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合同
发布时间:2024-02-03 民事合同民事合同(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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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男
_______________年_____年_____日出生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男
_______________年_____年_____日出生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
_______________年_____年_____日出生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与两原告共同继承张_____华下列遗产:_________________坐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房产(价值约__________元),存款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我们与被告均乃张_____华的子女。我们的母亲刘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死亡,当时没有遗留任何遗产。后父亲张_____华购买了坐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房产。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父亲死亡,死亡前没有立遗嘱。除上述房产外,父亲还留下存款__________元。上述遗产全部由被告掌管,我们要求继承,被告不同意。我们认为我们和被告同样尽了赡养父亲的义务,并且都没有依法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因此,我们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合同【篇2】
合同编号:
甲 方(委 托 方):
乙 方(受 托 方):湖南法律在线
甲、乙双方就委托 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委托权限范围: 。
三、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 、 及 担任上述委托事项的承办人员,甲方指定本单位 (家庭) 为联络人员,联络地址: 电话: 。
乙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经有权机关审查认定乙方负有过错责任,则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付的部分或者全部代理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四、代理收费的取费形式
1.按收费标准收取;( )
2.双方协商收费;( )
五、代理费用的收取:(依人民币计算)
1.代理费用为 元;
2.办案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为 元。以上费用的的收取时间和办法为在代理活动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务而必须开支的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预计为 元。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六、甲方郑重承诺:以上委托事项未经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对他人的委托;随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况绝对保证其真实性;未对乙方隐瞒与案件相关的重大情况。乙方有权随时中止委托承办工作。
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 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委托事务进入代理阶段后,乙方应尽责尽力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委托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但乙方不对所代理事务之结果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而有所不同,这里主要谈采购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那么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代理采购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九、代理律师业务中,乙方不对案件标的承担经济责任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担。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须加盖事务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以授权委托合同为范围,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等情形在内)。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提交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现金支付,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的情况下,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在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十二、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湖南法律在线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民事合同【篇3】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19年12月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19年1月16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朝阳区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依据协议向原告支付人民币300000.00万元。
事实与理由
甲方和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完成结婚登记,后双方协商决定于某年某月某日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协议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 千禧家园的住房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000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离婚赔偿款。然而,离婚后,乙方拒绝履行支付义务,并多次邀约甲方母亲以恐吓、威胁的方式对甲方施压。
原告认为,因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已经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遵守并履行协议。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诉请贵院依法保护。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民事合同【篇4】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xx,男,1969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庆城县马岭镇xxx村二组。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西安xx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号:61010xxxxxx590。住所地: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xxx号xx市场x幢x号。
法定代表人xxx,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陕西xx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610000xxxxx1943。住所地:西安市未央区xx二路xx号xx室。
法定代表人汪xx,经理。
上诉人赵xx因买卖纠纷一案于2010年xx月1日收到未央区法院(2010)未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现依法上诉如下: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被上诉人陕西xx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向被上诉人西安xx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00万元。
2、判令被上诉人陕西xx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一审、二审案件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该判决适用程序不当
上诉人赵xx不具有主体资格。2008年7月25日,上诉人赵xx向西安xx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机电公司)出具欠条一份,内容载明:“陕西xx公司欠西安xx公司货款500万元正(五百万元)”。该欠条内容明确载明双方主体是陕西xx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和xx机电公司,且该欠条内容并没有利息约定。xx机电公司收到欠条后,对此并没有提出异议,xx公司也没有提出异议。这充分说明xx公司和xx机电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且xx公司和xx机电公司之间的欠条内容不涉及上诉人赵xx。xx机电公司将上诉人赵xx列为被告属于主体不适格、程序不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的规定。
二、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有误
原审法院于2009年xx月xx日向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查询xx机电公司给xx公司开具的陕西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情况,经询上述两份增值税发票已于2008年x月x日由xx公司进行了申报抵扣。这也充分印证了xx机电公司和xx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另外,xx公司和西安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于2008年x月xx日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而该买卖合同的标的正是xx机电公司和xx公司于2008年x月x日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由于xx公司并不生产买卖合同的标的,为履行其与实业公司的合同,所以才与xx机电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也就是说xx公司购买xx机电公司货物的目的是转卖给实业公司。在整个过程中,上诉人赵xx始终没有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xx机电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诉人赵xx是合同的主体。因此,原审法院认定原告与被告赵xx之间存在买卖关系,并由此认定上诉人赵xx应该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属事实不清。
三、原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由于上诉人赵xx与被上诉人xx机电公司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更不存在约定利息的问题,xx机电公司将上诉人赵xx列为被告且原审法院判令赵xx向xx机电公司支付欠货款及利息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法院应该依法驳回对xx公司的诉请。
最后,该判决仅凭赵xx手写的一张欠条而认定上诉人赵xx是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免失于草率。该证据并不能完全证明本案的基本事实,敬请中级人民法院慎重考虑。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判决程序不当、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赵xx现上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二0一0年六月十日
民事合同【篇5】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
一案(非诉讼一事),委托白银长征律师事务所派员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的第 审代理人(或完成约定的非诉讼事务)。
二、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______元内)。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在以下的选项前打“√”)
1、一般代理(辩论、举证、质证)。
2、特别代理(代为诉讼、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上诉,进行和解,签收法律文书,申请执行等)。
包换:自购买之日起1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进行商品更换。由乙方承担。在一日之后七日之内,乙方能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情况下。
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服务收费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其它费用 元(包括差旅费、材料费)。
免费保修年。在此期间甲方不需要承担保修的任何费用,但必须备份好自己硬盘里的数据,乙方对于文件的丢失概不负责。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况下,除人为原因外。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民事合同【篇6】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 交通事故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 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 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一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 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 元,其余代理费于 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 元;
甲方自行与供应商商定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运输、装卸等事宜,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内容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元,如 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 元;
甲方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按约供货,并承担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少发货物及货物质量问题、货物价格变化、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风险,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与本合同不符产生的责任后果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不得以此拒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
4.其他特别规定: 。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对供应商资信负责,承担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供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乙方发现甲方或供货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资金或有其他欺骗嫌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货款、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同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违约行为或应付款项未付,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下货物直接抵扣或处臵或暂停交付。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
甲方就 项目(具体采购项目清单、预算资金[ 万元]见附件)委托乙方代理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省采管办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 方式和规定的程序组织采购活动。甲、乙双方都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国际惯例,确保落实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合同【篇7】
原告: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董事长/总经理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董事长/总经理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货款_________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_________元;
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被告从原告处购得_________元货物,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是,但至今未付货款。
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予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民事合同【篇8】
原告:原告:张小华,性别:女,年龄:10岁,某小学学生,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街道XXX小区。法定代理人:李永强,性别:男,年龄:38岁,某公司职员,地址:北京市丰台区XXX街道XXX小区。(系原告父亲)被告:王志明,性别:男,年龄:35岁,某公司职员,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X街道XXX小区。(系原告母亲的前夫)风险提示:本案涉及家庭关系纠纷,敬请注意言辞和行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
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元整(暂算至起诉时止)。
2、请求判决被告每月增加抚养费为___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事实与理由原告系_________和被告_________的婚生子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和被告在____市__________民政局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女儿_________由_________抚养,被告_________每月给付抚养费_______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原告18周岁为止。协议签订后,被告却没有支付过女儿的抚养费,截止原告起诉前,被告欠原告抚养费共__________元整。原告今年已经______周岁了,已经上________年级。明年就需要上初中。生活和学习的各项费用都大幅增加,再加上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等因素,按离婚协议的约定,被告每月支付的_______元月已经远远不够原告生活和学习。为了能给孩子更好的教育和生活条件,故特请被告增加抚养费为每月_______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最高可以是抚养人工资的百分之三十)。按照被告的工资收入情况,被告完全有能力支付。为了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将来,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
注意,列举证据时,应当附上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是摘录或抄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原件的意思,不能断章取义,而且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在列举物证时,需要详细写出物品的特征,并说明其保存地点和保管人。如果列举证人,必须写出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可以证明的问题等。
另外,在提交证据和证据来源时,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供,但我们应该在说明时尽可能简洁明了。同时,在保留自己的杀手锏的同时,也要在法律范围内占据主动,以便在庭审辩论中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民事合同【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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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实事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浙江实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大道温岭大厦X楼,法定代表人:陈XX。
被告:常州钟泰车业有限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前黄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XX。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兰新大厦A座19层1901室。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建设工程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图纸押金人民币:15000元、报名费人民币:5000元;
3、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人民币:451528.77元;
4、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其他损失人民币:28471.23万元(上述款项共计150万元);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4年10月1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见证据3),承包被告位于常州武进前黄工业集中区的新建工业厂房一期工程。签订合同当日,即2014年10月15日,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章XX将工程保证金100万元打入被告方指定的杨XX私人账户,被告出具经单位和个人盖章的收据给原告(见证据5)。原告按被告方要求又支付图纸押金15000元,并交付报名费5000元(见证据6),原告为了该工程制作了投标书。
该合同双方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14年10月,后因被告方的.原因,工程无法开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此时,原告已为工程的施工做好了准备工作(见证据7)。在合同无法履行既成事实后,原告曾多次派员要求被告返还工程保证金并赔偿损失,均遭推诿,原告多次与被告方协商共花费各项费用28471.23万元,直至今日,工程仍无任何进展。
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100万元保证金并赔偿利息损失,依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原告支付的保证金是该项目承包人章XX个人的资金,故赔偿的利息计算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即一年至三年期7.56%的四倍计算,退还图纸押金15000元、报名费5000元,以上共计人民币150万元,恳请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此致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年 月 日
民事合同【篇10】
原告: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________;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经人介绍相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________。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________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________,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________元中的________元归我所有。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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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民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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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 篇1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代理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某项民事诉讼代理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处理以下民事案件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1)案号:
(2)案由:
(3)诉讼请求:
(4)诉讼费用:
2.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处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配合乙方,提供有关案情和证据材料,并根据乙方的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和支持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
3.乙方对于甲方委托代理的法律行为,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委托期限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案件结束或解除为止。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处理的民事案件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结案,则乙方可以与甲方重新协商是否续约;如甲方不同意继续委托乙方代理,则视为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委托费用
1.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代理处理民事案件时,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如乙方在代理过程中,需要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则乙方应事先将相应金额告知甲方。如甲方同意支付,应在规定期限内将费用支付给乙方;如甲方不同意支付,则乙方可以申请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如因违法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保密义务
1.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对方委托、托收、代理处理等事宜的保密。
2.无论本合同是否解除,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项下达成的保密义务期限内履行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地为本合同签署地。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本合同在委托事项完成后自动解除。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一方解除合同,应根据协商结果对已经完成的工作和已经产生的费用进行结账,未结账的甲、乙双方应当分别保留必要的证据,对合同解除的事宜达成书面的共同意见,并送达对方。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可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2.通过协商的方式,本合同的任何改变、补充均应当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民事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查证网址:_________________东方律师网—上海市律师协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71号钱江大厦15楼D—E座
电话:_________________021—传真:_________________021—邮编:_________________200122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许斌龙律师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具体事项见授权委托书。
三、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的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律师出差的费用及其他行政收费由甲方据实报销。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合同 篇3
原告:北京++++仪器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住所:xx市xx路,邮政编码:xxxx
电话:xxxxxxxxxxxx
负责人:林++++,职务经理
被告:熊xx
住所:xx市xx区xx乡xx村x组x号
电话:xxxxxxxxx
案由: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3,000元;
2、判令被告支付滞纳金23,000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xxx年6月22日签订《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购买++++全站仪和++++铝合金脚架等配件,总价款27,000元。合同约定,被告在xxx年7月25日付清货款。还约定逾期付款时,按1%/天支付滞纳金。被告熊xx于xxx年6月22日收取了全部合同标的物并出具签字盖章的《合同货品签收单》。
原告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严重违反了合同。根据《合同法》109条、114条应当承担支付价款和支付违约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被告应当支付货款23,000元,还应按合同支付逾期滞纳金23,000元(已经大幅减少),并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108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贵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致
