猬,远了,觉得冷,近了,又都有刺。人是一个自我感觉的动物,哪怕是你最亲密的人,也无法感受你的感受。两个习惯已坚固,兴趣已决定,嗜好已养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约之下,要经营共同生活,相互间的调适自易就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以前很多人都采用内婚或者变相内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童养媳或者早婚然后晚点圆房或者姑表亲结婚,这些都是为了在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特征还没有形成可以调节的时候就接进家里来以积极适应将来的婚姻生活。这相对现代男女一见倾心,然后如胶似漆,然后步入婚姻殿堂面对现实,发生各种摩擦来说,其实有效得多。不是说,现代男女这种方式一定不好,但是婚姻和谈恋爱是不一样的。谈恋爱的时候只是个体行为,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而婚姻是社会行为,一个不慎,后果会很严重。恋爱时期,感情至上,婚姻当中,是有物质生活基础的,如果双方都不必为物质生活奔波劳累,那就无所谓了,可以永远维系感情上的生活,跟谈恋爱处于一个状态,也不错。
费孝通总结说有三种方式:相敬如宾,变相内婚,自主择偶。在现代婚姻之中,往往忘怀了婚姻的培植功夫之不易。相对旧式婚姻来说,是退步了的。家和万事兴。现代男女面对现实,发现了婚姻痛苦时,心理上难以接受, 顿觉感情受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和洽上花功夫了。
世代间的隔膜,孩子往往是父母未完成的理想的延续,但是孩子长大了之后,却有自己的思想。当一个人内心充满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时,他会感觉到懊丧,甚至严重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终于把理想一步一步排挤出去。可是现实自我却又不能脱离理想而单独存在,人是无法回到禽兽德水准上去过活的。失去了自信的人不是成为病态,就是自杀。因此,理想和现实不能挤得太紧,也不能分得太远。把理想转移到孩子身上去,就成为一种放卸的方式。
此段话中,深有感触。难怪前一段日子,我对自己几乎就要丧失了信心,时常酌磨死了算了。
还有句话让我感触很大。一个在家庭环境里生活得太久的孩子,他会在家外的竞争场合中失去适应的能力。我想,这是因为,在家里,他是一个孩子,可是出了门,别人不会把他当孩子看,而是当大人看。在社会性断乳的过程中,恐慌是免不了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5篇
你是否在网上搜集关于作品读后感的资料呢?我在读作者的作品时深陷沉思的状态。这时可以写下刚刚读完的作品的读后感。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与“乡土中国读后感”有关的相关知识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1】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2】
通读《乡土中国》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见识颇长。说实话,以前并不怎么关注这方面的书籍,但初读这书后有太多的感受。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也应该多去读读这方面的书籍,不读你无法体会其中蕴含的深刻哲理,它会让我们对乡土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书中所说的“乡土中国”,并非指的是中国的乡村或者说中国乡村有乡土性,而是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土地的影响。尽管,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出现了很多很发达的城市,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但中国社会的文化仍然是乡土性的。一直有种疑问,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为什么中国人不太懂的反抗?很多时候,当我们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首先想的是约束自身,以和为贵。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身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身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身儿子骂一顿。通过细读此书,才发现:原来是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深以为然,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其实,这只是中国社会乡土性的一部分。
通过通读《乡土中国》,我发现: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等很多东西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例如,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再如我们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突然发现,我们中国人是有根的,这个根已深深扎在土里,其最本质的内容很难改变,这就好像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现在,中国的社会在较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中国究竟何去何从?这些问题都一一可以从书中找到答案。
时过境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但费老的所思所想依旧在启迪着无数后辈读者,费先生以睿智的眼光透视传统的中国社会,用辩证反思的观点观察中国社会,这样的方法在新时代的今天理应被继承,被发扬。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3】
:费孝通把它定义为时势权力作为书中的第四种权力定义,这种权力不易发生在安定的社会中,所谓时势造英雄都是在乱世,儒家对孝的解释是“无违”就是为长老权力代言,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
如果社会变迁的速率不快于世代交替的速率(也可以用长老权力的自我学习进化速率代替),那么两代之间不会发生冲突,传统长老自己的进步速度跟得上时代的节奏,那可以保持长老的领导权。大胆做个假设: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成年之前全盘接受了长老权力(家长和老师)灌输给自己的知识和文化,这近乎先验的50%的思维就已经固化,能因新环境创新的成长最多可以有50%,而这50%正是我们跟上一代人思维角度上的差异所在的极值,到完全成熟四十不惑的年纪,大部分的人可能已不再能接受新思维了,将角色转化成下一个长老。
