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血野马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4-20 汗血野马读后感汗血野马读后感。
一本好的书籍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我们只有读的认真,写的认真才能感受的认真,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今天编辑为大家整合了一些有关“汗血野马读后感”的内容,祝愿这篇文章能够成为你的有用参考欢迎阅读!
汗血野马读后感【篇1】
学会抗争——读《汗血野马》有感
在灯光下,我轻轻合上了这本《汗血野马》,心中不由产生了许多感慨。《汗血野马》是素有动物小说大王之称的沈石溪主编的一部动物小说。主要讲述的是:汗血野马孤独又顽强地长大了,再次出现在大草原上。它本打算放下对人的仇恨,与世无争,但为了救出心爱的妻子,它不得不放弃妥协。最终,像它的祖先那样,为了自由,为了摆脱被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它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主人公为了自由而自强不息的精神,像一个烙印深深的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不断激励着我,催我奋进,促我成长。
“它几乎想在这片胡杨林里了此一生,与世无争。但是,那可恶的永远该诅咒的人,又一次找上门来,逮走了自己心爱的妻子。这不能不使它放弃妥协的打算。要抗争!没有抗争就没有活下去的力量和理由!”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我的心为之一颤,安逸的生活固然美好,但是一味的妥协和忍让,只会让自己更加痛苦。活得要有尊严,要有理想,野马尚且如此,作为我们人类更应该做到为追求目标而奋勇向前,要有一颗坚毅的心。这一点,我要向汗血野马学习。
20xx年4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附近发生一起凶杀事件,800米村路,发狂男连砍7人共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2名死者中一名为8岁小学生,另一名为老年女性。5名伤者包括:两名小学生、一名未入学小孩和一对中年夫妇。多么悲哀啊!800米村路,正是上学时间,如果当时能有人带头,大家一齐上,难道还制服不了一个坏人吗?忍让,懦弱,只会助长坏人的嚣张,我们要学会与坏人作抗争,毕竟正义的能量大于一切。我想那些“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人的心里一定不会安宁,会内疚一生的。今后,我会尽自己所能,发扬正义,做个好市民。
“它野,它的身子里留着野马的血,它是野马,是野马就该归属自然,就该在大自然闯荡。为了回归大自然,自由飞驰在草原上,它与贪婪的人类做抗争。”当我读到汗血野马顽强的长大了,再一次出现在草原上,它本想放弃对人类的仇恨,但它的妻子被君玛德力抓了,不得不妥协。最终,为了自由和尊严,勇敢的和君玛德力一起跳下了山崖。汗血野马为了自由,摆脱屈辱,毅然跳进万丈深渊,这种可歌可泣的英勇壮举令人敬佩。为自由生,为自由死,肯为自由而坚强不屈,它,就是汗血野马,它是我们的榜样!
动物需要自由,打开鸟笼,放出小鸟;打开笼子,放出老虎;打开锁链,放出猴子。它们害怕禁锢自己的地方,放了它们,让它们回到大自然,自由生活吧!
朋友们,为了世界的和谐,为了给自己营造一个和谐的家园,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汗血野马读后感【篇2】
暑假看的这本书是素有”动物**大王”之称的沈石溪主编的一部**。读他的书会带你进入奇怪的动物王国。里面的故事跌宕起伏精彩极了,读后使我十分感动。
《汗血野马》主要讲述的是汗血野马孤独又顽强的长大了,当它再次出现在大草原上时,它本打算放下对人类的仇恨,过与世无争的生活,但是可恶的人类又一次找上门来夺走了它的心爱的妻子,为了救出心爱的妻子,它不得不放弃妥协。最后,它像它的祖先一样,为了获得自由,摆脱被打上耻辱烙印的命运,做出了出人意料的举动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我的心为之一颤:活得要有尊严,要有理想,野马尚且如此,作为我们人类更应该做到为追求目标而奋勇向前,这一点我要向汗血野马学习。
同时我要向人类呼吁:动物需要自由,打开鸟笼,放出小鸟:打开笼子,放出老虎:打开锁链,放出猴子,它们害怕禁锢自己的地方,放了它们吧,让他们回到大自然吧!
家长点评:看完孩子们的感受,我觉得他是一个有爱心的孩子,我发现孩子们小小的心里充满了对自由的渴望。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巩店镇希望小学52班:张雅青
讲师:王新荣139********
汗血野马读后感【篇3】
读了《汗血野马》,我感觉自己好像就变成了那一匹汗血野马。我孤独、自由!
我的家族和君马德力的家族有着深深的恩怨。我的祖父和父亲和君马德力的祖父和父亲上演的是一幕幕征服和抗争的场面。现在这样的斗争又在我和君马德力之间上演。
来吧人类,我可不怕你们,为了尊严,我了我的家族,我要战斗下去,你们休想在我的身上烙下屈辱的印记。
战斗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的……
阴冷的月光下,我在欢畅地饮水,突然四周的空气仿佛凝固了,有危险!我转身,飞奔,一个小小的泥潭休想陷住我;我跃起,一个黑影落在我的身上——是君马德力,不能不佩服我这个对手的勇敢。我愤怒了!我狂奔,耳边是呼呼地风声。我急停,焊在我身上的君马德力飞了出去……
战斗在持续……
小白马是君马德力家的一匹可爱的母马,我们是忠诚的伴侣。君马德力无法阻止我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是平静快乐的生活在一个寒冷的傍晚结束了。君马德力带领一群人包围了我们。我冲出了包围圈,可小白马被君马德力捉了回去。我的血液在沸腾。我直奔君马德力家的马圈,圈门敞开着,四周没有一个人,我知道这是一个圈套!可我却我毫不犹豫跨进去。果然,栅栏门关上了,我跃起扬起后蹄,清脆的断裂声响起,粗壮的栅栏应声而断,小白马跟着我逃出。可没跑多远,砰砰的枪声响起,君马德力用枪打中了小白马,我心爱的伴侣慢慢的倒了下去。
战斗快结束了……
我在不停地奔跑,君马德力紧跟在我的身后,我放慢了脚步,君马德力跃在我的背上,我奔跑,快乐的、肆意的奔跑。我穿过胡杨林,我穿过戈壁滩,悬崖出现在我们面前,落日下的悬崖被染上了一片金黄。
结束了,君马德力你休想征服我。
我向那血色的夕阳跃起……
汗血野马读后感【篇4】
我放下那本已经看了不下十遍的《汗血野马》。眼前浮现出汗血野马那不被屈服而与仇人一同跳崖的场景。
在古代文学着作中,汗血野马能够“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一般来说,一匹马的最高速度是每天150公里左右,最高速度不到200公里。宝马的最快速度记录是84天内4300公里。
根据计算,在平地上跑1000米只需1分07秒。
本书讲述了一个汗血野马家族与君玛德力家族的深仇大恨,以及汗血野马追求自由的精神。野马的信条是:死胜于自由。就像一个烙印在我脑海里的烙印。
自由是宝贵的。现在,鸟被关在笼子里,马被关在马厩里,鱼被关在鱼缸里,难道它们不需要自由吗?相比之下,君马德力很残忍,他的妻子努尔古丽却很善良,她背叛了自己的丈夫,放走了正在忍受磨难的汗血野马,不管是真善良,还是出于良心的发现,努尔古丽的选择是对的。
其实,人和动物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他们之间的差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人和动物之间是完全可以和谐相处的,有的时候,我们甚至比不上那些动物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人需要自由,动物也需要自由,想对那些执迷不悟、只想要自己发财致富的人们说:“放下贪婪和欲望,给动物们一个自由的生活,一个安稳的家……”
六年级:小心晓雪
汗血野马读后感【篇5】
读完这本沈石溪的《汗血野马》,我的心被这匹汗血野马深深地震撼了。
书中的主人公汗血野马,在我眼中是一匹坚强、为了自由愿意付出一切代价的伟大生灵。当他被关进黑暗的磨房,艰难地拉磨时,他从未想过屈服人类,而是怀着永远不屈的精神发泄似地拉磨;当他被迫载着人类奔跑,他从未想过停下来喘口气;当他面对千丈的大断崖,他长啸一声,奔向那一轮自由的火红的富有生机的太阳……太阳、人、马,一同坠入地平线。唯一不毁的是汗血野马他那颗坚强不屈、渴望自由的心。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的眼前不禁又浮现起了前几天在网上看到的小老虎雷雷的故事。
雷雷是一只可爱的小老虎,每天和妈妈依偎在一起。可是,他们快乐的日子十分短暂。一天早晨,饲养员们拿着短棍,把小老虎和他的妈妈强行分开了,小老虎被送去和游客拍照,妈妈则被关在笼子里久久地哀嚎。为了防止伤到人类,小老虎的牙被拔掉了,这样他连肉也吃不了了。过了几个星期,虎妈妈怀恨而亡。饲养员看小老虎挣钱不多,便又把他卖到了一家马戏团。在那里,他吃不好、睡不好,每天早晨都要挨一顿棍棒,强迫他屈服于人类。最终,小老虎雷雷在演出中因为劳累过度和遍体鳞伤,他终于被折磨死去了。据目击者称,雷雷死去时,眼眶里流出了泪水,混在了伤口留出的血水中……我想,他在临死前一定是在怀念妈妈的样子,还是还没等他想完,他就死在了无情的皮鞭之下。
小老虎雷雷和汗血野马一样,都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可是他们的遭遇却让人叹息。地球是我们和动物们共同的家,既然是朋友我们就应该友好相处。善待动物就是善待人类自己。有些动物虽然被驯服,可是他们那坚强不屈的心是永远不会像人类低头的!当人类的思维被利益和贪欲主导的时候,动物是悲哀的,但更是人类本性的悲哀!沈石溪曾说过,对待动物的态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文明的一个标准,也反应了人们的一种心态。现在国外一些国家都已经通过了《动物福利法》,比如欧盟规定,必须给0—4个月大的小猪提供两种以上的玩具等等,这些在我们看来匪夷所思的规定,恰恰说明一些国家对待动物越来越人性化了。我希望我的身边能看到这些对待野生动物的进步。
你也许有一丝疑惑,为什么文中所有的“它”变成了“他”?我的回答是:动物也是有灵性的,汗血野马,小老虎雷雷,他们是多么富有灵气的小生命啊!那些被金钱诱惑而对野生动物不择手段的杀戮是多么令人痛心啊!让我们都来保护野生动物,请让那些不和谐的音符消失,让我们共奏一曲歌颂生命的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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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归野读后感精选4篇
有哪些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可供借鉴呢?在作者的著作中获得一些启发后,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来提升自己的写作和逻辑思辨能力。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您整理的“野马归野读后感”相关内容,这里有许多的精彩内容需要的朋友请来踩踩!
野马归野读后感 篇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关于读书的名言我牢牢记在心中。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刹那间,十二个春秋过去了,我看了许许多多的书。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野马归野》。这本书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大奖等多种奖项。
《野马归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匹野马、蒙古马、汗血马和东阳马基因遗传的小马驹——奈木扎。奈木扎一生下来就与众不同。奈木扎长大后,胆子大的出奇,并且非常调皮。不但冒险去踩蛇蛋,还把游客弄伤了。终于有一天,奈木扎的野性藏不住了,它顶翻了主人:乞颜哈察逃出了蒙古人的领地,准备过真正的野马生活。
看到这里,此时此刻的我便幻想着奈木扎有怎样的危险经历。因为沈石溪写得太传神了。让我感觉到自己就是书中的人物,并且亲眼看到奈木扎逃出马棚时的情景。当奈木扎成功逃到森林时,为了生存下去,便打算加入普氏野马马群中。但马群的头马白鹰以为奈木扎是来抢夺头马宝座的。便把奈木扎打得落花流水。为了得到白鹰的认可,奈木扎为野马群解除了干渴,所以被它认可了。
当我看到“普氏野马”四个字时,以为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野马而已。但我查过资料后才知道:普氏野马是世界上唯一幸存的野马。并且全世界以不到1500匹,是比大熊猫还珍稀的物种。
自从奈木扎惊了普氏野马群与真正的野马生活在原始森林后,奈木扎帮了一个大忙:帮野马群打败了黑熊。但也因为头一匹母马和一匹小马驹得了病,便残忍的将他们驱赶出马群。这让头领白鹰很不高兴,但又不好发火,只能默默的想着母马和小马驹。后来,他们因为发生争执,白鹰便离群出走了。然后,那些研究普氏野马的研究人员发现奈木扎不是普氏野马,便用麻醉把奈木扎抓了起来。奈木扎不愿再做家马,便自杀了。最后,白鹰找到了一位主人,这位主人竟然是奈木扎以前的主人:乞颜哈察!
看完这本书,我心想:连一匹马都有自己的志向,那么我们人不是更应该有自己的志向吗?我们就应该像故事中的奈木扎一样,有自己的向往,这样,我们就会取得巨大的成功。
野马归野读后感 篇2
它,是一匹野马,一匹渴望自由的野马。但它的命运却掌握在人类手中。它叫奈木扎,一生下来就显现出了它野的天性。在它看来,在碧绿的草原上驰骋才是一匹野马应该做的事,那一望无际的草原才是它真正的归宿!但,事情并不如它所愿,奈木扎已经厌恶了这样枯燥的生活,但是它别无选择。
一次偶然,奈木扎成功地逃出来了,尽情地在草原上玩了大半年的时间。然而,在那冰冷无情的麻醉的枪下,它又被抓了回去。自由没了,生活还有意义吗?自由是宝贵的,谁不渴望自由?有句话说得好“不自由,毋宁死!”自由?自由!自由!自由就是为自己做主,就是生活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奈木扎厌倦了人们为它做主的生活。
它是野马,是野马就该归属自然,去大自然闯荡。这无边的草原,虽然近在眼前,但又觉得遥不可及。我喜欢奈木扎,它骨子里透着一种特有的野性,它生是草原的马,死也要做草原的鬼。对于它来说,失去了自由,生命也失去了意义。它宁愿死,也不愿生活在这生不如死的世界里。
每个生命都渴望自由,有时不要因为它们不能沟通就忽视了它们自己的感受。它们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哪!每个生命都渴望自由,谁都忍受不住生活在别人的掌控之中。我们要尊重每个生命的自由。
野马归野读后感 篇3
自由,是人类向往的最高境界,动物也一样。在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野马归野》中的一匹家马把这种野性展现得淋漓尽致。它的名字叫奈木扎,是一匹桀骜不驯的普通家马,但它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
故事十分细腻生动,向我们讲述了奈木扎为了自由而逃离自己的主人投奔野放的白鹰普氏野马部落,并和野马部落共同生活,生死与共的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情节是:经历了各种磨难的奈木扎终于荣登马王宝座,可它没有想到,实行野放普氏野马的研究人员已盯上了它。它被工作人员用枪麻倒并强行将它带离了野马群,奈木扎心中的信念告诉它不自由,毋宁死。最终,它在工作人员休息的时候用缰绳把自己勒死了。而原马王白鹰太过依赖人类,不自食其力,放弃了自由,投奔了奈木扎原来的主人,甘愿做人类的奴隶,变成了一匹被人类束缚的观赏玩偶马。
读到这里,我不禁为奈木扎向往自由的执念所感动,为了自由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反思一下人类自身吧,自由人人都向往,你理解奈木扎的努力与执着么?你像奈木扎一样为自由付出过努力吗?自以为是的一些人,口口声声说为动物好,其实却是动物真正的克星。就像实行野放普氏野马的研究人员一样,为了一种动物的利益而伤害另一种动物自由生存的权利。我们实际上应该保护每一种动物,它们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不应该去伤害它们。每一种生命都是平等的,每一条生命都有它们生存的权利。
这是多么震撼人心的一部动物小说啊!在这里,我想呼吁人们:让我们善待每一种动物,珍惜我们共同拥有的世界!
野马归野读后感 篇4
《野马归野》读后感范文700字
自由,是鸟儿在蓝天飞翔的喜悦;自由,是鱼儿在河里嬉戏的快乐;自由,是马儿在原野奔驰的畅快……自由还是动物们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没有猎人捕捉时的慌张,没有冒着枪林弹雨去捕食的惊险。“爱护动物,就请给它们自由!”这是我在《野马归野》中得到的启示。
《野马归野》主要讲了一匹叫奈木扎的马它从小狂傲不驯,它不愿活在人的拘束下,它向往田野,向往自由,因此常常想法设法的逃离主人家,但每次都被主人捉回来,最后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终于获得了自由,回到了它梦寐以求的田野。
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知道动物也是需要自由,并不是给他们足够的物质,它们就会快乐,它们渴望可以和其他动物一样拥有在原野奔跑的资格,而不是躲在家中,只能羡慕的看着窗外那些可以扩开脚步奔驰的'马儿们。
在生活中,有时候我们也是需要给动物们自由,可以像鸟儿们那样自由地翱翔。
去年二月三十那天,我就看到了真实的一面。当时,赶集场上一片人海,但有一处地方的人围成了一个大圈。我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便挤进了内圈。可是这里面的场景不禁令人膛目结舌:一个中年男子拿着又长又细的鞭子朝一只骨瘦如柴的猴子挥去。周围的人不仅没有去劝住,反而一些人幸灾乐祸地笑着,只见那猴子没有反抗,只是低着头任由鞭子在它身上留下一个又一个的痕迹。有些年老的人感觉那中年男子太过分了,想上去阻拦,但被一旁的人拉住了说:“那猴子是人家的,别瞎凑热闹。”只见那老爷爷沉默了……看完这一幕,我不由得觉得这只猴子真可怜,本应当在自己生活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现在却是这样。
自由对于一个动物是多么珍贵!它们渴望自由,多么希望可以在自己喜欢的地方生存、嬉戏、奔跑,多么能飞出那扇没有自由的窗户!请给动物们一片自由!
野马观后感
怎样在写作品观后感时更贴近实际呢?随着社会的发展,看影视剧已经成为我们日常娱乐活动的一部分,看着影视作品,我们心中不断涌出无数的想法,这些想法总是挥之不去。观众的观后感可以为作品注入更多可能性和解读方式,而写下观后感则可以让我们的思想更加丰富。通过查阅资料,我发现“野马观后感”这个作品可以满足您的需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动动手指将它收藏起来吧!
野马观后感(篇1)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野马归野》这本书,大家知道这本书是谁写的吗?不知道吧!那我就告诉大家吧!是在云南生活了十八年的沈石溪。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小故事,比如:驯服烈马、野放普氏野马和叛逃……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驯服烈马。
这件事讲了主人公奈木扎非常的调皮,长的也非常高大,比普通的马儿大两三倍,在文章中写的特别生动,我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想亲眼看到这匹马。奈木扎有一天犯下了一个大错,就是有一个大老板租下了奈木扎,要骑一天。一开始奈木扎对老板特别亲切,可是到了下午,奈木扎不知怎么就抽风了,一下子把老板摔在了地上。可是老板的脚卡在了马镫上,奈木扎飞奔,老板就在草地上被马拖着跑了五六百米,马停下来了,这时老板已经断了两根肋骨。怎么样?奈木扎淘气吧!
