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你七岁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7-01 今年你七岁读后感关于今年你七岁读后感700字精选。
编辑特地为你收集整理“今年你七岁读后感”,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读书是通往梦想的一个途径,当看过作者写的作品,大家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想法。要记录下自己的感想,写好读后感才行。
今年你七岁读后感 篇1
有幸读了当代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刘健屏的《今年你七岁》一书。7岁这个年龄,对一个孩子来说无疑是个转折点。离开了以游戏为主的幼儿园,跨入了以学习为主的校门;摆脱了阿姨的整日庇护,开始了相对独立的崭新生活……他们会遇到一些什么新鲜事儿?他们的脑子里会闪起一些什么怪念头?面对孩子出现的种种问题,做家长的又该想些什么?做些什么?《今年你七岁》这部长篇纪实小说真实地记录了一个小学一年级学生一年来的所作所为,同时记录了孩子家长的所思所想。作品情感细腻真挚,思考深入新颖, 文章自然幽默,不仅孩子读来妙趣横生,教师读来也是深受启迪。
这本书主要内容是描述了作者和他七岁的儿子刘一波(也叫阿波),还有和他妈妈之间所发生的故事,在他七岁那年,阿波刚好上一年级,他是一个聪明,机灵的孩子但也非常调皮捣蛋,时常惹祸。阿波非常顺利的完成了入学考试,可是他开学不到几个月就犯了几个严重的错误,因为放学后和同学到水泥管子里去玩忘记了回家而写了保证书。但隔了一天就忘记了,又和同学孙成到工地里去玩,唉,又旧戏重演,只好又写“保证书”啦!后来又因为别的调皮事又接连写了好几张保证书,但阿波的爸爸并没有打他而是不厌其烦的教育他。引导他。慢慢的阿波明白一些道理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小学生。
其实,《今年你七岁》中的阿波,是一个我们当今社会和现有教育条件下成长的最普通的孩子。他是独生子女,生活在一个三口之家里。作者按生活的原生状态,原原本本地记录了七岁阿波步入学校之后一年的生活。从他过七岁生日并入学写起,直写到学校开始放暑假,阿波结束了一年级的生活。
作者将一个处涉尘世的七岁孩子的全部喜怒哀乐活灵活现地展示了出来。他的稚气的好心,把小朋友拦回家里来作客,全数奉献自己所有心爱的糖果、玩具;他的稚气的错误,把棕榈树叶割下来装扮济公和尚,逼小朋友跳楼;他开始萌生的虚荣和世故,为了小红星而奔赴学校扫水、上课偷偷记下说话做小动作的黑名单;他个性倔强好胜,为了争取回家的自由,勇敢地同一个三年级学生干了一架等等。这一切汇集成了一个七岁的小男孩多姿多彩的生活,他的勃勃生机和盎然的稚趣,结合为一曲天真的生命之歌。
在作品中,主人公生活本身的自然生动,缩短了审美阅读的距离感,使读者获得一种逼真的阅读效果,感到阿波就生活在我们周围,生活在每一个最普通的中国家庭里,也可以在自己的学校里和班级里找到这样的阿波。
总之,让我更加了解了七岁孩子的世界和生活,让我懂得了一年级小朋友的内心想法!受益匪浅!
今年你七岁读后感 篇2
前几天,我看了刘键屏老师写的《今年你七岁》这一本书,令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写刘健屏老师的儿子刘一波七岁读一年级时的事情。刘一波的学习成绩很好,可是调皮、好玩,常常闯祸。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刘一波写保证书的事情。他短短几个月就写了好几次保证书。第一次是因为放学后和同学到水泥管子里去玩忘记了回家而写了保证书。但隔了一天就忘记了,又和同学孙成到工地里去玩,唉,只好又写“保证书”啦!后来又因为别的调皮的事又接连写了好几张保证书。
在刘一波的身上我找到了我和我们班大多数男同学的影子。记得一年级刚开学不久,数学课才下课,詹加才突然回过身打了我一拳,“干吗打我?”我猛的站了起来也还了他一拳。我俩扭打在了一起。一些同学高声喊着:“宋旭阳加油,宋旭阳加油……”几个和我要好的男同学跑来加入了战斗。詹加才只好放了我,和其他同学打了起来。吵闹的声音轰动了老师。老师把我和詹加带到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一通,而且还被禁了足,只要下课铃一响我俩就被老师带进办公室站在墙角边去当“保卫员”。你说,我像不像调皮的刘一波呢?
《今年你七岁》真是一本吸引人的好书呀!说不定你在刘一波的身上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影子呢!
今年你七岁读后感 篇3
今年暑假我看了刘健屏爷爷写的《今年你七岁》。书中的主角是刘一波,这本书以一本日记的形式记下了刘一波的一年级的学习生活。
刘一波刚进小学很调皮,经常闯祸,写保证书,弄得爸爸很不开心。但他的爸爸妈妈不怕麻烦,一次又一次引导教育他,阿波后来当上了语文学习小组长,而且还加入了少先队。考试也考出了语文100分,数学99分的好成绩。后来阿波的爸爸为了让阿波自立,就让他去考艺术小学,还给阿波请了一位会吹笙的老师。他只学了20几天,就已经会吹很难的两段了。
阿波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学生,通过努力学习成为了一个学习积极分子,成了一个优秀的少先队员,我应当向他学习,勇于承认错误并能改正错误,做任何事都要不怕困难,克服困难,争取不断进步。
我的爸爸妈妈也总是像阿波的爸爸一样,我犯了错以后耐心的教育我,和我讲道理,使我明白很多道理,我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今年你七岁》是一本吸引人的好书,如果还没有看过这本书的同学赶紧去看下,说不定你在刘一波的身上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影子呢!
今年你七岁读后感 篇4
发书了!老师买了一些新书给我们大家看。老师发给我一本书名叫《今年你七岁》。
我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写这本书的作者是刘健屏。他写的是他儿子刘一波小时候发生的一些故事,写得非常有趣,差不多每过几分钟我就可以笑起来。刘一波的天真、善良、活泼可爱总让我想起自己小时候发生的类似的事情。
有一天,刘一波带着两名同学到一棵价值百元的棕榈树下,并且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把小刀,谁也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接着,他们用小刀一点儿也不在乎把棕榈树的枝叶一一地割了下来。割下来之后,还拿着棕榈的枝叶当济公的扇子玩。不过,他们的高兴没有持续多久,第二天,校长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点名批评了刘一波和另两名同学。老师质问:“是谁出的这主意?”“刘一波!”其他两名同学告发说。刘一波无话可说,因为这主意的确就是他出的。
刘一波做事不想后果,只想着好玩。我和他也有相似的经历。有一次,我上英语培训班。下课了,我玩着一个气球,气球掉到了桌子下,我钻到桌子下面捡气球,结果一不小心,头撞到桌子上的铁皮上,血立刻流到了我的脸上、头上到处都是。我没有感到疼痛,而是很害怕,怕血流光了会死掉。我和刘一波一样也是个冒失鬼!
所有的男孩子都有一个共同天性--------贪玩。虽然刘一波很贪玩,但我还是很喜欢他,因为他身上有很多我们学习的好品质,比如说很善良、乐于助人……..
有一次,刘一波爸爸发现这几天刘一波的铅笔、橡皮用得特别多,原来,班上只要有人没有铅笔和橡皮,刘一波就会去借给他。
在我看来,刘一波是一个既有优点也有缺点的男孩。他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丰富多彩的。他还是一个充满活力,幸福无比的男孩。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有一个通情达理的爸爸。
今年你七岁读后感 篇5
《今年你七岁》是一本日记,里面有一个主角,那就是小波。小波经常闯祸,搞得小波的爸爸很不开心。小波后来当上了语文学习小组长,而且还加入了少先队。考试也考出了语文100分,数学99分的好成绩。后来小波的爸爸为了让小波自立,就让他去考艺术小学,还给小波请了一位会吹笙的老师。他只学了20几天,就已经会吹很难的两段了。开始考试了,小波过了初试,也过了复试,第二次复试还不知道结果
小波从一个调皮的小男孩,成为了一个学习分子,我们应当向他学习永不放弃的精神。我跟他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我以前跑步锻炼身体,总是跑一段就累得不愿再动,比起他来我不能吃苦,他是永不放弃,我很惭愧。我做很多事情是不能坚持,比如说好去打羽毛球,之后我又说不想去了
我要改掉我的不良习惯,多向小波学习。
今年你七岁读后感 篇6
最近我在读一本很有趣的故事书,名叫《今年你七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叫阿波,他是一个十分调皮的小孩,让他爸爸很头疼。后来因为阿波没被选上第一批少先队员,非常伤心,决心要认真学习,改正缺点。经过他的不懈努力,终于成为了第二批少先队员,还当上了语文小组长。还有一次,阿波的爸爸想让他学会独立,就鼓励他去考艺术小学,给阿波请了一位吹笙的老师。端正了态度的阿波学了20天就会吹两段很难的曲子了,他通过了初试,后来又通过了复试……
读了这本书,我决心向阿波学习。在生活中,我做过许多半途而废的事。记得有一次,我兴致勃勃地让妈妈帮我买了一副十字绣,可我绣了几针就丢在抽屉里了。现在想想真惭愧,下个假期我一定把十字绣绣完。
我要向阿波学习知错就改、坚持不懈的精神,做一个懂事的孩子。
今年你七岁读后感 篇7
《今年你七岁》中的阿波,是一个我们当今社会和现有教育条件下成长的最普通的孩子。他是独生子女,生活在一个三口之家里。作家按生活的原生状态,原原本本地记录了七岁阿波勃勃步入学校之后一年的生活。从他过七岁生日并入学写起,直写到学校开始放暑假,阿波结束了一年级的生活,将一个处涉尘世的七岁孩子的全部喜怒哀乐活灵活现地展示了出来。他的稚气的好心〈把小朋友拦回家里来作客,全数奉献自己所有心爱的糖果、玩具〉;他的稚气的错误〈把棕榈树叶割下来装扮济公和尚,逼小朋友跳楼;他开始萌生的虚荣和世故,〈为了小红星而奔赴学校扫水、上课偷偷记下说话做小动作的“黑名单”;他个性倔强好胜〈为了争取回家的自由,勇敢地同一个三年级学生干了一架〉……等等,这一切汇集成了一个七岁的小男孩多姿多彩的生活,他的勃勃生机和盎然的稚趣,结构为一曲天真的生命之歌。
其次,以散文的笔法记录下阿波每天的生活小故事,在平淡中标见出奇和巧,增强了作品的可读性。生活是如同散文一般流动而富于变化的,尤其对一个刚入学的七岁孩子来说,无论多么平淡的日子,都是新鲜而有意义的。作家的笔顺应着小阿波对生活的发现和反应,不时变换叙述的角度和方式,使作品充满了悬念,充满了迷惑的机关和破译后的哑然失笑。随着日子不断积累,作品错落有致,妙趣横生。比如,1986年10月23日的日记是这样开头的:“老天爷,你儿子今天差点闯下大祸,差点出人命事故!我刚踏进家门口,你奶奶就一边揉她的胸口,一边对我说”
在作品中,作家不限于一定的格式和手法,行文的不断变化犹如少儿生活本身一般富有感动,调剂读者的接受意识。它的一如生活本身的自然生动,缩短了审美阅读的距离感,使读者获得一种逼真的阅读效果,感到阿波就生活在我们周围,生活在每一个最普通的中国家庭里,小朋友可以在自己的学校里和班级里找到各自认识的阿波。
总之,让我们手拉手,一起向前走去吧!
今年你七岁读后感 篇8
在这个寒假里,我有幸读了当代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刘健屏的《今年我七岁》一书,这本书真实的记录了一个一年级小学生,一年来的所做所为,同时还记录了孩子家长所思所想,作者情感真挚思考深入。新颖,让孩子和家长们易读易懂。
这本书主要内容是描述了作者和他七岁的儿子刘一波(也叫阿波),还有和他妈妈之间所发生的故事,在他七岁那年,阿波刚好上一年级,他是一个聪明,机灵的孩子但也非常调皮捣蛋,时常惹祸。阿波非常顺利的完成了入学考试,可是他开学不到几个月就犯了几个严重的错误,因为放学后和同学到水泥管子里去玩忘记了回家而写了保证书。但隔了一天就忘记了,又和同学孙成到工地里去玩,唉,又旧戏重演,只好又写保证书啦!后来又因为别的调皮事又接连写了好几张保证书,但阿波的爸爸并没有打他而是不厌其烦的教育他。引导他。慢慢的阿波明白一些道理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小学生。
小波从一个调皮的小男孩,成为了一个学习分子,我们应当向他学习永不放弃的精神。我跟他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我以前跑步锻炼身体,总是跑一段就累得不愿再动,比起他来我不能吃苦,他是永不放弃,我很惭愧。我做很多事情是不能坚持,比如说好去打羽毛球,之后我又说不想去了
我要改掉我的不良习惯,多向小波学习。
今年你七岁读后感 篇9
我读了《今年你七岁》后,我知道了知错就改的道理。但这本书也有使我惊奇、高兴的部分。
使我最惊奇的部分是主人公叫一个同学跳楼。他叫那个同学跳楼的原因是同学吹牛他可以跳楼,主人公就真让他跳楼,同学正在犹豫的时候,他还笑眯眯地说:“你敢不敢跳啊?班主任老师看到了,就对主人公说:“去办公室去!”
最有趣的是老师把主人公的保证书当教材用了。主人公在吃饭的时候说:“今天有一件好事请,老师把我的保证书抄在黑板上,把他挂在教室里啦!”他爸差一点把饭喷出来,说:“这还算什么好事情?这是把保证书展览呀!”主人公嘟着嘴说:“老师还带领全班同学将我的保证书一个一个字地拼,一个一个字地念。和上语文课一模一样。”主人公爸爸说:“那么说,老师把你的保证书当教材用了?主人公说:“是的,老师在班上说,刘一波虽然放学后忘了回家,但能自己写保证书还是不错的。主人公爸爸说:“老师从批评你变成表扬你了!”
