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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洞穴感悟集锦(7篇)

发布时间:2023-02-01 理想国读后感 理想国读后感悟 理想国读书笔记

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品用不同的方式给大家一种新的阅读体验。读后感是阅读收获的最好体现,我们该如何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请阅读以下栏目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理想国洞穴感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理想国洞穴感悟【篇1】

柏拉图不仅是古希腊哲学家,也是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

柏拉图的《理想国》是通过苏格拉底与他人丰富多彩、环环相扣的对话,给后人展现了一个完美优越的城邦。这个城邦是历史上大大小小“乌托邦”的开山鼻祖。

该书是柏拉图中期思想的总结,其语言华丽,逻辑缜密,想象丰富,阐述精彩,在历史上颇具影响力。

理想国的宗旨是缔造一个秩序井然至善至美的正义国家。围绕这个宗旨,柏拉图开篇不久就开始讨论什么是正义的国家,而不是什么是正义的人,他从城邦至公民、从上往下、从大往小地理想化地安排了城邦公民的一切,生活、工作、教育及一切。

所谓理想国,是柏拉图推理出的一个充满正义和美德的国家,这个国家由立法王权,国家护卫军,普通劳动民三个阶级组成。该书的核心思想是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哲学家不应该是躲在象牙塔里死读书而百无一用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去努力实践,去夺取政权。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的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而这些所要体现的东西在他的《理想国》开始时候并没有直接提出来,他是利用了正义二字逐渐将其拓展并且引申出来的。正义是一种好的表现,然而什么是正义呢,面对这个看似很好理解的词语,柏拉图首先对它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拉图的《理想国》里面不仅有着他对理想国的阐述,也包含着一种朴素的辨证主义观点和应变的思想,他自始至终没有明确给出正义的定义,也暗示着人们,这里没有什么正确的定义,还需要继续的探索研究,只不过他的想法是让人们去利用这个探索研究构造他那种柏拉图式的理想国

理想国洞穴感悟【篇2】

《理想国》是西方最早的哲学和散文体著作之一,作者是西方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创始人柏拉图。在这本书中,柏拉图阐述了自己贬低感性认识,抬高理性认识的哲学观念,评价了荷马史诗的艺术价值。他认为雅典贵族统治的古希腊前期是民主政体,是“理想国”,而“理想国”的国王必需由哲学家来担任。

本书开篇就提出了这样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什么是正义?”,正义是“将他人的东西归还给他吗?”,正义是“将善给予朋友,把恶给予敌人吗?”。柏拉图认为,正义除了个人正义之外,还存在着城邦正义,或者说,还存在着国家制度的正义。这对后来人们在考虑国家正义、法律正义过程中产生重大影响。柏拉图的正义提醒我们,重要的不仅是计算我们从社会获得了什么,而且还要计算我们为社会的顺利和成功提供了什么。

智慧是真理和知识的源泉,最高知识就是善的理念,善的理念就是最高智慧。这就是《理想国》中的柏拉图密码。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以全新的目光认识自己和世界,明确认识到自己要走的路、世界已经走过和正在走的路。

《理想国》是柏拉图的传世名作,亦被称为“关于正义的学说”,同时《理想国》也被后人誉为震古烁今之书。原书共分为十卷,以“理想”为定义,主要涉及国家专政问题、独裁问题、正义与非正义问题、善与恶问题、教育问题以及男女平权等诸多问题。

在这本书中,柏拉图所关心的理念主要是正义与非正义的评价,他通过苏格拉底与玻勒马霍斯、格劳孔、阿德曼托斯的辩论对话的形式,把自己的治国理想渗透于其中。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乌托邦。在他的理想国里,统治者必须是哲学家,他认为现存的政治都是坏的,人类的真正出路在于哲学家掌握政权,也只有真正的哲学家才能拯救当时城邦所处的危机。这种信念构成了柏拉图成熟的政治哲学体系的核心。在他的眼里“哲学家”有着特殊的内涵。这种构思,不但显示出哲学家的胆略,更显示出思辨的智慧。在这内容庞大的十卷中,我肯定不能一一讲到。所以,我只能就其中的一两点谈谈自己的想法。

正如前面所说,柏拉图所关心的理念主要是正义与非正义的评价。所以,可以这样说,《理想国》真正奠定了西方正义学说的基础。书中把正义范畴作为讨论的中心,并通过归谬的方法,先提出正义的不确切定义,然后归纳抽象来寻找正义的真正含义,这也就是所谓苏格拉底真理“助产术”的来源。“什么是正义?”《理想国》一开头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第一卷里,柏拉图和格劳孔、西蒙尼德、玻勒马霍斯、色拉叙马霍斯等人先后讨论了“欠债还债就是正义”,“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等观点。

从第二卷起,柏拉图开始讨论城邦的正义,并认为正义是理想城邦的原则,好的城邦应当具备勇敢、智慧和节制。“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也就是各守本分、各司其职。当其城邦的三个阶层(统治者、守卫者和劳动者)各守其责、互不僭越、和谐分工、互助合作的时候,这个城邦才具备了“正义”的美德。然后,他从城邦的正义类比地推出个人的正义,认为那是“大”与“小”或“外”与“内”的关系。个人的正义就是“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互相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

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己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同时,“在挣钱、照料身体方面”或“在某种政治事务或私人事务方面”,保持符合协调的和谐状态的行为,就是正义的好的行为。正义的人是快乐的,不正义的人是痛苦的。

当柏拉图的理想国——正义的城邦建立完毕,他终于可以提出自己思想的核心了:“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哲学家不应该是躲在象牙塔里死读书而百无一用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去努力实践,去夺取政权;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地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利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

虽然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但是柏拉图和他的《理想国》仍然散发着光芒,为现代政治指点迷津。世界政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变迁,虽然并没有形成理想国的最终模样,但其中所论述的许多方面已成为现实。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理想国将不再是理想,而是真正的能够让全世界人民生活其中的没好国度。

理想国洞穴感悟【篇3】

柏拉图出生于雅典贵族,曾执教40多年,是希腊著名的哲学家,他和老师苏格拉底、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古希腊三大哲学家。柏拉图的一生著述颇丰,他的哲学思想主要集中在《理想国》和《法律篇》中。这本吴献书先生翻译的《理想国》由于是文言文的,看起来颇为费神,但是看到精彩处,也往往为译者的深厚文采而感叹不已。比起白话文的翻译,文言的译作中又多了一些不同的东西叫我们思考。

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与人的辩论,很多地方叫人深有感触。在第一部分苏格拉底与赛弗拉(今译克法洛斯)的一番关于老年和财产的辩论中,苏格拉底的几句话对于我们的生活与学习很有用。“盖余素视高年人为已尝经历绝远路程之旅行家,而此路程或亦为余将来所必至。故余对于过来人,深愿一询此路程之难易险夷。”有一门学问是经验学,在经验中得来的东西,不是任何书本所能全部记载的。虽然,书本上的东西本来就是人类几千年发展的经验,但生活的经验,每个人都不一样,有时候一句话便能让你受益匪浅。人一生就像一条长河,我们和无数的人一样同游那一条河,有人在前,有人在左,所经历见到的东西也不一样。但那些“过来人”,往往更高的时间层面或者仅仅是路程上就要比我们游得久、游得远,认识的东西也不一样,与老年人交谈,尤其是睿智的老年人交谈,总是一件受益的事儿。

赛弗拉对于老年人的一些观点,很有智慧。他说曾经老年的索福克勒斯——古希腊三大悲剧诗人之一——曾有人向他问问题,“情欲之犹于老年时代有用乎,汝乃昔日之索福克勒斯乎?”索福克勒斯应答说:“居吾语汝,余甚喜余已脱离汝曹所谓情欲一端矣。余觉脱离乎此,宛如脱离一狂暴之主人。”而赛弗拉说,情欲既灭,别有一种清净与自由之乐境,不只是脱离了一狂暴之主人,简直就是脱离了无数的狂暴之主人。这段话相当的睿智。对于我们年轻人很难想象若有一天“情欲既灭”那会怎么样,没有情欲岂不是槁木死灰么。这是一种年龄境界上的思考,读这样的书,我们增长的不知是见识,还是一种生活境界、生命境界和情感境界的感悟。

赛弗拉还有一段关于老年人的话,也很有意义。“凡人至自知其将死时,辄有一种素所未有之恐怖及忧虑缠绕于其脑中,即来世之说与今世行为上所应得之刑罚是也。人固平日视此为笑谭者,然至此则颇认其说之非虚。于是疑惑惊悸,纷至沓来。使之不得不回忆曩所开罪于人者为几何。人之所以至此时而有如是之景象者,大约以年老神衰之故。或又如飘泊扁舟将抵彼岸时,见解能较清晰耳。”一直以来,我们都很难说清楚到底这个世界上是不是有生死轮回、前世今生的说法,而赛弗拉认为“人之所以至此时而有如是之景象者,大约以年老神衰之故。或又如飘泊扁舟将抵彼岸时,见解能较清晰耳。”生命长河未到下游未到彼岸我们永远都不知道真正的河流是什么样的。对于人生的了解,见仁见智,但却都有些盲人摸大象之嫌。而老年人,或许是头眼昏花意识不清了,也或许是将抵彼岸了“见解能较清晰耳”。人在快去世之前,总是有很多奇怪现象这也是不能否认的。

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与人辩论,我们第一步的不感叹苏格拉底的才学,第二便是他对于事物的认识和思考方式,这对我们的思考问题的方式是一个很大的扩展。而最后一个,便是他和各种不同的人之间的辩论,我们从他们的辩论中可以重新的思考“公道”、“政治”、“婚姻”和“教育”这些东西。《理想国》,读完此书,让人受益匪浅。

理想国洞穴感悟【篇4】

《理想国》作为柏拉图的遗世著作,不仅是古希腊哲学的重要代表作,也是我们接触哲学必不可少的营养之作。

《理想国》开篇以正义争辩入题,借助其他人的悖论引出柏拉图自己的看法。何谓“正义”?每个人对正义都有自己的看法。有坚持各自的分工,坚守岗位是正义;也有说智慧勇敢是正义;有说全面的善意的城邦就是正义。而柏拉图一一予以反驳,不断地疑问,引出了相悖的论点。其实这也暗藏了辩证法和归谬论。这种炉火纯青的辩论手法在整个理想国中贯穿。

究竟什么是正义?柏拉图并没有直接告诉大家,而是层层深入之后找到自己的论据,再提出自己的论点。在《理想国》中,正义不仅是个人的问题,还是一个城邦的问题。城邦跟个人的灵魂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正义的城邦是理性的,个人分工明确,妇女儿童共产,而最重要的是需要一个哲学王。哲学王以哲学治城邦,让整个城邦能在哲学探究中成就正义。

而整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妇女儿童的问题,不可不说,柏拉图尽管是一个非常有前瞻性的哲学大家,但是身在古希腊还是有其局限性的。而这本书的局限性就在于其对待妇女儿童的问题上。柏拉图式非常看重儿童的公平和教育的。他提出妇女儿童共有,可以共同享有城邦的资源。但是这样完全将妇女儿童当成了一种附属品的态度,局限了其对妇女作用的正确估算。他不将妇女当成一种完全的客体,而是当成一种贵族政治的统治需要,这也表现出他对贵族生活的渴望。众所周知,柏拉图式一个落魄贵族。

而最能体现其对贵族生活的向往的,就在于他提出的哲学王的理论。其实,一个拥有哲学思想的王者,就是他自己的化身,他渴望能够用自己的知识和智慧去治理这个城邦,治理自己理想中的城邦。而这种统治的基石便来自于他的金属血统理论。这种理论完全统治了整个城邦的思维。

理想国洞穴感悟【篇5】

读《理想国》,我认为最重要的,乃是不自满于眼下所有,唯有不断地融入新的环境与集体,才能启发思考从而了解自我、社会、国家政治、世界历史的变迁,体察到宇宙永恒的真理。最终有所获益。

《理想国》以复杂逻辑架构起来的精致的语言论证背后,乃是透视了古希腊雅典城邦盛极而衰的政治乱象和在如此背景下体现的自由人的各种病态面貌。通过归纳对比奴隶制社会现存的六种政制以及联系互生的状态,对应六种人格,如画家一般将这些表现勾勒出来,暴露其弊端。“王者政治”,才是当时奴隶制社会的理想体制,才是正义的政治,统治者才是正义的统治者。理想国的理想统治者当是哲学家无疑。学习哲学,随时随地扩展眼界,灵魂始终被善的光芒照耀,以见识丰富认知才能更接近正确,对当下我们完善自身修养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穴喻最让人印象深刻:一群人坐在洞穴中,背面连通光源,因为背对光源,头颈无法转动,因为有限的活动空间导致他们必然会把人走过的影像当成真实,沾沾自喜于摸透了影像运动的规律。假如此时有人帮助一个人解脱了枷锁,此人身体能够自由转动而看到真实的光源时,他的眼睛因习惯黑暗而感觉痛苦,假如有人铁了心要将其拉出深渊,进一步认识外面的世界时,他仍需要一段时间改变自己既已形成的思维习惯,从近观事物的影像直到能够直接看到地球的最直接的光源,才有了对世界的基础认知,而那些安于洞穴环境的人则因为不愿挣脱束缚的“虚假自由”而陷入无知的深渊。人寻求智慧的过程正是背过影像直接运用理性了解实体背后的实在的过程。摆脱原有的有限视野,直达无限的旅程,建立理性,就是哲学的发展目标。辩证法就是通过分析矛盾直达本质的过程。

以见识丰富认知,丰富哲学的抽象思维能力,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进而改变社会的风貌。以为古希腊有限的经济基础以及风俗习惯使得《理想国》趋近正确却依然残留有唯心主义的问题,不能更加正确科学的看待世界观,但通过进一步认识客观世界,开拓眼界,通过思考深化认知,就可以更加了解实在,趋向正确,这应当是本书最能够给我们启发的部分。

希望《理想国》的精神时刻引领我识得更多,见得更广,过理性的,趋向正确的正义的生活,学正义的知识,做正义的工作。

理想国洞穴感悟【篇6】

《理想国》,翻译为《国家篇》,《共和国》等。是柏拉图最重要的著作,也是西方知识界的必读之作。该书内容丰富,共分十卷,涉及国家独裁、独裁、正义与非正义、善恶、教育与男女平等权利等诸多问题。这本书在哲学史乃至人类思想史上都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它不仅对以往的唯心主义哲学给予了最完整、最系统的表述,而且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完整、系统的理想国家纲领,构成了作为未来社会政治理想提出的各种乌托邦案例的开端。这本书还提出了以培养哲学之王为目标,以灵魂转向理论为核心的教育思想,并为实施这一教育制定了一整套课程体系。

柏拉图在这本书里指出,良好的教育可以培养好公民,培养医生、法官等社会需要的专业人员,改造一个国家的人性,使人成为理性健全的人。这是国家统治者要考虑的重要事情。

柏拉图认为,教育的目的不是把知识灌输到人的头脑中,而是把人的灵魂化。获取知识是人的一种天生的能力,但只有当人的身体和灵魂从黑暗王国转向光明国度时,人才能看到现实,知道真善美的理念;否则,人们将像洞穴中的囚犯,永远生活在虚幻的阴影世界中。教育的最高和根本任务是使人们摆脱枷锁,远离黑暗和阴影,转向光明和现实,从而认识到

理想国洞穴感悟【篇7】

《理想国》是一部政治学经典,但在读这本书时,我的思维常常在字里行间悄悄的远行,所以有时候不得不停下来想想自己的思维跑到了哪里,是怎样跑的。这本书不是很容易读懂的,在细读起来总是觉得在和先哲对话时少了那份开阔与气度,多了些唯唯诺诺,人云亦云,很想用自己的话去理解去探索可那毕竟是一道很漫长且艰辛的路,所以我将慢慢的前行,那样收获的也许才更多。

在《理想国》里苏格拉底刚开始讨论的话题就是"正义"问题。正义真的是一个很难解答的问题,有时想与其长期的在屋里思索理念上的正义还不如做一件正义的事,为一些不公发发自己的声音来的更为实际。也许这是浮躁也许这也是心虚,因为正义千百年来许多人都未明白,仿佛自己能恍然若悟的几率也很小。但我却相信自己和柏拉图一样,对正义有着强烈的憧憬与向往!可他认为绝对的正义在神那里,作为一个唯心主义者这是一个很好的答案。而对于自己甚至对于整代中国人来说缺乏信仰总是让我们有时候焦虑、孤寂、无所适从,不知未来、过去,甚至不明白现在。柏拉图最后说"让我们永远走向上的路,追求正义和智慧"。我很喜欢,也许理解不同但真的很喜欢因为有了自己别样的感触。

柏拉图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学家也是一位哲学家,其哲学智慧尽管没有专门的哲学专著,但却几乎体现在他的每部著作当中。不论是从早期的《理想国》,过渡阶段的《政治家》还是思想有了较大转变的《法律篇》,都闪耀着西方哲人的智慧之光。

在哲学上,柏拉图继承了苏格拉底的唯心主义,成为西方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的始祖。他建立了以理念论为核心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在阅读《理想国》这本书时,柏拉图的一个主导的观念及其对话的起点就是:理念本身是实在的,感知、具象与经验的都是虚幻的。比如说,在书中就柏拉图与大家辩论的缘起正义而言,什么是正义?苏格拉底的对手给出了正义的多种解答,诸如传统的仰或当时流行的:正义是有话实说、欠债还钱、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帮助朋友,伤害敌人等,这些都是正义的具体事例,正如现在问我们一样我们总会回答成正义的人或正义的事。因为他认为真正的知识是理念,不是存在于客观可见的物体之中的。而其哲学观点可以简单的总结为认为理念是事物的永恒不变的"范型",是独立于个别事物和人类意识之外的实体。 感性的具体事物是不真实的,它是完善的理念的不完善的"影子"或"摹本"。这些都在《理想国》的正义论与洞穴理论部分得到了很好的阐释。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他的理论是典型的唯心主义,但作为一个智者与先驱他建立了以理念论为核心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

一个人的哲学观对其理论有着很大的影响,其理论也随处可以看到其哲学观。在《理想国》里柏拉图的这种理念说对其在辩论中思维的展开、发展都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是这本书对话的起点也是其中的一个主导观念。在看这本书时我常想起中国的哲学问题,想起另一位的哲学大师_明,也许他们观点什么的相关的真的很少,也许唯一的关联就是他们都被称作唯心主义,而唯心主义在过去思维里,在我们从小被教导或明或暗的教导马克思主义唯物论与辩证法时,我们对唯心主义也许不是厌恶反对但至少也退而远之,不敢亲近,就如_明大家很多人也许只知道"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这句话。这句话充满了诗意与人生很难理解的韵味,可这句话也是我们在哲学上所批判的。而真正的进一步知道_明是余秋雨的书里提到了这位老乡,这位在抗日战争期间日本人专门派人为其守墓,有个日本将军甚至有个腰牌上写道"一生俯首拜阳明",读到后我深深的触动了,觉得如此对一个厉害的人物在我们厚厚的课本里竟然没有提过,自己也知之甚少。后来也大概了解了一下_明,明白了其伟大,尽管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但这不能阻止我们去欣赏他的伟大。

在近代的中国哲学里我们真正的几乎全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而历史上世界上真正伟大的哲学家大都是唯心主义的,如苏格拉底、柏拉图、黑格尔、康德等,也许敢于和自己心灵对话的人,能和一些虚无的只靠感知存在的东西达到心灵交汇这样的人总是特别敏感与聪慧的吧。读《理想国》常常感觉之间隔了很多东西,无法理解柏拉图的一些想法,也许除了自己的浅陋知识之外也许我们真的很难在心底里和一个唯心主义者想法一致,能理解其心底的独特感悟,对生命对生活的一点涟漪泛起的独特波痕。yJs21.coM

我认为,哲学就是教你"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是最重要的一门学问。而对于正确的理解我们似乎与许多的东西一样与世界相隔了太多东西,缺乏共同的理解,我们中国人太不擅长弄清什么是正确的方法?什么是正确的事?所以才会出现近年来中国哲学的衰落,学哲学似乎也成为别人的笑柄而不是聪慧的象征。在刚看到的最新的世界一百多个国家的好感度排名中,中国位于倒数第八仅仅先于俄罗斯、伊拉克、伊朗等国家。在9月28日,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教师节、美国加州的教师节、马来西亚的教师节以及中国台湾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教师节的日子里,我们这个自称为儒家发源地的国家,很少有人知道这一天皆为孔子诞辰日。我是一个思维能跑很远的人,凭着自己一时的文字欲,写了这些东西,也许这些东西太偏离了《理想国》,但仔细一想却也紧紧相关。哲学指引我们前行,而大多数时候我们仿佛迷了路,正如目前自己在刚刚来到这个学校,这个陌生的研究生生活也有迷路的感觉,但有时迷途知返也是好的。

扩展阅读

理想国读书感悟


我们为你收集整理了理想国读书感悟,我相信每一个曾经读过作品这本书的读者,内心的感触一定很多。为了更深入的理解作品,不妨写一写属于自己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理想国读书感悟【篇1】

所谓理想国,是柏拉图推理出的一个充满正义和美德的国家,这个国家由立法统治者、国家护卫军、普通劳动人民三个阶级组成。柏拉图一生大部分时间居住在古希腊民族文化中心的雅典,他热爱祖国,热爱哲学。他的最高理想也是该书的核心思想——哲学家应为政治家,政治家应为哲学家。哲学家不是躲在象牙塔里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求诸实践,做 “靠谱”的实行家,做行动上的巨人。有哲学头脑的人,要有政权;有政权的人,要有哲学头脑,找到自己坚强的核心——正义与美德,用哲学的思想来管理民众。

读《理想国》无疑打破了我对哲学家浅薄的认识——以为只会立书著作,玩文字游戏;以为其文字读来定是诘屈聱牙;以为研究哲学只是极小部分人热衷的事业。令人讶异的是,本以为哲学,何况像《理想国》这样的西方哲学史上辉煌巨著一定玄之又玄,艰深难读,或许使普通读者有如坠云端不知所踪之感,更甚者头昏脑胀,挫败感顿生,不可卒读。事实不尽然。我所拜读的是郭斌等人的译本,据说是青年读者较为喜爱的版本,不仅译出了原书的内容,而且译出了原书的神韵,加之原著采用一问一答的辩论形式,不急不躁,循循善诱,节奏紧凑,引人入胜。柏拉图的辩论被称为诡辩,曾言“你不可能在辩论中战胜我”。柏拉图与师而兼友的苏格拉底往返论证,将欲立人,先求立己,后苏格拉底被控传播异论毒害青年,被判死刑,苏格拉底从容答辩,竟以身殉。柏拉图目击心伤,终其魂梦以之,不能忘怀。柏拉图以继承苏格拉底大业自任,共著对话二十五篇。该书读起来,文字温暖,情感饱满,并且令人感动。我想经典的影响力不在于振聋发聩的论断,而在于它给世人幽暗闭塞的观念世界以一道耀眼的光芒,给世人带来的感动和信念。

柏拉图第一卷开卷不久即开始讨论究竟正义是什么。他与形形色色的人展开辩论,正义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是“强者的利益”?柏拉图对正义的讨论是从区分城邦正义、个人正义开始的。他认为个人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在自身内部各做各的事,而不是表现为外部城邦的各做各的事,这大概就是柏拉图要表达的正义。但我想当时正义的定义已不能完全适用于当今社会,而哲学正是一门充满哲辩的一门科学,同样与时俱进。

《理想国》一书,震古烁今,为西方知识界必读之书。书中不仅讨论到正义,还讨论到优生优学问题、节育问题、家庭解体问题、婚姻自由问题、独身问题、专政问题、独裁问题、共产问题、民主问题、宗教问题、教育问题等等问题,柏拉图的学问可称为综合性的。

