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子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8-10 孽子读后感2023孽子读后感范文。
读书是一种思维的训练,人格的修炼,作者写的作品总是让人感触颇多。一篇简单实用的作品读后感怎样写?以下是一篇关于“孽子读后感”的深入探讨和分析。
孽子读后感 篇1
何为孽子,初看书名,我不明白。直到书页的最后,我想,这是一群很难找到归处却渴望一个归处的男孩们,他们好像生活在最肮脏的地方,在花园里寻得片刻栖息与自在,外界的种种他们无处逃避就选择了这处地方,阿青无数次的回忆起和弟娃的相处,无人慰藉的时候,小时候短暂的温情是支撑他的良药,所以在半夜惊醒感觉有人摸他的时候他逃跑了,他好像又活回自己了。故事通过“我”阿青的叙述将一切娓娓道来,龙子和阿凤的故事大概是整本书最高潮的部分。没有自由,宁可死。阿凤他爱龙子吗?我想一定是爱的,只是他太倔强,太固执,他说他没有心,别人说他是野凤凰,龙子同样太执着,刀子捅向的,何尝不是他自己的心,他在莲花池旁仿佛看到火光坠落,他们的爱太决绝,阿凤太害怕,害怕被束缚,害怕固定的居所,与其说他太矫情,不如说生活大抵如此,一瞬的心动太简单,阿凤许是害怕。
小玉此人,表面放浪,实则最孤独,他好像是嘲讽着所有人,所有事,却同样有割舍不下的樱花梦,书里有一个细节,傅老爷子给吴敏表的时候小玉羡慕的说“我什么也没有”,他的圆滑让他在世间的任何地方都能自如的应付。
书中的父辈们,饱受着和孩子同样甚至更深的苦痛,阿龙的父亲,至死不和他见面,阿龙从傅老爷子的嘴中知悉父亲也承受了许多,傅老爷子也因为自己对儿子的过失而内疚一生,老爷子反复地让“我”回去与父亲和解。
安乐乡的落幕令人遗憾,他们终究敌不过世道,繁华只有一时,在外人眼里,他们是人妖,他们下贱,骨子里那只是一个个迫于无奈,无家可归的孩子,他们只能回到花园,在与外界隔绝的世界里挣扎生存。
很喜欢最后每个人写的信,鸟儿们各自飞往世界各处,到底是能找到位置而不是沉在阴沟里。最后,得不到的,失去的,盼望的,就随着奔跑的步调,散于风中。
孽子读后感 篇2
“有的人一辈子被童年治愈,有的人一辈子在治愈童年。”
读完白先勇先生的《孽子》以后最深的感触就是这个。
这群“青春鸟”,这群在公园莲花池放浪形骸的少年们,大多在用一生治愈童年,阿青一直在治愈自己的弟弟早逝的创伤;小玉做的“樱花梦”其实是为了寻找生父;吴敏为了刀疤王割腕、付出一切是因为他曾把从黑暗童年中拯救过吴敏;老鼠虽然总是以贯偷的形象出现,但只偷喜欢的物件从不偷钱也是在治愈自己匮乏的童年吧;傅老爷子拼了命地保护这群青春鸟,去孤儿院照顾孩子,也是在为自己当年逼死了儿子而赎罪……
爱、乡愁、父子这几个主题就像是书中悬在每个人心头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拼尽一切,大家都在追寻这些,都在治愈这些。与其说给这部小说贴上什么“男同纪实”这样的标签,不如说这只是一部“青春鸟群像集”,书中的这些十几岁的少年,褪去玻璃的身份,与我们没有任何区别——一样地挣扎着生长、一样地寻找爱、一样地在拼命守护、治愈自己的童年。
很感谢在夏日终结之前读到白先生的这本书,感觉还会读很多遍。
孽子读后感 篇3
在第二部之前我几乎是一边哭一边看,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画面总是反复出现在我的眼前,我觉得好像是,我是阿青。
我有一个朋友,她也叫李青,我们是小学的同学,我对她最深的映像,是一句话和和一些画面。那是我们语文老师对我说,她是一个很偏执的人,你要关心她多一些;那些画面,是我们两熬夜玩游戏,是我们一起吃辣椒炒饭,是我们复习生物男性生殖器时我们两半夜读书和讨论,还有是端午的时候跟着去她家半夜我把老鼠从我脸上抓下来,我发现她静静的打鼾,,我不叫她阿青,我叫她小青子。
她和阿青,给了我同样的感觉,不是关于和她们在一起的快乐,而是跟她们在一起的心酸。当我看到阿青破财不堪的油布屋子,我总是会想起那时候我和她一起去她祖母家的那个小茅屋,那是很旧的电视的,味道是让人迷恋但是令人反感的,馊的味道,油开了散发的香气和老人身上给我的重重的令人闷心的味道,那时候我不知道李敏镐,我不知道成均馆绯闻,我只知道那时候我们好像地下水道的小老鼠,那种营养不良然后浑身无光,那才是卑微的样子。
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常常使我陷入悲伤,我看到一个字,看到别人的一个眼神,看到一片叶子,我自然而然的想起很多以前的事。那些事好像约好了一样,在任何时候都能钻进我的眼睛,然后我满眼通红的走在路上,世界真小啊,人也真小啊。
我很开心看到阿青他们这群鸟儿,最终都飞回各自的巢穴,可是我同样很失落,因为我将看不到他们。我想阿青可能会有一个喜欢的男人,他们一起生活,又或者给他一个喜欢的女人,他们生生不息的活下去,这样的话,世上就没有那个公园了,有的只是空落落的,归于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凡人。我不知道什么是积极的东西,大概就是那种劝人看得开,讲笑话然后比如什么甜甜的爱情那种,我觉得那不是,以前很老的话,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说的好像是一种积极的,谁知道这种看似阳光满面的字,作者是在多少悲伤绝望中才明白。我大概看不来那些东西,我一向爱的是悲剧,我曾看过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那才是甜甜的爱情啊,为什么现在人们都那么流于表面?我看不来大喜大悲的东西,我更爱的是那些小小的人,他们身上的苦难是我一生再没有可以经历的了,我很遗憾,我活不了那么多人的样子,所以有时候觉得他们孤单,我很自责。这群孩子不是孽子,他们是天使,天使不是来自天堂,是来自地狱获得救赎才可以的。我想小玉一定能找到他的父亲,弟娃也一样会活着回来陪着阿青,父亲总会找到阿青,母亲大概得到佛祖的救赎了,被原谅了,这一生就不是在逃难和躲藏,每一个人,都会幸福吧
孽子读后感 篇4
读完孽子,有所思。深感造化的弄人,深觉人世的艰难。没有谁有错,也莫要问缘由,出生即意味着受苦,不在暗夜中忍受,就在暗夜中消亡。一生一世,如此而已,那些目光灼灼似火的少年们,当然也包括自以为身在其外的我们。人类的永恒困境,谁也不能豁免。
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彷徨街头,无所归依的孩子。这不是单纯的关于男同的作品,在这个隐秘的王国外,还有无数这样的王国,或在明处,或在暗处,或合伦法,又或者不合。还有无数这样的孽子,或逢着一场孽缘,为此背负一生的伤口,或在空旷无人的长街上,急切地、仓皇地逃窜,在漫长无涯的岁月里流亡和追寻,终于还是没有找到归宿。
哪怕永远不停地在奔逃,也注定是一场失败的战役,这失败是流淌在身体里的血,从一出生就不可逆转了。那些青春鸟儿们,生就面临不同寻常的,荆棘丛生的道路。不停地躲藏,逃离,终又兜兜转转,飞回公园的莲花池畔。他们从小就缺乏爱,所以他们的爱炽热灼人得紧,一旦动了情就意味着危险,像浴火的凤凰,像漫天的星火,哪怕明知道永远得不到重生回转。当时过境迁,又是年夜的满天星火,青春不再的他们会失魂落魄,恍如隔世:只有人不见,梦似的挂起。
即便如此,也还是在依旧继续生活,依旧做一个樱花梦,为着它不停地曳着疲惫的步子前行,就像在命运的轨道上,明知道得不到走出困境的答案,我们仍然会一刻不息地追问。生而为人。
小说线索环环紧扣,描写生动,文字深入人心。非常佩服这样的文字,也好久没这样佩服过谁的文字了。《孽子》真的不简单,很值得一读。(述职报告之家 WwW.Ys575.com)
孽子读后感 篇5
由于工作的原因,我经常和男男同性这个人群接触到,我们常常在一起聊天,听他们倾诉,了解他们的故事。在看《孽子》这本书之前,我感觉自己很了解他们,可在看了白先勇先生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的了解是一个旁观者自以为了解的了解,是表面的,是肤浅的。而白先生的了解是感同身受的,是深刻的。
这本书写的是上个世纪70年代生活在台北的一些男男同性群体的生活状态——不被承认,不被尊重,被家庭放逐,被社会排斥,身心都在漂泊,流浪。在追寻爱情与归属感的道路上伤得体无完肤。可他们却又是坚强的、善良的、温情的。阿青,救助过街上的一个痴儿;龙子救助一个脚有残疾的孩子,还给他做了手术;小玉很孝顺母亲,一直以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为生活目标,不断努力;吴敏对曾经抛弃他的而后得了脑中风的张先生不离不弃,尽心尽力的照顾;这些孩子对提携自己的师傅很孝敬;对有恩于他们的傅老先生知恩图报……这一切都让人很感动!
书中还写了三个悲剧的父亲,都是接受不了儿子是同性的事实。阿青的父亲挥动着没有装子弹的自卫枪悲愤痛苦的将儿子逐出家门。龙子的父亲将儿子放逐到了纽约流浪,直到死后才让儿子回来。傅老先生在儿子自杀后痛苦万分,疾病缠身,后来他一直在帮助这些流浪的男男同性孩子,这也是一种后悔和对儿子的接受吧。通过对这三个父亲的描写,更深刻的反应了社会家庭对同性的不接受,和不接受所带来的悲剧的结局。
这本书描写了阴暗,苦难,残酷与悲情同时又让我们感受阳光、坚强、善良与温情。同性本身就挺烦恼的,用书中的一句话说,这野性是血里带来的。而真正让他们痛苦的是社会家庭的排斥,不认可。随着社会的发展,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他们,希望他们越过越好吧!
孽子读后感 篇6
《孽子》读后感500字!
刚翻开这本书的时候,第一章内容很短。因为受到上一本书的影响,我以为是一章节一个故事,于是继续读第二章。读到十几页发现,原来这是连起来的呜呜呜呜。
一群处于社会底层的孩子,在白先勇笔下,尽情的展现了出来。他们大多数都是被父母抛弃的,尤其是和父亲有这解不开的仇恨。因为得不到爱被虐待,走进这个公园中,与其他和自己经历相同的孩子相依为命。
有一个可憎有可爱的杨教头管理他们,干的事无非是卖淫和偷东西。最开始的孩子阿凤很特别,在这帮孩子眼中格外显眼。主人公阿青,说不尽的惨,经历着艰难痛苦,因为和学校里一个男孩子发生关系被父亲逐出家门,开始了公园里的生活。
公园里的郭爷爷,用相机记录下来这每一个公园里的孩子的面孔,做成相册集,每一张照片都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还有博爱的傅姥爷,也是因为曾经逼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心怀愧疚,决定帮助公园里的孩子。
阿青就这样生活着,在酒店打工,后来在他们一起开的安乐乡帮忙随后又去照顾傅姥爷,直到他离世。
这本书的情节很多,故事很多,看的人很揪心。那是的台湾,还处于国民党刚刚登岛,战争残余期间,混乱无助,像那帮孩子一样……
白先勇的书真的是太赞了,要内容有内容,要情节有情节,要细腻有细腻…
孽子读后感 篇7
有情皆孽,无人不苦
并没有将这本书当作一本同性小说来看,初次听闻,只是因为作者是鼎鼎大名的小诸葛白崇禧之子。然而当全书阅毕,才惊叹于作者对这一群体的感悟之深。
可究竟什么是爱情?千百年来谁也不能给它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它是否只能存在于异性之间?那么同性之间的感情又该如何界定?因为它生来就带着不为主流社会所认可的原罪,所以就要被烙上不洁肮脏的污名吗?
可是,爱情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冥冥之中这两个人会相爱,除却荷尔蒙的干扰,有没有灵魂上的交融?是什么力量能让一个男人杀死另一个他深爱的男人?就因为他想要他的心,而他却生来没有心。
心是真情的归宿是信仰的彼岸,一旦相爱就要把它交给对方。如若无心,这份滚烫的情将何以安放?
自小被弃,流离于孤儿院,没有亲情没有关爱没有寄托,阿凤又怎么可能会有心?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那只能发生在浪漫的幻想中,当权贵家的痴情公子龙子与自幼颠沛孤独乖僻的阿凤刹那相逢,是情的开始,也是孽的开始。身份的悬殊,地位的差距,还有性别这鸿永远跨不过的天堑,注定了他们要尝尽人间至苦。
然而他们还是渡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在乡下的小屋避世同居,执手相看。这场注定了的幻境,如露亦如电,直到阿凤以50块钱的身价将自己的一夜卖给了别人,悲剧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一个是单纯得只想要真心的贵公子,一个是贫贱得付不出真心的穷小子,能维系他们的,只有这份似真似幻的情。而情是什么?情是孽,情是苦……
当龙子疯狂地嘶吼着:我要你跟我走,跟我回去,阿凤凄然地回他:你要什么?你想要我的心么?可我没有心,没有那东西……!龙子的刀刺进了他的胸膛,血是热的,心……是烫的。
得到了答案的龙子从此后成了孽子,被父亲驱逐到了美国并要他在自己活着的时候永远不要回来。这个失了心的龙子像幽灵般在纽约的黑暗角落游荡了十年,尝遍了人间所有的辛酸和痛苦。
因为爱上了同性,阿龙成了孽子,因为爱上了同性,李青成了孽子,还有傅卫,还有吴敏,小玉,老鼠……
这群青春鸟尚且有个鸟巢,而那些将他们逐出家门口口声声骂着畜生却在心里滴血的老父亲呢?阿龙的父亲生受了十年的折磨,亲儿在世却永不相见……李青的父亲坐在昏暗的破屋里,是不是也会想起自己私奔的妻子夭折的小儿……?而傅卫的父亲,在儿子自杀后的余生里一直过着苦行僧般的日子,将一切的情感压抑在心底直到死去……
既然爱得这么艰难,那为何还要爱呢?或许这就是人,万般复杂又纠结不堪的生命。
有情皆孽,无人不苦。唉,一笔风流债,千般苦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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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春望读后感范例
作文与我们的日常学习密切相关,写作文能够培养我们的文学素养,写好作文一定要专注要心无旁骛。作文怎么样才能写得好?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春望读后感范例”,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春望读后感 篇1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贱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这是出自唐朝大诗人杜甫之手—《春望》。读完这首诗,我感慨万千。
我仿佛看到了诗人的忧愁。春日明媚。山河依旧。
可国都却已沦陷,乱草丛生。国破家亡,生死离别,诗人感觉到连花儿都在伤心的落眼泪,鸟儿也被惊吓得心慌意乱。战争爆发已经三个月了。这时,如果诗人能收到家人的来信,那就比金子还珍贵了!
这句话体现了诗人十分思念家里的人。焦虑无奈之中,诗人使劲的搔首解愁,突然间他觉得自己的头发在一天天的变少,几乎都不能插发簪了。簪是用来扎头发的首饰。在古代,它也被用来把帽子系在头发上。
我从题目中的“春”字感觉到写这首诗的时间应该是在春天。诗人在诗中看到了什么?诗人看到了春天的美丽。
可却看不到国家的兴旺。现在正是战乱期间,也不知亲人们是否健在,他多么想看见自己的亲人。从这首诗中,我感受到了诗人的爱国情怀。诗人很悲伤,他的白发几乎不见了。
从“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这句诗当中,我更加体会到了诗人浓浓的思念之情,和他的担忧。一封简简单单的家书却比万两**都珍!
