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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的一年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6-28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范例10篇)。

如果你阅读了这本作品,你一定会被里面的情节所吸引。写读后感的时候首先要理解原文,正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为了方便您,幼儿教师教育网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独居的一年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 篇1

“别哭啦,亲爱的,不就是埃迪和我嘛”这句话从始到终,像是追风筝的人里的“为你千千万万遍”,也像飘里的“tomorrowisanotherday”

独居的一年,原以为会重点描述主人公露丝在独居的一年里发生的蜕变,其实并不是,不存在突然的质变,欧文想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从开始到最后这个过程中量的积累,最后露丝学会了爱和放下,原谅了别人找到了自己。她有不尽职的母亲,有爱她胜于一切的父亲,交过不合适的坏男友,和深爱她的人结过婚,最后遇到了她真正的爱人,她称之为“露丝的警察”。于我而言,结局是很美好的。

但是故事本身带来的意义没有达到读它时的期望,露丝最后一本小说中她一直纠结女作家到底怎么感受到屈辱和改变自己,露丝在这上面费了很大劲去构思,最后是女作家和小男友当着妓女的面做爱,这是够讽刺的。的确,如果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一个好的转折点,这个转折点肯定千差万别,欧文只是提供了一个故事,个人的转折点需要自己去探索,当然还需要好运气或者像露丝说得只有一点点坏运气,要求欧文告诉我们人生该怎样转折是胡搅蛮缠和无理取闹。只有经历过,才能感同身受,才能拥有爱的能力,去爱自己和爱别人。感受到这些就足够啦。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 篇2

光怪陆离

情节很‘跳脱’

儿子们的死母亲选择逃离父亲选择抚养小女儿母亲无法放下悲痛父亲依然勾搭年轻女人

最后母亲走了因为不敢面对小女儿害怕再次失去

女儿长大了有一种战胜父亲的欲望可是终于战胜的时候发现并不快乐

父亲和自己好朋友上床了然后用自己的痛苦惩罚自己和父亲双方都曾经在对方开车的时候陈述一个事实,是让彼此为对方难过心疼的事实父亲也许老了醒悟了于是绝望自杀了(我以为父亲能够长长久久的活着依然陪伴女儿度过漫长一生)

母亲最后回来了真好

四个主人公都是作家

女儿从小读父亲的书艾迪以玛莉恩和他写关于老女人与年轻人的书玛丽恩用写作逃避失去儿子的痛苦女儿从冷眼旁观到亲身体会写作

故事互相缠绕有始有终而且人物之间互相串联最后还引发联想艾迪和玛丽恩会在一起的吧哈利和露丝也会幸福美满吧

还好回到原点依然有人等待

只是关于主题不明白到底想说什么独居的一年不知道说的是他们还是只有露丝

艾迪等了37年玛丽恩用了37年忘记,哈利花了四年寻找他的证人露丝独居一年又重新写作结婚特德和汉娜不知道如何表示

也许作者想说值得等待

不过对于外国人的婚姻观还有性生活观点的差异还是很大的存在很多不理解的地方文化差异真无处不在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 篇3

(含剧透,慎入!)

书名为\独居的一年\,全书唯一正面谈到的是露丝在艾伦死后独居的一年,但也只匆匆一笔带过,重点应该是\独居\。

说到独居,确切地说是感情的独居,个中人物多多少少都有,但最明显的无疑是三个重要人物:露丝、埃迪以及玛丽恩。

露丝四岁之后就不再有母亲的陪伴,玛丽恩的不辞而别给她带来的影响是心理上的失落、失望、愤怒,甚至自我怀疑(在一段时间里她甚至怀疑自己是那死去的两个哥哥的替代品),从她写作生涯可以看到她本人是一直把关于母性的东西\选择性避开\,然而在多年之后,直到再碰见埃迪,才真正理解了玛丽恩离去的原因,才有勇气去正视自己与玛丽恩的母女之情。

对于埃迪的独居,再明显不过的是往后的三十多年里对于玛丽恩的思念;而玛丽恩的独居却是完全的感情隔离,无论是对自己的女儿还是艾迪,甚至是一切关于小孩子的事物。文中对于玛丽恩的生活描写不多(相比较整书篇幅而言),但埃迪对她的痴情无疑是对玛丽恩最完美的人物塑造!所以尽管在书中,玛丽恩大部分时间是以回忆的方式出现,但还是能给读者鲜活的人物形象,以至于在最后,埃迪和玛丽恩车站重逢那一刻(个人认为全书最为感动的一刻!),并不觉得虚幻,而是实实在在的,仿佛可以感觉到在那一刻的气氛以及双方的情绪都透出了文字。一段年龄相差二十几岁的感情,普通人看来不可思议的感情,经过三十多年的酝酿,终于有了结果,所幸,是HappyEnding!

不知是巧合,还是作者故意而为之,文中围绕的,大多是从作家以及其作品展开,或许这样更有内涵,透过作品去看作者是本书的一个的叙述方式之一,但需要花多点耐心,不过另外有个好处就是阅读起来不闷。

书中情节跨度三十多年,涉及亲情、友情、职业、爱情(包括正常与癖好)、性爱;但叙述的主线还是露丝与玛丽恩的母女之情,以及埃迪和玛丽恩的恋情,其他的略作\阅读调料\倒也不错!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 篇4

一本好的小说总能给人清晰的画面感,似乎看着人物一个个成长变化…关于亲情,父亲对女主的爱最让人感动,特别是女主给父亲上驾驶课章节,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无论父亲本人是如何,女儿在他心中永远是软肋,也许什么都无法伤害到父亲,唯独女儿。关于女主的母亲,也理解她的行为,最后能回到女儿身边是个惊喜。

关于爱情,女主前期总觉得自己眼光不行,总是交到坏男友,好不容易有了愿意去爱的男人却又早逝,但最后还是好运战胜了不幸,让她遇到了真正的爱,找到了真正的自己,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呢。还有埃迪对玛丽恩几十年的感情,丧子之痛是玛丽恩的不幸,但被人深爱一辈子又是何其幸运啊!

关于友情,女主的好朋友汉娜,这是个有争议的角色,虽然生活随意,甚至因自己的行为伤害过女主,但一路走来,也一直陪伴在女主身边,见证了她的起起伏伏,在她需要的时候出现在她身边,也让人温暖。

故事情节上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构思和伏笔,让人意想不到却又前后呼应,衔接的恰到好处,让人越读越想往下读。

时间是流逝的,但偶尔时间也是等人的。生活就是这样,悲悲喜喜,但总要怀着希望,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有个圆满的故事结尾!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 篇5

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说过:阅读就是抛弃自己的一切意图与偏见,随时准备接受突如其来且不知来自何方的声音。这个声音不是来自书本,不是来自作者,不是来自约定俗成的文字而是来自没有说出来的那部分,来自客观世界中尚未表达出来而且尚无合适的词语表达的部分。这是我看完《独居的一年》这本书后,很强烈的感受。

《独居》一书,是我在好几次出差途中,断断续续看完的,而在看之前,我其实已经看过很多关于这本书的书评,关于爱欲,关于成长。当我在断断续续的读书过程里,我思考最多的是,日常生活中,什么是轮回?就是被拘禁在自己的局限性中。什么叫解脱?就是从自己的局限性中跳出来。也许每个造物,该各安天分。又也许每个生命,悲伤或快乐都有自己的解读。

每个人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都要经历只属于自己的成长,那些你以为很深的伤口真的没必要掀开了给别人看,再亲密的人都不要,就让它结了痂随岁月尘封。长大,这个假以仪式感的服装,会用各种世俗来拘禁人,而以后的路,永远是奔赴自由之路。慢慢找到真正的自己,真正地破茧而出。虽然有些人可能穷极一生也远未完成。

自由又是什么呢?是信赖自己啊!很喜欢《独居》一书,因为它让我读到各种不幸、自卑、愤怒的情绪之后,还有一条通往内心的平和、宁静的路。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 篇6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400字:

近期在趁着早晚班地铁上读完了《独居的一年》;以下观感:

这本书是约翰-欧文的代表作,讲真我对这个人还不是很了解,所以我也是个半撇子;仅凭个人主观意向;这本书看起来贯穿了埃文和露丝的一生。

背景是一件几年前的往事,露丝的两位哥哥在和父母外出中被火车碾压致死,直观这场灾难的夫妻二人自此就分裂了,父亲变成了一位好色的酒鬼;母亲终日沉浸在这场灾难的后遗症中,因思念儿子而注意到埃文,移情在这个十几岁的少年上,发生了亲密关系;露丝四岁的那一年,母亲离家出走了。露丝是特别的,父母在失去爱子后仅有一次性生活,为了有个孩子,露丝也是可怜的,作为两位哥哥的替代品,她熟记每一张照片中的故事,对每一点变化了如指掌,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怀念哥哥;

爸爸开始写黑暗的童话故事,抱着年幼的露丝讲述那些角落阴影里的妖怪,母亲聘请了三位保姆24小时的照顾她,自己在布满往事的照片墙中回忆,离家出走后的母亲也带给了露丝到成年也无法摆脱的阴影,那些墙壁上的挂钩提醒着她被抛弃,被忽略的几十年。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 篇7

终于看完了。

十八个多小时,耗费在这样一本书中,掩卷之时,真的是有如释重负的感觉。看完之后,不得不为作者脑洞大开的构思深感佩服,铺陈了那么多的伏笔,最后终得圆满,尽管这结局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终究是真爱回归。历经种种波折,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归宿,从最初的或放荡不羁,或怯懦逃离,或执着守候……最终殊途同归,爱是最后的救赎,而理解与原谅成为维系亲情,爱情,乃至友情最牢靠的纽带。不然呢?故事在最精彩的部分,戛然而止,意犹未尽处忽而明白,这本就是最好的结局。书中,没有哪一个是完美的晶体,甚至每个人身上都有让你无法接受的恶习,但作为读者,依旧不承认这样的恶习每个人都会有,只能说在那样的恶中,展现出的善与美,也许更让人觉得难能可贵吧!至少我就是这样认为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越发的喜欢探究人性,似乎不把人性中的那点恶剥离出来,就不足以说明我们成熟了,而写作者更是如此,把那些丑陋不堪的东西展示的淋漓尽致,以便你看清别人的时候也去自省,当真这样的赤裸裸方才是所谓真实的最佳抑或最高呈现?其实,即便我们每个人的人性中都有苟且之处,可是我相信大多人是一生都不会让它轻易示人的,就如很多人其实是愿意穿戴整齐的出现在世人面前的,而不是像书中这般任其赤裸裸不遮挡。不是所有的掩饰都是虚伪,不过是不肯丢掉最起码的羞耻心罢了!毕竟“想”和“做”之间差的何止是十万八千里?话说,即便看清,又当如何?

呵呵,看我,读书始终都这样浅薄,其实,不过是遵循内心而已!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 篇8

爱是完全

“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也就找到了自己。”

婚姻濒临破碎的一家,妻子玛丽恩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走出,丈夫特德·科尔外遇不断,4岁的女儿露丝笼罩在父母亲的爱都被两个过世的哥哥夺走中。16岁的埃迪就是在这个时候来到科尔一家,见证了这一家的悲欢离合,那时他还不知道这段兼职经历影响了他的后半生。

1958年:

39岁的玛丽恩,魅力不减,依旧美丽迷人,到哪里都是瞩目的焦点。但是她沉浸在两个儿子去世的痛苦、内疚之中,害怕失去而无法对女儿直接的表达。面对儿子的离世丈夫的背叛,她与16岁的埃迪擦出火花。1958年的夏天她在内疚,恐惧中纠结徘徊。最终选择逃避,离开。

45岁的的特德·科尔温柔多情,一直流连于不同的女人之间,对儿子的去世愧疚转为对女儿的爱,为了抢夺女儿的抚养权,不惜设计妻子出轨。

4岁的露丝对于父母是爱的,所以才会恨母亲的抛弃,对两个未见哥哥的好奇与想象,是她所能表达最大的爱。

16岁的埃迪对于玛丽恩的爱是直接的,热烈的,是毫不掩饰的。与玛丽恩度过激情澎湃的暑假以后,面对玛丽恩的离开,他选择以写作的方式将这份浓烈的感情记录下来。

1990年:

71岁的玛丽恩消失在大家的世界,杳无音讯。无论是女儿新书发布会,女儿结婚,丈夫离世,一次都没有现身。

48岁的埃迪成为了小有名气的作家,他想成为一个小说家,却成为了“他却只会纪录自己的微不足道的渴望,悲惨平庸的生命。”在作品中书写对玛丽恩的思念与爱意。也发现了玛丽恩写的书,书中玛丽恩一直在寻找失踪的两个男孩,他知道那是她那过世的两个儿子,他并没有打扰玛丽恩。这一年他与露丝重逢。

77岁的特德·科尔,依然多情,甚至与女儿的好朋友发生关系伤了女儿的心,他对女儿的爱深沉而又细腻,面对女儿的指责,他无所适从,当女儿为了报复他,利用和他好友发生关系,以伤害自己的方式报复他的行为。他愧疚于自己对女儿的照顾不周,没有保护好女儿,内疚驱使他自杀于家中。

36岁的露丝成长为一个保守冷静,不苟言笑的著名作家。在她的书中从未出现过母亲,但是随着阅历的增长她渐渐有些理解母亲的做法,依然思念母亲,期盼母亲回家。她以为她不在乎不悲伤于父亲的自杀,但是在夜深人静时,对父亲的思念与爱像潮水般涌来,将她吞没。这一年她遇到了丈夫艾伦,一个无条件爱她的男人,在艾伦身上她学会了被爱与爱,她的宝宝格雷厄姆更是让她体会到了做母亲的心,她开始好奇母亲是一个怎样的人。然而艾伦却意外身亡,无助的露丝更加思念她的母亲。露丝的好朋友汉娜热情奔放,大胆不认错,甚至与露丝父亲发生关系依然觉得没有什么,这给保守的露丝很大的冲击,却也是最了解露丝的人。

1995年:

41岁的露丝偶然遇到的一个妓女罗伊,并且目睹她的惨死过程。露丝自责于没有站出来阻止这一切,她也担心罗伊的女儿怎么办,多方打听她才知道罗伊的女儿早就去世,罗伊平时根本没有接女儿放学等日常琐事。罗伊对女儿的爱并没有因为女儿的离开而消失,她努力营造一种女儿还在的样子给所以人看。露丝不禁想到的自己的母亲,理解了母亲的不辞而别的心理,这一年她开始心疼母亲,并且期盼母亲快点回来。同样在旅途中,露丝遇到自己的第二任丈夫,一个高情商善良的警察。和他在一起,露丝找到了真正的幸福。

也是在这一年,埃迪与露丝不再等候玛丽恩回家,从期望到放弃。就在大家已经放弃时,76岁的玛丽恩终于回来了。再次见面,母亲开口的第一句话是“亲爱的,别哭了。不就是我和埃迪嘛”一如37年前的那个夏天:“不就是我和埃迪嘛”为了这一幕露丝和埃迪整整等了37年。“时间也会等人,也会暂停,比如现在。”故事在团聚中结束。

似乎没有主角,任何一个人的形象都是如此鲜明生动,都有自己的主线。又因为露丝一家都是作家,埃迪也是作家,作者以作家敏锐的观察力将体现每一个角色体现出来,没有大量的篇幅爱,但是处处感受到爱。