书中有一个细节让我非常佩服奈木扎,大草原上有一种毒蛇,别的马只要见了这种蛇就跑,可奈木扎不这样。它却冲上去跟蛇打架,直到把蛇踢死了。它这种勇敢的精神让我佩服。我要学奈木扎这样勇敢。
这本书别的故事也很好看,大家有时间可以找来读一读!
野马观后感(篇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动物小说——《野马归野》。看了这个题目,我就很好奇,野马就在大草原上了,为什么还要归野呢?随着我的疑问,我走进了书的世界。
这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能写出这么美妙的一篇小说,肯定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在准噶尔盆地上,立起了一座房子,房子非常简陋,不过非常大。这是一个专门研究马的研究院,,他们想让马回归大自然,保存马的优良基因。
这本书的主角,就是白鹰。这名字很符合这匹马,因为它出生时,额头上有一大块白斑,所以就得到了这个名字。归野后,白鹰等十几匹马儿,历尽千辛万苦,踏过万水千山,遇到许多敌人和困难,都被它们跨了过去。之后,就是头马——白鹰,与后来加入家族的成员——奈木扎之间的斗争。奈木扎一系列聪明的事情,使白鹰燃起心中的怒火,心中堆满了仇恨。在一次最佳时机,它想把奈木扎抛弃,独自带领马群远离这里,它暗自偷笑:“这该是一次最成功的计划吧!”但是,它的心愿落空了!马群是一个团结的群体,不在万不得已时,是不会抛弃同伴的。同伴们在呼唤奈木扎,因为奈木扎和它们分散了。白鹰很失落,心里那团燃烧的熊熊烈火顿时奄奄一息。白鹰也是有自尊的,就像一个皇帝无法命令每一个大臣,那么无能,那么垂头丧气。以前那个威风凛凛,受马青睐、受马尊重的头马,现在灰心丧气的走在山野中。忽然,它的眼前一亮,一辆熟悉的吉普车停在离它不远处,而那车上的人,正是以前对它无微不至的人——曹人杰主任。它如遇见救星一般飞快地奔跑过去,曹主任见了它,也像见了自己儿子一般高兴,对它搂搂抱抱,眼中闪着点点泪花。霎时,他愣住了。他突然放开了抱住马头的手,立马吩咐司机开车,这时的白鹰觉得很困惑,但是,它绝对不会放过这次机会。它紧紧地跟在车后,跟着他们一起走。车慢慢地加速,最后达到了最高时速,最后,在草原上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消失在这片草原中。
野马观后感(篇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关于读书的名言我牢牢记在心中。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刹那间,十二个春秋过去了,我看了许许多多的书。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野马归野》。这本书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大奖等多种奖项。
《野马归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匹野马、蒙古马、汗血马和东阳马基因遗传的小马驹——奈木扎。奈木扎一生下来就与众不同。奈木扎长大后,胆子大的出奇,并且非常调皮。不但冒险去踩蛇蛋,还把游客弄伤了。终于有一天,奈木扎的野性藏不住了,它顶翻了主人:乞颜哈察逃出了蒙古人的领地,准备过真正的野马生活。
看到这里,此时此刻的我便幻想着奈木扎有怎样的危险经历。因为沈石溪写得太传神了。让我感觉到自己就是书中的人物,并且亲眼看到奈木扎逃出马棚时的情景。当奈木扎成功逃到森林时,为了生存下去,便打算加入普氏野马马群中。但马群的头马白鹰以为奈木扎是来抢夺头马宝座的。便把奈木扎打得落花流水。为了得到白鹰的认可,奈木扎为野马群解除了干渴,所以被它认可了。
当我看到“普氏野马”四个字时,以为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野马而已。但我查过资料后才知道:普氏野马是世界上唯一幸存的野马。并且全世界以不到1500匹,是比大熊猫还珍稀的物种。
自从奈木扎惊了普氏野马群与真正的野马生活在原始森林后,奈木扎帮了一个大忙:帮野马群打败了黑熊。但也因为头一匹母马和一匹小马驹得了病,便残忍的将他们驱赶出马群。这让头领白鹰很不高兴,但又不好发火,只能默默的想着母马和小马驹。后来,他们因为发生争执,白鹰便离群出走了。然后,那些研究普氏野马的研究人员发现奈木扎不是普氏野马,便用麻醉把奈木扎抓了起来。奈木扎不愿再做家马,便自杀了。最后,白鹰找到了一位主人,这位主人竟然是奈木扎以前的主人:乞颜哈察!
看完这本书,我心想:连一匹马都有自己的志向,那么我们人不是更应该有自己的志向吗?我们就应该像故事中的奈木扎一样,有自己的向往,这样,我们就会取得巨大的成功。
野马观后感(篇4)
幼时的我并不懂得自由是什么,但读了这篇文章后却隐约建立了自由的概念,自由是鸟儿在天空中毫无拘束地飞翔,自由是马儿在空旷的原野上纵情地狂奔,自由是……
有这么一匹野马,它四肢修长均匀,结实利落,两侧胁腹看上去光滑如水,它是一匹天生的赛马,所有的牛仔都想拥有这匹黑野马。其中有一位叫乔卡洛的牛仔,用尽他所有的财产,买来几匹好马,来追捕这匹黑野马,但这些好马并不能困住黑野马的自由,可是这位牛仔想拥有这匹黑野马的愿望一天比一天浓烈。终于有一天,黑野马被逼上当地最陡峭的悬崖,面前是万丈深渊,身后是紧紧相逼的追兵,黑马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跃,落下悬崖。山脚的一堆乱石中,黑马的躯体——了无生命,却自由自在。它用这惊世一跳,诠释了自己对自由的理解与追求——生命可以失去,自由不能抛弃。
读了这个故事,相信许多人都会为之感动、为之潸然泪下,都会为这匹黑野马的命运打抱不平,为它的死而感到深深的惋惜。我,却被黑野马的决然的举动所震撼了,自由的含义在黑野马死前的最后一刻完全地体现了出来。我也看过这一类的故事,一只曾经笑傲蓝天的雄鹰被猎人关进了笼子,从此,它的眼睛蒙上了一层阴影,它的身姿不再雄健,它的羽毛失去了往日的光泽。它透过冰冷的铁栅子,望着那片曾经自由翱翔过的蓝天,它不再挣扎,不愿瞟一眼那新鲜的食物,平静地立在笼子里。终于,它再也支撑不住,倒在了这个连翅膀也伸展不开的铁笼子里。它的旁边还堆着猎人给它准备的鲜红的肉,那双失去活力的眼睛还死死盯着笼子外的那片蓝天——那片本应属于它的蓝天。
飞禽走兽也向往自由,向往自己的天地呀!他们哪怕吃得再好、过着没有天敌、没有自然危机的日子,它们也要回到自由的地方。在他们的心里,自由比生命更可贵!
自由,更是全人类的向往和追求,曾经有多少人为了人类的自由而献出青春与生命啊!
野马观后感(篇5)
它,是一匹野马,一匹渴望自由的野马。但它的命运却掌握在人类手中。它叫奈木扎,一生下来就显现出了它野的天性。在它看来,在碧绿的草原上驰骋才是一匹野马应该做的事,那一望无际的草原才是它真正的归宿!但,事情并不如它所愿,奈木扎已经厌恶了这样枯燥的生活,但是它别无选择。
一次偶然,奈木扎成功地逃出来了,尽情地在草原上玩了大半年的时间。然而,在那冰冷无情的麻醉的枪下,它又被抓了回去。自由没了,生活还有意义吗?自由是宝贵的,谁不渴望自由?有句话说得好“不自由,毋宁死!”自由?自由!自由!自由就是为自己做主,就是生活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奈木扎厌倦了人们为它做主的生活。
它是野马,是野马就该归属自然,去大自然闯荡。这无边的草原,虽然近在眼前,但又觉得遥不可及。我喜欢奈木扎,它骨子里透着一种特有的野性,它生是草原的马,死也要做草原的鬼。对于它来说,失去了自由,生命也失去了意义。它宁愿死,也不愿生活在这生不如死的世界里。
每个生命都渴望自由,有时不要因为它们不能沟通就忽视了它们自己的感受。它们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哪!每个生命都渴望自由,谁都忍受不住生活在别人的掌控之中。我们要尊重每个生命的自由。
野马观后感(篇6)
野马归野是一本动物小说,由动物小说大王所著!
这本书体现了两匹性格相反的雄马形象。一匹名叫奈木扎,它,一匹骏马,渴望自由,自从套上了马辔,它的生命就掌握在人类的手中。它是马,是一匹拥有汗血马、蒙古马、东洋马、野马血统的马。它属于大草原,属于大自然,只有在草原中自由奔跑才是它真正的归宿。终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它成功出逃,尽情在草原放肆地玩了大半年,却在阴冷的枪下,又被迫套上了可恶的马辔,自由没了,生命还有意义吗?它不愿再生存在没自由的世界里。
自由是宝贵的,谁不渴望自由,“不自由,毋宁死!”这是书里写的一句话,我印象很深刻。是啊,没了自由,那不跟死了没什么两样吗?
书中还有另一匹马,它是一匹普氏野马,叫“白鹰”,是匹马王,是在人们一点一滴照顾下,才放生大自然。马王,就该承受其马群的一切责任,饥饿、干渴、病痛、死亡还有整个马群的生生死死同时压迫着“白鹰”,它的压力如山般巨大,它不希望承担着一切,它不想野,它想依靠人类,为人们当牛做马。两匹马截然不同,一匹渴望自由,一匹讨厌自由;一匹讨厌人类,一匹依靠人类。
但我还是喜欢“奈木扎”,也就是渴望自由的马。它生是草原的马,死也要做草原的鬼,对它来说,失去了自由,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它宁愿死,也不愿生活在这生不如死的世界里。
野马观后感(篇7)
《野马归野》读后感范文700字
自由,是鸟儿在蓝天飞翔的喜悦;自由,是鱼儿在河里嬉戏的快乐;自由,是马儿在原野奔驰的畅快……自由还是动物们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没有猎人捕捉时的慌张,没有冒着枪林弹雨去捕食的惊险。“爱护动物,就请给它们自由!”这是我在《野马归野》中得到的启示。
《野马归野》主要讲了一匹叫奈木扎的马它从小狂傲不驯,它不愿活在人的拘束下,它向往田野,向往自由,因此常常想法设法的逃离主人家,但每次都被主人捉回来,最后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终于获得了自由,回到了它梦寐以求的田野。
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知道动物也是需要自由,并不是给他们足够的物质,它们就会快乐,它们渴望可以和其他动物一样拥有在原野奔跑的资格,而不是躲在家中,只能羡慕的看着窗外那些可以扩开脚步奔驰的'马儿们。
在生活中,有时候我们也是需要给动物们自由,可以像鸟儿们那样自由地翱翔。
去年二月三十那天,我就看到了真实的一面。当时,赶集场上一片人海,但有一处地方的人围成了一个大圈。我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便挤进了内圈。可是这里面的场景不禁令人膛目结舌:一个中年男子拿着又长又细的鞭子朝一只骨瘦如柴的猴子挥去。周围的人不仅没有去劝住,反而一些人幸灾乐祸地笑着,只见那猴子没有反抗,只是低着头任由鞭子在它身上留下一个又一个的痕迹。有些年老的人感觉那中年男子太过分了,想上去阻拦,但被一旁的人拉住了说:“那猴子是人家的,别瞎凑热闹。”只见那老爷爷沉默了……看完这一幕,我不由得觉得这只猴子真可怜,本应当在自己生活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现在却是这样。
自由对于一个动物是多么珍贵!它们渴望自由,多么希望可以在自己喜欢的地方生存、嬉戏、奔跑,多么能飞出那扇没有自由的窗户!请给动物们一片自由!
野马观后感(篇8)
《野马归野》这本书的作者是享有“动物小说大王”之美称的沈石溪。
奈木扎是一匹三岁的家养蒙古马,它毛色枣红、马鬃深褐,是匹不可多得的千里马。它向往自由,向往无边无垠的呼伦贝尔大草原,不甘只为游客效劳,碌碌无为地过完一生。在一次主人的疏忽中,它挣脱马具,奋力昂首扬鬓,回归属于它心中不可泯灭的野性的归宿——呼伦贝尔草原,也由此结识了白鹰马群。
奈木扎的一次次机智举动,让原本憎恨它的马王白鹰不得不同意它加入马群,时间久了,奈木扎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强壮收获了马后娜玛的芳心,这也让白鹰以及其它马万分苦恼和怨恨,马群内部从奈木扎踏进去的第一步开始就已硝烟四起。
野马群的一次次血肉教训,一次次的殊死拼搏,一次次的艰难抉择,一次次的忍痛割爱,让马王白鹰回忆起在“野马繁殖培育中心”的舒心生活,但人类一次又一次的打击终于让白鹰不堪重负,奈木扎的阻拦,马群得力干将的背叛,让白鹰只得选择叛离马群,流浪他乡,而机智过人的奈木扎则趁虚而入,顺理成章当上了新马王。毕竟,家马归家马,野马的纯正血统是不能让一匹外来的家马侵犯的,人类只能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将奈木扎枪杀,新一代马王就这样在人类的枪下含冤而死,马王死后,马群没了首领,离开的离开,斗争的斗争,就如同一盘散沙。
白鹰的结局也很悲惨,因生活所迫,它只能放下野马王的尊严,钉上马蹄铁,套上马具,甘愿臣服于人类。往日野马群的繁盛,也不复存在。
野马归野读后感(汇总十一篇)
一本好的书籍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阅读作品后,我们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有哪些写好作品读后感的秘诀呢?栏目小编特意为大家推荐一篇题目为“野马归野读后感”的阅读材料。
野马归野读后感 篇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关于读书的名言我牢牢记在心中。
春夏秋冬
, 四季
轮回。转眼间,十二个春秋过去了,我读了许多书。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野马归野》。这本书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
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曾获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奖、中国作家协会新作奖等奖项。
《野马归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匹野马、蒙古马、汗血马和东阳马基因遗传的小马驹——奈木扎。奈木扎一生下来就与众不同。奈木扎长大后,胆子大的出奇,并且非常调皮。
不但冒险去踩蛇蛋,还把游客弄伤了。终于有一天,纳木扎的野性无法隐藏。它推翻了它的主人:乞讨的颜哈察逃离了蒙古领土,准备过上真正的野马生活。
看这里,此时此刻,我正在想象纳木扎有什么样的危险经历。因为沈石溪写得太传神了。让我感觉到自己就是书中的人物,并且亲眼看到奈木扎逃出马棚时的情景。
当尼木扎设法逃到森林里,为了生存,他计划加入普氏野马的行列。但是白鹰,马的头马,认为尼木扎是来夺取头马的王位的。便把奈木扎打得落花流水。
为了得到白鹰的批准,纳木扎解除了对野马的渴望,所以批准了。
当我看到“普氏野马”四个字时,以为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野马而已。但我在查阅资料后发现:普格野马是世界上仅存的野马。并且全世界以不到1500匹,是比大
熊猫还珍稀的物种。
由于纳木扎惊动了普氏野马群和生活在原始森林中的真正野马,纳木扎帮助野马群打败了黑熊。但是因为第一匹母马和小马病了,他们被残忍地赶出了牛群。
这让领队白鹰很不高兴,但并不生气。他只能默默地想起母马和小马驹。后来,因为他们吵架,白鹰离开了。后来,研究普氏野马的研究人员发现纳木扎不是普氏野马,于是他们用枪抓住了他。
尼木扎不想成为一匹家马,所以自杀了。终于,白鹰找到了主人。 主人原来是namuza的主人:乞求yan hacha!
读完这本书,我想:连马都有自己的抱负,所以我们不应该有自己的抱负?我们应该像纳木扎在故事里一样,有自己的向往,这样我们才会取得巨大的成功。
野马归野读后感 篇2
《野马归野》书中还有另一匹马,它是一匹普氏野马,叫“白鹰”,是匹马王。之所以给它取名叫“白鹰”是希望他能像雄鹰一样翱翔的在大草原上快乐驰骋。马王,就该承受其马群的一切责任,饥饿、干渴、病痛、死亡还有整个马群的生生死死同时压迫着“白鹰”,它的压力如山般巨大,它不希望承担着一切,它不想野,它想依靠人类,为人们当牛做马。是为什呢?是因为它是在人们一点一滴照顾之下,才放生大自然的生物,已经没了野性。估计早在它那次误食狼毒开始,就已经产生了当家马的欲望
两匹马的性格截然不同,一匹渴望自由,一匹讨厌自由;一匹讨厌人类,一匹依靠人类,形成了鲜明的写作对比。我还是比较喜欢“奈木扎”,也就是渴望自由,想要驰骋草原的马。它生是草原的马,死也要做草原的鬼。对它来说,失去了自由,生命也就失去活下去了意义。它宁愿死,也不愿生活在这生不如死的世界里。
说回来,还是说动物需要自由。假如你身边有小动物,请你快快打开鸟笼,放出小鸟,打开笼子,放出小仓鼠、小白兔、小松鼠或其他小动物,它们厌倦了这枯燥的生活,让它们放开一切,回到大自然吧,让它们在大自然里自由生活吧!