全诗体现了诗人的无奈加悲伤。
一首好诗必须包含深情。诗越深,味道就越浓。我国古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的《春望》就是一首充满忧国思家感情的好诗。
这首诗写于公元757年3月,安史之乱时。在美丽的晚春三月,诗人目睹了人们被叛军抢劫。山河依旧,物事人非,竟管草木欣欣,印入诗人眼中的却是满目凄凉。因此,诗人不禁发出了: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感叹。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这几句诗,把国事家事紧紧联系在一起,生动地写出了战争带给人民的灾难和诗人憎恶战争、关心国家安危的爱国精神。
回顾中国的历史是一副漫长的战争图景。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到明清,历代统治阶级为了争取权利的至高无上,一次次发动战争,人民饱受战争之苦。
到了近代,则更是内忧外患,战火连绵,人民得不到安宁,国家得不到发展。
在两场战争中,中国不仅失去了最大的艺术宝藏圆明园,还失去了许多宝贵的土地和无数的金银财宝。
抗日战争虽然是维护国家尊严和领土完整的正义战争,但也给人民带来了无尽的苦难。日本强盗在中国实行的“三光”政策,使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啊。好不容易赶走了日本侵略者,老蒋又发动了内战,八年抗战再加三年内战,中国真正变成了一个满目疮痍的贫困国家。
只有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年里,这个国家才真正发展起来。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人们安居乐业,生活得到极大改善。这一切,都只能是在没有战争的和平年代里才能做到啊。
《春望》选自杜甫写的《全唐诗》,杜甫是宋朝的一位现实主义的爱国诗人,字子美,字号是少陵野老。
这首诗写于公元757年3月,是安史之乱。在美丽的晚春三月里,诗人目睹了人们被叛军抢劫的种种悲惨场面。他情绪激动。于是作者就写出了这首著名的诗篇。
诗歌《春望》开始两句:“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写出了当时山河依旧,物事人非,虽然是草木欣欣,但印入诗人眼中的却是满目凄凉。因此,诗人不禁发出了:
“祖国的大好山河一片凄凉的叹息。”
诗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写出了诗人在极度伤感的情况下,看到花都想流泪,听见了鸟的叫声都会心惊。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生动地描绘出了战火纷飞连绵,已经打了三个月还不停,在这时想要得到一封家书比得到万金还难,头发变白了还很稀疏,就是白发也所剩无几了,连簪子也插不上去。
这些诗歌将国事与家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写下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和诗人痛恨战争、关心****的爱国精神。
战争给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和痛苦。我生在和平年代,有好的教育和好的条件,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如果我生在战争年代,没有好的教育和好的条件,我会变得怎样?所以我应该珍惜这个学***会,努力学习。
春望读后感 篇2
陈望道先生受西方传统修辞学的影响较大,也是这本书的一大成功之处,正如新加坡现代文学家郑子瑜先生所说:“真正不顾复古派和礼拜文言者的对抗,采用由西方东方传入的科学的研究方法,彻底将中国的修辞学加以革新……”追根溯源,西方古典修辞学即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把修辞学分为两种功能,以逻辑来说服论证和以审美来打动人。据此,陈先生在“引言”第二小节中谈到修辞在使用中的“三境界”,一是“记述的境界”,二是“表现的境界”,三是“糅合的境界”。
其实重要的是前两种境界,即一个是“以记述事物的条理为目的,在书面如一切法令文字,科学的记载,在口头如一切实务的说明谈商,便是这一境界的典型。”另一个是“以表现生活的体验为目的,在书面如诗歌,在口头如歌谣,便是这一境界的典型。”从中引出陈先生最为脍炙人口的区分,即“消极修辞”(或修辞的“消极手法”)和“积极修辞”(或修辞的“积极手法”)。
陈先生指出,“消极修辞”有四种:a.意义明确。
即把意思分明地显现在语言文字上,毫不含混,绝无歧解。指出应使用意义明确的词语,明确词与词的关系,区分主客体。b.
伦次通顺。依顺序、相衔接、有照应的语句,称为伦次通顺。c.
词句平匀。选词造句以平匀为标准,即要求平匀而没有怪词僻句,匀称而没有驳杂的弊病。d.
安排稳密。要求注意词句的安排,要切合内容的需要,要有切境切机的稳和不盈不缩的密。
颇为赞同陈先生“消极修辞”与“积极修辞”的观点。对于小学生来讲,更应提倡“消极修辞”。《语文课程标准》所提出的“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不就是陈先生倡导的“消极修辞”吗?
然而,在实际教学中,教师不能不提高写作要求,追求语言美和修辞美。常常遇到很多老师要求学生写作文开头:“童年就像一片海滩,里面有无数珍贵的贝壳。
童年就像一个有无数美丽花朵的花园。童年就像一场梦,里面有无数美好的回忆。现在让我给你讲一个最有趣的童年故事!
”有学生写其他文章时,就把“海滩的贝壳”“花园的花”换成“天空的星星”“水里的鱼儿”,照样能得到高分。不少老师要求学生写结尾一定要点明中心,写出启示,诸如“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道理”之类的话,我称其为“启示病”。我也常常对老师们说,不要指导学生写八股文,要“我手写我心”。
说这句话时,底气不足。现在,将《修辞学发凡》与《开明国语讲义》(夏丏尊、叶圣陶、宋云彬和陈望道先生合编),认识清晰了,底气足了。叶圣陶先生指出,“做八股文又是代圣贤立言,不许发表自己意见的;所以要八股文做得好,先要自己没有思想没有话说才行。
就其影响而言,中国学术思想一直处于僵化的停滞状态。”顾炎武先生在《日知录》中指出,“股者对偶之名也。”“成化二十三年会试,《乐天下者保天下》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中间过接四句,复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谓之‘大结’。
……每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般,其次第之法亦复如之。故今人相传,谓之八股。若长题则不拘此。
”八股之风害人不浅啊!当下应试之风观照下此风愈演愈烈:小学生抄写范文,仿写范文,“宿构文”遍地皆是;教师指导学生修改作文,全然不顾儿童接受心理,盲目使用“添加剂”,即添加所谓的“好词好句”。
此风该刹矣!
胡适先生当年大声疾呼的“须作八事入手”的话语,如今依然熠熠生辉:“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
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滥调套语。
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胡适《文学改良刍议》)他懂得革命者当革其精神,同时亦当革其形式。陈望道先生亦如此。
“改错当先”与“求美居后”
为了说明“消极修辞”和“积极修辞”的区别,陈望道先生用《论语》中“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表明 “直写胸臆,家常谈话”,符合他对修辞的“意与言会,言随意遣”的要求,即“修辞立其诚”的要求。
周振甫先生曾批评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抛弃了“修辞立其诚”的原则,他说:“《发凡》里讲消极修辞,注意:‘一,意义明确;二,伦次通顺;三,词句平匀;四,安排稳密。
’没有注意到作者根据他所要表达的情意来确立命意谋篇,假如作者违反他的情意,说了假话,即不符合‘修辞立其诚’的要求……。《发凡》里不讲命意谋篇,只要求‘意义明确’,那么说了假话,也可以说得命意明确的,就把‘修辞立其诚’的要求抛弃了。”
联系本书的引文来看,陈望道先生并未抛弃和忽视“修辞立其诚”原则,如他把修辞定义为“调整语辞使达意传情能够适切的一种努力”,修辞要“以‘意与言会,言随意遣’为极致”,并认为“修辞以适应题旨情境为第一义”,这都是“修辞立其诚”的体现。这恰恰与叶圣陶先生的“写文章跟说话是一回事儿”的观点一致。叶老指出,“写话是要写成的文章句句上口,在纸面上是一篇文章,照着念出来就是一番话,上口,这是个必要的条件。
”(叶圣陶《写话》,《怎样写作》)
陈先生认为,在文章内容方面如能具备明确和通顺两个条件,对于记述大体已算称职了。先说明确。陈先生指出,“要明确就是要写说者把意思分明地显现在语文文字上,毫不含混,绝无歧解”。
要努力做到内容明确、表达方式明确。内容本身上的明确不难理解,表出方式上的明确包括“应用意义分明的词”、“应使词和词的关系分明”和“应分清宾主”。陈先生举“以上”为例,让人读来顿觉明了。
“例如‘以上’两字,便有两种数法:1,作连身数,从本数数起,如说‘二以上’,便是说从二数起直至无穷;2.作离身数,从本数的下一数数起,如说‘二以上’便是说从三数起直至无穷,‘二’的本身却不在内。
诸如此类尽当审慎斟酌,可避则避。”试想,平时说话写文章有几人能做到“意义分明”,小学语文教师更应如此,培养小学生良好的说话写作的习惯,至关重要。教师若希望辨别出学生习作中意义不甚分明之处,就应当处处培养良好的语感。
著名特级教师贾志敏先生便是语感极为敏锐的典范,每次听贾老师的课,总叹服他深厚的语言功底,令吾辈汗颜。有一次,他和我通**,谈到教材语言的规范性,举了一个例子,在苏教版四年级《推敲》一文中有一句话,“唐朝有个诗人叫贾岛,早年因家境贫寒,出家当了和尚。”贾志敏老师认为,这句话是病句,“早年因家境贫寒”前缺少主语,应在前加一个“他”才算说清楚。
还有一句“这时,正在京城做官的韩愈,在仪仗队的簇拥下迎面而来”,贾老师认为“仪仗队”不准确,应该改为“护卫队”。课标审查组的专家杨再隋先生听了贾老师的课也赞不绝口,他说,《推敲》这一类的课文,没有深厚功力的老师是上不好的。
再说通顺。陈望道先生指出,“能够依顺序,相衔接,有照应的,就称为通顺。”真是精辟!
我们经常指责学生的作文不合逻辑,但没有哪个老师能像chen先生那样全面地分析平滑的事物。“顺序有关于语言习惯的,有关于上下文的情形的。”“所谓顾及上下文,便是上文所谓相衔接,普通也称相贯串。
”“照应的事,无论在材料的取舍上,语言的表出间,都颇重要。”这是陈先生对这三点的进一步诠释。三点之中,我认为最难做到的是“相衔接”。
在沪教版五年级下册《慈母情深》中有两段话:
那天母亲数落了我一顿。数落完,又给我凑足了够买《青年近卫军》的钱。我认为我没有权利用那笔钱为我自己或我母亲买任何东西。
就这样,我有了我的第一本长卷。
“就这样”体现了自然段之间的衔接,“这样”就是上文这件事。如果没有“就这样”,“气即不贯矣”。类似的词还有“因此”、 “总之”、 “那么”、“由此可见”、“综上所述”、“但是”、“然而”、“可是”、“相反地”等,一般叫过渡词语。
教学时若关注到“承接处”这些词,对学生把文章写通顺大有帮助。清代唐彪《读书作文谱》(五)曾经说:“文章不贯串之弊有二:
如一篇中有数句先后倒置,或在数据辞意少碍,理即不贯矣。承接处字句或虚实失宜,或反正不合,气即不贯矣。”
我妈妈从来没有给过我这么多钱。我从来没有一次给我妈妈这么多钱。
这句中的“还”和“也”能否去掉?其实,这两个词体现了前后意思间的联系,若去掉,属于“辞意少碍”。如果我们经常进行这样的考据,对语感的培养大有裨益。
读至此,我想起了黎锦熙先生在1938年撰写的《各级学校作文改革案》一文中倡导的“改错先于求美”:“通”“不通”的问题还没解决,就净说些“美”“不美”的鬼话。今矫此弊,故以改错当先,求美居后。
教育家李希贵先生也在《今天我们怎样教语文》中强调,语文要更加语文化,语文要轻装上阵,不再负重前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如果通过语文课程学习,真的“能够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这也就足够了。”
词句平匀”与“安排稳密”
上文所说仅指内容上要具备明确与通顺两个条件,陈先生又提出,在语言上应注意“词句平匀”与“安排稳密”。
所谓“词句平匀”,意为“平易而没有怪词癖句,匀称而没有夹杂或驳杂的弊病”,“消极的达意的选造词句,最好拿它做标准”。于是,陈先生提出,这种语言应该具备三个条件:地方性、现代性和通用性。
目前,小学作文教学存在误区。写得越具体、越生动越好。其实,朴素朴素的语言应该是我们的追求。这并不意味着文章的篇幅一定要短,而是要看作者的表达是否简洁明了,是否有效。
汪曾祺先生在《说短》中指出,“要使语言生动,要把句子尽量写得短,能切开就切开。”“现代**的语言大都是很简短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觉得海明威比曹雪芹更接近我。
” 鲁迅先生也说,“我写《徙》是这样开头的:‘世界上曾经有很多歌,都已经消失了。’我出去散了一会儿步,改成了:
‘很多歌消失了’”。六年级一篇课文《欧阳定稿》中的欧阳修也是这样:欧公文亦多是修改到妙处。
顷有人买得他的《醉翁亭记》稿,初说“滁州四面有山”,凡数十字;末后改定,只曰“环滁皆山也”,五字而已。
有时候,看有些同学的作文,很为他感到可惜:明明用一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偏要绕上几个圈子,偏要加上成组的修饰语,偏要用上几个长句子,偏要让别人阅读起来有障碍。正如叶圣陶先生所说,“心里要有读者,首先要让读者能懂你的意思,不要‘做’,不要说别人不懂的话。
”记得做老师时,我发现班级里有不少女生语言啰嗦,爱写长篇大论,读来不知所云,于是,就带着学生阅读汪曾祺先生的作品,希望用汪氏平白如话的文风来改变学生的不良语言习惯。比如,汪曾祺在《童年的病》中写道,“我的蜜枣已经吃完了,父亲又塞给我一颗,回家!” 第二颗蜜枣吃的过程简单带过。
怎么收拾东西的,怎么告别的,怎么回家的,仅用两个字概括。再如,汪曾祺先生的《干丝》中是这样描述的,“煮干丝不知起于何时,用小虾米吊汤,投干丝入锅,下火腿丝、鸡丝,煮至入味,即可上桌。不嫌夺味,亦可加冬菇丝。
”清楚、明白,正是陈望道先生说的“语句平匀”。
所谓“安排稳密”,即“词句对于内容的需要,至少要有切境切机的稳和不盈不缩的密”。陈先生强调,“写说者的目的何在,内容的情状如何,便是决定所用词句是否贴切的最重要的关键”。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写作目的决定了语言表达,目的不同,词句的安排也不同。
”什么是经典?常说为经,常念为典。经典标准有三:
一是达到了空前绝后的高度;二是上升到理性,具有长期的指导意义;三是经得起重复引用,能不断释放能量。陈望道先生的《修辞学发凡》堪称经典,难怪叶圣陶先生评价此书:“有了这部书,修辞法上的问题差不多都已头头是道地解决了。
”磨脑子的过程是艰辛而愉悦的,虽只读懂了一点皮毛,但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读书是种一棵属于自己的树。
完稿于 2016年11月10日
春望读后感 篇3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这首诗出自于杜甫的笔下,诗名《春望》,是杜甫在安禄山的军队占领长安后写的。杜甫旅居长安,时当暮春三月,他看到便地战火,便回想起了自己的家人,不由得见花流泪,见鸟悲痛。见到一封家中寄来家书,就像得到万金一样珍贵。渐渐地,自己越来越老,头发越来越稀,都快插不上簪子了。
这首诗将杜甫当时悲痛的心情与思乡的迫切刻画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当他看到国家败破,城池残破,城中杂草丛生的景象,心中不禁一酸,泪水夺眶而出。
诗的这前四句,都统在望字中。诗人俯仰瞻视,视线由近而远,又由远而近,视野从城到山河,再由满城到花鸟。感情则由隐而显,由弱而强,步步推进。在景与情的变化中,仿佛可见诗人由翘首望景,逐步地转入了低头沉思,自然地过渡到后半部分想望亲人。
作者以《春望》作题,通过对春天城中景色的描写,抒发了作者热爱祖国,深刻地表现了对国事、时局的关切,又再次散发了此诗所透露出的丝丝凄凉。
春望读后感 篇4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贱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这是出自唐朝大诗人杜甫之手—《春望》。读完这首诗,我感慨万千。我仿佛看到了诗人的忧愁。春日明媚。山河依旧。可国都却已沦陷,乱草丛生。国破家亡,生死离别,诗人感觉到连花儿都在伤心的落眼泪,鸟儿也被惊吓得心慌意乱。战争连绵不断至今已长达三个月了,这时候诗人如果能收到一封家信,真比金子还珍贵啊!这句话体现了诗人十分思念家里的人。焦虑无奈之中,诗人使劲的搔首解愁,突然间他觉得自己的头发在一天天的变少,几乎都不能插发簪了。簪是一种用来绾住头发的首饰,古时候,也用他把帽子别在头发上。
我从题目中的“春”字感觉到写这首诗的时间应该是在春天。诗人在诗中到底望见了什么呢?诗人看见了春天的明媚。可却看不到国家的兴旺。现在正是战乱期间,也不知亲人们是否健在,他多么想看见自己的亲人。从这首诗中我感受到了诗人的爱国之情,诗人忧愁得连白发都快掉光了。从“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这句诗当中,我更加体会到了诗人浓浓的思念之情,和他的担忧。一封简简单单的家书却比万两黄金都珍!