玛丽恩因为爱儿子而崩溃,因为爱女儿而逃避37年;特德·科尔因为爱女儿而不知如何面对愧疚自尽;埃迪爱因为玛丽恩而坚定不移的守候痴情等待;露丝因为爱父母而怨母亲的离开,而后悔对父亲的言辞不当。但是也同样因为爱,玛丽恩在37年后终于走出罪恶感得到释放回到女儿身边;特德因为爱露丝将露丝的天真话语变成自己的作品;露丝因为爱坚强而勇敢。

因为有爱才会收获更多的爱,哪怕会因为爱而受伤,但是也会因为爱而更加坚强,爱是唯一超越时间、空间,跨越生死的事物,是造物主给我们特有的礼物。

爱之于你,如何?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 篇9

花了两周读完,虽然名字叫独居的一年,但是确实独居部分站的太少了。说下读完的几个感受:

1.这是四个作家的故事,特德,玛丽恩,他们的女儿(本文女主)以及艾迪。主要讲述他们37前和37后爱欲成长的故事。

2.作者真的太会讲故事了,对细节的把握非常好,经常会出现前后呼应的细节,让人把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起来。

3.小说真的很“黄”,中间一度想弃书呀,第一部的描写文字已经非常露骨,第二部又讲到阿姆斯特丹红灯区那块,读起来真的会有不适感,西方人太开放了吧,也可能成年人是无法逃脱爱与性的话题的吧。

4.玛丽恩丧子之后一直无法走出的那种压抑,从三十多岁到七十多岁都无法与自己真正和解,这种心态还是取不得。人只活一辈子,要向前看,应该像她女儿丈夫死后又“入世”嫁给警察一样,积极面对人生百态。

5.无法理解艾迪总喜欢大自己十几二十岁的女人,反过来若是一个女性总喜欢比自己大十几二十岁的男人也无法理解。无法理解汉娜到四十岁还非常“浪”的生活方式。三观有些不同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 篇10

但这部作品中露丝的一对父母的设定还是比较吸引我的。对于70多岁的`男人和女人,在欧美作品中还是可以拥有无与伦比的性魅力,这大概在亚洲文化中很少见到的。在我们的社会结构中,大概这个年纪已经是脱离了性别概念的社会人了,而很多的欧美影视作品中依旧有充满活力和性吸引力的老年人。今天和高先生探讨,他说的一个观点倒是启发了我,除了文化历史的审美差异外,可能重要的一点是社会的发展程度不同。若干年后的中国的老年人肯定和现在传统意义的老年人完全不同。那不就是我们嘛!而对于衰老和死亡的恐惧我最近经常想到,还有就是被Mr高推荐一本书,《最好的告别》,准备看看。

晚上又想了一会儿,为什么觉得《独居的一年》没那么好看,却吸引我一直读下去了呢。大概是书里的几位重点人物全是作家,所以对作家如何工作,作家如何生活有着细致深刻的描写。无论他们的创作源于恐惧,悲伤,爱情或其他什么主题,作家这个职业本身给小说蒙上了一层既浪漫又独特的色彩。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看人家写字,就觉得墨水在纸上几根线条从无到有这个过程本身就充满了神奇的魅力。最近看电影《无双》,觉得最精彩的部分是详细描述他们几个如何做假钞那段,如何打版,怎样调墨,寻找纸张——这种看起来特别专业,又特别陌生,真实细节堆砌起来的专业段落本身就拥有了强烈的美感。

所以,工作多么重要啊,一个人的职业,或者深度爱好,他所专注的那个领域,就构成了他的气质。想起书里的一个段落,露丝小说里的人物被强迫去参加读物的烧书活动,女作家拒绝了,表示因为自己是一个作家,所以不愿参与任何销毁作品的活动。

“你首先是个女人。”狂热的邻居说。

“不,我首先是个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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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作品读后感怎样才能够精准地描述出自己的感动呢?阅读作者的作品我们就能从中收获古人的智慧。写读后感能够积累知识,使我们越来越充实,“独居的一年读后感”是一个重要话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在这里您将会发现许多有趣和有用的阅读资料和工具!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

(含剧透,慎入!)

书名为\独居的一年\,全书唯一正面谈到的是露丝在艾伦死后独居的一年,但也只匆匆一笔带过,重点应该是\独居\。

说到独居,确切地说是感情的独居,个中人物多多少少都有,但最明显的无疑是三个重要人物:露丝、埃迪以及玛丽恩。

露丝四岁之后就不再有母亲的陪伴,玛丽恩的不辞而别给她带来的影响是心理上的失落、失望、愤怒,甚至自我怀疑(在一段时间里她甚至怀疑自己是那死去的两个哥哥的替代品),从她写作生涯可以看到她本人是一直把关于母性的东西\选择性避开\,然而在多年之后,直到再碰见埃迪,才真正理解了玛丽恩离去的原因,才有勇气去正视自己与玛丽恩的母女之情。

对于埃迪的独居,再明显不过的是往后的三十多年里对于玛丽恩的思念;而玛丽恩的独居却是完全的感情隔离,无论是对自己的女儿还是艾迪,甚至是一切关于小孩子的事物。文中对于玛丽恩的生活描写不多(相比较整书篇幅而言),但埃迪对她的痴情无疑是对玛丽恩最完美的人物塑造!所以尽管在书中,玛丽恩大部分时间是以回忆的方式出现,但还是能给读者鲜活的人物形象,以至于在最后,埃迪和玛丽恩车站重逢那一刻(个人认为全书最为感动的一刻!),并不觉得虚幻,而是实实在在的,仿佛可以感觉到在那一刻的气氛以及双方的情绪都透出了文字。一段年龄相差二十几岁的感情,普通人看来不可思议的感情,经过三十多年的酝酿,终于有了结果,所幸,是HappyEnding!

不知是巧合,还是作者故意而为之,文中围绕的,大多是从作家以及其作品展开,或许这样更有内涵,透过作品去看作者是本书的一个的叙述方式之一,但需要花多点耐心,不过另外有个好处就是阅读起来不闷。

书中情节跨度三十多年,涉及亲情、友情、职业、爱情(包括正常与癖好)、性爱;但叙述的主线还是露丝与玛丽恩的母女之情,以及埃迪和玛丽恩的恋情,其他的略作\阅读调料\倒也不错!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2)

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我以为这是和《瓦尔登湖》一样讲述一个人独居一年中所思所想,但看完第一章后我却陷入了疑惑之中,这本书讲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生活,露丝,埃迪,玛丽恩,特德,这四个人人物的命运就因为1958年的夏天发生的事情彻底改变。

在那个夏天,埃迪来到了特德家中进行暑期实践,由于特德是著名小说家,埃迪想做他的助手学习些写作经验。可惜埃迪并不知道自己其实被特德利用了,特德其实是希望埃迪来做玛丽恩的情人,从而让玛丽恩从丧子之痛中走出,事实证明特德的计划成功,埃迪爱上了玛丽恩,而玛丽恩在最后选择了离开,把露丝留给了特德。从此,埃迪再也没有爱上过其他女性、玛丽恩一个人漂泊、露丝一直在心里怨恨自己的母亲。本书跨越了37年的岁月,从露丝4岁一直到露丝自己的孩子4岁,三代人的家庭故事浓缩其中,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读完令我唏嘘不已。

在书的扉页上,作者写道这是一则爱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才是这本书想要表达的主旨。埃迪见到玛丽恩一开始是因为被她的外表吸引,后来则是被她所经历的丧子之痛所感染,再加上性启蒙的决定性,埃迪再也无法爱上比自己年轻的女性,这段忘年之爱能让埃迪坚持37年,直到玛丽恩再次出现。

埃迪和玛丽恩的爱是其一,另一则爱是露丝的,露丝在一开始并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也许因为从懂事起只有父亲特德的陪伴,露丝身上有很多男性的特征,比如她的肌肉发达,她争强好胜的性格,以至于看不上绝大多数追求者。而且她知道自己父亲的性生活不检点,这更让她对爱充满了怀疑和批判,在她的小说中经常能看到这一主题。露丝嫁给自己的经纪人艾伦,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她要找的人,只是她觉得自己不想再等了,凭借理性做出的最好的选择。当艾伦去世,露丝在守寡期间碰到了哈利时,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终于找到了对的人,两个人都经历过自己的爱情挫折,最终命运通过一桩谋杀案将他们连在了一起,跨国之恋,作者与读者的完美结合。

在我看来,37年岁月很长,但相比之下,露丝守寡的那一年则更为漫长,本书标题中独居的一年正是露丝在失去父亲后又一次失去丈夫后的头一年。在这一年中,露丝的感受和她在自己小说中写过的完全一致,她也突然理解了母亲的离开,理解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事。所以小说结尾才会出现母女重逢时那段令人感动的对话。

毫无疑问,埃迪是幸福的,玛丽恩是幸福的,露丝是幸福的,哈利也是幸福的,他们最终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过去经历过的挫折都不复存在,在爱中,他们找到了自己,无论在什么年纪,无论贫穷与富贵,找到了爱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3)

爱的因与缘(下)

作为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小孩,得到那件满是她的魅惑气息的粉红开衫,埃迪已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埃迪仿佛住进了自慰的天堂,不过,他很快发现自己对玛丽恩的胃口越来越大,但在这段关系之中,玛丽恩才是主导,若没有她的同意,任何进展都是无望的。还好,玛丽恩对于埃迪是不会有排斥的,因他是玛丽恩对失去孩子的寄托。一天,玛丽恩带埃迪出去吃了饭,喝了酒,聊关于丈夫的种种,到家之后又给自己到了一杯。房间里关于出车祸的两个孩子—托马斯和蒂莫西以前的照片是不缺的,在玛丽恩的带领下,参观一张又一张照片的同时玛丽恩向埃迪介绍其背后的故事。其中有对孩子的思念和岁月流逝的怅惘—自己已有点老了,在玛丽恩离去后,小埃迪依旧待在原地足足一刻钟,不知思考着些什么。

第二天的早晨,埃迪刚把粉红色羊绒开衫和其它衣物铺到床上,就听到玛丽恩开始砸门—这表明她想立即赶到这里。而此刻埃迪却在纠结摆在床上衣服颜色搭配的问题,最后不得不急忙去开门—衣服仍摆在那里。玛丽恩来了之后就直接又给埃迪讲起了照片的故事,在一张有教学楼为背景的照片中,其中白色大理石这样刻到的拉丁文:HVC VENITE PVERI VT VIRI SITIS(到这里来,男孩们 成为男子汉)。显然,她的两个孩子在没有成为男子汉就死了,想到这里,埃迪惊觉,此时,玛丽恩已经暂停了讲解,目光落到床上的衣物,并对其颜色的搭配表示不赞同。之后玛丽恩对埃迪说道:“我都不知道他们活着的时候有没有过性经历”(这也许是想要给予埃迪性爱的缘由,人性终究是复杂的,本能的自我与理智的自我相互混杂)。就这样,玛丽恩躺在床上,埃迪笨拙的脱掉衣服,与此同时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心头却一阵刺痛,玛丽恩笑容里的母爱多得超过了他最大胆的想象。这许是圆满了,通过做爱成为了玛丽恩口中的男子汉。

好景是不长的,玛丽恩本就想离婚离开这个满是伤心的鬼地方,便把一切都到告诉了埃迪,并让其转达给自己的丈夫特德,尽管这段时间埃迪给她带来了那么多的兴奋与惊讶,显然不能说服玛丽恩离去的计划。在这之后,玛丽恩并不清楚自己留给埃迪的印象是多么的深刻,成年后的埃迪并没有娶妻,并且由衷的迷恋比自己大的女性—许是从这里可以猜想到玛丽恩的样子吧。谁能说的清呢?是什么样的力量让埃迪如此的等候与执着,一下子就过去了三十七年,埃迪已经五十三岁了,玛丽恩七十六岁了,还好,不是太晚,彼此都无恙。

在透过半夜的黑暗与雾气,一个穿着肥大雨衣的女人出现在水泥路上,是她—玛丽恩,在那个暑假离别之后就再也没见到的深深的爱着的玛丽恩。这次回来,玛丽恩是从失去两个孩子的悲伤中走了出来,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还有那个记忆中的小男孩—在玛丽恩看来,埃迪永远都是个小男孩。埃迪也知道了,他和她再也不会分开了,除非死亡。然后他们在黑暗中彼此面对,埃迪就像以前和她在一起时那样躺着,头贴着她的胸,她抱紧他,双手摩擦这他的头发,他们就这样睡着了。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4)

但这部作品中露丝的一对父母的设定还是比较吸引我的。对于70多岁的`男人和女人,在欧美作品中还是可以拥有无与伦比的性魅力,这大概在亚洲文化中很少见到的。在我们的社会结构中,大概这个年纪已经是脱离了性别概念的社会人了,而很多的欧美影视作品中依旧有充满活力和性吸引力的老年人。今天和高先生探讨,他说的一个观点倒是启发了我,除了文化历史的审美差异外,可能重要的一点是社会的发展程度不同。若干年后的中国的老年人肯定和现在传统意义的老年人完全不同。那不就是我们嘛!而对于衰老和死亡的恐惧我最近经常想到,还有就是被Mr高推荐一本书,《最好的告别》,准备看看。

晚上又想了一会儿,为什么觉得《独居的一年》没那么好看,却吸引我一直读下去了呢。大概是书里的几位重点人物全是作家,所以对作家如何工作,作家如何生活有着细致深刻的描写。无论他们的创作源于恐惧,悲伤,爱情或其他什么主题,作家这个职业本身给小说蒙上了一层既浪漫又独特的色彩。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看人家写字,就觉得墨水在纸上几根线条从无到有这个过程本身就充满了神奇的魅力。最近看电影《无双》,觉得最精彩的部分是详细描述他们几个如何做假钞那段,如何打版,怎样调墨,寻找纸张——这种看起来特别专业,又特别陌生,真实细节堆砌起来的专业段落本身就拥有了强烈的美感。

所以,工作多么重要啊,一个人的职业,或者深度爱好,他所专注的那个领域,就构成了他的气质。想起书里的一个段落,露丝小说里的人物被强迫去参加读物的烧书活动,女作家拒绝了,表示因为自己是一个作家,所以不愿参与任何销毁作品的活动。

“你首先是个女人。”狂热的邻居说。

“不,我首先是个作家。”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5)

“别哭啦,亲爱的,不就是埃迪和我嘛”这句话从始到终,像是追风筝的人里的“为你千千万万遍”,也像飘里的“tomorrowisanotherday”

独居的一年,原以为会重点描述主人公露丝在独居的一年里发生的蜕变,其实并不是,不存在突然的质变,欧文想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从开始到最后这个过程中量的积累,最后露丝学会了爱和放下,原谅了别人找到了自己。她有不尽职的母亲,有爱她胜于一切的父亲,交过不合适的坏男友,和深爱她的人结过婚,最后遇到了她真正的爱人,她称之为“露丝的警察”。于我而言,结局是很美好的。

但是故事本身带来的意义没有达到读它时的期望,露丝最后一本小说中她一直纠结女作家到底怎么感受到屈辱和改变自己,露丝在这上面费了很大劲去构思,最后是女作家和小男友当着妓女的面做爱,这是够讽刺的。的确,如果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一个好的转折点,这个转折点肯定千差万别,欧文只是提供了一个故事,个人的转折点需要自己去探索,当然还需要好运气或者像露丝说得只有一点点坏运气,要求欧文告诉我们人生该怎样转折是胡搅蛮缠和无理取闹。只有经历过,才能感同身受,才能拥有爱的能力,去爱自己和爱别人。感受到这些就足够啦。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6)