读书,见仁见智,存乎其人。毁之誉之,各求所安。关键在于细读,慎思明辨之后,却有心得,百家争鸣可也。否则断章起义,游谈无根,那就了无意思了。

理想国读书感悟【篇2】

读《理想国》,我认为最重要的,乃是不自满于眼下所有,唯有不断地融入新的环境与集体,才能启发思考从而了解自我、社会、国家政治、世界历史的变迁,体察到宇宙永恒的真理。最终有所获益。

《理想国》以复杂逻辑架构起来的精致的语言论证背后,乃是透视了古希腊雅典城邦盛极而衰的政治乱象和在如此背景下体现的自由人的各种病态面貌。通过归纳对比奴隶制社会现存的六种政制以及联系互生的状态,对应六种人格,如画家一般将这些表现勾勒出来,暴露其弊端。“王者政治”,才是当时奴隶制社会的理想体制,才是正义的政治,统治者才是正义的统治者。理想国的理想统治者当是哲学家无疑。学习哲学,随时随地扩展眼界,灵魂始终被善的光芒照耀,以见识丰富认知才能更接近正确,对当下我们完善自身修养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穴喻最让人印象深刻:一群人坐在洞穴中,背面连通光源,因为背对光源,头颈无法转动,因为有限的活动空间导致他们必然会把人走过的影像当成真实,沾沾自喜于摸透了影像运动的规律。假如此时有人帮助一个人解脱了枷锁,此人身体能够自由转动而看到真实的光源时,他的眼睛因习惯黑暗而感觉痛苦,假如有人铁了心要将其拉出深渊,进一步认识外面的世界时,他仍需要一段时间改变自己既已形成的思维习惯,从近观事物的影像直到能够直接看到地球的最直接的光源,才有了对世界的基础认知,而那些安于洞穴环境的人则因为不愿挣脱束缚的“虚假自由”而陷入无知的深渊。人寻求智慧的过程正是背过影像直接运用理性了解实体背后的实在的过程。摆脱原有的有限视野,直达无限的旅程,建立理性,就是哲学的发展目标。辩证法就是通过分析矛盾直达本质的过程。

以见识丰富认知,丰富哲学的抽象思维能力,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进而改变社会的风貌。以为古希腊有限的经济基础以及风俗习惯使得《理想国》趋近正确却依然残留有唯心主义的问题,不能更加正确科学的看待世界观,但通过进一步认识客观世界,开拓眼界,通过思考深化认知,就可以更加了解实在,趋向正确,这应当是本书最能够给我们启发的部分。

希望《理想国》的精神时刻引领我识得更多,见得更广,过理性的,趋向正确的正义的生活,学正义的知识,做正义的工作。

理想国读书感悟【篇3】

首先我觉得我对柏拉图所向往创造的理想国有了一个基本的概念,是一个真、善、美相统一的政体,可以达到完全公正的。其次,阅读苏格拉底与其他哲学家的对辩,“满足”了我对人与人之间那种纯理论交流的愿望,即只专注于你本身表达的语言思想内容,而非其他。举个例子,就拿我读的另外一本小说《局外人》来说,其主人公默尔索因意外杀人而上法庭审判,法官及陪审团并没有把审判的重点放在默尔索是故意杀人还是误杀这一法律责任上,而是以其道德为标准去审判他,最后因其在他母亲葬礼上没有哭泣为由,给默尔索判了死刑。在这个例子中,如果是按照柏拉图,抑或是苏格拉底的辩论形式来进行审判,那就只应该追究默尔索的法律责任,对其道德上的责任根本不需要进行考虑,这便是我所说的理想的双方的交流、谈判、审判等形式。这种理想的谈论的形式贯穿了整本书,我相信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也一定采用的是这种只关注谈论本身内容的理想的谈论形式。然而我们都知道,越是理想的东西,在现实中就越难实现,这种理想谈论形式也是如此。在现实中,我们与人交谈,避免不了会被其谈论本身内容之外的东西所吸引并影响,这可以说是基本上不能实现的。所以才会有人说,与其柏拉图,不如亚里士多德。尽管如此,这却并不影响我阅读了解《理想国》这本书。因此,我就更加珍惜在《理想国》中读到的每一段对辩,对我来说每一次辩论都是我精神上的享受,即便我深知这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发生,但我实在无法逃避人对真、善、美这些美好向往的天性,依旧沉浸在纯语言文字理论交流的理想海洋中无法自拔。

除了对辩本身的理想辩论形式外,《理想国》书中所讨论的问题也都非常有实用性。全书讨论的大多数问题都是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譬如优生学问题、节育问题、家庭解体问题、婚姻自由问题、独身问题、宗教问题、道德问题、文艺问题、教育问题(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研究院以及工、农、航海、医学等职业教育)加上男女平权、男女参政、男女参军等问题,几乎都是普通人一生中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对于我个人而言,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个主张理想与公正的人,因此在这些问题的观点上不存在大问题,主要看重的是苏格拉底与其他哲学家对辩时的逻辑思维,他是怎么推出结论的,是怎么去反驳对方的。就从这点看,《理想国》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的逻辑思维判断能力。比如苏格拉底与玻勒马霍斯的对话中,苏格拉底去辩驳玻的“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观点,他首先通过一系列例子说明在生活实际中人们更加需要的是一种技术上的帮助,而不是宽泛的“正义”——“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这样会推出一个悖论,也就是说正义是无用的东西,技术才是有用的东西。苏格拉底这番“助产术”的最主要用意我理解是在于说明“正义”是一种专门适用于国家管理的政治才能,而不是一种技术。接着苏格拉底谈论到如果一个人既能够把善给予他人,又能够把恶给予他人,那么这个人本身也很难说是一个正义的人。

综上,阅读《理想国》让我收益了不少,这次只是粗略地阅读了前面地一些部分,日后一定会读完,有机会还会重读一次。

理想国读书感悟【篇4】

《理想国》是一本哲学思想与政治理想交织的煌煌巨著。无怪乎一次辩论课上,我提到这本书一个学期的时间也读不完的时候,沈友军老师补充说这是一辈子也读不透的大书。它通篇充斥着哲学的智慧,饱含着政治思想的精华,这体现了柏拉图毕生所追求的理想:“政治家应为哲学家,哲学家应为政治家,政治家应为哲学王”。

《理想国》一书,讨论的热点是正义哲学的问题。苏格拉底与克法洛斯、玻勒马霍斯、色拉叙马霍斯等智者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他们先后讨论了“欠债还债就是正义”,“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等观点。苏格拉底一一进行了驳斥,并最终得出了正义的真正概念。然而文章没有仅仅落在关于个人正义的讨论上,柏拉图其实着眼于城邦的正义。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正义是理想城邦的原则,并将这条正义原则归结为:“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或“每个人都作为一个人干他自己份内的事而不干涉别人份内的事”,也就是各守本分、各司其职。当然,柏拉图的城邦是不是所谓的众生平等,是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压迫的人人平等的国度。他所谓的城邦是分等级的,也就是城邦分为王权、军人、劳动者。

柏拉图是如何确立“政治家应该为哲学王”的思想的呢?根据史料,柏拉图应该是经历恩师之死后,感受到了雅典民主政治的衰败,才得以萌发政治家应该是“哲学王”想理。在他为实现理想政体而游历的12年中,在游历塔仑它木时结识的当地民主政体的领袖、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主要代表阿启泰(Archytus),则为他的“哲学王”理想,提供了现实的雏形。阿启泰本人,既是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军事统帅,受到当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又是一位杰出的思想家。

柏拉图的《理想国》问世虽已有千载,却仍然是人们讨论的焦点。它引领了一股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如何更加有效治理国家的思想潮流,可谓功莫大焉!

理想国读书感悟【篇5】

作为西方乃至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哲学家之一,柏拉图一生立著无数,而《理想国》无疑是其中最能表现其政治思想的作品。书中通过苏格拉底与他人丰富多彩、环环相扣的对话,给我们展现了一个完美优越的城邦。这个城邦是历史上大大小小“乌托邦”的开山鼻祖。理想国的宗旨是缔造一个秩序井然至善至美的正义国家——也就是所谓的理想国。围绕这个宗旨,柏拉图开篇不久就开始讨论什么是正义的国家,而不是什么是正义的人,他从城邦至公民、从上往下、从大往小地理想化地安排了城邦公民的一切,生活、工作、教育及一切。

一、国家组成

柏拉图认为的理想国,充满正义和美德的国家,这个国家由统治者,国家保卫者,普通劳动者三个阶级组成。

1、哲学王

“除非哲学家当上国家的国王,或者说目前统治我们这个国家的国王,王子们都具有哲学家的那种认真和严肃的追求精神,以使政治的伟大和智慧结为一体,并坚决地请那些只安于两者之一的无为之辈统统靠边站,我想我们的国家只有这样才能生存下去,才有得见天日的可能性,否则我们的国家将永无宁日。”书中说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的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这就是哲学王的思想,柏拉图认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应该是充满智慧的!

2、保卫者

而作为国家的保卫者,就是应该为国家或城邦尽职尽责,守卫国家。他们应当是勇敢的。国家的保卫者“没有必要拥有私人的土地或其他财产,因为他们的报酬来自国内的人民,他们的事物也是人民给的,他们不该有私人的花消,我们需要的是他们真正地像个保护者的样子!”勇敢就是作为国家保卫者的品性,这样才能是作为保卫者的样子。

3、劳动者

“国家兴旺是这个国家的民众的生存需要,没有国家的人是不能自己自足的”,“我们群居在一起,帮来帮去,大家都能从别人身上满足各自的欲求。于是,当这些合伙人和帮手聚居一地,同舟共济的时候,他们所形成的一个整体就可以称之为一个国家。”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这样写到!在柏拉图认为,作为国家的劳动者,有自己的专长,要有固定从事的职业。他说:“牧人或织工也一样,各依其技艺吃饭,有技艺的人应该充分发挥其技艺,持续性地驾轻就熟地工作,如果他不看中自己的专长,东也想插一手,西也插一手,那么真正属于他的机会可能就会溜走。”作为一个劳动者,他应该也是节制的,节制与智慧和勇敢不同,智慧属于统治者,勇敢属于保卫者,而节制却是“贯穿到全体公民,把无论在什么行业什么领域中是,也不论在智力上,人数上还是经济上最强的、最弱的和半强半弱的人都协调起来,形成完美的和谐”

二、正义

究竟什么是正义?柏拉图在书中借由苏格拉底之口,询问了他周围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有的人说:“正义就是欠债要还”。还有的人说:“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如此种种的说法,柏拉图都通过苏格拉底一一的进行了反驳,他的反驳节节逼近,让人无以招架,而不得不承认他们所说的并不是正义。可是其实当我把一整本书看完,他也没有给出正义的全面的详细的答案,可是在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柏拉图的关于与国家有关的正义就是每个人在国家中,根据他在社会中的地位不同来做好他相应的事情,也就是各守本分、各司其职。劳动者,保卫者,统治者三者各守其责,互不僭越,同时,又有和谐分工,互助合作。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正义可以将拥有智慧的统治者,充满勇敢的保卫者和具有节制的劳动者统一起来,形成一个至善至美的理想王国!

圣人的思想总是常人难以参透的,看着柏拉图的《理想国》,我心中就有一个意念不停的泛起:萤虫能够理解太阳的不灭之光么?我无法参透《理想国》中的奥妙,也无法深入的了解它的深层次含义,它就象一座空中花园,必须有足够的思想阶梯才能够爬的上去,进而对它研究,但我的思想阶梯是不够的,所以只能仰望而叹之,道听途说而思之,只言片语而感之。

理想国读书感悟【篇6】

柏拉图不仅是古希腊哲学家,也是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

柏拉图的《理想国》是通过苏格拉底与他人丰富多彩、环环相扣的对话,给后人展现了一个完美优越的城邦。这个城邦是历史上大大小小“乌托邦”的开山鼻祖。

该书是柏拉图中期思想的总结,其语言华丽,逻辑缜密,想象丰富,阐述精彩,在历史上颇具影响力。

理想国的宗旨是缔造一个秩序井然至善至美的正义国家。围绕这个宗旨,柏拉图开篇不久就开始讨论什么是正义的国家,而不是什么是正义的人,他从城邦至公民、从上往下、从大往小地理想化地安排了城邦公民的一切,生活、工作、教育及一切。

所谓理想国,是柏拉图推理出的一个充满正义和美德的国家,这个国家由立法统治者,国家护卫军,普通劳动民三个阶级组成。该书的核心思想是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哲学家不应该是躲在象牙塔里死读书而百无一用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去努力实践,去夺取政权。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的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而这些所要体现的东西在他的《理想国》开始时候并没有直接提出来,他是利用了正义二字逐渐将其拓展并且引申出来的。正义是一种好的表现,然而什么是正义呢,面对这个看似很好理解的词语,柏拉图首先对它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拉图的《理想国》里面不仅有着他对理想国的阐述,也包含着一种朴素的辨证主义观点和应变的思想,他自始至终没有明确给出正义的定义,也暗示着人们,这里没有什么正确的定义,还需要继续的探索研究,只不过他的想法是让人们去利用这个探索研究构造他那种柏拉图式的理想国

柏拉图“理想国”的宗旨就是要缔造一个秩序井然至善至美的正义国家,他认为国家就是放大了的个人,个人就是缩小了的国家,如同人的灵魂具有理性、意志和欲望三个部分一样,最理想的国家也应由相应的三个等级组成。柏拉图把分工看作国家的构成原则,他在《理想国》中编织了一个美丽的谎言,用于欺骗城邦中的所有人,那就是神创造三种人的说法:第一个等级是有智慧之德的统治者,这些人是神用金子做成的,具有智慧的品德,通晓“善”的理念及治国的哲学,是国家当然的统治者;二是有勇敢之德的卫国者,他们是神用银子做成的,具有勇敢的品德,是国家的保卫者;三是有节制之德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这些人是神用铜铁做成的,具有节制的品德。前两个等级拥有权力但不可拥有私产,第三等级有私产但不可有权力。孩子们通常都属于他们父母的那一级别,有天赋的才能。即通常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孩子会打洞。”虽然他也认为有时孩子不属于父母的级别可升降级别,但这显然是一种伪装矫饰过的唯心主义的天赋论。这三个等级具有不同的德行,在国家中执行不同的职责。至于奴隶,在柏拉图看来,根本就不算人,在《理想国》中毫无地位可言。他认为这三个等级就如同人体中的上中下三个部分,协调一致而无矛盾,只有各就其位,各谋其事,在上者治国有方,在下者不犯上作乱,就达到了正义,就犹如在一首完美的乐曲中达到了高度和谐,只有这样,整个国家才算是取得“和谐一致”,实现了正义的原则,否则就违反了“正义”的原则,国家就要灭亡。

理想国读书感悟【篇7】

知道柏拉图的人几乎都知道《理想国》这本书,这本书不仅详细记载了古希腊的经济、政治、文化,更以对话体完整的表达了柏拉图的哲学见解和政治理想,在世界哲学史上、政治史上都是一份瑰宝。这个学期,我用心的读完了电子杂志版的《理想国》,感觉既有启发又有异议。

看这本书,会被苏格拉底睿智、深邃的思考所折服,他的诡辩不仅教对手难以招架,也让读书的人难以跟上他飞快、机智的思维。柏拉图借苏格拉底的辩论一步步将自己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完整表达出来,同时通过对城邦的哲学、道德、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争论,设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并在辩论中不断完善,一步步建立了他心目中的“理想国”的蓝图,向世人展现了自己的政治理想。

《理想国》传达了作者的政治理想。柏拉图心目中的理想国实质应该是封建贵族专制的奴隶制国家。这个国家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在这个理想的城邦中,人被分为三等:掌握哲学思想的贵族统治者、掌握武力的武士阶层,还有奴隶身份的广大平民。柏拉图认为国家权力应掌握在哲学家的手中,哲学家必须是有护卫国家的智慧和能力的人,同时也是一些真正关心国家利益的人,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城邦的正义。而代表勇敢的武士应努力维护城邦的安全,并维护统治者的任何决定。同时,他认为掌权者和被统治者间应保持和谐、团结的关系,被统治者要服从统治者的所有政策,这样,才做到了节制和正义。柏拉图描绘的这一理想蓝图,满怀着憧憬,被后来的空想主义者所向往。

与前面一样,读到这里,我又有了一些和柏拉图相左的见解。柏拉图觉得:为加强思想统治,应该不惜控制所有艺人,阻止他们不论在绘画或雕刻作品里,还是建筑或任何艺术作品里描绘邪恶、放荡、卑鄙、龌龊的坏精神,“哪个艺人不肯服从,就不让他在城邦中存在下去”。但是,我认为:世界上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都是相对应而存在的。因为有恶,人们才可以感受到善;因为有丑,人们才能体会到美;因为邪恶的存在,人们才追求正义。摒弃一切反面的食物只保留正面是不可能做到的,追求极端只会适得其反。无论是艺术还是思想,都只有丰富、全面、博大精深时才是最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所以,或许不应该过分去追求社会思想的统一和单调,人的思想是不可能长期永远的被压制的。

《理想国》诠释了柏拉图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柏拉图认为理念社会和现实社会构成我们生存的世界,理念的社会真实存在而且处于永恒不变的状态之中,但人类所感受到的世界只是理念社会的影子,微弱而不真实。人们感受到的世界由现象组成,时刻在时间、空间的作用下不断变化。以这个理论为基础,柏拉图提出了与众不同的一种认识论,囊括理念论和认识论,以此来指导他的哲学教程。柏拉图作为西方客观唯心主义的创始人,书写并流传了丰富的哲学著作,创造了博大精深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对后世哲学影响尤甚。《理想国》几乎是一部“哲学大全”,大部分由对话体写成,文体之优美,思维缜密。柏拉图认为我们我们生活的世界分为可感世界与理念世界,只有有知识的人才能将具体事物与理念事物准确区分开,因为他们能真正认识到美。柏拉图觉得善是理念世界中一切理念的存在原因,它是最高的理念。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我始终觉得世界是唯物的,一切都互相联系的处于发展变化之中,人能主观能动的认识世界上的事物,但人的认识会受立场、知识、世界观等不同因素的影响。虽然我和柏拉图的世界观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对于善、对于美,我们都是心怀感恩并敏锐感受着的,对于它们的歌颂我们有一颗同样的心。

看这本书,不仅能了解古希腊的政治制度、经济状况、风俗人文等,还能跟着苏格拉底的辩论培养一些哲学思维,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哲学家思考问题的方式和对待生命的态度,同时也能学到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这些对我来说都是不小的启迪。读这本书,我收获良多。

理想国阅读感悟6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并不在于作者 告诉你什么,而是因为读书使你积极思考,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读后感就是根据自己所看的进一步谈自己的见解。或许你需要"理想国阅读感悟"这样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理想国阅读感悟【篇1】

以前总是在课上听老师讲《理想国》,心中有着不解和好奇,此刻我自我完整的读过《理想国》之后,我产生了自我的一套明白。基于自我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我个性关注了书中涉及的教育问题。结合自身所学,我针对书中的某些观点提出了自我的一些看法。

《理想国》被称为是哲学家的宣言书和哲人政治家所写的治国计划纲要,它以辩论对话体裁写成,书中人物性格鲜明,场景生动搞笑,语言流畅明晰,论证严实细致,资料深刻丰富,到达了哲学、文学、政治学和逻辑修辞学的高度统一。

《理想国》一书开篇交代了这场辩论发生的地点:比雷埃夫斯港,大海与雅典城之间。这个位置显然是柏拉图故意交代给读者的,将关于“政治”“正义”的讨论设置在远离尘嚣的城外,显现出他的用心。哲人是超脱于世俗的,不沾染城中邪气的,只有置身“城外”,才能够以“局外人”的视角洞悉城邦生活的基础,审视“正义”和“善”本身,正因没有城邦是绝对正义的。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为复活的苏格拉底安排了诸多精明的诡辩家作为对手,使苏格拉底在不断地追问和质疑中,娓娓道出“正义”的含义。对手越是强劲,就越能够显示出苏格拉底的英明,即显现出柏拉图的哲学思想。

在仔细阅读后,我首先是对于柏拉图的人生观有了必须的认知。一方面,对所有人而言,咱们不应用生命来庸碌地追求钱财,在物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时,应学习并领悟构建一个自我的精神世界,注重精神思考,看轻物质享受;另一方面,咱们应当为自我的一切行为负责,有所担当。老后更不好正因生平的错误而产生恐惧和自责,要勇于理解自我的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而对于《理想国》中所描述的理想国家,我大致能够做出粗略描述。

首先,理想国的公民被分为三类:赋有最高理性的人是神用金子做成的,他们的本性决定了他在国家中处于统治地位,他们是理想国的立法者和监护者;赋有意志的本性,勇敢善战的人是神用银子做成的,他们是国家的卫士;只有情欲的本性的人是神用铜和铁做成的,他们安分守己,节制情欲,忍受劳苦,他们处于最下层,为统治者及其辅助者服务。

理想的国家就应是由哲学家来领导的,从寻求正义出发,来建构愉悦国家的模型。

其次,国家大于每一个个人和家庭,为了国家和政治的建构,公民就应服从于国家的需要。国家不应有私心,而应竭尽全力的为国家做贡献,领导者就应善于团结,这样城邦才会稳定。国家内部不能发生内讧,在对外上则要有战争的实力和准备,这样才能守卫好国家,才能排除一切内忧外患,使理想国家得以生存和发展。(爱情签名)

最后,一个安排得十分理想的国家,务必妇女公有,儿童公有,全部教育公有。国家要承担教育的职责,无论统治者至公民,由上至下,从小都要理解教育。并且男女平等,都要理解共同的教育,做同样的工作。

正是正因这种国家的模型是全民性的,书中提到“如果咱们的民众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大家都成为明辨事理的人,那么他们处理所有这些事情还没有此刻咱们还没有谈及别的事情都能得心应手”。又“一个人从小受教育的方向,往往能影响他的发展方向”。柏拉图从正义写到理想国,又从理想国论及了教育问题,而我最关注的也但是如此。

《理想国》中的教育思想,是直接为其所构建的理想国家服务的。柏拉图认为,统治者最需要抓好的大事只有一个,就是教育,即透过音乐和体育培养出优秀的公民。培养公民的教育只是初等教育,而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具有最高知识的、真正合格的城邦统治者,即集智慧与权力于一身的“哲人王”。

柏拉图还为理想国中的教育划分了年龄段,讲求阶段性教学。他提出要以游戏的方式向儿童传授教育。在7到18岁时要给予青年普通教育,包括艺术,音乐,诗歌,舞蹈,体操及军训等。18到20岁要以体育锻炼为主,主要领悟军训,然后是科学理论。20到30岁,要传授给人们辩证法的思想,培养思维,以便日后能成为统治者。少数人在30岁以后能够领悟哲学,5年后担任国家重要领导职务,透过15年的实践,进行考试,升为国家统治者。由此来看,柏拉图的这种教育思想与咱们此刻所说的“活到老,学到老”、“终身领悟”等还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柏拉图有不少的教育思想是很先进的,他提到“国家用人要因人而异,全国公民无一例外。每个人的天赋适合什么,就就应派他去完成什么任务,以便大家都能发挥所长。”这与此刻普遍提倡的因材施教,发展个性,是很相近的。

另外,在他的书中还涉及到了优生优选优育问题。柏拉图规定了最佳的生育年龄,女生从24到40岁为国家抚养儿女,男生则从过了跑步速度最快的年龄到55岁。禁止近亲结婚。由立法者选出优秀品质的男女共同锻炼,结合培养下一代,优秀者的孩子交给国家托儿所进行公育。天生有缺陷的孩子要秘密处理掉。虽然他的有些处理方法还不够尽善尽美,但是,从科学的角度看,他所提出的某些优生方法还是比较合理的。

