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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读后感受

发布时间:2023-10-27 白云读后感

白云读后感受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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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读后感受【篇1】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阁楼上的白云》,里面有好多动人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叫《第101只鸿鸭》。

故事的主人公住在一个很贫穷的地方,靠打猎为生。有一次和几个同伴去打鸿鸭,一共有100只。一个叫沙爷的老手把筒子里上满火药,填上了铁砂,马上准备引火,但他忽然停了下来,感觉不对劲。“啪。啪”突然传来扇翅的声音,接着“嘎。嘎”两声鸣叫。转眼间,群鸟张开翅膀飞走了。但鸿鸟飞到了半空围成一了一个大圈,几次打旋仍不飞远。这时,有一个同伴说水面上还有一只鸿鸭,大家这才发现有只鸿鸭还在挣扎。走近看清楚,原来是只老鸿鸭,双腿已冻入冰层,它就是第101只鸿鸭,那些鸿鸭就是它的儿女,它已经飞不动了,但它叫醒了它的儿女!沙爷把它抱了出来准备杀了它,正当沙爷要杀他的时候,天空飞满了鸟儿,边飞边鸣,像是寻找老鸿鸭来了。沙爷正准备开枪,他的小孙子跑跑来说:“爷爷,大鸟是在喊妈妈吗?”经这么一问,沙爷已举过头顶的枪无力地放下了。回到屋中,他们放飞了老鸿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鸟儿也有家人,也有亲情,我们要保护他们!

白云读后感受【篇2】

《白云剪裁的衣服》读后感2000字!

翻开这本《白云剪裁的衣服》,画面透着一种淡淡地清秀,却又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宽阔,或许就如书的作者曾经的作品,曾带给我的慰藉。

在很多年前,喜爱看小说的日子里,特别喜欢毕淑敏的小说,在并不复杂的故事情节中,总会有着层层叠叠的心理剖析,而内心的心绪也随着这层层推进,有了一种心灵的洗涤,宛若在内心的周折中,被梳理的清清爽爽,文字亦可如手术刀治愈人内心阴影,将心绪收拾得日渐明朗起来。

多年之后回看她的第一本书,也是一本散文集,或许源于文体的不同,在文字间看到的毕淑敏,有着格外生动的可爱,也因此得以细细看她描述的散文中,那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和折射的生活趣味,30个小故事间,或是从容或是欢笑或是迷茫,或是坚韧,那都是岁月沉淀的稳定的叙述场景。

白云读后感受【篇3】

这是每一本佛弟子都应该阅读的书,在阅读很多大德经典的论著之前,每个佛弟子应该先认识的是佛陀。一行禅师的这本论著,再现了佛陀的一生,并突出了佛陀的人格特质。

佛陀出生在古印度,这和古印度当时求解脱的风气相关。一行禅师也充分的描写了当时印度的社会背景与宗教信仰。例如,佛陀当初制戒的因缘,特别是比丘尼八敬法的初衷。佛陀是一个人格完善的人,同时也是人天导师。

佛大般涅磐已经二千多年了,就像一行禅师说的“佛陀就像一棵巨大菩提树的种子。种子已破开来,让坚定的根抓牢泥土。也许当人们看到大树时,他们都再见不到种子,但种子仍在那里。它没有灭亡。它已变了大树。佛陀改变了形相,但他仍然存在。每个去深入看清楚的人,都会见到佛陀在僧团里。他们都会在勤奋、慈爱和有智慧的年青比丘中,见到佛陀的存在。缚悉底尊者明白他自己有责任去滋长佛陀的法身。法身就是教理和僧团。只要‘法’与‘僧’持续巩固,‘佛’便会继续存在”。

白云读后感受【篇4】

这一个个故事,陶冶着我。我特别喜欢其中的一个故事,是韩青辰写的含在奶奶嘴里的童年,唯独这个故事让我潸然泪下。奶奶在你儿时的时候多么疼你,她会在我们面前讲已经去世的爷爷的故事,会把好东西留给我们吃。当奶奶走的时候,我们是否会哭,是否是想起她对我们的好?最忆是儿时,你会在想到童年时,也同时想到那些对你好的人吗?

友情是不可磨灭的记忆,当你和两只小熊产生友情时,你会把他们当作是人吗?会把他们当作你最好的朋友吗?一天,两只小熊来到你家,一大一小。大的叫努卡,小的叫努尔,他们很快记住自己的名字,你们在一起疯玩。两天,只要两天,我想你就会对他们产生好朋友的感情,甚至更深的感情!

一个人,在内心也可以走遍天涯,这是郁雨君写的走在铁轨上。一个小男孩,他住在一间旧平房内,每当火车经过他的床就会剧烈摇晃。男孩上学、放学都走在铁轨上,终于,囊哈气考取了一所师范大学的地理系,毕业了,他来到郊县的古老中学做老师。男孩在讲台上说:“我去过‘天涯’和‘海角’。”讲台下以为女同学激动不已,她说:“我要去加纳利群岛,还要去撒哈拉大沙漠……”男孩又说:“不是的。一个人在内心也可走遍天涯的。”

当你说,你喜欢看这本书的时候。当你说,我无可救药地爱上它的时候。是不是也想过,一定要把这本书看完,牢牢记住书中的每一个故事。

修养的花儿

在寂静中开过去了

成功的果子

便要在光明里结实

是能熔化的作家

从百花里吸出不同的香汁来

酿出她独创的蜂蜜

——冰心

白云读后感受【篇5】

“放眼望去,米雾蒙蒙的薄荷地就像是一座绿色城堡。她是天地间的不安的灵魂,她是大自然跃动的精灵。让一朵柔弱而美丽的灵魂安息!天已经放亮了,朝霞宛如一片山丹花盛开在天边。但野生动物也应当拥有自己的生存空间,才能与人类相安无事,和平共处。”

选取一段佳句,分享给小朋友们。

本书让我感到了童年时代的快乐和怎么样去解决困难。我们还要保护好动物,让动物有存在的空间。我们要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书是离不开我们的,他离开了我们。我们就不会有丰富的知识。

人生因幻想而美丽,因期待而充实。

【篇二:读《阁楼上的白云》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阁楼上的白云》,这是一本冰心获奖的精品书系,《阁楼上的白云》就是其中一本。你的心里有没有令你伤心、倒霉的事?没关系,我今天就像阁楼上的白云,为你打开心中所有的困惑!

在这本书里,作者讲述了他那童年的种种不幸。他小时候家里穷,住在一个狭小的三层阁楼里。房子不但小而且地板也很差,走一步响一声,整个房间只有一个老虎天窗。作者在以前唯一的娱乐就是看灰尘“跳舞”。上学了,也因为学费不缴,衣服破烂,被老师数落,被同学看不起,就连放学时也有乌鸦在头上叫。因此作者变的很伤心,感到很倒霉。但在九岁那年,出现了转机。那天,作者的父母外出,只剩下他一个人在家。他看着天窗,忽然发现了一朵白云飘过,像是在向他招手。于是他爬上了屋顶,感觉自己一下子变成了国王,一下子有了无比广阔的天地,海阔的天空。云悄悄告诉他,他的天地是很广阔的,不要整天闷闷不乐的,你看,连在你头上的乌鸦都不能对着你叫了。然后作者对着乌鸦“哇哇哇”的叫,之后,心情愉快了很多。变的性格开朗起来!

是的,每个人都有烦恼,但当你碰到不顺心的事情时,不妨也像作者一样,望望天空上的白云,大声喊出:“我不相信什么事能令人倒霉,因为我也能到乌鸦的头上,朝它大叫三声,我也能改变我的生活!”这就是我给你的阁楼上的白云,希望你以后遇到不顺心的事能想起它,之后你的心胸便会开阔,脸上便会泛现微笑。

【篇三:《阁楼上的白云》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阁楼上的白云》,里面有好多动人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叫《第101只鸿鸭》。

故事的主人公住在一个很贫穷的地方,靠打猎为生。有一次和几个同伴去打鸿鸭,一共有100只。一个叫沙爷的老手把筒子里上满火药,填上了铁砂,马上准备引火,但他忽然停了下来,感觉不对劲。“啪。啪”突然传来扇翅的声音,接着“嘎。嘎”两声鸣叫。转眼间,群鸟张开翅膀飞走了。但鸿鸟飞到了半空围成一了一个大圈,几次打旋仍不飞远。这时,有一个同伴说水面上还有一只鸿鸭,大家这才发现有只鸿鸭还在挣扎。走近看清楚,原来是只老鸿鸭,双腿已冻入冰层,它就是第101只鸿鸭,那些鸿鸭就是它的儿女,它已经飞不动了,但它叫醒了它的儿女!沙爷把它抱了出来准备杀了它,正当沙爷要杀他的时候,天空飞满了鸟儿,边飞边鸣,像是寻找老鸿鸭来了。沙爷正准备开枪,他的小孙子跑跑来说:“爷爷,大鸟是在喊妈妈吗?”经这么一问,沙爷已举过头顶的枪无力地放下了。回到屋中,他们放飞了老鸿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鸟儿也有家人,也有亲情,我们要保护他们!

白云读后感受【篇6】

散文集中,生动的叙事中,活灵活现的每一个人物,像是你身边的闺蜜,又像是你邻居的小姐姐,小妹妹。在回看时,依旧觉得有趣,无论是《绿色匹诺曹》中的小如机智而热心,还是《白云剪裁的衣服》中的河莲因副号军衣而引起的生动画面,抑或是《回字形银饰》中果平、河莲、小如,以及小鹿为这帽子总被风吹走,而四处想着找发夹夹住头发的生动应对。

隔着书籍,我们却又想象感知触及到那个雪山之上几个女孩子的日常生活。围绕着的是生活、心情、饮食、趣事,每个可爱的女孩子背后,藏着的更是一种我们透过文字,试图去看见的青春的故事,而这个故事在那个充满严寒的自然环境,物质的缺乏,但依旧不能掩盖一群青春年少的女孩子是如何的成长。

凛冽的环境,生机的女兵们,从视觉的画面感上,就给人传递了一种非常具有渲染的灵动与肃穆的情境。

白云读后感受【篇7】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阁楼上的白云》,这是一本冰心获奖的精品书系,《阁楼上的白云》就是其中一本。你的心里有没有令你伤心、倒霉的事?没关系,我今天就像阁楼上的白云,为你打开心中所有的困惑!

在这本书里,作者讲述了他那童年的种种不幸。他小时候家里穷,住在一个狭小的三层阁楼里。房子不但小而且地板也很差,走一步响一声,整个房间只有一个老虎天窗。作者在以前唯一的娱乐就是看灰尘“跳舞”。上学了,也因为学费不缴,衣服破烂,被老师数落,被同学看不起,就连放学时也有乌鸦在头上叫。因此作者变的很伤心,感到很倒霉。但在九岁那年,出现了转机。那天,作者的父母外出,只剩下他一个人在家。他看着天窗,忽然发现了一朵白云飘过,像是在向他招手。于是他爬上了屋顶,感觉自己一下子变成了国王,一下子有了无比广阔的天地,海阔的天空。云悄悄告诉他,他的天地是很广阔的,不要整天闷闷不乐的,你看,连在你头上的乌鸦都不能对着你叫了。然后作者对着乌鸦“哇哇哇”的叫,之后,心情愉快了很多。变的性格开朗起来!

是的,每个人都有烦恼,但当你碰到不顺心的事情时,不妨也像作者一样,望望天空上的白云,大声喊出:“我不相信什么事能令人倒霉,因为我也能到乌鸦的头上,朝它大叫三声,我也能改变我的生活!”这就是我给你的阁楼上的白云,希望你以后遇到不顺心的事能想起它,之后你的心胸便会开阔,脸上便会泛现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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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少云读后感通用7篇


学习工作过程中写作文是很平常的,作文可以奠定知识功底和素养的基础,优秀的作文是非常养眼的,会被当做参照。怎么样的作文才算写得好?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邱少云读后感通用7篇”,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邱少云读后感【篇1】

《我的战友邱少云》这个故事向我们讲述了一个英雄人物的故事,那时敌人占领了“391”高地,我军想去消灭他们,所以天还没有亮就隐藏在山坳里。我们的炮兵不断的轰击敌人的阵地,敌人发现不安全,就扔燃烧弹,结果火烧到了邱少云身上,但邱少云又不敢动,也没人敢去救他,因为动一下回被敌人发现。所以我只能看着战友邱少云被火活活的烧毁,邱少云直到死也没动。他为了整个军队,严守纪律,不畏牺牲,同志们很伤心,所以冲上去把敌人消灭了。邱少云真是一位伟大的战士。

看完这个故事就立刻让我联想到我们班的同学。因为我们班的同学总有人上课不受纪律,导致成绩下降。记得前几天在上科学课课前,老师再三强调让同学们上课要严守纪律,不要打扰旁边的同学,还特地让纪律委员将讲话同学名字记下来。但是很多同学都把它当成耳边风。在上课科学课时,课堂上有的同学在讲话;有的在玩;有的甚至在那里站着。这哪像在上课,分明就是菜市场,不管老师怎么讲就是不听。我们跟邱少云同志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和一个地。邱少云同志被火炙烤着,还是严守纪律,平常人不小心被火烫了一下就叫个要死要活的,但是邱少云被火炙烤了半个钟仍旧一声不吭甚至连动一下也没有,但我们呢——既没有人逼我们讲,而且老师再三强调,我们都没要违反纪律。我认为我们应该要像邱少云学习:不畏艰险,刚正不阿的崇高品质。

邱少云读后感【篇2】

在学过的所有课文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要数——《我的战友邱少云》了。这篇课文主要写了作者亲眼目睹邱少云在烈火中牺牲的一件事。赞扬邱少云严守纪律的好品质,也表达了作者对战友的怀念之情。

读了这篇课文,我思绪万千,邱少云在烈火烧身的情况下,为了身后的整个潜伏部队不暴露目标,为了那次战斗的胜利,一动不动。

想到自己平时上课爱做小动作,心中感到十分惭愧。那是,四年级的一次上数学课,老师讲“通分的方法”。这堂课关系到以后分数的计算和应用,比较重要。

别的同学都听得很认真,而我却在课桌里面摆弄着自己的新自动笔玩。“喂!你看这是我妈妈昨天给我买的自动笔,多漂亮呀!瞧,上面还有一只小白兔在运南瓜呢!嘿!小白兔真可爱!”我悄悄地对同桌说。而同桌却根本没理睬我,仍然在聚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课。我只好拿着那支笔自己玩了。

老师讲完课,决定小考,这下我眼傻了。我刚才只顾欣赏小白兔,根本就没听讲……结果,那堂课我交了白卷,受到了老师的批评。

读了这篇课文,我认识到了错误。邱少云在烈火中,遵守纪律,直到被烈火烧死,也一动没动,也没发出一声呻吟。他的这种超人的毅力,永远值得我学习。

邱少云读后感【篇3】

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邱少云的光辉事迹,我从小就听说了。可是人们常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所以我对邱少云的光辉事迹总是半信半疑的。直到我读六年级的时候,我证实了此事。

这一天,老师要给我们上《我的战友邱少云》这一课了。于是,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语文课本,带着我多年的疑问把课文默读了几遍。

我好奇的读着,读完这篇课文,我凝视了一眼书上的那彩色插图,仿佛那一张画在不断的扩大,扩大让我看到了一团熊熊大火在邱少云叔叔的身上……我的眼睛湿润了。我含着热泪默默的说:“邱少云叔叔,我错了。我不应该有那样的想法;邱少云叔叔,您并没有死,您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您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您的名字永远闪烁着光辉;您的……。”

邱少云叔叔,为什么被烈火焚烧,却纹丝不动呢?是因为他有高度的共产主义精神;是因为他觉得只要牺牲自己一人,就可以换来大家的幸福,一个字:‘值’。所以他才纹丝不动。

读了《我的战友邱少云》以后,使我懂得了:纪律就是胜利的前提,是一个士兵的天职。我们这一代儿童在这样好的条件下学习,就应当把课堂当做向科学进军的战场,把老师当作优秀的指挥官。为了攻下文化科学的保垒,我们也应当像邱少云叔叔那样,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懂每一堂课,从小培养自觉遵守纪律的共产主义美德,共创美好明天。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微薄的一份力量!

邱少云读后感【篇4】

邱少云叔叔,大家都非常熟悉。他在夺“391”高地时,烈火烧到他身上已严重威胁着他的生命,那时,他只要跳出来就地打几个滚,就可以把火灭掉。但是,这样整个潜伏部队就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许多战士都有可能丧生在敌人炮火之下,为了胜利,邱少云烈士没有这样做。这个伟大的战士以惊人的毅力忍着,直到最后一息也没挪动一寸地方,发出一声呻吟。

读完了课文后,我已被深深地感动了。想想火是怎样烧到邱少云同志身上的,而邱少云同志被熊熊烈火包住整个身子的时候,他自觉遵守纪律的精神和钢铁般的意志。而我呢?只是擦伤一点,被烫伤一下,已经“哇哇大叫”了。可是邱少云同志被一团烈火活活烧死,这不是比我们那些擦伤或烫伤更加痛苦吗?更何况他被烈火焚烧时是一动也不能动的。

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讲话,不料被老师发现了,批评了一顿,还罚抄了一遍书。我心里一百二十个不服气,嘴里还嘀咕:“抄就抄,有什么希奇,有的同学不是也在讲话,为什么只罚我一个呢?”现在想想真惭愧啊!我是班干部,不以身作则,还只看到同学们的缺点。如果我遇到邱少云那种场面,燃烧弹还没烧到我身上,就得爬起来跑了。如果叫我上前线打仗,给我潜伏任务,恐怕不要10分钟就得暴露,部队就会受到巨大的损失。这样,能做好事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这些独生子女都是在父母的百般呵护下长大的。我们只要受到了一点委屈,就到父母面前告状。要是受了点小伤,父母更加疼爱。邱少云呢。他在潜伏中宁愿忍受烈火焚烧的痛苦,也不动一下,也不叫一声。因为他知道,如果他忍不住动一下或叫一声,敌人就会发觉,整个潜伏部队就会受到重大的损失。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读了这篇课文后,我真是受益匪浅。我们要向邱少云烈士那样严格遵守纪律,做一名严于律己的好学生。

邱少云读后感【篇5】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课文,这篇课文是关于一个拥有牺牲意识、决胜意识、和钢铁意志的伟大的战士:《我的战友邱少云》。

这篇课文讲的是志愿军去攻打391高地,在潜伏等到中邱少云在潜伏的时候被活活烧死了,最后他们把敌人全歼。

课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这里。“为了整个班,为了整个潜伏部队,为了这次战斗的胜利,邱少云像千斤巨石一般,趴在火堆里一动也不动。烈火在他身上烧了半个多钟头才渐渐地熄灭。这位伟大的战士,直到最后一息,也没挪动一寸地方,没发出一声呻吟。”

我从这一段段感受到,邱少云承受了别人不可想象的痛苦,他不是被敌人一下子打穿心脏或头颅,而这个活生生的人竟然是被烧死的,烈火在身上烧了半个多小时,火才慢慢的退去,邱少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没有挪动身子一点,也没有发出声音。

我从这段知道了邱少云是个为集体的利益可以献出生命的一切,包括生命!

