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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6-16 风波读后感

风波读后感经典。

笔者今日特别为大家准备了一篇精彩绝伦的文章,重点讲述了“风波读后感”的内容,这本作品令人难以忘怀。为了更好地吸收这些知识,建议读者写下自己的读后感,深入思考并反复阅读,相信对您的工作和生活都会有所帮助!

风波读后感 篇1

无丰五年(1082年),此时已是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黄州的第三年。苏轼在黄州身处八百孤寒的处境之中,生活十分拮据,但他却仍然能保持自己乐观的人生态度。就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苏轼和友人一起出去郊游采风,谁知天气骤变,自己身边的人个个忙着躲雨,惟独诗人自己仍然能乐观的在雨中吟咏,“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一曲《定风波》就这样自然而然的从诗人口中脱颖而出。

词的上片写了诗人冒雨徐行时的心境。首句写雨点打在树叶上,发出声响,这是客观存在;而冠以“莫听”二字,便有了外物不足萦怀之意,作者的性格就显现出来了。“何妨”句是上一句的延伸。吟啸,表示意态安闲,在这里也就是吟诗的意思。词人不在意风雨,具体的反应又怎样呢?他在雨中吟哦着诗句,甚至脚步比从前还慢了些哩!潇洒镇静之中多少又带些倔强。“竹杖芒鞋”三句并非实景,而是作者当时的心中事,或者也可看作是他的人生哲学和政治宣言。芒鞋,即草鞋。谁怕,有什么可怕的。平生,指平日、平素。作者当时是否真的是“竹杖芒鞋”,并不重要;而小序中已言“雨具先去”,则此际必无披蓑衣的可能。所应玩味的是,拄着竹杖,穿着草鞋,本是闲人或隐者的装束,而马则是官员和忙人用的,所谓的“行人路上马蹄忙”。都是行具,故可拿来作比。但竹杖芒鞋虽然轻便,在雨中行路用它,难免不拖泥带水,焉能与骑马之快捷相比?玩味词意,这个“轻”字并非指行走之轻快,分明指心情的轻松。词人想,只要怀着轻松旷达的心情去面对,自然界的风雨也好,政治上的风雨(指贬谪生活)也好,又都算得了什么,有什么可怕的呢?词的下片写雨晴后的景色和感受。“料峭春风”三句,由心中事折回到眼前景。刚才是带酒冒雨而行,虽衣裳尽湿而并不觉冷。现在雨停风起,始感微凉,而山头夕阳又给词人送来些许暖意,好象特意迎接他似的。“相迎”二字见性情。作者常常能在逆境中看到曙光,不让这暂时的逆境左右自己的心情,这也就是他的旷达之处了。“回首”三句复道心中事,含蕴深邃。向来,即方才的意思。“回首向来萧瑟处”,即是指回望方才的遇雨之处,也是对自己平生经历过的宦海风波的感悟和反思。词人反思的结果是:“归去”。结句透过一层来写,是篇中的主旨,也是苏轼诗歌的典型风格——“坡仙化境”的很好体现。所谓的“坡仙化境”,就是在深挚、迫切、执著之后,忽然能够回转、放开。在此词中,“一蓑烟雨任平生”,潇洒镇静中不免带些抗争之心,也仍是另一种形式的“执”;“也无风雨也无晴”,则是对之的升华。读了苏轼的这首词,让我突然之间感受到:人生就算再大的风雨,只要我们能坦然面对,这些又能算什么呢。这无时不刻的给了我们后人很多的启发和感想。我感觉我在读的不是一首诗,而是在读一个人,一个拥有旷达的胸怀、开朗的性格以及超脱的人生观的勇者。苏轼这一生命途多舛,他屡遇艰危却不悔,身处逆境而泰然,但内心深处的感伤却总是难以排遣。这种感伤有时很浓,有时又很淡,并常常隐藏在他爽朗或自嘲的笑声的背后。这首定风波便是他最好的生活写照,也是我们后人最好的精神教材。

风波读后感 篇2

当我们看完了《家》这本书,仰头望着已经尽情玩着ipad的侄子,才从高公馆哪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社会大家族中穿越重生回家。

巴金用自身的写作向旧社会旧规章制度开展强烈的批判,生动形象的表明了封建社会宗法制度必定亡国的运势,在巴金的笔下,根据对青年一代英勇斗争的描绘,呈现了在严实惨忍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辉英语作文书,填满弥漫着自信心,期待和能量。

《家》中的故事情节也是个性化独特的,具有专横、衰退、腐烂的封建社会大家族最大执政者、封建社会家长制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酷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奸诈贪欲的四老爷克安。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人,如勇于以死向封建社会专制强烈抗议的纯真、刚烈的丫头鸣凤,温驯驯良地咽下着旧礼教恶果的美女梅芬,善解人意厚道柔情似水的长孙媳瑞珏。及其接纳新思潮危害、向往自由公平、胆大争得个性化释放,勇于抵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人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品牌形象。风波初中作文

整本书都给人一种压抑感凄惨的艺术美,更有觉慧的一种从心里冒出的热流,炙热而奔腾,在黑暗中撞击,头破血流的找寻着新时代的出口的热情。我想将会好多年后,即便忘记了这本书的情节,但不变的是这本书的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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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读后感 篇3

这篇文章是有一定背景的——19xx年,张勋复辟事件,险些颠覆辛亥革命的成果。所以有无“辫子”就成为了这个特定时期立场的标志。一些自认为有识之士便把辫子盘起来,顶在头上。当形势是“皇帝又坐上龙庭”的时候,他们便把辫子放下来,可见其忠于朝廷;当形势趋向革命派时,他们把辫子盘起来,可见其是支持革命的’。他们这种两面三套的做法和“墙头草”有什么区别呢。这种举动只能表示他们的懦弱与愚昧。但在当时,谁又敢于只导向一边呢?百姓不敢,他们唯一能做的也只有采取这种“明哲保身”的做法,来苟且保全自己。当然,这也反映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对农村的影响没有深入,百姓还很盲目。记得范老师在和我们讲到辛亥革命时也提到过,“一些省政府听说要革命了,便立马换了一块牌子,就吆喝着’我们革命了!’”正是这些官僚的混杂给辛亥革命埋下了祸根。

本文有两个经典形象——“七斤”和“赵七爷”。“七斤”是一个村上可以出场的人。他进城被革命派剪掉了辫子,于是他开始惶恐革命派的失败,于是由辫子引发的一场上演了。“赵七爷”则是“墙头草”的典型人物,但他骨子里还是有着一种封建遗老的气势,所以当形势对他有利时,他便出言挑衅,带着傲慢的口吻去嘲笑和威吓别人。于是,“七斤”和“赵七爷”便成了一组矛盾。作者通过诙谐的对比手法,展现给读者一幅农村的愚昧革命图。

风波读后感 篇4

我读了《魔法师的帽子》这本童话书,它讲述了姆咪一家一个又一个有趣的奇幻故事。

这本书的开头很有意思,先是姆咪妈妈以信的方式写个读者的话,往后是开场白。这本书里那些鲜活可爱的姆咪们住在森林里,样子像直立的微型小河马,胖胖的,很羞涩,热爱阳光。它们同自己生活的森林环境形成了一个统一和谐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姆咪们住在山洞里,之后斯诺尔克小子建议去钓鱼,可是小吸吸把所有的东西都弄乱了,大家把一切都收拾好以后去钓鱼,它们等了两个多小时,拉起鱼竿来看,当拉起最后一个鱼竿时(它们放了好多鱼竿),好像有一个很重的东西在使劲往下拉,是马梅卢克鱼!好大的一条鱼,起码有几百公斤重。姆咪们等到鱼没力气了,就把它拖起来,就回家了。可当它们回到家时,家却变成了一座森林。又是魔法师的帽子在作怪。姆咪们在森林里玩起人猿泰山的游戏。同时,我也能感受到姆咪一家很幸福。

人们都说童话不是真实的,可它的语言是真实的,它所要表达的情感是真实的,童话中的道理也是真实的。

风波读后感 篇5

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已而遂晴,故作此词。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苏轼《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

这首词我们都非常喜欢,是苏轼借事抒怀的代表作。描写了苏轼被贬谪到黄州后,与朋友春游时,途中遇雨这么一件事。上半阕,苏轼乘着酒兴,在雨中抒发豪情,下半阙,酒醒后迎着斜阳,诉说对人生的感悟。

好词就是这样,画面感极强,一句话就把我们带入到了那个情境当中。“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这一句妙在用“雨声“来代替雨,仿佛耳边已经”啪、啪“作响,雨点穿过林叶缝隙,打在脸上,又凉又疼。”穿林打叶“四个字非常有质感,可以感觉到这是一阵骤雨,雨落下的又急又有力。眼前出现了我们熟悉的场景,有人跑着找地方避雨,有人拿出各种东西遮挡,有人手忙脚乱不知所措,慌乱之中尽显狼狈之象。而在这场慌乱的景象中,唯独一人与众不同,这场骤雨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兴致,反而激发了他的豪情,他依旧拄着竹杖慢慢地向前走着,时而高声吟唱,时而纵声长啸,在雨中尽情的释放自己。而这时的雨声衬托着他的吟唱长啸,已然成了背景音了。

经历了“乌台诗案”的苏轼,就是用疾风骤雨来比喻人生前进道路上的危机和困境吧。面对打击和责难,人们纷纷选择了逃避、妥协、放弃,而苏轼用“莫听”“何妨”等词,展现了他的执拗、轻蔑、豪放、从容,也表明了他的态度。”古有“苏门长啸”的典故,可知“吟啸“对古人来说是清雅、脱俗的行为艺术。也不知道古人的长啸到底是什么声音,总让我想起电视剧《笑傲江湖》,刘欢唱的主题歌开头那声,听了让人精神一振。“徐行”不仅是因为从容淡定,是他根本没有把这场雨当作是前行的障碍,而是途中偶遇的一场景致。

“竹杖芒鞋轻胜马”,看到那些骑着马,在泥泞中打滑跑不起来的样子,反倒是自己穿着草鞋,拄着竹杖走的轻松、稳健。马的优势自然是在官道上跑,就像我们的跑车在高速上,而一到泥路、小路上就陷入麻烦,好像在我们堵车的城市中,每每骑着自行车掠过一辆辆堵着的汽车时,就有一种“竹杖芒鞋轻胜马”的感觉。当然,这也是两种境遇的对比。曾经位高权重,现在是无官一身轻,天性乐观的苏轼,此时也不忘打趣一下。

“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我们一生中总是担惊受怕,怕什么呢?怕不可预知的未来,怕想要的得不到,怕已经拥有的会失去。老子《道德经》中讲: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怕是因为有私欲,才会患得患失,而苏轼用”谁怕?“向世人宣告:“我本无欲无求,我怕什么?”一生都在这烟雨之中,又有什么关系呢?乐得逍遥。“任平生”三个字尽显潇洒。

风波读后感 篇6

我读了鲁迅《风波》之后,对鲁迅先生有了一定的了解,他是我国现代文学的杰出代表,鲁迅用他那独特的眼光穿透国民性,在当时有意义,在目前仍然有意义。

从本质上看,鲁迅是位思想家。他之所以从事文艺运动,如他自己所说,是以为文艺最善于改造中国精神。而他之所以被称为革命家,则是由于他在文化革命上的攻绩。他是一位文化思想上的革命家,而非政治革命家。鲁迅就是对中国的历史和现实都理解得非常深刻的思想家。读鲁迅的着作,特别是读他的杂文,能培养我们的观察力和思考力,有助于我们对现实问题的理解。

鲁迅的主要作品有:《狂人日记》、《伤逝》、《孔乙己》、《祝福》和《阿Q正传》等等,他的这些作品,每每读后,都能给人深刻的启迪,使我们至今读他的作品,仍常常有一种振聋发聩的感觉,他这种对于历史、现代和未来的完整观照和深入思考,表现了他独特的文化观,他是中国文化最优秀的继承者,又是中国文化的最彻底、最富有创造精神的批判者。在对旧文化进行批判的广度和深度上,不仅胡适比不上,林语堂更比不上。没有鲁迅式的深刻反思和他那种彻底的批判精神,我们这个属于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化体系,不能完成由旧到新的质的转化,同时国人对这种文化以及对于自身状态的认识,也不会达到今天的水平。

是中国和世界的现代文化共同塑造成了鲁迅的文化形象及其文化精神。这种形象和精神在今天,仍然具有十分鲜明的现实意义。

风波读后感 篇7

YJS21.cOm

淮师一附小三(11)王一凡

我读了“童话大王”郑渊洁写的鲁西西系列图书《龙珠风波》之后,觉得太棒了!这本书写了主人公鲁西西与表哥皮皮鲁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颗龙珠,有龙珠附身的她(主人公鲁西西)从“旱鸭子”变成了世界游泳冠军,后来被人绑架去寻找海底沉船里的宝藏,经历了重重险情。此外,还有饮水机里的小龙女、要镶牙的老虎、开着虎骨酒店的莫洛(老虎),它们都有很精彩的故事。

但是,我觉得鲁西西不应该用龙珠来帮助自己,而且竟然惊动了国家游泳队教练,当她醒悟时已经晚了,后来还被人家绑架去南海海底寻找宝藏,最后,她把龙珠吞了下去,在寻找宝藏时,她找到了南海龙王,最后,她把一船文物都交给国家了。

在城里开着虎骨酒店的老虎莫洛不应该用兔骨酒和羊骨酒骗人,最后还把自己两条腿残废了,结果虎骨酒没有用,人家还是不相信是真的虎骨酒。最后,还是自己灰溜溜的赶紧爬进了山林。至于你觉得这本书精彩不精彩,请赶快到书中去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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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读后感经典


读书让我们得到启蒙,让我们学会礼仪,我相信作品这本书会为每一个读者带去很多的读书感悟。写读后感时要先从文中读出情感与感悟。幼儿教师教育网非常喜欢这篇“风雨读后感”文章觉得非常值得我们一读,恭喜您参阅本文!

风雨读后感 篇1

光信息1班

在这次的主题班会中,我们欣赏了美国经典激志电影——《风雨哈佛路》。

读完后,我被利斯伯里的行为所感动。她出身于一个很坏的家庭。她母亲吸毒,她父亲酗酒。在学校,因为家里没钱,她穿着破烂衣服,不洗澡,所以有品位,总是受到学校的歧视。。。。。。

但这太多的痛苦并没有让她沉沦,反而变得很坚强。

命运掌握在你自己手中,今天的行为决定你明天的结果。现在,我们学校的大一新生大多站在同一条跑线上,看不到大的差距。当四年过去以后,差距会很明显。

在这四年宝的大学时光里,我们应当充分利用,努力提高自自己的综合素质,如女主人公利斯一般,通过艰苦的努力,成为世界最高学府之一哈佛大学的一员,我们要在四年后成为社会所需要和高素质人才。

这不是一部虚构的电影,而是根据真实的故事改编的。在现实生活中,利斯伯里的生活经历和电影中描述的一样。当她的故事被拍成电影并播出时,引起了巨大反响,人们为这位坚强的女孩鼓掌。

同时,她也激励了大多数身处逆境的人,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明天会更好。

风雨读后感 篇2

读了《风雨中的菊花》后,这部《风雨中的菊花》代表了一个孩子对母亲深挚的爱。文章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在广场上向路人乞讨一美元。人们都不喜欢这个小男孩。只有多尔先生同情那个小乞丐,给了他一美元。出乎意料的是,这个男孩想凑二十美元订一朵能给他已故母亲写字的菊花。

多尔先生知道实情后流下来泪水。小乞丐抱着妇人的大腿,不让妇人走,只是为了在妈妈祭日那天,给妈妈买上一束上面可以写字的万寿菊,却低声下气地向别人乞讨最后的一美元。表现了小乞丐对妈妈真诚的、深深的爱意。

风呼呼地刮着,雨唰唰地下着,路上再没有一个人时,小男孩一个人抱着一把万寿菊,在人行道上艰难地行走。但是他还是如此地坚持不懈,努力地去向妈妈所在的公墓。虽然小男孩衣衫褴褛,已经三天没有吃任何东西了,可是今天是妈妈的祭日,小男孩必须准时赶到妈妈的墓前,把那把写着——送给最亲爱的人的万寿菊送到妈妈那里。

我的心很震惊。一个小男孩仍然坚持在风雨中给母亲送花。他的行为深深地打动了我。这是一个孩子对母亲真挚无边无际的爱!

风雨读后感 篇3

当了解了《巩乃斯的马》这篇课文后,我一直十分佩服马的勇敢,希望自己也成为一匹骏马,我更向往马那美好的生活环境———蔚蓝的天空和碧绿的草原。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想着,想着……

这时,我成为巩乃斯草原上的一匹小马。我十分的顽皮,但各种马的集体活动都参加,好强好胜。我更喜欢跑步,因为我是千里马的后代。

我全身都是白色的皮毛,因为我经常跑步,所以全身肌肉都很强壮。人们见到我都会叽里呱啦的说一大串我听不懂的语言〔估计全是夸我的吧〕。而从我自己的同胞嘴里我大概知道了自己的模样:

我眼睛又大又亮,四蹄健美,长得十分、非常的英俊〔可能夸张了一点,可大概也是这样〕。有一天,我正在与同伴们玩耍。但突然之间出现了一道银白色的光射得大家都睁不开眼睛,把大伙下了一跳。

可我们还没回过神来又是一声巨响,把我们都震懵了〔至少我是这样〕,犹如晴天霹雳,把我刚才的好心情都给打发走了。然后可怕的乌云包围了原来的蓝天,然后慢慢吞噬,最后整个天空变成了黑色。仅接着是一场狂风暴雨。

那灯泡似的雨点混合着冰雹一起抽打着大地。那让人看了都胆颤的闪电让我想起了古战场上敌人那锋利而又金光闪闪的宝剑;那威胁似的怒雷激起了我的愤怒。似乎有个敌人正在向我们进攻,我一次又一次的发出有力的吼叫,最后我忍无可忍,无法在控制自己,不由自主的向闪电疯狂的奔驰而去(够猛的吧)。

马同胞们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嘿嘿,《巩乃斯的马》中的语句,在这里借来用用)!

我已失去知觉,大雨抽打在我的背上我也没有丝毫感觉(唯一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爽”!)。虽然雨愈下愈猛,越下越狠,但我没有半点退缩。

我已抛开了一切杂念,尽情而又疯狂的奔跑,不顾一切的奔跑。无论雨有多大,无论雷声有多可怕,无论闪电有多无情,但对我来说,没有恐惧。那种感觉我是从来都没感受到过的。

奔跑,奔跑,再奔跑!似乎世界上的一切都不重要,除了跑步。我在湿草地上一次又一次地滑倒,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

此时此刻我的心里只有两个字“奔跑”!我看着其他人,发现他们和我一样失去知觉,像疯了一样奔跑。过了一会儿,他发出一声怒吼。他的脚步太快看不清楚(也许我也是)。

马群后面,水花四溅(是雨水),尘土飞扬。原来十分安静的大草原,现在变得十分嘈杂。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的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画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鱼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再用用这句话也可以嘛)。

我深感震惊。我和我的同胞创造了世界上最罕见的奇观。

雨渐渐停了,我也停下了脚步。黑暗可怕的云渐渐消失了,耀眼的光线使我睁不开眼睛。天边出现了一道彩虹,我和我的同胞们都喘着大气,又露出笑容(无可理喻吧),似乎我们打了一个大胜仗一样。

雨天过后,我看到了彩虹,它是那么的美丽,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这时,我觉得自己成了一匹战马,一匹屡战屡战、保卫国家的战马。我和同胞们摇着尾巴,慢慢地走回草地。

这时闹钟响了,我发现自己已经“跑”在了地上,我想:“马是多么的不受约束,自由自在。我希望我是那样的(你应该知道是什么)。”

风雨读后感 篇4

《风雨中的菊花》读后感

他是个小乞丐。他像往常一样向路人乞讨。多尔先生看见他了。多尔先生想,我听说有一种人靠乞讨为生,甚至挣很多钱。一些成年人特别教导一群孩子乞讨,利用人们的同情为自己挣钱。

不管怎么说,孩子也怪可怜的。多尔先生在想,小乞丐来找他,摊开他的脏手:先生,可怜我,我三天没吃东西了,一块钱就够了。

不管乞丐是被生活逼着的还是被骗的,多尔先生都很伤心,给了他一块钱。谢谢您,祝您好运!小乞丐真是脏极了,全身上下只有眼睛和牙齿是白的。

可是他笑得很灿烂。然后多尔先生来到花店,想给他的朋友买礼物。这时,一个人从外面进来了。是那个小乞丐。

你要看点什么?小姐问,因为她从来没想过小乞丐会买花。一束万寿菊。

小乞丐竟然开口了。要我们送给什么人吗?不,你可以写下来给我最亲爱的,然后写下来祝妈妈生日快乐!