xx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原告:北京++++仪器有限公司
xx分公司
负责人:
xxx年六月十日
附: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3份。
民事合同 篇4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诉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办事处拖欠工程垫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的纠纷一案,已由你院立案受理。在此期间,农行__________区办事处要求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区政府_____________参加下,由区政府________________邀集农行__________区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上述拖欠工程垫款问题进行了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并形成了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会议纪要(见附件),清结了上述拖欠建筑工程垫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27条的规定,特向你院申请撤诉,请予批准。
此呈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民事合同 篇5
民事诉讼代理合同范文1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诉讼代理合同范文2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 交通事故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 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 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一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 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 元,其余代理费于 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 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元,如 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 元;
4.其他特别规定: 。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诉讼代理合同范文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 一案 审诉讼代理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委托代理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根据甲方要求,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诉讼代理人(下称“代理律师”)到 人民法院参加诉讼,代理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履行代理职责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如代理律师有合理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乙方可另行指派律师参加诉讼,甲方应依照本协议另行签署委托书以便乙方指派律师履行代理义务。
二、代理律师遵循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代理律师除履行代理义务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案情,并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到庭履行代理职责。
三、甲方须真实地向代理律师陈述案件事实和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甲方最迟须在开庭前5天将代理律师要求的证据和资料交齐,以便代理律师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开庭,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在履行代理职责过程中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应重要证据、资料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所收费用不足以抵偿代理律师实际完成工作所应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和其它办理案件过程中实际发生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据实结算。
四、甲方有义务亲自向相关审理机构出示证据和资料原件,甲方不得将证据和资料原件等交给代理律师,甲方确实认为代理律师持有甲方证据原件和资料是履行代理职责之必须前提,则须与代理律师办理书面交还手续,否则因证据和资料等原件缺失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照代理律师要求提供证据和资料,须在代理律师要求提供证据和资料的最迟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代理律师,以便代理律师申请延期举证或作出继续或终止代理的决定以减少甲方损失。如甲方自行调查和收集证据有困难,在合理的期限内可委托代理律师调查和收集证据,但甲方须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证据调查手续并另行支付相应律师代理费和实际发生的调查费用。
六、如乙方无故停止履行代理职责,所收律师代理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要求中止或撤销委托,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所收费用不足以抵偿代理律师实际完成工作所应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和其它办理案件过程中实际发生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据实结算。在代理律师以书面方式催促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照本协议履行约定义务而甲方怠于履行时,除甲方有法定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履行代理义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调查证据、陈述案情、进行辩论、作出和解承诺以及代为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以甲方的授权委托书内容为准)。
八、甲方在签署本代理协议时已从代理律师处知悉涉及本案的中国现行法律关于民事诉讼时效、审判期限、答辩期、举证期限、判决及裁定上诉期、再审或申诉以及强制执行申请期限等详细规定。因此,除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会再次口头提醒甲方外,甲方有义务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代理律师甲方对上述诉讼权力的处分方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由甲方承担。对于超出甲方委托授权范围的甲方诉讼权力处分方案,乙方有权拒绝履行。
九、甲方已完全知悉乙方现行律师收费办法,并确认本案律师代理费收取标准属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双方确认本案的争议标的为人民币 万元,在此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师代理费,即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万元人民币,本案判决、调解、案外和解、甲方单方终止诉讼等均视为代理律师履行了代理行为。在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全部律师代理费时,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代理行为,因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市萨家湾支行
银行帐号:5
十、甲方确认在乙方代理结果未出现前,如因甲方原因单方中止、终止撤销诉讼案件或因甲方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单方中止、终止本委托代理协议,均视为乙方完全履行了代理职责并为甲方争取了全部诉求或抗辩权益,甲方无权向乙方要回已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如因乙方原因单方中止、终止本委托代理协议,乙方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与甲方据实结算外,应向甲方退回全部甲方已缴纳的律师代理费。
十一、代理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如有发生下列工作费用,则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诉讼、仲裁、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法定费用;
2、乙方为办理甲方此案而发生的调查取证等有关费用(乙方提供相应发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如进行专家论证等)。
十二、本协议除支付结算条款外有效期至本案本审终结(判决、调解、案外和解、终止或撤销诉讼)时止。本案如涉及二审、申诉、再审、发回重审、执行等甲方须另行与乙方签订协议并交纳费用。
十三、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及代理律师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确认由南京仲裁委员会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裁决,双方严格履行仲裁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合同 篇6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文一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
一案(非诉讼一事),委托白银长征律师事务所派员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的第 审代理人(或完成约定的非诉讼事务)。
二、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在以下的选项前打“√”)
1、一般代理(辩论、举证、质证)。
2、特别代理(代为诉讼、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上诉,进行和解,签收法律文书,申请执行等)。
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服务收费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其它费用 元(包括差旅费、材料费)。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 一案,欲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听取了甲方的相关陈述并全面告知甲方相关诉讼权利和诉讼风险,已提示、解答了甲方相关咨询,完成了部分服务内容。甲方在充分了解乙方业务能力、服务现状及附件之基础上,有意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与 纠纷一案。
第二条 乙方权限和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或实习律师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2、乙方代理权限:
对案件进行整体策划,就案件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设计救济方案;代书案件中需要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书;代为起诉、调查取证、出庭、发表代理意见;代甲方向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参与调解、和解。
3、乙方律师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勤勉、尽责的提供法律服务,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甲方权限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相关材料。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2、乙方的代理方案和法律建议可供甲方参考,但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因自身决策或判断而导致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律师代理费和相关费用。
3、乙方可以以任何广泛合法的方式促成代理目的之实现,本合同签订后,无论何时何因致甲方委托目标实现,均视为乙方工作结果,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和相关费用。另付乙方为本案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
第四条 律师费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律师代理费 万元;若甲方诉请款项全部或部分通过判决、调解或和解等任何方式得以支持的,甲方应按照其获得支持的诉请金额(或通过调解、和解所确认的款项金额)的 %的比例,于判决生效之日或调解、和解协议达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解除条件依附件处理。
第六条 保密
1、乙方对于书面向甲方索取的有关文件所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严格保密之责。(根据代理事项,需要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相关组织披露的除外)。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包括代理费用在内的本合同相关条款内容及乙方的一切商业秘密。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地点在北京。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户名: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账号:01090340100120xx5513903
开户行:北京银行工体北路支行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文三
委托人 [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依据《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规定,上述双方经自愿协商,于 20xx 年12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 委托事项及范围
1.1甲方与 因 纠纷一案[简称本案],委托乙方代理。
1.2 委托代理的范围为:本案一审阶段;即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该审判阶段终结[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等]。
1.3 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上述委托代理的范围,不包括重审或再审。
1.4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一审的,如诉前达成和解,本案无必要再进行诉讼的,乙方即已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
2. 代理律师及代理权限
2.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张思律师[简称代理律师]代理本案,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办理提交法律文书等具体事务。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同意。
农民工合同精选
怎样起草一份有效的合同?实际上,许多地方都在使用合同。合同调和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感谢查阅栏目小编为你推荐“农民工合同”,希望本文能够拓宽您的思考角度!
农民工合同 篇1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民工劳动雇佣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用人方)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第二条: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工作地点:
2、工作内容:甲方招用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3、工作时间: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每天采用两班人员轮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
第三条: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待遇
1、双方约定的其他劳动报酬方式:
2、甲方缴纳乙方施工期间的工程险
3、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发放乙方上月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4、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5、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它约定:
a。一时资金不能到位,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推迟发放工资,但推迟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合同规定时间后的90天;
第四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或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和总承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职;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⑴、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⑵、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⑶、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康复后不能继续从事本合同工作;
⑵、劳动者不能胜任本合同工作;
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⑷、出现法律规定允许裁减人员的情况。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
⑶、严重失职或徇私和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⑸、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⑹、严重违反总承包单位或甲方规章制度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5、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六条:法律责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擅自离职或个人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它内容
1、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1)双方约定以完成某一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当工程后期出现工作量减少客观上需要裁减人员情况时,甲方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争议处理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农民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 现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县(区) 乡(镇) 村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由双方选择确定)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其中:试用期(有、无)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期限为 天。
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种)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 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至少保证乙方休息一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
2.甲方应执行国家有关休假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为 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3.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4.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生活费。
第六条 保险福利
1.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费。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等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等内部规章制度,在上岗或调换新岗位前应对乙方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须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应为乙方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节、调解不成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民工合同 篇3
乙方(工人):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住成都市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年月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余款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于付清。
4、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农民工合同 篇4
农民工劳动合同是指在城乡发展中,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所订立的合同文件。这种合同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民工群体发展的重要法律工具。本文将详细探讨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内容与重要性,并从多个角度深入分析其现状和问题。
一、 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内容与重要性
1. 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内容
农民工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劳动岗位与职责、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与支付方式、工作条件与保障、劳动关系解除与终止等。其中,劳动岗位与职责是合同条款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它明确了农民工应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和相关职责。
2. 农民工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工具。合同中的条款规定了工资待遇、工作条件、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农民工能够享受到合理的劳动报酬和工作保障。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也具有约束力,规范了雇佣行为,加强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益平衡。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社会稳定和农民工群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既能够减少纠纷和矛盾的发生,又可以促进农民工的就业机会和劳动条件改善。
二、 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现状和问题
1. 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现状
目前,农民工劳动合同在中国农村地区已经普及,但存在一定的问题。有些用人单位虽然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的内容不明确或片面,导致农民工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农民工在劳动合同中的地位相对较弱,往往无法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利。一些地区还存在虚假合同和强制减薪等现象,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 农民工劳动合同的问题
农民工劳动合同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和合法教育,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较为薄弱,容易受到不公平合同的欺骗。一些用人单位缺乏规范管理意识,忽视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存在以讹传讹或敷衍了事的现象。地方政府对于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也相对不足,造成一些违法行为得以长期存在和蔓延。
三、 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保护,首先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应制定严格的劳动合同法律条款,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和解除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为农民工提供合法援助和维权服务。
2. 加强教育培训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法律意识教育和合同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对劳动合同的理解和意识,增强自身权益的保护能力。用人单位也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加强监督管理
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合同和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加快劳动纠纷的解决速度,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农民工群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农民工劳动合同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努力来加强保护与管理。只有通过建立规范的法律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和加强监督管理,才能够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
农民工合同 篇5
申请人: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
纠纷简要情况: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晚______时左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______余元。双方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____________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一、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______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2)______一次性补偿______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____________元;
3)______与______即日起终止一切关系,以后如有其他后果皆于双方无关。
二、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______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______现金____________元
2、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由______为______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当事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调解员(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民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或工作内容时,不再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相悖,乙方应当服从,双方就调整岗位或调动事宜另行签订《聘用合同书》。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班次,乙方连续工作不能超过_________小时,并确保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节假日加班事宜,其加班费、福利、休假按照规定执行,并不会有影响乙方的身体健康,乙方应积极配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正常下班时间以后工作的(需要提前3天向部门经理申请),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依据(如医生证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并按正常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
四、 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按月及时以货币形式(人民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作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基本薪酬为:______元/月(学历、绩效、职称、社保另计)。乙方个人所得税由本人承担,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定代扣代缴。第十条 节假日及延时加班薪资按相关规定另行计算。第十一条 乙方如发生职务行为,其经济酬劳按照国家及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甲方可以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防护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企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企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精选10篇
越来越多人意识到契约的重要性,合同签订应该注意的事项复杂多样,你是否觉得合同很难写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决定分享一篇非常有用的“合同”给大家,希望我的建议和经验能够在你的人生旅途中给你带来帮助和指引!
