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1-23 家读后感2024家读后感范例15篇。
我们从小学就开始写作文,作文可以有效转化我们的情感表达,一篇优秀的作文通常都是主题集中思想明确的。如何让自己的作文眼前一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4家读后感范例15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家读后感 篇1
卡卡是一个快乐的小女孩,去到乡下祖母家开启了一段神奇的之旅。故事来源还要从祖母给卡卡的那一窝蛋开始。
蛋孵出了黄色的小鸡,卡卡特别喜欢,其中的一只小鸡卡卡特别喜欢,于是给这只小鸡取名为丽莎。这只神奇的小鸡也开启了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
这是卡诺兰的新书《卡卡家那窝神奇的鸡》,卡诺兰是一位母亲,也是作家,爱生活,又梦想,有热情。写除了一系列的儿童故事书。卡卡家的鸡就是其中的一本。
丽莎这只小鸡仔乡下过的很快乐,因为卡卡喜欢它,托付祖母要好好的照顾丽莎,祖母也精心的照料着。有了好朋友鸡小虎,也有了好朋友小狗。因为最开始鸭子们不喜欢丽莎,丽莎伤心的离开了祖母家。在外面遇到了鸡小帅,和鸡小帅发生了一系列惊险的故事。
外面的社会如同人类的社会一样,家里事温暖的,可是叛逆的孩子总喜欢离家出走,离开了家来到了这个复杂残酷的社火,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史多么的不安全,也才知道自己的家是多么的温暖。
所以丽莎带着鸡小帅开始了回家之路,回到了祖母家。本来卡卡知道丽莎不在了十分的伤心,现在祖母看到丽莎回来了十分的高兴,赶紧通知了卡卡,失而复得自己最喜欢的宠物,卡卡更加的珍惜。
祖母家的其他动物也都不在和丽莎争吵,各种小动物们开启了和平共处的日子,小鸡小鸭小狗们都成了好朋友,祖母也是维护着自己的这群的小动物,免得它们受到外面的人的欺负。卡卡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回到乡下来见这群可爱的好伙伴们。
卡诺兰在生动的故事里,教会小朋友们一些知识和道理,通过这些小动物爱让大家理解。生活中其实也和故事中一样的,有争吵,有埋怨,有分离,但是爱你的人永远起记得你,会回来陪你。和朋友争吵也是正常的,也会和好的,日子就是要过得平凡而快乐才行。
丽莎是一只爱美的鸡,总是想要表现最好的自己,丽莎见到了人们在跳广场舞,看见主人在家练习广场舞,丽莎也记得几个动作。于是,丽莎带着鸡和鸭们也开始快乐的跳起广场舞来,祖母爸这个场景拍了下来,丽莎一下子就火了,作文成了一只红鸡,大家都非常喜欢折枝会跳舞的鸡。
故事的最后,大鹅,小猪,小狗都发现了自己的长处,找到了自己的发光点,也成为了闪闪夺目的明星。在作者的笔下小动物们不是普通的小动物,而是非常厉害的小动物,有梦想,热爱生活,就如同作者的生活之道一样。
通过卡卡家的鸡这些故事,作者让我们看到了一群活泼的小动物,一群不向生活屈服,勇敢的热情的善良的小动物们,给我们创造了一个神奇而快乐的故事,值得一看。
家读后感 篇2
《远方的家》是作家余华的短篇小说,通过讲述一个贫穷农村家庭寄托对远方的憧憬和渴望,表达了人们追求幸福与出路的渴望与努力。
小说以一个贫困农村家庭为背景,通过描写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和他们对远方家园的渴望,反映了中国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故事主要围绕着一个小男孩和他的父亲展开,作者通过他们的视角向读者展示了家庭成员为了生活而努力奋斗的场景。
小男孩名叫小康,他一家生活在偏远且贫穷的山村里,父母兢兢业业地辛勤劳作,但是仍然生活窘迫。小康从小就听父母讲述远方家园的美好,他们想要离开贫困山村,寻找更好的生活。小康对这个远方家园充满了向往和憧憬,他幻想着那里是一个富饶而幸福的地方,所有的人们都生活得很满足。
为了实现对远方家园的向往,小康的父亲努力工作,积攒着一点点钱。他种地、打零工,几乎没有闲暇,但是他心里的渴望从未放弃。他省吃俭用,为了给小康买一本书,他节衣缩食将已经破烂不堪的棉裤修补了又修补。虽然家庭生活十分窘迫,但父亲并没有因此而嘲笑小康的憧憬,反而鼓励他勤奋读书,培养了小康积极向上的心态。
小康感受到了父亲对他的爱和对远方家园的渴望,他下定决心要为家人争取更好的生活。他勤奋学习,每天都坚持读书,以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小康成绩优异,他在学校中表现出色,为了让他去更好的城市读书,全村人纷纷倾其所有,为小康筹集资金。
终于,小康完成了他的学业,他成为了村里第一批大学生。他离开了贫困山村,走向了远方家园的道路。这一刻,小康的父亲对他的期望和渴望都得到了满足。小康远走他乡,完成了他的大学学业,成为了一个成功的人。
通过《远方的家》这个故事,余华向读者展现了一个贫穷农村家庭渴望追求美好生活的决心和努力。小康的家庭成员没有被困境击垮,他们始终积极向上,坚持努力奋斗。小康以自己的努力,超越了环境的限制,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面对怎样的困境,只要我们有信念、有目标,并为之奋斗,都能追求到自己向往的远方。人们应该以积极的心态追求幸福与出路,只要我们努力奋斗,渴望远方的家园就能成为现实。同时,故事中父亲的举动也告诫我们,父母的关爱和鼓励对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至关重要,我们应该珍惜他们的爱与付出。
《远方的家》是一篇令人深思的作品,它唤起了读者对追求幸福与出路的思考。通过小康一家的努力和奋斗,我们看到了勇于追求远方的希望和力量。这个故事激励着每一个人,让我们都勇敢向往远方的家园,努力奋斗,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家读后感 篇3
第一次看《枫树下的家》这本书,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温柔细腻,清新淡雅如长流水的文字,那种醇厚的龙井那是回味无穷 文字让我想起了张晓峰的散文。也是一篇充满温暖和爱的散文,它们之间有很多相似的特点,但《枫叶下的家》总能让我发现与其他散文不同的东西,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力量,温暖着我的心。在寒冷的冬日的心。
说起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就不得不提《几何梦》那篇文章了。看完这篇文章,不知不觉中发现了自己的影子。平时,我的数学成绩也是极差,但经过千辛万苦,还是无能为力。在这方面,我似乎找到了作者的共鸣。是“老师叫我,我无语,发不出声音”的感觉,是“心里好像有沉重的负担,要深吸几口”的感觉呼吸变得更好,完全恢复我的感觉。”考试结束后,“我应该哭了,但当时我没有流一滴眼泪。我只是低着头等待那一刻过去,等待时间一起冲淡,弥补一切”。曾经想过放弃,但身边的人却给了我坚持下去的希望。席慕容的友好话语更让我感动:当我们陷入某种困境时,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我们不必选择最不擅长的解决方案。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突破。天地间,淡出了长久的梦魇。
还有一篇文章《葱蒜协会》,虽然不是我最喜欢的,但是给了我很多感触。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作者对洋葱和大蒜在平日、烹饪过程中的巨大作用的认知和联想,并引出人生哲理。其实从这件小事就可以看出作者非常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事物和细节。我们也应该学习这种精神。很多人生的大道理,往往都隐藏在那些我们没有注意到的小事里。有时候,遇到好机会,我们总会为之努力,但取得一些成就后,我们就会放松,甚至变得懒惰。我想说的是,正如作者在文章中所写的那样:资源丰富当然好,但如果因此而失去感恩和奉献,那就是可怕的浪费。
《枫树下的家》有很多值得一读的文章,但我只拍了两篇我感触颇深的文章。因为席慕容的书,我的心更充实了,嘈杂的声音渐渐远去消散……
阅读后
家读后感 篇4
因势利导且行且珍惜
——《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读后感
吉化二小孙玉红
当教育的定义越来越深刻、教化、教化、育人不再是固守残缺的规律,它的存在也逐渐变得自由和神圣。但所谓自由,仍不可以一种顺其自然的发展模式进行下去,就如司马迁所言“善战者,因势而利导之。”那么,关键的“势”从何而来,又应以何种方式循循善诱,把教育二字灵活实施,发挥出至关重要的作用呢?
满以为这一位教育家的书,应该是深不可测的高谈阔论,亦或是似海市蜃楼般的虚无缥缈,却不成想,是我一叶障目,字字珠玑竟牵引着我的目光于不觉中行过半程,如一位主持人一般,将亲身经历娓娓道来。每一个片段与情节都像电影一样呈现出清晰的画面,交替着个人的心得,顿时升华了情节的内涵与韵味。我们一边**,一边聆听;一边思考,一边提升。
此前,他所遇到的“势”,我们或多或少也遇到过,他的“利导”,我们可能擦肩而过。我需要慢慢回顾,慢慢思考……
1.教育,从平等开始
2.把学习的权利还给孩子
李校长说,教育没有痕迹,有效的教育是隐藏教育目的的教育,是无声的教育。教育的本质是解放人,包括人的智力和思想、思想和情感,而不是束缚、压制和制约人。我认为是遵循教育规律的教育,是因势利导的教育,是自由呼吸的教育!
我们还在教育的道路上探索,记住,珍惜!
家读后感 篇5
不莱梅的音乐家读后感yjS21.coM
这篇文章讲的是《不来梅城》里音乐家们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不来梅城》。《不来梅城》里的这些“音乐家”是你想也想不到的小动物们。它们分别是:驴、狗、猫和公鸡。因为它们的主人嫌它们老了,不中用了,要把它们杀掉,它们不甘心示弱,逃出了自己的家园,组成了这个高、低、中音俱全的“音乐队”。
驴、狗、猫和公鸡这四位难友,在去往《不来梅城》的逃命途中,遇到了三个强盗。没有惧怕,发挥各自的聪明智慧和特长,“只见驴子把后腿搭在窗台上,猎狗站在驴背上,猫又爬到狗背上,而公鸡则飞到猫的头上。接着,他们开始齐声鸣叫起来。”“音乐家”们齐心协力把三个强盗吓跑……四个好伙伴住进了三个强盗的家,并且饱餐了一顿。赶跑强盗后,它们就在那里过上了逍遥自在的日子,有时候还开“音乐会”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别人可以嫌弃你,自己不能看不起自己。
记得在学习积累中(法国)蒙田有这样一句格言——胜利属于自强不息的人。我就要努力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人。
不莱梅的音乐家读后感
众所周知,《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和很多富有哲理的动人故事,可我偏爱的故事是《不来梅的音乐家》。
《不来梅的音乐家》这个故事主要写驴子、狗、猫、鸡四只小动物因为年龄老了,它们的主人计划要杀它们。于是它们想办法一起逃了出来,并一路相约去不来梅。在路上,它们在一所房子里发现了一伙强盗在那里大吃大喝,为了生存,它们用其智慧把强盗赶跑了。于是这四只小动物就在此安定下来了并过上了幸福生活。
在这个故事中,我有一个喜欢和一个同情:其中喜欢的是驴子、狗、猫、鸡四只小动物在生死时候能团结友爱,都能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同情的一面是那四只小动物开始的命运是何等的凄惨啊!
通过读了《不来梅的音乐家》这个故事后,感受很深,让我得到了一个新的启示:人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同时我们要做一个聪明才智的人。
不莱梅的音乐家读后感
一头驴每天辛苦的磨麦子,他老了,磨不动了,主人打算把他杀掉,驴逃跑了,打算去不来没镇上当音乐家。路上又遇到了狗,猫和公鸡,遭遇都和他一样,他们一起去不莱梅镇上当音乐家,一天晚上,他们到了一个树林里,正准备休息时,看到远处有一点火光,于是就去找吃的,那是一座强盗的房子,强盗正在大吃大喝,,四个音乐家,一起奏乐,吓走了强盗,最后他们幸福快乐的住在了那里。
这个故事,写出了团结就是力量,只要团结,什么困难都能战胜,想想我们自己,看了不感到惭愧吗?
前几天,学校开展拔河比赛,轮到我们班比时,第一局,我们都听从老师的安排,所以,我们战胜了四班。
可是第二局,我们两班交换场地,由于某些人不按老师安排,随意和伙伴站在一起,也没有听拉拉队的口号,自私自利,使得我们班本来是可以战胜四班的,现在变成了倒数第一。
为什么总有那些个别的人,自由散漫,把学校当成自由市场,当成自己的家,拖我们班的后退呢?在“不莱梅真的音乐家”这个经典故事中,在我们眼中都是些不懂情感的老弱病残的动物。可是,他们却也利用团结,战胜了强盗,在房子中住了下来。
团结就是力量,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
家读后感 篇6
终于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心里的波澜却没有平息。它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带给我欢笑、悲伤、愤怒和失望……
《家》描写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悲欢离合。在这样的家庭中,难免有内讧、纷争、不公和压迫。但因为是新文化运动的初期,也有出人意料的阻力。
在封建社会的残酷力量下,一群年轻可爱的生命遭受了苦难,甚至失去了生命。因此,故事充满了血泪,充满了指责和悲痛的声音。斗争之剑刺向了极其腐朽的封建社会和危害人民的封建伦理,暗示着它正在走向灭亡之路。
我认为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矛盾。主角觉慧这群人象征着一端,觉心和那群老高手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辉的性格,第三次就很明显了——天真、叛逆、热情。就在典狱长的夏天,他用激情表达了积蓄已久的愤慨,但在家里,他又和老爷子吵了一架。
因此,觉心的话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对你说的话,你只要安静的听,让他一个人说话,等他说话。够了,冷静下来,你答应几句‘是’就出去了不是更容易吗?”这是一场冲突,一场思想的碰撞。
说起觉心,让我想起了梅:觉心知道订婚日后,“绝望地哭了,关上门,盖上被子,听从了父亲。” ……但在他的心里,他为自己,为他心爱的女孩痛哭。“当他父亲让他去西蜀实业,当他面临被强行剥夺毕生理想的时候。”一个念头在脑海中盘旋头脑:“一切都结束了。”他心里藏着很多话,却一句话也没说。”又一次矛盾,又一次思想碰撞。
家读后感 篇7
阅读《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读后感2000字:
写小说是一种什么样的工作,低速挡缓慢前行,耐心推进的工作。
职业小说家的“资格”:
A.非写小说不可的内在驱动力。
B.支撑长期孤独劳作的强韧耐力。
C.一定的思考能力,修养和知识。(A,B是才华以外的资格)
凭借才华和激情写小说是相对容易的,但是想长期屹立于擂台上,需要保持某种节奏,为了维持这种”缓慢“,稳定,持久的节奏,是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的,甚至是奋力的拼博。”倘若不在水中始终游向前方,必然只有死路一条“。
l“人生很难按部就班的依照既定的方针运作。““整个时间好像还有不少”类似“缝隙”的地方,只要走运,找到适合自己的“缝隙”,就好歹能生存下去。“---作者的人生顺序恰好与世间约定俗成的顺序相反,非主流。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主流还是非主流,并按照自己的特点去生活很重要。
l看球赛的间隙,作者获得了“对了,没准我也能写小说”的天启,捧着受伤的鸽子的时候,作者“这时候我突然想到,我肯定会摘取《XXX》新人奖,并且从此成为小说家,获得某种程度的成功。“的天启。---直觉(作者是一个与自己的潜意识连结比较好的人,身心灵比较通透的人)
l关于获奖,“只消写完它,姑且交到某个人手里,我那想写点什么的心情便释然了。“——内驱力
l作者被某种特别的力量赋予了写小说的机遇,且非常珍惜自己的被赋予,保持着某种势能,小心的呵护着自己被赋予的资格。
关于奖项
A.奖项是入场券,有没有获奖大不相同。
B.没有获奖是一种自由,没有被标签化,没有包袱,不用扮演某种角色。
C.对作家来说,最重要的是“个人资格“(作者本身的能力),奖项应该是对个人资格的确认和认可。奖项本身不能成为买目的和报酬。获奖不能成为一种追求。
关于原创
A.是一种满溢的表达,是某种创作者体内的东西,自发的,不由自主的,自然而然的想向外的流淌。
B.这个世界上,肯定有着某个角落,存在着能完全领会我想表达的意思的人。
C.“想象一下”并不追求什么的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追求的是什么“,并一味的执着下去的话,故事难免变得沉重。故事越重,自由越远。从而失去势头。“并不追求什么的自己“却想蝴蝶一般轻盈,自由自在。(时刻检视自己的初心,是因为满足还是因为匮乏)
关于素材
A.多阅读,让身体穿过更多的故事。
B.事无巨细的观察,思考,不贴标签不作评判,保持原汁原味原封不动的留存记忆。(与赖声川的创意学的观点一致)
C.所谓的想象力\创造力,就是缺乏脉络的单个的记忆片段的重组。(同赖声川)
D.有限的素材也可以成就无限的可能性,没有素材=自由的创作与生长。(打破集体思维框架)
E.素材型:内在世界去匹配素材;内在型:由内向外生长,素材服务于内在的世界。
F.人人都有擅长的领域,只要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努力向前推进就行了。(认识自己,发挥自己)。
G.世界看似无聊,其实布满了珍贵的原石,等待着我们的慧眼去发现。
与时间成为朋友
A.“照常营业行为“。建立基本顺序和规则,把自己逼近固定模式里,建立生活与工作的循环周期,建立稳固的个人系统,牢牢的守住自己的势态。(这也是保持持久力的关键)
B.规律性。“我既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每天写上一点点。“(无为而为,没有功利心的写。作者是每天写十页,4000字,5~6h。)
C.时间的“种类“。备料的时间,写作的时间,养护的时间,收获的时间。(事物的生长发展是有过程和需要时间的,尊重其节奏和规律)
D.与时间成为朋友,运用自己的意志力去掌控时间,让时间的品质成就作品的品质,以及自己的品质。
关于持久力
A.流程上要有延续性。
B.身体上的强韧。养成基础的体力,让身体成为盟军。
C.精神上的强韧。遭遇一切可能的现实障碍,却依然还是要写下去。就是这样一种坚定的意志。
D.身体与精神的强健必须均衡协调匹配。身心灵从来都是相互影响,互为一体。
关于学校
阅读这种行为原本就是一所大学校。我们可以在那里找到适合自己的,与自己相匹配的东西,按照自身的节奏去拓展自己
为谁而写
A.不管你写什么,怎么写,最终都难免被人家说三道四。作者的心态:随它去吧,反正都会被人家说坏话,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吧。(坦然的面对评价,建立在充分的自我了解以与接纳以后,知道自己是谁带来的自信和成熟,自信不一定觉得自己是最好的,而且对自己有清晰的了解,并全然的接纳这个自己)
B.“从心里某种真实的内核与读者相连,通过这种方式与读者保持心灵的相通。而非一开始就为了别人而写。(从自己出发的连结)
C.“至于时间要求什么,那种事不必考虑,只管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做自己最享受的,最想去做的事即可。”(尊重自我)
家读后感 篇8
这本书里写了描写各种节日的古诗,其中有清明、中秋、元日等等,写了描写四季的古诗,其中有春日、客中初夏、立秋等等,也写了描写风景的古诗等等。
在中国古代,《千家诗》是传统蒙学教材列“三百千千”(即《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中的必读课本,因为其诗“率皆显明易解之作,以此启迪童蒙甚便”(清人黎恂语),所以,“世俗儿童就学,即授《千家诗》”(《题辞》)。其流的历史是久远的,流播的范围也是很广的。不过,虽说《千家诗》几乎妇孺皆知,但关于其编选者是谁,却颇多争议。或说是刘克庄,或说是谢枋得,或说是核枋得和王相,提法不一。 《千家诗》所收作品,都是五、七言绝句和五、七言律诗,且绝大多数是唐宋诗人的名篇,这些诗作题材丰富,篇幅短小,语言优美,韵律和谐,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成为不朽的经典名篇。通过阅读这些诗歌,不仅可以启发少年儿童的灵感,而且还可以陶冶他们的情操,启迪他们的人生智慧,更重要的是可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对提高文学修养具有积极的意义
《千家诗》是20xx年9月出版的,是青少年优秀课外书。我读了《千家诗》这本书之后,我感到非常的激动。
书中介绍了不少诗人失去亲人而思念故乡的诗:像郑会写的《题邸间壁》、李白写的《客中行》、刘禹锡写的《再游玄都观》、朱淑真写的《落花》……有不少的诗是写诗人喜悦的:像王驾写的《社日》、僧志南写的《绝句》、谢枋得写的《庆全庵桃园》、王驾写的《春晴》……
有不少的诗是写景的:像程颢写的《春日偶戏》、朱熹写的`《春日》、苏轼写的《春宵》、杨巨源写的《城东早春》……也有不少的诗写的抒情的:像谢枋得写的《花影》、刘克庄写的《穿梭》、韩愈写的《晚春》、王令写的《送春》……还有不少的诗是写伤心的:像杨万里写的《伤春》、朱淑真写的《即景》、王维写的《送元二使安西》、杜牧写的《七夕》……
我爱读《千家诗》,它的知识是无比的丰富,它的韵味是无比的浓厚,它的力量是无比的强大
家读后感 篇9
有一天,我闲着没事儿干,就把书橱里的书翻箱倒柜地整理了一遍。刚整理到一半,忽然翻出来了一本名著巴金先生写的《家》。我连忙捧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这本书里面讲了古代封建社会的一个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里,不论什么事都得由年纪最大的爷爷决定;不论什么人都得听爷爷的命令。爷爷的话其实基本上都是错误的,因此让好多人结了错误的配偶,走上了错误的前程。于是,爷爷的两个孙子觉民和觉慧公然起来反抗他。另外,不但在这个大家族里,时时有悲剧发生,大街上还兵荒马乱。在最危急的时刻,家人们逃的逃,散的散,只顾保全自己的生命;把那些无法出走的人留在家中。最后,老太爷又去世了。终于,觉慧实在受不了这抑郁的气氛,在朋友们和哥哥们的帮助,偷偷坐船去了上海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一个家庭,却由此反映了整个社会的面貌与气象。那时,长辈压迫晚辈,使他们不能够如愿以偿地奔向自己的婚姻与前程,故而突出了昏暗的社会风气。那时,古老的大家族还有不少丫环,车夫等仆人来服务。他们可以把这些仆人送给他们的朋友,也可以让女仆们作其他老爷的小老婆。这真是太残酷了。
这个大家族因为老太爷的统治,渐渐地走向衰落:老太爷的儿子背着家人另立门户,被老太爷发现后,便命令他无比羞愧地当着全家人的面打自己的双颊没想到他竟然服从了,可他仍是屡教不改,不久后又跑到了新家;老太爷又叫觉民跟另一个富家女结婚,可觉民早已喜欢上了他姑母家的那个小姐,于是他就反叛,在弟弟觉慧的帮助和掩护下藏到了朋友家,直到老太爷临死的那一天才露面多么黑暗的家庭统治呀!