野马归野读后感 篇3
自从读了《野马归野》这本书后,我既感到羞愧,又为它们那些
动物感到伤心。
沈石溪先生在《野马归野》这本书的总序上把“动物—永远是人类最好的
朋友”这篇文章中我看到那1958年的“消灭麻雀行动”。为什么呢?麻雀虽然是四大害虫,虽然破坏了食物,但人类是不是错了?大量捕捉任何一种动物都会对食物链造成危害,这将使
大自然缺一少十。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一些地区虐待动物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在中国西南部分地区捕捉到黑熊后,将金属管插入熊胆内,连续取胆汁入药。
狐皮的质量就一定有大价钱吗?你为什么要从狐狸身上取狐狸皮?狐狸知道疼。人和动物是一样的。他们都有情感。情感不仅仅是人。
人有人的语言,动物有动物的语言,每个生物都有语言,但语言是不同的。
乞颜哈察的儿马(蒙古把雄马叫儿马)奈木扎与普氏野马117编号的头马白鹰,都是正中的野马,奈木扎是混血马,它的血里也流着汗血马、蒙古马、普氏野马和东洋马混合血统的杂交马。
白鹰虽然是野马,但从小被“野马繁育研究所中野外基地”的主任—曹人杰一手养大,对大自然的危害十分恐惧,经过半年野外生存,白鹰作为头马,但一见到曹人杰便对他有依恋感。直到曹人杰用皮带在白鹰的脸上系上皮带后,他才对曹人杰失去了一点信任,但他对人的依恋并没有结束。一直到后来,经过长途跋涉到了乞颜哈察的手中,为他服务,替代了奈木扎,顶上了奈木扎“明星马”的位置。
但奈木扎出生在蒙古族乞颜哈察族的蒙古族。一开始,因为奈木扎身强力壮,他是整个蒙古田里最高最重的。几周之内,它就成了蒙古的明星马。他虽然表面上诚实诚实,但内心却被表面所隐藏,等待着一个好机会的到来。
在他更换马笼头的那一刻,他摆脱了马笼头,马鞍和马笼头。 就在那一刻,他踢倒了乞彦·哈察,奔向广阔的草原。半年后,它经历了不亚于白鹰。白鹰取代了它的位置,它也取代了白鹰野马群的位置。曹人杰日夜观察,很快就发现了异常。
使用麻药将奈木扎带走了,奈木扎醒来后挣扎了好久也挣脱不了越野车的困扰,便用缰绳自尽了。
无论对待什么动物,都不可偏心,只有与人一样平等对待,才能有一个和谐、和平的大自然,动物才不会像白鹰那样依恋两足动物(人类),而是像奈木扎那样对两足动物(人类)随时保持距离。尽量不接触两足动物。这是动物的天性,人类不伤害动物。
只有这样,自然界的动物才能永不改变。
野马归野读后感 篇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动物小说——《野马归野》。看了这个题目,我就很好奇,野马就在大草原上了,为什么还要归野呢?随着我的疑问,我走进了书的世界。
这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能写出这么美妙的一篇小说,肯定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在准噶尔盆地上,立起了一座房子,房子非常简陋,不过非常大。这是一个专门研究马的研究院,,他们想让马回归大自然,保存马的优良基因。
这本书的主角,就是白鹰。这名字很符合这匹马,因为它出生时,额头上有一大块白斑,所以就得到了这个名字。归野后,白鹰等十几匹马儿,历尽千辛万苦,踏过万水千山,遇到许多敌人和困难,都被它们跨了过去。之后,就是头马——白鹰,与后来加入家族的成员——奈木扎之间的斗争。奈木扎一系列聪明的事情,使白鹰燃起心中的怒火,心中堆满了仇恨。在一次最佳时机,它想把奈木扎抛弃,独自带领马群远离这里,它暗自偷笑:“这该是一次最成功的计划吧!”但是,它的心愿落空了!马群是一个团结的群体,不在万不得已时,是不会抛弃同伴的。同伴们在呼唤奈木扎,因为奈木扎和它们分散了。白鹰很失落,心里那团燃烧的熊熊烈火顿时奄奄一息。白鹰也是有自尊的,就像一个皇帝无法命令每一个大臣,那么无能,那么垂头丧气。以前那个威风凛凛,受马青睐、受马尊重的头马,现在灰心丧气的走在山野中。忽然,它的眼前一亮,一辆熟悉的吉普车停在离它不远处,而那车上的人,正是以前对它无微不至的人——曹人杰主任。它如遇见救星一般飞快地奔跑过去,曹主任见了它,也像见了自己儿子一般高兴,对它搂搂抱抱,眼中闪着点点泪花。霎时,他愣住了。他突然放开了抱住马头的手,立马吩咐司机开车,这时的白鹰觉得很困惑,但是,它绝对不会放过这次机会。它紧紧地跟在车后,跟着他们一起走。车慢慢地加速,最后达到了最高时速,最后,在草原上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消失在这片草原中。
野马归野读后感 篇5
《野马归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匹叫奈木扎的有野马、蒙古马、汗血马、东洋马的基因的马。它出身在一户蒙古族的家里,它野性太强了,三天两头地给乞颜哈察添麻烦。
最后它成功地逃了出来,它找到了普氏野马白鹰的野马群。它想加入它们,可它们不同意。最后它用跪行的方法帮助它们喝到水才肯让它加入。
原本日子还能过,可白鹰禁不起生存的困难想方设法地回到人类的身边。最后,白鹰变成了乞扬哈察的家马,而可怜的纳木扎则被人类捕获。奈木扎是一匹野马。他按照野马不能自由或死亡的规则自杀。
读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我觉得白鹰只是一匹披着野马皮的家马,一个懦夫!禁不起生活的坎坷,一心只想着从人类那里获得帮助,不会自己想办法。
让它养成有困难、找人、有困难、找人、有问题、找人的习惯。这使得它完全失去了野马的本性,变成了家养马。而真正的野马,无论多么困难,都不会属于人类。
奈木扎虽然表面上是家养马,但它有野马的基因,野马的血液在体内流动。它面对困难,毫不退缩。在人类那里生活的时候它养成了讨厌人类的心理。
他被人抓住后,按照不自由不死亡的原则自杀。奈木扎和白鹰的遭遇形成了一对鲜明的对比。
对于奈木扎的死我认为全都是曹人杰的错,就算他不想让普氏野马绝种只要让它昏过去再送到别的草原去就行了。所以请大家关爱一下动物吧!
野马归野读后感 篇6
暑假,总有些必读书要看,《野马归野》就是其中的一本书。
《野马归野》顾名思义就是让野马回草原去,这到底是个怎么样的野马故事呢?
在一座蒙古包里,有一个蒙古族的汉子叫乞颜哈察,他的马里面有一匹马叫奈木扎,它是一匹拥有野马。蒙古马。汗血马。东洋马基因的马,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成功的从他的主人乞颜哈察身边逃走了,它来到一队普氏野马群里,这队普氏野马群是被放生的野马队伍里的一支小队,这里的头马是一匹叫白鹰的普氏野马,它从小就在人类的手下成长的,它的主人曹人杰对它一些偏向,它小的时候,一次贪嘴,把狼毒给吃了下去,他的主人曹人杰为他洗胃。灌肠。输液。喂药,4天4夜没合眼,可见它是有多么依靠人类,饿了,有上好的草料,渴了,有清凉泉水,冷了,有温暖的火炉,但曹人杰为了不让野马的野性消散,把野马都放回大自然里了,在草原里,白鹰野马群处处危险,没有水源被渴的半死,在以为是自己行走的马路上被汽车接二连三的撞了一匹小雄马,一匹144号的小母马,还有这两匹马的妈妈,077名的来来和093名的莺莺,一下子死了四匹马了。它们还遇到了黑熊,在这个紧急的时候,编号105名的娜玛却要生孩子了。后来找到了以为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却被野驴打的溃不成军,是充满危险和屈辱的死亡地带。疾病也欺负它们,让他们赶走吞黑和娜玛。与野狼生死之战等都显出了白鹰对野外的恐惧。
马是有情感的,有尊严的,而人类却自以为是的以为马并没有头脑,很容易的就可以把马玩弄于鼓掌之中了,但他们错了,奈木扎就是一个很好的比例,主人看见他表面上的乖巧听话,从而对它放下警惕心,这让奈木扎的叛逃的阴谋有机可趁,最后让奈木扎到达了目的。奈木扎之所以主人对它有多好它也要逃走了,是因为奈木扎的基因里面有野马。蒙古马。汗血马。东阳马的基因,他有一颗向外的心,自由奔跑的心,它不想被关在狭小的的一个区域里。就算到最后死了,也不做家马。而白鹰却不同,它贪生怕死,总想着以前的生活有多么好,不想面对现实,最后接受了人类的磋来之食。
马王最后还是依靠人类,而奈木扎却坚持无自由宁愿死的原则。
成吉思汗读后感
阅读就像品味一杯精致的茶,需要静静的审视,读完作品后,可以将内心的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你是否曾经写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呢?让我们一同跟随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了解“成吉思汗读后感”吧。
成吉思汗读后感 篇1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馀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妆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竟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一代天骄,成吉思汉,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沁园春·雪》毛泽东
中国有很多名人,但他是一个古今中外的名人。他是世界公认的几千年伟人。他不仅统一了蒙古草原,创造了蒙古民族,而且为中华民族的团结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他对欧亚许多国家和民族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东西方文化交流和政治变革中,在推动世界历史发展中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他不仅是蒙古民族的英雄,也是中华民族的英雄。他是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战略家、政治家和思想家之一。
他就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
最近半个月的时间,在图书馆借了这本历史小说《我的祖先成吉思汗》,读后感慨颇多。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蒙古乞颜部孛儿只斤后裔包丽英,她以成吉思汗后裔的独特目光,重新审视祖先光耀千古的生命历程和气吞山河的英雄业绩,让已经过去的历史通过一个个人物、一段段故事再次鲜活起来。
童年丧父,历经磨难,艰苦创业,百折不挠,成吉思汗用他的雄才大略,盘马弯弓,引箭射雕,成就了一个民族的辉煌,创造了一个种族战无不胜的神话。对这个被称为“一代天骄”的伟人,对他创造的那个盛极一时的草原帝国,数百年来,从亚洲到欧洲,从中国到世界,人们竞相研究他,破译他,希望能寻找到他留下的每一个脚印。
成吉思汗一生中,不得不提到他的母亲月伦夫人。成吉思汗在月伦夫人的指导下,学会了自尊自强,懂得了自己比敌人更可怕,更令人担心的是,他的兄弟变成了敌人。
成吉思汗惧天意,对通天巫呼克出的话一向深信不疑。当他统一了蒙古,做了可汗时,有谣言传开二弟合撒尔会谋反,于是成吉思汗当即捉拿了合撒尔。月伦听到后即刻赶来,用贴切的比喻和亲情,教育铁木真要有大丈夫的胸襟和气度,使铁木真避免了一场内讧,也给历史留下了一段母亲教子的佳话。
成吉思汗晚年,他总是想起一个故事,脑海中浮现出一幅既苦又暖的画面:一群孩子被勤劳的母亲包围,床上一支昏暗的蜡烛为一个小帐篷涂上了淡淡的暖色。母亲在烛光下补衣服,同时给他们的兄弟们讲千头蛇和千尾蛇的故事。
冬天到了,千头蛇和千头蛇都想找个地方御寒。这是千头蛇的每一头都被迫走向不同的地方。结果,两个头都动不了,最后在野外被活生生地冻死了。另一个人,在一个头的带领下,成功地爬进洞里,避开寒冷的冬天。这个故事让成吉思汗兄弟几个心心相印,亲密无间。
对成吉思汗来说,除了母亲月伦,他一生中最珍视的女人是妻子波罗。是孛儿帖的体贴、信任,以及她对成吉思汗的理解和关怀,成就了成吉思汗的一番丰功伟业。她为人贤明,帮助成吉思汗创立大业。
她与成吉思汗刚结婚的时候,便被蔑儿乞人掳走,成吉思汗便请求克烈与札答剌两部落的援军进攻敌人,最后终于救回孛儿帖。原来,成吉思汗和札答剌的大臣扎木合有一段朝拜的友谊,但博尔泰知道扎木合想与成吉思汗合并,所以他敦促成吉思汗与札木合分开。成吉思汗与札木合分离后,果然独霸一方。
蒙力克的第四个儿子阔阔出,假巫术之名挑拨成吉思汗与其弟合撒儿的感情,又羞辱斡赤斤,于是孛儿帖进言,请成吉思汗杀阔阔出,从此安定了族人。
还有一个人在成吉思汗的生活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那就是大太子术淇。由于孛儿帖被蔑儿乞人掳走,术赤出生在蔑儿乞部落,这使成吉思汗一度怀疑术赤是否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然而终究是血脉相承,成吉思汗平生最爱的人就是长子术赤,只是他的骄傲阻挡了他向这种感情低头。
术赤儿时曾被马蹄踏过,伤势一直没有痊愈,这使得成吉思汗照顾他超过了其他儿子。但是恰恰是他不肯原谅儿子在蔑儿乞度过的那三年,他对儿子封锁了自己所有真实的情感。当术赤去世时,他才发现自己其实是一个充满妒意的愚蠢的父亲,然而晚了,他一生从未向任何人低头,却毫不犹豫的向儿子低了头。
成吉思汗一生战果累累,将近五十年施展英雄才略,创造了征服世界的震撼,应该说一半的成绩都应归功于在他身边的那批能征善战的将领和谋士。其中尤为突出的当属木华黎和博尔术。博尔术志意沉雄,善战知兵,多立战功,被成吉思汗首命为左、右万户,誉称蒙古部“四杰”之一。
他一直陪伴成吉思汗,但在去西部的路上,他得了一种致命的疾病。他深知自己来日无多,坚持随队前进,情愿想真正的勇士在战场上结束一生。在博尔术生命的最后几天,成吉思汗一直陪伴在他身边,这也许是博尔术生命中最好的收获,也让他在临终时笑逐颜开。
木华黎沉毅多智略。辅佐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诸部,战功卓著,誉称蒙古部“四杰”之一。成吉思汗西征花兹木后期,靖南国王成吉思汗授予木华黎蒙古大爷称号,太行南部由木华黎治理。
然而,成吉思汗在巴格兰度假时,却得到了坏消息,木华黎因病去世。当时,博尔术刚刚去世,这无疑是对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重大打击。他只觉存心如割。
木华黎的聪明才智超群,谋略深奥,仿佛又有了一只长生不老的手臂。如今木华黎病逝,中原平定依靠谁?
在征讨西夏时,成吉思汗率兵亲征,却意外摔伤。病后,他有了沉思默想的空隙。在隆隆流动的车帐中回顾自己的一生,总觉如梦似幻。
从小他接受的都是征伐杀戮,深谋远虑的母亲教会他自尊自强,并且凭借高贵血统的影响和自身不屑的努力,他获得了非比寻常的成功。他博爱,凡是善良的人,重情义的人,有力量的人,这些人哪怕成为自己的敌人,他都爱。他朴实,不管是外国使节,还是自己的部下,不管是素不相识的过路人,还是自己的亲人,他都以朴实的一面面对他们,让所有人对他由畏惧转为敬佩。
然而他的左膀右臂一个个相继离去,让他的心在一次次坍塌,一次次哭嚎。做人难免留恋生,但死也是解脱,也是休息,日后在故乡他热爱的不儿罕山长眠,倾听松涛浅语低吟,未尝不是一种乐趣。
成吉思汗的临终遗言也成了他的临终遗言:利用宋金之仇,穿越宋国疆土,与宋联手灭金。
同时他也要求死后秘不发丧,他仙去之时,便是西夏灭亡之日。
成吉思汗最终也没能回到他日思夜想的故土不儿罕山客鲁涟河,但却倒在了马背上,倒在了战场上。他曾说:“我生于马背,也将在马背上离开。”不知这最终的结局成吉思汗是否满意……
从这本书中,我读出了成吉思汗的善于治军,创建和统帅蒙古军的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既善野战,又能攻坚。在众敌面前,善于利用矛盾,联此击彼、各个击破;在战法上,善于扬长避短、巧施诈术、避实击虚、多路出击、迂回突袭、速战速决。他重视以战养战。
他的军事思想和指挥艺术在世界军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因为有这样雄才大略的祖先,我才越发的感觉到,有如今安定祥和的草原生活,是多么幸福,作为一个蒙古族人是多么骄傲和自豪!
成吉思汗读后感 篇2
这个星期我很幸运的借到了《成吉思汗》这本书。是一个热爱祖国、热爱家庭、热爱妻子、热爱儿女、性格高尚的人。
成吉思汗的祖先是一个叫巴塔赤罕的人。传说此人在亚洲的北部的群山当中有一座叫额尔吉涅。昆底山,有一天,一只淡蓝色的神狼从山上出来,遇到了他未来的同伴野鹿。
很快,他生下了儿子,成吉思汗家族的始祖巴塔干。
成吉思汗原名叫铁木真。铁木真天生聪明。在他父亲的教导下,他在五岁的时候学会了骑马和射箭。他从小就立下誓言:我要成为最好的骑士和弓箭手。
很快,成吉思汗九岁了,蒙古的青年订婚是很早的,于是,结木真的父亲何额伦夫人商量后,决定把铁木真嫁到何额伦娘家翁吉刺部下属的戴勒忽讷兀喝部去为铁木真求亲。
第二天铁木真的父亲去正式向德薛禅为子求亲,在路上遇到了塔塔儿部摆设酒席,仅管蒙古族塔塔儿部是世仇,但草原见席下马的规律,谁也不能破。也速该作为一个部族首领,自然要遵守的,在宴席上塔塔儿不认出了也速该,就热情的邀请了他入席。也速该按照***席饮酒食肉,不料,阴险的塔塔尔部暗将慢性毒药放在食物中,又在送行酒中下了剧毒。
也速该不明就里,吃肉吃酒,也是在劫难逃了。
铁木真的母亲在她面前抚养四兄弟,告诉他们做人的道理,让他们报仇。铁木真都深深记在了心里。
铁木真和孛儿帖结婚了以后,铁木真为了壮大势力,连续依附了几个地盘。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铁木真的势力也变得逐渐强大起来,他开始围攻周围的几个地方,周围的大部分国家都归降了,包括和他家有着世仇的塔塔儿部、金国等也被成吉思汗打得不堪一击。
成吉思汗晚年,仍然是一个远离父亲记忆的国家。知道1227年8月18日,他才在65岁时结束了一生的战斗。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这个圣明的君主,这个奖罚分明的帝王,却带着那无尽的梦想离开了人世。
成吉思汗读后感 篇3
内容简介:这部有点不同的成吉思汗传记,是一部创业启示录,它剖析本星球最强创业男炼成大法,以及人类最大帝国扩张力学。本书拂去历史尘埃,让读者见识一个似曾相识、又如此不同的成吉思汗:一个史上被非议最多、背负“杀人魔头”恶名的征服者,也是800年来迷倒无数政商大鳄、各界精英的“雄性领袖”;一个运筹帷幄、令对手闻风丧胆的天才谋略家兼执行大师,也是勤于自我砥砺、精于自我管理的创业者;一个追击仇敌直到天涯海角永不放弃的狠角色,也是胸怀博大、性格细腻如女性、让表扬和感恩成为收心王道的团队领袖;一个从一无所有起步、将过期人际关系盘活为创业资本的资源经营大师,也是为基业传承问题忧心如焚的家族企业管理者;一个有500佳丽相伴的大情种,也是节制欲望的理性人……成吉思汗创业、蒙古公司扩张的故事,也是一本关于创业力、执行力、扩张力、老板学、市场营销、国际化、家族企业问题的百科全书。本书作者追溯波斯、蒙古、中亚、欧洲、中国源头史料,酝酿五年,始成此书,探究成吉思汗鲜为人知的精神世界,揭示成吉思汗之于现代人的意义。本书每一个字无不源自对真实历史的理解和解读。
创业男成吉思汗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本书拂去历史尘埃,让读者见识一个似曾相识、又如此不同的成吉思汗:一个史上被非议最多、背负“杀人魔头”恶名的征服者,也是800年来迷倒无数政商大鳄、各界精英的“雄性领袖”?一个运筹帷幄、令对手闻风丧胆的天才谋略家兼执行大师,也是勤于自我砥砺、精于自我管理的创业者;一个追击仇敌直到天涯海角永不放弃的狠角色,也是胸怀博大、性格细腻如女性、让表扬和感恩成为收心王道的团队领袖;一个从一无所有起步、将过期人际关系盘活为创业资本的资源经营大师,也是为基业传承问题忧心如焚的家族企业管理者;一个有500佳丽相伴的大情种,也是节制欲望的理性人……
创业男成吉思汗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的网友:看完这本书,被作者的许多观点所吸引,比如他认为“成吉思汗自小是个胆小,缺乏安全感的人”、“成吉思汗是个具有强烈女性气质的蒙古领袖”……内容很新颖,值得细细研究....