一共是20美元。小姐一边写一边说。小乞丐从破布口袋里哗啦地掏出一把硬币,倒在柜台上,每个硬币都擦得亮晶晶的。

他数了数20美元,然后虔诚地拿下插着卡片的花,转过身去。这个小男孩还蛮有情趣的,多尔先生想。登上火车的多尔先生在风雨中突然发现了路边的小男孩。

我看到他捧着鲜花,一步一步地慢慢艰难地向前走,瘦弱的身躯更显单薄。多尔看到他的前方是一片公墓,他手中的万寿菊迎着风雨怒放着。读完这篇文章我流泪了。

他对母亲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如果世界上所有的孩子都有这样一颗心,那该多好啊!tips:

作文是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一个体现。写作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它要求学生积累知识,提高阅读效率。它离不开对周围事物的观察。除了学习知识外,还要了解外面的世界,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勤奋实践,这对提高作文水平是非常有帮助的。

风雨读后感 篇5

这是发生在伦敦街头的真实故事。这是一个感人的,积极的故事,会融化你的心。把书拿回家的那一刻我就嘟嘟讲这是一本关于一只流浪猫的故事,嘟嘟看着封面上这只超萌的猫说:“哪有流浪猫这么潮的,还带着围巾,精神抖擞,这分明是一只明星猫。

”确实封面上的鲍勃给人一种自信阳光的感觉。

翻开书才发现原来鲍勃的经历也很坎坷,目前一切都已是一个圆满的结局。鲍勃开始和一位老太太住在一起。他们生活的很幸福,但老太太生病后鲍勃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了让老太太的病快点好起来,无助的鲍勃在追赶救护车时迷路了。然后鲍勃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经历了饥饿和寒冷,经历了同样的歧视,当然,一些孩子给他带来了片刻的温暖。

春天来了,一个美丽的**给鲍勃带来好运,鲍勃悄悄地跟着吉他主人詹姆斯回家,却被主人的猫咬了。鲍勃因祸得福,得到了詹姆斯的细心照料很快恢复了健康。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和詹姆斯一起玩,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

最后的结局很完美,也是我们的大家所期望的。我们为鲍勃高兴的同时,也懂得了在我们深受逆境的时候,一定不能自暴自弃,坚定信念坚强的走下去,光明就在眼前不经意的角落了等着我们。

嘟嘟是个感性的孩子,读完这本书嘟嘟说:“世界上肯定有很多像詹姆斯和鲍勃这么幸福的人和猫。我也想成为第n个詹姆斯。当我给鲍勃幸福的时候,我也得到了幸福和满足。

”爱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让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充满爱,对每个动物都多一些爱,他们一定会回报我们更多更多。关心动物,从我做起,让我们和动物们和睦相处。

这是一个关于一个人和一只猫的感人故事。如果能拍成电影就更好了。相信每个孩子看后就会有所感悟,生活中的苦和乐,都需要自己去发现,去争取。正确面对人生的失望,坚定信念,幸福就会像我们一样挥之不去。

相信风雨之后肯定能见到美丽的彩虹。

风雨读后感 篇6

首先,我不是长咪。我很清楚,但我真的很喜欢柳云龙。我觉得他有一种气质,就像一些影评人说他有很强的光环。在首映看了东风雨后,我又再一次去看了东风雨,这真的很破例,因为再好的电影我都很少再掏钱去看一遍,像朋友所说"这有点浪费,等碟片出来再看不迟",但是看完后我的心绪难平,很想和人分享我的感受。开始很为柳云龙担心,因为他的血色迷雾,我们家都一致认为拍得有落差,漏洞百出,以至我很害怕杨建自己编的故事,而且在影评大肆贬低的状态下,为柳云龙担心。

可是进了电影院,完全不是这样。大家关心的拖沓和不懂,(说实话,我是看了很多剧透去看的,而且也看了很多影评),我是和朋友去,边看边聊,(对不起,是剧情紧张,所以两人沟通一下),还是觉得这个电影拍得很好,原本以为跑狗花了很多时间去表现,但是发现不是,我觉得他很多场景是想表现一个时代,一个紧张的氛围,我根本好像没有去看赛狗,而是根据情节交代看了开场王宝强惊艳的一枪。因为剧情紧凑,真的很多都是高潮迭起,但是又不会将你推入情绪的漩涡,台词根本不文艺,"蝙蝠","白雪",只有这两句诗情,但又是含蓄的交代剧情,那些**或许真的没有认真看过这部电影。

观影建议还是要懂一点历史,但是也不用懂很多,因为剧情交代挺明白的,我并不认为柳云龙在里面很弱,剧本弱化了柳,甚至弱化了中国共产党(国人部分),柳云龙的气场在于他和欢颜的爱情穿插其中,他不是高大全的人物,因为他串起了整部剧,但似乎你又并不是在意看不看得到他,而是他的经历或是整个影片表现的东西让他当之无愧成为男一号。影片不是暗算,我觉得是更写实的一部电影,芸芸众生,我觉得记得最精彩的一句就是,藤木(演的太好,但是再好也因为正义的天平不在他那里,所以在我眼里永远成为不了男一)说:"我们是间谍,而不是杀人犯(忘了咋说的)"。

说完就开枪打死了英达,这个太好了。经典!当然安明的死亡也,让人为之一振。

经典的太多,以至于你信手可捻来很多东西可以写。一部可以看很多遍地电影。(*这类电影的价值非常大。我看了一次肖申克的救赎,看的欲望并没有那么强烈。

有人说里面的电视剧感强烈,但我没有这样的感觉,只是你们***大荧幕的讲演,换种方式这些影迷就受不了,我就觉得不错,不要动不动就说"自恋",电视剧导演拍不了电影,这都是屁话,因为你们不***受新鲜事物。我并不是要把《东风雨》捧上天,里面也有一些做得不够好,比如有些剪辑可能太快等等,这些都不妨碍东风雨成为一部经典之作。我从来就不迷信大片,和获奖,但是获奖的影片一定有获奖的理由,在我心里东风雨已经获奖了,无论任何人怎么说,那些看不懂这部片的人我不予置评,你不是智商不高,而是你没有用你的心去看这部电影,你根本就不够尊重这个电影。

老柳,坚持自己更上一层楼,我看好你,就像你的影迷说的你本身要做法拉利,那为啥要跟那些买桑塔纳的人较劲呢。

风雨读后感 篇7

读后感读了《花开梦未了》、《坚强梦想的力量》和《梦想总在风雨后》,使我心潮起伏、激动不已,很有感触,使我深深懂得了梦想是什么。梦想是希望,是动力,是为了达到目的的全身心的拼搏,是为了完成所想甘愿放弃一切的决心。而坚强,是实现梦想的力量,因为坚强可以给人无限的力量!

坚强的人可以扛起重担,实现远大的理想。可是,我们平凡的人怎样才能做到坚强呢?那就是坚持不懈的付出努力,无畏困难,才能避免以后梦想未了的遗憾,只有这样奋斗,我们的人生才会因此更耀,更闪耀。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我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我们得从小事做起。在课堂上,我们要注意听,在课堂上举手,认真写作业,只要我们坚持梦想,顽强奋斗,不懈努力,我相信梦想永远是风雨后的!

现在我知道梦想是什么了,有梦想就要坚强,只要坚强起来,我相信任何困难都不能战胜我,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实现梦想,为祖国建设成长为有用的人才。

风雨读后感 篇8

同学们,成长中的你是否有过很多烦恼?被别人误解,遭父母训斥,处处比不上别人也许在你看来,这些烦恼就像一道高墙,让你无法跨越。然而,有这么一个小女孩,她的做法让我深受感动。

她叫安妮。她是一个乐观善良的女孩。她小时候父母就去世了。她在孤儿院长大,过着非人的生活。然后,被一位老夫妇收养了。

可在与别人相处的时候,闹过不少的笑话,也受过同伴们的讽刺与嘲笑,因为她有满脸的麻子和一头红色的头发。安妮虽然受到别人的嘲笑,但她很自信,对一切都持乐观积极的态度。最后,安妮长大了,经验丰富,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一所好大学。

但由于种种原因,她毅然放弃学业,成为一名乡村教师。

同学们,看。小安妮用她的雄心壮志和勤奋完成了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美丽转变。我们的书房不是这样吗?没有乐观、自信和积极向上的精神,怎么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读了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想:种子不落在沃土而落在瓦砾中,有志气的种子不会悲观和叹气,因为有了阻力才有磨炼。同学们一定要记住这句话:

没有风雨就见不到彩虹。生活中还有很多没有磨炼过的东西等着我们,要自信勇敢地去面对!

让我们一起体验风雨彩虹在成长的路上!

风雨读后感 篇9

自从读了着名现代作家老舍的短篇**《在烈日和暴风雨下》后,我想到很多、很多。

我想起老舍先生的笔。这是一支神奇的笔。它能让人感到深深的震惊。旧社会的黑暗残酷与底层生活的小人物的悲惨命运,无一例外的悲惨结局,这一切的触目心惊是****于老舍先生那支能滴出血与泪来的笔。

《在烈日和暴风雨下》通过描写烈日和暴风雨的景物,把一个热得让人难耐、冷得使人哆嗦的世界逼真地烘托出来,而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祥子还是要出去拉车,在拉车过程中,表现了祥子为了为了生计而在暴雨中挣扎的悲惨命运与坐车人的冷酷无情。老舍先生用简洁深邃的语言表达了这个破败社会的精髓,让人感触深刻。今天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但我们不知道如何被祝福。然而,在那个特定的时代,人们的希望如此渺茫,生活如此无奈。

*的文字极平易,清澄如没有波澜的湖水,但在平易中而不死板,从平易中给人沧桑凄凉的感觉。只是因为沧桑,所以成熟,也因为成熟,所以深刻。沧桑凄凉的背后是发人深省的深刻。

文中那句“他哆嗦得像风雨中的树叶”让人痛心,此话象征人物饱受折磨的悲惨命运。作品中的每一句台词都是作者对旧社会底层劳动者的真挚同情和深刻理解。

虽然**情节通俗,但却深刻。这种深刻的笔法和思想内涵,深深地打动和震撼了我。老舍先生的笔真的很特别。那支笔能看透世界,寻找逝去的深邃。

虽然祥子在故事中是一个卑微的人物,但老舍先生在他身上发现了一个非常宝贵的品质:勤奋、朴实、善良。读完这个故事,我下定决心学习人民的勤劳,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

风雨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翻开这本书,读了这本书,上面写着:下午好像下雨了。当多尔先生出差时,他看见一个小男孩在恳求一个女人:

“可怜我,夫人!”离开这里!这么小的孩子能做生意吗?

”女人气奋地喊道。男孩很失望。多尔从口袋里掏出一美元递给他。男孩兴奋地说:

“谢谢!”他跑进花店买了一束万寿菊。它还说:给我最亲爱的,祝我妈妈生日快乐!

下雨时,小乞丐风雨交加地捧着菊花走向墓地。菊花在风雨中盛开。。。我觉得有些人比较有钱,不太关心别人,只关心自己。这种人的精神是贫穷和悲哀的

多尔先生同情和关爱小乞丐那样的弱者,比起那位贵妇人要高尚的多.文中小男孩不惜用乞讨的方法凑足了钱,为妈妈买来一束菊花,真是让我感动极了,那一束迎风雨怒放的万寿菊,让我受到小男孩内心燃烧的一份真挚的爱.当他瘦小的身体在风雨中缓缓前行的时候,竟然忘记了身外的一切.

小男孩可以用讨来的钱买些食品,填饱自己的肚子,说不定那些美元还能够为自己买想要的玩具.但是他却没有那样做.自己的家境本来就不富有,但是他把一切都置之度外了.

在他母亲生日那天,他仍然不忘给他母亲买一束金盏花

虽然这个小乞丐很穷,但他有纯洁高尚的品质。但我和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每当我父母过生日,我一点也不在乎,把它当作一件平常的事

其实,我错了.当我仔细看看父母亲的手,再看看他们额头的细微的邹纹,我心中总会涌动一股暖流.当我在家中温暖的被窝里睡着觉,而小乞丐却在寒风中露宿街头;当父母过生日,我把它忘得干干净净,而小男孩在母亲生日的那天,却没有忘记为他们献上一束鲜花,表达对妈妈的爱戴......

与他相比我是多么羞愧。我付母为我付出了那么多,但我该为他们做些什么呢?

小男孩是多么伟大啊!

风雨读后感 篇11

贾平凹《风雨》是一幅写景的叙述散文。作者借助于描写西北小村落里那些易见的景物在一场风雨中的千姿百态而表达了对社会不正之风的深恶痛绝。

风雨,从来都是一个极其平常的自然现象,但在中国文学里,风雨则一直隐喻着一些国家的变故,政治风暴,或是政策运动等,像什么有名的整风运动啊,金融风暴啊,风头,风声什么的。中国古诗里有一句山雨欲来风满楼想必大家对这个诗句是在熟不过了吧。如果从这层意义上来讲,那么再看这篇散文的意思则全出来了。

《风雨》一文开头是风来了,大片的树林感觉到了,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于是作者宏观上看到了风吹的树林鼓了再陷,陷了再鼓。

接着作者把视角切到了细小的物体身上,垂柳条风在风中无助地乱舞着;杨叶也展示着它的两面性;墙头草一样的芦苇也会倒伏下来了,在尖锐地高叫着,那叫声必定特别刺耳吧;农家的白羊被风雨声惊吓的挣断了牵线乱跑起来。出门找羊的小女孩的尖声哭泣也无法阻止风雨的呼啸。

做为攀附性极强的葡萄蔓也无法逃脱过这风雨的袭击。写到那些讨厌的苍蝇则更加诙谐了,这风雨一过,那些苍蝇则还会继续飞出去为非做歹吗?

作者写到被风雨吹落的鸟窝时,我眼角湿湿的。看到过城市的拆迁所谓的钉子户时的情景,那些巨大的挖掘机将巨手伸向那些房屋时老人孩子哭天喊地的哭叫声,到最后竟然晕了过去,但房子最终还是被强拆掉了。

因风而贴在墙上的那些废纸。东墙上贴,西墙上贴。这样的杰作在中国的大小城市的街头巷尾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那些涂在墙上百无一用的废话往往是因为风声而撤了贴,贴了撤。

作者最后写到了人,活生生的老人。这场风雨的来临对于那些不懂世事的孩子来说则完全给了他们一场嬉戏的机会。而操劳大半辈子的老人家腿上的风湿,那痛,因为这场风雨的来临显得更加尖锐,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立意吧。

风雨读后感 篇12

小说叙述了保尔·柯察金在革命斗争中有一个工人子弟成长为一名战士的历程。保尔十二岁时就进车站食堂当杂工,他当过车站食堂的小伙夫,做过发电厂的工人,之后认识了一个林务官的女儿——冬妮娅。低下的社会地位和苦难的生活练就了保尔一副不屈不挠的性格。十月革命爆发,保尔因救朱赫来而被匪徒抓走,不久被释放,离开了家乡去参军。雪天,在筑路工地上,保尔不怕风霜刺骨,仍在泥泞及冰雪中劳动。但是保尔终至失明瘫痪,因为在那些恶劣环境下的病。可他用惊人的毅力战胜了困难,走上了文学之路,拿起新的武器——他的笔,开始新的奋斗。

小说里的保尔其实就是作者他本人——尼·奥斯特洛夫斯基。

我们会遇到很多困难,在生活中,在学习中,在工作中。但是在这些困难前,我们毫不犹豫的低头了,然后找很多荒唐的理由来作为自己没有成功的借口。可是保尔没有,他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达目的不罢休,那种必胜的心理是我们这种普通人都没有的。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我们只是一再的退缩,一再逃避而已,根本没有对胜利的决心的恒心,我们都没有像保尔那样有恒心、有毅力。穆泰奈比曾说过:“人们的毅力是衡量决心的尺度。”只有毅力的大小,才能衡量一个人实现决心的程度。人最凶恶的敌人,就是他意志力薄弱和愚蠢。要是意志力薄弱还愚蠢,那他真的是无药可救。我们不能被他打败,那么我们就必须克服重重的困难,我们要相信自己,并对自己说:“我一定能行。”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怕上学,所以我装生病,但是最后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妈妈十分生气,暴打了我一顿,打得我哭爹喊娘,妈妈最后才告诉我,不能这么怕困难,要坚持,要有毅力,这样才能出类拔萃。现在,我已经是中学生了,我不再是那个调皮、不懂事的黄毛丫头

了,我经常告诫我自己要端正学习态度,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爸爸也告诉我不懂就问,不能不懂装懂,要想保尔那样毅力永存!

我知道,保尔和尼·奥斯特洛夫斯基,用他们的经历和灵魂告诉我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因为他们就是一块永不腐朽的“钢铁”。

精选风波读后感精选


我们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应侧重哪些地方呢?阅读作者写的书籍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对于作品中的情节人物我们应该更加深刻的表达感受,小编给你提供了以下的《风波读后感》,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

风波读后感(篇1)

小说主要反映的是社会封建的主题。

小说通过一场关于辫子的风波反映了当时农村社会的封建。因为一条辫子使人担惊受怕,惟恐丢失了性命!也可以从九斤老太的话中体会到这一点。

另外,我们可以看出。当七斤没有生命危险之前,村民是多么需要他,又带点嫉妒。但七斤出了事后,村民对他不理不踩,甚至认为有些畅快。最后又受到了人们的尊敬!这样的一波三折也是围绕着风波而发展的。

其中从七斤带给人们城里的新闻和赵七爷有学问而受到尊敬中又可以看出,知识是多么重要!

最后六斤还是裹了脚,这说明当时的社会并没有脱离封建的阴影。

赵七爷是一个乡村酒店里的主人,所谓的遗老,有学问的人。他总是靠假学问来骗人。塑造这个人物是为了表现长期以来封建势力对人民的统治之严酷,毒害之深,造成了国民的愚昧。

九斤老太的口头禅一代不如一代不是简单的写她不满的情绪,而是要揭示出陈旧腐朽的保守观念,从中也能看出农民的狭隘性。作者把国粹家一代不如一代的论调折射九斤老太的身上,表现了对复古家、国粹家的一种讽刺。

七斤嫂是一个欺善怕恶,不分是非,努力把自己打扮成一贯正确的人。从她的身上也可以看到国民的劣根性。

七斤是《风波》中的主要人物,他的辫子在进城时被人剪掉了,因此成为人们议论的中心。七斤没有头脑,不加分析的相信赵七爷的谎话,被赵七爷弄得神志恍惚。村里的人都躲着他,甚至有的幸灾乐祸。

风波读后感(篇2)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叫《超级活力班》,我来告诉你们其中的一些有关“食品风波”的内容吧!

自从“小土豆”这个外号诞生之后大家越来越喜欢把自己喜欢的食品和别人的名字相结合,所以他们班常常被别人误认为是餐厅。但是有些人不一样,如果惹他们的话,就会被起一个不雅的外号,比如:“彭屁”、“鸡屁股”。

大家还喜欢买食品吃,而且口袋里、衣服里、手里都是吃的,看见老师还继续吃,所以老师就下了一条禁令:谁都不许买零食、带零食。

这样一来,一些比较胆小的食品组织不攻自破,可是,还有一些食品组织依然是我行我素,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摇大摆地口嚼泡泡糖,手拿大薯片,走进了教室。老师开始了狮子怒吼,好在校长及时救阵,帮了食品组织一把。

他们班还有一个饮料组织,他们会把雪碧、可乐、橙汁甚至苹果汁、胡萝卜汁带到学校来,然后把它们弄在一块,难喝就倒掉,不仅浪费,而且配出来有可能是毒药。

读了这部分内容,我的感受很多。首先,我觉得不要给别人起外号为好,因为这对于别人是一种心灵伤害,是对别人的一种不尊重的表现,人家听了当时一定会很生气。

其次,我觉得乱吃东西也不好,难道你们老师没有说过不要买太多的零食吃吗?吃零食有两大坏处:一、买零食太浪费钱,这些钱都是父母的血汗钱。二、很多零食都是没有营养的,甚至是垃圾食品,对身体非常有害。

最后我觉得胡乱配制果汁更不好,因为如果配出来的是毒药就麻烦了,这是在拿生命开玩笑呀,我们的生命并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是父母给予的,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毕竟生命不是游戏!

风波读后感(篇3)

我读了《魔法师的帽子》这本童话书,它讲述了姆咪一家一个又一个有趣的奇幻故事。

这本书的开头很有意思,先是姆咪妈妈以信的方式写个读者的话,往后是开场白。这本书里那些鲜活可爱的姆咪们住在森林里,样子像直立的微型小河马,胖胖的,很羞涩,热爱阳光。它们同自己生活的森林环境形成了一个统一和谐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姆咪们住在山洞里,之后斯诺尔克小子建议去钓鱼,可是小吸吸把所有的东西都弄乱了,大家把一切都收拾好以后去钓鱼,它们等了两个多小时,拉起鱼竿来看,当拉起最后一个鱼竿时(它们放了好多鱼竿),好像有一个很重的东西在使劲往下拉,是马梅卢克鱼!好大的一条鱼,起码有几百公斤重。姆咪们等到鱼没力气了,就把它拖起来,就回家了。可当它们回到家时,家却变成了一座森林。又是魔法师的帽子在作怪。姆咪们在森林里玩起人猿泰山的游戏。同时,我也能感受到姆咪一家很幸福。

人们都说童话不是真实的,可它的语言是真实的,它所要表达的情感是真实的,童话中的道理也是真实的。

风波读后感(篇4)

《风波》写的一件小事貌似个小喜剧实则悲哀的意味更浓重。

临河的土场上,太阳渐渐的收了他通黄的光线了。场边靠河的乌桕树叶,干巴巴的才喘过气来,几个花脚蚊子在下面哼着飞舞。面河的农家的烟突里,逐渐减少了炊烟。一幅简单的农家画面呈现在我们面前,九斤老太骂咧咧的说着愤懑,一代不如一代。

再接着,真正的风波来了。七斤带回了一个让一家人不安的消息,皇帝坐了龙庭了。不啻于一声惊雷的话震悚着一家人的神经。不安中,赵七爷又翩翩的来了,身着一袭长衫庆祝着这个消息,赵老爷和七斤是有宿怨的,现在皇帝坐了龙庭了,辫子便很要紧了,恰恰的是七斤他就没有辫子没有辫子,该当何罪,书上都一条一条明明白白写着的。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⑷,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两手同时捏起空拳,仿佛握着无形的蛇矛模样,向八一嫂抢进几步道,你能抵挡他么!赵七爷也不细心察访,通过人丛,忽然入乌桕树后,说道你能抵挡他么!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七斤一家陷入了大恐慌。然而过了不久并没有什么确凿的坏事发生,七斤一家和人们便又浑浑噩噩的高高兴兴的生活着了。

总体看《风波》,它写出了愚昧无知的人民,狐假虎威的小知识分子,光怪陆离的社会图景里是社会无望的悲哀。

风波读后感(篇5)

关于辫子问题,鲁迅曾多次指出,它是封建种族统治的象征,是清朝统治者砍去了“古人的许多头这才种定了的”。①辛亥革命流了很多血,可“只枉然失去了一条辫子”②鲁迅感到非常失望。他在19xx年10月“感慨系之”地写了小说《头发的故事》,愤激地表示了这种失望之情,同一个月又写了《》,提醒人们,连头上这条辫子也并不就是全部革掉了,革掉了也还时时有再蓄起来的危险。直到后来,他还说过:“然而辫子还有一场小,那就是张勋的‘复辟’;一不小心辫子是又可以种起来的,我曾见他的辫子兵在北京城外布防,对于没有辫子的人们真是气焰万丈。幸而不几天就失败了。”③这篇《》,虽没有写张勋的辫子兵到处逞凶的北京,却通过虚构的发生于江南农村的一场,淋漓尽致地写出了辛亥革命没有因革去一条辫子就使社会生活发生实质性变化:现实依然黑暗浓重;保守、落后、愚昧、麻木的国民性仍未受触动;妇女儿童等弱者还遭受着精神和肉体的摧残。《》实际上是以闹剧形式出现的一场深刻的悲剧。

七斤是鲁镇一个以撑船为业的船工,由于每天要撑船进城,“很知道些时事”,便成了闭塞的乡村中一个消息灵通的“出场人物”。而且,得风气之先,他在“造反”时进城,就已被剪掉了辫子。可就是这样一个“出场人物”,也难以摆脱时代和环境给他套上的愚昧和卑怯的精神枷锁。辛亥革命仅仅革掉了他脑袋后面的一撮毛发,而脑袋里的思想依旧。他所知道的“时事”,没有半点革新色彩,只不过是“什么地方,雷公劈死了蜈蚣精;什么地方,闺女生了一个夜叉”之类莫须有的街谈巷语。他对辛亥革命,除了剪辫子以外,简直一无所知;就是关于剪辫子,也毫不理解其真正意义。他只知道,剪了辫子就有进城的“自由”,就能挣钱给一家老小吃松花黄的米饭和好香的干菜。只要保住这米饭和干菜,辫子的有无关系并不大。正由于他是处于这么一种愚昧无知的思想状态,所以一听到“皇帝坐了龙庭”的流言和赵太爷的威吓,就又为没有辫子而“哭丧着脸”惊惶不安。这时,他不仅不敢直接对抗赵七爷,就是七斤嫂对他的辱骂,也只顶了半句话,被七斤嫂打断,就含忍下去了。似乎归根到底,还是咎由自取。对政治的冷漠与无知,于命运的盲目与驯从,这就是七斤的性格所显示出来的一代农民的思想灵魂。通过这一灵魂的剖示,说明辛亥革命后的中国农村,照旧是被保守落后的空气所笼罩,农民仍然是那样麻木和愚昧。

