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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白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1-04 开场白读后感

开场白读后感(汇集三篇)。

当需要举办一场晚会时,主持词的撰写从哪里开始呢?好的主持词能够在活动现场制造和谐氛围,并帮助主持人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份经过精心挑选的“开场白读后感”一定能够满足您的口味,您将会找到有助于自己的资料和信息!

开场白读后感(篇1)

71年来,我们始终没有忘记老一辈革命家为维护国际正义、捍卫世界和平、保卫新生共和国所建立的不朽功勋,始终没有忘记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当年作出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重大决策的深远意义。此时此刻,我们要向老一辈革命家,表示最深切的怀念!

71年来,我们始终没有忘记谱写了气壮山河英雄赞歌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将士,以及所有为这场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人们。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向所有健在的中国人民志愿军老战士、老同志、伤残荣誉军人,向当年支援抗美援朝战争的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参战支前人员,向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属、军属,致以最诚挚的问候!

71年来,我们始终没有忘记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英勇牺牲的烈士们。19万7千多名英雄儿女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为了和平献出了宝贵生命。烈士们的功绩彪炳千秋,烈士们的英名万古流芳!

在抗美援朝战争中,朝鲜党、政府、人民关心、爱护、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中朝两国人民和军队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用鲜血凝结成了伟大战斗友谊。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友好组织和友好人士,对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给予了有力支援和支持。我代表中国党、政府、军队,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开场白读后感(篇2)

我把小说的开头叫做开场白。

贾平凹先生这样描述了州河的地理方位:在州河流至两岔镇,两岸多山,山曲水亦曲,曲到极处,便窝出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盆地。镇街在河的北岸,但看得见绿阴之中,浮现着隐约的屋顶,是三角的是长方的是斜面的是一组不则不规的几何图形。鸡犬在其间鸣叫,炊烟在那里细长,这就是仙游川,州河上下最大的一处村落。生动形象的描述,让我们一下子身临其境,如同走进了金狗生活的时空之中了。

环境描写精确独到:屋舍皆高瘦,却讲究黑漆门面,吊两柄铁打的门环,二道接檐,滚槽瓦当,脊顶耸起白灰勾勒而两角斜斜飞翘,俨然是翼于水上的形势。沿山的那面街房,后墙就蹬在石坎上,低于前墙一丈两丈,甚至就没有了墙,门是嵌在石壁上凿穴而居的,那铁爪草、爬壁藤就缘门脑繁衍,如同雕饰。如此的州河,景随步移,让读者如看连环画,直让人想起沈从文笔下的湘西。

小说中阴阳师的学说、对看山狗的描写、不静寺的灯油,让人找到了小水思想局限的症结所在,找到了她和金狗悲情故事的根由。这种描写看似不经意,实则蕴含了作者的匠心,它能让你走入虚构的这个世界,能让你与这个世界中的人物同欢笑、同流泪,把自己变成小说中的自己。有此感受,你会觉得这种描写一点不多余。

这并非贾平凹先生首创。在《三国演义》第一回,一曲《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写尽了无情的历史,让人仿佛听到一声历史的叹息。而其后的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以及对历史事件的概括叙述,则引出了一段纷乱、精彩的故事。《红楼梦》写得也许更有情趣和诗意。作者说,他是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爱情故事来。故事也就因此而起,读后谁不为满纸荒唐言流泪呢?

再读《浮躁》,更是感受颇深。故事尚未开始,作者已然搭好舞台,让读者对人物的生存环境了然于胸。假设没有这个开场白,其叙述不知还要费怎样的周折,读者不知还要跨越多少障碍呢。

应该说,好的小说离不开好的开场白。

焦庆福

开场白读后感(篇3)

又到清明时分,雨落人间伴离殇。本期的《朗读者》也以借“告别”为主题词,和大家一起体味世间百态的告别。

这一期董卿请来的嘉宾有姚晨、曹文轩、程何、李立群、维和部队英雄、张国强以及王蒙先生。告别的方式有很多,但是总是带着一些忧伤,告别的人有很多,不仅仅是血缘之别。

微博女王姚晨,要诉说的告别是曾经在自己家待了三个月的保姆。在初为人母的时候,她请来一个强势又会批评自己保姆,虽有不甘,却在在离开之时不舍落泪。这是生的告别,是萍水之中的相逢之别。

以一本《草房子》而名誉世界的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借《草房子》的选节来怀念自己的父亲,他的朗读不仅仅是读,让人觉得更像是聆听,或许这就是语言的魅力。

青年翻译家程何要告别的是和她一样热爱音乐剧的罗颖珊,因为自己未能在和她诀别前完成《堂吉诃德》而留有遗憾,而今天的朗读,献给她,告诉她自己已经做到了,相信她也看到了。

著名演员李立群最难忘的告别是与母亲最后的诀别,未能见上一面,却能说出“不遗憾”,我们可以理解他随着自己年纪的增长而更加思念母亲的心情。

中国维和部队的英雄们要告别的是自己的战友申亮亮,因为一场突然的袭击一个年轻的生命被定格在呢个黑暗的夜晚,和他们一起朗读的还有我们演员张国强,这是与英雄的告别,饱含泪水与崇高的敬意。

代文学作家王蒙先生的朗读要献给自己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超乐观主义让他笑对离别,我们看不出他的一点儿伤感,他说因为他读的,他们都懂。

就像董卿说的,告别的最好方式,就是好好告别。也像曹文轩说的,文学写了上百年上千年,其实做的就是一篇文章,生死离别。惟愿我们珍重彼此,不枉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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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白骨精读后感(汇总10篇)


这里栏目小编为您准备了最新的关于“三打白骨精读后感”的文章,相信在这篇文章中您可以找到需要的信息。精美的书籍不仅值得我们学习,更是一本浓缩了伟人智慧的作品。通过撰写读后感,您可以展现对这本书的独特理解和领悟。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1

《西游记》主要讲述了唐僧及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途中降妖除魔,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其中《三打白骨精》这一章,我印象深刻。这一章主要讲: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变成少女、老奶奶和老爷爷,接二连三欺骗唐僧,而唐僧善恶不分,一再上当,幸亏有孙悟空的火眼金晴识破妖怪及阴谋。唐僧却执迷不悟反而把孙悟空赶走,险些被白骨精吃掉的故事。

看完这篇故事,我从孙悟空身上感受到了他的责任心:因为只有他具备看穿妖魔的能力,所以不管唐僧念不念紧箍咒,孙悟空的原则都是:见妖魔就打。即使唐僧有错怪他的时候,孙悟空还是在默默地保护着唐僧。最终孙悟空完成除妖任务,保护唐僧去西天取得了真经。

我从猪八戒身上感受到:做事要讲究方式方法,它去花果山请孙悟空回来解救师傅,遭受碰壁时,运用了激将法:“孙猴子,那个妖精说你的法力不过如此,就是个弼马温嘛!”激发了悟空的斗志,顺利请回猴哥,当然,孙悟空内心也是放不下师傅的。

我从唐僧身上看到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作风。孙悟空救出师傅后,唐僧对悟空道歉:“对不起,悟空,我不该怀疑你的!”作为师傅,错了能承认,能道歉!那么徒弟的委屈也就烟消云散了,这个团队肯定会更加的团结。

我觉得,以后我在学习上也要讲究学习方法,做任何事情,要有责任心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要实事求是的对待自己的优缺点,学习西游记中,每个人物的优点,争取做最好的自己!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2

今天我看了《西游记》第十四回《三打白骨精》。它讲了白虎岭上有一个妖精,叫白骨夫人,十分想吃唐僧肉,就变为少女、老婆婆、老公公来骗取唐僧肉,最后被孙悟空打败的故事。

看了它,我有三大感受。

白骨精真狡猾!

白骨精为了得到唐僧肉,她变化多端。一会儿变少女来给八戒他们送饭,一会儿变老婆婆来找女儿,一会儿又变成老公公来找妻子和女儿,却每次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被“打死”。结果狡猾的.白骨精每次都用解尸法把尸首留在地上,自己化作一缕青烟逃跑了。她是个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人。

八戒自私又不负责任。

悟空被唐僧念紧箍咒,后来又被赶走,八戒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明明知道悟空本领高强,还有火眼金睛,能识破妖怪,仅是因为没有吃到妖怪给的饭,就诬陷悟空,让唐僧不要相信悟空,害得悟空被师父赶走。后来唐僧被妖怪抓走,八戒救不出,只好请回悟空。为了让自己出口气,就是非不分,不调查清楚就随便断言,说话不负责任,诬陷别人,结果一定害人又害己。

悟空坚守职责、知恩图报。

悟空临走前告诉沙僧:“以后遇到妖怪,就说齐天大圣是师父的大徒弟,这样妖怪们就不敢害师父了。”说完,给唐僧磕了个头,才依依不舍地驾云回花果山。可是他一听八戒说师父有难,尽管肚子里有怨恨,可还是马上去妖怪地方救出唐僧,使得师徒二人重新和好。因为,当年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是唐僧把他救了出来,所以他感恩图报。我懂得了,人要坚守职责,而且要知恩图报,懂得感恩。

这就是我对《三打白骨精》的看法。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3

《西游记》中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扣人心弦,而最让我着迷的情节是《西游记》中的《三打白骨精》。

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来到了白虎山。白虎山中有一个白骨精,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白骨精化为村姑、妇人和老父去骗唐僧,不料都被孙悟空识破了。唐僧以为孙悟空三次杀人,怒气冲天,念紧箍咒赶走了他,悟空只好回到了花果山。孙悟空走后,师徒马上就被白骨精抓走了。猪八戒逃过一劫,急奔花果山找孙悟空,去救唐僧和沙和尚。最后打死白骨精,救出师傅和师弟,师徒四人愉快上路,继续西天取经。

唐僧不辨人妖,念紧箍咒赶走了孙悟空,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也会不辨真假,还不听别人的劝告盲目做事,尽管唐僧二话不说赶走了孙悟空,但孙悟空在关键时刻还是不念前怨,马上去救了唐僧,可见师徒之间的情谊非常深。

回想起来,我以前也有这样的经历。一次我在网上买匡威的鞋时,妈妈见了告诉我:“这是盗版的不是正品,不要买!”而妈妈的劝告我一点也没有听进去,反而想道:鞋还有盗版吗,妈妈一定是想让我不要买这么贵的鞋子吧!我毫不犹豫地点了立即购买,下了单,心中还默念着:妈妈可真小气啊!一双鞋都不想给我买。最后这双鞋到货时,我才发现,鞋子上的标签和正品不一样,正要退货时发现不可退货这四个字,后悔莫及,我就这样白费了这两百多块钱,买了个假货。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也无。”这可真是一个大道理啊!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4

三打白骨精是古典小说《西游记》中的故事,说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为取真经,行至白虎岭前。在白虎岭内,住着一个尸魔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先后变幻为村姑、老妪和老翁,全被孙悟空识破。唐僧却不辨人妖,反而责怪孙悟空恣意行凶,连伤母女两命,违反戒律。第三次变成老翁又被孙悟空识破。唐僧写下贬书,将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

今天给你们介绍《西游记》里的一篇,叫《三打白骨精》,故事的大概内容是: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一座荒凉的大山,悟空说要去探路。悟空怕师父被妖怪捉走,所以他用金箍棒在地上画了个大圈,叮嘱他们待在圈里,不要出来。

孙悟空一走,白骨精就发现了他们,便想抓唐僧,但地上画了圈,它怎么也冲不进去。

但是白骨精不放弃吃唐僧肉,它就变成一个小姑娘拿一篮馒头,想引出唐僧等人出圈,但却被孙悟空发现是个妖精,拿出金箍棒,把小姑娘打死了,而白骨精的真身变成青烟逃走了。白骨精又变成老婆婆向唐僧等人走来,悟空一看,又是那个妖怪,拿起金箍棒,把老婆婆打死了,而白骨精却又飞走了。白骨精又变成老爷爷,又被孙悟空发现,把它打死了。唐僧责怪孙悟空连害三条人命,把他赶回了花果山。因为没有悟空的帮助,唐僧被白骨精捉走了,八戒向孙悟空求助,最后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救出师父。

读了这个故事,我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们不要像唐僧、猪八戒一样,不动脑筋,不仔细观察,人妖不分,这样就容易上当,我们要向孙悟空学习,认真思考,仔细观察,分清好人和坏人,像孙悟空拥有一双“火眼金睛”。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5

暑假伊始,我开始读《西游记》这本书。妈妈告诉我《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而且我从小就听过孙悟空的故事,觉得他真的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人。

经过二十多天的阅读,我重新认识了爱打抱不平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和神力无边的如来佛祖。关于他们的故事很多,我最喜欢这本书里悟空三打白骨精的这个故事。

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了白骨夫人的家,白骨夫人想把唐僧抓住,她躲在一块石头后面看着说:“都说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今天让我碰上了。”唐僧师徒四人突然饿了起来,唐僧派孙悟空去摘桃子吃,白骨夫人变成了一位小姑娘来骗唐僧,孙悟空摘桃回来了,用他的火眼金睛看见这个小姑娘是个妖精,一句话都不说,直接给小姑娘头上打了一棒,白骨夫人用一阵浓烟逃走了,唐僧没有法眼呀,他不知道小姑娘是妖精变的呀,他看见悟空伤人,就念起紧箍咒来,疼得悟空手抱头,在地上打滚,向师傅求饶,唐僧才停下来。

第二次,白骨夫人变成了一个老奶奶,悟空又看出这个老奶奶是妖精变得,他举棒就打,把老奶奶打死了。唐僧又看见孙悟空伤人,又念起紧箍咒来,把孙悟空疼的要命。

第三次,白骨夫人变成了一个老爷爷,又来骗唐僧。悟空又把他打死了。唐僧又看见孙悟空伤人,又念起紧箍咒来,结果把孙悟空给气跑了,回了花果山。

白骨夫人看见孙悟空走了,就施了法术,把唐僧抓住,要吃唐僧肉。看到这个时候,我的心都提起来了,完了,唐僧要被妖精吃掉了。幸亏孙悟空对师傅忠心耿耿,为了师傅又及时赶到,才救出了唐僧,保住了他的性命。我这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回了原处,好险呀!孙悟空他们把白骨夫人打死了,然后再去救唐僧,唐僧的救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学到了,我们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但我们有一个聪明的小脑袋!我们不论遇到任何困难,都要象孙悟空那样顽强,勇于面对困难。我们要有坚定的决心、充足的信心,充分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我们还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这样危险才会离我们远远的!才能保护好自己。只要具备了这些,我们一定能克服一切困难。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6

“唐僧,你怎么能这样呢?那三个人是妖精变的呀!”每当我读到这个故事时,我嘴里总会这样自言自语。

孙悟空火眼金睛,可唐僧是肉眼凡胎不识妖怪。这一天,唐僧一行人遇到一座高山,唐僧让悟空去化斋。一会儿,崎岖的山路上走出一个貌似天仙的女子来,左手提着一个青纱罐儿,右手提着一只绿瓷罐儿,其实她是妖精变的来捉唐僧,可唐僧看不出来。

正扯着,孙悟空摘果子回来了,睁着火眼金睛一瞧:“那里的妖精?敢在这儿骗我师父!”它放下果子一棒打去,那妖精用了“解尸法”,真身化阵风逃走了,唐僧还怪孙悟空无故伤人,念起了紧箍咒。那妖精又变成老太婆来捉唐僧,结果又被孙悟空识破打伤了,唐僧不信那老太婆是妖精变的,就念了五遍紧箍咒并告诉它不要在无故伤人,可是那妖精不死心,又变成了一位老公公来捉唐僧,这回被孙悟空狠狠的一棒打死了,现出一堆白骨,可是唐僧仍不信孙悟空的话,将孙悟空赶回花果山。

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坚持正义,像孙悟空那样,立场坚定,勇于同歪恶做斗争,不要像唐僧那样不明是非,听信别人的话,被外表所迷惑。看一个人,不要看他的外表,重要的是看他的心灵,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7

《三打白骨精》是西游记里面较早的一场妖魔打斗,原著里面包括教科书内容突出的寓意是人不要为世相所蒙骗。此郭富城版由郑保瑞执导,看后正所谓百味杂陈,不一概而足。借用澎湃新闻里面的"一句话:是部神奇的电影,就看你怎么看了……

电影里面隐含了很多段子,一时半刻不容易弄懂,节选一点吧。

猪八戒,原是天蓬元帅,掌管天河水师,因为犯了色戒调戏霓裳仙子被逐出天界,却又错投猪胎。之所以说是跟圈养的不一样,大概就是说明一下自己是错投胎的。

这个有点像唐僧他们刚到流沙河的情景,后来靠沙僧脖子上的九个骷髅成船渡过了河,也印证了上面这段对话。

眼镜不舒服是需要洗洗的,但是洗了也不一定有效。每个人都只会相信自己看到的,不愿意相信别人看到的。孙悟空就算有火眼金睛看得到真相,唐僧是凡人但同时是高僧看得到的是心相,哪一个更值得相信呢?套用到法学里面,就是一个是法律事实,一个是社会事实。

朋友圈是个大染缸,里面总会有说三道四的小人,例如二师兄。当然,还有不明真相的群众,例如老沙。

这里,唐僧说出了孙悟空的心里话,并且下了炒鱿鱼的命令。当然,个人感觉是因为那个国王问的话让唐僧无法回答,唐僧决定靠自己去印证。

只要是人,什么年代都存在私心,那种舍身饲虎,割肉喂鹰是多么的忘我境界!

同样是妖,老沙多了一份说真话的勇气。老猪就是个官场老手。

白骨精的前世是被世人称作妖孽送上山喂鸟的,因此,对人很怨恨,甚至千年大限将至也不愿投胎做人,宁愿灰飞烟灭,这一段,也间接引出了唐僧必须出现在西行的队伍,回答了广大群众的问题,不能单靠孙悟空一蹴而就取得真经。

信,源于念,念,就是想法。一个人相信除自己以外的另外一个,那么,代表大家的想法是一样的。最后一句话,表明唐僧已经进入了孙悟空的地狱,那么,反过来老孙也要进入对方的地狱,那样才是信!

编剧,还有导演,将原著加入了那么一点禅意、一点美学、一点推理、一点饭后谈资,总体来说,还是值得票价。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8

世界上,什么样的人才是最伟大的?是富可敌国,有着高尚品质的知名人士?是造福百姓,有着钻研精神的大科学家?还是为官清廉,能果断做出正确决定的国家领导?也许,他们是最伟大的。但读完了《西游记》中的《三打白骨精》,我有了新的理解。

《三打白骨精》中,唐僧师徒经过一座高山,被一个想吃唐僧肉的白骨精发现,为了迷惑他,分别化作了一位女子,老妇人,老公公。却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看透,一棒打死。而唐僧肉眼无法识别,在猪八戒的挑拨离间下,不断念咒,最终赶走了悟空。

《西游记》中,孙悟空无疑是法力高强,神通广大的。可是在这一会,悟空却接连被唐僧冤枉,无端收到紧箍咒的惩罚,最后还被递上一封贬书“今后再要见到你,我就坠下地狱,不得超生!”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对威风凛凛的猴王来说,这是多么痛苦的折磨呀!无疑,悟空对唐僧始终是忠心耿耿的,他深知紧箍咒的厉害,可是为了师父的安危,他顾不上畏惧紧箍咒,而是义无反顾的打死了妖怪。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第一次吃了苦头后,为了不在此被师父冤枉,悟空尽可以放任不管,直到妖怪现了真身,再来出手相助。而对于悟空来说,保护师父是他最大的责任。为了让他不被妖怪伤到,吓到,悟空可以为此付出一切。

细细品味书中的细节,脑海中浮现出悟空竭力保护师父反被冤枉的画面,我突然意识到,这不正是那一位位英勇的解放军战士吗?当时的民国时期,社会死气沉沉,政府一片黑暗,人秘饱受压迫。为了能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解放军战士们斗志昂扬,坚持与国民党作斗争。为了人民,他们可以付出一切。可是,他们的斗争却并没有被人民所理解。当国民党捉住解放军战士,对其进行残忍虐待,带到街上游行时,宽阔的大街上,有人对他们真正关心吗?没有。解放军战士的辛勤付出,招来的只有大家的冷嘲热讽。可是既然这样,为什么战士们后来又能取得民心呢?因为他们能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为了别人,他们能抛头颅,洒热血!他们的所做,不是虚情假意,而是对别人真诚的付出!

联想到自己,我们还是学生,不可能做出像解放军们那样的付出。可是在生活中,就是我们的父母,我们真的做出了一丝一毫的付出吗?联想到自己,我不禁感到万分愧疚。作文当父母疲倦不堪,患上疾病的时候,我从来都没有说过一句嘘寒问暖的话;当父母的生日到来时,我从来没有送过贺卡或礼物;当父母提着袋子上楼的时候,我都没有想过要去帮帮忙……连这点微乎其微的付出都无法实现,解放军叔叔们却能全心全意地为别人做出巨大的付出,我不禁感到万分敬佩。

世界上,什么样的人才是最伟大的?那就是能为别人付出一切的人,包括自己的生命。那他就能受到别人的爱戴,敬仰,这就是最伟大的人。也许,我们还无法为别人付出一切,但我们可以只付出点点滴滴,哪怕只是一条手的距离。只要这样,你就会逐渐得到别人的认可,喜爱。可能在哪一天,当你回到家中,无意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全身散发着金光,那就是解放军精神!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9

今天我看了一本叫《西游记》的书。故事讲的是:唐僧去西天取经,悟空、八戒和沙僧一起保护唐僧,他们在取经的路上遇到了很多妖怪。但是他们勇敢坚持,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行。

有一次,白骨精想吃唐僧肉,所以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欺骗唐僧。只有孙悟空发现了妖怪,阻止白骨精抓住师傅。这时候,被骗的唐僧念紧箍咒惩罚悟空,还把悟空赶走了。最终,悟空还是打败了白骨精,保护了唐僧。

我觉得在取经的路上,悟空受过很多苦难,都不放弃自己的梦想,他懂得努力和坚持。我们应该向孙悟空学习。我们还要发现和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不能像猪八戒那样总爱偷懒。

上面就是好作文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的三打白骨精读后感精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三打白骨精读后感精选11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10

想必大家都看过《西游记》吧,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由很多个小故事组成,大家最喜欢哪一个故事。由很多我最喜欢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讲的是师徒四人到了白虎岭,岭中的白骨精想吃唐僧肉,但三次阴谋都被孙悟空识破,可在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后,唐僧不听他的解释,把他赶走了。

我认为故事当中孙悟空勇敢善良还很正直,而白骨精则用心险恶,还很贪婪,而唐僧却分辨不清是非。我想:如果唐僧当初相信了孙悟空的话,孙悟空也就不会被赶走,也不会发生后面的事了。唐僧和孙悟空是师徒关系,唐僧本应该相信自己的徒弟,但他却并没有这么做,而是把他赶走了。无论是师徒之间还是朋友之间,都应该相互信任。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想到了一件《三打白骨精》相似的往事。

在幼儿园上学的一天,我正在睡午觉,这时,我的腿被人狠狠地踹了一下,一下把我给从美梦中弄醒了。我睁开眼睛怒气冲冲地看着旁边的小陈,但他却说是小杨干的,我相信了他。后来我怒气冲冲地找到小杨,质问他为什么要踹我,我双眼狠狠地怒视着他。小杨十分无辜地为自己辩解,皱着眉头,两只眼睛透露着真诚,可我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一拿手边指着他边大声地数落他。最后,我大声地留下一句"绝交"就走了。后来,我才知道是小陈踹了我之后嫁祸给小杨,我发现,我、小陈和小杨正好演绎了唐僧、白骨精、孙悟空的角色。但是在《西游记》中,师徒二人和好了,而我和小杨的友情却再也无法挽回了。

人与人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是我看了《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之后的总结。

麦克白读后感汇集十一篇


我们特别推荐的“麦克白读后感”一定能够给您留下深刻的印象,在读作者的作品时我陷入了忘我状态。 记下自己的感受可以让我们随时回顾以往的学习历程,非常感谢您来到本页敬请浏览!

麦克白读后感 篇1

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我,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我切下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衾里探出头来,高喊着‘住手,住手!’

麦克白是有野心,可那还是埋在心底的一个私密,还处于半眠状态,就算他碰上了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巫也没有甘心堕落,也曾怀恐惧的心境竭力抵拒过那强烈的**,他既不是天生的坏人,也不是注定要做民族的罪人。可是他的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女人,女巫没有做完的事,留给她来完成,这么理应外和、前拉后推,他最终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抛弃一切、牺牲一切,跳进了罪恶的深渊。

麦克白夫人本是女人,可她有一颗比女巫、比蛇蝎更毒的心,为了自我能够享有更高的地位、权利,为了女巫的话,她失去了女人善良的本性,教唆、帮忙自我的丈夫弑君并嫁祸给无辜的人,事后若无其事地伸出一又血手,几乎带着得意的口气,开导那也是一双血手的丈夫只消一点儿水就能够把我们洗刷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费事!