呃…这算是我遇到最难写书评的一本书,但为了保持自己的好习惯,每一本书都要写书评,就勉强写一下吧。

独居的一年具体什么含义我觉得很宽泛,并不是指某一特定的年份,本书中唯一涉及到独居的一年大概就是露丝失去艾伦那独居的一年,可这本书的主人公我到现在都没明白究竟是谁。

初看这本书,有点小黄书的味道,但是性本来就是生活的本源吧,为了体现很多人性方面的因素,不得不通过这样的描写方式去体现。

现在,我来谈谈我眼中的这本书吧:1⃣️以埃迪和玛丽恩的故事为主线吧,开端是玛丽恩失去了两个孩子,特德也许出于好意为了玛丽恩,所以会让埃迪来做暑期工。首尾的那句“别哭了,不就是我和埃迪吗”让我觉得浑身一个机灵。不愧出自大家之手,写文章果然是大手笔,以极其简单看似不经意的描写给我们展现了饱满的故事情节,欧文的书果然看得让人上瘾;2⃣️不太懂写作这门手艺,但我觉得欧文写的这本书没有刻意的去要描写什么事儿,或者可以表达什么观点就是很随意,很巧合,浑然天成,让你感到每处细节的处理都极其精致。3⃣️这本书如果说让我明白了些什么道理:️印象最深的就是埃迪吧,十六岁去了特德家里,遇到影响自己一生的玛丽恩,没有那种斤斤计较的感情,对玛丽恩毫无理由的迷恋,三十七年的等待,终于最后在面对到玛丽恩的时候,在她怀里的感觉还是如当年那般,即使乳房下垂干瘪那又如何,还是很温暖,也像玛丽恩在三十七年后见到埃迪的那句,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需要你的帮助。玛丽恩这三十七年发生了什么不重要,埃迪发生了什么不重要,就像文中所述:从埃迪开始,从埃迪结束。埃迪从最初见到玛丽恩,喜欢玛丽恩身上独有的那种忧郁气质,再到后来“误认为”喜欢露丝身上当年她母亲身上的那种忧郁气质,就是没太明白埃迪是喜欢玛丽恩,还是玛丽恩身上类似的忧郁气质?不过不重要了,玛丽恩身上的这个气质伴随了她大半生;️再来说一下特德吧,算是玛丽恩生命中的默默无闻的那一个,给不了她要的,那就帮她找到她要的,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心疼特德,我的偏见是虽然他和玛丽恩结婚也生过孩子,但他不太能够给玛丽恩所要的,而埃迪可以。特德也许也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就是不停的有外遇、捕获单亲妈妈、写书?或许他算不上合格的丈夫,但他绝对是合格的父亲。️谈论一下玛丽恩和特德失去两个儿子之后生的女儿—露丝,我总觉得这样背景下的姑娘,总会有一些特殊的特质,比如她对事物的敏感、偏执。他和艾伦在一起,感觉并不是真正的爱吧,也许是工作原因形成了习惯,而他和哈利在一起也太过草率,感觉她的恋爱谈的很轻易,来的快去得也快。也许这种平淡的幸福更为真切吧,她的最后一本书更像是她的重大事件。️露丝的好朋友汉娜:刚开始总觉得这样的姑娘活得很“洒脱”,还让我颇为羡慕,觉得可以不停地去更换男朋友,去寻找适合自己的,但我读到最后让我明白,其实这不是洒脱,更像是一种对感情的权衡,寻找对自己最有利的情感,害怕自己付出太多得到太少。我觉得这样看似精明的做法其实暗藏着巨大的危机,感情啊,一旦有了计较,就变得不靠谱了。喜欢一个人,就是纯粹的喜欢,无所谓得到付出,只要自己享受了其中的过程就好了嘛!

好了,独居的一年,从中又认识了不同的生命。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7)

一本好的小说总能给人清晰的画面感,似乎看着人物一个个成长变化…关于亲情,父亲对女主的爱最让人感动,特别是女主给父亲上驾驶课章节,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无论父亲本人是如何,女儿在他心中永远是软肋,也许什么都无法伤害到父亲,唯独女儿。关于女主的母亲,也理解她的行为,最后能回到女儿身边是个惊喜。

关于爱情,女主前期总觉得自己眼光不行,总是交到坏男友,好不容易有了愿意去爱的男人却又早逝,但最后还是好运战胜了不幸,让她遇到了真正的爱,找到了真正的自己,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呢。还有埃迪对玛丽恩几十年的感情,丧子之痛是玛丽恩的不幸,但被人深爱一辈子又是何其幸运啊!

关于友情,女主的好朋友汉娜,这是个有争议的角色,虽然生活随意,甚至因自己的行为伤害过女主,但一路走来,也一直陪伴在女主身边,见证了她的起起伏伏,在她需要的时候出现在她身边,也让人温暖。

故事情节上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构思和伏笔,让人意想不到却又前后呼应,衔接的恰到好处,让人越读越想往下读。

时间是流逝的,但偶尔时间也是等人的。生活就是这样,悲悲喜喜,但总要怀着希望,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有个圆满的故事结尾!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8)

目前读过最爱的一本书!正如书中所说“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你就找到了自己”。里面的人物太鲜活了,特德、玛丽恩、小露丝、埃迪、汉娜,每个人都让我又爱又恨,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生活吸引着我。书里的人开心,我也会跟着笑,书里的人悲伤,我也会哭泣,这本书的感染力太强了。以致于最后露丝哈利在一起时,好像自己也有了归宿,那种心情太让人愉悦,还有玛丽恩的归来,不止露丝、埃迪一直想着她回来,我也在想,玛丽恩啊玛丽恩,她归来的时候七十六岁了,还是那么精致那么美,只有欧美的女人能做到这一点吧,国内的应该也有,但应该屈指可数。

再谈谈特德,我很疑惑的一点是他的自杀,为什么呢?他是那么自私的一个人,除了对露丝全心付出而外,他几乎所有行为都令人发指,可他竟然会自杀?自杀的方式跟沃恩夫人当时差点杀了他的园丁的竟然一样。沃德死的时候,沃恩夫人竟然还来哀悼他,说他是独一无二的不啦不啦,我的三观!当初可是他玩弄你又抛弃了你啊,沃恩夫人是不是整容把脑子整坏了?还有那个做了特德情人的女大学生,母女俩同时被特德勾引,然后母亲自杀了,你还来哀悼他?什么鬼!?特德有毒?特德这种乱搞的男人也是让我见识了婚姻其实并不可靠,男人也是。

最后就是对汉娜没有结局有点惋惜,汉娜太独特了,我喜欢她做事直截了当(除去算计),她思考的方式也很特别(除了精虫上脑跟男人有点像),她当记者也做了一些了不起的事,但终其一生,她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宿,也不打算结婚要孩子,可她对露丝的儿子明明那么好,她对露丝的感情也是真的,在露丝父亲死以及露丝结婚生子、又变成寡妇,最后再婚的每个关键时刻,汉娜一直都在默默陪伴着她,从未缺席,这似乎有一种填补玛丽恩空白的感觉。只是最后汉娜竟然又对哈利眼红让我有点无语。。还有她跟好朋友老爸上床这事简直了。。汉娜啊,你是因为交过的坏男友太多了对感情对婚姻失望了吗?还是你不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不管怎样,汉娜,希望你好。

结局还是很美的,美到让我有点怀疑这会不会是作者想象的一种生活而不是真正的结局,我太怕美好易逝,我也是够了。

书里的人们,很高兴认识你们~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9)

看完全书才感受到这种写一个人整个人生的著作是多么的伟大。人的这一生总是在不断的探索和追求我们想要的东西。也许到最后我们才知道我们想要什么,我们喜欢什么。人生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在每个阶段的我们都不可能是完美的,这就是我们人生的精彩。

埃迪从16岁开始偏喜欢比自己大的女人,然后一生都在这个状态下。露丝的一步一步的发展自己,最后能和仅认识一个月的人结婚,而且仰望星空时,会觉得自己幸运。所以合适自己的人会在何时的时候出现,会迅速的走到一起,不需要我们如何去寻寻觅觅,对于露丝整个人生的经历,也是十足的精彩了,遇上的人,经历的事情,如今应该是没有什么能动摇她了吧,即使是等了几十年的母亲的回归。

每个人物都历经波澜,作者却将这些波澜写的异常的平静,包括玛丽恩的离去,泰德的去世和艾伦的去世,此等人生的悲剧,随能感受到露丝的各种伤心,难过,但是作者的语言却异常的平静。不愧是大师。对于人物的性格和经历,也是完全颠覆了作为在儒家思想环境成长的中国人,对于性的开放,甚至是变态的心理,在中国社会是不被认可和接受的。然而对于本性的体现,也没什么了。虽然觉得埃迪的择偶很无语,汉娜的乱搞很堕落,但是也并不恶心,不会反感。每个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这反而感觉别人的开放和自由和真实,没有受太多封建思想和传统观念的束缚。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0)

这是一部被书名欺骗了的故事,这是一部成长的自传体,这是一部令人瞠目结舌的小说,这是一部有点“世俗败坏”的作品,却也是一部揭露人性的创世之作。

这个故事里的每位成员都有些“反常”,他们一直在现有生活之外寻求另一种可能:

母亲玛丽恩为忘却丧子之痛和丈夫的背叛,与比自己小二十岁的少年埃迪擦出火花;害怕再次失去自己的心爱的小女儿,而选择消无声息地离家出走。正如王家卫所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和生活中无法失去的人说再见,所以我没有说再见就离开了。

父亲特德一边创作古怪的儿童读物,一边流连于各色女人的怀抱;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逗乐露丝,爱露丝。在玛丽恩离家时,玛丽恩曾特别要求特德喝了酒不能开车,照顾好女儿。他一直信守承诺,直到女儿在他的护卫下被性侵才深深打垮了他。他失去了儿子们,无法安抚妻子的伤心,如今最爱的女儿也受了伤,他简直不能原谅自己,这是他埋在心底的不想发出的声音,但最终以死亡的方式发了出来。

少年埃迪迷失在忘年恋的激情中,从此无法爱上比自己年轻的女性;

4岁的小女儿露丝,则在父母间破碎的关系以及对死去哥哥的想象中,挣扎着长大,渐渐成为一名作家。成长中的她害怕和异性间亲密相处,幼时的经历成为她挥之不去的阴影,却也一边在努力地接触异性,努力地接纳那个怪异的自己!却从未忘记寻找自己的母亲,她期待母亲能亲眼见证她每个成长的经历,小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大到她的结婚生子。然而,每一次,玛丽恩都没有如期而至,露丝后来竟有点“记恨”玛丽恩。

同样的,第一次给予埃迪性启蒙的玛丽恩,让埃迪的一生都无法忘记她,即使,后来七十六岁的玛丽恩再次出现在埃迪面前,埃迪依旧爱她,玛丽恩也没有忘记他。都说,时间不等人,可这一次,时间等了爱情!

四十岁的露丝,在那一年失去了自己的丈夫,留下他们俩的小儿子,从此露丝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格雷厄姆身上,身为母亲的露丝,就在那一瞬间明白了当年的玛丽恩,对她的恨也释然了,只想看看她,如今过得还好吗?

在小说的结尾,好像每一个的人生都找到了出口,好像每一人都在努力过“正常人”的生活。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1)

起初以为这本身只是埃迪和玛丽恩的故事,后来又了解了特德,爱德华·奥哈尔(薄荷),多萝西(多事西),哈弗洛克夫人,沃恩夫人,佩妮·皮尔斯,爱德华多·戈麦斯,汉娜·格兰特,罗伊,哈利等等。

和奇迹男孩比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欧文在描写人物时的视角切换的更自如,完全很自然,因为在描写人物特征的时候也更立体。

这本书描写了他们的一生,就像是看完了他们的一生,小说的好处就在于,你总是能去经历去感受你没经历过的没感受过的,奇葩大会二有一期聊到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说现如今行万里路的成本更低了,所以似乎比读万卷书更高效。但是看完这本书我想发出感慨,显然没有这么简单哦。当然如果能把读书和看世界一并进行了是最好的,比如看了这本书以后对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就很感兴趣,那如果可以去那里旅行就更好了。

16岁的埃迪喜欢上了39岁的丧子的玛丽恩,因为埃迪本来就喜欢年长的女性,像学校的哈弗洛克夫人,而且玛丽恩可比哈弗洛克夫人漂亮有气质多了,而埃迪又长得奇像他去世的儿子托马斯,性格很像小儿子蒂莫西,所以他们有了60次。另外后来佩妮·皮尔斯对于埃迪说的60次而远远没有达标而耿耿于怀。

薄荷就像我们所有人的父母,为子女操心太多以至于让孩子觉得很烦躁,薄荷让埃迪带了本特德的书请特德签名,在薄荷去世时埃迪才发现父亲一直珍藏着埃迪假签名的特德的书,还有没有埃迪签名的埃迪出版的几本书,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对孩子的忽略远远不及孩子对父母的忽略。

爱德华多·戈麦斯和沃恩夫人的那段很搞笑,愤怒的又黑又瘦的沃恩夫人,挂在树上的爱德华多,狼狈的特德,空中乱飞的画像,太生动了。

汉娜·格兰特作为露丝的朋友,作者在露丝39岁时才介绍汉娜,露丝和汉娜两个人完全不一样,一个男朋友不断,一个根本不想找男朋友,(露丝和汉娜一直不离不弃,完全称得上好闺蜜这个称号。现实中好闺蜜应该有什么标准呢?我还是不太懂)露丝常用汉娜的经历写到自己的小说中,并向外称自己都是靠想象写作,认为只能写自传的作家发展很局限。(穿插的露丝的一篇文章红蓝充气床垫其实没太看懂)后来还是去阿姆斯特丹搜集素材以及灵感,我想那么作家写作不能完全靠想象的,想象也是建立在一定的现实基础上才能想象的。

在阿姆斯特丹,女郎橱窗中的一位只说一半真话的女郎罗伊的一生也是悲惨,对爱情怀着期待最后却被爱情伤透了心,这位老妓女曾经教过年轻妓女,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闭上眼睛,最后却还是栽在了这个坑上和世界说了拜拜,(这里穿插了特德的不想发出声音的声音的故事,很好奇的是杀罗伊的坏蛋鼹鼠为什么要杀人,动机在哪呢?)