现在的社会,已经把封建社会的社会风貌大大改变了;儿女们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独立成家立业,美满地结婚生子。这样的社会,长辈与晚辈在人格上是平等的,长辈尊重晚辈,晚辈孝敬长辈,晚辈长大成人后,还能有更好的未来。古代的封建社会与现代的新社会相比较,差异有多大啊!
家读后感 篇10
一头驴每天辛苦的磨麦子,他老了,磨不动了,主人打算把他杀掉,驴逃跑了,打算去不来没镇上当音乐家。路上又遇到了狗,猫和公鸡,遭遇都和他一样,他们一起去不莱梅镇上当音乐家,一天晚上,他们到了一个树林里,正准备休息时,看到远处有一点火光,于是就去找吃的,那是一座强盗的房子,强盗正在大吃大喝,,四个音乐家,一起奏乐,吓走了强盗,最后他们幸福快乐的住在了那里。
这个故事,写出了团结就是力量,只要团结,什么困难都能战胜,想想我们自己,看了不感到惭愧吗?
前几天,学校开展拔河比赛,轮到我们班比时,第一局,我们都听从老师的安排,所以,我们战胜了四班。
可是第二局,我们两班交换场地,由于某些人不按老师安排,随意和伙伴站在一起,也没有听拉拉队的口号,自私自利,使得我们班本来是可以战胜四班的,现在变成了倒数第一。
为什么总有那些个别的人,自由散漫,把学校当成自由市场,当成自己的家,拖我们班的后退呢?在“不莱梅真的音乐家”这个经典故事中,在我们眼中都是些不懂情感的老弱病残的动物。可是,他们却也利用团结,战胜了强盗,在房子中住了下来。
家读后感 篇11
院墙太高了,挡住了人们的视线。四周是一样的石墙,堵得很结实,完全看不到外面的世界,但有些人似乎对这样的设计很满意。仰头看着天空,仿佛是一团黑漆漆,理不清,拨不开的乱布,笼罩在头顶上。
只有几颗星星苍白地点缀着,闪烁出幽暗的光,像贼子的眼睛,灰溜溜地转着。时不时地有一阵寒风,虽是轻悄悄的,但仍冻得人不住地发抖。郑**有好几棵残存的树,它们又干又干,只剩下树干,被风吹弯了。
这便是看完巴金的《家》给我的感觉。读这本书是需要一些耐心和毅力的,因为巴金笔下的“家”自始至终充斥着冰冷,残酷,压抑和黑暗。表面的丰实下却透露出无尽的悲伤,但这悲伤只是藏在人们的心里,任凭它侵蚀自己的内心却无法张口诉说。
平日里人们只是和和气气笑着,本分地忙碌着,夜晚才会想各自的事情,但这一切只是美好的幻想,谁也无法预定自己的未来。表面上,殷实的家境,至高无上的老太爷,悠闲自得的叔叔,温婉本分的太太,毕恭毕敬的子孙和细声细气且怯弱的仆人们,这许是当时大家庭最好的组合。满屋子融着一种和谐,欢乐,安宁的的气息,各房的人说笑着,闹着,还有什么比这更美满吗?
人们会想。
可这是一个怎样的“家”啊。院外炮声隆隆,人心惶惶;院内死气沉沉,貌合神离。空气中弥漫着腐烂和死亡的味道,这让几乎所有人都抓狂。
巴金笔下的高家楼是20世纪初中国人的共同家园。四周是冰冷的围墙,似乎已经融入了黑夜,流露出敌意的神情,虎视眈眈地盯着人们。在中国共产党父母的控制下,人们被囚禁在笼子里,思想和手脚被牢牢束缚,人们在笼子里挣扎、哭泣、受苦。
但是,正如**中描写的**暴戾的高老太爷一样,虽然几近**和疯狂,腐朽的封建**已经在病榻上病入膏肓。当觉民第一个违抗命令逃婚的时候,高老太爷就想到:“这个家庭如今走着下坡的路了。
最后的结局是完全可以预料的。
如果我们不在沉默中爆发,我们将在沉默中灭亡。
家读后感 篇12
长篇小说《家》是巴金的代表作《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长篇巨制。这本书的背景就是老李自己家的事了,就是四川成都一个官僚家庭的衰落,在书中化身为高公馆。
《家》主要是写了高家三代中的四类人。第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维护者、维持者。代表人物有高老太爷,高克明,高觉新。高老太爷是这个家族的最高统治者,他专横、衰老、腐朽。在他的心里这高家上上下下老老少少都得听他的,他就是高君主。不仅如此,他还特别冷漠,下人们在他眼里如同猪狗,生杀大权掌握在他手中。毫不犹豫的把年仅十七岁的鸣凤送给已经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妾,直接导致这个小姑娘的投湖自尽。而他没有丝毫心软,大不了再换另一个代替她罢了他还包办孙子的婚姻。非让高觉新放弃学业以及喜欢的人,走他安排的路线,把人都当作线偶一样玩弄。长孙的生活已经够悲剧了,他完全无视,临死前又鼓捣起觉民的婚事。觉民不像他老哥,不鸟这怪老头,先离家出走几天避避风头,正好这糟老头也离死不远了,他的斗争获得了成功。这老头脾气坏的很,不听他的话就整天不给你好脸色看,高觉慧这个小兔崽子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还恨的狠,老头就关他禁闭,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放出来。幻想着四世同堂的热闹,其实只不过是虚假繁荣。一向疼爱的儿子克定却骗他老婆钱组建小家庭,直接把老头气夸了,一命呜呼了。高克明是个律师,可见喝过不少墨水,但是却木头人一样,日子平淡,不说不笑,简称为行尸走肉。高觉新,是书中着力刻画的一个比较复杂的悲剧人物。人吧,痛苦的不是无知,而是有知却无能为力。他在念书时与两个弟弟一样接受新思想的熏陶,有自己的理想,到上海北京念个大学啥的。在爱情上呢,他和远房表妹钱梅芬情投意合,两人就快夫妻双双把家还了。可是他老爹给了他当头一棒,只因为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位置。他老爹下达自己老爹的旨意:孩子,书咱就到此为止吧!同时呢,你年纪也不小了,爹用抓阄的办法帮你找了个媳妇,你就这样过吧!高觉新一直在接受新思想的熏陶,但是这些新的东西远远没办法取代他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的仁义孝涕之道,对什么都是逆来顺受,懦弱顺从,得过且过。他按照老爸的安排取了媳妇瑞珏,婚姻生活也算幸福。只是对表妹还是念念不忘。他老爸去逝之后,他自然的担起一家之主。在这样一个混乱的,勾心斗角的家里,他解决问题的措施就是讨好不同的人,即使如此也阻挡不了家族的衰落。他或许有自己的苦衷,夹在封建的家庭和新潮的弟弟之间,两边不讨好。他爷爷死了之后,陈姨太借口血光之灾把要生产的瑞珏赶到了城外,由于护理不好导致了瑞珏的难产死亡。老婆死了,觉新终于认识到害死他老婆的是整个迷信、整个礼教、整个制度,但是他的选择还是苟且,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就只有牺牲的份儿了。难怪他弟弟鄙视他,被逼到这地步还跟娘儿们一样畏畏缩缩。本来按照觉新的原型,就是巴金的哥哥是以自杀收尾的,但是巴金心有不甘,让他大哥在书中走上了另一条完全不可能的反叛之路。
一类是封建大家族中的败家子,如克定和克安,他们吃喝嫖赌,既荒淫无耻,又极端不孝,直接把他们老爸给气死了。
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反抗者,如觉民、觉慧。他们两兄弟接受西方文化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他们完全不同于大哥的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觉民虽然和觉慧一样都是新青年,但是反抗的程度没有弟弟深,有的时候表现的不那么积极,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他所钟爱的琴的身上。直到最后他爷爷也要给他搞个对象,他才大胆的开始正儿八经的斗争,以离家出走来表示他不愿被安排的决心,来守卫自己的爱情。觉慧就是他大哥的一个反方向的极端,他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他积极参加各类先进的学生运动,示威游行,直接把他爷爷给搞得怒发冲冠,让他禁足在家。但是这个小孩根本不买他家一把手的账,让我往东我偏偏往西。他根本不喜欢也不尊敬这个老顽固。爱情上他大胆的与身为丫鬟的鸣凤相爱,不顾什么身份差别。但是他的爱情有点自私,只有当他回到这个无情的家里时才会想起那个深爱他的少女,直到鸣凤最后向他哀求时他也没有感觉到,正所谓失去了才知道是最好的,鸣凤为了守卫他们的爱情投湖了,他知道从此这个冷漠的家里最后一丝温暖也没有了,这个家于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因而他毅然决然的选择离家出走,而他大哥也因为老婆的死,支持了他的行为,从此这个家真的是支离破碎了。
最后一类就是封建大家庭的受害者,主要是一群美丽的女性,如外柔内刚的鸣凤,温柔善良的瑞珏,抑郁的梅芬作者正是通过这些美的幻灭,来狠狠的批判封建家族的罪恶。鸣凤她仅仅是高家的一个小丫鬟,但是她真挚的爱着觉慧,并且并没有因为她和觉慧的身份地位差别而觉得他们的爱情不可能。她表面上比较柔弱,但是却以最为刚烈的行为表示了对封建制度的强烈抗议,也捍卫了她纯洁的爱情。瑞珏是一个知书达礼,温柔体贴的女性。她嫁给了觉新,就只能和他一起来守卫这个封建之家,客观上也是封建制度的维护者。她的结局在前面已经提过,不必再费口舌。梅芬是一个把感情看的太重的女人。失去了觉新的爱之后就开始变得沉沦,完全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在。她的悲剧也和自己的懦弱性格有关,她老妈由于在高家打麻将的时候认为自己在言语上受了欺负,故意借拒婚来报复,这个女人在这时却表现出来的逆来顺受,明明满心的不爽却只说了一句妈,您看着办吧,结果她老妈还真的就是看着办了。把她嫁给了一个短命鬼,结婚不到一年就守了寡,郁闷的回了看家,还老被她倒霉的弟弟欺负。战乱时躲到了高家,和旧情人见面心里翻江倒海,以致最后抑郁而亡。不知道那谁说过悲剧就是把美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这三位美女的不幸就是纯粹的悲剧了。相比之下,琴这个女性的结局要好的多,她是作者笔下一个敢于反抗的女性,她热情开放,又有文化。她主张男女同校,向往自由平等,大胆的争取个性解放,最后取得的比较圆满的结局。
在作者眼里,只有敢于抗争的人才能取得自己想要的结局,所以他不愿意所有人都像他老哥那样最后走上压抑崩溃的道路。
家读后感 篇13
对于《一家公司的铁规定》一文,我认真的从头看到尾,最直接的体会就是每一条规定都和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紧密相关,如果公司的每位员工能够真真切切的做到这20条,我想公司恐怕不是快速性的发展,而是大踏步的飞跃性发展。
自04年入厂以来,这期间也换过几次岗位,对车间的生产运营,对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对公司的看法多多少少都了解一些,我想结合我的岗位,结合我对公司的了解说说我对这20条铁规的感受。 首先,公司的利益高于一切,企业的第一要务就是盈利,只有盈利,大伙才能够获得相应的报酬,才能够生存下去,企业发展的越好,相对的薪酬待遇才会越高,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才能得到相应的提高。 其次,在公司,要发挥主人翁的精神,把企业当做是自己的,对自己提高相应的要求,可以说直接用老板的标准要求自己,往高处看往远处想,怎样才能把企业办好,怎样去解决公司的各种大小的问题,怎样去预防未知的隐患,怎样去规划公司的未来。 有了主人翁的精神,才能够更加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工作当中去,首先就是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沿着原则方向前进,做本职工作的时候要永远有计划,知道自己的目标,也要有效率有质量的做好事情,在有限的时间内更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永远把事情做在最前面,这才是自己每天最基本的最应该做的职责。 当然,企业不是靠一个人,而是靠大家,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配合自己团队的其它成员,因为团队始终至高无上,自己的工作也离不开团队的其它成员。()在团队中,要响应团队和公司发出的倡议;在团队中,要遵守团队的规范;在团队中,要主动积极做事;在团队中,要发现和学习别人的优点,把别人当做自己的老师;在团队中,做每一样事情都必须得到一个结果,切不可半途而废;在团队中,要勇于承担责任,不要互相推诿;在团队中,不要老是说大话说空话,而是要卷起袖子干起来,做到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寻找简单有效的途径去做事情,把事情变得简单;在团队中,要及时的与别人沟通;在团队中,要保持第一个冲锋上阵的激情与精神。 结合20条铁规,作为纸箱厂的质检员,我的最基本任务就是认认真真工作,及时的对生产上的不足进行指出,做好相关的产品检验,把握好产品质量,记录相关数据,并和生产班长配合,及时的发现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减少废品量,提高公司的收益,在团队中,配合其他质量部门人员,坚决有效的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在工作中学习别人优秀的处理工作方式与态度;在公司里,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和活动,发挥主人翁的精神,为公司着想,积极思考,敢于发言,提出自己的想法,维护公司的利益,真正的做到“家”的精神。 单兵的作用对整个战役的影响是非常弱小的,团队作战才能最好的发挥作用,在公司里,在一个团队里,要想实现个人价值,离不开团队其他人对自己的支持。所以我们要积极响应团队里其他人的工作支援请求。 中国古人就有说过“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团队就肯定会要有一个指导性原则,这个原则是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原则,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员只能依照这个原则去前进,严格按照规矩办事,不能偏离方向,偏离了方向就是偏离了大多数人的价值观。终将不会被整个团队所接受。 古语有云:“术业有专攻”,每个人在自己的专业上面都要有过硬的素质,团队里的每一个人都会负责某一部分事务,每一个人都要争取在自己所负责的事务上要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木桶的装水量取决于它最短的那块木板,一个团队的工作结果的达成效率,取决于团队中效率最差的那位,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努力的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争取自己不要成为团队中的那块“短板”。 如何才能保证团队成员之间的和谐共处,最重要的是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奖罚分明,气氛活跃,团队成员之间互帮互助,相互扶持。要做到这些,首要的前提就是要做好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有矛盾,沟通化解;有问题,沟通解决;有资源,沟通分享;以前,沟通是人类文明的开始;现在,沟通更是团队和谐共处的桥梁。 中国人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提倡的是中庸之道,做生意的也是讲究“和气生财”,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认为要低调待人,礼貌待人,和谐相处,中国也是一个崇尚英雄的国度,所以在团队中,我们要做到低调的与人相处,更要勇于担当责任。 公司其实不是由一个个单个的成员组成的,而是由一个个团队组织起来的。每个团队的高效使用是公司能够高速顺畅运转的基础。我们每个团队中的成员在所在的团队里也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的与队友合作推动整个团队的高效运转,以期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并借助团队的力量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家读后感 篇14
做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读《文敏:稚嫩的肩膀撑起一个家》有感
最近读到这样一则故事:贵州有一个女娃娃叫文敏,她刚出生不久,就被收养了。养父母很疼爱她,让她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可养母失聪失智,养父患有冠心病。养父在病重时,担心文敏的生活,就想把她送回给亲生父母,可文敏怎么也不愿意,说:“你们把我养这么大,还对我这么好,我怎能在家里最困难的时候抛下你们?”即便在养父不幸离世,看着这个摇摇欲坠的家、面对着亲生父母多次想带她回去的请求,她仍毫不动摇,坚定地承担起照顾养母的重任,用稚嫩的肩膀撑起了这个家!
她的事迹感动了很多人,同样,也深深地感动着我……是啊,可爱的文敏姐姐她是这样地懂得知恩图报,可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呢?
记得曾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吴姓男子骑车上街,看到一位老人摔倒了,便及时把他送到卫生院救治。可待老人的子女赶到医院后,老人竟一口咬定是吴撞了自己。吴说:“我都过了十多米,你才摔倒的,怎么会是我撞的……”可任凭他怎么解释,根本没人听……吴心里委屈极了,自己明明是出于好心,做好事,现在竟反被讹诈……他虽十分愤怒,但苦于无人作证,只好含泪垫付了医药费……
可没想事情远远没有结束,没过几天,老人的儿子又要求他带老人去大医院再进行检查,最后又要他拿出20万元,……吴的心简直寒透了,自己经济条件本就不好,如今又被逼得这般无路可走,他思来想去,最后竟然选择了跳河自尽……
虽然后来经过知名公益人士的辗转调查,证实吴完全是清白的,可又有什么用呢?吴已经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因为做了一件好事,反而搭上了自己的一条性命!这个代价未免也太昂贵了吧?……其实做好事的人本就不要求什么回报,但至少也不能被恩将仇报、甚至含冤九泉啊……这虽只是个例,却会让做好事的人寒透了心,也会让想做好事的人望而却步……
是的,生在这个时代我们已经够幸福的了,可这个伟大的时代更需要更多这样的“吴先生”,也更急需像文敏姐姐那样“知恩图报”的人!这两类人越多越好,只有更多这样的良性循环,我们的生活才会更甜蜜、更美好!“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让我们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我们都来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更要做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家读后感 篇15
亲情我们每时每刻都享受着亲情,但并不是总能体会亲情珍惜亲情。亲情是什么?有句名言说得好:
家就像水,淡淡的,只有用心去品味,才会找到味道。读了秦文君的《宝贝当家》之《心香可人》这个故事后,我又一次深刻地体会到了浓浓的亲情和父母的养育之恩。
故事里的心香是个孝顺父母的孩子,虽然生活很贫苦,但是,他们家庭是非常温馨的。心香的同学,可人,生活在富裕人家,爸爸妈妈都宠着她,生活上过得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他们惊讶地发现,这两个家庭在同一家医院分娩时生错了孩子。
一开始家长不敢告诉孩子。这对父母反复考虑,终于把这件事告诉了孩子们。这两个孩子回到了父母身边。
所以,一位富裕,又骄傲的,被她骂过“老古董”的郁心香的父母变成了黄可人的父母!心香被带到了一个非常陌生、非常富有的家庭。可是,心香却非常不喜欢这个富裕的家庭,她对自己以前的那个温馨的家恋恋不舍,很想回原来的家。
读到这里,我心里有一个大大的问号。心香的新家那么大,那么富裕,可以说什么都有,但是心香怎么会想回到破旧的家呢?我反反复复读了几遍,终于明白了——是养父母给予她那浓浓的亲情、养育之情一直在勾引她的“思家之情”。
父母一直给我们那份浓浓的感情,无法割舍。在我们小时候父母帮我们穿衣,给我们喂奶,拉着我们,耐心地教我们学走路,学说话……一个微笑,一句数落,都包含着浓浓的亲情啊!当我们长大了,父母长大了,当父母需要我们时,我们也应该给我们最好的感情!
虽然心香还得和陌生的父母生活在一起,但我相信她会记得,她的养父母给了她那份浓浓的爱!
亲情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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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读后感范例15篇
书仿佛一艘航船,載著我們遨遊在知識的海洋上。或許我們都曾閱讀過該作者的著作,那麼如何撰寫讀後感呢?這篇文章將對大家理解「窃读记读后感」有著顯著的助益。
窃读记读后感 篇1
在这段时间里,我学习了《窃读记》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使我受益匪浅,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窃读记》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本文叙述了作者童年时代“窃读”的过程,说明了读书时她最大的乐趣。她看书时,为了隐藏自己,不被书店老板发现而被驱赶,就常常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是小女儿,有时还借助倾盆大雨而在书店躲雨看书。她这种如饥似渴,追求读书的渴望之情令人感动。作者还用细致入微的动作来描写表达自己的感情。
当我读到:“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时,我的体会是: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于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还读到:我有时还要装着皱起眉头,不时望着街心,好像说:“这雨,害的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却高兴地喊着:“大些!再大些!”时,我的体会是:作者趣味地写出“我”为雨天能够有个充足的理由读书而高兴无比,更加表现出“我”对读书的喜爱。我最喜爱的也是看书,妈妈叫我看一会儿,歇一会儿,不要伤了眼睛,可是,我却没听,一看就是看几个小时,根本不会休息。记得有一次,我看了一个下午的书,晚饭都忘了吃,妈妈下班回来骂了我一顿,虽然我被挨骂了,但是我一点也不难过,因为我又学到了不少的知识。
现在,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可是,有些同学却不爱读书,杜甫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让我们开阔视野,不用出门就知道天下事,还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只要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就可以增强许许多多的知识!
窃读记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读完后,我深受启发。
这本书讲了林海音窃读的故事:作者每次放学后都会急匆匆地赶往书店读书。为了不让书店的老板发现她窃读,所以她经常会把自己隐藏起来。她有时会贴在一位大人身边,假装是他女儿或妹妹。下雨天她会借着躲雨在书店逗留,老板也没有理由赶走她。当她成功时,会立刻找到书贪婪地读起来。她读书时很快乐,但也不喜欢窃读的滋味。
林海音的经历让我想到了我自己。面对自己所热爱的事物,我们都曾全力以赴。
有一次,我在练习弹钢琴。由于一直找不到音,我刚断断续续弹了一点,又被一个咪卡住,曲不成曲,调不成调,这让我非常烦燥,不开心地嘟起了嘴巴,甚至有了放弃不练的念头。但我不想放弃我喜欢的歌曲,于是又振奋精神坚持弹了一半。
这时耳边嗡嗡响,一只可恶的蚊子停在我右手臂上正贪婪地吸食我的血。虽然我刻意摆动右手肘加大力度,但是蚊子稳若泰山,继续一动不动地扎在我的手臂上。哈!这坏家伙真会趁火打劫。我举起左手对准目标拍下去,无奈,目标人物蚊子得意洋洋地从我眼前迅速飞走了。不但没打死蚊子,手臂还红了一大片,我沮丧极了。
收拾好心情准备继续弹奏时,我己经把旋律忘得一干二净了。算了,弹钢琴这么累,还被蚊子咬,要不就放弃吧。我咬牙切齿地低声嘀咕。可是,想到双手抚摸琴键时指尖流泻出的美妙音符,想到音乐为我插上的翅膀,我索性牙一咬,心一横,全身心投入到敲击音符的快乐中。一次次反复练习,我终于把曲子练得滚瓜烂熟。一串串充满生命力的音符在指尖跳动,欢快地在琴键上舞蹈!
《窃读记》被我妥善放置在了书架最显眼的角落。我想,当我为考试成绩愁眉不展,或者想要放弃时,想到林海音的窃读,想到弹钢琴时全力以赴的自己,也许会有坚持下去的勇气。甚至多年以后,当面对人生的风雨时,我依然还能够从这本书中汲取力量吧!
