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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感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7-14 第七感读后感

第七感读后感。

我们特地为您整理的“第七感读后感”,作者写的作品在阅读时引发了我的共情。 阅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只有通过读后感才能更好地记录下来,怎么才能将作品的读后感写得优秀呢?这些建议是为了帮助您做出更明智的决策供您参考!

第七感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完了《第七条猎犬》,心情很复杂,有感动、有悲伤、有愤怒......总之,心里有很多很多话想说。

这是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一部。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狼妻》。故事主要讲的是我和强巴布置了个陷阱,夹死了一头大公狼。晚上,当我们坐在车上喝着青稞酒聊天时,忽然听见了一声呕~~的狼嚎声,声音非常悲惨。叫声为什么这样悲惨呢?我们很疑惑,后来才发现这头狼要生孩子了,而他的丈夫正是被我们夹住猎杀的那头大公狼。

我当时喝青稞酒喝醉了,于是便大胆的想:如果我披着公狼皮去冒充母狼的丈夫,他会不会认出我?于是说做便做,我披着公狼皮来到狼窝。母狼快要生产了,她急需要有人照顾、守护,否则在生产时就容易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我想办法钻进了狼洞来照顾她,很多天过去了母狼没有识破我。

一天,一只金猫来了,他想要吃掉母狼的孩子,我用枪射掉了金猫的尾巴,赶走了金猫。又过了很长时间,母狼的孩子慢慢长大了,母狼也渐渐恢复了体力。突然有一天,母狼冷不丁地扑向我,我情急之下抓住了金猫尾巴猛地朝狼的脸上砸。狼看到了金猫尾巴,忽然就松开了我,因为她记得我曾用枪赶走金猫,救了她孩子的命。直到这时,我才明白原来母狼一直知道我是假丈夫,她只是生孩子需要人照顾,一直没有揭穿我而已。她装的那么像,我以为自己骗过了她,没想到却被她耍弄了。

不久之后,狼群来了。有一只狼闻到了我身上的血腥味,使劲往洞里冲。母狼发出恶狠狠地狼嚎,警告他们不许靠近。这只狼只好放弃了进攻。狼群走远了,母狼叼起公狼皮,带着他的几个孩子一起追赶狼群去了。

这真是一只聪明绝顶的狼。其实,她早就发现了我不是她的丈夫,却假装不知道,反而利用我照顾她的孩子。最后想要杀了我为丈夫报仇时,发现了我曾经救过她孩子的命,而最终放弃报仇,饶恕了我。人类杀害了她的丈夫,欺骗了她的情感,她却选择了原谅。真是了不起的胸怀!

第七感读后感 篇2

真的很喜欢英格玛伯格曼的电影《第七封印》,虽然对导演安排的一些情节不是很理解。

英格玛伯格曼在影片最后让马戏团的约瑟夫和他妻子米姬他的孩子迈克尔活了下来,按导演所说这一家人,他们拥有着虔诚的信仰,约瑟夫甚至能够看到幻象,比如他看到圣母玛利亚。他天真得能跟自己的马匹说话,他歌颂春天,热爱生命,虽然正上演悲剧,然而他的生命无论如何不可能是悲剧。

在他灵魂上几乎不会存在任何黑暗的东西,他能够深切地体会到幸福,体会到爱,并永远在爱的光芒的普照之下。他纯净如水而又光芒四射,他单纯而又善良,他心中充满了对生活的'虔诚,他是真正的诗人,从不怀疑上帝的存在,因为上帝一直就在他的心里。

看之前,就听说这部电影很难看的懂,闲着没事就把这部电影看了,确实不好懂,里面的人说话就像说哲学一样,我文化不高,连语文都没搞太懂,哲学这东西就更不用说了。。还有人说;"不看圣经,就看不懂这部影片,"这个就可能夸张了点,为了看这部电影去学圣经就没必要了。就像看美国大片一样,不一定非要学好英语再去看,会有人给你翻译成中文的。

如果死神就要降临到我身边,那我会有什么反应,--恐惧?绝望?还有后悔,这些都不可必勉,可能只有那些和尚/道士,可以从容的对待吧,他们想自己终于可以升天了。

有人说;"如果要我在临死之前看一部电影,我一定选择《第七封印》"---我现在是比较赞同这个观点的。

第七感读后感 篇3

《第七天》读后感范文

很久没逛书店,上周与同学慕名前往北大东门的万圣书园买书,听到一个中国美女给一个外国人推荐余华的《活着》,顺便说了一下《第七天》这本书,说还没来得及看,不知道好不好。那是第一次听说《第七天》这本书。然后,根据虹膜理论,走到哪里似乎都能听到《第七天》这本书,当代小说、文学理论专题这样的课上都有提到,怀着好奇的心,放下手中卡夫卡《城堡》,到网上下载了电子版的。

不得不说主角的身份让我想起了初中看的一本儿童故事《天蓝色的彼岸》,都是灵魂,找寻着人间的遗迹,但是作为一本儿童读物,《天蓝色的彼岸》更多的是描写美好的天堂和人间的温暖,而余华的《第七天》与其说描写的是人间,不如说描写的是地狱。很多指责余华这部作品的人都说这只是微博上热点事件的.集合,但是我在想,任何一个不是生活在当代中国,不是亲眼看到这些报道,参与这些讨论的人都会觉得这些事件不可思议。再有想象力的编剧都难写出这么多可笑可叹的情节。只是余华用一种比较极端的方式——所有的事都集中在了杨飞的身边——这是很多人不能接受的。我们每个人都活得这么平凡,就算遇到一两件这样的事是可能的,但是所有的悲剧都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就太戏剧了。但是,正是这种荒诞的戏剧性,才是具震撼力。

我一边阅读,一边将《第七天》中的事件桩桩件件的和现实中的事件对上号,我发现对于很多事,我都有过评论,但是评论之后呢,愤怒、无奈,然后将目光转向另一件让我愤怒无奈的事情上。好像我每件事情都参与了,但是,有什么用呢?这样的事情仍是层出不穷。

对这本书的指责的人很多,但是我还是选择了翻开这本书,并且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受到其他人评价的影响,静静的看着这个“微博段子”大集锦。因为是以一个死人的视角写的,当然开篇就和身后大事联系上来,死不起,死后的排场、等级……一边骂着荒唐,一边又悲哀的想到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事情,于是我就在这一边骂一边感慨的心情中看着这本。我是感性的人,看到杨金彪为了杨飞所作的牺牲,甚至最后为了不拖累杨飞选择离家出走,我落泪了。其他事情都离我的生活有一定的距离,杨家父子这样的悲剧在我的身边的的确确是发生了的。邻居家的爷爷查出罹患食道癌,在80岁的生日当晚用一个麻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不管这本书的内容是什么,总之记录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光怪陆离。小说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当我们读到他的时候,回想起那些事件,还能给我们警醒。而微博的更新速度太快,我们的视线很容易被转移。

要是在去万圣书园之前我看了这本书的话,我一定会建议那个外国人别买这本书,怎么说呢,家丑不可外扬。

第七感读后感 篇4

自从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我不仅深深地沉思起来 除夕是多少人都盼望已久的日子,家家都快快乐乐的过着新年,而小女孩呢?只能赤着脚在大街上卖火柴,那又冷又饿的可怜样子使我心如刀绞;我仿佛听到小女孩叫卖火柴的声音,那凄惨的声音犹如利剑穿心,让我为她感到伤心。

天越来越黑,也越来越冷,她不敢回家因为她没卖掉一根火柴,没挣到一分钱,爸爸会打她的。她只能在外面受冻。挨饿,多么可怜的小女孩,擦然一根火柴,也要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来我想她肯定是冷极了,才擦燃了一根火柴暖和暖和自己的小手!你的快乐和幸福只能在幻想中得到。所以,最后你只能跟着奶奶“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那没有寒冷,没有饥饿,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去了。”

与小女孩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啊!我可以在教室里读书。写字;也可以和同学们尽情的玩耍;也可以得到父母的关爱。每当过年的时候,我和亲人团聚在一起吃年夜饭的时候,放烟花的时候,都会想起小女孩在大年夜冻死的那一刻,我的眼泪会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我多么希望小女孩能来到我身边,和我一起玩耍,一起写字,一起茁壮成长!

想着想着我突然看到小女孩和她奶奶在大年夜的晚上吃着可口的晚餐,过着愉快的新年

第七感读后感 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金波童话《寻找第七颗星》。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的童话,它们让我感到温馨,快乐以及爱。

《寻找第七颗星》就是书里的其中一个童话,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阿豆豆一只瓢虫。它听到孩子们唱七星瓢虫当它发现自己身上只有六颗星的时候,它就决定去寻找属于它的第七颗星它先去找蝴蝶,想请蝴蝶给它一颗星,

可是蝴蝶不答应。接着它又去找满天星,虽然满天星是答应了阿豆豆,可是不适应,就摔了下来。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使它悲伤,它坐在湖边,听到了玫瑰花求救的声音,虽然它只有六颗星,可是去依然能够帮玫瑰花治病。而在最后也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有一颗帮阿豆豆照亮的小星星留了下来,使它变成了一只真正的七星瓢虫。

它在寻找着第七颗星,那我们会寻找什么?缺什么就寻找什么咯!没错,但如果缺少了眼睛,脚,手等身体器官要怎么找呢?海伦凯勒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从小因为一次高烧,被迫失去视力和听力。那她的光明和声音,又该如何寻找?虽然她和普通人不一样,但是她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自强不息:她学会读书和说话以及了解了很多知识,她会五种语言,还发表了很多部作品。在20世纪,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全世界。我觉得,她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光明和声音,读书给了她光明,写作给了她声音。其实,有一些东西,需要用心灵来寻找。

它《寻找第七颗星》使我懂得许多。好似突然的开窍,瞬间的领悟

第七感读后感 篇6

今天,我再一次沉浸在书的海洋中,当翻到《感恩的心》的时候,一阵阵感动在我心中涌起。

《感恩的心》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天生失语的小女孩,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和妈妈相依为命。妈妈每天很早去工作,很晚才回来。每到日落时分,小女孩就站在家门口,充满期待地等妈妈回家,妈妈回来是她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因为妈妈每天都会带一块年糕回来。一天,下着很大的雨,妈妈却没回来,小女孩去找妈妈,走了很远,终于在路边看到倒在地上的妈妈,手里紧紧地握着一块年糕。她使劲摇晃着妈妈,妈妈不理她,她发现妈妈的眼睛是睁着的,小女孩突然明白,妈妈已经死了。她不知哭了多久,她知道了妈妈放不下她,所以她要用自己的方式告诉妈妈,她一定会好好地活着,让妈妈放心地走。于是她用手语一遍一遍的做那首歌《感恩的心》,直到妈妈闭上了眼睛。

看到小女孩每天等妈妈回来时,我想到了我每天也跟这个小女孩一样,放学后总盼着妈妈能早一点回家,做各种好吃的,填饱我的小肚子。小女孩虽然没了爸爸,家里也很穷,但她有一位非常爱她的母亲,我觉得她长大后一定会好好孝顺她的母亲。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感到十分难过,小女孩小小的心灵受了这么大的打击,她还没来得及孝顺妈妈,妈妈就离开了人世。她的妈妈辛劳一生,到死都放不下她,这样的爱多么伟大!由此,我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他们生我、养我、教育我,为我做过无数的事,我却还会顶撞他们,这是多么地不应该!,还有我的老师们,她们辛勤培育了我,教我文化知识,让我快乐健康地成长。我应该在家为父母多帮一点忙,做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在学校团结同学、尊敬老师,做个勤学好问的好学生。长大以后,就像以前爸爸妈妈照顾我一样,为他们买好衣服、让他们吃好饭、睡好觉。

第七感读后感 篇7

许多同学都认为学习是一件苦恼的事,也有许多家长都抱怨自己家的孩子学习不自觉,不努力,总要人催。但是我认为,学习绝对可以成为一件快乐的事儿。

看完这本书后,我得到了很多学习方法,得到了很多“秘诀”。

第一个“秘诀”——写作业不用别人催,不用别人帮,更不要应付作业。有些同学可能会很疑惑的问:“为什么要写作业,可以不写啊!这样免了老师改作业呢,多好啊!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写作业是为了让自己的知识大厦越来越高大,越来越牢固啊!另外,我还把写作业当成超越别人的方法,如果我写的比别人认真、仔细,那我的成绩一定会超过别人的。

第二个”秘诀“——专心致志的听讲。非专责不能以精,无论做什么,只有专一、专心致志,才能精通。学习也是如此。

如果这样做了,我相信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提高的。

第七感读后感 篇8

暑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短片小说《第七条猎狗》,真是令我爱不释手。书中讲述了一条名叫赤利的猎狗的故事。

赤利是芭蕉寨老猎人召盘巴六十大寿时收到的来自唐连长的礼物。它不愧是军犬的后代,狩猎猛如虎,好似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刀,所以召盘巴给它起名“赤利”。赤利不仅是一条聪明而优秀的猎狗,还对它的主人忠心耿耿,虽然它被冤枉并被抛弃,迫不得已成为豺王,但是仍不忘记它的旧日主人。有一天,赤利领导的豺群误打误撞碰上了正在放牛的召盘巴。这位老猎人与豺群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在他弹尽粮绝之时,赤利突然出现,它认出了旧日的主人,于是想阻止豺群的攻击。但是这一次,不管它怎样横眉竖眼地咆哮,都无济于事。它只好和豺狗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殊死搏斗。最终,赤利深受重伤,气息奄奄,召盘巴这才明白自己冤枉了赤利,老泪从他的眼角滚落下来。

读了《第七条猎狗》,我深受震撼,同时也明白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勇敢,什么是真正的情义。

第七感读后感 篇9

我读了沈石溪的短篇小说《第七条猎狗》后,我才知道怎样是真正的忠心了,不叛逆主人。

老猎人召盘巴在他六十大寿时,曼岗哨卡的唐连长送给召盘巴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作为贺礼。在召盘巴的精心抚养下,小狗长大了,召盘巴把小狗取名叫“赤利”,赤利是他最最心爱的狗,别人用一把珍珠,一箩黄金也休想从他手中换走赤利。可是,就在泼水节的那天清晨,召盘巴却不像往年那样抱着艾苏苏带着赤利到澜沧江边去看划龙船、放高升、跳依拉贺,而把赤利栓在院内的一棵树上打它。是因为在昨夜,召盘巴遇到野猪袭击赤利没有帮助主人。因为这场误会赤利在艾苏苏的帮助下逃走 ,他俩人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面。其实,那天傍晚召盘巴不小心踩到了一条眼镜蛇的'尾巴,蛇已经准备好了攻击,它只能先解决这一边的麻烦。赤利想也没想就跟蛇搏斗。事情过后,又一次豺狗攻击召盘巴时,赤利拼了命把召盘巴救了出来,可是自己一再昏迷之中。 可见这是一只多么忠心的狗!本来赤利可以用这场误会报复召盘巴,可是,它并没有这样做,依然是忠心着主人。这一条普通的狗比所有的人不知强多少倍。

第七感读后感 篇10

韩寒说过,所谓的正书,乃是过了七月份就没用的书,所谓闲书,乃是一辈子都受用的书。我虽不能为这句话送去鲜花掌声,因为我毕竟是学生,为了吸取正书里的知识而活,但在心里还是颇为赞同。正书是教书育人的,是让我们在学校混得开的;闲书是杂七杂八的,是让我们在社会混得开的,两者虽然都是书,作用却不太相同。

我是个学生,这是我的职业,我生活在学校到家往返的途中。我自然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领略我生活圈子外的世界,闲书在这个时候就成为了我步入社会的第一老师。

——这本余华的《第七天》就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社会上的喜与悲。

这本书名气很大,字数却显得吝啬,让人有种读不过瘾的感觉,那些入书的读者恨不得抓住余华的脖领让他写出《第二百天》,而不是区区七天。读罢此书,回看题目,深感不解。为何作者写了七天题目却是第七天?按照一贯思维,第七天应该是一天,这点想必让语文老师们深感困惑。

有些学校会让学生每天看半小时新闻,用来弥补走向社会却被学校占领的时间,当然,仅限于小学。在初中生活让我们焦头烂额的季节,哪里还有人会放下方程、语法而去欣赏两国争纷,还是多想想自己和别人家那谁谁谁的争分吧。这本书却是填补了些我对生活的迷惘,看完后,我就不再难过了,因为与主人公相比,我的矛盾仿佛是压死骆驼的一根稻草,亦或是饿极时吃的第一个包子,根本没太大作用。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许多社会悲哀,仅仅是我眼里的社会悲哀。因为每当我想反驳“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的至理名言时,爸爸就会告诉我:“你的世界观还没有形成,对任何事不要轻易地下对与错。”至此之后,我就明白了什么叫做沉默是金。我眼里的美好生活是每个人吃得饱,穿得暖,想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我所体验的生活仅限于此,我知道那些乞讨的人很可怜,但我从未深入了解过他们的生活,我知道报纸上出现的富豪很有钱,但我亦从未体验过纸醉金迷、养尊处优的乐趣。

生亦何欢死亦何哀。文章充分地展现了一个人在现实中无法得到的,便到幻想中、死亡后去实现。人永远不会知足,所以多少人最后的结局都是“抱憾而终”。当看到作者描写那一片和谐、绿色的草地时,连我这个从未吃过苦、受过累的孩子都有些心动,因为在那里,我不会有学习的压力,我不会为了几个数字而浪费生命。幸亏现在免费的图书馆太少了,而生活水平低下的人民群众也不会想到精神生活,否则若他们看到这本书被书中所描述景象而迷住那自杀率就会大大提高了。

余华说现实荒谬,我们追逐狗血韩剧是因为我们没有过那样大起大落的生活,其实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的生活比起他们丝毫不逊色。我们每个人都活得有血有泪,我们都与身边的三两个人共同欢笑、哭泣,我们没有什么不同。曲婉婷的歌曲里有一句台词,我觉得很对:“虽然没有天生一样的,但在地球上我们是一样的。”《第七天》里连焚烧都要分贵宾席,可见当前社会的黑暗。不管再苦再难,只要有爱你的人在一起就好,何必追求物质。

天黑时我们仰望同一片星空。

只要我们享受生活,学会知足,我们过得一样可以很好,一样可以快乐、幸福。

第七感读后感 篇11

在大自然中,动物是非常奇妙的,它们和人类一样,有情感,有思想。如果你喜欢探秘动物的秘密,体验感受动物的生活,那你看一本《第七条猎狗》就可以了。现在,就和我一起去奇妙的动物世界去探秘吧!