上次我们游平山黑龙潭,我、荣恪萱、韩泽伟、唐乐、王少东、薛润北也是经历重重困难,一起团结合作才到山顶的,我们在爬山的时候,总感觉有一股力量在帮助着我,我后来才想明白,就是我在一开始说的:“必胜”。我想这种意识就是邱少云身上的必胜精神吧!

邱少云还很年轻,他只要一滚就能活,但是他没动。我觉得他还有很多大好时光,我以前听说有人在吸取别人青春,然后给别人好多钱。邱少云活下来之后,就算买青春,也能有好多钱。邱少云用自己年轻的生命,创造了一个永远流传下去的英雄。

邱少云很勇敢,而且我从邱少云身上知道了信念是很奇妙的东西,信念,可以让人放弃一切,包括生命。

邱少云读后感【篇6】

有一篇文章,主人翁那种严守纪律、钢铁般的意志力令我钦佩。他的精神在我的心里深深地刻下这篇文章的题目:《我的战友邱少云》。

《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文章主要写抗美援朝时期,邱少云在夺取“391”高地时,在敌人燃烧弹的烈火中趴了半个小时不挪动不出声,最后壮烈牺牲的故事,从而体现出邱少云那种严守纪律和钢铁般的意志力。

我钦佩他那种严守纪律、钢铁般的意志,他的精神深深地折服了我。他竟然能在熊熊大火中半个小时不挪动不出声,换作普通人,早就大叫起来了。使我惊奇的是邱少云当时只有二十一岁,又年轻又缺少战斗经验,吃不了苦呀,怎能在熊熊大火中半个小时不挪动不出声呢?真令我佩服。可我们呢?别说半个小时不挪动不出声,连半分钟也坚持不住,更别说要在熊熊大火中了。记得二、三年级时,有些学生就像得了“多动症”,不动全身痒。老师去开会,几个调皮的学生有作业不做,反而“大闹天宫”。一闹一节课,老师不回不停止。要是当时邱少云像他们一样,那“391”高地会夺下来吗?肯定不会!

邱少云钢铁般的意志力令我钦佩。不过,我坚信,只要坚持不懈,我也能练就这钢铁般的意志力的。因为我知道“只要有恒心,铁柱磨成针”。

邱少云读后感【篇7】

爱喝咖啡的人,说咖啡香浓;不爱喝咖啡的人,说咖啡苦涩。同一杯咖啡,为什么会有两种不同的感觉呢?我认为是心境不同。

读书也一样。爱读书的人正如爱喝咖啡的人,能品出其韵味,进入乐之境;不爱读书的人正如不爱喝咖啡的人,只知其苦,不知其乐。

从小,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它使我懂得了一个又一个深刻的道理。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要数《我的战友邱少云》了。

课文讲的是:志愿军为了能够战斗胜利,定下了“纹丝不动”的纪律。战斗时,敌人投的燃烧弹烧到了邱少云的身上,但是邱少云仍然忍受着剧痛,最后在战场上壮烈牺牲。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只要被热开水烫了一下,就痛得“哇哇哇”地大哭,但邱少云却忍受得了被火烧的剧烈痛苦。他表现出来的那种钢铁般的意志,那种严格遵守革命纪律的精神,令我深深折服。

在日常生活中,我遇到挫折时,却向后退缩,不是努力地前进,征服挫折。记得上一年的重阳节,我们全家去登山。我一开始便很骄傲地对爸爸说:“爸爸,我跟你比赛,看谁最快爬到山顶,我一定赢!”爸爸没有作声,只是微微笑了笑。当我爬到半山腰时,我觉得全身没劲儿,便对爸爸说:“爸爸,我认输了,我不爬了,咱们回去吧!”爸爸笑着说:“还没爬到山顶,继续……”我没等爸爸说完,便拉着妈妈往山下走。爸爸无奈之下,只好带着我回家去了。我想到这里,脸上火辣辣的,自己觉得惭愧。还有一次,班级要求操队时不能动。但我顿时觉得腿很痒,便挠了一下。老师看见了,便斥责了我一顿,还教育我以后一定要向邱少云学习,学习他严格遵守纪律的精神。

《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文章将会永远印在我的脑海里,他那钢铁般的意志和严格遵守纪律的革命精神,将会永远激励着前进。

小亨利的读后感受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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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亨利的读后感受 篇1

 契柯夫,欧亨利,莫泊桑这三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想必每个人都知道,作为世界三大小说之王的他们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那个时代的黑暗与沧桑。在这个第一次在初中度过的秋天里,我有幸读到欧亨利的小说。在欧亨利的笔下,每个人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富人的贪婪,穷苦人民的善良,社会的黑暗……当翻开第一个故事《麦琪的礼物》时,我不由得为这对年轻夫妇感到悲哀,2人昔日感到彼此珍贵的东西到现在却成了无用的东西;但我又为2人感到欣慰,因为他们得到了比表链和梳子套装更珍贵的东西——爱,他们告诉我们要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他人,这难道不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本规则么?我用一丝惋惜翻去麦琪给予的礼物,展现在眼前的是《警察与赞美诗》,文中的苏比想去监狱熬过冬天,几次惹是生非。当听到赞美诗想改邪归正时,却被意外的逮捕。这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感到捧腹有心酸。欧亨利借苏比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无情与残酷。主人公借助许多坏事扰乱社会,这也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下层人民的精神痛苦。欧亨利为了表达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满,把手中的笔当作武器,大量运用穷富的对比手法,揭示自己作为一名作家对这个社会爱莫能助的忧伤。欧亨利的作品中,幽默代替了酸楚,流露出自己对被命运捉弄的穷苦人民的悲惨情绪。如今的社会早已不是那个颓废的年代,不再有那么多饱尝辛酸的人民。读着欧亨利的小说,我可以想象出那个年代的悲惨,一个个画面浮现在眼前……我不由得为欧亨利先生由衷敬佩。【篇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选》读后感】在长达两个月的暑假里,我选择了欧·亨利写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来作为假期阅读书籍。通过阅读这本小说选,我受到了很大了启发,也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好的启迪。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着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命运之路》等。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藤叶》等。这些小说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记得我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像中药那样难喝一样很难读懂,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究竟是在讲怎样的一件事。是要给予我们什么启示,我完成弄不清楚,刚开始读了一点点就没读了,过了几天,我重新仔仔细细的品读这本书,逐渐读懂了内容,也慢慢理解了每篇文章里所包含的的真正含义。当我阅读完整本书的时候,我受到了很多很多的启发,例如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职责,都有自己的责任在身。但是,有多少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有多少人是在逃避责任?有多少人明知道自己有责任做好某事却找借口而推脱?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外面喝了饮料明明垃圾桶就离自己不远,却因为和自己走的路没在同一个方向而懒得走过去丢进垃圾桶,而是远远的往垃圾桶扔,扔不进也不去管他,明明是想尽自己责任的,却因自己的懒散而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总之,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很多,也理解了很多。希望大家也能去看一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篇三:《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语言的魅力就在于给人以无尽的乐趣和情感的给养,而文字在一些巨匠的笔尖下跳跃出华美的舞姿,小说造诣极高的欧亨利就属于此列,他的著名作品《麦琪的礼物》堪称一部佳作。他幽默的语句中透露一个又一个人物的表情,每个人物真的是活的,而且是神采奕奕,至于其文风的幽默就不用微词去概括了,简直是句句是经典。这本书是一本短篇小说的集合,涉及人情,社会,金钱,友情,每一个故事顺理成章的开始,总是出人意外的结局,当你试图猜想故事将以一种多么离奇的结果出现时,还是仔细思考思考吧,要不然会因为结局“悔恨”许久啊。看《忙碌的经纪人》体验到被工作冲蚀后的记忆被重新唤起时,是不是应该思考生活或许不要把时间全交给工作;《二十年后》让人无奈的面对友情在利益,法律面前的抉择,友情有时真的让哥很无奈啊;《爱情的信使》第一次的不解,第二次的朦胧,原来爱情这种罗曼蒂克是可以在笔下生花的,表白也是一种技巧,追回真爱,化解误会;《改邪归正》在人性与正义面前,能量似乎不在守恒,因为勇气起了作用;短篇的阅读本身就是一种享受,加上如此的情节,幽默,不失为一本极品,已经是第好几遍读这本书了,有的品呀!【篇四:《警察与赞美诗》读后感】《警察与赞美诗》的作者是出生于美国的欧·亨利——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苏比的流浪汉为了度过寒冷的冬天而想方设法进入监狱过冬但屡次失败,在教堂听到赞美诗后决定重新做人去找工作时却被警察逮捕,最终被法院判刑三个月的故事。看完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文章的主人公——苏比所触动。小说中写道:“他可以去的地方多的是……”但是,对于性格高傲的苏比来说,他有着比别人更加要自立的想法,所以他拒绝了其他人所给他的恩惠与恩赐,认为这是别人看他可怜,给他的施舍。然而此时的他却身无分文,既没有任何工作去做从中来牟取钱财,更是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对于苏比现在的境况来说,这种所谓的“施舍”正是此时正穷困潦倒、居无定所的他应当接受的恩惠。我认为他有这种要自立的想法非常好,但是也应当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做决定。但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通过犯法进入监狱从而能够勉勉强强过完这个冬季”这条途径,最终使自己“被迫”如愿以偿,在监狱内过冬。凡事都有两面性,接下来就要讲述苏比好的方面了。他想要自立的想法很好,但是却用的不是时候;他想要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的想法也很好,但是为时已晚。即使他有许多的不足,但是至少“想要自立”和“想要在自己做错事时改邪归正,重新做人”这两点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篇五: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欧·亨利是美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与他齐名的还有莫泊桑和契柯夫。他们三人被合称为世界三大著名小说家。这个学期阅读课上我有幸读到了他的著作,这使我受益匪浅。我们小组编演了《圣贤的礼物》此剧本,由此深刻地了解了全文内容。《圣贤的礼物》主要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女主人公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于是她卖掉了自己引以为豪的长发,换来了20美元。最终花去21美元,为吉姆买到一条白金表链。而吉姆也想给德拉一个惊喜,他卖掉了祖传的金表,买了德拉渴望已久的全套发梳。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是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认为,他们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这种付出是无私的,是宝贵的。这就是奉献的伟大,只有当我们无私奉献时,这个世界才会少一些无情,少一点刻薄,少一分势利。虽然故事的结局有些可笑,但他们的付出是值得的:他教会了我们如何去关爱别人。因为爱,人与人之间才会有理解,人与人之间才会有温暖,人与人之间才会有信任。只要我们心中时时刻刻都充盈着爱,那么我们的世界将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最后一片叶》也是一篇典型的温暖人心的文章:苏艾和琼珊都十分热爱艺术,可琼珊却得了肺炎。她常数窗外的常春藤叶,认为最后一片叶落下来时,她就会死去。于是苏艾请来了老画家贝尔曼,当他听到这个消息,就在墙上画了一片叶,一片永远不会凋零的叶,就是这片叶给了苏珊信心和勇气,最终活了下来。但是帮助她的贝尔曼却因为感染肺炎而死亡。我认为贝尔曼的死没有遗憾,因为他临死前完成了自己最后的遗愿——那片永不凋落的叶。虽然作者对贝尔曼的描写并不多,甚至连最感人的贝尔曼画叶子的镜头都没写,但我们能感受到贝尔曼舍己为人的高贵精神。我可以想象到,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老人是怎样调和黄色和绿色,在二十英尺的地方为琼珊创作希望,最终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在这种情景之下,我们可以感受到老人的伟大与崇高,读来令人心中波涛汹涌。贝尔曼老人在舍己为人中去世了,他的精神值得我们肯定,这片叶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贝尔曼老人善良的心灵,折射出伟大的的舍己为人耀眼光辉。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大自然因生机而蓬勃,人类因互助而温暖。《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写的只是一个个小故事,没有惊天动地的情节,也没有过多的华丽词藻,但它却令人觉得意犹未尽,以深奥的思想内涵震撼并教育了人们。【篇六:《警察与赞美诗》读后感】合上书,出人意料的结尾仍徘徊在我的脑海中。为了三个月不愁食宿,流浪汉苏比一次次故意作恶,盼望能被警察相中,而被送进那日思夜想的冬季寓所—布莱克威尔岛监狱。他去砸商的橱窗;他饱餐一顿后,却恶作剧地声明自己不名一文”;他“扰乱治安”,在闹市中大吵大闹……而这一切,警察都视而不见,“偏偏认为他是个永远不会犯错误的国王。”正当苏比为自己的被捕计划屡展失败而懊恼时,教堂里传出的赞美诗和管风琴的乐音使他突然良心发现,联想起了自己生活中曾有过的“母爱、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洁白无瑕的思想”,“一股强烈的迅速的冲动激励他向坎坷的命运奋斗,他要重新做一个好样的人。”然而,紧接着,故事的结尾却大大出人意外,就在苏比为自己的今后勾画美好的蓝图时,警察那可爱的手终于落在了他身上。”此时,我感到惋借极了,不禁诅咒这可恶的警察来的太不是时候,诅咒他扼杀了苏比的新生。对苏比的结局感到愕然。其实,仔细想来,对苏比结局的处理,正反映了作者对社会观察的深刻。苏比的被捕,虽出人意料之外,却又尽在情理之中。他多次犯罪却消遥法外,而刚刚想改恶从善时却被不公正地逮捕,这不正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黑自颠例,是非不分的本质吗?许多表面上的正人君子事实上也在做违法的事情,而瞥察对他们却孰视无睹。当苏比去抢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的绸伞时,那绅士不是做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应答吗?可见这个堂而皇之的阔佬才是个真正的窃贼、罪犯,而可怜的苏比只不过是为了能在严冬找个御寒的栖身之所才被迫犯罪的。正是这善恶颠倒的社会造成了苏比这畸形的心态,这黑暗的社会根本不允许苏比去做一个正直的、光明正大的人,只能是把他再次推入监狱,三个月刑满后,他的命运还只能是流浪、流浪。被迫犯罪、犯罪……文章虽然短小,我却能从作者那细腻的笔触中看出对当时整个社会的讽刺,而作为普通人,我们无法改变社会,我们能做的是努力适应它,去积极地发现在其中涌动的真善美,是自己沐浴在社会生活的阳光之下,茁壮成长。

小亨利的读后感受 篇2

欧亨利作品读后感范文

欧亨利作品读后感(一)

契柯夫,欧亨利,莫泊桑这三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想必每个人都知道,作为世界三大小说之王的他们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那个时代的黑暗与沧桑,欧亨利作品读后感。在这个第一次在初中度过的秋天里,我有幸读到欧亨利的小说。

在欧亨利的笔下,每个人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富人的贪婪,穷苦人民的善良,社会的黑暗……当翻开第一个故事《麦琪的礼物》时,我不由得为这对年轻夫妇感到悲哀,2人昔日感到彼此珍贵的东西到现在却成了无用的东西;但我又为2人感到欣慰,因为他们得到了比表链和梳子套装更珍贵的东西——爱,他们告诉我们要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他人,这难道不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本规则么?