成吉思汗读后感 篇4
读完感觉这本书的名字可以加两个字:成吉思汗:意志和“杀戮”征服世界,征战杀伐实在是太残忍了,动则屠城并且毁坏城池,新秩序在毁灭中建立,是人们难以想象的痛苦。这种杀人如麻的个性成为蒙古兵团攻城铁律,与铁木真少年时代因父亲被仇人毒杀,而自己一家人被族人抛弃有很大的关系,是仇恨和生活的艰辛让他看透了世人的背叛基因,所以面对所有可能存在的背叛都扼杀在萌芽中。另外,大草原文明匮乏,如果成吉思汗在自己还仅仅是铁木真时期能有机会见闻统治国家的学问,可能就不会仅有广阔的疆域与杀戮,他和子孙辛苦建立的基业:一个帝国、四个汗国就不会轻易的倒塌。因为他通过毕生精力教会孩子们的永远是不停歇的进攻与摧毁,没有来得及去思考建设与稳定。成吉思汗的光辉太耀眼,他的儿孙们未敢超越,理所当然的被时代碾压,最终看整个成吉思汗的战争,像个流氓到处滋事,最后又被赶回草原。
向他人挑起战争始终是无能者的选择,因为充满抢夺,像强盗一样,无论你抢了多少金银财宝,都不值得吹捧,在巨大的战争利益面前,尸骨累累,罪恶滔天。
成吉思汗读后感 篇5
《成吉思汗和鹰》这篇文章讲述了成吉思汗在打猎时口渴想喝水但是被他最心爱的猎鹰撞翻杯子喝不到水的事情。成吉思汗在口渴难忍、最愤怒的情况下,把他最心爱的猎鹰射死了。最后,成吉思汗发现猎鹰撞到他的杯子救了他,他后悔了。
这篇文章最后一句话:“永远不要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这句话最令人深思。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打扫卫生,可是在为杜佳一直不劳动还指手画脚,我和吴映候都很生气,吴映候的忍耐度很高,任杜佳自说自画,我也时刻在提醒自己不要生气。
但谁知道有暴风雨,当罗雅云在拖地的时候,她刚把脏水弄到我干净的衣服上。我一想到回到家奶奶的责怪和那高分贝的唠叨,我便愤怒了,愤怒的难以控制,愤怒的像一头发怒的公牛,我连问都不问一下罗雅云是怎么回事,便打了她。打完我便气呼呼的走了。
这一幕才让黄老师看到,黄老师问我为什么要打同学,我说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黄老师严厉的批评了我。我冷静下来之后,回味着黄老师的话,反思着自己:
是的,罗雅云只是不小心弄脏了我的衣服。没什么大不了的。回家洗个澡就行了。不过,我不应该打她。我们是同学。我们应该团结友好,互相帮助。于是,我向罗雅云同学道了歉。
通过这件事,也让我更深入的理解了:“永远不要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这句话的含义。成吉思汗,一代天骄,会犯错误,更别说我是小学生了。
人人都会犯错误,但是犯了错误,我们要敢于承认,敢于面对,并且要及时的改正,这样,我们才会不断的修正自己,实现更加茁壮的成长。
成吉思汗读后感 篇6
《成吉思汗和鹰》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一次,成吉思汗去森林里狩猎,他口渴的厉害,好不容易接到的水却被自己的宠鹰四次打翻了,成吉思汗气急败坏,于是就杀了这只鹰。当成吉思汗得知真相后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宠鹰四次打翻水是为了救自己,于是他懊悔不已,并从中得到了一个教训--永远不能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一些事情。
通过这篇课文,让我看到了成吉思汗认错的态度:
1、勇于承认错误。
2、用行动来弥补错误。
3、吸取教训。
再想想平时我自己也经历过这种事情。
有一天下午放学后老师把我留下了,因为我在当天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当老师批评我的时候,我还不服气,向老师做了很不礼貌的表情。事后我很后悔,老师是给我们传授知识的人,可我怎么能这样回报老师呢?走的时候,我想起了刚学的《成吉思汗和鹰》这篇课文、我知道自己错了,于是我真诚地看着老师说:老师,我错了!再见。
通过这件事我也得到了一个教训:要心平气和地与别人相处,对人要有礼貌,知错就改。
学了这篇课文之后,我看到自己还有很多缺点。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永远不能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一些事情,因为这个时候的人一般都不冷静。
野马观后感经典11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不能光会读哦,写11篇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野马归野》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野马观后感 篇1
这部影片讲述的是一匹向往自由的野马从出生到成长为一名真正的英雄的过程,在经历三次被捕三次逃脱之后,与当地的土著人结成了朋友,并遇到了自己的伴侣,最终抱得美人归并获得自由。
影片首先呈现给我们的是一群强壮的野马在美国西部广阔无垠的草原上自由的奔跑,接着小马王出生在这美丽的世界上,小马王的出生与表现出的活力,让我感到了生命的神奇,他的活泼与调皮使我仿佛回到了童年,看到了童年时的自己。刚出生的小马王是那么的纯真,没有害怕,没有烦恼,天天自由的驰骋,一转眼,成长为一匹英俊潇洒的马王并接替了父亲的职位,担当起保护种族的责任。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人类,从此开始了他的一段漫长的旅程。小马王在没有戒备之心的情况下被白人军官捉住,带到了人类居住的地方。最后在同样被逮的土著人的帮助下一起逃脱。在土著人这里小马王遇到了母马小雨,并爱上了她。正当这时,白人军官用武力征服土著人的家园,小雨为了保护主人受了重伤,小马王为了保护受伤的小雨,再次被白人捉去。小马王用自己的智慧成功逃脱,这让他无比高兴,并看到了恢复了健康的小雨,最终抱得美人归。
野马观后感 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关于读书的名言我牢牢记在心中。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刹那间,十二个春秋过去了,我看了许许多多的书。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野马归野》。这本书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大奖等多种奖项。
《野马归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匹野马、蒙古马、汗血马和东阳马基因遗传的小马驹——奈木扎。奈木扎一生下来就与众不同。奈木扎长大后,胆子大的出奇,并且非常调皮。不但冒险去踩蛇蛋,还把游客弄伤了。终于有一天,奈木扎的野性藏不住了,它顶翻了主人:乞颜哈察逃出了蒙古人的'领地,准备过真正的野马生活。
看到这里,此时此刻的我便幻想着奈木扎有怎样的危险经历。因为沈石溪写得太传神了。让我感觉到自己就是书中的人物,并且亲眼看到奈木扎逃出马棚时的情景。当奈木扎成功逃到森林时,为了生存下去,便打算加入普氏野马马群中。但马群的头马白鹰以为奈木扎是来抢夺头马宝座的。便把奈木扎打得落花流水。为了得到白鹰的认可,奈木扎为野马群解除了干渴,所以被它认可了。
当我看到“普氏野马”四个字时,以为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野马而已。但我查过资料后才知道:普氏野马是世界上唯一幸存的野马。并且全世界以不到1500匹,是比大熊猫还珍稀的物种。
自从奈木扎惊了普氏野马群与真正的野马生活在原始森林后,奈木扎帮了一个大忙:帮野马群打败了黑熊。但也因为头一匹母马和一匹小马驹得了病,便残忍的将他们驱赶出马群。这让头领白鹰很不高兴,但又不好发火,只能默默的想着母马和小马驹。后来,他们因为发生争执,白鹰便离群出走了。然后,那些研究普氏野马的研究人员发现奈木扎不是普氏野马,便用麻醉把奈木扎抓了起来。奈木扎不愿再做家马,便自杀了。最后,白鹰找到了一位主人,这位主人竟然是奈木扎以前的主人:乞颜哈察!
看完这本书,我心想:连一匹马都有自己的志向,那么我们人不是更应该有自己的志向吗?我们就应该像故事中的奈木扎一样,有自己的向往,这样,我们就会取得巨大的成功。
野马观后感 篇3
《野马归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匹叫奈木扎的有野马、蒙古马、汗血马、东洋马的基因的马。它出身在一户蒙古族的家里,它野性太强了,三天两头地给乞颜哈察添麻烦。最后它成功地逃了出来,它找到了普氏野马白鹰的野马群。它想加入它们,可它们不同意。最后它用跪行的方法帮助它们喝到水才肯让它加入。原本日子还能过,可白鹰禁不起生存的困难想方设法地回到人类的身边。最后白鹰成了乞颜哈察的一匹家马,而可怜的奈木扎却被人类抓走了。奈木扎它是一匹野马,就按照野马不自由,毋宁死的规矩自己自杀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我觉得白鹰简直就是一匹披着野马皮的家马,是一个孬种!禁不起生活的坎坷,一心只想着从人类那里获得帮助,不会自己想办法。让它养成了有困难,找人类,有麻烦,找人类,有问题,找人类的习惯。这让它彻底丧失了野马的.本性,彻底成了一匹家马。而真正的野马它们不管有多大困难也不会去找人类。奈木扎它虽然表面上是一匹家马,但它有野马的基因体内流淌的是野马的血。它面对困难,毫不退缩。在人类那里生活的时候它养成了讨厌人类的心理。被人类抓住后也按照不自由,毋宁死的规矩自己自杀了。奈木扎和白鹰的遭遇形成了一对鲜明的对比。
对于奈木扎的死我认为全都是曹人杰的错,就算他不想让普氏野马绝种只要让它昏过去再送到别的草原去就行了。所以请大家关爱一下动物吧!
野马观后感 篇4
它,是一匹野马,一匹渴望自由的野马。但它的命运却掌握在人类手中。它叫奈木扎,一生下来就显现出了它野的天性。在它看来,在碧绿的草原上驰骋才是一匹野马应该做的事,那一望无际的.草原才是它真正的归宿!但,事情并不如它所愿,奈木扎已经厌恶了这样枯燥的生活,但是它别无选择。
一次偶然,奈木扎成功地逃出来了,尽情地在草原上玩了大半年的时间。然而,在那冰冷无情的麻醉的枪下,它又被抓了回去。自由没了,生活还有意义吗?自由是宝贵的,谁不渴望自由?有句话说得好“不自由,毋宁死!”自由?自由!自由!自由就是为自己做主,就是生活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奈木扎厌倦了人们为它做主的生活。
它是野马,是野马就该归属自然,去大自然闯荡。这无边的草原,虽然近在眼前,但又觉得遥不可及。我喜欢奈木扎,它骨子里透着一种特有的野性,它生是草原的马,死也要做草原的鬼。对于它来说,失去了自由,生命也失去了意义。它宁愿死,也不愿生活在这生不如死的世界里。
每个生命都渴望自由,有时不要因为它们不能沟通就忽视了它们自己的感受。它们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哪!每个生命都渴望自由,谁都忍受不住生活在别人的掌控之中。我们要尊重每个生命的自由。
野马观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主编的动物系列之《野马传奇》。这本书里的汗血野马为了亲人,为了自由所付出的代价让我深深的为之感动。
《野马传奇》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匹在胡杨林里孤独又顽强长大的汗血野马,它本打算放下对人类的仇恨,与世无争,在大草原上自由的生活,但是人类的残忍却处处追随着它。草原上的牧人--君玛德力,为了不让他祖父和爸爸驯服野马的英名在他手上断送,他用尽办法,最终残忍的杀死汗血野马的'妻子,如愿的诱捕了汗血野马,但是君玛德力善良的妻子,却被汗血野马的顽强所打动,并放走了它,君玛德力为了牧人家族的荣誉,奋力追赶,就在汗血野马面临选择是可以躲避追捕,进入曾经藏身长大的胡杨林,还是选择断送性命的悬崖时,最终,汗血野马为了还在胡杨林里藏身的儿子不被发现,为了像它的祖先那样摆脱被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为了自由,它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当君玛德力骑上它的时候,它纵身跃入了千丈大断崖。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牧人君玛德力的贪婪欲望最终送掉自己的生命,而动物们在面对人类的残忍时是很无奈和绝望的,同时汗血野马的不屈服和保护亲人的精神也让我深深受到感动。从我做起,做一个保护动物的人,做一个爱护大自然的人。
野马观后感 篇6
自由是什么,自由是所有动物都渴望的。奈木扎,一匹俊马,是一匹有汗血马、蒙古马、东洋血统的马。
马天生就是喜欢自由,在沈石溪爷爷的笔下,奈木扎常常逃出主人的视线,跑到草原上尽情的奔跑。曾经为了加入一个野马群,于是,帮助了野马群找到了水源和食物。让野马群暂时衣食无忧。
白鹰是沈石溪爷爷笔下第2匹马,它是野马群的.首领,是奈木扎的竞争对手,在快到春天的时候奈木扎和它争夺宝座,就在这时曹人杰来了,阻止了这场战争,曹人杰是养白鹰长大的。白鹰特别奇怪,它和其它马不一样其它马爱自由,白鹰爱依靠人类。
我感觉动物并非那么无能,那么低级,动物也是有血有肉的、有感情、有灵性的生命,我们要重新认是动物,平等友善地对待动物,和动物做朋友。一句话,在我们的动物朋友面前,我们要多一份慈悲,少一份狠毒,多一份怜悯,少一份杀戮,多一份关爱,少一份冷酷,少一点漠视。
野马观后感 篇7
自由,是无价的,是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的。
寒假中,我读了很多书,但让我记忆尤为深刻的还是《野马归野》,这是一本动物文学小说,作者是沈石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匹叫夸木扎的雄马,它是一匹混血马,但却被人养着,可是他的性子不比野马野,他是一匹坚强的马,每次被捉以后,又谋划这下一次的逃跑;他是一匹聪明的马,为了加入野马群,他帮助他们渡过水的危机,加入后,一次又一次的帮助他们。另外还有一匹野马,它是这个马群的头马白鹰,是正品的.普氏野马。
白鹰十分依靠人类,不愿当野马,不想当头马,他想在人类身边,给人类做牛做马。最后,比头马打两倍的奈木扎,想他挑战了,白鹰马上败下阵来,主动到一个牧民的家中做了一匹家马。而奈木扎最后被人类发现,在被带走的路上自杀了。
一匹向往人类,另一匹向往自由。这让我感到自由是不可以替代东西。
野马观后感 篇8
很长时间没有看动画片了,看看洒洒动漫网上推荐的动画电影随便看了一个动画《小马王》。好久没看到这样的动画,深入其中,竟让数次让我哽咽。我也不懂专业的东西,我写这个东西完全就是抒发自己内心对此电影的感受。
梦工厂推出的这部动画,可以说是用音乐和表情来说话的。很难想象,这样一部生动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对话的动画片,却制作得如此完美。我们看着小马们在相互交流的时候,不是用听,而是用看和感觉,看它们的表情来领悟它们之间的沟通,在此我由衷的向动画制作师们致敬!
从动画的开场,一只雄鹰在辽阔的填空飞翔,穿越美国西部的河谷,穿越丛林,带着我们的视线飞入草原,飞奔的野马,场面宏伟大气,视觉上本身就是一种享受。随后镜头切换到了小马王的出生。小马精灵在与鹰的竞速中茁一壮成长,成为了族群领袖,并伴随着责任。童年总是天真无邪,妙不可言,却稍纵即逝。看到了顽皮的小马王如同孩童一般,特别是看到他在冬天舔冰柱舌头被粘住的时候,那些童年的回忆和美好一切一幕幕浮现眼前。特别是看着拿不下来舌头的时候居然把冰柱弄断,直接叼着冰柱装作若无其事的美滋滋的前进的时候,真的会发自内心的会心一笑。
当大部队去河边喝水,当感觉到大地摇晃的时候,小马王呆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我本以为像其他的情节一样,会出现小马王遇到危险,然后拼命营救,结果出乎意料。大地的震动是牦牛群的奔跑产生的,因为小马王在前面,本来可怕的牦牛群居然停了下来,看到牦牛头领(PS:自己认为的)对着小马王,亲昵的吼叫,那一刻虽然没有言语,动画居然用所有的一切行为与动作表达的淋一漓尽致,如果当时出现什么对白你都会觉得多余,甚至是会破坏所有的一切美好。当小马用双蹄触碰到牦牛的鼻子的时候,看着牦牛看小马王的眼神,心都被融化了!
当然童年永远是快乐的和短暂的,当小马王成为族群的领袖的时候那种勇敢也是对后面的所有的剧情做着铺垫,小马王与狮子搏斗,没有丝毫的犹豫与退缩。勇敢与果敢是一个领袖的必备条件。
由于好奇的驱使, 一天晚上,远处闪烁着微弱的火光,那是一堆营火,这也是小马精灵第一次撞到人类。牛仔被惊醒后,对它围追堵截,小马精灵寡不敌众,最后被抓去了骑兵队。
在军营里,无论人们怎样都不能把它驯服,即使不给食物和水,也不能,特别是看到不给水和食物的时候,小马王看到军官喝水的时候小马王眼神和动作,小马王对对水的渴望表现的'淋一漓尽致,但是随后军官眼神与小马王的眼神对视的时候又表达了小马王对自由坚定的态度。
当然了,这样的一部动画怎能又少了爱情,小马王和印第安男孩并肩作战,逃离骑兵队,邂逅了“小雨”,陷入了不可自拔的爱情。苍鹰不合时宜的出现,勾起了小马精灵对家乡的思念,使它陷入两难而心碎。为了爱情,小马王也能奋不顾身,把自己命置之度外,跳进湍急的瀑布之下,拼命的去救。直到再次被抓的时候无力的反抗,看到那不舍和小马王绝望的眼神,感觉到他们感情的深厚和真挚,再一次被感动!
至此,小马王再一次落入的人的手中,当它被关在蠕一动的列车上,窗外漫雪纷飞的时候,它看到自由的奔跑,与部落和家人一起自由追逐。当它意识到兴建的铁路将破坏它美丽的家园的时候,他选择破坏一切和拯救家园。这次小马王的行为更加的表现出了小马王的机智与勇敢,显示意识到了铁路是破坏家乡的,先是装死,然后是奋力破坏拉着的锁链,破坏人类的居住地,这无疑表现出小马王对自由的渴望和对家乡的保护的欲望比任何都强烈,当它奔跑的途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印第安人再次出现救了它。再一次小马王奋力的奔跑这一次更是为了自由!
当一切都平静的时候,小马王醒来,发现了身边的苹果显示一惊,然后是一喜,表情是那么生动。随后小马王轻轻的走到印第安人身后将其推入水中,看到这种画面是在是感觉温馨与快乐。画面的温暖不得不让我心头一暖。随后的嬉闹更是将这种人与马的感情推到了一个至高点!如果这种温馨能一直保持该多好!
美好总是短暂,当士兵追过来的时候,平静和美好再一次被打破,这时候让我的心产生的对官兵的厌恶。
但是,最后他们还 是逃脱了,那对自由的渴望,促使小马王做搏命的一跃,这一跃不仅征服了追赶的军官,更征服了我,一个人对自由有多渴望,那么它的能量就有多大!