他们不曾想过杀了这个国王,后面还会有更多想杀他们和他们想杀的人,他们为了自我的王位,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而杀了班戈,可是他的儿子活着逃跑了,而国王的两个儿子也同样活着并逃到了海外。麦克白夫人承受不了人性无情的扭曲和挤压,最终使她垮了下来,精神负担已超过她心理承受本事,只落得成为一个精神**症、一个梦游者,在睡梦中还不断洗手,她那双小手就算用上所有的香料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香起来了,最终死于**症。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麦克白最终成为了一个暴君,两位王子和班戈的儿子回来报仇,死了。

那两位王子刚开始的时候或许会认为他们逃跑而让人觉得他们懦弱、胆小怕事,可是不能说他们是聪明的、勇敢的,、一个家庭的灭亡并不是毁于外人之人,而是毁在了内部人的争斗、内部人的手中。

麦克白读后感 篇2

读《麦克白》有感

我们都在这尘世中挣扎,只是你多了太多的捉弄和悲哀,致这世上所有的“麦克白”

在我短短几个月的大学生活中,我有很多很多的时间与书籍作伴,我在很多的书中获得了我从未经历过的人生感悟,这些感受也让我思考出很多受益终生的处事原则,我也在书中遇到了你——被命运捉弄的麦克白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他用自己的生命保卫国家和人民。当时,他是正义的化身和人民的英雄。

麦克白实际上是苏格兰皇室国王邓肯的表亲。我觉得身为王室贵族的麦克白对王位肯定会有不一样的情绪。但是,这样的情绪应该是每一位王室都会有的吧,那时的麦克白一定是善良且正义的。

但人们的想法总是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种念头的,则是那次在荒原他和另一员大将班柯与三个女巫的邂逅。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

“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

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

“祝福!祝福!祝福!

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

”本来麦克白不相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可是,偏偏一场巧合触动了麦克白的心思。麦克白一转身,就看见一个牧师骑马疾驰,告诉他库尔特爵士被邓肯国王杀死了。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

麦克白非常高兴。同时,他也觉得女巫的预言似乎并非空穴来风,他可以成为未来的国王。就这样,一个隐藏的野心浮出水面,麦克白迈出了从忠诚的牧师到暴君的第一步。

可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贪心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可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贪心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欲望。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

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睡着的时候暗杀他,这样麦克白就能很快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

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个懦夫,这是勇敢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妻子的唆使下,麦克白半夜进入邓肯的卧室,刺杀邓肯,并责怪国王的两名警卫。第二天,麦克白杀死了两名无辜的警卫,并销毁了所有阴谋的证据。

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科姆和唐纳本逃亡国外,并涉嫌杀害他们的父亲;而麦克白,一位高级皇家贵族,被大臣们选为新国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

“葛莱密斯已经杀害了睡眠,所以考特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的内心也从此被内疚所**,他曾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说:“这是什么手!

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大海里的水能把我手上的血迹洗掉吗?

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当麦克白登上王位时,他想到了女巫们对班柯说的话。他非常害怕,于是派刺客去刺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虽然班柯死了,但弗里恩斯逃走了,这成了麦克白的心脏病。

为了确保统治的稳定,麦克白拜访了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他的绝对安全,他派刺客袭击麦克达夫的城堡,杀死了他的妻子和孩子,但麦克达夫已经逃到英国。

在这一轮杀戮之后,麦克白成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所有的骑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去了英国,加入了邓肯的长子马尔科姆,他躲在那里。马尔科姆在英国的支持下,增兵进攻麦克白。同时,充满罪恶感的麦克白夫人,也因为太过内疚而梦游,晚上自杀。

马尔科姆的军队来到勃南森林附近。马尔科姆命令士兵们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新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

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打仗,又一次重现了当忠臣扫军的威望。但当他的士兵们继续返回时,麦克白退到了城里。

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看不起麦克达夫,说女巫预言没有一个女人能打败他。

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悟了,明白了女巫的**和模棱两可,但事已至此,他仍要和麦克德夫血战到底。最终,麦克白被麦克达夫杀死,一代暴君最终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惨的。他是一个忠诚的牧师,女巫的煽动者,妻子的蛊励,激发了他的野心,使他成为**并最终篡位。为了巩固他的王位,他成了成千上万人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

莎士比亚的这部悲剧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的“麦克白”,他们是被世人痛恨的可恨之人,他们也是被命运捉弄的可怜之人,我只希望到最后他们能够幡然醒悟或是能够知道自己错在何处。

麦克白读后感 篇3

例如“看门人”那一场中就有鲜明的体现。“谁在那儿?哼!

一定是英国裁缝。他得偷材料为人们做法国裤子,所以他来了这里。进来吧,裁缝;你可以在这烧你的烙铁。。。。。。。”这一门房的话出现在麦克白弑君之后,在这样恐怖黑暗的时刻,不明就里的门房说出这话无疑给这紧张阴森的气氛增加了一些缓和轻松之气,使悲剧增添了一些喜剧色彩,使其气氛不致于过分凝重,缓和读者的情绪。

其三,充分运用意象,深刻揭露主题。

《麦克白》中的“黑暗”、“鲜血”、“不合身的衣衫”等意象,它们具体形象,含蕴深远,最大限度的表达了作者的意念和思绪。但剧中的意象大多以对立组合的形式出现,比如“婴儿”与“母亲”、“血”与“水”、“黑暗”与“光明”等。

“黑暗”与“光明”的冲突有力地反映了那个新旧交替的过渡时期尖锐的社会矛盾,激烈的阶级冲突和斗争。剧中的麦克白夫妇为代表的“黑暗”和正义的“光明”的冲突,就象征着封建制度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冲突。反映了中世纪以宗教神学为代表的蒙昧主义的衰落,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资产阶级世界观越来越流行,人文主义开始在社会文化思潮中占据主导地位。

该剧大胆批判封建主义的残酷黑暗和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建立新的社会关系和伦理道德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反映,一点也不差。通过这部作品,我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阴影和对光明的渴望。

看完这部戏,我有了一个深刻的理解:一个人可以有欲望,但不能扩张。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眼睛,最终导致死亡。

麦克白读后感 篇4

范文一:

前些日,英国剧团来中山大学演出莎士比亚的名剧《麦克白》,比起书本,这种感觉的确是比较震撼的。因为诗歌诗因为翻译而丢失的,而表演能让我感受到悲剧性恐惧的气氛。内心的挣扎是一种真正的恐惧。

三个女巫,是心中的女巫。这种内心的恐惧可以外化,这是值得莎士比亚写的。这种良心的不安会折磨一个人和一个时代。

范文二:

我第一次读莎士比亚的戏剧,虽然我知道它以前很有名。这次读的《麦克白》,之前对它一无所知,麦克白是一个将军,他出征立下汗马功劳,在回到苏格兰的路上你遇上了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加官进爵并最终成为国王。不幸的是,女巫的预言正在被证实,因为国王确实给了他女巫所说的头衔。

于是麦克白开始相信他能成为国王。一旦他相信了,他和他的妻子就开始计划如何登基。有必要暗杀国王。他们虽受良心之苦,仍毒死国王。有时相信自己很难,相信别人似乎更容易,尽管别人是用欺骗或其他阴暗的不为我们所知的手段取得我们的信任,如果知道真相,我们会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宁可相信别人,不愿相信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受到别人的意见或看法的影响,而不是坚持自己内心的呼唤。这也是一种愚蠢吗?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能真正相信自己,而不仅仅是谈论它。

关键是麦克白第二次去见女巫,他想让女巫确认他是否能稳坐王位并继承王位。他得到的答案是,除非在皇宫附近有一片遥远的森林,否则没有人能打败他,除非一个男人不是女人生的。树林怎会移动?

谁能不是妇人所生?这似乎是不可能的,所以麦克白相信没有人能打败他。但是,永远都不能不考虑但是,一切皆有可能,为了隐蔽军代,每人手拿树枝前进,从远处看就是整个树林在移动。

一个被麦克白杀死的将军是剖腹产出生的,而不是所谓的女人自己。好吧,死亡还剩下什么?麦克白和他的妻子都结束了他们的生命。麦克白妇人是受精神折磨而死的。

因此,不要以任何不可能为条件来推断真理似乎是际上是谬论的结论,因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请相信天堂的安排绝对可以超越人类的想象。

范文三: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作为一个皇室贵族,麦克白自然有觊觎王位的念头。但这只是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点野心,也许连麦克白都不知道。

每一个隐藏的野心都会被一些外部因素触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一想法的是他在荒野中遇到了另一个将军班柯和三个女巫。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

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

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

祝福!祝福!祝福!

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

起初,麦克白不相信鬼神。他只会嘲笑这些话。然而,一个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一转身,就看见一个牧师骑马飞驰,告诉他库尔特爵士被邓肯国王杀死了。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

麦克白非常高兴。同时,他也觉得女巫的预言似乎并非空穴来风,他可以成为未来的国王。一个隐藏的野心浮出水面,麦克白迈出了从忠诚的牧师到暴君的第一步。

可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可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恶念。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

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睡着的时候暗杀他,这样麦克白就能很快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

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个懦夫,这是勇敢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妻子的唆使下,麦克白半夜进入邓肯的卧室,刺杀邓肯,并责怪国王的两名警卫。第二天,麦克白杀死了两名无辜的警卫,并销毁了所有阴谋的证据。

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科姆和唐纳本逃亡国外,并涉嫌杀害他们的父亲;而麦克白,一位高级皇家贵族,被大臣们选为新国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

格里姆斯杀死了睡眠,所以库特再也睡不着了,麦克白再也睡不着了!麦克白的心从此也充满了罪恶感。有一次,他看着他那沾满血的手说:“这是什么手?”!

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大海里的水能把我手上的血迹洗掉吗?

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当麦克白登上王位时,他想到了女巫们对班柯说的话。他非常害怕,于是派刺客去刺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班柯虽然死了,但弗里恩斯却逃去了,这也从此成为麦克白的一块心病。

麦克白为了确保自己统治的稳定,又去拜访了那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他又派刺客袭击了麦克德夫的城堡,把麦克德夫的妻儿杀得一干二净,但麦克德夫已经逃往了英格兰。

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所有的爵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前往英格兰去投奔潜藏在那儿的邓肯长子马尔康。马尔康在英格兰的支持下,举兵进攻麦克白。与此同时,恶贯满盈的麦克白夫人也因负疚过多而精神崩溃,患了梦游症,在夜间自杀了。

马尔康所率领的军队来到了勃南森林附近,马尔康命令士兵们一人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西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

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迎战,再次重现了当年作为忠臣时那横扫千军的威风。但由于他的士兵不断倒戈,麦克白退入了城内。

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很藐视麦克德夫,说女巫预言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

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悟了,明白了女巫的**和模棱两可,但事已至此,他仍要和麦克德夫血战到底。最终,麦克白被麦克德夫斩杀,一代暴君终于落得个枭首示众的下场。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剧性的,他原是一个忠臣,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激发了他的野心,让他变得**,最终篡夺了王位。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他又大开杀戒,成为了一个千夫所指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

莎士比亚的这部悲剧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

麦克白读后感 篇5

我将麦克白杀邓肯的情景与杀班柯父子的情景进行了对比,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两次**时麦克白的心理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王邓肯时,麦克白一直很迟疑,想要和夫人“商量商量”,他觉得“王上邓肯秉性仁慈,处理国政,从来没有过失,要是把他杀死了… …”;他甚至恐慌失败的下场。然而这些迟疑的想法都被他夫人的厉言刺激所化解。

麦克白暗杀了班柯,因为他感到班柯在威胁他,所以他必须杀了他。应该看到,麦克白的班柯和他的儿子更加狡猾和放松。而且,借刀杀人的周密部署完全是麦克白自己的主意,他不仅不需要麦克白夫人的怂恿和刺激,甚至也不需要麦克白夫人的参与。

到目前为止,麦克白已经完全堕落为嗜血的暴君。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

“由于理解而同情,通过这种同情我们能够体会他的感情,并能理解这些感情, 而不是一种怜悯或赞许的同情”。应该说,这种见解更符合我对《麦克白》结局的看法。

麦克白读后感 篇6

在全世界看来,麦克白夫人是她丈夫杀害国王并夺取王位的罪魁祸首,是魔鬼的化身,是毁灭和毁灭的始作俑者。她把麦克白推入罪恶的深渊,使麦克白从无比的荣耀中走向罪恶和毁灭的命运。难道没有麦克白夫人,麦克白就不会犯下弑君大罪吗?麦克白对权力的极度渴望是他悲剧结局的根源,麦克白夫人盲目地追随丈夫,成为杀害国王的同谋。

在麦克白凯旋而归的路途中,遇见了三个女巫,女巫称他为葛莱密斯爵士,预言他会成为考特爵士,尔后成为君王。果然,麦克白因其赫赫战功而被封为考特爵士,预言的第一步应验,隐伏在麦克白心中的权欲急剧膨胀,他渴望拥有至尊者的权势。在麦克白的自白(第一幕第三场)中可以一见端倪,“葛莱密斯,考特爵士;最大的尊荣还在后面”这段自白暗示着麦克白权欲的闸门已经打开,对王位存在觊觎之心了,并开始酝酿杀害国王的恶念。

在马尔康被封为肯勃兰亲王时,麦克白认为王子是一块横在自己前途的阶石,必须跳过这块阶石。“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要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

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可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第一幕第四场)而在麦克白对夫人的信中(第一幕第五场)也这样写道:“她们在我胜利的那天遇到我;我根据最可靠的说法,知道她们是具有超越凡俗的知识的。

当我燃烧着热烈的欲望,想要向她们询问的时候······而且她们还对我做这样的预示,说是‘祝福,未来的君王!’我想我应该把这样的消息告诉你······好让你不致于因为对于你所将要得到的富贵一无所知,而失去你所应该享有的欢欣,把它放在你的心头”。麦克白坚信女巫是可信的,是具有超越凡俗的知识的。

那么他凭什么认为这是最可靠的说法呢?他的信念表明女巫的预言击中了埋藏在他心中的预望。甚至在女巫离去之时,仍然不依不饶的追着,希望她们再多留一会儿,一探究竟。

“当我燃烧着热烈的欲望”麦克白如此说道。他热切的愿望是成为未来的国王,在他的心中燃烧着权力的火焰。他急于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妻子。这也是他对王位的渴望。

麦克白认为应该把成为君王的富贵放在心头。

当麦克白被授予考特爵士时,他的心已全然失去了常态,思想中浮起了杀人的妄念。“这好比是美妙的开场白,接下去就是帝王登场的正戏了”。而麦克白夫人正是看出了麦克白的野心,“你希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你的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做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东西正在喊:

‘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第一幕第五场)才决定让自己的精神力量倾注在麦克白的耳中。

他弑君夺位的思想只不过是借助麦克白夫人之口说出的,“让命运和玄奇的力量把黄金的宝冠罩在麦克白的头上”。即使麦克白夫人具有舌尖的勇气,倘不是麦克白自身存在这样的恶念,她舌尖上的勇气对麦克白是没有用的,不会仅凭一番话就杀害国王。可见麦克白夫人并不是麦克白杀害国王的罪魁祸首。

她只是麦克白的妻子。她把麦克白当作自己的一生和思想。她愿意帮助麦克白得到他想要得东西。

在麦克白夫人决意要杀死国王的这段台词(第一幕第五场),“解除我的女性的柔弱,用最凶恶的残忍自顶至踵灌注在我的全身;凝结我的血液,不要让怜悯钻进我的心头,不要让天性中的恻隐摇动我的狠毒的决意!来吧,你们这些杀人助手,你们无形的身体充满了空间,到处寻找作恶的机会,进入我女人的胸膛,把我的奶当胆汁!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己,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己切开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衾里探出头来,高喊‘住手,住手!

’”也被世人所诟病,认为说这话的人必定是出自一个狠毒,残忍,冷酷,无情的人。更何况是一位妇人,更见其冷血。这不是欲加之辞吗?

认为麦克白夫人才是痛下杀手的人。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当麦克白和夫人密谋杀害国王之时,麦克白夫人这样说道,“倘不是我看他睡着的样子活像我的父亲,我早就自己动手了”此时此刻的她下不去手,她不愿亲手杀了国王。

她内心深处还有未曾泯灭的良知。无论之前她的话语听起来是多么的可怕和恐怖,最后亲手杀害国王的人是麦克白并不是麦克白夫人,而麦克白夫人也并不具备她所认为的狠毒和残忍。

为了保住王位,是麦克白杀了麦克达夫的妻儿和班柯,而不是麦克白夫人。对这些罪行,麦克白夫人一无所知。由此可见,麦克白是所有这些罪恶的始作俑者。她的行为和思想都跟着麦克白走。

麦克白夫人并不是罪恶的罪魁祸首。在杀害国王之后,她的内心伴随着深深的不安,甚至已经开始后悔,“费尽了一切,结果还是一无所得,我们的目的虽然达到,却一点不感觉满足。要是用毁灭他人的手段,使自己置身在充满着疑虑的欢娱里,那么还不如那被我们所害的人,倒落得无忧无虑。

”(第三幕第二场)此时的麦克白夫人已经开始受到良心上的谴责,认为此时自身的处境还不如那被我们所害的人,还不如一个死去的人,心中充满着深深的罪疚。反观此时的麦克白,不仅没有收手,还毫不犹豫的杀死了班柯以及更多无辜的人。认为以不义开始的事情,必须用罪恶使它巩固。

怀揣着不安麦克白夫人开始惧怕幽深的黑夜,所有黑暗的存在让她感到恐惧。甚至于在寝殿里要通宵点着灯火。此时的麦克白夫人已经不敢在阴沉的黑夜里睡眠。

幻觉开始出现,不停的擦拭,不安的睡眠。在梦游中一遍遍重复当初带她走上不归路的信。“开了橱门上的锁,拿出信纸,把它折起来,在上面写了字,读了一遍,然后把信封好,再回到床上”(第五幕第一场)可以想见,她的睡眠中伴随着巨大的恐怖,是夜夜不能寐。

不停的害怕,不停的后悔。每晚的自语和动作是内心深处的反映。“这两只小手再也不会干净了吗?

”“这儿还是有一股血腥气;所有阿拉伯的香料都不能叫这只小手变得香一点。“这是她的一个惯常动作,好像在洗手似的。我曾经看见她这样擦了足有一刻钟的时间。

”不停的洗手,不停的自语。她的惯常,正是内心不断的挣扎。麦克白太太沉重的叹息是她心中无限的悲伤。

麦克白太太眼中的邪恶是这两只永远洗不干净的手。恶行过后,她的理智开始慢慢恢复,她开始意识到他和她丈夫所犯的是一种不可磨灭的罪行。她的罪恶感一次又一次地在她的脑子里显现出来,给她带来痛苦和折磨。她的心就像一面镜子,不断地看着她丑陋的心,她终于毁掉了她最珍贵的东西。她怀着巨大的恐惧,笼罩在她内心的是不安是凄苦是忏悔。

麦克白夫用自己无尽的臆想和偏执编造出来的毒言恶语编织了一张永远都挣脱不了的网,夜夜纠缠反复,沦陷其中。以至于最后心理崩溃,在发疯而死。

麦克白夫人真的就是祸水吗?显而易见,是否定的。“红颜祸水”是祸难来临时男人掩饰自身过失、为自己开脱罪责的口头禅。

在这场权力斗争中,麦克白夫人无法控制结果,这一切都取决于麦克白自己的选择。是麦克白最终亲手杀死了国王,染上了无辜者的鲜血。并且一错再错,诛杀了更多无辜的人,最后众叛亲离。

麦克白是这场杀戮中所有罪恶的根源。即使没有麦克白夫人,他的悲剧仍将上演。根本原因在于,他内心对权力的渴望是他走上了不归路。追求至高无上的荣耀、至高无上的权力和无可比拟的地位,是这一犯罪的罪魁祸首。麦克白夫人何尝不是一个悲剧。

麦克白夫人所有的邪念都源于她的丈夫。她只是盲从丈夫的行为,受到世人的批评。她认为美丽是一种诅咒。

麦克白读后感 篇7

《麦克白》创作1606年,是莎士比亚创作后期的一部悲剧,取材于贺林谢德的《编年史》。原著中的麦克白是11世纪苏格兰国王相对高贵而著名的将军。在野心的驱使下,在女巫的预言的煽动下,他杀死了邓肯。篡位之后,麦克白受到内心极度恐惧和疑虑的折磨,但为保住王位他实行**,滥杀无辜,成为疯狂残忍的暴君,最后被邓肯之子马尔康率领的讨伐之军消灭。

莎士比亚在创作《麦克白》的过程中,对《编年史》中的记载作了较大的改动:把年轻的邓肯改为年老仁慈的君主,让国王在毫无提防的睡梦中被杀害,把班柯描写为天性善良、诚实的大将,以突出麦克白的阴险狡诈和残忍,而原书中的班柯是同谋犯。以下是本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麦克白读后感优秀范文,欢迎浏览借鉴,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在《莎士比亚悲剧集》中有一篇文章叫《麦克白》,麦克白是一位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在得胜归来的途中,他与班柯两位苏格兰将军遇见了三个奇怪的女人。第一个女人向麦克白致敬,称他作“葛莱密斯爵士”。第二个人称麦克白为“考特爵士”。

第三个对麦克白说“万岁,未来的王。”然后,她们转过身用谜语般的话对班柯宣布说,他将比麦克白低微,可是又比麦克白伟大!没有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又比麦克白有福气得多,并且预言说:

虽然他不能当国王,但他的孙子孙女将成为苏格兰国王。说完这些话,她们无视麦克白不断的质问,消失了。

这时,两位将军才意识到她们就是女巫。麦克白是一个贪婪的人,他总是有行动的欲望。这个欲望是由女巫的预言触发的。但他的本性十分胆小懦弱,所以不成气候。

他的妻子是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想和丈夫日夜掌握国王和人民的最高权力。于是,她怂恿丈夫利用国王到麦克白家里拜访的这个机会把国王杀掉。

当国王与陪同的爵士及随从们走进来的时候,麦克白夫人假惺惺地对国王说着甜言蜜语:“我们的犬马微劳,即使加倍报效,比起陛下赐给我们的深恩广泽来,也还是不足挂齿的;我们只有燃起一瓣心香,为陛下祷祝上苍,报答陛下过去和新近加于我们的荣宠。”这一番话说得国王心花怒放。

为了麻痹国王,麦克白夫人故意装出一副极其温良的样子,安排了丰盛的酒和佳肴款待国王极其随行人员。

这时,做贼心虚的麦克白从大厅里溜出来,躲在一边,心里翻江倒海般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的良心开始占上风了,他不想背叛国王的信任,而且国王秉性仁慈,处理国政,从来没有过失,从来没有欺负过老百姓,对贵族,尤其是对他自己,又是那样爱惜……于是,他对麦克白夫人提出要罢手,但麦克白夫人是一个定下好计就不肯轻易罢手的女人,她不断地劝说着麦克白。麦克白终于下定决心要做这件了不起的事。

夜深人静,麦克白夫人悄悄地来安排**国王的事。她怀疑丈夫的同情心和犹豫不决会妨碍事情,她就拿了一把尖刀,走到国王床前,国王寝室里的两个侍从早已被她用酒灌得烂醉,但她仔细望了望国王,觉得他睡在那里,脸长得有些像她自己的父亲,这样一来,她动手的勇气就没有了。

这是麦克白,拿着一把锋利的刀,溜进了国王睡觉的房间。最终一刀把国王干掉了。

后来,他们设计了国王的两个儿子马尔科姆和唐纳本作为替罪羊。王位应该由国王的儿子继承。现在他们都逃走了,麦克白被加冕为国王,成为最近的继承人。

但是麦克白仍不满足自己当上了国王,他还想让自己的子子孙孙都当上国王,女巫曾经预言:班柯的子子孙孙要成为苏格兰的国王。于是,他又策划了一场新的**。

麦克白杀人犯的鬼魂一直缠着他。为了巩固他的王位,他杀死了费辅爵士的所有麦克达夫家族。只有麦克达夫逃脱了。

后来,麦克白夫人也死了。麦克白的罪恶使他不能再活下去了。最后麦克德夫杀死了他。

麦克白落了一个众叛亲离的下场。马尔康吧篡位者用阴谋诡计夺去许久的政权接过来,在贵族和民众的欢呼中,登上了应当属于他的王位。女巫的预言全部都实现了。

读完了《麦克白》,心中的各种感触都涌上了心头。是什么使麦克白的道路与众不同,并将他引向罪恶的深渊,主要是由于麦克白夫人的教唆。

整篇文章都不是很悲伤,说这是一场悲剧。这应该是这个国家因人性消失而引起的悲哀。

最初,麦克白是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然而,巫师的预言、麦克白夫人的教唆和麦克白的雄心壮志使他无论如何成为苏格兰国王并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莎士比亚用他的笔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的悲哀。

麦克白只是一个代表人物而已。

“黑夜无论怎样漫长,白昼总会到来的。”

莎士比亚的戏剧一直是耳闻不曾见面。

这次读的《麦克白》,之前对它一无所知,麦克白是一个将军,他出征立下汗马功劳,在回到苏格兰的路上你遇上了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加官进爵并最终成为国王。

不幸的是,女巫的预言正在被证实,因为国王确实给了他女巫所说的头衔。于是麦克白开始相信他能成为国王。一旦他相信了,他和他的妻子就开始计划如何登基。有必要暗杀国王。他们虽受良心之苦,仍毒死国王。有时相信自己很难,相信别人似乎更容易,尽管别人是用欺骗或其他阴暗的不为我们所知的手段取得我们的信任,如果知道真相,我们会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宁可相信别人,不愿相信自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受到别人的意见或看法的影响,而不是坚持自己内心的呼唤。这也是一种愚蠢吗?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能真正相信自己,而不仅仅是谈论它。

关键是麦克白第二次去见女巫,他想让女巫确认他是否能稳坐王位并继承王位。

他得到的答案是,除非在皇宫附近有一片遥远的森林,否则没有人能打败他,除非一个男人不是女人生的。树林怎会移动?谁能不是妇人所生?