全诗体现了诗人的无奈加悲伤。
春望读后感 篇5
《春望》读后感
今天我在网上看见了我要写的作文主题,其中一个便是引用杜甫的诗《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泪水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这首是让我非常的感动。
我以前知道杜甫的诗,但不太了解。但今年夏天,我和妈妈去了杜甫的茅草屋。在导游的讲解下,我对杜甫的诗歌有了更深的理解。其中在杜甫草堂的一个展厅—大雅堂里面就有杜甫的《春望》。
今天回想起导游对这首是诗句的解说时仍旧让我激动不已,在当时的唐朝正处在安史之乱中,诗人眼见山河依旧在,但却是过破而家亡,春回大地却满城荒凉,不禁触景生情,发出热爱祖国眷恋家人的美好情操而写下的诗句。今天,我生活在一个和平的时代。虽然我不能理解作者当时的心情,但我更感激我们的幸福。生命的祖先,正是因为无数的祖先用自己的鲜血和泪水为我们今天的生命。
如果没有先辈们的不怕牺牲勇于奉献的精神就不会有我们每天坐在教室里听老师给我们讲生动的课程...... 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做一个身体健康,热爱生活积极向上,勤奋好学的好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练就一身本领,长大以后为祖国贡献自己的所有历量,把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让中华民族傲然挺立于世界的东方! 指导老师评语:
作文是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一个体现。写作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它要求学生积累知识,提高阅读效率。它离不开对周围事物的观察。除了学习知识外,还要了解外面的世界,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勤奋实践,这对提高作文水平是非常有帮助的。
春望读后感 篇6
那委婉缠绵的曲调,韵味浓郁的唱腔,静下心来,还能感受那股来自他们内心刻画出的人物
那位可爱的少女杜丽娘在婢女春香的怂恿下,背着父母走出了闺房,到后院游春,十多岁的杜丽娘可是来后花园,唤醒了她的青春活力,那一转头,嘴角边,上扬起一抹不易看见的微笑,那充满对美好春天的向往的双眸,不停地看着青春的大自然,兴许是一棵小草,一朵小花,在杜丽娘看来都是春意盎然的,春香也情不自禁地说:你看这花多美呀!引来她心中的无限感慨,积下的所有对春天的热爱与向往,对春天的渴望与追求,与千万万的心情结合在一起,有开心,有喜悦,有惊奇,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可见春天后花园的生机。
杜丽娘身边什么也没有,然尔,她与春香却*一个个极其细微的动作,把场景,把环境刻画地栩栩如生,有时她的忧郁眼神中仿佛见断瓦颓墙,一边垂下的袖子,一手扶着墙似的,让人不难看出她的心思,倾吐了这位大家闺秀杜丽娘对美好的向往,她无限惆怅的心情。她内心的失落,以及无法表达她内心的情感。
她们在台上,一共就十分钟的功夫,但却让一个故事完完整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清韵高古,悠扬飘逸的笛声流露出杜丽娘在孤寂中,想去花园游玩,欣赏满园春景,杜丽娘在春光明媚的阳光下,春心荡漾,她沐浴春光,享受着春天的温暖,看着到处缭乱春光的小小庭院之中,春风静静地吹入小院,杜丽娘一身粉色衣裳,头上一闪一闪的饰品,也点缀了美好地春天,让杜丽娘心游春园,用心去品味春。
时隔几百年,依然让人感受到游春时的心情与情怀,依然是浓郁唱腔,依然不变的百年牡丹亭。
春望读后感 篇7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这首诗出自于杜甫的笔下,诗名《春望》,是杜甫在安禄山的军队占领长安后写的。杜甫旅居长安,时当暮春三月,他看到便地战火,便回想起了自己的家人,不由得见花流泪,见鸟悲痛。从家里看到一封信就像得到一百万金子一样珍贵。
渐渐地,自己越来越老,头发越来越稀,都快插不上簪子了。
这首诗将杜甫当时悲痛的心情与思乡的迫切刻画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当他看到国家败破,城池残破,城中杂草丛生的景象,心中不禁一酸,泪水夺眶而出。
诗的这前四句,都统在“望”字中。诗人从近到远,从远到近,从城市到山水,再从城市到花鸟。感情是隐而显,弱而强,一步一步。
在景与情的变化中,仿佛可见诗人由翘首望景,逐步地转入了低头沉思,自然地过渡到后半部分——想望亲人。
作者以《春望》作题,通过对春天城中景色的描写,抒发了作者热爱祖国,深刻地表现了对国事、时局的关切,又再次散发了此诗所透露出的丝丝凄凉。
2023爱心树读后感(范文12篇)
栏目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爱心树读后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当读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和人物,直至现在我们仍记忆犹新。 在读完一本书后,我们需要用心去整理自己的思路和感悟。
爱心树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篇名为《爱心树》的文章,非常感动我。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有位小男孩和一棵大树的故事。孩子很喜欢大树,而大树呢,也很喜欢孩子。但是,时光流逝,孩子慢慢长大了,有些时候,没有去看望大树,大树常常感到孤寂。有一天,孩子回来看大树,他对大树说:“我需要一点儿钱,”大树回答,“我没有钱,我只有一些苹果和树叶,你把苹果摘下来卖了吧!”孩子爬到树上,拿走了大树的苹果,高兴地卖了钱。后来,孩子接二连三地拿走了大树地树枝和树干,去自己享受了。只有当他有苦恼的时候,才想到了大树。最后,孩子变老了,走不动了,他又来到大树跟前,而大树呢,只有一个老树墩了。大树看见孩子,就热情地招呼他,“来吧,到我这里来坐一会儿吧!”孩子说“可以啊!”,孩子就坐到了大树墩上,这时大树是那样的高兴和激动。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到文中的那颗大树就是我们的爸爸、妈妈,文中的那个孩子就像我们。孩子只有碰到困难和苦恼的时候,才会来找大树,而且一点儿好处都不给大树;而大树,一直都是无私奉献着,尽全力支持孩子。只要孩子提出要求,大树都是尽其所有付出,可大树自己却从未向孩子索求过东西,他只是热切地盼望能见到自己的孩子,见到了,就非常高兴,心满意足。这使我想到了父母,我们的母亲就是那颗爱心树,所以我们要尽自己的全身力量来保护我们的母亲,让我们做一个敬老爱幼的孩子吧!
爱心树读后感(篇2)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课外书,是《爱心树》。
《爱心树》中主要叙述了:一个小男孩和一棵大树是好朋友,小男孩经常去找大树玩,不停地向大树索取,大树也一直无私奉献、不求回报地满足小男孩的每一次要求。渐渐地,大树从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变成了一个干枯的树墩。
我觉得小男孩这样做非常残忍无情。但是大树并没有因此而难过,它反而因此而感到非常快乐。大树把它一生的青春全部花费在小男孩的身上,一直为小男孩默默无闻地无私奉献着。
我们都只在评论文中的小男孩是多么自私,可回想一下,生活中的我们和这个小男孩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哪一天不在享受索取的快乐呢?父母给我们买衣服,不好看的我们就不要,有时候还埋怨父母,甚至对她们大发雷霆。有时候我们还会因父母没有达到我们的要求,说他们不爱我们,而让父母生气。现在想想天真不懂事的我们,还真觉得很惭愧!
在生活中,父母这样为我们无私奉献、不求回报、默默无闻地给予我们无限的关爱。难道我们不应该为父母做些什么吗?难道我们不应该回报父母吗?
爱心树读后感(篇3)
看了《爱心树》这个故事,让我非常的感动。这棵爱心树它很善良,因为当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大树却没有想起自己,而是把自己的全部都献给了一个小男孩,不图一丝回报。
第一次小男孩向大树要钱,大树对小男孩说:“我没有钱,你把我身上的苹果摘下来去卖了吧,你会很快活。”
第二次,小男孩向大树要一幢温暖的房子,大树对小男孩说:“我没有房子,森林就是我的房子,把我的树枝砍下来,去盖房子,你就会快乐了。”
第三次,小男孩又向大树要船,大树对小男孩说:“我没有船,你把我的树干砍断,去做一条船吧,让船把你带到远方去航行。”
第四次,小男孩来到大树的跟前,大树对小男孩说:“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男孩说:“我只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坐坐,好好休息。”大树听了,尽量把身子挺高,大树对小男孩说:“你坐到我的身上来吧,小男孩坐了下来,大树很快乐。”
大树把自己的全身都奉献给了那个小男孩,不管小男孩要什么,爱心树都给了小男孩,可是,爱心树却觉的自己每次都很快乐。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敬爱的老师,亲爱的爸爸妈妈,以及所有关心、爱护我的亲人,她们对我只求付出,不求回报。在此,我感谢所有关心、爱护我的亲人,希望她们生活得幸福、快乐。
爱心树读后感(篇4)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爱心树》
这本书讲的是:一棵苹果树无私帮助一个小男孩的故事。
男孩小时候,苹果树让他采摘碧绿的树叶做皇冠、在柔韧的树枝上荡秋千、在凉快的树荫里午睡。
男孩长大了,需要钱。苹果树把她所有的果实给了小男孩让他去卖。小男孩需要房子,苹果树给了他所有的树枝。小男孩想去旅行,苹果树把树干给男孩造了一艘船。
小男孩老了,他回到了苹果树的身边。苹果树说:“我只有一个老木桩了,你可以坐在我身上休息一会儿。”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父母对我们的爱不就像这棵苹果树吗?对我们只有给予不图回报,我们的开心就是他们的快乐。那么我应该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回报父母的爱。
我上了绘本《爱心树》一课,我觉得小男孩做的不好。因为,小男孩自己想要的东西,爱心树能给的都给他了,但小男孩que(却)一点也没有帮助爱心树,所以,小男孩做得不对。
假如我是《爱心树》里的小男孩,我会给爱心树浇水、shi fei(施肥)、拔草、捉虫,让爱心树长的壮壮的。我会kao(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来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读了这本书后,我被那棵爱心树的奉献精神所感动了。我要向那棵爱心树学习,去关心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不能像男孩那样自私,对那些关心和帮助过我的人要懂得感恩。
爱心树读后感(篇5)
这故事讲了一个男孩喜欢上了一棵大树,男孩啃苹果,爬上去玩和荡秋千,大树很快乐。男孩渐渐长大,男孩对大树说:“我要点钱,你有钱吗”。 大树给他苹果叫他拿去城里去卖掉,大树很快乐。孩子逐渐长大,男孩对大树说:“我要一栋房子”。大树给了男孩树枝,大树很快乐。一天孩子又来了说:“我要一条船”。大树给了他树干,大树很快乐。男孩已成一个老人了,咬不动苹果,不能荡秋千了,爬也爬不动了。男孩说:“我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坐一坐”。大树把身挺直说:“我这个老树墩正好让你坐”。男孩坐下了,大树很快乐。
这棵树就如男孩的妈妈一样,给男孩想拥有的东西,我们不要做个只得到别人的关心,而自己却不去关心别人的人,要像爱心树一样,做个有爱心的人。帮助别人,关心别人。
朋友们,一定要时刻的提醒自己,不要只从别人身上索取爱,自己也要关心,帮助别人。你一定会得到更多快乐。
如果爱心是花,那么感恩就是花的果。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舍己为人会让自己更快乐。
爱心树读后感(篇6)
昨天晚上,我和妈妈坐在沙发上一起读了《爱心树》一文,这篇文章使我深受触动。
《爱心树》主要讲了一个小男孩与一棵大树之间的故事,男孩小时候,大树陪他一起玩耍;长大后,大树让男孩摘下自己的苹果卖了去买玩具;成年后,大树让男孩砍下树枝和树叶去盖房子;中年时,大树让男孩砍下树干去造船远航;男孩老了,大树就让他坐在树墩上休息。
文中的大树为男孩付出了一切——自己的果实、树枝树叶、树干,即使变成了树墩也想着为男孩做点什么,大树是多么爱男孩啊!他的爱是多么伟大啊!而男孩却只知道索取,并不懂得回报。每次拿走自己想要的,就很长一段时间不理大树,只有在自己需要的时候才会再来找大树,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生活中我也有一棵这样的爱心树,就是我的妈妈。她总是默默地为我付出,夹菜时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每天都给我洗衣服、做饭,总是尽全力满足我的愿望。记得有一个下雪天,早上妈妈骑着电动车送我上学,地面结冰很滑,突然前面有一个人摔倒了,妈妈为了躲避她一打方向,我们也跟着摔倒了。妈妈的腿被压在车下动弹不得,她却没有管自己的腿,而是连忙扭头用关切的眼神看着我,问:“你摔到哪儿没?”我说没有,妈妈才放下心来,缓慢地推开车子艰难地站起来,打电话让爸爸送我去上学。晚上回到家我才得知妈妈的腿摔骨折了,我十分感动。在妈妈养伤期间,我总是找机会为她做些力所能及的事,端饭、倒水、拿拖鞋,妈妈说没白疼我。
我们要珍惜生命中的“爱心树”,去爱护并报答他们。
爱心树读后感(篇7)
今天下午我们上了一节绘本课《爱心树》。
故事讲的是一棵大树深深地爱上了一个小男孩,在男孩小的时候,他们天天在一起,男孩在他身上爬树,摘苹果吃,抓着树枝荡秋千。慢慢的.男孩长大了,他欲望越来越强,想要买东西、建房子、想要远行需要一艘船。于是,大树让男孩摘光了他的苹果卖钱买东西、砍光了他的树枝用来造房子,为了给男孩造一艘船他让男孩把自己的树干砍下来,最后在男孩很累很累的时候,他让男孩坐在自己仅剩的一块老树根上休息。
看到这里我感动的哭了,这棵大树多像我们亲爱的爸爸妈妈呀!他们是那么的无私,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了孩子。“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父母为了让我们能成才,用心良苦,付出了自己的所有。
这棵大树又是多么的像我们敬爱的老师,他们诲人不倦,把知识源源不断的传授给我们,不计较自己的得失,。我们班主任阮老师这几天一直发烧,但她怕耽误我们的学习,还是忍着浑身的疼痛坚持给我们上课。她多像那棵爱心树呀!在我们需要的她的时候,她无怨无悔的帮助我们,支持我们。
从这个故事里我明白了爱,不要一味的索取,还要懂得感恩和回报!以后,在家里我一定里要好好听爸爸妈妈的话,不惹他们生气,自己的事情自己要好好做。在学校里要尊敬老师,认真听讲,上课积极回答问题。学好本领来回报老师和父母对我们的爱。
爱心树读后感(篇8)
星期五老师给我们大家讲了一个绘本故事,名字叫《爱心树》,同学们都感触很深的流下眼泪。绘本中男孩不停地向大树索取,却从未向大树付出过,就是这样大树还依然快乐的把自身能给的都奉献了!
我惭愧的想我的爸爸妈妈,就是那棵不知疲倦不停给予的爱心树。从我呱呱落地之日起,爸爸妈妈就无私的给予。爸爸起早贪黑的在外忙碌挣钱给于我房屋。食物。教育。妈妈天天既要上班还要照料我。又是要接送,又是要洗衣做饭,还要晚上给我辅导功课,等我上床睡觉了,妈妈还要忙着整理家务。爸爸妈妈从不抱怨的奉献着。而我还总是抱怨不给我买这个玩具,买那个垃圾食品。
听了《爱心树》绘本故事,让我的身心得到了一次深深的洗礼!我不要再做那个只知吃果子。建房子······的小男孩。我要尽我所能付出我的一切给于爸爸妈妈。生活中帮助家里做家务关心父母,学习中好好学习不让父母再操心,长大挣钱后我照料父母的饮食起居。
从这一刻起看我的行动吧!