如果创新的成长跟先验的环境趋同(例如观念重合度80%以上)就不至于形成两代人的观念差异,如果差异过大突破了阈值恐怕就要闹“革命”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4】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在大一时就有所耳闻,当时还向同学借了,但是一直都没看,这次寒假也算是机缘巧合,在整理东西时被我翻了出来,于是便带回家通读了一遍,颇有些体会。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知道这本书是费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整理汇编成册,发表于1948年。此后多次再版,其内容依然没有过时,无论是专家学者,抑或是普通读者,都不吝赞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好了,它已经带给我足够的诱惑,吸引着我对这本小册子发起进攻。我断断续续读了几个星期,总是不断回头去看:先生是怎么论述一个问题的!对于我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来说,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闲聊中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当我试图将不足百页的小册子整理一下,将它从内在逻辑上梳理一下,才发现原来如此困难,它包含了很多东西,顺着其中一点深入思考下去都可以有很多的收获。除去丛刊序文和后记,一共十三篇短文,总字数不过万余字。下面我将根据自己的阅读体会,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相当于一个概述,为我们简单描述了乡土社会的种.种,为我们重新认识了“乡土”的含义,土地将人们限制在一定地域,形成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个社会以基本的村子为单位,村子之间相互隔膜、孤立,村子中的人形成有机团结,进而形成熟人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生存并不困难,只需要严守上代人口口相传的经验。总之,它为我们描述出一个乡土社会的轮廓,也为读者更好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基础。第二篇和第三篇《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更像是为乡下人“平反”,逻辑的起点是有人说乡下人愚开始,继而那些人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然后再追问,为什么乡下人不识字呢,然后论述文字对于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从文字作为一种意思传递方式,它的局限性,容易造成意思表示的误解,有时候不能准确全面的传情达意,且与乡土社会的不相符,相比较直接的接触时的语言而讲,实用性相差甚远,甚至连语言也不是最好的传递方式,共同生活经历形成的特殊语言、动作、表情才是更好的方式。在《再论文字下乡》中,又从文字下乡的时间阻隔来说,世代的阻隔仅仅需要口口相传就可以完成,因为不同时代的人在这个向泥土讨生活的社会中,面对的是同样的问题和遭遇,经验无需积累,只需保存,在这样的情景下,文字的用处自然不大。
两篇文章用说理性的文字,成功为乡下人的“愚”辩护,土是一种乡情,与愚昧等贬义词无关,“不识字”只是在一种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中自然形成的。这样一种写法,倒像是苏力式的存在即有理由,为现存的制度和现象辩护。我们也许可以说他没有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但是我们却要重视他们的意见,因为那睿智的语言之下,是对社会改革的慎重,是从理智的思维出发,为我们分析前进路上的一块块挡路石,以及可能出现的障碍。当我们认清楚这样的现实,了解传统的乡土社会对于文字的需求后,才能更好理解作者所言:如果中国的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但我认为并非只有等产生了文字需求之后,文字才要下乡,文字提前下乡更好。事实上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也存在着对于文字的需求,只不过需求量比较少罢了,岂不见“立字为据”,岂不见“地契”,从另一角度来讲,乡下人没有机会接受教育,从小就不识字,哪里谈得上对于文字的需求。只有我们提前文字下乡,才可以了解乡下人对文字的需求,逐渐让乡下人的了解文字的优点,让他们有选择。我认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只有在可以充分选择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每种沟通交流方式的利弊,才可以谈需求。同样的道理,送法下乡也是如此。我们同样可以从农村中小的法律需求出发,培养人们一种利用法律的习惯,比如说在农村土地流转、村干部选举、缴费依据等等,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着眼进行法制宣传。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之后,农民对于法律有了更加强烈的需求后,再顺应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下乡宣传。只有这样循序渐进才可达到真正法治社会。不要像现在的普法宣传一样,上去就给人家一叠传单,宣传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国家大法,好像盼着别人家里出现不守规矩、欠钱不还、家庭不和似的,虽然是好心,却让人感觉心里挺别扭,等过不了几天就可以看到这些传单出现在厕所。毕竟中国人目前还有朴素的厌讼心理,习惯于事后才去寻求法律救济。不讲求方法的送法下乡达不到预期效果,并不能否认送法下乡本身。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5】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二十二观后感
看电影已经成为现代年轻人最喜欢的社交方式之一,相信你们肯定也有不少收获吧。观后感是对电影情感和艺术魅力的感知和领悟,通过观后感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理解电影的主题和立意。欢迎浏览本站二十二观后感相关知识点总结,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二十二观后感 篇1
《红楼梦》第二十二回主要讲述了宝玉和黛玉的再次相见和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在这一回中,我们看到了更多的关于宝黛之间情感纠葛的描写,同时也看到了更多家族之间的纷争和争斗。书中充满了情节和细节,引人入胜,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首先,这一回中,我们看到了宝黛之间的情感纠葛的不断升温。两人相见时,宝玉对黛玉的美貌赞不绝口,而黛玉也非常关心宝玉的健康。两人之间的交流也更加密切,这进一步加深了两人之间的感情。我们也看到了黛玉对宝玉的爱意变得更加坚定,尽管他们之间会面临一些阻碍。整个场景光彩夺目,精彩凝聚,更让人心动不已。