窃读记读后感 篇3
今天我刚上完《窃读记》这篇课文,我被作者这种渴望知识爱读书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作者的读书方式,对知识的那种渴望,是我无法理解的!
课文的主要内容是这样写的:“我”因为家境贫寒,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于是便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往书店,偷偷地在书店里看书,一直到书店的日光灯全部亮起来的时候,“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然后离开书店。有时候的“我”隐藏在众多的顾客之中,既慌慌张张,又贪婪地阅读着;有时候的“我”利用下雨天来为借口,享受阅读的快乐。在窃读中“我”收获了知识与智慧,不断地成长。
从作者渴望知识爱读书的事例中,我也想出了有一件事。
有一次,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里买两本书,我很高兴。
到了新华书店,爸爸先让我选择两本书。我先后选择了《名人传》和《鲁滨孙漂流记》。买回家以后,先是飞快的读了一遍,之后也没抄好词好句,就把这两本书丢在一边不读了。爸爸问我时,我轻松地说:“书我已经读完了。”爸爸先是很惊讶,然后说:“读书可要积累好词好句呦!”“知道啦!”爸爸的话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果不其然,爸爸说的真的灵验了!过了几天后,老师叫我们写一篇作文,名字叫《春游》。我打草稿时,因为写不出来,所以急得抓耳挠腮。爸爸看到了我这一副焦急的模样,不慌不忙地说:“我说吧,读书时应该积累好词好句!你先看看《小学生多功能分类作文》里人家写的作文吧!”听了爸爸的话,我茅塞顿开,立即看了这本书,结果写出的作文还被老师在班上朗读了呢!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记得有一位名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就让好书与我们相伴一生吧!
窃读记读后感 篇4
勤于学习才能乐于施教。每当我们看到一本好书的时候,内心总是会忍不住记录内心的启发和感想,那些从著作中所冥思震撼人心的话语,那些从著作中所触摸感动灵魂的文字,我们都能通读后感传递出来。爱学习,爱分享,尽在。读后感栏目为精心为大家提供各类著作的优秀读后感,分享快乐!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其实,每一个用心写好、反复修正作文的人,写的作文都会很棒,都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窃读记》也不例外,童年时的“窃读”,让“我”从书中得到了很多乐趣。
从第一自然段中我觉得作者很爱看书,因为如果一般人写作文说自己爱看书,就不会去写菜的香味,而作者恰好利用这一点,在文章开头写出了菜香,让我隐隐约约感到书在作者心中就像美味佳肴一样清香扑鼻。
但不管在多么晴朗的天空下,也有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作者因为家庭情况并不能富裕,所以只能小心翼翼地偷溜到书店里“窃读”。而且这样的“窃读”,也会有被发现的时候。作者提心吊胆地看书,一点一滴地丰富着自己的精神粮食。所以,为了看书,作者把自己的“窃读”发挥得淋漓尽致。
作者酷爱读书的境界让我值得学习,作者对读书那种如饥似渴的精神令我敬佩。21世纪的青年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让我们以“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为座右铭,以“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为学习的榜样,以“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毅力,在知识的海洋里,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进步!
窃读记读后感 篇5
书,就像一缕金色的阳光,照亮了我前方那坎坷不平的道路;书,就想一股叮咚的清泉,滋润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书,就像一阵凉爽的清风,伴随着我快乐成长。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在这个洋溢着朝气蓬勃的新学期里,我学了一篇课文《窃读记》,时时都令我难以忘怀。
《窃读记》是台湾作家林海音的作品,在这篇散文中作者回忆了自己在童年时期随父母来北京,住在城南一条胡同里读书的经历:由于贫困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只能偷偷地到书店里窃读。她藏身在大人之间,想尽一切办法读书的过程中,体会到了读书的百般滋味。文中,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她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
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每读到这里,我脑海里便浮现出一个小女孩手捧着书,站在书店的角落,压着心中的不安,如饥似渴读书的样子。在读书的过程中,她并不能像我们一样安心地读书,而要不时地观察书店里的一举一动。儿时的作者读书时即快乐又惧怕,她快乐是因为自己收获了知识和增长了智慧,惧怕是因为害怕受到训斥,驱赶,因此,她喜欢去人多的书店,每次她去书店窃读时,总是一看就是几个钟头尽管她饿的饥肠辘辘。
其中,课文里令我感受最深的是国文老师所说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思考,我发现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食粮。一个知识和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真正健康成长的人!
因此,我要向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俗话说:书读百遍不嫌多,遍遍都有新收获。我要学习作者爱看书的美好品质,让我们永远记住: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平山小学五年级陈家怡指导老师:钟银妹
窃读记读后感 篇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深深地刻在我心中。
《窃读记》中的小作者林海音用那阵阵菜香与“书香”进行对比,很明确地告诉我们书对她的诱惑力有多大。
读到第二段时可把我给吓了一大跳,小小年纪的林海音竟然连书的位置都记得一清二楚。这更说明了她对书籍的痴迷程度。而与她年龄相仿的我们可否会这样?如果你问到我,我的回答一定是:“不会。”我根本没有必要关注这些。因为我有充足的时间找书,看书,甚至买书。而小作者就不同了,她要争分夺秒地看书,因为她没有钱,一个不小心就会让书店老板赶出去,一个不小心她就会被众人嘲笑,所以她要处处谨慎。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这种窃读的滋味你尝过吗?恐怕没有。小作者读书时,像一匹饿狼。而我们读书时应该像小蚂蚁一样慢慢地尝着属于自己的美食吧!
“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发觉已经站在这里读了两个钟头了。”瞧!小作者读书都已经到了忘我的境界了。我们这些温室里的花朵会读书读到这种程度吗?恐怕也不会。
最后一句话更让我受益匪浅。“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说明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
窃读记读后感 篇7
有幸读到林海音的《窃读记》,便被里面的一句“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吸引住了。
作者翔实记录了小时候窃读的经历,那种窃读的滋味不仅留给了作者一回味,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鲁迅笔下的迂腐文人孔乙己曾经狡辩说“窃书不算偷”,此时看这篇《窃书记》,这里的“窃”的确不是偷,而是读。品读文章,我们会随着这个怯怯地藏身于大人中间,匆忙而贪婪地阅读着的小女孩,体会到读书时腿酸腰麻,饥肠辘辘的劳苦,经历担忧、恐慌和惧怕的痛苦,体验惊喜、快乐与满足的幸福。这种精神和身体的复杂感受,正是窃读的百般滋味。
作者善于通过自语式的独白描绘心境,表达自己的感情,如“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写出了自己又能挤进书店的喜悦。“就像在屋檐下躲雨,你总不好意思赶我走吧?”,利用“下雨天,留客天”这种理所当然的借口,自我安慰,在书店里开心读下去,有几分童稚,还有几分诡异。此外,作者还善于用细致入微的动作描写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如“我跨进店门,暗喜没有人注意。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这其中一系列的动作描写,表现了“我”对读书的如饥似渴。
作者在文中运用了恰当的比喻,如“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对自己那种渴望读书的状态和心理刻画得淋漓尽致。
“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集中概括了窃读的百般感受,也是作者情感的集中体现。窃读的滋味虽是苦乐交织,忧喜并存,但乐大于苦,喜大于惧,知识和智慧的丰收弥补了身体的劳累。
林海音曾说:“但我偷窃了什么吗?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可以说《窃读记》三个字中充满了乐趣,也包含着作者的辛酸。
今天再读《窃读记》,不知对我们的80后、90后有没有启迪。
窃读记读后感 篇8
今天,我们学习了课文《窃读记》,我深受启发。
课文写的是作者小时候因为家里穷买不起书,就去书店“窃读”。读书的时候,怕书店的老板发现她只读书、不买书。晴天的时候她把自己隐蔽在一个大人的身边,雨天又要装着十分着急的样子给老板看。书店没有地方坐,时间一长,腰酸背痛,饥肠辘辘。但作者却不怕辛苦,坚持读书。让我感到作者对读书的喜爱。
课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作者将满怀渴望读书的自己比作一只饿狼,一页页贪婪地读着,感受读书时的快乐和“狼吞虎咽”地吸收书中的知识。让读者深深地体会到作者喜欢读书的心情。
看书,有的同学是走马观花,简简单单看一看;有的同学是只看头、不读尾;还有的同学是书买回来后,连翻也不翻;甚至有的同学是家长逼着看书,我们与作者的差别多大啊!
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我却不怎么爱读书。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要读书才可以进步,要喜欢读书才可以读懂那本书,要读懂那本书才可以进步。
让我们记住课文中国文老师的一句话吧!“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说得真不错啊!“吃饭长大”指的是身体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
所以从今天开始,我要学习作者,渴望读书,和爱读书的精神品质!
窃读记读后感 篇9
转眼之间,我就上五年级了,开学第一篇课文就是窃读记,我想窃读记不就是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偷着看书的事吗?但是我错了,全文体现了林海音在那时候读书是?那么困难,她又是多么付出。
开学第一篇课文就是这篇课文主要写了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到书店偷偷的读书,晴天她挤在大人的里边偷偷看书,阴天她一边看书一边皱着眉头望着街心,好像这雨害得她会回不到家,可是心里却盼望着雨下的再大些他就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呆着,想起作者林海音比我,我感到无比惭愧,我不爱读书但是我要什么书。妈妈可以不睡觉的给我去买,可我一买回来就是图个新鲜,不到一天就乱扔,有时在妈妈的捶打下才极不情愿的去读,用不了多长时间这儿吃一个苹果,哪儿喝一杯水,自己给自己开小差。
文章中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国文老师说的那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一想,这句话有着深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到我们的身体,知识哺育的是我们的精神食粮。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句话说得太对了,以后我一定要好好读书。
窃读记读后感 篇10
林海音是一个有名的女作家,她生于1912年。
读了《窃读记》这篇文章,我很感动。在那个年代,林海音家里很穷,买不起书。于是她就到书店里去看书。但是,时间长了,又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她想尽办法,把书读完。有时一本书要跑几家书店才读完。正如文章中所说:“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还有“最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候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第八自然段的那个“忽”也写出了作者痴迷于书。三者都写出了作者对知识的渴望。
对照林海音的这种好学的精神,我做得很不好。平时,我最怕的事情就是读书。上课的时候不认真听讲,老师布置的作业不认真完成。热别贪玩,爸妈批评我还不服气。
读了国文老师的话,让我明白了:书里的指示无穷无尽,读都读不完,也让我醒悟:我生在这个年代,不愁吃,不愁穿,还身在福中不知福。
最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怀着对知识的渴望,我们就能成功抵达胜利的彼岸,选择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生道路。”
窃读记读后感 篇11
夜已深,爸爸妈妈都已经睡熟了,可我翻来覆去还是无法入睡。我随手拿起床头的语文书翻开第一课《窃读记》,不禁细细的品味起来。
课文中的小主人翁林海音真令我敬佩。她家庭很贫穷,为了读到更多的书,想尽一切的办法去书店读书,那时她心里又快乐,又惧怕。快乐是因为她从书中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惧怕是因为她怕老板发现她,把她赶出去。所以她每次都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装作是这个人的小妹妹或者小女儿。
想想我自己,只要我想买书,无论是多么贵的书,妈妈都会买给我,现在我家里的书多的像座小山。自从我有了读书习惯以后我发现自己的习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在读书中我能积累很多的好词佳句,运用到习作中,读书也能增长我的智慧和知识。科学老师总是夸我知道的知识很多,现在告诉你们,我的知识都是从书中学到的哦!不过和林海音比起来,我的读书兴趣还远远不够,我要充分的利用好我的业余时间多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只要想成为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多读书!同学们,读书吧!
窃读记读后感 篇12
今个学期,我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林海音这种热爱读书的品质,令我受益匪浅。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内容描写了作者去书店“窃读”时的心理和乐趣,读明了作者热爱和渴望读书,这种热爱读书的精神令我深受启发。
林海音这种热爱读书的精神,让我想起了平时自己读书的态度,真是太不应该。比如有一次,老师让我们默写课文。同学都在很认真地读,认真地背,我非常不认真,我一会儿玩玩笔头,一会儿又和同桌说说悄悄话,一会儿又喝几口水。时间过得飞快,老师说:“好,现在把书放回书包,开始默写,”我紧张极了,因为刚才一直在玩,所以根本没有背出。没办法,老师在看着,我只好拿起笔装一下样子。一会儿,老师说要把默写本交上来,我只写了几个字,只好硬着头皮交上本子。结果得了个不及格,被老师叫过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我这样读书和林海音比,真是天渊之别呀!
今后,我一定要向林海音学习这种爱读书的品质,还要多读些有益的课外书籍,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窃读记读后感 篇13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不舍的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读书欲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暑假期间,爸爸给我办了一张读书证,虽然我可以时时刻刻去图书馆借书看,但我就是坚持不下去,原来借几的书我还看些,现在不知怎么就是看不下去。想一想小女孩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我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
这篇窃读记给我的体会很大。我要养成读书的好习惯。
窃读记读后感 篇14
《窃读记》讲的是作者喜欢阅读,时刻都想着阅读的感人事迹。因为当时作者家里很穷,买不起书,就想了一个好办法---窃读。每当走过书店的店门,他都会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发现一本好书,他就会如饥似渴的读下去、忘了吃饭、忘了回家。简直象一个饥饿的婴儿,贪婪地吸食着营养。他喜爱阅读,甚至有时盼望着雨天的到来,因为雨天他可以在书店里多停留一会……他很快乐却也很惧怕!惧怕这窃读的滋味!……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作者的精神所打动!为他的求学精神和他那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今天,我们的学习条件是当年的作者无法相比的,可我们的行为有时会让人汗颜!坐在明亮的教室中,大脑中想着捕鱼!没有用过的本子拿来叠纸飞机,甚至有的同学不但自己不学还在课堂上捣乱,影响其他同学……真是古人读书要窃,我们有书却不读!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烛光,能照亮一个人,也能照亮无数人的人生!一本好书,蕴藏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就是和贤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从书中汲取营养,会帮我们更好地到达成功的彼岸!朋友们,让我们向作者学习,养成良好地阅读习惯,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与书籍相伴吧!
窃读记读后感 篇15
我学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感受极深。一个勤奋好学的小女孩的形象深深印入我的脑海,久久不能忘怀。
这个小女孩可能和我是同龄人,不难想象这个小女孩一定很聪明、机灵“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主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挤过去,哟,把我的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这些句子在我面前勾勒出了酷爱读书和机灵朴实的小女孩的形象。
这个小女孩刻苦勤奋学习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她的家境一定清苦,因而买不起书,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她克服了种种困难,没有钱买书就偷着到书店看书,有时为了读完一本书,要去好几家书店,并且还要经常忍饥挨饿。我的学习条件比小女孩要优越的多,但我的学习精神却远远不如她。我的书橱图书非常丰富,各类的书也很齐全,但是因为贪玩常常忽略了它们,有的书已经买了很久了,但却没有看过几次,这些书到了我的书房,不久,那股喜爱的热情也随之消散,一次也不再动它。和笑女孩相比,我感到深深的愧疚。
小女孩确实值得我学习,学习她的勤奋好学,学习她的坚毅刻苦,我一定会努力赶上她,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
五年级上册语文的第一课,就是林海音写的《窃读记》,描写的是作者小时候很穷,没有钱买书,只能去书店窃读,从书得到了很多乐趣。
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精神粮食。
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有的同学却不怎么爱读书。想一想从前,作者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啊,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写作的水平。
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铸剑读后感范例15篇
阅读后的感悟,是需要读者在阅读时思考的一种写作形式。很有可能,读者会被书中的内容所打动。写下一篇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者所想表达的思想。你是否有自己的写作技巧呢?本篇文章“铸剑读后感”研究深度有保障,非常具有价值,值得推荐阅读。不妨借鉴一下,希望你会喜欢!
铸剑读后感【篇1】
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在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的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铸剑》中,就刻画了一位舍生取义的人物黑色人。
小说讲述了主人公眉间尺替父复仇的故事。而作为次要人物的黑色人,是在眉间尺去城里准备刺杀大王处处碰壁的时候才出场的。那时的眉间尺,虽然勇气十足,但显得有些莽撞,特别是当他与那些围观的闲人发生冲突的时候,眉间尺显得缺少与看客打交道的经验,有些手足无措。黑色人的出现,其实是帮助眉间尺完成了性情的一次重大转变。眉间尺相信了黑色人的话,以自刎这种悲壮的方式显示自己复仇的决绝之心,同时把复仇的最终任务交给黑色人来完成。
看到这里,感慨万千。重言诺,轻生死。眉间尺为父报仇的信念,巍如泰山,坚如磐石。但同时,我心里却涌起了另一种担忧:黑衣人会不会要拿眉间尺的项上人头讨赏呢?于是我赶忙往下看去。
黑色人带着眉间尺的人头和宝剑拜见王,并让王准备一口金鼎,然后煮开沸水,将眉间尺的头丢进去,随后趁王靠近金鼎观看之际,趁其不备将王的头颅砍入沸水中。眉间尺和王的人头在金鼎的沸水中撕咬。过了一阵子,眉间尺已明显落入下风,被王咬了七处伤,而王只有五处伤;这时王又突然一口咬住尺儿的鼻子不松口。黑色人看势不妙,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头颅也砍入金鼎之中。
我被黑色人的义气深深震撼了
他(黑色人)的头一入水,即刻直奔王头,一口咬住了王的鼻子,几乎要咬下来。王忍不住叫一声阿唷,将嘴一张,眉间尺的头就乘机挣脱了,一转脸倒将王的下巴下死劲咬住。他们不但都不放,还用全力上下一撕,撕得王头再也合不上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先前还会在鼎里面四处乱滚,后来只能躺着呻吟,到底是一声不响,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这就是黑色人,一个始终具有坚定信念和冷静头脑的理想化人物,最重要的是,他的复仇精神是那么强烈,那么彻底。他舍生取义,不辜负眉间尺的期望与重托。他代表了一种侠义精神,一种舍生忘死的高贵品质,这种崇高的境界,让我高山仰止。
重言诺,轻生死,他才是我心中真正的侠之大者。他是这样微笑着死去的
黑色人和眉间尺的头也慢慢地住了嘴,离开王头,沿鼎壁游了一匝,看他可是装死还是真死。待到知道了王头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
铸剑读后感【篇2】
在那武侠长短篇多如牛毛的时代,很多都被质疑,而《铸剑》的横空出世,在时间的冲刷下,却有了睥睨千古之态。小说取材于古代神话传说,言必有据,又随意点染,渗入了作者的深沉思考和强烈饱满的精神力量。
不论我们对世界、对某些人怎么的不满,当你有极端行为时,你就输了。复仇者与被复仇者都死了,他们唯一留下的,就是和敌人尸骨混在一起,享受着活着的人的膜拜。而活着的人,有几个是清醒的,他们的心灵都蒙上了一层灰色,从来不会看到本质。这就是当时的社会环境。鲁迅在我们心中,留下的都是批判的文字,有时,他就是复仇的歌颂者,可在《铸剑》之中,在复仇的结束背后,有着更多的反思。从作品的结局,我们又看到,最终,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尸骨难解难分,大复仇演变为大出丧、狂欢节,宴之敖者与眉间尺身首异处,且连仅余的头颅也被与仇敌的头颅并置共陈,公开展览,享受虚妄的欢呼和膜拜;复仇本身,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复仇的后果,同时被遗忘、遗弃;愚昧的、以复数存在的看客,才是唯一的永远的胜利者。至此,复仇(及侠义)的崇高、神圣与诗意,被消解为无;复仇的最终失败,复仇的无效和无意义的真相,被出人意料地揭示出来。
都在说由于时代不同,不能用鲁迅的眼光来看我们的世界。可有时,我们周围有着鲁迅生活时代的气息。其实在《铸剑》中也包含了荒谬与嘲讽吧!纵然放弃生命的意义,一生都只为了报仇而辛苦,可是最后换来的,只有无数人的痛苦,自己也在无尽的痛苦中生活。复仇的结果,总会有些悲哀,因为会给很多人受牵连。
铸剑读后感【篇3】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_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
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_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
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_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_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铸剑读后感【篇4】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粗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唯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现在时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时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这个故事毕竟是属于眉间尺的。
眉间尺刚出场的时候,是他十六岁成人的那一夜。此前,他还是一个懵懂的无知少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这夜,他在母亲的引导下坚定地告诉自己,我已经改变了我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
而这个男人的成长历程,是在和老鼠的斗争中体验的。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鲁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让我们不由想起《史记》里的细节种种,酷吏张汤幼年审鼠,大将韩信少时乞食,秦相李斯读书时更有仓厕之论,司马迁善于在人物的成长过程中探询其心态、品质对于将来的影响,撰史之时细微如斯,鲁迅写小说亦鉴此等手法。
铸剑读后感【篇5】
相对于《呐喊》的开山之功(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彷徨》的低吟徘徊(所表现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qiang舌剑。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潮,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二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读后感【篇6】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铸剑读后感【篇7】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铸剑读后感【篇8】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读后感【篇9】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宴之敖者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宴之敖者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宴之敖者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宴之敖者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这个复仇的故事是沉重的,鲁迅先生想体现的思想也是无比沉重的,
铸剑读后感【篇10】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不少课外书。《中国神话传说》是最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这本书中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其中,《干将镆铘铸剑》让我感触最深。它讲诉了春秋时期,楚国人欧治子用三年的时间给楚王铸了一把宝剑。吴王听说后,也想要这种剑。他便派人找到了干将夫妇,命令他们用一年的时间铸一把比楚王更好的剑。干将夫妇收集了各种铁精和天下金属的精华之后,他们筑起了高台,用最好的火炭,鼓起大风,燃起大火,开炉铸剑。铸剑是一件辛苦的事,自开铸以来,干将吃住都在炉前,从未离开炉子半步。温柔贤惠的镆铘则在一旁端茶送水,无微不至的照顾丈夫,他们想把剑快快铸好。可是中间却发生了一次变故,因为气温突然下降,精铁不能融化,凝结住了。他们不断的添柴,不停的鼓风,想尽了各种各样办法,但最终还是无能为力。干将想到了炉中冶炼的是采自五方名山中的金铁之精,若不以鲜血做血引它是不会融化的。善良的他们没用别人的血,而用自己的鲜血滴入那红红的金铁上,金铁便慢慢融化了,炼成了两把宝剑。其中一把的宝剑的花纹像龟甲,是雄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干将”;而另一把宝剑的花纹像水纹,是雌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镆铘”。干将对镆铘说:“吴王一定担心我会别国国君铸剑,所以一定会找借口杀了我”。他为了妻子,独自一人去见吴王。果然,凶狠的吴王真的杀了干将。
读完这篇故事之后,我觉得干将夫妇不仅善良,而且很能吃苦。因为铸剑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他们能持之以恒并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终于炼成一对举世无双的宝剑。而我有时做事不能坚持到底,虎头蛇尾,碰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怨天尤人想放弃,这样是不对的,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将来会一事无成的。同时,吴王十分可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且怕别人拥有比他更好的宝剑,就杀死了帮他铸剑的干将。其实这样的行为很愚蠢,他永远失去了干将这样的人才,再也没有人会给他铸剑了,而且国家中的人才也不敢为这个暴君服务了。
铸剑读后感【篇11】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读后感【篇12】
《铸剑》是一个复仇故事。
故事上写了主人公眉间尺与闹夜的老鼠折腾了一番。然后他的母亲跟他讲述了父亲当年帮助国王用神铁铸造了两把举世无双的神剑,一把是雄剑,另一把则是雌剑,他(父亲)怕国王会将自己置于死地,所以把雄剑放在家里,自己把雌剑献给国王。眉间尺听了之后愤怒极了,立刻叫母亲找出雄剑,发誓明天一早就去替父报仇。
眉间尺在复仇的路上遇到了黑衣人,黑衣人说帮他报仇,只要眉间尺头颅和雄剑就可以了。眉间尺很干脆的把这两把两样宝物给了黑衣人。
国王在王宫里无聊,就把官员叫来,叫他们找一个会变戏法的人来,给他(国王)解解闷。然后,官员们就把黑衣人叫来。然后将国王的头砍入水中,仇人相对,本来就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由于王头特别狡猾,让眉间尺的头受伤多处,黑衣人有些焦急,便把自己的头也给砍入水中最后王头大败,二人报酬成功。
读了这篇短文,使我深刻感受到:邪恶是永远不可能战胜正义的!