七斤嫂比较精明泼辣,在一些事情上有自己的见地,也颇为敏感。“皇帝坐龙庭”的消息传来,她立刻幻想会有“皇恩大赦”;而一听说“皇帝要辫子”,她又“从直觉上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不妙了”。当赵七爷以其特殊打扮光临土场时,她不过“偶然”抬头一瞥,“心坎里”便禁不住“突突地发起跳来”。根据她对赵七爷的了解和他的辫子由盘顶到放下,她已觉察形势的严峻。她预感着气候的变幻,比天天进城的七斤还敏锐。可是,由于受着小生产经济地位的局限和封建统治的精神奴役,她的精明和敏感,只是用在留意个人和家庭的得失问题上;对事关国家民族前途的政治事件,她却糊里糊涂,漠然处之。赵七爷前来兴师问罪,她知道只应“竭力陪笑”,曲意奉承。在绝望之余,她又迁怒于七斤。可七斤说:“你今天说现成话,那时你……”还没等七斤把话说完,她马上用强大的火力将七斤刚要出口的话硬顶回去:“你这活死尸的囚徒……”好心的八一嫂出来劝解,不料无意中揭了七斤嫂的“短”,这使得她“两个耳朵早通红了”。可她马上耍赖编造地反击,并对八一嫂耿耿于怀,借六斤嚷着要添饭的机会,指桑骂槐地骂:“谁要你来多嘴!你这偷汉的小寡妇!”把八一嫂“气得抱着孩子发抖”。此外,七斤嫂还精于强词夺理,在批驳九斤老太时,能用一连串的强辩,把九斤老太“颠扑不破的实例”扯得七零八碎,气得老太太连连用劲地说:“一代不如一代!”七斤嫂大事糊涂、小事精明的个性描写,典型地概括了国民性中随机应变、耍赖强辩、欺凌弱者等巧滑卑怯的弱点。而这些弱点在民国后的农民身上还普遍地存在着。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经典4篇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随着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灵感爆发之后。 读后感是将阅读体验翻译成思考和感悟的形式,作品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呢?感谢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你整理的“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推荐给大家或许你也可以从中受益!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篇1】

大卫·科波菲尔尚未出世时,父亲就去世了,他在母亲及女仆的照顾

下长大。不久,母亲改嫁,后父摩德斯通**贪婪,他把大卫看作累赘,婚前就把大卫送到了他乳母的哥哥佩葛蒂学生家里。辟果提是个正直善良的渔夫。他住在雅茅斯海边一座由破船改建而成的小屋里。他和收养的孤儿艾米丽和海姆住在一起。大卫和他们过着平静的生活。

出于对母亲的思念,大卫又回到了后父家。然而,继父不仅经常责骂他,甚至剥夺了母亲照顾和爱抚他的权利。母亲去世后,后父立即把不足10岁的大卫送去当洗刷酒瓶的童工,大卫从此过起了不能温饱的生活。

他历尽艰辛,最后找到了姨婆贝西小姐。

贝西小姐生性怪僻,但心地善良。她收留了大卫,让他上学深造。大卫求学期间,寄宿在姨婆的律师威克菲尔家里,与他的女儿艾妮斯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但是大卫对威克菲尔德雇的一个名叫希普的秘书非常反感。他讨厌他的奉承。

高中毕业后,大卫去旅行,遇到了他童年的同学斯蒂尔福斯。两人一起来到雅茅斯,拜访佩葛蒂一家。艾米丽已经和海姆订婚了,她无法忍受富家少爷斯蒂尔福斯的**,于是在结婚前夕和他私奔到国外。

佩葛蒂先生痛苦万分,发誓要找回艾米丽。

大卫回到伦敦,在spenlow律师事务所实习。他从艾妮斯口中获悉,威克菲尔律师落入诡计多端的希普所设计的陷阱,正处在走投无路的境地,这使大卫非常愤慨。这时,大卫爱上了斯宾罗律师的女儿朵拉,但他们的婚姻生活并不理想。

朵拉是个容貌美丽,但头脑简单的“洋娃娃”.贝西姨婆也濒临破产。这时,大卫再次遇见了米考伯,他还是一个童工时的房东。米考伯现在是河马的秘书。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揭露了希伯现害威克菲尔德的阴谋,并导致贝西小姐破产。

在事实面前,希普只好伏罪。

与此同时,辟果提和海姆终于找到了被斯蒂尔福斯遗弃在伦敦的艾米丽,并决定带她回澳大利亚开始新的生活。然而,出发前夕,海上突然刮起暴风雨,一艘来自西班牙的客轮陷入险境,在雅茅斯沉没,只有一名垂死的乘客紧紧地握住桅杆。海姆不顾自己的危险,到海里去救他。不幸的是,他被巨浪吞没了。

当人们捡起他的尸体时,船上乘客的尸体也漂到了岸边,原来是斯蒂尔福思绑架了艾米丽。海姆的行为深深地打动了艾米丽。她回到澳大利亚后,整天在工作中寻求安宁,从未结婚。

大卫终于成了一名作家,朵拉却患上了重病,在佩葛蒂前往澳大利亚前夕便离开了人世。大卫带着悲伤到国外去放松,在这其间艾妮斯一直与他保持联系。三年后,当他回到英国时,他意识到艾妮斯一直爱着他。

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与姨婆贝西、佩葛蒂愉快地生活着。

“你知道我怎样叫一条狗或一匹马驯服吗?——我打它。我对自己说,我要驯服那些畜生,哪怕我要打得它流尽身上的没一滴血……”这句继父的语录可以说是大卫童年最好的写照。

大卫是在一个很恶劣的环境中出生的。由于天生没有父亲的缘故,让他内心充满了孤寂。尽管他童年的精神世界并不那么令人满意,但他是在一个和平温暖的环境中长大的。

直到继父出现,他的生活才开始像受苦一样。

而大卫的忍耐让我觉得十分惊讶。他是一个可怜的孤儿,面对如此痛苦的处境,他没有崩溃和放弃。书中为什么不早点安排他去找贝西姨婆呢?

我想这一方面是为了展现大卫的不屈,一方面也为了说明大卫并没有在开始就选择彻彻底底的反抗,展现了他强大心灵里懦弱一个小角落吧。

当大卫找到贝茜姨妈时,可以说他现在正上天堂的梯子。虽然一路上还有许多困难和陷阱,但大卫心中的希望帮助他驱散了黑暗。

之后发生的事情也让人们感受到了世界的冷暖。

大卫感谢那谢帮助他的人,并试图控制他眼中的**。如果说曾经的生活是地狱,而他现在正走向天堂的话,那么他并没有满足于处于天堂的现状,而是准备向地狱中的恶发起进攻。

遇到苦难,学会隐忍。“当你去寻求快乐的时候,你做得越多,快乐反而会离你越远。不如专注于别的事情,快乐便会在你的肩头栖息”.

当你快乐时,学会感恩。报答那些自救的人,遏制人性的罪恶。我想这是这本书教会我的东西。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二)

大卫·科波菲尔来的时候,他父亲死了。他在母亲和女仆辟果提的照顾下长大。不久,母亲改嫁,后父摩德斯通**贪婪,他把大卫看作累赘,婚前就把大卫送到辟果提的哥哥家里。辟果提是个正直善良的渔民,住在雅茅斯海边一座用破船改成的小屋里,与收养的一对孤儿(他妹妹的女儿爱弥丽和他弟弟的儿子海穆)相依为命,大卫和他们一起过着清苦和睦的生活。

大卫回家后,继父经常殴打他,剥夺了他母亲对他的照顾和爱抚。母亲去世后,后父立即把不足10岁的大卫送去当洗刷酒瓶的童工,让他过着不能温饱的生活。他历尽艰辛,最后找到了姨婆贝西小姐。

贝西小姐生性怪僻,但心地善良。她收留了大卫,让他上学深造。大卫读书期间,他与姑姑的律师威克菲尔德(wickfield)寄宿在姨起,并与女儿安妮结下了友谊。

但是大卫对威克菲尔德雇的一个名叫希普的秘书非常反感。他讨厌他的奉承。

大卫中学毕业后外出旅行,邂逅童年时代的同学斯提福兹。两人一起来到雅茅斯,访问辟果提一家。已经和海穆订婚的爱弥丽经受不住阔少爷斯提福兹的引诱,竟在结婚前夕与斯提福兹私奔国外。

辟果提痛苦万分,发誓要找回爱弥丽。

大卫回到伦敦,在spenlow律师事务所实习。他从安妮斯口中获悉,威克菲尔律师落入诡计多端的希普所设计的陷阱,处于走投无路的境地。这使大卫非常愤慨。

但这时,大卫堕入情网,爱上斯本罗律师的女儿朵拉。他俩婚后生活并不理想,因为朵拉是个容貌美丽、但头脑简单的“洋娃娃”.姨婆也濒临破产。

这时,大卫再次遇见他当童工时的房东密考伯,密考伯现在是希普的秘书。密考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揭露了希普陷害威克菲尔并导致贝西小姐破产的种种阴谋。在事实面前,希普只好伏罪。

后因他案并发,被判终身监禁。贝西小姐为了感谢密考伯,送他一笔资金,使他在澳大利亚发财致富,事业上取得成功。

与此同时,辟果提多方奔波,终于找到了被斯提福兹抛弃后沦落在伦敦的爱弥丽,决定将她带到澳大利亚,重新生活。启程前夕,海上风狂雨骤,一艘来自西班牙的客轮在雅茅斯遇险沉没,桅杆上攀着一个濒死的旅客。海穆不顾自身危险,下海救他,不幸被巨浪吞没。

当人们捞起他的尸体时,船上那名旅客的尸体也漂到岸边,原来是诱拐爱弥丽的斯提福兹!爱弥丽怀念海穆,去澳大利亚后在劳动中寻找安宁,终身不嫁。

大卫成了作家。朵拉却患了重病,在辟果提去澳前夕离开人世。大卫满怀悲痛,出国旅行,其间,安妮斯始终与他保持联系。

当他三年后返回英国时,发觉安妮斯始终爱着他。他俩终于结成良缘,与姨婆贝西和女仆辟果提愉快地生活在一起。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三)

起初,我并不喜欢这位姨婆,因为作者对她的描写并没有褒义色彩。比如“她径直朝屋门走来,这种凌厉笔挺的姿态和从容不迫的精神,别的人是不能有的。”“说起我姨婆的行为举止,跟常人颇不相同。

”“然后她像惯于支使人的人那样,朝我母亲皱了皱眉头。”这让我感觉她一定是一个刻薄刁钻的老太太,而且后面她对大卫母亲的生疏,还有笃定我就是个女孩的做法,使我颇不喜欢。但在她第二次出现时,我却瞬间迷上了她。

她一遍一遍地问狄克先生怎么“处置”我的时候表现的毫无主见、手忙脚乱,让我觉得她的真性情显露无疑,作者这样写更突出了她对这类事情的毫无经验,甚至不懂怎么去照顾小孩。我想起了绿山墙的安妮中的马瑞娜,她在安妮刚来绿山墙的时候完全不知道如何与她相处,这种纯朴让人觉得真实自然,不由得让我有了亲切之感。

其实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姨婆雷厉风行的个性,这种直爽、豪迈不禁让我有了油然而生的敬佩。“不过你的话,我是一句也不会相信的。”她义正辞严地为我辩护;“什么!

胡说八道!你快给我住嘴!”她严厉的呵斥住了谋得斯通先生;“那一天是那个软弱的小东西多么倒霉的日子!

”她痛心地斥责谋得斯通先生。这让我大为震惊也大为感动,在谋得斯通先生面前,他选择无条件地信任大卫,呵斥住谋得斯通先生无礼的行为。而她又是那么的善良,同情大卫的遭遇,为大卫的母亲而愤愤不平,替大卫和大卫的母亲而着想。

读到这一章时,我产生了看这本书从来没有的兴奋之感,我有一种感觉,姨婆一定会给大卫她全部的爱,让大卫从之前苦痛的深渊中走出,迎来新的光明。

果然,事情真的向好的方向发展,“我们可不能忘记你念书的事。”、“你喜欢明天就去吗?”这个豪爽的女人,她对大卫的爱,不是无条件的溺爱,而是给了他既定的方向,一心希望大卫有一个好的前途的深沉的爱。

她为了让大卫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职业就让他出去旅行,而唯一的条件就是一周给她写三封信以及动脑子思考,这让我不得不感叹她的教育方法,是那么的得体而开明。她知道要送大卫去事务所要花一千英镑,而对于汤米特雷德尔一百英镑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了,但她仍慷慨的供他学习,依旧发挥了她那雷厉风行的性格。她只为大卫的前途而考虑,而她认为职业的选定一定要与自己的兴趣爱好相投,这让我更加敬佩这位姨婆。

她对大卫的教导:永不卑贱,永不虚伪,永不残忍我觉得是这么正确,我想这也是她对自己的一个标准。在我看来,她不是一个为别人家的驴踩在自己的草坪上而气急败坏脾气古怪的老太太,而是一个睿智、善良、慈爱一心为大卫着想的老奶奶。

我想,不管多少年过去,在《大卫·科波菲尔》这本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依旧是贝特西小姐,那个最好的姨婆。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篇2】

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以下是编辑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受。欢迎阅读!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1】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大卫·科波菲尔》一书。

看到这个名字不要以为他它是魔术师大卫·科波菲尔。

《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

在这部具有强烈的自传色彩的**里,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从不少方面回顾和总结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大卫·科波菲尔》通过主人公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多层次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突出地表现了金钱对婚姻、家庭和社会的腐蚀作用。

**中一系列悲剧的形成都是金钱导致的。

摩德斯通骗娶大卫的母亲是觊觎她的财产;爱弥丽的私奔是经受不起金钱的**;威克菲尔一家的痛苦,海穆的绝望,无一不是金钱造成的恶果。

而卑鄙小人希普也是在金钱**下一步步堕落的,最后落得个终身监禁的可耻下场。

狄更斯正是从人道主义的思想出发,暴露了金钱的罪恶,从而揭开“维多利亚盛世”的美丽帷幕,显现出隐藏其后的社会真相。

在人物塑造上,大卫·科波菲尔无疑倾注了全部心血。

无论是他在孤儿院遭受的磨难和磨难,还是他成年后不屈不挠的奋斗,都显示了一个小人物在资本主义社会寻求出路的痛苦历程。

经历了艰难困苦,尝到了人间的幸福和温暖的大卫,靠的是他真诚坦诚的性格、积极向上的精神和纯洁友好的心灵。

安妮斯也是作者着力美化的理想的女性。

她有外在的美和内在的美德。她坚持保护被希普欺负的父亲,支持遭受挫折的大卫。

她最后与大卫的结合,是“思想和宗旨的一致”,这种完美的婚姻使**的结尾洋溢一派幸福和希望的气氛。

他们都是狄更斯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理想的体现。

这种思想的形成离不开狄更斯的个人经历和好恶。

他始终认为,处于被压迫地位的普通人的道德情操,远远好于统治者和压迫者的道德情操。

正是基于这种信念,**中许多普通人如渔民辟果提、海穆,尽管家贫如洗,没有受过教育,却怀有一颗诚朴、善良的心,与富有的斯提福兹及其所作所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然,这种强烈的对比还反映着狄更斯本人的道德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这部电影中主要人物的结尾就是沿着这条线设计的。

如象征着**的希普和斯提福兹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善良的人都找到了可喜的归宿。

狄更斯希望用这样的道德观来改造社会,消除人类的罪恶,这是他的局限。

《大卫·科波菲尔》在艺术上的魅力,不在于它有曲折生动的结构,或者跌宕起伏的情节,而在于它有一种现实的生活气息和抒情的叙事风格。

在这部作品中吸引人的是血肉之躯,具体生动的人情,以及不同人物的个性特征。

如大卫的姨婆贝西小姐,不论是她的言谈举止,服饰装束,***恶,甚至一举手一投足,尽管不无夸张之处,但都生动地描绘出一个生性怪僻、心地慈善的老妇人形象。

至于对女仆辟果提的描写,就更精彩了。

狄更斯也是一位幽默大师,**的字里行间,常常可以读到他那诙谐风趣的联珠妙语和夸张的漫画式的人物勾勒。

评论家认为《大卫·科波菲尔》的成就,超过了狄更斯所有的其他作品。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2】

这个暑假,我读了《大卫·科波菲尔》这部世界级的文学名著。

我回味无穷,回看大卫那像长河般的岁月故事,实在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大卫,是一个没有爸爸的可怜孩子,从小便与他的妈妈相依为命,很可怜,很可怜。

不仅如此,在大卫的童年,也有许多恐惧和仇恨。这些不好的因素呢?他们来自大卫继父门得斯通的兄弟姐妹。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篇3】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一:

我总是告诉自己:这是一个民族盛世的时代,你有无数的理由放弃你原来的梦想,但是如果你能找到一个理由说服自己继续下去,你就应该冷静地坚持下去

看完《大卫科波菲尔》,体会到主人公大卫悲欢离合的一生,感触颇深。

《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半自传体的**,作者借“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从某些方面回顾和总结自己的生活道路,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突出表现了金钱对婚姻、家庭和社会的腐蚀作用。

作者以诙谐的幽默、细致的精神分析和现实的描写,给读者带来了一位善良、纯洁、进取的大卫。书中人物描写十分精彩,个性鲜明。商量、诚挚、聪明、自强不息的大卫,宽容博爱坚强的阿格尼丝,善良仁慈重情的贝西,天真单纯的多拉,忠实的女仆佩格拉,单纯幼稚的艾米丽,歹毒阴险的希普,众多人物在狄更斯笔下都有启发到读者,之中大卫深深吸引了我。

大卫,是一个遗腹子。母亲在嫁后饱受继父欺辱。母亲死后被送去做童工,食不果腹,生活凄惨。

历尽艰辛,大卫出逃找到了姨婆贝西,与贝西生活在一起。在经历了所有的困难和逆境之后,他终于在自己的努力下取得了进步,并坚持不懈地取得了事业上的成功和家庭的幸福。大卫的勇敢坚强自信着实打动了我。

面对诸多光环,寄宿学校的孤独,母亲的死亡,继父的虐待,逃亡的艰辛。姨妈破产了,多拉去世了,一系列的痛苦,他没有放弃,甚至不想放弃,相反,他满怀希望,在繁荣昌盛的逝候更加努力,摔倒了,立刻爬了起来。这种不屈不挠的毅力、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自强不息的勇气,是当今青少年所缺乏的。

我们本应该远胜于他,毕竟我们比他幸福得多,我们生活在如此和平安定的年代,少了那么多艰辛的挫折。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应该在没有那么多困难的情况下取得更大的成功,但我们总是与成功背道而驰。越来越多的人只会安于享乐,否极坦然,一旦遇到一丁点挫折就乱了阵脚,不知所措,殊不知自己已经陷入了怪圈,危机四伏,连大卫半分也比不上。

现在的我们不是应该好好反省自己吗?

一旦确定了这个目标,我们就必须努力走向幸福。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二:

我轻轻合上狄更斯的巅峰之作《大卫.科波菲尔》,慢慢闭上眼睛,书中许多感人的情景一幕幕浮现在我眼前.......