其次,这一回中,我们可以看到更多家族之间的争斗和纷争。这一回中,贾母生病了,这使得各个家族都来看望问候。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烦恼和问题,这也为整个故事中的家族之间的斗争带来了更多的风味。同样,我们看到了一些家族之间不同的社会地位和文化背景对他们的意见和态度造成的不同影响。《红楼梦》用细致的笔调描绘了这些问题,为读者带来了深刻的印象。
最后,这本书所表现的家族文化也是我们应该注意的。每个家族都有固有的价值观和传统,这些决定了他们如何行事和思考问题。在《红楼梦》中,我们看到了宝玉、黛玉和许多其他人都必须在这些传统规则下生活,不得不忍受着许多无意义或压迫性的事情。在《红楼梦》中,我们看到了明清两代的家族文化的差别和畸形,这也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
总之,《红楼梦》第二十二回是一本令人难忘的书籍,充满深情和智慧。在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宝黛之间愈益加深的感情,也看到了家族之间的斗争和争吵。这本书更是一种观照社会的方式,它展示了明清时期家族文化的状况,为我们带来了深刻而又真实的书籍体验。阅读这本书,我们学到的不仅仅是故事,还有宝贵的人生经验和领悟。
二十二观后感 篇2
年轻干部要想致“富”必先修“路”
陈独秀在《新青年》中提出:青年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之在身。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祖国的未来掌握在每一个中国人手里,但终究掌握在每一个青年人手里。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广大年轻干部要想切实担负起“富”国强民之责,就必须不断修缮自己的“路”。
修好道德之“路”,树立正确人生目标。古圣先贤说,有才无德,小人也;有德无才,君子也;然德才皆具者,圣人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德是每个人成长成才的基础和前提,广大年轻干部作为“人民公仆”,应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修好每一步道德之“路”,既要立意高远,又要立足平实,坚守道德底线,在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上深耕细作,将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奋斗终身。
修好学习之“路”,补足身体缺失养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要勤于学习、敏于求知,注重把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形成自己的见解,既要专攻博览,又要关心国家、关心人民、关心世界,学会担当社会责任。”年轻干部要向理论学习,善于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树立坚定的政治理想,有理想就有人生的精神动力,筑牢信念之基,补足“精神”之钙;要向群众学习,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读懂“群众”这本书,通过不断学习探索,了解群众之所想,才能解群众之所急。
修好实干之“路”,筑牢知行合一基石。“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每一项工作,不论大小,都是靠脚踏实地、一点一滴干出来的。当下有不少年轻干部仍存在“过渡”思想,寄希望于“混经历”“走过场”,不愿沉下心静下气,最终不仅学不到真功夫,时间久了甚至滋生享乐主义、官僚之风,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去年接连爆出的“90后”贪污案就是最现实的警示教育片。为此,年轻干部要勇于到一线实践锻炼,将自己所思所学所悟转化为具体实在的行动,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求知。坚决摒弃眼高手低、只说不做的惰性思想,要不怕困难、攻坚克难,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艰难困苦的逆境中茁壮成长,在不断磨炼中成为实干家。
二十二观后感 篇3
最近看了鲁迅散文合集,里头收录了朝花夕拾的大部分,当中有一篇文章在我看来十分有反思的价值,这就是《二十四孝图》,遂决定作为这次选修课的作业,也顺便好好思考一下,这篇文章给我们带来的反思。
文章开头一直提到了白话文与妨碍白话文的内容的斗争,尤其是两次提到的“只要对于白话来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这句话,初读起来好像有些不符题意,明明是应该写关于《二十四孝图》的内容,怎么又和百话文扯上关系了呢?通读完全文,我好像有些明白,这两句话就是摆正了鲁迅本文所要表达的观点和思想,这个下文会提到。
接下来是正文正文刚开始写道:“每看见小学生欢天喜地地看着一本粗细的《儿童世界》之类,另想到别国的儿童用书的精美,自然要觉得中国儿童的可怜。但回忆起我和我的同窗小友的童年,却不能不以为他幸福,给我们的永逝的韶光一个悲哀的吊唁。我们那时有什么可看呢,只要略有图画的本子,就要被塾师,就是当时的“引导青年的前辈”禁止,呵斥,甚而至于打手心。”这里提到了鲁迅的童年,至少他是不怎么满意的,9自然,除了有些书可看除外)接着介绍这本书的来历(他是如何获得的),下来便是全文的重点,通过拣选几张孝图的讲解,尤其是那种不合情理的孝道的体现,如文中提及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批评和指责了严重变了味的“孝”并非真孝。鲁迅指斥了诸如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文中主要是批判封建孝道观念,读来胜让人感叹,感到观念之差因年代的不同而变得及其遥远。开篇作者反对“妨害白话者”,态度尖锐,亦使人想起鲁迅先生是中国历史上写白话文的第一人,鲁迅先生认为,勿徒的古书是束缚儿童想象力的。从“我的小同学因为‘人之初性本善’读得要枯燥而死了,只好偷偷地翻开第一叶,看那题着“文星高照”四个字的恶鬼一般的魁星像,来满足他幼稚的爱美的天性”可见,那时的儿童对诸如此类的新的形式的书籍是多么喜爱,这就是白话……接下来,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愤怒是其最主要的感受。这样一本《二十四孝图》,其所宣扬的孝,完全把自然本能的爱,变得残酷,扭曲,甚至读来有些公式化,完全违反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扭曲了人类的天性,对鲁迅来说,这是一种心理的扭曲(加之自己小时候的生活体验),就像魔咒一样寄发在心灵深处,所以他才会愤怒,不光愤怒自己的遭遇,更愤怒将这样的精神重压又要加到新一代的儿童身上,这与鲁迅这一代新青年的理想背道而驰,亦是对鲁迅所追求的侮辱,这是他所不能容忍的——鲁迅的愤怒由此喷发!