爱心树读后感(篇9)
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我很喜欢读《爱心树》,反复读了好几遍,故事是这样讲的。
从前有一个男孩经常到一棵大树下玩耍,每天都会跑到树下采集树叶,给自己做王冠,想象自己是森林之王。他常常爬到树上在树枝上荡秋千,吃树上的苹果,和大树捉迷藏,累了就在树阴里睡觉。大树很喜欢这个男孩子,陪男孩一起度过了快乐的童年。男孩渐渐长大,他经常来向大树要东西,大树都很高兴的满足了他的要求。后来男孩来看大树的次数越来越少,每次都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来找大树,大树把果实,树枝,树干都给了他,帮助男孩实现一个又一个的愿望,直到最后大树只剩下一个树桩,但是大树仍然很快乐。后来这个男孩在外边累了,依偎在大树旁休息说心里话。大树仍然陪着他,给他依靠。
我认为大树像妈妈,男孩就是妈妈的孩子。孩子小时候只会索取,不懂奉献。妈妈只会给孩子东西,却不要求孩子回报。我觉得所有的妈妈都很伟大。我想等我长大了,要对妈妈好些,让她开心的生活。
爱心树读后感(篇10)
《爱心树》——?一本好书,虽然我只是粗粗略读一下,但却已经收获多多,迫不及待地,我想把它介绍给大家。
第一次拿着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它平淡无奇,心里面还夹杂着丝丝笑意:封面上仅仅画了一棵长着苹果的大树,和一个还未长大的小男孩,和他正准备接着的苹果。还因为这么简单画作,它的封面上竟然写了“20xx年度最佳童书”。我翻了翻,里面的只是简笔画,白白的纸头衬着这黑色的简笔,再加上几个稀稀拉拉的字。我也会画啊!说不定画得还比他好呢!有什么了不起的?
可是书的内容——
有一棵树非常爱一个小男孩,它把全部的爱都奉献给了这个小男孩。小时候,小男孩也非常爱它。可是后来,因为爱,它把苹果奉献给了这个小男孩让他去换钱;因为爱,它又把树枝奉献给了这个小男孩让他去盖房子;因为爱,它又把树干奉献给了他,让他去造船远航。后来男孩终于回来了,男孩老了,大树什么都不能做了,但它却仍挺直它矮矮的树桩,让男孩坐舒服些,为男孩做最大的努力……
那,是因为爱……
我的心骤然沉重下来了,我的心被这先前认为幼稚至极的书深深打动了。透过了这本书,我想起了那含辛茹苦把我养大的妈妈,回忆起妈妈对我那无私的爱??因为爱,我摔了跟头她甚至急得比我还痛苦;因为爱,当我生病时,妈妈甚至可以整夜不休地守在我的床头;因为爱,当我和妈妈在追公交车不慎摔倒时,她不顾自己的胳膊在流血,而急于奔跑来看我有没有受伤……
而这份爱,我在今天才真切地体会到……
此时此刻,我的心情也不再轻松,宛如有千斤的铁压在我的心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的心头涌过对妈妈的所有的爱,所怀有的满满的歉意:“妈妈,对不起,对不起……
现在,正如书中所说“读了这本书,我比以前更爱我妈妈了!”
也但愿,天底下所有的孩子都能懂得并珍惜这份爱……
爱心树读后感(篇11)
很早就读过《爱心树》这本书,当我与它刚刚见面的时候,在我幼稚的心灵里,这不过是一本讲述了大树与男孩故事的故事书。可随着我逐渐长大,我读出了其中隐含的深义。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常常和一棵大树一起玩耍,小男孩爱这棵树,大树也爱小男孩。可随着孩子的逐渐长大,他不再来树下玩耍,他来向大树索求他需要的东西。于是大树把枝条、果实、树干都奉献给了孩子。最后,孩子变成了老人,他回到树下,坐在仅剩的老树根上休息,大树很快乐。
这本书是我很快读完的一本书,但至今我仍然会一次次翻开它,去体会那早已熟悉的故事。合上书,已是泪浪满面。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她对我无微不至的关爱每天重复着,也只道是寻常了。我懂得,深深地懂得我爱我的妈妈,但谁又能预测到未来的我是否也已远走高飞,去追梦。而母亲又是否时常感到孤寂,每一刻地牵挂着身在异地的孩子呢?
是她,给予我们无尽的关怀,教会我们奔跑和跳跃,用那双温暖的手,呵护着我们成长。而我们已长大,她却慢慢衰老,再也没有精力追逐迫不及待要逃离的我们,让我们不要走。
孩子挣脱了母亲的怀抱,却发现这世界并非充满鲜花和掌声。处处是黑暗和寒冷。这时想起了家的温暖,想起了那永远有着一盏点亮的灯,在等待着他。当他累了,倦了,千里迢迢赶回家去敲门的时候,却发现敞开的门内早已空无一人。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生命就像天空中划过的流星,稍纵即逝。
母爱又何尝不像大树,她为我们无尽的奉献,却从不曾向我们索取。多为母亲做些事情吧,珍惜在一起的日子,别让生命留下遗憾。
爱心树读后感(篇12)
《爱心树》,我静静地合上这本书。在文中,树其实是父母,他们老了,也许,小男孩老到快咽气的时候,他的父母还不知道,如果不是他们当初的溺爱,那男孩又怎会变得如此呢?孩子是无知的,他们应该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熏陶他,使男孩知道要回来,回来看看自已的父母。男孩一定有过辉煌,但当灿烂的太阳不断烘托着他的时候,他,却再不想回家。没有感恩的心,它只能是一段空白的记忆。
走过这颗树,我回到了家里,不经意却发现妈妈眼圈泛黑,精神不振,连忙问:“你怎么了”“没事,一会儿就好了”。妈妈边说边用手用力搓了几下脸。“去睡会儿吧”“真不用”。但一会儿的功夫,妈妈竟趴在桌上睡着了,却想起昨夜凉风阵阵,身上干爽无比;看到床头那把扇子,一切都明白了,妈妈怕空调凉着我,很早就关了。忽然,一阵“阳阳,阳阳”的轻微喊声传入耳里,回头一看,难怪如此轻的'声音,妈妈已熟睡了,嘴里竟还念叨着我的名字。不知道我在妈妈的梦里,是否还在被她照顾着。不禁想起以前妈妈对我的点点滴滴,心里情不自禁的有一股感激之情。记得我小的时候,家还没有拆迁,房子很小,夏天一到,特别热,家里也没有条件买空调,妈妈总是想着法儿帮我解暑,她会用冰块对着电扇扇,那一丝丝凉气便是我那个时候最美好的回忆。看着熟睡的妈妈,我悄悄拿起扇子,我要在妈妈醒来的时候给她一个惊喜……
树老了,男孩也老了,我们不能等到父母也老了,才想起回报,只要能做到的,都要尽力。感恩,为何不能从现在开始?
其实,感恩,也是一种态度。有能力时,应为社会COME ON。
2023长恨歌读后感(范文14篇)
大家肯定都读过读书后感书名吧,这种文章往往能够深深地触摸人心。应该在读完一本书之后写一篇读后感,阐述一下所阅读的内容以及读完之后的一些感悟。幼儿教师教育网为大家精选了一篇非常出色的“长恨歌读后感”读后感文章,相信您一定能够从中获取到一些有用的内容!
长恨歌读后感 篇1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长恨歌读后感 篇2
有人这样说过,二十世纪写作中文的,有三位女性不得不提:张爱玲、王安忆和安妮宝贝。张爱玲是读过的,安妮也略晓一二,但将这三个人放在一起,总觉得似乎还是有些不妥。开始读王安忆的一些散文和短篇,就觉得这人写东西极其细腻,一读便知是个女人。即使写大历史也是用小女人的笔触,将那血腥味、硝烟味、浓烈得化不开的政治情结都融在细细的、实实在在的文字里。
读《长恨歌》前几部分时,有一种错觉:这是小说吗?莫不是散文吧。很少能在一部并非巨著的长篇里,看到作者对弄堂、流言甚至鸽子着如此之多的笔墨。但读后才体悟到,唯其如此,才能真真切切地融入到上海这个繁华之地,才能见识它的宽厚与封闭、高傲和孤独,才能循到王琦瑶们的生活轨迹。难怪她毫不吝惜地占用篇幅去写一件衣服的一针一线。
这部书是写给上海的,写给一个女人或千千万万个女人的。从闺房中普普通通的弄堂女儿,到名噪上海的“沪上淑媛”,再到令人艳羡的三小姐,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如果这样理所当然下去,恐怕就要与张恨水之流的鸳鸯戏文无异了。但命运不会如此地善意,他不会去同情一个不得不让人怜惜的女子,只会毫无偏颇地执行既定的规则。
一个女人,经历了两个时代,在不同的人生无奈地周旋几个男人之间。而她的悲哀在于,她永远是时尚的、不俗的、惹人怜惜的,然后结局便可想而知。阿二、萨沙、毛毛娘舅成了没有结局的结局,再也找寻不来;为她从一而终的程先生死去时不知是否带着一丝牵挂;而她临死看到的几十年前在片场的情景,仿佛是上天的先知先觉,抑或缘定因果。
尤其让我动容的,是王琦瑶四人约定的聚餐。这让我想起《红楼梦》。有人说小资情调太浓了,而恰恰是这以不稳定为大背景的温馨,更为不久的落幕抹上一色难以逃过的阴冷。无声无响,却让人窒息。张爱玲的《金锁记》或《半生缘》也会出现类似的场景,却不会让我联想到宝玉和他的姐姐妹妹们。
从头至尾,王琦瑶都没有老去。我们依稀看到,她依然穿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默默地半倚在半新的沙发上,微卷的额发间露出满是落寞的眼神。用一个不算做传奇的传奇,讲述着她自己的故事,关于女人的,关于上海、繁华和命运的。
尘埃落定,繁华不老。
长恨歌读后感 篇3
《长恨歌》是王安忆于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整部作品分为三部,讲述一个女人四十年中的历程,展现以上海为中心的近代历史,具有别样的上海风格和王安忆自身的个人特征。
长恨歌写的是上海及其周边地区的故事,这首先与王安忆自身的经历是分不开的。她出生南京,辗转多地,一生记忆大多都在上海,童年时期老上海的生活对其影响巨大,《长恨歌》中的许多生活场景有着最典型的老上海的风范,均有深刻的上海烙印,这自然是与其生活有着紧密联系。她所记录的上海,正是从繁华至极到衰落凋敝,王安忆将之具现化在一个女人一生的兴衰上,女主角王琦瑶生活在上海,她也就是上海。
看《长恨歌》,首先要懂什么是“长恨歌”,王安忆女士并没有很明确地提过《长恨歌》命名的由来。但是人人知王安忆的《长恨歌》,也知道白居易的《长恨歌》,自然是王安忆取了白居易之意用了这个题名。白居易的《长恨歌》写的是杨贵妃的故事,从现在的目光来看,就是一个草根偶像的一生。而“养在深闺人未识”这一句就与王安忆专写一章“闺阁”相像了。往下再看,若上海是大唐王朝的缩影,那么王琦瑶的前半生也会是杨贵妃的前半生,在第一部中她与李主任的爱情放大来看,也是杨贵妃与唐明皇的爱情,同样是草根民女的极限爱情,同样的缱绻无绝,同样的悲剧收场。探寻其中缘由,就逃不过时代的因素了,同样是繁华到崩坏的时代背景,两部作品是有内在的精神联系的。这个“恨”,是无穷尽的,是带有时代性的,是每一段历史的“杨贵妃”们的,也是每一段历史的“王琦瑶”们的。唯一的不同,只能是在这前半段人生中,杨贵妃美人殒命,王琦瑶辗转他乡,她的恨和她的爱也随她的脚步,走进了繁华的更深处。
本作的女主角王琦瑶是谈论《长恨歌》无法绕过的标志,她是最上海的女人了,她就是上海本身,她是最繁华的上海的精华。她不是出身名门的富家小姐,也不是落魄逃难的家中幼女,她是折中的选择,她是这大上海千千万万个弄堂的产物。她是隐秘的,是遮掩的,她没有太多的脸面走出弄堂的保护。但是她又是弄堂的结晶,她足够美,她的美能支持她走出弄堂,走出原先的生活。火热的心与羞愧的脸在她的身上结合。就连“上海小姐”的名次也是第三名。她的一辈子都在中上游游走,这是非常上海人的做法。上海人的精明和谨慎,无形中影响了他们的人生轨迹。
王琦瑶的前半生是风生水起的,至少对于一个弄堂出生的女孩来说,已是无数躲在房间中看言情小说女孩们的榜样。她不是新时代人们希望的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女性,她依靠的是美貌,是别人的爱,她走的是旧式家长们最看好的路,凭着美找到了好人家,拥有童话故事后不会再写的幸福生活,可是她又带有新时代女性的追求,即便是上天给的脸面,也要勇敢拿出来。她是有野心的女孩,那份野心大多是处于自信,也无任何可诟病之处。言情是写给大人的童话,蒋丽莉那么喜欢言情,她就是言情的化身。王琦瑶在出名后就离开了她,也仿佛是王琦瑶刺破了这言情的泡沫。王琦瑶是既现实又梦幻的,她现实地踏出了梦幻的人生。
王琦瑶的后半生却慢下了脚步,她虽然受到众人的追捧,可毕竟没有金钱帝国,她不是世界五百强的女老板,她仅是孤独的女人而已。孤独容易催生出好感,这话是没错的。这之后便有几位重要的人物出现了。从唤醒她的阿二,到带她回到老生活图景的严家师母,到不可割舍的康明辉,到老克蜡,这些人的出现,才将刚刚来到生活的王琦瑶又带上风浪顶端。当年的清澈的女生,已然融入了上海,成为上海众多肢体的一个关节。这自然是那时的王琦瑶没有想到的,又有谁能够告诉她呢。直到死,王琦瑶可能才知晓,一张照片究竟引出多少重要的选择。上海的委婉终究被她消磨在生命的延伸里,剩下的是上海人比谁都真切的一颗心。
王琦瑶是旧上海的结晶,这在她与自己的女儿薇薇的冲突中可以知晓。薇薇是新的上海的产物,她是下一轮历史的王琦瑶,她是时间的更新,也是王琦瑶时代真的终结。小说最后这两代人的冲突,是历史变换的最真诚的展示。最引人深思的部分,就是长脚掐死王琦瑶的那一刻,最后的最后,王琦瑶却死于金钱的欲望,死于其实她一生都没有珍惜过的东西,她是上海的女人,她爱的不是钱财脸面,她只求灯红酒绿中的一份爱。那个死在床上的女演员,原来已经这么久地警示了她。
本作中的另一个重要的角色是程先生,她是王琦瑶的“底”,是这个世界里最后的不需要交易的温暖。程先生像是空气,他是在有风的时候才会被人感知的。当王琦瑶被鲜花环绕的时候,程先生都故意退出,只在王琦瑶真的需要这份温情的时候,适时地出现在她的面前。程先生真的是好男人的代表了,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大上海,他就这么守着一份情,痴痴地过活着。这份爱意,是埋藏在灵魂里的,也是联系在灵魂里的,以至于当他十年后再看到王琦瑶母女,已经不再是当初镁光灯下的“沪上淑媛”,他都没有放弃过这份爱恋。他那么宽容,那么痴心,程先生不仅是王琦瑶的底,程先生也是上海男人的底,往前是如程先生般痴情,往后也能如他一样无味地生活,不必要太过波澜的人生,本身也识相,能进能退,痴心却不改。命运就是这么巧,我爱的与爱我的,就这样相逢又相离,程先生又何尝不是乱世里的可怜人,空空陪了一段繁华的青春。
本作叙述的方式并没有什么很多的花样在其中,追随王琦瑶的一生,我们能目睹上海的变化,时代的更迭。王安忆在语言上的运用是足以称道的,她的语言里自有一股风气,那是上海人的风气,在她说解上海人的种种时,她的说解与描述本身又是上海人的,但与其辗转的经历有关,王安忆的语言比上海本身多一分明了清楚。她的用语是暗含幽默也绮丽的,她以一种玩味的态度来说解上海,她对人物内心的剖析是真正值得去看待的,那是突破了上海人的委婉脸面的,是直击人物内心的复杂和多层次的。
小说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奉上了一副精确的上海风情画。上海这座庞大的城市,收纳着全世界的一切,这里有你可以想象的任何一种生活状态。本篇小说最着力去描绘的,就是中产阶级的生活状态,他们是上海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中西碰撞和互相渗透的产物,是要“在唱片机里放梅兰芳”的。而他们主要生活的地方,就是上海文化的印记和发源地,那蜿蜒进人心的弄堂。弄堂的构造就是上海人的构造,是上海生活的构造。华美的和污秽的在房前和房后分别出现,人心也一样。上海更像女人一点,流言本身就是一个带有女性化倾向的词语。一个个的弄堂仿佛孤岛,他们之间蔓延的都是流言。流言和弄堂都没有贬义,当他们成为生活的原貌,真实就会赋予他们存在的必要。
当我们思索《长恨歌》要展现的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内容时,我们其实有很多的选择。像《雷雨》一般,命运是一条隐藏的线索,我们随着王琦瑶踏遍了爱丽丝、邬桥、平安里,但命运才是真正引领王琦瑶的始作俑者。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在抗争,她没有抗争过命运,却花费了一整个青春扭转了命运。相遇别离都是命运的果实,她却没能拒绝这一切。另一方面,王琦瑶不过是乱世里的一个女人。在那个时代,在那个上海,女性是被推崇的,全社会都在追求她们的美,这其实是对于女性价值的贬低。当我们把女性从政治角色里解脱出来,女性的美绝不是放在橱窗里欣赏的,那是对于女性价值的物化,是这个中国最先进最开放的地区最古老的缺陷。女性的悲剧永远是放在父系社会下最值得玩味和体验的主题。从王琦瑶第一次出场,从她的生长环境中,悲剧性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展现出来。她的第一次爱那么的身不由己,她的选择在生活中那么的不堪一击,直到最后被男性的手掐死,女性的身份带给了她一切,也改变了一切。
在繁华的上海里观望这一切,金钱地位与人心在霓虹灯里纠缠不清,我们观望的越深,越能看见那一句“此恨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读后感 篇4
王琦瑶这副乖巧的好样貌,究竟给她带来了什么呢?本应像寻常人家的姑娘一样平凡度日,偏偏被当时的时代选中,未来顿时显现出一片辉煌,可惜她没有与样貌相称的头脑,仅有的一点小聪明倒把这辉煌变成了灰暗。她没有想到利用那位政要的权势去往更高更远的地方,而仅仅是怀着对爱情朦胧的憧憬,甘愿守在空房里作只金丝雀。
繁华落尽时,她终于回到她原有的命运里。说她没有看人的眼光吧,看别人倒是很准,到了自己这儿全失灵了。这四十年来,围绕在她身边的男人从未间断过,可是真心待她的一概被拒之门外,不负责任的反而轻易赢得她的垂青。
话说回来,王琦瑶身边的每个男人都象征着人生中不同的事物,而她的选择则代表着她对自己人生的追求。她向往的是说一不二的权势,是奋不顾身的爱情,还有镜花水月的幻梦,而她所摒弃的,恰恰是平常人向往的,温馨和睦的家庭和清澈如水的心境。
生在小户人家,却因着好样貌滋生出了傲气,可是仅凭一副皮囊能得到多少好运呢?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固执地追求着不属于她的繁华,看不清也不相信自己是被这歌舞升平的景象愚弄了。临了临了,还是不明白自己的付出为何一再付之东流。尽管怨不得旁人,但终究是无限抱憾。
长恨歌读后感 篇5
在繁忙中读完了长恨歌,虽说后面几章看的有点快且毛躁,还是会有一些感悟。
首先结局是悲惨的,王琦瑶的命运是也是悲惨的,到头来什么都没有了,爱情,亲情,友情。在最后的两章中,看到了迟来的爱情,虽说那么的不搭,我想两个人在一块首先是因为老克腊对于旧东西的情怀,中间有个片段,感觉王琦瑶把老克腊当成了程先生,可是终究他不是程先生。老克腊不仅喜欢旧时代的物还喜欢有旧时代生活气息的人,就像王琦瑶。并且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对于他们不时的聚会,老克腊更是能观察到王琦瑶独有的老时代的气息(想起来大学听力课看的一步电影,两人的爱情和这些有些相似的,却忘记了名字。)。那么最后两人为什么分开我是有些不太理解的:两人因为年龄的差距,道德的束缚?