铸剑读后感【篇13】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_、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铸剑读后感【篇14】
前几天,我在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读到了《铸剑》这篇文章。这是鲁迅先生改写的一篇别有深意的文章。
《铸剑》从主人公眉间尺的优柔寡断开始,用他不知杀不杀老鼠的事例体现了他的这个特点。紧接着,描写了眉间尺得知父亲被王杀死后的巨大改变。
但是,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不是眉间尺的变化,而是王的举动,杀死为自己铸出宝剑的铸剑师,多么“高尚”的情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秦始皇陵。秦始皇陵竣工后,第一批因它而丧命的人,便是这些陵墓的挖掘者。秦始皇为了不让陵墓的秘密传播出去,将那些为他修筑陵墓的人统统杀死以封口。这难道不是荒唐而又残忍之举吗?就算真的害怕他们泄露秘密,你当初只要让他们负责不同的区域不就行了吗?何必非要杀死他们呢?这难道不是毫无理由的杀戮吗?
另外,文中特意描写到了“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几个人”。这不正是某些人的象征吗?自己心情不好,却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能学到点什么呢?试想,动不动就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从中我们会失去什么呢?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忍耐和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某些“灾祸”的降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刻苦历练,才能迎来成功;只有能忍耐狂风暴雨,才能见到绚丽彩虹;只有刻苦学习,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所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未来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啪!”呀,我想得太专注了,手没拿稳,书掉在了地上!
铸剑读后感【篇15】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回家读后感(范例5篇)
读后感,对我们学习来说,是一个不错的方式,将所思所想流露于笔尖,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 读后感是通过写作表达对读书过程中感受和思考的回顾和总结。“回家读后感”所涉及的问题广泛而复杂我们来一起探讨一下,希望这些指南能够为你的创业提供支持!
回家读后感(篇1)
《回家》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罗葵生,他的母亲被逼与赵四爷成婚,生下来的那个小孩就是罗葵生。赵四爷看见罗葵生的母亲有孩子了,便与她分手,这个小孩就跟着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最后生病死了,舅舅把他接到乡下,乡下也有很多穷人被地主压迫着,他在乡下认识了许多人,如:善良的杨老师、还有和他一起玩耍的罗星和罗松生。最后,因为他是地主生下来的孩子,被逼到地主家去。
读完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悟。第一,我认为无论对谁都要诚实,如果像赵四爷一样,老拿菩萨吓唬穷人,最后连四年级的小朋友都不相信。第二,我认为谁都不能仗着自己有权有势就随意压榨百姓,要做到人人平等。第三,我认为要善待他人,如果你善待他人,那么,你在有危险的时候别人也会帮助你。在本书中,我最喜欢罗葵生,因为他会想尽办法帮助那些相信菩萨的人不去相信菩萨,相信科学。他也十分乐观,不会因为母亲去世而悲伤很长时间。他依旧十分孝顺,***妈生病了他就问老师。他要去跟妈妈的同事去帮忙,可他的妈妈不同意。当然,我也有最讨厌的人,他就是地主赵四爷,他不仅把罗葵生的妈妈害死了,他还死命的压榨百姓。不仅如此他还拿老掉牙的招数骗劳动人民捐款。我本以为他就只做这些“好事”。我往下读的时候,没想到他还把大自然的水源据为己有,让大家都没有水喝。大家都想与这位“大好人”干一架。因为他的弟弟一个孩子都没有,他就把罗葵生送到自己的弟弟那里。
总之,读完这本书让我情不自禁的再看一遍,里面真实的反映出当时劳动人民的艰辛和有权有势的人无情的剥削。
回家读后感(篇2)
不知道你是不是个任性的小孩,如果是,那么来看看这部片子吧,影片不是什么大制作,演员可以说根本超不过十个人,母亲因为有事所以把儿子寄养在住在乡下的外婆家,从小在城市长大的外孙不喜欢又脏有老还是哑巴的外婆,甚至对着外婆的鞋子撒尿,偷偷拿外婆的簪子换钱买电池,因为外婆不知道什么是炸鸡而又哭又闹。但是,还是会因为外婆迟迟不回家而担心,会为生病的外婆盖被子。因为贪玩摔伤退后看见外婆而委屈的大哭……
终于分别的日子还是到了,外孙细心的叫外婆什么是“生病了”什么是“我想你”。
最后还是哭着说因为你不能讲电话,所以生病的时候你就寄一封空的信,我一定很快回来看你,在外婆睡后帮外婆认满线板上的针,在最喜欢的变形剑刚的图片后画上外婆怎么也记不住的话。
在临别的车站,外孙一句话不说只是把卡片递给了外婆,但还是在车子开动的那一刻忍不住向外婆比了那个从来都没有别处的手势,挥手道别……
去抱抱她或只是静静得看看她,问问她最近过得怎么样,记得以前奶奶的背还可以挺得很直,在冬天的早晨载我去车站坐公车上学,外面的天很黑,我就坐在那辆小小的三轮车里,感觉格外的踏实,那时车站的旁边有个早点摊,每天等车前我就坐在里面吃早饭,而奶奶则站在外面为我等车,车来了就喊我去坐车,而那时的我还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我还真可恶。
随着年龄的的增长,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短,去看奶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我有时甚至还会嫌弃她耳朵不还用了,说什么都很费劲,但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着我,会因为我的一次看望而高兴不已,写不下去了,因为我一直在流泪,最后要说的就是这不是很长的一部电影,却能唤起每个人心底最软弱的那一部分不,或许那个人是爷爷,是奶奶,是爸爸,是妈妈,是任何一个让你难以忘怀的人,你要做的就是珍惜他们。
回家读后感(篇3)
《等爸爸回家读后感》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它的标题所深深吸引住了。作为一个孩子,我深深感受到了父爱的重要性,并且对于家庭的温暖和团聚充满了渴望。这本书以一种富有情感的方式,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孩子等待父亲归来的故事,让我既感动又有所思考。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小男孩,他非常爱他的爸爸,并且总是期待着他回家。但是,由于一些意外情况,爸爸总是不能准时回家。小男孩感到非常孤单和难过,但他从不失去希望。他开始学习如何自己照顾自己,如何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他尝试着煮饭、洗衣服和整理房间。虽然他的努力并不总是成功,但他从这些经历中学到了许多重要的生活技能和价值观。
故事通过小男孩的视角,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单亲父母家庭的生活。对于许多孩子来说,这可能是他们的现实。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即使在家庭中缺乏一个亲人,我们也可以学会坚强和独立。小男孩通过等待爸爸回家,培养出了耐心和乐观的品质。他知道,爸爸回家的时候,他们将会有更多的时间在一起,从而更加珍惜家庭的团聚。
这本书也让我思考了现代社会中家庭关系的问题。现代人忙于工作,生活节奏快,很多家庭面临着分离和疏远。通过这本书,我们可以看到真正的家庭联系是多么重要。父母的陪伴和关注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我们不能仅仅通过物质提供来满足孩子的需要,他们更需要的是情感的支持和安全感。
通过《等爸爸回家读后感》这本书,我学到了如何珍视和守护我的家庭。我意识到,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为家庭的和谐和幸福做出贡献。无论是父母还是孩子,我们都应该用爱、耐心和理解来对待彼此。只有这样,我们的家庭才能成为一个温暖、快乐和团结的地方。
阅读完《等爸爸回家读后感》后,我思考了自己与父母的关系。我意识到,我应该更加感恩他们的爱和付出,并且与他们更加亲密和沟通。我决定用我学到的耐心和理解去支持和关心他们。作为孩子,我们不能丢失父母的陪伴和关怀,在家庭中我们应该尽力去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小编认为,《等爸爸回家读后感》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这个小男孩等待爸爸回家的故事,我明白了家庭的重要性以及孩子对于父母的渴望和需要。这本书不仅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温暖,也让我认识到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去保护和维护我们的家庭。无论家庭中发生了什么,爱是永远不变的。
通过这次阅读,我从中获得了真挚的情感,对父爱和家庭的珍视充满了更深的理解。同时,对于自己作为孩子的责任也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我相信,只有通过理解和关爱,我们才能创造出一个幸福和和谐的家庭。这本书让我明白,等待爸爸回家并不是无助和绝望,而是一种希望和坚定。
回家读后感(篇4)
内容简介:《与神回家》作为《与神对话》系列的最后一部作品,围绕生死这一人类永恒的话题展开了深入而全面的探讨。本书告诉我们,生命本身是一个创造的过程,所谓的宿命、姻缘、灾难、生灭都取决于你的选择和看待生命的方式。
人生的旅程,就像穿越一片未知的树林,有无数种可能,无条道路,任何的际遇都是自我选择的结果,没有哪一条比另一条更好,因为这是人生唯一的旅程。同样,在面对生死的时候,我们无需恐惧,因为它并非终结,而是开始,是与自我的完全融合。在那里,我们到达了一个“知道”与“体验”为一体的地方,是一种生命的合一。
与神回家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生我之前我是谁?生我之后谁是我?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死亡真的那么可怕吗?该以何种态度面对死亡?这里有关于生命的终极问答。
与神回家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这个世界一切都在改变,我们往往迷失其中。我们将人生的希望,或寄托于神明,或寄托于外在世界的各种条件,以为成功和幸福永远都是有条件的。真相是,我们错了。生命本身,根植于内在的创造。只有你自己在决定此刻和未来的命运。作为《与神对话》系列的完整升级版,《明日之神》是尼尔又一次与自己灵魂深处的深入交流和颠覆性的升华。“明日之神”是一个关于“生命与爱”的全新隐喻,颠覆了你关于工作、爱情、教育以及所有人生必须经历的观念。它告诉你:外求是无用的,永远找不到你要的东西的,因为,真正的神明,就是你自己。理所当然地,一切都将向更好的领域改变,“明日之神”正是我们当前所需。
回家读后感(篇5)
近日朋友介绍我看亲爱的回家,本来一直只看韩片的我也开始慢慢对这国产的亲爱的回家产生了好感。
剧情:一位拥有专卖时尚精品店的少妇程桦被人设计陷害,在韩国过海关时因走私罪被监禁六个月!丈夫邵军因情境所迫,怕财产被法院充公,与程桦协议离婚,并深情承诺等待程桦回家时一定娶她!岂料程桦出狱归国急切寻找丈夫邵钧时,却误闯邵军和富家女安丽娜的婚礼现场。丈夫邵钧为防设计良久的计划被程桦所搅,又设计约程桦谈判并制造车祸假装失忆。
为了唤醒失忆的丈夫,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爱情和幸福,善良的程桦屈身为安家第二十八任保姆,潜伏进再婚的前夫家中,稍不留神就会被设计、栽赃、甚至陷害等种种打击折磨着程桦的心智。
面对昔日的恋人、妻子所承受的精神折磨,邵军内心多次被动摇。但少年时的家破人去楼空的记忆蒙蔽了他原本善良的心。为了能够掌权安氏企业,邵军费尽心机,倾尽才华。在与竞争对手宋氏集团的较量中,邵钧面对的不仅仅是商场上的竞争,更有情敌之间的较量。
宋尧出身贫寒却极具才气,凭借自身的智慧成为宋氏集团的执行长。机缘巧合,相遇失意的程桦,在宋尧的相助下,认清邵钧真面目的程桦华丽转身,成为一名时尚的白领女性,一场心灵救赎的战争拉开帷幕
整片剧情看着程桦避过一次又一次的危机;面对真情至爱的昔日丈夫,揭开邵军的真面目;面对默默助自已成就非凡璀璨人生的宋尧的追求可程桦脑海里却始终抹不去邵军落魄的样子以之使她苦苦的思争着。
观后感:高人指点,贵人相助,朋友相伴,小人想随-人生也不过如此。
2024变量读后感(范例13篇)
阅读有助于启迪我们的思维,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可以从文字中感受到作者的智慧。如何写出好的读后感呢?在精心挑选后,栏目小编认为“变量读后感”是一篇最有价值的文章。
变量读后感【篇1】
新学期开始了,我们有了新的推荐读物《变量》。对于我这个文科生来说,听到这个名字感觉还挺有趣的。顾名思义,变量,是指没有固定的值,一个可以改变的数。它能作为其特定种类值中的任何一个保留器。而这本书的作者何帆,一个著名的经济学家,拥有20多年的政策研究经验,游历50多个国家,一年写300本书,是一位研究范围非常广泛,对细节又及其敏锐的学者。所以,通过20多天对变量的了解,真的是获益匪浅。
本书作者认为未来城市化以及技术创新。当然,对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这三个变量都没有停止。而且这本书的作者认为中国的GDP超过美国只是时间问题。按照普华永道的预测,2030年的中国的GDP将超过美国。这是对美好未来的希冀。当我们观看未来的时候,也不能忘记历史。
因此,作者提出了两模一感。其中,两模指的是长河模式和大树模式。当然,这两这也是有区别的。其中,长河模式更适合于往前看,对历史进行复盘,描述一个更长的时间内的历史演变。而大树模式呢,是从多维度来看的。通过观察嫩芽和树枝,并不断的把目光拉回母体,帮助我们去观察母体的生命力。而那一感则指的是历史感。拥有它,能让你意识到自己的命运与他人的命运息息相关,也与历史的进程息息相关。
在技术赋能、新旧融合、自下而上和重建社群。我觉得趋势是一个很好的研究方向,就跟《万历十五年》一样,通过一个横切面,来看未来的一些发展走势。而且这本书层次简单分明,我也很期待后来的29本。
变量读后感【篇2】
寒假期间,阅读了罗振宇推荐的《变量》一书,读后很受启发。这本书由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何帆教授所著,200多页的内容让我读后感觉意犹未尽,现将相关感受与大家分享。
《变量》对于小趋势有这样一段论述“在小趋势里面的人觉得这是一片海,在小趋势外面的人则觉得这是一滴水。不过,这些群体虽然人数相对较少,但更为团结,观念更一致,更喜欢尝试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而且他们同气连声,彼此鼓励和支持,形成了一个线上和线下的立体网络,这样就能成倍地放大其力量”。这让我对教育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首先,作为教师,要率先发现小趋势,进而引导自己的学生提高学习的预见性;同时,在未来时代,小众才是主流,要培养学生的自身特长,尊重学生之间的差异,让这些慢变量逐渐成长,进而成为推动社会不断进步的主流。
书中对“群众路线”的意义的描述是“一种整合了工程师红利和市场红利,专注于应用技术的快速应用,再从应用技术反作用于核心技术,用强大的市场力量诱使核心技术与自己一同演进的战略”,对于教育事业而言,我们也应该坚持走“群众路线”,让更多的家长和群众认同我们、理解我们,只有拥有了强大的群众基础才能在育人之路上越走越远。同时,我们需要学会“赋能”,极飞公司在无马拉松人地带找到了无人机应用的广阔空间,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需要为更多的普通人赋能,并进一步创造出新的需求,组建一个更生机勃勃的生态系统。
何帆教授认为,我们目前处在一个新的时代,同时这也是一个旧的时代,新旧势力在冲突和融合中发生变化。教育工作中,新旧思想此起彼伏,但沉下心来,仔细思考,我们可以察觉到,原来新与旧之间并没有一条清晰的界限。有时候,老兵不死,只是穿上了一身新的军装,而新兴思想也正在积极向传统文化学习。
教育工作,需要吐故纳新,也需要坚持优良传统,我们应该让学生差异化发展,但是也应该教授每一名学生在分工的基础上有协作;在当今瞬息万变的社会中,身为教师的我们,更应该帮助学生分析好哪些是我们需要坚持到底的,哪些是我们需要改变创新的,进而真正实现更好地“传道、授业、解惑”。
变量读后感【篇3】
我们的世界处于不断变化中,历史向来都是一个“反转大师”,未来出现的一系列变化将挑战我们的认知,而我们更要像细致地观察一颗树一样观察历史,从每年长出的“嫩芽”中去感受中华文明这棵大树的生命力。
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自古以来,人们都喜欢用河流来形容历史,那是因为文明的起源大多在河流岸边,长河模式作为一种历史观,会给我们坚定的方向感,因为我们知道河流不管如何最终一定会汇入大海。如果拉长历史的视野,你会发现所熟悉的那个过去的时代是极其特殊的,历代中国人用勤劳和智慧描绘出了中华民族无数壮丽的画卷,那是个草莽英雄出没的时代,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但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旧的事物会被清除,新的事物也会落伍,寻找能够带来“反转”的“新新事物”,在迎接和拥抱新变化的同时,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在一个所有人都赞美创新的年代,让我们先向传统致敬。创新没有止境,但传统定义了创新的底线。”这段话出自本书的第三章“老兵不死”,通过讲述海尔的老兵张天鹏的故事提出了“企业必死,生态永存”。在参加完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之后,张瑞敏就预见了互联网行业的侵入,于是他尝试了很多种方法,从邀请互联网企业请教自己怎么做到去海尔化,我们看到了一个企业摒弃原来那种圈定接班人的做法,变成了一个生生不息的生态系统。传统行业的老兵早已悄悄穿上了新的军装,而新兴的产业正在积极的向传统产业学习,新兴行业和传统产业的边界,也许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般泾渭分明。
在更迭如此迅速地时代,不仅企业需要不断创新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个人也是如此。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很少有人将各种主意、构思表露出来,并付诸于实践,这样做其实埋葬了许多初萌发的创新闪光点,习惯了用新思维去思考问题,实际上激发出一些创新构思相对是比较容易的事情,而真正利用这些构思所作出卓有成效的实际创造性的工作相对很难。由此来看,我们更需要在实际坚持理念中奋战到底。
怀念历史不如亲自去感知历史,与其说从历史中找到经验与教训,不如学会从慢变量中寻找小趋势,也许我们目前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未来冰山可能会浮出水面,成为下一个时代的慢变量,把握这些,就是何帆老师这本书对我们最大的意义。
变量读后感【篇4】
读完何帆先生《变量》一著,理性看待豆瓣经济学的、管理学的、数学的等等,用尽一切唯美的措辞讲清专业语境里蕴藏的原理和故事。回归书名,据我的浅薄理解,变量一词类似系统动力学范畴,有内生外生两层,但无论何层,其内外都是支持系统运行的组成元件。同时,变量也是统计学、计量学里的回归因子,因子相互关联、相互牵制,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效。
所以书名以变量命名,就是希望把中国这台改革机器诠释起来,换言之,改革是因变量,而书中阐释那些技术、生态、人文、经济、服务都是自变量,而这些自变量又是一个个细粒度事件的因变量。可见国家机器合纵连横的复杂系统性能,内容之丰富,体现出中国发展之活力,制度因素之灵动。著中,老兵不死是真实的,老兵可以学习新事物实现创新,而新事物遭遇瓶颈,不妨从老兵那学习经验。这种新旧交替逻辑本质是旧瓶换新酒,前后一脉相承的。但凡改革都是先有积累再去应用场景试错,找出需求规律,创新便水到渠成。所以老兵与新事物本身并无矛盾,那些衔接二者中间变量总有个临界域能荡平沟壑,稳健降低熵值,而那些可以发现临界的老兵都成了不死传奇。
最后,从图情学分析《变量》著作,很难界定它的分类号,主体看像是一本F类型的经济学著作,但细到推敲层面又像是本B类的逻辑著作,而咬文嚼字的感受又给它披上I类文学的外衣。用发现的视角去读,《变量》是有价值的,因为它能教会你“原来我们习以为常的小事情也能写的如此科学、唯美!”
变量读后感【篇5】
这本书也给我了很多写作的启发,写作内容要写平凡人不平凡的事,要有宏大的视角,细致而又生动的观察,通过展示真相的一角,让人窥见真相的全貌。叙述方式可以按时间顺序,写出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像河流一样奔流而出。
写作最好给个人以历史感,跨越不同圈子的界限,理解社会的全貌,一窥历史的端倪,了解了历史的进程才能更好的活在当下。
这样宏大而又细致的写作方式很像曹雪芹的《红楼梦》,给人历史感,宏大的历史社会背景,却有着极其细致生动的局部描写,写的是平凡人,做的确实不平凡的事,故事的冲击与反转,总是耐人寻味,却又给人无限启迪。自己的.写作,不能瞎写,没有一手资料的研究,人云亦云,不能坚持独立的观点就不会有创新,这是严肃、专业对待写作、写书的态度。这是一个高目标,严要求。
在这样规则的要求的下,写的来的东西必然也会与众不同。说到底,还是一个写作人的选择,最终也会成为他的自由。
变量读后感【篇6】
《变量》是北大汇丰商学院教授何帆老师的新作,讲的是年他对这个世界的观察,他说这个观察会持续30年,做成我们这一代人的《光荣与梦想》。这本书只是一个开始,开始的动人心弦!