二十二观后感 篇4
我这些年看电影越发谨慎,有些敏感的题材基本不碰。这次的《二十二》,我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是为了表示支持与尊重,我还是走进了电影院。
感谢导演的克制,完全省去了煽情的旁白,纯粹只是默默地记录老人们日常的生活。只是当毛银梅老人唱起《阿里郎》时,我终究还是哭了。也许是许久没有哭过,电影结束之后,眼睛竟然有点肿。看电影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想,我要拿自己生活中经历过的哪个伤心的事情去想象,才能感同身受老人们当年受到的伤害,可惜没有,我们这一代人,永远无法体会。
如果不交代背景,这些受害老人和平常人家的奶奶没有什么两样。只有当她们回忆起当年的遭遇时,才会说着说着就失声痛哭,还会安慰自己说想不起来了,不说了。其实她们怎么会忘记,只是无能为力而已,只好任由日渐衰退的大脑功能,搞得自己好像真的忘记了一样。老人们的脸上,都是岁月留下的痕迹,然而在我们看不到的她们的心里,战争究竟给她们刻下了多重的伤痕,我们不得而知。片中有这样一幕,低矮的茅屋,不愿出门面对镜头的老人,屏幕上只有名字,而纪录片创作者写下的每一个名字,刻画的都是我们民族曾经遭遇的历久弥新的伤痛。
幸好有人知道,幸好有人感动,幸好有人记录,不然就真的来不及了。从导演知情时的三十二位,到拍摄时的二十二位,再到现在只有八位老人还在世,过不了几年,这二十万二战受害女性终将归于尘土。我们要拿什么留给后人?导演郭柯承认,在之前拍《三十二》时,他还想的是怎么重点展示老人们受到的苦难,甚至还会让老人们详细讲故事,甚至还有摆拍。但是这几年接触下来后,我们现在看到的《二十二》,才是一部好纪录片应有的克制和隐忍。把这些老人们当成自己的奶奶,才是生活本身该有的样子。伤痛需要时间去抚平,如果真的难以忘记,我们要做的,就是让她们安享晚年。
片子的开头和结尾,是老人的葬礼,就像中国绝大多数普通人家的葬礼一样。最后镜头在老人的坟头静止,大好河山,冬去春来,世界依然充满希望。
二十二观后感 篇5
阅读《第二十二条军规》读后感2000字:
《第二十二条军规》的作者是约瑟夫.海勒,属于一种黑色幽默的范畴。因为我读的时候比较断断续续,期间还读了别的书,所以最后我看微信读书上面的时间统计,读完全书一共花了十个小时多一点的时间,所以大家如果要读的话,可以安排好自己的时间。
我想大家看到书名的时候,最先想知道的应该是“第二十二条军规是什么?”,“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今天又是六一而儿童节,我怎么可能吊小可爱们的胃口呢——它是一条军规,其具体内容是:第二十二条军规规定,只有疯子才能免除飞行任务,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而能提出此申请的人必然没疯,所以他必须去飞行。
这本书的故事背景发生在二战期间,飞行任务是指冒着敌军的防空炮火进行的轰炸任务,而由于飞行轰炸非常危险,主人公约塞连的上司又言而无信的不断将飞行任务上限从二十五次一直提升到了文章末尾的八十次,如果战争还在继续,可以预料到的是飞行轰炸将无休无止——所以这条逼着大家飞行的军规,也是逼着大家去死。
这条军规用这种巨大的混账逻辑控制了军队。
“嗬,弟兄们,别误解我的意思,这完全是自愿的。当然了,我这个上校是天底下最不愿意命令你们去看美军慰问剧团的演出并玩得高兴的,但是我要求你们每一个没有病得要住院的人立刻去看他们的演出并玩得高兴,这是命令!”
“依据科恩中校的规则,只有从未提过问题的人,才允许提问。很快,来参加培训的就只有那些从未提过问题的人了,于是短训班彻底停办,因为克莱文杰、下士和科恩中校一致同意,培训从不对任何事情质疑的人,既不可能也无必要。”
“第二十二条军规,凡是想逃脱作战任务的人,绝对不是真正疯了。”世上只有一个圈套,那便是第二十二条军规。军规明确说明,面临真实而迫在眉睫的危险时对自身安全的关切是理性思维的过程,奥尔疯了,可以获准停飞。他必须做的,就是提出要求;而一旦他提出要求,他就不再是疯子,因而必须执行更多的飞行任务。奥尔必是疯了才会执行更多飞行任务,而如果没有非那么多,他就是心智健全的;然而,如果他是心智健全的,那就必须飞那些任务。如果他飞那些任务,他就是疯子,因而不必飞;但如果他不想飞,那他就是心智健全的,因而必须飞。约塞连对第二十二条军规这一款的绝对简洁性深为感动,发出一声敬仰的口哨声。
“没人问你确实对约塞连说过什么。我们问的是,你没跟他说的是什么。你确实对约塞连说过什么,我们根本不感兴趣。清楚了吗?”“是的,长官。”“那么我们继续。你跟约塞连说什么了?”
这种强盗一般的逻辑巧妙之处就在于让人去选择没有选择的选择——你只能照我说的去做。
“第二十二条军规说,他们有权利做任何我们不能阻止他们做的事。”
文中对政治家、将军和商人们进行了许多辛辣的讽刺,透露出了作者强烈的反战主义倾向——是不是像写高中语文卷子?