**以大卫的成长经历为主要线索,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广阔的社会图景。大卫小时候在辟果提的帮助下,和母亲过着幸福的生活。然而,有一天,摩德斯通的兄妹闯入破坏了这个和睦的家庭,大卫的母亲被折磨致死,他被迫做童工。后来,在辟果提的帮助下,他找到了贝西阿姨,在贝西阿姨的帮助下,他恢复了学业,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学徒,成为一名著名的作家。

后来,他与美丽单纯的朵拉一见钟情,但这段不成熟的爱情不长,朵拉死了,大卫陷入了无尽的悲痛中,一直深爱着他的艾妮斯对他不离不弃,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大卫取得了爱情事业双丰收。

书中还插入许多精彩的故事,如密考伯夫妇悲惨的生活遭遇,斯特朗夫妇一波三折的感情经历,还有希普的阴谋诡计等等,一会儿让人神经紧张,如临深渊,一会儿让人害怕,如临大敌,一会儿又让人高兴,笑逐颜开。

令人欣慰的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大卫无论身在何处,始终保持着勤奋、正直、仁爱的精神,深受师生的喜爱。虽然里面有许多残忍恶毒的人,但他们并没有得到好的结局。也有许多诚实善良的人,我不能忘记。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篇4】

相对于开学后那段忙碌的季节,假期的确是欣赏世界名著的好时光。在风雪飘舞的天气下,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舞动着我的心扉,舞进了我的记忆。

我是怀着寻访狄更斯生活细节的态度来阅读这部小说的。而同时我也在依据这部小说来推测狄更斯的生活道路以及人生哲学。在阅读中,我发现狄更斯笔下的大卫是如此勇敢,如此不屈不挠。

他从小就成了孤儿,还受到继父的欺辱,尝尽了人间之苦,然而,经历了大苦大难之后,他终于尝到了人间最好的幸福——温暖,但回首他的成长,我突然明白这幸福并不是由于上天的垂怜,而靠的是他的友爱、勤奋、直率的品质,最重要的是,虽然生活折磨着他,但他并未被生活改造,一颗纯洁的心一直陪伴着大卫,也感染了大卫生活的人。通过越来越快乐的大卫,我也看到了另一个主角:阿格妮斯。

她既美丽温柔、品质高尚,又在不停地保护着受挫的大卫和受欺骗的父亲。我觉得作者正不遗余力地把一个近乎完美的女人摆在我面前。她和大卫都是狄更斯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理想的体现,代表了狄更斯对读者的关注:

被压迫者虽没受过教育,但他们却普遍拥有善良的心地;相反,压迫者的情操,却远小于那些贫民。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理解了狄更斯创作的目的,并对他产生了深深的敬意。

坏人物的出面按理都会伴随着狂风暴雪的,可我确实在风和日丽的少有冬日阳光午后接触希普的。看来这个混蛋把上天也给骗了。他总是在别人面前谦虚。有时我想知道作者是否同情他。

不过,我真的很佩服他的耐心。埋葬他花了很长时间,他终于露出了凶残的面容。他得到了荣耀,但却被送进了监狱。哼,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被他折磨的人恢复了善良,但他再也没有机会看到光明。

当你仔细想想,希普反映了在一个颓废的社会里,对金钱的追求太流行了。正是对金钱的追求,使他一步步走向堕落和黑暗。

不过,当我突然想起斯蒂福恩的时候,(事实上我这辈子也不想再想起他了),希普的罪恶就显得微小了。不管怎么说,希普是被**引向堕落的,而斯蒂福恩本身就是堕落。在需要的时候,他即可以把人性最光辉的一面展现,又可在无意识中迷惑他的猎物。

他的恐惧使我发抖,因为他的善良不是假装的,而是真实的!但他也想尝一尝欺骗的滋味,所以他做到了。不知道他是不是双鱼座的人,如果是的话,那么他就是继承双鱼座特点的黑天使。

认识了斯蒂福恩后, 意识到狄更斯正在揭开那“维多利亚盛世”的美丽帷幕,让那些隐藏在美丽之后的恶果显现。

没有爱的生活是不完整的,所以描写生活的小说离不开爱。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先是大卫的三段情恋,再是女仆与车夫的爱情,还有那博士以及小艾末莉的情恋故事,每一段都带给我不同的感悟。“巴基斯愿意”,多么朴实的语言,却在诉说着感人情感的开端。

与此相比,汉姆与小艾末莉多了一份悲痛。当汉姆等待着小艾末莉回来时,我认为他忘不了的是往日的那种感觉,而不是记忆中的那个人,可我错了,19世纪的工人有着我无法想象的忠贞的心。当我看到大卫爱上阿格妮斯时,我对他的流放有点不满,因为我不想让这位英雄如此深情。

不过,博士的爱情让我幡然醒悟:没有什么比志同道合更取悦婚姻了。我很震惊,他的妻子毫不犹豫地嫁给了年长的一个,因为她有共同的语言。我了解了婚姻的真谛,也看到了狄更斯对这种婚姻的向往和崇敬。

各种各样的爱,给了我太多的启迪,也让我的心走进了这本书的最后一支舞。

而我认为,贯穿全文的,一直是“人性”二字。美丽的性格应该让我铭记,眼前的世界正在被冲淡,被冲淡,有点憔悴。

雪早以停了下来,我想说:幸福需要双手创造;人性需要我们继承狄更斯的思想,用幸福创造。

2025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经典5篇


读后感怎么能写好?作品这本好书教会了我们很多东西。而读后感则是记录交流后的心得与感悟的最好凭证,编辑从各个方面搜集和整合资料使这篇“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更加全面,阅读本文后您将能够获得一些新的见解!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篇1)

我读了《大卫·科波菲尔》这部世界级的文学名著。我回味无穷,回看大卫那像长河般的岁月故事,实在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大卫,是一个没有爸爸的可怜孩子,从小便与他的妈妈相依为命,很可怜,很可怜。不仅如此,在大卫的'童年里,还有许多恐惧与憎恨,这些不良因素是从哪里产生的呢?是从大卫的继父——谋得斯通姐弟俩的手中产生的。我憎恨这两个坏东西,是他们俩联手制造了混乱与恐惧,还使大卫的母亲,在恐惧中离开了这个没有希望的世界。大卫悲痛欲绝,我也不禁潸然泪下。噢,对了,大卫妈妈的离世,让大卫家的女仆佩格蒂也悲痛万分。

还在大卫妈妈活着时,那两个坏东西就将大卫送进了以严肃闻名的萨伦学校。大卫在这个学校受尽了苦难,也认识了一个后来的好朋友——特雷格尔。我对这位新朋友很同情,因为他常常被老师们殴打。

大卫的妈妈死去后,大卫被送去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里当童工,大卫受不了折磨,跑到了他的姨婆家里。他的姨婆十分果断地收留了他,还送他到一家很有名气的学校学习。毕业后,大卫当了律师,我很高兴,也为大卫骄傲。

随后,大卫还与斯潘洛家的那朵小花——朵拉结了婚,我很惊讶,大卫还这么小,怎么可能会结婚呢?后来,我才了解到,原来外国人都是很小就结婚的,这才让我放下心来。但是,上天又给了大卫一个毁灭性的打击——朵拉与小狗吉卜手拉手地走了,大卫又一次陷入到死亡的悲痛中,太可惜了!

大卫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消沉,终于从痛苦中恢复了过来,他又爱上了爱格妮斯,这使我逐渐对大卫失去了一些好感,因为他有些多情!

大卫最终与爱格妮斯举行了婚礼!他们之间的爱,逐渐根深蒂固。爱格妮斯不仅爱他,还默默地支持他,使大卫的学习又进步了,并且帮助大卫最终成为一名,赫赫有名的作家,我既羡慕他,也真心地祝愿他们能够白头偕老,平平安安!

我想到了大卫的一生,被爱包围着,温暖与幸福也守护着他。但是,我从大卫身上看到,只有用双手去创造幸福,才会更加幸福!这就是幸福之真谛!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篇2)

如果说要点评这部作品,感觉自己还没有那个能力,只能说说通过阅读《大卫.科波菲尔》,我学到什么:

1、作为一个女孩子,我们不仅要美丽,善良,也要勇敢,智慧,要有能力保护自己和自己爱以及爱自己的人,如大卫的母亲,虽然漂亮,善良,却懦弱,愚蠢,连自己的儿子大卫也保护不了

2、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能眼高手低,像米考伯夫妇一般

3、于爱情,我们要选择一个和自己三观一致,志同道合的人,相互欣赏,相互帮助,相互扶持,一起走过一生。看人不能只看外表或是学历,身份等一些外在的因素,珍惜身边真正值得你爱的人,大卫有爱格妮斯,艾米丽有汉姆。一辈子很短,找你让你觉得心安的人过一辈子。

4、于教育,朵拉的父亲把朵拉保护的很好,使其不食人间烟火,连基本的自理的能力都没有,遇到遇到变故,便不能很好的处理。爱格妮斯的父亲虽然也因为爱格妮斯母亲的过早去世把她保护的很好,不过却让她当小管家,从各方面培养女儿。总有一天,儿女会离开父母,要教给孩子生活的能力,勇气,注重培养孩子坚毅的品质,如姨婆在其破产,而非真的破产,其实姨婆还有2000磅,但却告诉大卫破产啦,实则是想看大卫如何面对艰苦的生活,锻炼大卫的意志,让其能够更快的成长。

5、对于长辈对于晚辈的事,得让他们自己去经历,可能姨婆一开始就觉得爱格妮斯更适合大卫,但是并没有妨碍大卫和朵拉在一起,当其在生活中遇到问题时,也让大卫不要想着去改变朵拉。在艾米丽私奔之后,佩格妮先生没有责备,而是想着怎么把艾米丽找回来,希望艾米丽不要吃苦,这真的很难得,对于家长,当子女犯了错误时,我们要让孩子觉得我们是他们最坚强的后盾,无论怎样都不会离开他们,只有这样才不至于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有越远

……读他人的故事,思考自己的人生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篇3)

《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大师查尔斯·狄更斯的代表作之一。

小说中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是个遗腹子,继父对他和妈妈横加虐待。妈妈不久后过世,科波菲尔沦为孤儿,他找到了姨婆,在她的监护下开始新的生活。世事变迁,亲情友爱让人欢喜,风波和伤痛予人磨炼,科波菲尔最后成为一名成功的作家,并与至亲爱人幸福地在一块。

小说中语言诙谐,爱憎分明,情节曲折,画卷宏大,体现了作者一贯的写作风格。但因专门列叙事件及其年月的传记,我感觉不但读起来沉闷,也不可以使人多知晓性质和品格。

但我还是硬着头皮把这部小说给读完了,虽然并没深读,但主人公科波菲尔一生中所经历的事情,我都感受颇深。我感觉科波菲尔的一生是不平凡的,至少对于他一个人来讲是如此的。

譬如他的继父在他妈妈死后,把他打发去做一个不合适他的工作时,他选择了逃跑去找姨婆寻求帮。这正说明了科波菲尔不甘心过这种平凡的生活,读后感。他有梦想,他想做一个有常识的人。所以他去找那个唯一能帮他的人——姨婆。在他寻求帮的过程中,我感觉他是勇敢的,由于他敢于反抗并做出实质的行动。在逃跑的过程中,他也遇见很多困难,但并没使他放弃。

而小说中开头写科波菲尔的姨婆是以一种恶狠狠的姿态出现的,使人在她身边感到被压迫,并且想要逃离她。但从她决订做科波菲尔的监护人的事件当中,可以看出她的内心是善良的,并且通情达理。与她那有时凶狠,有时冷漠的外表完全相反。

最后就是小说结尾中科波菲尔的成功。我觉得他成功是什么原因有不少,不止是由于他一个人,可能还遭到他的亲人、朋友与爱人的影响。总之这个结果对他来讲是意义非凡的。

所以即便再平凡的一个人的生活当中总有那样一处不平凡的地方。起码对于当事人来讲是如此的,由于可能在大家眼中不起眼的地方,却是其他人最不平凡的地方。如科波菲尔,正是由于他不平凡的性格特点和生活中一件件不平凡的小事或大事,给他铺成了一条不平凡的生活的道路。

所以,那些在追求梦想道路上失去信心的大家啊,请勿放弃,运势学会在自己手上,相信自己是最棒的,努力给自己一个不平凡的生活。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篇4)

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是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了一个孤儿少年大卫·科波菲尔的成长历程。这部小说不仅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更是一部关于生活、爱情、友情和人性的真实写照。读完《大卫科波菲尔》,我深受感动,同时也有许多感慨。


小说的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是一个非常善良、聪明、有才华的孩子,但他在成长的过程中经历了许多的磨难和困苦。从小失去了父母,被送到了严苛的寄宿学校,遭受着虐待和欺凌。在这些苦难中,大卫却展现出了坚强和乐观的品质,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勇气,最终成功地走出困境,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在大卫的成长过程中,他遇到了许多不同命运的人,有善良的朋友、宽厚的老师、疼爱他的保姆,也有阴险的亲戚、自私的同学、欺骗他的情人。这些人物形象各具特色,生动鲜明,给整个故事增添了很多色彩和张力。他们或帮助大卫,或伤害大卫,让他在人生道路上走的更加曲折和坎坷。但正是这些人物形象的交织与碰撞,让大卫的成长故事更加引人入胜,让读者更能感同身受,更能理解人性的复杂与多样。


除了人物形象的丰富多彩,小说《大卫科波菲尔》还描绘了19世纪英国的社会风貌和生活景象。狄更斯以其独特的观察力和细腻的笔触,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种种弊病和不公,同时也展现了那个时代人们对爱情、家庭、友情的珍视和追求。这种社会风格和人性描写,让小说既具有了历史的价值,又表现出了普遍的人性关怀,让读者对自己的生活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从《大卫科波菲尔》中,我们可以看到狄更斯对人性的洞察和关怀,看到他对人性的复杂和多样性的理解。在这个看似美好却充满了阴暗面的世界里,人们需要勇气、智慧和善良,才能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理想。正如大卫·科波菲尔一样,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绅士,不仅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也给周围的人带来了希望和勇气。


《大卫科波菲尔》是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它不仅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更是一部人生教科书。它告诉我们,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和挑战,只要敢于追求、坚持努力,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读完这部小说,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深刻的思考,对人性的真谛也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我相信,《大卫科波菲尔》会一直陪伴着我,鼓励着我前行,让我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和困难。愿我们都能像大卫·科波菲尔一样,勇敢前行,尽情享受生活的美好!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篇5)

《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批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的一部著作。

本书有激烈的自传颜色,更能深深感动读者,作者将一些亲身经历融入其间,使著作实在、真挚又洋溢着真情。

大卫是个命苦的孩子,自幼失怙,母亲改嫁,他遭继父不公对待被逼外出漂泊,当我读到这儿时,我的心里浮现出小大卫困苦飘流的现象,认为他会向命运垂头,而现实并不如此,他正派勤勉,乐于助人,面临人生的波折困苦,他却毫不躲避,也不低沉,而是刚强而达观地面临。

在他趾高气扬预备大显神通之时,他又遭受了严酷的冲击,妻子逝世,心里的悲苦天然无从去说,这时分幼时的玩伴爱妮斯走入了他的国际,她令他尝到了人世最真挚最扣人心弦的温暖,他们走到了一同,真情与爱战胜了漆黑。

大卫的终身不光有情更有许多的伪君子,阴恶狡猾的默德斯通姐弟、残暴的校长、心胸恶意的希普等等。这些人都曾损伤过大卫,却使大卫愈加爱惜来之不易的夸姣,成为了正义的人。他终究名扬四海,成为了了不得的大作家,与妻子爱妮斯过上了夸姣的日子。

正所谓恶有恶报,小说表现得酣畅淋漓,这也是咱们如今社会所缺少的,一颗仁慈的心温暖的不只是自己,还有许多身边的人,这也正是狄更斯所希望的.:“身处绝地心不死,心诚向善暖人世。”

最新放风读后感(经典13篇)


接下来将由编辑为大家讲解“放风读后感”。读书是一种思维的训练,人格的修炼,我们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禁被作品中的深意所触动。读后感的内容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让您品尝这篇味道独特的文章!

放风读后感(篇1)

当别的小朋友欺负我的时候,你总是挡在我的前面,即使是一对对六;当我为了赢得爸爸的爱,让你去追那只蓝色的风筝时,你毫不犹豫转身就跑;当我们被那些霸道的孩子拦住去路时,你勇敢得举起弹弓说,放我们走;当那些孩子堵住你那风筝的去路时,你默默的承受了他们对你的强暴,口中喊着:为你千千万万遍。

他是哈桑。阿米尔家仆人的儿子。

因为出生在富贵家庭,他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和自己家仆人的儿子从小长大,一起拥有最快乐的童年,但是当爸爸对那个和自己从小长大的哈桑露出友爱时,他内心充满嫉妒。因为是少爷,他一次次接受着哈桑对自己的保护,并觉得理所应当。直到他亲眼看着哈桑为了自己而受别人欺负,却没有上前阻止时,他意识到这是他骨子里的懦弱。因为无法承受悔恨,他一错再错,用冤枉哈桑的手段将其赶出自己的家门。所有这一切,这让他背负悔恨26年。

他是阿米尔。哈桑的少爷,同时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追风筝的人》,一部将人性透明化的书,那些人性的弱点,人性的善良,以及那个年代的阿富汗的历史,所有这些都会让你陷入深深的思考。

没有谁这辈子不犯错,当把罪行化为善行的那一天就是你赎罪的时候。世间一切皆有因果。当遭遇灾难的时候是否应该反问自己一声,我是否曾将同样的伤害带给别人?

每种罪行最后都可以归结为盗窃。欺骗是盗窃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杀人盗窃别人生命的权利,那么是否应该经常反问自己,是否盗窃了什么东西?

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没有什么可以无法弥补,我开始相信每种错误都有补偿的机会,虽然在这其中,是的,你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坦诚,让沟通更加有效。将罪行埋在心里是最愚蠢的做法,没有愿意尝试说出来的那一刻感觉是多么棒!

伤害,从出尔反尔开始。即使是一个小孩子,也会将你对他所做的承诺记得一清二楚,何况你周围的人都和你一样聪明。如果不能做到,请不要轻易地承诺。

很琐碎、很平淡的东西,才会构成人世间的最美好最温暖的东西,比如,亲情、友情、阳光、写作。正如我在这里将我读过这本书后的感想分享给大家一般。

放风读后感(篇2)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放风读后感(篇3)

生活中有很多很多瞬间,对于仰望星空、俯瞰大地的人,感受是不一样的。请不要追问,是啤酒选择了狗子,还是狗子选择了啤酒,你永远不会得到标准答题。《放风》书封耀眼的是“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或许是我们这个时代太宽容,连喝酒都喝出了主义。不过主义在最初的构造中,无非是对思想的类比。只要活着,我们就会不经意地蹦出一个又一个奇怪的想法,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把想法记录下来。狗子的“有心”,让自己与芸芸众生隔离开来,成为一种独特的存在。

人总是有些追求的,在追求中发现生命的绚美与凄凉。嬉笑的口吻,一度让读者以为狗子是为写而写,归类于无病呻吟,或者揣着明白说着糊涂,但生命中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对认真的误解。为了追寻太宰治的目光,狗子从南走到北,从西走到东,透过他人眼眸中的闪亮与阴暗,发现生命永远不会被感知。

《放风》让读者觉得自己也可以成为作家,然而,真相总是姗姗来迟,却从不缺席。当且仅当悟性极高的人才能在酒醉之后写就经天纬地之文章。与其说狗子的生活来源于对某家报刊日本无赖派专栏的写作,不如说他已经将之作为一种生存方式与思维依赖。当真正出现在太宰治坟前时,前尘往事却变得异常清晰,仿佛自我就是为之而生、为之而乐。

不喝酒的人是很难想象一群人头脑发热,没有意义、争先恐后地将自己灌醉,含着眼泪看着彼此,是觉得空间太广阔,还是时间太慌张,真的是寄希望于酒,消除一切人间悲欢吗?不过,狗子即使醉了,也不隐晦自己对杯中爱的不舍,那种被酒精带来的廉价快感足以让自己觉得是世间万物的中心。

四季的分明,让身处其中的青年总是有着不切实际的想法。春天,对于众多写作者而来,是伤感的源泉。狗子也不例外,只不过他将触角由自然延伸至社会,听闻楼道里此起彼伏的装修声,确实让人心神不安,谁愿意与噪音相伴呢?唯一可以解脱的是落寞的冬日,尽管不再相信“科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放风》开创了读者对于“后”的解读。“后”是一个很生动很开放的概念。虽然我们对于过往没有重新踏勘的能力,但是立于此时此刻,对于此后发生的故事,总是有些猜想的。于是年年计划年年荒废,说出的话、写过的句子不能当真,或许时间不用在舞文弄墨上,却是一件令人厌恶的事情。正因为有了对“后”的期盼,狗子才坚定了踏上四面八方的行程。

放风读后感(篇4)

xx年11月26日,今天终于把这本《追风筝的人》看完了,前后加起来可能用了一周的时间,算是比较快的看完一本书,可能也是因为比较好看,所以拿出所有空闲的时间去阅读。

这本书里人物构造很简单,全书加起来可能也就几十来人,时间短也比较紧凑,从作者的五六岁到四十出头。平凡的故事,简单的语言,让人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正本书以作者自序的方式书写,整个故事前半部分是记录跟童年玩伴一起的时光,后半部分是回忆童年玩伴的记录。作者的玩伴哈桑若隐若现的贯穿整个故事,从作者小时候对哈桑的喜爱到对哈桑的嫉妒到对哈桑的愧疚再到对哈桑的怀念,故事最后作者把对哈桑的种种感情全部化成爱给了哈桑的儿子,也是他自己的侄子。

本书中的作者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少爷,他的爸爸是一个很成功的生意人,他的妈妈生他时难产而死去了,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但是父亲似乎把母亲的离世怪在了他的头上,对他总变现出爱理不理,而他却一心想讨好父亲,想从父亲那里得到跟多的爱,这让他的童年很疲惫,相反,他们家仆人的儿子哈桑却总能事事得到父亲的认同,哈桑跟作者一起出生一起长大,父亲对哈桑的疼爱让他觉得远远超过了自己,于是他对哈桑的感情即是好玩伴也是绊脚石。作者和哈桑总是被几个比他们大的小孩欺负,有一回因为哈桑保护作者而惹恼了那几个小孩,而那几个小孩一直在寻找报复机会,刚好在风筝比赛那天,哈桑因为追赶掉落的风筝而被那几个小孩堵住,并对他进行了性侵,作者看到了这一幕但是并没有勇气站出来阻止,哈桑对此并不怪作者,但是作者自己做贼心虚,内心的愧疚使他远离哈桑,甚至编造谎言来诋毁哈桑,以至于哈桑的父亲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作者家。

哈桑离开以后,作者过上了几天心平气和的日子,但是好景不长,因为俄国的侵略,让作者的家园战火连连,作者和父亲不得不放弃所有,背井离乡逃离自己的故乡,几经周折来到美国生活,在美国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作者和父亲为了生计吃了不少苦头,总算日子平稳一些时父亲却因病离世,在父亲去世前在作者的请求下父亲帮作者向同乡一个将军的女儿提了亲,并且成了亲,不就父亲就去世了。

父亲去世后没多久,作者收到了小时候最喜欢的一个父亲朋友的来信,心中说这位叔叔已经病入膏肓,想要见作者组最后一面,于是作者只身前往叔叔所在的地方,达到以后叔叔告诉了他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从小的玩伴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亲弟弟,这让作者很吃惊同时也给作者带来深深的懊悔。叔叔说自己已经找到哈桑,并且同哈桑一家人住在作者老家的老房子里,最后却因为种族问题哈桑和他的老婆丧命与此,而叔叔希望作者能去解救哈桑唯一的儿子,也就是作者自己的亲侄子,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作者最终踏上了自己最讨厌的故乡,去解救哈桑的儿子,几番艰难斗争后顺利救下侄子,并且想尽一切办法带着侄子回到了美国,作者的妻子很欢迎小侄子的到来,像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他,但是小侄子因为受过的一些伤害,不愿去接近任何人,对作者一家人更是冷若冰霜,但作者没有放弃,一直热情以待,最后在一场风筝比赛中两人的关系才缓和下来,小侄子也才露出一点微笑。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象,但是我们也基本能猜出小侄子冰释前嫌,一家人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

放风读后感(篇5)

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描述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小说的简介,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怎么追?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在我们看来,这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尽管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文中多次写到“为了你,千千万万遍”是的,也许是感恩,但更多的是出于对朋友的付出。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

放风读后感(篇6)

女人告诉男人她要的感情就像放风筝,并且说她就是那只风筝,天性喜欢自由自在,他是放风筝的人,手中握着收回她的线。为了避免成为一个自私的男人,他们之间开始了最自由的关系。当看到她与另一个男人亲密谈笑时,男人学着不嫉妒还会绅士地微笑,尽管他的心在绞痛;当她在深夜一点最终回家时,男人学着不担忧还会微笑着让她早些睡,尽管他刚才一向担心她是否遭遇到什么不测。他也成为最自由的男人,不必担心她会抓着他,闻他身上是否有女人的香水味,不必编出任何晚归的借口;还能够大大方方地和过去的女朋友喝茶,和公司客户聊到深夜,尽管他一向担心此时的她在做什么。

但当一个雨夜,男人的汽车在路上抛锚了,电话也淋湿发生了故障,直到半夜三点才回到家。门口的女人泪流满面地扑进他怀里,哽咽地告诉他她所有的担心与无助。男人心疼地搂住她说他不明白她会如此担心。“我当然担心,我担心死了,因为你是我最爱的人啊!为什么,你从来不担心我,不问我去哪里了呢?”女人委屈地说。男人愕然地回答:“我以为你喜欢自由。”女人凝视着他:“我是喜欢自由啊!可是飞得再高再远的风筝,也有想休息的时候。你只会放风筝,却忘了收风筝。有你的支持,休息过后的风筝才能飞得更高更远啊!难道你忍心让风筝孤独的在天上飞?”男人紧紧地抱着女人,突然间明白自我是世界上最傻的放风筝的人。

感情的确就如同放风筝,如果只拉不放,风筝就会飞不起来或因线绷得太紧被风吹断;如果只放不拉,风筝就会飘向远方或因线太松而掉地上。

放风读后感(篇7)