我也有一个跟主人公一样调皮的童年,所以可能对我更有吸引力。就让我来说一件吧。有一天,我们打算去溜一溜。可是,我正在把豆放进鼻子里,一不溜神,就把豆子放进鼻子里了,妈妈连忙带我去医生那边,我去医生那边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阅读的同时,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难忘的一件件事。主人公的形象与我的美好的童年将永远在我的脑海里。
今年你七岁读后感 篇10
《今年你七岁》是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刘一波的爸爸为了记录他的成长经过,为他写的日记,讲述了他从一名调皮的孩子成长为一名优秀学生的经历。
其中一段我觉得最有趣,是刘一波逼人跳楼的那一段:一天,他们班的牛皮王对他说自己能从楼上跳下去,阿波不相信,就让他跳,他们班是在二楼,牛皮王爬上了窗台,吓得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阿波还一个劲的催他“你跳啊!跳啊!”正好老师路过看到了,忙阻止了牛皮王,并生气的问:“谁干的!?”周围的同学一齐说:“刘一波!”,可怜的阿波被老师很k了一顿,后来还写了保证书,最好笑的就是阿波的保证书了:以后我不再叫xxx同学跳楼,保证自己也不跳楼。哈哈……!太好笑了,以后我可不要像阿波那样。
可妈妈说我和阿波很像,每次从学校回来都弄得脏乎乎的,只不过他去“爬烟囱”了,而我去“挖煤”了,我倒觉得妈妈像阿波的爸爸,督促我的学习,还给我写博客也是为了记录下我的成长经历,妈妈说等我长大了,再看那些有趣的事情自己也会觉得很好笑,很温馨的。我不知道我长大了再看我的博客会怎么样。
妈妈记:我看了以后非常喜欢的一部小说,儿子看完后问他什么感想,人家就给我扔了三字“真好玩”生气了就让他写,写完了还是“好玩”最喜欢儿子看动画片的时候,即使不看着他,光从别的房间听到他高兴的、肆无忌惮的笑声就已经很开心了,有些片子是我看过的,我就纳闷了,他怎么就能笑成那样哈哈哈哈……他自己一个人看书也经常笑的前仰后合的,看他就那么开心的、傻傻的、肆无忌惮的笑着,真是打心眼里欢喜……
今年你七岁读后感 篇11
我有幸读了当代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刘健屏的《今年我七岁》一书,这本书真实的记录了一个一年级小学生,一年来的所做所为,同时还记录了孩子家长所思所想,作者情感真挚思考深入、新颖,让孩子和家长们易读易懂。
这本书主要内容是描述了作者和他七岁的儿子刘一波(也叫阿波),还有和他妈妈之间所发生的故事,在他七岁那年,阿波刚好上一年级,他是一个聪明,机灵的孩子但也非常调皮捣蛋,时常惹祸.阿波非常顺利的完成了入学考试,可是他开学不到几个月就犯了几个严重的错误,因为放学后和同学到水泥管子里去玩忘记了回家而写了保证书。但隔了一天就忘记了,又和同学孙成到工地里去玩,唉,又旧戏重演,只好又写“保证书”啦!后来又因为别的调皮事又接连写了好几张保证书,但阿波的爸爸并没有打他而是不厌其烦的教育他.引导他.慢慢的阿波明白一些道理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小学生。
总之阿波的成功离不开他爸爸的教导和帮助,也许如果阿波的爸爸打了他,骂了他阿波就不会有如此的进步和成功!
读完这本书,我想和我一样的同龄人肯定都会喜欢阿波的爸爸,就象我喜欢我的爸爸一样当我遇到问题,困难或做错事时爸爸总是给我讲其中的道理,让我明白。
记得书中最后有这么一句话说:不管前面是什么,让我们一起迈动双腿走吧,走吧!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也应迈动双腿不为困难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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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这本书非常值得大家去会读,因为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故事,而且还能汲取古人的智慧,学习古人的精神。让我们“以史为鉴”,从古人的智慧里学习为人处世的道理吧。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东周列国志》,它记录了从东周开始的一些事几乎每个故事都在讲述一个道理,其中我最欣赏的还是——"褒姒千金一笑"与"平王迁都"这两个故事了
这两个故事主要讲的是:洪德用重金买下了褒姒,献给了周幽王,救了入狱的父亲。周幽王见褒姒从不笑便让大臣们出主意一位大臣说:"点烽火擂大鼓让褒姒看各位诸侯慌张的样子兴许有用。"谁知褒姒真的笑了。一段时间后,申国来犯周幽王召集诸侯时,诸侯以为周幽王还想骗他们,便不理睬。最后周幽王被杀,褒姒被抢去作妾,随后也自杀了。
我从这个故事联想到了小时候大人经常讲的"狼来了":一个小孩在山上放牧觉得十分无聊就以狼来了为借口戏弄山下大人,当狼真来了时大人不理睬,小孩被吃了。这个故事就告诉我们:做人就一定要守信,不能随便骗人,否则会害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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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5)
我看了《东周列国志》这本书,深有感触。书中描写春秋战国时期战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百家争鸣、列国纷争的伟大时代。记载了无数国家和个人在这段数百年的动荡不安中府仰沉浮。它比《三国演义》内涵丰富,人物智谋比《三国》强。全书精彩纷呈,描绘了许多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人物。有的让人感动,有的让人敬佩,还有的让人憎恨。《郑庄公掘地见母》是一个让我感动的故事。郑庄公发誓不到黄泉一辈子都不见母亲。而他现在很想念母亲,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派人掘地,一直掘出泉水,然后在泉边修建了一座地下室,让母亲搬进去住,这样既不违背誓言,又能天天见到母亲。我被他的聪明、睿智、孝心深深地感动了。《楚庄王一鸣惊人》是一个让我很敬佩的故事。楚庄王继位后三年没有任何作为,贪图享乐,专横跋扈,一点都不关心政治。经过好几个大臣的规劝,他醒悟过来了。他一鸣惊人,有了大幅度的改变,整顿内政,关心人民。经过许多年的努力,他坐上了盟主这个位置。书本上说“过而不改,是谓过以”楚庄王在以前也曾经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但是他知错就改。
在学校中,有许多同学知道自己错了,但是他绝对不改,这不是自欺欺人吗?所以,我们应该向楚庄王学习,做一个有错必改的人。《幽王烽火戏诸侯》是一个让我很气愤的故事。幽王是一个残暴的人,他为了让一个叫褒姒的姑娘笑,听信奸臣的话,带着褒姒到骊山游玩,骊山脚下有二十多座烽火台,点起了狼烟,附近的诸侯都以为犬戎来了,带着各自的士兵来作战,发现没有敌人,都回去了。虽然褒姒高兴地笑了,但是这件事给幽王种下亡国的种子。后来,犬戎真的入侵了,再点起狼烟就没人来救援了。幽王最终被杀死了。
结果是,君不是君的幽王因为戏弄了诸侯导致了亡国。我们应该引以为戒,不能向他学习《东周列国志》这本书,忠实而精彩地记录了那段宝贵历史,包含很多知识,如用兵之法、出使应对之法…….是中国古典名著中引用成语名句最多的一本书,非常值得我们反复研读。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6)
这是一本好书。它能告诉我春秋战国时期的帝国兴衰,能让我知道各国之间争斗的激烈,它还能让我们认识春秋战国时期传奇人物的故事。这本书就是—《东周列国志》。
这本书主要讲了东周从开始到灭亡,期间发生的许多事情。有烽火戏诸侯、商鞅变法、荆轲刺秦王等等,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展现在眼前,怎么会不好看呢?其中秦王统一六国又灭亡的故事,我觉得很精彩:秦王统一后,看似很和平,可是,秦朝朝廷内乱,秦王不管政事,一心想长身不老,民愤四起。这是为什么?因为国家不和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和平,需要。可是更需要国家内部的和平,否则就会起内讧。这就是秦朝灭亡的真正原因。
这本书还让我认识了许多传奇人物:春秋战国时期,有许多有才干的聪明人,比如智勇双全的伍子胥和精通兵法的孙膑。这些才高八斗的聪明人主宰了帝国的兴衰。
这本书告诉了我战乱时的能人与和平真理。我喜欢读这本书,已经读了很多遍了。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7)
今年暑假,我把一本好书收入囊中,这本书姓甚名谁——它就是明代冯梦龙编著的《东周列国志》。记载了从周宣王三十九年至秦始皇二十六年,约六百余年发生的大事,这真是历史长河呀!
这本书一共有一百零八回,每一回都讲述了不同国家发生变动的经过和结果,让历史故事三百六十度展示在读者眼前,更好的还有后人是怎么评论的。内容可以分成春秋时代和战国时代,主题明确,翔实可信,令人情不自禁看完一回还想往后看。春秋名家有晏婴、孙武等,战国时代有张仪、廉颇、白起等著名军事、政治家。晏婴能够处变不惊,遇到事情能够冷静处理。当时晏婴出使楚国,因为楚国在当时是大国,楚王和大臣都想羞辱他,由于他身高不足五尺,楚官员让他从狗洞进入楚国,他却说:“进狗国者,从狗门入,进人国者,从人门者,从人国入。”楚王和大臣在宴席上想羞辱他,都被晏婴的智慧化解了。伍子胥为了报父仇,在打败楚国后,没能约束吴兵,使吴军杀人放火,胡作非为。他把楚平王从坟墓里拉出来,鞭尸三百下,不听孙武的劝言军法杀伯噽,最后惨遭吴王夫差赐死。
暑假里,我和表兄弟在家中玩卡牌游戏,有一名忠臣,有一个奸细和一位主公。我的卡牌是奸细,表弟是忠臣,表兄是主公,我欲擒故纵,每次用技能把主公打没血,我就帮他回血。但被“忠臣”看穿了,他就悄悄地对“主公”说:“他是奸细。”但表兄是个“大顽主公”便怀疑表弟是奸细。,就把他打死了。我趁虚而入,瞬间帮小表弟报仇了。表兄玩过很后悔:“我再玩的时候,就要背负“昏君”这个骂名了。”
读完这本书,第一感受就是忠言逆耳,不听劝言,只会自取灭亡,果然验证了。做人还要懂得能屈能伸,随机应变,这该向晏婴学习。唐太宗还说过:“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说得就是看书的益处。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8)
《东周列国志》这本书是一部描写我国东周历史的章回体长篇历史小说,比较全面地反映出东周五百年间争霸称雄的故事。
我喜欢看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挑选了最为精彩的故事,是能让我了解春秋国史的最佳通俗读本。
在这本书里演绎出了许多精彩纷呈的历史故事,书里有倾国倾城的美人、有力能扛鼎的壮士、有精于兵法的将军、有心怀叵测的奸人、有忠肝义胆的门客们,当然还有很多昏庸无能或精明强干的君主。
神箭养由基的故事中有个叫养由基的小士兵,他射箭技艺精湛,百步穿杨,在与敌方一位觉得自己箭术超群,天下无敌,没有人可以打败他的骄傲自大的将军比试中一箭就射中了他的脖子,射死了敌方的大将,获得了胜利。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骄傲浮夸导致失败,谦虚稳重能使人进步,获得胜利。
书中赵氏孤儿这个故事也十分精彩,更令我感动。故事是这样的:佞臣屠岸贾十分嫉妒赵氏家族显赫的地位,便诬告赵氏家族谋反。正巧国君晋景公也十分讨厌赵氏家族,所以他让屠岸贾悄悄地铲除赵氏一族。此时赵朔的妻子已怀孕了,在千辛万苦下生下了男婴赵武,为躲避屠岸贾的追杀,赵氏的门客程婴用自己的亲生儿子冒充赵武,公孙忤臼抱假遗孤赵武甘心被杀,才使赵氏的遗孤逃过一劫。后来程婴带着赵武忍辱负重藏匿在盂山,15年后等赵武长大成人回到宫中杀死了佞臣屠岸贾,为赵氏一族报仇。故事中赵氏门客程婴和公孙忤臼为了报答赵朔的知遇之恩,不惜牺牲自己的亲生儿子和自己的性命,这种高尚伟大的情操着实令人佩服啊!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9)
今天,窗外的小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冬季的严寒还是有的,我读着“荆轲献图刺秦王”,血流成河的场面鲜明入眼,荆轲的坦然自若、英勇就义的画面,惊心动魄。荆轲刺秦王,没有成功,留下了千古的遗憾。不久,秦王赢政就消灭了列国,统一了天下,自己做起来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人称秦始皇。浩浩荡荡、长达百年的战争终于结束,我也是用了近1个月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现在,我掩卷深思。
此时我的思维是混乱的,抬起头望着玻璃窗上的雨滴,空中的麻雀成群结队地飞来飞去,丝毫不怕寒冬的风雨。是什么原因?求生的欲望吧。对,就从求生的欲望说起。文中的诸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是权势的争夺,是求生的本能。常言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在这个时代是行不通的,国与国之间君主想的是吞并与扩张,“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从遥远的历史回到今天21世纪的中国,我国的与世界的和平共处的五项基本原则,是一种非常大的进步。审视我们的国情,周边的美国、日本也想制裁咱们,有13亿人的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他们是妄想的。
一代君主的身边有些贤臣志士,也少不奸逆小人。若君主亲近贤臣,国家必定富强稳定,若君主亲近小人,最终免不了国破家亡。纵观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其中也少不了志同道合的挚友,还有一心想致你于死地的“狐朋狗友”,不知你是否已经看清他们的面目?有人说:“现在这个社会,黑白两道都得通。”对与否?“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不同岗位上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我就自己在小学教育的道上,说一点自己的感觉。我的身边是天真的孩子,他们是一张干净的白纸,我要孩子们绘上色彩斑斓的画面,给他们一个勇敢、向上的心态。我的要辩证地看待人们的话语,“择其善而从之,其不善而改之。”
每一章节都会写道,某一君主在某事某地做好事善待他人,在某一个紧急情境中那人由来报答,所谓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有的是同师兄弟之间互相残杀的场面,如庞涓与孙膑的恩怨情仇。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有没有呢?有,我们还是要学习《弟子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又想到了赣榆区第三届传统优秀文化公益大讲堂的教诲,感恩世界万物,感恩亲人,我们都是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工作学习,小家好了,大家必然就好了。
军令如山,严明的军纪,是作战成功的一半。今天的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们一定要遵纪守法。班级中的纪律是成绩好的一半因素,“不成规矩,不易方圆。”
看历史,察世情,畅想人生,一个人要走向哪里,要走多远?窗外的雨停了,光秃秃的枝干在寒风中屹然站立,走出室外,天地间一片清新的气息。雨水冲洗了整个冬季的浑浊,顿感豁然开朗。
“念天地之悠悠,做人之堂堂正正……”一个声音在长叹,我仰望蓝天。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10)
《东周列国志》讲述的是2000多年前,周幽王腐败无能,使得各路诸侯纷纷谋反,天下大乱。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介子推。他跟着着晋文王重耳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我很敬佩他的忠诚,有一次他在帮助重耳登上王位的途中,重耳很多天没吃东西,饿得很是难受。于是介子推便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煮给重耳吃。我想介子推一定也很多天没吃东西了,但他为了重耳,能割下自己的肉给他吃,可见介子推的忠心。他使我想到了我国在抗日期间,也有许多对祖国忠心耿耿的英雄。
如王二小,他为了祖国,把敌人引进我军的埋伏圈内,但自己却牺牲了性命。这难道不是对祖国的忠心吗?明知把敌人引进埋伏圈自己会死,但他还是义无返顾的去了。但还有一些对祖国不忠的人,就是那些汉奸,他们没有经受住敌人的威胁,而成了对方的走狗。
介子推还有一点令我敬佩那就是他很孝顺。在重耳登上王位的时候,重耳要他当官,但他不肯,要回家赡养老母。于是重耳便放火烧山,但介子推宁愿被烧死也不愿出来。一开始我读的时候,我觉得介子推很傻,放着大官不做,却要回家赡养老母。但我转念一想,介子推的父母抚养了介子推,但介子推年轻时就跟重耳四处闯荡,现在清闲了,就应该孝顺父母。
但社会上有些人却跟介子推相反。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说有一位30岁的人,他离家出走了,因为父母没有满足他的愿望。我觉得,他这么大不务正业还要父母抚养,还跟父母要这要那,不满足就离家出走实在是不应该。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11)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一个既混乱又精彩的时期,封建社会制度开始形成。西周灭亡后,崛起的东周没有约束力,各地诸侯称霸一方,经长达数百年的连绵不断的战争,形成许多国家,春秋五霸、战国七雄先后登上历史舞台,演出各种精彩紧张的历史故事。舞台上,有力顶千斤的壮士,有精于兵法的将军,有心怀叵测的奸人,还有许多或昏庸无能,或精明强干的君主。
书中最让我敬佩的人是勾践。一次,吴王亲自伐越,结果大败,吴国国君阖闾也在战争中阵亡。他的孙子夫差即位为吴王。他打败越国后,勾践求饶,夫差答应了。于是,勾践来到了吴国养马,而且穿着童仆的衣服,天天斩草料喂马,还亲舔过夫差的粪便,夫差见勾践忠于他,就放松了对他的警惕。其实,他每天卧薪尝胆,不忘国耻。就这样,20年后,文种训练的越国精兵终于灭了吴国。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虽然这是一本讲国家与国家之间发生斗争故事的书,但是里面却涌现出舍己为人的人,如管仲、介子推。其中介子推这个人最让我敬佩,他竟然把自己大腿上的肉割下来煮给了饥饿的重耳吃,这真是没人能够做到的事啊!这难道不是舍己为人的精神使他做出这样伟大的事?