文中的约塞连抱着自己最淳朴的本能与这条军规做着无休止的斗争——他早已拿定主意,要活得长久,不行就死在求生的努力之中,于是他每次上天的唯一任务就是活着下来。
我更想说的是,大家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这种茫然无措的情况——就比如《阿特拉斯耸耸肩》的书评一文中提到的情况——我们的环境教育我们需要无私,自私是可耻的,但是如果我们理性的思考的话,那些干净的自私完全符合一个人的本心本性——是人性本恶吗?那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又该怎么做?
文中的牧师就遇到了这种困境:
“牧师犯了罪,这很不错。常识告诉他,撒谎和擅离职守都是罪。另一方面,人人都知道罪就是恶,而恶是不可能带来善的。但是他确实感觉很好,简直是妙不可言。因此,合乎逻辑的结论是,撒谎和擅离职守都不可能是罪。凭着瞬间的神圣直觉,牧师即刻掌握了这种合理的保护性推理,并为他的发现兴奋不已。这可真如奇迹一般。他看到,几乎不需要任何诀窍,就可以把恶性说成美德,把谣言说成真理,把阳痿说成禁欲,把傲慢说成谦卑,把劫掠说成慈善,把偷窃说成礼遇,把亵渎说成智慧,把野蛮霸道说成爱国主义,把残忍说成正义。谁都可以这么做,根本不需要什么智力,也不需要任何道德力量。”
我自己给出的一个还在探索中的解决方式就是用尽我所有的努力与理性来排顺序,然后找到最本质最不容辩驳的东西——一点点的辨别之后去粗取精——看哪些东西才是站得住脚的——我的生命、我的理性、我有资格追求幸福。
只有分清主次,才能在扭曲的所谓道德世界不至于随波逐流。
二十二观后感 篇6
鲁迅先生写的很多文章都带有讽刺意义,这篇《二十四孝图》也不例外。中国自古以来就把“孝”做为百善之首,民间也流传着许多孝子的故事,而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却颇有深意,耐人寻味。
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正处于白话文与文言文的交替的时期,可当时的中国但凡需要变革就会有一群“正人君子”和“绅士”们跳出来抵触,“只要对于白话来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鲁迅先生不止一次的用这句话来表达自己对那些企图阻止中国前进和变革的人的愤恨,他渴望中国进步,更希望中国的下一代可以接受全新的知识和了解这个世界,他希望中国的教育能够得到全面的改革,而第一步就是推广白话文,可以让孩子们从小就读到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我仿佛可以体会鲁迅先生的愤慨和期许,他想通过自己手中的笔为孩子们的未来撑起一片天空。
整篇文章写的是《二十四孝图》,乍一看,这应该是一本颂扬孝道的书吧,其实不然,鲁迅先生对这些所谓的孝子故事却是十分反感的,尤其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这两个故事:“我至今还记得,一个躺在父母跟前的老头子,一个抱在母亲手上的小孩子,是怎样地使我发生不同的感想呵。……然而这东西是不该拿在老莱子手里的,他应该扶一枝拐杖。装佯,侮辱了孩子。”我的脑子里似乎也闪出了这样的画面,一个满头华发的老爷爷,却穿着小孩子的衣服,躺在耄耋之年的母亲的怀里,母亲手上还拿着“摇咕咚”,那场景着实让人可笑。“”郭巨埋儿“就更让我不能理解了,郭巨因为母亲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为了对母行孝,就永定埋掉自己的儿子,节省粮食供养母亲,当挖地三尺多时,发现了一坛黄金,上面写着:天赐黄金,郭巨孝子,官司不能夺,民不能取。这故事乍一看,觉得匪夷所思,为了养母亲竟然要埋了自己的儿子,埋着埋着竟然还挖出坛金子,可细读后我才了解鲁迅先生的用意,《二十四孝图》上的故事看似都是颂扬孝道,劝人为善的,可实际上这些故事全都是封建社会用来禁锢老百姓思想的工具,“那里面的故事,似乎是谁者知道的,便是不识字的人,例如阿长,也只要一看图画便能够滔滔地讲出这一段的事迹来。”而这一禁锢就是几百年,如此根深蒂固,不得不让人感叹呀!