1.慢变量才是最重要的。
过去几年,流行的是风口,潮流。但何帆老师告诉我们风口不重要,潮流不重要,洋流才重要。洋流是海水的长期规律性运动,它没有台风的惊心动魄,也没有潮水的喧嚣壮观,但它可以把轮船从欧洲带到美洲。
人类是擅长抽象总结的物种,这是我们在于其它物种竞争中胜出的关键技能。但这种见微知著,无中生有的能力也是有巨大副作用的,它往往使人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就像2018年的中美贸易战,在新闻上打的火热,很多人都以为中美关系要凉凉了,中美贸易要完蛋了。但事实上年底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是中美贸易持续增长,特朗普声嘶力竭要减小的贸易逆差,也在持续扩大。之前我写过一篇中美贸易战那么激烈,还能愉快的玩耍么?很多人都不信,但中美确实一直在非常愉快的玩耍。
快变量可以改变历史,慢变量也可以改变历史,但归根结底决定历史的是慢变量。人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短暂的特殊现象,当成了必然的规律。真正决定历史走向的,其实都是长期的慢变量,比如进几十年中国的城市化,工业化,技术创新。
2.你对创新的误解有多深?
说到创新,在很多人印象中都是一件了不起的无中生有的工作。但事实上除了极少数石破天惊的突破性技术外,大多数创新都是已有技术的混搭。
比如乔布斯发明智能手机,就是把早已有的触摸屏,大内存,CPU,互联网模块,微型摄像头组合在了一起。苹果智能手机的所有技术都不是乔布斯原创的,他就是像小孩玩积木一样把它们拼接到了一起,但我们仍然说是乔布斯发明了手机。
对于创新的第二个误解是,创新都是飞跃式的突破。这个误解就更深了,真实世界的创新不是某个牛人,躲在实验室里搞出来一项新技术就一战成名。真正的创新都是在应用中不断改进,升级迭代出来的。
就像我们现在用的QQ、微信、淘宝等手机软件,它们几个月就要更新一次,根据用户反馈,增加一些新功能,调整一点用户体验。这种不断在使用过程种的小步更新看似不起眼,但过段时间回头看看,已是斗转星移!
成功的创新,从来都不是关在实验里可以做到的,没有应用场景的创新,就是浪费的行为艺术。因为中国有那么多愿意接受新科技的人,所以在很多高新技术领域其实我们已经领先世界了。
一个有1亿用户的产品,更新迭代速度肯定要比有100万用户的快的多,也更好用。政府,银行的软件是不可能比微信、支付宝更好用的!
3.谁是新事物?
在近几年的互联网、新兴产业泡沫下,好像又回到了要砸碎一个旧世界,创造一个新时代的革命年代。凡是新出现的都是先进的、好的,凡是旧有的都是落后后的、应该被淘汰的,互联网好像无所不能!
这种思潮违背了中学课本上基本的哲学常识:新事物,并不是新出现的事物。而是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前进趋势、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中学时代如此简单的的选择题,很少有人会写错,但长大以后很多人却都忘了!
2018年,互联网大军在一个传统行业年前裹足不前了——汽车行业。曾几何时,新兴互联网行业大佬纷纷宣布要进入这个传统行业,美国首富贝索斯,硅谷钢铁侠埃隆-马斯克,中国的贾跃亭、马化腾、马云、董明珠……群情激昂进军汽车行业。
然而2018年,他们沉默了,之前异常火的电动汽车,自动驾驶汽车沉默了。因为概念炒完了,而产品却没有太大进展,没有可以拿出来炫耀的新东西了!
资本和互联网追求的是短期利益,它们没有耐心去像传统汽车那样做足够多的测试,去平衡复杂的性能矛盾,去研究造车技术和流程的控制。这和平时不学习,想靠考试前一天突击、求神拜佛拿高分的学生有什么区别!全球那么多精英,居然还会集体犯这样的愚蠢错误!
不是因为他们傻,智商低,而是因为在一路高歌猛进的狂热中,它们低估了传统的力量,低估了人类几千年文明积累的智慧。很多人,甚至连这个世界上最精英的人群都没明白一个简单的底层逻辑:任何创新都是对传统的改进,而不是彻底否定!
有那么多前车之鉴,但我们往往忘了唐人杜牧那句入选高中语文课本的话: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矣!
何帆老师还举了海尔的例子,这个在互联网大潮中成功转型的企2018年依然是世界家电行业的老大。尽管他不如董小姐的格力、突飞猛进的美的那么吸引眼球。但它却用十年打破了传统的科层结构,解决了所有大企业最难的管理和组织架构问题,它很少登上头条、热搜榜但却拥有互联网时代最强大的生命力。
老兵不死,他只是换了一身军装,换了新的打法。创新不是简单的弃旧扬新,而是不断回到传统,在旧事物中重新发展新思想。
4.自下而上的力量!
在经历了30年的自上而下的高速城市化以后,我们也积累了很多错觉——城市会一直扩张,买房子要看位置,城市有序发展要靠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出来……
但身处其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很多城市虽然看起来高楼大厦光鲜亮丽,但生活在其中却很不方便,很不舒服——城市不耐细看,更不耐体验。
就让我来看一下实事吧!-中国已经有84个城市开始收缩,而且更多城市还在不断加入这个行列。2018年很多城市的房价开始停止增长甚至下降。2018年没有“地王”了,土地流拍事件却发生了近1000宗。2018年房地产标杆企业纷纷改名,万科去掉公司名字里的“房地产”三个字,恒大要造车,碧桂园要养猪…
20开始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规划,但城市规划却越来越不合理。很多城市街道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增多了,街道宽敞整洁了,但上班族买早餐,大妈们买菜都越来越困难了,出门买瓶水越来越难了,街边能拉家常的地方越来越少了……
比如我在这的这个小城市,为了不齐公园绿地面积,这两年一口气在郊区建了三个大公园,据说十公里以外的更大的森林公园还在建设中。老城区拆除了大多数的城中村,新区的高档商品房价格涨到了10000元/㎡。临街的房子都被刷上了新漆,装上了景观灯。以往分散在何处的传统小菜市场被全部拆除搬迁到规范化的大市场中,流动的商贩被严厉打击也越来越少,甚至商铺的广告牌也都进行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
在领导眼中这样整齐划一,各项指标都达标的城市看起来确实很漂亮,一派欣欣向荣的样子。但对于居住在其中的人来说,这样的变化并没有增加多少幸福感,反而多了很多麻烦,除了城郊的拆迁户也没见有多少常住人口增长。
在城市建设中,以往我们迷信领导的权威,现在我们迷信城市规划专家的权威,唯一不相信的就是住在其中的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人民群众。认为领导、专家会比群众自己更为他们自己好,过份低估了人民群众为自己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而中国城市的未来在东莞,而不是雄安新区!
我们用自己30年的经验,否定了人类几千年的城市建设经验,否定了基本的经济规律。抛弃了群众路线,抛弃了自下而上的巨大动力,怎么可能不失败呢!
5.在山沟里发现未来教育。
教育是我现在的职业,也是我最关心的话题之一。原来我也以为,未来的教育肯定是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这里有最充足的物质条件,最先进的教育理念,还有最优秀的教育人才。
然而,何帆老师却在四川广元的一个小山村里发现了未来教育。这所范家小学有28名幼儿园孩子,43名小学生,很多孩子只能上到小学毕业。有12名老师,校长只是一个中师毕业生,这里的农村也很贫穷,很多人连娶媳妇都很困难。
但他们对孩子的要求是:要有阅读的爱好,能写一手漂亮字,能流利地朗读,能当众表达自己的想法,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形成爱清洁的卫生习惯,有两项体育爱好,一项艺术爱好。而且他们确实做到了!
如果只看这些,你会感觉这是欧美发达国家的贵族精英教育,但它确实是在北上广深还没做到,却在广元的小山村实现了。非洲有句谚语:要培养一个孩子,需要一个村庄,范家小学就是这样的村庄。因为他们给了孩子们最需要的东西:一个平等、包容、自信、乐观的社群。
需要这样的社群的岂止是孩子呢?谁不需要呢?哪里有这些的社群,哪里就有幸福、快乐、成功!其实中国传统的农村就是这样的社群最好的载体,只是它一直被当做没落的传统被抛弃,而没有没善加利用。
过去30年我们定义成功的标准过于单一,在教育领域也一样,学历代表了一切。但未来最成功的人是终身学习者,跟有没有上过大学没有太大的关系。大学确实很重要,但有很多东西比大学本身更重要!
变量读后感【篇7】
《变量》读后感1000字:
何帆老师的《变量》一书经过罗胖之前的宣传,让人非常期待,但读完全书整体感觉比较失望,尽管何帆老师的有些观点(前半部分)非常好,值得学习思考,但客观说总体内容比较发散,不算是一本有深度的书。结合前面看到何帆老师《未来30年大转型,讲透国运与人运!何帆:奋斗改变命运,可能是一种奢侈》的文章,结合个人理解,将内容提炼如下,供有兴趣的朋友参考。
1、慢变量中找小趋势
(1)慢变量—变化的真正原因,慢变量就是一种一旦打开就无法合上的趋势。
(2)小趋势—小趋势是影响趋势的趋势,带来改变的改变。虽不占主流地位,却能引起社会风尚的深刻变革,彰显力量。
2、五个变量
(1)中美贸易摩擦
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导致变革,变革的方向加上变革的速度才共同决定变革的收益,全球化使一些国家受不了了,如美国反对,英国脱欧等,因此,逆全球化是个很大的变量。可能的解决办法:发展核心技术。比如共同面对人工智能的挑战,。人工智能革命和工业革命的冲击力可能是一个量级的。
(2)技术赋能
核心技术重要,我们有优势的应用技术也同样重要。技术要与市场匹配,技术要为人赋能。除了极少数石破天惊的突破性技术外,大部分新技术都是已有技术的“混搭”。边缘地带、交叉地带往往更容易找到新技术的应用场景,对新技术进行调整、改造,才能为更多的普通人赋能,并进一步创造出新的需求,直至重建一个更生机勃勃的生态系统。
(3)新旧融合
传统行业向新兴行业学习,由做企业改做生态思维,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打法。表现:互联网企业(互联网汽车)不成功,传统制造业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发起绝地反击。
(4)自下而上(的城市发展)
自下而上的力量维护城市系统的多样性,提高城市的抗风险能力,同时激发出普通民众和基层社区的创新。表现:“多核城市”、“精明收缩”;“颜值革命”,小而美。
(5)重建社群
由于条件的变化和核心人物的推动,出现了一种“从云到雨”的趋势,原本松散的社群开始自发组织、自发生长。假以时日,这种力量将大大改善我们的社会道德、公共秩序。
3、关于2019
保持足够耐心,及更多的好奇心,才能除了风险,发现更多各种机会。
4、未来(年轻人)人生规划
(1)有危机感,没有什么能够绝对打保票,需不断学习掌握多种技能。
(2)需要有激情,热爱(兴趣)、自信、好奇、与人合作。
(3)有能力,保持终身学习。
(收入分配是一条N形的波浪曲线。刚毕业的大学生收入水平是最低的,这是个波谷。那些最具有创造力的天才人物收入水平最高,这是最高的波峰。)
(4)被社会需要
理想的人生规划是激情、天分和社会需求完美的结合。如果能做到,这辈子就很幸福,也一定会成功的。
变量读后感【篇8】
不得不说一个好的标题就已经成功了一半,Leo老师对这本书的期待高于之前三本,原因也在于这个标题名字,关键词:大国腾挪
我们社会已从增量扩张进入到存量博弈,增量扩张时代,高速增长可以掩盖绝大多数问题,注意是掩盖,不是解决,而当不再高速增长的时候,这些问题就掩盖不住,就需要实际解决了,而这就是存量博弈时代的任务,而来到了存量博弈时代,体量已不小,也就是说空间已不多,如何可以实现发展与问题解决共存,这就需要腾挪,哪怕是一个大国,当发展到一定体量,也同样面临到需要腾挪的时候。
一个国,如是,一个行业,亦如是,个人,也如是。
作者何帆在序中就提出了这本书的主线:
寻找破局点,我打我的,改变约束条件
真是精彩到位,书中讲的是国家的腾挪,其实营销也当如此
寻找破局点:竞争总是多维度的,你可以把优势资源集中在一点,形成与对手平等对峙的局面。
作为营销,任何产品都不可能全方位优势的,一分钱一分货,往往是甲产品在某方面较优,乙产品在另一方面较优,而甲乙产品的营销方,都会出尽方法来说自己优势面是非常好的,这是很正常的营销竞争行为,但很多营销者却认为,我的营销绩效不好,是因为产品不够别人好,这是非常典型的向外归因,向外归因的最大问题,就是个人拒绝成长了,这个时代,拒绝成长就等于迅速灭亡。而如果把抱怨和向外归因的时间节省下来,通过学习,通过耐心发掘出破局点,这才是正确的方法。
Leo老师其中一位恩师,曾反复教导过Leo老师一句成语,脱颖而出,颖就是钉子,钉子如何扎破袋子出来?不就是聚力于一处,然后挣扎了袋子出来吗?
我打我的:实力是可再生的,你要找到自己的一套打法,培养自己的有生力量,而不是被动地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任何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完整模仿出另外一个人的做法,金庸小说也是提出了同样的做法,到最后统一武林的那位高手,往往不是哪门哪派的,而是兼百家之长弃百家之短,“吃百家饭”的,道理大家都懂,但为什么能找到自己一套打法的人不多?很简单,很多人没有独立思考。而独立思考,是可以通过学习和销售教练引导,建立起独立思考,独立思考就可以令自己什么打法可为,什么打法不可为。
改变约束条件:你不可能再特定时间,特定地点同时解决所有问题,通过创造新条件,发现新契机,你可以找到迂回解决问题的巧妙方法
营销者的平均收入一定比起非营销者平均收入高的,根据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同一家公司,营销岗收入比非营销岗收入高30%,为什么?凭什么?就是营销人,各行业的营销人都要额外具备一个特质,就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社会会因为这种特质额外给与到更多的奖励,这就是关键。可以稍微绝对一点说,遇到问题就两手一摊说没办法的,做不了营销人。很多学员问,优增面谈应该谈什么,这个在Leo老师的增员课程里有详细教导,但其中一个必选问题一定是:遇到问题,遇到难关,遇到挑战的时候,你是曾经如何克服的?
变量读后感【篇9】
《变量》读后感5000字
这次《变量》能够一天读完,多少又让我找到了读书的信心,所以不管收获多少,我还是要趁热打铁,写一下心得体会,给自己读书留下一点痕迹。下面是小编我为您准备的“《变量》的读后感”,欢迎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变量》读后感5000字 何帆老师《变量》是我2019年拿到的第一本书,也是我在2109年看完的第一本书。这本书内容丰富,知识点非常之多但是可读性极强,没有艰涩的感觉一口气读下来很是畅快。何老师开篇写到“我会每年写一本书,一共写30本,记录中国历史上最激动人心的时期发生的故事”2019年是第一本,30年之后我53岁了,我也发一个宏愿我会每年都跟着何老师阅读这本书,作为我的开年第一本书。本书第一章,何老师告诉大家如何像细致的观察一棵树一样观察历史,告诉大家两个重要概念:慢变量和小趋势。感知历史,就要学会从慢变量中寻找小趋势。作者的目标是身临其境地观察和记录当代历史,记录未来30年。我的感悟是,学习不能功利性太强,但是只要有了不断地学习、思考的能力就无惧很多变化和挑战。第一章中最为打动我的,是何老师关于历史感的论述。何老师举例说历史感,是一种通过知识的积累、长期的思考、细致的观察、突然的顿悟形成的直觉。这就像有乐感的人听到音乐就对后面的乐符有所期待,围棋高手扫一眼棋盘就对胜负格局了然于胸,战场上的老兵能从风中“嗅出”危险的信号。我有的时候偶尔也能找到自己熟悉领域类似的感觉。现在作为一名本科大学生,对于自己所学习的专业还谈不上专精,但是我可以感受到,可以理解在人类知识的进化里,分化与融合是一个一个小趋势推动的,我们身处其中,只有怀有大视野的观察者,才会清醒的察觉到那种历史感。曾经有人说2019年可能是过去10年中最差的一年,但会是未来10年最好的一年。这个预测传播甚广。何帆老师在书中提出“对2019年的形式预判,有乐观的观点,也有悲观的观点,但这两种观点很可能都是错的”他认为“影响2019年趋势的主要不是基本面,而是信心”何老师的书继承了麦考莱的著史传统,在慢变量中寻找小趋势。慢变量是一旦打开就无法合上的趋势。比如观察中国30年的经济发展,看到三个最重要的推动力:工业化、城市化和技术创新。 我们这一代,我指的是从我父母开始大概60年代,到90年代,这三个推动力不同程度的在思维和物质上留下了印记,我是一个小镇青年,教育是我最为倚重的变量,在工业化的背景下,在城市化的推动下,我们所居住的小村庄要被拆迁,煤矿产业需要整合,这是大工业发展的必然,一部分人会失业,一个省份会艰难转型,技术成为最有活力的那一个变量,对于自我的发展,我想搞清楚技术的未来和伴生的机会,更大的省市,国家也会有同样的期待。发展初期看大趋势,发展后期看小趋势。在未来时代,小众才是主流。书中展示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的真实的案例,透过这些小趋势的代表洞察未来的变量。本书第一章内容最为丰富,是本书的总纲和方法论,我阅读时用了最多的时间和记了最多的笔记。重点提出了5个变量。 第一个变量是大国博弈。哈佛大学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曾说,经济增长是和平时代的竞赛。这背后的原因是:哪个国家经济增长更快,就能证明其制度更有优势。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中美关系出现了转折点,美国已经把中国定义为战略竞争对手。哈佛大学经济学家本杰明·弗里德曼有个著名的论断:经济增长会影响国民性格。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人们会更乐观、更自信、更积极上进、更包容开放。 第二个变量是技术赋能。这个变量背后的逻辑是:每一种技术都有自己的性格,每一个市场也都有自己的性格,只有当技术的性格和市场的性格匹配起来,才是真正的佳偶天成。 第三个变量是新旧融合。这个变量背后的逻辑是:传统行业积累了大量的资源和经验,这是任何一个新兴行业都无法替代、不能忽视的。有的传统企业已经学会了新兴行业的打法,它们就像老兵穿上新军装一样,会从一个别人想象不到的地方发起反击。我们也看到很多新兴行业正在拼命向传统行业学习,大量的老兵也在涌入新军。你不能只锻炼自己的互联网思维,你还必须对传统保持足够的谦卑和敬畏。 第四个变量是自下而上。这个变量背后的逻辑是:从长期来看,城市的发展应该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力量能够维护城市系统的多样性,提高城市的抗风险能力,同时激发出普通民众和基层社区的创新。 第五个变量是重建社群。这个变量背后的逻辑是:人是一种社会动物,只有重建了社群,我们才能更好地发现自我。人们只有在公共生活中学会如何彼此相处,一个社会才能更加平等、和谐。 这些变量会在之后的章节中逐渐展开讨论。第二章”在无人地带寻找无人机”中提出了中国革命的成功靠群众路线,中国经济的的崛起也要走群众路线。本章通过讲述极客贾斯汀发展极飞无人机为新疆棉农打药的故事,讲述了在创业阶段,比技术更重要的是寻找应用场景,寻找应用场景的有三个步骤:选择、适应和改造。新技术往往有很多应用场景,因为越是前沿的技术,分岔越多。大道多歧,何去何从?你必须做出艰难而缜密的选择。谈到群众路线,实质上我认为何老师是想要找到中国市场的性格。首先反思美国汽车行业的崛起,实质上是流水线这样的应用技术的促使,也只能出现在美国,流水线的技术性格恰好与美国的市场性格匹配。我们发现,能够最大限度地推动中国经济崛起的并不是核心技术,而是应用技术;中国在选择应用技术的时候,应该寻找与自己的市场性格最为匹配的技术。在工业革命时期,美国的成功经验是找到了流水线;在信息化时代,中国经济要想要最终胜出,要靠“群众路线”,这是历史经验,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把更多的合作伙伴用效率更高的方式组织起来。中国未来发展的群众路线为是一种整合了“工程师红利”和“市场红利”的战略。新技术革命的大楼会让我们大吃一惊。第三章“老兵不死”,说明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边界正在融合。何老师说道传统行业的老兵早已经悄悄穿上了新的军装,而新兴的产业正在积极的向传统产业学习。新兴行业和传统产业的边界,也许并没有你想像的那般泾渭分明。这一章里边提到了互联网行业善于应用大数据,传统优势是小数据。大数据是关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数据,小数据是根据某个具体客户的深度体验、某个具体环节中微妙变化的有关数据。