凭借勇气和智慧打败骑兵队之后,它们随着风的气息,跟着鹰的指引,星夜兼程,像奔流一样奔跑,像鹰一样的飞回属于它们的家。
小马王对于所有想驯服它的人类或者同类,都一一被它驯服,印地安人被它的执着征服,连想杀它的骑兵队长都在最后一跃时被征服了。它一路向自由和家园奔跑,即使拼死一博,它也一定要赢回自由,回归家园。因为只有家是值得自由奔跑的地带。
这一次,所有的观众都醉在了小马精灵成功之后的欢悦,苍鹰似箭直刺苍穹,影片到此结束。我们的思绪,随着苍鹰渐小的身影,随着舒缓而起的音乐,开始了无限延伸。
野马观后感 篇9
我喜欢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尤其是《野马传奇》这一本,它不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而且还让我看到了外表潇洒美丽而内心孤独坚强地汗血野马。
故事主要讲的是汗血野马的父母都是纯种的草原汗血野马,然而,可恶的人们却开始疯狂地捕捉它们,要知道,得到了它们,就能成为整个草原上最优秀的牧人了。它们奔跑的速度,比离弦的箭还要快,但是,这些汗血野马最终还是死在了人们手中,只留下它们的儿子,这匹汗血野马孤独又顽强地长大了。
汗血野马又回到了大草原上,它本打算放下对人们的仇恨,与世无争,但人们又把它的`妻子打死了,为了给自己心爱的妻子报仇,它不得不放弃妥协,最终它像自己的祖先那样,为了自由,为了摆脱被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汗血野马一次又一次地拼搏,一次又一次地抗争,只为奔向自由。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引人入胜,我为汗血野马最后摆脱了人们的捕杀,奔向自由的草原而感到快乐与激动,为它的父母死在人们手中而愤怒与落泪。
我们要学习汗血野马这种不畏困难、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品质,在学习的道路上,更不应该畏惧困难和挫折,要坚定目标、勇往直前!
野马观后感 篇10
在欢乐而又短暂的寒假里,我阅读了许多有趣的课外书,这不,最近我就看了一本由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野马归野》。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两匹马:一匹叫奈木扎,是一匹混血马。它毛色枣红,马鬃深褐,跑动起来就像一团燃烧的火焰,像阵风似的在辽阔的草原上驰骋,称得上是一匹百里挑一的骏马。但是,他却十分渴望自由,终于有一天,他逃出了人类的魔爪:还有一匹马叫白鹰,是一群普氏野马的马王,它棕黑色的皮毛颜色很深,腰背脊中线漆黑如墨,马脸上有一块醒目的白班,未经修剪的粗而短的鬃毛逆向耸立。它对人类有一种天生的依赖性。
这部小说讲述了许多生动有趣的.关于野马们生活的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黑熊脑震荡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母马娜玛就要分娩了。可是,这时候突然跳出一只饥饿难忍的老黑熊,想填满自己的肚子。于是,野马们就与老黑熊机智的搏斗起来,就在它们的形势处于不利时,雄马奈木扎用自己的蹄子对准黑熊的脑袋狠狠地来了个尥蹶子,谁知黑熊竟然被奈木扎踢出了脑震荡。最后,野马们与老黑熊斗智斗勇,终于扳回了局面,获得了胜利,成功地将娜玛救了回来。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动物也是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灵性的生命,我们要重新认识动物,平等友善地对待动物,和动物做朋友
野马观后感 篇11
每一个群体都有一个首领,这个首领必须要有一种坚持不懈、大公无私、勇于牺牲的精神,这样才能把部落管理好,马也不例外。
在中国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野马归野》中,讲述了一匹名叫白鹰的马。它头部较大,腹部长有一块白斑,所以取名白鹰。它从小生活在野马繁育中心,依靠人类生活,日子过得无忧无虑。饿了有人喂食,病了有人治病。可就在有一天,野马繁育中心被火烧了,于是就由白鹰当头马,带领野马群开始了野外生活。
它是一匹经验极高的头马,在荒原上凭借自己灵敏的嗅觉找到了最后一点食物;它是一匹永不畏惧的'头马,凭借自己的勇气甩掉了凶猛狼群的追捕;它是一匹机智至极的头马,在自己的王位受到挑衅的情况下竟想到了分群化解危机的好办法。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自己默默的想:我有白鹰的精神吗?周围还有谁像白鹰一样呢?是啊,如果我们周围处处都有像白鹰一样坚持不懈、勇于牺牲的人,那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血玲珑读后感
怎样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作者的作品读后能给人一种深刻的顿悟感。通过记下阅读过程来体会阅读的乐趣和价值,幼儿教师教育网极力推荐给大家一篇非常有价值的“血玲珑读后感”。
血玲珑读后感(篇1)
毕淑敏**有三个主题:生命、尊严和爱。
这次阅读到的这本《血玲珑》也是没能逃离这三个主题。这是一个爱与拯救的故事,也是生命的本质与价值。
命运总是以消息的方式出现。故事的开头就讲了主人公的女儿夏早早生病了。这是一种罕见的进性性白血病,急需骨髓移植。
但父母都是独生子女。很难找到合适的骨髓。早早只能靠输血维生。但是,输血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骨髓是造血的关键。 如果不移植骨髓,迟早会死亡。
于是,坚强聪慧的朴秀文找到了医生魏晓日,用一种推销自己的方式,得到了医管局钱百行的帮助。这位医学权威提出了一种残忍的**计划血玲珑。这是一种以牺牲一个孩子为代价来拯救另一个孩子的方法。
之后,所有的矛盾和冲突都围绕着这个计划展开。
后来总共写了三件事:
一、卜秀文怀上了丈夫夏践石的孩子,但是在检查的时候却发现孩子的基因与早早的有太大的区别,她在发现这件事后毅然的将这个孩子杀死了,也由此牵出卜秀文早年被**的往事。
二、寻找**者她的仇敌匡宗元。
3、 怀上匡宗元的孩子,抚养孩子,完成最后阶段的精血计划。
故事最后,由于夏末初夏新生儿的挣扎和晕厥,血液细腻的计划没有完成,只是选择了一个时间再做一次。而古生物学家粱秉俊提出的一种不可思议的元素**和和吃百血丹的办法让故事出现了一种新的希望,至少不用再那么残酷的牺牲一个新生婴儿。作者在她的自序里面说《血玲珑》里面的夏早早,应该已经长大**了吧?
很多年前,我创造了这个家庭。有时我怀着深深的思念,祝愿他们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
关于生命。这是这篇**的主要主题。新来的婴儿在夏末出生。是药还是人。在这个问题上,作者从未在**中给出明确的答案,她通过**中的人物表达了不同的观点。
首先,对于医学权威钱百行来说,夏末是骨髓**库。她没有生命。他甚至要求她在夏末完全离开母亲子宫前注射一种**脑死亡的药物。这样,他可以挽救许多法律、医疗和家庭情感障碍。
他的眼中只有医学的发展,即使下地狱他也在所不惜。第三,对与卜秀文来说,迟到即是医学又是人。一开始的她本来是义无反顾的想要救夏早早。
早早和她生活了很多年,她舍不得早早死掉。所以我只想把迟到当成药,永远不要看着她,抱着她或叫她的名字。但毕竟,是肉从他身上掉下来,自然有母子的那种心灵感应。
她也舍不得啊。所以这是药物和人的选择,她是矛盾和痛苦的。最后,魏晓日、夏践石为代表。
他们始终觉得无论怎么样,晚晚都是个健康的生命,我们不该以牺牲一个生命的方式来拯救另一个生命。因为医生一直在拖延计划的制定。而夏先生在最后的手术中有一个关键的障碍。
关于尊严和爱。主要体现在女主人公卜绣的文身上。用尊严换回来的爱,把自己搞得遍体鳞伤,千疮百孔。这样的女人让人敬佩而心痛。
她是个自信而坚强的女人。在少有女人的商场上,他她混得如鱼得水;在父权社会的家庭里,她为丈夫撑起了一片宁静的蓝天;在这个阴谋诡计的世界里,她细心、聪明、能干。这样的女人正是我所羡慕的女强人,但是光环的低下有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痛,故而我也只能可望而不可即了。
在知道早早得了绝症之后她一小时之内走过了难以置信认命乞求医生这三个阶段。受到打击的速度远远快于许多人。而他的丈夫则是胆小懦弱,除了照顾早早,拒绝和医生谈论早早的病情,将一切的事情都丢给了她赚钱和关注早早的病情。
这个可怜的女人每天都拼命赚钱,即使她和一只狡猾的狐狸匡宗元一起工作,制造一种高风险的金属**她也不在乎。为了赚钱,她总是保守,忍受着被匡宗元吃豆腐,甚至和匡宗元发生性关系。并且为了获得医学权威钱百行的帮助,她利用了魏医生对他的纯洁的爱慕之心,送上自己,获取魏医生引介钱老先生的机会。
为了得到钱先生的帮助,她答应了所有苛刻的条件。把自己想象成生育机器,把孩子想象成药物。当发现孩子们的基因不一致时,她立即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做母亲是多么残忍啊!
当找到早早生父**者匡宗元时,狡猾的他又迟迟不肯上当,她只好自动送上门,可是这个老狐狸看着脱得光光的卜绣文,竟然弃若敝履,让她感到无比的绝望。那是坚强而自信的卜总死了。他女儿只有一双破烂的鞋。其实,那时候,她还考虑过自及得尊严吗?
她看到的只是女儿逐渐失去的生命和她拯救生命的心。
毕淑敏在文章前言前写下这样一段话:爱是一种从地面升起、直插云霄的力量,记录在徐徐的尘埃上。无论有多少献血和磨难,有多少冷霜和朔风,爱总会开放,摇曳万种风情。
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和卜绣文一样。我们应该尽力去爱我们的父母。
血玲珑读后感(篇2)
在读《血玲珑》之前,我对作者毕淑敏还不太熟悉,只知道她曾经是一名医生。周围的同学都把这本书推荐给我,原因是书的内容不仅波荡起伏引人入胜而且还具有很强的画面感,仿佛可以令人置身于其中,感受主人公的血与泪。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年仅12岁的女孩夏早早被突然诊断出患有罕见的血液病,母亲卜绣文为了挽救女儿的生命,打算生下另一个孩子并抽取其骨髓。当这个称作血玲珑的计划制定得天衣无缝时,一个又一个的噩耗传来:可爱善良的孩子竟然是强奸犯女儿、强奸犯正正是自己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要准备抽第二个女儿的骨髓时,患病的女儿却突然自杀!如此波折的情节,让人措手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一幕幕悲剧在眼前发生。
事业上,卜绣文是一个具有很强好胜心的女强人;在家中,她则扮演着一个尽职尽责的好妈妈好妻子。夏早早在众多不幸的人中是幸运的,因为她有一对爱她的父母。卜绣文为了给女儿治病,不惜献出事业、尊严,甚至是生命。想必天下母亲对儿女的爱也不异于卜绣文,从儿女形成胚胎开始,就已经注定余生要当他们的守护天使。无论疾病抑或是贫苦,母亲都背负着照顾好儿女的重任。雨果说过:女人固然是脆弱的,但母亲是坚强的女人。卜绣文就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在救自己女儿的道路上她可谓披荆斩棘,经历无数常人难以想象的折磨与苦难,而支撑她走下来的动力就是那源源不断的母爱。
小时候,我们在母亲的怀中安然入睡,在她双手的搀扶下慢慢学会直立行走,牙牙学语时我们只能在她口中认识这个神奇的世界。而终有一天母亲的年纪大了,需要借助我们的双手度过余生,替她穿衣吃饭,带她到公园。百事孝为先,母亲不渴求儿女能给她多少物质上的东西,不奢望晚年能过上大富大贵的日子,只求儿女能待她如最初。
那悠悠的牵挂,那谆谆的叮咛,是母亲对儿女的爱啊。
血玲珑读后感(篇3)
从病态完美主义角度分析
读过毕淑敏的**《血玲珑》,相信没有一个人不为卜绣文伟大的母爱所动容。为了挽救重病女儿的生命,女主人公愿意放弃自己的事业、尊严甚至自己的生命。在我看来,卜绣文的一系列伟大救人行动,不仅源于纯洁的母爱,更源于她潜意识中病态的完美主义。
病态完美主义,顾名思义,是为了达到完美主义而出现的一种心理疾病。病态完美主义是一种强迫症。患者往往采取一些极端病态的行为,义是现自己的内在完美主义。《血玲珑》一书中,作者并未对卜绣文的病态完美主义进行描写,但如果对**的一些细节描写进行仔细思考,就不难发现这一点了。
在别人眼里,卜绣文是完美的。她是业成功。她是个完美的母亲和妻子。卜绣文自己也十分清楚这一点,因此不管在什么时候,她都要求自己以一种完美的形象出现在别人面前,久而久之,她的这种心理就发展成了病态,而“血玲珑”这一计划就正好体现了她的这种病态完美主义心理。更不用说,通过夺走一个新女婴的生命来挽救一个身患绝症的女孩在道德上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这与卜绣文对女儿的爱背道而驰:
既然你如此爱自己的女儿早早,又为什么会拿刚出生的晚晚的生命去救早早的生命呢?这两个不都是你的女儿吗?我想,卜绣文之所以最后签下协议,把新女儿当成医学研究对象,是因为她还是想追求自己完美的形象:
如果夏娃早点救了自己的命,在别人眼里,她仍然是成功的母亲和完美的妻子。
和所有的父母一样,卜绣文也爱女儿,但她更爱她完美的形象。女儿长期面色苍黄,体力下降,作为母亲却因为忙于工作而毫无察觉是说不过去的;知道自己女儿身患重病,却依然没有一点慌张,每周不能多挤出点时间去医院陪女儿,作为一个母亲更是不应该的。在我看来,卜绣文就像一个追求完美的艺术家,夏早更像一件艺术品。
夏早早一生下来,她就严格按照书上的指示去做:什么时候喂奶,什么时候喂橘子水,简直是分秒不差。现在我很早就得了绝症,被判死刑。艺术家的唯一作品将被销毁。
没有艺术作品的艺术家不是好艺术家。无独有偶,如果夏英年早逝,别人可能会认为,卜绣文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也不是一个完美的母亲,因此,卜绣文的形象也就不完美。因此为了挽救自己的完美形象,她必须把早早救活,这才有了**后来的“血玲珑”计划。
虽然卜绣文的心理是病态的,早恋可以说是不正常的,但这种行为作为一个挣扎中的女性在社会中的角色似乎是可以理解的。虽然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常常强调男女平等,但男女的自卑已经深深扎根于人们的心中。在生意场中苦苦打拼,卜绣文懂得自己必须比常人更加努力才能获得成功,她也十分清楚一个完美的形象对于一个生意场上的女性有多么的重要。
女性在这个社会中承受着比常人更多的目光和压力,因此一点点的不完美就可能葬送了她们的事业。然而,追求完美只会使卜绣文形成病态的完美主义心理,扭曲了她早期的母爱。
**文章结尾处,很突然,并没有完全告诉读者结果,但无论是哪一个结尾,卜绣文都为自己病态的完美主义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是完美的,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追求完美无可厚非,但过分追求完美,甚至达到病态的程度,度是不可取的。
只有正视自己的优缺点,接受自己的不足,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施展才华,创造完美。
血玲珑读后感(篇4)
本书的主人公卜绣文是一位成功的女商人。他的女儿夏早早不幸身患绝症。她的骨髓停止产生血液再生障碍性贫血。医学泰斗为她制定名为“血玲珑”的医疗方案:让卜绣文再生一个小孩,抽取新生儿的骨髓挽救夏早早。
在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一系列出乎意料的事情接踵而来······本书以极为平淡的剧情,极为普通的人物关系,将母爱,恋情,伦理,高科技等诸多现代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纠结在一起,形成一对对复杂的矛盾。
毕淑敏,这本书的作者,不仅是医个医生,也是医个作家。她以女性的细腻和敏感挖掘女性的内心世界。她用手术刀的写作风格来揭示母爱,思考人生,审视女性走过的道路······
读完这本书,合上它,我不禁感慨万千。或许是因为本身对医学知识有所了解,以及对医学伦理学有过学习,深感“血玲珑”计划中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一方面是实在的大活人夏早早的生命急需**,另一方面是对于新生儿的存在价值的认定。一个胚胎乃至一个受精卵是否也应该受到作为一个完整的生命的对待,受到法律的保护,受到人性的关怀?
我们中是否有人,包括新生儿的母亲,有权在未经新生儿同意的情况下提取新生儿的骨髓,因为提取骨髓会影响新生儿的生长甚至死亡。母爱是人性中永恒的话题,从古到今,从动物世界到人类社会,母爱似乎是母亲自身的一种本能,为了自己的孩子,母亲能做出常人所无法理解的事情,就如2009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的陈玉蓉,患有重度脂肪肝,然而为了割肝拯救患有先天性肝脏功能不全疾病的儿子,风雨无阻每天暴走10公里,7个月时间内脂肪肝消失了,医生连称“简直是个奇迹”,这是一场命运的马拉松。陈玉蓉的行为与本书中的主人公卜绣文如同一辙,卜绣文作为高危产妇,要担负着怀孕所带来的生命危险,但不同的是卜绣文面对的不仅是生命危险,更重要的是骨肉亲情间的艰难选择,我们在感叹母爱的伟大的同时也应该冷静思考我们对待生命的态度!
初夏的卜绣文是母爱,但卜绣文和新生儿之间是否也应该存在母爱呢?