这似乎是不可能的,所以麦克白相信没有人能打败他。但是,永远都不能不考虑但是,一切皆有可能,为了隐蔽军代,每人手拿树枝前进,从远处看就是整个树林在移动。一个被麦克白杀死的将军是剖腹产出生的,而不是所谓的女人自己。

好吧,死亡还剩下什么?麦克白和他的妻子都结束了他们的生命。麦克白妇人是受精神折磨而死的。因此,不要以任何不可能为条件来推断真理似乎是际上是谬论的结论,因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请相信天堂的安排绝对可以超越人类的想象。

这些天,我读了《麦克白》这本书,她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该剧借一个弑君篡权的宫廷故事,揭露了英国腐朽的封建制度,同时也从深层次剖析了贪婪的人性。

苏格兰的邓肯国王治理国家井井有条,葛莱密斯爵士麦克白是他最欣赏的一个大臣,在一次平定叛乱回朝的途中,碰到了三个女巫,她们分别向他祝福,而也就是这些祝福使得他的人生发生了转变,一个说:“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一个说:

“祝福你,考特爵士!”还有一个说:“祝福你,未来的君王!

”她们预言他将当上考特爵士,以及君王,班柯的后代也将当上苏格兰的国王,没想到,第一个预言成功了,他当上了考特爵士,这件事后使他想入非非,回家后,将预言告诉了妻子,妻子也是野心很大的人,她簇拥麦克白杀害国王,可麦克白很矛盾,但在妻子百般唆使下杀害了国王,自己当上了国王,他还杀害了班柯父子,没想到,班柯的儿子逃到英国去了,之后,女巫为惩罚麦克白,布置了一些幻影,给了三个警告,最终麦克白被麦克得夫所杀,这就是野心造成的性格悲剧。

野心和欲望真的错了吗?事实上,只要我们正确对待野心和欲望,我们就不会那么痛苦。即使麦克白没有杀死国王,也许国王会退位,让他成为国王!

强大的野心和强烈的欲望可以使人施展全部的力量;尽力而为即是自我超越,那比做的好还重要。当你有足够强烈的欲望去改变自己命运的时候,所有的困难,挫折,阻挠都会为你让路,欲望有多大,就能克服多大的困难,就能战胜多大的阻挠。你可以挖掘生活中的巨大能量,激发对成功的渴望,因为渴望有时是力量。

巴拉昂正是因为野心和欲望从一个穷人变为富人的;富勒的母亲说的一句话,激起了他的野心和欲望,那就是“我们很穷,但不能怨天尤人,那是因为爸爸从未有过改变贫穷的欲望,家中每一个人都胸无大志”,此后,富勒收购了7家公司。

野心和欲望(指的是一种积极的状态下的野心和欲望)可以使一个人的力量发挥到极至,可以逼得一个人献出一切去排除所有障碍,它们能使人全速前进而无后顾之忧。所以,我们应该保持着一种野心和欲望,不要把它们丢掉。

麦克白读后感 篇8

麦克白是有野心,可那还是埋在心底的一个私密,还处于半眠状态,就算他碰上了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巫也没有甘心堕落,也曾怀恐惧的心情竭力抵拒过那强烈的**,他既不是天生的坏人,也不是注定要做民族的罪人。可是他的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女人,女巫没有做完的事,留给她来完成,这么理应外和、前拉后推,他终于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抛弃一切、牺牲一切,跳进了罪恶的深渊。

麦克白夫人本是女人,可她有一颗比女巫、比蛇蝎更毒的心,为了自己能够享有更高的地位、权利,为了女巫的话,她失去了女人善良的本性,教唆、帮助自己的丈夫弑君并嫁祸给无辜的人,事后若无其事地伸出一又血手,几乎带着得意的口气,开导那也是一双血手的丈夫“只消一点儿水就可以把我们洗刷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费事!”

他们不曾想过杀了这个国王,后面还会有更多想杀他们和他们想杀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王位,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而杀了班戈,可是他的儿子活着逃跑了,而国王的两个儿子也同样活着并逃到了海外。麦克白夫人承受不了人性无情的扭曲和挤压,终于使她垮了下来,精神负担已超过她心理承受能力,只落得成为一个精神**症、一个梦游者,在睡梦中还不断洗手,她那双小手就算用上所有的香料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香起来了,最终死于**症。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麦克白最终成为了一个暴君,两位王子和班戈的儿子回来报仇,死了。

那两位王子刚开始的时候或许会认为他们逃跑而让人觉得他们懦弱、胆小怕事,可是不能说他们是聪明的、勇敢的,在明知道自己斗不过别人的时候又何必逞一时之强而葬送自己呢?是不是因为他们逃到海外,才最终报仇收复祖国?其实更多的时候一个国家、一个家庭的灭亡并不是毁于外人之人,而是毁在了内部人的争斗、内部人的手中。

其实他们遭受到这样的结果也都是一个“欲”字和不满足现状而引起的,我们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够满足于现状,看到别人好的生活、好的东西不眼红。生活是在有欲望并试图满足它的过程中进行的。婴儿呼唤的牛奶是欲望,孩子们期盼已久的玩具是欲望,人们辛勤劳动的成果实欲望,强盗杀人、超越商品是欲望,罪犯刀剑的精神也是欲望,这就是我们生活的目的。

有“欲”本是好事,我们正因为有了“欲”才会努力、才会付出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这一个“欲”的满足后那星星点点的喜悦,这喜悦便是幸福,幸福是我们生活的动力,追逐幸福便是我们活着的理由。没有“欲”的人生,便不再是人生,只是活着,不论快乐与痛苦,它不再是一个过程,只是一种状态,麻木而无聊。可是如果心中只有“欲”那也就真的成了我们真正的“狱”了。

而女人呢?我觉得做为一个女人,就应该有女人的尊严和榜样,不能像麦克白夫人那样,因“欲”而毁于“狱”,只要一切可以安定,不出卖自己的良心,更是能够做家人的一盏指明灯才是最好的。虽然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和这个家庭是男人的世界,男人是主人,但他们什么时候缺了女人?

女人往往起到比男人大十倍、百倍的作用和引力,千万要把持住自己,“欲”可念、可望、可想、可追,但“狱”却不好坐。“欲”就好比是一辆是金马车,载我们奔向遥远的前方。但你必须永远是马车的主人,任何功勋都只属于在马车上奔驰的你,哪怕前途未卜,即使荆棘丛生,也万万不可>>[1] >[2] >下一页《麦克白读后感》

麦克白读后感 篇9

原创: 风一样的男子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 名字叫《麦克白》。

写《麦克白》的这位作者及其伟大,1564年4月26日他出生了,默默无闻。1616年4月26日他去世了,举世闻名。在52年的创作生涯中,他为世界留下了37部戏剧、14行一卷和两首长篇叙事诗。

他的剧本至今还在世界各地演出。在他生日那天,许多国家每年都演出他的戏剧来纪念他。马克思称他是“最伟大的戏剧天才”。

他是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莎士比亚。

麦克白属于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四大悲剧分别说明了人性的弱点:哈姆雷特因为犹豫不决,最后酿成悲剧;李尔王只听信花言巧语,最后悲惨收场;奥赛罗被嫉妒冲昏了头脑,杀害了自己的老婆。而麦克白则是因为野心过于强大而最终灭亡。

虽然《麦克白》是四大悲剧中最短的悲剧,但同时也是最紧凑最黑暗的,它内容精彩,我沉迷于其中。

麦克白是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亲。他勇敢而足智多谋。他为国王的叛乱作出了巨大贡献。他遇到三个女巫。女巫告诉他,他将成为国王,他的朋友班柯将军的后代也将成为国王。麦克白是个雄心勃勃的英雄。女巫的话让他觉得自己是上帝的儿子。他在麦克白夫人的鼓动下成为邓肯国王。

为了掩人耳目,防止他人夺取王位,他一步一步杀了许多人。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越来越阴魂不散,越来越冷漠。麦克白夫人的神经衰弱对他也是一个很大的刺激。

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最终灭亡。

麦克白杀了国王,走上毁灭之路,是谁的错?有人说麦克白自己是一个性格软弱的人,他意志不坚定,是他的老婆害了他。他后来残害了一胁他认为会出于自信和恐惧威胁他的王位的人。

还有人说他是自己本来就野心勃勃,女巫的话和老婆的怂恿都是借口,就是麦克白自己残害的国王。也有人说,正是因为女巫的诽谤,麦克白最终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

我想是麦克白夫人逼麦克白杀了国王。女人就是很麻烦。就像我妈妈,总是唠叨我,让我学这个学那个,总觉得我应该更好,有时候她也逼我,她问我想不想学什么,但如果我说不,她会生气,真的不明白她为什么问我。

但还好的是,我妈不像麦克白夫人那样硬逼着麦克白,有时候她吵吵我,也只不过是吓吓我。有时我妈会觉得很累,也就不逼迫我了。我妈妈总是调整自己的想法。不像麦克白夫人,她强迫别人自己。她受不了。她昏倒而死。

所以我妈妈是个坚强的女人,虽然有时很可怕。

小鱼儿写在后面:

这是大宝今年暑假的语文作业之一,一种读后感。我只知道他写了《麦克白》,但我不能一直看到内容。他不让我看。他在开学时交的。我太好奇了,我强迫他回忆起来,然后在电脑上打了我。

是的,我有时是一个可怕的女人。

2023开端读后感(汇集六篇)


我们围绕您的需求,对“开端读后感”进行了精心修改,所有文字均出自笔者之手,相信您对于其内涵早已有了深思熟虑。期待您向读者们展现你的阅读感受,共享阅读的快乐,我们诚挚地邀请您来访本页!

开端读后感(篇1)

生死较量,正本清源

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21年6月22日至7月12日在莫斯科大剧院召开。

让中国共产党代表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与他们先后到达莫斯科的竟然还有国内其他形形色色的所谓的“共产党”组织代表,而且有两家已经获得大会的代表证。一家是由姚作宾等人组织的所谓“中国共产党”。另一家是由江亢虎组织的“中国社会党”,自称党员数达到52万之多,建立有490个支部。后屈服于袁世凯淫威,曾宣布解散。江亢虎原是无政府主义者,作为北大名教授,当时的社会影响不亚于李大钊和陈独秀。眼下,他以“中国社会党”和“东方无产者代表”的双重身份,取得了出席共产国际三大的代表证,并获表决权。

前景,因此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如果江亢虎代表的“社会党”、姚作宾代表的“共产党”,和张太雷、俞秀松他们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都被共产国际承认,那么,中国今后将同时存在三个“正统”的共产主义政党,中国革命将面临复杂的局面。

如果不能及时正本清源的话,正在襁褓中的中国共产党就有夭折的危险,中国革命的历史也将被重新改写。

6月22日,即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开幕之日,俞秀松十万火急地发出《中共代表俞秀松为姚作宾问题致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声明书》,指出“自称是中国共产党代表”的姚作宾等其实并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他们在第二次中国学生大罢课期间已成为中国学生唾弃的卑鄙叛徒,没有任何资格同共产国际进行联系,并要求共产国际撤销对姚作宾所谓的“共产党”的承认,取消姚作宾出席大会的资格。

接着,张太雷、俞秀松又发布了《张太雷、俞秀松给季诺维也夫的信》,揭露江亢虎是十足的政客及其反马克思主义的真面目,强烈抗议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承认江亢虎的代表资格:“鉴于资格审查委员会给骗子江亢虎以代表资格,本代表团认为有必要提出抗议,特作如此说明:江亢虎以何种名义出席代表大会,是代表中国并不存在的中国社会党?而在这并不存在的社会党里更没有什么左翼,那么他以何种名义参加?江亢虎在中国只是作为一名总统顾问为人所知,他根本不是社会主义者,如果第三国际允许北洋政府的总统顾问参加,就会失去中国青年的信任,给我们重大打击。”

在这关键时刻,共产国际派驻远东的全权代表舒米亚茨基给予了中国共产党以最大的支持。舒米亚茨基帮助张太雷完成了《致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代表张太雷同志的报告》。

共产国际十分重视中国共产党代表们的意见,经过研究后,果断地收回了江亢虎、姚作宾的代表证。对此,江亢虎表示“抗议”。随后,江亢虎悻悻回国,写了《新俄游记》一书,开始攻击十月革命。

后来江亢虎投入汪精卫怀抱、姚作宾在抗战前期投靠日寇成为汉奸的事实,也佐证了这场生死较量的必要性。

开端读后感(篇2)

中国共产党一大刚开始是2113在上海举行的。_年7月23日至30日在上海市4102区黄陂南路374号(原法租1653界望志路树德里106号)秘密召开,各地的7个共产主义小组派出了12名代表出席,他们代表了全国的53名共产党员,这些代表是:上海代表李达,李汉俊;北京代表张国焘。刘仁静;武汉代表董必武,陈潭秋;广州代表陈公博;长沙代表毛泽东,何叔衡;济南代表王尽美,邓恩铭;旅日代表周佛海,此外包惠僧受陈独秀派遣也参加了会议。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柯尔斯基列席了会议。

7月30日,会议遭受法租界巡捕房的侵扰。首先闯入会场的叫程子卿,他是黄金荣的把兄弟,利用这层关系进入巡捕房,任华人探长。原来马林由莫斯科途经欧洲来华,曾在维也纳被警察局拘捕,虽经营救获释,但其行动一直作为“赤色分子”被严密监视。具有丰富秘密工作经验的马林,警觉地说这人一定是“包打听”,建议立即停会,大家分头离开。 果然,十几分钟后两辆警车包围了一大会址,法籍警官亲自带人进入室内询问搜查,没有找到多少证据,威胁警告一番后撤走了。这次冲击虽然没有带来重大损失,毕竟一大不能再在原址进行了。转移出来的一大代表当晚集中于李达寓所商讨,大家一致认为会议不能在上海举行了,有人提议到杭州开会,又有的提出杭州过于繁华,容易暴露目标。当时在场的李达夫人王会悟提出:不如到我的家乡嘉兴南湖开会,离上海很近,又易于隐蔽。大家都赞成,觉得这个安排很妥当。 第二天清晨,代表们分两批乘火车前往嘉兴。两位国际代表目标太大,李汉俊、陈公博也因经历一场虚惊,都未去嘉兴。10时左右,代表们先后到达嘉兴车站,在鸳湖旅馆稍事休息后,登上事先租好的南湖画舫。 这是一个阴天,下起了蒙蒙细雨,游人渐渐离去,秀丽的南湖显得格外清静优雅。11时许,一大会议在缓缓划行的画舫上开始了。 南湖会议继续着上海30日未能进行的议题,先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这份15条约700字的简短纲领,确定了党的名称、奋斗目标、基本政策、提出了发展党员、建立地方和中央机构等组织制度,兼有党纲和党章的内容,是党的第一个正式文献。 接着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对今后党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鉴于党的力量还弱小,决定以主要精力建立工会组织,指导工人运动和做好宣传工作,并要求与其他政党关系上保持独立政策,强调与第三国际建立紧密关系。 下午5时,天气转晴,湖面上一艘汽艇向画舫急驰而来。大家因有上海的经历而提高了警惕,立即藏起文件,桌上摆出麻将牌,装扮成游客。后来打听到这是当地士绅的私人游艇,大家才松了一口气,会议仍继续进行。 最后,一大选举中央领导机构,代表们认为目前党员人数少、地方组织尚不健全,暂不成立中央委员会,先建立三人组成的中央局,并选举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为宣传主任。党的第一个中央机关由此产生。会议在齐呼“第三国际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声中闭幕。 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犹如一轮红日在东方冉冉升起,照亮了中国革命的前程。这是近代中国社会进步和革命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

开端读后感(篇3)

《劳动的开端》是一篇表现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艰难生活的文章,作者吴运铎根据自己的战斗经历写成传记《把一切献给党》,本课就是节选于本书。从课文中可以感受“我”自强自立、刻苦磨炼自己的坚强意志。

文中所写的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苦难与学生所处的幸福生活相去甚远,学生很难理解,因此,课前引导学生收集查找有关资料,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多读课文,多感悟。

1、会本课的生字,理解词语的意思。

2、初步认识详写和略写的作用,能分辨课文的详略,更好地领会文章的中心思想。能按提纲简要复述第―天挑煤的经过。

3、理解课文中4个比喻句表达的意思。

4、了解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艰难生活,感受我自强自立、刻苦磨炼自己的坚强意志。

1、清楚详写和略写的作用,能分辨课文的详略。

2、理解课文4个比喻句表达的意思。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阅读教学要围绕学生“读”这个中心,以读促讲,以读促思,以读促悟。这就要求在课堂上激发学生朗读兴趣,培养学生朗读能力。可以采用默读、齐读、诵读、分角色读、配乐读、演读等多种朗读形式。默读善于思考,诵读善于抒情,演读精于体验。在不同的教学环节中,朗读有不同的作用,例如:初读课文,要从读入手,引导学生在情境中读,在竞赛中读。学生通过自由读,整体感知了课文内容。精读课文,要从悟入手,引导学生在朗读中悟,将学生自己的情感与课文中的情感融为一体。赏读课文,要从品入手,引导学生在朗读中咀嚼、品味文章的语言描写、心理刻画、句法优美的句子,体会作者的独具匠心。这样有目的、有意识地指导学生朗读,不但能唤起学生的读书热情,调节课堂气氛,让学生的情感与作者的情感产生共鸣,使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悟自得能力。

由读到写是学生阅读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和升华。这里说的写,并不是说写写生字、写写课文,而是从大语文教学观来考虑。从低年级阅读教学中的写句子,到中年级的.写片段,再到高年级的把人物、动物、活动、事件等写具体,这并不是一日之功,需要语文教师耐心地、持之以恒地教给学生阅读方法,培养他们养成勤于动手,勤于练笔的习惯,逐渐培养他们写作的兴趣。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以教材为突破口,找准聚集点,捕捉契机,依据学生特点,灵活变换角度,创设丰富的教学情景,并把学生引入情景,从而使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萌发求知欲,吸引学生主动地去探索延伸。

《新课程标准》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对于有一定自学能力的五年级学生来说,可以采用“自主探究学习”方式:

①自主尝试预习,主动搜集资料,自我质疑解答。

自读是培养学生独立学习能力的第一步,让学生带着好奇,尝试着自己去读,去思考,去领悟。通过“尝试”这一语言实践活动,可以把课文读熟,读正确,读流畅,初步整体感知课文主要内容,理清文章脉络,并运用已有的认知结构试着解决一些浅显问题。同时边读边发现问题,提出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这些问题是暴露学生学习疑难的,反映出学生学习的需要。这些问题将成为研究性阅读的出发点和归宿。通过研读发现文本与众不同的个性,发现阅读时的疑点、难点,激发了学生对文本学习的兴趣,产生了自觉的深究欲望,为进一步的学习提供良好的心理准备,主体、主动的特点得到充分的体现。

②自主研读发现,激发求知欲望,引导探究学习。

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主要带着自己确定的研究主题,深入细致地读书,反复地品味,有序地思考。通过点、圈、画、注、读等不同方式去感受、体验、发现语言文字的规律,对言语形式的特点不断有所觉察,进而发现一些规律、方式,发掘出深蕴的内质:如情感、思想、表达效果及其艺术性。同时在尝试研读的过程中,也积极关注着别人提出的问题,并力求有新的发现。

一)揭示课题。

今天我们来学习《劳动的开端》,作者是吴运铎。你们对课文或作者有哪些了解?谈一谈。

(教师可以适时简介吴运铎爷爷及他小时候家中的生活困难情况,告诉学生本课节选自吴运铎爷爷所写的传记《把一切献给党》)

注意本课几个多音字的读音:挑(tiāo)脚、得(dé)了吧、半夜就得(děi)动身、落(là)在后头。(认读本课的生字和少数新词,扫清阅读障碍。)]

三)初读课文,分段。

2、师生讨论,第9自然段应归第二段还是第三段,讲明理由。

3、讨论其他分段方式,合理的,教师予以肯定。

2、理解“揭不开锅”的意思,体会“像油煎―样”是写“我”心里焦急的程度,说出这是用什么来比什么。

1、默读第二段,边读边用笔划出本段两个最能反映旧社会煤矿工人工作条件极端恶劣,生命没有保障的句子,齐读。

2、师生讨论,联系其中的关键词语理解旧社会穷苦的煤矿工人连狗也不如的艰难生活。

3、分角色朗读“我找从小在一块玩的小赵商量……准备半夜就走路”这部分课文。

问:小赵说“我”像个”“瘦猴子”,说明“我”身体怎么样?这跟第一天挑煤有什么联系? (说明“我”又瘦又小,更能说明第―天挑煤的艰难,为表达中心服务)。

4、这部分课文中还有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我”家里穷,劳动条件差? (生默读本段的最后小节,按提问要求划出“没有灯笼”、“没有火把”、“找了些用过的油棉纱”、“擦过机器油”等词句,抽答)。

1、指名朗读第三大段,其他同学边听边思考,用笔画出本段的中心句(穷人到哪里都要受欺侮)。

2、生默读,找出本段中反映“我”怎么受人欺、受人嫌的两段话(指“睡得正熟……称煤了”和矿上办事人所说的话这两处)。

课件出示“睡得正熟……”一段话,齐读。生查字典理解“渊”字的意思和整个词语的意思。“好像落在万丈深渊,浑身疼痛”说明“我”摔得怎么样? (摔得重,摔得厉害)。整段活反映资本家及其手下的人怎样对待穷人? (不顾穷苦挑煤工人的死活,不把他们当人看)

1、指名读第四大段,生找出“挑煤赶路”和“跌倒山腰”分别属于哪几节,板书这两个词语。

2、指名读“我挑着煤赶路……”一节。生边听边思考,划出反映挑煤艰难动作的词,指答,深入体会,齐读本节。

3、自读“哪知挑东西走路……”一节。理解本节的一个比喻句,说出这是用什么比什么、说明什么。

4、生自由感情朗读“我鼓起勇气……我怎么办呢?”这部分课文,体会“我”跌倒山腰和孤身留在荒山的艰难情境。(结合看插图)

5、自由读“我”“空筐回家”这部分课文。提问:课文哪几处写出“我”人小,却很懂事?

五)熟读三、四两大段,准备按板书的提纲,抓重点,有顺序地复述第一天挑煤的主要经过。

问:作者的“劳动的开端”是怎样开始的?谈谈自己对劳动的理解。

1、把课文缩写成100字左右的短文。

2、推荐课外读物《把一切献给党》。

开端读后感(篇4)

《开端》是一部由克里斯托弗·诺兰执导的电影,是一部哲学性的电影,探讨了人类存在的意义和宇宙的起源。这部电影我在电影院里观看后,感到非常震撼和深刻,下面是我的观后感。

这部电影通过对时间和空间的描绘,展示了宇宙的起源和人类的存在。在电影的开端,诺兰通过一个虚构的时间和空间框架,将观众带入了一个神秘的世界。这个时间和空间框架中,我们可以看到宇宙的起源,从宇宙大爆炸开始,我们看到了宇宙的演化和变化。

电影中的人类也非常神秘。人类的存在似乎是基于某种神秘的力量,这种力量让人们可以感知到宇宙的奥秘,并探索这个世界。在电影的结尾,我们可以看到人类在探索宇宙的道路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人类的存在似乎还是基于某种神秘的力量。

电影中的哲学思想也非常深刻。诺兰通过哲学的思考,探讨了人类存在的意义和宇宙的起源。他认为,宇宙的本质是没有确定的意义的,它只是随机发生的。人类的存在也是随机发生的,人类的意义是由人类自己创造的。这种哲学思想让人深思,它提醒我们,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但我们仍然可以为自己创造意义。

《开端》是一部非常哲学性和深刻的电影。它通过对时间和空间的描绘,展示了宇宙的起源和人类的存在。它通过对哲学思想的探讨,提醒我们,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但我们仍然可以为自己创造意义。这部电影让我感到非常震撼和深刻,我强烈推荐这部电影给所有喜欢哲学和思考的人。

开端读后感(篇5)

在我们的生活中,小说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文学形式。它不仅仅是一种辅助学习的手段,同时也是人们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来体验不同情感、情绪和思想的媒介。而在所有小说之中,起点小说在中国文学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在本篇文章中,我将详细讲述对起点小说的阅读体验以及我的感受。

首先,起点小说读后感中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它所呈现的独具特色的故事情节。这些小说通常由作者匠心独运,极具创意。其中不乏具有奇幻、魔幻、刑侦、言情、武侠等不同题材的小说。小说中的故事情节通常是非常浪漫和充满想象的。这些情节不仅可以带领我们进入虚构的世界,体验那些与现实社会完全不同的世界,同时也可以唤起我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和思考。

同时,起点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也是我非常着迷的一点。小说中的人物不仅具有个性魅力,同时也具备强烈的生命力和个体品质。这些人物个性多样,性格鲜明,悲欢离合,缘分交错。他们在小说中的事迹和特征让我深深着迷,常常会在读完小说之后,想要和他们交流或者深入了解他们。

此外,起点小说中的诗词歌赋也是让我着迷的一个元素。其中的歌词诗赋通常具有非常高的艺术性,整个作品的韵律感和美感都极强。同时,这些歌词也能够让我体验到完全不同的审美感受。阅读起点小说,我能够领略到不同类型的诗和歌赋,了解到不同文学意象的风格。

总之,阅读起点小说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美妙的体验。我能够通过阅读各种与众不同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以及诗词歌赋,来体验到极具吸引力的虚构世界。同时,阅读起点小说也让我更好地了解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观。希望大家也能够通过阅读起点小说,找到自己喜爱的作品,丰富自己的知识内涵。

开端读后感(篇6)

《被偷走的那五年》与《分手合约》有一个相似的外壳。都是白百何主演,都是喜感和悲情兼具,前半段都有一个关于5年的绳扣,后半段都有一个催人泪下的坠落。但两部电影也是明显不同的:在解扣的过程中,《被偷走的那五年》的结构更为精巧,《分手合约》的笑点更加密集。在坠落的过程中,《被偷走的那五年》像日剧,《分手合约》像韩剧。

《分手合约》说的是,一个发现自己身染重病的女孩儿,主动离男友而去。为了怕他伤心,更怕他一蹶不振,立下五年之后如果都还单身就结婚的字据。《被偷走的那五年》说的是一对蜜月中人遭遇车祸,女孩儿醒来时恍如昨天,事实上倏忽间5年已过,她丢掉了其间的全部记忆...