合同 篇1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标准道路运输合同范本(通用12篇)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据以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
第一条 货物情况(如有其它约定内容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 )托运方的权利: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
1.2 货物规格:(应明确填写定作物的具体规格)
1.3 货物数量:(应使用大、小写两种形式,并具体写明数量单位)
第二条 包装要求
2.1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2.2 没有规定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第三条 货物运输时间、地点
3.1 货物起运地点:(不可简写,应写全称例如××省××市××区××街××号)
3.2 货物到达地点:(应写全称,不可简写)
3.3 货物起运日期:(应写明年、月、日)
3.4 货物运到日期:(应写明年、月、日)
第四条 运输费用
4.1 运输费总额为:(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书写 )
4.2 运输费的支付方式:(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付清)
4.3 运输费的支付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五条 货物的装卸
5.1 货物装卸由 方负责。
5.2 货物装卸的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6.1 托运方的权利
6.1.1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合同中约定的目的地。
6.1.2 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或起运之前通知承运方。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
6.2 托运方的义务
6.2.1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6.2.2 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第七条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7.1 承运方的权利
7.1.1 向托运方收取运费。
7.1.2 对于超过合同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予以提存。
7.2 承运方的义务
7.2.1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
7.2.2 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托运方的违约责任
8.1.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元。
8.1.2 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受损,托运方应承担污染、腐蚀、受损部分的赔偿责任。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应承担赔偿义务。
8.1.3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每逾期一日向承运方支付运费 ‰的违约金。
8.1.4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8.2 承运方的违约责任
8.2.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货物,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元。
8.2.2 未将货物运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元。
8.2.3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向托运方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
8.2.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8.2.5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围: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9.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只需填写一或者二)种方式解决: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
(一)向 (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北京仲裁委员会”写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
(二)向(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托运方或承运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的地点: (写明详细的地点)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 篇2
协议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会经民政局备案,如事后反悔是非常困难的,签订协议时最好咨询下专业人士。我认为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有 操作性。
张某可在 (时间)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 (时间)送回冯某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天与冯某协商。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中体 现出来。因此双方就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另一方则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 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或没有分割,应当重新依法分割。
我们双方于 年 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因婚后感情不和,现夫妻关系已彻底破裂,我们自愿离婚,解除夫妻关系,经男女双方协商。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
我们自愿离婚,完全同意本协议书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协议内容如有欺骗、隐藏、虚假,责任由协议人自负。此协议书一式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立协议人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双方婚生女__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共计____元人民币抚养费。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女方自愿自筹______元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合同 篇3
买方:*有限公司
卖方:有限责任公司
一、总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 *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具体协议:
1.概况
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我公司净化煤气加压风机和机冷却风机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以及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所陈述的是最基本的技术要求,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具体规定,并没有详细引用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卖方承诺提供的产品将符合现行技术规范书和工业标准,以确保产品质量优良。
1.3卖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买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有关各供货设备的技术条文。
1.4在合同签订后,若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更,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修改要求。具体的修改事项和补偿金额应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卖方的责任
2.1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严格执行买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的制造规范和检验标准。
2.2卖方负责履行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卖方保证不能因正在履约的其它项目及其他任何原因,而影响到本投标设备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与交货。
2.3买方与卖方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4卖方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买方无关,应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买方的利益。
二、风机技术条件:
1、现场条件
1.1、当地大气压99800Pa,介质温度150℃——250℃,
1.2、介质成份:
电石煤气 CO CO2 H2 CH4 O2 N2
70-74 5.6 17-20 7.6 0.8 8.7
1.3、介质密度:1.039 kg/m3
2、风机型号DW270Ⅰ—11G 左、右旋180°
2.1、配用电机:Y280M—2,,90 kw(江淮六安)防护等级IP54,防爆等级dⅡBT4;最高转速2900rpm
2.2、风机性能:
输送介质:煤气混合气体,温度150℃——250℃,介质密度:1.039 kg/m3; 流量:Q=16200m3/h
升压:P=120xxPa
叶轮直径1200mm,材质1Cr18Ni9Ti
转子振动均方根有效值:5.6mm/s
3、风机结构
风机型式:单吸入离心式
支撑方式:悬臂支撑
驱动方式:电机通过联轴器驱动
风机采用整体钢架组装出厂,机壳为灰铸铁,上下剖分,并设有检查口和排污口;
轴承箱体采用水冷与铝片散热双重冷却;
轴承采用SKF进口轴承;
风机壳体轴向气体密封采用膨胀节水密封,零泄漏;
电机配套:江淮六安电机厂
4、附件
减振器及配套螺栓8只;进、出口配套法兰各1只;进、出口聚四氟密封垫各1只;轴承部位金属温度计2只;
四、G4-73NO9D离心风机技术参数
风机性能:
输送介质:空气,温度-10℃-40℃,
流量:Q=35054-44000 m3/h
升压:P=2441-1776Pa
叶轮直径900mm,材质1Cr18Ni9Ti
转子振动均方根有效值:5.6mm/s
3、风机结构
风机型式:单吸入离心式
支撑方式:悬臂支撑
驱动方式:电机通过联轴器驱动
风机采用整体钢架组装出厂,机壳为Q235A,
轴承采用哈瓦洛轴承;
电机配套:江淮六安电机厂(防爆电机YB2-225S-4,37KW)
4、附件
进、出口配套法兰各1只;轴承部位金属温度计2只;
三、供货范围及交货期
1、煤气加压风机四台(其中左右180度各两台) , G4-73NO9D离心风机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天内。
3、交货地点: 邮编:
4、所有需提供电控图及基础图、控制原理图、外形图、端子接线图等(提供二份),电子版一套。协议签订一周内提供。
四、制造及检验标准
1.按买方提供技术文件。
2.在制造合同产品时,卖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并使用符合要求的高质量材料。
3.卖方提供的《安全、使用维护说明书》。
4.设备(包括外购件)的外观质量要达到。
5.供货设备外壳体及结构件表面应保证平整光滑再喷漆层,油漆颜色按照信发华兴有限公司质量标准。
五、包装、运输
1.设备的包装应能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及存储的要求。包装要坚固、牢靠、防腐、防潮、防盗。
2.安装调试、易损件、特殊吊具、专业工具等,要单独包装并标明主机名称和安装调试易损件字样。
3.因为卖方在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疏忽,导致设备遗失、损坏、发霉、生锈、潮湿或错误发货等问题,卖方应承担相关修理、补偿或更换责任。
4、运输费用卖方提供。
六、技术服务
1、卖方向买方派遣的指导安装、服务人员,合同签定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制造厂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协调配合工作。
七、质保条款
1、售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自开始投产之日起,享有一年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售方将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并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赶赴产品安装地点进行维修。
2、若由于卖方供应的设备不符合技术协议中规定的条款或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在生产和使用其他设备时遭受经济损失,那么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一式四份,买方二份,卖方二份。
本协议是供货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买方:*有限公司 卖方: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代表: 卖方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合同 篇4
一、食品供货方的责任
食品供货标准合同书(通用16篇)甲方带给乙方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产品质量、送货时间。如甲方价格不合理,服务违反乙方规定,乙方能够从其它渠道进货。
(一)具有证照齐全合法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供货方应盖章、采购方应查验原件)。
货物验收:乙方对甲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对交付的货品不符合乙方质量要求、卫生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因质量问题严重或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为保证双方的诚信合作,甲方需为乙方质押必须金额的保证金,金额为元。如因甲方的过失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保证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____日告知对方。
甲方所供应产品,务必贴合卫生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四)因供货方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的卫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卫生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二、食品采购方的责任
(一)采购食品时,应索取供货方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
(二)批量采购食品时,应同时查验食品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
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______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
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三)采购生猪肉应查验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供方提供的每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
(四)应建立食品供货方档案,保管好供货商提交的各种证照复印件和供货凭证。对购进的食品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甲方提供乙方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产品质量、送货时间。如甲方价格不合理,服务违反乙方规定,乙方可以从其它渠道进货。
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
(五)因食品保管以及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采购方承担。
三、说明
签订本采购供货合同后,食品采购方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可不再重新登记台帐。并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本合同书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
五、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 篇5
男方:,男,汉族,年月日,住址:市区路号幢,身份证号码:
女方:,女,汉族,年月日,住址:省县镇村号,身份证号码:
男方和女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在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后在某年某月某日(农历)迎来了一个可爱的宝宝,取名为(请填写姓名、性别、汉族以及身份证号码)。由于长期琐事不断,双方感情破裂,已无法挽回,经过自愿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请填写具体协议内容)。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
2、签订本离婚协议时双方明确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自愿接受本协议内容的约束。
3、双方签订本协议时,无智力及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无强迫和威胁等违法行为与情形存在。
4、为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双方各自邀请一名见证人进行本协议签订事宜的见证,见证人有权持有该协议。
5、双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结婚证明文件、债务记录、房屋购买合同、车辆行驶证、投资验资报告、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将孩子出生证明及户口簿复印件等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以构成本协议的完整内容。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孩子由女方(男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由女方负责孩子抚养费用和日常生活起居。
2、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抚养费用全部由双方共同负责,男方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元,直至孩子年吗十八周岁。
3、女方需负责孩子的抚养直至付到孩子大学毕业为止。
4、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女方正常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女方不得无故阻挠,也不得无故拒绝男方的探望。
三、夫妻婚前财产处理
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婚前所有的固定资产、存款、股权、投资等一切资产归各自所有。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1)双方现在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银行账户存款,归各自所有,不予以分割。
(2)双方互不主张此部分存款归各自所有的权利。此部分共同财产处理在本协议签订之后,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各方不得再另行提出异议以及权利主张。
2、房屋:
(1)由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一次性付款购买的位于市区路号幢单元楼号住房一套的所有权归(男)女方所有。
(2)房屋具体信息为: ,购房价款: 。所有状况: 。
(3)作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此部分房产,女方为取得该房屋所有权需现金一次性按照合同价款补偿男方 万元(大写: 万元整)作为分割此部分财产的补偿金。
(4)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1个月内男方协助女方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
(5)经双方协商,本协议签订后,房屋所有权、居住权、使用权、收益权等相关权利均归女方所有,男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主张相关权利。
3、 有限公司股份
(1)男女双方婚内共同出资,并由持有的 有限公司股份,双方共同确认由持有的公司股份 %是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在本次离婚协议之时予以分割。
(2)由于 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作为新股东持股,并不愿放弃优先购买权,为确认股权的完整性,双方共同确认此 %股份股权所有权及收益权利归女方所有,女方以现金补偿男方。
(3)经过双方确认,共同拥有的股权价值为万元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值进行股权交易,不接受任何单独评估结果。女方同意以现金方式支付万元整来购买男方所持有的股权。
(4)女方已经以现金方式补偿了男方的股权,现在女方持有有限公司%的股份。女方将独立享有该股权的所有权、收益权、经营决策权等一切基于持有股份所拥有的权利。
(5)女方在婚姻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其独自承担。同时,女方作为股东应该履行的一切义务也由其自行负责,男方不参与相关争议的处理。
4、汽车
(1)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登记在名下的汽车基本情况以行驶证登记为准:车牌号码、车辆类型小轿车、车辆登记所有人、品牌型号、车辆发动机号。
(2)该辆车所有权归女方所有,男方不要求女方进行现金补偿男方,女方享有基于车辆的所有权而享有的使用权、收益权等一切权利。
(3)车辆按揭款 元(大写 元整)由女方负责归还,男方不履行还款义务。
(4)基于女方对该车辆的使用、支配、收益、债务等一切事宜由女方负责,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处理、还款义务等一切事宜均由女方负责处理,男方一概不负责。
(5)在女方还完车辆按揭贷款之日起7日内,男方需无条件的配合女方进行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工本费等一切费用由女方负责承担,男方概不负责。
5、其他财产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彼此确认并且承认不存在任何隐匿财产的行为。本协议所列的所有财产均包含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已经依法合理地进行了分割。如果一方隐瞒财产而导致对方损失,应当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1、债权处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共同确认各自所享有的对外债权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各自进行权利主张,另一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
(2)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由双方各自承担,不得因债权不能实现而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2、债务处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为夫妻共同生活而进行的项目投资所产生的对外债务为 万元(大写: 万元整)。此部分债务双方确认为共同债务,女方对此部分债务予以确认,并不提出异议,承诺由双方共同偿还。
(2)经过双方确认,女方及男方均无对外共同债务或其他个人债务。本协议所涵盖的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是明确的,如有未纳入本协议的债务,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各自负责偿还。若债权人主张权利,则由承担该债务的一方独立承担偿还责任。
(3)由于债务系男方对外进行支借和欠付的,债务组成处理由男方负责处理,女方自愿支付万元(大写:万元整)用于男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此部分款项在女方支付之后,即视为对共同债务进行了处理。
(4)男方取得该部分用于支付共同债务的 万元之后,需将此部分费用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不得将此部分费用挪作他用。如男方将此部分费用挪作他用,男方承担为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双方自愿离婚,互不对对方进行经济帮助,也不对对方进行精神赔偿和补偿。(需要补偿的,约定补偿金额)
七、离婚补偿款总额及款项支付
1、女方补偿男方金额
根据协议约定,女方应向男方支付房屋补偿费用100万元,股权补偿费用100万元,共同债务偿还费用100万元等补偿金,总计为300万元。
2、款项支付时间
(1)男女双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后,领取离婚证正式离婚之日起,3日内支付男方 万元(大写: 元整)。
(2)余款 万元(大写: 元整)女方在支付第一次补偿金之后, 个月内全部支付完毕。
(3)具体支付方式为:女方每月在月底之前向男方支付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大写:万元整),需要分三次支付。具体的支付时间为:第一笔款项需在年月日之前支付,第二笔款项需在年月日之前支付,第三笔款项需在年月日之前支付。
八、离婚证办理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男女双方需持有本协议及各自相关的证件到结婚登记机关换取《离婚证》。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之后,男女双方均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故意拖延办理出生证明、离婚证、房屋车辆过户等相关协议约定手续,违约方须每日向对方支付万元(大写:
2、如果女方拒绝支付或推迟支付男方所需的经济补偿金,女方需要每日向男方支付一万元作为补偿费用,直到女方按照协议支付相关费用为止。
十、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共有六份,自结婚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持一份,结婚登记机关保存一份,见证人及见证律师各持一份。
十一、争议解决
若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户籍登记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协议约定内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签字部分外,涂改、书写无效。
2、本协议以下无正文。
男方(捺印): 女方(捺印):
时 间: 时 间:
见证人:
见证律师:
执业证号:
合同 篇6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车牌号码:
车 型:
行驶证号: 发证机关: 驾驶证号: 发证机关: 驾驶员身份证号: 发证机关: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车辆营运证号: 发证机关: 驾驶员营运证号: 发证机关: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确的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如因收件人姓名、地址错误而造成的时间延误或经济损失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运输货物及提送地点
1、货物名称: .