狼,在人的心目中是凶猛、凶狠的、是冷血动物。但在这本书里,狼却是非常重视感情、非常友好的动物。这本书的第一部分就是写狼的感情和狼的生活,包括狼慈祥的一面。让你认识到了另一方面的狼。作者沈石溪披着狼皮在狼窝里陪着母狼和三只小狼度过的两个月,让我们真正认识到了狼。一只怀孕的母狼,它的公狼被打死后,它在不停的寻找它,后来作者披上狼皮冒充当了大公狼,走进了狼窝体验了两个月狼的生活;每天去捕食回来,让母狼和小狼吃,并且不顾一切保护它们,让我们体验到了狼的感情。WWW.yjs21.com

这本书的第二部分,讲的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主要讲的是一位老猎人和他的猎狗的故事。这条猎狗忠心耿耿的帮助猎人,几次在老猎人生命垂危时,他都会去帮助他,但每次都会被老猎人误会,直到最后它还是为了救它的主人和主人孙子而牺牲了自己。这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同样讲了动物与人类之间的情感故事。让我们印象深刻。

同样,《第七条猎狗》还讲了豺的情感故事,也同样感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了动物的感情,以及人和动物们生活在一起可能发生的事情,大家最好也买来看一本,它会让你扩大视野,增加知识,并且体验到动物的感情。

第七感读后感 篇12

因为里面的故事实在是太让我压抑了,甚至现在都没有缓过来,但是不可否认这本书是一本好书,是值得每一个人去深思的书。

这本书在人去世以后揭示了人的幸福生活和不幸的生活,揭露了这个世界的残酷,很人与人之间的无情和贪婪。但是在这个时候我们依靠的只有自己的亲人。

但是在这本书中也会让我感动的时候,比如说父爱的伟大,友谊的美好都是让我感动的。或许是因为在作者的笔下这个世界是那么的残酷,所以这些在我们平时生活中不太注意的东西现在却那么的立体吧。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真的是太大了,让我去感动,让我去流泪,让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一个小女孩的故事,她在自己的生活中遇到了不幸的事情,她想要用死亡来解决自己的一生。

在这个时候她是有多么的无助,多么希望别人去帮忙。但是并没有一个人去阻止,甚至有的人给她想出了各种死亡的方式。

而他们的做法让我想到了键盘侠,他们有的时候在网上随便的打打字就可以让一个人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做法真的是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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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读后感悟


以下内容标题为《第七天读后感悟》,是幼儿教师教育网为您特意收集。读书可以让你的生活过得更充实,学习到不同的东西,阅读完第七天读后感悟心中的感受一定会很多很多。在阅读作品后,我们不仅要记住自己的思想感悟,更要通过动笔的方式将它记录下来。相信您在本文中有所收获!

第七天读后感悟(篇1)

用最平淡的语调,去讲诉最残忍的故事。养子卖房替养父治病,养父身患癌症,不忍拖累儿子离家出走,这就像昨天在看到的帖子:“老人身患癌症,要不要倾家荡产去治疗”

评论下有一个高赞的回复说,就算救了,老人终究是要死的,没用的。

可是你小时候生重病,你爸妈也是会倾家荡产给你治病的,那个时候你怎么没想过你以后也是要死的,把你救下来有什么用?替他们自己送终吗?

不是的,中国式家长一辈子为了孩子,自然不舍得小孩的命从自己手中溜走。

人是复杂的,也是残忍的。见识过《维多利亚一号》里拿下父亲呼吸机的女儿,也见识过琼瑶笔下各种卖身葬父的孩子。如果是我,就算明知父母会离开我,我也会倾家荡产去救他们。

不为别的,既然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那我还在等什么?等人真的死了,再假惺惺的去后悔吗?当然,作文最残忍的还是那二十七具漂浮在河里的,医护人员口中的“医疗垃圾”——婴儿的尸体,六个月被强制引产已成型的胎儿,计划生育的牺牲品。

他们就像七八十年代女人身上强制安装的避孕环一样,用最惨烈的死相,替“国家的富强繁荣”铺路。当官的,认为是“医疗垃圾”,不必大惊小怪;寻仇者带着大包小包走进警察局,被警察认为是来上交“贡品”,最终导致九名警察被砍伤,一名被砍死。

所谓的“贡品”,是拿人命的刀刃。砍死的警察的父母,为了儿子“烈士”的名头不断上访,掐着国务院检查暗访的时间,威胁上层人员。上面的人为了息事宁人,花了一百多万请“烈士”的父母公款旅游吃喝玩乐。烈不烈士已经不重要的,儿子的死,足够让父母过上“好日子”了。

整篇小说读下来,感觉有一把很钝的到在刺着我的食指,一下子扎下去不是很痛,可是一下又一下的,慢慢的,十指连心的痛楚就上来了。

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第七天读后感悟(篇2)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读后感悟(篇3)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这是余华最新长篇小说《第七天》的开篇,给读者留下了足够大的悬念,一个走向殡仪馆,将被火化的人,在死亡之后还能留给读者什么呢?这次余华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故事,让读者体会到一种寒冬腊月被囚禁于积年冰川里的寒冷,一种剧烈拉锯式切肤的疼痛和虐心,一种茫茫荒野身心俱疲后无着无落的绝望。

无意间发现余华出了新书,打开看到了如上介绍,对余华的欣赏让我决定读了这本书。不巧的是打折季刚过,图书馆的那本也借出去了尚未归还,于是在网上搜了电子版,放在手机里把它读完了。原本余华的书我一般是不做摘抄的,也就没在意书签的问题,直到遇到想摘抄的,才发现UC浏览器看书不能加书签(没错我一定要吐槽一下),只能先暂停阅读,想着写了读书笔记,抄下再继续看。结果下一次打开时,却已经不知道当时想摘抄的是哪句,又想写些什么感慨了。果然看书的连贯性很重要,书签很重要,还是喜欢直接看纸质书啊。现在的结果就是忘了要摘抄啥,读书当时的心情,却又欲言又止。

书中的主线是“我”死后的七天里(头七?),去过很多地方,寻找以前的回忆,碰到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整部小说由一个又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人的故事组成,每一个都让人感到“绝望”。

于我来说,也许是余华的书看得多了看的习惯了,也可能是我本身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也可能是有些人说的“对此麻木不仁才更令人绝望”,总之,只是静静地读完,静静地写读书笔记,有些麻木,没有痛哭的冲动,又或许是最深的绝望了吧。

关于这本书,不想写小说概述了,那种在网上随意能搜到的东西,不写也罢。印象更深的,也就是我曾说的余华的书总是能从绝望中读出温暖的力量,只是看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而已。无论是父亲收养“我”的善良,父子相处的温情,还是“我”寻找父亲的急切,父子之情溢于言表。

李青死后忏悔,承认丈夫只有杨飞一人;鼠妹的男友伍超虽然最后死于卖器官,但他并未为了物欲而是希望圆满真爱;郑家夫妇无辜,不过他们有个最坚强懂事的女儿;饭店老板谭家鑫生前善良体贴,至死也没有夺走他快乐的希望,“一家人能在一起,到哪里都是好”;说到最曲折离奇的李姓男子被扫黄警察张刚踢爆生殖器官而寻仇杀人的恩怨,两人死后也一笑泯恩仇,成了最好的棋友。

而且,“死无葬身之地”的人们的生活也并不像想象中一样凄惨,“孤苦伶仃”的自我悼念者也并没有多么孤独,“就像一片树叶汇入森林,一滴水汇入大海”。除了感慨世间不平事无穷无尽外,也给绝望者以安慰。

第七天,回到“死无葬身之地”,新生活开始了。

第七天读后感悟(篇4)

《第七天》读后感2000字: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旧约.创世纪》

作者通过一个死去的灵魂,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七天的见闻,讲述了生命的幸福和苦难,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让人在真与假中,看透世间的人与事。他借助了《旧约.创世纪》为开篇,以七天为七个部分,讲述了主人公的爱情、亲情以及当下社会存在的种种荒诞现象。揭示了当代中国现实中的残酷、混乱、不平等和弱肉强食。故事的主人公叫杨飞,他在死后七天中听到的见闻以及“后来人”对死后发生事情的描述中对这些荒诞的事情又有了合情合理的解释。

第一天,杨飞带着预约号去殡仪馆排队火化,见到殡仪馆内分为普通区、贵宾室、VIP区,各个阶级对应着从低廉到昂贵的骨灰盒、寿衣、墓地。普通人默默低语,有钱人昂首挺胸,大声喧哗。就是在死者的世界也充满了三六九等,互相攀比。而杨飞却是一个没有墓地的普通人,这让他感到迷茫,无从安身。殡仪馆出来后,他开始思考自己要去做什么,也开始回忆生前的往事,意识到有许多遗憾未完成的事情。

第二天,爱情、婚姻,他开始回忆起生前仅有的一段婚姻生活。李青,一个美丽聪明、自信善良的女人,杨飞的妻子,确切地说,是前妻!这是一段不被看好的婚姻。老实巴交、墨守成规的杨飞和自信美丽的李青,在所有人眼中,就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但是李青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义无反顾的跟随着杨飞,过着平淡、拮据的生活,但这一切在两人的眼中又是幸福而美好的。然而,好景不长。李青遇到海归博士,两人相谈甚欢,在事业,价值观上不谋而合。她终究是一个不甘平凡的女人,为了她的梦想、野心。她一边不断欺骗自己,一边填平欲壑,还是带着愧疚离开了杨飞。离开杨飞后,她的事业取得了成功,但是婚姻生活却一塌糊涂。并且最终走上了自我堕落的道路,在家中浴缸自杀。死后游荡世间的李青与杨飞在当年的出租屋相遇,两人回忆着当初平淡而温馨的生活,不禁叹惋。在这个晚上,重温旧时的点点滴滴,这死后的相聚也算是没有遗憾了!

我游荡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雪是明亮的,雨是暗淡的,我似乎同时行走在早晨和晚上。——《第七天》

与李青分别后,杨飞回忆起他的父亲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滑落下去,被正在铁路工作的杨金彪捡到,此后杨飞与养父杨金彪的命运便紧紧联系在一起。因为杨金彪的这一举动,在后来的生活中,他放弃了太多东西。为了杨飞,读后感.他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婚姻,一辈子都没有结过婚。遇到杨飞后,他的后半生都围绕在这个孩子身上。甚至后来杨飞的生母来寻找他,并要将他带回到自己家中时,杨金彪虽万般不舍,但还是劝其回到自己家中过更好的生活。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二十几年的相依为命,已经让他们之间的亲情超越了对亲生父母的感情。

第四天……第七天,在余后的这几天里杨飞遇到了与他相识,或素昧平生的人。他们的共同之处都是经历各种惨死,死后因买不起墓地而来到死无葬身之地,无法安息的人。这一路上,他了解到社会上的各种丑陋现象以及各种小人物的悲惨命运。作者借助杨飞的经历,展现了当代中国的种种残酷现实。暴力拆迁、灾祸后瞒报死亡人数、医院将死婴当作医疗垃圾处理、冤错假案、刑讯逼供、男扮女装卖淫等等。作者以精湛的构思与别样的表述方式将现如今人类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揭示问题、分析问题,将这些人情冷暖、社会邪恶赤裸裸地展现在每一位读者面前。这已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发生的故事,而是直面生活,直面社会的残酷。

最后主人公找到父亲,再次在殡仪馆相见。一句,你来了,比我想象的要快了很多。道出了多少的心酸与无奈。他想要见到自己的儿子,又希望他能平安健康,好好生活。这就是我们每位父母的一个真实写照啊!

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想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平等。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第七天》

现实世界是一个冷漠、残酷、孤独的世界,各种社会矛盾、冲突、道德沦丧、价值观混乱,使得这个世界变得污浊不堪。而死者世界是一个温暖、善良、人人平等的世界。走过去没有仇也没有恨……那便是天堂一样的地方吧!

两个完全相反的世界,让人看到了现实的残酷与苦难,也让人看到了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温暖与美好。既揭示了这个社会的不平等,又给了读者对生活的希望。

第七天读后感悟(篇5)

真的非常佩服余华的才华,用七天的故事叙写了一本书。语言也是像往常的风格一样,平素但又有力量。读余华的书真的能够了解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人情事故,懂很多的痛苦和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

《第七天》这本书也有很多的不同点在于讲一个死者因为没有墓地等问题重游故地,回忆起很多的以前的时光。因为看到前妻死亡的消息,所以在火灾中没有逃出来。回忆起她的前妻,父亲,邻居,亲生父母亲等等一切与他相关的人事。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是一切都太有缘分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相遇的人,在死后的日子里能够相遇,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那么幸运。杨飞死前不能找到自己的父亲,死后通过种种人的介绍,寻找,最终找到自己的父亲;杨飞死前没有见到李青,死后在寻找回忆的路上,来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见到了李青等等有缘分的事情。这所以的一切都是像命运安排那样的随其自然。

我想我能够明白余华写这本书的寓意,从这些死的人看出社会的动荡不安,人们的死亡都很委屈,但是这是无法改变的命运。金钱和权力是多么的重要无论是在现实的生活还是在死后的生活。有钱死后可以有更好的归宿,不怕尸体被腐烂,不怕灵魂没有归宿。虽然没有钱死后生活的条件也没有很差,但是随时间的流逝,尸体日月腐烂,最终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到最终的归宿。

一切的一切都是缘分,希望能够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享受生活,享受身边的爱,但同时不要怕给予别人你的爱。

第七天读后感悟(篇6)

余华的《活着》写满了人间的艰辛和无奈,余华的《第七天》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阅读《第七天》的时候,有一种很好的阅读感受:就是里面所有的人说的话都是真实的,没有虚伪,没有做作。这些人已经死了,它们是灵魂,这种没有做作的对话,让人阅读起来不累,不善言辞的我很向往这样来互相交流。有些话,则给人以想象,更让人看清虚无和浮夸。

比如李青说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们在等我,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看到这句话时,心灵为之一振:都已经死了,盛大的葬礼能用来干什么?对于已经死去的李青的灵魂又有何用?