露丝的第一任丈夫艾伦是她的编辑,但那个时候露丝还没有长大,她依赖艾伦而不是爱艾伦,后来遇到了哈利,露丝是幸运的,两任丈夫都全心全意爱着她,虽然很显然的是她和哈利更搭一些。(哈利真不是个胖警察,人家健身,比实际年龄看起来差不多小十岁,so,今天就满24的我,以后可要好好保养呀,一定也要让自己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哈哈)

艾伦死得太平淡,读者都以为他是出了一场意外,结果并不是,就像突然消失一样没有任何理由,这也是作者写的奇妙的一点,你不知道他故事的发展,不想电视剧你总能猜到后来发生的事情。就像书的开头写到埃迪会爱上露丝一样,我以为他们真的互相爱上了,而事实只是埃迪在露丝身上看到了玛丽恩的影子。在这里,想表达一下那个恶毒老妇人的讨厌,她诅咒露丝也成为寡妇,在艾伦去世后又假惺惺来忏悔,面对露丝的不原谅她显得气急败坏,不是所有的对不起都能换来没关系我原谅你的,我们应该知道这个道理。

对于驾驶课印象也很深刻,以后开车可能都会想到书里面的驾驶课了,生命只有一次。特德是个好父亲,他是那个给女儿露丝讲故事的父亲,给她接温开水的父亲,那个教她开车教她打壁球的父亲,那个觉得女儿受到伤害是因为自己的失责而自杀的父亲,尽管他一生勾引女人无数,但是他是一个十足的好父亲,玛丽恩也是个爱露丝的母亲,只是她害怕自己当不了个好母亲于是选择缺席。露丝在当了母亲以后也理解了玛丽恩。没什么对和不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环境,自己的立场,你不在他的立场,不能趾高气昂说他选择的是错误的,他会承担他选择的结果的。

虽然时间会抚平一些伤痛,但是还是能不要发生伤痛就不要发生,感恩现在的一切美好。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范例7篇)


比如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就能从书中得到一些关于人生的答案。 用笔记录下内心的思考,可以更好地培养我们的思考能力,以下是编辑为您准备的最新有关“百年孤的独读后感”的消息,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 篇1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 篇2

就在最近,我看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刚开始选这本书的时候,其实是在其他一些早期歌曲中得到了百年孤独的歌词,所以去书店买了看。

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太深奥,很多地方看不懂,很多东西很可笑。这本书里的名字反复出现,同样的怪事反复发生,只有电视剧里才会发生。

从生活现实来看,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但这些都写在这本书里,这一切都发生在这个家庭的周围。更奇怪的是,在这本书里已经建立了100多年的家族里,男人被称为阿卡迪亚或奥雷连诺,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而家族中的各种怪事,在家族的第一任创始人阿卡迪亚反复发生,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任守护者奥雷连诺。这些都太诡异了,甚至让人觉得有点害怕。虽然以我的阅读水平,我无法向你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只要我仔细读几遍,我就能读到更深层次的东西,但我现在真的没有这个能力。

印象比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二世和奥雷连诺二世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的名字不一样,没有其他人那么复杂,都被记住了。然后他们继承了父母的名字,却表现出相反的性格。

霍布恩蒂亚和奥雷连诺上校一样深沉,奥雷连诺和霍布恩蒂亚一样桀骜不驯,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不是从小就互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这是一个深刻的讽刺。但是,最后两兄弟死的时候,他们对坟墓犯了一个错误,好像这里才是该属于的地方,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虽然每一代人的成员都经历了波折,但这个家族却代代相传。只是到了最后,当家里的男人去世的时候,这个百年世家终于没落了。幸运的是,家族最后的守护者奥雷连诺醒悟了,因为他终于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命运,是一个永远走不出去的轮回。

即使合上书,情节也会一个接一个浮现在脑海里。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我不能忘记它。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 篇3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的代表作。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 篇4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苦苦在世上挣扎,人们渴望真情,但是怕孤独的恐惧又无时不刻的侵袭人们的孤独,让人仓皇不安,让人为了逃避恐惧而越来越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一本《百年孤独》,一个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百年的岁月,如同长江黄河滔滔如流,最终在百年之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到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画着一个圆形的轨迹。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读这本书感觉最强烈的便是书名所启示的悲凉的孤独感。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读这样的小说,感觉就像看作者站在一个高的平台上,去俯视整个布恩地亚家族的命运,听作者讲述一个已然逝去的故事。隔着距离从外看马贡多,无论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一个孤独的岛屿,而凑近了看家族七代人的悲欢离合,便可发现一个个更为悲凉的孤独的灵魂。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认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终以失败告终,如书中乌苏拉在非常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心得体会《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直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终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面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择,就是选择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直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这样的作品现在读来仍有它的意义,在一个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事实上,这种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贡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

在《百年孤独》中作者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其实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同理,只要人人团结在一起,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精彩、和谐。也不会不至于停滞不前!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 篇5

在现今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但其实在以前大部分的人都是和平相处、乐于助人的,只是因为现在的时代变了,一些网络的便利让人以人的接触少了,坏人本是小部分的,经过网络传播让人们认为大部分的人都是坏人,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也就变成了冷漠,这在《百年孤独》这本书中很好的体现了出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2014,哥伦比亚作家,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加西亚·马尔克斯作品的主要特色是幻想与现实的巧妙结合,以此来反映社会现实生活,审视人生和世界,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

这本书主要讲了布恩迪亚家族的故事和马共多镇的故事,在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布恩迪亚家族有七代人,每一个人与其他亲戚之间的关系都混乱不已,就连自己的家人间关系也十分混乱,不管是父母、父子、姐弟等亲人间都十分的冷漠,没有感情,所以人人孤独终老,孤独百年。

读完这本书,我们会为他们叹息,对他们那恐怖的欲望,愚蠢、自私而感慨,他们中不缺少聪明的人,不缺少有创造力的人,也不缺少坚持不懈的人,但他们都在路中失败了,有的迷了路丧失了初心,有的对自己的梦想产生了怀疑,自己放弃了,这一出出事件,就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悲剧。

文中作者把人性的罪恶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在这一本书中,作者完全没有刻画哪怕是一个的“好”人,对我们现在一些思想比较幼稚,认为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的人带来内心的感触,帮助他们更好地认清现实,同时也告诫我们一个人可悲起来到底有多可怜,是一部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这样我们更加坚信我们国家千百年来的制胜法则:团结就是力量!正是这一条法则,我们国家解放到发展再到战胜新冠疫情和天灾,没有对比就不知道优劣,我想我们也会通过这一本书知道自己该以何种态度与他人相处。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 篇6

时间在故事里看着总是快的,但是转眼百年多的沧海桑田,从初代的勤奋耕耘到末代的荒凉颓败,真让人有种难以言明的感慨。发散一下,觉得儿女的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像乌苏娜瞎了之后想起来的那些,她眼中真正勇敢的人其实是雷贝卡,而她自己心爱的子孙们没有一个拥有她所希望他们拥有的勇敢勤奋的美德。连小说前期的视点主角、前期我最喜欢的奥雷连诺上校也木有。

这个故事通篇看下来除了感慨家族的没落之外并没有特别深的感触——关于ZF和商人对当地人民造成的伤害除外——作为东半球的人,对西半球南边那个太过遥远的拉丁美洲真是知之甚少,真如小说后面附录里所说具有如此深的历史意义的话,也许布恩蒂亚家族就代表了最原始、最蓬勃、简单又有开拓精神的拉丁原住民?然后后来的ZF和香蕉公司就像侵略者,侵略了这块土地,在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就果断抽身而去只剩下破败的小镇了。

而最后马孔多整个的消失,大概就是要改掉原始的社会风气?

故事里印象最深的3个人:梅尔加德斯、乌苏娜和菲兰达。虽然最后一个我对她实在十分讨厌,但是依然觉得这个人的个性塑造得合情合理且十分鲜明。乌苏娜代表了这个家族的兴,也代表了这个小镇的兴,她的勤奋和朴实为这个家庭创造出一片美好的天地,而菲兰达代表了亡,扼杀了人性,拒绝接受新事物,迷信又保守,即使布恩蒂亚家因为历史的原因早已积累下衰败的因子,她却也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梅尔加德斯则是代表了局外人,似乎是一个“先知”的角色,他带来了新的科技,知道故事的一切发展,他更像是一种力量而非真实的存在。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 篇7

有一天,我无事可做,开始孤独了一百年。从此,我被深深吸引。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马孔多的地方,从荒凉落后到辉煌,再到衰落萧条。而那里,有一家人一直在那里,守护着它。一代又一代,他们都用祖先的名字,类似祖先的故事发生在他们身上,像一个无法逃脱的诅咒一样重复着自己,直到结束家庭命运的人诞生。马孔多的故事,在羊皮纸被完全翻译出来的时候,随着飓风而远去,从世界的记忆中淡出。因为这个注定要忍受百年孤独的家庭,不会再出现在地球上。

虽然这个家庭不会再出现,但至少,他已经才华横溢,创造了很多。他们创造了马孔多,搬到那里,在那里创造。起初他们过得很艰难,但在一个吉普赛老人的帮助下,他们找到了冰块和更多的东西。他们有无限的创造力,有的在战场上拼命杀敌。丽贝卡和阿玛兰丹为了爱情互相嫉妒。

当后代因为马孔多的衰落和蚂蚁侵蚀的灾难而离开时,他们再也没有离开过。马孔多终于在《圣经》记载的飓风中消失了,他似乎预见到自己永远不会离开房间。羊皮纸已经预言他翻译羊皮纸时会离开。

孤独六讲读后感(范例15篇)


根据您的需求小编整理整理了一些有用的信息《孤独六讲读后感》,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仿佛让我身临其境,被书中情怀所感动。 以展示思想的方式,记录下个人阅读心得,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1)

不知从何时起,一些公众号总是会拿孤独说事,甚至列出了所谓孤独级数表。从第一级的一个人逛超市到最后一级的一个人做手术。于是,有很多网民就在下方附和,现在的人们,越来越孤独,却又变得越来越害怕孤独,独处时没有勇气去面对它,为了逃避,便打开手机看点什么,听点什么,让自己忙起来――又或者,让旁人看到自己忙起来。

然而这普通的儿女情长不是这本书所要讲的,或许这就是这本书最大的吸引点吧。若让我来写孤独,我会如何行文呢?大概是也如众网民一般,浅层地记叙我眼里所映的日常种种,生活中亦或是网络上,再究其因果。然而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怎么写都让人反感。于是抱着怀疑的态度,翻开《孤独六讲》这本书后,便会为之惊异,原来孤独会与暴力、与思维、与语言有这么深的关系,还有情欲、伦理、革命。蒋勋先生每讲以一个故事为基,将其中孤独娓娓道来。那一个个故事读来让人心寒,而蒋勋先生字里行间的一些关于孤独的`见解又许人点滴温暖。

便如在谈及暴力孤独时,他写了自己创造的一篇小说:一位妇人在银行遭劫,被截断了九根手指,手指跟着钞票遗失,而她荒唐地认为‘只要手指跟着钱,就还能感受到钱’,从而被一名崇仰科学的大学生轻视,在上出租车后还被司机斥责弄脏了坐垫,最终又被法律所疏离。小说呢,是带有夸张成分,以此来讽刺暴力对人的冷漠,人性潜藏的暴力本质,而一种暴力美学在小说背后缓缓渗透出来,让人不寒而栗。其实对于现代大学生来说,对这种暴力孤独和其后的革命孤独共鸣很少,老一辈的人恐怕会有更多感慨。因此,会带有淡淡的荒谬感来读这两章。

对于当代人来说,语言孤独怕是最易引起共鸣的。“每个人都在说,却没有人在听”这句导读一下便让我想起近来的薛之谦事件。此前,我是知道薛之谦有着一大帮粉丝,被其人品与努力上进打动,坚定地相信自己的偶像便是自己心中那个完美的榜样。在女模特李雨桐的一系列对薛的指控后,粉丝们愤怒了,用他们能想到一切恶毒的话语攻击李雨桐,无视李雨桐在微博上罗列的一条条法律证据。想必看着这些辱骂的李雨桐对言语孤独深有感触吧,“好像自己变成在荒野上一个喃喃自语的怪物”。

当然,对于孤独,蒋勋先生也给出了“解药”:在孤独中追求生命的圆满、丰富。虽然这听起来更像是一种以毒攻毒。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大仁大智,都追求自我的终极圆满。这也是孤独的难处:什么是孤独的反义词?这不像好和坏,进步和退步,孤独的反义词好像很多词都沾一点,却无法汇聚成一个词。而对于孤独,《孤独六讲》更像是一种皈依。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2)

语言孤独,语言的不准确性,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心理隔阂。即语言孤独

当我认识到语言的神奇的时候,也在高中的觉醒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心智结构被一本书改变的时候,我发现我自己开始转变的时候,我开始思考语言背后的神奇。文字,语言代表着一个人的内在思想。从那时候起我要拿起文字去追求自己的真善美。追求世界的真善美。

但是语言的局限性,又造成额内心世界与外在的隔阂,我想去表述自己的感受,却永远不会被明白的明白,据说这是悖论?这个社会越来越孤独,每个人都在倾述,但是你的倾述的好处又会有多大呢。沉默吧。佛的教诲,就是说不得,说不得,一说即是错。深刻内涵我还是没有体悟多少,至少佛的教诲就是要随顺自然,超越善恶,超越美丑,一切都是主观的决定。不好有任何的情绪来给身心带来束缚。如此大的境界,是受佛法的影响。带着对佛法的信念,去慢慢感受。合掌,善哉!

说到儒家经典,书中说,儒家的经典是不重视语言的精准性,因此看着寥寥数语的古文,很会造成很大的歧义的。一向对“君子之交,淡如水”有很大的疑问。

书中有个论点“当语言不具有沟通性时,语言才开始有沟通的可能”很有意思的论点,我想难道是心的感受吗?不交流,怎样会有沟通的可能,确然,交流会有误解的可能。

书中说到中国文字是比较有弹性的文字,不像法国的文字比较严谨,不会产生歧义,一般来说诗比较美是正因,语言的不准确,给每个读者留下自己的想象空间吧!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3)

我本怀着驱逐孤独的愿望欣然地买下这本书,看后才明白,作者提倡珍惜孤独。匆匆数日囫囵吞下,合上书后,其中言语在脑海挥之不去,言语背后的哲思发人深省。

孤独是什么?作者已经简明扼要的概括了:孤独的同义词是出走,从群体、类别、规范里走出去。我理解的孤独就是掌控自己:把自己从群体中短暂抽离;把与别人对话转向与自己对话,向内探求;运用沉思、检视来防止社会生活、意识形态、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的暴力对自我的控制。这与寂寞、无聊有着本质的区别。寂寞、无聊是希冀通过与外界联结来逃离自我,这样做固然能带来短暂的快乐,但这快乐的尽头是新一轮的空虚。孤独不同,孤独是饱满的,因而孤独和寂寞是两极,一个指向空虚,一个指向饱满;一个重心在他自身之外,一个重心在他自身。

既然寂寞无聊是一个无法解开的恶性循环,那我们为什么更愿意选择逃离自我呢?我想,或许是因为没有勇气面对自我吧!我们很容易受到各种暴力的控制。这种暴力即所谓的群体、类别,所谓的约定俗成,所谓的规范。上述所有并非都是错的,或是不合时宜的,只是我们太容易就相信它们,也就主动放弃了质疑的权利,这其实是一种思维上的懒惰。

只有当我们真正开始质疑,开动脑筋向内探寻时,才算开启孤独之旅:我们身处的时间、空间都隐去,仿佛置身于无垠之中,而这令人称奇的广袤之地就是自我创造出来的。而内心能达到怎样的宁静就能创造相当的世界,因为傅雷说过:赤子孤独了会创造一个世界。

我们是孤独的,因为这广袤的时空里只有自己一个人,更能体会到一种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意境;我们也是自由的,短暂的孤独使我们从热闹的尘世里抽身,回过头来完成自己:当我们与外界保持距离,分一只耳朵、一只眼睛、半个脑袋给自己时,我们会发现一个深邃而饱满的自我,蒋勋说孤独是生命圆满的开始。

孤独是思考的开始,他说。在他自负的孤独岁月中悟出了六种孤独,这里的孤独更是一种辩证的哲思:在情欲孤独中,他指出孤独者一旦成为旗手后,后面就会有一群人,孤独成了矛盾,孤独者必须出走,孤独思考是从现有中突围,现有的会逐渐扩大,因此孤独不可以止步不前,否则孤独会被现有吞噬,因此出走是孤独的常态。