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使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封建社会的愚昧和封建教育的落后,揭露和批判了封建孝道虚伪凶残的本质,也给活在当下的我们予以警示。
二十二观后感 篇7
大家好,今天我要为大家演讲第22回。
唐僧师徒三人,脱险后继续西行。一日被一条大河拦住了去路,只见大河波涛汹涌。唐僧烦恼道:“徒弟们,我看那河水势宽阔,但不见船只来往,我们怎么过去?”悟空跳到空中,远眺后心惊道:“师父啊,这条河若我老孙去,只需把腰儿一扭,就过去了;若师父的话,则十分困难。”
唐僧叹息烦恼着,忽见岸上有一石碑,上面刻着三个字,乃流沙河。师徒们正看碑文,只听得那河中波翻若岭,从河当中钻出一个妖精,十分凶丑,奔上岸来直抢唐僧,悟空忙把师父带到高处脱险。八戒使出铁钯,与妖怪厮打起来。他们两个大战二十回合,不分胜负。
悟空见八戒与那怪交战,忍不住要去打他,拿出棒来道:“师父,你坐着,莫怕。等老孙和他耍耍儿来。”师父苦留不住,那怪与八戒正战到好处,难解难分。突然,那妖怪使了个诈,钻到水里去了。
他两个搀着手,转回去见了唐僧。唐僧道:“捉到那妖怪吗?”悟空道:“那妖怪突然不战,钻到水里去了。”唐僧道:“像这般无边无际的水,没了船只,我们必须要有个知水性的人来引导引导我们。”悟空道:“那妖怪在这里,肯定知水性。我们现在去捉住他,不要打杀,先让他送师父过河,再做理会。”
八戒与悟空商量后决定由八戒前去河中诱敌。八戒双手舞钯,分开水路,径至水底,往前直走。
话说那妖怪刚败了阵回,方才喘定,又听得有人推得水响,原来是八戒执了钯推水。那妖怪高呼道:“那和尚那里走!仔细看打!”八戒道:“你是个什么妖精,敢在这里挡路?”那怪道:“我本是天庭卷帘大将,只因在王母娘娘的蟠桃宴中失手打破玉玻璃,才被玉皇大帝贬至这里。你敢到我门前行凶,正好拿你当晚餐。”八戒闻言大怒,两个人从水中打出水面,各人踏浪登波。
悟空看见八戒将妖怪引至岸边,忍耐不住,看见妖精劈头就打。那妖怪不敢相迎,飕的又钻入河内。八戒与悟空没有办法,只得回到岸上。唐僧道:“徒弟们辛苦了,刚才与妖怪交战的情况如何?”八戒道:“正在交战时,他赶到岸上。见师兄举着棍子,他就逃跑了。”唐僧道:“这可怎么办啊?”悟空道:“师父放心,如今天色已晚,待老孙去化些斋饭来,你吃了睡去,待明日再说。”悟空化了些斋饭,大家吃了些素食,师徒们便歇在流沙河东岸。
第二天早上,唐僧道:“悟空,今日怎么办?”悟空道:“没办法,还须八戒下水。”八戒双手拿钯到河沿,分开水路,依然下至窝巢。那怪方才睡醒,忽听水响,看见八戒拿着钯下来,他当头阻住。这一场,斗经三十回合,不见强弱。八戒又使了个计示弱,拿着钯走了。那怪随后赶至崖边。八戒骂道:“你个妖怪!你上来!这里脚踏实地好打!”那妖骂道:“你想让我上去,又叫那帮手来了。你下来,还在水里相斗。”原来那妖乖了,再也不肯上岸,只在河沿与八戒闹吵。
却说悟空见他不肯上岸,急得他心焦气燥。悟空站在岸上,对八戒说:“兄弟呀,这妖怪如今不肯上岸,我们要怎么办?”八戒道:“没办法。我只能与他打个平手。”
二人又回到岸上。唐僧道:这么艰难,怎么渡河啊!”悟空道:“师父莫要烦恼。等老孙往南海走一趟。”
悟空架着筋斗云,直上南海。他来到紫竹林外,经十四路诸天通报后,见到了菩萨。菩萨问:“你怎么不保唐僧?又为何事来见我?”悟空启上道:“菩萨,我师父今行至流沙河,河中有个妖怪,武艺高强,悟能与他大战三次,但还是不能取胜,被他拦阻,不能渡河。因此告诉菩萨,希望你能帮助师傅过河。”菩萨道:“那流沙河的妖怪,是卷帘大将临凡,我让他保护取经之辈。你若肯说出是东土取经人,他绝对会服从你们。”悟空道:“那妖怪如今被打怕了,只在水里潜着,如何才能让他服从?”菩萨让惠岸陪同悟空前往流沙河引导悟净。惠岸便与大圣离开了紫竹林。
他们两个到流沙河岸。唐僧和八戒立刻上前迎接。悟空将妖怪的来历告诉唐僧,唐僧闻言,立刻对木叉行者拜谢。”木叉厉声高叫道:“悟净!取经人就在这里,你怎么还不归顺!”那妖怪正在窝中休息,只听得叫他法名,他急忙上前作礼道:“取经人在哪里?”木叉用手指道:“那东岸上坐的不是?”悟净对唐僧双膝下跪道:“师父,弟子有眼无珠,不认得师父的尊容,多有冲撞,希望您能恕罪。”唐僧道:“你真的愿意皈依佛教么?”悟净道:“弟子受到了菩萨教化,给我起了法名,唤做沙悟净,岂有不从师父之理!”既然如此唐僧便让悟空取来戒刀给他剃了头,为他取名沙和尚。
悟净立刻请师父下岸。唐僧终于登上了法船。不多时,到了对岸,唐僧念“阿弥陀佛”,拜谢了菩萨便上马继续西行。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二十二观后感 篇8
三年前买的书,看了个头就没有看下去,直到最近看到评论说与冯内古特的反战作品齐名,于是又翻看了起来。整本书的篇幅很长,读到一半其实已经失去了兴致,整体观感是失望的,既没有吸睛的语言,又没有特别值得称道的内涵,所谓的反战,似乎是为反战而反,比起冯内古特高超的黑色幽默技巧和以及对正义深刻的探讨,此书确实相形见绌。