每个人都要有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心。
关于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700字精选
幼儿教师教育网相关栏目推荐:“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篇1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本影响了几代美国人的励志书籍。包含了富兰克林一生的真知灼见。告诉人们远离平庸,追求理想,热爱学习,才是改变生活质量的真理。
其实,富兰克林并没有一个十分优越的成长环境,他十岁就辍学,和父亲一起做蜡烛,把自己的工钱攒下来买书,晚上借书店的书看,通宵看书,早上再把书送回去。富兰克林的知识面很广:历史、政治、物理······
1726年,富兰克林开了自己的印刷厂,从此,事业欣欣向荣。他发明了两用眼镜、避雷针、新式路灯······
富兰克林平时特别注意自己的美德,他对于自己的美德提出了13点要求:节制、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谦逊、沉默寡言、生活有序。这13个要求对于我来说也十分受用,平时辩论问题时,我经常把自己的观点一口气全说出来,还没等对方说话呢,就否定了对方的观点。富兰克林对于这种问题的看法是:不必把话说死,应当替对方着想,这才叫谦逊。是啊,如果没有交流,那辩论的意义何在?不就变成强词夺理了吗?与其被动让别人信服,不如让别人主动信服,我在辩论中每论述完一个观点,都留足够的时间让对方去思考,最后让别人主动信服我的观点,当然,如何能在辩论中列举事例,雄辩对手,这就离不开读书,通过平时不断地从书本中汲取知识,才能使人在思想上不断进步,成为和富兰克林一样的人。
人,不能被惰性所控制,我要用节制、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谦逊、沉默寡言、生活有序这十三个要求来要求自己。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篇2
这个暑假,我读了几本读物。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富兰克林自传》。一开始,我看着这本厚厚的书,而且字密密麻麻的,我就不想继续读下去了,不过后来翻了几页,我被富兰克林的一生所吸引,3天就读完了这本书。
富兰克林出生在1706年的1月17日的波士顿。在1714年的时候,富兰克林进入文法学校学习,但由于家境贫寒,他被迫中止学业。他12岁就在他大哥的印刷所里当学徒,之后长期在印刷工厂里工作。但17岁那年,因为和哥哥生活不和,而离家出走了,他开始自己创业,过上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之后他刻苦学习,广泛阅读各种书籍,他不仅仅会读书上的内容,他还在纽约伦敦费城等地方流浪,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他还学习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当选费城参议会成员,组建火灾保险公司。在日常生活中,富兰克林博览群书,勤劳勤俭,变成了世界上大名鼎鼎的科学家,作家和社会学家,被誉为美国人的“象征”和“现代文明之父”。1790年4月富兰克林在费城安详辞世,享年84岁又三个月。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富兰克林说的一句话: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对人生的幸福最重要的莫过于真实,诚意和廉洁。这句话充分表现了富兰克林的一生。
富兰克林一生成就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发明了避雷针,两用眼镜,新式火炉和新式路灯。细细品读富兰克林自传,你将会收获更多。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篇3
世界上有许多品质,它们能令我们更优秀。我有一本书《富兰克林自传》,读完后,我体会到富兰克林那坚持不懈的精神。
有一篇文章令我深受启发:
“富兰克林小时候和他的好朋友们一起去游玩,突发奇想想建造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码头。于是他们便开工了。虽然他们盖了一次又一次,都没有成功,但是他们没有放弃,终于,有一次他们成功了。于是读到这儿,我明白了:
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其实这并不难做到,只要你想,它自然就会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坚持,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品质。如果你没有,我想,你可能就完成不了什么大事业吧。你看,富兰克林坚持了,他不就成功了?盖成了自己的小码头,这样他们不就玩得更开心了?但我们并不会都坚持下来,所以我们也不会十全十美,不会什么都能做到。即使是一件很小的事我们也应该坚持下来,正如我们班的班训:“做好每一件简单的事,就是不简单!”既然有,就要遵守!
当然,我还读到了一句话,我现在还记忆犹新:
“若想在尸骨已毁后不被别人忘记,那就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点值得一写的事情。”
我们虽然还是一个小学生,但是我们能做的事太多了,只要你想,你就会成功!等我们将来长大了,你自然就会明白,这是对的。只要坚持下来,就能成功!
世界上还有许多需要具有的品质,它们就像是一个个小亮点,你所拥有的更多,你就更加耀眼!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篇4
富兰克林是我最钦佩的历史伟人之一。他这一生在商业,写作,法律,外交和科技等领域都有巨大的成就,同时为美洲公共事业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这本自传讲述了他如何从一个无名的小学徒成长为一个对美国历史乃至全世界都有巨大影响的伟人
我最钦佩他的不仅仅是他的伟大成就和世人给予的荣耀,而是他的为人处世和生活态度。他这一生在多个不同领域都获得了巨大的成果,而我们很多人在这其中一个领域都很难有深入的发展。他自己最常提到他之所以有所成就是因为他勤劳, 诚实, 节俭等等。
生活态度
作为一个年轻人我有很多目标想要达成,但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所以我常常很焦虑,我甚至在做眼前的事情时很难专心致志,甚至会三心二意。在读自传时,富兰克林用朴实无华的词句娓娓道来他是如何处理工作, 学习和生活的,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对待生活, 对待时间的平和,不急不燥的态度。他是通过勤奋, 简单的生活方式才能做到在有与常人相同的时间里却完成了超越常人几倍的成就。比如工作时,在中午只吃简单的食物来节约时间去读书;别人在周六周日休闲的时候,他选择看书, 写文章或者参加对学习有益的活动; 即使是公务,繁忙他也会抽出时间去做感兴趣的实验。
同样,富兰克林是及其自律的人,不但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更能以身作则影响别人。在英国的印刷厂工作时,他身边的工人都有嗜酒的恶心,他非但没有沾染上,并通过坚持自己的好习惯影响了周围的工人,使他们戒掉了酒瘾,获得了工人的尊重。
为人处世
书里有一个例子让我印象深刻,他在老板凯默那里工作时,即使看透了凯默是在利用他的印刷技术,并打算得到他的技术后把他一脚踢开后,富兰克林依然尽心尽力的做好他的本职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他得到了良好的声誉和优秀的朋友,为他未来事业的发展也打下了一定的基础。这让我想到在工作环境不顺心的时候,是如何处理自己与工作的关系,是得过且过, 敷衍了事;还是像富兰克林这样继续专注于本职工作。我想看到富兰克林的成就便可以知道答案了。
这本自传极其详细的讲述了他在工作和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我在这本书里感受到了与现在社会浮躁风气截然相反的一种平和的态度,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我在这本书里不但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也渐渐被那种平和的态度所感染,变得愿意塌下心来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篇5
去年,我们学习了《天火之谜》一课,了解到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为了揭开雷暴的秘密,在雷电交加的天气里进行“风筝试验”。为此,我佩服他勇于探索、敢于试验的科学态度。
寒假里,我阅读了《富兰克林自传》一书,对富兰克林有了更深的认识及了解。富兰克林是美国最伟大的先驱者和美国民主的缔造者之一,是美国著名的科学家、出版家、外交家、政治家、哲学家和实业家,集六家于一身,可谓是成就非凡。除此之外,富兰克林还是美国独立运动的领导人,曾经参与起草并签署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毋庸置疑,富兰克林是历史上最杰出的成功人士之一。他取得这些成就的原因是什么呢?《富兰克林自传》一书中给了我答案。
富兰克林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来读书和买书。他认为,书是无价之宝,读书是他最大的快乐。可以说,读书是他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常常醉心于阅读,是书给予他智慧,给予他前行的能量。因此,我们也要坚定我们的决心,平时养成爱阅读的习惯。我们学校在开展“书香校园”活动,我要积极参与,每天阅读相关书籍,并做好佳句佳段的摘录,在作文的时候,尽可能地加以运用。总之,我要让自己与书为伴,与智慧同行,让高尚的智慧充满自己的灵魂。
富兰克林的成功,与他注重塑造自己的美德分不开。他曾给自己提出节制、勤勉、公正、谦逊等十三项美德要求,并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我想,富兰克林之所以会取得如此大的成就,他的美德功不可没。为此,我也给自己确定了我的目标,那就是在自己身上也培养这些美德。我知道一下子全都尝试这些美德,是很难办到的,但我可以在一个时期内集中培养一点,接着培养另一项,直至越来越多。我根据自身情况,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节制需要头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清醒,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永无穷尽的诱惑。获得这个美德后,再培养其他美德。
看完《富兰克林自传》后,我深深地知道:阅读给予我们前行的能量,美德给予我们成功的动力。今后,我会与德同行力求贤,以书为伴力求博,做到贤博兼修,向成功进发!
关于大拇指读后感700字
相信大家都经历过写作文吧,通过写作文可以让我们更好的感受语言之美,我们要创作优质的作文,必须注重经验的积累。有的学生为写不出作文还急哭过呢相信吗?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关于大拇指读后感700字,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大拇指读后感 篇1
《大拇指的奇遇》是一篇科学童话小说。它以优美活彼的语言,丰富的内容和曲折的情节,吸引着每一个小读者。我也不例外。中午、晚上,凡空余时间,我便捧着这本书,常常是忘了吃饭。我的感情也随着大拇指的惊险遭遇而波动,看着看着,我会突然惊叫一声,或放声大笑起来,每当这时,妈妈便会冲着我瞪眼睛,笑着骂一句:疯丫头
在这本书里,作者更多的是描写了大拇指学雷锋,做好事,助人为乐的故事,赞扬了大拇指那种见义勇为,为朋友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生命的可贵精神。就拿大拇指为青蛙妈妈报仇的故事来说吧。大拇指几经险遇来到了湖边,这时青蛙家族正在开音乐会。它们热情地接待了大拇指,并邀请它参加音乐会。大拇指高兴地接受了它们的邀请,和青蛙们交了朋友。过了几天,大拇指离别众青蛙找编蝠妈妈去了,他真舍不得离开这些热情的朋友。然而,当他再次来到湖边时,音乐会没有了,迎接他的是一片哭声,大拇指十分惊异,问了青青,、华毛毛,才知道青蛙妈妈为了掩护众青蛙,被大青蛇吃掉了,大拇指听到这里也哭了起来。后来又想:哭有什么用,一定要打死大育蛇,为青蛙妈妈报仇。于是,便对众育蛙说:你们别哭了,我去为青蛙妈妈报仇。众青蛙听后不哭了,大声高呼大拇指万岁,大拇指万岁!大拇指在众青蛙的高呼声中寻找大青蛇去了。他翻山越岭,躺水过河,为了帮助朋友,为了消灭毒害生灵的大青蛇,大拇指不知历尽了多少艰难险阻。他不气馁不叫苦。最后,他找到了那条吃青蛙的大青蛇,并经挂一番惊险的搏斗,终于把大青蛇打死了。他到底为青蛙妈妈报了仇。
大拇指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使我非常激动。然而,在这同时,伐又感到深深的不安,深深地羞愧。我若是大拇指也会那样做吗?我不敢回答。不说救人,我连帮助人也顾不着。记得有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正在家里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忽然,有人轻轻地敲了一下门。我眉头一皱,心想:正演着精彩的节目,是谁来敲门?真讨厌,简直一点也不知趣。我一边嘀咕着,一边开门一看,原来是我们班的张华同学。她是来问算术题的。我真有点不耐烦,一边看电视,一边拿出自己的作业本说:拿去看吧,明天给我!说完,又扭头看电视去了。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低着头,过了好久,才又轻轻地对我说:谢志红,我只间一道题,你你帮我讲讲吧!那声音近乎乞求。看得出,这个腼腆、然而自薄心很强的姑娘,使出了自己全身的勇气。看着她那可伶的样子,我觉得可笑。碍在朋友的情份上,我只好敷衍地讲了几句,自己也不知道说了些啥。后来,她怏怏地走了。
大拇指读后感 篇2
待人要友善
——读《大拇指汤姆》有感
“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看的书有许多许多,因为书让我积累了许多知识,其中,让我最难忘的是《大拇指汤姆》。
看了这篇童话,我想了很多很多,也觉得这篇童话十分生动,这篇童话讲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从前有个魔法师名叫默林,装扮成乞丐走进乡村,农夫和他的妻子热情地接待了这个衣衫褴褛的乞丐。然而默林发现农夫和妻子并不怎么愉快,就问明了情况,知道了夫妇俩想要有一个儿子,于是他暗暗施展法力,让农夫的妻子生了个跟丈夫大拇指一样大的儿子,取名叫“大拇指汤姆”。在一番神奇而危险的经历后,汤姆得到了国王的宠爱,也让农夫和妻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一次考试。同学们正在紧张地答卷,突然有一位同学的笔坏了,他急得满头大汗,于是他把乞求的目光投向周围的同学,而周围的同学都无动于衷。我看了看我的笔盒,急急忙忙拿出了我最心爱的钢笔递给他,他接过笔满脸感激看着我。从而这件事,让我明白了友善是一种美丽的东西,它会给人带去幸福。如果你友善地帮助了别人,也会得到了别人友善的回报。相反,有些人有着一颗无动于衷的心,最后得到的也是别人的无动于衷。
这篇童话不仅仅是一篇生动的童话,它想告诉我们:友善应该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它可以给人带去快乐!友善的精神是值的我们学习的,也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我们要友善待人,如果你友善地接待了他人,他们也会给予你友善的回报,我想世界上如果每个人都拥有这样的品质,这样子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大拇指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格林童话。里面有许多精彩的故事。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大拇指》这篇文章。
我记得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从前有一对夫妻很想有一个孩子,哪怕和大拇指一样的孩子。正如他们所料,这一天,他们生了一个小宝宝,但是只有大拇指那么大,但是这对夫妻非常高兴,因为他们有孩子了。
他们家因为非常穷,所以他们要把每天收的麦子还有一些蔬菜都要运到城里去卖,大拇指就钻进驴耳朵里指示驴子怎样走。突然,在半途中给两个土匪看见了,两个土匪看车子里有没有人,当看见车子里没有人时。他们非常惊奇:车子里也没有人,这驴儿为什么像车子里有主人一样,突然,他们看见驴耳朵里有一个小小的头伸了出来,他们把大拇指拿了出来,他们非常惊奇,世界上哪有这么小的小孩。