还有就是身边的人一旦有了心不正的人,就应该远点,到头来容易招来祸事。就像长脚。虽说是为女人,为爱情,其实是自己心中的贪念太深了。
还有就是薇薇,薇薇在这本书中是最幸福的人,这幸福起源于她好友,温存和保养于她母亲,就是王琦瑶。虽说没有王琦瑶的倾城的美貌,却有了王琦瑶的`不曾有的福分。薇薇也是王琦瑶的过客,一起生活二十多年,还是分开了。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很多的过客,爱情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最好的是自己放走了(我感觉最合适的是程先生),用情最深的就是原来的李主任和薇薇的父亲了,这些都是在最好的年华遇到的这些人,可是却都走了。友情也是经历了一波又一波,原来的是年龄相仿的,后来的是比自己小的,王琦瑶总是和年轻的占了边。友情也是没有年龄界限的。
有点不理解的是薇薇的父亲断了联系?王琦瑶就这样过完了一生?一生限于爱情和友情,没有稳定的婚姻,也可能和时代有些关系。
长恨歌读后感 篇6
有感于小说研究课堂上老师对王安忆《长恨歌》的讲解,用了将近一周的琐碎时间,在图文有间断却安静地读完了这一本。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就一直在想,王琦瑶是怎样的一个令他人也令自己迷恋的女孩儿,其一生又是如何在被他人迷恋、自我迷恋中走向终点。
其实,最初的王琦瑶是一个特别普通的上海弄堂女孩——和其他女孩一样,她扎着辫子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其他女孩一样,她哼着收音机里的小调,挑个周末的日子去电影院看费雯丽的《乱世佳人》;和其他女孩一样,待字闺中、爱去照相馆拍照并对着橱窗里曳地的婚纱发呆梦想着。但和其他女孩不一样的是,上天给了她一个让全上海人都认识她的机会,一张登在杂志《上海生活》封面的王琦瑶的照片,让她成了人人知晓的“沪上淑媛”,可住了男男女女的心,更可住了她自己的心,之后的“上海三小姐”的称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让上海的老老少少迷恋上了这位不算艳、不算风情却足够吸引人的王琦瑶。而这,恰恰是王走上迷途的标志性一刻。
之后,很快地,李主任,当时在上海算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将王琦瑶接进了爱丽丝公寓,让她成为供自己怜惜疼爱的金丝雀。王琦瑶知道,李主任是代她好的,李主任是不加思索、毋庸置疑的绝好归宿,李主任能带给她安稳美好的梦。她不知道的是,她自己走上了一条自我迷恋的不归路,这个梦再美再好也只是个梦终有醒来破灭的一天。
爱丽丝,一个美人,一段情,终究躲不过乱世。李主任在一场飞机坠毁事故中罹难了。那王琦瑶呢?她来到了可供避乱的外婆的娘家邬桥,是的她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却永远也回不去过去的生活。就像外婆能够穿透四十年以后的目光告诉我们的那样,王琦瑶的这一生开错了头,怕是拗不回去了。
拗不回去的时光,无法毁灭已经膨胀的幻影。即使是在邬桥这个似乎与喧嚣与繁华无关的地方,即使是在平安里三十九号楼这样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王琦瑶又重新填补起已经残缺了一大块的梦,而那一片一片,终究补不全她的美梦,王的一生注定从她走上迷途开始就注定是孤独的,她的青春和美貌是所有带给她希望的幻影一次次出现一次次被毁灭的过程中走向枯竭的。因家庭压力更害怕承担责任的康明逊也好,被王琦瑶栽赃嫁祸的萨沙,还是一如既往照顾王对王关怀备至的程先生,抑或是比王小了20好几的老克腊,这些在王之后的三十年中相继出现的男人,都或多或少地给王琦瑶的生活注入了些许生气和希望。而这些生气和希望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他们这一位位很快地就终止了对王琦瑶的生活的介入,仿佛从未进入过一般。而这其中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王琦瑶自身。她始终生活在一种自我迷恋和陶醉的常态中,她足够自信以自己的青春和美貌挽留得住这些男人,她的记忆始终停留在《上海》生活的杂志封面上,始终停留在“沪上淑媛”、“上海三小姐”这些耀眼光环下。那西班牙的桃木盒,装着的不仅仅是李主任留给王的金条,更是那段对王来说最珍贵最珍贵的记忆,这也是她在垂死十分还在与长脚争抢这木盒子的原因。木盒被枪,王的幻影也彻底地被毁灭了,她的一生也走到了尽头。
长恨歌读后感 篇7
对长恨歌三个字最早的印象来自于白居易的《长恨歌》,那几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让年少时候的我感慨不已,很难理解这种感情。后来渐渐经历的事情多了以后,也慢慢体会到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感同身受。想起多年前和一个朋友聊到数学,他说数学抽象,但不是最抽象的,比数学抽象的是人的感情。
王安忆在《长恨歌》里想讲的不是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是想通过女主人公王琦瑶的四十年的悲欢离合,一生的爱恨情仇来展现在历史的变迁。不过,个人以为,王安忆的文字功力比之同样以写女性主题的严歌苓,差了不少,更不用说民国的前辈张爱玲和苏青。虽然,对景物的描写很有画面感,但显得重复拖沓。
因为没有找到纸质版的书,只好读了读电子版的《长恨歌》,只是粗略地读了下,没有来得及细细品读,拖沓的语言使我无法细读下去。读书和个人的喜好有很大的关系,相比之下,展现女性主题的,我更喜欢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史诗》、《第九个寡妇》。如果非要说从这部《长恨歌》里有什么体会的话,我想有一点是体会是最深的,就是:人生道路上,选择比努力也许更重要。头顶着上海小姐光环的王琦瑶,却也受限于上海小姐这个角色,歌哭于斯,亦死于斯。个人的命运反映了时代的背景,借用张爱玲的一句话来说: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长恨歌读后感 篇8
每次读完一本书,总有很多话想说,或者是,想和书中的人物见上一面。
起初,只是略看了书中的前几节,差点中途放弃,只因作者的旁白描写让人觉得琐碎而又理不清思绪,会不知道作者想要告诉我什么。后来,看完了整本,才明白作者的用心良苦。作者在小说前面花了很大的笔墨写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和许许多多的王琦瑶。倘若较真,这几个词不得不说是这本书的关键词。“上海弄堂的感动来自于最为日常的情景,这感动不是云水激荡的,而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这是有烟火人气的感动。”很喜欢王先生对上海弄堂的描写,令人神往,以前看过其他作者对上海生活的描写,但只有先生笔下的上海让人感到真实,仿佛展现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个无声的黑白字体,而是一幅幅生动形象的生活场景,笔下的每一件物品,都赋予了生命的力量。细致入微的描写,总会让人不自觉地浮出那一个个具体的画面。作者在书中有多次隐晦的伏笔,如果不看到最后,难以想象在小说前头作者早已安排好主人公王琦瑶的命运。书中的很多话简简单单,其深意耐人寻味。“因此,做什么都需留三分余地,供自己回转身心。而那要做的七分,且是悉心悉意,毫不马虎的”尤其喜欢小说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先生在故事的发展中穿插着历史事件的发生,大场景与小故事结合,水到渠成的舒服。
王琦瑶的一生真是“长恨”的。她是一个美人,而她的错,也恰恰在于她知道自己的美,从此一步错,步步错。因为她的美,她成了家喻户晓的“沪上名媛”,她被朋友推选参加上海小姐比赛,成了小家碧玉的“三小姐”,也因此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被他包养着,成为爱丽丝公寓里的一个等待的情妇,只是恩爱,并无情义。后来李主任飞机失事,她还是在等待,等到自己失望。回到邬桥,遇上了隔壁家的男孩阿二,王琦瑶所承载的上海气息,打动了这个年轻人对上海的幻想。也让王琦瑶重归上海,她也像普通人一样,人间烟火,平平常常。这段平静且休闲的日子,她遇见了毛毛娘舅,也就是康明逊,王琦瑶明明知道这样的爱情永远不可能,而她选择了当下,就好好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甚至期望着发生奇迹,然而为他生了孩子,康明逊却跑了,成为现代人所说的渣男。王琦瑶放不下的孩子薇薇,也在长大后离开了她,王琦瑶还是一个人,纵使岁月不饶人,王琦瑶还是沉淀着岁月的美丽,依然迷人,她又遇见了与女儿年龄相仿的老克拉,结果也是悲剧的。王琦瑶一生的爱情都是短暂的,她的恨却是长久的,她爱过了三个男人,三个男人却没有给她长久的爱情。王琦瑶又是幸福的,程先生从遇见她,便一直爱着王琦瑶,他们却从未在一起。
王琦瑶的死是悲惨的,死在自己信任的朋友手里,“王琦瑶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那盏摇曳不止的电灯,长脚的长胳膊挥动了它,它就摇曳起来。这情景好像很熟悉,她极力想着。在那最后的一秒钟里,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厂。对了,就是片厂,一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头顶上也是一盏电灯,摇曳不停,在三面墙壁上投下水波般的光影。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然后灭了,堕入黑暗。再有两三个钟点,鸽群就要起飞了。鸽子从它们的巢里弹射上天空时,在她的窗帘上掠过矫健的身影。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只有鸽子看见了。这里四十年前的鸽群的子息,它们一代一代地永不中断,繁衍至今,什么都尽收眼底。你听它们咕咕哝哝叫着,人类的夜晚是它们的梦魇。这城市有多少无头案啊,嵌在两点钟和三点钟之间,嵌在这些裂缝般的深长里弄之间,永无出头之日。等到天亮,鸽群高飞,你看那腾起的一刹那,其实是含有惊乍的表情。这些哑证人都血红了双眼,多少沉底的冤情包含在它们心中。那鸽哨分明是哀号,只是因为天宇辽阔,听起来才不那么刺耳,还有一些悠扬。它们盘旋空中,从不远去,是在向这老城市志哀。在新楼林立之间,这些老弄堂真好像一艘沉船,海水退去,露出残骸。”
平安里,流言蜚语,王琦瑶死了,闺阁中,只有鸽群看见。
长恨歌读后感 篇9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我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学校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我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我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提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我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细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走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我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我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我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我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便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终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我……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终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我,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长恨歌读后感 篇10
那是一条傍晚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沉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顺,异于北方地区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清楚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忘我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前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廷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散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或许这本来便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宏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忆这宏伟的金殿,天糟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拜绝代的美女。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惨痛,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回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天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仍旧有从前摇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孤寂,晚初的村店,只要一声时断时续的幽咽,只要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懈怠,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全国。”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美女祸水。”
我漠然对曰:“前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蜕化在漫舞飘飘的温顺乡里,却看不到他本身的蜕化。”
日月成为流年,她总算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或许只要一对仙侣,在昏暗中操琴,歌唱。
长恨歌读后感 篇11
王安忆是很了解上海的,包括上海的弄堂、上海的流言和上海的闺阁,甚至是上海的鸽子。这个被称为“东方巴黎”城市,每天都暗涛汹涌,即使它表面上如此绚烂繁华。流言在里肆意传播,比病毒的速度更快;女孩子们在这里展览美丽,生命随之沉沉浮浮;鸽子是这个城市的精灵,把这座城市的是是非非尽收眼底。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带着小女儿态的,美丽且聪明。女人家对于自个儿的美,不够清楚倒还好,最怕是周围的人千千万万遍的提醒着你,让你彻底的明白个究竟。一旦知道了吧,人也就不再甘于只憧憬平凡的幸福,周围的环境也注定你不能只是平常地过小日子了。王琦瑶的经历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从决定去片场,隐隐约约地期待着什么的时候开始,她的人生就开始走向了另一个轨道了。纵然试镜并没有让她收获什么,只是让她失望郁闷了,但所有的故事却都是从这里开始的。导演让摄影师朋友程先生帮她拍照片,她也是去了的,还是隐隐地抱着什么希望的吧。而后,因照片的出名,有了“沪上淑媛”称谓,又在程先生的提议下,去参加了上海小姐的比赛。这是她人生中最风光的日子了,也成了她悲剧命运的开始。这悲剧不是偶然,倒像是命中注定的。参加比赛之前,导演是来劝过她的,告诉她这所谓的上海小姐不过是达官贵人的游戏,所谓的“上海小姐”的桂冠也不过是浮云,看上去夺目,但其实是过眼烟云,迷住人的眼,当睁开眼睛却发现什么也没有。这是导演在片场几十年的经历所看到的,对王琦瑶推心置腹的讲了。但王琦瑶当时被虚荣迷住眼了,哪听得进去这些话,只专心致志、小心翼翼地准备上海小姐的角逐。
不让人失望的,王琦瑶获得了第三名,这是程先生、蒋丽莉和王琦瑶尽心尽力的结果,当然,王琦瑶的美是她本身的资本。而后,王琦瑶过了一阵子风光后的冷寂时光,然后便遇到了李主任。像很多的年轻的漂亮女人的选择(或主动或被动的)一样,成了一个有权有势的人情妇。从此,王琦瑶住进了奢华的爱丽丝公寓,开始了年年月月地等待,等待李主任偶尔的到来,同时,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青春韶华一点一滴从墙上划过。我无法想象,也无法理解,一个正值生命中最美好年华的女子,怎么会甘心日日月月囚禁在一所浮华的铁屋子里。我从来没有尝试过,一天又一天的看着墙上的光影变幻来计算时间,从来不会,只是一个人呆在那里,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能做的无休止的等待。有时候发呆,一不小心就过了一个多小时,回过神来的时候,都会觉得辜负了大好的时光。她,年轻美丽,有多少事可以做啊,可是却选择在繁华里守着自己老去。我突然觉出了做美丽女人的悲哀。这让我想到了电影《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美丽的女主人公,因为长得太美,让这美丽带给了她悲惨的一生,让她想和一般女人一样平静生活,平凡的幸福都不能。但王琦瑶和她不同,王琦瑶是自愿的,而她是被逼的。唉!其实,谁又说的清呢?王琦瑶选择另一条路,又能够顺利的走下去吗?