我用一丝惋惜翻去麦琪给予的礼物,展现在眼前的是《警察与赞美诗》,文中的苏比想去监狱熬过冬天,几次惹是生非。当听到赞美诗想改邪归正时,却被意外的逮捕。这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感到捧腹有心酸。

欧亨利借苏比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无情与残酷。主人公借助许多坏事扰乱社会,这也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下层人民的精神痛苦。

欧亨利为了表达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满,把手中的笔当作武器,大量运用穷富的对比手法,揭示自己作为一名作家对这个社会爱莫能助的忧伤。

欧亨利的作品中,幽默代替了酸楚,流露出自己对被命运捉弄的穷苦人民的悲惨情绪。

如今的社会早已不是那个颓废的年代,不再有那么多饱尝辛酸的人民。读着欧亨利的小说,我可以想象出那个年代的悲惨,一个个画面浮现在眼前……我不由得为欧亨利先生由衷敬佩。

欧亨利作品读后感(二)

在长达两个月的暑假里,我选择了欧·亨利写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来作为假期阅读书籍。通过阅读这本小说选,我受到了很大了启发,也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好的启迪。

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着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命运之路》等。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藤叶》等。这些小说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

记得我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像中药那样难喝一样很难读懂,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究竟是在讲怎样的一件事。是要给予我们什么启示,我完成弄不清楚,刚开始读了一点点就没读了,过了几天,我重新仔仔细细的品读这本书,逐渐读懂了内容,也慢慢理解了每篇文章里所包含的的真正含义。

当我阅读完整本书的时候,我受到了很多很多的'启发,例如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职责,都有自己的责任在身,读后感《欧亨利作品读后感》。但是,有多少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有多少人是在逃避责任?有多少人明知道自己有责任做好某事却找借口而推脱?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外面喝了饮料明明垃圾桶就离自己不远,却因为和自己走的路没在同一个方向而懒得走过去丢进垃圾桶,而是远远的往垃圾桶扔,扔不进也不去管他,明明是想尽自己责任的,却因自己的懒散而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总之,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很多,也理解了很多。希望大家也能去看一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

欧亨利作品读后感(三)

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篇幅不不长,但总能带给你长篇小说般绵长的美好回忆;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读去普通,却总能在结尾给你带来极大的震撼;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没有侦探小说的神秘,没有塑造显赫的大人物,但他笔下的每一个普通的小人物都让我们在含泪的阅读中绽放温暖的微笑……他就是欧亨利和他的短篇小说。

初识欧亨利还是在小学六年级,语文书最后的选学课文中有一篇叫做《一件运动衫》的小说,文笔朴实,但读完后,那只昂头的麋鹿便在我的脑海里深深扎根了。

于是,阅读欧亨利一发不可收拾。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中,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树叶可以永远翠绿不会凋零,那是伟大却极其贫穷的画家贝尔曼用生命的画笔描画的,这永不凋零的常春藤叶唤起了琼西生的欲望。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中,我知道了原来有一种付出是可以割舍自我的:德拉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一副精巧的表链,忍痛卖掉一头美丽的长发,那是“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的长发”;同时,丈夫吉姆为了给妻子的美丽长发配上爱慕已久的玳瑁发梳卖掉了三代祖传的金表。只求付出的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谁能说这对穷夫妻不是度过了最为幸福的圣诞节呢?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两位感恩节的绅士》中,我知道有一种承诺是可以用生命扞卫的。没落的财主尽管自己也食不果腹,但他依然铭记每年在感恩节要让一个流浪汉饱餐一顿,结果自己却饿晕了;而穷光蛋为了感谢财主的恩赐,尽管自己已经受施舍填饱肚子,但还是大快朵颐了财主的美餐以致胀破了肚子……

有人说,欧亨利的小说,最吸引人的是他的出其不意的结尾,正因为这样的结尾,所以被称作“欧亨利式结尾”。说实话,起初我也被小说的结尾深深吸引,因为他总是在你认定了结局时出其不意地给你惊喜。但在我一次又一次阅读他朴实但精致,雷同却神秘的故事后,我想我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震撼了,这份震撼恰恰来自欧亨利笔下那群贫穷、卑微的小人物,他们个个充满爱心、充满毅力,就这样温暖而坚定地走进读者的心灵。

俗语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欧亨利告诉我们,金钱不是万能的,真正打动人心的恰恰是你的心灵。一个纯洁高尚的灵魂,即使他衣不蔽体,即使她食不果腹,他也依然是我们心中的巨人。

小亨利的读后感受 篇3

欧·亨利是美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与他齐名的还有莫泊桑和契柯夫。他们三人被合称为世界三大著名小说家。这个学期阅读课上我有幸读到了他的著作,这使我受益匪浅。

我们小组编演了《圣贤的礼物》此剧本,由此深刻地了解了全文内容。《圣贤的礼物》主要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女主人公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于是她卖掉了自己引以为豪的长发,换来了20美元。最终花去21美元,为吉姆买到一条白金表链。而吉姆也想给德拉一个惊喜,他卖掉了祖传的金表,买了德拉渴望已久的全套发梳。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是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认为,他们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这种付出是无私的,是宝贵的。这就是奉献的伟大,只有当我们无私奉献时,这个世界才会少一些无情,少一点刻薄,少一分势利。虽然故事的结局有些可笑,但他们的付出是值得的:他教会了我们如何去关爱别人。因为爱,人与人之间才会有理解,人与人之间才会有温暖,人与人之间才会有信任。只要我们心中时时刻刻都充盈着爱,那么我们的世界将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最后一片叶》也是一篇典型的温暖人心的文章:苏艾和琼珊都十分热爱艺术,可琼珊却得了肺炎。她常数窗外的常春藤叶,认为最后一片叶落下来时,她就会死去。于是苏艾请来了老画家贝尔曼,当他听到这个消息,就在墙上画了一片叶,一片永远不会凋零的叶,就是这片叶给了苏珊信心和勇气,最终活了下来。但是帮助她的贝尔曼却因为感染肺炎而死亡。我认为贝尔曼的死没有遗憾,因为他临死前完成了自己最后的遗愿——那片永不凋落的叶。虽然作者对贝尔曼的描写并不多,甚至连最感人的贝尔曼画叶子的镜头都没写,但我们能感受到贝尔曼舍己为人的高贵精神。我可以想象到,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老人是怎样调和黄色和绿色,在二十英尺的地方为琼珊创作希望,最终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在这种情景之下,我们可以感受到老人的伟大与崇高,读来令人心中波涛汹涌。贝尔曼老人在舍己为人中去世了,他的精神值得我们肯定,这片叶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贝尔曼老人善良的心灵,折射出伟大的的舍己为人耀眼光辉。

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大自然因生机而蓬勃,人类因互助而温暖。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写的只是一个个小故事,没有惊天动地的情节,也没有过多的华丽词藻,但它却令人觉得意犹未尽,以深奥的思想内涵震撼并教育了人们。

小亨利的读后感受 篇4

今天,我来给大家推介一本附有哲理的好书:《欧・亨利短篇小说选》。这本书记录这美国社会“小人物”生活的点点滴滴,这之中还有两篇令我受益匪浅的好故事。

第一篇,是《麦琪的礼物》。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于是她把自己长长的头发剪下来,换了20美元买了一条配得上丈夫金表的白金表链;而丈夫也想给德拉一个惊喜,他卖掉了引以为傲的金表,买了德拉渴望已久的全套梳子作为圣诞礼物。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有意思,虽然表面他们极不明智地为对方牺牲了他们最宝贵的东西,但这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他们对对方的爱。这使我想到了现代人的婚姻,如果每对夫妻都能像故事中的人物一样,那么社会一定能更加和谐、幸福。

第二篇,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故事讲两位美国的“绅士”,一个是连顿饱饭都吃不到的穷人,还有一个是年过花甲的老人。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老绅士会让他饱餐一顿。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第十年,穷人按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走在半路,便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主人让他大吃了一顿。可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人的约定,可他还是去了。穷人又吃了一顿后,他们在餐馆口道了别,后在各自回家的路上倒下了,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而老绅士却是因三天三夜没吃东西,身体虚弱,才倒了下来。

这是两位真正的绅士。绅士不是戴着领结,穿着西装,而是讲究诚信,尊重他人的人。

这两篇故事令我印象深刻。但书中当然不只这两个故事,希望大家能去阅读,它将会带给你们更多的成功。

小亨利的读后感受 篇5

提到经典文学,有点像是中药材。我们深知它们是有益于身心的,能够滋养我们的文学素养,但大多数作品想要拿起,总要鼓足勇气,抱着点吃苦的自觉。好在我们还有欧亨利。

提起欧亨利,必然会想起短篇小说,他和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并称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

从个人来说,我最喜欢欧亨利。他的作品就像是甘草,百转千回的情境转换,剧情反转散发着诱人的清甜,其中的深意又不断透出一丝令人警醒的苦意。他的创作生动又深刻地反映了十九世纪后半期的法国社会现实,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唯金钱至上”的扭曲价值观,展现了下层社会的“小人物”艰辛的生活和动人的品质。构思新颖,描写生动,人物语言个性化,布局谋篇别具匠心。

今天想和大家分享一点阅读了部分文章后的体会。分别是《麦琪的礼物》、《最后一片叶子》、《爱的牺牲》、《二十年后》和《阿卡迪亚的过客》共五篇。

“爱”是文学创作最大的母题,有着能够打动人心的魅力。

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但《麦琪的礼物》里,黛拉和吉姆这对小夫妻为了能够给对方买一份心仪的圣诞礼物,却忍痛舍弃了自己最宝贵、最引以为傲的东西――黛拉如瀑的长发和吉姆祖传的金表。

阴差阳错,他们带回的礼物失了用武之地――长发换回的是与金表相配的银表链;金表买来的是与秀发相得益彰的玳瑁梳子套装。在这样戏剧化的剧情中,两颗深爱对方的心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大家面前。

有一个小细节很有意思:吉姆送这份礼物是因为发现了黛拉对这套价值不菲的梳子的渴盼――尽管她因为深知家庭状况从未有过一丝一毫拥有它的念头,只是单纯地羡慕过、眷恋过;黛拉送白金表链是因为她发现吉姆工作时需要看时间,却因为金表配了一条简陋的旧皮绳而只敢偶尔偷摸瞧上一眼。从中可以看出,夫妻俩对对方的在意,也为我们“怎样送礼”做了一个教科书式的示范。

除此以外,《最后一片叶子》中苏和琼茜之间深厚的友情、老贝尔曼粗鲁言行背后的呵护之意、《爱的牺牲》里撒下的“谎言”中乔和黛莉娅夫妇希望对方能够没有负担地继续自己的艺术梦想的付出、《二十年后》中立场对立的两个故友心中不为时光所磨灭的诺言、《阿卡迪亚的过客》里因为爱而选择互相坦诚,脱下华丽假面具的勇气,都能让人在酸涩中品到一丝甜意。

小说要好看,剧情必须不落俗套,故事的发展要有反转。如果一个故事,看到开头,读者就能猜到结尾,即使语言再精彩,对话再有趣,总是少了几分令人抚掌的魅力。

欧亨利的小说就很好看。即使在今天,很多梗都让人觉得“G,在我的意料之外诶”。我们想不到黛拉刚为表链减去长发就收到了梳子;想不到吉姆才为梳子舍弃祖传金表就收到了表链;想不到二十年前的好友都记得二十年后赴约,却成了一正一邪的对立方,要面临正义和友谊的抉择;想不到两个在高档旅馆度假,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因投缘而相爱的青年男女坦诚过后竟然是有过关联的两个艰难谋生的小职员……

这样意料之外的情节安排,是引人入胜的法宝,引得你不知不觉一口气看完整个故事。

欧亨利的作品不仅情节精彩,而且非常有内涵。文采飞扬说的就是他了。他的小说里随处是“用典”,古希腊故事、圣经故事、历史故事,信手拈来。不喜欢的人觉得这是掉书袋,我个人却很欣赏这种恰到好处的“装”。

仍然拿《麦琪的礼物》来举例。乍一看到题目,我们会觉得故事的主人公必然是“麦琪”。但是,欧亨利告诉你,做人不要想得这么简单。文章讲的是一对叫“黛拉”和“吉姆”的小夫妻之间的故事,和麦琪没有半毛钱关系。麦琪属于音译,即圣经里的“The Magi”指的是自东方而来,专程到马厩里给圣子送礼物的三位智者,《麦琪的礼物》意在赞赏夫妻俩将对方放于心间,为了对方能够舍弃自己的心爱之物,最终心血白费,却并不因此而懊悔,因感受到对方的真情而喜悦、感动,认为这是一种大智慧。

正如文中所说:“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

实话说,我不赞成前一句,我觉得他们俩的行为真是笨的可以,卖掉自己仅有的宝贝,只是为了送给对方一件满意的圣诞礼物。他们明明可以以这仅有的宝物为资本来改善自己的生活的!但我却很赞成后一句。我觉得在事情没能如我们所愿的情况下,他们的反应很值得我们学习:不沉溺于辛苦取得的完美圣诞礼物无用武之地的悲伤,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感受到背后爱人的心意,表达自己的感动,这是多棒的相处之道啊!

最后,引用欧亨利的一句话做结束语:“人生是个含泪的微笑”,究竟是苦涩多还是甜味重,端看你怎样去对待生活!

小亨利的读后感受 篇6

亨利.福特(1863—1847),是世界著名的“汽车大王”,美国汽车工程家和企业家,福特汽车公司的制造者。他是世界上第一个使用流水线大规模生产汽车的人,从而彻底改变了全世界数百万人的生活方式。

《汽车大王亨利.福特》介绍了亨利.福特传奇的人生故事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从这些经验中我体会到企业的兴旺取决于服务,贪婪和浪费阻碍了真正的服务,因此当今的中国汽车制造企业在管理时应减少浪费,避免利润先于服务的短视行为。

企业的兴旺取决于服务。商业的功能是为生产而消费,而不是投机或赚钱。为消费而生产意味着***、**低,因为产品是为消费者服务的,而不仅仅是生产者。

如果货币的本质被扭曲,那么生产者只会为自己服务。这也许能兴旺一时,然而却纯属偶然,一旦人们醒悟了,发现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那么生产者的末日就指日可待了。钱是好服务的结果,不是服务的结果。

浪费和贪婪阻碍了真正的服务。浪费主要是人们不知道该做什么或不在乎自己的行为;贪婪是一种短视的行为。因此,我国汽车制造企业应从节约型和服务型两个方面进行管理。

我国汽车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着新产品盲目生产、产品技术相对落后等问题。我们可以通过改进产品、支付高工资和使用先进技术来减少浪费。

一、 改进产品,而不是改变产品

许多汽车制造商认为每年都有必要推出一款新车型,并且使车型与以往完全不同,以此让购买旧车型的人喜新厌旧,如同女士们对待鞋帽的态度一样。这样的模式被视为最佳的商业模式。然而,人人都知道,重复做一件事总有可能越做越好,福特汽车公司就是这样制造出物美价廉的汽车。

该公司的成本降低主要是通过寻找替代材料,但很少改变模式。后来,公司甚至生产了几乎一种车型——t型车。

2009年以来,我国乘用车更新需求不断增加,每年淘汰的乘用车数量逐年增加。报废乘用车材料的影响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新制造材料进入汽车制造业。为了节约成本,在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中国汽车制造商不应盲目制造新产品,而应不断寻求新的替代材料来降低成本。

二、 为员工提供高工资

许多企业通过降低工人工资来降低成本,但从工人身上获利并不是一种好的管理模式。削减工资只能意味着降低购买力和削减国内市场。支付高工资反而有助于降低成本。

提高生活质量的金钱奖励可以激励人们追求更好的生活。而且,工人无忧,生产效率稳步提高。

我国汽车制造企业在管理上支付较高的工资,可以激发员工的生产积极性,降低劳动成本。

三、 重视科技,不断创新

亨利·福特非常重视科学技术,不断创新。他是世界上第一个使用装配线批量生产汽车的人。流水线的最初应用,减少了工人不必要的思维,将动作量降到最低,几乎只需一个动作就能完成一件事。

原本一个工人完成全部操作,每20分钟组装一台车,用流水线后,工人的全部工作被分割为29道工序,组装时间也降至13分10秒。因此,我认为,随着汽油等主要燃料的增加,中国制造企业应重视技术创新,开发新能源,降低成本。电动汽车曾经成为我国****发展的最重要路径,被许多业内人士称为****的终极目标。

中国汽车制造企业在管理中,存在着利润先于服务的短视行为,例如重汽车销售轻汽车维修服务等,可通过薄利多销,提供售后服务质量完善自己的服务,减少不必要的竞争来避免利润先于服务的短期行为。

一、 薄利多销胜于厚利少销

传统观点认为**应该出生在人们能承受的最高点。然而现代的企业必须与这一观点背道而驰。

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如果降价800元,50万辆的收入会减少4亿元吗?当然,如果车价只有50万,收入将减少4000万元。但是降低**,使得大量消费者能够购买。

并且向大量员工支付丰厚的工资。它使销售额持续增长,并帮助建立一个可持续的业务,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2009年,我国实施了购置税减税政策和一系列汽车消费政策,汽车制造业位居世界第一。因此,中国汽车制造企业要实现利润增长,就应该微利多销。

二、 重视售后服务

在****的早期,人们倾向于相信汽车销售是成功的,而**之后的汽车质量则不受关注。这是一种目光短浅的销售行为。**的汽车本身就是一种宣传。对产品不满意的消费者将是最差的广告。

福特汽车公司非常重视售后服务,任何一款车型只要出现问题,都会以最快的速度进行维修,因此一直保持着较高的销量。

中国汽车售后服务市场的发展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汽车维修市场管理混乱,汽车维修黑洞多,因此,中国汽车制造企业在汽车销售时,应重视售后服务,通过提供良好的服务来增加汽车的销售量。

三、 减少不必要的竞争

许多企业利润先于服务,总是害怕利润被别的企业抢走。作为历年的出口大户,奇瑞在前8个月出口量就已超过去年,突破10万辆大关,但奇瑞内部人士却讲到走出去所面临的竞争都是来自国内企业,只要有一种产品在哪一个国家卖得好,没几个月你就看到都是中国制造,同样的产品**低得多的在竞争。这些竞争不仅不能使中国****更好地发展,而且会减少公司在提高产品质量方面的投入。

人们通常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他们的工作。为什么要浪费时间竞争?事实上,只要提供产品的定价合理。符合人们的需求,总会有足够的消费群体。

因此,中国汽车制造商应该减少不必要的竞争,利用更多的资源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企业要想发展强大,就要有良好的服务。而贪婪和浪费对企业有害无益,因此中国汽车制造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浪费,把服务当作企业发展的基础起点。

参考数目:

《汽车大王亨利.福特》 作者:亨利.福特

《管理学》作者:周三多

《2010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报告》

小亨利的读后感受 篇7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

导语:欧·亨利善于描写美国社会尤其是纽约百姓的生活。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结局常常出人意外;又因描写了众多的人物,富于生活情趣,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四百万》、《命运之路》等。《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到了别。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篇幅不不长,但总能带给你长篇小说般绵长的美好回忆;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读去普通,却总能在结尾给你带来极大的震撼;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没有侦探小说的神秘,没有塑造显赫的大人物,但他笔下的每一个普通的小人物都让我们在含泪的阅读中绽放温暖的微笑……他就是欧亨利和他的短篇小说。初识欧亨利还是在小学六年级,语文书最后的选学课文中有一篇叫做《一件运动衫》的小说,文笔朴实,但读完后,那只昂头的麋鹿便在我的脑海里深深扎根了。于是,阅读欧亨利一发不可收拾。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中,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树叶可以永远翠绿不会凋零,那是伟大却极其贫穷的画家贝尔曼用生命的画笔描画的,这永不凋零的常春藤叶唤起了琼西生的欲望;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中,我知道了原来有一种付出是可以割舍自我的:德拉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一副精巧的表链,忍痛卖掉一头美丽的长发,那是“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的长发”;同时,丈夫吉姆为了给妻子的美丽长发配上爱慕已久的玳瑁发梳卖掉了三代祖传的金表。只求付出的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谁能说这对穷夫妻不是度过了最为幸福的圣诞节呢?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两位感恩节的绅士》中,我知道有一种承诺是可以用生命捍卫的。没落的财主尽管自己也食不果腹,但他依然铭记每年在感恩节要让一个流浪汉饱餐一顿,结果自己却饿晕了;而穷光蛋为了感谢财主的恩赐,尽管自己已经受施舍填饱肚子,但还是大快朵颐了财主的美餐以致胀破了肚子……有人说,欧亨利的小说,最吸引人的是他的出其不意的结尾,正因为这样的结尾,所以被称作“欧亨利式结尾”。说实话,起初我也被小说的结尾深深吸引,因为他总是在你认定了结局时出其不意地给你惊喜。但在我一次又一次阅读他朴实但精致,雷同却神秘的故事后,我想我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震撼了,这份震撼恰恰来自欧亨利笔下那群贫穷、卑微的小人物,他们个个充满爱心、充满毅力,就这样温暖而坚定地走进读者的心灵。俗语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欧亨利告诉我们,金钱不是万能的,真正打动人心的恰恰是你的心灵。一个纯洁高尚的灵魂,即使他衣不蔽体,即使她食不果腹,他也依然是我们心中的巨人。《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欧·亨利--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短篇小说大师之一。他的一生富于传奇性,当过药房学徒、牧牛人、会计员、土地局办事员、新闻记者、银行出纳员。当银行出纳员时,因银行短缺了一笔现金,为避免审讯,离家流亡中美的洪都拉斯。后因回家探视病危的妻子被捕入狱,并在监狱医务室任药剂师。担任监狱医务室的药剂师后开始认真写作。1901年提前获释后,迁居纽约,专门从事写作。欧·亨利创作的短篇小说共有300多篇欧·亨利善于描写美国社会尤其是纽约百姓的生活。他的作品构思新颖,善于捕捉生活中令人啼笑皆非而富于哲理的戏剧性场景,作品情节的发展较快,在结尾时突然出现一个意料不到的结局,使读者惊愕之余,不能不承认故事合情合理,进而赞叹作者构思的巧妙。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带家具出租的房间》、《麦琪的礼物》、《最后一片藤叶》等使他获得了世界声。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麦琪的礼物》:一对穷困夫妻在圣诞节来临之际,为互送礼物而煞费苦心,最后礼物拿出来却没用:一个卖掉金表为妻子买了梳子,一个剪掉长发为丈夫买了根表链。作者运用了巧合和悬念,使不复杂的情节充满变化,引人入胜。从而赞美了主人公纯洁的爱情。这个故事记得在我还是学生时就在当时还叫《读者文摘》的那本杂志上读过,虽然我那时还是花样季节但也被那浓浓的爱深深的打动,憧憬着能拥有世间最真挚的爱情。有人曾说过,爱的真谛是给予而不是索取。杰姆和德拉真正做到了这一点,这套梳子是德拉心仪已久但又要不可机的东西,这条表链是杰姆相中多时但却不敢奢望的东西,他们为了使对方的愿望实现,舍弃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这是多么高的境界啊!他们之间这种纯洁真挚的爱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世界需要爱,也需要我们奉献爱,每个心中都应有爱,不仅对自己,对他人,对是生活也应如此。瓦西夫在《情爱论》中表明过这样的观点:爱的最高境界是以对方的幸福为自己的幸福。今天再次读到这个故事时我以为人妻为人母真是别样的心境。坐在书店捧着书,品着一杯清茶,看着丈夫抱着可爱的女儿一起读书,想到《麦琪的礼物》,在寒冷的冬日心中不由涌上股股暖流。我爱我的家人!幸福是如此简单!