件 数: . 吨(立方米)数: .
2、提货地点: .
联 系 人: .电话: 提货日期: .
3、送达地点: .
联 系 人: .电话: .
4、要求送达日期: .
5、合同期限:从 到 。
二、双方责任
1、甲方托运货物保证不属于国家违禁物品,货物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包装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承运。乙方委托甲方托运的货物必须填写正确品名、保证不夹带危险物品、国家禁运物品、货物外包装符合陆运要求。
2、乙方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有合法的营运资格,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
3、乙方车辆必须具备甲方货物运输所需的各项条件,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改变货物的装叠方式或拆开包装,不得将甲方货物与危险品混装。乙方在货物运输前投保,如发生遗失或损坏,甲方将按保险公司条款及程序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4、提货时乙方应仔细清点货物并在乙方运单上确认。从提货的当日24时开始计算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未依照双方约定时间内到达,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乙方在货物运输前未投保,如发生遗失或损坏,乙方必须提供机场或航空公司的事故签证,并按航空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单证:
5、乙方应按照甲方对货物运输的具体要求,负责运输全程的货物安全,自提货后至收货人签收前所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污染、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发生货运事故后,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出具货运事故记录。乙方必须把加盖公章或业务人员签名的托运单交于甲方确定委托关系,甲方开具货运分单为结算凭证。
6、乙方在运输途中,天气、路况、车况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车辆修理等,乙方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每月运输款结算至当月的20日。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
7、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时,应认真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并在 时间内交给甲方,如出现回单丢失或不能按时回单。所有欠款逾期支付,乙方必须向甲方每日支付欠款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甲方运费。应按协商原则处理。
8、乙方应保证承运司机在途期间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乙方在运输途中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车辆在途跟踪情况。为确保甲方所承揽的运输业务保质保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以其运力参与甲方所承揽的运输业务。
9、当乙方提供的运单背书条款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10、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项,可用合同附件注明,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运费及结算
四、文本及时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运作完成并结款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托运人(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承运人(乙方):
单位全称: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依照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 (具体货物名称)(下称标的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数量
1、标的物名称:
2、标的物数量:
第二条 标的物起运及到达地点
1、标的物起运地:
地址:
2、标的物到达地点:
收货人:
第三条:标的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期限
1、标的物承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或具体约定日期)
2、标的物到达期限:
3、允许的合理运输损耗: %
第四条 运输费用
1、运输费用:(下两项1.1、1.2为参考,请按实际洽谈为准) 。
1.1计算方式:按照结算期实际运输吨位*运输里程(公理)总和结算
1.2以上运费是含税价,此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装车费及管理费等所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
2、结算方式:乙方应当于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 (如有: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
付款路径:运输费用在买方营业地以 方式支付至卖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账 号: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安全要求
1、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到标的物起运地与甲方办理标的物装运及承运等相关手续,并安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保证甲方交运标的物安全的运输汽车运输(或其他约定运输方式,视情况填写划线处)。甲方有权装货前检查及装加上铅封。到达卸货地点。道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签订道路运输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2、运输安全要求:
2.1在承运标的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
2.2乙方承运车辆及人员到达甲方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运输费用;如造成标的物灭失,短少,变质、毁损等无法使用,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应承担赔偿义务。
2.3在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用该运输车辆搭载其他任何货物。
2.4乙方承诺具有运输标的物的资质,如因乙方资质问题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交货不能,引起甲方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条:货物名称`保价金额`运费签定时间: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1、交货:
1.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标的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在24小时内以 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如将标的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条承运方必须保证运输车辆车况良好,
1.2起运前运输路线因天气或政府行为等非乙方原因发生变化,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最后认可的路线运输。乙方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赔偿。条运输车辆不得掺假、加水、放水、偷盗等作弊现象,如经托运方发现。
1.3若因乙方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怠于运输或运输工具不符合运输条件等原因未能按期运达标的物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甲方因此构成未能对第三方交货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条承运方必须的合同签证后,超出部分由承运方按合同保价金额向托运方赔偿相应货款。如托运方实际收货数量超过实际发货数量,则以实际发货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1.4乙方的车辆到达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安排人员进行验收及卸货。
1.5在乙方将标的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标的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乙方应遵照甲方要求执行,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条运输及包装:洗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须盖好蓬布、打好封签。运输车辆出现因蓬布封签导致的问题均由承运方自行解决。
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在货到后 日内就标的物品质、数量等组织验货。如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在验货时发现标的物变质或数量短少超过合同数量的 %的,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赔偿等法律责任。若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先予收货。条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将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对全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在书面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第七条 保险及风险转移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标的物,由乙方负责购买标的物的运输保险。
2、乙方承担标的物从承运地到安全送达目的地之间的全部风险责任。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则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后。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即运输合同多为承运人提供的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
3、如乙方在运输的过程中遇事故,乙方有义务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自行承担因其违反国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规及运输车辆管理法规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因甲方生产运输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
2、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装货重量和安全:乙方承运船名为______,到港缷货如甲方需要验磅,双方协商。如甲方派人压送,费用由甲方自理。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
3、运输过程中标的物灭失、短少、变质等,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不限于购买标的物价款、仓储保管费、运杂费及因实现此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航运期限:为保证甲方货物能如期到港,乙方在装好货物后24小时内签证起航,期间乙方每天向甲方提供船舶航行动态,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准时到港,乙方需以______元/吨按实装吨位计价补偿给甲方延期费。航行途中如遇不可抗因素。
4、如果因标的物品质、数量等原因发生甲方指定收货人拒绝收货,造成甲方面临任何违约赔偿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卸货时间: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12小时前联系甲方做好接货准备,如需引航双方协商指派引航员领航,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卸货延期的甲方概不负责。到港卸货时间约定______天。具体时间以乙方为准。如超过规定的卸货时间。
5、如发生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及第八条约定情形,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运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货物总价款 %的违约金。乙方不得因此对甲方交运的标的物为任何事实及法律行为。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协商解决。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水灾、战争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的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如发生变更或补充,双方须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变更或补充的内容,并经双方盖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以传真或电子文件方式签署或修改,则一方依照另一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传真号或E-mail地址发出的经过签章的传真件或电子文件即视为经该方盖章的原件,另一方对该传真件或电子文件签章,即视为本合同(包括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已签署完毕,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运输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的充分友好协商。
2、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单位全称(章): 单位全称(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 篇8
1特性说明
离婚协议书范文
离婚协议书范文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
3、该协议必须包括双方离婚的意愿,并且妥善处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否则协议无效;
4、该协议具有人身性质,不得有他人代理签订,否则无效。
2相关要素
离婚协议书范文
1、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
2、小孩抚养权归属;
3、小孩抚养费;;
4、小孩探视权;
5、财产分割;
6、其他约定;
离婚协议书范文
7、违约责任。
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女儿,名______。因____________,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
女儿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到18岁由子女自己选着哪方。
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1-3日期间将抚养费______元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女方指定账户,女方暂定账户为是,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如有变化,可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男方。
男方每隔______个星期,可于周六周日接女儿一起生活,周日晚上______时前送回女方住处。
离婚协议书三、财产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与债务:除以上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与债务,各自承担。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
男方(签名):_________女方(签名):_________
日期:日期:
合同 篇9
离婚协议书合同范本(精选3篇)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
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四: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
本协议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
协议人:张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协议人:冯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登记结婚,xx年 月 日生育一子,取名张×。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儿子张×由冯某抚养,由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
2、机动车辆:×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夫妻有座落在 路 号的 楼房一套,现协商归冯某所有,由冯某一次性给付张某现金 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 万元。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由于经营的需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酒店转让乙方经营,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 平米;二层 平米;地下室 平米,转让乙方经营。
二、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贰拾叁万元整,经营权即由乙方所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税务登记证和卫生许可证等有关正常经营所需要的手续(办理证件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协议生效后。
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把酒店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全部转让乙方。
四、甲乙双方协议生效后,酒店转让前的债仅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接管酒店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附件: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违约责任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如在该期限内乙方未支付甲方转让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承担甲方追索转让费支出的律师费、调查费等费用。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民事合同(必备13篇)
宜未雨绸而缪,毋临竭而掘井。在平日里的学习中,幼儿园教师时常会提前准备好有用的资料。资料意义广泛,可以指一些参考素材。参考资料有利于我们完成相应的学习工作目标。你是不是在寻找一些可以用到的幼师资料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民事合同(必备13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民事合同 篇1
原告: 江苏新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江苏省建湖县城振亚国际广场B402
电话: 传真: 邮编:
被告:上海龙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建筑工程款68,687,15.00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拖欠原告上述工程款自1994年1月1日至本案判决生效时的违约金。
三、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实行承担。
事实和理由:
1993年8月,江苏建湖县建设建筑工程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乙方与甲方上海龙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约定乙方承建甲方位于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新旺村第16号地块花园别墅中的部分单体别墅,工程范围为C型别墅22幢,建筑面积为7,326平方米,工程造价约人民币9,523,800.00元。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并由乙方垫资施工,甲方按形象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做法为基础工程完成后,甲方支付完成工作量的90%;主体工程完成后,支付完成主体工程量的90%;装修工程完成后,支付总价的90%,待审核后再支付总价的5%工程款。预留总价的5%金额作为保修金和质量保证抵押金,其中2%作为保修金,3%作为质量保证抵押金,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即可支付抵押金。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另对施工准备、工程期限、工程质量、工程验收等作出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履行了建造义务,于1994年7月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但甲方在支付了208万元工程款后其余款项未能按约支付,致使工程停工。
纠纷产生后,乙方多次协商解决问题,未果。期间,原告于2002年11月1日,建湖建设建筑工程公司改制为原告;2007年11月,上海瑞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出具咨询报告,其中工程概况载明已完工的建筑物总计21幢,于1993年11月6日开工,1994年6月20日停工,工程造价总计人民币8,948,71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精神和具体规定,被告方拖欠原告方工程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特具诉状上呈人民法院,恳请依法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合同 篇2
原告姜××男39岁汉承包户××县××乡××制油厂
被告刘××男42岁汉主任同上××乡经管会
一、请求事项:
1.履行合同:
2.赔偿经济损失。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一)请求的原因事实
1.双方是怎样引起订立承包合同的?
××县××乡办企业制油厂,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至20x'x年负债累累已停产三年了。我自幼在油厂工作已有近20年的工龄,当时在本县太平川油厂担负生产指导工作。
经新建乡武装部部长的介绍来到××乡担起恢复制油厂生产,偿还旧债的重任,由乡经管会直接领导,被告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我的职称是技术员。20xx年,油厂已恢复到扭亏为盈,又任命我为车间副主任,主管油厂的生产责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企业实际生产责任制,又因偿还了积累三年的旧债,这才主动找我承包。从20xx年12月末起至20xx年9月末止订两年承包期合同。20xx年3月12日立的合同。
2.被告为什么中途撕毁了合同?