许多现实的画面:假意的微笑;须臾的奉承;同一桌酒但关系并不好的各种身躯;火急火燎地赶一个聚会;拿到一张奖状或一个头衔时的忘乎所以……

这些都是虚假的,如同李青说的“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一样,对于一个灵魂来说,毫无意义。

《第七天》写的是一个人死去之后,所见所闻。是以一个死去的人看人间事物的角度,来描写现实生活。人间的人常说,生死事大。是的,生死事大,如果都已经死了,也就放下了所有的包袱,说一些真实的话了。

里面一个灵魂说,“他们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这么简单的文字,描述了真实的人间事情。及其丰富的语言,却在活人之间传递不了真实情感。说者有所掩盖地说,听者有过滤并猜测地听。丰富的语言又如何?在活人之间也不能完成真正的信息传递。如果彼此信任无我无他,几个字足矣传递。

比如,甲:你有骗我吗?乙:没有。很明确地传递了信息。但在人间,甲会信你个大头鬼。

里面有一句:“宽广的沉默里暗暗涌动着千言万语,那是很多的卑微人生在自我诉说”。很多时候的沉默,并不是我们很智慧。很智慧的沉默才是真正的彻底的沉默,大多数人选择的沉默,只是人微言轻或是没机会发声的沉默。

活着的时候,有太多的束缚,太多的放不下放不开,把人活的像个奴隶似的。“如果你的世界没有痛苦的害怕,没有尊严的担忧,没有富贵和贫贱,没有暖寒的交替,没有外貌的困扰,没有男女的区分,没有你我之分,没有生死顾虑,你才会离真正的活着越来越近。”

里面的一段:“走过去吧,那里的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猎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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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1

沈石溪是当代著名作家。尤其擅长写动物**,被誉为“动物**大王”。他的许多动物生动动人,常常给人以深刻的震撼。

《第七条猎狗》就是他的一本书,《第七条猎狗》是其中的一篇。这本书有很多故事,但写的多是豺、狼、狗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体现了狗等动物的”人“性。

拿《第七条猎狗》这篇举个例子吧,故事大致是这样的:老猎人召盘巴养过许多猎狗,但一直不太满意,直到第七条猎狗——赤利的出现,赤利表现十分出色。但有一次打猎时,因为一个误会愤怒的召盘巴认为赤利不忠诚,一怒之下本想杀了它,但孙子艾苏苏把赤利放走了。

后来召盘巴去打猎的时候,召盘巴遇到了危险。在危急关头,赤利在野外救出了他以前的主人。

这篇很感人,特别是在召盘巴当初赶赤利走的时候,以及后来赤利在解救找盘巴时拼命与豺狗厮杀时浑身是血,遍体鳞伤这两个场景的强烈对比,体现出了赤利的忠诚和善,即使被主人抛弃了遇到危险时也奋不顾身的营救,对曾经的主人忠贞不渝,充分体现了狗的”人“性。

这本书中有许多相似的场景,包括动物之间的故事。每个故事和情节都很感人。比如马戏团里的大灰烬、藏獒、摆渡魂等。读这些故事会给我们一些思考和启发。

沈石诗描写动物,热爱动物。他观察动物的特性和生活习惯。他认为,写动物也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关系,可以启发人。所以他的很多中,充分地体现了对动物的那份爱。

让我们读一读,体会人与动物之间的爱!从中,我们可以更好地感受到真善美,以及这些美丽的文学作品所带来的启示。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2

听老师介绍说,《第七条猎狗》是一本不错的书,好奇心吸引着我,回家便买了这本书。

要提起这本书,我可是有说不完的话题。在人们心中,狼是邪恶凶残的化身,什么“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等等都是形容狼的残暴、奸恶和凶险。起初,沈石溪竟然突发奇想,混进狼的生活里。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母狼使劲朝沈石溪的脖颈咬去。此时此刻,我仿佛就是他,心砰砰直跳,我从心底里为他担心。令人惊讶的是,母狼突然想到沈石溪用枪打走金猫的场面,要不然,三只狼崽早就命丧黄泉了。她心软了,这时又来了一群狼,这下可没办法了,就算神仙下凡,也未必能救得了他。可母狼左挡右挡,拼了命把独眼狼往外撵,终于救了沈石溪。

最令我感动的是这本书的重点——《第七条猎狗》,讲述了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终于得到了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赤利。可是在一次狩猎中,遇到了一头野猪,在生命悬于一发之际,赤利却藏在草巢,幸好野猪被榕树卡住,他才躲过一劫。老人痛恨胆小的赤利,准备把它吃了。但是他的孙子舍不得赤利,悄悄把它放了。其实,老人冤枉了赤利,赤利是在和草巢里的毒蛇搏斗,替老人化解了潜在的危险。后来当老人遇到凶猛的豺群时,赤利奋不顾身的扑向豺群,用自己的生命救了老人和他的孙子。

这本书使我明白:任何动物都有感情,只要我们善待他们,他们会成为我们的朋友。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3

这本书写出了作者沈石溪对动物的热爱之情。

《狼妻》让我感觉到大公狼虽然死了,母狼想报仇,结果自己送了性命。它们不离不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狼"狈"》中,母狼虽然残疾,可公狼非但不嫌弃它,反而留在母狼身边,每天驮着母狼行走,猎食。

《白狼》写了一只母狼的幼崽被猎人抓走,当做"人"质,而她自己却想尽办法救出了自己的孩子,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第七条猎狗》让我感受到了召盘巴、艾苏苏和赤利之间深厚的感情。这篇文章是全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一篇文章了,我看的时候,还哭了呢。

怎么样?动物的感情是不是让你们感动了呢?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总结出了一条道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就算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它也具有丰富的感情。所以我们要善待小动物们,做一个热爱动人。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4

《第七条猎狗》主要讲在一个芭蕉寨的寨子里有个老猎人召盘巴。他前六条猎狗都不合意,但第七条猎狗赤利深受喜爱, 可在泼水节前一天,赤利因在盘巴后面防着眼情蛇,根本没时间帮召盘巴抵挡野猪,但他没有看到,所以在泼水节这天要杀死赤利,召盘巴的孙子 艾苏苏就趁机会放了赤利。半年过去,召盘巴碰上了一群豺狗,谁知领头就赤利,面对豺狗欺侮主人,赤利忍无可忍,冲上前把豺狗一个个咬死了。

看完这篇以后,我心里感到吃惊和高兴,半年前主人如此的毒打,要害死自已,为什么那时候赤利不直接年上去结了以前要害死自已主人的命呢?因为它懂得忠心,即使主人以前对它非常的狠毒。它懂得忠心,那我们呢?我们是人,人的感情比一条狗要多得多,为什么我们人像赤利一样的感情不是很多?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背叛是有的,但我们不应该为了一点利益或事情而背叛他人。

半年前赤利面对召盘巴的毒打并打没有生成仇恨,反而不管性命保护主人,这足以表达赤利对召盘巴的忠诚,我们也要有它一样的忠诚,这也是人的感情之一。

沈石溪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正是读书的好时候,因此我读了许多本书,其中《第七条猎狗》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深。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全书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了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生命,充分揭示了动物世界的美和奇妙。这本书着重描写了狼、狗、豺这三种动物的样子、习性、以及发生在它们身上的趣闻逸事。书中的字字句句都使我对动物的印象更加深刻,书中的故事也十分得吸引人,真人真事中却又带着点神话色彩,书中的这类主题,更是触及到我们久已掩抑的一些人性层面,多次引发了我对人自身的生存状态的思索。在写法上,这本书也与其它书不同,作者改换了记叙角度,运用严谨的逻辑推理和合情合理的想象,模拟动物的思维感觉,进行了细致的心理描写,因此,这本小说还蕴涵着深刻的哲理。

我读后的感受有很多,我想,我们要像猎狗那样忠心忠义,不违背朋友;要像牛那样任劳任怨,憨厚老实;要像猴子那样机智敏捷;要像蚂蚁那样勤劳团结;要像松鼠那样乖巧伶俐;还要像绵羊那样温和善良。虽然狼和豺非常狡猾,是凶猛的食肉动物,但它们也有善良的一面,其实它们的本质并不坏。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虽然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在这种弱肉强食的环境中,许多动物不得不这么做。狼虽然残忍,但它们对自己的幼崽却充满了爱,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它们也懂得知恩图报。狼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其实更是勇敢和坚韧。而豺也如此,为了种群的利益,一些年老体弱者情愿牺牲,它们是多有贡献精神啊!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使我走进了动物王国,使我深入地体会到了动物世界中的真善美,让我看到了动物们那最真实的一面!

第七天读后感通用


对于学生而言写作文是常有的事情,长期训练写作有助于思维能力的提高,好的文章是一种人生的修为,那么你是否在寻找作文的模板呢?也许以下内容“第七天读后感通用”合你胃口!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第七天读后感【篇1】

死去之后会遇到什么?想到什么?

如果我现在到了那边,我最想见到的是我的爷爷奶奶,他们走了好多年了,据说以前他们都是大户人家,过着冬天还有西瓜的日子,但是,我从没有见过他们过过好日子,我奶奶早早就是肺结核,记忆中一直咳嗽,总有吐不完的痰。她有十个儿女,那是大部分都住在一起,靠着儿女每月交来的不多的钱,省吃俭用,维持一大家子的吃喝。她走的时候还不到60岁,可是我记忆中的她早是老太太了。我爷爷活到75岁,所以的子女都不待见他,我大学的时候回老家看他,他躺在床上,床头边上放着的饭菜看着有好几天了。他们对我都非常好,亲孙子,只要有一口好吃的,都少不了有我的。我就想知道他们在那边过得怎样。我想告诉他们,都说爷爷奶奶带大的孩子会被娇惯坏的,我却学会了成长,知道理解和宽容,知道善良和自控。

我也想见到几个老朋友,他们是我的忘年交。

常是第一个带着我闯荡的人,我那时才24岁,大学毕业刚3年,不谙世事。他35岁,成熟老练,我们两个搭档,竟然把一个乱哄哄的单位治理的有条不紊。可惜,他因肾衰竭45岁就去那边了。后来,在也没有遇到像他这样为人豪爽,工作得心应手,各种球类、棋类玩的炉火纯青。

吴是我非常敬仰的老前辈,不仅在专业上我经常请教他,他还精通法律知识、英语、日语、德语,而且平易近人,我从来没有感到他是一个级别很高的官员,更像一个长者。记得他在医院的时候,我去看他,老人流泪了,其实,我心里也在流泪,1米8的他瘦的只有不到100斤,我还是说:吴,我们在一起一直是快乐的,别这样。他说:不是我不坚强,我浑身痛,癌症细胞太折磨人了。说完,他勉强给我一个算是笑容的表情。我更难受了。

John是我在夏威夷的房东,一个爱尔兰移民后裔。我在他家里生活了近5个月。刚到美国时候,我的听力和口语很成问题,他每天晚上都和我聊天,说不清楚的时候,比划或者查字典,2周时间就让我感觉自如多了。我们就像家人,一起购物、做饭,一起在火奴鲁鲁岛到处游玩,没有一个房东会这样,大家都非常羡慕我。我离开夏威夷的第二年,他因口腔癌去了那边。他死后,我收到她女儿Jane给我发来的一封信,信中她说,John让她一定要告诉我,他最快乐的时光是和我一起的时候。我要是在那边能遇上John,我想告诉他,我做完饭会把厨房擦的干干净净,这个习惯就是跟他学的。我还想告诉他,我们后来也有玻璃浴房,比他家的还现代,他不用到北京来帮我装玻璃浴房。

我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活着时常常抱怨,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悲催的人,常常会伤害自己的亲人、朋友、同事。等到了那边的时候,就发现活着本身就是美而好的,值得珍惜。

第七天读后感【篇2】

因为里面的故事实在是太让我压抑了,甚至现在都没有缓过来,但是不可否认这本书是一本好书,是值得每一个人去深思的书。

这本书在人去世以后揭示了人的幸福生活和不幸的生活,揭露了这个世界的残酷,很人与人之间的无情和贪婪。但是在这个时候我们依靠的只有自己的亲人。

但是在这本书中也会让我感动的时候,比如说父爱的伟大,友谊的美好都是让我感动的。或许是因为在作者的笔下这个世界是那么的残酷,所以这些在我们平时生活中不太注意的东西现在却那么的立体吧。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真的是太大了,让我去感动,让我去流泪,让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一个小女孩的故事,她在自己的生活中遇到了不幸的事情,她想要用死亡来解决自己的一生。

在这个时候她是有多么的无助,多么希望别人去帮忙。但是并没有一个人去阻止,甚至有的人给她想出了各种死亡的方式。

而他们的做法让我想到了键盘侠,他们有的时候在网上随便的打打字就可以让一个人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做法真的是太可恶了。

第七天读后感【篇3】

关于婚姻

杨飞与李青

一起的日子久了,猜透了对方会做什么的时候,有了这一辈子看到头的悲伤,于是蠢蠢欲动开始了新的寻找。一方能明察秋毫另一方能坦诚相对那么也还算诚不我欺。心中装着一份爱而离开的有几分决绝?心中装着一份爱而放手的有几分隐忍?无数个深夜里的思念又有几人能懂?性格不同秉性不同,最初的那一些好感与吸引是真实的爱情模样吗?当初选择了的时候会想到有一天因为同样的点又选择抛弃吗?当一切尘埃落定是后悔最初的选择还是后悔中途的抛弃,还是都不后悔?如果时光可以重来,会怎么选?

伍超与刘梅

终究是太年轻气盛了无所畏惧了吧。作为普通百姓或者说底层小人物,哪里有不苦哪里有不累?用来糊口的打工,咋能说不干就不干,赚不来工钱买不来饭啊。一不小心中了你的毒心甘情愿为你死心塌地,吵不散打不散,可是一个欺骗哪怕明知是善意的谎言却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最后的倔强,多想他来哄一哄,可是他的不出现加上网络的推动让她最终失去了所有。他聪慧他勤劳他有着可期的未来,为了争她的一口气放弃了前途一次又一次,最终连命都舍去了。以爱情的名义,忘记了生活需要面包。

关于仇恨

活着时我恨你不惜取了你的命,死了却愿意为你放弃安息之地在这死无葬身之地一直陪着你,等候你的一份希望。

关于贫富

有钱人的生活穷人想象不出来,活着如此,死了亦如此。这等级森严的看了太让人绝望了,不过还好还好,我一直都没有野心一直随遇而安无所谓了。

关于黑暗

暴力强拆,暴力逼供,小生意人的举步维艰,普通百姓的命不值钱……多年过去了,有些再慢慢变好了,有些……我期待能更好。

关于轮回

作为新来的,被先来的带到死无葬身之地,慢慢地,我成了先来的,带着后来的来到这死无葬身之地,介绍着这里的故事,生生不息。

有点疑惑

爱情,让两个人死了都能在冥冥之中相遇,亲情就不行了吗?口口声声在寻找的亲情居然弱到相遇了都不认识的地步吗?

世界是有多小,活着是这些人这些事死了还是这些人这些事,说好的去更大的世界看看呢?

第七天读后感【篇4】

用了一中午的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不是读得快,而是太容易读下去了,书中的强拆、出租房、打工者、车祸……满满的热点话题让人觉得就像是一个年终社会新闻集锦,没有文学,没有铺垫,没有升华,只有现实带给人的窒息感。

先后看过他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战栗》,每一本大概都是这种形式,以社会小人物的视角去讲述荒谬的、悲惨的的人生。这本书里更是如此,里面不加修饰地记录了那些因为强拆而被掩埋的生灵、因为大火被剥夺幸福的家庭,被遗弃在路旁的婴孩、如老鼠般默默生活的打工者……可是,为什么相比福贵、许三观、宋凡平的故事。

这本书并没有那么得让人唏嘘不已,大概是因为现实中的发生事情好像比这本书里写的更让人触目惊心,而我们在这个新闻爆炸的时代每天接受各种荒谬事实的冲击后,已然从震惊变得习惯,从习惯甚至变得麻木。可为什么会麻木,是那些现实不够鲜血淋淋吗,是我们没了同理心吗,我想更多的是因为面对悲剧的无力吧,所以我们选择性地遗忘掉。

这本书中没有好的文笔,没有环环相扣的铺垫,更没有什么艺术性,它更像是一种警醒,告诫我们那些不想正视、害怕正视的事情一直都在,不能一直用逃避来换取暂时安全的错觉;它也像是一种诅咒,将尘封许久的现实再次摆在每个人面前打破我们的思想上的安逸。

温暖是有的,美好也是有的,可这个社会也是依然寒气逼人的,人格与精神不再是衡量一个人的唯一准绳,有人受伤就一定有人围观等着看笑话,事情出了差错也是一阶阶的推托责任直到底端,有人奋力谋生却依然是满身伤痕……是啊,现实就是这么悲凉,生活就是这么惨淡,总要有人是清醒的,知道这个时代需要改变;也总要有人去相信人心是向善的,一切只是暂时被时代掩埋。或许有一天真的会出现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但是这是需要努力的,这本书大概就是余华所做的努力吧。

这本书可太丧了,谁都别看了。

第七天读后感【篇5】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3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第七天读后感【篇6】

延续生之余温的死——余华《第七天》读后感800字:

文:罗锅的书铺子;不知道是不是如今涉世渐深,曾经留下过很惨烈印象的余华的小说,在看完《第七天》之后,只有惆怅和隐痛,浅淡的。

看完第一天的时候,以为这小说将是绝望的控诉,唯绝望是唯一的指控。看完第七天,竟然在生之后的死上面,看到了人世的温情以及一点点“希望”。虽然那种希望和温情是建立在狠绝的“死无葬生之地”之上。

这希望,似乎是绝望的转换,更像是生的延续,于是余华先生这篇写死后七天的小说,变成了“生”的另外一个呈现方式。

说到底,如果死了依然和生一样感知痛苦、阶级、贫富、爱恨,那死还称得上是死么?