两个土匪心想,他肯定是一个宝贝,里面肯定有金银珠宝。然后就问大拇指:你家在哪儿啊?大拇指就告诉了他们。他们就和大拇指回家了。土匪对大拇指的母亲和父亲说:你们把孩子卖给我吧,我给你们一些钱。大拇指的母亲和父亲犹豫不决,大拇指小声地对爸爸说:让我去吧,我会回来的。爸爸说:好吧。然后,爸爸对土匪说:那就给你们吧。大拇指和土匪来到了土匪的家,土匪对大拇指说:你有金银珠宝吧,赶快拿出来。大拇指身上根本就没有金银珠宝,大拇指对土匪说:好吧,但是你让我回家去拿。土匪说:好。然后大拇指一溜烟跑回了家。
大拇指把事情的经过和妈妈说了一遍。妈妈夸他真聪明。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知道只有智慧和勇敢才能战胜一切的困难。
大拇指读后感 篇4
《大拇指汤姆》选自《英国童话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农夫与妻子因多年前款待了一位素不相识的乞丐,最终得到了儿子----汤姆,也得到了幸福。故事内容比较长,但是所选的事例却较清晰,学生通过阅读和教师的引导后,一起总结出了本课所写的几个小故事标题:差点被补锅匠吃了;差点被奶牛吃了;差点被乌鸦吃了;差点被大鱼吃了。同时他们也深刻感到了童话中的每个人物、每个角色都是善良的,他们的心都存在善良诚实的一面,所以我在课文教学总结的时候说:同学们,通过汤姆的神奇经历,告诉我们给予他人帮助,也就是为自己创造幸福,这个世界上,从古至今,善良诚实的人始终占大多数,所以我们记住,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整体反思本节课,由于我已经有十多年没有教小学了,学生与教师之间适应的不太好,学生在课堂上表现得比较拘谨,不能放开,学生不敢积极举手发言,回答问题也是比较浅显,声音也不够洪亮。所以整堂课学生参与较少,大部分是我一个人在讲,没有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整堂课上得都很死板,课堂气氛不活跃,没有体现新课标的理念。
由于时间的原因,本想让学生联系生活实际说说在生活中帮助了哪些认?有什么样的感受?这些都没有得到很好地拓展,今后教学还应当尽量地予以拓展。
本节课也有亮点,首先,我能紧紧抓住本文的语言,让学生反复朗读,多种形式的朗读,学生逐步体会到农民夫妇的善良,给自己带来了幸福。其次,在这节课上,学生的听、说、写、读的能力都得到了培养。最后,我尽量发现学生的优点,让他们积极参与课堂,大部分学生都能融入课堂。
大拇指读后感 篇5
《大拇指)是一个有趣的有事,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妻结婚很多年一直没有生一个孩子,于是她说:只要我们能有一个孩子哪怕他长的很小,只有大拇指那么大的,也会满意,也会好好待他们。不久妻子真的生出了一个孩子,真的只有大拇指那么大。一天,有二个陌生人买下了大拇指,走子半路大拇指从陌生人手中逃了,他通过种种难关进了老鼠洞,又进了奶牛胃,还进了狼肚子,最终还是加回家了。
有一天爸爸带大拇指出去玩,突然,有两个人走过来说:你的小孩这么小,干脆卖给我算了,我多给你点钱。爸爸说不行,我自己的孩子怎么舍得卖掉呢。说完就走了,谁知道那两个坏人跟在了他们的后面,趁他们不备把大拇指偷走了。爸爸伤心的不得了,只好回家了。那两个坏人让大拇指坐在一个人的帽子里准备带他进城,可是已经很晚了,所以准备休息,大拇指趁他们休息的时候,藏进了山洞,最后回到了家。
我觉得大拇指是个勇敢、机智的孩子,遇到种种困难不会退缩。
牛虻读后感700字精选
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对生活的乐观态度使我很感动。一篇读后感应该体现自己对书中内容的见解。那么究竟如何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或许"牛虻读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牛虻读后感(篇1)
今天,我看了《牛虻》后,有很多感想。我们现在的孩子,都是在蜜罐中长大的。比起亚琵,我们要比他幸福好多倍。我们吃得好,穿得好,用的也好,还在家长的爱护下快乐的成长。然而,亚琵不仅失去父亲,而且还是去了母亲。在她的养父的欺骗下,他决定离家出走。
我们现在的孩子,虽然活环境好,但是在感情下却很平淡。肯定有很多孩子的家长天天押这孩子做作业,而怕孩子偷懒,自己接在孩子的一旁陪她一起看,也就是“陪读”。
去到书店,只要看到什么学习用品、学习软件等等……都会拿出钱包把它买下,不管价格多少。而玩具就一律不给。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就因为这样,我们孩子的成绩都会慢慢的退下来。成绩一旦退下来就还被家长打骂,这样的日志谁会好受?假如孩子们也像亚琵一样,受够了气,就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会成什么样呢?
谁然成绩很重要,但是还要需要好的人格、品质也要好。只有好的人格和品质,才会有更好的成绩。有人活着为了钱,在他们看来钱是万能的,是十足的好东西;有人活着为了权,因为在现在的社会,有权就会有钱,随之什么都来了。有人活着为了爱,为了爱自己的家人,朋友和伴侣。这些都要做到,但我看了,一个人,活的有意义、有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而不是味同嚼蜡的活着。这才是我们活的最快乐的是吧!
牛虻读后感(篇2)
最初听到这本书的书名是在柴静的《看见》里面,当时就在心里记了一笔,几年了,最近才看完这本书。这本书的时代背景很重要啊,由于宗教和革命这方面的背景知识的缺乏,很多情节和对话的意义理解不了,无法真正感受到书的精彩。尽管如此,抛弃时代背景一说,这本书还是读起来很精彩。牛虻,由一个冲动少年,在十几年的漂泊中成长为一个众人追随的革命者。一位以讽刺著称,说话有口吃,寄居在残缺如马戏团小丑般躯体中的革命同志,却又以独特的魅力让身边所以人崇拜和尊敬,哪怕是那些本应该是处于他对立面的人。即便在牢中,也让警察在对他执行枪决时无人忍心开枪,让他们甘心为他送信,而书中并没有描述他与狱卒警察之间的交往,让我大胆脑补了他在折磨人的牢中与那些警察的相处画面。另外书中的感情线一直都在,我觉得每个时点情感的发展都恰当好处,比重正好,不显油腻。最后,牛虻未被神父选择而死去后,以神父视角来描绘的游行和庆典场景以及神父的一系列的质问,让我感到巨大的悲伤。神父最后的觉醒,是建立在惨痛的代价之上,其最后的发声,无力而又震撼,宗教上帝在庇护谁,宗教还值得信仰吗。(感觉自己的逻辑被吞了,觉得写的乱七八糟,罢了,反正写出来的目的也是阅读留痕,给自己以后看)
牛虻读后感(篇3)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牛虻读后感(篇4)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吗?你相信世间有爱吗?你是更相信上帝还是更相信爱?我会选择爱!
故事就在上帝与爱之间徘徊。亚瑟是一个乐观、开朗并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与同父异母的兄弟生活在一起。他几乎与兄弟没有任何感情。除了母亲,他最爱的人是镇上的神甫蒙泰尼里,他们的关系就像父子一样,因此亚瑟把自己秘密加入意大利党的事告诉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发,好多同志被捕,亚瑟也因此从兄弟口中得知自己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对他的欺骗而弄了一个自杀的假象,只身逃往南美。在之后的几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满身的伤、口吃、脸上有刀疤,还带着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后做了一个讽刺性文学家,代号是牛虻。并与初恋女友琼在一起工作,可是琼非但没认出他,还很讨厌他,直到他向琼讲述自己离奇的经历。
而神甫做了红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入狱时,蒙泰尼里还几次去看他并企图帮他。但牛虻始终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准备对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终于打开了心结,他要父亲在上帝与他之间做出选择。
神父选择了上帝结果,结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后,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论都是假的,只有爱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书的结尾是牛虻临死前给琼的一封信,信的签名写着一首他们儿时的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读完这本书,我不知是该悲伤还是该高兴,或许是悲喜交织,为牛虻的命运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样的毒害才变成那样;为蒙泰尼里的感悟而喜,他终于明白了爱的意义,说明他没有被社会的黑暗而笼惑。同时我还为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而感到愤恨。
从另一层含义来说,他还告诉我们只有反抗才能夺回本属于我们的自由与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旧很长,这需要我们团结起来共同去奋斗。软弱就像一只生活在地狱中的猫,随时都有命丧黄泉的危险。不要再屈从,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来 ! 夺回本属于我们的权利!
否则,又会成为汪汪历史中的一个悲剧。
牛虻读后感(篇5)
现在的孩子,是在蜜水中长大的。比起亚瑟,我们要幸福得多了。我们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在家长爱的保护伞下长大。而亚瑟呢,在小时候他就失去了父爱,在比我们大些时又失去了母爱。在生父欺骗了他的情况下,他离开了家乡,开始了流浪的生活。现在的孩子,虽然生活条件优越,但在感情上是贫穷的。父母往往是逼着孩子做作业,自己也在一边“陪读”。看到什么xx学习法、xx学习软件,都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包,尽管价格不菲……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正因为这样,孩子的成绩稍有退步,便会遭到父母的打骂,这样的日子会好受吗?如果他们都像亚瑟一样,一咬牙,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又会怎样呢?
成绩固然重要,但健康的人格、良好的品质,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亚瑟从小成绩优秀,但其他素质都差,那么他长大后,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坚定的、顽强的革命战士,成为一个拥有大无畏精神的人。
一个人,只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而不是平淡无味的,我想,这就是人生最大的乐事吧!
牛虻读后感(篇6)
奔腾的鲜血,不灭的烈火燃烧似的热情,在小小的胸腔里汹涌滚动着。书生意气,挥斥方遒。面对着外敌奥地利的入侵蹂躏,青年时期的亚瑟用那饱含着希望的热血,浇灌着无数革命者那荒草早已恣意生长的心间莽原。
身边神父的淳淳教导,慈父般的指引;心爱之人詹玛的志同道合,革命者间的都惺惺相惜;信仰上帝的虔诚,用爱感化的善良。这些都在亚瑟心里撒下了希望的种子,以爱之名,灵魂血肉的融合,健康生长。但耀眼的阳光不会永远散播着温柔的关怀,同时它也会带来致命的炙烤。
出自善意的忏悔却成了撕毁一切的刽子手,招致而来的是牢狱之灾,是无边无际黑暗的折磨,是同伴们咬牙切齿憎恶的背叛。沉重的事实压垮了亚瑟那瘦弱的肩背,詹玛的掌掴,身世之谜的血淋淋的撕扯开,犹如天崩地裂般的绝望,这些如雷霆万击,一道道在他的意识里痛击出怪憎的伤疤。那是与过去决裂的逼迫,那是信仰一瞬间的毁灭,此后宁愿与魔鬼共舞,而不愿再跪拜在神的脚下乞怜苟活。割裂一切过去的种种,丢弃下早已千疮百孔的躯体,用死亡之名埋葬着亚瑟天真的灵魂。亚瑟的死去,是牛虻的诞生,是血与灵在残忍的环境下经受煅烧的重塑。那身上无数道的伤疤的铭刻提醒,那迫于生计的屈辱的杂耍表演,在每个无人陪伴的深夜剧烈发作着,一遍遍质问着残缺的灵魂,生存还是毁灭?那伤痕累累的躯体,早已残败不堪的肉身,却经受住了一次次的暴戾虐待。终于,他回到了那片故土,那片对他而言的罪恶的深渊。他的灵魂已锻造得如钢铁战士般坚不可摧,他的满腔热血照样投身于革命的辉煌事业中去。
他用讽刺的笔调鞭笞着这社会的一切不公,用冷漠拒绝的神情保护着他那颗敏感的心灵。脱胎换骨之后的相见,早已是物是人非的凄凉。矛盾的双重身份,无情的笔锋直指要害,而另一方的同样猛烈的驳回,这场自导自演的闹剧难道不正是亚瑟与牛虻的自我斗争吗?尽管厌恶欺骗,憎恨抛弃,他深深爱着又沉沉恨着那个曾经光明的指引,那个曾给予过他生命与希望的神之子。当最后的身份昭然若揭,当尘封已久的苦痛曝晒在烈日之下,当被逼的选择再一次拷打着游离的灵魂,或许死亡是最终的结局。
根鸟读后感700字精选
相信大家都写过作文吧,通过作文我们可以把所看所想所感表达出来,一篇优秀的作文背后都会经过反复修改,您知道作文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也许下面的“根鸟读后感700字精选”正合你意!感谢您的参阅。
根鸟读后感 篇1
读完《根鸟》这本书后,我觉得书里的好词、好句、好段特别丰富,优美的词句可以为我们写作文提供材料,象:阳光穿过树叶的空隙下来时,犹如利箭,一支一支得直刺阴晦的空间,又仿佛是巨大的天河,千疮百孔,一股股金白的流水正直泻而下。这是一个优美的比喻句,把阳光比作利箭,阳光穿过树叶空隙的景象比喻巨大的天河,千疮百孔,一股股金白的流水正直泻而下,我闭上眼睛,大自然的奇妙景象浮在眼前。根鸟是一个心地善良,懂得感恩的人。故事中的根鸟有几次可以独自逃过难关,但他总是带上曾经帮助过自己的板金叔叔和安慰过自己的青壶等一起逃出。
当他有困难的时候,他总是坚强的面对一切,比如:在逃出长脚这个坏人的鬼谷时,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他从不放弃,直到最后终于离开。根鸟也是一个孩子,他也会受到环境的影响,不易辨别是非,容易学坏,如:有一个名叫金枝的女孩子对根鸟说:“莺店不是个好地方”但根鸟不听劝说,就是要呆在这个地方,结果他学会了“喝酒、赌博。”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待人要象根鸟那样善良、真诚;做事也要向他那样执着,遇到困难要敢于面对,永不退缩;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学会与人交往,能够辨别是非,能克制不良行为的影响,让自己成为一个有主见、勇敢、积极向上的好孩子。
《根鸟》这本书真好,我还会再次阅读,将了解书中更多的知识。
根鸟读后感 篇2
梦像一位仙女,总是让人迷恋。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这一个个场面在梦仙女的手里变得奇异而玄妙。每一个梦,看似都遥不可及,但总能找到。寻梦,寻梦,寻梦的长征从此开始。
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女,在悬崖边采花掉进了峡谷,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的寻梦记也从此开始。
离开父亲,离开家乡。根鸟离开了他所熟悉的一切。尽管受尽嘲讽,但他出发了。一路上“我能走过去?”的念头抓住了他,使他双腿发软,但他挺过去了。终于,在这慢慢路途上,她遇到了第一个伙伴,板金先生。板金和他一样,也是一个寻梦人。他们一起往西走,在这段时间里,根鸟长大了许多。但不久后他又变回一个人。后来,经老曾人的帮助获得一匹马。再后来……根鸟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与阻碍,终于寻找到那个梦中的大峡谷,那一刻他哭了。他为自己的毅力而哭,为自己的顽强而哭。因为他是成功的寻梦人。
现实中的我们也是寻梦人。我们在学习的跑道,向自己梦的终点奔去。但现实总是残酷的,也不是一个人都能经得起这残酷的现实,比如说我。
曾口口声声要考什么好初中。面对难题想到的却是算了,放弃吧!曾说过要坚持做阅读摘抄,终究却只能是三天晒网两天打渔。也曾下定决心过开学要制定计划,但那也永远是决心。没错,那个追梦成功的根鸟也曾跌倒过,放弃过。但是他选择了站起来,而不是永远的倒下。在一次次的磨练下,他成为了打不死的小强,如果你像根鸟一样跌倒了再站起来,一次又一次,那么无论多大的坑都不会使你跌倒。
寻梦的路很长,很艰难。无论你寻的是什么梦,只要你努力奋斗,那么梦的终点也离你不远了。
寻梦吧!少年!