电影区别于电视剧不只在于长短,而在于电影可以用精巧的结构把一个小故事弄得隽永生辉。《被偷走的那五年》开始给观众的是女孩儿视角,让大家以为一切都在原地,谁知道此车祸非彼车祸,一千多天已经逝去。时空倒换,就会产生审美快感和解谜冲动。在白百何回访故友,观看录像,冥思苦忆的过程中,往事一点点连缀起来,一对情侣由蜜糖到怨偶的戏剧由此上演。

就像拼图游戏,碎片渐渐组接成形,剧中人开心并揪心,观众亦然。小感动如同溪流般哗哗作响,时不时把人心打湿。黄真真是个细腻而尖锐的女导演,之前作品多次触碰性题材,属于小众导演。这次她选了个大众化的故事,将都市白领男女的诸多生活烦恼融入其中:由如胶似漆到相看两厌,由事业竞争导致的怨怼,小三的诱惑和出轨的渴望,闺蜜翻脸成仇,等等。用洋气的手法写熟悉的题材,用俏皮的台词构筑生活氛围,影片前半截且行且笑且酸楚,轻舟已过万重山。

球赛分上下半场,这部电影也是。下半场哨响后,风云突变,精心培育后重新伸出的爱情嫩芽遭遇了严寒气候。本来是不该剧透的,但完全不剧透实在是说不透。打个比方吧,上半场是今年春天立了大功的小清新爱情喜剧,下半场则一头扎进了灰暗人生地带,探讨死生之间的残酷。

商业片是不怕死的,死常常是催泪的给力武器。但商业片不能死得很难看,因为凡是逼着观众去长考人生的电影都会抑制消费意愿。像《分手合约》一样以死神来袭为由头,极尽渲染彼此的相爱和成就,是聪明而有效的做法。《被偷走的那五年》在商业和写实的交错地带划过,真的写出了人落深渊时的绝望和无助。

在我看来,这么安排是上档次的,它让我想起了戛纳最佳影片《深海长眠》和新科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爱》。《深海长眠》探讨了安乐死的命题,《爱》探讨了爱到心神俱疲仍然光亮全无时,会出现可怕的选择。生命如此脆弱,现实如此残忍,古今中外不能外。

不过,《被偷走的那五年》在沉思片刻后又回到了大众喜闻乐见的道路上,给了一个宣泄情绪的出口。这个出口是怎样的先不说,影片结尾让我想起了30年前的日剧《血疑》:一望无际的大海上,光夫拥着幸子,乘船远去。

应该说,白百何与张孝全比她与彭于晏更登对。彭有鬼马气息,还是与广告里的桂纶镁更匹配。张孝全憨厚深情,不离不弃的事儿放他身上,更可信。这是一部流畅的商业片,其中不乏深思段落。这是黄真真满载进击内地之作,其品质高于《分手合约》,甚至《失恋33天》。至于市场表现,我就不预测了,稳妥的说法是:天知道。

花开不败读后感(汇编十三篇)


一份规范的作品读后感应该注意哪些要素呢?作品这本书是我最爱的书籍,也让我更加丰富了自己的内心世界。 通过写读书笔记,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知识点,经过周密的筛选编辑为您精选了“花开不败读后感”。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1】

《花开不败》讲述的是主人公在高三时沉浮拼搏的故事。在这段岁月里,主人公带着第二百九十名的耻辱,怀揣起了复旦这样一个大梦想。为了这个梦想,她每天起早摸黑,不断地与时间赛跑着,因为她想要改变,想要奋斗。在不断地认真努力的同时,她也失落过,彷徨过,迷茫过,但在最后,她明白到了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没有随波逐流,最后也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复旦大学,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即将步入高三,不,已经步入高三的我们肯定也深有感触吧!尽管我们心里明白,高三是拼搏的一年,也许我们每一个人也都做好了吃苦的准备。但不可否认,我们对高三的感觉是那么的陌生,是那么地不知所措,我们渴望老师们以一颗真诚的心,引领着我们在高三的日子里披荆斩棘,最终到达梦的彼岸。

高三的我们,如同一朵朵含苞欲放的花,正努力地为美丽的绽放作着准备。为此,我们已经付出了十一年,只剩下一年,便可看到属于我们自己的花蕾。不过,花蕾的橙色终究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去浸染。

然而,我们的心花必须先于现实怒放。作为一个高三的学生,我们必须问自己,读高中,并为之付出十一载的光阴,为的是什么?我们该怎样去付诸努力?我们是否能承受这平淡的一年,或许陪伴我们的只有试卷和练习。朋友,给自己一个肯定的答复吧!只有对自己的一个肯定,才能使我们有了执着下去的努力,才使绝对不可能的事逐渐地一步步出现曙光。

高三的日子里,我们已经没有任何时间和资本去怀疑前方的路了,只有自信起来,带着不怕死的精神往前冲了。自信起来,让我们敢于幻想未来,不要因为目前的成绩不好而怀疑自己,努力起来,没有什么不可以!让踏实学习的观念注入我们的血液。对待别人的怀疑,我们应充分考虑,切勿随波逐流,我们要勇敢地追求自己所想要的,只要努力了,纵使是在现实面前跌得头破血流,纵使是在高考场上输得一败涂地,我们也无悔于自己的青春。

纵使每朵花只开一次,纵使青春只有一次,但努力去追逐梦想便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美丽的事情。青春一旦花开,便不是只有几天的时间,而是一生!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2】

曾几何时,我们还在高三的苦海中挣扎,一篇《花开不败》给了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以无数的动力。我想要说的是,如今奋斗在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我们,更需要《花开不败》的精神,因为我们仍然青春年少!

高中时代,我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种子!它是心中的睡莲,已成片的绽放着许多不知名儿的小花朵,花花绿绿地漾在一起,鲜艳夺目。

现在我们平静下来一起回忆这个曾经感动过无数高三学生的故事。当初老师把这篇文章给我们时,我几乎是含着泪读完这篇文章的,它教会了我坚强、勇敢、自信甚至是我不能用文字表达的词语。文章是用浓厚的情感酝酿出来的。作者抱着那种乐观,痴痴盘算、傻傻得意,带着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敲响了复旦大学的大门。曾经是12年来的梦想,曾经是高中三年来拼搏的力量,作者在那三百多个饱含汗与泪的日日夜夜里扬鞭策马,奋起直追,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归属点。

我想只要我们心怀一种睡莲种子的美,我们会失败吗?伟大的数学家华罗庚,在小学时被人斥为没有数学头脑的人,但是他不甘心这样的定义。他在以后的学年里努力学习和研究数学,初中未毕业的他成为了一个举世闻名的数学家。励志 司马迁饱忍屈辱在那潮湿阴暗的牢狱里,不忘父命,在牢狱里著成中华大作《史记》。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美,只要你心怀花开不败的念头,像作者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拼搏,一颗睡莲种子终会萌发。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从高三转到大学里来,从进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天起,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睡莲种子,它比高中那个时代的睡莲还要美,但是我们是不是不知不觉地就把自己从高三的紧张中解脱了呢?以为上了大学就没有必要再那么紧张,可是上了大学就等于拿了铁饭碗了吗?又有多少大学生毕业就等于失业?

比起那些初中就辍学而没有上大学的'同学们来说,我们是幸福的,而我又有一种愧疚的感觉。幸福是因为我们能坐在教室里安安静静舒舒服服听老师讲课,而不必像那些同学一样四处打工,愧疚是因为自己没有说说心情短语珍惜过,假若,我和他们一样没有上大学,那么我会怎样,我的人生会怎样,也许我不会像那些坚强的人一样乐观的看待自己,积极的向往未来;也许那时的我才能真正明白现在的幸福,现在的美好。我们是否应该感触一些什么,明白一些道理,做一些应该做的事。

我想,学校的五分承诺,父母的保证,老师的软磨硬缠并没有让我们放弃对自己理想执着的追求。因为它是我们拼搏的动力,前进的助推器。那么同学们,为了能让我们心中的睡莲依旧能花开不败,让我们一起鼓起理想的风帆、扬帆启航吧!

花开不败,不败的是内心的存在,只要内心不败,万物因你精彩不败。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3】

时间总是悄无声息地流逝着,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到了一个重要的阶段——高三。

高三意味着高考迫在眉睫了,而在此之前,我们应该如何做呢?高三真的很不一样。很多人说:“高三,地狱般的生活。”光看这句话就知道高三的艰苦。高二时的懒惰已经不可存在,游戏要毅然地和它们说再见,不能再玩物丧志。与学习无关的尽量抛开一边,要洗心革面,两耳不闻游戏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高三,我们必须要乐观,不要因为自己的成绩不好,觉得考不上大学而放弃学习的机会。青春诚可贵,一生只有一次,不可失而复得,我们要把握住,以乐观的态度迎接高三。正由于乐观,才有执着下去的动力,才能一步步闪现出希望的曙光。

高三,我们不要使自己处于过度紧张的状态,学习之余,我们可适当放松自己,这样才能使自己有良好的状态迎接接下来的困难。“玩的时候就拼命地玩,学习的时候就拼命地学习。”是我们高三学生信奉的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的确是这样,正因如此,才有良好的心态面对难关。

学习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可急于求成,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应该踏踏实实,让成绩一点一点地前进。还有个很重要的就是:定好自己的目标。作文目标是你坚持的动力,有时因学习压力大而烦躁时,不尝默念几遍自己的目标,这样会使你心平气和下来。而没有目标,就好比盲头苍蝇两边撞,没有确切的`前进方向。有了目标,才能全身心地投入,为之而拼搏。

还有就是高考的三天。人难免会紧张,但我们应该坦然地面对,当它是一次特殊的模拟考试,切记要冷静,不要慌张,一慌张,脑袋空白,那就功亏一篑了,所以我们必须要冷静,以平常心面对高考。

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现始奋斗,为时不晚,临难不退缩,迈向大学门!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4】

励志文章《花开不败》读后感一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来说,“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少而无知的孩子来说,“青春”给了却是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是啊,对于这一代的我们来说,又怎能理解这里面的辛酸呢……

我怀着理解的心读了这篇文章。它教会了我坚强、勇敢和自信,即使是我无法用语言表达的话。文章是用作者浓厚的情感酝酿出来的。作者抱着那种吓人的乐观,痴痴盘算、傻傻得意,带着考试全年级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他最终敲响了自己心中,梦寐以求的复旦大学那神圣的大门。

12年来,作者饱含着汗与泪水的寒酸,不断努力,奋勇拼搏,最终找到了自己梦想的归属点;;复旦大学。花开不败,实际上不败的是自己的内心所在,只要内心学会坚强,万物才会因你而精彩,而娇艳……我们的心中若要是也怀着一朵不败的百合,我们是否会失败呢?是呀,万事只需一试,答案便一一揭晓,我们又何尝不能试一下呢?

苏联着名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作战中双眼失明的情况下,通过向人口授内容,居然能够完成了长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是靠得什么呢?其实,他就是靠着自己顽强的毅力,不败的心灵呀!还有,我国现代着名生物学家童第周中学时曾因为综合成绩平均45分被学校勒令退学,但他执意补习,并通过一年的努力名列前茅,后来留学比利时时,完成了常人所无法完成的青蛙解剖实验。

靠的是什么?靠的依然是一种精神,一种可贵的精神,一种万事不退缩的精神呀!

我们不敢完全否定会失败,但也不会双手赞成,就像那句话说的一样:“人生就像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重要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花开之所以不败,因为花它经历了风吹雨打,然后身上有了露珠的存在,便显得更美了,也许我们也会和这一样的吧!

也会更加美丽!不是吗,在经历了高三的锤炼高考的作者,不一样成为了英雄!

同学们,也许我们未来的一切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可能还会经历很大的磕磕碰碰,但我们要更早的融入它,体会他,坚强、勇敢、自信……会陪伴着你一起挺过这一切的一切……

正如司科特;菲茨杰拉德说的一样,“如果你足够坚强,你就是史无前例的”不错,同学们,学会坚强、勇敢、自信……就象是学了一门本领一样,会对你一生有价值!花开不败,一个不幸而又坚强的词,在我读出他那一瞬间,我不由得一个人静静寻思,在没有月亮和繁星点缀的天空中,我看到了人生的希望,也让我看到人类的坚强,那些人站在夜晚中,和灯光融为一体,指引你人生的方向。

励志文章《花开不败》读后感二

有梦,就努力让它开花结果,因为花开不败。

已经进入高中一段时间了,似乎什么都没留下,只有那跌宕起伏的成绩曲线不过,现在感觉,那都不重要了,因为我要重整旗鼓,收拾旧河山!

现在浑身充满力量,因为心中有了信念,有了为之奋斗的梦。

读文章《花开不败》我懂得了:心中有梦,并为之奋斗,它就会开花,就会结果,我试着坚信着。

这篇文章似乎把我带到了高三,那种书堆积如山,试卷铺天盖地的阵势心中已有些打颤,甚至怀疑自己,我可以吗?我心中的目标现在还不清晰,因为不知道什么样的成绩才可以进那神圣的大学殿堂,所以,现在找准目标!

眼前最苦恼的就是年纪排名,我的目标还没达到,早对自己有些怀疑了,为什么成绩总是起伏?忽高忽低?只因为心中脚步不踏实,不能试着坚持,看不到长久有多久,现在,长久就是高考,心中的那根弦始终不能放松,也不能放松!

每天醒来我都紧张地告诉自己又是新的一天。今天我不能浪费,因为每天都是迈向高考的一步。我要走得稳才能走得远!

也许这一次是一个转折点,我想改变一个不平凡的我,成就一个不平凡的我!

我相信我有能力,也有实力,告诉自己“加油!不让自己后悔!奋斗我的梦!”

励志文章《花开不败》读后感三

曾几何时,我们还在高三的苦海中挣扎,一篇《花开不败》给了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以无数的动力。我想要说的是,如今奋斗在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我们,更需要《花开不败》的精神,因为我们仍然青春年少!

高中时代,我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种子!它是“心中的睡莲”,已成片的绽放着许多不知名儿的小花朵,花花绿绿地漾在一起,鲜艳夺目。

现在,让我们冷静下来,回忆一下这个感动了无数高三学生的故事。当初老师把这篇文章给我们时,我几乎是含着泪读完这篇文章的,它教会了我坚强、勇敢、自信……甚至是我不能用文字表达的词语。文章是用浓厚的情感酝酿出来的。

作者抱着那种乐观,痴痴盘算、傻傻得意,带着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敲响了复旦大学的大门。曾经是12年来的梦想,曾经是高中三年来拼搏的力量,作者在那三百多个饱含汗与泪的日日夜夜里扬鞭策马,奋起直追,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归属点。

我想只要我们心怀一种睡莲种子的美,我们会失败吗?伟大的数学家华罗庚,在小学时被人斥为“没有数学头脑的人”,但是他不甘心这样的定义。下一学年他努力学习数学。初中毕业前,他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

司马迁饱忍屈辱在那潮湿阴暗的牢狱里,不忘父命,在牢狱里著成中华大作;;《史记》。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美,只要你心怀“花开不败”的念头,像作者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拼搏,一颗睡莲种子终会萌发。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从高三转到大学里来,从进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天起,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睡莲种子,它比高中那个时代的睡莲还要美,但是我们是不是不知不觉地就把自己从高三的紧张中解脱了呢?以为上了大学就没有必要再那么紧张,可是上了大学就等于拿了铁饭碗了吗?又有多少大学生毕业就等于失业?

和那些初中辍学没上大学的学生相比,我们很幸福,我又一种负罪感。幸福是因为我们能坐在教室里安安静静舒舒服服听老师讲课,而不必像那些同学一样四处打工,愧疚是因为自己没有珍惜过,假若,我和他们一样没有上大学,那么我会怎样,我的人生会怎样,也许我不会像那些坚强的人一样乐观的看待自己,积极的向往未来;也许那时的我才能真正明白现在的幸福,现在的美好。我们是否应该有所感受,了解一些真相,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

我认为学校的五点承诺、家长的保证和老师的软硬兼施都不让我们放弃对自己理想的追求。因为它是我们拼搏的动力,前进的助推器。那么同学们,为了能让我们心中的睡莲依旧能花开不败,让我们一起鼓起理想的风帆、扬帆启航吧!

花开不败,不败的是内心的存在,只要内心不败,万物因你精彩不败。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5】

曾经什么时候,我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种子!哦,是“心中的睡莲”,它已成片的绽放着许多不知名儿的小花朵,花花绿绿地漾在一起,鲜艳夺目,《花开不败》读后感——十一月读书笔记。心中的睡莲,花开不败。花开不败呀,我终于可以平静下来告诉你这个曾经感动过无数高三学生的故事了。我是含着泪读完这篇文章的,它教会了我坚强、勇敢、自信……甚至是我不能用文字表达的词语,文章是用浓厚的情感酝酿出来的。作者抱着那种吓人的乐观,痴痴盘算、傻傻得意,带着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敲响了复旦大学的大门。曾经是12年来的梦想,曾经是高中三年来拼搏的力量。但作者还是在那三百多个饱含汗与泪的日日夜夜里扬鞭策马,奋起直追,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归属点。我想只要我们心怀一种睡莲种子的美,我们会失败吗?伟大的数学家华罗庚,在小学时被人斥为“没有数学头脑的人”,但是他不甘心这样的定义。他在以后的学年里努力学习和研究数学,初中未毕业的他成为了一个举世闻名的数学家。司马迁饱忍屈辱在那潮湿阴暗的牢狱里,不忘父命,在牢狱里著成中华大作——《史记》。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美,只要你心怀“花开不败”的念头,像作者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拼搏,一颗睡莲种子终会萌发。但是,还有多少英雄豪杰,文人诗豪因为一已私利,身败名裂。英雄项羽好美色与财气败给刘邦;诗词佳人李煜泪洒黄泉。我想,学校的五分承诺,父母的保证,老师的软磨硬缠并没有让我们放弃对自己理想执着的追求,读后感《《花开不败》读后感——十一月读书笔记》。因为它是我们拼搏的动力,前进的助推器。那么同学们,为了能让我们心中的睡莲也能花开不败,让我们一起鼓起理想的风帆、扬帆启航吧!我有一双健全的腿,能跑,能跳,驰聘赛道的我从来没有感到过双腿的力量,当我在今天看到了史铁生,张海迪,杜托依特的故事之后。我有一种幸福和愧疚的感觉,幸福是因为我有一双健全的腿,健全的手,听力的身躯,所以我愧疚自己没有珍惜过,没有爱惜过,没有满足过。假若,地震来临我失去了双腿,那么我会怎样,我的人生会怎样,也许我不会像那些坚强的人一样乐观的看待自己,积极的向往未来;也许那时的我才能真正明白现在的幸福,现在的美好,现在的安逸。作为一名正常人看到世上诸多的不幸在我们身边发生,我们是否应该感触一些什么,明白一些道理,做一些应该做的事。花开不败,一个美丽而又悲伤的词,在我写出它那一瞬间,我感到上帝一直在眷顾我,比起那些在生活中失去一部分的人们来说,我失去手机金钱被盗,又有什么资格去抱怨,又有什么资格去任命自己人生的不幸。花开不败,一个不幸而又坚强的词,在我写出他那一瞬间,我不由得看向了窗外,在没有月亮和繁星点点的天空中,我看不到人生的希望,但我可以看到人类的坚强,那些坚强的人一直在夜晚中,化作星光,指引你远去的方向。花开不败,一个神奇而又向往的词,在我写出它那一瞬间,我感到充满了力量。它由笔而生,又由笔而落,瞬间却又永恒。这就是神奇,神奇让我明白在丢掉手机,被窃金钱后的我,应该怎样去弥补,让我明白在艰苦的高三生活应该走自己的路,让我明白成败只在一瞬间。。。花开不败,不败的是内心的存在,只要内心不败,万物因你精彩不败。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6】

树根,即使被禁锢在黑暗的泥土里,也能感受到树梢的喜悦。通过与大自然的感应,想象出阳光、广阔的天空和飞鸟。我亦如此。这句话出自盲人作家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当我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时,心中是汹涌澎湃的。它带给我的是惊奇,是感动,更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永不放弃。

永不言弃的人,看到的永远是希望;而轻易就放弃的人,等待他的结果只会是绝望。风力掀天浪打头,只须一笑不须愁。诚然,放弃,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则是一种信念!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前者,因此我们极易成为普通得没有一点棱角的人;而有些人却坚定地近乎倔强地选择后者。这种人虽然是少数,但他们却往往能赢得大多数人的掌声。海伦凯勒就是这样的人。她是不幸的,出生仅十九个月就被病魔夺走了光明与声音。但幼小的她并没有放弃,依然保持着对生命的热爱,也正是这种从天而降的厄运和永不屈服的抗争精神成就了她。

永不放弃的人,心中总会是一个乐观安适的心态;而轻易放弃的人,心绪烦恼万分,终日生活在困恼与悲观之中。孟子曰: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对于苦难的不同态度往往导致了我们的不同命运。人生就像打开了的潘多拉宝盒,一路上有无数的困难降临,但苦难筛选留下的也是最重要的东西乐观和希望。只要不服输,失败永远不会是定局。

永不放弃的人,往往会享受到胜利与成功给他带来的喜悦;而轻易就放弃的人,失败永远是他心中无法抹去的一道阴影。海明威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正如在《老人与海》中桑迪亚哥的人生信条,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会被打败。海伦凯勒在书中将第一天奉献了给有生命和无生命的朋友;第二天她看到了人与自然的历史;第三天她进入城市,来到为了生活奔波的人常去的地方。正如海伦凯勒所说所做的,把活着的一天,看作生命的最后一天。不到最后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永不放弃。

人生会出现许多的挫折,不要怕,更不要迷茫,正是因为挫折的出现才让我们更珍惜成功后的感觉,好好珍惜生命的一切,别让你的人生旅途留下一片空白。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7】

曾几何时,我们还在高三的苦海中挣扎,一篇《花开不败》给了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以无数的动力。我想要说的是,如今奋斗在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我们,更需要《花开不败》的精神,因为我们仍然青春年少!

高中时代,我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种子!它是“心中的睡莲”,已成片的绽放着许多不知名儿的小花朵,花花绿绿地漾在一起,鲜艳夺目。

现在我们平静下来一起回忆这个曾经感动过无数高三学生的故事。当初老师把这篇文章给我们时,我几乎是含着泪读完这篇文章的,它教会了我坚强、勇敢、自信……甚至是我不能用文字表达的词语。文章是用浓厚的情感酝酿出来的。作者抱着那种乐观,痴痴盘算、傻傻得意,带着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敲响了复旦大学的大门。曾经是12年来的梦想,曾经是高中三年来拼搏的力量,作者在那三百多个饱含汗与泪的日日夜夜里扬鞭策马,奋起直追,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归属点。 我想只要我们心怀一种睡莲种子的美,我们会失败吗?伟大的数学家华罗庚,在小学时被人斥为“没有数学头脑的人”,但是他不甘心这样的定义。他在以后的学年里努力学习和研究数学,初中未毕业的他成为了一个举世闻名的数学家。司马迁饱忍屈辱在那潮湿阴暗的牢狱里,不忘父命,在牢狱里着成中华大作——《史记》。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美,只要你心怀“花开不败”的念头,像作者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拼搏,一颗睡莲种子终会萌发。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从高三转到大学里来,从进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天起,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睡莲种子,它比高中那个时代的睡莲还要美,但是我们是不是不知不觉地就把自己从高三的紧张中解脱了呢?以为上了大学就没有必要再那么紧张,可是上了大学就等于拿了铁饭碗了吗?又有多少大学生毕业就等于失业?

比起那些初中就辍学而没有上大学的同学们来说,我们是幸福的,而我又有一种愧疚的感觉。幸福是因为我们能坐在教室里安安静静舒舒服服听老师讲课,而不必像那些同学一样四处打工,愧疚是因为自己没有珍惜过,假若,我和他们一样没有上大学,那么我会怎样,我的人生会怎样,也许我不会像那些坚强的人一样乐观的看待自己,积极的向往未来;也许那时的我才能真正明白现在的幸福,现在的美好。我们是否应该感触一些什么,明白一些道理,做一些应该做的事。

我想,学校的五分承诺,父母的保证,老师的软磨硬缠并没有让我们放弃对自己理想执着的追求。因为它是我们拼搏的动力,前进的助推器。那么同学们,为了能让我们心中的睡莲依旧能花开不败,让我们一起鼓起理想的风帆、扬帆启航吧!