我无意于要在书中看到死后世界是如何的答案,只是在书中作者笔下人世挣扎丑陋的淡漠里,看到这样一本“死后余生”的小说,觉得茫然。

纷纷扰扰,竟不能归去,不能消弭——比死无葬生之地更可怕的,是生着的游荡,而这书里的游荡状态从生前一直延续到死后。

曾记得前些年余华还是想在细雨中呐喊的,如今这个写了卖血之后的作者让有爱的年轻人为了安葬爱人卖了肾送了命,当初那个写了各种人间惨痛的作者,读后感.在一本描述死后世界的小说里一样在写着残酷的社会、吃人的时代、丑陋的一切和无奈的生命体,却让活着无奈的人在死了的世界里延续着亲情,爱情,甚至有大爱和慈悲,这让人——无言以对。

生命已休,痴念未已——这就是余华《第七天》所有的底色。至于不是亲情的亲情,不似爱情的爱情,都是在反复在重复着作者的留恋——纵使这世界如此不堪,扔有什么让人万劫不复。

至此《第七天》,余华的身上已经失却了冷静的悲凉,侵染了人世的暖色。这大概是作家的幸,亦是人间的不幸呢?人间失去了一个余华,人世多了一个行走的41岁却已经像50岁的男子。

得失不可说,悲欢不可言。仅以此,记《第七天》。

第七天读后感【篇7】

并没有十分好。

很久之前就想写评论,但是一直忙各种各样的事情。人,死而人人平等。这事不靠谱。按照书里的逻辑,人如果有墓地,就可以往生。如果没有,就化成枯骨。这本身就是由人世间的不平等造成的死后不平等。再者,书里的种种描述表示在死后我们仍有欲望。比如主人公对当初妻子的想念,被烧伤的一家人对自己容貌化为枯骨反而越来越美的自豪,比如鼠妹和伍超的爱情。不同的只是:不再需要食物,和无时无刻不尽的时间。(因为在心理上,死后的人仍然渴望一个安身之处)。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区别,真的只存在于物质?仇恨与爱真的能因为时间的流逝散尽?我相信答案是不。那么,当在死后,与逝去的亲人朋友或者爱人相聚,当有人因为矛盾与我们的亲友起冲突,或者我们的爱人被夺走,我们能抽手旁观?不会的。那么其结果就是,大宗族或者生前亲人朋友多之人在另外一个世界依然占据有利地位。这就是一种不平等。当然也可以说:这些在生前过得很好的人,大约跟小概率会出现没有墓地的情况,它们往生了。那这何尝不是一种不平等。

死后人人而平等,大约是我们很难通过自身努力去跨越阶层,去改变各种各样不平等所寄予的希望。但只要我们还有欲望,那就不会,人人死而平等。

第七天读后感【篇8】

《第七天》读后感600字:

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这是余华所著小说《第七天》的书推标签。

余华,这位作家的名字我只是有所耳闻。因为我看过葛优和巩俐演的电影《活着》,这部电影就改编自余华的小说《活着》,所以我只是知道他的名字,并没有看过原著。但是电影已经足够让我充满同情和绝望,心底压抑且忧伤,几次都流下眼泪。那,《第七天》又会是怎样程度的,或者另一番绝望呢?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同样地,我也没读过《兄弟》,但是小说开篇的这段话就足够让人感到荒诞至极。

这本书被我搁置在抽屉里已将近半年,近日读来,前后只用了大约四个小时就读完了。印象最深刻的只有短短两句话:

《我问她:“这是什么地方?”》

《她说:“这里叫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次出现在“第四天”。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第二次出现在“第七天”,也是小说的结尾。

小说是以第一人称“我”的口吻叙事的,“我”死之后,由于没有墓地,不能安息并转世轮回,所以只能停留在“生”与“死”之间的边境线上游荡,即“死无葬身之地”。在这样一个地方,如同上帝创世纪般地,通过“我”死之后在七天里对生前之事的追忆,余华勾勒出了一个绝对平等的人道世界,描绘了一个充满创世纪般地祥和世界。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旧约·创世纪》》

第七天读后感【篇9】

内容简介:“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第七天》选择一个刚刚去世的死者“我”(即杨飞)作为第一人称叙事者,由“我”讲述死后七天里的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我”力所不及的一些故事或故事片段则蝉蜕给与“我”相关的他者,由他者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

主人公杨飞是主环,这一主环分别连套一些不同的次环,次环又连套次次环,从而形成多重连环式结构模式。分别是杨飞——李青——李青的后夫,杨飞——杨金彪——生父生母一家,杨飞——杨金彪——养父兄弟姊妹,杨飞——鼠妹与伍超——肖庆,杨飞——李月珍夫妇——杨金彪,杨飞——李月珍夫妇——二十七个婴儿等均构成一个个三连环结构。三连环结构涉及第一人称蝉蜕叙事。所谓第一人称蝉蜕叙事是指由第一人称叙事者“我”蝉蜕到下一个以第一人称叙事的叙事者的叙事方式。杨飞到“死无葬生之地”后不久,遇到“我”出租屋的邻居“鼠妹”,她认出新到的防空洞地下室的鼠族邻居肖庆,肖庆为大家带来了“鼠妹”的男朋友伍超在阳界的消息。于是,故事的讲述者就由杨飞蝉蜕到“肖庆”,然后“肖庆”以第一人称为大家讲述“鼠妹”到“死无葬生之地”后大家所不知道的关于伍超的故事。

第七天读后感【篇10】

人心毕竟不是铁打的

看到最后,留下一行行热泪,沿着今日的泪痕。。。。

好悲伤,作者记录着中国的变化过程中一个个故事,强拆,打工妹与男友,婴儿被弃,政治黑暗,送礼等等,作者拆穿了一个天大的谎言,人人生而平等。

经济的繁荣过程掩盖不了层出不穷的悲剧,遮掩不了一个个心酸的故事,强拆中那个在寒风中的坐在自己家的废墟上等自己的父母小女孩,还在做作业,怕跑远了爸妈找不到自己,殊不知爸妈被强拆的房子压在了废墟中,打工仔卖了一个肾给自己的女友买一块墓地,因为死不起。社会上的浮躁攀比,争权夺利,骄奢糜烂,互相送礼,官员腐败拖欠伙食费,男主老婆为了虚无的野心与名利,觉的自己才华不能被掩盖,跟个自认为懂自己的人走了,才发现是个人渣,没钱租房子在防空洞的鼠族,无奈的不公的社会,糟糕的运气都跟他开玩笑,老实而坚强厚重和朴实的男主养父。。。太多心酸的故事,折射出社会一个个阴暗面,最后所有的人都死了来到同个地方,才知道死后的那个地方人们是多么的友善平等亲切,这里虽是死地,却是真正的天堂。[流泪]

看完《第七天》读后感


以下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看完《第七天》读后感 ”,阅读了作者写的第七天读后感悟,我们会更加了解书中人物形象。我们需要将这些感觉记录下来,这是我们对作品更加理解的一种方式,敬请您阅读本文!

看完《第七天》读后感(篇1)

阴阳两隔,逝者如何得知生者的境遇?以此为主题的小说并不多见。而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却以此为切入点,通过主人公杨飞穿梭于阴阳两界,叙述7天中那些不堪的死亡事件,用回忆将故事串联,追忆和思考爱恨情仇,将生者与逝者的种种不堪与悔恨传递给每个无家可归的游魂。一种宗教式的忏悔情愫充满着全书中每个逝者的灵魂,也让读者更深得懂得生命的价值。

诚然,荒诞与黑色幽默,空间与空间迅速变换,时间与时间颠倒更替,情节内容的怪诞离奇,一直是余华小说的叙事风格。余华早年的短篇小说《十八岁出远门》便是代表之一,小说通过描述18岁少年初次出门远行的故事,把看似不和情理、不符叙事逻辑的情节支撑故事的铺陈,摒弃传统小说里,注重时间的时序性与完整性的叙事脉络,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小说《十八岁出远门》中的18岁少年第一次出远门的种种遭遇,更像是梦境里的奇异旅行,如果把每个看似不和情理、不和逻辑的情节放诸于梦境中,瞬间荒诞的情节,都变得如此的合乎情理、符合叙事逻辑。而落在现实世界,故事便显得荒诞不经。

显然,小说《第七天》并没有摆脱余华一直以来的荒诞、黑色幽默的叙事风格。《第七天》以马尔克斯式的叙事开头,通过回忆讲述故事的原委,借助于类似但丁《神曲·地狱篇》式的表现手法,对当下中国社会的现实进行些许勾勒。不同的是,小说中布满了大量的描写死亡的情节,在这些不同的死亡故事中,既有作者刻意撷取的,又有作者随意而为的。比如,鼠妹为男友的假手机欺骗事件而死,伍超为爱情卖肾而死……凡此种种,无不勾勒着人性中残忍、黑暗、丑恶的一面。

不可否认,作者余华善于描写死亡情节,在他的小说中,充满着各式的死亡故事。如小说《世事如烟》中,算命先生深信自己的高寿建立在五个子女的死亡之上;《往事与刑罚》一文中,刑罚家对不同日期不同部位的绞杀;小说《四月三日事件》中,18岁得病而死的吹口琴少年。而这些,都与余华早年的经历不无关系,由于其父亲是医生,家就在太平间对面,见惯了死亡,死亡事件对余华的影响无不在小说中如影随形。

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是余华小说《第七天》的宣传口号。而与宣传口号相对应的则是,在封面上虚实相生静坐在灰暗墙壁上的白色人影,或许这才是作者余华在有意无意阐述的小说主题:无处安放的灵魂。

看完《第七天》读后感(篇2)

如果问我现代中国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平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平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近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嫖娼卖淫、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中国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近。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

看完《第七天》读后感(篇3)

余华的《活着》写满了人间的艰辛和无奈,余华的《第七天》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阅读《第七天》的时候,有一种很好的阅读感受:就是里面所有的人说的话都是真实的,没有虚伪,没有做作。这些人已经死了,它们是灵魂,这种没有做作的对话,让人阅读起来不累,不善言辞的我很向往这样来互相交流。有些话,则给人以想象,更让人看清虚无和浮夸。

比如李青说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们在等我,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看到这句话时,心灵为之一振:都已经死了,盛大的葬礼能用来干什么?对于已经死去的李青的灵魂又有何用?

许多现实的画面:假意的微笑;须臾的奉承;同一桌酒但关系并不好的各种身躯;火急火燎地赶一个聚会;拿到一张奖状或一个头衔时的忘乎所以……

这些都是虚假的,如同李青说的“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一样,对于一个灵魂来说,毫无意义。

《第七天》写的是一个人死去之后,所见所闻。是以一个死去的人看人间事物的角度,来描写现实生活。人间的人常说,生死事大。是的,生死事大,如果都已经死了,也就放下了所有的包袱,说一些真实的话了。

里面一个灵魂说,“他们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这么简单的文字,描述了真实的人间事情。及其丰富的语言,却在活人之间传递不了真实情感。说者有所掩盖地说,听者有过滤并猜测地听。丰富的语言又如何?在活人之间也不能完成真正的信息传递。如果彼此信任无我无他,几个字足矣传递。

比如,甲:你有骗我吗?乙:没有。很明确地传递了信息。但在人间,甲会信你个大头鬼。

里面有一句:“宽广的沉默里暗暗涌动着千言万语,那是很多的卑微人生在自我诉说”。很多时候的沉默,并不是我们很智慧。很智慧的沉默才是真正的彻底的沉默,大多数人选择的沉默,只是人微言轻或是没机会发声的沉默。

活着的时候,有太多的束缚,太多的放不下放不开,把人活的像个奴隶似的。“如果你的世界没有痛苦的害怕,没有尊严的担忧,没有富贵和贫贱,没有暖寒的交替,没有外貌的困扰,没有男女的区分,没有你我之分,没有生死顾虑,你才会离真正的活着越来越近。”

里面的一段:“走过去吧,那里的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看完《第七天》读后感(篇4)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1500字:

看完《第七天》这本书,心情是压抑的。或浓烈,或清淡,却也怎么都逃不出压抑的罩。

《第七天》反射着的我们现在的生活里太多的内容,有上层建筑的黑暗,也有平民百姓的儿女情长。对于制度里的灰色地带,我们却也无能为力,自身的绵薄之力,说实话,还是难以对付发庞大的体系。由于自己是法学生,基本的公平正义感在两年的法学教育中还是有的。但是人也不能太过于天真,也不能太过于把自己当回事。对此,我只能祈祷,祈祷新时代的中国能够很好,仅此而已。

对于社会问题,我确实感到十分愤怒和厌恶,厌恶那些人的丑恶嘴脸,厌恶那些人欺压穷苦百姓。但是我抑制了自己内心的激动。毕竟,即便你再怎么激动和愤怒,好像都是那样,无法改变。那就要无动于衷吗?也不是。那就只能祈祷中国法治健全吧。毕竟,现在的中国,还是有温度的,好人还是大多数的。

书中关于儿女情长的描述最直击我的心灵。这本书的语言无辞藻之饰,无华丽可言。但是,最简单的词语表达出最令人揪心的情感,这也许就是文字最初的的灵魂吧。杨飞和李青的感情,终于三观不合。其实说“终”并不正确——

分别的时刻来到了,我向她挥了挥手,她上来紧紧抱住我,对我说:

“我仍然爱你。”

我说:“我永远爱你。”

感情仍在,但是因为彼此不是所谓的一路人,选择了分开。但李青真的去追随到自己的未来了吗?并没有,最终她选择了自杀,并与杨飞在“这个世界”里相遇。对杨飞和李青的感情,确实会有很多人去进行不一样的评价。

欲望,对女人来说,是贬义词吗?

我认为并不是。其实我都一直都认为,生活是别人的,我们真的无法对其评价太多。真的。我们可以在别人处于迷茫时给人家意见,但是并不是说你的意见就是正确的,就是真理。我们可以在生活中充当别人的”引路者“,但毕竟是”引“,而不是直接的指使。我们可以以经验和眼界将选择摆在别人的面前,仅仅是分析,而不是教他怎么选择。

没有人能够承担起别人的生活。

前段时间刚看完了《北京女子图鉴》,在大结局时,陈可和晓云在江边边走边感慨人生时,我既羡慕晓云安逸稳定的生活,也渴望陈可独立自由的生活。读后感.这部剧并没有告诉我们哪种生活是最好的,没有告诉我们应该选择哪种生活。它仅仅是将两种生活摆在面前,让观众自己思考,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

生活都是有取舍的啊。

也许你会说,两者兼得。但是鱼和熊掌,真的可以兼得吗?但,

也或许你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多元生活。

生活就是一部真人秀,没有台词,也没有NG。

一心踌躇满志的李青死了。她的梦想也都破灭了额,没有梦想,也没有杨飞。她当初在选择离开杨飞的时候,自己有想到是这个结局吗?没有。

所以我们真的不能做太多评价。有人会觉得,如果当时他们不分开就好了,但是这都是后话了。当他们在”这个世界“相遇时,除了有点遗憾,但大家都知道,回不去了,也就都将遗憾藏进心里。成年人的世界,是不允许将遗憾和伤感挂在嘴边的。

对于杨飞和养父的感情,太多的是无法言喻的感动。养父放弃了太多太多,最后一刻,为了杨飞,甚至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欣喜的是,他们在“这个世界”又相遇了。同样,伍声和鼠妹的感情,被现实社会束缚了太多太多。其实他们之间的误会是可以解决的,他们是可以在一起的。但是就是那一脚滑,鼠妹不小心就从楼上摔了下来,使他们阴阳两隔。

这个世界太多虚伪,显得他们的真情多么难能可贵。

已故的人啊,你别担心,我们会相遇的。但是也请你安息,好好照顾自己被生活亏待的身体。

看完《第七天》读后感(篇5)

没想到五年后的今天,我还能有机会在一个悠闲的下午一个人静静地看完一本书。记得七年前的一天,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拼音版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当时也是用了一天的时间看完了。

后来的时间里,每当讲起读名著,我都会蹦出一句‘我只用了一天就看完了《汤姆叔叔的的小屋》’当时也是满满的骄傲。今天拿起了一本在我书架上放了半年多的小说《第七天》,这本书是一位伴随我成长的人在我十九岁生日时送给我的。拆封之后欣赏了一下封面才开始读。封面真是太好看了,是我喜欢的简约系风格。

全书分为七个部分,讲述了主人公“杨飞”回忆生前自传式的经历以及死后在另一个世界的所见所闻。他在火车轨道之间被养父捡到,养父也是个深情善良的人,为了把主人公更好的抚养成人,不惜放弃自己的爱情、婚姻和像常人一样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即使后来主人公遇见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最后还是选择了和养父一起过日子。作文后来,工作的时候遇见了他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女人,他和她原本可以相安无事地过完一生,但他的妻子最后选择离开他,和另一个男人去闯出一片天地,以此实现自己的价值。后来她知道自己为了追求价值而看错人了,迷途知返却不能返。

在另一个世界与主人公相遇时,互相谅解,后,走远了…里面互相穿插了他生前或死后身边的人和事,一个个热爱生活的人,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平平凡凡的群体知觉或不知觉地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诉说着他们的故事。他们都是不停追逐美好生活的人啊,为什么结局如此凄凉,伤感,令人惋惜!读完,心中无限惆怅。

看完《第七天》读后感(篇6)

当人死了之后,我们剩下什么?

杨飞以一个已逝之人的视角看着,死后,人会穿殓衣,需要墓地。而在殡仪馆,所有死去的人等着市长的“尸体”先下葬。什么时候连烧骨灰这种事情也要分等级了?