根鸟读后感 篇3
生命原是梦想的梯子,它能延伸到梦想成真的那一刻,只要你永不放弃。——题记
《根鸟》是一部梦幻般的小说,令我爱不释手,它把我带入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让我品尝人生中的酸甜苦辣,体验着另一种真实人生。
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为了帮助紫烟姑娘出发了 ,他一飞冲天,在梦里见到了他的目的地——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那里比天堂还要美。于是,他满怀对梦想的希望,踏上了旅程。
根鸟在作者曺文轩的笔下,生动形象,有点害羞。根鸟一路上以梦为马,走过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岁月如梭,他这样走过了他成长的时光,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是什么支持和引导根鸟?是梦!当人沿梦走下去时,我们不能产生怀疑。有些人的梦遥遥无期,不可实现,可他们依然继续坚强地走着,实现梦是他们的全部,他们没有理由不勇往直前。
记得原来上体育课时,我最怕长跑。一次要测试长跑,我胆怯了,我本来就不擅长跑步,从来没有经验,我有些想退缩,但是我又不甘心,我耳边回响起了妈妈的话:孩子,只要你努力过,即便失败也不可怕。只要你加油努力,你一定能行,我们一定要战胜自己!于是我下定决心,加油!我奔跑着,额头滴下了豆大的汗珠。一步又一步,我离终点越来越近,我终于成功了!
在寻梦的过程中,也许我们奋斗过,努力过,追求过,绝望过,但我们一定要紧紧护住跌疼的梦,永不言败!
有梦的人生才会美丽。李嘉诚白手起家,因为梦想!比尔·盖茨、马云……他们都在追逐着梦想,永不放弃,他们获得了成功。只要有不到黄河不死心的的追赶,我们的梦想旅程一定会精彩纷呈。
梦想是火,点燃我心中的热情。生命的美丽也常常因为梦想而绚丽多姿!从现在起,踏上梦想的旅程!
关于手套观后感700字精选8篇
很多时候,电影对于人们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在观看结束后,我们可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总结从作品中得出的感受是需要用到观后感的,一篇好的观后感应该语言简练,感情真挚,逻辑清晰。你知道应该怎么去写作品的观后感吗?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为你精心整理的“关于手套观后感”,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手套观后感【篇1】
冬天,松鼠妈妈要生小宝宝了,松鼠爸爸到处找洞,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洞。正在他愁眉苦脸的时候,发现了一只带五个手指的棉手套。他让松鼠妈妈钻进去,恰巧生下五只小松鼠,每只都有自己的天地。松鼠爸爸卧在手套外面,像一个哨兵一样为他们遮风挡雪。手套的主人---一个小男孩找到了这只手套,被松鼠爸爸的爱感动了,于是把另一只棉手套送给了松鼠爸爸。这是金波爷爷的童话《两只棉手套》的主要内容。
我觉得松鼠爸爸是一个负责任的爸爸,他不顾寒冷给孩子们挡风雪,是一个好爸爸。我们在班里也应该负责任,这样才能当一个好学生!我还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我的妈妈为我付出了很多,每天做饭、洗衣等,太辛苦了。爸爸每日每月不顾酷热和严寒送我上学。我不会辜负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这个故事太好了,你们有空也看看吧!
关于手套观后感【篇2】
《小狐狸买手套》是日本童话和少年小说作家新美南吉的代表作之一。
故事发生在寒冷的冬天。森林里的狐狸妈妈担心小狐狸的手被冻伤,让它去镇上买手套。因为害怕小狐狸被人类伤害,它把小狐狸的一只手变成了小孩的手,并叮嘱它一定要伸出这只手给店老板看,但小狐狸一紧张伸错了手,可是店老板却并没有抓它,而是像对待人类顾客一样,把手套卖给了它。
这个故事反映出动物和人类之间的沟通。众所周知,地球上的生灵,既有人类又有动物;地球不只属于人类,也属于所有动物。当我们立足于地球,就离不开与动物的密切相处。人类有责任和义务善待和保护动物。
人与动物应该平等相待,相辅相成。故事的结尾,狐狸妈妈说了一句话,特别令人深思:人类真的有这么好吗?这让我不禁想到人类曾经对动物的伤害。长期以来,人们宣扬人类至上,不尊重动物的生命平等,破坏动物的栖息地,对动物进行无尽的杀戮,从而使许多动物害怕人类、远离人类,对人类抱有很强的戒心。狐狸妈妈正是有过类似经历,才会对人类产生恐惧和不信任。
地球上有许多动物已经灭绝或是濒临灭绝,物种的减少对地球生态平衡造成了严重破坏,最后自食其果的还是人类。人类不能没有动物,而动物完全可以不需要人类。现在,我们必须尊重动物的平等地位,善待动物,才能与动物最终实现共生共赢。
人与动物应该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动物的存在让人类的生活更丰富、更有趣、更幸福。许多聪明的动物还能给予人类很大帮助。比如人类的好朋友,狗,就有导盲犬、缉毒犬、搜救犬等等许多具有特殊技能的犬。在泰国普吉岛,一头大象曾经在海啸中驮起许多小孩,救了他们;在印尼亚齐,一名女子也曾在巨浪中得到一条巨蛇的引路,成功到达了安全地带。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万物有灵,当我们身处自然,就应该与动物和谐共处。小狐狸买手套的经历,让它觉得人类并不可怕。通过店门打开的那条缝,小狐狸伸出了它的手,仿佛是向人类伸出了沟通友谊的手;而店老板在那只手上放上手套,就是人类对动物的接纳与回报。多么温暖的一幕!这就是我们认同的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关系。
所幸,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人具有良好的动物保护意识。近期发生在我国云南的野生大象北上迁徙的事件,就体现出这一点。野生象群一路向北,经过人类的城镇和村庄,仅在40余天里就肇事412起,破坏农作物842亩,初步估算经济损失680万元。尽管如此,大象途经地区的老百姓都没有去伤害大象,反而对大象引起的不便和损失非常宽容。有关部门花了大量人力物力监测和保护象群,并转移安置沿路居民,避免受到野象伤害。中国人对动物的态度,也获得了外国人的好评。
林肯曾说:我对人权和动物权益一样重视,这也应是全体人类该有的共识。保护动物,就是保护地球、保护人类自己。我们要爱护动物,平等对待,和平共处,才能最终实现人与动物的持久发展,和谐共生。
关于手套观后感【篇3】
人真的有那么好吗?——《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800字:
今年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看了《小狐狸买手套》这本书。这是一部日本童话作家新美南吉的童话集,包括幼年故事和童话故事共38个温暖感人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小狐狸买手套》。
这是个充满温情的童话故事:
冬天到了,山林里下起了厚厚的大雪,小狐狸和妈妈住在温暖的树洞里。小狐狸想出去玩,他跑到雪地里,小手冻得通红,雪光也刺痛了它的双眼。狐狸妈妈心疼地把小狐狸喊回家,抱着它的小手不断地呵着气,这个场面真是太让我感动了!接着,妈妈决定给小狐狸买副毛线手套。他们来到镇子上,因为狐狸妈妈被人类吓怕了,不敢接近,就让小狐狸自己去买,又怕小狐狸被人类发现,就用法力把小狐狸的一只手变成了小孩子的手,并嘱咐它,敲开帽子店的门,只要门开一道缝,千万记住要把小孩的手伸进去,只要帽子店的老板把手套给它就赶紧跑回来。小狐狸勇敢地去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小狐狸一紧张伸错了手,把自己的狐狸手伸了进去。帽子店的老板发现了真相,但是,并没有戳穿,而是装作没事似的把手套卖给了小狐狸。当小狐狸慌慌张张跑回妈妈的身边,高兴的说,人类没有伤害它,还帮助了它,不要怕人类。
在故事的结尾,狐狸妈妈发出了一声充满疑虑的感叹:“人真的有那么好吗?”让我特别有感触。为什么狐狸怕人呢?因为人伤害过狐狸,而当人类帮助狐狸的时候,它们不敢相信人类可以这样好!读后感·说明我们人类应该爱护大自然,和动物们做朋友,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温暖美好。
感谢作者新美南吉带给我们的《小狐狸买手套》童话集。让我看到了蕴藏在动物之间那种如同人性的善良和亲情,还有一个个童趣盎然的温馨瞬间。那浓浓的母爱一点不比我们人类少,它的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打动着我。受到新美南吉的影响,我在假期里写了《小细菌的复仇》《邋遢大王》等好几个童话故事呢!我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出本童话集。
关于手套观后感【篇4】
人真的有那么好吗?人真的有那么好吗?伴着狐狸妈妈的疑惑,我欣喜地合上了这本《小狐狸买手套》。我印象里的狐狸,要么似聪明的列那狐那样能言善辩;要么像骗了乌鸦嘴里肉的狐狸那样诡计多端;再或就如狐假虎威里的狐狸那样阴险狡诈,但作者新美南吉笔下的这只小狐狸,却是那么的可爱、天真和勇敢。
故事里,寒冷的冬天来了,狐狸妈妈心疼小狐狸的手被冻伤,决定去镇上给他买一副手套。可是快到镇上时,狐狸妈妈却想起了曾经差点被人抓走的可怕经历,再也不敢往前走了,只好让小狐狸自己去镇上买手套。狐狸妈妈把小狐狸的一只手变成人手的样子,并反复叮嘱他一定要伸这只手出去。小狐狸来到商店门口时,却因为紧张伸错了一只手,可是出乎意料的,它顺利地从帽子店老板那里买到了手套,回到了妈妈的怀抱里,让这个寒冷的冬日变得格外的温暖。
我展开自己的双手,这是一双小女孩的手,手指细细、白白嫩嫩。我跑进厨房,外公,让我看看你的手。,正在洗菜的外公擦了擦湿漉漉的手,伸到我的面前,我拉着他的手仔细端详,这双手布满了皱纹,摸一摸手指上还长了很多老茧,就是这双手牵着小小的我在公园里散步;扶着我学会了驾驭平衡车;还手把手教会我写字画画
外公笑着问,怎么了?我还要烧菜呢,家里的酱油用完了,我得马上去小店买一瓶。
让我去吧!我自告奋勇。
不行不行,你还小,一个人去太危险了,楼下送外卖的电动车开得可快了
外公,你就相信我,我一定可以的。我拉着外公的手,用期盼的眼神看着他。
嗯,好吧,外公终于点点头,要注意安全!
好嘞!我赶紧换上球鞋,拿着零钱出发。要知道这可是我第一次独自出门走出小区,去给大人们买东西。
谢谢这只小狐狸,谢谢帽子店老板,他们让我感受到这个世界很大很大,也许处处布满荆棘,也许处处隐藏危险,但生活中更多的是善良和美好,是理解和包容。
来吧,勇敢地伸出手,真诚地拥抱世界,和它道一声你好!。
关于手套观后感【篇5】
你们一定没有见过戴手套的猴子吧,我可见过,它在《戴手套的猴子》这本书,小猴子古灵精怪,可可爱爱,你也一定会喜欢!
天气晴朗,风和日丽的一天,小猴子一个人悄悄地跑到城里玩耍,可看着人们手上都带着好看的手套,小猴子很是羡慕,也想要这样的手套,便给自己也买了一双。回到森林之后,见到小动物就炫耀,八哥和小猩猩都夸小猴子的手套好看。驴子却不以为然地说:“手套是人类用品,动物不宜生搬硬套地用。”猴子不听,还骂驴,可没过几天猴子就摔成重伤进了医院,因为它戴手套上树握不住树枝就摔了下去。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却并不适合所有人,生活中很多东西都一样,有人嗓音如百灵鸟,有人妙笔如花,有人气质悠然,有人娇艳明媚,人各有其美,无需将他人之美强加在自己身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模仿,要认识到自己的美,把花在盲目追求模仿他人的时间放在找到自我独特的美上,走出自己的路,独自绽放,各自灿烂。
关于手套观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小狐狸买手套》以后,我懂得了怎样保护小动物。
故事讲的是:寒冷的冬天来了,一天,下了一场大雪,小狐狸高兴极了。跑到雪地里玩,可是小手被冻得通红,妈妈准备给它买一双手套。在路上,它妈妈想起了一个朋友被人杀害的事情。于是,告诉了小狐狸:“人类很可怕。”让小狐狸一个人去买手套,并且把它的手变成了人手。千叮咛万嘱咐的说不要伸错手,否则会被关进笼子里。小狐狸到了那里,一慌张把手伸错了,老板以为小狐狸会骗他,狐狸拿了二款硬币给了老板,结果老板给了他一双手套。小狐狸认为人类很好。
在回家的路上小狐狸听到一位妈妈在跟小孩唱歌。小狐狸有点想妈妈了,这是听到了妈妈的声音,直向妈妈奔去。并告诉了妈妈人类并不可怕。
我为小狐狸能买到手套而感到高兴,因为它通过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其实人类和动物都是好朋友,由于一部分人大量砍伐树木和捕杀动物,才使动物认为人类很可怕。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应该保护环境和树木,不乱捕杀动物,爱护身边的小动物,和它们永远成为好朋友。
关于手套观后感【篇7】
今年寒假,我读的书可多了!有《寻找第七颗星》、《三国演义》、《零花钱大计划》、《时代广场的蟋蟀》等等,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寻找第七颗星》中的《两只棉手套》了,它让我懂得了给予是十分快乐的。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松鼠妈妈快生孩子了,可是却找不着避风的地方。找了很久,松鼠妈妈找到一只棉手套。她生完孩子后,就遇到丢失手套的小男孩来找。小男孩见到松鼠们住得太挤,就把自己另一只棉手套也给了它们。小男孩很开心。
当我读到“他毫不犹豫地脱下另一只棉手套,放在地上”时,我感到小男孩很富有同情心,见到松鼠爸爸让孩子住在手套里,而自己在外面挡风雪,便果断地脱下手套让松鼠爸爸住。虽然那时天气很冷,但我觉得小男孩的心是炽热的。
看完了《两只棉手套》,我想起了一件往事。那是在一个周二,上数学课时,我的同桌发现自己没带三角尺。我问他:“怎么了?”他说:“没带三角尺。”我就把三角尺借给了他。他很感谢我,我也觉得很开心。
读了《两只棉手套》后,我想对全天下的人说:“让每人献出自己的一点爱,人间将变得更加温暖!”