我从20xx年来到新建油厂。几年来,我耳闻目睹了油厂的现实,深知其亏损的弊病依然存在。被告刘××与油厂保管员的关系是形成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此,当被告找我担任承包时,我就提条件,前段事务与承包后必须分清,库存与帐面必须相符,不这样我不承包。被告答应。但提出“先交接帐簿,以后查库存,如有缺少,由保管员负责。这样不耽误生产。”我同意了,由于我要求过前后分清,各负其责。同时,又掌握承包前的厂内的底细,所以,被告就不顾一切了。他在我承包当年的5月7日对我说,油厂不承包了,还象过去一样干,给你按每天工资8元计算,你把合同交回来吧!我不同意。
3.被告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违法行为,我要跟他争出个事非曲直来。
首先,我到县委上访:他们告诉我到县企业局去谈;企业局李局长介绍我到法院;法院金庭长让我请律师代理办;后来县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检查了帐目,作出了承包阶段盈利一万四千多元,豆油少七千多斤,豆饼少一万多斤的证明。我再找县委书记王、罗两领导同志,他们指示到信访办去立案,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刘××说“你告到那儿也得回去处理”劝我息事。我又找信访办主任刘同志。他把我介绍到县委书记那;县委书记指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介绍我去法院。在此期间,被告用威逼利诱的办法,先煽动工人到我家去要工资,拿走我家的电视机,用此逼我交出合同,在我上访的二年中刘××不顾党纪国法,公然下令砸开油库,原料房、生产车间、食堂,收去我承包期间纯利14183.29元,占用食堂粮面1500斤大米10000斤、豆油40斤。又悍然把油厂另行承包给第三人,库存豆油经律师调查时已短少七千多斤,豆饼万斤以上,刘××又想借用承包之机的混乱,以便消灭或减少他利用职权侵吞的集体财富罪责。
被告自知他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以至犯罪,这才又使用欺上瞒下收买等一贯手法,首先盗用原告名义向上级打报告,说我自动撂下不干了,无能经营、亏损等,其用心是为掩饰他片面毁约行为:又蒙蔽乡政府,用乡党委、企业办和他主持的经管会名义联横向县打报告,说是原告自己请求不干。
以上就是本案的经过详情,尚有未便记人的事实,留待法庭审理时面述。
(二)诉讼的理由
20xx年3月12日,双方签订的合同是一种经营权承包。被告代表发包方把油厂经营管理职能移交给承包人(原告)。这种承包根据法令规定,它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发包方不能再插手经营,只是监督管理而已。在承包期间,承包人依据合同规定应对生产、资金、收益、亏损以及工资和伤亡事故负全部责任。除了每年向上级单位交纳提留费外,承包人有完全自主经营权。然而,被告身为经管会主任,只是为了消灭和掩饰自己经济上的问题,对我还个不跟他合作的人,决计踢开,所以不择手段,毁约违法,此诉讼理由之一。
双方签订的合同出于协商自愿,内容清楚,手续齐全,属于有效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在合同生效后,既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又不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就单方面随意撕毁合同,此为申诉理由之二。
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发包方(被告)应承担因此造成停工、丢失等一切实际损害的赔偿责任。
发包方就此同一经营范围和内容,又与第三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是无效的,从签订之日起,就没有享受法律保护的条件。
基于上记理由和事实,特提起诉讼,请求法律解决。
此致
上诉人:
20xx年xx月十二日
民事合同 篇3
法定代表人王亚琴。
被答辩人赵和平,男,汉族,1990年8月10日生,贵州省大方县人,住大方县雨冲乡油杉河村大土组,身份证号:522422199008106016。
被答辩人赵和平因不服毕节市人民法院12月16日作出的黔毕民初字第1816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现依法答辩如下:
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理程序合法。原判只是适用法律错误,最终导致审判结果错误,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按照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的`上诉请求进行改判,驳回被答辩人赵和平的无理上诉请求。
毕节市民吉砂厂工作到受伤期间不到一个月时间。双方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对于被答辩人赵和平的工资问题也没有约定为2500元每月,只是约定先让被答辩人赵和平工作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看被答辩人赵和平的工作情况,再具体谈是否继续工作及工作工资问题,至于被答辩人赵和平试用期间的生活费可以先由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预借钱使用。故被答辩人赵和平在上诉状中所说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承诺给其月工资2500元纯属无中生有,要求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依法举证证明其月工资不是2500元也纯属无理取闹。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认为,本案被答辩人赵和平的工资计算只要不低于其受伤当时毕节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就行了,从保护原告被答辩人赵和平利益和人文关怀角度出发,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同意一审法院按照依据《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按《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执行。 工伤职工受伤前本人缴费工资或实际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
的,按本人缴费工资或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但最少不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足6个月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算。”之规定判决认定被答辩人赵和平工资按照贵州省公布的20毕节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26445/12)元的60%为基数计算已经是够照顾被答辩人赵和平的了。
二、本案应当适用修订以前《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相关规定计算被答辩人赵和平的工伤待遇赔偿
本案双方实质上是劳务雇佣关系,由于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法律意识谈薄,使本案被认定为工伤案件。在认定本案为工伤案件的情况下。首先,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认为201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本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只规定工伤认定适用新《工伤保险条例》,而没有规定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计算适用修订后的新《工伤保险条例》,而旧《工伤保险条例》和对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计算标准也是清楚的。因此,一审法院对被答辩人赵和平工伤待遇赔偿标准判决适用 2011年1月1日实施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支付被答辩人赵和平16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本案被答辩人赵和平于年10月19日到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上班,同年10月12日受伤,根据法律不具有溯及既往效力原则规定,被答辩人赵和平受伤后的工伤赔偿应适用受伤当时的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即只应当判决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支付被答辩人赵和平14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其次,二○一一年七月六日起实施的《贵州省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也没有明确规定工伤待遇赔偿标准计算具有溯及既往效力,本意见适用于生效之前发生的工伤事故赔偿,因此,本案一审判决被答辩人赵和平六级伤残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按照7月1日《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50个月受伤当时毕节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即按照贵州省20公布的毕节地区职工月
平均工资(26445/12)元计算50个月]正确,而不是被答辩人赵和平上诉所称应当适用二○一一年七月六日实施的《贵州省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赔偿支付被答辩人赵和平5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并按照2011公布的毕节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2335.60(28028/12)元计算。
最后,我们从被答辩人赵和平上班受伤时间2009年10月12日,加上被答辩人赵和平伤后住院治疗的46天时间,再加上鉴定的8个月停工留薪期来看,被答辩人赵和平实际上是年7月30日(左右)就恢复了劳动能力,但被答辩人赵和平恢复了劳动能力之后一直未到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处继续上班,也就是说2010年7月30日以后,本案被答辩人赵和平和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实际解除,故按照双方实际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即2010年7月30日)来看,本案判决被答辩人赵和平的工伤待遇赔偿标准计算也只能适用20旧《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相关规定,适用2010公布的20毕节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2203.75(26445/12)元计算被答辩人赵和平50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存在被答辩人赵和平上诉所称的认定事实不清,审理程序违法等事实。因此,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按照答辩人毕节市民吉砂厂的上诉请求进行改判,驳回被答辩人赵和平的无理上诉请求。
民事合同 篇4
上诉人(原审被告):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县分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XX县。
负责人:C某,分公司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大连XX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XX区XX镇。
法定代表人:Z某,该公司总经理。
原审被告: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L某,董事长。
上诉人因解除合作协议纠纷一案,不服XX区人民法院(2015)X民二初字第707号民事判决,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2015)X民二初字第707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3、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一)原审判决认定《补充协议》有效及应予解除是错误的
原审判决认定的“但由于双方未严格按该协议履行,且在实际经营中没能达到预期的盈利目标,双方于2015年3月17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与客观事实相悖。原审判决错误地认定“XX分公司提出该协议系原告乘人之危,以胁迫手段迫使其违背真实意愿签订的,属可撤销合同,但未提供证据证明,不予采信。”补充协议系被上诉人乘人之危、威逼上诉人所签。其前言部分已明确“关于双方合资投资2台4m3太重电铲合作施工事宜补充以下条款”、第2条“乙方务必组织人员按项目部要求及时复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可见其重点在于解决被上诉人唆使电铲工作人员罢工、复工的问题。前述有关及时复工的规定及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交的电铲人员在铲车上所打横幅照片能反映出当时的危急情势。原判决一方面认定“2015年5月15日、2015年6月2日,双方工作人员分别对电铲在2015年4月份的装车量结算值179453元和2015年5月份的装车量结算值85732.5元进行了确认”,另一方面又认为签订补充协议原因在于“在实际经营中没有达到预期的盈利目标”,签约在先核算在后,2015年3月17日签约时如何判断出是否达盈利目标?预期盈利目标是多少?在被上诉人没有对因何签订补充协议作出说明之下,原审法院却替其作出解释,令人费解,其有意偏袒被上诉人由此可见一斑。
原判决错误地认定补充协议实质约定了被上诉人单方终止(解除)合作协议的条件。即使原审法院不考虑补充协议签订的真实背景,也不考虑补充协议第2条前半部分有关及时复工的约定,那么该条款内容公平吗?约定的单方解约条件明确吗?在补充协议没有明确被上诉人的具体收益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如何判断是否达到?原审法院对如此约定不明条款也要支持!“只要原告认为收益达不到预期目标,就可终止合资、合作协议,这合理吗?即便是该条款约定有效,约定的解除条件是否成就也要用证据加以证实。2015年4月、5月双方只对机械租赁进行了结算,并没有对投资收益进行结算,两者完全是两码事,6月份双方还没进行任何形式的结算。原审法院在被上诉人没有证明经营收益的预期目标及其是否达到、解约的条件是否成就的情况下,凭什么来认定所附解约条件已成就并应予解除?
(二)《补充协议》实质被《电铲合同》所否定,原审判决认定两者“无明显冲突”错误
《电铲合同》是“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岩土爆破工程公司天然矿业项目部”与被上诉人所签,该合同前言称“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电铲采购合作协议》现补充如下:1、甲乙双方各占2台电铲股份50%,甲乙双方互相补齐投资差额(甲乙双方提供各自相关付款凭证)”,而电铲采购合作协议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所签订,若该项目部不是上诉人的,被上诉人会同意其就电铲采购合作协议进行补充?上诉人提交的《电铲工作人员工资制度》上加盖有该项目部的印章,被上诉人提交的2015年4月、5月的“机械租赁结算单”上加盖有“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岩土爆破工程公司”印章,原判决以“被告未提供证明该项目部与其是同一主体”来否定上诉人抗辩理由未免有些牵强。
原审判决无视《电铲合同》首先强调了双方各自的股份比例及投资差额的补齐,称“从该电铲合同的内容看主要是对电铲作业结算的具体事项等进行了约定,并未提及解除或终止合作之事宜,与补充协议无明显冲突”。在当时紧急、被迫之情势下,上诉人能直接提及解除或终止合作?签订在后的电铲合同强调股份及电铲施工及结算的事实表明,签订在先的补充协议所提及的终止合资不复存在,如果是终止合作,则无必要补齐投资差额。《补充协议》与《电铲合同》本质上相冲突。
(三)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投资额为1336255元是错误的
假使确应按补充协议之约定按原投资额收购被上诉人投入电铲投资,原审法院应重点查明被上诉人的原投资额实际是多少。因涉及双方分别采购或一方出钱由另一方采购;哪些花费算投资确定为股权;哪些不算投资只计入经营成本,投资额的确认本是个复杂的问题,原审法院却将其简单化为“经核算原告为电铲合作经营支付电铲货款、电铲配件货款、维修费、运输费、吊车费等计2066255元,而XX分公司除支付给大连XX公司维修人员的维修款247600元外,还向其支付了730000元,原告大连XX公司支付的费用中扣除该730000元后为其的投资额,其投资额为1336255元。”上述认定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原判决核算被上诉人为电铲合作经营支付了2066255元,无事实依据。被上诉人在诉状中自认“按被告要求购置了电铲及配件并按协议约定运至被告投资现场,原告为此共产生1451001元的费用”,其提交的证据反映的也是该数额,庭审中其也未作更改,原判决认定的2066255依据何在?