杨飞度过了死亡的七天,他没有人给他买墓地,也就意味着他“无法下葬”,他在人间与死亡之间的一片空白之地。他遇见了他曾经的恋人,他去过的面馆夫妻,他救过的女孩。

渐渐的,他遇见了更早的“无归人”,他们没有皮肉,只剩下了一架骨架,他们依旧有着要吃和睡的习惯,但是这里没有日月,没有昼夜。

这里能死敌化为朋友,因为人死了恩怨也消了;这里拥有爱,一个女人照顾27个孩子,夫妻还是夫妻;这里人人回忆幸福,忏悔自己的罪行;钱财在这里无用。这里是平等之地,但对于一个人,这里也是孤独之地。

这里可以忏悔,却无法改变事实,有人暗自为了他人抛弃未来,有人隐瞒事实为求儿女更好。一切,在死后说清。

这里有一段话,在这本书的结尾∶我对他说,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读后感精选


经过一番筛选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特地为大家推荐一篇好文章“第七天读后感”,在阅读了读书感书名后,我被深深地吸引。 撰写读后感应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七天读后感 篇1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死的、有卖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第七天读后感 篇2

我真的被《第七天》感动了。

虽然是在一片争议甚至是骂声中开始阅读的,但之前的所有想象和假设并没有霸占我的感受。从开篇第一段话开始,我就被那种冷澈绝望的忧伤,紧紧地攫住了。但止于此的阅读感受,成为作品遭诟病的重点,有人说这次的余华除了给读者带来浅表的感伤以外,都是新闻事件叠加起来的串烧,“余华的工作无非是把这些素材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了自己名下,却并没有提供什么比新闻报道更高明的说法”。更有甚者说,“这是余华作品中最烂的一部”。

平心而论,我觉得这种说法是不公平的。因为评价总有个标准和范围,是把余华放在文坛中评价,还是放在有些读者建造的神坛上来评价?是按照真实的余华评价,还是按照读者、公众眼中的余华评价?如果在前者中,《第七天》是目前长篇创作中依旧保持了作家水准的小说;但如果按后者来看,就失去了标准,因为神无所不能,余华的能力遥不可及。但这个神坛,也许并不是余华自己心甘情愿站上去的,他被公众推上了神坛。

在这个神坛上,公众们期望余华写出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而用这样的标准,《第七天》欠缺的太多,所以骂声四起。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其实是标准错了,余华只是他自己。

对于一部作品,除了语言结构等基本功以外,我们经常使用的“好小说的标准”是:打动人的内心和作家的社会意识。用这样的标准衡量,《第七天》算是一部好小说。

感伤悲苦是这部小说的根本,杨飞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魂魄,生前努力地存在,死后努力地寻找。在一个强势纷杂的外部世界中,小人物的挣扎努力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作品营造的“死无葬身之地”里熙熙攘攘的无处安息的灵魂,更是给人荒凉之感。活在世上的小人物,生命是最终的底线,也是最慷慨的代价,任何一个看似偶然的小的变动,就能要了他们的命。突然被砸死的自己,自杀的前妻,因为一个山寨手机跳楼的鼠妹,车祸丧生的年轻人,被唤作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婴儿……反倒是父亲,因为癌症而死,稍微给这些死亡增添了一些伦常的必然。

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是余华一贯的坚持。《活着》是零度写历史,是个体在历史中的挣扎;《第七天》是零距离地写现实,是个体在社会中的挣扎。只是这一次,他站到现实中间来了。也许是因为太近了,满篇都是现实发生过的激烈事件,人们才会说他“用新闻串烧来弥补素材不足”。

在我看来却是作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解读现实。当然,我们不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也不能将余华比肩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不是那种可以用气势磅礴的宏大叙事来批判现实的作家,但他是余华,是用《活着》的艺术灵感来创作《第七天》的余华。他曾说:“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灵魂的诉说和新闻事件的密集,也许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荒诞表达。以前的生活和时代都朴素而单一,现实往往没有作家想象出来的生活更新鲜精彩。但是近几年,社会的巨变让我们惊叹:生活早就超越了想象。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生活中处处都是突如其来的荒诞。

再说题材,小人物在现实中的挣扎,虽然并不新鲜,但却是传统写作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上手的题材。同样的挣扎,在前几年的作品中,多少能让人看到些希望,比如福贵,虽然遭受了所有的灾难,他还活着。到了《第七天》,这些挣扎的尽头,都是绝望。杨飞,这个生不逢时、死亦不逢时的魂灵,在横向的社会层面遭遇、见证了所有极端的苦难。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草根,都生活在惶恐中。

小说中最无争议的部分,是作者对父子感情的建构,这不仅是作品最大的情感支撑,也是被各方声音肯定的亮点。淋漓尽致地写父子情深,在历来的作品中,除了朱自清的《背影》,就数这对父子了。如果杨飞的生活中还有一点亮色,那就是父亲对他的爱。小说里满是对父子情深的各种描述,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我乘坐的火车驶离车站时,他站在那里看着离去的火车挥手,虽然站台上有很多人在来去,可是我觉得他是孤单一人站在那里。”“第二天我父亲不辞而别,他走得无声无息,连一张纸条也没有留下,拖着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离我远去。”

从对父子关系的建构上,也能看出余华不再是当年那个先锋派的旗手了,因为当年先锋创作中很重要的母题是:杀死父亲。如今几十年过去,父子讲和了。这些都显示了余华创作中温暖的内核,虽然满目疮痍,但坚信人性良善或者说是希望还在。

读《第七天》,让我总忍不住想到方方的《涂自强的个人悲伤》,作品弥漫的也是同样的悲伤、压抑而绝望。小说结尾处写着:涂自强从未松懈,却也从未得到。这句话不只点了方方自己小说的题,也点了《第七天》的题,更点中了这个时代小人物命运的题

第七天读后感 篇3

《第七天》讲的是一个人死后的事,描述了一个死后世界的世外桃源:死无葬身之地。讽刺的是,“死无葬身之地”这个现实中用于诅咒人的一个词,在书中变成了一个人死后的庇佑所。这个地方是死后没有墓碑、孤苦无依的人的唯一去处。它芳草鲜美,鲜花盛开,树木茂盛,溪流潺潺,是一块理想之地。这儿的人相亲相爱,不分亲疏,哪怕是生前的死对头,来到这儿也相处地其乐融融。与冷冰冰的现实相比,生前困顿窘迫的人在这儿找到了家人,找到了栖身之所。

虽然书里讲的是死后的事,但实际上还是用浓重的笔墨讲述了主人公杨飞活着时的事,以及对于他来说最为重要的一些人。这里面有他的前妻,他的养父,以及他的“妈妈”,还有他死前与他有过交集的人。看的时候我感动于书中出现的各种情感。首先是杨飞与自己前妻李青之间的感情。虽然两个人分开了,却还爱着彼此。因为两个人的追求不同,所以在相处了一段短暂的时间后,两个人还是离婚了。妻子因为遇到了一个有着好的创业想法并很欣赏她的留学归来的博士,离开了自己爱着的另一半。但是他们死后相遇时,她说,我结了两次婚,但是我只有一个丈夫(指杨飞)。其次是杨飞与自己的养父杨金彪之间的深厚感情。二十一岁的杨金彪在铁轨上见到刚出生脐带还没掉的杨飞,从此以后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来养,并因此一辈子没有结婚。杨飞的“妈妈”李月珍(杨金彪的邻居)对于杨飞的照顾和关爱,也让人看到了人与人之间最真诚的情感。杨飞生前在出租屋的邻居,鼠妹李梅和她的男朋友伍超之间的爱情,也令人唏嘘不已。

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如此真挚的感情却在现实的重压下而以悲剧结尾。书中有两对深深相爱着的情侣:杨飞与李青,鼠妹与伍超。在现实的诱惑下,杨飞与李青的感情走向了终结。而另一对,鼠妹与伍超虽然争吵不断,却并没有分开。然而,无论是选择分开的,还是坚持在一起的.,他们最终的结局都是悲剧的。杨飞踏实真诚,但在现实中却缺乏一点上进的勇气,李青觉得自己和他在一起只会庸庸碌碌过完一生,所以当一个更闪亮的人出现时,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再婚后她发现,那个看起来才华横溢的留学生,并不像她想的那样。她最终沦为一个官员的情人,在这名官员东窗事发后选择了在浴缸自杀。而杨飞为了给养父治病,卖掉了房子,辞掉了工作,最终在饭店吃饭的时候因为饭店起火爆炸而身亡。而鼠妹与伍超,更是因为现实的蝇营狗苟争吵不断。在繁华的城市里,他们做着最低贱的工作,虽然想要改变,却总被现实拖住手脚。最终因为一个买来的山寨手机,鼠妹选择了自杀。她在意的不是山寨手机,而是伍超骗了她。而伍超,在得知鼠妹的死讯后,悲痛不已,选择卖掉一个肾来给鼠妹买一块墓地。这也使得鼠妹成了死无葬身之地唯一的一个选择安息的人。而伍超,也因为卖身后的感染身亡。这些悲剧的结尾是对现实的沉默控诉,它把这个世界的遮羞面纱一把扯下,把它的残酷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就像余华说的一样,“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第七天》揭露了赤裸裸的现实:强拆、物欲、贫富差距、人与人之间的虚伪冷漠、官僚主义等等。同时,它也褒扬了一些东西: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感情,人的善良,人的坚守。当然,揭露不是为了批判,而是为了更好地改善。希望书中描述的理想之地,有一天不再只是一个虚构的世界,而是触手可及的现实。

第七天读后感 篇4

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死的、有卖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第七天》读后感(3篇)


大家也许正在读第七天读后感,会为作者的精妙的文笔所赞叹。 读后感是对书籍内容的精华和内涵的概括和提炼,如果您想要看一篇较好的文章不妨看看“《第七天》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七天》读后感 篇1

余华的作品《第七天》再次的震撼到了我。

整本书,就介绍了杨飞死后七天所遇见的事情,却包括了爱情,现实,有亲情。

视觉独特,却令人着迷,深思的一种写作方法,里面讲的那些贪欲,物质跟善意,都是那么真实。其中有一段话的确很吸引我:在感情上的愚钝就像是门窗紧闭的屋子,虽然爱情的脚步在屋前走过来,又走过去,我也听到了,可是我觉得那是路过的脚步,那是走向别人的脚步。直到有一天,这个脚步停留在这里,然后,门铃响了。那么,那个敲响我门铃的那个人,什么时候路过,发现我这紧闭的门窗的屋子?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价值应该就是,告诉我,要相信自己,要珍惜当前生活吧,毕竟,世界上并没有“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读后感 篇2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第七天》读后感 篇3

因为前两天读过王小波,难免会有比较,小波文章字字珠玑,很多很多值得斟酌,而且有趣,不同于很多作家文笔,余华,文章初读时,难免觉得没有小波的书有意思,可是再读下去,就着了余华的道,加上电影《活着》与电视剧《活着》给人的影响,书立刻变得耐看起来,这本书说起来挺有意思,前些日子回学校,看到好友王照耀书柜上摆着《第七天》,没什么奇怪,转头一看,后面那位王路路同学,书桌上也摆着这么一本,于是也便进入我的读书目录里面,好书,真是好书,读完整本用了两天,想想小波那本《沉默的大多数》读了快三个月[捂脸],书中超现实主义,各种想象,各种freestyle,初读最有感的是,小波与李青那段,可能是因为年龄段相仿,很有感觉,我感觉杨飞爱李青,李青爱杨飞,爱情里面走了点弯路,回过头来,死后相遇,互相唏嘘,还是喜欢对方,老一辈人这么讲:以前感情出现了问题会修补,现在出现问题了会更换,可是啊,婚姻更是一种责任,感情需要维系.另外一段,杨飞与杨金彪,父子感情,杨金彪真是个好父亲,比起杨飞的亲生父母,杨金彪真的优秀,患重病后选择离开那里,很感动。本以为第七天重点会围着父子相遇着手写,重点还是落在了鼠妹与伍超身上,这两人最令我感动的是洗发厅那段,同甘共苦,大概就是这样,他们的爱情很真,很真实,那些文字真是冰冷锋利,人人死而平等,真是锋利的很.

第七感读后感必备十一篇


很多时候作文的出现大有用处,写作文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综合能力,妙手偶得需要积累大量的素材在合适的时间写出来。怎么样才算是眼前一亮的优秀作文?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第七感读后感必备十一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第七感读后感(篇1)

这一期的《朗读者》又是一磅重重的催泪弹。一直以硬汉形象示人的张国强在一上台还未开始朗读就已经情绪失控了,维和部队的儿子是国家的儿子也是一个家庭的.儿子啊!

这一期,我也钦佩于清华北大的高材生,他们告别了自己的专业,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看不到未来的重度焦虑,勇敢的选择了自己热爱的事业,并一丝不苟的精雕细琢着自己的每一部艺术品。程禾和刘阳用朗读和歌剧相结合的形式演绎了一个有着坚定信仰的堂吉诃德。

清明时节,用这个主题,不知道唤起了多少人的思念。

有的人,思念的也许是已故的至亲挚友。

有的人,思念的也许是早已失去联络的曾经帮助过自己的萍水相逢的人。

有的人,思念的也许是那片曾经挥洒过汗水的故土。

有的人,思念的也许是那段悄然流逝却又难以忘怀的时光。

人的一生,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告别。

告别一个不够好的自己,告别一段不够舒适的感情,告别一个束缚自己的环境,告别一个将错就错的选择,这样的告别,有时候需要承受很大的痛苦和压力,需要有很大的勇气和动力,做出这样告别,不容易,但是,跨过去了也许就是一个新的开始,新的平台,新的出发点。

而有的告别,却是不可挽回的诀别。既然知道会不可挽回,那就在还拥有的时候好好对待,不要在失去时后悔莫及。

送给我也送给你,好好生活,让每一次告别都不留有遗憾,做到这个很难又很容易。

告别,总是会有些许悲伤的情愫在里面。只能说,为了将来不后悔,我们要珍惜当下,好好对待自己,对待亲人,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第七感读后感(篇2)

"朗读亭是我特别喜欢的设置。一开始,我们的想法是让普通人慢慢开始接受这样一种表达感情的方式。其实,朗读真的应该像唱歌和说话一样。有时我们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表达感情。

"正如最近爆红的节目《朗读者》的制作人董卿的初衷一样,朗读亭是带着《朗读者》节目的使命,打通线上与线下的距离,走近每个朗读者的身边,将一段六十分钟的客厅文化转变为一场xx最具热点的全民文化活动。它的推出旨在让各行各业的人在步伐匆忙的日子里稍作暂停,走进"朗读亭"朗读名篇片段,用简单的方式呈现内心中最想表达的情愫,用发至心灵的声音朗读自己的人生梦想,感受文字的力量。

作为《朗读者》节目播出后抵达的第一个城市,朗读亭在杭州迅速成为爆款,将杭州人民的朗读热情全数激发,引得**争相报道。浙江大学发表了关于阅览室的文章,也在瞬间突破了10万册的阅读量。可见,阅览室备受追捧。

京杭运河畔,是朗读亭在杭州的第一站,一位大爷在亭前挥毫写意,洋洋洒洒写下"朗读亭"三个大字,引发路人围观。紧接着,朗读亭来到第二站杭州市图书馆,穿戏服的女子、外国留学生各行各业的人都在朗读亭前驻足,其中,75岁的王佩英奶奶朗读了病床上老伴写的情书,走出亭子时,她泪流满面,在场的众人也纷纷为之动容。

前日,朗读亭移动到浙江大学站。今天是从阅览馆到杭州的第五天。寒风、冷雨和恶劣的天气条件丝毫没有影响阅览馆的热度。带着雨伞的人源源不断地来到阅览亭。仅仅从上午10点到下午4点,阅览馆就听了80多个读者的故事。

他们中有浙大的学子,也有特地赶来的中、小学生,还有不同职业的人、不同年龄的人都聚集在这小小的朗读亭周围,渴望朗读出自己内心的情感。原来晚上十点的录音直到接近零时才结束。

一天下来,朗读亭已经收录了超过170位朗读者的朗读片段,连节目组的导演和摄像,都被杭州人民的这股热情和毅力吓到,表示:"今天我看到好多教授学者进亭子朗读,这种状况我还是第一次碰到。很多人在冷风里排了几小时队,脸上还是笑呵呵的,这在别的城市也难以想象,没想到,杭州人为了朗读这件事,这么有恒心,有耐力。

本周末,朗读亭将会移动到浙江图书馆。我相信会有更多的人走进阅览室,读自己的故事。

日前,文化类综艺节目《朗读者》在央视播出,获得了观众的一致点赞。《中国诗词大会》让大家看到了董卿的"腹有诗书气自华",此次董卿则转型担任了《朗读者》的制片人。节目播出后,董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朗读者》首播的成绩让董卿十分兴奋,"大家的关注给我们带来了鼓舞"。

与《中国诗词大会》相似,《朗读者》也是央视倾力打造的一档文化类综艺节目。这一次,才女董卿再次力邀演员濮存昕、企业家柳传志、世界小姐张梓琳等,将自己的故事融入经典作品,为大家做一碗“文化鸡汤”。

谈起节目的制作初衷,董卿说,她在这个行业已经做了22年,已经到了去做一档自己真正喜爱的节目的时候,"再加上我个人的兴趣爱好吧,因为我本身对文学的确是很感兴趣,《朗读者》就是把文本和人物结合在一起。"

从主持人到制片人,董卿坦言,这个节目对她来说是一个非常艰难的挑战。朗读的文章必然是温暖的、有态度的,具有撞击灵魂的力量;嘉宾的选择标准与一般的综艺节目截然不同,"朗读者"要有丰富的阅历、动人的人生故事和情绪感染力。据了解,在已经结束的录制中,很多嘉宾的动情朗读让全场震撼,斯琴高娃朗读的《写给母亲》更是让董卿当场泪奔。

"文字的背后是情感的承载,而朗读就是用最美、最直接的方式来表达情感、传递爱",董卿希望《朗读者》能够像一双温柔的手,轻轻推动人心相互靠近。

在第一期节目中,演员濮存昕、企业家柳传志、世界小姐张梓琳等嘉宾带来了自己的人生感人故事。值得一提的是,嘉宾方面,《朗读者》采用"明星素人"的方式。董卿说:

"起初考虑的是全明星阵容,但后来我们发现,明星已被过度消费,在他们身上比较难捕捉到大开大合的人生故事,而普通人或者说一些特殊的普通人身上,真有我们意想不到的、能给人带来惊喜和感动的一些人生经历和感悟,所以我们坚定地采用了星素结合的方式。"

董卿表示,首期节目中,来自四川的"鲜花山谷"夫妇让她觉得节目效果达到了自己的预期,"我们都没有想到,一对很普通的夫妻还能有如此真挚、美好、单纯的一种生活,他们给大家带来了无限的想象"。

今年春节档,董卿主持的《中国诗词大会》走红荧屏,此次的《朗读者》也是文化类节目,这是否意味着文化类节目迎来了一个新的春天?对此董卿直言道:"文化类节目真的很难做,我并不认为《中国诗词大会》或《朗读者》得到了大家的关注,就标志着中国文化类节目迎来了一个新的春天,但起码这是一个风向标,大家的关注给我们带来了鼓舞。

“在董卿看来,文化节目需要更细致的设计。节目一开始,很多人担心老百姓听不懂节目。节目播出后,董卿掩饰不住激动之情,将刚刚收到的各方反馈分享给大家。

董卿说,96岁的翻译家许渊冲是这档节目中文化含量最高的嘉宾,也是远离普通百姓生活的嘉宾。然而,他的叙述引起了观众的普遍共鸣、关注和欣赏。“许先生的深情,他的可爱和执着,真是感人。"董卿说,"对于这档节目,我的好朋友娄乃鸣导演告诉我,第一观感两个字惊了,**请来的大神,在不经意间流露美和旺盛的生命力,真好!