关于手套观后感【篇8】
当我看完这篇仅仅只有8章的短篇小说后,我不禁怔住了——天呐!这真的是个12岁的小学生写的吗?12岁,和我们一样大,我们有时连写作文都会有磕磕盼盼的地方,但她却能写出一篇文笔流畅的短篇小说来,这不禁令人钦佩。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文小梅自从来到五(2)班开始就每天戴着一副白绸缎手套,很多人觉得她很娇气,也很好奇,但跟多的是嫉妒。除了夏天,她和文小梅成为了朋友,很好的朋友。最后安茉莉、童七七、“羊肉串”、“甲壳虫”尽然想到把水洒一点在文小梅的手套上,让她自己把手套摘掉,辛亏班主任如姐及时赶到,让文小梅自己做了解释,原来手套下隐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原来一切的一切都源于一场火灾······
我很敬佩文小梅。她对于自己不幸的遭遇,别人对她的孤立和嘲笑,并不抱怨,她那种平静面对所有不快乐的事的态度,让我敬佩不已。举个例子吧:当文小梅刚刚转学过来时,当同学们发现他一直带着一双白绸短手套后开始放肆的嘲笑她的时候,文小梅并没做出什么反应,尽管她很难过,但她并没有哭。我要学习夏天。她很关心他人,是个主张正义的人,性格大大咧咧,正因这几点所以她的人缘很好。再举个例子:那次同学们又嘲笑文小梅,夏天便挺身而出,她说“文小梅不是什么‘外人’,她是我们的新同学,是我们五(2)班的一员。”。
我可以感受到作者想让我们明白的那个道理,她是想让我们多多去关心那些弱势群体,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这样的群体需要我们的关心,所以,我希望大家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帮助他们,希望他们能坚持的活下去。那双白绸缎手套,诉说着伤痛,诉说着坚强,也诉说着希望。我的心,在真相水落石出的一瞬间,柔软了下来。从前的诬陷和冤枉,羡慕和妒忌,寂寞和冷清,统统变成了浓浓的温情。那么长的铺垫,那么长的揪心,终于,有了温馨的片尾曲。
关于功勋观后感作文7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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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应该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吧,作文已经是考试不可缺少的话题了,写作文要有自己的想法,不能照搬照抄。您知道写好文章的精髓吗?你可以读一下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整理的功勋观后感作文,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功勋观后感作文 篇1
一个个忙碌的身影,一次次失败的尝试,一步步战胜困难她用坚定的信念创造了奇迹,造福了无数疟疾病人。她就是电视剧《屠呦呦的礼物》中的屠呦呦。
电视《屠呦呦的礼物》讲述了我国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屠呦呦,她用几十年的时间坚持寻找抗疟疾的药,后来终于从中草药中分离出抗疟疾新药青蒿素的故事。
坚持是屠呦呦走向成功的第一个台阶。几十年的时间,无论条件多么辛苦,无论经历多少次试验失败,她都没有放弃,甚至不惜以身试药。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一步步走向成功。其实,在学习的路上,不也是一样的道理吗?
求真是她走向成功的第二个台阶。剧中屠呦呦和她先生拣绿豆的时候,她的先生说世界有黑的,有白的,还有深深浅浅的灰色,而屠呦呦却说在科学中,黑色就是黑色,白色就是白色。这让我感受到她对科学的求真精神已经深入她的骨髓,与她融为一体。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这句话是屠呦呦不断激励自己的座右铭,她知道方法总比困难多,她与时间赛跑,争分夺秒研制青蒿素,她坚信离实现目标不远了,她坚信她多一些努力就能早一些解救受病痛折磨的人们。
这种对梦想的坚持,对科学的求真、与时间赛跑的精神,将不断激励我们勇于探索、积极进取。
功勋观后感作文 篇2
如果不是《功勋》,我一定不知道李延年的背后的故事。不知道在朝鲜战场上,发生的那一个又一个感人故事 。
战争马上要开始了,几乎所有的人都想往前冲,做先锋。然而,还有一个小意外,也正因为这个小意外,让每一个战士明白,我们为什么要来朝鲜打这一场仗?
小安东逃跑了,七连全连搜索,连长气得想一枪毙了他。人心一散,如何领军打仗?枪毙只是起威慑作用,怎么能让所有战士明白我们此战的目的?这时候,李延年站了出来,他没有为他辩解脱罪,而是讲述了小安东的背后的故事,讲了七连很多战士背后的故事,最后李延年对着七连战士掷地有声地说:这场战役,祖国会记得我们,亲人会感激我们,是我们让他们过上了和平幸福的日子,是我们让敌人知道 ,我们的国家,无比强大,不容屈辱。
谢谢您们,正因为有了您们的守护,才有了我们如今的幸福生活。
功勋观后感作文 篇3
《功勋》一书如同一本生动鲜活的功勋簿,立体地展现了九位“共和国勋章”获得者是怎样“炼成”的。九位功勋人物来自不同的行业领域,打开任何一位功勋者的人生履历,都如同踏入一条宽广的河流,静水流深。
功勋者们将个人理想与祖国的命运紧密相连,有大国重器的时代所需,就有于敏、孙家栋、黄旭华隐姓埋名的坚守;有父老乡亲的家国所依,就有申纪兰、李延年、张富清满腔热血的赤诚;有黎民苍生的生计所系,就有袁隆平、屠呦呦、钟南山苦心孤诣的执着。他们身体力行地诠释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永远是他们行动的根本遵循,祖国和人民需要干什么,他们就去干什么;需要干多久,他们就干多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一部功勋事,悠悠多少年;千秋家国业,尽在平凡间。”晚年的李延年非常简朴,走在街上鲜有人会认出他就是“共和国勋章”的获得者,那位在抗美援朝战场上屡建奇功,指挥仅存的40余人毙伤美军600余人的一级战斗英雄、特等功臣。xx年是抗美援朝胜利71周年,每当谈起当年的赫赫战功,李延年总是平静地说:“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战士,保家卫国是我应尽的本分,这些荣誉是属于所有流血牺牲的烈士和人民群众的。”
见贤思齐,见贤思进,功勋者们忠诚、执着、朴实的精神将历久弥新,滋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点燃当代青年理想的火种。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中国青年是功勋精神谱系的继承者,吾辈应当追随功勋者的脚步,脚踏实地,把每件平凡的事做好,在大有可为的新时代,成就属于自己的辉煌。
功勋观后感作文 篇4
9月3日上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在约12分钟、全篇1700字左右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共使用了和平一词18次,高频率的使用让身为观众之一的我深刻认识到了和平对于人民、对于国家、对于世界的重要性!
抗战老兵方队,最令人动容的方队。
虽然是坐在车上,虽然满头白发、满脸皱纹,但他们的精气神丝毫不输给那些小伙子们。军礼敬起,我看到了曾经奋勇杀敌的手,支援前线的手,撑起人民头顶一片天的手。
忽然想起,上次去云南,恰好赶上在腾冲举行的抗日远征军公祭仪式。那一次,有幸到国殇墓园瞻仰,亲眼看一看山坡上整整齐齐的墓碑,见到饱经沧桑、出生入死的老兵。
70年前,他们也曾英姿飒爽;70年前,他们也曾血染征袍。是他们救民族于危难,明知前面是刀山火海仍然义无反顾。
逝者,国之英魂;生者,民族脊梁。当民族复兴,当国家富强,我们忘不了,中华民族的旗帜上,也有老兵们血染的风采!
功勋观后感作文 篇5
如果不是《功勋》,我一定不知道核潜艇对于国家有着如此重要的意义。
1959年,新中国国庆十周年时,赫鲁晓夫访华,毛主席曾经和他有过一段谈话,希望苏方为中国核潜艇研制提供技术支持,但是被拒绝了;
赫鲁晓夫甚至提出要在中国设立长波电台,建设供苏联的潜艇停靠的基地!毛主席听后非常愤怒地说:核潜艇,中国一万年也要搞出来!
在赫鲁晓夫的回忆录中这样写到:核潜艇技术复杂、要求高、花钱多,你们中国没有水平,也没有能力来研制核潜艇。中国要研制核潜艇,简直是异想天开!
在连核潜艇都不知道长什么样的情况下,中国不拒绝西方先进的经验,自主摸索,走出独立自主的科研道路。我们的科技水平不仅要赶上西方,还要全方位引领世界。我们曾经引领了世界几千年,落后不过几百年,是该全面努力,最后一搏,让中华回到他应该在的位置了。在当年世界上别的国家、就连美国都是研发了几十年才将核潜艇研发成功,而以黄旭华为首的第一批人物在五年内就完成了,当时他们在整个研制的漫长过程中,也被很多外国人无情的嘲笑。可是最后,黄旭华他们从零到有,成功地将核潜艇制造了出来。这对于刚成立不久的新中国来说,核潜艇的成功研制似乎是在告诉着全世界,中国是没有落后的,中国也是一个实力强国,谁也别想欺负我们的海域,谁也别想抢走属于我们的土地!
谢谢您们,正因为有了您们的卓越贡献,才有了我们当代的盛世中华。
功勋观后感作文 篇6
如果不是《功勋》,我一定不知道中国藏着这么多低调英雄,默默付出。
剧中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我是共产党员,这里苦,这里累,这里条件差,共产党员不来,哪个来啊!张富清哪里困难就去哪里,哪里需要就到哪里,工作挑最苦最难的干,从不争名争利。此后几十年,张富清勤劳的身影,先后出现在来凤、粮食局、三胡区、卯洞公社、外贸局、建设银行
60多年,无论顺境逆境,张富清从不提自己的战斗功绩。证书和军功章被他藏在一个随身几十年的皮箱里,连儿女也不知情。英雄事迹传出后,有媒体闻讯而来。张富清拒绝接受采访。记者越来越多,没有办法,张健全只好骗父亲:这是组织的要求!张富清这才答应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服从组织的安排。这位95岁的老人声音颤抖,泪水溢满了眼眶,说和我并肩作战的战士,有几多(好多)都不在了。比起他们来,我有什么资格拿出立功证件去摆自己啊?!我有什么功劳啊?!我的战功,和他们的贡献相比,差得很远;我现在人还在,生活等各方面都比他们享受得多,还有什么理由向组织提要求?
谢谢您们,正因为有了您们的默默奉献,才有了我们现在的幸福安康。
功勋观后感作文 篇7
9月3日上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在约12分钟、全篇1700字左右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共使用了和平一词18次,高频率的使用让身为观众之一的我深刻认识到了和平对于人民、对于国家、对于世界的重要性!
家和万事兴,国和天下平。70年前的今日,中国人民经历了长达xx年艰苦卓绝的斗争后,才使得我和身边的人此时此刻都拥有宁静祥和、其乐融融的美好生活。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让我更加懂得和平的宝贵,也让我知道为何要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没有人期盼着战争,也没有人期望战争的再发生,所以将和平二字铭记在心是我能够做到的事情。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当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诗经大雅荡》的内容时,这简单的8个字也好似在告诉着我另一种哲理:为人做事要善始善终,让我知道了在牢记和平有多重要之余,更需要的是坚持不懈地将和平实践到自己的生活之中。世界的长久和平是需要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持续努力的,万众一心,风雨无阻。
功勋观后感作文 篇8
妈妈,那个萦绕我一生的梦出现了。9月23日,电视剧《功勋》发布终极预告片,该预告片由袁隆平(黄志忠饰)的独白开启。为了禾下乘凉梦、杂交水稻覆盖全球梦而毕生躬身于稻田的科学家这样袒露内心:我感觉到一种使命,如孤筏重洋,像电光石火。有孩子问,梦能变成真的吗?他答:能,只要你想。为了它,我用尽一生的勇气和力气追寻。
作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理想照耀中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播活动剧目,电视剧《功勋》取材于首批八位共和国勋章获得者李延年、于敏、黄旭华、张富清、申纪兰、孙家栋、屠呦呦、袁隆平的真实故事,以国家叙事、时代表达的艺术手法,用单元剧的形式,串联起他们的人生华彩篇章,礼赞功勋人物忠诚、执着、朴实的崇高品格,致敬时代楷模。
该剧由郑晓龙任总导演,李小明任总编辑,曹平、敦勇任总制片人。其中,《李延年》单元由毛卫宁执导、刘戈建、李修文编剧、王雷主演;《于敏》单元由沈严执导、王小枪编剧、雷佳音主演;《黄旭华》单元由杨阳执导、申捷编剧、黄晓明主演;《张富清》单元由康洪雷执导、陈枰编剧、郭涛主演;《申纪兰》单元由林楠执导、巩向东编剧、蒋欣主演;《孙家栋》单元由杨文军执导、徐速编剧、佟大为主演;《屠呦呦》单元由郑晓龙执导、王小平编剧、周迅主演;《袁隆平》单元由阎建钢执导、宋方金编剧、黄志忠主演。
以梦想为索引,终极预告片揭开《功勋》里一条贯穿八个单元的线索:为国家建立功勋的人物,他们是如何将个人梦想融于国家发展,在平凡中造就了伟大。孙家栋(佟大为饰)说:飞向太空,是人类几千年的梦想和理想,苏联人和美国人能做到的事情,咱们中国人也一定能做得到!黄旭华(黄晓明饰)说:核潜艇是国之重器。没有核潜艇,被核攻击,就无法进行二次反击。于敏(雷佳音饰)说:***就是底气,国家存亡的事,必须干!李延年(王雷饰)说:当英雄,可不是那么浪漫的,是要流血牺牲的!