自古就有红颜祸水这一说,可我觉得这红颜害的不只是别人,更是红颜自己。女人,这个自古以来社会地位就比男人低的群体,天生就总被自大的男人当作附属品,当作男人地位和能力的陪衬。在这样一个男女还并不真正平等的社会里,那些太过惹眼的女人并没有太多自我的选择。你或许会说,不是一样有很多美丽
的女人取得了自己的成就,嫁给了自己爱的人吗?可是,她们很多难道不是因为有所作为了,所以才美丽的吗?还有,像居里夫人那样的,在年轻的时候,刻意的忽略、隐藏自己的美丽,让它不成为其实现理想的阻碍,从而专心的从事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所以,女人悲哀到必须掩盖自己的美丽才能不受其牵连,从而有所作为吗?是啊,你看看那些凭借美貌来受人关注的女人们,取得的是什么样的荣耀啊?可那绝不是真正的成功。
王琦瑶除了美丽,还聪明。对于很多事情,她比别人多了考虑和清醒。她太清楚自己的美丽,似乎不愿意太过平淡地过日子,以至于一直把真心爱她的程先生当作垫底的。她似乎又很不清醒,那么大的年纪了,也不着急找个正经人好好地生活,而是整日和一起无所事事的人在一起打牌、吃零嘴、谈天说地来大把大把的消磨时光。年纪大了,她也不肯把当年的风华抛之脑后,依然执着于上海的时尚和风情,跟女儿争相斗艳,和女儿的朋友交流时尚的心得,从中收获自信和满足。在王琦瑶暮年的时候,出现了一个老萨克,容易被旧的东西所吸引,执念于上海过去的事物,于是她被王琦瑶打动了,甚至认为王琦瑶是没有年龄的。因此,王琦瑶在人生已经迈入黄昏的时候,又有了一段短暂的忘年恋。是的,很短暂的。老萨克还是明白现实的,没多久他就想逃了。这时候的王琦瑶,是孤独的,是渴望老萨克能够一直陪伴着她的。她甚至拿出了雕花盒子,想要把剩下的金条全部给老萨克,只是为了让他陪她度过剩下的几年。如果说当年王琦瑶为了毛毛娘舅,把她怀孕的事推给萨沙是因为她爱毛毛娘舅的话,这个时候,把自己唯一的依靠——金条,都拿了出来,以此来留住老萨克,是因为孤独吧!
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的孤独凄清啊!她从来没有结过婚,和李主任虽说也有真情实意,却得不到完整光明的'爱,终究不过是大人物释放压力和增添浪漫生活的点缀。她真心爱过毛毛娘舅,可毛毛娘舅也不会为了她放弃什么,大家也只能够把握暂时的欢娱。老萨克最后也决定不再来找王琦瑶了。然后,王琦瑶在某个不寐的深夜,被来偷金条的长脚活活勒死。无人知道。如何不长恨呢?王琦瑶的一生,她到底拥有过什么啊?一旦走偏了路,得到的就只能是变了样的快乐。平凡生活中的所有简单细小的快乐,就通通看不见,感受不到了。不然,她不是可以选择程先生,过上简单幸福的日子吗?如果给王琦瑶多一次的选择,她会有更好一点的结局吗?
长恨歌读后感 篇12
不得不说问电子版的书中错别字实在太多,几乎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但还是看完了,在今天凌晨的时候。
阅读完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睡觉的屋子虽然拉上了窗帘,但还是会有些月光从缝隙间挤进,风不大,但还是能吹动帘子摆动起来,想到文中的结尾,有种说不出的惊悚,一夜无事。
故事的结尾王琦瑶死了,死去一个人,就像是撕去一张被时光浸染的纸,投进火中,没有了踪迹。黎明的鸽群飞过这片弄堂的上空,带着这些角落中忽视的秘密远去,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前几天看了一些关于读者对于此书的评论,褒贬不一,一个中性的评论中说,这就是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而在我的看来这种说法显然狭隘了些,当然也可能是我的一种过度阐释。
改用前人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他来上海,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你也送他来上海,因为这里是地狱”话说得粗糙了些,但道理还是明白的,在不同的人看来,上海就有它不同的面目,而事实也正如你所见。
王琦瑶无疑是游走在天堂和地狱的边缘,接近过天堂,那是在爱丽丝公寓的陶醉;靠近过地狱,最后还是被抛弃。故事中讲了在这座城市中生活的男男女女们的心事,追求爱情,不得而痛苦,有时近在眼前,有时又是天各一边,谁对谁错,还真说不清楚,如果总用条条框框圈定一个范围。告诉谁做什么,告诉谁应该怎么做,怎样做是对的,如何又是错的,这显然就不是他们想要的生活了。
在这情爱中王琦瑶做了一个剧中人,过来人,一面看着年轻人追求摩登,一面又入戏太深。从她所经历的人事就可见人之性情,也能摸到时代的影子。一圈跌跌荡荡之后终究是尘归尘,土归土。
很多时候我们就像一个个王琦瑶,因为在经历着所以走马观花似的路过错过。笑着他人痴他人傻,而在这些人的身上又总能找到自己的影子。静下心来想一想,谁说我们不是影子,我们的身上不也有时代留下的印记。
内容很好,但电子书的质量,实在不敢恭维。
好书一本,值得推荐!
长恨歌读后感 篇13
这也许就是上海旧时代的缩影。要了解真正的旧上海就不能忽略上海的弄堂,更不能忽略居住在上海弄堂里的那群人。《长恨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上海,一个娇小惆怅的上海,一个神秘朦胧却不乏生命与希望的上海。
秋去春来花开花落,一代人的调零换来了下一季的萌芽,上海充斥着无穷无尽的轮回。送走上一辈的遗憾似乎又引来了新生代的烦恼。这或许就是我们旧时的上海就像那些泛黄照片中述的景物那样。感到即将踱到尽头,却永远都见不着边际的弄堂;感到即将永远挣脱铁笼,却永远飞不出那狭窄的弄堂天空的鸽子;感到是已经看破却一辈子,也参悟不透的尘世;感到是近在咫尺却,永远拽不到手心的梦中情人;或许还有那缕看似已经摒弃,却永远摆脱不了的令人心碎的悲愁。
那时的上海融凝着婉约朴素与内敛的极致。是的朴素的极致成就了骨里的艳丽。朦胧之间我似乎又见到了那屋顶上的碎瓦;仿佛那象征着闺阁的心的鸽子的双翅,又浸润在西下残阳的光辉中扑腾扑腾飞得高高的;好像那虚掩着的大门后面,又溢出了那令人心醉的菜香,那份暖得直让人发腻的温情。花窗帘的窗似乎又透出了那一丝丝的幽情。她似乎藏住了一切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藏住。因为她是玻璃做的。就算积了太多的灰,后面挂上再多的窗帘,我们还是能感到那窗后的气息。有这么些惆怅有这么些沧桑,似乎还流淌出一滴滴罗曼蒂克似的暧昧。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像这窗后居室内住着的女主人了。她们的心不也就像这弄堂,这鸽群这玻璃窗吗剔透玲珑内敛羞涩,但却天生多情。小小的窗透过它却能看到一整个世界。上海弄堂里的女人们,虽然居住在这狭小的地方,却有卓越的见识。她们懂得如何待人处世,明白世间人情世故心存怜悯敏感多情。王琦瑶或许就是这玲珑剔透多愁善感的浓缩。她的爱随兴而起随风而逝,但每一次都是那么的真实确切那么的刻骨铭心。
爱这是人世间最朴素最简单,但也同时人世间最绚烂最复杂的情感。
长恨歌读后感 篇14
1、 一曲长恨歌,不过是赶了一场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诉着告别,曲终人要散,时间最具有腐蚀力,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最终都会成为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王安忆《长恨歌》
4、 红颜薄命,是因她的人生太多人关注,而这之中又是各怀心事,若再自视偏高,起步偏离,则很难回归。
5、 爱字冗杂的太多太多,岂止三两句,几页诉说能阐明的。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失去了就去让自己变的更好。王安忆《长恨歌》
6、 年少时不知道什么是爱,以为自己高兴了就是爱,不高兴了也就不爱了,直到失去了某个人,才猛然发现,爱字冗杂的太多太多,岂止三两句,几页诉说能阐明的、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失去了就去让自己变的更好。—— 王安忆《长恨歌》
7、 美是凛然的东西,有拒绝的意思,还有打击的意思;好看却是温和、厚道的,还有一点善解的。——王安忆《长恨歌》
8、 这人生说起来是向前走,却又好像是朝后退的,人越来越好商量,不计较。(王安忆《长恨歌》
9、 人跟着年头走,心却留在了上个年代。终于成了一个空心人。有多少沉醉,就有多少清醒。--王安忆《长恨歌》
10、 一次次恋爱说是过去,其实都留在了脸上。人是怎么老的?就是这么老的!胭脂粉都是白搭,描画的恰是沧桑,是风尘中的美,每一笔都是欲盖弥彰。——王安忆《长恨歌》
11、 屋顶上放飞的鸽子,其实放的都是闺阁的心,飞得高高的,看那花窗帘的窗,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样子,还是高处不胜寒的样子。——王安忆《长恨歌》
12、 他们这两个男女,一样的孤独,无聊,没前途,相互间不乏吸引,还有着一些真实的同情,是为着长远的利益而隔开,其实不妨抓住眼前的欢爱。虚无就虚无,过眼就过眼,人生本就是攒在手里的水似的,一总是流逝,没什么干秋万载的一说——王安忆《长恨歌》
13、 是一点政治都没有,即便是勾心斗角,也是游戏式的,带着孩童气,是人生的娱乐。女人的诡计全是从爱出发,越是挚爱,越是诡计多端。那爱又都是恒爱,永远不变。女人还是那么不重要,给人轻松的心情,与生死沉浮无关,是人生的风景——王安忆《长恨歌》
14、 年少时不知道什么是爱,以为自己高兴了就是爱,不高兴了也就不爱了,直到失去了某个人,才猛然发现,爱字冗杂的太多太多,岂止三两句,几页诉说能阐明的、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失去了就去让自己变的更好。——王安忆《长恨歌》
16、 二十六岁的人,是有些刀枪不入了,不像十七八岁的少男,什么都是照单全收,哪怕日后再活生生地剥开,也无悔无怨的。二十六岁的心是已开始结壳的,是有缝的壳,到三十六岁,就连缝也没有了。——王安忆《长恨歌》
17、 聪敏和坚定全来自孤立无援的处境,是自我的保护和争取,其实是更绝望的——王安忆《长恨歌》
18、 在自己的城市看不见城市/然而在错误的年代/却总碰到以为对的'人——王安忆《长恨歌》
19、 年轻气盛,什么都可在手里握成燕粉。经历变了,他明白再怎么的不可一世,人都是握在一个巨手中,随时可成燕粉,这只巨手就叫命运——王安忆《长恨歌》
20、 女:我不会要求什么。 男:我会啊,难过的时候,想念我可以么? 女:你白天,再说一遍,晚上说的话,不算数。 ——-《长恨歌》 王安忆
21、 有恩有义是不错,可你知道恩和义是什么吗?恩和义是受苦受罪,情和爱才是快活;恩和义是共患难的,情和爱是同享福的,你说你要哪样? ——王安忆《长恨歌》
22、 一个先生和两个小姐约会是多么奇妙的人生场景,它有一种羞怯的庄严,郑重其事,还是满腹的心事。有一种下午是专门安排给这样的约会,它有一种佯装的暧昧,还有一种佯装的木知木觉。这样的下午是一个假天真,也是一个真有情。“——王安忆《长恨歌》
23、 眼看着就走到薄刃上,一个闪失便可掉下去,却又不知怎么的收住了脚。——王安忆《长恨歌》
24、 像我们人类这样的两足兽,行动本不是那么自由的,心也是受到拘禁的,眼界是狭小得可怜。《长恨歌》王安忆
25、 次次恋爱说的都是过去,其实都留在了脸上。人是怎么老的?就是这么老的!胭脂粉都是白搭,描画的恰是沧桑,是风尘中的美,每一笔都是欲盖弥彰。——王安忆《长恨歌》
26、 一边说明天再见,一边心里不愿意今夜结束,明天再好,也是个未知未到。今夜就在眼前,抓一把则在手中。给时间做个漏真是对得没法再对,时间真是不漏也漏,转眼间不走也要走。 --王安忆《长恨歌》
27、 人心最经不起撩拨,一拨就动,这一动便不敢说了,没有一个见好就收的。————王安忆《长恨歌》
28、 仅有的一点无可奈何。这点无可奈何是带有一些古意的,有点诗词弦管的意境,是可供 吟哦的,可是有谁来听呢?它连个浮云都不是,浮云会化风化雨,它却只能化成一阵烟, 风一吹就散,无影无踪。---王安忆的《长恨歌》
29、 眼看着就走到薄刃上,一个闪失便可掉下去,却又不知怎么的收住了脚。——王安忆《长恨歌》
30、 越是刻意追求,苦心经营,越是不达。这一刻的辉煌是有着伤逝之痛,能见明日的落花流水。——王安忆《长恨歌》
31、 上海弄堂里,偶尔会有一面墙上,积满了郁郁葱葱的爬山虎,爬山虎是那些垂垂老矣的情味,是情味中的长寿者。它们的长寿也是长痛不息,上面写满的是时间的字样,日积月累的光阴的残骸,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这是长痛不息的王琦瑶。——王安忆《长恨歌》
32、 人家院里的夹竹桃,红云满天,自家窗前的,是寂寞梧桐;上海的天空都叫霓虹灯给映红了,自己屋里终是一盏孤灯,一架嘀嘀嗒嗒的钟,数着年华似的。年华是好年华,确是经不得数的。王安忆《长恨歌》
33、 再有远见的人,到底是活在现时现地的。 时间这东西啊,真是不能定睛看的。王安忆《长恨歌》
34、 鸟从天上落到地下,其实全是因为彷徨。彷徨消耗了它们的体力和信心,还有希望——王安忆《长恨歌》
35、 虚无就虚无,过眼就过眼,人生本就是攒在手里的水似的,总是流逝,没什么千秋万载的一说。想开了,什么不能呢?------王安忆《长恨歌》
36、 她扮错了角色。起首一句错了,全篇都错。信心是错,希望也是错的。——王安忆《长恨歌
37、 本是想抓住眼前的快乐,不想这快乐是掺一半难过的。他们没想到眼前的快乐其实是要以将来作抵押,将来又是要过去来作抵,人生真是连成一串的锁链,想独取一环谈何容易。《长恨歌》王安忆
38、 程先生的两次恋爱都是折磨人的,付出去的全是真心,真心和真心是有不同,有的是爱,有的是情义,可用心都是良苦,然而收回的是什么呢?因此,他开始从根本上怀疑有没有什么两情相悦。他想男女之情真是种瓜不得瓜,种豆不得豆。不得是磨人,得也是磨人。 ——王安忆《长恨歌》
39、 有时候,我们需要慢下来,注视下生命里的纠缠!王安忆《长恨歌》
40、 人呐,只是一连串缺憾组成的。你不要相信什么美满的生活,所有的人无非是苦中作乐罢了。安忆《长恨歌》
41、 也许那个缺是大缺,这个则是小缺,放远了眼光看,缺到头就会满起来,可惜像人生那么短促的时间,那是无望看到满起来的日子的。 王安忆《长恨歌》
42、 这世界真是残破得厉害,什么都是不完整的,不是这里缺一块,就是那里缺一块。这缺又不是月有圆缺的那个缺,那个缺是圆缺因循,循环往复。而这缺,却是一缺再缺,缺缺相承,而后是一座废墟。 王安忆《长恨歌》
44、 其实坐两头的往往有着干系,坐中间的那一个,虽是两头都靠,实际两边都无涉,是作隔离,还作桥梁的。__王安忆《长恨歌》
在自己的城市看不见城市/然而在错误的年代/却总碰到以为对的人——王安忆《长恨歌》
45、 年轻气盛,什么都可在手里握成燕粉。经历变了,他明白再怎么的不可一世,人都是握在一个巨手中,随时可成燕粉,这只巨手就叫命运——王安忆《长恨歌》
46、 女:我不会要求什么。 男:我会啊,难过的时候,想念我可以么? 女:你白天,再说一遍,晚上说的话,不算数。 ——-《长恨歌》 王安忆
47、 有恩有义是不错,可你知道恩和义是什么吗?恩和义是受苦受罪,情和爱才是快活;恩和义是共患难的,情和爱是同享福的,你说你要哪样? ——王安忆《长恨歌》
48、 一个先生和两个小姐约会是多么奇妙的人生场景,它有一种羞怯的庄严,郑重其事,还是满腹的心事。有一种下午是专门安排给这样的约会,它有一种佯装的暧昧,还有一种佯装的木知木觉。这样的下午是一个假天真,也是一个真有情。”——王安忆《长恨歌》
49、 眼看着就走到薄刃上,一个闪失便可掉下去,却又不知怎么的收住了脚。——王安忆《长恨歌》
50、 爱字冗杂的太多太多,岂止三两句,几页诉说能阐明的。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失去了就去让自己变的更好。王安忆《长恨歌》
读后感范文
你是否熟悉读后感这种创作方式?大家都被作品的情节所深深吸引。我们在创作读后感时,必须紧密结合原文,但不能直接复述原文。我们基于您的要求,为您提供了这份有价值的“读后感”。
读后感 篇1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在一家商场的书店里。我刚开始把它翻过来。我觉得很不错,就去图书馆借了。
这本书是一位台湾投资者写的。它的一些背景与大陆有点不同。而且,这本书的鸡汤成分多,实用性不强。但是里面阐述的一些道理还是值得借鉴的。