前些天突然来了兴致,于是把《兄弟连》又看了一遍,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点恰好是因为读了这本书而感到异常的不舒坦,需要激烈的战争场面来刺激一下感官。是的,战争是邪恶的,糟糕的,屠戮生命,充斥谎言,任何正义的说辞在生灵涂炭之下都显得异常苍白。我们常说,战争是政治斗争的终极产物,而政治斗争的原则就是不择手段,泯灭人性,战争机器一旦启动,生与死这样的宏大哲学命题也变得何其渺小。生命如尘土,只是与对抗大自然时的渺小不同,此时的命运钟摆,竟然只是被几个政治阴谋家所操控,千千万万的鲜活生命就这样失去温度。正如我们惊诧于战争中人性的邪恶,同样震惊的,在多少虚无的主义绑架下,战争竟然被粉饰的如此光辉伟大,诸如解放之类词汇,竟然被用的随心所欲,战争之恶,又岂止是炮火下的杀戮,更是和平年代的毒品啊。
回到作品,整个故事围绕一个美军轰炸机大队的荒谬日常展开,主人公约翰连是一个已经执行了几十次轰炸任务,担心牺牲在之后的行动中,充满厌战情绪,想方设法,用尽一切手段逃避作战任务。是的,作为战争“正义”一方的美军,竟然有这样的贪生怕死的形象,实在有辱王师,有辱英雄的伟大,以至于刚开始读时,颇为不适。一个小混混,人渣的形象跃然纸上。随着叙事的展开,故事开始上朔,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开始登场,约瑟连的改变,变得情有可原。这当然是一部充满讽刺意味的反战小说,所有反战的元素都凑齐了,但它却独独缺少了来自真实世界的支撑,而没有这样的支撑,整个故事的叙述就完全变成了空话,套话。是的,战争中的正义是模糊的,战争的中的任意一方都是杀人机器,都应该对生命的逝去承担责任,只是有的时候,某一方的胜利,能带来更大的普世利益。对二战历史有所了解的人,都或多或少听说过,英法的绥靖,苏德的莫洛托夫—里宾特洛甫条约,苏日的中立条约,等等。正义的光环有多闪耀,其背后的罪恶就有多么深重,政治的游戏堂而皇之的上演,为人类文明蒙羞,任何不以人为基点的对战争的歌颂都是愚蠢而羞耻的。可是,美国在二战中的作为,却是相对特别的,如果说对日战争是因为珍珠港,那对德战争就显得超脱的多,纵使不能说是绝对的正义,至少也是相对积极的。诚然有诸如德累斯顿大轰炸这样,不必要的屠戮,在大多数时候,美国的参战是正面的,毕竟如果没有美国,纳粹法西斯恐怕真的不会那么早完蛋。
作者对官僚体系的批评,对军工复合体的暗讽都没有错,甚至有对国家,政府以及服从命令与自由的浅层讨论,但我实在没法相信这些情况的负面效应,在美国能远大于别的国家。任何国家,一旦形成大政府的格局,官僚主义的影响就会成为伴随而来的病症,人类本身的弱点与缺陷,是这个弱点的产生的根本原因。只是民主制度下,对于官僚主义的监督与削弱有着更为有力影响和更为广泛的申诉渠道。对于军工复合体,书中浓墨重彩的塑造了米洛的形象,让读者看到了一个比较形象的军工复合体的类似物。其本质就是军工集团对于政府的挟持,通过战争这样的手段来产生难以想象的经济效益。军工复合体是危险的,如我国教科书略显幼稚的阐释,资本主义民主是大资本家的游戏一般,军工复合体从某种角度上确实是经济团体对于政治的影响,只是这样的影响不是仅仅从经济出发,其产生效应的源头更加复杂,并不能简单的评述对错。当军工复合体影响不同国家时,就如同书中的荒谬情节一样,米洛既承包了美军的轰炸任务又承担了德军的防空任务,战争成了一门生意,资本家的大买卖,这场以人命换取金钱的肮脏交易,阴谋论的论调,也许可笑,也许也算部分的事实。同样的情况,在苏德这样的极权体系下一样存在,只是在国家的操控下,军工复合体的主宰由资本家变成了国家。在民主政体下好歹还有相对独立的三权架构约束,到了极权之下运动员,裁判员于一身的庞然大物更加肆无忌惮。
在故事的最后,作者似乎要借约瑟连之口,批判一番可笑的爱国主义,遗憾的是,只是对国家与政府的混淆进行了简单的讥讽,并无深刻的探讨。
在反战体裁中,冯内古特的思考显然更加深刻,对于人的描述,既有生命,也有人性,既有消极的,也有积极的,更加丰富的构建也带来更加充裕的遐想。而此书的描述太过消极,我相信绝大多数参军打仗的军人或出于一时的热情,或为了某些功利性的理由,当置身于战争中时,也是恐惧远远大于亢奋,但我也有理由相信,总有那么一些人,不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基于基本的道德底线,在良知的召唤下,投入反对邪恶的战争中去。人类虽然罪孽深重,但总有一些良善与人性的光辉存在,因为有他们,文明才得以继续前行,如果连这样的可能都泯灭了,我们对人类的未来还有什么期待呢?最后,对于所谓的第二十二条军规,以国家之名挟持人民的法律法规,以人民的名义来专政的敌人的故事,显然并不总是在美国出现,但一定是与极权国家相伴的,从这个意义上出发,作为一名中国人,这本小说的主题是值得探讨的,只是不该以这样的情境设置展开。
二十二观后感 篇9
主人公约翰“尤萨林上尉”﹙CaptainJohnYossarian﹚是美国陆军第27航空队B-25轰炸机上的一名领航员兼投弹手,他渴望保住自己的性命。根据司令部规定,完成25次战斗飞行的人就有权申请回国,但必须得到长官批准。当尤萨林完成32次任务时,联队长卡思卡特上校已经把指标提高到40次了。等他飞完44次,上校又改成50次。当他飞完51次,满以为马上就能回国了,定额又提高到60次。因为第二十二条军规规定,军人必须服从命令,即使上校违反了司令部的规定,在他飞完规定次数后还叫他飞,那他也得去,否则他就犯下违抗命令的罪行。所以无论他飞满多少次,上校总可以继续增加定额,而他却不得违抗命令。如此反复,永无休止。官兵们的精神已近乎崩溃,可谁也不可能停飞。于是他逃进医院装病,军医说他是“在白费时间”,他“当场就决定发起疯来”,因为根据条例,精神失常的人是不准上天飞行的,但只能由他本人提出申请。而一个人在面临真正的危险时却担心自身安全,就证明他神智清醒。于是就产生了如下逻辑:如果你疯了,只要你申请就允许你停飞。可你一旦提出申请,就证明你不是疯子,还得接着飞。最后,尤萨林终于明白:“这里面只有一个圈套……就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这也是作者写在小说扉页上的一句话。