到了书的最后,抽取新生儿的骨髓挽救夏早早这一步骤最终还是没能实施,也没有提及夏早早是否会被救活,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给读者,给人一种故事发展到了高潮却戛然而止的感觉!也许这就是作者这本书的初衷,就是让我们细想其中的奥秘。
血玲珑读后感(篇5)
12岁的女孩子夏早早得了一种罕见的'渐进性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但因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没有可匹配的骨髓可以救助她。夏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去求他的恩师医学泰斗钟老先生想办法医治这个孩子。老先生想出的办法便是要夏早早的妈妈再怀孕一次,然后用这个新生儿的骨髓来治疗夏早早。他们将此一医疗计划命名为“血玲珑”。由此开始引出了一连串的故事和矛盾。
卜绣文,是夏早早的母亲。她,在商场上是一位典型的女强人,但却用生命爱着她的女儿。她对女儿的爱正如流淌中的血液般无止境。为了挽救她的女儿,她选择坚强,在别人面前装作她女儿的绝症并不能打倒她。她,选择坚强,是因为她明白她女儿的病需要一笔巨额,所以她只能加倍努力工作;选择了解更多女儿的病情,因此她在黑夜里承受着内心的恐惧与害怕去看有关的渐进性白血病的医学书籍。为了她的女儿,她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和事业。她所做的一切一切,全都是为了她的女儿,都能感受那如流动中血液的爱。
拥有相同血缘的亲情是难以割舍的,也是最让人感动的,也是最具有力量的。她们,会相互考虑对方的感受,相互了解对方的想法,相互做出让对方放心的事情。
夏早早,是一个天真可爱而又成熟懂事的孩子。医院的环境,疾病的缠绕,让她更加变得成熟。她曾说过:“我爸是我朋友,他跟我玩。但是,他比我自己还害怕这个玻他太胆小了。我有时候哪里不舒服了,都不敢跟他说,怕吓坏了他。我得保护他……”听着一个孩子说这些话,心里不是个滋味,感觉这个似乎什么都了解的小孩背负了太多的不是她这个年纪所应该承受的事情。她,知道自己患了很严重的病,但不想让她父母担心,所以她依然是笑着的,不吵也不闹。她,是一个多么让人心疼的孩子呀。
我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那浓浓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源源不断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不可缺失的爱……这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着如同流淌中血液的爱,而我们需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这份爱。只要能遇到不能的爱,我们充满着力量的。
血玲珑读后感(篇6)
发现《血玲珑》这本书是在图书馆。当时正在书架上寻找汪国真诗集,不经意间,看见血玲珑这三个字,就被吸引住了。
玲珑原是娇小灵活之意,可这前边缀了个血字,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了。本以为看到的会是一个充满血腥的故事,可仔细读下去,却是一个母亲为了拯救女儿的生命而与命运死神抗争的故事。 故事是围绕女主人公卜绣文的女儿夏早早的病展开的。卜绣文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虽年近不惑,却优雅从容,气质迷人。她在得知女儿得了渐进性贫血症时,尽管最初情绪失控,但是很快就恢复了冷静从容的样子。她的早早那么美丽活泼,生活得那么幸福,她怎么能忍心让她早早离开人世?她要救她的早早!要让早早幸福的活下去!为了早早,她什么都可以做到!在孩子身患绝症的情况下,竭尽所能去拯救她,似乎是每一位母亲的本能。为了拯救女儿的生命,卜绣文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工作上,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她必须努力赚钱;而在深夜里,疲惫的她强撑着去阅读一本本冷酷残忍的医学书,希望更了解女儿的病;她甚至在察觉了年轻的医生魏晓日对她的爱慕后,不惜以身体引诱他,只为这位医生能竭尽全力救治她的女儿而不是尽力而为。 罗曼·罗兰曾形容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我看到了,闪烁在卜绣文身上的母爱的火焰,耀眼明亮。我知道,她做出的所有努力,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治好女儿,让女儿可以健康长大!可是,命运似乎假装没看见,再一次给了这位母亲一个沉重的打击。 医界泰斗钟百行,是年轻医生魏晓日的导师。他在年轻医生的请求下,答应了救治夏早早,并制定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医疗方案,取名血玲珑。这个方案就是让卜绣文再生一个与夏早早基因相同的孩子,抽取他(她)的骨髓以救夏早早。于是,卜绣文精心营造了和新婚之夜一模一样的环境,为了怀上一个和夏早早相同基因的孩子。可谁知怀上的这个孩子的父亲却与夏早早的生父不是同一人!夏早早的生父竟是十三年前强奸她的男人!现在,为了治好夏早早的病,她必须得怀上那个男人的孩子,不管用什么手段,必须怀上!卜绣文面对这又一次的打击,虽然身心疲累, 却依旧坚强不退缩。 我不禁想:是什么让一个柔弱的女人变得坚韧?是什么让一个骄傲的女人放弃自尊变得卑微?是什么让一个悲痛的女人变得勇敢?是什么能让一个女人爆发出这么多力量呢? 我想是卜绣文对女儿夏早早的无畏无私的爱。米尔毫不吝啬地赞美:“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是啊!如果不是这种伟大的母爱,卜绣文如何能坚强的承受住一次次无情的打击?再次怀孕之后,卜绣文的公司却破产了,而身体患上了一种对产妇来说极凶险的病,为了夏早早,面对死亡的威胁,她甚至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这个女人,为了自己的孩子,如此倔强执著!她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生死置之度外,什么是无怨无悔不求任何回报的母爱! 故事的结尾,夏早早自杀被发现,正在抢救,而另一边的血玲珑计划因此暂停。没人知道真正的结局到底会是怎样。 《血玲珑》的作者是毕淑敏,我一直很喜欢的一位女作家。她的作品,主题大多是围绕生命宝贵、人间冷暖、身心健康和人的精神的不屈。读她的书,总是让人不自禁地陷入思考,关于生命,关于爱,关幸福······很多时候,读完她的书,我仿佛就更成熟了一点,对于人生的各种思考也越深刻。可是《血玲珑》让我完全不知如何去思考了。故事里充斥着的母爱与爱情、爱情与伦理,人类情感与医学道德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让人无法停止思考,但是却无法思考完全。 于是,我只能写写这伟大的母爱。其他的,不是不想写,而是写不出了。比如,血玲珑计划是孕育一个孩子去救另一个患病的孩子,于法于情,该如何去说?每个生命都有活着的权利,为了拯救一个生命而谋杀另一个生命,于法不容;可这个生命本来就是为了拯救另一个生命而被孕育出来的,于情似乎说得通。我真的无法思考完全,所以关于这些矛盾只能轻描淡写的过去了。 汪国真有一首诗,《母亲的爱》。里面写到:我们也爱母亲/却和母亲爱我们不一样/我们的爱是溪流/母亲的爱是海洋。在卜绣文身上,我发现母爱也是巨大的火焰,以燃烧自己生命的伟大,温暖孩子的心灵,照亮孩子的生命之路!成吉思汗读后感精选
怎样才能更加精练生动地写好自己的感受呢?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要关注自己内心细腻的情感变化和层次表达,成吉思汗读后感是栏目小编在网络上整理并加工的内容。
成吉思汗读后感 篇1
一直以为成吉思汗是一位只知道扩展疆土,不懂得管理的统治者。对他的印象可能更多的只是停留在诗中描写的形象“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读完成吉思汗传这本书随即便被成吉思汗杰出的军事才华,天才的政治才能所折服,越发觉得自己对历史人物的了解太过片面和肤浅。
一个草原上风雨飘摇的小孩子,老少妇孺几个人的小部落,在这样一种随时都会死亡的状态下,他用了25年时间,凭借10万蒙古大军横扫了世界,统治了3000多万平方公里,涵盖了今天大约30个国家30亿人口的面积。这种气概、胆略、伟绩放眼世界又有几人?!
百度词条查阅了蒙古人对中国整个世界的影响到底有多大?这里引用弗朗西斯培根的话说:印刷术、火药和指南针被定为三大技术发明,而现在世界就是在此基础上构建的。虽然它们不为古人所知,但这三大发明却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面貌和状态。而所有这些发明都是在蒙古时期传播到西方的。
史书记载哥伦布航海时怀揣的一本书便是《马克波罗行纪》,从这种层面来说,哥伦布要去寻找的国家很可能就是蒙古,结果不小心发现了美洲,为此整个世界的格局才被打开。
可能刚开始成吉思汗只是为保护自己的家人不被杀死,进而保护自己的人民不受外敌的侵犯而不停的征战,而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无意识地改变了世界,创造出了民族。这谁又能预料的到呢?!
成吉思汗之所以走到最后我觉得都得益于他的有勇有谋、血性、仁爱、任人唯贤,不断的推陈出新、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开放包容,才让整个体系焕发出这样一种勃勃向上的生命力。
看来学习历史不仅可以培养我们的浩然正气、启迪我们的智慧、陶冶我们的情操、开拓我们的视野,还可以让我们成为在小事上不纠缠、懂得顾全大局和隐忍、随时随地反思自身的人。
历史就是这样存在我们身边,它既不抽象也不遥远,而总是以这样一种令人印象深刻的面貌被我们记住。
成吉思汗读后感 篇2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他叱咤风云,功盖一世,创建了历史上最大的横跨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他的成就可以说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最具震撼力的梦,就连一代战神拿破仑提到成吉思汗时也自叹不如:能够使自己的民族凌驾于世界所有民族之上的,唯有成吉思汗。古今中外,没有一颗星星能比他更耀眼夺目。
成吉思汗名叫铁木真,13岁时父亲被塔塔尔部的人毒死,开始了颠簸的幼年生活。铁木真在友人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展示出自己的英雄风采,成为了蒙古大汗。35岁时开始了他的复仇之路。52岁时完成了统一蒙古的大业,被尊称为成吉思汗并开始了他统一天下的大业。他还未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时,就病逝于六盘山,享年66岁。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对成吉思汗可以说是又爱又恨的。他是一位伟大的征服者,一位高瞻远瞩的统帅。他有着海一样的宽阔胸襟,有着山一样的高远眼光,有着钢铁般坚强的意志,这才是他能够把蒙古骑兵训练成世界上最强大军团的原因。但同时,他又是一位野蛮的屠杀者,他所率领的军队对中亚各族施行的种族灭绝政策,无疑是人类历史上巨大的浩劫。在这本书中,我也读到了铁木真的善良,当背叛了他的昔日兄弟札木合被他的五位仆人捆绑着送到他面前时,他不忍心杀他,还派合撤儿前去劝降,愿与札木合重归于好。在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成吉思汗的善于纳谏的一面。蒙古与金的战役中,对于攻破的城池,蒙古兵进行了野蛮的屠城,金国归降的大学者耶律楚材劝谏成吉思汗不应摧毁耕地、屠杀百姓,也不应烧毁城市而是保护这些财富。成吉思汗听从了耶律楚材的劝告,放弃了杀光中原人,使良田尽为牧场的荒谬想法。从而使中原免遭生灵涂炭,神州大地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场浩劫。后来,他还听从全真教掌门丘处机的劝告,敬天爱民,体恤百姓疾苦,在后来蒙古灭宋过程中,野蛮行为没有进一步展开。
书一页一页的翻着,成吉思汗生活的点点滴滴渗透在我的心里。岁月和征战终究是把他从一个稚嫩少年变成了今天的一代天骄。从他的人生中,我懂得了坚强,自立;懂得了执着,坚定;也更加懂得:实现梦想往往要经受过比别人更加残酷的挑战。
英雄已逝,风云常在,我愿踏着伟人的足迹前进,去追寻我的梦!
成吉思汗读后感 篇3
在历史的浩瀚洪流中,不断涌现了许多让人咂舌称奇的英雄人物。
他们中有很多都取得了备受瞩目的成就,被誉为“一代天骄”的成吉思汗更是打下了几乎整个欧亚大陆的版图。
“一个人成功的根本不是一味地进攻愣头青式地盲目向前,而是坚韧不屈”。最近,读了《成吉思汗》,我有此感触。
成吉思汗原名铁木真,他生在大汗的家庭里,骄奢富贵,衣食无忧。但九岁时,父亲被人谋杀,全家遭族人流放,这对铁木真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在别人还在不谙世事的年龄他就和母亲共同承担了养育兄弟姐妹的责任。
那时起,铁木真的心里就已经埋下了坚韧的种子。在历经了不知多少年的流亡后,铁木真卷土重来,重登汗位率领数以万计的蒙古士兵征战四方,收复了几乎整个欧亚大陆的土地。从落魄王族到一代天骄,他走的每一步都蕴含无数的杀伐果断,而这每一步的背后就是坚韧,哪怕是违心的。
铁木真自己明白这一点,他将这一点用烙铁烙印在自己的心上。十三翼之战是铁木真戎马生涯的一处污点,,同时也是他整个人生中的一大亮点。十三翼之战是铁木真第一次率兵打仗,他虽没有身先士卒,但他担任了最高指挥官一职。
铁木真第一次排兵布阵,难免有些刺激,他的计划是模仿敌军,他也安排了十三个战斗单位,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敌军有浩浩荡荡三万人马,他仅有稀稀疏疏不到五千人,相比之下简直天壤之别。就连铁木真的母亲也担任了一个单位的指挥官。
在夸张的实力差距下,就算铁木真像韩信一样用兵如神,像项羽一样破釜沉舟也改变不了这场战斗注定以失败告终。“胜败乃兵家常事”,真正坦然接受失败,继续坚强向前的只是凤毛麟角,但是成吉思汗做到了,他拥有君王必备的坚强。
被敌人打得溃不成军,像过街老鼠一样溃逃三百里这对一个指挥官来说是莫大的耻辱,但成吉思汗抗住了这次打击,他用他的坚韧不拔再一次向各部落证明了他征服草原的坚定意志。
书中的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在明亮的白昼要像雄狼一样深沉细心!在黑暗的夜里,要像乌鸦一样,有坚强的忍耐力。”每个人都曾坠落黑暗的深渊,每个人都历经过伸手不见五指的无比黑暗的夜。有人自甘堕落,盲目地挣扎,这只会加快黑暗那深渊般的巨口侵蚀心智,吞噬自己的步伐。只有像黑暗中的乌鸦一样坚韧不拔,直到摸索到一丝一缕的光明与希望,抓住机会彻底挣脱黑暗。
或许坚韧听起来是弱者忍气吞声的表现,但从古至今有过无数的英雄豪杰用自己的坚韧创下的惊世骇俗的成就为这个词正名。西楚霸王项羽,有单手举千斤鼎之气力,破釜沉舟之胆识,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骁勇。
但不可一世的楚霸王刚愎自用,自恃武力最终落得个垓下自刎的下场。成吉思汗也不过是一介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莽夫,但他忍得了丧父之苦,忍得了妻离子散之痛,忍得了溃军之耻,忍得了十余年的流亡。正是这些坚韧让成吉思汗不同于楚霸王项羽一样的莽夫,让成吉思汗走向戎马辉煌,成为强者。
读完全书,你会沉醉于草原霸王打下的半壁江山,钦佩铁木真血性男儿的英雄气概,更折服于他在黑暗中的取舍与坚韧。在困境之中,只有坚韧不拔坚持不懈地寻求光明才会苦尽甘来,迎接黑暗后黎明的曙光。
成吉思汗读后感 篇4
伟人之所以是伟人,就是经历了正常人无法经历和扛起的重任。――题记
最近一直在看《成吉思汗》,那本承载着中国辉煌的历史源头和残酷的征战历史。成吉思汗,你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改变了中国、亚洲甚至欧洲的历史。
风轻轻的从耳边吹过,好像又回到了从前……
草原上始终是硝烟弥漫的战场,部落之间的纷争在你之前始终没有停歇过,而你的出生似乎是上天早已安排的,从战争中降生,再在战争中死去……
1、艰苦的少年
辽阔的草原上,奔跑着白云般的牛羊,一个又一个聚集在一起的蒙古包,我看见你骑着马挥舞着长鞭,飞快的向前方跑去。而你的前方却是一个孤零零的只有几根栅栏,几匹银合马的地方――你的家!不知是谁,那个穿着蓝色衣服,长发上包着两块青色的花布的妇女喊了一声“吃饭了。”那双眼睛,有着灵灵的水光,我猜那就是你的母亲,岁月早已带走了她的容貌,留下的只有艰辛的皱纹。话音刚落,你和你的弟弟妹妹都赶过去,而桌上摆着的仅仅是那让人不忍心看的寒酸到极致的一点野菜,几条小鱼,唯一一点荤腥竟是土拨鼠!你们一家人是怎样生存的!
我知道你父亲死后,恶毒的塔里忽台挑唆部众,部众离散,而你也从黄金家族的后代沦为了一个连奴隶都不如的地位。这苦,这痛,却落在了你一个未满十三岁的少年身上,你稚嫩的肩膀能扛得住吗?