本章通过讲述海尔老兵张天鹏的故事提出了“企业必死,生态永存”。凯文.凯利说过“所有的公司都难逃一死,所有的城市都近乎不朽。原因是企业总想成为帝国,而城市是一个开放的生命体。靠原来那种圈定接班人的做法,想让企业保持持续发展、基业长青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希望我们不是把企业变成一个帝国,而是把它变成一个生生不息的生态系统。”最后总结道,创新不是简单的弃旧扬新,而是不断地回到传统,在旧事物中发现新思想。第四章“在菜市场遇见城市设计师。”一直在学校,很少有机会去菜市场买菜,大二时做一个创业项目是关于菜市场的,在那里转了还几天,深入了解了那个小生态。我之所以这么形容他,是我的直接感受告诉我的,在那里,有一种我们没法控制的规律,一种利用机会疯狂生长的意识和行动。何老师在这一章中间提到了一个重要的变量是自下而上的力量浮出水面。提出了过去的城市是单核城市,未来的城市是多核城市。互联网会颠覆传统的城市空间概念,引发各种小而美的创新活动。书中举例介绍了三座城市,东莞、义乌和上海。 说到东莞,你在东莞找不到一个真正的东莞人。东莞本地人会自称是厚街人或者是长安人,但不会自称是东莞人。这跟东莞的起源有关,东莞是一个自下而上生长起来的城市,东莞的33个镇各有各的特色:虎门的服装,厚街和大岭山的家具,大朗的毛织品,长安的五金模具;以中堂镇为中心兴起了牛仔服洗水印染产业,清溪和石碣发展电子信息,桥头镇是环保包装专业镇。从东莞的一个镇走到另一个镇,就像从一片绿洲走到另一片绿洲:在繁华的镇与镇之间,你会看到一大片散落的村庄。没有中心的东莞反而能够连接整个中国、整个世界。2017年东莞的GDP总量为7582亿元人民币,是海南的1.7倍,是宁夏的2.2倍,是青海的2.9倍。东莞平均每一平方公里土地可以创造出的GDP多达3亿多元,地均GDP超过了广州和厦门,是苏州的1.5倍,是南京的1.7倍。未来的都市圈会越来越大,会变成一种升级版的东莞,这将提供一种新的组合城市的合作平台,并保持城市的多样性。未来的粤港澳大湾区更像是一个超级的组合城市,或者说,粤港澳大湾区的未来形态更像是一个升级版的东莞。 说到义乌,义乌在全球市场都赫赫有名,但它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这是一个低调得不能再低调的地方,吸引了一群最草根的企业家。千万不要小看这些“蚂蚁商人”:小的是美好的,小的是灵活的,小的可能是“隐形冠军”。 义乌之所以能够具有如此强大的抗风险能力,一是因为义乌的企业更为务实,它们总是会把风险考虑进来。哪怕你是最财大气粗的主顾我也不会让自己受制于你。二是因为义乌的企业更重视分散风险。义乌的企业善于在市场的夹缝中求生存,通过强大的信息渠道相互交流、高效地试错。这种在逆境中锻炼出来的生存能力才是最为强大的。卑微者最顽强。他们最大的优势就是从来没有受到过重视。上天只帮助能够自助的人。 说到上海,在上海你会看到:在技术变革的时代,一个城市如果想要保持活力,就必须有源源不断的创造力。我们会关注创造力的一个方面:与美好生活有关的创造力。中国的城市正在爆发一场“颜值革命”颜值主要看气质,而这种气质来源于内心里对生活的热爱。过去在郊区几近荒弃的别墅,现在也突然多了很多生活气息。这些别墅摇身一变,成了民宿、美容院、小茶馆、培训班、艺术工作室。 在互联网时代,每一个人、每一家店都有成为网红的同等的机会。再回到我们在第一章里讲到的小趋势。如今,小众才是主流。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审美观,你不能用一种统一的标准定义,但你可以遵循一条清晰的主线去寻找:越是在自下而上的力量得到尊重、得到赋能的地方,对颜值的追求就越强烈,美好的东西就越容易受到追捧,就越容易在混乱中涌现出秩序。人只有在相互作用下,才能使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焕然一新,才能开阔自己的胸怀,发挥自己的才智。你也可以把它理解为:只有社群活动才能抑制利已主义。” 通过大学老师何志森对菜市场的很多人和场景的观察,发现了这种自下而上的强大能量。这是一种在艰难环境中求生存的能力,是一种迅速利用机会萌芽的能力。何老师感叹道:永远不要低估人民群众自己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第五章“阿那亚和范家小学”,这一章是本书最后一章,也给了我们更多温暖的力量。让我们感觉到“重建社群”的力量。假定了一个场景何帆教授和1830年的托克维尔一起拜访了北戴河的一个楼盘—阿那亚,在这里体验阿那亚村民的第二人生,感受社群活动如何抑制利己主义。四川广源的范家小学,改变了我对留守儿童的印象。这里的孩子是快乐和自信的,他们在张平原校长建造了一个快乐的环境,给了孩子们最需要的东西:平等、包容、自信、乐观的社群。何老师提出时代变了,收入分配也会改变。未来的收入分配是一条n形的波浪曲线,干脏活累活和受过专业训练的劳动者收入水平更高,未来收入水平最低,就业最困难的恰恰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一点小忧伤。未来最成功的的人是终身学习者,跟有没有上过大学没有太大关系。好高兴有大大的希望。文章最后何老师用了一段诗意的文字收了尾:“太阳既不留步,也不赶路。它像雪花一样寂静,像清风一样拂面。他看到了世间的一切秘密,却只是无言地照在所有幸福与不行的人身上。” 作者花5分钟在饭桌上跟罗振宇聊到这么梦寐以求的事,想写出像美国记者威廉·曼彻斯特一样写出《光荣与梦想》那样的书,并且跟罗胖做跨年演讲般承诺会写30年,我在豆瓣也看到了褒奖不一的评论,于我的启发是去看到这本书和提炼本书对自己有共鸣和触动的点,这就是一种价值。
变量读后感【篇10】
罗老师的跨年演讲,我始终觉得对我来说主要的作用在于推荐书,在听完全版的罗胖跨年演讲后,我就好奇地买了他重磅推荐的《变量》这本书。
《变量》是何帆今年出版的书,据他自己说,要写到2049年,对此我表示好奇,也很八卦地准备观察下去,看是否坚持得到30年,也许,很多读者都是这么无聊地基于这个原因看下去。
这本书用了小趋势的概念,小趋势应该不是本书作者先提出来的,按照美国未来学家马克,佩恩的定义,小趋势就是占人口1%的群体出现的变化。但是作者认为,先有大趋势,再有小趋势,发展初期看大趋势,发展后期看小趋势。未来时代,小众才是主流。
作者通过几个不同的故事来阐述小趋势中的变量,看得出来,成书很新,书中含的故事和案例都很新,延禧攻略都位列其中,作者试图通过每一个故事的解析来说明在观察时代带来的小趋势时,要剥离那些无关紧要的变化,而是关注重要的变化。这样,才能找到变量的密码,
读完觉得这本书更像是面对面类似的节目,通过观察找出背后隐藏的规律,通过纷纭的现象找出同理,今年的规律和道理是小趋势,明年是什么?想来作者在忙着选题和分析吧。
变量读后感【篇11】
何帆老师《变量》是我xx年拿到的第一本书,也是我在21xx看完的第一本书。这本书内容丰富,知识点非常之多但是可读性极强,没有艰涩的感觉,而且经常能先体现出作者优秀的文字驾驭能力,一口气读下来很是畅快。
何老师开篇写到“我会每年写一本书,一共写30本,记录中国历史上最激动人心的时期发生的故事”xx年是第一本,30年之后我72岁了,我也发一个宏愿我会每年都跟着何老师阅读这本书,作为我的开年第一本书。
本书第一章,何老师告诉大家如何像像细致的观察一棵树一样观察历史,告诉大家两个重要概念:慢变量和小趋势。感知历史,就要学会从慢变量中寻找小趋势。我的感悟是,学习不能功利性太强,但是只要有了不断地学习、思考的能力就无惧很多变化和挑战。何老师举例说有乐感的人听到音乐就对后边的乐符有所期待,围棋高手扫一眼棋盘就对胜负格局了然于胸,战场上的老兵能从风中“嗅出”危险的信号。我有的时候偶尔也能找到自己熟悉领域类似的感觉。何老师把这些归纳为历史感。“史诗感是一种通过知识的积累、长期思考、细致考察、突然顿悟形成的直觉”
曾经有人说xx年可能是过去xx中最差的一年,但会是未来xx最好的一年。这个预测传播甚广。何帆老师在书中提出“对xx年的形式预判,有乐观的观点,也有悲观的观点,但这两种观点很可能都是错的”他认为“影响xx年趋势的主要不是基本面,而是信心”何老师的书继承了麦考莱的著史传统,在慢变量中寻找小趋势。慢变量是一旦打开就无法合上的趋势。比如观察中国30年的经济发展,看到三个最重要的推动力:工业化、城市化和技术创新。
发展初期看大趋势,发展后期看小趋势。在未来时代,小众才是主流。书中展示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的真实的案例,透过这些小趋势的代表洞察未来的变量。本书第一章内容最为丰富,是本书的总纲和方法论,我阅读时用了最多的时间和记了最多的笔记。重点提出了5个变量。第一个变量是大国博弈;第二个变量是技术赋能;第三个变量是新旧融合;第四个变量是自下而上;第五个变量是重建社群。
第二章”在无人地带寻找无人机”中提出了中国革命的成功靠群众路线,中国经济的的崛起也要走群众路线。这个跟美菜的主导思想一脉相承。Ceo刘传军经常要求我们学习毛主席的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要求深入一线深入调研,不要怕脑袋决策。本章通过讲述极客贾斯汀发展极飞无人机为新疆棉农打药的故事讲述了在创业阶段,比技术更重要的是寻找应用场景,寻找应用场景的有三个步骤:选择、适应和改造。中国未来发展的群众路线为是一种整合了“工程师红利”和“市场红利”的战略。
第三章“老兵不死”是我感受最深,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章。何老师说道传统行业的老兵早已经悄悄穿上了新的军装,而新兴的产业正在积极的向传统产业学习。新兴行业和传统产业的边界,也许并没有你想像的那般泾渭分明。说起来我也算是xx的传统快消品行业的老兵了,xx年换上互联网的新军装进入了新的领域。这一张里边提到了互联网行业善于应用大数据,传统优势是小数据。大数据是关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数据,小数据是根据某个具体客户的深度体验、某个具体环节中微妙变化的有关数据。本章通过讲述海尔老兵张天鹏的故事提出了“企业必死,生态永存”。凯文.凯利说过“所有的公司都难逃一死,所有的城市都近乎不朽。原因是企业总想成为帝国,而城市是一个开放的生命体。靠原来那种圈定接班人的做法,想让企业保持持续发展、基业长青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希望我们不是把企业变成一个帝国,而是把它变成一个生生不息的生态系统。”最后总结道,创新不是简单的弃旧扬新,而是不断地回到传统,在旧事物中发现新思想。xx年,新和旧之间的界限已经很难区分。
第四章“在菜市场遇见城市设计师。”菜市场对于我来说多么熟悉的地方,过去的xx中间我走过大大小小无数个粮油店和菜市场,也算得上逛市场最多的男人之一了。这一章中间提到了一个重要的变量是自下而上的力量浮出水面。提出了过去的城市是单核城市,未来的城市是多核城市。互联网会颠覆传统的城市空间概念,引发各种小而美的创新活动。通过大学老师何志森对菜市场的很多人和场景的观察,发现了这种自下而上的强大能量。这是一种在艰难环境中求生存的能力,是一种迅速利用机会萌芽的能力。何老师感叹道:永远不要低估人民群众自己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
第五章“阿那亚和范家小学”,这一章是本书最后一章,也给了我们更多温暖的力量。让我们感觉到“重建社群”的力量。假定了一个场景何帆教授和1830年的托克维尔一起拜访了北戴河的一个楼盘—阿那亚,在这里体验阿那亚村民的第二人生,感受社群活动如何抑制利己主义。四川广源的范家小学,改变了我对留守儿童的印象。这里的孩子是快乐和自信的,他们在张平原校长建造了一个快乐的环境,给了孩子们最需要的东西:平等、包容、自信、乐观的社群。何老师提出时代变了,收入分配也会改变。未来的收入分配是一条n形的波浪曲线,干脏活累活和受过专业训练的劳动者收入水平更高,未来收入水平最低,就业最困难的恰恰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未来最成功的的人是终身学习者,跟有没有上过大学没有太大关系。
孩子,你大胆地朝前走吧!
文章最后何老师用了一段诗意的文字收了尾“太阳既不留步,也不赶路。它像雪花一样寂静,像清风一样拂面。他看到了世间的一切秘密,却只是无言地照在所有幸福与不行的人身上。
感谢何帆老师带来开年的精神食粮。”
变量读后感【篇12】
读完何帆先生《变量》一著,理性看待豆瓣6.2的评分,还是有惊艳之处的,一些见解足见作者诚意。惊艳之一惊讶文字的流畅性。之二惊呼作者见微知著的洞察力。之三在于作者丰富的想象力。之四是著作对现实主义的揭示。读完全书,感觉作者总能从细微处察觉大道理,哲学的、经济学的、管理学的、数学的等等,用尽一切唯美的措辞讲清专业语境里蕴藏的原理和故事。回归书名,据我的浅薄理解,变量一词类似系统动力学范畴,有内生外生两层,但无论何层,其内外都是支持系统运行的组成元件。同时,变量也是统计学、计量学里的回归因子,因子相互关联、相互牵制,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效。
所以书名以变量命名,就是希望把中国这台改革机器诠释起来,换言之,改革是因变量,而书中阐释那些技术、生态、人文、经济、服务都是自变量,而这些自变量又是一个个细粒度事件的因变量。可见国家机器合纵连横的复杂系统性能,内容之丰富,体现出中国发展之活力,制度因素之灵动。著中,老兵不死是真实的,老兵可以学习新事物实现创新,而新事物遭遇瓶颈,不妨从老兵那学习经验。这种新旧交替逻辑本质是旧瓶换新酒,前后一脉相承的。但凡改革都是先有积累再去应用场景试错,找出需求规律,创新便水到渠成。所以老兵与新事物本身并无矛盾,那些衔接二者中间变量总有个临界域能荡平沟壑,稳健降低熵值,而那些可以发现临界的老兵都成了不死传奇。
最后,从图情学分析《变量》著作,很难界定它的分类号,主体看像是一本F类型的经济学著作,但细到推敲层面又像是本B类的逻辑著作,而咬文嚼字的感受又给它披上I类文学的外衣。用发现的视角去读,《变量》是有价值的,因为它能教会你“原来我们习以为常的小事情也能写的如此科学、唯美!”
变量读后感【篇13】
己亥年伊始,新阅读的两本好书,其中之一就是何帆老师所著作的《变量》。这本书作者用较为精简的篇幅为读者描述了自xx年起未来30年中国社会的各种趋势,何帆以自己过往的学术知识和社会阅历对当下中国的社会生态进行了一番细致的分析和趋势联想,从长河与大树到无人机,再到企业生态,菜市场和范家小学。以点带面,层层渗透。
首先,何帆告诉了我们两个重要的概念,即慢变量和小趋势。他提到感知历史,就要学会从慢变量中寻找小趋势。这一点使得热爱历史知识的我深有感触。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拥有五千多年历史轨迹的文明古国,历代中国人用自己卓越的智慧和勤劳的汗水挥洒编写了一幅幅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壮阔蓝图。前人的经验和教训都是所有民族后辈宝贵的进步财富。虽然现在的社会无论从体制还是生活水平,亦或是语言和服装,这些表面上能够一目了然的社会形态都无一不表明了我们是一个新的社会,有着新的文明生活。但我个人依然认为中华民族的许多精神层面的精髓,那些沁在我们骨血当中的东西其实数千年来,所易不大。
每一代的历史都有它独特的社会背景,依照当时的生产力和国家颁布的各项经济政策决定了人民生活水平的富足与否,每一个年代也都有各自人民生活中所追求的时尚。看上去似乎都不尽相同,但依照何帆所阐述的感知历史,就要从慢变量中寻找小趋势的观点,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民族无论是古还是今,会因为自幼受到的系统教育而逐渐形成这个国家整体普遍的民族性。这样的民族性会使得一代又一代人的绝大部分人在逻辑思维上,在许多价值观念上直至到许多问题的取舍上都会潜移默化地产生影响,无数个这样的小影响汇聚到一起或是一刻,那就如无数的溪流汇聚入江河,再由无数条江河东流入海一般,凝势而涌,由小变大。
并且,所有大的趋势在没有形成巨大的社会效应前都是普遍不为人所重视的,那么在具备敏锐的观察趋势能力前首先需要夯实的就是自身的内部知识体系。人,需要有宽广的知识面和深沉的独立思考能力才配的上自称具备观察趋势的能力,但这仅仅是一个前提的硬性条件,除此之外你的三观,对于社会知识的兴趣大小,对于人性研究悟性的高低也都会直接影响你最终的判断。说有标准但却没有具体的明文标准,说没有标准也不准确,因为一切的判断当中终归是会有正确的和错误的之分。我们可以依赖的就是从小到大在好书当中汲取到的知识营养以及在生活当中运用所学到的不断试错,不断反思,不断纠正,不断坚持。一名老师,教授一门课程,用的是一本书,但最终教出的学生必定是形形色色的。那是因为每个人的理解能力和运用能力的不同,这就需要我们在知识碰撞时学会求同存异,学会了解什么是基本的,什么是不可动摇的,除此之外的可视情况变通。
一本优秀的著作,我个人认为它带给读者更多的是启迪,其本身的内容反倒在其次,不是说不重要,而是方法更重要。好似韩愈的《师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这当中,解惑我以为才是最难得的。我在《变量》一书中,找到的就是一种方法--慢中寻小。
孤独六讲读后感(范例15篇)
根据您的需求小编整理整理了一些有用的信息《孤独六讲读后感》,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仿佛让我身临其境,被书中情怀所感动。 以展示思想的方式,记录下个人阅读心得,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1)
不知从何时起,一些公众号总是会拿孤独说事,甚至列出了所谓孤独级数表。从第一级的一个人逛超市到最后一级的一个人做手术。于是,有很多网民就在下方附和,现在的人们,越来越孤独,却又变得越来越害怕孤独,独处时没有勇气去面对它,为了逃避,便打开手机看点什么,听点什么,让自己忙起来――又或者,让旁人看到自己忙起来。
然而这普通的儿女情长不是这本书所要讲的,或许这就是这本书最大的吸引点吧。若让我来写孤独,我会如何行文呢?大概是也如众网民一般,浅层地记叙我眼里所映的日常种种,生活中亦或是网络上,再究其因果。然而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怎么写都让人反感。于是抱着怀疑的态度,翻开《孤独六讲》这本书后,便会为之惊异,原来孤独会与暴力、与思维、与语言有这么深的关系,还有情欲、伦理、革命。蒋勋先生每讲以一个故事为基,将其中孤独娓娓道来。那一个个故事读来让人心寒,而蒋勋先生字里行间的一些关于孤独的`见解又许人点滴温暖。
便如在谈及暴力孤独时,他写了自己创造的一篇小说:一位妇人在银行遭劫,被截断了九根手指,手指跟着钞票遗失,而她荒唐地认为‘只要手指跟着钱,就还能感受到钱’,从而被一名崇仰科学的大学生轻视,在上出租车后还被司机斥责弄脏了坐垫,最终又被法律所疏离。小说呢,是带有夸张成分,以此来讽刺暴力对人的冷漠,人性潜藏的暴力本质,而一种暴力美学在小说背后缓缓渗透出来,让人不寒而栗。其实对于现代大学生来说,对这种暴力孤独和其后的革命孤独共鸣很少,老一辈的人恐怕会有更多感慨。因此,会带有淡淡的荒谬感来读这两章。
对于当代人来说,语言孤独怕是最易引起共鸣的。“每个人都在说,却没有人在听”这句导读一下便让我想起近来的薛之谦事件。此前,我是知道薛之谦有着一大帮粉丝,被其人品与努力上进打动,坚定地相信自己的偶像便是自己心中那个完美的榜样。在女模特李雨桐的一系列对薛的指控后,粉丝们愤怒了,用他们能想到一切恶毒的话语攻击李雨桐,无视李雨桐在微博上罗列的一条条法律证据。想必看着这些辱骂的李雨桐对言语孤独深有感触吧,“好像自己变成在荒野上一个喃喃自语的怪物”。
当然,对于孤独,蒋勋先生也给出了“解药”:在孤独中追求生命的圆满、丰富。虽然这听起来更像是一种以毒攻毒。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大仁大智,都追求自我的终极圆满。这也是孤独的难处:什么是孤独的反义词?这不像好和坏,进步和退步,孤独的反义词好像很多词都沾一点,却无法汇聚成一个词。而对于孤独,《孤独六讲》更像是一种皈依。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2)
语言孤独,语言的不准确性,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心理隔阂。即语言孤独
当我认识到语言的神奇的时候,也在高中的觉醒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心智结构被一本书改变的时候,我发现我自己开始转变的时候,我开始思考语言背后的神奇。文字,语言代表着一个人的内在思想。从那时候起我要拿起文字去追求自己的真善美。追求世界的真善美。
但是语言的局限性,又造成额内心世界与外在的隔阂,我想去表述自己的感受,却永远不会被明白的明白,据说这是悖论?这个社会越来越孤独,每个人都在倾述,但是你的倾述的好处又会有多大呢。沉默吧。佛的教诲,就是说不得,说不得,一说即是错。深刻内涵我还是没有体悟多少,至少佛的教诲就是要随顺自然,超越善恶,超越美丑,一切都是主观的决定。不好有任何的情绪来给身心带来束缚。如此大的境界,是受佛法的影响。带着对佛法的信念,去慢慢感受。合掌,善哉!