他重视教育对于人的影响,强调要从小就理解教育。幼儿教育方面,他更提出了幼儿的可塑性,并指出要注意给予幼儿良好的教育环境,使其在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受到熏陶,构成良好的品德。强调音乐和体育教育,并发展故事教育。他认为“一个儿童从小受了好的教育,节奏与和谐浸入了他的心灵深处,在那里牢牢地生了根,他就会变得温文有礼;如果受了坏的教育,结果就会相反”。而体育锻炼自然是要给孩子一个健康结实的身体。在故事方面,他认为要先审查故事的编者,然后选取故事的资料,最后用最美最高尚的故事铸造儿童的心灵。

柏拉图的幼儿教育思想能够说和此刻的幼儿教育理论是相通的。当代的幼儿教育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幼儿教师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幼儿能够身心健康,其次是身心和谐发展。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的优生优育计划,就是首先从遗传角度来保证幼儿身体健康,其次又注意后天的体育锻炼,这就使得幼儿能够健康的成长。至于心灵上,他主张以音乐来陶冶幼儿的心智,使其理解完美,而厌恶丑恶,构成正确的是非观,让和谐融进其心灵,也保证了幼儿心理健康。最后,柏拉图提出要从小给幼儿讲故事,儿童在听不一样故事时,也便发展了其自身的语言和社会性。他又指出要给予儿童数数,计算,平面几何,立体几何和天文等方面的教育,这些也包含在科学之中。并且,又特地说明,对儿童的这些教育要在游戏中进行,以免使其丧失领悟兴趣,这与当下咱们讲的“活动以游戏为主”是极其相似的。可见,柏拉图的幼儿教育思想很超前,还是很值得咱们深思的。

对于柏拉图的《理想国》,我的阐述还是片面而肤浅的,正因还有很多细节之处不明白,需要更加深入的仔细阅读书籍并清晰认识柏拉图的哲学思想,才能更好的对其文章进行解读。读完这本书,我不仅仅学习并领悟了如何钻研学问,读懂文章,还学习并领悟了思考人生,我要成为怎样的人,到达什么样的人生目标等等。名家的哲学思想给了我许多人生启迪。读书,要领悟书中的学问,更要从领悟书中品味人生。

理想国阅读感悟【篇2】

《理想国》又译作《国家篇》、《共和国》等,与柏拉图大多数著作一样以苏格拉底为主角用对话体写成,共分10卷,其篇幅之长仅次于《法律篇》,一般认为属于柏拉图中期的作品。这部“哲学大全”不仅是柏拉图对自己此前哲学思想的概括和总结,而且是当时各门学科的综合,它探讨了哲学、政治、伦理道德、教育、文艺等等各方面的问题,以理念论为基础,建立了一个系统的理想国家方案。

在这本书中,柏拉图所关心的理念主要是正义与非正义的评价,他通过苏格拉底与玻勒马霍斯、格劳孔、阿德曼托斯的辩论对话的形式,把自己的治国理想渗透于其中。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乌托邦。在他的理想国里,统治者必须是哲学家,他认为现存的政治都是坏的,人类的真正出路在于哲学家掌握政权,也只有真正的哲学家才能拯救当时城邦所处的危机。这种信念构成了柏拉图成熟的政治哲学体系的核心。在他的眼里“哲学家”有着特殊的内涵。这种构思,不但显示出哲学家的胆略,更显示出思辨的智慧。在这内容庞大的十卷中,我就其中的一两点谈谈自己的想法。

正如前面所说,柏拉图所关心的理念主要是正义与非正义的评价。所以,可以这样说,《理想国》真正奠定了西方正义学说的基础。书中把正义范畴作为讨论的中心,并通过归谬的方法,先提出正义的不确切定义,然后归纳抽象来寻找正义的真正含义,这也就是所谓苏格拉底真理“助产术”的来源。“什么是正义?”《理想国》一开头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第一卷里,柏拉图和格劳孔、西蒙尼德、玻勒马霍斯、色拉叙马霍斯等人先后讨论了“欠债还债就是正义”,“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等观点。从第二卷起,柏拉图开始讨论城邦的正义,并认为正义是理想城邦的原则,好的城邦应当具备勇敢、智慧和节制。“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也就是各守本分、各司其职。当其城邦的三个阶层(统治者、守卫者和劳动者)各守其责、互不僭越、和谐分工、互助合作的时候,这个城邦才具备了“正义”的美德。然后,他从城邦的正义类比地推出个人的正义,认为那是“大”与“小”或“外”与“内”的关系。个人的正义就是“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互相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己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同时,“在挣钱、照料身体方面”或“在某种政治事务或私人事务方面”,保持符合协调的和谐状态的行为,就是正义的好的行为。正义的人是快乐的,不正义的人是痛苦的。

当柏拉图的理想国——正义的城邦建立完毕,他终于可以提出自己思想的核心了:“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哲学家不应该是躲在象牙塔里死读书而百无一用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去努力实践,去夺取政权;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地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利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

虽然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但是柏拉图和他的《理想国》仍然散发着光芒,为现代政治指点迷津。世界政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变迁,虽然并没有形成理想国的最终模样,但其中所论述的许多方面已成为现实。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理想国将不再是理想,而是真正的能够让全世界人民生活其中的没好国度。

理想国阅读感悟【篇3】

柏拉图(公元前427年—347年)是古希腊的大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的老师,关于正义的讨论——柏拉图《理想国》读后感。柏拉图的理想是哲学家应为政治家,政治家应为哲学家。哲学家不是躲在象牙塔的书呆,应该学以致用,求诸实践。

《理想国》一书是从关于“正义”的讨论开始的,而且全书也贯穿着这个讨论。那什么是正义呢?诗人西蒙尼得说“正义是欠债还债”,那么他所说的“还债”是什么呢?“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一恰如其分的报答”,这就是西蒙尼得所说的“还债”。但正义能单理解成欠债还债吗?显然不能的。如果正义如西蒙尼得所说,那么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乍一看这似乎是对的,但是在人生病的时候是医生把善给予朋友(病人),把恶给予敌人(病魔)。当人们不生病的时候医生是没用的,当船不遇到风浪的时候舵手也是没用的。这么说所有的事物统统都是这样吗?——它们有用正义就无用,它们无用正义就有用了?这也就说当保管盾和琴的时候,正义是有用的,因为保管需要责任心,但是利用它们时,军人和琴师的技术就更有用了。如果正义仅仅对于无用的东西是有用的话,那么正义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无用”指的是不被利用,那么争议也不能实现其价值。

照西蒙尼得的意思“帮助朋友、伤害敌人是正义的”,苏格拉底对这个问题问道“那么伤害不正义的人,帮助正义的人能不能算正义?”,对于那些不识好歹的人来说,伤害他们的朋友,帮助他们的敌人反而是正义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们的若干朋友是坏的,不正义的,若干敌人是好的,正义的。那么西蒙尼得的那套就站不住脚了。苏格拉底又交给了我们辨别朋友和敌人的方法,这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我们应该说朋友不仅看起来可靠的人,而是真正可靠的人。看起来好,并不真正好的人只能当做表面上的朋友,不算做真朋友;对于敌人,理亦如此。这是对当前那些酒肉朋友的一个莫大讽刺,他们扭曲了正义,为酒肉朋友两肋插刀是糊涂的行为。 一个正义的人能伤害别人吗?显而易见,他能伤害那坏的敌人。可怎么判断好坏呢?人受了伤害就变坏了(不是指品德),因为好人是受帮助的,恶人是被人伤害的。那么正义的人能用他的正义使人变得不正义吗?好人能用他的美德使人变坏吗?显然是不可能的。伤害朋友或任何人不是正义者的朋友,正义是“助友害敌”也不能成立了,因为伤害任何人都是不正义的。通过读这一部分文字,我认识到交友时要慎重,自己心中树立一把正与邪的标尺,不能被外表蒙蔽了眼睛。另外做事情要趋利避害,统筹规划,不做伤害他人的事。

理想国阅读感悟【篇4】

最近选读了一本由张子菁译注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理想国》。心感略有所得,以记之。

柏拉图,古希腊三大哲学家之一,出身雅典贵族家庭,年轻时师从苏格拉底,后与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共同奠定了西方文化的哲学基础。他试图实现他的贵族政治理想,一生著作颇丰,《理想国》集中了他主要的教学思想。他生活在雅典国家的衰落时期,混乱的局势、人与人之间的厮杀、社会流行的瘟疫、城邦之间的战争等等。他热爱自己的国家,倾向于维护雅典的贵族奴隶制社会,随着苏格拉底在民主政权的统治下被处于极刑,他亲眼目睹了贵族政治堕落为寡头政治的现实,深感到哲学走进政治与国家的重要性。因此,他心目中的《理想国》便随之诞生了。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设计了一幅正义之邦的图景,国家的规模适中,以站在城中高处能将全国尽收眼底、国人彼此相识为度。在他看来,国家起源于劳动分工,因此将理想国中的公民分成了治国的领导者、防卫的武士和劳动者这三个等级,他们分别代表了智慧、勇敢和欲望三种品性。领导者依靠自己的智慧和道德力量统治国家;武士们用忠诚和勇敢包围国家的安全;劳动者则为全国提供物质生活资料。大家各司其职,安分守己。每个人为了各自需要,就需要有一种聚集的集体,相互作为伙伴或助手,构成一个公共生活区,这就是城邦。柏拉图认为,城邦的农民、工人、商人是物质财富的生产者和推销者,他们不适合于人事国家政务的管理,与国家政治生活相应的活动都应该有适合的管理层人员来担任。在我看来,他心目中理想的国家应该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应该为治理国家和捍卫国家荣誉尽心尽力。城邦老百姓要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来供养领导人,领导人再拿出钱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同时,柏拉图还极力提倡巩固国家的治安、国防,以及教育事业。

在“理想国与理想政治”这一篇当中,就是以苏格拉底与阿德曼托斯的辩论进行的、对于理想国家里正义本质来叙述柏拉图心目中理想国家的演化。开始,最简单的国家就只需要四五个人分别负责生产、建筑、织布等生活必需品,但是,由于人的欲望和精力是无穷无尽的,所以就会有人愿意腾出一些空闲的时间来干些他所感兴趣的别的事情,比如做铁匠、做羊毛牛皮、进出口经商、唱歌剧、制作香水、糕点……因此,一个国家由于劳动和生产的不断扩大,所需的原材料、土地和劳动力就会越来越多,所以国家就要不断扩充领地,就需要有更加专业的人员来各司其职管理好整个国家以保持正常运作。在柏拉图的眼里,理想的国家“天下为公”,老有所福,有国家的力量和完善的法律,城邦妇女儿童各自有相应的公有制度,是无政府的正义世界,更加谈及了女人和男人有着同样的权利,存在着完全的平等,每个人应该去做自己的的事情而不要去打扰到他人。就像我国古代的“天下大同”。

理念的世界,就是超脱于现实世界的高端存在。在古代希腊哲学家的眼里,我们的世界并非我们所能看到的世界这样,这一切只是上天理念的投影,我们的感官世界所能感受到的就是阳光下的影子而已,而哲学家则在真理的阳光下看到了外部事物。也许在我们今天看来,柏拉图眼里的理想世界反倒像是个真实可怕的极权主义国家,这样的世界里到处就只剩下理性和冰冷。事实上,这本书写在了雅典城邦衰落混乱之际,在雅典民主政治不知何去何从的环境下,它确实为统治者设计了一个理想的治理国家的美好“蓝图”。

理想国阅读感悟【篇5】

西蒙尼得说“正义是欠债还债”。

苏格拉底打比方:譬如说,你有个朋友在头脑清楚的时候,曾经把武器交给你;假如后来他疯了,再跟你要回去;任何人都会说不能还给他。如果竟还给了他,那倒是不正义的。把整个真情实况告诉疯子也是不正义的。当原主头脑不正常的时候,无论如何不该还给他。

这样看来,西蒙尼得所说的“正义是欠债还债”这句话,是别有所指的。如果双方是朋友,又,如果把钱归还原主,对收方或还方是有害的,这就不算是还债了。那么,我们欠敌人的要不要归还呢?

有人理解认为:朋友之间应该与人为善,不应该与人为恶。敌人对敌人所欠的无非是恶,因为这才是恰如其份的。

苏格拉底理解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这就是他所谓的“还债”。

至此一段,可看作暂时对“什么是正义”的认可。

而接下来,则是渐进讨论“正义有用与无用的时候”。

苏格拉底得出的一观点:正义平时在“订立合同契约,合伙关系”在满足这些需要,获得这些好处上是有用的。

苏格拉底把“正义有用的时候”趋向于“静”的状态,或者可以说是“和平”的状态。他让对话者的思想纠结:当你要妥善保管钱、盾、琴或者其他东西暂时“静”的时候,人们合伙,正义的人才是一个较好的伙伴,但在利用这些东西的时候,商人、军人、琴师的技术就更有用了。可以认为,正义在你所信任的人或事物上是有用的,像联友。

因此苏格拉底反问道:这么说,所有的事物统统都是这样的吗?——它们有用,正义就无用,它们无用,正义就有用了?如果正义仅仅对于无用的东西才是有用的,那么正义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了。

至此,我看的还是有点不着边际,似是而非。难道正义不能存在于“对抗”“分歧”“战争”的状态。尽管,确实很多战争的发生从第三方态度来说没有谁方正义之战说。所有战争的发生,都没有“正义”存在可言?

接着,苏格拉底从另一个侧面来说明:对于那些不识好歹的人来说,伤害他们的朋友,帮助他们的敌人反而是正义的——因为他们的若干朋友是坏人,若干敌人是好人。所以,我们得到的结论就刚好跟西蒙尼得的意思相反了。

苏格拉底看似自然而然,毫无痕迹地把“敌人”和“朋友”放大了。这样看来,这里的关系是绝对的一对一,是两边的位置,不存在任何中立方。举例说:A和B是对抗方,C、D、E。就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在A方,要么在B方?

理想国阅读感悟【篇6】

《理想国》封面底赫然写着“乌托邦的起源,西方哲学的滥觞”,可见《理想国》在西方哲学史中的不朽地位,可与中国的《论语》比肩,但若是比起《周易》和《道德经》,我倒是觉得还是逊色点。

上学期在看文献的时候,屡屡见到学者引用柏拉图的《理想国》,心想柏拉图的《理想国》不进去走一遭算是绕不过去了。借了之后,翻看几页之后,甚不在意,也就束之高阁,没有耐心去看。因疫情耽搁半年之久,返校之后,才决定重新拾起,认真细读,并做笔记,才算是一知半解,稍知其理想了。

柏拉图谈到灵魂有三种构成,分别是理性、欲望和激情。欲望只有在理性和激情的调节控制下才不至于毁掉一个人。同时十分强调心灵或者灵魂的高贵品质,而轻视肉体的欲望,可以说,柏拉图是西方哲学身心二元论的“始作俑者”,这成语用的不太恰当,但是确如柏拉图这种类似”存天理,灭人欲”以陶冶心灵或灵魂的思想在当时也许会振聋发聩,警醒世人。但是于今,我们都知道这是错的,但仍有其意义所在。

伟大作品的魅力就在于哪怕是错误的论断也会被一代又一代的人启发和引用。我不明白的是柏拉图所说的激情到底是指什么,换句话说如果用另一个词代替激情的话,会是那个词语比较合适?是动机还是信念还是什么?我始终没整明白。

柏拉图有个最为经典的穴喻论,广为流传。每当读到此处,便觉得自己不就是那个洞中之人嘛,在自己狭隘认知的世界里看着自以为真的影像,就认为自己看清了世界,可是当自己勇敢的走出洞穴,见到真正的太阳和大千世界之后,方才悔悟过去的自己不过是井底之蛙,见识浅陋之极,所有过去为之斤斤计较的一切都是庸人自扰,不值一提。

而能带领人们发生身体转向和灵魂转向,走出自己狭隘的认识误区,见识接近真理的真实世界的就是至善,至善就像太阳光的创造者,带人导入理性、爱智和正义的光明之途。老子也讲过上善,所谓上善若水,水润万物而不争,而 同时,水无定形,不舍昼夜的流动,就像追求真理永无止境一般。

教育的目的不就是让学生从可见到可知,使其发生身体和灵魂的转向,引导学生不断突破认知局限,追求真理和至善的智慧吗?

其实我们每个人也都像洞中之人一样,有时候会被自己的眼睛等感官所蒙骗,对所可见的世界影像信以为真,以为这就是真实世界的全部,为之多情而余恨,为之计较而自扰。然而当你真的怀揣对真理和至善的追求,发生身体和灵魂的转向,走出自己的狭隘认知,方能超脱自我,一步一步接真理至善的真实世界,方能逐渐卸掉认知枷锁,成为潇洒旷达和独立思想之自由民,达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的境界,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能够真正做到乐天知命就很不容易了。

柏拉图提到的“哲学王”也很有意思。柏拉图认为哲学家是无用为大用(我是个人这么认为的)看似最被人看不起的废物,但是由于无权利之欲,德行纯粹而全面发展,倘若受人爱戴,哲学家为王治理国家,那国家就会昌盛。反之,哲学家不受人爱戴,人人争权夺利,哲学家便是这个浑浊社会中最无用的废物,不得不隐遁山林。

柏拉图提到的哲学家和我国古代隐士颇有几分相似,盛世出将入相,乱世隐遁山林,以内圣外王为士人最高理想追求,学而优则仕。

以上所提,是我读完《理想国》感受共鸣最为强烈的内容。读完之后,也觉得对自己的人生也有很大的启发意义。哲学即便是形而上,就像现在的人工智能一样不明觉厉,但是哲学的起兴和发端不也是在爱智之人的躬身俯仰之间嘛。

最后如果让我掩卷冥思的话,我会由衷的提起这几个关键词:平等对话、逻辑论证、类比隐喻、身心二元、灵魂转向、可见可知、哲学为王。当然还有其他比较重要的元素,在此就不一一解释了,当然前面所说也是个人感悟,有不对的地方,还请赐教!

在我心中,哲学家是很高级的称谓,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作为一个庸人,热爱哲学的初衷无非是让自己不再庸人自扰,给自己的身心找一个家,一个无需庸人自扰的灵明清净之家——一言以蔽之,热爱哲学,是为了灵魂诗意的栖居!

洞穴奇案读后感(汇总十五篇)


在阅读完一本书籍之后,或多或少都会有心得与感悟,读后感书名是一部让我们受益匪浅的作品,由{作者人名}书写。写读后感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能力。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收集的关于“洞穴奇案读后感”的范文,自信找到适合自己的信息!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1)

每个人自出生起便经历着不计其数的选择,无数选择共同构成了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也推动着历史的进程。在面对选择时,随波逐流的大有人在,拍脑袋决定的也大有人在。那么,当面对两难选择,我们该如何决断?

《洞穴奇案》展现的就是在涉及生死相关立场选择时的思辨过程,咋一看题目也许觉得该书是一部悬疑小说或者地理探秘集,但实际上该书却是一本不足200页的法哲学著作。

本书来源于美国20世纪著名的法理学大师富勒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一个虚构案例,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案例:五名探险者相约探险时遇到山崩,他们所剩的食物已然不能维持到救援队伍的到来。无奈之际,由威特莫尔建议大家通过“掷骰子”的方式决定吃掉队伍中的某一人,而建议者威特莫尔不幸被抽中并被分食,余下四人因此获救,但随即被法院以谋杀罪进行起诉。富勒在案例的基础上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于此案的判决书,之后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所做的虚构案例,假设了五十年后对于此案进行翻案时的审理过程,并重新虚构了九位大法官针对该案的判决意见,并最终形成了《洞穴奇案》一书,“洞穴奇案”被法哲学界誉为“史上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

由于是虚构的案例,其更能够使我们抛开实际事实可能存在的争议与讨论,而将焦点集中在基于明确事实基础上的不同观点的'交锋,观点涉及了法律、哲学、道德、伦理等各个方面,不仅是法哲学专业领域寓言式的经典材料,也是非专业人员品味哲学式的思辨过程的绝佳读本,哪怕对法律毫无基础和兴趣的人都会沉浸于司法哲学的思辨海洋中无法自拔。而我则想谈谈其中的思维过程。

书中通过各种不同观点间的论证过程,不断形成思维上的碰撞,引导读者拓展更全面的视角并进行更深入的思考。14位法官立场、视角各异,思维方法也各具特色,有秉持生命价值绝对神圣和平等观点的理想主义者,也有赞同依据主流民意宣告被告无罪的现实主义者,有人试图将法律与道德截然分开,认为司法必须独立于政治和民意,坚持运用法律逻辑的形式来推理判定被告是否有罪,也有人认为当法律逻辑推理的分歧难以定论时,应当设身处地思考,遵从内心的道德标准。在不断的观点辩论交锋过程中,你会发现自己的思维方式以及观点立场不停地受到冲击,前一刻你笃定坚持的观点在下一刻即会被彻底颠覆,在读完全书14位法官的判决书后不免陷入各种思辨之中左右为难,难以选择自己所处的阵营,并对于最终判决的结论愈感迷茫,但与此相对,思维却在观点不断推倒重建的过程中愈发清晰,逻辑愈发严谨,这也许就是本书带给我们的最大收获,相较于论辩过程带给读者的启发,最终判决如何也许真的无所谓了。

这样的思辨过程不仅仅存在于法哲学界,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这不免让我想到了前段时间比较热门的一个综艺节目《奇葩说》,尽管节目出于娱乐目的,有些论辩过程不甚严谨,但其对于所辩观点通过不同视角的呈现以及论证同样会使听众在正反观点之间摇摆,不断变化的正反观点支持者数量正是反映了这样的思辨过程。伴随着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越来越依赖于外界对于各种事件观点的灌输,在面对各种选择时也往往随波逐流,却少有机会静下心来独立思考。当我们面对互联网不断推送的各种新闻、资讯,各个领域大V们的不同言论,如果我们缺乏独立思考与辨别的能力,那么将很容易被淹没在信息的洪流中失去方向。

让思维纵横驰骋,创造各种假设,想象各种可能,经过层层思辨,逐一解决,最终归于理性的世界,我想就是这本书给我的最大感悟。希望当我们在面对世间纷繁复杂的选择时不会再感叹,这该死的选择。

本文作者:吴昊.1984.男.浙江大学硕士.九三学社入社积极分子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2)

今天的读书分享要从一个故事讲起。故事发生在一个石灰岩洞穴之中,五名探险人遭遇山崩,受困山洞,洞中没有食物,没有水源,甚至,没有希望。在被困20天后,他们终于通过无线电与外界取得联系,得知最快也要至少十天才能获救。然而,医疗专家告诉他们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再活十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无奈之下,他们共同决定,抽签选出一名牺牲者作为食物。直到第32天营救终于成功了,人们才知道,其中一位探险者已经被同伴杀掉吃了,其余四人虽然获救,却以谋杀罪被告上法庭。同志们,如果您是法官,会如何判决呢?