"没想到会看的泪流满面。不论是濮存昕花白容颜回忆荣国威大夫救治其改变命运的感恩、国际医生对战火中儿童的祝福、柳传志简单质朴的婚姻致词,还是是朱生豪情诗下相恋依旧的爱人、刘瑜真挚的母爱,又或是耄耋老人醉心翻译事业,每一段真情点滴,都让人热泪盈眶。

来不及去了解朗读者本身的故事,但是他们带来的一段段文字,却可以细细品读。

濮存昕带来的是《老舍散文》中的《星月大师》。大师的写作总是那种淡淡的情怀,平静的叙事,却蕴含着真情。"没有他,我也许一辈子也不会入学读书。

没有他,我可能永远不会记得帮助别人的乐趣和意义。“在成长的过程中,谁没有遇到过需要感恩的人。

《答案在风中飘扬》那一声声质问,那一句句"theanswerisblowinginthewind"作者鲍勃。迪伦对战争的质疑、无奈和无国界医生蒋励面对超出救治范围的孕妇,感觉到的无力、无助以及快要崩溃都让我们更加祈盼和平。

柳传志的《写个儿子的信》更是一个平凡父亲对儿子的真情告白。"只要你是一个正直的人,不管你做什么行业,你都是我的好孩子"正如当初自己的父亲将这句话告诉柳传志一样,如今他又把这句话告诉即将迈上人生新起点的儿子,这种减压式的鼓励放手让儿子去闯,和我们走出家门父母的那份殷切关怀毫无二般。

已经太久没有看到这样的爱情,二十多年仍处于热恋中,为彼此读情诗。当他们读到朱生豪的情诗,看着对方,正如董卿所说,我很少羡慕一种生活,但你所描述的生活真的让我羡慕。一起看花、星星和月亮不是诗人的想象。

"醒来觉得甚是爱你"真实得仿佛可以看到晨光中你熟睡的模样。“如果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会欺负你,让你哭不出来。"你舍得么。

"我愿意舍弃一切,以想念你终此一生"爱而不得,即为羁绊。朱生豪和宋清如并没有过这么长时间的生活,但这对花谷夫妇却成了真正的一天。

认识刘瑜是看她的《民主的细节》、《观念的水位》,在她亲和俏皮的文字中是对公共社会的满满关怀,而这篇《愿你慢慢长大》则是击中心底的柔软处。面对百日的爱与期待,我忍不住为她列了一张单子。"这个清单已经太长了是吗?

对品格的寄望也是一种苛刻是吗?好吧,与其说妈妈希望你成为那个人,不如说妈妈希望你鼓励对方,帮助对方成为那个人。"多么通达的母亲,不以自我意识绑架子女,只希望她快乐成长。

"小布谷,愿你慢慢长大。祝你好运。如果没有,愿你在不幸中学会同情。愿你被许多人所爱,如果没有,愿你在孤独中学会宽容。

愿你一生一世每天都可以睡到自然醒。"

最后压轴出场的是亚洲首位获得北极光文学翻译奖的翻译家许渊冲老先生,译作就来不及读了,不过这位还精力旺盛的老人确实可爱到我了。在解释道自己名片上的"书销中外百余本,诗译英法唯一人",笑着说自己是实事求是,"大家不知道看了没有,反正是书在那嘛。"讲到翻译林徽因的《别丢掉》是因为喜欢一个女同学,自己也笑起来了,但是忆及当时的爱而未得,双目盈泪,充沛的情感不能不引人动容。

讲到翻译时,译文的比别人好,比以前的自己好,这种乐趣无人可以剥夺。在讲活着不是活了多少日子,而是有多少可以记忆的日子,一句"还有不知道哪位作家说的了"真的是将可爱的真性情体现的淋漓尽致。

其实我最开始看的时候,看到节目将访谈和朗读结合起来还是有质疑的,但正如节目最开始董卿语言真挚,包含深情的介绍这档节目"将值的尊重的生命和值的关注的文字完美结合,就是朗读者。"本来还质疑主持人是否应该在访问别人时表露过多个人情感,却突然意识到她只是和我们一样的倾听者,和我们一起感动其中。

第一期虽然都是好文,遇见这样宽泛的概念放上去也没错,但主题不够明确。可以想象作为节目第一期,又想有深度,又要有影响力,还有有收视率,选择时的纠结。

"总有一段文字影响生命的成长,总有一个人在生命中留下抹不去的痕迹。""朗读,属于每一人。"期待下一期节目更多的好文和好故事。

第七感读后感(篇3)

不仅是海洋,还有人类对自然的破坏,总有一天会导致地球的毁灭。这个童话通过记叙海底生灵再也受不了人类对海洋的破坏,进行可怕的报复,引发了一场战争,后来经过协商,科学家鲁皮博士采取了一系列挽救大海的措施这样一件事情,警示我们要爱护海洋,尽快治理海洋污染,也给人类敲响了警钟:请爱护我们的海洋吧!

是啊!大海是人类的母亲,可人类却在向海洋进行毁灭性的破坏。童话中那只有灵性的老海龟灵浦先生气愤地说道:

“总有一天,人类会吃亏的。”看看如今的海洋,确实让人心寒:海面上漂着大片翻着白肚皮的鱼,还有每天成千上万的垃圾向海洋倾倒,石油漂在海面上……人类已对赐予自己无穷宝藏的大海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浑浊的海水痛苦地晃荡着,仿佛在流泪……童话中另一个主人公就是“丑人鱼”。在暑假中,我读了《海的童话》中《丑人鱼和老海龟》这篇童话。它向人类海洋学中心的鲁皮博士传达了海洋人民的愤怒,鲁皮博士采取了一系列拯救海洋的措施:

停止在海底捕杀生物,倾倒垃圾,用筛子过滤海水。读完后,我感觉很深,激动的心情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这些虽然有些不现实,可表达了海族公民和人类对制止破坏海洋的美好心愿,也使我们看到了恢复海洋本来面目的一丝曙光。

第七感读后感(篇4)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意指书中学到的知识总是浅薄的,未能理解知识的真谛,想要真正认识到一些真理,那就必须要亲身实践才有结果。

“绝知此事要躬行”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实践观,选取了习近平总书记常用的“功崇惟志,业广惟勤”、“积土而为山,积水而为海”、“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等典故,从尚行――言胜于行、敏行――明辨善行、力行――身体力行三个维度,深入浅出地讲明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笃行的论述是对我国传统文化中知行合一的精神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继承和发展。

刚参加工作那一年,工作很迷茫,什么事都想马上就会,反而什么事都做不好,主管给了好多作业指导书让看,越看越急躁,在我最迷茫的时候,遇到了一位良师益友,让我一步一步成长起来,总结起来他育人的方法就是四步骤:我说给你听,你说给我听,我做给你看,你做给我看。前面两个就是理解认知的沟通,后面两个就是认知后的实践。从那以后每新进的同事,都是通过这种方法,让他们减少黑暗中的摸索,能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实践就是真理,记得上个项目的试验室同事,每次混凝土生产只要去料场抓起一把砂子,一把碎石看看就能精准的给出生产配合比,不是停留在各种计算的理论配合比上。我相信他肯定是参与了每一次试配,通过实践累计了丰富的经验,如果单纯的仅会各种计算,各种理论公式,停留在纸上谈兵,实际生产出来的混凝土质量绝对不会得到大家的认可。所以要多参与实践活动,用实践行动来验证完善理论的不足。

幸福不会从天降,撸起袖子加油干,就是告知大家不要只是空想,要通过实“干”来获取所需。我们在工作中就是要持续通过各种实践来装备自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到正确的做事方法,做出更切合实际东西

党员干部做人做事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实绩。身处新时代,面对新挑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从思想上崇尚实践,在工作中善于实践,在实践中身体力行,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第七感读后感(篇5)

第七天“我们仿佛行走在这样的现实里,一边是灯红酒绿,一边是断臂残垣。或者说我们置身在一个奇怪的剧院里,同一个舞台上,半边正在演出喜剧,半边正在演出悲剧……”当我看到《第七天》封皮上的这句话时,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现在想想,其实当时我并不是特别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然而,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想知道更多关于这本书。

余华通过一个灵魂的口来谈论生与死的两个世界。生的世界,充满了欺骗,不信任。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遗弃和被遗弃、卖和被卖。

很多的无奈和现实的残酷。它描写了小人物的生活,殡仪馆的分类,温馨伤人的爱情,养育父子的感人情怀,刘梅等老鼠的辛酸与不公

也许正像余华所说的那样,“与现实的荒诞相比,**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看到这本书中余华所讲的每一个故事,都能从现实中找到一个相同的事情,这些事正是每天都发生在我们身边,然而我却并没有太多在意。突然想到柴静说过的一句话:

“知道和感受是有区别的。”我们一直知道有这样的一群人生活在我们的周围,他们饱受生活的煎熬,为了生存苟延残喘。可是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去感受过,了解过。

其实不仅仅是这些人,在这个纷杂的世界里,我们不同样在一栋栋拔地而起的摩天大厦间迷失了自己,我们的目光也在形形色色的玻璃幕墙中,变得干涩、贫乏,内心是缭乱的,浓雾锁住了这个城市的容貌,这个城市失去了白昼和黑夜,失去了早晨和晚上。但我们总是期待着幸福,在这里谋生,并尽最大努力。

余华以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死两个极端世界,对现实进行批判和审视,给人以两种不同的残酷和温情。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看着总是感到特别的压抑。但是作者又给人一种绝望里寻找到希望的感觉,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它叫“死无葬身之地”。

“死无葬身之地”,在**中第一次看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我的感觉是悲伤地。因为杨飞是因为这里没有墓地而被迫来的。这是那些生活中充满悲伤和绝望的人的地方。我本以为这是余华制造的另一个绝望悲伤之地,然而不是这样,与其说这是“死无葬身之地”,我更想说这里是真正的天堂。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人,很多只有骨头的人,还有一些有身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是没有埋葬的地方。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流会向你问候。

这里没有仇恨,即使是李姓和张姓这样生前有杀身之仇的人到了这里依然成为了好朋友。这里没有贫富,吃饭的时候不需要真正的钱,人们只是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对于这样一个“乌托邦”似的世界,我不禁也有些向往。回想小时候,我常常幻想如果没有钱买东西会有多好,如果妈妈不让我和班上的第一个同学比会有多好,如果我能每天出去玩会有多好。

现在想来这些想法或许的确可笑,但正像理·斯托达德说的那样“儿童是进入天堂的钥匙”,孩子的世界是最纯净的他们的想法也许正是我们人类所真正需要的。而这和余华所创造的出来的“乌托邦”是何其相似,也许这就是作者的意图吧,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

第七感读后感(篇6)

前几天,我读了《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这本书,我读完了这本书,我不仅到了旺卡先生乐于助人的精神,还体会到了旺卡先生的智慧。

这本书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续写,查理准备将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接到工厂来,在回到工厂的途中,升降机越飞越高,竟然进入了太空轨道,在太空轨道上,他们遇到了英国总统,见到了太空旅馆,最可怕的是,他们遇到了克尼德,他们成群的向太空运输机进攻,最后,旺卡先生用钢缆绳把太空运输机拉到了地地球上,克尼德也被烧死了,旺卡先生是多么乐于助人呀!回到巧克力工厂后,旺卡先生用他的智慧,把乔治姥姥变成了年轻人。

旺卡先生是多么勇敢,他打败了克尼德,在最危险的关头,他没有为了自己,赶紧回到地球,而是想先救太空运输机里面的人,他想到了别人,拉着别人一起走,以后,我们也要向旺卡先生学习,乐于助人!

第七感读后感(篇7)

这几天,我读了著名作家沉世熙叔叔的《第七只猎犬》。

在一次狩猎中,老人和奇里遇到了一只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能杀死他,但野猪却向他扑了过来。就在这条命悬一线之际,辣椒躲在草丛中,没有前来救援。幸好野猪被榕树的树枝抓住,逃了出来。

老人讨厌因懦弱而背叛他的Chiri。一怒之下,将奇里绑起来打他,还烧了一锅水要杀他。和辣椒一起长大的孙子艾素素对辣椒心生怜惜,砍下拐杖放手。辣椒逃到森林里,满腹委屈。老猎人怎么知道,在与野猪搏杀致死的同时,草丛中正有一条剧毒眼镜蛇袭击他,而奇瑞也在与毒蛇进行无声的搏斗……

逃到大自然的辣椒,依旧是一只凶猛的狗。他以狩猎为生,在大自然中安逸。在与一群豺狼的战斗中,他杀死了所有成年雄性豺狼,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野狗遇到了正在放牧的赵盘坝和爱素素,疯狂地发起攻击。这时,辣椒来了,它与豺狼人拼命搏斗,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老主人的性命。

等到太阳升起,大雾散去,赵盼霸驾着受伤的牛,牵着艾素素,抱着昏迷的赤莉,疲惫地一步步向八角村走去。去。一路上,艾素素一直在喊“辣椒!” “辣椒!”赵盘霸的眼前,槟榔树下的景象总是在颤抖,老泪纵横,从眼角滑落。

这本书教会了我做一个忠诚的人的伟大之处。

第七感读后感(篇8)

生是乌托邦,死是世外桃源”

“这个世界不是乌托邦,不是世外桃源,但十分美好!——余华”看到《第七天》这本书的介绍还是在一个公号上,号主对它的评价是是笔法非常荒谬的一部**。我平时就喜欢特别一点的东西。

所以,毫不犹豫买来看了。书寄到的当天一口气就看完了!看完后,一看**,感觉不行,还得再看一遍才值,于是又看了第二遍,第三遍。

越看越觉得要慢慢看,一点点看。

读余华的书总有这样一种感觉,读了以后,我不想再读了,但忍不住又读了以遍。就像看《活着》时,合上书的那一刻,心里头就像堵了一块大石头般难受,那种压抑感让人透不过气儿。那时我就说,再不要看这本书了,真真难受。

可后来当自己难受时,还是会忍不住去翻翻这本书。“生活没有最残酷,只有更残酷”这样想想,心里也就不那么难受了!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在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这是这本书的第一段话,一读就让我蒙圈了,“这是一部灵异**?

”看着看着,思维很快就进入状态停不下来了。文中的“我”就变成你自己了。**一共分为7个章节,章节名分别是第1天到第7天。

原本我是想着一天看两个章节慢慢看的,看着看着就停不下来了。可是又急于想知道结果,所以就囫囵吞枣地用了几个小时就看完了。放下书,就觉得自己的灵魂出窍了一回,跟着“我”在那个世界走了一遭。

“我”是不回来了,最终找到了养父,原来养父一早就在殡仪馆等着了,养父也不知道到**能再见着“我”,他想殡仪馆“我”必定是要去的,虽然不知道“我”会在什么时间去?几年,十几年,抑或是几十年?反正人总得一死吧!