《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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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受【篇1】

今天,我读了《三打白骨精》,《三打白骨精》是四大名着中的《》其中的一集,我从中认识了很多人物,让我记忆深刻,我想当一个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坚定不移的人,我不想成为猪八戒那样懒惰的人,我也不像成为像唐僧那样胆小如鼠、善恶不分的人,因为我认为孙悟空是我的目标。

《三打白骨精》主要内容是: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一座山前,这里人烟稀少,唐僧又累又渴,便让孙悟空去化斋,悟空刚走,唐僧就被白骨精发现,白骨精见沙僧和猪八戒在身边,就变成一位美丽的村姑去骗唐僧,眼看唐僧就快被骗走了,孙悟空回来了朝妖怪打去,去被唐僧拉住,悟空没理唐僧,就向妖精打去可那妖精却丢下一具假尸首逃走了,第二次,妖精又变成一位老夫人,悟空什么话也没说,当头就是一棒,可那妖精又丢下一具假尸首逃走了,第三次,白骨精又变成一位老伯伯,这次悟空将妖精打死了。

我们不能像猪八戒那样懒惰,我们也不能像唐僧那样胆小如鼠、善恶不分。

这就是我读《三打白骨精》的感受。

第二篇作文:三打白骨精

三打白骨精是名着《西游记》中的,讲述了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的过程。其中第一次唐僧责怪悟空无故伤人性命,第二次更是念了20遍紧箍咒,第三次悟空终于打死了白骨精,证明了清白。

唐僧总是心肠慈善,以慈悲为怀,但唐僧分不出是非善恶。而悟空就不一样了,他有火眼金睛,是人是妖一眼便可看出,所以唐僧总是冤枉了悟空,还念紧箍咒悟空。最后把悟空赶走,我想我如果是孙悟空就走,管它取不取经,可是孙悟空并没有离开师父,对师父忠心耿耿,一路护送师父到西天取经。

每一次唐僧被妖怪捉走,都是孙悟空的去救师父。尽管唐僧一次又一次要赶悟空走,悟空都舍不得离开,尽管孙悟空有一回走了,可当得知师父有难时还是义不容辞的立马赶去救师父。孙悟空机智,但是它也有缺点,,可是他的品格是好的。孙悟空是个好徒弟,唐僧会糊涂但是他是幸运的,能收一个孙悟空这样的好徒弟。我也要孙悟空的那种精神。

《西游记》是一本非常给人正义感的名着,每一次阅读都给我启迪。

《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受【篇2】

“唐僧,你怎么能这样呢?那三个人是妖精变的呀!”每当我读到这个故事时,我嘴里总会这样自言自语。

孙悟空火眼金睛,可唐僧是肉眼凡胎不识妖怪。这一天,唐僧一行人遇到一座高山,唐僧让悟空去化斋。一会儿,崎岖的山路上走出一个貌似天仙的女子来,左手提着一个青纱罐儿,右手提着一只绿瓷罐儿,其实她是妖精变的来捉唐僧,可唐僧看不出来。

正扯着,孙悟空摘果子回来了,睁着火眼金睛一瞧:“那里的妖精?敢在这儿骗我师父!”它放下果子一棒打去,那妖精用了“解尸法”,真身化阵风逃走了,唐僧还怪孙悟空无故伤人,念起了紧箍咒。那妖精又变成老太婆来捉唐僧,结果又被孙悟空识破打伤了,唐僧不信那老太婆是妖精变的,就念了五遍紧箍咒并告诉它不要在无故伤人,可是那妖精不死心,又变成了一位老公公来捉唐僧,这回被孙悟空狠狠的一棒打死了,现出一堆白骨,可是唐僧仍不信孙悟空的话,将孙悟空赶回花果山。

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坚持正义,像孙悟空那样,立场坚定,勇于同歪恶做斗争,不要像唐僧那样不明是非,听信别人的话,被外表所迷惑。看一个人,不要看他的外表,重要的是看他的心灵,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话说唐僧与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和白龙马,踏上了漫漫取经之路。其中三打白骨精非常精彩、耐人寻味。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变成少女,老媪和老翁,接二连三来欺骗唐僧,而唐僧善与恶不分一再上当,幸亏有孙悟空的金晴火眼识破妖怪及阴谋。唐僧却执迷不悟反而把孙悟空赶走,险些被白骨精吃掉。作文每次读这回文章,我都是又开心又生气。开心的是白骨精虽然狡猾,但每次都被孙悟空识破打败;生气的是忠心的孙悟空每次都被唐僧冤枉。但是,我要说:孙悟空,你真棒!因为你不仅武功高强,而且为了除恶可以赴汤蹈火,不怕受冤枉受委屈,即使被唐僧念紧箍咒,也要把妖精消灭,你是坚持自己信念的英雄!

《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受【篇3】

火眼金睛——《西游记》读后感600字:

最近,我迷上了《西游记》,里面讲述了这样一个长长的故事:唐僧带着三个徒弟——机灵勇敢的孙悟空、贪吃好色的猪八戒和逆来顺受的沙僧一起去取经,一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徒弟们忠诚地保护唐僧,最终顺利地取回了经。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是《三打白骨精》。一天,师徒四人在山中遇见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她手上提着一只篮子,微笑着与大家打招呼。拥有火眼金睛的孙悟空一眼就看穿了她是白骨精变的。原来白骨精是为了吃唐僧肉而变身引诱师徒四人。孙悟空几下子就把她打死了。但无论孙悟空怎么解释她是妖怪,唐僧都不相信他,最后孙悟空只能向唐僧发誓不再“滥杀无辜”。然而,白骨精不死心,又先后变成了姑娘的父母出现,还是都被孙悟空几棍打死。唐僧一怒之下,将他赶回了花果山。

从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孙悟空机智、勇敢的性格,为了防止唐僧被白骨精抓走,一直都没有放松警惕。唐僧善良老实,但这却给他带来了麻烦,使他多次接近危险的边缘。

由此我们想到生活中,大多数人也像唐僧一样,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不能透过现象看到事物本质。一天,妈妈在去给车子加油时,突然有人趁机向她推销物品来赚钱,就在妈妈打算买的时候,机智的姐姐识破了他们的“阴谋”,及时拒绝了他们。所以,即便在生活中,我们也应炼就“火眼金睛”,不能被表象所欺骗,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和财产的安全。

《西游记》里还有许许多多别的故事给了我启发,令我受益匪浅,确实是本值得一看的好书啊!

《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受【篇4】

听说习爷爷四大名著都看过,假期里我就把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又看了一遍。其中我最喜欢的部分,依然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

故事中让人开始有些看扁了唐僧,因为他好坏不分、真假混淆,不仅让妖怪两次溜掉了,还冤枉孙悟空乱杀无辜,用紧箍咒教训他。最后他自己还是被妖怪抓了去,如果不是孙悟空大度救回了师父,唐僧早就被妖怪给吃了。可是回过来一想,这也不能全怪唐僧,谁让他生下来就是肉体凡胎,也没有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呀!要怪就要怪猪八戒,在唐僧面前胡说八道,每次孙悟空解决了一个妖怪,猪八戒总是在唐僧面前挑唆,让唐僧误解孙悟空,真是一个让人厌恶的角色。再看孙悟空,他能分辨是非、斩妖除恶,一路上十分尽职的保护着唐僧去西天取经,我个人认为除了孙悟空和沙僧,唐僧和八戒我都不喜欢,连妖怪和人都分不清楚。

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我们不能像唐僧一样是非不分,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就像小朋友之间互相打架,如果分不清是非或者坐视不管,就和唐僧一样了;更不能像猪八戒那样,不仅好坏不分还乱说。遇到小朋友打架不但不阻止,还挑唆怂恿,甚至帮他们一起打架,那就和猪八戒一样了。大家要向孙悟空学习,因为他充满正义感,勇于担当,还非常勇敢的打击黑暗。宁可自己受委屈也要保证师父的安全,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如果每个人都像孙悟空这样,那我们的身边就不会有坏人了。所以,我们大家一起努力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我人生的座右铭,他会让我充满正义和责任,让大家拥有正能量,树立良好的风气。

因此,我非常喜欢孙悟空这个角色,在我的心中他就是无敌和正义的化身!啊,无敌是多么,多么寂寞……、

其实我开始没看过这本书的时候,我认为唐僧最好,但是因为他太善良,善良过了头,就会分不清好坏和对错。所以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要像孙悟空一样学会明辨是非,做一个胸怀宽广,正义勇敢的人。

《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受【篇5】

生性活泼的我不是很喜欢看书,但是有一本书,我嚷着让妈妈给我买,每次拿在手上,真真手不释卷,这本书就是《西游记》。心地善良、一心向佛又迂腐的唐僧,老实巴交、忠心耿耿的沙和尚,又懒又馋、却不乏善心的猪八戒,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最让我佩服的,还是正义大胆,勇往直前,聪明机灵,法力无边,让所有的妖魔鬼怪闻风丧胆,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了。每次遇到艰难险阻,他是师徒四人中第一个跳出来降妖除魔的,危险的境地总能化险为夷,为唐僧前往西天取得真经立下了汗马功劳。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孙悟空三借芭蕉扇,那真是回味无穷啊!话说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了西方路上的火焰山,却觉得热气冲天,无法通过,只有借到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才能熄灭火焰,平安过去。为了让师父前往西天,孙悟空自告奋勇,前去借扇。第一次,孙悟空变成了一只小虫子,钻到了铁扇公主的肚子里,百般折磨,可惜只借到了一把假扇。第二次,孙悟空又假变成了牛魔王,前去“骗”扇,可惜又被假变成猪八戒的牛魔王把扇夺了回去。第三次,孙悟空发挥大圣本色,大战牛魔王,终于借到真扇,灭了火焰山的火焰,继续赶路!可爱的孙悟空,真是本领强大,将七十二变的本事发挥得淋漓尽致。微小的虫子,假模假样的牛魔王,真是令人捧腹大笑,连连赞叹啊!

我总是想着,我要是有孙悟空的七十二变的本事,那该多好啊!放下书本,仰望蓝天,思绪万千!

有了孙悟空的七十二变,我可以变成救灾飞机,帮助受“莫拉克”影响的灾区人民重建家园,让他们早日过上安定的生活。我可以变成白鸽、气球,飞到北京城看看我们那美丽的首都,欢庆建国六十周年,观看在天安门举行的威武的阅兵仪式。我可以变成宇宙飞船,飞到太空中,去会会外星人,和他们一起聊天,共同探讨宇宙的奥秘。我还要变出一支神笔,像马良那样热心地帮助别人,尤其是那些缺衣少食的穷苦人们。我要变出很多花儿,让微风带着芬芳吹遍每一个角落,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

每次读完《西游记》,我总能美美地乐上一回,想像一回,我相信,只要现在努力学习,长大后的我,一定也会“七十二变”,变成一只可以翱翔天际的雄鹰,去完成我的心愿!

《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受【篇6】

阅读了《西游记》中的三打白骨精文后。其精僻之处在于文章能紧紧地抓住鲜明的主题,用生动有趣的语句深刻地刻画出人物的恶与善,正反两方面性格。

国文中的白骨精为了达到捕抓唐僧,吃唐僧肉长生不老的目的,乔装打扮,变成少妇,老媪和老翁,接二连三来欺骗唐僧,以伪善一面引人上当受骗。幸亏有孙悟空这样的金晴火眼看清妖怪及阴谋,出现了三打白骨精的场面,故事引人入胜,越看越想看。 情节中也生动描绘了唐僧分辨不了善与恶,是与非,被假善一面迷惑,反责怪徒弟,把孙悟空赶走,最后还是落在白骨精手中。

从国文中悟出一个道理,人们不要被表面现象和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蒙骗,特别在如今社会里,有些人的表面是虚伪的,内心是阴暗的,常常想方设法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却使用各种卑鄙手段。有些人常常用某种利益引诱你,又可能挑拨你和朋友之间的交情。所以人时时刻刻都要檫亮眼睛,要知道“害人之心不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我们做任何事情除了要有勇气,还用脑子去思考,注意做事的方法和方式。只有认真学习才会变成一个会思考的人。

《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受【篇7】

最近,我迷上了看《西游记》,里面讲述了这样一个长长的故事:唐僧带着三个徒弟——机灵勇敢的孙悟空、贪吃好色的猪八戒和逆来顺受的沙僧一起去取经,一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徒弟们忠诚地保护唐僧,最终顺利地取回了经。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是《三打白骨精》。一天,师徒四人在山中遇见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她手上提着一只篮子,微笑着与大家打招呼。拥有火眼金睛的孙悟空一眼就看穿了她是白骨精变的。原来白骨精是为了吃唐僧肉而变身引诱师徒四人。孙悟空几下子就把她打死了。但无论孙悟空怎么解释她是妖怪,唐僧都不相信他,最后孙悟空只能向唐僧发誓不再“滥杀无辜”。然而,白骨精不死心,又先后变成了姑娘的父母出现,还是都被孙悟空几棍打死。唐僧一怒之下,将他赶回了花果山。

从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孙悟空机智、勇敢的性格,为了防止唐僧被白骨精抓走,一直都没有放松警惕。唐僧善良老实,但这却给他带来了麻烦,使他多次接近危险的边缘。

由此我们想到生活中,大多数人也像唐僧一样,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不能透过现象看到事物本质。一天,妈妈在去给车子加油时,突然有人趁机向她推销物品来赚钱,就在妈妈打算买的时候,机智的姐姐识破了他们的“阴谋”,及时拒绝了他们。所以,即便在生活中,我们也应炼就“火眼金睛”,不能被表象所欺骗,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和财产的安全。

《西游记》里还有许许多多别的故事给了我启发,令我受益匪浅,这确实是一本值得我们一看的好书啊!