这个将情、理、法的矛盾展现的淋漓尽致的案件就是法理学上著名的“洞穴奇案”,该案例是美国的法理学家富勒在真实案例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法律虚构案,因其引发了数十年经久不衰的探讨而被誉为法理学史上永恒的“洞穴”,是西方法学院的必读文本。在《洞穴奇案》这本书中,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本案的罪与非罪作出了14种不同回答。目的不仅在于求得结论,更在于将各法理学派无比精妙却又相互对立的观点融入争论之中,在思辨中启迪智慧、碰撞思想,向读者展现出一场华山论剑般的抗辩盛宴。

就拿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来说,我们都知道紧急避险作为一种法律允许的行为,它的客观特征就是,当一种合法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一种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从无罪的角度,作者认为在水尽粮绝的洞穴中,在被困20天之久的情况下,杀掉1人的替代选择就是5人全部饿死,这难道不是最强烈意义上的不得已吗?同时,人们总是希望有更多的人从悲剧性事故中存活下来,就如同英国的法学家边沁所言“所谓正义就是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所以牺牲1人来挽救4人当然保护了较大的合法权益。

读到此处,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被告的行为足以援引紧急避险的抗辩而被宣告无罪。但是,作者对该问题的思考并没有就此结束,而是从对立的角度寻求突破,进而犀利地指出减轻饥饿并非只有杀人一种选择,比如可以等待第一个饿死的人出现然后吃掉他。此外,把一命看得轻于四命无疑是功利主义,而功利主义正当性的前提是牺牲的利益和保留的利益都是可以计算和衡量的,然而,人的生命是可以计算的吗?如果您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什么样的对价能够让您交出自己的生命呢?事实上,在法律看来,每一个生命都具有绝对价值,任何牺牲都必须是自愿的,这是文明社会不言而喻的真理。

听完上述辩驳,原本坚定的无罪判断开始动摇,不禁感慨,作者竟然如此轻易地在三言两语之间就颠覆了我们的想法,我想这就是思辨的魅力。继续读下去,发现作者又从刑罚目的、法律解释、道德底线、受害人承诺、囚徒困境等角度,以自己头脑中的智慧展开针锋相对的辩论。跟随作者的思路走下去发现自己对罪与非罪的判断一次又一次被颠覆,于是惊叹于作者能够做到不断站在自己的对立面换位思考,在自我辩驳之中,完善观点,逐步接近无懈可击。

作为公诉人不正是需要这种思辨的素养吗?公诉业务的核心就是出席法庭指控犯罪,而庭审现场是社会公众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生动的舞台,是检察机关教育群众、(展示形象的窗口。成为一名公诉人之后,我不断问自己如何才能以最佳效果将正义用看得见的方式展现,做到“说得清、诉得准、辩得明、判得了”呢?本书的作者给了我答案,那就是要培养自己的思辨思维,换位到辩方的角度自我审视,在反复思考中理清观点、夯实依据、做足准备、强化指控。

这本闪烁着思辨光芒的好书,启发我认识到与公诉结缘就意味着要与思辨同行,唯有在思辨中不断求索,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行好守护公平正义的光荣使命!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3)

按照“设身处地”的原来则来说,牺牲一人救四人是多数人不得已会做出的选择,就如同妇女强奸案,强奸犯把刀架在妇女的脖子上说:顺从还是死亡时,给了她一个选择。给这四人的选择类同:杀人或饿死。

其次,刑法典本身有两个意义,其一便是——威慑,但对于本案威慑并无作用。因为面临本就处于生死攸关的人来说,死刑的威慑或许没有太多意义,而刑法典的另一个意义——“为人们报复提供有序的解决方案”在案件中也没有什么意义。

探究立法的精神,一个人可以违反法律的表明规定而不违反法律本身,这是最古老的法律智慧谚语之一。很明显,要惩治的杀人犯是有恶性目的的凶手,而不是在多数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如此选择的求生者。

既然杀人者是处于一种不得已的特殊情况,并非恶性伤害,而且刑法的威慑与报复在此也毫无意义。那我们为何还要去以另外四人的代价去走一趟法律程序呢?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4)

洞穴奇案:道德与法律的博弈

如果我是第六位**官

(案情回溯:洞穴探险**案

四名被告均为洞穴探险协会会员,该协会由一些洞穴探险爱好者组织。1999年5月4日早些时候,他们和当时也是协会成员的威特莫尔一起进入了联邦**高原上的一个石灰岩洞穴。当他们探入洞里时,发生山崩。

那块大石头滑落了,堵住了他们唯一知道的洞。他们发现被困时,就坐在洞口附近,等待救援人员救援。由于五名探险者没有按时回家,其家属通知了协会的秘书,而探险者在协会总部也留下了他们打算去探险的洞穴的位置,于是,一支营救队伍火速赶往出事地点。

营救难度之高远远超出预计,需要不断增加营救人员和机器。然而洞穴地处偏远,运送营救人员和机器的难度极大。工人、工程师、地质学家和其他专家建立了一个大型临时营地。

由于山体滑坡不断发生,洞口堆积的岩石清理工作已经中断了好几次,其中一次夺去了10名救援人员的生命。在营救过程中,洞穴探险协会自有资金很快用完,接着八十万弗里拉的公众捐助和法定拨款投入营救工作,这笔钱在受困者获救前也花得精光。探险家被困山洞后的第三十二天,营救终于成功。

由于探险者只带了勉强够吃的食物,洞里也没有任何动物或植物能赖以维生,大家很早就担心探险者很可能在出口被打通之前就饿死了。在被困的第20天,救援人员得知探险者身上有一个可以收发信息的袖珍无线装置。救援人员很快安装了类似的设备,并与不幸被困山洞的人取得了联系。

探险者们询问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获救,负责救援的工程师告诉他们,即使没有新的山体滑坡,至少也需要10天。得知营地有医疗专家后,受困者与医生通了话,他们详细描述了洞里的情况,然后问从医学上看,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他们是否有可能再活十天。专家告诉他们这种可能性很小。

然后山洞里的无线设备安静了下来。八小时后,通讯恢复,探险者要求再打**给医生。威特莫尔代表他自己和其他四个同伴,问他们如果吃了其中一个成员的血肉,是否还能再活十天。

尽管他不情愿,医生委员会主席还是积极地回答。惠特莫尔问,抽签决定谁该吃谁是可行的,医学专家中没有人愿意回答。威特莫尔接着问,营救组中是否有法官或其他****能给予答复,但这些人也不愿意对此提供意见。

他问有祭司或祭司回答他们的问题,或是没有人说话。从那以后,山洞里再也没有消息了。据推测(后来证明是错误的),探险者的无线设备已经耗尽电池。当受害者获救时,人们知道在围城的第二十三天,威特莫尔被他的同伴杀死并吃掉了。

被告对陪审团的证词表明,威特莫尔建议他们可以吃一个成员,否则他们将无法生存。威特莫尔也是第一个提出抽签的人,他提醒大家他刚带了一对骰子。四名被告起初不愿意响应如此残酷的提议,但通过无线电进行如上对话后,他们接受了威特莫尔的提议,并反复讨论了保证抽签公平性的数学问题,最终同意用一种掷骰子的方法来决定生死命运。

然而,在掷骰子之前,威特莫尔宣布撤回协议。他经过反复考虑,认为在实施如此恐怖的权宜之计之前,应该再等一个星期。其他人叫他反击,继续掷骰子。

轮到惠特莫尔时,其中一名被告为他掷骰子,要求惠特莫尔就他是否同意掷骰子的公平性发表声明。威特莫尔没有表示异议。投掷的结果对维特摩尔不好,所以他被同伴杀死吃掉了。

幸存者获救后,因营养不良和昏厥住院**。离开医院后,他们被指控为**威特莫尔。在冗长的特别裁决中,陪审团认定上面所述的事实,并且进一步认定,如果法庭裁定上述事实与被告被指控的罪名相符,他们就认定被告有罪。

根据裁决,审判法官判定被告**威特莫尔有罪,判处他绞刑。)

虽然洞穴奇案这本书仅有不到两百页的内容,读起来却并不感到轻松。这个奇怪的虚构故事吸引我在脑海中重复这一幕,同时也折磨着我的道德和良知。如果我是第六位法官,我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满意呢?

在这场道德与法律的博弈中,礼仪与法律的相容性有答案吗?

出于害怕被书中陈述的各位**官的思想禁锢自己的想法,我选择在读完案件之后暂时放下手中的书,开始假设自己作为一位**官,对此案进行分析与思考。在我反复做出大胆的假设,提出问题,驳斥自己,并举例演示之后,我终于得到了最终的判断。然而却在阅读各位**官的判决时惊讶的发现自己的想法竟与唐丁法官的思想不谋而合,即便如此,仍存有一些不同之处。

首先,法典规定:“任何人故意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都必须判处死刑。”但此案中的四个人杀死威特莫尔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

在他们产生这个想法之后并未立即实行,而是通过无线电询问采取“公平”抽签的方式来决定杀死一个人,以此延续其他四个人生命的行为是否可行,但是在场的医疗专家、****或是神父中没有一个人愿意回答。现在的情况是:如果我们不在十天内采取极端的杀戮行动,必然导致五个人都饿死。

这就陷入了两难抉择:是选择杀死一个人来挽救四个人的生命,还是五个人无一生还?这时,我不禁想到法学家经常提到的经典错觉:

有四个小孩在一条通车的铁轨上面玩耍,还有一个小孩在另一条废弃很久的铁轨上玩,一列高速行驶的火车正在驶向那四个小孩,而此时刹车的手闸失灵了,如果你是列车司机,现在有迅速变道的能力,你是否会改变线路选择杀死一个孩子而去挽救那四个孩子的生命呢?很多人会说,为了救四个罪犯而牺牲一个无辜的孩子的决定是荒谬和不公平的。但是,如果我们扩大差距,牺牲一个人来拯救一百条甚至一千条生命呢?

我们是否会毫不犹豫地坚持先前的观点?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我认为在此案例的情境下,这四个人选择牺牲一个人来延续生命的行为是无可厚非的。就像福斯特法官所说的那样:“如果说为了营救被困的五个探险者,牺牲这十个人的生命是合适的,为什么我们要说这些探险者达成牺牲一个人以挽救四个人的安排是错误的呢?

”其次,五个人在反复讨论了保证抽签公平性的数学问题之后,最终同意用一种掷骰子的方法决定生死命运。虽然威特莫尔在掷骰子之前宣布撤销约定,但当一名被告替他掷骰子之前要求威特莫尔对是否认同投掷的公平性表态时,他没有表示异议。有人会说投掷权不能由他人行使,非当事人主动行使的权力将被视为无效。

但我认为,当威特莫尔被询问是否同意投掷时没有表示异议即可视为默认转让此项权利,所以我认为投掷的程序正当。然后我开始考虑四个人在得出投掷结果之后杀死威特莫尔的行为是否存在杀人动机,因为这关系到他们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的刑事犯罪。在此点上,我与唐丁法官所阐述的观点保持一致,“假如威特莫尔隐藏了他的左***,当他看到被告想要杀他时,他为保住自己的生命开枪打死了被告。

根据福斯特法官的推理,威特莫尔的行为将构成**,因为自卫豁免不适用于他。如果攻击他的人是正当地力图置他于死地,那如同一个被判死刑的囚徒杀死合法地对他施以绞刑的行刑官不能要求免责一样,威特莫尔也不能要求免责”。我引述的目的是证明四名被告没有故意杀害威特莫尔的动机。

所以我想,如果五个人在掷骰子之前达成协议,即被选中的人自杀,这是否类似与四个人杀死他的原因?因为当事人自愿同意抛出结果,也可以理解为他们将因为约而死亡。其他人仅履行协议,无意杀死人。

在此我又联想到“安乐死”,病人在极度痛苦且无法自杀的情况下自愿请求安乐死,而医生只是遵从当事人的意愿完成其心愿。假设当事人有自杀能力,他还是会选择自杀。为什么要判医生有罪?为何自杀,即处置生命的权利无法合法转让呢?

而且,一个人是否可能为了避免因偷窃一片面包入狱而愿意挨饿致死?

然而这里存在一个心理误区,即如果案件仅为四个人将一个人杀死,那么每个人都会确定无疑的认可故意杀人的罪名,但是当看到五个人通过反复计算公正性后选择用掷骰子的方式决定一个人死亡并将其杀死,大多数人会认为这不属于故意杀人。可是为什么大家会同意使用某一程序来决定命运,即使是公平的程序,就能够让最后无论得出什么结果都是公正的呢?无论出于什么极端的情境,使用看似公正的程序来决定人的死亡,本身就是对他人自由和生命权的剥夺,就是违反法律的犯罪行为。

“如果饥饿不能成为盗窃食物的正当理由,怎么能成为杀人并以之为食物的正当理由呢?”本案中四个人将威特莫尔杀死是既遂的犯罪事实,甚至可能还应附带侮辱尸体的罪名。

以上的观点带有很明显的矛盾心理,在本案法律与道德的两难抉择间,我无法十分肯定的做出偏向一边的判断。不过,我不会遗憾地宣布,我不会像唐丁法官那样参加本案的审理。我会做出自己的判断。我认为法官的判决虽然会存在人的感性成分,但仍应做出最为公正,客观的判决。

如果判决四人无罪,是否会有人将利用此次判例打擦边球?会不会影响法律的公正和权威?又是否会对民众的价值观及道德判断标准造成影响?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有人试图越过柏林墙,当时的法律要求警卫在紧急情况下开枪,以确保边境安全和秩序。法律虽然规定了这一点,但如何实施,则在于对人的解释。法律确实规定必须开枪,却未规定一定要打中。

而此案中,虽然四名被告确有杀人的事实,但他们的生还是以威特莫尔与十名营救人员的性命为代价换得的,我又怎么能判处他们死刑呢?

因此,我的结论是,有罪判决应予维持,但应获得行政赦免。

孙菲一,法学一级,2011,112018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5)

作者:陶路秀

严密的法律思想既不排斥创造性,也不要求专业的术语表达,更不会让道德成为与法律无关的独立变数或事后的思考萨伯

法律思想是独立存在的,不受公德和社会权利的约束。本书对假想案件的论述,充分反映了当时法律的政治取向和时代特征。案例交织着法律、哲学、正义、情感以及相互之间复杂的价值观念的冲突关系,精彩的逻辑辩论,更引发我的思考。

根据该法,任何人故意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都必须判处死刑。而另一位福斯特法官从"探求立法精神"出发,认为法律是建立在以人在社会中可以共存的基础上的,而探险者在案发时不在联邦的管辖下,他们当时处于"非文明的社会状态",也就是"自然状态",因此就不应该适用文明社会下形成的法律。法律的规定应根据刑法的目的来合理解释,他所理解刑法的目的是"促进和改善人的共进状态,调解共同状态下相互间关系的公平正义",一旦前提不存在,当人们对刑法目的的理解不同时,就不能支持这个观点。

我更倾向于刑法不仅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刑法通过打击犯罪,惩治犯罪,在保**益的同时,也应保障人权。探险者被困在洞穴,虽与外界失去了联系,但并不完全处于"自然状态",依然处于整体社会中,受社会法的规制,否则,会陷入局部化而非整体化的认识错误。

探险家们被困在洞穴里,水和食物都用完了,而且非常饥饿。他们集体决定以抽签的方式牺牲其中一人以获得生存的机会。在讨论饥饿是否构成紧急避难的问题上,唐丁法官认为饥饿不是杀人的理由,他例举了一个案例,被告沃尔金因盗窃一个面包被指控,答辩理由是当时处于极度饥饿的状态,法庭不支持其答辩理由。所以认为饥饿不能成为盗窃食物的违法阻却理由,举轻以明重,饥饿当然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的正当理由。

而支持积极避难的斯普林汉姆法官确有不同的观点,沃尔金并非可能一直处于饥饿的状态,他有很有求生的选择,然而,山洞中的探险者却没有其他选择,只能选择吃掉他人以求生。每个法官的观点是不同的,结论自然是不同的,双方都有自己的见解,辩论也不是很精彩。

脱离这个案例,海伦法官有独到的见解,她将一种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而又不得不为的行为进行主客观阶层分析,五位生还者杀死威特莫尔是有意识的表达,但同时又违背了他们真实的意思。试想,有共同爱好的探险者一同探险,就足以证明他们存在友谊,杀死自己的同伴,也会深受这一事实内心的折磨,当然可以推断出犯罪的主客观阶层不一致,所以不应该被判处有罪。如果被判无罪,那么对被害人的生命利益又该如何衡量呢?

庭审的结果值得欣慰,法官判决被告故意杀人罪既遂成立,并判处死刑,由陪审团成员和初审法官向首席法官**将刑罚减至六个月的监禁。其结果不仅失刑罚的权威,更失刑罚的人道精神。

书中,法官的辩论逻辑严谨,二者之间的反驳势不可挡,精彩的语录给人们更多的思考空间:

一个人可以违反法律的表面规则,但不能违反法律本身的规则

“在道德上,简单导致无罪判决,但在法律上,简单导致有罪判决。”

"我们如此珍视生命,以至于我们总倾向于更多的人而不是更少的人在悲剧性事故中存活下来".

读这本书,让我学会认真思考,从多维度分析,拓宽思考维度,整体把握,细节出发,不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有自己的想法见的,勤思考,多思辨,在思想的世界里特立独行,愿岁月静好,读书与思考常在!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6)

2 ·。 法律与道德秩序之争议

法律从诞生之日起,承载的就是人们对于正义、道德、公正、秩序……这一切美好的向往,然而正如马克思所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永远不可能满足全社会所有人的期望,于是人们总是在法律之上寄托自己朴素的道德观念、正义理念,只有体现正义理念的司法判决,也才是经得起事实和历史检验的判决。

法律作为正义的化身,是关于正与不正的学问,是以公序良俗为依归的,因此,正义是法律的目的所在,是法律、法治的最根本的要求。从自然法学派的“恶法即非法”的观点来看,非正义法不是法。而对正义的追求,使法律呈现出一种开放结构,即它总是与公义、道德、人情、社会、文化等因素纠结在一起,总是承载着某种价值追求和担当。

而社会价值的多元化,势必导致秩序与正义之间的紧张和冲突,尤其是在像洞穴奇案这样的疑难案件或两可案件中。有时,为了坚持法律的确定性,它可能失去其合理性,即为了秩序而曲解正义;相反,为了实现法律的合理性,必然会失去法律的确定性,也就是说,为了实现正义,它轻视秩序。

什么样的法律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秩序的共存?笔者认为,只有体现正义理念的司法判决,才是经得起事实和历史检验的判决,这样的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才是足够让人们信仰的法律。立足道德的角度,为自保而杀人、食人的行为——至少在笔者心中——是让人难以容忍的,很难有道义上的正当性的行为。

就像身体的饥饿并不能理所应当的成为抢夺或者盗窃他人食物的借口一样,饥饿难忍也不能成为四人杀死威特莫尔并食其血肉的正当性根据。即使被告的行为被认为是紧急避险,但紧急避险不足以成为杀人的正当理由。道德讲求真、善、美,这是一个社会得以和谐发展的基本保障,一个稍有品德的人难道不应该听取威特莫尔的意见再等几天,而不是在感知自己有生命危险的时候就暴露出人性的丑恶而实施杀人行为。

或许正是由于威特莫尔以及其他几名被告明知剥夺他人生命并食其血肉这种行为是违反道德的,才会以抽签这种在形式上看似公平的手段来实现杀人、食人以自保的目的,或许可以减轻食人者内心道德谴责的痛苦。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7)

最近有幸阅读了著名法律学者富勒所著的《洞穴奇案》一书,对于书中所述法理哲学,深深拜服。现就该虚拟案例,将自己所读所思所想写出,以供自娱自乐:

一、案例回顾

洞穴之谜是一个虚构的案例:五名洞穴探险家被困在洞穴中,知道他们在短时间内无法获救。为了生存和等待救援,五个人同意用掷骰子的方式选择一个受害者,让另外四个人杀死他,吃掉他的血肉。

其中一个成员,威特莫尔,谁是第一个提出建议,决定撤回他的同意之前,掷骰子。但另外四个人决定掷骰子,选择威特莫尔作为受害者。获救后,此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

他们该被判有罪吗?(注:感兴趣的读者可在百度上搜索本案)

二、个人观点及依据

在本案中,富勒想想了五位首席法官的判决意见,代表了当时法学界五种不同的法律哲学思想。作者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从未学习过法律专业知识。只有从个人爱好和法律书籍的角度,假设他是首席法官之一,他才支持对被告人的定罪。具体判决理由如下:

(一)道德永远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为了共同生活而规范彼此的社会行为,应当遵守一定的规则,形成法律条文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在法律产生之前,人们更多地依靠道德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和社会成员之间的交流。

于道德相比,法律的内容要小得多。一些普遍接受的道德观念没有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比如给老人、弱者、病人、残疾人让座,尊老爱幼等等。而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既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又是道德上无需言明的必然规则。因此,道德是法律的基石。面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者法律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应该从道德和对自己的要求的角度来思考。

在本案中,一位法官提出,被困人员处于一个封闭的空间,他们可以与现实社会分离,自然形成一个新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所有成员决定一切事情,包括生死。在我看来,即使被困人员共同组成一个小社会,在研究和制定社会共同准则或宪法时,也不应剥夺他们的生命权。因为如果人的生命权可以任意剥夺,没有保护,人就不能称为人,社会就会陷入混乱。

(二)道德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主要特征。从自然界来看,野生动物可以为了生存而猎杀其他动物或同类,那是天性使然,其不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任何责任,这是自然界的物竞天择。通过劳动,人类的四肢和大脑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人类已经从动物的范畴中分离出来,进化成为地球上的优秀物种。

更主要的是人类具有了思想,形成了自己所特有的道德标准,对美丑善恶、如何共生等等都形成了独有的见解和共同遵守的规则,这是动物所不能完全比拟的。也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思想道德,人才才叫做人,社会才会不断发展进步。既然称之为人,而非动物,这种同类相残的事就是人类所不能触碰的生存最低底限,如果连这一点都达不到的话,人也就失去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

(三)宪法赋予了人的生存权。从世界发展过程来看,任何一个国家在起草宪法时,都会将人的生存权这一基本权利写入宪法,生存权是人类其他权利的基础,皮之不存,毛之焉附,生存权的丧失意味着人的其他权利的丧失。即使一个人主动要求放弃生存权,也没有理由让别人剥夺他的生存权,这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安乐死的主要法律依据或道德标准。

本案被害人明确表示不参加掷骰子,其他人不能强迫被害人参加掷骰子,也不能代替被害人参加掷骰子。在被害人未放弃自身的生存权时,其他人无权剥夺其生命,如果剥夺就是**,是对生存权的赫然剥夺,与在未受困的情况下杀人实无差别。

(4) 牺牲别人的生命不是拯救被告的要求。在此案中,10名救援人员为营救被困人员牺牲。一些法官认为,10个人用自己的生命换了4个人。从法律和社会损是得角度看,如果再判4人死刑,就不值得损失。

我认为这是一种概念的偷换。营救人员牺牲生命是不可预料的,既然为营救人员,营救被困人员就是其工作职责,其牺牲生命也不能弥补其他四人的生命。坦率地说,救援人员的牺牲是工伤,被困人员作的是**。

综上所述,我认为本案被告人即使面临自身死亡的危险,也不能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被害人同意,也不能实施这一行为。因此,无论从道德角度,还是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认为都应该被判处被告有罪。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8)

法律思维具有多样性

--读《洞穴奇案》有感

这本书适合那些不热衷于标榜观点或寻求幻想,但对严肃而有意义的论据感兴趣的人--萨博

萨伯将富勒的洞穴探险者案称之为“史上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尤其是在法律深度、思辨灵敏度上是其他案例无法比拟的。富勒虚构的案件是基于几个真实的案件。这两起主要案件分别是1842年美国诉霍姆斯案和1884年英国女王诉达德利和斯蒂芬案。

在福尔摩斯一案中,杀人是为了减轻一艘严重超载的救生艇的负荷。在达德利和斯蒂芬的案子中,杀戮是为了喂养饥饿的幸存者。

洞穴探险案例的主要过程是,探险协会共有5名成员,威特莫尔是其中的一员。五人受困于山洞,水尽粮绝;为了生存,大家约定抽签吃掉一人,牺牲一个来救活其他四个人。威特摩尔是这一计划的支持者,但他在抽签前宣布撤回协议,但其它四个人坚持认为最终结果是威特摩尔被选中,然后被同伴吃掉。