花开不败,不败的是内心的存在,只要内心不败,万物因你精彩不败。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8】

在这个酷热难耐的夏季里,心情乱的无法下笔,无法让自己平静下来.正在我自我哀叹,自我惋惜的时候,老班送来了报纸,《花开不败》成了这个夏季里最凉爽的清风。

我反反复复读了n遍后,回到床上,用被子捂着头哭起来,对职烨的感动,对自己的自责,交汇在一起,转换成了眼里止不住的泪水,我没法控制我的眼泪,更没法控制我的感情.高考本来就是一场残酷的竞争,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阵势足以摧毁那仅剩的微渺的希望,足以泯灭那残存的仅有的自信,我现在才开始觉出高三的恐怖,开始明白高考这个复杂的名词,动词,形容词.

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个美丽的复旦梦,职烨要以多少付出作为代价?职烨不是铁人,她只有一个凡人的躯体,职烨更不是仙人,她同样有七情六欲,但是,她却能做到废寝忘食,克制自己的欲望,把自己固定在试题里,脑子里只有学习,学习,学习.我们无法想像职烨学习时的忘我,无法理解职烨那颗不变的复旦心,无法感受职烨天志愿时的彷徨,我们只能看到职烨成功时的喜悦,只能看到职烨微笑谈论过去的坦然.或许,奋斗过,拼搏过,充实的生活才最有意义.

曾经对自己的未来很迷惘,现在也未尝不是曾经一度想过放弃,虽然自己心中同样也有一个梦想,但是彼岸的距离我忘而生畏,我也一样,"不敢想象,失败所带来的从天堂到地狱的那种绝望,不敢拿不自信的鸡蛋去碰坚硬的石头."我想,职烨的成功不仅有儿时梦想的支撑,更是其不懈奋斗的结果.她那成堆的试卷,成山的笔记,上万道题目震撼着我,高三,让一个人变得单纯,透明起来.

职烨,用她的经历轻轻地告诉我:奋斗是高三的主旋律.我明白了,

高三是"拼"出来的.高三的三百多个日日夜夜充满着悲壮,同样也充满着希望.我不敢说,自己会有职烨那种"拼"的干劲,但至少,我学到了职烨那种"拼"的精神高三好比是一场赌博,我拿青春当资本,拿拼搏当赌注,等到开盘时,结局会告诉我,我的努力不会白费,有耕耘,一定回有收获!

奥运给联想的广告词是:一起奥运,一起联想.而我们,大概是:一起高考,一起微笑!

年轻意味着向前奔跑,飞机在跑道上起飞的那一刻起,旧不能停下,直到它到达终点,我们也一样,从现在,开始漫长的追逐云彩的旅程,明天是美好的,路途却是曲折的,心怀希望,拾起自己的自信,披荆斩棘,永不言败!我们拥有一份弥足珍贵的回忆,一段难以忘怀的经历.

花儿在成长,只要开了,何曾败!

这是我读《花开不败》的真实感受,真的,我觉得只要拥有职烨的这种精神,那我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成绩,向职烨学习,我会的!!!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9】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来说,“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少而无知的孩子来说,“青春”给了却是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是啊,对于这一代的我们来说,又怎能理解这里面的辛酸呢……

我带着一个理解的心读完了这篇文章,是它教会了我学会坚强、勇敢、自信……甚至是我不能用文字表达的词语。文章是用作者浓厚的情感酝酿出来的。作者抱着那种吓人的乐观,痴痴盘算、傻傻得意,带着考试全年级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他最终敲响了自己心中,梦寐以求的复旦大学那神圣的大门。12年来,作者饱含着汗与泪水的寒酸,不断努力,奋勇拼搏,最终找到了自己梦想的归属点——复旦大学。花开不败,实际上不败的是自己的内心所在,只要内心学会坚强,万物才会因你而精彩,而娇艳……我们的心中若要是也怀着一朵不败的百合,我们是否会失败呢?是呀,万事只需一试,答案便一一揭晓,我们又何尝不能试一下呢?苏联着名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作战中双眼失明的情况下,通过向人口授内容,居然能够完成了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是靠得什么呢?其实,他就是靠着自己顽强的毅力,不败的心灵呀!还有,我国现代着名生物学家童第周中学时曾因为综合成绩平均45分被学校勒令退学,但他执意补习,并通过一年的努力名列前茅,后来留学比利时时,完成了常人所无法完成的青蛙解剖实验。靠的是什么?靠的依然是一种精神,一种可贵的精神,一种万事不退缩的精神呀!

我们不敢完全否定会失败,但也不会双手赞成,就像那句话说的一样:“人生就像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重要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花开之所以不败,因为花它经历了风吹雨打,然后身上有了露珠的存在,便显得更美了,也许我们也会和这一样的吧!也会更加美丽!不是吗,在经历了高三的锤炼高考的作者,不一样成为了英雄!

同学们,也许我们未来的一切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可能还会经历很大的磕磕碰碰,但我们要更早的融入它,体会他,坚强、勇敢、自信……会陪伴着你一起挺过这一切的一切……

正如司科特·菲茨杰拉德说的一样,“如果你足够坚强,你就是史无前例的”不错,同学们,学会坚强、勇敢、自信……就象是学了一门本领一样,会对你一生有价值!花开不败,一个不幸而又坚强的词,在我读出他那一瞬间,我不由得一个人静静寻思,在没有月亮和繁星点缀的天空中,我看到了人生的希望,也让我看到人类的坚强,那些人站在夜晚中,和灯光融为一体,指引你人生的方向。

万州区五桥百安移民小学六年级:熊弈然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10】

曾几何时,我们还在高三的苦海中挣扎,一篇《花开不败》给了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以无数的动力。我想说的是花永不凋谢。永不失败的是心灵的存在。只要你的心永不失败,一切都不会因为你的才华而失败。

高中时,我在心里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种子!它是“心中的睡莲”,已成片的绽放着许多不知名儿的小花朵,花花绿绿地漾在一起,鲜艳夺目。

现在,让我们冷静下来,回忆一下这个感动了无数高三学生的故事。当初老师把这篇文章给我们时,我几乎是含着泪读完这篇文章的,它教会了我坚强、勇敢、自信……甚至是我不能用文字表达的词语。文章是用浓厚的情感酝酿出来的。

作者抱着那种乐观,痴痴盘算、傻傻得意,带着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敲响了复旦大学的大门。这是xx年的梦想,也是高中三年的强项。作者在那三百个日日夜夜的汗流浃背中,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地方。

我想,只要我们心中有一种睡莲种子的美丽,我们会失败吗?伟大的数学家华罗庚,在小学时被人斥为“没有数学头脑的人”,但是他不甘心这样的定义。下一学年他努力学习数学。初中毕业前,他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

司马迁饱忍屈辱在那潮湿阴暗的牢狱里,不忘父命,在牢狱里着成中华大作——《史记》。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美,只要你心怀“花开不败”的念头,像作者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拼搏,一颗睡莲种子终会萌发。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从高三转到大学里来,从进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天起,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睡莲种子,它比高中那个时代的睡莲还要美,但是我们是不是不知不觉地就把自己从高三的紧张中解脱了呢?以为上了大学就没有必要再那么紧张,可是上了大学就等于拿了铁饭碗了吗?又有多少大学生毕业就等于失业?

和那些初中辍学没上大学的学生相比,我们很幸福,我又一种负罪感。幸福是因为我们能坐在教室里安安静静舒舒服服听老师讲课,而不必像那些同学一样四处打工,愧疚是因为自己没有珍惜过,假若,我和他们一样没有上大学,那么我会怎样,我的人生会怎样,也许我不会像那些坚强的人一样乐观的看待自己,积极的向往未来;也许那时的我才能真正明白现在的幸福,现在的美好。我们是否应该有所感受,了解一些真相,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

我认为学校的五点承诺、家长的保证和老师的软硬兼施都不让我们放弃对自己理想的追求。因为它是我们拼搏的动力,前进的助推器。那么同学们,为了能让我们心中的睡莲依旧能花开不败,让我们一起鼓起理想的风帆、扬帆启航吧!

如今奋斗在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我们,更需要《花开不败》的精神,因为我们仍然青春年少!

白鲸读后感集锦


阅读完作者的文章后,我们对其中描绘的场景深深向往。接着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介绍编辑的心血之作“白鲸读后感”,希望您能欣赏。建议着重收藏本页和本站,以备将来继续阅读!

白鲸读后感 篇1

老船长义无反顾,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震憾。

水手们初次见到白鲸时,个个惊讶万分。这条白鲸是那么地不一样寻常,体积足足有普通白鲸的两倍多!远远望去,好像一座巨大的冰山。有些水手胆怯了,退缩了,有些甚至跑到老船长身边劝他回头。而老船长却没有丝毫畏惧,还亲自登上瞭望台,指挥船员向白鲸逼进。

在与白鲸的第一次较量中,船员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一艘巨大的“双桅帆船”就直直地向他们撞了过来。原先,是白鲸用尾巴给他们来了个下马威。船工上的水手们个个东倒西歪,惊慌失措,仅有船长镇定自若,他大喊到:“扯起帆蓬,朝白鲸挺进!”

在水手们与白鲸的第二次较量中,水手们的鱼叉“嗖嗖嗖——”都投了出去,“噗噗噗——”也都扎中了白鲸的身子。白鲸疼痛极了,奋力地挣扎,把绳索缠在了一齐,看样貌,是要把大船掀入海底。这时,老船长果断、镇定地命令水手们把绳索割断,这才摆脱了白鲸的牵制。

在接下来的生死决斗中,白鲸在大海上下翻滚,巨浪铺天盖地地向大船扑去。此时,大船上的小艇已经早被白鲸撞得粉身碎骨,水手们有甲板上东奔西撞,一片混乱,绝望的叫声此起彼伏,海鸟凄厉的叫声也不绝于耳。老船长仍然在与白鲸英勇顽强、毫不松懈地搏斗着……

由此,我联想到:有许多科学家和成功人士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如诺贝尔研制烈性zhà药,凭着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反复实验才取得成功的。他先在家做实验,由于实验中的爆炸声将玻璃震碎,他就搬入地下室。在地下室的实验仍会时不时发生爆炸,爆炸声使邻居害怕。诺贝尔不但没被爆炸所吓,反而将实验搬到郊外进行。在郊外的实验中,诺贝尔的弟弟及一些研究人员被无情的爆炸夺去了年轻的生命,他的父亲也在这次事故中受了重伤。这些都没能阻止诺贝尔的继续研究。他再次将实验室搬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岛上经历了数百次的反复实验,最终研制出来了。

白鲸读后感 篇2

赫尔曼·麦尔维尔是美国19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被称为“美国的莎士比亚”,至今仍被视为美国文学的巅峰人物,地位尤在马克·吐温之上。而作为麦尔维尔代表作的《白鲸》同样也有“美国的《哈姆雷特》”之称,毛姆亦曾在《世界十大小说家及其代表作》中,把《白鲸》一书同《战争与和平》《卡拉马佐夫兄弟》等文学名著相提并论,《白鲸》在文学领域中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白鲸》中的“白鲸”,也不是现在所说的活跃在北冰洋附近海域的鲸目废宅,而是一头皱额钩嘴的白头抹香鲸,在世界各大海域有着赫赫威名的莫比·迪克。

如果要写一部与鲸有关的小说,那么在整个19世纪恐怕没有比麦尔维尔更加合适的作家。麦尔维尔在21岁那年,曾因生计所困而在捕鲸船工作三年,就像《白鲸》里说的那样,捕鲸船曾是他的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而这三年的海洋经历所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也成为麦尔维尔最得心应手的写作素材,《白鲸》也成为至今无可撼动的关于捕鲸业最好的小说,甚至是可以说是第一部关于鲸与捕鲸业的百科全书。

《白鲸》全书近五十万字,其中与主线剧情——裴廓德号船长亚哈对莫比·迪克的复仇——相关的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其余部分均是与鲸和捕鲸有关的科普介绍。

尽管在鲸油与龙涎香高额利润的刺激下,捕鲸业在世界上得到飞速发展,在19世纪更是一跃成为全球产业,然而彼时仍然缺乏对鲸的了解,当时许多博物学家依旧把鲸描绘成半鹰半马的怪物甚至南瓜一般的形象。因此《白鲸》当是首部对鲸的形象做出正确描述的文学小说,麦尔维尔不仅在书中对鲸的生活习性和生理结构做出描述甚至对比,还破天荒地以体型的大小对鲸的品种做出首次分类。虽然麦尔维尔也摆脱不了时代的局限——他认为鲸是“一种会喷水,尾部平直的鱼”并把抹香鲸作为最大的鲸类。

麦尔维尔对捕鲸船作业的描述则翔实而专业,能让读者瞬间成为纸上捕鲸的半个内行,而这一部分也占据全书一半以上的篇幅。

白鲸读后感 篇3

在国庆放假期间,我读了《白鲸》,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赫尔曼·麦尔维尔。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以实玛丽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下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老人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了三天三夜后,将白鲸激怒,撞沉“裴廓德号”,所有人只有以实玛丽被救起。

这本书中的人物我很喜欢。主人公以实玛丽虽然有时显得胆小、懦弱,但是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想起自我的梦想,用尽全力去克服困难。他也很友好,很乐于助人,所有的水手都很喜欢他。还有以实玛丽的朋友魁魁格,他是个印第安人,名字很怪。虽然长得十分丑陋,样貌也很吓人,但是他心地善良,灾难来临时能得到“约约神”的指点,并解救大家。

故事中的情节我也很喜欢,它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有一次,在捕杀白鲸的时候。一个鱼叉手被鱼叉上的绳子套住脖子,被白鲸拖入海中,眼看他快要没救时,大家纷纷吓得跪倒在地上,而魁魁格却毫不犹豫地跳入海中,冒着生命危险,解救了那位鱼叉手。他那惊人的勇气,使大家也喜欢他。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当时航海的辛苦,和当时的水手和鱼叉手的勇敢、机智。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期望大家也来读。

白鲸读后感 篇4

上一年,我在我大表哥家里玩。无聊了,就随便拿出一本书来看。这本书的书名是白鲸记。

这本冒险小说的主角叫伊休若,他是一位想到捕鲸船上工作的年轻人,最后虽然如如愿以偿,却因此展开一段惊险的旅程,也让原本容易沮丧的他,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赫尔曼 · 梅尔维尔—— 19 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家,被普遍认为是美国文学的巅峰人物之一。他作的《白鲸》是世界十大文学名著之一,其文学史地位更在马克 · 吐温作的汤姆 · 索亚历险记之上。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捕鲸船 “ 裴廊德 ” 号船长,在一次捕鲸过程中,被凶残聪明的白色抹香鲸莫比迪克(我怀疑这抹香鲸有白血病 )咬掉了一条腿 ,因此他满怀复仇之念,一心想追捕这条白鲸,竟至失去理性 ,变成一个独断独行的偏热症狂 。他和他的船几乎寻遍了全世界,终于与莫比迪克遭遇 。经过三天的追踪,他用鱼叉击中莫比迪克,但船被莫比迪克撞破,船长被鱼叉上的绳子缠住,掉入海中。之后,船上 99 。 9% 的人落海,只有水手玛利一人得救。

只有努力不懈的人、不论输赢都坚持下去的人,在我眼里才是第一。看完了这本小说,我 相信 付出 就一定会有代价。勇敢面对自己的人生,这样才是最美好的人生。

白鲸读后感 篇5

我看了一本书,十分有趣,它的名字叫《白鲸记》。

十二月的一个星期六的傍晚,一位叫麦利韦尔人青年去坐船返回故乡,可是,麦利韦尔来迟了一步,使他无法回乡,可他仅有一些零花钱了,所以他找了一个便宜的旅馆,可是旅馆已经人满了,麦利韦尔就和一个卖人头的水手睡在一起。那名水手高大粗壮,是一个野人,叫魁魁格。

不久,麦利韦尔和魁魁格成了水手,和三十多名水手和一个一条腿的.亚哈船长去杀死一条巨大的抹香鲸!杀抹香鲸的原因有两个,一:不杀抹香鲸,海上就无法太平;二:是给亚哈船长报仇,因为他的一条腿就是被抹香鲸吃了的。每个水手都知道,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大家在皮廓号捕鲸船上,跳到了三条比较小的船上,个个拿着鱼叉向白鲸刺去,但是白鲸一头就把一条小船撞了个粉碎。白鲸又一口咬碎小船,上面的水手都掉了下来。亚哈船长十分气恼,拿着鱼叉就刺,但是白鲸似乎太强大了,人们十分渺小,人们虽然输了,但是最后水手们把白鲸打死了。但是最后就只有麦利韦尔活着,其他人都死了。

那意志坚定的船长,那善良勇敢的魁魁格,那忠实的斯巴达克 …… 都十分感人,这一本书,我深深的记在心间。

白鲸读后感 篇6

这本冒险小说的主角叫伊休若,他是一位想到捕鲸船上工作的年轻人,最后虽然如愿以偿,却因此展开一段惊险的旅程,也让原本容易沮丧的他,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伊休若本来是想先坐船到南达科特的港口,再坐捕鲸船出海,可惜当他抵达港口时,捕鲸船早已出发,却因此遇到一位叫因泰吉的好伙伴。因泰吉是一位鱼叉手,因为遵从守护神的指示,就和伊休若一起搭乘下一班捕鲸船出发。

当他们到毕科特号捕鲸船上时,见到他们的船长,名叫亚贺布,原本慈祥的他,因为被一只叫摩毕。德克的大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从此性格大变,一心一意想杀鲸报仇,船长虽然外表看似冷酷,其实拥有一颗细密的心。

我最喜欢的章节叫「生死决斗」,船长勇於面对自己发生悲剧的事实,勇敢挑战那只叫摩毕。德克的大白鲸,虽然最后毕科特号沉没了,可是我很敬佩亚贺布船长永不放弃的精神。

人生起伏不定,不可能人生没有转折,只有努力不懈、不论输赢都坚持下去的人,在我眼里才是第一。看完了这本冒险小说,我相信付出一定会有代价。勇敢面对自己的人生,好好过着五彩缤纷的生活,这样才是最棒最美好的人生。

《白鲸记》是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工作,而且很有趣,因为它还去自然历史等问题。其他主题包括妄想、宗教、理想主义和务实、报复、种族歧视、层次关系,和政治。

白鲸读后感 篇7

《白鲸》,又称《莫拉·迪克》。因为莫拉·迪克是这条白鲸的名字。它很出名,因为它很勇猛、很狡猾,曾经咬断过很多人的手脚,很多捕鲸船都想消灭它,但是都失败了。这是美国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写的自己的经历。

麦尔维尔在当捕鲸水手之前,在一家旅馆里认识了土著标枪手魁魁格,魁魁格对他很友好。后来,他们先后当上了“裴廓德号”的标枪水手和瞭望水手。

“裴廓德号”的船长叫亚哈,已经58岁了。在40年以前,他还是一个18岁的青年的时候,就被白鲸莫拉·迪克咬断过右腿。所以,这次他召集水手出海,目的是要消灭莫拉·迪克。

好,故事正式开始。

“裴廓德号”沿着赤道,航行了几个星期,捕了很多鲸鱼。

随后,“裴廓德号”来到了日本海。亚哈船长用多年的经验判断,莫拉·迪克一定在附近。大副、二副、三副和其他水手察觉到了危险,多次劝说亚哈船长,掉头回美国。亚哈船长不但不听劝告,还指责他们:“你们这群胆小鬼,以后捕鲸的事情你们就别来了!”

第三天,莫拉·迪克出现了,它在悠闲自得地跳舞呢。水手们不知道它是没有看见他们,还是摆下了“八卦阵”。麦尔维尔不管怎么样,赶紧报告给了亚哈船长:“莫拉·迪克在右前方!”

亚哈船长立刻下令:“抓住它!”许多水手用标枪投它,然后再用捕鲸绳把它抓祝莫拉·迪克的力量比他们大好多倍,它挣脱了绳子,逃回海洋中。它游到船尾后面,聪明地咬破了船尾。船沉下去了,亚哈船长和水手们一命呜呼了,只有麦尔维尔找到了一个救生圈,幸存活了下来。

一句话,如果亚哈船长听了水手们的劝告,就不会导致今天的惨败。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起,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起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但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后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可以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知道,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己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己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后,他不仅自己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起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后,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白鲸读后感 篇8

最近,我认真阅读了《拯救大白鲸》这本书,读完后我深受启发:破坏环境会对大自然造成极大的危害,而大自然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因此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拯救大白鲸》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老鼠记者杰罗尼摩和柏蒂、本杰明、潘朵拉一起去鲸鱼湾度假,惊讶地发现鲸鱼湾的环境越来越糟,一只大白鲸还因为生存环境被严重污染而痛苦地被搁浅在海滩上……

大家齐心协力,终于使得大白鲸身体有所恢复。

经历这件事后,杰罗尼摩和他的朋友们决定号召大家投身到环保中去,共同拯救大自然。他们用净化设备净化海水,积极清理沙滩,拆除违法建造起来的水泥建筑……

功夫不负有心人,鲸鱼湾又变回了原来那个美丽的自然天堂。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意识到保护环境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存在着因环境污染而危及生命的现象,比如我们的朋友白鳍豚,因为长江中下游的垃圾没有分类管理,随意堆放于河岸,船舶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垃圾等随意排入河里,白鳍豚数量急剧减少。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灭绝就是迟早的事,那么人类将永远失去白鳍豚这个可爱的朋友……

由此可见,环境污染对动物、人类的生存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怎样改变这种现状呢?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要承担起环保的责任,让我们先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比如不乱丢垃圾,要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去购物时要随身携带购物袋,尽量不用塑料袋;出门多步行、骑自行车或者坐公交车;清洗物品时尽量少用洗涤剂……

如果每个人都能为环保做一点贡献,那么,我们的地球将变得更加美丽!

白鲸读后感 篇9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是记叙,在这方面可以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而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通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文明,但是在了解到了那些"文明"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己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因为它是白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因此,作者在描写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因此,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一定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写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后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希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知道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么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可以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现在,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不过,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而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白鲸读后感 篇10

《白鲸》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麦外人维尔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史土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因描写了海上航行和纷繁的捕鲸生活,而被誉为捕鲸业的百科全书,《剑桥文学史》称之为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海洋传奇小说之一。就其文学价值而言,亦被称为美国的《哈姆莱特》。

《白鲸》与福克纳的《熊》、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一起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的三大动物史诗。

《白鲸》在1985年入选美国《生活》杂志评选出的20部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美国著名的浪漫主义作家霍桑曾盛赞《白鲸》是一比何等伟大的作品美国作家海明威将它列入推荐给青年作家提高艺术水平的书目中。法国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缪亦十分推崇此书。

许多评论家认为《白鲸》是美国想象力最辉煌的表达,而这部书也被认为部分是是戏剧;部分是历险故事,部分是哲学探讨,部分是科学研究,部分是史诗。

赫尔曼麦尔维尔(18191891),19世纪美国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浪漫主义代表作家。早年因家境贫寒,做过银行职员、农场工人、店员和小学教师。1839年,开始到海上谋生,先后在商船、捕鲸船和海军军舰上工作。早期作品《塔比》和《欧穆》便是以自己的航海经历为素材而创作的,发表后深受读者欢迎。1851年,发表《白鲸》(又名《莫比一迪克》),但在当时并没有引起读者和评论界的重视。此后又相继创作《皮尔》、《伊斯雷尔波特》、《骗子》,长篇小说《比利巴德》(根据遗稿整理发表)和短篇故事集《广场故事集》等。

麦尔维尔的作品大多以海洋和海岛生活为内容,以描写奇异的海上历险和海岛风土人情来反映社会现实,表明思想态度。他最著名的作品《白鲸》被誉为捕鲸业的百科全书,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海洋传奇小说之一,就其文学价值而言,堪称美国的《哈姆莱特》。

白鲸读后感 篇11

花了一个假期的时间读了《白鲸》这本书,深深地被作者细腻的文笔所吸引,更被里面的人无精神所震撼,

在一望无际,神秘莫测的大海上,夕阳西下,旭日东升,海鸥翱翔飞过,一群水手在这儿上演着一场惊险、曲折、扣人心弦的话剧。

故事主人公以实玛利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海上恶魔--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下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船长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三昼夜后,用鱼叉刺中了莫比迪克。白鲸被激怒,将裴廓德号撞沉,所有的水手只有实玛利一人被救起,其他人以及亚哈船长都与海上恶魔消失在大海上,复仇计划也以失败落幕。

在亚哈船长离奇的暴躁下,水手们给予的是理解和宽容。而在亚哈船长的责备中,他们奉献的是不变的忠诚,他们的团结协作、不惧牺牲、忠心耿耿、奋勇当先,应对任何天大的困难都充满信心,毫不畏惧,这些宝贵而又高尚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他们是真正的英雄!他们相互信赖着对方,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有了信心,才能得到与这只海上恶魔英勇交战的勇气,他们这种令人敬佩的力量以随着令人望而生畏的海水将白鲸吞噬。

《白鲸》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生的道路是因为坎坷而曲折才美丽,如果一个人从没有过失败,那他就也不会有真正的成功。只有迎难而上,尽自我的全力爬上了山峰,你的人生才会变得辉煌,那时,你必须会看到胜利后的美景!摔倒了爬起来时,成功其实已在你的身旁,只差一步之遥。只有一次次的失败,才能让我们有坚强不屈的意志和大海般宽广的胸怀!我们必须要有信心,因为信心必须是超过你所取得的成就的,信心是成就之母。

亚哈船长、魁魁格,还有斯达巴克他们,将永远不能回到南塔开特了,但对于这些勇敢的水手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真正的故乡!他们将永远跟大海作伴!