说到儒家经典,书中说,儒家的经典是不重视语言的精准性,因此看着寥寥数语的古文,很会造成很大的歧义的。一向对“君子之交,淡如水”有很大的疑问。
书中有个论点“当语言不具有沟通性时,语言才开始有沟通的可能”很有意思的论点,我想难道是心的感受吗?不交流,怎样会有沟通的可能,确然,交流会有误解的可能。
书中说到中国文字是比较有弹性的文字,不像法国的文字比较严谨,不会产生歧义,一般来说诗比较美是正因,语言的不准确,给每个读者留下自己的想象空间吧!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3)
我本怀着驱逐孤独的愿望欣然地买下这本书,看后才明白,作者提倡珍惜孤独。匆匆数日囫囵吞下,合上书后,其中言语在脑海挥之不去,言语背后的哲思发人深省。
孤独是什么?作者已经简明扼要的概括了:孤独的同义词是出走,从群体、类别、规范里走出去。我理解的孤独就是掌控自己:把自己从群体中短暂抽离;把与别人对话转向与自己对话,向内探求;运用沉思、检视来防止社会生活、意识形态、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的暴力对自我的控制。这与寂寞、无聊有着本质的区别。寂寞、无聊是希冀通过与外界联结来逃离自我,这样做固然能带来短暂的快乐,但这快乐的尽头是新一轮的空虚。孤独不同,孤独是饱满的,因而孤独和寂寞是两极,一个指向空虚,一个指向饱满;一个重心在他自身之外,一个重心在他自身。
既然寂寞无聊是一个无法解开的恶性循环,那我们为什么更愿意选择逃离自我呢?我想,或许是因为没有勇气面对自我吧!我们很容易受到各种暴力的控制。这种暴力即所谓的群体、类别,所谓的约定俗成,所谓的规范。上述所有并非都是错的,或是不合时宜的,只是我们太容易就相信它们,也就主动放弃了质疑的权利,这其实是一种思维上的懒惰。
只有当我们真正开始质疑,开动脑筋向内探寻时,才算开启孤独之旅:我们身处的时间、空间都隐去,仿佛置身于无垠之中,而这令人称奇的广袤之地就是自我创造出来的。而内心能达到怎样的宁静就能创造相当的世界,因为傅雷说过:赤子孤独了会创造一个世界。
我们是孤独的,因为这广袤的时空里只有自己一个人,更能体会到一种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意境;我们也是自由的,短暂的孤独使我们从热闹的尘世里抽身,回过头来完成自己:当我们与外界保持距离,分一只耳朵、一只眼睛、半个脑袋给自己时,我们会发现一个深邃而饱满的自我,蒋勋说孤独是生命圆满的开始。
孤独是思考的开始,他说。在他自负的孤独岁月中悟出了六种孤独,这里的孤独更是一种辩证的哲思:在情欲孤独中,他指出孤独者一旦成为旗手后,后面就会有一群人,孤独成了矛盾,孤独者必须出走,孤独思考是从现有中突围,现有的会逐渐扩大,因此孤独不可以止步不前,否则孤独会被现有吞噬,因此出走是孤独的常态。
在伦理孤独中,他让自己的学生与飙车青少年对话,了解他们的想法,听他们谈速度,谈死亡。这是为了引发学生对好孩子及飙车青年所属的坏孩子这种简单的两极划分的独立思考。其实有些时候我们对一些事物的观点只是世俗的成见,没有机会放下成见,纯粹地去了解两极,我们的思考哪有机会成形?正如书中所提到的,我们往往谈死色变;我们往往扬善抑恶;我们往往褒好贬坏,我们往往擂吹以爱之名但若不勇敢直面死亡,不放下成见去了解死亡,不去感悟生死两面,又怎能思辩生命的意义?若不充分的了解人性恶,不弄清性善论和性恶论,又能将人性参透到什么程度?若不放下成见纯粹地去了解坏的人、事,不从他们的立场上看问题,又如何能从好与坏中习得成长的经验和教训?不去思辩爱与暴力,又怎能在各种关系中充分认清自我,并保有自我?总之,我们的观点不应形成于了解之前,而孤独恰恰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探索的机会,孤独是一种沉淀,而孤独之后的思维是清明。
孤独是一种仪式,它将自己与人群、类别、规范暂时隔离;孤独是一种时间和空间上的暂时隔离;孤独不止是一种仪式,更是一种美学,一直在出走,一直现世中寻求突围;孤独更是一种哲思,它要求人们放下成见,了解两极但不成为某一极。孤独的本质是思考,是一种沉淀,让人们在孤独中厘清,让我们回过头来完成自己,这样想来,孤独是一种福气。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4)
最近我在读《蒋勋说唐诗》一书,在读之前,我以为这本书是一本非常严肃的文学研究作品,却不想一打开此书后,就被简洁直白,旁征博引的评论,风趣幽默的语言吸引。
这本书通过介绍唐朝各个时期的六位诗人,讲述了唐朝的兴衰与唐诗文化随之的发展和变化。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被誉为“以孤篇压倒全唐之作”,而蒋勋先生对其中所蕴含的唐的精神的剖析,对唐诗格式的解说,令我对这首本以为已耳熟能详的诗的理解又更进了一步。而李白又是另一种风格。《将进酒》的狂放不羁,《蜀道难》的大胆想象,李白作诗不受格律束缚,反而善加运用,在作者的带领下,我感受着《蜀道难》多变的韵律节奏,体会着李白用多变复杂的节奏韵律所表现出的蜀道崎岖难行,地形陡峭险峻的特点。安史之乱时期的诗圣杜甫,关心百姓疾苦的白居易,他们二人有很多描写战乱,兵役重压下百姓的苦难和无奈。杜甫的《石壕吏》,白居易的《新丰折臂翁》,《卖炭翁》的解读,令我更深入地了解诗人心里的悲哀和愤慨。而作者以两首诗对比白居易写《长恨歌》,表现出诗人的心境变化,令人感叹。李商隐的时代已是晚唐,昔日繁华只似大梦一场,在李商隐的诗中见到“向晚”,“凋碧树”,“夕阳”等意象,总让人感到一丝感伤。而有时,又有一种对生命的感悟。有人说晚唐时的诗词藻华丽,但我读了这本书后,却感到自己明白了那个时代的诗人们那难言的情感。
书中不仅介绍唐诗,也详细地介绍了唐朝不同时期不同的风气,政治,大众的思想习惯,从而也使我很多以前有不理解或认为诗人写的奇怪的地方有了正确的认识,有盛唐的歌舞升平,思想开放,才有了李白的随意潇洒;有了安史之乱这样的战乱时期,才有了杜甫这般的忧愁悲愤;有晚唐繁华落尽,才有了李商隐的感伤嗟叹。不同的环境造就了不同的伟大,而作者则带领我们去真正理解,感受这份伟大。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5)
蒋勋先生的《舍得,舍不得:带着旅行》,是透过金刚经和佛学智慧来抒发自己生命、自然、文学、艺术的种种感悟以及自己对生活的参悟。他品古论今,游历四方,将自己顿悟的道理透过一篇篇散文在不经意间向我们娓娓道来,帮我们解答生命中的一些惊慌、畏惧。清晨翻阅此书,犹如春日里忽如其来的一阵清风,将我的不安抚平,烦闷吹散。
蒋勋先生笔下描述的都是一件件小事,都是些会在我们身边发生的小事。不知道如何安慰受伤的朋友,劝朋友要懂得“舍”,可自己在当下却也是无法做到,个中“不舍”只能自己体会。蒋勋先生提出“坚信每个人都有使自己心安的办法,办法不一样,能心安就好”这样的观点。确实是,我们在理智上知道遇事“不惊不怖不畏”是最好的处理办法,然而当问题、麻烦来了,我们惊慌、害怕的情绪是难以抑制的。大概有前后两年的时刻,我习惯性地在早起的时候翻阅此书,走进大师的世界,让我多了一种平和的心态,也许短暂,却也是一种自我修行。
以前觉得,得失平衡是一种定律,有得必有失。看过此书,会产生更大的一个疑问,到底什么是“舍得”什么是“舍不得”,简单的五个字,浓缩了多少人生哲理,不经历人生种种,真是无法真正明白的。蒋勋先生一贯倡导做一个纯粹的人,而平淡天真是最难做到的.,是种很难到达的境界,往往一卖弄就无法天真,一矫情刻意就无法平淡。此刻,大家对所有事情的态度,大多以“越多越好”为准则,我们常会花很多时刻为得到更多的钱、更多的房子、更多的关联网,我们常会舍不得这些身外之物,蒋勋先生在自序中就言,“原来都务必舍得;舍不得终究只是妄想而已”,他可谓是开启了一个精神的浩瀚。
书中收录蒋勋先生书法、摄影、画作,并超值赠送蒋勋念诵《金刚经》CD。《金刚经》是他为朋友祈福而读诵,也为父母手抄,深具祝福意味。《金刚经》于蒋勋先生而言是一种心安的途径,他诵读、抄写、体会。我想,他的每一份经历都是在不断的自我修行吧。他在苏东坡、张若虚、张籍等人的诗词里品味生活细节的完美;从日本到温哥华,巴黎到西湖,清迈到台北,把自己放在路上品位生命细节的完美。
蒋勋先生认为幸福就是一件件简单的琐碎小事。“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有一个能够低声询问心事的人,是多么大的幸福;“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人世温暖,我们能够发奋寻找自己的幸福,证明自己的幸福。
学会自我修行这门生命中必备的功课,说到底就是让自己时刻持续幸福感。幸福感的来源除了好好处理“舍得”与“舍不得”之外,也需要我们学会从做简单的小事做起,学会感受一点点的小幸福。“生命如果不是从一点点小的赞叹开始,大概最后要坠入什么都看不顺眼的无名痛苦之中”。蒋勋先生在开篇就为我们揭示了这一道理。
蒋勋先生在书中写到:“一件简单的事,做起来不难,能够日复一日,成为每一天例行的公事。每一天做,却不觉得厌倦、烦躁;每一天做,都有新的领悟;每一天都欢喜去做。这会不会就是修行的本质?”
我坚信,这就是自我修行这门生命中必备的功课的本质,对于渺小的我们在浩瀚世界中的一次这段旅行而言,那些日常该做的事都不是小事。看似安逸适足、波澜不惊的平淡的每一天构成了每个人各自独特的一生,我们在这过程中只需要看淡人生舍与得,守着一个小小的本分,实实在在地不断精进,也就是一种圆满。
每一本优质的书,都不会告诉我们答案,《舍得,舍不得:带着旅行》也是如此,读它,只是一种引发思维的过程。我最喜爱蒋勋先生在书中提到的一句话——光读没有用,还要在生活里参悟。
读书,就是这么一个过程,更重要的是,放下书,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修行。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6)
最近刚看完蒋勋的《孤独六讲》 整篇文章讲述着关于青春里的情-欲孤独,无人能懂的语言孤独,壮志满怀的革命的孤独,人性里隐藏的暴力孤独,不可思议的思维孤独,以及被爱束缚的伦理孤独。
每个人都会有孤独感,有些人的孤独感比较强烈,有些人则会压抑孤独感,而压抑的孤独感,一旦爆发,后果不堪设想。我们都以为孤独很可怕,其实不然,正视孤独,尊重孤独,与孤独友好相处,我们才不会有更深的孤独感。
喧嚣的尘世,人与人之间的电子沟通越来越多,微博,微信,qq等等,但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却越来越少,很少有人会与自己相处。叶子说,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我想是吧,因为害怕一个人的孤独,所以佯装狂欢驱逐那种孤独感。
有位作家说,读小说不要看作者写什么,要看他没写什么,这本书里作者写了六种不同的孤独,可是却没有明确的说出怎么解决这种孤独,我们知道孤独无法避免,也不能压抑,但是怎样让孤独变成不对我们有害才是最为关键的。作者的意图在于要让我们学会正视孤独,享受孤独,尊重孤独,但是既然孤独的
谈到暴力孤独,暴力可以分为合法暴力,和非法暴力,古代对于那些犯了错误的人们,施以极刑,是合法暴力,而盗贼伤害了无辜者,则被视为不合法的暴力。暴力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言语上的冷落,或者以爱之名的束缚何尝不是一种暴力和伦理孤独的结合呢?
我想,暴力的合法与否在于统治者的阶层,符合他们统治的就是合法的,反对他们的就是不合法的。或者说暴力是否合法和人们既有的道德观念也有关系,以现在人们接受不了的暴力形式出现的就是非法的,不被人接受的。
有些残忍的,合法的暴力也许是为了给那些不合法的暴-力分子以警示,只是手段过于残酷,如果非法的暴力得不到惩戒,这个世界将会怎样,残酷的刑法固然可恨,而这只是用来警示人们的一种手段。
之前的巴黎恐-怖袭击事件就是恐怖-分子的暴力孤独,而法国政府派遣战机轰炸IS的大本营,则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孤独,而人们内心里对于这种暴力是认可的,不能让非法暴力猖獗,也不能让合法暴力过于残忍,在这中间就是我们该思考的地方。
这本书中有很多冲击我原本价值观的地方,以前我也懂得以不同的视角去看待事物,但是其中的思辨很重要,有时候结论并不重要,重要的思辨的那个过程。在我们的社会中,无论是什么都会有一个主流的东西在引导着我们,值得我们思考的却是这其中零星的反对的声音,不管这声音现在看起来多么可笑,或者荒谬,不被人理解,但是一个社会里如果只有一种声音,那样的社会无疑是可怕的。
无论以后听到别人说什么,媒体报道什么,我们要学会思考,学会分辨这其中没有被报道出来的东西,只有这样,我们的脑子里才不会被别人既有的观点占据。学会思辨,是我得到的最大启示。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7)
春日在天涯,天涯日又斜。
莺啼如有泪,为湿最高花。
这首名为《天涯》的五绝,时常出现在蒋勋先生的画作里。第一次看到时,我很惊讶蒋勋先生的佛性禅心:山光日影,鸟语花香,淡淡斜斜,尽入眼底。后来知道,这诗是唐代李义山的作品,我是自己孤陋寡闻了。
这回读书社指定要看《蒋勋说唐诗》(中信出版社版)一书,我细读一过之后,了解到这本《说唐诗》,是从美学与文学的角度来引导欣赏唐诗的美学意蕴:画面感、唐代诗人的生命与宇宙观。在蒋先生的眼里,唐代的诗歌是中国传统文学的黄金时代,其独特的灿烂与华美仿佛人生命的一次出走,一次度假,一次异于汉文化传统农业文明的狂放与豪迈,与异族之风韵类同。他从铺陈唐代的整个大背景开始,然后重点放在”一篇五人“之上,最后以唐代诗歌形式的完美、成熟收束。”一篇“即以”孤篇压倒全唐“的张若虚之《春江花月夜》,”五人“是盛唐的王维、李白、杜甫,中唐的白居易以及晚唐的李商隐。其间,谈到唐代诗人大宇宙观的生命意识和自然流露的骄傲、自负时,还花了一些篇幅谈到陈子昂。
作为画家和美学家的蒋勋先生来说唐诗,完全属于跨界之作,对诗篇的解读虽偶有妙思,但鲜有个性和创见(很多见解就是闻一多先生的《唐诗杂论》和林庚先生的《唐诗综论》里的结论,读来实在也没有什么深度和新意),然而就因为跨界和蒋勋先生的名声,却带有很强的普及性,读的人反而很多,对闲人读诗词的确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可是,我合上书本细思,却只是鲜明地感受到四个字:”美言不信!“内容、表达上纰漏之多,大有焚琴煮鹤、牛嚼牡丹一类煞风景之感。古人云:”开卷有益“,真的是开什么卷都有益吗?孟子云:”尽信书,不如无书。“在书籍如汗牛充栋的今天,我们又该如何审视阅读呢?这就很有说说的必要了。
下面我们先来看些蒋勋先生信口开河的例子:
”滟“是什么?是日光或者月光在水波上的反光,这个字本来是水字边,又加上一个形容花的艳丽的字。(第33页)按:滟,水波流动貌,或水满或水满而溢出。何时成反光了?这个字难道还有不是水字旁的么?而且”艳“字本也不是形容花的艳丽的,是鲜艳、漂亮之意,是用来指美女的。后引申指色彩鲜明或指有关爱情方面的事。
”甸“是被人整理出来的一畦一畦的圃,就是田。(第35页)按:甸,古指郊外(古时外城称郭,郭外称郊,郊外称甸)。咋就成田了呢?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凝睇’就是忍住眼泪。“(第176页)按:凝睇,定睛看也。广东话中说”看“还用睇字,啥时就成了眼泪了呢?
这些对字词基本意思的解释,望文生义,随意挥洒,令人生畏。
再如对仗音韵方面的,随手挑几处:
”卷不去“与”拂还来“是非常好的两个对仗,只有唐诗才会有这么讲究的对仗关系。”白云“和”青枫“也是对仗(指”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两句):颜色对颜色,名词对名词。(第42页)按:”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怎么成了”两个对仗“?只有唐诗讲究对仗么?注意”只有“二字!难道宋诗什么的就不讲究对仗了哈?还有,”白云“和”青枫“句对仗么?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非常对仗的句子,形容女子的美。(第167页) 不是连小学生都知道,”回眸一笑百媚生“跟”六宫粉黛无颜色“不对么?
”悠“韵、”愁“韵、”楼“韵大概是古代诗人用的最多的韵,因为这个韵部的字都很漂亮。你不相信可以看看喝酒的”酒“,发愁的”愁“,秋天的”秋“,上楼的”楼“,这些放在一起已经很像诗了。(第39页)按:这几个是韵脚字,全属于”十一尤“韵,有那么多韵部么?而且这是用的最多的韵么?诗人喜欢用的韵,难道不是因为情感或韵部宽的原因而是因为字漂亮么?蒋勋先生在这儿似乎随意发挥了。其实,韵字是有声音意义的,而”四支“”七阳“”一先“”八庚“”十一尤“等韵部,古人写诗喜欢用,是因为宽韵罢了。
”江潭落月复西斜“中的”斜“字在古代是开口韵,这里押的是”发花“韵(第45页)按:上平声”九佳“韵,下平声”六麻“韵,合称”佳麻“韵,何来”发花“韵?况且”发“是入声字,怎能与”花“同韵?
讲古诗而没有严谨的遵守格律和音韵方面的知识,只是任意地满嘴跑火车,越普及,读的人越多,就越贻害无穷啊!
文化方面的差错也有很多,我继续从他讲的《春江花月夜》和《长恨歌》中举例:
初唐时,还有很多五言、四言、六言夹杂的诗句出现,比如大家很熟悉的初唐诗人王勃,他最有名的《滕王阁序》,我想大家在教科书里可能都读过,他写:”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关山难越“是四言,”谁悲失路之人“是六言,”萍水相逢“是四言,”尽是他乡之客“是六言,还是在用”四六“的形式,这是魏晋南北朝的诗人琢磨出来的规矩和结构,一直延续到初唐。(第27页)蒋勋先生说的是诗的演变吧,竟然拿一篇赋文来做依据!这是哪儿对哪儿啊,连文体都不弄灵清,夫复何言?可偏偏就是《滕王阁序》后面的《滕王阁诗》,却是一首转韵的完整的七言诗,其实这就已经是自打嘴巴了。
再看下一句:直到《春江花月夜》出现,()我们看到一个很完整的七言诗的形式。(第27页)要说七言诗完整的形式,汉武帝的《秋风辞》,曹丕的《燕歌行》不就是么?要说完整而完美的七言诗,就初唐时期,在张若虚之前的就有卢照邻的《长安古意》,王勃的《滕王阁诗》,杜审言的《渡湘江》,以及引领了曹雪芹创作《葬花吟》的刘希夷的《代悲白头翁》等名篇,与张若虚同时代的沈缙凇⒑刂章等也都有许多七言杰作,难道能说《春江花月夜》就是七言形式上完整的作品么?
”温泉水滑洗凝脂“我们看到了文学史上非常少有的对女性肉体的直接描述,”凝脂“这两个字,大概不是会被经常运用的。也很少会被男子拿来形容女子的身体。(第168页)早在《诗经 卫风 硕人》里就写”手如柔荑,肤如凝脂“了好不好!而且从宋代的话本始,及至明清的才子佳人小说里,哪一个不是喜欢用”肤如凝脂“来形容女子的呢?
这只是我仅在两篇以张若虚和白居易为主题的演讲中摘举的例子,其实在书中,王维和李白也都十分受伤。歪曲史实,整蛊国籍血统等等,真是兴会淋漓啊!我就不再一一列举了,学友们只要去翻翻书,都显而易见的。在本书里,蒋勋先生总是喜欢将个别说成普遍,将一次说成永远。说者口滑,听者耳顺,效果呢,的确蛮不错的。至于文外之旨,生命美学,那你就听他掰下去好了。
诸位,像这样不严肃的`演讲,不严谨的写作而成的书,我认为不读也罢!
那么,我们该读些什么书呢?我以为,我们读书,研究文化和文学,首先要会做加减法!先做加法,后做减法;30岁前做加法,30岁后做减法。加法重要,减法更重要,也更为艰难。减法难做,是因为我们曾经处于文化匮乏状态,见字而敬,见文而信,见书而畏,不存在敢于大胆取舍的心里高度;其次,缺少品鉴高度,青年一代多无法顺利阅读中国文化的传世经典,整个社会的文化也愈来愈堕落无底线,许多浅妄之徒的作品都显荣一时、哄传一时了。更有些所谓的”专家“跨界反串,赚足眼光,但多是人云亦云,甚或纰漏百出。诸如此类。
但是,只要是精神文化,绝对是有品级上的高低之分的,这是文学的高贵之处!记得《红楼梦》中林黛玉曾推荐香菱去读王维、李白、杜甫三个人的五律、七律和七绝,他们三人就是唐诗的三座高峰,也代表了三派学问的:王摩诘是释,是禅宗;李白是道,是老庄;杜甫是儒,是孔孟。因此林黛玉才推荐香菱去读他们诗集。所以,在我们这个应该做减法的读书年代,一句话:必须读原典!读高品级的中国文化、文学经典原著!读书人要从当代文化圈的吵嚷和装扮中逃离,滤净心胸,腾空而起,静静地遨游于从《诗经》到屈原、司马迁、陶渊明、王维、李白、杜甫、苏东坡、关汉卿、曹雪芹,以及其他文学星座的苍穹之中。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读原典呢?
我认为,吟诵是学习古典诗词文赋的最佳途径!
王力先生在《诗词格律十讲》中就曾提出:”诗写下来不是为了看的,而是为了‘吟’的。“吟诵,是中国古典文学的生命活态,它能深化对文学经典作品的理解。古典诗词文赋包含了很多文字本身所没有的意义,但这些意义是附随作品的声音一起流传的。吟诵不仅有旋律、节奏、结构,而且声音之高下、强弱、长短、清浊,这一切都是用来表达理解的。古人的心态、情绪、意境,只有吟诵的时候最接近、最能体会。古人作诗时,往往一边构思,一边吟哦推敲作品的音节的。1前,每个读书人都会吟诵,只有吟诵,才能分辨出哪个字音最美,阴声阳声哪个最好。所以诗都是”吟“成的。你看,李白”吟诗作赋北窗里“,杜甫”新诗改罢自长吟“,韩愈”口不绝吟于六艺之文“,白居易”终日歌吟如狂叟“……因此,作为我国诵读古典文学作品的特有传统方式的吟诵,是作者创作、推敲诗文的重要手段,也是读者学习、欣赏诗词文赋的最佳途径。
有书友可能会说:”我们朗诵多美啊,何必要吟诵呢?“其实这不是声音美不美的问题,而是对不对的问题。吟诵与朗诵的区别,在于吟诵是汉语自古以来的读书腔,是读我们的声调型语言的,是正确的,而朗诵是话剧腔,是读重音型语言的,读现代文合适,读古典的诗词文赋就矫情了,读不出文气和诗韵。所以古典的诗词文赋要吟诵,而不是朗诵。
其实,用吴语吟诵诗词是最佳方式(当然,粤语、闽南语也好),因为吴语完整保留了古汉语的”入声“.入声词发声急促有力,实乃”汉语之骨“.如果用吴语和普通话分别读一遍杜甫的《佳人》,岳飞的《满江红》或李清照的《声声慢》等,很明显可以感觉到,吴语念得更有力,更押韵,更符合原词的感情特质。这是因为原词用的是入声韵,只有念出这些入声字,才能充分表现出词的声情。其实,一直到民国以后的”老国语“,都保留了入声字的,这是对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尊重,保证了中国文化的传承。可惜自推行普通话后,取消入声,人为造成与古代文化的割裂,传承两千多年的雅言消失,”兴于诗“的传统也难以恢复,这是中国文化躯体上斫深见骨的伤痕。
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本是什么?”本“就是修身。《大学》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中国传统的各种活动,琴、棋、书、画、诗、酒、花、茶等等,一切都是以修身为核心的。我们的读书吟诵,写诗写文章,也都是为了修身,为了增加生命的厚度,为了活出人的本色!最后,让我用大荆话为大家吟咏一首古诗。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8)
大学之前,鸡汤我只喝林清玄和毕淑敏,后来游荡在图书馆里偶遇了林青霞心目中的男神--蒋勋,才知道,还有一种鸡汤,叫蒋勋说。
最开始是浩浩荡荡十来本的蒋勋说红楼梦系列,虽然没有耐心仔细看完过《红楼梦》,但这个解说系列却是读的津津有味。后来抱着对男神毫无保留的信赖,购入时不看书评,不加犹豫。《蒋勋说唐诗》就是这样轻易的加入购物车,进入结算页面,然后到了我的手上。
蒋勋的格局可以很大,从唐代是诗的盛世铺开,讲到文学的形式与内容,到诗人的孤独感,侠的精神;蒋勋的触角也 很细微,聚焦诗里的每一个意象,揣摩每个字用法的精妙,更是不放过文字背后隐含的种种不明情愫。无论“孤篇压全唐”的《春江花月夜》,还是似乎熟悉的王维、李白、杜甫、白居易、李商隐,他都可以大气磅礴,细腻隽永的讲述,娓娓道来一首唐诗,一种人生,一份修为。仿佛跟着男神以唐诗这一维度的认知,畅游了一遍唐朝,且旅途舒心,意犹未尽。
记得小时候都被要求背唐诗,于是我们死背、硬背、不带感情的背。前几日和伙伴们去湿地公园拍荷花,一走进“荷花森林”中,“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便蹦出脑海。才感叹,面对美景,面对困境,可以脱口而出应景诗句,可见儿时植入些许文化内涵还是很有必要的,不然就只能是本能的去叫嚷,那样全然没有含蓄、诗意的成分,就十分的可悲了。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9)
这是我人生中最艰难的一段时光!我被命运抛到了深深的谷底,黑暗不见一丝光线,湿滑而无以攀爬,喊叫却没有回声!有时会深深的绝望,对人性、对生命是彻底的失望!那个时候,心中充塞着抑郁,只想就此放弃生命!有时又爆发愤怒,感到不公平,不想从此屈服于命运,那个力量让我又斗志昂扬!就犹如一只困于古井的青蛙,一下子想爬出来,苦苦挣扎,但是却不能改变什么!于是便又自怨自艾,想就此结束生命的探索!