在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前五个观点为富勒所写,后九个观点为五十年后九位**官对此案发表的自己的意见。让我们分别捋顺一下这十四个观点。

一、特鲁派尼:尊重法律条文,应判有罪。但是建议各位法官加入首席行政长官的**,相信通过行政长官的赦免可以实现正义同时又不损害法典的字义或精神,不鼓励漠视法律的行为。

2、 福斯特:*立法精神(清白)批评了特鲁帕尼。如果法律强迫我们做出可耻的结论,而我们只有在行政长官的帮助下才能摆脱它,那就是承认我们的法律无法实现正义,是犯罪的。

理由一:案发时,他们不受联邦法律管辖,所有实体法都不适用,只有自然法。理由二:

法律精神比法律文字更重要。一个人可以违反法律的表面规定,而不是法律本身。

三、唐丁(不参加审判)法律道德的两难。以自然法为基础是荒谬的,法律的目的是难以确定的。饥饿不是偷窃食物的正当理由,更难以构成杀人的理由。然而,一个有罪的判决很难接受以十个英雄的生命换取死刑的人不应该被起诉。

四、基恩:维持法治传统(有罪)。立法至上,忠实履行法官职责。

五、汉迪:以常识判断无罪。法律只有为人民服务才有意义,根据民意调查结果,公众普遍支持宽恕被告人,象征性惩罚后释放。

六、首席法官伯纳姆:撇开己见(有罪)。我们不仅要考虑道德状况,还要考虑法律的要求。如果两者发生冲突,我们必须坚持法律。根据法律,我们只能得出有罪的结论。法律是无关同情,而且紧急避难抗辩不成立。

七、斯普林汉姆:判案的酌情权(无罪)。这是疑个困难的案件,但它不能以自由裁量权避免法律的复杂性。我们应该审视法律的要求,注意人的责任的细微差别,认为紧急避难请求是成立的。

八、塔利一命换多命(无罪)。法律允许预防性杀人,紧急避护的抗辩成立,比行政赦免要好。

9、 海伦:无辜故意杀人的动机和选择并不一定意味着故意杀人。机与紧急避难的理由杀人是正当的。

十、特朗派特:生命的绝对价值(有罪)。承认生命的绝对价值,忍受不公,总比实施不公要好。十一戈德(有罪):被害人生存权利被侵害,而且并没有什么理由说明被告没有犯罪。十

二、弗兰克(无罪):把自己放到被告的位置上,抛弃司法客观性的面具,依靠无任何修饰的自我意见来断案。十

3、 雷肯(有罪):严惩犯罪是预防犯罪的最有效手段。法官不能按照老百姓的心意履行职责,否则,要想有效实现正义,就必须是天使。十

四、邦德:利益冲突选择回避。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两种观点之一是福斯特的无罪观。他认为自然法应该适用于被困人员处于自然状态的环境,这让我觉得很荒谬。

而且他在观点中写道:“人类生存的通常条件使我们倾向于把人类生活当成绝对的价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容牺牲。这一观点有许多虚伪的成分…。

”我并不认为这个观点有任何虚假的成分在里面,生命至上。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力。任何人都无权决定他人的生死。而且生命的价值都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并不是十条人命就比一条人命来的金贵的。

第二个观点就是特朗派特的承认生命的绝对价值,他也反驳道杀人永远不是划算的交易。我比较认同他主张的观点。这也让我想起了《奇葩说》中的一个辩题:

一艘船上有100名人质,另一艘船上只有贾玲。如果你选择炸掉贾玲,那么100人就会得救。你会不会**?我相信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把一条命换成一百条命更划算。可是因为自己站在船上的人不是你,你也体会不到我也多想活着,而不是做一个英勇就义的英雄。

当我读这本书时,我能真正感受到不同观点的汇合。每个观点都不同,但也有原因。我认为这也是法律魅力的复杂、多变和不同逻辑之间的相互博弈。

作者:孙迪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9)

洞穴奇案>读后感(一):在读书中慎思明辨

上个周末我去中国美术馆附近的书店买了一本6月新出版的《洞穴奇案》(此为简体中文版,相应的繁体中文版由台湾商务印书馆于2006年出版),带回宿舍,刚拿起便放不下了,但读这本书的过程并不轻松——由于是法律专业的通识读本,书中充斥着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且句子的长度和逻辑结构有些让人难以忍受,但经过仔细而又沉重地将书读完之后发现这些并未阻碍我对本书所阐述的观点的理解;相反,我对作者的论证感到由衷赞叹,这本书无疑引发我对法律、哲学以及正义、情感以及它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的思考,并使我深切感受到逻辑思辨的伟大力量。后来,我听说这本书是香港实施通识教育过程中最受赞育的书之一。难怪这本书如此吸引我。

乍一看,你可能认为这是一个侦探——事实上,这是一部关于法律哲学的经典著作。本书主要讨论的案例是由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lon fuller)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发表了一个假想公案: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并且无法在短期内获救。

为了生存和等待救援,我们同意抽签吃掉其中一个,并牺牲他来拯救其他四个人。威特摩尔是这项计划的最初支持者,但他在抽签前收回了自己的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四人获救后,被一审法院以杀人罪判处绞刑。

本书中作者富勒围绕这个虚构的案例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官对此案的判决书。1998年,法学家萨伯(peter suber)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本书便是十四位法官的判决书的集合。

本书对该案的论述充满了各种思想矛盾,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政治取向和时代特征。在社会生活中,法律、道德、正义、人情等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在这些维度中,人们思考问题。因为每个人的经验和判断是不同的,他们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以下仅举两个本书主题的例子来说明几位**的主要观点及其出色的论证技巧:

在第一个案例中,首席**官表达了他的主要观点:法典规定,任何人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都必须判处死刑。根据这一条,我们基本可以断定其'不仅公正明智,而且是法律所允许的唯一方案'.

然而,另一位养父法官巧妙地绕过了首席法官的论点,提出了两个题为“立法精神”的新观点。福斯特法官认为:首先,实定法是建立在人在社会中可以共存的基础上的,一旦失去了这个基础,实定法便不再适用,而应适用所谓的'自然法',因此本案案发时'不在联邦法律的管辖下';其次,法律的规定应该根据它显而易见的目的来合理解释,为了说明问题,他举了另外一个案例:

在某一案中,根据把汽车停放在特定区域超过两个小时构成犯罪的规定,被告有罪,但由于当时街道被游行所占据而使得车辆无法移动,因此有罪判决最终被法庭撤消,因为在判案时要'明智地解读实定法',因此,福斯特法官认为,综合两个观点,本案被告应该被判无罪。

第二个例子,在讨论饥饿是否构成紧急避难的问题上,认为饥饿不是杀人理由的唐丁法官举了另外一个例子,在这个例子中,被告沃尔金由于盗窃一个面包而被指控,被告的答辩理由是当时正处于接近饥饿的状态中,法庭没有接受他的答辩理由。因此,唐丁法官认为:“如果饥饿不能成为偷窃食物的好理由,怎么能成为杀人并将其用作食物的好理由呢?

'而另一方,赞成构成积极避难的斯普林汉姆法官却认为沃尔金案与本案有着很多区别:首先,沃尔金可能并不是一直在挨饿,我们不知道其挨饿的程度;其次,除了犯罪,沃尔金还可以有许多其他的选择,比如找一份工作,甚至乞讨等等,然而在本案中山洞中的探险者却没有这样的选择,杀人只能成为唯一选择。这样精彩的辩论让我拍案叫绝。

从以上列举的两例,我深刻地体会到思维推理的逻辑性和多元性,这样的例子书中还有很多。然而,问题来了: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观点,但结论却大相径庭。法律规定最终会成为玩思维游戏的工具吗?

经过思考,我想这是不会的,因为法律是具有其时代性的,在某个时代,从宏观上看,主流意识虽然不会左右法律,但其所导致的公众道德会不自觉地融入到立法和审判中去,因此,处在某个时代的法律规定是具有严肃性的且是真理的代言人。这本书的作者萨伯警告我们不要“坐对位置”,这应该是原因。

读这本书,我认真思考了很多问题,例如法律与公众观点的协调,制度与真理之间的矛盾,同情心对法律的影响以及生命的绝对价值等;同时,我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第一,任何事物都有多方面的属性,我们平时思考问题的时候要多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要从总体上把握,多维度、多层次分析,并且注意细节之间的关系,利用关系进行严谨的推理,这样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第二,在平时的学习与科研工作中,要多交流,多讨论,这样会更使知识积累地更加扎实,研究技巧也同样会越来越高明。俗话说真理会越辩越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另外,生活中对各种问题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思考问题时不随波逐流,不偏激固执,不被他人的观点蛊惑,而应该利用自己的经验和常识进行推理判断,自主得出结论与评价,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我们在阅读中不断积累知识,在思考中不断升华心灵。让我们在生活中经常读好书,在阅读的过程中经常思考和辩论,走出一条独特的思维世界。愿读书和思考伴随我们的一生。

《洞穴奇案》读后感(二)

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可以让读者从一个案例的理解中看到14种不同而完整的观点。几乎每一种观点的逻辑都十分缜密,每个法官都能自圆其说,以至于读者无法从这十四种观点中得到一个正确答案,或者说是最合适的答案。

我认为读这本书的最终目的不是选择一个标准答案,而是在发展思维的同时形成自己的观点。

我印象最深的大概是福斯特法官的观点,十分有趣,可我并不认同。他提出,他们在案发时不受联邦**管辖,也就是说,他们处于“不文明社会状态”和“自然状态”。因此,不应适用文明社会形成的法律。他由一句'当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时,法律也随之停止'的谚语得出这个观点,但不难看出,这一观点能够立足的前提是福斯特法官所理解的>刑法的目的:

“促进和改善人与人的共存,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公平正义。“一旦这个前提不存在——也就是说,当人们对刑法目的的理解不同时,这种观点实际上就站不住脚。

目前,关于刑法目的的解释有很多种。我更愿意说:‘刑法是用来维护社会秩序的。它是一惩治和预防犯罪为目的,避免个人或群体扰乱社会秩序,统一惩治和预防犯罪的一套制度。

'在这个案件中,虽然被困在洞穴中的六个人就如福斯特法官所说,因其处境而处于'自然状态',但我个人认为福斯特法官得出这个结论时,已经彻底将洞穴中的五人与社会的联系割裂,而把他们看做了孤立的五人。我们都知道,人类具有社会性,哪怕是海难中被困于孤岛,也无法完全割裂自己与社会的联系。更何况在此案件中,被困于山洞的六个人还能够通过**与外界联系;不论他们是否被救出,由其家人、生活圈而扩散的对社会的影响也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我认为,在此案件里,被困于洞穴的六人并不完全处于'自然状态',他们依然存在于社会的整体之中。如果我们得出他们处于“自然状态”的结论,我们将不可避免地犯一个本土化而不是一体化的错误。

其次,在这六人依然处于社会整体之中的前提下,再来看看他们之间所达成的协议。

按照福斯特法官的观点来看,食物不充足的情况下,六个遇难者之间达成了一种掷骰子决定被食之人的协议,这种协议是在自然状态下形成在六人之间的社会契约。而在这之前,我否定了'这六人处于自然状态'的这一说法,得出了'他们依然处于社会整体之中'的结论。因此,六国之间的协议不再是一种新的社会契约,而是在现有社会状态下的契约。

既然是现有社会状态下的合约,那么这一合约的违法性也就一目了然了。实施剥夺他人生命的合约当然是一种犯罪。也就是说,按照这种逻辑来理解,五位生还者有罪的事实已成定局。

当然,说到这里,我得承认海伦法官的观点能够推翻我的上述言论。

通过妇女的被**案,海伦法官推理出了一套非常有趣的逻辑:'妇女在**中被迫同意被**,并不意味着妇女同意**。妇女有意思并不代表妇女故意。

因此,人们可以有意识做某种行为(顺服**者),但同时又违背自己的意愿(没有故意)。'同理可知,洞穴中的五位生还者杀人的行为时有意识的,但它实质上却是违背他们的意愿的。

从情理的角度上来说,这种观点简直无懈可击。试想:有共同爱好的六个人一同去洞穴探险,这难道不能证明他们之间存在一定的情谊吗?

对于一个身心正常的人来说,即便是杀死一个陌生人,也会感到非常痛苦。更何况五名生还者所杀害的,是个算得上是他们朋友的人呢?即使退一步来说,当时他们身心俱疲已经失去理智,但一旦他们恢复了正常的身心状态,也会深受杀死自己的同伴这一事实带来的折磨。

这就是说,对于五位生还者来说,杀死威特莫尔是他们有意识的行为,但同时又是违背他们意愿的行为。那么,他们犯罪的主客观事实不相符,不应该被认定为有罪。

可海伦法官的这一观点也存在一个漏洞。她将五位生还者比作**案中的受害者,然而事实上,这五位生还者却是一项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因此这是一种逻辑的倒置。

在这方面,我同意戈德法官的反驳观点:他们不该是妇女,而是**犯。

而脱离这个案子来说,海伦法官得出的观点的新颖性在于,她将一种违背自己意愿而又不得不为的行为进行了主客观的分析,并试图把这种行为推向一种类似于紧急避险结果的处理方式。但实际上,这种行为针对的应该是一种'准犯罪行为',而她所举的例子当中,妇女被迫顺从**犯的行为并非'准犯罪行为'.因此从形成这种观点的根源案例来看,它也并不是十分合理的。

至于这个案子当中的另一个争论焦点——对于生命价值的衡量,我并不愿意多加思考。关于这个问题,每一种观点都有它的合理性,但于我而言,任何一种取舍都是残忍至极的。我更倾向于在现有的刑法规则内谈论我对这个案子的认识,而不是超越刑法,讨论生命的绝对价值或者一个生命与多个生命的可比性。

最后稍微做一点总结。我学识浅薄,也并没有十四位法官的专业精神和丰富的经验,因此还不足以形成第十五种观点。但我想,任何一个法官都不会否认,这个案件始终是需要一个结果的,不论这个结果是否在所有人眼里都具有合理性。

而在我看来,庭审的最后,法官判决被告**威特莫尔的罪名成立并判处绞刑,而后又由陪审团成员和初审法官向首席行政长官**将刑罚减至六个月的监禁,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10)

《洞穴奇案》这本书对我们最大的冲击是,为什么要对一个虚拟的案件,从十四个法官的角度进行探讨。

即便是一个真实的案件,这么多分歧也是不可想象。在普通人眼里,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种朴素的法律、道德观念,只要判决结果达到了预期,公正就算是实现了。

自从有了互联网以来,越来越多的案件引发网民的讨论,他们讨论的是什么,是案件本身的正义么?显然不是,他们实则表达自己的正义观。

奇案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惊醒和思考正在于此。即便是专业的法官,他们具有常人所不及的专业知识,但并不能在一个案件中达到一致的认识。法律与其说是一个固定的条款,不如说是一个信仰,它是人们在这个时代观念下的文字契约。观念会时过境迁,文字契约固定不变,又如何能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呢。

每个案件是个体获取正义的方式,但他无所不往群体正义的实现,这就是审判。所以,无论从多少角度去分析一个案件都是不为过的,每一次分析都是深入获取法律条文的延展意义。在各种观念下,我们越来越达到了正义观的共识。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11)

洞穴奇案是1949年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所提出的一个著名的虚拟案例,在当时引起了法学界的极大争议,而洞穴奇案这本书是19由萨伯再次提出并补充新的观点后所撰写的。

洞穴奇案的提出者富勒做出了一个假设:在公元43,发生了一起案件。这起案件讲述了五名探险队员因为山体崩塌被困在了一个洞穴之中。因为与组织者失去了联系,组织者立刻请求救援,但因为探险队员被困于深山之中,救援设备无法进入,救援的进度十分缓慢。探险队员仅仅带了勉强维持生命的食物。在被困后第二十天,探险队员与营救人员取得联系,并从救援人员处得知了至少十天之后他们才有可能获救。但是当时探险队员们所带的食物已经消耗殆尽,而洞穴中也不存在任何可以维持生命的食物,在咨询医疗专家后得知,他们不可能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到营救队的到来。又过了八小时后,其中一名探险队员代表所有的五位被困人员询问营救队员,如果吃掉其中一人,是否可以再活十天,营救队长虽然不愿回答,但最后还是给出了肯定回答。于是被困者中一名名叫威特莫尔的队员提议抓阄决定吃谁,但在临抽签时反悔,但其他四人仍然要求继续抽签,由一名同伴替他抽签,而威特莫尔也未对此举表示反对。

最后在事发第二十三天,洞中的石头被营救队员凿开,映入营救队员眼中的是四名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以及一名体无完肤的尸体,而这具尸体正是威特莫尔,他不幸被抽中,成为了其他四人的食物。于是一起案件被送至法院,一审法院以谋杀罪判处四人绞刑,四位被告不服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而这本书就是在写法院中十四位大法官的不同判决意见。

每一种想法细读下来都可以说是一环扣一环,十分流畅且有理有据,他们的观点之间有些却是互相对立的,而这本书最有意思的也就是这种思维之间的相互碰撞,细细品读其中观点,可以很好的增强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拓展自己对其他事情的认识方面,可以说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佳作。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12)

王一贺***

《洞穴奇案》读后感

读了《洞穴奇案》,并没有因为那一位法官的思考态度和判决方向,而对本案有一个完全独立定向的判断。就一个研究方向作出判断是草率的,但想要集合整理所有观点,又好像是不可能的,对案件的审判,不仅仅是对法条本身的一种研讨,更是对立法目的,造成的损害,主观目的和客观事实的种种不同因素的整合,我就针对以下几个方面,以《洞穴奇案》为案件基础,对案件的审判结果做一下讨论。

1.平等与自由

平等指出不因为更多人的利益而损害少数人的权利,平等更像是社会的义务,就像本案中,不能因为五个人的生命价值就高于一个人的,生而平的,生命的价值是不可以用数量衡量的,不能因为为了保护一部分人的价值就,就去损害另外一部分(非侵权人)的生命财产名誉安全。自由:每个人都有在自己的权利遭受到侵犯时做出合理的抗争,然而针对自由,它更像是一种个人的权利,他更强调个人利益中心,法律保护个人合法利益,个人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可能是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基础如何在平等与自由之间取得合法利益最大化,就是法官所要掌控的自由裁量权(后面会有论述)。

平等的拥护者否定紧急避难,饥饿不能构成紧急避难,饥饿(在没有达到截至死的情况下)不能成为侵犯他人生命安全的权利,换言之,不能用更大的侵害取维护小利益,每个人的生命权是平等的。而讨论到使用的方法时,并且针对自由,威特摩尔有权不选择掷骰子,这时平等反而成了否定威特摩尔行为的根据,相当于在一个与文明社会隔绝的小环境下,其他人已经达成一种类似于社会契约的新社会秩序,当他是普适性的,首先这种新秩序的建立,是在意志自由而且不针对某个人的时候,而是针对将来的事情作为一种标准,他将具有普遍约束力,正是这种普遍约束力,致使对威特摩尔的侵犯成为一种符合当时情况的合法行为,而关于当时情况的合法性,就要讨论紧急避险的情况(后面讨论)。

2.民情(道德)和法律(法条)

道德原则是法律的基础,但我们应该区分法律和道德。从窑洞案可以看出,真正影响法官判决的不是法律漏洞,而是社会**和道德规范。生活在现是社会中,法官的判决很难不受到德的影响。这并不是说法律背离道德。法律知识以最公平的方式处理人们的问题。他比较理性,而且常常带有偏见。

法律源于道德的规范,但是却更加严格,不得否认有时候道德谴责的,法律并没有禁止,有时候法律禁止的,却被道德所接受,因为在道德之中常常带有偏见,致使道德并不能完全体现社会全体的利益均等,而法律的严谨,正好弥补了道德中的偏见,而使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虽然法律无关同情,但有的时候不可否认对可怜者报以同情,就比如同样的侵权行为,当侵权者是富人,受害者是穷人,法律就会变得更为严厉,而当两者反过来,法律就可能对侵权者的保护就没有那么完善(这里所说的法律是平实的法条,而不是在金钱衡量下对法的利用)。

法律对待事物的态度和方式是统一的,可当侵权的行为是一种被道德所接受而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法律要以最严苛的态度去判决,法律的判决可能会带来社会道德的不满,而这个时候,**所要做的就是根据人之常情,以社会道德为准绳进行弥补。法律没有错,但法律不可能把所有的案件都详细说明。面对各种案件,只有排除法官的个人情感,才能实现法治。为了公平公正,行政补偿是福利性国家服务型**应该做的事情。

法律体现了公平规则,所以**应该做的就是为这个公平的制度服务,反映人民的情况,使法律更适合社会。

三。法律条文的不确定性和法律条文的不明确性,法官应当对案件作出合理解释,并根据案件的掌握情况作出最合理的判断。再考虑到立法的主观目的和案情判决所造成的结果时,首先法条最本质的东西就是他的立法目的,他想保护怎样的权利,不能因为立法者字面意思的错误,而是法条指根据他的字面意思进行法律指导与案件审判。

案件的不同对同样的法条,都可以做出不同的解释,但这种解释不得超出立法目的,所以说,案情是要法官来判断的,这里对法官的要求就极为高,相对来说对法律法条本身的要求就没有那么高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庭裁决案件所必需的。就像前面说的,法条不可能十全十美,针对不同的案件,法官的作用就是根据已有的法条和判例,对法条的含义和对案件的看法做的尽善尽美。

在书中提出让法官自己站在分析案件的立场上,作出判断是否合理?在我看来不尽然。法官要站在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角度,公正的去看待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而假如法官把自己当做案件的相关人去思考问题,那必然会带有对相对人不利的情感,而这样的判决必然导致不公平。

从相关人员的角度出发,有利于了解案情,掌握相关动机。但是,依法判决的时候,不能从一人或者几个人的立场来判决,这必然是不公平的。

4.法条平实含义与个人意愿与正义观念

首先谈一下法律与契约,法律是社会的,就好像是契约的前提,只有在不违背法律的大背景下,契约才有价值,而法律恰巧也是源自于契约。只不过法律是一个由全体人制定,全体人承诺和全体人都必须遵守的“大契约”。然而当法律不可适用的情况下,那些违背法律所制定的契约是否具有效力,再返回到法律适用的情况下,契约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成为之前行为的法律依据,这些问题是洞穴奇案的关键所在。

而在我看来,在法律不适用的情况下,我将它分为两种情况,紧急避难和特殊情况,紧急避难就是法律所规定大家所熟知的,迫在眉睫的紧急情况,当事人可以采取非常规手段,在对他人和公共利益的侵害不超过相应的必要限制,进行维护自己的权益遭受最小的损失。而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是我个人的一个观点,它是指所处的危险并不是紧急的,但不可逃离的处在并将在一段较长时间内处在这种随时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下,一般的现行法并不能很好的适用这种长时间的情况,这个时候,如果在强行适用现行法,势必会导致更大的损失,这个时候就要利用法律的基本原则进行判断和处理事情,而不能单单依靠现行法条的平实含义。正如同,洞穴奇案的案情,先不考虑他们处理事情的方法是或否可行,也不谈论其他人是否存在威逼利用和预谋侵害,就这种紧急情况而言,他们所采取契约这种方式来进行解决问题是合理的,但是威特摩尔在进行最终决定前的退出,就相当于契约并没有生效,所以他们的处理方式是有问题的,在这一角度,他们是非法的。

而又有另外一种观点是说,威特摩尔之前已经同意了所达成的契约,而后又否定契约的合理性,最终退出契约,他自己本身就是违反了先前民主制定契约,就像是全部人通过的法律,而少数人却在之后否定法律,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我想从另一个角度去谈,在特殊情况下,受害人做出的选择是否受合理可信的,他可能不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在制定契约时,并没有像制定法律那样严格的步骤,规则合理,这很可能导致契约本是并不符合当前的情形,所以不能类比法律。并且,契约生效以后,契约各方并没有根据契约而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也不存在信赖利益的保护,在实施前的否定,完全是对拟定契约否定,所以契约并未生效。

所以其他人本身就是一种侵权。

“任何人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都必须被判处死刑”,这句话显然太绝对,他没有考虑到侵害人与被侵害人是否还有其他的事实关系,也没有考虑到所处的环境是否是现代社会。书中法官承认紧急避难,它的根据是没有犯罪的目的,但是有上面的阐述可知,他们并没有达成契约,所以他们是利用侵害别人的生命安全来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显然他们的犯罪目的是生存,而手段是杀人,这显然是犯罪。选择方法的公平并不会导致受害人的态度无关紧要,受害人只有同意了之后,才能说明这种方法是真正的公平,否则这种公平只能是就只是理论和数学上的公平,在牵扯到天赋人权的时候就不能使用。

自卫的对象应该是实际的侵略行为人。如果这本书的预防性杀戮要用自卫来解释,那么他就变成了故意伤害。因为自我防卫的直接对象都没有,怎么能去侵害他人生命权。

以上就是我读完《洞穴奇案》之后,所产生的对案件本身和对对一般性案件的判决的一些看法。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13)

《洞穴奇案》读后感1500字:

五位探险家相约进入一个山洞探险被困数日,迫于生存采用掷骰子的方式杀死一位同伴吃掉。四位得救后,是否应判处谋杀罪?