“我敢打赌,它根本就不存在。”尽管他确信无疑,可那又有什么用呢?问题在于每个人都认为它存在。而更糟糕的是,它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内容或条文可以让人们嘲笑、驳斥、指责、批评、攻击、修正、憎恨、谩骂、啐唾沫、撕成碎片、踩在脚下或者烧成灰烬。
最后,他不得不开小差逃往中立国瑞典。
在海勒的世界里,第二十二条军规是神秘的代名词,象征了一种具有超自然的、能操纵人类命运的神秘力量。这里既有现代官僚机器的异己力量,也包含了某些神秘,即海勒自己所感到的不可捉摸、无力把握的异己力量。对于海勒来说,美国政府只是一个穷兵黩武、对外进行侵略扩张的军事官僚集团。这样的集团无论对国内百姓还是对海外士兵都实行严密的控制。谁也摆脱不了那如同魔力般军规的约束。可见,第二十二条军规所造成的意境明显带有超验的、永恒的色彩,否则,它何以从一个专有名词进入美国人的日常语言?
具有无上权力和随意性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并不存在而又无所不在,是一种有组织的混乱和制度化疯狂的象征。它既是一项具体而荒谬的法律条文,更是一种抽象的专制现实。它永远对,你永远错;它总有理,你总没理。它总是与灭绝人性的官僚体制如影随形,使你永远无法摆脱,无法逾越。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时常会遭遇大大小小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其实就是形形色色的制度陷阱,通常在资源被强势一方所垄断,当事人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或权利不平等的情况下最容易产生。它类似“霸王”条款,简直就像是为官员权力寻租或行政免责而量身度造的。比如在某些国家,你要当医生就必须先获得从业资格,而资格的认定条件却是“行医××年以上”。也就是说,要取得从业资格必须先有从业经历,可没有从业资格你却无法取得从业经历。
过去单位分房和评职称、评奖过程中产生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最多。它们通常都采取“群众评议,领导拍板”的所谓民主集中制方式,给暗箱操作留下巨大空间。总是先成立一个带倾向性的评委会,通过不断制造针对某些人群的新规则,抬高他们的门槛,发布一轮又一轮的排行榜,等到评选程序复杂到足以把所有人都搞晕时,才有机会把不希望的人选打压出局,从而把有某种背景的人选推上去。
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规则或者说“土政策”通常是上级比着自己鞋后跟划定的,对下的刚性和对上的弹性都很大,所以执行起来既要坚持制度的原则性,又要把握政策的灵活性,结果自然会因人而异,就看解释权在谁了。
二十二观后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二十四孝》,有戏彩娱亲的老莱子,有鹿乳奉亲的燕子,芦衣顺母的敏娟……其中我最感动的是戏彩娱亲的老莱子。
他是春秋时期的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他总是孝敬父母,每次有好吃的他总是给父母。他七十岁还不觉得自我老,还经常穿上五彩皮衣,逗父母开心。有一次,她出去挑水回来的时候不留意摔了一跤,水全都洒了,他不想让他的父母悲哀,便灵机一动,扮成小孩子一样倒在地下玩拨浪鼓,二老看见了还以为他又向前此一样玩,所以二老大笑。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思绪万千,明白古代人都那麽孝顺,我们现代人就更就应孝顺父母了。这使我我想起了一个词“百善孝当先”。仅有好好做人,发奋学习,做力所能及的事,才是孝顺。此时我想到了,我有没有像老莱子一样孝顺父母有没有让父母开心
这使我想起了春节前的一件事;那天晚上,仅有母亲和我在家。突然,母亲的肚子疼了起来,母亲叫我拿药来,可是药竟没了,只能我亲自下去买药。这麽黑的天,身手不见五指,我最害怕了;可是为了母亲,我一咬牙一跺脚豁出去了。出门便一路小跑到了药店,往家走的时候,我累得不行了。这时,我脑子里浮现出一个身影,那是母亲,他肯定为我买药的时候也一路小跑。此刻,正好让我有一次表现的机会,所以我的步伐加快了,最终以最快的速度跑回了家。等我回到家,已经大汗淋漓了。吃完了药母亲说:“有儿子真好。”我开心地说:“还是有用的。”
我坚信,我以后会向二十四孝里的孝子好好学习,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