一。穷人的眼泪是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没有人会同情穷人的眼泪。
2、都说有钱就是任性,此话不假。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大部分人觉得不应该做的,他们可以做,例如说,他们可以随便买奢侈品,可以享受有人服务的生活。
二是大部分人觉得应该做的,他们可以不用做。例如说,他们可以不用朝九晚五,他们可以享受自由的生活。
穷人没有什么任性的权利,即使挨骂也逃不掉。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现实,我们不能抱怨,没有人会同情你,同情你。因此,我们一定要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任性指数。
3、不要轻信别人的话。当人们自己做你不到某件事时,他们就会对你**,说你也做不到。
4、找对地方很重要。如果你想钓鱼,你应该去有鱼的地方,而不是在臭水沟里钓鱼。如果你想找到你生命的另一半,不要去酒吧,因为那是419的地方。
5、把自己打造成潜力股。打破"我只能当穷人,我没办法反抗".思维的框架,不要给自己设限,你的命运你做主。不断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和成长性,不断强化自己的价值,让自己变成“潜力股”。
6、剁手前,想清楚!在大城市里,不会理财,不懂克制欲望,只会让你成为被宰的小肥羊。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不要买奢侈品,而要买必需品!不要太在意你的脸,有时它不值得一根头发。
7、打好手中的每一张牌。不是每一个人一开始都能拿到一手好牌,但是就算是拿到一手差牌,也要考虑怎么去把它打好。因为上帝只能决定你有什么牌,但如何打牌是你自己的事。
8、在当今社会里,很现实残酷的是,大部分的尊重都源自你的财富或收入。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人,都会“以貌取人”。人们通过他/她的穿着、打扮就可以看出一个人是几斤几两了,例如衣服是否有褶皱、指甲是否干净、袜子和鞋子是否搭配等就可以判断他的身份和地位。
当时,我们被一个说回报率比较高的人愚弄了,他开着一辆好车。当时,他还查阅了相关法律,发现风险相对较低。快交钱的时候,被一个同学拦下来了。问他为什么后,他说这个人不可信,因为他的指甲里有灰。
虽然这些也可以作假,哪怕他是刻意装出来的,只要他有这个意识和思维,拥有财富是迟早的事情。说到这里,我突然发现那些**们的生活品味比较高,特别是那些创业者,他们一开始基本上是被骗的。混的差的基本都是好人,他们有什么说什么,连说谎都不会,你觉得他会做什么。
我记得以前读过一个历史故事。有一个人很诚实,很穷。有人把他推荐到康熙,说他是个好**。康熙一口否决了,连**都不会,他会干啥。不管在什么年代,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大家外表看起来都是人,为什么有人穷,有人富。根本原因在于他们的“思维”。“穷人思维”带来贫穷的结果,我们要向富人学习,向富人看齐,慢慢的也拥有富人的思维,将自己变成富人。
读后感 篇2
《社会学的想象力》读书笔记
读完《社会学的想象力》一书,我认为该书的主旨就是呼吁社会科学家都应该培养并具备“社会学的想象力”的能力,此书不是对某一社会问题或现象进行解释的理论专著,而是对学科发展的反思与展望。米尔斯很犀利地揭露批判了当前社会科学发展的几种研究偏向和社会科学界的腐败现象,强调“社会学想象力”的重大意义。那什么是社会学的想象力,在文中一开始米尔斯就有说明,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心智的品质,这种品质可以帮助他们利用信息增进理论,从而使他们能看清世事,以及或许就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事情的清晰全貌。
社会学的想象力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历史与个人生活的关系,以及它们在社会中的关系。因为这种想象力是一种视觉转换的能力,从自己的视角切换到他人的视角,涵盖从最不个人化、最间接的社会变迁到人类自我最个人化的方面,并观察二者间的联系。
本书大概可以主要划分为两大部分,第二至六章是对当代社会科学研究趋势的批判,第七至十章分别论述了社会科学研究应当注意人类的多样性、历史的运用,以对理性与自由的关注为核心,履行好公共职责和政治意义,米尔斯批判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的不良风气,避免类似的错误和建构良好的研究风气,提供发挥社会学想象力的平台。
1.宏大理论
在宏大理论这一章节中,米尔斯以帕森斯的《社会系统》一书为例,对以帕森斯为代表的宏大理论家的的观点展开了无情的批判,他将《社会系统》一书归为:50%的晦涩用词、40%众所周知的教科书社会学和10%留给读者去进行经验调查的部分。米尔斯认为,大理论在语法和语义上都是无知的,只局限于高层抽象,缺乏系统的定义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像是一个枯燥的概念博弈。
因此,米尔斯认为,以一种轻松有序的方式在不同抽象层次之间穿梭的能力,是一个富有想象力和系统性的思想家的显著标志。它还告诉我们,形成系统思维的关键是养成良好的心理习惯。最后,米尔斯得出结论:
不存在什么能让我们理解社会结构的统一性的“宏大理论”和普遍性的体系。
2.抽象经验主义
在抽象经验主义这一章中,米尔斯批判抽象经验主义与宏大理论一样,死抓住研究程序中的一个接合点,对“方法”和“理论”进行过渡渲染,它对技巧哲学进行大力宣传,对行政效能进行崇拜,逃避社会科学的使命。他认为抽象经验主义的最明显的特征,是它已经开始采用行政机构以及它吸收和训练的学者类型,采取抽象经验主义方法的行政机构的规模正在变得日益庞大,导致“学术行政官和研究技术专家,这两类颇为新型的专业人士现在正在与普通的教授和学者进行竞争”的局面的出现,而这也容易导致学院科层制的膨胀。
在这一章中,米尔斯主要批判了抽象经验主义对社会科学的阻碍。他认为,在研究实践中,抽象经验主义似乎比社会研究本身更关注科学哲学。这种研究模式主要是在认识论的建构上。在社会科学领域,最具决定性的结果是对方**的压制。
读完这一章,我受到启发,在我们的学术研究中,不能让研究方法限制我们的思维,而必须使思维与事实紧密联系起来。
3.形形色色的实用性
在这一章中,米尔斯主要介绍了两种实用主义:自由主义实用主义和新实用主义。
自由主义一直是几乎所有政治社会研究的共同标准,也是几乎所有公共修辞和意识形态的讨伐。自由主义以一种更为广泛的方式影响着社会学和政治学。米尔斯认为,自由主义是空洞的,没有具体内容,但往往是一种政治宣传,鼓励人们遵守小城镇中产阶级理想的规范和特点。
自由主义实用性的关键在于“调试”、“失调”。调试观念课最直接用于社会和个体移民,即移民必须“调试自身一适应社会”。
在原有的实用性之外,又出现了一种新的实用性,给社会科学和社会科学家带来了新的形象。新的部门也出现,这种新的实用性,是对下述状况的回应,即人们对处理“人际关系”的管理专家,以及对作为权力体系的公司商业进行新的正当性辩护的需求激增。
4.科层制气质
米尔斯认为最近几年人们所说的“新社会科学”,不仅是抽象经验主义,还包括新的非自由主义实用性,将造成一种科层制的社会科学的发展。
米尔斯揭示科层制气质的政治含义。主要应用于和服务于社会非民主领域——军事基地、公司、广告公司和**行政部门。许多社会科学家已经进入这些科层组织,他们关心的问题也就和使行政人员更有效率有关了。
米尔斯认为,人类工程或社会科学真正的终极目标是“**”,其实是用专家治国的口号代替本应该合乎情理的道德选择。社会研究的官僚化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趋势,在一个官僚组织的规则主导一切的社会里,这一趋势可能会实现。
总结一下,抽象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的结合是与科层制紧密联系的,伴随着科层制的产生,人们的理性被逐步扼杀,变成了“快乐的机器人”,此时的科学已经不是独立自主的了,而是受制于那些军事机构、公司、**部门,为他们提供更为有力和有效的服务,科学家们由于被科层制所蒙蔽,从而削弱了对社会问题的敏感度,社会问题反而变成了一种维护形态意识运行的工具。
5.科学哲学
读完这一章给我的感受是,结合之前所批判的种种研究方法,在社会学的研究过程中,我们不应该被自然科学的方**,教条所限制,正如米尔斯所言,“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方**的专家!”,真正的社会科学家应该是能摒弃教条,关注是实质性的问题。发挥社会学的想象力,在宏观与微观之间穿梭,即一广阔的视野分析具体问题,然后将其上升到宏观层面,将个人与社会、历史结合起来。
在对社会科学中出现的集中流行趋势进行了充分的批评之后,米尔斯讨论的社会科学的前景建设。
6.人类的多样性
米尔斯在“人类多样性”一章中,要求我们对历史上曾出现、目前任然存在的社会机构有充分的比较性的理解。在选择小环境作为研究范围时,应注意大的社会结构,特别是社会结构中最具包容性的研究单位——民族国家。
人类社会中部分和整体构成了人类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全部世界,同时也决定了我们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时不应该局限于某一特定主题或者单一学科,而需要从社会、民族国家、文化、制度的不同方面来做比较性研究,需要建立一种宽阔的视野,需要社会各科学之大成,把个人同社会,把社会同整个大环境联系。
7.对历史的运用
米尔斯说:“社会科学家关注历史的顶点式他逐渐掌握了他所生活的时代的思想;社会科学家关注个人生活历程的顶点是他开始理解了人的基本天性,以及历史发展过程对人之改造所设的限制”。因此,研究历史的目的是把握时代主题,关注人性本质。
以史明鉴。其实前面就已经反复提到历史的重要性了。社会学讨论的是个人、社会和历史的关系,一旦我们忽视了研究历史的重要性就意味着不可能得到对社会学的完备表述,我们必须具有历史的观念,充分利用历史资料做纵向研究,历史一方面可以为多样性提供必须的知识储备,另一方面还可以对动态变迁和制度结构的变化提供线索,我们不能摆脱历史的框架进行研究。
8.论理性和自由
由于人们没有认清自由和理性问题的实质,才会出现“快乐的机器人”。这种异化的人是自由的对立面,我们需要用理性和自由来建构历史的人。所以,我们有必要唤醒“快乐的机器人”。
如今,理性和自由无疑受到威胁。我们一方面受到意识形态的制约,另一方面又受到官僚主义的牵连。社会科学研究者需要越来越多地关注学术界的理性和自由。追求自由是人的本性,自由意味着选择性,理性意味着一定的框架或范围。真正的自由是在理性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它不是理性的理性,它就会扼杀自由。
9.***
社会学家可以扮演三种政治角色:哲学之王、国王的幕僚、独立研究但以国王和公众为受众。第一种类似于宏大理论,第二种类似于抽象经验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结合。
第三是我们应该提倡的,即按照我们自己的学术方式来解释公共话题与私人烦恼之间的时代关联。社会科学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任务,摆正自己的位置,避免受到科层制的影响,把自己投入到社会的事实之中,而不是凌驾其上纸上谈兵,结合历史和个人,发扬理性和自由的民主政治。
10.为学之道
这一章是我最喜欢的一章,因为对于像我这样的初学者来说,有一个迫切需要学习的道路和方法指导,而米尔斯也不吝啬地教我们自己学习。
一是养成记笔记的习惯,建立自己的学术档案
建立学术档案,补充个人经验和学术活动,把正在进行的研究和计划进行的研究紧密结合起来,是培养写作能力的一种途径。
作为新手,要尝试不停地列出论题,即使论题不够深入也没有关系,总之不能固守一个单一个计划,也就是要制定一个简明的学术档案,不断的进行记录、修改,并且经常有针对性的回顾这些记录,这样做的一个优点就是可保持学术目标明确。
在学术档案的各个主题下,应包括个人意见、评论、摘录、参考书目和项目总结。我们应该养成为每本有价值的书记很多笔记的习惯。在阅读过程中,应尽量把握作者的论证结构。
对学术档案的维护本身就是学术产生。从极其模糊到精致完美,是一个不断扩大的事实和思想的仓库。
第二,经验研究
边读书边做笔记和摘要,并且在一个独立的学术档案里,写下与经验研究有关的思想。许多经验研究是初学者的一种规范训练,其目的是解决一些对事实的争议和质疑。即使一些经验研究无法展开或者会半途而废,也要坚持设计。
第三,激发社会学的想象力
1.具体的层次上,重组学术档案――清理看来毫无关系的文件夹,把其中的内容混在一起,重新分类。
2.对阐述不同论题的短语、句子持游戏态度。在字典、专业书籍中查找这些关键性术语的同义语,帮助对术语的理解。
3.寻找各种分类间的共同特性和区别因素。养成交叉分类的习惯。分类力求简明、系统。交叉分类是社会学想象力的语法。
4.为了获得深刻的理解,要尝试思考所关心事物的反面。
5.在交叉分类中,使用是与否的形式,来思考极端的对立面。想象力的释放,有时可以通过故意颠倒比例感而获得成功。
6.用比较的方式理解资料。
7.编辑一本书的技巧。论题是一种主题。
主旨是一种思想,通常与某种显著的趋势、某种主导概念、关键区分有关。在设想一本书的结构时,有了几个主旨后,需对其进行分类,用清晰、简明的语言作说明。然后,系统地将全部论题进行交叉分类。
读后感 篇3
初闻《巨流河》,是在去年的一次读书分享会上,对这本书充满了无限的好奇,后来在书城随便翻了几页,得知作者乃台湾作家,文字情真意切,朴实无华,一股强大的力量把我吸引,此次能从图书馆借来这本书,也是在长久的等待之后,耐心的寻觅才偶然得之,如此机遇,如此幸运。
这是一部巨著,也是个人传记文学,用鸿篇巨著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作者齐邦媛先生用一种虔诚、谦虚、忠于事实的态度叙述自己一生的经历及所感,从出生于东北辽宁,回望家乡的的巨流河,到接受教育,在中国正处于抗日战争的苦难环境中成长而来,然后去往台湾,定居长达六十余年,走过一路风风雨雨,齐先生都是娓娓道来,宛如发生在昨日的故事,十分的真实和明朗。巨流河是辽宁百姓的母亲河,以此为书名一方面表达了作者对家乡的怀念与慰问,同时又蕴含深意,在我看来,齐先生整部回忆录就像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向前,显得宏伟巨大。
我们有理由相信,齐先生用缜密通透,深情知性,字字珠玑的叙述,以个人及其家族的经历描绘了纵贯历史长河,横跨海峡两岸的大时代故事,不正是一条巨型的河流,充满着波涛汹涌与生命力。
然而,这条无法跨越的河流,却成了齐先生心中的惆怅和症结。台湾与大陆不能在遥远的海上回归,这也是痛苦和事实。从一开始郭松龄没能渡过巨流河,其父亲齐世英因此到处流亡,后更因为遭遇日本的侵略战争而颠沛流离,最终流亡到遥远的台巨流河读后感湾,并因历史缘故长久回不到大陆,回不到拥有巨流河的家乡。同时也有一种憾恨于东北,隐恨于流亡到台湾的意味。
于此,齐世英是有明确反抗的,但又如奈何,不过是满腔的热血不得志,最后充满愤慨的郁郁而终罢了。齐先生在台湾几十年,经历了相夫教子,踏足校园,留学海外,大学从教,编纂教科书等重要过程,看似顺利却也经受很多波折与磨难,这一切在齐先生写来皆平淡无奇,但又令人心生感想,念念不忘。到最后,齐先生回到了大陆,见到了阔别已久的巨流河与家乡的亲人,印证了其一生不管经历多少风雨,最终得到了回归,也为那渡不过的巨流河作了一个了断,具有深远的意义。
书中穿插着许多珍贵的**简单准确的文字,为书增添了不少色彩。从扉页的**垭口海,太平洋波涛汹涌至此,音灭声消,多少包含作者从胸怀大志,却平息于台湾过着平淡从容生活的不甘。然后有许多的人物合影,有其小时候表现的灵动,青年透出的飒爽,中年散发的睿智,老年带来的祥和。
以及很多历史人物的留影,更能展现其回味的真实,突出其社交的广泛,体现其为人的诚恳,这对于年过八十的齐先生来说实属不易。最后一张**回归垭口海,与她的小儿子坐在垭口海畔的礁石上,注视着无边的海际,我想这是对生活的顺应,对下一代的传承作了最后的交代。诚如书中最后所言,一切归于永恒的平静,这真是经历丰富大彻大悟下空前的平和!