《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受【篇8】

今天,我读了一篇非常有意思的文章——《三打白骨精》,出自罗贯中的《西游记》。

这篇故事讲了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了白虎岭,大家又累又渴。悟空就去远处摘桃子给大家吃。悟空的祥云惊动了山中的白骨精,她早就听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就想把唐僧捉来吃了。可是唐僧有徒弟保护,不敢轻举妄动。便化作一个美若天仙的村姑,左手提着青砂罐,右手提着绿瓦瓶,向唐僧走来。这时,悟空回来了。他一眼就看出这女子是妖怪,一棒就打死了她。可是妖精用了解尸法,真身化成轻烟飞走了,留下来的假尸首。可白骨精一不做二不休,又变成了寻女儿的老太婆、找妻子和女儿的老爷爷,可都被孙悟空识破了。唐僧见孙悟空一连打死了三个人,非常生气,便写下贬书,赶走了孙悟空。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被表面的样子、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所蒙骗。在如今的社会里,有人表面看着和善,内心都是阴暗的。他们会利用卑鄙手段和阴谋诡计,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名人传读后感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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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读后感受 篇1

三人都可以用著名来修饰,因为他们为人类的文明增添了无数令人惊叹的作品。但如英雄一般的名人更应有一颗“热心”,他们有非同常人的精神,具有顽强的生命力,有信仰,这三位具有关怀人、爱护人的博爱精神,甘心为人类的福祉奉献自身。这对我们平常人来说似乎是过于巨大的目标,那你就做好你自己,日行一小善,关心身边的人,甚至爱护自然的一草一木。做不成巨人,就用巨人的精神感染自己,试图做一些进取的尝试,偶尔站在顶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也能让自己受益匪浅。

人类的名人,毕竟仍然是人。人无完人,他们的人生经历,不可能十全十美,贝多芬被耳聋、贫困、疾病所困,米开朗琪罗总是犹豫不决,托尔斯泰总是有点不合群,过于热衷于批判,但是他们仍能有非凡成就,就是因为他们永远像动力不减的长河,不怕阻拦。“他们的伟大固然来自坚强的毅力,同时也来自所经历的忧患。”中国古代孟子就说过,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因此困难和苦难常常成为最终动力。

生活中的我们常常缺少或者害怕这样一种“永动力”,稍一休息,或犹豫,往往就会信念消除,意志丧失,最终难成大事。“生活是严酷的,对那些不安于平庸的人说来,生活就是一场无休止的搏斗,而且往往是无荣誉无幸福可言的,在孤独中默默进行的一场可悲的搏斗。”英雄的成功就是因为他们不安于平庸,不畏惧孤独和困惑。我们不怕不成功,就怕不执著。

有着史诗般成就的名人,以他们坚强而富有创造力的人生轨迹,谱写出优美的华章,让我们喜爱,更让我们追随。

名人传读后感受 篇2

贝多芬的名字,上至年逾古稀的老者,下至三五岁的孩童,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让人心酸的是,这当中又能有几成人了解贝多芬的一生?了解他不朽的作品背后隐藏的难言之苦呢?同多数人一样,我一直以为,他的生活即使称不上富贵,也是不愁吃穿的小康状态。谁知,他出生于德国贫寒的家庭,父亲是歌剧演员,性格粗鲁,爱酗酒,母亲是个女仆。他本人相貌丑陋,童年和少年时代生活困苦,还经常受到父亲的打骂。十一岁加入戏院乐队,十三岁当大风琴手。十七岁丧母,他独自一人承担着两个兄弟的教育责任。

贝多芬未被此击垮,他说,我同伏尔泰一样认为,被苍蝇咬上几口,骏马仍旧奔驰向前。1793年1他离开了故乡德国波恩,前往音乐之都维也纳。不久,痛苦叩响了他的生命之门,从1796年开始,贝多芬的耳朵日夜作响,听觉越来越衰退。起初,他独自一人守着这可怕的秘密。

名人传读后感受 篇3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名人传读后感受 篇4

三位伟人如夜空中的星辰,闪耀璀璨,他们的影响经久而不衰。

米开朗琪罗的一生遇到许多困难,但他为了自己的理想坚持到底,成为了一名众所皆知的雕塑家;托尔斯泰岁出身在贵族,有极高的文学天赋,但并不为自己的出身而自豪,毅然地去帮助农民,与沙皇对抗……最让我惊叹不已的,是贝多芬!贝多芬身材矮小,容貌丑陋,而且一直患有重病,后来发展到耳朵失聪,可是他仍然相信“谁也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我住命运的咽喉”。他凭着超凡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从事音乐的创作,写出《第九交响曲》等传世之作。贝多芬那不屈服于命运,伟大的精神让黑暗的世界有了一丝丝光芒,让生活有了希望。

每个人的命运都会降临灾难,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拼搏,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与其放弃后退,不如勇往直前,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

名人传读后感受 篇5

读了这部《名人传》后,他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他启发了我如何在困难的环境中去抵抗,去战胜它。罗曼·罗兰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是2世纪上半叶法国著名的人道主义作家他创作这2世纪之交的欧洲是一个骚动不安、弥漫着腐*风气的社会,是一个需要伟人的社会。

这部《名人传》叙述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的苦难和坎坷的一生,赞美他们的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的精神。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自古以来,传记几乎都是记载名人的丰功伟绩,而《名人传》却使我们看到了他们和常人一样有他们痛苦、挣扎和矛盾罗曼·罗兰指出认识那个是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人们却比此隔膜,不懂的互相安慰,所以他要写作《名人传》,要把伟大的心灵献给受苦受难的人们,使他们得到安慰和鼓舞。

名人传读后感受 篇6

在茫茫书海中,想找到一本好书,可真是绞尽脑汁啊!我翻遍了书柜,才找到另我满意的书——《名人传》,我兴奋极了!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这本书上,我翻开第一页,津津有味地开起来。

《名人传》里分三则故事,分别是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这三个人是非常有名的音乐家、雕刻家,等……最引人入胜的是贝多芬传,因为他是一个天才音语家,他的一生创作的音语曲子是无法计量的,况且他还得了忧郁症、耳聋,等……他一生没多少人陪他,也非常孤独,他的老婆很早就离家出走了,没有孩子。他的一生一直在创作音乐之中,这真让人感到悲凉。

在《米开朗琪罗传》里,米开朗琪罗也是跟《贝多芬传》差不多,讲了米开朗琪罗一生很另人沮丧,他是一个雕刻家,他雕了许多许多的雕刻艺品,他的老婆很早就离开了他,他的一生孤孤单单,很少有人跟他做朋友,所以他的一生非常凄凉。他以前很让人讨厌,经常惹人讥笑。他最后得了忧郁症,他顽强的信念,他终于熬过了一生。

在《托尔斯泰传》里他也很悲剧,小时候也没什么朋友,一直孤孤单单一个人,等他长大以后,突然成名,成名之后,有好多人追求他,他也爱上了追求他的那个夫人。不过不久,夫人就很快离他而去了。他的一生也没过太好。

这本书的道理,深深的刻在我的心里!其实道理就是坚持,就是胜利!

名人传读后感受 篇7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他父亲开始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

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

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

《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坚韧不拔之志。

《长恨歌》读后感受通用


年少的我们通常都喜欢写作文,作文都是我们自己内心思想感情的流露,同时作文要注意文章的思想内容健康。写一篇作文你知道顺序有那些吗?在这里,你不妨读读《长恨歌》读后感受通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长恨歌》读后感受 篇1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长恨歌》读后感受 篇2

长恨歌,一个老上海名媛四十年的情与爱,由绚烂到凋零,由繁华到落寞的生命姿态,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时代的时代变迁。

这个女人,映射着一个时代的人,一个时代的事,一个时代的文化。她在我心中是优雅的,美丽的,充满诗意和浪漫,有着薛宝钗的柔滑性子和豁达心态,兼有大家闺秀的容仪和老上海交际名媛的曼妙与女人味。从年轻到老去,都保有那份子时髦与优雅。

然而,生死,起落,开谢,以新革旧是世间万物永恒的规律。王绮瑶要死,那个上海的时代要去,是它自然的规律。可是一个远去的时代无论好坏,总是深深刻在那曾经被这时代印记所深刻烙印的人儿心上的,那丢失的要不回来,只能在回忆里缅怀回味,然而记忆会模糊,会淡去。所以用笔,把那还许些清晰的记忆与体会记录下来,保留下来。很感谢作者给我们展现的我们后人无从经历的老上海的一隅――这一隅的软红香土、残败零碎。老上海的灯红酒绿,荒败与绯靡对比,昭示着于工业社会新与旧、内与外的纵横变革下,普通底层人(保留着老上海的一代老绅士名媛,和新时代的上海青年)的孤独与寂寞,不正也映射我们当代许多青年人的一个心理层面么?

这弄堂,许多人家还保留着,这闺阁中的花事绸缭是从古至今都有的,这流言也像,凡是有妇女有角落的地方,就有数不尽的流言蜚语,这鸽子大底是城市中一个窥探者的意向,见证无数的丑事和形形色色。这类似的片厂我小时候我到过,然而已记不清,但总觉得这里有韵味有故事,无数的人儿影像被一瞬定格成永恒,定格在一张照片上,那照片可以存很久很久,久到泛黄,铺满尘埃,好像隔久了一挥,是挥掉的一层沉甸甸的岁月似的。可是这些照片很迷人,许多人有有保留这照片的习惯,也算是对自己的一个纪念吧。所以读片厂的那一段我是很有感觉的,后来程先生与王绮瑶的相遇,都想这片厂照出的老照片般,有种岁月静好,冬日阳光的韵味,尽管结局不甚好却不至于感觉悲伤,反倒透露出一种温情的淡淡的感伤。

对着旧时光,留声机一样,有质感的声音低低发出来,那低沉厚重的声音轻轻地诉说着从前的密语,静夜里你一个人,一个黑色的隔间,一盏昏黄的老灯。

读这本书好像这样的感觉。

《长恨歌》读后感受 篇3

“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这两句诗出自唐宣宗李忱《吊白居易》。《长恨歌》与《琵琶行》这两首诗是白居易的代表作品。下至童子,外至胡儿,可见两诗在当时流传之广;童子解吟,胡儿能唱,亦见此二诗音声谐畅、诗意通俗。喜欢读诗的朋友都知道,白诗的特点也正如此。很多人不喜白诗,以为其诗作大都不够含蓄,但作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的白乐天,其作品自然有许多过人之处。暂不提他的那些名句与其他名篇,仅凭以上两首长诗便可看出白居易长于叙事、抒情,且擅于刻画人物形象。在此,单从《长恨歌》分析其精彩之处。

《长恨歌》,就诗题类别而言,属古诗中歌体,宋姜夔《白石诗说》有云:“体如行书曰行,放情曰歌,兼之曰歌行”,明代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乐府》中说:“放情长言,杂而无方者曰歌”。《长恨歌》,放情长言不假,却并非杂而无方。这首诗结构清晰、脉络分明,不过该诗的主题历来确是颇受争议。笔者持爱情说。至于其中所含带的批判的政治思想,只因当事人特殊的身份所致。当然,诗中的人物是经过艺术加工和美化后的形象。这里,不讨论其故事情节与史实是否相符,单就艺术本身而言,分析其人物的刻画和情节的安排以及感情的表达。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首句写长恨之源,次句写思求之切,笔墨何等精炼。)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引入角色。)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相识。)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亦是承宠之因。)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帝王专宠。)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侧写宠之深。)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宕开笔墨,渲染气氛。)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宠之极也。始在君王,结在君王。一“尽日”,一“不足”,节省许多笔墨。宠之极,便是乐之极,为后文生变作引。)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晴天霹雳。一变一转。变转有力,如截奔马。)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

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变中之变。)

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花容委地救不得,“玉山倾倒再难扶”。这一解,写死别,场面宏大、悲怆,用字却少,盖因前面铺叙尽足也。以下详写“长恨”。)

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

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别后长恨。由景及情——景语即情语。)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蜀地长恨。由景引情——情景交融。)

天旋地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别处追忆。直接抒情。)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苑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

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故地长恨。触景生情。睹物之恨,四季之恨,日恨,夜恨,极力写思恨之种种,缠绵悱恻。)

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一结一转。用意绵长,转得利落。)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思之不见,梦而不得,故托于外物。一变。)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又结又转。“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两句从时间上说思不得见,此处两句从空间上说觅而不得。二者既相互补充,且又构成回环往复之势。)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变中之变。)

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想象奇异,瑰丽。)

金阙西厢叩玉扃,转教小玉报双成。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惊”,传神。)

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云鬓”与“花冠”对应前文“云鬓花颜”,“仙袂”对应前文“仙乐”,“霓裳羽衣舞”回应前面“霓裳羽衣曲”,行文针线绵密,不可不知。)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妙绝。美人哭泣时竟也丝毫不减美貌,且愈加惹人怜爱。)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以上,从神态、动作、妆扮、表情和语言诸多方面描绘人物,形象饱满、生动。)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无缘再见。直说长恨。)

惟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以物寄情。)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临别寄词。结句点明题旨。)

读完整首诗,总结一下这首诗的情节安排与情感变化。按诗中故事情节的发展可将本诗分成三解:相聚——别离——别后。其中别后又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说的是别后男主公的状态,后一部分是理想化的女人公的状态。这一解是诗歌的主体,感情的变化与情节的发展相对应:在每一解中,感情的表达也各不相同(诗句旁已注)。

再来看诗文的题目——《长恨歌》。恨,意为遗憾。此长恨,既是作品中男女主人公永远的遗憾,也寄托了作者在创作时无尽的遗憾。作为我们读者,在读此诗的过程中也会为之深深感动和遗憾。优秀的作品就是这样,三位一体。爱情,自古以来便是永恒的话题。它不受时空的限制,既飘缈又真切,既美好又易碎,因它的不可控性而显得神秘,因其美好且又真实而令人向往,又因其脆弱易逝而令人倍觉珍贵和珍惜。诗中杨李之恋,呈现给我们读者的是一种天长地久式的爱恋。作为帝王,诗中的李隆基自然是不合格的,但作为普通的男人,诗中的他却是重情重意的。这不禁使人联想到词帝——“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人世间的事大抵如此,此处有得,彼处有失。我想,白居易在创作这首诗的时候,感情上的比重应该是远远大于他前面批判思想的。转而又想如果李隆基不是帝王,抑如果他不专宠杨玉环,是否杨李就能相守一生?或许没有帝王的权利,他们二人也不会相识吧。而如果不是专宠一人,又怎能传达爱情的唯一与深刻?由此可见,一切的情节安排皆是合理且又必需的,诗中流露的感情皆是自然而又真切的。能够写出如此缠绵感人的诗章,自然需要作者具备高超的写作本领,然而更主要的则源于作者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和善解人意的天性与特质。

《长恨歌》读后感受 篇4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长恨歌》读后感受 篇5

上海,是一个让人多么讨厌的城市啊!

但是,王安忆把她写的这样的可歌可泣,这样的细腻,这样的引人入胜!

上海,我是实实在在待过的。印象不好,很闷。人闷,环境闷,关键是空气都好像是被凝固一样的,实在是喘不过气。不过这也只是新世纪以后的事了,离王琦瑶那个年代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就是这几年,什么都是不一样的。

上海是有特色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

前几日,我露宿在临安的一条弄堂里。我也是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弄堂——王安忆笔下的弄堂。择菜的择菜,麻将的麻将,流言的流言,口角的口角……形形色色,活灵活现。但是那流言根本不致命,也不打击,就是一种谁家的丈夫没有回来,谁家的女人有男人了。只是还原,或者传播,说过就忘了,而听的人第二天一早就又会到处嚼舌根。其实农村都是这样的,何况是一条弄堂。

看王忆安的《长恨歌》,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

看《长恨歌》就是看女人,就是看王琦瑶的!

《长恨歌》里有的是似女人小性子的潮粘的梅雨季风,有的是似肌肤之亲般的性感的挨挤的上海弄堂,有的是带阴沉气息如云似雾的虚张声势的乱套流言。也有处于嘈杂混淆中如花蕾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盛载的都是不可为人知的心事。还有把城市的真谛都透彻领悟的自由群鸽,它们在密匝的屋顶盘旋,带着劫后余生的目光哀怨地看这一片城市废墟。

那是属于上海的废墟,上海夜夜笙歌,歌声是带着形式般迫不得以带欢庆的热闹,却是没有高山流水纯粹清澈,在这废墟里,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那是王琦瑶——她的漫长的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的,她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他百年的爬墙虎。

她是就典型的上海女儿,追逐潮流讲究小情小调,平易近人,心比天高。若是出生不好,被虚荣牵着鼻子走,都是要走上无奈的不归路的。

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

命运的齿轮启转,慢慢为她踮起一层又一层的高度。她的心本是高的,只是受了现实的限制,这种矛盾终于在爱丽丝公寓里得到缓解——她当起了李主任的姨太太。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却只能在暗无天日的等待中默默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这种爱是无端生出的被动的回应,在寂寞的光影度过的。她说:“我还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他,我要是走了,他倒回来了,那怎么办?他要回来,见我不在,一定会怪我的。”终于,小女人的任性还是抵不住命运的无情宣判——李主任飞机失事。

到阿二,他只是懵懂少年。见着她,把她当成了童话和向往。她是他一个繁华的梦,真是是不愿醒来。但王琦瑶也没放在心上,只隔着一层暧昧。

情缘再流转,王琦瑶由邬桥重回到上海,当了注射护士,认识了康明逊和萨沙。康明逊和她是两情相悦,却是不能在一起,当有了孩子,康明逊又无法承当。王琦瑶不怪他,她想,她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不愿他受委屈。她对他不仅是爱,还是体恤。于是她独自承当。平安里的流言三传四传,王琦瑶不得不找来萨沙当垫背的孩子的父亲。也是略施小技,却也掩不过情场浪子萨沙的眼睛。最后他也离开。

轮转了一圈,还是又回到原点,遇到程先生,他无怨无悔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

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落的不单是繁华似锦,还有的是抑制不住的落寞和惆怅。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其实,这个女人是有信念的。她将一百年做一年,一年做一天去看事物,倘或只是将人的一生填进去,却是不够塞历史的牙缝。倘若要哀悼,则可哀悼一生。但那哀悼纵然有100年,那么第101年也就烟消云散了。

在上海这种城市中对于她来说眼光不需要太远,却也不能太近,够看个101年也就足矣。然后就在那砖木的格子里过日子,好一点坏一点也不在乎了。虽说是苟且了些,但对于历史中但女人却是无奈中但有奈,要不这一生怎么过?!

要知道,在那密密匝匝的格子里,藏着的都是最达观的信念。即使格子空了,信念还留着。窗台上,地板上,那楼梯转弯处用滑粉写着的孩子的手笔:“打到王小狗”,这就是信念。

女人,有时候比想像的强大与不幸!