在伦理孤独中,他让自己的学生与飙车青少年对话,了解他们的想法,听他们谈速度,谈死亡。这是为了引发学生对好孩子及飙车青年所属的坏孩子这种简单的两极划分的独立思考。其实有些时候我们对一些事物的观点只是世俗的成见,没有机会放下成见,纯粹地去了解两极,我们的思考哪有机会成形?正如书中所提到的,我们往往谈死色变;我们往往扬善抑恶;我们往往褒好贬坏,我们往往擂吹以爱之名但若不勇敢直面死亡,不放下成见去了解死亡,不去感悟生死两面,又怎能思辩生命的意义?若不充分的了解人性恶,不弄清性善论和性恶论,又能将人性参透到什么程度?若不放下成见纯粹地去了解坏的人、事,不从他们的立场上看问题,又如何能从好与坏中习得成长的经验和教训?不去思辩爱与暴力,又怎能在各种关系中充分认清自我,并保有自我?总之,我们的观点不应形成于了解之前,而孤独恰恰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探索的机会,孤独是一种沉淀,而孤独之后的思维是清明。

孤独是一种仪式,它将自己与人群、类别、规范暂时隔离;孤独是一种时间和空间上的暂时隔离;孤独不止是一种仪式,更是一种美学,一直在出走,一直现世中寻求突围;孤独更是一种哲思,它要求人们放下成见,了解两极但不成为某一极。孤独的本质是思考,是一种沉淀,让人们在孤独中厘清,让我们回过头来完成自己,这样想来,孤独是一种福气。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4)

最近我在读《蒋勋说唐诗》一书,在读之前,我以为这本书是一本非常严肃的文学研究作品,却不想一打开此书后,就被简洁直白,旁征博引的评论,风趣幽默的语言吸引。

这本书通过介绍唐朝各个时期的六位诗人,讲述了唐朝的兴衰与唐诗文化随之的发展和变化。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被誉为“以孤篇压倒全唐之作”,而蒋勋先生对其中所蕴含的唐的精神的剖析,对唐诗格式的解说,令我对这首本以为已耳熟能详的诗的理解又更进了一步。而李白又是另一种风格。《将进酒》的狂放不羁,《蜀道难》的大胆想象,李白作诗不受格律束缚,反而善加运用,在作者的带领下,我感受着《蜀道难》多变的韵律节奏,体会着李白用多变复杂的节奏韵律所表现出的蜀道崎岖难行,地形陡峭险峻的特点。安史之乱时期的诗圣杜甫,关心百姓疾苦的白居易,他们二人有很多描写战乱,兵役重压下百姓的苦难和无奈。杜甫的《石壕吏》,白居易的《新丰折臂翁》,《卖炭翁》的解读,令我更深入地了解诗人心里的悲哀和愤慨。而作者以两首诗对比白居易写《长恨歌》,表现出诗人的心境变化,令人感叹。李商隐的时代已是晚唐,昔日繁华只似大梦一场,在李商隐的诗中见到“向晚”,“凋碧树”,“夕阳”等意象,总让人感到一丝感伤。而有时,又有一种对生命的感悟。有人说晚唐时的诗词藻华丽,但我读了这本书后,却感到自己明白了那个时代的诗人们那难言的情感。

书中不仅介绍唐诗,也详细地介绍了唐朝不同时期不同的风气,政治,大众的思想习惯,从而也使我很多以前有不理解或认为诗人写的奇怪的地方有了正确的认识,有盛唐的歌舞升平,思想开放,才有了李白的随意潇洒;有了安史之乱这样的战乱时期,才有了杜甫这般的忧愁悲愤;有晚唐繁华落尽,才有了李商隐的感伤嗟叹。不同的环境造就了不同的伟大,而作者则带领我们去真正理解,感受这份伟大。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5)

蒋勋先生的《舍得,舍不得:带着旅行》,是透过金刚经和佛学智慧来抒发自己生命、自然、文学、艺术的种种感悟以及自己对生活的参悟。他品古论今,游历四方,将自己顿悟的道理透过一篇篇散文在不经意间向我们娓娓道来,帮我们解答生命中的一些惊慌、畏惧。清晨翻阅此书,犹如春日里忽如其来的一阵清风,将我的不安抚平,烦闷吹散。

蒋勋先生笔下描述的都是一件件小事,都是些会在我们身边发生的小事。不知道如何安慰受伤的朋友,劝朋友要懂得“舍”,可自己在当下却也是无法做到,个中“不舍”只能自己体会。蒋勋先生提出“坚信每个人都有使自己心安的办法,办法不一样,能心安就好”这样的观点。确实是,我们在理智上知道遇事“不惊不怖不畏”是最好的处理办法,然而当问题、麻烦来了,我们惊慌、害怕的情绪是难以抑制的。大概有前后两年的时刻,我习惯性地在早起的时候翻阅此书,走进大师的世界,让我多了一种平和的心态,也许短暂,却也是一种自我修行。

以前觉得,得失平衡是一种定律,有得必有失。看过此书,会产生更大的一个疑问,到底什么是“舍得”什么是“舍不得”,简单的五个字,浓缩了多少人生哲理,不经历人生种种,真是无法真正明白的。蒋勋先生一贯倡导做一个纯粹的人,而平淡天真是最难做到的.,是种很难到达的境界,往往一卖弄就无法天真,一矫情刻意就无法平淡。此刻,大家对所有事情的态度,大多以“越多越好”为准则,我们常会花很多时刻为得到更多的钱、更多的房子、更多的关联网,我们常会舍不得这些身外之物,蒋勋先生在自序中就言,“原来都务必舍得;舍不得终究只是妄想而已”,他可谓是开启了一个精神的浩瀚。

书中收录蒋勋先生书法、摄影、画作,并超值赠送蒋勋念诵《金刚经》CD。《金刚经》是他为朋友祈福而读诵,也为父母手抄,深具祝福意味。《金刚经》于蒋勋先生而言是一种心安的途径,他诵读、抄写、体会。我想,他的每一份经历都是在不断的自我修行吧。他在苏东坡、张若虚、张籍等人的诗词里品味生活细节的完美;从日本到温哥华,巴黎到西湖,清迈到台北,把自己放在路上品位生命细节的完美。

蒋勋先生认为幸福就是一件件简单的琐碎小事。“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有一个能够低声询问心事的人,是多么大的幸福;“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人世温暖,我们能够发奋寻找自己的幸福,证明自己的幸福。

学会自我修行这门生命中必备的功课,说到底就是让自己时刻持续幸福感。幸福感的来源除了好好处理“舍得”与“舍不得”之外,也需要我们学会从做简单的小事做起,学会感受一点点的小幸福。“生命如果不是从一点点小的赞叹开始,大概最后要坠入什么都看不顺眼的无名痛苦之中”。蒋勋先生在开篇就为我们揭示了这一道理。

蒋勋先生在书中写到:“一件简单的事,做起来不难,能够日复一日,成为每一天例行的公事。每一天做,却不觉得厌倦、烦躁;每一天做,都有新的领悟;每一天都欢喜去做。这会不会就是修行的本质?”

我坚信,这就是自我修行这门生命中必备的功课的本质,对于渺小的我们在浩瀚世界中的一次这段旅行而言,那些日常该做的事都不是小事。看似安逸适足、波澜不惊的平淡的每一天构成了每个人各自独特的一生,我们在这过程中只需要看淡人生舍与得,守着一个小小的本分,实实在在地不断精进,也就是一种圆满。

每一本优质的书,都不会告诉我们答案,《舍得,舍不得:带着旅行》也是如此,读它,只是一种引发思维的过程。我最喜爱蒋勋先生在书中提到的一句话——光读没有用,还要在生活里参悟。

读书,就是这么一个过程,更重要的是,放下书,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修行。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6)

最近刚看完蒋勋的《孤独六讲》 整篇文章讲述着关于青春里的情-欲孤独,无人能懂的语言孤独,壮志满怀的革命的孤独,人性里隐藏的暴力孤独,不可思议的思维孤独,以及被爱束缚的伦理孤独。

每个人都会有孤独感,有些人的孤独感比较强烈,有些人则会压抑孤独感,而压抑的孤独感,一旦爆发,后果不堪设想。我们都以为孤独很可怕,其实不然,正视孤独,尊重孤独,与孤独友好相处,我们才不会有更深的孤独感。

喧嚣的尘世,人与人之间的电子沟通越来越多,微博,微信,qq等等,但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却越来越少,很少有人会与自己相处。叶子说,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我想是吧,因为害怕一个人的孤独,所以佯装狂欢驱逐那种孤独感。

有位作家说,读小说不要看作者写什么,要看他没写什么,这本书里作者写了六种不同的孤独,可是却没有明确的说出怎么解决这种孤独,我们知道孤独无法避免,也不能压抑,但是怎样让孤独变成不对我们有害才是最为关键的。作者的意图在于要让我们学会正视孤独,享受孤独,尊重孤独,但是既然孤独的

谈到暴力孤独,暴力可以分为合法暴力,和非法暴力,古代对于那些犯了错误的人们,施以极刑,是合法暴力,而盗贼伤害了无辜者,则被视为不合法的暴力。暴力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言语上的冷落,或者以爱之名的束缚何尝不是一种暴力和伦理孤独的结合呢?

我想,暴力的合法与否在于统治者的阶层,符合他们统治的就是合法的,反对他们的就是不合法的。或者说暴力是否合法和人们既有的道德观念也有关系,以现在人们接受不了的暴力形式出现的就是非法的,不被人接受的。

有些残忍的,合法的暴力也许是为了给那些不合法的暴-力分子以警示,只是手段过于残酷,如果非法的暴力得不到惩戒,这个世界将会怎样,残酷的刑法固然可恨,而这只是用来警示人们的一种手段。

之前的巴黎恐-怖袭击事件就是恐怖-分子的暴力孤独,而法国政府派遣战机轰炸IS的大本营,则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孤独,而人们内心里对于这种暴力是认可的,不能让非法暴力猖獗,也不能让合法暴力过于残忍,在这中间就是我们该思考的地方。

这本书中有很多冲击我原本价值观的地方,以前我也懂得以不同的视角去看待事物,但是其中的思辨很重要,有时候结论并不重要,重要的思辨的那个过程。在我们的社会中,无论是什么都会有一个主流的东西在引导着我们,值得我们思考的却是这其中零星的反对的声音,不管这声音现在看起来多么可笑,或者荒谬,不被人理解,但是一个社会里如果只有一种声音,那样的社会无疑是可怕的。

无论以后听到别人说什么,媒体报道什么,我们要学会思考,学会分辨这其中没有被报道出来的东西,只有这样,我们的脑子里才不会被别人既有的观点占据。学会思辨,是我得到的最大启示。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7)

春日在天涯,天涯日又斜。

莺啼如有泪,为湿最高花。

这首名为《天涯》的五绝,时常出现在蒋勋先生的画作里。第一次看到时,我很惊讶蒋勋先生的佛性禅心:山光日影,鸟语花香,淡淡斜斜,尽入眼底。后来知道,这诗是唐代李义山的作品,我是自己孤陋寡闻了。

这回读书社指定要看《蒋勋说唐诗》(中信出版社版)一书,我细读一过之后,了解到这本《说唐诗》,是从美学与文学的角度来引导欣赏唐诗的美学意蕴:画面感、唐代诗人的生命与宇宙观。在蒋先生的眼里,唐代的诗歌是中国传统文学的黄金时代,其独特的灿烂与华美仿佛人生命的一次出走,一次度假,一次异于汉文化传统农业文明的狂放与豪迈,与异族之风韵类同。他从铺陈唐代的整个大背景开始,然后重点放在”一篇五人“之上,最后以唐代诗歌形式的完美、成熟收束。”一篇“即以”孤篇压倒全唐“的张若虚之《春江花月夜》,”五人“是盛唐的王维、李白、杜甫,中唐的白居易以及晚唐的李商隐。其间,谈到唐代诗人大宇宙观的生命意识和自然流露的骄傲、自负时,还花了一些篇幅谈到陈子昂。

作为画家和美学家的蒋勋先生来说唐诗,完全属于跨界之作,对诗篇的解读虽偶有妙思,但鲜有个性和创见(很多见解就是闻一多先生的《唐诗杂论》和林庚先生的《唐诗综论》里的结论,读来实在也没有什么深度和新意),然而就因为跨界和蒋勋先生的名声,却带有很强的普及性,读的人反而很多,对闲人读诗词的确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可是,我合上书本细思,却只是鲜明地感受到四个字:”美言不信!“内容、表达上纰漏之多,大有焚琴煮鹤、牛嚼牡丹一类煞风景之感。古人云:”开卷有益“,真的是开什么卷都有益吗?孟子云:”尽信书,不如无书。“在书籍如汗牛充栋的今天,我们又该如何审视阅读呢?这就很有说说的必要了。

下面我们先来看些蒋勋先生信口开河的例子:

”滟“是什么?是日光或者月光在水波上的反光,这个字本来是水字边,又加上一个形容花的艳丽的字。(第33页)按:滟,水波流动貌,或水满或水满而溢出。何时成反光了?这个字难道还有不是水字旁的么?而且”艳“字本也不是形容花的艳丽的,是鲜艳、漂亮之意,是用来指美女的。后引申指色彩鲜明或指有关爱情方面的事。

”甸“是被人整理出来的一畦一畦的圃,就是田。(第35页)按:甸,古指郊外(古时外城称郭,郭外称郊,郊外称甸)。咋就成田了呢?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凝睇’就是忍住眼泪。“(第176页)按:凝睇,定睛看也。广东话中说”看“还用睇字,啥时就成了眼泪了呢?

这些对字词基本意思的解释,望文生义,随意挥洒,令人生畏。

再如对仗音韵方面的,随手挑几处:

”卷不去“与”拂还来“是非常好的两个对仗,只有唐诗才会有这么讲究的对仗关系。”白云“和”青枫“也是对仗(指”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两句):颜色对颜色,名词对名词。(第42页)按:”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怎么成了”两个对仗“?只有唐诗讲究对仗么?注意”只有“二字!难道宋诗什么的就不讲究对仗了哈?还有,”白云“和”青枫“句对仗么?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非常对仗的句子,形容女子的美。(第167页) 不是连小学生都知道,”回眸一笑百媚生“跟”六宫粉黛无颜色“不对么?

”悠“韵、”愁“韵、”楼“韵大概是古代诗人用的最多的韵,因为这个韵部的字都很漂亮。你不相信可以看看喝酒的”酒“,发愁的”愁“,秋天的”秋“,上楼的”楼“,这些放在一起已经很像诗了。(第39页)按:这几个是韵脚字,全属于”十一尤“韵,有那么多韵部么?而且这是用的最多的韵么?诗人喜欢用的韵,难道不是因为情感或韵部宽的原因而是因为字漂亮么?蒋勋先生在这儿似乎随意发挥了。其实,韵字是有声音意义的,而”四支“”七阳“”一先“”八庚“”十一尤“等韵部,古人写诗喜欢用,是因为宽韵罢了。

”江潭落月复西斜“中的”斜“字在古代是开口韵,这里押的是”发花“韵(第45页)按:上平声”九佳“韵,下平声”六麻“韵,合称”佳麻“韵,何来”发花“韵?况且”发“是入声字,怎能与”花“同韵?

讲古诗而没有严谨的遵守格律和音韵方面的知识,只是任意地满嘴跑火车,越普及,读的人越多,就越贻害无穷啊!