12岁的阿富汗富家爷阿米尔与人哈桑情同足。然而,在一场风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无法原谅自己当对哈桑的背叛。阿米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随性翻开这本书,开始是被作者朴实的语言所打动,被简介中的“一个惊天谎言”所吸引。而随着阅读的深入,这部小说的纯净,真挚,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以及那曲折的故事情节都深深地让我沉醉。

这是一个让人伤心的美丽故事。阿米尔和哈桑,同父异母的兄弟,喝同一乳汁长大的两个孩子,却有着如此不同的对人态度与命运:一个是忠诚善良的“哈桑”仆人,一个是自私懦弱“阿米尔”少爷;一个为了主人真诚相待、死而后已,一个为了得到父爱不断的欺骗。两个人曾经有过那么美好的友谊,但是,不同阶级的两个人是根本不可能真正成为朋友的。毫无疑问哈桑却终其一生在做这份友谊的殉道者,是一个悲剧,善良的他却得不到命运之神的一丝眷顾,也许是他已被奴性的思想在作怪,这是何等的不公!他的身世和种族,注定他只能成为阿米尔人生中的,抑或阿富汗乱世中的一把打散的黑灰。他注定是那个为他人追风筝的人,随着风筝落地永远地飘逝了,仅留下那句刻骨铭心的话语“为你,千千万万遍!”。

二十六年中,阿米尔希冀着“忘记往事,让活下去更容易些”。然而那个追风筝的少年和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却让懦弱的阿米尔无法逃脱。二十六年后,阿米尔最终重回阿富汗,走上自我救赎之路。历经曲折,他把哈桑的儿子带回了美国,也追到了自己的“风筝”。

本书是以风筝贯穿全文,与其说,小说是在追风筝,不如说作者是在追回忆,追哈桑,追忏悔,追那与哈桑一起度过的幸福快乐的童年!哈桑是个总能追到风筝的人。对于喀布尔天空中掉落的风筝,他可能是因为某些特殊的能力,而对于人生中的“风筝”,他用的是真挚的“善”。自我忏悔、救赎中,懦弱的阿米尔最终也用自己的善追到了失落的“风筝”。其实,每人都会有自己失落的“风筝”,直面内心,我追到了吗?你追到了吗?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放风读后感(篇8)

2018年11月26日,今天终于把这本《追风筝的人》看完了,前后加起来可能用了一周的时间,算是比较快的看完一本书,可能也是因为比较好看,所以拿出所有空闲的时间去阅读。

这本书中的人物结构很简单。整本书可能加起来有几十个人。从作者五六岁到四十出头,时间既短又紧。平凡的故事,简单的语言,让人沉浸在场景中,迷恋不已。

正本书以作者自序的方式书写,整个故事前半部分是记录跟童年玩伴一起的时光,后半部分是回忆童年玩伴的记录。作者的玩伴哈桑若隐若现的贯穿整个故事,从作者小时候对哈桑的喜爱到对哈桑的嫉妒到对哈桑的愧疚再到对哈桑的怀念,故事最后作者把对哈桑的种种感情全部化成爱给了哈桑的儿子,也是他自己的侄子。

本书中的作者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少爷,他的爸爸是一个很成功的生意人,他的妈妈生他时难产而死去了,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但是父亲似乎把母亲的离世怪在了他的头上,对他总变现出爱理不理,而他却一心想讨好父亲,想从父亲那里得到跟多的爱,这让他的童年很疲惫,相反,他们家仆人的儿子哈桑却总能事事得到父亲的认同,哈桑跟作者一起出生一起长大,父亲对哈桑的疼爱让他觉得远远超过了自己,于是他对哈桑的感情即是好玩伴也是绊脚石。作者和哈桑总是被几个比他们大的小孩欺负,有一回因为哈桑保护作者而惹恼了那几个小孩,而那几个小孩一直在寻找报复机会,刚好在风筝比赛那天,哈桑因为追赶掉落的风筝而被那几个小孩堵住,并对他进行了**,作者看到了这一幕但是并没有勇气站出来阻止,哈桑对此并不怪作者,但是作者自己做贼心虚,内心的愧疚使他远离哈桑,甚至编造谎言来诋毁哈桑,以至于哈桑的父亲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作者家。

哈桑离开以后,作者过上了几天心平气和的日子,但是好景不长,因为**的侵略,让作者的家园战火连连,作者和父亲不得不放弃所有,背井离乡逃离自己的故乡,几经周折来到美国生活,在美国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作者和父亲为了生计吃了不少苦头,总算日子平稳一些时父亲却因病离世,在父亲去世前在作者的请求下父亲帮作者向同乡一个将军的女儿提了亲,并且成了亲,不就父亲就去世了。

放风读后感(篇9)

人的一生总有那么一件或几件我们永远无法说出口的秘密,因为那隐藏着我们最无耻的愧疚,最卑鄙的懦弱,或者最悔恨的伤害。

《追风筝的人》里,哈桑是追风筝的人。但我感觉,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用他的忠诚和正直追逐一生;阿米尔的风筝是他父亲,用勉强和谎言追逐了一生

总是有那么一支风筝,一个人放着,另一个去追,而这两个人的命运是想摆也摆脱不了地紧紧相连。

刚出生时的阿米尔和哈桑都是喝同一个奶妈的奶长大的,他们的母亲一个死了,一个走了。人说这样从此两人是兄弟。哈桑死后,阿米尔知道了他们真的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是命运吧!当阿米尔知道了他与哈桑之间这个悲剧的根据等级差到头来根本不存在时,是多么大的讽刺,也许作者就是想给我们一个讽刺。

因为一个是少爷,另一个是仆人。所以尽管阿米尔整个童年都与哈桑在一起,却从来没有考虑过哈桑是他的朋友。

因为一个是少爷,另一个是仆人。所以阿米尔可以在高兴的时候讲故事给哈桑听,不高兴时一脚踢开。

因为一个是少爷,另一个是仆人。所以阿米尔从不在父亲的客人的小孩来时叫哈桑一起,而找各种借口。

因为他是少爷,他是仆人。所以当阿米尔看到哈桑被羞辱甚至强暴时,逃走了。

因为他是少爷,他是仆人。他们的感情从未对等过。

我打你,你会还手吗?,我让你吃泥,你吃吗?,我打你,你为什么不打我?,是他偷了我的东西,父亲

也许他们之间的悲剧不在阿米尔,不在阿塞夫(强暴哈桑的人),因为早在阿米尔的爸爸与他仆人的老婆生下哈桑后却不公开哈桑的那天前,一个叫等级的观念已经扎根人们的脑海几千年了

再回到风筝,它是每一个人心中的至宝,而那最爱你的人,会穷其一生追逐你,从而你成了他手中的风筝,而他却成为另一个人去追的风筝!

因此有了讽刺,就像我们现实生活中一样,总有一个人站在你的背后,而你却望着别人的项背。如果哪天命运的微笑让你碰巧回头看进了那双望着你的眼睛,你会幸福一生。而如果没有,或许你会毫无所知,又或许你就像阿米尔那样追悔一生。

是否曾有人对你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放风读后感(篇10)

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描述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的简介,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一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我就有点糊涂了,风筝?怎么追?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

在蓝蓝的天空中,有五颜六色的风筝,每条风筝线的末端都有一个勇敢的战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在我们看来,这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

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尽管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文中多次写到“为了你,千千万万遍”是的,也许是感恩,但更多的是出于对朋友的付出。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间奔跑。但我不在乎。

我追赶着,风拂过我的脸,我的嘴唇上挂着一个大大的微笑,就像潘杰希尔峡谷的微笑。”**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是的,真正的友情延续来自心灵,不论联系有多少,只要内心留有彼此的一片天空,那么偶尔一声问侯就会带来会心的一笑。

从这篇**中,我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哈桑为了阿米尔可以千千万万遍,而阿米尔由于自己的私心,或者说由于自己的地位,对哈桑为自己所做的一切竟让视为理所当然,而后的一切真相又让他再后悔与自责中渡过,从这里我认识到无论对于谁,我们都应该尊重,并且要抱着感恩的心,何况是对一个敢于为自己付出一切的伙伴。同时我们遇事要善于思考,要沉着冷静,以免犯下错误,一辈子在后悔与自责中度过,当然人生可能遇到一些我们可能无法结局的事情时也要善于求助。

另外,**中描绘的战争给人民带来的苦难不言而喻,以致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不愿面对现实,沉默······以及阿米尔父亲的为人知难处,在我眼里,他是一个伟大的父亲,因为他处境实在太艰难,尤其是在得不到理解的情形下,很容易让不懂事的孩子误解,这也是**悲剧的一个原因。

放风读后感(篇11)

 这世上并不是所有的事都有因果,有一种东西,没有因为,没有所以,只是付出,不要求回报。这种东西叫做爱。可是,当有些人习惯了平常的爱而熟视无睹,而理所当然,那么他们就会更加变本加厉的去索取别人的爱与付出。犯错,错过,然后便用一生去弥补。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仆人哈桑对少爷阿米尔的最真挚的话语,这是一句催人泪下的话,这是一句孩子对孩子的承诺。这两个男孩从小一起长大,一起生活,一起玩耍。哈桑是一个忠心的仆人,他爱少爷阿米尔胜过爱他自己。他为了阿米尔而打架,甚至付出了自己的最宝贵的一切。而阿米尔清清楚楚的目睹了这一切,却因自己的懦弱害怕胆怯而背叛了与他情同手足的哈桑,阿米尔的懦弱改变了他和哈桑的一切与将来的命运,友谊出现裂缝,他挽回吗?不,懦弱似乎吞噬了他,在他的心里生根发芽,他不愿去挽回,不愿去赎罪,千方百计赶走哈桑,好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丝可笑的慰藉。

难道生活也是如此?一开始犯错,一错再错,最后错无可错终于去逃避。可是逃避可以解决什么,能解决问题的根本吗?逃无可逃后怎么办?什么也无法解决的逃避只会让自己永远都生活在愧疚与自责之中,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对不起别人的真心。这并不是我们所愿意看到的。那么只有挽回,只有弥补,只有赎罪,为自己的犯错担负起责任,才能得到心灵的解放。

不久,战乱把阿米尔父子带到美国,哈桑父子则在原来的村庄继续生活。眨眼间,十几年过去了。阿米尔有了家室,父亲也去世了。在阿富汗儿时的老朋友拉辛汗的病重,阿米尔不得不重回故园。或许也是因为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真的是决心赎罪了。可是命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却如此捉弄人,我们以为可以改变什么,可以挽回什么,可以弥补什么,却不知命运的枷锁已牢牢地套在每个人的身上。阿米尔终究还是来晚了,终究错过了哈桑。哈桑为了少爷阿米尔的房子牺牲了自己,或者说是为了他最好的朋友阿米尔!这份忠心,这份真心,这份深情,却终究被辜负了。

但是哈桑愿意,他心甘情愿,只因他把阿米尔当做他最好的朋友,即使阿米尔背叛了他。最终,故事的结尾是阿米尔收养哈桑之子索拉博,回到美国。阿米尔的心病终于痊愈,如今这句话,阿米尔对索拉博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沉甸甸的话带满了岁月的照耀,在时间长河中熠熠生辉。

儿时的背叛,儿时的愿望,所有的所有,都在哈桑之子放飞风筝后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们都想成为好人,可是却没有人告诉我们好人的含义是什么。其实只有简简单单的几个字:问心无愧。这就是成为好人的路。

过去,风筝飘荡空中,长长的风筝线牵挂着儿时那两个天真灿烂的少年,笑靥如花。此时,夕阳红似火,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在奔跑,在追逐!沿途拾起遗失的美好,追逐着他们的风筝,追逐着他们的人生!恍如时光倒流,放风筝,追风筝,斗风筝!

耳畔仿佛又听到了那句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

放风读后感(篇12)

故事是由第一人称我开始的。

父亲是阿富汗当地的有钱人,他的佣人阿里是从小和他玩到大的好朋友,阿里的儿子哈桑,是和我年龄相仿的老实人,我们经常一起玩,我一直受着良好的教育,因此老欺负哈桑,找机会嘲笑他没文化。阿塞夫也是富家子弟,他心狠毒辣,老用他的不锈钢拳套欺负人,特别是哈桑。在一次风筝大赛中,我得了第一名忠实的哈桑为我去追我的战利品时,被阿塞夫挡住,正在对峙时,我赶到了现场,却又选择了逃避,看着阿塞夫用拳套拼命打哈桑,我却置之不理反而逃跑了,哈桑无意之间看见了我,“为你,千千万万遍。”他让我无地自容。在随后的日子里,他试着恢复我们的关系,可并不奏效。最后他选择了离开。

多年以后,我们都已成家,父亲的死让我十分悲痛,不得不重返家园,但父亲的朋友又告诉我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哈桑是我同父异母的兄弟,我父亲做了多么愧对阿里的事情!但他又告诉我,哈桑被塔班分子枪决了,现在只留下他的儿子索拉博。我的内心经过了多大的煎熬,经过了多大的斗争,我还是屈服了,我把哈桑唯一的儿子想方设法的接回来,却没想到控制他的是塔班而且是儿时蛮横的阿塞夫。我仍然是无力缚鸡,任阿塞夫的不锈钢拳套宰割,多亏索拉博救我一命才没被打,可是全身多处骨折危在旦夕才逃出了魔掌。

“为你,千千万万遍。”

索拉博给我回到美国,生活就这样平淡下去,直到永远……

我和哈桑的情,在一句话中表达出来,“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老在我耳边萦绕,他出现了两边,索拉博和哈桑,不是言传身教,只是一种特别的品格,如暖风般唤醒我沉睡的心灵,我的思绪飞向辽远,在如梦幻般醒悟,这不是梦。

我的泪水浸湿了书页,不知不觉的,这种震撼人心的感觉涌上心头,我想起了我在远方的兄弟,“为你,千千万万遍。”再次在我耳边响起,镇海我的心灵……

放风读后感(篇13)

《放风筝的人》读后感400字:

最近《追风筝的人》一书的读后感,指出选择善良的人永远都不会迟这一看法。

追风筝的人主要围绕着风筝与阿富汗两个少年展开。以风筝为主线,开篇描述了主人公阿米尔与仆人哈桑的悠闲时光,展现了阿富汗人民的生活面貌、虽阶级矛盾喝民族矛盾并存,但摩擦亦与温情并存。当战争来临时刻,当地人民流离失所。多年后,年少时因为战乱逃离阿富汗的阿米尔重回故地,曾经的朋友哈桑惨死。因少年的阿米尔懦弱选择不保护哈桑。导致哈桑被赶出家门。人性的黑暗显现。

成年后的阿米尔历尽艰辛救回哈桑的儿子。此刻他才感受救赎。或许看完这本书后,我们会感叹和平的重要性。我们生在和平年代,无法体会到流离失所、看不到明天希望的滋味。而另一方面,此书告诉我们,选择善良的人永远都不会迟。毕竟我们可以自由选择对待生活的方式,但是请我们再善良一些。

把善良当成事一种选择,一种福气,一种远见。因为你付选择的善良里,藏着你未来的福气。你选择的善良里,藏着你未来的路。《追风筝的人》有空值得看看...

读后感经典


您还在为写作品读后感而发愁吗?读完作者的作品,部分情景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此时通过写好一篇读后感,可以将作者想要表达的想法尽可能的表达出来,考虑到您的需求我们编辑了“读后感”。

读后感 篇1

《草房子纸月》是一部畅销小说,作者是严歌苓。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绵密,充满张力,跨越了漫长的历史时代,反映了中国百年变迁中民间群众的生活状态,展现了豁达自强、男女平等、崇尚友情、关注人性、探索未知的传统美德。小说以二十世纪初的北平城为背景,主要讲述了三个年轻人 – 王学良、赵玉芝和赵自强 – 在那个时代的背景下转换角色、力求生存、追求爱情的故事。

故事背景

小说的主人公王学良是一个贫苦之家的小伙子。他的家庭条件十分不好,家里没什么钱,他只能靠自己打工上学。赵玉芝是王学良的邻居。她与王学良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生性开朗、机智敏捷、自信乐观。王学良喜欢赵玉芝,但赵玉芝却爱上了王学良的好朋友赵自强,后者是一个智慧而坚韧的人,有着很强的自我意识和独立性格。

但是,这三个主人公的生活背景却十分不同。赵家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户人家,他们生活在城市外围的破旧房子里,家人都依靠手工劳动谋生;而王家则是一个土地两免户,只能靠住花庄园打零工来维持生计。王家的情况尤其困难,王父本是一个木匠,但由于手腕受伤,只能靠体弱多病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过活。

小说的情节

小说最开始的地点和时间是在寿阳的住花庄园。王学良生活在住花庄园,但在一个晚上,他却被一次儿时的誓言所吸引,离开住花庄园,和他的朋友们前往城市寻找自己的人生。赵自强意识到了王对赵玉芝的感情,从而在与赵玉芝的关系中做了一些调整。他决定让赵玉芝嫁给王学良,并同王学良合作开设一家书店。为了实现这一计划,他们开始四处筹钱。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三个年轻人发现,他们的生活变得愈发艰辛。城市里的环境不再那样单纯美好,这个时代的混乱、动荡和危机感也开始浮现。短短几年,他们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战争和混乱给人们带来了无穷的苦难,赵玉芝和赵自强的家被抢,在这段时间里,他们不得不面对真正的生存困境。面对环境的压力和困难,他们的思维、情感、态度做出了巨大的调整,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小说的主题

小说所描绘的这些斗争、挣扎、奋斗的过程,需要过多的智慧、胆识和勇气,更需要随时做好面对寒冷、饥饿、危险的准备。同时,也需要人们以同样的冷静、坚定、自信的态度迎接未来的挑战。

小说提出了许多重要的主题,其中最重要的主题之一是友情。王学良、赵玉芝和赵自强这三个年轻人,在他们最艰难的时刻保持着深厚的友谊、坚实的信念和远大的理想。正是看重这种友情,他们才能凭借勇气和智慧制服了一次又一次的各种困难。这种友情散发出来的力量是巨大的,可以帮助人们摆脱内部矛盾、解决问题、寻找人生意义、积极创造。

另一个重要的主题是自我教育。小说的主角们虽然没有接受过充足的教育,但他们非常自觉地做出了自我教育。他们认识到,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才能更好地掌握人生,并学会和世界对话。在他们的学习和实践中,他们深度剖析了社会、历史、文化的各个方面。他们用知识和思想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关注社会问题、参加公益事业,帮助弱势群体。

小说的另一个主题是“自我发现”。这个主题主要强调的是人类的本质和真相。小说中的王学良、赵玉芝和赵自强都是面对极端环境和内心矛盾时才开始自我探索和自我反省,通过了解自己才能更好地理解世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深受内心毁灭、思考人生的折磨,却也在不断的思考中获取更加深刻和广泛的经验和启示。

翻开《草房子纸月》的篇章,深深感受到小说中蕴含的智慧、勇气和美德,这些美德和精神力量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都有所体现,无论是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还是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都需要继承和传承。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以朝着更加美好的未来发展。

读后感 篇2

五、六岁的时候,妈妈就用算盘和我玩狼吃羊的游戏,听妈妈讲狼吃羊的故事,妈妈教我狼吃羊的漫画,从小就认为狼是凶猛可恶、专吃小孩、与人为敌的。我六岁那年的夏天,巷口围观了好多人,小孩子像泥鳅一样在大人堆里穿梭。原来是一条好大的狼被打死吊在巷口,身长足有一个大个壮汉那么高,第一次近距离看到一匹狼,主要的感觉是新鲜。现在,去动物园看狼,几乎分不清与狗的区别。

出于对狼的敬畏和电影的经典,我推荐给北京的一位课友看这部电影,结果课友已经早早看过。俗套的分享观后感是小学时候的事情了,年龄越来越大,心也越来越硬。我们不会多愁善感,联系自我,促进行动一样去对待一部电影。“不过这部电影让我感觉没有捕捉不到的猎物,就看你有没有野心去捕;没有完成不了的事情,就看你有没有野心去做。”课友的用心回复,我觉得非常给力,重在“捕捉”、“野心”“猎物”三个词,还有背后的认真劲儿。

读后感 篇3

书籍印刻了知识才得以彰显,

知识因为有书籍才得以流传。

有了书籍,我们了解了中华五千年的文化。

有了书籍,我们知道了世界百万年的奥秘。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在这书香的校园里,知识像阳光一样,滋润着我们的心灵。

今天,我们共聚一堂,将读书的体会彼此分享。

让经典重放光芒,让知识大放异彩。

正式开始!

下面介绍比赛规则: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在每位选手结束之后,分别由各位评委打出分数。其中,内容与介绍4分,言语举止3分,PPT效果2分,综合印象1分,总计10分,再由记分员算出平均分为选手的最终成绩。

好,那么开始今天的活动。在美国进入一片萧条的时候,在美国梦濒临破灭的时候,卡耐基用一本书唤起无数陷入迷惘者的斗志,激励他们取得辉煌的成功。下面请XX同学为我们带来《人性的弱点》。请XX同学做准备。

感谢XX同学的分享。人们说《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下面有请XX同学分享她是如何理解自由、尊严与爱的决择。请XX同学做准备。

感谢XX同学的分享。下面有请XX同学带我们走进19世纪的英国,为我们讲述《傲慢与偏见》的爱情故事。请XX同学做准备。

感谢XX同学的分享。这些年,我们一直在试着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了解更完整的自己。《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有请XX同学。请XX同学做准备。

感谢XX同学的分享。陈忠实说,路遥获得了这个世界里数以亿计的普通人的尊敬和崇拜,他沟通了这个世界的人们和地球人类的情感。下面有请XX同学带我们进入《平凡的世界》。请XX同学做准备。

感谢XX同学的分享。一部电影,《匆匆那年》,笑得很彻底,哭得很淋漓。其实,在文字的背后,更有一种别样的青春之美。有请XX同学

感谢各位同学的演讲,同学们表现的都很出色,下面我们掌声欢迎老师来为我们点评。

感谢老师的点评。我们今天的名次也已经分晓,大家都很出色。(宣读名次)

读后感 篇4

醉后方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思过方知爱恨;很过方知情深。理智只不过是人生的一部分,感情才是人生的全部。生命中很多事,你错过一小时,很可能就错过一生了。

这又是一个满怀愁苦的作家罢!我思忖道。在我所读过的作家的作品中,很少有人会以一个轻快自如的笔调吐露内心愁苦的。众所周知的《乡愁》,虽写的婉转真挚,却也有句“乡愁是一座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的诗句,令人伤感之余,又多了世事的凄楚;刚读的席慕容的文字,也有优雅脱俗的篇章。虽在少数中我也会情不自禁地笑出来,但思过后留下的又是那种心灵的疮痛。

就像《月光下的喇叭手》一样。

“那时月亮很明,冷冷的月芒斜落在他的身躯上,它的影子诡异的往街边拉长出去。”

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与喇叭手的相遇、相知、相思。从字里行间不断地渗出了喇叭手的乡愁。一首骊歌贯穿全文,使我读完后那首歌还在我耳边、心头不住的荡漾。

一只喇叭,被上天吹奏着,音弦操动着老人的经历,拨动着作者的心。“老人专注地吹这首曲子,一次比一次温柔,充满感情,他的腮鼓动着,像一只老鸟在巢中无力地鼓动翼翅,声调却像一首骊歌,等他停的时候,眼里赫然都是泪水”我尤其喜欢这一段,这一段把老人的乡愁描写的淋漓精致,连无助的鼓动翅膀也是在温暖的巢中;“声调却像一首骊歌”又近一步说明了老人的悲伤。若不为此,为什么老人对那首曲子感动地满眼都是泪水呢?