在投身国防安全事业的科学家心里、在以身许国的战斗英雄心里,个人的梦想始终与国家的梦想、民族的梦想相通。他们的梦想不只是实现个人价值,而是肩负着国之重任,承载着全民族的梦想。为了国家的强盛,为了民族的复兴,他们无悔燃烧一生。
屠呦呦(周迅饰)说得毫不犹疑:只要研制出新的抗疟新药能救人命,就应该大胆地尝试啊!袁隆平(黄志忠饰)咬定目标:我现在就是想找到天然雄性不育株。张富清(郭涛饰)愿望朴实:我驻村的首要任务,就是让社员们的饭碗里能装满实实成成的干饭。申纪兰(蒋欣饰)放声号召:咱妇女就应该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心系祖国、造福人民,是这些功勋人物的共同初心。
预告中还出现了由孙俪、倪妮、张颂文、董洁、李光洁、陈好、孙茜等实力派演员饰演的功勋人物家属。他们的丈夫、妻子一生致力于祖国建设,隐姓埋名,常常无暇顾及家庭。而作为卓越功勋背后的坚强后盾,他们给予了奋战在前方的爱人、亲人们最坚实的支持与鼓励,以及无限的理解与包容。本剧也将摆脱传统主旋律题材的刻板印象,更多关注到功勋人物背后的人,真实而立体地呈现伟大中的平凡,展示拼搏奋斗中的家庭温暖。通过小家和大家的无法兼顾歌颂了功勋人物及其家人的牺牲和奉献。
功勋观后感作文 篇9
如果不是《功勋》,我一定不知道男女同工同酬写入宪法的原因,是因为一个叫申纪兰的人民代表。
申纪兰嫁到了西沟村,却在结婚当天,丈夫接到任务,需要随队伍出征。没有热闹的婚礼,没有害怕,积极乐观的去过每一天。男女干活挣工分,同样出力,却是男的10分,女的5分。于是申纪蓝提出看谁用牲口犁地更快,如果男人输了,就得统一标准。比赛开始,男人和女人都为各自的代表加油,场面很热闹,就像体育比赛。结果,申纪兰胜出,可是石头不服,还要进行第二场比赛,在地里撒肥。让石头感到惊讶的是,女人干活不仅细致而且高效。男社员彻底服了,因此,西沟村开始了男女的工分统一标准。
西沟村开展的男女同工同酬走在了全国的前头,还吸引了北京记者的到来,要采访申纪兰的先进事迹。记者说,西沟村开展的男女同工同酬是新生事物,值得大力宣传。申纪兰则说,自己一心想让姐妹们挺起腰杆,活出个人样来。她说:妇女不劳动,如何解放,不斗争,哪有地位?记者听了她的这句话,感到很激动,并对她的话进行了总结:劳动就是解放,斗争才有地位。
谢谢您们,正因为有了您们的辛勤付出,才有了我们男女平等的美好生活。
四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700字精选
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写读后感时要简化原文部分,着重突出情感与感悟,最近在考虑写作品的读后感吗?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四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四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篇1
读完《草房子》,我明白了,只要世间永远存在美和爱,困难也会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他就弱,你弱他就强。
《草房子》读书笔记心得范文五
开学了,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桑桑刻骨铭心的小学6年级的生活。故事中,有他的小伙伴陆鹤、纸月、杜小康等人的故事,有秦大奶奶的故事,还有蒋一轮老师和白雀姑娘的故事这些故事是桑桑亲亲眼所见或是参与了一串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感人故事。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学校,和父亲一起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毅然的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强。五年级时,家都出去做操了,我在订正数学回家作业,订正完就飞奔了过去。跑楼梯时,四级一跨,嘭嘭嘭不胜摔倒了。哇,疼啊。泪水已在眼眶中打着转儿,呀,裤子都摔破了。但我仍然站了起来哇,好疼。泪水就这样涌了出来,怎么人也忍不住了,但我仍然一瘸一拐的走到操场上。做好操回到教室里一看,呀。摔得可不轻啊。我又一瘸一拐的坐到老爸办公室,诉说了这一切。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读书笔记心得范文六
草房子,这是一本曹文轩写的书。我认为她很好看。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中的种种故事和经历。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
他朝天空望去,天空干净得如水洗刷过一般。月亮像是静止的,又像是飘动的月光下,桑桑远远地看到了蒋一轮和白雀。蒋一轮倚在一棵树上,用的还是那个最优美的姿势。白雀却是坐在那儿。白雀并没有看着蒋一轮,用双手托着下巴,微微仰着头,朝天空望着。月亮照得芦花的顶端银泽闪闪,仿佛把蒋一轮与白雀温柔地围在了一个梦幻的世界里。这一句相当好,我也想写得这么好,这么生动。
总让我难过的是最后一
四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篇2
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相信不少人都已度过了。它于1943年在纽约出版,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童话,被译成100多种语言,电影、唱片,甚至纸币上都可以看到这本书的影子。
到底是什么造就了《小王子》的辉煌呢?或许就是蕴藏在这个童话故事中的哲理吧。
圣—埃克苏佩里塑造的小王子是孤独的。在过去的星球,与其为伴的只有一朵玫瑰和三座齐膝的矮火山。小王子在苦闷的时候会去看日落,也许正是因为身边没有朋友吧。看了四十三次日落的那天,小王子该是有多寂寞啊。
小王子很寂寞,所有到访的`星球上的人都奇奇怪怪,让他无法理解。或许作者就是想用小王子的这一种寂寞来衬出孩子与大人的世界的迥异吧。所以当小王子一脸单纯地问出在大人们看来很愚蠢的问题时,会让人不禁羞愧,我们什么时候丧失掉这种纯真的呢?我们是否与故事中那些滑稽的大人一样呢?我们是否也像大人一样,冷漠,世故。是否像他们一样,生活在数字的世界里,缺乏想象力。还记得童年时候的自己吗?是否也有过自己的想法不能被大人理解的时候呢?是否经常听到,类似像书中的大人所说的话:“别画这些肚子没打开或打开了的蟒蛇了,把心思放到地理、历史、算术、语法上去吧……”当时的你,一定会很讨厌这样的大人吧。但是呢,现在的我们,却变得和他们一样,不再会因为花的绽放而感动,不再会乐此不疲地问着“为什么”。我们不再有儿时那种想象力,取而代之的,只有对常理的逆来顺受,可笑而可悲。
四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篇3
在这一个暑假里面,我看了许多书:有《中华上下五千年》,《世界第一少年侦探团》、《查理九世》、《安徒生童话》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盘古开天地》这个神话故事。
传说在天地还没有开辟以前,宇宙就像是一个大鸡蛋那样混沌一团。有一个叫盘古的巨人在这个“鸡蛋”中睡了一万八千年后醒来,发现周围一团黑暗,盘古张开手掌向黑暗劈去,一声巨响,“大鸡蛋”碎了,千万年的混沌黑暗被搅动了,其中又清又轻的东西慢慢上升变成了天,而那厚重混浊的东西慢慢下降变成了地,盘古怕天地再合起来,就手顶天,脚顶地。这样又经过一万八千年,天地固定了,而盘古累倒了,他的身体和其他部位变成了世间万物。
我觉得盘古很伟大,因为是他帮我们把天和地固定了,如果没有他最后的一口气就没有风和云;如果没有他最后的吼叫就没有闪电;如果没有他的目光就没有闪电;如果没有他的左眼就没有太阳;如果没有他的右眼就没有月亮;如果没有他的四肢就没有东、西、南、北四边和高耸入云的五岳;如果没有他的血液就没有江河湖海;如果没有他的筋就没有道路;如果没有他的肌肉就没有良田沃土;如果没有他的头发和胡须就没有星辰;如果没有他的牙齿、骨骼和骨髓就没有金属、石头、玉石和珍珠;如果没有他的皮肤和汗毛就没有花草树木;如果没有他的汗水就没有甘霖和雨露。
四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篇4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会飞的教室》。这本书不仅描述了老师对同学们之间的关爱,而且还让我体会到了友情的美好。
书中有许多可爱的小主人公,比如,胆小怕事的邬理,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的马提斯,观察细致又爱看书的姚尼和塞巴休,还有负责任的戴马亭……
有一次,邬理为了证明自己并不是胆小鬼,于是拿着一把伞,从学习攀爬的铁棍上跳了下。一向有泪不轻弹的马提斯看到好朋友一动不动地躺在雪地上,脸上没有一点儿血色,顿时哭得像一个泪人。而这时候,姚尼正在飞快地跑向校医室找护士,戴马亭则找禁烟老师和培克老师给邬理看病。当同学们都在议论这事时,塞巴休却义正言辞的为邬理辩护。
通过这事情,让我感受到了拥有友情的美好,在邬理遭遇不幸时,有人为他担心、有人为他寻找帮助、还有人给他安慰。我觉得友情就像一座五彩斑斓的桥,把你我连接在一起;友情又像一杯清凉可口的茶,滋润着你我的心灵。我们应该多交朋友,将心比心,互相帮助,这样在遇到困难时,你的心就不会孤单。啊,拥有友情可真美好!
而在学校里有一位知心的老师更是一幸福的事,培克老师就是这样的一位老师。马上就要过圣诞节了,但戴马亭家里很穷,父母没有钱给戴马亭买车票,戴马亭很难过,伤心地哭了。培克老师看见了问他为什么哭,他知道后,从钱包里掏出几张纸币,让他买车票回家。
从这一细微的小事中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一个伟大老师的形象,也从中感受到了老师无微不至的关怀。我们的班主任郝老师就是这样的一位老师,她每次都会在我们最需要她的时候出现。在我们心中,郝老师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为我们照亮了前方;也像一座雄伟的大,庇护着我们成长。
四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老师推荐给我们的书——《水浒传》。
《水浒传》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元末明初的小说家施耐庵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北宋农民大起义而写成的一部伟大的小说。它概括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
《水浒传》还塑造了众多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其中有高俅、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最具反抗精神的李逵;性格刚烈的武松;逆来顺受,最后被逼走上反抗道路的林冲,都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水浒传》的语言也是经过了千锤百炼,丰富而又生动。往往三言两语就能刻画出一个鲜明的人物形象。
《水浒传》的故事引人入胜。其中我最喜欢的有《林冲雪夜上梁山》、《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景阳岗武松打虎》等等。
我喜欢《水浒传》这本书,所以我把它推荐给你,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读一读这本书!
四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篇6
最近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全本一书。
这本书有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讲的是母狼紫岚培养狼王的故事。紫岚在危险中生下五只小狼,一只小狼在洪水中冷死,剩下三公一母,分别起名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黑仔在捕食时被金雕抓走了,蓝魂儿被猎人圈套夹死了,双毛在争夺狼王时因心理阴影被咬死了,紫岚把希望寄托在媚媚生出的子孙上。为保护子孙还与抓走黑仔金雕同归于尽。第二个故事是母狼白莎漂流到西双版纳,与公狗帕帕交配,生下三只公狼,其中两只因行为像狗,被白莎咬死了,只剩下黑黑。黑黑捕食时掉下了悬崖,被当地人收养。后来白莎找到了黑黑,却因多次捕杀当地的牲畜,被认成狗精,收养黑黑的人来杀白莎,最后和白莎两败俱伤,黑黑因像狗一样护送收养人,也被白莎杀死了,随后白莎也死了。
这两个故事表现的都是一个内容,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紫岚是为了让子孙当上狼王,白莎是为了有纯正的狼种,就算它们没有实现理想,但它们努力了,为了自己的理想而拼尽全力。并且它们是狼,是动物。
如果在生活中我们没有明确的理想和目标,就还不及动物了。所以做人一定要有明确的目标,要有属于自己的荣耀和成就!
我希望有更多这样的书,给我们予启迪。
关于山居岁月的读后感范文精选
以下为我们为您分享的关于山居岁月的读后感范文,当我们在阅读一本书的时候,会有许多的感悟。经常写读后感,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都在潜移默化的变化,关于写作品读后感您了解哪些方面呢?欢迎你来品鉴本文!
关于山居岁月的读后感范文【篇1】
在这个世界上,到野外生存是每一个男孩都有的梦想,《山居岁月》读书笔记700字。可是在野外的困难击退了他们的信心,使他们没有勇气去面对大自然,去征服大自然。但有这样一位男孩,他靠着仅有的一些必备工具(如小刀等),在森林里生活着,还建立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家。很多人以为他疯了,可是,他只不过是在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已。这个大胆的男孩叫山姆,《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让我来讲讲他的故事吧。
山姆的野外生活丰富多彩,每天都在变化着。有时,他到河里洗澡,有时,他带着“惊风”(猎鹰)出去散步,有时,他为自己做件衣服……此外,他还在树立建了一个屋子,与他的伙伴惊风生活着。是的,这样的生活正是男孩们所向往的。
但成功背后也要付出很多,读后感《《山居岁月》读书笔记700字》。别看这小小的书屋,它可是山姆经过了好几个月的努力而打造出来的,虽然它很简陋,但它对于防备方面来说,却是天衣无缝的,绝不会被人发现。山姆身上穿的衣服,例如鹿皮上衣、裤子、内衣、手套、皮靴,它们都来自于森林里动物的皮毛。要将它们的皮处理成这样,在城市里需要的工夫都不少,更不要说在森林里了。看到这儿,我不仅感受到了山姆对大自然的喜爱,还感受到了他追求梦想的毅力。
“风雨过后是彩虹”,山姆终于打造到了他在森林里的“家”,他的心血结晶。在这时,山姆听到了一个坏消息,他的家,都要搬到这儿再建一个木屋。这也意味着他的山居岁月将画上圆满的句号了。所谓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这种对梦想追求的精神正是我们所缺的,这也正是为什么山姆一个人去野外的原因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它在通往成功之门的道路上激励着你,鞭策着你,是你走向成功。但同时,它也是一座致命的吊桥,稍不留神,你就会跌下去,让你与成功失之交臂。所以说,我们一定要追求梦想,相信梦想,不要让它离你而去。
关于山居岁月的读后感范文【篇2】
“扶椅上的幸福逃逸。强烈推荐梅尔的新作!梅尔对艺术之都的普罗旺斯多了一份历史和文化的关怀。就着和风,艳阳,佐以葡萄美酒,坐在扶椅上,体味甜美的法南,迷人的异域风情,和普罗旺斯的山居岁月吧!”这是RebeccaJohnson对彼得·梅尔的作品的评价。曾任国际大广告公司主管的梅尔,从纽约都市中淡出,隐于普罗旺斯,享受生活的原味。
确实,一提到普罗旺斯,人们就会想起薰衣草和葡萄酒。薰衣草和葡萄酒已经成为了普罗旺斯的代表。但是,除了这两样,还有两个代表:大蒜和蜗牛。普罗旺斯人吃饭顿顿离不开大蒜。小到一碗鱼汤,大到豪华酒店里的美食,全都离不开大蒜。更有一些人,口袋里装有2~3瓣大蒜。干什么?怕蒜味不够浓,加蒜!
对于蜗牛,大多数人可能想到的只是一只只不足一块橡皮大小的小蜗牛。可谁想过,他们在普罗旺斯,可是一道美食!当然,我本人不太赞成吃蜗牛。
想想吧!在蓝天白云之下,这里的人们,在尽情跳舞的同时,品味美食,欣赏美景,是多么的惬意。这里有着清鲜的空气,梦幻般的蓝天,更有无限的美食。蒜味美奶滋,法式乳香菌拌百合,普罗旺斯鱼汤……这些都是普罗旺斯的美食。
我喜欢这本书。我读着这本书,仿佛置身于大片的薰衣草田,幻想喝着玫瑰红酒,在蓝天白云之下,闻着浓浓的花香,感到无比的惬意。
生活是什么?生活是住在石头小屋里,闻着醉人的薰衣草香,偶尔奢侈的吃一片松露煎鹅肝。这是梅尔的解释。似乎在普罗旺斯,人人都应该这样对待生活。
普罗旺斯有一个很特别的活动:百人宴。就是在一个长桌上,摆满食物,全村人随便坐在桌子上,开怀大吃。
我喜欢普罗旺斯,喜欢那里的一切,包括薰衣草,酒,蒜味美奶滋,甚至是蜗牛!假如有一天我到了普罗旺斯,我一定会尝遍那里的美食!