其次,原审法院在计算维修费时是否按“且维修人员的费用XX分公司已与原告签订付款协议支付给原告”予以扣减?若没有扣除,扣除其认定的上诉人付维修款247600元,也只有1088655元的所谓投资额。
第三,原审判决对于上诉人付给被上诉人977600元的设备款的实际去向未查清,造成上诉人出钱,被上诉人采购后又作为其投资,让上诉人再次出钱收购的不合理现象。原审判决将977600元区分为“维修人员的维修款247600元”和没有明确用途的“730000元”,表面看似乎上诉人所付款项都有了去处,但问题在于真实的维修费用是多少?《付款协议》中的“维修剩余尾款243600元”,而2015年1月5日上诉人付给被上诉人“电铲费用款”247625元。原判决认定“维修人员的维修款247600元”的依据何在?且730000元的去向成谜。双方约定上诉人的投资去向为旧电铲,上诉人提交的银行转账交易信息载明的用途为“购电铲设备款”,被上诉人理应提供上诉人所付款项去向及用于购电铲设备的证据。若被上诉人擅自改变款项用途,也不能将旧电铲作为其投资,要求上诉人再次付款收购。
第四,原审法院没有遵循双方约定的投资额确认程序,且对投资额的确认采用了两种不同的作法:对小额的费用强调“但未经XX分公司确认是因维修而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不计入原告投资款”;对绝大多数的费用原审法院自己直接核算即可认定。《电铲采购合作协议》第17条规定“双方实际投入经确认的费用作为股本金,按照实际投入额度确定投资比例”,既然当事人有约定,法院就理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由双方自行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确认,确实确认不了的专业问题,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司法审计或评估。电铲采购合作协议内容庞杂,既有投资股权的确定,又有合作后经营事项的内容。哪些算双方投资或单独投资?哪些列入经营项目费用之中,均须双方对照约定逐一进行确认。双方合作项目是旧电铲,上诉人之所以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及规定严格的确认程序是有着特殊的考虑。被上诉人具有维修电铲的技术和经验,而上诉人对此却一无所知。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一般都是正规厂家,不会胡乱开具,该发票又具有可追溯性,可凭借其编码在互联网上核对售价是否合理,也可在税务系统录入后验证真假。为防止一方出钱而另一方利用采购之机虚报价格情况的发生以及增值税发票可抵税等诸因素,双方在电铲采购合作协议第10条规定“双方在电铲、配件采购、运输、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甲方抬头的增值税发票,确不能开具发票的费用,务必经双方协商确认,否则,不能核算为投资费用,甲方所需发票所产生的税金由甲方自己承担不能进入甲乙双方的投资成本。”该条实际是对确不能开具发票能不能核算为投资费用的约定,但原审法院却曲解为“上述内容是双方对支出费用如何开具票据的约定,并不影响对双方投资额的计算。”被上诉人在庭审中只是称没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因为上诉人没付税金,付税金现在也可开具。在被上诉人承认双方的投资没有互相确认、没有主张第10条仅是对如何开具票据所作约定、且第22条还就开具发票有专门约定的情况下,原审法院作出上述解释意欲何为?
第五,原审法院武断的得出“但原告提供的购货发票中注明了购买货物的名称如高原型变压器等,而这些配件与双方制作的电铲成本构成明细表中预估的配件相吻合,应为维修必备配件”。即便是属于维修必备配件,也不能证明被上诉人购买的配件真实的用于双方合作的电铲项目,是否用于合作项目还需要查明的。被上诉人承认其是从事维修的专业公司,其服务对象可能众多,并不限于双方电铲合作项目中的电铲维修。被上诉人理应证明其购买的配件用于合作项目之中,被上诉人的入库单表明采购的材料进入了其库房,部分发票也是开具给被上诉人的,如何能说明被上诉人采购的配件一定是用在双方电铲合作项目上?
第六,原判决对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无原则的一概予以采信,但对上诉人提交的证据却采用了截然相反的作法。被上诉人所称的支出,或无合同、或无发票(增值税发票)、或有发票但不是开具给上诉人的而是开具给被上诉人的、或是开具给上诉人的但没交给上诉人、或无交货凭据、或无合格证明、或无交付给上诉人及用于合作项目的证明,其仅有的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及付款凭据等无法证实交易行为的真实发生。按照《太重二手4立方电铲转让协议》的约定,抚顺汇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电铲完整并可以使用负责,被上诉人验收合格后付尾款。被上诉人还须花大笔钱去购配件及进行维修?大连XX电机改造厂开具的三份顺序号相连,开具时间在先,顺序号却在后,这样明显存在问题的财政《专用收款收据》,原审法院却予以采信。原审判决在被上诉人没有提供其从何处购买电铲电控的情况下,却直接认定2014年12月11日大连XX公司以400000元购买电铲电控后,开具了名称为上诉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其认定为被上诉人的投资额。从发票来看,被上诉人将自己的商品卖给了上诉人,而这种买卖并未征得上诉人的同意。即便是合作的旧电铲维修确实需要电控,被上诉人也确实将电控用于了合作项目,买卖的价格尚须双方商定,不应按照其自定的价值计算投资。不排除被上诉人开具该发票的真实目的在于冲抵上诉人支付的40万元定金。
第七,电铲是特种设备,国家对其实行特别管理,原审法院却将其视同为一般商品,强行要求上诉人为一个没有合格证明、监管部门不让使用的特种设备买单。
二、原审裁判有失公允
被上诉人在《起诉状》称“但被告对原告工作期间的工资一直未付,对采购的设备更是未给付设备款”,其诉请“判令二被告给付原告电铲等设备款共计1451001元”。被上诉人没有提出解除协议的诉请,更没有明确解除的是《电铲采购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电铲合同》?但原审法院在“原告诉称”中却替被上诉人增加了“但被告不按补充协议约定给付原告电铲设备款”的内容,进而认定“但在庭审中,原告要求解除协议、要求被告给付其投资款的诉讼请求明确,且符合双方约定,应予以解除。同时,原告要求被告收购其电铲投资,给付其投资款的诉讼请求亦符合双方约定,予以扶持。”若被上诉人真有解除协议之诉请,原审法院为何不在判决主文中直接判决解除呢?解除之后双方不需要对投资再进行清算?被上诉人诉请的是电铲设备款,原审判决却超出范围进行裁判。原审法院违背了“不告不理”之诉讼基本原则。原审判决对上诉人在《民事答辩状》中提及的.重要答辩意见有意省略,判决书未能客观反映上诉人的答辩意见,对于证据没有进行认真的审核认证,并说明其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对于上诉人指被上诉人存在欺诈及虚报及抬高采购价值,虚增投资额的问题原审法院根本未予理睬,原审法院的判决实难让人信服。
原审判决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资、合作经营关系”,实为企业间的合伙型联营或协作型关系。合作的解除或终止均需要进行清算,并按约定承担债务、返还投资及分配合作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等。双方在电铲采购合作协议也有规定,但原审法院在双方的合作关系尚未终止,合作经营期间的债务没有清偿的情况下,一味要求上诉人收购。原审判决使得被上诉人没有承担任何投资风险,将其所有的花费一古脑判由上诉人承担,不仅有违“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之原则,而且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原审程序违法
原审法院在对上诉人就管辖提出异议时,由一个审判员作出了(2015)X民二初字第707号民事裁定书,表明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但这次开庭采用的是合议庭,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款法院应“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但原审法院并未作出程序转换裁定并送达当事人;也没有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庭审中上诉人申请审判长回避,法庭未按规定宣布暂时休庭,进行合议,反而要强行继续审理,后在上诉人的一再坚持下,审判长便要求上诉人必须当庭书写书面回避申请,上诉人提交书面回避申请后,其径直拿上去找院长签批。法庭没有征询双方是否有问题发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的最后意见”这些都省略了。申请回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正当的诉讼权利,但有些审判人员却不能正确对待,采取一些非理性的做法,甚至于作出明显有失公正的判决更不应当。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程序违法,判处结果有失公允,上诉人不存在违约,而被上诉人违约,其应赔偿上诉人的损失,为此,上诉人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上诉,希冀得到公正之裁判。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合同 篇5
双方在订立该《住房买卖协议》时违背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分权的规定,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或另行商议补救。
一、本协议的签定违背了合同法“平等自愿原则”。
在签定当时,答辩人先是以租赁方式将房屋出租给被答辩人,有证据证明双方租赁关系是存在的。
答辩人当时因经济紧张,急需用钱的情况下,被答辩人同意借给答辩人68000元人民币,因债权保障趁人之危、胁迫就范、同时附加了口头约定条件“还款退房”的基本事实。
答辩人产生重大误解的这种情况下才签定了这个不平等的“割房赔款”协议。
其本质上开始是抵押协议,将房屋两证“产权、土地证”、及占有使用都抵押在了被答辩人手上,保证债权放心。
其实答辩人没有卖房的真实意思,答辩人一时糊涂,法制意识不够,为了尽快借到68000元现金救急,才被迫地签定了该不平等买卖协议。
事后双方还多次就还款赎房问题进行磋商。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不应该强人所难、夺人所居,引起其他矛盾。
二、本协议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平原则是民法中的基本原则,就是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合同主体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公平合理,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本协议的签定亦失去了这个原则,巴中房价大家有目共睹,江北中心地段房价应在当时1000元左右趋于合理,现在价格更高了,可是本案近140平方米带装修的房屋岂只值68000元,显然价值是不对等的。
不公平、不诚实是双方当事人造成本协议无效的重要原因。
一个是急需用钱解难,不顾后果、不加辨别乱签协议。
一个是投机取巧,心机多变,从租赁到抵押演变成买卖。
难怪协议义务难以履行就不难理解了。
三、本协议的签定损害了他人利益,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合同订立只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才是有效的,才受法律保护。
这个房屋所有权是不是答辩人一个人所有呢?答辩人有没有独立的处分权呢?双方擅自处分时该不该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呢?后面将有证据证明该买卖协议损害了他人的利益。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本案真实实际情况,因此答辩人认为该协议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既然该《房屋买卖协议》违背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无效,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或另行商议补救。
同时本案涉及的是不动产买卖,是以登记形式为要件,目前产权所有权性质没有发生改变,《房屋买卖协议》没有产生法律效力,协议约定也不是全面明确,且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达,能够说明双方原口头协议承诺附加条件真实存在,如果双方不能友好协商,希望法庭依法公正裁判!