《长恨歌》读后感受 篇6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长恨歌》读后感受 篇7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朽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读后感受 篇8

有感于小说研究课堂上老师对王安忆《长恨歌》的讲解,用了将近一周的琐碎时间,在图文有间断却安静地读完了这一本。

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就一直在想,王琦瑶是怎样的一个令他人也令自己迷恋的女孩儿,其一生又是如何在被他人迷恋、自我迷恋中走向终点。

其实,最初的王琦瑶是一个特别普通的上海弄堂女孩——和其他女孩一样,她扎着辫子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其他女孩一样,她哼着收音机里的小调,挑个周末的日子去电影院看费雯丽的《乱世佳人》;和其他女孩一样,待字闺中、爱去照相馆拍照并对着橱窗里曳地的婚纱发呆梦想着。但和其他女孩不一样的是,上天给了她一个让全上海人都认识她的机会,一张登在杂志《上海生活》封面的王琦瑶的照片,让她成了人人知晓的“沪上淑媛”,可住了男男女女的心,更可住了她自己的心,之后的“上海三小姐”的称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让上海的老老少少迷恋上了这位不算艳、不算风情却足够吸引人的王琦瑶。而这,恰恰是王走上迷途的标志性一刻。

之后,很快地,李主任,当时在上海算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将王琦瑶接进了爱丽丝公寓,让她成为供自己怜惜疼爱的金丝雀。王琦瑶知道,李主任是代她好的,李主任是不加思索、毋庸置疑的绝好归宿,李主任能带给她安稳美好的梦。她不知道的是,她自己走上了一条自我迷恋的不归路,这个梦再美再好也只是个梦终有醒来破灭的一天。

爱丽丝,一个美人,一段情,终究躲不过乱世。李主任在一场飞机坠毁事故中罹难了。那王琦瑶呢?她来到了可供避乱的外婆的娘家邬桥,是的她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却永远也回不去过去的生活。就像外婆能够穿透四十年以后的目光告诉我们的那样,王琦瑶的这一生开错了头,怕是拗不回去了。

拗不回去的时光,无法毁灭已经膨胀的幻影。即使是在邬桥这个似乎与喧嚣与繁华无关的地方,即使是在平安里三十九号楼这样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王琦瑶又重新填补起已经残缺了一大块的梦,而那一片一片,终究补不全她的美梦,王的一生注定从她走上迷途开始就注定是孤独的,她的青春和美貌是所有带给她希望的幻影一次次出现一次次被毁灭的过程中走向枯竭的。因家庭压力更害怕承担责任的康明逊也好,被王琦瑶栽赃嫁祸的萨沙,还是一如既往照顾王对王关怀备至的程先生,抑或是比王小了20好几的老克腊,这些在王之后的三十年中相继出现的男人,都或多或少地给王琦瑶的生活注入了些许生气和希望。而这些生气和希望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他们这一位位很快地就终止了对王琦瑶的生活的介入,仿佛从未进入过一般。而这其中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王琦瑶自身。她始终生活在一种自我迷恋和陶醉的常态中,她足够自信以自己的青春和美貌挽留得住这些男人,她的记忆始终停留在《上海》生活的杂志封面上,始终停留在“沪上淑媛”、“上海三小姐”这些耀眼光环下。那西班牙的桃木盒,装着的不仅仅是李主任留给王的金条,更是那段对王来说最珍贵最珍贵的记忆,这也是她在垂死十分还在与长脚争抢这木盒子的`原因。木盒被枪,王的幻影也彻底地被毁灭了,她的一生也走到了尽头。

文中多次出现的夹竹桃,是那种不极美极艳的花儿,却足够吸引人,它开的是满枝桠,可终究是结不出果的。这像极了王琦瑶,上海的弄堂女孩儿,不够艳丽和风情,却乖得足够惹来他人疼惜怜爱。而一直都活在春风拂面的三月、满目幻影的她,一辈子都未曾找到自己的归宿和幸福,就连死之前眼睑里的景象也还是四十年前的片场,这个给王制造梦的地方,带给她迷途和不幸的地方。

白牙读后感7篇


没有读过“白牙读后感”的朋友肯定不应该错过这篇文章,真心希望您能在本网站上阅读并获得不同寻常的体验。书籍就像是时代中的思想之船,在阅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们会更深入地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这些生活经历只有被记录下来,才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白牙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白牙》。

白牙是一头灰色的小狼,幼年跟着印第安人住在一齐。为了生活,它不得不与小狗和山猫搏斗,虽然他战无不胜,但他还得向有棍棒和猎枪的人屈服。被美人史密斯买走后,他开始憎恨人类,因为史密斯把他拴起来,用棍棒打他。最后,是真正关心他的主人斯科特安慰了它。白牙以前救了斯科特的命,却狠狠地咬伤了美人史密斯。

达尔文曾说过:对所有生命的爱,是人类最高尚的品格。此刻好多人根本不懂得这种爱,反而把伤害动物的行为当成乐趣把小鸟关在笼子里,让它失去自由;把斗牛当成了娱乐......有人觉得我们不就应伤害可怜的动物,我认为,可怜的不是动物,而是我们人类。人类自以为是世上最聪明最高级的动物,是世界的主宰,能够驯服动物,能够驾驭动物。其实人类和动物之间是应当平等的,难道动物之间就没有感情吗?难道人类之中就没有卑微和弱小吗?其实,动物是很通人性的,文中的白牙既明白报恩,也明白仇恨。它认为斯科特是它的主人,它的财产以及它的亲人,都属于主人,不管主人遇到什么危险,它都会挺身而出。而对伤害过它的人憎恨一辈子。

我想起一则报道: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发现,土拔鼠的叫声听似平常而短促,但表达的好处却很多。叫声的强弱、高低不同,表达的含义就不同。何等聪明!简直难以想象,所以我们必须要爱护动物,动物也有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们务必尊重。只有尊重动物,动物才能尊重我们。

不要再乱砍乱伐,污染环境了,给动物们创造一个完美的生存环境和宁静的家园。让人和动物在这个世界上和谐相处。

白牙读后感(篇2)

一说起白牙,你们是不是就想起自己白色的牙齿?"哈哈---",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里的白牙可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一只非常有灵性的混血狼。因为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属于狗的血液,所以兼具着狼的野性与狗的忠诚。它很小就懂得狼的生存原则:吃或被吃。起初的生活总是残酷地展现在它面前:爸爸死了,妈妈被卖了,它成了一条斗狼,过起了地狱般的日子。直到有一天,斯科特先生的出现使得它的生命有了温情。从此,它为了斯科特先生,可以想念到茶饭不思,可以不动家里鸡的一根毫毛,可以舍弃性命奋不顾身,咬死了以魔鬼般的残忍而著称的逃犯……

拿到这本书后,我顾不上吃饭,一口气就读完了,书中惊险的情节一直牵动着我的心,像刚开始雪撬队在天寒地冻的雪原上遇到狼群时的那种恐慌,拉雪橇的狗的狂吠声以及狗一只只莫名其妙地失踪,真让人身临其境,毛骨悚然。后来白牙的主人斯科特先生出差后,白牙的那种绝望,那期盼的眼神,不吃不喝一点点消瘦,最后奄奄一息。后来当它听到斯科特先生回来的脚步,又猛然眼睛放出光芒,轻轻地摇起尾巴时的情景,真是让人感动。

这本书主要突出了白牙的忠诚和斯科特先生驯养白牙的那种耐心信心,真叫人啧啧称奇,要知道驯养一条狼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哟!由此,使我想到了生活中的忠诚,我们作为一个学生,从大处讲要对国家忠诚,对人民忠诚,从小处讲,我们要对学习忠诚,只有热爱学习,忠于学习,勤奋努力,成功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忠诚是金,是无价的,让我们一起翻开这本书,去体会一下白牙的忠诚吧!

白牙读后感(篇3)

书的名字叫《白牙》。这本书的主人公白牙是一只善良、勇敢、可爱的混血狼,因为它身体里既有狗的血又有狼的血。白牙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死了,不久母亲也被卖了,到处流浪,成了一只斗狼。后来斯科特法官收留了它,它很感激斯科特先生,为他改掉了身上很多坏毛病。白牙对主人非常忠心,主人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到它的主人。斯科特法官的一个仇人—罪犯吉姆来到斯科特法官的庄园,当吉姆走到斯科特法官家大厅的时候,白牙从梦中醒来,它闻到一个陌生人的气味,白牙能感觉到这个人不是好人,所以当吉姆要上楼的时候,白牙奋不顾身地冲上去,与他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最后吉姆被白牙咬死了,白牙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血快要流干了,斯科特法官很心疼,找了很多医生为白牙治疗,最后白牙终于得救了。读完这本书以后。

白牙读后感(篇4)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书籍,但,每一本书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本书都有它存在的价值,每一本书都有喜欢它的人……

对我而言,书里有能够打动我的故事,才是我喜欢的书,如: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白牙》,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也只有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荒野的呼唤》和《白牙》,最能打动我的故事则是前者,这是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以动物为主角,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被贩卖到美国阿拉斯加地区做苦工,最终成为狼群首领的故事。在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生存条件艰险,工作繁重,但布克很快适应了新环境,活了下来。它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本领(布克的祖先与狼群生活在同一个森林里,逐渐的,它祖先身体里混合着狼的血液),最终听到荒野的呼唤,回到荒野之中,成为生存斗争中的强者。

我读完这个故事后,便喜欢上了那只名叫布克的“大狗”。我喜欢布克第一次和一只野狼在森林里奔跑的情节,喜欢布克在桑顿被杀死后每年都发出s叫声以寄托思念之情的段落,更喜欢布克成为一只真正的野狼时的情节。例如:“不知道跑了多久,也不知道跑了多远,太阳渐渐升高,天气一点点暖和起来。布克心里欣喜万分,他知道自己已经和神秘的召唤之声联系起来了,还与来自森林的兄弟并肩奔跑向的发源地。平日出现在脑海中的幻影似乎成了现实,它真实地体验到了那个虚幻的世界”,这一段让我看出了布克体内的野性正被唤醒;“然而,印第安人并不知道,每年夏天这个山谷中都会出现一个神秘的来访者。它体格高大,皮毛光泽而绚丽,仿佛是一条狼,又与狼有许多不同之处。它穿过森林,走到一处树木环绕的空地上,在一个深潭边上蹲坐下来久久地沉思,发出一声悠久而有悲伤的嗥叫声之后依然依依不舍地悄然离去”,这一段让我体会到了布克有多么的悲伤;“随后,狼群的首领发出一声长s,率领狼群向森林中跑去。布克也在队伍之中,和它的充满野性的兄弟们并肩奔跑着,嗥叫着”,读到这里时,我为布克感到骄傲,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波折,它终于成为了一只野狼,终于返回大自然。

小说包含着四种哲学思想: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达尔文的进化论,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但小说突出体现了达尔文“适者生存”的斗争理论。同时,作者也借此揭示,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这,就是能够打动我的故事;这,就是我喜欢的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这,就是我喜欢读的书!

白牙读后感(篇5)

《白牙》这本书出自于美国的,杰克·伦敦之手,这是一本和动物有关的书,讲述了一只小灰狼最终变成一只驯养犬的故事。

白牙,妈妈是一条狗,爸爸则是一匹狼。白牙从小和妈妈在一起,有一次,它跟随着母亲第一次遇见人类,白牙在篝火和食物的诱惑下,白牙有了他的第一位主人。但是,白牙的第一位主人,并不爱惜白牙,常常无视白牙,白牙总是被狗群欺负,渐渐的,活泼的白牙变得性格乖僻。

有一次,白牙的第一位主人染上酒瘾,白牙就被活生生地,卖给了它的第二位主人。

白牙的第二位主人非常残忍,见白牙是一匹狼,又比较喜欢打架、斗殴。就不停用鞭子抽打白牙,要么让白牙和别的狗打架给人看,要么就把白牙,放进狭小的铁笼子里供人观赏。偶然的一次机会,白牙碰到了它生命中的救星,它的第三位主人。

白牙的第三位主人,用爱、用温暖,燃烧起白牙爱的火花。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书,只有你们亲自去看,才能感受到这本书的乐趣。

白牙读后感(篇6)

这个寒假老师让我们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白牙》,这部作品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的成长历程。在常人的眼里,狼通常是冷酷无情,忘恩负义的典型代表。但我却深深地被小说主人公“白牙”的坚强和忠诚所感动。

小白牙的幼年很可怜,出生时它的父亲就死了,不久它与母亲也分开了,然后就开始了它孤独无助的幼年生活。过早开始的独立生活也练就了小白牙“坚韧”、“执着”的性格和作风。白牙在很小的时候就不服输,面对困难绝不退缩。有一次,它在格雷家所在的村庄里遭到了一群小狗的围攻,它勇敢地与小狗们展开了搏斗,但终因寡不敌众,败下阵来。但是,白牙并没有因此而屈服,随着它逐渐的长大,身体也一天天强壮起来,最终白牙战胜了这些狗。

白牙虽然是一只真正的狼,但是它并非冷酷无情,他对自己的主人司各特先生非常有感情,也很忠诚,全心全意的保护自己的主人。司各特先生的爸爸是一个法官,曾经审过一个案件,犯人被判50年刑。这个犯人对司各特的爸爸怀恨在心,他找了个机会越狱来找司各特的爸爸复仇。犯人半夜三更来到司各特先生的家,结果一进门就被白牙发现了。白牙奋不顾身的扑向犯人,犯人被白牙咬死了,可是白牙也被犯人打中了三枪,负了重伤。最终白牙保护了司各特先生全家。

白牙是一只坚强、勇敢和忠诚的狼,值得我们敬佩!

白牙读后感(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曹老师推荐的《白牙》,这本书让我明白,每一个人都是一块黏土——处于什么样的环境中,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主角“白牙”是一个混血儿,它的爸爸是野狼,妈妈是雪橇狗。幼年,它和母亲在荒原度过,与母亲在一起的日子是那么愉快,他们自由自在在荒原上奔跑。白牙未满周岁时,因巧遇母亲以前的主人“灰胡子”,白牙便跟随母亲来到印第安人的部落,成为一只雪橇犬。

一年冬天,灰胡子带白牙来旧哈德逊湾公司交易站做生意。“帅哥史密斯”希望能够将与众不同的白牙占为己有,便想方设法使灰胡子染上了酒瘾。灰胡子只好把白牙卖给了帅哥史密斯抵债。

这是白牙人生的黑暗时期,在他的逼迫下,白牙经历着残忍、无望的“战狼”岁月,变成了一只令人惧怕、嫌恶的职业斗犬。它逐渐麻木了。如果不是第三个主人——采矿专家威顿·司考特的及时救助,白牙可能会死在竞技场上,威顿用他的关爱,唤醒了白牙的善良本性。

我想杰克在《白牙》中想要强调的是环境对于我们每一个人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每个人都像一团黏土,处于什么样的环境中,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过去的环境把白牙捏塑成一只无情的战狼,而如今威顿的疼爱与关心使白牙摘下了曾经残忍冷血的面具,威顿·司考特是揉捏它的温柔的双手。

这也意味着我们要努力保持内心的善良,无论现在的环境有多糟,一个人的表现有多么令人厌恶。只要仍旧怀着本心,一旦碰到适宜的温度,舒适的环境,善良终究会被唤醒。只要我们能够学会如何分辨善恶,控制自己原始的冲动,任何人都有机会得到新生。

每个人就如同一块黏土,只有保持内心的柔软,加上力度适合的手指揉捏,一定会变化成令人赞赏的艺术品。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通用


作文水平有高有低,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组织语言的能力。好作文除了华丽的辞藻以外明确的主题也是非常重要的。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作文有一定的深度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红瓦黑瓦》读后感受通用》,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1)

“一进院子,就看见秋风几乎把所有枯黄了的柿叶吹落下来,一院子落叶,竟把地上的砖都盖住了。树一落叶,便尽显柿子了,让人觉得满树都是柿子。那柿子长的很大,扁扁的,熟透了,橙红色,打了蜡一样光滑,在夕阳的余晖里,仿佛挂了两束温馨的小灯笼。”

这就是《红瓦黑瓦》里的柿子树林。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小说以油麻地为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地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地记录了少男少女,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历程。情节起落跌宕,震撼人心,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

在这本书里最吸引我的一个故事是“柿子树(一)”。我最喜欢故事中的林冰。我为林冰的孝心而感动。林冰的朋友马水清小时候就失去双亲,加上奶奶重病缠身,仅靠爷爷一手把他扯大。长期在这样的家庭下长大,马水清脾气十分乖戾,他觉得所有的不幸都是爷爷一手造成的,对待爷爷总是用一种主人对仆人的语气说话。而林冰呢?虽然马爷爷并不是自己的爷爷,却如一个亲生孙子般孝敬他,林冰为爷爷做各种家务,照顾他,连邻居都赞不绝口。在林冰的影响下,马水清也原谅了爷爷,待他十分尊敬。在马水清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与家人的关系十分僵持,可能会因一句话,和妈妈,长辈闹得不可开交,争的面红耳赤;因为一点儿小事与弟弟互怼,甚至打架!我希望自己能够像文中的林冰一样,与朋友家人融洽相处,对待老人十分孝敬。

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的理解、冷漠的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感动我们的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而这一切与日月同在。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2)

手捧着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红瓦黑瓦》,久久的胡琴声在我耳边回响,这一曲曲的琴声是林冰拉出的,优美的琴声中饱含着他对同学们深厚的友情,友情是一朵永不凋谢的花。

林冰是个小学教师的儿子,害羞这个毛病一直尾随着他,走进中学,来到红瓦黑瓦房里,林冰认识了三个好朋友,马水清、谢百三、姚三船,同学们之间纯真的友情点亮了他的生活。最好朋友马水清对待林冰就像自己的亲人一样。林冰家庭贫穷,经常吃不饱饭,马水清家境殷厚,于是每个星期都带林冰去集市上吃一盘猪肉,暑假的时候,马水清邀请林冰在自己家小住,秋天时,他们还伴着一丝丝微风摘柿子,有说有笑,他们的友情就像一条哗哗流淌的河流,永远不会停止。

合上《红瓦黑瓦》我便想到了我最好的朋友孙媛媛,从二年级起她就一直陪伴我,最不能忘记的还是二年级和她一起同桌时候的情景,我的数学不怎么好,她常常停下笔,耐心地教我。中午吃过午饭,我们一起在阳光窝下开心玩耍,欢笑声荡在我们周围,现在我们也是很好的朋友,体育课上自由活动时,我们常常默契地组合在一起,相互陪伴,我们之间的友情就好像是一朵永不凋谢的花。

友情就好似一盏明灯,照亮了纯朴的友谊,友情又像一曲胡琴,拉响了同学之间美好的友情,友情它更是一朵永不凋谢的花,开在你我心中。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3)

《红瓦黑瓦》小说以油麻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的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的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经历。书中语言生动,让人爱不释手。

使我印象深刻的是主人工林冰刚来到中学时的情景,他的父亲嘱咐他不要动不动脸红,希望不要再有人给你起外号了。来到宿舍,屋里已有三个人了,他们分别叫: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谢百三与刘汉林家境也不富裕。马水清家有钱,父母是“铁饭碗”,每月给他15元零花钱,家里有一处宅子。马水清提议大家出去转转,大伙同意了。当他们回来时,发现又来了一位同学,叫乔桉,他占了“我”的床铺,母亲说不能睡靠门的出床,要睡下铺。马水清看看镜子,走过去一把将被子扯到了地上,谢百三、刘汉林按住乔桉,乔桉抱起被子用他那独有的“乔桉的眼睛”瞪了我一眼。大家都在欢呼,而我却觉得他一直在我们宿舍。

是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们清扫办公室门前的荷塘,老师偏把“我”、马水清、乔桉与两个女生分到一组。乔桉拿了一把铲子,男生一人那一副扁担,女生两人拿一副。“我”并没有得罪他而是因为我俩的作文写的一样好,他十分嫉妒。狠狠地挖了两个“火油桶”放在扁担里,“我”顿时崩溃了,肩膀压得酸疼,还好我干过点活,马水清惨了,上次报复乔桉,这次该乔桉报复他了,他的“火油桶”更大,累的他只咬牙,每当我经过他身边,都会听到他在骂乔桉。两个女孩的扁担只有“火油桶的”一半,他们站在坡口望着我们那滑稽的样子,马水清栽了好几个跟头,我有两次差点掉下去。终于熬到了中午,大家已经累得疲惫不堪了,连饭都不想吃了。下午,为了逃避乔桉,马水清一趟趟往厕所跑,我从不去,因为太臭了,我把扁担绳子和篮子捅破再修,剪烂在绑,乔桉将铲子一撇,乘凉去了,老师问怎么回事,乔桉一五一十地说了,老师把马水清从厕所了揪了出来,并罚他明天一天都是他干,把那俩女孩乐得合不拢嘴,我也在笑,一不留神栽了一个“狗吃屎”大伙更乐了。

这本书读完了之后,我觉得正如作者所说“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的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感动我们的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感的力量,而这一切与日月同在。”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4)

这是一部以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的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的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历程。

林冰、马水清、谢三百、刘汉林、姚三船、陶卉、夏莲香等一群小伙伴在红瓦房与黑瓦房的升学期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痛苦,有欢乐,有甜蜜,有苦涩……他们团结在一起,与困难作斗争,一次又一次,完成上天对他们的考验!