我懂得了坚强,自立。
2、威严的可汗
草原上还弥漫着战火的硝烟,眼前几个士兵还在收拾着战后的残局,一匹匹马飞速的向这里奔来,远远望去,大批的百姓还在逃脱与俘虏中,你的叔叔正在指挥疯狂的掠夺,妇人的哭声、孩子的抵抗、抢夺者的奸笑,在落日的余晖中又刷了一层凄惨。你在马上看见,旁边一个少女正在拼命的逃跑,一伙士兵抓着他,她拼命反抗,而她正是当年陪伴你在羊毛堆里避难的合答安。面对你的叔叔和恩人,我原以为你会对叔叔宽容,并从俘虏中找一个人给他,可你没有,没想到你自己下令捉拿了你叔叔,而放了合答安。仿佛在你眼里,任何人犯罪都是平等的,无论是你的亲人还是百姓。
我看见了你在黑暗的封建制度中打破枷锁,这就是人们为什么信服你,拥戴你的原因之一。
我懂得了,平等,尊重。
3、最后的胜利
年复一年,时光不断飞转着,草原的形式也在不断变化,你也从战火中成长起来。你已经四十多岁了,可是依旧给我严肃的感觉。塔塔儿之战马上就要打响了,这一仗不仅关系到你的诺言甚至全蒙古的命运。从九岁那年一直到现在,你从没有忘记过。多少日子的煎熬啊!我看见,你消灭塔塔儿人的那个晚上,蒙古部里拉着马头琴,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片欢歌载舞,人人把酒欢歌,一声声“呼瑞,呼瑞”响彻云霄。而我第一次看见你严肃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孩童般天真的笑脸,然而你的两鬓早已斑白。
我明白,你一直在等着这一刻。几十年的坚守终于迎来了这场胜利,你扛起了自己身上的重担,像一只雄鹰,勇敢的向前飞去……
我懂得了,执着,坚定。
书一页一页的翻着,你生活的点点滴滴渗透在我的心里。岁月和征战终究是把你从一个稚嫩少年变成了今天的一代天骄。这也使我更加懂得:伟大的人往往要经受过比别人更加残酷的挑战。
荒野求野读后感7篇
学生需要在短时间内掌握写一篇合格作文的技巧,写作可以发挥自己的长处,增强自信心。一篇好作文除了用华丽的辞藻堆积外还要有明确的中心思想,你是否在为写作而苦恼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荒野求野读后感7篇”,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荒野求野读后感 篇1
这本书对我的感受很大,尤其是书上面的一句话——读一本书,多一条命。更增加了我想看这本书的欲望。
书中的人物有:贝克,克里斯蒂娜、马克。书的主要内容是讲他们在野外探险的经历,如何一次又一次地从死神那里逃脱,动人心魄的故事情节,其中有一段我觉得最惊险,海上遇到鲨鱼,鲨鱼如同尖刀划破水面,我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儿,可贝克却镇静从容,聪明的化险为夷。
我觉得作者贝尔在书中就是贝克,在这本书中,最有趣的要数耳环那一篇了。在船上因为没有钓鱼的工具,所以贝尔向克里斯蒂娜索要那对耳环,当时克里斯蒂娜不愿意,因为那对耳环是克里斯蒂娜的妈妈从巴西带来的礼物,克里斯蒂娜说:“你最好带着鱼虾大餐一起送回来。”但是贝尔没有鱼线,聪明的他用鞋带当了鱼线。结果贝尔没有带鱼虾大餐,但是他却保全了克里斯蒂娜的性命。
书的最后还讲述了多种野外求生的技巧——给绳子打结,看来我得练习练习,因为作者说打结是野外生存中最宝贵的`技能之一。
我非常敬佩这位作者,用自己的真实体验写出了这本书,并且告诉我们: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作文
荒野求野读后感 篇2
今天我看完了一套《荒野求生》。
我很佩服书中的主角:贝克*格兰杰。我很欣赏他在遇到危险时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和在遇到困难时永不放弃的精神。他虽然只有十三岁,但他对野外生存的了解比很多军事专家还要多。
我不仅佩服书中的主角,也佩服这套书的作者:贝尔*格里尔斯。
他是世界最著名的野外生存探险专家,美国Discovery(探险)频道探险节目《荒野求生》主持人,英国前特种兵,登山家,演讲家,畅销书作家。在他的笔下,所有的动物,植物,人物都变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他的一句话让我感触颇深: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贝尔*格里尔斯
《荒野求生》这套书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还让我了解到要永远保持乐观的态度才能避免自己吓唬自己的精神。
荒野求野读后感 篇3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三本书,我拿来一看《荒野求生》我读了起来:
“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是世界顶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专门为广大少年儿童,特别是为三个儿子创作的作品。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融入精彩的少年历险小说,在动人心魄的故事情节中,生动描述了上百种简洁而实用的求生技巧,传递了野外求生的永恒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引领小读者在危险环境中,镇静从容,险境求生。
其中,我最喜欢看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内容: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飞机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腿部受伤,为了寻求救援队的帮助,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必须挖掘雪洞躲避暴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可是,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震惊地发现,有一个模糊的狼影,始终跟随着他们的脚步…… 这本书告诉了我朋友要团结合作、分工协作才能成功。
荒野求野读后感 篇4
《荒野求生》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本冒险家传记,作者是英国人贝尔·格里尔斯。书中描写了他如何在危险的地方求生的故事。
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位慈善家,空手道高手,英国SAS(特种)成员,是一个什么都敢吃的人。书中写了他的很多冒险故事,在我看来,他就是为了进行野外体验而生的。他翻越过珠穆朗玛峰,从沙漠中死里逃生,大胆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他不是在探险,就是在去探险的路上。
贝尔·格里尔斯在书中告诉我,要成为探险家也不是容易的事。首先要有强壮的身体。贝尔·格里尔斯很小的时候身体是很弱的,但他相信自己的身体不比别人差,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后来还进了英国特种兵。另外,他的曾外祖父是海军司令员,在一次海上风暴中为了救助别人而牺牲了,这让他非常想练就一种在危险状态中生存下来的本领。同时,探索世界上不为人知的地方,是他的人生目标。
我感到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个有勇气、细心的人,他的经验告诉我:努力和坚持不懈是成功的关键。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从贝尔身上获得了勇气,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我们必须学会沉着冷静。
荒野求野读后感 篇5
“人生处处需要挑战,而这正是我所需要的”这句话许多人都耳熟能详,没错,这就是“求生大师”贝尔.格里尔斯所说的。
荒野求生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贝尔一人在亚马逊丛林中生存3天,手里仅有一把匕首和一个空空的军用水壶。在丛林中,他面对的不仅是外来生物对他的威胁,还有环境的恶劣,更让他难以克服的是饥饿和寒冷,还有孤独。他没有火,没有打火机也没有打火石,只能自己用木棍来钻木取火。有时,他在潮湿地带时,生不了火,只能吃生食。他是多么不容易啊。他会将任何有用的东西变废为宝,一条破独木舟,他可以将它变成自己的庇护所;一个水瓶和一个塑料袋,他可以将它变成一个海水净化器。他为了赶往目的地,不知翻越了多少座山,跨跨越了多少条河,仅仅为了完成他的任务,不顾一切危险。他是多么不容易啊!有时,如果时间不够了,绕湖走又会浪费很多时间时,他不会退缩,而是勇往直前,径直跳入长达两公里的湖
我渐渐地想到了我自己,以前的我是多么的胆小,一点点的动静都将我吓个半死,可自从我看了荒野求生之后,胆子渐渐变得大了起来。现在,我十分感激荒野求生,是它教会了我什么时坚持,什么是勇敢!
荒野求野读后感 篇6
《荒野求生》系列是一册很棒的书籍,本书的作者为世界一流的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此书籍系列里都有说到在荒野里该如何求生,该如何远离哪种危害动物,还有该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然而,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他作为“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拥有着超凡的生存能力。“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对呀,大师的座右铭使我深有感触!即使你被困在一个寸草不生、荒无人烟的地方里时,又已经彻底绝望了,那就来想想,其实活着就是人生中最大的幸福,只要活着,就可能有希望逃脱,不要放弃,也不要往悲伤的一面想,应积极乐观,往好的一面想。
这是我对大师——贝尔·格里尔斯座右铭的理解。当我看完了《荒野求生》全册时,不仅知道了许多野外生存的技能、知识,还深有特别的体会!荒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那颗已经绝望的心,它会把你带到死亡之处。其实,有些人还不是因为食物短缺而死,更不是被猛兽所害,而是缺乏自信,最后丧失了本性,只能自生自灭。所以,我们不要畏惧自然,要与它抗争到底,不要轻易屈服。因为,敢和命运做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
荒野求野读后感 篇7
我的第一本《荒野求生》是经同学介绍购买的。开始,我认为它和其他冒险小说没什么两样,便只是买来一本看看,可哪知三页都没看完,我便被它的魅力所深深吸引了。
《荒野求生》讲的是一名叫贝克的少年探险家为寻找真相,不得不在荒野求生的故事。从巨蟒出没的哥伦比亚雨林,到处处悬崖绝壁的喜马拉雅山脉。贝克凭借着父母生前交给他的生存技巧,在危险中穿梭,即使是猛兽奔袭、狂风暴雨,也从没阻挡住贝克那充满着坚定信念的步伐。我似乎看见了贝克身上散发的勇气和智慧的光芒,诉说着对生命追求与希望。也许一个成年人都无法与他相提并论。
每个人的.心中,其实都有着一颗勇气的种子,只是没有经过阳光的滋润,也没有经过雨水的灌溉。
“身陷困境时,别慌乱,你不是第一个孤立无援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不要放弃生的希望。你最终能否顺利脱险,完全取决于你的意志和行动。”野外求生专家贝尔。格里尔斯的这句话常常会在我的耳畔回荡。在生活中遇见困难时,正像话中所说的一样,我们需要有无比坚定意志和正确的行动!
马戏读后感
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马戏读后感”的资料,希望大家认真阅读以下的提示信息。阅读是一种丰富我们大脑的方式,能够增长我们的见识。这篇作品描述了作者细腻的心理世界,让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其中的含义。在读完之后,我们可以抽出一些空闲时间,将自己的读后感记录下来。
马戏读后感 篇1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好书,有不少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马戏团的动物明星》便是其中之一。
书中,不同种类的动物性格差异很大,脾气也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据情况分别对待,利用三大手段,例如狗熊,它们是动物界有名的馋鬼,胃口很大,用食物引诱法;而大象与狗这种多愁善感的动物,食物引诱法不佳,必须用爱的教育法,最大限度的调动表演自觉性;而猴子调皮捣蛋,爱的教育没什么作用,要用体罚训练法才肯乖乖效力,驯兽师经常用这三种方法。
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板子猴》这篇小故事。它构思巧妙,真是引人入胜。在这个小故事里,漂亮的金丝猴雅娣是马戏团的动物明星,还配了一只板子猴,但由于板子猴特别勤奋,在一次事故中彻底代替了雅娣。
从中我明白了要爱护动物,保护它们,不拘束它们的自由。
马戏读后感 篇2
今天,我想我同桌借了一本名叫《马戏团》的一本书,读了之后,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主要讲了:有两个不同的家庭去看马戏,走在前面的家庭里有八个孩子,结果因为没有钱不能看成,第二个家庭的爸爸为了帮助他制造假象,也没有看成。第一个家庭的爸爸虽然经济不好,但是看到孩子们激动的样子,他怎么能够人心转过头对孩子们说我们没有钱去看,不是不敢,而是害怕伤了孩子们脆弱的心灵。但是他也没有求救任何人给予他任何帮助,而第二个家庭也在自己不富有的情况下,仍然帮助了他人,牺牲自己的孩子看马戏团的机会。
大家可能会觉得第二个家庭的爸爸很傻,不让自己的孩子看,而让别人家的孩子看,可我并不认为是这样的,第一个家庭的孩子看到的可能是马戏表演和父爱,第二个家庭看到的则是浓浓的父爱、乐于助人和宽容大度的高尚品质。这会使他受益一生!
马戏读后感 篇3
直到片尾曲和字幕出来我才发现自己在一边笑一边哭,在《爱乐之城》之后我又一次深深意识到我的生活为什么离不开电影 我最初为什么痴迷电影。
这部电影是一个非常理想化人性化的世界。每个人都会拥有被人接受的闪闪发光的生命 就算是怪胎也可以走出阴影拥有百分百自信的大笑,所有的美梦都会成真 你可以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并且达成梦想后 依旧不忘初心地坚守最亲近的家人。此生对你有致命吸引力的人绝不止一个 但和你走到生命尽头 共享生活里酸甜苦辣的 只会有一个人。最好的艺术不是多么曲高和寡 也根本不局限于形式,给人们带来幸福 带来欢乐 那就是最大的意义所在。
狼叔这次唱的可以说是得心应手 几年前电影版《悲惨世界》其实难度是实在太大了 现在再看还是能感觉到他很吃力,也的确无法和专业歌剧演员对比。但这一次的曲风和人设都太适合他不过 这个角色非他莫属。狼叔的魅力在这部剧发挥到了顶点,必须承认他现在在我心中的中了可以和裘德洛一样了。
过几天国内上映了大家记得去看!!看的不开心我买单!!
马戏读后感 篇4
读了《马戏团的动物明星》这本书之后,我不仅了解了不少知识,还知道了关于动物的故事。
大象莎鲁娃被送进马戏团,它为什么不肯好好练习呢?我认为它忽然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环境,思念故乡、亲人,要不然它怎么会对自己故乡的小狗那么好?如果换成我,明天早上起来眼圈一定是红的。
另外,还有许多故事像一面镜子,让我反照到了自己。如《狼种》这篇小说,大灰是一只马戏团中演大灰狼的狗,川妮因为大灰丑,所以十分不喜欢它,但是它却用生命保护了川妮,这令我想到一件事:有一次吃饭,有一个小妹妹要和我玩,我嫌她太小,便不理会她,而她却一直跟着我,我用手推开她,并生气地说:你烦不烦啊!吃完饭,小妹妹拉着我的衣角说:姐姐,你的书忘在桌上了。说着就把书递给了我。我顿时红了脸,接过书,觉得自己不该小瞧人。于是,我在路上我她玩了一个小游戏。
还有许多故事让我流下了泪水,它样让我知道,动物也有感情,也有生命。记得一年级时我和同学们把捉到的螳螂关进盒子玩时是多么开心。而现在,我想对大家说: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吧!
马戏读后感 篇5
读了《长裙子短袜子还有一顶蓝帽子》,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故事:舒袖、杜珊珊、唐蔓、夏萤她们在同一所寄宿学校上学,并且同住一间屋子。每到星期天她们就要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回家,可是却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她们的衣服就没有了,一到星期一她们的衣服都回来了。星期天,学校放电影,她们宿舍的人都去了,只有舒袖没有去,过了一会儿,舒袖背着一大包东西出了校园,夏萤对那两个人说:我们跟着舒袖一定能查出偷我们衣服的那个人。果然,他们跟到了一片小树林。发现舒袖穿着她们三个人的衣服走了出来,她变得那么美丽,她们骂舒袖臭美,穿着偷来的衣服还到处炫耀。这时来了一个老婆婆给她们讲:原来舒袖家一直很穷,买不起衣服,总穿得破破烂烂的。有一天,财主家的傻儿子看见舒袖穿得破破烂烂的就上去又摸又撕,舒袖恼了就给了傻子一记耳光,傻子就回家找他老子了,他老子来了后舒袖就告诉他是傻子先欺负我的,他老子就问围观的人:是这样的吗?他们一声不出,都怕得罪了傻子他老子。从此以后舒袖老呆呆的,嘴里还一直说着“衣服”。夏萤她们听完后觉的舒袖很可怜,就原谅了她。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对舒袖说:你不能因为家里穷买不了好衣服,就偷别人的衣服穿。但是你学习好让我佩服,我也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上一所好学校。
我还想对围观的人说:你们太自私了,一点正义感也没有,不在关键的时候帮舒袖说一句公道的话。
马戏读后感 篇6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卢梭有句名言:动物生而自由。自由,是人类社会的价值取向与奋斗目标,无数人为自由奋斗、献身。读完尤里。帕夫洛维奇。卡扎科夫的小说后,我明白了动物生而自由,渴望自由。
这篇小说讲述了一只从小生活在马戏团的老熊特迪,早已厌倦了莫名其妙的演技生涯。一个偶然的机会,它逃出笼子,走进森林。虽然他没有任何丛林经验,时时遭遇危险,但它凭借着对自由生活的向往和热爱,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一头真正的“熊”!
在特迪逃出笼子,渐渐地熟悉了丛林生活后,书中有这样一段描写:“它已经完全不是从前的特迪了。它似乎正在重新理解生活的意义,和过去做最后的告别。它没有向公路上的人们走去,也没有表演它在马戏团学到的任何一个滑稽节目,只是在那里默默地思考着。后来,似乎什么东西又回到了它身上,又好像丢掉了最后一个重负,它把同人类社会联系着的最后一根纽带斩断了。”我想它理解的生活的含义正是“万物生而自由”!经历了自由的丛林生活后,它明白了以前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以前的生活不是它想要的生活,它不该过那样的生活!它理解了自由的伟大和珍贵,理解了丛林的自然法则,理解了生活的伟大意义!虽然,它的童年已经一去不复返;虽然,它的童年蒙上了被人类控制的阴影;虽然,它的童年是压抑而痛苦的;但是,它已经脱胎换骨,这真是一件令人欣喜又感动的事情!
读完这篇小说,我不禁感慨:任何动物的内心深处都是渴望自由的!然而,现在仍有许多动物从未获得过自由,没有体会过自由的美好,甚至已经不知道什么是自由了。这是一件多么可怜又可悲的事情啊!人类和动物共同拥有这个世界,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关爱人类自己。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深入人心,人们已经意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在这里,我想说:强迫动物登台演出,粗暴剥夺动物的自由,对动物来说无疑是变相的奴役和摧残。尊重动物,善待动物,赋予动物享有自由的权利,才是对动物极大的保护!
正如书中所说:自由是一个伟大的东西!它像太阳,像巨大的星空,像迅速奔腾的河水,又像是温暖的`和风!不惧怕谁,也不用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这既是老熊特迪对比自己前后生活发出的感慨,又是无数动物最卑微的愿望!动物生而自由,还给动物自由吧,让我们的大自然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马戏读后感 篇7
一天,我做完作业,妈妈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你看那边的箱子里有什么?”我连忙跑过去,打开一看,啊,原来是我期待已久的《神奇校车3》,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其中的一本《逃离巨鲨》。里面主要讲的是一个叫阿诺的四年级学生,跟着卷毛老师上课,他们竟然来到了海底,从鲨鱼的吸盘上救了同学们,最后成了同学们心目中的英雄。对这本书,我爱不释手,每天只要有功夫,我就会拿出来看一会儿。到现在为止,我已经看了20遍都不止了。
看了这本书,我从中了解到了许许多多的鲨鱼。恶魔鲨前面有一个尖尖的角,就像一个大钻头,令人望而生畏,其实他的性情很温和,只吃一些小鱼小虾。还有令人心惊胆战的大白鲨,是十大最凶猛的鲨鱼之一。他的牙齿异常锋利,一口就能咬碎海龟的壳。锤头鲨最为奇特,他的身体和普通鲨鱼差不多,而他的头部却像锤子的柄,有人说它像陆地上的螳螂一样爱吃自己的同类。大海里还有很多巨型的“垃圾桶”,那就是虎鲨,如果他遇到体型较小的鱼类,它就会毫不犹豫的吞下去,大海里的衣服、塑料罐等,它也吃,有一次,海军向海中发射了一枚水雷,竟然被一头虎鲨吞进肚子!
通过阅读这套丛书,我掌握了许多的科学知识,了解了很多生活中的学问,唤起了我对科学研究的兴趣。我以后要读更多这方面的书籍,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
马戏读后感 篇8
听说,广州长隆有个世界级的大马戏,超级有名。今天爸爸和广州的一个叔叔终于有时间陪我去欣赏了。一进场,我看到这个马戏团的房子足足有北京鸟巢那么大,我就惊呆了,真是名不虚传呀!
一开场,戏台周围就打起来耀眼的灯光。第一个节目就是精彩的'空中飞人: 一个演员像猴子一样在十米高的半空中荡秋千,越荡越高,越荡越高。。。。。。就在这时,他突然把手放开了,全场惊呼,没想到他竟然在空中转了几个圈后挂到了另一个秋千上,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后面的节目一个比一个精彩,我最爱看铁环摩托:六个演员在一个巨大的铁丝球里开摩托车。他们利用离心力让轮胎紧紧贴着球壁,整个人差不多是侧躺着,更让人惊讶的是六辆摩托车都在飞速行驶居然没有撞到一起,真是精彩!没想到后面的节目更是高潮迭起,最刺激的是踩高跷上座:一个演员踩着5米高的高跷走上一个小跷跷板的一头,另外两个人跳起来踩在另一头,踩高跷的飞上高空,转了几个圈,坐在一把离地面10米的挂椅上,全场掌声一片。。。。。。
马戏表演真是太精彩了!听爸爸说,每个马戏的背后都隐藏着血与泪的付出,他们带给我们那么精彩的表演,我要感谢他们,也要学习他们不停努力,坚持不懈的精神!
马戏读后感 篇9
这可能是2018年初最丰富多彩、最具想象力的歌舞片。
各种奇人异能,各种热歌劲舞,单从视听享受来讲,确实令人眼花缭乱,血脉喷张。
好莱坞在歌舞片的设计上确实很有一套,比如用深情款款的歌唱叙述故事、点明主题;将歌舞与杂技融汇一炉,强化视觉奇观;在歌舞片段中加入酒杯传递、吧**舞,拓展表演空间。这些都丰富了影片的语言,增强了节奏感,让观众在幻想与现实之间自由穿梭。
最喜欢的是“千百个梦想”的主题曲:“这世界总有一天会成为我想象的样子,只要心存梦想就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未来有千万种可能。”旋律优美,流行性强,歌词也特别励志。
瑞典夜莺演唱的《永无止境》高亢嘹亮,那股气势震撼全场;还有荣获金球奖、被奥斯卡提名的《thisise这就是我》,也特别有力量,催人振奋。尤其是当大胡子胖女人、连体人、巨人、侏儒、狗孩、纹身男等一群“怪胎”集合在一起且歌且舞,高唱“这就是我,生来不凡,没有什么是我配不上的!”真的会令观众从内心涌起一股热流——每个人生而不同,都是独特的存在,都应该勇敢的站在阳光之下,被他人尊重!