看完此书,感想颇多。首先对我的帮助,对中国的近现代史有了更多方位的认识,对台湾的一些历史事实有了多角度的认知,对于整个中华民族的苦难有了更深重的体味。其次是感动,读到有许多环节心里颤动不已,特别是穿梭的悲伤情境,总是在那不经意间,触动那本就容易感动的心弦。
最后,它启发了我,生活可以这样生活。没有过于浮华的悸动,没有悲天悯人的宣泄,没有惊叹奇闻的契机,甚至没有太多大悲大喜的际遇,有的仅仅是在这历史洪流中,在现实的驱使下,对生活点滴的珍惜与把握。我想这正是我所需要的归于本真,驱于向上的一种生活意境。
在时代背景下,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来过自己最有力量的生活。过去了如实记录总结,未来的努力争取向往,那么即使你的生活中没有所谓巨流河,你也可以留下自己的痕迹,在历史的长河中绽放最简朴的美丽。
感谢那些曾经相伴左右,至今不会联系的人;感谢那些在生活中擦肩而过,彼此不认识的人;感谢那些在露天相遇的人,只有一方的机会;谢谢那些将来会和我见面的人。生活如此真实,如此厚重,它与你有关。谢谢你,如此开心,如此期待,如此着迷
读后感 篇4
浮躁世界里的坚定
——读《浮躁》有感
这本贾平凹的书虽名为《浮躁》,但却能让所有读者浮躁的心都安定下来。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充满了无比坚强的力量,就像我生命中的一种坚强、勇敢、善良和正义的能量!在被**人物身上的事迹所深深感染的同时,也为**里人物命运的悲苦和跌宕起伏感叹不已!
《浮躁》以主人公金狗的人生经历为线索,叙述了中国上世纪以商州为代表的最后十几年人事的起伏变化。在那个浮躁的时代,改革始终影响着中国政治领导人和普通民众的思想和心态。各种探索都处于初级阶段,各种机遇都在给人们带来希望。
从金狗最初出发点的那个小村仙游川,到两岔乡,到白石寨县,乃至整个商州,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打破封闭后的亢奋与躁动。下面我主要介绍一下**让我感触比较深的地方,主要是作者借助人物经历所表现出的人物身上的闪光点。
**里的主人公金狗出身于一个贫穷画匠的家里,自幼丧母,出身卑微,又有一个保守和胆小怕事的爹,但他天生胆大,自幼就胆力过人,游泳戏水的本领绝佳。他拥有满腔热情想要出人头地的愿望十分强烈,从小就立志要干一番大事业。金狗,作为一个贫穷而谦卑的乡下人,有着令人钦佩的勇气。
虽然曾经有过小小的自卑,但这种自卑从来没有阻碍过他前进的步伐。在金钱面前,他能控制自己不受惩罚,坚持真理和正义,从不做坏事,这是他善良本性的表现。作为一名记者,他有勇气用自己的力量对抗黑暗势力。
遇到困难时,他不急不躁,机智地对付黑暗官场的势力,为人民伸冤,办实事。他不卑不亢、不屈不挠,同时却能有“低头”迂回的巧妙计策。他不被金钱和仇恨冲昏头脑,遇事冷静分析,始终把持着自己绝不逾越做人的底线。
面对金钱,他无论如何都能想到不犯法。在这方面,与他相反的雷大功为了挣钱,甘愿违法行贿**。雷大空最初因胆大敢于去做生意变得富有,可他最终也因犯法落得个被人害死在狱中的悲惨下场。
在情感方面,金狗喜欢小水,他对小水有着最纯洁的爱。无论小水是一个纯洁可爱的女孩,还是一个杀死丈夫的寡妇,还是一个住在家里的忠实妻子,他总是爱她。我最喜欢的职位是小水的,这也是他单身多年的原因。
我们知道金狗在等他所爱的那个人,等待命运之神再次把他心爱的小水还给他,因为一开始小水本应该就是他的,只不过是命运的捉弄罢了。金狗对英迎很冲动。最后,他付出了冲动的代价。他想念小水,他真正爱的人,就在他生命中的正确时刻。对有妇之夫石华则是有些扭曲的爱吧,那种仅仅建立在性吸引上的爱,道德所不允许的爱,是不会有结果也不会长久。
在爱情方面,金狗身上也有些污点,也许是个失败者。因为他未能守住自己的英国**,并越过自己的底线与石华沟通。他的情感经历也给了我们一些参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要坚守真爱。
**里的金狗接触的三个不同的女人,各有各的特点。虽然这些人物有一些缺点,但他们独特的闪光点让我印象深刻。比较正面的人物小水是纯洁、善良、贤惠、勤劳和忠贞的化身,但骨子里有任命的消极的传统思想,是中国典型的传统女性。
英英很粗心,有时很勇敢,但有时为了自己而伤害别人。她用阴险的手段对待金狗,故意嘲笑金水,真是恶心。但她同时也是性情中人,将心比心,最后明白什么是幸福,对金狗放手。
个人而言,我很佩服她的勇敢。在那个保守的时代,为爱而战并不容易,但同时也是女性各方面逐渐解放的象征。有妇之夫石英身上也有新时代女性的特点,敢于冲破所谓的各种枷锁,用自己的努力去抓住自己喜欢的人。
但她简化了爱情。当金狗只是对她的依种性依恋时,它不是爱,所以不会长久。作者笔下的这三个人物的故事,也在向现代人传达着一种思考:思考怎样去对待爱情,怎样去正确地处理自己的感情生活。
世界上只有一个莎士比亚,但是一万个读者有一万个哈姆雷特。每个人对一本书都有不同的看法,但我相信一本好书总会给人们带来积极的能量!不管什么年代,好书总能引起人们的共鸣,唤醒人们心中的善良、勇敢、正义等美好的人性,指引着人们走正确的路!
读后感 篇5
生命若向日葵般浓烈灿烂
——读《渴望生活· 梵高传》有感
***孔惠明2011级英语(师范)1班
最初从初中的美术课本上知道梵高。仿佛梵高就是那盆灿烂的向日葵,向日葵便是梵高。简单的以为,一幅画便能代表一个画家的风格、特点,能够彰显画家的视角,对生活的看法。
殊不知,梵高最初的画作是如此拙劣,阴暗,亦不知,那看似灿烂的画作的背后其实是猛烈的阳光和刺目的麦田带来的“疯狂”状态。人们对事物的看法总是很难全面客观,往往因为一件事或某一种情感,造成误解或偏见。然而,谁能说他能对一件事做到绝对公正,谁能真正看透一件事的真相?
那么,知道真相是否真的如此重要就成了另一个问题。或许,各持己见更好。人本身是情绪的动物,情绪带有色彩,产生的观点亦是多样,这样的世界或许才没有那么单调。
《渴望生活· 梵高传》是欧文·斯通基于对梵高的信件和其生活地的四处走访所写的传记。大多话语也是直接引用梵高信件里的原话,不愿去谈论其中的绝对真实性,至少在阅毕此书,我感受到了一个画家真实生动的一生,就像一颗璀璨的星从天边升起最终又回归地平线。
“为了它,我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由于它,我的理智有一半崩溃了;不过这都没关系……”
——文森特·梵高
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地惊叹于他对创作的执着,不管当时的处境多么艰难。而他的潦倒、贫苦,均是个人担当的自主选择。实实上,他有一个好家庭。他可以随时做一个诚实的画家,继承丰厚的遗产,过着安定体面得生活。
回去的路是那么的宽敞明亮,他的选择依然是,不要回去——不要回到羡慕的境地,不要回到舒适的日子,只要继续画画,在贫困中画画,在痛苦中画画,在孤独中画画,然后死去。对他来说,虽然苦难是痛苦和无法忍受的,至于精神崩溃,那远不是敌人在追求自己的过程中,心中涌动的激情和喜悦。他选择了对于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并单纯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度过一生。
起初,这只是一种对艺术的向往和纯粹的热爱。这个初衷从未改变。梵高从未放弃艺术要关注现实、探索如何唤醒良知、改造世界的信念。起初,他在一个灰黑色背景的煤矿里布道,开始探索自己的艺术。
那是从传统美术的角度来说似乎糟透了的透视和拙劣的笔法,却能直击物体的本质和灵魂,让人能深深地体会到那隐藏在他每一笔每一划之间的感情和那在油画中燃烧的激情。提奥(梵高的弟弟)很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他没有立刻让梵高到艺术家的集结地巴黎,而是让梵高独自在艰苦困难的环境中继续摸索,也许正是提奥的这一举动,使得梵高自始至终保持了自己独有的特色,同时亦保留着他的初心——用纯真的心看待世界。
“即便我认为你是空前绝后最伟大的画家,我也不会帮你。如果饥饿和痛苦能杀死一个人,他就不值得拯救。世界上最好的艺术家是那样一种人,无论上帝还是魔鬼都不能摧毁他们,除非他们已经创作出他们想要创作的一切作品”
——韦森布鲁赫
“一个人绝不可以让自己心灵里的火熄灭掉,而是要让它始终不断的燃烧。... 你知道这是一个诚实的人保存艺术最必要的东西吗!然而并不是谁都懂得,美好的作品的秘密在于有真实与诚挚的感情。
”——文森特·梵高
梵高创作的鼎盛时期那段时间的他仿佛就像熊熊燃烧的烈火,在画布上涂抹一副又一副色彩浓烈鲜艳的作品,不知疲倦,仿佛是本能在驱使他完成某种使命,肉体的衰败已经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精神的向往和追求主宰了他的一切,他全力以赴的创作,仿佛要耗尽他所有的精力。最终,精神再顶不住如此疯狂的举动,以“割耳事件”为契机,让全力奔跑的梵高突然停了下来。在疗养院,他继续通过铁栅栏创作,过着一种反复、疯狂绘画又反复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已经再没有想画的东西了,仿佛是意识到自己在世上的使命已经完成,而不能继续画画这件事却让他生不如死。 “……梵高走进麦穗儿摇摆的麦田深处,将枪弹打入腹部,枪声在洒满夕阳的大片麦田上空回荡……第二天早上,在提奥的看守中,画家梵高安静的离开了人世……”
“我总是全力以赴地画画,因为我的最大愿望是创造美的作品。”
“在我的生活与绘画中,我可以不要上帝,但是像我这样的笨人,却不能没有比我伟大的某种东西,它是我的生命——创造的力量。”
——文森特·梵高
终其一生,梵高仅售出一幅画——《红色葡萄园》。他一生创作了大量的作品,却在生时没有得到认可。虽然他希望自己的画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但他不断进步的真正动力更多的是来自他无限的创作热情,这样他才能全力以赴
能够弃物质而不顾。即使没有物质奖励,也没有名气的报围。同时,他还要在贫困和精神疾病中挣扎。为了追求更好的作品,他受到本能的驱使。这或许是他的经历里让人感动和钦佩的重要因素。
有多少人能真正把财富和名誉放在一边,真正追求内心的冲动?亨利福西隆在论述凡高时说道:“他是他时代中最热情和最抒情的画家。
... 对他来说,一切都有表现力、紧迫感和吸引力。一切形式、一切面容都具有一种惊人的诗意”,“他感到大自然生命中具有一种神秘的升华,他希望将它捕捉。这一切对他意味着是一个充满狂热和甜蜜的谜,他希望他的艺术能将其吞没一切的热情传达给人类” 。
(奥夫沙罗夫编《凡高论》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7年,第95页)
他只是历史上的一个小人物。他脸色平平,下巴尖,不讨人喜欢。他偏执孤独,嗓门粗大,举止无礼,招人厌烦。他被小孩子称作红头发的傻瓜,被大人称作三十岁的白痴。
但是,他却拥有对生命最纯粹的视角,对追求艺术最诚挚的执着。如今,人们对梵高可以说是赞不绝口,他是著名的后印象派画家,并深深地影响了二十世纪艺术,尤其是野兽派与表现主义。其作品,如《星夜》、《向日葵》与《有乌鸦的麦田》等,已跻身于全球最著名、广为人知与珍贵的艺术作品的行列。
这是后人对于曾经的巨星的解读,崇拜和景仰。而有多少人曾去在意过此星初升时的种种境况?对于其灵魂深处的世界又有几人能解?
画作背后的疯狂又有谁能真正明白? 若是偶遇其画作,不禁激起了心底一份感动,不妨翻开此书,走进梵高的世界,窥探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