民事合同 篇6
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x中级人民法院(xxx)曲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依法撤销xxx中级人民法院(xxx)曲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
二、请求依法进行改判;
三、请求判决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导致做出了错误的判决结果,理由如下:
一、被上诉人所供铅精矿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被上诉人行为属于根本性违约。
根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第三条“质量要求:Pb≥60%。同批铅精矿质量应基本一致,不得混入外来夹杂物。”第四条“铅精矿含铅主品位增减价及杂质扣除标准见附表。”在《铅精矿含铅主品位增减价及杂质扣除标准》附表1规定“60%
以上规定说明,主要铅精矿应达到Pb≥60%,不达到此标准的少数铅精矿可按照附表递增和递减,Pb
2、公安机关取样检测的结果证明上诉人所供的铅精矿品位不合格。
(1)xxx年5月25日xxx公安局xxx公安分局民警xxx在上诉人xxx分公司粗铅厂依法对堆放车间内的xxx年4月29日、5月3日、5月4日被上诉人运到的铅精矿进行取样,经均匀布点取样后,混合十字对角四分法缩分,然后提取检测铅精矿一袋(灰黑色粉末状物)。(详见xxx年5月25日提取笔录)
(2)xxx年6月5日xxx公安局xxx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出具xxx公安局xxx分局委字[xxx]174号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委托书,委托xxx公安局xxx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对5月25日调取的铅精矿进行检测,委托书内容“为打击犯罪,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铅精矿进行价格鉴证。”(详见委字[xxx]174号委托书)价格认证中心依据委托“依法对被骗13.14%Pb品位铅精矿487.34吨的价格进行鉴定”(详见区发改价鉴[xxx]158号鉴定结论书)并出具编号:区发改价鉴[xxx]158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该结论书价格鉴定基准日为xxx年4月29日至xxx年5月4日,结论书认定xxx年4月29日、5月3日、5月4日共计487.34吨铅精矿Pb13.14%,价格250532.00元。同时,在委字[xxx]174号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委托书中载明了5月25日调取的铅精矿Pb都为13.14%。
在委托xxx公安局xxx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认证的同时,xxx公安局xxx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还委托滇东地质矿产测试中心对5月25日调取的铅精矿进行测试,滇东地质矿产测试中心出具编号P09-624检测报告书,报告指出5月25日铅精矿的Pb13.14%。
3、讯问笔录证实5月3日、5月4日的铅精矿均不合格。
民事合同 篇7
原告:卢某,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系字号为“佛山市XX区XX布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经营场所:佛山市XX区XXXXXXXXXXXX,注册号:XXXXXXXXXXXX。
被告:欧某,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人民币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元整(小写:XXXXXXX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从XXXX年XX月开始,向原告经营的佛山市XX区XX布行(以下简称“XX布行”)购买布匹。经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对帐确认:截至XXXX年XX月,被告共欠XX布行布款总金额为人民币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元整(小写:XXXXXXX元),被告并于当天向原告出具了一张《欠条》。该《欠条》确认被告共欠XX布行布款总金额为人民币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元整(小写:XXXXXXX元),被告并承诺从xxx0年7月至xxx1年6月,每月分期还清上述布款,其中xxx0年7月底偿还人民币XX拾万元整(小写:XXXXXXX元)、xxx0年8月底偿还人民币XX万元整(小写:XXXXXXX元)。然而,被告在向原告出具欠条后,却一直失去联系不知所踪,至今未向原告偿还xxx0年7月、8月两笔布款。
原告认为,被告在向原告出具欠条后一直失去联系且不知所踪,至今未偿还xxx0年7月、8月两笔到期布款,被告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偿还布款的义务,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要求被告即时一次性偿还全部所欠布款;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因被告所未支付的xxx0年7月、8月两笔到期布款共为XXXXXXX元,该金额已达到全部布款总额XXXXXXX元的五分之一,所以原告有权利要求被告即时一次性支付全部布款。
综上所述,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民事合同 篇8
答辩人:王XX,男,1962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XX区XX路XX小区XX幢XX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王XX告状我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赞成离婚。
答辩人赞成离婚,不是由于答辩人有婚外情,而是自原告去广州事变、定居后,两边感情越来越疏远,加之两边事变情形及经济前提产生了庞大转变,差距也越来越大,导致两边伉俪无法交换,感情淡薄,以是答辩人赞成离婚。
二、婚生子王XX由答辩人供养。
原被告于1991年生养一子王XX,为了儿子的康健生长,答辩人要求供养儿子。
详细来由有三点:
第一,作为男孩,随父亲糊口对改日后的生长,无论从心理上照旧从生理上,都更有利、更利便;
第二,原告恒久做买卖,基础无暇照顾儿子,原本就是依赖她的怙恃供养,此刻她怙恃已经年老,身材也不是太好,而儿子又徐徐长大,尤其在生理上更必要家长的眷注,答辩人可以给以孩子所必要的关爱和领略。
同时,原告固然此刻经济前提好,但经商赚和赔只在旦夕,经济并不不变,也更轻易失工作,而答辩人事变和收入均不变,不会大起大落,可以给孩子不变的、和平凡孩子一样的、正常的糊口空间,对孩子的'康健生长都有辅佐;早几年,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外部经济前提,把他送到广州,每年只见屡次面,每次晤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辩人分开。
现在,孩子长大了,更必要完备的亲情,这些都是他年老的外祖怙恃和繁忙的母亲无法给以的,不能为了外部经济前提,忽略孩子心田的康健生长。
团结以上三点来由,答辩人要求供养孩子李XX。
三、伉俪配合家产依法分割。
答辩人在举证时代提供了一些关于配合家产的证据。
同时原告此刻广州做买卖,但因为她的存心遮盖,答辩人无法查清她的家产状况,哀求人民法院在查清家产的环境下,对伉俪配合家产依法分割。
民事合同 篇9
原告:北京++++仪器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住所:xx市xx路,邮政编码:xxxx
电话:xxxxxxxxxxxx
负责人:林++++,职务经理
被告:熊xx
住所:xx市xx区xx乡xx村x组x号
电话:xxxxxxxxx
案由: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3,000元;
2、判令被告支付滞纳金23,000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xxx年6月22日签订《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购买++++全站仪和++++铝合金脚架等配件,总价款27,000元。合同约定,被告在xxx年7月25日付清货款。还约定逾期付款时,按1%/天支付滞纳金。被告熊xx于xxx年6月22日收取了全部合同标的物并出具签字盖章的《合同货品签收单》。
原告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严重违反了合同。根据《合同法》109条、114条应当承担支付价款和支付违约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被告应当支付货款23,000元,还应按合同支付逾期滞纳金23,000元(已经大幅减少),并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108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贵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致
xx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原告:北京++++仪器有限公司
xx分公司
负责人:
xxx年六月十日
附: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3份。
民事合同 篇10
甲方(单位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个人用)姓名: 性别: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提供处理委托事项的咨询意见;
□代理甲方与对方或有关方进行交涉、协商或和解;
□代理一审诉讼;
□代理二审诉讼;
□代理执行。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提起反诉;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因代理需要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 、 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本案诉讼标的额为 元。依据《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按标的额的 %收取,共 元。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 O%)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和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诉讼费 元人民币;
□仲裁费 元人民币;
□鉴定费 元人民币;
□公证费 元人民币;
□查档费 元人民币;
□差旅费(大连市内四区以外代理案件发生的) 元人民币;
□长途通讯费 元人民币;
□复印费 元人民币;
□翻译费 元人民币;
□资料费 元人民币;
□其他 元人民币。
甲方可按照乙方律师要求提前预支或事后实报实销方式给付上述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不得向甲方收取除代理费和工作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乙方律师收取甲方所有费用须向甲方出具收取凭证。
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自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自 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三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1、甲、乙双方如果因本合同内容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甲方因乙方律师收费发生的纠纷,应依据《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到相关物价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
3、甲方因乙方在执业中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执业道德行为,甲方有权向所属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投诉,但应提供充分的证据。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对以上合同已认真阅读,不理解的条款已向乙方咨询,现已明确合同内容及签约的后果。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事合同 篇11
“合同诈骗”罪与非罪新解
《刑法》第224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况比较突出,合同诈骗罪作为当前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名,如何与民事欺诈行为划分开来,涉及到当事人权利的维护与法律适用。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存在诸多类似,往往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以“非法占有目的”为认定标准,也是以此作为判断罪与非罪的界限,而往往对非法占有的法律特征和构成要件存在一定的分歧,给定罪带来困惑。
为准确把握合同诈骗罪的主客观要件特征,清楚划分合同诈骗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律师整理如下识别要点及注意事项:
一、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区别:
民事欺诈中,行为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会有一些虚假不实的言语和行为,这与合同诈骗罪中的客观行为及方法极为相似,司法实践中正确区分具有重要意义,否则有可能将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罪混同,造成放纵犯罪或错误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不良后果。
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主观目的的不同:合同诈骗罪以签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民事欺诈虽然主观上有欺诈,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主观上以追求谋利为目的。
2、行为性质不同:两者都有欺骗行为存在,但二者的性质完全不同,民事欺诈主要是违背诚信原则,虽然客观上当事人也采取欺骗方法,却是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的欺骗,行为的目的只是出于谋利,使相对人产生错识认识,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意思表示;合同诈骗罪是想利用合同达到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犯罪行为人本质上没有承担合同义务的诚意,而是意图使对方单方履行主要合同义务,非法将其财物占为已有。
3、欺诈的手段和程度不同:民事欺诈通常比较直接,有一定的限度,只要对方当事人加强警惕,多数是可以避免的;合同诈骗罪的手段更加隐蔽和恶劣,如伪造身份证明签约等,被害人往往难以防范和避免。
从司法实践看,有无“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关键。刑法列举了合同诈骗罪客观方面的五种行为,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有这些行为存在,原则上可以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同时还需要综合考察以下因素,最终确定主观特征:
一是、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履行合同能力是基础,如果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故意夸大履约能力,合同订立后不努力创造条件履行合同,这种情况应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订立合同时无履行能力,但事后经过努力,具备了履约能力,且有积极的履行行为,或行为人有部分能力或提供了担保,但由于某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应属于民事欺诈。
二是、行为人履约行为: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一般没有履行合同行为,即使有部分能力,也是为诱骗对方当事人,意图使对方当事人交付财物而将其非法占有,如果行为人有履行能力,并为履地合同做了客观努力,即使未能完全履行,也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三是、行为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行为人如果将取得的财物全部或部分用于挥霍或从事非法活动、偿还他人债务、携款逃匿等,应当推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将取得的财物全部或大部用于合同的履行,即便客观上未能完全履行,也应认定为民事欺诈。
四是、行为人事后态度:如果行为人事后积极挽救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损失,能主动承担违约责任或制订还款计划保证履行,则不应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如果行为人不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对方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甚至推拖责任或有逃匿行为的,一般应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单位犯与自然人犯的区别: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未作为单位犯罪起诉的单位犯罪案件处理精神,审判程序并无不当,但由此反映的单位犯与自然人犯在司法中突显的问题,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构成即有单位又有个人,二者区别是:
一是、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主体不同;
二是、行为人是否为单位利益、体现单位整体意志还是个人意志,实施合同诈骗罪的行为在主观上是否为单位利益,客观上所得利益是否归属单位。单位行为必须是以单位决策机构决定或认可的行为,看该行为是否经过单位决定或认可,是否体现单位的整体意志,客观上是否表现为单位以其人力或财力实施。
三是、单位犯罪中,如果个人有部分分赃,即有单位人员将合同诈骗所得财物的一部分归单位所有,一部分归个人所有,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构成和共同犯罪情况认定。
三、交易次数在定性中的作用:
多个主体、多个法律关系并存的情况下,在单次业务中,行为人在某一业务中使用欺诈手段,将另一方持有的财物占为已有并处分,此行为本身来看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特征。如果考虑这一行为发生的具体背景,业务联系过程,或将业务放在整体背景下,或有其他第三方的利益参与,这种情况下,对此行为要慎重评价。合同诈骗罪是主客观统一的整体,是行为与结果的有机整体,应同时重视或考查对规范的违反和对利益的侵犯两方面。
四、采取欺诈手段签订合同,将所得款大部分用于合同履行的情况,如何定性:
行为人获得财物后,进行了履行合同的努力,并非签订合同后听任不管,或采取转移、隐匿资产,使合同根本不能履行或不具备履行条件,这种情况下,容易发生错误推断。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基本反映不履行合同的故意,则应当推定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把获取的财物又投入履行行为或履行中介活动,而不是用挥霍、偿还债务或携款逃匿,没有明显的侵吞合同款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即使客观上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亦很难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不宜按合同诈骗罪处理。
五、受害人未受实际损失对定性的影响:
实践中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时使用了如冒用他人名义,虚假出资等欺诈手段,但受害人基于对土地增值、市场供求与风险市场因素的合理预期,通过商业运作和经营活动,获得了收益,同时合同目的得以实现,当事人并没有因为行为人欺诈行为而受到损失,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客观方面可能具有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欺诈特征,此时应当立足于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情况分析,不以个人的手段为判断标准。合同诈骗罪保护的客体是财产权,而不是交易中的诚实信用,不能因为一方在交易中有不诚实的行为,就认定为诈骗犯罪,如果最后没有造成另一方当事人财产损失的话,不以合同诈骗罪追究责任。
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行为人骗取财物没有从事非法活动,而是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正当用途的情况,实践中,确实存在一些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但也不愿意履行合同,而是想利用合同得到当事人的财物,用于解决自身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待问题得到解决后再归还财物,在问题尚未解决以前,以各种理由拖延归还,这种情况属于“合同骗用”,对此,有人认为对于合同骗用行为,应当区分临时骗用与长期占用拒不归还分别处理。临时骗用的情形是,行为人想利用合同作应急之用,渡过困难期后归还,并无永久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行为人有归还诚意和愿意承担责任的态度,同时行为人还必须确有解决困难和承担责任的实际行动。长期占有不还的情形:随时间推移,行为人采取打欠条、切断联系等方式拖延履行合同,将合同款用于偿还债务或其他经营项目。相当长的时间内拒绝履行,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明显,表面上看行为人没有挥霍、潜逃等侵吞合同款的行为,但实际上行为在对方多次推促下,具有偿还条件却不归还,仅仅是口头上承诺履行,事实上却以种种理由拖延或搪塞,长期占有他人财物,这种情况下虽然他人的财物所有权表面上没有明显被完全剥夺,但长期拖欠与占用的行为,事实上已经占有他人财物,所有权处于事实被夺的状态,具有完全被剥夺的现实危险,依法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七、法律价值体现:
合同作为经济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纽带,对市场经济的完善和社会有序运行起着巨大作用,合同诈骗罪是伴随着合同制度的产生发展而出现的新型欺诈经济犯罪,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违反了国家管理制度,必须依法打击。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禁止或避免欺诈行为是不可能的,交易中的许多欺诈行为无法都用刑法手段规制,大多数靠当事人自身避免。因此,从法律上将此类行为分为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绝大多数此类行为以民事法律进行调整,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合同当然无效,如果损害的不是国家利益,则赋予当事人自主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如果行为人未能通过法律程序撤销的,合同仍然有效。立法如此规定的目的是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以便更多地保仿受害方的利益,被害方如果认为受欺诈而与行为人订立合同,其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刑法的角度看,刑法作为社会规制行为的最后防线,根据一定的规则控制和处理,能够用其他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尽量不用刑法手段,刑法作为所有社会体系中最具强制力的法律手段,也不是万能的,必须以其他手段结合起来,才能有效维持社会秩序。
合同纠纷、欺诈纠纷、合同诈骗都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下不断变换反复出现,因此在办理合同诈骗类犯罪案件时,依据刑法规定的内容,根据几种情况相互之间的界限,准确区分和认定,对实践中错综复杂的案件,在考察案件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进而对该行为属于民事还是刑事进行分析判断,还可以根据案件能否以民事手段来维护被害人的财产权、是否确有必要动用刑法手段,作为认定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的考查点之一。北京天依张生贵整理
民事合同 篇12
上诉人(一审被告)姚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山东省xx市XXXX94号,公民身份证号:370302XXXXXXXX.