一曲骊歌终了,是是非非散了,生命的红线被忽如其来的风扯断了;唯有封面那不起眼的墨荷,正在独怜倒影。

读后感 篇5

这是一个寻寻觅觅的万里长梦,一个单纯温馨的学者家庭,他们相守相助,相聚相失。

“早春,阿瑗去世。19岁末,锺书去世。我们仨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现在,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做‘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我一个人怀念我们仨。”

《我们仨》,由杨绛女士于九十二岁高龄时所作,是以纪念其先生钱钟书和爱女钱媛的散文般的传记图书。这本书纪录了这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学者家庭长达近一个世纪的成长跋涉。

杨绛先生的叙述,含蓄、节制、内敛、细腻,却有那难以言表的亲情和忧伤弥漫在字里行间,读下来会觉得心里有股暖暖的涓流在徐缓间流动,烘得全身都有说不出的共鸣感觉。平和自然的风格,行云流水般的语句,一位失去老伴和女儿的老妇,在经历了“相守相助,相聚相失”之后,将这淡淡的悲哀和怀念娓娓道来。平淡、平静、平和的文字,却如此深刻地震撼着我的心,让我的心思跟随杨先生的回忆一起走过了这个家庭已经经历过的那几十年的风风雨雨、聚散离合。

全书一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只有短短五百多字,由杨先生先前所做的一个梦入手,引出了第二部分老伴与女儿住院治疗到弥留之际以及第三部分对Mom、Pop、圆o这一家人幸福生活的回忆。

第二部分,是全书的灵魂所在。以意识流的写法,讲述了最后几年中一家三口相依为命的情感体验,从锺书突然接到一道神秘的而不可违抗的命令离家前往某地开会,到一家人在古驿道相聚,再到阿园离家住院治疗,最后到阿圆去世,锺书去世,杨先生一人迷失在三里河的寓所,虽然内心痛楚只字未提,但那种痛楚却简直是倾泻纸面,源源不绝,读起来字字是血,声声是泪,令人荡气回肠,谁能不为之动容!这一部分以梦境的形式,避免直接面对失去两位至亲的苦痛,这样却带给我一种更加深沉、更加深刻的绵绵的伤悲。

阿圆住院期间,“很坚强,真坚强。只是她一直在惦着她的爹妈,说到妈妈就留眼泪。”于是杨先生感觉“自己的心上给捅了一下,绽出一个血泡,像一只包含着热泪的眼睛。” 而阿园听从爸爸的吩咐,回“她自己的家去了”以后,杨先生“心上盖满了一只一只饱含热泪的眼睛,这时一齐流下泪来。”“我的心已结成一个疙疙瘩瘩的硬块,居然还能按规律匀匀的跳动,每跳一跳,就牵连着肚肠一起痛。”而这时的锺书,“眼睛是干枯的,只会心上流泪。锺书眼里是灼热的痛和苦,我知道他心上也在流泪。我自以为已经结成硬块的心,又张开几只眼睛,潸潸流泪。”读到这里,我似乎感同身受,也泪如雨下。

锺书弥留之际,“还问我做梦不做,

我只是明白了。我曾做过一个小梦,怪他一声不响的忽然走了。他现在故意慢慢儿的走,让我一程一程送,尽量多聚聚,把小梦拉成一个万里长梦。”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绛,好好里。” 在古驿道上,他们三人往返奔波,格外的辛苦,格外的漫长。在这古往今来人人必经的人生的最后旅程中,他们三人相聚、相守、相失。

第三部分,以平实感人的文字记录了自1935年伉俪二人赴英国留学,并在牛津喜得爱女,直至年钱先生逝世63年间这个家庭鲜为人知的坎坷历程.他们的足迹跨过半个地球,穿越风云多变的半个世纪:战火,疾病,政治风暴,生离死别……他们相濡以沫,相敬如宾,美好的家庭已经成为杨先生一家人生最安全的庇护所:

圆o说:“我和爸爸最哥们儿,我们是妈妈的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哥哥,只配做弟弟。”

Mom说:“阿圆虽然结了婚,在我看来,她总像煞是个没出嫁的女儿,老是和爷娘粘在一起。”

圆o对mom说:“妈妈,该撮煤了。煤球里的猫屎我都抠干净了。”

Mom曾说:“钱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

……

Mom说:“自从生了阿圆,永远牵心挂肠肚,以后就不用牵挂了。”

Pop说:“我知道她是不放心。她记挂着爸爸,放不下妈妈。”

圆o对mom说:“娘,你曾经有一个女儿,现在她要回去了。爸爸叫我回自己家去。”

Mom说:“现在,只剩了我一个人,怀念着我们仨。 ”

……

他们三人在“古驿道”上散失,又在《我们仨》中重新聚首。我在这里,想要安慰杨绛老先生的是,珍宝在哪里,心就在哪里,爱在心中,家便在心中。他们三人在这里诗意地居住,在这无边无垠、永恒长存的时空之中,生生世世不再分离。

后记:早在19,钱钟书和女儿钱瑗先后生病住院期间,杨绛就起意撰写这部回忆录。这年年底,钱瑗病重,请求母亲由她来写《我们仨》。在护士的扶持下,钱瑗躺在病床上用颤抖的手开始一篇一篇地写。到年2月底,她已经写了5篇。杨绛看重病在身的女儿写得实在辛苦,劝她停一停。没想到5天之后,也就是1997年3月4日,钱瑗就去世了。杨绛接着忙着照顾钱先生。1998年12月19日钱钟书去世后,她才开始动笔,完成了这部回忆录。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这一句平实的话语,却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那份厚重的爱与刻骨铭心的思念。现代科技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现代科技环绕中的我们,还能找到那份平淡但却深刻地情感吗?电话、互联网让我们的沟通随时随地没有障碍,但人与人的内心之间却有了越来越厚的屏障。当我们到互联网的'虚拟空间里去寻求心理的安慰时,我们是不是忽略了身边平淡但却真实的情感呢?当电话、短信让我们能够便捷地传达心意的时候,我们是少了“云中谁寄锦书来”的苦苦追问,但同时,我们是不是也少了“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身后情感呢?当飞机、高速列车让我们能毫无阻隔地飞越千山万水,多远的距离都不成为距离的时候,我们的心灵距离也随之拉近了吗?我们不再有“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的苦苦煎熬,但同时,我们还有那份“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铭心的思念吗?

现代人都在追求轰轰烈烈,想要轰轰烈烈的事业,轰轰烈烈的爱情,却忽视了平淡中的美丽。我们以为自己有理想、有追求,每天在滚滚红尘中为了生计和所谓的理想而奔波忙碌,但又有几个人真正仔细地思考过自己内心深处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我们抱怨工作不够顺利,恋人不够浪漫,家人不够体贴,朋友不够理解,我们抱怨生活太枯燥乏味,但我们有没有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去寻找乐趣、体会乐趣呢?生活原本就是平淡的,但在这平淡中,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还是可以去享受其中的乐趣的,就像歌中唱到的“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

很喜欢“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这句话,但在现代这个讲究个性张扬的时代,这句话早已被人们所遗忘。有自己的个性固然重要,但我还是把这句“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当做自己的座右铭,我希望自己所塑造的性格是淡泊宁静、温和内敛的。我也很相信“厚积薄发”的道理。但在现在这个人心浮躁的时代里,太多的人急功近利,又有几人能够静心去积累知识、积累生活的点点滴滴?

以下几条为对于我自己的提示:1、问问自己内心深处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并努力去实现它,但绝不急功近利,一定要脚踏实地。2、修身养性,在这个人心浮躁的社会中找一个宁静的心灵空间,培养一个淡泊宁静的心态,温和内敛的性格。3、广涉博取,以期可以厚积薄发。4、用心去再平淡的生活中体会点点滴滴的乐趣。5、在现代的物质社会中寻找一些非物质的东西去温暖自己的心灵,比如亲情、友情、爱情,体会并珍惜每一份平淡的情感。6、学会感动,为平凡的人、平凡的事而感动。7、学会去爱,爱身边的每一个人,给他们幸福与快乐,在其中享受自己的快乐与幸福。正如海子的那首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读后感 篇6

在我们的一生中,总有一些翻不过的山,越不了的河。但我们不能不越过这些“坎”。在《人生必须跨越的15道坎》中,写了人生中,我们必须越过的15道坎。目前我们在中学阶段应该跨过这几道坎:①挫折;②嫉妒;③自卑。

挫折。挫折是我们人生中最大的一道坎。美国总统林肯的一生中,就是充满挫折的。林肯23岁经商失败;22岁逐角议员失败;26岁经商再次失败;27岁第二次逐角议员再度失败;30爱人去世;32岁精神崩溃;34岁第三次逐角议员又是失败;40岁逐角美国副总统失败;45岁第四次逐角议员,仍然失败了。经过百般努力,林肯在他52岁那年终于登上了美国总统的宝座,为黑人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美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人。

是啊,林肯一生中是充满了挫折,但是他从来都没有被这些“敌人”给吓倒,而是坚强地,不顾一切地,艰辛地与这些“敌人”做斗争,一步一个脚印地不断完善自己,最终成为一代伟人。不仅仅是林肯,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中总是有许多坎坷的,不会是一路顺风的。我们不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只要遇到困难都应该像林肯一样不畏艰险永不停止地前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一点一点地进步,一步一步地迈向成功。

嫉妒。嫉妒是一种害人又害己的事。战国时期的庞涓就是因为嫉妒自己情同手足的师弟,加害于他,而遭到报应,最后惨死他乡。在战国时期庞涓和孙膑都是鬼谷子的学生,两人是情同手足的兄弟。一天,庞涓准备下山闯荡,临走前答应孙膑大展宏图之际一定会回来接孙膑下山。他来到魏国,见到了魏王,受到了重用。这时候孙膑也来下山了,下山之前鬼谷子给他一个锦囊,他也来到了魏国与魏王谈起了政事,魏王觉得他更有才华,便想让孙膑代替庞涓的位置,但孙膑没有同意。渐渐的,庞涓发现魏王更加重用孙膑便产生了嫉妒之情,想加害于他。就诬陷他想谋反。魏王想杀孙膑,庞涓念孙膑有祖传兵书,便为孙膑求情,使孙膑受了削膝之苦。无奈孙膑打开锦囊,有一妙计——装疯。孙膑历尽千辛万苦,受尽磨难,终于被墨子得知,想办法解救了孙膑。在后来的“围魏救赵”中庞涓惨死在异国他乡。

情同手足的师弟怎么忍心伤害?就是因为那一点嫉妒。当我们的好朋友、好同学取得好成绩时我们应该去祝福他们,在背后更要倍加努力,争取超过他们。而不是嫉妒他们,去加害于他们。嫉妒是害人又害己的。

大家或许有以上几个方面就可以了,但你们忘了“自卑”这道坎。

自卑是万万不能的,正所谓“天生我才必有用”,一个人如果自卑了就不敢永于尝试,看到什么事就害怕,连“挫折”都经历不了。首先要认识自身潜能,这里有个故事:从前,印度有一个富裕的人,为了找宝藏卖掉了所有家产,在外寻觅,最终贫困而死。可是,在他卖掉的土地里,人们找到了世上最珍贵的珠宝。这个人就是自卑,不相信自己,才会落到如此下场。相反,如果自信了,就会取得成功,科学家爱迪生为发明电池做试验,虽然失败过25000次但始终充满必胜的信心,最后取得成功;世界上第一位女宇航员捷列什科娃,满怀自信,和两名男宇航员一起在太空工作了近三个昼夜;我国双手残缺的运动员沈继良在美国第七届伤残人奥运会上,充满信心地打破了A7级自由泳和仰泳的世界记录;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也要相信自己,不断尝试,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再努力,重来。终有一次可以成功。关键在于相信自己,否则将什么也没有。

朋友,如果你不怕挫折,不会嫉妒,相信自己。成功属于你。

《人生必须跨越的15道坎》,是一本好书。我们读了之后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人生许多阻拦我们迈向成功的坎,还介绍了许多名人的故事,指导我们应该怎么做,怎么样学习名人,一步一步的迈向成功。

读书报告的写法如下:

首先先按下面的提纲做一些简单的笔记:

做好笔记之后,再根据自己的需要删繁就简写成一篇连贯性的短文。

对初写读书报告的同学来说,学校会有一般的格式要求,让其有所遵循。一般地,只要有书名、有作者,其一的作用是,让别人知道你看过这本书。

写读书报告的第一步是一面看书一面写,不论有甚么感想、疑问和见解,都随即把它们写下来。

如果书是自己的,可以直接写在书随笔记下一些想法,作为笔记,在总结时大有益处。

要把一本书的读书报告写好,除了对这本书要有较透彻的了解之外,还要对作者、对作者所处的时代,对这本书写作的背景有所了解。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能同时找到其他有关的书来看,包括:

1. 作者的传记;

2. 作者其他作品;

3. 别人对这本书的研究;

当然不是每一个人有条件或需要这样做,但能够这样做,写出来的读书报告一定扎实得多,丰厚得多。

初学写读书报告,大多拜倒在作品之前,大大夸奖一番。赞与弹都需要见地,公式化的赞美之词:内容丰富,描写细腻,刻画入微,感人肺腑,文章...全是废话。

赞要赞到作品的节骨眼上,最好是这本书独有的、最突出的优点。

弹当然比赞更难,因为写读书报告的人学养往往逊于作者,要能指出一本书的缺点,而又能言之成理,使人信服,实在并非易事。但不容易并不表示不可以这样做,如果做得到,这篇既指出优点又指出缺点,当然是持手的做法,可是很容易变成一种公式,四平八稳的结果是不汤不水。

因此赞不容易,弹更难,又赞又弹也不简单。

读书报告可以对一本书全面论述,全面的结果很容易流于浮面,样样都谈到了,但只是泛泛之论,倒不如抓住你最有感受、最有心得的几点来谈。因为你谈得集中、深入,自然能给读者比较深刻的印象。

好的读书报告应以写报告人自己的意见为主要内容,原文可以作为举例加以引述,但不宜太多。引述其他人对这本书的看法也要适可而止,不要连篇累牍的抄。否则看过之后,只觉得大部分是别人的唾余。写读书报告的只是一个人云亦云的抄录者。

读后感 篇7

在这段时间里,我和我的妈妈一起看了一本好玩、有趣的书。让我们走进林海音的自传小说《城南旧事》的故事里吧。

我很喜欢《城南旧事》这本书,它蕴含着浓浓的亲情,与我们小孩子的那种天真,渴望和期待,和震撼人心的友情!仿佛身临其境。 二十年代的时候,六岁的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她活泼好 动,有着其他小朋友不具有的胆量,他与大家眼中的(疯子)秀贞做了好朋友,这 也是他交的第一个朋友。当她得知秀贞的女儿生下来就被家人抛弃,英子对她很同情,经常找她玩耍,而她也不停地嘱咐英子一定要帮她找她的女儿。可能世界就是这样的吧,英子在一个狂雨的晚上发现伙伴妞儿正是秀贞要找的女儿,小桂子。于是便冒雨带妞儿与秀贞相认了,最可怕的是这对不幸的母女却在匆忙的赶火车途中惨死在火车轮下。

后来英子搬了家,在家门前的废屋院子里面认识了一个年轻人,可是这位年轻人竟然为了供他弟弟上学,去偷东西,最后被警察抓走了。这时候英子根本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英子很难过,因为,她不再有朋友了。

英子九岁时,英子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在无意中听到了宋妈与她丈夫的谈话!她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也被她丈夫卖给了别人,而不是代养,所以直接崩溃了。英子并不明白宋妈为什么会来到她家,照顾林家的孩子,而扔下自己的孩子不管。后来,英子的爸爸因为肺病去世了。宋妈也被她丈夫用毛驴接走了。英子开始在马车上回忆她以前的时光,和妞儿在一起,和爸爸在一起的时光!

英子的童年虽然逝去了,但是,她却长大了。她感受到了世间的冷暖,父亲的爱,母亲的温暖,友情的重要。不知为何,我喜欢英子,喜欢她童年时对于别人那种天真的同情,喜欢她对于友情的珍惜与渴望,更喜欢她对父亲的那种情感,《城南旧事》更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作者描写主人公英子观察骆驼吃东西时,英子发现骆驼们都一样,唾沫沾在薄薄的唇边,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英子想就是因为这种不慌不忙的性格,骆驼才能耐住长途的寂寞吧。我们的学习和做事也是这样的,应该沉着冷静地面对困难,解决问题。我们想要把事情做好,就是应该要学会镇定,冷静,不要慌张,多动脑,不钻牛角尖。在我们生活中,如语文考试时有的字不会写,一定不要着急,认为没希望了,其实翻翻试卷,看看有没有这个字,也是可以的。有时,有一道数学题怎样解都解不开,用另外一种你自己的方法做也可以。记得作者的爸爸常说:“英子,不要怕,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其实爸爸也经常用类似的话来鼓励我,一想到这里就充满了对爸爸的感激和爱。我看完了整个故事,合上了书。可是,那场景却在我的脑海里依然浮现着,久久无法散去。作者的童年,是多么的完美,喜怒哀乐,酸甜苦辣。种种的种种,都是那么的感人,那么的细腻动人!虽然,我的童年己经成为过去,但是,我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向作者学习,做一个冷静、镇定、懂得感激的人,好好感谢父母多年来对我的`爱。

读后感 篇8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名作家:托尔斯泰。

《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辞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为难,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顶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

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说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急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这个男孩桑桑,突然地觉得自己想哭,于是就小声地呜咽起来。明天一大早,一只大木船,在油麻地还未醒来时,就将载着他和他的家,远远地离开这里——他将永远地辞别与他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是曹文轩的《草房子》中的结尾亦或是开头。

读后感 篇9

关于捷克小说《不朽》的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捷克小说家米兰.昆德拉是现代小说大师,他的小说不是以故事傅彩,也不是以情节取胜,他的小说甚至没有主人公。在《追风筝中人》中读到的是心灵史、政治史,在《活着》中读到的是生命史,但在《不朽》中读到的是哲学——生命的哲学。

“上帝在创造了世界以后,便把它留给被他遗弃的人,听凭他们处置。”自从尼采宣告“上帝死了!”人便成了茫茫尘世里弃儿,技术与政治对人不断进行分割,精神的无根性、信仰的模糊性、生命的不可知性成了现代人的精神困境。两次世界大战毁灭了上帝和人类家园,人变得无所适从,伴随着历史的丧失,身份感的认同成了人寻求自我的潜在追求,像阿涅丝一样没有祖国没有信仰的人如何确认自己是那个独一无二的人?寻找自己从脸开始,看脸时代的到来意味着信仰与传统文化的终结。即使婚姻幸福平静,像阿涅丝一样的人仍然感觉不到幸福,“夫妻共用的床:婚姻的祭坛。”阿涅丝是千千万现代人中的任何一个,作者设想她在潜意识里一直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也就是不朽。爱情、婚姻、性、友情……这些与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并不能让人实现不朽,一种行为结束后,人仍然找不着北。

现实让人无所凭依,于是,昆拉德把目光转向历史,研究人类历史长河中已经实现了不朽的艺术家、哲学家是如何实现不朽的。研究从一个叫贝蒂娜的女子的书开始,书中主要内容为作者与歌德的通信,贝蒂娜记述了众多她同时代艺术家的轶事,她本是一个平凡女子,通过记述她与歌德、贝多芬、罗曼罗兰等大文豪的交往让她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实现了不朽。贝蒂娜的不朽是刻意为之,她本身并没有出众的才华,对社会也没有杰出的贡献。但像歌德、贝多芬、罗曼罗兰、海明威……等杰出人物,他们的不朽并不是刻意为之,他们创造的作品使他们成为人类历史文化中永恒的丰碑,不朽自然诞生。

昆德拉在这部小说中把时空与往事打碎,重新揉合,发酵,产生了新的意义。通过重塑这个故事,昆德拉发现很多真相,歌德与那个叫贝蒂娜的女子并没有真正的爱情,她之所以不停地给他写信,就是想寻找不一样的自己,不被历史遗忘的自己,她在歌德去世后,要回自己写的那些信,重新修订,整理,留给后世,实现了不朽。那么,她的不朽与歌德、海明威等伟大人物的不朽有什么区别呢?研究可以永续。

什么是不朽,昆德拉试图从多个角度进行阐释,他引导读者继续在历史与现实中找,通过对历史人物的研究进一步探析人如何完成自我的重塑.。昆德拉以哲学思考代替讲故事,文本的多义性引发读者诸多生命体验,为现代小说开创了新的途径与可能。

三本书同时阅读,印象深刻,通过比较可以认识各自的优劣。《追风筝的.人》无论思想性、艺术性都堪称一流,故事紧凑、人物鲜明、情节跌宕、通过一个家族两代人的命运反映阿富汗社会的动乱真相,信息量大、但都紧扣主题,自出版之后一直畅销全球。《不朽》作为昆德拉的小说之一,很有代表性,特别适合学院派进行研究与写作做参照,可以边读边对生命哲学进行思考,由于没有完整的故事与主人公,这部小说并不适合普通读者。《活着》是很典型的中国当代小说,以故事取胜,娓娓道来,通过一个人写一个时代,语言通俗,适合任何读者。

三者比较,不难看出,《追风筝的人》引发的是深刻的生命体验,是对灵魂的追问与救赎。《不朽》引发的是哲学思考,作家给读者提供参照,让人在阅读的时候思考生命的意义何在,产生寻找自我的欲望。《活着》引发的是回忆,富贵一生的命运充满了必然性与或然性。

在比较中阅读,可以看出,中国当代小说缺什么?深刻的思想是小说故事后面的盐,余华在写作《活着》时有点急,未能深入挖掘人的思想与灵魂深处的东西,未对历史进行彻底的清算,因此,虽然富贵的命运非常悲惨,但难以引发读者的共鸣。

小说的厚重不在于情节的跌宕与故事的精彩,而在于其中蕴含的思想高度与深度。通观当代中国小说,还找不出一部可以与《追风筝的人》《不朽》等比肩的作品。我们的小说家,大多只是讲故事的人而已,缺乏对历史的担当和对人类命运的深刻思考,很多小说虽然很厚,但缺乏真正的厚度。作者:石凌

哈利波特观后感(经典十二篇)


 为了更好地记录观看体验,我们应该写一份观后感,写观后感是我们梳理自己思路和观点的有效方式,应该怎么写好一篇影片的观后感呢?这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哈利波特观后感”的内容,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启示请不要忘记收藏!