关于山居岁月的读后感范文【篇3】
今天,我恋恋不舍的合上《山居岁月》这本书。一放下书,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
书中的小主人公是来自纽约的小男孩山姆。有一天他告别了爸爸妈妈,去寻找自己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小刀、绳索、斧头、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他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我和他岁数差不多,但他居然有勇气独自一人到大森林中去。这让我令我非常吃惊。而我们现在,都是依靠爸爸妈妈,很多家务活,都是大人们做的,我们习惯了这种生活。而他小小年纪就可以在森林中养活自己,一年只能吃兔肉、鹿肉还有乌龟汤、洋葱汤做为晚餐,真是太厉害了!
我以前都不愿意做家务事,都依赖其他人。看完《山居岁月》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从一个懒惰的小公主变成了勤快的小女孩。寒假里,我的房间都是我自已整理的,每天都干干净净,爸爸表扬我懂事了。
我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这本书改变了我,改变了我的生活态度。
关于山居岁月的读后感范文【篇4】
自从我看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后,我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曾经获得国际小说大奖和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所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要像一颗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我跟随着山姆渐渐深入森林,看到了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鱼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情况下寻找贻贝和山慈姑充饥……他经历过一场暴风雪,又抓了一只小鹰,把它训练成猎鹰,他还和一只浣熊和狐狸交上了朋友。后来,他们一家都搬到了这里。
这些被人类忘却的生存技巧在一个名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群所居的日子里神奇地再现时,我们才发现自己已经和大自然离得多么遥远!我们现在生活在舒适、安逸的城市中,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承受挫折的能力很差。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们都要像山姆那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承受能力和独立能力这样才可以立足于社会,否则,你就会被他人所排斥,永远被挤出这个社会。
关于山居岁月的读后感范文【篇5】
今年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山居岁月》。
它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纽约男孩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机和钢片是这次他出走的所有物品。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简短的旅行和露营,他要向树在森林里长久的生存。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山姆学会了冒险、制作食物、制作衣服、制作调味料、学做和动物生存、用树做房子和野外求生能力。可是不巧的一天,有人发现了山姆,他被登上报纸,被人们称为野人男孩。幸亏他的朋友帮助了他,使他终于摆脱了“外称”。
他让我明白了:“野外生存”并不可怕,只是你没挑战和尝试的勇气。还要和人、动物友好相处,这会带给我们很大的用处和帮助。在野外生存还要学会生火,不然你没有可口的肉可吃。还要学会做饭,让我们不能什么都吃。虽然可以吃野菜,但是有的野菜好吃,但不代表能吃。但是有的野菜不好吃,但不代表不能吃。还要小心躲避人,以免带回城里。还要阅读关于这里的书,如果不认识路最好带上地图,以免迷路。
这本书吸引我在读几遍。他老少咸宜、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关于山居岁月的读后感范文【篇6】
每一个人都有一次尝试,《山居岁月》中的主人公也是。
《山居岁月》中: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小刀、绳索、斧头、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来说,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
在中国,孩子们都生活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环境中。不管长的多大,都牵着父母衣襟走过春秋冬夏。甚至,很多大学生连衣服都不会洗,不亲自动手,从小就养成依赖的习惯,常常需要母亲陪伴在身边,而因此退学,就这样荒废了自己的学业。然而我们的小山姆,小小年纪却可以独自生活在森林里几年的时间,如果是我们城里的孩子在那样的环境中存活1个月就已经很不错了。山姆又让我想到了自己,平时只会依赖父母,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都懒的做,现在我可以帮妈妈干家务活了。
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第一个感觉,这是另一个版本的《鲁滨逊漂流记》,看完全书后,改变了这一看法,《山居岁月》和《鲁宾逊漂流记》最大的不同在于 :“鲁滨逊的野外生存是意外之下迫不得已的,而男孩山姆却是认准目标,下定决心,全无畏惧的走进森林,甘心情愿的开始了自己的野外生存之旅......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把自己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了实践中。”
《 山居岁月》这本书改变了我懒惰的毛病,我希望有跟多的人能和我一样变勤劳。
关于山居岁月的读后感范文【篇7】
晴朗的天空中,浮着几朵卷卷的白云,使天空不再寂寞单调。一个穿着绿棉袄的金发男孩,手拿一柄尖枪,站在蓝天下。在他的头顶上,盘旋着一只属于他的美丽猎鹰——惊风。这个帅气的男孩就是《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
《山居岁月》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他讲了一个叫做山姆的男孩,独自一人在克斯奇山生存了一年。在他生活在山中的岁月里,他学会了许多——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用木头削成的渔钩在溪水中钓鳟鱼、用鹿皮制作靴子衣服……这些人类用千百年时间来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时间忘却的生存技巧,竟能在山姆的手中再次展现,真是令我惊讶和佩服!夏去秋来,冬去春来。在四季的更迭和万物的变迁中,山姆学会了谛听和凝视自然。夜鹰的扑翅、猫头鹰飞越大地时的啸声、徘徊的鹿群、被冰雪冻裂的枫树……这些在山姆的眼中,都是美丽有趣的。
《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当人遇到困难时,要勇于面对,全力挑战。当然,光有勇气是不行的,必须也要有信心。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大队委竞选。当我站在台上时,我望着台下黑压压的一片观众,顿时心中十分紧张,脑子也变得昏昏沉沉。可是,我一想起老师同学们对我的鼓励,便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让自己变得轻松,重新获得了勇气和信心,大胆顺利的完成了那次竞选。这样看来,困难面前,勇气和信心是十分重要的。
《山居岁月》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我永远不会忘记,相信这个启示也会让我终身受益。因此,我十分感谢我的“好朋友”——美国作家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山居岁月》。
关于山居岁月的读后感范文【篇8】
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我情不自禁地向往主人公山姆在浓密森林生活的自在,又有点惊讶主人公山姆独自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大森林里生存。
山姆是一位乐观,勇于探险生活的男孩。因为山姆还小,就敢一个人出来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探险生活的仅有物品。对山姆而言,这是他人生当中最刺激的一次露营。在广袤的森林中,一个男孩独居在这里,你肯定会想到他必死无疑。可是,山姆非常聪明:衣服破了,就捕一些鹿,用鹿皮做衣料,用鹿肉做成熏鹿肉。他还把乌龟壳当饭碗。此外,他把大树烧了一个洞,作为房间呢!……
在这本书中,我还非常佩服山姆一点,那就是他能和动物友好相处。比如:那脾气暴躁的狐狸“男爵”,也和山姆交上了朋友。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如书中的主人公山姆那样在浓密的森林中长住,肯定会碰到重重困难,饱受折磨,不能生存。因为我们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缺少自理能力锻炼,平时又怕苦,又怕累。跟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们一定要在独立生活自理方面继续努力。
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人只要拥有不怕苦,不怕累的思想,一双会发现的眼睛和敢于创造的手,哪怕是在艰难的时刻,你也不会害怕,乐观、勇敢地生存。
关于山居岁月的读后感范文【篇9】
今天,太阳娃娃在天上开派对,外面烈日炎炎,我在家里舒舒服服地吹空调,津津有味地看《山居岁月》……
这本书的作者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彼得·梅尔夫妇。这本小说是梅尔夫妇根据真实的一年野外生存改编而成的,是一本关于野外生存的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儿山姆离家出走,去了祖父去世留下的庄园。日子一天天过去,小山姆学会了点火、钓鱼、煮汤、掏鸟蛋等等很多普通人平时不会做的事情,养成了独立自主的习惯。
一天,他射鹰的时候,意外获得了一只小鹰,把它培养成了听话的猎鹰。后来,小山姆的家人也来陪他一起住。这真是一个美好的结局呀!
小山姆的勇敢、坚强、独立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那么依赖父母,和他相比,真是羞愧不已。
合上书本,山姆在野外生活的每一个片段都在我脑海中一一浮现……(九峰小学唐诗妍)
关于《第七天》读后感精选7篇
什么是读后感?无非是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字,读后感书名是一部让人无法忘怀的优秀作品,它是由著名的{作者人名}编写的。你会不会寻找一些第七天读后感悟的读后感来写作呢?根据您的需求,编辑为您整理了《关于《第七天》读后感》。
关于《第七天》读后感 篇1
余华的《活着》写满了人间的艰辛和无奈,余华的《第七天》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阅读《第七天》的时候,有一种很好的阅读感受:就是里面所有的人说的话都是真实的,没有虚伪,没有做作。这些人已经死了,它们是灵魂,这种没有做作的对话,让人阅读起来不累,不善言辞的我很向往这样来互相交流。有些话,则给人以想象,更让人看清虚无和浮夸。
比如李青说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们在等我,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看到这句话时,心灵为之一振:都已经死了,盛大的葬礼能用来干什么?对于已经死去的李青的灵魂又有何用?
许多现实的画面:假意的微笑;须臾的奉承;同一桌酒但关系并不好的各种身躯;火急火燎地赶一个聚会;拿到一张奖状或一个头衔时的忘乎所以……
这些都是虚假的,如同李青说的“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一样,对于一个灵魂来说,毫无意义。
《第七天》写的是一个人死去之后,所见所闻。是以一个死去的人看人间事物的角度,来描写现实生活。人间的人常说,生死事大。是的,生死事大,如果都已经死了,也就放下了所有的包袱,说一些真实的话了。
里面一个灵魂说,“他们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这么简单的文字,描述了真实的人间事情。及其丰富的语言,却在活人之间传递不了真实情感。说者有所掩盖地说,听者有过滤并猜测地听。丰富的语言又如何?在活人之间也不能完成真正的信息传递。如果彼此信任无我无他,几个字足矣传递。
比如,甲:你有骗我吗?乙:没有。很明确地传递了信息。但在人间,甲会信你个大头鬼。
里面有一句:“宽广的沉默里暗暗涌动着千言万语,那是很多的卑微人生在自我诉说”。很多时候的沉默,并不是我们很智慧。很智慧的沉默才是真正的彻底的沉默,大多数人选择的沉默,只是人微言轻或是没机会发声的沉默。
活着的时候,有太多的束缚,太多的放不下放不开,把人活的像个奴隶似的。“如果你的世界没有痛苦的害怕,没有尊严的担忧,没有富贵和贫贱,没有暖寒的交替,没有外貌的困扰,没有男女的区分,没有你我之分,没有生死顾虑,你才会离真正的活着越来越近。”
里面的一段:“走过去吧,那里的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关于《第七天》读后感 篇2
在生活中负重前行,让梦想翱翔
——读《第七天》有感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
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让人感受到几许温馨。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也有对美好生活的期许。他们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
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艰难中潜滋暗长。
关于《第七天》读后感 篇3
如果问我现代中国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平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平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近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嫖娼卖淫、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中国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近。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
关于《第七天》读后感 篇4
昨天晚上一口气读完了《第七天》。看完了心里有点憋得慌。
想知道一本小说讲什么,不能不了解作者。余华祖籍山东,浙江长大,做过牙医,后弃医从文,北京生活过十几年。擅长构建奇异、怪诞的框架。但他认为这是极力接近真实。
《第七天》也是他构建的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亡者的。里面有人们生前的回忆,有墓地者得安息,无墓地者可以永生。有点类似墨西哥电影《寻梦环游记》里亡灵的世界。里面的情节也很紧凑,每个故事靠着巧合的时间串联起来,不至于太突兀,但是连起来看又让人觉得悲凉。
前天十月初一,约等于北方人的清明节。这一天里,人们会到逝去亲人的坟头画个圈,烧些纸钱,让亲人在另一个世界过的好些,也希望亲人能保佑这个世界的人生活顺利些。
下班的时候,看见十字路口,好多人都在烧纸钱。大约是新北京人吧,老家的坟头太远,回不去,只好在路口烧些钱,表达一下思念。
关于《第七天》读后感 篇5
我很喜欢余华的作品,因为他总是能在绝望中留给人希望,像《活着》、像《兄弟》都是这样,但是《第七天》让我觉得余华开始从现实走向荒诞和绝望,他在作品中充满了对这个社会的愤怒和无奈。《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 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冉冉升起的却是 死无葬身之地 。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主人公是一个死去叫杨飞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这本书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这些悲剧时时刻刻发生在网上和周围,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猜忌、贪婪和欲望造就了社会的残酷。悲剧有的是纯突发自社会:被强拆致死的郑氏夫妇,车祸身亡的李月珍,有的是因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李青因为杨飞的贫穷出走而陷入骗局自杀,鼠妹为情自杀,伍超为鼠妹的墓地卖肾筹钱而死,张李二人的凶杀以及张刚父母用儿子威胁警察局等等等等,这些社会新闻改编的故事,远比纯虚拟的故事荒诞很多 余华也提到: 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但如果只是讲这些,我也就不愿意看下去了,余华让善良和真情在这些沉重丑陋的现实掩埋中伸出了一双手 杨金彪与杨飞的父子情是本书中最大的亮点:虽然杨飞是捡来的,但杨金彪把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位养子。杨飞与李青的爱情,也因为一个是 永远爱 ,一个是 仍然爱 ,而被隔绝在美好的未来想象之外 当一个漂亮姑娘想要去看世界的时候,再好的男人也挡不住。即便如此,两人之间还是有爱有挂念,这也许就足够了。鼠妹的感情虽然幼稚,但余华还是给予了很大的怜悯和同情,让她在死后了解到真相,净身并第一个离开了 死无葬身之地 也可以说是一个祝福。
《第七天》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有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 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在哪里都一样。 这是谭家鑫对女儿的宽慰,还有张李二人的吵闹作伴,以及鼠妹与婴儿们的歌唱 我宁愿相信,作者想要表述的可能就是 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去信任亲情、友情与美好,是我们生命仍然存在的依靠。
关于《第七天》读后感 篇6
内容简介:“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第七天》选择一个刚刚去世的死者“我”(即杨飞)作为第一人称叙事者,由“我”讲述死后七天里的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我”力所不及的一些故事或故事片段则蝉蜕给与“我”相关的他者,由他者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
主人公杨飞是主环,这一主环分别连套一些不同的次环,次环又连套次次环,从而形成多重连环式结构模式。分别是杨飞——李青——李青的后夫,杨飞——杨金彪——生父生母一家,杨飞——杨金彪——养父兄弟姊妹,杨飞——鼠妹与伍超——肖庆,杨飞——李月珍夫妇——杨金彪,杨飞——李月珍夫妇——二十七个婴儿等均构成一个个三连环结构。三连环结构涉及第一人称蝉蜕叙事。所谓第一人称蝉蜕叙事是指由第一人称叙事者“我”蝉蜕到下一个以第一人称叙事的叙事者的叙事方式。杨飞到“死无葬生之地”后不久,遇到“我”出租屋的邻居“鼠妹”,她认出新到的防空洞地下室的鼠族邻居肖庆,肖庆为大家带来了“鼠妹”的男朋友伍超在阳界的消息。于是,故事的讲述者就由杨飞蝉蜕到“肖庆”,然后“肖庆”以第一人称为大家讲述“鼠妹”到“死无葬生之地”后大家所不知道的关于伍超的故事。
关于《第七天》读后感 篇7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