整理14位法官的观点展示:

严密的法律思想既不排斥创造性,也不要求专业的术语表达,更不会让道德成为与法律无关的独立变数或事后的思考。

1.尊重法律条文

被告有罪,但应获得行政赦免,正义得到实现,也不鼓励任何漠视法律的行为。

2.探究立法精神

一个人可以违反法律的表面规定而不违法法律本身。案发时他们不在联邦法律管辖下,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时,法律也随之停止。法律精神与法令文字孰轻孰重?

3.法律与道德的两难

以自然法未依据何其荒谬,法律的目的是什么?如果饥饿不能成为盗窃食物的正当理由,怎么能成为杀人并以之为食物的正当理由呢?当我倾向于赞成有罪判决,我又显得多么荒谬,这些将被处死的人是以十个英雄的姓名为代价换得的。

4.维持法治传统

忠实履行法官职责,立法至上。法官有义务忠实适用法律条文,根据法律的平实含义来解释法律,不能参考个人的意愿或个人的正义观念。本案不属于自我防卫的例外。

5.以常识来判断

法律为人服务才有意义。这是一个涉及人类智慧在现实中如何实践的问题,与抽象的理论无关。将程式和原则适用于手中的案情,从所有可以利用的形式中挑选出最适合得出正确结论的规则。要让我们的行为与接受我们统治的人们的情感保持合理一致,只有依靠这一原理的洞见,我们才能保持必要的弹性。

6.判案的酌情权

紧急避难抗辩内在的法律原则是,由于紧急避难而实施犯罪的人没有犯罪意图,所以不应该受到惩罚……如果探险者们出于紧急避难而杀人,那么他们就没有犯罪意图,或者说没有在实质的意义上故意杀了人,因此该判无罪。

7.一命换多命

我们如此珍视生命,以至于我们总倾向于更多的人而不是更少的人在悲剧性事故中存活下来。

8.动机与选择

被告虽然故意杀人,但是却没有犯罪意图。被告是处于紧急避难的条件下,因为自我保存的意识而去故意杀人,并没有任何邪恶的动机,也即没有犯罪意图的自我防卫罢了。被告已经处在“死亡的必然性”之下,而杀人是当时想要生存的唯一选择,而被害人的同意无关紧要,因为我们考虑的是被告有无故意犯罪的企图。所以惩罚这名被告是取抽象的形式而舍弃实质的正义。

9.生命的绝对价值

在法律看来,每一个生命都是极其崇高和无限珍贵的。这让每个生命具有平等的价值。没有哪一个生命可以超过其他生命。任何牺牲都必须是自愿的,否则就是侵犯了法律所确认的生命平等和神圣尊严。

10.契约与认可

我们依然相信遵守法律的义务并非建立在某种神秘的道德义务之上,也不是奠立于主权者的某种神圣权利之上,而是建立在我们遵守它的承诺上面,尽管这种承诺可能是默示的。

11.设身处地

假如法官发现自己在惩罚一个不比自己坏的人,他应该辞职。如果惩罚被告的法官都是在惩罚不比自己坏的人,那无疑是法律的耻辱。

12.判决的道德启示

如果刑法的首要社会功能是保护公民免受犯罪所带来的伤害,那对心理免责事由的继续承认会加剧问题,而不会有助于问题之解决。

13.利益冲突,回避判决

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自由裁量权,这个案件涉及“故意”一词的使用范围的开放性。而甚至是立法者都会受到自身使用的语言的局限。所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无可避免的,我们不应该回避,而应该负责地适用。而在洞穴中的人们是否已经缔结新的“社会契约”,这一点我们只能做出推测,因为当时我们与他们联系不上。所以我们只能做出回避的选择。

值得细细推敲,反复阅读。第15种观点会是什么呢?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14)

脱离这个案例,海伦法官有独到的见解,她将一种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而又不得不为的行为进行主客观阶层分析,五位生还者杀死威特莫尔是有意识的表达,但同时又违背了他们真实的意思。试想,有共同爱好的探险者一同探险,就足以证明他们存在友谊,杀死自己的同伴,也会深受这一事实内心的折磨,当然可以推断出犯罪的主客观阶层不一致,所以不应该被判处有罪。如果被判无罪,那么对被害人的生命利益又该如何衡量呢?

庭审的结果值得欣慰,法官判决被告故意杀人罪既遂成立,并判处死刑,由陪审团成员和初审法官向首席法官**将刑罚减至六个月的监禁。其结果不仅失刑罚的权威,更失刑罚的人道精神。

书中,法官的辩论逻辑严谨,二者之间的反驳势不可挡,精彩的语录给人们更多的思考空间:

”一个人可以违反法律的表面规定而不能违反法律本身的规定”.

”从道德上,简单会导致无罪判决,从法律上,简单却会导致有罪判决”.

”我们如此珍视生命,以至于我们总倾向于更多的人而不是更少的人在悲剧性事故中存活下来”.

读这本书,让我学会认真思考,从多维度分析,拓宽思考维度,整体把握,细节出发,不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有自己的想法见的,勤思考,多思辨,在思想的世界里特立独行,愿岁月静好,读书与思考常在!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15)

上个周末我去中国美术馆附近的三联书店买了一本6月新出版的《洞穴奇案》,带回宿舍,刚拿起便放不下了,但读这本书的过程并不轻松——由于是法律专业的通识读本,书中充斥着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且句子的长度和逻辑结构有些让人难以忍受,但经过仔细而又沉重地将书读完之后发现这些并未阻碍我对本书所阐述的观点的理解;相反,我对作者的论证感到由衷赞叹,这本书无疑引发我对法律、哲学以及正义、情感以及它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的思考,并使我深切感受到逻辑思辨的伟大力量。后得知本书是香港政府推行通识教育的过程中被极端推崇的好书之一,难怪这本书这样深深吸引了我。

大家乍一看书名,也许会认为这是一本侦探小说——其实不然,这是一本关于法哲学的经典著作。本书主要讨论的案例是由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Lon Fuller)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发表了一个假想公案: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并且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他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本书中作者富勒围绕这个虚构的案例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法学家萨伯(Peter Suber)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本书便是十四位法官的判决书的集合。

本书对案例的讨论充斥着各种思想观念的矛盾,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政治取向和时代特点。人在社会生活中,法律、道德、正义、人情等等作为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几个维度,在这些维度里面思考问题,由于每个人的经验,判断各不相同,因此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现就书中的话题仅举两例以说明几位大法官的主要观点以及其中精妙的论证技巧:

第一个例子,首席法官表达了其主要思想:法典规定,任何人故意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都必须判处死刑。根据这一条,我们基本可以断定其“不仅公正明智,而且是法律所允许的唯一方案”。然而另一位福斯特法官以“探究立法精神”为题,用两个新观点巧妙地绕过了首席法官的论点。福斯特法官认为:首先,实定法是建立在人在社会中可以共存的基础上的,一旦失去了这个基础,实定法便不再适用,而应适用所谓的“自然法”,因此本案案发时“不在联邦法律的管辖下”;其次,法律的规定应该根据它显而易见的目的来合理解释,为了说明问题,他举了另外一个案例:在某一案中,根据把汽车停放在特定区域超过两个小时构成犯罪的规定,被告有罪,但由于当时街道被游行所占据而使得车辆无法移动,因此有罪判决最终被法庭撤消,因为在判案时要“明智地解读实定法”,因此,福斯特法官认为,综合两个观点,本案被告应该被判无罪。

第二个例子,在讨论饥饿是否构成紧急避难的问题上,认为饥饿不是杀人理由的唐丁法官举了另外一个例子,在这个例子中,被告沃尔金由于盗窃一个面包而被指控,被告的答辩理由是当时正处于接近饥饿的状态中,法庭没有接受他的答辩理由。因此唐丁法官认为:“如果饥饿不能成为盗窃食物的正当理由,怎么能成为杀人并以之为食物的正当理由呢?”而另一方,赞成构成积极避难的斯普林汉姆法官却认为沃尔金案与本案有着很多区别:首先,沃尔金可能并不是一直在挨饿,我们不知道其挨饿的程度;其次,除了犯罪,沃尔金还可以有许多其他的选择,比如找一份工作,甚至乞讨等等,然而在本案中山洞中的探险者却没有这样的选择,杀人只能成为唯一选择。这样精彩的辩论让我拍案叫绝。

从以上列举的两例,我深刻地体会到思维推理的逻辑性和多元性,这样的例子书中还有很多。然而问题出现了:每个法官说的都有道理,而结论却千差万别,难道法律条文终将成为一场玩弄思维游戏的文字工具吗?经过思考,我想这是不会的,因为法律是具有其时代性的,在某个时代,从宏观上看,主流意识虽然不会左右法律,但其所导致的公众道德会不自觉地融入到立法和审判中去,因此,处在某个时代的法律规定是具有严肃性的且是真理的代言人。本书作者萨伯告诫我们不要“对号入座”,道理应该就在于此了。

读这本书,我认真思考了很多问题,例如法律与公众观点的协调,制度与真理之间的矛盾,同情心对法律的影响以及生命的绝对价值等;同时,我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第一,任何事物都有多方面的属性,我们平时思考问题的时候要多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要从总体上把握,多维度、多层次分析,并且注意细节之间的关系,利用关系进行严谨的推理,这样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

第二,在平时的学习与科研工作中,要多交流,多讨论,这样会更使知识积累地更加扎实,研究技巧也同样会越来越高明。俗话说真理会越辩越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另外,生活中对各种问题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思考问题时不随波逐流,不偏激固执,不被他人的观点蛊惑,而应该利用自己的经验和常识进行推理判断,自主得出结论与评价,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我们在读书中不断积累知识,在思辨中不断升华内心。让我们在生活中常读书、读好书,在读书的过程中勤思考、多辩论,在思想的世界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独特之路。愿读书和思考伴随我们的一生。

理想国读后感1000字集锦(6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特意搜集并整理了理想国读后感1000字,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阅读如品一杯好茶,需要静静的去品,读完作品之后,心中会感觉很充实。此时应该动笔将我们的内心想法更好的做好记录。

理想国读后感1000字【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

知道柏拉图的人几乎都知道《理想国》这本书,这本书不仅详细记载了古希腊的经济、政治、文化,更以对话体完整的表达了柏拉图的哲学见解和政治理想,在世界哲学史上、政治史上都是一份瑰宝。这个学期,我用心的读完了电子杂志版的《理想国》,感觉既有启发又有异议。

我没想到,我随意读的一本书,竟让我邂逅了这位古希腊大哲学家;我也没想到,正是他,让我从新对身边的很多东西有了新的认知;甚至让我对快乐,幸福,痛苦,善,正义,勇敢,激情,欲望,智慧,爱情等有了新的定义,而正是这些新的定义,让我多多少少地扫去了那些旧的理念,开始往另一条曲径去通幽,而且,因为我不是生活在两千多年前,我是个无神论者,我可以更真切的去选择我需要的,我不是格劳孔,总是赞成苏格拉底的,所以我同意,智慧是快乐的,正义是善的,欲望与激情是恶的,而理念与激情是追求智慧的最好组合,爱要是苏格拉底或伯拉图的似的爱,而勇敢需要好的智慧做伴,做正义的事,不做王权……

但我不赞成天堂与地狱会接纳好人与坏人,灵魂也不会脱离肉体而存在,更不会不朽,而且王权不一定是哲学家,虽然他可能不是指我们现在的哲学家,但绝对不是最有智慧的人……

现在可以说为什么要感谢他了,其实我那两天很矛盾的,一方面,我认同着物质与金钱是最好的快乐,另一方面,我又把自己放在一个不属于现在大多数人所默认的幸福之上,并把他作为一种追求。怎么说呢,就象伯拉图在理想国所写的,我是金,银,铜的混合体,虽然这是不成立的,但是可以把他看作是一个最好的比喻,他们在我灵魂里不协调的运作。可是,苏格拉底说,可以让善驾御其他两种,这是可行的,而且,我所要的东西,就是那种,当然,哪一种,这是我的一个理念。

理想国读后感1000字【篇2】

《理想国》,翻译为《国家篇》,《共和国》等。是柏拉图最重要的著作,也是西方知识界的必读之作。该书内容丰富,共分十卷,涉及国家独裁、独裁、正义与非正义、善恶、教育与男女平等权利等诸多问题。这本书在哲学史乃至人类思想史上都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它不仅对以往的唯心主义哲学给予了最完整、最系统的表述,而且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完整、系统的理想国家纲领,构成了作为未来社会政治理想提出的各种乌托邦案例的开端。这本书还提出了以培养哲学之王为目标,以灵魂转向理论为核心的教育思想,并为实施这一教育制定了一整套课程体系。

柏拉图在这本书里指出,良好的教育可以培养好公民,培养医生、法官等社会需要的专业人员,改造一个国家的人性,使人成为理性健全的人。这是国家统治者要考虑的重要事情。

柏拉图认为,教育的目的不是把知识灌输到人的头脑中,而是把人的灵魂化。获取知识是人的一种天生的能力,但只有当人的身体和灵魂从黑暗王国转向光明国度时,人才能看到现实,知道真善美的理念;否则,人们将像洞穴中的囚犯,永远生活在虚幻的阴影世界中。教育的最高和根本任务是使人们摆脱枷锁,远离黑暗和阴影,转向光明和现实,从而认识到

理想国读后感1000字【篇3】

美国著名思想家爱默生曾说:“柏拉图就是哲学,哲学就是柏拉图烧掉所有的图书馆吧,因为它的价值都在这本书里(《理想国》)。”或许,爱默生的这句话多少存在一些夸张的成分,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理想国》在我们人类历史上的分量确实举足轻重,正如一句话所说,“柏拉图因《理想国》而名垂千古,《理想国》因其思想而震古烁今。”

书中,柏拉图将国家分为三个阶层:受过严格哲学教育的统治阶层、保卫国家的武士阶层、平民阶层。他认为,理想国中统领者必须是哲学家,而哲学家的本质是具有知识,具有智慧、正义、善的美德。因而,“正义”这一概念便在整部书中显得尤为重要。此外,正义一直以来在人类哲学史上也同样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例如,20世纪美国乃至西方思想界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罗尔斯,便也撰写过《正义论》一书,以阐述罗尔斯有关正义的相关思想精髓。因而,我选择在论文中分析,《理想国》中有关“正义”的这一部分。

书中从讨论正义开始,先后辩驳了“欠债还债就是正义”,“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的和最坏的折衷”等意见,提出了“正义是心灵的德行”、“正义者是快乐的”等知识。但这些并未使众人达到完全认同。之后,格劳孔等人央求苏格拉底穷根究底,弄清楚正义和不正义二者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二者真正的利益又是什么。于是柏拉图撇开单纯地从个人身上寻找正义的方法,而期望能从国家这个“大写的人”身上找到正义,从而“由大见小”。

而我所要主要分析的便是,柏拉图以辩论的形式引出贯穿全书的“正义“这一主题的这一部分。即,“正义之辩”。总的来讲,这一部分柏拉图借用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和他人的谈话,自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到人生的问题,逐步引出全文的主题“正义“。

文首,苏格拉底向我们引出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样的人生才是幸福的,有意义的?”这似乎看起来与全文没什么关系,但却恰恰是柏拉图的巧妙设计。他通过科法洛斯老人对人生的看法,引出人们对生活和人生的思考。并非是读者单纯的接受作者的思想观念,而是在全文的一开篇,便引导着读者自主思考,或者讲是与作者共同思考。之后,苏格拉底与科法洛斯开始讨论有关金钱的问题。他们最终得出一致看法,即有钱不一定幸福。这一道理,现今的我们也很清楚。常有人强调金钱与幸福感并不成正比。金钱并非万能的,许多东西购买不来。但其实往往有时现实中的许多人慢慢的淡忘了这一真理。

苏格拉底与科法洛斯老人从老年生活谈到人生,财富,似乎只是礼节性的谈话,但却包含许多深层含义。行文至此,苏格拉底却将话题转移到了全文的主线——“正义”上。这种轻松而又委婉的转移,恰恰显出作者柏拉图的高明之处。智者的智慧往往是彰显在每一个细节之处的。初次阅读《理想国》时,我对全书卓尔不群的对话体形式,感到惊诧。但现在我想,这种写作格式,或许是柏拉图的又一高明之处。不得不说,对话使我们有种亲身经历的感觉,对于理解作者的观点,或许这种方式也更为生动简便。

理想国读后感1000字【篇4】

我想苏格拉底也不是一个傻子,不是色拉叙马霍斯所说的头脑简单看不到现实的人,而是认清了现实的黑暗之后仍心怀光明之心的智者。

1、苏格拉底和色拉叙马霍斯的争论仍在继续,面对苏格拉底的说法,色拉叙马霍斯给予了有力的反驳:

面对苏格拉底得出统治者一言一行都为了老百姓的利益的结论,色拉叙马霍斯用现实中的真实情况予以了反驳,阐述了现实生活中不正义的事只要干的得大往往比正义更有力、更如意、更气派,而极端不正义的统治者就算肆无忌惮的巧取豪夺也会被认为有福气。

在一个缺乏正义或说在一个失序的社会中,色拉叙马霍斯所表达的观点是实实在在的大实话,反映着客观存在的现实。正如色拉叙马霍斯所说的,极端的不正义就是大窃国者的暴政,把别人的东西,无论是神圣的还是普通人的,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肆无忌惮巧取豪夺,而现实的国家这样的现象是遍地存在,特别是独裁专制国家。人性是自私的、丑恶的,在面对利益的诱惑时很难能克制住自己那颗贪婪之心,即使你一人可以,也会被其他人的不正义所淹没,在缺乏监督的政权中,不正义的人更是遍地开花。政权的不正义,制度的不正义,必然造就人的不正义和社会的失序。这样的社会必然向我们传递着一种信号,不正义的事只要干得大,是比正义更有力、更如意、更气派,因为不正义的独裁集团就是最大获利者。

2、社会中处处无不验证着色拉叙马霍斯的观点。近观身边朋友的一言一行即可得知,不正义比正义吃得开,且在不正义者的眼中,不正义更是值得自我炫耀而不是见不得人之事。比如,有背景的学生无需高考即可获得名校的学位,有学生明言自己在公检法中如何潇洒,面无愧疚之色,社会亦无谴责倾向,而是羡慕。走进底层社会,更让我感到不正义的人活着是很快乐、如意和气派,而正义者未必一定如色拉叙马霍斯所说的苦恼的人,但却也无法逃避残酷的现实,得面对一个失序社会给他们带来的一切压力和各种问题。底层的农民、工人、商人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者和推销者,他们忙于生产、交换,无法也不必要去担任行政上的事物,底层人民每天劳作以供养着上层统治集团,自己得到的却是十分微薄的收入。接下来如果统治集团能够给底层人民办好教育、治安、文化,这倒是能够得到一个很好良性循环,如此便也是正义的表现,而现实生活中离这种正义状态却遥不可及。普通人犯了错误,查出来以后,不但要受惩罚,而名誉扫地,被人家认为大逆不道,而上层的统治集团不仅掠夺人民的钱财,剥夺人民的身体和自由,这且不会得到人民的臭骂不会被赶下台,反而还被认为有福。这就是现实生活中最大最极端不正义的表现。这些不正义者就是把不正义之事做得足够大,才能成为“欺盗杀人不用吃官司”的人。所以从我所处的国家和现实来看,色拉叙马霍斯的观点一点都不为过,而且正好是对号入座了。

3、人人内心住着天使和魔鬼

《水浒传》中的高俅尚未官运腾达之际,拒绝与市井泼皮去做要吃官司之事,而一心成为一个欺盗杀人不吃官司的上层人物,如此才能放心去做歹事而不吃官司。诸多英雄好汉、诸多百姓无不对高俅恨之入骨,但又能如何呢?在一个独裁社会,上层说的算,读书笔记下层百姓也无可奈何,这也是滋生这些不正义的肥沃土壤。当一群统治集团掌握着一个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力,权力得不到实质的监督,统治集团里的成员又是一些有血有肉的会犯错误的人,而一旦做出不正义之事,就像从紫禁城向中华大地放出数以万计的蝗虫一般,危害人民。下层人民供养上层阶级,不但没有得到回报,反而陷入窘境,被不正义所包围,这是极端的不正义。一个不正义的统治集团假如借助高科技,那这种不正义作风就像坐上了飞机一样,高速度地扩散到国家的每一个角落,人人以不正义为光荣就此成为社会的风气。

4、然而,即使在一个被不正义所包围的社会,她到底还是存在着一些追求正义理想的人士。有些人你要说他一厢情愿也好,你要说他拥有一颗赤诚的心也好,他就是会用自己的行动或言行来宣扬正义,默默地与正义一起活着。

理想国读后感1000字【篇5】

《理想国》的开篇从最日常的对话引入,苏格拉底在献祭和观看表演后回城的路上被普来马库斯拦住留下谈话,经过来回的对话,苏格拉底提出“正义者是快乐,而不正义者是痛苦的”这一观点,虽然这一观点虽然是辩论结论,却是未经详细审察的,因为连基本的“什么是正义”还未有定论。所以接下来应该首先去看什么是正义。此时柏拉图大开脑洞,提出了先探讨城邦里的正义是什么,然后再来看个人的正义。

如何评价这种“由大见小”的方法呢?我直观的感受是赞叹柏拉图的智慧。看到二者不仅在静态的内部结构上是一致的,不同政体和对应着的不同灵魂,而且在各自动态的转换也是非常巧妙地吻合。对我个人而言,从大的国家来看个人,以及从个人来看国家也都是非常新颖和有趣的视角。这种方法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对于《理想国》到底是一部关乎个人幸福的伦理说著作还是关乎城邦幸福的政治学著作,自由主义者和极权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有着完全相反的看法。但是回到柏拉图的论述,庆幸在当时还没有对哲学有着像现在这样对于哲学的分门别类,他的思考是问题而非学科框架驱动的。在《理想国》第四卷434E中,他提出不仅仅是要由大见小,还要将“两处所见放在一起比较研究”,以便可以“照见了正义”。由此可见柏拉图并不囿于某一类学科的限制,他最终的落脚点的不止是个人或者城邦的幸福,而是他认为更实在的关于正义的理念。