哈利波特观后感 篇1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这本书曾经以其悬疑的写作把哈利波特的狂热带到了世人面前。我也可以说是一个清纯的“哈迷”,不仅沉迷于火热的文字中,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系列书籍中感受到了魅力。

我已经读了3遍了,不要以为我只是在傻傻地重复,你知道的,每一次我都有更深的理解,这可能就是“回顾旧事,学习旧事”的意思新的” 。

第一次是四年级。那个时候,我的语言能力还有待提高,理解能力还很欠缺,所以读《哈利波特》的时候,更沉醉于它的曲折。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一开始我就被这个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神奇的消光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时候,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关于善良但无能的多比……我笑了,泪流满面;我喜极而泣,泪流满面;我曾是垂头丧气,又是震惊。从那时起,我就痴迷于哈利波特及其曲折。

第二次是五年级。那个时候,我的语言能力提高了很多,所以它的写作能力更吸引我。比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对哈利的心理进行了大范围的描写,写得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都写得淋漓尽致;另一个例子,伏笔:有一个角色让我无法忘记,那就是斯内普教授,在书1-6中,斯内普似乎是个坏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第7部电影中透露,斯内普一直深爱着哈利,就像他的母亲一样……从那以后,我对《哈利·波特》更加着迷,着迷了。写作技能。

第三次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时候,语言文学越来越精通,理解能力也一天比一天加强,所以当我读到《哈利波特》的时候,忍不住想去探寻一些人物之间那些微妙的情感,并感受罗琳女士的一些想法。想表达的想法和感受。

起初,我对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感震惊。当我看到詹姆斯在强大的伏地魔面前牺牲自己以保护他的妻子和孩子时,我看到了他。当不必死的莉莉发誓要为自己的儿子辩护时,我久久无语。我被这种强烈的亲情所感动和震惊。

然后,我被哈利、罗恩和赫敏之间真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在7部电影中,通过五关进入六位将军,一起争夺贤者之石,一起去密室,解救阿兹卡班的囚徒,甚至进入阴森森的凤凰社。 .最感人的是,他们三人整天在森林里吃草,只为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肩负重任,邓布利多给他的最后一个愿望必须实现。而当他想着自己的同伴,不想让罗恩和赫敏跟他拿生活开玩笑的时候,他发现他们两个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准备并肩作战。我也看到,当他们吃苦蘑菇的时候,没有人愿意离开他们的公司;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从古灵阁偷东西时,没有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战斗时,没有人倒下,他们三个,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回顾过去,学习新事物”的意义。我喜欢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观后感 篇2

这个充实,有趣的寒假里,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部似乎附有魔力的科幻小说。

这部小说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阿不思.邓布利多”所说的:“当你找到那最后一块拼图,我希望,一切都会明白的……”这句话似乎还有许许多多的含义。因为这样,也使得这句话很神秘。

这部书的主要内容是:对抗伏地魔的战争进行得并不是很顺利。赫敏浏览着手中的《预言家日报》的页面,大声地读出了一些可怕的信息。邓布利多已经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露面了,然而……就像在所有的战争时期一样,生活仍然在不停的继续,“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所有六年级的学生们都在学习幻影移形——有不少的人在这个过程中丢掉了眉毛或者受了伤(最严重的腿在原地,身体其他部分则在目的地)。正当青春时节,他们游戏、争斗,情窦初开,开始恋爱……虽然这个学期的课程很难,但是哈利总是从神秘的“混血王子”那里面得到一些非凡的帮助……哈利一直都在和邓布利多一起调查少年伏地魔(本名汤姆.马沃罗.里德尔、在食死徒口中,称其为“黑魔王″)的复杂过去,希望能够找到这个恶魔的弱点,并且想办法来战胜他……

这部书的作者是J.K.罗琳,英文名叫J.K. Rowling。她生于荣誉如:大英帝国勋章;法国荣誉军团勋章;荣誉勋章。;以及国际安徒生文学奖。她也在,20xx年,担任了电影《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电影总监。20xx年11月25日,J. K.罗琳完成了《哈利波特》外传《神奇动物在哪里》的电影剧本创作。20xx年2月10日《英国电讯报》报道称J.K.罗琳将在20xx年夏季推出第八部《哈利波特》故事。20xx年3月发布名为《北美魔法史》故事。20xx年罗琳参与的《哈利波特8被诅咒的孩子》舞台剧在劳伦斯.奥利弗脚奖独揽九项大奖。

看完这本书后我内心有许许多多的感受。我为邓布利多的死而惋惜;为格雷伯克的残暴而愤怒;为格兰杰的聪慧而仰慕;我还为里德尔(伏地魔)邪恶而厌恶。我还感受到了哈利,赫敏,卢娜,还有纳威他们五个人纯洁,坚不可摧的友谊,以及魔法部的昏庸无能。

在这里有一种勇敢叫“哈利.波特”;在这有一种可憎叫“食死徒”;有一种团队叫D.A.(邓布利多军以“哈利”为首);有一种邪恶叫“伏地魔”;有一种自由叫“家养小精灵多比”

读完这部书后,感觉自己都想上“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了。只不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但是在阅读中“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这是对自己很有益处的。

“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什么样的人。”最后我把这句话和这本书都介绍给你。希望你也可以爱上这本书(包括《神奇的魁地奇球》《神奇动物在哪里》和《诗翁彼豆故事集》)。爱上勇敢。爱上“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更爱上阅读。

哈利波特观后感 篇3

这是一个魔法的世界……

我们都希望有一顶巫师的帽子,一根魔杖,一点点,你就能让一些东西飞起来或消失。可是想去这魔法的世界得需要足够的幸运,而哈利就是这么一个幸运儿,他的天赋使魔法大门为他打开。英俊温柔的哈利给人以种脆弱的感觉,但是事并非如此。

自小就是个孤儿的他受尽了屈辱,可是他却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奋发向上。一天,幸运降临在他身上,他被源源不断的信件邀请到魔法世界。他成功地成为了魔术学院的一员。虽然运气来了,噩梦也随之而来。他额头上的伤疤使哈利卷入了一个让人提起恐惧的恶魔。那个魔鬼就是伏地魔。

仇恨使他勇敢地面对伏地魔。踏进入魔法学校不久,就和伏地魔进行了一场面对面的比赛。伏地魔寄生在别人的身上,逼迫孤身一人的哈利交出魔法石,哈利当然不肯,这时,魔法石的力量使哈利的手变的像熔岩一样,焚化了伏地魔的美梦,伏地魔踉踉跄跄的逃走了……

不仅哈利是个英雄,他的搭档也是个英雄:如果没有赫敏的照顾,哈利可以放心罗恩吗?如果不是罗恩在“巨型棋”的紧要关头,舍己为人,哈里能冲出重围吗?

没有邓不利多的帮助,哈里仍会躺在石阶上昏迷!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带我们遨游魔法的世界……

哈利波特观后感 篇4

《哈利波特》里面哈利最勇敢,赫敏最努力,现在今天我想讲一讲赫敏。

赫敏出生在麻瓜家庭,没有天赋,也没有优势。但她为什么最后成为了全校第一?为什么19年后成为了魔法部部长呢?因为她努力呀。当大家都在睡觉时,她在火炉旁边看书;当大家只报5门课时,她报了13门课;当大家在操场玩耍时,她在图书馆看书。天生的天才很少,可努力而成为天才的人很多。

在生活中也要努力,不管是为了什么,可能是为了买到喜欢的包包努力挣钱;可能是为了自己的一个小目标而努力。不管为了什么,不管最后有没有成功,只要努力那就是最棒的。

在学习中也是一样,每天比别人多努力1小时,一年就比别人多,努力了15天5个小时;一个小时学会三道题。365个小时就可以学会1095题,就是一两本奥数题;小学六年一年两本,六年就是12本,这样就可以比别人多几个选择。不管你用这一个小时干什么的,我相信坚持一年在这方面就会有很大的变化。

说到努力,我又想到我们的共读书目《手斧男孩》。只不过赫敏努力是为了学习,而他是为了努力地生存下去。他努力地生火,努力地寻找食物,努力地躲开大型动物……他努力了,并且他成功了,最后他得到了救援。只要足够的努力,那么你一定就会成功。

不管我们的起点如何,我们的出生如何,只要向着自己的目标一直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哈利波特观后感 篇5

那天,也就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刚刚上映不久,妈妈就打电话给上次和我们一起看《变形金刚3》的那个同事,妈妈的同事也带了她的小孩,于是我们就去益田假日广场里看电影去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讲的是:哈利寻找着四件死亡圣器,不幸的是,伏地魔竟然趁这个时候攻打亚特兰蒂斯学校,后来,伏地魔要求哈利到一个森林里和自己打一战,不然就杀死这是世界上的所有人,不管男女老少。后来哈利还是去了那个森林。伏地魔拿出魔杖,迅速使用阿瓦达索命!哈利就倒下了。突然,哈利仿佛上了天堂,碰见了死去的校长。校长和哈利在天堂谈话时,亚特兰蒂斯的所有成员都非常担心,以为哈利真的死了。而伏地魔却非常开心,因为他要毁掉亚特兰蒂斯学校,就在这时,哈利行了过来,伏地魔与哈利抽出魔杖,伏地魔使用阿瓦达索命咒!哈利并不害怕,即使伏地魔有三件死亡圣器之一:接骨木魔杖,但是哈利又使出除你武器!因为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反弹,所以伏地魔死了。

啊!这部电影真好看,只不过前面有点儿单调,后面却非常精彩,当我看到伏地魔死的那一刻,我非常开心,因为我想:伏地魔死了,谁还会来骚扰亚特兰蒂斯学校呢?谁还能用魔法打得过哈利呢?真是太好了。

如果我现在就在哈利面前,我一定会对他说:“你真厉害,连伏地魔都战胜了,亚特兰蒂斯有你这么完美的学生应该感到非常骄傲、自豪。我佩服你,哈利!”

我看完这部电影后,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一开始哈利被伏地魔用阿瓦达索命咒后还没有死,反而过了一下,又活了呢?难道哈利是永生的?哈利真有这么厉害吗?哈利为什么不会阿瓦达索命咒呢?

J.K罗琳为什么不写《哈利波特8》呢?如果写了《哈利波特8》的话,演《哈利波特》电影的人:哈利、罗恩、赫敏岂不是累死了吗?呵呵呵!

哈利波特观后感 篇6

快乐的暑假生活开始了,读书在假期里是必不可少的。同学们,你们都读了哪些书呢?也许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但我读了一本最好看的书,名叫《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里面有许多惊心动魄并且有趣的故事,书里的情节经常让我废寝忘食。快看!会跳舞的杯子、会送信的猫头鹰、会说话的帽子,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

故事主要讲的是哈利和同伴们一起打败伏地魔,试着找回哈利的父母,还一起度过许多难关。哪怕哈利的生命受到威胁,他的朋友也会尽力保护他。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也受到了许多启发。如果遇到困难,千万不要就此放弃。一定要相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不要相信命运,因为命运往往是自己创造的。我们要像哈利一样,坚强、机智、勇敢、乐观,要从小树立远大的梦想,朝着目标努力,才能一步步走向成功。

哈利波特观后感 篇7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非凡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服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

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究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作文

篇十一: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在这个系列中,哈利在逐渐长大,他的成长历程,也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忠诚,信念,友情,理解,沟通…

在第一部中,哈利以为斯内普要加害于他,但是斯内普却是他的救命恩人,这一个小小的片段告诉我:不要以貌取人。第一部中,哈利在面对奇洛时,我们看到的是他的信念,终于成功的将伏地魔阻止。

还记得,在分院时,哈利面对马尔福时对他的拒绝,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事实也证明了,罗恩是哈利永远的朋友,他不因为哈利的名气尔要求哈利作什么,而是在哈利需要的时候默默站在他的身后,永远支持着哈利。

赫敏是典型的好学生代表,在哈利他们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第一个站出来阻止他们的,就是赫敏。这也让他们避免了许多错误。在海格准备为他的鹰头马身有翼兽打官司时,是赫敏积极为他准备,而哈利他们却忘的一干二净的。这让我们也看到:承诺的事,就要立刻去做。

在面对亲人,朋友一个个离开时,哈利也得知只有他毅然去死,才能救出大家,这种大义,有几人能做到呢?为了朋友们,为了世界安宁,哈利在努力着奋斗着,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扛起那份属于我们的责任!

理解是人生最大的良药,只有理解沟通才能有成功,在第五部中,由于邓不利多对哈利的躲避,才导致小天狼星的死,而这也成为哈利一生无法抹去的痛。缺少理解,缺少沟通,让哈利的人生突然残缺,我们也是一样,在遇到问题时,及时的沟通,才会最大程度上避免错误。

斯内普,留给我们的印象曾经那样的不好,但是谁能想到他才是最大的好人呢?对莉莉的爱,令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抗黑魔法的事业中。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我们失去了多少朋友,为自己树立了多少敌人。

幽默也是这一系列丛书的最大亮点,有了幽默,生活才会快乐。双胞胎兄弟正是幽默的制造者,这也是他们对抗乌鲁姆奇的武器之一吧,因为幽默,他们开办了韦斯莱魔法商店,令所有人对他们刮目相看,可惜,幽默过头并不好,因为他们不辩敌我,让食死徒利用他们的产品进入了学校。想说的太多,有用的也太多,从我们在享受读书时,也在反思我们,升华我们。

哈利波特观后感 篇8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成功的背后是痛苦的磨难

成功的背后是什么?也许很多人会说:这是汗水和智慧。可我却有了新的感受,因为,有些成功的背后,往往还隐藏着一些痛苦的磨难,那个额头上长着疤痕的男孩——哈利波特,就是这样。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在暑假中遭到食死徒(伏地魔的手下)的袭击,在将要面临退学的危机时,许多凤凰社的朋友帮助他,使他平安回到学校。但令哈利不解的是,邓布利多不愿见他,海格也不知去向,更糟糕的是,从魔法部调了一位老师,赶走了邓布利多。为了帮助邓布利多,哈利和他的朋友从凤凰社来到魔法部与伏地魔作战。

最后,大家合力打败了伏地魔,让邓布利多教授再次成为**。

整本书只要一提到伏地魔这个名字,我的心里就会不由得燃起一团怒火,因为是他杀害了哈利的父母,在我看来,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魔头,靠吸取别人的血来使魔力变得更强大。他活在别人的身体里。他是个寄生虫。

哈利波特是一个勇敢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孩子,一个积极进取的孩子。为了给父母和邓布利多教授报仇,他尽全力与伏地魔搏斗至死。虽然他不是伏地魔的对手,但他终于成功地打败了伏地魔。

我想是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为什么哈利波特成功的背后是痛苦?因为,哈利每次成功战胜伏地魔时,都会产生一种让他最痛苦的幻觉——爸爸妈妈会出现在他的面前,额头上的伤疤就会剧烈疼痛。

正是这种痛苦的记忆使他渴望与伏地魔战斗。

这让我想起了很多成功人士,他们也经历过痛苦的磨难。著名作家海伦·凯勒虽然失去了听觉和视力,但她仍以坚定的信念勇敢地生活在这个寂静黑暗的世界里。因为她经历了残疾人的痛苦,她把一生都献给了盲人的福利和教育事业。

科学家爱迪生,因为在列车上做实验引起了**,被列车员抽了一巴掌而失去了听力,但他从痛苦中走了出来,反而鼓励自己,在无声的世界里能更加专注地做实验,这种信念不但使他好好地活了下去,还使他成为了科学家。像这样的成功人士还有很多,痛苦的磨难没有将他们击倒,而是使他们勇敢地去面对人生,以超出正常人的毅力,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哈利波特的书很好看。我在魔法学校亲眼目睹了哈利从一年级到五年级的成长和进步。在这五年里,我看到了哈利波特成功的喜悦,但成功的背后,苦难也是不可或缺的。

哈利波特观后感 篇9

从小到大,我都是个胆小的孩子,怕黑、怕狗、怕陌生人、怕丑陋的东西、怕公开讲话、怕孤独、怕被抛弃、怕被人笑话.....

也许是最近看同类别的故事看多了,看多了心中自然地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我不是一个乖巧的孩子、也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甚至相反我是一个脾气很坏、性格孤僻、倔强的小女生。在家里,爸爸妈妈姐姐似乎都很惯我,我可以挑剔任何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所以不懂忍让,不懂理解,更不懂得包容和原谅。在心理层面上,我和家人其实都不是很亲近,我的心事和想法都不想告诉他们,一直这样,所以我很孤僻,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不懂得沟通,更不懂得怎样与他人相处。

面对亲朋好友,我不懂礼貌、不知轻重,甚至别人的一句玩笑话,我都能和她们较真,我拒绝见她们,拒绝说话,所以我是一个性格冷冷的女生。在和朋友的相处中,我很敏感,可能是由于怕被抛弃,所以我总会很极端,要么孤独,要么形影不离。我自动屏蔽一切我不喜欢的人,面对我喜欢的人,可能一段时间就那一两个,我又把握不了度,最后总是不欢而散。

看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很佩服哈利波特的勇气,面对大蛇,面对巨大丑陋的海格,面对妖怪银行职员,面对恶毒的马芬、面对伏地魔,他都用自己的友爱、勇敢和诚意战胜了他们。因为友爱,他可以与蛇交流、可以和海格成为好友,同时也能在霍格利特收获友谊。因为勇敢,所以他可以果断地拒绝马芬的握手,可以直面伏地魔那肮脏狰狞的脸庞。同样因为有诚意,他才能最终让魔法石自愿归顺。

在我看来,哈利波特所有这些可以战胜恐惧的力量可以归结为一点,正气。它是一种向上积极地正能量。一直以来,我不懂如何与家人相处,如何与亲朋好友相处,如何面对陌生事物,如何公开讲话,其实就是我内心缺乏正气。明明知道在与家人在与亲朋好友的相处中,我应该做到爱与宽容,与其说因为倔强,不如说是缺乏正气,我没有做到友善;明明知道陌生事物或许会很美很有趣,我本应该坦然地面对它们,接受它们,因为缺乏正气,我没有做到勇敢;明明知道公开讲话没有那么可怕,我本应该学习享受真诚地与众人分享观点的乐趣,因为缺乏正气,我没有做到做到真诚。

事实上,我的内心一直都是有向上的力量的,但因为不够坚定,所以我总是伤害爱我的人,失去亲人的喜爱和友谊是我罪有应得,如果能有机会我希望能对那些我伤害过的人道歉。请相信,今后,我会坚定地用友善、勇敢和诚意面对你们,面对一切。

哈利波特观后感 篇10

从电影院看完哈7回来,现在脑子里还是电影中各种精彩的画面,我只能说这一集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一部,节奏紧张又张弛有度,跟前两集一样的残酷黑暗却又不失温情幽默,环环相扣娓娓道来,看过原著的观众一定不会陌生,并且为精彩打斗和各种小亮点而兴奋,哈利波特观后感。

影片以哈利寻找数件魂器,并回到霍格沃茨与伏地魔进行最终决战为主轴。虽然主线十分明晰,结局的胜负也不难猜测,但情节仍可以用"曲折"来形容。除了哈利柳暗花明的夺宝过程及对自我身份的重新认识、霍格沃茨众人与伏地魔的浴血对抗以及伏地魔的内心纠葛,最让我感叹的莫过于斯内普教授的真实身份之谜的解开,他的一段对于初恋的回忆更是令人动容,这段回忆也是剧情的一个巨大转折点。此外,莽撞少年纳威成长为决定胜负的关键人物的故事也让我觉得热血沸腾。

看完哈7,我感概万分。

哈利波特系列电影,或许会成为时代华纳的一个巅峰。今年华纳一定很开心,继盗梦之后仍旧美梦连连,哈利波特7画下完美句号。米高梅与它的007已成为历史,哈利波特系列的成功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复制和超越,观后感《哈利波特观后感》。而明年下半部分的.推出,标志着华纳确确实实完成了一个十年的漫长任务。十年前,每一个看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影迷都会觉得,大结局的上映将是一件无比遥远的事情。那么今天,它就真真切切的来了。十年来,我们感叹哈利早已不再是那个可爱的小男孩;曾经温暖的魔法学院也逐渐被阴云笼罩;电影的改编也越来越顾此失彼、众口难调。各种伤感的背后,其实是一代人对校园生活和纯真年代的怀念。如今最后一部拆成上下集,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姿态上映,照样例行公事般登上票房冠军的宝座,再次刷新哈利波特系列的首周末纪录,当然这不是一部需要任何数字去证明自己的作品,因为《哈利波特》的意义要远远大于电影本身。我们很开心有哈利波特陪伴我们这一代人成长,他也会陪伴我们的孩子的孩子的孩子。不要哭着喊着说当年的萌哈都成哈叔了,不要垂头顿足说这部片子黑暗色情不适合孩子观看完全泯灭童话。这如假包换是一部走过十年的片子,一部教会你如何成人的真实故事。

我喜欢哈7!