而让我能够慢慢沉静下来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我遇到了蒋勋!这个人,以他的博学、思辨、深沉又轻灵、温暖又冷静的话语给我一份宁静和舒缓,给了我重新拣择的机会!
比如他说孤独,我看到自己几十年经历中的孤独时光,自己骨子里头的傲然,自己想摆脱命运之手的不甘和挣扎,自己不断想挑战自我的激情!所以,就像他说的,我是一个孤独者,注定在现实层面是失败者!当然,我也始终相信我一直在活出自己生命的多彩和激情!虽然最后都是犹如彗星划过天际,终是宇宙空间的一颗尘埃!
作为一个女人,我深深体验到,在目前这样的文化背景下,追求自己的生活,活出自己,是非常艰难的,因为你往往挑战着周围的价值观!就像他评价卓文君的一段话:"我们看到男性的革命者总会以决绝的姿态出走,情绪非常悲壮,得到许多人的认同;而女性的革命少了壮烈的气氛,却是加倍困难,因为捆绑在女性身上的枷锁远多于男性,当她要颠覆所有的礼教、道德加诸于她身上的束缚时,是一场伟大却不容易被理解的革命!"这个男人可以以这样的角度来看一个女人的悲喜,一个女人的梦想,无论结局如何,能够这样被人理解,就是有价值的!所以当他能够这样理解卓文君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被他理解了,进而我也理解自己了!因为我也想,从某个角度来看,我也是一个"革命者"!当然这样说有抬举自己的嫌疑!
另外,他从人性的角度来讲暴力的孤独,我非常有同感!每个人内在都有一股想摧残什么、毁灭什么的能量,同样我也有!那个毁灭者有时冒出的声音令我非常害怕,我会觉得自己是个恶人,是个暴君!如何去转化这股能量呢?这是智慧!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所以,在他的言语中,他自如地述说,你会感觉到暴力也是具有美学价值的,它不是洪水猛兽!这样,你的心自然多了份坦然和自在!
这就是蒋勋,一个思辩者给我的陪伴!我是孤独的,同样他也是孤独的!他的孤独引发我的思考和探索,所以说,所有的孤独者走在自己的生命之路上,仰天长啸,偶尔还可以彼此应和!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10)
黑夜在蚕食白昼,霜降在吞噬湿热,漫漫时间的海里我们随波逐流,我们在生命的长河中寻找相遇,冰冷的河水堵住我们的喉咙吞没我们的声音。孤独是水的颜色,披着清冷的外衣,把我们包围,如影随形。
我们的记忆深处都会有那样的晚上,躺在大床上,温度宜人,空气湿润,听雨声打在窗柩,犬吠声自远而近,就在这样的嘈杂中,却觉得万籁俱寂。水流声潺潺,我们叮叮咚咚的心啊,突然觉得无处安放。学文电热人大多敏感细腻,曾在人生的低估,也是一个那样的夜晚,我坐在床上,看着外面的天空忽明忽暗,心里难过的要崩塌,说不出来也没法说,说出来了也不知道找谁来听。“每个人都急着讲话,但每个人都没法把话说出来。”,就是这样的一种孤独,明明眼前是繁华喧嚣,人群熙攘,却好像孑然一身,明明千言万语,却好像无话可说。这就是我们每个人心里的孤独,在成长的岁月中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厚重,如果不去学习接受它,只会觉得前行的路越来越冰冷孤独。
许多事情都是一个做的,没人能代替。即使是陪伴,也只是陪伴,跨出步伐的还是你一个人的事。无人与我立黄昏,无人与我粥可温,无人与我捻熄灯,无人与我书半生,这样子的愁肠感叹,自以为千回百转的孤独,懂得去面对,就会觉得自在,需多事一人便可做,我们终其一生寻找的不是这样可有可无的陪伴。我们要做的是享受孤独,珍惜孤独,直到有意思的人出现,彼此都品尝过孤独,更懂得余生要怎样相度。在一个人走的这条路上,孤独当然有一点,但自由更诱人。
有人倾盖如故,有人久坐如陌路,孤独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必修课。孤独六讲,我们数次面对孤独,曾恐惧,曾躲藏,曾逃走,但最终都该学会面对,学会品尝,学会享受。饮尽这一杯孤独的酒,前路便可孤军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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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勋在扉页中写道,“我的《孤独六讲》在可懂与不可懂之间,也许无人聆听,却陪伴我度过自负的孤独岁月。”蒋勋斯文的文字却如同一柄利刃,自上而下,将人的灵魂劈成两半,他就在这其中,挑挑拣拣,追溯过往,品尝现在,展望未来,直面孤独。他有一支笔,写尽心底孤独。孤独,从来不是腊月风雪,风霜寒心,孤独,更像是梦魇,是你午夜时分在窗中看到的鬼魅般的影子,从来只是住在你心中。
在跌跌撞撞的过程中,我们都在企图敲碎孤独的躯壳,蒋勋却说出了这样的话“期盼每一个人都能在破碎重整的过程中找回自己的伦理孤独。”“孤独是一种沉淀,而孤独沉淀后是思维的清明。”原来孤独从来都是宝贵的东西,它让人细腻,听得见大地万物细语。它让人慈悲,孤独过才能感同身受常存慈悲之心,懂得珍惜。它让人清明,独处从来都是一种力量,让人看清楚自己。它让人勇敢,不害怕无谓的魔鬼,不害怕前路的未知,孤独一直在你左右,既不想挣脱它,那它便化为你的力量,推你前行。
《孤独六讲》,蒋勋以半生见闻,所思所感,熬成这样一锅浓浓鸡汤,你我都盛取一杯,饮尽便能醍醐灌顶。在长大的岁月里,总免不了孤军奋战,与其唯唯诺诺,四处逃避孤独,接受它,让它来陪伴你才是最好的选择。
高三:滕宇璐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11)
读完《孤独六讲》,恰是一人,窗外,正沙沙地下着小雨,不时,一只鸟飞过。
孤独的同义词是出走,作者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却点明了孤独的根本。我们曾以为,孤独就是独身一人,就是那没有边际的黑暗与寂寥,真正的孤独要学会背弃,就像嵇康手挥五弦,目送归鸿的从容,魏武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潇洒吧。一个人的身体可能在人山人海中纵情欢笑,可他的内心却可能毫无波澜。身体上的孤独只能叫做是空虚,而精神上的出走才是真正的孤独。相比之下,我们不禁想到现在太多的人,一回到家,开电视,打电话,玩手机,从来没有孤身一人静静思考的时候。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是的,过度的欢愉反而让人丧失精神上的灵动,没了面对孤独的勇气。我们应当面对孤独,天地间的所有必定孤独,人生于天地,亦归于天地,我们的孤独没人分享,也必须品尝这是我们生命的必修课。
作者将孤独分为六类:情欲孤独、语言孤独、革命孤独、暴力孤独、思维孤独、伦理孤独。而这些,我们又何尝没有或多或少地遇见呢?
一:情欲孤独
书中说,情欲孤独是残酷青春里野兽般奔突,太多的人赞美青春的意气风发,但我们却忽略了源于身体的活力与一种莫名的渴望,至于目的,没人知道。面对的办法?作者说:生命里第一个爱恋的对象应该是自己,写诗给自己,与自己对话,在一个空间安静下来,聆听自己的心跳与呼吸。
我曾试着做这件事,心里便莫名的十分平静,仿佛清泉流经山谷,蜂蝶飞过花丛。我们需要用面对自己的孤独方式,来清理身体的无限疲惫与无限活力。苏东坡说: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至于自省的途径,是倚杖听江声。当我们独自面对自然,或是面对自己,我们才是真正的孤独,亦是在真正地回归自然,至于现在的都市,我们只看到了处处红尘,处处喧嚣。我们迷茫地在城市中徘徊,仿佛无家的游子。至于只属于青春的情欲孤独,没了,只有无尽的狂欢。
二:语言孤独
众声喧哗却无人肯听的就是语言孤独。
作者认为,语言往往是误会的开始。或许吧,语言需要带有一些暧昧,一些未知,才能拥有真正的美美,有时正如雾里看花,雾散尽了,反而显出悲哀的落花。
我一直都很不喜欢赴宴,我曾觉得在那么多的人,我都认识,都说中文,可我就莫名地感到陌生,仿佛我与他们是两个完全不能相容的群体。或许,这也是一种语言孤独吧!共同的语言固然清晰,固然准确,可这种准确又有多少最实在的意义?无非是让人与人之间更好地互相了解罢了,某些时候,语言,我们大可以将其看作成一种音韵,这不是颠覆,而是根本。
我还想起佛陀拈花,迦叶微笑,整个过程中没有一点一点语言,却依旧充满韵味,或许,有些时候,语言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吧。语言并不是应酬的工具,语言是用来表达思想,可太多的人,似乎已经忘记了这件事,语言,已经没有生机,变得麻木了。
三:革命孤独
所谓革命,其实也是一种青春的仪式,只不过是始于踌躇满志而终究落寞虚无罢了。而我们,似乎也不太能够分清革命和政治的根本区别吧。
在大多数人眼中,革命是血腥的,政治是心机的,其实不然。纵观天下,敢革命者多少年,项羽青年起兵,孙权年少东吴,毛泽东则吟诗长沙。革命是一种理想,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所说的,便是这种开拓者般的视野。
至于革命者,都会是诗人,他们的诗歌,都是用血与汗写就,拥有着贴近大地的悲凉之气吧。可惜啊,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革命者功成身就,其实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了政治家,走向了人情世故,革命也就名存实亡,违背初衷。于是,我看到了屈原与荆轲的背影,在夕阳的辉映下,显得那样孤独,也看到了革命之于青春的孤独所在。这不为别的,这是罪孽与福祉,这是所谓的成长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四:暴力孤独
暴力孤独是潜藏于人性内在本质的,可相比之下就没有太多人可以理解。在现在的社会,暴力其实并不被别人所认可。但我们思考:在一个战争年代,暴力其实就潜藏于所谓的英雄奋勇杀敌的行为中而受人褒奖。可当战争过后,一些英雄所引以为傲的暴力应该何去何从?
暴力注定孤独,孤独并不在于暴力的存在任何人的任何行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暴力的影子,暴力的孤独,在于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却被拥有者所否认。暴力孤独,其实是很广泛的,它悄悄躲在人们内心的深处,等待着一个机会来将它唤醒。可惜啊,人们并非忘记了它的存在,而是不住地打击与镇压。
我想起《红楼梦》中薛宝钗的冷香丸,那不也是为了压制她的青春欲望吗?人性里总会有一些最原始的东西,只是人们并不会认可罢了。这或许是为了支撑那看似坚固的文明吧,可人性,是无法彻底熄灭的,因为这与杀死我们自己没有区别。
五:思维孤独
思维的不可描述,其实也就注定了思维孤独的不可思,不可议。
我常有无人了解的惆怅之感,有时或许是自负,但更多时候其实就已经是一种思维孤独了。真正学会思考的人的心永远归于自然,只是他的身体依旧在社会中苟活罢了,可这具身体又何尝没有过惆怅?城市有着如此之多的繁华与科技,可是否都是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
凡人逛过集市,会说:没想到,这世界还有那么多等着我去拥有的东西。苏格拉底却会说:没想到,这世界还有那么多我不需要的东西。有时,我们真的应该学会让生活返璞归真,太过纷杂的装扮与物品让人繁忙,亦让人越来越舍不得,可又有何舍不得的呢?在生死面前,青春岁月、欢爱温暖,本来,都不得不舍得。而我们的思维孤独,便是在舍不舍,得不得之间徘徊着的吧。这不是愚蠢,也不是庸俗,这是一种迷茫。
六:伦理孤独
可对一个人来说,最大的束缚并非上述五种,而是伦理孤独,因为它在以爱的名义捆缚和被捆缚。爱是最美好的情感,但也是最牢固的锁链。
现在的人,好多都会说两代人之间的隔阂,可这种所谓的隔阂,实际上就已经演变成了伦理孤独。青年所谓的叛逆,实际上就是对这种伦理孤独的反抗以及对知音的寻觅吧。
至于一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家庭、父母、伦理,就成为了个人孤独的最大敌人,可伦理孤独本身也就成为了感觉最为强烈的一种孤独你可曾在一个家庭中中感受到孤独?你有没有在亲人面前而无法畅所欲言的感受?这些都会是伦理孤独,可我也确切地感受过这些感觉。不要以为伦理孤独虚无缥缈,它就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处之中。
我想到了秋瑾,不仅是一位革命家,更是坚决地去反抗伦理孤独,只可惜那是一个悲剧的结尾吧。
七:思索孤独
那么,六种孤独究竟又带给我们怎样的思考?或者说,当我们身在其中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思考出走?当我们处于这种若即若离的状态时,我们又应该云何降伏其心?其实一切,也都在于我们自己的心。孤独所有人都必须面对,只是有些人过于胆怯罢了。
当我们面对孤独时,就应该从容,孤独兴许是一种破碎,但我们却从中看出生命应有的形状。当我们选择孤独时,我们的心就已经拥有了庄子所说的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气概了吧。
至于天地,本来就是孤独与美的世界,我们又怎会彷徨?可能吧,孤独是一个圆圈,美与天地,是起点,也可以是终点。至于天地,也可以是圆满。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12)
《蒋勋说唐诗》这本书以一种独特的视角对唐诗的解说令我感到耳目一新,深切地感受到了唐诗的别样的魅力,也增添了对唐诗的另一种理解。
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被誉为“以孤篇压倒全唐之作”,而作者对其中蕴含的唐的精神的剖析,对唐诗格式的解读,令我对已耳熟能详的诗的理解又更进了一步。书中通过介绍唐朝各个时期的六位诗人,讲述了唐朝的兴衰与唐诗文化的发展和变化。作者认为从魏晋南北朝开始的三百多年一直是琢磨“唐诗”这颗珍珠的过程。前人语言的积累和唐朝的开放性原因等使得唐代的诗人也有一种生命的开放性,所以才出现了那么多大气的诗歌。像陈子昂的“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充满了自负和骄傲,同时也充满了沉重的孤独感。唐代的诗人是可以同时表达孤独和自负的,李白永远是“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他要喝酒就跟月亮喝,还从不低头喝,还有“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是何等的霸气和洒脱。《将敬酒》的狂放不羁,《蜀道难》的大胆想象,在作者的带领下,我感受着《蜀道难》多变的韵律节奏所表现出的蜀道崎岖难行,地形陡峭险峻的特点。唐代的诗人不断地往高峰上走,把自己放到最孤独的巅峰上。像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充满了孤独感,正因为这种孤独,使得诗人开始与宇宙对话。唐代的文人也随着大唐帝国的开拓来到塞外,所以才会有“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书中的第一首诗讲的是《春江花月夜》。在这首诗中,作者认为应将题目中的五个汉字分解开来,即春天不必用来形容江水、花朵、月亮不必形容夜晚,“春、江、花、月、夜 ”是知己,也是陌路,偶然相逢,又各自离去。在分析了每句诗的含义后,作者说,这首诗从“用字、用句到哲学思想与文字的优美,都到达了完美的境地”,这其实不全是张若虚个人才气的表现,而是时代的水到渠成。宇宙意识在唐代被诗人凸显出来,因此唐诗显出宏大的格局。唐代诗人总是跟月亮、山川对话,他们的生命都被放到了巨大的空间中,于是就有了“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的千古之问,有了“反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彩翠时分明,夕兰无所处”等诗句的.出现。
读完这本书,我对唐诗由有了一些新的感触,仿佛是第一次“读”它们,而像王维、白居易、杜甫••••••他们的形象也在我心里重新勾勒了一番,让我对唐诗产生了更加浓厚的兴趣,不禁感到原来唐诗还可以这样品读,从新的角度去看它总会感受到它新的独特魅力。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13)
如果是一个寂寞的人,他怎么可能觉得快乐?他总是觉得没人理解自己,没人看到自己,没人关心自己,自己因没有关注似乎不曾存在,因而内心悲凉。他们悲凉的原因是因为,他忘了当这个世界没有别的人的时候,至少还有一个自己存在。如果人人都肯面对自己的孤独感,而不是选择逃避,也许这个世界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至少很多人的心理问题就不会出现。也许就是因为我们习惯在群体里面的生活,我们习惯了身边有人的存在,即使他与你根本上是绝缘的,但是只要有一个人在,都会令自己的感觉好受些;因此,我们还未能习惯面对自己。
孤独,其实是一种境界,是一个能让我们好好面对自己的机会。我们内心真实的想法,我们在思考中所进行的活动,我们对某件事或是某种时刻的感受,我们是否仔细的琢磨过原因呢?我们对很多事情,都有不同的感受,有的很深刻很强烈,但是如果要让我们说出原因的时候,我们大概都很难说出来,而需要去思考、探究了之后才能说得出来。其实我们都缺乏对自己的了解,我们以为知道自己的好恶就算是了解自己了,但是仅仅是知道自己的好恶是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我们的好恶的来源。为什么我会这么想?为什么我会这样?当我们能解答这两个问题的时候,我们才能称得上了解自我,而只有在了解自我之后,才能知道自我当中存在什么问题,自我才有可能得到发展。
其实,蒋勋这本书所写的,要比我所感受的更加深刻。无论是情欲、语言、革命、思维、伦理还是暴力上的孤独,都是一种孤独,但是这么多的孤独存在着,也因而造成了社会上的大大小小的问题。儒家虽然说到慎独,然而却没有教会人面对自我的方法。记得之前去逝了的台湾圣严法师说过的,“面对它、接受它、处理它、放下它”。我们应当谨记。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14)
“啾啾啾——”,夜幕降临,山间的鸟儿们开始歌唱,听着这美妙的歌曲,我想起了一位深爱大自然的人——庄子。
庄子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儒家大师,在民间流传着许多关于庄子的故事,如《自由之龟》、《庄周梦蝶》、《买椟还珠》等等。如果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十个故事中有八个都是关于大自然的。庄子喜爱大自然,他爱大自然的生机,爱大自然的奇幻,更爱大自然的声音。
蒋勋先生说庄子认为大自然有呼有吸,“大块噫气,其名为风“这句话说的正是大自然的呼吸。庄子早已把大自然当作一个人来看待,一个巨大而又值得敬佩和发掘的人。庄子去发掘大自然的`奇妙,去聆听大自然的声音,全身心地投入于大自然,泰戈尔、欧阳修也皆是如此,他们都懂得大自然的美,并且都愿意让心灵沉浸于大自然中,他们用实际行动应证了一句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大自然的诸多变化中,庄子最看重的是声音。声音虽不一定会音乐那般悦耳,但音乐的本质是声音。声音是大自然的语言,向外界传递着大自然的讯息。想要听懂大自然的语言,需要关闭我们的视觉,纯粹用耳朵听,才能明白大自然的话语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而我们却总是习惯性地运用视觉,其实,这会干扰听觉。
我小时候经常看莆仙戏,但一直是通过电视,电视上的字幕,我只在意字幕,并不怎么关注戏的内容。一关闭字幕,我心里就觉得十分不爽,因为演员唱得太慢了,又会拖长音,倒不如直截了当地看字幕,可长辈们却总是听,时时闭起眼,并不说话,只是稍微摆摆手,我十分不解。长大之后,我才知道,莆仙戏美在声音,而非内容,演员的眼神、手势以及腔韵,皆是莆仙戏最为精妙的地方。一个故事看几遍就厌烦了,而一个声音却会成为经典,千古流传。
以前,我讨厌蝉,因为它总是不停地叫唤,还叫得又刺耳又难听,但听了庄子的故事,我开始欣赏蝉鸣了,它是夏日独有的乐曲,珍贵无比。流水声、鸟叫声都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宝物,且都蕴含着不小的学问。庄子一直研究自然之声,为此孜孜不倦。然而现代化工业所带来的噪声掩盖了大自然的乐曲,既没有《走月亮》当中那“细细的溪水,流着山草和野花的香味,流着月光”的温馨,也没有《大自然的声音》当中那“从一首轻快的山中小曲唱到波澜壮阔的海洋大合唱”的豪放,只有数不尽的污水,这是一种遗憾。
请把耳朵叫醒,让耳朵听一听大自然的交响乐,也放松放松我们的身心。
孤独六讲读后感(篇15)
孤独是一种宿命。孤独,无处不在。也许是上帝惩罚人类的一种方式。当我们拥有智慧的时候,孤独就不可避免。每个人都感受过孤独感,然而每个人面对孤独感的感受都不一样。大部分人都是逃避,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会去面对。当人们面对孤独的时候,会感到不自在,会害怕这样的感受再次到来。也许这是因为人类天生就是一种群居动物,这种天性到了21世纪科技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也无法从我们身上消失——当一个群居性的动物独处的时候,是彷徨失措的,更甚至于会心哀致死,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习惯于群居的动物们上面看到。
我们会在什么时候感受到孤独?我觉得,正是我们处于群体的时候,才能感到深刻的孤独;正是我们和亲密的人相处的时候,才能感到深刻的孤独。不知道大家有没试过,当你和你的朋友们说话,但是你的朋友们并不能理解你所表达的意思,所以当你慷慨激昂的时候换来的却是一片沉静的时候,你是不是会感到一种深刻的孤独感?“即使是身边亲密的人,也是无法完全了解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