他的灵魂就守着殡仪馆等着那一天吧!等“我”去的那一天,我们就能在一起了。

“我”来到人间的途径是匪夷所思,不是在医院的产房里,也不是在家里,而是在行驶的火车的狭窄的厕所里。“我”是母亲的第三个孩子,“我”的母亲去看望病危的外婆,在上厕所的时候把“我”生在里厕所里,“我”就沿着厕所的圆洞滑了出去。“我”的养父是一个铁路扳道工,他在铁轨上捡到了“我”。

因为“我”,他的人生轨迹彻底被改写了。他原本是一个大小伙子,因为带着一个拖油瓶,迟迟说不上媳妇,后来好不容易有了一个,为了能结婚,养父把我丢在离家很远的一个幼儿园的门口,可到底还是承受不住内心的煎熬把“我”给寻了回去,结婚的事也就告吹了。从此养父一心一意带着“我”,之后又经历了“我”亲生父母寻亲,“我”去亲生父母那边工作,最后又回到养父身边,期间“我”娶了媳妇又离了,后来养父得病,有一天他不告而别。

“我”为了找到了他卖了房子,四处跑,最后在一家餐馆吃饭时看见前妻的消息,饭馆突然**,“我”死于非命。当在殡仪馆再次见到养父,对于“我”的到来,养父非常哀伤,连续说了两次“你这么快就来了。” “我”终于知道养父原来一直耿耿于怀丢弃过我,自己一个人想再到那里去看看,结果就找不回来了,最后横尸街头,铁路**还被流浪汉给剥走了。

“我看见他空洞的眼睛里流出两颗泪珠,虽然他早我来到这里,仍然流下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眼泪”读到这一句,我的泪也无声地下来了。养父知道,他的离去,“我”在那个世界也就孤苦伶仃的了。即便如此,对于“我”过早和他相聚养父还是哀伤不已,而此刻,“我”的亲生父母都还未知晓“我”已经离世。

“我”似乎也无感他们是否知晓。“爸爸,我们又在一起了。”这才是“我”最高兴的事,虽然“我们”没有了体温,没有了气息,可是“我们”又重新在一起了。

这样悲情的温暖让我如鲠在喉。这样残酷的笔触却又是那么活生生的映**某一部分的现实。

除了养父这个人物以外,还有出租屋的一对小年轻,也在“我”之后,先后来到了这个世界。通过“我”的回忆,小青年在世的生活凄苦又甜蜜,也是社会最底层青年农民工生活最真实的写照。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么很残酷的,爬在社会底层的人的生活状态就是“适者生存”。

原来“死”真是一件最容易的事,好好地活着才是最不易的。

社会的黑暗在这本**里也是一展无遗。李月珍是“我”家的邻居,于“我”有养育之恩,“我”是喝着她的奶长大的。对于见到“我”,李月珍也是非常痛心。

李月珍因为发现医院弃婴的事死于非命,在那个世界,她的尸体和二十七具死婴甚至都不知道去向了**。“我”和她也重逢了,她和二十七个婴儿一起,是她和我讲述了养父后来的事。同样死于非命的还有一对曾经找我给他们女儿当家教的夫妇,他们死的时候,女儿就站在房子的废墟上等着他们归家。

房子被强拆了,他们死在里面的消息甚至被封锁了。小情侣女的叫刘梅,男的叫伍超。刘梅因为伍超送的假苹果4手机自杀了,伍超为了给刘梅买墓地去卖肾,买者把肾摘走之后扔下钱和人一走了之,伍超最后也死了。

临死前,他委托朋友肖庆为刘梅买了一座墓地。结果,肖庆在另一起车祸中丧生。而“我”则是在死后见证了那次车祸。在养父失踪之前,有个大型商场着火了,烧死了三十几个人,官方给瞒报了,在这个世界里“我”也见到了他们。

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在这个世界都平和了。这个世界里也是人来人往,却人人都平和地会心地笑。

在“我”去往冥界的途中还遇到了一对冤家,生前一个是警察,一个是男扮**的**男。警察血气方刚在一次抓捕行动中把男的**踢坏了,最终这个**男把警察给杀了,他被判死刑,俩人都有墓地,但是都不肯去墓地,一直在“死无葬身之地”相爱相杀。

“我”原本可以不死的。那天在谭家菜馆吃饭,“我”在报纸上看到了前妻李青自杀的消息,报纸上的标题说这位叫李青的女富豪卷入某位高管的腐败案……“我”被这些千疮百孔般的文字给堵住了眼睛,在其他人都纷纷逃难之时“我”还在读着报纸上的文章,最后伴随着一声轰然巨响“我”的记忆就戛然而止。“我”对李青依然是深爱着的。

在这个世界里和李青重逢以后,“我”和李青还在一起了。李青也是爱“我”的。她说,我结婚两次,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我”。

“我”爱李青,所以“我”放手,让她奔向她应该有的生活和层次。她不能幸福,让“我”心痛。即使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也不在同一水平,她终于离开了。

“我”不懊恼到了这个世界,“我”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

在这本**中,作者对“那个世界里陌生人的善意”描述很深刻,很有想象力。世间不能实现的美好在那个世界都实现了。在作者的笔触下“亲情友情爱情”会跟随着你到另一个世界。

比这更高尚的是这些陌生人的仁慈,这是一种伟大的爱。我愿意这样想,作者希望世间多些这般的大爱,少些冷漠。

我非常害怕死亡。从我祖父死后,我就开始幻想。人死的时后是什么样子?是像睡着了一样吗?永远不醒来,永远不认识这个世界?

然后我就想象着自己死后,看不见春天花开,看不见冬天下雪,看不见我的孩子的孩子长什么样……这个世界的白天和黑夜我都无法感知,心里的那种恐惧就一阵阵袭来。《第七天》让我给自己的害怕找到了依托,人死后还有另外的一个世界,和现在是一样一样的,除了肉体。至少,我的心里没有那么恐惧死亡了。

第七感读后感(篇9)

《生命的重建》作者露易丝。海,露易丝·海(LouiseL.Hay)是美国最负盛名的心理治疗专家、杰出的心灵导师、著名作家和演讲家。她是全球“整体健康”观念的提倡者和“自助运动”的缔造者。露易丝·海揭示了疾病背后所隐藏的心理模式,认为每个人都有能力采取积极的思维方式,实现身体、精神和心灵的整体健康。她帮助了千千万万人改变了健康状态,提升了生命质量。

这本巨著不单给人以师长般的教导,而且是由这位女作家以亲身经历写出,所以非常感人,有巨大的影响力。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知道有关自己生命的一切。这本书就是教导我们怎样应付生命中的一切,和怎样使我们的生命更健全、更充沛。露意丝。海在这本书里,写出和疾病之间的互相影响,引述了她的亲身经验,作出非常精辟的讲解。她说“济世度众”是写这本小说的动机,希望大家都参与进来用自己积极的力量,来应付生命中的种种波浪,改变自己的坏习惯,成功的转向积极的一面。

序中这样写到:“假如我不幸被困一个荒岛之上,而又命中注定只能存有一本可读的书,且无法保有其他的书籍的话;我会毫不迟疑,选取露意丝。海所著这本伟大巨著:《生命的重建》。以下就是我通过读这本《生命的重建》的感悟。

在本书的自序中,露易丝·海很详尽的讲述了她的人生哲理:

“我们的生命经历,完全是我们自己造成的。

我们的一思一念,都在创造我们的将来。

最有力量的是‘当下’,不是过去,也不是将来。

每一个人都因为自我憎恨和内疚,产生出很多痛苦。

很多人都认定自己‘不够好’,要知道这只是一个念头,念头是可以改变的。

对我们最有害的是憎恨、批评和内疚。

如果把憎恨溶化、甚至可以使癌症痊愈。

如果我们真正地爱护自己,我们的生命便有成就。

我们一定要将过去网开一面,宽恕所有的人。

我们一定要开始学习爱护自己。

我们‘当下’就应该接受自己,对自己满意;这样,我们便走向了积极的一面。

我们身体的一切疾病,也都是我们自己制造出来的。

我们生活在一个无限好的世界上,一切都很完美,只是生命却在不断地转变。

我们可以说一切都还没有开始,也还没有完结;一切都只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反覆经验。生命永不停滞,每一刻都新鲜。

我们和佛的力量是一体的,这力量使我们能够从心所欲地创造。我们自己的心意可以创造各式各样的事业。生命里每时每刻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可以脱离陈旧的一切,让我们就在‘当下’作一个全新的开始吧!

在佛陀的世界里,一切都是完美的!”

饱富深情的文字中,充斥着她对生命热爱,对生活的积极,以及对个人的充分肯定。引领着大家一起向无限美好的世界迈进,相信我所相信的,承担我该承担的,做我能做的,绝不要忽略自己的能动作用。

我很喜欢她在文章中的一句话:“如果你坚持相信生命是孤苦的,没有人爱你,那么,你的世界很可能真变成孤苦和没有人爱──因为你自己躲在阴暗处,太阳自然照不到你。人唯有先能自助,然后佛才能助你。”生活中,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谁也不会是谁的谁,天助自助者,人只有自己独立起来,别人才有相助的可能,如果你连自己独立的能力都没有,又如何要别人来相助你呢?不抱怨生命的孤独,不奢求别人的关爱。孤独是自己造成的,关爱是自己给的,人生若是不能找到自我排解的途径,孤单寂寞是必然的,当你走在喧嚣的街道,不是大家映照了你的孤独,而是你的沉默成就了孤独。爱若是需要别人给,永远都是奢望,所以你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给予自己关爱。

在每一天我们都会有很多现实的问题困扰着,那么如何改变呢?首先我们要学会接纳自己、喜爱自己,找到问题根本所在,批评和职责别人都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使我们被束缚在问题之中,所以要尽快从问题中解脱出来,认清问题的本质。当你找到导致问题的心理原因,你有了新的模式。马上让这些思想开始在你的生活中实现。从现在就开始改变…,她教导我们,不要找借口、推卸责任,用积极的心态来看待问题。而人总是这样,遇到挫折就会消极,因完成不了一件事就总会找借口,总会把责任推卸给别人,不敢承担责任。而这本书正好可以教会我们如果改掉这些缺点。

文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人要想化解怨恨心,先要消除恐惧心,因为当我们恐惧的时候,很难把心中的意念集中。所以我们一定要先把恐惧化解,凡事从从容容,自然能够产生力量帮助我们。如果我们不加改变,只一味地以为自己是一个无能为力的受害者,一切事情不会再有希望;那么,即使佛菩萨也无法和我们感应,帮助我们,我们便被自己所害,更加一落千丈。反之,如果我们一朝醒悟,痛改前非,化解了所有恐惧和怨恨,有正确的思想观念,那么来自四面八方的支持力量,将使我们转败为胜,步步高升。”生活中摩擦少不了,真正深刻到不共戴天的也确实不多,但现在传媒,各种娱乐生活中见识到的就多了。往往一部肥皂剧中就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场面,旁观者常常会劝受害者“冤冤相报何时了”之类的话,总想着规劝别人放弃,但若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会那么淡定了,人就是这样宽裕律己,严于待人。在我看来,必要的教训是少不了的,让曾经伤害到你的人看到你的成功,而她却是这个让你成功的人这样的教训不仅对人对己都有好处,也让自己在人生的旅途中变得更加的坚强。一味的与人拼个你死我活,除了映衬自己的可怜,增加别人的同情分之外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消除恐惧,从容的面对,改变自己,将各种支持的力量化作动力,使我们转败为胜。

生活社交中,人们的人际关系常常凸显个人的能力,“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关系像镜子一样映射出我们自己。我们喜欢的人一般都是具有某些和我们相同品质的人,或者具有某些和我们一样看待关系的信念。如果他们身上具有的特征不能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你自身的不足,你也不会接受他们或是让他们进入你的生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找出自己最讨厌的人,那自己与他们对比再找出对方最令你讨厌的地方,而你有什么时候也做了与对方一样让自己讨厌的事情?然后问自己,你是否愿意改变自己?结果是当你从思想或是行为方面丢弃这些习惯模式时,对方要么也改变了,要么就从你的生活中消失了。所以人们常说要彻底的了解一个人,看他交往的朋友就知道了。玩的很好的几个朋友之间总会有些相似,朋友之间的一些喜好似乎变得会传染了,而你的一些锐利的棱角也会在潜移默化中磨平了许多。朋友中需要宽恕来为朋友之间的友谊加温,一味的索取再深厚的友谊也会被耗光的。与宽恕别人同样重要的一件事是──自己应该喜爱自己。尽管我们健康不佳、缺少金钱,或是婚姻关系不快乐,都只是暂时性的,只要我们喜爱自己,种种不如意事,都会很快过去。

只有当我们接受和喜爱自己时,我们的所有潜力,才会被发挥出来,会高明的连我们自己都惊奇。当然有人鼓励时,事情能做得更好!我们需要来自好友的鼓励,也需要自己来多多鼓励自己!不懂得改善生活,只知道一味自苦的人,是很对不起自己的。闲暇时,通过看书来为自己充电也是很重要的,书永远是你最忠实的的粉丝,永远在你需要的时候排在最前面,你的喜怒哀乐它都能给你最好的排解方式。从相信自己开始,从鼓励自己开始,从改变自己开始,开始生命,开始生活,开始努力,从容,淡定,相信无论我们的往事如何不如意,我们都有能力完全把生命扭转过来,使生命充满正气和快乐。

第七感读后感(篇10)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6年初出版的一部**。**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我一直在寻找能充分解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在我看来,余华的这部**阐释了三大主题:

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文章开头是一个死人,面对一个迷雾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场混乱中,英雄杨飞回忆起养父杨金标,一个朴素善良的铁路维修工。

他的生母在火车上不小心生下了他,从马桶上摔了下来。单身汉杨金彪从那时起就把他抱起来抚养孩子。把孩子放在胸前的口袋里,喂他奶粉、水,甚至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

这种良心的考验不是每个人都能禁止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以前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李青是他们公司里最善良、最喜怒无常的女孩。

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最终为了自己的梦想和唯一的爱离开了这个家。她嫁给了一位从美国留学回来的医生。她自己创业,很受欢迎。但最后,她也死于她的梦想。她死后与到杨飞时说:“我这辈子结过两次婚,只有一个丈夫。就是你。

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了梦想而生与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

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都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他们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他们每天都为生存而努力工作。

这两个男人和女人彼此相爱,一起向往美好的生活,一起努力工作,一起生活。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

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带着生命的尊严一起在一家餐馆工作。这时,他们有了一个新的梦想。当伍超学会做饭时,他们会开一家小餐馆,过着幸福和谐的生活。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

顾客移到老鼠妹妹那里。伍超很生气,但满脸是血。这次,是为了人类尊严。这样,梦想就不断被打破,但他们不会屈服,即使他们活得像乞丐一样坚强,在这个时候,情感是他们生活的唯一支撑。当这个支撑被破坏时,老鼠妹妹跳楼自杀。原因是伍超欺骗了他,最后他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

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

不管她多穷多苦,她都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她哭着说要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和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在这个看似绝望的社会里,我们提炼出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

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为27个婴儿努力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27个孩子住在一起。

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我们会思考,**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通过这些内容,我们应该思考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现实生活中容易实现的梦想如此困难?

是我们社会的错,还是个人的偏见?

第七感读后感(篇11)

南飞的大雁是对北方寒冷的告别;

秋天的落叶是对炎热夏季的告别;

雨季是对干旱的告别;

彩虹是对风雨的告别。

每一次的告别,都有一个故事。

海子说:“我们最终都要远行,最终都要与稚嫩的自己告别,告别是通向成长的苦行之路。”“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这是陆游和唐婉之间痛彻心扉的告别。“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的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这是杨绛先生平静超然地和这个世界告别。第七期的《朗读者》以“告别”为主题。告别是一种心情,告别是一种决定。挥一挥手,走向远方,记住那些陪伴过的人,那些美好的过往……

姚晨初来北京求学,到了一家影楼,是胖姑娘给了姚晨一个栖息之所,胖姑娘的住处在六环以外,一个好多人的大杂院,让她在这个大城市中有了一片温暖的天地。这个天地很小,却是姚晨在北京的一个“家”。她不记得最后一次见胖姑娘是何时,人生中有一些人就是这样默默不再相见。

姚晨朗读鲁迅《阿长与》献给那些萍水相逢却给了我们温暖的人。阿长是鲁迅家的保姆,她是这个家的一份子,大大咧咧,却也心细。月嫂魏姐与姚晨朝夕相伴三个月,短短时间,却让一个家庭收获很多温暖。姚晨希望小土豆记住,他的一生会遇到千千万万人,而在他出生时便有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人,一直爱着他。

余光中先生说过;“一个幸福的译者,就是翻译的'人,他得以和弘美的灵魂朝夕相对,按其脉搏、听其心跳。”清华大学生物系毕业的程何,走上了音乐剧译配的道路。上学时因兴趣开始接触音乐剧,在数学课上她翻译了第一首歌。但程何还是选择了生物专业,一年过后,她发现这并不是她想要的。大二,她重拾音乐剧译配,选择为梦想奋斗。音乐剧译配是程何最开心的一件事,也是她不确定的事,不知道未来在哪里,但她还在坚持。

程何朗读塞万提斯小说《堂吉诃德》节选,刘阳高歌《我,堂吉诃德》中的歌曲《不会成真的梦》献给同样是译者的罗颖珊。“追梦,不能实现的梦;忍受,难以承受的痛……”为梦想穷尽一生追寻,待到长眠时分,心亦能安宁。他们是为音乐剧而生的“疯子”,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敢以此生,去求索遥不可及的梦想。

曹文轩第一次与父亲告别是在他来北京大学念书前。父亲为了让他体面地去上学,将一块珍藏许久的木材拿出来,为曹文轩打造了一个随行箱子,父亲亲自刷了几遍油漆。那个箱子装满了书本,装载了曹文轩难以忘怀的人生。最后与父亲的告别,是曹文轩心中的遗憾,好好活着是他对父亲最好的告慰。

曹文轩朗读《草房子》节选献给父亲。《草房子》一书是曹文轩童年的缩影,父亲在他的一生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这一条幽静深远的人生长路上,父爱伴随着他一步步走向远方。曹文轩将与父亲绵长的回忆一点点记录在《草房子》当中,用这次朗读怀念父亲。

李立群在台湾戏剧届被人们称为是骨灰级的演员,而二十念前他来到北京成为活跃在荧屏上的一位不等戏不挑戏的一位拼命三郎,他所出演的人物包罗万象,在他描摹世间百态的戏剧人生背后是同样丰富精彩的人生。台北、母亲、北京是他记忆的关键词,面对两段生命中无可回避的告别,告别故乡、告别至亲他都选择了平静的感恩。他把人生珍视为一个演员的库藏记忆。

李立群朗读老舍先生的《我的理想家庭》献给母亲。北平的家,一儿一女,惬意的生活在老舍先生笔下被描绘得栩栩如生。李立群的母亲告别故乡北京已多年,李立群多次邀请母亲重回北京,但她始终不愿,只愿铭记心中刻画出的故乡。在母亲的心里,故乡依旧是红墙绿瓦的样子。