文化方面的差错也有很多,我继续从他讲的《春江花月夜》和《长恨歌》中举例:

初唐时,还有很多五言、四言、六言夹杂的诗句出现,比如大家很熟悉的初唐诗人王勃,他最有名的《滕王阁序》,我想大家在教科书里可能都读过,他写:”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关山难越“是四言,”谁悲失路之人“是六言,”萍水相逢“是四言,”尽是他乡之客“是六言,还是在用”四六“的形式,这是魏晋南北朝的诗人琢磨出来的规矩和结构,一直延续到初唐。(第27页)蒋勋先生说的是诗的演变吧,竟然拿一篇赋文来做依据!这是哪儿对哪儿啊,连文体都不弄灵清,夫复何言?可偏偏就是《滕王阁序》后面的《滕王阁诗》,却是一首转韵的完整的七言诗,其实这就已经是自打嘴巴了。

再看下一句:直到《春江花月夜》出现,()我们看到一个很完整的七言诗的形式。(第27页)要说七言诗完整的形式,汉武帝的《秋风辞》,曹丕的《燕歌行》不就是么?要说完整而完美的七言诗,就初唐时期,在张若虚之前的就有卢照邻的《长安古意》,王勃的《滕王阁诗》,杜审言的《渡湘江》,以及引领了曹雪芹创作《葬花吟》的刘希夷的《代悲白头翁》等名篇,与张若虚同时代的沈缙凇⒑刂章等也都有许多七言杰作,难道能说《春江花月夜》就是七言形式上完整的作品么?

”温泉水滑洗凝脂“我们看到了文学史上非常少有的对女性肉体的直接描述,”凝脂“这两个字,大概不是会被经常运用的。也很少会被男子拿来形容女子的身体。(第168页)早在《诗经 卫风 硕人》里就写”手如柔荑,肤如凝脂“了好不好!而且从宋代的话本始,及至明清的才子佳人小说里,哪一个不是喜欢用”肤如凝脂“来形容女子的呢?

这只是我仅在两篇以张若虚和白居易为主题的演讲中摘举的例子,其实在书中,王维和李白也都十分受伤。歪曲史实,整蛊国籍血统等等,真是兴会淋漓啊!我就不再一一列举了,学友们只要去翻翻书,都显而易见的。在本书里,蒋勋先生总是喜欢将个别说成普遍,将一次说成永远。说者口滑,听者耳顺,效果呢,的确蛮不错的。至于文外之旨,生命美学,那你就听他掰下去好了。

诸位,像这样不严肃的`演讲,不严谨的写作而成的书,我认为不读也罢!

那么,我们该读些什么书呢?我以为,我们读书,研究文化和文学,首先要会做加减法!先做加法,后做减法;30岁前做加法,30岁后做减法。加法重要,减法更重要,也更为艰难。减法难做,是因为我们曾经处于文化匮乏状态,见字而敬,见文而信,见书而畏,不存在敢于大胆取舍的心里高度;其次,缺少品鉴高度,青年一代多无法顺利阅读中国文化的传世经典,整个社会的文化也愈来愈堕落无底线,许多浅妄之徒的作品都显荣一时、哄传一时了。更有些所谓的”专家“跨界反串,赚足眼光,但多是人云亦云,甚或纰漏百出。诸如此类。

但是,只要是精神文化,绝对是有品级上的高低之分的,这是文学的高贵之处!记得《红楼梦》中林黛玉曾推荐香菱去读王维、李白、杜甫三个人的五律、七律和七绝,他们三人就是唐诗的三座高峰,也代表了三派学问的:王摩诘是释,是禅宗;李白是道,是老庄;杜甫是儒,是孔孟。因此林黛玉才推荐香菱去读他们诗集。所以,在我们这个应该做减法的读书年代,一句话:必须读原典!读高品级的中国文化、文学经典原著!读书人要从当代文化圈的吵嚷和装扮中逃离,滤净心胸,腾空而起,静静地遨游于从《诗经》到屈原、司马迁、陶渊明、王维、李白、杜甫、苏东坡、关汉卿、曹雪芹,以及其他文学星座的苍穹之中。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读原典呢?

我认为,吟诵是学习古典诗词文赋的最佳途径!

王力先生在《诗词格律十讲》中就曾提出:”诗写下来不是为了看的,而是为了‘吟’的。“吟诵,是中国古典文学的生命活态,它能深化对文学经典作品的理解。古典诗词文赋包含了很多文字本身所没有的意义,但这些意义是附随作品的声音一起流传的。吟诵不仅有旋律、节奏、结构,而且声音之高下、强弱、长短、清浊,这一切都是用来表达理解的。古人的心态、情绪、意境,只有吟诵的时候最接近、最能体会。古人作诗时,往往一边构思,一边吟哦推敲作品的音节的。1前,每个读书人都会吟诵,只有吟诵,才能分辨出哪个字音最美,阴声阳声哪个最好。所以诗都是”吟“成的。你看,李白”吟诗作赋北窗里“,杜甫”新诗改罢自长吟“,韩愈”口不绝吟于六艺之文“,白居易”终日歌吟如狂叟“……因此,作为我国诵读古典文学作品的特有传统方式的吟诵,是作者创作、推敲诗文的重要手段,也是读者学习、欣赏诗词文赋的最佳途径。

有书友可能会说:”我们朗诵多美啊,何必要吟诵呢?“其实这不是声音美不美的问题,而是对不对的问题。吟诵与朗诵的区别,在于吟诵是汉语自古以来的读书腔,是读我们的声调型语言的,是正确的,而朗诵是话剧腔,是读重音型语言的,读现代文合适,读古典的诗词文赋就矫情了,读不出文气和诗韵。所以古典的诗词文赋要吟诵,而不是朗诵。

其实,用吴语吟诵诗词是最佳方式(当然,粤语、闽南语也好),因为吴语完整保留了古汉语的”入声“.入声词发声急促有力,实乃”汉语之骨“.如果用吴语和普通话分别读一遍杜甫的《佳人》,岳飞的《满江红》或李清照的《声声慢》等,很明显可以感觉到,吴语念得更有力,更押韵,更符合原词的感情特质。这是因为原词用的是入声韵,只有念出这些入声字,才能充分表现出词的声情。其实,一直到民国以后的”老国语“,都保留了入声字的,这是对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尊重,保证了中国文化的传承。可惜自推行普通话后,取消入声,人为造成与古代文化的割裂,传承两千多年的雅言消失,”兴于诗“的传统也难以恢复,这是中国文化躯体上斫深见骨的伤痕。

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本是什么?”本“就是修身。《大学》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中国传统的各种活动,琴、棋、书、画、诗、酒、花、茶等等,一切都是以修身为核心的。我们的读书吟诵,写诗写文章,也都是为了修身,为了增加生命的厚度,为了活出人的本色!最后,让我用大荆话为大家吟咏一首古诗。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8)

大学之前,鸡汤我只喝林清玄和毕淑敏,后来游荡在图书馆里偶遇了林青霞心目中的男神--蒋勋,才知道,还有一种鸡汤,叫蒋勋说。

最开始是浩浩荡荡十来本的蒋勋说红楼梦系列,虽然没有耐心仔细看完过《红楼梦》,但这个解说系列却是读的津津有味。后来抱着对男神毫无保留的信赖,购入时不看书评,不加犹豫。《蒋勋说唐诗》就是这样轻易的加入购物车,进入结算页面,然后到了我的手上。

蒋勋的格局可以很大,从唐代是诗的盛世铺开,讲到文学的形式与内容,到诗人的孤独感,侠的精神;蒋勋的触角也 很细微,聚焦诗里的每一个意象,揣摩每个字用法的精妙,更是不放过文字背后隐含的种种不明情愫。无论“孤篇压全唐”的《春江花月夜》,还是似乎熟悉的王维、李白、杜甫、白居易、李商隐,他都可以大气磅礴,细腻隽永的讲述,娓娓道来一首唐诗,一种人生,一份修为。仿佛跟着男神以唐诗这一维度的认知,畅游了一遍唐朝,且旅途舒心,意犹未尽。

记得小时候都被要求背唐诗,于是我们死背、硬背、不带感情的背。前几日和伙伴们去湿地公园拍荷花,一走进“荷花森林”中,“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便蹦出脑海。才感叹,面对美景,面对困境,可以脱口而出应景诗句,可见儿时植入些许文化内涵还是很有必要的,不然就只能是本能的去叫嚷,那样全然没有含蓄、诗意的成分,就十分的可悲了。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9)

这是我人生中最艰难的一段时光!我被命运抛到了深深的谷底,黑暗不见一丝光线,湿滑而无以攀爬,喊叫却没有回声!有时会深深的绝望,对人性、对生命是彻底的失望!那个时候,心中充塞着抑郁,只想就此放弃生命!有时又爆发愤怒,感到不公平,不想从此屈服于命运,那个力量让我又斗志昂扬!就犹如一只困于古井的青蛙,一下子想爬出来,苦苦挣扎,但是却不能改变什么!于是便又自怨自艾,想就此结束生命的探索!

而让我能够慢慢沉静下来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我遇到了蒋勋!这个人,以他的博学、思辨、深沉又轻灵、温暖又冷静的话语给我一份宁静和舒缓,给了我重新拣择的机会!

比如他说孤独,我看到自己几十年经历中的孤独时光,自己骨子里头的傲然,自己想摆脱命运之手的不甘和挣扎,自己不断想挑战自我的激情!所以,就像他说的,我是一个孤独者,注定在现实层面是失败者!当然,我也始终相信我一直在活出自己生命的多彩和激情!虽然最后都是犹如彗星划过天际,终是宇宙空间的一颗尘埃!

作为一个女人,我深深体验到,在目前这样的文化背景下,追求自己的生活,活出自己,是非常艰难的,因为你往往挑战着周围的价值观!就像他评价卓文君的一段话:"我们看到男性的革命者总会以决绝的姿态出走,情绪非常悲壮,得到许多人的认同;而女性的革命少了壮烈的气氛,却是加倍困难,因为捆绑在女性身上的枷锁远多于男性,当她要颠覆所有的礼教、道德加诸于她身上的束缚时,是一场伟大却不容易被理解的革命!"这个男人可以以这样的角度来看一个女人的悲喜,一个女人的梦想,无论结局如何,能够这样被人理解,就是有价值的!所以当他能够这样理解卓文君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被他理解了,进而我也理解自己了!因为我也想,从某个角度来看,我也是一个"革命者"!当然这样说有抬举自己的嫌疑!

另外,他从人性的角度来讲暴力的孤独,我非常有同感!每个人内在都有一股想摧残什么、毁灭什么的能量,同样我也有!那个毁灭者有时冒出的声音令我非常害怕,我会觉得自己是个恶人,是个暴君!如何去转化这股能量呢?这是智慧!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所以,在他的言语中,他自如地述说,你会感觉到暴力也是具有美学价值的,它不是洪水猛兽!这样,你的心自然多了份坦然和自在!

这就是蒋勋,一个思辩者给我的陪伴!我是孤独的,同样他也是孤独的!他的孤独引发我的思考和探索,所以说,所有的孤独者走在自己的生命之路上,仰天长啸,偶尔还可以彼此应和!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10)

黑夜在蚕食白昼,霜降在吞噬湿热,漫漫时间的海里我们随波逐流,我们在生命的长河中寻找相遇,冰冷的河水堵住我们的喉咙吞没我们的声音。孤独是水的颜色,披着清冷的外衣,把我们包围,如影随形。

我们的记忆深处都会有那样的晚上,躺在大床上,温度宜人,空气湿润,听雨声打在窗柩,犬吠声自远而近,就在这样的嘈杂中,却觉得万籁俱寂。水流声潺潺,我们叮叮咚咚的心啊,突然觉得无处安放。学文电热人大多敏感细腻,曾在人生的低估,也是一个那样的夜晚,我坐在床上,看着外面的天空忽明忽暗,心里难过的要崩塌,说不出来也没法说,说出来了也不知道找谁来听。“每个人都急着讲话,但每个人都没法把话说出来。”,就是这样的一种孤独,明明眼前是繁华喧嚣,人群熙攘,却好像孑然一身,明明千言万语,却好像无话可说。这就是我们每个人心里的孤独,在成长的岁月中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厚重,如果不去学习接受它,只会觉得前行的路越来越冰冷孤独。

许多事情都是一个做的,没人能代替。即使是陪伴,也只是陪伴,跨出步伐的还是你一个人的事。无人与我立黄昏,无人与我粥可温,无人与我捻熄灯,无人与我书半生,这样子的愁肠感叹,自以为千回百转的孤独,懂得去面对,就会觉得自在,需多事一人便可做,我们终其一生寻找的不是这样可有可无的陪伴。我们要做的是享受孤独,珍惜孤独,直到有意思的人出现,彼此都品尝过孤独,更懂得余生要怎样相度。在一个人走的这条路上,孤独当然有一点,但自由更诱人。

有人倾盖如故,有人久坐如陌路,孤独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必修课。孤独六讲,我们数次面对孤独,曾恐惧,曾躲藏,曾逃走,但最终都该学会面对,学会品尝,学会享受。饮尽这一杯孤独的酒,前路便可孤军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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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勋在扉页中写道,“我的《孤独六讲》在可懂与不可懂之间,也许无人聆听,却陪伴我度过自负的孤独岁月。”蒋勋斯文的文字却如同一柄利刃,自上而下,将人的灵魂劈成两半,他就在这其中,挑挑拣拣,追溯过往,品尝现在,展望未来,直面孤独。他有一支笔,写尽心底孤独。孤独,从来不是腊月风雪,风霜寒心,孤独,更像是梦魇,是你午夜时分在窗中看到的鬼魅般的影子,从来只是住在你心中。

在跌跌撞撞的过程中,我们都在企图敲碎孤独的躯壳,蒋勋却说出了这样的话“期盼每一个人都能在破碎重整的过程中找回自己的伦理孤独。”“孤独是一种沉淀,而孤独沉淀后是思维的清明。”原来孤独从来都是宝贵的东西,它让人细腻,听得见大地万物细语。它让人慈悲,孤独过才能感同身受常存慈悲之心,懂得珍惜。它让人清明,独处从来都是一种力量,让人看清楚自己。它让人勇敢,不害怕无谓的魔鬼,不害怕前路的未知,孤独一直在你左右,既不想挣脱它,那它便化为你的力量,推你前行。

《孤独六讲》,蒋勋以半生见闻,所思所感,熬成这样一锅浓浓鸡汤,你我都盛取一杯,饮尽便能醍醐灌顶。在长大的岁月里,总免不了孤军奋战,与其唯唯诺诺,四处逃避孤独,接受它,让它来陪伴你才是最好的选择。

高三:滕宇璐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11)

读完《孤独六讲》,恰是一人,窗外,正沙沙地下着小雨,不时,一只鸟飞过。

孤独的同义词是出走,作者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却点明了孤独的根本。我们曾以为,孤独就是独身一人,就是那没有边际的黑暗与寂寥,真正的孤独要学会背弃,就像嵇康手挥五弦,目送归鸿的从容,魏武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潇洒吧。一个人的身体可能在人山人海中纵情欢笑,可他的内心却可能毫无波澜。身体上的孤独只能叫做是空虚,而精神上的出走才是真正的孤独。相比之下,我们不禁想到现在太多的人,一回到家,开电视,打电话,玩手机,从来没有孤身一人静静思考的时候。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是的,过度的欢愉反而让人丧失精神上的灵动,没了面对孤独的勇气。我们应当面对孤独,天地间的所有必定孤独,人生于天地,亦归于天地,我们的孤独没人分享,也必须品尝这是我们生命的必修课。

作者将孤独分为六类:情欲孤独、语言孤独、革命孤独、暴力孤独、思维孤独、伦理孤独。而这些,我们又何尝没有或多或少地遇见呢?