厄运中相扶、困境中相助、孤独中理解、冷漠中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感动我们的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感的力量,而这一切与日月同在。是的,他们遇到种种困难,而促使他们不放弃的力量是什么?是亲情、是友情、是关爱之心、是理解之心……形成了一道坚不可摧的墙,为身边的朋友、亲人,阻挡风雨,每个人都难免会有伤心、难过、悲哀、心酸的时候,但只有克服困难,坚持不息地向前走,才能见到希望的曙光!

生活就是如此,变幻莫测,让人琢磨不定,无法推敲,命运亦为如此,但未来并非如此,未来的一切,取决于自己,你付出多少,就能得到多少,相反,你好不付出,希望之神就永远不会站在你那边,那是再后悔,就是老大徒伤悲了!

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偏爱,所以,不要抱怨上帝的不公,想想自己,你自然会明白。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5)

放暑假了,我们在疯狂的玩耍中也不能忘记学习,没有课本和老师,课外书就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和伙伴。所以,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一本名叫《红瓦黑瓦》的书。这本书非常感人,我深深地被这本书中的同学情和师生情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主人公林冰在读初中和高中期间发生的事情。书中的人物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林冰的好朋友马水清很有钱,经常请同学们吃猪头肉;姚三船非常见利忘义,谁的势力大、受人喜欢,他就像跟屁虫一样跟着他;乔桉的脾气很坏,总是指使别人做这做那,同学们很不喜难他;林冰喜欢的女生陶卉长得很漂亮,有一双巧手;老师艾雯长得很丑,但她很负责,很爱学生……

书中的老师对学生非常有爱,在大串联的时候,为了不让学生走丢,老师们自己出钱为学生一人买了一支小瓷鸟,只要用力一吹,就能发出鸟叫声,这种鸟叫声成了互相联络的信号。而林冰和陶卉与其他人走散了,可他们不放弃,不害怕,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老师。

当看到这本书的结尾时,我不禁鼻子一酸,差点流出了眼泪。在感动之中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虽然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地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环境中学习生活,但我们依然要脚踏实地,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老师和自己的家人。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6)

《红瓦黑瓦》读后感寒假里我花了三天时间读了曹文轩写的《红瓦黑瓦》,书里的故事非常感人,我被深深地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描述的是发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主人公林冰在读初中和高中期间所接触的人以及发生在他周围的故事,其中书中描写的人物都很有自已的特点,比如描写林冰的好朋友马水清很慷慨,有比较多的零花钱,经常请同学们吃猪头肉;乔桉同学脾气很坏,总是指使别人做这做那,高高在上,同学们都离他远远的;林冰喜欢的女同学陶卉长得很漂亮,有一双巧手,很擅长刺绣;女老师艾雯长得虽然非常丑陋,但是她是脚踏实地的老实,她很爱学生,把学生们当成了自已的孩子……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同学之间的深厚的友谊:同学赵一亮因为家里发生火灾,变得一贫如洗,只能去偷木伐上的木头,当他们在接受公安局的调查时,虽然大家都知道弄散木排的人是赵一亮,但为了保护这位同学的声誉,都守住了秘密没有说出去。虽然这种做法在现在的我们看来是不对的,包庇了同学错误的行为,但还是让我看到了同学之间深厚的友谊。书中也让我看到了老师对学生的爱:在大串联的时候,为了防止学生走丢,老师们想了一个办法:她们自费给每个同学每人发一个小瓷鸟,小瓷鸟用力吹一下就会发出悦耳的鸟叫声,这种独特的鸟叫声成为互相联络的信号。

看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虽然我们生活的时代和书中描述的生活环境完全不一样,现在的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地在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但同学间的友谊同样值得我们珍惜,我们同样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爱辛勤的老师和自已的家人。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7)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红瓦黑瓦》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我也很喜欢这本书。

《红瓦黑瓦》作者是曹文轩,是《草房子》的续集。作者以油麻地为背景,讲的是一个名叫林冰的同学与他的朋友马水清、谢百三、陶卉、夏莲香、杨文富等人在红瓦房、黑瓦房中度过的种种事情,细致的描绘了五六十年代中国乡村生活醇厚的风土人情,和他们难忘的人生经历。文中人物刻画得饱满多彩、各具特色,栩栩如生。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林冰。

文章第三节“大串联”描述了林冰和陶卉从入伍、掉队,然后寻找队伍,这一节给我的印象很深。林冰和陶卉与队伍走失了,为了找到队伍,他们不分白天、黑夜,不管刮风、下雨,不怕路途的遥远、艰辛,急切的去寻找队伍。可太多的困难挡在了他们前面,在陶卉快要放弃的时候,林冰努力的去想办法,他们想法找到了串联处去打听消息。在好心老板收留了他们,并且给他们吃了饭后,抱着打听来的一线希望又去追赶队伍。虽然吃了很多苦,但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最终找到了队伍。

读完了这一篇,我总结了一个道理,不管干什么事情,首先要充满希望,对自己有信心,然后不怕吃苦,坚持不懈的走下去,就一定能实现目标。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8)

我花了三天时间读了曹文轩写的《红瓦黑瓦》。这本书主要描述的是发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主人公林冰在读初中和高中期间所接触的人以及发生在他周围的故事。书中描写的人物都很有自已的特点,比如描写林冰的好朋友马水清很慷慨,有比较多的零花钱,经常请同学们吃猪头肉;乔桉同学脾气很坏,总是指使别人做这做那,高高在上,同学们都离他远远的;林冰喜欢的女同学陶卉长得很漂亮,有一双巧手,很擅长刺绣;女老师艾雯长得虽然非常丑陋,但是她很老实,她爱学生,把学生们当成了自已的孩子……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同学之间的深厚的友谊:同学赵一亮因为家里发生火灾,变得一贫如洗,只能去偷木伐上的木头。当他们在接受公安局的调查时,虽然大家都知道弄散木排的人是赵一亮,但为了保护这位同学的声誉,都守住了秘密没有说出去。这种做法在现在的我们看来是不对的,但是让我看到了同学之间深厚的友谊。

书中也让我看到了老师对学生的爱:在大串联的时候,为了防止学生走丢,老师们想了一个办法:她们自费给每个同学每人发一个小瓷鸟,小瓷鸟用力吹一下就会发出悦耳的鸟叫声,这种独特的鸟叫声成为互相联络的信号。虽然我们生活的时代和书中描述的生活环境完全不一样,现在的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地在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但同学间的友谊同样值得我们珍惜,我们同样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爱辛勤的老师和自已的家人。读后感》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9)

暑假期间,我看了红瓦黑瓦以及其他几本书,其中,红瓦黑瓦让我映像最深刻。

就像这本书的书名一样,它分为两个板块,一个是红瓦房,一个是黑瓦房。在故事中,红瓦房是油麻地的初中,黑瓦房是当地的高中。故事的主人公林冰和他的朋友们,马水清,刘汉林,谢百三。这本书应该是草房子的续集,都是以油麻地为背景的。

曹文轩说过: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感动我们的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感的力量,而这一切与日月同在。

这本书告诉了我在那个时候,日子很清苦,比较富有的马水清,家里的房子却是一个黑乎乎的大宅。而家里开染坊的赵一亮,虽然一开始很富有,但后来他们家被一把火烧光了,结果也只好住茅草屋

在我的身后,是红瓦房和黑瓦房,是永远的红瓦房和永远的黑瓦房。当我看完这本书时,红瓦房和黑瓦房永远记在了我的心底

水浒传读后感受7篇


一篇标准的范文的格式是怎么样的?我们很多都需要范文来借鉴。只要我们经常多读范文,思路就会逐渐打开,“水浒传读后感受”主题相关内容,是编辑为您呈送的,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水浒传读后感受 篇1

梁山上曾经住着108位好汉,他们是黑暗官场所不容的犯人囚徒,他们是被逼上穷途末路的豪侠勇士,他们是水泊梁山上的一群刚猛汉子,他们更是天地间快意恩仇的铁血英雄。我对他们的遭遇同情,对他们的仗义肃然起敬;也曾对老天的不公而大声呐喊,对社会的黑暗痛心伤感。在那个北宋末年动荡不安的时代,权位为重,钱财为理。他们曾经在权力的争斗中妻离子散,在地位的冲突中背井离乡,浪迹天涯……昔日的荣华瞬间烟消云散,不见踪影,封建统治者昏庸无能却掌控天下。自然灾害频频发生,外族入侵连年发生,在这样民不聊生的绝望境地,人们躁动不安,却又压抑忍耐着不公的世道,直至最终的爆发。这时梁山上立起一面杏黄的大旗,“替天行道”四个大字尽在眼前,这使百姓们感到踏实,可是那四大奸臣却又在皇帝面前胡编乱造,让圣上认为这是一群无恶不做的土匪……在我看来,他们想要“相依为命”,他们想要“自由无束”。生离死别的痛苦与悲伤过后,他们的心底依旧呼唤着友情,亲情,爱情……谁不想安安稳稳找个有家的地方啊,而他们却不被允许,只能在心底保留一处最温暖,最柔软的地方,那是一处渴望爱与被爱的天堂。我深深感到:梁山英雄,在刀光剑影的背后也潜伏着一抹不易察觉的寂寞与脆弱的悲伤。

水浒传读后感受 篇2

读了这回梁山泊林冲落草,汴京城杨志卖刀,林冲对我的冲击都是深切的,梁山好汉了一半本性都要从林冲来发掘,来体现。林冲来到梁山之后,白衣秀士王伦小人见识,容不下林冲这一条好汉,非要林冲拿什么“头名状”来,林冲岂是那铁石心肠的无义之徒,三日拿不到头名状就将被王伦赶下山去,就在这最后时刻,却与另一条好汉青面兽扬志得遇,好一场英雄会,杀了个天昏地暗,不分上下,正是英雄惜别英雄,不打不成交,一场虎斗,成全了一对英雄情义。

可是小人王伦非但不醒悟,心里更怀了芥蒂。可怜林冲英雄血性,杀掉恶贼,刚刚冲出道德的匡束,一片赤诚来投奔,却遭遇了一盆冷水,这且不说,关键是看到扬志,一条好汉,仍有一个自由之身,可以自由地行走天地之间,光明磊落,堂堂丈夫,而自己也曾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而今却不得不寄人篱下,看人嘴脸,有家归不得,有苦无人诉,一想到这个,不免感慨万千,百感交集,看着扬志上船将去,刚刚结识了一个知己之士,却转眼又要离去,能不伤怀?

实实感人!有时想想,人那,究竟怎样的生活才能无忧无愁,无烦无虑呢?即如智深,毫气冲天,一身刚直,侠肝义胆,快人快语,多么可爱。为什么林冲就不能这样?为什么林冲就要顾虑重重?其实,人还是要看开一些才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直言快语也是一生,为什么要瞻前顾后,处处小心,处处在意呢?

水浒传读后感受 篇3

今天,我读了《水浒传》的第九回,鲁提辖三拳打死镇关西,事情是这样的:

史进提着刀走了半个多月,来到了渭州,向茶坊的店小二打听王进的消息。这时鲁提辖进来了,店小二说:要打听王教头,问这位提辖就知道了。鲁提辖认出了史进,两人便想交个朋友,于是,就来到了潘家酒楼,一同喝酒。正在喝酒时,听到隔壁有人在哭,问店小二旁边是谁在哭,搅了他们喝酒的兴致,店小二告诉他是卖唱的父女俩。

鲁提辖让店小二反他们父女俩叫过来,一问才知道原因。鲁提辖问了郑屠户的住址,第二天早上,便大踏步地来到了郑屠的肉店,鲁提辖让郑屠切瘦肉末,里面不能有半点肥肉,郑屠切了半个里时辰,才把瘦肉切完,鲁提辖又让他切肥肉末,里面不能有一点瘦肉。他又切了半个时辰,才把肥肉切完,鲁提辖又让郑屠切软骨,不要带一点肉屑在上面。郑屠再也忍不住了,拿着把尖刀,就要向鲁提辖扑去,鲁提辖早已跳到别处,他一把抓住郑屠,往他的小腹猛踢了一脚,又握起拳头打了三拳,只见郑屠的头一偏,躺在地上已经死了。鲁提辖一看他死了,回到自己的住处,收拾了一下行李,逃出城门去了。

做人不能不讲信用,郑屠户答应给人家千贯的聘礼钱,不但没给,还要让人家偿还,像他这样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水浒传读后感受 篇4

我爷爷经常在我看书的时候引用一句话,“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原因是小时候看水浒就有可能学梁山好汉造反,老了看,勾心斗角的三国会让人心累。当时我认为有一点道理,所以一开始有一点排斥,可到了后来,观点变了。

我觉得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李逵这个两面人,我是为什么说他是两面人呢,听我分析一下

李逵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坐,跳起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头上一点,那女子大听一声,暮然倒地。(第三十八回)

那汉哪里肯应,轮着大斧,只顾砍人……当下去十字口,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颠翻的,不计其数。(第四十回)

放着我们许多军马,便造反,怕怎地!……杀去了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不好!(第四十一回)

从这三句话可见李逵是个粗鲁,暴躁,屠杀成性,野蛮残忍,具有反抗精神的人,一时间我对这个人十分厌恶,这么个血性之人是什么人教出来的,李逵这个人一定很没有良心,多半他父母也惨死在他手上,可我读到这里时,一下子对它的认识有不一样了“我特地来去娘,却倒了一个养娘的人……我饶了你这厮的性命。”李逵道“你有孝顺之心,我与你十两银子做本钱便去改业。”这又让我见到了他善良,有孝心的一面,可见施耐庵的手法高超。

水浒传读后感受 篇5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小说里有许多奇怪的人物,他们都有绰号,如: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浪里白条张顺,行者武松,黑旋风李逵,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拥有不凡的经历。我最欣赏的是林冲。

林冲是《水浒传》里的上上人物,他是第一个被迫上梁山的,林冲被陷害误入白虎堂,高俅还安排人在路上杀他,幸亏林冲在被陷害之前就认识了鲁智深,在林冲要被两个差役拔刀杀害之时,鲁智深突然出现了,鲁智深要杀了两个差役,林冲上前阻拦说道:“他们也是被逼的,放了他们吧。”林冲的心地太善良,所以他被一路追杀,但他也很得到上天的眷顾,林冲才一次次免于幸难。

林冲不仅善良而且也很勇敢,他的武功非常的棒,林冲的容忍,正直,交友的不慎差点害了他,之后他上梁山交了一些生死之交,林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水浒传》中的英雄个个是好汉,你们大概听说过鲁智深的一个故事吧,鲁智深大脑野猪林把林冲救了出来,一路护送他到自己认为安全的地带。

鲁智深在拳打镇关西中的性格急躁鲁莽,嫉恶如仇,他三拳打死镇关西之后,知道事情闹大了,于是假装发火,“拔步便走”,回头指着郑屠户道:“你诈死,洒家和你以后慢慢理会”,一头骂,一头便大步踏去了。郑屠户家去报了官,官差去抓鲁达,但鲁达早以跑了,之后就做了和尚,认识了林冲。

这本《水浒传》中的内容,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对朋友不要背信弃义;遇到不平事理应尽力为之;失败了没什么,关键是要善于总结,寻找新的对策……,读完此书收获匪浅。

水浒传读后感受 篇6

读了水浒第3回,里面讲了好多好多,我也知道了很多很多,其中鲁智深三拳描写得最精彩。里面是这样讲道的:鲁达、李忠、史进三人到潘家酒楼喝酒,听到隔壁阁子有人啼哭,鲁达叫酒保带来金家父女询问原因。听了金家父女对镇关西强媒硬娶,虚钱实契强占翠莲,又将她赶出,还向金家追要典身钱的血泪控诉,激起鲁达对镇关西大怒,当即赠送两,为金家父女安排出逃方法。

第二天一早,鲁达赶到金家父女住宿的鲁家客店,亲自保护金家父女逃出虎口。然后径自到状元桥郑屠肉案前,先借买肉故意刁难郑屠,激怒他,挑起打斗,继而三拳打死郑屠,为民除害。鲁达打死郑屠后,为避官司,奔出南门出走鲁提辖自三拳打死镇关西后,东逃西撞,不觉来到雁门县,却不识字,正看缉拿自己的榜文,被一汉子拖住,正是渭州城救下的金老。金老引鲁提辖来到女婿赵员外庄上,住得几日。因走漏消息,有公人查访。赵员外送提辖到武台山落发为僧,法名智深。智深因受不得清静之苦,屡破酒戒,大闹文殊院,殴打僧众,捣毁寺院。众僧容他不得,长老只得休书,将他打发到东京大相国寺。临行送给智深四句偈言。

这儿通过鲁提辖酒楼遇金氏父女,寻问啼哭的缘由,救助父女脱脸,并三拳打死镇关西的精彩场面的描绘,生动而鲜活的向读者展现了鲁达的侠义性格和不朽的艺术形象。值得我们去学习!