在柏拉图看来,城邦的建立源于单个的人不能自足。基于对日常的基本需要,不同职业的人生活在一起通过各自的工作来相互满足生存需要,一个“猪的城邦”建立起来了,随着城邦的扩大,不断有新的职业产生,新的阶层也出现了。城邦基本的三个阶层为生产者、护卫者和统治者,每个阶层都最善于从事他们的工作。

这里值得留意的是,城邦内建立了分工原则,分工的依据则是根据各人的天赋,每个人发挥自己所长,专门做一项适合自己性格的工作。柏拉图特别谈到统治者应当是年纪大一点的最好的人,护卫者应当具有护卫国家的智慧和能力,而且应当真正关心国家的利益,在随时的考察中也能保持护卫国家的信念。这些特征为后面的美德尤其是正义的展开做了铺垫。

理想国读后感1000字【篇6】

《理想国》又译作《国家篇》、《共和国》等,与柏拉图大多数著作一样以苏格拉底为主角用对话体写成,共分10卷,其篇幅之长仅次于《法律篇》,一般认为属于柏拉图中期的作品。这部“哲学大全”不仅是柏拉图对自己此前哲学思想的概括和总结,而且是当时各门学科的综合,它探讨了哲学、政治、伦理道德、教育、文艺等等各方面的问题,以理念论为基础,建立了一个系统的理想国家方案。

在这本书中,柏拉图所关心的理念主要是正义与非正义的评价,他通过苏格拉底与玻勒马霍斯、格劳孔、阿德曼托斯的辩论对话的形式,把自己的治国理想渗透于其中。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乌托邦。在他的理想国里,统治者必须是哲学家,他认为现存的政治都是坏的,人类的真正出路在于哲学家掌握政权,也只有真正的哲学家才能拯救当时城邦所处的危机。这种信念构成了柏拉图成熟的政治哲学体系的核心。在他的眼里“哲学家”有着特殊的内涵。这种构思,不但显示出哲学家的胆略,更显示出思辨的智慧。在这内容庞大的十卷中,我就其中的一两点谈谈自己的想法。

正如前面所说,柏拉图所关心的理念主要是正义与非正义的评价。所以,可以这样说,《理想国》真正奠定了西方正义学说的基础。书中把正义范畴作为讨论的中心,并通过归谬的方法,先提出正义的不确切定义,然后归纳抽象来寻找正义的真正含义,这也就是所谓苏格拉底真理“助产术”的来源。“什么是正义?”《理想国》一开头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第一卷里,柏拉图和格劳孔、西蒙尼德、玻勒马霍斯、色拉叙马霍斯等人先后讨论了“欠债还债就是正义”,“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等观点。从第二卷起,柏拉图开始讨论城邦的正义,并认为正义是理想城邦的原则,好的城邦应当具备勇敢、智慧和节制。“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也就是各守本分、各司其职。当其城邦的三个阶层(统治者、守卫者和劳动者)各守其责、互不僭越、和谐分工、互助合作的时候,这个城邦才具备了“正义”的美德。然后,他从城邦的正义类比地推出个人的正义,认为那是“大”与“小”或“外”与“内”的关系。个人的正义就是“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互相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己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同时,“在挣钱、照料身体方面”或“在某种政治事务或私人事务方面”,保持符合协调的和谐状态的行为,就是正义的好的行为。正义的人是快乐的,不正义的人是痛苦的。

当柏拉图的理想国——正义的城邦建立完毕,他终于可以提出自己思想的核心了:“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哲学家不应该是躲在象牙塔里死读书而百无一用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去努力实践,去夺取政权;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地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利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

虽然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但是柏拉图和他的《理想国》仍然散发着光芒,为现代政治指点迷津。世界政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变迁,虽然并没有形成理想国的最终模样,但其中所论述的许多方面已成为现实。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理想国将不再是理想,而是真正的能够让全世界人民生活其中的没好国度。

柏拉图理想国读后感(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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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理想国读后感(篇1)

《理想国》是西方最早的哲学和散文体著作之一,作者是西方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创始人柏拉图。在这本书中,柏拉图阐述了自己贬低感性认识,抬高理性认识的哲学观念,评价了荷马史诗的艺术价值。他认为雅典贵族统治的古希腊前期是民主政体,是“理想国”,而“理想国”的国王必需由哲学家来担任。

本书开篇就提出了这样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什么是正义?”,正义是“将他人的东西归还给他吗?”,正义是“将善给予朋友,把恶给予敌人吗?”。柏拉图认为,正义除了个人正义之外,还存在着城邦正义,或者说,还存在着国家制度的正义。这对后来人们在考虑国家正义、法律正义过程中产生重大影响。柏拉图的正义提醒我们,重要的不仅是计算我们从社会获得了什么,而且还要计算我们为社会的顺利和成功提供了什么。

智慧是真理和知识的源泉,最高知识就是善的理念,善的理念就是最高智慧。这就是《理想国》中的柏拉图密码。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以全新的目光认识自己和世界,明确认识到自己要走的路、世界已经走过和正在走的路。

《理想国》是柏拉图的传世名作,亦被称为“关于正义的学说”,同时《理想国》也被后人誉为震古烁今之书。原书共分为十卷,以“理想”为定义,主要涉及国家专政问题、独裁问题、正义与非正义问题、善与恶问题、教育问题以及男女平权等诸多问题。

在这本书中,柏拉图所关心的理念主要是正义与非正义的评价,他通过苏格拉底与玻勒马霍斯、格劳孔、阿德曼托斯的辩论对话的形式,把自己的治国理想渗透于其中。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乌托邦。在他的理想国里,统治者必须是哲学家,他认为现存的政治都是坏的,人类的真正出路在于哲学家掌握政权,也只有真正的哲学家才能拯救当时城邦所处的危机。这种信念构成了柏拉图成熟的政治哲学体系的核心。在他的眼里“哲学家”有着特殊的内涵。这种构思,不但显示出哲学家的胆略,更显示出思辨的智慧。在这内容庞大的十卷中,我肯定不能一一讲到。所以,我只能就其中的一两点谈谈自己的想法。

正如前面所说,柏拉图所关心的理念主要是正义与非正义的评价。所以,可以这样说,《理想国》真正奠定了西方正义学说的基础。书中把正义范畴作为讨论的中心,并通过归谬的方法,先提出正义的不确切定义,然后归纳抽象来寻找正义的真正含义,这也就是所谓苏格拉底真理“助产术”的来源。“什么是正义?”《理想国》一开头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第一卷里,柏拉图和格劳孔、西蒙尼德、玻勒马霍斯、色拉叙马霍斯等人先后讨论了“欠债还债就是正义”,“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等观点。

从第二卷起,柏拉图开始讨论城邦的正义,并认为正义是理想城邦的原则,好的城邦应当具备勇敢、智慧和节制。“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也就是各守本分、各司其职。当其城邦的三个阶层(统治者、守卫者和劳动者)各守其责、互不僭越、和谐分工、互助合作的时候,这个城邦才具备了“正义”的美德。然后,他从城邦的正义类比地推出个人的正义,认为那是“大”与“小”或“外”与“内”的关系。个人的正义就是“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互相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

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己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同时,“在挣钱、照料身体方面”或“在某种政治事务或私人事务方面”,保持符合协调的和谐状态的行为,就是正义的好的行为。正义的人是快乐的,不正义的人是痛苦的。

当柏拉图的理想国——正义的城邦建立完毕,他终于可以提出自己思想的核心了:“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哲学家不应该是躲在象牙塔里死读书而百无一用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去努力实践,去夺取政权;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地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利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

虽然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但是柏拉图和他的《理想国》仍然散发着光芒,为现代政治指点迷津。世界政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变迁,虽然并没有形成理想国的最终模样,但其中所论述的许多方面已成为现实。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理想国将不再是理想,而是真正的能够让全世界人民生活其中的没好国度。

柏拉图理想国读后感(篇2)

一拿起《理想国》这本书的时候,真的有些不知所措,但只要仔细品味就会发现个中的道理。

《理想国》一书,讨论的热点是正义哲学的问题。苏格拉底与克法洛斯、玻勒马霍斯、色拉叙马霍斯等智者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他们先后讨论了“欠债还债就是正义”,“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等观点。苏格拉底一一进行了驳斥,并最终得出了正义的真正概念。然而文章没有仅仅落在关于个人正义的讨论上,柏拉图其实着眼于城邦的正义。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正义是理想城邦的原则,并将这条正义原则归结为:“每个人务必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或“每个人都作为一个人干他自我份内的事而不干涉别人份内的事”,也就是各守本分、各司其职。当然,柏拉图的城邦是不是所谓的众生平等,是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压迫的人人平等的国度。他所谓的城邦是分等级的,也就是城邦分为统治者、军人、劳动者。所谓“各守本分,各司其职”乃是统治者、军人、劳动者各守其责,互不僭越的意思,同时,也有和谐分工,互助合作的思想。城邦正义是柏拉图理想国的准则,城邦没有正义,理想国也就成为所谓的空中楼阁了。或许这种“各守本分,各司其职”,与此刻所提倡的人人皆平等自由是格格不入的,或许还有种专制专职的色彩。但是术业

有专攻,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知识,所以只能对自我感兴趣的,重点研究的领域有所成就。比如让爱因斯坦去画油画,贝多芬去做发明,这就滑天下之大稽了。

柏拉图是如何确立“政治家就应为哲学王”的思想的呢?根据史料,柏拉图就应是经历恩师之死后,感受到了雅典民主政治的衰败,才得以萌发政治家就应是“哲学王”想理。在他为实现理想政体而游历的12年中,游历塔仑它木时结识的当地民主政体的领袖、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主要代表阿启泰,则为他的“哲学王”理想,带给了现实的雏形。阿启泰本人,既是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军事统帅,受到当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又是一位杰出的思想家。他是许多知识部门的先驱,个性在数学和力学方面做出了相当的贡献。在阿启泰的领导下,塔仑它木推行着温和的民主政体,政治上比较稳定,经济上比较发达,文化上比较进步。塔仑它木的政体和阿启泰的为人、学识,都给柏拉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能够说,柏拉图与阿启泰的交往和友谊,99。,进一步强化了他的“哲学王”的信念,坚定了柏拉图对理想政体执着追求的信心。政治家只有是哲学家,他才能真正意识到什么是真正的正义,如何让国家治理的更加协调有序,如何让人民更好的安居乐业。由哲学王统领的国家,是贤人治国,是德性治国,是知识专政。哲学王所肩负的职责也得到了初步确定,即建立城邦、制定法律和督导教育。一次辩论课上,杨士进谈到政治家为哲学王不可取,我认为是可取,

但是在现实的实际上却根本上做不到。政治家为哲学家即“哲学王”,是一种遥不可及的梦想,只是一种唯美的理想。一个国度能有几个真正好处上的纯粹的哲学家,即使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那又有几个又有真正的政治才能足以匡世救国。话又说回来,哲学家又是比较心性高傲,不能容世之浊物的,在政治的环境中能不能先生存下来,然后再加以改造又是一个问题。再者,即使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真的就能够选举产生得了吗?此刻的民主状况尚且不能让我们满意,何况又是推举出一个哲学王出来,老百姓会买帐吗?他们能够理解吗?理想总是美妙的,但是一到实际上就有可能大打折扣。但是一个人一个国家又不可能没有真正追求的理想,否则小至一个人大至一个国家会失去奋进的方向。因此,一个国家只有怀揣这种梦想上路,才有可能不停滞不前,失去奋斗的航向了!

柏拉图的《理想国》问世虽已有千载,却仍然是人们讨论的焦点。真是一场思想的洗礼啊!

柏拉图理想国读后感(篇3)

最近选读了一本由张子菁译注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理想国》。心感略有所得,以记之。

柏拉图,古希腊三大哲学家之一,出身雅典贵族家庭,年轻时师从苏格拉底,后与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共同奠定了西方文化的哲学基础。他试图实现他的贵族政治理想,一生著作颇丰,《理想国》集中了他主要的教学思想。他生活在雅典国家的衰落时期,混乱的局势、人与人之间的厮杀、社会流行的瘟疫、城邦之间的战争等等。他热爱自己的国家,倾向于维护雅典的贵族奴隶制社会,随着苏格拉底在民主政权的统治下被处于极刑,他亲眼目睹了贵族政治堕落为寡头政治的现实,深感到哲学走进政治与国家的重要性。因此,他心目中的《理想国》便随之诞生了。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设计了一幅正义之邦的图景,国家的规模适中,以站在城中高处能将全国尽收眼底、国人彼此相识为度。在他看来,国家起源于劳动分工,因此将理想国中的公民分成了治国的领导者、防卫的武士和劳动者这三个等级,他们分别代表了智慧、勇敢和欲望三种品性。领导者依靠自己的智慧和道德力量统治国家;武士们用忠诚和勇敢包围国家的安全;劳动者则为全国提供物质生活资料。大家各司其职,安分守己。每个人为了各自需要,就需要有一种聚集的集体,相互作为伙伴或助手,构成一个公共生活区,这就是城邦。柏拉图认为,城邦的农民、工人、商人是物质财富的生产者和推销者,他们不适合于人事国家政务的管理,与国家政治生活相应的活动都应该有适合的管理层人员来担任。在我看来,他心目中理想的国家应该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应该为治理国家和捍卫国家荣誉尽心尽力。城邦老百姓要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来供养领导人,领导人再拿出钱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同时,柏拉图还极力提倡巩固国家的治安、国防,以及教育事业。

在“理想国与理想政治”这一篇当中,就是以苏格拉底与阿德曼托斯的辩论进行的、对于理想国家里正义本质来叙述柏拉图心目中理想国家的演化。开始,最简单的国家就只需要四五个人分别负责生产、建筑、织布等生活必需品,但是,由于人的欲望和精力是无穷无尽的,所以就会有人愿意腾出一些空闲的时间来干些他所感兴趣的别的事情,比如做铁匠、做羊毛牛皮、进出口经商、唱歌剧、制作香水、糕点……因此,一个国家由于劳动和生产的不断扩大,所需的原材料、土地和劳动力就会越来越多,所以国家就要不断扩充领地,就需要有更加专业的人员来各司其职管理好整个国家以保持正常运作。在柏拉图的眼里,理想的国家“天下为公”,老有所福,有国家的力量和完善的法律,城邦妇女儿童各自有相应的公有制度,是无政府的正义世界,更加谈及了女人和男人有着同样的权利,存在着完全的平等,每个人应该去做自己的的事情而不要去打扰到他人。就像我国古代的“天下大同”。

理念的世界,就是超脱于现实世界的高端存在。在古代希腊哲学家的眼里,我们的世界并非我们所能看到的世界这样,这一切只是上天理念的投影,我们的感官世界所能感受到的就是阳光下的影子而已,而哲学家则在真理的阳光下看到了外部事物。也许在我们今天看来,柏拉图眼里的理想世界反倒像是个真实可怕的极权主义国家,这样的世界里到处就只剩下理性和冰冷。事实上,这本书写在了雅典城邦衰落混乱之际,在雅典民主政治不知何去何从的环境下,它确实为统治者设计了一个理想的治理国家的美好“蓝图”。

柏拉图理想国读后感(篇4)

柏拉图不仅是古希腊哲学家,也是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

柏拉图的《理想国》是通过苏格拉底与他人丰富多彩、环环相扣的对话,给后人展现了一个完美优越的城邦。这个城邦是历史上大大小小“乌托邦”的开山鼻祖。

该书是柏拉图中期思想的总结,其语言华丽,逻辑缜密,想象丰富,阐述精彩,在历史上颇具影响力。

理想国的宗旨是缔造一个秩序井然至善至美的正义国家。围绕这个宗旨,柏拉图开篇不久就开始讨论什么是正义的国家,而不是什么是正义的人,他从城邦至公民、从上往下、从大往小地理想化地安排了城邦公民的一切,生活、工作、教育及一切。

所谓理想国,是柏拉图推理出的一个充满正义和美德的国家,这个国家由立法王权,国家护卫军,普通劳动民三个阶级组成。该书的核心思想是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哲学家不应该是躲在象牙塔里死读书而百无一用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去努力实践,去夺取政权。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的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而这些所要体现的东西在他的《理想国》开始时候并没有直接提出来,他是利用了正义二字逐渐将其拓展并且引申出来的。正义是一种好的表现,然而什么是正义呢,面对这个看似很好理解的词语,柏拉图首先对它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拉图的《理想国》里面不仅有着他对理想国的阐述,也包含着一种朴素的辨证主义观点和应变的思想,他自始至终没有明确给出正义的定义,也暗示着人们,这里没有什么正确的定义,还需要继续的探索研究,只不过他的想法是让人们去利用这个探索研究构造他那种柏拉图式的理想国

柏拉图理想国读后感(篇5)

曾经以为智者哲人如柏拉图者,其著作势必是艰深、睿智、充满智慧的火花,使我如坠云端而不知所踪。从来认为像《理想国》这样的在西方哲学史上的辉煌巨著一定也写得玄之又玄。如今,看着柏拉图的《理想国》,尽管依旧无法参透《理想国》中的奥妙,也无法深入的了解它的深层次含义,因为它就像一座空中花园,必须有足够的思想阶梯才能够爬的上去,但它带给我的启迪确是深远的——尽管我只能仰望而叹之,道听途说而思之,片言只字而感之。其实,经典的影响力,不在于天马行空的文句,也不在于振聋发聩的论断,而在于它给世人幽暗闭塞的观念世界以一道耀眼的闪光。

公元前5世纪,雅典哲人柏拉图以苏格拉底的名义、以对话体的方式著述《理想国》,这是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系统地探寻人类正义问题的著作。柏拉图不仅是古希腊哲学家,也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所谓理想国,是柏拉图推理出的一个充满正义和美德的国家,这个国家由立法掌权者,国家护卫军,普通劳动民三个阶级组成。该书的核心思想是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哲学家不应该是躲在象牙塔里死读书而百无一用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去努力实践,去夺取政权。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的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理想国的宗旨是缔造一个秩序井然至善至美的正义国家,围绕这个宗旨,柏拉图开篇不久就开始讨论什么是正义的国家,究竟什么是正义?柏拉图首先询问了他周围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有的人说:正义就是欠债要还。还有的人说: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柏拉图对正义的讨论,是从区分城邦正义、个人正义开始的。古希腊讨论正义,都是把它视为个人的德行,属当时普遍重视的四主德(正义、智慧、勇敢、节制)之一。柏拉图感到个人的德行属于微观世界,较为抽象,不易说明,需要借助于一种显明的、宏观的事物来说明。柏拉图采取的论证方法是,以城邦来比方个人,借助于阐明城邦正义来阐明个人正义。他认为真实的正义不是表现为外部城邦的“各做各的事”,而是在人的自身内部“各做各的事”。这就是说,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相互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不正义应该就是三种部分之间的争斗不和、相互间管闲事和相互干涉,灵魂的一个部分起而反对整个灵魂,企图在内部取得领导地位。

在我看来,《理想国》首先开启了对理想国家加以描述的先河。在该著中,柏拉图本来是要论述个人正义,为了说明个人正义,用城邦正义作为铺垫和比方,但,柏拉图实际上用大量的篇幅去论证描述理想城邦。柏拉图的这种证明方式给了后人一个他所始料不及的提示:除了个人正义之外,还存在着城邦正义,或者说,还存在着国家制度的正义。后来人们在思考国家正义、法律正义的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对人类文明发生重大影响的思想成果。而我国古代没有关于国家正义问题的思考。我国古代虽然有对个人正义的思考,但这种思考主要涉及个人义务、行为,基本不涉及国家制度的正义问题,所以,其思考的深度远不能同西方的正义思考相比。传统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认为,君主制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可改变。如果没有西方思想的引入,很可能,我们现在仍然生活在帝制或君主专制制度中。想到现今的社会,正义一直都是受人们褒扬的话题,正义的事情永远都是被人们所称颂的。然而什么是正义,我想很多人都是无法给出全面的解答的,或者即使给出了也是摸棱两可,一个简单的有思想的人都可以利用柏拉图式的反驳推翻掉。社会现象纷繁复杂,人们的思想各色各样,在此处正义的事情,放到彼处马上就变成了荒唐的事情,甚至是极其不正义的事情。单纯的眼光去判断事情总是片面的,多虑的思想去思考事情总是无法清晰的,生活中只能适事而行。

柏拉图理想国读后感(篇6)

《理想国》中也注重了人文素质的培养,提倡学习音乐,艺术,文学等等,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熏陶,从而使心灵更和善美好。“人的全面发展最本质的涵义是指人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充分、自由的发展。与科学精神相比,人文精神更能体现和反映人全面发展的本质内涵,是人全面发展的价值坐标和精神动力。”科学与人文的结合更利于人的发展,学生也应体验到生活的乐趣,艺术的陶冶从而使心灵更充实美好。

《理想国》中提出女子也应该接受教育。柏拉图认为,一定要给女子和男子以同样的教育,女子也要学习音乐、体操和军事教育,因为“同样的禀赋应该给以同样职务”柏拉图的这种思想打破了古代的传统观念,认为男女平等,天赋和才能相当的人就接受相同的教育、训练,接受相同的职务,这就为妇女提供了学习和发展才能的机会,是很伟大的教育思想。

《理想国》中也提出了终身教育的思想。柏拉图将人出生到死亡的每个阶段应学习的内容都做了规划。他认为,先用五年的时间学习辩证法和体操训练,然后用十五年的时间到“地洞”里接受考验,积累经验,到五十岁以上,那些通过了的优秀的人还要接受最后的考验,要求他们讲灵魂的目光转移向上方,注视照亮一切事物的光源,这时候他们会看见善的本身,用它作原型来管理国家和人民,剩下的岁月里他们用大部分时间来研究哲学,走上统治者的岗位。可见,人的一生是要不断的努力学习,磨练自己,不断接受考验最终才会看到善,走向顶峰。柏拉图的终身教育论让教育不仅仅局限与学校教育时间,在人一生中的所有时间都应该不断学习和接受教育。这种观点现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197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研究所主任达夫把终身教育理论概括为20条,使终身教育更加系统化和理论化。1994年,罗马召开的首届全球终身学习大会上,欧洲终身学习促进委员会为会议准备的报告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终身学习是21世纪的生存概念。”这让终身学习的教育思想更加深刻也更受重视。终身教育的思想,让我们有能力自身发展,学会认知、学会生存。 另外,我认为《理想国》中也存在一些不理想的地方。柏拉图认为,为了使城邦一直强大,就要控制他们下一代的出生,他认为,最好的男人必须和最好的女人尽多结合在一起,最好结合者的下一代必须培养成长,而最坏者的下一代则不予养育。他们的统治者首先要设计出抽签的方法从而使优秀的男人和优秀的女人结合,他们为了保持治理者品种的纯洁,对于优秀的者的孩子带到托儿所进行抚养,竭力不让母亲认清自己的孩子,而对一般或其他人生下来有先天缺陷的孩子,他们将秘密加以处理,有关情况谁都不清楚。首先我对这种夫妻的结合方式不认同,这种结合方式对于人们并不公平,其次对于小孩的处理方式太过残忍,生命本就是可贵的,一生下来就要被处理掉,我们没有这样的权利,而且这样太过重视先天因素了,忽略了后天教育和环境影响的作用。还有,不让亲生母亲照顾自己的孩子,这样成长起来的孩子都缺乏亲情和母爱,一个缺少爱的国家是很可怕的,而且这也违背了人的本能。 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确实蕴藏了很多闪光的智慧和思想,它对后世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理想的国家中是存在很多理想的东西无法实现,但是柏拉图同样认为这是有价值的。就好比美丽画中的风景人物并不真实存在,但我们不能说这幅画的作家很糟糕,所以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国家不能在现实中管理得像描述的那样好就否定这些理论。理想国是我们的一个目标,我们尽可能实现。

在《理想国》的最后,柏拉图给大家的忠言:“灵魂是不死的,它能忍受一切恶和善。让我们永远坚持走向上的路,追求正义和智慧。这样我们才可以得到我们自己的神和爱,无论是今世活在这里还是我们死后得到报酬的时候。我们才可以诸事顺遂,无论今世在这里还是将来在我们所描述的那一千年的旅程中。”

让我们在灵魂上永远保持一种向上的姿势吧,随时不忘心中的理想国,不忘我们肩上这份神圣的使命,倾听柏拉图的思想,反思我们的教育,我们的国家。越来越清晰的世界,我们还需要一直追寻!