白鹿原读后感汇总


阅读完一本书籍后,我的内心充满了新的收获和成长。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次重大的进步。我坚信这本名为《白鹿原读后感》的作品,将为每位读者带来丰富的读书感悟。而如何写出自己的读后感呢?接下来,我将简洁而精准地介绍和阐述这本书。

白鹿原读后感 篇1

最初,接触《白鹿原》是在专业课上,虽是必读书目,但每次都因篇幅太长没时间拿起便又放下。

前一阵《白鹿原》电视剧热播,被张嘉译的表演震撼,为李沁的田小娥动容,于是我决定一定要读读原著,要用心的去体会那些人那些事。

时至今日,我用了15个小时将这本书读完,内心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感受。从清末到解放后,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见证了白鹿原的变化,我看着他们走看着他们来,他们从年幼到死去。读完后,始终也无法将自己置身“原”外。15个小时,我仅和原上那些人那些事相处了这么短的时间,白嘉轩老了,鹿子霖疯了,仙草走了,甚至作者陈忠实先生也走了,那段日子远去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感叹什么,这不过是一本书,一个缩影,现在的我们亦不是在熬生活,世世代代祖祖辈辈都如是。只是我们少了殚精竭虑,所以我们更需要做个大写的人。还记得黑娃送给朱先生的挽联“自信平生无愧事,死后方敢对青天”。先生真君子,我辈当如是。

书中我最赞赏的当属白嘉轩,族长当成他那样,做人做成他那般,真的是打心底里让人服气。他清楚的知道什么该什么不该并明白为何如是,活了一辈子从未听人说过他的闲话,他活的有骨气活的坦荡荡。相比之下鹿子霖的存在则令人作呕,阅读时不止一次,甚至每每读到都想破口大骂,恨不得他早点“领盒饭”,他一生坏事做尽,更是糟蹋过无数女子,他唯利是图,他胆小怕事,是个小人,是个懦夫。身为白鹿原的两个同辈,鲜明的对比下,他显得更丑陋,最后死的时候也是更凄凉,真的是自作孽,不可活。

同时书中的白孝文也是让人瞧不起,虽为白嘉轩长子,但相比白嘉轩他差的太多,瞧不起他不是因为他和小娥勾结,而是他对黑娃对鹿三的态度,虽然他成了县长,但对他的鄙夷是发自内心的。与其如此倒不如一生碌碌无为,他比不上那些一起长大的娃,更比不上他父亲,他的腰杆永远挺不直。

白鹿原上的女人,令人印象最深的就是田小娥,她太扎眼。自古就有红颜祸水之说,她一次次搅乱关中汉子的心,白鹿原岂能让她如此下去,作文这一次她的红颜祸水了自己。或许有人觉得她不知廉耻,死得其所,然而我不禁想要问她错在何处,再又能耐又怎能霍乱一个偌大的白鹿原。她是有多冤,她没想过害谁,更没想过借助谁得到什么,她只不过是一个时代的牺牲品。谁能说当黑娃将她带回,如果大家不鄙视她她不会是个好媳妇。她被糟践被利用被火烧,死后还有个六棱塔压着她,如若我是她,我也定会做鬼都不放过那些人。

白鹿原是中国农村的典型,开篇我一度觉得那是个好的栖息之所,是世外桃源,可人终究是人,要想将世俗的东西放下终究太难。白嘉轩、朱先生、冷先生都令人称赞,他们是真仁义,白鹿原离不开他们。而同时他们与妻子与孩子的相处更是一般人所不能及的。

白鹿原白鹿原,白鹿到底象征着什么?故事的最后只剩白嘉轩这一位老人,他深信白鹿,信到可怜的送走一个又一个人,或许这就是命运,这就是白鹿。

《白鹿原》写的是时代变迁,是悲欢离合。百年中国忽如一梦,弹指一挥间物是人非,不知下次又是何年,只是每个人都该明白“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白鹿原读后感 篇2

《白鹿原》里边的某些情节过于细节化,使人读到一半的时候就不再想读下去了,当然不是“不忍猝读”,而是怀疑这本书是不是名不副实了,这样的书怎么也能获“茅盾文学奖”?当然我也想过中途放弃,可是又有一点儿的侥幸,因为获得该奖项的**我看过好几部了,都写得挺好的,我相信那个时候许多的评委的眼睛还是雪亮的。更重要的是,除了这本书,没有你想读的书。当然,你不想读的书不能算是书。

最后,我才发现原来有时候有点儿“侥幸”,还真的挺不错的,要不然我不就错过这本好书了吗?看来不到最后一切的评论都是妄加的。

就像书中的正派人物白嘉轩,开始书中对他的描写有几分的贬斥,后来你会发现这个正派的人,自从有了个儿子之后,就那么一直的正直了下去,虽然中间连腰都被打断了,可他依然正直的处事不管外边发生了什么,他以近乎愚昧的顽固,做自己的事情,也不让自己的儿女参与外界的事情,以至于最后他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另外的典型,封建礼教的卫道士。

书中另外一个主要人物鹿子霖,也是白鹿村的大户,此人行为不检点,与黑娃儿的老婆小娥好,使小娥诱骗白嘉轩的大儿子也就是现任的族长白孝文,他也不过想把白家拉下水,“在白嘉轩脖子上尿尿”,鹿子霖最后疯了,疯在了书的结尾,疯在了那个被拉做陪黑娃儿枪毙的下午,疯在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之中

相对于白嘉轩与鹿子霖,他们的儿女出路不尽相同。

白嘉轩没有像鹿子霖将两个儿子送到省城学新学,只有最疼爱的白灵去了省城,参加了***,最后死于自己人的内讧,牺牲在了神圣的延安。

鹿兆海牺牲在了和**的冲突中,但却被追为抗日烈士,在白鹿原进行了风光大葬,鹿兆鹏与他弟弟相反,恰是**悬赏捉拿的要犯,鹿兆鹏一直进行着白鹿原的地下地上革命活动,在解放了西安城之后下落不明。

白家三兄弟,除了白孝文混了一个县长,另外两个只是安居乐业,这不好,但绝对不坏。

书中有许多迷信色彩,但毕竟是**,没有什么可指责的。书中的关中大儒朱先生,近乎“神”,能够占卜未来,**时事,但却是为人正直,虽然不是官,当然不是没官做,而是“三顾茅庐”而不为所动,却急百姓之所急,苦百姓之所哭。赈济灾民,与灾民同吃一锅饭,决不搞特殊,朱先生以一己之力涤荡了举世的污浊。

但在朱先生的眼里,“**”“**”都不是君子,书中的观点到最后也没有改变。《白鹿原》读后感

这是一部史诗,一部有关西部农村生活的的百科全书,所以我花了十小时,几乎是一口气读完,并且为之澎湃许久。与《人间正道是沧桑》相比较,它少了革命的宏大场面,但一样有着家仇、国恨的缠绵交织,有着反抗外敌入侵的民族的情感,有国共两党的涤荡起伏的复杂关系,但也多了对西部农村和农民的刻画,甚至超越西部,成了中国农村的缩影。看了之后,我觉得族长是我父亲的一代,是我们村摇摇欲坠的村长,也是我祖传下来的村民。

白鹿原首先是一个村庄,一个西部高原。所以当地人成进村为“上原”,离村为“下原”,可见这个村落的相对闭塞和交通落后,以及由此形成的固执和淳朴的民风。

白鹿原还是两个姓氏的组合,白家和鹿家,原本同宗的两家,白嘉轩、鹿之霖就是这两家的代表,也是这个村落最大的两个家庭,也是**重点叙述的对象。白嘉轩,白鹿原的族长,有着传奇的经历,他以自己的智慧、耿直、大度治理着白鹿原,让这个村,无论是农业丰收、人丁兴旺时还是饥馑荒年、瘟疫流行;无论是军阀混战、恐慌,还是国共合作,良莠不齐;共产党解放后,他们都保持了农村应有的秩序。当然,他无知,封建,思想落后。尤其令人遗憾的是他对自己的女儿,一个投身革命而背叛家庭的革命者,持一种抵触、不解甚至恐惧的态度,并最终把女儿赶出家门。

这个人物的人格是丰满的、立体的,是中国农村几千年来理想人格的代表。鹿之霖有商人的狡猾,地主阶级的无情,革命投机者的下流,甚至还有卑鄙和糜烂的生活作风。但就是这样一个恶棍,培养了两个优秀的儿女。一个加入了国名党。他虽被蒙蔽,但革命热情可嘉;一个人加入了共产党,成为革命的组织者、发起人和领导者。最终,没有消息,给我们留下了悬念。

白鹿原是一个神话,一个关于白鹿的神话。在神话中,只要白鹿走了,美丽的事物就充满了生命力,而丑陋的事物就无处藏身。所以白嘉轩见到了白鹿,有因为他人格中的缺陷,所以他见到的只能是抽象化的白鹿,但他也尽其所能给他周围带去了福音。

朱先生,白嘉轩的姐夫,一个知书达理更通晓民族大义的人,就是白鹿的化身,他用自身影响着周围,以自己的绵薄之力改变着周围,他是高人、是圣人,就是传说中点化世人的白鹿。白嘉轩的女儿白灵、鹿之霖的儿子鹿兆麟,都看到了白鹿或化身为白鹿,他们都是那个世界的领航者,是开拓新世界的希望之所在。

**看完后,我又看了电影《白鹿原》,两相对比,立刻对电影的表现力产生了怀疑。如此广阔背景的一部鸿篇巨著用2小时的电影来表达我只能说是一种失败。人物形象不丰满,更谈不上细致的情节。

但电影大肆渲染了西部农村典型艺术--秦腔。**《白鹿原》少了这一细节的描述,无疑减少了西部农村的观赏性,陈忠实完全可以在白嘉轩求雨那环节,穿插进秦腔的描述,或许可以增添些色彩。

至于让男女角色在满脸沧桑的西部汉子的嘶哑、粗犷的秦腔声中上演床上大戏,至多算是电影的商业化需要,与秦腔是毫无关系的。《白鹿原》不乏对性的描写,但那是生活的一部分,是**的情节推动的需要,更是西部农村生活的直观写照。

《白鹿原》如果用**表示,那只能是电视连续剧的形式,用极细致和缓慢的镜头慢慢推开,可惜那不一定符合现代人的口味。电影相当于把一块块华丽的碎布连缀成衣服,现代人看到了色彩斑斓,很少有人注意到它其实就是一块大补丁而已。

白鹿原读后感 篇3

这是一部史诗,是一部关于西方乡村生活的百科全书,所以我花了十个小时,几乎一口气读完了它,滔滔不绝了很长一段时间。与《人间正道是沧桑》相比较,它少了革命的宏大场面,但一样有着家仇和国恨的缠绵交织,有着反抗外敌入侵的民族的情感,有国共两党的涤荡起伏的复杂关系,但也多了对西部农村和农民的刻画,甚至超越西部,成了中国农村的缩影。看完了我就觉得那个族长就是我的父辈,就是我们村佝偻的村长,就是我祖祖辈辈的乡亲。

白鹿原首先是一个村落,一片西部的高原。所以当地人成进村为“上原”,离村为“下原”,可见这个村落的相对闭塞和交通落后,以及由此形成的固执和淳朴的民风。

白鹿原也是两个姓氏的组合。白家和吕家是同一个家族的两个家族,白家璇和吕之霖是这两个家族的代表,是村里最大的两个家族,也是**的焦点。白嘉轩,白鹿原的族长,有着传奇的经历,他以自己的智慧、耿直、大度治理着白鹿原,让这个村,无论是农业丰收、人丁兴旺时还是饥馑荒年、瘟疫流行;无论是军阀混战,人心惶惶,还是国共合作,鱼龙混杂;以及共产党的解放后,都保持着一份农村原本应有的秩序,当然他也愚昧,封建,思想落后。尤其令人遗憾的是,他对自己的女儿采取了反抗、不理解甚至恐惧的态度,这个从家庭叛逃、投身革命的革命者,最终把她赶出了家庭。

人物形格饱满立体,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理想人格的代表。鹿之霖有商人的狡猾,有地主阶级的冷淡,有革命投机者的淫荡,甚至还有一种可齿的糜烂的生活方式。但就是这么一个反面人物,却培养了两个优秀儿女,一个加入了国名党,虽然受到蒙蔽,但革命热情可嘉;一个加入共产党,成了革命的组织者、发动者、领导者,最后没有了音讯,也给我们留下了悬念。

白鹿是一个神话,一个关于白鹿的神话。在神话中,只要是白鹿去的地方,美好的事物就充满了生命,而丑陋的事物却无处藏身。所以白嘉轩见到了白鹿,有因为他人格中的缺陷,所以他见到的只能是抽象化的白鹿,但他也尽其所能给他周围带去了福音。

朱先生,白嘉轩的姐夫,一个知书达理更通晓民族大义的人,就是白鹿的化身,他用自身影响着周围,以自己的绵薄之力改变着周围,他是高人、是圣人,就是传说中点化世人的白鹿。白嘉轩的女儿白灵和鹿之霖的儿子鹿兆麟,都看到了白鹿或他们化身为白鹿。他们是这个世界的领袖,是开辟新世界的希望。

**看完后,我又看了电影《白鹿原》,两相对比,立刻对电影的表现力产生了怀疑。如此广阔背景的一部鸿篇巨著用2小时的电影来表达我只能说是一种失败。人物形象不丰满不说,更没有**周密细致的情节。

但电影大肆渲染了西部农村典型艺术--秦腔。**《白鹿原》少了这一细节的描述,无疑减少了西部农村的观赏性,陈忠实完全可以在白嘉轩求雨那环节,穿插进秦腔的描述,或许可以增添些色彩。

至于男女角色面对沧桑的西方男声沙哑、粗犷的秦腔在床上,充其量是电影的商业需求,与秦腔无关。《白鹿原》不乏对性的描写,但那是生活的一部分,是**的情节推动的需要,更是西部农村生活的直观写照。

《白鹿原》如果用**表示,那只能是电视连续剧的形式,用极细致和缓慢的镜头慢慢推开,可惜那不一定符合现代人的口味。电影相当于把一块华丽的破布换成衣服,现代人看到的五颜六色,很少有人注意到它其实是一块大补丁。

白鹿原读后感 篇4

今晚看的《白鹿原》电影,多少有些遗憾,以至于到电影结束了,我还觉得应该继续再演下去,总觉得没有完毕,没有交代清楚人物的命运,不是意犹未尽,而是有始无终,不完整。

这部影片确实难拍,能拍成这样电影,王全安确实有一份执着和魄力,白嘉轩的精神由张丰毅塑造的不错,还有鹿子霖的人物形象确实很棒,我最为欣赏的白嘉轩演绎的不错,但是和原著比起来确实逊色了不好,如果你是导演可以演绎那么多角色,只演绎一个白嘉轩,我觉得有可能倒是一部好戏,所以没有一个主角,试图把整个故事交代清楚,倒是把这部经典史诗给毁了。

田小娥是时代的一个悲剧,如果不是她本人,换成另外一个人,其结局也是和田小娥一样的结果,或者田小娥就是众多人物命运的一个缩影,这不是一个人的命运,而是时代赐予一个弱小女人的不得不接受的命运,无法改变,只能微调或者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鹿子霖不仅仅生活在那个时代,他也生活在我们现在的这个时代,到处都是,外表软弱,平和,内心也是充满争斗,迷恋权色,影片最后疯掉,与他的价值观和追求不无关系,同时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了,不是作者陈忠实给他写“疯”的,而是那个时代需要这样一个“疯子”。

有好多人物都没有出现,不如百灵,比如兔娃,比如朱先生,比如兆鹏弟弟等等,不无遗憾,但是他的主角白嘉轩演绎的很好,对一个族长的威严,倔强,负责,担当,关键时刻的大义凛然表现的都很好。

白嘉轩这个人,是有精神的,无论是对任何人,甚至对他的敌人都是仁厚的,但是他同样是生活在时代背景中的人,不可能脱离了一个时代的特性,他是值得尊敬的人,是长者,(观后感 这样的精神是需要一代一代往下传的,传的就是一种精神,一种文化,这文化才是有价值的,才属于真正历史的。

食色性也,人之追求,胃比大脑更有思想,满足不了胃,其它的都是白谈,吃更接近人的灵魂,色也是最原始的,剥离不了食色,就无法产生真正的道德,所有接近人性的东西,往往都是简单的,最简单的往往越深刻。

看完原著,发现**真好,可以虚拟人物,也可以表现真正的社会,是一个时代最好的诠释,感谢陈忠实的作品,也感谢王全安奉献的电影,这段时间的读书学***有一个收获,感谢所有付出着。

期望这部影片可以影响更多的人读读原著,了解那个时代,珍惜并感恩这个最美好的时代,我们也是时代中的人,改变不了许多,但是我们做一些我们自己可以改变的事情,让生活美好,让生活继续,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谁也无法阻挡,谁也无法逆流,唯一不确定的就是,这个历史的车轮究竟是谁控制的

我给王全安打90分,这部电影打60分!

白鹿原读后感 篇5

终于借着假期的时光,读完了《白鹿原》这本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长篇**,想一想,上一次读这么大本的**好像已经一年前了吧,电子**和快餐式阅读的诞生,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读一读纸质的书本了,不过还好,坚持了下来。在书中,作者以白嘉轩这个人物,阐述了许多不粗糙的经典哲学,并记录了自己的感悟。

一。活着就要记住,人生最痛苦最绝望的那一刻是最难熬的一刻,但不是生命结束的最后一刻;熬过去挣过去就会开始一个重要的转折,开始一个新的辉煌历程;心软一下熬不过去就死了,死了一切就都完了。

二。就是个贱虫。人一天到晚坐着浑身不自在,吃饭不香,睡觉不实,总觉得慌惶兮兮。人一干活,吃饭香了,睡觉也踏实了,觉得皇帝都不怯了。

三。“世事你不经它,你就摸不准它。世事就是俩字:

福祸。俩字半边一样,半边不一样,就是说,俩字相互牵连着。就好比罗面的箩柜,咣当摇过去就是福,咣当摇过来就是祸。

所以说你们得明白,凡遇好事的时光甭张狂,张狂过头了后面就是祸事;凡遇到祸事的时光也甭乱套,忍着受着,哪怕咬着牙也得忍着受着,忍过了受过了好事跟着就来了。你们日后经得世事多了就明白了。”

这段白嘉轩对两个儿子的教诲,朴素,但话糙理不糙,对于主人公这样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半生磨砺能悟出这样的道理,讲出这样的话也真的是对儿子们最好的告诫。这话也正是对古书“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的解释吧。

四。“世上有许多事,尽管看得清清楚楚,却不能说出口来。有的事看见了认准了,必须说出来;有的事至死不能说。能把握住什么事必须说,什么事不能说的人,才是真正的男人。”

封建的重男轻女,导致这句话更侧重于男人应该怎样做。其实对于当今社会,做人都要能明白哪些事能说,哪些不能说,这可以说也是混迹江湖职场的一种能力吧。

五。“亲戚要好结远方,邻居要好高打墙。”

给予私人空间和陌生的距离可以更好地维持两个人或朋友之间的关系。

其实,书中的语言粗犷,多语种,多与陕北农民的语言一致,但所体现的意义是实用性和实用性。

最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合集七篇


关于写作品读后感你了解多少?完成作品的阅读,我们的身心也得到了极大的放松。 阅读需要一定的主观能动性,因此每个人的阅读感受不同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一篇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精心打造的文章为您呈现美好的“三打白骨精读后感”,期待这些事实能够加深你对该领域的了解!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1

只有善于分辨真假善恶,明辨是非,不被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的人,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题记

十月一日,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新书——名著,我捧着新书,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它看完了。让我受益匪浅,懂得了许多道理。

其中这个故事真是让我百看不厌。它主要讲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途中遇上了妖怪白骨精。白骨精三次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然而,唐僧却把打妖的孙悟空赶走了。之后,唐僧被妖怪捉到洞里险些被吃掉,幸亏孙悟空及时赶到,用计策使唐僧觉悟,还变出了许许多多的孙悟空,团团围住白骨精,口吐神火,把妖魔烧成了一堆灰。

要学悟空,明辨是非。

我越看越想看,不知不觉地被那个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所吸引住了,他不仅仅能够上天入地,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当他遇到白骨精时,毫不犹豫地降妖捉怪,斩邪除魔,这种善于分辨真假善恶,勇往直前的品质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姿多彩的社会里,到处充满阳光雨露,但也有一些事令我们感到不安与无奈,那就是在我们的周围,时不时会出现一些坏人坏事:路上遇到了和你搭讪的陌生人;一人独自在家,陌生人按响了门铃;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发现有陌生人悄悄尾随,四下无人,这可怎样办……我们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但我们有一个聪明的小脑袋!像孙悟空那样,不被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这样危险才会离我们远远的!才能保护好自我。

不学唐僧,善恶不分。

当我看到唐僧因为“分不清善恶,对妖怪讲慈悲,错把孙悟空打死的白骨精当成人,并将孙悟空赶出师门,结果被妖怪捉到洞里”时,既愤恨唐僧真糊涂!又为他的生命安全捏了把汗。当读到“幸亏孙悟空对师傅忠心耿耿,及时赶到,才救出了唐僧,保住了他的性命。”时,一颗悬着的心最后落回了原处,好险呀!唐僧险些为自我“不分黑白,不识人妖”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此时此刻,我又不禁想起了那场电影中的一个令我难以忘怀的场景:当一位可爱的白衣天使为受伤的日寇包扎时,丧失天良的日寇竟悄悄地用刀刺进了她的心窝。她慢慢地倒在血泊中,而他却笑了,笑得那样狰狞,那样可怕!如果那位白衣天使不像唐僧那样,能分清善恶,对日寇不讲仁慈,或在包扎时能多留个心眼,那么,她就不会死在日寇手中了。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不能学唐僧,善恶不分,更不能对坏人讲慈悲。

读了后,我想,如果我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用我的法力帮忙那些需要帮忙的人;如果我也能像孙悟空那样有双火眼金睛的话,我要用它来帮忙警-察叔叔抓坏人……总之,我要让世界远离邪-恶,远离危险,变得更加和-谐完美。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2

今年大年二十八的早晨,爸爸叫醒我,说晚上带我去看电影。我听到着高兴极了,要知道爸爸是个大忙人,很少能在家,今天他突然说带我看电影,我怎么能不高兴呢?下午我早早就准备好了,一直等啊等啊,眼看天都快黑了,可一直没见爸爸回来。后来,我实在等不着,就去睡觉了。第二天早上爸爸叫我,我装着睡着就是不理他。只听见他小声地对妈妈妈说:“实在对不起孩子,昨天本来答应他去看电影的,突然行里通知开会,就没能回来成,你帮我给孩子好好解释解释”。妈妈说:“没事,没事,她会理解的。”“哦,原来这样呀!”我对爸爸怨恨的心一下子都没了。

这使我想起了前两天看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先后扮成了小媳妇、老婆婆、老头,骗过了唐僧和猪八戒,却被孙悟空识破,他不顾唐僧的劝阻,一次次的“打死”了妖怪。唐僧一次次的念紧箍咒来惩罚悟空,最后把悟空给撵走了。直到他们被妖怪抓住,显出原型才知上当,也才明白自己误会了孙悟空。后来还是孙悟空及时赶到才幸免于难。

通过这件事和《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任何事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不能随意下结论,这样才不容易误解人。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到《西游记》的第二十七回,篇名叫《三打白骨精》。读完了,让我觉得心里很憋屈和恼火。

故事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达到宛子山的时候,一只妖怪分别变成村姑、老婆婆和老翁来诱骗唐僧,被孙悟空打死,孙悟空被误认为滥杀无辜被师傅赶走的故事。我认为发生这样的事情,出了妖怪的狡诈外,唐僧,孙悟空包括猪八戒他们都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什么呢?第一、孙悟空做事鲁莽冲动,他护师心切,在看出来妖怪的真面目时,没有及时有效的与师父或者师弟们沟通直接把妖怪打死了。我想如果很好地沟通后加以提防,凭借孙悟空的本领,妖怪肯定不会伤害到唐僧分毫;第二、唐僧肉眼凡胎,怎么能看出妖怪的真面目呢?他应该选择相信徒弟的话,因为之前有过没有听信悟空的话而被抓走的经历;第三、猪八戒他们在孙悟空打死妖怪受师父责罚后,不但不调解,反而落井下石,没有团队精神。所有说人人都有责任。

这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呢?对于父母、长辈,我们要保持尊敬,就像《弟子规》里面说的那样“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在困难面前,我们要有团队精神,要学会沟通,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作为领导或长辈,要悉心听取晚辈或下属的建议,不能固执,因为你不可能永远都正确,要保持谦虚。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4

听说要看昆剧,我就觉得没劲。但一听说是看《三打白骨精》,我就非常激动。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唐僧师徒四人取经途中路遇了在此向要抓唐僧的白骨精。

为了长生不老,白骨精想吃唐僧的肉,所以他想尽办法抓住唐僧。然而,唐僧的大**孙悟空,势力太大,不敢轻举妄动。后来白骨精变化三次,分别变做一青春年华的姑娘和她善良的父亲母亲,并设计被孙悟空打死,而她本体却逃离,还让唐僧误认为自己的徒弟乱杀无辜,而赶走了孙悟空,唐僧自己也被白骨精所抓。而孙悟空虽然被误解,却仍心挂师傅,依旧回来不但打跑了白骨精而且还让唐僧了解了事情的真相。