所以称之为“人性的狂欢”恰如其分。
也正是因为pt巴纳姆给了这些“与众不同”的人展现自己、真实做自己的机会,这些人才会把马戏团当成自己的家,并由衷感激他。从这个意义上讲,本片更像是《欢乐好声音》的真人版本,尤其是与《欢乐好声音》的很多设定较为相似:老板最开始都是想挣钱,于是召集了各种奇奇怪怪的人,之后表演场地被毁,众人把这里当成家,然后一起重建。
经历了一系列磨难,老板也明白,追求名利是无止境的,家庭的爱和幸福是初衷,而最高尚的艺术就是给人们带来幸福!
两位男主的颜值与表演也是一大享受。狼叔告别金刚狼后,回归到自己热爱的歌舞事业,他高大挺拔,跳起舞来潇洒飘逸,嗓音沧桑**,极具男性魅力;而另一男主扎克·埃夫隆,原本也是依靠歌舞片《歌舞青春》一炮而红,如今在《马戏之王》中再炫歌喉与舞技,确实大放异彩。他刚出道时青春可爱,随着时间的流逝,岁月这把杀猪刀在他身上刻下了愈发浓重的男人味。
那模糊的电眼,那精致的五官,那浓密的睫毛,那胸部和臀部,哇,你是男人的上帝!他和女演员赞达亚在演唱时完成的飞人堪称力量与美丽的经典片段。
作者:蓝雨星城
马戏读后感 篇10
“哈哈哈”电影厅中充满了一片欢笑,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在看《神奇马戏团》这部电影。
《神奇马戏团》主要讲述了欧文因为叔叔鲍勃的去世,重返马戏团,获得了一盒神奇的动物饼干,经过与另一个叔叔霍勒肖的一番争夺,欧文与家人和朋友一起打败霍勒肖,重建了马戏团,并且欧文得到了岳父的认可。
这部影片中最打动我的人物是子弹侠,他为朋友们付出了很多,特别在大战霍勒肖时,子弹侠与霍勒肖的手下大战过一次,已经精疲力尽,但在霍勒肖变成怪物抓走变成小狗的叔叔和变成小猫的婶婶时,他毅然的钻进大炮向霍勒肖攻击,他这种为了友情不顾自我的精神打动了我。
记得有一次,我的朋友从游泳班回来很累,我想和他打羽毛球,但看他那么累,我也就轻轻嘀咕了一句。可他却听到了对我说:“郑杰,你想打羽毛球是吧,走吧,我不累。”“不用,我不去打羽毛球。”我回答道,可他却拉着我的手,执意跟我一起去打羽毛球。这些事虽小,我却能从他的身上感受到子弹侠的精神。
这部电影让我对友情地了解更上一层楼,我一定会像子弹侠一样对待朋友,家人。
马戏读后感 篇11
每个出身农村的人虽然家庭状况有所不同,但所接受的启蒙教育一般无二:出人头地,离开农村。这深深地烙在每一个农村孩子的心中。而读书考上大学是当时那个年代唯一的出路,也是很长时间以来的捷径。
当课堂效率难以或不能再提高的时候,延长学生的学习时间就成了首选,这也是再简单不过的做法,貌似谁占用的时间最多,在中考和高考上的胜算就越大。校际之间从拼早晚自习到周末不休、寒假加班,一直演化到暑假提前开学;校内教师之间通过增加作业量挤占学生固有的时间,迫于压力,学生常常打着手电,在被窝里写作业,他们为了心中的理想的生活,为了父母期待的目光,咬着牙,坚持着,忍耐着…
每当回忆起这些,心中打翻了五味瓶,对学生的怜惜、对同事的愤恨、对体制的无奈,也悲叹自己的渺小和无能。
现在农村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多家庭有农用车、摩托车,农田劳作机械化程度很高,上山几乎不用步行,生活水平突飞猛进,就业机会很多。
随着读书费用的增多,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供养一个大学生几乎是耗尽家财,毕业后因物质条件较差,即便挤进大城市也买不起房子,其择偶机会还不如初中毕业就去打工并小有收入的绩差同学。作者在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读书多而又没能走出乡村的年轻人,他们在乡村社会的生存能力还比不上那些读书少的同龄人,这也是新的读书无用论在不少乡村社会抬头的重要原因”。
尤其是当下农村开发力度加大,土地升值加速,面对着一大堆的钞票、房产,一夜暴富的农民迷惘了,家长们成天下饭馆,遭了太多罪的农民不愿意再让儿女们重蹈覆辙,对孩子们的要求几乎为零,他们衣食无忧、择偶从优,还愁什么呢?加之近年来很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困难,考上大学又能怎样?
而农村教师再用过去的思想观念来教导如今衣食无忧、贪图享受的学生,再用题海战术来简单地训练已经厌学、缺乏志向的孩子们,矛盾和冲突必然会升级。教师恨铁不成钢式的挖苦、体罚,导致家长向学校、教师的发难也屡见不鲜。有了“成功”的经验之后,很多学生无中生有,即便犯了很大的错误,教师也是投鼠忌器,不愿招惹是非。
面对恶劣的学生,很多教师心灰意冷,明哲保身。学校想要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又苦于没有师资,很多农村学校多年未招聘音乐和美术老师,现有的不仅专业素质薄弱,且很多也都转行教文化课了。
书中介绍了一部反映农村教育题材的儿童电影《草房子》。我迫不及待的到网上下载和观看,剧中桑桑的故事勾起了我许多儿时的回忆――网知了、钻废窑、打陀螺…秋天的时候,学校还经常组织小学生摘松球、采药才,给生产队复收花生和地瓜。常常和我最要好的朋友一起,跟在生产队的拖拉机后边捡被草刮掉的花生,有时还趁着押车的人不注意,从车上拽一把下来。
学校永远是孩子们向往的地方,在这里既能获取知识,又能结识很多伙伴。如今,厌学已经从幼儿园就开始了,当然幼儿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我认为更多的还是社会问题。独生子女在很多家庭中几乎成了皇帝,呵护备至,疼爱有加,在幼小的心里已经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已经不能容忍被冷落和斥责,这或许才是主要原因。
每一个孩子都希望被别人关注,都有表现的欲望。影片中桑桑大热天穿着棉袄和棉帽在校园里招摇过市,陆鹤紧跟着戴着礼貌信步走过,大抢了桑桑的风头…
剧中陆鹤的故事令人深思。他属于现代学校里典型的差生,学习成绩差,头上天生没长一根毛,同学们都嘲笑他,都叫他秃鹤,经常摸他的脑袋取笑。在学校会操比赛中,他的报复性搞笑,导致学校丢了这一传统的“金牌”,可是文艺汇演,正是他天生的滑稽形象,博得了观众的喝彩,为学校赢得了荣誉,也找回了自尊,为此陆鹤号啕大哭。
社会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学生也存在不同的天赋,如果学校不能够提供若干个可供学生展示才能的舞台和发展的平台,没有一个合理公平的评价体系,那些长期因为学习不好而得不到老师关爱的孩子们,也只好“搞怪”、“破罐子破摔”了。
对于学生如何努力学习,教师如何敬业的场景,影片没有任何描述。但观众能感受到孩子们在油麻地小学读书是最快乐的。这也能从辍学生杜小康的台词里感受到。杜小康的爸爸跟他说等有了钱,送他到城里最好的小学读书,他斩钉截铁地说:“不,我只去油麻地小学”。如今,哪一所学校能让学生如此留恋呢?
血酬定律读后感
书籍是横渡时间大海的航船,阅读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令人感慨良多。 读后感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式,帮助我们理解作品中的情感。我们力求为您提供最好的“血酬定律读后感”并且让您感到满意,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血酬定律读后感 篇1
大约是一个月前,读了吴思老师的《血酬定律》,觉得还不错,今天就简单写一写感想。因为读的时间比较长了,有些地方难免有所疏漏,而且我的想法很难称得上成熟,大家看看就可以了,千万别较真。
老实说在读这本书前,我没有听说过吴思老师,只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比较奇怪,激起了我的好奇心,下来读读。看了前言里的介绍才知道吴思老师是发明潜规则的那个人,这就有点意思了。看的出来,吴思老师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愿意研究,愿意创造,努力在找不一样的东西,这种性格很合我的口味。虽然看完书后,我也没查吴思老师的资料,但我还是很佩服他,愿意尊称他一声老师,这是题外话了。
在我看来,《血酬定律》主要就讲了一条:暴力和利益主宰着古代中国。生存是最低等级的利益,无法生存的人通过暴力保证自己的生存;如果被侵害者和侵害者在付出的金钱和可能受到的侵害达到平衡后还会形成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但是是不是自愿的就不好说了;这一形式的最高境界就是国家了。
当然这只是很简略的归纳,吴思老师在这本书里举出了很多很有意思的例子,我印象比较深的就是白员和漕口。
所谓白员,按照吴思老师的解释,就是编制外公务员。中央没有他们的编制,地方大量招收,以完成在编人员需要完成的工作或者换取某种利益。这些白员凭借着地方政府的权利可以获取大量的非法利益,过的非常舒坦,这让我想起了现在的城管。前一段时间全国城管开会,还在呼吁在中央设一个专门的部委,跟白员还是挺相似的。不过,城管应该都是有编制的吧。
漕口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他们是不第的生员,专门靠打黑为生。漕运在古代是有利可图的一件事,各级漕运官吏可以通过私自增加定额获取大量的非法利益。一些生员看到了这样的机会,专门威胁官员,收取利益。更进一步的,还会帮被官吏勒索的小户人家包办漕粮,当然是要收费的,但是比被勒索的情况要少多了。这个也很有意思。
要说的话,这真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推荐大家看一看。
血酬定律读后感 篇2
1、意间知晓了《血酬定律》是作为浙大大一学子读物,于是就买了一本来细细了解这本书到底有什么价值能让浙大如此推荐,血酬定律读后感。翻开目录,乍看下只是些类似于寓言般的标题。然而细看下去才发现作者的功底的深厚,用一些看似简单的故事,赤裸裸地将整个中国封建制度乃至现代的`生存制度放在了人们面前。让人们了解所有的民主独立都只是符合了一条根本的“元规则”——暴力最强者就是整个社会的主导。尽管每个暴力最强者都会拥有不同的手段去安抚他们的“臣民”,区别也只是或温和,或强势,其根本上没有改变他们的本质。对于“臣民”来说,他们只是一群被控制的群体,他们不具有主控权,因为他们的暴力不够强大。而王朝的更替也不过是实力变化的表现罢了。此外,还要提到的一点的就是来自民众的承受能力。毕竟一个王朝的建立除了要有拥有至高无上权利的王者外,还要有众多可以归属其统辖的民众,以及众多的王权代理者即各种称谓的官员。王者加上他们的代理人在各个层次各个环节不断剥削弱小的民众,而民众处于自保心理,在衡量造反和承受的利益差异之后,相应的做出了他们的决定。从这样的角度来讲,民众是整个王朝的基本。民皆反之,王朝必亡。这条规律仍是和正统儒家思想一致的。这样的一个启承转的过程谱写了中华五千年的历史盛衰记忆。
另外一个根本思想“血酬定律”(流血拼命获得的利益,其价值在于拼抢对象的价值)也在这本书中获得了很好的表达。书中注重讲述了这条规则在土匪绑架中的应用,以绑匪要价,绑架对象等来阐述整个血酬定律的过程。当我们将思想更一步深化,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其实这条规则是适用于一切和利益有关的事物上的。小到一件物品,大到人命。于是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残忍的结论:任何事物都是可以用相对的价格来购买,来交换的。就当我们振臂高呼:生命无价,读后感《血酬定律读后感》。我们其实是在喊一个错误的口号。正如书中提到的例子:得了艾滋病的病人并非非死不可,只需要支付大量的现金去完成一套治疗系统。这里艾滋病人的生命已经和金钱挂钩,你有钱就就可以购买存活的权利,否者就是死亡。即你在以钱购买你的生命。
整部书的的确确拥有许多观点可以让人如醍醐灌顶的感觉,许多以前不太明白的勾心斗角,血雨腥风的根本起因都变得显而易见。上面只是我一个人的只能归结和一点点感想,还有许多真知灼见真的不能用语言来藐描述,只能再翻原书来深思了。
2、这是一本好书。所以我也作了一些笔记,下面这些,就是我记在笔记本上的东西。有一些凌乱。
1、血酬定律: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报酬,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所拼抢的东西。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由暴力所得,就是血酬,而血酬的多少,取决于暴力的强度,及暴力的承受者避祸免灾的意愿和财力。
2、元规则: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
3、身外之物,随着贫穷的深入,可以等于性命本身。跨过这条命与物的等价线,搏命换钱就是等价交换,甚至是有利可图的交换。
4、中国的工商企业家,创造了适应“破坏力水平”的多种生产关系。
5、刘瑾潜流:拥有权势者,主动向别人收取费用,以此作为不加害对方的免灾费。所收的数目,取决于权势者的权势范围,及对方的避灾意愿和能力。
也叫“抽水机规则”或“横规矩”
6、灰牢:非正式的牢狱。又称“学习班”、“小黑屋”等。古代称“班房”。
7、潜规则。说官话。
8、硬伙企业:合伙对象都是有害人能力,或是别人惹不起的硬家伙。
9、雁户。
10、合法伤害力。
我的一些感想
我们学过政治的人都知道,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的变化,并由此决定了历史的演进规律。但吴思却告诉我们,决定历史进程的,并不是什么生产力水平,而是“破坏力水平”。而且,破坏永远都比生产更为有效,也更为有力。
当然了,吴思研究的,只是中国的历史。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有道理。但这种理解的思路让我耳目一新。
血酬定律读后感 篇3
炎黄春秋主编吴思除了潜规则就是这本血酬定律了,不知道是不是潜规则在社会上流行开来,所以吴思又研发了一个名字血酬定律,这个名词听起来有点吓人,所以就流行不开了。
如果说潜规则是官与官之间的,那么血酬定律基本上就是官与民之间的。这本书也算不上什么学术文章,也就是吴思的一些文章的堆砌,大概十来篇,反正都是揭露黑暗面的,有一些我觉得和血酬定律关系不大,比如那篇关于武侠小说的。
有一个文章挺好,讲的是清朝时浙江某地的官对老百姓压榨过于厉害,所以有人挑头把衙门挑了,按说这事很大和造反差不多,但解决的方式是新来的大官把一些苛捐杂税给抹平了(也不是完全取消,就是降低一些),然后老百姓就不闹了,还把带头闹事的人给绑起来送到衙门,领了赏银。我觉得这个事件相当有意思,完全可以洋洋洒洒写一篇大作。吴思的这篇文章里还是归纳到他的血酬定律下面去了
血酬定律读后感 篇4
面对那些拥有强大武装暴力集团,弱势百姓常常是落为别人的鱼肉。
当土匪不是再冒着流血的风险抢劫时,而是以收取保护费的形式打劫,这个历史上出现的残暴执政毫无差别,如匪无异。在暴政时代,百姓缴纳税费首先是免于被当政者暴力抢夺,其次是免于被其他暴力团体暴力抢夺。
暴政和暴力集团是从来没有消失的,即使在政治清明的盛世,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官僚,打家劫舍的匪帮一直存在着。当老百姓从一贫如洗变成身无长物时,他们又反过来赤裸裸的冒着流血的风险博取生存的物质保障。这个怪圈循环了几千年。
在现代的政治理论中,国家的税收一部们是政府官员的服务或劳务费,更大的一部分是为了公共利益,从事公共事业。
目前中的现状当然是处于转型过渡期,努力实现暴力政治到文明政治的过渡,但这个过渡期有多长谁也不知道。当下,一个接一个的群里性事件、流血性事件出现,说明众多人认为“血酬”的逻辑是见效的,不过“血酬”绝对是零和博弈。
血酬定律读后感 篇5
首先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就觉得很好奇。血酬,什么是血酬?通过百度百科,其定义为流血拼命所得的报酬。我最直观的的感受,就是各种充满血腥的暴力集团通过暴力手段获得报酬。因此我决定读一读这本书。
下面我就谈谈对这本书的理解。
很容易感受到作者学养深厚,他通过研究历史来阐述社会现象背后的规律,表达他的政治主张。我觉得作者的观点很符合现实社会的一些本质,即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里的暴力,即强势者,可以是为官者,也可以是财富的拥有者。我联想到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至今国际社会的政治格局,每一次的战争(无论是军事战争还是经济战争)都透露着暴力强权统治社会的原则。因此,暴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今中国表面上说是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我认为其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所谓的世界和平,一方面和平发展最有利于我国的快速腾飞,另一方面和平只是假想,只有登上了强权的宝座才能够保住自身应有的利益。我认为也只有强权暴力者才有资格提出和平。
接着我想到了中国社会的为官者,以及中国古代不同王朝兴衰进程都可以分为三大阶段。1,所有的新的王朝建立,都是一代明君,他们或是草根,或是贵族血统,但都有一个优秀的特点,即励精图治的明君。皇朝初期的建立,贪官并不多,但已经有了苗头。贪官就是暴力者,他们从百姓那里得到了暴力的酬劳,尝到了甜头。2,先皇死后,后面的皇帝们鲜有比先皇有作为的,他们都得益于根基的牢固,于是自身修养降低,权利逐渐被有心的暴力者所得,官场暴力者在初期的甜头下愈演愈烈,官员在暴力的支持下最佳选择是压榨平民,谋取最大利益,而平民的最佳选择却是接受压迫,把可以拿出的东西来买平安,却不告状,反抗。皇帝的贪图安逸,官员的敲骨吸髓,平民的力量不足,使整个国家滑向深渊。无形中,暴力者从皇帝滑到了贪官手中。3,王朝后期百姓不甘压榨,当生命和被剥削同等地位时,大家当然会选择生命,为了得到生命这样的酬劳,所有人都不甘,于是反抗起义了,于是一个王朝就此覆灭,新的王朝等待建立。因此我觉得官员腐败的原因是掌握绝对暴力,平民反抗成本竟然比服从剥削还大,那么国家衰败便不可避免了。其实好多皇帝都想铲除贪官污吏,毕然天下是皇帝的,不是官员的。但皇帝不可能查得到多少情况,山高皇帝远,官员只要把顶头上司服侍好了,就不会有什么问题,皇帝与官员的信息差太大了。
因此我觉得监督制度是根本。以前的监察官员是不可能完全监督地方官的,但现在不同了,当今社会要想不走以往皇朝更替的情况,防止地方官贪污是关键之一。通过信息传递便捷,哪里发生事件,人民可以有低成本的反映方式,如发贴,打电话。执法人员也可以第一时间用各种交通工具赶到现场。如果还能公布官员的银行账目,那么贪污就成为了高风险的行为,官员就要三思而后行了。至于制度方面就不懂了,我相信通过信息的最大化利用将是反腐的有力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