一:情欲孤独

书中说,情欲孤独是残酷青春里野兽般奔突,太多的人赞美青春的意气风发,但我们却忽略了源于身体的活力与一种莫名的渴望,至于目的,没人知道。面对的办法?作者说:生命里第一个爱恋的对象应该是自己,写诗给自己,与自己对话,在一个空间安静下来,聆听自己的心跳与呼吸。

我曾试着做这件事,心里便莫名的十分平静,仿佛清泉流经山谷,蜂蝶飞过花丛。我们需要用面对自己的孤独方式,来清理身体的无限疲惫与无限活力。苏东坡说: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至于自省的途径,是倚杖听江声。当我们独自面对自然,或是面对自己,我们才是真正的孤独,亦是在真正地回归自然,至于现在的都市,我们只看到了处处红尘,处处喧嚣。我们迷茫地在城市中徘徊,仿佛无家的游子。至于只属于青春的情欲孤独,没了,只有无尽的狂欢。

二:语言孤独

众声喧哗却无人肯听的就是语言孤独。

作者认为,语言往往是误会的开始。或许吧,语言需要带有一些暧昧,一些未知,才能拥有真正的美美,有时正如雾里看花,雾散尽了,反而显出悲哀的落花。

我一直都很不喜欢赴宴,我曾觉得在那么多的人,我都认识,都说中文,可我就莫名地感到陌生,仿佛我与他们是两个完全不能相容的群体。或许,这也是一种语言孤独吧!共同的语言固然清晰,固然准确,可这种准确又有多少最实在的意义?无非是让人与人之间更好地互相了解罢了,某些时候,语言,我们大可以将其看作成一种音韵,这不是颠覆,而是根本。

我还想起佛陀拈花,迦叶微笑,整个过程中没有一点一点语言,却依旧充满韵味,或许,有些时候,语言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吧。语言并不是应酬的工具,语言是用来表达思想,可太多的人,似乎已经忘记了这件事,语言,已经没有生机,变得麻木了。

三:革命孤独

所谓革命,其实也是一种青春的仪式,只不过是始于踌躇满志而终究落寞虚无罢了。而我们,似乎也不太能够分清革命和政治的根本区别吧。

在大多数人眼中,革命是血腥的,政治是心机的,其实不然。纵观天下,敢革命者多少年,项羽青年起兵,孙权年少东吴,毛泽东则吟诗长沙。革命是一种理想,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所说的,便是这种开拓者般的视野。

至于革命者,都会是诗人,他们的诗歌,都是用血与汗写就,拥有着贴近大地的悲凉之气吧。可惜啊,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革命者功成身就,其实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了政治家,走向了人情世故,革命也就名存实亡,违背初衷。于是,我看到了屈原与荆轲的背影,在夕阳的辉映下,显得那样孤独,也看到了革命之于青春的孤独所在。这不为别的,这是罪孽与福祉,这是所谓的成长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四:暴力孤独

暴力孤独是潜藏于人性内在本质的,可相比之下就没有太多人可以理解。在现在的社会,暴力其实并不被别人所认可。但我们思考:在一个战争年代,暴力其实就潜藏于所谓的英雄奋勇杀敌的行为中而受人褒奖。可当战争过后,一些英雄所引以为傲的暴力应该何去何从?

暴力注定孤独,孤独并不在于暴力的存在任何人的任何行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暴力的影子,暴力的孤独,在于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却被拥有者所否认。暴力孤独,其实是很广泛的,它悄悄躲在人们内心的深处,等待着一个机会来将它唤醒。可惜啊,人们并非忘记了它的存在,而是不住地打击与镇压。

我想起《红楼梦》中薛宝钗的冷香丸,那不也是为了压制她的青春欲望吗?人性里总会有一些最原始的东西,只是人们并不会认可罢了。这或许是为了支撑那看似坚固的文明吧,可人性,是无法彻底熄灭的,因为这与杀死我们自己没有区别。

五:思维孤独

思维的不可描述,其实也就注定了思维孤独的不可思,不可议。

我常有无人了解的惆怅之感,有时或许是自负,但更多时候其实就已经是一种思维孤独了。真正学会思考的人的心永远归于自然,只是他的身体依旧在社会中苟活罢了,可这具身体又何尝没有过惆怅?城市有着如此之多的繁华与科技,可是否都是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

凡人逛过集市,会说:没想到,这世界还有那么多等着我去拥有的东西。苏格拉底却会说:没想到,这世界还有那么多我不需要的东西。有时,我们真的应该学会让生活返璞归真,太过纷杂的装扮与物品让人繁忙,亦让人越来越舍不得,可又有何舍不得的呢?在生死面前,青春岁月、欢爱温暖,本来,都不得不舍得。而我们的思维孤独,便是在舍不舍,得不得之间徘徊着的吧。这不是愚蠢,也不是庸俗,这是一种迷茫。

六:伦理孤独

可对一个人来说,最大的束缚并非上述五种,而是伦理孤独,因为它在以爱的名义捆缚和被捆缚。爱是最美好的情感,但也是最牢固的锁链。

现在的人,好多都会说两代人之间的隔阂,可这种所谓的隔阂,实际上就已经演变成了伦理孤独。青年所谓的叛逆,实际上就是对这种伦理孤独的反抗以及对知音的寻觅吧。

至于一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家庭、父母、伦理,就成为了个人孤独的最大敌人,可伦理孤独本身也就成为了感觉最为强烈的一种孤独你可曾在一个家庭中中感受到孤独?你有没有在亲人面前而无法畅所欲言的感受?这些都会是伦理孤独,可我也确切地感受过这些感觉。不要以为伦理孤独虚无缥缈,它就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处之中。

我想到了秋瑾,不仅是一位革命家,更是坚决地去反抗伦理孤独,只可惜那是一个悲剧的结尾吧。

七:思索孤独

那么,六种孤独究竟又带给我们怎样的思考?或者说,当我们身在其中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思考出走?当我们处于这种若即若离的状态时,我们又应该云何降伏其心?其实一切,也都在于我们自己的心。孤独所有人都必须面对,只是有些人过于胆怯罢了。

当我们面对孤独时,就应该从容,孤独兴许是一种破碎,但我们却从中看出生命应有的形状。当我们选择孤独时,我们的心就已经拥有了庄子所说的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气概了吧。

至于天地,本来就是孤独与美的世界,我们又怎会彷徨?可能吧,孤独是一个圆圈,美与天地,是起点,也可以是终点。至于天地,也可以是圆满。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12)

《蒋勋说唐诗》这本书以一种独特的视角对唐诗的解说令我感到耳目一新,深切地感受到了唐诗的别样的魅力,也增添了对唐诗的另一种理解。

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被誉为“以孤篇压倒全唐之作”,而作者对其中蕴含的唐的精神的剖析,对唐诗格式的解读,令我对已耳熟能详的诗的理解又更进了一步。书中通过介绍唐朝各个时期的六位诗人,讲述了唐朝的兴衰与唐诗文化的发展和变化。作者认为从魏晋南北朝开始的三百多年一直是琢磨“唐诗”这颗珍珠的过程。前人语言的积累和唐朝的开放性原因等使得唐代的诗人也有一种生命的开放性,所以才出现了那么多大气的诗歌。像陈子昂的“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充满了自负和骄傲,同时也充满了沉重的孤独感。唐代的诗人是可以同时表达孤独和自负的,李白永远是“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他要喝酒就跟月亮喝,还从不低头喝,还有“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是何等的霸气和洒脱。《将敬酒》的狂放不羁,《蜀道难》的大胆想象,在作者的带领下,我感受着《蜀道难》多变的韵律节奏所表现出的蜀道崎岖难行,地形陡峭险峻的特点。唐代的诗人不断地往高峰上走,把自己放到最孤独的巅峰上。像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充满了孤独感,正因为这种孤独,使得诗人开始与宇宙对话。唐代的文人也随着大唐帝国的开拓来到塞外,所以才会有“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书中的第一首诗讲的是《春江花月夜》。在这首诗中,作者认为应将题目中的五个汉字分解开来,即春天不必用来形容江水、花朵、月亮不必形容夜晚,“春、江、花、月、夜 ”是知己,也是陌路,偶然相逢,又各自离去。在分析了每句诗的含义后,作者说,这首诗从“用字、用句到哲学思想与文字的优美,都到达了完美的境地”,这其实不全是张若虚个人才气的表现,而是时代的水到渠成。宇宙意识在唐代被诗人凸显出来,因此唐诗显出宏大的格局。唐代诗人总是跟月亮、山川对话,他们的生命都被放到了巨大的空间中,于是就有了“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的千古之问,有了“反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彩翠时分明,夕兰无所处”等诗句的.出现。

读完这本书,我对唐诗由有了一些新的感触,仿佛是第一次“读”它们,而像王维、白居易、杜甫••••••他们的形象也在我心里重新勾勒了一番,让我对唐诗产生了更加浓厚的兴趣,不禁感到原来唐诗还可以这样品读,从新的角度去看它总会感受到它新的独特魅力。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13)

如果是一个寂寞的人,他怎么可能觉得快乐?他总是觉得没人理解自己,没人看到自己,没人关心自己,自己因没有关注似乎不曾存在,因而内心悲凉。他们悲凉的原因是因为,他忘了当这个世界没有别的人的时候,至少还有一个自己存在。如果人人都肯面对自己的孤独感,而不是选择逃避,也许这个世界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至少很多人的心理问题就不会出现。也许就是因为我们习惯在群体里面的生活,我们习惯了身边有人的存在,即使他与你根本上是绝缘的,但是只要有一个人在,都会令自己的感觉好受些;因此,我们还未能习惯面对自己。

孤独,其实是一种境界,是一个能让我们好好面对自己的机会。我们内心真实的想法,我们在思考中所进行的活动,我们对某件事或是某种时刻的感受,我们是否仔细的琢磨过原因呢?我们对很多事情,都有不同的感受,有的很深刻很强烈,但是如果要让我们说出原因的时候,我们大概都很难说出来,而需要去思考、探究了之后才能说得出来。其实我们都缺乏对自己的了解,我们以为知道自己的好恶就算是了解自己了,但是仅仅是知道自己的好恶是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我们的好恶的来源。为什么我会这么想?为什么我会这样?当我们能解答这两个问题的时候,我们才能称得上了解自我,而只有在了解自我之后,才能知道自我当中存在什么问题,自我才有可能得到发展。

其实,蒋勋这本书所写的,要比我所感受的更加深刻。无论是情欲、语言、革命、思维、伦理还是暴力上的孤独,都是一种孤独,但是这么多的孤独存在着,也因而造成了社会上的大大小小的问题。儒家虽然说到慎独,然而却没有教会人面对自我的方法。记得之前去逝了的台湾圣严法师说过的,“面对它、接受它、处理它、放下它”。我们应当谨记。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14)

“啾啾啾——”,夜幕降临,山间的鸟儿们开始歌唱,听着这美妙的歌曲,我想起了一位深爱大自然的人——庄子。

庄子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儒家大师,在民间流传着许多关于庄子的故事,如《自由之龟》、《庄周梦蝶》、《买椟还珠》等等。如果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十个故事中有八个都是关于大自然的。庄子喜爱大自然,他爱大自然的生机,爱大自然的奇幻,更爱大自然的声音。

蒋勋先生说庄子认为大自然有呼有吸,“大块噫气,其名为风“这句话说的正是大自然的呼吸。庄子早已把大自然当作一个人来看待,一个巨大而又值得敬佩和发掘的人。庄子去发掘大自然的`奇妙,去聆听大自然的声音,全身心地投入于大自然,泰戈尔、欧阳修也皆是如此,他们都懂得大自然的美,并且都愿意让心灵沉浸于大自然中,他们用实际行动应证了一句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大自然的诸多变化中,庄子最看重的是声音。声音虽不一定会音乐那般悦耳,但音乐的本质是声音。声音是大自然的语言,向外界传递着大自然的讯息。想要听懂大自然的语言,需要关闭我们的视觉,纯粹用耳朵听,才能明白大自然的话语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而我们却总是习惯性地运用视觉,其实,这会干扰听觉。

我小时候经常看莆仙戏,但一直是通过电视,电视上的字幕,我只在意字幕,并不怎么关注戏的内容。一关闭字幕,我心里就觉得十分不爽,因为演员唱得太慢了,又会拖长音,倒不如直截了当地看字幕,可长辈们却总是听,时时闭起眼,并不说话,只是稍微摆摆手,我十分不解。长大之后,我才知道,莆仙戏美在声音,而非内容,演员的眼神、手势以及腔韵,皆是莆仙戏最为精妙的地方。一个故事看几遍就厌烦了,而一个声音却会成为经典,千古流传。

以前,我讨厌蝉,因为它总是不停地叫唤,还叫得又刺耳又难听,但听了庄子的故事,我开始欣赏蝉鸣了,它是夏日独有的乐曲,珍贵无比。流水声、鸟叫声都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宝物,且都蕴含着不小的学问。庄子一直研究自然之声,为此孜孜不倦。然而现代化工业所带来的噪声掩盖了大自然的乐曲,既没有《走月亮》当中那“细细的溪水,流着山草和野花的香味,流着月光”的温馨,也没有《大自然的声音》当中那“从一首轻快的山中小曲唱到波澜壮阔的海洋大合唱”的豪放,只有数不尽的污水,这是一种遗憾。

请把耳朵叫醒,让耳朵听一听大自然的交响乐,也放松放松我们的身心。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15)

孤独是一种宿命。孤独,无处不在。也许是上帝惩罚人类的一种方式。当我们拥有智慧的时候,孤独就不可避免。每个人都感受过孤独感,然而每个人面对孤独感的感受都不一样。大部分人都是逃避,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会去面对。当人们面对孤独的时候,会感到不自在,会害怕这样的感受再次到来。也许这是因为人类天生就是一种群居动物,这种天性到了21世纪科技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也无法从我们身上消失——当一个群居性的动物独处的时候,是彷徨失措的,更甚至于会心哀致死,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习惯于群居的动物们上面看到。

我们会在什么时候感受到孤独?我觉得,正是我们处于群体的时候,才能感到深刻的孤独;正是我们和亲密的人相处的时候,才能感到深刻的孤独。不知道大家有没试过,当你和你的朋友们说话,但是你的朋友们并不能理解你所表达的意思,所以当你慷慨激昂的时候换来的却是一片沉静的时候,你是不是会感到一种深刻的孤独感?“即使是身边亲密的人,也是无法完全了解我的。”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范例10篇


读书点燃智慧,知识照耀人生,阅读作品后,我对于作者描绘的主人公记忆深刻。 阅读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储备,更可以提高我们的智慧与思维水平。本文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精心收集的有关“上下五千年读后感”的信息,请相信只要耐心阅读您就能在这篇文章中找到您的答案!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篇1

《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本讲了许多历史故事,这里面也有神话﹑传说。其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国人暴动。

国人暴动讲的是:西周中后期,周厉王将生活在国内的人叫国人,在国外种田的农夫叫野人,于是,国人对此非常不满,常论国事,厉王改了法。不让任何国民说话,召公虎知道了对厉王说:不让人说话比堵住河道还可怕!治水要让水流入大海,治理国家,也要开导百姓说话,不然会出危险的!厉王不但不听,反而使用暴政越来越厉害,最后人民都忍无可忍纷纷拿起武器反对厉王。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堵嘴不让人说话比堵住河还可怕!堵住了河,会发生水灾﹑洪灾,而堵住人的嘴,则会发生战争!以后不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能不让人说话,不然会遭到报应,或者像周厉王一样,因为不让国人说话而遭到国人反动,导至了这种悲剧。