哈利波特观后感 篇11

《哈利·波特》这部电影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从小失去双亲的他,住在弗农姨夫家里一直受到不公平对待。在他11岁生日的那天,收到了来自魔法学校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尽管姨夫一家人极力反对,但哈利波特依然坚持去到了霍格沃茨,由于他头上有一道神奇来历的伤疤,一夜之间他成为了霍格沃茨的红人。在这所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交到了两个知心的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战胜了许多困难,在与邪恶的伏地魔对抗之中,哈利波特奋不顾身冲去与伏地魔对战,最终打败了伏地魔,拯救了霍格沃茨,成为了巫师们口中的“救世主”。

在这部电影中,这三位小主人公都具有着独特的性格:

哈利波特,它拥有着勇敢和坚持不懈的品格。但在他如此多的优秀品格中,重友谊是我在他身上找到的最发光的一点,也可以说是我最欣赏的风范。赫敏,在我的第一印象中,她身着校服,坐在教室里认真听课。作为一个学霸,拥有着聪慧的头脑,是学校铁三角中名不虚传的“智多星”。她遇事果断冷静,总是从容不迫的面对困难。罗恩,他为别人打抱不平并且非常信任朋友。在电影中,他那种幽默感总会让我们哈哈大笑,但是这样一个人却很有自己的原则,这是令人惊讶的。

当然,这铁三角并不是只有自己的优点,不足之处肯定也不少。哈利·波特脾气暴躁,有时轻率;赫敏高傲,爱管闲事;罗恩喜欢调侃,讽刺他人。所以说铁三角也需要改掉自己的坏毛病。

但他们团结的精神也是令我为之震撼。俗话说得好:一根筷子易折断,一捆筷子抱成团。所以一个人他离不开团体。

萤火虫的光亮虽然很微弱,但所有萤火虫都聚在一起所发出的光亮不一定比太阳差。在人生这条路上想要做到形单影只很困难,我们需要旁人的帮助才能在遇到困难时成功解决。

哈利波特观后感 篇12

今天看了哈利波特电影的最后一部,“与哈利波特一同成长-哈7观后感”。尽管摇着头不承认,一个时代结束了。

最早看哈利波特,在高中。一经接触,就不可自拔的陷入了那个神奇的魔法世界。有人说,哈利波特长残了,不好看了。今天看完电影,我只能说,那样说的人,并没有哈利波特的一路陪伴成长。

对于这部电影,我是非常非常满意的。

如果说第一步电影还算一部成功的儿童片,有着可爱的小演员和令人新奇的魔法世界吸引着我们的注意力。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为大片。气势恢宏的场景,令我不禁想起了《魔戒》的酣畅淋漓。于此同时,各种小细节也都精致的照顾到了,继续满足着我们对于魔法世界的贪婪想象。尤为难得的是,在场面宏大,扣人心弦的最后一战中,还流畅的穿插了斯内普这多年的真相表白。原来从最初到最终,都是对莉莉深深地爱。这个让人搞不懂的“坏人”,原来爱的那样深,活的那样勇敢。

电影中另一个不能忽视的亮点要数纳威了,那个笨笨的,什么都记不住的纳威也长大了。在大家以为Harry已死开始放弃的时候,他站了出来,不顾别人的嘲讽,展现了真正的勇气与智慧,拔出了格林芬多之剑,开启了与伏地魔的正面交锋,并在关键时刻,斩断了最后一件圣器。看到纳威站出来的那一刻,我哭了。伤害他父母的敌人就在眼前,那样的强大,自己的朋友们又一次纷纷伤亡惨重,那个大家认为唯一可以和伏地魔抗衡的Harry也倒下了。纳威,没有被吓到,没有屈服,反而鼓舞着大家的士气,勇敢的直面迎战伏地魔。原来,每一个人,只要有信念,都可以成为真正的勇士。

我最爱的主角们,都没有让我失望。赫敏还是那样的聪明,越发的美丽。荣恩无疑是个好老公,他的智慧,他的真诚,他对赫敏的呵护令人羡慕嫉妒。而Harry,不再是那个见到什么都张大着嘴的小魔法师,不在是经常违反校规,为作业发愁的小调皮,也不是那个抱怨为什么这些要发生在我身上的叛逆少年了,他成长成了一个勇敢,包容,富有责任感的伟大的巫师。从一出生,就备受关注,一路的成长充满着艰辛,与伏地魔的特殊的联系给了他太多只能他自己承受的痛苦和责任,直至他勇敢的牺牲自己,来与伏地魔决一死战。

他成功了,战胜了那个连名字都不敢提及的恶魔。但是Harry还是Harry,他折断了威力最强的魔杖,他原谅了马尔福,他从心底里尊重并感激着斯内普。磨难,成功过后的Harry,变得更加的大度,包容,珍惜。

魔法世界又恢复了平静,Harry和金妮,荣恩和赫敏的孩子都要去霍格沃茨上学了。四大学院:格林芬多(代表勇气),斯莱特林(代表权力野心),劳拉文克劳(代表智慧),赫奇帕奇(代表勤奋)。所谓成功的人,这四项都会具备,亦或是一项特别突出。而我,可能没有野心又不是天才又经常偷懒的人,希望可以拥有一个勇敢的心,勇敢的追随自己心中的梦想。

电影演完了,主角们长大了,我们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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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后感是否包含一些核心部件呢?一部优秀的电视剧,带来的影响不亚于一本优秀的书籍,看到好的作品,我们会萌发出很多感悟。我们可以把在作品中领悟到的道理写成观后感,或许你需要"定风波观后感"这样的内容,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定风波观后感【篇1】

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已而遂晴,故作此词。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苏轼《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

这首词我们都非常喜欢,是苏轼借事抒怀的代表作。描写了苏轼被贬谪到黄州后,与朋友春游时,途中遇雨这么一件事。上半阕,苏轼乘着酒兴,在雨中抒发豪情,下半阙,酒醒后迎着斜阳,诉说对人生的感悟。

好词就是这样,画面感极强,一句话就把我们带入到了那个情境当中。“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这一句妙在用“雨声“来代替雨,仿佛耳边已经”啪、啪“作响,雨点穿过林叶缝隙,打在脸上,又凉又疼。”穿林打叶“四个字非常有质感,可以感觉到这是一阵骤雨,雨落下的又急又有力。眼前出现了我们熟悉的场景,有人跑着找地方避雨,有人拿出各种东西遮挡,有人手忙脚乱不知所措,慌乱之中尽显狼狈之象。而在这场慌乱的景象中,唯独一人与众不同,这场骤雨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兴致,反而激发了他的豪情,他依旧拄着竹杖慢慢地向前走着,时而高声吟唱,时而纵声长啸,在雨中尽情的释放自己。而这时的雨声衬托着他的吟唱长啸,已然成了背景音了。

经历了“乌台诗案”的苏轼,就是用疾风骤雨来比喻人生前进道路上的危机和困境吧。面对打击和责难,人们纷纷选择了逃避、妥协、放弃,而苏轼用“莫听”“何妨”等词,展现了他的执拗、轻蔑、豪放、从容,也表明了他的态度。”古有“苏门长啸”的典故,可知“吟啸“对古人来说是清雅、脱俗的行为艺术。也不知道古人的长啸到底是什么声音,总让我想起电视剧《笑傲江湖》,刘欢唱的主题歌开头那声,听了让人精神一振。“徐行”不仅是因为从容淡定,是他根本没有把这场雨当作是前行的障碍,而是途中偶遇的一场景致。

“竹杖芒鞋轻胜马”,看到那些骑着马,在泥泞中打滑跑不起来的样子,反倒是自己穿着草鞋,拄着竹杖走的轻松、稳健。马的优势自然是在官道上跑,就像我们的跑车在高速上,而一到泥路、小路上就陷入麻烦,好像在我们堵车的城市中,每每骑着自行车掠过一辆辆堵着的汽车时,就有一种“竹杖芒鞋轻胜马”的感觉。当然,这也是两种境遇的对比。曾经位高权重,现在是无官一身轻,天性乐观的苏轼,此时也不忘打趣一下。

“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我们一生中总是担惊受怕,怕什么呢?怕不可预知的未来,怕想要的得不到,怕已经拥有的会失去。老子《道德经》中讲: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怕是因为有私欲,才会患得患失,而苏轼用”谁怕?“向世人宣告:“我本无欲无求,我怕什么?”一生都在这烟雨之中,又有什么关系呢?乐得逍遥。“任平生”三个字尽显潇洒。

定风波观后感【篇2】

这首词写的是一件关于春天遇到阵雨的事,当时苏轼在黄州要买地种田,几个人一同前去做交易的时候,遇到了春天的雷阵雨。这首词前面有一篇小序:“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已而遂晴,故作此词。”这篇小序交代了,当时半路下雨,拿雨具的人先走了,苏轼和其他几个人,就淋成了落汤鸡,其他人心中甚是不悦,而苏轼却说:“余独不觉。”他不这么看,雨过之后天又放晴了,诗人领悟此情此景,于是心里就有了感想,这首词便由此而生。

词作于苏轼被贬黄州时,初期虽有些郁闷,然而可敬的苏学士选择了笑对世界,这也是好多人喜欢苏轼的原因,这也是我觉得东坡居士的可敬、可爱之处。词中以穿林打叶声形容雨势之大,用吟啸且徐行印证他的从容淡定。我想这虽然是苏轼外出途中的一次遇雨,但更是他人生路上无数次风风雨雨中的一次,“且让我吟啸着慢慢走过”。他的这种从容,淡定豁达,无声无息地感染了他身边的人,也感染了我。“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竹杖芒鞋,一身农夫形象,却身轻胜马。“谁怕”两个字,一句反问,让人看到苏轼脸上带着几分调侃的笑意,更觉可爱。“一蓑烟雨”又何妨呢?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在当时那个清冷的世界里,确实常会让人萌生寒意,但不管怎样,也会有山头斜照的温馨。“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回看我们走过的路,尽管萧瑟冷落,但风雨过去了,一切终将归于平静。如果一味抱怨际遇的不幸,萎靡不振,无异于雪上加霜。路途漫漫,倘若有“竹杖芒鞋轻胜马”的豁达心境,纵然遭遇风霜雨雪,何惧?

人生在世,难免会经历曲折坎坷,不管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会有过去的时候。经历过,再回头看看,其实也没什么。谁的人生不曾风里来雨里去?既然无法避免,尽力不虚此行。挫折不可怕,可怕的让挫折打败、一蹶不振;遇事尽力,即使有所意外,也一定不要介怀,应该总结经验,继续努力前行!每一次勇敢的超越,都会为你积累生命的厚度。也许,这就是生活给你最好的馈赠。

作为一名教育战线上的老兵,几十年如一日,点点滴滴的岁月里,写满了自己与学生的故事。工作中,我努力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老师;我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我努力做好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尽管我用尽浑身解数,也难免会有不尽人意的地方。面对繁琐的工作,我抱怨过;面对不懂事的学生,我发怒过;面对教育中的挫折和失败,我无助过。可是每当我读到苏大学士的这首词,心灵都会得到触动,灵魂都会得到洗礼。我劝慰自己应该时刻保持一种淡然、清雅、平和、从容的心态,顺境或逆境,都淡然从容地去面对。努力做到成功之后不骄傲自满,失败之时不灰心丧气,收获的时候不自夸,遇到坎坷的时候不抱怨。学习苏学士淡定自若,宠辱不惊的胸怀与魄力。不断调整自己,超越自我,孜孜不倦,用最佳的心态潜心育人。

作为教师,我希望,我的育人过程如夏花绽放,我内心的淡定从容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得更加优雅美丽,由内而外散发着淡然平静。当尝过工作中的五味杂陈、历尽育人世事后,让自己更从容淡定地面对教育过程,工作中,努力耕耘,不问收获,让岁月赐予我更多的阅历和经验。未来的日子或许是一路风景一路歌;或许是含着眼泪在奔跑。无论为人师的过程中波澜如何折腾翻滚,始终保持着一种平常心态,只有这样,教育的过程中才会永远是春天。

定风波观后感【篇3】

曾仰慕李白潇洒自如的诗,曾回味李清照婉约凄美的词,曾痴迷马致远优柔惨淡的曲…… 但当我读到苏轼《定风波》里的“一蓑烟雨任平生”,我便彻底的被他折服了。

想想,苏轼竹杖芒鞋漫步于小道之上,在风雨中吟啸而来,那种闲庭信步的潇洒,要具有怎样的一种淡定的心态啊!他在穿林打叶声中走入了心灵的坦途,也走入了我的心里。

遥想苏轼当年,22 岁中进士,正是春风得意,青云之志等待机遇施展之时,却遇到了一连串的挫折,政治上的腥风血雨全然加之于上,导致一生颠沛流离,“乌台诗案”更让他濒临被砍头的境地,可他却在风雨中高呼:“一蓑烟雨任平生。”这是怎样的一种搏击风雨、笑傲人生的轻松、喜悦和豪迈之情啊!

仕途的艰难,政治漩涡的挣扎,满腹冤屈的难述之苦…… 华年老大,功业少成,一般人难免心生苍凉消沉之情,而苏轼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不畏坎坷、淡泊超然。这一路的艰辛,这一路的坎坷,这一路的无奈,并没有使苏轼消沉、失落。他没有吟唱那软绵绵的情愁与悲苦,如小女子李清照的“凄凄惨惨戚戚”;没有学杜甫的多愁善感“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也没有玩深沉的李后主的“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他也没有隐者心境,如庄子《逍遥游》“御风而行,泠然善者。”如陶潜《归去来兮》“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 ” 而是让我们感受到一个伟大的灵魂在艰苦的跋涉,无声的探索,无歌无喜,无风无雨。

人生再多的风雨,经过苏轼的过滤,都变成了一片晴空,他为我们撑起了一把伞,撑出了一片晴朗的天空。那么在人生的穿林打叶声中,你到底选择一种什么样的姿态?人生有顺逆, 有成败, 有荣辱, 有福祸. 但无论处于何种境地,我们要有坦荡的内心和从容的气度,活得像苏轼一样的明亮,一样的豁达。

定风波观后感【篇4】

无丰五年(1082年),此时已是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黄州的第三年。苏轼在黄州身处八百孤寒的处境之中,生活十分拮据,但他却仍然能保持自己乐观的人生态度。就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苏轼和友人一起出去郊游采风,谁知天气骤变,自己身边的人个个忙着躲雨,惟独诗人自己仍然能乐观的在雨中吟咏,“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一曲《定风波》就这样自然而然的从诗人口中脱颖而出。

词的上片写了诗人冒雨徐行时的心境。首句写雨点打在树叶上,发出声响,这是客观存在;而冠以“莫听”二字,便有了外物不足萦怀之意,作者的性格就显现出来了。“何妨”句是上一句的延伸。吟啸,表示意态安闲,在这里也就是吟诗的意思。词人不在意风雨,具体的反应又怎样呢?他在雨中吟哦着诗句,甚至脚步比从前还慢了些哩!潇洒镇静之中多少又带些倔强。“竹杖芒鞋”三句并非实景,而是作者当时的心中事,或者也可看作是他的人生哲学和政治宣言。芒鞋,即草鞋。谁怕,有什么可怕的。平生,指平日、平素。作者当时是否真的是“竹杖芒鞋”,并不重要;而小序中已言“雨具先去”,则此际必无披蓑衣的可能。所应玩味的是,拄着竹杖,穿着草鞋,本是闲人或隐者的装束,而马则是官员和忙人用的,所谓的“行人路上马蹄忙”。都是行具,故可拿来作比。但竹杖芒鞋虽然轻便,在雨中行路用它,难免不拖泥带水,焉能与骑马之快捷相比?玩味词意,这个“轻”字并非指行走之轻快,分明指心情的轻松。词人想,只要怀着轻松旷达的心情去面对,自然界的风雨也好,政治上的风雨(指贬谪生活)也好,又都算得了什么,有什么可怕的呢?词的下片写雨晴后的景色和感受。“料峭春风”三句,由心中事折回到眼前景。刚才是带酒冒雨而行,虽衣裳尽湿而并不觉冷。现在雨停风起,始感微凉,而山头夕阳又给词人送来些许暖意,好象特意迎接他似的。“相迎”二字见性情。作者常常能在逆境中看到曙光,不让这暂时的逆境左右自己的心情,这也就是他的旷达之处了。“回首”三句复道心中事,含蕴深邃。向来,即方才的意思。“回首向来萧瑟处”,即是指回望方才的遇雨之处,也是对自己平生经历过的宦海风波的感悟和反思。词人反思的结果是:“归去”。结句透过一层来写,是篇中的主旨,也是苏轼诗歌的典型风格——“坡仙化境”的很好体现。所谓的“坡仙化境”,就是在深挚、迫切、执著之后,忽然能够回转、放开。在此词中,“一蓑烟雨任平生”,潇洒镇静中不免带些抗争之心,也仍是另一种形式的“执”;“也无风雨也无晴”,则是对之的升华。读了苏轼的这首词,让我突然之间感受到:人生就算再大的风雨,只要我们能坦然面对,这些又能算什么呢。这无时不刻的给了我们后人很多的启发和感想。我感觉我在读的不是一首诗,而是在读一个人,一个拥有旷达的胸怀、开朗的性格以及超脱的人生观的勇者。苏轼这一生命途多舛,他屡遇艰危却不悔,身处逆境而泰然,但内心深处的感伤却总是难以排遣。这种感伤有时很浓,有时又很淡,并常常隐藏在他爽朗或自嘲的笑声的背后。这首定风波便是他最好的生活写照,也是我们后人最好的精神教材。

定风波观后感【篇5】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于人生的旅途,东坡且停且歌,且行且吟,走得轻松,走得洒脱,他一句“一蓑烟雨任平生”道出了千古的真理,让我们懂得了用乐观旷达的心态去对待生活,用感激欣赏的目光去看待人生。

生活不如意事常八九,改变不了生活,就改变自己的心态。纵观东坡的一生,他虽有雄才,却受人排挤,一贬再贬,可谓壮志难酬,命途多桀。面对现实,他没有悲观叹世,怨天尤人,而是改变自己的心态,旷达洒脱地对待生活。因此他一生历经八州,身行万里,走过无数穷山恶水,但都处处如天堂,即使被贬到荒蛮之地,他也愿意“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他恪守“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真谛,尽我所能地带给别人帮助,风雨任平生。虽然漂泊不定,但无论走到哪里都有快乐相随,因为他晓得“此心安处是吾家”,常怀一颗感恩的心,就能发现生活的美好。

快乐其实很简单,对自己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就行了。据报道华中科技大学在11月份9天内有3名大学生跳楼自杀,其中有一位博士生跳楼前曾说“我很累,要休息了”。在这美好的青春里,他们却选择舍弃自己的生命,只因压力太大,难以实现目标,整天忧郁不安。对于他们,我只能说

他们实在实在是太傻了,成不了大海,至少我们可以做一朵晶莹的浪花,成不了草原,我们至少可以做一颗快乐的小草,我自有我的精彩,何必整天活在别人的影子里。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穷有福有高有低,但是穷人未必就难过,富人未必就快乐,高官未必就开开心心,平民未必就闷闷不乐,快乐只取决于自己的心态。不必太过看重别人的看法,因为是非成败转头空,当我们回首走过的路时,总是“也无风雨也无晴”。珍惜现在,感激生活的赐予,相信快乐很简单,我命有我不由天,快乐由我不由人,生活无论是“宝马香车”还是“竹杖芒鞋”,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它就是快乐的。坦然的面对生活,不求惊天动地,但求问心无愧。因为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正如“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

定风波观后感【篇6】

微雨朦胧的午后,倚在窗边,听雨声,读宋词。

偶然间翻看到苏轼的词,“一身蓑衣、昂首前行”的配图吸引了我,远方的山模糊高大,近处的人平静渺小,很有意境。然后是一行小字“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通俗易懂,让人忍不住往下看。最后是词句,字字读来,意境悠远,让人感慨万干。

雨落成诗,“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在平生。”山林间赶路偶遇风雨,同行皆狼狈,但他却能以平和心态不畏山路崎岖,笑傲人生,自在轻松,传唱千古。

苏轼的乐观、自信、潇洒、旷达的形象在脑海中不断浮现。看着窗边不断坠落的雨珠,掉在窗台上,激起大大小小的水花,我不禁想起了自已的经历。

同样是一个雨天,我抱着重重的书包在小雨向家跑去。雨水斜织着打在我的脸上,任凭它灌满了眼角,弄湿了头发,也顾不上擦去眼角的雨滴。此时的我像个蹒跚学步的孩童越走越慢,回想上学时的不快遭遇。心中埋藏已久的愤怒终于爆发了,加快速度冲向家。奔跑着,双脚东一脚,西一脚地踩在水坑里,裤脚溅上雨渍、泥点,还被淋个浑身湿透,湿透了的衣裤以非常不适的姿态紧紧贴在身上,惨不忍睹。现在回想,假如当时有苏轼的一份悠闲自在,假如有一份不惧风雨,笑对人生的心态,那时心中是否还会充满愤怒?

乐观的人,心中永远有阳光。拿破仑与敌军作战时,损失惨重,他不慎掉入泥坑,但浑然不顾,大吼着“冲啊!”战士们看到他那幅模样哈哈大笑,在乐观的心态下,冲破险境,取得胜利。我想,那时的拿破仑一定像苏轼一样,心中阳光普照。

“四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人生不过如此,不以物喜,不以已悲,笑对人生坎坷崎岖,怀着平和心态。

合上书本,人生哲理如洪水奔流,在我心中激动起朵朵美丽的浪花。愿我们做一个斜风细雨不须归的`苏轼,无畏风雨,独自前行。

定风波观后感【篇7】

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雨而遂晴,故作此。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苏轼《定风波》

这首词是上学期学的,老师已为我们讲解了一番,可是今日再拿来读时,却又给人一种截然不同的滋味。

苏轼一直是我最喜爱的词人,有关于苏轼的史料、《百家讲坛》、以及他所写的诗、词,我都读过、看过、背过。苏轼这一生活得光明磊落、坦坦荡荡,仕途上虽然多次遭受贬谪,但是仍然抱着一种自然的心态,去面对事实。而《定风波》这一首词,就体现了苏轼被贬之后,他能够坦然的去面对,没有其他文人的那种怀才不遇和满腹牢骚;他心中想的是“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而我最钦佩苏轼的就是这种“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的精神。

这首词从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苏轼在出去游玩时,不巧遇到途中下雨,后来雨停了。就是这样简单的一件事。但是,如果你了解一点当时的背景的话,再读这首词,感觉就会不一样。苏轼写这首词是在被贬谪黄州后的第三年,这经历许多波折之后的苏轼就是《定风波》中的苏轼。这雨,就相当于贬谪,而苏轼在雨中的心情,就代表着他此时此刻的心境。我们可以看出,苏轼并不看重这次贬谪,先看“何妨吟啸且徐行”,“何妨”中略带俏皮,又带一些挑战性,而从“吟啸”和“徐行”来看,这分明是很轻松嘛,试想,如果你被老师一顿批,还会在雨中漫步,或者时不时的喊几嗓子?这说明,这点小事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竹杖芒鞋轻胜马”,先说“竹杖芒鞋”,都是步行所用,属于闲人的,而此时用到“竹杖芒鞋”,即他所谓“我是世间闲客此闲行”者。这“一蓑烟雨任平生”中,“烟雨”是一语双关,代指政治气候,这不就是说,在这场里,我苏轼就能够穿着蓑衣,可以任凭风吹雨打,照样来往自如。

然而到了下阙,看了就会给人一种雨过天晴的感觉,“斜照相迎”,也透露着喜悦的情绪。回头看看曾经的沟沟坎坎,在转过头来,还是依然,这样心中无风无雨,自然就不会有什么淋雨之狼狈,也就是怀才不遇的心情。换种说法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也正凸显了苏轼会抱有一颗平常心去面对仕途上的挫折,也表现出他对人生风雨的一种听任自然,不怕挫折,乐观旷达的胸怀。

这就是苏轼这首词所要体现给我们的一种心态。也许也是我们要在面对挫折时的一种榜样。

我想,做事情如果抱有一种平常心,那做起来就会顺利很多吧!

定风波观后感【篇8】

苏东坡是我国历史上重要的一位文学家,一生有许多的作品,留下了很多经典的诗、词和文章。

在他被流放到黄州后两年后,苏东坡去沙湖,在来的路上下了雨,同行中有雨具的人先走了一步。于是苏东坡便和同行人一起在雨中慢慢地走,后来天晴了回家,便写出了《定风波》。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我眼前浮现了这般景象:在一个雨天的下午,茂盛宁静的树林里只听得见雨水滴答坠落树叶的声音。随后,一阵脚步声传来,苏东坡和他同行那人正缓缓走出树林,一群人都在为这风雨叫苦不迭,苏东坡却在一边悠然自得地吟诗。

下雨、晴天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而苏东坡却通过这平常的雨写出了他的广阔胸怀和积极的处世态度。我们生活中遭遇的困难就像是风雨,平常人可能遭受一些触动便不好受了。苏轼一生曾遭受很多苦难,多次被贬官。但苏轼却浑然不怕,因为他乐观坚强,这样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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