“为了国家和军队的荣誉,甘愿流血,甚至牺牲。”维和任务中危险无处不在,军人的使命,为国争光的荣誉感驱使维和部队的战士们义无反顾前往最危险的地带,进行维和任务。申亮亮便是其中一员,离开祖国前往马里,没有人能想到他无法再回家,这次的离开便是他最后一次与家人的告别。朗读嘉宾张国强现场为维和英雄的故事落泪,一度情绪失控。在电视中张国强演绎了许多军人角色,那份使命感,他深有体会。跨越时差,在离家万里的地方,有这么一群维和英雄们在守护着祖国的平安。

朗读嘉宾张国强和六名维和战士朗读西蒙诺夫的《等着我吧》,献给所有维和战士的家人们。“等着我吧,我会回来的。”这是战士们对家人,对祖国许下的承诺。在维和战士的身上,永远没有“为什么是我”,而是抱着为什么不是我的决心,用血肉之躯保卫着人民安全。

有一种告别是背井离乡,王蒙人生中几次告别养育自己的土地。带着妻子孩子从北京离开前往新疆,16年后,他又从新疆离开返回北京。在新疆的生活,给王蒙留下太多,他亲眼看到这片美丽的土地,看到维族人民的生活方式。告别让王蒙见识到更多的风景。

王蒙朗读自己所著小说《明年我将衰老》选段献给妻子和三个孩子。告别虽然有酸楚,但也在丰富着生活。王蒙将青春挥洒在新疆,告别新疆后他一直在想念那片土地。年岁已大,但心却不老,在王蒙的朗读中、文字中,是他对生活的理解,是人生不悔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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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猎狗读后感汇总


哪些作品的文案模板值得我们参考?最近阅读了作品,他不但文笔一流,又常能发抒别人所不敢发之诤论,直如文坛的空谷足音。 阅读时做好笔记,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者观点,探索“第七猎狗读后感”是一次非常有趣的旅程请一起加入我们,请您详细阅读本文!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1

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讲的是:赤利是老猎人召盘巴最忠心耿耿的猎狗,经常召盘巴出生入死,但是,有一次,召盘巴在打野猪的危急关头,赤利准备去帮忙,却被大蛇缠住。赤利在草丛中与蛇搏斗,召盘巴误以为赤利贪生怕死不去帮忙,要杀死赤利,召盘巴的孙子偷放了赤利。后来赤利却又用自己的生命挽救了召盘巴一家的生命……

读完这这篇文章,我很为赤利的忠心耿耿和不计前嫌而感动,我也为赤利鸣不平,召盘巴太糊涂了,他和赤利所产生的误会完全是可以化解的。召盘巴应该想一想,赤利以前每次都肯为他出生入死,为什么这次却不去救他呢?赤利在他搏斗时在草丛中干什么呢?

只要召盘巴仔细的想一想,去看一看,误会就能迎刃而解了。如果赤利把搏斗后的死蛇咬出草丛就也不会产生这种误会了……

赤利在被主人打,又差点儿被主人杀的误解里仍对主人无怨无恨,真是忠心耿耿好猎犬。在主人最危急的时候,赤利又用生命去救他,赤利这种不计前嫌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假如我们都像赤利一样不计前仇,不小心眼儿,不小气,那么我们的社会该会多么和平。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大度一点,互相谦让,每一个人都是这样,这样的社会,大家一定很向往吧?那么,让大家一起努力吧!构建和谐社会!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2

今年寒假,我看了动物**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第七条猎狗》,因为文章里讲到了许多动物朋友,所以特别吸引我的眼球。

文章主要讨论:作者和他的动物朋友有各种各样的冒险经历。他和他的队友们去了狼窝探索谜团,目睹了野兽之间的大**。他将把一些被猎人打伤的小动物从困境中拯救出来并**它们。

生命是残酷的,但也是顽强的。动物并非只为人类而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也有自己的生存圈。动物们一生要经历各种生死存亡的搏斗,才能活下来。

这对它们来说并不容易,需要智慧、信心和勇气。看着这本书,听听作者讲述的一个个故事,我仿佛走进了西双版纳的丛林,看到了狮虎搏斗的精彩场面,看到了牛的憨厚、猴的机敏、山豹的勇敢、孔雀的美丽、双角犀鸟的贤惠。作者还在书中建立了狼、狗、豺三种动物的档案,仔细地讲述了他们的动物学分类、地域分布、自然界的位置、行为特征、趣闻逸事。

这也让我增长了不少关于动物的知识。

听了我的介绍后,你一定对这本书有了初步的了解。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动物也有感情。

只要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我们就会成为好朋友。无论什么动物,生命的价值都是平等的。动物的生命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生命是宝贵的。

《第七条猎狗》虽然是一篇短篇**,但内容却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召盘。它非常喜欢打猎,却没有一条得心就手的好猎狗,而养的六条猎狗都因为意外的事故送人了,他为此常常引以为憾。第七条猎犬叫切利。是一个士兵寄给他的。

威猛的赤利撵山迅如风,捕猎猛似虎。可是,就是这样一条好狗,却在泼水节那天遭到主人召盘的毒打。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一次捕猎中,他们发现了一只五六百斤的大野猪,召盘仗着自己手中有枪、脚下有狗,对着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被激怒的野猪向召盘冲了过去。召盘赶快呼唤赤利,却不见赤利的踪影。巧合的时,在这个关键时刻,野猪被树枝卡住了,叫牌趁机杀死了野猪。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3

读了《第七条猎狗》,我被故事中的猎狗“赤利”给感动了: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可是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赤利遭遇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有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这生命悬于一发之际,赤利却藏在草窠里,不来解围。幸好野猪被榕树的树杈卡住,他才躲过一劫。老人十分痛恨因胆小而背叛自己的赤利,狂怒之下,他把赤利绑起来痛打,还开锅烧水准备把他杀死,读后感《《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怜惜赤利,割断藤条把它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老猎人哪里知道,就在他与野猪生死搏斗的同时,一条剧毒的眼睛蛇正在草窠里向他袭击,赤利那时也正在与毒蛇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搏斗……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与正在放牧的召盘巴、艾苏苏相遇,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没有备足武器,眼看就要遭遇不测。这时,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 当太阳当顶了,雾霭散尽了,艾苏苏搂抱着昏迷中的赤利,疲惫地往芭蕉寨一步一步地走去。一路上,艾苏苏一直深情地呼唤着“赤利!”在召盘巴的'眼前,总晃动着槟榔树下那一幕,老泪从他的眼角里滚落下来。

读到此时,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狗也会知恩图报,自给自足,它不顾主人的嫌弃、冤枉,拼死相救,更不要说我们人类了。这本书还交给我一个很重要的道理:我们要爱护动物,因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4

原创: 侯培希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让我们见多识广,读书,能让我们有丰富的知识。捧着书就像走进知识的海洋,我有很多书,其中,《第七条猎狗》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猎人召盘巴先后养了七条猎狗,前六条召盘巴都不满意,只有第七条猎狗赤利,它勇猛善战,反应迅速。召盘巴对赤利宠爱有加,但在一次狩猎中,召盘巴和一头野猪搏斗时,赤利却不见了,原来赤利在草丛中和眼镜蛇恶战,但不明就里的召盘巴逃过一劫后,觉得是因为赤利的“临阵脱逃”伤透了赤利的心,他决定杀掉赤利。赤利在艾苏苏的帮助下才得以逃脱,不过赤利对主人的衷心始终没变,在一次与猎豹搏斗中,赤利差点丧命,从此,召盘巴改变了对赤利的看法。

赤利的衷心让我想起我看到的一件事情来,有一次,我在路上看见一只长得很漂亮的小狗,都饿得只剩下皮包骨了,不过身边堆着很多食物,但是都坏了,我向路人打听到,这条小狗以前经常跟主人来这里玩,听说这条小狗以前是条流浪狗,主人看它可怜,就把小狗养在了自己的家里,有一次,这条狗和它的主人又到这个地方游玩,突然主人接了一个**,就对狗说道:“我要去上班了,不能带狗,我一会就回来你在这里乖乖等我回来接你。”很遗憾的是这个主人走后没多久就出车祸了,再也没回来了。

但狗主人离开后,它一直在这里等着,怕主人找不回来,根本不肯离开。就这样等呀等,过路的好心人看着它很可怜就会给它放一些食物在这里,不知是因为伤心的没胃口,还是希望等到主人一块吃,看,打扫卫生的过来了,这些本来很好吃的食物因为时间放长了都变质了,需要被扫走了。我听说了狗和主人的事。我很伤心,所以给了狗一些饼干。后来,我不想太难过,所以离开了。

虽然狗没有救主人,但我看到了主人的等待和衷心。

“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的同伴”我们要爱护动物,因为动物是我们的朋友。这就是我最喜欢读的书─《第七条猎狗》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5

我读了《第七条猎狗》之后,感到《第七条猎狗》的确是一本好书。这是兽王沈石溪的作品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三种动物的故事,即狼,狗和豺狼。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芭蕉寨老猎人召盘巴在四十年里养了七条猎狗,可是养了六条猎狗都不称心如意,所以他常常为没有一条好猎犬而唉声叹气,第一条猎狗腿太短,第二条猎狗太胖,第三条猎狗笨头笨脑,第四条是只母狗被公[内容来于斐-斐_课-件_园狗拐走了,第五条满身长疮,第六条猎狗踩了猎人的夹子。第七条猎犬是军犬后裔,召盘巴爱犬如爱子,他宁愿自己顿顿素菜淡饭,也要让这条猎狗沾沾荤腥,由此可见他非常爱这条猎狗,他给这条狗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赤利”(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剑)。

赤利在追逐猎物时总是第一个冲到他面前。他深受召盘巴的爱戴。可是在一次狩猎中他们遇到了一头凶猛野猪,召盘巴以为凭借他多年的狩猎经验,可以将眼前的这一头野猪打死,可是他这一枪打到了野猪的耳朵,野猪被激怒了,发了疯似的向他们冲过来,就在这时候召盘巴想让赤利来为他争取一点时间他好填好火药枪,可是赤利却跑了,这让召盘巴感到非常生气,幸好野猪被大榕树卡住了。

召盘巴非常生气。他不知道为什么在最需要他的时候背叛了他。一怒之下,他决定杀了他。他的小孙子和赤利的感情很深,就悄悄地把它给放了,赤利回到森林后感到很委屈,因为那天老猎人正在和野猪搏斗时,后面有一条毒蛇,赤利正在与毒蛇搏斗,当吧毒蛇打败后马上回来了,召盘巴以为赤利临阵托逃。

回到森林里,奇利仍然很强壮,生活得很好,成了一群豺狼的首领。

召盘巴卖掉了猎枪,决定不再打猎。闲暇半年后,他决定为生产队放牛。一天,他遇到了一群**的豺狼。召盘巴没有了猎枪,只有一把弩,箭也用完了,眼看就要成了豺的口中餐,这时赤利来了,与豺拼命撕杀。挽救了召盘巴,而自己却牺牲了。

狗是多么的真诚,多么的忠诚,就像赤利一样,无论主人再怎么对他,他都是一样真实,忠诚,他都会保护它的主人。狗是我们工作中最好的朋友和同事,如警犬、缉毒犬和搜救犬。

盲人的眼睛是导盲犬。我们家的小狗很可爱,深受人们的喜爱。人类的生活离不开狗。

汶川大**时几百条搜救犬在搜救,震后每条搜救犬爪子磨出血了,疲惫不堪。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不想珍惜它们,爱它们,拯救一些流浪狗。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6

读《第七条猎狗》有感

读《第七条猎狗》有感

____(省、市、区、县)实验小学五年级四班刘澍

在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完了《第七条猎狗》这本书,我对动物是有灵性的说法有甚深了一个层次。猎狗,果真忠义,实乃狗中豪杰!

芭蕉寨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赤利,它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被召盘巴视为第二颗掌上明珠(第一颗是他的孙子艾苏苏),是猎人的骄傲。可是,泼水节那天,召盘巴却要亲手将赤利宰杀,惩罚它的胆小、不忠义。昼夜与赤利相处的阿苏苏(azusu)忍不住看到它被杀死了,于是她秘密地放开了它。

后来,在召盘巴快入豺狗之口时,赤利挺身而出,救了老猎人一命。

如果可以,我真想为赤利大喊“冤枉”。赤利是狗中的英雄。他怎么能轻易背叛召盘巴?那一天,在大黑山与野猪搏斗时,赤利不顾主人的生死,没有逃过一劫。相反,他救了老猎人的命!

因为在召盘巴同野猪搏斗时,并没有发现他背后虎视眈眈的眼镜蛇,是赤利在危机关头,不顾一切地与眼镜蛇搏斗,使召盘巴在蛇口下躲过一劫。召盘巴不知情,误以为赤利胆小如鼠,不忠不义,所以才萌生出杀死赤利,解心头之恨的念头。这难道不是天大的冤枉吗?

有了这样一只勇敢忠诚的猎犬,召盘巴理应该珍惜它!

后来在召盘巴快要被豺狗咬死时,赤利不计前嫌,一心向主,欲血搏杀,拼出一条血路,方才保得召盘巴爷孙俩平安无事。多么感人啊!在这样一只正义的狗面前,人类应该为自己感到羞耻!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许多多像赤利一样忠心的人,当然更多的是不忠心,为了一点利益就出卖自己领导的人,这样的人古今是层出不穷。我就举一个人尽皆知的例子吧。比如吕布,吕布。

他为了金钱利益,为了美色,居然一次又一次的出卖了对自己恩重如山的义父。但是像这样的人并没有取得好的结果。 最终,卢布死于无a葬地。动物是有智慧的,有思想的,有灵性的,他们没有人类杰出的可及发明,却有行动体现着自己的价值,我们人类也要向它们肃然起敬。

我希望动物能真正成为人类的朋友!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7

是一只猎犬。它忠诚,它强大,它驱风如风,它狩猎如虎。它为自己的主人付出了生命,它用自己庞大的身躯为主人挡住了那一群凶猛的豺狗。你们想要知道它的故事吗?

就让我来为你们讲一讲吧!

本文的主要内容是:它是老猎人召板巴的第七只猎犬。前六个要么死了,要么丑了,要么跑了。对于召盘巴来说,没有一条好的猎狗就像射手没有一把好的弓一样。

在召盘巴六十大寿是,曼岗哨卡的唐连长送给了召盘巴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它是捕猎的好手。召盘巴为他起名为赤利。可是有一天,召盘巴竟然要杀了它吃狗肉,召盘巴的小孙子艾苏苏为赤利求情,并在召盘巴上楼的时候放掉了赤利,突然,有一只野猪向召盘巴扑去,赤利竟然没有上去救召盘巴,他十分生气。

但他知道在对付野猪的时候,有一条蛇盯着召板巴,赤利帮他对付了那条蛇。赤利现在成了野狗,它当了一群母猎狗的首领。而召盘巴不再打猎,赶起了牛。

有一天,召盘巴赶牛的时候,那群母狗冲到召盘巴跟前,一旁的赤莉冲过去保护它的前任主人。最后,一只母猎犬咬了赤利的腿,露出了她的骨头。召盘巴抱着昏迷中的赤利走向他们的家。

连一条狗都懂得忠心,愿意为它的主人复出它的生命,可是我们人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比它更懂得真心呢?我们如果要选择了一个公司,一个首领,一个朋友,就应该为他做自己可以付出的一切,对他忠心,不能因为一点点利益就背叛他,也不能在他不景气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就离开他,假如这样的话,呢么你连一条狗都不如。

在现实生活中,像赤利这样忠诚的人很多。当然,他们更不忠诚。他们为了一点利一出卖他们的领导人。这样的人层出不穷。我就举一个人尽皆知的例子吧。比如吕布,他为了金钱利益,为了美色,居然一次又一次的出卖了对自己恩重如山的义父。

但是像这样的人一般都没有好下场,最后吕布还是死无葬身之地。

连一条狗都懂得忠心,呢我们人就应该不它做得更好!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8

今天是周六,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第七猎狗》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篇小说的内容是这样的:老猎人召盘巴一直为得不到一条好猎狗而发愁,终于,在他生日的`那天得到了一只品种优良的军犬——赤利。猎狗赤利勇猛善战,深受召盘巴的喜爱。可是赤利在泼水节前做了一件让召盘巴意想不到的事。老猎人召盘巴决定要打死赤利,幸好被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所救,才让赤利逃进黑山。在黑山里,赤利做了豺群的首领。其实赤利是被冤枉的,那天它去对付正想咬召盘巴的蛇,只是召盘巴没有看见,才误以为是赤利在逃跑。但是赤利并没有憎恨它的主人,反而在它的主人快要被豺群咬死的时候,赤利却挺身而出,用王位和血水换回了召盘巴的平安无事。

读了这篇小说,我知道谁都有被冤枉的时候,我也被冤枉过的。

有一次,班长罚我和几个同学站着,其中有几个同学决定下课打班长。下课了他们都在打班长,只有我在安慰班长,第二天班长没来上课,老师还以为是我把班长吓得不敢来学校,所以就把我给批评了一顿,第三天班长来了,他告诉老师真相后,老师这才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跟我说了一声对不起。

每个人都有被冤枉的时候,只要对他们说出事情的真相,他们就会原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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