水浒传读后感受 篇7

最近几天,我读了中国古典四大出名著作之一——《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位位英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不可以抹灭的印象。

《水浒传》的笔者是施耐庵,元朝末期人,他是我们古代的一位伟大的思想家,而他创编的《水浒传》则更是众所周知、尽人皆知。《水浒传》是我国第1部以反映农民举事为体裁的长篇小说,它深刻地揭发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殷勤地咏赞了农民的革命斗争。它不止描写了一个个恶贯满盈,欺负压迫老百姓的害对人民犯下罪行的人,同时也描写了一个个劫富挤贫、冒险行动的好汉,它们被那一些大体积小的统治者,上至宋朝圣上、高官显宦,下至恶棍地主、衙役鹰犬,逼得没有办法再生活下去,走投无路,只好走上抵抗的道路。经过阅览《水浒传》不止让我对封建社会形态有了更实质的理解,并且还让我知道得清楚了每一位英雄,如:宋江、吴用、林冲、武松、鲁智深……它们是多么让人心里向往啊!它们就好比刘备、诸葛亮、关羽、孙悟空……普通,是永恒生存在许多人心里的艺术形象。

《原则》读后感(通用7篇)


你知道怎样写一篇出色的作品读后感吗?读完作品后,我们可以把自己的感受及时地记录下来。如果想提高阅读能力,不妨在阅读时写一篇读后感。本文介绍了“《原则》读后感”的相关内容,欢迎品鉴!

《原则》读后感 篇1

它初版于1889年,后以各种语言版本流传于世,不单直接影响了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现代城市规划和设计活动,还奠定了德语区的城市建造学科的理论基础,至今仍为欧洲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学科必读书目。

然而本书行文并不高深晦涩,西特以接近于授课文稿的方式书写本书。若读者有幸亲自游历过或有心按图索骥地去搜寻作者那些精彩的城市空间实例,其中的文字恰如对应了具体场景的演示文稿的讲述,如一位慈眉善目的老教授将城市建造的要义娓娓道来。

上周收到王娜编辑寄来的热乎乎样书,用临港出差的间歇翻读完。那体验就像听一位用旧式的幻灯片的老教授讲课,思绪随着胶片一张张咔嚓咔嚓切换,这些幻灯胶片上的影像正是那几年在欧洲游逛城市存留下的记忆的投射。

与王骞因DerZug而结识了六年之久,编写交流往来甚多,惜未谋面至今。他既熟悉作者的年代背景和案例所指,又在德语区亲身参与了不少的城市设计项目。故而能够做到译文忠实,对原著语境有很高的还原度。

为他这本“命途多舛”译著的最终出版由衷高兴。

《原则》读后感 篇2

初识《原则》这本书,在京东管理类热销榜上。翻一遍目录,深知有用、大有所用。

后来一次忘带纸质版,上微信读书搜寻,名为《原则(罗振宇跨年演讲推荐)》。故又特意去看罗振宇跨年演讲——《时间的朋友20__》,这是第二次认识《原则》。不能不说,罗振宇的演讲带些许喧哗取宠,但不妨碍带来一波崭新的思维。

罗振宇道:《原则》呈现了一个用“人生算法”驱动的生存方式,成就=核心算法×大量重复动作的平方。说得更简单一点,人生算法就是你面对世界不断重复的最基本的套路,找到它,重复它,强化它。

“人生算法”,我更乐意直白称为套路。这是人生的“公式”,不假思索做出更高概率的正确决断。我们有经验了,没有总结,没有套路。我们有经验了,有总结,有点套路。但记得一句话“你现在所经历以为跨不过的槛,之前或者已经有千千万万人经历过”,看瑞·达利欧跨过的经验,去总结,大有套路。

这不是对普通人虚无的成功学或鸡汤,毕竟瑞·达利欧和史蒂夫·乔布斯一样,没有比尔盖茨的IBM高管妈妈、马化腾的国企总经理爸爸、马云政商关系浓厚的艺术家族背景。他们都是真正白手起家,而区别在于瑞·达利欧把经验总结出来给世人,史蒂夫·乔布斯只留下了曾经极致的苹果。

因此,这部书对我来说是一个现实导师。记得好几次遇到困难解决不了,翻一翻,豁然开朗。“相信极度求真和极度透明”、“做到头脑极度开放”、“打造允许犯错,但不容忍罔顾教训、一错再错的文化”。。。

我不相信努力越大就收获越大,那样的话我去搬砖能搬出世界首富。当然如果不努力,连搬砖的机会都没。而我坚信正确的方向、适合的套路是成长关键。方向错了,越努力离目标越远。有了套路,相当于有了减少跌撞的“捷径”。

一生碌碌无为可怕吗?那一生都在努力仍碌碌无为呢?

《原则》提供了一套逻辑严密的、可执行的套路,瑞·达利欧希望大家要么不努力碌碌无为,要么努力并可以实现一点人生价值。

“时间就像一条河流,载着我们顺流而下,遇到需要做出决策的现实。我们停不下来,也无法避免与之相遇。我们只能以最好的方式应对。”

《原则》读后感 篇3

读《原则》有感1500字心得感想:

选择《原则》一书,是有原因的。第一点,是本人不太擅长对专业技能书进行总结与升华;第二点,是本人在离开待了一年半的华汽电动车队之后,仍对当时整个管理方面有所疑惑,却找不到解决的原因;第三点我对经济有的相当的兴趣。

由于个人的原因,我只看完了书中的第一部分——我的历程。本篇讲述了作者如何白手起家,最终创立桥水,并将其不断壮大以及如何退任公司CEO的历程。从中我得出作者是一个对自己喜爱的事物,付出热情与努力,以及不断寻找方法的人。他从来不在失败中过多的徘徊,快速的在失败中找到原因,让其下次避免相同错误的发生。他还把每次决策的理由记录下来,称其为“原则”。这大概就是《原则》一书名字的由来。

我是一个很追求自己喜好的人,在长达一年半的大学旅程里,我曾经加入过很多组织,也参加过很多比赛,也担任了很多职位。但是许多的组织和职位,在大一的第一个学期末,我就想尽办法,退出与卸任了。之后一年的岁月里,我在电动车队里学到了很多,不论是从专业技能,还是从团队合作方面上。在我待在车队的岁月里,车队进行了三次管理层的换届,每一届的更替,我都清楚的感受到了车队的变化,车队的成绩也越来越好。但是在车队年年卫冕的时候,我却开始思考车队的文化应该是什么。在那段历程里,我的心一直很难受,因为我发现随着车队越来越壮大,一些小却严重的问题开始出现,就是所有人都很有责任,表面看起来都很好,其实已经有了一些怨言,可是却没人坦诚。我是庆幸的,因为那时的我,就处于上层与下层的中间(上下层指的是决策层与非决策层),我得以听到很多人的心声。可是这也是为之悲哀的事情,因为我也无法打破这一局面。在我从新加坡比赛回来之后,我已经为自己无法改变这些而感到自身的不足,我做了一件令所有车队成员都吃惊的事情,离开车队。

《原则》一书中有这么一段话“但即使在我们扩大规模的过程中,我也没有把任何与我共事的人看做雇员。我一直希望过上一种充满有意义的工作和有意义的人际关系的生活(也希望和拥有相同愿望的人作伴),对我而言,有意义的人际关系是指开放诚恳的关系,人们彼此坦诚相待。我从来都不看重更传统的、冷冰冰的人际关系,人们只是摆出一副礼貌的面孔,不说出心里真实的想法”。我想这就是我想找的答案,当初我离开团队时,团队所需要的文化。它应该是所有的人都有权利和义务:直言不讳、坦诚相待,在团队进行决策时,决策者需要说出决策的缘由,而其他人可以说出其他想法,并且可以进行想法择优(进行投票)。

当然在我离开车队后,车队进行了第三次换届,新的管理层更加完善了车队的架构以及更加细节的问题,我由衷的希望车队能越来越好,并且钦佩上一届的管理层为车队所做的功绩。

从作者的一生经历来说,还有一点让我为之一动。就是他的思想,他总是不断的与各类人交流,听取他们对各类事物的看法,并且加以思考。在我未上大学之前,我身边的一切都是考试与升学,然后好好工作,买房买车,娶妻生子。我们就像是被人划好了一切规划,读后感.好好读书,将来出人头地;不好好读书,将来只能搬砖。上了大学之后,我开学的第一个机械导论老师,这么跟我们说,在大学要让自己学会思考,“站起来”读书。我也遇到过许多人,他们的思想很突出,就像一把刀,周围的人常常不解他们,但是我敬佩他们。我也遇到许多人,总是不愿面对自身的缺点,也总是照长辈们的路去前进。我想他们都让我认知到了——“思想”二字的重要性,怪不得人们常说“思想是最厉害的武器”。

我认为自身的思想不应该被大流所控制,如果我们需要做一个真正的大学生,就必须要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思考,不要被周围的迷雾,遮蔽了事实的真相。

《原则》读后感 篇4

在几十年前桥水就用电脑并融合了人的要素,制定了完整的系统对内进行人员管理,对外应对波动的资本市场,按现在都说法就是人工智能,原则就是其中的算法要素,桥水的成功是必然的。延伸思考,AI之于资本市场,必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需要高度重视,绝非之前认为的电脑战胜不了人性这么简单,看看桥水沽空汇丰的现在进行时,或许更能理解其意义。

原则可以从三个角度看,一是作为管理者或者企业所有者,如何更有效的同人进行沟通,优化处理人际关系。二是作为雇员,又如何融于团队,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如何换位思考。三是作为旁观者,看一个成功企业的发展逻辑,任何的成功绝非偶然。也许有些对人对事的方法,看起来不近情理,难以接受,我把桥水的原则看成一场实验,一场长达几十年的实验,是人性的实验,也是心理学意义上的实验。

书中提到的极度开放,极度透明,令人印象深刻,而把人的综合素质分成三部分:价值观,能力和技能来观察也很有意义。

很少看见一本书,从开篇到结束,下面有如此众多的评论,可见热度之高,相信见仁见智都有所获。

原则是非常值得推荐的一本书。无论你处于什么阶段,阅读过后都会给你的生活,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原则》读后感 篇5

《原则》读后感1000字:

文/刘承。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了自己的原则,或是自己的经验和教训,或是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或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法律法规,或是公司的规章制度等等。人有不同的目标和性格,所以我们都必须选择最合适自己目标和性格的原则。

本书写了很多生活和工作他所遵循的原则,有些是与我自己的很符合,有些与公司倡导和正在执行的也很符合,但在一些处理具体事项时的原则作者写的程序上很周到,方式方法上对我有不少借鉴意义,可在日后用在生活和工作中得到帮助。

生活原则中有几句话印象深刻:一是“你想要什么”,这句话是我们一切生活和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是最本质的基础、定位,在日常琐碎繁忙的工作中,有时竟不曾静下心来真正思考过这个问题,诚实的面对自己发问,“你想要什么”“事实是什么”,“面对事实”以一个认真而谦逊的心态,读后感.积极的行动和不断的进化学习,去努力的实现你真正的想要;二是“不要固守你对事物应该是什么样的看法”,我们都有很多常识,去指导你对事物的应该有的看法,例如你是一个专科生,应该不如一个本科生优秀,你来公司五年不如来十年的人对公司忠诚等等,要进化要观察,要做到头脑足够开放;三是五步流程实现人生愿望,目标-问题-诊断-方案-执行,流程简明,思路清晰,有非常强的可操性。既是实现生活愿望的思路,也是工作中解决任何问题的思路程序。

工作原则中,作者将企业看成一部机器,由文化和人构成,“优秀的企业有优秀的人和优秀的文化”,“优秀的人具备高尚的品格的出色的能力”,“优秀的文化不掩盖问题和分歧,公开和妥善解决”,这些我都非常赞成,而且我认为人又是第一位的,人是文化的载体,人的品质和能力将会把文化传承和发扬起来,从而影响到周围更多的人。

在“用对人”和“打造良好的文化”中,作者列出了许多细节的原则,黄河长江皆流入海,其实这些也就是赖总在年会上所说的“谋人”、“谋氛围”,氛围即文化,大胆用人,用合适的人,以结果为导向,坚持问责制,以辩证方法解决问题,以宽广胸怀包容发展,营造透明、公平的环境,以企业发展为最终目标,作共赢、共同成长,这些就是我们公司的工作原则。

所以我认为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原则,因为我们在工作总会碰到一些之前没想到的问题,而当碰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如果一开始就均遵循原则,就可能很早就发现问题,而不用直到问题出现后,才想到底哪里出错了。

《原则》读后感 篇6

这本书的作者瑞·达利欧,他被称为是投资界的乔布斯,是华尔街的传奇人物。这个名字在投资界如雷贯耳,他最大的成就那就是创立了一只叫做桥水的对冲基金。桥水基金已经超越了金融大鳄索罗斯的量子基金,成为历史上最赚钱的对冲基金。全书一共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达利欧的个人奋斗史,第二部分是他总结出来的生活原则,第三部分是他总结的工作原则。

《原则》金句摘录

1.人生原则第一部分:拥抱现实,善待现实。例如不要隐藏自己的观点、善于接受他人的意见。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是我们对待错误的态度:痛苦+反思=进步。2.人生原则第二部分:通过五步达到你想要的目标:设定目标,识别问题,诊断问题,设计解决方法,执行解决方案。这几步听起来很简单,但大多数人不一定做得到,主要是有两个原因:第一,人类的天性是自负的,我们都希望自己的能力得到他人的认可。第二,每个人都有盲点。

3.人生原则第三部分:极度开放。正是因为我们有各种各样的局限性,所以我们需要开放地听取他人的意见,尤其是反对的意见,而且最好是你身边的高手提出的反对意见。

4.人生原则第四部分:要明白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比如,有的员工信赖度高,有的员工创新能力强,有的员工执行能力强,每个员工都被打分之后,同事和领导就知道这个员工的优点和缺点在哪里,即便同事之间第一次工作,大家也能做出比较准确的工作预期。

5.人生原则第五部分:进行有效决策。有一个决策工具叫做“可信度加权决策法”,奉行“优秀想法至上”,而不是“权力至上”,让最优秀的想法脱颖而出,第一步是所有人把想法拿出来给大家看,第二步是大家互相批判提出不同意见,充分考虑到每个人不同的背景,然后对不同专长的人提出的意见赋予不同权重,最后加权计算进行决策。

6.在工作原则中,一个组织崛起的过程分成六步,第一步,是聚拢一批有宏伟理想的独立思考者;有了这些优秀的独立思考者,第二步就是奉行“优秀想法至上”的原则,让最优秀的点子脱颖而出;第三步,想法都有了,就得有一个严谨的系统性决策机制,让好的想法能够落实到行动上;第四步,决策带来了成功,就可以到第五步:员工开心、用户满意,这样就迎来了第六步:有更多带着宏伟理想的独立思考者加入。但如果第四步的决策带来的是失败,那就从失败中汲取教训,进行反馈和总结,直到成功为止。

7.一个工作原则叫“极度透明和极度真实”,比如,在桥水基金内部,下属被充分赋予了权限,可以直接挑战上级,甚至是公司最高层的老板。在公司内部,不管级别高低,有任何的问题或想法,同事之间必须及时指出。除此之外,公司内部几乎所有的会议都会被录音。如果在开会的时候,谈到了某位同事,但这位同事又不在场,在场的人就必须把谈论这位同事的录音发给这位同事。也就是说,公司不允许任何人在背后议论别人。

8.领会并感谢深思熟虑的意见分歧。

9.不要把成功的装饰误认为是成功本身。

10.我不喜欢和那些需要我下命令的人合作。

11.当真相与愿望不符时,大多数人抗拒真相。

12.虽然多数人爱听好话,但准确的批评更加难得。

13.真理,或者说对现实的准确理解,是一切成就的基石。

14.晶莹的雪花一旦落在温暖的手中,就不再是晶莹的雪花。

15.如果你拥有灵活性并自我归责,那么几乎没有什么能阻止你成功。

16.尽管赚钱很好,但拥有有意义的工作和人际关系要比赚钱有价值的多。

17.很好的事要比糟糕的事好,而糟糕的事要比平庸的事好,因为糟糕的事至少给生活增加了滋味。

18.回头来看,我曾经的一败涂地是在我身上发生过的最美好的事情之一,因为他让我变得谦逊,而我正需要用谦逊来平衡我的进攻性。

19.我喜欢在有趣的地方认识有趣的人,并通过他们的眼睛看世界,不管他们是富还是穷,这样做都有益处。

20.人类的伟大和不同凡响并不取决于财富或者其他世俗的成功衡量标准,在没有真正通过别人的视角看待事物之前,就对别人下判断,会妨碍对对方所处环境的理解。

21.每个人的大脑都有两部分,他们分别是层次较高的逻辑部分与层次较低的情绪部分,我称之为两个你,他们会争夺对一个人的控制权。

22.努力拼搏并不只会让你的顺境变得更好,还会让你的逆境变得不那么糟糕,我至今仍在苦拼,我将一直这么做下去,因为就算我想躲避,痛苦也会找上我。

23.在追求优异的过程中遇到冲突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不应当有长幼尊卑之分,谁讲话有权威要看谁的逻辑站得住脚,而不是看谁的职位高,要让最好的点子胜出,而不要管是谁说的。来自自身和他人的批评是完善工作流程的必备要素,但是,如果不能正确对待,批评就会变得有破坏性,应该客观对待批评,在提出或接纳批评意见时,不应考虑职位高低。

《原则》读后感 篇7

集思,是汇聚众人的智慧,它与“刚愎自用”相反,能解决“思维盲点”障碍的问题。广益,是广泛采纳有益的观点,它与固执己见相反,能解决消除“自我意识障碍”的问题。读后感·集思广益的最佳体现就是“头脑风暴”(不允许立即对提出的观点进行反驳,意味着不能有自我意识)。如何将“集思广益原则”用到更多的场景?

最重要的是建立并维持住一个团体,这个团体必须具有如下若干特点:

1、拥有共同的目标(但不能是挣钱,否则将貌合神离)

2、成员之间彼此认识(这点限制了团体的规模,约15个人)

团体的建立要根据具体情境,当我要完成一个目标时,我会召集和我有共同目标的人。这些人可能来自贴吧,或者其他论坛,通过逐个认识这些人并拉群介绍他们相互认识,可以形成一个小圈子。当小圈子形成之后,信息会在我不参与的情况下在成员之间流动。我作为这个小团体的组织者,拥有最大的号召力,同时是小圈子中人际网络的枢纽,能获得最大的信息量。这有助于我收集信息和广泛征求意见。

这个启发也是来自于2018年的考研历程,我犯的错误在于错误高估自己数学的水平,这是“自我意识障碍的一种”,它导致我没调整当前的学习阶段。如果我是在一个团体中,可以获得不同成员的参考意见,我就能即使调整了!相关:原则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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