上诉人(一审被告):xxXX经贸有限公司,住所地:xx中国财富陶瓷城XXXX, 注册号: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姚X
上诉人(一审被告):李X,女,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山东省xx市XXXXXXX94号,公民身份证号:370302XXXXXXXXXX.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广东XX陶瓷有限公司,住所地:高要市金利镇金陶工业园,注册号: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周XX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xxxx)佛城法民二初字第942号民事判决书,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xxxx)佛城法民二初字第942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
2、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一审程序违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68条之规定:“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的争执无原则分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本案中,诉讼标的近百万,合同标的额达1000万元之巨,双方争议意见完全相反,被告人一方人数众多,可谓事实不清楚、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争议存在原则性分歧,因此,本案一审依法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法院按简易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属程序违法。
2、判决书多列诉讼参加人,亦属程序违法。本案判决书中列明被上诉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黎XX,广东经纬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但一审诉讼过程中,从来没有该律师参加过法庭庭审等诉讼程序,一审判决书中却列明该律师为被上诉人一审的委托代理人,属于多列诉讼参加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亦属程序违法。
3、本案一审追加上诉人李X为被告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李X在本案争议合同中没有签名,不是合同当事人,依法不享有合同权利,当然也不能承担合同义务,因此,李X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4、上诉人姚X不是本案适格被告。姚X在本案中签订合同的行为是作为xxXX经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法人的对外代表机关,其行为是法定的职务行为,因此,本案姚X签订合同的行为本身就是xxXX经贸有限公司的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xxXX经贸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一审随意将自然人人格和法人人格混同,列姚X为被告并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本案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严重错误。
1、关于代理权滥用问题。“李通”是被上诉人的销售业务人员,本案《经销合同》是其代表被上诉人与xxXX经贸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姚X签订,在该《经销合同》的附件中,其又接受姚X的委托,代表姚X及xxXX经贸有限公司办理与自己公司的同一销售合同事务,明显属于在同一民事法律行为中同时为双方代理的代理权滥用的法律禁止行为,该行为如同在同一诉讼案件中,一个人同时接受原、被告的委托进行同一诉讼代理行为,这样的代理在开庭时会出现代理人在原告席代表原告宣读完起诉状又接着去被告席代表被告宣读相反意见的答辩状,这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不能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唯一要件,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利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所有的民事行为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就是无效的。因此,一审判决中以“姚X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授权原告的员工李通作为业务代表,是对自身权利的合法处分”为由而否定李通代理权滥用法律事实的成立,严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适用法律严重错误,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2、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链相互矛盾,不能自圆其说。(1)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不能因合同标的达千万之巨就可认定合同已经履行,合同条款如果不履行,只是观念上的权利义务,不能成为现实的权利义务,这与标的额大小没有必然联系。而一审判决认定本案所涉《销售合同》标的额达1000万元之巨,合同没有履行“有违一般陶瓷行业大额交易的常理”为由认定合同已经履行,完全是一种主观臆断。如现在的借贷纠纷,只有借条或借款合同,而没有交付事实,不管合同数额多大,都不能认定还款义务的成就。(2)本案中,被上诉人签订合同后,被上诉人从来没有向上诉人履行交货义务,被上诉人也从来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结算付款义务,被上诉人提供的对帐单、银行结算流水明细等证据形成的证据链相互矛盾,不能相互印证。被上诉人出示的对帐单没有被上诉人的签字确认,而与对帐单一一对应的银行结算明细的结算人是黄明鑫和刘健,经查证,黄明鑫是被上诉人的销售业务人员,与李通是同事,刘健上诉人则均不认识。而对这一明显的事实,一审判决却故意遗漏分析,明显偏袒被上诉人,有枉法裁判之嫌。(3)从被上诉人提供的电话通话明细,都是首先拨打0533-5XXXX的电话,然后拨打0533-5XXXXX,而0533-5XXXXX并不是上诉人的电话,0533-5XXXXX又是一个打印社的公用传真号,存在不特定多个公司、门面共用的事实,况且,电话通话只是一种通信方式,并不是意思表示本身,无法证明本案合同履行与否的事实。
综上所述,本案一审判决,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明显让人感到地方保护、有意偏袒被上诉人的判决取向。被上诉人隐瞒事实,移花接木,欺诈诉讼,意图让上诉人无端偿债,违背诚信原则和公平正义,严重损害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X经贸有限公司
姚X 李X
xxxx年12月1日
民事合同 篇13
针对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买卖合同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但被答辩人已经支付了所有货款,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即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已终止,故请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一)、被答辩人提交的12月7日的“退货单”并非是答辩人向被答辩人购买的货物清单,而是答辩人以退货方式与被答辩人合意折价后形成的还款单。从该份货单的形成原因和形式要件上看:
1、该份货单的形成地点是在答辩人的经营场所;是被答辩人主动到答辩人处要求答辩人支付货款的;
2、该份货单与其他“送货单”相比有两点明显的区别,月7日的货单底部收货欠款人处并没有答辩人签名,而其他的送货单均有答辩人的亲笔签名;且该份货单的标题处“送货单”被改成了“退货单”,该改动是由被答辩人完成的。
结合该份货单的形成原因和形式要件可以证实,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所形成的该份清单不是答辩人的购货清单,而是答辩人向被答辩人退货的清单;
(二)、答辩人从始经营养虾生意,2012年12月7日与被答辩人结算付款后,答辩人便结束了在台山市冲楼八家的生意,回了缙云老家,2012年12月7日也是被答辩人听闻答辩人要休业回家后,才到答辩人处催讨货款。后答辩人便依照现实情况将剩余材料退货后还清了部分欠款,且剩余部分货款已由现金支付完全。
综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合意形成的2012年12月7日的货单并非是“送货单”,而是一份“退货单”,也是在2012年12月7日的当日,答辩人已将所有的货款结清,故双方虽有过买卖合同关系,但该合同关系已在2012年12月7日答辩人支付货款后因合同履行完毕而终结,故被答辩人诉称的答辩人尚欠货款22190元并非事实,请法庭予以驳回。
二、该案件诉讼时效已过,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2年12月7日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最后一次往来联系,2012年12月7日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形成的“退货单”即为双方在口头结算后,答辩人以退货的方式抵消部分货款,从而可以证实,2012年12月7日,双方已经对最后的'货款金额进行了结算,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本案诉讼时效已过,请依法驳回被答辩人诉请。
综上,不管是实体上答辩人已经完全支付货款的事实,还是程序上该案件已过诉讼时效,本案都应依法予以驳回,故恳请法庭依法驳回诉请。
发问:
1、原告你与被告是什么关系?
普通的买卖关系。---在台山市除了被告和你有买卖关系,还有没有他的朋友和你有买卖关系;
2、2012年12月7日你到被告处做什么?---当天你们是否对被告欠你多少货款进行过口头或者书面结算?----2012年12月7日那张货单上的字是不是你写的?----你诉状中的诉请数额是怎么形成的?---如果像你说的被告还欠你货款,你在2012年12月7日以后是否有向他催讨货款,是怎么联系的?
本案适用的法律法规: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曾就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向山东省高院出具批复
199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就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向山东省高院出具批复,答复:“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民工劳务合同书(精选三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民工劳务合同书”。当今时代人们越来越注重维权,进行交易时几乎都少不了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不要犹豫相信这篇文章会让您受益匪浅!
民工劳务合同书(篇1)
民工劳务合同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中国工人在建筑和劳务领域的就业关系。这篇文章将详细介绍民工劳务合同书的内容和意义,并通过实例进行具体解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
一、
民工劳务合同书是一种双方同意并签署的合同文件,旨在确保工人和雇主之间的权益以及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民工劳务合同书在中国劳动法中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合同条款
1. 合同识别信息
合同识别信息包括合同编号、雇主名称、工人姓名、工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合同期限等。这些信息的准确填写可以避免合同纠纷。
2. 工作内容和责任
合同应描述工人的主要工作职责和雇主的相关责任。例如,工人的工作职责可能包括搬运重物、清理工地、砌墙等,而雇主的责任则包括提供必要的工作工具和保障工人的安全。
3. 工资和福利待遇
合同应明确约定工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和住宿等。合同还应规定工资支付的方式和周期。
4. 工作时间和休息规定
合同应规定工人的工作时间和休息规定。例如,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天有1-2次的休息时间等。
5. 合同解除和违约条款
合同中应包含解除合同和违约的条款。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在合同违约时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重要性和意义
民工劳务合同书的签署对于保护工人权益、规范劳动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民工劳务合同书明确规定了工人的工作职责和雇主的责任,确保了雇佣关系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工人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雇主也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如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按时支付工资等。
合同明确规定了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了工人的合法权益。工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获得应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避免被恶意拖欠工资或剥削。
合同中的解除和违约条款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合同中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得到满足,工人或雇主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解除合同,并在合同违约时追究相应责任。
案例:小明在XX公司担任民工,签署了一份劳务合同书。根据合同约定,小明的工作职责是搬运重物,每月工资为3000元,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宿。合同还规定,小明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天可以休息30分钟。XX公司在小明工作了两个月后,突然停止支付工资,并不提供住宿和社会保险。小明通过合同找到自己的权益。根据合同,小明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投诉,追讨拖欠工资,并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小编认为,民工劳务合同书对于保护工人权益、规范劳动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合同中的条款应清晰明确,双方都需要遵守。通过签署合同,工人可以获得应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雇主也可以要求工人履行相应职责。更重要的是,合同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民工劳务合同书(篇2)
民工劳务合同书是指建筑施工行业中,用于规范雇佣民工工作关系的合同文件。该合同书旨在保障劳工权益,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下面,我将详细具体且生动地为您介绍一份1000字以上的民工劳务合同书。
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
雇佣方:XXXXXXXXX建筑公司
地址: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劳务方:XXXXXXXXX民工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二、合同内容:
1. 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
雇佣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劳务方在XXXXXXXXX地区的工作岗位。具体工作任务为XXXXXXXXX,包括但不限于岗位的具体要求,工作时间、地点等。
2.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X年X个月X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签订新的合同或解除合同。
3. 工资待遇
(1)劳务方本合同期限内的月工资为XXXXXXXXX元,按月支付;
(2)工资支付方式为XXXXXXXXX,工资将于每月的X号前支付至劳务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 伙食和住宿
为了保障劳务方的基本生活需求,雇佣方将提供劳务方免费住宿和伙食。
(1)住宿条件:XXXXXXXXX;
(2)伙食安排:XXXXXXXXX。
5. 工作时间与休假
(1)工作时间:合同生效后,劳务方需按规定时间参加工作,工作时间为每天X小时,每周工作X天;
(2)休假安排:劳务方享有每周休息X天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利。
6. 劳务保护与工伤赔偿
雇佣方将购买劳务方工伤保险,一旦在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伤害,雇佣方将负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保险保障为劳务方提供相应的医疗救治和工伤赔偿。
7. 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继续续签合同;
(2)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3)如一方违约,经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批准后,可解除合同。
8. 合同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其他约定事项
1. 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公平、公正和和谐的劳资关系。
2. 劳务方在工作期间应如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因工作失职、泄密等情况给雇佣方造成损失。
3. 雇佣方应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场所和住宿环境,确保劳务方人身安全。
4. 本合同一式两份,雇佣方和劳务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过以上详细的合同内容,民工劳务合同书在确保两方权益的基础上,更加规范了雇佣关系,提高了工人福利保障,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希望本篇文章对您对民工劳务合同书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民工劳务合同书(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施工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省、市有关规定,现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同意在甲方开设的保证金专用帐户内按规定足额缴存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整。
二、甲、乙方在保证期内除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或提取该保证金。
三、乙方保证在从事施工建设过程中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应由乙方负责支付的赔偿金和其他费用;若乙方不支付,经甲方调查协调后,乙方仍不支付的,甲方从其缴存的保证金中代其支付相应的费用(本地企业适用于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乙方必须在甲方向农民工代付相关费用后的七天内及时在甲方的专用帐户内补足保证金。
四、乙方的在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工程结算审结之日起1年后,经甲方核实并出具书面同意函,即可提取保证金专用帐户内的全部金额。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保证金存入专用帐户之日起生效,自乙方提取专用帐户内的全部金额之日起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都将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
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