柏拉图理想国读后感(篇7)

柏拉图(公元前427年—前347年)是古希腊哲学家,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他是苏格拉底的学生,是亚里士多德的老师,他们三个被广泛认为是西方哲学的奠基者。《理想国》是柏拉图一生最具代表性和影响最为深远的著作。这是一部典型的大综合著作,其中将哲学、政治、伦理、教育、心理、社会、家庭、宗教、艺术等等诸多问题结合在一起,错综复杂。朱光潜曾说:“《理想国》是西方思想的源泉,也是我向青年推荐的惟一的西方哲学著作。”我认真拜读了这本不朽之作,正如利奥。施特劳斯所说:“我阅读柏拉图时必定怀有一颗虔诚、恭敬之心。”

《理想国》是古代西方一部最早的系统教育著作,该书指出,儿童从七岁起,男女儿童分开居住、生活,都分别入国立初等学校,初等学校约十年。初等教育是对“一切儿童”都要实施的“强迫的教育”。

学生到十七、八岁的之后,进入高等军事学校。进行意志教育。二十岁到三十岁的青年继续学习,研究哲学辩证法,逻辑理论,算术,几何,天文,音乐理论,再加上文法修辞学。柏拉图第一个提出学龄前的社会教育的思想,指出游戏在学龄前教育中的作用,提出要精心选择童话材料,承认歌唱,讲故事的教育意义。一般认为,在西方教育史上第一个提出系统教育理论的是柏拉图。他的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虽然是保守的和唯心主义的,但他重视教育的作用,提倡德智体的和谐发展,强调早期教育和女子教育,这些思想是可贵的,为以后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是西方古代大哲学家、客观唯心主义的奠基人和教育家。柏拉图哲学的本体论被称为"客观唯心主义"。他是西方客观唯心主义的奠基人。心灵和灵魂过去是在理念世界里的,后来才跟肉体结合。

它有各部分:

(一)理性部分,这是灵魂的基础,是从理念世界来的;

(二)意志部分;

(三)感情部分。

这灵魂的三个部分在柏拉图的伦理学中恰恰顺应三种德行:理性部分顺应智慧,意志部分顺应勇敢,感情部分顺应节制。这灵魂的三个部分及其相顺应的三种德行在柏拉图的社会构造上恰恰顺应三个社会集团。不过在他的教育思想中,也还有些积极的因素:他第一个指出教育的伟大政治意义,提出公共的学前教育思想及其内容,确定了心理构成的基本部分,规定了在当时看来广泛的学科范围,指出每门学科对于发展抽象思维的意义,主张女子应与男子受完全平等的教育。

《理想国》展现了作者超凡的教育理念。柏拉图非常重视教育问题,他为理想国设定的很多规矩、礼仪、道德,都没制定成法律,而是寄希望于通过从小时候开始的教育来引导人的行为和方向。正如书中所说:“一个人从小所受的教育把他往哪里引导,能决定他后来往哪里走。”柏拉图认为理想国的教育应从人小时候开始,包括质朴的音乐教育和体育教育,“朴质的音乐文艺教育则能产生心灵方面的节制,朴质的体育锻炼产生身体的健康。”他希望监督诗人、强迫他们在诗篇里培植良好的形象,同时监督其他的艺人,禁止描绘邪恶、卑鄙的精神。他希望通过这样,让城邦的护卫者远离罪恶的形象,潜移默化、耳濡目染,受到熏陶,从童年时,就和优美、理智融合为一。这些从小抓教育的理念,无疑是有远见的,并抓到了问题的关键之处。从一个人的童年开始施加影响,将服从统治的信念根植于心中,必然是最彻底、最有效、最稳定的统治方法。这些教育理念,对后世的教育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

他重视教育对于人的影响,强调要从小就接受教育。幼儿教育方面,他更提出了幼儿的可塑性,并指出要注意给予幼儿良好的教育环境,使其在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受到熏陶,形成良好的品德。强调音乐和体育教育,并发展故事教育。他认为“一个儿童从小受了好的教育,节奏与和谐浸入了他的心灵深处,在那里牢牢地生了根,他就会变得温文有礼;如果受了坏的教育,结果就会相反”。而体育锻炼自然是要给孩子一个健康结实的身体。在故事方面,他认为要先审查故事的编者,然后选择故事的内容,最后用最美最高尚的故事铸造儿童的心灵。

柏拉图的幼儿教育思想可以说和现在的幼儿教育理论是相通的。当代的幼儿教育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幼儿教师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幼儿能够身心健康,其次是身心和谐发展。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的优生优育计划,就是首先从遗传角度来保证幼儿身体健康,其次又注意后天的体育锻炼,这就使得幼儿能够健康的成长。至于心灵上,他主张以音乐来陶冶幼儿的心智,使其接受美好,而厌恶丑恶,形成正确的是非观,让和谐融进其心灵,也保证了幼儿心理健康。最后,柏拉图提出要从小给幼儿讲故事,儿童在听不同故事时,也便发展了其自身的语言和社会性。他又指出要给予儿童数数,计算,平面几何,立体几何和天文等方面的教育,这些也包含在科学之中。并且,又特地说明,对儿童的这些教育要在游戏中进行,以免使其丧失学习兴趣,这与当下我们讲的“活动以游戏为主”是极其相似的。可见,柏拉图的幼儿教育思想很超前,还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

对于柏拉图的《理想国》,我的阐述还是片面而肤浅的,因为还有很多细节之处不明白,需要更加深入的仔细阅读书籍并清晰认识柏拉图的哲学思想,才能更好的对其文章进行解读。读完这本书,我不仅学会了如何钻研学问,读懂文章,还学会了思考人生,我要成为怎样的人,达到什么样的人生目标等等。名家的哲学思想给了我许多人生启迪。读书,要学习书中的学问,更要从学习书中品味人生。

理想读后感合集7篇


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我相信大家在看了作品后,内心一定会有所触动。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你知道怎样让读后感的开头更加精彩吗?你不可错过这篇丰富的“理想读后感”它会让你受益匪浅,如果你认为这个想法不错不妨分享给你的同事和朋友一起学习!

理想读后感【篇1】

教育本身就是生活。

朱教授在书中这样写到:一个理想的教师,他应该是个天生不安分、会做梦的教师。冲动停止,教育就会终结。人要会做梦,优秀的教师要永远伴随着自己的梦想,当生活没有梦时,生命的意义也就完结了,教育就没有意义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这一句:只有爱,才能赢得爱。爱的教育,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你爱教育事业,教育事业也会爱你,你才能获得事业上的乐趣。你爱学生,学生也才会爱你,也才会让你在和他们的交往中忘记了外面的世界,忘记了生活的烦恼。

一开始,总是把教师当成是监督者,不是担任教书育人的角色,而是担任“教育警察”的任务;不是肯定成绩,而是发现缺点。总是不自觉地用成绩的好坏去衡量一个学生的好坏。耐心的去发现每一个学生的优点,不要想着把学生的缺点放大,要相信一份耕耘总会给你成倍的回报,只是有时候你的付出不会马上见效,但只要坚持就一定会成功。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孩子在离开学校的时候,带去的不仅仅是分数,更重要的是带着他对未来社会的理想的追求。孩子们天生都是平等的,应拥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教育应该给家长选择的权利,应该给孩子自由选择的权利。

教育的每一天都是新的,每一天的内涵与主题都不同。 一个优秀的教师,必须具有远大的理想,不断地给自己提出追求目标,同时又要有激情。优秀的教师,应该是自信、自强,不断挑战自我的教师。教师只有对学生充满爱心,才会去赏识他们,激励他们,让他们享受到成功的快乐。我相信,只要我付出努力,并注意在教学实践中的不断摸索与总结,一定会离理想教师的形象越来越近。

理想读后感【篇2】

昨天我们学了《理想的翅膀》这一课,这几段主要讲的是:“我”和小伙伴一起放风筝,“我”放了一顶水兵帽,因为“我”长大想当一名海军战士,此刻“我”似乎看见了无边的大海和涌起的浪花。有一只漂亮的蝴蝶在天空中飞来飞去的,这一定是笑微微的巧手做的,她长大想跟爸爸一样当个昆虫学家。

二喜做瓦风筝是因为他长大后想当建筑师。还有一双体花瓶,是双胞胎兰兰和红红的。最棒的风筝要数小**家根子的最棒了,他做了一架竖琴,后面还挂了两排风铃,而且声音很好听:

“得啷啷,得啷啷。”把带着鸽哨的鸽子都引来了。最有趣的风筝是芳芳。她现在还没决定长大,只好自己找个容貌做个风筝。风筝后面还有意个马尾辫。

我们学习了《理想的翅膀》一课,主要讲的是:我和小朋友放飞了自己做的风筝,我做的是:水兵帽,小薇微做的是:

大蝴蝶,最喜欢做的两件事是:瓦,根的是是:竖琴,芳芳的是是:

我用自己的方法做了一个风筝。他们的风筝都代表着我的理想,但芳芳的理想并不好。

如果是的话,我会做一个小金鱼风筝,这样全世界的人都会喜欢小动物。

昨天,我们学习了《理想的翅膀》这一课,课文讲的是我和小伙伴一起把自己的理想放在风筝上。

文中有我放的是一个水兵帽风筝,因为我长大想当海军、小薇薇放的是一只蝴蝶风筝,因为她想向她爸爸一样当个昆虫学家、二喜放的是一块瓦片风筝,因为他长大想当建筑大师、根子放的是一个竖琴风筝,因为他长大想当**家,芳芳放的是她自己,因为她还没有想好长大做什么。

我想叫救护车,因为我长大后想当医生,所以我叫了救护车。

理想读后感【篇3】

谈无眠夜的知在十一国庆长假期间我偶读一文《鸟儿中的理想主义》。虽说是偶读,但是这篇文章却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好吧!先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篇文章的内容吧!

书中一共讲了三种鸟面对厄运的不同态度。他们分别是:

第一种鸟:不幸被捕获,刚入囚笼都是拼命扑翼。难以接受现实场景。一段时间后,便慢慢地静了下来,对于主人的喂食也都亲近了,慢慢的靠近了食盘渐渐的用一种怡然的姿态享用。“这是一种适应力极强的鸟!”

第二种鸟:不同于第一种鸟,行为,态度与第一种鸟完全相反。初入回笼,一样扑翼挣扎、惊恐的,焦灼不安的,企图逃离厄运的,拒绝承认现实的,由于主人対此毫不在乎,面对主人的漠视,他们却与主人打起了“冷战”对主人给的小碗小碟水米,满不在乎看也不看一眼,他们心中只有绝望,只求速死。“他们是一种适应力极差的鸟,这大抵是鸟类中的古典主义者或理想主义者!”

第三种鸟:初进鸟笼,与前两者无异,但是日后的行为却极为反常,主动进食,并且在吃饱喝足后,能够主动站在鸟笼底眼睛闭上一会儿。然后扑翼,几乎一垂直路线,升到鸟笼后被鸟笼撞倒然后又在四周盘旋。“虽然这样很不洒脱,很不悦目,但他毕竟在飞,尽可能地保持飞翔的本能!”

此上俱为书中的大概内容。我读后,心里顿生感慨。我必将会与这位作者成为一对畅己。因此我欲作者最认可第三种鸟的精神:虽然环境和生活方式改变了,但展望蓝天的梦想永不改变!天天坚持试飞永远对飞出鸟笼充满信心!再联系到新中国建国之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战胜一切暴风雪,用鲜血和热情换来了朗朗新乾坤。大脑多次浮想起,伟大的革命先驱为新中国的成立努力,奋斗的情景:面对敌人的铁镣,火辣辣疼痛的荆鞭等酷刑丝毫不动摇自己対党的忠诚;新中国必能开辟出来的信念绝不动摇;外敌定会被赶出中国的信决心绝不改变;当必胜的信心毫不动摇……不正是第三种鸟儿的精神吗?身处险境,却能不改变自己的初衷间和自己的信念不就是永远不放弃“重返蓝天”的梦想吗?

想到这里,我只想更大家说:无论我们身处何方,只要我们坚持初衷那么宿命或与有所改变!

理想读后感【篇4】

《理想的翅膀》读后感(精选多篇)

第一篇:《理想的翅膀》读后感

天我们学习了《理想的翅膀》一课,主要讲的是:我和小朋友放飞了自己做的风筝,我做的是:水兵帽,小薇微做的是:

大蝴蝶,二喜做的是:瓦,根:琴,芳芳:

他们根据自己的外表做了一个风筝。他们的风筝都代表照自己的理想,但芳芳的理想还是不好。

如果是我,我会做一个小金鱼风筝,为了让全世界的人都喜欢小动物。

第二篇:理想的翅膀读后感范文

昨天我们学了《理想的翅膀》这一课,这几段主要讲的是:“我”和小伙伴一起放风筝,“我”放了一顶水兵帽,因为“我”长大想当一名海军战士,此刻“我”似乎看见了无边的大海和涌起的浪花。有一只美丽的蝴蝶在天空中飞来飞去。它必须是微笑的手做的。她长大后想成为像她父亲一样的昆虫学家。

二喜做了一个瓦片风筝,因为他长大后想成为一名建筑师。还有一个双体花瓶,蓝色和红色的双胞胎。最好的风筝是小**最好的。他做了一把竖琴,在后面挂了两排风铃,声音很好

“得啷啷,得啷啷。”把带着鸽哨的鸽子都引来了。最有意思的风筝要数芳芳的了,她直到现在还没决定长大干什么,所以只好找自己的样子做了一个风筝,风筝的后面还扎了一个马尾辫。

第三篇:理想的翅膀读后感

昨天,我们学习了《理想的翅膀》这一课,课文讲的是我和小伙伴一起把自己的理想放在风筝上。

文中有我放的是一个水兵帽风筝,因为我长大想当海军、小薇薇放的是一只蝴蝶风筝,因为她想向她爸爸一样当个昆虫学家、二喜放的是一块瓦片风筝,因(推荐访问)为他长大想当建筑大师、根子放的是一个竖琴风筝,因为他长大想当**家,芳芳放的是她自己,因为她还没有想好长大做什么。

我想搭救护车,因为我长大后想当医生,所以我就安排了救护车。

第四篇:理想的翅膀

《理想的翅膀》教学设计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莘县路小学陈琳娜

教材分析:

本文介绍,在春暖花开的季节,孩子们根据自己的理想去绑不同风格的风筝,并随风飘扬

郑飞天的场景,表现了孩子们对春天的兴趣,也表达了孩子们对未来的远大理想和光明憧憬。

作者按照视线的转移展开了文章的思路:先写地面上,孩子们都在放风筝;然后写下天空,各种各样的风筝随着我们的理想飞翔;最后回到地面,写下理想的风筝飞得更远,飞得更高。

文章语言富有儿童特色,浅显易懂,而课题“理想的翅膀”却寓意深刻:它虽指风筝,但代表了孩子们的理想,寄托了他们对美好未来的憧憬。

学情分析:

学生升入三年级时,已经能够阅读浅近的童话、寓言、故事,并在阅读中初步理解文章内容,向往美好的情境,懂得文章蕴涵的浅显的道理。因此,在这节课中,教师应引导学生进一步理解关键词和句子,体验文章所表达的思想感情;学习初步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

教学目标:

1认识9个生词,写出11个生词。进一步引导学生运用工具书掌握识字的方法。

2、理解课文内容,体会文章的思想感情,感受风筝代表着“我们”理想。

三。感情用事地阅读课文,培养学生的语感,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

教学流程:

一、激趣导入。

同学们,春季最流行的户外活动是什么?你都见过什么样式的风筝?今天,我们要学习一篇新课文,一齐读这个题目。

本文还介绍了很多风筝。你想知道它们是什么样的风筝吗?打开书,看看书上怎么说。

[通过与学生谈论他们感兴趣的话题,师生关系更加密切,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初读课文、学习生字。

1自由阅读课文,在阅读时标注自然段落的序号。如果你一个字都不认识,就试着去解决它。

[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2、生字都认识了?我们一起来认一认。(出示课件)指名读、**车读。强调:翅膀翩舞勺的读音及字形。

[提醒学生注意容易出错的发音和字形。]

三。这些生词又出现在课文中了。你还认识他们吗?让我们一起来看课文。

[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4、先用手势告诉老师这篇课文一共有几个自然段?我们来分段朗读课文。其他同学认真听,看他们的生字读音读准了吗?

5、请同学们评价一下,你能从他们身上学到什么?

理想读后感【篇5】

在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故事。这本特意写给我们青少年,让我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的一系列的故事。这本书你们看过吗?我看过!这本书就是《理想的足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的艰难历程。讲述了我国的旧社会又黑暗又混乱,终于在1921年,将带来光明的中国共产党诞生了。在1921年到2021年,经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中华民族从衰弱走向强大,科技也成落后,飞速到达世界前沿,很多人都有疑问,中国为什么会这么厉害?那是因为我们中国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整个社会各行各业都在飞速发展。

中国近百年的历史证明的一段话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发展新中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一个国家要继续发展必须需要一个正确的领导者,中国共产党就是这个正确的领导者。

大家请看,在2007年10月24日,“嫦娥奔月”这个在中国流传了几千年的传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终于实现了。神秘的月球向中国人民打开大门,“嫦娥1号”承载着中国人民的祝福在24号下午18:05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点火发射了开始,中国首次“探月旅行”。

它的诞生是我国科学家自主研制并发射的首个月球探测器,由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研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科学家们获取了月球表面珍贵的资料,使我国成为世界第五个发射月球探测器的国家,中国航天又向深空探测迈进了重要的一步,是中国航天事业发展的里程碑。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需要一个带我们走向正道的领路人,那也就是我们常见的人,在每个人学习生涯上的循循善诱的老师。有一次,我因写作业不认真,写着写着就和弟弟妹妹玩了起来,字写的潦潦草草,被心细如尘的.老师发现了这个问题,就批评了我,我很后悔,知错即改,后来仔细地做完作业。学习越来越进步,被老师表扬了。这件事让我明白了,当你陷入沼泽时,需要一个领路人来帮助你才行。我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位老师就是这样诲人不倦,带领我们取得一个又一个好成绩。像中国的旧社会,又黑暗又混乱,是中国共产党给人民带来光明,让中国走向辉煌,把中国建设成为现在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新中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同时,我们还需要一个正确的领路人带我们走正确的路,这样的人生道路才会越走越远。

理想读后感【篇6】

《大学的理想》是西方高等教育史上较早系统、综合、全面地论述大学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的名著。作者纽曼是教育家、文学家和语言家。

纽曼的大学理想是一种代表了经典自由教育哲学的大学理想,纽曼在《大学的理想》中对自由教育思想做了精彩的阐述,指出自由教育并非“没有实用性“。纽曼心中的大学是所有知识和科学、事实和原理、探索和发现、实验和思考的有效保护力量是众多学派荟萃的场所,各学派的人地位平等。他们的观点仅服从真理的标准,因而他们可以安全地思考和探索问题。大学通过智慧之间、知识之间的碰撞而使探索得以深化,发现得以检验和完善,草率得以校正,错误得以暴露。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纽曼心中理想的大学就是智慧之府,世界之光,信仰的使者,新生文明之母。

纽曼把整个论述的逻辑起点建立在他对大学的性质所作的解释,以及他对所有的知识构成一个完整的认识基础之上,全面、综合地对大学教育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理性的思考。他主张大学应平等、完整地传授各种知识。而且,大学教育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更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理智能力。他的理想大学中的学生,不仅要主动、积极、开放、交互式地进行学习,还要用普遍联系的观点去掌握知识。他主张在新旧知识之间建立联系,通过分析、分类、对照、协调、匹配、整合等手段。使新知识真正内化为学生整个知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真正实现学生的才智增长。

纽曼生活的时代,是工业革命不断深入,大学与工业发展关系日趋密切的时代,大学对工业发展的作用逐渐为人们所认识。正因如此,德国大学模式才得以为各国大学接受,专业教育也成为越来越多的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受英国大学自由教育传统影响的纽曼,此时仍试图维护自由教育的传统,排斥科学研究在大学中的地位,显然是保守的,不适时宜的。但是,他所倡导的一些思想,如知识的普遍性和完整性,大学是探讨普遍学问的场所,大学既应重视知识的传授又要重视智力的开发,以及通过积极思考来发展智力的观点,都是正确的,甚至是永恒的。

纽曼的大学理念是在科研、社会服务等都是大学的职能。但在世界主要大学中,科研职能急剧膨胀,而教学却日益不受重视,这使得人们不得不重视考虑大学为何而设、为谁而设的问题。如果大学不再重视教学,大学何以为大学?我们似乎又能从纽曼在一个半世纪以前的演讲中感悟到些什么。再则,纽曼以及后来的赫钦斯对自由教育的维护与呐喊,并没有保住自由教育在大学教育中的地位,专业教育日益成为在大学教育中占主导地位的模式,大学中出现了过度专业化或职业化的倾向,人文科学受到冷落,导致大学生素质的缺憾和人文精神的滑坡,大学到底是培养通才而是培养专才?是培养人还是制造工具?纽曼的观点似乎也可以给我们以某些启示。

当我们在大学的改革与发展过程中遇到越来越多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时,我们越需要对他的大学理念进行深入的、客观的研究,或许答案就在其中。

理想读后感【篇7】

《小狗的理想》这本书是本童话故事,它不仅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而且还传达了关于理想的主题,有启发性和寓意。这个故事是关于一只可爱的小狗的,它的名字是布鲁诺。虽然它只是一只小狗,但是它有着很高的理想和追求。

在故事中,布鲁诺一开始是一个快乐的小狗,但是当它看到了自己崇拜的大狗贝利时,它认为自己太小了,就感到沮丧和无助。然而,经过了一番思考和接受其他小动物的鼓励,布鲁诺意识到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坚持实现自己的理想。从此以后,它开始不断地努力学习和锻炼自己,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标,成为了一只强壮且快乐的小狗。

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多启示,让我意识到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并为实现这些理想而不断努力。无论你是一只小狗还是一位人类,只要你有着坚定的信念和决心,你就能够克服任何困难,实现你想要的一切。就像布鲁诺一样,虽然它是一只小小的小狗,但它仍然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成为了一个强壮和快乐的小狗。正是这种对自己的信仰和对自己梦想的执着追求,让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变得更好,实现我们的梦想。

此外,故事还告诉我们,即使我们遇到了困难和挫折,也不应该放弃自己的理想。就像小狗一样,我们应该接受挑战并坚持不懈,因为这些挑战会让我们成长和变得更强大。只有通过不断地面对挑战和克服挫折,我们才能变得更加优秀和出色。

总之,这个故事是一个关于坚持不懈追求梦想的美妙童话故事。它不仅有可爱的小动物,还有许多有启发性的寓言和寓意。通过这个故事,我意识到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并为之努力奋斗。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不断克服挑战,我们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成为一个优秀和成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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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4 阅读全文

在阅读完一本书籍之后,或多或少都会有心得与感悟,读后感书名是一部让我们受益匪浅的作品,由{作者人名}书写。写读后感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能力。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收集的关于“洞穴奇案读后感”的范文,自信找到适合自己的信息!...

2024-02-05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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