我一直很喜欢这个题材的电影和电视剧,所以我很期待昆剧的成功。在小剧场里面坐定,刚一开场,一个小妖怪“爬山虎”就蹦了出来,身段灵活,非常像变化多端的妖精。过了一会,一团白雾从舞台上弥漫而来,其他人物相继出场,真的像飞出来的一样,很有神仙的感觉。

跟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白骨精也上场了。白骨精的变脸很有意思。从骷髅脸到美人脸。而她的计谋让唐僧一下子就中了招,误会了孙悟空,让孙悟空蒙冤而走。

而孙悟空后来又不计前嫌依然回来救了唐僧。看到这个,我突然想起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

大概是小学的时候,比较贪玩调皮,家里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爸妈都会算在我的头上。有一次,外婆来家里做饭,不小心碰坏了一盆花,收拾好之后,外婆做好饭就回去了。可晚上妈妈回到家看到重新装的花盆就开始指责我,而我来不及解释,就被妈妈的连珠炮攻击地毫无招架之力,真是觉得冤枉又委屈。

后来就不跟妈妈讲话,冷战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还是妈妈主动来和解的。

现在我想来,作为一个孩子,我应该像孙悟空一样宽宏大量。即使我的家人误会了自己,他们也应该像信自己真的爱自己,应该主动澄清实事。

八(1)王盼盼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5

税博涛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草翠花开。在这百花满园的春日里,我也找到了一个秘密乐园,那就是经典名著――《西游记》。然而让我感受最深、领悟最多的要数《三打白骨精》了。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师徒四人在经过白虎岭时,白骨精为了捉拿唐僧,进行了三次巧妙化身。一变村姑送斋饭,二变老妇哭女儿,三变老翁寻妻女。结果三次阴谋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最终将白骨精打死。

孙悟空有勇有谋、明察秋毫、除恶务尽的精神令人赞赏和大快人心。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们身边的“孙悟空”――反诈人员。他们也有一双慧眼,总能用那一双火眼金睛以及高超的技术,冷静地思考,缜密的分析和专业的知识,与化身“白骨精”的各类诈骗分子斗智斗勇,最后把骗子们一网打尽,保护了人民的利益。

“孙悟空”们机智勇敢,为民除害,我们也要向他们学习。在我们身边,既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我们也要做一个“孙悟空”,学会明辨是非,加以正确判断。记得有一次,我们班有两个同学为了一件小事打了起来,我的脑子里有了两个想法:一是劝架,二是旁观。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我的正义占了上风,我迅速将两个人拉开,然后开始劝和。终于在我的劝解下,他们和好如初了。后来,同学们还将我的事迹告诉了老师,老师还夸我是正义的勇士呢!我的心中像吃了蜜一样甜。

书是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书是一位益友,教我明白道理,我也要像孙悟空一样,以火眼金睛辨是非、判真伪,成为一个有智慧的人。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6

西游记里的故事,我们早已烂熟于心。可是每当电视里响起熟悉的音乐,我还是会有坐下来看一看的冲动。记载了成长的轨迹,不变的初衷。

电影之于电视剧,要更加精简却要快速抓住人心,因为没有过多时间渲染。我也在认真听唐僧的每一句话中,慢慢靠近这个新故事。

一念迷是众生,一念觉则是佛。

我一直觉得如果可以的话,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信仰,仅仅用来要求自己,感染他人。

唐僧无论是内心还是脑海,深浅处装的都是正义,善良。魂牵梦萦的信念就是求取真经,获得真相,度化众生。这让他拥有了无坚不催的能量,升华这种能量,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

一直用自己的对与错,来衡量别人的错与对的孙悟空;遇事退缩,没有担当,贪吃好色的猪八戒;老实呆板,没有主见的沙僧,包括沉浸在一千年深深怨念中的白骨夫人。

都在这无形的巨大能量里被感染度化,成为了更好的自己。

光阴如梭,未必是世间良药;

念念相续,苦痛里都是执着。

人是环境的产物,当孙悟空被唐僧误解回花果山时,猪八戒向沙僧提出,让他请大师兄回来,让他波月洞拖延时间,最后得出结论说我们散了吧!

沙僧一脚踢倒猪八戒,大骂怎么没想到他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东西。那一脚,那一骂带有满满地正义与良知,踢醒了猪八戒的正义,骂醒了猪八戒的良知。

后来在花果山猪八戒说道,师徒四人如果拧成一鼓绳,定能往西天,取得真经!在波月洞前与白骨大战时也丝毫没有退缩,与白骨英勇战斗到底。这是属于猪八戒的成长蜕变。

看过一篇文章,让女人做一个方糖女人,其实我更赞同后来一位读者的点评,让女人做一个方糖女人可以,那也要看看面前的这杯水是否值得,如果面前是一杯浓度极高的黄连水,我们还有必要把方糖放进吗?没必要!这行为无异于飞蛾扑火,浪费表情。

当你所处的环境,正直善良,坚强刚毅,会唤醒你心中沉睡的力量,做到你从未想象到的事情。让你的心变得柔软而坚定,拥有向上的决心。遇到风雨,遇到坎坷,都能保持内心正念的不变。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路必须靠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

最后一刻,白骨精想在唐僧体内灰飞烟灭,唐僧让孙悟空打死自己,好送白骨精转世为人,完成自己的我不入地狱 ,谁入地狱。

有时候这种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成全别人的英勇献身,都以为只有在这种神话故事里才能看见,其实我们身边何尝没有。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孟祥斌就是这样的英雄,不顾自己身体有疾,不能碰冷水,毅然决然的救起轻生少女。他将自己看得很小很小,把别人看得很大很大,他不愧是一个军人,投入在舍己为人的环境里,灵魂尽头是阳光,是鲜花,是美好。

在一个小环境里,如果觉得道不同不相为谋,无奈能量不够,无法改变环境,那么可以选择走出,进一步强大自己。这种走出不是心浮气躁而定,而是你需要更多的新鲜血液充沛自己。那么勇敢踏出吧!

小环境可以用脚走出,但大环境却要用心才能走出。

我们总在说,我们是什么样子,世界就是什么样子。维持自身的善念,对这个世界温柔相待。

我还是一直坚信这个世界上,还是善良的人多,尽管看过,听过,感受过众多让人心寒的事情,我依旧相信这个环境值得灌溉。

起雾了,眼睛睁再大,也是看不见路的,路必须靠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你看!生命就是这么的奇妙!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7

陈俞欣

一提起《三打白骨精》,我猜很多人都会立刻想到火眼金睛的孙悟空和变幻莫测的白骨精。而每逢我读到它,印象最深刻的却总是那个喜欢挑拨离间的猪八戒。

故事中唐僧师徒在白虎岭前遇到白骨精,她先后变成村姑和妇人,都被孙悟空识破,化作一阵风逃走。后来又变作白发老人,被孙悟空一棒打死,救了唐僧一命。猪八戒非但辨不出妖怪,反而说孙悟空乱杀无辜,唐僧肉眼凡胎不明真相,便听信谗言,将孙悟空赶走了。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不禁感叹道:猪八戒对外愚蠢无能,对内挑拨离间,真是名副其实的猪队友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猪队友的破坏力是很强大的,就连神通广大的孙悟空都被坑了,所以我们一定要警惕自己成为猪队友。

其实,在中国古代历史的长廊中,也涌现出了许多“猪队友”。在赤壁之战时,曹操派蒋干到东吴劝降,他意外发现蔡瑁、张允的“降书”,回去呈与曹操,曹操本就多疑,当即斩了蔡瑁、张允二员大将。过后曹操才明白是中了反间之计,只得暗自叫苦。

转念一想,在生活中我也曾经做过像猪八戒那样的蠢事,当过“猪队友”。那次踢毽子游戏,我因为不服气韩韩踢毽子比我厉害,我就故意不传给她,而是传给了技术一般般的贝贝,结果她没有接住,我们最终失败了。事后,韩韩经常将我们聚起来练习,一段时间后,我们每个人都有了进步,合作也更加默契了。看来,要想不成为“猪队友”,不仅自己要有真正的实力,还要有团结合作的精神才行。

坚决不做猪队友,是对他人的负责,更是对自己的负责,让我们一起做能干给力的“孙悟空”吧!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整理的三打白骨精读后感500字左右精选2篇,仅供参考。

白牙读后感(集锦8篇)


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中,我们经常写作文吧,如果没人倾诉的时候,写作就是你的疗愈者。优秀的作文通常是写实的,而非虚构。怎么样才能写出一篇好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白牙读后感(集锦8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白牙读后感(篇1)

爱,是温暖的源泉 ——《白牙》读后感

一缕阳光照在我的身上。我感到万分温暖。这倒不是因为阳光,而是因为它——《白牙》。

朋友们,你们看过《白牙》吗?告诉你们这本书可有趣了,坐着的名字也很有趣,他叫杰克·伦敦。美国人,生活在一百多年前。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是和《野性的呼唤》相反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混血狼,他的名字叫白牙。白牙从小失去父母,来到人类社会受尽残酷生活的折磨,变得疯狂,但被主人威登·斯科特先生所救后,因感受到生命的温情而忠心为主,拼死护卫主人。

我觉得白牙很可怜。它从小失去了父母,又因为成年大狗利普利失去童年,接着因为灰海獭的出卖,变成了疯子史密斯的摇钱树,使白牙变得疯狂,有一次还甚至差点丧失了性命。威登·斯科特在我眼中是一位十分可敬的好人。他用宽容让白牙感受到了世间的温情;用爱唤醒了白牙内心深处的善良。

其实,每个人都需要爱。当小宝宝受到惊吓时,我们会抱起小宝宝,慈爱地抚摸,小宝宝便会有一种安全感;当我们考试没有考好时,父母的关爱和安慰让我们有一种温暖感;当我们去爱戴长辈时,长辈会有一种欣慰感;当我们去爱护小动物时,小动物会有一种快乐感。

献爱不在于年龄大小,献爱也不在于事情的伟大或者平凡,它只在于人的心中是否有一汪充满爱的源泉。老人精心的照顾,儿童捐献的图书。这是爱;一句关心的慰问,一个温暖的拥抱这也是爱。

人之初,性本善。“人类的友善像太阳照射他的身体,而它也如植于沃土中的花朵一样茁壮成长。”爱,是温暖的源泉,能把我们带入美好的心灵花园。爱,无处不在。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奉献爱,奉献着温暖。就让我们伸出双手,共同建起一架爱的桥梁,唤醒更多人内心深处的善良与温暖。

白牙读后感(篇2)

这个寒假老师让我们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白牙》,这部作品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的成长历程。在常人的眼里,狼通常是冷酷无情,忘恩负义的典型代表。但我却深深地被小说主人公“白牙”的坚强和忠诚所感动。

小白牙的幼年很可怜,出生时它的父亲就死了,不久它与母亲也分开了,然后就开始了它孤独无助的幼年生活。过早开始的独立生活也练就了小白牙“坚韧”、“执着”的性格和作风。白牙在很小的时候就不服输,面对困难绝不退缩。有一次,它在格雷家所在的村庄里遭到了一群小狗的围攻,它勇敢地与小狗们展开了搏斗,但终因寡不敌众,败下阵来。但是,白牙并没有因此而屈服,随着它逐渐的长大,身体也一天天强壮起来,最终白牙战胜了这些狗。

白牙虽然是一只真正的狼,但是它并非冷酷无情,他对自己的主人司各特先生非常有感情,也很忠诚,全心全意的保护自己的主人。司各特先生的爸爸是一个法官,曾经审过一个案件,犯人被判50年刑。这个犯人对司各特的爸爸怀恨在心,他找了个机会越狱来找司各特的爸爸复仇。犯人半夜三更来到司各特先生的家,结果一进门就被白牙发现了。白牙奋不顾身的扑向犯人,犯人被白牙咬死了,可是白牙也被犯人打中了三枪,负了重伤。最终白牙保护了司各特先生全家。

白牙是一只坚强、勇敢和忠诚的狼,值得我们敬佩!

白牙读后感(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本书,其中感触最深的就是《白牙》这一本书推荐。

这本书主要写了:有一只母狼生了一窝狼崽,其中,有一只很特别,别的狼崽都跟母狼一样是隐隐的红色,而它却跟公狼一样是灰色的,而且长着雪白的虎牙,它还有狗的血统,它的名字叫白牙。等它长得比较大时,有一天,就到森林里走了走,一不小心来到了印第安人的地盘了,它发现它母亲已经服从于印第安人了。这时,它就在这里碰上了它的第一位主人葛雷,但葛雷并不爱惜白牙,无视它被狗群欺负,后来还因为染上酒瘾卖掉了它。第二位主人整天叫它和别的狗群厮杀CpZ。有一次,在白牙生命垂危之时,士格特赎下了它,并精心照顾它,于是它那狗性被激活了。

在现实中,还有许多人会虐待小动物。有些,是动物主人把活的动物从高楼摔下去,残忍地结束了动物的生命。这种高空抛动物行为是十分危险,被扔下的动物还会***伤行人,做这种事真是太危险、太不人道了CpZ。

通过这故事,我知道了:我们要好好保护小动物,不能虐待它们。动物也是生命,和人一样,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保护它们,不能虐待它们,把它们当成好朋友。

白牙读后感(篇4)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白牙》。这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经典之作。书中既有惊险刺激的场面,又有深刻感人的画面。我读的如痴如醉,让人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妈妈读完后也说:“这是一本好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白牙,一只狼狗克服了种种困难从野蛮搏斗的荒野进入人类文明的世界。在白牙成长的过程中一共遇见了性格不同的三个人。第一个主人是印第安人“海狸”,也是因为他白牙与母亲分开了,虽然它摆脱了弱肉强食的荒野,但每天还得和部落里的狗进行战斗。白牙就是在这种艰苦和充满危险的环境中慢慢成长的。第二个主人“史密斯”即贪婪又残暴,他把白牙训练成了一只心中只有仇恨,对一切事物充满敌意的战狼。这时,出现了一个神秘人物,这个人就是白牙的第三个主人“斯科特”,他以浓浓的爱唤起了白牙内心善良的本性,他让白牙知道了爱心和友谊,白牙最后对真正关心和爱护的主人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并在关键时刻勇敢的挺身而出挽救了主人的性命。

读完了这本书我从白牙身上体会到了生命的顽强,白牙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很值得我学习。我在滑冰时有时累了摔倒了就不愿意滑了,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种坏毛病。

从“斯科特”身上我体会到了原来爱是无处不在的,人间到处有爱,让爱心之花永远盛开吧。

白牙读后感(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白牙》。

白牙是一头灰色的小狼,幼年跟着印第安人住在一起。为了生活,它不得不与小狗和山猫搏斗,虽然他战无不胜,但他还得向有棍棒和枪的人屈服。被美人史密斯买走后,他开始憎恨人类,因为史密斯把他拴起来,用棍棒打他。最后,是真正关心他的主人——斯科特安慰了它。白牙曾经救了斯科特的命,却狠狠地咬伤了美人史密斯。

达尔文曾说过:对所有生命的爱,是人类最高尚的品格。现在好多人根本不懂得这种爱,反而把伤害动物的行为当成乐趣——把小鸟关在笼子里,让它失去自由;把斗牛当成了娱乐……有人觉得我们不应该伤害可怜的动物,我认为,可怜的不是动物,而是我们人类。人类自以为是世上最聪明最高级的动物,是世界的主宰,可以驯服动物,可以驾驭动物。其实人类和动物之间是应当平等的,难道动物之间就没有感情吗?难道人类之中就没有卑微和弱小吗?其实,动物是很通人性的,文中的白牙既知道“报恩”,也知道“仇恨”。它认为斯科特是它的主人,它的财产以及它的亲人,都属于主人,不管主人遇到什么危险,它都会挺身而出。而对伤害过它的人憎恨一辈子。

我想起一则报道: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发现,土拔鼠的叫声听似平常而短促,但表达的意义却很多。叫声的强弱、高低不同,表达的含义就不同。何等聪明!简直难以想象,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动物,动物也有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们必须尊重。只有尊重动物,动物才能尊重我们。

不要再乱砍乱伐,污染环境了,给动物们创造一个美好的生存环境和宁静的家园。让人和动物在这个世界上和谐相处。

白牙读后感(篇6)

《白牙》这本书讲的是混血狼——“白牙”的故事。这种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去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遇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呵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遇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厚颜无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守财产。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至少在它们大汗淋漓为我们干完活儿之后、或在它们被杀掉之前,让我们向网上流传的“虐猫妹”、“虐兔妹”投一反对票。

白牙读后感(篇7)

《白牙》是一本写动物故事的书,它写了一只狼的故事。在白牙的母亲基切听了人类的话后,白牙便开始了跟人类的生活。

白牙的第一个主人是格雷,它并不喜欢格雷,却对他忠心耿耿,最终成为了一只领头的雪橇狗。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被主人带到了白人生活的地方,有一个人对它非常感兴趣,人们都叫他美人史密斯,其实他很丑,他千方百计的想让白牙属于他,他用威士忌引诱格雷上当,最终格雷为了一瓶威士忌,把白牙换了出去,白牙就成了史密斯的`狗。

史密斯让他的野性有加无减,史密斯把它变成了摇钱树,让它出去和别的狗战斗,白牙百战百胜,他便可以获得大把大把的赌金。但是史密斯对白牙非常凶,白牙只要被放开就对史密斯又扑又咬。直到遇到了一只斗牛狗,白牙输了一回,司格特用150美元买下了它,白牙才开始了新的美好的生活。司格特给它肉吃,让它拉雪橇。白牙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从这本书中我学会了对世间任何事物都要爱护,不能用暴力对待,你怎么对待他们,他们就可能怎么对待你。你看,白牙对史密斯又扑又咬,非常凶狠,而对司格特非常的温和,白牙白天为人们拉雪橇,到了晚上还守护主人的财产,非常忠诚。

世间万物都有思想,所以要对世间万物好点。

白牙读后感(篇8)

《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主要资料如下:

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灰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外面的世界等着它去探索,小灰狼与黑母狼出去狩猎,与见了印第安人,格雷就是其中一个。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之后白牙才明白,原先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但还是留下了。但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十分敏感,每一天,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他就拿起木棍,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每斗一场,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可有一次,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千万不要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生命。人类也必须要善待动物,史密斯的做这些事得到的后果我们也看到了,如果史密斯不折磨白牙,不去栓白牙,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我想到《珍珠鸟》这篇文章,在最后一段,珍珠鸟竟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如果“我”不善待珍珠鸟,珍珠鸟会着样做吗?如果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一只鸟,还没等你靠近它,它早就飞跑了!在《警犬拉拉》这本书中,瞧拉拉多聪明,有的侦探都比但是它,你敢说它没思想?

人类,请善待动物吧!

白象读后感(合集15篇)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向大家揭示一些有关"白象读后感"的内幕,读完作者的作品后,大家一定会收获许多。读后感需要准确地展示作品的核心观点和思想,感谢大家的支持,欢迎参阅本文!

白象读后感(篇1)

白象家族读后感

白象家族读后感(一)

也许,大家都被信任过。但有些人却背信弃义,成为了一个不被人信任的人。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头小象闯进了沈石溪的小屋。这头小象是一头罕见的小白象,只有鼻子是银灰色的。它发着高烧,右耳也受伤了。

沈石溪在右耳上敷上红药,喂它吃药和粥。第二天,银灰色的鼻子又回到来找它的牛群那里。从此,沈石溪和白象一家成为了好朋友,获得了信任。

你可能认为沈石溪会珍惜这个机会,但你错了。一次,老阿呆(象群里最老的象)为了从虎口下救沈石溪和傻丫头(少女象),受了伤,流了很多血。老阿呆觉得自己快死了,就陪大家去象冢。

沈石溪也在其中。回来后,沈石溪再三承诺不回去偷象牙,所以才得以回家。但第二天,沈石溪去了象冢,捡起了两根象牙。

他刚渡过江,就被白象家族撞见了。多亏银灰鼻求情,才得以保住了命。但从此与白象家族失去了联系。

被信任是一种幸福的感觉,但沈石溪没有把握好机会,与白象一家失去了联系。也许白象家族已经把沈石溪视为与其他人一类人了;也许,它们打心眼里就瞧不起人类。

但在这个时代,社会信任度并不高。这是真的:一个老妇人被车撞倒,躺在地上呻吟。

看到这个姿势,司机转身逃跑,很快就加入了茫茫人海。但是在周围的人群中,没有人站起来帮助奶奶。她担心奶奶会认出自己是事故的司机。最后,只剩下奶奶一个人躺在地上,直到警察来了,奶奶才被警察接走。

看完这则新闻,我的心里充满了感慨:现在的人基本上不信任别人。他们常常只关心自己而忽视别人。什么时候世界上会有更多的信任?

只有相互信任,我们的未来才会更美好!

白象家族读后感(二)

我用了三天时间认真读完了沈石溪的《白象家族》这本书,觉得既感动又悲愤!

感动在于白象是如此的重恩情,就因为作者无意中救了小象银灰鼻,银灰鼻就把自己整个家族都介绍给作者,从而作者和白象一家成为了朋友,他们共同度过了一段赤诚友爱、相互帮助的日子。当笔者被孟加拉虎杀害时,在最危急的时刻,白象一家及时赶到,并毫不犹豫地进行抢救,导致老象阿达重伤。你不怀疑老阿呆是为了救小象傻丫头而受伤的吗?

我一开始也这么想,但如果它们不就作者,它们就不会卷入这场灾难吗?感动更在于老阿呆临死前和一家子前往象冢,却破天荒地同意作者跟随,当时头象霹雳雄怎么也不肯带上他,老阿呆和银灰鼻却如此相信自己的朋友,真心把作者当成家族的一分子,最终还说服了霹雳雄。

悲愤是产生在作者身上的。让他生气的是,他怎么能忘恩负义,偷走老阿呆的象牙?没错,老阿呆死后只剩下遗骨了,但仍旧是神圣的,作者在偷盗象牙时竟然觉得理所当然、毫不知耻,完全被巨大的利益蒙蔽了双眼!

想想看,老阿呆如果不是救人负伤,能那么早离世吗?可悲的是,虽然作者太多,我也看到了他的困难。他只是一个留在西双版纳插队的穷学生。他的父母和姐妹需要钱来帮助。白象一家的仁慈和他们亲戚的困境真的很难抉择!

最后,白象一家发现了作者的所作所为,它们选择离开雨林。《白象家族》让我看到了白象的善良和人类的贪婪,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永远都不要背叛你真正的朋友。

白象家族读后感(三)

整本书讲述的是许多有关白象的小故事,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这《白象家族》一文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作家沈石诗要睡觉了。突然,门外传来一阵阵敲门声。沈石溪开门一看,一阵吃惊门外正躺着一只极其稀有的小白象!

笔者环顾四周,确认周围没有大象的保护措施,并确定这是一头迷路的小象,于是烧了一炉木炭取暖。

第二天黎明,大老远的山箐里便传来了大象洪亮的声音。那只还在睡觉的小白象站起来,径直向山上跑去。

事情发生后的第四天,沈石溪又遇到了小白象。

那是三天后的傍晚,作家沈石溪提着两筐装满木薯,走在蜿蜒的小路上回家。突然,一只小白象出现在他面前,一只大白象跟着他。然后,小白象把另外几只白象介绍给了作者。之后,沈石溪先生与这些白象越来越亲密。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沈石溪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草丛中冒出了一只饿虎。凭着本能的反应,他朝身后奔去。

可人跑的当然不如老虎跑的快,转眼间,彼此的距离就渐渐拉校无奈,作者便只能向白象家族求救。

说是迟,那是快。就在老虎要放下作者的时候,白象家族的头像霹雳雄来到了他面前。把饿虎狠狠的打到了一边去。于是,一场激烈的象虎大战开始了!

过了许久,老虎终于被赶走了。但在白象家族中,一头年纪太大的老象受了重伤,感觉到了死亡的来临。

在森林里,每个象群都有一个神圣的地方。而在这些象冢中,藏着许多已故老象的尸体。老阿呆(老象的名字)是时候去象冢了。

在一个黄昏,白象家族出发了。作者还悄悄地跟着白象来到神秘的大象墓前做了记号。此后,他便念念不忘。

在生活的压迫下,作者终于踏上了象冢的征程。而这一次,作者则准备去偷象牙!