这本书种还有一些人人都知道的历史,比如郑和下西洋,林则徐虎门销烟,七七事变等等,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历史知识,这本书将伴随我读完整个小学。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篇2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拥有着五千年源远流长的历史。这本书从盘古开天辟地时期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详细地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无论是博大精深的道德文章,还是辉煌骄人的科技成就,都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的智慧和创造力。

书中,《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令我最为难忘:春秋时期,越国被吴国打败,勾践就成为了俘虏,给吴王当了三年的奴仆,受尽了屈辱,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没有放弃重振越国的决心,找回自己的尊严。他被放回越国后,安抚百姓,操练军队,吃饭前品尝苦胆,晚上就睡在草堆上,他对外讨好吴王,内部休养生息,富国强兵,增加人口,以增加国家力量,并和大臣们一起谋划功吴之计。时刻不要忘记曾经的屈辱,一定要复兴越国。经过自己的顽强毅力,勾践终于率领越国,打败了吴国。这种坚强的意识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书让我们了解历史、感受历史、领悟历史。在这五千年沧海桑田,中华这个民族饱经风霜,却又繁衍生息,千年不衰,不过这些都已成为历史,现在的中国正在迅速地崛起。作为中国人,一定要全面了解历史,才能更好的创造明天。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篇3

在历史中,有隋朝、唐朝、五代十国、宋朝、元朝。每个朝代都有一些旧事,这些事都记录在了上下五千年这本书里。

这本书中介绍了许多历史人物,还介绍了百姓起义、叛乱等事,还记录了两国人民友好相处等事,以及四大发明的介绍。

有这样一个故事,让我记忆犹新,就是《昭君出塞》,汉元帝在位时,为了不与匈奴发生冲突而战争,便决定选一名宫女嫁给单于。有一名叫王昭君的宫女,见识很广,便自告奋勇地嫁了过去,就这样,汉朝与匈奴通过和亲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关系。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觉得王昭君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放弃了安逸的中原生活,到了北方苦寒之地,牺牲了自己的利益,换取了民族的和平。这种为了国家牺牲小我的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在历史的长河中,这样的优秀人物有很多,比如大禹治水三次路过自己的家门,但没有一次回家探视。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太自私,要从大局出发,考虑国家与民族的利益。

还有一个故事让我深有感触,这就是《陈胜吴广揭竿而起》,陈胜年轻的时候,和别的雇农一起干活,一次,陈胜对大家说:咱们将来富了,可别了忘了老朋友。大伙笑着说:你给人家扛活耕地,哪来的富贵?陈胜叹了一口气,你们怎么知道有志向的人呢?后来,陈胜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陈胜他有着远大的志向,并没有因为此时生活窘迫而放弃自己的理想。在历史上还有许多有着远大志向的伟人,如周恩来,他曾经说过,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在他心目中,读书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能吃饱穿好,他读书是为了让国家富强。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篇4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深深地吸引着我,它里面记载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历史故事,可以让我增长见识,广博见闻。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拥有着五千年源远流长的历史。这本书记录了从盘古开天地时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具体的展现在了我们眼前,书中有数不清的英雄豪杰、文人志士在历史的长路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为我们都是炎黄子孙而骄傲。知道了中国出现了名垂青史的伟人;也出现了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帝王;还有一些残害忠良奸贼,知道周武王讨伐商纣王;烽火戏诸侯;孔子周游列国;屈原投身汨罗江;楚霸王自刎乌江;抗金名将岳飞。等一些感人故事,还知道由于清朝政府的腐败无能,割地赔款,签订一系列丧权辱国不平等条约。使中华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任八国联军的铁蹄践踏我们的国土。,清朝政府不但不抵抗,反而割土求荣。加快了清朝的灭亡。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英雄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要懂得珍惜今天的生活,从小做起,打好基础,学好本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长大后,建设和保卫好我们对祖国。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篇5

今年九月,我上三年级。妈妈特地送给我一本书——《上下五千年》。妈妈说这本书记录了中国五千年的风风雨雨,从三皇五帝的远古时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里面有许许多多的历史故事,可以让我增长知识,广博见闻。听完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

真是太精彩了!读着读着,我仿佛回到了遥远的古代,徜徉在历史的长河里。五千年中华文明尽收眼底,书中故事有的惊心动魄,有的感人肺腑,有的回味无穷。下面我就来说两个印象最深的故事。

《卧薪尝胆》说的是:春秋时期,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战争。越国被吴国打败,越王给吴王当了三年奴仆,受尽了屈辱,勾践在坐卧的地方吊了个苦胆,夜里躺在柴草上,日日都尝尝苦胆,提醒自己时刻不忘复国,最终打败了吴国。这个故事让我深受感动,为了能回到自己的国家,勾践忍辱负重,受尽了委屈,当读到这些地方的时候,我真为他难过,真想帮他一把。当读到他重振越国,找回尊严时我又不禁为他欢呼。我想,我也要学习勾践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做一个生活的强者才对。

《上下五千年》不愧是一本好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也变得比以前懂事了。真要感谢这位朋友,能陪我度过快乐的学习时光。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篇6

读完《中华上下五千年》的第四章:先秦重要历史纪事,不得不动容于中国古代的文明与发展,以及那时古人的高尚品德,当然,还有对于昏君的那种无奈与气愤。

你可以想像早在一万八千年前的山顶洞人能用兽牙,鱼骨,石珠制成漂亮的装饰品吗?你能想像的到原始艺术其实也是丰富多彩,歌舞乐器在氏族部落简直就是一应俱全吗?恐怕你们连做梦都不可能知道我们的老祖先,其实也有爱美的观念和习俗。不要把他们想成全是一帮形似猿的,还没进化完善的大老粗。你瞧!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只红底白花的彩陶盆。盆中画着人头像,两旁绘有鱼纹图案。人像胖胖的圆脸,双眼眯成一条细缝,眯眯眼,咧着嘴巴笑眯眯的样子,足以叫你爱不释手,非常惹人喜欢。如此多姿多彩的原始艺术,叫人大开眼界,叫我们对原始人群佩服得五体投地。它折射出我们祖先的无穷智慧,凝聚着中国史前社会的精神文明。

大禹治水,这个故事我想大家对它再是熟悉不过了吧!传说尧舜时,黄河泛滥,洪水冲毁了房屋,淹没了稻田,拔倒了大树,卷走了人畜。叫老百姓们苦不堪言,活不下去了。于是,在舜主持的议事会上,人们一致选举禹领导治水。禹不敢稍有一点怠慢,努力工作,勘察山川地势。终于,禹不负众望,用了十三年的时间,终于把洪水驯服,治理得地平天升了。从这个说小也小,说大也不过分的故事来看,我们可以深刻的体会到禹的品德是怎样一种的高尚,三顾家门而不入传进千家万户的俗语。依次禹经过家门口,妻子刚生了儿子不到十天,邻里乡亲的去看看儿子,可他此时却倔得像头牛,说现在治水刚开始,没有工夫回去看。这是怎样的一种对自己工作负责的态度啊!我们也说,禹回去看一眼也费不了他多少时间,自个儿的亲生儿子亲骨肉啊!可禹为了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宁愿放弃去看儿子的机会,还要惜时如金的去治水,不辜负老百姓对他的期望。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篇7

今天,我又重温了一遍《上下五千年》前八十章,得到了一些不同的感悟。

统治者得天下,在于得民心,得民心以仁政为先。

虽然秦始皇声名远扬,但他一手建立的秦朝,却在短短十几年间,就灭亡了。秦始皇带领秦兵东征西伐,统一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创立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与三公九卿制,还派人修筑长城,统一文字,度量衡,货币等等。实现了大一统的局面。他如此功勋赫赫,受到人们敬仰,受到后人垂青。但由于实行残暴的统治,用马上得天下的方法治理天下,于是,农民爆发了起义,秦国被推翻了。这就在于他急于求成与残暴的政治特点了。他设置严峻的刑罚,对农民征收沉重的赋税,还大规模地征调民力服徭役,使老百姓们的日子苦不堪言,生不如死。

相比之下,唐太宗就显得光芒四射了。他事事以民为先,与民休养生息,实行轻徭薄赋,出现了“贞观之治”的清明政治现象,家家户户安居乐业,国力强盛,为唐朝的鼎盛打下了结实的基础。他深受百姓爱戴,至今仍名垂千古。而正是因为他深受百姓爱戴,才让自己实实在在地得了天下。

所以,得民心者得天下,不然,则反之。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篇8

寒假里,我读了《上下五千年》,经一次又一次地阅读,我终于“啃”完了这一本厚厚的《中国上下五千年》。虽然只是浅浅的读,不够精细,但我还收获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中国的历史,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经常看到一些电视剧,剧中有大量历史细节,反应中国古代社会的生活,这些故事情节曲折,我也听过一些历史故事,所谓王侯将相、才子佳人,这些都不是历史,有的被夸大,有的与历史不符,虽然这本书里有风云的历史人物,王权霸业,也有血雨腥风的杀戮,强盛与衰败,让人激动,让人疼惜,但这些都是真实的。中华民族历史悠久,中华民族智慧伟大,尽在历史的细微之处,这些细节充满活力,直达人的心灵,故事充满哲理,蕴含丰富的生活经验,故事传承下来,成为我们的财富。“开天辟地”、“卧薪尝胆”、“商鞅变法”、约法三章“、”三顾茅庐“、”岳飞抗金“、”郑和下西洋“、”鸦片战争“到”武昌起义“,哪一个故事不惊心动魄?

我从事看出了人品:从《大禹治水》中:禹新婚不久,为了治水,到处奔波,多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没有进去。有一次,他妻子涂山氏生下了儿子启,婴儿正在哇哇地哭,禹在门外经过,听见哭声,也狠下心没进去探望。从这我看出来大禹治水的责任心之强,有这大公无私的精神。

从《姜太公钓鱼》中:太公望是周文王的好帮手。他一面提倡生产,一面训练兵马,周族的势力越来越大。我从这短短两句话,就看出来了姜太公正确的治国安邦之道。从《女皇帝武则天》中:武则天当了皇后以后,就使出她那果断泼辣的手段,把那些反对她的老臣一个个降职、流放,连长孙无忌也被逼自杀。我从这看出了武则天凶狠毒辣的性格······

本书虽然讲述的是历史,但书中描写的人物形象鲜明突出,其中”忠“一词格外突出。

忠是兵法的一个关键。如果人与人、人与物之间没了忠,那世界会变得苍白灰暗。就拿狗说吧,家犬对主人十分忠诚。如果主人留它看门,它不会没反应。它会吐出舌头,摇头摆尾地在主人身边撒欢。主人会摸摸狗狗的脑袋说一声:”乖狗狗,谢谢你!“接着,给它点食物,就走了。而狗狗会听话地守在门边,竖起耳朵时刻保持警惕,黑亮的眼睛会不停地打转,有动静就叫不停,这就是忠诚!

连一只狗都对人如此忠诚,人为何做不到”忠“呢?

中华民族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了,也已有五千多岁了!这本书我应该更多一次去读去品味······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篇9

中华上下五千年,记载着我国灿烂辉煌的历史文化。这个寒假我有幸读了这本书,了解了中华名族由盛到衰,有衰变强的发展史。

轻轻的翻开书,立即就被书吸引了。这本书把五千年的历史,取其精华编成一本书。整本书按实际顺序,为我们展现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

书中每个英雄人物都那么伟大,我最喜欢的英雄是西楚霸王——-项羽。

在《四面楚歌》这个故事里,项羽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刎乌江。有人说这是项羽死要面子。但我认为这是英雄的做法,他作为一个末路英雄,他心甘情愿地承认了自己的命运。而在此刻,“逃”不是英雄的选择,“死此刻显得更有最严”。

读完《中华上下五千年》,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丰富的历史知识,也让我更加热爱祖国,热爱历史。作文读历史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过去,更重要的是要创造没好的未来,从历史中传承优秀的思想和文化。

打开《中华上下五千年》这幅长长的历史画卷,让我们从历史中汲取智慧,更好的把握现在的每分每秒,好好学习,长大后为祖国的未来描绘更好的蓝图吧!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篇10

人常说读史使人明鉴,使人明智。悠悠中华,华夏儿女,历经五千年,而历史的长河到至今绵延不绝,《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们能够深入历史,让我们对历史源远流长,一脉相承感到惊叹,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儿女创造了无数辉煌成就,也经历了许多苦难与挫折,同时也让我感到作为一个青少年,更应多读史,明史,鉴史,更好的将历史传承下去。

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唐史,房谋杜断,武则天称帝,安禄山反叛,颜真卿宁死不屈等。书中述写唐代的荣誉兴衰,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再到后来黄巢起义,让我领悟到了许多道理。比如唐太宗重用魏征,魏征敢用真言,明辨是非,唐太宗能不计前嫌,颇有当年齐威王重用管仲之风范才有了贞观之治,以仁当政,名扬古今,一个人是否勇敢,在于这个人是否勇敢,在于这个人是否正视自己的不足之处,并能接受别人的正确的鉴言,落到实处,不断让自己取得进步。中国从夏至清,只有一个女人称帝,那便是武则天。

在古代,作为一个女人原本就比男人低一等,但她却有审实夺势,非常人一般的本事,才能成为古代唯一一位女皇帝。同时让我学会了善于抓住机会,利用机会,审实夺势。颜真卿作为玄宗、肃宗、代宗三朝旧臣,以清明的处官之道奉为儒雅的朝廷重臣,在八十岁时被派去对未降服的李希烈进行劝服,面对了李希烈的强硬,四镇的使者诱骗不为所动,坚守己态,宁死不屈。为人处世,最嫉的便是墙头草,两边倒,唯有坚守内心认为正确的道路才不会愧对青天,愧对自己。

唐代的历史纵然使我感触良多,但阅观中华上下五千年,也叫人叹为观止。古为今用。上古时代盘古开天的神话,周代烽火戏诸侯,失去天下人的信任,爱美之人的伟大诗人屈原,名扬古人,于每立端午为之纪念,秦代焚书坑儒,失至多文物,实乃一代文化史上的重大遗憾。

汉代七国之乱,后以施行“推恩令”以治之,三国虽纷乱战事多,但刘备“三顾茅庐”的典故早已深入人心,为后代人所赞颂。东晋出书“书胜”王羲之,以《兰亭序》为后代人所喜爱。五代中李煜为一代诗人皇帝,其诗多婉转,悲凉的风格。精忠报国的岳飞: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更是将土地扩张至地中海,使中国疆城空前辽阔;明代所编《永乐大典》传世至今;郑成功收复台湾;清代闭关锁国,导致中国没落。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文明古国之一,中华名族从蛮荒走向文明,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挫折,更创造了无数的辉煌成就。在五千年的历史时空中,这片古老的华夏大地涌现出一个个叱咤风云的历史人物,他们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让我感受到中华名族生生不息,华夏文明源远流长,作为历史的接班人,中华名族的子孙更应该以五千年历史为基石,以现在为起点,振兴名族,实现中国梦。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触颇深,我明白了祖先们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而不懈努力奋力追求。他们永远是我们心中的英雄,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感到无比自豪,我要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学习,为祖国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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