在回去的路上,作者恰巧碰见了白象一家。

此后,他再也没见着它们

白象读后感(篇2)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白象家族》。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

作者的家门前来了一只受伤的小白象,它叫银灰鼻。银灰鼻一直昏倒着,作者给它疗伤,伤好后,作者把他给放了。那天,作者还认识了许多白象,他们是一个家族,还给它们起了个名字。从那以后,作者经常带上一些水果去造访白象家族,时不时地到白象家族去做客了,作者和这群白象就成了好朋友。

我读完这本书,懂得了一个道理:如果你对动物好的话,小动物们就会成为你的朋友。一直陪在你的身边,假如,你对这个动物不好的话,那这个动物就会报复你。

我以前,捡了一条流浪狗,它长得非常丑,可是在我的眼里它是多么的可爱。可是当我把流狼狗带回家时,爸爸就不同意,我只能让它在我们家住一天,他睡在毛毯上,早上起来爸爸就让我赶走它,可是我不同意,为了一只狗我跟爸爸大吵了一架,没有办法我只好让它在外面睡。有一天,它丢了,我急得连忙找没有换衣服就到外面找,我穿着睡衣四处找,我不停地叫:球球,你在哪里?你快出来!当我不停再叫时,它出现了,我抱着它哭,他见我哭了,它自己也留下了眼泪。

我希望大家不要残害动物,你要是真心对它,它也会真心对你。

白象读后感(篇3)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上海知青在云南西双版纳森林里看守橡胶园。一个风雨交加的深夜,他独居的小屋响起了:嘭嘭嘭的敲门声。打开门一看,不由惊在当场,一只两岁龄的小白象走了进来,知青害怕大象会紧随其后。但是没有,这是一只受伤走丢疲惫至极的小象。知青拿来粥和药喂小象吃了,小象沉沉睡去,知青一夜未合眼。清晨,知青想着拴住小象送到动物园换些钱。但是,森林里传来母象的吼声,小象与家人团聚,并将知青介绍给了象群。

从这段描写,可以看出人类的善是有代价的,文中的“我”还为自己付出的粥和药没有得到回馈而懊恼。而象群因为“我”救了它们的小象,无条件地接受了“我”。

“我”一次在森林里才黑木耳,偶遇一只老虎,这是只年老体衰,靠扑食人类为食的老虎,我遇之眼看逃脱不掉,大声呼唤象群,闻讯而来的大象与老虎展开了生死搏斗,年迈的大象“老阿呆”却被饿虎咬伤。生命垂危,象群决定护送老阿呆前往象冢,有尊严地死去。“我”一路尾随,遭到了象族首领“霹雳雄”的坚决反对,后来在老阿呆的允许下,“我”走进了神秘的象冢,这是一个巨大的深坑,年迈的大象跳下去后将没有可能再爬出来。会饿死在象冢。

老阿呆跳下象冢,象群围着象冢哀号,并采来足够多的食物堆在象冢中,大家默默离去。在路上,霹雳雄用肢体警告“我”不可以将象冢的秘密说出去,“我”答应了。

然而,被象牙的利益诱惑,我再次只身前往象冢,拔下了老阿呆的象牙。在返回家的路上,被象群逮了个正着。愤怒的霹雳雄要对“我”痛下杀手。“我”被小象苦苦哀求,救了下来。但是人和象的友谊却被“我”的行径破坏殆尽。当象群头也不回的走进森林,我再也没有见过它们。

对于人类来说,动物的善恶更加分明,好和坏、爱和恶都是那么的直接了当。人类则更善于伪装和掩饰。但是贪婪的尾巴总是会暴露出来。

人类总是自己撕毁自己与自然的和谐,而动物也会在一次次被人类伤害后,选择收回对人类的友善。

沈石溪用笔赤裸裸的揭示了象的善与“我”的恶,发人深省。

白象读后感(篇4)

也许,大家都被信任过。但有些人却背信弃义,成为了一个不被人信任的人。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沈石溪的茅屋里闯进了一只小象。这只小象是一只罕见的小白象,只有鼻子是银灰色的。它发着高烧,右耳也受伤了。沈石溪给它的右耳涂上红药水,还喂它吃药和粥。第二天,银灰鼻回到了前来寻找它的象群里。从此,沈石溪和白象家族成为了好朋友,得到了它们的信任。

大家也许会认为沈石溪会珍惜这个机会,但你们错了。一次,老阿呆(象群里最老的象)为了从虎口下救沈石溪和傻丫头(少女象),受了伤,流了很多血。老阿呆预感到自己快不行了,就在大家的陪同下去了象冢。沈石溪也在其中。回来后,沈石溪一再承诺不回去偷象牙,才得以回家。可是第二天,沈石溪又去了象冢,还捡了两根象牙。他刚渡过江,就被白象家族撞见了。多亏银灰鼻求情,才得以保住了命。但从此与白象家族失去了联系。

被人信任是一种快乐的感觉,可是沈石溪却没有好好地把握着一个机会,从而与白象家族失去了联系。也许白象家族已经把沈石溪视为与其他人一类人了;也许,它们打心眼里就瞧不起人类。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三名小孩扶起摔倒老太被指肇事,小孩说做好事反被赖上,老太说就是他们撞的,你相信谁?昨日,四川的江先生反映,今年6月15日,他儿子和另两个小朋友在楼下玩耍,看见一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太婆起身后却说是3个孩子打闹,将自己撞倒的。近日,太婆痊愈后甚至住到了自己家中,要求赔偿医药费。镇司法所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给出建议:医疗、护理等费用分为四部分,3名孩子家长及太婆一方各承担1/4。这是一件也是真实的事:一个老奶奶躺在地上呻吟着。许多司机见这架势,都若无其事,很快就融入了茫茫人海之中。可是在周围围观的人群中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扶老奶奶一把,都怕老奶奶认自己为肇事者。最后,只剩下老奶奶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地上,直到警察来了,老奶奶才被警察扶起来``````看了这则新闻,我的心中感慨万千:现在的人基本上都不信任别人了,常常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不知什么时候这个世界上才会多一些信任呢?

只有互相信任,我们的未来才会变得更美好!

但是在这个时代,社会上的信任已经不多了。

白象读后感(篇5)

最近,我看了《佛光普照白象之国》这本书,这本书非常的有趣,非常的好看。

《佛光普照白象之国》讲述了惜城、阿呆、兔子、咪咪这两对“同桌冤家”开始了一段去泰国的奇妙旅程。他们去了佛光之下的天使之城――曼谷,参观了金碧辉煌的大皇宫,欣赏了价值连城的精美玉佛,还看见了著名的有求必应四面佛;

接着他们去了古朴的“北国玫瑰”――清迈,在那里,时间就像停滞了一样,他们去了鲜花掩映的古老寺庙,逛了神奇的夜间动物园和夜市,还去寻找了奇异的“长颈族”;最后他们去了海滩度假天堂――芭堤雅,看了人妖歌舞团表演,在美丽的沙滩上漫步,结束了他们在泰国的精彩旅行。

看着《佛光普照白象之国》,我被里面精彩的经历深深吸引了,真希望自己也能经历一次《佛光普照白象之国》这样的经历。

白象读后感(篇6)

去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写的《白象家族》。我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讲了:我在家睡觉的时候,听见门外有声音。打开一看,是一只罕见的小白象。它被雨淋的瑟瑟发抖,于是我把小白象留在家里,我给它取名叫“银灰鼻”。这只小白象可能与象群走散了,淋雨后生病了。为了给它治病,我忙了一晚上。第二天,小白象的家人找到了我家。我和它们一起去了树林,才没走多远,突然看见一只凶猛的孟加拉虎向银灰鼻扑来。于是白玉娘、霹雳雄、老阿呆一起保护银灰鼻,大家齐心协力终于赶走了孟加拉虎,但老阿呆却受了重伤。

来到了白象的家,看到了我梦寐以求的象牙。这时霹雳雄用犀利的眼光看着我,告诉我不许偷象牙,也不能告诉别人。我答应了,但是我还是没有经住金钱的诱惑,偷拿了象牙。霹雳雄发现了,狠狠的用鼻子打了我一下。银灰鼻也不理我了。那天我病了一场,再也没有见到银灰鼻,好像它们不愿和我做朋友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答应比尔别人的事情要完成,要讲信誉。

我喜欢这本书。

白象读后感(篇7)

我最喜欢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次的《白象家族》也不例外。拿着这本书,抱着激动的心情,翻开了第一页。

第一章是我又爱又恨,“爱”的是作者和大象朝夕相处温馨的场面;“恨”的是作者欺骗白象一家对作者的信任。当“霹雳雄”向“银灰鼻”刺去时,我的心非常痛,我很恨作者,因为是白象一家救了你,才使你保住性命,老阿呆还因此付出了性命,但你却去偷老阿呆的象牙。如果“霹雳雄”真的刺死了作者,我也只会说两个字:“活该!”。

我最讨厌被人骗的感觉:有一次,我的表哥说好带我去他家玩,但下午却去了网吧,这不可恨,可恨的是他并不是忘记去接我,而是故意的不去的。后来我问他怎么回事,他却说本来就没有打算去接我,只是开玩笑。在之后的好几个星期我都没有理他。

俗话说得好:民无信不立。这句话的意思是:人没有信用就没有立足之地。信用是人最重要的品格之一,所以说每个人都要讲信用。

白象读后感(篇8)

这几天我趁着放寒假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书——《白象家族》。虽然很短,但是它把小象的外貌描写的十分接近我们看到的象,仿佛它就站在你身边。他是这么写的——举起马灯,仔细打量这个不速之客,哦,它是一头罕见的小白象,除半截鼻子银灰色外,身体的其余部分均为白色,它全身被雨水打得精湿,四只象蹄沾满泥巴,右耳朵撕裂了一条两寸长的口子,正滴着血,看见我走近,它眼睛里闪出一种惊慌,挣扎着想站起来,可它已精疲力竭了,还没站直,四膝一软咕咚,又倒卧在地,它的身体颤抖得厉害,我摸摸它的额头,有点儿烫手看来,这是一头在风雨中误入迷途失散离群的小象,孤独无援,雷霆,暴雨和漆黑的夜把它吓坏了,挨饿受冻,感冒发烧万般无奈才跑到亮灯的草房来寻求帮助的。

沈石溪把小象的惊慌.疼痛和筋疲力尽描写的栩栩如生。因为作者(沈石溪)十分可怜他于是收留了小象沈石溪也因为如此一举跟小白象的家人成为了朋友。这个白象家族有7只白象,有1只老象、有1只小象、2只少年象和2只母象、1只成年象。

有一天,有作者被一只老虎追赶于是白象家族出来保护作者。最后有一头老白象被打伤了,因为伤得太重于是老白象要去族族辈辈传下来的象冢。如果有人发现了象冢他(她)一定会变成百万富翁因为象冢里有象牙,象牙能买很多钱。作者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跟着老白象去了象冢,但被白象一家发现了。作者保证不拿象冢里的东西,但后来作者因为生活所逼,悄悄去了象冢拿了两跟象牙,但被白象一家发现了于是他们跟作者断绝了友情。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你不能轻易撒慌,哪怕你是跟动物。你要明白言必行,行必果。

白象读后感(篇9)

我读过很多书,但只有这本《白象家族》读后,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它里面的内容既精彩又有趣写出了作者沈石溪最真实的情感。

在这本书里,写到了作者沈石溪很意外的救了一只年幼可爱的小白象。就因为这样,作者沈石溪和这个小白象的家人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这个白象家族有7只白象,有1只老象、有1只小象、2只少年象和2只母象、1只成年象,他们都非常的温顺。

一次,一只老虎在追杀作者沈石溪,那个白象家族来就急忙赶来就他。结果,那只老象被老虎要成了重伤。白象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它们能预感到自己的死亡。

那只老象就预感到了自己的死亡,准备去象冢。象冢是大象感到自己要死的时候会去的地方,那里很神秘,没有人去过。老象会在那儿一直待到死。那里有很多大象的遗骨,也有很多象牙。能发现象冢就能成百万富翁,作者跟这这个老象,找到了象冢,并在路上作了记号。作者答应白象家族,不再去象冢了。可是因为作者现实生活所逼,他还是从里面拿了两根象牙。因为这样,他和这个白象家族的交情破灭了。

我从中知到了答应别人的事是不能违反的。

白象读后感(篇10)

我读过很多的动物小说,但是只有这本《白象家族》,我看了之后,久久不能忘却,一直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我们人类为什么不像动物一样不计生死、重感情、忘利益、守信用呢?

故事是这样的,作者在一次意外的救了一只可爱的小白象银灰鼻,治了他的伤,白象是一种很稀有的大象,所以很稀有。就因为这样,这个小白象的家人和感激作者,和作者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这个白象家族有7只白象,有1只成年象、1只老象、有1只小象、2只少年象和2只母象,而且分别都有作者起的名字。一次,一只老虎在追杀作者,那个白象家族为了报恩,所以就救了他。结果,那只老象老阿呆被老虎咬成了重伤。象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它们能预感到自己的死亡,当然白象也包括。老象老阿呆预感到了自己的死亡,准备去象冢。(象冢是大象死亡时候的坟墓,每一个家族都有自己的象冢,而且象冢一般很神秘,那里有很多大象的遗骨和象牙,如果能发现了象冢,就能成百万富翁,但一般很难找到的。)作者跟这个白象家族,找到了象冢,并且答应白象家族,不再会去象冢了。但是因为作者现实生活所逼,从里面偷偷拿了两根白象牙,但被发现了,因为这样,他和这个白象家族的交情破灭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有许多贪念之人,导致我们的地球严重受损,花鸟市场,买非法食物,猎杀动物,砍伐树木,污染环境。使致我们的地球已经出现:河水重度污染,水土流失,经济危机,动物灭绝,空气被污染等严重现象。爱护这个世界,爱护世界上的每一件物品,这是我们应有的责任!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被象群的感情深深地打动了。在作者带回小象时。他们是怀着喜欢的感情接纳他的。当作者利欲熏心想拿象牙时,他们是讨厌他,嫌弃他的。作者因钱而断绝了跟象族的感情,这不是十分可惜的吗?作者怎么可以忘恩负义去偷老阿呆的象牙,好不知耻,你好好想一想,不是老阿呆舍身救你,哪有现在的你。

动物是人类的忠实朋友,我们应该好好地善待他们。在《白象家族》中我看到了白象的善良和人类的贪婪。请大家记住:永远都不要背叛自己的朋友,不然你会后悔不辈子的。

作者虽然在保护白象的这一个方面给予了白象家族很多的帮助和爱,但是依然没有抵挡住人类贪婪的心性,并犯了大错,而且,作者在偷象牙时竟然觉得自己理所当然,还毫不知耻,完全被巨大的利益所蒙蔽了双眼。天意让白象家族知道了这件事,老阿呆也是为了救作者才死了的,虽然作者十分过分,但是我们也看到了他的难处,因为他仅仅是留在西双版纳的一个穷学生,父母姐妹都需要钱的帮助来生活,白象家族的恩情、慷慨、信任和亲人的困境、困难都的的确确难以选择啊!

《白象家族》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人类是有多么的无情冷血,动物们将信任、依赖都给了他,他却竟然背叛动物,所以,即使你有多么的困难,不要背叛你真正的朋友。

白象读后感(篇11)

今天,我读《白象家族》时,《被木棒敲死的母鹿》这一章让我感动得落泪。

本章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一次上山采蘑菇时,我发现前方50米外有一头母马鹿,就抡起木棍大步流星走上前去,可那只母马鹿竟不逃跑,我以为幸运碰上一只受伤的母鹿。突然,母鹿像发疯似的狂奔起来,我紧紧跟随,趁势把木棍往母鹿身上扔,木棍狠狠地砸在它身上,把它的脊梁给砸弯了,它四肢一软,咕咚瘫倒在地。就在这时,一只小马鹿从母鹿的身下钻了出来,原来母马鹿临产了。小马鹿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在母鹿的示意下向丛林跑去,母鹿目送小马鹿离开后,才吐出最后一口血沫,合上眼皮

那一刻,母鹿用狂奔的速度、锥心的疼痛造就了小鹿的生命,这是一种悲壮而伟大的母爱!那一刻,我的内心是愤怒的,愤恨我对临产的母鹿痛下毒手;那一刻,我的内心是崇敬的,敬佩母鹿生死存亡时的护犊情深。

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那一次,我的牙疼得不行,整天以泪洗面,妈妈见状立马把我带到中医院看牙科。原来我长畸形牙了,必须先打洞再补牙。听到牙医的话,我立刻央求妈妈不要那样,妈妈安慰我说应该按照医生说的去做,还让我放宽心,一点也不疼。补牙的时候,听到机械与牙齿唧唧吱吱的摩擦声,我紧张得死死地握着妈妈的手。妈妈为了帮我缓解,轻轻地唱起了小老鼠上灯台,我沉醉在这首童谣里,紧张、疼痛也随之减轻了许多。弄好之后,我的牙一点也不痛了,妈妈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我和妈妈手拉手走回家时,竟发现我的手指甲都把妈妈的手背抠出了血!那一刻,我抚摸着妈妈的手,眼睛湿润了。

母爱是最伟大的,又是最平凡的,总表现在一个个的那一刻中,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白象读后感(篇12)

我读过很多书,但只有这本《白象家族》读后,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它里面的内容既精彩又有趣写出了作者沈石溪最真实的情感。

在这本书里,写到了作者沈石溪很意外的救了一只年幼可爱的小白象。就因为这样,作者沈石溪和这个小白象的家人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这个白象家族有7只白象,有1只老象、有1只小象、2只少年象和2只母象、1只成年象,他们都非常的温顺。

一次,一只老虎在追杀作者沈石溪,那个白象家族来就急忙赶来就他。结果,那只老象被老虎要成了重伤。白象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它们能预感到自己的死亡。

那只老象就预感到了自己的死亡,准备去象冢。象冢是大象感到自己要死的时候会去的地方,那里很神秘,没有人去过。老象会在那儿一直待到死。那里有很多大象的遗骨,也有很多象牙。能发现象冢就能成百万富翁,作者跟这这个老象,找到了象冢,并在路上作了记号。作者答应白象家族,不再去象冢了。可是因为作者现实生活所逼,他还是从里面拿了两根象牙。因为这样,他和这个白象家族的交情破灭了。

我从中知到了答应别人的事是不能违反的。

白象读后感(篇13)

小学作文频道小编[向日葵般旳坚强丶]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二年级读后感:读《白象家族》后感》的优秀作文,这篇二年级读后感:读《白象家族》后感共有1000字,是一篇优秀的原创作文,下面我就一起来阅读一下这篇二年级读后感:读《白象家族》后感吧。

这个假期我读过很多书,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就是《白象家族》了。

这本书是沈石溪先生的作品,里面有最惊险、最温暖、最真实的故事。

从44页开始,“我”在受邀后,跟着白象家族到了象冢。这是多大的信任呐!要知道,象群是从不让任何人和动物知道象冢的地点的。可是,几天后,“我”却辜负了他们的信任,竟然去象冢偷象牙。

在偷象牙之前,“我”不是没有犹豫,“我”知道,它们是为了报答“我”,才带“我”到这那里的。而且,在“我”与老虎展开生死搏斗时,它们还不顾性命地救了“我”。读到这里,我真希望他能珍惜这份感情,改变想法。

但是,最后“我”还是禁不住诱惑偷了象牙。在回家的路上,“我”遇了霹雳雄。顿时,一阵冷气从“我”脚底下冒出来。正当“我”瑟瑟发抖时,霹雳雄怒吼一声,亮出两支锃亮的象牙,抵着“我”的胸部跃跃欲试。可是,银灰鼻小象为了保护“我”,竟然用身体保护住“我”,还被霹雳雄拿鼻子抽了一下,被象牙刺破了皮。我没想到,银灰鼻竟然会做出这么疯狂的决定,用身体护住了“我”。

终究霹雳雄不想伤害自己的亲骨肉,最后放弃了杀死“我”。但是从此以后,“我们”的友谊不复存在。唉,真可惜!要是当初“我”不去偷象牙,就不会失去这些动物朋友。

人和人之间的友谊是非常珍贵的,那动物和人之间的友谊难道就不用尊重了吗?那就错了。人和动物是一样的,都需要对方的尊重和信任。被人信任是一种多么快乐的感觉,尤其是和动物建立的信任更可贵。在生活中,我们对待他人要真诚,对待动物朋友同样也要真诚,不能欺骗它们,它们虽不会说话,但是它们拥有思维,知道你是不是在骗它,我们一定要真诚待人(或动物)。

可是,“我”却没有好好地把握这个机会,从而失去了与白象家族的友谊。一诺值千金,“我”违背了自己的诺言,欺骗了别人,欺骗了最纯真的友情,最后什么也没得到。面对这样的结局,我相信,白象们的内心更痛苦,也许,在动物眼中,人类真的不值得信任。也许,大家都被信任过。但有些人却背信弃义,成为了一个不被人信任的人。如果只是一时的贪心、一时的愤怒使得友情被破坏,那是多么不值得,多么可惜的事啊!信任太重要了,我们不能为利益所驱动,而不顾诚信,这是不对的。一旦这份信任被破坏,它就像破了的瓷器,永远也补不好了,最终悔之晚矣。

在大自然中,动物与我们共同属于一个家园,所以我们就是朋友,朋友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互相信赖,这样一来,我们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白象读后感(篇14)

虚无缥缈、朦胧氤氲的烟雾后,或许是欺骗,是虚伪,或许是真实,是善良,一切尽在人心,人心造就社会。

初读马克.吐温的中短篇小说《被偷的白象》,我读到的是由一头白象引发的黑色幽默故事:在暹罗任职的我负责护送一头当时极为珍贵的白象到英国作为和解的礼品,途经美国时不慎遗失,于是托布伦特督察长及其手下的侦探,悬赏十万英镑寻找。在其后的几天内,不停发回的电报报告着象所吞食之物及闯之祸,侦探们更是疯狂地抓捕那些早已死亡的嫌疑人,不实报道铺天盖地,最终,在侦探们吃住玩睡之地发现白象尸体,我不但被革职,而且付出全部家当十四万两千英镑。读来这是个令人发笑的故事,但感叹完之后,我似乎有些困惑,作者写这一夸张而传奇的故事,是想向读者传递什么信息呢?

再读白象,我发现这并不仅仅是一篇博得读者一笑的讽刺小说,白象的故事的背后是人生百相。马克.吐温在小说中发挥了极度夸张的艺术思想,对社会生活中的种种弊端和恶行作了辛辣的讽刺和抨击。督察长布伦特曾说:我们这高贵的职业果然是名不虚传!他命手下侦探四处寻找白象,将一切犯罪行为归功于白象,充满了愚蠢与自私。而报社见风使舵,失实的报道、推测格外麻木可笑,不负责任,他们可谓是毫无独立思考、推断和选择能力。市民们呢?我就是一个代表,被布伦特督察长可看透一切的明亮的目光所欺骗,不仅为后文的可悲结果埋下伏笔,更表现了国民的劣根性,他们盲目、无知,没有坚定的立场与自我判断能力,只是一味地相信那些毫无廉耻之心的侦探,被欺骗却浑然不知。

全文透露出的社会充斥着虚伪、欺骗和无知,而这皆因当时的腐败与社会的愚昧。这些侦探们正像那头白象,那最喜欢吃熟人和《圣经》且什么都吃的白象,他们正在吞食着人们的信任与崇拜,吞食着人伦道德和社会信仰,吞食着一切可以搜刮的东西。终有一天,他们会将这个社会击垮,然而他们的丑恶嘴脸会被揭开,他们会像那头白象那样悲惨地死去,背负人命,倍受谴责,永不能翻身。可见,《被偷的白象》中讲到的,不仅是文中那头白象,向我们揭示得更多的,是社会万象。

海伦.凯勒曾这样评价过马克.吐温:即使是上帝,亦会钟爱他,赋予其智慧,并于其心灵里绘画出一道爱与信仰的彩虹。作为一位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作家,马克.吐温写的故事仅仅是充满了讽刺与批判,揭示世事的荒唐吗?还有没有隐含于文本甚至超越文本的内容呢?带着这一思考我再一次走进小说。

三读白象,我更深地感受到作者隐含在幽默笔锋下的人文呼吁。如文中 我觉得那些血案似乎都是我干出来的,那头象只不过是我不负责任的代理人罢了。体现出一种人类的良知。此外,在报社拒绝报道侦探们的推测后,许多明智、坚定而坦诚的人们利用漫画、小品等形式讽刺和批判这些丑恶的社会现象,这些描写隐含了马克.吐温真诚而清醒的诉求,他向我们揭示了人间正义的真正含义,深入品读文章,我领悟到作者写象的背后,是对真诚、善良和诚实等美好品质的呼唤与渴求。

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曾说:没有单纯、善良和真实,就没有伟大。社会需要明智、坚定而忠诚的人们,需要真实、无私和善良的风气。白象的死亡说明邪恶和欺骗终究会被消灭,而真实和坦诚才是人类永恒的精神财富,因为,人心需要温暖,温暖的源头正在于爱和美德。而那些阿谀奉承的人们呢?他们不会被信任,会被唾弃,孤独而不得怜悯。善良、信任与真诚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础,正如《圣经》一般,在那宏伟神圣、不可侵犯的教堂中,被人们歌颂与传承,珍藏一生。重读经典,能让我们学会思考和辨别,追寻传统美德,更拥有前行的力量。请让我们用真实缔造传奇,以善诚书写人生吧!

白象读后感(篇15)

在白象家族这本书里,讲了很多象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是白象家的故事。

一天晚上,下着大雨。一只小白象闯进了作者家,作者好好的款待了象,并给它取名银灰鼻。第2天银灰鼻跑回森林里去了。有一天。作者在山上遇到银灰鼻,银灰鼻把自己的家族一一介绍给了作者,他们建立了友好的关系。

老象阿呆受了重伤,要去象家,原因是作者遇上一只猛加拉虎,白象门来营救作者,阿呆为保护小象,被老虎咬伤。作者想去象家,起初头象不同意,但在银灰鼻与阿呆的央求下,同意了。

没有想到,作者去象家里偷了象牙跺了起来,白象们在找到他后,头象要把作者置与死地。可银灰鼻用身体为作者顶住了头象的象牙,从此以后,白象家与作者断决关系。

如果,作者不去拿象牙,可以和白象们做朋友。可是,象牙使作者的贪心被换醒,促使他去偷象牙,要知道,一根象牙是作者20年的工资。这么大的利益,谁能不动心呢?

但是,这些利益比得了白象家族的救命之恩吗?在作者眼里似乎更在意钱。看,贪心的力量可以让人忘却一切。包括友情,恩情亲情,但是,我们决不能为利益而忘记情感与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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